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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思潮的变革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直接推进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教育事业的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当代教育思潮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教育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其研究对象主要是在于活动开展过程中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心理状态和变化情况。文章主要分析了当代教育心理学在高校教育中的问题以及发展前景。
【关键词】教育心理学;高校教育;发展前景
教育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其研究对象主要是在于活动开展过程中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心理状态和变化情况,从而得出一定的教育双方的心理活动、教学开展的规律以及教育的发展趋势。教育心理学的研究环境是教学场景,主要关注得是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的心理和被教育者在学习过程中的心理,教育学和心理学交叉的关键在于将心理学相关的理论运用到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从而实现教学活动中教育双方的心理健康。
一、当代教育心理学在高校教育中的问题
1、内容体系缺乏系统性。
我国当代教育心理学内容体系的内容不仅仅涉及到学习心理,还对品德心理、教学心理、教师心理和心理健康等领域涉猎甚广。但对这些领域在先后顺序、轻重缓急上必须要有一个排序,这样才能做到调理明晰。但是在当前我国教育心理学的现状中,有的重视学习心理,有的重视品德心理,有的重视心理健康,并没有达到统一。这说明,当前教育心理学的内容冗杂、体系不清晰。导致教育心理学的内容体系庞杂的原因主要是:首先,没有明确、官方、主流的理论指导。其次,研究课题没有限定、主题花样繁杂。最后,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背景和方法的变化性较大,难以掌控。
2、研究方法缺乏创新性。
在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上述要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强调实证主义,注重自然科学的客观性,采用大量的实证量化分析,利用一系列的数据来说明教育双方在教学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另一种是强调现象主义。认为人的心理活动并不能用自然现象的观测方法,采用大量的非自然的定性方法来说明教育双方在教学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在整个教育心理学发展的过程中大致上只出现了这两种教育方法。
3、理论与实际联系缺失。
在教育心理学的发展过程中,没有做到理论和实际的有效结合,主要表现为:首先,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无法接轨。教育心理研究者的成果跨度是从理论到理论,并没有实践的经验成果作为理论的有效支持;另一方面,高校教育工作者是关注到日常的实践,却没有将教育心理学作为教学的理论指导。其次,教育心理学并没有在教育改革中但有一定地位。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忽视了教育心理学的作用,它除了得出一定的教育双方的心理活动、教学开展的规律外,还会对教育体制造成重大影响。最后,学科应用领域不光。目前,教育心理学还仅仅应用于高校中的教学活动和教育双方,制约了教育心理学的应用性。
二、当代教育心理学在高校教育中的发展前景
1、研究设计质量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教育手段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大量高科技统计分析方法被应用在教育心理学的研究中,这虽然为研究开展提供了便利,但是也造成了为研究沦为数字化和科技化的附属品。这种现象虽然源于研究工作者对于统计精确度的严格要求以及数据量的本身限制,但是想要站在该领域的尖端,不仅仅要对方法、技能进行高科技创新,更关键的是要提高研究的质量。
2、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创新。
首先,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双管齐下。定量研究保证了研究的客观性和精确度,但教育心理现象不同于自然现象不能仅仅使用定量研究。定性研究方法注重的是观察性和体验性,并能够深入发掘某种现象背后的客观规律。定性研究虽然能够进行思维的发散,但是过高的主观性会对研究结果造成影响。因此,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双管齐下才是进行心理学现象研究的正确方法。其次,使用高科技的研究手段作为辅助。传统的研究方法不能摒弃,但也要迎合是代变化采用高科技手段,能够大大提高数据处理的速度和精确度,也为定性研究提供了许多新的支持。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随着现代教育心理学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其在现代教育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人们往往仅仅关注到了理论研究取得的重大突破,而忽略了其在实际应用中的价值但,也就出现了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的脱轨现象。理论研究者们需要意识到过往的研究大多是站在格式化的情景下开展了,无视了社会现实。因此教育心理学研究应更尊重当下的社会现实,以教学现场为背景,在实际教学中发现教育双发的心理动态的变化以及背后的规律机制,走出理论研究的禁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学科体系具有地方特色。
首先,了解国内外研究的差异。不能将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成果生搬硬套,这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而是要在分析和比较中国人的心理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国外研究的成果。其次,保证研究对象的典型性。认真了解研究对象的心理特征和性格特,面向社会进行研究对象的招募。此外,也要保留我国教育心理学在发展过历程中的精华,极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领域。最后,打造一支分工明确、特色显著、跨文化的科研团队。由于我国地广人多,不同区域的研究对象有着不同的特征,我开展大范围的研究需要多方位的人才的支持,只有协同共进的通力合作,才能保证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研究对象有着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心理学体系。当代教育心理学在高校教育中主要存在内容体系缺乏系统性、研究方法缺乏创新性、理论与实际联系缺失的问题。因此,我们要采取提高研究设计的质量要求、创新科学研究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构建地方特色的学科体系等手段保证教育心理学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春兴.从思想演变看教育心理学发展宜采的取向[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5(1)
[2]程刚,曾捷英.教育心理学的发展与展望[J].心理科学,2015(4)
[3]王力娟,张大均.当代教育心理学研究的多元取向及发展趋势[J].中国教育学刊,2007(2)
[4]胡东武,陈爽,吕灿文,吴迪,谭汉明等.当代教育心理学最新进展综述[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
一、前言
21世纪,人类社会已步入了知识经济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教育模式已发生了重大变革。当前,人类正处于历史上的“第四次教育革命”时期,这场新科技革命对教育提出的首要课题就是:从知识教育转向能力教育,从结论教育转向方法教育(或称之为“过程教育”)[1]。这场新科技革命对我们一贯奉行的传统教育模式提出了挑战,作为教育者,为了迎接挑战,必须尽快转变教育观念,并积极改革教育模式,运用新的教育手段,努力培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现代教育技术的优势
现代教育技术是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为基础,以系统论的观点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对教育过程和资源的设计、开发、使用、评价和管理,促进教与学的最优化。现代教育技术能充分开发、组合和利用各种有益而且丰富的学习资源,变教师主体为学生主体,变教师传授知识和技能为引导学生寻找达到学习目标的最佳途径。这是在传统教育模式下根本无法达到的教育效果。在传统的教育理念中,传道、授业、解惑是教育的唯一宗旨,而授业即学习过程也被理解为一种单纯的继承性的学习过程,这种以继承前人已知的知识为中心的教育思想已渗透到了教与学的各个方面。国际权威机构调查认为,当前人类科学知识是每3~5年增加一倍,这就意味着大学期间学到的知识在毕业时就已经老化、过时。如果教育还继续履行单纯的继承使命,那么,培养出来的人才就必将被时代所抛弃。21世纪国际教育发展有十大发展趋势,分别是教育的终身化、多元化、分权化、远程化和多媒化、个性化、产业化、市场化、大众化,竞争国际化,这10种趋势已经对我国传统的教育模式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学校只有尽快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育模式,才是实现继续从事教育使命的必由之路。现代远程教学、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电视(电影)教学、广播教学、幻灯投影教学等已构建了现代教育技术的平台,每一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都有着各自的特色和优点。现代远程教学是一种与传统面授教育相对应的一种教育形式,它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卫星资源,搭建实时和非实时的远程教育平台,建立强大的多媒体课件点播系统和教学直播系统,进行全方位的互动教学和音视频教学。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师和学生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而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可以实现点对点、点对面,全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传播。通过现代远程教学,教师教育的全过程,包括“视频+音频+电子教案”都可以通过网络和卫星进行直播。而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网上虚拟学校,或通过电视在家中有选择性地接受著名学府优秀教师的实时授课。这是传统面授教育模式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教学活动,不可能达到的教学效果。[2]网络教学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也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优势。丰富的网络资源,独特的视听效果,方便的网上交流,给教师的教学活动开辟了一片新天地,为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学习、合作探讨、创新发展,构建了广阔的平台。在网络环境下,教师可以将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和其他教师进行商讨,将自己的教学心得、教学成果与他人共享,通过互相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能力、教学水平,同时可以将自己的电子教案在网上发布,提供给他人学习。在网络环境下,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认知水平来学习和提高,学习是学生主动参与完成的,因而这种学习使学生真正获得了智慧而不仅仅是知识,这正是传统的教学所不能比拟的。学生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学习内容,通过和教师和同学的不断交流而充实自己,满足自己成长的各个方面的需要,这种建立在共享的、共讨的前提下的学习模式是传统面授教育所不能达到的。多媒体教学是以计算机各项功能和特点,代替(或部分代替)教师面向学习者,促使学习者实现有效学习的教学形态。教师可以充分运用计算机的特点和优势,进行CAI课件设计,将那些抽象的、用言语无法描述的知识通过课件的形式向学生传授。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可以自主地选择性地学习,对学习过程中的重难点知识可以实现重复学习而不受时间的限制。多媒体教学避免了传统面授教育中因学生智力因素而带来的弊端。同时,对那些抽象的、操作性强的知识,多媒体教学可以通过如图表、动画、音视频等诸多方式表达,克服了传统面授教育存在的单一性和不易接受性。电视(电影)教学、广播教学、幻灯投影教学都充分利用了这些媒体的特性,要么在图像上,要么在声音上发挥各自的优势,代替(或部分代替)教师面向学习者传授知识,克服了传统教学模式中单调、沉闷的气氛,加强了学生的感观印象,提高了教学效率。
三、当前现代教育技术在高职院校的发展现状
1.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现状
当前不少高职院校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投入方面有很大的突破,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这对提高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改革教育模式,推动教育现代化,开创教育新局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在校园网的建设、多媒体教室的建设、现代远程教学的开展、电视教学、幻灯投影教学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教育教学的手段。从整体看,大部分高职院校已全面实施了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但在有些方面我们还需要加强,如校园网的建设,不少高职院校已经完成了它的前期工作,光纤铺设到了各教学搂、实验室、办公楼,如果接入到教师的家庭和学生的宿舍,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教师的网上交流和教学资源的获取,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多媒体教室的建设近几年也得到大部分高职院校的重视,每个系部都建立了自己的多媒体教室,而且得到了充分合理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高职院校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但是由于不少高职院校学生已近万人规模,而有些系部的多媒体教室数量还不够,还不能满足教学的正常需要。另外在现代远程教学方面,不少高职院校已有了零的突破,如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成人教育学院都已经与相关教育部门建立了远程教育关系,现代远程教学已开绐实施。同时,由于校园网光纤已经接入各系多媒体机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全天对学生开放,对于那些想通过网络课堂进行学习的学生,学院为他们提供了又一个远程学习的场所。但由于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限制,目前不少高职院校的电视教学、幻灯投影教学这类常见的现代教育技术媒体还没有在各系得到普及,全面实现信息化教学离我们还有一定的距离。硬件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发展和完善了不少高职院校现代技术教育,但软件的投入却任重道远。不少高职院校在软件方面投入的资金相对显得较少,当然,设备资源的投入不应当看资金数额多少,而应当以实用、够用为目的。
2.现代教育技术实施的人力资源现状
美国有人这样比喻信息技术服务于教育这件事:教育信息化相当于一个三条腿的小板凳,其中一条腿是设备,一条腿是教师,再一条腿便是好的资源。有了三条腿,板凳才可以坐稳,少了一条腿,板凳可能只是木头或材料。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制约教育技术手段运用的诸多因素中,教师就是其中的一个关键因素。现代教育技术的开展需要广大教师的参与。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使用,课件的制作,素材的收集,脚本的编写,不是一两个教师能够完成的。而有的高职院校的教师还迟迟不能从传统教育模式中走出来,教学方式还是教师的一张嘴、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本书进行教学信息的传递,同时造成了学院有些现代教育技术资源的长期闲置。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和发展,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当今世界,科技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知识经济,创新意识,对于我们21世纪的发展至关重要;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的动力”(江泽民)。本世纪的竞争,是经济的竞争,是科技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学校能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直接决定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职业技术教育正是通过人力资源的开发直接作用于经济,影响甚至制约经济的发展。德国前科尔曾说过:“经过很好职业培训的青年是德国最大的资本,是经济稳定的保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和水平影响着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是培养结论性人才,还是培养创造性人才;是仅“授学生以鱼”,还是更多地“授学生以渔”,这对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如果停滞不前,继续延用传统的一张嘴、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本书来传递教育信息,所造就出来的就是单一知识复制型的学生,这样的学生在他们毕业时,他们自身的知识结构体系就存在着老化、过时的现象。[3]同时在学校里,由于教学模式的限制,我们所培养的、所注重的是学生对知识的接受性,而没有注重他们对知识的自我理解能力、自我创新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的提高。在这种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下所培养出来的学生,他们本身就缺少竞争力,走入工作岗位想继续向前发展就会遇到更大的困难。因此我们应该对那些陈旧落后的教育模式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迎接教育发展的趋势,在新形势下继续保持较高的社会竞争力,使高职院校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总体来看,当前高职院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存在着以下问题:(1)认识不到位;(2)技能生疏;(3)教学软件缺乏;(4)不同学科、不同教师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贫富不均”;(5)教师的教学任务重,未能投入很多的精力、时间系统学习现代教育技术理论与技能。
四、加快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措施与对策
1.转变观念,加强认识,抓好现代教育技术软硬件建设
原教育部陈至立部长曾指出,“发展现代教育技术是教育领域的一场变革,不仅需要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软件建设”,没有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教师是不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一方面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由于软件环境的建设需要长期的积累,因此,学校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教学软件建设:
(1)可以建立一个教学软件资料库,包括各个学科的各种教学软件,比如计算机软件、幻灯片、投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和多媒体课件等。学校由专人收集和管理,教师需要时就可以去资料库找,这样可以减少教师的劳动量,也能调动教师使用各种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积极性。
(2)根据教师的教学需要,购置由教育部门审定的优秀教学软件,一些“教学资源库”式的教学软件,比较适合学科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需要在课堂上选择使用。
(3)强化教师软件制作能力,克服软件开发困难,提高软件质量。要加强教师的协作精神,把教师收集、整理的各种教学资源整合加工并用于教学,充实教学资源库。鼓励学科教师和信息技术课教师合作,制作教学软件,提高自制教学软件的使用率,减少重复劳动。
(4)调动学生参与,教师把学科教学的资料检索要求告诉学生,让学生在校外帮助收集,在收集的过程中,学生既可丰富知识,又可积累学习资料。
2.加强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要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促使教师在教学中经常使用各种现代教学媒体,除了通过教师自身的努力学习,还需要通过系统的培训。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校本培训。要整体提升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水平,主要还得依靠校本培训。校本培训可以利用本校的信息、技术、师资和节假日等空闲时间自行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可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采取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主题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专家指导与外出观摩学习相结合、课题研究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促进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提高。在培训内容方面,应加强计算机的基本知识、文稿演示、CAI课件制作、动画制作、电子表格、常见教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学习。在培训对象上,应针对全体教师,特别是对一线教师的培训,一线教师是现代教育技术的直接实践者,对推动现代教育技术起着关键作用。[4]
(2)远程培训。这种培训有教学光盘播放模式、卫星教学收视模式、计算机网络浏览模式三种模式,具有优秀教育资源充足、学习时间灵活、培训成本低,培训效果好等优点,教师可以确定自己最佳的学习进度,根据自己的“消化功能”去选择、去获取知识,远程培训支持受训者按需学习、适时学习、弹性学习、终身学习。这种培训方式既符合高速度进行教学的原则,又符合使全体受训者都能够得到发展的原则。
3.抓好教学的网络化建设
网络化教学是高职院校教学的最新发展形式,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发展高职教育的重要手段。教学的网络化是现代教育技术在高职教学主要的应用形式之一,通过把理论课、专业课等课程以网络化的形式呈现出来,开发学习网站,学生通过免费注册成为学员,通过互联网学习相关的课程,并通过E-mail、留言板等方式跟教师相互交流。这样不仅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使更多的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也有利于高职院校的发展,提高其知名度。
五、结束语
现代教育技术在高职院校教学中的应用极大地推动了高职教育的发展,对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教学手段、教育思想等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推广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实践中,转变观念是根本,建立机构是保障,设施建设是基础,软件开发是重点,师资培训是关键,推广应用是目的。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并共同努力,去迎接新技术革命给高职院校带来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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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中国基层社会,针对地方当权者的民众维权运动此起彼伏,已成为基层政治的一个重要现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系网络与当代中国基层社会运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系网络与当代中国基层社会运动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城市基层治理体系逐渐从单位制转向社区制。随着这种转型,城市街区也爆发了越来越多针对工商企业或基层政府机构的市民维权运动。本研究旨在探索这些社区运动的动力机制。个案研究发现,较之于其他街区,有些街区的居民由于善于运用关系网络为“武器”,因而在维权运动中表现更为积极,并取得更大成功。因此,关系网络是影响城市基层社会维权运动发生及其结果的重要因素。它之所以发挥这样的作用,是因为目前国家的体制结构使然:一方面,中国仍旧是个威权主义国家;但另一方面,当前的行政体系又处于一种相对“分裂”状态。正是这一点使得维权市民有必要并且有可能运用关系网络促进其集体行动。在当前,中国群众维权运动本身已经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化。这些以维权为目的基层社会运动不仅保护了公民权益,促进社会空间发育,而且在实际上增强了国家权威和合法性。
关键词:关系网络社会运动维权
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并实行一系列社会改革之后,城市基层管理体系已经从以垂直性的单位制为主转变为由基层政府主导的社区制为主(Wu , 2002 ; 华伟,2000) 。因此,街区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及其代理机构、商业组织和市民等各方利益竞争的一个重要场地。但这些行动者的关注点存在很大区别:国家和高层政府力图保持地方稳定;其职能部门则关心自己的权威在基层是否受到尊重。由于地方政府得到更多的授权以参与当地经济活动,并且其政绩主要以当地的“硬件”如GDP 发展来衡量,所以他们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当地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产生经济效益,以及如何实施自己的发展计划。地方上的商业组织,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则专注于在街区开发中追逐利润。普通市民们也越来越关心街区政治,因为其房产的价值、生活质量以及社会地位越来越紧密地和他们所在街区的环境联系起来(注1)。
因此,为达到各自目的,这些行动者可能会相互合作、竞争乃至冲突。在当前,由于地方分权以及伴随而来的相对微弱的上级监管,有些基层政府机构和商业组织往往结成联盟,联手剥夺当地资源。随着经济改革和近些年来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和更新,这种地方性的官商联盟已经成为普遍性现象(如Wank ,1995) ,并发展成为类似上个世纪美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垄断地方开发的“增长机器”或利益集团( growth machine , 参见Domhoff ,1986 ; Jonas &Wilson , ed , 1999) ,并常和市民产生利益冲突。
近年来城市中发生的层出不穷的拆迁事件(如湖南嘉禾事件等) 就是这种“增长机器”和市民间日益扩大的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当前市民们对于地方当局(包括基层政府及其支持下的开发商等) 侵权的反应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事实上,自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和农村地区一样,城市基层政治场域中一个突出现象就是针对地方当局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兴起(如戴星翼&何慧琴,2000 ;Cai , 2002) 。这种集体抗争与工人农民等弱势群体发起的“维权”运动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一定区别。相同之处在于二者目的都是“要求矫正基层政府或代理机构导致的一般性不公正行为或寻求补偿”而开展的集体抗争(Pei ,2000 :p25) 。它们一般都以“维权”为目的和口号,大多局限于社区层次上的集体抗争,且都鲜有抽象的政治诉求如民主、自由等。
因此,它们在本质上都不同于那些具有政治目的的大规模社会运动。但单纯由弱势群体发起的“维权”抗争一般聚焦于相当具体的经济问题(如农民抵制不合理税费征收、下岗工人要求工资补偿等) 。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参与对象包括各种阶层的公民,并且强调运动目标的“公民性、生活性和利益的普适性”(刘能,2004 :p65) 。这种抗争有时比农民和工人“维权”运动诉求的问题更为广泛;除了经济问题外,它们可能还涉及一些社区问题如要求保护绿化、阻止房地产商建造高楼阻挡本居民区的阳光等等。在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参与者看来,除了基本的经济权利外,他们还要争取财产权、环境权(包括绿化权、阳光权) 等公民权利。
目前已经有很多经验研究考察了当代中国群众性维权运动。这些研究认为,导致集体抗争兴起的重要因素包括“政治机会结构”的出现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的容忍等、市民领袖或抗争行动组织者的出现、社区成员的支持、市民权益意识的增长以及集体记忆的促进(应星,2001 ;O’Brien , 1996 ; Li & O’Brien , 1996 ; Cai , 2002 ; Pei ,2000 ;Read , 2003 ;Lee ,2000) ,等等。
但是,这些研究大多集中于农民和工人等弱势群体“维权”运动。在新的治理背景下城市街区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发生的动力机制尚不清楚。一方面,有关西方抗争政治的研究认为“政治机会结构”的出现是导致集体抗争发生或兴起的主要原因,因为这样的结构变迁有助于集体抗争的成功( Tilly , 1978 ; Kitschelt , 1986 ; Tarrow ,1994) 。有关中国农民和工人维权运动研究则指出新形势下的国家法律和政策为维权群众提供了对抗强权的武器(O’Brien , 1996 ; 李连江&欧博文,1997 ;于建嵘,2004) 。这些“政治机会结构”和“以法抗争”(注2)等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城市市民维权运动;但是,它们不能解释在相同的体制、法规和经济文化条件下,为什么有些城市街区的居民在维权运动中比其他面临着相同问题的街区表现得更为积极和成功。
另一方面,现有研究认为社会网络是集体动员的一个重要依托( Snow ,Louis&Sheldon ,1980 ; Klandermans &Oegema , 1987 ; Dieter & Gern , 1993 ; Passy & Giugni , 2003) 。然而,大多数此类研究聚焦于检视市民抗争者之间水平网络的作用,而忽视了有些抗争者从国家或高层政府得到的支持。因此,人们无从得知为什么有些市民抗争者成功地从国家获取支持,而其他人无法做到这一点。戴慕珍曾指出,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公开的参与和利益诉求渠道十分稀缺,这使得普通群众不得不通过与上级之间的个人垂直网络来追求自己的利益(Oi ,1989 :8) 。那么,据此类推,市民抗争者也可能利用与熟识的高级政府官员之间的私人垂直性关系来帮助他们进行针对地方当局的维权运动。因此,探索这种可能的垂直网络在集体抗争中的作用非常重要。
由于街区已经变成国家施行日常治理的主要场所,为了理解这种治理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城市政治秩序,非常有必要研究街区层次上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因此,本文关注下列与城市社区运动有关的问题:较之于面临着相似维权问题的其他街区,为什么有些街区的居民更为积极地诉诸于集体抗争,并且在行动中更为成功?市民抗争者如何通过自己与他人、组织之间横向性的或垂直性的关系网络来组织集体行动?
