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感性工学的定义相关的共20个结果:
为了在使用上方便,对某些概念进行定义时,总会给上更多的限制条件。这样一来,在验证某些概念时就需要验证更多条件,这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但通过下文的证明,这多余的条件其实更加方便使用。本文讨论的是,线性空间八大公理与七大公理等价的问题。目的就是为了说明上面的事实,引导学生学会读书。
在郭聿琦等主编的《线性代数带引》,或者说任何一本代数学教材,在定义线性空间时均采用了如下的八大公理:
但是笔者在学习过程中发现,从本质上讲,八大公理只需七大公理即可,第一公理可由后七公理导出。本文正是为证明此命题的。
首先证明两个事实:
事实一、
事实二、
说明:为了避免在命题证明过程中出现循环引用的情况,下面的推导过程前后步骤间均给出直接引用的事实,用记号表示这一原则,其中的表示利用公理(2)可由得到。
证明:
(事实一)
综上事实一即得证.
(事实二)
基于上面两个事实,下面证明下面的命题:
命题:线性空间中八大公理(1)(2)(3)(4)(5)(6)(7)(8)与七大公理(2)(3)(4)(5)(6)(7)(8)等价。
可以看出,两大公理体系仅有一个公理的差别,因此为证明此命题只需要公理(1)可以由其余七大公理导出即可。
证明:必要性是显然成立的;
充分性
只需证明(1)可由(2)(3)(4)(5)(6)(7)(8)推出即可。
综上全部,命题即得以证明。
可以看出,上面两个定义的等价性是毋庸质疑的;并且可以看出,在证明的过程中只是反复的引用公理事实。这就启示我们在定义概念时,多加条件其实没有影响,相反还会简化我们验证的过程,否则每次都要重复上面的过程去验证交换律,这就是公理化体系的优点。
这个命题是由我的恩师王正攀转述给我们的,他得之于郭聿琦教授。
参考文献
[1]郭聿琦.岑嘉评.徐贵桐.线性代数导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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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情感性评价英语课堂教学策略
论文摘要:英语课堂教学中,历来注重向学生提供认知方面的信息反馈,而忽视情感信息的反馈。通过情感刺激与调节手段进行英语课堂教学评价,充分带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爱学、乐学,学好。
引语
兴趣是一个人力求接触、认识、掌握某种事物和参与活动的心理倾向。举世闻名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国古代著名的教育家孔子曾说过:"知之者莫如好之者,好之者莫如乐之者。"因此,如何在课堂上做到真正调动了学生的学习英语的兴趣,是当前新课程改革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英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能够更多的注意情感性评价这一环,并据此对教学评价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优化,使教学效率大幅度提高,真正发挥教学评价在情感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它的功能,促进学生学习英语的动力和热情,培养他们对学习和对自我的积极态度,促进他们潜能的开发、认知和情感的全面发展。
一、英语课堂教学中实施情感性评价的现状
为了了解英语教师在英语课堂教学中对情感性评价策略的观念、运用状况及运用中存在
的问题,笔者对所就职学校的部分英语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96.94%英语教师认为在课堂教学评价中“迫切必要”、“必要”和“有一定必要”从情感维度进行评价,其中认为“迫切必要”和“必要”的达75.51%。63.26%教师认为自己“总是考虑到”和“经常考虑到”从情感维度进行评价。但认为自己“总是运用”和“经常运用”情感性评价的教师只占37.75%,这与前两项形成很大反差。究其原因,排列第一位的是“应试教育压力”,其次是“缺乏方法”和“缺乏理论”。从上述调查可知,教师们对英语课堂教学中实施情感性评价的作用和价值已有初步的认识,并有实施的愿望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理论和具体方法的指导未能将其很好地运用。
二、英语课堂教学中的情感性评价策略
1.充分挖掘学生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进行成功感教学
每个人都渴望有所成就,受人重视和关注,使自我得到发挥,自身价值得到实现。这种思想在学生身上,便体现为希望自己的些许成功能引起老师和同学们的注意,落实到自己身上,便是掌握一点一滴知识。一旦证实了自己的成功而产生成功感时便信心大增,兴趣盎然,情不自禁地想更上一层楼。对于不同程度的同学,在课堂上给予不同程度的问题,让他们回答,他们的一丁点进步也及时得到鼓励,从而使他们都觉得,只要自己认真跟着老师学,就能学得好,树立起学好英语的心理优势。
2.创设情境,引发兴趣,激发学生的积极情感
学生的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直观教学是重要教学手段。直观教学的途径有很多,教师的教学活动中可以采用彩色卡片、简笔画、实物、挂图等,活跃教学过程;还可以采取录音、角色表演等的“语言直观”方式;另外还有多媒体课件带来的多渠道、多角度的“综合直观”。除了原本就形象的东西可用直观教学外,我们还可以巧妙地变抽象为形象,为学生的学习创造良好的学习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积极情感。
3.情趣交融,融情入境,让学生体验学习乐趣
英语教源于生活,又实践于生活。要培养学生运用英语的能力,就要在使用中才能得以提高。人们常说“在国内学三年英语,不如到国外去学三个月”。“语言是练会的,而不是学会的。”要使学生把自己所学的知识较灵活、准确地进行交际,这是一个艰难而又在短期内不易办到的事。在教学中应不受时空的限制,长期坚持不懈地为学生创造全面开放又贴近学生生活的语言实践环境。在课堂上,我坚持用英语教学,引导学生用英语思维。尽量以自身形象的表演、生动的手势、丰富的表情去创设语言环境。Google全球副总裁李开复先生曾与女儿合作,为一头猪配音并制作了flash,以帮助其学习枯燥的美国历史。教师也应多尝试运用角色扮演、场景剧等方式复现课文中的故事情节,使原本枯燥紧张的语言训练变得生动活泼起来,充分带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4.增加学生的参与性,使学生真正融入教学活动中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苏霍姆林基说过:“一个孩子,只要在两三个月里看不到自己脑力劳动的成果,他的学习愿望就会消失……学生学习愿望的源泉,就在于紧张的智力活动和体验到取得胜利的欢乐。”遵循这条客观规律,我在组织活动时,着重考虑学生的能力,适当地安排活动内容。例如在听、说训练中,安排学生进行一些表演、演示活动,将课文中的对话编成台词,使学生真正体会到英语课堂并不是死板的讲授与灌输,而是要真正参与进去,这样才能学有所获。在此过程中,教师应及时适当地用OK! Very good! Great! Super! Excellent! 等词给以赞扬,让他们享受成功的喜悦,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三、结语
情感投入是提高中学英语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注意言行举止,给学生以亲切感。古人曰:“亲其师,信其道。”教师要用“师爱”去赢得学生的信任。首先,在课堂教学中,学生不仅进行着认知方面的学习,同时也进行着情感性的学习。因此,我们既要注重对学生的智力训练,也要重视情感的激励作用。
参考文献:
[1] 方志尧. 让英语课堂激励评价充满人文性[J]. 考试周刊, 2007, (14) .
[2] 邹丽红. 英语课堂上如何评价学生的情感[J]. 课程教材教学研究(教育研究版), 2008, (03) .
[3] __欣. 英语课堂教学形成性评价与调控策略[J]. 河北教育(教学版), 2006, (12) .
[4] 李正亚. 课堂行为表现评估——英语学科评价体系中的一朵奇葩[J]. 文教资料, 2006,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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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比较刑法;刑法严厉性;罪刑关系
内容提要: 本文根据50国刑法典13121个独立罪刑关系的经验研究,发现各国刑法的严厉性程度以及价值取向与人口因素、民族异质性程度、人均资源占有量、城市化进程以及国民素质等多种非法律因素有关。各国在这些方面的差异使得立法者不得不以各自的方式与本土犯罪问题相处,并沉淀出各自行之有效的经验。当这些经验与人们共有的善恶良知以规范的形式融合到一起时,便形成了刑法中各种犯罪的轻重刻度。承认经验对刑事立法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般认为,犯罪的轻重当然取决于犯罪本身,被判了重刑,自然因为犯了重罪。然而,何以见得重刑一定是因为重罪,而不是因为重刑所以才重罪呢?鲁迅先生说过:“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1]其实,作为一种自然行为,没有哪种犯罪一开始就自己带着刑罚而来。犯罪的轻重首先是由于法律的规定。没有这个被定义的过程,任何裸的犯罪行为本身都无所谓轻重。[2]但问题是,法律又是如何决定犯罪轻重的呢?或者说,法律根据什么对某种犯罪做出一定严厉程度的反应呢?如此提出问题已经意味着,除了犯罪本身以外,罪刑关系的制作过程和严厉程度很可能另有原因。其中,既可能有规范内的解释,也可能有规范外的原因;既可能与立法者的主观选择有关,还可能与立法者所处的客观社会背景条件有关;一个罪刑关系的确定,既可能是某个偶然因素的结果,也可能是某些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正因为这些只是可能,所以才需要着手探索。结果,刑法也许会把自己一个鲜见的侧面展现出来。
一、样本与方法
进入正式的观察与分析之前,需要对本研究的样本和方法进行以下说明:
首先,本研究的样本是50个国家的刑法典。[3]这些国家的地理分布是,欧洲21国,亚洲11国,美洲5国,大洋洲11国,非洲2国。其中,除美国文本为《量刑指南》以外,其余49个国家的刑法文本均为现行刑法典。样本范围的确定,取决于至今是否已有公开出版的刑法典中译本。只要有正式译本的,全部收入数据库。其实,从各国政府网站也能收到其刑法典的英文版,但考虑到中英文混用可能导致法律用语的口径不一,从而降低法条之间的可比性,所以一律采用正式出版的中文译本作为研究对象。
其次,本研究的分析单位是由罪名、罪状、法定刑构成的独立罪刑关系。从上述50部刑法分则中,我们共提取出13121个这个意义上的罪刑关系,并将其进一步归纳为134个小类。例如,杀人犯罪的具体罪名有306个,非暴力性滥用的具体罪名有267个,见危不救犯罪的具体罪名有40个,债权债务犯罪的罪名有65个,等等。平均每部刑法有大约262个独立罪名,最多的为保加利亚刑法,有476个罪名,最少的是马绍尔刑法,只有63个罪名。应该说明,在许多国家,大量法定犯的罪名,如环境犯罪、违反银行法的犯罪等等,往往作为附属刑法规范规定在行政法及单行刑法中,而刑法典中出现的罪名主要是一些传统的自然犯罪,如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等。而我国已经不存在附属刑法,全部罪名都规定在刑法典中。从这一点看,我国刑法与其它有些国家的刑法之间的可比性是有限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外国刑法中不存在任何法定犯,而且,即使存在附属刑法,刑法典毕竟是一国刑法规范最具代表性的标志性样本。只要在明确中外刑法的这一区别的同时,用统一的分析框架对各国刑法典进行结构性透视,其结果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第三,每个罪名法条所包含的信息可以分为规范性信息和非规范性信息两类。前者包括特定罪名的犯罪类型学属性,如是否暴力犯罪以及法定刑;是否死罪,是否规定了终生监禁,有期徒刑的上下限等等。后者主要包含该条罪名所属国家的社会背景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所处大洲、国土面积、人口总数、人口密度、所属气候带、性别比例、城乡人口比例、民族数量、最主要民族所占人口比例、人种、最主要宗教信徒所占人口比例、国家制度、政党制度、国家结构、是否经历封建君主集权时代、最高法院系统结构、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所属法系,等等。根据这些信息,我们便可以将一定的罪刑关系放到它所处的社会背景结构中进行考察,使刑法规范与社会环境之间的某些关系得以显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发现有些罪刑关系之间的解释。各国社会背景信息主要有两个数据来源: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列国志》编委会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开始陆续出版的各国卷本,二是世界知识出版社编的《世界知识年鉴》历年卷本。需要说明的是,正如各国刑法典不可能是同一天颁布施行的一样,各国背景信息也无法精确凝固到某个时点。由刑法典的稳定性所决定,只要各国刑法及其背景信息来自于同时代,就可以大体上在精确度允许范围内进行比较观察。
最后,从方法论角度看,观察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应该有纵向和横向两个视角。纵向视角是历史的动态观察,帮助人们洞察刑法的总体演变趋势。横向视角是相对静态的时段内世界各国数据的比较分析,帮助人们发现各国刑法的异同。注意两个视角的区分,学术讨论才是有益的。例如,有学者敏锐地发现,几乎所有人口过亿的国家都没有废除死刑。[4]这显然是一种横向的比较分析,如果我们据此得出结论说,死刑的废除和减少并非人类文明进程的大趋势,就混淆了纵横两个视角。同理,尽管人类社会肉刑几乎绝迹、死刑逐渐减少已是不争事实,我们还是不能直接推论说,某国刑法仍有死刑或肉刑就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就纵向视角而言,已有许多极富说服力的研究,[5]而世界各国间较大规模横向的罪刑关系比较观察并不多见。为此,本文的切入点基本上确定为各国刑法的横向比较和法社会学考察,目的倒不限于完善立法、学习借鉴之类,[6]而是把刑法典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的样本,试图发现各国社会环境对刑法的影响。[7]作为正义的化身,如果刑法还与外部社会因素有关,至少我们心目中的正义将变得不那么抽象,也不那么绝对。当然,具体正义并不一定意味着某种贬义,而意味着借助刑法文本表达自己时,正义还可能获得某种新的内涵。
二、绝对严厉性与相对严厉性
死刑、终生监禁的有无与数量,以及有期徒刑的上下限,是比较各国刑法绝对严厉性的基本指标。所谓刑法的绝对严厉性是指,不同刑法相比,有死刑或终生监禁刑的刑法比没有死刑或终生监禁刑的刑法重,死刑或终生监禁刑多的刑法比死刑或终生监禁刑少的刑法重,有期徒刑上下限的平均水平较高的刑法比较低的刑法重。所谓刑法的相对严厉性是指,一部刑法内不同类型犯罪之间在刑罚轻重顺序上的结构性特征。同一类犯罪在不同刑法中安排在轻重不同的相对位置上,表明不同刑法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
从绝对严厉性角度对各国刑法进行比较观察的结果是,50个国家刑法中,有死刑的国家有20个。按死刑罪名的多少排序为:中国68个、阿尔巴尼亚43个、泰国34个、越南27个、古巴20个、韩国15个、菲律宾13个、喀麦隆10个、新加坡10个、日本9个、朝鲜5个、尼日利亚5个、印度5个、俄罗斯4个、蒙古4个、斐济3个、库克2个、萨摩亚2个、汤加2个、美国1个。[8]上文已经说明,是否存在附属刑法,各国情况不一。所以,这里没有采用死刑或终生监禁刑在本国刑法罪名总数中的比例作为国家排序的根据。实际上,我们还计算了每部刑法有期徒刑上限的均值和下限的均值,为比较各国刑法的绝对严厉性提供了更多的数据。即使我们不采用赋权法对各国刑法严厉性进行综合排序,人们也可以通过上述数据直接进行观察比较了。
通过绝对严厉性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哪个国家的刑法比较重;而通过相对严厉性的比较,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哪类犯罪比较重,进而发现国际上到底存在哪些主要的罪刑关系模式。为此,我们首先考察了犯罪与死刑的关系,结果发现,50部刑法中共有282个具体罪名规定有死刑,按死刑罪名在上述134类犯罪的分布比例,由高到低的排序是:有13.8%的死刑(39个罪名)分配给了叛国犯罪,杀人犯罪占据了10%的死刑资源(28个罪名),以此类推,危害公共安全7% (20个罪名),抢劫5%(14个罪名),军职犯罪4%(11个罪名),渎职犯罪3%(9个罪名),走私犯罪2.8%(8个罪名),破坏公共设施2.5%(7个罪名),战争犯罪2%(6个罪名),其它各类犯罪共计约50%。如果说从死刑与国家的关系中,我们只能看到哪些国家规定了较多的死刑的话,那么,从死刑与犯罪的关系中,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观察到,哪些犯罪有更大的机会被规定为死罪,哪些死罪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是极其鲜见的特例。
完成了这些简单比较以后,我们进一步将13121个犯罪分为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两类。然后,按照所侵害的客体分为破坏公共秩序的公权犯罪和侵犯个人利益的私权犯罪。[9]将这两种划分标准结合起来,便形成暴力公权犯罪、暴力私权犯罪、非暴力公权犯罪和非暴力私权犯罪四个犯罪类型。它们在50国刑法中的分布情况是:暴力公权犯罪2337个,占样本总数的17.8%。暴力私权犯罪2068个,占样本总数的15.8%。非暴力公权犯罪5747个,占样本总数的43.8%。非暴力私权犯罪2969个,占样本总数的22.6%。罪名个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网的疏密,从这个意义上看,四类犯罪的从密到疏的顺序依次是:非暴力公权犯罪、非暴力私权犯罪、暴力公权犯罪、暴力私权犯罪。
基于这个划分,我们便心生三个好奇:第一,以这一万多个罪刑关系为总体,四类犯罪的轻重顺序是怎样的?第二,这四类犯罪的轻重顺序在各国刑法中也许不尽相同,因而形成不同的罪刑关系模式。那么,到底有几种、什么样的罪刑关系模式?哪种模式代表了当今各国刑法的主流?第三,我国刑法属于何种罪刑关系模式?
