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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实行三级复核。严格的三级复核将有效地减少审计失败的概率。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析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的九大困境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的九大困境
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有四大类,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但在审计报告"不干净"时(我们可以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外的审计报告通称为"不干净"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往往认为审计报告是有问题甚至是错误的。如因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而出具的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社会公众往往这样认为: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为什么会受到限制?
企业管理层都能对审计的项目进行控制,而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足够的证据时遭遇到了困难,肯定是企业高管有意隐瞒某些事实,或者故意设置某些障碍阻扰注册会计师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既然企业高管存在问题,就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更有意思的是,在"不干净"的审计报告遭遇到公司的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行为时,注册会计师即便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社会各界仍认为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职,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败"而导致他们利益受损,应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有关责任。
我们国家现阶段审计职业界实行的是制度基础审计,是一种以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着手的审计方法。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有效性,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企业管理当局有责任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基础审计的重点是对制度的各个控制环节审查,目的在于发现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并找出问题发生的根源,然后针对这些环节扩大检查范围。企业管理当局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者和执行者,那么在管理当局有意制造某些内控制度的假象时,良好的内部控制假象将让注册会计师收集较少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往往很难发现管理舞弊。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发现和披露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的重大舞弊,若没有发现和披露管理当局的重大舞弊,是注册会计师的过错,应承担过失责任。
另外,在实际的工作中,对在审计中发现的管理舞弊,注册会计师往往不是选择披露,而是提醒企业有关管理高层改正,而且,审计工作中实际发现的重大管理舞弊与实际发生的重大管理舞弊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这样,在公司管理当局,特别是公司最高管理当局与公司各利益群体串通舞弊时,注册会计师往往是力不从心。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一大特征,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是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的基础上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代表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聘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企业的所有权属于股东,企业的经营权则授权给企业管理当局。股东是委托人,公司管理当局是代理人,股东委托公司管理当局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在审计业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股东委托审计机构鉴证公司管理当局经营业绩,即股东是"委托人",审计机构是"代理人"。
管理当局与审计机构是独立的,不存在任何的契约、利益关系,由"代理人"监督代理人的过程是可以保证其公正性的。我国现阶段的现象是很多公司的高管本身就是董事会的重要成员,公司高管既对公司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又名义上代表股东,在董事会中主宰着公司的重大决策,这样使得公司高层为谋取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广大的投资者利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董事会成员,企业高管部分成员二合一,使受托进行审计的审计构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即“委托人”(董事会)委托审计机构对"委托人"(是董事会重要成员的高层管理人员)的会计责任予以认定或解除。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很可能迫于"委托人"的压力而作出妥协,出具欠适当的审计报告,造成了审计失败。
最初的审计是以详细审计开始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审计目标的改变,科学的抽样审计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抽样是统计学中的重要概念,与统计学界的一个重要魔数——5%有着干丝万缕的联系。根据双尾假设测试(TWOTAILED HYPOTHESIS ——TEST)的统计所得出的结果,总体中有95%的值落在偏离中值为正负1.96标准差之间。许多的注册会计师把可容忍的审计风险确认为5%,这是否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愿意接受签发的100份审计报告中有5份以内的错误报告?
假如某具有证券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有20家证券业客户,他们的可容忍审计风险是5%,那么,从总体上来说,该所每年出具的20份审计报告中有1份可能是错误的审计报告,就造成了审计失败。在我国现阶段,一次审计失败可能对一个会计师事务所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在"琼民源事件"中为"琼民源"出具审计报告的是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在1998年5月1日证监查字[1998]36号中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也不算十分严重,"暂停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而且刚好是1998年5月1日开始至1998年11月1日结束,并未错过年报预审。但在1998年度,中华所13家客户当中有10家客户更换到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最后,仅有3家仍然由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发1998年的审计报告。
独立性也许是独立审计准则中出现的最多字眼之一。独立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注册会计师唯有保持独立性,才有可能更加客观、公正,出具实际意义上的审计报告。但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天生以来就是非独立的。二十世纪80年代,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由政府部门创办,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198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后试图将会计师事务所纳入自我管理轨道。但要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挂钩的现状,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实践中,各挂靠单位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通常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指定企业到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审计,与此同时,注册会计师在作出审计判断、出具审计报告时,会受到主管部门的意愿所左右,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严重破坏。
根据中注协1997年底所作的调查,54.7%的回复者反映了他们在审计实务中受到了政府干预,其形式包括指定审计单位或对审计报告的出具进行直接干预等(全中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问题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注册会计师通讯》1998年第一期)。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位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全国注册会计师的自律性组织,它的地位、权威和独立性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然而目前中注协理事会的大部分成员(包括会长和副会长)都来自政府部门,而非审计职业界,中注协也一直接受着财政部的领导和管理,中国政府官员认为注册会计师作为"经济警察",仅是政府管制力的补充和延伸而己。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中注协还仅是一个半官方的组织,而非民间自律性组织,这使得中注协在许多情况下要作出独立决策殊非易事,从而大大影响了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独立性的发挥。(汤云为,2000,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探讨。)
我国现阶段财务会计法规的情况是: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并存。这样使中国会计人员经常处于进退两难境地,财务通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企业财务是政府财政的附属物,政府往往规定了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财务通则主要规范的是如坏帐计提、折旧年限和存货计价方法等事项,并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必须遵循之。注册会计师要求对企业财务报告遵循会计准则和其他法规(包括财务通则)的程度发表意见。毫无疑问,这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将会发生偏离。另外,财政部制定会计准则,但会计准则本身亟待完善,虽然我国颁布了不少具体会计准则,并在上市公司中开始执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各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在应用有关会计原则问题上存在着许多不相一致的地方。不断修改颁布与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往往使企业的会计人员无所适从,这也给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带来困难。
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也是极为尴尬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是有中注协负责拟订,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中注协负责对独立审计准则进行解释,那么独立审计准则是法规还是规章?有人认为《独立审计准则》不过是民间制定的文本,在法律上没有引为标准的效力。另外,1998年1月财政部颁布的《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违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应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管理方面的文件,是否能归结于法律、法规和规章?
还有,我国企业会计由财政部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由中注协管理,上市公司则由证监会监管。财政部颁布会计准则,中注协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约有关规则,“会计准则”,“执业准则”,“信息披露规则”有时并不协调,这也给注册会计师执业带来了困难。
我国现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实行三级复核。严格的三级复核将有效地减少审计失败的概率。一般而言,第三级复核者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层主管,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承担。在审计工作底稿的重大问题的把握上,第三级复核者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严格的三级复核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高层主管有丰富全面的知识和良好的经验判断能力。我国早期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是通过考核取得的,年龄普遍偏大。现在占据会计师事务所高层主管的大多是早期考核制下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我国近十年来证券市场得到了大力发展,各种法规制度不断颁布和修政,知识更新非常频繁。年龄老化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管是否能跟上知识更新的步伐?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三级复核形同虚设,完全是走走形式而已并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应充分关注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表外信息,如《独立审计准则第8号——违反法规行为》等。在实践中,公司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主要是与会计报表有关的帐簿、记帐凭证、法规依据与合同等,表外的一些信息很难收集到。即使在注册会计师怀疑企业某一方面,而试图从企业内部获得某方面的表外信息证据时,往往会被企业高层主管以企业商业秘密之类的借口回绝。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层处于完全知情的一方,而注册会计师并不是如此,因此,企业管理层很容易隐瞒企业表外的诸多事实。
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外部条件的变化而破产,导致了经营失败。在经营失败的民事赔偿中,利益受损方并不仅仅关注企业的破产财产,常常要求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其他有偿还能力的单位进行民事赔偿。因为受损方只希望得到补偿,而不管错在那一方。注册会计师往往是索赔的对象之一。在美国的诉讼案例中,企业经营失败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涉入民事赔偿的案件屡见不鲜。注册会计师也常常以非审计失败下的经营失败为由进行抗辩,但屡屡败诉。这样,注册会计师很有可能因经营失败而涉及民事赔偿,而不管是否存在审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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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但要保证被议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宪法适用中面临的困境及其出路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我国宪法适用中面临的困境及其出路全文如下:
摘要:宪法适用包括两个层面:宪法诉讼中的宪法适用、合宪性审查中的宪法适用。我国并没有建立起宪法诉讼制度,宪法还不能进入诉讼,初步建立起来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并没有得到实施。究其原因,我国的宪法适用存在制度和现实实施上的困境。基于我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现状,我们应采取稳健的方式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宪法适用制度。
关键词:宪法适用;宪法诉讼;合宪性审查;宪法至上
论文正文:
目前我国法律上没有规定宪法诉讼,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宪法诉讼判例。我国也没有明文规定司法机关可以直接适用宪法条文作为判案的依据,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宪法诉讼的制度。
1 我国宪法适用的困境。
1.1 我国宪法适用的制度困境。
1.1.1 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困境———“人大之下的司法独立”。
我国是人民主权下的国家,对这一原则的追求决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全国人大享有最高权力,行政、审判等国家机关都是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具体制度上看,对于宪法适用至关重要的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会,法院没有宪法解释权。所以目前,我国法院没有权力来适用宪法,我国国家权力的模式也不允许法院有权适用宪法。然而,作为立法机关的人大及其会也不可能负责实施宪法诉讼。所以,我国的宪法诉讼只能是尴尬的空白。
1.1.2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困境———宪法至上抑或人大至上。
我国目前的合宪性审查制度是全国人大及其会实施的监督式的、阶梯式的审查,即全国人大依照宪法审查全国人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及其它所有下位阶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全国人大会依照宪法和法律审查部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全部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所以,全国人大并不审查其本身制定的国家基本法律,而全国人大会也不审查其本身制定的法律,更不审查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从制度实施的层面来看,其困难也很大。首先,从享有合宪性审查权的主体的情况来看,全国人大会会期短暂,很小可能安排对某下位法进行合宪性审查。加上我国每年有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通过,这些就使全国人大实施合宪性审查几乎成为不可能。其次,由于我国享有合宪性审查权的主体是立法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再加上我国没有宪法诉讼,这就造成了审查与具体诉讼的脱离,使合宪性审查缺少直接的启动力量。所以,诉讼和审查的脱离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合宪性审查的运用。
1.2 我国宪法适用制度实施的困境。
从我国宪法文本上看,全国人大及其会处于国家权力的最高位置,是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故行政权、司法权在立法权之下;司法行政相互独立,是对等的,无高低之分。但从国家各个权力运行的客观现实来看,我们不得不说现实中的国家权力框架离宪法的确立的框架太远。在国家现实层面中实有四种权力:党权(即执政党的权力)、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党权是最高的,也是最强的,它统领着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和党权关系密切,加之我国党政是不分家的,造成了行政权的强势地位,宪法上虽说它在立法权之下,而现实中它比立法权要强大,司法权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它,这是不争的事实。立法权现在民主性不够,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党权和行政权,虽然在最近几年其地位有所提高,但是离宪法上地位还很远。司法权最弱,受制于党权、行政权、立法权。
从上面我国现实中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看,立法权、司法权的相对弱小,行政权本身就很强大,并与党权相互交融,党权最强,统协其余三权,这样的政治权力对比关系导致中国产生了托克维尔所说的“政府集权”(此“政府”
是国家机构的统称,不单指行政机关)和“行政集权”的结合,党和政府获得了几乎无限的权力。
根据我国当前的现实,特别是我国当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现实,我们可以把建立和完善我国宪法适用制度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在前一个阶段里,是立法权、司法权和党权、行政权不断艰难博弈的过程。所以,在这一阶段里,我们要根据不同时期的政治权力对比关系变化状况来稳健灵活地构设和完善我们的宪法适用制度。在这一阶段的前期,在民众个人权利意识的逐步觉醒和法制环境不断好转的基础上,推进以选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大制度改革,增强人大的民主性,进而增强人大的现实地位和权威,在全国人大会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专门负责实施合宪性审查,其中主要是审查行政机关和地方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推进以司法独立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体制改革,并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扩大行政诉讼范围,把部门规章(不包括部门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由于当前的合宪性审查主体全国人大及其会无法有效地实施违宪审查,所以我们在全国人大会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专门负责实施违宪审查。
当我国的现行宪法框架下的民主法治实现之后,行政权受到了规范和控制,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中最高地位和权威已经实现,民主要素成为社会统治的力量,立法权成为优位强势的权力,司法权、行政权受制于立法权。
这时,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独立于一切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 的宪法法院来统一负责实施宪法诉讼和合宪性审查。因为虽然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在国家各种权力中地位最高,但全国人大并不是至上的,它的权力来源于并受制于体现全体国民意志的宪法,也即是说,全国人大还是在宪法之下的,宪法才是至上的,所以全国人大的立法并不是免于合宪性审查的。
[1] 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法].论美国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 汉密尔顿[美]等著。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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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要载体。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学校缺乏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阵地,导致许多大学生政治觉悟和能力素质不高。因此,有必要探索一条有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帮助大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推广和运用到人民大众中去。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马克思主义传播当前的困境及解决途径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确立,马克思主义主导地位得以确立,开始了马克思主义制度化的进程。当代马克思主义传播在中国取得了很多大的成就。本文从传播的概念入手,提出马克思主义传播在当代面临的种种问题,进而分析促进马克思主义传播的途径。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传播;传播方式;传播主体;传播受众
