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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几点建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柱,社会保险体系与我国民众的切身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对国内社会改革发展与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从国内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探索入手,重点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社会保险;民生保障;体系;建议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就对新时期的社会保险体系的构建方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将企业保险转向了社会保险,并使其得以真正覆盖。然而在对我国保险体系进行创建和完善的过程中,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国内保险制度存在缺陷、管理方式存在问题等。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成为国内当前急需面对的问题。
2.我国针对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进行的探索
2.1由企业保险转变成社会保险
在我国,社保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完善,已经从之前比较单一的企业保险形式转变成为覆盖面更广的社会保险体系。对此,我国也建立了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对社会保险的管理以及征缴工作。这对我国社保体系的健康发展形成了一定的保障。在这种模式之下,个体应当对其缴纳相应的费用,同时对企业产生的依赖程度也逐步降低,通过将资金管理权力移交到市场的形式,实现市场对其进行操作的目的,这也大大降低了我国社会保障出现风险的可能性。
2.2扩大了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从某种角度上说,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代表了我国社保体系的建设程度,也是人民受到社保能力强弱的重要体现。在以往的社保体系中,国内的社保体系仅仅是针对退休人群而建的,对于部分无业人员来说却没有保障。目前,却将享受保障人群的覆盖面扩大到了全部人群。此外,在新的社保体系中,个人还可以根据其年龄、职业的不同而选择与自身情况相适应的缴费标准,这也正是国内当前社会保险体系灵活性的具体体现。
2.3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
在以往的社保体系中,只是单纯的将城镇居民纳入到社保体系中,而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却只能够依靠自身的家庭进行养老。从2008年以来,我国逐步实施了新型的农村社保体系,完全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使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不再有户口之分。最近几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保障程度的逐步提升,都同近年来我国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密不可分。
3.1社会保险体系中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虽然出台了《社会保险法》,但相配套的、法规、条例不健全,国务院所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及等法律法规,仅仅涵盖于社会保险的一部分,还未形成统一性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社会保险工作仍然主要依靠国务院所颁布的法规进行规范,相关条例也就工伤、失业及城市低保等方面的内容,而在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法律文件不完善,政策文件在法律层次的应用上较低,影响了社会保险体系的合理运作,在实际工作上缺乏实际可行的依据,有关专门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方面的基本法律也还不健全,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
3.2社会保险覆盖不平衡,保障力不足
当前,我国五大保险还没有合一,医疗及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比较高,而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的覆盖率则比较低,并且在医疗、养老保险方面,很多企业存在漏报瞒报的问题,使得部分人未能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有些员工或企业急功近利不愿意参与社会保险。同时,因居民医疗、新农合及居民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险才起步,五保供养及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险的救助范围是有限的,影响了社会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
3.3社会保险的资金管理存在风险
2014年全国五项社保基金总支出33003亿元,比2013年增加5087亿元,增长18.2%;比2009年增长20701亿元,年平均增长21.8%。五项社保基金收支规模达到72831亿元,比2013年增加9662亿元,增长15.3%;比2009年增长44414亿元,年平均增长20.7%。五项社保基金累计结余52463亿元,比2013年增加6875亿元,增长15.1%;比2009年增长33456亿元,年平均增长22.5%。因此,社会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与安全运营成为社保管理的关键。而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面临两种风险:一种是权力腐败带来的风险,例如上海市发生的最大社保案,社保资金挪用32亿元;另一种是养老保险支付所面临的风险,政府还没找到可行办法来填补历史欠账造成的巨额空账,仅依据当年支付中的实际缺口进行财政补贴。
4.1加强公共财政投入
作为财政投入的主要力量,各级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通过不断投入资金来保障确保社保体系的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对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进行不断优化,降低在经济事务上的成本,更多的支持和关注社会民生问题,使政府在财政投入中占据较大比例。此外,还要对征缴资金的最高限额予以取消,通过更多的再分配将社会保险普及全体社会人员。
4.2保障社会保险体系公平性的实施
在社会保障公平性原则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要对保障个体权利予以高度重视,具体来说,个体权利的保障实施可分为下面两个方面:一是对流动人口的权利予以保障,根据不同的收入和需求,设计多元化的缴费层次,将具体的选择权交给投保者个人;二是对缴费方式的选择权予以保障,让农民和农民工拥有自主选择缴费金额的权利,并通过采取分开缴费或者捆绑式缴费的形式对其进行监管。
4.3强化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及运作
我国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存在十年差距,是当前全球性别差距最大国家,为此,我国可采用渐进方式,缩小男女退休年龄差距,直至取消法定的退休年龄差,均提高至60岁,这可有效改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抚养比,并积极应对老龄化。同时,增加退休年龄的弹性,依据个人自愿原则,职工可选择提前退休。并强化职工待遇激励机制,可对提前退休职工减少相应的养老资金,或者延迟退休者增发其养老待遇。社保资金监管作为社会保险资金进行安全运营的关键,可采取较严格的资金监管措施,如政府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及公民监管等,目前我国采用的是政府管理。要避免社保资金管理中的权力腐败现象,需要权力运行的透明化及阳光化,与民生相关的措施与政策要公之于众,并接受民众监督与投诉;与公众互动,及时地回应民众需求,以确保社会保险资金能够安全运营。
4.4加快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步伐
当前社会,急需对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为了更加从容的应对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必须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并采取国家、单位和个人等多方共同承担的方式,确保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建立个人账户式的储蓄计划非常重要,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都要根据一定的比例对社保资金进行缴存,使得社保能够有效惠及到全体人员,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4.5响应全球化发展,调整社会保险与国际接轨
随着WTO的加入,全球化经济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相关社会保险法律也要适应该要求。根据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平等互利原则,我国法律也要作出相应调整。比如,劳动力跨国流动所带来得劳动者就业、失业、养老及医疗等社会保险问题,则需通过社会保险制度调整进行解决。近些年,很多国家如法、德意等已采取双边协议签订的方法,有效解决了劳动者在他国从事工作所遇到社保问题。为了更好更积极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我国要完善社保法律制度,并与国际相接轨,需要构建完善的司法机制,从而为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有序、健康、合理的运行提供切实的最终保障。
总而言之,作为我国重要的保障机制,社会保险体系对我国的社会安定及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了促进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创建和平安定环境,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制定合理的保险法律制度与保险机制,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完善是必要的,有益于我国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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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供电企业社会保险体系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社会保险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至关重要,电力企业当然也包括在内。电力企业如果能够做好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不但可以保护所有员工的实际利益,还可以推动企业健康长久的发展,因此,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做好被列为电力企业基本任务之一。社会保险涉及的时间非常漫长,员工从走上工作岗位开始到离退休;人员范围也非常广,企业高层和基层员工都需要,因此社会保险管理就要求负责人员具备超高的专业知识和自身修养。
1.1.养老保险的管理
企业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升养老保险金的受益人群,增加缴纳人数的比例。经过多方的不断努力,电力企业已经在养老保险工作方面有了很大改善,具体有:一通过近年来的不断改革,企业在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方面已经日趋完善;二是通过不断变革政策以及实施措施,电力企业已经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实现了全新的养老保险管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沉重的养老金负担,改善了离退休职工的实际待遇;三是随着养老保险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推进,电力企业的领导层对于社会保险管理专业团队建立的监督力度加大,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坚持,由最基层的管理工作抓起,电力企业已经在养老保险管理方面有了显著改善。
1.2.医疗保险的管理
电力企业不仅需要顺应全民医保机制的变革,还需要联系自身所属行业的特点,在最短时间内建立并改进企业补充医疗机制。首先,投入资金建设能够应对企业全部员工的医疗服务体系,使所有员工都可以在身患疾病时,获得最为及时、高效、稳妥、方便、经济的治疗服务;保证员工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员工可以买到必需、高效、优质低价的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其次,提升医疗保障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改进企业补充医疗机制。
1.3.工伤与生育保险的管理
工伤与生育保险的管理工作,与所有员工当前利益直接相关,良好的管理状况可以有效保护员工利益。当前,电力企业借助将工伤保险的实际费用和企业的实际工伤发生情况相联系的预防制度,有效规避了影响企业正常有序发展的风险;对于生育保险,企业为女员工提供一定的生育补贴,缓解了女员工由于怀孕以及生产等特殊生理阶段导致的经济以及生活困难,同时清晰列明了女员工可以享受的免费医疗服务以及产假的时长,反映了企业对妇女劳动权益的重视以及保护程度。
2.1.员工对社会保险的认知较低
尽管最近这些年,国家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大力的改革,推出了不少新的政策,可是对企业员工来说,不管是高层领导还是基层员工,都缺少对社会保险的正确认知。
2.2.管理方式不合时宜,信息反馈滞后
企业未能按照社会保险管理的改革进程建立起与其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无法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反馈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紧急事件。
2.3.社保相关待遇存在冒领的情况
由于当前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统一的发放,部分企业对该工作的负责任程度也大不如前,再加上信息化系统建设的严重滞后,不少退休人员,尤其是没有在本地居住的,身故之后还是有人冒领他的养老金以及报销医疗费用,不仅造成了社保基金的严重外流,也形成了极坏的影响。
2.4.电力企业保险管理制度落后