首先,从宏观上看,死刑、终生监禁、有期徒刑的上下限,既是比较不同国家刑法轻重的基本指标,也可以用来比较不同种类犯罪的轻重。因此,我们先对死刑在四类犯罪中的分布进行交互分析,结果是:暴力公权犯罪中的5.3%、暴力私权犯罪中的3.4%、非暴力公权犯罪中的1.3%、非暴力私权犯罪中的.4%规定了死刑。这个结果的P值为0.000,说明关系非常显著。[10]然后,我们又比较了终生监禁刑在4类犯罪中的分布,结果是:暴力公权犯罪中的17.6%、暴力私权犯罪中的13.6%、非暴力公权犯罪中的5%、非暴力私权犯罪中的3.3%规定了死刑。这个结果的P值为0.000,说明关系也很显著。最后,为慎重起见,我们还比较了各类犯罪有期徒刑的上下限,结果是:四类犯罪按有期徒刑上限的均值由长到短的顺序为,暴力公权犯罪平均93.6个月、暴力私权犯罪平均87.8个月、非暴力公权犯罪平均61.2个月、非暴力私权犯罪平均55个月。四类犯罪按有期徒刑下限的均值由长到短的顺序为,暴力公权犯罪平均30个月、暴力私权犯罪平均26.2个月、非暴力私权犯罪平均12.2个月、非暴力公权犯罪平均11.6个月。综合这三个观察,除了有期徒刑下限的比较中,非暴力公权犯罪反而略低于非暴力私权犯罪 0.6个月以外,其余所有排序结果都一致显示,50国刑法中总体上暴力公权犯罪最重,暴力私权犯罪次重,非暴力公权犯罪较轻,非暴力私权犯罪最轻。正是根据这个结果,我们将暴力公权犯罪称为一级罪,暴力私权犯罪称为二级罪,非暴力公权犯罪称为三级罪,非暴力私权犯罪称为四级罪。
然而,这个总体模式并不能代替每一部具体刑法的罪刑关系模式。于是,以上述四类犯罪的划分为分析框架,逐一分析50国刑法后,我们又发现了四种罪刑关系模式。其一是突出公权保护的公权刑法,结构特征是:暴力公权犯罪最重,非暴力公权犯罪次重,暴力私权犯罪较轻,非暴力私权犯罪最轻。其二是强调私权保护的私权刑法,结构特征是:暴力私权犯罪最重,非暴力私权犯罪次重,暴力公权犯罪较轻,非暴力公权犯罪最轻。其三是在突出公权保护的同时也兼顾私权保护的亚公权刑法,结构特征是:暴力公权犯罪最重,暴力私权犯罪次重,非暴力公权犯罪较轻,非暴力私权犯罪最轻。其四是以私权保护为主兼以公权保护为辅的亚私权刑法,结构特征是:暴力私权犯罪最重,暴力公权犯罪次重,非暴力私权犯罪较轻,非暴力公权犯罪最轻。
问题是,在50国刑法中哪种模式最多呢?计量结果显示,属于公权刑法的有3部,属于私权刑法的只有1部,属于亚公权刑法的有30部,属于亚私权刑法的有16部。可见,真正的公权或私权刑法只占少数,多数刑法都是这两种极端形式的不典型。其中,亚公权刑法显然最多,占样本总数的60%。
3部公权刑法分别是意大利、阿尔巴尼亚和斐济三国刑法。例如,意大利刑法中没有死刑,暴力公权犯罪中有13个终生监禁,非暴力公权犯罪中有9个终生监禁,暴力私权犯罪中只有2个终生监禁,非暴力私权犯罪中没有任何终生监禁。[11]样本中唯一的1部私权刑法是马绍尔刑法,由于没有死刑,唯一一个终生监禁出现在暴力私权犯罪中。第二重的是非暴力私权犯罪,有期徒刑上限为50.8个月。第三重的是暴力公权犯罪,有期徒刑上限为36.6个月。最轻的是非暴力公权犯罪,有期徒刑上限仅为32个月。[12]值得注意的是,该国刑法不仅在相对严厉性排序中突出私权保护,而且在绝对严厉性排序中,几乎是样本国家中刑罚最轻的国家。亚私权刑法包括泰国、所罗门、尼日利亚、加拿大、菲律宾、法国、波兰、葡萄牙、瓦努阿图、瑞士、蒙古、挪威、巴西、美国、喀麦隆、奥地利等国刑法。例如,法国刑法中,暴力私权犯罪中有9个终生监禁,暴力公权犯罪中有7个终生监禁,非暴力公权犯罪中有2个终生监禁,而非暴力私权犯罪中只有1个终生监禁。[13]
亚公权刑法包括印度、越南、吉尔伯特、图瓦卢、保加利亚、新加坡、澳大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瑞典、荷兰、韩国、朝鲜、日本、马耳他、丹麦、芬兰、古巴、俄罗斯、阿根廷、土耳其、希腊、西班牙、德国、冰岛、汤加、新西兰、萨摩亚、库克等国刑法。例如,俄罗斯刑法中,暴力公权犯罪中有3个死刑,3个终生监禁,为最重。暴力私权犯罪中有1个死刑、2个终生监禁,为次重。非暴力公权犯罪中只有有期徒刑,其上限为77个月,下限为7个月,为较轻。非暴力私权犯罪中也只有有期徒刑,上限为54个月,下限为3个月。[14]与此相似,德国刑法虽无死刑,但暴力公权犯罪中有13个终生监禁,为最重。暴力私权犯罪中有6个终生监禁,为次重。略有不同的是,非暴力公权犯罪中有1个终生监禁,占该类犯罪的1%,有期徒刑上限为57个月。而非暴力私权犯罪中也有1个终生监禁,占该类犯罪的2%,有期徒刑上限为67个月。[15]这说明,德国刑法在亚公权刑法中相对更偏向私权的保护。
与私权或亚私权刑法相比,公权或亚公权刑法是不是更偏好于酷刑重罚?数据显示,每部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平均有大约6个死刑和24个终生监禁刑,而每部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平均有大约4个死刑和18个终生监禁。尽管有所不同,但该关系的T检验结果显示,两种刑法在这方面的差异在统计学上并不显著。就是说,尚无足够证据证明,公权亚公权刑法比私权或亚私权刑法更严厉。
在上述分析框架和纵向排序中审视我国刑法就会发现,一方面,和多数国家一样,截止到刑法修正案(七),我国选择了亚公权刑法的罪刑关系模式。证据是:第一,我国刑法中的暴力公权犯罪中有25个死罪,占该类犯罪的32%,有28个无期徒刑,占该类犯罪的36%,有期徒刑的范围为平均14.7-121.5个月,综合评定最重。第二,暴力私权犯罪中有7个死罪,占该类犯罪的25%,有8个无期徒刑,占该类犯罪的29%,有期徒刑的范围为平均12-117个月,综合评定次重。第三,非暴力公权犯罪中有28个死罪,占该类犯罪的12.4%,有48个无期徒刑,占该类犯罪的21%,有期徒刑的范围为平均4.9-115个月,综合评定较轻。第四,非暴力私权犯罪中有8个死罪,占该类犯罪的7.2%,有18个无期徒刑,占该类犯罪的16%,有期徒刑的范围为平均2.1-100.5个月,综合评定最轻。另一方面,从上文数据排序结果可见,目前我国刑法中的死刑最多,无期徒刑也最多。因此,在亚公权刑法国家中,我国刑法属较重的刑法。总之,我国刑法属较重的亚公权刑法。
综上,通过绝对严厉性和相对严厉性的比较不难发现,各国刑法不仅轻重不等,而且,在价值取向上也不尽相同。轻其容忍之罪,重其难容之罪,犯罪本身从来都无法单独解释刑法的轻重。在很大程度上,要看谁根据何种价值理念来决定犯罪的轻重。#p#副标题#e#
三、严厉性的客观解释
为了寻求各国刑法差异的解释,我们将上述4种罪刑关系模式简约为两种基本的模式:一类是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另一类是私权或亚私权刑法。显然,这个差异意味着不同立法者对刑法的不同理解,也反映出各国刑法背后所隐含的不同价值取向。到底是突出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这对刑法来说是一个问题。这时,我们面前出现了两条进路:一条是比较孰优孰劣,论证应该突出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应当承认,我们习惯于这种思路,但这是一条并不明智的思路。因为从宏观上看,刑事立法中的价值取向不大可能是一种无缘无故的选择。一个国家立法者偏好某种罪刑关系模式,很可能与该国社会环境的影响有关。[16]如果各国的选择纯属偶然,就没有必要进行比较观察。比较的意义就在于发现大量事件背后的必然,进而深化对刑法现象的理解。因此,完成了上述各国间刑法严厉性的比较,我们试图从另一条进路通向问题所在:哪些因素与刑法严厉性有关?为什么有的国家在定义犯罪的轻重时选择了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有的国家更倾向于刑法的私权保护功能?
1.历史因素
一般认为,法律是一定历史传统影响之下的法律。在这方面,我们首先考察了法系与死刑的关系。结果发现,50部刑法中,有28部属大陆法系刑法,只有7部规定有死刑,占大陆法系刑法的25%。而17部英美法系刑法中,就有8部规定了死刑,占英美法系刑法的47%。另有5部刑法属其它法系,全部规定了死刑。这个关系的P值为0.005,说明统计显著。就是说,在样本范围内,与其它法系相比,死刑有相对较小的机会出现在大陆法系刑法中。接着,我们还考察了法系与刑法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28部大陆法系刑法中,有20部可以归入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占大陆刑法的71%。而17部英美法系刑法中,也有11部可以归入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占英美法系刑法的64%,这个差异在统计学上没有任何意义。就是说,我们不能说,何种法系影响下,更容易导致刑法的公权保护取向或私权保护偏好。
除了法系的影响以外,人们还会想到,自身的发展历史中,是否经历过封建君主集权时代,国家对生命的珍重程度可能不同。因而,刑法中规定死刑的机会也可能不同。但是,观察的结果是,除一个国家这方面记录缺失以外,在经历过封建君主王朝的27个国家中,有10个国家刑法中规定有死刑,占37%而没有经历过封建君主王朝的22个国家中,也有9个国家的刑法中规定了死刑,占41%。两者几乎不存在统计上的差异,说明至少在样本范围内,有没有死刑与封建不封建无关。换个角度看,经历过封建君主集权时代的27个国家的刑法中,有18部属于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没有经历过封建君主集权时代的22个国家的刑法中,也有15部属于公权或亚公权刑法。从比例上看均为三分之二,没有差异。可见,是否经历过封建集权时代,也无法解释刑法的价值取向更重于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
2.空间因素
除历史因素外,法还是一定地理空间中的法。在这方面,我们首先考察了死刑在世界各大洲的分布。结果是,除美洲和非洲的样本过少忽略不计外,亚洲11个样本刑法中有10部刑法都规定了死刑,欧洲21个样本中只有2部刑法中有死刑,大洋洲11个样本中有4部刑法中有死刑。这与上述法系传统的观察之间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印证,说明欧陆国家刑法对死刑的态度相对审慎。进一步看,有死刑的20个国家国土面积平均为2207518.4平方公里,而没有死刑的其余30个国家国土面积平均为1141383平方公里。尽管前者几乎相当于后者的两倍,但对该关系进行的T检验结果的P值大于0.05,说明我们还不能肯定,死刑国家都是国土面积意义上的大国。
3.人口因素
法律控制说到底是对人的控制,因此,人口因素也可能影响刑法的罪刑关系模式选择。在这方面我们的发现是:第一,20个死刑国家的平均人口为178498150人,而非死刑国家的平均人口为26620150人,前者是后者的约6.7倍。但要注意,该关系的T检验结果P值为0.08,略高于须小于等于0.05的要求。因此,我们只能有条件地说,死刑国家基本上是人口大国。为慎重起见,我们又测量了有死刑国家的人口总数与刑法中死罪个数之间的相关性。结果是,两者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46,P值=0.04,说明人口总数的多少不仅与死刑的有无有关,还与死刑数的多少呈显著正相关,说明人口越多不仅越可能有死刑,[17]死罪的数量还越多。第二,样本中死刑国家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91人,而非死刑国家的人口密度仅为每平方公里150人。但T检验结果显示,这个差异并不显著。所以,当我们说死刑国家的人口密度较大时,也要注意到这个事实。第三,除14个国家的数据缺失以外,在29个城市人口多于农村人口的国家中,有8个国家规定了死刑。而在7个农村人口多于城市人口的国家中,就有4个国家规定了死刑。可见,死刑现象还有可能与一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有关。第四,除13个国家的数据缺失以外,在29个人口老龄化社会中,有7个国家规定了死刑。而在8个非老龄化社会中,也有6个国家规定了死刑。这个关系的P值为0.02,这说明,刑法的严厉性程度与人口的老龄化程度之间很可能有关,其中的原因很值得做深入研究。第五,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人口总数均值为104631934人,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人口总数均值仅为58454438人。进一步看,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89人,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02人。尽管这两个差异的T检验结果显示P值都大于0.05,但我们仍有理由注意到这些差异。就是说,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很可能人口多,密度大。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更可能人口相对少,密度小。总之,很难阻止人们相信人口因素对刑法绝对严厉性和相对严厉性的显著影响。
4.民族因素
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刑法还可能与民族问题有关。数据显示,第一,有数据的18个死刑国家中,民族的数量平均为54个,而有数据的29个非死刑国家中,民族的数量平均仅为17个。[18]该关系的T检验P值为0.08,略高于统计学要求。所以,我们有一定理由说,死刑国家的民族异质性程度很可能大于非死刑国家。第二,有数据的16个死刑国家中,最主要民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78.7%,而有数据的26个非死刑国家中,最主要民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90%,有的甚至是单一民族国家。其T检验的P值为0.07,略高于统计学要求。这个结果为上述民族数量的观察提供了某种佐证,同样引起我们关于刑法严厉性程度与民族结构之间关系的浓厚兴趣。第三,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民族数量平均为13个,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民族的数量平均为62个。这个差异的T检验结果十分显著,P值小于0.05。此外,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中,最主要民族所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88%,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中,最主要民族所占人口总数的比例为79%,但其T检验结果不够显著。这些事实意味着,民族异质性越强的国家,刑法越可能规定死刑,同时也越可能选择私权保护的价值倾向。相反,民族同质性越强的国家,刑法规定死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同时选择公权保护价值倾向的机会也较大。
5.经济因素
我们已经发现,犯罪率高低乃至刑事司法的宽严都与经济发展程度有关,[19]但尚无证据表明刑事立法是否与经济发展有关。于是,我们对死刑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初步测量,结果是:一方面,有数据的19个死刑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平均约为14772亿美元,而有数据的29个非死刑国家的GDP平均约为6062亿美元,但T检验结果不够显著。死刑数与GDP总量之间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也较低,且不显著。另一方面,有数据的19个死刑国家的人均GDP平均约为9468美元,而有数据的26个非死刑国家的人均GDP平均为29776美元,经T检验,P值为0.000。前后两方面数据结合起来意味着,刑法严厉性水平与经济总量基本无关,但与人均资源占有量关系密切:人均物质资源占有量越高的国家,刑法中出现死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人们实际上享受的物质资源越是稀缺,国家就越可能加大刑罚资源的供给。反过来说就是,刑法严厉性的控制,关键不在国强,而在民富。民富则自然少刑、去刑,乃至无刑。除绝对严厉性以外,我们还考察了经济因素对刑法价值取向的影响,数据显示,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GDP均值约为7430亿美元,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GDP均值约为13301亿美元。但是,这个差距不仅没通过T检验的显著性要求,而且,两者的人均GDP均值之间也无显著差异。这说明,经济因素对刑法绝对严厉性水平具有显著影响,但无法用来直接解释刑法价值取向上的差异。
6.文化因素
从某种意义上说,刑法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因此,我们还观察了社会制度、政党制度、宗教、教育等因素与刑法之间的关系。结果是:第一,样本中只有4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全部选择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其余46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中,也有29部属于公权或亚公权刑法。而且,这个差异在统计学上也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不能说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倾向于公权刑法。其实,3个最典型的公权刑法中,没有一个来自社会主义国家。另外,我们还将样本国家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无党制等几种情况,结果十分类似。这说明,从证据本身看不出突出公权保护还是私权保护与社会制度、政党制度有什么关系。第二,样本中34个__国家中,仅有7个国家(约20%)刑法中有死刑,显著(P=0.000)低于其它宗教为主要宗教的国家。有数据的14个死刑国家中,最主要宗教信徒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64.4%,而有数据的27个非死刑国家中,最主要宗教信徒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平均为75.8%,但T检验的P值并不显著。可见,宗教与人的行为控制以及刑法的严厉性程度的关系比较复杂。第三,有数据的14个死刑国家中,每个国家平均拥有高等院校319所,而有数据的28个非死刑国家中,每个国家平均拥有高等院校7952所。进一步看,公权或亚公权刑法国家的高等院校拥有量平均每个国家623所,而私权或亚私权刑法国家的高等院校拥有量平均每个国家有14021所。至少从直观上看,非死刑国家以及私权、亚私权刑法国家的国民素质有可能高于死刑国家以及公权、亚公权刑法国家。或者说,国民素质越低,刑法越可能较为严厉,并相对突出公权保护。相反,国民素质越高,刑法越可能较为轻缓,并相对更加看重私权保护。
以上经验观察的结果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以为可能成立但没得到数据支持的关系,或者说是消极证否的结果。例如,封建传统与死刑及公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刑法价值取向与社会制度、政党制度的关系等等。另一类是原以为不存在或没意识到其存在但得到了数据支持的关系,或者说是积极证实的结果。印象较深的主要有:人口因素不仅与死刑的有无、死刑数的多少相关,还影响到刑法的价值取向;民族异质性程度也明显影响着刑法的绝对严厉性程度和价值取向;刑法的绝对严厉性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与经济因素尤其是人均资源占有量密切相关;国民素质的高低对刑法绝对严厉性及价值取向的影响,等等。当然,证实与证否之间的分界可能是相对的、模糊的。而且,数据支持某个关系的存在并不等于理论上能说清楚因果链条中的每个环节,得不到数据支持的关系也不等于肯定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关联。然而,我们只能看到什么说什么,把想象留给科学以外的领域。如果明天发现了某些今天没看到或自身发生变化的事实或证据,修改今天的理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p#副标题#e#
四、罪刑关系的理论思考
回到最初的问题,犯罪的轻重是如何被定义的?往返于上述所有证据事实之后,我认为,法律用刑罚尺度把犯罪分配到轻重不等的级别,既是人类最基本善恶良知的适度体现,还与传统、经济、人口、民族、宗教、国民素质乃至地理环境等犯罪及法律以外的因素有关。各国在这些方面的差异使得立法者不得不以各自的方式与本土犯罪问题相处,并沉淀出各自行之有效的经验。作为策略性选择,当这些经验与人们关于犯罪的普适性看法以规范的形式融合到一起时,便形成了刑法中各种犯罪的轻重刻度。这个基本看法可以分解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先验的德性之知
立法者首先根据内省、自觉、体悟,对犯罪的轻重做出判断。这种判断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人们的后天经验之外,存在着一种先验的善恶良知,即“德性之知”。我们不非得成为法学博士才知道杀人、强奸、抢劫有罪,没读过刑法典更不会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根据。至少,对独立于犯罪加害与被害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而言,何谓正义,何谓邪恶,应该是一目了然,人同此心,不会有太大的分歧。这种“德性之知”不仅普适天下,即使在犯罪人与其他人之间也无根本不同。一次,明代哲学家王守仁认为:“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轻重厚薄,随感随应,变动不居,而亦莫不有天然之中”。[20]在西方哲学中,康德是“先验论”的主要代表。在认识论上,康德认为知识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不是导源于感觉或知觉,而是在理性、在知性中有其渊源。[21]在伦理学上,康德认为道德规律或绝对命令是普遍和必然的规律,是先验的,是理性本身所固有的。它存在于最普遍的人的心目中。[22]实际上,犯罪学史上加罗法洛的“自然犯罪”理论、法理学中的自然法理论,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先验论相通。加罗法洛认为,犯罪实际上“是一种伤害某种被某个聚居体共同承认的道德情感的行为”。[23]这种所谓共同承认的道德情感就是怜悯、正直这两种利他情感。同理,自然法理论认为,有一个对各种社会美德的正确安排。各种各类共同体不是通过法律获得生命的,尽管它们生存于法律之中。它们是通过与其存在相对应的特定的美德而生存的……自然法能够通过法律的合道德性给予国家以真正的伦理基础。[24]在这些学说看来,无需借助经验观察,只要依靠人类自身的理性力量,就可以发现人性中固有的罪刑关系。
那么,这种先验的德性之知真的可以用来解释实然的罪刑关系吗?我们的检验逻辑是,如果先验的德性之知可以用来定义罪刑关系,那么,犯罪在各国刑法中的轻重安排就应该大体上是一样的。因为,既然先验之知的载体是人类理性,而人类理性又不因肤色、财富、文化、历史地理环境的不同而不同,那么,先验之知就一定是普适的、超时空的。观察上述50国刑法中的13121对罪刑关系的数据可以证实,不论是公权刑法还是私权刑法,被排在第一重的犯罪都是暴力犯罪。而且,尽管价值偏好不同,占样本总数60%的亚公权刑法中以及占样本总数32%的亚私权刑法中,被认为最重的前两类犯罪不是暴力公权犯罪和暴力私权犯罪,就是暴力私权犯罪和暴力公权犯罪。可见,不管时空条件有何不同,也不论意识形态有何分歧,如何评价暴力与非暴力犯罪,各国刑法不约而同做出了一致性选择。这种一致性其实就是人类本性中厌恶暴力的一种表达,是德性之知的最好证据。
2.后验的见闻之知
德性之知可以帮助立法者对罪刑关系做出最基本的安排,但道德内省和冥想不可能解决立法者不得不面对的所有复杂问题。刑法有多严厉,不仅不是纯伦理学问题,甚至不是个纯法律问题。一定的传统、经济、人口、民族、国民素质等社会条件通过人们与之相处的过程和实践经验,形成对罪刑关系制作过程的影响。罪刑关系不完全是道德内省的规范性表达,还是立法者与一定社会环境相处经验的反映。这个意义上的罪刑关系制作过程,离不开反映性的、经验性的见闻之知。
经验主义与唯理主义之争是西方哲学史中的一条主线。首先,在知识的来源问题上,经验主义认为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培根认为,在认识上人的心智受感觉影响,感觉因物质事物而起。[25]洛克也否认知识来源上的天赋观念,并提出了著名的“白板说”。[26]孔德也认为,想像服从观察,观念服从事实。[27]其次,在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上,培根虽然十分看重感觉、经验、实验等直接的知识来源,但没有把理性排除在认识活动之外。培根把只相信感性能力的经验主义者比作蚂蚁,只会收集简单、零碎的经验资料,把只相信理性能力的唯理主义者比作蜘蛛,只会从自身中创造、编织。他认为真正的哲学家应当像蜜蜂一样,不仅收集资料,而且加工、消化采集来的资料。只有这样才能从个别事物上升到一般原理,得到真正的知识。再次,在知识的内容和对象问题上,经验主义者大都持非本质主义的态度。最后,在社会现象的认识上,经验主义者往往表现出还原论倾向。洛克曾经指出,快乐和痛苦是道德的教师。[28]每一个人都因遵守这些道德法规而得到好处,从而使道德得到了强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利他是利己的结果,道德是自然的产物。
从这个高度反观刑法学、犯罪学,也许需要重新审视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的关系。以往,我们更多注意到两者的区别。其实,两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经验主义血统。实证主义与经验主义的亲缘关系为众所周知,而贝卡里亚的许多论述几乎都可以从经验主义哲学中找到原型。洛克说,“人的本性就是追求个人最大的幸福和最大的快乐。”[29]伏尔泰说:“我能做我希望做的事情的时候,我是自由的;但是,我必然希望我所希望的。”[30]如出一辙,贝卡里亚也不厌其烦地告诫立法者,要把法律制定得罪刑相适应,要使刑罚坚定、确定、及时,使犯罪的人丧失既得利益。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多余的。[31]因为贝卡里亚也相信:“道德行为同物理运动一样,也有它有限的活动范围。它也同一切自然运动一样,分别受着时间和空间的限制。”[32]总之,在思想史的大视野内,刑法学和犯罪学中无论是古典学派还是实证学派,其实都是现代经验主义哲学的后裔。
那么,到底该怎样理解经验与犯罪轻重分配之间的关系呢?
