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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制宪是一种主权行为,所以制宪主体应该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近代以来的宪法历史表明:人民是制宪主体,但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制宪权,而是通过或主要通过间接民主的形式制定宪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宪法保障析论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宪法保障析论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充分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也明确了党在政治体制改革探索中的总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等诸多方面,需要依靠各种社会力量的帮助方可实现。同时,也必须得到法律的保障,特别是宪法的保障。
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以法治体系的建立为基础,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有赖于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故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第5条。自此,依法治国上升为宪法规范,具有了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提供了坚实的宪法基础和依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保证国家治理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宪法中的依法治国理念从多个方面促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并推进国家治理在规范化道路上行进,其中主要体现在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上。
“任何称为民主的国家都承认,国家权力来自该社会成员,即由人民赋予的。人民把权力赋予国家的最基本的方式是,人民通过选出的代表机关进行立法,用法律确定国家机关的职权,使国家权力取得合法性。据此,可以得出确立国家权力限度的第一条基本原则,即国家权力只限于法律明确赋予的范围,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1]在限制国家权力方面,“宪法既起着授权作用,也就包括限制权力的作用在内了。”[2]34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67条则对立法权的行使进行了细化。宪法以及依据宪法制定的立法法中对立法权的设定和规范,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在司法和执法方面,鉴于国家治理主体多元,在治理过程中,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与社会的各项事务,最重要的是保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对此宪法第三章第七节专门对作为国家审判、检察机关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设置和职能作了规定。这些都为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行政执法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这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的肯綮所在。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所依据的法律是包括宪法在内的大量的行政法,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也是行政法的根本表现形式。宪法中对于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其监督等根本性问题都做了规定。宪法中关于国家行政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行政体制,行政机关的设立、权限和职责,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都是依法行政的最重要、最根本的制度规定。
“维护和扩大公民权利,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最重要的任务。”[2]129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我国宪法不但在第二章专门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还在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里,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人权理念入宪对于国家治理意义重大。人权保障与国家治理具有很大程度的关联性。“国家治理”区别于以前经常提到的国家管理,国家治理的主体更为多元,所以国家治理具有更强的公共性。我国公民的权利,尤其是一些基本政治权利都属于人权范畴,只有通过宪法对于人权的保障,才能真正有效实现这些权利。
将人权保障理念引入宪法会促进国家治理的治理主体和对象更为公平公开公正地参与各项治理活动,并会让治理的内容更为清晰。从而更好地在国家治理进程中,消除不同阶层的隔阂与分歧,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国家治理必须秉持公共理性,人权的公平正义性是保持治理公共理性的基础。保障人权是现代治理理念的核心和最终追求的价值。“以人权作为社会政治原则,也就意味着采取以法律设立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的方法来建立社会政治秩序并促进其有序与和谐。这种治国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在承认和保护个体权利的前提下,通过设立、配置和调整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来谋求社会的有序发展。”
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制度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则,是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发挥效能的基础性架构和根本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制度体系。国家治理靠的是法律和秩序,维护法律和秩序的尊严,就是维持国家范围内各种利益的总体平衡,这是国家治理的最低要求。
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说明了“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4]同时,也确立了宪法在法律体系中作为其它法律立法的依据和最高法律规范的地位。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然会有相当多的制度创新,而这些创新中有些可能和旧有的法律制度相抵触,或是偏离社会发展的应有轨道。这两方面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建设带来危害。有关旧制度对创新的抵触,宪法及宪法性法律对于法律修改和废除有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经过法定程序,便可以改废旧法,从而将有益国家治理的创新内容确立为法律制度。宪法及其下位法能通过各类预防和救济规定来解决探索过程中出现中的这类问题,确保国家治理的正确方向。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需要以宪法为统领的法律体系作为基础。唯此,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的所有行为才会具有直接的或者间接的法律依据。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是国家制度建设的巨大成就,反映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成就。这一体系将分散化、非系统、无体系、缺制度的传统治理模式改变为具有制度化、体系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特征的治国理政的总体系,并作为治理指南对国家各方面事务进行具体规制。可以说,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纲领,领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建设法治中国作为核心内容,摒弃了以前运动式、会议式的治理方式,用完整的体系将国家治国理政的方略纳入法治轨道上推进。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强大的创新力,在党的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位一体的治理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推进,是保证中国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5]这些治理领域所构筑的“五位一体”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中,宪法从本源角度为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治理道路做了导向性注解,确保了法治中国建设正确的航道,从而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在经济层面,宪法第6条到13条确认了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宪法第6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表明国家在治理过程中,善用权力保障经济体制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一规定表明,我们的生活资料分配原则是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合理的分配。宪法第15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宪法确认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制度、自然资源及公共财产的国家保障制度、国家调控下的市场配置制度。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变产生影响,宪法对于经济制度的基本规定恰是保证这种转变处于一种理性的进路,使其在轨道上运行。宪法对于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分配制度的规定,能确保在国家治理过程中避免因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全球经济萧条导致部分制度失灵而出现的国家治理失败的风险,为了经济的长期繁荣打下稳定的基础。
在政治建设层面,宪法第1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明确了中国社会的阶级基础及领导力量,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阶级构成,也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导力量。全球化时代,改革开放条件下,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外部错误思潮难免涌进,出现腐蚀和企图瓦解社会主义思想和制度的萌芽。宪法通过确立社会主义思想和制度的重要地位,确立国家治理体系的方向。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条规定体现了国体和政体的政治属性和政权的阶级属性,表明了我国国家政权的权力来源和组织形式。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政权组织形式能够充分体现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根本国家权力属性特点。
在文化建设方面,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应该看到,多年来我国缺乏对宪法文化权利的理论研究,一定程度上导致立法对文化权利的忽视。公民所应享有的文化权利在宪法文本中应当被视为一种法定权利,但是由于宪法文本的缺陷,保障机制及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文化权利在实际生活中还无法完全实现。但是宪法的宏观规定是充分保障公民科学研究和文化活动等学术自由的根本原则,有利于文化事业发展,是促进文化体制建设的根基。
在社会建设方面,作为我国具有最高效力位阶的规范体系,现行宪法对社会建设提供一定的指引,保障社会建设平稳有序地进行。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他法律所调整的则只是一般社会关系。我国现行宪法对社会保障权、劳动权、受教育权、文化权等社会权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一些尚未规定的社会权利还可以通过宪法解释的方法使它们成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宪法上的社会权具有特别的价值,它是普通的社会法上的社会权的立法依据、审查依据和解释依据。这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更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随着人类活动对自然界影响的不断加深,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出全球化、整体化的特点,并演变为生态危机。宪法作为法律体系的基础,自然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将生态保护纳入宪法秩序的范围内。《宪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为了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国家先后制定了《矿产资源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
为禁止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刑法》第六章专门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对违反水资源法规,非法猎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违反矿产资源法,违反森林法等行为追究刑事责任。[6]《宪法》第26条也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这些规定体现了生态保护在宪法中的地位,也为国家治理中的生态治理定下了基调。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注国家治理各项事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成为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显著特点。宪法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理念、制度和方向的保障,以此积极实现对国家的全面治理、科学治理和有效治理。这种保障的意义从静态角度而言,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动态方面,宪法为国家治理的细则化规定提供了空间弹性,使得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各项具体工作可以稳中求新,达到阶段性的最优状态。
从宏观角度而言,宪法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高屋建瓴且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使得国家治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从微观角度而言,依据宪法制定的各类下位法,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为国家治理的具体措施提供了细节保障。因此,通过宪法的保障必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裨益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当然,现行宪法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宪法中的这些规定或许有失细致,但是毕竟为下位法的制定提供了依据。最为重要的是,这些规定直接体现了相关事务在宪法中的地位,为国家治理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宪法如何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体系的开放性与适用性,从而与国家发展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如何更好地发展和完善宪法规范,使其最大程度地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正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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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唯一的由制宪机关以“人民”的名义制定的法律,这便排除了一个国家有两部或多部根本法的可能性。民法学者试图从法的重要性、常用性出发来论证民法的根本法地位,是对根本法概念的误读。而从“民法的产生早于宪法”这一前提来论证民法的根本法地位,则注定是徒劳的。[39]从一般意义上说,宪法所处的独一无二的根本法地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体现出来。
1.宪法文本的宣示。在世界上142个国家的成文宪法中,规定了宪法与普通法律关系的有122部,占85.9%;规定宪法比普通法律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的,有95部,占66.9%。[40]宪法宣告自己是国家的根本法,堪称是一种普遍现象。这种方式又分为三种类型:(1)在宪法文本中使用“根本法”、“最高法规”术语。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序言”第13自然段宣告“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992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164条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其他法律文件必须符合宪法”;1946年《日本国宪法》第98条第1款规定“本宪法为国家最高法规,凡与本宪法条款相违反的法律、法令、诏敕以及有关国务的其他行为之全部或一部,一律无效”,等等,都是此种方式的典型表现。(2)在宪法名称中使用“根本法”、“基本法”术语。例如,1918年《苏俄宪法》,1924年、1936年、1977年《苏联宪法》,以及197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根本法)》,都在标题中标明“宪法(根本法)”字样;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的标题,也都表明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3)在宪法名称和宪法文本中都不使用“根本法”、“最高法规”、“基本法”术语,而是在文本中宣称宪法具有高于普通法律的效力。如1974年《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宪法》第206条规定:“共和国宪法和省宪法不得违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共和国宪法。一切法律以及社会政治共同体机关的其他条例和一般文件,以及联合劳动组织、其他自治组织和共同体的一般自治文件,必须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宪法一致。”