电力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滞后,涉及到企业员工的个人利益,如果社会保障问题不能及时予以解决,将导致很多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如2011年10月17日百余电力企业员工上访广西电网公司,要求补偿107名职工的职工社保。另外各地电力企业的离休标准不平衡,难以取得统一的补贴标准,使离休人员的意见很大。再者电力企业的多部门管理制度也存在弊端,每个险种都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多部门管理导致电力企业的重复性劳动,工作成本升高,企业资源被浪费。出现问题很难找到责任人,存在互相推脱的现象。
3.1.升级自身的管理理念
由于国家针对电力行业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对电力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精准的定位、更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电力企业整理自己的发展思路,同时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不断摸索处理实际问题的新模式,立足行业发展全局,清晰分析当前形势,以静中求变的创新思维,谨慎科学的分析和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关键问题,保证体系科学高效的运作,进而实现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2.建立正确的工作观念
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当然不仅是管理,还是一种服务性质的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求电力企业建立一支善于管理并且对保险事业充满热忱的管理团队,借助管理人员的不断创新,维持员工结构的稳定性。另外,电力企业的保险管理人员需要转变自身的工作方式以及态度,提升服务意识。因为社会保险具有的普遍性、保障性等属性,实际的管理工作相当繁琐,专业要求很高,所以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人员不仅需要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还应该持续提升自己的业务操作水平。
3.3.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需要有长期的发展目标,因为这可以保持政策持续、稳定的实施,是保障企业在职员工与离退休员工利益的重要基础。电力企业需要秉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完善人才吸引以及储备机制,做到人尽其才、知人善用,同时着手建立拥有过硬专业知识、高素质的管理团队,以保证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系的健康有序运行。
3.4对电力企业医疗制度的完善
电力企业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是关系着广大电力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重要考量指标。电力企业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在医疗保险的实施中,要不断发现问题。落实好惠民政策,建设覆盖整个企业的医疗保障体系。让职工享受到安全、有效、便宜、方便的医疗服务。同时,电力企业也应该提高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全面提高医疗水平,以企业职工满意为标准。
综上所述,根据对目前电力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让我们深感做好电力企业社会保障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要想有效解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需要电力企业社会保障管理人员认真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的相关要求,结合电力企业自身的特点,大胆引进国外成熟的经验,使我国电力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变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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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影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性因素。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拉近贫富差距和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村贫困群体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我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农村扶贫政策和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会工作视角下我国农村扶贫政策执行障碍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从我国开展系统的扶贫工作以来,取得很大成效,但是,也面临着诸多的困境。比如扶贫资源匮乏,民众参与程度低、忽视贫困人口增能、地域差异大等。尤其是扶贫政策执行上,在政策宣传、工作执行理念、扶贫对象的选择、相关部门协调等工作方面都缺乏有效的对策,政府和学界一直以来也非常关注这方面问题的解决。本文运用社会工作的视角,通过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缺陷,论述了社会工作介入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性以及所能采取的策略。
(一)扶贫资源不足
我国扶贫政策的推动主体一直都是政府在扮演主角,社会力量只是做一些小范围的慈善类辅助,这就导致了有限的扶贫资源相对于基数庞大的贫困人群显得微不足道。另外一个表现是扶贫的人力资源上,扶贫政策的执行主体缺乏专业性的知识,很难克服传统思想,使得扶贫局面僵化。再加上具体参与政策执行的工作人员文化基础薄弱,造成了在农村地区缺乏依法执行的环境,官僚主义、本位主义等思想严重。
(二)政策宣传不到位
在广大农村,民众是缺少了解扶贫政策的环境的,扶贫的大多数受众只是被政策执行人员告知自己被选为扶贫的对象。很少会出现,困难群众能够把自身及家庭的处境和相关的扶贫政策进行对照,从而去主动的申请政府救助或者其他组织的照顾。这种局面对于贫困人群来说是被动的,是不了解政策的内容酿成的,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的直接体现。
(三)忽视贫困人群增能
历来的扶贫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保障人们的最低生活水平,或者是暂时性的度过人生重大变故造成的困境。采用的手段也仅仅是给予物质的帮助或者金钱的补贴。而把心理的疏导、再生产能力的培养、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放到了次要的地位,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触及到。这就严重影响了扶贫效果的可持续性以及贫困人群的再生产能力。
(四)公众参与程度低
第一点是民众对扶贫资源的贡献度比较低,扶贫资源主要来源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社会组织的贡献也主要是针对突发性、临时性、灾难性的事件,比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而缺乏长效性的扶贫支持。另一个方面是指农村扶贫政策执行中能够鼓励民众利用其监督权利的制度不完善,不能调动民众参与政策执行的积极性,民众的一贯态度是:只要没有涉及到自身利益或者对自己的伤害还在承受范围内,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根本不会把问题反映上去。
(一)扶贫政策正朝着社会工作的理念方向发展
从发展的源头上看,反贫困是社会工作专业诞生的开始。以贫穷人群为核心的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工作天然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在解决服务对象的贫穷问题时,与现行的扶贫政策理念不同的地方是,其着力于服务对象的自我实现能力和社会的容纳程度。即是社会工作专业一直倡导的“助人自助”原则和“人本主义”价值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为代表的人文扶贫政策的实施,让原有的以满足贫困人群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的农村扶贫政策在理念得到了改变,在功能上得到了扩展。服务型农村扶贫政策的实施、开发性扶贫模式的建立,让传统的扶贫制度在理念上逐渐与社会工作趋同。这就推动了我国政府允许社会工作参与农村扶贫政策执行的进程,给社会工作介入扶贫政策执行提供了平台。
(二)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成为扶贫政策执行的新手段
可以说,现代扶贫制度和社会工作在理念上具有一致性,在服务对象上具有相通性,其区别只是在采取的工作方法上,社会工作会显得更加专业性、人性化。随着扶贫政策执行方法多元化,以及扶贫对象需求多样化的发展,社会工作必将成为我国农村扶贫事业中的新手段。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个案、小组、社区等在政策执行方面的宣传、贫困人群增能、执行人员增质、以及建立多方参与扶贫制度上必定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社会工作能够克服传统扶贫制度由于补助标准统一性、救助对象整体性所带来的无法针对性的解决贫困个人及家庭特殊需要的弱点,能够使得到照顾的群体更加细化。在资源的募集上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能够赋予这一行动以专业性的意义,使资源的供给渠道更加广阔。
(一)建立完善的政策宣传体系
第一个介入策略是建立完善的政策宣传体系。所谓宣传就是是把扶贫政策清晰的传达到目标人群当中,让他们了解政策的内容、目的、意义。这个体系包括政策的公开透明、开拓贫困人群申请帮扶的通道、及时主动的处理民众意见并通告处理结果。
社会工作在其中能够发挥的作用是连接政府和民众的桥梁,作为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方存在,用列宁的观点就是社会工作能够发挥其社会组织的自觉性,能够主动呼吁政府公开扶贫政策,透明扶贫过程。同时社会工作者在处理民众贫困信息方面能够把处理结果及时有效的告知对方,以增加了民众对政策的认知和政府的公信力。
社会工作的介入还能给扶贫政策的宣传提供一条间接性的道路,社会工作者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能够把扶贫政策与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相结合,传达给受助人一种自决、自助等积极向上的观念,这就调动了受助对象的积极性,去主动了解相关的扶贫政策,也就直接开拓了贫困人群主动申请帮扶的通道,对政策的宣传意义重大。
(二)建立专业的政策执行人员培训体系
第二点介入策略就是建立专业的人员培训体系。这个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帮助政策执行主体掌握社会工作的个案、小组等工作方法,理解社会工作反贫困的理念以及社会工作在助人服务活动中的伦理价值观。
拥有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参与扶贫政策的执行,能够提升执行主体的整体素质,能够改变传统的“恩赐式”扶贫的现状,就会促进政策执行的科学性和执行效果的长期性。所以社会工作介入我国农村扶贫政策执行的一个重大策略就是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武装政策执行人员。
(三)建立扶贫对象的增能体系
第三点介入策略是注重扶贫对象的增能。社会工作在反贫困的道路上一直受到“曾权理论”的指导,注重服务对象通过自身的发展来解决所面对的问题。建立增能体系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增强贫困人群克服贫困的技能水平和心理素质。
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对贫困人群的自我意识的增强、社会支持系统的重构、可动用资源的整合都能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社区工作中的社区发展模式,能够有效的促进农村地区的物质建设和人的发展双重推动。给整体上促使农村地区走出贫困提供了可靠的思路。
(四)建立多方参与的扶贫推动机制
第四点介入策略是建立多方参与的扶贫推动机制。主要内容包含两个内容,第一个是公众参与扶贫政策监督,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方法,能够有效的激发民众或者受助对象的社会参与感和社会责任感,对扶贫政策执行进行监督。引入社会工作,可以采用专业的方法对扶贫政策的执行进行评估,以达到宣传服务到位、瞄准服务对象、合理运用执行方法的目的;第二个是公众参与扶贫资源的供给。历来都是政府主导的扶贫资源供给模式,社会工作的介入就是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对困难人群进行帮助,形成全方位支持扶贫的局面。
总之,面对我国扶贫政策执行产生的困境,社会工作能够凭借其专业价值观和专业方法给予有效的解决,我国的政治环境也能为社会工作参与扶贫事业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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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现代企业必须实现经济管理体系的创新,才能在激烈的经济竞争中保持自身的竞争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现代企业管理中经济体系的创新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大力发展,经济体制也在不断的完善,各个企业都把经济管理工作作为相互竞争的方式。企业各个部门通过相互配合,使企业收获更好的经济效益,从而能够正常运转,这就是经济管理体制的本质。下文对我国现代企业管理中经济体系的创新分析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现代企业;经济体系;创新;分析
随着全球经济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市场竞争力愈发激烈,加上整个市场环境日益复杂,我国的各个企业要想得到更好的发展,就必须适应时代对企业的要求,各企业经济管理体系因落后而无法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下风,要想摆脱这一现状,就必须要尽快建立新的经济管理体制,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还要符合企业自身,在本质上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效率。
(1)对企业经济管理体系进行评审
检验一个企业的经理管理体系是否成功,需要对其进行评审,评审的结果要是不佳,就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调整,这当中需要企业的管理者对经济管理体系的一系列内容进行全方面的评审,可以使得管理者了解在经济管理系统下取得了哪些成效,这样可以更好对市场和企业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对企业的发展能够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
