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并购贷款占并购价款比例相关的共58个结果:
企业并购是高度专业化的智力密集型业务,从市场调研到资产评估,从方案设计到资金融通,不仅需要系统地掌握和分析信息,更需要高度发散性的构思和创意;不仅需要设计出利用资本配置落实的方案,更需要调动和组合资源实施方案的能力。可见,作为一个高风险的贷款品种,并购贷款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对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企业财务状况进行较高层次的研究,必须对行业有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并购过程中的债务安排、融资工具的使用等各类事项,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经验还不充足。
一是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滞后。企业并购的具体操作,如目标企业的选择、并购的可行性研究、并购的前期调查、资产评估、资金融通等,却没有规范化、专业化的金融机构帮助其计划与运营,而这些工作本身就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则必须依靠投资银行的专业化工作去完成目标企业的前期调查、财务评估、方案设计、条件谈判、协议执行以及配套的融资安排、重组规划等。投资银行凭借其广泛的信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创造性的策划和设计、雄厚的资金实力,成为企业并购的润滑剂和催化剂。目前我国不少商业银行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部门,但由于缺少投行业务牌照,导致业务范围仅限于顾问类范畴,在很大程度上仰赖于券商的合作。目前我国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一些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但其业务发展尚处于初创阶段,与真正的现代投资银行有相当大的差距:从资金规模上,除几家较大的证券公司外,大多数资本在1亿元以下,一般只有几千万元;而国际大型投资银行则拥有十几亿甚至几十亿美元的资本金。从业务范围看,大部分投资银行将精力集中在证券一级市场的营销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上,名为投资银行机构,实为证券承销商;只有部分全国性的证券公司提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财务咨询、并购服务等,属于比较典型的投资银行等业务。从业务职能上看,真正的现代投资银行显著特点是业务种类多、经营范围广,提供一切与资本资产有关的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而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则定位不明,且有向商业银行转化的趋势。
二是创新能力不强。体现在:并购方式单一,操作复杂。我国的并购业务多采用现金并购的方式,即并购方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的股份,从而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虽然一些投资银行借鉴国际经验采取换股方式进行企业并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金不足的问题,但牵涉到的手续较为复杂,交易时间较长,使并购成功的难度也相应增加。运营模式缺乏特色。银行参与并购业务没有考虑自身的特点,仅仅是对其他先进模式或国外成熟运行机制的一种简单复制,缺乏自己的特色,这种无差别模式导致并购贷款支持的业务,没有明确的目标客户、明显的品牌形象和强劲的吸引能力。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企业并购是指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当然这必须是在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所进行的,这也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并购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物流企业并购的现状及策略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加入并购大军,通过兼并或者收购其他企业以获得综合竞争优势。然而,并购成功只是万里长城的第一步,企业并购后不仅仅要对财务资源和物质资源进行整合,更为重要的是人力资源整合的过程。
一、人事整合对物流企业的意义
现代企业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的重要资源。
在并购过程中企业更多的关注于资本、渠道、税负等等,往往忽视了人力资源的整合。美国并购专家约瑟夫.克拉林格的研究表明,只有约35%的兼并和收购能达到预定目标.其中人事因素成为企业并购能否成功的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物流行业对企业资源人、财、物三者的依赖程度,人力资源占首位,优秀的人力资源意味着企业组织之间的协作顺畅、拥有广大的客户资源等等,因此物流企业并购在资源整合之中,人力资源的整合最为重要。
二、并购过渡期出现的人事问题
l、核心员工流失。
物流企业是一个兼有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劳动密集特点的外向型和增值型的服务行业,同时也是一个跨行业部门、微利、重在规模效益的行业,这就决定了现代物流业对人才的需求特点即需要复合型物流人才,尤其是复合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一方面我国物流人才极其匮乏,另一方面,核心员工通常具有长期的工作经验,正规物流专业知识,是实现企业价值的重要力量。但是核心员工对原有企业的忠诚度最高,通常在并购过渡期,企业的核心员工会最先离职。
2、抵触心理,员工角色模糊。
并购过渡期的物流企业内部无论从组织上、管理体制上来说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企业员工在原有熟悉的作业环境下工作,习惯于原来的领导方式,信息沟通的途径,在环境改变后,员工对新任上司不信服,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一些非正式消息的传播等,甚至很多员工会对未来的岗位保留产生怀疑,,员工产生抵触心理,员工角色模糊,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运作。
3、企业文化冲突。
企业文化是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特有行为模式,在多年的历史沉淀后,会渗透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它影响着员工的价值观和工作方式。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文化氖围,对被收购企业而言,企业文化仍会在较长时间内影响被收购企业员工的心理和行为模式。因此,对物流企业来讲,在并购过渡期间不能采取强硬的手段,命令员工服从,否则很容易造成抵触心理,造成双方企业员工的冲突。
三人事整合的解决方法
1、高层主管的选派。
并购完成后,并购物流企业取得对方的控制支配权,通过定期审核各种报表、资料,了解被并购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通过选派高层主管,实现对其控制。被并购企业主管必须具备专业管理才能,诚实可靠,同时熟知业务知识,这样可以在组织中迅速理顺组织的运作,打通员工的交流,树立威信,避免人才流失、客户减少等情况,物流企业的并购强调双方资源整合效果的发挥,这种人员的直接控制,不仅可以避免并购企业独立过强而失控,而且最能够确保整合效果的发挥。如果对并购企业的业务知识并不熟悉,可以考虑留用原主管,通过各种报表及时掌握该企业的经营状况,留用原主管对下属员工能起到安抚的作用,同时可以照常生产运作,减轻员工心理上的压力,但对主管要加强控制和培训,使其迅速融入新企业的生产和文化氛围中。
2、融合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融合可以消除员工心里上的疑虑,可以培养企业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但是企业文化的融合不一件简单的事。人力资源系统评估中包含了双方企业的文化评估,找出差距与相容性,然后再决定宜采取的文化整合模式.文化整合模式分征服型、融合型、共生型、掠夺型四种类型.选择合适的文化整合模式后,一是确立新的企业文化,让员工积极参与到新文化的塑造中来,有利于企业文化的顺利传播和执行;二是传播新的企业文化,可以采取观摩、培训、讨论等手段来让员工学习接受新的企业文化;三是贯彻执行新的企业文化,可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考核跟踪制度,确保新文化的贯彻实施.
3、人道遣散。
在对被并购企业的员工状况有了深入详实的了解之后,就可以判断哪些员工属于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有用之才,哪些员工则属于庸碌无能的冗员。一般地说,并购后企业最可能离职的是那些富于才能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因为他们不管在何处任职,必然是各家公司竞相网罗的对象。做人事调整的对策时,要首先考虑留住这些有用的人才,委以重任,而那些没有能力和特长的人员,则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裁剪。
站在员工的角度,企业并购后,人员离职往往是因为担心对新环境能否适应。经营权的易手,总会使未来产生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并购企业的原有人员会感到现实的威胁而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因为失业压力的存在,会使他们始终难以心安。此时,并购方的首要任务是尽快解除被并购企业内部人员的后顾之忧,制定出稳定人才的政策,以便激励职员在新的主管领导之下安心工作。
试谈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问题
一、我国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现状
我国近十几年来,企业并购事件越来越多,尤其是近几年企业间并购呈现爆发态势。我国企业并购的规模越来越大,并购的范围已经开始进入更广阔的领域。以刚过去的2014年为例,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并购交易达到1.2万起以上,其中海外并购异军突起,中国资本正以积极的姿态大规模开展海外并购投资。但是如此众多的企业并购,真正获得成功的案例占比却并不是很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在于企业在正式并购之前并没有仔细调研被兼并企业的财务运营状况,造成兼并行为发生后,给自己的企业财务运营带来沉重的压力。2014年南方某知名企业进行海外兼并,最终陷入严重财务危机的案例给我国企业并购敲响了警钟。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在并购中出现各种财务风险的比例比国外企业要高的多。
二、我国企业并购中出现财务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并购资金庞大,给企业带来融资压力
不管是横向并购、纵向并购还是混合并购,都需要企业付出庞大的并购资金。以2014年1月,联想集团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业务为例,涉及资金达到29亿美元。一般企业要想筹集如此巨额的资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部分企业采用各种社会融资的方式,如增发企业股票,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并购资金。这给企业健康的财务运营带来沉重的融资压力。以企业债券为例,如果企业并购后出现各种运营困难问题,企业需要承担巨额的还本付息的风险。
有的企业企业为了实现并购任务,压缩自己主营财务现金流,给企业原有的生产经营带来财务困境。如果兼并没有完成,或者兼并的结果与预期目标差距较远,都会给原本健康的财务运营状况带来麻烦。因此,并购资金庞大,给企业带来融资压力是造成我国企业在并购中出现财务风险的不可忽视的最直接的原因。
(二)我国企业还没有建立科学完善的并购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我国虽然制定了一些企业兼并破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在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监控方面却没有制定建立科学完善的并购财务预警机制。没有财务风险的预警,造成一些企业在进行并购中经常出现盲目行为,如没有仔细调研被并购企业现有财务运营状况等。有的被兼并企业为了达成并购目标,甚至人为隐瞒自己现有的资产债务的实际状况,这更增加了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西方国家企业在兼并中,往往经过长期的市场调研,借助于完善的兼并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然后才进行并购操作。以2014年美国FACEBOOK兼并高达为例,其实早在五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并购的苗头,但是直到2013年8月份才正式启动并购进程,又经过长达10个月的并购谈判,才最终完成此次兼并。这有效地防范了并购产生的财务风险。而我国企业在此方面与其差距明显,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国企业还没有建立科学完善运行有序的企业并购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三)政府在某些企业并购中的行政干预过多
我国政府鼓励支持企业通过企业并购做强做大,国内很多企业并购案例都有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的影子。政府的行政干预,有时的确会给相关企业兼并任务的完成提供帮助,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更多的企业并购其实并不需要相关政府的参与,完全凭借市场手段就能够实现。我国政府在某些企业并购中行政干预明显过多。部分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自己的政绩,采用地方保护主义的方式,如对一些本就经营困难的企业不采用市场手段让其破产淘汰,而是采取变相保护措施,采用行政命令等方式让当地优势企业并购这些弱势企业。这种做法给一些原来财务运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带来沉重的财务压力,因为并购弱势企业需要付出巨额资金,同时对并购的企业资产重组有需要付出沉重的资本代价。2012年,山西某大型运输公司兼并购失败的原因,就是当地政府无视企业财务运营实际,强制兼并造成的恶果。业内把这种政府对企业并购干预的做法形象地称为“乱点鸳鸯”。
三、防范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建议
(一)规范企业并购融资行为
企业并购中产生的财务风险,最直接的风险就是兼并带来的融资风险。因此,规范企业的并购融资行为,提高融资风险意识,是防范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最首要的工作。具体做法:首先,对待企业并购,相关企业进行融资的过程中,要根据自己企业财务运营的现状,制定正确的融资方案,要明确融资必须在企业可承受的合理范围之内;其次,要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融资提供真正的助力。
银行业要建立专门服务企业兼并融资的机构,并为企业提供并购方面的相关财务运营数据,帮助企业防范并购产生的财务风险。企业通过民间渠道筹集并购资金,需要对各种民间资本进行严格的管控,尤其是融资利率的管控。再次,要规范企业融资手段,让企业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融资,如对待企业通过定向增发方式进行融资的做法,要严格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过度融资。总之,只有规范企业并购融资行为,才能有效防范相关并购企业的财务运营风险。
(三)企业并购应当更加重视采用市场手段,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
企业并购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通过并购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配置。因此,企业在进行并购的过程中,应当更加重视采用市场手段,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积极参与企业并购。因为各种市场手段,如价格、供求和竞争等,可以最便捷地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企业并购方面的市场信息,让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拥有更多自由选择的权利,这可以有效防范各种财务风险隐患。同时减少政府对企业并购的行政干预,也是做好企业并购重要的方面。当然,减少行政干预,不是完全无视政府的积极作用。而是在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前提下,让其与市场手段进行更加紧密的配合,相互促进,共同配合做好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管控工作。严格制止某些地方政府在企业并购中“乱点鸳鸯”的行为,让企业真正成为并购的主体,这样可以防止出现上述因行政干预下带来的企业并购方面的财务风险。
四、结论
企业并购是一种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是企业做强做大经常采用的方式之一。通过并购,可以实现市场资源更加合理额配置。但是,企业并购中出现的众多财务风险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要对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进行仔细地剖析,进而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本文立足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问题,展开积极探究,希望能够为我国企业以后的并购行为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浅谈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防范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并企业购行为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着越发重要的角色。现代社会中典型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是企业,它与并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并购是企业成长的一条重要途径之一,也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动力。在企业并购的过程种存在着大量风险,其中财务风险属于最为突出的。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企业的并购,是决定并购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本文主要对企业并购所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探讨,并做出相关的防范举措,以降低企业资本的运营风险。
【关键词】并购;财务风险;防范
一、引言
企业并购是当今企业发展战略中重要的战略之一,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捷径。并购作为一项企业资本运营的活动,能够实现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源最优化配置,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获得快速发展的机会,有利于促进企业双方高精度的合作,只有掌握了企业并购,及时并购同时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力,才能在未来发展道路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并购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1.财务风险中的定价风险
定价风险指的是目标企业中用价值来评估风险。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实际上是对企业进行综合的评估分析,用合理确定的价格和并购企业能接受的支付价格。由于收购一方对企业的盈利估计较高,导致出了高的价格而超过了企业自身的承受能力,即使企业的运作能力很好,但是偏高的买价让收购方没办法活的满意。但是对于企业的价值评估来说,是并收购方通过对方的财务报表作为依据,来评估对方公司整个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一系列的外在状况。一些目标企业通常会把对自己企业形象不利的信息进行隐瞒或者修改,这将会影响并购一方对其进行错误的判断。因此很难评估出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容易造成对目标企业进行了高估,从而导致了并购一方在支付的时候与实际的价格截然不同,大大增加了并购的成本和并购的风险。
2.财务风险中的融资风险
融资风险是企业在并购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企业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在于能否在一定时间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并且保证并购能够顺利的进行。由于并购活动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企业能够正确采取融资的方式,运用企业中的财务杠杆原理,就可以让企业承担最小的财务风险的情况下筹到足够的并购资金,使其并购顺利进行从而到达企业的最大价值。不然,融资所存在的风险没有被企业所掌握,并购方的负债过高而使得压力倍增,加上企业自己原来的的负债,和那些隐藏的负债,更是加重了并购的财政风险,或许会让企业的压力过大而被击败。
3.财务风险中的支付风险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企业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用现金来支付,用股票来支付和将各种支付混合在一起的混合型支付。目前我国企业并购的时候大多会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现金支付对于并购方来说,并不是百利而无一害,由于财务在现金处理工具上所处理的是一笔特别大的资金,所以这回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接纳所有的用现金流来付的价格,致让该企业一下子支付大笔的现金支出,这可对并购经营运作有一定的影响,同时这样还会使得相应的机会错失,进而造成一些风险存在。
4.财务风险中的整合风险
整合风险说的是企业并购成功之后,对付财政战略、资源等相关的不能很快的组合成一体的,不能达成实际预估的结果,同时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假设并购企业没有在整合之前进行合理规划,在整合过程中没有科学的程序,就会使得一些潜在的财务风险爆发,从而导致并构企业成本大量的增加、资金会严重短缺的。企业进行有用的财务整合是用来提升核心竞争力,并购企业财务其间包含了不同分支下的风险,企业的财务的风险与其他的风险相辅相成的交织在了一起,使得整个并购的财务风险的繁琐复杂。
三、财务风险的防范举措
1.严格财务审查,进行合理评估
为了对该企业做出有用的评价,并购的企业首先应进行严格的财务方面的审核调查,充分了解该企业所有真实的经营业绩和对外公开信息以外的潜在信息及目标企业所要面临的一系列潜在的风险,同时对该企业进行合理预测在以后的收益和时间方面。详细的分析研究在发现对外公开信息之外隐藏的信息。另外,要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来对该企业进行有效的价值评估,在信息相对称的情况下,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也要进行全面的预测分析,制定出一套具有符合自身的价值评估策略,同时来协商确定最后的并购价格,正确的评估出企业的价值,尽最大的可能减少并购风险。
2.明确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
该企业在实现过程中应该发现更多的融资方式,这样既能准确的明确结构,改变资本状况,又可以很快的筹到所需要的资金,顺利让企业整合重新组合起来。企业在进行并购时,首先要本着成本最小化的原则,用尽可能低的成本下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收入,从而达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其次该企业可以在保证低风险的情况下,采取负债融资和混合融资的方法使得企业发挥出财务杠杆的作用。
因为一般的并购价格都会比真正价格会略低,运用负债和混合的方法,从而获得利益。最后并购融资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源,不妨考虑用该企业的留存收益,这样就会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低企业在融资方面中存在的财务风险。同时合理的确认出所有的数额和还款期限,将该企业的负债范围控制在自己的偿债能力范围之内,这样就能合理安排偿还资金的方案,避免清偿债务是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在没有融资危机的作用下,我们尽可能的减低成本,做到合理的资本结构。
3.减少资产流动性,调整负债结构
企业并购存在多种支付方式,其各有各的优点。支付方式是企业资产流动性的外部表现,较强的资产流动性对应的企业一般都有较高的支付能力。统筹合理安排资金的方式和数额大小,这些问题在与并购方采用的支付方式时都是相关的。并购的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对其要选择的支付方式进行评估设计,将支付方式安排成现金支付、债务与股权方式的组合,以便更好地取长补短来满足各自的需求,同时,在还需不断地调整企业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也要加强对企业运营资金的管理,来减少对资金流动的不确定性。还可以在并购前编制资产负债表,估计出可以的减少压力,在满足并购企业所支付能力的同时也可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使企业正常地运转。
4.协调冲突矛盾,提高企业规模
企业并购的整合是为了让企业提高规模效益和协同效应,在并购整合期间,要注意避免双方可能会发生的冲突矛盾,同时防止并购企业不必要的损失。整合前对其进行财务审查是保证财务整合的必要前提,之后的财务控制是保证财务整合有效实施的基础。财务整合中主要采取的防范风险的措施有很多,例如:现金预算流转的整合,管理人员的整合,业绩考核的整合,企业存量资产的整合。企业并购在进行有效的财务整合时,应该加强对并购企业内部管控,防止内乱。在企业并购的整合过程,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可以随时精确的把握企业所有财务信息,增强对目标人员的考核,对战略和企业文化进行全方位的创新。
总论
在企业并购中会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财务风险是贯穿并购活动的全过程的主因。只有企业在并购前做好充足功课,才能使各项财务活动的处理能力在这个阶段顺利的展开,因此要想企业并购,其决策正应提早进行风险预测评估,并且加大对各种财务风险的重视及应对方案。要及时的对该企业现有的财务状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分析,才能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使得并购双方都能达到各自所期望的并购目的。同时还要对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防范,尽可能的减少财务风险带来的一系列损失,通过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办法来实现企业并购的收益最大化,减少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陈共荣,艾志群.论并购的财务风险[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3).