首先,犯罪是犯罪原因的结果,而各国在人口、民族、经济、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地方性差异,必然使犯罪问题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时空差异。为了解决各自的犯罪问题,各国立法者又不得不尝试各种控制手段,对犯罪问题做出最适合本土国情的回应。这种寻找最佳控制效果的地方性实践,其实就是经验影响法律的过程。正如德国学者考夫曼等人指出:“常常不是法律规范,而是事实上有效的社会规范调整和控制着人的行为。经验的法社会学的任务是,用经验的社会研究的方法和技术去考察法的实效,诸如……社会实验、文献分析、内容分析和数据分析”。[33]例如,上文数据显示,人口越多,密度越大,刑法中出现死刑的机会就越大。现在看来,这个现象不能简单理解为人口多,人命的价值自然贬值,所以死刑较多,而应看到,正是因为人口多、密度大,人际冲突并激化为犯罪的机会就越大,对更严厉控制手段的需求随之提高。可见,国情环境不同,面对的问题不同,立法者所做出的选择也将不同。
其次,德性之知超越经验而普适存在,不等于可以独立于环境、对象而悬在空中表达自己。只有面对一个具体的善恶判断问题时,德性之知才可能获得彰显,而这些具体问题只存在于现实经验世界。例如,西班牙刑法第159条规定有“严重过失改变基因罪”,许多国家规定有“堕胎罪”,有的国家刑法中强奸罪的被害人包括男性,我国刑法曾经有“投机倒把罪”。这些规定之所以具有很强的地方性或单一性,就是因为在其它许多时空条件下,尚未出现类似问题,或者不认为这是问题。从不是问题到成为问题,或者从是问题到失去了问题的意义,都与国情、司法经验的积累、归纳过程有关。进一步看,根据上文报告的数据,之所以民族异质性越强、人均资源占有量越低的国家,刑法越可能规定死刑,原因之一就是规范在更大程度上以利益分配与争夺为基础。于是,刑法中犯罪的轻重,既反映了罪行本身违背普遍人性的恶害性程度,还可以还原为行为与某些地方性社会规范相冲突的激烈程度。违背普遍人性的恶害性程度越大,并且与地方性社会规范的冲突无法调和的可能性越大,越可能成为刑法上最重的犯罪。既不违背普遍人性,又与地方性社会规范不存在难以调和的冲突,即使成立犯罪,也是刑法上较轻的犯罪。多数犯罪都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各种相对位置上,组成轻重不等的罪刑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强调德性之知与实践经验的对立,不如承认二者的相互依存。
第三,所谓经验,既包括个体经验,也包括集体经验,既包括感官作用于现象的直接经验,也包括概括总结后的间接经验。事实上,经验参与罪刑关系的判断,更多地表现为集体经验、间接经验对立法活动的影响。笔者曾经对来自全国21个省区77家法院的20353个盗窃案件判决书进行分析,结果发现,盗窃数额较大组的裸刑均值(没有任何法定情节案件的刑期均值)为9.4个月有期徒刑,而相应法定刑幅度的中线为21个月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组的裸刑均值为51.6个月有期徒刑,而相应法定刑幅度的中线为78个月有期徒刑。这就意味着,法官群体实然的平均选择大大低于法律规定的刑罚中值。而法官群体的这种集体经验,迟早会对刑事立法构成影响,使法定刑中线向实践的平均水平靠近。可见,即使是基于道德内省的罪刑关系判断,也需要来自集体实践经验的修正。这个修正过程,证实了德国刑法学家萨维尼的一个论断:刑法学应理解成一个可检验的价值假设系统。[34]
第四,通常我们习惯于把美国学者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放到英美判例法的背景下理解。其实,如果仔细品读霍姆斯的原文就会发现,霍姆斯对经验的强调,绝不限于法律渊源的范畴。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可感知的时代必要性、盛行的道德理论和政治理论、公共政策的直觉知识(无论是公开宣称的还是无意识的),甚至法官及其同胞所共有的偏见等等,所有这一切在确定支配人们所应依据的规则时,比演绎推理具有更大的作用。法律所体现的乃是一个民族经历的诸多世纪的发展历史,因此不能认为它只包括数学教科书中的规则和定理”。[35]就是说,注意到法律是一种积累、归纳,比强调判例法与制定法的区别更深刻。霍姆斯并没有说积累、归纳的结果只能是司法先例。因此,对包括制定法在内的所有“支配人们所应依据的规则”而言,其确定、修改、完善都离不开经验。
最后,从操作层面来看,先验的道德判断主要是在定序意义上为立法者定义犯罪的轻重提供依据。杀人与杀猪、[36]强奸与通奸、[37]分裂国家与遗弃家庭成员、惯犯和初犯,如何安排各自的轻重顺序,的确是一个“轻重厚薄,随感随应”的自然过程。但是,几个非法经营罪等于一个杀人罪这种定距意义上的换算,还需借助经验研究的计量方法。
3.如果也是经验
既然先验良知和特定经验都出现在犯罪轻重的分配过程中,规范也是经验的结果,那么,我们可以由此推出几个过渡性判断:首先,如果犯罪轻重的分配中含有经验的成分,那么,法定刑的轻重就不完全代表行为罪恶的大小或与普适人性相悖的程度,正义并非刑法中罪刑关系的全部价值内涵。杀人重于杀猪,不光意味着人命优于猪命,还可能反映出私屠滥宰行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特定利益关系。第二,如果在定量意义上分配犯罪轻重时可能掺人经验成分,那么,在定性意义上,将何种行为定义为犯罪的过程,同样可能受经验因素的影响,同样不是先验良知的一言堂。甚至可以说,入罪门槛的高低,很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具有地方性色彩,在更大范围内受特定时空文化的影响。一个行为是否被犯罪化,首先是因为特定的定义者认为它是犯罪,需要它是犯罪,希望它成为犯罪。刘邦正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才约法三章,将大部分犯罪挤出犯罪圈。第三,如果犯罪定义是先验良知和特定经验的共同结果,又如果这个意义上的犯罪定义既包括轻重分配又包括入罪与否,那么,犯罪至少在观念上可以被还原为两类:一是基于先验良知定义的犯罪,即违背普适人性的自然犯罪,也即典型意义上的犯罪。二是基于特定经验定义的犯罪,即违反特定地方性准则的法定犯罪,也即非典型意义上的犯罪。根据这几个过渡性判断,我们可以继续推出如下结论:
首先,从定性上看,既然是否犯罪都不完全代表行为本身罪恶的大小有无,还部分地反映了特定立法者的集体经验,既然犯罪可以被还原为典型犯罪和非典型犯罪,那么,如果我们一般性地讨论刑法应该着重保护被害人的利益还是被告人的权益,就显得不具有根本性意义。在刑法适用中,人们经常会遭遇“往里解释还是往外解释”的问题。往里解释就是入罪或罪重解释,不利被告;往外解释就是出罪或罪轻解释,不利被害。其实,更前提性的问题是要看何种犯罪:对典型的自然犯罪而言,往外解释时要十分慎重,否则风险是冷落了人类良知;对非典型的法定犯罪而言,往里解释时要十分慎重,否则风险是把违背人类良知的意义强加给法定犯罪,因而是滥用人类良知。换句话说就是,刑事立法在越大程度上受地方性经验因素的影响,法定犯罪的比例越大,坚持法的形式理性谨慎入罪就越安全。
其次,定量上看,既然刑法中某个犯罪的法定刑不完全代表该罪行与普适人性相悖的程度,既然犯罪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分,那么,如果我们不加区分地讨论所有犯罪的轻刑化或重刑化,也多少忽略了某些复杂性的存在。因为,对违背人类普适良知的典型犯罪而言,刑事反应无论苛厉还是宽宥,其原因和效果都不同于非典型的法定犯罪。人们不会蠢到通过教育感化少年性罪错的政策,希望潜在的职务犯罪者或者环境犯罪人放弃犯罪的打算。反之亦然。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人人憎恶的典型犯罪而言,轻刑化所传达的信息是社会对犯罪的理解和宽容。而对其它犯罪而言,重刑化并不能收到彰显人类良知的效果,相反,倒可能流露出特定经验世界中立法者的局限与无奈。所以,与其一般地议论轻刑化与重刑化,不如从法定犯罪的轻刑化开始。[38]
最后,既然刑法不光映射出普适人性还是一定经验世界中的法,那么,外国刑法的学习借鉴就应该是有条件的。一方面,尽可能吸收外国刑法中反映人类理性先验良知的部分,另一方面,注重本土立法和司法实践理性的归纳总结。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刑法的与国际接轨,既是指各国刑法都尽可能地彰显人类最基本的善恶良知,又不排除各国对本土经验的珍重和积累。这两者中少了一个,所谓的学习借鉴都可能是盲目的。#p#副标题#e#
【注释】
[1]鲁迅:《鲁迅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134页。
[2]有学者认为,犯罪不是静态的实体,而是社会互动的动态过程不断塑造和再塑造的产物。参见[英]韦恩·莫里森:《理论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刘仁文、吴宗宪、徐雨衡、周振杰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第298页。
[3]这些国家是:阿尔巴尼亚、阿根廷、奥地利、澳大利亚、巴西、保加利亚、冰岛、波兰、朝鲜、丹麦、德国、俄罗斯、法国、菲律宾、斐济、芬兰、古巴、韩国、荷兰、吉尔伯特、加拿大、喀麦隆、库克、罗马尼亚、马耳他、马绍尔、美国、蒙古、尼日利亚、挪威、葡萄牙、日本、瑞典、瑞士、萨摩亚、所罗门、泰国、汤加、图瓦卢、土耳其、瓦努阿图、西班牙、希腊、新加坡、新西兰、匈牙利、意大利、印度、越南、中国。
[4]参见于志刚:《死刑存废的国际现状与中国思路》,载《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Vol. XXX, No. 2, May 2009,178-190。
[5]参见罗翔:《中华刑罚发达史—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8月版,第17-19页;何勤华、夏菲:《西方刑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版,第28-29页。
[6]有学者发现,比较法研究的目的通常是提高对外国法律制度的认知、服务于法律改革和立法、为弥补自身制度缺陷寻找工具、服务于跨法域司法实践、促进世界范围内法律的统一与和谐。而这些目标要么太一般化、没有针对性,要么就是带有极度的实用色彩。参见[意]D·奈尔肯编:《比较法律文化论》,高鸿钧、沈明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第136-137页。
[7]如果拒绝接受一般科学理论的发展,法学是有缺失的。参见[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1月版,第452页。
[8]尽管死刑和终生监禁刑的权重大小不同,但作为上述排序的一种佐证,我们还可以从终生监禁刑的数量排序角度,实现各国刑法绝对严厉性的综合观察。在50部刑法中,有终生监禁刑的有44部。按终生监禁刑的多少排序为:中国102个、泰国61个、印度48个、越南47个、斐济46个、所罗门46个、吉尔伯特45个、图瓦卢43个、保加利亚43个、澳大利亚42个、新加坡42个、美国35个、尼日利亚34个、加拿大34个、匈牙利28个、罗马尼亚27个、瑞典27个、荷兰26个、土耳其26个、意大利24个、韩国24个、德国21个、菲律宾21个、希腊20个、法国19个、喀麦隆18个、朝鲜18个、日本15个、马耳他13个、奥地利10个、波兰9个、丹麦9个、瓦努阿图8个、冰岛8个、芬兰6个、汤加5个、新西兰5个、俄罗斯5个、瑞士5个、萨摩亚4个、阿根廷3个、库克2个、古巴2个、马绍尔1个。
[9]需要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公权与私权的划分并不十分容易。例如,盗窃罪在许多刑法中被视为侵犯个人利益的犯罪,但公共财产也会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因此,这种划分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以中国刑法为例,我们将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贪污贿赂、渎职、军人违反职责等犯罪归入公权犯罪,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等犯罪归入私权犯罪。而刑法分则第三章中的大部分犯罪由其交易性质所决定,也归入私权犯罪,但货币犯罪、涉税犯罪、走私犯罪等内容则归入公权犯罪。
[10]如不做特别说明,本文所报告的P值均指交互分析(Crosstabs)的统计显著值。
[11]黄风译:《意大利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12]于志刚、李洪磊译:《大洋洲十国刑法典(下册)》,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2月版,第651-684页。
[13]罗结珍译:《法国新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12月版。
[14]黄道秀译:《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9月版。
[15]冯军译:《德国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版。
[16]在《法律主义》一书中,朱迪斯·斯卡拉通过研究马克斯·韦伯对东西方法律传统的比较,得出结论说,韦伯对西方和世界其他地区的比较,目的并不在于分析非欧洲世界,而是通过与非欧洲比较,去发现西方的独特文化特征。他提出的问题不是“他们像什么”,而是“他们为什么与我们不同?”“是什么使西方成为西方?”参见前引[6],[意]D·奈尔肯编:《比较法律文化论》,第149页。
[17]证实了前引[4]于志刚关于死刑与人口关系的判断。
[18]各国民族数据除了上文提到的数据来源外,还来自[美]戴维·莱文森编:《世界各国的族群》,葛公尚、于红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
[19]白建军:《从中国犯罪率数据看罪因、罪行与刑罚的关系》,载《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第144-159页。
[20]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270页。
[21][美]梯利:《西方哲学史》(增补修订版),葛力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7月版,第437页。
[22]前引[21],第464页。
[23][意]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王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1月版,第22页。
[24][德]海因里希·罗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姚中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5月版,第223页。
[25]前引[21],第294页。
[26]前引[21],第346页。
[27]欧力同:《孔德及其实证主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87年3月版,第44-46页。
[28]前引[21],第359页。
[29]章海山:《西方伦理思想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9页。
[30][美]梯利:《西方哲学史(下)》,葛力译,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150页。
[31][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6月版,第42页。
[32]前引[31],第71页。
[33]前引[7],[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书,第468页。
[34]前引[7],[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书,第451-452页。
[35]转引自[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160页。
[36]未经许可私屠滥宰的经营性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可构成非法经营罪。
[37]巴西刑法第240条、菲律宾刑法第333条、喀麦隆刑法第361条都明确规定有“通奸罪”。
[38]我国现行刑法中,共有51个规定了生命刑的非生命犯罪,占所有死罪的75%,死刑的减少必将从这些罪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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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式,通常是指工商企业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时,以实物形态提供的直接信用。从经济意义上来看,商业信用可以看作是一种准货币(quasi-money),在商品流通中调节资金在时间与空间上分布的失衡。但是商业信用也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推动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存在巨大的风险。传统的商业信用决策是假设外部经济参数是静止的,如美国著名学者Stanley B. Block等编著的权威教材《Foundations of Financial Management》。但这样的假设前提是不现实的,本文针对以上分析思路的不足,利用Excel软件的相关分析工具,提出动态经济环境下的商业信用决策方法。
模拟运算表是Excel提供的只需简单操作就可以完成因素变化的分析工具。在具体分析过程中,利用模拟运算表工具进行“假设”分析,来观察某些因素变化对目标结果的影响程度。模拟运算表具有如下功能:一是提供一种便捷的计算手段,在简单的操作定义过程后,完成多组不同数据之间运算;二是提供一种显示与比较表式,在模拟工作表中可以同时显示与比较多个不同数值变化结果。
案例2:某公司正在制定其信用政策,按照以往经验,每年的赊销收入为8 000万元,变动成本率为80%,平均收账期为45天,收账费用是500万元,坏账损失率为4.5%,资金成本率为16%。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根据专家测算赊销收入与收账费用在原有基础上会有-15%~15%的变化幅度,试利用模拟运算表对信用方案进行分析。根据题意,假设赊销收入与收账费用两个因素同时变化,利用Excel提供的模拟运算表,其运行结果见图2与表1,表1是截取Excel的数据部分,除第一个单元格外,表中第一行表示赊销收入的变化区间,第一列表示收账费用的变化区间。从表1可知正常情况下的信用收益是620万元(即第一个单元),当赊销收入最低与收账费用最高时,此时信用收益取得最小值377万元;当赊销收入最高与收账费用最低时,此时信用收益取得最大值8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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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商业信用风险决策时,通常假设相关参数是恒定的,这样的假设前提实际上难以成立。本文借助Excel软件,分别采用单变量求解、模拟运算表、方案管理器、窗体控件与计算机模拟进行探讨,为动态环境下的商业信用风险决策提供一种新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商业信用;风险控制;Excel
商业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式,通常是指工商企业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时,以实物形态提供的直接信用。从经济意义上来看,商业信用可以看作是一种准货币(quasi-money),在商品流通中调节资金在时间与空间上分布的失衡。但是商业信用也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推动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存在巨大的风险。传统的商业信用决策是假设外部经济参数是静止的,如美国著名学者Stanley B. Block等编著的权威教材《Foundations of Financial Management》。但这样的假设前提是不现实的,本文针对以上分析思路的不足,利用Excel软件的相关分析工具,提出动态经济环境下的商业信用决策方法。
单变量求解工具具有根据结果反推出原因的作用,即具有处理假设(if)需要得到的结果,那么原因是什么(what)这类问题的功能。应用单变量求解工具是通过“工具”菜单上的“单变量求解”命令来实现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在“可变单元格”或“目标单元格”中输入单元格的引用位置或名称,“可变单元格”中的单元引用必须包含在“目标单元格”的公式之中,同时还要注意“可变单元格”不能包含公式,当单变量求解工作完成后,Excel会将结果显示在“单变量求解”对话框中,其运行界面见图1。
案例1:某小型企业的年度赊销额为16万元,目前每年的账款催收费用为3 500元,坏账损失率为1.5%,平均收账期为30天。该企业正在考虑缓和催收款项的行动以便将每年的催账费用下降到2 200元,改变后预期会使坏账损失率上升到2.5%,平均收账期增加到45天,并使其年度信用额上升为162 500元,如果该企业的资金成本为16%,变动成本为75%,问该企业是否应缓和账款催收行动?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为使上述变更得以实现,收账费用减少的下限为多少?如果账款催收费用难以压缩,那么就要加快货款回收速度,此时应收账款回收期应降低到多少天?