引 言:传播一词主要指的是人类传递或者交流消息、观点、感情或与此有关的交往活动。它是一种信息共享活动,是一种行为,一种过程,一种系统。[1]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外来文化传入中国,要使它能被中国人民广泛接受,并在实践中发挥指导作用,必须发挥好媒介的作用,实现马克思主义传播的中国化与广泛化。
马克思主义理论无论在中国的革命时期还是当今都起着不可忽视的指导作用,但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主导地位受到冲击。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是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纵伸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选择、价值追求等都呈现多样化、不确定性。近来中国不断出现的人情冷漠、道德败坏、自私拜金的现象让我们大跌眼镜的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了信仰缺失或混乱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巨大危害性。多元文化对人们信仰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播已迫在眉睫,不可忽视。
(二)传播方式缺乏创新。新思想观念不是每个人都能自觉认识理解掌握到的,需要通过一定的传播方式进行推广。学校是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场所,教师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学校的马克思主义教育仍存在很多缺陷,比如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教学形式死板缺乏吸引力等。传统媒介比如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大都以执政党意志为根本原则,因此它们发出的声音常常高度一致。且传统媒介报道形式老套,报道内容充满了套话、空话,使受众失去了兴趣。网络传播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专业网站数量不多、专业网站信息质量参差不齐、专业网站链接面窄、专业网站的推广度低、专业网站内容更新频率低等方面。
(三)传播的主体和受众认知错位[2]。要想将理论传播出去首先想到的就是由谁传和传给谁,即传播的主体和受众。作为有主体意识的受众,他们并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主动地寻找自身需要的信息。这就要求传播的主体在信息的传播活动中,应以受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满足受众需要,这样才能有良好的传播效果。
(一)从马克思主义传播的主体看,要求中国共产党发挥其核心领导力量
1、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权威性。回顾我党93年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将马克思主义发展壮大、发扬光大的历史。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证明,只有它才能指引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只有以它为理论基础,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长期的革命建设告诉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权威性。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政治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其的重视程度。
2、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培养“意见领袖”。在传播学中,“意见领袖”是指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通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3]。“意见领袖”未必是大人物,相反,他们是我们生活中所熟悉的人,如亲友、邻居、同事、同学等。正是因为他们是人们所了解和信赖的人,他们的意见和观点也就更具有说服力。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过程中,一要大力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其他社会成员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二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知识分子对马克思主义有着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是传播马克思主义主义理论的重要力量。要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重视马克主义理论教育工作,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
3、在国际上展示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政治价值和魅力。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对当今世界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国际上展示当代新中国有助于增强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凝聚力,使马克思主义理论得到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甚至外国人民的认可,提升其影响力。只有从内心真正的认可了,人们才会自发的去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 从中国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受众看,要求人民群众正确的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中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的指南,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目的在于应用。要努力做到:第一,在思想上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第二,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文化的影响,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第三,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本领,自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三)从马克思主义传播的现状看,要紧密结合现实生活,防止教条化的枯燥说教宣传
1、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马克思主义不是汉字的完美堆砌,不是只可远观毫无现实价值的“思想花瓶”。马克思主义只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所掌握,才能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要用贴近广大群众的习惯方式来宣传普及马克思主义,宣传的目的就是要大众学会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实践。要转变传统的说教方式,尽量做到寓教于乐,以人们乐意接受的形式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理论。
2、转变话语方式,使用大众话语。实现从政治性的文件语言向日常性的大众语言转换,不仅让公众听到,更重要的是,要让群众听懂和信服。要善于学习领袖人物的话语方式,如毛泽东1930年在《反对本本主义》里写的:“调查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调查就是解决问题”。[4]在《矛盾论》论里写的:“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5]还有邓小平的“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耗子就是好猫”、“摸着石头过河”等,浅显易懂,契合大众生活的话语方式。
3、充分利用媒体,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媒体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所到之处、所听之声、所见之物到处有媒体的影子。传统上,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播一般仅限于党报、党刊等为政治服务的媒体。现在我们必须利用好各级地方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反映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
当前,在世界范围内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都有许多复杂的事物需要认识,许多重大的问题需要回答,许多未曾认识的领域需要开拓。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引导我们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世界形势变化的本质。认识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困境,并找到解决困难的根本出路,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意义,才能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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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属于第一产业,研究农业的科学是农学。农业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获得的产品是动植物本身。农业提供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品。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我国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保障农产品的安全、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加速现代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这已经变为全社会的共识。造就新型农民,培养技能型人才已经成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面临的新任务和挑战。
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目前还没有比较明确的相关概念,与之相关的论述也只是提到了农民的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等概念。笔者认为,农业职业教育指的就是以教育为基础,培养新型农民和现代农业技术型人才、研究并推广现代化的农业管理方法和技术、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1、目前,中国的农业科研人才主要由高等教育的涉农院校和专业来进行培养。农业技能人才则是由政府组织的培训班或者中高等职业院校来进行培养,但是这些院校普遍存在办学观念陈旧,办学的思想不能够跟上三农和社会发展的步伐,招生就业等面没有和市场经济接轨,同时,缺乏就业形势发展变化的办学理念转变和洞察力,从而根本上影响了涉农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就业环境形势也引发了生源困难。
2、一些院校在办学形式上只是注重课堂,造成了与实际脱轨的现象。农业传统专业的改造调整广度、力度和速度都不够,学生缺乏技术应用向具体操作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方向的拓展,能力培养过于单一。同时,实际的专业设置没有使用社会市场的需求,农职院校的毕业生素质和实际需求相比,职业道德、协调能力、基本文化素质和开拓精神等非专业的能力存在不足。
3、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农学专业也从热门变为冷门。其原因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
3.1很多涉农专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只想走学科设置农业化的捷径。
3.2专业设置、办学思想和教育教学的方式都落后于社会需求,造成就业率不高的现象。
3.3涉农专业的社会地位不被重视,同时还存在一些社会偏见,让许多的青年人认为学农和理想相差太远。
3.4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发展潜力不够大。农业院校毕业的学生很多不愿意到基层农技部门和农业企业就业。
以上这些原因都是农业职业教育生源不足的原因。大多数的家长和学生都不愿意选择农业院校,造成学校生源普遍质量差、数量少的结果。
4、师资队伍是影响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农业职业教育一线的专职教师大多是普通农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刚刚走出校门又重新进入校门,所以在时间技能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现在很多职业院校推崇实践教学法和项目教学法的教育教学方式,造成理论只是不能够顺利融入实践教学。加之具有实践经验的农业科研人员不多,而且这些科研人员大多不愿意到农业职业院校当专职教师,所以造成师资不足的现象。现有的师资不能够满足农民和学生对于实用技能的需求,所以无法很好地获得相关知识和实践的学习。
1、技术竞争是国际竞争的实质,但是技术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无论怎样的农业技术,最终发挥作用都是要依靠农业劳动者,所以,农业劳动者在科技进步和国际竞争中占主导地位。所以,劳动者在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发展进步方面存在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但是,目前的客观事实是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其中人才差距和知识差距是农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的主要影响因素。所以,提高农业职业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2、农业收入增加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农民的内部条件因素同样应该引起重视,而且农民内在素质的提高是真正意义上的质变,也是挖掘出农民增收潜力的根本。过去主要依靠勤劳致富的方式,已经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科技的进步逐渐向知识致富和科技致富转变。所以,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是增加农业收入的关键。
3、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所以,应该把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院校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作为现代农业在事业教育的主要阵营,以高等农业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和涉农行业的内部培训作为主要辅导教育体系,作为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途径。把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认为是现代化农业职业教育的观点是很片面的。推动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是市场对于农业职业教育的需求。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应该借助市场需求的拉动力,尽快建立完善相关的体系,认清自身定位,使之成为带动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强劲动力。
1、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必要的政策和法规,构建农业职业教育的体系,是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可以编委职业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类别,允许部分国际示范农业职业院校同时增设本科专业进行招生,使不同层次的农业职业教育都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教学服务,以求满足农村的经济发展对于人才多样性的需求。与此同时,应该改变社会对于农业职业教育的传统偏见,确立农业在事业教育在社会上应该享有的地位,应该建立农业从业准入制度,逐步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2、 应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于农业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重视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督促职业院校的承办者拨付足额的职业教育经费,以便给予农业职业教育足够的经费保障;应该逐渐的实施涉农类高职生助学金按月补助制度,农职免费培训制度,以便减轻在校学习的涉农学生的经济负担,提高全社会对于涉农类专业的报考积极性,扩大生源;对扎根农村建设的大学生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明确涉农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待遇政策。
3、教育职业教学改革需要提出创新要求:
3.1培养内容和培养模式和的创新。农业职业院校要坚持走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教学方法、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的改革,使教学内容能够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
3.2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的创新。要采取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企业人才队伍素质和基层农技服务机构,培养善于生产经营管理,掌握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新型农民。
3.3培养方法和培养理念和的创新。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需要培养农民创新精神,关键是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形成集、实践技能、现代农业专业理论和创新精神于一身的高素质教育师资队伍,推动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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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一些全国性调查中,当被问到“谁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时,大多数人认为是私有企业主或演艺人员。但2002年底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是党政干部。统计结果表明,在10个群体类别中,只有2个群体被半数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当前社会存在的潜在问题及其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当前社会存在的潜在问题及其分析全文如下:
阶层认同决定人们的社会冲突意识和行为取向,共同的阶层认同容易形成共同的阶级意识和行为取向。在对社会冲突意识的所有解释变量中,认同阶层是最为显著的影响因素。人们自己的认同阶层更易于形成相对一致的对社会阶级阶层之间冲突严重程度的认识。调查表明,越是将自己认同为上层阶层的人,就越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较小;而越是将自己认同为最下层阶层的人,就越是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会严重。尤其是那些主观上把自己归结为社会最低层的人员,更容易出现极端行为。例如,当我们调查社会公众“在同事或邻居因特殊事情邀请其参加集体上访时”个人所持的态度,结果显示,处于认同阶层的最低层的被调查者有37.4%持参加态度,明显有别于其他阶层。说明这部分人群更容易引发各种突发事件,其行为潜藏着较大的社会风险。这意味着,在现代社会,并不是客观阶层中那些贫困的人更容易参与和支持社会冲突。
人们往往认为,客观指标所标定的贫困阶层最容易抱有对现存社会的不满和产生激烈的社会对抗行动。但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客观阶层中的底层在解释现在和未来“阶级阶层冲突的严重程度”这个变量时,并不具有统计推断意义;而更具有统计推断意义的解释变量是“认同阶层”。人们对贫富之间冲突程度、干群之间冲突程度、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之间冲突程度、劳资之间冲突程度的感知等,都与人们的认同阶层密切相关。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决定人们社会冲突意识的因素是不同的,在整个社会处于温饱线以下的时候,贫困人群是非常庞大的社会群体,贫困是非常普遍的社会感知,因而客观的贫困群体会对人们的社会冲突意识产生重要影响;但当基本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之后,人们普遍处于小康生活状态时,认同阶层就成为一个更加重要的解释人们态度和行为的指标。人们在现实生活当中,受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其认同于哪个社会阶层,就会从那个社会阶层的立场出发来思考整个社会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目前国家快速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认同阶层应当是更为重要的一个考察社会阶级阶层冲突意识的指标。
通过主观阶层认同的国际比较可以看到,即便是将我国大城市市民的主观阶层认同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我国城市公众的自我阶层认同也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向下偏移”倾向。而且,这种向下的“偏移”并不是一种整体结构的偏移,只是自认为处于社会中层的人偏少;自认为处于社会底层的人较多。例如,在美、法、德、意、澳、加、日等发达大国中,自认为处于社会“中层”的比例均在55%以上,连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大国也都在55%以上,较高的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均达到了70%以上,即便是较低的韩国亦达51%;而这一比例在我国的大城市却仅为46.9%。与此同时,国际比较中的另一个明显差异是,我国城市公众中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下层”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都低于5%,较低的澳大利亚和加拿大都低于3%,较高的韩国为9%,意大利为8%,印度为7.5%;但在我国的大城市,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下层”的人群比例达到了14.6%。
我国城市公众的自我阶层认同明显“向下偏移”的倾向表明,我国即便在城市社会中也还远未形成一个中间阶层占主体的社会。这个结果的产生可能主要是因为我国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形成不同于一般国际发展经验的曲线,即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以后,收入差距没有向缩小的方向发展,而是在特殊因素和一些新因素的影响下,继续朝着差距扩大的方向发展。我国的特殊因素包括,非技术劳动力的无限供给、财富积累速度的加快等;新因素则包括,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快速提升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收入的影响,以及信息成本快速降低导致的组织结构网络化变化和中等管理阶层重新分化。