我将通过研究发生在中国大城市A 市一个居住街区(我称之为绿街(注3)) 中的社区维权运动个案来增进我们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下文将首先介绍方法论和简要描述运动史。其后,本文将展示对立双方的斗争策略,并总结关系网络在市民维权运动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揭示关系网络发挥作用的制度背景,并探讨与当代中国城市维权运动相关的理论问题。
本文力图揭示关系网络与集体行动之间的关联。为此,和其他当前的个案研究不同的是,本研究将采用比较个案研究方法(comparative case study) 。一方面,为了揭示当代中国城市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复杂博弈过程和动力机制,本研究将采用“过程追踪”(Process tracing) 方法(注4)比较全面地描述和分析本运动个案的全过程,以更清楚地解释关系网络是如何在社区运动中发挥作用的。另一方面,采用比较方法控制“多余”变量可以建立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联(Bennett ,1999) 。由于这个运动是发生在绿街中两个建筑形态、人口结构都十分相似而且相连的居住小区里,所以我也将比较这两个小区关系网络的区别及其居民在运动中的作用差异。通过这种比较,我们会更加清楚关系网络在城市集体行动中的重要性。总之,采用比较个案研究方法,可以进一步增加研究结论的效度。
集体抗争行动在当代中国常被看作“不稳定”的标志,故而相对敏感。一般而言,无论地方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市民都不愿对不太熟悉的“外人”谈及当地发生的集体行动。我在2000 年初因进行硕士论文研究而居住到这个运动发生的街区(我称之为绿街) 。在长期的田野研究中,我逐渐和当地官员及普通居民熟识起来。他们中的一些人也把我当作“自己人”,很自然地和我谈论起这个在当地有很大的影响、但却鲜为“外人”探究的社区运动。在运动各方看来,自己的做法都无可非议。他们之所以愿意和我谈论这个个案,多是希望和我讨论解决此类“社区矛盾”的方法。
为了研究这个运动个案,我开展了大量开放式访谈,以理解和运动有关的各方行为和动机。在过去的五年里,我的深度采访先后共达九十多人次,其中包括地方政府官员、媒介记者、社区组织领导人、社区运动积极分子以及普通居民等。我还获准参与观察了当地政府和社区的一些相关会议。此外,我还收集了大量的有关运动的文字资料。
绿街新村位于A 市N 区绿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于上世纪80 年代末经市政开发而成。绿街一村小区和绿街二村小区构成了绿街新村的北区,分别归一村居委会和二村居委会管辖。每个小区的居民数量大约都在3500 人左右,结构也比较类似,其中包括各阶层人士。这两个小区之间建有十二幢二十多层的居民楼。在这些高楼中间,一块8000 平方米的空地被规划用作公共绿化带和街区中心绿地;规划中的中心绿地大部分位于绿街二村。随着N 区于90 年代开始的大开发,地理位置优越的绿街街区土地价值也迅速上涨。这使得许多当地当权者垂涎街区中心绿地这块土地。结果,从1993 年到2003 年,绿街北区的居民们发起了社区护绿运动以保护街区中心绿地,运动断断续续长达十年之久。这个运动主要分成两大阶段:前期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后期则针对当地政府。
早在1993 年,绿街的一个房产开发公司(系A 市市政府所有) 企图在尚未建成的街区中心绿地上插建一幢26层的商品房出售以谋取暴利。项目开工后,绿街二村居民高女士认为这幢正在建设的高楼不但占用了绿化面积,而且将会遮挡住自己和周围邻居房屋的阳光。因此,她决意抵制这个项目建设。她设法结识了以前并不认识的居民,动员他们参与保护社区环境。他们集体到有关政府部门上访,要求他们制止该项目。面对居民抵制,该房产公司假意和高老师秘密谈判,然后又在街区中散布谣言说高同意和他们私下妥协并收受其“好处”。由于居民们最初对高老师的熟悉和信任程度就有限,他们相信了房产公司的说法,对高老师的“背叛”十分愤慨,拒绝再参与其组织的行动。自此,绿街二村停止了集体行动。
鉴于上述教训,仅剩的几个抗议积极分子认识到一个能干而且可靠的领导人对于抗议的成功至关重要。在此情况下,一个居住在绿街一村JZ 高层居民楼的老积极分子推荐了一个他十分信任的老邻居沈先生来担此重任。沈当时是一个商场的中层管理人员。这个积极分子和沈先生以及本楼的很多居民以前就是多年的老邻居,并由政府集体动迁到他们现在所居住的JZ大楼。他之所以推荐沈,是因为沈在“”期间曾参与多次集体行动,有着丰富的“斗争”经验。沈当时在单位负责基建工作,对建筑规划也比较熟悉。而且,沈交游广泛,在各行各业乃至一些政府部门都有很多朋友;他的这些网络在居民将来的维权行动可能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在这些居民的劝请下,沈同意接替组织维权运动;他因而成为街区护绿运动新的领袖。“”的经历使沈意识到“师出有名”的重要性。他认为,要阻止房产商,必须要有更充足的理由和证据。通过自己的经验以及和其他居民的商讨,沈等发现该项目从建设布局上看似乎不符合有关法规。当时国家为推动法制建设,已在强化“二五”普法宣传,“法治”成为官方的主流话语。沈先生意识到法律和政策在维权上的重要性。他认为,在国家强调“法治”的“大形势”下,只要能够抓住这些有权的房产公司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证据,就有可能要求高层政府对其进行惩治(注5)。既然他发现房产商的建设项目很可能在法律上有问题,沈等积极分子就打算利用相关法规政策来抗争。于是,他想方设法通过各种私人关系搜集证据。另一方面,“”经历使沈先生也认识到拥有众多的参与者对于抗争的重要性:和个体抗争相比,采取集体性行动会给希求地方稳定的国家施加压力,从而使国家在其容忍的限度内尽量满足市民的要求。而要达到这一点,必须运用国人常用的关系网络实现动员。正如沈后来在总结自己斗争经验时所说:“(法律和公关) 这两样是比较重要的东西。在(地方当权者) 不违法的情况下,咱们通过公关来解决;当(他们) 要达到违法的时候,就要靠法律来解决。”(注6)在此后的运动史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利用法律和关系网络是沈赖以组织维权运动的两大主要武器。
在正式领导维权运动后,沈号召居民在他所住的JZ大楼聚会。在他的鼓励下,很多居民,尤其是居住在本大楼的老邻居们,同意参与维权运动;其中一部分人在此后长达十年的运动中成了沈的坚定支持者。此外,在一个高级政府官员的私下帮助子下,沈得到了绿街街区正式规划图。他发现,该房产公司正在建设的项目违背了正式规划图的规定,因而是非法的。通过A 市一名人大会副主任的一个朋友,沈向其呈交了上访信和相关证据。这个人大副主任批示要求N 区规划部门查处。但由于该房产公司是市政府所属企业,区政府规划部门反而为其项目作辩护。在此情况下,沈等意识到不能再完全依赖上级政府部门来“主持公道”,居民自己必须采取更激进的手段直接与房产公司进行面对面的抗争。1994 年6 月15 日晚,沈等维权积极分子利用扩音器广播等方式告知街区居民他们所掌握的证据,并号召居民捣毁了房产公司的地基。
其后, 为防止该房产公司卷土重来, 沈等“趁热打铁”。一方面,维权积极分子多方向媒体求助,请它们对房产公司的违反规划占用绿地的行径予以曝光。90 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对于大众传播媒介的控制有了一定程度的放松。媒介开始关注一些时弊并在高层政府容忍的范围内予以报道,这些报导甚至直指一些地方政府的问题。媒介的曝光可以形成公共舆论压力,因而可能使得高层政府不得不处理违规的地方政府部门以维护政体合法性。有些隶属于高层党政部门的媒体甚至有权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调查影响重大的社会事件,并在专供高级干部阅读的“内参”或“情况汇报”上予以刊登以引起后者的关注。因此,这些官方媒介常被民众看作一种特殊的权力机构。在当前,当市民群众遇到不公正对待时,往往到媒介上访,这样使问题更容易得到政府部门重视和解决。在A 市,作为市政府机关报的《W报》在地方政治上具有重要影响。它甚至建立了专门的“群众工作部”接待市民信访。沈因此极力向《W报》等传媒呼吁。由于A 市政府近年来一直强调绿化建设,《W 报》因而调查了此一“毁绿”事件。7 月初,该报和其他媒介连续对该房产公司毁绿事件进行曝光。
另一方面,为了防止有关政府部门再对他们的上诉问题采取“拖而不决”的做法,沈开始采用“缠”的办法来对高层政府施加压力。通过与一些官员的朋友关系,沈得知A 市规划局的工作地点和日常安排。在此后的日子里,他组织居民每天轮流到市规划局的几个重要部门去申诉该房产公司的违规行为。市规划局被绿街居民的连续上访搅得鸡犬不宁,最终不得不表示“房子不会再造了,按规划法规确定的办。”(注7)
虽然房产公司打算像对付高女士一样来败坏沈先生的声誉,但沈并不接受他们提出的私下谈判要求;大多数居民也不相信关于他的流言。在居民和媒介的压力下,A市规划局很快于七月中旬就吊销了该项目的建设许可证。该房产公司不得不停止项目建设。至此,凭借邻里横向网络的支持,官员、媒介垂直性网络的帮助,沈先生终于领导居民赢得了针对房产公司的集体抗争胜利。
经过此阶段的社区运动,一套维权积极分子的非正式网络在绿街北区逐渐形成。在空地周围几乎每一幢高层居民楼内,都出现了一些维权积极分子。从职业身份上看,这些积极分子包括大学教授、工程师、企业白领、普通政府干部和工人、家庭主妇以及退休的老年人等。就政治身份而言,这些积极分子不仅有普通群众和民主党派人士,还有共产党员(注8)。这些积极分子维权意识强烈,并且愿意服从沈的领导。这些非正式网络的存在使得沈能够轻易动员居民参与集体维权行动。尤其在沈所居住的JZ大楼,积极分子非常之多。当1996 年A 市政府号召已购买住房产权的居民选举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时,沈先生因为胜利领导护绿运动的影响以及维权积极分子的支持,被选作JZ大楼业委会主任。
尤其重要的是,在上访过程中,富有“公关”技巧的沈先生逐渐和一批政府官员以及记者建立了良好的个人关系。我们将会看到,这些垂直的联系在该社区此后的维权过程中继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沈等居民呼吁和媒介报导压力下,N 区按照规划建成了街区中心绿地。此后,这块8000 平方米的大型公共绿地成为该区一个抢眼的生态亮点。
由于其所处的优越地理位置和优美的生态环境,绿街中心绿地又引来了新的侵权者。1997 年底,区政府和绿街街道办事处决定在中心绿地中“划拨”1300 平方米土地,建造N 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并由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此前,街区中心绿地内曾有一座占地面积为135 平方米的供本街区老年人使用的活动中心。当地政府的计划是推倒这个活动中心,在此基础上建造专供老干部使用的休闲中心。但是,当此项目开工时,周围的居民们大为不满。首先,这个项目占用了很大一部分中心绿地,会有损于街区的环境以及当地的房产价值。其次,周围居民无权使用在自己街区内建造的公益设施,这对于他们来说很不公平。再次,居民们担心,一旦该项目将来被用于商业目的,很多顾客将进出于社区,由此带来的各种噪音和污染将干扰本街区居民的生活。对于那些运动积极分子尤其是沈来说,这个街区中心绿地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从开发商手中保护下来的,当然不甘心自己深以为豪的成果被掠夺。
因此,沈和以前的一些维权积极分子马上相互联络,决心抵制当地政府建造老干部活动中心。一开始,他们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抗议。但后者声称中心绿地土地属于国家,而基层政府是国家的代表,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土地。他们还警告说阻碍该项目建设者将被视作扰乱社会秩序,会受到严厉惩处。维权积极分子们终于认识到此次他们所面对的是富有权力的当地政府(注9),任何考虑不周的抗议行动都会给自己招至危险。然而,过去的胜利鼓舞了沈等积极分子的信心,沈的个人性格也使他不甘心轻易放弃。
由于针对的是声称代表国家的地方政府,维权积极分子们必须为自己的抗争找到尽可能多的“过硬”的理由,才有可能成功维权。抵制房产公司的“辉煌”经历使沈先生再次把目光投射到法律武器上。经过研究,他发现地方政府的项目不仅有悖于A 市规划法规,而且违反了关于公共绿化和房产物业法规。有了上述法律依据,沈等维权积极分子相信,如果他们在今后的抗争行动中策略运用得当的话,己方是有可能赢得针对地方当局的维权性集体抗争的。
沈等意识到,维权面临着的第一个任务是反驳地方政府的说法,以赋予集体抗争合法性。为此,他们需要发明一套维权“说法”。鉴于国家控制非常严厉,这套“说法”绝不能冒犯国家权威。相反,它不仅要起到动员普通居民参与维权运动的作用,而且要尽可能迎合国家的主流“说法”以获取国家权威的支持,并使地方政府抓不住自己的“把柄”。在此前的运动历程中积累的法律知识和经验等人力资本使得沈等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通过对无论是基层政府还是普通民众都没有“当真”的官方意识形态和法规阐释,沈建构了一套“法律代表国家,要依法护绿以维护居民合法的环境权益”的“说法”;或者说,他由此建构了法律话语和市民权益话语并以之对抗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话语(注10)。
为了在街区内传播自己这套“说法”以压制人们心目中固有的对地方“父母官”的盲从,沈等在街区中发布了很多上书“依法护绿”的横幅和标语。通过这些宣传,维权积极分子的这套“说法”迅速得到了很多居民的认同,为下一步进行社区动员推动维权运动制造了有利的公共舆论。
当时,连同沈担任主任的JZ业委会在内,绿街街区已经成立了九个业主委员会;其中六个在绿街一村,组织相当健全。为避免维权运动被当地政府攻击为“无组织无纪律行为”,沈决定利用这些依据有关法规批准成立的正式的居民组织。于是,他亲自登门拜访了这些业委会的主要成员。由于他作为ZJ 业委会主任的身份以及过去领导社区护绿运动的成功经历,沈成功地说服他们一起参与抗争。自此以后,在这些业委会之间形成了一个非正式的联盟,它们的负责人经常聚会商讨维权策略;沈自然地成为联盟的“发言人”。
有了其他业委会的支持,沈通过以前结识的关系向A市媒介寻求帮助。他再次向《W报》等媒介揭露了地方政府这一违法项目,并提交了上述九个业委会联名签署的上访信。后者迅速调查了这一项目,并于1998 年2 月份向市政府领导报送了“情况汇报”。考虑到这一事件影响到当地稳定,一些A 市市政府的主要官员相继批示地方当局暂停建造老干部活动中心,“缓和与群众的矛盾”。随后,A 市市园林局下属部门迅速对此项目进行了调查,准备制止地方当局侵占绿地的行径。
由于媒介报道和市政府的干预,绿街街道办事处不得不于1998 年4 月和九个业委会进行了谈判。双方初步达成妥协:同意街道建造一个市民休闲中心;但其必须同时向老干部和社区居民开放,且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50 平方米。然而,即便如此,区政府也不同意这一协议:因为协议规定建筑的用途和占地面积无法达到自己的要求。区政府于是和街道重新议定了建设计划,决定新建的设施只对老干部开放,且把占地面积扩大到1960 平方米。但是地方当局并没有将此决定通报该街区的居民。直到1999 年4 月,沈等维权积极分子从街道工程队开挖的地基面积和深度判断该建筑面积和高度将远远超过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的协议规定。他们遂通过与当地一些政府官员的私人关系打探消息,得知基层政府建造的仍是老干部活动中心。
受骗的维权积极分子们十分愤慨。他们一面到上级政府部门上访,一面向新闻媒体反映基层政府的欺诈行为。在社区居民连续上访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压力下,绿街街道不得不提出和业主委员会再行谈判。沈先生要求先停工再谈判。但街道拒绝了这一要求。过去的经验使沈等意识到,如果一味采用上访等“软”方式,是无法让地方政府与他们进行对等谈判的;而如果采用冲击工地等激烈形式,就有可能造成上级政府最关心的“安定团结问题”,从而逼迫地方政府就范。于是,在地方当局拒不执行上级政府停工指令的情况下,维权积极分子们于1999年5 月25 日晚捣毁了工地地基。
对于冲击街道施工现场的行为,沈等事前经过了慎重的斟酌。他先就自己的行动方案向区公安局的一位重要官员(也是他的朋友) 征求了意见,对方向他交代了一些躲避法律惩处的策略和界限问题(如不能毁坏机械设备等) 。在实际行动中,维权积极分子们在沈的约束下严格遵守了上述公安局官员所建议的策略,没有毁坏施工机器(注11);也就是说,他们的行动并无超越高层政府所容忍的“限度”,地方当局无法找到过硬的把柄来对他们采取强硬措施。
冲击工地事件发生后,绿街街道办事处要求绿街一村、二村居委会对组织居民、党员以及运动积极分子的家属进行“再教育”,声称JZ 业主委员会组织的集体行动是动乱和破坏行为。他们扬言警方要因此逮捕沈等积极分子。
在此情况下,沈等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给他们一个公道;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引起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于是他们商议决定到市政府集体上访。沈意识到要充分发挥上访效果,需要精心设计行动方案。为此,他和一些政府部门的朋友就此进行了商讨。朋友们告诉他,上访时机的选择十分重要:既要能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又不能过分伤及其颜面。因此,沈等积极分子选择一个相对敏感的时间—6 月1 日晚上—到市政府进行集体上访。
这种给高层政府“保全面子”的策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A 市市政府信访部门接待了这些集体上访的居民后,随后向N 区地方当局作了通报,要求其妥善解决问题。鉴于当时时间节点的敏感性,地方当局对沈等“捅漏子”行为十分恼怒。次日,街道一面委派干部带领当地民警和居委会书记对沈等几个运动领袖进行家访,警告他们不得再去市政府;一面派人到沈等工作单位“告状”。然而,在警察陪伴下的家访和“告状”均受到沈等积极分子及其单位的谴责和敷衍。为防止维权积极分子再去市政府,高度紧张的地方当局又组织街道干部、民警和居委会干部在沈所居住的JZ大楼和市政府门口“三班倒”连续值班监视“动静”,以阻止可能再度发生的上访行动。
由于这些集体行动都是在以沈为首的业委会的名义下组织进行的,地方当局由此声称业委会组织良好,并且奠基于市民们的根本利益之上,正在成长为威胁基层政府权威乃至国家治理的“第三种”势力。他们声称,业委会将比“”组织更危险。但是,在沈等呼吁下,《W报》调查了这次冲突。绿街街道办事处不得已,只好向其提交情况说明,承认建造的是老干部活动中心。《W 报》于1999 年6 月15 日在“情况汇报”中将冲突经过和相关证据报告给A 市政府,明确提出错在基层政府。因此,高层政府要求地方当局克制。此后,整个事件处于僵局。
在后一阶段运动中,在沈等连续奔波和呼吁下,有些市政府部门如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都同情维权的居民。由于N 区政府被授予特殊权力,常常在其辖区内无视上述政府部门的规章,导致这些部门的权威受损。因此,后者对N 区地方政府多少存在一些不满和愤恨。通过和一些官员朋友的交往,沈充分意识和利用了这种嫌隙(注12)。因此,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等部门对维权积极分子们给予了有力帮助。
2000 年2 月,鉴于沈先生在保护街区中心绿地运动中的领导作用,市园林局一位和其关系良好的领导提议授予沈“A 市群众性爱绿护绿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A市一些重要的媒介也因此对沈的事迹和社区护绿运动进行了广泛的报导,并称沈为“绿化卫士”。市园林局和媒介的支持大大激励了沈和其他积极分子,并赋予了社区运动更大的合法性。
沈在社区运动中发挥的作用使其成为维权积极分子中至关重要的人物。当地政府相信,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地瓦解人们对他的信任和支持,抗争行动就会自然平息。因此,地方政府的“摆平”措施主要指向沈本人。他们不但通过请客送礼等方式拉拢了一些记者和运动积极分子,而且利用居委会极力挑起其他业委会和居民对沈的反感,以瓦解沈的支持网络。
这些摆平手法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在一村居委会书记的个人影响下,大多数以前和沈先生“结盟”的业委会主任都拒绝继续公开支持他。由于绿街街道封闭了整个中心绿地,以至社区居民长期缺乏锻炼、活动场所。很多居民迁怒于沈,认为他给整个社区生活制造了很大麻烦。一些积极分子的亲属也阻止他们参与沈的集体行动。尤其是,少数运动积极分子,其中包括沈所在业委会的副主任,都转而公开支持地方政府的立场。其中有人甚至将沈的行动计划泄露给地方当局。至2000 年9 月,情势的严峻使得沈忧心忡忡:“我现在几乎成了孤家寡人,一败涂地了!”
尽管对以上情形很失望,但沈并没有放弃斗争。他认为如果自己放弃并导致抗争失败,地方当局就会进一步把他们的维权运动定性为非法破坏。这样一来,不但自己个人名声受损和“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他的支持者们,包括其他维权积极分子和一些官员、记者,都会因此而受到连累。他觉得自己应该坚持下去赢得胜利以报答他的支持者们。和最先领导运动的高老师不同的是,即便在情势最恶劣的时候,沈身边也还有十多个对他十分忠诚的维权积极分子;一些官员、记者也自始至终支持他的维权活动。因此,沈决定继续抗争。
鉴于业委会联盟已经被地方当局所瓦解,沈设法通过其他非正式关系组织网络反击。首先,他极力揭穿街道办事处的“谎言”。通过其官员朋友垂直网络的帮助,沈秘密搜集到几乎所有的当地政府关于本项目的内部文件资料。他向媒介记者和居民展示了这些材料,从而揭穿了街道办事处“建设此项目是为居民办实事”的欺骗性说法。他声称自己作为业委会主任有责任有义务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呼吁居民应根据国家的法律而不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威来判断是非并参与维权运动。他还声称该项目是“代表着一小撮地方官员的利益而不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自己组织抵制并非挑战国家的权威,而是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因此,他呼吁上级政府支持居民的维权行动。沈的反击十分有力。结果,一些以前倾向于地方当局立场的媒介记者在了解事实真相后转而支持沈的抗议活动,并如实就此事作了报道。这使得地方政府感到十分尴尬。一些居民也因此对地方当局十分不满,他们声称街道和居委会欺骗了他们;沈所在的ZJ 大楼的居民们对居委会尤其愤恨,以至于居委会对该居民楼无法再进行日常管理。
其次,沈等积极分子加大了“缠”访的力度。尽管失去了其他业委会的支持,沈仍于2000 年9 月份凭借积极分子网络召集到200 多居民签署了上访信。他把这些积极分子分成几批,分别“承包”一些相关的政府部门,带着上访信和相关的法律文本前去“反映情况”。这些已经熟知政府内部运作状况的积极分子经常蜂拥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办公室,吁请其“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这些“缠”访使得这些政府部门和负责人不胜其烦。但由于维权积极分子有理有据,他们也无法发作。沈等还警告有关规划部门,如果他们再违规给基层政府发放施工执照的话,居民将依据有关法律对规划部门进行起诉。
再次,沈还通过关系直接求助于中央权威。通过一些熟识的媒介记者介绍,沈结识了新华社A 市分社的资深记者。该记者迅即调查了此事并相信了沈的说法。他通知A 市主要领导人,如果市政府再不严肃查处此事,他就将此事向中央汇报。沈还通过关系向中央递交了上访信和相关证据。其后,中央有关部门将沈的投诉转发A市政府,要求其尽快解决问题。
在这些压力下,A 市各级政府从上到下再也无法采用“拖”的办法回避绿街维权积极分子所反映的问题。2000年10 月,市政府领导人要求市规划局和园林局认真查处该项目。于是,这两个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到N 区与其党政负责人会谈。后者虽然同意取消该项目,但仍想方设法拖延。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事情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沈又两次被市园林局授予“绿化卫士”的荣誉称号。至2003 年,对立双方均感到疲累不堪。在高层政府的干预下,地方当局和沈等维权积极分子终于达成妥协,基本上按照后者要求重建了被毁的街区中心绿地,缩小了休闲中心的占地面积,并对全体居民开放。至此,绿街居民护绿运动最终胜利。
通过以上描述,读者可能对这些维权积极分子如何利用关系网络进行抗争印象非常深刻。下文将总结关系网络在威权体制下的城市社区运动中发挥的作用。
这个社区运动是围绕着保护绿街一村、二村两个小区之间的中心绿地而发生的。但是,这两个小区的居民在社区运动中发挥着截然不同的作用。实际上,绿地的大部分位于绿街二村小区,因而关乎到更多绿街二村居民的利益。但是,大部分维权积极分子是绿街一村的居民,他们是维权运动的主力和核心。
运动史显示,尽管是绿街二村居民最先发起维权运动的,但其后不久,运动的中心和领导权就转移到绿街一村。由于缺乏密切的关系网络,绿街二村的运动发起人高女士和普通参与者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并不稳定。因此,他们的抗争行动被房产商轻易瓦解。在沈先生领导运动时,房产商和绿街街道办事处也先后对绿街一村的维权积极分子使用了相似的瓦解策略,但最终都遭致失败。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绿街一村很多居民系集体动迁,因而本来就有更多的关系网络“存量”。沈先生和主要支持者之间由于长期交往而存在着很强的相互信任。另一方面,由于绿街一村居民之间高密度的相互交往,在该小区存在很强的社区参与规范。正是小区存在的这些稳固的非正式网络和参与规范造成了其与绿街二村不同命运的最大区别。
其次,这两个小区之间存在一个重要的区别是绿街一村有着很多组织良好的业主委员会,而绿街二村由于居民之间合作的稀缺而导致业委会发育不良。我们仍旧记得,在运动第二阶段针对地方政府时,业委会联盟最初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虽然这个联盟最终被依附基层政府的居委会瓦解,但沈仍旧能够利用自己JZ 业委会主任的头衔组织抗议。也就是说,这种正式的民间组织大大增强了维权运动的合法性。
第三,和绿街二村早期发起运动的高老师相比,沈凭借个人网络更成功地获取了很多政府官员和媒介记者的支持。如前所述,这种垂直联结对集体抗争的成功至关重要。
总之,和绿街二村相比,绿街一村本来就有更多的关系网络“存量”;其主要维权积极分子建构关系网络的能力也更强,因而在维权运动中建构了更稠密的横向和垂直网络。横向网络和参与规范导致了更高程度的内部团结以及居民间更多的信任和合作,这些是集体行动动员的基本条件。由于有垂直网络为基础,绿街一村能够从代表国家权力的市政府以及主要媒介获取支持,这种支持也反过来给了运动积极分子和普通参与者更大的信心。正是这些区别使得两个小区的居民对于运动做出了不同的反应并发挥了截然不同的作用。
在本社区运动中,正如一些运动积极分子所强调,没有沈的领导,他们很难赢得胜利。然而,沈最初之所以愿意领导维权运动,一个重要因素是邻居的推荐和劝导。因为在当代中国,要发起集体行动,组织者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钱财乃至承担很大风险。鉴于过去的生活经历,沈充分认识到这些代价,但他不愿因此而使他的邻居和朋友们失望。如果他不愿领头或者半途而废,无疑将失去他们的信任,进而丧失自己的关系网络。或者说,由于绿街一村社区网络和参与规范的存在,处于网络核心的居民领袖反过来也承担了带头捍卫社区公共权益的压力。
沈之所以坚持不懈地领导社区运动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有信心赢得胜利。这种信心来自于他以前拥有的关系网和建构新的关系网的能力。正是这些关系网络以及由此动员的社会资源使得沈愿意领导这个社区维权运动。换言之,关系网络发挥了动员运动领导人的作用。以前的研究已经发现了社会网络在动员普通参与者参加集体行动方面的重要作用。本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当沈接替成为运动领导人时,他利用了与老邻居的非正式网络和业委会的正式网络动员了大批参与者,并在维权积极分子中募集了运动经费。进一步,媒介的支持和高层政府部门的支持也给维权积极分子增加了信心,激励其中一部分人坚持到底。
在当前的中国政治场域,虽然国家在相关领域设立了很多正式规则和法规,但行政机构很少能做到“依法行政”。因而,对于那些求助于国家权威者,在很多情况下需要通过非正式的关系网络。就本个案而言,沈确实先后和多位律师商讨过通过法庭起诉当地政府的可能性,但他最终意识到几乎不可能通过这种正规渠道赢得大权在握的N 区政府。更何况,如果通过司法诉讼途径失败的话,他们就丧失了进一步通过上访进行抗争的合法性(注13)。于是,沈等充分利用了他们与政府官员和记者之间的个人关系。首先,他们利用这种私人关系来接近国家权威,如诉诸市规划局和其他市政部门等。其次,他们利用这些关系来探知集体行动的边界。在当今中国,尽管各级政府对于集体行动都有一定的容忍度,但仍然有很多界限不容跨越。一旦行动被认为越过了这些界限,就会遭致镇压。
因此,对于组织集体行动的市民来说,探知这样的边界并充分加以利用,也就是俗话说“踩线不越线”,对维权行动成功非常重要(参见应星等,2000 ;应星,2001 ;Cai , 2002) 。但这些界限根据情势的不同而变动不拘(注14)。在本运动中,由于很多官员朋友的帮助和建议,沈得以认识到各种情况下政府容忍的边界。因此,尽管维权积极分子捣毁了街道工地并集体上访,但他们没有使高层政府“丢面子”。因此,这些地方政府的眼中钉并没有因采取“暴力”抗争而受到什么严厉惩处。第三,这些垂直性私人网络也被用于加强市民抗争的合法性。在运动中,沈通过他的官员朋友推荐,三次被市政当局授予“绿化卫士”荣誉称号。这使得他能够“合法地”组织护绿运动。正如当地政府承认,正因为沈拥有高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他们不敢对沈采取逮捕等强硬措施。总之,正是私人性垂直网络使得市民抗争者获得国家权威的支持。
社会网络还被用于打击地方政府的声誉和削弱其影响。在本运动中,沈等维权积极分子利用他们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私人关系以收集各种针对地方当局的证据和信息。这些材料使得沈能够及时向公众揭露房产商和地方政府项目的不合法性质。沈的揭露成功地打击了地方当局的声誉,给维权运动带来更多的同情和支持。
威权主义国家和“分裂”的行政体系:关系网络运行的制度背景
本研究展示了关系网络在中国城市社区运动中至关重要的作用。读者可能对关系网络何以能够发挥上述作用尚有疑惑之处。实际上,正如武考克所假设的那样,社会网络的运作与其所嵌置的制度环境、尤其是国家的作用密切相关(Woolcock ,2001) ,而这一点却被大多数研究者所忽略。因此,本研究认为关系网络之所以发挥上述作用,主要是因为中国威权主义政体和相对“分裂”的行政体系所致。这种制度背景使得普通市民运用关系网络进行抗争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对于相对无权的市民来说,关系网络对于他们组织集体行动是必要的。由于威权化的国家本质,法律体系无法得以正常运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地方掌权者违背法规,很少会依法受到相应惩处。因此,在本运动中,当面临着侵犯居民利益的地方当局时,无权的市民无法通过正规的法律诉讼渠道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这是市民需要利用关系网络建构抗争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正如以前的研究者发现,虽然中国仍旧是个威权主义的国家,但是其行政体系并非浑然一体的。由于各级政府机构的权力范围和利益出发点不同,整个行政系统中存在很多相互冲突和“裂痕”。这些包括上下级矛盾、条条矛盾、块块矛盾以及条块矛盾等(Lieberthal & Lampton , 1992 ; Lu , 1997 ;应星,2001) 。在改革开放时代,由于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此类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地方政府利益和关注点并不一定和高层政府职能部门一致,甚至会相互冲突,尤其在前者的发展项目违背职能部门规章时更是如此。这种相对“分裂”的行政体系则为市民利用关系网络抵制地方当局侵权提供了空间。正如本个案所展示,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的“裂痕”和媒介的初步开放都成为被维权积极分子利用的“政治机会结构”。也就是说,相对无权的市民可以利用高层职能部门的支持来制约作为国家另一部分的地方当局侵权行为。
然而,并非所有的市民维权者都能利用这种机会结构,因为要么它们隐藏在公众视野之外,要么市民抗争者即使知道其存在但却不知道如何加以利用。因此,市民维权运动者需要某些渠道获取这样的信息并学习如何利用这种机会。本个案展示了这一点。实际上,在A 市,有些市政府部门和N 区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很多矛盾;前者对于后者的特权很不满,因为后者损害了自己的权威。和其他社区集体行动组织者不同的是,绿街一村的维权积极分子通过与各级政府官员之间的个人关系网络了解到这种“裂痕”,而且在其官员朋友的建议下,他们充分利用了这种机会。在运动第二阶段开始时,由于N 区的特殊地位,市政府有关部门不愿与当地政府公开发生冲突。但是,沈和其他维权积极分子有意识地不仅向市园林局、规划局、媒介等汇报当地政府的违法项目,而且向这些市级机构报告地方当局对其权威的轻视态度。本来就对地方当局不满的园林局等部门因此倾向于更公开地支持市民维权运动并借以维护自己的权威,这种支持最终导致了地方当局的失败。
在当代中国基层社会,针对地方当权者的民众维权运动此起彼伏,已成为基层政治的一个重要现象。本研究检视了城市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动力机制。
本研究发现,“政治机会结构”的存在是当前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发生的前提条件。当前促使集体抗争爆发的“政治机会结构”则有三个主要面向:行政体系的相对“分裂”、媒介的初步开放以及法规政策的逐步完善。媒介的开放、法制的进步使得群众的权益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并开始学习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政体的相对开放导致了业主委员会等社区性NGO 的出现,为群众性维权活动提供了组织依托。
但是,这种结构性机会的显现以及“以法抗争”策略的运用都不能充分解释市民维权运动何以能够发动以及发动之后的结果。因为在面对同样的机会结构和侵权问题时,有些街区发起抗争并获得成功,有些虽然发起了抗争但却失败了,更多的街区则缺乏任何集体行动。因此,本研究主张以关系网络这一因素来解释这种差异。换言之,在当代中国,除了法律政策外,维权积极分子还必须运用关系网络作为集体抗争的重要武器,才有可能获取国家权威和普通民众的支持以抵制地方当局的侵权行为。
实际上,在跨阶层的城市居住街区,关系网络是促进社区内部团结和动员不同阶层的人群参与集体行动的一个主要因素;其重要性的上升本身也是城市社会结构变化的一个反映。在上世纪90 年代以前,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以单一阶层为基础的“单位”(大多数成员具有相似的收入和地位) 。当时绝大多数市民由国有单位集中管理,因而其集体行动往往以单位为基础。然而,随着单位制的逐渐解体和社区建设的兴起,街区越来越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而越来越多的集体行动开始以跨阶层(市民分散于不同单位和职业) 的街区为行动单元。关系网络因此便成为促进社区团结和在横向上动员普通市民参与集体行动的一个主要因素。
此外,本文还揭示了垂直性关系网络对于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重要性:它是普通市民动员国家支持的重要工具。实际上,比起那些纯粹由工人和农民等弱势群体发起的“维权”运动,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包括了各个阶层人士甚至包括一些社会精英,其组织者和积极分子便更有可能建构垂直网络以促进集体行动。因此,这些横向和垂直关系网络的存在与否、性质如何和强度高低,决定性地影响了街区层次上市民维权运动的出现及其结果。需要指出的是,关系网络是个双刃剑,既可能为维权市民所用,也可能为侵权的地方当局所用。本案例说明,只有在保证其维权活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普通市民才有可能运用关系网络获取成功(注15)。换言之,关系网络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对关系网络尤其是垂直网络与社区运动之间关系的检视将促进我们对当前中国城市政治的理解。
本研究发现,尽管作为市民维权的主要方式的信访渠道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解决问题(注16) ,但却为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安全阀作用。正如本个案所示,虽然法律已经成为民众抗争的重要武器,但司法体系本身并不足以承担群众维权的重任。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还受地方行政权力制约。在此情况下,无权的市民实际上无法利用司法部门来抵制地方当局的侵权(注17) 。因此,在司法体制本身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信访体系在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和群众权益上目前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的存在对于弱势的维权市民来说是一个“潜在”的权力资源。
对上访技术和时机的精确把握和应用可以使弱势市民生产出社区权力以和地方行政权力相抗衡。在大多数遭遇地方当局侵权的百姓看来,信访渠道是他们唯一的得以表达冤屈和诉诸国家权威的垂直网络,并让其抱有解决问题的一线希望。这条垂直网络的存在使得群众一旦在遇到基层政府侵权时,不至于便立即对整个政治体制丧失信心,从而有利于基层社会的稳定。在本案例中,一些核心维权分子表示,如果A 市市政府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他们就将集体到北京上访。这说明:正是由于上访渠道的存在,这些维权积极分子坚持在不触犯法律的框架之中行动,而一直没有采取真正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过激行为。如果失去了信访渠道,群众因为遭受侵权而无法申诉会导致不满情绪的累积,最终可能引发大范围的社会不稳定。
本研究也发现中国群众维权运动本身已经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化。本文展示的城市市民维权运动在当前中国并非是独一无二的个案。和其他地区相比,A 市无论高层政府还是地方当局都要相对“文明”的多。在本案例中,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基层政府,即使在和居民冲突最激烈的时候,也没有和其他地方一样真正对维权的市民采取赤裸裸的暴力打压手段。而近两年发生的影响深远的广州“孙志刚事件”、湖南嘉禾拆迁等大量公开出来的事件说明地方当局侵权和市民抗争现象在当代中国其他城市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结合这些事件,我们可以推断出目前在中国很多地方形成了以地方当局为核心的地方性“增长机器”(开发商、政府、工程队等联盟) 。这些利益集团片面强调自己的发展计划和集团利益,已经严重影响到国家政策贯彻和普通市民权益。更严重的是,因为这些侵权行为往往和腐败联系在一起,导致了目前很多地方基层政府和民众之间互信的缺失(注18) ,以致引发了大量的集体抗争。结合上述有关研究,我们发现当前中国群众维权运动本身已经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化。在政治环境上,它们都面临着法规政策的完善、政府一定程度的容忍、“分裂”的行政体系、大众媒介的开放等“政治机会结构”。在行动目的上,它们主要聚焦于维护具体的社区公共利益,但开始有追求社区民主权益的迹象。在抗争对象上,和西方“新社会运动”(注19)不同的是,它们不但不直接挑战国家权威,反而利用其抵制侵权的地方当局和工商组织。在行动策略上,它们不但利用现代法律作为武器,而且利用传统的关系网络进行动员。在行动单位上,它们主要以各自的社区为行动单位,但目前已经在更大范围上出现了扩展和联合趋势。
在组织依托上,它们不仅在维权积极分子中建立了紧密的非正式网络,而且开始利用业主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合法的群众性组织。在运动领导上,它们都有一些相对稳定的群众领袖和精英小组,这些群众领袖在农村中和同辈相比具有更高的文化水平和更丰富的阅历,在城市中则表现为具有更高的维权“热情”和更广泛的关系网络。在参与对象上,它们的参与者主要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但目前城市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兴起表明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成员也开始参与集体抗争。在行动后果上,虽然它们不像西方“新社会运动”一样成为市民社会反抗国家的动力,但它们确实影响甚至有可能改善地方治理秩序。