首先,定义问题求解的计算公式,其中应收账款机会成本是难点,根据公式有:应收账款机会成本=维持赊销业务所需要的资金×资金成本率,而维持赊销业务所需要的资金=(年赊销额÷360)×平均收账天数×变动成本率。
其次,将相关的数据输入电子表格中进行计算,其中信用方案改变前后的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分别为1 600元、2 437.50元,综合计算得到信用成本后收益分别为32 500元、31 925元,说明信用策略变更是不合理的。
最后,对信用政策进行调整。假设要使变更后的信用策略可行,根据题意要么降低收账费用,要么加快账款回收速度。采用单变量求解工具进行分析,当其他因素不变时,收账费用下降到1 625元之下或者账款回收速度低于34天时,改变信用策略才是可行的。
模拟运算表是Excel提供的只需简单操作就可以完成因素变化的分析工具。在具体分析过程中,利用模拟运算表工具进行“假设”分析,来观察某些因素变化对目标结果的影响程度。模拟运算表具有如下功能:一是提供一种便捷的计算手段,在简单的操作定义过程后,完成多组不同数据之间运算;二是提供一种显示与比较表式,在模拟工作表中可以同时显示与比较多个不同数值变化结果。
案例2:某公司正在制定其信用政策,按照以往经验,每年的赊销收入为8 000万元,变动成本率为80%,平均收账期为45天,收账费用是500万元,坏账损失率为4.5%,资金成本率为16%。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根据专家测算赊销收入与收账费用在原有基础上会有-15%~15%的变化幅度,试利用模拟运算表对信用方案进行分析。
根据题意,假设赊销收入与收账费用两个因素同时变化,利用Excel提供的模拟运算表,其运行结果见图2与表1,表1是截取Excel的数据部分,除第一个单元格外,表中第一行表示赊销收入的变化区间,第一列表示收账费用的变化区间。从表1可知正常情况下的信用收益是620万元(即第一个单元),当赊销收入最低与收账费用最高时,此时信用收益取得最小值377万元;当赊销收入最高与收账费用最低时,此时信用收益取得最大值863万元。
方案管理器是Excel软件为财务人员提供的一种强有力的分析工具,它可以管理多个方案,每个方案可以建立多个假设条件,并据此生成多种结果以方案摘要报告形式保存,通过阅读方案摘要报告,可以清楚地看出因素变动对目标值的影响情况,详细情况见图3和图4。
案例3:某企业预测的年度赊销收入净额为3 600万元,变动成本率为60%,资金成本率(或有价证券利息率)为10%。假设企业收账政策不变,固定成本总额不变。该企业准备了5个信用条件的备选方案:各种备选方案估计的赊销水平、坏账百分比和收账费用等有关数据见表2。
要求利用方案管理器进行信用决策。
从图4方案摘要可知,变动因素分析是:年赊销额、应收账款周转期、坏账损失率、收账费用,通过在方案管理器中进行相关设置,可以直接得到最终的信用收益,根据运算结果,方案C为最佳方案。
Excel提供了多种图形控制工具,激活这些控制图标,例如视窗中的工具栏,建立与相关单元之间链接,拖动这些控件,可直观地反映相关因素的变动以及对目标参数的影响。
案例4:某企业正在制定其信用政策,假如每年的赊销收入在6 000万~10 000万元,变动成本率为75%,平均收账期为30~60天,收账费用是200万~300万元,资金成本率为8%~12%,坏账损失率为4.5%,试利用控件工具对信用方案进行分析。
蒙特卡洛(Monte Carlo)随机模拟,不同于确定性的数值计算方法,是用来解决工程和经济中的非确定性问题,该方法通过成千上万次的实验,可以涵盖相应概率的分布空间,从而获得一定概率下的不同结果和频度分布,通过对大量样本值的分析,得到满足一定精度的结果。
案例5:在案例4的基础上进行探讨,假设其中的赊销收入、平均收账期、收账费用、资金成本率在相应区间上按照均匀分布,其余参数保持不变,试分析信用后收益的可能概率分布。
运用Excel软件提供的统计函数,利用RAND对4个变动参数进行设置,本次仿真实验共进行10 000次,通过COUNTIF进行统计,得到如表4所示的结果,从实验数据可知,信用收益出现在1 000~1 600的可能性较大,而小于1 000或者大于1 600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影响商业信用决策的因素很多,既有宏观方面的因素,如国家经济形势、社会信用体系,又有微观方面的因素,如企业营销与库存策略,而Excel提供的单变量求解、模拟运算表、方案管理器、窗体控件、随机模拟等工具对于克服传统分析的缺陷,顺应动态环境下的商业信用决策是非常有效的,其中单变量求解工具适用于信用目标控制,方案管理器适用于信用计划优化,随机模拟适用于信用风险评价,其应用范围归纳如表5所示。
[1]张瑞君.计算机财务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王洪海,赵妍蕾.最佳现金持有量的动态模型设计与优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7):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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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能够提高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教育课程建设的力度,以《冲模设计与案例分析》课程为例,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通过实践,验证了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教育的课程建设具有明显的效果,提高了高职生的就业竞争力。
关键词:工学结合高职教育课程建设
近年来,对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研究已经得到了广大学者的关注,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就。卢龙飞研究了工学结合模型下职业教育公共英语课程建设的相关问题,探索了职业教育中的英语和专业相结合的新方法,提出了课程目标调整、课程内容转换以及教学方法改革等途径,从而使职业教育中的公共英语教学更加具有职业性和实用性的特点。杨润丰等人对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冲模设计与案例分析》课程的改革模式进行了深入地探索,提出了加强实践教学比例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和企业生产以及实际应用的紧密联系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从而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卢菊洪等人研究了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模具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构建模具专业课程体系的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模式,从而使高职模具专业人才培养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胡茵等人研究了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体育课程改革的相关问题,从工学结合模式的内涵出发,提出了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体育课程内容资源创新和拓展的应对策略。王婷提出了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课程评价体系建立的方法,分析了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课程评价的含义,并且提出评价体系的构建方法。从已有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研究是目前的热点,将工学结合的基本思想融入到《冲模设计与案例分析》课程体系的构建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广泛的社会需求调研,与江铃集团模具分厂、香港惠迪股份有限公司华高电子五金厂等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座谈、研讨,明确了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主要技术岗位,从而确定出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主要技术岗位为:在机电领域内从事产品开发、模具设计、模具制造与维修、设备维护、机床操作与加工等工作。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须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机电领域的产品开发、模具设计、制造、管理、应用研究、机床操作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根据模具设计和制造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冲模设计与案例分析》为模具设计和制造专业的专业核心主干课程,通过《冲模设计与案例分析》课程教学可以使学生掌握冲压工艺的编制方法、冲压模具的设计、制造和维修理论和实践知识,同时能够掌握冲压件的质量检验和分析方法。
(一)在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的设置过程中应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理念,根据模具设计和制造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确定出人才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并且设置相应的职业技能实训课。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应该积极地和企业进行协作,提出课程开发、课程设计、课程执行和课程评价的相关措施。并且关注《冲模设计与案例分析》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以及项目化的建设。
(二)设置和课程对应的“体验课”,给学生提供实践操作的环境,通过实际的操作过程,使学生得到技能上的训练,并且逐步地掌握未来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在教学过程的真正主体是学生,学生带着问题进行学习,并在学习的过程中,回答问题,完成设计,从而达到“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效果。
(三)加大“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力度,专业师资是制定和实施科学课程体系的保证。双师型师资的确定,不仅仅是指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一些相关培训,而是高职院校能够为教师争取到一些可以参与企业实际生产的机会。通过在企业的实际训练,能够使高职院校的教师发现自身在课程教学中的缺陷,从而能够使以后的教学可以和企业的实际需求更加紧密,从而能够有利于课程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冲模设计与案例分析》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比例设置为1:1,或者使实践教学的比重更大一些。通过开展项目化的课程教学,提高学生的参与教学的主动性,并且逐步地把实际项目中相关的知识点进行讲解,突出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在理论教学中,加强模具设计基本理论的深入研究,加强模具设计相关工作过程的介绍;在实践教学中,加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工作的实际过程,对职业技能的教学进行精心的指导,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冲压工艺的编制、冲压模具设计、模具的装配和维护以及冲压件质量检测与分析等专业能力,同时,提高学生的学习新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查找资料和文献的方法能力。
通过和企业专家以及课程专家进行沟通和交流,总结出具有普遍适应性的、和《冲模设计与案例分析》课程有关的教学内容。
1.主要包括冲压生产和冲压模具,前者可以通过生产情景录像来进行教学;后者可以通过典型模具的工作过程录像来进行教学。
2.主要包括冲裁件质量问题分析、弯曲件质量问题分析、拉深件质量问题分析和成形件质量问题分析,可以通过一些实际生产中的次品件进行演示教学。
3.主要包括工艺性分析、生产方案的制订、冲裁模总体结构设计、工艺计算和冲裁模零部件结构设计。可以通过冲载件(托板)进行教学。
4.主要包括工艺性分析、生产方案的制定、弯曲模总体结构设计、工艺计算、弯曲模零部件结构设计。可以通过弯曲件(支架)进行教学。
5.主要包括工艺性分析及拉深次数的确定、罩壳的生产方案的制、拉深模总体结构设计、罩壳的工艺计算、拉深模零部件结构设计。主要通过拉深件(罩壳)来进行教学。
6.主要包括气瓶的成形工艺分析和气瓶的缩口模设计。主要通过成形件(气瓶)来进行教学。
(三)开发出适合“工学结合”模式的课程教材。通过和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及一线员工开展研讨,对模具设计与制造职业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过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整理,在此基础上,与江铃集团模具分厂、香港惠迪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新型《冲压工艺与模具设计》教材,教材内容的制订以冲压件的工艺性分析、工艺规程的制定、冲压模具的设计、制造过程中的工作任务为主线,将典型零件的冲压加工方法归类为冲裁模设计、弯曲模设计、拉深模设计及成形模具设计,新教材结构清晰,教学目标明确,内容选择恰当,教材难度适中,选取的工作任务真实,具有代表性且实践性强,满足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
(四)不断完善教学方法。在完成教学设计后,我们按照“工学结合”的精神,遵循“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采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教师引导,学生主体”教学模式进行教学。项目导向是指依托来源于企业真实的冲压件模具设计项目为载体;任务驱动是指以分配任务的形式,使学生按照实际工作流程进行设计,并在设计过程中自主学习;教师引导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角色由知识的灌输者转换成解决问题的引导者,提出问题,并给学生相应的引导文件;引导学生学习与掌握与职业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操作规则。学生主体是指在教学过程的真正主体是学生,学生带着问题进行学习,并在学习的过程中,回答问题,完成设计,从而达到“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效果。
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并注重培养学生的群体化协作学习能力。学生群体化协作精神的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通过一些相关的实例(如实验实训、综合实训、学科技能竞赛、体育比赛和辩论赛等)来引导学生群体化协作学习和工作,从而使学生能够树立团队协作意识,提高学生群体化合作能力。利用BBS、微博和QQ群等网络的形式,进行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并且形成一致意见,从而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团队精神。
(五)完善课程考核方式。将以前片面对理论知识的考核改革为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的考核,可以利用过程性的评价方式,将学生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中体现出的学习态度、平时作业情况、实践操作情况、以及工学结合模式下下厂实习等都在考核的范围内,从而能够提高评价的全面性,进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最终达到提高高职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经过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实施,构建了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精心选择并组织以真实冲压件模具设计和制造为载体的教学内容,采取现代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对冲压生产及其规律有生动、直观、全面的认知。尤其是在教学过程中采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教师引导、学生主体”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完成设计,达到“学中做、做中学”的效果,不仅培养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实现了与企业的零距离对接;而且还节省了企业的二次培训,因此使得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1]唐永泽,等.以工学结合为主线构建高职人才培养模式[J].中国高等教育,2009(1).
[2]徐其航,等.模具专业工学结合模式探讨[J].广西轻工业,2010,139(6).
