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对涉毒的娱乐场所相关的共2个结果:
全球的传统毒品市场已出现停滞或萎缩,但新型毒品的生产与消费正呈现上升趋势,当前世界毒品及涉毒犯罪形势十分严峻。涉毒构成犯罪,必须课以刑罚。从涉毒案件的审判实践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对毒品犯罪存在麻痹思想,经常发生一些人不经意间深陷毒品泥潭的情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谈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全文如下:
摘要:娱乐场所涉毒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如何应对新情况,有力打击娱乐场所涉毒现象,将成为公检法等机关需予以重视的课题之一,本文将着重分析其成因,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对策。
关键词:娱乐场所毒品。
娱乐场所涉毒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随着当前社会的发展,娱乐场所涉毒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如何应对新情况,有力打击娱乐场所涉毒现象,将成为公检法等机关需予以重视的课题之一。
娱乐场所涉毒屡禁不绝,特别是近年来“清吧”、“私人会所”、“桌游室”等新型娱乐场所的出现,娱乐场所涉毒问题日渐突出,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涉毒场所具有极强的封闭与隐蔽性。
一些打着“私人会所”、“清吧”、“桌游室”等幌子的涉毒娱乐场所,其设置的包房与外界隔离并且相对封闭,提供的服务也并非对所有的消费者开放,或是实行会员准入制,或是熟人介绍生人免进,或是须事先预约场所内部人员订场,取得场所确认后才被放行进入。其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了场所的封闭与隐蔽,使其在合法的外衣下实施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行为的滋生。
(二)涉毒场所背后一般均有或大或小的保护伞。
当前毒品问题一个必须正视的关键点所在就是毒品犯罪背后的渎职犯罪。在查获的经营时间较长的涉毒娱乐场所中,大部分场所老板均与当地管理娱乐场所的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打过交道,私下甚至有过不正当交易,打点关系成为该行业的潜规则,也成为这些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导火线。
(三)内部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强。
一般涉毒的娱乐场所组织分工明确,层级清晰,经理负责拉客陪客,服务员负责毒品调制、提供吸毒托盘和吸管的提供,专业DJ 负责操作包房音响设备打碟,播放强劲音乐为毒品吸食者助兴,门口保安人员负责放人进出,有些场所还有“编外人员”专门拿“干股”,干的是通风报信和保护伞工作。另外,涉毒娱乐场所常安排一些人员在场所附近望风,遇有情况立即使用暗语通风报信,使场所内部人员能够及时藏匿毒品,从而躲避公安机关的检查。
(四)容留吸毒人数众多。
吸毒人员的群居性在娱乐场所体现尤为明显,一般被查获时,参与吸毒人员人数均为数十人以上,且多为熟人或者相互认识的人,平时均有过来往,也知道对方是吸毒的,故而这种娱乐场所的出现,容易在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五)新型毒品传播速度更快。
因为涉毒娱乐场所能给吸毒人员一种群体认同感,新型毒品在娱乐场所的传播比起传统传播渠道要更加迅猛,也更容易泛滥。“开心水”、“开心粉”等新型毒品,在近年来的被查获的毒品中比例逐渐上升,有取代“摇头丸”、“麻古”的势头。
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已存在多年,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其原因有多方面,主要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娱乐场所贩卖毒品的天然优势。
毒品消费市场的扩大与毒品贩卖的高额利润结合,注定了毒品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娱乐场所内贩卖毒品有三方面的天然优势,一是毒品吸食者多是娱乐场所的常客,属社会的“闲人阶层”,同类相聚,娱乐场所对其而言有着天然的吸引力;二是娱乐场所的老板往往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娱乐场所查禁存在不少的困难,天然为毒品吸食者提供保障;三是娱乐场所环境吵杂,灯光昏暗,不少包厢与外界隔绝,且不少毒品贩卖者混迹在娱乐场所中,为毒品吸食者提供一条龙服务。集合以上三个优势,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泛滥自然是在情理之中。
(二)娱乐场所存在“保护伞”问题。
娱乐场所的监管归口于多个行政部门,包括公安、工商、卫生、安监等部门,在实践中,不少娱乐场所甚至无牌照或超范围经营,依然继续正常营业,从某种程度来说,故执法部门的直接或间接不作为,已使得其成为娱乐场所的“挡箭牌”,动摇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更何况,现实中少数政府官员和司法执法人员也利用职权为娱乐场所业主通风报信或者在处理时网开一面,不惜徇私枉法,充当娱乐场所的“保护伞”,使得“风暴中心”变成“僻静的港湾”。