[2]李传军.企业并购风险分析及其防范[J].科技情报与经济,2006(10).
[3]孙伟标.我国企业并购风险的防范[J].企业技术开发,2009(5).
#p#副标题#e#
浅谈煤炭企业并购的风险及策略
一、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内涵及内容
企业并购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风险,是指某企业对欲被并购企业设立打算的定价方式、并购融资与支付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而增加了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几率。目前,许多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在兼并整合重组地区性小煤矿企业的过程中,由于煤炭资源在市场上增值较快,矿业权价款高,一些地区性煤炭主漫天要价,造成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计划难以实施,并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此外,对被兼并目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进行产业技术升级需要大型企业在此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种种的多方面资金问题就构成大型企业兼并小企业时的主要财务风险。
二、定价风险
定价风险主要是指被并购目标企业自身存在的价值问题及对并购企业带来的潜在风险。对于煤炭业来说,由于大型煤炭企业方对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和对并购后的整体的获利能力估计高出原本,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从经营的利益中收不回并购时投人的资金成本。使大型企业得不到满意的回报。定价风险主要是因为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存在风险。在并购过程中,目标企业存在故意隐瞒损失信息的情况,或者夸大自身的价值和收益信息,使得相关重要的定价信息得不到充分、准确的披露,从而使并购重组后的企业面临各种巨大的潜在风险。
三、融资风险
在当前的企业运作方式下,一些企业的融资方式多种多样,通常会采用自对外借款、向公众发行债券、推行股票上市等渠道来进行融资。影响并购方企业的融资风险有两个主要因素:
(一)企业进行融资的能力大小
这是影响企业并购融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如何良好的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条资金渠道并能按时筹到需要的资金数量,是关系到企业进行重组并购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和是否成功的关键所在。
(二)融资的结构是否合理
包括企业全部资本中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的结构配比。企业内部的融资结构是否合理,是影响融资风险的一个主要因素。当并购后的实际经营利润率小于并购时产生的负债利息率时,并购企业就可能产生利息支付风险和按期还本风险。另外,一些企业的融资结构是以股票所有权资本为主,对外发行新的股票意味着将企业的部分控制权转移给了新股东,如果普通股发行数目过多,企业原来的老股东就可能丧失对股票的控制操纵权,会使企业部分老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三、支付风险
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尤其是煤炭企业常用的商业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现金支付(包括自有现金支付,债务融资现金支付和股权融资现金支付)、换股并购和混合支付等方式。支付风险主要是指在并购过程中与资金的流动性和股票所有权的稀释有关的并购资金在使用支配中存在的风险,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由于资金流动性过大而最终导致的债务风险。
二是股权支付面临被稀释的风险一方面稀释了原本存有的股票所有权;另一方面也为公司上下的资本运营带来大大小小的风险。
四、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防范
(一)并购前的财务评价
大型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向被兼并的企业支付与实际不符的高昂费用,就要对目标兼组公司的每一个财务项目进行详细和全面的审查以及科学的专业评价,首先是对该企业的股本分布结构展开调查,调查是否存在几个大股东共同属于一个权利系统实际控制公司的情况。其次,对目标兼组公司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判和分析,一个企业在市场上的价值是多少直接影响到大企业所花费的收购成本的高低。欲进行收购行为的企业应事先确定被收购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财务报告信息是否能准确反映该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通过对该企业的资本产出、负债情况统计及提供的其他信息的详细审查,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
(二)合理安排并购的融资方式
准确的预测本企业和被并购的目标企业中可以利用的自有资金的数量和在市场上的活跃时间,对于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项目和范围,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和并购后的融资计划起着很关键的作用。
(三)灵活选择支付方式,降低支付过程中的财务风险欲进行兼并行为的企业应当切实根据自身的资金力量和财务情况,不宜选择单一的支付方式,而应将支付方式设计为含有现金、债务和股权等多种形式的综合支付。
如果要进行并购的大企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且对并购后的新企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的必胜信心时,就可以采用以债务为主要内容的混合性支付方式,运用这种混合性方式来进行支付行为,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总之,我国的煤炭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行为时所具有的来自各方面的外在和内在风险有很高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并且各种风险最终都会影响到兼并后新企业的财务运行工作和企业今后的管理发展,因此进行并购的双方企业应谨慎对待各种并购中的细节问题,经过多重考虑和考察之后在定下结论,多采取措施来避免一切可能会面临的风险,尤其是财务方面的风险,从而最终实现成功并购和企业今后的顺利发展。
试谈我国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一、企业并购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一)计划决策阶段的财务风险
在计划以及决策的过程中,企业对于目标企业以及本企业所具有的资金、管理等需要进行合理的考察与评价。在此过程中主要存在着定价风险。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正确的评估,才能够保障并购价格所具有的合理性,属于并购成功的一种重要前提,在并购的过程中属于一种基础要素。而对于目标企业价格的估测是相关并购企业依照未来收益的大小以及收益产生的时间等方面所进行的预测,假如说没有充分的掌握相关信息,利用的评估模型以及评估方法并不合适的情况下,可能会对于并购之后的经济效益或者并购企业的相关价值产生错误的估计,从而导致了定价风险的发生。
风险大小与并购企业的信息质量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而信息质量又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目标企业是否属于一家上市公司,并购企业属于善意或者恶意进行的收购。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了解到,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风险与信息对称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提交审计报告之中含有非常多的水分,没有充分披露相关公司信息。信息有不对称的情况存在,这就导致并购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盈利能力以及相关财产价值的判断并不够准确,在定价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偏差,从而造成并购企业需要支付更多的资金或者股权进行一系列的交易。并购企业也可能会导致资产负债率比较高或者目标企业无法带来一定的盈利等问题,从而导致财务危机的出现。
(二)并购交易执行阶段的财务风险
1.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指的是是否能够以足够充分的价格得到相关方面的资金,确保顺利展开一定的并购过程。在不同融资方式之中有各种各样的风险存在,企业并购的相关融资决策对于资金规模以及结构等方面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企业所进行的融资包含了债券以及权益融资两种,其中权益融资包含留存收益、股票融资、发行认股权证融资以及吸收直接融资等几种内容。债券融资则包含了发行债券以及银行借款融资。对于这些融资风险产生影响的原因包括如下一些方面:
第一是企业所具有的融资能力,其与企业的盈利能力、声誉以及市场评价有密切的关系。另外还对于企业是否可以通过相关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有一定的决定作用,并帮助顺利进行相关并购活动,从而进一步实现并购。
第二是企业是否有比较合理的融资结构,假如企业总是利用股票的发行得到融资的话,那么企业也就给了新股东一定的控制权,从而对于原股东产生了威胁,可能会导致企业不再具有较为紧密的股权结构,他人掌握了更多的股权,在严重状况下可能会导致企业进一步受到影响。假如说企业大量利用银行贷款或者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话,可能会对于企业相关资本结构产生影响,假如没有安排好相应的期限以及借款额度,可能会导致企业风险的增加,导致企业信用以及声誉受到影响,借款难度大大增加,从而导致恶性循环的发生。
2.支付风险
支付风险指的是并购资金使用风险,其与股权稀释以及资金流动性有着密切的关系,与债务以及融资风险也有一定的关系。如今企业并购使用风险指的是与股权稀释以及资金流动性有一定关系的风险内容,其与债务以及融资风险之间都有一定的联系。如今企业并购过程中利用的主要支付方法也就是股票、现金以及混合支付。其中现金支付属于企业并购过程中首先被采用而且使用范围最大的一种方法,但此种方式使得并购方受到了非常大的现金压力,而且并购规模也会受到相关能力产生的限制。股票支付往往会导致原本股东控制权的稀释或者导致收益的降低,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有非常繁复的手续,成本也相对来说比较高,可能会导致失去相应的机会。单一的支付工具总是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混合支付属于杠杆支付、现金支付、股票支付等方式的组合,能集中各种支付工具的长处而避免他们的短处,但若比例没有非常妥当的安排,会导致企业资本结构的恶化,从而导致后期财务风险的增加。
(三)并购运营整合阶段的财务风险
并购专家瓦瑟斯坦表示,并购是否成功不仅与被收购企业的能力有一定的关系,而且与并购之后的整合有一定的关系。获得目标企业相关权利过后,应当进行并购之后的相关整合工作,从而才能够使规模经济以及财务协同效果得到实现。在财务方面,整合风险包含了运营以及流动性风险两种类型。流动性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并购之后因为有比较严重的财务负担造成短期融资的缺乏,从而导致企业资金链出现一定的问题。
因为流动性资金占用导致企业调节相关外部环境的能力减弱,会导致企业运营风险的增加。这对于企业处理相关负债问题以及目标资产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要求。比方说收购方在接手相关企业过后,因为企业资产流动性比率比较差,而收购方也没有采用任何方法措施,导致资产没有妥当的处置,这样一来目标企业亏损会导致相关债务报复的增加,从而导致并购以及整合方面的失败。假如说企业在并购之后没有进行相关整合工作的话,很难发挥相关财务协同效果,从而导致财务危机的发生。
二、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并购双方企业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性的严重与否与三个方面有密切的关系:第一是目标企业是否是上市公司,假如说是的话,并购公司比较容易得到相关股价变化状况、年度报告以及经营状况等信息。第二是并购企业有什么样的目的,假如比较善意的话,并购双方就会充分进行信息的沟通,而如果说是恶意的话,那么在真实资料等方面就可能会导致一定阻碍的出现,假如说目标企业没有充分的信息纰漏,不真实就可能会导致主并购方的地位不利,只能接受较高的并购价格,从而导致并购价格的合理性受到影响,第三是并购事件准备的时间,通常状况下并购准备时间比较长,就会对于信息有更加充分的了解,从而在更大程度上进行准确估价。
(二)并购企业融资不畅
在并购过程中,对于并购方来说,资金的投入考验了它的实力以及能力,这也就是我国企业并购的瓶颈所在,同时也是融资风险所在,是否能够筹备足够的资金是确保并购顺利进行的重点所在。并购企业不论使用什么样的融资途径,都会导致融资风险的存在。在很多渠道共同进行并购资金筹集的状况之下,企业有一定的融资风险产生。其主要风险就是没有合理的债务结构,可能会导致企业负债率比较高,导致财务困境的出现。
(三)并购企业支付方式不当
支付风险指的是与资金流动性等方面有关系的风险。在相关资本市场当中,支付工具包含三种类型,而国内产生并购支付风险的重要因素就是支付方式比较单一。
(四)并购企业缺乏整合思想
对于国内外很多并购失败的状况进行分析能够了解到,有许多都是因为并购之后有了整合问题的出现,并且没有对其进行良好的解决所造成的问题。国外有研究证明,并购方整合相关目标企业的成效,在两年之后才能够看到。如果两年之后目标企业提高了效益,也就表明并购有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五)缺乏相应的中介机构
因为我国并没有相应的中介机构提供并购信息,所以很多企业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并没有较为专业的指导,所以导致并购成功率大大降低。
三、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规避
(一)掌握真实、准确、全面的被并购企业信息,事前防范企业并购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不能避免系统性风险,只能是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财务风险。由于我国并购的历史较短,很多并购方面的法律不够完善,也没有很多优秀的成功并购经验值得企业借鉴和学习。再加上缺乏科学的并购理论作为指导,目前我国很多并购都存在风险性高的特性。
企业要控制并购前提下的财务风险就必须要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手段掌握被并购企业的相关信息,企业在进行并购前可通过聘用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组成并购专家组,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产业技术专利、经营能力、未来收益能力方面。
同时对于并购过程中的未尽事宜也可通过事先签订相关法律协议来明确法律责任。例如企业可以在协议条款中明确目标企业对于其所提供的资产合法性、有形与无形资产的合法权利范围及限制条件等事关合同条款的重要信息的告知义务及违约责任,以规避由此产生的财务风险。为了对于目标企业的相关价值进行合理评估,并购企业应当调查相应的债务人,剔除报表中的呆账、坏账和死账,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方面进行协调,比较实际状况,从而防止出现坏账等不良现象。
另外还可以进一步结合调查目标企业的往来账目、企业盈利能力会计政策的深入分析以确保调整后报表数据的有效性。企业在进行并购调查时,一定要注意表外事项对目标企业估值的影响。如隐性成本、表外融资、债务转移、重大售后退货、应收账款抵借等没有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的行为,这些行为也是引发财务风险的重要因素。另外并购企业在评估目标企业价值时,要合理估计并购后目标企业的人员安置,尤其是高管人员的安排等重要表外资源的价值。
(二)采用合适的价值评估方法
因为企业并购过程中,双方有着不同的考虑因素以及动机,所以也有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利用相应的方法评估相关目标企业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并购价格的出现。所以并购公司能够依照相关动机以及信息资料充分与否等因素,对于评估方法进行确认,从而对于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另外还应当聘请较为专业的机构,在合理公正的立场之下,评估相关目标企业,从而降低相应风险的产生,中介机构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以及较为专业的知识,能够提供更加公正的判断。
(三)合理确定融资结构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对于资本结构的合理决策以及对于融资结构的合理确定时,第一位的应当是风险控制,之后再对于成本方面加以考虑,其原因是假如说出现过度负债或者融资失败的状况,可能会造成企业并购财务危机或者半途而废的情况发生,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了成本最小化的意义。另外,融资风险往往是在选择融资工具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应当考虑如下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如今的融资环境以及工具是否能够让企业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第二是哪种融资成本比较低,风险又不高,这样对于资本结构的优化有一定的帮助。
应当对于资本成本进行综合考虑,对于税务、政府以及银行等方面政策进行充分利用,进行详细计划的制定,并进行融资渠道的拓展,选择较为合适的方式方法,使融资风险大大降低。对于并购资金需求量确定之后,并购方应当依照自身的融资能力以及相关资金实力,进行长期以及短期融资的合理搭配,并搭配负债以及自由资金。我国企业在并购融资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两种偏好的出现,第一种是股权融资偏好,往往是上市公司所使用的。第二种则是债务融资偏好,往往出现在国有企业当中。这两种偏好产生的原因都是融资成本的降低。
(四)根据融资额度,选择支付方式
在并购活动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选择相应的支付方式,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应当对于双方资本结构进行充分考虑,与并购动机相结合,选择较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支付。收购方在支付方式的选择过程中,实际上也就是规避财务风险的过程。在进行并购活动之前,并购方应当要对于流动资产状况加以充分考虑,确保资本结构更加合理。我国企业应当与自身目标相结合,在支付方式方面采取多种组合进行支付。并深入展开混合并购操作,学习利用认股权证以及公司债券等方面展开一定的组合支付。另外还可以在分析支付边界以及支付成本的前提下,化解相应的潜在风险。并购方应当对于支付利弊以及成本等方面加以考虑,从而将其作为前提,选择一定的方式进行支付,依照适当比例进行债券、先进以及股权的组合,从而使并购双方需求得到满足,进行潜在风险的化解。
(五)进行有效的并购整合