[3]贺定修,等.高职实训课程建设[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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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类学校的教学最为看重的是学生实践能力,这决定了学生是否能够很好的适应工作的岗位。如果要培养相关方面的高级技工人才,那么在实践技能掌握之后,还要面对工作做出开创性和创新性的工作,对于学生加强关于就业方面的教育,通过就业教育能够使的学生更加能够了解到物理教学在整个技工学科体系中的作用,为了使得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能够找到合适的单位。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探寻技工学校物理教学与专业课有机结合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探寻技工学校物理教学与专业课有机结合
技工学校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我国教育事业组成部分中重要的一部分,这种教育形式是我国学生在中学毕业后一种分流,向技能型的方向发展。其注重学生的个人道德素质的培养、着重培养的技工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理论转向实践的能力,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加强技工院校的物理学教育是提高我国技工院校教学质量的关键,该层次的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大批的专业技术人才。所以必须要加强对于我国技工人才的培养,注重培养质量,而物理学的教育又是整个技工教学体系的关键,所以接下来本文对于物理学教学进行了相关的介绍与研究。
在我国的技工教学的过程中,物理学课程是我国技工教育专业课程的专业基础课程是整个专业课教学的基础,对于学生基础的加强以及科学素质的培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其在技工学的教学过程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技工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必须注重物理学课程的地位在教学的过程中予以重视。如果物理学课程开展的好,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素养,对于学生的认知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物理学知识是技工类课程的专业基础所以物理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学生对于专业课程的理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中的熟练性。所以物理教学在技工教育教学中的地位非常的重要必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1)技工学校在其课程规划当中给与物理课程的教学时间非常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技工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过程中要参考企业对于技工人才的需求做到学校的教育和企业的需求接轨起来,但是现在企业所需要的都是体力型的劳动人才,所以在技工教学中的很多的相关的课程都进行了压缩。
(2)在技工院校的物理教学中缺乏相应的实践环节。因为对于物理课的重视不足所以对于物理课所分配的学时较少,对于物理课程的教授只是简单的传统的授课方式;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就是技工类院校大多重视实践而对于基础理论的学习往往没有重视。
(3)在技工类院校所需要的物理学教材中新教材非常少,所用到的都是非常陈旧的教材。虽然现在由于技能型人才的缺乏人们已经开始对技工教育有所重视,但是对于该方面的投入还是比较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之间没有衔接或者是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作为技工类院校应该积极的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编写适合技工类院校使用的教材。
技工类学校的教学最为看重的是学生实践能力,这决定了学生是否能够很好的适应工作的岗位。如果要培养相关方面的高级技工人才,那么在实践技能掌握之后,还要面对工作做出开创性和创新性的工作,对于学生加强关于就业方面的教育,通过就业教育能够使的学生更加能够了解到物理教学在整个技工学科体系中的作用,为了使得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能够找到合适的单位。
要求技工类院校中的物理教学和相应的专业的教育结合起来,这是实现学生就业的基础。所以在物理学的教学过程中要和专业课的教育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有效的连接,是学生接受物理课程并学习、学好物理课程的关键。
在物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应该讲物理学的教学课专业课程的教学结合起来,在二者之间应该建立有效的课程的衔接,使得学生在物理学习过程中的力、热、电、光的知识应用到专业课的教学当中去,在这个过程中将物理学的教学过程融入进去,能够更好的促进学生的专业课程的学习。加强物理教学教研和专业课教研活动的结合,能够使得两门课程得到更好的连接,通过教学科研将两门课之间的内容的衔接以及培养计划上课的方式方法进行研讨。
然后在物理学教学中通过大量的实验来加深学生对于该课程的理解,也能够使得学生对于专业课知识的理解与加深,使得学生能够更好的掌握专业技能,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加强学生对于物理现象的理解,能够使得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学习的效果增加。
本文对于技工类院校的物理教学进行研究,首先介绍了物理教学在整个技工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对于目前我国技工类院校物理教学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为我国技工类院校物理教学的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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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系统所包含的信息量,相当于使该系统从某种初始的无序状态过渡到有组织的状态而应当输入系统中的信息量。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信息概念的哲学定义和信息功能的历史演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关于信息概念的哲学定义和信息功能的历史演变全文如下:
摘要:本文结合分析信息的本质提出了如下的信息概念的哲学定义:信息是客观世界中物质和能量运动的有序形式,以及自组织系统对于这个形式的能动的反映和改组。此外还探讨了信息功能的重心随着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发展所发生的历史演变:从报道何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到促使合理的可能性变成现实性。
关键词:信息;可能性空间;目的性行为;主体能动性;虚拟世界
论文正文:
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我们的社会日益转型为一个“信息社会”。不过,虽然人们天天都在接触、利用信息,信息资源也变成了当今社会建设中最宝贵的资源,人们还是对何谓信息不甚了了,感到其难以捉摸。这说明我们还缺乏一个明确、恰切的信息概念的定义。本文试图结合分析信息概念的本质从哲学的层面上提出一个信息的定义,并在这个定义的范围内探讨一下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信息的主要功能的历史演变。
我们拥有的最初的信息概念是由信息论的创立者申农提出的,他把信息定义为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具体地说就是在信宿中用来消除对于在信源中发出的消息的不确定性的东西。这第一个信息概念的内容反映出它发生于通讯过程中的背景,运用这个概念来理解广泛存在于我们当今社会中的信息现象肯定是不够的。比如我们头脑中现有的知识这种约束性的信息与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消息显然是不同的,它是我们据以理解消息这种非约束性信息的基础。但是最初的信息概念包含的两个特质也揭示了成熟的信息概念的两个本质规定性:第一,信息发生于不确定性的背景上亦即具有多种可能性或偶然性的环境中,因此在严格决定论的世界上它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第二,通讯活动往往与控制活动紧密相关并构成后者的组成部分(控制论中所说的“控制”行为广义地说包含了能动主体适应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因此信息的存在与能动主体的目的性行为是不可分的。
在探讨信息概念时,我们需要对人们在生活和科学研究中使用“信息”一词所指称的广泛的现象进行概括,这样最终我们会发现有两个基本对象,其中一个属于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性质,另一个则产生于生活主体和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就从这两个意义上阐述过信息。
一方面他说:“信息就是组织程度的度量”,是“负熵”⑴,另一方面又说:“信息是我们适应外部世界,并且使这种适应为外部世界所感到的过程中,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的内容的名称。”⑵后一种信息是不能脱离接受者的解释结构而存在的,维纳举例讲道:音乐对于懂音乐的人来说会产生这种“在语义学上有意义的信息”,对于不懂音乐的人来说则不会。苏联《哲学词典》俄文1980年第4版在“信息”这个词条下也写道:“在信息概念中应该区别出两个方面。在第一个方面,信息乃是系统的组织性的程度。信息的数学表达式和熵的数学表达式,除符号相反外是一样的。正如系统的熵表示系统的紊乱性程度,而信息表示系统的组织性程度。这样理解的信息构成系统、过程本身的内部所有物,可以叫作结构信息。
在第二个方面,应该把密切地与反映相联系的信息和结构信息区别开。如果一个事物中发生反映另一事物作用的变化,那末可以说这一事物就成为关于另一事物的信息的负荷者。对于控制论系统来说,B由A的作用所引起的变化,不只是B对A的某些鉴别,而是控制论系统B的功能活动的因素。”在这里我们看出苏联学者继承和阐发了维纳的思想,他们明确区分出表示事物本身的规定性的结构信息(又称绝对信息)和产生于控制系统对周围事物的反映之中的功能信息(又称相对信息)。用信息论的术语来说,就是前一种信息的存在只要考虑到信源就可以了,而后一种信息的存在还必须考虑到信宿。上述思想可供我们在对信息进行哲学的全面概括时加以借鉴,使信息概念不必具有单一层次的内涵。
我认为信息可作如下定义:信息是客观世界中物质和能量存在和变动的有序形式,和自组织系统对这个形式的能动的反映及改组。其中前一个表语表述了信息概念的第一层次内涵,或者说广义内涵,后一个表语表述了信息概念的第二层次内涵,或者说狭义内涵。
先说信息概念的第一层次内涵。维纳曾经说:“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⑷。那末信息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它是物质和能量运动的有序形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与“质料”范畴相对提出“形式”范畴。质料是事物的物质基质,形式则是物质基质存在的样式。形式必须附着在质料上而存在,但是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表现在比如大理石这块质料,既可以把它雕刻成人像而具有“人”的形式,又可以把它雕刻成马像而具有“马”的形式。仅限于这个范围内来说,这对范畴与“实体”和“属性”这对范畴是相通的。在上述定义中,我正是把物质和能量看作为实体性的东西,而把信息看作为它们表现出来的属性。我们可以把一定的物质和能量与它们表现出的属性作这种相对区分。
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中的物质和能量是保持着一定的数量、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但是物质和能量具体存在的形式可以变化。物质和能量存在的各种具体形式是由它们特殊的组合和运动的方式所决定的,并且在不同的层次上展开。信息概念的第一层次内涵就是物质和能量存在和运动所表现出的这些具体形式。在这里我们要对“形式”的含义作广泛的理解,它是实体的一切可分辨的属性的总称,包括事物的结构形式、运动状态以及相互作用的方式等一切确定性。
对信息所作的这个本质规定是和科学家们提出的下述定义相通的—─信息是物质和能量在时间和空间中的不均匀分布,是负熵,是事物系统的组织性程度。因为物质和能量存在和运动的各种可以把捉的特定形式,只能由物质和能量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各种不均匀分布造成。热力学第二定律指出的一个孤立系统内部趋向达到的熵最大状态,是一个物质和能量在时空中均匀分布的状态,这是一种混沌的单调的状态,其中没有任何可分辨的形式,也就没有信息。我们由此看到信息是有序性的形式。与此相联系产生了信息的度量的问题,一个系统内的物质、能量在时空中分布的不均匀程度愈是大,其所含信息量愈是多,亦即其组织性、有序性愈是高,这说明它的物质、能量运动的形式愈是复杂、有机。
一个系统所包含的信息量,相当于使该系统从某种初始的无序状态过渡到有组织的状态而应当输入系统中的信息量。人体从单个分子构成其有机整体所需要的信息量为3 x 1026比特这样一个巨大的数字。一块无机的矿石所包含的信息量是与此不能相比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信息是以一种新的统一的观点来看待物质世界。过去我们曾经用“质量”对不同的物质进行统一的度量,又用“能量”对不同的运动进行统一的度量,现在我们可以用“信息量”来对不同事物具有的规定性、性质进行统一的度量,信息量表示出事物组织性、有序性程度高低的不同。
因为信息不是事物的物质和能量本身,而是它们运动的形式,所以它可以通过同构关系被传递。所谓同构,简单地说,就是一个系统的物质、能量过程与另一个系统的物质、能量过程在组织结构和运动秩序上的一定对应。比如气温表上水银柱的不同高度对应着不同的气温,水银柱高度的一定变化对应着气温的一定变化,因此我们说气温表传达了气温的信息。我们人在生活中摄取关于外界环境的信息,也并不是把环境中事物的物质基质和能量本身吸收到我们脑子中来,而是以脑内神经脉冲的次序和强度的不同组合形式来对应于环境中事物的不同状态特征。这样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信息表示作为信源的事物的性质,却又可以脱离信源而相对独立地存在,而且我们还可以了解信息的量值为何不象物质和能量那样是守恒的而可以增加(通过在不同信宿中复制同一信息)。
再说信息概念的第二层次内涵:信息是自组织系统对客观世界中物质和能量运动的有序形式所作的能动的反映及改组。对信息的这个规定是和科学家们对信息所作的下述定义相通的—─信息是生活主体和客观环境相互交换的内容,是控制系统用来控制受控对象的东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信息,总是指某种被我们所收到、理解,对我们有意义、用处的消息,此外还有被人们产生的操纵控制对象的指令信息,它们都属于信息概念的这个内涵。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什么是“自组织系统”。简单地说,自然界中的无机物质一般遵循热力学第二定律从有序走向无序,自组织系统是能够抵抗环境中的熵增趋势,自动地从无序向有序发展的系统。自组织系统是高度有组织性的物质,它在自然界中的代表就是生命。人类模仿生命的机制创造出自动控制系统,这是人工的自组织系统。自组织系统在自然界中不象无机物质那样,听凭环境因素的作用、自发地发生变化,而是按照内在机制规定的方向进行物质和能量运动的,这就是保存和发展自身。自组织系统既然具有保存和发展自身的趋向,而又生活在一个变动不居的既有有利因素、又有不利因素的环境里,因此它在生存、发展中需要关于环境的信息,借以调整自己的行动而适应环境的变化。自组织系统就是借助于信息的指导作用,使自身在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低序走向高序的。
实际上只有在自组织系统对周围环境的反映中,才能真正使客观事物存在的形式和客观事物本身分离开,具有独立的意义和价值。这样,才实现了第一层次内涵的信息向第二层次内涵的信息的转化。因为第二层次内涵的信息不是产生于照镜子似的机械的反映,而是产生于能动的反映。这表现在维纳所说的“不是简单地取得外界的消息,而是要经过装置内部的改造加工才能获得。在那里将信息转化成适用于以后活动的新形式。无论是动物还是机器,这种操作都要对外界发生效用”⑸。
对此,以下集中说明两点。
第一,这种信息只是在作为信宿的反映主体(人是最高级的自组织系统,也是最高级的主体,我们可以把其他的自组织系统看作以不同等级形式存在的主体)中实现的,它是依赖于主体的解释结构的,而这又与主体对于信息的整理加工分不开。同一个事件作为信号被传递到不同的主体中,它是否具有信息和信息量有多少,是依主体的解释结构的不同而不同的。那末,主体的解释结构是怎样形成的呢?这要归功于主体对过去生活中接受的大量信息进行储存、整理和加工的结果。动物能够简单地整理、加工信息,这就是在无条件反射的基础上依靠条件反射的能力,根据反复发生的生活经验在不同的外来信息间建立一定的联系。
人类则不仅感性地归总经验现象以得出表面的联系,而且运用理性思维的能力来发现各类事实之间的深藏的稳定的本质联系。因此,人脑内部构成知识的信息采取对现实事物做不同程度的抽象概括的概念和判断的形式存在,理性主体可运用逻辑推理的规则对既有信息进行变换处理以产生更深层次的新信息。每个个人还吸取社会集体实践的成果来帮助完成自身整理信息的工作。这样,本来零散获得的信息在每个主体的内部形成一个有机的知识之网,这就是他的解释结构。新经验到的个别事件由于和这个知识之网的各个要素发生一定的关系而具有意义,而被理解。
从此我们可以看出为什么第二层次内涵的信息离不开接受主体。同时我们也看到,那些过去获得的、经过加工整理、为主体掌握了其间联系的信息,成为认识新的信息的手段。这种信息叫做约束性信息。那种在新的生活遭遇中个别得到的、反映具体客观环境的情况的、作为认识对象的信息,叫作非约束性信息。从信息学的角度来看,认识能力的发展也是非约束性信息不断转化为约束性信息的过程。当然约束性信息建立的关于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是否正确,还须反馈到实践活动(合目的性的质能活动)中去加以验证。
第二,这个层次内涵的信息的最重要的内容,还在于把关于客观环境的信息和主体的目的(既有在种族发生中形成的长远目的,又有在具体生活情景中产生的短期目的)结合起来加工,得出规范主体本身在一定客观环境中所进行的物质和能量活动的形式的东西,亦即关于主体行为方式的信息。自组织系统在一个个具体的控制活动中是这样处理信息的:它首先获取一定的信号即得到语法信息,其次联系过去生活经验解释语法信息的含义而得到语义信息,然后根据本身正在进行的活动的目的评估语义信息的效用而得出语用信息,最后结合积淀于自身的约束性信息中的关于客观环境的规律性的认识得出关于自身当前行为方式的信息。这种关于主体行为方式的信息就是我们在自动控制机器中称为“指令信息”的东西,它由控制中枢付诸执行机构(或称效应器)加以执行。这样我们看到作为对现实世界的有序性的反映的信息,在独立存在于主体世界中时可被结合实现主体的目的的需要加以改组(将信息片段根据它们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多种可能方式重新加以联接)。
总之,自组织系统因此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和环境发生相互作用。在这里我们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对照,对于客体来讲,它的物质、能量运动的形式是完全依附在它的物质、能量运动上的,而对于主体来讲,却可以先设计好这个物质、能量运动的形式,再据以进行物质、能量的运动。这表现出无机自然界在进行着盲目的物质、能量运动,而自组织系统在进行着自觉的物质、能量运动。用信息来驾驭物质和能量的运动,其结果是使一定的物质和能量在实现主体目的的方向上得到尽可能经济、有效的利用。所以我们说,在信息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信息是比物质和能量更为重要的资源和财富。
信息概念具有两层次内涵,既是人类认识信息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所打下的印迹,也是人类根据实践和认识的需要从不同角度把握信息所导致的结果。广义信息又可称为客观信息,狭义信息又可称为主观信息。我想人们在生活实际中最先使用的是主观信息的概念,即认为信息是和人类主体不可分的一种现象。但当申农制订出信息量计算公式以后,人们发现这一计算公式与热力学第二定律中熵的计算公式仅有一个符号之差,于是就把信息与物质世界中从无序到有序的运动联系起来。对信息的本质的认识由此拓广,出现了客观信息。客观信息说明了主观信息的来源和客观基础,这就是客观世界中物质运动的形式、有序性,那些目前尚未被人类认识的客观物质的有序性最终都有可能为人类所认识而转化为主观信息。
主观信息也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们上面讲到信息是通过控制主体转变为有目的的自觉的物质和能量的运动的形式的,所以只是由于这种主观信息的作用,才在自然界中产生了一个“人化的自然界”。主观信息是信源和信宿、客观和主观结合和统一的产物,因此它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凭借。马克思早已指出认识既取决于被认识的对象,也取决于主体认识对象的能力,他说:“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⑹;“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⑺。
现在我们再来大略考察一下信息的主要功能随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发生的历史演变。我们已知信息在根源上是与生物能动系统的控制活动有关的。原生动物从单细胞生物起就会在利用外部化学信息的基础上合理地组织自己的行为,比如把食物放进变形虫所在的溶液中,变形虫一得到关于食物的化学信息就开发始朝食物的方向移动。可以说这时在自然界出现了原始的物质—能量过程(在此表现为生物的新陈代谢过程)与信息—控制过程的区别。不过在初级动物那里信息活动是一个辅助环节,帮助完成自发的合目的性的质能活动,因为原始生物处理信息的能力完全是在历经自然选择的种族发生过程中作为一种本能被编码在遗传基因中的。
随着物种进化,在较高级动物身上出现了脑这个处理信息的专门化的器官,在本能的无条件反射的基础上产生了与接受信号有关的条件反射,表明动物能够在后天生活环境中相对自主地(即脱离本能地)处理信息,并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在信息活动中此时不仅有反馈,而且有根据对规律性经验的记忆超前模拟外部环境进展过程的操作,即预见未来事件的来临而对可能的应变方式做出选择。在哺乳动物那里还出现了梦境这种信息世界。由于在这个阶段信息活动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自主性,我们可以说质能活动与信息活动处于相互借助、相辅相成的局面。迨至于人这个拥有高度发达的处理信息的器官──大脑皮层的高级动物出现,信息活动的地位在自然界又发生了飞跃。因为人的条件反射可以建立在像语词这样的抽象符号构成的第二信号系统的基础上,区别于一般动物的只建立在与各种实际事物相关的感性直观的第一信号系统的基础上,这使得人能够进行理性思维——一种高级的运用逻辑规则甚至数学法则处理世界信息的能力。人在语言中第一次实现了世界的信息化亦即符号化。
随后高度发展的信息活动显得愈益远离直接的控制活动而具有独立、自主的形态,比如两个人进行交谈或某个人写书都是在进行信息活动(交流信息和编码信息),而这看来是自为目的的。但是信息活动的最终本质仍然是指导质能活动更加经济有效地实现主体的实践目的。由于控制实践的活动变得愈益宏大,发挥指导作用的主观信息也变得愈益复杂而超出了指导简单控制活动的“指令信息”的模式。在自动机中成套的指挥受控行为方式的信息形成“程序”、“软件”。在人类社会中人们根据设计图纸建造楼房,根据宪法治理国家等等,凡此种种体现了人们在自觉的实践活动中通过信息控制来调节物质、能量的管理。以上所述看来表明了信息的作用在自然界中的辩证发展的历程:由质能活动利用信息活动到质能活动与信息活动相互为用再到信息活动主导质能活动。信息活动的重要性随着控制主体的能动性的提高而增加。
信息的能动本质发展到今天已使它从作为对现实的反映到能把现实虚拟化,因此凭借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条件的支持,“虚拟现实”、“虚拟实践”、“虚拟对象”在当今的世界上大发展。这个“虚拟化”潮流预示着人类意识在对世界实行了语言化之后将能推进的更深刻的信息化。这个“虚拟化”也是具有多种形式、含义和目的的。它可以是一种生活方式,如人们进行“虚拟旅游”或生活在“虚拟家庭”。
这是在电子网络中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给人们营造一个仿真的理想生活环境,使人们感性地生活于其中达到娱悦精神的目的甚至实现在现实生活中不能满足的愿望。它也可以是一种实践方式,比如实现“虚拟管理”在理想模型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由于许多本来需要经过大量实践活动才能取得的结论在虚拟实践中可以容易获得,又避免了生产活动中大量人力和物力的耗费,因而能实现管理运营的高效化。它也可是一种认识和研究的方式,在对许多具体对象的虚拟化研究中(如研究“人工生命”),人们只是通过在电脑上建构对象的数学模型进行数字计算来解决问题。这时研究者把构成世界的本质要素看作是信息(比特的世界)而不是物质,把不同的物理过程用表示不同的构成方式和过程的处理信息的算法来表示。这样可把对整个宇宙的认识都归结对信息单元进行数学运算的过程,就如人们在人脑中可能通过逻辑思考来理解宇宙的一切。
从这一切虚拟化形式中,我们看到信息世界与可能世界密切相关。信息形式是构筑和表达可能性世界的手段,而虚拟世界往往是经过合理组织的可能性世界。而虚拟世界之为“虚拟”仅因它没有实物的形式,而有时从它们表现了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因而是可实现的可能性来说,它们并不纯粹是虚拟的。这犹如在技术实践中人们把许多原本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而只是存在于可能世界中的人工创造物(像钢铁、塑料、汽车等)在现实中加以实现。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可以形成一个广义的世界,在其中发生着二者的交流,而代表合理的可能性的虚拟世界可以引领现实世界的发展。于是我们看到信息原本主要是用来使控制主体知道在现实对象的多种发展可能性中哪一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的,而现在却主要用来帮助主体在可能性空间中发掘合理的可能性并促其转化为现实性。因此,现实对信息的决定作用为主愈益转变为信息对现实的反向决定作用为主。
