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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丝弦音乐具有相对完整的体系,在传统的常德丝弦音乐中,有300多首曲调,大部分取材于历史故事。它分为曲牌体、板腔体、混合体三种。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析常德丝弦的语言特色与演唱艺术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浅析常德丝弦的语言特色与演唱艺术
常德市个风景优美,有着深厚文化的城市。常德丝弦是这个城市中一朵艳丽的牡丹。它的表演形式独特而且有魅力,用方言演唱且带有肢体表演,故事丰富多彩且有寓意,深受人们的喜爱。
(一)常德丝弦产生的环境
常德是湘楚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从古至今,也是名人雅士荟萃之地,因此得“人文渊薮”“文物之邦”的美誉。地方文化也一直受到文艺巨匠们的影响和培育。著名诗人屈原、王安石、陆游、袁宏道等人曾在这里留下不少传世之作,也为常德文化添加了绚丽的色彩,使本地歌舞习俗升到更高的档次。晋代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是早期的常德丝弦形象,自《桃花源记》之后,又有许多文人志士到桃花源进行采风,并为此写了很多的文章,风格多近于常德丝弦的唱词。
宋元时期,文化活动的丰富也使得众多的歌女来演唱常德丝弦,许多商人文人来常德经商或路过,都会欣赏一些丝弦曲子。元末时期社会战乱,也有许多的外地人到常德长期居住,而很多常德人也因社会关系的改变除外谋生,这样的人员交替以及上层对文化事业的重视,使得常德丝弦广泛流传开来。
面对各种各样的改变,常德丝弦便逐渐成为了一个特色的曲种,它的表演形式多以说唱为主,并采用诸宫调等的音乐格式,进行创新,并且常德丝弦用方言进行演唱。
(二)常德丝弦的分类
常德丝弦音乐具有相对完整的体系,在传统的常德丝弦音乐中,有300多首曲调,大部分取材于历史故事。它分为曲牌体、板腔体、混合体三种。
曲牌体,是常德丝弦中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丝弦艺人又习惯性的称它为牌子丝弦。牌子丝弦通过连接各种有完整而且独立内容的曲牌来表现出一个套曲体音乐,它必须反映一个共同的主题。在收集的曲调当中,有不同的内容、不同的演唱技巧以及不同的表演风格等。
板腔体。作为常德丝弦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板腔体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因不受曲调的限制所以具备了戏曲音乐的特点。丝弦艺人往往将其称为板子丝弦。板子丝弦包括“老路”和“川路”两种声腔。据常德丝弦艺人的介绍了解,“老路”就是指由常德及其他一些地方的民间音乐逐渐演变而成,而“川路”则是带有四川一带地方音乐风格的演唱表演形式。“老路”在演唱的时候大都深沉浑厚,而“川路’则比较明朗,二者在感情的表达上有明显的对比。
混合体。在常德丝弦音乐的进步过程中,混合体出现得相对较晚。混合体是指既有牌子丝线的出现,又有板子丝弦的结合。在有些常德丝弦的曲目中,还会出现“老路“和”川路“结合,这些我们都称之为混合体。混合体多适用于篇幅较长、感情多样化的音乐中。
在常德丝弦音乐中,总的来说就是牌子丝弦、板子丝弦以及混合丝弦三种,这三种腔体构成了常德丝弦完整的结构、多样的形式以及丰富的体裁。
(一)发音特点
常德丝弦的发音就是常德方言的发音,其实,常德方言接近于普通话不过,常德话没有zh ch sh与zi ci si之分,如:普通话“你知不知道”常德话则是“你zi不zi“道”普通话“你吃饭了吗”常德话则是“你ci饭了吗”普通话“你是学生吗”常德话则是“你si学生吗”。
(二)语言的十三辙及辙韵转化
传统声乐艺术演唱的归韵或收音是根据“十三辙”来进行的。常德丝弦运用常德方言的十三辙来演唱在发音过程中,还出现一些韵辙转化的现象,如:普通话ie韵(乜斜辙)中声母为j、q、x的团音宇,在常德话中变韵易辙,凡介母为ǜ的撮口呼”团音字,如觉(jue)、却(que)、学(xue)在常德话里分别读“juo”、“quo”、“xuo”,均归uo韵(波罗辙)。普通话u韵(姑苏辙)中,凡声母为zh、ch、sh、r的,均化“合口呼”为“撮口呼”,归西奇辙ǚ韵,例如“朱”、“书”、“八”等。普通话中的e、o韵(梭波辙),在常德话中存在着e、o互易。o韵中,声母为b、m的原入声宇,如“伯”,读成e韵。普通话的ai韵(怀来辙),声母为b、p、m、s的部分字(主要为原入声字),在常德话中归e韵(波罗辙),例如“白”、“百”均读“be”,“拍”读“pe”,“脉”读“me”,“摘”读“ze’!等。普通话ei韵(灰堆辙)中个别原入声字,如“北”、“黑”归e韵(波罗辙),分别读“be”、“he”。普通话u韵(姑苏辙),声母为t、l、d的字在常德中归ou韵(收侯辙),例如“图”、“路”、“突”,分别读“tou”、“Iou”、“tou”。