在进行并购之前应当充分掌握有关信息,这样一来才能支持企业的并购活动,同时发现目标企业在财务方面的状况,对于整合较为有利,从而使规模经济以及协同效应得以实现,进行核心能力的构筑,进行价值的创造以及整合效率的提高。首先,并购之后应当使低效资产剥离,对于双方资产进行分拆优化组合,从而使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得以实现。另外还可以进行财务一体化操作管理,依照相关财务管理模式整合目标产业。并建立相应的业绩评价机制以及考核机制,整合双方企业的相关经营战略,并进行企业经营战略的调整,使其生产效益大大提升,让并购双方企业能够获得健康而持续的发展。在并购整合的过程中,假如说有效的话,不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估价失误得以修正,而且还能够进行并购风险的规避,从而使企业竞争力得以提升。
(六)增强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
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对于目标企业今后的现金流量应当予以重视。特别是在杠杆并购过程中,在增加财务杠杆收益的时候,应当对于财务风险予以重视。杠杆收购的方式方法对于偿还债务的来源进行了确定,其应当是与目标企业的现金流量相整合。而最终并购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收益,则与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以及数量有密切的关系。高额债务需要相应的现金流量进行一定的偿付,因此为了使未来现金流量所具有的稳定性得到提升,在目标公司的选择方面就应当更加理想,这是现金流量产生的根本保障。另外并购之后如何进行目标企业的整合,保证资本结构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未来有着较为稳定的现金流量的存在,才可以确保杠杆收购最终获得成功,从而避免加大财务风险导致企业陷入不良状况之中。
四、结束语
企业在进行并购时从时间上要做好事前调查、事中控制、事后调整,从内容上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掌握目标企业各方面信息,同时了解现有的估值、融资支付方式,进行适合的并购方案的设计。因为财务风险是在并购的整体过程中存在的,所以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应当把财务风险的降低作为首要考虑因素,通过成立专家小组做尽职调查、使用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做财务分析,并将表外事项作为一个影响估值的因子,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支付方式,进行时间的合理安排从而使并购成本大大下降,合理避免相应的财务风险的产生,保持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张和战略发展。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外不少知名食品企业纷纷陷入经营困境,这给我国食品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现阶段中国食品企业正加快全球布局,通过海外并购实现战略目标。在已经发生的中国食品企业海外并购案例中,有成功也有失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海外并购财务风险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为了实现对我国海外并购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的目的,在借鉴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对海外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基于博弈论视角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认为,在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是不完全信息博弈过程,被并购企业应该根据实际经营绩效进行合理的并购报价,以便并购顺利进行。
关键词:博弈论;财务风险;海外并购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并购已经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经济行为。一方面我国继“引进来”战略以后,倡导“走出去”经济发展战略,为了中国企业更加顺利的实施海外并购,近些年来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另一方面由于美欧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减缓,而作为“金砖四国”之一的中国具有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强,世界经济的发展需要中国企业的参与。海外并购作为企业迅速获得市场份额和优势资源等的发展战略,得到中国企业的青睐。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中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金额达到378.19亿美元,比去年环比增长211.3%。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并购都达到了企业的战略目的,超过一半的并购在某种意义上来讲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财务风险作为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最重要风险之一,贯穿于并购活动的始终。无论是投资、融资、分配等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都需要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进行海外并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同国别之间的差异都会使财务风险的管理过程更加困难。国内外许多学者在研究海外并购风险时,大多数是基于整体风险框架研究或者单一案例研究,对每种风险研究并不深入,本文对企业海外并购风险研究时,更加侧重于对财务风险的识别、度量和控制;对于财务定价的财务风险,本文从博弈论的视角进行有关财务风险的分析,试图从一种新的角度来阐释财务风险,并为企业在并购实践中提供新的分析财务风险的工具。
企业海外并购过程中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胡克(2000)研究指出,企业并购融资后的偿还能力减弱是财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杜晓君、刘赫(2012)认为财务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并购中的融资、支付和定价。赵宪武(2012)文中指出,并购融资引起的并购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是导致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全红雷(2014)在文中指出财务风险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因金流不足、债务负担过重。
对于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控制,国外有学者建议根据被并购企业公开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并预测其价值和财务风险的程度。为了减少对被并购企业价值评估的失误,国外学者建议可以采取换股的支付方式减少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还有很多国外学者采取统计模型的研究方式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并提出对策建议。国内学者陈共荣(2002)文中指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控制财务风险的根源。李德平(2005)研究指出规避财务风险的最根本途径是保持并购后企业有平稳增长的现金流。唐炎钊(2008)通过分析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提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包括并购前的价值评估、并购中的对价融资方式选择以及支付方式选择等。周路路、赵曙明等(2012)认为企业并购以后的重组和整合非常关键,并购活动中的决策者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尽可能地降低企业并购财务风险。袁天荣、杨宝(2013)基于整体风险框架研究,将财务风险的控制分为现金流充足控制、收益率保证、偿债能力保证。
上世纪70年代美国的三位经济学家提出信息不对称理论,而在企业的海外并购中,信息不对称体现的更为显著,并购和被并购企业处于不同国家,解决这一问题更加棘手。博弈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在进行决策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满足自己利益最大的条件作出最优决策的理论。企业海外并购的双方可以视为博弈主体,并购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可以视为双方的策略或行为。双方在并购中都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且参与一方做出决策会影响对方策略的选择。
可以看出,企业海外并购的整个过程虽然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风险评估控制难度,但是可以利用博弈论理论,对其进行分析,帮助并购企业减少和控制风险。
基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本文在对财务风险进行分析时,采用常见分类方式将财务风险划分为目标企业的估价风险、融资和支付对价方式选择风险以及并购后财务整合风险。可以看出,识别被并购企业真实价值并对进行正确估计是海外并购财务风险识别和控制的第一步。
3.1 基于博弈论视角的并购过程
在进行外海并购时,被并购方对自身企业了解比并购方多,所以并购方一般在博弈中是信号的接受者,被并购方是信号的传递者。双方对并购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整个并购过程博弈的存在。
进行海外并购是一个双方进行多次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由于信息的传递,在整个过程中先行动者的行为会对后行动者的行为选择产生影响。所以将并购过程看做是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过程。
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中,参与并购企业双方是博弈的两个参与主体,主体其中一方先行动,其行动结果会作为信号传递给后行动参与者。无论是那方先行动,其在选择策略时都是基于双方各种信息下的自身利益最优,并会考虑对方对该策略做出的选择。后行动方接收信号后,进行分析,调整自己的策略选择。然后循环该博弈过程,直到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2 基于博弈论视角的价值评估假设
并购方根据自身企业发展的战略计划,并对拟并购企业已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并购要求。并购方对披露信息进行分析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市场传递是否充分、分析是否合理都会影响并购方的判断。并购过程中信息不断披露,并购方不断改进并购估价参数,最终获得相关参数并选用一定评估模型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企业海外并购财务风险分析相关文章: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小额贷款是种无抵押和无担保形式的信用贷款,这种贷款的主要特点就是简便、快捷。近几年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十分迅速,以前的额度审批方式无法满足现阶段发展形势的要求,尤其是在业务量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信贷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因而需要基于当前的研究现状,探寻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稳步发展。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述
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我国一种新型的组织,综合来说,它具有以下几方而的特性。其一是具有多样化的投资主体和贷款形式。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主体是非常丰富的,其限制条件相对比较少。其贷款形式主要包括了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自己抵押贷款等,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其二是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允许吸收存款的,只能够从事贷款业务,这也是其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差异所在。其三是贷款金额和利率的灵活性。就贷款利率来说,基于司法部门和人民银行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可以根据当前的市场经济形势进行相应的调整。而在贷款金额方而,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异,因而贷款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二)信用风险的涵义
信用风险的产生主要包括主客观两方而的原因,从主观角度来说,信用风险和贷款人的个人道德有关,很多信用风险的产生都是由于贷款人不愿偿还贷款,最终给贷款公司造成损失。从客观角度来说,受到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经营等因素的影响,贷款公司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就目前的来看,我国的信贷风险是非常高的,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如何有效的控制信用风险是现阶段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提高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时间相对是比较短的,在公司管理方而存在养诸多不足。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人员是非常少的,其中有很多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薄弱,这对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其次,很多公司的管理者此前没有从事金融行业相关的工作,无法从整体上分析金融行业的发展局势。同时这部分管理者缺乏一定的风险控制意识,没有认识到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最后,没有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很多小额贷款公司都缺乏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人员队伍缺乏一定的稳定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风险。
(二)过于单一的经营业务,风险承担能力薄弱
从上述中可以知道,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贷款业务的时候只贷不存,同时公司的规模普遍比较小。风险的时候,这类公司缺乏一定的应对能力小额贷款公司本身的身份是不够明确的,因而它不在政府财政税收的优惠范围内,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营运成本,而公司利润增长的途径少之又少,这是影响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能力的重要因素。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地域,区域经济的发展形势对其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贷款者的经营出现问题势必会影响贷款的收同,一旦出现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止常运营就会受到影响
(三)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小额贷款公司特殊性在于它无法通过吸收公众存在的方式来扩大资金来源,这就使得公司所发放的贷款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自有资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小额贷款公司都存在后续资金不足的问题。在这样,小额贷款公司潜在养很高的流动性风险,这也会成为信用风险的诱因,最终影响公司的经营安全。除此以外,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都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无法对公司的业务进行全而的监控,使得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隐患。
(一)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
