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小微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如何填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预缴是一个多义词。如话费预缴,保费预缴,预缴的主要含义是税费预缴,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小微企业填报月度预缴申报表新政解读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小微企业填报月度预缴申报表新政解读全文如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新政策,从2014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均可适用20%的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还可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从而改变了以往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降低税率及减半征税优惠的规定。由于原纳税申报表已不适应新政策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公布了4种2014年版纳税申报表,该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预缴税款,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1)实行查账征收,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
①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本年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申报表第1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的乘积。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②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本年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申报表第14行的金额为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5%的乘积。
(2)实行查账征收,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年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月)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
①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可以全年按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2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
②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全年按降低税率的优惠政策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25行的金额为第22行金额与5%的乘积。
(3)核定应税所得率征税,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
①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申报表第1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不再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而改按20%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②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申报表第12行的金额为第6行或第9行金额与5%的乘积。
(4)核定应纳所得税税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调整核定税额的办法,直接给予享受优惠政策,年末也无需再报送相关资料。
定额征税的纳税人在每期申报时,将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作为申报表第15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5)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改按20%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3.1身份认定由核准审批改为事后备案
虽然小型微利企业减税优惠属于事后备案管理的项目,但以往须先由税务机关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身份进行核准审批,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提供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按优惠政策预缴企业所得税;没有办理身份核准审批的以及新办企业,预缴时均应按25%的税率计缴税款,待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按减税优惠政策对上年的应纳税款办理汇算和税款抵退,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备案。
本次新政取消了原来的身份核准审批而改为事后备案方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当年新办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以及汇算清缴时,均可以自己计算享受减税优惠,只需在次年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即可。
3.2备案资料大幅简化且相关指标统一
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进行汇算清缴以及备案时,只需报送在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以及证明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情况的相关资料即可。
新政还改变了以往预缴时和汇算清缴时对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按不同口径计算的规定,从2014年开始,从业人数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计算;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计算公式为: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与银行其他业务相比,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单个项目金额小、经营成本高,能否有效降低成本,是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和审核标准还是以大中型企业相关指标为参照,这种无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模式一方面导致大多数小微企业很难达到银行放贷标准,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较差,另一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小微企业发展特点,难以充分反映小微企业真实风险情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识别与防范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中国的信贷行业中,由于重视不足和商业发展水平的限制等因素,各个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存在评估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于诸多方面,例如风险预警机制落后、缺少符合个性化的产品、审查程序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控制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机制不完善等等。基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各家商行需要重视起来,不但要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并且要合理设计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产品,需要在有针对性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对其发展进行规范指导,也能清楚资金流向进而减少风险,这在整个银行信贷业都是有进步的。
美国学者罗斯?A?贝普迪斯等人,利用科学的多元统计分析实验法,深入分析数据,得出了关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信贷风险大小的影响因素,这项研究给出了明确答案。笔者认为,其中很多因素包括信贷行业的因素、地区地域因素;最重要的就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作为客户因素,它包括了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行业经验、职业道德和产品质量和口碑、销售业绩和销售渠道是否畅通;另外,商业银行本身的信贷因素,包括贷款金额、金额用途、银行利率、担保方的承担方式和还款计划等等。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其他企业有一定不同点,它们往往存在经营能力不足,产品销售渠道不稳定等缺陷,并且,它们的融资方式存在本身固有的风险,缺少了传统银行信贷业务的稳定水平。那么如何加强预警呢,笔者认为,当然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1、小微企业相比较有较严重的信贷危机,贷款风险高
笔者认为,信贷危机调查非常重要:调查一下一家企业是否存在借贷之后,是否存在还款不按时、不积极和多次延时还款情况,并且违约金也是一种指标,因为延时还款会导致违约金的产生。借贷企业不还款和不按时还款行为,导致商业银行对于资金管理的紊乱,也是导致资金出现安全风险的巨大威胁。
1.2、小微企业信贷危机存在扩散性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商业银行的贷款人都是个人,发放形式也是针对个体,看起来独立的借贷个体没有联系,独立的个体借贷人也不存在欠款风险捆绑,一个贷款人的违约行为不会导致其他人的违约。笔者认为,这里是存在一种隐性风险的,因为商业银行产品推出具有同时性,一种借贷产品的推出是同一个时间段,这种机制导致借贷人无形地被联系到一起,商业银行的风险也就达到最大化。所以,借贷人的责任捆绑形式,目的是互相联保,但是一个人的信贷出现危机,不还款或者还款延时,出现违约金等情况,导致其他借贷人出现信任危机和连带责任,这就导致一种不满和责任的推卸。既然本身会受到他人牵连,一个人的违约行为会导致集体违约,处于这样情况下,考虑到为他人违约买单,大多数企业不会顾及他人,也会跟随违约,这种扩散性风险,会慢慢扩大。
1.3、找出根本原因,逐渐杜绝小微企业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
笔者认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时存在这样缺点:时间上来看,企业建立时间比较短;公司的组织形式上来看,缺乏成熟的组织形式,缺乏科学管理模式;在员工上下级的管理上来看,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足;而最让人担忧的是企业缺乏根本的信用。虽然市场经济中,这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常活跃和重要,它们承担很多的交易额,但是交易过程中不乏商业信用交易的违法行为,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合同协议、承诺授权等等。
2.1、建立科学标准的风险评估机制和模式
首先要了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运作情况:它们依托于所在商圈、行业和产业链,这就是控制风险的整体性,也是根本性控制风险的环境和发展长远的依托,现有的机制就是根据这一层面得出结论。在其行业中,要求企业单独体之间相互依托,但是进入这个环境需要经过行业的评估,包括:发展方向是否明确、竞争力是否有力等等。当企业满足这个行业评估之后,就可以根据情况提出风险控制的要求。这种相互依托型商圈,有助于商业银行去实施交叉验证,更加准确把握客户信息,正确评估风险。企业的交叉评估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利用第三方信息的检验,可以勘测客户的产品存储情况,销量等。另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检验。客户的职业道德和信用状况对比把握,有对比性。最后,从企业资金信息的检测上面,可以分析企业财务数据内部关系,数据的掌握是科学分析的前提,不但具有可操作性,还可以整合信息,控制风险。
2.2、分析影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风险的关键因素
总体来看,有很多影响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的因素,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有三个。首先,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自身的经营水平。从经营水平看来,无疑经营水平直接影响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还款情况,但是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能力需要科学的评估。此外,合理的贷款金额和利率是防止还款企业过度借贷,最后无力还款的重要环节,这个额度是企业可以承受的还款金额,不会出现力不从心也不会出现利率值不可接受。最后,还款方式非常重要。商业银行应该强调还款方式的具体细则,是分期还是一次性还款,方式和期限都要明确和强调。现今比较流行的是一年内的短期贷款,但是由于不合理的还款方式设计,一年内可以还清的企业寥寥无几。商业银行应该有专门的还款规定细则和专人部门,制定还款日期,例如不可超过原定日期的三个月等等。
2.3、关键环节的建设:贷款中后期
前期的贷款环节很多人重视,但是贷款中期和还款环节是核心环节,不可忽视。现代商圈和行业产业的评估模式,大大放慢了经济循环的周期,导致风险出现滞后性。商业银行要重视中后期的管理。建立经济研究及时反馈机制,贷款中和贷款后的行业预警,能够有效反映经济地区发展状况和行业风险值,让商业银行能够及时作出终止或是继续的决定。在出现危机的时刻,机制反馈及时,商业银行终止风险的扩大是非常重要的降低损失的措施。这种预警机制可以预测不良贷款的出现,及时提醒客户还款日期等等内容。
2.4、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专业化团队的建设
至今为止,商业银行想要有效管理行业和区域的业务分类,制定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包括制定金额额度、利率浮动和贷款还款方式和勘查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还款水平,建立一支有效的专业化团队是最有效的办法。建立这样的专业化团队,依托的是优秀的专业素质,从小组构建模式到成功案例的试点经验,有许多商业银行建立过事业部的小组,专门负责新产品的开发、规章程序的制定和执行、小微企业信用的测试等等,从这些小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全面建立标准化团队,这个团队是负责产品设计开发、政策制定和授信的审批,他们能够给出科学标准计划以及负责客户的推销。这个标准化团队也是后期业务和管理的负责人,这样的团队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效率,针对小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更加合理和标准,每个团队成员都成为资深业务经理,他们和贷款人连接沟通,及时反映情况。
综上所述,在给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贷款时要非常注意,商业银行要重点把握这些贷款企业影响信贷风险的因素,包括经营者资质,应用资金去向,信用信任额度,还应考虑贷款金额大小,利率高低等等。商业银行应该着手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标准化专业化的队伍要承担市场调查和企业分析的任务,能够做到准确分析、定位和得出结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银行带来的违约危机、信贷危机是商业银行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不管是从风险控制力度上作出努力,还是去根据市场作出调整,都要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的变化去不断作出新的改善,希望未来的商业银行少受信贷危机的困扰。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代理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来降低税收成本,以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尽管税收筹划(Taxation planning)在西文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在中国的兴起却是近十几年的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更加重视和渴望进行税收筹划,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国外公司和咨询业的大量涌入,为我国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针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编辑工作的现代化趋势也成为了必然。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主要指的是编辑主体的现代化、编辑技术的现代化以及编辑管理的现代化。该文首先详细分析了编辑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性,编辑工作的现代化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个优化的整体结构、是社会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随后是对编辑工作现代化实现途径的分析,主要分析了编辑理念的现代化、编辑手段的现代化与编辑管理的现代化。