社会中间层通常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即认为庞大的中间阶层可以在社会高层与社会底层之间起到“缓冲层”的作用,使激烈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得到缓解。在社会结构以中间阶层为主的社会中,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更趋稳定,更不容易受较极端思潮的冲击。因此,我国城市公众中间阶层的阶层认同相对缺乏,以及自认为处于社会低层的人数相对偏高现象,潜藏着一种发生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的可能,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人们在利益格局变动中所处位置并没有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冲突倾向,从利益的损失到实际的冲突行动之间还需要一些中间环节。根据统计分析推论,利益格局变动本身尚不足以导致冲突行为的发生,由利益变动导致的不公正感和生活满意度下降才是导致冲突行为产生的直接根源。由“不公正感”导致的收入差距原因的价值认识,使得人们对收入差距的感受在心理上被“放大”。那些认为自己目前生活水平较低的人、认为自己未来生活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的人、认为当前收入分配不公的人、认为当前人们的财产占有不公的人,都普遍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之间的社会冲突会趋于严重。
因此,加大对各种非法收入的打击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是保持社会稳定更为重要的政策举措。另外,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对改革中利益受损群体给予适当的补偿以提高其生活满意度,也是减少社会冲突、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4、社会分化的两极具有更强的社会冲突意识。
调查中发现,“迅速致富”和“迅速致贫”者都认为现在和未来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会趋于严重。过去人们较多地注意“迅速致贫”者的社会冲突心理,认为那些具有“相对剥夺感”者更易于形成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意识。但通过深入研究可发现:“迅速致富”(“在过去5年生活水平提高很多”)者也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会趋于严重”。
造成生活快速富裕的人群也有较强社会冲突意识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在快速的社会结构变动中,尽管有近一半的被调查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少数人先富起来对社会有好处这一观点,但多数人都对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不满,希望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使收入差距更加适度合理;在这种普遍的社会舆论中,富裕阶层也对自身财富的安全产生担忧。其次是因为人们对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存在着较大的意见分歧。调查结果显示,最高层人员中有35.4%的人不同意多征有钱人的税帮助穷人,还有13.6%持无所谓的态度,两者相加约有一半的社会高层人员不支持多交税以帮助穷人。
在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一些全国性调查中,当被问到“谁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时,大多数人认为是私有企业主或演艺人员。但2002年底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是党政干部。统计结果表明,在10个群体类别中,只有2个群体被半数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一是党政干部,二是私营企业主。其中,有59.2%的被调查者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排名第一;有55.4%的被调查者认为私营企业主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而且,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群,对这个问题基本形成共识。按照客观社会阶层和主观认同阶层这两种不同分层标准得出的调查结论基本一致:处于最高层和高层的人员约有一半左右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而处于最低层和低层的人员中,约有70%左右的人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
城市公众产生改革开放中干部获益最多这种看法,与不同职业群体实际收入状况的比较结果并不一致。公众之所以产生这种看法,主要由于两方面原因:一是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很多企业经营困难,而且市场风险越来越大,“下海”已不再是“发财”的代名词,相比之下,公务员成为收入比较稳定、收入可以不断提高、生活的社会保障(养老、医疗、就业)比较完备的职业;二是某些官员中严重的腐败问题以及一些腐败大案要案犯罪金额的曝光,在民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影响了干部在公众中的形象。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当前城市面临着两个最棘手的社会问题:一是失业下岗问题,占被调查者的70.4%;二是腐败问题,占被调查者的54.7%。这项调查结果必须引起我们的深思和警惕。
多数城市公众都认为,当前我国劳资冲突的问题比较严重。其中有两个比较醒目的结果:一是对私营企业中的劳资冲突问题感受最强烈。调查者在对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四种类型的劳动关系进行比较时,认为私营企业中劳资冲突最为严重的人数最多,这与我国私营企业用工和管理制度不规范、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证等现实原因有关。二是对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判断对其社会冲突意识的影响最为显著。分析表明,对“国企管理者与劳动者”冲突的判断,是影响人们对整体社会冲突感受的最重要因素。这可能是因为国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而且人们对国企劳动关系冲突的心理承受程度比其它类型企业要低。
研究结果显示,影响人们对劳资冲突看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些符合常识判断的因素,如职业地位较低、收入水平较低、自我认同阶层较低的人群以及近年来生活水平有所下降的人群,都更倾向于认为当前劳资冲突问题比较严重;也有一些值得注意和容易忽略的新因素,如教育水平较高者、年龄较轻者和居住在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人群,对劳资冲突问题更为敏感。
人们对劳资冲突强度的判断越高,工作满意度和生活满意度就越低,他们越可能认为社会是不公平的,并对整体社会冲突程度作出较高的判断,在实际的行为倾向上,他们也越可能采取比较激烈的冲突行为来处理矛盾和纠纷。随着人们教育素质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对劳资冲突问题将更加关注;而在现实中,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私营企业的老板会为了降低劳动成本而损害劳工利益,从而导致劳资冲突的进一步加剧。因此,如何有效地调整劳资关系,解决劳资冲突,将是保持未来社会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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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尤其是中国的农业发展,更是经历了一个“牺牲农业支持工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利用农业剩余剥夺了农民的劳动和财富,为工业的发展提供支持。近年来,随着工业的发展,我国开始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新的时期,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农业产业政策的各个方面来支持农业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讨我国农业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对经济发展也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我国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还是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被这些问题如果不进行及时的解决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法律是一种非常有约束力的制约方式,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农业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农业产业;政策;问题;法律的对策
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并不是一个优势的产业,当前我国越来越重视工业生产,但是对农业生产还不是非常的重视,我国也逐渐开始进入了一个产业调整和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农业依然在当今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所以一定要通过有效的措施来对其加以改进,其中,法律措施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
1.1 农业政策与农业立法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我国在农业上出现的问题却一直都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农业也面临着很大的困境,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我党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同时也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加强了宏观调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市场经济自身的缺陷为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在我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的情况下,我国的农业立法也在逐渐的完善和进步,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基本法、农业法律法令、农业法律规章、地方性的农业政策和相关的规定。
1.2 我国现行农业产业政策存在的问题
1.2.1 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粮食的直补资金多数情况下都是知道了种植面积之后才开始发放的,这和粮食直补扩大种植面积的目的是完全相背离的,这也使得其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的作用在不断的减小和弱化,再加上投入的资金也相对较小,所以在实际的作用上也就更小,各个省和各个地区粮食直补的政策和标准也有着非常显著的差别,如果补贴的数额比较小,就无法很好的起到增加农民自身收入的作用,而有些地区在粮食种植的政策上也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很多都是种多种少都是一样的补贴,所以对农民自身的生产积极性也有了很大的影响。
1.2.2 农业土地政策存在的问题。在土地政策的执行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和城市的土地制度明显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国家一直都对城市的土地有绝对的主导权强制性的补偿措施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特征,很多倍征地的农民都存在着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土地资源的情况,农民只是得到了非常少的一部分经济补偿,因此农民正常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保证,在政策制定和土地保障机制方面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1.2.3 农业科技教育推广培训政策存在的问题。农村的科技推广工作也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在资金投入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大支持的力度,农业技术推广比较薄弱,20世纪的80年代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很多农业科技人员业都是在这一时间段培养和发展的,但是人员的数量还是十分的有限,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也逐渐出现了有技术但是不能推广的情况,农民还是在依靠自身的经验来组织农业生产,所以这也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迟迟得不到提升。
1.2.4 农村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在我国经历了一个相对比较漫长的发展时间,我国也逐渐进行了税费改革,这也改变了以往农民必须要缴纳农业税的时代,我国的农业税收存在着滥收费的现象,这也给我国的农民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最近几年,这些现象在逐渐的减少,但是在征税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政府垫付,这也造成了一些拖欠现象。大体上来说,我国的农业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个是中央财政税收对农业的投入不足,也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增加发展农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一方面一些农业政策并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差异和不同,对不同的地区使用一种政策,这样也使得其自身的实际效果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同时一些政策出台的时间相对较早,所以在当前这样一个社会,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当今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也造成了很多方面的问题。
2.1 重新确定立法目的,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我国的新农业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2 注重农业立法的及时调整、完善。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和新形势的不断变化,需要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不断的调整、完善。美国的农业立法就分为“永久立法”和“临时立法”,临时立法保证根据形势的需要对永久立法进行修订,其效力在执行期内生效;但在临时立法到期后,新的法案没有获得通过或没有及时作出修改,永久性立法将自动生效。这一机制保证了美国农业法律法规根据形势的需要及时得到调整。我国的农业法律调整可以借鉴这一点,我们可根据每五年制定一次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五年调整一次,在调整的过程中,注重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的形式广范吸纳群众的意见,尤其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
2.3 加大农业执法及对违法责任的追究、监督力度。完善立法,是为了让我们经济生活中“有法可依”,但经济本身更是法制经济,更重要的是在政策、法律执行中的过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政策法律的执行效果。农业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农业执法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但是在农业执法过程中却存在着执法部门过多执法难的现象。如有些违法追究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来执行,而有些是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来执行的,执法责任由多个部门来执行,就存在着执法力被弱化的现象。建议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专门的农业执法监督部门,把农业执法权统一收归到这个部门,从而有效地解决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过多互相推i}的现象。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公开化、透明化,坚决杜绝野蛮执法。注重对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建立规范的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农业税收取消以后遗留下来的税收执法问题,建议相关部门仍旧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及欠税农户的实际情况,有条件地继续进行有序地征收。
2.4 加强农业司法体系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要改善我国的农业司法状况,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加强农业司法体系的建设,各个地区基层都要建立起完备的法律服务部门,建立起和城市一样的法律援助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同时,也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支持农民发展农业合作社和相关行业协会,通过这些组织来代表农民的利益,来代表农民说话,增强农民的话语权,农民的话语权通过这种组织渠道得以表达。
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它一直都是我国的一个基础产业,这一地位是任何其他产业都无法取代的,但是在农业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的农业发展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对其进行改进和处理,法律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所以在处理中一定要重视法律措施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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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快递、TNT、UPS、DHL四大国际快递巨头纷纷抢滩国内国际快递业务,面对国内民营国际快递公司在国内快递业务的强劲竞争力,国际快递巨头在布局国内快递业务上下了很大的血本。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发展困境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十年来我国快递业形成了国营、民营、外资相互竞争的市场状况,民营快递企业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是中国民营快递企业目前要面对的首要问题。本文对中国民营快递企业的现状及优劣势进行系统的分析,找出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民营快递企业 竞争劣势 对策.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形成了国营、民营、外资相互竞争的市场状况。
中国邮政(EMS)处于政策垄断的地位,有着无与伦比的竞争优势;世界四大快递公司已经全部在中国建立了自己的办事处,凭借资金、设备和技术优势,对中国民营快递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威胁。民营快递企业何去何从,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是目前要面对的首要问题。
(一)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发展规模及现状.
中国的快递业高速发展,据调查,中国快递业的增长率达到 20%以上,而其中,民营快递企业的规模与市场份额日益增大,速度远高于国内快递市场的增速,据国家邮政局和国家统计局 2007 年联合开展的全国首次快递服务业统计调查表明,仅国内同城快递业务收入较 2005 年就实现了 54.4%的增幅,市场份额提升了6.8 个百分点,这表明民营快递企业的增速发展。
截止 2011 年在中国从事快递业的民营企业达到近万家,从业人员在120 万人以上,年营业规模 150 亿元人民币左右。我国民营快递市场发展较快的是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以江浙沪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和以北京为中心的华北地区。当前,发展得比较成功的民营快递企业有申通、宅急送、顺丰这三家快递公司。
民营快递企业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同城快递这一市场板块上。大部分的民营快递企业的规模不大,其业务能力范围只能够在同城之内,国内异地的快递市场占取市场份额仍然较低,当然,规模较大的民营快递企业的业务就有主要包括国内异地快递业务和国内同城快递业务。
由于大部分的民营快递企业业务主要是同城快递,因此在同城快递这一市场板块上民营快递企业同行竞争相当激烈,甚至出现无序的竞争状况。按企业的规模来划分,民营快递企业可以分为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和中小型民营 快 递 企业。大型的民营快递企业发展得比较成功,都能建立出自己的品牌,在快递市场上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大型的民营快递企业只是占民营快递企业的少部分,大部分民营快递企业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属于中小型民营快递企业。而中小型民营快递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结构松散、信息技术落后、资金匮乏、人才短缺、管理混乱、服务水平差的现象。
(二)民营快递企业与邮政EMS、外资快递企业竞争力比较分析.
通过表 1 我们不难看出,民营快递企业无论与享有政策垄断地位的国营快递企业还是拥有丰厚资金、设备和技术的国际外资快递企业相比,都具有很大的弱势。民营快递企业想要在市场上谋求长足的发展,只有寻求与国营快递企业、国际外资快递企业的错位,提供国营快递企业和国际外资快递企业无法提供的服务,实行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尽量发挥长处,才能在中国快递市场上长足发展。
(一)优势(strength)行业管理.
1、价格低廉.
EMS 标准资费不论路程的长远统一定价为 22.5 元,而民营快递收费则是根据路程远近进行灵活定价,如在长三角或者珠三角区域内,基本价格大概只需要 8—10 元。而外资快递企业的标准资费是在三大经济主体上最高的,比 EMS 和民营快递企业要高。国内快递市场上,民营企业在价格方面有着国外快递巨头们不可比拟的优势。
2、速度快.
民营快递企业的国内快递速度比 EMS 和外资快递巨头都要更快,无论是同城快递,还是城际快递,民营快递都比 EMS 快约 50%。民营快递企业就是由于速度快赢得了大众的支持,才能够在市场上异军突起。
3、服务方式灵活.
民营快递实行门到门、手对手交接,上门收件送件的服务方式,对大客户还可派驻专人到客户处服务,且对寄件封装、重量、尺寸等没有过多限制。民营快递业运输机制灵活,飞机、轮船、火车甚至汽车也不能到达的,他们就用摩托车、自行车直至步行解决。无论何时,客户只需一个电话向业务中心提出服务请求,业务中心即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客户,并尽快地为客户解决问题。因此服务方式灵活,更符合大众的需要。
4、国内网点比外资快递多.
国有快递企业平均建设一个营业网点需十几万元,而国外快递巨头为了满足规模经济的要求平均建设一个营业网点需几十万元,有的甚至达到了一百多万元。民营快递企业网点建设初始投入少、注册资金较低,而这些都是国外快递巨头和国有快递企业所不具备的。但国有快递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服务网点依然是覆盖面最大的。
(二)劣势(weakness).
1、管理体制问题.
民营快递企业由于行业进入门槛比较低,管理方面良莠不齐,总体来讲体制很不完善。民营快递企业大多采用家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的管理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管理体系尚不成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高、信息化水平不高、经营理念和管理体制落后等问题普遍存在。
2、企业规模小.