此外,从上述几个引起高层关注并最终得到处理的案例中可以发现,这些成功的“维权”事件都遵循着相似的博弈轨迹:地方当权者对普通市民施加不法侵害,后者不得不利用媒介等非官方渠道来诉诸高层政府,由高层政府对地方当局的不法行为进行干预。在这些事件中,新闻媒体作为比较中立的舆论监督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民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工具;或者说,逐渐发展的大众媒介作为垂直性社会网络发挥了链接国家和普通民意的作用。因此,正如本个案和这些事件所揭示的,在目前阶段,中国市民社会运动的方向,不是所谓反对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干预,而是要利用信访渠道、新闻媒体等垂直性网络联合国家对地方“增长机器”进行监督和制约。只有如此,市民权益和国家权威才有可能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注释:
* 本文是基于我2001 年初完成的关于本运动个案的民族志写就的。上海大学董国礼副教授、中山大学朱健刚博士当时就此个案和我进行了很多探讨。特此感谢这两位先生在我早期研究中所给予的支持。本文于2003 年9 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亚洲研究所(ARI ,NUS) 主办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A/ P Chan , Ching Selina ,A/ P Khondker , Habibul Haque ,Professor Zou Keyuan , Professor Chua Beng Huat , A/ P
Hadiz , Vedi Renandi , Dr. Cai Yongshun ,Dr. Yang Der - Ruey , Miss. Nah Han Yuong Alice Maria , Mr. Kumbamu Ashok and Mr. Ruan Hengfu 都对本文各稿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评论。在此特向以上各位以及其他在此研究上给予我帮助的人士表达诚挚的谢意。
注1:在本个案的研究地中国南方大城市A 市,由于环保宣传工作的普及和深化,各种组织和市民的环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实际上,街区的绿化环境当前已经被社会各界视作该地“档次”的一个重要指标,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地的房产价格。
注2:在研究当代中国农民维权运动时,李连江、欧博文(1997) 和于建嵘(2004) 先后提出了“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的解释框架。实际上,这两者都指农民利用国家的法律政策来对抗基层政府的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于建嵘认为,“依法抗争”是指农民主要依靠上级政府和国家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很少直接挑战侵权的基层政府;“以法抗争”是指农民以法律为武器直接挑战违规的地方当局,而以诉诸国家为辅(参见于建嵘,2004) 。换言之,较之于“依法抗争”策略,“以法抗争”采用更多形式激烈的集体行动。
注3:为保护当事人利益,本文所有地名、人名等都作了技术处理。
注4:参见Bennett & George (2000) , Case Studies and Process Tracing in History and Political Science : Similar Strokes for Different Foci 。
注5:当然,沈并不是相信一旦居民发现并向上报告开发公司的违规证据,高层政府就会自动依据这些证据惩处后者。他是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和各级政府经常打交道。他很明白,在实践中,很多政府官员和民众都把法律和政策看做“官面文章”,而基层政府也往往在执行政策时实行“变通”之策,或实际上执行各自的“土政策”。高层政府有时候也了解基层机构有违规或“变通”行为。但一般情况下,只要基层机构“变通”不太过分,或不引起其他人的抗议,上级政府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当前行政体系中的“潜规则”,即所谓“民不举官不究”。但是如果群众抓住了当权者违规的证据,就可以要求政府严格“依法办事”而不能“变通”。正如应星(2001) 在农村研究中发现,一旦群众搬出法律和政策条文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严格执行时,至少在正式场合,没有官员敢于冒政治风险否认“依法办事”的正式规则,并不得不承诺按法规办事。丰富的社会阅历以及和官员朋友的交往使得沈很了解这些游戏规则。沈等认为,采用上述策略一方面可以给上级政府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出面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让居民的维权行动显得“合法”,从而使自己掌握主动权。从实质上看,这些市民维权者的策略就是以法律和政策为武器的抗争,类似于其他研究者所指出的“依法抗争”(李连江与欧博文,1997) 和“以法抗争”(于建嵘,2004) 策略。
注6:沈所谓的公关,是指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或私人渠道动员抗争力量,这些关系包括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和上下级关系等。在沈等积极分子看来,如果动员这些私人关系是为了社区公益的话,那些做法就是正当的。为了提高自己的斗争技巧,沈在此后几年一直坚持自学公共关系学和法律,并参加了相关专业文凭的考试。他指出,要用法来维权,“ ……首先自己要学法、懂法,才会用法。”。
注7:应星在对农村上访的深入研究中,也发现了类似的高层政府和上访民众之间“拖”与“缠”的博弈。他发现,对于大量涌现的民众上访,高层政府通常采用“拖延”策略来“过滤”出“真问题”。而有经验的上访者就采用连续的密集地上访主要领导的办法来寻求问题的尽快解决(应星,2001) 。
注8:按照党纪规定,中共党员不准参加上访活动。对此,曾经多次参加上访的维权运动骨干、党员刘先生对我说:“共产党员也是公民,因此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产党是代表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的忠实代表,站在党的立场上要考虑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因此共产党员也有权利和义务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护群众的利益。”可见,对于这些党员维权积极分子来说,公民权益比党的纪律更加重要。
注9:N 区在A 市具有特殊地位,享受类似于“特区”的待遇。它被赋予了比A 市其他区大的多的权力,其最高负责人同时担任A 市副市长。因此,在N 区辖区,地方政府常被赋予“特区特办”的便利。
注10:这些维权积极分子指出,“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土地确实是国家的,但国家是老百姓的。人民是通过党的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法律法规以体现自己意志的。党中央提出要依法行政,就是要体现人民的意志。可街道办事处没有按照绿化条例办,没有按照物业条例办,没有按照规划条例办,就是背叛党,背叛人民;他们实际上代表的是少数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和意志……因此,国家的真正代表是法律而不是基层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公共绿化不得非法毁损。所以我们百姓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这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党和国家的威信。”。
注11:那位官员指出,在高层政府看来,毁坏机器意味着“打砸抢”和“搞破坏”。如采用这种“干扰性”策略,正如应星和景军(2000)所指出,就可能超过了国家容忍限度而导致“引火烧身”。
注12:有一次,沈发现在街区中心绿地的施工告示上,地方政府使用词语不当,有损市规划局权威。沈把这个告示牌拍成照片,并随即报告了市规划局。后者对此十分不满,立即派出官员到场检查并向地方政府抗议;后者不得不更换了告示牌。沈等也声称他们采取集体行动抵制地方政府,也有利于维护上述部门的权威。
注13:沈认为,中国法制建设落后。N 区地位特殊,其负责人是A市副市长。地方司法机构根本不可能制约区政府。他说,“从法律上说,它(区政府) 肯定是不对的;但从权势来说,它肯定比你(司法机构) 大!”所以,沈相信只有通过上访诉诸高层政府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注14:比如,在一般时候,中央容忍群众去北京上访。但在有些敏感时期如国庆节等,这种行动就被严格控制,因为它可能使中央政府难堪或“丢面子”。这种“敏感时期”就是一种界限。然而,这样的边界往往并不明显和确定。很多集体运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因无法把握边界问题而导致失败和危险。
注15:正如沈先生指出,一些政府官员之所以支持他领导的护绿运动,一方面固然有个人关系的缘故,但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护绿运动是居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义行为”。
注16:根据有关报道,在目前中国群众诉诸国家信访机构的大量问题中,实际通过上访成功解决的只占0.2 % ( 参见赵凌,2004) 。
注17:这一点也为大量相关调查所证实(参见包永辉等,2004) 。
注18:如前所述,在本案例中,绿街居民自沈先生展示基层政府违规证据后,就对后者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心理。虽然目前事情已经解决,但这种不信任气氛仍然存在。在应星(2001) 的调查中,他也发现当地老百姓总是认为“山阳的天黑暗着呢!”。
注19:所谓“新社会运动”,是指60~70 年代在西方爆发的女权、环保和反战和平运动等。这些运动的主要目标是反对资本主义社会主流文化和国家(参见Habermas , 1981 ; Mamay , 2001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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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不仅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根本,亦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但是对于高校艺术专业大学生来说,针对性不强。由于高校艺术专业大学生是较独特的群体,他们的思维方式,生源方式都有别于其他专业的学生,他们接受教育的过程是感性认识高于理性认识。对于艺术专业大学生来说,不仅要具备艺术素质,还要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这是高校进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当代社会高校艺术类专业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工作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做好高校艺术类专业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工作,是当代社会高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艺术类专业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工作要根据艺术类专业大学生的特点出发。
【关键词】当代社会;艺术类专业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
我国高等教育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校中的艺术教育也逐渐从精英化走向普及化、大众化,艺术人才培养模式也从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艺术人才的培养不但需要造就高水平的艺术专业人才,而且更需要的是艺术人才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但由于专业的特殊性,使他们的心理与其他普通人文学科的大学生相比表现为更加敏感与偏激。其中个性张扬是艺术类大学生的普遍现象,针对高校中艺术类大学生的特殊特点,准确把握艺术类大学生的心态和行为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已成为我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途径和活动形式。在新的时期下,高校艺术类大学生的思想特征有了新变化,所以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工作的方式也有了新变化:
1.利用媒体网络信息进行教育的方式。随着各种高科技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也含有了科技成分,媒体网络已经深入到当代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他们的艺术观造成巨大冲击。因为高校中艺术类大学生们喜欢接受新鲜事物,渴望了解掌握它,这种冲击波既有积极一面,又不可避免地有消极影响。高校中艺术类大学生要成长为优秀的艺术人才,就必须有正确的艺术观。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互媒体网络的积极作用,引导学生、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艺术观,使这些高校艺术类大学生能真正担负起传播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对大学生们进行教育影响,对他们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教育。
2.组织展开座谈讨论的方式。艺术类大学生在学习上与普通大学生相比更加务实,讲求实际。他们努力在大学里、社会中完善和发展自己,同时他们的思想也更加实际,重视现实。他们更加重视人际关系,努力开拓交际范围,重视社会实践,渴望成才,所以希望自身能够在专业上有所成就。生活上他们更倾向于追求开放、自由、自立、浪漫的生活。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思想顾虑,不畏人言、敢于离经叛道。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也确实特别想得开,衣着注重性感、生活无拘无束、乐于模仿影视中的浪漫情调等。通过组织展开座谈讨论的这种方式,针对艺术类大学生们的自我意识,以及向往而言,可以说是投其所好,使大学生们相互教育。但我们选择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时要有明确讨论的主题,抓住艺术类大学生们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开展热烈讨论,切记不要离题,否则不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反而对他们影响更不好。
3.运用演讲、报告的方式。这是一种传统方式,是中国革命年代时期使用最普遍的一种方式。在当代社会这种方式仍可实行,不过已具有了新时期的气息。
鼓励动员报告。由于高校中艺术类大学生们情感丰富且不稳定,但他们有关心人民幸福、振兴中华的愿望,所以对他们进行动员报告是不可缺少的,可以加强他们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如新时期抗洪救灾,无偿献血,这都需要动员报告,一个好的动员报告,能鼓舞起青年人土气,振奋青年人的精神,激发他们的热情。因而对艺术类大学生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动员报告是不可缺少的。
登台演讲报告。艺术类的大学生们具有开拓性和积极上进的精神,他们重视个人价值实现,追求自主独立的生活方式,思维活跃,渴望成功,善于表现,我们便可因势力导,采取一些激励式的教育手段,通过组织开展文化讲座、影视评论、文艺汇演、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给艺术类大学生充分发挥和展示自己的空间,提高艺术专业学生的文化修养,让艺术类大学生们登台演讲或作报告,一则可教育引导其他青年,二则也教育了他们本人。学校或其他单位经常组织这种真挚、动情的“演讲比赛”活动,可以促使艺术类大学生们自我教育和相互教育。让他们明白自己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可以加强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的提高。
4.开展综合评比竞赛、奖励惩罚的方式。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激发鼓励青年上进和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展综合评比竞赛方式针对艺术类大学生们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表现的增强以及好胜心、好学心等基本特征展开进行的。对大学生们采取综合评比竞赛的教育方式,能激发起他们的热情,达到良好的教育目的。如学校每年度在各班级评选优秀党、优秀团员、优秀班干部,就是这种典型方式的应用。同时,大学生们的经济头脑比较发达,他们往往注重经济效益。艺术类高校大学生大多在中小学时代就接受艺术教育,具有良好的艺术天赋和创作能力。其中不少学生参加过艺术比赛,获得名次,然而其往往陷入追求名利的实用主义。艺术专业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相对较多,对社会现实认识较为深刻。许多学生在实习期间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酬,因此更容易受到社会负面因素的影响。所以精神奖励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既达到教育目的,又防止了他们认为金钱至上的观念的滋长。我们应适当采取一定的经济手段,配合精神奖励,来达到奖罚分明的目的。
在具体实际工作中,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方法的应用,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所采取的必要手段,是为实现教育目标、传授教育内容,随着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必要的思想工作方法的具体应用。
1.民主讨论法。针对艺术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要采取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这也是艺术类大学生的思想特征决定的。艺术类专业大学生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学校的文艺骨干,老师宠爱,同学羡慕,往往使他们自我感觉极好。可是他们进入大学后,以往的那种核心地位和优越感都不复存在,随之而来的是心里失衡、经济焦虑、学习焦虑、对艺术的理解偏颇等等。我们要把自己放在与青年人平等的位置,以同志,朋友的态度平等交流思想、交流意见、共同磋商,以换得他们的信任和理解。
2.说服教育法。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方法。艺术类大学生作为我国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专业的特殊性,使他们的心理与其他普通人文学科的大学生相比表现为更加敏感与偏激,个性张扬是艺术类大学生的普遍写照。在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中,要针对艺术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有的放矢地说服教育。要联系他们的思想情况、关心的热点,否则道理一大篇,实际不沾边,“隔靴抓痒”,可能会引起反感。针对艺术类学生的特点,准确把握艺术类学生的心态和行为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3.情感感化法。工作中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情动人,情感感化法。运用尊重,理解、关心、信任等态度以情感上影响青年人,感化青年人。我们所说的“情感”,主要指具有共同目标,共同理想的,朋友同志的情感,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做到情真理切,情理结合,才能打动人心,达到教育效果。再结合艺术类大学生们的文艺方面的特长,使他们充分施展自己的艺术才华,通过各种健康、愉快、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在大学学习之余,得到情趣和精神上的享受。
4.实践锻炼法。艺术类大学生们个人品德的形成,受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的影响。这就必须强化实践锻炼环节。通过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和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对艺术类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营造以学校为主体,以社会为依托,以家庭为基础的德育环境。主动走进社会、走入社区,而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识和行为的统一。
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工作看成是自己工作的“生命线”,视为各项工作的“中心环节”,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工作是经济工作或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它是我党的一大政治优势,过去它在党的事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是党的传家宝,现今我们仍要发挥它的巨大作用,决不能丢弃这个传家宝,它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可靠保证,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这就要求我们教育工作者要充分把握当代大学生们的生理、心理、思想基本特征的新变化、新趋势、对之做恰如其分的评价,然后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当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去教育、引导他们,使他们真正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而归根到底,振兴中华民族,创造美好未来,是要靠广大青年们继往开来、脚踏实地的艰苦努力。因此,把大学生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是思想政治教育者肩负着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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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质公正的角度看,社会公正是由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保证、机会平等、按照贡献进行分配以及社会调剂(社会再分配)这样四项基本规则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除此之外,从程序、流程的角度看,社会公正还包括程序公正。可以说,程序公正是实现实质公正的必要保证。没有程序公正,就不可能有实质公正。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当代中国的社会公正:进展与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代中国的社会公正:进展与问题全文如下:
如何评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成为一个关系到今后发展方向的重要现实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同时包括两大层面:一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二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这是中国社会公正发展的基本背景。一个显著的但往往被忽略的问题是,当今中国社会公正的基础和需求,与27年前是截然不同的。在1978年,中国社会公正方面的主要需求是消除大面积的社会歧视,给人们以自主选择生活方式、自主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由和平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公正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这些历史性的进步我们将它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清除了“左的”政治歧视政策,社会平等的政治基础基本确立。
权利平等是社会公正的第一要义。中国1978年前的社会特点之一是,基于政治原因而形成的社会歧视严重存在。相当比例的社会人群由于政治问题和“阶级”分野被打入另类(例如:“黑五类”;各种反党集团、叛徒集团;各种机会主义分子或集团;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所有上述“分子”的家庭成员、亲属、下级或仅仅只有某些联系的友人、同事;等等),他们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饱受歧视。消除由这种政治歧视所导致的对人民群众权益的非公正对待,恢复相关人群的平等权利和正常的社会生活,成为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拨乱反正的重大举措之一。
这些重大举措,对中国社会基本人权的落实具有转折意义。大约到1982年年底,全国共有约300万名干部获得平反,47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数以千万计的这些干部的亲属、因与这些干部有工作关系而受到株连的无辜干部群众,一并得到解脱。加上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剥削阶级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属、广大的知识分子阶层,恢复平等权利的社会成员人数至少再翻上一两番。
中国共产党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执政思路是上述政策的政治基础,新的政治路线超越了传统的阶级斗争观点,顺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大规模群众性阶级斗争必将逐渐淡出的历史必然。这一路线调整和相关举措的深远意义,不仅在于还当事人以平等权利,而且实际上宣告了一个以“政治标准”标签人群的时代的终结,它极大地提升了中国的人权水平,为日后的现代化建设解冻了无可估量的人力资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公正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第二,市场机制成为建构社会公正的重要基础。
市场体制的建立使社会公正的现实基础发生了极大的改变,首先基本经济制度的变化——生产资料所有制从单一的公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改变,导致人们赖以谋生的经济社会组织的所有制属性变得多种多样,人们的经济关系也多样化了;其次收入分配体系的变化——国家主导的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对大部分“单位”(国家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薪水体系失去了规约作用,市场主导的按要素分配、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成为主流;其三在生活消费方面,由于收入水平的不同,也由于市场的发展很快使商品琳琅满目,人们的消费能力和生活方式呈现千差万别的景象,过去的同质化生存情形不再;其四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国家分配不再是主要安置形式,而由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和资本市场等取而代之,由于能力、机会、勤奋等原因,同样教育程度、同样年龄的人,所获得的职位和社会地位可能相差甚大;……。总之,以往作为体现社会主义公平的许多东西都消解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公平竞争、效率原则、能力本位等等)以极快的速度扩展,市场竞争、市场调节成为影响公正的重要途径。
马克思恩格斯肯定过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公正功能。他们认为,现代平等和自由本质上是现代市场经济(当时表述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用历史的眼光看,既然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形态自然历史进程的必经阶段,适应市场要求的公正也必然是人类社会公正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生产方式,实现了奴隶制经济、封建制经济无法比拟的社会公平,也实现着与传统计划经济公平不同的社会公平。被束缚于天然尊长、行政命令等的形形色色的羁绊将被无情地斩断,家庭出身、身份差别、地缘区隔、所有制特权等等事实上的不平等必将被逐渐打破。
在市场经济的熏陶下,现代色彩的公正理念也获得了迅速生长的温床。无疑,市场有着有利于人们形成自由、平等、社会合作等精神的一面。在市场体制下,每个人都有权自由自主地选择职业和生活方式,基本权利平等的观念因此深入人心。市场竞争又是严酷的、现实的,每个人凭努力、能力获取回报天经地义,因此比例平等(按贡献分配)的观念也容易得到多数人的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分工固然使社会分化为越来越多的职业阶层、利益群体,他们之间的利益有对立的一面,但更有彼此依赖的一面,每一个社会群体都离不开社会合作,都需要社会伙伴,都要在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合作中实现自身利益。因此社会合作、社会责任的理念仍有生长的长足空间。总之,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无可选择地成为中国社会公正的现实基础和重要实现途径。
第三,鼓励个人通过自致性努力获取应得的制度条件正在形成。
现代社会的重要进步和特征之一,是人的独立、自由和平等;现代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就是清除社会自由流动(地域流动、职业开放、阶层升迁等)的障碍,建立使人通过自致性努力获取应得所得的鼓励、保证机制。
1978年后,松动乃至解脱国家和单位对个人过分严格的管束监护,尊重个人的选择,承认个人的努力,确认个人的主体性地位,渐次成为社会变迁的潮流。个人逐渐摆脱对单位的单向依附、地域局限,逐渐获得到与单位、与各类组织、与政府的对话权,逐渐获得自由流动和自主择业的日益平等的权利,个人自由获得了具有转折意义的扩展。
举要而言,如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双向选择已经成为社会常态;又如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个人渐次取得不同区域之间流动及定居的机会,并逐步推动当代中国向迁徙自由、居住自由发展;还如,个人渐次取得城乡之间流动及定居的机会;再如,个人自主择业和创业渐次成为就业的主流,成为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决定性因素。
承认个人努力在个人应得所得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新时期社会公正的最基本内容之一,它意味着社会公平内涵,已经从过去主要注重结果公平,转变到首先要求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等,对社会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收入分配从一元转变为多元。
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个人收入从劳动所得一元发展到所得来源多样化、多元化,反映了1978年以后收入结构和社会分配方面的巨大变化,构成了新时期社会公正的一个主要特征。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社会公正的基本状况,我们要肯定这种变化的主要方面是非常积极的,是可以持续的,但是也不能轻视发展中暴露的或积累起来的问题。现在看来,市场经济的自然分化功能是难以避免的,市场经济在给我们带来空前经济繁荣的同时,也把繁荣背后的另一面,即人们获得发展成果的不均等性、不平等性充分展示在世人面前。
第一,部分公民的权利义务不对称问题。
公民的基本权利可简单分为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权利。其中政治权利又是最基础的,因为它对于经济社会权利的实现有决定性影响。现今“人民”的内涵发生了太大的变化,其特征是从“同质化”转变为“异质化”,利益细分化成为现实,利益冲突日益明显,公共政策对人们的利益损益的关联度很高,这种状况就更需要在公共决策中让各相关利益群体(增益群体和损益群体)有切实的话语权,让他们了解情况,发表意见,然后才整合成政策产品。
但我们的决策体制尚未完全改变“自上而下”的主导路径,公共决策脱离草根民意的漏洞很大。现实中的确存在很少掌握各种政治资源、政治上缺乏表达的群体(主要是普通工农)。社会上热议的种种利益受损问题背后实际上都存在政治弱势的问题。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权利得不到保障却被迫承担为改革为经济效率牺牲的义务),成为当今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他们有时候只能选择体制外维权的过激方式: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埋下不稳定的因子,反过来进一步遭到政治排斥。
第二,社会分配不公问题。
目前关于分配不公的界定非常复杂,主要有社会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收入分配不公两大类。比如,我国全民所有制的资产,其收益应当属于全体人民,例如应当有一部分作为针对全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从理论上说,中国的劳动者不是像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者那样以无产者的身份进入市场的,他们是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共同拥有者,如果产权改革不考虑这一点,那就是典型的分配不公。
现在关于中国基尼系数的各种数据已为人所熟知,中国城乡间的收入差距也大致在3∶1到6∶1之间,仅次于南非和津巴布韦,名列世界第三。而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在大致相同的历史阶段是世界上最快的。
在这里还要着重指出的是,政府应该直面目前中国劳资关系的不平衡,承担起调节劳资分配、保护劳动的职责。明确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具有获取投资回报的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体制的适度调整,合理性自不待言。但是由于资本在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以及资本的稀缺性,势必使其在分配中占据有利位置,使资本的贡献效应被放大;又由于中国普通劳动力的富余状态,也自然使劳动在分配中处于弱势,劳动要素的贡献得不到合理体现,其分配份额被挤占。中国目前劳资关系客观上的强资本弱劳动格局,短期内无法改变,这对收入差距扩大和贫富悬殊的贡献率是巨大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必须切实保护劳动,确保劳动在资本的强权面前能够得到应有的分配份额。我们有两种干预方式:一是借鉴西方国家的法治经验,加强社会立法;二是发挥我们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团工会活动和做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社会政策滞后问题。
根据一般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社会政策是在市场机制之外,维护和达成社会公平的法律政策体系。社会政策的内容,有一部分是干预和规范“一次分配”的立法,如最低工资制度、累进税收制度等;主要部分是确定政府转移支付的“二次分配”立法,其核心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包括公共卫生政策、教育政策、住房政策、公共交通等)。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个人的福利待遇是与城乡分割的格局和单位劳保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实行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福利发展模式,社会政策没有从国家的宏观政策体系中单列。社会保障在过去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在今天仍然是显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标志性内容;但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政策所需要的财政能力、制度化能力相对欠缺;中国还是一个城乡长期分割的社会,社会政策的(城乡)非同一性特征明显,欠账严重。由于种种客观和主观因素,目前社会政策供给严重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政策同经济政策地位不对称,滞后明显。
在现代化过程中,经济政策侧重于解决经济效益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它体现经济生活中的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社会政策则主要解决再分配领域中的问题,它在很大程度上要体现社会公正问题。对于一个健全社会来说,经济政策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如果只强调经济政策而让社会政策长期缺席,那将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结果很可能是少数人受益而多数人的基本尊严和生存无法保证。我们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和协调发展,首先就要使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对称平衡,互相弥补互相促进。
现阶段中国社会政策处于起步阶段,许多东西在探索之中。例如养老保险制度: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主要针对领工资的劳动者,但是缴费率严重偏低(大部分“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并不愿意缴费),年年收少支多,收不抵支,个人账户空帐化。这样的制度设计是无法持续的,一来侵犯了养老金缴费者的基本权利,二来政府负担太重,潜在风险较大,而且公平效果并不好,因为这个制度并不覆盖农民,政府补贴越多,城乡差距越大。要研究为什么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愿缴费?是否存在法律强制性不到位?缴费者的权利义务不相称?