现如今,随着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编辑工作的现代化趋势也成为了必然。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主要指的是编辑主体的现代化、编辑技术的现代化以及编辑管理的现代化。在现代社会当中,作为一名编辑,首先必须具备现代意义,要有创新精神,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思维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整,要跳出传统的编辑工作框架,使得编辑理念、编辑技术、编辑管理等多个方面全面实现现代化。
1.1 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我国,编辑工作很早之前便已存在,在商朝时期便已经有了利用文字来记录的典著。随着社会的发展,编辑工作也在不断地延伸与拓展。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前进的环境下,编辑工作也需要顺应时代的步伐,走上现代化道路,更好地实现其价值。例如,如何增加刊物的信息容量、如何加快出版频率、如何增强出版物的美感以吸引更多读者,等等,都需依靠编辑工作的现代化来达成。因此,编辑工作现代化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1.2 是一个优化的整体结构
编辑工作,其自身便是一个系统,它是一个需要通过人类创造性的思维劳动而进行精神产品生产的系统结构。所谓编辑工作现代化,主要指的是组成这一系统的多种基本要素的不断优化的现象以及优化过程的总和。可将这一系统分为两大组成部分:内系统与外系统。内系统主要是由编辑人员、稿件以及编辑手段组成,内系统是其系统的核心以及物质基础;外系统主要是由方针政策、管理制度以及领导体制组合而成,它是其系统的外部条件以及组织保证。内系统与外系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真正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就需使得编辑工作系统处于一个优化的状态之下,使各个要素协调有效地发挥出最大功效,让编辑工作能够适应时代的特点和需求,以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3 是社会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
总的来讲,要全面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实现方式上来讲,不但受到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同时也需要物质的积累以及资金的保障,因而它是一个无止境的、有序的、不断提高的动态发展过程。我国的编辑事业与我国的学术文化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也正是因为有了编辑活动,才能够使得学术文化得以保存。现代化的编辑理念讲究的是创新、要做到与时俱进,它鼓励编辑工作者具有开阔的思路与创新性的思维方式。当前,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之下,竞争日趋激烈,要想不在竞争中被淘汰就需要融入竞争当中,走现代化发展道路,不断改革创新。由此可见,编辑工作现代化也是社会竞争发展的必然选择。
2.1 编辑理念的现代化分析
从编辑主体的角度来看,编辑理念主要指的是编辑理论、编辑程序、编辑技术、编辑管理、编辑经营等一系列同编辑工作息息相关的多项因素所形成的综合理念。要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不但要强调质量、关注读者、注重效益,更应该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在选题方面要具有超前意识、价值意识、竞争意识以及经营意识等。一个具有创新意识的编辑,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其思想观念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而改变。总而言之,作为一名优秀的编辑,必须更新编辑理念,摒弃那些不适应现代化需求以及出版物发展的理念,以树立新型的编辑理念,真正实现编辑理念的现代化。
2.2 编辑手段的现代化分析
编辑手段的现代化,它是编辑工作现代化的标志与前提。现如今,随着计算机技术在编辑工作当中的广泛应用,编辑手段也产生了较大的改变,它帮助编辑人员逐渐从事务性劳动中解放出来,为其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转向创造性劳动提供了条件。首先,编辑能够有效地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献检索,能够在巨大的信息资源库当中查询检索有效信息并且掌握学术动态以及学科发展趋势。这种自动化的检索方式能够有效地提高编辑的工作效率,这为编辑搜集信息提供了便利,使其组稿、编稿有了更加充分的选择余地,对提高书稿的学术质量具有积极作用。除此之外,利用计算机进行文字编辑与手写相比,修改更加直观方便,这对激发编辑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也有着积极作用。
2.3 编辑管理的现代化分析
编辑管理的现代化,它是编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做好编辑管理工作,促进其现代化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编辑管理的现代化进行分析。
2.3.1 编辑管理组织的现代化分析
编辑管理组织的现代化主要指的是办公的电脑化与自动化。当前,现代化的编辑工作与传统的编辑工作相比,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工作方式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与传统的笔录书稿形式相比,现在更多的是以电子书稿的形式呈现,作者将电子文稿发送给编辑,然后编辑能够在计算机上对书稿进行处理,可提高工作效率。并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编辑还可随时随地通过网络与作者进行交流沟通,方便快捷。
2.3.2 编辑管理制度的现代化分析
科学的管理都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许多出版社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首先在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要严格核算;其次在用人制度以及分配制度方面也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在这样的管理制度之下,才能够充分调动编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提高其创造性与责任感,进而为出版物的质量与出版效率提供保障。
2.3.3 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分析
毋庸置疑,民主的发展与法制的完善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要做到民主管理,首先,管理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要做到平等待人、不谋私利;其次,应该让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要听取群众的意见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再次,还需树立团队合作精神,提倡团队合作,发挥出团队的作用。总而言之,作为一名管理者,必须做到以身作则,要紧跟时代的步伐,甚至具备超前意识,要做到广纳贤才、群策群力,以更好地实现编辑工作的现代化。
相关文章: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而小微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经济实力原因,无法承担起专业人才的薪酬费用,所以很多企业的网络营销和推广工作,大多由原有销售人员或管理人员从事。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我国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的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我国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的研究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占据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在各个行业、供应链的销售终端、商圈和各类专业市场都存在大量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普遍生产规模较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种类比较单一,在特定区域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且带有鲜明的地域特征。
2.1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意识不强
在我国,由于小微企业的资源和业务能力有限,其精力主要集中在其主营业务方面,而且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电子商务的理解比较片面,认为电子商务就是将企业网站放在网上展示而已。在面对当前互联网经济的来临,没有一点准备,甚至觉得与自身无关,这些思想都阻碍了企业与电子商务实现对接,利用电子商务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2 小微企业缺乏电子商务的长远规划
通过对我国部分小微企业的调查可知,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小微企业应用了电子商务。有的企业建设了企业网站,但是不重视网站推广,后期维护跟不上,网站利用率极低,最后网站就变为了一个空壳。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是一个长远规划,从建设网站到网站推广,再到实现网络交易、网上采购,最终通过网络完善自己的供应链系统,在规划的基础上分步实施,才能带来持久的发展动力和回报率。
2.3政府政策倾斜力度不够
小微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许多方面都需要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引导。如果政府仅仅把电子商务作为一个产业来理解和扶持是不够的,需要政府把电子商务和地区的产业结构发展,外贸经济发展、物流园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战略结合起来,出台政策引导,创新本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2.4 缺乏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而小微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经济实力原因,无法承担起专业人才的薪酬费用,所以很多企业的网络营销和推广工作,大多由原有销售人员或管理人员从事。专业人员的不足直接导致电子商务模式缺乏创新,电子商务的优越性表现不出来,许多小微企业涉足电子商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3.1由实体经营向网络经营发展
很多传统小微企业开设的网上商城,其运营都基于线下实体商城,早期来说,传统企业开设的网上商城更像是在互联网上开设的一家分店,是线下业务在网络里的延伸。目前正在向网络经营模式发展,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充分利用第三方物流、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仓储等资源,以最低的固定资产投入和运营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
3.2由标准化产品向个性化产品发展
满足消费者个性化信息需求和商品需求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小微企业也将转变经营重点,走精品零售和专业零售道路,通过特殊产品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取得竞争优势,占据专业市场份额。小微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是不同于大型企业的主流产品,而是提供一些新颖和差异化的小众化产品,提供一些基于用户体验的消费内容,例如视觉体验、互动体验、产品体验、服务体验、功能体验等,以满足年轻人个性化需求以及商务人士的定制化需求。电子商务能够更好地支撑“多品种、小批量”的范围经济,基于云平台的亚马逊和淘宝网是信息时代的零售基础设施。通过电子商务,消费者将把个人的偏好参与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大量分散的个性化需求,推动企业甚至整条供应链在生产方式上具备更强的柔性化能力。
3.3由以厂商为中心的模式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模式发展
电子商务的本质,不仅是把商务行为从线下搬到线上,而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未来的电子商务应该是消费者驱动的企业,商务的重心正在从厂商向消费者转移,而互联网则加速了这种重心的转移。简单来说,工业时代以厂商为中心的模式,正在逐步被信息时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模式所取代,通过搜索和社交网络营销平台,开展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精准互动的个性化营销。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不仅适用于商品买卖,还可应用于一些信息服务。
3.4由独立分散的网站向电子商务整合联盟发展
电子商务将由最初小微企业的全面开花走向新的整合。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兼并。目前大量的小微企业网店货品相同、定位相近、业务内容趋同,激烈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企业最终胜出。二是不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国内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将利用资源、品牌、客户规模诸方面的优势,在未来扩张过程中采取收购兼并若干同业小微企业的策略,达到规模扩张、资源整合、提高集中度的目的。三是战略联盟。每个小微企业网店在资源方面总是有限的,客户的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进行相互协作也势在必然。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因为筹划空间是随着不同税种而不同,在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对属于哪种税种具有税务筹划的价值进行分析。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战略性影响的财务策划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主要对当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目标,以及通过企业筹资、经营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并结合部分案例对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财务运用
【论文正文】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对企业进行的一切税收筹划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税收和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筹划依据清晰准确、筹划程序完备。应当经得起税务机关的稽核与检查,及税务机关委托的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的纳税检查。
1.节税成本最大化
以纳税成本最小化作为自己的目标基础,认为所有的企业筹划活动都是紧紧围绕纳税成本展开,企业进行税务策划的动机与根本目的是为了节税,即取得纳税成本最小化。节税筹划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以及收益分配的巧妙安排来取得。