(2)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对员工进行管理
为企业创造直接效益的是企业员工,要想完善现代企业的经济管理体系,就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对员工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和开发,对员工多进行技能方面的培训多进行语言上的交流,要提高企业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这样能对企业的持续发展获得更多。企业还应对企业相关的经济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能力考核和不断深造,使得管理人员能够紧跟社会要求,这样能够为企业的经理管理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加强对企业生产的管理和改进
除了改造员工之外,企业还需要对企业的生产进行加强管理和改进,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经理管理体系。企业生产离不开对原材料的购买,这时就要求企业要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进行严格的把关,不仅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还要求原材料保质保量;还要求对原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各方面的综合评估,如信用评价、经营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核。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监督监管力度,要避免因不科学的生产程序出现不合格的产品,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1)对创新意识纸上谈兵,没有付诸行动
企业每天都会遇到无数问题,面对的客户也是不计其数,所以要求企业每天都必须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这就意味着需要创新意识,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好,便离不开创新思想,没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必定不能长远发展。有很多企业对发展创新意识也只是纸上谈兵,没有付诸行动,这也就导致了企业文化的匮乏,缺乏自身的特色,管理模式相对较传统,谈不上有什么发展。
(2)缺乏风险管理意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
企业是承载着一定风险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时代的变迁、市场需求的瞬变等都使得企业面临着不同的风险,要是没有做好一定的防范准备,就极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严重的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没有具备防范风险意识的企业是无法做好风险的应对措施和补救方法的,这也就使得企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没有树立成本观念,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当前很多企业都呈现出一种粗放型的经济管理模式,这使得企业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所以企业应该树立成本观念,成本控制离不开企业全员的参与,企业应该做到投入较少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这样就使得成本管理在企业中得到了有效的贯彻。
(4)缺乏核心竞争力,影响企业的绩效
对企业直接起到影响作用的就是企业的绩效成绩,确定着企业是否能走向成熟。要想在无数企业中占领优势,就必须具备核心的竞争能力。例如:创新、品牌、人才等。这些能力得到完善和提高,企业的综合能力就会进一步的上升,留住企业人才,能增强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控制好成本和压缩能使得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创新作为企业生存能力的体现,为企业的长久发展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品牌代表企业的巨额资产,给企业提升了极高的影响力。留住企业人才,能增强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
(1)以人为本
企业的主要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来提升竞争能力,可以利用人才优势来提升和创造更好的企业优秀文化。对于人才的培养,要做到对人才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培养,为了方便员工进行更好的相互交流,应给员工配备比较舒适安逸的工作环境。要求更好的对员工的素质进行培养,这样能全面的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也能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
(2)增强创新意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任何企业要想立足于社会就必须更上时代的步伐,需要对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创新,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时,也能增强适应能力。企业要想增加新鲜活力,就需要建设新的经济框架,要想企业能够得到持续发展,就需要对企业进行创新。
(3)加强风险管理
企业要想顺利发展,就需要对企业风险进行加强管理财务部门掌管着企业的经济命脉,必须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重视。还要对市场信息、政府信息、国际信息等内容进行合理有效的分析,才能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有效的可靠证据。也要对企业的整体风险意识进行强调,给普通员工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使员工时刻保持一种危机感,这样才能使得员工提高为企业拼搏的意识。
(4)重视人力资源建设
企业的良好发展与人力资源的合理建设和发展分不开,所以要想企业的战略目标能够更好的制定和实现,就应该在人才资源建设方面更加重视和创新,要想保住好企业经济管理体系能够更好的运行,就需要人力资源管理从企业的大局出发进行考虑,和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
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要想得到快速的发展,就需要重视企业管理经济体系的创新,企业需要紧跟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运用科学的经济管理体系来管理企业的经济活动,企业需要对经历管理体系进行不断的创新,才能使得企业得到健康、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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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的核心课程,中宣部、教育部非常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新乡医学院在教学中以此为重点,从改革实践教学形式、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全程监控教学改革、科学设置教学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改革的重点和特色,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重知识、轻能力,重记忆、轻创新的现象影响到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为了提高教学的实效性,我们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中提出构建一种多样性、立体化、实践性,更具针对性和互动性的考核方式。
【关键词】考试;多样性;创新性;多元性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份量最重的一门课程,是每一个大学生的必修课。该课程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为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一代新人,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而在现实中《概论》课的教学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出现了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考试中普遍存在着重视成绩、轻视品德,只靠期末一张试卷来反馈学习的效果。这种评价方式必然导致学生平时不上课、不听课,不注重能力和素质的提高,而到了期末则忙于对付考试的现象;从考试内容上看,《概论》课程考试的内容局限于教材中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缺乏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考察,记忆性成分所占比重过大。这样,学生平时不听讲,只要期末突击就会得到高分,结果是平时上课玩,考前紧,考后头脑一片空白,这种考试方式有悖于素质教育的要求。这样的考核是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灵活学习与应用,也抑制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创新思维的培养,更没有充分体现《概论》课的教学目标。长期以来,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得不到培养,也逐渐弱化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育功能。因此,必须进行考试改革,以考试改革促进教学改革,从根本上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实效性。
传统的观念将考试作为检测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评价体系,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认为必须要完全的改变,要将考试看做是一个教育过程,是一个培养学生多方面能力的过程。考试不完全是理论性的考试,还应该有实践的过程,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素质教育。这两年来,我们在我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课程考试过程中做了以下探索:
(一)、考核方式多样性
我们这门课是一年的课程,因此我们在上、下两个学期采用的考核方式都不同。我们采用了论文写作和开卷考试两种方式来进行对学生的测试,这样改变了传统的“一锤定音”的考试形式。考试的命题各章节分配合理,重点突出,社会热点分析,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我们把社会实践题目放在平时来进行,真正的给学生时间来与社会接触。因为要使这门课真正走进学生头脑,仅靠书本和课堂是不够的,必须强化时间教学这个环节。我们根据教学内容,组织学生深入社会进行实地考察,参观。比如在讲授国有企业改革时,带领学生参观黄海汽车厂,在讲授党的建设时,带领学生到社区、到基层与老党员、先进工作者对话,积极引导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将先进的理论与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结合起来,使学生在接触、参与中接受教育,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社会调研和专题讨论能能集中体现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是训练学生收集资料、分析资料、提炼观点和论证观点等能力的有效途径。平时考核包括平时作业完成情况、课堂问答的表现、观后感、读书报告、调查报告等多种形式。这样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内容的创新性
为了加大对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的考核,我们在考核内容上进行了调整,减少了对纯粹记忆性内容的考核,加大理论联系实际试题的比重。在论文考试中,我们的考试内容既有对学生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的考核,也有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中的热门话题、理论界的新成果等具有时代气息的内容。在开卷考试中,我们加大了案例分析、材料分析等理论联系实际试题的比重, 考查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解度。比如,刚刚结束的是学生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考核的一部分。考试内容涵盖的范围很广泛,包括学校、社会、国内、国际。考核内容的改革既有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才能,又有助于减少学生考试作弊,还能促进学生平时多下工夫、减少考前临阵磨枪的现象。
( 三) 考试分数的多元性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真正的考核学习的情况,我们在考试分数的分配中进行了调整。在分数中,我们包括三部分: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和实践成绩。为避免平时成绩打分的随意性, 我们把平时成绩的考核指标细化为课堂表现、课堂笔记、作业、考勤、课堂提问等几个部分。任课教师还可根据自己的上课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每一部分具体化, 如课堂表现之下又分为课堂讨论、课堂发言、课堂提问等, 这样对学生学习态度和参与度的考核也落到了实处。比如,我们在讲授改革开放时,为了让学生更好的了解改革开放的成果,让学生自己查资料,做PPT,到前边来讲讲改革的成果,可以说效果非常的好,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让学生更深的体会到改革开放前后国家的变化,真正的体会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这种考核方法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去学,而不是被动填鸭式地去学,促进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易形成教与学的良性互动。
经过4个学期的考试改革实践,我们取得了一些较好的效果。对于老师来说,在日常教学中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讲出特色,不能照本宣科,不能是单一的传授知识,而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重视挖掘学生的潜能,注重学习方法的传授,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与合作的能力等。对于学生来说,调动了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实践证明,这种考试改革对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改革研究》,夏永林,《中国电子教育》2008 年第2 期.