当然,宪法文本这种自我加冕性质的宣示,仅具有形式意义。尽管如此,这种宣示所表达的是民主宪政潮流中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最低限度的政治共识,是多数文明国家共有的一种政治姿态。我国依据普通法律修改宪法的现实,是一种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不正常现象。尽管这种现象可能还会延续下去,但作为法律学人,我们不应以“良性违宪”为托辞对此提供辩护。
2.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政治国家既可立法,又可废法,故无论私权本身,还是私法本身,都无法抵御国家权力对私人自治领域的非法侵入。因此,违宪审查制度就成了确保宪法之根本法地位的必不可少的制度设置。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最常见的是以下两种方式:(1)在宪法文本中确立违宪审查制度。这种方式以宪法中确立了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为标志。在宪法中确立一个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与单纯地宣告宪法是根本法或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相比,具有更强的实质意义。在世界各国的宪法中,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有众多的名称,如德国、意大利、葡萄牙等国宪法称之为“宪法法院”,法国宪法称之为“宪法委员会”,韩国宪法称之为“宪法裁判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临时宪法称之为“最高法院”,古巴共和国宪法称之为“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等等。当然,宪法文本本身并不能确保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效。(2)通过宪法判例确立违宪审查制度。此种类型的违宪审查制度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因而是富有实效的,以美国最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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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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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国之大事,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和民族的振兴发展。因此,“安全问题”一直是国际政治研究领域中的重要课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安全教育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忠诚可靠的接班人。大学生是西方国家敌对势力腐蚀拉拢和进行“和平演变”的关键目标。2015年初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学生群体是国家安全教育不可忽视的重要载体者和关键对象。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稳定。高校要把国家安全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抓出特色抓好成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现状
1.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淡薄。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现代化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社会也自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处于和平稳定时期。但是,当前国家和国家间的竞争越来越强,西方国家不愿意中国顺利崛起,平静之下暗流涌动。同时,国内的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国防安全形势严峻。一些大学生缺乏对国家面临危机和挑战的正确判断,对国家当前所处的国内外形势以及潜藏的危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青年大学生对国家安全教育认识有误区,缺乏对其全面、正确的认识。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化、全球化成为网络的特点。人们更多关注国家综合实力、人力资源和科技的较量,而忽视了意识形态。受此影响,一些大学生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降低了对敌势力干扰和破坏的警觉,国家安全意识淡薄。有一部分大学生认为,国家的安危与大学生自身的安危影响微乎其微,因而他们对于国家的安全认知仅仅停留在军事等方面,还没有延伸到信息以及经济等方面安全领域。
2.高校对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工作重视不够。一部分高校认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点是让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忽视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方面的教育。他们不但没有制定专业的计划,也没有专业的授课老师,教材不规范,教学内容和结构都不完善。简单以讲座或以校报、广播等媒体的宣传,缺乏对现代教育技术价值的挖掘和利用。由于教育手段单一、缺乏互动,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加强和改进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的思考
1.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拓宽高校国家安全教育途径。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大学生与外界的联系和接触更加紧密,对信息的获取更加丰富和便捷,思想倾向更加多元化。大学对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教育一般都集中在军事方面,这种旧的教学方式,因为它的限制和单调,在极大的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的安全教育。在互联网时代,国家安全意识一定要得到提升,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教学。其中,在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这是互联网时代高校面临的一个挑战。对于这种情况,高等学校一定要对互联网领域进行主动的开发,在大学校园中建立起“喜闻乐见”的主体性的网站,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之中充分地使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国家安全教育,进而让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更加多元化,更加生动形象。此外,在大学校园中,一定要建立高校的网络管理系统,对学生在网上散播的知识进行适当的采集,对网络的环境进行相应的净化,对大学生在网络中传播的不好的信息进行及时的纠正。
2.改进国家安全的教育方法。高校应重视国家安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提高他们从事国家安全教育放入教育教学能力。使国家安全教育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系统化。以此同时,在大学里要编写以德育为基础,以法律为根据的课本,在教学的过程中融入国家安全方面的教育,另外,还要保证必要的授课时间,确保取得预期效果。首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在高校中,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时候,通常都是老师一味地进行讲解,要对这种方式进行改进,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还要激励学生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分析问题并且解决问题。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应该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相结合,充分利用多媒体教育教学手段,寓教于乐,变简单的灌输、被动的接受为自觉参与,提高学生对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其次,创新教育形式,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现代教育技术,探索国家安全教育手段的实现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的兴趣和动力。随着QQ、微信、微博、电子邮件的广泛运用,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带来了便捷,微信、微博的多种功能,使得教学过程可以向课堂及校外部拓展。第三加强国家安全思想的熏陶,营造大学生关心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在课堂理论教学中,结合当前国内外社会热点问题,组织组织专题讨论,分析热点问题的前因后果与来龙去脉。让学生加深对涉及国家安全的社会热点问题的深入认识和思考。
3.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阵地作用。首先,要充分发挥政治教育的核心价值,强化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对大学生进行思想辅助,帮助学生学好政治和相关的学科,还要帮助他们更好地使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利用自己所学知识去分析目前国家的形势。把国家安全教育落实到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中,如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课堂教学中,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要让所有大学生都意识到,一个民主、文明、富强的强国梦的前提是国家安全。在国家安全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下,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此提高大学生要肩负起保护国家安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其次,加大对大学生中国近代史,中共党史及基本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大学生对现阶段基本国情的认识。要利用这些教育,帮助他们全面地了解近现代中国面临过的苦难及屈辱,明白全国人民取得民族、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历史时期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再次,加强大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让大学生明白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增强大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大学生对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为国家培养国家安全意识强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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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是代表民众监督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是一项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宪法性制度安排。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审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优势分析
我国目前的国家审计体制建立于80年代前期,适应了当时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运行要求,反映了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并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监督的重要形式。其优势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审计机关设在政府,审计职能与政府机构其他职能相结合,使审计工作能够服务于经济工作中心,促进政府工作目标和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现行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在政府的领导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下,能够直接、有效地实施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审计意见和建议也能够及时转化为政府的行政命令,增强了审计的时效性和约束力。三是按照现行双重领导审计体制,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使审计按照国家统一的法制要求实施;审计机关行政管理以各级政府为主,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主动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政府经济调控的需要,适时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由于人们对行政权力长期的习惯和认同,使行政型审计体制能够广泛而迅速地得到社会各界接受和认同,积极配合和协助审计工作。
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不足
独立性缺失。独立性缺失是我国现行国家审计模式最根本的不足。国家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自始自终不受外来因素影响和干扰。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但我国现行审计体制使国家审计独立性没有得到充分保证,其独立性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组织独立性缺失。从我国国家审计的机构设置来看,国家审计署作为最高的政府审计机关,归属于国务院,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又要对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各级地方审计机构既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接受本级政府的领导,又要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其组织独立性必然受到影响。②人员独立性缺失。审计机关的领导人由同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名,报同级人大会会决定任免,副职由同级政府任免。任命者与被任命者存在着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因而被任命者领导审计机关在对任命者领导的政府部门审计时,难以有效发挥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作用,其审计职责履行难以到位。③经济独立性缺失。由于审计机关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这势必影响审计机关对财政部门的监督力度。尤其是政府财力紧张的地区或时期,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往往无法得到保证,这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国家审计的信息功能受到损害。我国现行国家审计制度规定审计结果的报告路径是审计机关向政府汇报,政府将结果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再告之社会公众。同时,我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并没有将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作为审计机关的法定义务,审计机关在可以公布也可以不公布审计结果的选择中。因此,现行制度下,国家审计的信息功能受到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地位。
通过以上各种观点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随着经济、法律环境等的改善,国家审计体制应该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国家审计体制的目标应该是立法型,但鉴于目前的各种困难,我国国家审计体制可采用渐进式改革。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的作用,国家审计的功能定位应该从合法性审计为主转向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如果国家审计长期持续地以合法性审计为重点,就会与司法权主体的职能产生重叠,从而导致权力制衡低效。与此同时,随着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公众民主意识的提高,人民越来越关注政府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要求国家审计向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转变。正如杨时展教授所阐述的,在民主的启蒙时期,人民只要求能有所限度的“取之于民”,过此限度,人民有权拒绝。至于“取之于民”的资源如何花费,人民并不过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民主意识的提高,人民逐渐要求一切“取之于民”的必须“用之于民”,不按照人民意志来使用资源,人民就要求他负政治责任;随着社会更进一步的发展,民主权利的再进一步增长,人民又进而要求一切“取之于民”的必须经济、有效地“用之于民”。如果用于民而不经济,用于民而没有达到人民预期的效果,那么政府仍要对此负责[4]。
两难困境: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现实矛盾