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的影响,因而提升人员的整体专业素养显得尤为重要。叫首先,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聘用一些具有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并且有金融行业管理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员。使得公司的管理专业化和规范化,将风险控制管理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其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为人员提供专业化培训的机会,让他们不断地吸收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公司人员的整体专业素养。最后,逐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的业务以及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意识,根据当前发展形势制定全而的信用风险防范措施。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和农户等,因而在对贷款对象的管理和金融机构有一定的区别。首先,严格贷款审批的流程,对贷款对象进行一定的控制,尽可能的在贷款前期降低信用风险。其次,对贷款项目进行全而的审查,了解贷款者的经营此作为确定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最后,对贷款的使用跟踪,一旦出现问题需及时的反馈并采取应急措施。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是降低信用风险的关键,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三)为小额贷款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直以来,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够明确,因而在经营的过程中而对养诸多阻力。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明确这类公司所享有的优惠政策,尽可能的为其提供有力的支持。此外,政府还可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扩充资金来源,解决其后续资金不足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在未来的发展中,政府还应根据其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浅析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论文】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企业并购绩效是指并购行为完成后,目标企业被纳入到并购企业中经过整合后,实现并购初衷、产生效率的情况。并购是成功还是失败了,并购的目标是否实现了, 并购是否发挥了预期的协同效应,是否加快了企业的发展进程,是否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些问题都同并购绩效评价有关。基于不同的金融理论观点,衍生出了不同的并购绩效评估方法,诸如事件研究法、因子分析法、非财务指标分析法、贴现现金流量法、专家评分法、头脑风暴法等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价值链的航空公司并购整合绩效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都处于企业兼并和收购高潮期,形成了国际上第五次并购浪潮。与大部分其他行业相比,由于航空公司行业特征,并购普遍而且频繁。然而在并购案例中兼而不并是常见现象,也是很多航空公司兼并失败的主要原因。美国并购专家拉杰科斯通过对并购知名专家和研究机构对并购失败原因的研究结果进行归纳发现,整合不力占50%,估价不当占27.8%,战略失误占16.66%,其他因素占5.56%。可以看出无有效整合是航空公司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
企业并购的根本动因都是为了获取协同效应从而创造价值,构筑价值来源的基础在于并购后的整合。航空公司并购重组后,应对能力和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才能产生巨大的经营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使优势企业积聚的管理、科技、技术优势向整合后的企业辐射,进而提高航空公司的运营效率。
(一)航空公司并购整合的内容
(1)组织整合。
航空公司组织整合的内容包括:机构增减、责权配置,机构之间有效地纵向及横向沟通,生产经营单位的重新设置与整合。组织整合可以分为管理模式与管理制度的整合、组织结构整合。
第一,管理模式与管理制度的整合。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是服从并服务于企业战略总体要求的,企业并购是两个以上企业的重新组合,这会带来并购后新企业战略的调整,自然要求企业管理制度与调整后的战略相适应,所以要对管理制度进行整合。通过并购整合建立先进管理体制是航空公司并购的发展趋势。
第二,组织结构整合。中国民航运输业资源配置重复,航空公司组织结构相对落后,呈现出大而全、中而全、小而全的状况,专业化协作水平低。因此并购后应对组织结构进行整合,在并购后的企业内建立有序统一的组织机构以尽快实现稳定运营,提升国际竞争力。
(2)业务整合。
就航空公司而言,业务整合包括航线网络整合,客运业务整合、货运业务整合、客货运输机队整合。通过并购进行业务整合,包括减少航线重叠、共享机场资源,以削减成本、改善财务状况。航空公司之间会有航线重合,因此在横向并购后,应根据对企业资源能力、经营战略和航线效益进行整合,重新优化整合并购双方的原有航线网络,使企业资源充分利用。通过航线网络整合,能使协同效应大大增加。航空公司可以选择与自己航线互补的航空公司并购,航线间的优势互补可以带来很大的协同效应。如法荷航合并案例,两家航空公司的优势互补十分明显,法航在南欧市场拥有比较好的路线,荷航占优势的是北欧市场,两者结合后获得80%的协同效应。
(3)人力资源整合。
企业并购的人力资源整合将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绩效等,对于企业人力资本的提升以及地区、国家人力资源整体素质的提升都将起到很大作用,而且企业并购的人力资源整合会培养出一批具有企业并购整合能力的职业经理人参与国际竞争。在以往企业并购中管理层侧重的是并购后所能给企业带来的显形财富,而很少考虑到隐形财富——人力资源的管理和整合,所以常常导致并购失败。因此人力资源整合对成功实现并购、带来绩效具有很大意义。在人力资源整合中,如何激励和挽留核心员工,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员工习惯稳定的生活,不愿发生较大变动,尤其是在像航空公司这样的国企员工。当公司并购后,企业应积极地与成员沟通,让他们认识到并购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没有太大影响,只要他们认真工作,公司不会无缘故解雇员工,反而会给他们更多晋升机会。这样可以激励员工认真工作,员工不会有抵触情绪,有利于并购顺利进行、公司正常运转。
第二,采取有针对性的激励方式挽留优秀人才。优秀人才是企业的顶梁柱,国外研究表明公司并购后,流失的往往是优秀人才。他们对企业的发展起重要作用,是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因此企业在并购后,应积极采取措施留住人才。第三,完善企业培训体系。完善的培训体系能对企业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起到较大帮助,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人力资源流失降低,加强人力资源整合的效果。
(4)文化整合。
整合的灵魂是文化融合,许多企业在并购后,由于其企业文化的形成具有一定刚性,不容易被并购后企业文化所影响,所以并购后目标企业的文化不会在短时间内消失,并且会在并购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对员工产生心理和行为上的影响。并购中各企业的文化存在优劣,并购后企业员工可能会发现之前企业的价值观和工作方式发生了改变,产生不满和消极的态度,导致生产力下降。如泛美航空发生并购,两家公司企业文化相差巨大,并购后管理层没有及时并有效地处理文化差异,大大抵消了并购带来的协同效应,这也是泛美失败的一个很大原因。因此文化整合对实现成功并购、提升航空公司竞争力具有很大意义。
(二)航空公司价值链航空公司价值链管理是指依据价值链理论,将航空公司业务流程描绘成一个价值增值和价值创造的链状结构,通过整合、协调航空公司各价值活动,优化航空公司的业务流程,使创造出的顾客价值远远超出各价值活动增值之和,从而实现价值最大化,最终提升航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一)价值链与并购整合的关系
(1)整合对价值链的影响。
参与并购的两家公司的价值链有两种情况:完全相同和不完全相同。如果两家公司的价值链完全相同,发生并购后,原有企业的价值链变化较小,如果不对其进行整合,资源重叠,很难获得协同效应,如果对其整合,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获得协同效应。如对公司内部来说,发生并购后,可以通过共同使用基础设施便能减少边际成本。如果两家公司的价值链不完全相同,可能部分相同,也可能差异较大,更有可能完全不同。
不管是哪种情况,公司发生并购都是因为被并购方价值链的某些关键要素能使其增加竞争优势,因而才发生并购。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部分相同,只有通过整合以前相互独立的部分,才能获得潜在协同效应。对差异较大和价值链完全不同的情况,应首先识别主并方和被收购企业,哪个公司的价值链的关键要素具有优势,对其进行全面整合,从而获得协同效应,创造价值,增加竞争优势。综上,航空公司并购后只有对价值链进行全面整合才能获得协同效应,创造价值,使得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2)并购整合绩效对价值链的影响。
基于价值链工具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并进行分析,可以整合绩效来寻找出价值链环节薄弱的地方,有针对性地找出解决办法,使企业价值链进一步优化,增强企业竞争优势,获得明显的并购效应。
(二)整合绩效实现机理
通过价值链与并购整合的关系分析可以看出,并购整合的价值创造通过价值链实现协同效应。并购价值创造的过程如图2。通过绩效实现的过程,可以看出整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仅仅只是合并而不对其进行整合,那么只是资源的重叠,并不能带来价值创造和增值,但是如果对航空公司进行全面整合,即通过对价值链各环节的组织、业务、人力资源和文化等进行调整和重构,便会实现价值创造。综上所述,整合绩效的实现更侧重考虑整合价值链关键环节的财务、组织、人力资源和文化等。
根据前面整合与价值链的关系以及并购整合绩效实现的机理分析,可以从价值链各环节选取相应指标建立并购整合的绩效指标。
第一,生产运营环节。对于航空公司公司而言,生产运营情况主要考虑运输量。因此可以选用运输总周转量指标来衡量生产运营情况。运输总周转量是是反映运输量和运输距离即旅客、货物、邮件在空中实现位移的综合性生产指标,体现航空运输总的工作量。它也是考核运输任务完成情况、计算运输成本和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根据,制定运输计划和规划的一个基础数据与基本指标。因此并购后运输总转量是否增加对衡量航空公司并购整合绩效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营销环节。航空公司主要考虑的是售票情况以及其他业务收入,所以可以选取净利润率、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这些指标都是衡量航空公司经营状况的指标,并购整合后,航空公司是否获得经营协同、提升运营效率,可以用这些指标衡量。
第三,服务环节。航空公司服务状况可以用顾客满意度这个指标来衡量。
第四,其他支持性环节。可以选用资产负债率来衡量航空公司并购整合后的财务风险状况,衡量其财务协同效应。人力资源管理也是航空公司并购后重点整合的内容,因此其整合绩效也要考虑在内,可以选用人均培训费用这个指标来衡量。
(一)海南航空并购历程
2000年8月22日,海航成功重组长安航空,支线战略取得成功。2001年7月6日,海航集团与长安航空联合出资,重组山西航空,组建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海航集团的支线网络布局。2001年2月28日,海航集团与神华集团联合组建中国新华航空公司。2007年11月29日,海南航空集团在北京宣布,作为海南航空集团航空产业的核心企业,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营。2009年6月1日,海航重组祥鹏航空。
2009年6月8日,海航重组天津航空。2012年10月25日,海航入股法国蓝鹰航空,迈向了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二)海南航空并购后的整合
海航在并购后对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机对资源、文化等方面进行了整合。下面分别对其进行描述。
(1)组织结构整合。
海南航空在并购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对被并购企业进行组织结构的变革。由于航空企业是特殊企业,因此只能在取得民航总局许可后,才能对整体组织结构进行整合。通过组织结构整合,设立统一的人力资源部门、维修部门、飞行部等,从而大量削减重复及多余部门。通过整合组织结构,使各公司统一成一个集体,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统一性、命令的一致性、运营效率。管理层的设立是成功并购的一个关键因素。在并购后,为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各种谣言产生以及正常的生产必须快速建立管理层。海南航空在并购后迅速调整各公司的管理层,在最短的时间内任命各级经理。通过快速任命,留住了被并购公司的关键人才,同时也使并购后的各项政策能够迅速、顺利地贯彻。
(2)业务整合。
海航的业务整合主要以海航集团收购法国蓝鹰航空为例。海航集团在收购蓝鹰航空之前,旗下航空公司机队规模超过270架,开通国内外航线500余条,通航城市130多个。蓝鹰航空拥有450名员工,公司基地位于法国巴黎奥利机场和戴高乐机场,运营12架A320系列飞机,航线网络覆盖法国境内至阿尔及利亚等地的30个航点,2011年运输旅客180万人次。海航收购蓝鹰航空后,将蓝鹰航空拓展法国至北非、西非等地的非洲航线,利用双方优势,进行航线网络的有效整合,构建了连接亚、欧、非的航线网络。
(3)人力资源整合。
首先由于海南航空在高速的扩张过程中,人力资源的缺乏也促使海南航空要吸收大量有航空从业经验的人员。因此海南航空在并购其他航空公司以后并没有采取国外航空公司常采用的大规模裁员的做法,相反,海航提出一个口号“多换思想少换人”!即从国有企业的观念进行改革,而并不是大规模的裁员。通过这个口号,稳定住被收购企业员工的军心,使并购整合期间的正常生产能够得到保证。以长安航为例,在并购后没有一个员工因为并购而下岗。而对自愿退休的人员则提供优厚的退休保障。海南航空也比较重视对人员的培训。从海南航空的人均培训费用,我们也可以看出。例如海南航空2007年成立大新华,07年的人均培训费用为7498.96元,08年迅速增加到12190.99元。
2009年海南航空重组祥鹏航空和天津航空,09年的人均培训费用为1521.27元,2010年增加到18971.68元。(4)文化整合。文化属于无形资产,很多航空公司并没有重视。但是海南航空对文化整合给予了高度重视。海南航空在并购后对文化整合采取的是注入型整合模式。公司发生并购以后,海航将自身企业文化方面的资料发给每个人员,而且告诉他们企业文化是他们的升级、加薪考试中必须要考的内容。这样,海南航空公司的文化便深深刻在了员工脑海中。此外海南航空在并购后,会安排本公司人员到被并购公司担任要职,这样,他们的行为代表了海南航空,发挥了榜样作用,同时也宣传了海南航空的文化。
(三)海南航空并购整合绩效实证分析
本文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所选取的指标都是量化指标,所以选取客观综合评价方法——因子分析法,其基本思路是用少数几个潜在因子的线性组合,来表示实际存在的多个变量间协方差关系,其核心是对若干个指标进行因子分析,提取k个综合因子,再以每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作为权重,权重与该因子得分乘积的和构造综合评价函数。根据指标体系整理1995-2012年海南航空公司的数据,如表1所示。按照因子分析法的步骤,对8个标准化后的指标数据做KMO 检验和Bartlett’s假设检验,如表2。
由表2可知,KMO = 0.596,大于0.5,比较接近1,Bartlett 的检验值为171.133。概率P 值小于显著性水平0.001,应拒绝原假设,认为相关系数矩阵和单位阵有显著差异,样本数据适宜做因子分析,同时说明此样本因子分析的结果可能被接受。得分结果有两年是比较特殊的,2003年与2008年,2003年是非典时期,2008年金融危机。忽略特殊时间点的并购整合绩效得分,我们可以看出海南航空,从1995年到2012年,并购整合绩效基本呈现上升的趋势。
尤其是从2008年后,绩效呈现了快速上升的趋势。从海南航空的并购历程可以看到,2008年金融危机后,海南航空加快了并购整合的步伐,2009年6月1日,海航重组祥鹏航空。2009年6月8日,海航重组天津航空。2012年10月25日,海航入股法国蓝鹰航空,迈向了国际化。
海南航空的发展过程便是一部并购史。资产从1995年95410.6元,到2012年增长到9271914元,增产增长将近100倍。并购整合的绩效更加注重长远性,而不是即期的,所以即使发生并购时的绩效并不是很明显,有些甚至比并购之前并购整合绩效得分还低,因为可能是一些文化等因素影响整合绩效,像人力资源、文化等这些因素的整合绩效不是明显的,有时甚至是逆向的,因此我们不能说明他的并购是不成功的,而应该更加关注他的长期绩效。所以,从海南航空1995年到2012年并购整合绩效得分分布图,我们可以看出海南航空并购后的整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注重整合的海南航空获得了长期绩效。
运用价值链工具建立指标并进行通过海南航空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揭示了并购整合是价值创造的来源,能够给航空公司带来协同效应,并且能够给航空公司带来长期绩效。航空公司应注重并购后价值链进行人力资源、组织、业务、文化的整合。具体总结为:
(1)通过价值链的定义、并购整合的定义以及并购整合绩效实现的过程图我们可以看出,整合是价值创造的源泉。企业发生并购只是刚刚开始,只有通过整合,才能创造价值。
(2)航空公司并购整合应该是全面性的。
航空公司应对并购后价值链进行人力资源、组织、业务、文化等各方面进行整合。从上文我们看到海南航空在并购后对组织、人力资源、业务、文化等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整合。全面整合使得航空公司既考虑到显形财富,又考虑到隐形财富,取得了良好的并购绩效,也使得海航从一个地方性航空公司成为全国第四大航空公司。有些航空公司发生并购后,并不注重全面整合,例如泛美航空发生并购后,两家公司的企业文化相差巨大,而并购后管理层有没有及时并有效地处理这种文化差异,这大大抵消了并购带来的协同效应,这也是泛美失败的一个很大原因。
(3)并购整合能够给航空公司带来长期绩效。
从长期绩效来看,我国企业并购成功的概率比较低,相关数据统计表明低于40%。而海南航空重视了并购后的整合,从图4变化趋势看出,海南航空并购整合的绩效是明显的。从图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整合的绩效的提升是渐进性的,有时甚至是逆向性的。这是因为整合中有些因素比如说文化整合需要一定磨合期,具有渐进性,它所带来的效果可能当时并不是很明显,但从长期影响来看,文化整合能够带来长期绩效。因此企业只有通过整合才能带来长期绩效。所以航空公司并购后通过全面整合能够创造价值,获得良好并购绩效,使得航空公司在并购中收益,提升经营效率,增强航空公司的竞争力,使航空公司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凸显出来,伴随而来的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义务也更趋于频繁,这也慢慢成为国内各家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的新市场,现在中小企业的贷款市场已经成为信贷市场的主体。2011年以来,我国的小企业遭遇多重困境,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风险日益加剧,如何实现银企双赢,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推进,我国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我国经济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小企业为了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更新管理模式和积极开拓潜在的新市场,才有做大做强的可能,所以银行贷款应该是每一个中小企业的必经之路。在当今时代,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想尽一切办法积极开拓贷款之路,毫不夸张的说,企业贷款已经成为银行发展不可替代的竞争之发。是银行保持不败之地的重要途径。但是从目前各家银行企业贷款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怎样更新银行企业贷款准则将成为各家商业银行面临的噩梦。
据工商部门统计,到2013年底,我国总企业数为1527.8万户,其中小企业总数为1139.9万户,加上个体户4436.3万户,占我国总企业数的94.6%,据统计,我国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以上,小企业纳税占国家总纳税的53%以上,全国各家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为8624亿元,增幅为37.8%,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2007年银监会在市场准入和结构布局上对各家商业贷款业务上进行了调整。放宽商业银行增设机构和网点扩大其贷款业务的成果,鼓励其对中小企业进行更宽、更好的贷款活动。提高其对小企业的贷款服务质量!