[2]辛敏英.当前高校考试改革面临的若干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6,(10).
[3]于明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系统探讨[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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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旗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建立并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与执法监督,扩展与规范法律服务和援助,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管理和法的关系理论来说,社会管理是法存在和发生的前提,法从属于社会管理,是进行社会管理的工具。从社会的普遍管理秩序回归社会的本质和功能来讲,其目的就在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追求最大程度的社会公平与自由。所以,社会秩序管理回归社会依赖于法律制度,作为进行社会管理的工具和途径,法律是现代社会实现规则整合最为有效的手段和方式。
一、实现社会管理法制化
在我国当前的历史条件下,将法治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之中,有助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向社会的回归,也会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社会秩序的维持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是政府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支撑,并使该服务本身处于受规范之具体处境之下,使规范效力保持外在的合理运行时,又保证了其内在的合法性。在当前经济环境中,社会管理面临的是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要建立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民主、平等的社会合作关系,解决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就应当有一个公平正义的解决机制,而法治无疑最有效的制度形式,这是由法治的优越性决定的。
同时法治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正义性等特点,将法治纳入社会管理机制,能够使社会管理合法化、程序化和效率化,使社会管理的整个过程有法可依,不因个别行政意志而改变,保障了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进而,社会管理法制化可以有效实现法律的社会治理效力,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管理的程序性与正义性,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参加社会管理的广泛的民主权利,真正成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人,这正是社会管理和法回归社会的本质涵义。可以认为,当前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推进,是实现社会管理和法回归社会的必由之路。因此,法治是实现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条件,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必须实现法制化。
二、保障人民依法行使社会管理之民主权利
既然社会管理和法原初的目的就是为了平等地保护社会成员的利益和需要,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只是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管理和法沦为了阶级统治的工具,成为压迫人的力量,社会主义的政治任务就是消灭阶级压迫的力量,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使社会管理和法重新实现其社会性和共同性,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那么从社会主义实践上说,实现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也就是实现广大人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使社会管理和法回归社会,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作为是社会的主人,社会管理必然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所以,当前的社会管理实质上是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实现人本化管理,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如胡锦涛同志强调的:“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三、规范政府的社会管理活动
“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在这里人的存在就是法律,而在国家制度的其他形式中,人却是法律规定的存在。”可以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对民主制中法的本质的揭示,说明了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人民的民主愿望和法制的民主精神在内涵上是相通的。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占统治地位,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法反映的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在这里,法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由历来的体现少数剥削者意志的法,变成了体现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法同以往一切剥削阶级的法的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社会主义的法是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对少数人实行统治的工具,从而实现了最大多数人的民主。
所以在法律的社会治理问题中,社会管理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干部,必须遵守法律规则,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充分避免了政府社会管理过程的随意性,保障了其他社会组织对社会管理的参与,保障了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创了新的共治型的社会管理格局。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法治一方面以法的权威力量保证人民充分地行使社会管理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也使社会管理的民主原则转化为一种规范化和秩序化的运作机制,确保了人民进行社会管理的真实性、平等性和可行性。可以看出,社会管理法治化是保障民主原则在社会管理中的贯彻和落实、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有效的手段,也是马克思法学中国化的根本任务。
摘要:本文通过系统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含义及两者的关系,分析了我国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及其主题的转换,并针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内涵及发展阶段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现代意义,包括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促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为社会主义在实践拓展中提供新路径、引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四个方面。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含义
中国的社会主义产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十分有限,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化基础十分薄弱的时期。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实践是一个新课题,也是一个历史性难题。这就有了一个在现实的基础上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正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和特殊的国情基础上,才产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但不能成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现成方案。在中国现实的社会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会有自己的特点。中国共产党人只能在现实的基础上,根据实践经验,依据时代要求,把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来探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科学社会主义是其质的规定,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是其具体要求。从质的规定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科学社会主义,必须要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规律、本质规定和根本原则。从具体要求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发展进程和表现形式,同时还要反映时代特征和世界潮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和发展过程,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国情相统一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相联系的过程。我们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始于毛泽东、成于邓小平、推进于江泽民及其后继者,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源头和理论基础是科学社会主义。没有科学社会主义,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活水,那么,科学社会主义就是活水的源头。
二、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及其主题转换
(一)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形成和发展的阶段
19 世纪 40 年代后半期到19世纪 90 年代中期为第一阶段。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形成和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主题是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也就是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
1848年初,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完成的《共产党宣言》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形成的重要标志,也是对此后 50 年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主题的第一次全面阐述。《共产党宣言》集中论述的就是资本主义为什么必然被未来社会所代替,亦即社会主义为什么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的问题。
(二)科学社会主义由革命实践为主转变为建设实践和改革实践迅速发展的阶段
20 世纪50 年代中期以来为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广泛地运用于实际,科学社会主义由革命实践为主转变为建设实践、改革实践迅速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主题逐渐转换为社会主义如何在与资本主义共存、交流和冲突、对抗中发展自身并最终取代资本主义。
同时,中国和苏联两党之间的裂缝已经显现,到60 年代爆发了公开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论战”,引发了对原来苏联模式弊端的揭露和反思,也引发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改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的核心问题就是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进而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问题,而后再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市场化取向的思考,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中借鉴、利用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机制中的合理因素,包括吸收和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等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交流和合作的空间得到极大的拓展。
三、科学社会主义的现代意义
(一)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社会主义方法论、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社会主义价值是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其中,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命题,是从最深层次上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由社会主义方法论、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社会主义价值组成的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体。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价值,并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