尽管我国国家审计经历了合法性审计、财政收支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的变化过程[5],但从审计实践看,国家审计仍然着重于合法性审计,而合法性审计更是着重关注于大案要案的审查。之所以形成对国家审计的这种角色定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在早期的审计理论研究中,强调审计监督必须要有依据。审计作为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最重要的依据当然就是就各种有关经济行为的法律,这就是合法性审计的形成基础。二是在早期的审计实践中,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各种经济行为必然存在许多不合法、不规范的地方。加之当时的司法体系不够完善,司法力量相对薄弱,对违法经济行为(包括财政收支行为)的监督难以到位。这就必然造成在传统上作为经济监督主体的国家审计过度关注合法性审计,并以此来弥补司法监督的不足。三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政府的职能也在转变,政府为了进行经济的宏观调控、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以及维持市场秩序,必然要取得财政收入以满足进行这些活动所发生支出的需要[6]。在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的条件下,这些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取得了很好的绩效就成为政府最高层和民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国家审计必然要面临转型,即从单纯的合法性审计向在进行合法性审计的同时加强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转变。尽管如此,较长时期的合法性审计实践所形成的惯性作用使得这种转型相对缓慢,即便是在进行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时,国家审计也较多的把注意力放在大案要案上,而这些大案要案实际上最终都涉及违法行为,这就造成了国家审计仍然主要进行合法性审计的客观事实。四是国家审计在其审计实践中发现,进行合法性审计、抓大案要案更容易取得实效并迅速地形成社会影响,对审计地位的提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和发展,无论审计的角色定位怎么变化,从社会的期许和国家审计的本身需要出发,国家审计必然会更加偏重于合法性审计。五是国家审计能够为司法主体查处经济违法行为提供最有效的证据。查处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时一般都可以在会计信息体系中获得相关的证据,由于审计主体的审计对象主要是会计信息体系,因此审计在提供这种证据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事实上,司法主体为了改变在取证上的劣势,也在引进法务会计,这正好说明了会计信息体系对经济犯罪取证的重要性。
但是,国家审计在长期偏重于合法性审计的实践中,与司法权主体的职能出现重叠,常常会令自己处于两难的境地。无论哪一个国家,为了实现法治,必然会制定法律标准以约束各种主体的社会行为。法律标准通常是人们行为约束的最低规范,它规定了人们“不许为”的行为。为了保证各项法律能够被严格实施,任何国家都要建立庞大、严密的司法体系,对各种违法行为实施坚决有力的监督和惩处。在设立国家审计后,如果国家审计也把合法性审计作为其主要的角色定位,必然就会产生以下矛盾:第一,整个司法体系依据其角色定位,必然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那么,国家审计的加入无疑意味着监督行为的交叉重复,这就导致或者国家审计挤占已有司法体系的监督“地盘”,抑或国家审计只是为已有的司法体系监督锦上添花、拾遗补缺,国家审计没有自己独立的角色定位。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说,前者显然是不能存在的,法治国家所形成的司法监督体系是一个完整体系,不可以被改变。因此,国家审计主要以合法性审计为主,实质上意味着其角色定位并不明确,也就是没有进行自身应该从事的监督行为。第二,在合法性审计实践中,审计难,审计结果处理更难,这也显示了国家审计的两难困境。进行合法性审计必然与司法监督交叉重复,特别是在处理大案时,按照权力分工,国家审计因无司法权无法进行刑事处罚,而大案要案最终必然要涉及刑事处罚。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就是国家审计查出了大案要案,却无刑事处罚权,从而使得国家审计的角色转化成为司法监督提供服务。在合法性审计上,国家审计监督只是为司法监督提供服务,一旦不进行监督,国家审计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这使得国家审计陷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国家审计如何才能走出这一角色定位的误区并回到其应有的角色定位上[7]?下面就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西方实践: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历史线索
在西方,以美国国家审计为代表的国家审计发展历史充分表明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应该以财政收支的合规性、绩效性作为重点[8]。1921年美国政府设立美国审计总署(英文简称GAO),该署隶属于国会。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争支出带来了巨额的联邦债务,但由于财务管理混乱,国会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帮助控制联邦支出。1921年颁布的《预算和会计法案》要求总统编制联邦支出年度预算,同时该法案还提出设立美国审计总署,由该署负责调查与公共资金收入、分配和使用相关的所有事项,并提出改进公共支出经济性和效率性的建议。从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重点是检查政府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审计方法以支出凭证检查为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重点从检查支出凭证为主转到综合性审计,审计重点开始从合规性审计延伸到绩效审计。二战期间,美国军费开支急剧上升,支出凭证数量巨大,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压力剧增,即使新增众多雇员,也无法审计完所有的凭证。因此,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二战后美国审计总署将检查凭证的工作交给政府部门,并开始运用综合审计方法对政府部门实施更广泛、更综合的经济性、效率性审计。同时,美国审计总署与财政部、预算管理局共同协助政府部门完善会计系统和费用控制。1945年颁布的《国有公司控制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国有公司和混合所有权公司进行综合性审计。1950年颁布的《预算和会计程序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制定联邦政府会计准则,并对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进行审计,该法案为综合性审计奠定了法律基础。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社会动荡,政府开支急剧上升,国会日益关注政府项目的实施情况。由此,美国审计总署开始实施项目评估。1967年,在1964年颁布的《经济机会法案》修正案中,美国审计总署被授权对“反贫穷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审查该项目的运行效率和效果。1969年3月,美国审计总署提交了一份关于该项目的总结报告和60多份补充报告,报告中说明:反贫穷项目中有些项目需要改进管理,有些项目取得了有限的成功,而另外一些项目并没有达到预期结果。美国审计总署的最终结论是尽管反贫穷项目已经运行4年,但是它们的管理机制仍需要重大改进。这份报告获得了普遍认可,同时它还促使国会在1970年颁布的《立法重组法案》和1974年颁布的《国会预算和截流控制法案》中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联邦政府活动进行项目评估和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席卷全球,美国审计总署更加关注联邦政府的责任履行情况。如检查政府运作中的高风险项目、密切关注预算中的赤字问题以及改善联邦政府的财政管理。1990年颁布的《首席财务官法案》和1994年颁布的《政府管理改革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和联邦政府主要部门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1993年颁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将绩效预算、绩效评估、绩效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管理制度,要求联邦部门与单位提交年度绩效报告,从而进一步肯定和强调了项目评估这一新的绩效审计方法[9]。2004年根据《审计总署人力资源改革法案》,美国审计总署改名为美国联邦问责署(英文简称GAO),更好地体现了总署“协助国会实现宪法责任、提高联邦政府绩效和保证联邦政府对美国公民的责任”这一使命[10]。今天,美国联邦问责署秉承着“责任、公正、可靠”的价值理念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进行着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
从以上的简要回顾中我们至少可以推导出以下若干关于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结论。
首先,国家审计从设立之初就主要进行财政收支审计。早期着重于合规性审计,然后扩展至绩效审计。在进行财政收支合规性和绩效审计的过程中,国家审计必然会发现违法行为,但发现违法行为不是审计的基本职能,而只是国家审计行使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基本职能的必然产物[11]。国家审计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必会将有关责任人移至司法机构查处,这仍然说明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应是由司法体系完成的基本职能。
其次,国家审计从事的合规性审计是以预算法案为依据的。预算法案虽然称之为法案,但却与其他法律存在根本差别。预算法案是在每个财政年度由国会批准形成的,它必须根据未来每个财政年度财政收支的实际需要逐年编制,逐年批准。而其他法律一旦制定,就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任何行为主体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预算法案如果没有实际履行,很可能是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所致,无法追究法律责任。只有那些在预算收支过程中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才可能绳之以法。这就如同企业预算没有被实际执行,不能称之为违法行为。而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违法的行为,才可能被绳之以法。从这个意义出发,所谓预算法案合规性审计的实质含义是各政府部门或项目是否按照预算的标准进行预算收支,如果没有执行预算的收支标准,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应该如何纠正。所有这些审计内容显然不是指预算收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至于后来国家审计将合规性审计延伸至绩效审计,审计就不仅仅监督预算收支的标准是否被执行,更是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这种审计开始着重于财政收支结果的评价,而后又前推至财政收支预算的评价,从而使得绩效审计能够贯穿始终。在绩效审计的基础上,再对与合规性和绩效性对应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价,而这些都不属于合法性审计的内容。
再次,国家审计在监督预算法案执行中的合规性和绩效性时,必须要了解有关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信息。为此,国家审计必然要求政府部门或项目提供相应的会计报告,这就形成了政府部门或项目的会计报表。国家审计要确定预算法案是否被执行,就必须了解政府或项目财政收支结果的会计报告,将报告结果与预算法案进行比较,进而确定预算执行的差异。此时,应重点关注有关财政收支结果的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国家审计必须确定这种真实性,进而相应形成了国家审计的鉴证业务。由于会计报表鉴证业务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业务,世界各国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的报表鉴证都是由专业审计机构进行,企业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进行,政府则由国家审计进行。就专业性而言,司法系统难以胜任报表鉴证工作;就会计报表鉴证的依据而言,主要是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一般属于公认或行政规范,依此进行的审计仍然可以归为合规性审计;更为重要的是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作为会计报表形成的依据,不具有法律的严格性和唯一性,而通常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变化了的环境对会计要素进行有一定弹性的确认和计量,这在会计界和审计界称为职业判断。正是这种职业判断使得会计报表鉴证与司法中的违法鉴证有着很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就使得国家审计专门从事会计报表鉴证业务成为必要。
最后,国家审计依据预算法案进行合规性、绩效性审计以及相应的鉴证业务审计,进而延伸至内部控制和管理评价。在执行这些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国家审计必然会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和项目管理状态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这种了解包括:政府宏观管理的效果及其成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持公共秩序的效果及其成因;政府行政运转的效率及其成因;项目实施的效果及其成因;项目管理的效率及其成因等。国家审计还可以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咨询意见,从而形成了国家审计的另一相应业务即审计咨询。审计咨询是在其他业务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它不仅为新预算法案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更是为宏观经济的运行、政府的行政运转、重大项目的管理提供建设性建议。
总之,国家审计无不紧紧围绕政府财政收支的合规性、绩效性以及其赖以存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基础开展审查和评价工作。
逻辑推演: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理论分析
研究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就必须要将其置于整个国家政治架构之中进行分析[12]。西方国家政府的公共权力分配采取的是三权分立模式,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离,国家审计代表私权主体从外部对公权主体即政府的公权进行监督,进而形成权力的制衡[3]。若想实现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国家审计必须要有自己独特的角色定位,尤其要注意与司法系统角色的区分。司法权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保证立法当局制定的法律能够被有效实施,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司法系统在行使司法权时,不仅对一般公民和社会组织,也对行政当局是否依法行事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者进行惩处。因此,政府行政部门及其人员行为的合法性是通过司法监督进行的。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司法系统行使司法权的目标也是如此。但是,必须看到政府行政部门的行为不仅涉及是否合法,还涉及是否合规、是否有绩效,司法系统只能监督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合法性,而无法监督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1316]。对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进行监督的重担必然落在国家审计的肩上。
政府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究竟具有什么特征呢?就合规性而言,主要是指政府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维持公共秩序,或为了保证重大项目目标的实现,都会制定相应的目标、标准、流程、手续或行为规范等。这些目标、标准等是否被政府部门遵照实行,将会影响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并维持公共秩序的效果、政府部门自身的运转效率、重大项目的实际效果以及项目管理的效率。就绩效性而言,主要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支出是否实现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维持公共秩序的目标,或者通过项目支出是否实现了项目的预期效果,要了解这些信息就必然涉及投入产出的比较。在西方,国家审计所进行的这方面监督称为绩效审计,通常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进行项目评价。这“三性”要求政府(或项目)用较少的财政支出、高效率的行政运转达成最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即提供的公共产品充分有效地满足社会需要,公共秩序井然有序,项目实施后社会经济效果显著。我们以政府必须实施的预算法案为例就可以进一步认清这两者的本质特征。预算法案规定了预算的目标,这些目标可以细化到每一个部门在未来财政年度所必须完成的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维持社会秩序的具体任务,这些任务一般都会有明确的质量和数量指标,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预算,此时所遵循的原则是“钱跟着事走,钱的多少跟着事的大小、重要性程度和效率高低走”。在实际的预算支出时,还要确定预算支出中每一个支出事项的支出目标、支出标准、支出手续等。国家审计要监督政府部门是否遵循了这些规定,这一审计行为就是合规性审计。不仅如此,国家审计还必须审查预算执行的绩效性,这一工作通常是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的:一是预算法案的绩效性。国家审计必须要评价预算法案的各项财政支出是否节约并能达成预算目标,即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二是预算执行的绩效性。国家审计必须要评价预算法案的各项预算支出在实际支付后是否得到了最大的节约,是否实现甚至超额完成了预算目标。在进行这一评价时,如果只是审查预算实际实施是否与预算法案一致,则仍然属于合规性审计;如果审查预算实际上需要多少财政支出,以及如何能够更好地达成怎样的目标,此时显然就具有绩效审计的特征。那么国家审计依据预算法案对政府部门进行的合规性和绩效性监督为什么不能由司法系统替代,也就是说在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体系中,为什么在司法监督之外必须产生国家审计?