(三)对新型毒品的宣传力度不足。
经过多年的禁毒宣传,吸食海洛因所产生的危害已经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但是新型毒品到底有哪些危害,很多的执法人员都不完全了解。“吸食开心水、开心粉之类的毒品不像吸食海洛因那样会成瘾”、“吸食新型毒品对身体无害”、“吸食新型毒品可以解闷、解愁、忘掉一切烦恼”等一系列错误认识大量存在且还在不断传播,在今年查处的一宗毒品案件中,一名辅警也有参与吸食开心水的行为,其亦认为开心水是不会成瘾。可以说新型毒品的危害性、毒情的严峻性还没有完全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醒。从已开展的新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来看,对新型毒品的毒理作用及其对人体的危害缺乏系统的研究,吸食新型毒品的危害案例仅以数个个案出现而缺少翔实的统计数据,使得宣传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和说服力大打折扣。新型毒品的滥用人群有别于海洛因等麻醉药品的滥用人群,仅仅通过在娱乐场所设立警示标语或在社区、街道张贴宣传挂图等说教式的宣传方式取得的效果相当有限,因此预防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需要改进。
娱乐场所是第三产业,能提供不少就业岗位及经济效益,但新形势下已然出现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治理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同时,不能因噎废食,直接用停业等简单手段予以治理。针对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新特点,笔者提出以下几个对策以供参考:
(一)加大宣传力度,净化社会环境。
开展一系列面向全民、面向吸毒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城乡联动,力促宣传面上普及到位,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集中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二是要创新载体,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形式,除了在公共场所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外,还可通过网络宣传,开辟专门的禁毒网站,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法平台。三是加大对毒品犯罪的宣传解说,对发案率高而群众知晓率低的罪名如容留他人吸毒罪等,更应重点突出宣传,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作用,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涉毒违法犯罪问题举报奖励制度,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娱乐服务场所涉毒问题,对于群众举报并查实的予以奖金鼓励。
(二)建立相关工作责任制。
与派出所、村委签订打击隐蔽吸毒场所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对象,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特别是明确社区民警、治安联防力量的责任。社区民警负有对辖区内“黄赌毒”等违法活动的监管职责,但是每年均有不少社区民警被拖下水,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上级监督不力,工作制度未落实到位。当一个社区民警被拖下水后,这个社区必然会世风日下,各种不法分子开始活跃,违法活动日趋严重,因为社区民警代表国家暴力机关的威慑力,当威慑力不再,不法分子必定蠢蠢欲动,所以整治娱乐场所必先自整顿管理队伍开始。
(三)加强对农村出租屋、平房的管控巡查。
目前不少城中村自建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口使用的,尚未纳入出租屋的管理范畴。因此,辖区派出所、村委要对辖区内非民众自身居住,用于出租的房屋或者无人居住的平房进行统一登记入册,并不定期核查,防止用于非法活动;一旦辖区内有娱乐场所开始装修时,就应该予以关注,若有“嗨场”的苗头应该第一时间要求整改,尤其是一些所谓的“清吧”进行装修整改,购置大功率功放设备时与其经营范围不符时,更应该要求其停工整顿。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在许多国家都有通过营业资格的审核来控制娱乐歌舞场所毒品滥用问题的相关规定。而对毒品滥用问题而采取的最普遍的处罚体例就是吊销营业执照。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欧盟国家娱乐场所毒品滥用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关键词:欧盟 国家 娱乐场所 毒品
论文正文:
欧盟国家娱乐场所毒品滥用问题研究
