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对cpa的看法和理解相关的共92个结果:
安然事件后,CPA行业监管问题成为会计审计界的热点问题之一。从监管实务看,美国颁布萨班斯法案,成立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对CPA行业实行独立监管;英国革新监管框架,完善自律监管体制;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简称IFAC)决定建立一个公众利益监管委员会,监管其审计与职业道德准则制定情况;我国财政部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手中收回行政监管权,进一步明确财政部的行政监管职责和中注协的行业自律监管职责。从监管理论研究看,国内外学者用博弈论、市场失灵和政府管制等理论分析CPA行业存在的问题,对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监管和独立监管体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不少有价值的观点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在众多建议中,不少学者对英美原有的CPA行业自律监管体制持否定态度。英美自律监管体制是否一无是处,其体制变迁对我国有何启示?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自1853年英国爱丁堡会计师协会成立至今,注册会计师(简称CPA)行业监管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在这150多年间,行业监管部门为CPA行业制定规范,创建方法,提供服务和支持,对违规CPA进行惩戒与处罚,从而为促进CPA行业健康发展、维持资本市场稳定乃至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英国最初的行业监管体制是纯粹的行业自律,经过150多年的发展,英国CPA行业监管体制的核心虽然还是行业自律,但与最初的行业自律相比,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已形成行业自律监管、独立监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体制。美国的CPA行业自律监管对世界各国CPA行业监管的发展影响最大,在120年的发展历程中,它由最初的纯行业自律,经过期间的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的不断摩擦,发展到现在的独立监管、行业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体制。英美CPA行业监管体制的变迁,在早期主要是诱致性变迁,后期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交替进行。
自律监管、政府监管和独立监管体制各有优缺点,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可选择不同的监管体制,纵观世界各国CPA行业监管体制的变迁过程,几乎都是从纯行业自律监管体制开始,发展到现在的混合性监管体制。但每个国家的混合性监管体制,是选择自律监管为主、政府监管为主还是独立监管为主,要视各国的实际情况而定。英国沿用以自律监管为主的体制,美国选择以独立监管为主的体制。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应采用行业自律监管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为提高学生素质,考试取得好成绩,应进行规范化的训练,并在日常学习中严格要求。所谓物理规范化要求,主要体现在:物理思想、方法的科学化;解题过程的标准化;物理语言和书写的准确化。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对高中物理学习中规范化要求的几点看法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对高中物理学习中规范化要求的几点看法
笔者对高中物理试卷中不同题型的得分情况进行了总结:判断题正确率70%;选择题正确率60%(单项选择正确率80%,多项选择正确率仅为40%);填空题正确率50%;综合应用题最差,仅为30%。总体上说,物理知识应用特别是数理结合题得分较差;实验题得分最差,特别是误差分析、数据处理等失分严重。失分的根源主要是答题不规范,笔者对此进行了汇总梳理,大概分为以下几种:
(1)分析问题时缺乏抽象思维:如飞机飞行时两翼电势差的问题,抽象不出导体在磁场中做切割磁力线运动的物理模型;
(2)物理定律应用不规范,如知道物体恒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而忽略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的前提是物体不受力(或受到合力为零);
(3)有时写不出具体的函数表达式;
(4)数理划分不清,如描述关系式时,经常符号(代表物理量或物理量单位)与数值混列;
(5)借助数学解答时,不能完整准确,例不注意物理量单位标示或单位换算错误,甚至有时把计算过程全部写在试卷上;
(6)不能用多种方法解题,例不懂转换研究对象,变相进行验算;
(7)逻辑推理不严密、不完整,如不清楚基本的解题步骤,应用题不知道如何回答等等。
物理试卷答题不规范,是物理学习不规范的集中体现。
首先,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对解题的规范性要求存在一些欠缺。由于高中物理课时少,任务重,教师只是按照教学任务的要求,只强调规范性要求的重要性,而在日常教学中对其并未作出量化的规定:板书是对教师教案的直观再现,教师在板书方面未做出规范性要求的表率;在习题和考试中,也没专门设一些考分点,来考查规范学生;考试结束后,要求学生改正错误,并没强调其过程和检查其中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
其次,学生应从思想上重视解题的规范性并主动进行训练,它是掌握知识必备的基本功之一。解题时,经过规范性数据整理和计算后,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实验操作时,不要先假定实验结果,对实验数据胡乱拼凑,而应以自己测得的数据(含已知)为基础,经过规范步骤得出实验结果。
最后,物理方法千变万化,关键在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同时必须以规范性要求和训练为基础,夯实基本功,为考试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提高学生素质,考试取得好成绩,应进行规范化的训练,并在日常学习中严格要求。所谓物理规范化要求,主要体现在:物理思想、方法的科学化;解题过程的标准化;物理语言和书写的准确化。
1.实验时求微求真观察探究,理论时科学设想建立模型
一个实验结果的得出,它和实验的规范操作等息息相关。实验前,精心准备。实验中,按步骤操作,对实验现象应客观记录,准确描述;实验后,根据实验数据科学计算,得出实验结果,进行实验总结,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分析现象时,应用所学的知识,善于抽象思维,化繁为简,建立理想的物理模型。如,物体在静力体系中保持平衡,它可以抽象为刚体;物体圆周运动时,可以抽象为质点,只考虑能量体系中守恒。
2.定律描述力求准确全面,字母符号应书写规范
定律(或定理)的提出,存在一定的前提条件:有的是在假设条件下提出的,有的是在一定的情景下产生的。如,牛顿第一运动定律,它就是在假设条件下提出的。我们可以应用它的等价条件,外力的合力为零,从而使此定律得到广泛的应用。物理基础语言――物理符号,高中物理中有许多物理量、物理单位、物理器材、物理术语等都有一个相应的符号与之对应。对于力学符号应正确书写,避免混淆。如p和ρ,分别表示压强和密度;M和m,分别表示力矩和质量;F和F′,分别表示作用力和反作用力;Fx和Fy分别表示受力分解中的两个分力。
3.解题应按逻辑顺序,必要时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按照传统的观点,逻辑的解题顺序为:已知,求,解,答。根据已有的公理、定理(定律),有关定义和题目蕴含的已知条件,先读懂题中给出什么,我们知道什么,需要求解什么;借助已知和未知知识,列出函数关系式,寻求它们之间的平衡点,最好是方程;应用数学知识求解方程;最后进行回答。定律都是有条件的,在应用时应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在此情景下,适合于此定律的应用。定律常用带有一系列符号的方程来表示,一定要正确书写,注意符号所代表的意义,并标明单位。
4.解题时应表述正确,注意演算步骤应单列
中学物理的教学过程,应引导学生从语言学习的角度学习物理,熟练学习简单的物理语言,以形成基本的理科思维。根据定律适用条件,正确列出定律的函数表达式。如满足平衡条件,列出方程。正确应用数学知识,求解方程,但不必将演算步骤全部写在物理解答题上,仅写出核心的步骤即可,但要保证数学计算结果的正确。
1.了解物理的研究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基本的科学素养
教师授课时,作为讲课内容的拓展资料,应讲到科学家发现物理规律的背景材料,尤其是他们发现规律的过程,这对学习他们科学研究的方法、态度乃至品质都是有益的。他们研究问题时有一种重要的物理研究方法,常常抓住主要,忽略次要,抽象出物理模型。我们在学习中应注意抽象思维的培养。比如,审题时,应抓住题干,找关键词,提炼出核心内容。例:火箭上升,经4s离地面40 m处燃料用完,不计阻力。题景中,“4 s离地40 m”“不计阻力”为关键词。火箭运动过程抽象为匀加速→匀减速→自由落体三个阶段。
2.教师授课应科学规划,全面合理
板书是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直观再现,教师应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例,讲解典型例题时应
(1)完整写出例题的内容,引导学生先读题;
(2)确定解题思路:了解已知,看要求什么,然后解决问题;
(3)解题:①假设物理量;②从物理情景中抽象物理过程,正确书写表达式(注单位的标示,忌符号与数值混用),确定解题方法;③答案计算正确(借助数学工具:在黑板的另一边完成,只把关键步骤和正确答案写在这一边);④回答。一方面检验已知,提问,解答是否对应;另一方面,检验解答是否齐全。
另外,教师讲课时应选取恰当的教学方法,一般以案例导入法居多。回顾旧知识→情景模拟,引入新问题→提问学生,说出问题→授之原理,引导解决问题→检查完成情况→讲解疑惑→总结,练习巩固。例,老师在讲解胡可定律时,一般先做演示实验引入,同时启发学生猜测弹簧的弹力和伸长量之间有什么关系。学生可猜想,可能是正比,也可能是其他关系。学生的猜想是否正确,通过实验来说明。学生根据提供的器材,设计实验步骤和表格,可以分成若干组,然后进行实验探究。
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F-x图象。借助图象线性关系,说明F-x成正比,斜率为劲度系数,从而对胡可定律有基本的认识。紧跟着老师讲课的步骤,学生专注听讲,且规范做好记录。根据课堂上所讲知识,学生课后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加强对题中所含知识点的分析、归纳、消化、吸收,避免题海战术,对知识点的掌握变“条件反射式”为“知识点的折射式”。
3.学生学习应端正态度,专注听讲,规范记录,集中练习
(1)有选择地做好记录
教师讲课时,为讲得清楚,在板书上再现了他思路的全过程,不仅有物理知识的应用,逻辑的一般推理,还有数学的计算。学生在做记录时,应有的放矢,抓住重点,不可全盘记录,层次不清。对老师所讲的信息筛选浓缩,留给课后的不只是记忆,更多的是留有思考的空间。
(2)针对性地进行练习
判断题主要考查对概念内涵的掌握程度,一要记忆准确,二要理解全面。选择题和填空题主要考查概念的全面性和主要方面。解答题和综合应用题是考查对概念的综合应用和灵活掌握。学习物理时,学生应避免死记硬背,打“题海战”,而针对自己知识理解程度的不同,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正确对待考试
考试是对自己阶段性的总结。考试出错时,应正确对待,进行规范性的操作。首先考虑是否进行了分析思考,才去套用公式的;其次,题设的情景,是否和定律的前提一致;再次,计算的过程和计算的结果是否正确。只有对考试认真总结,成绩才能不断提高,进而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
物理学习方法多种多样,规范化要求是基础。
(1)成立物理兴趣小组,探究知识发现、提炼、应用的过程,养成客观严谨的学习习惯,培养一些科学素养。启发并稳固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是每个物理教师在教学中所必须重视的。
(2)教师讲课要合理规划,逻辑推理要严密。教案要详细,板书要规范,强师生互动,重个性差异。
(3)学生书写应规范,描述应准确,巧用数理结合,注重分析推理,强化计算正确,要求解题完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如何提高我班学生的物理解题能力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如何提高我班学生的物理解题能力
提高我班学生的物理解题能力,可以提升我校的物理教学质量,从而提高高考的“一本率”,为我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起着推动作用。本人写的这篇文章是对我班物理教与学两方面都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总结出阻碍我班学生物理解题能力提高的因素,并结合我的思考提出适应我班同学提高物理解题能力的一些对策。
一、我班学生的物理解题能力现状调查与分析
1、现状调查:本文以我班的全体同学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本问卷74份,回收有效问卷72份,有效率达90%。
2、调查结果与分析:作为物理课代表,了解我班物理的真实情况是我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经过与同学们的交谈,综合他们历次的物理测试成绩,调查得出我班学生的物理解题能力现状不容乐观,解难题的技能普遍较低,阻碍同学们解题能力提高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任教师和课代表对同学们解题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我班每个学期都要调换物理老师,刚刚适应这位老师,但到了下一学期又要去重新适应一位新物理老师。我校是民办学校,老师的流动性较大,这是没办法的事。这样流动使得老师注重的只是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对学生进行解题技巧和能力的培养,这说明我们解答物理难题的技能培训还有提升空间,尚需补救。
(二)学生对物理基础知识的掌握表面上似乎还可以,其实一点也不牢固。调查得知我班有一半的同学能运用书上的知识进行列式运算,但不能灵活运用。只有20%的同学能对书本理解很好并能融会贯通。还有25%的同学能理解书上的知识,但对公式的意义和适用条件不是十分明朗,导致解题经常出现错误。还有几个“活宝”(我们经常这么戏称)连公式都记忆不清楚,单位也经常写错。
(三)学生缺乏审题技巧。我班有近四分之一的同学勉强能读懂题目的意思但找不出题目的隐含条件。又有四分之一的同学分析不出物理的解题过程。
(四)学生缺乏系统的解题方法。调查得知有三分之一的同学在老师解答物理习题时能听懂老师的分析,但当自己做题时虽然能读懂题目的意思,却不知用什么方法去解题,这表明解题能力的缺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班解题能力的提高。
我班的物理解题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高:
1、教师角度的策略。物理老师对于学生解题能力的形成有着很大的主导作用,特别是在我们这种农村中学显得更为重要。所以,要提高我班同学的物理解题能力,科任教师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师要改变传统的习题教学方式。习题教学是提高学生物理解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在习题教学的过程中,应让学生作为主体,教师只起主导作用。我建议我班要从传统的教师讲解变为师生互动或讨论探究,即变教师讲、学生听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交流形式。通过改变让学生参与课堂,成为课堂的主体。在课堂中教师要合理引导学生,让学生获得最大的学习效果。
(二)我班的物理课堂比较死板,课堂缺乏活力和趣味。在课堂上不时有学生打瞌睡。所以,教师应该把物理习题课上“活”,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大胆放手,可以让我这个课代表主持组织课堂,让物理课堂对学生产生足够的吸引力。
(三)教师要规范我班的解题程序。我班同学在解答同一个物理习题时,解题的程序可谓是“五花八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班的物理成绩。所以规范我班学生的解题程序非常有必要。一般解题程序为:学生仔细读审题目并分析找出题目中的各种已知条件和隐含条件,结合已学过的物理知识选择恰当的解题方法。学生在明确物理情景、解题方向之后,还需要相应的寻找一些解题依据,建立解题方程,然后做出简明、扼要、完整、符合规范要求的运算。
2、学生角度的策略
(一)作为高考前夕的我们,应当牢固掌握物理基础知识。物理基础知识是解题的必要前提。同学们应主动学习物理知识,记录和整理好重要的知识点,并注意知识点的适用条件,牢固掌握基础知识,为解答物理习题做好充分的知识准备。
(二)作为高考前夕的我们,应加强审题能力的训练。在物理题目中往往有一些关键性的字词和隐含的条件,在解题时就需要学生善于分析题目并整理所获得的信息。学生要注意题目中的“关键词”,所谓“关键词”是指题目中提出的一些限制性的语言,或是对本题所涉及的物理过程、变化方向的描述和对物理过程的界定。
(三)作为高考前夕的我们,应养成做题后归纳总结的好习惯。物理习题量是很多的,做是做不完的,但合理的整理和归类,可以把同一类型的习题用一种方法来解,这不仅节约我们宝贵的时间,而且还能提高解题效率,在归纳总结的过程中得出不同的解题方法,通过归纳和总结还能挖掘我们解题的潜能,收获解题的个性化方法,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作用。
总之,物理解题能力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经过反复训练,不断的坚持和努力。在物理教学中师生要结合我班的实际情况,勇于观察,从生活实际出发,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采用丰富多彩的教学手段和学习方式,突破阻碍我班物理解题能力提高的思维障碍,最终真正实现物理知识来源于生活,运用于生活的学习宗旨。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对语文基础知识,与其“犹抱琵琶半掩面”,不如揭开“庐山真面目”。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对现用小学语文教材的几点看法和建议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关键词:小学 语文 教材 看法 建议
论文正文:
对现用小学语文教材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我在农村教育战线上工作了30多年,一直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和教研工作。作为一名老语文教师,我经历了几次大的课程改革,深刻地感受到了小学语文教材从内容到教学方法所发生的重大变化。
这次进行的新课程改革,和以前的课程改革相比,力度更大,从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教学方法,都有了更大的突破,特别强调改变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学生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强调改变学科本位过于突出、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强调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的现状。
我们现用的这套小学语文教材,对学习时间较少的农村学生来讲,学习内容依然偏多。每册教材的课文都在30篇以上,还有语文园地、口语交际、习作、词语盘点,加上必要的复习、检测,教学时间一般都很紧。一线教师普遍反映:一年级上下册、二年级上册内容特别多,时间特别紧。对学前教育薄弱的农村儿童来讲,启蒙学习的门槛仍然过高,难度仍然偏大。山区很多学校没有开办学前班,儿童大多没有接受过良好的学前教育,家长也不注意开发智力,有些孩子连笔都不会握,更不会运笔。现在一进学校,就要学声母、韵母、声调、拼读、整体认读,还要认识数量众多的汉字,对大多数农村儿童来说,学习压力太大,学习效果当然不好。一些儿童并没有真正学会本来应该掌握的知识,是被教师“拖”着往前走的,以至一些学生到了中高年级,拼写词语都很困难,很多字还不知道读音。
对信息相对闭塞、知识面较窄、社会实践活动少的农村小学生来说,部分口语交际和习作的内容设计脱离了他们的生活实际,不便操作,即使进行了训练,效果也不好。
建议:加大地方教材的开发力度,编写一套内容适量、难度适中、乡村气息浓厚的农村小学语文教材,真正做到关注差异,尽可能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需要,并能够根据社会的需要不断自我调节,更新发展。
我们现用小学语文教材主要通过语文园地(五年级后为“回顾 拓展”)来体现基础知识的内容,其中安排了口语交际、习作、我的发现、日积月累等。最能表现语文基础知识的大概是“我的发现”,只是量比较少。上一套教材通过“基础训练”来巩固基础知识,从语音、字、词、句、段、篇等各个方面,对语文基础知识进行整理和复习,有很强的导向性和针对性,方便了师生的教学活动。
一位教了20年语文的骨干教师反映:由于这套教材语文基础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有所下降,一些学生到了中高年级,对小学语文最基本的东西,都还不够了解,比如:汉字的基本笔画,汉字的基本结构,汉字的基本笔顺规则,助词“的、地、得”的用法等,更不用谈深一些的东西,如:基本的修辞手法,病句的修改,句子的改写,词的感情色彩,关联词的使用,标点的用法等。而这些,大多又是考试内容的组成部分。
我觉得:对语文基础知识,与其“犹抱琵琶半掩面”,不如揭开“庐山真面目”,比如:“打比方”,可以直接告诉学生,这就是比喻,“把事物当作人来写”,这就是拟人。何必转弯抹角绕这么多圈子呢?让学生“知其然”,更要让学生“知其所以然”。让学生学深入,学扎实,有什么不好呢?