2.企业收益最大化
以通过税务筹划取得企业最大收益为目的,将取得企业最大化收益作为衡量筹划效果的最终指标,并且将收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该目标综合考虑企业现实存在的各种因素影响,而且由于收益目标比较具体、明确、容易计量,有利于企业权衡利弊,规划预计,从而选择最佳财务方案。
3.纳税成本最优化
通过纳税人在履行其纳税义务时所支付的各种资源的价值最优化,这也就是纳税成本最优化。企业的各种税务筹划活动与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都是围绕财务结构最优进行的。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增强也是纳税成本最优化的实质,也是企业获得最大收益的目标。
二、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因为筹划空间是随着不同税种而不同,在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对属于哪种税种具有税务筹划的价值进行分析。站在理论的角度上讲,应该选择税收的优惠多,税负伸缩弹性大的税种。但是与此同时,作为微观经济组织的企业,在生产活动进行时,不仅要对本身的经济利益进行考虑,还要再生产经营行为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与自身尽可能保持一致,对国家限制发展的一些产业领域要进行自觉的排除,以此来对市场的风险进行减少,增加获利能力。
(2)避开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只要是纳税人不属于某税种,则不需要对该项税收进行缴纳,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考虑能不能避开某税种纳税人,这样就会达到节税的目的。
(3)从计税依据和税率着手筹划。影响应纳税的两个因素,就是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
(4)选择最好的资本结构。根据生产经营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所需要的资金进行获取的一种行为,就是筹资。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就是筹资。资金是通过筹资方式的不同来决定的,产生的税后效果也有很大的差异。
(5)选择最合理的组织形式。市场经济的主体就是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
2.企业财务成本费用核算中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充分列支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从成本费用核算的角度,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企业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条件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2)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一致的,分摊到各期成本费用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到成本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3)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均规定,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这一规定为企业进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提供了空间,也为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减轻所得税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4)合理分配管理费用。对于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它们除了进行管理工作外,其本身并不直接从事其他营业活动,因此,投资公司没有收入可以弥补其发生的大量管理费用,其经营状况为亏损。而其子公司由于不承担上述管理费用,利润很高,相应的所得税税负很重。
(5)恰当运用关联企业关系。企业为了融资上的便利,常常会在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借贷款业务。但是,《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务筹划是基于企业自身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因此,其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一致的。但与企业一般财务活动相比,税务筹划有其独特的视角,即从税收的角度,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运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的精细安排,达到充分行使纳税人权利、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而小微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经济实力原因,无法承担起专业人才的薪酬费用,所以很多企业的网络营销和推广工作,大多由原有销售人员或管理人员从事。专业人员的不足直接导致电子商务模式缺乏创新,电子商务的优越性表现不出来,许多小微企业涉足电子商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我国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我国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研究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占据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在各个行业、供应链的销售终端、商圈和各类专业市场都存在大量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普遍生产规模较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种类比较单一,在特定区域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且带有鲜明的地域特征。
2.1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意识不强
在我国,由于小微企业的资源和业务能力有限,其精力主要集中在其主营业务方面,而且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电子商务的理解比较片面,认为电子商务就是将企业网站放在网上展示而已。在面对当前互联网经济的来临,没有一点准备,甚至觉得与自身无关,这些思想都阻碍了企业与电子商务实现对接,利用电子商务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2 小微企业缺乏电子商务的长远规划
通过对我国部分小微企业的调查可知,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小微企业应用了电子商务。有的企业建设了企业网站,但是不重视网站推广,后期维护跟不上,网站利用率极低,最后网站就变为了一个空壳。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是一个长远规划,从建设网站到网站推广,再到实现网络交易、网上采购,最终通过网络完善自己的供应链系统,在规划的基础上分步实施,才能带来持久的发展动力和回报率。
2.3政府政策倾斜力度不够
小微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许多方面都需要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引导。如果政府仅仅把电子商务作为一个产业来理解和扶持是不够的,需要政府把电子商务和地区的产业结构发展,外贸经济发展、物流园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战略结合起来,出台政策引导,创新本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2.4 缺乏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是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而小微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经济实力原因,无法承担起专业人才的薪酬费用,所以很多企业的网络营销和推广工作,大多由原有销售人员或管理人员从事。专业人员的不足直接导致电子商务模式缺乏创新,电子商务的优越性表现不出来,许多小微企业涉足电子商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3.1由实体经营向网络经营发展
很多传统小微企业开设的网上商城,其运营都基于线下实体商城,早期来说,传统企业开设的网上商城更像是在互联网上开设的一家分店,是线下业务在网络里的延伸。目前正在向网络经营模式发展,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充分利用第三方物流、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仓储等资源,以最低的固定资产投入和运营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
3.2由标准化产品向个性化产品发展
满足消费者个性化信息需求和商品需求将成为电子商务发展方向。小微企业也将转变经营重点,走精品零售和专业零售道路,通过特殊产品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取得竞争优势,占据专业市场份额。小微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是不同于大型企业的主流产品,而是提供一些新颖和差异化的小众化产品,提供一些基于用户体验的消费内容,例如视觉体验、互动体验、产品体验、服务体验、功能体验等,以满足年轻人个性化需求以及商务人士的定制化需求。
电子商务能够更好地支撑“多品种、小批量”的范围经济,基于云平台的亚马逊和淘宝网是信息时代的零售基础设施。通过电子商务,消费者将把个人的偏好参与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大量分散的个性化需求,推动企业甚至整条供应链在生产方式上具备更强的柔性化能力。
3.3由以厂商为中心的模式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模式发展
电子商务的本质,不仅是把商务行为从线下搬到线上,而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未来的电子商务应该是消费者驱动的企业,商务的重心正在从厂商向消费者转移,而互联网则加速了这种重心的转移。简单来说,工业时代以厂商为中心的模式,正在逐步被信息时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模式所取代,通过搜索和社交网络营销平台,开展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精准互动的个性化营销。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不仅适用于商品买卖,还可应用于一些信息服务。
3.4由独立分散的网站向电子商务整合联盟发展
电子商务将由最初小微企业的全面开花走向新的整合。
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兼并。目前大量的小微企业网店货品相同、定位相近、业务内容趋同,激烈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企业最终胜出。
二是不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国内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将利用资源、品牌、客户规模诸方面的优势,在未来扩张过程中采取收购兼并若干同业小微企业的策略,达到规模扩张、资源整合、提高集中度的目的。
三是战略联盟。每个小微企业网店在资源方面总是有限的,客户的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进行相互协作也势在必然。
浏览量:362
下载量:0
时间:
事实上,企业一旦发展壮大后,单靠权力和制度来管理企业有时就显得力不从心,这就需要有一个在此以外的力量来帮助管理企业,引导或约束员工的行为,这个力量应没有权力的强迫,没有威严的威慑,没有物质的引诱,应能和员工做心灵上沟通、交流和引导,与员工的思想吻合,使员工时时处处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出轨,这个神奇的力量就是企业文化。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株洲市小微企业文化建设路径相关论文。内容进行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株洲市小微企业文化建设路径全文如下: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并为企业成员共同遵守的最高目标、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文化被认为是仅次于“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之外的企业管理的“第五资源”,许多大中型企业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纷纷成立组织机构、设置首席企业文化执行官加强企业文化,用企业文化引领企业员工文化自觉,把实现企业核心价值观同追求实现个人自我价值相结合,成为员工追求幸福梦想的精神动力。可是在株洲市小微企业中企业文化却受到不同程度的忽视,成为限制其进一步发展的软肋。
2013年初,株洲市工商局统计共有各类小微企业22332家、个体户126 020户。株洲市统计局信息显示,2012年株洲市中小微企业实现增加值670亿元,增长20.4%,株洲市中小微企业实缴税金111.9亿元,增长22.9%。中小微企业增速快于全市GDP增速8.4个百分点,比重由2010年34.9%提高到38.1%。从产业看,第三产业增长最快,增长40.7%;第二产业增长21.9%。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63.98万人,增长2.3%。专利申请量达1442项,比上年增加424项,增长41.7%,。中小微企业专利授权量与申请量之比为67.5%,比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株洲市中小微企业在增加财政税收、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社会和谐稳定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2014年7月国务院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常务会议上说:“我们引燃了创业‘火种’,要使它越烧越旺。不仅要让企业‘生出来’,还要让他们‘活下去’、‘活得好’!”株洲市政府相继推出了“5115”、“个转企”一系列政策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缓解小微企业解决发展困境。株洲市小微企业由于人数规模小、家族化色彩浓厚、管理随意性强、社会责任意识淡化等原因,普遍不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缺乏企业文化建设意识,没有形成广为企业员工认可的共同价值观、经营理念和行为准则,从而形成家族文化、工具文化和专制文化等消极的企业文化,企业内部凝聚力不强,企业文化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严重脱节等,严重影响了株洲市小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一)部分小微企业缺乏企业文化建设意识。
长期以来,株洲市小微企业大多位于各行业产业链末端,职工人数少、生产规模小、自有资金少、利润水平低、经营管理不规范、持续经营能力弱,导致大多数小微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弱,生存难度大。因此大多数小微企业首先考虑的是企业面临的生存困境问题,忙于应付市场压力,过分注重企业市场营销和成本控制、重视企业短期效益,企业文化建设严重滞后,“先求生存,再求发展”,造成大多小微企业缺乏企业文化建设意识,忽视企业文化建设。
(二)企业文化缺乏共同价值观。
“小微企业的老板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快速奔跑的火车头”。可是在一些小微企业里,企业老板唯我独尊、思想狭隘、个人意识严重,拍脑袋决策,缺乏卓越的战略眼光。老板的个人风格,处事风格和管理风格直接影响了整个企业的企业文化,部分小微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中缺乏员工积极参与,变成了“老板文化、企业家文化”。这种不符合企业共同价值观的“老板文化”由于既缺乏群众基础,缺少职工心声,不符合员工利益。同时,由于企业职工对企业文化发展缺乏话语权,员工对企业的发展缺乏主人翁精神,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偏低。
(三)企业内部凝聚力不强。
小微企业大都属于家庭小作坊或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小,员工工资待遇低,内部福利差、企业保障制度不健全,存在不讲诚信、污染环境、不注重社会责任等问题。企业及其员工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缺乏诚信意识,只顾眼前追求短期效益最大化。企业文化传递社会正能量不够,无法形成全员共有的企业精神、价值准则、经营哲学和行为规范,无法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这种缺乏凝魂聚魄的企业文化,导致企业内部凝聚力不强,员工离职现象非常严重。