我国民营企业的代表如顺丰、申通、宅急送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中型快递企业为数较少,大多数民营企业还是属于中小型的快递企业,呈现出小、散、弱的现象。市场竞争处于无序状态,出现恶性竞争,竞争激烈。
3、技术落后.
我国民营快递企业技术水平明显落后于竞争对手,表现在,基础设施落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普遍不高,技术装备和设施落后,运输工具转载率、装卸设备荷载率及仓储设施利用率不高,多数仍然以劳动密集型方式运营;信息处理技术落后,民营快递企业在信息处理技术方面大都没有建立统一集中的信息管理系统,缺乏必要的公共信息平台,各快递系统之间兼容性、协调性较差,在全球性的货物追踪系统、网上自动货物动态查询系统等关键的信息系统方面,远远落后于国外同行,严重制约了我国民营快递企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4、缺乏专业人才且素质不高.
现阶段我国民营快递企业主要以粗放型为主,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员工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削弱了客户对企业的忠诚度;其次,员工文化水平层次较低,企业中管理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接受过高等教育或专业教育的较少,高素质的物流管理人才非常少;再次,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民营快递企业不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愿花费较高成本引入高素质人才。
5、品牌知名度还比较小.
民营快递企业普遍不注重品牌建设,广告宣传力度不够。和国外相比,我国民营快递品牌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许多不足,有的企业甚至都不为人所知。即使有些民营企业有意识进行品牌建设,也是缺乏内涵,效果不是很明显。
(三)机会(opportunity).
1、良好的经济环境.
我国加入 WTO 后,中国 GDP 发展水平和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01—2004 年,大体上 GDP 增长 1%,快递市场规模增长 3%;2006—2010 年,GDP 的年增长率将持在 8%以上,这为我国快递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快递行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近几年来,快递行业保持了年均 20%以上的增长速度,即使在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下,2008 年全年快递业务量平均增长达到了 22.7%,业务收入平均增长也达到了 18.6%。经济的发展为民营快递企业的发展铺好了光明的道路。
2、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和上网人数的迅速增长,使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中国盛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为民营快递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3、政策的扶持.
国务院发布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通知,物流业入选国家十大行业振兴规划之一。另外,2009 年出台的新《邮政法》为民营快递企业确定了法律地位,也为今后快递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大、中型民营快递企业正可以借此机会重塑市场秩序,走出低价恶性竞争的怪圈,适应者生存,不适应者淘汰,促进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四)威胁(threaten).
1、来自国营快递企业的竞争.
EMS 作为中国本土上最大的快递企业,拥有政策上的绝对优势,具有中国最大的快递服务网络,是民营快递企业在市场上的最大竞争者。
EMS 是唯一一家在国际快递市场、国内异地快递市场、国内同城快递市场三大市场板块中都运营的服务提供商,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
2、来自国际外资快递企业的全面冲击.
国际外资快递四大巨头在中国凭借其丰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机制,在中国占有很大市场份额,且知名度远远超出民营快递企业的知名度。特别是在国际快递这一块业务中,国际外资快递企业是占有绝对的优势,对民营快递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威胁。
3、政策的不利影响.
刚出台不久的《邮政法》对邮政专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党政军机关的公文,商务信函同城 50 克、异地100 克由邮政专营,邮政专营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垄断行为。这些政策问题给广大的民营快递企业带来新的挑战。另外,新邮政法提高了快递的准入门槛,这是对中小型民营快递企业来说是又一新的挑战。
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于 1993 年成立,总部设在深圳,是一家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快递及相关业务的服务性企业。在1996 年,随着客户数量的不断增长和国内经济的蓬勃发展,顺丰将网点进一步扩大到广东省以外的城市。
至 2010 年初,顺丰的速递服务网络已经覆盖国内 32 个省及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成为中国速递行业中民族品牌的佼佼者之一。顺丰速运发展至今,无论是在速度、还是在经营方式上都具有优势。
一是速度快。据了解,不管是同城快递还是同城异地快递,民营快递企业都比 EMS 快 50%,而顺丰,则比其他民营快递快约 20%。同时,顺丰在 2010 年创办了属于自己的航空公司,有着自己的专运货机,这使得顺丰在配货及输送快件上都具有主动性,而且这也是造就顺丰速运成功的因素之一。
二是服务更加灵活。在服务方式上,民营快递实行门到门服务,手对手交接,上门收件送件,对大客户还可派人到客户处提供收发件服务,且对寄件封装、重量、尺寸、递送要求没有过多的限制。在服务时间上,灵活的民营快递企业更具有竞争力,顺丰速运目前实行两班制,属于昼夜不间断的运营机制,保证客户的快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中转派送。
从顺丰速运的发展历程中我们不难看出:顺丰虽然是国内发展最好的快递企业,但依然存在不小的困境与问题,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质量及服务质量;如何加强组织结构的优化与控制;如何制定合理的经营目标及公司长远的发展策略,这都是顺丰需要好好研究的课题。
(一)完善快递业法规,促进快递业规范化发展.
我国快递业已有 30 多年的发展历史,产业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部专门的《快递法》,新《邮政法》虽然在明确经营主体条件与经营业务范围上有很大进步,但是依然延续了“邮政本位”
的惯性思维,把快递包含在邮政里,这对于快递行业的监管和发展是很不利的。
(二)提升快递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信任.
据国家邮政局 2010 年 10 月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投递和售后服务两方面。
我国民营快递企业本身竞争力就弱,只有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上有较大提升,才能消除消费者对民营快递企业的信任危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三)加强快递企业间的联合与协作,增强整体竞争力.
金融危机加剧了快递市场的竞争,对于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金融危机可能是一个加快兼并扩张、做大做强的机遇;对于中小物流企业,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优势互补,“抱团取暖”,进一步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尤其重要。
(四)积极引进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快递行业不仅可以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而且可以使快递服务更加安全便捷。国际四大快递巨头之所以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占取快递市场份额的原因就是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如 UPS 于 2006 年 9 月在中国指定的城市部署了 DIADIV(第四代速递资料收集器)。DIADIV拥有与蓝牙、WiFi、GPRS 以及 CDMA四个无线网络实时连接的能力,确保一对一的可靠服务。所以,民营快递企业应充分利用现代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服务。
■参考文献
①李谦,吕利平.:我国快递业的产业环境分析[J].商业经济,2008,(8):110—111.
②肖磊. 我国快递业发展的思考[J].商业现代化,2008,(7):343.
③晏敬东,石银萍,李谦.我国快递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8,(18):205—207.
④黄菲菲. 中国民营快递业的发展战略研究 [J]. 科技和产业,2009,(7):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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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4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从"村民自治"到"四个民主",我们对基层民主的认识是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全文如下:
摘 要: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现代化国家建构的一个战略选择,不仅是中国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逻辑结果,更是保障国家稳定的必然选择。但是,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发展,农业税的取消,村民自治出现了无法避免的制度局限,也给村民自治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从大量的调研出发,归纳了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境,并提出了几点可操作的对策。
关键词:国家建构; 村民自治; 农村治理。
村民自治自实行以来,一直为我国农村治理及国家政权的稳固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和国家建构下的政策调整,村民自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村民自治是指广大农民通过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从而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1987 年彭真在全国人大会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时发表题为《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的讲话,详细阐述了用民主的方式重组农民的方法。198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颁布,村民自治正式确定为一项国家法律保障的制度,1998 年11 月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村民自治进入到一个国家整体推进的全新阶段。村民自治不仅建立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和体系,而且也日益下沉,成为我国农民群众的政治实践。
现代国家包括两个部分,首先是领土完整的民族国家,再者是民主国家。亨廷顿通过研究认为:“一个政党如果想首先成为群众性的组织,进而成为政府的稳固基础,那它就必须把自己的组织扩展到农村地区。”[1]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国家法律制度,是在现代化背景下的国家建构中产生的。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占人口多数的农民的吸纳。谁能吸纳农民,谁就能拥有国家稳定的基础和国家发展的动力。[2]村民自治正是国家权力下沉的乡村的制度创新,是国家以民主治理体制吸纳广大农民,这种将农民置身于乡村治理体制中心的方式,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阿尔蒙德曾经指出: “尽管发展的逻辑意味着国家建设和经济建设要先期进行,但发展的政治却迫使第三世界国家同时面临着人们对参政的分配的要求及期望。”3]村民自治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具有直接民主的特性,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种形式直接管理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村庄社会事务。通过这种基层群众自治形式,将农民吸纳到党和国家的政治体系中,建立起国家与农民的纵向联系,从而巩固国家政权,维护国家稳定。这不仅是国家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持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的保障。
1. 经费短缺: 免税时代的村级财政。
1983 年,农民迎来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2006 年,9 亿中国农民又迎来了“免税时代”,依法彻底告别了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传统。亿万人民欢天喜地的同时,村民自治也迎来了制度性挑战。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来自乡村内生型的治理机制嵌入到原有的自上而下的治理结构中,必然会产生机制性摩擦。[2]本来就不宽裕的村级财政,遭受到了沉重打击。农村税费改革后,许多村级日常活动无法开展,村民期盼的公共服务难以提供。中国有句俗语: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业税免除后,各级政府以减少农民负担为核心的制度和措施相应出台,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集资筹款。资源匮乏、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委会普遍出现了运转困难,功能难以发挥的局面。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担负着维护村庄社区秩序、提供村庄社区公共产品、促进村庄社区发展的重任。村委组织的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设施的具备、村组人员的基本工资保证、组织活动的必要经费,等等。可见村委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必要的财政支持,村民委员会要想履行好各项职能,首先必须确保自身能够正常运转。但在免除农业税后,村级财政周转只局限于上级转移支付和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在笔者调研期间,发现一些集体经济非常薄弱的村庄在上级较为有限的转移支付下,负债累累。免税前留下的种种遗留问题至今也没有解决,以前农户欠的税一直没有补齐,或者以前修理公共设施集资的欠款,有些已经成为“活死账”,但没有明确的规定办法以解决此类问题,村委会更加难以运转。
现代国家的理想治理体制是纵向统一和横向多元的有机结合,以便既保障主权国家的一致性,又促使社会充满活力。[2]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有益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培育一些有益于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和社会和谐的文化娱乐组织,也可以培育一些有益于乡村民主管理和权益保护的农村公益组织。然而在村级财政陷入瘫痪之时,村级各类组织的成长和发育面临困难。村民自治的核心就是要发挥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主决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徐勇教授曾指出,如果将现有的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主要的、甚至唯一的组织资源,则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成长。[2]村民委员会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制度性平台,需要农民组织化参与。通过高度理性化的社会组织,将分散化的单个人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参与公共事务,影响公共权力,并在这一过程中使村民自治权得以实现。在市场化过程中形成的理性化社会和农民的自我组织,能够为村民自治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4]然而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文化组织由于资金短缺而无法完成自我服务的目标,村级组织不再是充满活力,而是举步维艰。村民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决定村民自治发展的好坏,村民与村级组织之间的互动减少、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组织发展不完善等情况,严重影响了村庄治理的有效性。
长期以来,村民对村委会的依赖性一直表现在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到农业技术、市场信息、文娱活动、劳务输出,小到邻里矛盾、婚丧嫁娶等。由于村民委员会受制于诸多因素,并不能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村民服务,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村民对村委会的期望值超出了村委会的能力范围,不满情绪难免产生。再者,城市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都由国家财政承担,相比之下,农村的各项建设和发展经费则是农民事农民办,甚至包括农村义务教育、水利维护、道路修建等都是农民出资兴办。农民享受不到同等的国民待遇,农民负担沉重,村级财政严重短缺,难有积累。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仍属于传统的农业财政,从而造成现代政府体系与传统农业财政的尖锐冲突。[5]。
2. 体制障碍: 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挤压。
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的职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法履行自治职能,办理村务; 二是配合乡镇政府工作,协力政务。然而在现行体制下,村委会往往主动或被动地被乡镇级政府纳入科层化组织体系中,处于乡镇行政主控下的村民委员会也往往将完成政务作为工作的首要,村务只是在完成政务的情况下兼顾,其职能履行存在着片面化的倾向。在笔者调研期间发现,有的村委会为完成国家新农村建设的硬性指标,一些公共基础设施的购买和建设往往使村级财政不堪重负,但是为了完成乡镇政府下达的任务,不惜借钱欠款。很大比例上的村民委员会成为乡镇政府的下设组织和办事机构。村委会被动行政化,挤压了乡村社会自主性空间,削弱了村民自治的自主性,致使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被削弱,这不利于村民自治规范有序的发展。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殡葬改革等硬性工作指标的强制完成使村委会在强大的行政压力下失去了自主性。纵向的行政权如何与横向的自治权相结合,便成为村民自治面临的突出矛盾。