政府部门的行为涉及三个基本属性:属性之一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这是政府行为必须遵循的最低标准。任何政府行为违反了这一标准就是违法的,就必须受到法律惩处。属性之二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具有合规性。为了保证政府部门的行政运转效率,政府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行为目标、标准及程序。这些规定与法律规定不同,法律规定意味着被规范的行为主体哪些事情是不可为的,若为者就是犯罪;而政府部门为了行政运转而制定的这些规定显然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遵循它就会提高效率,不遵循它就会降低效率,这里违者不属于犯罪,而是属于低效、无效或者差错行为,违者所受到的处罚通常是行政处罚、降低收入或赔偿等。因为行政效率的高低很难找到一个唯一、客观的标准,所以为行政运转而制定的各种规定需要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经常性地进行调整。属性之三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具有绩效性。绩效性只是表明政府部门行为的优劣,而无关对错甚至犯罪。对和错是有标准的,犯罪也必须有严格而且唯一的法律依据。但是绩效的优劣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找到唯一、客观的标准,从而也就无法对其做出法律层面的规定。我们可以将上述三种属性以政府预算为例做出进一步解释。如果在预算支出时,将支出的钱为个人所用或挪作他用,属于违法;如果在支出时,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支付,属于违规;如果支出的成本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属于低效。
由于政府行为存在上述三种属性,不难看出,仅仅依靠司法系统所进行的司法监督只能解决政府部门在行为过程中的违法问题,却无法控制政府部门在行为过程中的违规和低效问题。在西方,如果仅仅只是形成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必然会导致对政府部门行为的监督漏洞,对政府权力的制衡和监督就不能有效进行,出现权力“寻租”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尤为重要的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政府集中了庞大的财政收入,社会公共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共秩序的维护日显重要,社会的经济性、政府的经济职能日显突出。在这种条件下,政府部门行为的合规性特别是绩效性就显得更为重要。此时,必然要求在国家政治架构中有这样的主体,由该主体行使对政府部门合规性和绩效性的监督。显然,由司法系统担当这一使命是不可行的,原因在于司法系统在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进行,法律标准具有唯一性,而政府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很难找到一个一成不变的唯一标准,政府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更多的是因时因地根据变化了的环境进行评价。同时,对政府部门行为特别是经济和行政管理行为的合规性、绩效性进行监督,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征,这也是司法系统监督所无法实现的。正是为了弥补司法系统监督的缺陷和政府部门行为监督的漏洞,国家审计对政府部门经济行为合规性、绩效性的监督才显得尤为必要,这正是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
综上所述,国家审计应该主要对政府经济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进行监督,换句话说,国家审计应该主要进行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要使国家审计充分实现这一角色定位,就必须要提供三个条件:一是必须要编制有效可行的国家预算,且这一预算必须成为政府行为的指南,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就要像制定企业预算那样制定国家预算,这样的国家预算可具有法的效力,同时,在编制预算时必须贯彻“钱跟着事走、钱的多少必须与事的效率匹配”的原则。二是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系统的非营利机构特别是行政机构会计制度,依此所形成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可靠地反映财政支出及其效果的客观状态。三是政府部门必须有一套健全的、有效的、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此制度所形成的行政运转效率和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能够得到切实保证。相应的,国家审计也必须主要围绕上述三个方面展开审查评价。
尽管如此,由于我国国家审计属于行政型审计体制,政府审计部门隶属于国家最高行政管理当局,国家最高行政管理当局及其所属各个层次所发生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即依法行政。也就是说,行政运转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合法,这是国家最高行政管理当局必须对人民承担的基本义务。国家最高行政管理当局为了保证自身行为特别是所属各层次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必然会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机构以履行监督之职。由于政府审计本质上具有“大内审”的特征,它可以也必然需要对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各层次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这正是我国政府审计或者说行政型政府审计必然也较多地进行合法性审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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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中最重要的是人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关于人权的根本法,以人权为切入点来研究宪法,更能抓住宪法的本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宪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新时期,要不断地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不断地加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那就必须时刻以宪法为准则,不能违背宪法,为此本文分析了宪法监督的概念及我国宪法监督存在的制度问题,从而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宪法委员会;宪法监督的建构
一、宪法监督的概念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特定机关按照法律授权,遵循法定步骤来监督、检查有关宪法的执行,对那些违背了宪法的行为并做出裁决。广义的宪法监督既包括对特定机关的监督还包括对广大公民和社会团体对宪法实施的监督[3]。本文论述的我国的宪法监督是指广义的宪法监督,既监督主体不仅仅限于特定机关还包括公众。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现存的问题
(一)宪法监督缺乏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但是根据已有的操作状况看。全国人大会的每次会议每年仅仅为一次,会期仅有一周而已,在此短短的时间内进行违宪审查确实很难呢进行。而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会期为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但须履行宪法所赋予其的二十多项职权,也是无暇顾及违宪审查。
(二)宪法监督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定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监察、督促其的实施,立法法也对关于违背了宪法而对其进行的核查做了粗略的规定,但却都没有相应的法律适用或者对宪法诉讼问题的规定。
(三)宪法监督缺乏有效的违宪责任追究机制我国宪法对于违宪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就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会予以改变或者撤销,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法律后果了,违宪主体也就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了。很显然,宪法对违宪主体所应承担的违宪责任的规定过轻,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此外,对于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的违宪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宪法及有关法律并未作出任何规定。
三、中国特色宪法监督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对于宪法的监督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种就是设立专门的宪法委员作为人大专门委员会,二是效仿西方国家,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审查违宪。对于第一种方案笔者较为支持,即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为我国的违宪审查机构。根据宪法及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在认为必要时,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履行全国人大及其会的宪法监督职权。因此采用此种方式不会违背宪法,也无需修改宪法,同时也保护了全国人大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减少了改革的阻力。而设立的机构是全国人大下设的专门机构,性质上属于最高权力机关的内部机构,最终的违宪审查权力还是归属全国人大。而全国人大也应设立专门的法律规定宪法委员会的程序、人员录用的资格、组织的行使、责任等详细的规定,从而使宪法委员会制度化。
(二)违宪审查之人民法院的建构关于建立专门的一个法院机构来审理违宪的案件,虽然学界对此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我认为,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普通法院型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来设立违宪审查机关。因此我建议依据我国的人民法院的审理制度为蓝本,以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为最低的诉讼审判单位,建立一个专门的审理违反宪法的法庭即违宪审查法庭。这样不仅节约改革成本,而且有参照,更易进行。因为我国目前法院的法官的业务素质还不是很高,处理案件的能力有限,对于更加专业的违宪审查应对力不足,所以从市级的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为最佳。以中级人民法院为最低诉讼单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实行两审终审制,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为最终判决结果。这样一来有效提高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
(三)完善公民的权利救济机制宪法救济制度是指宪法条文可以直接作为引用,作为公民的宪法权利法律保障制度。宪法权利受侵害主体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宪法权利受侵害者必须确认侵害其权力的主体行为已经通过了违宪审查机关即宪法委员会的审查并认定其行为违宪,拿着宪法委员会出的违宪裁决和自己的申请去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宪审查法庭在审理后应对受侵害主体提供相应的救济,如:采取措施停止有关机关或人员加以实施侵害申请主体的相关的宪法上的权利,积极保障受害人的宪法上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的恢复并损失严重的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在社会上积极的加强宪法的宣传推进宪法意识的培养,从而改正某些错误的认识。
四、结语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有利于更好地维持其作为根本法的地位和其的效力,维护其权威性和稳定性,对其进行监督,更是是对实现人民的利益的一种切实的维护。
[参考文献]
[1]王洁.我国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建构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4.
[2]黄龙霄.探析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及完善之道[M].北京:法制与社会,2014.06.
[3]汪小越.宪法监督模式的比较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3.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通常被束之高阁,很少被应用于生活中。要加强宪法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就必须加强宪法与社会民生之间的紧密联系。基于此,本文即从宪法视角,对劳动权的基本内涵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我国劳动权在宪法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研究,进而深入探讨加强我国劳动权宪法保障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劳动权;宪法视角;法律;劳动保障;基本权利
劳动权作为构成公民基本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但维护着公民的尊严,而且是公民依法行使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劳动权在我国宪法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每阶段宪法在劳动权方面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然而,当前我国针对劳动权的具体实施却依然处于落后的计划经济时代,不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劳动权的实质,这对我国劳动权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阻碍。所以,从宪法视角对劳动权进行研究,对于保障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
一、宪法视角下劳动权的基本内涵
宪法最为国家最高法,其主要对国家机关、公民、体制机制等根本事项进行规范。劳动权作为宪法的一个构成部分,简而言之,就是对劳动领域中的基本秩序进行规范。所以,宪法视角下的劳动权即具有宪法的优位性与基本性等方面的共性,还具有专门规范劳动部门等方面的特性。其中,宪法规范中对劳动权的保障是宪法对人权实施保障的逻辑出发点。宪法对人权进行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个人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劳动价值。而新时代人权保障的核心就是对公民劳动权的保障,因此,只有对劳动权进行有效地保障,才能够促使广大公民在公平公正、有尊严、有经济保障的环境下谋求发展。所以,宪法视域下的劳动权应该根据国家的社会经济实际发展状况,对宪法中的劳动秩序进行改进与发展。[1]
二、当前我国劳动权在宪法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后的宪法劳动权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宪法领域中的劳动权保障问题依然很多,尤其是我国宪法中涉及到的劳动权保障相关规定,仍然处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发展阶段。陈旧落后的劳动权制度保障体系,使得劳动领域中的诸多新兴问题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难以满足新时代公民的劳动发展要求。同时,虽然我国进行过四次宪法修改活动,但依然未促使宪法深入到民众的生活当中,相关的劳动保障制度也未能得到切实的改革,落后的劳动保障制度局面没有改善,严重制约了我国公民劳动权益的合法诉求与强有力的保障。
(二)不健全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受“宪法委托”这一功能影响,使得我国制定出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度,从一定程度上讲过于片面或粗糙。比如,在1994年制定出的《劳动法》,其在拘束力与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实质性效力非常有限;在团结权、民主权、管理权等一些高端劳动权利方面,虽然也制定了宣示性的规定,但却没有明确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所以,这种缺乏实质性意义的劳动权规范,根本无法有效保障广大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2]
三、加强我国劳动权宪法保障的路径探析
(一)健全宪法中劳动权条款规定
作为法律效率最高的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根本与基础,具有广泛性、根本性与最高性的特征。所以,宪法规范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其规定内容的效力性。建立健全宪法中有关劳动权的具体规定,能够有效促进宪法体系中劳动权保障体制的严谨性、完整性、协调性以及分明性。比如,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健全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立法是确保宪法规范得到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只有加快推进《保险法》、《就业法》、《合同法》、《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够大力改进我国宪法中的劳动权法律保障体系,促使各方面的劳动关系得到科学高效的保障。
(二)构建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
宪法诉讼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公职人员对宪法规定范围内的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侵犯,致使公民向司法机关对其提起控诉的一项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仅可能会受到平等主体的侵犯,而且有可能受到来自国家公职权力的侵犯。尤其是作为社会经济权利领域中的劳动权,其在实践过程中通常需要借助于国家权力加以实施,因此,构建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可以有效避免不当的国家权力干预,确保公民的合法劳动权得到全面保障,最大程度的发挥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效力。[3]
(三)增加政治决策中的劳动者代表
提高政治参与度是确保劳动权落到实处的核心与关键。从目前我国宪法的发展状况来看,必须摆脱将劳工群体视为社会发展的“被动接受者”的错误认识,而应清醒认识到劳动群体是社会发展“主动参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政治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劳工群体的权利,科学增加劳动者代表人数,确保社会各界都能聆听到劳工群体的合法诉求,使得劳工领域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积极保障劳工群体的合法劳动权。
[参考文献]
[1]徐爽,王深.中国宪政框架下的劳动权保障研究———以历部宪法中的劳动权条款为分析对象[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3(02).
[2]邓炜辉.论宪法结构中劳动权的立宪保护义务———以世界55部宪法文本为考察对象[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9).