1.小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太高。
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方式主要有三种,最常见的就是抵押贷款,其次是担保贷款,还有信用贷款。就最经形式分析来看,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加重。但是对于抵押品银行主要接受土地、房产。其他抵押品银行很少接受。同时企业还必须要有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但是对于大多数小企业来说并未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厂房的所有权。所以对于抵押贷款上来说小企业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办法。同时由于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导致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审慎相当保留,收费偏高,手续繁琐。企业获得外部担保极为不易,此外由于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都不完整,所以其贷款也不能是财务报表型和信用评分型。因此在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展趋势下小企业既不能依靠自身资产寻求抵押贷款又不能凭借本身的优质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直接获取贷款。
2.小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严重。
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度不高,大多数企业都存在信用缺失的现象。一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亏损,贷款到期不能如期还本付息,形成银行的不良贷款,向银行融资难也随之产生。一些企业信用度较差,借钱不还,甚至逃废银行贷款,严重威胁到银行信贷资金。造成这些原因还是由于一些企业规模较小,处于创业阶段,同时管理水平也相对薄弱,财务管理不健全,只设流水账,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等,给商业银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真正的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带来了难度,使商业银行难以按照合理的程序和手续帮助它们获得贷款。
一些企业管理水平和素质水平较低,信用意识薄弱,当经营出现困难的时候,不是在改变产品的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开辟市场上下功夫,而是想方设法拖欠贷款利息,这样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信誉度,加剧了中小企业贷款的难度。
3.一些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
担保条件限制了大量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从调查情况推断,辽宁省小企业的总资产规模偏小,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抵押较困难,而担保条件不合格是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小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一是因为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势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二是因为抵押担保程序繁琐,费用较高,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三是因为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小,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有效的资金补偿机制,资金实力弱,难以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
目前,小企业贷款方式主要为抵押贷款和少量的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几乎没有,并且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面对抵押品,银行很少接收土地、房产之外的其他抵押物品,同时还会要求小企业具备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而且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般都比较高,大部分财产已经抵押,导致申请新的贷款抵押物不足。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小企业并未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厂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不能把土地或者厂房作为抵押物。同时,由于小企业的不确定性导致社会对其信用普遍审慎,加之担保基金规模小,担保机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等原因,企业获得外部担保极为不易。因此,再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展趋势下,小企业既不能靠自身资产寻求抵押贷款,又不能凭借本身的优质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直接获取贷款。
4.发放贷款的成本高,风险大。
“成本高”主要是指贷款的单位成本高。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借贷的特点是每笔贷款金额小,期限短、时效快、随意性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发放、检查及贷后管理,需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据测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约为大型企业的5倍。“风险大”是由信息不对称问题引起的,辽宁省中小企业所涉及的多为劳动密集型的竞争性行业,稳定性差,企业淘汰率高,加上财务报表不规范,银行对中小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将来的盈利前景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加大银行贷款的信息成本和贷款的监督成本。而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并将安全性置于首位,越来越追求马柯维茨式的有效投资边界,即在既定收益下的风险最小化或既定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形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态度是并非不愿为,也非政策不许为,而是不敢为。
4.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少、实力相对较弱,其数量偏少,而且由于他们没有政策性融资权,自身发展问题没有解决,中小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的竞争依旧处于较弱的位置。小企业本身的治理结构、运作模式、经营行为,都决定了其高风险性。当银行在向一些小企业发贷款时,面临着许多企业信用级别较低、担保难、风险大、综合收益较差,而银企之间又严重不对称的问题,这样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定价难度相对较大。
1.努力提高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诚实信用是一切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小企业必须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信用,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小企业金融机构,大银行很难做小贷款是世界的通列,完全依靠我国国有四大银行的商业贷款途径支持小企业发展是不可能的。要解决小企业贷款的问题,重要的办法就是依托国家的金融体制创新,大力发展面向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将民间金融作为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
2.加强行业政策的扶持。
企业所处行业的整体发展阶段和结构状况是制约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行业分析应成为商业银行信贷分析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行业的分析,商业银行能够识别信贷进入或退出的行业特征,并根据行业的生命运行周期,适时把握进入和退出时机,以确保信贷资产的质量和效益。企业的行业状况会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区域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商业银行制定的行业信贷政策必须具有前瞻性和动态发展的理念,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原则确定贷款投向,对各个信贷客户的行业发展变化、发展阶段和企业发展状况做出迅速的反映和正确的判断,以此作为进一步评价各个企业经营状况的有效依据和信贷客户进入及退出策略实施的客观标准。现实中可按照以下思路制定中小企业的行业信贷支持政策:
(1)行业生命周期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
(2)国家鼓励大力发展的行业;
(3)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的行业,如新材料、电子通信、生物医药、新能源等;
(4)能大量吸收就业、出口创汇能力强,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行业,如萧山的化纤业、余杭的纺织业等。
3.优化贷款程序整合审批流程,提高授信效率。
差别授权。在差别授权上,由总行集权制管理逐步向分权制管理过渡,提高分、支行审批权限,将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分解到各分支行,提高小企业服务的效率,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流程。实行“营销和授信预调查”、“授信调查与尽职审查”、“授信后检查与当期续授信”三同步,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小额授信走简化流程,缩短决策链,对一定金额以上的授信业务走审批流程,整体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满足小企业客户“小、频、急”的资金需求。
根据业务的风险程度简化操作流程。对风险低、抵押充分、金额小的小企业贷款,简化的程度相对较高;对金额大、担保能力不强,尤其是新客户,在确保基本效率的情况下,需要深入调查,严控风险。今年以来,央行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管理。在信贷规模总体趋紧的形势下,各商业银行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大力提升对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水平,为他们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积极的信贷支持。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加快,银行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关注力度在逐步加大。然而,由于小企业的市场地位及其产品和大企业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导致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要在政策上对小企业贷款提供方便,更好的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4.建立合理的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有效地规避贷款风险。
信用评级指标要注重小企业的成长性、盈亏性等因素,同时充分发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改变以客户财务报表的财务比率分析为主的信贷风险分析方法,将现金流量分析,特别是未来现金流预测和企业财务弹性分析作为信贷分析的重点,加强对企业的行业竞争地位和行业发展趋势、战略管理、外部支持、核心竞争力等各种非财务因素的分析。通过采取不一样的评判方式,用于不同的客户群。在这一方面,中国工商银行的做法,值得借鉴。2006年该行推出新的小企业评级办法,建成了覆盖全行小企业评级业务的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并一改以往过多依赖企业财务数据和定量评价的作法,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将担保能力评价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首次引入评价体系中,形成了以担保能力评价为中心,突出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所处经济环境的评价体系,既能充分考虑小企业的成长性、收益性等特点,又注重其经营和财务风险评价,使信用等级能够合理地反映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5.开创金融产品。
小企业存在缺少优质担保,资金规模不大,生产周转快等特点。因此,针对小企业贷款银行应该采取不同的金融组合提高放款成功率。体制灵活的股份制银行更能推出一系列灵活有效的产品。包括货权或者动产质押授信业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免担保业务、国内信用证。出口信用险项下融资、政府采购封闭授信等等。比如,如果某小企业的信用记录良好,贸易行为连续,但由于资金实力较小或者资金规模较小形成授信障碍,银行可以就针对该企业的单笔业务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的规模、信誉实力,帮助企业借助上下游大型客户的资信以单笔授信的方式、配合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及单据控制等风险制约,为小企业提供专项的自偿性贸易融资服务,以该企业的该笔贸易的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对小企业来说,在企业的贸易领域行为中才是真正产生效益和现金流的地方,因此,以介入贸易融资领域的方式来参加小企业的资金运作,如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银行的效益和安全性才可能得到更大的保障,而不是一味的考虑传统的贷款模式。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高等教育需求的增长导致高等教育规模扩大,规模扩大致使高等教育经费供给的紧张,教育成本分担政策出台,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以及政府一系列相关资助政策文件的发布,我国高等教育阶段逐渐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免、减”等多种形式共存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现今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系统中的核心,是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主方法和手段。尽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基本得到完善,但仍然有政策本身系统性的不足、执行中的失衡、执行手段的不到位等缺陷。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国家财政贴息,合作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管理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从而完成学业的无担保信用贷款。它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实现“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教育目标和“科教兴国”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1]。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国家助学贷款首先要解决高等教育成本中产生的教育机会公平问题同时还要考虑高等教育成本的可持续发展问题[2]。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1999年出台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试行)》、2000年出台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2年下发《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00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1号)、2007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2009年下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其配套办法等最新文件不断调整规定及其内容而形成的。尽管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并不断得到完善,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各种问题出现,探讨如何改进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助学贷款政策本身的系统性
公共政策实施困难,首先要考虑的是该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政策质量的好坏关系着执行的情况。一是调节机制不健全。助学贷款政策涉及教育、财政、金融等多个职能部门,集体、个人、家庭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各个部门又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想金融部门的规律在于盈利。对于贷款他们迫于政府的政策外,还看到了作为资助高素质人才在信誉和利息及回收方面不会有大的风险。但是从政策推出至今,现今高校毕业生没有经受起考验,一些地方高校已经停止了高校助学贷款。
二是政策与政策环境缺乏整体性。公共政策是环境的产物,政策环境是影响政策运行的基础。政策与环境的统一有助于政策的实施,反之则会阻碍政策的运行。我国现行的助学贷款采用的是个人信用贷款模式,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存在信用的空白,国家助学贷款依傍的市场运行机制和信用体系相当薄弱,这就使得助学贷款面临着极大的违约风险,回收、违约率低下。
三是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缺陷。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有效性常常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会受到影响,同时因缺乏强有力的监控机构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政策执行的效果缺乏明确的标准,难以认定和划分执行者的职责,赏罚不够明确,导致各执行机构之间以及机构内部办事拖沓,而主管部门除了公开批评外也没有其他行之有效办法。
(二)助学贷款政策执行手段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运行的实践表明,我国的助学贷款是政府部门选择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选择,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的干预特点。因而导致助学贷款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异化和变形。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失信惩罚机制不力,让学生在守约与违约之间留下大片空白地带,失信成本低廉。与其他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证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法律制度上明显不健全,包括法律规范、行为准则在内的助学贷款政策等。尽管现行的助学贷款政策中多处有信用制度建设的规定和处罚,但这些制度无论从数量还是结构及内容上都体现为制度供应不足,且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处在行政规定的层次上,并没有提升到法律层面。
二是政策宣传方面不到位,致使政策无法发挥准确的引导机制。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大多集中在边远贫困地区,而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畅通,那些农村家庭大多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的政策。
(三)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平主要是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之间,东西部之间、大型城市和中等城市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执行的广度、强度和深度都呈现出不均衡性。而这种不均衡将影响到政策的公平。助学贷款财政利息由政府支付,这样对于教育部直属高校来说获得财政补贴是有保证的,但对于经济弱势的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本来就短缺,贴息的实施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负担,而成为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阻碍。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个需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错综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国家助学贷款必然使社会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关系进行重大调整,随之而来的不只有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也有政治的长期稳定[4]。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一)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保障性工作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法律法规,不仅为助学贷款体系的完善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固定化的必然趋势。国家关于学生资助的政策,已经由《高等教育法》作了概括性的总结。法律较政策而言,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可以给人们合理的预期,同时,政策多由原则性规定组成,法律则由规则组成,明确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更加有效地调整学生助学贷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立法,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或者以法律形式实施新的助学贷款制度,是助学贷款体系的基本框架确立以后,完善具体助学贷款制度所必需的。
完善助学贷款立法,有利于保障国家教育权和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国家教育权是国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要求,国家教育权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各类人才,推进科技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然而经济困难在影响着学生学业完成的质量,同时威胁着他们能否完成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也就是说,对学生的资助,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另建立完善信用的法律保障体系,就是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广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核心是在于大学生的信用,而建立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条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必须同时满足货币资金商品化、金融实体法人化和金融行为法制化的内在要求。大学生的信用不可能只是单纯地建立在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之上,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对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管理的完整法律、法规、制度和准则的制定上。
(二)加强助学贷款各主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建设
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中发生利益冲突时,政策法规等往往成为各利益主体维护自身利益,争取自身利益的策略或武器。也就是说,助学贷款形成了一个利益博弈的特定“场域”。建立利益诉求渠道,扩展利益表达空间,让国家助学贷款的各利益主体银行、高校、大学生等有一个表达利益的制度平台,建构起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沟通快捷的利益表达机制,使各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输入公共决策过程。这也是一个社会走向稳定和繁荣的底线。也就是说,助学贷款政策中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让潜在的隐患无法自然消解。“利益表达往往意味着矛盾,因为它包括了为达到利益的目标而采取的想对方施加压力的方式和手段。利益表诉求总是产生于利益失衡或利益冲突的时候,如果不开启诉求的渠道,矛盾不得到解决就会日积月累,从而形成更严重的矛盾危机。”
(三)加强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的协调制度建设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方面面,政策执行手段的单一性与助学贷款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的政策手段已难以全面解决助学贷款的各种问题,因此要求政府在进行执行手段选择时,必须注重发挥政策手段的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可持续的;否则,精心设计的制度就可能很不稳定”。这个政策手段体系的精髓就在于倡导个利益主体的协调与配合。行政手段在这个陪合体系中起到主导地位,同时,应将法律手段、教育手段、经济手段、宣传手段纳入这个配合体系中,充分发挥政策手段的作用和优势。行政手段应该作为政策的稳定器,避免成为政策波动的振荡器。经济手段应当成为稳定国家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稳定器,避免出现惜贷不贷的状况。宣传手段应当成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效传播的推进器,避免变成政策传播缺位的情况。
(四)高校在学生贷款后的管理
首先,高校应将诚信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必修课。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贷款学生信用意识的好坏影响着贷款的是否按时偿还。我们应注意到这一问题,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但这些措施还不够,诚信教育大多停留在口头上,虽说也进了宣传橱窗,有些省份也编了诚信读本,但基本上都是短暂的,不到位的,效果也不好。教育的效果是和教育的时间成正比的。我们各高校都在说要加强诚信教育,但是却没有该怎样加强诚信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应当把诚信教育单独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的必修课范畴,让诚信教育进课本、进课堂、进思想、进习惯。其次高校要实实在在地建好专职队伍。最后高校协助银行对学生信息进行更新的工作,由于贷款毕业生的流动性比较大,银行很难对毕业学生进行跟踪。因此只有通过熟悉学生的培养单位高校来进行跟踪和个人信息的更新。
对高校助学贷款,事关广大贫困家庭优秀子女的入学问题,事关高等教育平等问题,事关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问题,所以,必须花大精力把助学贷款工作做实、做好。同时,还必须将助学贷款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层次。同时考虑到现阶段高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学后教育的可负担性和开放入学机会,政府和高校应该将重点放在扶贫性的学生资助项目而不是竞争性的资助项目。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金融业在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的积聚,严重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全球金融发展史上的多次金融危机便是例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业的发展异常活跃,各种金融风险也日益显现出来。为此,作为金融安全网重要制度之一的最后贷款人制度越来越受到金融界和理论界的关注,深入分析研究我国的最后贷款人制度便显得更加迫切,构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最后贷款人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最终贷款人制度所潜含的道德风险原因及治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现实中大多数人认为所有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会带来道德风险,其中存在以偏概全的误导。新旧古典主义在理论结构上还存在着形式性缺陷,而大而不倒主义是新旧古典主义逻辑的必然发展,这使道德风险从可能性发展为必然性。解决的方法是制度回归,从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上进行根治。
关键词:最终贷款人 道德风险 大而不倒主义
最终贷款人是指在危机时刻中央银行应尽的融通责任,它应满足对高能货币的需求,防止由恐慌引起的货币存量收缩。该理论是为应对市场恐慌即系统性风险而产生,但现实是最终贷款人不当实施可能引致道德风险。所谓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是指某些最终贷款人行为可能使商业银行产生隐形担保预期,导致从事高风险行为,为整个金融系统带来风险。但理论界存在一种危险倾向,即认为所有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可以化约为救助某特定金融机构。将最终贷款人理论化约为向“单个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和救助”,这存在着严重的以偏概全问题,会导致所有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会带来道德风险的错误认识。