乡镇政府代表国家所行使的权力是社会公共权力的组成部分,是政权意志的体现。村委会是以村民委员会为代表的自治组织,其权力来源于村民的选举和授权,是一种社区自治权。虽然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国家行政权力逐步退出了乡村社会,但是国家不可能放弃也不应该放弃对乡村社会的管制。这样就出现了“乡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二元并存”的局面。[6]免税之后的村级财政出现了严重赤字的局面,维持村委会正常运转的经费大部分来自于上级的转移支付,村级的财政转移支付由乡镇发放,村干部也往往潜意识中认为乡镇政务完成的好,才会有更多的转移支付,这使得村级组织更加依附于乡镇政府,作为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村干部的自主性日益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权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然而据调查,乡镇政府对农村事务的管理还是很多,如有的村庄低保评定受上级乡镇政府的“指导”,村里公共设施的施工由上级领导指定的施工队进行,等等。基层政府对农村事务的管理权力不断扩张,使村民的自治权受到限制。乡镇对村庄发展、村庄规划、招商引资的实施起推进作用,所以村庄对乡镇政府的依赖性更加明显。
3. 青年缺失: 外出务工对村民自治的削弱。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农村为流出地、城市为流入地的人口流动明显增强,这一趋势改变了农村人口结构,也使村民自治制度受到了影响。有学者指出,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是一种适合于传统村庄的自治制度。即人口相当、居住集中、居民日常流动性不强的村庄。然而在现代国家建构下,制度已明显与现实需求不符合。
徐勇教授研究发现,我国现阶段农村人口流动呈三种不良势态: 即有流动无发展的乡村发展“空心化”,有流动无突破的乡村结构再复制以及有流动无安宁的乡村秩序失衡。[7]通过笔者在湖北及河南等地调研的资料可以看出,村里留守的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青壮年往往选择外出打工。近几年,不但空巢家庭户数在增加,全家外出打工的户数也呈增长趋势。在现代社会的经济压力下,医疗教育资金的支出日益攀高,村民不愿意支出路费等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其他权力。大多数外出打工人员只选择春节回家,返回打工地点的时间也越来越提前,留在村庄的时间越来越少,造成其客观上和主观上的关系疏远,对村里公共事务、集体经济等无暇过问,村民与村庄的关系呈淡化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投票选举都难以保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无法淡及。村民自治制度“以人为本”的核心要素缺失,资金等要素流失,农民群众一定程度上主动放弃了村民自治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再者,外出打工人员多是年轻人,对村庄来说,失去了活力和发展激情,村庄发展需要村民集思广益,以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长年在外的打工者对村庄变化不敏感,也不能使他们发挥自己在城市所获得的新思路和新想法,这一年龄层的缺失破坏了乡村原有的人口结构,极大地削弱了村民自治的有效性。
4. 利益冲突: 被迫拆迁对农民自治权的侵犯。
媒体和网络的发达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发展带来的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和侵占,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分配等问题逐渐突出,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土地、宅基地征用,粗暴侵占案例增多,征地拆迁已成为农村突出的社会矛盾,农民自治权遭到严重侵犯。征地拆迁矛盾重重,主要原因在于民众参与度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走形式主义,知情权遭漠视乃至剥夺。如今,征地拆迁过程大多由地方政府单方面主导,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政策内容无法影响,更无力改变。尤其是那些离县区及市区较近的城郊乡村,违背大多数村民意见的拆迁更是时常发生。在这些征地拆迁过程中,激化的不是村民与征地方的矛盾,而是村民与政府的矛盾,在很多拆迁事件中,村民主要表达对政府的不满意。由拆迁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将形成破坏力,摧毁城市化的成果,它不仅延缓城市化进程,还会影响社会安定。
拆迁矛盾的激化说明了村民无法实行自治权,无法依法安排自家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无法民主管理村庄事务。一些地区村干部与征地方相勾结非法出售村集体用地的使用权等现象,也说明了民主监督的无效性,说明了“制度设计与民主实践的巨大差距”[8]。程序细节设置、相关惩处措施及法律规定的不完备无法保障村民行使自治权。
现代国家构建中权力的集中化、制度化和理性化为民主权利保障和参与扩大提供了可能性,而现代国家愈益深入渗透社会,愈益需要大众的参与和认同来实现权力的理性化和可持续运转。[9]自实行农业税免税以来,村民自治出现了不可避免的新问题,法律及制度的调整不仅是保障村民自治有效性的工具,更是保障农民权益和维护国家稳定的法宝。
1. 加大转移支付,重在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的提供。
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农民和城市市民的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相比,农民所享受到的可以说是九牛一毛。农业税的取消使村级组织越来越依赖于上级的转移支付,村级各项工作和服务的开展完全受限于资金。道路方面,路网建设以来,没有实现组组通的村庄比比皆是,修整公路需要大量的资金,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范围,亟须中央转移支付的支持。电网方面,在中西部的山区及丘陵地区,经常停电,变压器等设备陈旧,维修人员奇缺,无法保证全天二十四小时供电。水利设施方面,水利设施的陈旧是影响农作物产量的主要原因之一,设备更换及正常检修也需要由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做保障。自农家书屋广泛使用以来,给村民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但是仍然存在需求量小于供给量、图书管理杂乱急需管理员的现象。农民培训方面,笔者调研发现,农民受训情况并不乐观,培训机会少、内容不丰富、培训地点较远等因素造成培训效果不佳,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保障培训次数、培训质量、培训效果。文化下乡方面,主要问题是演出次数少,满足不了村民需求。村民普遍反映,一年到头的演出等活动只有一至两次,电影放映及戏剧等演出费用由乡镇级政府支出,大多数村级自治组织没有足够的财力为村民提供文化类演出服务。
从以上可以看出,资金不足是村民无法享受到满意的公共服务的首要原因,而当前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于上级的转移支付。
2. 完善法律法规,保障自治权完整。
法律的完善是解决村级自治组织行政化的重要手段。1982 年,村民委员会组织被载入宪法,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 乡、民族乡和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但是,村委会的协助工作已经成为村委会的首要任务,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和范围制定。当前,法律主体的地位和关系方面并不清楚,易产生歧义,造成打“擦边球”现象的发生。同时,缺少相应的问责及追究机制,造成二者之间的相互博弈,从而使法规和政策难以落实,致使村民的自治权被侵犯。要保障农民有效参与村民自治,提高基层民主的程度,就需要用更加明确、更加细致严谨的政策或法律,明确乡镇和村级事务管理的范围,加强责任追究及监督。国家和政府的目标和任务要通过村委会这一自治组织来实现,对村委会成员的监督及问责也亟须完善,以防止村委会成为其徇私舞弊和权力滥用的工具,更需要以法律的力量监督村务公开的次数及内容的真实性。以此来保障广大村民的自治权,实现法治民主,做到真正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 提高知识水平、法律水平,改善民主环境村民自治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自实行以来,为国家的发展发挥了有目共睹的作用。但是,从笔者调研资料可知,大多数村民并了不解“村民自治”所谓何物,多年来与农民关系最为密切的制度并不为农民所了解,可见,农民受教育水平相比于城市市民还是处于较低水平。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人对各国的调查统计表明: 教育层级与参与程度成正比。3]农民是村民自治的实践者,也是村民自治的受益者,受教育水平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经济生活,并且影响农民的政治生活。教育是提升农民政治意识及政治素养的唯一途径。农民的政治意识和素养不仅决定了其参与乡村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并且影响村民自治的深度及广度,进而决定了村民自治的有效性和村民自治的成果。当前,农村青少年虽然已经享受到了国家义务教育的实惠,但是农村大多数村民受教育水平仍在初中水平,缺乏政治文化形成的环境。
首先,要大力发展农村科教文化事业,通过教育改变和更新农民的价值观,满足农民的思想意识与政治民主发展对知识的需求。其次,通过不同的方式向村民宣传法律,讲解法律,如与农民联系较为密切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消除法盲,提高其法律意识。这样不仅可以规范农民行为,并且可以使得农民在土地使用权和自身其他相关政治权益被侵犯时,学会使用法律,理性维权。再者,要以农民能够接受的方式,如用平实的语言直接讲解、村委会广播宣传、本村大学生返村演讲等有效方法,向农民讲解村民自治的内容,普及村民自治的参与方式和方法等。最后,对村干部的教育是重中之重。村民自治并不是所有的村民都要直接参与村里的每一件事,村干部需发挥导向性作用。村干部应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更新观念,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学习各地优秀的事例和方法,以便实现更有效的村民自治。
当前,农村大量青年外出打工,特别是较为贫穷的中西部地区,导致农村自我管理后备军不足。
同时,村干部平均年龄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农村管理及发展受制于村干部自身的受教育水平低下及思想落后的事实。“打工型”村庄的主要留守群体是妇女,可通过鼓励有知识基础的妇女参与到村民委员会中来的方式缓解农村人才不足的情况。
另外,虽然我国现行的“大学生村官”制度对这种情况有所缓解,但是由于大学生村官对所工作村没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往往将村官工作作为职业生涯的跳板,其发挥的效用并没有达到最大值。有经济基础的村庄可引进外来管理人才,学习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这样不仅可以保障村民自治,而且可以提高自治和管理的效率。
从村民自治的制度实行以来,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在争议和怀疑中走过了几十个年头,所取得的成就是中国人民有目共睹的。在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的成长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推动,国家要通过村民自治来规范乡村治理,稳定基层政权,更离不开各行政部门的配合、法律的完善及制度细节的调整。村民自治作为中国乡村治理的创新之举,对基层最广大农民的政治处境的改变、政治意识的提高、政治参与的促进、政治评价的认同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其发展前景和后劲是保证中国基层稳定的法宝,也是现代化国家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
[1]( 美) 塞缪尔·P·亨廷顿。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 北京: 三联书店,1989.
[2]徐 勇。 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阐释[J]。 学习与探索,2006,( 6) : 62 - 70.
[3]( 美) 加里布埃尔·阿尔蒙德,杰·鲍威尔。 比较政治学: 体系、过程和政策[M]。 曹沛霖,等译。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4]徐 勇。 村民自治的深化: 权利保障与社区重建———新世纪以来中国村民自治发展的走向[J]。 学习与探索,2005,( 4) : 73 - 79.
[5]刘亭立。 免征农业税后农村调查报告[J]。 引进与咨询,2006,( 8) : 10 - 12.
[6]于建嵘。 村民自治: 价值和困境———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J]。 学习与探索,2010,( 4) : 79 - 82.
[7]徐 勇。 挣脱土地束缚之后的乡村困境及应对———农村人口流动以及乡村治理的一项相关性分析[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0,( 2) :5 -11.
[8]刘义强。 民主和谐论———现代国家建构中的基层民主与社会和谐[M]。 西安: 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
[9]( 德) 诺贝特·埃利亚斯。 文明的进程———文明的社会起源和心理起源的研究(Ⅱ) [M]。 袁志英译。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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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电视新闻,就是运用现代电子技术,通过电视屏幕,形象地向观众传递新闻信息的一种手段,既传播声音又传播图像。具体地讲,它是通过电视摄像、记者采访、镜头设计、拍摄、剪辑、写解说词、配音这几个程序来完成。它可以系统地、形象地报道事物发展的过程。电视新闻是电视各种新闻性内容和新闻报道形式的总称,是一般电视台节目的骨干和主体。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电视新闻发展的现实困境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视新闻事业逐渐走向了发展的鼎峰时期,国内外事件的链接、国内热点的报道、各省市民生的展现,让电视新闻行业成为众人眼里的“香饽饽”。在外界传媒和国家机构的不断鼓吹和加大改革的力度下,电视新闻事业慢慢被褪下了身上披着的那层神秘的面纱,显露出一些内部潜藏的不足和弊端,遭到业内人士的质疑和评论。在信息化爆炸的时代,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电视新闻逐渐从日常生活中的首要地位退居到二三线选择,不再是人们追逐的目标,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与危机。
众所周知,我国电视新闻发展评论的选材,基本上是当地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和现象。电视新闻选题除了要紧贴当地特色外,还要紧贴热点、焦点且评论性要尖锐直接。新闻事件遵循的原则就是抓住每日发生的重大、新鲜事件,通过与新闻节目的有机配合,及时以有效途径进行传播和影响,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利发展。结合当前我国电视新闻发展遇到的问题和瓶颈,作出以下几点分析与总结。
实事求是地说,作为社会公器,我国电视新闻在进行各种形态宣传的正面性和积极性,弘扬正能量和科学发展观方面,起着强而有力的作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各类矛盾凸显期,各类电视节目的涌现显示出来的正面效应日渐受到重视。
电视新闻报道的主体参与群体是普通公民,他们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中发言最有力的组成部分,对公众发展事业非常热心,民生大计及社会热点都会成为日常生活中茶余饭后的话题。这些现象通过他们的发现和举报发出主流声音的媒体评论,让新闻报道具备及时性、真实性、新鲜性和强效性。
除了坚持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政策外,电视新闻行业自身也在寻求着自身的普及之路和发展之路。除了国内一些偏僻贫困地区还没连接电视网络信号之外,基本电视资讯节目覆盖80%的地区,形成广阔的媒介网,打造无数条与国家领导直接请示、与主流干部直接交流和与人民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进行信息化和生活化的传递和分享。
在坚持走电视新闻发展中应时刻将权利、义务、责任统一结合起来,更加强调了媒体的社会责任,记者的报道责任,事件的传播责任。很多人在追求言论自由的同时大肆鼓吹“评论自由”,往往只顾“表面自由”而忽略“内在约束”,大有“口无遮拦”之风,忽略了“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真正内涵。新闻报道也从过去的批判性转为如今的参与性,我们在强调“言论自由”和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必须将“自由”与“责任”结合起来,在相关的新闻报道中,必须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捍卫新闻的真实性和深刻性,更好地实现新闻自由和保障公众基本媒介权利,形成法律意识强大宣传效果良好的有效防御系统。
电视新闻发展行业从改革开放以来,坚持走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路线,无论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始终以昂扬的姿态良好的心态在社会浪潮中积极进取。
而当今国际时势发展需要、国民的日常资讯需要及未来栋梁吸收需要等,不断促进电视新闻行业审时导势,追求创新,以更科学的手段、更贴心的服务和更完美的追求去开拓新市场打开新局面。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中,加快自身的学习借鉴能力,努力接洽各家有发展潜力的新媒体,打造全新一体化的媒体新闻新平台,做到新闻无国界、无歧视和无障碍,在社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下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我国新闻发展正处在深度文化改革当中,从当今改革的力度来看,还没有起到彻底的根治效果。国家政策依然对文化改革处于绝对掌控当中,作为暂时过渡性的政策,新闻自由要受到更多动荡性的影响和不自觉的定位。正因如此,更加要保持政治领导和经济效益的一致。
新闻传媒市场最初为了缓解国家与市场的政治压力与经济压力,以求达到政治领导和经济效益的一致,虽然力求新闻自由报道,但往往受到经济利益的牵引而有所将就。只有通过不同的改革方式,新闻自由的灵活性才能得到提升。不仅吸引民众主动参与到新闻报道中来,甚至可以成为新闻报道的相关制造者,改变了原来的只有固有话语权和决定权的电视播报形式,更加简单公开化,更加亲民火热化,民众与媒体关系从过去的“脱离对立”变成现在的“紧密相连”,颠覆了传统印象中对新闻自由的狭隘定义标志着群众的思想对电视新闻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行为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也正因如此,新闻自由才能与言论自由更好地站在同一条战线上,防止电视新闻事业发展出现畸变的可能。
在我国电视新闻发展历程中,民生新闻和公众新闻扩大了新闻报道的深度和广度,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民生新闻和公众新闻的兴起,不仅为媒体带来了高居不下的收视率与曝光率,更打破了长期固守不变的以录制节目为主的旧式电视新闻传播模式。在以群众为中心的传播思想下,出现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民生形态。
小人物的喜怒哀乐以新颖有趣的表达方式出现在平时生活中,既减少了枯燥无味,又增添了情趣优雅,更能以直接自然的方式打开群众禁锢的心灵和麻木的眼睛。群众的利益得到更多渠道的重视和保障,新闻传播得到更多的资源与分享,如果一旦发生信息传递的断裂和误导,就会导致传媒重点发生转移,民生传统发生断流,新闻自由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相违背,产生更多不稳定因素和言语冷暴力。