伴随着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呈现的年轻人亚文化,在娱乐歌舞场所 使用毒品的现象也应运而生。到了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欧洲的电子乐歌舞场所大量涌现,使得包括摇头丸(ecstasy)和安非他明(amphetamines)等在内的毒品变得更易获得和更为广泛的滥用。据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的报告指出,娱乐为目的的吸食毒品行为大体上主要分布在西欧,北美和澳大利亚。娱乐歌舞场所滥用毒品逐步蔓延的趋势以及其造成的危害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区域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其中,欧盟国家在应对该问题上纷纷出台新举措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娱乐场所毒品滥用问题。在2009-2012年欧盟毒品行动纲要(EUDrug Action Plan)和近期欧盟委员会通过的决议中对娱乐歌舞场所的毒品滥用问题都有所涉及,以见该问题在欧盟备受关注。
专家建议和实践证据都指出,有效的应对娱乐歌舞场所毒品滥用导致的个人健康和社会问题,必须有效的在预防措施,危害减少项目和法律手段之间协调配合。这些措施包括针对个体使用者的干预措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环境策略,场所所有者或活动举办者参与的干预措施,政策调控,以及司法干预等。以下就欧盟国家应对娱乐歌舞场所毒品滥用所采取的举措做一介绍:
(一)法律及政策调控。
目前,欧盟成员国中没有针对娱乐歌舞场所毒品滥用问题的预防和减少相关危害的特别立法。大多数国家的情况是,在规制娱乐歌舞场所的立法中对毒品使用问题有所提及。而此大体上又可以分为两类立法,其中一类是针对组织音乐节,音乐会和歌舞会(raveparty)的;另一类是针对夜总会,歌舞厅而订立的。
在针对第一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中,法国是唯一一个对不定期举办的娱乐活动作出严格立法管制的国家。大型娱乐活动的组织需要者向省级相关行政部门的长官报告。2002 年 5 月 3 日发布的 2002-887 号令进一步细化了报告的模板,要求活动组织者明确表明其将减少酒精和毒品滥用可能导致的危害列入活动策划中。
在比利时,没有法律上的要求需要持有执照或被授权才可以组织聚会或舞会的规定。该国的立法将为个人使用而持有少量的毒品做不予起诉处理。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在那些可能导致危害社会行为的情形(如盛大歌舞集会期间),法律特别规定地方机构有权对通常仅给以最低处罚的持有毒品供个人使用的行为给予较为严重的处罚。
在荷兰,各个行政区自行建立的相关规制制度包括,规章,规则,协议,针对活动举办地的场所所有者的建议,以及与业主的协作等。然而,自 2002 年 9 月起市长依法有权对被认为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活动场所进行搜查。所谓的公共安全威胁不仅仅指暴力,武器等,还包括可能由毒品而引发的反社会行为和其他健康威胁。
而在另一些国家,尽管没有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活动组织的相关事宜作出规定,但是其对此有详尽的指导方针。例如在挪威,活动组织者有义务向警察报告活动的时间,场地以及预期的规模。而相应的安保措施甚至可能包括进入活动场所之前的搜身检查,任何非法器具和毒品都将被没收。同样的在芬兰,娱乐歌舞场所的毒品滥用问题主要由警察监管。例如,警察会携带缉毒犬在大型的节日盛典的密集人群中巡查可疑毒品。
而对于歌舞厅,酒吧等室内娱乐歌舞场所的毒品管制,又可分为两种不同的政策侧重点。一种是为预防娱乐场所毒品滥用本身而订立的法律,另一种则是为应对因毒品滥用而导致的后果的立法。
在许多国家都有通过营业资格的审核来控制娱乐歌舞场所毒品滥用问题的相关规定。而对毒品滥用问题而采取的最普遍的处罚体例就是吊销营业执照。例如,在爱尔兰,1997 年的执照法案Licensing(CombatingDrug)就规定:如果在其营业场所发生毒品违法行为则该场所将被永久吊销营业资格。如果在其场所内发生出卖管制毒品的行为,则该经营场所将被吊销执照,且该场所经营者五年内将无经营资格。类似的在英国,依据 1997 年公共娱乐执照法案 Public Entertainments Licences(Drug Misuse),可能导致拒绝授予执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包括:当地的警察局长指出,并出示证据在该经营场所,或者被该经营者控制的场所附件的区域(例如属于夜总会的停车场)有严重的提供或者使用非法毒品的行为;并且,颁发执照的机构认定拒绝颁发执照或批准其执照延期有利于应对相关的毒品问题。挪威的酒精管理法 Alcohol Act 主要针对出售和提供酒品,论文格式售酒营业资格等问题的规制。其中就规定如果在有售酒执照的营业场所多次被发现有出售毒品的行为,则其营业执照则被吊销。
除了通过执照管理来规范娱乐歌舞场所的毒品问题之外,更为普遍的做法是在一国的毒品立法中对该问题有所涉及。例如,丹麦将在餐厅或者迪斯科舞厅或者音乐会,音乐节或类似的有年轻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出卖毒品(或免费提供毒品)认定为加重处罚情形。在马耳他,如果在学校,年轻人俱乐部或其他任何年轻人经常出入场所 100 米以内的区域内的毒品违法行为,对其的处罚将提高一个等级。