(二)促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构建基础是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基本国情,其理论支点是时代主题转换论和初级阶段论,其理论创新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实现了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即“产品经济论”的创新和发展,推动了中国经济的空前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为一些国家的探索和对历史经验的反思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对世界社会主义的振兴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引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辟的社会主义建设新路径,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因而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而产生,并将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进程不断创新和发展。这一理论体系不仅将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坚定我国人民走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向世界表明,科学社会主义将以其科学的理论体系和发展道路而成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范例,从而推动世界社会主义的振兴和发展。
四、结论及展望
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是以俄国十月革命为标志的 ,在随后不到一个世纪的各国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又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有成功的经验 ,也有失败的教训。但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人类追求“理性的王国” 的希望之所在。
无论生产力如何发展,只要真理不倒、正义常在,科学社会主义就将永葆青春;无论生产关系如何变化,只要人类的平等和人权得到尊重,科学社会主义就将能面对任何挑战;只要社会主义执政党始终教育人民和自身反对“迷信、非正义、特权和压迫”,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社会主义执政党将永远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阳光就会照射出来,理性的王国就会出现。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定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生产中的积淀,是民族的“共同记忆”,也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共同生活、共同发展的核心和灵魂。一个民族无论怎样现代化,都不能抛弃自己的传统文化,尤其是现如今西方意识流对中国文化冲击的影响越来越大,我们就更应继承和发展中国的传统文化。
一、中国传统文化生态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具有源远流长的文化特点,表现为华夏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中断泯灭的文明;华夏文化还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点,承继着黄河文明几千年的智慧结晶;中国人有着强烈的家国乡土观念,兼容并蓄的民族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性。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延续下来的基本精神思想。民族精神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和积淀中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文化、民族习俗、民族价值观和价值追求等共同特质,是指具体特定的民族借助传统文化来维系、协调、指导、推动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粹思想。[1]最早对民族精神进行探讨的是卢梭和孟德斯鸠,而对民族精神进行全面论述则是黑格尔。他认为“(世界精神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和任何其他阶级不同,所以都有它的一定的特殊的原则。在历史当中,这种原则便是‘精神’的特性――一种特别的‘民族精神’。”[2]中国民族精神是在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发展中逐渐凝聚而成的,这些精神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具体内容表现。
二、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价值取向的一致性
儒学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张岱年将中国以儒学为主的传统文化的内核概括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是内因,是中国人对自己的道德的基本要求;“厚德载物”是外在表现,是中国人对他者的态度。这种精神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
1、“厚德载物”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基于“万物一体”的基本认识,是在充分尊重人、动物、自然界生命的生存权基础上的认识,自强不息是对所有民生的精神鼓励,“厚德载物”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滋养,是中国之所以历经世代更替、命运多舛却依然能凝结成一个整体的根本。正是这种自强不息,中国人很容易接受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学说。“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不仅仅是一种精神支控力量,还是一种美好社会理想的信仰基础。在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中国人在“德治”下憧憬的“大同”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没有阶级基础的缺乏正确革命道路的但却与共产主义理想有着天然联系的社会。《礼记?大同篇》中说“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与马克思主义“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也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有着相同之处,中国人憧憬的劳动是自我能力的释放,劳动力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在大同世界“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与马克思描述的“社会物质财富极大地丰富、人们不再将其收藏起来据为己有”相通。共产主义社会与中国人所梦想的状态有着相似的状态,又远远高于中国“大同世界”的生活,显然,这更具有现代性,也更符合中国人对未来社会的追求。
2、“入世”哲学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奠定了认知的基础
自春秋战国起,诸子的“百家争鸣”为中华文明的发展打下了深厚的哲学基础,其中对中国人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中国哲学辩证法和对待人生的一种“入世”态度。而中国哲学最显著区别于欧洲的就是中国的“入世哲学”,即注重社会的人伦关系,强调社会道德价值和人的今生今世。当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到中国的时候,中国人凭借着传统文化中朴素的辩证思想,很快就把马克思主义高深的哲学转化成了中国哲学的一部分。至于马克思主义批判的资本主义金钱拜物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传统以来重农轻商的传统,反对奸商和社会财富不平等思想也有契合。而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观,虽然从中国古代很难找到与“本位论”、“主体论”完全吻合的哲学话语。但是,从思想取向上看,自孔慕大同到杨朱、管子等思想家的主张,“入世”哲学本身就是现实社会实践在哲学基础上的反映,所以中国哲学探究的“养吾浩然正气”、“向善”、“求真”追求人类幸福的远大志向,这些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整体价值目标是一致的。
三、在传承和创新中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当中国社会开始改革时,大多数人持怀疑态度,因为世界上一大部分国家都是资本主义,对东方民族缺乏客观的认识,导致他们认为中国文化也是落后的。然而,中国不仅没有在世纪之交演化成资本主义,还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下取得了让世界瞩目的成就,而决定的力量并不是中国拥有最多的人口、广褒的内陆,而是文化的力量。
1、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文化建设
毛泽东在《新民主义论》中指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用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3]文化作为21世纪一国发展的软实力,对一国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而在西方文化构成强势文化的背景下,一些人把庸俗、媚俗的糟粕当成了时髦,考古、旅游商业化倾向越来越严重,这种文化低俗化的倾向与我们社会主义文化极不相符,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4]而在当代中国,要在继承传统文化基础上构建社会主义新文化,就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谐文化的构建。和谐文化指一种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融合思想观念、社会风尚、行为规范、制度体制于一体的一种文化形态。[5]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首先要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要大力挖掘传统文化的优秀资源,弘扬时代新风,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再次,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正确方向,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与自信,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要文化自觉与自信
党的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让人民共享文化成果。党在则进一步号召在文化建设中树立起文化自觉与自信。文化自觉与自信是扎根于民族文化基础上的。文化自信首先是来自民族自信的。民族文化的存在以一个民族分享一种共同的历史、共同的情感、共同的想法和共同的生活方式的存在为身份。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每一成员具有凝聚力量,是中华民族成员的归属栖息之地。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来强化民族身份,培植民族身份认同感,使民族凝聚力得到加强,培养一种文化自觉。
文化自信与自觉还表现为对“他者”立场下的自我定位。由于当今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一些国家把自己的本民族文化上升到普世价值,甚至企图以本民族的文化指标取代他国文化,而中国的民族文化正面临着这一文化霸权的严峻挑战。如今有些国人已经习惯了“中国任何一种现象都只能在别人的概念框架中获得解释,好像离开了别人的命名系统,我们就无法理解自己在干什么,我们的生活意义来自别人的定义”。为此,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如果中华民族不能正视自己的文化,“中华民族就成了一个灵魂漂泊的民族,一个不能回答‘我们从哪里来’,也不能回答‘我们到哪里去’的民族。”因此,追求和谐的中国,迫切需要立足于自身民族文化的根,在继承中创新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
3、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还需要正确处理好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关系。首先,要正视文化的多样性、互相尊重、取长补短。费孝通说过:“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定自己的位置,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共同的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的共处原则”。[6]其次,吸收外国文化的同时,要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保护本国文化的独立个性和民族特色,提高本民族文化产品的竞争力,已成为世界性话题。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既要主动融入世界、借鉴其他民族文化的精华,又要高举本民族文化发展的新秩序。再次,加强对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近年来,中国文化贸易一直处于逆差地位,这既与国内文化产业政策有关,更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浮躁和商业化有关。我们既要善于学习和吸收优秀文化,更要让中国优秀文化走向世界。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工程,它的建设离不开对传统文化的传承。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人们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要更加强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建设将翻开美好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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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重要历史阶段,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和谐已成了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目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社会保障论文,供大家参考。