[3]项贤国.劳动权的宪法释义及其救济机制研究[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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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把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作为当代大学生应怎样维护国家安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作为当代大学生应怎样维护国家安全,供大家参考。
摘要:进入21世纪后,国家安全的概念和内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近年中国周边局势的动荡和国内矛盾的复杂化,更需要青年学生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需要提升国家安全意识。从河北省几所高校调查来看,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状况令人喜忧参半,加强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家安全意识;大学生;国家安全法;爱国主义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国内外形势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而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致使我国的国家安全的内涵和主体要素发生重大改变。在新时期,国家安全不再只是对外关系和军事安全,贫困、恐怖主义、民族分裂、贫富悬殊、社会不公正等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完整、安全与稳定,而且每个公民的国家观、爱国情感、团队精神、危机意识、凝聚力与向心力、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等国内因素都是影响国家安全的主要因素。这就需要我们不断适应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国家安全形势,提升国家安全意识。
正在高校求学深造的青年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正在或将要在化工、金融、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等等专业学习和研究,将会掌握高端科技知识、信息,引领未来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但是,他们也是西方敌对势力腐蚀拉拢、搞“和平演变”的重点目标。可见,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水平,将直接关系到21世纪中国的整体面貌,关系到我国政权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高校在维护国家安全、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一、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现状
近两年通过对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大学、廊坊师范学院、唐山师范学院5所院校的心理学、法学、对外汉语、土木工程、生物科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思想政治教育、化学材料、历史学、金融与证券、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专业的750名学生的调查,发现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现状令人喜忧参半,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宏观安全形势有基本准确的判断,都能认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但是多数还停留在军事战争、政治颠覆的传统认识上。在“你认为国家安全最主要的内容是什么”、“你认为中国目前面临着哪些安全威胁”、“目前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途径”等问题上,有60%左右的学生选择了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即使有40%左右认识到与传统国家安全的内涵有所区别,但认识不深,仅停留在表面上,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金融安全、经济安全等等在新时期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忧患意识强,但预防意识和保密意识差。有69%的大学生认为,我国仍然有一些安全威胁,21%的学生认为中国不太安全,面临着诸多安全威胁,他们都表现出了较强的忧患意识。但是,预防意识和保密意识差。有90%以上的大学生盲目乐观地认为高校内外基本不存在国家安全问题,绝大部分同学对高校、科研机构信息、科技资料泄露、间谍活动现象、文化意识形态斗争情况没有听说过。另外,当外国朋友或同学问起党团的组织生活内容或自己能接触到的科研、经济等内部信息资料时,有近30%的学生没有保密意识。
三是多数大学生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认为自己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情感强烈。但一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实际问题,他们几乎全都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局、公安部门、军队和其他政府部门的事。当问及发现事涉国家安全现象时,“很想向有关部门报告,但不知道具体怎么做”的占到41.5%,“不敢做”、“多想”、“不理睬”和“看情况再定”等态度的占到10%以上,所以,实际行为表现差。例如对待的宣传品,几乎所有学生都没有举报或想过要举报,或者不知向谁举报,或者认为会有部门和人员管,不用自己多事。
二、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滞后于形势发展要求的原因
一是高校对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培养工作不够。首先,高校的国家安全教育的内容多注重军事、政治因素,基本上是采取军事教育或军训的方式;其次,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中,虽然也包含着一定的国家安全教育内容,但内容简单;第三,许多高校的重视程度不够,很少或根本没有开展国家安全观教育。有92%的学生不清楚或根本没有听说过《国家安全法》,有86%的学生表示没有接受过相关教育。这都造成大学生对国家安全的内涵认识不深,国家安全意识培养效果不大。总之,高校的教育工作,明显滞后于新的国家安全形势的变化。
二是复杂的国家安全形势、显性的传统安全问题,导致“传统思维”短期内难以改变。伴随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宗教文化冲突的频繁发生,国际上非军事和政治安全的威胁日益突显。同时,各国国内经济发展、贫富分化、民族分裂、资源与环境、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等,也都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相对于日益复杂的国家安全形势,大学生很难分析清问题的实质和要素。同时,传统的安全威胁仍很明显,如伊拉克战争、巴以冲突、阿富汗战争、朝核问题、中国东海、南海争端问题、北冰洋主权之争问题、索马里海盗、频繁的军事演习,以及愈演愈烈的钓鱼岛问题,等等,这些都让大学生继续感受着“军事安全、政治安全”的重要性。
三是大学生多元化价值观的深刻影响。新时期大学生价值取向呈现出兼容性、不稳定性与矛盾性的特点。他们大都具有民族荣辱感,但又哈韩、捧日、崇洋;能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却喜欢过洋节、热衷于西方文化生活;认识到了现实中存在着西方政治思潮、文化价值观渗透的威胁,以及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网络泄密等危害、恶果,但在辨别是非能力不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素质差,公民意识差。
三、高校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培养的对策
首先,加强高校对国家安全意识培养的重视,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与中国未来发展战略之间的深刻关系。高校要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从国家安危和民族未来命运的高度来认识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将它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要成为教学、科研的常规工作。因此,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国家安全意识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或设立专门课程,或纳入到德育课、思想政治课、文化素质课程中,以《国家安全法》和我国《宪法》、《爱国主义教育纲要》、《刑法》等规定的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结合军训与国防教育、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以及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形成系统有机的培养机制,使学生能高层次、远视野地认识国家安全问题,能够认清国内外大势和各种国内外矛盾的实质,理性的爱国。
其次,丰富国家安全意识培养方式,大力建设校园文化。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如校园网络、广播台、橱窗、海报、宣传栏等舆论工具,以时事报导和评论的形式,使学生们及时了解、认清问题的实质;充分利用课外时间,组织学生观看《祖国之盾》、《中华之剑》、《秘密战记》等有关国家安全的影视资料和时事评论等专题片;适时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周”活动,以宣传标语、条幅、板报、竞赛、文艺表演、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主题宣传,将国家安全意识培养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使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第三,校园内外交互性培养。高校应经常性邀请国家安全机关、军事院校结合工作实际,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如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经常深入高校,举办座谈会,进行宣传展览,并介绍当前国际国内面临的隐蔽战线上的敌情形势,揭露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颠覆、渗透、窃密、破坏活动的表现手法,以此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另外,还可以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国家安全意识培养,如电子信息、财政金融等专业,可邀请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结合行业特征,以生动的事例培养学生学科专业方面的防范意识和措施。
今年南海争端问题几起几落,钓鱼岛问题又剑拔弩张,国外势力趁机渗入、破坏,致使国内反日爱国行为中出现了别有用心者挑动的不理性甚至是违法犯罪现象。我国的内忧外患连绵不断,日益复杂、尖锐的国内外矛盾和冲突,更需要我们的大学生具备辨明是非的能力,更应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这直接关系到我国政权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繁荣富强,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尊严和利益。
参考文献:
[1] 蔡宝来.现代教育与国家安全[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3,(5):15.
目前,中国教育面临很多问题,在高校,庞大的贫困生阶层已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而且在今年作为中国现代教育的百年这样一个特殊的关键点上,认识在学生的历 史责任是适当其时的。现在的大学生面临着纷繁复杂的各种问题,如学费昂贵,就业困难等等,而近两年出现的刘海洋、马加爵等个案使人们意识到中国大学生心理 上的问题。直到现在,专家学者也无法对这种现象作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在当前高等教育大力发展的情况下,“什么是好的校园,什么样的教育是好的教育?” 这样的问题层出不穷。
到底什么者真正的教育呢?爱因斯坦曾说过:“当你把学校教给你的地切都忘记了以后那么剩下的就是教育。”他还说过 “一个人四分之三以上的知识都是在课堂外学到的。”哈佛大学的校门上刻着:“为增长智慧走进来,为服务祖国和同胞走出去。”这也许在某些方面揭示了教育的 内涵。目前,中国的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分化成两个方面,因而带来的两种文化的冲突也越来越激烈。人文积极分子认为科技分子是粗俗的,对人类的历史和文化漠 不关心,缺少美学常识,只关心现实的功利。而科技知识分子认为人文积极分子缺乏对同胞的热爱和关心,他们更多关心的是与民生无关的古典知识,有一种文化的 优越感,穷酸迂腐,对现实社会满怀不满。人文学者和科技学者站在对立的两端,互相攻击使整个教育造就的人才只能是专才,这对社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现在大学过于严格的分门别类,把学生限制在一个狭隘的专业里。虽然能使学生学到一定的专业知识,但同时也使学生丧失了对整个文化的把握,于是就造就了一批近 乎无用的超级专家,白痴博士。我们现在的教育制度与西方相比,存在很多问题,这在很大一方面,也是由于历史的缘故。西方的高等教育缘自古希腊的自由教育, 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宽大的、博大的、无所不能的,立于善良的全人”,也就是培养身心尽善类的人,像歌德就是这样一个世界性的天才,但遗憾的是在歌德经 后就几乎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天才。这种教育理念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也曾在中国得到过一定范围的传播。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的目和 就是培养“具有独立的生产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 技能和职业能力”的人,通俗的讲,就是培养能够养家糊口的知识分子。而我们大学生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社会教化和转移社会风气。在本质上讲,专家和知识分 子是不同的,能够研制核武器的知识分子是专家,而能够在反核宣言上签名的专家者真正的知识分子。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教育一直有着非 常强烈的功利主义,即非常的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普及的都是那些工程基础教育。目前,中国的教育界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太注重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忽视了人 文教育。,已经 给中国的教育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关教育部门已开始制定一些方案,例如在高考制度上以前是完全的文理分科,现在是小综合,有些地方已实 行大综合,这从某个侧面也反映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通才而不是专才。
对于中国的工业化,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人才,更重要的是组织人才, 管理人才,他们所要具备的知识不仅仅局限在技术上,而且在心理,伦理哲学、道德社会等方面也要有所研究。社会所需要者通才为大,而专家为次,没有通才为基 础的专家不能算作真的专家。在技术上,是比较容易能够达到某一个具体的水平的,但是社会管理者,应该怎样管理是技术本身所不能回答的,所以,培养超越专业 知识以外的知识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非常重要的。
当前的大学生应当观注重大问题和社会问题,特别是自己专业外的问题,努力吸引各方面的知 识,使自己尽可能成为一个通才,而不是一个专才,像近段时间发生的矿难事件屡禁不止?为什么没有有效的方法来维护矿工的人身安全?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经营者 不顾矿工的死活去追求所谓的经济价值?“这咱问题都是我们大学生同学应当考虑一下的。