又例如医疗卫生体制的过度市场化问题:医疗单位本来承担的医疗保健社会服务功能严重退化,医院商业化,公众因病致贫、看不起病的情况非常严重,加重了贫富差距。有医疗保险者(约占城镇从业人口的1/3)尚且没有安全感,更不要说在农村,原来的合作医疗制度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取消而瓦解,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尚未全面推开,政府的医疗服务实际上是空缺的。有学者认为,中国社会保险的问题在于政府包揽一切,占据了市场机制原本可以发挥作用的空间;社会(福利)服务的问题在于政府退得太远,政府把责任基本推给了市场。[1] 这个看法很有针对性,值得深思。
中国社会政策面对的任务之复杂、之艰巨,举世无双,利益冲突、观念相左、人口压力、劳动力过剩以及全球化所导致的国际压力,使中国社会政策可选择的空间十分狭窄。我们不期望一夜之间解决诸多社会问题,但是理清头绪,权衡轻重,循序渐进地完善社会政策,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公正建设的重中之重。
第四,社会分化和精英结盟问题[2]。
市场经济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社会阶层的分化。目前社会分化的主流是符合社会进步潮流的,但是某些分化组合却是扭曲的社会现象,它加重了社会的不公平,应该引起重视。
例如庞大的低收入人群的存在,尤其是中国主要社会群体——普通工人农民的弱势化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不能不是一种质疑。
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都会有一个低收入群体,其成员主要为老弱病残等丧失劳动能力者,西方国家还有少量不愿工作的自愿流浪者。但中国的问题在于,不仅存在着一般意义上老弱病残的低收入群体,严重的是,中国社会的一些庞大群体如工人阶层、农民阶层,其大量成员处于收入低端,在经济关系中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能力。
工人农民还成为环境破坏的最大受害者。所谓“三废”(废气、废水、废料),一线工人和当地农民是直接受害者。这是中国实际上存在的环境灾民,他们在基本谈不上劳动保护的条件下做工,他们的饮用水是被污染的,他们呼吸着废气粉尘。近年来各地连续发生因为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老百姓群情激昂,矛头直指政府。
又例如人们比较警惕的社会精英的“利益结盟”的不良苗头。
由于社会进步进程,自然地产生经济精英、政治精英、知识精英等。精英群体的出现是正常自然的社会现象。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无论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公正的角度,精英都是不可缺少的。
从效率的角度来看,精英们承担了日益复杂的现代经济社会的各种管理、创造性事务,他们的知识、能力、判断、选择、规划和操作为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说明自古以来精英就是很重要、很宝贵的。从公正的角度看,精英们只要是遵循机会平等、能力原则而取得较高社会地位的,就是合理的,对社会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他们的成功给那些位置较低的人们作出了示范,推动他们努力工作,有利于社会整体创造力的提高。
但与传统社会不同的是,现代社会精英群体不仅应该是开放的,各类精英的社会功能应该有清晰的边界。比如政治精英的功能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他们掌握的是公众委托给他们的公共权力,应该主要体现公共性。经济精英的功能是组织生产,投资经营,创造财富,他们理应保持市场性。知识精英应该体现科学性、独立性,这样他们才能保持良知和清晰的头脑,承担起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开发创造功能,并成为社会的良心。
精英们由于在掌握各种资源方面占据优势,一旦出现相互之间不适当的功能混淆,利益结盟,那么社会公众的利益就往往受到侵占。比如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结盟,经济精英就可能通过非市场的途径,获取利益,从而损害市场的公平性;政治精英公权私用,设租寻租,政治腐败、金钱政治、官商结合等都会接踵而来。知识精英与政治精英或经济精英结盟,学术、科学就将御用化、商业化、伪科学化。理论家、学问家也是不应该由政治家来担当的,“有权就有理论”、“有权就有学问”是不正常的。
大量特低收入人群的存在显示中国社会分配结果已经有失公平,如果任由不同精英借助社会强势互相利用、利益结盟的情况发展,中国社会的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必将无法保证,进而进一步加重结果不公平。这种社会分化将日益导致社会隔阂,引起社会强烈不满,甚至引发社会动乱。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将因此受到实质性损害,最终可能使中国的现代化事业遭到破坏。可以稍觉安慰的是,目前各级政府已经对大量工人农民生活质量低劣问题的严重性开始警觉,专家建议国民经济发展的“十一五规划”要重点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社保问题(高尚全,2005),中央政治局已专门讨论收入分配问题,“提低”已确立为分配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原则。社会上对精英阶层利益结盟问题的抨击也日渐深刻,有关的法规制度正在完善化。但是这仅仅是开始,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普通工人农民的弱势化,遏制社会强势集团通过利益联盟垄断话语权、决策权、分配权,加快社会公正建设,我们任重而道远。
笔者在结语中想对中国社会发展战略层面上的效率与公平问题说几句。
有一个著名的论断认为效率问题应交给市场,由市场竞争、市场调节去解决;而公平问题才是政府应该管的事情,公平问题不能由市场自行解决,必须通过政府行为加以规范和干预。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解决社会公正问题。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不过它应对的主要是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我认为中国的问题要复杂得多,中国现代化过程中难以简单套用上述观点。
一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后发国家,现代化进程主要依靠政府推动,而这种推动又是在体制转轨中实现的,发展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一波波自上而下的由经济体制改革所释放的能量。如果没有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自上而下改革推动,很难想像今天中国可以取得如此骄人的发展成就。现在中国现代化的目标还未实现,我们在全球化态势面前经济发展任务仍然紧迫而艰巨,因此中国政府不可能不管效率,不可能根本改变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战略。
二是经济发展的高效率中也包含着诸多现代社会公平内容。效率并不能与公平截然分开,提倡人们通过诚实劳动、辛勤工作获取较多的报酬、允许人们通过投资经营获取风险收益、保护有才干有能力有贡献者取得相应回报,是公平的。实行分配中的效率优先原则符合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建立在自主参与、平等竞争、合法经营(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基础上的大部分结果不平等,仍然是一种(比例)公平。应该看到27年来分配制度改革所释放的民间活力,中国新时期的发展速度很大程度上有这种“公平”的贡献,今天更有相当数量的中国公众正沿着这个方向自主创富。因此不能说中国政府在注重效率的时候放弃了社会公平,它也在努力构建适度的公平,只是有一些事做得不够好,有一些事情基本没有做好。
今天的许多问题是经济发展起来以后逐渐凸现的,现在中国社会的公平需求已经迥然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初,这个变化本身已经说明我们在进步。现在社会各界议论和思考中国社会公正方面的种种不足和缺失,这是好事。我们要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对发展观和政府职责进行深刻反思,避免单向思维,正确应对一系列两难问题。在社会显著分化的今天,切实进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政策调整。同时,立足于更长远的考虑,将社会公平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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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作社会心理学的论文时,论文的题目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引起重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2017年社会心理学课程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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恻隐之心乃是道德本性,作为实践的先天根据来讲的,也就是为内在固有的,将这种本心表现出来的,也就是恻隐之心“显”出来的,其心即是此本心之流行。而不表现此心,即“隐”此恻隐之心者,则是私欲之心,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迷茫的混沌状态。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浅谈从孟子的恻隐之心看当代社会精神危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摘要:“小悦悦事件”被媒体曝光之后,舆情一片哗然。路人与肇事司机的冷漠无情引发了公众的再次检反思。我们可以将该事件视为道德滑坡与沦丧,同时也体现了当代社会存在的精神危机。本文从哲学角度来反观此社会热点问题,从孟子的恻隐之心来反观当代社会所存在的良知缺失。
关键词:社会转型; 恻隐之心;良知 ; 道德 ; 救赎
论文正文:
浅谈从孟子的恻隐之心看当代社会精神危机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2011年10月23日,广东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发地点悼念"小悦悦" ,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2011年10月29日,没有追悼会和告别仪式,小悦悦遗体在广州市殡仪馆火化,其骨灰将被带回山东老家。
整个事件就像当初的“犀利哥”事件一样,通过现在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又一次的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而在这个问题背后,隐藏的却是更深层的问题,而往往现象背后的事实本身,却是人们最容易忽视的问题。恻隐之心作为人生而有的善端,实质上是我们内心道德的体现。
纵观整个事件,我们可以看到面对一个弱小生命被蹂躏,那些“路人”采取的都是各种不同的态度,而在整个事件被曝光之后,在场路过的人又出来面对镜头忏悔道歉,可以想象,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每个过路人的内心活动应该是怎样的,而这样对生命如此的漠视,又该如何来救赎?
整个事件中,司机的道德沦丧以及路人的漠视,透视出的是巨大的社会不信任感,其实在这些“路人”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的初衷是想去救人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开。造成人这种最先在的恻隐之心泯灭的罪魁祸首,媒体是难逃其责的,现在社会媒体已经脱离了自己的原本职责,即将人民最根本的社会事实反映出来,代表的应该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最需要改善或者最真实的状况,而现在的媒体由于利益熏心,一味的追求娱乐效果,一味的追求新闻价值,而忽略了人性的东西;
“犀利哥”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通过媒体的报道,使得原本逍遥自在的犀利哥一下子成为公众的焦点,同时让他连原本安身的场所都失去了,因为媒体的报道,使得更多人对他进行关注,一时间跟他合照的,对他采取帮助的,一下子搅乱了他原本的生活,使得他开始退缩,甚至害怕,恐惧,当然不能忽视的是通过媒体的报道也使得政府对此事件进行关注,从而使得他获得帮助,最终回到自己的家中。而在“小悦悦”事件中,为什么那些“路人”最终没有选择伸出援助之手,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来自于害怕,担心。因为媒体对一些现象的大肆报道,使得人们内心树立一种“救人就会被讹钱”的错误观念,致使最终大家都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致使惨剧的发生。
在社会急剧转型的今天,带来的后果就是畸形扭曲了人的恻隐之心,切断了人与社会的联系,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考量成了首位,而社会公共道德的沦丧、责任感的分散,都造成了此次惨剧的发生,每个人都本能的在等待他人来救援,这种“围观反应”是一种畸形的责任泛化反应,认为别人一定会去救援,而自己没必要去做。从这点可以看出,如果是一个人单独出现在当下,实施救援的几率会比几个人一起在场要高的多。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人于打,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在德性上来说,人皆有此心。对恻隐之心的有无问题已经无可争论,人,至于是作为一个人来讲,就肯定是有恻隐之心的,但是恻隐之心存在一个“隐显”的问题,有隐显,就是表现不表现的问题,表现则显,不表现则隐,隐不代表无。而对于恻隐之心的表现与不表现,是靠经验教育的引发,而外在的经验条件,就来自于我们所生活的外在社会环境。
恻隐之心乃是道德本性,作为实践的先天根据来讲的,也就是为内在固有的,将这种本心表现出来的,也就是恻隐之心“显”出来的,其心即是此本心之流行。而不表现此心,即“隐”此恻隐之心者,则是私欲之心,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迷茫的混沌状态。
恻隐之心,是仁之端,不是任何人创造的,是定然无疑的。人的良知作为天地万物之本,同时也是人之为人的一个重要意义。
在孟子那里,是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分裂开来的,前者为养小体,后则为养大体。他的“性善论”也是由大体的“心之官则思”出发的。在孟子看来,仁、义、理、智四端,有能存之者,有不能存之者,存之者则为人,不能存之者则为禽兽。而人若能扩充此四端,即可以尽其性。因此,孟子所主张的是人性中存有良知良能,亲亲敬长即此良知良能在仁义上的表现,而孟子的这种“性善论”是与他的天道论相关的,由于人性直接与天合一,那就不但促使客观的世界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且使得存在的万物也皆备于我了。其“性善论”则是以“耳目之官不思”为恶的根源,以“心之官则思”为存义养心的先天根据,孟子的恻隐之心学说为其仁学思想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孟子则以恻隐之心为起始点对伦理道德领域的“仁德”和社会政治领域的“仁政”予以探讨,分别论述了二者的内涵、实质及“由己推人”的实现方式。
道德的问题,必须从道德本身入手。现在社会当要不要扶起一个摔倒的老人都成为一个令人纠结的问题时,透视出整个社会的道德精神的缺失,同时也是一种精神危机的警示。越来越繁荣的物质生活让人们渐渐迷失在物欲横流之中,忽视了内心的呼唤,淡忘了还有精神层面的追求需要我们去完善,在残酷的饿现状面前,我们必须主动面对道德问题滑坡的现状,必须从道德根本入手来解决道德问题。
跳出“小悦悦”事件,当今中国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包括食品安全问题,儿童牛奶奶粉安全问题,以及最近爆出的“毒胶囊”问题,到底什么才是让老百姓放心的东西?如今,连吃进肚中的食物都不能保证其安全卫生的来源,衣食住行为人之生存之本,而民又以食为先,食物的安全隐患,让人们不得不审视这个社会,现在有不少黑心商贩为了谋取商业暴利,根本置人民安全不顾,肆意的在食物中增加添加剂,甚至化学工业用品。我们盖的被子,也不知道是不是里面存在黑心棉花,而你生病吃下的胶囊,也不能确定是不是昨天你刚刚丢进垃圾桶的那双破皮鞋。
种种安全问题,不得不引起当今人们的反思,到底是什么蒙蔽了我们原本善良的心灵,是来自外界的物欲诱惑,还是来自内心的刻意回避。生存在今天的我们,不得不为这个问题好好的思考一下,到底我们,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丢失了什么,是不是丢失了我们最宝贵的那一份心灵的洁净。人类的心灵可以说是互相反映的镜子,这不但是因为心灵是可以互相反映它们的情绪,而且情感和意见这些也都是可以相互反射的。财富对于人来说,是可以使人享受人生的一切乐趣,而人们对于财富的也本能的具有着一种快乐。这种快乐既是财富的本质,所以它必定会成为由财富所发生的一切情感的最初来源。自然所给予身体的是一些欲望和倾向,并依照身体自身的需要或者情感情况增加或减少,而自然对心灵也同样是给予了这样的情感活动。
人人皆有的恻隐之心,已经被很多外在的物质以及其他东西所蒙蔽。处在当今物质如此繁荣的社会,我们应该整理自己的精神,社会转型太快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在心灵这一方面的代价就是道德的缺失,这就犹如一根刺,扎入到每个人的心里,我们在睡前,应该摘下自己的面具,面对真实的自己,反省自己今天都做了什么。这个社会缺乏的是对自己的反省,缺乏的是对真实自己的面对,而恻隐之心,道德本心,恰恰存在于那个真实自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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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变革时期, 市场机制迅速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而与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机制却相对被动和滞后, 部分政治权力利用市场的弱点,对经济生活进行非正常的渗透, 社会上的以权谋私, 造成了部分大学生对现实政治失望, 对政治教育持怀疑和否定态度, 也使得部分大学生产生了消极的思维定势, 对正确的思想听不进去, 对正确的政治要求表示反感, 甚至产生对立情绪。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影响全文如下:
【摘要】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正面影响: 社会政治变革推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 社会经济变革促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水平的提高。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也有消极影响: 大学生内化主导文化出现障碍; 政治价值取向具有功利性; 政治责任意识淡漠, 诚信观念淡化和政治心理发展不平衡等。
【关键词】社会变革; 大学生; 政治社会化
2006年7月12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中国改革高层论坛上作出论断: 目前, 中国改革已经进入了新的攻坚阶段。围绕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 消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 各项改革在不失时机地向前推进。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改革的系统性、复杂性、风险性却在加大, 改革在各领域有序展开的同时, 也使得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 直接影响到了大学生的政治思想取向以及他们的政治行为方式。由此可见, 要使大学生们能够接受社会主义的主导文化, 以实现其政治社会化顺利进行, 必须关注中国社会改革的大背景。
有鉴于此, 我们对中国社会变革的深刻内涵必须有科学的认识。
1.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特定涵义。
变革是对事物的改变和革新。新中国成立以后, 我国就出现了非常深刻的社会变革, 表现出来的是一场维护新制度的革命, 但仍然处于农业社会、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真正具有现代化意义上的变革则始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场变革使我国由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 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 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变, 由伦理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 由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质的多样性社会转变, 意识形态乃至政治体制等等, 也都处在这种转变之中。
从哲学的角度讲, 变革就是对旧事物的辨证否定和扬弃。邓小平曾指出: “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 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 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 改革也可以叫革命性的变革。”我们说的社会变革是社会的改革, 而不是改变社会性质的革命。当代中国的这种社会变革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 它来自于社会内在的和外在的矛盾运动, 来自于社会普遍而强烈的变革要求, 自觉地对社会的某些部分或环节所做的改善, 它是依靠现存社会制度本身的力量进行的自我调整和完善。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目标在于实现社会的现代化, 即实现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人们生活的现代化和人们观念的现代化。现代化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开放的系统, 它是一个不断把外来文明的积极成果为我所用的过程, 因此, 社会变革是个全面的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 社会变革的内容包括: 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体制的变革, 也包括思想层面的变革。
2.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特点。
第一, 社会经济变革, 引起了物质利益的重新分配。
“江泽民同志强调,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 必然要求进行利益调整、体制转换和观念更新。”社会经济变革对所有制结构的调整, 使得社会财富的占有形式在总体上形成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这样的所有制结构, 引起了物质利益的重新分配, 这也是当代我国社会变革的突出特点。物质利益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要, 也是人们为之努力工作, 追求卓越的强烈的内驱力,它体现在人们对物的占有形式、程度、范围、多寡等多方面, 是社会要素系统的内在结构的调整。
社会经济变革必然引发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 社会关系是一种看不见的“网”, 它不像物质利益那样是以有形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然而, 恰恰是社会的本质属性所在。人的本质, 归根到底是社会关系, 换言之, 有怎样的社会关系, 便会产生怎样的人。市场经济它体现并要求人与人之间, 人与社会之间建立一种独立、平等、自由的生产与交换关系, 因为市场经济必然伴随自由竞争, 而竞争需要个人的独立性与主动性。
当代大学生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 他们政治人格的内涵应该体现着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即独立性、公平竞争观念、自由意识等, 因而, 社会经济变革引发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 成为大学生政治人格形成的主要前提。
第二, 社会政治变革, 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社会政治变革是相对于社会经济变革而言,政治变革是以经济变革为先导的。因为社会政治变革是由社会经济和利益的变化和发展而演绎开来的, 社会经济变革引起利益关系、利益结构和利益实现方式的变革。这种变革促进了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利益要求的社会政治关系的变革,涉及到诸如法令法律的修改、政治组织和制度的改革、行政制度的改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改革, 政府权力从中央高度集权转向寻求中央和地方集权与分权的相互协调, 以及认识制度的改革、选举制度的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而且也涉及到人们政治行为模式和政治文化方面的内容等。在今天的中国, 政治民主化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头等重要的政治目标, 政治参与是政治民主化的前提与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逐步提高, 政治参与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例如: 关心国家政策, 请愿示威、与政府要员对话、积极参加选举活动等。
当代大学生从他们出生后, 就无可选择地被置于社会变革之中, 他们是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完善成长起来的一代青年, 社会政治变革程度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政治个性的发展水平与趋向。
第三, 社会主体观念形态的更新。
观念意识是一种客观实在, 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起支配作用的一种精神动力。这种观念意识产生于现实社会, 是现实社会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同时, 它又是指导和激励人们从事某种活动, 参与某种实践的重要思想根据。社会变革使得社会主体的观念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大学生无论在生理、心理以及社会活动等方面都处于生命进程中的高峰期, 他们乐于接受新事物, 反对保守, 大学生的人生观、道德观以及他们的文化政治价值观在改革中呈现多元化和实用化趋势。”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有着重大影响, 其中既有积极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1. 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积极影响。
第一, 当代中国社会政治变革推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与改革, 推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 政治就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 在全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政治的制约, 也不能不受政治因素的各方面的影响。我国的社会政治变革主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 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 依法治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从而使我国的政治体制向高度民主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在社会主义中国, “三个代表”集中体现着政治目标的价值内涵,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集中实现形式,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然要传承社会主导政治文化, 使大学生形成一定的政治人, 即拥有一种稳定的政治心理、正确的政治价值观和政治信仰, 形成政治思想, 具有一定的政治能力和产生一定的政治行为, 从社会人成为政治人。
社会主义民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大多数人的统治”, “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 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我国的政治制度、政治理想、政治体系的不断完善, 进一步增强了大学生的政治情感,政治情感是大学生政治行为的内驱力, 是大学生政治心理的沉积, 主要指大学生对政治事件、政治活动等的一种心理感受和好恶倾向。良性的政治情感表现为对祖国、对人民、对党、对集体的热爱。如1999年5月美国轰炸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时, 当代大学生表现出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尽可能地采取各种方式声讨美国的霸权主义行为。
再如大学生对我们党内存在的某些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大学生政治情感的表现比其他公民更为强烈, 是政治社会化的产物, 政治情感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心理现象, 它直接影响大学生的政治行为,是政治教育和政治影响的结果, 他们的政治思想不断走向成熟。
改革的进程, 紧紧维系着大学生的政治思想和命运, 改革每前进一步, 大学生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就前进一步, 因此社会政治变革推进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论/文/网LunWenData/Com]
第二, 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促进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水平的提高。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性质是由他们所处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 其发展水平归根到底则是由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不仅政治因素直接影响和制约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 而且作为政治制度基础的经济制度、经济关系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制约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的力度加大, 给社会注入了无限的活力, 使社会经济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社会的经济环境的变化既对大学生的思想发展提供了外部的物质技术条件, 又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结构提出了相应的发展要求。
因此,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必然随之而发展,当今中国社会变革促进了他们政治社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首先, 大学生思想解放, 富有政治上的开拓精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长期禁锢中国人思想的桎梏被打破, 使大学生们拓宽了视野, 他们比以前的大学生思想更为解放, 很少受到传统观念或传统思维模式的羁绊, 富有开拓精神。例如:
1997年满怀欣喜欢庆香港回归, 洗雪百年耻辱;1998年为数百万军民抗洪救灾的事迹所感动, 大学生们纷纷捐款捐物、参与抗洪; 1999年为50年国庆兴高采烈, 喜迎澳门回归; 而当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大使馆时, 大学生们群情激愤、同仇敌忾, 有组织的上街游行, 强烈谴责这一野蛮行径; 2001年大学生欣喜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纳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轨道; 2002年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令大学生感到欢欣鼓舞; 2003年大学生同全国人民一道万众一心, 同舟共济, 战胜了非典病魔, 同时为我国首次载人飞船成功发射而倍感骄傲和自豪; 2004年我国奥运健儿在雅典再创佳绩, 取得了金牌总数第二的历史最佳成绩,大学生们纷纷表示要向奥运健儿学习, 为国争光;2006年我国再次成功发射航天飞船, 扬了国威,大学生为此感到精神振奋。大学生对国家重大事件的关注充分表明了大学生以国家、民族为本位的政治意识的积极高涨, 也体现了国家重大政治事件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发挥着催化剂的作用。
其次, 大学生坚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受到世人瞩目, 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978年到2004 年的26 年间,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1473 亿美元增长到16494 亿美元, 年均增长914%, 13亿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国际地位正不断增强。大学生从社会主义改革实践和辉煌的业绩中, 切身体会到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才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的从胜利走向胜利。1999年对云南高校学生的调查报告显示: “7213%的学生认为应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7719%的学生认为我国应该坚持社会主义道路。”2001年对上海市高校学生的调查报告显示: “77%的学生赞成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总体上看大学生们的政治思想走势同社会发展步法比较协调, 政治观念上, 呈乐观上进的态势。
热爱党, 热爱祖国, 热爱社会主义,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满信心。
再次, 大学生政治主体意识增强。我国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 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个人与国家身份关系的旧观念。“改革的实践以生活及其利益者以最简洁、最有力的杠杆, 直接唤醒了人们的主体意识。”使当代大学生在自由开放、竞争激烈的社会中, 学会审视社会, 认识自我, 能以个人主体的身份面对生活。个人主体意识觉醒的直接积极结果就是大学生们的自主性空前增强, 积极性创造性空前高涨, 要求个人与国家关系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至上原则, 因此对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法治化要求也空前迫切。
最后, 大学生竞争意识增强, 政治实践能力提高。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整个社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大学校园作为社会的一个缩影, 也处处体现着竞争: 大学生们积极要求入党,竞选当学生干部, 学校里的比赛一个接着一个,参加者比比皆是等。在这样一种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当代大学生已形成了强烈的竞争意识。与此同时, 他们对自我价值的实现也极为关注, 他们积极参加竞争就是为了争得一席锻炼和展示自我的平台, 以期自我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对自我价值主体地位的确认, 已成为当代大学生价值取向的重要因素。这表明大学生争取民主权利的愿望已渐趋强烈, 政治实践能力也随之提高,更趋于理性与务实化。
2. 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消极影响。
在社会变革时期, 市场机制迅速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而与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机制却相对被动和滞后, 部分政治权力利用市场的弱点,对经济生活进行非正常的渗透, 社会上的以权谋私, 造成了部分大学生对现实政治失望, 对政治教育持怀疑和否定态度, 也使得部分大学生产生了消极的思维定势, 对正确的思想听不进去, 对正确的政治要求表示反感, 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当代中国社会变革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 内化主导文化出现障碍。
党和国家希望通过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过程将我国的主导政治文化传播给大学生, 使之形成相对稳定的政治价值观和政治态度。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社会利益群体分配的差距拉大, 价值观念多元化, 以及理论与实践的反差, 使大学生在政治价值观念上的冲突和困惑大为增多。大学校园内提倡的高水平政治道德规范与社会上低水准的政治道德行为的反差, 理想教育的完善与社会现实的反差, 自身思想政治道德认识的崇高与实际实践行为的平庸和无奈的反差使得大学生们内心世界充满了矛盾、冲突和困惑, 他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学习又不够重视, 甚至一些学生认为可有可无。“大学生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若干基本问题, 虽然在认识上不断提高, 但仍然存在不少模糊认识, 比如: 有一些学生对‘社会主义最终可以战胜资本主义’这一问题表示‘不同意’或‘说不清’。”再如: 对长春工业大学2002、2003、2004级学生进行抽样调查表明: 大学生在面对个人利益和前途的选择上, 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知行不统一。一个学生在调查问卷中写道: “在这个剧烈变动的社会里, 腐败、下岗、通货膨胀、贫富两极分化等等问题,让我深深地陷入疑虑中, 我找不到自己可以信赖的精神支柱。”理论上的认识不清, 加之政治参与渠道和政治实践机会不多等原因, 表明他们在内化主导文化过程中出现了障碍, 影响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顺利进行。
第二, 政治价值取向具有功利性。
大学生政治价值取向上自主意识增强, 但有功利化倾向。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大学生成长的宏观历史背景, 缘于市场经济的功利性和西方思潮的冲击, 使得一部分政治观不坚定的大学生的政治价值取向带有不同程度的功利主义色彩。
一些大学生把“有用”与否作为政治价值判断的标准和政治行为的决定性依据, 如一些大学生把教科书按照“有用”与否分成两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材则常被打入“无用”者之列, “有相当比例的学生要求入党的动机是‘能够促进自己的成长’。”凡此种种, 都是政治价值取向中功利主义的表现。
第三, 政治责任意识淡漠, 诚信观念淡化。
大学生的政治责任感是政治觉悟的组成部分和鲜明反映, 是个体对一定社会和阶级的整体利益和使命的认识、情感和态度。“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关心国家大事、顾全整体利益、追求光明进步、乐于奉献自己的人, 就是强烈政治责任感的表现, 他们恪守坚定的信念, 为着远大的理想而矢志不渝地奋斗。相反, 那种囿于个人狭小天地,只要权利不讲义务, 就是政治责任感不强的表现”。一些大学生在发展目标上, 不关心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 表现出极端的个人主义、没有社会责任感和诚信观念; 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影响, 在生活上超现实享受, 不珍惜父母家人的劳动, 没有家庭责任感; 在个人感情上不求天长地久, 只求曾经拥有, 没有道义责任感; 还有一些大学生不刻苦学习, 盛行抄袭作弊之风, 为了谋求更好的职业, 假文凭、假证书屡见不鲜, 就连助学贷款的偿还也存在恶意拖欠甚至不还的现象,这些问题从不同侧面暴露了大学生缺乏责任意识。
大学生在承受了较大的经济差距压力的同时又面临严峻的就业竞争, 面对激烈的竞争, 诚信观念上的失范, 也是政治责任感不强的表现, 严重地阻碍着当代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进程, 影响大学生的成长与成才。
第四, 政治心理发展不平衡。
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 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大学生自身特点以及在内化政治文化过程中出现障碍、政治价值观的功利性、政治责任感不强等原因, 使得他们的政治心理发展不平衡。