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试点县(市)的新农保政策落实情况总体不错,但在很多方面仍存在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1.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法。2011年7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仅有第20条和第21条涉及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则性规定,这部法律没有对农村养老保险做出具体规定。当前涉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机关发布的通知或者政策文件中,立法层次较低,这也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的严重缺失。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大量表现为地方性立法。1992年,民政部发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在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河北省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使得本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非常混乱的局面。地方立法的过多过散,既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严重不足,也反映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对法律制度的迫切需要。
2.保障水平较低,难以实现“保基本”的目标。新农保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待遇计发模式,且支付终身。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当前河北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拨款,各地可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酌情给予补贴。实践中由于部分县市财政补贴资金压力大,保障工作难度大,补贴不到位的现象在河北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比较严重,河北省试点县区地方政府在基础养老金的55元补贴标准上,形成了60元以上、60元、60元以下3个档次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按此档次进行基础养老金标准归类,这一标准低于2011年河北省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而目前本省农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4711.2元,养老金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由于河北省新农保政策缺乏激励机制,许多适龄农民持观望态度,一般选择最低档次的缴费标准即100元的缴费标准。个人账户积累少,制约了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和发展,不利于提高保障水平。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即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仅够发放11.58年,至此个人账户变为空账,之后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支付,国家尚未做出明确规定。
3.新农保管理资源缺乏,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专设机构只在县、乡两级设立,省、市则没有专门的农保行政机构,导致不能很好衔接开展工作。另外,缺乏专职农保工作人员,乡镇农保经办人员稳定性较差,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专业岗位缺失,欠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不够重视,农保机构规格较低,与其他社保机构存在很大差别,不利于开展和完成农保工作任务。一些地方信息系统建设滞后,虽然各地手工操作档案管理一丝不苟,保存完整。但是,纸质档案无法处理信息共享的业务。同时,和金融机构直接的衔接工作也难以准确迅速地协作。另外,信息没有形成数据库,信息统计工作存有缺陷。
4.农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不强。为了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只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这两种渠道,这些投资渠道从形式上看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实际上不仅使农保基金面临通货膨胀贬值的风险,而且无法实现对参保农民基金增值的承诺。如果长此以往,保障效果会大打折扣。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开辟新的投资渠道。
完善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
1.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社会保障立法总是先于社会实践。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保险法,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仅仅依靠政策性文件来实施,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鉴于此,需要国家的配合,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在试点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新农保制度,在制度不断规范化的过程中逐步实现新农保政策向法律过渡。只有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有法可依,才能避免人为的主观随意性,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现行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偏低,尚不能满足老年农民基本养老需求,充其量只能起到农民养老的补充作用。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应适当增加财政投入,逐渐提高基础养老金。尤其针对缴费档次高、时间长的参保农民应适当提高其保障水平,这样既有助于增强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养老金储存发放长效机制的形成,对国家对农民都有利。
3.加强人才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河北省2012年又将66个县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新参保人员的登记确认、保费收缴、参保人员信息更新、养老金的申请和审批、养老金的发放等业务量大,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业务经办人员。因此,针对当前乡镇农保机构工作人员不稳定、能力差等问题,应增加编制人员,加强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培养懂操作、会精算的适应新农保技术特点的业务人员,同时应尽快完成省、市、县、乡四级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数据共享程度高的信息系统,尽快进行软件和硬件的开发建设,打造新农保运行的信息高速路。
4.提高农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对农保基金来说如何建立一个既有利于基金保值增值,又无风险的基金管理与风险防范机制是至关重要的。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到农民参保积极性和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出台新农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指导意见或条例,比如可以走市场化管理,专家理财的道路。二是要明确政府在新农保基金投资管理中的责任。三是进一步探索新农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如基金可以购买有担保、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中央企业的债券;还可以参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等。四是逐步实现基金集中管理,加强投资监管。基金实行县级管理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但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以及市场的不断完善,基金如果实行市场化管理,受技术、人才等因素的限制,县级不具备市场化管理的条件,应逐步将基金集中到省级管理,这样才能发挥基金的规模优势,也便于加强对基金收支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新农保基金的安全。
养老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各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重中之重,如何实现公平有效的养老也是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的难题。如今我国已经面临人口红利即将消失,社会步入老龄化时期。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表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个百分点,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农村养老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社会问题,它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那么时至今日,在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五年后农村养老问题解决的效果如何,该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问题是本次调研的重点。
一、基本情况
沧州市所辖2个区、4个市、10个县。总人口720万,其中农业人口数为乡村人口405.44万人,占55.97%。65岁及以上人口65.20万人,占9%。2015年沧州16~59周岁适龄参保人员272.7万人,实际参保人数365.21万人,参保缴费率96.83%。60周岁以上老人(即为领取待遇人员)91.70万人,参保领取率100%。沧州地区2015年的“老年抚养比”(老年人口和劳动适龄人口的比率)1:3。一方面表现了老龄人口的巨大,另一方面也显示沧州地区农村养老形势的严峻。
二、存在的问题
1.养老金基数偏低,涨幅不明显。
调查中许多村民都表示养老金数额较少是当前农村养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新农保政策的实施就是考虑农村较低的经济水平,提出新农保的目标是低起点高覆盖。导致养老金较低的另一个原因是村民大都选择最低的缴费档次,基本围绕在100~500元的缴费区间,其中以100元缴费档次的人数最多,远远高于其他缴费档次,具有代表性。那么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些养老金在养老中到底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在分析这一现象之前我们先来算一算缴费满十五年的老人每月能够领到多少钱,因为早在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就达到5450元以上(数据来源———沧州新闻网)。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每月70~120元的养老金在当地较高的生活水平下显得多么微薄。正如一名村民所说:“一块钱两个馒头,假设一天吃四个馒头,那么一个月要120个馒头,每个月的养老金也就保证饿不死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企业职工补交齐十五年的养老保险后每个月仍可领到五百多元钱。提高新农保基本养老金已是形势所需。
2.集体补助实施难度大。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新农保”应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很多较为富裕的村集体也愿意对本村村民进行补贴,但是这种补贴往往难以进行。问题最突出的是确定受补贴人员资格。由于户籍管理单位出具户口所在本村的人员名单和实际不相符合,因此无法单纯按照户口进行补贴。还有村民提出,村内有些人的户口是近几年刚刚迁入本村的,这些人没有为村集体出钱出力,也不应享受集体补贴。还有的人提出,自己原本是村内的老住户,家里世世代代都是本村村民,因各种原因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此次补贴只涉及农业户口,这样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要求村集体进行补偿。其次是,补贴多少的问题。由于村民年龄不等,年纪大的村民认为自己为村集体做出的贡献多,应当多享受村集体的补贴。这部分人又分为受益人与未受益人,文件中的集体补助指的是缴费补助,没有涉及已受益人员,因此已受益村民不满。而未受益人中由于各自缴费年限不等,因此缴费年限较少的村民表示自己应比缴费年限多的村民多得到补贴才能保证对自己的公平。最后,各个村街的富裕程度、人员构成的不同导致每个村按照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进行补贴或者以何种方式进行补贴。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却造成村与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攀比。补贴标准的不统一,导致了矛盾增加。
3.人口流动因素成为政策执行中的一道障碍。
调查中发现,派出所给出的各村人口数目与村内统计数目相差甚远,有的村空挂户口人数众多,达到近百人。在拿到乡镇办公室下发的村民名单时,村干部表示很多人听都未曾听说过,有的人死亡数年却仍然出现在名单之上,还有部分人外出十数年未归。这一方面暴露出户籍管理单位在户籍人员统计及认证方面存在失误,同时也表现出人口流动给参保人员的统计、实施和养老金发放带来的困难。
三、经验启示
1.好人之城助力社会保障体系。
沧州市开展了五城建设。其中好人之城建设颇见成效,在全市掀起了人人讲道德、树新风的潮流。这种道德阵地的建设,有效地弥补了社保体系的不足之处。尤其是在普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即为新农保)过程中,由于对孝道的重视,几乎有老人的人家都积极参保,有困难的家庭集体帮扶,这使得沧州市率先实现了新农保的全覆盖,也是沧州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如此之高的关键所在。