建议:尽管“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但也不能让语文基础知识的呈现显得支离破碎,应当在教材中安排一定的空间,对语文基础知识进行复习和整理,使学生真正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各种知识和能力,全面提高语文素养,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这套教材在语文园地“我的发现”中,渗透了一些读写知识,但没有把这些读写知识作为该组教材的重点训练内容,同时,整套教材在读写知识的训练上还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
上一套小学语文教材很好地处理了读写知识的训练问题。它安排了很多实实在在的训练内容,比如:“弄懂自然段的意思”,“把一段话写清楚”,“练习给课文分段”,“留心周围的事物”,“归纳段落大意”,“围绕一个意思写好片段”,“一边读,一边想”,“一要真实,二要具体”,“抓住课文的主要内容”,“注意段与段的联系”,“怎样读懂一篇课文”,“注意积累材料”,“从内容中体会思想”,“抓住事物的特点写”,“联系概括中心思想”、“写文章要有中心”,“理清课文的条理”,“练习编写作文提纲”,“注意事物的联系”,“按一定的顺序写”,“分清课文的主次”,“详写和略写”,“阅读要有一定的速度”,“认真修改自己的作文”,“了解人物的内心活动”,“事物的静态和动态”,“体会课文的思想感情”,“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分辨事物和联想”,“展开合理的想象”,“分清事物的前因后果”,“前后照应,首位连贯”等,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循序渐进的读写训练体系。就从目前来看,其中的许多训练项目都没有过时,甚至还有加强的必要。
建议:在以专题编排课文的同时,要精心安排一些必要的读写训练项目,使教材的人文性和工具性结合得更为紧密,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掌握学习和运用语文的规律。
作为基层教育工作者,我们的视野、学识能力、理论水平等,都很有限,看问题的高度也远远不够,只是经常和学生打交道,和一线的教师打交道,搜集、了解到很多关于教材的信息,产生了一些肤浅的感受,不吐不快。当然,如果能有助于小学语文教材的开发和管理,自然是对本人最大的安慰。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卢卡奇说:“总体范畴决不是把它的各个环节归结为无差别的统一性、同一性。只有在这些环节彼此间处于一种动态的辩证的关系,并且能被认为是一个同样动态的和辩证的整体的动态的辩证的环节这层意义上,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中所具有的表面的独立和自主才是一种假象。”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总体范畴在历史理解中的作用—卢卡奇的历史观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总体范畴在历史理解中的作用—卢卡奇的历史观
卢卡奇的成名著作叫《历史与阶级意识》,1923年,这部著作刚刚问世就遭到了共产国际的批判。50年代以来,这部著作被“重新发现”,并被视作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圣经”。其实,共产国际和西方马克思主义都片面地理解了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是一部有着很多重大错误的书,但它又是一部记录一位严肃马克思主义者探索成果的书。
《历史与阶级意识》包含着走向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可能性,而卢卡奇却并未有意识地去创建这一思潮。因此,我们在研究卢卡奇的时候,不应首先把它归入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类别中,然后再寻找证明材料。而是应当根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实践在今天的现实去阅读卢卡奇,这样我们就会发现,卢卡奇的许多思考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一致的。
卢卡奇的历史观是《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思考无产阶级革命问题时的副产品,具有深邃的哲学内涵。他根据总体的观点来理解历史有着普遍的方法论意义,因而对于社会主义实践也有着参考的价值。因为,社会主义建设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它需要建立在对历史发展的总体认识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设计以及行动原则和方式、方法的选择,也都需要具有总体的观念。因此,我们希望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正史”上来看待卢卡奇的历史观,而不是不加分析地把他打入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另册”中。
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卢卡奇是用总体的观点来研究和理解历史的。在对总体的规定中,历史又是最基本的方面。历史范畴与总体范畴是互为规定的,历史是具有总体性的历史,总体也是历史性的总体。
卢卡奇认为,人与人的关系及其发生、发展的总过程,是理解历史的真正基础和全部根据。当然,资产阶级人本主义也都是从人出发来理解历史的,但为什么他们陷入人与历史事件的直接性而失去对历史本质的把握呢?卢卡奇认为,关键在于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对人自身的理解与马克思不同,资产阶级思想必须把一切有意义、有目标的东西从历史过程中排除出去,停留在历史时期的及其社会的和人的载体的纯粹‘个别性’上来理解历史。虽然资产阶级历史学也试图对历史作以具体的研究,但他们在个体的经验和既定的意识中去发现历史的具体,所以一旦他们自以为找到了最具体的东西时,其实是与具体的历史总体最远。也就是说,他们是把某些完全抽象的东西当作具体了。
历史的总体是不可能建立在人的个别性或个别的人的基础上的,根据人的个别性或个别的人是无法把握历史总体的。因为根据人的个别性来理解历史,历史就会“表现为不变的、永恒的自然规律的对象。历史被按照形式主义僵化了,这种形式主义不可能按照社会历史结构的真正本质把它们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被推离了历史理解的真正起源,并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被隔绝起来了。”这样一来,历史就成了一种盲目力量的结果, 至多也只能是伟人意志的体现。
卢卡奇认为,把握历史总体的第一步就应当是把握人的总体或总体的人,正是人与人的关系的总体才构成了历史运动的发展的根源,使历史表现为一个总的、流动着的统一过程。在他看来,马克思由于把历史的本质理解为人与人的关系,因而看到了人的意志和思想的规律性和客观性。当然,人的意志和思想的规律性和客观性并不是不变的和永恒的,它只有在具体的环境中,即造成人的意志和思想的规律性和客观性的历史环境中才能起到历史作用,离开具体历史环境来谈论人的意志和思想就会把它抽象化。而历史环境又是受人的意志和思想的规律性和客观性制约的。在这里,人的“意志和思想”、“人的意志和思想的规律性和客观性”、“具体的历史环境”三个因素构成了相互制约的总体。
研究历史,如果只从这个总体中取其中一个因素作为理解历史总体的出发点,就会陷入资产阶级科学的二难困境。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思想家只看到人的意志和思想,通过个人精神来理解历史,因而把历史变成了随机性和非理性的结果,造成历史理解中的英雄主义。与人本主义相对立的另一类思想家则突出了历史环境对人和人的意志、思想的制约性,对历史作出了形式主义的理解。这两种思想倾向一旦提出对历史总体的理解问题都必然要置自己于环境和人的二难困境中。第二国际的庸俗马克思主义试图通过历史的规律性和客观性来理解历史,但由于它不懂得这种规律性和客观性只是具体的历史总体的一个因素,所以最终把历史看作是某种不变的、永恒的规律的消极产物。
卢卡奇认为,与这些思想倾向不同,马克思肯定了人的意志和思想的历史作用,历史中的人都是根据其意志和思想采取历史行动的和有意识地去完成自己的历史行动。但在人的意志和思想的规律性和客观性面前,作为历史的和社会的人的意志和思想并不是每个人的真实意志和思想,而是与每个人的意志和思想不同的。尽管每个人的意志和思想都是以特定的历史环境为根据的,但在社会历史的总体中却表现为“虚假的”意识。当然,马克思并不因个人的意志和思想的“虚假性”而否定之,相反,马克思“把这种‘虚假性’意识当作它所隶属的那个历史总体的一个因素,当作它在其中起作用的那个历史过程的一个阶段,加以具体的研究”。[2]而“具体的研究就意味着是研究与作为整体的社会关系。
因为只有在这种关系中,人们当时所具有的关于他们的存在的意识的全部本质的规定才表现出来。”卢卡奇说:意识一方面表现为某种来自社会的和历史的状况的主观上被证明的东西,表现为可以理解的和必须理解的东西,因此表现为‘正确的’意识,同时它又表现为某种客观上无视社会发展的东西,表现为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没有相应地表现这一发展的东西,因此表现为‘虚假的’意识。另一方面,这同一个意识在相同的关系中表现为主观上不能达到自己确立的目标,而同时又促进和实现对它来讲是不了解的,不想要的社会发展的客观目标。”
资产阶级思想家在意识的这种矛盾面前是束手无策的,只有马克思超越了这种矛盾,把意识与社会整体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因而马克思既认识了人们在特定的生活状况和历史环境中可能具有的思想和感情等,又找到了理解历史总体发生、发展的根据。
人与人的关系、人的意志和思想等作为历史总体的现实要素必然体现为人的活动。“历史一方面主要是人自身活动的产物(当然迄今为止还是不自觉的),另一方面是一连串的过程,人的活动形式,人对自我的关系就在这一串过程中发生着彻底的变化。”
马克思认为,人既是历史的剧作者又是历史的剧中人,人创造自己的历史,人的全部现实都是历史的,反过来说全部历史都是人的活动,我们考察历史,那怕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历史事件,都离不开人的活动。对于人的活动来说,总体性是一个无需证明的问题。人的一切活动,无论是以一个阶级和集团的形式而进行的大规模社会变革的活动,还是以一个个体的身份进行的日常活动都具有不可怀疑的总体性。
人作为剧作者和剧中人的统一,其一切活动都是具体历史环境中的活动,人的活动赖以发展的物质资料和作为人的自觉活动的思想因素都是来自于社会历史的总体和作为这个总体的一部分而出现的,人的活动本身就在创造着历史的总体。同时,人的活动在对人自身和人与人的关系的改变中又使人的总体性质愈益加强。
总之,人的活动创造了历史,又不断地改变着历史。正是人的活动使历史总体排除了任何僵化、固定化的可能,成为不断发展着的、时时都有新的内容的运动过程。
卢卡奇认为,历史总体既不是一个已经实现了的总体,也不是一个在社会运动中日益趋近的目标。历史总体不固定在某一社会整体的形式上,人类社会以往的发展打破了对总体的形式化理解,而人类社会的未来任何形态也不可能是总体最终完成了的形式。历史总体永远都是历史本质的总体化,是历史地生成着的。它一方面是人的活动的目标和结果,另一方面又是人的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历史总体是贯穿于一切社会之中的人的本质联系的总和,每一社会都会以特定的方式或媒体来表现这种联系、利用这种联系或压抑这种联系。私有制社会就明显地使这种联系物化和异化了。但另一方面人的本质联系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具体和越来越展现出一切社会假象都无法掩盖的总体性质,一些原先看来不具有总体性质的领域也具有了总体的性质。以意识为例:无产阶级意识就与资产阶级意识不同,它超越了资产阶级意识拘泥于个别事件的个别性和虚假性,成了对无产阶级历史地位的意识和对无产阶级目前局部利益意识的矛盾统一体,因而是具有总体性质的意识。既使在无产阶级意识中包含着某些虚假性的因素,包含着某些客观必然的错误,那么也会在对正确东西的追求中体现出总体的性质。
在人类历史的总过程中,每一历史阶段都具有自己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实际上只不过是更加丰富了历史总体的具体性,而不是把历史总体分解为各个片断。同样,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的社会整体的各个因素之间无尽的平衡与非平衡的辩证关系,也促成了历史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这种阶段性和连续性又使总体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就一定社会而言,这个社会的整体往往表现为某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组织形式,但它不是总体。因为组织形式是僵化的暂时的东西,是不断地被打破和改变的。当然,每一次打破和改变旧的社会组织形式的历史运动都是一次伟大的社会革命。
我们应当看到,以往的历史变革都是不彻底的,它们并未真正实现“对现实的冲破”和“对现实的改变”。卢卡奇说:“现实只能作为总体来把握和冲破,而且只有本身是一总体的主体,才能做到这种冲破。”“只有阶级才能在行动中冲破社会现实,并在这种现实的总体中把它加以改变。”[5]当然,这个阶级必须是意识到自己的阶级存在。因此, 只有无产阶级能够肩负起真正的社会革命。无产阶级是总体的主体,是个人意志、思想及其规律性和客观性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总体,只有它能够把握对象的总体性质,并使历史总体成为一个自觉的过程。
卢卡奇说:“作为总体的历史(一般历史)既不只是个别历史事件的机械总和,也不是一个对立于个别历史事件的先验的观察原则”。历史总体性问题是一个方法论问题,把握任何历史事件在历史过程中的真正作用,都离不开历史的总体性问题,“这个问题在对极短的一段历史的描述,或对历史片断的描述时,都是必然要出现的。”
之所以研究个别历史事件时离不开总体问题,是因为历史总体蕴含于历史事件之中,而又不断地冲破个别的历史事件。因此,历史总体是对历史事件的扬弃,一切蕴含着总体的个别事件都是历史总体借以实现自己的中介。每一历史事件都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找到自己作为历史总体的特定环节的位置,但这些环节却不会叠加组成历史的总体,也就是说,个别历史事件不能够被理解成历史总体的机械的部件。历史总体恰恰是个别历史事件从自身中发展出全部丰富内容的,同时,又相对于每一个别历史事件都具有隐蔽性的那种可能性因素。
当然,这些可能性因素仅仅针对于个别历史事件而言属于可能性的,一旦这些可能性的因素在历史中展开,并被统一到历史发展的总过程之后,就是最具现实性的历史总体。辩证的扬弃不是要否定个别历史事件的可能性因素,相反,是要否定个别历史事件现实的和直接的存在。尽管作为个别历史事件的现实性和直接性会不断地以新的形式出现,但扬弃决不会停留在更高阶段的现实性和直接性上。扬弃是对一切个别历史事件的现实性、直接性的否定,只有在这种扬弃中才能获得历史总体的现实性。
所以,卢卡奇认为,已经成为事实的历史事件是隶属于总体的,并在总体中才能变为“现实的”。他说,只有“当任何一种现象都具有过程的性质这一点被认识了,人们才能懂得即使是人们习惯称之为‘事实’的东西也是由过程组成的。然后人们才懂得,‘事实’也只是整个过程的一部分,是分离出来的、人为地孤立的和僵化了的环节。这样人们也就同时懂得了,为什么当整个过程的过程式本质还是极其纯净,还没有被物化所僵化所污染的时候,和事实相比,这样的整个过程就代表着真正的更高级的现实性。”
卢卡奇认为,马克思在本质上把历史总体看成一个流动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每一个新的阶段,即每一次对个别历史事件的扬弃都生成着新的特征和增加新的内容。作为历史总体本质的人与人的联系是不停地产生和再产生的。所以,历史总体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内容上都是常新的。这就是真正积极的扬弃的结果。
每一项新的东西一旦被纳入历史的总体之中,成为历史总体的一部分或一个环节时,就开始在自身中产生出被扬弃的趋势。因此,新的东西是历史总体的过去与未来之间的连接点或中介因素,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是历史总体的承载物。或者说,无数个这种中介因素按历史顺序的结合,就包含了统一的历史总体过程。在这里,一切问题都是历史问题,一切关系、联系都表现为历史过程本身的因素,它不会被固定下来或永恒起来。相反,一切关系和联系及其结构都是历史地变革着的自我扬弃。历史是真正的主题,历史的统一过程是总体,而总体正是历史中的全部关系和联系的自我扬弃。
尽管历史的总体存在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始终,但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历史总体一直是一个不自觉的和无意识的历史过程。卢卡奇说:“在封建社会中,人还不可能看到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因为他的社会关系还主要是自然关系。”与封建社会不同, “资产阶级社会实现了这种使社会社会化的过程。资本主义既摧毁了不同地域之间的壁垒,也摧毁了不同等级之间的法律屏障”。 资本主义“是第一个按其倾向而言能够在经济上完全渗透整个社会的生产制度”,资本主义的大工业生产把人们日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整个社会被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主线串连在一起,从而为认识历史总体提供了可能。
但是,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却不能实现对历史总体的认识。在它那里,历史现实的思想形式的概念只是一些片面的、抽象的和虚假的形式,“只是随着无产阶级的出现才完成了对社会现实的认识。”“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为看到社会的整体提供了有用的出发点。”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阶级本性决定它认识历史总体就是阶级的自我意识,即无产阶级的觉醒。“因为对无产阶级说来彻底认识它的阶级地位是生死攸关的问题;因为只有认识整个社会,才能认识它的阶级地位;因为这种认识是它的行动的必要前提,在历史唯物主义中才同时产生了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和把现实理解为社会进化的总过程的学说。”
无产阶级的自我认识是和对总体的认识一致的。因此,对历史总体的认识并形成总体范畴也是历史的产物。也就是说,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发展把历史的总体性呈现于人们的面前了;另一方面,历史的发展创造出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又提出了建立本阶级的认识和实践的方法,这种方法正是辩证的总体范畴。卢卡奇说:“历史唯物主义来自无产阶级的‘直接的、自然的’生活原则,对现实的总体认识来自无产阶级立场。”不过,卢卡奇接着指出:“这决不是说这种认识或方法论观点是无产阶级作为阶级所天然固有的”。
总体范畴的产生,也需要从无产阶级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来理解。当无产阶级还是一个自在的阶级时,尽管它有着冲破资产阶级罗网的愿望,但却无法成为现实,即使在这个阶段中会产生出某些思想体系,也只能是在方法论上依然属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空想主义。只有当无产阶级在阶级斗争中成长为一个自觉的阶级,即成为“认识社会总体现实的自觉主体”时,才能够提出科学的历史总体范畴。
历史总体范畴的提出,打破了概念僵硬的自我封闭性。历史的总体范畴在概念的历史生成中来理解概念,认为造成概念独立性的一切因素都在历史生成中被消除了,任何概念的结构都由于建立在具体内容上而不断获得新的性质,从而迫使概念的结构不得不时常通过变化来适应内容,达致与内容的统一。如上所述,历史因素的流动性是历史总体的前提,在这里,概念的变化特性使总体范畴在自身中获得了逻辑的可理解性。因为概念一旦失去固定不变的独立性,唯一的方向就是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从而构成总体意义上的互动。概念的独立性和具体性是完全不同的,当概念失去独立性时,恰恰获得具体性。正是由于概念变化的特性使过去一切带有空想性质的对具体性的企求成为可能,即在概念的联系、统一和转化中,在历史地生成着的总体中消除概念的抽象形式,把其本身应有的具体性归还给概念。
总体范畴的科学性一开始就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及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对抗性时表现了出来。从总体上来认识资本主义社会,发现了这个社会的矛盾本质,了解了这个社会的生产制度是建立在各种相互对立的因素的基础上的。根据总体范畴所提供的方法,把资本主义放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过程中,就自然而然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真正趋势,从而找到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途径。
卢卡奇说:“总体范畴决不是把它的各个环节归结为无差别的统一性、同一性。只有在这些环节彼此间处于一种动态的辩证的关系,并且能被认为是一个同样动态的和辩证的整体的动态的辩证的环节这层意义上,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中所具有的表面的独立和自主才是一种假象。”矛盾、差别是社会系统自身发展的动力,而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产生出属于这个社会的总体的而又与这个社会相对立的因素。这种因素支持着资本主义社会,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同时又为最终埋葬资本主义社会作好准备。
总体范畴的提出改变了资本主义社会在科学上的分工和专门化的影响,开始了从总的联系中认识历史的理论活动。因为,马克思主义研究现代社会的各个学科,都是从阶级的观点出发来考察每一个问题,而只有作为阶级的主体才能够提出总体的观点。
无产阶级自身就是总体,或者说是总体范畴的主观方面。
无产阶级作为“认识社会总体现实的自觉主体”与一切个人主义的立场格格不入。个人主义往往立足于个人的观点来看待周围的世界和社会环境,因此,个人是站在这个世界的对立面的,而这个世界则是肆意凌虐个人的“无情的命运”。也就是说,这个世界在本质上是一种相异于人的、难以捉摸的和不受人的行为能力影响的人的环境,对于它,人们在理论上往往称作“规律”,即看作是不可理解的合理性存在;而在现实中则是以宿命论的方式接受了它。这样一来,就把人变成了历史过程中的一种完全消极的存在物。
马克思主义从阶级的立场出发看待周围世界和社会环境,它把无产阶级自身与这个世界视为一体,视作总体中相互规定的总体因素。作为阶级的人是总体性的主体,它把周围世界和社会环境都看作是属人的而加以改造,而人自身的改造又有赖于周围世界和社会环境的改变。因此,阶级的观点是历史总体观的基础,正是由于无产阶级有了自觉的阶级意识,总体范畴在科学-方法上的优越性才表现了出来。
在历史总体的关系中研究问题,不仅可以发现避免虚假意识的借鉴,而且能够在历史总体中正确地把握人们的生活状况和由这种生活状况所决定的人们的思想、感情等 , 从而确定人们所希望的东西和所追求的目标,以及为此应当采取的正确行动,并进一步了解这些行动对历史总体的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自觉意识。这种自觉意识的出现使无产阶级的行动从自在阶段走向自为的阶段,成为自觉地推动历史总体发展的革命实践活动。就是说无产阶级革命实践活动为最终实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即实现思想规定的起源和现实生成着的历史过程的统一提供了基础。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但目前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一个半官方组织,而非民间自律性组织。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CPA行业做大做强面临的问题与路径选择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十分迅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在发展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应从行业协会地位、审计市场结构、事务所退出机制、信用体系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行业做大做强。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行业发展; 自律监管; 信用体系; 退出机制
CPA行业做大做强面临的问题与路径选择
改革开放30 年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十分迅速,在维护经济秩序以及证券市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如何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以适应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法规建设步伐较快,注册会计师行业走上法治化发展道路1993 年10 月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证,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与此同时,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的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经济法规也相应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在保证和规范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在行业管理方面已建立和完善了从事务所的设立及日常管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到我国会计市场的开放等一系列行业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符合国情的考试、培训制度初步建立,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
从考试制度方面看,最初的会计师称号是通过审核认定的,是为尽快恢复注册会计师缺席的应急之举;其后,出现过考核、考试并用阶段,自1994 年1 月1 日《注册会计师法》实施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唯一途径,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统一考试现已成为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职业资格考试之一。从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方面来看,1994 年3 月,国务院成立了由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教委等8 个部委领导组成的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制定《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直接组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的同时,还积极筹建注册会计师全国培训中心,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
(三)多种形式的事务所逐步出现,发展方向逐渐明确
1994 年,随着《注册会计师法》的实施,酝酿多年的事务所体制改革工作开始着手进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中国成员所、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等多种形式的事务所逐步出现,事务所的脱钩、合并、联合等工作也开始探索。《注册会计师法》中规定事务所可以有两种组建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二是合伙形式。合伙所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在社会上处于超然独立地位,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应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发展方向。
(四)行业协会管理逐步完善,作用不断加强
1988 年11 月15 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北京成立,它既是一个独立的由我国全体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又是一家由财政部领导的事业单位。协会成立以后,组织了历次注会考试,加强了国际交往,创办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协会拟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定业务基本准则》等22 项,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等26 项准则。协会在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上起了积极的作用。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缺位,协会内部运作受制于财政部门。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但目前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一个半官方组织,而非民间自律性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人的选任,由财政部、审计署推荐,而不是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财政部,行政管理、党团关系、经费供给均挂靠财政部;协会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须报财政部和国家人事部编制委员会批准。各地方财政部门对地方协会的管理也基本沿袭财政部对中注协的管理方式。注协的模糊身份影响了注协作用的发挥,也使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体制不顺,从而影响监管效力。
2.中央与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目前《中注协章程》中关于建立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定,地方协会是受中注协的领导,但是,省级协会的监管工作属于省级财政部门的权限范围。从表面上看,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着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日常执业监管的工作,而实际上,各省、自治区、市的财政部门往往把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当作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就成为了一个集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于一身的管理机构,注协更多的是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而易忽视会员的真正需要。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机构和人员方面存在的问题
1.执业机构的独立性有待加强。
由于事务所的数量不断的增加,导致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如何正当地保留已有客户或者发展新的客户是事务所头疼的问题。有些客户以解聘注册会计师为由,威胁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有些事务所为了拉拢客户而压低服务费用,最终形成了恶性竞争。所有的这些都可能导致事务所的独立性受损。而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独立性受损意味着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受损、行业的声誉受损。
2.执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在高速发展的当代社会,新问题、新方法、新制度的不断涌现,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时代要求。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从事务所执业人员状况来看,对会计、审计、法律、税务、企业管理等领域的知识的综合掌握程度不甚理想。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即便对会计、审计知识熟练掌握的人,大多也是停留在对准则、制度的掌握和了解上。而对该项活动的发展过程及其最基本的理论却知之甚少,这必然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论/文/网LunWenData/Com]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场缺乏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
信用是市场经济赖以公平运行的基础,注册会计师不讲诚信,公平的市场秩序就难以得到维护;而如果上市公司不讲诚信,注册会计师审计就失去了稳定的基石。当今,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还很不完善,各种“虚假”信息充斥市场,不仅加大了经济的运行成本和风险,同样也加大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成本和风险。目前市场上存在对虚假审计的巨大需求。如果不仅上市公司作假,与上市公司交易的相关方也通同作假,那么注册会计师纵使有再强的专业能力和无比的诚信,也将无能为力。
2.利益驱动使会计师事务所受制于被审企业。
目前事务所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是承担审计职责的事务所由被审企业自行聘用。从理论上讲,注册会计师的聘用应由被审单位的股东大会委托事务所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业绩进行审计。在这种委托关系下,注册会计师相对于公司应是独立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经营者实际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因此,尽管理论上和法律上都提出股东大会有权最终决定注册会计师的聘任,但实际上公司经营者既是审计对象又成了审计委托人,决定着审计机构的聘用、续聘、费用支付等事项,完全成了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尤其是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审计行业存在着“供大于求”的现象,被审企业如果不满意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则该事务所就必然面临被炒“鱿鱼”的后果。
(四)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众对审计的依赖过高,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审计报告的公开化,使越来越多的利益群体开始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其工作。同时,由于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为的性质、审计报告的意义存在误解,混淆了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或者公众对审计的期望值与审计实际所起的作用之间存在差距。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自然而然地、不可避免地将所有的过错推到注册会计师身上,进而又使更多的群体不能满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或对他们的审计工作更为挑剔,这些无形中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风险。
2.法院倾向于保护“弱小群体”,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会计界认为,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不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所有未查出的错报事项都负责任,关键在于未能查出的原因是否源于审计人员本身的过失;而法律界与公众则认为只要审计报告意见与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符,注册会计师就应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法院在受理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时,较倾向于保护所谓的“弱小群体”,强调均衡损失,认为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盈利丰厚,完全有理由从其丰厚的收入中拿出一小部分来稳定受损方的情绪,以安定团结。法院的这种判决,使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法摆脱不合理的风险困扰。
(一)确立中注协的独立地位,明确中注协与各地方注协的关系应把中注协建立成一个完全独立的自律组织。
为保证中注协的合法性,设立时可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但与政府部门间不应存在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财政部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机构而并非管理机构。中注协应以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运转,以履行其行业管理责任。财政部门可以采取对协会制定的章程、行业自律惩戒办法、执业准则、规则等进行备案或审批,监督财务收支的使用等方式对注协进行监督管理。
改变现有中注协与地方注协、地方注协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十分必要的。应当建立统一的、全国性的协会,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的地方注协均改编为中注协的地方分会,各分会依照法律和中注协章程的规定,代表中注协行使在各地的行业自律管理权。各地方注协是中注协的分支机构,直接归中注协领导,避免地方注协受当地政府的牵制。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领导由中注协委派,经费由中注协统一拨付,会员会费由地方注协代收后交中注协统一管理,这样就可以理顺中注协与各地方注协之间的关系。
(二)实施做大做强战略,培育寡占型的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结构要实现做大做强,必须以加强内部治理为基础。事务所内部治理应当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人合”为基础,以增进内部和谐为重点,以合伙文化为导向,建立风险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有效、公开透明、相互制衡的事务所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完善的内部决策和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树立“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事务所治理理念,推动形成诚信、合作、平等、协商的事务所合伙文化。
通过构造寡占型的审计市场结构可以减弱审计活动的地域性,避免来自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当地企业牵制,大大缩小上市公司的选择空间,使其难以再采用威胁变更事务所逼其就范的不正当手段,缓解或减少竞争审计寻租,也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从而可以通过更准确地评估和控制客户的审计风险来提高以后的审计质量。
(三)加强信用和文化建设,建立规范的会计服务市场信用体系注册会计师不仅是一个“经济人”,也是一个“社会人”,因而注册会计师必须做到取信于社会。
“赢得别人信任”、“守信用”应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基本素质之一,而这种道德凝聚力实际上也是未来会计服务市场竞争中最具杀伤力的武器,一旦失信于公众,将会使整个行业的信誉受损,引起市场秩序混乱。“文化”是事务所发展的内在动力,优秀的企业文化促进高质量审计的产生,而高质量的审计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因此,要充分发挥“信用”对注册会计师和“文化”对事务所建设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是整个会计服务市场信用制度的基础,而在我国目前的会计服务市场,个人信用制度几乎是空白,这不但不利于注册会计师个人从事审计鉴证、咨询等经济活动,也影响了整个会计服务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只有建立起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才能在此基础上完善事务所市场信用体系,以制度约束注册会计师的失信行为。
(四)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事务所退出机制首先,引导事务所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促使其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对事务所的运作实行动态监控,保证其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是事务所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治理模式应得到有效运作,这可以避免出现事务所内部人员独断控制所导致的不计风险、任意接收业务委托、降低质量标准的弊端。
其次,在设立事务所时,应严格控制数量,推行合伙制。控制合理的事务所数量可以避免恶性竞争、不计风险、低价收费等扰乱会计市场现象的发生。合伙制的实行可以有效增强高层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监控。最后,应建立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考核评价系统,对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必要时要求其退出。退出市场竞争的压力可以调动现有事务所加强管理、开拓业务、谋求发展的积极性。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it 原意在英语中指代物的第三人称单数。另有其他单词的缩写,例如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即时翻译 instant translation;创新技术innovative technology等。也指信息技术行业的英文简称。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语言文化论文:and的理解与表达。仅供大家参考!
and的理解与表达全文如下:
and是英语中使用频率极高的连词,用来连接词、短语和句子。 笔者根据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英语新教材 ,试就and的用法进行归纳, 以利于读者理解与掌握。
一、表示并列或对称的关系and可以用来连接语法作用相同的词、短语或句子,可译为“和”、“并”、 “又”、“兼”等。如:
Lucy and I go to school five days a week. 我和露西每周上五天学。(连接两个并列主语) You must look after yourself and keep healthy.你必须照顾自己并保持身体健康。(连接两个并列谓语)
They teach us Chinese and we teach them English.他们教我们汉语,我们教他们英语。(连接两个简 单句)
如果连接两个以上的词语,通常把and放在最后一个词语前面;为了强调,可在两者之间分别加上and;把词语连接起来时, 通常把较短的词语放在前面。如:
I like eggs,meat,rice,bread and milk.我喜欢鸡蛋、肉、米饭、面包和牛奶。
All that afternoon I jumped and sang and did all kinds ofthings.那天整个下午我又唱又跳,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The apples are big and delicious.苹果又大又好吃。
有些用and连接的词语,次序是固定的,不能随意改变。如:
men,women and children男人、妇女和儿童;fish and chips 炸鱼加炸土豆片等。
二、表示目的 在口语中,and常用在go,come,try等动词后连接另一个动词,表示目的。此时and相当于 to,不必译出。如:
Go and see!去看看!
Come and meet the famly.来见见这家人。
三、表示条件和结果 在祈使句后,常用and连接一个简单句,表示条件与结果的关系, 它们在语法上是并列关系,但在意义上却是主从关系,也可译为“如果……就……”。如:
Work hard and you will live happily.=If you work hard,you will live happily.如果你努力工作,你就会活得愉快。
Come early and you will see him.=If you come early, youwill see him.如果你早来的话,你就会见到他。
四、表示承接关系 and用在句首,起承上启下的作用, 可译为“因此”、“那么”、“于是”等,也可不译。如:
And what's this?那么这是什么呢?