此外,希腊,塞浦路斯,立陶宛,匈牙利和斯洛文尼亚的国家策略中对娱乐歌舞场所的毒品滥用问题都有所涉及。其中主要提及的行动策略包括,预防措施,危害减少项目和培训等。[LunWenData.Com]
(二)环境策略。
环境策略被看做是所有应对娱乐歌舞场所毒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环境策略旨在建立更为安全的空间从而减少毒品相关问题的滋生。环境控制策略包括:控制区域内经营场所的密集度;对不同场所的营业时间进行调配,防止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密集的人群涌向街道;控制室内温度,保持良好通风,控制音乐音量等;提供免费引用水,避孕套和耳塞等;及时清除空瓶子,以及破碎的玻璃等其他一些可能威胁安全的锋利物件;对厕所等封闭空间进行不定期检查,防止意外发生;加强室内及街道照明,减少黑暗角落的毒品贩售行为等。其他相应的配套措施还包括,改进娱乐场所和活动举办地的公共设施,如变更的士或班车停靠点从而提供更为安全的晚间交通,更好的照明和减少噪音等。有研究表明,环境控制,即对毒品的可获得性和使用毒品场所的控制比单纯的说服教育在防止毒品滥用方面更有效。
(三)行业配合。
一些国家如英国,奥地利和瑞典等国的酒吧行业协会出台了《营业准则》(codeofpractice)来规范行业行为。虽然大多是基于自愿实施性质而并不具备强制力,但是至少表明该行业承受其有责任应对可能发生的危害。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要得到业主的积极配合通常比较困难。因为各种限制性措施的应用很可能导致顾客的流失和营业额的下降,而这又是业主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只有当某些规制作为强制性规定或者具有强大的舆论和社会压力时才可能保证能够在营业场所内真正地得到有效落实。
(四)人员培训。
对娱乐歌舞场所的服务生,门禁管理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项目主要包括信息的普及和技能培训。培训包括的内容有普及法律和政策规定,急救,冲突解决,经营场所内的毒品兜售的应对等。对于人员培训是否真正能够起到减少毒品相关危害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而且,娱乐歌舞场所的工作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出于自我保护,工作人员通常会对涉及毒品的问题避而远之。
(五)出动警力。
针对于娱乐歌舞场所内外与毒品相关的暴力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最好的解决机制是出动警力。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察在存在高风险的夜生活区域巡逻,在场所内核实年龄以确保不对未成年人出售酒品,以及吊销执照(如驾驶执照等)的执法行为。尽管此类措施在应对毒品滥用和酒精滥用导致的问题方面显现出积极的效力,但是有研究表明,此类措施的效力是即时性的,即如果措施不持续执行或者缺乏有效的威慑力,那么其效力会很快消失。
此外,加强警察和业主之间的合作被证明有利于对娱乐歌舞场所毒品滥用问题及其相关危害的控制。这种行业协会和当地政府协同合作的模式已经在欧洲的许多国家,如英国,荷兰,德国,比利时,瑞典法国,立陶宛等国实施。合作的形式包括,警察对营业场所服务人员的培训,推行代驾等。
(六)个体防控。
个体防控主要是指针对那些经常出入娱乐歌舞场所的年轻人开展的毒品及其危害的相关信息普及。该类措施在许多地区都被广泛开展,其形式包括:向该类人群散发关于使用毒品危害的宣传手册;建立涉及该类信息的网站,为浏览者提供详尽的有关毒品,毒品相关危害的信息以及如何避免沾染毒品建议等。此外,同伴教育(peereducation)能够更有效的向那些出入娱乐歌舞场所的年轻人传播关于毒品危害的信息。尽管此类信息传播的教育方式被广泛采纳,同时获得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但是研究结果显示,单纯的信息提供并不是有效减少毒品滥用相关问题的良策,只有当其和一些强制措施配合使用才可能有效。
欧盟国家已经越来越多的认识到以传播信息为基础的预防模式并不奏效。而那些旨在降低吸食海洛因等毒品的慢性疾病问题的危害减少措施对于娱乐歌舞场所使用毒品的模式并不适合。因此,逐渐兴起的环境控制模式将应对娱乐歌舞场所毒品问题的策略逐渐转向为个体提供安全的娱乐环境和减少获取毒品的可能性。必须承认的是,包括酒吧,歌舞厅,迪斯科,夜总会等在内的所有夜生活模式在西方,特别是在年轻人群体中,已然成为一种文化。其存在与社交,娱乐,饮酒等许多方面息息相关。很难想象在这种文化依然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能够有效的控制在该类场所的毒品滥用问题。然而,某一文化模式的变革不仅仅取决于专家的意志和能力,更多的取决于社会的变革,因此这就需要整个社会的广泛参与。
而我国近年来娱乐场所的毒品滥用问题也越演越烈,其对个体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构建有效的防控体系迫在眉睫。因此,有必要在学习借鉴欧盟国家在控制娱乐场所毒品滥用问题方面的举措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娱乐歌舞场所毒品滥用的实际情况,出台和实施有效的法律和政策措施。由此也需要更多的学者和研究人员能够投入到相关的研究中来,以期找到更为合理的,有效的方式来改变现状。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