2.借鉴国外经验,借力财税改革,增加基础养老金比例。
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而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显现,而邻邦的前车之鉴和应对经验,值得中国慎思明辨。数据显示,日本人口结构在过去50年中迅速老龄化。1965年65岁以上人口618万人,老年人口比率只有大约6%,2012年老年人口比率大约24%。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的预测,2050年日本老年人口比率预计将会高达大约39%。日本采取一体改革,其重点是将消费税率上调,从而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法》指出,改革的基本思想是,“社会保障让广大国民都受益,因而所需费用要让每一代人都广泛公平地分担,从这样的观点出发,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支付社会保障的公共费用拨款,就由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来承担”。通过一体改革,包括因上调消费税率而增加的税收(国家和地方),除现行的地方消费税(相当于1%)之外,已经全部被列为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消费税的资金筹措能力较强。在消费税率上调至5%之后的15年左右中,中央的消费税税收(相当于4%)每年度一直处于大约10亿日元。因此,上调消费税率1%会筹措到2.5亿日元左右的收入。日本的这些做法无疑对我国也具有启发的意义。目前正值中国进入财税体制改革的初期,不妨借鉴日本的经验,提高消费税,同时将税收和部分其他财政收入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体系中,那么一方面中国的养老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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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的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乡村生活的城市化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之一,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主要是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政府责任到位,养老保险专属服务机构升级,社会保障模式趋于多元化等。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功实施的经验表明,要建立覆盖全国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媒体宣传,创新养老基金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不断强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笔者采用比较分析、文献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借鉴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于不同国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系统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模式问题。
关键词:国外;国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经验分析
1.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
1.1.1瑞典瑞典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完善的典型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式原则,同时,瑞典也对每一公民实施终身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每位公民从出生开始就纳入国家设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直至死亡。1913年,《全国养老金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瑞典全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按照法案所规定的内容,普通公民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行使自己的缴费义务与享受养老基金的权利。对于那些经济收入无法支付养老金费用的公民,政府会给出一定的经济救济,但是享有政府救济的公民经济收入条件必须情况属实。瑞典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较为全面并且历史悠久的国家,他们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包括3个层面,即国家基础养老基金、国家附加养老基金和部分养老基金。然而,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严重的问题。1960—1980年,短短的20年,瑞典国内劳动生产率从5%下降至1.6%,1982年,政府财政赤字高达13%。除此之外,1974—1984年,接受社会救济的家庭由22万增加到30万,同时,面对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瑞典对于养老金制度开始实施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将过去现收现付制度模式改变为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模式。1998年,政府及法律部门将养老保险缴费模式转向新的制度模式,现行的养老金模式主要由公共养老金制度、工作单位养老金与商业养老金3方面组成。
1.1.2德国德国是一个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比较成熟的国家。1957年《农民老年援助法》的设立,标志着一种新型的老年保障制度设立,这项制度主要的实施对象为一些比较独立的农业企业主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1995年开始实施的《农业社会改革法》标志着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会救济层面转至社会保险领域,农民可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权利而不再是一些硬性制度下的社会保障。在德国,国家与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农民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特点为农民设立特殊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人寿保险3方面。主要是满足农民当中一些患有重病、身体残疾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及妇女的生活需求[1]。农民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分为国家补助与个人缴费两部分。作为投保人个人所缴纳的费用标准是一致的,对于相关企业规模不再考虑的范围之内,共同劳作的家庭成员的保险费用由所在企业的农场主承担,保险费的金额为农场主保险费用的一半。
1.1.3法国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之上建立并实施的。1952年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1961年疾病、生育、残疾被列入到了保险范围。2001年在保险体系中又加入了人身意外险,2003年又补充了养老保险制度。在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设立所针对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另一类是受雇佣的农业工人。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经济来源是由国家补助、农产品附加税、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及其他社会公共保险部门的转移支付组成的。农场主与农业工人都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保险费用,其中,农民必须参加养老、医疗、妇保、工伤和残疾等各项保险。此外,法国的政府相关部门将农民纳入一般混合制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又针对农民设置了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
1.2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1.2.1养老基金的公平性较高以上3个国家农村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方面,瑞典和德国,养老费用的缴纳由国家、雇主、雇员3者共同承担,这样一方面减少了农民在养老保险资金费用上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提高了人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热情。法国根据不同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给不同收入农民设置不同的名义账户,即每位公民,即使收入较低或者没有收入的农民都可以享有最低的国家养老金补助。
1.2.2建立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国外部分国家为了体现出农民的特殊性,将农民从公民的群体当中划分出来,单独对待。如瑞典政府认为,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为田间劳动,在日常的农产品收入中,农民所缴纳的税费相对比较低,不足以弥补政府对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所以设定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较高,以此来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2]。
1.2.3保障模式由单一走向多元化上述3个国家都根据农民不同的需求设立多元化养老保险模式。回顾瑞典将近200年的养老制度,发现90%以上的农民选用的第一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则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近几十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还开设了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即根据个人需要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多元化的养老保险模式的设立维护了公民权益的公平性。在德国与法国,在最初的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实施时期,政府部门淡化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之间的公平性,由于农民在收入水平上具有不等性,使得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不断加重,最后矛盾激化,使得养老保险制度重新制定。因此,模式的多元化为国家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1.2.4注重法律保障上述3个国家所建立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是农村农民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的有效武器。在瑞典,一些公民被强制性地参与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德国、法国等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的建立根据农民生产收入水平与生活需要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层次,这种目标明确的制度为农民合法权益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及问题分析
2.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企业补助的基础养老基金与个人养老补助基金相结合的两种模式。在国务院颁布的养老保险意见指南上明确规定国家及政府对于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要进行维护与监督
(1)基础养老基金。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制度与原则,每位公民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平均为55元/月。根据东西部地区生活水平与经济来源的收入程度,对于东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补贴政策为自助补贴的50%;而对于西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是全额补贴政策,这些补贴费用将由中央财政支付[3]。各个地区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可以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公民的收入水平而制定相应的发放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实施全额发放政策。
(2)个人养老补助基金。各个地方的政府为每位参与养老保险的农民设置了每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每位农民自身账户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资助、企业等相关公益组织资助、集体补助与个人支付等,这些资金以个人财产进入到每位受益人的账户。地方政府资助:地方政府资助根据每位农民具体的收入水平而定,一般政府每年给每位农民的资助大约为30元,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民,如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情况,当地政府可以代替村民上交所有养老保险费用。而对于那些投保比较高的村民,政府可以给出适当的奖励政策,具体的政策内容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规定。集体补助:集体补助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指南上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集体补助的来源一般是当地的企业组织、公益组织等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供的资金补助,这些补助的标准一般是当地村民委员会召开民主会议决定的,一般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集体资助的力度比较大,而对于那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一般不会存在集体资助这项内容。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支付的标准根据每位农民的收入水平而设置了不同的自身投保档次。一般设置在100~500元,每位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的生活需要和收入水平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保档次。同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各个地区本着以“上一年农民的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农民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次进行缴费。