And the air today is nice and clean.今天的空气真清新。
五、表示动词的先后关系and常用来连接两个动词或动词词组,后一个动词所表示的 动作发生得迟一点 。此时and相当于then, 可译为“然后”。如:
Then he got out of the lift and climbed up to thefifteenth floor on foot.于是他从电梯里走 出来,然后步行爬上第15层楼。
Go along the street,and take the third turning on theright.沿这条街走,然后在第三个路口向右拐。
六、表示动作上的伴随关系 and连接两个动词, 动作同时发生,前一个动词表示姿势 或状态,后一个动 词表示伴随动作, and 相当于while,可译为“边……边……”。如: They talked and laughed happily.他们愉快地边谈边笑。
The baby watched and listened.这个婴儿边看边听。
七、表示因果关系 and连接两个动词或两个分句,带有因果关系,此时and相当于so, 可译为“便”、“ 于是”、“因而”、 “结果”等。如:
She couldn't find her mother and began to cry.她找不到妈妈,于是哭了起来。
It's a fine day today,and everyone is busy. 今天是个好天气,因而人人都很忙。
八、表示意义上的增补 and连接两个分句,第二个分句是第一个分句的补充或进一步说明,可译为“又 ”、“同时”等。如:
If you want to be thinner and healthier,you have to eatless food—and you also have to ta ke more exercise. 如果你想既苗条又健康,你就得少吃食物——同时,你还得多进行运动。
Don't be late—Oh,and put on your old clothes.别迟到——噢,还要穿上你的旧衣服。
九、表示递进与转折and表示转折时,相当于but,但语气较弱,可译为“而且”、“可 是”、“不过” 或不译。如:
I mean you eat too much,and you don't take enough exercise.我的意思是你吃的太多,而且运动得不 够。
They call me Lily sometimes,and I don't always tell themthat they've made a mistake.他们有时叫我莉莉,但我并不总是告诉他们说他们弄错了。
十、表示强调,加强语气 用and 连接两个相同的动词表示动作的反复;用and连接两个相同的副词,表示动作的延续;用and连接同一个形容词或副词的比较级表示程度的逐 步加深。如:
The baby laughed and laughed.这个婴儿笑呀,笑个不停。
They talked on and on very happily.他们很高兴地谈了又谈。
She looked at me and cried harder and harder.她看着我,哭得越来越厉害。
十一、and有时连接两个反义词 and连接的两个反义词在句中作状语或后置定语,这两个词的次序不得颠 倒。如:
He uses a lift to go up and down.他乘电梯上楼下楼。
When C
hrist was born nearly two thousand years ago. manypeople,rich and poor,gave him pres ents.差不多两千年前,耶稣出生时,许多人,无论贫富,都给他礼物。
十二、and连接两个数词或连接百位和十位之间的数词,前者可译为“加”,后者则不译。如:
What's one and two?一加二是多少?
There are three hundred and sixty-five days in a year.一年有365天。
Both John and Ann have got penfriends.约翰和安都有笔友。
The museum is between the post office and the hospital. 博物馆位于邮局和医院之间。
I love autumn because it's nice and cool.我喜爱秋天,因为它很凉爽。
浏览量:5
下载量:0
时间:
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法治监督不力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立法禁止“理解腐败”言论的法理解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立法禁止“理解腐败”言论的法理解析全文如下:
摘要: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任何东西的危害都没有“腐败合理论”危害大。与腐败本身相比,“腐败合理论”是一种更深层次的腐败,是腐败从物质向精神层面的扩展。“腐败合理论”表明,腐败的现象已经不满足于单纯的物质腐败和经济上的掠夺,而且还要为之寻求精神和道义的支持,这是腐败现象对人类良知和人民主权的公然挑战。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对“理解腐败”的言论加以禁止,通过反腐败确立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威,巩固民主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
关键词:腐败;社会评价;民主法治建设
个案和本质、理论和实践是我们认识世界、适应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两种方法,也是法律规范社会的重要工具。一个民主和法治的社会,应当建立起一种本质上符合公共理性的社会判断体系,这不仅有利于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形成和发展,而且是一个生气勃勃的社会必不可少的观念标志。而这往往与一些基本的理论命题有关,笔者试就几个问题提一些想法,以求教于识者。
近期,《环球时报》一篇文章中谈道,“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引发网民热议。①《环球时报》这样一种严肃的国家报刊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公然发表为腐败张目的文章,着实让人惊讶。记得在改革开放之初,面对开始涌动的腐败浪潮,就有一种观点,说“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笔者1996年初在《北京社会科学》杂志上发表过“腐败不可避免论的实质是腐败合理”的论文,并对“腐败合理论”进行了批驳。现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这种为腐败张目的言论沉渣泛起,再一次说明中国反腐败的严峻性。
腐败是公权的滥用。2004年9月19日闭幕的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通过了有关《国际经济交往中的腐败及相关犯罪》专项决议,其中对腐败给出明确的定义:“腐败指任何公职人员在任何时候,以实际的或者潜在的行使或者不行使公职人员职能为交换条件,为自己、他人或者任何机构索要、同意接受或者接受不论何种性质的不正当利益。腐败的构成不要求为实现所图谋的利益而实施甚至企图实施作为或者不作为。”如果说腐败是封建政治的伴生物,② 那么反腐败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民主政治不仅要反腐败,而且只有通过反腐败机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因此,作为民主政治法律化的法治自然与反腐败有着本质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民主一开始就是基于反腐败的政治考虑。这一点,美国宪法创建者汉密尔顿和麦迪逊认为:“每部政治宪法的目的就是,或者说应该是,首先为统治者获得具有最高智慧来辨别和最高道德来追求社会公益的人;其次,当他们继续受到公众委托时,采取最有效的预防办法来使他们廉洁奉公。”[1]在当代世界,腐败已经成为“过街老鼠”。因为腐败行为不仅违背了公权对人民的承诺,而且鲸吞了人民的财产,破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以中国为例,越来越严重的腐败不仅使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入私家腰包,而且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司法不公,国家公信力低迷,社会诚信体系遭到破坏,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受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主流媒体不为反腐败建言献策,反而为腐败行为张目,只能证明:某些腐败的势力已经不满足于行为上的腐败,而且要把这种行为上的腐败转化为观念上的正当性。
显然,要让人民理解腐败不但不合理而且荒诞。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一切国家权力都来源于人民,而且必须服务于人民。为人民服务是国家权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必然逻辑。一切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都是对人民的背叛。因此,人民有权将一切腐败行为绳之以法,并追究其政治和法律责任。诚然,当代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彻底消灭了腐败,但这并不等于说腐败是合理的和正当的。因为,腐败与腐败有本质的不同。在当代世界,发达国家为了防范腐败建立起极为严格的制度,即使有腐败也是偶然的。如每年在国际清廉组织名列榜首的北欧诸国,公务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极为罕见。芬兰人认为,健全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政府官员的诚实可靠,不能让任何人和任何部门有超级权力。但是,中国的腐败不同。其概括起来有两大特点:
一是腐败的人数和腐败所侵吞的资产惊人,如关于中国贪官外逃,2003年来被媒体频繁引用的一组官方数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①这实际上只是被检察机关掌握的一部分,精确的数字显然不止这些。
二是出现了前赴后继、群体性和关键行业腐败的现象。如司法领域,这个应当最具公信力的机构的腐败同样令人震惊。仅近年媒体披露的就有长沙中级法院腐败案、广东省中级法院腐败案及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腐败案。甚至反腐败部门也出现大量的腐败,某地反贪局长4个老婆6个孩子家产上亿元。② 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2005年至200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司法人员9270人。“反贪局长腐败”早已不是孤案。
这些现象表明,中国的腐败绝不是偶然的,也绝不是官员个人的品质问题。比如,高官财产公示,作为民主法治最基本的制度和当代民主法治国家最基本的现实,在中国一再受到阻遏。一个理由是条件不成熟。须知这是反腐败最重要的制度,也是民主法治的基础。说高官财产公示制度条件不成熟,也就是说反腐败的条件不成熟。可见,这种腐败不可避免的事实,完全是人为的。在这种情况下,让人们理解腐败,就是让人民同意并谅解官员腐败。这表明,中国有些腐败群体,不仅在公共利益上肆无忌惮地腐败,而且在社会舆论上要求营造腐败合理的价值正当性。这不但荒诞而且近乎无耻。如果说20年前,散布“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还会有人相信,那么今天再散布这种观点,无疑是贪腐群体向人民的宣战。这一事实表明,中国的反腐败不能再停留在“加大反腐力量”的口号上,必须无条件地向“条件不成熟”说不,立即在全国实施官员财产公示,通过制度有效地实现“官员想腐败也没门的”法治目标。
腐败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破坏社会民主秩序的行为,为什么有些人不但不憎恶,还试图为其唱赞歌?这涉及社会评价的多元性问题。如果说解决对腐败认识的本质问题是一种“应当”,那么现代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使这种“应当”成为现实。以腐败的道德判断为例,“不同时代和地域中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的不同几乎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2]。如何使不同的判断和认识最终达到“本质”,显然不仅仅是认识的问题。正如列宁所说,“如果数学定理触犯了人们的利益(更确切地说,触犯了阶级斗争中的阶级利益),这些定理也会遭到强烈的反对”[3]。可见,社会评价的问题,除了“应当”,还有一个正当性或现实性的问题。
事实上,现实社会评价的复杂性,远比“阶级斗争利益”要广泛。西方学者兰科在其《合理性类型和语义》一文中以不同学科、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为标准,列举了“合理性”这一术语有21种含义之多[4]。这是由认识的学科方法、角度、视点等诸多不同的差异造成的。在某种意义上,这些认识在自己的视角都有其合理性。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合理性———无论是理论合理性,还是实践合理性———本身带有一种历史的概念;的确,由于有着探究传统的多样性,由于它们都带着历史性,因而事实将证明,存在着多种合理性而不是一种合理性,正如事实将证明,存在着多种正义而不是一种正义一样。”[5]由此,就需要对不同思想、观点进行选择。这是一个十分困难的问题,它是由认识、判断的多重价值及其冲突引起的。
2010年,新闻图片《挟尸要价》在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的评选中以全票获得了2009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但这张照片在获奖的同时也引来学术界的非议。有些学者认为,这张照片的发表,违背了“不宜暴露尸体”的原则,对见义勇为牺牲者的尊严及其家属的心灵造成二次创伤,故不符合新闻职业道德[6]。一张不符合新闻职业道德的照片却获得大奖,这本身就说明不同评价的社会意义。
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社会,人们不得不面对越来越多的多元化价值和冲突,并不得不陷入如罗尔斯一样的思考:“一个因各种尽管互不相容但却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深刻分化的自由平等公民之稳定而公正的社会如何可能长期存在?”[7]5由于民主社会更重视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又由于多元化价值中的弱势价值容易受到侵害,判断的本质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被转换成如何保障弱势群体的表达权问题。在一个多元化的评价体系下,强势群体往往占据表达和评价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康德所谓的“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8]及“只有人及连同人在内所有的有理性的造物才是自在的目的本身”[9]被转换成法律平等是否可能的问题。
也就是说,伦理学的问题变成了法学的平等权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在罗尔斯的两条正义原则中,第一条就是平等权的道理。在这里,道德上的善变成了法律上平等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因为没有法律上平等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人是目的”就永远无法实现。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评价的质的问题,就不单纯是一种认识问题,甚至主要不是一种认识问题,而成为一种价值选择。对某种社会现象作出一种评价,就是一种价值选择的过程。为了保障价值选择的公平性,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必须解决如下三个问题:
第一,评价的价值标准是什么?
认识论讲的较多的是主观说和客观说。但是,论文格式主观说和客观说在相当大程度上离不开话语权。比如,我们对儒家的评价,从至圣先师到砸狗头、再到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和今天的祭孔盛典极尽奢华的情形,都源于话语权。但是,话语权本身并不能构成标准。只有当话语权尊重主观和客观的规律并体现公共理性的时候,它才构成社会评价的标准,这就是公共理性的作用。于是,社会评价的标准与公共理性、公信力有关,它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公共理性和公信力代表了社会评价标准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公共理性强调的是社会评价标准的逻辑自洽性,它应当是最讲理的,体现着一种深刻的、你不得不服的理性;公信力强调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并能够被实践所检验和证实。“观点水平的评价的基本性质之一,评价达到自觉化、理性化的水平的标志,评价所反映的客观价值关系合乎主体的必然性和规律的表现”[10]。另一方面,公信力则反映了社会评价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从长远看,唯有体现公共理性的东西才具有公信力。反过来,不具有公共理性的东西,话语权再大,也难以获得公信力。哈特曾举过第三者算不算秃顶的例子[11]。
类似例子衡量的标准只能是社会中大多数人的通常理解,即公共理性。如中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就是一种公共理性。为什么要取大多数人的公共理解而不取少数人的特殊理解?因为公共理性是与社会进步一致的。① 美国学者罗尔斯指出:“公共理性规定着协商民主中公民推理的本质特征,即公民关于宪政根本要旨和正义基本问题推理的本质特征。”[12]作为社会进步的补充,公共理性当然必须以推进社会进步为目的,因而能够作为社会进步原则的补充。②
第二,谁来评价,或谁的评价才属于合理的道德的评价?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社会的评价主体长期由政府主导,这其实并不合理。从法理上说,社会评价的主体只能是社会。这是由公民、社会和政府的法治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是公民的集合体。社会评价涉及公民在社会中的幸福程度。而公民的幸福感受只能由组成社会的人———公民来表达。
因此,社会评价实质上是公民对自身生活方式的一种认定。这种认定是感性的和真实的,它来不得一丝一毫的弄虚作假也不需要弄虚作假。公民也许会以偏概全,但社会的真实感受会自动纠正这种片面性,从而保证这种评价的客观和真实。比如,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的生活,大多数人都会认定比以前好多了。如果突然出来一种观点,说中国人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那无异于奇谈怪论。但反过来,说中国人现在的生活已经成为当代世界最好的,也不会被人接受。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的现状。其次,社会评价的主体只能是社会,这与社会评价的目的有关。社会评价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幸福。而社会幸福所涉及的是公共利益。对公共利益的评价,只能由体现公共利益的社会来担任。
因为这种评价必须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追求和忠诚,而只有社会才是最忠实的公共利益的代表。同样,只有当社会的评价是由代表公共利益的社会来进行的时候,社会评价才具有最大的公信力。社会作为社会评价的主体,还决定了社会评价的唯一手段就是讲理。社会不是权力机构,也不具有公共权力。社会评价要使社会接受,不能利用强力或强制手段,这就决定了社会评价的主体是通过讲理的方式实施社会评价的。这个评价除了理性和道义之外,再没有其他手段,于是,一个讲理的道义的社会就形成了。
社会评价的主体是社会,这就要求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为了社会而存在。从根本上说,政府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公权具有独立性、逐利性、扩张性和侵略性的特点,社会评价的主体不应由政府担当。一方面,政府有自己的利益,为了权力,为了自己的利益,政府可能违背社会利益。这在非民主的国家非常普遍。而即使在一个民主的国家,国家权力也仍然可能因为追逐自己的利益而侵害社会利益。另一方面,社会担当监督和约束政府的职责。将社会评价的主体归结于政府,无异于将监督者即社会的评价权交给了被监督者,这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道义上都是不成立的。
第三,如何评价。
这涉及社会评价程序,即社会应当通过怎样的途径和手段来实施评价。社会评价由社会来评,就要求有一个既体现社会利益又体现公平正义的程序。这方面,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程序正义观很有借鉴意义。罗尔斯认为,程序正义必须包含五个要素:一般性要素、普遍适用性要素、公开性要素、排列各种相互冲突的要求的次序的要素、终极性要素[13]4。为了用好这五种原则,他又提出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13]54-82。与此相一致,哈贝马斯在批评罗尔斯正义观的同时,提出了他的形式正义的公平的对话程序。
他认为,公平的对话包括三项规则:
(1)“每一个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都应该被允许参与对话。”
(2)包括三项罗尔斯认为程序正义必须包含的五个要素:A.每一个人都被允许对任何主张提出疑问。B.每一个人都被允许在对话中提出任何主张。C.每一个人都被允许表达其态度、欲望和需要。
(3)不允许以任何内在的或外在的强迫方式阻止言说者履行其由第一条和第二条所规定的权利[14]。在此基础上,政治哲学的目的不再是形而上学的,而是实用型的。它不再追求真理和普遍正义原则,而是追求重叠共识,因为“社会统一的本性是通过一种稳定的诸合乎理性的完备性学说之重叠共识所给定的”[7]141。重叠共识对于社会评价的意义,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在现代社会要想在所有重大问题上取得一致是不可能的,但在基本政治问题上的一致又是社会稳定所必须的,重叠共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巧妙而合理的思路。”[15]不仅如此,重叠共识的社会意义已经超越了认识论。
恩格斯曾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意志的相互中产生出来的,由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16]不难发现,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和罗尔斯的重叠共识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一定意义上,罗尔斯的重叠共识正是历史合力的认识化,是一种认识化的历史合力而已。罗尔斯的重叠共识不过是正义领域发现的历史唯物主义。
由此引出了我们的社会应当如何对待不同的社会评价。概括起来,社会评价的结果无非两种:一种是正面的,一种是负面的。如韩寒从台湾诚实的计程车司机和厚道的眼镜店老板的故事中得出结论:“在华人的世界里,也许它不是最好的,但确实没有比它更好了。”[17]。这在某种意义上对我们社会的评价就具有负面性。那么,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应当如何对待不同的评价结果呢?法治的原则是尊重程序。
在公共理性的标准之下,任何一种由社会经过正义程序产生的社会评价都应当有它存在的理由,哪怕这种社会评价与主流意识、观念相抵触,这是程序正义的要求。尊重程序也就是尊重程序中的每一种评价,只要它能够通过程序存在。因为任何一种评价,都是一种合力,而这种合力正是历史结果的动力。不难发现,作为一种历史合力的评价,需要一系列的法治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评价越接近本质,则民主法治就越发展;而民主法治越发展,社会评价就越接近本质。社会评价的本质深刻地体现和反映着社会民主法治发展的程度。
我们已进入一个多元评价和重叠共识的社会,但多元社会和重叠共识并不意味着没有底线。从社会来看,这底线就是民主和清廉。民主是我们社会的核心价值。只有民主政治才能真正做到清廉,只有清廉的政府才可能是民主的政府。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否认清廉,鼓吹腐败合理,就是对民主的挑战。《环球时报》上所谓“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的说法,最大的要害就是宣扬“腐败合理论”。因为腐败合理,所以腐败者不但不感到可耻,而且有“谁不腐败谁傻帽”的心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说法正是这种腐败心理的反映。就像云南麻栗坡原县委书记赵仁永所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①这是把腐败当成礼尚往来,腐败者已经没有罪恶感和耻辱感。因为有“腐败合理论”,作为人性耻辱的腐败行为,似乎变得正大光明起来了。一方面,腐败行为的罪恶感被漂白,腐败成为权力的标志;另一方面,腐败破天荒地成了某些人的公开追求。
2011年全国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卫生部原部长张文康表示,目前,学术造假、公务员腐败、奢靡之风流行均体现道德建设的短板。他举例称,有的小孩长大后的理想是“想当贪官”,因为贪官挣钱多。②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任何东西的危害都没有“腐败合理论”危害大。与腐败本身相比,“腐败合理论”是一种更深层次的腐败,是腐败从物质向精神层面的扩展。“腐败合理论”表明,腐败现象已经不满足于单纯的物质腐败和经济上的掠夺,而且还要为之寻求精神和道义的支持,即要追求一种精神不败,使腐败行为合理化、道义化。这是腐败现象对人类良知和人民主权的公然挑战。如果说腐败与反腐败是一场战争,那么“腐败合理论”的出现可以看做腐败的反攻和挑战,也是反腐败阵营的严重退却。鉴于中国反腐败斗争的严重性,有必要通过立法禁止某些具有挑战人类良知的言论,包括“腐败合理论”。任何宣布腐败合理的理论和观点都要受到法律追究。用立法的权威来震慑腐败,由此确立民主法治的权威。
事实上,用法治禁止某种不利于社会进步的言论,在当代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
如在德国,对于鼓吹或赞颂纳粹的言行以犯罪论处。不仅如此,针对二战时期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的罪行和历史,欧洲许多国家采用“禁止性规范”的方法,禁止粉饰屠杀犹太人的言论。法律所禁止的言论包括:认为屠杀历史根本没有发生过,或者认为那段屠杀历史在方式和范围上并不像普遍认可的范围那么大。有些国家还将所禁止的诋毁言论的范围扩大到粉饰种族灭绝(战争罪行)的历史,以及煽动种族歧视和排外。如果罪名成立,那么违法者最少被判入狱半年。
在法理上,禁止鼓吹腐败合理的言论与保障言论自由并不冲突。在当代世界,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任何一种言论自由都有明确的界限。即使针对公权,言论自由也不能“故意”造假,更不能挑战人类的良知。在当代发达国家,针对私权和社会的言论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需要强调的是,主张腐败合理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诋毁民主。在人类历史上,有公开诋毁民主的人,却没有公开为腐败唱赞歌的人。即使在封建社会中,腐败行为也是不被原谅的。如果说封建社会的权力属于皇帝一人一家一朝的私权尚且不能容忍腐败,那么在今天的民主社会,权力属于全体人民,更不允许腐败。允许腐败就是对人民主权的亵渎。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必须通过立法严格禁止鼓吹腐败合理的言论。近代以来,民主法治之所以成为世界潮流,就是因为民主具有巨大的反腐败功能。封建社会也反腐败,但封建社会的腐败是封建政治的必然产物。在现代社会中,反腐败是民主政治的要求,任何一种腐败都是对民主的侵犯和损害。从实践上看,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腐败才可能降到最低点。因为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破坏和滥用准则是有限制的,因为法律的卫护者和执行人最终发现自己也不能摆脱法律的裁判”[18]。
为此,必须将禁止“腐败合理”的言论与禁止诋毁民主的言论结合起来,鼓吹“腐败合理”的实质就是诋毁民主。凡鼓吹腐败合理、诋毁民主的言行一律以犯罪论处。所谓“理解腐败”,就是对人民民主公开、断然的拒绝。这是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所不能容忍的行为。从根本上说,这些观点之所以能够在今日中国存在,是因为弘扬民主的公共平台没有建立起来。中国宪法和法律都有民主的相关规定,党的文件也强调“只有人民当家做主,才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调动全社会、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19]。推进中国的民主建设,必须抵制腐败,使腐败分子成为人民的公敌,通过反腐败确立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威。
今天的中国,民主法治已经成为立国之本,“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已经成为中国社会1义民主对一切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要求。任何人不能用任何方式为腐败张目。任何为腐败解脱的观点都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挑战。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更不能公开发表腐败合理和诋毁民主的言论。所以,通过立法禁止“理解腐败”的言论,用法治手段来推进民主,这是进一步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正如温家宝所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①只有借助于严格的法治保障,“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才会成为中国社会共同的价值底线,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可侵犯的共同的社会良知。这是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走向繁荣必不可少的观念条件。
[1][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M]。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290.
[2][英]罗素。伦理学和政治学中人类社会[M]。肖巍,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49.
[3][俄]列宁。列宁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47.
[4]伍志燕。道德评价及其合理性[J]。理论学刊,2011,(12):72.
[5][美]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M]。万俊人,吴海针,王今一,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12.
[6]陈力丹。“挟尸要价”的公开发表和评奖有悖新闻职业道德[J]。新闻记者,2010,(10):23-24.
[7][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8][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48.
[9][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19.
[10]李德顺。价值学大词典[K]。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215.
[11][英]哈特。法律的概念[M]。张文显,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4-5.
[12][美]罗尔斯。公共理性观念再探[G]//哈佛燕京学术。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8.
[13][美]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14]姚大志。何谓正义:罗尔斯与哈贝马斯[J]。浙江学刊,2001,(4):11.
[15]姚大志。打开无知之幕[J]。开放时代,2001,(3)。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97.
[17]邹振东。韩寒,太平洋的风从哪里来?[N]。南方周末,2012-05-17.
[18][美]柯特勒。美国八大冤假错案[M]。刘末,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13.