最终贷款人的理论分为四类:古典主义、货币主义、新古典主义以及自由主义。古典主义理论认为,应直接慷慨地对缺乏流动性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但需要使用惩罚性利率,这一派的代表包括巴林爵士、桑顿以及巴杰特。之后的货币主义否定这种直接干预的方式,因为干预成本高且不公平,认为即使是在危机时期,也只能通过公开操作方式对市场而不是向特定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这一派的代表人包括古德弗兰德、保度、考夫曼以及斯瓦茨等,主要是美国经济学家。新古典主义认为不仅要救助缺乏流动性的而且要救助没有清偿力的银行,代表人物包括汉弗莱、弗里德曼等。自由主义则认为任何政府机构都不能成为最终贷款人,将支持公共最终贷款人的理论都推倒,认为银行恐慌产生的唯一理由是对银行系统存在的法律限制,如果没有这些限制自由竞争的市场就会自动产生一个防恐慌的银行体系,代表人物如塞尔金,属于最终贷款人理论中的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提醒学者尽量减少市场干预,采取对市场影响最小的方式。四种理论派别和道德风险之间的联系不尽相同。货币主义只支持以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提供高能货币,为整个市场提供流动性,反对直接干预特定金融机构,不直接资助或干预某个金融机构,不可能使商业银行产生隐性担保预期,在理论上和现实中都没有道德风险存在的机会。自由主义从根本上反对公共机构提供最终贷款,所以该学派支持的政策不可能产生道德风险。新旧古典主义两种理论都赞成救助特定金融机构,区别在于:古典主义认为要救助缺乏流动性但有清偿力的银行,新古典主义认为对无清偿力的银行也要救助。
所以笼统谈论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存在理论误导,可能是这种原因造成了“最终贷款人必然导致道德风险的”概念误导。
(一)新旧古典主义的理论缺陷――手段劫持目标
在澄清了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概念误导后,检讨新旧古典主义理论本身并同货币主义理论比较以寻找道德风险原因。
新旧古典主义学者支持救助特定银行,危机期间的政治和经济压力导致救助几乎成为政府甚至是社会唯一选择,而救助前后,关于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的讨论就不绝于耳。学者们早就对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提出警告。桑顿指出,中央银行救助将鼓励这些机构管理的“闲散”和“懒惰”行为。巴杰特则认为,如果不采取预防措施,对坏银行的救助都将阻止将来好银行建立。索洛认为,救助会带来一定的道德风险,银行会因为最终贷款人的隐性担保而热衷从事高风险投资,公众也丧失监管银行的动力。金德伯格则指出,如果一家银行或公司知道自己会从自己所干的蠢事中得到解救,会促使它沉迷于蠢行。
但理论界对于最终贷款人为什么会为商业银行提供潜在担保并没有提供很令人满意的分析,而道德风险如不能妥善解决,最终会影响最终贷款人功能的合法性(杜金岷、危勇,2007)。
最终贷款人的目标是宏观的,应对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桑顿认为最终贷款人的功能是对整个市场而言,而不是针对某个银行,只救助那些有清偿力的银行,而不救助那些大而不倒银行。巴杰特则论证最终贷款人是在危机时干预并拯救整个货币体系。汉弗莱总结前人理论,认为最终贷款人的责任不是为了避免危机的发生,而是为了缓解金融冲击的影响;防止恐慌的蔓延,而不是去拯救破产银行。尽管学者有不同争论,但在最终贷款人目标的宏观性这一判断上还是比较统一的。
在最终贷款人实现手段上,新旧古典主义理论出现较大分歧。巴林认为一切有清偿能力的银行可以在危机时向中央银行借款。桑顿则认为最终贷款人是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任何情况下不得维护无清偿能力的银行。巴杰特则表明,最终贷款人只能向陷入流动性危机而不能向破产的银行提供贷款。费舍则认为最后贷款人可以向市场也可以向机构提供贷款。最终贷款人实现手段的争论,也体现在实践中。针对金融市场出现的危机,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方式干预宏观市场,减少恐慌蔓延;也可向银行提供贷款,来干预银行。从理论上看,如果最终贷款人采用非直接干预特定银行的方式,应可消除商业银行的救助预期,避免道德风险。现实是,理论上的不统一和实践的实用主义使央行面对货币紧缩时用尽各种手段。因此,索洛提出银行只要出现危机,最终贷款人都应进行援助;古德哈特认为在危机期间最终贷款人很难有足够时间来评价资产状况和偿债能力,无法判断是流动性不足还是偿债能力缺乏,而倒闭比救助的社会成本要大得多,因此都需要进行援助。
货币主义和古典主义最终贷款人的理论结构如下。货币主义最终贷款人理论结构为:目标(宏观,系统性风险)――手段(宏观,公开市场操作),即宏观-宏观结构;古典主义为:目标(宏观,系统性风险)――手段(微观,救助特定银行),即宏观-微观结构,两流派界限明确。但现实是实用主义的,央行在同一时期往往混合使用两种理论,比如三十年代大萧条、亚洲金融危机、次贷危机期间的救市行为,趋向于后者,救助特定银行,提高了商业银行对最终贷款人的预期。危机时最终贷款人选择的现实主义和唯一性、公众对救助特定金融机构的关注,完全掩盖了货币主义和新旧古典主义之间的斗争,市场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存款人、投资者以及评级机构都对救助的产生必然预期,可以将这种理论斗争和实用主义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商业银行的救助预期称之为最终贷款人理论的形式性误导。因此重新梳理最终贷款人有关理论会发现其一直存在的形式性误导,即最终贷款人目标的宏观设定和手段的微观体现之间存在的某种结构性紧张或者冲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种紧张进一步将其放大,很多时候存在手段劫持目标的嫌疑和结果,这种误导是最终贷款人制度为商业银行提供潜在保险的原因。 只要理论上存在目的和手段的矛盾,大型金融机构就会运用自己的巨大经济影响,扩大这种紧张或者误导,支持公共机构对金融机构的救助实践,实际上最终贷款人的手段劫持其目标。
(二)大而不倒主义与道德风险―手段目标化
从1984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大陆银行案开始,大而不倒主义开始成为金融监管中的重要议题。大而不倒主义,是指银行如此巨大以致于其倒闭可能引起银行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在银行将要倒闭时政府就不得不进行救助(Carrington.U.S,1984)。该主张和新古典主义最为相近,两者都认为应该救助将倒闭银行。区别在于,新古典主义认为,在危机时期区分将倒闭金融机构是缺乏流动性还是没有清偿力,时间上是来不及的;而大而不倒主义则几乎不存在流动性与清偿力之争,只要银行规模足够大且可能倒闭就应该救助,将其判断标准集中在银行自身特征上。
从最终贷款人到大而不倒有一个演化的过程。最终贷款人理论开始就注意到大而不倒问题并持反对意见。桑顿认为在任何情况下,最终贷款人不能救助被认为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银行。古德弗兰德和金、保度、舒瓦茨认为最终贷款人的支持对象应该是市场,这些资金支持只能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进行。但后来出现变化,古德哈特认为在危机期间最终贷款人没有足够时间来来判断银行是流动性不足还是偿债能力缺乏,再加上倒闭的社会成本要大得多,因此都需要进行援助。保度认为,最终贷款人救助银行危机的趋势是,无论危机银行是否资不抵债,最终贷款人都要提供无限的援助。因此,大而不倒主义是新旧古典主义形式性缺陷在逻辑上的逐步发展。
20世纪后危机频现,为挽救银行体系,欧美各国放宽提供最终贷款的条件,不仅为出现流动性问题的银行提供贷款支持,也为资不抵债的银行提供援助。各国金融监管纷纷引入大而不倒主义,扩大了最终贷款人功能中的形式性缺陷。大而不倒主义表现为当某银行出现危机,没有人讨论公开市场操作还是窗口贴现,及缺乏流动性还是清偿力的问题;直接转为,该银行规模是否足够大,其倒闭是否会影响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即在符合大而不倒概念的情况下,不考虑是否救助,而是讨论如何救助。意思就是,如果一个银行规模足够大,其倒闭影响到银行系统的稳定性,那么该银行就可以挟“系统稳定性”以令“国家”,确立了必然导致道德风险的大而不倒主义。由此大而不倒成为商业银行奋斗的目标,因为整个银行市场参与者,商业银行、存款人、评级机构等都充分认识到,“国家必然要救助大而不倒银行”,这是新旧古典主义最终贷款人理论演化的必然结果。
(一)从“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到“某些最终贷款人的道德风险”
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这种说法,将本来只是其中部分理论派别的问题强加到所有最终贷款人理论派别之上,存在着以偏概全的概念误导。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所有理论派别设计的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会导致道德风险。这种概念误导有两个致命缺陷,首先在没有检讨最终贷款人理论本身缺陷情况下就开始设计治理措施;其次导致治理道德风险的设计关注于特定最终贷款人措施实施的程序。应回归最终贷款人理论本身,寻找道德风险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治理措施。
(二)从“银行的银行”到“银行市场的银行”
由于最终贷款人功能,中央银行长期以来被称之为“银行的银行”。但这种说法只是表明了最终贷款人新旧古典主义的主张,表述以偏概全,不能涵盖所有的理论主张,除了自由主义这种太过特立独行的主张,最终贷款人功能更确切的称谓应该是“银行市场的银行”。减少最终贷款人的道德风险,使用公开市场操作的公平方式,减少对特定银行的直接资助。
(三)从大而不倒救助人到最终贷款人
大而不倒主义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它将最终贷款人新旧古典主义理论的缺陷发展到顶峰,将最终贷款人的道德风险从可能性升级到必然性,将新旧古典主义最终贷款人的手段变为了目标。许多研究者认为应该取消大而不倒主义,使其从常态化的病态转为真正的例外。通过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概念的回归,最终贷款人理论自身的回归和大而不倒主义的消除,可以解决前面分析的最终贷款人制度所存在的概念误导、形式性误导以及手段目标化的缺陷,从根本上消除救助预期,以求解决某些最终贷款人理论潜含的道德风险。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0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 ) 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赋予小额贷款公司合法身份,使其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根据《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信贷服务属于金融业务的一种,然而小额贷款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却无定论。
1.规范性文件中的差别规定
《指导意见》没有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给予明确说明,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则采取不同的态度对待。财政部因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属性而将其作为金融企业。《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 185号)中指出:“小额贷款公司从事信贷业务,执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财金[2008 ] 28号)、《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巨005] 53号)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
2.学术界的争议观点
目前学界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性质问题也一直存在争议,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如:李有星、郭晓梅等学者认为,通常凡以资金融通为业者属于金融机构,可见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性质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朱大旗、邱潮斌等学者将小额贷款公司包括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中。汪合黔认为,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发放贷款,即提供金融服务;且担负着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重身份,理应被视为金融机构。可见,此类学者多基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业务性质属于金融业务来主张其金融机构的性质。
第二种观点认为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如:石翠英认为,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在法律上其称不上金融机构,所以它不受银监会的监管。潘启雯、陈静等学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转为村镇银行,意味着它未来有机会获得金融牌照。童芬芬认为,在国家政策层面,仍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般工商企业对待,未将其认定为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颁布的《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实行许可证制度。对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金融业务”和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关于“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规定,金融许可证是我国金融机构重要的外部特征。
1.法律依据
要回答小额贷款公司是否为金融机构这一问题,必须先厘清什么是金融机构。法律层面对于金融机构进行定义的有《反洗钱法》,其中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2.理论
分析关于什么是金融机构,笔者查阅了大量金融学和法学资料,发现学者们皆从金融机构的业务属性上对其进行定义。金融机构之所以被称为金融机构,是因为它与普通工商企业不同,它的业务活动领域是货币信用领域,其利润不是直接从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取得,而是通过金融活动来取得。而所有资金融通的活动皆为金融活动。因此,根据金融机构的定义,小额贷款公司应属于金融机构。
否定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性质的观点,集中关注于对监管方式的考察。诚然《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中关于“未取得许可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金融业务”的规定使得金融许可证成为我国金融机构的重要外部特征。并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和相关制度规定,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实施审慎监管。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此规定将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区别于明确定性为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1.地位的特殊性
小额贷款公司被视为我国民间金融阳光化、合法化的重要途径。民间金融为我国特有的概念,我国之所以有民间金融的概念,跟长期以来正规金融业受到政府严格监管和行政垄断有密切关系。民间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概念近似,但民间金融不能等同于非正规金融,这两个概念的侧重点不同。
非正规金融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的。需要注意的是,非正规金融并不是不受监管,民法、刑法等法律为所有金融活动提供基本制度约束框架,而是不受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监管,因此,非正规金融是从监管的非专门化角度来界定的。而民间金融为正规金融之外的某一部分金融,因此,它也具备监管的非专门化这一特征。除此之外,其落脚点还在于“民间”二字,民间是与官方相对的概念,表现为金融活动的私人性质。
2.产生背景的特殊性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猛,目前己有1 100多万户,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完成了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纳税额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mo。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往往以“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为代价,通过“低成本、低价格、低利润”参与市场竞争,在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目前体现出生产经营成本高,税费出口利润被挤压和财政补贴不足的阶段特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巴巴(中国)2011年10月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小企业主们对未来有比2008年金融危机时更悲观的看法。72. 45%的受访企业预计未来6个月没有利润或小幅亏损;3 . 29%的小企业预计未来6个月可能大幅亏损或歇业,对未来经营持悲观态度。资金成为当前中小企业的最主要需求。然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却困难重重。有研究显示,整体上看亚洲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度要普遍高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亚洲国家中,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度最大。
小额贷款公司为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对其实施金融监管。根据政府干预理论,政府干预的基本边界一般通过市场失灵来界定。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为负外部性,而监管的主要功能便在于针对不同风险提供不同的制度安排来防范风险、纠正负外部性。小额贷款公司是面临特殊风险的金融机构,不能简单套用目前适用于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否则极易造成政府干预的越位和缺位,不利于金融安全,也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在特殊的背景下产生,是满足中小企业和民间资本需求的金融创新,来源于民间金融,目前正处于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的过渡金融形态,它的特殊法律地位决定了其监管制度设计上的特殊性。在决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供给时,必须正视特殊的产生背景,并在监管目标和具体措施的设定上对其特殊性必要的回应。当然,这还需要对于其监管制度进行更为深入的针对性研究。
【浅析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作为晋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己历经十个年头,小额贷款行业在中国仍是一个新兴的朝阳行业。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小型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等小微客户,对缓解“三农”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经过几年高速发展,经营风险逐渐加剧,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小额贷款公司亏损面达到16%。退出市场成为小额贷款公司无奈的选择。面对经济增速放缓以及有关金融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难题与潜在风险逐渐显现。
2008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央行统计数据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从最初的7家试点跃升至2014年12月的8791家,贷款余额也达到了9420.38亿元,从业人员超10.99万人。
小额贷款公司特征明显。作为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的专业放贷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公司规模小、借贷额度小、服务对象小的特征。据统计,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注册资本0. 94亿元,单户借贷金额在70万元左右,有的小额贷款公司户均贷款不足6万元,是真正的小额贷款服务。但是,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己达8791家,覆盖范围大,贷款余额近1万亿元,己成为社会融资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法律定位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主体地位,认定为一般工商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难以享受正规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比如:小额贷款公司与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一样承担支农责任,却享受不到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和定向补贴政策;不得在税前扣除贷款损失准备金,也不得将逾期90天的利息收入冲抵当期利息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而银行、担保等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税前扣除拨备;目前小贷公司的营业税率为5. 6%,所得税率为25 %,而金融机构的所得税率为15%;在办理工商登记、税收征缴、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抵押、财物监督等有关事务时,也因企业性质问题面临诸多不便。另外,在法律诉讼方面,与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的贷款纠纷案件往往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定调整,法律保障力度有限。
一般工商企业的身份限制使其不具备进入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的资格,只能到银行办理一般性贷款。银行的给予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都在基准利率以上,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的利率。而且一般性贷款需要公司提供资产作为抵押,但是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的大都是流动性资产,因此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高。
(二)融资渠道受限,经营存在瓶颈
商业银行是小额贷款公司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从银行获得的资金规模难以满足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需求。事实上大量小额贷款公司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有些省份统计显示,只有不到20%的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银行贷款,且获得银行贷款额度占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比重极小。银监会还曾下发《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将小额贷款公司位列五类主要外部风险源之一,因此建立“银贷”合作并非易事。
近年来,各个地方政府都出台了自己的“小贷新规”,试图在提升融资比例、扩充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些支持。但地方政府出具的这些政策效力有限,大部分难以真正落地。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发行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试点业在部分省开展,但小额贷款公司的大部分资产本身并不被金融机构视作可证券化的优质资产,融资规模有限。
(三)监管短板日益明显
目前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两个层次的监管,2014年5月,成立了全国性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协会主管部门为银监会,同时接受引荐和央行指导,所以第一层次的监管部门是银监会和央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监管权都归属地方金融办,所以第二层次的监管部门是地方金融办,两层的监管部门都是监管金融机构的,却未将其界定为金融机构。地方金融办毕竟在人手、权限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不断增多,行业发展越来越快,缺乏中央层面的统一监管成为制约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健全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
政府应出台一整套支持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的政策和监管体系,为小额信贷公司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小额贷款公司应与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或转型为贷款类金融公司,才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制度,有效实施分类监管。评级结果作为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的依据。对评级结果优秀、经营情况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进行增资扩股、扩大其融资渠道、批准新业务等;对评级结果不良、经营情况较差的责令其整改,情况严重的由工商部门负责吊销其营业执照。通过分级,能够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优胜劣汰和行政退出机制。
(二)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渠道,目前也面临融资难题,而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是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难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向。从2013年开始,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在拓宽融资渠道的方式方法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目前,拓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与银行合作的“助贷”模式,即银行是“出资方”,小额贷款公司扮演“咨询方”、“中介方”的角色,负责找寻客户、初步审贷、贷后管理,由银行出资,双方共同承担风险;二是与P2 P借贷平台合作模式,由线下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P2 P网络进行线上营销,最终使借款人与网络平台上提供的投资人达成交易,获得贷款;三是向各地政府积极设立小额贷款在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四是通过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转让资产及贷款资产收益权;五是发行债券和优先股;六是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国内或国外的交易所上市等几种融资方式。多种融资渠道,实现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多元化,增大公司的经营规模。
(三)扩大公司经营范围,加大公司产品创新
本次的《征求意见稿》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从原来的“办理各项小额贷款”,调整为“以贷款业务为主,按照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小额贷款;办理票据贴现,但不包括转贴现;买卖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开展权益类投资;贷款转让业务;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债券;办理商业承兑;对外提供担保;企业财务顾问;代理销售业务等。”另外,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跨省经营,实际上是打开了小额贷款公司专业的金融公司发展的通道。小额贷款公司要抓住机遇,积极拓展以上业务。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小额贷款担保是一种针对企业或者个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小额度贷款时,所进行的小型担保业务。额度期限一般为5万元。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前景分析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困难,自主创业成为新出路。但被寄予厚望的大学生创业却始终受失败率过高的困扰。大学生创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有资金不足、风险太大、经验欠缺和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充分等,其中创业资金不足是大学生创业的最主要瓶颈。通过为大学生提供专项小额贷款,能够有效地解决目前大学生创业面临的资金瓶颈难题。但过大的失败风险,使得大学生创业很难到创业贷款。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针对小额贷款借款人还款提供保障的担保业务。投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将帮助符合条件的投保人在获得保险机构担保之后,从银行获得小额贷款。目前,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还主要运用于中小企业和农村信贷领域,在大学生创业贷款领域还是空白。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贷领域取得的经验和大学生创业贷款的实情相结合,建立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贷款风险的保险品种,前景诱人。
本文选取武汉为调查地点,调查对象以大学生创业者为主,涵盖了985, 2曰高校与一三本院校。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16份,回收有效问卷97份,有效率约为83.62%。样本针对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男女比例约为1.85:1。样本中本科生占比高达88.67%, 25岁以下人群占比高达92.78%,文中除特别标注的数据以外的其他数据,均为调研分析取得。
结果显示,绝大部分样本人群赞同创业最大的难题是融资难。88.66%的样本人群表示需要创业的起始资金。92.78%的样本人群的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为亲友;35.05%的样本人群认同创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合伙人。融资难问题是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最大问题;大学生创业者的起步资金与后续投人资金都十分匾乏;大学生创业者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以亲友为主、合伙人为辅,外部筹资异常困难。
综合融资环境的数据结果来着,大部分大学生创业者对融资环境不够满意但是保持理性;大部分创业者知道不同的融资渠道,但是绝大部分人放弃了在公开市场上融资的想法,被迫选择了民间融资。大部分大学生创业者认为目前的政策支持仍待提高;创业者会利用优惠政策去融资,并且偏好政策优惠带来的低成本资金。但是我们同时发现大学生创业者的认识与做法存在偏差。