2.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立法层次低。在法律层面上,仅有国务院2009年9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南,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条文。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引导与实施方面无法律可依,进而使得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程度降低,同时,也因为法律对于社保养老的立法层次较低,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正的保障[4]。
(2)资金筹备困难,支付水平低。由于部分农村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再加上近几年来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农民在个人账户的资金筹备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家庭的大部分开支主要用于解决温饱问题,主要的社会保险资金依靠政府与中央财政部门。
(3)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农民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单一,缺乏系统化的管理和普及,致使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模糊认知度不高。严重影响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程度。
3国外经验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启示与借鉴
3.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全面法制化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法制化实施的经验与教训说明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是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成功运行的保障。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于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要求,这表明新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是,随着中国老龄化的不断加重,如果农民在合适的年龄不参与新农保制度,会使得一部分人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因此,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法制化、强制化,这样才能保证每位农民养老保险得以保障实施。
3.2建立多元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从国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看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多种不同模式养老保险支柱的设立为不同需求的农村人们解决了更高层面的生活需求问题。回顾国外的养老制度历史,我们发现有将近90%以上的农民的第一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不断开设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选择,即根据自己个人身体的需要自己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
3.3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政府各个时期相关的农业政策与管理机制密切关联,并能够实现良性循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胡豹,王厚俊.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及启示[J].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47-52.
[2]叶明.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与构建路径[J].乡镇经济,2008(6):61-65.
[3]周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研究[J].学术交流,2009(9):129-133.
[4]刘影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及启示[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5]吴英英.建立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08.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2003年之后,国家开始对农民工各项权益越来越重视。2005年12月14日,新华社被授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2006年3月27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1(国发[2005]38号),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特点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费率低、广覆盖、可转移。部分农民工保障制度可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提出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2009年2月5日,中央公布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摘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到了2010年,经过连续三年全国人大讨论并多次修改的《社会保险法》得以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的法律体系中,使制度更加具体化,法律化。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普及率低,覆盖范围有限
与过去相比,我国的经济发展如此快速,但是,由于地域以及经济发展的限制,农村有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不下去。由于地域的差异性,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内容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制定的保障项目已经比较完善,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地域的限制,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
(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狭窄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国家的政策扶持和集体补助都主要来自对乡镇企业支付的养老保险资金。然而,欠发达地区无力缴纳保险费的农民在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方面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而富裕地区的农民有能力自己缴纳保险费,同时,又能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由此可见,这种筹资模式使得欠发达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农民老说,这种好的政策享受不了,从而造成了“保富不保贫”的不公平现象。
(三)贯彻执行过程中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为了使广大农民得到好处,国家规定,凡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论家里子女参保与否,都可以领取每月55元的补助。但是执行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参保率,有些县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硬性规定,凡是家里有子女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者,家中老人就领不到每月发放55元的财政补助,使农民由自愿变成被自愿,也歪曲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本意。后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在多方面的压力下,改变为家里子女不参加养老保险,家中老人仍可以领到国家给的55元钱。可见政策在基层执行的过程中如何不被歪曲使其很好的发挥作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意识不高
由于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大多数农民对养老保险这种制度持怀疑态度,觉得还是养儿防老才是正道。这对我国养老保险的施行带来了困难。此外,还有人认为,我国多耕地实行的是家庭责任承包制,除了儿子养老之外,还有土地养老。这可是双保险。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耕地面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逐年下降,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五)收入水平不高
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由于地域限制,生活水平不高,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许多农民由于收入不高,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由此,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面,面临很大困难。通过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有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养老并轨制”存在的问题
“养老并轨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衔接转移、权益累计,是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取得的又一大进步。然而保障水平仍存在且可能较长时间内存在巨大差异。由于实际经济、认识力、财力等各方面综合,就决定了城乡居民将来实际的养老保险水平通过这次办法可以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档次增加两档,且最低档从每年缴费50元提高到100元,最高档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这有利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费,将来获得更高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即将来获得养老费绝对数的巨大差异。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加大国家扶持力度
农村养老保基金筹资是以“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但是国家扶持方面微乎其微。所以,今后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将国民收人再分配政策重点向农民和农村方面倾斜。在制度设计上,提高农民个人账户的收益率,使农民自愿的去缴纳养老保险。
(二)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
虽然,各个地方出台了针对自己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但是没有上位法的明确授权,因此,缺乏法律效力,在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导致强制交纳保险费、少发养老保险金等。这样,使农民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度。所以,只有通过立法,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才能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才能在养老保险执行过程中证明国家的权威性。
(三)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能够使得养老保险金不断的增加,是每个农民愿意看到的。一方面,农民养老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给国家减轻了负担。国家可以把投资在这方面的资金可以用在更需要帮助的地方。
(1)充分利用税收激励手段,快速增加养老金。
(2)扩大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将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交由专业金融机构负责。允许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投资管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和产品特点,提供其多样性投资管理服务。
(四)加强完善“养老并轨制”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两项制度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要实现养老保险真并轨,不但要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互扎实衔接,更要实现广大职工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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