美国技术哲学家阿伯特•博格曼(Albert Borgman)在他的《抓牢现实——世纪转换之际的信息的本性》一书⑻中,也类似地描述了信息的作用的变迁,他说信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经历了三个阶段:1.自然信息:关于现实的信息(information about reality),2.文化信息:为着现实的信息(information for reality),3.技术信息:作为现实的信息(information as reality)。我们也可把这三个阶段意译为:反映现实的信息,改组现实的信息和制造现实的信息。我们也由此想到卡尔•波普尔提出的“三个世界”的理论:物理世界(世界1)、精神世界(世界2)和作为人类精神的产物的思想内容的世界(世界3)。作为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的相互作用的产物的世界3本质上是一个信息世界。过去我们感到世界3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很难理解,现在从虚拟世界的反作用于现实世界以及它与精神实体的相互作用中我们可以理解到这一点了。这一切都体现出人类作为“万物之灵”的本质原因就在于他是一个“信息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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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具体来说,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由于法律的规定所应承受的行为约束。 即法律规定你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即: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子女有孝敬父母的义务。以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种种义务及约束规范等等。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民法中法定义务再约定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民法中法定义务再约定研究全文如下:
(一)法定义务再约定概念
民法中的法定义务再约定包括法定义务以及再约定的概念,其中民法中的法定义务是民事义务的重要内容,是由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所设定的义务,对于民法中的民事主体对他人所负有的一般性义务进行规定,违反法定义务会构成侵权责任。民法中的法定义务包括《合同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中对于不同民事主体规定的义务,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违法行为发生后,民事主体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除了法定义务的概念之外,再约定也是法定义务再约定的重要内容,其中再约定是对于民法中的法定义务进行再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法定义务再约定是民事主体在既定的法定义务的约定下,并且再约定的方式,确定民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因此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协议履行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
(二)法定义务再约定特征
与普通合同相比,法定义务再约定发热主体是民事主体,而且再约定的民事主体在再约定法定义务相对明确,所以对于再约定中的民事主体通常是基于自然情况、身份行为以及当事人行为的民法主体相关关系,从而根据双方的意思实现主体义务再约定。法定义务再约定的内容与法定义务具有直接关联性,是对于抽象法定义务概念的具体化,保证民事主体具有较强的约束性,而且打定义务在约定的责任构成具有双重性,如果违反法定义务再约定的民事责任,对于法定义务以及合同约定构成违反。法定义务再约定的主要特征在于,法定义务再约定的成立条件包括:
(1)存在订立法定义务再约定的双方当事人;
(2)法定义务再约定的双方方式认的意思表示一致;
(3)再约定的内容须与法定义务相关联,所履行的义务应该以法定义务为限。
(一)法定义务再约定的狭义定义与广义定义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定义务再约定能够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狭义的法定义务,主要是根据民治法律规范规定的第一性义务,主要包括物权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规定的义务。广义的发型义务除了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之外,还包括因为民事主体不履行法律责任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不同法域的法定义务再约定
在不同的法域中,法定义务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且每一种类型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1)物权法中的法定义务再约定,主要是发生在相邻关系中,因为法定义务再约定的主体存在着相对性,所以在再约定中,一方为法定义务的权利人,乙方为法定义务的义务人,两者因为不动产那相邻,从而形成了相对的关系,通过法定义务再约定,从而形成了对方辩、最经济的解决相邻关系纠纷,降低社会成本与司法承办。当前物权法中的法定义务再约定包括相邻土地通行证约定,根据《物权法》的约定,相邻土地之间的通行证应该根据土地性质进行理解,对于农用地与宅基地形成公用通道,实现土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保证相邻土地通行权再约定;根据《物权法》的预定,污染妨害、通风、采光、危险物品防治等不作为法定义务再约定;对于民事主体的不动产存在需要,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从而提升效益,完成不动产为需役地。
(2)债权法中法定义务再约定,主要包括侵权之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四中典型之债,而且多对应的责任主要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以及无因管理赔偿责任,根据债权法的约定,主要表现如下:侵权责任再约定,通过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从而将法定责任转化为约定的义务,根据当事人意愿进行侵权认定;违约责任再约定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履行、违约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当出现违约的情况时,违约责任进入法律评价的范围,具有国家强制力。
(3)身份法中法定义务再约定,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对于赡养协议、抚养协议等为民事责任主体的身份法法定义务再约定,主要包括:夫妻忠诚协议,根据《婚姻法》的要求,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忠诚,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忠诚义务进行再约定,在离婚案件发生时,应当按照约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抚养协议,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需要再约定抚养义务,但是离婚纠纷产生的抚养权纠纷,应该在父母间约定,父母作为抚养协议的主体,根据再约定协议完成约定的义务;赡养协议,子女有扶助赡养父母的义务,为了保证赡养的有效性,应该对于赡养义务人以及被赡养人作为协议的主体,从而完成协议的再约定。
(一)司法实践困境
我国的法律规范并不健全,因此得针对法定义务再约定的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的判断标准,司法实务界对于法定义务再约定的认识有所差异,导致相关标准难以统一。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盲目引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可变更以及可解除合同的认识不足,同时位于法定义务再约定的整体定规范不足,造成找法困难。
(二)法定义务再约定立法建议
结合我国立法现状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难,笔者提出的立法建议如下:在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民法典的情况下,对于单行法中的法定义务再约定,应该根据各自领域进行调整,并且在将来制定统一的民法典时,制定打定义务在约定的总则性规定,从而使法定义务再约定有法可依。
四、结语
根据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自由是人类理性有限的必然,法定义务再约定通过将法定义务转化为约定义务,是社会发展的趋势,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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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定义网络是由Emulex提出的一种新型网络创新架构,其核心技术OpenFlow通过将网络设备控制面与数据面分离开来,从而实现了网络流量的灵活控制,为核心网络及应用的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软件定义网络的模型研究综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当前互联网面临着许多重大技术挑战,如地址空间濒临枯竭、服务质量无法有效保证、网络安全难以根本解决、网络管理手段匮乏等问题。设计新型网络体系结构以解决当前网络所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学术界、中国论文网产业界和运营商的迫切需要。软件定义网络(Software DefinedNetworking, SDN)在此背景下被提出。
尽管SDN 是目前网络界的研究热点之一,但是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SDN 技术设计方面而对SDN 的基础理论研究较少,导致学术界、产业界等对于SDN 网络的设计缺乏理论支持:在SDN 网络模型研究、SDN 控制平面抽象、SDN 数据平面抽象方面还需进一步研究。因此,对新型软件定义网络SDN 进行模型研究十分重要且必要。
2.1SDN 网络抽象模型
软件定义的网络(SDN)是一种新型的网络体系结构, 通过将网络控制与网络转发解耦合,开放底层网络设备为网络提供高度的可编程性。为了使网络设备的转发和控制解耦合,网络设备需要向控制层面提供可编程的接口,即一般所称的南向接口(Southbound Interface)。目前的SDN 所默认的南向接口,同时也是第一个得到标准化的南向接口,即OpenFlow。
OpenFlow 在数据层面最为核心的特征是数据报文触发事件和细粒度的流转发。这两个特征使得控制程序可以以一种非常简单直接的方式操作报文。这种模式激发了大量基于OpenFlow 的应用,如数据中心的流量调度,负载均衡,试验床,移动,安全等等。中国论文网同时,由于SDN 采用逻辑集中的控制平面进行网络的全局管理,为了使SDN 具有更好的可扩展性,研究者在此方面展开了大量的研究。
当前对软件定义网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技术设计方面,而对SDN 网络模型的研究相对较少。基于SDN 网络,面向移动云管理系统进行OpenFlow 控制器的设计,并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进行可编程网络模型的建模,给出了OpenFlow控制器的具体设计方法。M. Jarschel 通过仿真的方法对采用OpenFlow 交换机的SDN 网络进行了性能评价,并给出了数据包在SDN 网络中的逗留时间以及数据包的丢失率等指标。A.Bianco 对软件定义网络的数据平面进行了性能评价,并对比了通过OpenFlow 交换、通过两层以太网交换、以及通过三层IP路由进行交换的性能。F. Omar 提出了一个性能模型用于帮助选择一个更好的映射而不会给网络处理器带来对所有映射进行比对的负担。D. Alisa 针对当前ONF SDN 模型的弱点,通过控制SDN 的启动设置以及对OpenFlow-config 进行扩展,提出了一个SDN 网络的适用性模型。
2.2SDN 控制平面建模与优化
当前SDN 控制平面的研究主要包括控制器软件实现、基于OpenFlow 封装的北向接口(Northbound Interface)设计和基于网络最大转发效率的流调度。在控制器软件实现方面,最重要的功能已经不再是简单地对网络中的设备和数据进行控制,而是转而为网络应用提供控制网络的编程接口,以便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进行灵活的处理。NOX、Beacon 和Maestro 三个系统可以看作一类,它们是集中式控制的代表,功能上大同小异,比较明显的区别在于后两者提供了多线程的支持,但是NOX 也存在加入了支持多线程的开发分支。Hyperflow 是部署在集中式控制系统上的分布式扩展补丁,由于需要大量的控制通信,因此其应用规模受到了限制;Onix 是较新出现的分布式网络操作系统,在规模化上具有较大的优势;和前面几类基于事件的控制系统不同,Onix 系统中应用程序需要主动拉取数据。
在以网络为中心的转发资源分配方面,以网络资源利用最大化程度为目标,将不同控制应用生成的控制规则统一对待,相当于是一个控制应用处理不同流量。流量关心的流卸载(Traffic-aware Flow Offloading, TFO)利用流量的Zipf 特征,选择不同时间尺度的最流行的流量(the most popular flows)下发到交换机中,卸载大部分的流量利用交换机转发,而小流从控制器转发,实现数据平面处理流量的最大化。通过将控制和全局可视化解耦,DevoFlow 监测(detect)和控制“重要的流(significant flows)”,同时采用规则克隆和本地行为机制实现将控制转移(devolve)到交换机,减少了控制的负载(overhead)。
2.3 SDN 数据平面抽象
斯坦福大学Nick McKeown 教授所在团队于2008 年提出OpenFlow 协议。OpenFlow 是SDN 技术的一个实例。SDN 网络主要由开放设备OpenFlow Switch、集中管控控制器Controller和它们之间的通信协议OpenFlow 协议三部分组成。
OpenFlow 的基本思想是将传统网络设备中的快速报文转发部分(数据平面)和逻辑路由决策部分(控制平面)进行分离,数据平面驻留在网络设备内部,而控制平面则从网络设备移出集中至控制服务器,双方通过标准化的消息接口来进行通信。中国论文网同时,在数据平面,设计了新的硬件形式---- 流表(FlowTable),作为原网络设备数据平面功能的一个微缩,提供给外界进行使用,外界可管控的数据平面统一为Flow Table 形式;在控制平面,网络设备的控制逻辑采用集中式分析、计算和运行,通过标准化的消息方式将控制指令发送给设备,实现对设备的远程控制,以完成传统分布式网络运行模式下的基本功能,如报文接收、报文转发、修改转发表、获取设备状态等。
IETF 定义的控制转发分离协议ForCES(Forwarding andControl Element Separation) 是一种新型网络设备的架构。它在一个网络单元内分离控制平面和转发平面,一个网络单元内允许存在多个控制单元和转发单元,并且定义了控制单元和转发单元之间的标准通信接口。ForCES 的设计初衷在于设备的转发控制分离,侧重于现有功能的建模,而不是用来创造新的网络特性。ForCES 中网络架构没有被改变,两个ForCES 网络单元间的接口仍然使用传统的路由器间的接口,ForCES 网络单元能够透明地连接现在的路由器,且用分布式协议来实现控制功能。
为了在传统路由器硬件基础之上支持软件定义网络,清华大学提出了OpenFlow+ 数据平面转发抽象技术。OpenFlow+ 针对OpenFlow 在IPv6 扩展、网络感知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在OpenFlow 协议基础上进行扩展使其支持IPv6 功能,同时在现有硬件基础上实现,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实现对报文和网络状态的感知。
国防科技大学提出的LabelCast 协议通过在传输层增加LabelCast 报头,通过标签机制在传输层建立点到多点的传输路径,并可标识报文的优先级、预留带宽等信息。该协议采用集中控制的方法,由调度中心管理用户的加入和退出,维护和更新每个LabelCast 节点的标签表,为每个节点分配标签,建立转发路径。每个LabelCast 节点根据报文携带的标签号确定本地的处理行为,查找转发表确定下一跳节点。
本文通过matlab 软件编程仿真实现,系统参数如下:
信道速率:12.4kbit/s SIFS:20us ACK 长度:112bit
话音速率:2.4kbit/s DIFS:50us 允许最大时延:150ms
分组到达速率:20 包/s
仿真了节点数与丢包率的关系。为在最小冲突避免窗口为32 时,节点数与丢包率的关系,可以看出随着节点数的增加丢包率在增加,话音丢包率以0.01 为最高容忍值,可以看出采用基本接入方式,信道最多可以支持3 个节点同时传输话音。中国论文网当传输话音节点数超过3 时,丢包率急剧增加。
文中通过建立802.11 DCF 机制的马尔科夫数学模型,分析仿真了话音业务下节点数与丢包率的关系。仿真结果表明,DCF 机制并不能有效支持无线局域网的话音业务。文章对于研究改进DCF 机制,支持无线局域网的实时话音业务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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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行业对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业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刍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给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培养带来了新的实践路径。组建一支由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组成的师资队伍,在教学实践中实现两个突破:更新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切实做到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认知、职业道德情感和职业道德判断能力。高职院校应坚持加强实现三融合: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融合、一般职业道德教育与行业职业道德教育的融合、隐性职业道德教育与行业职业道德教育的融合,保证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践性和职业性的结合,切实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
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任务是通过三至五年的学校教育把高职学生培养成为一名高技能高素质的,具有某一职业(行业)特点的专门人才。由一名普通高职学生向职业专业人才的过度,应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在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下,探讨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实践路径,必定会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有助于培养高职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各行各业所需求的优秀人才。
职业道德是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高度角色化的职业道德的养成只有通过职业道德训练和实践才能得以实现。在工学结合的背景下,学生以顶岗实习的形式到企业锻炼,单靠学校专职教师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就显得力量单薄,微不足道。为此,应充分发挥企业和学校道德教育资源的优势,构建一支专业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教师队伍。首先,学校要扩充职业道德教育的师资队伍。在校内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中,专业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导。
职业指导课教师充当主力军,辅导员、就业专干、实验员、思想政治教师、专业课教师等也要加入到职业道德教育的队伍中来,整合职业教育的知识性和德育性,专业技能指导和职业道德引导相辅相成。其次,学校要把企业中的优秀带班师傅和行业标兵吸收到职业道德教育中来,组成一支兼职教师队伍。在校外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中,以这支兼职教师为主体力量,专业教师为辅助。在企业中,兼职教师通过对高职学生和优秀员工进行行为示范与技能指导,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保证职业道德教育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合二为一。
(一)更新教育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完善,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也处于进一步变化和调整中。
第一,加强职业情操和态度教育内容。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内容包括:以职业道德认同程度、付出程度、实践程度三方面内容为主的职业道德认知教育。以岗位自觉感、责任感、荣誉感和合作感四方面内容为主的职业道德情感教育。以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集体利益优先;热爱职业,职业成就感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甘于奉献三方面内容为主的职业道德品质教育,等等。
第二,突出现代职业道德意识。主要是竞争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信用意识、法律意识等,特别要注重国际化职业道德精华的教育,包括职业礼仪、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双赢原则等。
第三,把职业道德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融合起来,在各种教育中渗透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第四,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不仅仅是高职学生明确职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更重要的是一门课程,可作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一部分,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计划。第五,开发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职业道德的教学内容。就是把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与企业文化引进就业指导的课本。
(二)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传统的职业道德教育方法过于简单,多是通过课堂教学实现,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参与程度不高。这种教育方法追求与文化知识教育的吻合,却忽略了自己的职业性和实践性特点。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对职业道德教育的手段提出了变革的要求,职业道德教育的方法也越来越多样化。
1.要积极采用“项目教学法”。专业课教师在项目教学中,要求高职学生相互沟通,相互合作,努力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共同完成一个完整的工作项目。可见,项目教学法的各环节不仅培养了高职学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满足了高职学生团结协作的内心体验,还锻炼和提升了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
2.要以“问题解决法”和“案例教学法”为主要教学方法。职业指导教师通过具体问题的解决和对案例的分析,让高职学生能深刻认识并理解职业道德判断的标准,掌握明辨是非的尺度,从理性的角度体验他人的职业道德上升到心灵内化并运用自己悟出的职业道德,加强高职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的培养。
3.形成互动的教学模式。高职院校的专职教师可以深入企业,全面了解与学习企业的制度、管理及文化后,在教学工作中学以致用,充分利用企业德育资源,对高职学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而企业可以针对顶岗实习的高职学生开展半军事化管理,按照企业的管理模式来要求学生,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企业文化教育,还应全面细致记录实习学生的日常表现,并把评定结果反映到学校,与学校一起共同帮助高职学生端正职业态度,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使学生以“准职业人”身份毕业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尽快转换身份,成为企业所需要的正式员工。
4.提供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学校可举办职业道德教育专题报告会。邀请企业高管、行业先进模范人物等来学校,通过权威人士的现身说法,让高职学生能从心理意识到行业中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能发挥榜样力量的教育意义。辅导员还可以邀请从本校毕业的优秀企业员工来学校,通过小型座谈会的形式,结合自己的职业实践,与学弟学妹们交流自己的工作体会与经验,以及企业对职业道德品质的具体要求。心理健康教育还可以通过团体辅导的形式,把职业道德素质训练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实验员可以在学校实训室里加强6S管理,让学生在动手操作与劳动实践中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品质。
(一)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
随着工学结合模式的推进,高职院校要坚持把企业文化融合到校园文化的建设中,推动高职院校与企业可持续性合作,实现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零对接,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在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中的特殊作用,更好地发挥校园文化的德育功能。
1.按照企业文化的特点开展校园文化建设。高职院校可适当在校园文化长廊张贴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寄语和企业的核心文化标语,突出对先进的企业理念和管理等内容的宣传。可适当在专业实训室张贴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制度,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从而帮助高职学生端正自己的职业态度,正确认识自己的专业特点和未来职业特性,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动机。将企业文化与学校文化有效对接的过程中,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品质将在情感陶冶中潜移默化地升华。