大多数学生带有政治理想化心理, 他们感受敏锐, 想象丰富, 甚至充满幻想, 在政治理想化心理驱使下, 幻想大于现实, 理论超前实践, 牢骚胜过满意, 因而对社会现实, 常常带有挑剔的目光。也有一些学生带有政治狂热心理。大学生的政治热情和政治先锋作用历来为社会所公认,但是他们的政治热情的极端化便是政治狂热, 就会产生政治上的盲目, 这种状况在西方和中国的历史上屡见不鲜。政治逆反心理也是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障碍, 在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不难看到这样的情况: 越是进行某种政治宣传, 有的学生越是“不买帐”, 越是进行某种政治批判,有的学生越是同情被批判者或趋同某种思想观点,这种逆反政治心理如果不加以疏导, 可能会出现反政治社会化。政治上的逆反心理必然导致行动上的回避, 在社会变革中, 大学生们更多地追逐经济利益, 认为政治是“假、大、空”的东西,或是认为政治参与活动得不偿失, 不追求政治进步, 一样可以成就学业, 以致一些大学生会有政治回避心理。大学生出现的政治理想化心理、政治狂热心理、政治逆反心理和政治回避心理体现了大学生政治心理发展的不平衡, 都影响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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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定意义上看,公平正义构成个体与社会间关系的核心价值。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则是保持人与社会和谐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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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儒家伦理思想;和谐;价值
论文摘要:“和谐”的人文情怀和伦理追求在儒家伦理思想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儒家伦理所蕴含的和谐思想在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自身的和谐方面都有所体现。在古代,这一思想体系对于培育和塑造中华民族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天,儒家关于“和谐”的伦理意蕴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样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论文正文:
浅析儒家伦理思想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当代价值
每一个民族和国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都会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伦理思想与文化传统。五千年来,中华民族以其独特的辩证思维和哲理智慧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伦理思想文化。其中,追求和倡导“和谐”便是中国古代伦理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毋庸置疑,对于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内容并且一直占据主导和支配地位的儒家思想来说,无论是从它所阐述的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抑或是从它所追求的个人内在修养,还是从它所倡导的人际交往伦理上来看,都无不渗透着“和谐”思想。因而,“和谐”的人文情怀和伦理追求成为儒家伦理思想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古代,这一伦理思想对于培育和塑造中华民族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天,儒家伦理思想的这种追求和实现“和谐”的伦理意蕴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样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儒家伦理所蕴含的和谐思想可以从4个方面来审视,即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自身的和谐。
人与人的和谐即是在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和谐。实现人与人之间在日常生活交往中的和谐无疑是儒家伦理思想最重要的方面。儒家伦理思想的智慧首先在于它把人看作是处于社会联系中的人,从人与人的不同中求同,从对立中求统一。
儒家“人和”思想由来已久,它把“和”视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准则。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精神。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儒家文化重视建立融通的人际交往及和谐的人际关系,提倡成己及人、宽和处世等贵和尚中的和谐友爱精神。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把“仁”作为自己哲学的核心范畴,“‘仁’学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他的伦理学说的根本。在《论语》中,谈到‘仁’的有58章,‘仁’字出现105个”。“仁”的本意就是指人与人之的相互关系,因而儒家的“仁学”就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学说。儒家把“仁”解释为“爱人”,孟子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阐明了对他人的关爱与尊重的意义,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际和谐。对于以“仁”为核心处理人际关系,孔子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条是“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最基本的要求,即是说不能把自己的要求强加于人,更不能把不希望加之于自己的要求加之于别人;另一条是“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进一步要求,即是说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要求发挥人的善性,要“善群”、“利群”、“乐群”,也就是要成己及人。从“忠恕之道”出发,儒家伦理思想又进一步提出了需要协调的5种人际关系,即父子关系、君臣关系、夫妇关系、长幼关系等,即所谓“五伦”,强调要以仁、义、礼、智、信、宽、勇、忠、恕、孝等伦理规范来实现人际关系和谐。儒家正是以“忠恕”之道为途径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从而实现人际和谐的。
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交往会愈加频繁,人际关系也更加重要,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就必须借助于良好的人际关系。然而,在现代社会,伴随着人们个性化意识的觉醒和对物质利益的过度追求趋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现出冷漠和淡化的境况。人际关系的冷漠、甚至某种程度的紧张,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的全面发展,破坏了自身存在的人际交往生态,破坏了社会的和谐。而儒家强调“和”、“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成己及人的思想,倡导仁爱、谅解和宽容,这对于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非常有益。因此,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宝贵财富,这些思想并不因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而失去生命力和合理性,其内涵与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所追求的新型人际关系有着一致之处。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活动的实践者,因而在“人和”基础上形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儒家伦理思想认为人是一种“群”的存在,个人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个人的命运与群体息息相关,只有群体才能够保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只有把个体融入群体之中,才能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以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正是基于此,许多学者曾指出,儒家伦理思想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本位的整体或群体主义思想。
从一定意义上看,公平正义构成个体与社会间关系的核心价值。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则是保持人与社会和谐的关键。儒家关于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思想,主旨就是在“民为邦本”的基础上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结构与体制,其主要思想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儒家伦理思想认为社会和谐的前提是实现政治和谐,即统治者要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政治环境。儒家认为社会的稳定运行,在于统治者实行“王道”,即“保民而王”,行王道的核心在实施“仁政”。“仁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德政”,即“修德为政”和“以德治国”,提倡“以德服人”的王道,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孔子有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汉代贾谊则认为:“故君能为善,则吏必能为善矣。吏能为善,则民必能为善矣。故民之不善也,失之者吏也;故民之善者,吏之功也。故吏之不善也,失之者君也;故吏之善者,君之功也。”二是以民为本,即“民为邦本”的重民尊民亲民爱民思想。如荀子认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孟子进一步指出:“民为贵,社租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为天子…...“。仁政”的这两方面思想是联系在一起的。
其次,儒家伦理思想将社会利益和谐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内容,核心在于“均贫富”。孟子认为“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意思就是必须让百姓拥有固定的收入才能使社会变得稳定和谐。在财富分配方面,儒家强调“均”。孔子说:“有国有家者,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儒家反对“富者地连吁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两极分化现象,认为这是社会动荡的根源;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表现是社会“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即生产活动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社会生活要老有所终、皆有所养。这是一幅人无后顾之忧、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生活图景。
儒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实现人与社会和谐的社会伦理思想,把构建和睦和谐的人与社会关系、公平正义的社会政治环境,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作为社会协调的价值尺度。这些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无疑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当然,在借鉴的同时,仍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儒家伦理思想的历史局限性,其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封建性的因素,比如强调统治者对人民大众施行“仁政”,这仍然是站在维护封建统治的立场上的。现代民主社会在吸收儒家这方面的思想时,应当进行现代转换,使其融入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价值观。比如公民权利义务观、政府的服务意识。因为在现代社会,政府、官员与公民不是臣与民、官与民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要为公民利益服务,而公民也应该为社会尽责。
儒家认为人生活在天、地之间,因而天、地、人之间就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并由此提出了以“天人合一”为核心思想的和谐生态伦理思想。
首先,儒家关于天、地、人之间辩证关系的观点反映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朴素认识。例如,儒家关于“天地生万物”及“仁民爱物”、“物我相亲”的观点就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儒家在强调自然对人类影响的同时,提出了人也可以利用自然、影响自然。孟子就认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署不入口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只要充分地利用自然条件,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可见,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通往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其次,在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天人合一”是其重要的一个命题。儒家早期的思想家虽没有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概念,但不能说他们没有这种思想。张岱年先生就认为:“孟子没有直接提出‘天人合一’观念,但他的‘性夭同一’的观点是宋明理学中‘天人合一’思想的主要渊源。”董仲舒认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并提出“天人感应”的理论。张载则明确提出:“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朱熹也认为:“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于天地,即生此人,则又在天矣。”王阳明说:“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虽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在内涵和旨意上远远超过人与自然的关系范畴而指向人与世界关系的精神层面,但它本身所蕴涵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追求却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说,“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的精神构成了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
在人类认识的发展史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绝对人类中心论、相对人类中心论等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到动物解放一权利论、生物中心论、生态中心论等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不断转换。虽然这其中也出现了对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统一关系的论证和认识,但却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人类中心主义或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某种倾向,总是逃脱不了人与自然、人与世界关系的对立认识。在近代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受其影响,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都影响着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内涵。儒家人文精神中“天时、地利、人和”、“天人合一”以及民胞物与、尽物之性的生态伦理观念里所闪现出的哲理与智慧为我们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了廓清思维的烛照之光。它不仅有助于消解西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中的二元对立思想,而且还为我们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的和谐统一提供了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实践方法。儒家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思想给予我们的启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基本的关系。一方面,人是具有主体精神的,可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另一方面,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不能违背自然固有的发展规律,应该注意保护和尊重自然,最终就可以做到“天人合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摒弃那种将人与自然绝然对立起来的思维模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辩证思维,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
注重修身在中国的传统伦理思想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儒家伦理思想非常重视人的身心和谐与个体的人格完善,并把它作为实现社会、人、自然三者和谐统一的基本途径,它也是儒家“和谐”伦理价值观的基础。“如何培养‘仁且智’的理想人格,是孔子伦理思想所要解决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对此,孔子根据自己长期的教学实践总结出一套道德修养即所谓‘修己’的理论与方法”。儒家一直强调要通过正心、诚意、修身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身心和谐。孔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精神生活,特别是在于人有道德。孔子以“仁爱”为中心,推演出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把培养具有高尚道德、完善人格的人作为根本,认为这是社会稳定和谐的根基。
可以看出,儒家和谐社会的理想是建立在个人道德与人格修养提高的基础上,它通过提高个人自身的道德与人格修养来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和谐,从而使社会成为一个和谐的理想社会。孔子曾这样总结自己仁德修养的发展历程:“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夭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他还特别强调“自省”对修身养性的重要意义。《论语·学而》中记载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里仁》里也强调“见贤而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因而,孔子所阐述的身心修养方法,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为仁由己”、“修己安人”则是他所倡导的修养方法的基本原则。孟子也同样认为:“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夭下平。‑荀子则提出在礼的制约下“治气养心”,他提出达到善的方法有:“血气刚强,则柔之以调和”、“勇胆猛庆,则辅之以道顺”、“狭隘蝙小,则廓之以广大”、“凡治气养心之术,莫径由礼”。这种治气养心术也是一种体现内心和谐的修养方式。通过治气养心,实现善的目的,使主观同客观要求相和谐。而《大学》中则有云:“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身;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强调了修身、正心在人的修养中的辩证关系。因而,儒家非常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对人的身心发展所产生的激励作用,强调它能够使人产生崇高的神圣感,内心产生和谐的体验,实现主观和客观的和谐,知、情、意、行的和谐,从而达到道德客观要求同主观修养、主观追求的和谐和统一。
以“修身养心”为道德准则的儒家身心和谐思想对现代人的心志调节、培育社会主体理想人格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在当代社会,由于市场经济过度膨胀,利益原则逐渐成为主导,人们无顾忌地索求,失去了修己与内省的精神,导致个人欲望膨胀,人格异化,心理失衡。因而,超越自我的束缚,正确处理义与利、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培养现代人的高尚人格,提高精神修养,是造就一代身心健康现代人的必然要求。儒家伦理思想重视人的身心和谐发展,强调通过“修己”、“内省”而化除私欲,以义利统一作为修身的基本原则,以道德自律作为修身的基本途径,使人生脱离物欲满足的低级趣味而进入理想人格追求。修身克己,实现道德自律和内在超越,从而达到身正心和。很显然,儒家伦理思想这种通过道德修养实现人身心和谐的追求是与和谐社会对人的素质期待、要求相一致的。这对于当代和谐社会乃至和谐世界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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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基石和支柱之一,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总体水平偏低,这与 “” 、社会大环境、教育体制和家庭教育的影响密切相关。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公德教育,必须加强马列理论学习和传统美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强调教师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打击精心准备的: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公德建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英道德水平的高低将会影响未来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但是,目前由于受各方面的影响,我国大学生中还存在着社会道德意识淡漠的现象。因此。需要认真探究其原因,通过多种途径来加强大学生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水平。
关键词:社会公德;大学生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问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在全体社会成员中,青年大学生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社会群体,担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他们的素质如何,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形象,而且事关国家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如何进行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成为了教育工作者、家庭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核心问题。
一、当代大学生社会公德建设的现状
大学生社会公德论文近年来,高等院校开始逐步重视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当代的大学生已成为我国传播社会公德意识和践行社会公德规范的重要力量。但是,少数大学生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某些陋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的总体形象。例如,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在课桌上乱涂乱画,还美其名臼“课桌文化”;上课迟到、早退甚至旷课、违反校规;论文抄袭、考试作弊;崇尚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缺乏集体主义观念、自私自利;不讲节约、互相攀比;就餐时任意插队、偷窃、损坏公共财物;忽视尊老爱幼,男女生谈恋爱行为有失分寸等等。
第一,历史的原因
1.我国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处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影响之下,其分散、简单的人际关系使得中国传统社会缺乏现代意义的公共生活。公共生活范围的狭小造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公德的缺失,进而成为目前社会公德缺失的一个主要原因。
2.我国传统社会以“德治”为主,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规则意识不坚定,对一个规则的执行往往是灵活多样的。在有人监督的时候,就循规蹈矩;无人在场时就无视道德的存在。再加之中国人一贯以来的。容忍”态度,见到一些不道德的现象往往随之任之。这更加剧了中国公民社会公德意识的下降。
3.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重公德轻私德也不利于培养人们的公德意识。儒家学说是建立在血缘、地缘基础上的,认为私德是第一位的,公德是第二位的。当两者发生矛盾并且不可调和时,私德就会压倒公德。这就造成^r中国公民社会公德意识的淡漠。
第二,社会的原因
1.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西方文化的传播、人们思想的解放,使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滋长,尤其在易于接受新事物的青年大学生中表现更突出。这些不良的社会风气致使大学生重利轻义、重个人轻集体、重眼前轻长远,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2.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开始构筑起一种全新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成为重要的信息平台与交流工具。网络生活已成为大学生课余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具有方便、快捷、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但是,网络又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又可能冈使用不当或缺乏规范I酊损害社会公德、妨碍社会的发展。例如。网络上常常充斥着大量不健康信息,这些不良信息的泛滥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使社会环境受到了严重污染。
第三.学校的原因
1.当前许多高校设定的德育月标太过理想化,缺乏层次性与针对性。德育内容和方式教条僵化。没有建立起一套真正使学生信服的理论体系。
2.当前的高校只是将社会公德教育作为一种形式,并没有认真地去落实。仍然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判学生的素质,对思想道德的教育不够重视。
3当前我国高校的社会公德教育只重视理论灌输而缺乏实践的培养。教育工作者只注重对学q:理论成绩的评价,而忽视对其实际社会行为的评定。学生也只是将这种社会公德教育当作一种说教,而不去付诸行动。造成了学生“学”与“用”脱节,“知”与“行”不统一的现象。
第四,家庭的原因
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自身的人生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对孩子影响很大。现实生活中,很多父母都存在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注重个人形象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给孩子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2.现在的学生多为独身子女,父母对孩予都宠爱有加.常常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要求,对孩子犯得错误也无原则地原谅.缺少必要的教育、引导。养成了他们目中无人、我行我素、自私自利的秉性,使孩子缺乏公德意识。
3.现在的家长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风,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大部分家长都认识到厂教育的重要性。但他们片面地认为分数是孩子成才的唯一标准,忽视了对孩子品行的教育与引导。导致了现代大学生虽然具有很高的科学文化水平,但道德素质却很差,不符合国家培养人才的要求。
第五,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当代的大学生虽然已足成年人,但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仍尚未成熟。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自控能力差,对社会上的某些弊端和不良风气不能够正确认识。在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常常自暴自弃、随波逐流,沾染一些不良恶习,生活中消极处世、冷漠待人,造成了他们道德观念的淡漠。
第一,从社会方面来说,首先,要利用各种网络、媒体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教育。使人们真正理解和明白什么是社会公德,它包括哪些方面。同时要运用立法的形式将社会公德的要求固定下来,形成文明公约。对于那些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要制定明确的惩罚措施。其次,开展全民社会公德教育,进行典范引导和舆论扬抑。通过榜样的示范力量使人们产生道德上的共鸣,增强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再次。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坚持“八荣”摒弃“八耻”.在全社会形成褒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的浓厚氛围,使人们自觉进行自我反省,努力提升道德境界,做到自尊、自爱,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公德的建设。最后,制定和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促进网络环境的优化,保障网络的健康发展,减少网络不健康信息对青少年的危害。
第二,从学校方面来说.首先要优化和完善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教学体系。其次,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活动,在活动中进行公德教育。最后,社会公德教育不仅要言传,而H还要身教。教师的实际行动是最具说服力的。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并且要及时纠正学生的一些细微的不文明行为,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
第i。从家庭方面来说,家长应该努力提升自身道德素质,将自己作为孩子的道德榜样,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来感染,引导孩子。对于孩子做出的不道德行为要及时地制止并教育引导.不能一贯地持容忍态度。
第四.从大学生自身方面来说,首先要加强自我教育,使大学生自觉接受正确的思想教育,抵制不良诱惑的影响,形成良好的自身道德修养。其次,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师设计的活动情境中去感知体验,从ffii在其中解决心理问题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公德认知行为问题,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心态与公德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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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0月15日至20日,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国外社会主义研究会、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江西钢厂在庐山联合举办“当代世界社会主义理论与改革”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就当代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些重要问题展开了讨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当代社会主义的研究综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对我的研究生导师董艾辉老师关于当代社会主义现状分析研究的相关论文,对其论文的方向、观点进行一个总体介绍。通过对导师论文的研究和学习,深入了解了当代社会主义的情况,进一步学习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以及对待社会主义的正确态度,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归纳并得出自己的结论与感想。
“社会主义”是一个古老而崭新的话题。六十多年的建设、改革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进行不懈探索。但事实证明,我们过去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回答还是有教条、有误解、有空想,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新时代,我们更应该用科学的态度对待社会主义,要树立起真正符合时代要求的,也是真正属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破除人们头脑中多年来关于社会主义的旧观念。
社会主义是人类发展到了资本主义后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追求;社会主义是从天地境界的高度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社会主义是一种历史学说;社会主义的实现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对于未来社会主义的具体问题的解决,就像数学家解方程式一样,只有在它本身包含着解题的条件和因素时,才能作出答案。
(一)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理想
社会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主要是一种社会理想,作为一种社会理想,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劳动与资本的对立这个现实的基础上的。他不仅看到劳动积极的一面,还看到其消极的一面,即异化的、强制的一面,消极面是同社会的对抗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变成同资本对立的雇佣劳动。当然,我们不能指望在现实世界中实现那种绝对完美的社会,而只能尽量的努力趋近这个目标。因此,我们也不能指望社会主义成为一种尽善尽美的社会,而只能希望在现实社会中尽量的趋向于完美。实现这一理想是一个十分困难的过程,现在只不过是接近这一理想罢了。
(二)社会主义是一道方程式
马克思之前,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有300多种,关于社会主义的流派各种各样。在马克思看来,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对于未来社会主义的具体问题的解决,就像数学家解方程式一样,只有在它本身包含着解题的条件和因素时,才能做出答案。如果已知条件不够,那么,这个方程式不能解。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想教条式的预想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 “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这就充分地说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不是来自某种主观的愿望和想象,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对历史规律和现实趋势的洞察得出的,具有强大的现实感和逻辑力量。这一理想的实现需要实践理性,需要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当社会主义尚缺乏变为现实的条件,尚缺乏实践经验的时候,热衷于设计未来社会的具体蓝图,是注定要失败的。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历来反对把他们的理论当作标签到处乱贴。
(三)社会主义是一种精神境界
儒家说,每人各有自己的世界,因而各人有各人的境界。我国新儒学八大家之一的冯友兰先生把人的不同境界从大的方面归纳为4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天地境界的特征是,意识到自己是宇宙的一员,并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情,这种境界是圣人的境界。冯友兰先生把达到了这个境界的人叫“圣人”。也就是说,只有从天地境界的高度思考问题的人才能觉解社会主义的必须和必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理想的提出,这不仅涉及到经济利益上有竞争,也涉及到儒家思想、封建思想中的根深蒂固的文化问题。既然几千年形成的,我们就不能期望一朝一夕就让它荡然无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要借助于一种文化的力量。这个文化就是建构在相互理解和多元化选择基础上的一种忍让、一种宽容、一种理解、一种思维方式的改变,一种精神境界的提高。
(四)社会主义是一种历史学说
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他应用他的历史唯物主义,从历史的角度来阐述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必将为社会主义社会所取代的理论,而不是对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所设想的理想社会的模式进行发展和完善。如果不把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思想理解为一种历史学说,而理解为一种治国安帮的学说,现成答案的汇编,那么,对马克思的以上观点是难以把握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是以封建社会为母体、以资本主义为外部条件而产生的,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封建主义影响根深蒂固,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们要认识到:资本主义的灭亡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我们只有先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才能最终战胜和消灭资本主义。
新中国建立后,对社会主义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对其有了比较深刻和全面地认识,对进一步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和谐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价值追求
“和谐社会”是千百年来人们所向往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而不是社会形态。社会和谐作为社会存在的一种状态,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也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这种社会状态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中国共产党所追求和实践的社会主义就是一个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又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既体现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同时又扎根于当今中国国情的现实;既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价值追求,也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也是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土壤里长出的理想之花,一定会结出丰硕之果。