电视节目内容必须尽可能扩大报道范围,深入挖掘事件背后的深刻涵义和历史价值,既要联系实际与时代接轨,也要考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需要。比如说在近期发生的众多热点事件中,选择与电视栏目风格定位相近的事件进行报道,要从地方生活中汲取素材和资源,突出地方特色,从而引导传播中的舆论话题,引起群众关注。所以,电视新闻作为大众传媒中的重要一环,要善于发挥引导作用和鼓励机制,不但要强调大环境的经济发展和物质积累,更要重视小人物的“真善美”和“精气神”的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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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一般把人力资源管理分八大模块或者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管理;5、薪酬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管理。诠释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核心思想所在,帮助企业主掌握员工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本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当前我国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第一宝贵而又最具竞争潜力的经济资源。随着建筑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深刻变化,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成为当前建筑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建筑企业,首先分析了其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如何加强建筑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已变得十分激烈,而且还面对着国际大企业集团的冲击。建筑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而首当其冲的是对人才的竞争。建筑企业不仅要防止国外大的承包商和施工企业挖走人才,更重要的是还必须使自己的企业比竞争对手拥有更多的更高素质的人才。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将对建筑企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缺乏
领导层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都未能认识到人力资源的特殊性,没有把员工视为影响组织发展的宝贵资源。加上建筑企业的角色定位,事业编制人员占很大一部分,“单位人”、“官本位”的思想观念普遍存在,员工缺乏竞争意识,使得企业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没有从根本上加以重视。目前人力资源管理局限于工资的发放、出勤情况的统计,员工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没有得到改变,对建筑企业的发展没有任何的实质性促进作用。正是思想上的错误认识,导致实施岗位管理、聘用管理、绩效考核等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降低了建筑企业的活性。
(二)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落后
在建筑企业中,由于未能树立现代人力资源的理念,对于人力资源的认识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将人力资源等同于其他物化的资源,造成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仍以管事为主,缺乏对人的关注与关心,忽视员工主观能动性和个性化需求,背离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同时,人力资源管理在工作中没有创新,只是按照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任务开展工作,导致职工学非所用或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等,人力资源流动优化配置的机制仍未形成,影响了人力资源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人力资源开发、培养不到位
主要体现在未能将员工培训与组织战略紧密结合,造成了人才发展的非持续性及缺乏长远规划;缺乏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不到位,尤其是培训预算工作往往起不到作甩培训内容单一、教条化、针对性差,以思想品德教育和政策理论学习为主体,忽视职业自身的实际需求和潜能的全面开发,导致建筑企业员工产生反感情绪,以致形成恶性循环,使建筑企业开发培训的积极性越来越低。而部分领导过分强调投入和回报成正比,也使得单位对于人力资源的培训开发工作持消极态度,缺乏培训资源。
(四)人才流失严重
生活条件艰苦、工作环境恶劣、薪酬待遇不高、社会地位较低等令高素质人才避而远之,甚至连已有的人才也逐渐流失。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目前国内的建筑市场僧多粥少,且管理不规范,建筑企业几乎处于找米下锅、饥不择食的被动局面,因而社会地位也相对较低。加之奖惩力度不足,个人利益未能与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有效地结合起来,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再加上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造成了建筑企业关键、重要职位上的人才大量流失,引进也较为困难。
(五)奖惩机制不健全,影响人力资源管理效果
首先,当前大多数建筑企业激励机制仍未建立,即使大力推行绩效考核等措施,但真正发挥实际作用的少之又少,平均主义、大锅饭思想在仍普遍存在,从而导致人员尤其是核心人员的流失。其次,激励方式过于简单化,缺乏对不同层次员工不同需求的考虑,激励效果不佳。第三,绩效考核不仅为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各种基础性信息保障,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激励效果。但当前建筑企业绩效工资制从提出到现在,在全国范围内仍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仍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尤其是缺乏一个明确的针对不同层次与类别的可具体量化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造成建筑企业绩效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往往放置一边,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起不到激励的作用。
目前建筑企业的员工,特别是在一线工作的员工,只有用良好的奖惩激励措施才能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的质量。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对员工重考核,轻奖惩,特别是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奖励激励措施,极大的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甚至有的企业出现了拖欠员工工资等问题,造成了人才的外流,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另外,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工作薄弱,工作分析缺失,组织内部岗位职责、任务及人员的任职条件没有明确规定,给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巨大的困难。
结合我国建筑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在国家继续深化和推进建筑企业人事与劳动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建筑企业自身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变思想认识,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
人力资源在组织的生存发展中既有基础性、又起决定性的作用。尤其在目前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中,人力资源在组织发展中所起的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因此,建筑企业要更加注重发挥人才的作用,真正做到以人为本,重视员工,关注员工,尊重员工,激发其潜能,实现组织与员工共同发展。
(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化水平
建筑企业作为各类高级人才的集聚地,对人力资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建筑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需求,设置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以负责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同时,要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三)夯实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培训开发体系
根据建筑企业行业特点和要求,提高工作分析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拟定岗位说明书,对岗位人员所需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做出明确规定,防止因人设岗现象的出现。在全面梳理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做好人力资源规划,保障人力资源规划的前瞻性及合理性,避免人力资源选择、培训开发等工作的无序性和随意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为重要的内容是对单位现有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开发,实现人才为组织所用。要继续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有利于人才才能发挥的氛围,调动人才实现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为人才的成长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发展平台。
加大对单位内中高层管理者的培训与开发力度,促使其更新与转变理念。丰富培训内容方式,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培训的内容不仅要包括相关技能的提高,也要包括职业道德的强化、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等。同时,人力资源的培训开发工作要结合员工个人成长发展的需求和个性化需求。
(四)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
从上到下设定一定的淘汰比例,“疏通出口渠道”让不称职的人退出岗位。严把“进口关”引进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平的人才。坚决制止为照顾关系、人情而接纳无用甚至有害的人员进人企业。形成以“品行用人、凭政绩上岗”员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竞争机制。适时地根据企业发展目标需要、市场竞争的需要合理进行人员的更换和调整。真正做到岗有所需、人有所值。更新观念,择优录用。面向社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聘企业经营者。对大型企业来说,也可在企业内部建立经营者人才市场,公开竞争,择优选聘经营者,提高项目经理的积极性。
(五)进一步深化建筑企业的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筑企业对各层次人才的巨大需求,要求企业必须能为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能够创造出留人、引人的氛围,因此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必须要建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将人才的引进、培养、发展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通过企业文化、上下级沟通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是员工能够切实感受到企业发展与自我发展的统一性,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积极借鉴和吸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工具和方法为我所用,如平衡计分卡BSC、KPI绩效考核等,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对员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考核,强化对整个人才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薪酬的调整、岗位的调动、培训开发的开展等、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其潜能,提高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水平。尤其要加强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健全,培育内部人员的危机与竞争意识,提高激励效果。
总之,在当下一个充满竞争与挑战的时代,采取积极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才能使我国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尽管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还存在这样那样的误区,但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加强,中国建筑企业一定会在本世纪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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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电视新闻,就是运用现代电子技术,通过电视屏幕,形象地向观众传递新闻信息的一种手段,既传播声音又传播图像。具体地讲,它是通过电视摄像、记者采访、镜头设计、拍摄、剪辑、写解说词、配音这几个程序来完成。它可以系统地、形象地报道事物发展的过程。电视新闻是电视各种新闻性内容和新闻报道形式的总称,是一般电视台节目的骨干和主体。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电视新闻发展的现实困境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视新闻事业逐渐走向了发展的鼎峰时期,国内外事件的链接、国内热点的报道、各省市民生的展现,让电视新闻行业成为众人眼里的“香饽饽”。在外界传媒和国家机构的不断鼓吹和加大改革的力度下,电视新闻事业慢慢被褪下了身上披着的那层神秘的面纱,显露出一些内部潜藏的不足和弊端,遭到业内人士的质疑和评论。在信息化爆炸的时代,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电视新闻逐渐从日常生活中的首要地位退居到二三线选择,不再是人们追逐的目标,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与危机。
众所周知,我国电视新闻发展评论的选材,基本上是当地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和现象。电视新闻选题除了要紧贴当地特色外,还要紧贴热点、焦点且评论性要尖锐直接。新闻事件遵循的原则就是抓住每日发生的重大、新鲜事件,通过与新闻节目的有机配合,及时以有效途径进行传播和影响,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利发展。结合当前我国电视新闻发展遇到的问题和瓶颈,作出以下几点分析与总结。
实事求是地说,作为社会公器,我国电视新闻在进行各种形态宣传的正面性和积极性,弘扬正能量和科学发展观方面,起着强而有力的作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各类矛盾凸显期,各类电视节目的涌现显示出来的正面效应日渐受到重视。
电视新闻报道的主体参与群体是普通公民,他们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中发言最有力的组成部分,对公众发展事业非常热心,民生大计及社会热点都会成为日常生活中茶余饭后的话题。这些现象通过他们的发现和举报发出主流声音的媒体评论,让新闻报道具备及时性、真实性、新鲜性和强效性。
除了坚持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政策外,电视新闻行业自身也在寻求着自身的普及之路和发展之路。除了国内一些偏僻贫困地区还没连接电视网络信号之外,基本电视资讯节目覆盖80%的地区,形成广阔的媒介网,打造无数条与国家领导直接请示、与主流干部直接交流和与人民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进行信息化和生活化的传递和分享。
在坚持走电视新闻发展中应时刻将权利、义务、责任统一结合起来,更加强调了媒体的社会责任,记者的报道责任,事件的传播责任。很多人在追求言论自由的同时大肆鼓吹“评论自由”,往往只顾“表面自由”而忽略“内在约束”,大有“口无遮拦”之风,忽略了“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真正内涵。新闻报道也从过去的批判性转为如今的参与性,我们在强调“言论自由”和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必须将“自由”与“责任”结合起来,在相关的新闻报道中,必须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捍卫新闻的真实性和深刻性,更好地实现新闻自由和保障公众基本媒介权利,形成法律意识强大宣传效果良好的有效防御系统。
电视新闻发展行业从改革开放以来,坚持走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路线,无论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始终以昂扬的姿态良好的心态在社会浪潮中积极进取。
而当今国际时势发展需要、国民的日常资讯需要及未来栋梁吸收需要等,不断促进电视新闻行业审时导势,追求创新,以更科学的手段、更贴心的服务和更完美的追求去开拓新市场打开新局面。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中,加快自身的学习借鉴能力,努力接洽各家有发展潜力的新媒体,打造全新一体化的媒体新闻新平台,做到新闻无国界、无歧视和无障碍,在社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下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我国新闻发展正处在深度文化改革当中,从当今改革的力度来看,还没有起到彻底的根治效果。国家政策依然对文化改革处于绝对掌控当中,作为暂时过渡性的政策,新闻自由要受到更多动荡性的影响和不自觉的定位。正因如此,更加要保持政治领导和经济效益的一致。
新闻传媒市场最初为了缓解国家与市场的政治压力与经济压力,以求达到政治领导和经济效益的一致,虽然力求新闻自由报道,但往往受到经济利益的牵引而有所将就。只有通过不同的改革方式,新闻自由的灵活性才能得到提升。不仅吸引民众主动参与到新闻报道中来,甚至可以成为新闻报道的相关制造者,改变了原来的只有固有话语权和决定权的电视播报形式,更加简单公开化,更加亲民火热化,民众与媒体关系从过去的“脱离对立”变成现在的“紧密相连”,颠覆了传统印象中对新闻自由的狭隘定义标志着群众的思想对电视新闻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行为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也正因如此,新闻自由才能与言论自由更好地站在同一条战线上,防止电视新闻事业发展出现畸变的可能。
在我国电视新闻发展历程中,民生新闻和公众新闻扩大了新闻报道的深度和广度,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民生新闻和公众新闻的兴起,不仅为媒体带来了高居不下的收视率与曝光率,更打破了长期固守不变的以录制节目为主的旧式电视新闻传播模式。在以群众为中心的传播思想下,出现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民生形态。
小人物的喜怒哀乐以新颖有趣的表达方式出现在平时生活中,既减少了枯燥无味,又增添了情趣优雅,更能以直接自然的方式打开群众禁锢的心灵和麻木的眼睛。群众的利益得到更多渠道的重视和保障,新闻传播得到更多的资源与分享,如果一旦发生信息传递的断裂和误导,就会导致传媒重点发生转移,民生传统发生断流,新闻自由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相违背,产生更多不稳定因素和言语冷暴力。