(四)企业文化建设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企业文化建设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是从企业创立以来,经过企业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共同创造和发展起来的,是企业成长过程中经营观念、价值追求的自我凝练和内化。虽然大多小微企业希望能够通过文化建设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但是许多小微企业文化是个“舶来品”,是利用咨询机构等第三方组织来帮助建立的,或者是借鉴、模仿、借用其他企业的文化内容,不是根据自己企业现状建立的,没有自我特色,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成为无根之物的企业文化。这样的企业文化看起来是一套一套的,却只是流于形式,停留在“纸面上、口号上”,对员工没有半点约束力和影响力,无人执行也无法执行。
(五)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脱节。
由于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人员少,大多数管理者对员工管理习惯于使用老经验、老方法,实行强制性管理、粗放式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部分小微企业不注重文化建设与产品或服务质量相联系,缺乏品牌意识;忽视员工发展,没有考虑员工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实现,缺乏人本意识;职工文化生活单调,没有采取灵活多样的载体表现企业文化、传递企业文化,让职工接受和积极参与企业文化;重视物质激励,忽视精神激励等文化软性约束力。文化与管理两张皮,企业文化没有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经营管理也没有运用文化管理,导致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严重脱节。
(一)重视企业文化,树立企业文化意识。
我国著名文化学者、中央文史馆馆员舒乙先生说“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企业文化由于具有持久性、稳定性、渗透性和生动性等特性,对企业员工起着无声浸润、潜移默化的作用,因而企业文化管理已成为当今企业家的管理方式。株洲市的小微企业管理者要树立企业文化意识,不要以为企业文化建设是大企业才有的事情,是企业发展成熟后才有的事情。小微企业既要重视物质激励、制度约束等强制性措施,更要重视企业文化的引导、规范、激励、导向作用。
(二)认真提炼、培育企业核心价值观。
企业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是企业员工对本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意义的认识和评价。如海尔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真诚到永远”。因此,小微企业文化建设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色,根据企业追求和发展战略目标,认真提炼、培育出自己的企业价值观,特别是要培育能把企业、员工、社会的利益联系起来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激发员工动力,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全员参与,提高企业内部凝聚力。
株洲市小微企业要想成功转型升级,发展成为“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企业管理就不能只是企业家的事情,就不能用“家长式管理”取代团体智慧。小微企业文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全员认可。企业文化在建设过程中要求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提炼企业价值观;员工培训时突出体现企业文化精神,共同感受企业文化;职工活动中融入企业文化、宣传企业文化;利用优秀职工、先进集体、创名牌产品等活动载体展示企业文化。只有全员参与,才能培养团队精神,才能提高小微企业内部凝聚力。
(四)突出特色,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有人说企业文化就如同一家企业的性格,不同企业由于其成长环境、经营领域以及发展方向的不同便会形成不同的企业文化。比如最初的海尔企业文化内容中就有“不准随地大小便”,当时这是海尔这家街道小企业的现实情况。因此,小微企业文化要突出企业自己的特色,不管是借鉴西方企业文化、传统文化,还是借鉴同类优秀企业文化,都要考虑企业自我特点,不能好高骛远,一定要根据企业现实情况,竞争需要,视环境变化进行自我创新,建设符合自我特色的企业文化。
(五)文化自觉,与企业管理产生协同效应。
为了让“我在修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房子”成为每个员工的价值追求和人生梦想,小微企业要在日常生产、经营、建设的过程中贯穿企业文化相关理念。无论是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品牌经营、客户服务、还是员工管理等过程中,都要渗透企业文化精神,使企业文化“入眼、入耳、入脑、入心”,让企业文化深深根植于每一个员工的生命价值理念中,不断提升员工自我价值,发挥企业文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发挥文化的软性约束功能,让文化自觉和企业管理产生协同效应。
企业文化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是企业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员工素养、行为规范以及企业传统等意识形态的浓缩,是企业的灵魂,能为企业凝魂聚魄。企业文化对内能形成凝聚力、向心力和约束力,对外是一面旗帜,一种宣言,展示企业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担当的积极形象。因此,株洲市的小微企业要想应对生存发展困境,改变社会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只有克服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培育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1)是所得税收入的范围涉及所有经营活动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虽然未对所得税收入做出明确的定义,但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原则、收入的形式、内容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中指出,所得税收入还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由此可见,所得税法中收入的范围大于会计收入,除包括会计收入外,还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和利得。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的“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则形成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法收入之间的永久性差异项目。
(2)是国家出于鼓励纳税人的某种经营行为或者避免因征税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等目的,在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免税的会计收入。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上述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上述收入属于会计收入中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所以上述免税收入项目形成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范围上的暂时性差异项目。
(3)是会计收入的范围只涉及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2条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根据这一定义,会计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可以看出,会计收入的范围只涉及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而将在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作为利得加以确认,如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因此,会计准则中“收入”是“狭义”上的收入。只是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应从广义的角度考虑收入,则要将“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纳入计算的范围。在基本会计准则第37条也规定,会计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等。
浏览量:5
下载量:0
时间: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做了明确界定。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立法背景 税法改革 四个统一 两个过渡[论文摘要]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直接税的第一大税种,在促进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的出台顺应时代潮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文章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入手。探悉其创新之处,以及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的重要意义。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分析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且决定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此次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不仅顺应时代潮流,而且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税法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公平性。新税法的颁布实施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
1.从我国现行经济形势来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
2.从我国现行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来看。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我国政府职能及其行使方式经历了较大变化,由过去直接的微观式行政直接干预,逐步转向注重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各种宏观调控政策日益受重视。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税收制度改革,应以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经济功能为重点。
3.从我国现行税收体系的现状来看。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主要由流转税、所得税、行为税等构成,其中流转税和行为税主要调整的是各种经济主体的行为,所发挥的是直接的经济调节功能;虽然所得税主要是针对各经济主体的所得直接课税,直接影响收入在各经济主体间的分配,但是企业所得税在我国目前占主要地位。这样,从我国目前税收体系中各种税收种类所占的地位、功能等来看,我国税收制度的功能还是重在调节经济,税收制度改革也应朝着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经济功能的方向进行。
1.明确纳税人和纳税义务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做了明确界定(新税法)2.对税率进行了合理的调整
新税法将新的税率确定为25%(新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税法第二十八条)。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
3.调整了税收优惠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新税法第二十八条),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新税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新税法第三十四条)。
(2)保留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法第二十七条)。
(3)是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新税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4)是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即经济特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即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继续执行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即西部大开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新税法第五十七条)。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四个统一、两个过渡”,即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对部分特定区域实行过渡性优惠政策,对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同时,新税法对“不征税收入”也做了明确规定(新税法第七条),新税法还将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规定为“免税收入”(新税法第二十六条),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范围。除此之外,为了防范各种避税行为,新税法借鉴国际惯例,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增加了反避税、防范资本弱化、防范避税、核定程序和对补征税款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等一般条款,强化了反避税手段,有利于防范和制止避税行为,维护国家利益(新税法第六章)。
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是一部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参考国际通行做法的现代法。中国经济日益紧密地融入了世界市场经济体系之中。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中国经济在更广的范围内和更深的层次上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其制定与实施,无疑在实现内、外资企业的平等税收负担;引导企业资金的流向,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区域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都将产生重大的深远影响。统一企业所得税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将产生深远的历史意义。
浏览量:5
下载量:0
时间: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会计与税务差异困扰着许多企业财务税务人员,特别是收入的确认问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反映的企业实际经营成果不一定是企业所得税所要求的计算口径,纳税调整事项增多又需要更多的税法专业知识,完全按照税法口径确认企业的经营成果,又不符合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因此,尽可能弱化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也就成为企业财务人员非常关注的一个梦想,本文对收入准则和企业所得税关于收入的确认差异方面进行分析。
论文关键词:会计收入 所得税收 差异分析
(1)是会计收入更注重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以及收入的实质性的实现。