(二)“以民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诉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就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也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对我们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就是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最高价值取向;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价值主体;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价值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高价值理想。 (三)利益多元化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
中国传统文化不仅追求和谐,而且主张和而不同。和而不同是指要承认不同,提倡兼收并蓄,厚德载物,调节社会矛盾使之达到适度、适时、适当的和谐状态。如果一味追求同而不能和,不仅不能使事物得到发展,而且反而会使事物衰竭或毁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要整齐划一,而应关注人们之间的共同性和个性的差异性,使人们的思想文化和精神追求表现出丰富的个性差异,从而更加文明,更为开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既包含各方面不同利益,又能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处理妥当,使社会充满创造活力又生动而有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活而不乱、活而有序、和而不同、矛盾统一的社会。
(四)共同富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
共同富裕与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两个主要体现,也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实现的最基本的要求。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共同富裕的社会。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影响着作为和谐社会主体的人的自身的和谐、影响着人与人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才有可能平衡社会矛盾,保持安定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正如邓小平所说:“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只有坚持和实行这个原则,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也才真正能够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长期和谐。
纵观社会主义五百年的历史,对社会主义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水平,要想社会主义继续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继续发光发热,我们必须要对社会主义树立科学的态度。
(一)从历史前提和现实实践出发来看待社会主义
马克思曾一再向世人明确地宣告:“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想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这就表明,马克思贯彻的是从现实生活条件出发的实践原则,坚决反对并摈弃那种从理性抽象原则出发的教条主义做法。“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这也就更充分地说明,社会主义不是来自某种主观的愿望和想象,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对历史规律和现实趋势的洞察得出的,具有强大的现实感和逻辑力量。所以,从客观历史实际和现实实践出发来看待社会主义是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二)用全球化的思维方法来看待社会主义
全球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全球化正在从实践领域向意识、精神领域扩散,成为人们思考问题、看待世界的新背景。社会主义不是一个空洞的东西,而是一个现实的运动。社会主义运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和国际环境也应该在适应社会与世界变迁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和丰富起来。今天我们研究社会主义,也必须考虑当今国际社会变化的基本特点和走势,适应全球化发展的要求和潮流。全球化的思维方法来看待社会主义,就是要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作为全球范围内的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来对待。因为全球化的世界应该是一个多元化的世界。全球化要求世界用对话代替对抗,用和平代替战争,以合作代替掠夺,以共存代替你死我活。只有这样,才会有全人类的共同进步,才会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实现。
(三)以动态的实践性思维方式来看待社会主义
现实的社会主义只能是符合规律的创造性的革命实践的产物,而不是用某种现成的观念模式“套”出来的结果。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分析研究的是以对资源和金钱占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本主义,而今天我们面临的是以智力和知识占有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的资本主义。所以,我们应该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代现实结合起来,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而决不能对马克思主义作教条式理解,也不能停留在过去对社会主义的一些不科学的甚至扭曲的认识上。总之,我们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不能像过去那样用静态的概念性思维方式来认识,而只能用动态的实践性思维才能科学地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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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个人的意识行为,靠集体建立起来的信仰难以长久,靠集体的信念建立起来的信仰会随着某个宗教、政党、组织的解体而烟消云散。信仰的内容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天人合一信仰、上帝信仰、佛信仰、科学信仰、对权利、地位、金钱、声誉、美色等的痴迷和崇拜也是信仰,“及时行乐”、“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得过且过”等也是信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马克思主义信仰在当代社会中的必要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谈马克思主义信仰在当代社会中的必要性全文如下:
【摘 要】当今社会的人们面临信仰缺失的严重危机。而马克思主义信仰以其高度的科学性、革命性、实践性和发展性,赢得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座丰碑,是我们最崇高、最理想的信仰。在追求马克思信仰的同时,首先要学习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其次要把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来抓,同时还要从法制规则出发,加强法制教育。加强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可以促进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信仰危机
母亲曾叹道:“奇怪,过去我们吃不饱,穿不暖,但人却活得很精神;而今日子好过了,却干什么都提不起劲头。”因为生活在那样的年代,母亲读的书不多,她也不知道什么叫做信仰。可是母亲的话却引起了我笔者的深思:这其实就是当代社会信仰缺失的例证。
信仰是人们对其认定体现着最高生活价值的某种对象的始终不移的信赖和执著不渝的追求,并把它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或榜样。因此,信仰是人们活动的精神支柱和行为准则。信仰一旦丧失或存在危机,不仅会使个人的生存意义荡然无存,同时也会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感到不知所措。近几年来发生的种种事情,不断质问拷打着我们每一个人:毒奶粉,毒大米等食品安全问题;黑煤窑,黑心包工头对农民工的种种残酷的剥削;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压,18名路人路过却视而不见;老人孩子跌倒无人敢扶;官在其位不谋其政;富人为富不仁;社会诚信度愈发低下等等,可以想象,今天的社会,各行各业,很多人似乎都失去了信仰、道德、伦理底线,整天浑浑噩噩,过着茫然无措的生活。
寻找信仰,是我们的当务之急。马克思主义既是科学,又是信仰。作为科学,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强大思想武器;作为信仰,它是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奉和自觉追求,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精神支柱和奋斗旗帜。经历史证明,马克思主义信仰是迄今为止人类信仰史上最崇高的、最理想的信仰,因为它是科学的、革命的、实践的、发展的信仰。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科学的。首先,它有科学的基础和来源。它批判地继承了人类19世纪上半叶人类思想的最高成就的思想精华――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主义;其次,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基础,按世界的本来面目认识世界;再次,它亲自参加工人运动,坚持以实践为基础,紧密结合实际,不断研究和解决随着时代的前进和实践的发展所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实践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对的,决不是因为马克思这个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为他的理论,在我们的实践中,在我们的斗争中,证明了是对的。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紧密结合起来,引领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巨大指导作用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故步自封的学说,而是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的科学体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他们的学说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邓小平同志强调,只有结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江泽民同志强调,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就是与时俱进。
加强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当务之急。首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就要认真阅读马克主义经典著作。马克思主义信仰不是自发地树立起来的。一个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一无所知的人,是不可能树立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不仅仅是朴素的感情,更不是盲目的崇拜,而是建立于准确的认识和理解之上的理性把握。认识和理解是信仰的基础,这体现出人的认知需要。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为理论前提的,它要求人们所做的不是盲信盲从,而是理性地独立思考和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认知能力,使人的认知需要得到极大的发展。
其次,要把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来抓。信仰是人类精神现象的核心,是指导一切精神活动的最高统帅。人类精神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都与人们的信仰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精神领域的各种建设,首要的便是信仰建设。马克思主义信仰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行动指南。
第三,从法制出发,加强马克思主义法治教育。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中,人们总是需要共同体稳定、有序、和谐与繁荣地发展,以便自己在其中健康地成长。这就体现出人的法制需要。那么在这个共同体中就应当有共同的信仰来维护来支撑。而且共同的信仰能把人民的力量凝聚到一起,共同建设与发展我们的共同体。我国的信仰教育应该抓住人们这方面的需要,在尊重信仰自由的前提下,大力进行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法治教育。
信仰的生成是情感内化的结果, 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确立, 就是真理的力量、情感的力量以及实践的力量等综合作用的结果。面向21世纪,我们必将在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指引下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始终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是我们永远不可动摇的坚定信念。也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让人们积极追求物质文明的同时,积极地建设自己的“精神家园”,才能达到物质和精神的协调发展。
【浅谈马克思主义信仰在当代社会中的必要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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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会化是一种影响深远的社会政治过程,是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前提。正确认识当代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现状和特点,采取有效的途径,推进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进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当代人学生政治社会化问题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大学生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政治素质及未来发展,也关系到我国政治文化的传承、社会政治稳定的问题。因此,研究当代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对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存在问题;对策
政治社会化是政治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由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和罗伯特?海斯于1958年发表的论文《政治社会化研究中的若干问题》中,后来被广泛运用。政治社会化理论是从个体和社会这两个视角进行研究的。从个体方而来看,政治社会化研究个体如何接受政治文化,逐步形成白己的政治观念和行为;从社会方而来看,它研究社会如何传播政治文化。在我国,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指大学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习得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知识和能力,形成正确的政治认知、良好的政治情感,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政治意志,最终转化为理性的政治行为。
当前,我国大学生的政治意识现状总体上保持着积极健康的良好态势,但不可否认,在社会急剧转型、多元文化冲击等影响下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第一,是政治认知不清晰,政治兴趣不高。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加之受整个时代背景的影响,一些社会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冲击着大学生的头脑,使得部分学生对政治教育持怀疑态度,动摇了他们原有的政治信念,使其政治认知不断模糊,政治热情逐渐淡漠。
第二,是政治责任感不强,功利色彩严重。由于没有充足的政治理论知识、坚定的政治信仰,导致他们对政府行为、社会现象的也没有一个全而正确的队识,对国内国际的政治动向虽有所关注,但在做出判断时往往缺乏理性思维,容易人云亦云。多数学生还是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但很多只是把入党当作一种政治投机,使其将来在就业、升迁时成为白己的政治资本,实际上缺乏远大理想,更不用提为社会做贡献、服务人民的远大政治目标。
第二,网络的发展与普及,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而,通过网络学生可以足不出户就了解到全球最新的资讯,最先进的技术等;另一方而,科技的发展也改变着大学生的生活以及思维方式,除上课外,很多学生都沉迷于网络,他们聊天交友、听歌、玩游戏、看电影,然而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难辨真假。不良信启、会使大学生觉得现实社会与理想完全不符时,很多人就会陷入理想与现实脱节的鸿沟中,产生愤世嫉俗心理。
(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优化家庭环境。家庭是大学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大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在关心孩子身体、学习成绩的同时,要时刻关注孩子的思想变化,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第二,优化政治环境。政治环境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影响最直接。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严厉治理官员腐败,建立服务型、亲民型政府。第二,优化文化环境。尤其校园文化环境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二)开展实践活动,在政治参与中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从学校走上社会的桥梁,要改变大学生的政治态度,一定要通过社会实践,赋予大学生政治教育生动的内容,让他们在实践中吸取和接受社会政治规范。对此,我们要大力提倡并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例如,帮助孤寡老人、走近特殊教育儿童、青年志愿者实践活动等,使大学生在接触社会、认识社会中,学会正确处理各种复杂社会关系和政治问题,积累社会经验,逐步实现政治社会化。
(三)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抢占宣传主阵地
要有效控制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大众传播媒体,加强正而宣传报道。同时,还必须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去占领网络阵地,把互联网作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对大学生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和积极引导,为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四)提高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主观意识,重视自我教育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决定事物的本质,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家庭、学校、社会因素只是影响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外因,而大学生自身主体意识的缺失才是内因。所以,要改善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现状,还要使大学生认清白身社会角色,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要积极调适个体政治心理。认识到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的人,要自觉主动地学习政治文化知识、扩大视野、提高辩证思维能力、科学认识和分析政治现象和政治问题。
总的来说,当代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由于复杂的时代背景,注定他们的政治社会化道路不会一帆风顺。因此,我们应充分重视当代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争取一切有利措施,不断深化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好这个问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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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合同纠纷都涉及是否采纳书面协议以外的条款或者对约定中的文字如何理解。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当代美国合同法的古典复兴思潮及启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当代美国合同法的古典复兴思潮及启示
19世纪常常被称为美国合同法的黄金时代,当时的合同法以极端个人主义哲学为主导,以抽象合同自由原则为基础,以客观主义和形式主义为特征,从而建立了一系列合同法规则,合同法被定格为我们所知道的古典模样。①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市场的扩张带来的社会矛盾已日益暴露,国家不得不加大干预以弥补市场竞争带来的利益冲突,古典的形式主义法学思想崩溃了,合同法的追求从抽象合同自由转向合同正义和社会福利,这一现代化趋势到2o世纪后半期之初基本没有变化。
当代美国合同法对世界的引领作用体现在多方面,如,与国际商事法的互动与协调,对现代科学技术的积极回应。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当代美国在合同法领域的司法判决出现了新的古典风潮,追求合同实质平等的司法干预主义似乎被抛弃,“合同自由”与“市场经济”理论再次受到强调。本文拟遵循英美判例法传统,以美国部分州法院的判决为素材,分析古典主义复兴的具体表现,并探索古典复兴的内在法理及其启示。
在古典合同法理论中,合同意味着冒险。对于受诺人来说,在履行期限结束之前,法律不会介人当事人之间,允诺人有选择违约的自由。②所以,“除非有盖印的形式或有约因支持,任何要约在被受诺人接受以前都是可以撤消的”.③在后古典合同法时期,对于合同成立的认识则更加灵活和宽泛。不过,在过去30多年里,美国一些法院又在重新拾起古典理论中关于合同成立的概念主义原则,合同与非合同的“严格概念”又回到了法官的思维中,合同的人121又被收紧了,具体表现如下:
(一)合同不因部分履行而成立。
在伯克特诉莫拉莱斯案①中,废物处理机器的发明者和工程师签订了一份长达5页的协议,发明者授予工程师15年的生产和销售该机器的权利,以获得一定报酬。由于他们委托律师起草的文书与原始协议稍有不同,工程师便没有签字。不过,在接下来的1O个月中,工程师都在实质性地从事着生产与销售,并向发明者支付了2万多美元的咨询费。尽管如此,亚利桑那州法院仍然裁定:尽管当事人有实质性履行,但原始协议只是“同意协商的协议”,不是有约束力的合同。
在海因策尔诉巴克斯特伦案②中,房产销售商在收到出价更高的要约后,违背了一份已签字的销售协议。俄勒冈州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根本就不存在合同。而且,法院还列举了“合同的核心构成要素”:第一、当事人;第二、标的物;第三、相互允诺;第四、约因(doctrineofconsideration)。而且,法院认为,该案涉及的合同缺少上述第三个和第四个要素,因为买房人的签名可以被解释为“仅是对要约的认可”.因此,即便双方当事人已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即便下级法院已裁定合同的成立,俄勒冈州最高法院仍拒绝赋予买房人交易的利益。
俄勒冈州最高法院陈述的合同成立“四要素”充分显示了州最高法院的古典主义倾向。20世纪8O年代以来,亚利桑那州、爱达荷州、华盛顿州以及内华达州等的法院都有很多类似的案例,即,法院都不再积极地向卖方施加守约义务,以形式要件缺乏为由否定有效合同的存在,不顾另一方当事人对合同部分履行的付出。
(二)选择权合同的约束力受到限制。
选择权合同(optioncontract)就是规定要约的接受期限、给受诺人保留一定期限内的选择权的合同。③对选择权的保留表明了法律对交易的促进。曾经,价值些微的“名义约因”甚至“虚假约因陈述”往往被认为显示了当事人创制有效义务的意图,从而使选择权协议受到法律的尊重。
但近年来,美国法院尤其反对选择权合同的约束力。比如,俄勒冈州的下述判决就代表了古典主义对公共常识的全面胜利。④餐馆购买者与出售者进行了广泛的协商后,签订了一份订金接受凭据。收据规定:第一、以27万5千美元的价格出售该餐馆经营权及餐馆内的存货;第二、房产租赁期为l0年,另外,承租人在租下餐馆4年后有权以42万5千美元的价格购买该地产。在随后的租赁期问,出售者将地产的出售选择价格改为“不低于42万5千美元”,同时告诉购买者这一修改无关紧要。
4年后,当购买者要求行使购买选择权时,出售者却要价8O万美元。那么购买者能够根据订金凭据约定的42万5千美元的价格购买该地产吗?俄勒冈州最高法院最终以4:3的多数再次推翻上诉法院的判决。法官基于约定对支付条款、利率、契据形式和担保义务的缺乏,否认了选择权协议的强制力。类似判决甚多,尤其是在地产市场看涨的背景下,法官通常以当事人缺乏明确约定为由判决选择权协议无效,拒绝当事人享有先前约定中的购买权或承租权。
大量合同纠纷都涉及是否采纳书面协议以外的条款或者对约定中的文字如何理解。古典合同法推崇口头证据规则(parolevidencerule),排斥口头协议对书面合同的修改效力,以鼓励人们签订书面协议,并可防范欺诈。同时,古典主义者在解释合同时对抽象概念和字面含义的遵循超过了对实际争议的关注。与此相对的是,现代的美国学者和法官都关注当事人的真实意向和客观事实,不相信“大多数当事人事实上把他们所有协议都付诸于一份含义准确的文件”的假设,不过,古典合同法的解释理论在近年的司法判决中被重新采纳。口头证据规则又开始焕发活力,法院比以前更加喜欢根据“字面含义”来解释合同,并将此作为“法律问题”以排斥陪审团的介人。而且,销售商、雇主、保险人和银行又成了这些新兴判决的受益者。
(一)口头证据规则的再次普及。
对于促进古典合同法的现代变革,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在全美法院中起到了表率作用。然而,该法院在8O年代以来的判决却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口头证据规则的复兴。例如,在马尔姆斯特伦案①中,被告从其竞争企业中招聘了一名员工,并多次向该员工保证:“只要工作履行符合要求”,其工作职位将是“永久的”.书面雇用合同却规定:只要“双方合意”,雇员就可以继续受聘。4年后,当该员工6o周岁时,被告公司解雇了他,但承诺让其在弗罗里达州再工作5年。该员工遂迁移到弗罗里达州再次开始工作,但被告公司很快又解雇了他。
本案的争议点是:第一、该员工能否根据最初的“职位永久”的口头保证获得救济?第二、对书面协议该如何解释?第三、雇主承诺其在弗罗里达州工作的口头允诺有效吗?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支持了对被告公司有利的初审裁决。其理由是,合同前保证的全部证据都是不可采纳的,书面协议中的“双方合意”仅仅产生任意期限雇佣(at—willemployment)。
更加令人吃惊的是,法院还裁定,书面协议否定了后来的关于在弗罗里达州工作的口头保证,因为,对语言陈述做出有约束力的修正需要新的“约因”,但该员工没有付出任何“约因”,他迁移至弗罗里达州不能被作为对修改付出的“约因”,仅仅是他准备接受要约的受损。因此,尽管存在着两个无争议的口头允诺,且这两个口头允诺导致该员工从第一家企业辞职并迁移至弗罗里达州,法院仍认可了对雇主有利的简易判决。
在银行与贷款担保人的债务纠纷中,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判决明显代表了合同法向古典时代的倒退。法院趋于做出有利于银行的裁决,其理由是:口头证据规则将书面协议转变成排他性的合同,任何其他证据在法律上都是无关的,不能支持法院判决。
同样,在1991年的“西部自愿者公司案”中③,阿拉斯加州最高法院再次援引口头证据规则撤销了陪审团的事实认定,并裁决:口头证据的价值,如果有的话,是很细微的。在土地购买者控告销售商的土地测量严重不准确的案件④中,蒙大拿州法院宣称,口头证据规则排除了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准确测量保证。法官甚至认为,“口头证据”规则是蒙大拿州的公共政策,没有该规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将处于不确定状态中。
(二)对合同语言的解释趋于法律概念化。
当前,除了关于口头证据能否解释或补充书面合同条款的争议外,对于当事人实际使用的语言的解释也存在许多争议。1968年“加利福尼亚州太平洋电气公司案”判决是美国关于合同语言解释的经典判例。
首席法官罗杰·特雷纳多次援引现实主义法学代表科宾教授所倡导的观点,呼吁重视“当事人想表达的含义”.但是,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法官们近年来基本抛弃了特雷纳法官的劝告。1992年的“西部银行案”涉及对“不公平竞争”含义的解释,尽管上诉法院认为“不公平竞争”包括“针对商业竞争对象或公众的,任何非法的、不公平的或者欺诈性的行为”.州最高法院虽然承认上诉法院的推理作为抽象的哲学来看可能是正确的,但拒绝接受其判决。最高法院的判决清楚地表明它已从20年前的平等主义解释原则倒退甚远。
众多判决显示,当前的许多法官再次热衷于寻求语言的确定性,多次拒绝陪审团对事实的解释。他们不再注重对当事人的议价地位的平衡,严格限制“不利于条款提供者”原则的适用。于是,那些具有优势经济地位的合同起草者,成为新兴的绝对合同解释方法的主要受益者。比如,在1981年保险理赔案①中,承运人主张,保险单中关于保险索赔范围的条款——“对全部运输货物(赃物除外)的盗窃”,包含了驾驶员被绑架期间其整卡车的鱼遭遇损毁的损失。最终,法院将语言的模糊性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对“偷窃”(theft)做出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的解释。在1981年涉及劳资关系的案件中,②法院尽可能地撤销陪审团对事实的裁定,对“购买者”的解释同样不利于雇员。
古典合同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合同责任范围的严格限制,对合同客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的迷信必然导致对默示合同与默示条款的忽视和抵制。在法制现代转型期,法律的观念更加开放,人们已承认约定的不充分性。所以,以公平为导向的默示条款术语,如“善意”、“公平交易”、“最大努力”、“合理时间”等常常成为义务的基础。然而,这一趋势在近年的判例中出现逆转,默示条款,尤其是善意与公平交易条款,遭到了法院、立法机构甚至一些学者的排斥。
(一)返还主张受到排斥。
在当代英美法中,准合同理论隶属于较宽泛的法律领域,即返还法。返还法规定的实体权利填补了界乎侵权法和合同之间的空白地带它常常被贴上不当得利的标签。“不当”包含了价值判断。20世纪合同法的重大发展趋势是增大对返还利益和信赖利益的保护并放松了对预期利益的救济。未完成合同的纠纷往往包含信赖损失和不当得利的因素。然而,近年的判决呈现出对返还救济的否定。
比如,阿拉斯加州在处理“太平洋保险公司案”时,2/3的法官对返还不当得利诉讼请求持狭隘的观点。于是,吊车投保人不能从保险公司拿到吊车的间接修理费及因吊车损坏导致的预期收益补偿。法官们首先重复了概念论者的基本理论一合同救济与准合同救济是两种相互排斥的救济措施。该州法院对另一案件的处理也明显不公平。④修理店为已经履行的维修服务起诉投保人索要卡车修理费,因为卡车所有者的保险人没有向修理店支付保险金,而投保人卖掉了卡车并获得了收益。
法院认定投保人并没有基于原告的受损而获不当受益,投保人获得的仅是保险协议下的权利,他享有法律上应得的权利显然不构成“获益”,更没有“不当得利”.这一充满概念论的推理竭力回避这样的事实:原告修理了卡车,被告应支付修理费。而约因原则的“获益”或“受损”的僵化概念在法官思维中复活了。
此外,华盛顿州、爱达荷州等地的法院增强了对法律默示请求的排斥,使返还不当得利的请求权人很难如愿。法官拒绝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的理由很多,包括证据不足、被告被施加的利益具有偶然性,以及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示合同。法院在拒绝诉讼请求时并没有基于不当得利是否存在的事实进行调查。
(二)默示(善意与公平交易)条款的适用受到严格限制。
善意条款是美国合同法中最有活力且重要的默示条款,它有时被称为“善意与公平交易条款”。⑤在合同法的现代时期,善意条款被法院积极地适用,常常作为合同义务的独立来源以弥补市场竞争造成的不公平。“恶意违约制度”常常成为那些被不公正解雇的职员寻求救济的依据。
然而,美国法院与立法机关已开始压制这种“合同法与侵权法相互渗透”的判决。比如,办公室经理因举报主管挪用公司资金而被立即解雇。尽管该经理具有6年的优秀工作业绩,并且该主管后来也主动承认了挪用重罪,初审法院驳回了该经理的起诉,包括他的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公司行为构成了“违反默示善意与公平交易条款”的侵权性违约。此裁决敲响了侵权l生违约理论在雇佣领域等诸多领域内的丧钟。
在1990年的斯托里案中,②蒙大拿州法院多数法官担心侵权责任对违约诉讼的破坏,法院撤销了陪审团做出的对被告的不利裁定,并缩小了恶意违约规则的适用范围。法官认为,违约救济方式排除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并要求原告证明损失的可预测性和明确性。所以,只有涉及“强迫”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合同,恶意违约救济才可适用。可见,在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那堵概念主义的高墙正在被重新筑起!
近年来,在顾客起诉银行滥收交易费用和其他不当作为的案件中,银行之善意义务明显地被实质性缩减。在1990年的国家银行案④中,初审法院根据《统一商法典》规定的最低主观善意标准判决银行败诉,然而,俄勒冈州最高法院撤销了陪审团的裁定以及上诉法院对初审判决的维持,并解释认为,即便是恶意行为,在俄勒冈州也是准许的,只要银行或其他当事人能够证明合同条款赋予其实施这种行为的权利。
在1994年的类似案例⑤中,初审法院的裁定:银行收取返还存款费实际违反了默示条款。然而上诉法院指责初审法院不该将默示条款用来改变明示条款(即规定该项费用)。总之,从系列判决看来,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对于有关银行收费诉讼的态度让人寒心:无论该费用如何高或者让人愤怒,它们在法律上都不被认为破坏默示的善意与公平交易条款。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崛起以及客观价值论的衰落,合同自由在19世纪初就成为个人自治和公众福利的标志。不过,当未经充分协议的格式合同大量涌现时,合同自由原则对于复杂的商业现实来说只是缥缈的神话。人们不得不承认,“无限制的合同自由,与其他领域中的无限制自由一样,并不必然会导致公共或者个人福利的产生”.⑦20世纪60年代和7O年代依然见证了学者们对合同自由原则和合同强制的争论。不过,法院近年来向主张“最低限度干预”的古典合同自由原则大大靠近了。
(一)格式仲裁条款得到支持。
1982年的基特案⑧标志着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对于仲裁条款的态度从现实回到古典。加利福尼亚州法院支持“七·十一便利店”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格式仲裁条款,并因此终止了特许经营人提起的系列集体诉讼,虽然法院承认仲裁条款确实引起了特殊问题,尤其是剥夺了当事人获得陪审团审判的宪法权。此后,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几乎毫无例外地强制执行仲裁条款。法院甚至支持那些要求顾客将全部争议提交给纽约证券交易部门仲裁的条款。
引人注目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亦开始配合加州法院的举措。为了寻找对仲裁条款予以支持的国家政策,联邦最高法院对1925年的《联邦仲裁法》进行扩大解释。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联邦地区法院应该对尚未裁决的基于州法的诉讼强制实施其仲裁条款。法官还说,国会制定《联邦仲裁法》的首要目的不是促进争议的快速解决,而是让司法机构强制实施私人达成的仲裁协议。从本质上说,这体现了司法机构对私人合同自由的尊重。
(二)格式化免责条款得到支持。
格式化的免责条款往往适用于在运输、储存、娱乐及医疗保健行业的顾客,对这种条款的强制力的认定已成为近年来合同法的新问题。古典合同法理论一般基于抽象合同自由而赋予这种免责条款的效力,只要顾客获得了对这些条款的充分告知。近来的案例表明了法院在此问题上表现出向古典主义的回归。例如,在1984年的“阳光谷公司”案①中,原告在参与骑马活动之前签订了一份免责合同,随后由于马鞍滑落,原告摔倒受伤。
鉴于早期的爱达荷州法院拒绝强制执行这种由公用事业机构、公共运输者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起草的免责合同,本案原告坚持被告应该承担责任。但爱达荷州最高法院在该案中却不赞同原告的主张,裁定该免责合同免除了被告公司在普通法上的全部责任。尽管爱达荷州成文法规定设备供应店负有专业注意义务,原告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帮助。
同样,华盛顿州上诉法院支持一份登山活动参加者签订的免责合同,拒绝了原告关于该免责合同违背公共政策的主张②。在1963年涉及加利福尼亚州大学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③中,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拒绝了一份限制病人基于医疗事故的诉讼请求权的合同的效力。然而,1983年以来,法官越来越频繁地运用“区别”技术(distinguishment)拒绝遵循加利福尼亚州大学案的先例,常常强制执行书面的免责合同。这些判决在弘扬私人约定自由的同时缩小了“公共利益”的范畴。
(三)否定“保险责任排除条款”对公共政策的违反。
将家庭成员、顾客或者旅客排除在赔偿责任范围之外的保险条款,常常诱发保险诉讼。对此,法院要么强制执行,要么宣布它们违反了公共政策。比如,随着汽车使用的普及,汽车保险已不能被界定为纯粹的私人合同。公共政策一般应趋向于保护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并扩大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过,近年来的一些美国法院已经一致地表现出对保险公司的偏袒。
如在1981年的农户保险案中,爱达荷州最高法院支持了保险单中排除对家庭成员的保险责任的条款,尽管当事人主张该条款破坏了该州反对“配偶豁免”的公共政策。华盛顿州法院近年来也开始支持这类免责条款。在州农场保险公司案⑤中,投保人的丈夫与儿子安装屋顶天线,天线碰到了电线,造成了儿子死亡和丈夫受伤。尽管这个家庭遭受了重大灾难,初审法院仍拒绝撤销这份苛刻且不适当的合同。
(四)放松了对“拒绝担保与限制救济”条款的监督。
在所有合同条款中,最容易被指责为未经协商并欠缺公平的合同条款,就是卖方拒绝提供质量担保与限制救济的条款。相关的诉讼争端是,法院是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而对其认可,还是基于未经协商、欠缺公平以及其他方面的显失公平原因而拒绝其效力。在20世纪6o年代和7O年代的判例中,法院比较严格地限制这类条款的效力。
近来的趋势却发生了逆转。在1990年的育苗案例⑥中,华盛顿州最高法院援引合同自由原则,认为“排除间接损害赔偿责任”的条款在商业案件中不会显失公平,适用显失公平原则会过度干预商业活动中的合同自由原则。一年之后,爱达荷州一农场主因豆子发芽迟缓、冻死而遭受损失,于是控告种子销售商违反了对产品质量的默示担保责任。种子销售商基于用小号字体印刷的“拒绝提供担保”条款进行抗辩。爱达荷州最高法院的多数法官认定“细小字体不会导致‘拒绝提供担保’条款显失公平,”因为“一个理性人将能够注意到该条款”.⑦事实上,用细小字体印刷的“拒绝提供担保”条款不符合《统一商法典》规定的“醒目标准”要求。
当代美国合同法学家吉尔摩极具煽动性地宣告了古典合同法的死亡,但他又曾意味深长地说:“也许我们必须承认法律进化过程中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的交替存在。我们已经目睹了古典理论家构建的形式体系的解体。我们也承受着浪漫主义的痛苦。也许,某些新的”兰德尔“已经作好准备把我们召回到正义、秩序且阐述明晰的理论道路上去。合同已经死亡了——但是,谁知道它会不会在复活节回来呢?”①如今,格兰特·吉尔摩的预言在20世纪80年代和9o年代早期以来的司法实践中的确变成现实,那么,怎么对一法律现象进行评述呢?
(一)复兴的原因:古典法学的生命力与现实主义法学的忧虑。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以及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历史继承性。美国当代合同法呈现出古典复兴趋势的首要原因是古典合同法有其独特的价值,而且现代合同法有其不完善之处。古典合同法代表了合同法发展的新阶段。第一、在开创性的《合同案例集》的序言中,哈佛大学首任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宣称:“法律,应该被视做一门科学,它包含着一系列确定的原则和学说?”