常德方言除十三道大辙外,还有两道“儿化韵”的小辙:小寒山儿辙,小庚新儿辙。
(三)语言的平仄与押韵
常德丝弦的唱词还要求讲究平仄。平仄是字的声调,汉语语音的声调分为四声:阴声、阳声、上声、去声,四声可以分为平、仄两大类,平声包括阴平、阳平,仄声包括上声、去声。在唱词中,平声仄声交错穿插使用,可以使声调变化多样,避免单调沉闷,平仄谐和。运用得当,能够使唱词的音调铿锵,抑扬顿挫,起伏有致,产生感人的艺术力量,对表达作品的思想内容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常德丝弦的唱词原则上是上仄下平,因为平声是一个音的延长,把它放到韵脚上,便于行腔,具有稳定性;仄声短暂急促,不能拉长,可以推动音乐的继续发展。
常德丝弦唱词的合辙押韵,就是按照常德方言十三辙和两道小辙,把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放在每句或偶数句的最后一个字上,使之落音一致。 常德丝弦的语言特点是其音乐旋律的基础,也是它魅力的源泉所在。对常德丝弦语言特点的认识,有利于它的继承发展,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使其继续活跃于舞台。
(一)方言演唱与表演形式
常德丝弦是用方言进行演唱,而常德方言又近似于普通话,所以,常德丝弦的观众几乎没有地域之分。南方人能听懂常德丝弦,北方人也可以听懂常德丝弦。常德丝弦的唱词多取于民间故事,通俗易懂,又富有韵味,它注重演唱中的神韵与表演,给观众亲切的感觉,又有很深刻明了的寓意。在常德丝弦中,常常用到口语化的词语,如:“伊儿呦”,比如常德丝弦《常德是个好地方》这首曲子中,唱词“常德是个好地方啊,伊儿呦,伊儿呦。”还有很多曲子中,均会用到这些口语,它让常德丝弦的演唱更加有韵味。
常德丝弦在最初的时候,演唱方式多是坐唱形式,就是演员坐着进行演唱。这样的演唱形式中,演唱者一般为6个人,分别扮演生、旦、净、丑等不同角色,演员在演唱中,要通过声音的变化来表现自己所演的人物,其中,有的是一人饰一个角色。但是,通常在剧中人物较多的时候,演员要一人分饰多个角色,既要表现剧中的人物,又要以说唱者得身份进行阐述。
(二)常德丝弦韵味的表现
在丝弦唱腔的伴奏中,常有托腔、裹腔、衬腔、垫腔和加花等五种基本方法。托腔,即伴奏旋律与唱腔相同,仅在某些地方作变化,用比较固定的节奏型来衬托,以突出唱腔。裹腔,即伴奏旋律基本上与唱腔相同,但在某些地方要求在唱腔旋律的基础上做加花处理,达到二者水乳交融的程度。衬腔,要求伴奏衬出唱腔的神韵,既丰富多彩,又不喧宾夺主,伴奏与唱腔若即若离。垫腔,在曲调的某些停顿或演唱的气口处,用伴奏音乐垫上,起承上启下,连贯唱腔的作用。加花伴奏,是一种常用手法。在托腔过程中,伴奏常用邻音、经过音等音来修饰、加花,以增强音乐的表现力。
(三)常德丝弦演唱的特点
在常德丝弦的演唱中,多采用叙事、抒情以及叙事与抒情并用的手法,这主要是因为常德丝弦的唱词多以民间故事为主,叙事有助于将整个故事连贯有序地进行演唱,而抒情则能使整个故事丰富多彩,能让观众跟随演唱者进入到歌曲的情景中去,了解故事,从而更加喜爱丝弦的演唱。
常德丝弦是人类的财富,是人类的一份骄傲,也是一份宝贵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随着流行音乐的鼎盛,一般的年轻人却很少去了解常德丝弦,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我们再不将这份美好的民间音乐进行推广,它就会慢慢地被人们所淡忘。社会在不断进步,我们在跟随社会脚步的同时,更有责任和义务将好的传统和事物进行流传,为了常德丝弦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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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艺考生一直以来是艺术考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人数上占据了艺考生中的很大一部分,因此我们对声乐艺考生的关注尤为重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湖南音乐联考声乐曲目的规定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高考制度的改革,艺术类院校逐渐成为考生和家长热衷的报考对象。因此,音乐类艺术院校的音乐联考和相关专业的高考就成为广大考生关注的焦点。湖南教育考试院在2009年出版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一书,是针对湖南音乐联考声乐考试而特别编写的。规定曲目实施三年来,可以说有利有弊,本文主要就“声乐考试规定曲目”进行研究。