(2)是所得税法则从国家的角度出发,更注重收入的社会价值的实现。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从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原则、收入的形式、内容以及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标准等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所得税收入与会计收入的确认条件有差异。现以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作为参照来进行分析。
(1)是会计收入的范围只涉及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2条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根据这一定义,会计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可以看出,会计收入的范围只涉及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而将在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作为利得加以确认,如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因此,会计准则中“收入”是“狭义”上的收入。只是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应从广义的角度考虑收入,则要将“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纳入计算的范围。在基本会计准则第37条也规定,会计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等。
(2)是所得税收入的范围涉及所有经营活动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虽然未对所得税收入做出明确的定义,但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原则、收入的形式、内容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中指出,所得税收入还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由此可见,所得税法中收入的范围大于会计收入,除包括会计收入外,还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和利得。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的“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则形成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法收入之间的永久性差异项目。
(3)是国家出于鼓励纳税人的某种经营行为或者避免因征税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等目的,在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免税的会计收入。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上述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上述收入属于会计收入中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所以上述免税收入项目形成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范围上的暂时性差异项目。
会计准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来确定收入的入账时间。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但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在收入确认时间上,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致。所以,在多数情况下二者对收入确认时间的规定相同,但也有例外。其差异主要表现在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上。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取得股权投资后,在被投资单位实现损益及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均要按照投资单位应享受或分担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一般情况下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由此可见,所得税法上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已偏离了权责发生制原则,更接近于收付实现制,但又不是纯粹的收付实现制。即税法上不确认会计上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必然导致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之间的差异。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收入与按税法计算的所得税应税收入结果不一定相同。针对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收入的差异,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会计收入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收入确认金额的规定大致相同。为了防止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法针对关联方交易提出了特别纳税调整的方法。按照规定,如果关联方交易中违背了独立交易原则,使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法定的方法核定计税依据,而不以会计收入为依据,这也会产生会计收入和所得税计税收入的差异。
[1]财政部税政司.2007.新企业所得税法导读.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新税法规定:原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可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企业【论文摘要】文章从各个角度充分解读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重要变化,设计在新法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依法、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以谋求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论文正文】
论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法)将正式施行。我国将结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并存的局面,实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面对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税收筹划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很多税收筹划方案随之失效。企业为了追求税收筹划利益最大化,就需要对新企业所得税法进行解读,根据自身战略发展目标和经营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调整和筹划各种涉税活动,依法、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以谋求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与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同,新法中引入了居民和非居民的概念。本法中所称的居民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是其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即对居民的判断标准从单一的“登记注册地标准”过渡到“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相结合。根据这一新标准哪些实质内资企业,但通过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的“返程投资”方式,达到享受外国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因为他们受到“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的制约,就需要对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有所得纳税,而不仅是境内的所得。外资企业面对这一新的变化,要想被认定为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进行一定的税收筹划。如将企业的经营管理重大决定和决策地点设在国外、董事会议在国外举行等。
除外,纳税人范围界定从原税法的内资企业以“独立核算单位”纳税,外资企业以“法人”为单位纳税,统一为新法下内外资企业按照“法人”单位纳税。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为纳税人。分公司与母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就为税收筹划提供可能。母公司可以将亏损的子公司改设为分公司,分公司和母公司亏损和利润可以相互弥补,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但是,企业在设置分公司时,还应考虑当地政府的态度。因为分公司的所得不在当地缴税,地方政府可能在投资政策方面不予以优惠。因此,企业应该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
“两税合并”的核心是税率的统一。现有的“两法”由于减免税优惠和税前列支标准不同,造成内资税负明显重于外资。“两法合并”后,内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了8%(33%-25%)。因此,在过渡期的2007年,应该尽量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将其推迟到2008年以享受较低的税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具体筹划措施可为:
(一)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订立合同时约定次年收款。(二)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将收入延迟到08年度确认。(三)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2007年物价总水平呈上涨趋势,可采用加权平均法,销售成本中含后期较高价格进货的部分成本,这样就可以将利润和纳税递延至以后年度,进而达到迟延纳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四)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分摊年限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选择较短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税率低的纳税年度,从而达到“节税”效益。(五)增加税前可扣除的费用。提足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等的税前允许扣除下限额。(六)将存在减值的资产,采用销售或视同销售的手段,提前实现收入的减少。
对于所得税率提高的外资企业来说,则应该尽量在2007年度实现收入,将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尽量推迟到下一纳税年度确定。具体的税收筹划的方法有:
(一)在收入确认方面: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尽早实现收入,避免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2、提前对外销售,从而提前实现收入。3、对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可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在2007年确认收入。
(二)税前准许扣除项目方面:1、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将后期高价存货成本滞后到高税率纳税年度。2、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延长折旧年限,取得“节税”效果。3、适当将工资支出、借款利息、向总机构支付的合理管理费等费用向后推迟,增加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4、企业在该年度有一次性大额捐赠收入,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所得,以避免递延到高税率纳税年度间纳税款。5、可把将要出售的财产、出让的特许权使用权以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的收入提前实现。
新税法还规定:原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可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低税率企业如果有新业务要新设公司,可考虑暂不新设,用老企业做新业务,或通过买壳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实亡的企业,通过工商变更作为子公司,以享受5年过渡期的优惠。对原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企业,应加快新办企业投产进度,加紧实现盈利,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因为优惠期限从新法施行的2008年度计算,2008年尚未获利的,则当年无法享受免税优惠。此外,按照新法规定,预提所得税率从10%提高到20%,增加了1倍。同时,取消了外国投资者从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预提所得税收政策,直接加重了外国投资者投资收受所得的税收负担,这迫使投资者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新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而在一般税收协定中,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不超过10%。根据这条规定,外国投资者者可以选择与中国签有税收协定并且预提所得税税率低于20%的国家注册企业,再由该企业在中国进行投资,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规避较高的预提所得税税负。
工资扣除方面,外资企业工资扣除方法没有改变,准予在税前按实际发生的数额据实扣除,而内资企业“两税合并”后 将取消税前扣除的限制。这样内资企业在2007年度实发工资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其超支的部分就形成永久性地差异,不可解转移后纳税年度补扣。内资企业考虑这一点,可以将2007年度的超支工资推迟到2008年发放,这样就有效地规避了所得税税收负担。
两税合并前,内资企业的广告扣除有扣除限制,超支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外资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是没有限制的。新法对广告费用的支出统一为有扣除限制。因此,对内资企业而言,其变化可能不大。但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其广告扣除从无限制变为有限制,对于预计广告费将长期超标,并且处于纳税年度的外资企业而言,需要在2007年度加大广告支出,将以后年度需要广告支出在合理的情况下提前支付。目前仍然处于税收优惠期的外资企业,则仍然应当尽可能减少广告支出,并将广告支出推迟到以后年度。
两税合并前,内资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应纳税所得额3%,外资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没有限制。两税合并后,内外资企业公益性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计算扣除,扣除比例和扣除税基都发生了改变。内资企业如果存在纳税调整项目,年度利润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同的数额,可能差距很大,企业应该考虑自身的情况,决定公益性捐赠的量。对于扣除限额将因此而扩大的内资企业,则可以将该年超支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推迟到下一纳税年度进行,反之亦然。外资企业由于公益性捐赠扣除数由于从无限制变为有限制,并且其后年度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有可能超支的,则其可以提前在2007年度实现公益性捐赠支出。
两税合并后,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一定年限的直线折旧法或加速折旧法。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收优惠待遇时,企业可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算的折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进行扣除。对于正常纳税年度且不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或者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将折旧计入当期的成本。在税前扣除,达到后期成本前移,前期利润后移的避税效果。这种方法在物价高涨、固定资产技术进步等情况下尤为重要。