样本人群中,64.95%对目前银行的创业贷款情况不满意;62.89%无法向银行提供抵押物。82.47%对第三方保证有需求,希-望借此获得贷款;77.32%表示会充分利用第三方担保来贷款综合调研数据可以着出:大部分大学生创业者对当前银行贷款情况不满意,希一望银行更具有社会责任感。分析发现大学生创业者对第三方的担保怀有巨大期望,希一望借此获得贷款。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15个影响因素的权重,其最终目标是考察各项指标对大学生创业条件下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需求的影响。影响因素的权重分别为:性别占比1.93%,学历占比0.81%,创业机会占比6.28%,创业能力占比3.62%,资金支持占比3.75%,创业类型占比10.45%,融资渠道占比3.52%,融资环境占比2.82%,项目预期占比12.94%,高校创业教育占比4.11%,政府政策支持占比12.06%,企业帮扶占比6.08%,相关法律法规占比21.06%,银行贷款审核占比7.57%,第三方保证占比3.03%。
通过研究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我们可以发现,社会整体的创业环境对大学生创业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需求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就业难背景下,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将会很大程度上激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和支持;大学生创业热情高,函需资金,而贷款保证保险能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信用担保。另一方面,大学生创业的项目类型和项目预期的影响也非常大。项目类型有较大的发展潜力,项目预期好,大学生创业者会期望加大目前的资金投人以获得长远的发展和较大的收益,这对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对贷款保证保险的需求。
(一)供给视角分析
由于目前市面上暂时没有针对大学生创业者群体量身定做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而大学生创业企业规模一般为小微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范畴。故将目前市面上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供给情况作为分析基础。
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供给现状来着,近年来我国国务院、央行、银监会、保监会等多家机构出台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在政策中多次明确提出了要积极发展中小微企业或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此政策红利背景下,部分保险公司收获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带来的红利。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各类型金融机构2012年末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6%,增速超过同比大型企业$%、中型企业1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2012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在这样的数据背景下,似乎表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展良好。但事实上,我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实际供给情况并不乐观。除了在我国最早开始试点的浙江宁波等地有一些成功例子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其他地域始终表现平平。
通过分析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实际展业情况与相关学者的研究报告,发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学术界争议较大。首先是在对其性质功能认识的混乱,国内学者经过多方探讨,最后达成共识: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业务。其次,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过重,展业困难。再次,从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银行的角度着,银行通过保证保险合同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了极大的风险,大大降低了银行的责任,难以构建真正的风险共担机制。
基于以上原因及其他因素,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给险企带来的风险巨大,收益却极其有限。风险与回报并不成正比,因此保险公司缺乏加大保证保险供应的根本动力,供给情况并不乐观。
(二)需求视角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88.66%的样本人群表示需要创业的起始资金,62.89%的样本人群无法拿出让银行满意的贷款抵押。而银行作为以安全性为第一原则的金融机构,对风险是规避的,自然会对无抵押、高风险、还款能力不明的小微企业惜贷。初创企业的规模较小,对资金的缺日并不大,但是每一次资金补给都对初创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小额贷款具有额度小、高流通性、所需抵押较少的特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初创企业的生存需求。大学生创业虽然对资金的需求小,起点低,却无法提供抵押担保,因此想获得小额贷款并不容易。保证保险对投保人(贷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担保,如果投保人无法按期偿还对被保险人(银行)的债务,那么保险人承担赔偿。可见有了保证保险后,能够降低银行放贷风险,减小惜贷几率。
尽管目前政策对大学生创业者倾斜,各级机关部门均出台了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是现实情况并不明朗。基于上述的情况分析可发现,大学生创业者对保证保险是具有极大的现实需求的。该情况可以简单的表述为:大学生在没有信用担保的情况下难以取得抵押贷款,大学生对第三方信用担保需求旺盛,有强烈的欲望利用第三方信用担保解决融资难问题。
本次调研对大学生创业者进行了较为全面深人的调查,结果显示了大学生在创业中的处境、无法解决融资问题的困境以及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强烈需求等情况,并利用层次分析法对影响大学生创业者对保证保险需求的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从供需角度出发,分析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与大学生创业融资结合的情况。结论表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自身存在问题。在市场支配条件下,即使大学生创业者需求旺盛,保险公司仍旧会出于自身保护而放弃承保。也就是说,虽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理论上能够缓解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问题,但是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实行。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违约分析及应对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伴随着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和高校收费制度的实行,为了更好地解决机会公平问题,作为“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高校助学贷款应运而生。高校助学贷款政策从1999年部分城市试点到2000年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己接近有17个年头,高校助学贷款一方面帮助数万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顺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随着还本付息的到来,违约问题日益凸显,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性开展受到严重制约。因此,深入分析违约原因,以期找到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迫在眉睫,对健康有序地推进助学贷款工作,帮助更多有需要帮助的人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兑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诺言,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多种形式并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困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特殊困难补助等,形成了“奖、助、贷、勤、补”5大贫困大学生帮扶体系。然而,在实际中奖助学金指标有限,勤工助学占用时间收入较低,难以满足贫苦学生学习生活所需。与之相比,助学贷款成了覆盖面最广、资助力度最大、最有利于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高校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意在帮助贫困学子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纯粹的信用助学贷款,其本身无担保、无抵押和质押,同时也是贫困学子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助学贷款惠及数万贫困家庭,帮助数万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作为贷款受益者的大学生,理应怀揣一颗感恩的心,按时还贷,回馈社会,然而,相较于银行一般个人贷款,高校助学贷款的“违约率”却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制约了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深入挖掘问题根源、分析违约原因以及提出应对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违约原因分析 贷款学生诚信缺失,诚信意识薄弱国家助学贷款属于纯粹的信用贷款,其本身无担保、无抵押和质押,导致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高素质群体之一的大学生,理应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和信用观念,然而,当今多数大学生往往缺乏诚信意识,未意识到诚信观念成为个人不可或缺的财富。诚信作为人类文明赖以生存的基石,是现代文明的基础,是现代无论经济生活还是社会生活都应该遵循的准则。当前由于尚未健全助学贷款偿还制度,少数贷款学生自贷款之初就抱有侥幸心理,钻政策的空子,蓄意拖欠贷款,导致了严重的违约现象。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不景气的就业形势造成了许多大学生毕业即意味着失业,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经验欠缺的求职压力使得他们很难找到理想的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导致贷款学生没有稳定的收入,即使找到工作,收入也比较低,而助学贷款原则上要求学生毕业后几年内还清,压力较大。贷款学生大多来自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或者偏远地区,毕业后还面临着分担家庭经济负担等一系列问题,面对还款、就业难、工资水平不高等现实,心有余而力不足,也是造成还款违约的原因之一。
2. 3贷后管理不力,追缴难度大
从申请到还款,助学贷款涉及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即学生在校期间和就业两个时期。学生贷款后将来是否违约,除在校期间辅以诚信、感恩教育外,更多的是贷后跟踪管理。目前,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由高校和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负责,但实际贷后的跟踪和教育工作只有高校在做,由于高校生源的复杂性,学生毕业后进入社会,工作地和居住地相当分散,不定期更换联络方式,这种情况下高校也没有足够能力对贷后还款行为进行跟踪、教育和监督。缺乏相应监管机制,难免不少贷款学生忘了自己的还贷责任,造成还款违约。
2. 4征信、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
助学贷款是一种纯粹的信用贷款,从理论上来讲,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信用贷款实施的前提。在信用社会里,对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者的事后惩罚有较大的约束力。然而,我国的征信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个人信用体系还不健全。
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只是要求学生按要求填写助学贷款合同,承诺毕业离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并没有明确规定银行贷款如何收回。这些权宜之策的措施,单纯把贷款人的道德准则作为还款的保证,并无机制上的约束力,一旦借款学生不重视信用必然会造成违约。此外,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约束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只是依靠合同,威慑力不大,当违约者的违约失信行为得不到惩治时,必然出现违约率升高的恶性循环。
3. 1提高学生信用意识,大力开展诚信、感恩教育
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加强诚信观念是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的根本。高校应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多渠道宣传助学贷款知识,作为贷款受益者的大学生,面对社会的关心和帮助,怀揣感恩之心,按时还贷,回馈社会,从入学之初心理上就认同毕业后必须按时还贷的思想。助学贷款作为人生的第一笔贷款有必要使其明白诚信还贷的必要性以及违约对本人今后生活的影响,大多数毕业生是不愿意留“诚信污点”的,帮助借贷学生培养现代信用观念,增强诚信感恩意识,有助于提高还贷率。
3. 2提高借贷学生就业质量,增强其还贷能力
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毕业后的就业质量直接决定了其是否能按时还贷,为此,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提供多方位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是对借贷学生按时还贷最直接的支持和帮助。高校可在学生毕业前根据市场需求对贷款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加强其专业技能和就业技巧,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鼓励学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提高就业竞争力,使其早日具备还款能力。
3. 3强化贷后管理,加大追贷力度
助学贷款其点多面广的特殊性,对贷后管理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在校期间除加强学生还贷教育工作,还可帮其制订还款计划,以便毕业后按时还款,另一方面学生毕业后加强信息沟通,利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采集借款学生最新的联系方式以及就业去向等基本信息,还可建立校友信息库,使其成为贷后管理的重要联系资源。
3. 4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档案”,建立有效地奖惩机制
应在全国统一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档案”,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对于拖欠助学贷款的学生,其个人贷款违约记录可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 “信用污点”一旦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将更多影响到借贷人以后的日常生活,如申请信用卡、贷款买房、买车等都可能被银行拒之门外,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其社会惩戒性不容忽视,一处违约,处处受阻。
对于按时还款的学生,应给予一定的优惠及奖励,在个人征信系统上可单独对其标注,在今后的贷款中给予优先考虑,建立有效地奖惩机制,珍惜信用记录,按时还款,降低违约行为。 助学贷款是一项惠国惠民的工程,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诚信、感恩教育,以期突破助学贷款工作困境,打开长期良性循环的局面。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1991年邓小平同志视察上海时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由此可看出政府高层对金融逐渐重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拓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路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几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实收资本、从业人数到贷款规模都有较大幅度上升。据有关数据统计,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从2005年最初7家试点跃升至2014年12月8791家,实收资本达8283. 06亿元,贷款余额也达到了9420. 38亿元,从业人员超10. 99万人。 尽管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然而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和“只贷不存”政策限制,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融资难、运营成本高、高税负等几方面问题,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规模扩张,因此也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盈利水平。经过近十年发展,面对行业规范和经济增速放缓,2014年小贷行业放贷规模大幅缩减,亏损面接近20 %,有超过150家小额贷款公司被注销牌照,其中一部分是主动摘牌。融资困难一直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
(一)身份限制无法参与同业拆借,融资成本高
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法律主体认定为工商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身份限制使其不具备进入拆借市场、票据市场资格,无法享受银行业较低同业拆借利率,使得其资金运营成本奇高(一般在6%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到银行办理一般性贷款,银行给予贷款利率都在基准利率以上,甚至上浮20 %,并需要公司提供资产作为抵押,因此获得银行贷款难度较大。统计显示,只有不到20%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银行贷款,且获得贷款额度占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比重极小。
(二)融资规模受限,制约业务开展商业银行是小额贷款公司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但从银行获得资金规模远难满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需求。2013年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公司从银行获取直接贷款不超过10亿元,不到开业小贷公司注册资本10%。银监会曾下发《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将小额贷款公司列为五类主要外部风险源之一,因此,建立“银贷”合作并非易事。近年来,各地政府都出台了自己的“小贷新规”,试图给予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一些支持,包括扩充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比例等。但地方政策效力有限,大部分难以真正落地。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严重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开展。
(三)市场竞争不断加大,导致融资更加困难
在互联网金融浪潮下,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影响首当其冲。除阿里巴巴之外,京东、苏宁、百度、腾讯等著名电商也纷纷杀入小额贷款行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网贷运营平台超过1500家,网贷行业成交量以月均增速达10. 99%,全年累计成交量高达2528亿元,是2013年2. 39倍。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额度相比2013年规模骤降一半。
电商通过自身平台掌握商家经营和销售信息,以数据分析结果对企业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信用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发放贷款。因此,与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相比,P2 P平台通过线上,资金来源广泛,在融资成本上有着更大优势,业务规模容易扩张。而外部资本进入和股权激励模式,又使P2 P平台业务拓展增强资本。此外,我国银行机构也正在不断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快捷全面的贷款服务。伴随着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在我国各银行机构陆续成立,未来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市场中竞争将更加激烈。市场竞争不断加大,导致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更加困难。
融资渠道拓宽是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向,国内部分省份在拓展融资渠道方面进行了有益实践。小额贷款公司应积极探索各种融资渠道,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
(一)“银贷”合作渠道
在众多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小额贷款公司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小额贷款公司和商业银行业务间不同定位与交叉,双方存在着合作可能性。一种方式是“助贷”模式:即银行是“出资方”,小额贷款公司扮演“咨询方’、“中介方”角色,负责找寻客户、初步审贷、贷后管理并承担风险,类似于“批发”和“零售”关系。此种“助贷”合作模式己在全国发展起来。
另一种方式是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商业银行管理和业务服务范畴,将其小额贷款业务外包给在此方面具有优势的小额贷款公司,将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视为商业银行的农村和微小企业信贷部门,给予其一定利率优惠和自主权,以提高其合作积极性,并且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此种合作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拓展其资金渠道,同时也发挥了商业银行在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监管体系优势,减少风险,形成合作共赢模式。
(二)基金、信托渠道
随着政策开始松绑资产证券化(ABS),小额贷款公司可通过信托、基金和资产类公司等渠道获得资金。此类渠道获得的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主动权较大,操作相对灵活,产品设计完成后可滚动发行。 2012年9月,阿里小贷联合信托发布理财计划,借信托渠道进行小贷公司融资。万家基金的子公司万家共赢发行的江苏小贷集合ABS开启了基金子公司场外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基金公司盘活小贷资产,满足融资主体快速、多样融资需求。
(三)与P2P借贷平台合作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融资最快方式应该是通过P2 P平台进行融资。面对融资难困境,小贷行业正在通过多种渠道突破重围,弥补公司资金短板。比如与线上P2P网贷行业合作筹资。深圳地区的证大速贷、鑫融联小贷、金融联小贷等多家小贷公司都开展了网上业务。 P2 P借贷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和各类小额贷款机构等机构合作,由线下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P2 P网络进行线上营销,最终使借款人与网络平台上提供的投资人达成交易,获得贷款,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直接对接。小额贷款公司通过P2 P平台进行融资,提高了融资规模,并且突破了地域限制,并发挥了线下优势,将风险控制作为核心竞争力;P2 P借贷平台提升交易规模,发挥了互联网优势,为客户提供快捷、便宜的金融服务,合作双方互补短板。由于这种潜在的巨大需求,越来越多的P2 P借贷平台开始与小贷或担保机构合作。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支持小额信贷公司发展政策,明确小额信贷公司为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身份。能够在同业拆借、财政税收、定向补贴政策与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央行征信系统。以利小额贷款公司及时掌握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以及日常资金流动情况,减少经营风险。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空间。
(二)争取财政扶持政策,缓解行业困境
为扶持小贷公司更好发展,应对经济下行对行业造成压力,可在小额贷款公司当年己缴纳的税收中提取部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差异化财政扶持。鼓励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出台财政扶持等方面优惠政策。
(三)明确发展方向,推进升级转型
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专业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转型是未来发展途径之一。建议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升级条件。如能取消国家有关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现有股东不放弃控制权条件下转型为村镇银行,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基本解决了持续融资问题;如能转型为专业贷款公司,参照消费金融公司的管理,经营范围扩展到可以向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就可以从正规金融机构“批发”低利率资金,减少其经营成本,有效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良性合作发展。
【浅析拓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路径】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兼并 —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并购商誉初始计量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加剧.资源在全球内配置已成大势所趋,与此同时,非同一控制的并购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并购商誉无论相对额还是绝对额相当大的情况屡见不鲜,并购商誉初始计量的公允性是否可靠,可靠性是否合理等问题引起了业界广泛的关注,本文就并购商誉的初始计量问题做一些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我国并购商誉计量的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企业合并》(CAS)第13条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第14条指出,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
合并成本第11条规定如下: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FS33)》,分步并购商誉等于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合并日应支付对价之和减去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二)存在问题
合并商誉体现了母公司理论的要求与合并财务报表实体理论的要求不相一致二采用部分商誉法确认商誉,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不包括在内,而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实体理论,无论母公司取得的子公司股权份额是否为100070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均按公允价值报告二这就意味着,在母公司非100`7控股的情况下,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中包含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也按其公允价值报告,少数股东权益列作合并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少数股东损益列作合并净利润的一部分,这一切都体现了实体理论的要求:但对合并商誉的计量却体现了母公司理论的要求,从而少数股东权益的计量介于实体理论和母公司理论之间。
关于多次交易合并商誉计算的规定,统一按CFS33的口径计算商誉.二.因为按照购买方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等于每一单项交易产生的商誉之和进行会计处理,不符合我国喊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分中关于“资产”的确定条件及计量原则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之前的各次交易中、购买方还不能对被购买方实施控制,也就不能对被购买方在购买日之前的商誉进行控制,购买方不能进行控制的资源不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不应确认商誉;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并购,只有在购买方能够对被购买方进行控制的购买日,购买方才能对包括商誉在内的被购买方各项资源实施控制、从而达到获得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权力,即企业并购商誉应在购买日(控制日)确认。
采用全部商誉法替代现行的部分商誉法,使合并商誉反映合并报表实体理论的要求,即母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是一个统一的经济实体.对其所控制的资产全额计量,以反映企业整体完整的财务信息:因此,实施并购后购买方控制的“外购商誉”应当与被并购企业其他资产一样采用“全部商誉法”进行确认和计量.