虽然目前中国的教育现状非常令人不满,教育腐败也 为神圣的教育抹上了一层煤灰,但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主体――当代大学生还是应当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看问题要从全面的观点出发,不要只 现状,而不看历史和未来。学知识也同样要这样,不要局限于某一个专业或者某一方面,要知道,通才比专才有更大的市场,只有成为通才,才可能更好的领会专业 知识。最后,希望所有的大学生都能够朝这个方面努力,20年后改变中国教育就是你们。 责任意识是个体对角色职责的自我意识及自觉程度,它包含两 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人们的行为必须对他人和社会负责,另一方面,人们对自己发生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客观地说,当今大学生对责任意识的理解有着一 定的认识,责任意识也比一般同龄人强:志愿服务、奉献社会一马当先、热身社会、投身改革、激扬人生、鞭挞恶疾,表现出青年知识分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 使命感。青年大学生是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强烈的责任意识会产生强大的精神动力,使青年大学生将自己成才、个人命运与社会发展、国家的需要有机结合起 来,把自己培养成为受社会欢迎的合格人才。但是由于青年学生自身意识发展水平,社会变革及社会、家庭、学校教育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近几年来,大学生责任意 识呈现出低于其角色职责要求的弱化倾向。因此,探析大学生责任意识这一课题在当前抓公民道德建设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是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的。
一、大学生责任意识弱化的具体表现:
(一)自我意识浓重、个人责任淡化
一 些学生平时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不乐于助人,只求权利,不尽义务,希望别人尊重自己,却不能以礼待人,对社会要求过高,对自己要求低;以个人为主 体,注重个人奋斗、个人发展,集体和协作观念、服务和奉献精神不足。在社会活动中,愿当主角,而不愿当配角,不愿做重复性、输出性工作,总担心自己被埋 没、被大材小用、把个人得失看得过重。我校曾作过抽样调查,18.5%的学生赞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又有11.4%的学生认为:“人不 为己,天诛地灭是天经地义”。
(二)公德、纪律意识低下,角色责任弱化
作为新世纪大学生,学会知识、学会做事、学会 做人是他们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然而,一些大学生学习风气不浓,厌学现象严重,混日子、混文凭的大有人在,因此出现考试作弊、向老师要分数、“枪手”大有市 场;有的学生将破坏公物视为儿戏,用水不关水龙头,人走灯不关;还有的在公共场所与异性过分亲热,做出一些不检点行为;“厕所文学”、“课桌文学”等文化 垃圾屡禁不止。
(三)、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错位
责任感是人们所体验自己对社会或他人所负的道德责任感情,青年学生因 长期沉浸在家庭的关怀中,形成对自己以及家庭比较明确、强烈的责任意识,并随着进人大学和自我意识的发展加以强化,但因其认识水平的局限及社会交往的贫 乏,使之在大学里并未使这种责任意识的内涵、外延得到扩大和深化,不能把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统一起来,这种缺乏社会责任的责任意识,过分强调自我的人格缺 陷,导致青年学生责任意识的狭隘和近视,摆不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好心不得好报,于是个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对人对事 都比较冷淡,有些学生以物质享受的多寡为自身的价值取向,自私自利。当二者发生利益冲突时,更多的强调自我需要,忽略甚至抛弃社会责任,表现出个人责任和 社会责任的严重错位。目前,毕业生选择单位时,一看票子(薪金)、二看位于(地理)、三看牌子(单位知名度),择业期望值居高不下,高校就业率普遍不高, 就是二者错位的最具体表现。而且一旦碰到一点挫折,不是在自身上寻找、分析原因,而过分谴责社会,把问题归结于社会不公平、不公正、机会不均等。
二、责任意识弱化的原因:
(一)责任意识弱化产生的内在原因——学生心理的矛盾性影响
大 学生一般已进人青年的中、晚期,他们的心理发展正处在迅速走向成熟又未完全成熟、行为发展处于他律阶段,情绪容易激动、偏颇。由于生活环境优越,且大多为 家庭独生子女,没有受过独立能力的培养和必要的挫折教育,产生了无忧无虑的思想,缺乏一种紧迫感、责任感,缺乏学习的动力;当前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群 体、利益分配的差别和价值观念多元化,大学生在价值观念上的困惑和矛盾明显增多。一方面感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另一方面看到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倾向 产生疑虑;一方面在学校接受正面教育,另一方面看到某些消极腐败现象而感到无所适从。这些主要体现在两个反差上:l、校园内外的反差。学校在提倡高水准的 道德规范,而社会上某些人低水准的道德行为和道德意识也在蔓延,长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常常被某些错误舆论导向和社会上流传的一些丑闻抵消了。2、理想教育 与社会现实的反差。当今大学生是在求新与守旧、优越与自卑、求异与从众。贡献与索取、个人与集体等价值冲突中而形成自己的观念与行为,在价值判断与责任意 识上存有“关心与冷漠相容,希望与困惑并存,进取与访道相伴,认同与失落交错”的心态。因此,有部分学生在喜与恶的抉择中优柔寡断,在物欲和外加因素干扰 下难以构筑起坚固的道德城墙,丧失了大学生应有的责任感,甚于连最起码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基本生活准则也难以遵循,而且使他们对责任意识的追求缺乏力 度,影响了对外界的抗感力和排难力的提高。
(二)大众传媒的失导及德育评价的失真
现实的大众传媒存在着道德宣传与传 授失导的现象,这对乐于接受信息的大学生群体的人生修养、责任意识的养成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如大众传媒对主流的价值观、责任观推介不明朗,对非责任现象缺 乏力度,甚至于在传播内容上还存在不科学、不健康的因素等,这不仅容易造成那些缺乏辨别力的学生在责任意识规范的认同与责任行为的选择等方面的迷茫,而且 由于一些失导的宣传片面迎合了部分大学生的心态,他们往往还能抵消学生的多年来所接受的正面的道德教育的影响,另外在现实中不仅存在家庭责任观教育缺乏、 社会责任观教育不足、学校责任观教育乏力等现象,而且还存在家庭、学校、社会三者对主流责任观理解不统一的问题,这就使得责任观教育在各个环节上脱节。同 时,现有的考评体系很难对学生失责的言行起到很有效的约束、考核作用更难以起到警示作用。由于当前学校德育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如学生的思想品德、 道德水平等,都因缺乏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考核和分析,而使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发展状况难在真正意义上与学生就业、各种奖励的评比相挂钩,使学校德育在相当一 部分学生身上变得可有可无,或可弹性地把握“印象”的问题,降低了德育的权威性和现实感,学生接受德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三、强化大学生责任意识,既要从提高责任意识的内外因素入手,同的基于大学生正处在学习、塑造阶段的特点,也要在思想教育、导向等方面着力。结合实际,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
在 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及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下,高校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提高识别和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及腐 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树立崇高的思想和坚定的信念。首先要强化学生的立志成才、刻苦学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两棵”主渠道和思想教育工作,坚持用邓小平 理论武装大学生的头脑,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要引导学生把实现自身价值同服务祖国和人民的愿望与要求结合起来,自觉地把所学知识和本领奉献给祖国 和人民;同时要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不断激发他们学习和成才的动力,树立良好的学风,使他们珍惜光阴,刻苦学习,努力多掌握知识,为经济建设服务打下坚 定基础;其次,要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增强他们的道德使命感。在新的形式下,高校要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人,有科学文化知识和开拓能力的 人,有志向、德才兼备的人”为目标。根据青年学生的个性特点,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影响和教育学生要学会关心他人和社会,要学会共事和正确处理各种矛 盾,学会正确辨别是非,明确所担任的责任;要坚持义利统一的价值导向,当不同利益发生冲突时,要顾全大局,先公后私,自觉使个人的局部的利益服从整体利 益;坚持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通过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来换取自己的应得之利。
再次,要引进和重视心理咨询工作,青年大学生虽然是较 高智商的群体,但未必都是高“增商”的群体。同时,必须把心理咨询作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方法,以引导学生拥有正确、健康的人生价值观、责任观的身体 条件。心理咨询的主要职能是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学习指导和心理辅导。通过上课、座谈、个别咨泳心理训练方法等,提高学生的自我意识水平和能力,解决学生 遇到的心理问题或困惑,促进学生思想和心理上的成熟,健全人格,增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效果。从而,提高青年学生的责任意识。、
(二)、探索实践合理的德育评价体系,强化学生做人的责任感
对 青年学生进行德、智、体综合素质的测评,是促进学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方面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具体实践素质教育过程中促进学生全百发展的需要。目前学生综 合测评普遍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德育方面的考评相比之下低于智育和体育方面的考评,显得比较薄弱,缺乏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因此,要在实践中对学 生形成正确的思想与行为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一定要通过加强对学生实际状况的要求与考评的管理,确立一个合理的评价体系,鼓励学生主动 参与,提高学生接受责任感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消除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新的评价体系,将德育日常化、生活 化,形成具有具体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价值的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考评内容;将社会的要求和学生个体的内在需求两个方面有机地统一起来,从管理上做到定性与 定量、目标与过程的有效结合。通过考评时的加减分能从客观上对学生起到一个导向作用,即:一方面学生必须遵守校纪校规,规范自己的日常言行,对自己和社会 负起责任来;另一方面,广大学生的上进心、事业心和竞争意识被激发和影响,养成对自我、社会负责的好习惯,从而达到了强化做人的责任感。
(三)、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人进学生责任意识的形成
一 个良好的盲人环境有利于控制情绪、抑制行为、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启迪智慧。高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应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在学生成长中,尤其 在培养责任意识中的重要作用。首先应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试想,校园鲜花盛开,窗明几净,优雅恬静,学生置身其中,怎能不受到求知气氛的熏陶,怎能不认真 审视和承担自己的言行和职责。其次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发动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业余活动和科技文化竞赛,弘扬主旋律,融科学性、思想性、 艺术性和趣味性于一体。这对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乐于实践、勇于负责能起到较好的作用,能极大地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三应在校内外,积极开展舆论监督, 有力地批评背离社会主义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恶现象;舆论引导要弘扬高尚的道德情操,指导道德选择,形成一种独特的社会力量和道德机制,使丑恶的不道德行为 犹如过街老鼠,。使喜的道德行为对社会全体成员产生强烈的感染作用,从而促使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风尚习俗的醇化,使道德建设不断进步、升华,从而影响并 促进了大学生的责任意识的提高。
当代大学生是社会的希望、国家的栋梁、祖国建设的主力军。这一群体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整个国民素质的水平。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是综合国力竞争的 时代,更是人才素质竞争的时代。那么新形势下的大学生应具备哪些素质呢?根据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笔者认为大学生 素质教育应具备如下几方面内容。
1、政治思想素质。总的来说是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正确的政治观,科学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主义道德 观,努力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具体要求是: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共产主义信念理想,在重大 政治、原则问题上能够坚持正确的立场,始终站在人民的一边。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有自己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 念,能够不为世俗所蒙蔽,不因艰难困苦而退缩妥协。⑶、建立现代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民主与法制是两个相辅相成、互相联系的概念,彼此统一于社会主义国家 体系中。民主是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而法制是实现民主的政治保障。当代大学生应该自主增强民主意识,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制法规,做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 ⑷、培养良好的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仅要继续发扬,更要付诸于实际 行动,作为即将走入社会接受考验的大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越来越成为检验一个大学生素质的试金石,成为立足社会的关键点。
2、基本品德素 质。品德即道德品质,又称品性、德性。他是一个人依据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稳定的心理特征和倾向。大学生的基本品德素质要求 是:⑴、良好的言谈举止和文明礼貌。这是知识分子的修养和风度,是人际交往的前提,也是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得以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⑵、尊重他人、关 心他人、富有同情心。待人处事要有风度、风格、风貌,要严以纪己、宽以待人,能团结人,能维护与他人的和睦相处。⑶、遵守社会公德和学生道德。社会公德是 一个社会中为全体成员所公认的,大家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主要内容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公共财物。而大学生的学生道德主要内容有:有理 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它直接关系到以后走上各种职业岗位的职业道德面貌,关系到能否赢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重要指数。
3、文化素 质。首先,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大学生既是高级专业人才的预备队员,又是未来科学文化知识的传人和科学专业发展的开拓者。因此,要在所学 知识方面有较高的造诣,就必须精通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其次,广博的人文知识和良好的人文修养。人文教育,是以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教育年轻一代,使他们的 灵魂得以净化,情感得以陶冶,品格得以完善,心智得以充实,培养健全的人格,使身心得到和谐发展。大学生应该广泛涉猎音乐、美术、历史、数学、哲学和语言 文学,了解经济学、边缘学、交叉学科和自然辩证法,从而形成一个专而深、宽口径、活性大的综合性文化素养。第三、培养主动获取和应用知识信息的能力、审美 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当代大学生应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姿态去吸取知识、理解知识、消化知识,从而创造出新知识,使自身 的潜能得以充分的发掘和展露。