两税合并以前,只有特定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一些不在此类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纳税筹划时,通过公司分立或将科技产业进行地区间迁移,或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给位于此类地区并享受税收优惠的关联企业,以谋求税收优惠。两税合并后,任何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都减按15%征收。因此,企业应该注意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应该转移到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性质的筹划上,可以通过设立和完善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组建一支研发队伍;制订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增加科研经费投入和科研项目规划;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研究开发,向科技主管部门报备立案,形成科研成果等。
两税合并前,特定企业安置“四残人员”和待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后,新法规定所有企业只要安置规定人员,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这是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税收筹划。如:根据本企业用工的特点,分析哪些岗位是和安置“四残人员”和待就业人员;录用人员与一般人员工资薪酬成本上的变化;录用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费用、劳动生产率;建立严格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四表一册”,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抵免改为购买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原税法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设备。新法只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没有要求产地。可见新法对购买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的规定更加仔细,且无购买对象限制。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是企业生产的绿色指标。从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方面出发,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降低成本。购置专用设备时,考虑递延纳税效应对购置成本的影响,选择合适的专用设备。
两税合并后,扩大了“独立交易原则”的适用范围,而且明确预约定价制度,将事后调整的模式变为实现的协议并配之以一套完整的监管制度,从而对以往关联企业之间采用转让定价来转移利润,达到避税的税收筹划方法设置了困难。因此,企业以节税为目的的税收筹划一定要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并有充分的理由与证据,策划的交易事项应具有商业实质。并且,企业可以权衡预约定价的利弊,根据自身情况(如一些特殊原材料还可以享受高成本价成的预约定价优惠),事先达成预约定价,可减少税务机关重新定价产生纳税风险。
新法的变化既对企业转让定价加强管理,也为转让定价创造了机遇。按以前规定,如果被投资方适用的税率低于投资方,则投资方分回的利息、红利需要补税。而新法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此项规定居民企业之间可以通过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如母公司将利润转移到享受低税率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减轻企业集团的税负。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企业纳税筹划的研究,对提高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净化税收法制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以及实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政策背景出发,阐述了新税法的主要变化内容,探讨了新税法下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纳税筹划点和纳税途径,努力做到依法纳税与合理避税的协调统一,提高企业竞争力。
纳税筹划也称为纳税策划、税收筹划等。它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
新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适用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举措意味着自20 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外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所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将不复存在。事实上,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上述差异一直是许多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要途径之一,本次税制改革无疑将对其产生较大的影响。
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居民企业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 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而非居民企业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制发展的方向,也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
旧税法采用列举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新税法采用宽口径的收入总额概念,规定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作为收入总额,然后剔除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新规定有利于掌握企业所有的收入来源,避免漏记收入。
在原所得税法下,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在我国原来的税法规定中,未对反避税工作作出有效的规定,新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关联方转让定价,增加了一般反避税、防范资本弱化、防范避税的避税、核定程序等反避税条款。
(1)工资支出:取消了内资企业按计税工资扣除,外资企业据实扣除的规定,内外资企业均可按照工资的实际支出扣除, 但税务机关有权调整不合理、不真实的工资扣除数。
(2)公益性捐赠支出:新的所得税法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而原所得税法规定内资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外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以扣除。
(3)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支出:原税法规定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2%、8%或25%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 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 收入净额的0.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 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0.3%。
(1)保留:新所得税法继续保留了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所给予的优惠政策,保留了从事农、林、牧、渔业、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另外还有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2)取消: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15%的优惠税率。
(3)扩大: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新所得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的优惠税率,取消了原税法的地域限制。二是对创业投资企业。新所得税法增加了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新设创业投资企业,对投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的70%可以抵减所得税。即新所得税法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了使用范围对象。
(4)替代:即用新的优惠方式代替了原来的优惠计算方式。包括三项:第一,残疾人的税收优惠由直接减免税变为对安置残疾人收入工资加计扣除100%。新所得税法把优惠政策与所安置的残疾人员的人数相联系, 代替了原来达到一定的比例直接减税或免税的计算方式。第二,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由直接减免税改为减计收入。第三,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抵免税改为购买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规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为单位纳税。即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设立的分公司可汇总纳税,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则要分别纳税。据此,目前存在亏损子公司的企业集团,可考虑通过工商变更,将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从而互相抵减,降低所得税税负。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为20%。应对税率的变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努力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用好用足新税法的优惠政策。另外,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把握新所得税实施细则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把握企业所得税率临界点的应用。
新所得税法对企业税前扣除的规定有较大变化,需要注意这些变动进行纳税筹划。
新所得税法取消计税工资制度,对真实、合法的工资支出给予扣除,即对工资的扣除强调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新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扣除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除了扣除比例变化,企业还应注意公益性捐赠扣除的税基不同。原所得税法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新所得税法为年度利润总额。如果存在纳税调整项目,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数额,企业在考虑对外公益性捐赠能否扣除时,一定要注意正确计算扣除基础,准确把握可扣除的量。
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可在实行新税法的当年,对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损耗较大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增加税前扣除,以减少所得税支出。
新所得税法保留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保留从事农、林、牧、渔业、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还有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所得税法对原有优惠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一是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的优惠税率。企业应密切注意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及程序。二是增加了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企业应注意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认定条件,参照原各地的规定,及时进行调整,争取享受税收优惠。
居民企业包括境内所有企业以及境外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税所得为来源于全球所得,适用25%的税率;非居民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在境内设置机构场所以及在境内无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适用20%的税率。企业应了解“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熟悉居民非居民企业不同所得来源的纳税规定。
新税法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这一新变化对外资企业影响非常大,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必须确保不符合“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
税前扣除主要是指成本、费用的扣除。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需要准确把握税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实现成本费用的最大化扣除。同时,新税法规定以公司法人为基本纳税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是独立纳税人。企业把设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变成分公司,使其失去独立纳税资格,就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做的好处是:各分公司间的收入、成本费用可以相互弥补,实现均摊.
新税法统一实行25%的税率。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新政策扩大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新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实行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收入;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等。企业可以调整自己的投资项目来实现节税的目的。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信贷是体现一定经济关系的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货币借贷行为。广义的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存款、贷款、结算的总称。狭义的信贷一般指银行或信用社的贷款。信贷不是指信用贷款。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信贷合同结构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及其对中小银行的启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该文主要从信贷合同结构出发,探究在不同的合同结构类型下,小微企业贷款所产生的风险和收益以及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首先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到国内目前主要实行的是连带责任型合同结构,然后通过文献分析法对国外研究人员在实验当中使用的新型合同结构——权益责任型结构合同进行了分析,发现权益责任型结构合同相比其他类型合同而言,可以更好的促进贷款方相互合作、相互监督的积极性,使得贷款方能在保证不违约的基础上,承担合理的风险以获取更多的收益,这意味着作为主要贷款的中小银行同时可以承担更低的违约风险。