二.既包括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也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二这样就使得商誉与被并购企业其他资产的初始计量原则保持了一致同时,也避免了将部分商誉排除在外,资产回报率偏高失真的问题,有助于提高集团合并报表的信息质量。
【浅议并购商誉初始计量问题论文】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财务可行性因素财务问题对策
论文摘要:并购作为企业资本运营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到许多财务问题.而财务问题的解决是企业并购成功的关键因此.必须对目标企业价值进行合理评估、对并购的主要融资渠道及财务支付方式进行研究
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曾经出现所谓“并购风”.在90年代形成愈演愈烈之势1990年.全球企业并购案所涉及的金额超过4640亿美元:1998年这个数字猛增到25.000亿美元,而在2004年,该数字更达到创纪录的10万亿美元。美国著名企业管理机构科尔尼公司多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只有2O%的并购案例能够实现最初的设想.大部分的并购都以失败告终。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一些顶尖企业却能够冒着巨大的风险知难而上.例如海尔集团并购案例、联想集团收购IBM的PC业务等。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行为.在西方国家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史.并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企业并购的浪潮正向全球化推进.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一、企业并购的概念、动因和目的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与收购活动的总称兼并是指两个或更多的企业组合在一起,其中一个企业保持其原有名称.而其他企业不再以法律实体形式存在收购是指一个企业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股票(或称为股份收购)的方式购买了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或者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资产(或称资产收购)的方式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企业并购最直接的动因和目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为了扩大资产。抢占市场份额:二是取得廉价原料和劳动力,进行低成本竞争;三是通过收购转产.跨人新的行业。当然并购有时也与以上目的无关,如可能仅仅为当龙头老大或是盲目追求企业扩张等等。
二、企业并购的财务可行性因素
企业成功并购需要从目标选择.到对目标公司的评价.再到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的规划.并加以有效的控制对企业并购的财务可行性因素进行准确而又具体的分析.就会为并购的成功奠定稳固的基石。
(一)目标企业的选择及其价值评估
在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要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分别对待。对于目标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可以采用:1.收益分析法。就是以市盈率和每股收益为基础,是一种短期分析。2.市场模型。这种模型把一种股票的收益与综合市场指数联系起来,在一定时期内.某种股票收益可能随着市场收益线形变化。3.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描述包括上市股票在内的各种证券的风险与收益之间关系的模型。
对于目标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可以采用:1.资产价值基础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评估价值标准主要有:帐面价值;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公平价值;续营价值。以上五种资产评估价值标准的侧重点各有差异.因而其使用范围也不尽相同。2.收益法。就是根据目标企业的收益和市盈率确定其价值的方法。3.贴现现金流量法。这种方法对于目标上市公司和目标非上市公司同时适用。
(二)并购的资金筹措
并购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少则百万.多则上亿美元.并购使得企业产生规模巨大的现金流出.不同于正常的经营资金需求,靠企业自身的力量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能否筹集到并购所需要的大量资金成为企业并购的重要前提.也是并购能否实施的关键。并购资金的筹措主要有内部和外部两大渠道,主要有债券支付、杠杆收购支付、股票支付或交换等方式。
(三)并购的成本因素
企业并购的成本主要包括:1.并购完成成本.指在并购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2.并购整合成本.指并购后为使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整合在一起.而需要支付的长期营运成本。3.并购退出成本.指在并购时应该考虑到,并购并不一定成功.一个企业在实施并购外部扩张时,还必须考虑到一旦扩张不成功如何以最低代价撤退的成本问题。4.并购机会成本,指并购活动占用的资金.投入到其他用途所可能获得的收益如果并购活动的机会成本很高.就意味着并购获得的相对收益很小.甚至是相对损失。在对企业并购进行成本分析时.要围绕企业降低成本的要求进行。还要考虑全面、详细.以免在分析时有所疏漏.造成具体实施时成本过高.进而不能达到企业并购的目的。
(四)企业并购的风险因素
企业并购是一项风险很大的活动.投资就必然有风险.如果风险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那么投资并购行为就可以进行:相反,就应该适时放弃。
企业并购可能带来的潜在危机和风险如下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营运风险。即企业并购完成后,可能无法使整个企业集团产生生产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市场份额效应.难以实现规模经济和经验共享二是信息风险。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信息的充分与否决定着企业并购成本的大小及时与真实的信息可以降低企业的并购成本,从而大大提高企业并购的成功率三是融资风险。与并购相关的融资风险具体包括资金是否在数量上和时间上保证需求、融资方式是否适合并购动机、现金支付是否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杠杆收购的偿债风险等四是反收购风险。目标企业不愿意被并购时.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实施反并购策略.其反并购活动就会对并购企业构成相当大的风险五是法律风险各国关于并购的法律法规一般都通过增加并购成本而提高并购难度六是体制风险在我国.国有企业资本运营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并购行为.都是由政府撮合而实现的尽管大规模的企业并购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但是并购行为毕竟是一种市场行为.如果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对企业并购大包大揽.不仅背离市场原则.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而且往往还会给并购企业带来风险.使企业偏离资产最优组合目标。
(五)企业并购的收益因素
企业并购的最终目的是取得收益在成功的企业并购活动中。相对于其并购前的市场价值而言.被并购企业的股东增加了可观的财富其财富的增加来源于并购企业支付的溢价.溢价的幅度平均为30%.甚至还出现过80%的溢价。对并购企业来讲.其价值变化的影响不是如此明显收益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并购所产生的协同效应来实现.二是通过税收上的纳税优惠来实现。并购协同效应是使得两个企业组成一个企业之后.其产出比两个企业的产出之和还要大的情形.通常认为是“1+1大于2”的效应税收上的纳税优惠在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中可能是无法得到的.但有时通过并购活动.可以将这些鼓励性措施转化为企业的具体利益。
三、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对企业并购进行干预
在我国.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目的.主要是帮助企业摆脱亏损局面,使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但是收效却不明显。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造成并购方资产负债率过高
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水分较多.并购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使得并购方很难准确判断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在定价中可能接受高于目标企业价值的收购价格,由此导致并购方资产负债率过高.目标企业不能产生预期盈利而陷入财务困境。
(三)中介机构在企业并购支付方式选择上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在我国.投资银行的行业操作能力低.影响了我国企业并购的发展。
(四)流动性资源过多
我国企业并购大多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如果企业本身没有大量闲置资金。就需要对外筹集资金。以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大量的长期负债会大大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或令企业被迫接受一系列限制性条款.限制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和资金的正常运作。因此.企业应根据并购目的、自身资本结构等多方面因素选择适当的融资渠道,避免因融资渠道、还款方式选择不当增加企业资本成本.令企业陷入财务危机
四、我国企业并购财务问题的相应对策
(一)实行政企分开
只有有效地实现政企分开,理顺产权关系.改革企业产权制度.才能规范政府和企业的行为.避免两者相互“越位”:只有实行政企分开.政府与企业才能更好地在市场经济中进行角色定位。
(二)合理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
企业在并购前.应对目标企业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评价.并聘请投资银行对目标企业的行业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分析.进而对目标企业的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做出合理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对目标企业进行合理估价。
(三)洽理安排资金支付
并购双方协商好收购价格.并购方就应根据并购支付方式着手筹措资金一是现金方式并购现金方式并购是最简单迅速的一种支付方式。对目标公司而言。不必承担证券风险,交割简单明了。缺点是目标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上的优惠,而且也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对于并购企业而言。要求有足够的现金头寸和筹资能力.交易规模也常常受到获利能力的制约。二是换股并购。即并购企业将目标企业的股权按一定比例换成本企业的股权视具体情况可分为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等。换股并购对于目标企业股东而言.可以推迟收益时间.达到合理避税或延迟交税的目标.亦可分享并购企业价值增值的好处对并购方而言.比现金支付成本要小许多.但换股并购稀释了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三是综合证券并购方式即并购企业的出资不仅有现金、股票,还有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多种混合形式选择好各种融资工具的种类结构、期限结构以及价格结构.可以避免上述两种方式的缺点.可防止并购方企业原有股东的股权稀释.从而控制股权转移四是杠杆收购方式杠杆收购是指收购者主要通过借债来取得所需资金并获得收购企业的股权.然后通过经营被收购企业取得的现金流量来偿还所借债务的一种收购方法。
(四)发展资本市场.促使金融工具多样化
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还应注重中介机构的培育应给我国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这些中介机构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利用它们的资本实力、信用优势和信息资源,为企业并购开创多种多样的筹资渠道。
五、结语
从理论上讲,企业并购行为是经济学、管理学、财务学、金融学等共同作用的产物。从实践角度看.企业并购行为受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多个因素的共同影响.必须全方位地看待这个问题作为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士.在从财务上对企业并购行为进行合理的分析和选择的同时,还应考虑到市场、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从而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全方位的最有效的信息。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实际上,由于被并购一方刻意隐瞒或不主动披露相关信息,财务陷阱在每一起的并购案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我国已加入了WTO,随着外资的进入,并购行为将会更加复杂,为克服相关法律的不完善与并购经验的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减少在并购中不慎落入财务隐阱的概率,在实际操作中,应该特别重视并购中的尽职调查。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包括资料的搜集、权责的划分、法律协议的签订、中介机构的聘请,它贯穿于整个收购过程,主要目的是防范并购风险、调查与证实重大信息。它是现代企业并购环节中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并购的成功与否。但是,尽职调查在我国的并购实践中却往往被忽略,将其简单等同于资料收集。这显然与我国国情有很大关联:因为有相当一部分并购行为是在政府的指令与直接参与下进行的,带有很大的行政与计划色彩,与真正的市场行为相距甚远。但自发的市场并购行为必须遵循其应有的游戏规则,重视尽职调查的重要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做好尽职调查应该注意以下要求:
1.由并购方聘请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包括经纪人、CPA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信息进行进一步的证实、并扩大调查取证的范围。
2.签订相关的法律协议,对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未尽事宜明确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对因既往事实而追加并购成本要签订补偿协议,如适当下调并购价格等。
3.充分利用公司内外的信息,包括对财务报告附注及重要协议的关注。
防范并购中的财务陷阱,在我国这样一个特殊的经济环境中,不可能有现成的法律对受害方提供赔偿,因此,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
当前,我国并购业务中防范财务陷阱的主要问题在于:我国能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中介机构少,从而在客观上加大了并购成本与风险。主要原因是在转轨经济条件下,投资者往往对商业机构的诚信度与权威性表示怀疑。与国外由市场催生,并接受了市场严峻考验的中介机构所不同的是,我国的中介机构是一个由计划产生并受到行政管制的行业,主管部门为避免业内恶性竞争,在行业准入、特许权发放(如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上均由行政手段层层把关,中介机构种类单一,服务种类少。但是,在竞争不充分条件下,由于该行业没有受到市场反复的筛选与淘汰,行业竞争意识、风险意识淡薄,加之政策的不稳定性,因此,它们往往重短期利益而忽略长期发展,同行间压价竞争现象严重,由此而衍生出与委托人共同造假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这种市场环境中,寻找“信得过”的中介机构实际上成了防范财务陷阱的首要的一步。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尽管中介机构是民间组织、商业机构,但作用极其重要。它们参与市场,提供有偿服务,本身就是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市场经验以及高水平的执业能力是这个行业的核心生产力,也是其生存发展并获取高额利润的源泉。在西方国家,许多大型中介机构甚至在全球资本市场上都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如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标准普尔和穆迪等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他们一方面替代政府担当市场游戏规则自觉的维护者,另一方面也是投资者和工商企业不可缺少的指导。中介机构的发展是和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框架密切相关的。西方国家的监管体系是官方立法(商法、经济法)与民间多层次、多功能的中介机构相结合,以主动监管为主。这种监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而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仍以单一的行政监管为主,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其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市场化的程度不同,我国的监管模式是”消防队“式的被动监管,因此,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中介机构市场。
结论:防范财务陷阱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企业实际操作稳健审慎与中介机构服务完善到位的情况下,许多风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若能成功绕过财务陷阱与法律陷阱,必将大大提高企业的并购效率与成功率.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