4、身心素质。大学生要培养自己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保持身心健康。所谓心理健康是一种内部心理和外部行 为的和谐、协调,并适应社会准则和职业要求的良性状态。主要包括活泼外向、开朗大方、热忱和蔼、幽默诙谐、平易近人的个性;真诚善良、诚实守信、坚忍不拔 的坚定意志;情绪稳定、心态乐观、热爱生活、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良好的承受挫折和痛苦的能力、心理自我调节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环境适应 能力。而良好的身体素质则主要指强健的体魄,较强的耐力、反应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掌握体育运动、卫生保障基本知识,养成经常锻炼身体和讲究个人卫生的良 好习惯,培养健康而丰富多样的个人爱好。
5、劳动素质。马克思说:“劳动创造美”。通过,人们的身心得到舒展,体质得到增强,能力得到锻 炼,能够创造出更多更美的符合人类需求和享受的物质产物和精神财富。劳动素质目标主要有: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具有从事自我服务、社会公益、工 农业生产等方面劳动的基本知识和初步经验;掌握专业劳动技能,并了解社会化大生产的有关知识和技能;通过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增强劳动纪律,培养创造能 力。
6、基本能力素质。大学生要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善于为人处世,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另外,还有一点相当重要,当代大学生应该更多地投入到实践学习中去,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处事能力,在与同学、教师的互动学习和共同探索的过程中,提高协作能 力,甚至可以挖掘出更高层次的素质——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这将是未来高素质人才所必需的重要能力,故应当引起大学生和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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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权被纳入宪法保障已是法治国家的统一之举,而对受教育权的平等保护是各个国家针对教育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平等权是权利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另一方面,受教育权同样是科学、文化和社会权中的一项重要基本权利,两者的结合更是宪法应给予重点规范的地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从宪法角度谈教育公平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教育公平的内涵《辞海》对“公平”是这样定义的:“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和品质,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性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教育公平有法律上的保障。但在现阶段,我国教育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
【关键词】
教育公平、策略、教育现状、教育不公平
公平,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分析任何一件事都要从实际情况,一定的周围环境考虑。那下面我们先来分析一下有关教育公平的现状。
一、从当今社会上的不同阶段来谈谈教育公平的现状:
1、学前教育阶段
起点公平,指的是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应该在同一起跑线上,即竞争的规则必须是公平的,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的许多严重的公平问题,这些不公平是使学前儿童个体之间的身心发展部平衡,影响儿童接受正规义务教育的质量,制约着全国学前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国民教育质量的提高。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少数地区的一些托幼机构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与发展,使学前教育资源的分配已“权力”和“金钱 ”衡量尺度,即已幼儿家长拥有的社会资源、职业以及经济状况为标准。同样的教育机会与资源的享用却要要不同的代价来换取,这对幼儿来说是很不公平的。按家长的经济状况选择收费标准不同、档次各异的幼儿园、也使幼儿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感触到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人与人之间关系与交往的不平等。
2、义务教育阶段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
农村学生比起城市学生受教育机会少,享受的教育资源也非常有限,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2)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
主要是东西部资源分配不均。对于东部发达地区来说不论是师资、设施、培训机构,还是信息来源都优越于西部地区,对于处在偏远农村或西部的学生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3)重点院校与一般院校资源配置的失衡
由于重点学校占有的教育资源远远比普通学校多很多,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所谓的“起跑线”上,择校费就是再昂贵,也因为自己的孩子在分数上达不到所谓“择优”的那个标杆,不得不争着将孩子送往重点学校。虽然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已经被教育部明令废止,但实际上取而代之的“实验中学”仍然被各种光环所笼罩,在投资、贷款、师资、基建、招生等各个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令广大家长和学生趋之若鹜,择校热演变成教育不公的最突出表现之一,于是巨额的“择校费”应运而生且水涨船高,让众多家庭苦不堪言。
(4)女童与男童在受教育时的期望不同
女性教育参与机会的不平等是我国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一个持久而衡新的话题。女性教育问题集中在西部的边远贫困地区,主要表现为入学接受教育的女生数量不多。在初中阶段中途辍学和义务教育后没有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中,女生的比例明显要高于男生。这也是中国传统的文化思想意识而导致的对女童的不公平,这主要是针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城乡或者东西部地区的教育不公平还体现在课程的设置上。大家都知道新课改教科书的编写者几乎都是北师大、南京师大、华东师大的专家编写。尽管在调研时也去了一些农村学校了解情况,但是内容大部分是面向的城市文化。这对于具有农村文化的学生来说是很难与课本文化相融合的,从而导致考试的失利,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3、高中教育阶段
高中教育主要就是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资源配置问题:对于学习成绩不好不能进重点只能进普通高中的学生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进了重点的学生也有不公平现象,重点高中实行的是分数档次与学费档次匹配。而且即使进了重点学校后也存在不公平现象,实验班、普通班教师配备不一样,各种教育资源的利用程度也不同,学校领导对实验班同学的期望高关注也多,而普通班同学就享受不到如此待遇。
4、高考教育阶段
高考考试就是平等的分配不平等权利的过程,是调节社会分工的“天平”,不论是科举制,还是今天的高考制,实质上是脑体分工的手段,也是社会各层上下流动的通道,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平衡器,公平则是判定考试结果是否有意义的准心。计划录取体制人为地制造了地位、成分、阶层之间的差距,以省为单元组织录取,不同省份录取标准差别较大,尤其是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录取标准倒挂,形成教育不公平的“马太效应”,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价值基点是教育均等。在制定招生政策中,存在城市价值取向,没有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状况和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差异,没有拉开档次,区别对待,便形成了较大的不公平性。比如说陕西省城乡存在不平等,不论是教育机会还是教育过程中资源都是分配不均的,但是高考录取分数线是统一的,这样对于农村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其次,在入学机会的分配上,国家不是依各省实际参考人数分配录取名额,而是依据高校向其所在地录取较多名额和优先照顾城市考生的原则,使高校较多、高教资源丰富地区的入学机会多、入学率高。
5、研究生教育阶段
一方面体现在东西方地区差异上。比如北京、南京、上海研究生导师有名望,国家建设基金多,国家课题多,论文好发表,出国机会多,发展前景好。北大、清华培养的毕业生大都出国了,对个人对国家都是有益的。而相对落后的地区就不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了。
另一方面城乡不公平由课程所反映的同质文化来表现出来,学历越高同质文化的筛选功能越明显,城市学生数量明显高于农村学生。性别歧视贯穿教育的始终。对于女研究生社会是一种消极排斥的态度。女博士已是个贬义词了,一提起女博士人们会说“灭绝师太”又老又丑、呆板木讷、嫁不出去、不会做家务等等。和女强人一样被视为社会上的怪物。这样公平吗?而有些用人单位会因女研究生毕业工作后会马上考虑婚育问题而以种种理由拒绝女研究生的就业。 总之,纵观学生从幼儿园上学开始到研究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评职称始终存在地区差异与性别歧视和同质文化。这三个方面贯穿教育始终,而教育公平的三个层次同样贯穿教育始终。
二、分析教育不公平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1、对小康社会建设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小康社会建设是全社会的建设,并非是哪一部分人的建设。而占人口总量80%的农村人口实现不了小康,就不能称其为小康社会。农村落后的原因很多,其中教育层次不高是重要原因。
2、教育公平的缺失明显影响了不同地区之间的竞争力,加剧了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贫富差别和社会发展差别,使后地区的社会综合发展与改造进展缓慢。如今,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甚至中西部之间的社会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其中主要原因在于西部发展的许多条件较差,特别是教育条件较差这一条,明显导致了两地人的文化影响力和社会发展力的不同,教育不公导致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造成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结构不合理,引发很多社会矛盾,有些矛盾呈激化趋势。
3、影响和谐社会建设。有无自由畅通的社会流动机制,公正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全面的社会保障机制,灵敏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动态开放的社会稳定机制是衡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教育不公直接影响上述五项机制的建设。只有扫除教育领域中各种不平等状况,才有可能有效调节社会各层面的利益关系,拉近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4、教育不公还会引发其它一些不良影响。如教育不公,造成很多农村青少年不能得到良好教育,引发对党和各级政府的不满;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导致城乡对立;一些特权部门和个人利用职权为子女谋利益,引发群众对腐败的不满;一些青少年辍学后,无所事事,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等等。
三、研究制定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的策略
1.政府方面
对于城乡以及区域之间教育经费投入的差异性,政府应明确职能,在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尽快的建立公平、公正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不仅要加大在财政方面对整个教育的投入力度,而且要加大对弱势区域及农村的扶助力度,以减少城乡、区域之间的基础教育不平衡的问题。同时,政府应有效的约束东部发达地区,发达城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对其制定教育经费投入上限;而对于中西部和农村制定相应的教育经费投入的最低限度。只有政府承担起了对教育的责任,时刻坚持三大原则,才能确保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这是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学校方面
首先应当取消所谓的“重点中学”制度,取消区分等级学校的简单做法,把力量转移到建立和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上来,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应加强投入,努力增强薄弱学校在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实现软件和硬件配套设施的均衡发展。在硬件方面,应对教舍进行改建,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每个学生在安全、幽静的环境中成才。另外,学校应当购买必要的教师教用设备,保证教师授课的基本需求。在软件方面,学校应当适时的培训在职教师,引进优秀教师,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建立起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校长和教师之间,应适时的进行相互交流,分享优秀教学资源,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同时,全日制公办学校应积极主动的吸收流动儿童,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流动儿童教育机制,避免出现流动儿童就学困难等教育不公平现象。
3.学生方面
学生作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学效果的优劣全体现在学生这个教学主体上。对于学生,教师应当排除差异,公平对待。由于学生存在家庭背景、经济及个体差异,难免会出现小部分弱势学生。对待这种学生,应当积极给予关注和关怀,使学生身心得以健康发展,使基础教育在各学习主体之间得以均衡发展。此外,要使得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还得考虑生源均衡的问题。由于每个家长对自己的子女都给予殷切希望,想方设法让孩子到最好的学校去学习,这就使得某些学校出现“人满为患”,而其他一些学校则出现“门可罗雀”的现象,这样不仅加剧了基础教育的巨大差距,还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所以针对这种现象,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积极的政策,比如:就近入学、划区域入学等,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增进教育的公平性。
四、总结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教育公平必将是我国教育事业今后一项重要的战略性指导思想。教育公平是社会教育的本质之一,它是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诚然,现在的教育不公现象必然存在,但,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应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实践观,成为我国教育政策制定时的重要原则,成为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评价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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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曲翠平 《我国教育问题研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 (1).