电视节目内容必须尽可能扩大报道范围,深入挖掘事件背后的深刻涵义和历史价值,既要联系实际与时代接轨,也要考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需要。比如说在近期发生的众多热点事件中,选择与电视栏目风格定位相近的事件进行报道,要从地方生活中汲取素材和资源,突出地方特色,从而引导传播中的舆论话题,引起群众关注。所以,电视新闻作为大众传媒中的重要一环,要善于发挥引导作用和鼓励机制,不但要强调大环境的经济发展和物质积累,更要重视小人物的“真善美”和“精气神”的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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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农业高新技术也发展迅速,并越来越成为推动农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面对世界科技进步的挑战,加快发展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无疑是实现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出路和必然的战略选择。因此,研究和探索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于推动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当前社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导的农业高新技术正在给世界农业科技革命带来深刻的变革。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水平决定着未来国内国际农业领域的竞争成败。推动农业高新技术发展,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解决我国农业发展问题的根本途径。本文从农业高新技术的含义和范畴出发,提出了推广农业高新技术的战略意义,简要分析我国在农业高新技术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此提出了几点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相比之前发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我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在取得不断发展的同时面临着人口日益增长、基数庞大、耕地资源不足、生态环境污染和水资源匮乏等一系列的问题,而这些矛盾和问题正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农业发展要想冲破这些矛盾和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农业高新技术。只有扎实推进农业高新技术,大力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才能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竞争力。
1.1 农业高新技术的含义。在解释农业高新技术的含义之前,首先要解释农业技术的含义。
农业技术是指人类为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改造和利用动植物和微生物并根据自然科学原理以及生产实践,发展创造出的各种方法工艺。广义的农业技术包含生产、管理、服务等技术。
农业高新技术包括农业高技术和农业新技术。所谓的农业高技术是指原理建立在农业领域最新的科学成就和此时农业科技发展最高水平上的农业科学技术。农业新技术是指相对于过去传统技术,在对原有技术创新、发展、替代产生的农业科学技术。
1.2 农业高新技术的范畴。农业高新技术所包含的方面众多,并且农业高新技术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概念,它保持着不断发展和扩充。总的来说,在我国,农业高新技术包括以细胞技术和基因技术为代表的农业生物技术、以专家系统和农业网络技术为代表的农业信息化技术、以无土栽培和温室技术为代表的设施农业技术、以滴灌和微灌以及喷灌等为代表的节水栽培技术、电脑智能化控制的机械化技术、农产品精加工保鲜技术,此外还有精准农业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技术和以生态农业为代表的多色农业技术等。
2.1 农业高新技术是能广泛用于农业领域,对农业发展、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深刻影响和推动的农业高技术和新技术。农业高新技术能够为当今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目前,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体来说仍旧停留在初级阶段,发展水平较低,推广实施范围有限,距离发达国家仍有很大的距离,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小的问题。
3.1 缺乏农业高新技术方面的人才。21世纪是人才的阶段,是知识的竞争。农业技术方面的人才缺乏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和推广。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教育体制问题,另一方面是我国在农业领域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缺乏重视。农业技术方面人才的缺乏,不仅会导致我国在农业领域中高新技术的创新不足,而且会使得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推广受到限制,进而影响了它的发展。
3.2高新技术的发展水平不平衡,总体水平落后。我国农业科技人员数量的缺乏,人才流失严重以及科技资金投入不足,投资缺乏合理配置等原因都是导致我国高新技术发展水平落后的原因之一。此外,我国农业高新技术在不同领域上发展也不平衡,例如在农业有关的资源方面发展速度快,技术资金投入多;而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却缺乏动力,技术资金投入少,技术更新慢。此外还有地域方面,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农业高新技术发展水平更是参差不齐。
3.3推广实施农业高新技术的动力不足。造成这种现状的直接原因就是农民的需求不足。首先是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对于新科技的接受能力有限,没有认识到其意义所在。其次是出于对采用高新技术的成本、收益和风险问题的考虑。再者是农业经营模式的原因,由于农村大多采用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受到一定的限制。
3.4缺少政府和社会的有效引导。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应用和推广,离不开政府的帮助扶持。我国目前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而且缺少有效的推广媒介,此外相关科研机构的重叠,研究与市场脱节等等,这都需要政府从中做好相关的协调引导。
根据我国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加快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应用,缩短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求更好的促进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
4.1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与帮助。政府应强化调控职能,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协调,确立发展目标,制定计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应用。
4.2加大农业科技资金投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业高新技术有着明显的“三高”特征,即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想要获得可观的收益需要科技资金的投入,资金投入的不足严重制约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目前,我国农业高新技术方面的资金投入仍是政府占主要比例。虽然我国政府仍是资金投入的主体,但投入水平同其它发达国家仍有一定的差距。政府需要加强对农业高新技术的资金投入,增加科技贷款,重点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还应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政策鼓励扶持,吸引社会各界,鼓励企业参与到农业高新技术的研发应用上,鼓励企业与农业技术科研单位强强联合,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4.3重视培养农业科技人才,鼓励引进科技人才。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离不开科技人才,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和管理。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农业科研机构、科研院校、实验室等方面的建设发展所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此外还要在报酬福利制度等方向,激励科技人员创新热情,更好的引进并最终留住人才。
4.4完善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控制、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机制,走产业化道路。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离不开雄厚资金的投入,为了更好的降低风险,可以通过成立特定机构进行技术风险管理、设立农业高新技术风险基金和农业保险等。此外,为保障科研成果能够更快更好的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技术交易和应用的成功率。通过完善市场机制,保障科技成果在市场上的流通流动。再者,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经济基础,通过政府牵头,鼓励企业投资建立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带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
4.5贯彻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历史较短,发展水平同其它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无论是农业高新技术的技术层面还是推广应用方面,都需要向发达国家借鉴学习。因此,必须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了解国外技术进展,同时将我国的优势技术推广出去,在交流学习中相互促进发展。
浅谈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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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先生认为, 目前国内翻译队伍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培养翻译专业队伍重视不够, 二是翻译的专业训练还嫌薄弱。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当前外语翻译教育教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社会的发展对于翻译的需求越来越多, 然而受翻译的大环境的影响, 当前外语翻译教育教学却面临着很多问题, 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翻译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 分析了翻译教育教学所面临的问题, 探讨了在教学等微观领域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 翻译教学问题对策
当前外语翻译教育教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 学外语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跨文化交际, 而跨文化交际离不开翻译, 因此学生的翻译能力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重视。而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我国当前外语翻译教育教学现状很不容乐观。本文对我国当前外语翻译教育教学面临的问题做了一些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2. 1. 受心理因素的影响, 对“小处”认识不够很多外语专业翻译方向的学生和其他学习外语的高年级学生在翻译时常常有这样的体会: 文章中的大词(生词、难词) 和大句子(长句子、难句子) 只要注意运用翻译策略和技巧, 译文通常都会很精当。而文章中的许多常见的“小词”和“小句子”却往往会成为翻译的难点, 这并非是因为他们看不懂或理解不了这些“小”的词和句子, 而是因为虽然总觉得心中有数, 下笔时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C. H. Judd 的“经验泛化说”认为, 学习活动之间的共同成分促成了学习先期习得的经验(知识) 向后期学习活动的迁移。Harlow 的“学习定势说”认为受学习意图或学习心向的影响, 学习在方法上会形成定势。因此, 受先前(知识) 经验和学习定势的影响, 学习者在学习时容易出现忽视先前已习得的知识, 并在其再现时对其进行习惯性处理的现象。这就造成了很多学生对“已认识的词、句”认识不够。
很多学生认为认识单词和句式就是指会单词的拼写, 句子的结构, 知道单词和句式的个别的, 常见的意思。而实际上, 对于翻译文章来说, 这种认识是远远不够的, 甚至有时可能是无济于事的。因为特定的文章及背景赋予了文中的每一个单词和句子特定的意义, 这就使得我们原本认识的单词和句式有了特定的理解方式和翻译方法。单词和句式在文章中的这种“特化”的过程, 经常会使得它们的意思发生迁移。因此, 如果我们在翻译文章时不明就里, 试图生搬硬套已知的部分知识、信息, 势必会弄巧成拙。
2. 2. 教师的片面强调和误导
翻译教学应该在翻译理论的指导下进行, 但究竟该选取那些翻译理论来指导学生的翻译实践, 却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学校的培养目标来拟定。翻译理论可以指导翻译实践, 可以在宏观上决定译文的思路, 增强我们的应变能力, 但不能狭隘地理解为是指导学生具体怎么译词、译句。然而外语教师在课堂上处理文章翻译时, 往往存在这样的问题:
1) 片面注重和强调对“大词”、“大句子”的理解和翻译。
而教师眼中的“大词”又通常限于翻译材料的关键词和学生不太认识的词(尤其是结构复杂词) ; 至于“大句子”, 则通常被教师用来指代那些词汇多、结构复杂的句子。学生通过反复地训练, 翻译大词、大句子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在小词(如关联词)、小句子翻译方面却很生疏。当学生自己在进行翻译实训时, 也常常会因为这些小词、小句子而大伤脑筋。于是, 就会不时地犯这样的毛病: 汉语译成外语时, 译文是一种汉语式的外语; 外语译成汉语时, 却是一种外语式的汉语。
2) 忽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双语修养的培养。
合格的译者必须具备很高的综合素质以及良好的语言功底, 必须具备驾驭两种语言行为的一系列能力。有些初学翻译的人常说:“原文我懂, 但不知道该如何翻译。”这就反映出一个现实的问题: 目的语的水平亟待提高! 长期以来, 在我们的翻译教学过程中, 常常根据某教材的具体内容, 通过译例来阐述翻译理论, 解说某一技巧, 然后根据该理论或技巧来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虽然这样有助于学习者在入门阶段掌握翻译理论和技巧, 却不利于培养他们的创造性和应变能力。而在实际的翻译工作中遇到的文章和文体五花八门、各式各样, 内容也不象教材中那样单一, 所以有的学习者就叹息所学无用, 在翻译过程中依然我行我素, 随机应变, 译文的质量不高, 很难胜任翻译工作。
还有一些学习者甚至认为翻译就是文字本身的事, 因而只讲求在单一语境中的文字对等层面的翻译, 跟在原文后面, 囿于原文的文法特点, 在源语和目的语之间对材料所进行的简单直译(即所谓的“文字对等”) , 使译文不符合目的语的文法习惯。而这种直译往往会造成对语源材料在深层意义, 甚至是文化层面的曲解。
2. 3. 当前我国翻译的环境的影响
我国的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现已达到6 万名之众, 另有数十万人以不同形式从事翻译工作。中国虽是“翻译大国”, 却远称不上“翻译强国”。因翻译界繁荣的表面下, 高端翻译面临一将难求的窘境, 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翻译作品泛滥。而在翻译质量下降背后, 是翻译界和出版界对经济利益的狂热追求, 这不仅严重损害了翻译界的形象和声誉, 还将对我国翻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
这样的翻译环境对我国的翻译教育事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 翻译教育开始功利化, 只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 忙于自己的业余翻译, 而在教书的过程中翻译理论和实践脱节, 具体表现在翻译理论严重滞后, 实践过于老套, 跟不上社会的发展。其次, 学习翻译者心浮气躁, 现在许多大学里只把翻译当做学外文的一种附属, 好像学了外文, 拿本字典就能当翻译了。第三, 在市场上的五花八门的各级各类教辅资料和文学译本, 其中虽不乏物超所值的宝典, 但也有为数不少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严重影响外语学习者的学习进程。
最后, 与文学翻译质量低下的问题相比, 日常生活中的翻译差错现象更加严重。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林戊荪指出, 在中国, 无论是旅游指南, 还是产品介绍, 无论是名胜古迹的说明, 还是街头巷尾的标牌, 外文翻译差错已到了“俯拾皆是”的程度,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着我们的课堂教学。
季羡林先生认为, 目前国内翻译队伍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培养翻译专业队伍重视不够, 二是翻译的专业训练还嫌薄弱。因此要改变我们目前的翻译教育现状, 培养出有发展潜力的翻译人才, 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 要尽快建立翻译人才和机构的准入、评估等相关管理办法, 促进翻译职业化, 对译著的出版单位有一个资格上的认证, 另外翻译出版的流程也应当加以规范使翻译服务企业和客户能够对翻译作品进行“有根有据”的判断, 做到优胜劣汰。在这个前提下, 尽快制定相应的翻译人才培养总体纲要, 用来指导我国的翻译教育教学。
其次, 对于翻译学习者来说, 要端正态度, 真正学会翻译并从事有价值的翻译实践工作, 而不是粗制滥造地胡译甚至干脆直接抄袭优秀的译本来获取不义之财。
第三, 外语教师应站在“文化交流”的高度, 秉承“以学生为本”, 服务学生的理性心态从事翻译教育教学工作。一要向学生灌输翻译的文化观, 引导学生形成积极、理性的学习动机, 让他们明白翻译者绝不是, 也不能为翻译而翻译, 而是要把优秀的科学技术及先进的文化成果高质量地互译, 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外文化、科学技术的交流。要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强化对大词、大句子翻译策略和技巧训练的同时, 注重培养学生严谨, 细致的翻译态度, 保证翻译工作的严肃性和高水准。让他们时刻谨记:翻译之中, 大处须用心, 小处亦不可随意。尤为重要的是要注重强化学生对源文相关背景, 文化知识、信息的重视和理解, 促进学生形成新的积极的学习定势: 养成在特定的语境中有针对性地理解和处理文字的习惯。
我们目前的翻译市场繁荣异常, 但是浮华中有危机。翻译教育教学现状受其影响也不容乐观。但只要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从翻译教育教学一线出发, 本着培养高端翻译人才的目标, 勤于实践、大胆创新、善于总结, 取得满意的教学效果就指日可待, 合理规范、健康有序的翻译市场也定会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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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迅速进步,传统的以讲授知识为主的基础教学模式已经渐渐地不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为此,我国现在正在广泛开展新课程改革。思想政治学科是高中阶段的一门重要课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当前高中政治课堂面临的挑战和对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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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新形势下,高中政治教学出现了新的矛盾和变化,如何适应变化,探求新路,就成了思想政治教学的新课题。针对长期以来思想政治课实效低微的窘境,我们尝试从教师、学生、教法等方面入手,探讨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对策
【关键词】素质教育;主体性作用;发展性评价