[19]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进步,烹饪越来越具有审美性质,直至发展成为实用与审美并重的各种花色造型菜点及丰盛华丽的筵席。中国烹饪艺术虽然受到烹饪原料、烹饪技术、食品实用功能等因素的制约,具有相对的局限性,但它与其他艺术种类相比较,却有自己的艺术特点,即融绘画、雕塑、装饰、园林等艺术形式于一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中职烹饪专业《烹饪美术》课程开发的几点看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对中职烹饪专业《烹饪美术》课程开发的几点看法全文如下:
中国烹饪技艺源远流长,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常说的烹饪菜点的色、香、味、形、质、养,与美术有关的就占了三项。在目前各类大中专院校中,多以师带弟的形式传授烹饪技术,培养的学生仅仅满足一般的厨师要求。学生缺乏对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认知,缺少对美术基础知识的深入学习,所学知识难以满足人们对饮食文化的审美需求,更谈不上对烹饪工艺的发扬和创新。因此,授好烹饪美术课显得尤为重要,下面试谈谈对课程开发的看法。
《烹饪美术》课程教学应占专业课总课时的25%左右,主要分为基础美术课和工艺美术课两部分。基础美术课主要是通过美术基础性练习,让学生掌握美术绘画的常识和技巧,培养事物的整体塑造力,主要有素描、色彩课等。工艺美术课学习是烹饪美术教学的核心环节,通过课堂学习实践,学生掌握烹饪工艺美术造型和烹饪作品美学知识,并将图片选择、色彩搭配应用于烹饪工艺实践中,包括烹饪美术技法、烹饪色彩搭配技艺、烹饪冷拼造型技法、菜点造型设计等。
素描课理论:素描的常识和写生步骤,在美术实体造型中的作用及常用的绘画原理。主要通过对石膏、陶罐、水果的素描写生练习,学生掌握简单的白、灰、黑的线条表现力和空间实体塑造力。
色彩课理论:色彩的形成相环、三原色、间色意义作用,色彩的调和对比,空间实体搭配的知识。主要是对色相环冷暖练习、色彩的调和、色彩的情感、作色技巧练习等。
烹饪色彩搭配技艺课:色彩在烹饪中的作用,烹饪原料色彩搭配及对饮食者的心理、生理的作用和变化等。原料在烹饪中的运用及通过烹、炸、煎、煮等工艺前后颜色的变化,烹饪技艺中的色彩调配与应用的规律和方法等。课堂练习:各种冷暖色的烹饪原料搭配练习,如大红椒、番茄、红枣等暖色原料与青蒜、西芹、黄瓜等冷色原料的比调练习。原料烹制的色彩变化对比练习,如大虾、生蟹烹前是灰色,烹后变成金红色。烹饪冷暖色调料应用,如番茄酱、辣椒红油等,冷色调料的应用,如葱、蒜、青椒的应用及无色汤料的练习。
烹饪冷拼造型技法课理论:冷拼造型图案规律,动植物、风景动态变化表现手法。冷拼图案的特性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具体表现,单一拼盘、花色拼盘是原料搭配的表现形式,如瓜果、菜叶、鱼虾、禽蛋等原料在冷、热菜肴设计中的重复排列及围边、围花的应用。课堂练习时,先从临摹再到设计的纸上练习,继而进行原料的拼摆练习,多以蔬菜、水果拼盘等实物练习。而其中的字体设计主要讲述美术字在烹饪中的作用,练习时主要应用在中餐热菜、冷拼、糕点中,如福、禄、寿喜庆吉祥等字样。
菜点造型设计课讲述了烹饪造型的美学原理、艺术表现的具体手法,在烹饪工艺中的应用,冷菜拼盘的形式,花卉、动物、风景的造型,瓜果等原料雕镂技巧和造型的综合应用等。课堂练习主要是通过教师的讲解和示范,学生加以瓜果、蔬菜雕刻的实物训练,特别是一些传统喜庆菜肴和拼盘,如花开富贵、福寿延年、荷塘秋色等作品。
《烹饪美术》是一门艺术美学、烹饪原料学、烹饪工艺技能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其教学过程就是专业知识理实一体相结合的过程,有别于其他美术教学,强调实用性、示范性、技能性,这也是职业教育的特点,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特别注重对学生进行传统美食文化艺术的熏陶。通过理论到实践,实践到理论的生动灵活教学,激发学生对美术课的学习热情。烹饪专业学生大多没有美术基础、缺乏学习美术课的兴趣,因此,对学生应因材施教、由浅入深、耐心细致地教学,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专业动手实践能力。
中职烹饪专业是一个技能实用型专业,目前大部分高职中专院校都设有此专业。大部分学校没有专职烹饪美术教师,有的只是美术专业教师兼课,美术课安排较少或不够合理,或根本没有这门课程。某些美术教师对烹饪工艺、烹饪原料的性能不够了解,没有很好地突出烹饪美术教学的特点,不能将实用美术与烹饪工艺相结合地讲授,使美术课没有发挥烹饪专业中应有的作用。烹饪美术教师除具备应有的美术专业知识外,还要掌握烹饪专业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实践技能。同时学校要为他们学习烹饪工艺知识提供条件,加强学科之间的交流,以更好地吸引一批教师从事烹饪美术教学工作。
中国是美食之乡,饮食文化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衣、食、住、行有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合理制订烹饪美术教学计划、不断探索新的教学形式,才能培养既具有美术知识,又有较高烹饪技能的新型厨师,这才是烹饪专业培养人才的方向,只有这样中国烹饪工艺才能更好地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新课程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给以新的阐述和定位,突出的特点是课程目标由单向方式走向多元、综合与均衡。具体来说,每一门课程目标都体现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等三个维度的有机整合。这就要求让音乐课程教学提高有效性!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教育论文范文:对高中音乐教学的有效性的几点看法。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音乐来源于生活,最终又回到生活,在音乐鉴赏教学中,如何准确把握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兴趣,使他们在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学会感受和鉴赏音乐,拓宽学生的思维空间,促进学生潜能的开发与良好个性的发展,对于音乐教师来讲,就意味着要不断探索并总结有益的教学方法,注重教学质量和效益,实施有效教学。
有效的课堂教学主要体现在课堂教学的学习效率、学习效益、学习体验。要真正实现音乐的有效教学,也就需要每位音乐教师长期的努力和付出以及全体音乐教师的共同研究和探讨,因为只有音乐教师的有效思考、有效设计、有效组织,才能真正实现音乐课堂的有效教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是指从教学目标的操作性、教材内容的审美性、教材环节的层次性、教学手段的便利性、教学方法的趣味性、教学技巧的艺术性、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教学评价的合理性等方面入手展开教学活动,使学生通过音乐学习,在音乐认知、音乐技能、音乐审美和情感上获得协调发展和提高,有效达成音乐课程的目标要求。当然,评价课堂教学有效与否,不单是以教师是否完成教学任务或教得是否认真来决定,而是指学生有没有所学以及是否有成效。如果学生不想学或学的没有效果,即使教师教得再苦也是无效的或低效的教学;如果学生学得很苦,而没有得到应有的进步和发展,同样也是无效的或低效的教学。所以说,决定课堂教学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学生的学习成效,它将是我们探索有效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那么,什么样的课堂教学才称得上是有效的呢?
音乐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学校音乐课程价值的具体性体现,是学生在学校和教师指导下,其音乐学习活动具体的行为变化表现和阶段性、特殊性的学习结果。有效教学的研究成果也肯定了教学目标设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为教学目标的合理设定是有效教学的要素之一。因此,确立科学的音乐教学目标,不但能够指明确音乐教学方向,提出音乐教学任务,确定音乐教学方式,调节与改进音乐教学的操作过程和方法,同时还能够明示音乐教学计划,界定音乐教学范围,规范音乐教学进度,提出音乐教学要点,检测与评价音乐教学的实施过程与效果。因此科学合理的确定音乐教学目标对于提高音乐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教学策略是一堂课中所有教学方法的有机整合。它是音乐课堂教学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特定的教学环境中为了完成课堂教学目标以及适应学生学习的需要而采取的有效教学措施。每一种方法都具有适用的有效范围,都能够合理地体现和展现课堂教育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的具体特征以及教学环境氛围,对于同一章节的教学内容,教师可以选择不同的教学策略,但是一定要实现课堂成效,不能违背科学性原则。
课堂中学生良好的学习状态是指学生自觉学习的程度。而学生的学习状态具体表现为:学习是否积极主动,精力是否充沛,注意力是否集中,情绪状态是否乐观,思维是否活跃。一般说来,主动投入学习的效果优于被动投入;深层参与学习的效果优于表层参与。要使学生投入良好的学习状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学习,教师就必须要做到:
1、让学生明确学习的目标;
2、引发学生的情感体验,激发其合理适度的学习动机;
3、提出富有挑战的问题及任务,引发学生积极思考与参与行为;
4、给予学生适当的鼓励。
有效的课堂教学应当激发并保护学生主动学习的动机,课堂教学结束后又能保持学生继续学习和探究的愿望。
在有效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学和管理并存,良好的课堂管理不仅能够恰当安排学生的课堂学习活动,促进学生参与课堂,同时也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排除不必要的课堂干扰,保证课堂教学的时效性。因此,教师要协调、控制好课堂中的各种教学因素,使之形成一个有序的整体,以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细节决定成败,注重细节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的课堂教学,在育人目标的大前提和课程标准下,四十五分钟课堂的每一个环节的目标、内容、活动等的精心设计与准备,只有精细化才能真正达到实施有效的课堂教学。如:一节课的导入,可以是与本节课内容相关的图片或设疑的文字资料,也可以是一段视频或音频资料,教师借用多媒体先进技术进行创设并引领学生进入特定的意境与氛围,这样既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了解、探索的学习欲望,使整节课的内容顺利展开。
综上所述,追求有效,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它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我们音乐教师也只有本着与学生合作,师生共同发展的理念思想,多方位地让学生自主体验和学习探究,才能上出一堂堂有益的音乐鉴赏课,以提高音乐课堂的有效性。
【对高中音乐教学的有效性的几点看法】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文化认同是一种群体文化认同的感觉,是一种个体被群体的文化影响的感觉。虽然与政治认同有相似之处,但是不是同义重复。文化认同,尤其是对外来文化价值的认同,足以瓦解一国的政治制度,一民族的凝聚力;反之,本国人民对自身文化的强烈认同,既是该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伟大精神力量,又是使民族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文化认同的几点看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认同是一个动态的复杂交织过程,既包含着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化”中国文化,也存在着以中国文化“化”马克思主义方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应关注“文化认同”,更应关注“文化差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文化认同”不仅在于“形似”,更在于“神似”,即在于两者某种程度上都注重实践性;此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认同”要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Abstract:The cultural identification of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is a dynamic and complex process, which includes the conversion of Marxism into Chinese culture and the conversion of Chinese culture into Marxism on the basis of cultural identification. The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should pay closer attention to cultural differences than cultural identification. The “cultural identification” of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lies more in the “spirit” than in “form”, both of which focus on the practicality to some extent. Moreover, concrete circumstances on cultural identification of the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shall be analyzed concretely.
党的提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这必将掀起又一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热潮。已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领域主要为党史、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领域,而从思想文化角度研究将有助于我们从深层次把握这一进程,因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内在蕴含着一种文化认同的过程,关注其中的文化认同将有有助于更好的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质与基本内容。
文化认同,即 “cultural identification”,有不同的涵义。“认同”概念最初作为一个心理学概念,后被运用于研究文化心理。文化认同是指对文化的一种认知和归属心理,它发生在两种文化的相互接触和同化的过程中[1]160,它体现一种肯定的价值判断,一种认可态度与方式,即文化群体或成员承认内生新文化或外来异文化的价值效用符合传统文化价值标准[2]20。
根据以上解释,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认同问题,既是中国人接受融合马克思主义、发展创造中国文化的过程,也是两种不同境遇所形成的文化在的实践中接触、同化和升华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马克思主义在特殊国情下的发展,也是中国文化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更新进步。一般文化认同理论认为,文化认同有顺向认同和逆向认同这两种趋势;顺向认同指认同主体以原有文化为框架,用原有文化说明外来文化,逆向主体是指以外来文化为框架,用外来文化说明原有文化,这就涉及中国历史上曾出现的“中体西用”和“西体中用”之争的问题,落实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上就是用马克思主义来说明中国文化,还是以中国文化来说明马克思主义问题。
不少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代表最先进的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科学理论,应该用马克思主义说明和改造中国现有文化,创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也有学者认为要“植根于民族文化的沃土,从中国社会特有的文化心理结构和价值观念出发去理解、消化马列主义”[3],如有学者认为借鉴“儒学”的“人伦日用”的途径,让马克思主义不仅入党、入国还要入家,进而实现两者的结合[4]。
笔者认为顺向认同和逆向认同都是对文化认同的静态分析,实质是从抽象角度、纯理性分析,而现实中的文化认同是一个动态的复杂过程,以马克思主义说明中国文化或者以中国文化说明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任何阶段都同时并存,相互作用,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致力于以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文化,使中国文化能“马克思主义化”;
另一方面,我们是在以中国文化理解?吸纳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在思想领域是很难严格区分,因为当我们可以理解并运用马克思主义时,我们所理解和运用的马克思主义已是中国文化特有方式解读下的马克思主义,此时的马克思主义已经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文化的“融合”物了,民族文化深层次的思想方式、价值倾向、行为模式早已潜移默化影响着人们的言论、思维与行动,浸润、渗透甚至决定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解和运用,因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认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文化会在中国社会实践中不断契合、认同,共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事实上,近代西方文化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也存在着这种现象,以西方文化解读中国文化和以中国文化解读西方文化,以西方文化批判中国文化和认同中国文化并传播西方文化同时并存,这些矛盾在那些早期学贯中西,竭力宣传西学的知识分子身上也有所体现(如严复就是一边主张“西化”,希望中国传统文化西方化,一边又在“化西”,以中方文化融化西方文化),马克思主义实质也是西方文化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同样如此,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明白毛泽东延安时期所强调的文艺民族化问题。这样的理解也是诠释学所提倡的一种理念,即理解者是不能脱离自己所处历史语境理解,理解就是应用。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认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仅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基于“认同”上相互作用,且两者“文化差异”部分还会直接影响到文化认同。没有对“文化差异”的充分关注,就不能很好的实现“文化认同”。长期以来,我们重视研究“文化认同”,较多的关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文化的“认同”方面,而没有重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间的“差异”。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文化有着重大区别:马克思主义源于欧洲发达国家,它建立在批判欧洲资本主义基础之上,是对当时人类文明最新成果的继承和创新,是指导无产阶级乃至全人类解放的一门科学理论
。马克思主义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由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客观必然进程,指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未来和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而中国文化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注重经验积累,富含浓郁道德伦理特色,是维护中国农业宗法专制社会数千年的精神血液。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的“差异”总是在经意不经意间干扰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例如中国文化中的“经验主义倾向”“小农意识”等就曾以各种机会主义形式影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一些学者已经看到这一点,如学者叶险明就认为,“从一定的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克服以小农经济的文化心态‘诠释’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过程。这不仅贯穿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而且也贯穿于我们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中”[5]。而学者孙奎松也同样认为中国的农民意识一直影响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
总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认同是复杂的过程,它是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文化认同的基础上产生、发展的。唯有清醒的看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差异”才能避免革命和建设中的“左”倾或“右”倾。关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差异”与关注两者的“文化认同”,意义同等重要。
目前,学界已关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认同。有学者视文化认同为彼此的某些相似之处,如关于美好的社会理想设计(如共产主义与大同社会),一些民本思想等等。笔者以为这些相似点只具形似,而非真正契合之处。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本质上并不具有“一致性”,如果说“五四”时期借助“大同”理念马克思主义得以传播,倒不如说这反倒体现出早期传播的局限性[6]97。
又如民本思想,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也是有很大差异的,中国民本思想源远流长,从孔子提倡重民、富民、教民;孟子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到贾谊的“民无不为本也”(《新书?大政上》)、朱熹的“大下之务莫大于恤民”(《宋史?朱熹传》)等等,这些民本思想的背后实质是要求或希望君主能“替民做主”,“为民做主”,而绝非马克思主义所提倡的“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国度里的人人自由、平等,当家作主。再如,重视集体利益的价值诉求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中“大一统”、“家族群体”等理念相似,然而,马克思主义强调集体主义是建立在充分尊重个人合理利益之上的,完全不同于中国文化中建立在压抑个性、否定个体价值基础上的整体价值追求。当然,不能说这些形似不重要,对于一种外来思潮而言,形似至少让其能够立足,为进一步的被认可创造环境。
纵观中西文化的交流史,我们可以清晰的发现每一种外来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和被接受,都曾从形似开始,到被通俗化解读,再到最后慢慢与当时当地的主流文化融合,生成新的文化。如佛教最初来到中国,首先依附于汉代方术(又称“道术”),到魏晋又依附于魏晋玄学,其主要讲述的“因果报应”“灵魂不死”,这些思想为中国所固有的较形似,而后通过对中国的儒学、道学等的吸收,最后形成中国特色的禅宗。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某些形似,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进而实现中国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我们更应看到,两者的“貌似神异”也使国人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上出现偏差,甚至误解,如一些早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们就分不清各种流派的社会主义,如基尔特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等,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人对科学马克思主义传播与吸收。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能和中国文化认同,关键在于两者某种程度上都以实践作为价值标准,或者说马克思主义是一门以实践作为检验、发展真理的科学,而中国文化恰恰也则具有实用理性倾向的特质,尽管这种特质具有实用主义的倾向。
马克思主义与其他学说的最大差别就在于坚持彻底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实践性。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马克思就明确的表明,“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重视实践,并以其来划分新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理论的差别,这在《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均有体现,学界也基本认为马克思主义通过实践解决了自柏拉图以来的物质意识二元思维模式的缺陷,因而就曾有学者用“实践唯物主义”来指代马克思主义哲学,葛兰西甚至在《狱中札记》中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实践哲学”,认为它是对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批判性超越。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这一特点不仅体现在他的新哲学与旧哲学差异,体现在对人类社会具体实践的分析,如资本主义社会的剖析,更体现在它所构想的共产主义实现方式与途径。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品格,马克思主义自诞生开始就依靠实践、立足实践,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不断推进广大人民争取解放的实践道路上完善发展。在实践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有了各国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这种立足理性分析、重事实实践的理论品格与中国文化的实践理性颇为神似,一定程度上使马克思主义得以中国化,并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国文化历史久远。孔子被视为中国文化的代表,孔子阐述的与“仁”相关的学说构成儒家主流思想,影响至今海内外华人。虽然,中国漫长的历史上并非一贯坚持儒学,国家交往、朝代更替、异族间的战争也曾带来文化上的动荡变化,但都没有因此而导致中国文化的灭绝,这与以孔孟儒学为主流的中国文化具有实践理性密切相关。所谓实践理性,“首先指的是一种理性精神或理性态度”[7]28,以一种合理的、冷静的、现实的态度来解说和对待事物,用理智来引导、满足和节制情欲,它具有“极端重视现实实用的特点”,这种实践理性的倾向在孔子就有所体现,并随孔子的影响广为流传而成为一种民族文化的特征。
孔子生活在早期宗法制度崩溃、氏族体系彻底瓦解的时代,面对“乐崩礼坏”的现实,孔子“以‘人情味’(社会性)的亲子之爱为辐射核心,扩展为对外的人道主义和对内的理想人格,它确乎构成了一个具有实践性格而不待外求的心理模式”[7]30。孔子的思想始终体现着一种立足现实,理性看待事物的特点,如孔子在以“仁”释“礼”时,他关注到现实变化,将“礼”的血缘实质转化为“孝悌”进而落实到日常人伦,使“礼”由外在约束转化为人内心的需求,进而成为人的自觉追求,正是这种切合实际的诠释促进孔子思想的传播;再如对于脱离现实的所谓鬼神之说,孔子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来表达清醒的理性精神,诸如此类思想均体现一种实践理性的精神,即“不在理论上去探求讨论、争辩难以解决的哲学难题,并认为不必要去进行这种纯思辨的抽象。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妥善地处理它”[7]28-29,这种带有实用主义倾向的实践理性一直指导着国人对事物(包括思潮)的价值取舍。
尽管儒学思想在后来曾经被不同的人、不同角度加以诠释和发挥过,但这种根据时代需要改造思想正是贯彻其实践理性的体现。近代马克思主义被国人从各种思潮中选中,是实践理性指导下的结果,因为它能解决中国近代最大的课题――救亡图存,也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性的必然――“共产主义不是教义,而是运动”[8]210。因而,注重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认同的深刻之处,正因为注重现实实践而不拘于书本的“条条框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有了创造性的成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认同”问题,既需要一般意义上的关注“认同”、“差异”“神似”等问题,也需要具体研究特定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与特定时期的中国“文化”,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中国文化,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思想文化而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的“认同”始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传播,共有四条路径:欧洲语境的“行动马克思主义”、日本语境的“学理马克思主义”、美国语境的“空想和____马克思主义”和苏俄语境“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不同路径的马克思主义强调与宣传的内容各有差异。在民族救亡胜于启蒙的时代背景下,最终无产阶级历史语境下的“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在各种思潮中脱颖而出,得到受实践理性影响的国人认可。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来自苏维埃,实质主要是俄国语境下产生的列宁主义,它提出进行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实现无产阶级专政。
尤其重要的是,列宁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宗主国家的革命与殖民地国家的革命相互支持,“不在实际上支持农民运动”,落后国家实行共产主义策略和政策,“那就是空想”[9]276等观点,这些观点比较系统、完整,它为落后国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指明了道路,为近代以来数次救国失败的中国人提供了希望,同时它有十月革命这一现实成功版本,对中国而言更具现实意义。因而毛泽东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这里的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就是指列宁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开启时的“马克思主义”基本上就是来自苏联的“革命的马克思主义”。
同样,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初,中国文化也不是传统的中国文化,它正处在“转型期”即一国文化的发展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对一种主流文化的认可和阐释,对已有文化进行纵深解读和挖掘,同时对异己力量排斥、压制,以达到对主流文化的巩固和定型 ;第二阶段则是表现为对原有文化的"离异",即对主流文化的怀疑和否定,进而批判和扬弃既成规范,形成对主流文化的冲击与颠覆,这就是"离异"期,也就是文化转型期。参考胡伟希《中国本土文化视野下的西方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5页。
一些有识之士前赴后继从西方“取经”带来的各种思潮,已冲击改变了传统的中国文化,并形成三波思潮,“带着三种不同特色,彼此先后连续着、扬弃着迈上更高的台阶,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发展扫清道路”[10]476,也为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文化的“认同”创造条件。具体说来,从鸦片战争始,地主阶级有识之士如林则徐、龚自珍等人开启了“看西方”、“学西方”和“改中国”的路径,耶稣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国内矛盾的尖锐,带来了冲击传统文化的第一波――太平天国的革命思想。它穿着宗教外衣,掀起摧毁封建社会的暴力狂澜。太平天国所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以土地改革为核心,提出的一套相当完备的社会设想,斗争的矛头直指封建主义。
接着资产阶级发起的维新思潮是冲击传统文化的第二波,以严复、梁启超等为代表。严复的“严译八大名著”囊括哲学、逻辑、政治学、社会学等多领域,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将西方近代学术文化介绍到中国,梁启超则在《新民丛报》上对大量西方思潮进行通俗化介绍,他们揭示了中学与西学差异、“封建专制、纲常名教与资产阶级平等、民主的对立”[6]97 ,阐明天赋人权、“物竞天择”、维新变法等思想,极大地推进了西方学说在青年一代知识分子身上的传播。
第三波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潮,以邹容、章太炎、孙中山等为代表。他们的思想都以进化论为基,高呼“革命”公理,以期通过彻底革命实现西方文化中的自由平等。经过这三波思潮的冲击,当马克思主义来到中国之时,中国的文化早已不是封建文化极大盛时不断巩固的第一阶段,而是不断在“离异”中变的虚弱的第二阶段,各种新思想在中国已得到不同层次的传播,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尤其是进化论思想。“新文化运动时期传入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从激进主义的革命进化论传统中汲取了养分”,“生存竞争”、“最适者生存”“正与马克思主义以阶级斗争贯穿人类历史之演变暗合”[11]。