正是在“法律科学”思想的影响下,法律开始作为一种哲学精神引导社会生活,古典合同法学渐趋形成。第二、自1800年以来,美国法的主要特征表现为混杂的多样性,合同形式纷繁复杂,兰德尔学派的历史功绩就在于通过对浩繁案例的取舍以及从判决中率先归纳出一般的合同理论,形成关于合同成立、违约赔偿等专业规则,以普通法为表现形式的合同法的混杂缺陷得以克服,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合同法开始形成。
这一历史功绩满足了19世纪日益兴盛的商业交易对确定性、明晰性规则的迫切需要,增强了交易人对预期的把握,配合了自由放任的经济需求,充分展示了法律的效率价值。现实主义法学派的历史使命不再是合同法规则的构建、阐述和选择,而是探索规则的政策合理性、潜在目的和正义性。他们并非是对古典合同法的取消,而是修正和完善。不可否认的是,科宾等现实主义法学家在20世纪中后期对法律规则主义的胜利并没有彻底解决规则主义与源自衡平法、自然法和实用主义的思想之间的历史冲突。为了追求个案的公正,《统一商法典》及第二版《合同法重述》
以及司法判决对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趋于平衡而不统一,这引发人们对习惯规范、贸易惯例、善意原则、显失公平原则及口头证据规则的松散运用的担忧和批评。于是,新规则主义者(New—Formalist)在20世纪末期悄然抬头。比如,一些学者在“约因存废论”的讨论中认为,约因原则的互惠效力机制符合合同法维护交易的本质,合理信赖与约因是不可分离的美国合同法的效力基础,允诺禁反言原则(promissoryofestoppe1)不是“约因的替代”,而是补充。统计也表明,以“禁反言”为依据的案件的胜诉率远远低于以约因理论起诉的案件,该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吞并或掩盖其他赋予允诺效力的理论,司法部门倾向于选择可预期的市场交易规则而拒绝与商业效益相悖的政策考虑。
(二)复兴的本质:法学思维方式与价值取向的时代变迁。
为了构建形式的、可预期的合同法规则及稳定的法律体系,古典法学者的思维方法可概括为“概念主义”.概念学派的学者和法官坚信法律分类的相对一致性和完整性,以及语言含义的相对客观性,且规则优于标准、确定性优于灵活性、法律问题优于事实问题,以及在更深层次上的个人优于集体。④19世纪后期的司法活动可谓是行动中的“兰德尔主义”,法官在司法活动中也致力于对规则的维护,其判决与理论家的成果达到完美的和谐。
然而,舒适稳定的法律神话包裹不住残酷的社会现实。从l9世纪、20世纪初开始,美国法制放弃了极端个人主义的哲学教义,古典理论概念化的抽象原则被分解成更加具体且更加反映现实背景的规则,且人们需对法制的正义性给予更多关注。以科突和卢埃林(K.N.Llewellyn)为代表的现实主义法学家,都主张司法能动主义,鼓励法院更加审慎考虑特定缔约方的需求和期望,因而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格兰特·吉尔摩于1974年出版的《合同的死亡》可以看作是庆祝现实主义法学对古典合同法的胜利。
在前文的判例中,古典合同法的概念论思维方法似乎再次俘虏了美国法官的心。一些判决强调“合同成立”的客观要件,甚至再次以“约因不足”否定合同的存在。面对非经当事人充分协商的格式合同,法官用“合同自由”的神话掩盖了强制缔约的事实。
这种脱离实际的司法判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当代美国的法律信仰危机。法院的弊病导致越来越多的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裁决。合同法价值取向的变迁历程表明:以交易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合同法同样具有鲜明的时代主题,且积极地反映着政治经济现实。20世纪6o年代是美国加强经济管制和向贫困宣战的时代,公民的权利、自由与经济公平很受关注。所以,法院和立法机关都在努力平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充分考量当事人的议价能力以及具体事实,拒绝实施那些由当事人缔结但法官认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为什么合同法规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古典回归从2o世纪8O年代开始表现明显?这也许与里根总统入主白宫带来的保守主义经济策略和政治策略有关。“保守”意味着更少的政府支出,更少的税收,更少的赤字,更少的货币扩张以及更少的政府干预。②与此相应的是,法院不再担任社会福利的积极推进者,开始消极地固守古典的概念,不愿为个案的实质公正而创新。处于经济转型的当代中国,利益需求尤为复杂多元,我们同样发生着前文案例中的社会优势阶层(如银行、保险公司、雇主与销售商)与处于弱势地位的雇员或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在立法及司法机制不够完善的背景下,抽象的“合同自由”经典原则可能没有给人们带来平等的经济机会,反而成为占有优势经济地位的主体逃避责任甚至牟取不当利益的根据。惟有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实践者保持足够的理性和热情,坚持实证主义的探索方法,法制才能在时代变迁中努力实现着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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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经历了几次思想解放,新文化运动使得我国国民的思想得到了空前解放。改革开放后30多年,也是社会思想活跃时期,社会经济体制的变化、社会政治制度的变化、社会的巨大变迁都对人们的精神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产生了深远的作用。大学生是当代社会思潮最直接的受众与传播者。
大学生在学校接受教师的教育是有局限性的,无外乎书本知识和课外实践,而当代社会思潮中具有与大学教学不同的思想道德观,这种思想道德观是非常具有实践性的,它能帮助大学生拓宽思维视野,让大学生形成较为成熟的价值观,充分了解毕业后即将踏入一个怎样的社会。尽管这种价值观不一定全是正确的,但是却对大学生有不容小觑的教育意义。如果在大学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个优点,也不失为是引领大学生形成良好思想道德中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当代社会思潮作为意识形态可以与大学生思想道德形成互补关系。当前我国的主导意识形态有马克思主义思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也是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然而,大学生学习到的思想只是皮毛,茫然的形成自己的思想道德观念。这样茫然的观念无法满足大学生面对现实生活的需求,这时就需要有一种健康向上的社会思潮来与大学生现有的思想道德互补,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大学思想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大学生道德观的改进和发展,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当代社会思潮具有一定的理论行和合理性,虽然社会思潮是一种社会上自发形成的自由意识观念,但它并不是人们所想的简单的思想潮流。当代社会思潮存在着缺陷和漏洞,正是这种缺陷和漏洞可以作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反面教材,提供研究教育大学生思想道德的反面经验,在教学上少走弯路。
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当代社会思潮会夹杂一些不利因素,大学生接触到这些不利因素容易形成亚健康,对学校展开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产生严重影响,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些不利因素削弱了我国主导思想对大学生的引领作用,主导思想在大学生中失去了主导力,给学校日常教育工作带来隐患。
大学是一个“小型社会”,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会接触到具有社会性的社会思潮,这种社会性的社会思潮有很强的调动能力,随时调动大学生的思想激情,煽动大学生的思想情绪,激发大学生对青春的热情,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这一点来引起大学生过激的群体行为到达自己的犯罪违法目的。
要想当代社会思潮对大学生产生有利的影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就要深入了解当代社会思潮以便更好的利用社会思潮。客观了解当代社会思潮的本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准确甄别可以被利用的社会思潮。加强大学生自身的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学习,坚定不移的将我国的主导意识形态作为指导思想,不被迷惑、不被麻痹,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大学生和学校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学校是大学生日常活动的一个场所,学习环境很容易影响大学生学习接受效果,因此,学校必须为大学生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将中国的主导意识形态融入校园文化生活中,使大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组织学生参观爱国基地,结合国情提升当代社会思潮对大学生的正面影响。
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中,理论指导实践,将自己的所学在实践中加深理解。体验生活,切身感受理想生活和社会现实生活的差别。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活动的亲身探索摒弃各种错误的思想道德观念,以积极乐观的态度来树立民族自信心与民族自豪感。大学生还应该增强自身的实践经验与社会阅历,对当代社会思潮有明确的分析能力和辨别能力,学习有利于自己成长成才的社会思潮。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大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不断了解、分析和深入研究当代社会思潮,发挥当代社会思潮对大学生的积极作用,把我国的主导意识形态作为教育大学生思想道德的主心骨,建设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鼓励大学生投入社会活动、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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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容量是指全球或者是某一地区的资源能够供养的人数是多少,人口容量问题日益严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人口容量问题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人类对人口容量的关注与研究已有近400年的历史。对人口容量的研究实际上是对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关系的研究。这种研究自本世纪中叶以来,随着人口、资源、环境关系的日益紧张,而受到普遍的重视和青睐。
关键词:人口容量;人口承载力;适度人口
一、人口容量研究的意义
美国人口学家科恩在他的著作《地球能养活多少人》中注意到,在地球承载力的研究中,生态学、经济学、地理学、土壤学和农学等领域的学者们以及学术政治家们都做出了努力和贡献,而非常奇怪的是,人口学家们却一直保持着沉默。一位著名的人口学家曾对他说,人口学家们之所以回避这一问题,是因为它所包含的相互关系太复杂,至今在这一问题中所使用的标准都很主观,过去的种种努力都显得很愚蠢。另一位人口学家则认为,人口承载力的问题至今还无法回答,但随着自然和社会科学的进步,最终会得到回答。而科恩自己认为答案现在不会有,以后也永远不会有,而对人类承载力的估计的真正价值在于其在启发认识和指导行动中所起的作用。
许多学者认为人口容量是客观存在的,很有研究的必要。其主要论点是:(1)人类生存环境是有限的,地球所能提供的资源也是有限的;有限的空间、资源、环境条件对于所能容纳的包括人类在内的任何生物种群的数量、规模都有一定的客观规定性;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看,环境人口容量及其对人口增长和数量规模的限制作用都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正是由于人口容量研究具有一定的难度,人口容量与现实人口规模之间有一定差距,研究方法也还有待改进,才值得我们去研究;(3)人口容量的研究并不只是一个最大人口规模数值问题,人口容量的研究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在研究人口容量的过程中可以全面系统地分析该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特征及其协调发展关系,为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居民安居乐业提供科学依据。对人口容量的理解不能过于片面和狭窄;(4)对人口容量的研究有助于加深人们对控制人口必要性的认识,有助于正确理解人口与各环境因子的关系和识别危机区域;(5)研究人口容量可以了解各地区人口压力的真实情况,揭示人口分布现状的本质,为地区人口迁移、人口再分布政策和人口与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人口容量的定义
关于人口容量的思想实际上是古已有之。中国历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有关保持人口与土地的平衡,使有限的土地负担一个大小适当的人口的思想,就是人口容量问题的一些最初考虑。但人口容量作为一个科学概念的提出,只是也只能是最近几十年的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其的定义为:某一国或某一地区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利用该地的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及智力、技术等条件,在保证符合社会文化准则的物质生活水平条件下,所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简而言之,所谓人口容量就是某一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能供养的人口数量。影响人口容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地域的开放程度。一个封闭系统和开放系统的人口容量是有很大区别的。在一个开放系统中,资源的互补可以大大提高一个地区的人口容量。而一个封闭系统中,由于某一种资源的匮乏会使得其人口容量大为降低。(2)时间规定性。一个地区短期内的人口容量会高于保证其长期发展的人口容量,但短期内对资源环境的过度开发和利用,会造成未来人口容量的降低。因此,人口容量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上,不能只考虑短期效应。(3)生产力水平的高低。不同的生产力水平下,对资源的利用程度和产出水平会有很大差别,因此人口容量会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在确定未来人口容量时必须考虑到技术进步的作用。(4)生活水平的高低。在同样的产出水平下,不同的生活水平需求会有完全不同的人口容量。很显然,人口容量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降低。(5)分配方式与社会制度。不同的分配方式将导致人口容量的差别,一个平均分配资源和财富的社会的人口容量无疑大于一个贫富差距很大的社会。(6)不同目标下的人口容量。如果仅仅考虑维持人们的最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得出的就是一个地区所能抚养的最大人口数量。如果要达到一个理想的或最优的目标,则实际上得出的是适度人口数量。(7)承载人口的基础。人口容量既可以从单一的因素分别考察,如土地资源、淡水资源、矿产资源等,也可以从自然环境系统综合考虑;既可以只考虑自然系统,也可以加进社会经济系统,因而有土地人口承载力、矿产资源承载力、环境人口容量等一系列人口容量的研究。考虑因素不同,研究结果自然大相径庭。只要自己持之有据,也就不乏其意义。
三、人口容量、人口承载力与适度人口的关系
1、人口容量与人口承载力。在人口容量与人口承载力的关系问题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口容量和人口承载力是同一个概念,两者之间没有根本区别;另一种观点倾向于把两者加以区分,认为承载力指的是一定的净生产力和消费结构下给定土地可能支持的最大人口数,相当于草场的载畜量,而人口容量是指承载力与社会经济因素相结合的产物。
土地人口承载力不能和土地人口容量相提并论。土地人口承载力是指在未来不同的时间尺度上,以预期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与此相适应的物质生活水平为依据,一个区域利用其自身的土地资源所能持续稳定供养的人口数量。土地人口容量则是在一定面积土地上容纳的人口数量。土地人口承载力相对稳定,它受土地生产能力与人的生活水平所制约,受人的行为影响小,比较客观。土地人口容量则受人口政策、人的生育行为和人口迁移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主观性强,它可以大于或小于土地的人口承载力。就一个封闭的区域系统来说,土地合理人口容量应小于土地人口承载力,以保证扩大再生产的进行。对于开放的区域系统,经济贸易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土地合理人口容量可以小于或超过土地人口承载力。
《人口承载力与人口迁移》一书认为,人口容量、资源承载力、土地承载力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统一的概念。该书认为,资源承载力就是环境人口容量。土地承载力是资源承载力的特例,它与资源承载力的区别在于抽取了自然资源中的土地资源作为研究重点。土地承载力的核心是指在自然、社会、经济因素的制约下,一定地区产出的食物能养活多少人口。在人口容量与人口承载力的关系上,该书作者认为人口容量有特定的涵义,而人口承载力则是泛指的名称,凡是人口为主体,资源、环境、经济为客体的,并能承载人口数量的,如人口容量、环境人口容量、经济适度人口、资源承载力、土地承载力等都统称为人口承载力。
笔者认为,人口容量与人口承载力并无本质区别,它们都是从英文“Carrying Capacity”一词而来。人类环境并不存在纯粹的自然环境,而是与社会环境交织在一起,即使从概念上硬行把两者区分开来,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界定,只能造成人为的混乱。笔者倾向于对二者不作区分。
2、人口容量与适度人口。按一般理解,人口容量是指一个地区的资源、环境所能承载的最大人口数量,即偏向于最高人口的涵义。而适度人口则是指一定目标下的最适宜人口,即最优人口。但确定人口容量时,如果把消费水平定在一个期望的数值上,则此时的人口容量也就等同于适度人口。因此,人口容量与适度人口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但在一定条件下,两者也可以互相转换,适度人口也可以说是一定意义上的人口容量。
四、人口容量的研究方法与步骤
根据不同的定义和研究目的,人口容量的研究方法也不尽相同。目前,国内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单因子分析法。此方法一般把人口容量理解为最大负载能力,从而根据农业生产所提供的粮食或某种资源的食物生产能力进行环境人口容量的估算,尤以依据粮食生产进行估算的方法应用最为广泛。此方法考虑的因子较少,操作简单,在人口容量估算时应用较多。但此法没有考虑到人口对农业生产或资源利用的反馈以及农业的投入与整个经济相关部门间的反馈作用,因而是一种非常粗略的估计方法。
2、土地资源分析法。这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在1979年召开的《未来人口的土地资源》专家咨询会议上提出的研究方法。它以土壤评价为基础,依据资源、生态特点划分出不同的农业生态区,并给出各类农业生态区的三种农业产出水平(低、中、高),根据各种作物的不同要求求出各种作物的产量并换算成蛋白质及热量,然后再与每人每年需要的蛋白质与热量进行对比,即得出环境人口容量。对草地畜牧业也以同样的方法换算。
3、资源综合平衡法。1973年由澳大利亚的研究者提出并得到广泛应用。这种方法综合考虑土地、水、气候资源等因素,避免了单因子分析法的某些不足。通过分析各种环境资源对人口发展的限制,利用多目标决策分析,进行综合研究,从生态系统角度全面进行估算,从而得出比较精确的结论。
4、投入产出法。这种方法以投入产出技术为手段,根据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水、肥等实际投入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推测土地的现状及未来生产潜力,从而计算土地承载力。这种方法考虑了实际生产情况,因而更接近实际,对预测一定时间尺度的土地生产能力表现出一定的可信度。
五、对中国人口容量有待进一步研究
人口容量研究在世界范围的兴起是基于全球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现实。对人口已经严重超载的中国来说,人口容量的研究更具有其紧迫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人口学家、地理学家、生态学家等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中国人口容量问题进行了大量定性和定量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这些成果是国家和各地区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并为中国人口容量研究填补了空白。
应该看到,由于人口容量本身的不确定性和对人口容量的理解不同,在人口容量的研究上还存在许多歧义。许多学者认为,人口容量研究不仅仅是一个数量问题,最大和最优人口数量虽然也是我们所关注的,但如何从现实人口出发,找到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途径,寻求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我们所真正关心的。人口容量研究应该放在一个综合的大背景下,这样就可以走出人口数量的狭窄圈子,使其更具有现实意义。
笔者认为,至少可以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进一步研究:(1)关于人口容量的内涵与外延应作进一步探讨,以求得共识;(2)人口容量的研究方法和指标体系应加以规范和确定;(3)要开展综合性的、跨学科的人口容量研究,尤其是加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合作。
六、总结
人口容量或人口承载力问题是在对人口发展变化规律性的探索中十分敏感又十分重要的问题,对它的认识将影响到对人口态势的认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确定、对人口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努力。回顾与总结中国人口容量和适度人口问题研究的成果,不仅将使我们对人口容量研究的现状有一个较明确的认识,有助于对此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而且对增强我们对人口发展变化规律性的认识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在中国的实践,都会有所帮助。
. 【摘要】以中国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在对影响人口容量的七大因素:地域的开放程度、时间规定性、生产力水平的高低、生活水平的高低、分配方式与社会制度、不同目标下的人口容量和承载人口的基础做出相关假设条件的基础上,将GDP、耕地面积和水资源总量视为承载中国人口的基础,对中国2020年最大人口容量进行了预测。通过分析,2020年中国最大人口容量应为12.62亿人。
【关键词】适度人口;最大人口容量;中国
1.引言
“一票难求”、“用工荒”以及“房价”等问题是最近几年中国各大媒体以及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究其原因,都与中国人口数量有着密切的联系。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总人口约为13.39亿人,比2000年增加7390万人[1]。从经济、资源和环境三方面综合考虑,中国的人口是否处于可持续范围内?具体说来,到2020年中国最多可以容纳的人口数量为多少?本文将尝试着从较为客观的角度上来分析这个问题。
2.文献综述
人口容量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能供养的人口数量[2]。通常认为影响人口容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地域的开放程度、时间规定性、生产力水平的高低、生活水平的高低、分配方式与社会制度、不同目标下的人口容量和承载人口的基础。本文所研究的最大人口容量是指从以上七个方面综合考虑,所能承受的最大人口数量,而且该人口容量是指常住人口,即所能承受的最大常住人口数量。而适度人口则是指一定目标下的适宜人口,即最优人口。
国外学者从静态、动态以及适度人口增长率等方面提出了人口规模、福利适度人口、适度增长、适度调控以及相关的人口零增长等测算适度人口的理论模型[3]。
国内学者在测算适度人口时,综合考虑各个约束条件的主要具体研究方法有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P-R-E模型法和P-S可能满意度法。其中以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进行研究的主要有:杨莉、冯九璋、马士香、徐路(2006)从建设用地、可供水量、GDP总量和就业人数四个方面对哈尔滨市2010年的经济和自然资源适度人口容量进行了预测[4]。王爱民和尹向东(2006)对经济、资源、生态和空间四个子目标约束下的适度人口进行了评估[5]。潘竟虎、黄晓峰、魏延强和王芳(2008)从用地空间、可供水量、绿地指标、GDP和生态足迹五个方面对兰州市中心城区的适度人口与最大人口规模进行了预测[6]。彭理达、王少平和杨海真(2008)基于就业岗位、绿地面积和水面积提出了计算城市适度人口的方法[7]。曾维华和杨月梅(2008)采用不确定型多目标优化方法,通过建立区域环境承载力优化模型,对北京市通州区适度人口规模进行了预测[8]。王宇和高向东(2009)从劳动力需求、资源环境和公共功能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对大连市2020年的适度人口容量进行了预测[9]。利用P-R-E模型进行研究的有:林国钧、田�和杨菊(2005)那个P-R-E模型,通过建立二元回归模型测算了贵阳市的适度人口[10]。刘雅轩、张小雷和雷军(2007)基于P-R-E模型对新疆的适度人口进行了实证研究[11]。崔新峰和杨莲(2010)运用P-R-E模型对贵州省适度人口容量进行了测算[12]。使用P-S可能满意度法的主要有:陈家华、文宇翔和李大鹏(2002)利用EOP-MM和P-S良好总模型估算了上海浦东新区未来可能的适度人口规模[13]。吴喜平、米红和韩娟(2006)利用P-S法建立了一个集经济、社会生活、人口密度和生态环境与资源的指标体系,对厦门市适度人口容量进行了测算[14]。
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皆对适度人口进行了较多的探讨,并利用一定区域内的相关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然而,大部分的研究只是针对某一省或市或是更小范围内的区域,而对中国总体的适度人口规模及最大人口容量的探索则较少。此外,基于考虑的约束条件为多个,最终应以哪一个因素或者如何确定各因素的权重对适度人口测算进行的处理主要采取的是主观评分,缺乏一定的客观性。再有大部分研究都注重于对适度人口的测算,而对测算最大人口容量则稍欠关注。本文则从较为客观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十二五”规划甚至更远的发展目标,提出中国最大人口容量的测算方法并对2020年中国最大人口容量进行了估计,以此提出关于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的一些思考。
3.分析方法及假设条件
前述提到影响人口容量的因素有以下七个方面:地域的开放程度、时间规定性、生产力水平的高低、生活水平的高低、分配方式与社会制度、不同目标下的人口容量和承载人口的基础。本文也从这七个方面出发,尝试着提出一个测算中国最大人口容量的思路。
第一,地域的开放程度。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越来越多的参与国际事务并融入经济全球化,因此,在分析中国人口时,不能假设中国处于一个封闭式的环境中,这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相反,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全球化层次的提升以及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国的开放程度有扩大的趋势。然而,无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开放程度有多高,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资源与产业最终只能依靠本国,而非完全依赖进口。在本文研究中,假设中国的开放程度依然以现有速度扩大,水资源完全自给自足,不依赖国际贸易。
第二,时间规定性。由于人口数量受众多因素影响,因此在进行人口数量预测过程中,常常需要规定一定的时间范围,而且该时间范围不宜过长,时间跨度太长容易造成预测的准确率降低,从而导致预测无效。当前,中国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计划在2020年可以实现全面小康,因此,本文以2020年为限,以全面小康标准为基准,对中国2020年最大人口容量进行预测。
第三,生产力水平。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资源的开采利用效率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善能力也将提高,从而在一定程度可以扩大人口容量。考虑到矿石资源虽不可再生却可以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找到替代资源,本文将不以其作为限制人口容量的瓶颈式约束。同时,随着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等技术进步,可以大大提高改善生态环境的能力,故此,在本文的研究中,将不对生态环境所形成的约束进行单独分析,而对其与资源结合形成的约束进行分析。
第四,生活水平。在一定的产出水平条件下,生活水平高则会减少人口容量。本文则以中国所提出的全面小康标准的生活水平为基础,对中国最大人口容量进行预测。
第五,分配方式与社会制度。分配方式与社会制度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贫富差距,然而,从中长期看来,其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最大人口容量影响并不显著,因此,本文不对我国分配方式与社会制度给予重点研究。
第六,不同目标下的人口容量。前人已对人口容量做了许多的研究,其中数量较多的是适度人口容量,还有部分最大人口容量等,本文研究中国2020年最大的人口容量问题。
第七,承载人口的基础。通过回顾文献可以发现,前人一般认为承载人口的基础包括资源、环境和经济三大方面,但关于最终是以某一关键因素为基准还是综合考虑各个因素来确定适度人口容量,学者们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应该以经济来衡量一定区域的适度人口,有人认为应以资源环境为约束条件,预测适度人口,也有人认为可以根据目标区域的特点确定该地区的瓶颈性因素,并以此为基准预测适度人口,还有人认为应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和经济三大方面,最终或者对每一个因素约束条件赋予一定权重,或者取三者平均值来确定适度人口规模。本文也综合考虑资源、环境与经济三大方面,以此预测2020年中国最大人口容量。
在上述假设条件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到2020年期间中国耕地面积以及水资源总量的大致变动趋势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同时考虑到中国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标准,本文选取三个数量指标:GDP、耕地面积和水资源总量作为衡量承载人口的基础。据此构建计算我国最大人口容量的模型:
maxP
s.t.GDP/P ≥PGDP0 (1)
ACL/P ≥PACL0
TWRV/P ≥PTWRV0
其中P表示中国人口容量,GDP表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PGDP0表示2020年中国人均GDP至少要达到的标准,ACL表示中国耕地面积,PACL0表示2020年中国人均耕地面积至少要达到的标准,TWRV表示中国水资源总量,PTWRV0表示2020年中国人均水资源总量至少要达到的标准。
4.数据分析
依照规划,中国“十二五”期间保持GDP增长率在7%左右,那么,本文在2010年GDP的基础上,假设在未来二十年中国GDP的增长率为7%,到2020年中国人均GDP应该比2000翻一番,达到人均GDP为3000美元,但由于预测这一期间汇率变动较为困难,而2000年中国人均GDP为7856元,那么到2020年中国人均GDP至少应为15712(7856�2)元,本文则以人均GDP为15712元为基准。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
资料来源:由温家宝总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数据计算而来。
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中国到2020年要确保耕地面积保有量在18.05亿亩及以上,依据世界粮农组织的相关计算,人均耕地面积至少为0.8亩,本文则假定中国2020年耕地面积为18.05亿亩,同时以人均耕地面积至少应为0.8亩为基准。具体数据如表2所示:
数据来源:《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以及世界粮农组织报告
关于水资源总量,则依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数据,选取近十年的水资源总量数据,以此计算出水资源总量平均增长率,预测出2020年中国水资源总量。同时,联合国粮农组织计算的人均水资源总量应该在1700立方米,于是本文以人均水资源总量至少为1700立方米为基准。具体相关数据如表3和表4所示: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数据来源:根据表3数据计算而来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相关报告
5.结论
将表1、表2和表4中数据带入(1)式,计算得出:
maxP=12.62(亿人)
即要保证中国2020年人均GDP为2000年人均GDP的两倍,人均耕地面积至少0.8亩以及人均资源总量至少1700立方米,中国2020年的最大人口容量为12.62亿人。
6.关于中国最大人口容量的一些思考
本文所预测的中国最大人口容量仅是在人均GDP、人均耕地面积和人均水资源总量的约束下的最大容量,并未考虑分配方式与就业、耕地利用率以及水资源的利用率和不可逆转的环境污染,可以认为是较为客观的最大人口容量,而能保证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适度人口应当比12.62亿人更少。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国际贸易越来越普遍,人口流动也越来越频繁,同时,中国素有“世界工厂”之称,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中国就业率和GDP总量,但同时也给中国带来了不少“洋垃圾”,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环境造成了影响,也约束了中国人口的发展。距离2020年将近20年时间,要想将中国人口从13.39亿控制到12.62亿,需要从各个方面着手解决。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做努力,促进中国实现全面小康:
第一,重视产学研一体化,加快科学技术与技术进步向生产应用领域推广,推动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加大高等教育投资力度,确保高等教育毕业生具有随时适应各类工作的能力与素质,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规范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劳动力人群快速就业,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减少结构性失业,扩大人口容量。
第二,关注弱势群体,本文研究皆以人均指标为基准,而现实生活中“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常有发生,应当在经济总量快速发展的同时注重分配的公平性,从根本上杜绝投机性商业行为,保证社会和谐。
第三,加大政策推行的宣传力度,让人们真正理解“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家电下乡”等的基本初衷,并严格实施,防止部分人从中谋取私利,促进分配公平与生态环境的改善,扩大中国实际人口容量。
第四,减少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保证农用化肥及各类种子的质量,避免减少为数不多的耕地面积的生产能力,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科学合理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确保中国粮食的可持续生产,以供养较多的人口。