2.将企业文化融入在学校教育中,实现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职业德育是一项长期性的素质工程,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在日常教学中,要不断加强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职业道德教育趋于日常化。因此,在课堂教学中,高职教师以价值观为核心,有必要针对高职学生做一些有关企业文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在实训课上,在进行规范的技能操作训练中,为高职学生良好职业习惯的养成作一些基础性的教育。在日常生活中,对高职学生的日常生活行为进行严格规范,落实好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整理内务,按时出早操的规章制度,使高职学生在硬性规定和自我要求下,养成严谨的纪律意识和学习生活习惯,能尽快适应现代企业对员工的纪律要求。
(二)个性与共性融合
职业道德共性与个性的融合在于把社会从业人员一般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人员的行业职业道德结合起来。在工学结合模式下,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要突破共性的范围,不再局限于一般的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和要求的呈现,是要围绕职业道德教育的行业特点,结合高职学生专业对应的职业或行业的岗位要求,根据学生品德形成规律,灵活分段实施。
1.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向高职学生传授一般职业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一般职业道德教育是思想政治课内容中的一部分。为此,有必要在思想政治课中,挖掘名人高尚的职业道德,让学生学到普遍又实用的做人道德、诚信与敬业的职业道德品质。
2.结合专业的特点,向高职学生传授该行业特殊的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职业道德要求,了解自己所从事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精神很有必要。例如,旅游行业工作者应当遵守服务至上、游客至上、热情至上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行业工作者应当遵守诚信为上、坚决不做假账的职业道德规范;医学行业工作者应当遵守道德底线,以患者的生命健康为上,公平公正地维护患者利益的职业道德规范;心理咨询行业工作者应当遵守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规范。
3.结合当前行业的问题,与高职学生探索当前行业存在的问题及产生不良现象的原因。医学院学生所面临的是进行人体实验的道德问题、秘密限度问题,以及稀有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问题;公共管理学校的学生则会讨论政府官员在欺骗公众、对媒体泄漏机密,以及拒不执行上司命令等方面是否会受到不公正处理的问题,等等。
职业道德教育这样分层分段,由一般到具体,由大众化到职(行)业化有序地进行,有利于高职学生走向社会岗位后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并且将使高职学生形成集共性与个性道德品质为一身的行业职业精神。
(三)隐性与显性融合
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有两种形式: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显性教育指的是学校开设职业道德教育类的公共课程,有计划有目的的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施加影响的教育活动。隐性教育指伴随着正规随机出现的,难以预期、无意识的、潜移默化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施加影响的教育活动。这两种职业道德教育形式内容和表现方式不同,作用与功能却是相通的。将显性职业道德教育与隐性职业道德教育进行有机融合,职业道德教育的作用与功能将得到最大的强化。
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将显性职业道德教育引进隐性职业道德教育,将弥补显性课程“空洞说教、纸上谈兵”的不足,更好更快地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走近各行各业的榜样模范人物,了解标榜人物的英雄事迹,激励高职学生向行业的楷模学习,这种不自觉的崇拜是高职学生职业道德认知发展的动力。在顶岗实习中,高职学生真正地接触到优秀的企业员工,在与行业标兵的朝夕相处、耳濡目染中,其职业道德情感更容易受到感染。而标榜人物的高尚职业道德也起到一种示范传递效果。这种榜样示范的引领将进一步加深高职学生对职业情感的体验,并将这种情感体验内化到自己职业行为模式中,同时督促自己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去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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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实践教学过程与目标在于人生命价值的创造和完善,其整个过程是一种人格与精神的升华。因此,其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科学理论的应用,更重要的是思想道德和法制观的塑造。教育者首先应起到人生导师的作用,建构好实践教学的模式,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使正确的立场、观点逐渐内化成意识,并指导人生实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工学结合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探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对高职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工学结合”背景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研究尤为关键,要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工学结合的实践教学,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工学结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践教学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作为大学思想政治理论的首始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课)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决定了它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工学结合”背景下“基础”课实践教学与专业实习有机结合的探索成为必然,要围绕“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一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达到推动教学资源和教育力量的互补。
1.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教学活动中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设计和教学环节中占到1/3以上,与企业、行业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实训,同时也开拓了“基础”课实践教育资源,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基础”课实践教学也得到了加强。
2.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对高职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与企业员工素质的要求是相类似的,如职业信念、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及职业综合素质等,要改革和拓展“基础”课实践教学内容,针对行业、企业及学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的培养。
3.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在实习中产生了思想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因为两者的结合可及时、有针对性地得到引导,学生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得到了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升,也解决了“基础”课实践教学在时间、资金等方面的教学资源不足。
1.工学结合模式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内容选择
在实践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注重两个结合:
第一,紧密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实际。要考虑“基础”课知识的系统性,突出教学重点、难点,以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和深化,充分考虑学生的思想实际,就他们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
第二,紧密结合专业、职业发展的实际。特别是在专业调查研究、专业见习、专业实践时期,要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等方面的培养与教育融入其中,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如第一学期,根据教学计划2013级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要到志愿者驿站、救助站等合作单位进行4周的认知、专业调研,在此期间思政老师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方面的职业道德、岗位的职责规定等方面的调查,最终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活动可增强学生对所学专业及未来所从事职业的认识,提高职业素养。与此同时,可通过与实习班级挂钩的方式,与相关专业教师、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共同配合,适时地通过恰当的方式渗透到各种形式的实习、实训之中并发挥其作用,在实习前召开动员会,实习后结束后组织专门分享会,对工学结合期间的成果进行分享,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积极反思,并巩固取得的成果。
2.实施有效的“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考核
工学结合模式下“基础”课实践教学在考核方式上应当突出多元、开放的特点。一方面,设计考核内容要注重学生在平时的整体表现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的考核成绩应由书面成绩和平时的整体表现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的整体表现成绩的比重占实践教学成绩的70%,书面成绩占30%。另一方面,书面考核侧重于比如与专业实习、企业有关的调查报告、专业实践心得、企业文化心得体会、职场热点评价等。平时的整体表现考核评价分值中,本班同学评价分值占20%,班主任的评价分值占10%,思政课教师的评价权限为30%,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价分值占40%。考核评价重要的是让学生在自评和他评中实现自身日常行为的恪尽职守、笃行慎独。
3.“基础”课实践教学运行的保障
保障包括必要的组织保障、条件保障、经费保障等,其中经费保障尤为重要。顶层设计和整体协调,要从上到下形成网络化的工作机制,在实践教学实施前做好各项准备,包括过程、师资与教学资源等各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现资源互补和利益双赢,
综上所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针对性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基础”课应积极适应工学结合模式发展的客观需要, 在内容、方法、考核及运行的保障上构建出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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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在全国各大高职院校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给高职院校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模式带来了重大的变化,如何让新形势下的在校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走上新的台阶,是一个新的机遇,也是一个新的挑战。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所有高职院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建立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已经成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本文通过调查分析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出路,提倡校企双方深度对接和融合,推行现代师徒制,不断完善育人机制。
关键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
近些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将培养模式转型发展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已经达成一种共识。在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要树立正确人才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融合。进一步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作为教育改革的目标之一提到一个新的高度。而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也不再和以前一样。下面笔者就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探讨。通过调查结果,分析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为了客观、准确、全面地探析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笔者于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6月10日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采用问卷和座谈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有针对性的调查。本次调查对象涉及学院8个院系的学生,共发放问卷160份,收回156份,20名学生参加了座谈。通过对调查问卷整理分析以及同学生座谈,得出以下结论:
1.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相冲突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对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教育的时间、空间、组织方式、内容上都有了新的变化。一方面,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一直按照固定的相对陈旧的模式进行教学,基本上是以固定版本、课堂和教师灌输为中心,辅之以适当的课外校园文化活动的传统做法。同时教学计划上不能紧跟市场对人才素质的需求和企业的用人标准做出及时调整。原有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在企业环境下难以继续开展课堂理论教学。
另一方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具有更鲜明的主体性、职业性、应用性和灵活性,传统的教学模式无法适应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对人才的要求。在“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最主要的渠道”的问题中,选择政治理论课的占33.66%,网络和媒体占22.54%,老师和同学占33.28%,企业单位占6.32%,其它占4.2%;这说明了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一直按照相对固定的模式进行教学,基本上是以固定版本、课堂和教师灌输为中心,教学计划上不能紧跟市场对人才素质的需求和企业的用人标准做出及时调整。学生将越来越多的时间用于企业的顶岗实习,而企业追逐利益的特点决定了它不愿或不会投入过多的精力和财力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上。
2.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与用人单位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许多学生进入高职院校,不能客观认识自己定位自己,不愿意到生产第一线工作。在“毕业后您是否愿意到基层或第一线工作”问题中,选愿意占55.6%,选不愿意占24%,没想过占20.42%。在“您怎样对待在顶岗实习或实训中遇到的困难”一题的回答中,选积极面对占66.2%,消极退缩占16%,不知道占17.8%。在同学生的访谈中,许多学生认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不精,理论知识不能同实践相结合,同时他们还希望自己将来的工作是轻松的,表现出不能吃苦的思想,不愿意到生产第一线去工作。学生离开校园来到企业顶岗实习,被动地接受与适应企业和社会复杂环境,学生缺乏走向工作岗位的思想和心理准备,缺乏自主学习能力,无法胜任岗位需求。
3.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学校和企业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产生脱节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们的思想道德教育,需要企业的参与,但是学校与企业缺乏行之有效的协作学校以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主要目标,而企业则以追逐利润为主要目标。这就决定了企业不愿或不会投入太多的精力和财力来解决学生产生的众多想法和矛盾,存在着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投入缺失的现象。通过分析问卷和访谈结果,笔者发现:学校虽然安排实习带队老师进企业跟踪指导,但是实习学生和带队指导老师的比例悬殊太大,带队指导老师们很难像在学校一样对学生进行一对一有效的疏导教育。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科学定位自己,一切从学生成长成才出发,突出立德树人,突出学校的服务职能,从根本上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服务育人职能、立德树人目标落实到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个过程中。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学校要指派专门的教师深入企业对学生进行全程陪同辅导,而且还要指派相关专业教师、心理咨询中心教师、就业指导中心教师、法律专业教师等定期到企业开设专题讲座或面对面咨询活动等。一方面要帮助学生适应比较复杂的企业环境,能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另一方面更要帮助学生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发现和理解职业对个人和社会的价值。
其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下学校和企业必须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做好深度对接工作,推行现代师徒制。把学校的管理方法和企业的相关制度结合起来,要建立校长和企业主管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组织实施,驻厂实习指导老师、班主任、辅导员、企业实习管理人员具体落实的联合管理机制,充分凝聚多方力量,齐抓共管。在学生中推行现代师徒制,让学生在企业中找到自己新的“师傅”,校企双方各司其职,共同育人,最终实现校企合作共赢的局面。学校和企业必须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做好对接工作,学校和企业双方要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给学生讲解实习要求、岗位职责、厂规厂纪、企业文化等,通过企业的文明熏陶,完善学生的人格素质、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在企业具体的生产实践中形成良好的职业品格和职业素养。
最后,要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育人作用。高职学生长时间分散于不同的企业进行顶岗实习,这就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难度,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覆盖面广、快速便捷的优势。举例来说,可以尝试以下这些方法:
(1)创建一个主题教育网站,在网站上建立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信息库,搭建一个网络沟通交流平台,大家在网站上分享自己顶岗实习的收获,一起探讨和解决碰到的困难,同时学校指派相关的老师对网站内容进行监控并适时的为学生答疑解惑。
(2)学校可以创建微博微信平台和QQ群,及时在上面发布学校的各种信息,让顶岗实习的学生即使不在学校,也可以第一时间获取学校的相关信息,增加他们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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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工作的职业化是指在组织上和制度上建立秘书的分级分类体系,明确各类秘书的职责范围,通过专业教育手段保证从业秘书人员的质量,以规范的考核评定秘书就业资格和工作水平,实现秘书工作的专业化管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刍议定义秘书的几个基本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秘书"一词。古已有之,今天人们谈到秘书,往往与文牍,领导的助手、智囊、参谋等联系在一起,有的联系得更广泛一些。但是,究竟如何确切表述其内涵,又感到不那么容易。从我国秘书学建立至今的十来年看,这一根本性问题也始终没能得到统一认识。本文就几个相关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这是针对学术界有人提到的秘书是一种职位、职业、职称而言的。把秘书界定在一种职位、职业或职称上并非错误。但是界定在职务上更符合它的本义,最具实质意义。
在"秘书"定义中,有不少关于秘书与领导空间位置的表述,大多为"秘书身处领导近身"等词句。应该说,它反映了一种客观状况,表明了秘书与领导保持着尽小空间的事实。但是,这种表述不全面,因为它仅仅从物质空间这方面描述了两者距离的接近,而忽视了他们在精神空间上具有着同样接近的另一面。
在传统观念中,秘书常常与秀才联系在一起,什么是秘书--秘书就是搞文字工作的,写东西的。以后,秘书学科的建立,人们在理性的高度努力作出科学概括的时候,也始终没有忘记秘书的文牍性,只是把"制掌文书"与"事务处理"--一同作为了秘书的根本特征加以揭示。应当看到,这是认识上的一大变化,是客观对象发展的及时反映。然而,从理论上和实践中来分析,这一认识又存在着两个问题。
一是按逻辑学分析,"制掌文书"与"处理事务"这两个概念显然不相互排斥,而是交叉。
二是从实际状况看,"制掌文书"的表述不及"文字材料处理"的表述准确和全面。
严密地说,秘书所处理的信息大部分也应归属事务工作的范畴;但还有一个层面,就是秘书的思想、智慧融入领导决策之中,即不少人称之为的辅助决策、参谋、智囊等等。
除了信息处理以外,秘书还有大量的其他事务工作需要做,也有文字的和不是文字的。不少文章和专著都努力想把这部分事务工作罗列清楚,但又总是得不到满意的结果。究其原因,是秘书为领导者服务这一特点所致。
这有三层意思,一是秘书所做的事情是服务性的,二是秘书服务的对象是领导者,三是秘书是行政人员。
至于秘书是"行政人员"的认定,实际上是对秘书的归属作出的描述。指出秘书是行政人员,一是可将秘书与技术类人员、管理类人员(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人员),与体力劳动者区别开来;二是体现秘书工作是整个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的观点。
基于定义"秘书"的几个基本问题的如上认识,笔者认为,所谓"秘书"是一种职务,指与领导者保持尽小的空间,专为其提供以文字材料处理为主要特征的信息和其他事务服务的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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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交替是新时期我国高等院校,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学交替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构建以工作导向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的途径还是通过课堂的教学来实现的,课程模式是职教课程论学科建设的重要标志。现有职业教育模式之下学生反映最强烈的是学非所用,学用脱节。在学校所学的不能在实践中起到理论指导作用,在实践中要用到的相关知识在学校的教学中又没有学到。因此,学生在课堂学习中调动不起积极性,学得没劲;在实践锻炼的岗位中感受不到理论的指导作用,将自己纯粹地定位于生产一线的打工仔,干得勉强。工学交替模式可以通过构建以工作导向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从理论体系上探索解决教学与实践脱节问题的对策。模块化课程体系与传统课程体系相比,它以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构建一个以工作导向为主体的教学体系。它不苛求每门课程的学科内在理论体系的完整性,而是要求对相关的职业或岗位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相关的能力要求,进而进行课程的设置与课时的安排。工学交替模式从整体上是要求按照企业特别是企业相关岗位的要求来组织教学的,与模块化体系从职业分析、工作分析着手是一脉相承的。由企业参与,共同制定教学计划,与模块化课程体系从专业市场调研入手相比,更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得天独厚优势,势必使该课程可以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在开发模块化课程体系的构建过程中,专业教师应该与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共同探讨、谋划并按照职业分析→工作分析→专项能力分析→教学分析→教学设计与开发→教学实施六个步骤有序进行。在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中,必须贯穿以下理念:培养目标是工作岗位的需要,而不是学科系统;教学的起点不是基础基本相同的班级,而是能力各异的群体;教学内容是专项能力,而不是系统知识。教学材料不是集体的需要,而是因人而异;教学的主要形式不是课堂,而是职业环境;教师的作用主要不是课堂讲授,而是现场指导;教学评价主要不是期末反馈,而是模块反馈。