一些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思想中刻有深浅不同的进化论痕迹,如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一文中认为“世界进化,未有已焉,其不能善变而与之俱进者,将见其不适环境之争存,而退归天然淘汰已耳,保守云乎者”[12]13; 李大钊也曾提出“天演之迹,进化之理,穷变通久之道,国于天地,莫或可逃,莫或能抗者”[13]162。正是前期外来思想的冲击与渗透改变了中国文化,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造了条件,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认同”必须看清这一点。
总之,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认同”,需要全面关注,具体而完整地分析。面对可能影响中国文化的世界各地文化,为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我们需要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认同”研究,以更好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时代化,唯有如此,马克思主义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才能继续枝繁叶茂,生机勃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才能欣欣向荣,文化强国才能最终实现。
【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文化认同的几点看法】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英语阅读是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衡量英语学习好坏的重要标准,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环境的高职英语教学中存在四个方面的误区,即:过度关注网络信息技术和多媒体应用的程度,忽视对教学的整体设计;过度依赖多媒体课件的使用,忽视语言教学自身的特点;缺乏对现代学习理论的充分了解和实践经验,片面理解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含义;盲目迷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于高职英语教学的作用,存在错误的教育媒体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信息技术的高职英语阅读理解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词汇量和语法知识、教学方法、知识面等三个方面,对影响高职英语阅读理解教学的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如果将信息技术应用到高职英语阅读理解教学中,能够促进教学方式的多样化、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从而提高阅读理解教学的效果。
[关键词]信息技术 高职英语 阅读理解 教学方式
英语的语言能力包括了听、说、读、写、译等方面。阅读理解教学内容,不是培养某一个能力,而是锻炼学生读、写、译等综合素质。通过英语阅读理解的学习,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增加词汇量,掌握和运用阅读的技巧等。在各种英语考试中,阅读理解都占有很高的比例。在传统的高职英语课堂教学中,阅读理解都是采用举例的方式,对于枯燥的理论知识,学生很难产生足够的学习兴趣,导致阅读理解的教学效果较差。随着近些年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多数院校都配备了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通过信息技术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英语阅读理解等教学的效果。
(一)词汇量和语法知识
词汇量的多少是阅读理解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语言综合能力的基础。通过实际的调查发现,由于高职院校生源比较复杂,学生的个人素质差异较大,很多学生的英语词汇量很小。在实际的阅读理解中,有的学生甚至无法看懂表面文字的含义,显然也无法更深层次地理解文章。词汇量相对较多的学生,对于一词多义、句型结构等语法知识的掌握情况较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阅读理解的效果。例如对于“All the birds can’t fly”的理解,直接翻译为所有的鸟不能飞,这样的翻译方式显然误解了其原本的意思,由于“All…not…”是一个固定的短语,表示“并非所有的……”,如果学生了解这个短语,就能够准确地翻译为“并非所有的鸟都能飞”。
(二)知识面较窄
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其使用都是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上,因此在英语的学习中,必须了解英语国家的文化背景,但是现有的教学模式,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老师很少会介绍文化背景,只是单纯地讲解词汇和语法等理论知识,然后带领学生们做试题,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解题能力。这样的教学方式,学生可能会具备较强的解题能力,在考试中取得良好的成绩,但是英语阅读理解的能力,并没有真正提升,之所以能够找到问题的答案,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量试题的经验,显然不符合高职英语阅读理解教学的初衷。通过实际调查发现,近些年各种英语等级考试,阅读理解文章的实践性越来越强,经常会涉及到人文、历史、地理等知识,如果学生能够具备良好的英语文化素养,阅读理解的准确率必然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三)教学方法的局限性
现在的高职英语阅读理解教学中,学生很少能够掌握正确的阅读方法。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一些老师为了提高学生的口语能力,甚至会鼓励学生出声阅读,使学生养成不好的阅读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阅读的速度和对文章的理解。还有些学生阅读文章遇到生僻的词汇时,第一时间就查字典,逐字进行翻译,然后连接成语句,严重地影响了阅读理解的效率。目前的英语阅读理解教学,主要培养学生的语法规则和词汇量,老师认为学生掌握足够的词汇量和良好的语法知识,就能够真正地读懂文章,因此在课堂教学完成后,都会布置一些词汇和语法知识的练习内容。长期地采用这种教学方式,学生只能理解简单的文章,如果文章具有较高的难度和深度,学生依然无法很好地理解。
(一)教学方式多样化
通过多媒体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可以极大地丰富教学方式,打破传统的课堂理论教学方式。如在英语词汇和语法的教学中,可以让学生们从视觉上去感受,加深学生的印象,同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能够利用课余的时间,主动地去学习英语阅读理解等内容。根据实际教学的需要,老师可以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将文字的阅读理解制作成短片的形式,或者直接找些电视、电影对话的片段,作为学生阅读理解的内容。这种将听力、理解等内容综合的方式,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在实际的教学中,为了锻炼学生阅读理解的能力,可以先让学生们进行笔试的部分,阅读老师制作与文章对应的视频,然后再播放视频,让学生对比两者之间的差距,找出自己理解错误的地方,并分析错误的原因。这种阅读理解的教学方式,必然能够极大地提高学生阅读理解的能力。
(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得到了普及应用。互联网上海量的资源,为日常教学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老师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找到相应的内容,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和多媒体等教学设备,可以在课堂上随时搜索互联网上的内容。传统高职英语教学中,主要按照教材上的内容进行教学,而教材的更新速度很慢,很多知识比较陈旧。而近些年很多英语考试阅读理解的文章,会涉及到一些时事政治的内容。如果能够充分地利用信息技术,对教材上的教学内容进行完善和补充,增加大量新鲜的知识,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很多行业的与时俱进。高职英语阅读理解教学作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英语能力的重要环节,但是受到传统高职英语阅读理解教学模式的影响,学生阅读理解能力较差,如果能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教学方法进行改进、扩宽知识面,就能够很好地培养学生阅读理解的能力,同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相关文章: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关于死刑存废这个问题的争论不休,是否应该废除死刑也是很多学者在研究的一个课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死刑存废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死刑制度自古以来一直是刑法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因死刑本身的独特性,在刑法学研究领域也是相当活跃的一个部分。在现代文明发达的今天,绝大多数国家都反对滥用死刑,除了对少数极其残暴的犯罪分子之外,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世界上还要存在多久,是不是越早取消越好,就成为了重要议题。
[关键词]死刑;刑法;存废
死刑是刑罚最重的一种,不同国家不同的人还存在观点分歧,最突出的体现就是死刑的存废问题。就其阶级性而言,死刑的存置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它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自1765年贝卡利亚发表《论犯罪与刑罚》以后,旷日持久的死刑存废之争即拉开了序幕。
一、死刑起源与发展
死刑是人类社会应用最久的刑罚,早在自由刑和财产刑应用前很久,死刑就存在了。关于死刑起源,学术界说法颇多。但是,无可争议的是,原始的同态复仇(或日血族复仇)是死刑产生的本源。马克思曾经清楚地提示了死刑与原始社会复仇制度之间的关系:“死刑是远古的以血还血,同态复仇习惯的表现。”从历史上考察,在氏族制度的初期,凡氏族成员受到外族侵害,都被认为是对整个氏族的凌辱,受害的氏族要对加害的氏族进行血亲复仇。在西方则有《汉谟拉比法典》之“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等说法。随着氏族制度的逐渐瓦解,血亲复仇日益松散,逐渐被私人复仇所代替。“只不过随着国家的出现,死刑的决定权、执行权由国家享有,并且要经过一定程序。除‘死刑来自复仇’的说法外,还有‘来自战争’、‘起源于原始社会的禁忌’等多种说法,但赞同者寡。”国家建立后,私人复仇从此由国家的刑罚所代替。对此,恩格斯指出:“我们今日的死刑,只是这种复仇的文明形式。”
17世纪以来,随着启蒙思想中所倡导的人权理念的勃兴,刑罚中的死刑开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抨击和限制。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只就部分政治犯罪、人身及财产犯罪规定了死刑,但到1838年则废除了对政治犯罪的死刑。1965年,英国以试行五年为条件对普通杀人犯罪废止了死刑,现已正式废止。
二、死刑的现状
目前世界各国对待死刑的政策不尽相同。大致上,各国立法对死刑的规定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相对废除死刑。又称部分废除死刑。这种情况是指法律规定只对普通刑事犯罪废除死刑,对叛国或者政治犯罪、军事犯罪则保留死刑;或者宣告和平时期废除死刑,战时对某些犯罪恢复死刑。目前相对废除死刑的国家共有18个。
(二)绝对废除死刑。又称完全废除死刑。指在宪法或法律中明确规定废除刑事法律中的死刑,或者在所有刑事法律中均无规定死刑。目前世界上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废除死刑的国家已有近40个。
(三)实质上废除死刑。又称实际上废除死刑或事实上废除死刑。指法律条文中虽规定有死刑,但是在过去若干年内从未执行过死刑或者从未判处过死刑。在这种情况下,死刑条款形同虚设。从实质意义上讲与废除死刑并无二致。目前,世界上实际废除死刑的国家已有30个。
(四)保留死刑,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仍然规定有死刑条款,亦运用死刑条款判处死刑和执行死刑,不特别指明死刑使用的时效限制,但却规定对死刑适用严格限制条件,比如死刑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等。目前保留死刑的国家绝大多数有这种严格限制性规定,并且呈明显的“限制渐强”的趋势。由此可见,限制或废除死刑的做法也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刑事立法的趋势和不可逆转的潮流;不过,由于世界各国存在彼此差异较大的国情环境以及其他多种原因,故而在世界范围内对死刑存在或废止的理性探讨的争论依然没有停息。
三、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
(一)现阶段我国保留死刑的必要性。由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还不具备废除死刑制度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这就决定了我国死刑制度的废除必然要走一条从保留、严格限制到彻底废除的理性之路。
1.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经济条件。从生产力的角度来看,现阶段我国生产力相对滞后,物质生活尚不丰富。这使人们十分注重经济因素,使人们对经济财产类犯罪的评价相当严厉,以至对此类犯罪与杀人等严重犯罪同处死刑在观念上已被大多数人接受。从预防刑的角度来说,侵犯重大经济利益的犯罪会严重损害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从而间接危害人的生命权,特别是像我国这样经济基础薄弱、民众生活水平较低的国家,对人们来说如果将重大财产经济类犯罪处以死刑,可能较其他刑罚方法更容易接受。所以,为了彻底剥夺严重经济犯罪人的再犯能力和以儆效尤,死刑的存在就不失为一种具有独特预防功能的严厉威吓手段。从经济体制方面来看,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是公有制一统天下的计划经济。虽然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已转向市场经济,但经济体制的转变不可能立竿见影地带来价值观念的根本性变革。所以无论从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是生产关系的发展状况而言,我国均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经济背景。
2.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政治背景。众所周知,法制是政治民主的形式,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变革与国家的民主政治息息相关,刑法的发展与变革也是如此。在我国现阶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虽然已付诸实施,但是,建设一个高度民主与法制的国家则需要相当长的过程,完全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包括逐渐转变一些非民主政治的观念。就死刑而言,废除或保留死刑,固然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物质条件是否具备的问题,但从另一角度来讲,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转变观念的话题。我国死刑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由于立法者的多方面因素的照顾和考虑或者立法观念的保守和落后,学术界要求限制死刑的呼声并没有得到重视,使97新刑法中的死刑条款并没有明显减少;而且由于我国历史传统上重刑主义的影响,我国政府在死刑方面的政策历来就是决不废除死刑,要运用死刑这一最强大刑法方法的威慑力来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权利及其他民主权利,所以当前情况下,要求废除死刑也是不现实的。
3.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废除死刑的人文背景。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长河中,历代统治者推行严刑峻罚,以达到治国平天下、遏制犯罪的目的。在统治者长期的强化下,也使民众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强烈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报应复仇的意识,甚至“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还是至今流行的观念。因此,要淡化在死刑问题上的报应观念,并不是短期内能解决的事。总体说来,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很大,社会治安情况不好,严重犯罪较多,每 年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数量仍相对较大,一些西方国家总是指责我国滥用死刑,这是带有偏见的。我国关于死刑的政策,可用“不可不杀、不可多杀、防止错杀”三句话来概括,在适用死刑的问题上,我国一直保持慎重的态度。
4.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社会背景。现阶段我国还存在严重猖獗的犯罪活动,死刑的存在既能给那些猖狂的犯罪分子以最严厉最沉重的打击,同时对潜在犯罪人而言,如果废除死刑,其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死刑的存在既可起到有效遏制犯罪之功效,又能避免因废除死刑而带来的种种不利局面。死刑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社会心理基础。几千年来,我国统治者对死刑的运用一直非常重视,尤其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死刑更是刑罚体系中的重要刑种。时至今日,这种重刑主义的思想乃至复仇、报应观念在我国仍经久不衰,即使对立法者也不例外,对民众来说,死刑已被大家从心理上接纳、承认。因此如果突然废除死刑,可能会导致局面失控,尤其是我国这样多民族多人口的国家。只有保证刑罚之强大威慑力,尤其是死刑的最大威慑作用,方能保证国家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鉴于此,我国在死刑问题上不能操之过急,而是依据国情、形势、环境的发展需要予以保留。
(二)死刑在我国终将被废除。死刑是从原始社会血腥的血亲复仇制度的遗留演变而来的产物,它必然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废止。虽然现阶段我国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但是,从发展的、历史的和世界的角度来看,死刑在我国也终将被废除。这是因为:
1.废除死刑是国际大环境的要求。随着人权 运动的兴起以及人权思想的传播,逐渐地废除死刑已成为世界各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方向,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和潮流,而且国际合作领域也竭力促进废除死刑的运动。所以,保留死刑既有损于我国的大国形象,又不利于我国与他国及国际社会的正常交往,并且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也成为影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因此,从国际环境来看,我国终将走向废除死刑的道路。
2.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也必然促使中国汇入废除死刑的世界潮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成绩是举世瞩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也会随着物质文明程度的提高而发生变化,人们就有可能重新来关注、审视和思考剥夺生命权的死刑制度,从而就有可能形成珍惜个体生命的价值观念,形成相对理性的刑罚价值观念,使废除死刑的阻力得以减少而压力得以增强。
3.死刑违反人道主义原则。贝卡利亚在首倡废除死刑之时,曾声称“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尽管他并未具体论证死刑的不人道性何在,但他却把死刑的不人道性作为废除死刑的重要理由。众所周知,生命权是人生来就具有的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而死刑所剥夺的就是人的生命权。所以,以剥夺生命为唯一内容的死刑是对人性和人权的否定,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人的生命除自然消灭外,无论是他人剥夺,还是法律剥夺,都是残酷的,违反人道主义原则的。
四、我国死刑制度的完善
在我国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废除死刑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尚不具备,而运用死刑惩罚极少数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则是切实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从防止错杀、尊重人的生命权利、推进刑罚的文明与进步以及建设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等诸方面看,尽量减少死刑的立法,应当成为我国现行刑法完善死刑制度的一个主导动向;而扩张死刑的观点既不符合党和国家关于“保留死刑,限制适用,严禁错杀”的死刑政策,在实践和理论上也是缺乏根据的,应当予以严正的否定评价。事实上,死刑并非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最佳、最必要的手段。正视我国现行刑法中死刑立法过于宽泛的局面,尽可能地限制和减少死刑罪名及其适用数量,不仅符合当今世界限制死刑适用并在条件成熟时最终废止死刑的先进刑罚思想和发展趋势,而且也是对我国现行立法中死刑虽然广泛适用、但实际收效甚微之实践进行理性思考的应有结论。
在具体的完善上,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一)减少死刑的数量。首先是减少刑法分则中规定死刑的条款。减少死刑总是有一定范围的,如果减少,就应减少没有被害人的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大部分经济犯罪不涉及暴力,不宜适用死刑,还有一些非暴力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既不涉及暴力,又无直接被害人,完全可以不适用死刑。另外,我国刑法在立法技术上还应作重大改革,不应把很多犯罪中的杀人情节都按故意杀人来处罚。这样一来,可以减少刑法中“死刑”二字的出现次数,更加明确了我国刑法中死刑适用的犯罪的种类。还有,对于一些司法实践中实际很少有被判处死刑的罪名取消死刑,这对打击犯罪的影响并不大,但对提高我国的国际声誉的作用却是巨大的。其次,减少适用死刑的数量。在这方面,其实我国建国以来的刑事政策一直都在追求这个目标。我国在适用死刑的政策上,一直都在“坚持少杀”、“可杀可不杀的不杀”,这是一贯的政策。虽然这一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坚持的力度不同,但可以说,一直是发挥作用的。现在,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有明显错误的激情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往往都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事司法轻刑化的可喜进展,这一趋势应该坚持并得到提倡。
(二)调整我国刑罚的整体结构。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有五种,由轻到重依次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在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之间,存在着刑罚轻重的不协调。有期徒刑最高15年,数罪并罚也只有20年,罪犯服完一半刑期就可能释放;无期徒刑名义上是终身监禁,但罪犯服刑满10年就可能假释;接下来的死刑,有一个缓期二年执行,如果被判死缓,一般都会减为无期徒刑,有的还会减为有期徒刑。这就造成死刑立即执行高高在上,其他所有刑罚都望尘莫及的情况。从死刑到死缓以至下面的无期徒刑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真空,给准确量刑造成了困难,有时甚至是不得不适用死刑。一个比较好的方案是将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最高限制提高为25年或30年。对无期徒刑必须服刑满25年或30年才得假释,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只能减为终身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死刑立即执行保持不变。这样一来,对严重犯罪量刑的选择余地就更大了,严重犯罪的量刑也有了梯次,不必动辄就用死刑立即执行,罪刑相适应原则也会得到更多的表现。
(三)调整死刑的适用范围。从我国情况看,废除死刑并不是朝夕之间的事,必须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应逐步消除障碍,为最终废除死刑创造条件。反映到立法上,应从刑法总则性规定人手,通过完善死刑适用的原则、对象条件、死刑执行制度及死刑复核程序等内容,严格限制和减少死刑 的适用。同时分则条款切实贯彻总则死刑立法精神与条件,将死刑的适用范围严格限制在某些特别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某些特别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人身权利、涉及人身权利的特别严重的暴力犯罪,特别严重的毒品犯罪,危害特别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危害特别严重的战时军职犯罪以及某些特别严重的国际犯罪这几类犯罪中。同时对除以上犯罪外的一些并不严重的犯罪应限制其适用。而对经济犯罪的死刑则予以取消。在此基础上,通过总则与分则规定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地对死刑立法予以控制。
(四)限制死刑的适用对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美洲人权公约》等国际性文件规定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犯罪时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政治犯和被指控犯罪时已满70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些规定已被许多国家采纳,从而使死刑的适用对象受到严格限制。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犯罪时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在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不必多说。对于政治犯是否适用死刑,笔者认为应该区别对待:如果是政治犯同时又实施、参加、组织、策划、指使其他普通刑事犯罪,如爆炸、杀人等,其普通刑事犯罪行为应单独定罪,可以适用死刑;如果是单纯的政治犯,不涉及其他普通刑事犯罪,就可以不适用死刑,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对于被指控犯罪时已满70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规定人我国刑法。对年迈者的特别照顾,我国古已有之,在封建社会,对年迈者不可刑讯。现在将被指控犯罪时已满70岁的不适用死刑规定人《刑法》,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实践中遇到已满70岁的人被指控犯罪的人本来就很少,这有助于改善我国的国际形象,对我国的法制又没有什么冲击。因此,规定此条应尽快列入日程。
(五)统一死刑复核权的行使。根据刑法规定死刑的复核权属于最高人民法院,但为了适应同严重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部分死刑核准权下放到高级人民法院。实践证明,死刑复核权的下放对于及时惩治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曾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也应看到,死刑核准权下放在程序上为死刑适用范围的扩大开了一个缺口。为保证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及判决的正确性,建议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六)完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司法实践认为,对具备自首、立功等法定的从轻情节,或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后态度等主客观因素证明,尽管罪行极其严重,但尚有挽救、改造可能的犯罪人,可适用死缓。为严格控制,建议立法上予以明确。同时死缓也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通过严格的程序,从制度上堵塞这一漏洞。
五、结语
死刑作为最古老的刑罚手段,无论在哪个国家都要经历从滥用到慎用、从苛酷到轻缓直至废除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潮流,死刑正逐步退出历史的舞台。我国现行死刑制度的存在并不是偶然的,是在充分借鉴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且吸收国际先进理念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是,我们应该从立法、司法上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减少死刑的适用。这既符合我国的国情,也顺应目前的国际趋势。同时,我们也应该坚信,随着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发达,我国最终必将跨入废除死刑国家的行列。
摘要: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废除死刑也逐渐成了世界潮流。本文基于对“杀人偿命=非人道主义”理论的质疑,从人道主义、人权、民意等角度对死刑存废的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死刑存废 人道主义 人权 民意
元朝的马致远在《任风子》第二折中曾如是云:“可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这般说才是。”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理论便开始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播种扎根、代代相传。现如今,在生产力和文明都显著进步的中国社会,这个说法依然常常被人们挂在嘴边,尽管多数情况下是出于一种超越理性的情感。“杀人偿命”是否真的“天经地义”,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对于老天是否赋予我们杀人以偿命的权利的不确定,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武断地否定“杀人偿命”这个说法,并为其扣上不人道的罪名。
自1764年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以尊重生命权为由提出废除死刑的见解以来,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持续了两百多年,而且仍在进行。人类社会发展到当代,死刑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开始面临严峻的挑战。目前全球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没有废除的国家也在尽力将死刑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废除死刑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世界潮流,并且开始向“杀人偿命,自古已然”的中国蔓延。
在那些要求废除死刑的声音中,笔者注意到了这样的一个理由:“杀人偿命”、“以牙还牙”的刑事正义观是野蛮时代血腥复仇的残留或变体,已经被“教育型”思想所替代。有学者认为,宽容、人道精神始终没有从根本上战胜原始的带着假正义面具的复仇冲动。人们有理由厌恶、憎恨杀人犯,这是健康正直的社会心理,但是杀人犯的生命始终应该受到尊重。更有甚者提出,只要承认罪犯是人,罪犯便拥有国家和法律都不得剥夺的生命权,因此应当全面废止死刑。
仔细分析一下,我们不难得出他们所持观点的这样几个关键词:人道、人权、人性。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在面对死刑时,开始为尊重罪犯的生命打开一扇大门,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进步。但是,令笔者敢到尤为不解的是,“杀人偿命”怎么就成了一种野蛮时代的原始复仇冲动了?保全杀人犯的性命,就可以称其为敬畏生命、维护人权了吗?“人道主义”和“杀人偿命”是两个对等的概念吗?究竟何为人性、何为人道、又何为人权呢?
谈到死刑的存废问题,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提起人权这个话题。法律赋予人权利,或者用宗教的观点来说,天赋人权。因此即使是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罪犯,也享有一些基本权利。人们从保障人权的角度提出废除死刑,那么,倘若这样做就真的保障人权了吗?笔者认为,这里出现了罪犯和受害者人权之间的矛盾。当受害者的生命被剥夺之后,罪犯和受害者的矛盾已经变成了一对难以调和甚至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个时候,所谓的“保障人权”,究竟是要保障谁的人权呢?罪犯先剥夺了受害者的人权,法律再剥夺罪犯的人权,这并不是野蛮原始的“以牙还牙”,而正是法律在履行其正义职能的体现。有学者提出,处死一个杀人犯并无法补偿或抵偿被他杀死的受害者的生命。但是,改判为终身监禁就可以抵偿受害者的生命了吗?把他关在牢里一辈子就保障了他的人权吗?就算他的人权以此得到了维护,那受害者的人权又何去何从呢?古今中外的各种历史事件告诉我们,对于剥夺他人生命尤其是有意且恶意剥夺生命的这种极端犯罪,只有用生命的代价进行补偿才是真正的保护人权、落实人权入宪的正义之举。如果说法律一意孤行,执意要要保障少数罪犯的人权,而这一举动却不可避免地对会多数人的人权造成威胁,那么人权的意义又何在呢?