第五,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减少水污染的宣传教育力度,从根本上促进水资源的合理科学使用,鼓励开发节水技术并加快推广实施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干旱地区水资源问题,扩大中国最大人口容量。
此外,本文仅对中国最大人口容量进行数量方面的研究,关于人口的结构与质量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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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莉,冯九璋,马士香,徐路.哈尔滨市适度人口容量分析[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2(3):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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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后的城市发展将更关注城市环境的改善,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将是城市规划与管理的主要内容。文章以南京市为例,综合考虑土地资源、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等因素,采用多因子的资源综合平衡法,对限制人类活动的环境资源进行分析,并得出南京城市的综合人口容量,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口规模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资源与环境;人口容量;南京市
1引言
合理预测城市人口规模是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保证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发挥有效调控作用的一个关键性前提。在可持续发展思想已深入人心的当今社会,未来的城市发展将不再以牺牲环境、牺牲秩序为代价进行盲目扩展,城市的发展规模应有一个合理的限度,也就是人口的合理容量问题。城市发展的本质将是追求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谐,城市发展重心将更多地关注结构优化和生态改善,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
本文试图从创导城市良好环境的角度进行城市人口容量的研究,分析不同资源与环境要素对人口造成的限制和影响,从而为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适宜人口规模的预测提供科学合理的研究依据。
2 人口容量及其研究方法
人口容量又称人口承载力或人口承载量。从生态角度出发,人口容量的基本概念是指一个特定的人类生态系统(某一国家或地区)所能承载的最大人口数量。从资源载体角度出发,资源人口承载力是“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和一定生活水平下资源所承载的人口限度”。城市人口容量指在特定时期内城市这一特定的空间区域所能相对持续容纳的具有一定生态环境质量和社会环境质量水平及具有一定活动强度的城市人口数量。
国内人口容量的研究,多从某一主要影响因素对城市人口容量进行定量为主的探讨。如李王鸣从自然环境要素和人文环境要素等方面对杭州市良好环境理念下的城市人口容量进行了分析[1];李侃桢通过用地分析对南京主城人口合理容量进行了研究[2];曾勇通过不同类型区建设用地总有效供给量与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值之比,求算上海浦东新区不同类型区适度人口规模[3]。
纵观国内外人口容量的量化方法,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套成熟完善的方法可循,但是归纳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种:以资源为载体的资源平衡分析法,包括单因子平衡分析法和土地资源分析法等;综合社会、资源和经济各项指标的数学规划法,包括有线性规划法和目标规划法;以及系统动力学方法等。
本文采用多因子的资源综合平衡法,即以资源为载体、以资源人均需求量为标准,利用多个因子进行平衡分析。该方法依照人口容量是资源最大承载能力的理解,根据某一资源或环境容量的承载力,按人均需求估算人口容量。
3基于资源与环境因素的南京市人口容量分析
3.1 影响南京市人口容量的资源与环境因素筛选及其测算方法
城市人口容量的影响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两大方面。前者主要有用地空间、水资源、生态环境等,是人口容量的主要限制因素,可称之为刚性影响因子;后者诸如经济水平、产业结构、劳动力素质、生活水平、科学技术等,对人口容量的影响富有弹性,可称之为柔性影响因子。本文从自然因素对城市人口容量的影响进行分析。
对于城市规划研究来说,必须将资源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统一体来考虑。既要考虑对维持城市生存和发展的资源条件,又要考虑环境因素。资源条件通常指土地资源条件、水资源条件等,常见的环境容量分析涉及的内容有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等。
结合南京城市资源与环境状况,同时指标的选取体现针对性、客观性和全面性的原则,南京城市人口容量的资源与环境因素主要考虑土地资源、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等方面。基于南京市所处的地区是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不够成对人口容量的短板限制因素,因此不考虑水资源供给因素的影响。
3.2 土地资源因素
3.2.1 可用作建设用地的人口容量
从适合城市发展建设的视角来看,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目前不可用作建设用地,主要包括水域、滩涂等;第二类是禁止用作建设用地,主要包括耕地保护土地和生态敏感保护区;第三类是可用作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已用的和未用的建设用地。
依据相关规划计算出可用作建设用地的面积,同时依据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国内标准(120 m2 /人),得出南京市域的远景极限人口规模约1270万人。
3.2.2 生态用地的人口容量
通过碳氧平衡法研究氧气和二氧化碳的消耗和补给关系,根据生态用地制氧能力与城市氧消耗量的对比,计算城市生态用地定额。
统计林地、耕地、园地、牧草地等生态用地面积,根据换算系数换算为等效森林面积,作为供氧面积;同时,为保证陆地植物大气碳氧平衡贡献率,耗氧面积与供氧面积之比应不高于60%;即耗氧面积A最高为供氧面积*60%。
其中各个类型对等效森林面积的换算系数如下表所示。
表1各个类型对等效森林面积的换算系数
根据呼吸过程CO2-O2平衡计算,同时考虑工业耗氧量以及其它动植物的需要,在不考虑大气环流的情况下,为保持碳氧平衡,现代城市每人必须拥有200平方米的绿色空间。
依据南京市域的等效森林面积,以及现代城市人均绿色空间标准,得到生态用地最高可容纳的远景人口数量约1500万人。
3.3 水环境容量因素分析
3.3.1 水环境容量计算
水环境容量是指在水体功能目标约束下,某一特定的水体控制单元所能容纳的某一污染物的限值。这里主要采用水环境中COD排放量,计算水环境容量对人口的制约限度。南京市的水环境容量采用南京市域主要地表水体的COD排放量计算。
依据相关计算和《江苏省水环境容量核定研究报告书》(2004)的研究成果,得出南京市地表水水环境容量(COD)约为215766.2吨/年。
3.3.2 基于水环境容量的人口容量计算
按我国发达地区水平,人均COD排放量标准为12.3(kg/人·年),得出南京市基于水环境容量的人口承载力为1754万人。
3.4 大气环境容量因素分析
3.4.1 大气环境容量
应用《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推荐的A—P值法中的A法计算市域范围的理想大气环境容量如下所示。
表2南京市大气环境容量(万吨/年)
3.4.2 基于大气环境容量的人口承载力计算
采用SO2、NO2、PM10的人均排放标准分别为24.7kg/人·年,23.3kg/人·年,9.0 kg/人·年,来计算大气环境容量的人口承载力。
表3大气环境容量的人口承载力
对以上结果取平均值,得到远景大气环境容量的人口承载力为870万人。
3.5 综合人口容量
以上分别从土地的可建设用地资源、生态用地资源、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四个要素对南京远景的人口容量进行了分析。得出远景单一限制因素下的人口承载力如下表所示。
表4多因素人口容量汇总
对表4的数据分析,大气环境容量成为制约南京人口的短板因素,其确定的人口承载力成为制约城市人口发展的极限值。因此,得到远景南京市综合人口承载力约为870万人。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人口容量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探讨,论述了城市资源与环境容量与人口承载力的关系,并应用资源平衡分析法对资源与环境容量的人口承载力进行了计算。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南京城市外来人口不断增加。而且随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渐深入,户籍准入门槛逐渐降低,暂住人口转为定居人口的比例将逐渐提高,对南京市的人口承载力是巨大挑战。因此,必须在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城镇建设环境的同时,积极调整产业与人口的空间分布,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潜力,提高城市的人口容量。
参考文献
[1] 李王鸣等.基于良好环境理念下的城市人口容量研究—以杭州市为例[J].经济地理,2003,23(1)
[2] 李侃桢等.南京主城人口合理容量研究[J].城市规划,2OO3,27(5)
[3] 曾勇等.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利用与适度人口规模研究[J].人文地理,2OO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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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说:“凡文化发展之国,其国民于一时期中,因环境之变迁与夫心理之感召,不期而思想之进路,同趋于一方向,于是相涌呼应如潮然,始焉其势甚微,几莫知觉;浸假而涨——涨——涨,而达于满度,过时焉则然,以渐至于衰息。凡‘思’非皆能成潮;能成潮者,则其思必有相当之价值,而又适合其时代之要求者也。凡‘时代’非皆有‘思潮’,有思潮之时代,必文化昂进之时代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三十年代的苏联社会及文化思潮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三十年代的苏联社会及文化思潮研究全文如下:
外界对苏联社会的印象通常是铺天盖地的标语、领袖的画像和雕塑、大小会议上的慷慨激昂的发言等等,并且认为这就是苏联社会的本质。他们据此得出结论:苏联社会是由一个固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意识形态主导的,而且从1917年11月7日以来就是这样。
然而,事实远非如此。十月革命后的头二十年,尽管大部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术语还在使用,苏联政权也依然自封为马列主义者,但是,伴随着经济和政治的变化,苏联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来的社会主义目标被抛弃,政权的实际目的,仅仅在于维持它的稳定和权威,在于建立一个民族国家。为了给刚稳定的秩序以及它所需的社会政策辩护,也为了给已落空的革命希望一个说法,斯大林政权对意识形态进行了一次彻底的修正。
俄国革命并非从刚生下来的第一天起就是一个板着脸孔的马列主义老太太。事实上直到1929年,苏联知识界还保持着相当的活力与自由。许多旧文人还能够继续他们的工作。知识界跟外部世界的联系还保留着。苏联的艺术和科学总体上跟世界的其他地方齐驾并驱。现代主义也跟国外一样,活跃在俄国的舞台上。在社会科学方面,党的信条尽管占据主导地位却并不僵化。在社会政策方面党继续宣扬革命理想,尽管在实践上调子已经降低了。党对俄国的文化落后性有了更敏锐的认识。
同时,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官僚主义在不断滋长。列宁在1922年就批评国家机构跟沙俄官僚机构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涂了一层苏维埃油彩。工人反对派受到批判,工人们对工厂的控制早在1921年就受到了责难,收入不平等现象在发展。人们努力保持革命理想,实行了以下一些措施:进步的教育,男女平等,反宗教运动,以及党的“最高定额”,即为党员所规定的最高收的限制等。
1929年,斯大林击败了党内最后一个反对派后,确立了党的绝对的权威。在此基础上斯大林实行自上而下的革命,以完成如下目标:
(1)使社会的各个阶层,特别是农民和知识分子,在党的直接控制下联合起来;
(2)加速国家资本主义工业基础的发展;
(3)把政治上的控制手段,引入到社会政策领域。
这一时期文化和社会政策的主题是纪律以及党至高无上的教义。根据这个主题,党对传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决定论者(他们现在被称作布哈林反对派)发动了全面的攻击。这些学者失去工作;著作得不到发表;有的人以反革命的罪名被逮捕了。取代这些人的是在各行各业工作的党员,他们的特点是把权力看得比学术良心更重要,他们满脑子党的权威观念,压制所有的异端思想。在艺术和哲学领域,具有唯意志论色彩的马克思主义(根源于列宁革命前的思想)占了统治地位。总的来说,这是一个极端的马克思主义被应用于社会科学的时期。不过,这一时期自然科学还保持着相对的自由。
随着经济和政治的急剧变化,极端马克思主义显然过时了。极端马克思主义的盛行使一个又一个理论园地荒芜了。文学方面,很少有价值的作品得到发表;在历史学方面,学生连历史事件的年代表也搞不懂;哲学家只会背教条;谁也不把法律课程当一回事。
苏联政权认识到,它正在利用的“无产阶级”思想和政策并非最适合于它的目标,因此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极端马克思主义接着就在各个领域遭到了否定。那些曾经在党的名义下宣扬和应用这些观点的人们,被宣布是反马克思主义的破坏分子,并且在遭到了清洗。革命知识分子风气随之被传统主义所取代。党仍然牢牢控制着文化,只是它的文化政策向相反方向转了180度大弯。
这次转变表现在文学和艺术上,是拉普和其他此类文艺组织的清洗,以及“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原则的确立”。在历史学方面,到1934年已倒退到传统的“国王-战争”模式,并且给沙皇俄国的过去恢复了名誉。心理学方面,逐渐从强调环境的条件作用转变到强调个人的意志和责任。政治学家也跟在斯大林屁股后亦步亦趋,1937年后他们拼命论证国家是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主要工具,同时也是抵抗资本主义国家包围的主要工具,只要这些需要存在,国家就不会消亡。
在社会政策上也有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党发现仅仅靠强制还不足以激发无产阶级的积极性,因此它逐渐转向建立传统的政治秩序:对国家和法律的美化;对阶级分化的鼓励;作为激励因素的收入差别;传统的权威式的家庭;最后还有教育政策的转变,目的是培养适应新的官僚主义工业秩序所需的既自信又顺从的性格。
在20年代,正如在其他文化领域一样,作家们也亨有广泛的自由。尽管一些极端主义文学团体建议党直接掌管文学,党并不要求所有作品都符合它的官方标准。列宁、托洛茨基、布哈林全都赞同:“任何文学潮流,学校、团体都不能在党的名义下获得成功”。
1929年,党开始把作家组织起来。党把全权授予极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学团体,这个团体是在拉普的名下组织的,它着手把无产阶级文学的标准,强加给所有的作家。那些坚持艺术自由的团体以及一个认为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写出无产阶级文学的马克思主义团体,都受到了审判。甚至著名的无产阶级诗人弗拉基米尔?马雅可夫斯基也受到了批判,这促使他在1930年自杀了。
在拉普领导下,文学毫无成果。1932年,党的领导认识到这一形势,解散了拉普,并且使拉普领导人成为替罪羊。就这样,1929-1932年的极端的“无产阶级”政策作为反马克思主义被否定了,与此同时,党的一贯正确的形象得到了维护。那些负责管理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的人,突然变得因循守旧,并且开始横眉冷对所有的文艺革命实验,说它们是“资产阶级形式主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为文学的新官方路线,很快推广到其他艺术形式上。起初大家并不明白它的含义,直到不断有一些作家和艺术家因为不能紧跟而挨批,党的目的才变得一目了然了。
其他艺术领域的转变模式也和文学的相似:最初都经历了始于1929年的无产阶级宣传的时期,续而遭遇了一次或多或少总有点忽然的变化,从激进的无产阶级内容转变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传统主义上了。转变的时间表,在戏剧和电影方面是在1932年;音乐方面是1932至1933年;建筑学是在1935年左右。
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艺的特征是:满怀热情的民族主义(与民族主义宣传和民族主义历史学的复辟相呼应);对古典作家的推崇(与为沙皇俄国的过去正名相呼应);感情多于理性分析的批评;迎合大众的趣味。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任何背离都会被扣上“形式主义”的帽子。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定义下,好和坏被刻板地规定了,没有什么价值的连续,也不存在中间路线。
“新苏维埃人” 就是具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这种人生观的人。马克西姆?高尔基最先描叙出这种乐观的、个人主义的、理想化的所谓“新苏维埃人”。一个文学纲领要求:不朽的作品应该表现“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斯大林式的人,计划经济的创造者,必须展现出全部精神风貌;这些作品将揭示出那种人的精神力量是如何锻造的,他的灵魂是怎样形成的,以及他的思想是如何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的教导下得到加强、丰富和武装起来的。”简言之,“新苏维埃人”都是高大全式的人物。
这种新的个人主义实际上主要是为了适应领导的需要和为他们所拥有,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而对群众而言,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看上去是为了让人民和政权同心同德,也为了在幻想中满足他们对权力的渴望和对控制自己命运的梦想,以及刺激他们参与政权实行的目标的热情。
历史学的转变是忽然和激烈的。1929年以前,普罗科夫一派的历史学家在史学领域占据了统治地位。普罗科夫是职业历史学家,同时也是老党员,共产主义学院和红色教授学院的领导。普罗科夫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在历史学领域的一统天下,在1929至1930年间,非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被根除了,所有重要的职位都被安插上新训练的党员。
普罗科夫以党的名义灌输的这种史学思想,其特点是绝对的经济决定主义,对俄罗斯历史的严厉的反民族主义态度,以及在阶级斗争和社会经济形态的僵硬框架中对历史的高度抽象的处理。在他的历史视野中,个人仅仅是客观力量的代理人。由于这些因素,特别是因为他踩着资产阶级历史学家向上爬,他的确是目中无人。普罗科夫的这种态度,象他对异端史学思潮的毫不妥协一样,使他走向了极端。普罗科夫提出,“过去的历史就是今天的政治”,它只不过阶级斗争的一个工具。无所谓客观性。所有科学仅仅是的科学,所以科学家不能不站对立场。普罗科夫认为,俄国在发展上并不曾落在西方后面。这样他就能够证明十月革命是一个自然的进程,同时也反驳了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
然而,1929年以后,党就乐于强调俄国过去的落后,以使之与在社会主义之下的发展过程联系起来,并强调群众的意志和热情等主观因素的重要性。唯意志论的马克思主义取代了决定论马克思主义。
在法学界,传统马克思主义决定论遇到了现实的激烈挑战。此前的观点是:法律严格地说是资产阶级社会秩序的体现。如同国家政权一样,它是无产阶级在反对旧社会的残余的斗争中所使用的基本手段,然后,它就将消亡。这一理论实施的结果是:民法被忽略了,法律学校日渐式微;犯罪与惩罚的概念受到了否定,因为它表达了个人责任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见解。
1936年,随着新宪法的确立,法学的整个革命的定义忽然间被抛弃了。斯大林提出了“法律的稳定”。法律消亡的观念被宣布是破坏性的,国家首度检察官帕苏科尼斯尽管公开作了检讨,但还是在1937年初受到了贬黜。他的位置被他以前的助手安德烈?维新斯基接替了。法律不再从属于政治的便利。“革命的合法性”被重新定义为对法律的严格遵奉。传统的法律语言、革命前的法学专家回到了他们的位置上。“犯罪”、“处罚”以及个人罪行的概念也恢复了。对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的责任的确定标准也大大放宽了。
只要苏联领导层仍旧从革命变化中得利,它就视法律为党和它的政策取得至高无上的权威的拦路石。当稳定成为领导层主要的关注点,法律就在它的最传统的形式下恢复了(当然,要贴上“社会主义”的标签),以此来支撑国家的权威和增强个人责任感。在这方面法律与政治学理论、哲学、家庭政策及教育学紧密联系。
政治学领域的变化更深刻地诠释了苏联官方思想的变化。党原本把无产阶级国家看作是必要的罪恶,国家注定要在革命的改造后消亡的;如今却转了180度大弯,把国家吹捧为社会组织的最高形式和伟大的创造力量。
1929年之前,苏联的政治学理论多多少少还保持原貌。人们认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它是在过渡时期镇压前资产阶级的抵抗所必需的。当过渡时期结束,社会主义完全变为现实后,国家也将和法律一样消亡。
斯大林大权在握后,在政治学理论搞了两项意味深长的创新。其一为一国社会主义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国家在国防方面负有重任,甚至到“共产主义”也如此。其二是对党的领导作用的突破。他提出党不仅起革命的准备和执行作用,而且还负有革命后组织社会主义秩序的责任。“无产阶级需要党”,斯大林断言,“不仅为了实现专政,更是为了保持、巩固和扩大专政,以实现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和集体化时期,社会和文化生活都被置于党和国家的无所不包的控制之下。而在理论上,斯大林开始着手强化国家的职能。他从“辩证法”中找到了理论武器。在1930年6月的党的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提出:
“我们在致力于国家的灭亡,同时,我们坚持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它是至今存在的所有国家形式中最有力、最强大的统治。我们越是把国家的力量发展到极致,为国家的灭亡所准备的条件就越充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原则。这是?矛盾?的吗?是的,这是?矛盾的?。但这个矛盾是活生生的事实,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彻底反映”。
1934年,斯大林总结出“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原理:
“毫无疑问,无阶级的社会不会自动地产生。它的实现和建立,有赖于全体劳动人民的努力,有赖地无产阶级专政的组织的加强,有赖于阶级斗争的深化,有赖于阶级的废除,有赖于消灭资产阶级的残余,以及与国内外的敌人进行斗争”。
1936年新宪法发布后,党宣布阶级已消失,阶级剥削已不存在。然而,领导集团完全无视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阶级对抗源于社会冲突,不但没有减弱而且加强了无产阶级专政。在大清洗中,加诸政治反对派的罪名与其说是社会性不如说是精神性的??“人类的渣滓”、“白卫军的应声虫”、“托洛茨基-布哈林的狐朋狗党”,等等。似乎反对派打从娘胎里出来就是坏蛋。这种态度的变化和对人类行为的社会学解释的转变紧密相连,如今强调的是在历史和刑法中的个人的意志和责任。
斯大林宣称:“我们国家主体,在培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目标的指引下,通过经济的、组织的、文化的和教育的工作,通过以社会主义的精神对人民进行再教育”,已经使新的社会秩序变为了现实。尽管他避而不谈苏联社会犯罪的社会根源,却大谈不断加强政治镇压的必要性:“国家要求保护社会主义财产,防止盗贼与小偷危害人民财产职能,以取代镇压的职能”。最重要的是,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国防的责任。
一旦达到“共产主义”阶段,国家是否就会“消亡”呢?斯大林解释说,恰恰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如果“资本主义环境”继续存在,国家就不会消亡。在必要的时候,“忠诚的学生”斯大林并不在意对导师的“失误”作直接的批评。他说:“一般来说,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灭亡的普遍原理,不能放到一个孤立国家的社会主义胜利这个特殊的例子中”。1926年底,在答复左翼反对派对“一国社会主义”理论的攻击时,斯大林坚持已见,“恩格斯……会欢迎我们的革命,并且说:让所有老教条见鬼去!苏联的胜利的革命万岁。”
实际上,国家在“共产主义”阶段需要保留,并不是因为资本主义环境。事实恰恰相反,斯大林主义国家必须依赖对资本主义环境的恐惧才得以继续存在。自二战以来苏维埃俄国对国际社会存在敌意,这就是其意识形态功能的关键所在。
在革命初期,布尔什维克对旧社会的遗产抱有敌意,传统家庭也受到了破坏。苏维埃政权的早期措施包括:使婚姻世俗化;宣布男女完全平等;限制父母的权威;使堕胎合法化;规定离婚只要一方提出要求就有效。那时人们旗帜鲜明地提倡自由恋爱,柯伦泰是自由恋爱的榜样。多数人希望家庭“逐渐消亡”,希望它成为一个完全不定形的联合体。根据这种理论,1927年法规规定同居或者未登记的婚姻在法律上和登记的婚姻同等。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对旧式家庭的批评加大了火力。安排义务劳动有时不给一点补偿就把家庭分开。甚至把建筑物设计成适应为公共生活而不是单个家庭使用的。禁欲主义发展起来,认为只有远离社会娱乐的人才有美德。
在1935年和1936年官方社会价值观发生了剧变。剧变的根源无疑是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所导致的社会的反常,包括出生率的下降,离婚率的上升,以及严重的少年犯罪问题。但是苏联政权把这些问题作为借口,上纲上线地否定早期的解放家庭的政策,就象他们在文学历史和法律领域所做的那样。而家庭则被吹捧为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支柱:“所谓‘自由恋爱’和所有乱七八糟的两性生活是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的货色”。决定性转变的标志是1936年6月27日通过法律,禁止非医疗性堕胎,给大家庭发特别津贴,离婚必须通过合法程序,并且付一笔补偿费。
“认为社会主义带来家庭的逐渐消亡,这是极其错误和有害的。他们是些借空洞无物的左的辞句来掩盖其剥削行为的人。社会主义下的家庭不但不会消亡,而且还会得到加强。斯大林对加强苏维埃家庭的问题给予了一个极度传统的定义:‘没有家庭就没有国家。对于社会主义的苏维埃国家来说,只有在夫妻把家庭看作一个长久的联合的时候,婚姻才具有积极的意义,所谓自由恋爱是一种资产阶级倾向,字和苏维埃公民的行为准则毫无共同之处。进而言之,对国家来说,只有在有了孩子,夫妻们享受了为人父母的至上乐趣的时候,婚姻的价值才会最充分地体现。’”
对父母的权威的态度也颠倒了,党的领导人宣布:“年轻人必须尊敬自己的长辈,特别是他们的父母。”
苏联政权致力于肯定和恢复传统。托洛茨基在流放中评论说:“领导集团不是公开宣布,‘我们已被证明过于贫穷和无知,不能创造社会主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我们的儿辈和孙辈将会实现这一目标’。与此相反,他们强迫人们在已被打碎的家庭的外壳下重新胶合起来。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这种在胁迫之下的联合,就是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神圣的内核。很难看清楚这次倒退的范围”。
二战时期传统家庭进一步得到了加强。表现之一就是对孩子的自由的限制和家长权威的加强。1934年规定,16岁以下的孩子不许看晚间的戏剧演出。1945年3月的继承法给家长以更大的处理财产的权力。1943年在中学废除了男女同校制度,声称要使男孩子们更容易接受军事训练,使女孩子们更容易接受家庭训练。
1944年7月8日的一顶法令规定,离婚必须通过十分严格的司法程序,还得交一笔数额很高的赔偿金。未登记的或者是同居的婚姻不被承认是合法的。私生子无权继承父亲的财产,作为替代,他们可以得到国家的补助金。用一个观察家的话说,“现在倒是没有私生子这个法律的污点了,但是孩子们姓母亲的姓这一事实揭示出,实际上的社会的耻辱是增多了。”最为意味深长的是给那些养育了十个以上的小孩的母亲发奖章和授以“苏联英雄母亲”荣誉称号。在物质方面,作为一种激励措施,给有三个以上的孩子的家庭发补助;而对小家庭或单身的人,则特地课以两倍的税。
苏联政权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固,而是为了鼓励一定模式的家庭,从而为特定类型的国家服务。此外,本身就是传统主义者的领导集团,发现传统的家庭关系乃至人际关系,更适合于他们要建立的传统政治结构。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警告说,平等的目标不会立刻实现,它必须以通过生产手段的私有财产的废除为先决条件。尽管如此,平等的理想仍深深植根于西方和俄国的革命传统。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全心全意地赞同马克思的原则:使官员的薪金与工人的工资保持同一水平;选举群众去掌握管理职能;废除站在大众头上的官僚机构。
布尔什维克掌握政权后很快发现,无论是在政府、在工业战线还是在军队中,国家都需要受过训练的管理专家。因此领导集团顶住党内左翼反对派的反对,开始重新启用“资产阶级专家”,包括前沙皇官员和军官。党根据他们的技能付给他们优厚的报酬。在管理方法上,领导集团看到,从1917年至1918年党和群众中存在的无政府主义-工联主义倾向,成为一个严重的弱点。于是,他们逐步重建了官僚机构体系。尽管如此,到1920年,苏俄实现了几乎是彻底的平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通货膨胀和匮乏使城市居民的定额供应降到了一个共同的水平。真正的工厂工资的最高额与最低额的幅度是微不足道的。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由于权力的分散,苏联经济生活中的官僚机构适当地受到了限制。党和工会代表共同参加工业管理。然而,工资差距反过来提供了物质刺激,到1928年达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比例。党内和政治生活中的发展则相反:官僚机构的权力得到了系统的加强,而党员的个人收入保持“党员最高定额”的限制。平等的理想仍有效地束缚着进一步的收入差别。
随着紧张的工业化的开始,平等的理想明显地遭到了否定。工会的领导被清洗,新的工会领导人主张工会应更多地代表国家而不是工人利益。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初期,政权依赖宣传和由于“社会主义建设”而焕发出来的革命热情的新浪潮。但是没过多久,货币奖励不得不扩大,取代了底气不足的革命热情。
1931年,斯大林批评了“左派的工资平等化的实践”,同时强调货币刺激对于培养技能和提高产量的必要性。他在一个工业管理者的会议告诫说,“无论谁要无视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的区别,按照工资平均化的‘原则’拉平工资水平,他就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违背了列宁主义”。这个新的宗旨很快变得家喻户晓??人们宣布以前的革命理论为“小资产阶级”的和“反马克思主义”的。1929年放松了最高定额,随后不公开地取消了最高定额。这件事是党从一个_运动向一个社会特权集团的演变的重要标志。
1934年,斯大林通过对平等的重新定义,摆脱了马克思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尴尬。“每一个列宁主义者都知道”,他说,“(就是说,只要他是真正的列宁主义者),在需求和个人生活方面的平等,是一种与原始禁欲主义相适应的反动的小资产阶级的愚蠢,而不属于按马克思主义路线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他认为“按需分配”的口号要求不平等,因为人们的需求是不同的;毫无疑问,普通工人与高级官员的需求相去甚远。从他的口号“干部决定一切”来看,斯大林发现政权的精华是受过良好训练,得到丰厚报酬的管理者。工资差别和物质刺激由于1935年开始的斯达汉诺夫运动而扩大,并且蒙上了象征性的光环。
社会分化在军队的发展特别值得注意。1935年,恢复了军官(除将军外)的传统的军衔,同时产生了元帅的衔头。随后,在1939年,将军军衔也重返苏联。从革命时期的官兵平等,转为大力强调和对上级的服从。1934年后,由于爱国主义与民族传统的复苏,沙皇军队的名将成为英雄的模范,甚至以他们的名字来命名勋章。二战未期,肩章回到了肩上,卫队也恢复了,政委成为军事指战员的从属,最后,“红军”改名为“苏军”,从而彻底完成了军队在传统主义路线的重整。
有两种趋势是值得注意的。首先,对知识分子的社会岐视和政治歧视已经结束。其次,管理的技术精英阶级与工农大众的鸿沟不断扩大。与旧知识分子成员和解的决策也是斯大林在1931年直接作出的。那时,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如火如荼的阶级斗争逐渐变得注重实际。从这时起,能力和技术(以及政治忠诚)取代阶级原因成为负责人员选拔的基础。1934年后,阶级出身不再影响教育的升学。
1936年,在新宪法即将出台之际,官方宣布苏联实现了“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按照新的定义,仅意味着阶级对抗的消灭。因此,官方宣布苏联由三个“阶层”或“非对抗性阶级”组成:工人、农民和苏维埃知识分子。同时,新宪法取消了对以前的统治阶级成员的所有政治限制。这样,到1936年,受教育的专家阶级,包括旧政权的和在苏维埃统治下受训练的人,为重建社会领导集团铺平了理论道路。斯大林称这些人为“不带党证的布尔什维克”。此后党很快承认了他们;共青团对知识分子的消极态度在1936年消除了;党对知识分子的承认是在1939年,其标志是传统的无产阶级优先权的结束。在1941年的第十八次党代表大会上,马林科夫特别批评了在党和国家负责干部的选拔中,考虑社会背景而忽视技术和个人能力的做法。
知识分子和民众的分界变得更严格了。到1941年,大学教育成为在社会上提升的主要考虑因素。比如说,要在工业管理部门工作,技术学校的毕业生比一个熟练工人更有希望。“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结合”一直是共产主义蓝图中的一个要素,它充分体现在把日常教育与手工技术训练联结起来的努力中。但是这个理想最终在实践中被抛弃了。1937年,工业训练与学院教育完全脱钩了。
为什么苏联政权宁愿以意识形态的让步和引起普遍反对的危险为代价,有意地促进社会分化?就象斯大林的其他政策变化那样,向社会不平等的转化再次表明客观条件使旧的社会主义理想无法实行。而且,政权还面临着在社会主义思潮中从未充分考虑过的工业化问题。其结果是,共产主义体系变得与革命前的理论家所预测的大不相同。它的变化并没有口头上讲出来,而仅仅在实践中加以暗示,这种实践的一个方面是:一个组织严密的不平等的体系的发展。
1931年以前苏联教育思想界存在百花齐放的局面。直到1929年还担任教育人民委员的卢那察尔斯基,是激进的教育方法的倡议者,这些方法后来在西方流行起来。马克思??恩格斯学院教育系的领导认为,由于学校将随着国家一起消亡,因此组织化的教育仅仅是初步的措施,学校将被“社会主义环境所取代”。据此,他倡导了“非组织化教育理论”或者说“自觉教育理论”。这一理论是和流行于1929年至1930年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机械的决定论的解释紧密联系的。但是,包括克鲁普斯卡娅在内的许多苏联教育界领导人则反对“自觉教育理论”,因为它太无政府主义了。这一时期苏联教育界普遍被接受的观点是人性本善和个人的自学的发展。正式的教育和纪律被限制到最低点。
由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影响,也由于对机械主义哲学的否定,剧变的发生是必然的。考虑到要使教育适应经济发展的紧急需要,党领导集团在1931年底采取了行动。在一系列法令中,它批评学校消亡的理论是“左的机会主义”;批判激进的教学方法;以放弃工艺和技术训练为代价,重新建立起单独的传统科目的教学;恢复老式的纪律和等级。
苏联政权在教育上的新态度是和苏联心理学上的受官方鼓励的变化是紧密联系的。在强调思想和意志的理论得到重新肯定的同时,在教育实践上的权威理论也恢复了。正如斯大林本人曾经强调的那样,如今国家依赖组织和权威的力量,以克服物质条件的缺乏,以完成它的目标。知识的反复灌输的实际效果,正如为使学生更顺从社会纪律的规范个性的实际效果一样,成为苏联教育发展进程的准则。
在1932-1934年间,向正式的、重视纪律的教育的趋势仍在继续,并且扩展到高等教育领域。而此时“左倾”思想不断受到批判。两个主要步骤完成了这一过渡。第一个步骤是1936年7月的法令,它废除了“教育”的科学(儿童成长心理学),因为它强调诸如遗传和环境因素等“宿命论决定作用”忽视了据说通过直接地规范个性而激发的巨大的潜能。1937年采取了第二个措施,废除了学校中的技术训练,并且退回到传统科目的完全的教育。在教育政策的这一变化,反映出在知识分子和群众之间存在的差别正逐渐被接受,它还标志着,消除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的理想,尽管口头上还在坚持,但是实际上已被抛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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