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老问题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出现愈加严峻。一方面,中国的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以及拥有66%的专利发明、74%的技术创新和82%的新产品开发。然而规模以上的小企业至少80%拿不到银行贷款,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95%以上的拿不到银行贷款。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问题无疑对于企业、社会和国家部门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对于中国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部门,由于利率市场化即将到来、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发展、金融脱媒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部门的贷款业务将从以前的大中型企业逐步下沉到中小微企业,怎么样能使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降到最低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本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小额信贷在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成功的帮助微小企业融得资金,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很多人摆脱了贫穷。然而在辉煌的背后却存在着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根据相关研究机构调查,那些受小额信贷支持的大多数企业只能勉强维持发展,而很少有企业能做大做强。不同的合同结构对于中小企业的投资和收益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目前发展中国家小额信贷合同结构主要是连带责任制,那么问题的产生会不会与这个原因有关系吗?同时,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主要是中小商业银行,银行和企业之间签订什么结构形式的信贷合同不仅影响小微企业的经营,也将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影响。
连带责任型贷款合同相较于传统的个人责任型合同而言有着一定的优势,贷款人难以准确把握项目的风险状况,在此情形下,小额信贷机构实行连带责任贷款技术,潜在的借款人自愿组成小组,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潜在的借款人有激励去鉴别他人的信贷项目,从而解决了借款项目区分的问题。潜在的借款人能有效地识别项目信贷风险(聂强,2010),在信贷风险和监管成本方面要好于个人责任型。
连带责任制信贷合同理念最早是在1976年由孟加拉国吉大港大学经济学教授尤努斯提出的,他创立了格莱明银行模式(GB),该模式采取的形式是:在小组中采取”2+2+1”顺序进行贷款,即在同一小组里的五个人不能同时获得贷款,而是先贷给小组中的两个人,若这两个人还贷正常,三至四周后再贷给另两个人,最后再贷给小组长。小组中若有一个成员无法还款,则整个小组从此就失去了借款的资格,因此小组成员要互相帮助。这一模式为解决农村信贷资金供给不足以及贫困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路。
在有效的乡村社会背景下,成员之间彼此了解,采用连带责任结构合同,可以促使借款人相互选择、相互监督,导致还款率的普遍上升。但是,这种小额信贷合同的结构也许阻碍了高风险但是高收益回报的投资。在指定条件下,当同伴的投资项目失败的时候,连带责任制将迫使成员承担成本,但如果同伴的投资项目成功的时候成员却又得不到来自同伴的补偿转移,这使得联保小组成员的投资非常小心,甚至不敢承担合理的风险,最终不可避免的使得投资的收益降低,进一步导致小组还款违约率的上升。
为了更好的了解中小城市的中小企业贷款情况,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小额信贷的发展道路,笔者实地深入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北方最大的皮革产业基地集宁皮草城,对其中2000家商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有效样本500家商户中,贷款经营的商户达到60%,其中大部分涉及到联保贷款。其中联保贷款商户普遍反应的问题是:虽然通过联保贷款在银行可以更容易获得贷款,但是在经营的过程当中,资金的使用方向往往在周转方面,而在扩大经营方面很少,其中的原因主要是来自其他联保商户的压力。而导致这一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联保商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
信息不对称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活动的透明度差、财务信息公开性和真实性差、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导致了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债权人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严重信贷风险, 完善贷款合同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石星宇,2004)。
当然,连带责任制贷款合同除了导致联保商户之间过度谨慎,若整体行业形势不佳,还有可能使得联保商户集体违约。Besley and Coate(1995)最早给出了横向监督机制引发社会制裁的理论观点,他们认为,通过引发社会制裁(social sanction),横向监督机制有利于提升还款率。他们的分析表明,连带责任贷款技术对于偿还率既具有正面效应,又具有负面效应。正面效应体现在,项目成功的小组成员可以偿还项目失败的小组成员的贷款;负面效应产生于整个小组合谋而集体违约。
针对上述问题,该文接下来将通过国外有关人员实验探索新型的贷款合同结构,期望能够对目前主流的小额信贷合同结构的改善提供思路。Greg Fischer(2013)模型中涉及到的合同形式:个体责任型(individual liability)、连带责任型(joint liability)和权益类合同型(equity)。其中合同方式处在两种类型的信息条件下,一种是完全信息:所有的行动和结果都是可以观察到的;另一种是不完全信息:个人只能知道他的同伴是否能够赚到足够的钱去偿还他的债务。接下来,将对作者涉及到的实验进行一个介绍。
实验假定:经济环境中,有两个人做定期投资,他们的初始资金由自有财富和外来融资构成。每个投资阶段,她们分别将资金分配在无风险回报较小和有风险回报较高这两种项目上。同时二人都是风险厌恶型,不可以储蓄和不能进入正式保险市场。
实验的基本结构:实验的受试者全部为女性,来自印度东南部的一个叫Chennai的城市。在实验的初始阶段,每个人都要做一个投资选择来测试自己风险偏好。每个受试者在给定八种彩票中选择,每种彩票所产生的高收益或低收益的概率相同都为50%。每一次测试的时间段包括两到五轮实验。t=1:给每个受试者贷款价值40卢比的筹码,在每一轮结束的时候,要偿还这笔贷款。t=2:每个受试者用这些筹码从八张彩票选项中作出投资决定。每份彩票的价值(成本)值40卢比,即每个受试者只能选择一种彩票。t=3:实现收益。t=4:当她们获得收入后,她们可以在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转移量的范围内给她们的搭档提供收入转移。t=5:当收入转移结束后,将收回每个受试者们40卢比的贷款。此处假定不存在故意违约,如果贷款者可以偿还贷款,那么她一定要偿还。如果实验继续的话,每个受试者将和同样的搭档从t=1这个环节开始,那些偿还了贷款的受试者将得到新的贷款筹码继续投资,而那些在上一轮中不能偿还贷款的将待定不能继续获得贷款投资了,并计分为0,直到实验结束(在每一段实验结束时,受试者们都要完成一个调查,关于她们的职业、贷款和偿还经历)。
作者通过256个受试者和450个实验期得到3443个观察值。其中:个体责任贷款,不能给她的搭档提供收入转移。主要作用是给衡量其他合同形式和非正式保险形式的影响提供一个基准;连带责任型(JL),这种合同方式是目前大多数小额信贷的主要特征。当且仅当受试者和她的同伴都能偿还40卢比的贷款时,她们才能继续试验;权益类型(E):在这种方式中投资收入将被均分给受试者和她的同伴。
得出结论:在信息的不完全情况下,合作更不容易维持。连带责任对风险承担的影响取决于信息环境。根据企业融资的非对称信息理论,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使用者在企业经营方面比资金的提供者掌握更多的信息。这样,他们就有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优势在事先谈判、合同签订或事后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资金的提供者承担过多的风险,即逆向选择。而权益类合同相对于其他的合同形式可以增加预期回报,同时产生的违约率也是最低的,逐渐超越了连带责任贷款技术,可谓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权益责任型合同的小额信贷要比目前主流的个体责任型和联带责任型小额信贷更能降低企业的违约率和提高企业的收益率。利用新型合同的优势,一方面,能有效的缓解小微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使企业的获取贷款的能力更强,而且促进了企业的风险投资,使得收益率提高,同时进一步抑制了企业的违约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于主要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中小银行而言,贷款的风险可以进一步下降,不良贷款的形成率大大下降,为中小银行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鉴于此,首先银行应该积极应用的贷款合同,在信息不对称难以消除的情况下,在贷款合同中设计一个双赢选择的合同即权益责任型合同。其次可以考虑使债务契约和股票契约两者结合,使得债务资本化。最后在银行监管上应树立柔性理念,可实行区域性主办银行模式。主办银行模式指银行同时作为企业的融资人和重要股东, 与企业形成长期紧密的交易关系, 并具有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的作用。主办银行制度可以更好地解决银企之间信息的对称性问题。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论文关键词:会计收入 所得税收 差异分析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会计与税务差异困扰着许多企业财务税务人员,特别是收入的确认问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反映的企业实际经营成果不一定是企业所得税所要求的计算口径,纳税调整事项增多又需要更多的税法专业知识,完全按照税法口径确认企业的经营成果,又不符合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因此,尽可能弱化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也就成为企业财务人员非常关注的一个梦想,本文对收入准则和企业所得税关于收入的确认差异方面进行分析。
(1)是会计收入的范围只涉及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2条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根据这一定义,会计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可以看出,会计收入的范围只涉及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而将在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作为利得加以确认,如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因此,会计准则中“收入”是“狭义”上的收入。只是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应从广义的角度考虑收入,则要将“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纳入计算的范围。在基本会计准则第37条也规定,会计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等。
(2)是所得税收入的范围涉及所有经营活动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虽然未对所得税收入做出明确的定义,但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原则、收入的形式、内容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中指出,所得税收入还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由此可见,所得税法中收入的范围大于会计收入,除包括会计收入外,还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和利得。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的“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则形成会计收入与所得税法收入之间的永久性差异项目。
(3)是国家出于鼓励纳税人的某种经营行为或者避免因征税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等目的,在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免税的会计收入。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上述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上述收入属于会计收入中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所以上述免税收入项目形成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范围上的暂时性差异项目。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随着现代企业自身的不断发展,企业与社会专业机构协作,解决企业自身问题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融资顾问等专业机构的出现,为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提供专业化服务。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企业发展也从此走上了一条规范化的道路。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充足有效的资金供应,因此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能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文章首先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了小微金融业务面临的困境,然后针对最后对商业银行如何发展小微金融业务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问题 商业银行 博弈分析
(一)小微金融服务开展情况评价
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小微企业发展中一个最突出的焦点,我国也存在着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由于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限,银行贷款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仍然占融资主导。在争取外部融资时寻找资金来源的优先顺序方面,有66.7%的小微企业主将向银行贷款排在了第一位,显示银行在当前融资市场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图1 小微企业在争取外部融资时寻找资金来源的第一优先选择
(二)小微企业的特点
相比大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自身先天具有高风险的特征:
(1)经营规模小。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规模很小。小微企业销售收入普遍较低,从业人数普遍较少。经营规模小注定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2)生命周期短。据业内分析,小微企业生命周期一般只有2-3年,即使在一些特殊的行业如汽车行业的小微企业寿命也很短。
(3)经营波动性大。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小微企业的经营波动比大企业大的多。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小微企业被迫更多地使用抵押进行融资,融资的价值受抵押的价值影响较大。
(4)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相对不强。不少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社会信用缺失,信用观念淡薄,甚至有些小微企业通过不规范的资产评估、资产剥离或切块改制等方式变相逃废债务,通过多头开户、多头贷款等方法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致商业银行对其缺乏信心,不愿发放贷款。