其次,关于人道主义的问题。什么是人道主义呢?笔者认为其精髓就在于把“人当做人看待”。有人提出,出于“对人命的敬畏和对人性的尊重”,应该废除死刑。正如上文中已经提到,有人认为“只要承认罪犯是人,罪犯便拥有国家和法律都不得剥夺的生命权,因此应当全面废止死刑”。笔者不禁想问,在这位学者的心目中,人是什么?不把别人当人看待并残忍践踏他人人权的人,还能称其为人吗?人与人之间的敬畏与尊重应该是相互的,当这种平衡被打破,这个破坏者还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把他当人看?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人不是野草,不可能“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使有的罪犯不值得我们将其当作真正的人看,作为一个生物,他的生命也是不容轻易践踏的。这意味着在面对死刑时,我们一定要小心谨慎,尽一切可能地避免冤假错案。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以“敬畏生命和尊重人性”为由,放弃对那些视他人生命如草芥的杀人犯处以极刑。对如此生命的敬畏,实际上是对他们极其犯罪行为的姑息和纵容,是对受害者的不公和残忍,甚至是对广大人民公平正义观的一种伤害。
有人在谈到死刑存废的问题上,将“杀人偿命”与“人道主义”直接对等设问,对此,笔者是否可以肤浅地理解为废除死刑就是人道主义,保留死刑就是非人道主义的杀人偿命?通过前文的论述,想必读者已经明白,“杀人偿命”与“非人道主义”之间根本就不能划等号,尽管他们彼此有一定的关联,但这二者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对等关系。
我们一直在强调以民为主。即使现在大多数专家学者都在奔走呼喊废除死刑有它的合理、合情、合法性,但这个决定由谁做呢?既然提到以民为主,广大人民的利益与呼声必然不可忽视,尤其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中国。当然,我们都很清楚,民意影响着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但不能干预甚至决定一些立法或者具体案件。这与普通大众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容易受媒体影响甚至容易使自己情感战胜理智有关。但是,当民意调查时发现远远超过半数的普通大众都坚决主张保留死刑时,难道这成千上万的人都集体失去理智了吗?大家没有法律知识难道还没有生活常识吗?如果说一种刑罚的废除会让社会大众感到不安和不公,那么这个社会远远还没达到可以废除这种刑罚的地步。死刑就是这样一种刑罚。真真切切的生活经历让大家感受到这种刑罚对犯罪的威慑力和对正义的伸张力,起码就目前而言是这样的。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经说过:“如果法律不帮助人们,人们就会从法律之外的行动来满足自己的报仇激情,法律就别无选择,就只能满足这种渴求本身,并因此来避免私人报复的更大邪恶。”因此这种民意是不可忽视的,废除死刑的决定不是几个专家在其极其狭窄的圈子中就能做出的。
此外,在谈到死刑存废的问题时,总有专家学者将我国与西方国家与世界进行比较,其比较结果使人颇有我国人民尚未开化之感。似乎在他们看来,绝大多数西方国家将死刑看做一个不折不扣的酷刑,是对人权的践踏和对“生命至上”理念的藐视,而我国不少人民却带着一种深深扎根于非理性领域的、要求发泄被压抑冲动的深层心理极力呼唤死刑,实际与正义无关。对此,笔者认为,中外对于死刑的不同看法,很大程度上取决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以及具体国情,其实并无优劣或者先进落后之分。谈及法律,每一个国家都有其特殊性;所谓的“国际惯例”,难道都得一一拿来做为法治化中国的模板吗?国际上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对于中国而言,这是不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尚不清楚。但是,有一点不可否认的是,不论存废,都得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不是跟风似地响应所谓的“人权”号召。
不管在中国死刑是存是废,“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句话想必还是会被人们挂在嘴边,长久地流传下去。这个看似简单甚至血腥的原始哲学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中国人对一种大正义的追求和对人权的真正维护;这并不是一种原始的复仇冲动,而是人们对自己心目中的人道主义进行的诠释。
参考文献:
[1]张千帆.宪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马松建.死刑司法控制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3]赵秉志.死刑改革探索.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4]张锐.死刑存废理由之辨析.法商论丛.2010.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死刑的由来、死刑的存废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死刑不但不人道,还违背了社会契约论。因此,在刑法学界一直存在着死刑的存废问题。废除死刑的观点认为死刑误判无法挽回,其刑法较为野蛮。而保留死刑的观点是因其具有最大威慑力,并与社会契约论相符。
关键词:死刑;制度完善;保留与废除
死刑内容体现于对犯罪人生命的剥夺,在刑法中死刑的刑种最严酷。死刑的设立对于稳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民主权利、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保护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保护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国有财产、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维护了国家安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新思维、新思想、新事物纷纷涌现,引发了人们对死刑产生的利弊的慎重考虑。死刑的设立,一直存在着争议,现实中很多司法案例都说明死刑的存废矛盾的存在,比如最近一直引起人们关注的聂树斌案件等等,一直引发社会的反思,错案、冤案的发生让人们开始考虑该如何限制死刑,还有没有必要设立死刑。死刑存废矛盾愈发激烈。在此,本文依照法理,对已经成为刑法界争论焦点的死刑存废问题进行分析。
一、死刑存废的问题
死刑有着与其他刑法方法所不同的独特特征,同时,它也具有着一般刑罚的特征。生命是人身权利、利益的载体,是人的存在方式,而死刑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故称为极刑。人所拥有的所有权利都依附于生命权利,一切权利都以生命为基础。一个人如果被剥夺了生命权,那么就意味着失去一切。根据法律规定,死刑不仅仅剥夺犯罪人政治权利终身,而且还剥夺了其生命。判处死刑就是判处了最严厉的刑罚,犯罪人一旦失去了生命权利,那么依附于人身权利和生命权利的其它权利也都不复存在。
判处死刑对犯罪人所造成的痛苦远远大于其他刑罚。刑罚的严厉程度与痛苦是成正比的,而刑罚方法的不同决定着其痛苦的大小。任何一个有知觉的犯罪人都会对生命的终结充满强烈的恐惧,而且,执行期越是临近,心理上就越是害怕。由此看出,死刑带给犯罪人的痛苦远远要比其他刑罚大得多。作为心理依据,其在心理学上也有着一定的研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死刑一旦执行就无法挽回。只要生命尚存,任何的刑罚都是可以通过释放或者财产的返还来进行补偿与补救的。这种无法挽回性使死刑成为最严厉的刑罚。正因为死刑的这种无法挽回性,人们对死刑刑罚的存在性产生了怀疑。
在唐朝,唐玄宗年间,就有减少死刑的律法颁布。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第一次死刑废除运动从委内瑞拉和圣马力诺开始,之后,在尼泊尔、阿根廷、瑞典、哥伦比亚、挪威、巴拿马、巴西等国家也开始了废除死刑的行动。在二战结束后,苏联、以色列、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国家也相继废除了死刑。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半数国家的刑罚中已经没有死刑的存在。而且,虽然有些国家还是保留着死刑,但是,越来越多的国家以更慎重的态度来对待死刑的执行,在执行死刑的问题上,并没有太多的犯人被处以死刑。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发现,采用死刑作为刑罚的国家越来越少,就算一些国家保留了死刑,但是,也有将来废除死刑的趋势。与此同时,支持死刑恢复的压力尚存。
1997年,我国在死刑条文的司法适用性上、一级死刑立法技术问题上都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在我国现今的刑法典中,死刑罪名有68个。
二、死刑存废的理由
死刑的存废一直存在着分庭抗衡、互相对峙的局面,在主张废除死刑的同时,保留死刑的观点也相应存在。先探讨一下废除死刑其理由有哪些。死刑的废除具有现实性;死刑的判处会对整个刑事司法体制造成干扰;死刑不存在合理的经济性;死刑未具有可分性;死刑容易被滥用;不具有可靠的民意测验结果;死刑的执行与基督教的原始教义相违背;死刑与宪法相违背;死刑不人道;死刑属于歧视之刑;死刑难纠误判;死刑不是报应的手段;死刑没有特别预防功能;对于个别预防而言,死刑为不必要之刑;死刑属于野蛮刑罚;死刑与社会契约论相违背。
与主张废除死刑相对应,保留死刑的观点也有其根源:虽然死刑不具备经济性,但死刑并非一定要废除;死刑的废除与国情不符;死刑符合民意;死刑的保留不与基督教原始教义相违背;死刑的保留不违宪;终身监禁比死刑更残忍;杀人与死刑是相适应之刑罚;将杀人犯处死是尊重生命价值的体现;死刑非野蛮之刑罚;死刑之利大于滥用与错杀之弊;为了彻底剥夺犯罪人的再犯能力,死刑刑罚是必要的;死刑具有最大威慑力;为了避免私刑,死刑是其必要手段;死刑是报复杀人者的必要手段;死刑源于杀人犯的自由意志;死刑未与社会契约论相违背。废除死刑与保留死刑的争论焦点集中体现于以下方面,两方的观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一)死刑的难纠误判
受刑人一旦被执行死刑,就无法再挽回生命,人死不能复生。主张废除死刑的重要理由就是误判难纠的问题,而误判难纠却存在着极大的弊端。死刑的判处与终身监禁不同,受刑人一旦被执行死刑,那么生命将永远无法挽回。而终身监禁时,受刑人在误判的情况下,可以恢复自由。因此,主张死刑废除者,将误判难纠作为死刑废除的重要依据。对此,主张死刑保留者却提出了其后果仅仅是对死刑之利追求的必要代价。死刑存废论双方都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有的思想甚至是偏颇的,也就是说,双方的理论基础以及言论不具有全面性。但是,从基本理论上,死刑存废的双方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死刑存废双方既存在不合理的因素,同时还存在合理性因素,这样就造成存废矛盾的延续。在实际中,有国家的政治需要以及利益取向决定了死刑的存与废。在死刑存废的问题上,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因素,这取决于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时期对政治的不同判断。
(二)死刑不人道,是野蛮之刑罚
主张废除死刑者的观点认为,酷刑不能够让真心改过,死刑的野蛮助长、促成了人们的残忍心理。而有些死刑废除者认为,死刑野蛮,因为死刑是原始时代野蛮习惯的遗留之风,死刑标志着野蛮的存在,是原始复仇习惯。另有观点认为死刑是出于杀人者死的报复手段,毁灭了仁慈、宽忍的美德,并促使人产生残忍、杀戮、仇恨等情绪和思想,其表现了人性劣行的一面。死刑的存在会将善良人性的真相掩盖,看似公正的死刑,只不过满足了复仇欲,使人性残忍与野蛮因素得以滋长。死刑是不人道的,其充满了残酷性,受刑人在被判处死刑的一霎那,所受的都是屈辱、不人道、无比残酷的惩罚。针对废除者的主张,死刑保留者提出了相应的反对意见。这种观点认为禁止杀人与死刑不相矛盾。不可避免地,刑罚虽然具有较为消极的作用,但是作为废除死刑的理由,消极作用理由并不充分。这种观点认为,死刑所具有的积极作用比消极作用要大,死刑既挫败了一些谋杀犯的潜在动机,又对某些谋杀犯产生了刺激。相当一部分死刑保留论者的观点认为,不处死杀人者,才是迁就、姑息、放任野蛮行为。而且,保留论者认为,与死刑不人道的观点相比,终身监禁更为残忍。与其让罪犯受终身监禁的活罪,远不如死刑人道。该观点在于,终身监禁要承受一辈子或几十年的痛苦,缓慢的、长期的痛苦更加残忍。而死刑的痛苦则是短暂的、暂时的。 (三)死刑有最大威慑力
死刑保留论者认为死刑可以有效阻止人进行犯罪活动,是最严厉的刑罚。人对刑罚的严厉性程度与刑罚的畏惧程度是成正比的,使人产生的畏惧感越强烈,说明刑罚越厉害,毫无疑问,死刑是刑罚中威慑力最大的。分析一下死刑威慑罪犯活动的因素,第一,许多人认为谋杀恐怖程度过甚,因为谋杀会被判处死刑,因此,人们才会觉得谋杀可怕,而不杀人、不犯罪。第二,谋杀后,怕被处死刑而产生了恐惧,因此不杀人、不犯罪。无论是哪种因素,都可以证明死刑具有极大的威慑力。
三、我国死刑制度的政策和建议之我见
(一)我国死刑制度政策之我见
纵观历史,废除死刑是刑罚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废除条件因国家的国情不同而决定。就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死刑还会继续保留。原因有:第一,社会心理基础不足,与近代西方国家不同,我国虽然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的发展,但是因经济起步晚,相对较为落后,再加上人口众多等因素的存在,缺乏权利意识的发育。从我国历史来看,一贯有着杀人偿命的文化传统,而且,该传统观念也迎合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社会心理,这就是为什么死刑的废除不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根基所在。第二,治安形势还有待提高,在我国每年发生的强奸、抢劫、伤害、杀人等恶性案件频率居高不下,这些高危案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造成了极大影响。就现实而言,我国死刑的废除不具备现实性。第三,物质条件不丰富,死刑的存废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物质生活水平低,人的生命价值就低,因此,社会受到犯罪的影响较大。
(二)我国死刑制度建议之我见
为了能够更有效地降低死刑执行量,就必须要减少死刑罪名。死刑的原因复杂,涉及问题多,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完善我国死刑制度时,可结合以下方面进行对策的研究。
1.尽可能推行人道的死刑执行方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就明确了枪决或者注射的方式来执行死刑,注射的方式可以改变不人道、野蛮的死刑执行方式。
2.减少死刑适用,增加长期刑。为了有效避免放纵犯罪,应使有期长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拥有更大的回旋空间。为了使有期徒刑的刑罚具有现实性,可将期限设立为三十至五十年,还可以采取对犯罪人加重处罚力度的方式来进行刑罚。
3.完善死缓制度。死缓的制度是为了限制死刑的适用而创造的,虽然我国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是却可以进一步对死缓制度进行完善,并显著区别于死刑。可通过扩大刑罚的种类来进行刑罚。具体包括:驱逐出境、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这十种。
4.减少死刑的罪名。有必要对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罪名进行筛选和裁减,可参照和学习国际经验做法,将死刑的罪名降低,例如:制造毒品、强奸罪、故意杀人罪、防火、武装叛乱、分裂国家罪、背叛祖国罪等。
5.减小犯罪率。上层建筑取决于经济基础,要想社会和谐,就必须控制犯罪率,从而才能确保群众的安居乐业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应从缩短贫富差距的方面着手,尽量消除两极分化,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的根源,促进社会的稳步发展。
死刑的存废问题与国家的经济、历史等问题密不可分,而死刑的存废的争论的趋势也必然会继续下去。我国目前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但是,通过1997和1998年签署的公约,已经表明了我国会以尊重人权为前提,朝着尽早废除死刑的目标前行。
参考文献:
〔1〕陈兴良.死刑适用的司法控制――以首批刑事指导案例为视角[J].法学,2013(2).
〔2〕黄晓亮,王霁.死刑适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问题研究[J].法治研究,2013(1).
〔3〕赵薇玮.我国死刑存废之回顾与发展[D].华东政法大学(旬刊),2011.
〔4〕潘振.《刑法修正案(八)》减少死刑罪名的意义[J].知识经济,2012(23).
〔5〕王震宇,黄娟.两岸死刑案件法律救济途径比较研究――以苏建和、刘秉朗、庄林勋案为例[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2(6).
〔6〕黄晓亮.论死刑存废问题的实质[J].河北法学,2008(2).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爱情是一种复杂的感情,与友谊等情感有本质性的区别。本文通过对爱情的概念、本质及其产生、发展过程的分析,提出爱情具有不稳定性和暂时性的观点,主张学校应引领大学生直面爱情心理畸变的消极因素,树立正确的爱情观,预防爱情心理的偏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爱情心理解读论文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解读《边城》中翠翠的爱情心理
内容摘要:《边城》是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有着极高的审美价值。人教版第五册节选的三至六节,集中写出了主人公翠翠的生活在遇见傩送、天保之后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个健康、明亮、虔诚的姑娘开始捕捉内心深处那流动的情窦,表现出了不加修饰的生命本色。翠翠在她人生道路迈出的第一步,就混入了一丝淡淡的愁绪,预示着结局的悲剧。这是沈从文生命意识的体现。
关键词:翠翠 细节 爱情心理 生命意识
《边城》是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沈从文以其特有的诗意笔触,捕捉并描摹出了一个山野少女灵动微妙的情思流露,展示了她从少年走向成熟的人生画卷,轻灵而细微。翠翠的爱情成为《边城》中最迷人的乐章,有着极高的审美价值。
《边城》所表现出来的主题,不仅仅是对乡村那自然环境中充满生命野性的讴歌,而且是人在孤独与无奈中的本体诉求。小说主人公翠翠的生活在遇见傩送、天保之后发生了质的变化,这个健康、明亮、虔诚的姑娘开始捕捉内心深处那流动的情窦。
人教版第五册节选的三至六节,正是写出翠翠和二老傩送邂逅,少女暗暗的痴迷、幻想与心神不定。二老对于翠翠就是诱惑,懵懵懂懂引发她的情感,点燃她的希望,却又使她飘飘荡荡无处归依。翠翠的这种情感,既无凭据,也没回音。可在寂寞的天地中,爱已经不顾一切地弥漫开,心神也在寂寞之上飞旋。少女一向紧闭的身心,此时也如花蕾,在烟雨中将开未开。
此时在翠翠心中生长的爱情的最初模样是飘忽不定的。少女的羞涩,不可知的未来又让翠翠不敢敞开心扉。于是,这个灵秀、乖觉、明慧,清纯的少女表现出了不加修饰的生命本色。在她人生道路迈出的第一步,就混入了一丝淡淡的愁绪,预示着结局的悲剧。这是沈从文生命意识的体现。
《边城》三至六节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细节来解读翠翠最初的爱情心理:
“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翠翠美丽聪慧、天真活泼。任由自然天性,翠翠成长为纯洁无瑕、快乐无忧的大自然的“精灵”。在爱情来临时,她自然本真得如山野间的小花。
小说的三至六节都描写了同一场景或风俗——端午赛龙舟。从时间上看,分别是当前的端午——两年前的端午——上年一个端午——眼前的端午。上一年的端午毫无印象,现在的端午是为了怀想两年前的端午,唯独两年前的端午甜而美。根源恰在于那个特定的时间,戏剧性地遇见了热情、善良、帅气的二老傩送。
二老热情地邀请翠翠到自己家(“点了灯的楼上”)去等爷爷,翠翠以为他让自己去“有女人唱歌的楼上”,于是就轻轻地骂二老“你个悖时砍脑壳的”!二老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让自己家的伙计拿着火把送翠翠回家。翠翠知道自己误会二老后,“带了点惊讶”。
在这个端午里,傩送有意盛情邀约,翠翠无心误会二老,两人在有意与无心的错位中相识,没有任何功名利禄之心,如诗如画。翠翠最初的爱情具有如此婉约经典的东方爱情之美。
“翠翠对祖父那一点儿埋怨,等到把船拉过了溪,一到了家中,看明白了醉倒的另一个老人后,就完事了。但是另一件事,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却使翠翠沉默了一个夜晚。”
端午里的故事何以让翠翠当时沉默不语?翠翠自小父母双亡,和爷爷相依为命。年少的心事诉与谁听?边城原始古朴的民风,加上少女的孤寂和羞涩,让翠翠面对突如其来的爱情时,只能选择沉默。但是爱情的种子却在她的心里深深埋下。
三.爱是爱屋及乌的执着
作为老船夫的孙女,翠翠应该见过很多人。可是,翠翠为何独独对一个拿着火把的伙计记忆犹新呢?这一细节值得我们细细玩味。
第一次:翠翠想起自己先前骂人那句话,心里又吃惊又害羞,再也不说什么,默默地随了那火把走去。(第四节)
第二处:有人扛凳子从身边过去,翠翠认得那人正是去年打了火把送她回家的人,就告给祖父:“爷爷,那个人去年送我回家,他拿了火把走路时,真像个山上的喽罗!”(第五节)
第三处:人过了小溪上小山时,翠翠同祖父在船上望着,翠翠说:“爷爷,看喽罗上山了啊!”(第五节)
看来,这原因得从源头找。“喽罗”是二老家的伙计,并且正是“喽罗”的出现才使翠翠对捉鸭子的青年的看法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从之前对二老的误解转变为对二老的愧疚和感激。从这个意义上说,“喽罗”何尝不是翠翠爱情的红娘呢?
看来记得“喽罗”,其实是对二老朦胧好感的确定指向。真可谓“爱屋及乌”呀!
祖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所在,因为今天太高兴一点,便不加检点笑着说:“翠翠,假若大老要你做媳妇,请人来做媒,你答应不答应?”翠翠就说:“爷爷,你疯了!再说我就生你的气!”
祖父话虽不再说了,心中却很显然地还转着这些可笑的不好的念头。翠翠着了恼,把火炬向路两旁乱晃着,向前怏怏地走去了。 (第五节)
上年的端午,爷爷和翠翠开“假若大老要你做媳妇”这样的玩笑,但是翠翠很生气。羞涩的翠翠多次在爷爷面前表现出对大老回避的言行,是因为她的爱情世界已经被二老占据。翠翠的爱是故作矜持的娇嗲。
“翠翠,端午又来了。……早上大老同一群人上川东去,过渡时还问你……”翠翠还正想起两年前的端午一切事情哪。但祖父一问,翠翠却微带点儿恼着的神气,把头摇摇,故意说:“我记不得,我记不得,我全记不得!”(第六节)
时隔两年,翠翠对二老相思成灾,连回忆都成了如此美妙的事情。美妙的连爷爷打断她的回忆就很恼。在对比反衬中,翠翠对二老的喜爱更是心无旁骛的专注。
听到爷爷提“假若大老要你做媳妇,请人来做媒”,“翠翠着了恼,把火炬向路两旁乱晃着,向前怏怏地走去了”;听到二老家的伙计说“二老说你在河边大鱼会吃你”,“翠翠一句话不说,只是抿嘴笑着”。一“恼”一“笑”的对比,体现的是翠翠对二老傩送的执着。
爱情一旦明了,就需要表达。爷爷无法理解翠翠的情感世界,翠翠也不可能主动和爷爷沟通。少女的爱情怎样宣泄呢?以下细节写得极其精彩:翠翠一面听着一面向前走去,忽然停住了发问:
“爷爷,你的船是不是正在下青浪滩呢?”(第五节)
爷爷的小渡船怎么明明就在眼前,怎么可能转眼到六百里外的沅水中部的青浪滩呢?这不是痴人说梦吗?聪慧的翠翠怎么可能如此幼稚呢?回看前文,才知原因。因为二老在青浪滩。二老就像伊甸园的那个苹果,时刻牵引着翠翠。翠翠的心思随他而舞动。翠翠痴人般的呓语,“身在茶峒心在青浪滩”的痴情,让人怎能不动容!
为了早早地看到迎婚送亲的喜轿,翠翠还爬到屋后塔下去眺望……静静地把船拉动起来。(第六节)
请祖父坐在船头吹《娘送女》曲子给她听……躺在岸上的翠翠同黄狗也睡着了。(第六节)
翠翠为什么对迎婚送亲这么热衷呢?因为翠翠要让自己的爱情找到一种依附。迎婚送亲的喜轿恰恰是翠翠爱情的内在映射和外在观照。
迎亲的队伍荡起了层层涟漪,吹皱了翠翠心田的一泓春水。懵懂的爱情,翠翠心向往之,但她只能在孤独中苦苦追求。这种没有回应的爱情让翠翠如此甜蜜,又如此痛苦。
总之,翠翠在《边城》中从未言明过她的爱情,甚至连她的心思也是那样微妙而朦胧。而且由于父母早亡,爷爷年老,翠翠身边没有可以倾诉的人,对爱情美好而隐约的期待只能悄悄地藏在心底。少女的心思,原始古朴,纯真执着。这恰恰是翠翠最初爱情的模样。
正如沈从文先生表达的创作理念:“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翠翠的爱情在湘西宁静的世界里也显得恬静而优美,是沈从文对人性的自然表达。它虽然没有梁祝的惊天动地,也没有柳梦梅和杜丽娘的生死缠绵,但它却倾倒了无数痴男情女。
【爱情心理解读论文】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每个心理都在追求爱情所带来的幸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爱情心理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红楼梦》中,宝黛爱情是这部巨著的主要部分,对宝黛爱情的研究,是红学研究的一大问题。本文用爱情心理学观点对宝黛爱情进行分析,分析了爱情的产生、发展和成熟以及性欲萌动、婚姻提起,阐述爱情、婚姻的整个过程。
主题词:爱情;心理;探幽
一、美的相吸,一见钟情
瓦西列夫认为爱的初始在于对“形象的感知” “当我们直观我们的情欲对象时,我们感觉到她的存在这件事本身给我们带来喜悦和幸福”。费尔巴哈也认为:“爱情能够让人直观它。”这里对形象的感知也好、感觉也好、知觉也好,其实都是说爱的对象的知觉性。能否产生爱,从对方的直觉感知就可以判断出。曹雪芹是怎样写宝黛一见钟情的:“两弯似蹙非蹙詈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餍之愁,娇袭一身之病,累光点点、娇喘微微。”这种外表美的形象出现在生活于女孩子堆中的贾宝玉面前时,潜意识中美的形象,突然崩出,于是顿悟了,这就是心目中所想象的异性在个别人身上得到印证。难怪宝玉会说:“这个妹妹我见过”并且立即产生了爱的火花。从直觉判断出黛玉是“闲静时如姣花似水,行动处弱扶风”的一种病态美,真可谓“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免不了一见上就喜欢。
性爱的直觉性是对异性想象在无意识中的反映,一见钟情者,当对方的外貌气质等想象中的异性美相符合时,不免会赞叹:“啊!太美了”以至大吃一惊。黛玉见宝玉就是如此。起先黛玉听母亲说过宝玉“玩劣异常”,有了一点印象。来贾府后,贾母又介绍说宝玉是一个“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当黛玉一见到:“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黛玉见这一闪闪发光的美的人物,惊叹“倒象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的出现唤醒了黛玉潜意识中异性的形象。接着宝玉问黛玉有没有玉,当听了没有时便发作起“痴狂病”来,摘玉就摔,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不准通灵不通灵呢?如今来了一位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玉)不是好东西。”黛玉没想到一见面就在宝玉心中占有在如此神圣的地位,受到贾府“天之骄子”如此倾心的爱恋。
宝黛的第一次相会,美的形象,无不使他们各自成为心中的恋人。一见钟情,开始点燃爱的火焰。
二、宝钗插入,爱情迷惘
恩格斯:“不言而喻,体态的美丽,亲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是产生性爱的重要原因。” 貌美,是引起男女爱情的的首要条件。瓦西列夫也认为男女之间的爱情始于性的相吸。
宝钗的出现,黛玉便有了“悒郁不念之意”因此,宝黛这种“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行同止”的童年生活和初恋的感情蒙上一层阴影。再加上小性儿的黛玉,“愚拙偏僻,视姊妹弟兄皆出一意”的宝玉,两者碰在一起,至此他们的爱情走向猜疑、试探、口角的死胡同里,进入迷惘状态。
第八回,“比通灵”露出宝钗“一对”之意 ,黛玉怪道:“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这里明显的含有嫉妒意,宝钗在,黛玉就不能出现。。
“在爱情上最初的一蹩往往只是一颗火星,长期的观察才能点燃情感的火焰,形成燎原之势。”第十七至第十八回,黛玉是怎样恼火宝玉丢了送给的礼物的:“我给的那个荷包也给他们了,你明儿在想我的东西,可不能够了。”说毕,赌气回房,将前日宝玉所烦他作的那个香袋――才做了一半――赌气拿过来就摔。
小小荷包,实在是情人所赠礼物,送与他人是对情人的背叛,是对情人感情的亵渎。黛玉知道怎不恼火?爱情中特别是处于初恋疑惑时期,往往从一件事上推断出对方情爱感情。宝玉“把衣领解了,从里面红袄襟上将黛玉所给的那荷包解了下来,递与黛玉瞧道:“你瞧瞧,这是什么,我那一回把东西给人了?”