二、实施集成式教学模式
工学交替模式下学生是以一定周期在企业与学校间轮换进行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训。如果按传统的以学期为单位来编制课程计划,组织实施教学,势必使学习环节出现脱节,不能适应工学交替的实际需要。集成式教学模式是指按照一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将一些相关联的课程在一个较短的周期集中在一起完成。这种模式在职业培训中已经早就用到,但在学历教育中还比较少见。其实,它既有职业培训的成功经验作铺垫,能够达到相应的功效,且符合艾宾浩斯的遗忘曲线规律。事实证明,将一些课程开设的时间越长,所掌握的知识也并不见得会递增,而集中在一个较短的周期内,学生所接触的相关知识和术语会比较频繁,能够促进记忆,也方便掌握。在工学交替实施过程中,集成式教学模式还方便于学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的变化,灵活地调整一些教学课程和教学内容,方便于对一些必修课程的集中安排,如在二年二期可以集中安排学生进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的考证课程的学习与辅导。此外,还方便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驻厂教师的安排。以往按学期安排课程,教师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从期初教到期末,根本不可能抽出时间组织教师到企业一线进行实践锻炼。集成式教学模式下,教师完成某个周期的教学任务后,完全可以挤出一定的时间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专业发展的现状,教师也可以根据学校的安排,随同学生驻厂进行生活指导和学习指导。
三、形成讲义式教案和校本电子教材
面向市场办学是职业学校存在和发展的生命线。由于受惯性思维影响,一套教材便是一门课程,一门课程必须紧紧围绕教材组织教学,教师习惯于按所选教材组织内容授课,不善于研究授课内容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作用,这是职业学校目前教学过程中的通病。但是,目前职业学校的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大都还在过份地追求学科内在的系统性和理论的完整性,再加上学校教育滞后性的特点,使职业学校的教育很难与社会需要完全合拍,最终以牺牲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为代价。就职业学校而言,无论是对教师还是对学生,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都不应该采用教材一说,而只应该有教学参考书或教学指南之说。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师和学生摆脱教材学科体系的束缚,摆脱条条框框的束缚,根据社会需求组织教学活动。工学交替模式下对教师教学的要求,最基本的要求便是从教案入手,打破单一的教材体系的束缚,形成讲义式教案。讲义式教案必须体现教师对相关教材的整合能力。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课程课时安排的实际需要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适度的调整,既包括对部分学生难以理解、消化和相对次要内容的压缩,也包括根据学生和企业实际岗位知识需要,对教材没有讲透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深化和扩充,还包括对同类教材相关内容进行整合。整合结果直接影响讲什么以及怎么讲的问题。讲义式教案必须体现教师对社会新需求的纳新能力。教师的纳新能力不仅表现为对企业要求的融合,对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知识的接纳,还表现为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多方面知识的接纳,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全息接纳和感受企业氛围,加强对职业的认同,增强学习的动力。在课程教学的实际过程中,便体现为注重将课程教学与社会实际需求紧密结合。讲义式教案必须体现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置换能力。同一门课程不同版本的相关教材,编写者对相关知识的侧重点会有不同,对不同专业的要求也有不同,与使用者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更会存在较大的差距。教师不能满足于教材既定的内容和教学方式,而应该对内容进行“置换盘活”,将教学方法进行更新,有选择性地通过各种方式或途径将艰涩难懂的内容置换为易学易懂的内容,将偏多难懂的理论知识,置换为学生易学易懂的直观性或可操作性强的实习实训内容。在专业课教案由教师集体开发成讲义式教案,教师共享资源的过程中,为了方便教学,还可以要求教师采用多媒体制作技术开发校本电子素材,以图片、现场录像、实例分析等为主,形成实用性较强的电子校本教材。
四、形成以专业主讲教师为班主任的班级管理格局
班主任是班级最直接的、核心的管理者。以文化基础课教师担任班主任或设立专职班主任的管理形式从整体而言效果不理想,班主任成为管、卡的代名词,亲和力和沟通力不够。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制,落实到班级管理上来,应该在思想品德素质全面提高时,以职业技能培养作为关键载体,班主任应该在学生的专业发展和职业生涯的引导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亲其师,才能信其道。班主任在学生中如具有人格魅力和专业权威,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整个职业生涯的发展。在工学交替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将每个班级的班主任都配备为业务能力较强、敬业精神较强、深受学生喜欢的专业教师。在教学任务的安排中,实行专业主讲教师制度,原则上每个班级的核心专业课程以班主任,也即专业主讲教师的教授为主(平行班级的班主任相互间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则有一定的交叉,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位教师在一天多次出现在同一个班级,引起学生的视觉疲劳和心理对抗。)当学生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需要离开学校到相关的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实训锻炼时,专业主讲教师也随班进驻企业,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的管理和专业教学实践的指导和疑难解答。专业主讲教师为班主任制度的确立,使其既有效地履行了班主任的职责,又实实在在地承担了专业教师的职责。首先,实现了对学生的全面了解、有效沟通。专业主讲教师不仅从班主任的角度通过日常生活、学习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行为习惯、心理状态等进行了必要的了解,更重要的是作为专业教师还能够对班级每个学生专业的发展状况了如指掌,便于有的放矢、因材施教,从而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其次,使专业教师能够及时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及时地调整专业教学计划,更新专业教学内容,实现教学与实际需求的有效对接。专业主讲教师承担班主任的职责,从全班学生前途的考虑应该关注专业的发展,而能够驻厂实践,了解专业发展的新动向,也为其对专业的改造提供了机会。最后,方便于驻厂学生的管理。专业主讲教师基于平常对学生的了解,能够在学生驻厂期间根据其以往表现进行及时提醒和心理疏导,防患于未然。还能配合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对学生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对工艺与技能方面的疑问进行及时引导与解答。教学是任何一所学校的生命线,管理是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抓好了教学与管理这两个重要环节,也就如同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了事物的本质,能够促进工学交替模式的稳健发展。
一、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过程质量控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教学过程质量控制现状
目前各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工学交替”教学过程质量控制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1.校外指导师傅,校内指导老师。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初期,除了企业初期的统一培训外,企业通常会给学生安排一位指导师傅,指导其工作流程,评价其工作表现。2.定期巡查制度。学校通常安排教师定期巡查酒店,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3.校企评定。最终将通过校企共同评分,评定学生最终的实习成绩。教学过程控制的难度主要受几个因素的制约:1.学生实习的单位通常远离学校,有的与学校还不在同一城市,空间上的距离使得教师无法经常去酒店巡查,增加了教师对于教学过程质量掌控的难度。2.教师平时有大量的课时和科研任务,无法长时间离开学校,时间上的制约也使得教师对教学过程的质量无法及时掌控。3.学生实习所在的岗位层次通常较低,重复性的工作影响了实践教学的质量。学生实习的目的是希望缩短理论知识与实际的距离,使学生能灵活运用各种技能技巧,促进其毕业后在旅游行业的就业。然而,好的出发点却往往未能换来预期的效果。
(二)教学过程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1.评价体系的非客观性。因为学生整个实习过程是在企业完成,所以等实习结束后,他们的评价主要由企业完成。学生实习的岗位通常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旅行社导游,酒店餐饮、客房、前厅部门,各个岗位的工作标准、要求是不一样的,而评分标准并没有统一的细则,是由上级主管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所以使得评分标准具有很大程度上的人为主观性。
2.教学质量控制管理机制不完善。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机制是影响合作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旅游业形势大好的影响下,旅游管理专业的实习生面临着极大的市场空间,处于典型的“卖方市场”阶段。在这种状态下,学生的实习期间的后续管理通常由酒店负责,缺少教师、学生和酒店的经常性、密切性的沟通,容易导致教学过程的管理出现真空。校内指导教师的企业联系人往往是旅行社或酒店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不是学生实习的直接指导人员,也使得教师对学生教学过程的了解和控制缺乏直接效率性。
3.理论课堂走进企业的障碍。长期以来,我院一直重视“工学交替”过程中课堂教学的实施,在实习环节有相对应的教材,指导教师也将课堂带进了企业,其初衷是为了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提高“工学交替”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障碍。其一学生的工作不固定,无法集中统一;其二,学生实习过程中比较辛苦,休息时间较少,集中上课可能会占用到学生的休息时间,学习效果不明显,反而成为学生的负荷。此外,企业对该形式的配合程度不高,因为通常会影响到学生的工作,从而影响到部门的正常运转。此外,课堂教学进企业还缺乏固定的教学场所。
二、建构新的“工学交替”教学过程控制模式
(一)教学过程安排改革
我院旅游管理专业目前的教学进程安排是变通国际酒店管理专业流行的“2+1”培养模式,确立“四段式”-“1+0.5+1+0.5”的人才培养模式,螺旋递进实现“学—工—再学—再工”过程。针对旅游管理专业旅行社实习中普遍存在的淡旺季问题,长三角区域每年的4月至11月都是旅游旺季,12月至来年的3月是相对淡季;而五、十月、年底是酒店传统的婚庆和接待旺季。针对可弹性安排实习时间,调整教学进程,实现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与在企业实践的有机结合。针对课堂进企业的障碍,拓宽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平台,不仅仅限于形式上的校企互聘,可尝试设专人对“工学交替”进行管理,同时让教师走进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兼,了解学生的实习过程的动态,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工学交替”中一些可喜的现象也开始出现,例如,一些企业针对在“工学交替”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打造“明星效应”,并对其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并形成“以点带面”良好的激励效应。
(二)教学内容与实施
“工学交替”教学内容目前比较单一,目前基本只停留在岗位技能方面,应该进一步优化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办学资源,结合酒店客源现状,可充份借用酒店企业的资源,例如,在酒店内部开设诸如日语、韩语等小语种的选修和培训,让学生学以致用,丰富了学习形式,同时开拓了新的考核方式。教学过程中教材的选择应该是多样化的,应不仅仅限于书本,网络化课堂可突破目前师生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和距离。目前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已开始尝试搭建课程网络平台,短期内将投入使用。通过网络课堂,布置教学和实践任务,可尝试以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技能比赛,让学生之间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实现知识教学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的有机结合,形成师生间的互动和对学生的多种形式的考核,从而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按照国际旅游教育公认的实践教学课程设置理念-注重社会责任,紧跟社会需求。因此,“工学交替”教学内容不仅是基本技能,应该从学生全面素质提升角度设置,例如语言能力、社交能力等,注重实用知识,突出实践教学。
(三)教学过程组织和管理机构
目前,企业对于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过程中,从某种意义上作为临时工来管理,与学校“联合培养人才”的目标尚有一定的差距。这样也是的在“工学交替”教学过程中导致了一系列矛盾的发生,影响了教学质量。因此,在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的安排上,秉承“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思想,完善教学组织与管理机构。建立院长领导,副院长分管,专业教研室和企业对口部门参加的管理机构,双方进行联合管理,双师指导,形成一一对应的小组,形成互动常态制,保证教学过程的质量。学生的专业实习成绩由小组评定,其中企业指导指导评定的实习成绩(占50%),主要以实践技能、岗位表现为主;教师评定的成绩(占50%),主要以网络互动、自主学习、技能比赛为主。同时构建旅游教学与网络学习互动平台,实现教学过程的互动化。通过开发一个与“工学交替”教学过程紧密相关的专题学习网站,进而完成“工学交替”中的理论课程,强化实践环节,并进一步建立教学案例库,由此构建起能为教学过程服务的较为完善的网络学习环境。(本文来自于《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杂志。《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杂志简介详见.)
三、小结
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性强的特征决定了“工学交替”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教学过程质量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存在着漏洞和空白,影响专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借鉴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采用网络化教学手段,整合应用多方资源,进一步深化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构建全方位的教学过程的组织和管理机构。促进实习结束后的“再学”课程合理有效设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办学资源、提升专业建设的特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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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工学是把人们对产品的感性意象转化为产品设计要素的工程技术、理论与方法。近年来,随着对感性需求的关注日趋成为当前设计的特点,国内外学者围绕感性工学应用及其计算机化展开了广泛的研究,并诞生了一些感性工学系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QQQ,供大家参考。
1感性工学在服装设计中的应用
服装设计涉及面比较广泛,主要牵涉到服装的造型设计,服装的色彩选择,服装的面料确定以及服装的工艺设计等内容。在实现感性工学与服装设计相互融合的过程中,积极从上述四个角度去进行改善和调整,是至关重要的。具体来讲,将感性工学运用到服装设计过程中去,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积极找到两者之间的切合点,采取多种手段去进行调整和改善。通过对于当前服装设计人员工作情况的调查和总结,发现在实现感性工学融入到服装设计环节过程中,可以积极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
1.1造型的感性化设计
服装设计过程中,服装的造型是服装的主体框架,是奠定设计风格的基本要素,是体现服装性质和材质的前提和基础。不同的服装造型,会给予我们不同的感受,当这种感受与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是相互吻合的,就证明造型达到了感性设计的要求。因此,服装设计人员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对于消费者的穿着心理积极进行调查和研究,明白造型感性化设计的切入点,由此去开展造型设计,才能保证有的放矢;对于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以不同的服装造型来展现其心理或者生理需求,从而实现服装造型风格的独特化发展。
1.2色彩的感性化设计
服装色彩,也是感性工学融合到服装设计环节的重要枢纽。从服装设计的角度出发,服装的颜色不仅仅能够给人以较强的视觉冲击感,还可以通过各种组合,浅深的方式将消费者的心理表达出来。然而实现色彩感性化设计的过程,还需要高度重视以下几方面内容:其一,服装设计者应该高度重视色彩,以保证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其二,就要求服装设计能够积极考量色彩的重量感,空间感和冷暖感的心理效应,集合消费的感性需求,选择最佳的服装设计色彩方案。
1.3面料的感性化设计
面料也是感性化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将材质面料分为两个类型:其一,视觉和表面分离而出现的视觉型质感;其二,触摸而出现的触觉型质感。要想使得面料朝着感性化的方向发展,服装设计人员应该洞悉不同面料材质给予不同消费者带来的不同触觉感受和视觉感受,使得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现融合,由此使得面料方案选取越来越感性化。
1.4工艺的感性化设计
服装工艺是服装外在形态和内在品质相互融合的过程,精湛的工艺,优良的品质,往往可以将服装的精细化设计理念和态度融合进去,这样的服装产品不仅仅质量好,其给予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也是相互契合的,往往会促进其购买欲望。应该高度重视服装工艺的感性化设计,积极运用不同的工艺,实现服装理性色彩的提升,以最大化地满足消费者的感性需求。
2结论
服装的个性化发展,注定了服装设计需要综合考量消费者的需求。而消费者的需求会因为不同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呈现出动态化的状态。为此,作为服装设计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感性工学理念,从全新的角度去审视服装设计工作,由此为实现两者的融合打下夯实的理论基础。相信随着服装设计人员对于消费者市场调查的越发详细,服装设计的工艺、面料、色彩和造型也将朝着感性化的方向发展,由此能够使得服装最大化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1感性工学的概念
在进行服装设计时,怎样运用感性工学的成果,对设计师的感性认识进行调整,完善和深化设计内容,提高作品的亲和力和文化内涵,让客户认可服装的舒适性和可赏性,进而达到服装设计的目的,这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2服装设计中运用感性工学的目的
一直以来,人们印象中的服装设计是以个人想象和意志为主,具有难以捉摸的特点,其实服装设计也要遵守固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服装设计的目的就是“以人为本”,满足个体对服装的要求。在服装设计领域使用感性工学理念,是为了让设计有针对性、更加合理、更加完美。将服装设计和感性工学结合在一起,就是为了在设计服装中更能体现出顾客的意象和感受。以前设计服装也在功能和形式上重视顾客的需要,但这些需求是建立在设计师需求和理解基础上的。现在服装设计师对顾客心理的、细微的、不易察觉的反应均予以重视。服装设计添加感性化因素是根据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从物理、心理、生理等方面构建起设计模式:根据人的表情、语言、触觉和视觉等心理反应而制定;根据服装穿着人的皮肤冷热变化、肌肉活动以及疲劳等心理反应进行客观测定;对服装面料手感、光反射、表面凸凹以及质地等材料学特征来评估人的心理和生理反应。将上述结合起来,创造新的设计模式,将穿着者的个性体现出来,并满足人心理和生理的要求。
3感性工学在服装设计中的实施要素
服装设计是具有交叉性、综合性的应用学科,也是科技与文化的统一体。在服装设计中引入感性工学,具有以下几个要素。
3.1按照心理学和人机学的评估来把握客户对于服装的感受
服装是为人服务的,人是有情感、有心理需求的,而性格、年龄、文化、性别的差异会产生不同的情感和心理需求。例如男女之间在情感上具有一定区别;个性不同,情感类型也不同;社会地位不同,对服装的需求也不同等等。服装本身虽然没有情感,但是穿着的人有情感,所以设计者就要运用不同设计理念为服装添加感性色彩,用感性服装来满足消费者情感方面的需求。
3.2服装设计特征要根据顾客感性来进行定位
服装设计中满足现代人心理和生理需要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在设计服装时,服装感性含有大量不确定因素,所以获得感性体系的感觉量以及物理量是比较困难的。顾客感性需求和个人职业、教养、生活习惯、性格以及他的经济、文化、性别、年龄、民族和生活区域等方面有重要联系,并随着潮流的变化而改变。服装设计师要按照顾客需要对服装特征进行定义,并及时对设计进行调整,来满足客户需要。
3.3将顾客的感受和意象翻译成为服装设计要素并运用在服装设计上
现代人购买服装不再以“经久耐用、质量可靠”为消费方向,服装企业也不能再以“高档”和“廉价”来打开销路。现在的消费时代,人们购买服装时更多地采用非理性、随机的购买形式,服装具有的诱导性能够激发顾客购买的欲望。这就要求服装设计师要将顾客的感受和意象翻译成为设计元素,来引起顾客的共鸣和遐想,进而购买服装。
4感性工学在服装设计中的研究领域
4.1运用服装造型将感性设计体现出来
造型是服装主体构架,是体现设计风格的基础。服装造型能够体现出服装的性质和材质。时装品牌范思哲运用斜体的不对称领型展现出结构设计的无限魅力,给人带来华丽、性感的独特审美。不同服装造型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同的感受,人们会根据自己的心理暗示对服装做出选择。所以关于服装结构设计,顾客只要说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设计师就能够进行服装造型,运用这种方式,能够快速地了解客户心理,进而设计出符合要求的服装。
4.2对色彩所具有的感性因子予以把握
服装色彩能给人以深刻印象,其价值是运用设计方式和心理感受表现出来的。当不同波长的色光刺激视觉器官,视干细胞和视锥细胞就会将信息传入大脑,经过以往经验和个人思维产生联系,进而获得结论。在对色彩的认知而引起个体生理反应的同时,引发意识和情感等心理反应。色彩具有的感性因子和人对色彩的认识以及意志、情绪有关系,也与个体社会心理和处于的社会环境有关。每个人的心理品质不同,对色彩也会表现出不同情感,就算服装色彩相同,产生的心理反应也会不同。例如红色能让人出现热情、积极的情绪,但是也会给人危险、野蛮和卑俗的暗示。因此服装设计在选择色彩时,要考虑到色彩重量感、空间感和冷暖感带来的心理效应。另外色彩的明暗度、纯度和色相都具有各自的感性因子。
4.3运用服装材料对感性设计进行把握
在设计中运用恰当的面料能够体现出服装的个性,使用特殊的质感和细节处理,发挥材料的可塑性,进而展示服装的本质美和个性精神。面料的手感、光反射、凸凹感和质地会给人的心理和生理带来不一样感觉。服装材质能够分为两个类型,其一是视觉和表面分离而出现的视觉型质感;其二是因为触摸而出现的触觉型质感。触觉型材质可以分为绒面、凸面、糙面和光面四种类型。绒面绒毛耸立,给人丰满稳定的感觉;凸面凸凹不平,有如雕塑给人明暗交错的立体感;糙面蓬松粗糙,给人粗犷朴实的感觉;光面顺滑柔软,给人精致优雅的感觉。面料质感不同,产生不同心理感受。因为视觉和触觉具有分离性,其心理特征和质感也存在一定差异,如印花丝绸表面光滑,在视觉上却给人粗糙感。服装设计师要运用面料在视觉和触觉上的感觉探寻制约、影响服装设计的感性因素,进而设计出感性强的服装。
4.4将感性设计运用到服装工艺特征中
工艺特征是运用服装所具有的外在形态表现出服装内在品质,展现出服装的精湛工艺和优良品质。在设计时要处理好剪裁、缝合、归拨、车缝和烫整等程序,对服装的感知精度予以把握。不同的处理工艺会给人不同的视觉感受,就线迹而言,单排线和双排线区别就很明显,单排线比较柔和而双排线比较坚固。线迹的疏密也具有相同效果,线迹疏则感觉粗狂、活泼,线迹密则感觉精致、细腻。所以进行服装设计时要运用不同工艺提高服装理性色彩,满足顾客感性需求。
5结语
服装能够直接体现出人的个性和情绪,在服装设计过程中要彰显个性化和人性化。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按照心理学和人机学把握客户心理,将客户感受和意象翻译成为服装设计要素,通过服装造型特征、色彩感性因子、服装材料、工艺特征等设计,体现出独特的感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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