(一)存款资金不足
现阶段,商业银行存款一部分来源于居民个人储蓄,一部分来源于财政、事业单位等机构,即纯负债客户,但大部分均来源于信贷客户在银行日常支付结算所沉淀的存款及派生存款。在商业银行将业务战略重点转向小微企业金融领域时,由于小微企业受自身企业规模、资金总量、盈利能力、融资成木等因素影响,在获得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后,很难有富裕资金留存银行,因此,综合派生率较低。
(二)客户来发力度不够
现阶段,商业银行为积极抢占小微金融业务这一片蓝海,纷纷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更有甚者采取了“跑马圈地”的开发模式,以求在最知的时间内争取更多的客户。但此种模式也因客户开发力度的不足而带来一些问题:
(1)有效客户不足,表现为许多小微企业客户仅仅是存在于账面上非有效客户。
(2)客户粘度不足。所谓的客户粘度是指当客户接受某家银行贷款之后,下次如果仍有贷款需求,他们仍然会中请该家银行的贷款。目前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开展小微金融业务时,由于受人力、物理网点、IT信息等限制,使得客户在粘度上严重不足,表现为客户的“回头率”较低,客户流失比较严重。
(3)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方式过于粗放。为积极抢占小微业务市场,商业银行往往在前期的客户开发中,急于求成,片面的追求客户的开发,但是对于客户开发后的维护和综合营销工作不够重视。
(三)同业竞争不断加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发展基木处于起步阶段,产品种类较为单一,担保方式主要以抵押、质押等强担保方式为主,贷款周期以一年到二年为主。各家商业银行虽然各自均推出了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但由于缺乏特色化、个性化的服务模式和手段,具体的内容和实质无本质性差异。最终,同业间为抢占市场份额,往往以优惠的贷款利率为切入点,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图2 各家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贷款总规模的比重
(截止到2011年6月)
(四)贷款定价能力不足
目前,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定价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风险的评估能力有待加强。一方面,受传统思维方式影响,商业银行往往过于偏爱那些目前经营业绩更为良好的企业,而对那些当前业务不突出但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关注较少。另一方面,在传统的信用评价体系下,商业银行只能从比较规范的财务报表中来对企业的状沉进行评估,但是大部分小微企业并不具备提供规范账表的能力,这种情沉人为地将许多优质企业挡在了门外。
图3 2008―2011年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结构示意图
(2)贷款定价模型有待改进。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定价都基于基准利率简单上浮儿个点或者乘以某个系数来操作,甚至是依靠小微业务部门的卞观判断来进行定价,并不能准确的反映小微企业的实际情沉。在目前的定价模型中,商业银行往往重点关注的是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很多时候为了提高贷款利率,人为夸大了小微企业可能会面临的风险,但是并没有考虑小微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客户关系以及客户的贡献度等方面的因素。
(一)改善资金配置方式,提高存款资金来源
存款资金来源是保证小微金融贷款能够顺利发放的基础,特别是目前我国监管部门规定了75%的存贷比红线,使得存款在银行中的地位变得愈发重要,只有获得足够的存款才能川二展贷款业务。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实施存款弹性供给制。设立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池,对小微金融贷款实施弹性供给,激励小微业务部门员工通过派生存款和市场化手段获得资金,降低对行内其它业务条线的资金依赖,最终将小微金融贷款来源由目前的补贴式增长模式转变为内生性增长模式。
(2)通过变动负债管理来拓宽市场化资金渠道。实施主动负债管理,既可以拓宽银行资金的来源渠道,提高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同时可以使银行能够对贷款对象的整体情沉有更为清晰的了解,降低尽职调查的成木和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3)对客户进行细分,深挖客户潜力。深入开展针对客户的调研,在综合考量客户的基础上对客户进行细分,尤其是那些资金流量较大的客户,要剖析其资金流向,开发其资金链上游的企业,利用他们之间的资金结算、资金托管来提高存款派生率。
(二)实施客户综合开发模式,提高客户粘性
通过对客户的有效维护,深挖客户潜力,提高客户粘性,进而提高存量客户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具体为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构建客户商圈网络。为现有小微客户编制一张供应链网络,从目前的被动发掘客户到主动为客户寻找其商业合作伙伴,并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管理咨询服务和客户相互交流的平台,在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还为其寻找上下游的合作伙伴。
(2)建立客户积分制度。综合考虑小微企业的开户时间、存贷款的规模,持有木行金融产品的数量,企业目前的盈利水平和未来的发展前景,以及所面临的风险等建立客户积分指标体系,根据客户的积分来对其进行分层,并规定当客户的积分达到某个数值后,可以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以及金融咨询方面的各种服务。通过积分制度来激励客户更多的购买金融产品。
(3)建立客户的综合开发体系。所谓的客户综合开发是指不仅仅简单的追求客户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要重点考虑客户关系的最优化。
(三)建立良好的产品开发和业务创新机制
为有效规避金融产品同质化情沉下的价格战,商业银行应该在注重产品和服务新颖性、效益性和技术性的基础上,开发出于小微企业特点相对应的金融产品和产品组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摘要:税收政策是国家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地区经济平衡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的重要政策调控工具。在明确税收优惠的内容和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国情制订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更好的经济发展服务。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税收优惠是我国主要的税收支出形式,他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法定基准纳税义务的基础上,对一部分负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免除或减少一部分税收。而一般认为,税式支出(TaxExpenditure)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通过对基准税制的背离,给予纳税人的某种优惠安排。税式支出的主要形式主要有:税收豁免、税额减免、纳税扣除、税收抵免、优惠税率、税收递延、盈亏相抵、优惠退税、税收饶让、加速折旧等。从严格定义来讲,税收优惠的范围广于税式支出,但从实践来看,应使税收优惠尽量多的纳人税式支出体系,以便于对范围和数量进行分析,从而增加对税收优惠的管理和控制,优化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末即年代初逐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的深化,也出现了税收优惠不统一、内容不合理等诸多问题。
所谓税收优惠,实际就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政府实施税收优惠并不是一种随意行为,而是政策的需要,以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对某些活动,某些资产,某些组织形式以及某些融资方式给予优惠政策待遇的条款,其实质就是减免其优惠对象的税负,但方式多种多样,如对制造业的投资给予免税期和税收抵免,给予特定资产以加速折旧,对小企业按低税率征税,对债务融资和股票融资的税收待遇不同,对住房所有权的估算所得不征税,对无形投资的投资区分研究和开发支出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对现行的税收优惠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原有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转向“以产业优惠为王、区域优惠为辅”,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所得税上的优惠对待,发挥了税收优惠在体现税法政策性上应有的积极作用,有效配合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明晰了国家产业扶持的重点。
新税法将基础设施项目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由部分地区扩大到全国,适用对象由外资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方式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听得,实行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新税法中新设了此项优惠,对各类非营利公益组织取得的收入,予以免征所得税优惠。同时,严格规定非营利公益组织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防止偷漏税现象发生。
新税法继续实行税收优惠向农业产业倾斜的政策,统一了内外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所得免税政策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方式。企业从事农、林、枚、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行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在以产业优惠为重点的同时,新税法仍然保持了对区域优惠的关注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在税收优惠上的一定自主权力。
我国实行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种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来,为外资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外商来我国进行投资。吸引了一批外资来华投资建场,外资的进入,促进了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的改善。
我国税收政策通过采取各种优惠措施,积极鼓励企业投资于国家急需的行业和地区,对我国产业政策的调整起到了良好的配合作用。社会需求总量由消费,投资和政府支出构成,税收是消费和投资的一个变量因素,对个收入和支出增税将影响个人的消费支出;对企业收入和支出征税,将影响企业的投资支出。税收对需求总量的调节作用,主要是根据经济情况的变化,制订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经济稳定。在总需求过度而引起经济膨胀时,选择增税的紧缩性税收政策,以控制需求总量;在总需求不足而引起经济萎缩时,选择减税和实行税税收优惠的扩张性税收政策,以刺激需求总量。
税收优惠形式的税式支出,是税收收入过程和补贴过程同时实现的,减少了税收收入的征收、入库等过程,直接形成了财政的补贴,因此,较直接财政支出更为及时,减少了政策的时滞,增加了政策的时效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取决于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和投资三个基本要素。土地要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经济的增长,但不会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的作用,这已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建设实践所证明。劳动要素由于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存在无限供给和发达国家的高失业率,也不会构成经济增长的首要约束条件。因此,投资形成的快慢,将构成经济增长的首要约束条件。
需求、投资和出口被称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架马车,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了通过对出口商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推动了国家进出口贸易的飞速发展,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增加国家外汇储备。在总需求和总供给关系中,如果出现总供给过大或过小的经济失衡,既可以通过控制需求来取得经济平衡,也可以通过控制供给来实现经济平衡。因总供给不足引起的经济失衡,通常是由于供给结构不合理造成的,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某些部门,如高新技术产业、能源、交通、通讯等部门发展滞后;而其它一些部门,如纺织、机械、建材、钢铁等出现了供给过过大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就要通过调整供给结构来调节供给,促进经济的平衡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政策,在促进我国经济和谐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实施成本。它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消极作用,是经济发展的一把双刃剑,又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项有力的工具。在实际制定与操作中,应尽量发挥优势,控制劣势,在此方面,各国都普遍采用税式支出理论,将税收优惠纳入国家预算,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便深刻揭示其实质。OECD国家计算税式支出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收入放弃法、收入获得法和等额支出法。目前,各国对于税式支出的理论和方法仍处在探索阶段,还未全面完善,对于我国而言,应效仿国外的先进经验与管理方法,结合我国的国情,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税式支出预算体系,管理和控制税收优惠,扬长避短,发挥更大效益。
税收优惠有效率是指税收优惠能显著地增加经济的产出,对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利益大于由于税收优惠而导致的利益损失或机会损失。通常,直接投资给一个地区带来的利益有创造就业机会、改善基础设施、技术转移与扩散以及拓展新市场等。同时,也可能由于损害环境、耗费原材料、割裂地区经济等而导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地区的较大损失。只有当投资利益大于损失时,税收优惠政策才是有效率的。不能因为片面追求投资的数量而牺牲本国本地区的利益,在制定优惠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该项政策的实施对本国的环境、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影响。只有这样,税收优惠政策才能真正达到有效促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
新税法中将内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适用对象由工业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同时取消了内外资企业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10%才能加计抵扣的限制条件,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规定摊销。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区域扩大,统一执行15%的税率。新税法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使用范围由现有的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统一的15%优惠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使用20%的照顾性税率。这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增强经济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