宝玉对黛玉是真心的,否则不会把荷包放去里面,贴在心上保存着。当宝玉说(故意气黛玉)要奉还荷包,且掷向黛玉怀中时,黛玉越发生气起来。声咽气堵,又汪汪的滚下泪来,拿起荷包来又剪。黛玉是又气、又急、又怨,气得是宝玉奉还荷包不领情,急得的是自己错怪了宝玉,因而说不出话来。怨的是宝玉既知我的心意,又故意奉还荷包气我。初恋期,恋人的每一个眼神、每一句急促的话,都可能催发爱情的想象引起猜疑。
宝玉妹妹长、妹妹短赔不是以后,笑道:“你到哪里我跟到哪里。”这是第一次对恋人的爱的表白。这场无明火的迸发,使得情感之火越烧越旺,爱情由疑惑走向猜疑、试探和口角。
三、性意萌动,钟情怀春
在性和生理逐渐成熟的时期,爱情是有纯精神的性质,表现为情感友谊形式。如果说宝黛的初恋,是在从小青梅竹马和少年童稚基础上过来的,既有童年,少年的戏耍,也有逐渐成熟时的友谊,那么随着身体的发育,性功能的成熟,一个具有性欲的人出现了。
人类的生物性,社会性构成的爱情的基础。性驱力和性能力是爱情意识萌发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即爱情的物质基础是男子和女子的性欲。
看《红楼梦》宝黛是怎样涉及性心理的。早在初恋时,宝玉就闻到宝汊身上有一股奇香,便要讨吃。其实这奇香正是情窦初开的少女的体香。十九回,宝玉闻从黛玉袖口中发出的幽香,闻之醉魂酥骨。这”幽香”乃女儿天然之香。意大利一位心理学家马汝认为:“男女到了成熟的年纪,在广义的性生活开始时,异性的体臭充满着性的刺激。”宝玉好吃口红,实际上在寻找一种性欲刺激。
而作为性意识的真正萌动,还是在看《西厢记》等传奇角本之后。“古今小说,邢飞燕,武则天传奇角本,真真这是好书。”这些书专写男女恋爱,至情至性。“你要看了,连饭也不想吃呢?”宝玉看了急忙向黛玉推荐。黛玉接过书来瞧,从头看去。“越看越爱看”可见一对男女在怀春之时,春意萌动之际,稍微一触,性欲大发。黛玉“自觉词澡警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记诵,”对于一个在严酷封建束缚下的少女,被压抑的春心放开以后,便像游曳在从未涉及的爱河里。果然有趣。偷吃禁果以后,获得一钟至高无上的快感。宝玉急迫地把它记下来:“我就是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黛玉听了,立即因情发而抖起羞涩的反映:“不觉带腮连耳通红,登时直竖起两道似蹩非蹩的眉,瞪了两只似睁非睁的眼,微腮带怒,薄面含嗔。”娇羞的少女被撩拨起性欲时,羞愧难当。“呸,原来是个苗而不秀,是个银样蜡枪头。”这里黛玉怂恿宝玉追求。这一对自由恋爱的少女,在暂时丢开一切尘世烦恼时,感到着实快乐,天地间只有黛玉和宝玉,沁芳桥下汩汩流水,大观园里落红成阵。这一片美景,荡漾着一片春心。
宝玉和黛玉唤发春情是通过古今小说和传奇故事。自由恋爱和大胆追求,爱情进一步走向成熟。
四、爱情力量,改变生活
莫里哀:“爱情是一位伟大的导师,教会我们重新做人。”《红楼梦》中,王熙凤说黛玉在宝玉面前如同一盏“美人灯”。这盏用忠贞爱情和善良的心,用眼泪和心酸点燃的小灯,照亮了宝玉生活的道路。
《情爱论》:“当一个人确定在爱着的时候,他完全不可能想到要在肉体上同他的所爱的对象结合。”贾宝玉这个公子哥儿们,不免受封建正统阶级思想的影响。也有不规的脾气。如宝玉有吃胭脂的习惯。第23回吃金钗儿嘴上的胭脂,24回吃鸳鸯嘴上的胭脂。对待女孩子有时也表现出的脾气如端阳宝玉回园,开门动作迟了就踢丫环――袭人。所以这些都不是在黛玉身上发生。宝玉在黛玉面前是相当规矩的,从不曾冒犯过黛玉什么。“着个神仙似的妹妹”心中挚爱的情人,宝玉对她从不会产生任何邪念。三十三回,宝玉挨打,黛玉来看他,哽噎着说:“你可都改了吧!”这是既是黛玉对宝玉的体贴,又是对他的希翼。宝玉回答说:“你放心”也是宝玉对待女子持同情态度这一思想的坚定,后来,宝玉吃胭脂的习惯也好,打人骂人的习惯也好都被改了,这正如莱蒙托夫所说:“用全部精神力量使自己的心上人变得更美,帮助他克服缺点。”也就是说,宝玉不仅对女孩子有进一步的尊重和同情,而且对爱情关系采取了更严肃的态度。
正是这一盏美人灯,使宝玉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感到一种美。精神境界有所升华,有了一股向上的力。他们的爱情不仅有共同的理想、兴趣、共同的好恶,而且爱情是专一的、纯洁的,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六、爱情议论,婚姻提起
宝黛爱情,从他们一见钟情始,就被贾府人们所注目。第二十回,宝钗、宝玉、黛玉、史湘云四人玩笑,林黛玉咬舌学史湘云对黛玉笑道:“……我只保佑着明儿得一个咬舌的林姐夫……”,这“林姐夫”指的是宝玉。二十五回,凤姐笑道:“吃茶吃水,你既吃了我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黛玉脸红了,凤姐又道:“你别做梦了,你给我们家做了媳妇,少什么?”指着宝玉道:“你瞧瞧,人扬儿门第配不上,根茎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关还玷辱了谁呢?”这种把吃茶意指女子受聘出嫁当作玩笑来开,实在不是。不仅王熙凤等上层人物这样议论,就是下层人也肯定了宝黛爱情和婚姻。六十六回,尤二姐、尤三姐、兴儿的议论:“若论模样儿、行事为人,倒是一对好的,只是他(宝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如果说下人的议论不能决定婚姻的话,至少可看出宝黛两者的爱情关系以及婚姻的发展。不仅这样,宝黛他们自己也希望爱情缔结成婚姻。四十五回,宝玉去看黛玉,带着大箬笠、披着蓑衣。黛玉看见后不觉笑了:“哪里来的渔翁?”后来宝玉说:“我送你一顶。”黛玉说:“我不要它,戴上那个,成个画儿上画的和戏上扮的渔婆了。””渔翁”和“渔婆”之说,显然暗示着婚姻关系。
脂评戊本夹批二十五回,王熙凤曾对黛玉来玩笑说:“你既吃了我家的茶,怎么不给我们家做媳妇儿?”说:“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批书人皆仪定一般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庚辰本批说:“二玉之配偶,在贾府上下诸人,即观者,作者皆为无疑。故常常有此等点题语,我也要笑。”
从脂评中也看出,按爱情发展线索宝黛这一对有情人将终成眷属。
参考文献:
[1]朱一强.《爱情心理学》。
[2]歌德.《诗与真》。
[3]瓦西列夫.《情爱论》。
[4]曹雪芹.《红楼梦》。
大学生处于人生发展的青春期,生理基本成熟,心理自我意识不断增强,对爱情充满着向往,并以各种方式进行爱的体验;但是在大学的特定文化背景下,大学生的恋爱属性又区别于社会青年,大学生在爱情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因此,通过合理的教育引导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爱情观,有利于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
大学生爱情观爱情心理长期以来,大学的教育更多地注重专业知识的传输、思想道德的提升,对于大学生个人的心理发展关注程度较低,大学生的心理困惑无法排解,郁积为心理问题,必然会影响学生的学业和身心发展,严重地还会危及他人的安全,影响学校的和谐与稳定。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大学生受爱情与性的问题困扰较大,因此爱情心理教育势在必行。
一、高校爱情现状及问题
1.恋爱普遍化
目前的在校大学生年龄在17~23之间,据有关调查显示曾经恋爱和正在恋爱的比例达69.19%,青春期的大学生对爱情充满向往,并积极的追求,在生理因素和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很多学生纷纷坠入爱河,大学中谈恋爱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并且向低龄化发展。
2.恋爱过程公开化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千百年来人们给予爱情美好的赞誉,传统的恋爱方式比较温婉、含蓄。社会发展到今天,更加开化和包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也更加开放,大学生必然受到社会思潮的影响,加之青春期的强烈需求,在恋爱方面的行为和方式更加公开,对恋爱关系不隐晦,情感表达方式大胆、直接。
3.“性”知识缺乏
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是一个敏感的字眼。长期以来,“性”的禁锢和封闭以及性教育的落后,使大学生们对“性”产生了极大的神秘感,受大众传媒的影响,获得的一些不科学和零碎的性知识,对性一知半解,这种性无知和性困惑产生一些心理矛盾冲突和不正当的性行为,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业发展。大学生生理早熟和心理滞后现象,导致对爱的掌控能力较低,恋爱成功率低,甚至发生恋爱悲剧。
4.恋爱动机多样化
爱情是人类的美好情感,是人生中的重要的情感体验,青年大学生向往美好的爱情体验,但是由于自身和外界的影响,往往有不同的恋爱动机。应该说绝大多数大学生恋爱的动机是出于爱情,动机是积极的。也有一部分是出于生理上的需要,性冲动成为恋爱主要诱因;物质上的需要也是动机之一,恋爱关系中,相互依赖,同时也进行着各种交换,良好的家庭背景和发展前途往往成为恋爱的关注点,个人的虚荣心和攀比心理得到满足;还有一些人,仅仅是出于弥补心理的空虚与孤独,甚至是出于“单身没面子”的心理,去谈恋爱。动机不良往往会导致恋爱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恋爱关系不稳定,道德责任意识缺乏,甚至矛盾冲突发生恶性事件。
二、形成大学生爱情心理问题的原因
1.家庭因素
家庭对个人的人格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父母的教育方式对孩子的为人处事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对待爱情和性的方面,在中国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谈“性”色变,父母对孩子关于性的问题一般采取回避甚至欺骗的教育方式,导致孩子性知识缺乏;也有一些父母向孩子传达的信息是性肮脏、丑恶的观念,导致孩子长大后对性的鄙视和回避;单亲家庭的性教育缺失和歪曲也会导致孩子认知的偏差。因此,新时代的父母要掌握合理的性教育方式,像孩子传达正确科学的信息。
2.学校因素
首先,进入高校后,大学生拥有了更加宽松和自由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习上的压力减轻了,课余时间也更多了,空虚无聊的时光需要有人共享;加上远离父母只身在外情感需要有所依托;高校中对恋爱没有明文的禁止;大学生集体活动多,业余活动丰富与异性接触机会多;以上这些因素成为大学生谈恋爱的推动因素和条件。
其次,高校对大学生的爱情心理教育重视不够,在恋爱观教育中往往只是灌输道德准则,忽略了人性关怀,造成大学生在恋爱中遇到问题迷茫无助。不少高校缺乏心理健康教育氛围,缺乏系统的教育内容,很少开设针对大学生恋爱问题的课程。
3.社会因素
首先,在国家政策方面,2001年教育部对参加高考的考生取消了年龄限制和婚否限制,2005年教育部废除了“在校大学生不准结婚”的规定,基于这些政策背景,大学生结婚已经成为合理合法的行为,谈恋爱更是无可厚非。
其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多种文化和价值观影响着大学生的爱情观的形成,比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等不良社会思潮。同时,随着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在大学生的生活中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而一些错误、虚假、庸俗的信息未经过滤就传播出来,对辨别能力不高的大学生有着不良的影响。
三、爱情心理教育的内容与对策
1.在高校中普及爱情心理学知识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在某种意义上讲爱情是人生的必修课,爱是需要学习和培养的。处在人生发展的关键期的青年大学生更加需要了解爱,学习爱。因此,在高校中唤起学习爱的意识普及爱情心理学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大学生迫切的需要。比如让大学生深层次的理解爱的内涵、学习如何爱、了解恋爱的心理、爱与性的关系、爱情与婚姻等内容,对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乃至今后婚姻家庭的幸福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2.加强性教育
性作为人的一种本能,是一种自然生理现象,贯穿于人的一生。是人类的一种正常的生理需要,还是爱的升华和表达。性本能是人的自然属性,但人的这种本能要受道德、法律等社会规范的制约。在现实中,许多大学生由于性知识的缺乏,对性的误解,导致悲剧屡屡发生。树立正确的性意识对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在当前的高校教育中不能忽略和回避性教育,应该把青春期的生理和心理知识传输给学生。学校应该开设相关的课程,科学严肃的把相关知识教授给学生。
3.倡导积极健康的恋爱方式和行为
青年大学生谈恋爱本身是合情合理的,之所以引发很多问题是因为对恋爱的方式和行为不正确的选择和处理。在高校教育中不应该回避和一味否定,而是应该倡导积极、健康的恋爱方式和行为,使爱情真正成为一道美丽的校园风景。
4.社会、学校和家庭的正确引导
首先,在社会层面应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保障作用,社会舆论和大众传媒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用健康高雅的精神产品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帮助大学生辨别道德界限,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其次,学校应该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完善健全人格,加强爱情观和性知识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根据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举办一些学生喜欢的知识讲座和活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情感咨询热线等为学生服务。再次,要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家庭氛围和家长的言行对学生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应该与时俱进的转变观念,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注重孩子的情感教育,关注孩子的情感变化,进行积极地引导和教育。
总之,社会、学校的教育要形成合力,共同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参考文献:
[1]李伟雄,王庭照,林传军.大学生恋爱观教育浅议[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12)
[2]李承宗、甘雄.大学生恋爱动机的心理学分析[J].中国电力教育,2008,(8)
[3]岳莹.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与引导[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0
[4]贾晓明.学习建立亲密关系:大学生恋爱心理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03,(6)
[5]李颖.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价值观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J].广州师院学报,2000,(12).
【摘 要】 数不胜数的诗人、作家或热情讴歌赞美,或理性分析批判,总结出了一个又一个爱情的真谛,但对爱情这一奇妙的现象背后的心理学原因解释得似乎并不深刻。本文总结归纳了社会心理学中最值得关注的四个爱情理论,对这些理论的主要观点进行了必要的阐释,并对这些爱情理论所表现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进行了简要的说明。
【关键词】 社会心理学; 爱情理论; 评述; 意义
1 情感两因素理论
情感两因素理论(Two factor theory of emotion)由美国心理学家Stanley Schachter & Jerome E. Singer(1962)提出,因此又叫做沙克特-辛格理论(The Schachter- Singer theory)。这一理论提出后被广泛地接受。该理论认为情感主要由心理上的唤起(physiological arousal)和认知因素(cognitive factor)所决定[1]。这个理论提出了一个情感经历模型(见图1),此模型取决于对心理刺激做出的反应的认知。这个理论下,个体通过感觉器官感知特定的情感对象,由此衍生出了一种自发唤起。伴随着这种共同刺激的模式是一个特殊的认知,这种认知允许个体根据已有的经验和自己感知效果的具体特点来解释交互式的感情状态。此理论同时也提及了反馈机制的显著性,过去的经历为个人理解和定义他的感情,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在对他们的理论进行了进一步推测后,他们还提出了三个重要的辅助性命题。
如果个体对于自我唤起没有合理的解释,他就会基于已有的认知来定义他的感情。
如果个体对于自我唤起有某种合理的解释,他就不会基于已有的认知来定义他的感情。
在相同认知的情况下,个体只会基于心理的满足感,对情感经历做出反应。Elaine Hatfield & Ellen Berscheid( 1974)年所进行的一项引发争议的对浪漫爱情的分析认为,激情洋溢的吸引力来自于(1)身体的欲望(2)对方是引起你欲望的人。这一观点被看作是情感两因素理论的应用。同年进行的一项关于恐惧是否会增加性吸引力的研究也有力地支持了这一理论(Donald Dutton & Arthur Aron,1974)。他们在温哥华的一个公园的两座桥上做了一个有名的实验,结果证实了恐惧增加了吸引力[2]。
然而,两因素理论容易产生一个曲解,那就是错误归因(misattributions),在解释我们感情发生的原因时会作出错误的判断,即唤起也可以来自错误的源头。当唤起的源头不止一个时,如果忽略了其他令人兴奋的影响时,就会带来错误归因,从而产生错综复杂的问题。
错误归因最典型的例子是激感转移(excitation transfer),当一个刺激引起的欲望与另一个刺激所引起的欲望结合在一起时,若其中任何一个刺激被忽略时,唤起就会被认为是第二个刺激所引起。我们并不知道究竟是那个刺激引起欲望,或是二者兼有。
当进一步研究后发现了一个好的消息,错误归因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错误归因和激感转移有着自身的局限性,一个限制是由时间流逝引起的,激感转移能够被最初的唤起和接下来的情感反应之间长时间的延迟消除。因而随着最初唤起的消失,不会产生错误归因。另一个限制是由归因的明晰性带来的,如果激感转移取决于错误的归因,那么了解最初的唤起的真实原因可能会终止这一过程。一些研究人员甚至质疑,来自某些源头的唤起会激发一些不相干的情绪反应,在这一过程中的错误归因的必要性受到质疑。他们认为,其中只牵涉到一个简单的反应形式(response facilitation)过程。换言之,只要有唤起存在,不管它来自何处或我们怎样加以解释,我们对这种情形的主导反应就会被激起。
2 Zick Rubin的爱情理论
心理学家Zick Rubin(1973)提出浪漫爱情包含了需求的依恋(attachment)、关爱(caring)和亲密(intimacy)这三个成分的爱情理论。需求的依恋是指得到伴侣关爱、亲近和身体上的接触的需求。关爱包括与自己同等地重视伴侣的需求和幸福。亲密包括与伴侣共同分享想法、欲望和感受。 Zick Rubin根据这一定义编制了一个量表进行问卷调查,以评估对他人的态度;结果他发现,这些量表为他的爱情理论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支持[3]。之后,Hatfield & Precher又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更为详实的爱情量表以反映人们在描述朋友和爱人关系时的不同。这些量表可以反映出思想与爱情的关系,并且思想与爱情之间的作用是双向的。如果我们花很多时间取向对方,我们就会感觉更爱对方;如果没有很多地去想对方,我们的爱可能也不会更多。相反也是一样,人们越爱对方,就会越想对方,见表1。
另外,在浪漫关系中,人们经常将伴侣理想化,对伴侣建立一种善意的、大度的认知,强调他们的美德而弱化他们的缺点。人们经常以一种积极的幻想(positive illusions)尽可能好地描述自己的伴侣。这种幻想混合了对伴侣的现实认识和完美伴侣的理想看法。他们并不忽略伴侣现实中的缺陷,只是认为这种缺点没有像别人所感知的那样强烈。在浪漫的恋爱中人们对爱人的理想化和赞美程度倾向于顶峰,人们忽略或重新解释那些关于爱人不好的信息。
3 爱情的三元理论
三元理论(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由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婚姻专家Robert Stemberg(1986)提出。该理论认为爱是一个多维的体验。把爱情划分为三个成分:亲密(intimaty)、激情(passion)、承诺(commitment)。亲密包括了热情、理解、交流、支持及分享等特点,该成分是感情上的;激情则是以身体上的欲望为特征,常表现为对性的渴望,从伴侣处得到满足的任何强烈的情感需要都属于这一类别,该成分是动机性的;承诺包括将自己投身于一份感情的决定及维持感情的努力,该成分是认知性的[4]。Robert Stemberg认为组成爱情的这三块基石能够组合成不同类型的爱情。
Robert Stemberg认为爱情关系中的“温度”来自于亲密,“热度”来自于激情,而承诺所反映的则完全不是出于感情或性情的决定。在Robert Stemberg的理论中,每个成分的程度会由浅到深,如果将这三种成分描述成两个人分享的爱情三角形的三条边的话,三角形可能呈现各种大小和形状,爱情也将变得复杂多变。如果单纯考虑三种不同成分的强和弱两种形态的简单组合,爱情将产生以下类型,见表2。
这三个成分中,激情被认为是最容易产生变化的,也是最不好控制的,很多时候我们也会发现自己对别人的欲望急剧上升,然后迅速消失,很难有意识地掌控这些变化。那么浪漫爱情中高程度的激情的持久性也值得研究。三元理论如此清晰地界定三者,只是为了说明亲密、激情、承诺这三个成分中的同等重要性。而现实中三者往往比三元理论所表现的要更为高度关联,很难把它们划清界限。然而,这一理论为研究不同类型的爱情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分析框架。无论是否完全正确,它确定了许多婚姻中可能出现的不同类型的爱,让我们有更为宽广的视角加以研究。
4 依恋理论
早在20世纪60年代Bowlby就对依恋进行过细致的研究。依恋理论最早用来解释婴儿与养育者之间的情感联系。Cindy Hazan & Phillip Shaver(1987)将这一想法用于考察成人依恋关系的研究,提出成人依恋是指个体与当前同伴形成的持久的情感联系(曹亮、马伟娜,2007)。他们在研究依恋关系时仍然使用发展心理学家在孩子们身上得出的三种依恋分类。即安全型(secure)、焦虑矛盾型(anxious-ambivalent)和回避型(avoidant)。安全型的人对情感的亲密和相互依赖感到很自在;焦虑矛盾型的人是粘性的、占有性很强,寻求更多的亲密和安慰,而这常常超出人们所愿意提供的范围;回避型的人则不喜欢依赖和亲近[5]。
在爱情中,研究发现安全型的依恋类型与爱情的三元理论中的三个成分有着正面的联系。安全型的人能够体验到高度的亲密、激情和承诺,安全型的依恋也与较高程度的性爱和自发之爱,以及较低程度的游戏爱情相联系[6]。总之,安全依恋与更为丰富的浪漫和友伴爱情的经验相关联。相形之下,另外两种类型的人体验更低的亲密、激情和承诺。
随着依恋研究的逐渐深入,人们认识到这个常规的依恋类型的划分相对于实际过于简单化了。依恋研究专家Kim Bartholemew(1991)提出了一个更为复杂和科学的依恋类型理论,即四个类别的依恋理论,见表3。
Kim Bartholemew将这四个经过修改的风格描述成不同依恋风格。从人们对自己和他人的总体评价的相对积极、相对消极出发,发现这会导致他们在亲密关系中有不同的表现。现在研究人员普遍接受了他的两个观点,一个是关于依恋风格和自尊之间的联系的观点。另外一个是根据“自我”和“他人”的人际交往效果来思考这两个维度是有意义的。即从“对亲近的自在性”和“对遭抛弃的忧虑”来思考人际交往的效果[7],见表4。
依恋理论将四个风格看作是分离的、纯粹的四种类型进行讨论,然而现实中并不表现得那么泾渭分明。这就遇到了与讨论三元理论时相同的问题,在亲密、激情和承诺都表现得非常高或者非常低时,不同类型的爱情很容易被区分开来。但是当三者表现得忽高忽低并且交叉出现时,分类就变得模糊不清了,甚至失去了它的意义。很多时候依恋的四种类型相互间是显著关联的,同一个人可能在安全型和不安全型里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只是更倾向于某一类罢了。
然而,由于这四种分类非常精当,因而仍被广泛使用。20世纪90年代以前,研究人员只提到三种依恋风格,而现在他们常常提到四种,但将其作为“忧虑”和“自在”得分的一个方便的区分,而不是当做其中毫无关联的截然不同的区分。最大的区别可能在于“安全型”的人和不是安全型的人(对遭到抛弃有着较高的担忧或对亲近有着较低的自在性的人,或者两者兼有的人)。
5 理论的意义及启示
5.1 以一种全新的视角研究爱情四种理论都是社会心理学研究视角的拓展,社会心理学从单纯地关注认知、思维、决策等理性过程的维度向人类感情、关系等感性课题研究的拓展。这些理论对爱情进行科学的实证研究,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科学的论证和总结。虽然研究面临着一个巨大的挑战是由感情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即人们倾向于根据自己的体验来判断其研究价值和意义。但是这些令人赞叹的大胆探索显然为人们科学认识感性世界,具有重要的意义。
5.2 对于人们重新认识爱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爱情古已有之,不管是古希腊时期崇尚的“柏拉图式的爱情”,中世纪未婚骑士与已婚贵妇之间的“优雅之爱(courtly love)”,中国封建时期“包办之爱”,还是现代社会的“自由之爱”,都可以发现,不同时期、不同社会的爱情是截然不同的。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爱情能否持久,通过怎样改善爱情中的关系来维持更为持久而甜蜜的关系,爱情与婚姻有着怎样的关联,影响爱情变化最为基本的因素有哪些以及怎样影响,爱情世界中有着怎样的亲密关系的博弈等等。这些复杂而现实的问题正是这些理论所涉及和关心的,并且以打破传统的方式进行严密的科学论证,这正是这四种理论的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1 [美]莎伦.布雷姆等,著.郭辉,肖斌,刘煜译.亲密关系[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
2 贾茹,吴任钢.论罗伯特•斯腾伯格的爱情三元理论[J].中国性科学,2008,3.