湖南省音乐联考是湖南省统一举办的音乐人才选拔考试。其中声乐考生占据了极大一部分,因此,声乐考生对歌曲的选定是非常谨慎的。如今声乐考试曲目的参考用书数不胜数,声乐教材也一直在建设当中,难免会出现偏颇与不足,因此,联考声乐曲目的规定必须慎之又慎。2009年出版的《湖南音乐联考声乐规定曲目》,它是由湖南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编订的,通过对“规定曲目”的研究之后,我们发现这一考试标准的出版不仅考虑了音乐专业院校的教学实际情况,而评分标准的规定和相关伴奏、素材的整理也有较为完整。因此,概观此书可以看到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曲目涉及范围
从2010年开始,湖南省音乐专业统考中主专业为声乐的考生,其考试曲目必须在本书曲目中选定。而本书的曲目涉及范围也是极广的,既有中国经典的音乐曲目,也有外国音乐史上一些声乐作品,共88首,中国作品62首、外国作品26首,相对来说,中国作品的范围较广一点。而在内容方面包括了歌剧的选曲、民族、美声歌曲、中国艺术歌曲、外国艺术歌曲以及音乐剧选段,它要求演唱者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音乐素质,还要在演唱技术、歌曲情感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掌控能力。
(二) 声部类型与演唱提示
《湖南音乐联考声乐规定曲目》分为中国歌曲和外国歌曲两大类,编排上也有了新的变化,曲调的选择和演唱提示的撰入就体现了这一点。如“规定曲目”中《多情的土地》一曲后的演唱提示中写到:“《多情的土地》是一首男、女中、低音声部常用的抒情歌曲,充分表现了作者对祖国故土的深深眷念之情。演唱这首歌曲,首先要表现好歌曲的内容和感情,不仅要在气息上多加练习,还要在声音力度的控制上多下功夫,此曲亦可用D调演唱。”从这首歌曲中不难看出,演唱提示的设置和声部类型的选择让学生对曲目的背景以及情感都有初步的了解,也让学生在考试时诠释、演唱时歌曲时都有着很大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这本书在编排上较为合理的,但也有不足的地方。此书是以中级歌曲和高级歌曲为主,初级歌曲是极少的,所以对于初级的考生来说,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曲目。因此,本书在难易程度的选择上还是需要调整的,照顾到普遍性与基础性,让广大学生都能有选择自己喜欢的歌曲的余地,也可以让那些较为拔尖的学生有更好的提拔空间、选择空间。
音乐是以“美”为核心的一门学科,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的出台,我们应该对现在的音乐教育理念进行反思,改变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教育模式,实现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由技能型向艺术型的转变。近几年我国对基础音乐教育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扩大,但中小学的音乐教育的现状也直接影响了高校音乐的发展。而将高校音乐教材与中小学音乐教材进行融合,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关键就在于老师。要求不仅要掌握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把一些艺术性的元素融入到课本中去。因此,声乐教材中基础性和指导性的体现是极为必要的。
(一)“声乐规定曲目”的基础性
所谓音乐教材的基础性,是指除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以外,还要引导中小学生热爱音乐,主动学习音乐知识,使学生得到美的熏陶。也就是要将声乐教材里的曲目与中学音乐教材融合到一起,体现出声乐曲目的基础性,而“规定曲目”正体现了这一点。如高中一年级第一册第四单元第一课时的欣赏课中的《我和我的祖国》和《清粼粼的水来蓝莹莹的天》要求学生聆听歌曲,并感受体验歌曲的音乐情绪,认识歌曲所反映的时代特点及社会内容,进而了解当代创作歌曲的特征,认识歌曲的题材及风格。声乐教材是需要和中小学的音乐教材相互渗透与融合的,“规定曲目”的出台就达到了这一点,它将这两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体现了基础性这一特征。
(二)“声乐规定曲目”的指导性
在我国参加艺术类院校的考生中,声乐专业的考生历来就是重中之重,这不仅是因为声乐类考生的人数十分庞大,也由于声乐教学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度较高。在“规定曲目”中,编者主要从作品的国别进行了划分,这一划分虽然简单,没有根据音乐作品内在的特征展开确认,却也有利于教师展开教学和指导考生复习备考,从而也就体现出了“规定曲目”的指导性,指导学生对高考曲目有进一步的了解。