我们正在全而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全而发展”的人,使每一个人都在德、智、体、美等方而都得到“全而自由的发展”。然而德育教育主渠道高中学政治教学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探求其产生的原因及对策,进行思想政治教学改革己刻不容缓。
1.填鸭式的教学方法。部分教师在课堂上滔滔不绝,一人唱独角戏,黑板写得满满的,学生就是记笔记。学生考试时盲目地认为笔记就是重点,复习时就是备笔记,纯属于应付考试,无法真正把理论运用到生活中,至使部分学生感觉所学知识脱离生活。课堂教学不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从始至终都是自己的讲述,忽视了学生,使学生学习失去了兴趣。部分教师的授课仍停留在原始的教学状态,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认为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考好试。这种填鸭式满堂罐的教学方法,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完全由教师掌控一堂课的时间,教师由课堂的引导者成课堂的指挥者,学生只能被动接受知识,教师在课堂上讲得过多,学生思考问题、独立掌握知识的时间就少了,教师讲授的知识学生没时间去消化和吸收,所学的知识没法巩固。教师过多独自的表现,学生没有真正参与到课堂中来,致使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易于疲劳。
2.应考式的学习。素质教育关注人的全而发展,在素质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的同时,现行的教育仍是以考试来选拔人才,一切以考试为重,以考试成绩来检验一个学生的学习情况,考试作为一条不变的指挥棒指挥着教师和学生,所有的教学工作都围绕这一指挥棒转。为了考试,各学校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题海战术层出不穷。学生在题海中遨游不是在知识海洋中遨游。同时,学校各种大考小考均以笔试为主,考查方式单一,评价方式单一。为了考好试,学生只有死记硬背。这样使学生在理论联系实际时表现过于僵化,不能活学活用。
3.厌学式的学习。政治课理论性强且抽象,学生学起来觉得枯燥乏味学易产生厌学心理,对课本知识本掌握不牢,加上平时不注意复习,考试只是临时抱佛脚,突击几天,结果可想而知,成绩不理想。长此以往,知识点累积越来越多,不懂的知识越来越多,学习越来越吃力,心理上对政治课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强,对政治课的学习越来越没信心,陷入一种学习的恶性循环中。学生厌学的情绪过多重也影响教师上课的情绪,教师辛苦背好一堂课,感觉劳动成果得不到尊重,亦会产生厌教的心理,影响自己教学也影响学生听课学习。
1.加强对政治课的重视。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全而提高政治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是提高政治课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师只有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丰富和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使白己具有更开阔的教学视野,努力提高教学能力,才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作用,不断增强政治课堂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于学生而言,教师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消除学生对政治课的错误思想偏见,加强情感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使学生认识到学习政治对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起到重要作用。
2.改变教学方法。处于改革开放下的中学生,由于生活环境和背景的不同,他们更是喜欢张扬个性,表现自我,思想敏锐、兴趣广泛、参与意识较强。这样的特点对政治教学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动力。过去应试教育的教学方法己不能适应今天社会的变化。政治教学是一门理论课,高度抽象的理论知识,仅“一支笔、一张嘴、一块黑板”的传统教学方法是不能适应现代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因此教师必须勇于改革和创新,从教材和学生的实际特点出发,不必拘泥于固有模式,探索新的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
3.科学构建教学评价系统,实行发展性评价考核体系。教师照本宣科“教条条”,学生照本宣科“背条条”的做法,使学生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背诵知识点和统一答案。传统的考评制度以分数决定一切,显然违背的“培养独立人格、独立思考、创新精神的人”的教育目的,违背现代创新教育理念。素质教育本质是关注人的全而、健康的发展。这就意味着教学评价系统的构建必须以人的全而发展为核心,实行发展性评价。
发展评价性强调教师用发展眼光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的评价不仅是关注学习成绩,而且是发现、发展学生多方而的潜能。发展性评价教学上注重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等,并且提倡体验、参与、合作、讨论、调查、社会实践等多种学习方式。这将不仅改变过去学生在课堂上被动接受知识,而且彻底改变学生学习方式?全而参与课堂,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
政治教师肩负着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培养新人的历史重任。为完成这个重任,我们必须立足改革,走出困境,重塑政治教育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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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民事诉讼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见,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任何案件的审判都必须以证据审查为基础。作为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民事证人制度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做出公正判决同样是必不可少的。近年来,随着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证人制度在民事诉讼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对民事证人制度不够重视,致使民事案件审理实践中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作伪证以及证言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证言在实践中的应用,也妨害到司法公正与效率,并损害了司法权威。因此,准确评判当前我国民事证人制度的现状与缺陷,构建完善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事证人制度体系很有必要,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民事证人制度民事诉讼证据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或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自己知道的事实向法庭所做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普遍使用的一种证据,具有描述性和确定性的特征。它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相互印证,共同形成证据链条,证明案件事实。证言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证言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部分或全部;二是证人证言为正确审查判断其他证据提供有力手段。古往今来世界各国的立法都普遍重视证人证言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在立法上,对证据问题重视不够,到目前为止尚无证据法典。近年来的民事审判方式出现了弱化职权主义、强化当事人主义的明显趋势,在诉讼中弱化了法官主动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改为主要由诉讼当事人双方举证。这样,中国证据制度立法上的缺陷便暴露无遗。而在证人制度方面,暴露的问题更为突出。关于证人制度,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这一规定过于原则,程序规范疏漏、法律约束不力、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形成一个较完整的证人制度体系。在学术界和司法界的强烈呼吁和共同努力下,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是我国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规定证人制度的司法解释,它的实施,对证人的资格、证人作证的程序、证人作证应以出庭作证为原则、证人证言的形式要求、对证人的询问规则等作了相应规定,初步形成了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基本符合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但从实践中看,《规定》对证人作证的具体方式、程序、证言生效规则及违反出庭作证义务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仍存在缺陷,尤其是强制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几乎没有可操作性的内容。
虽然《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再次重申:“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实际情况却与法律规定相差甚远。总体来看,我国民事证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现象:
第一,证人出庭率低,普遍适用书面证言。在各地开庭审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率普遍很低。有学者于2004年分别在北京、内蒙、河北随机选择了五个基层法院作为调查对象,对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这五个法院中,得到判决结案的样本共计为1780个,其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为169个。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又分别对其中四个法院2001年和2003年证人出庭作证的比率进行了统计,2001年四个法院证人出庭作证的比率分别为:7.9%、7.6%、5.2%、4.9%;2003年证人出庭作证的比率分别为:11.6%、13.1%、14.6%、9.8%。虽然2003年证人出庭作证比率与2001年相比有所提升,但从总体来看,证人出庭作证的比率仍然很低。
1.不愿卷入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受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不愿与“官司”有牵连,不愿参与诉讼,认为别人“打官司”与自己不存在利害关系,为别人作证是多管闲事,正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态度,在法庭或当事人要求其出庭作证时,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愿意出庭,有时即使勉强出庭,态度也不严肃、不认真,草草应付了事。
2.害怕作证后受到打击、报复。通过笔者在工作中了解发现,很多证人不愿意作证是因为害怕遭到其证言不利方当事人的打击报复,不敢作证。特别是在社会治安状况比较差,自身缺乏安全感的地方这种现象更为明显,证人出于保护自身和亲属的安全,不敢出庭作证。
3.证人不愿意因作证浪费自己的精力和时间,影响自己的正常工作。有的证人缺乏嫉恶如仇、爱憎分明的正义感,认为作证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白白浪费了自己的时间、精力,有时还影响自己的正常工作,所以不愿意作证。
4.证人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一种情况是证人与案件一方当事人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或者有亲属、朋友或同事等关系,作证会对其产生不利后果,或者与案件本身有利害关系,作证对自己产生不利后果。那么,证人就会置法律义务于不顾而不愿作证。另一种情况是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过节,如实作证会对其有利。那么证人就会存在侥幸心理而作伪证。
1.立法内容中证人的权利义务显失平衡。承担义务必须赋予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法律在要求证人承担作证义务的同时,应赋予其与承担的义务相对等的权利。如果只强调义务,而没有必要的权利保障规范,或者规范不够明确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在具体实践中无法操作,必然导致证人的权利义务失衡,从而影响证人作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表现为:
第一,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损失补偿规定不够明确具体。《规定》第54条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方一方当事人承担”。在强调证人作证义务的同时,明确了证人享有经济补偿权利,这是该规定的进步之处。但是,规定只提出补偿证人的合理费用,但对合理费用的具体范围没有确定,对证人获取经济补偿的具体程序也没有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司法实践中,由败诉方承担证人费用的裁判几乎没有。
第二,未规定证人在特殊情况下拒绝作证的权利。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关于证人在何种情况下有权拒绝作证的规定,如果缺少该规定,绝对要求知道案件事实的所有人作证,可能会影响社会、家庭的伦理道德关系,从而影响社会、家庭的和谐稳定,也可能因证人的作证行为而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还可能因证人的作证行为使证人的职业形象受到损害,从而影响整个行业形象。
第三,对证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不力。如果证人如实作证后,由于其作证行为而使自己及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由谁应该保障证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怎样保障证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目前我国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处于无法可依状态,使证人缺乏安全感,面临作证义务时顾虑重重,不愿意作证或不愿意出庭作证。
第四,对证人作证缺乏强制性规范。《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有作证的义务,但并没有规定如果知道案件事实的人不遵守法律规定进行作证,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因而,知道案件事实的人是否作证,完全成为了证人的自愿行为,法庭毫无约束力,如果知道案件事实的人不合作,不愿意作证,法庭也没有办法,当事人也由于知情人的拒绝作证而承担败诉的风险。由于缺乏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案件知情人是否作证就成为一种可以规避的义务,案件知情人不作证或不如实作证的情况就无法避免。
第五,对证人证言生效条件的规定不够严格。《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又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6条规定了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几种具体情形,从该规定看,除了规定了几种具体的可以不出庭的情形外,又有一款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的规定。以上规定看似全面具体,实则存在漏洞,首先,如果证人因几种特殊情况不予出庭,那么应由谁举证,具备怎样的证据条件就可以不予出庭没有明确规定,其次,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的规定给不愿意出庭作证的证人寻找借口提供了合法的法律依据,如果证人不愿意出庭,就可以找各种理由进行规避。因此,从某种角度看,我国目前的证人制度在实务中仍形同虚设。
另外,从立法角度而言,对证人的主体资格设置也不够严谨科学。
1.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对证人制度的认识不到位。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司法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目前部分司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这种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证人制度的准确贯彻落实,反映在具体案件中,就是对证人证言的重要性相比较其他种类的证据重视程度不够,对证人权利的保护也不够积极、不够重视,具体表现为:
首先,部分法官由于诉讼传统的影响,在审理实务中重视书面证据而忽视证人出庭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是书面证言经过法庭的当庭质证,和证人在法庭当庭陈述的证言是一样的,具有相同的证明效力,所以,对证人出庭不够重视,要求也不够严格。
其次,由于有些法院司法人员有限,法院的案件累积比较多,而法院对法官年终进行结案率的考核,法官为了较快的办结案件,提高结案率,有时不愿意让证人出庭作证,这样可以省去向证人送达的时间,在法庭审理中也可以省去证人的陈述时间、省去向证人的询问质证时间,也可以避免由于证人证词可能出现的反复、矛盾而引起的审判期限的延长,也可以避免由于证人的出庭而引发的经济补偿麻烦等问题,从而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审结案件,这种片面追求效率的做法,由于不重视证人出庭的作用,有时会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质量。
再次,在少部分法官的潜意识中,将证人作为审理案件工具来看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只要求证人如实尽其作证义务,对其权利的保护缺乏足够重视,不尊重证人,有时甚至随意呵斥证人,这就使越来越多的证人远离法庭,而且会引起连锁效应。现在,司法改革趋向于法庭审理的公开化,司法文书的透明化,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需要,是对司法审判进行有效监督的方式之一,但这种趋势没有充分注意到证人的特殊性,部分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对证人的基本情况及其证言的内容缺乏必要的保密,也影响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
2.司法投入严重不足。受国家经济条件和财政体制的制约,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在部分欠发达地区,司法资金的投入严重不足,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直接影响了证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制度的落实,有的地方甚至连证人出庭的交通费和误工费都无法落实,证人因出庭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经济补偿就更无从谈起,直接影响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
3.少部分法官存在腐败现象。司法公正的核心是审判公正,而审判公正的核心是法官要有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职业素养,公正的司法裁判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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