3 曹亮,马伟娜.依恋研究简述[J].社会心理科学,2007,3-4.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随着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医疗护理事业日趋进步,不仅给护理工作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国内报道,护士抑郁发生率为25% ̄38%,而护士的心理健康影响着护理质量的提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临床护士抑郁心理解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目的探讨如何缓解临床护士抑郁心理世卫组织显示,全球抑郁症年患病率约为11%。预计到2020年可能将成为仅次于冠心病的人类第二大疾患。[1]随着社会健康需求和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医闹事件层出不穷,使得临床一线护士工作压力剧增,从而引发职业紧张及其相关心理问题如倦怠、抑郁、工作不满意等现象,严重影响护士工作和生活质量,威胁医疗安全和护理质量 。
2015年刚刚发生的“德国之翼客机坠机事件”调查结果令人震惊―副驾驶安德烈亚斯?卢比茨具有故意摧毁飞机的意图,重要原因就是:卢比茨是抑郁症患者[5]。目前,我国抑郁症发病率高达5%-6%,抑郁焦虑患者已达9000万人。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李凌江教授指出,“抑郁症给人们正常的生活、工作以及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困扰,严重者会出现自杀行为[6]。而患抑郁症最高的三个职业“社会工作者、餐饮服务人员、医护工作者”中,医护人员赫赫有名,如何减轻护士抑郁心理已刻不容缓。
临床一线的护士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心理障碍 ,导致身体素质下降、工作效率降低。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此现象与护士的工作压力、社会支持以及护士的个性心理特征等方面有密切联系。职业不被重视、人数严重缺编、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安全没有保障以及常年的夜班工作,成为了抑郁心理主要元凶[3]。
1.1 工作原因
护士工作需要实行日夜班倒班制,易引起生物钟混乱,如编制不足,不能按正常情况进行轮休息,造成休息不好,护理工作是脑力、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工作,既有烦琐的脑力劳动,又有较大分量的体力劳动,特别是夜班一人面对很多病人,工作繁忙而纷杂,很多病人病情变化较大,时刻都要严密细致地观察,担心出差错,久而久之,越干越胆小;随着医疗业务不断开展,势必要求护士不断学习新的护理知识,才能适应医疗业务发展的需求,给护士造成了工作、学习的双重压力。
1.2社会原因
社会上一些人对护理工作和护士职业的不理解,对护士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不尊重护士的劳动,没有正确看待护理工作和护士的劳动付出,认为护士是医生的腿,只是遵医嘱打针发药,甚至有人认为护士的职业低级,是侍候人的活,否定了护理工作的技术含量,挫伤了护士的工作热情和劳动成就感。
1.3家庭原因
护士基本都是女性,要担负家庭和工作的多角色,经常使神经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久而久之,造成神经衰弱;有些家庭成员对护士工作不了解,配合、支持不够,认为就是打针发药,累不到哪里去,没有给护士更多关爱;上班时间日夜倒,造成家庭生活不规律,增加了护士的身心问题。
1.4病人原因
大部分病人对疾病知识缺乏,对医疗技术服务期望过高,认为只要进了医院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护士应对病人百依百顺,执行治疗、护理操作慢一点、一针不见血、打针打痛了、呼唤帮助不及时、说话语气不注意等都会导致病人的不满意,动不动就对护士发火,甚至投诉、威胁,使护士感觉工作起来处于被动,严重打击了护士的工作积极性。
1.5 自身原因
由于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加上长期生活不规律,又不能有效地进行自我调节,身体素质越来越差,经常感觉体力不支,容易造成精神压抑,身心疲倦,显得力不从心。
从以上分析来看,心理压力是产生抑郁的根本原因。那么,我们在认真工作的同时,如何缓解抑郁心理,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呢?不妨试试以下方法。
2.1合理安排作息,注重劳逸结合,确保每天都有放松的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
2.2服用平衡压力的营养饮食,多吃酸类,少吃食盐。
2.3加强宣传教育,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2.4简化自己生活及欲望,因为生活越复杂,压力就越大。不要事事争强好胜,培养良好的心态,正确评价自己,对自己有个合理的预期和评价,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多赞美及鼓励自己,不要遇到挫折就苛责自己;不断告诉自己,要能容纳别人不同的观念或行为;不要总是抱怨麻烦事情落在自己头上,而是要想老天让我与日俱增经验和智慧,生活因此更丰富。
2.5想哭就哭,医学心理学家认为,哭能缓解压力。
2.6多与人交流沟通,找一位乐观的朋友或同事倾诉,发泄一下情绪。及时倾诉自己的无助和不快,与家人分享工作的快乐与困扰,让家人理解及支持你的工作。
2.7夜班时,事先、事后做好准备和保护,上完夜班保证充足的睡眠,把熬夜对身体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8面对压力要有心理准备,培养自己有宽广豁达的胸怀。多看专业书籍,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压力及工作带来的困扰,比如学习一下著名的“森田疗法”[4]。。
2.9丰富个人业余生活,发展个人爱好,如绘画、书法、下棋、种花、听音乐等能增添生活乐趣,经常到书店走走,读一些励志的书籍、漫画及幽默文选,调整生活节奏,把自己从单调紧张的氛围中解脱出来。多看喜剧片,开怀大笑一番。
2.10参加有氧运动,值得注意的是,应该选择那些你认为比较有趣的活动,而那些你觉得很很枯燥的锻炼往往起不到减压的效果。在澳大利亚的一些公园里,每天早晨都会看到不少人拥抱大树。这是他们用来减轻心理压力的一种方法。据称:拥抱大树可以释放体内的快乐激素,令人精神爽朗。而与之对立的肾上腺素,即压抑激素则消失。[4]
临床护士产生的抑郁心理不是由自己的力量所能左右的,想哭的时候想要变得愉快,也是勉强。反之,极度愉快时,想努力变得悲伤,也不可能。对不能被自己的力量所左右的情绪,并不逃避,顺其自然地接受,以行动去做应该做的事[3]。另一方面,即使想哭,但如果参加朋友的婚礼,则无论如何也要表现出笑脸,如果能够顺其自然地接纳所有的症状、痛苦以及不安、烦恼等情绪,默默承受和忍受这些带来的痛苦,就可从被束缚的机制中解脱出来,达到“消除或者避免神经质性格的消极面的影响,而充分发挥缓解抑郁心理的积极作用。
临床护士抑郁心理解析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当今世界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信息产业的发展突飞猛进,尤其是计算机科学的发展。因此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信息技术的教育,特别是中学信息技术的普及教育。目前我国中学信息技术教育才刚刚起步,相当一部分地区的信息技术教育还未能得到普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计算机教学的看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搞好各个年级阶段学生的计算机教学已势在必行。笔者作为一名专科学校的计算机教师,在教学中不断地尝试和探索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效益,对此,本文简要阐述一些个人观点。
关键词计算机教学 兴趣 电脑操作
学习知识和不断探求真理而带有情绪色彩的意向活动,是推动学习的强化因素。事实证明,有兴趣的学习能使学生全神贯注,积极思考,甚至可以达到废寝忘食的境地。
我们学校的学生大多数是来自农村的孩子,没有接触过计算机,对于他们来说“电脑”是新奇的“玩意”。那么,如何引导他们打开计算机的大门呢?那就要靠学习兴趣的激发。学生的特点之一是喜欢自己动手。如:学生刚上电脑课的时候,总是表现出十分兴奋和好奇,加上老师对计算机神奇功能的介绍,给学生更加深了一种神秘感,这样使学生对电脑又多了一分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许多途径,选择CAI(计算机辅助教学),为提高学习兴趣提供了新的途径,也为学生创造了更多的使学生自己动手的机会。如:快快乐乐学电脑的键盘游戏,这个游戏是利用学生喜欢玩游戏机的特点而编写的,程序主要是显示一个模拟键盘,带领学生按指法击出每一个键。其中,还分两个阶段:第一是“盲打”阶段,通过这个阶段使学生初步认识键盘,熟悉字母排位;第二是“精打”阶段,这一阶段的灵活性比较强,锻炼学生对大小写切换的反映。
这个CAI教学游戏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有一个计分系统,可以在课堂上进行操作练习比赛,提高学生对学习键盘操作的兴趣,从而巩固键盘基础。例如:在开展键盘击打比赛游戏的时候,按其规则,每打对一个字母,就可以得到1分,打错一个倒扣0.5分,结合学生的“好胜”的心理特征,在教学中引进竞争机会,设计“比一比,看看谁打的分最高”的比赛,将学生打出来的成绩进行排列,并进行统计,设一个排行榜,每次练习在班上设对比成绩,从而促使学生奋发向上,勤奋好学,始终保持饱满的学习情绪,并且从中享受到学习的兴趣,促进了课堂教学效果的提高。
键盘操作在电脑教学入门中占一定的地位,如果教师抓不好学生的键盘操作水平,那么教学的第一步就是失败的。对于一些从未接触过计算机的学生来说,如果处理不好他们的兴趣所在,他们也会产生厌烦的心理,那么就会影响教学目标的实现。“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也理所成为我们当前进行教学着力探索的课题。
计算机具有提供新知内涵功能,在学生能力培养方面,有其特殊优势。用计算机在玩中游戏、娱乐、学习等,既可以满足学生对计算机的好奇心,又可以迎合学生的认知特点,找准切入点,采取形象化、游戏化等学生较易接受的教学手段,实施趣味计算机教学。
1.形象比喻,帮助学生建立直观想象。学生学计算机的确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从小接触计算机,熟悉计算机是计算机教育的一个目标,但对于从未接触过计算机的学生而言,理解能力差,如何才能让他们理解一些必要的抽象基础理论知识呢?
这就需要把计算机上难懂的理论与现实中易理解的事物联系起来,使之变得形象化,易于接受。如教学“存储器”时,先讲解其分类,把“内存储器”比喻成计算用的“草稿纸”,“草稿纸”越多,“内存储器”的空间就越大,单位就用“MB”表示;“硬盘”就是一个“大仓库”,里面装有很多很多的软件,用“GB”表示其空间大小;“软盘”就像一个随身可携带的“小仓库”,把好多好多的东西都可装在口袋里。对“文件”一词及相关概念可以用汉语里的“文章”及相关的概念作比:文件的标符文件名由主文件名和扩展名组成。主文件名――文章的正标题,扩展名――文章的副标题,文件的扩展名有时可以不用――文章的副标题有时也可不用,文件的内容――文章的正文,只是要注意,主文件名的命名不一定非要和文件内容一致,而文章的主标题则必须与正文的内容有密切联系。
对于学生的计算机教学,找一些较贴切且又能让他们感兴趣、能轻易理解的事物来做比喻,实践证明效果是很好的。当然,上面的有些比喻不一定确切,但重要的是让学生有了一个直观的想象,让学生在一种通俗易懂的氛围中接受电脑知识。
2.寓教于乐,引导学生愉快地学习电脑知识及操作技能。 现在,一些家长一说起玩电脑游戏,就皱起眉毛,特别反感,总认为玩电脑游戏会荒废学业,尤其禁止孩子玩电脑游戏。其实许多电脑专家一开始学习电脑都是从玩电脑游戏开始的,就是从这里起步学到了丰富的电脑知识。这种学习方式对于从未接触过电脑的学生显得更加合适,引导学生学习电脑知识。教师不宜采取长时间的说教方式进行计算机教学,而要采取生动活泼,寓教于玩,寓教于乐的方式,激发学生接收新知识。电脑游戏能给予人知识,使人在学习与玩乐之中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只要把握一定的尺度,学生可以从电脑游戏中去探索,去精通电脑,说不定还会干出一番事业来呢。
美国电脑界的亿万富翁比尔・盖茨就是为了玩三连棋,从编写程序开始,相继编写出DOS、WINDOWS等优秀软件。对于学生来说,正确地引导他们,在玩中学习电脑知识,足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例如,在教学简单的DOS命令时,发给每个学生一张游戏磁盘,没有学过DOS系统知识的学生就不知道如何进入游戏状态,学生迫切想知道如何进入游戏状态,这时可向学生介绍DOS的DIR、CD等命令,如何用DIR命令列出磁盘上的文件目录,如何用CD命令进入某个游戏的子目录,再介绍关于文件的知识和种类,使学生知道哪些文件类型是可以运行的。接着让学生学以致用、去实践、去运行某个可执行文件,进行游戏状态。
学生学会如何进入游戏状态后,就会希望找一些好的文件来玩,这时可引导学生学习复制文件的命令,向学生推荐一些好的游戏磁盘,学生会迫不及待的希望复制到自己的磁盘上,这时可以向学生介绍磁盘格式化命令FORMAT,接着文件复制命令COPY,整盘复制命令DISKCOPY、建立目录命令MD等,旧的游戏很快就玩厌了,接着教学生用删除命令DEL删除旧的游戏,再复制新的游戏文件。这种带着问题去游戏、去学习DOS知识,寓教于玩的学习方式,学生非常欢迎,他们能够自觉积极主动而愉快地去学习,不会觉得学习是一种负担,反而觉得十分好玩。像这样把学习知识巧妙地事例在电脑游戏的玩乐中,使学生产生了很大的学习兴趣。假如单纯去讲DOS的知识,连成年人都会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学生还不感兴趣,还会产生畏惧感和厌倦感。
总之,着力激发和提高学生学习信息技术课的兴趣,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习动力,探索新的教学途径,进一步培养操作计算机技能,并正确把握学生年龄特征、认知接受特点,科学灵活地采取形象化、游戏化、儿童化的教学手段,就一定能使他们早日掌握计算机这一现代化新技术。通过正确地引导,积极探讨,帮助学生建立起以计算机科学为代表的面向现代化的意识,努力学习新知识,不断学习新理念,为在未来信息社会中大显身手打好扎实的基础和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关于计算机教学的看法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供大家参考。
1978年底,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性任务,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开启了蓬勃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虽然困难重重,但毕竟法律体系的建设已经起步。
从党的十二大召开至党的十四大召开前,立法工作全面展开,在此期间,我国立法或者修改法律100多件。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首次明确“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至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法律、法规基本含盖了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符合现阶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层次,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部门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
2011年3月10日上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会工作报告中宣布,党的十一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已经如期完成。
二十多年过去了,重温自己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回顾我国的法制建设的历程,法制建设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密不可分,与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实践密不可分,与中国共产党高超的执政智慧密不可分。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同时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比如说劳动法律的起草,最早颁布的是《劳动法》,直至1997年才制定并颁布了《劳动合同法》,2010年颁布了《社会保险法》,至此劳动法律的框架基本建成,劳动法律基本完备。1996年我国才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在改革过程中,不顾实际,当时就制定一部完备的《劳动合同法》是难以想象的事情,无论是立法本身,还是立法后的执行过程,都难以想象。但是通过十多年的实践,当劳动合同制度的丰富实践为立法提供了大量的经验,同时劳动合同关系中两个主体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矛盾凸显的时候,为了调整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协调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维护各方的利益,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制定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制度配套建立于1996年,当年由国务院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的法规,并没有直接制定《社会保险法》,通过十几年的实践,在已经初步建成社会保险体系后,根据实践经验制定了《社会保险法》。
有幸见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建成,深深地感悟到三十几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坚持改革开放,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改革开放的新经验,这些成就就体现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
【摘要】法律至上、良法之治、人权保障、司法公正、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内涵。法治之所以能够替代人治成为基本的社会治理模式,主要在于其在社会治理功能方面具有不同于人治的特性,如明确性、可预期性、科学性、稳定性、社会凝聚力。因此,法治不仅是西方社会的治理模式,同样也是现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法治不仅应该成为一种治国方略,更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在我国这种转型国家中实现法治,必须依据法治本身的规律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加以科学规划和稳步推进,才能够最终实现我们的目的。对此,以中国为例,谈谈建设法治国家的认识。
【关键词】法治;司法公正;依法行政;社会治理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并将之写入宪法,从而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我国既定的治国方略。在此方略指引下,法治已成为我国基本的社会治理模式,并逐渐成为人民的生活方式。但不容忽视的是,法治实践客观上存在着不少障碍与阻力,法治发展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其原因不仅有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因素,还有对为什么要建设法治国家的观念困惑和误区。显然,现阶段继续深入讨论“中国为什么要建设法治国家”并不多余,只有从理论上真正厘清这个重大问题,才能消除观念上的消极因素,切实稳步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一、法治内涵的确定
要准确全面地回答“中国为什么要建设法治国家”这一重大问题,首先应确定法治的内涵,严格地说,现代法治理念主要还是来源于西方,但又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和现实需要。 在此基础上,法治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至上。这是法治的首要内容,即法律应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早在美国建国初期,潘恩便指出,在法治国家里,法律是国王,而非国王是法律。英国学者戴西也认为,“法律至上”是法治的主要特征。法律至上实际上是要实现规则治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非常形象地说出了其中的道理,即将明确稳定的规则作为“规矩”来规范国家和公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规则治理与民主治理不可分割,在法治社会,正当的法律都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反映了民众的期望,符合民众的利益,体现了社会的共同理想和信念,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遵从,这也为民众遵守规则奠定了良好基础。因此,法治的实质就是以人民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
第二,良法之治。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是探讨法律在价值上的正当性的最早主张。尽管学理上也曾有“遵守法律,即使恶法亦然”的说法,但其主要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及其普遍适用性对于法律实施的意义,并没有否定良法的重要性。既然法治是依法治理,那么,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的效力。当然,良法的理解和判断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它通常应具备以下要素:一是制定完备,即法律应当是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大体涵盖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且各项制度相互之间保持大体协调的制度体系;二是法律应当有效规范社会生活,并在制定过程中吸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参与,进而符合社会和人民的需要,符合社会一般公平、正义的观念;三是法律应当保持内在的一致性,立法者应当不断通过修改、补充等方法来使法律符合社会的需求与时代的发展。
第三,人权保障。人权一般指人在社会、国家中的地位。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P18),其中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因此,人权是人在一切社会关系和社会领域中地位和权利的“总和”,其中包括社会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政治权利以及人身权利。[10](P30)在此意义上,人权实质上就是人的主体地位象征,而法治只有建立在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人权的基础上,才能肯定人在法律上的主体地位,法律的存在才具有合目的性。在我国,人权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集合,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保障人权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任务。构建法治社会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实现个人的福祉,因而法治也必然要以保护人权作为其重要内容,而人权的保障状况也成为在现代社会中区别法治国家和非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当然,保障人权在维护个人自由和尊严的同时,还能有效地防止政府的侵害,从而规范公权,这也是法治的内在含义。
第四,司法公正。古人说:“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必须在实践中得到严格的适用才能发挥其效力,否则,再好的法律也只能形同具文,这就是霍姆斯所说的将“纸面上的法”(law in book)转化为“现实中的法”(law in action)的过程。公正的司法,不仅在于惩恶扬善,弘扬法治,同时也是对民众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的教化,是对经济活动当事人高效有序地从事合法交易的规制。司法公正固然需要司法的独立和权威的保障,需要体现出实体上的公正,此外还不能忽视程序公正,即司法必须在法律程序内运作,必须展示出一套法定的、公开的、公正的解决社会各种利益冲突的程序。
第五,依法行政。在法治社会中,最高的和最终的支配力量不是政府的权力而是法律,政府因此也必须依法行政。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政府所享有的行政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主动性、扩张性等特点,一旦失去了约束,将严重威胁处于弱势一方的公民合法权益。二是为了保证公权力自身的廉洁和高效率,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从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中不难看到,一旦公权力失去制约,其不仅会侵犯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也会侵犯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而且,对这些公共资源的破坏,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危害可能远远大于对个别公民权益的损害。三是因为政府所享有的公权力都是根据民众的意志产生,由民众所赋予的,民众对于自己所赋予的权力,也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制约,以防止权力被滥用,而制约权力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规则控权,因此,法治的核心就在于有效地控制公权力。在法治社会,任何政府的权力都必须由法律来规定,法无明文允许即为禁止,公权力的内容、行使等都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
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用立法引导和推进国家的改革、发展;坚持立法严密、细致的原则,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坚持经济立法与政治立法并重的原则,保证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科学研究,完善立法制度和程序,改善立法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高水平的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四点: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二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四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本身就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行的,要作为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工、政资分工、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三是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及时纠正、制裁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四是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使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使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使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使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五是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六是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七是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询私枉法,失职读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1)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使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付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3)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4)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完善司法机关内部制约与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高度重视、大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六)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继承人类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的新型法律文化。(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立足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三、我国建设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的。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最大限度的调动亿万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落后的状况。第三,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第四,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47]共和国经过60多年的风雨兼程,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正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崛起于世界的东方。但一个崛起的经济发达、人民幸福、政治文明的大国,也必须是一个法治的、文明的大国,一个和谐的社会也必须是一个法治的、文明的社会。
#p#副标题#e#
一、当下高校法治教育的现实需求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犯罪率有不断上涨的趋势。资料显示,“全国各省市在校大学生犯罪率逐年上升,其中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2003年比2002年上升了65.3%,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54.5%,2005年比2004年又增加了97.1%。”尤其2010年的“药家鑫案”,2013年的“复旦投毒案”,这充分说明了提升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迫切性。
(二)国家当下对公民法治意识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大学生不仅是社会公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推动力,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教育的现状分析
(一)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教育现状的调查
为更好地了解当下高校学生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情况,笔者以浙江海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十所高校的学生为调查对象,每所学校调查对象为300名。
1.对是否知道国家宪法日日期被选项所占比率(%)
可见,高校学生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的关心程度不足,即使文科学生也只有50%的人知道。
2.对了解法律知识渠道被选项所占比率(%)(多选)
该问题为多选,从结果中可看出,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是高校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渠道的首要途径,其次是社会宣传、自身的学习和经历。
3.对法律知识是否足够被选项所占比率(%)
大多数学生认为自己还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剩下的则基本认为他们的知识已经够用,应当说进行更多的法治教育还是符合多数学生的需要的。
4.对购物时是否会主动索要发票被选项所占比率(%)
这道题体现的是高校学生预防维权的意识。从结果可看到,大学生的预防侵权意识还比较薄弱。
5.对法律是否信仰被选项所占比率(%)
绝大多数学生相信法律但表示并不信仰,没有深刻了解到对法律保持绝对信仰的重要意义。
6.对法治在生活中的作用被选项所占比率(%)
绝大多数高校学生认可法律的重要性,只有少部分学生认为它是一般重要,而认为不重要的更是少之又少,显示了大学生群体对法律重要性有很好的认识,对他们以后的依法治国教育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基础。
7.对大学里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的方式被选项所占比率(%)(多选)
从结果看来,学生们对大学里的各种法治教育形式都是比较欢迎的,相对来说选择“在思政课中增加相关内容”的人数较少,笔者认为,除老师个人魅力以外,或与思政课的一些客观不足也有关系,笔者也将在下文进行相关讨论。
8.对目前学校课余的法治教育活动存在的不足被选项所占比率(%)(多选)
该结果显示了高校课余的法治教育所存在的不足。次数少、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无针对性依次是当下高校学生普遍认为的宣传教育中的三大弊端。
9.对你权利受到侵害时的做法被选项所占比率(%)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大学生在遇到侵权时,都明白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二)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教育现状的分析
通过对以上问卷调查数据结果的统计,笔者对当下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现状得出以下结论:
1.明白法治的重要性,但对法治建设的关心度不足
绝大多数学生相信依法治国建设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问题6),但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却对我国法治建设关注度不够(问题1)。所以可以说,高校学生在思想意识上关注法治,但这种意识在现实实践中却没得到体现。 2.明白用法律武器维权,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足
大多数高校学生知道应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9),但在预防犯罪和证据保留这方面缺少必要的教育(问题4),这一点我们从只有28.0%的大学生会主动索要发票可以盾出,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而问题3更是表达了高校学生自身对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的诉求。
3.相信法律的重要性,但自身对法律的信仰不足
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是保证法治社会建成的重要前提。调查显示,大多数高校学生相信依法治国在现实生活中有重要的地位(问题6),可见大学生有着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是我们应当看到高校学生对法律的信仰还是有待加强(问题5)。
4.有进一步学习的意愿,但缺乏良好的学习渠道
大多数大学生认为自己有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问题3),而且他们认为学校宣传是帮助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最好途径(问题2),但是调查的另一方面显示学生普遍认为学校的法治教育活动还存在许多不足(问题8),如次数少、形式单一、内容宽泛等等。
三、当下高校依法治国教育存在的问题
从刚才高校依法治国教育的现状及其问题中,我们不难看出高校学生依法治国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堂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
1.思政课教科书相关内容上的不足
除法学专业外,学生在大学所能学到的法律知识大体来源于思政课,但在该课程的教科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修订版)一书中,法律内容所占比例偏小,在整本教材中所占的比例只占不到三分之一,且相关内容绝大部分都采用宏观论述,缺少对实用类法律知识的讲述,现实指导作用不足。
2.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不足
对于没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该课程只能由其他专业教师或辅导员担任,这样一来,授课结果必然会打折扣。即使是有法学专业的高校,也几乎不会让该专业的老师去讲课,所以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想在课堂上学到法律知识是很困难的。
(二)课余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
1.课余法治教育活动数量的不足
高校的课余宣传教育是促进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调卷问题8看来,高校课余宣传教育主要存在次数少、时间短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高校对学生课余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没有足够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学生们对当下课余宣传教育活动的不满、期待它的进一步改进。
2.课余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内容过泛
诚如刚才所说,高校的法制教育除了课堂教育之外,课余宣传教育也是促进大学生对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调卷问题8看来,高校课余宣传教育存在着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过泛、受众面窄等问题。因此,应该增加和丰富课余法治教育活动的形式,使课余法治教育活动的内容更具针对性。
调查结果显示,影响高校学生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关键在于学校教育,而当下高校的法治教育还存在大量不足,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学习需要,因此在还无法有效改善课堂法治教育的前提下,增强高校的课余法治教育宣传,是满足当下国家法治建设需要和学生需要的重要方式。
四、高校依法治国教育提升策略
在这里,笔者尝试提出建立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三级体系。
(一)树立依法治国教育培养理念
1.学校层面树立法治宣传教育理念
高校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涯中最主要、最重要的教育场所,其对大学生的依法治国理念认识的形成有着最直接、最基础的作用,对大学生今后法治观念的形成有着莫大的影响。高校层面应认识到大学生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急迫性,确立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培养方针,坚持落实对学生长期的法治教育,把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视为人才培养的一项基本方针。
2.培养学生个人树立法治价值观
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受教本体是大学生本人。能否培养出具有法治意识的当代大学生,其根本还是在于大学生本人是否认识到依法治国的意义,是否有正确的法治价值观。
学校帮助学生明确国家当下的法治建设成果,明确学习依法治国理念对其今后发展的意义,可在开学时组织班会进行相关教育,在思政课上强化教育,在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上进行相关就业法律的学习,在平时通过课余宣传进行补充强化学习。
(二)进行高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
1.使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度化
把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提升为对学生的基本培养方针,规定每学期要完成的法治教育工作内容;设立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将其列入《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把学生的法治意识考核作为入党、评先进、评奖学金的标准之一;每学期开展大学生法治认识调查,找出其认识的薄弱处,有的放矢地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2.使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体系化
要长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就必须要形成一个管理队伍,要形成网络,队伍要有职责,分工要有边界,但同时要保证相互配合。在此,笔者提议“学校统领,思政部带头,教务处监督,社团协助”的管理实施机制,通过以思政课为代表的专业课堂进行专业教育,以学生会、普法学会为代表的社团组织进行广泛宣传和补充。
(三)落实高校法治宣传教育措施
1.增进第一课堂法治教育形式
(1)加强思政课的形式创新。可运用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感受教学法等教学方式实现师生间的互动。可模拟课堂法庭,使学生了解法庭审判的相关程序;可布置小论文形式的作业,在资料查阅和写作中明白相关知识,通过不同的方式帮助学习。以弥补当下思政教科书法律内容相对偏少及法学专业师资力量不足的现实情况。
(2)加强大学生法律心理健康教育。在开展大学生法律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可设立心理咨询办公室,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这些举措,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营造出一个和谐和平的校园环境。 2.加强第二课堂的建设
(1)设立专门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如成立普法学会,专门进行校园普法可在学生会等组织的主导下每月开展普法活动,确保高校法治教育的常态化。
(2)丰富普法形式。在坚持以往的宣传教育基础上进行创新,如专门策划举行有关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活动,比如法治理念讲座、法院参观活动、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表演等;也可以通过参与面向社会的义务维权实践活动来深化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效果。有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还可通过编辑出版法治教育校本教材,通过学校、学院、专业、班级等各个组织层面进行传播、宣传和推广。
(3)利用学校自身的各种资源。如可利用校友资源,请从事相关法律行业的校友回校做宣传讲座;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讲座教育;可联系校外机构进校宣传;可倡导学生进行相关社会志愿服务,在实践中学习。
3.利用现代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新媒体能够“构造并呈现给公众一个拟态环境,而这个拟态环境极大地塑造了公众看待世界的方式。”相比起其他宣传方式,媒体具有宣传面广、影响范围大、宣传持续时间长的优点。如何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教育,笔者在此具体提出以下几种措施:
(1)利用校园电视广播。对于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相关的电视广播宣传节目,每天特定时间开播,每次可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中某一方面的宣传,这有效地弥补了原先法治宣传教育时间短、次数少、范围小的缺点,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2)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当下开通微博、微信的大学生数量惊人。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不仅具有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优点,还能很方便地与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对了解学生的依法治国理念认识提供了方便。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