以“规定曲目”中《菩萨蛮?黄鹤楼》这首歌曲而言,教师在讲授这一歌曲之前,可根据“规定曲目”中的演唱提示进行解说与指导,让他们在头脑中建构起对曲目的完整认识,然后通过对乐章的分析,以逐步递进的方式让学生进一步了解乐曲所蕴含的感情。这些提示与指导无疑正是帮助教师指导学生掌握相关演唱曲目的最佳捷径,不仅夯实了学生的专业基础,还引导了学生更好地去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声乐学习能力。
(一)歌唱规范性的定义
“所谓规范性就是在特定歌唱种类中设定一种规格和标准,以分辨质量好、坏,水平高、低以及正确和错误。”而这一标准是要不断实践,不断磨合才能形成的。歌唱时首先应该要注重呼吸的运用,再者,是要注意歌曲情感的处理,最后,学生要对歌曲具有一定的掌控能力。歌唱不仅是声带、呼吸、情感的运用,更是歌唱者在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掌控,这样才能体现出歌唱的规范性,并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二)歌唱规范性与曲目的选择
在声乐的教学中,教师要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科学的教学方法、明了的教学语言来激发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歌唱,所以,歌唱的规范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如“规定曲目”中的《求爱神给我安慰》是著名作曲家莫扎特创作的经典喜歌剧《费加罗的婚礼》中伯爵夫人的咏叹调唱段,在演唱技巧上来说,不管是从气息、咬字吐字等方面要求严格,还要对演唱技巧和力度上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同时还要发挥自己的优势,这样才能正确的、规范的将曲目的基本内涵与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因此,声乐曲目的正确选用,对歌唱的规范以及声乐教学都是很有意义的。
(三)歌唱规范性的曲目训练
“歌唱作为一门艺术,它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门训练,以形成、发展一种自觉掌握歌唱规律的能力。有了这种能力,才能满足专业歌唱在表达思想感情和自如地运用声音技巧的各种需要。”由此可见,声乐曲目的训练对学生的歌唱能力的规范以及艺术表现力的培养都是相当重要的。针对学生的声音特点去进行曲目的训练,让学生既能够发挥自身的优势,又能帮助学生解决演唱训练时的难题,从而提高了歌唱的规范性,也体现了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我国民族声乐具有悠久的历史,积淀了丰富多彩的独特的艺术风格。但是声乐艺术一直在不断发展与改变,不同地域的民歌之间也有着不同的地域性与民族性。
(一)歌唱的民族地域性
歌唱中,民族地域性决定了歌唱曲目的地域风格。如“规定曲目”中陕北的民歌《山丹丹开花红艳艳》、蒙古民歌《嘎达梅林》、《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新疆民歌《曲蔓地》,东北民歌《乌苏里船歌》等。但有关于湖南地域性民族的歌曲很少,既然是湖南的高考曲目,就应该加入一些具有湖南民族地域性色彩的歌曲,一是因为湖南的民族色彩极为丰富,可以让考生在演唱中突出湖南的地域民族性;二是湖南的民族音乐也会得到弘扬。所以,在演唱歌曲的同时,要注重歌唱的地域民族性,把不同地区的民族化风格做到较为全面的表达。
(二)曲目选择与歌唱的民族性表现
民族性是指语气、表演、风格、感情都深深根植在本民族的土壤中,具有浓郁的民族气质和民族特色。而歌唱的民族性则表现在语言、歌唱表演、韵味、歌曲感情等方面。对曲目选择来说,既然“规定曲目”是湖南省的指定的高考曲目教材,就可以加入一些比如湖南花鼓戏、湖南民歌等地域性歌曲。湖南的民歌也在一步步成长,正因为有了一些外来因素的渗透,才使得湖南的民间歌曲声韵更有特色。
由于艺术院校的火爆招生,艺术类考生们也为了报考艺术院校和各个大学而前赴后继。这一现象反映了我国艺术类考生对梦想的执着与追求,同时也反映了家长和学生对艺术考试的重视与关注。《湖南音乐联考声乐规定曲目》一书,让更多的考生对音乐艺术联考有了大概的了解,并且此书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与指导性。但声乐教材难免存在偏颇与不足,总的来说,这本书还是很好的,它使音乐高考曲目得到了统一。但湖南音乐联考仍处于建设的阶段,会有很多的问题与不足,需要我们改进。
浅谈湖南音乐联考声乐曲目的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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