【6】李启迪 《教育公平要从细节入手》.校长参考,2006 (2)
摘要: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本文重点关注的是教育公平的问题。就目前看来教育公平问题贯穿于教育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中,存在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族之间,具有较大的思考价值。分析我国教育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寻求解决的措施是本文的重点。面对已存在的教育公平问题,我们应当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关键字:教育公平 城乡差距 教育投资
正文:
1. 背景
功能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泛指构成某一社会系统的要素对系统的维持与发展所产生的一切作用或影响。并且进一步认为,既然是影响,则既包括积极的影响,也包括消极的影响;既然是作用,则既可能是促进的作用,也可能是阻碍的作用。日本教育社会学家柴野昌山较早探讨了教育负向功能问题,他以默顿的“正向功能、负向功能”及“显性功能、隐性功能”这两对功能概念为基础,构建了学校教育功能理论的分析框架,将学校的教育功能分为四大类,即显性正向功能(A)、隐性正向功能(B)、显性负向功能(C)、隐性负向功能(D),从而在理论上表明了负向教育功能和正向教育功能同时存在于教育功能系统之中。【1】
学校教育,作为一个教育实体而存在,产生了巨大的积极效应,促进了个人的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比如说人才流失问题、生源不均、教育观念保守、高校大规模扩招、片面最求升学率等问题。本文所关注的是教育公平的问题。
2.社会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及原因分析
2.1教育起点不公平
教育的不公平表现在教育起点的不平等。起点平等是指教育机会平等、入学机会均等。这是一种最低层次的公平诉求,在实践中尤其是指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2.1.1地区之间
我国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东中西三大地理格局,东部经济发展的水平高、速度快。而中西部地区,位于内陆,经济外向性差,不够发达。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直接导致教育的起点不公平。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地区间教育投入不均。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政府和家庭在教育方面的投入较高;而西部贫困地区更需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且教育观念落后,因此教育投入相对较少。
2.1.2城乡之间
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需受到九年的义务教育。然而在一些农村及偏远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很难得到保障,适龄儿童辍学率较高。在2000年的一项数据调查中发现:我国农村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85年【2】。农村教育经费有限,不仅师资力量极度缺乏而且基础设施落后,教学环境恶劣与城市相差甚远。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推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到城市务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也愈发突出。据了解,有些地方学校为了保障本地学生能够充分享受到教育资源,人为地设置“门槛”来加大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难度,“择校费”、“赞助费”问题屡见不鲜。调查显示,城市的重点中学以及高等院校,在入学机会上不同家庭背景和家庭收入存在明显差别,占人口90%以上的体力劳动者,其子女在入学竞争中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名牌大学、重点大学和热门专业,来自干部和知识分子家庭的子女比重越来越高。另外,由于偏远落后地区仍存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女性受教育程度较低
2.1.3民族之间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民族大家庭中,汉族人口最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较少,共占全国总人口的8%。我国民族分布及集中又分散,大杂居、小聚居。从整体来看,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较为偏远。不同的民族有着自己特色的民族文化,而各民族集聚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思想观念也有差异。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教育的起点不平等。少数民族既要维护他们自身的文化特色,但为了个人在社会上的发展,又要遵循主流文化,这无形中给他们增加了学习负担和心理干扰。
2.2教育过程不平等
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有差异,各地对学校师资的投资力度也不同,这也就导致了各个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不平衡。而教师队伍的良莠不齐,直接影响教学的质量。自2004年提出新课改至今,第一批实行新课改的地区,如山东、宁夏、广东、海南。这几个地区不论从国家财政投入还是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上来看,都占有绝对优势,新课标所提倡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这些观点有更深的群众基础。而像四川、甘肃、广西、贵州、重庆、西藏、青海这七个省市,2010年才实行课改,2013年才有第一批新课改的学生参加高考。新课改并不是绝对的正确合适的教育范式,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其突出强调的重视学习过程的评价方式,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各地对新课改的重视程度不同,自然不能保证教育过程的平等。
就各省内部来看,基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格局,也不可能保证城乡之间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具有平等的待遇。近年来,国家在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上做了一定的努力,比如鼓励支教、农村教师特岗招聘,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等措施,但效果却不明显,农村教师的流动性还是很大,这从一定程度上是违背教育的连续性规律的。很多老师在农村也就呆一到两年,一届学生没有带完就离开学校了。
从课程内容上看,存在过于追求教学内容上的统一的问题。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采取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忽视了不同省份、城市和农村在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上的差别,课程设置未充分考虑到农村实际情况.单纯以城市学生的学力为依据,使农村学生很难适应学科教学内容的深度、难度,导致学生逐渐丧失学习兴趣,甚至辍学。以高中地理来看,新课标指出,要重视地理教育手段的信息化,重视多媒体的综合运用,增加学生对3S信息技术的了解。这一教学要求的实施需要高水平的硬件条件。在经济技术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为学生提供机房,实际操作GIS、遥感的相关软件,更有甚者提出了Ipad进课堂的教学方式。而这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是难以实现。
2.3教育结果不公平
结果平等是指最终体现为学业成就、教育质量的平等。这是一种实质性的目标层面的平等。通常,接受大学教育被视为结果平等的目标。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由于之前起点和过程的不平等,必然导致农村学生在结果上的不平等,即由于客观存在的教育质量上的差别导致高考中的不公平竞争,最终使能够进入重点高校的农村生源少之又少。近年来,根据各重点高校公布的数据显示,农村生源的比例不断下降。以有关部门对清华大学2010级新生的抽样调查为例,其结果显示农村户籍的学生比例仅为17%,而同年全国高考考生中。农村生源的比例高达62%。即使是像中国农业大学这样以面向农村招生为主的高校。在2011级新生中也第一次出现了农村生源低于30%.仅占28.26%的现象。【3】据教育学者杨东平的研究显示,目前农村学生主要集中在第二、三类院校,尤其是民办高校、专科学校、职业院校等。也就是说,在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和弱势阶层的子女所占份额逐渐减少,而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相对较弱的地方性普通高校却聚集了最多的农村学生和贫困生。
除了历史上形成的城乡教育差异,还存在着一个制度性因素,即目前的高考加分、保送、自主招生等政策对农村学生也越来越不公平。高校招生实行名额分配制度,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被分配的名额多而且分数线底,导致更需要接受教育的落后地区高分考生落榜。重点大学名义上对所有学生都是公平的,但在政策设定上却不自觉地将农村学生边缘化了.在城乡、重点与非重点的二元格局下,普通中学的寒门学生既不能在分数上与城市重点学校的学生竞争,更难以获得原本用于“兼顾公平”的推荐名额。因此,在普通中学读书的农村学生,基本上与重点大学无缘。
3.教育公平的措施
3.1资源合理配置利用
政府对教育资源的调节不力,同时缺乏应有的认识。我国教育资源自身就存在分配不均的问题,而有的区域还以“等要靠”的态度对待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结果就造成了在同等条件下教育资源配置较差的现状。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它以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教育资源均衡化只有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做到存量部分在本地区均衡,增量部分向薄弱地区倾斜,才能在教育产品这一公共属性上实现起点平等、普遍受益。
3.2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
要建设和谐社会,政府应加入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协调区域之间的教育投入,努力促进区域教育的平衡协调发展。中央政府应加强对教育欠发展区域的教育的投入,加强调控并对地方政府建设高校的行为做出政策上的支持。同时要加强区域间教育发展的规划,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加大中央投资力度的同时,可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学校,为教育事业争取到更多的经费。
3.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教育公平,就是要不断完善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政策,并把社会政策提供的制度性保障落实到社会各个具体领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培养每一个公民;加强特殊教育,公平对待农民工子女及贫困家庭的学生。完善管理体制,统一规划教育的发展,统一管理教师队伍,统一安排学校教育经费,从而给落后地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4】
针对择校择班的现象,可以通过立法加强引导。河南省政府公布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5】像河南这样的做法值得鼓励。增加硬性约束,是削减择校之风的有力举措。教育主管部门还应出台更细化的规定,明确擅自区分重点与非重点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对违规者的惩戒机制,同时把学校管理纳入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强化约束力。
3.4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当前.三农问题已经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解决三农问题,农村的教育问题是关键。因此在国家政策上要向农村倾斜,改变传统的“城市中心”取向。【6】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对农村实行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政策,对所有的适龄儿童实现了入学机会上的平等,但是当前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农村教育的效率问题,真正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去解决农村的教育问题,把改善农村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在财政投入上要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资,解决农村教育因经费短缺所出现的问题。另外,在重点高校自主招生、高考加分等政策方面,也要向农村倾斜,努力增加农村学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机会。对此。教育部在2011年11月22日发布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表示高校自主招生应向农村地区中学或考生适当倾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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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华农村生源比重不大,连续多年下滑[EB/LO] /2011/0819/154657.htm1.20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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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歌曲创作始于19世纪初,历经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后,于19世纪80年代迎来了新的春天,该时期的艺术歌曲在创作内容、创作风格、技法运用和演唱等方面有着鲜明的特征,很多作品都成为了当代艺术歌曲的典范之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艺术歌曲的本土化特征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 我国的艺术歌曲的创作在学习借鉴国外艺术歌曲的创作手法的同时也非常强调要融入我国的民族气质、语言以及情感表达等方面的内容,此外,在契合了我国的民歌、诗歌文学、国内外的传统音乐技法和现代音乐创作技法等方面内容之后,我国的艺术歌曲逐渐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多彩的,具有浓厚、典型的中国民族风格的特色艺术歌曲。
自创作开始,中国的艺术歌曲十分注重学习借鉴国外艺术歌曲的表现方式,同时也强调突出我国的民族气质、语言和情感方面的特点。一直以来,我国艺术歌曲的本土性特征相关的论述比较少见,不过,伴随着多元化思想的蓬勃发展,我国本土音乐文化思想也逐渐觉醒。每一种艺术形式的题材都会有自己的美学规律和艺术特征,作为艺术形式一员的艺术歌曲自然亦是如此。本文将我国的艺术歌曲创作作为实例,通过分析其本土性特征,已达到透视其艺术美学内涵的目的。
我国有很多的艺术歌曲都是把一些具有较强文学性、音乐性的古典诗词或现代诗歌内容作为歌词的,甚至有些艺术歌曲的歌词直接选用名家名词,正是因为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歌词内容,为我国艺术歌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发展空间和充足的成长养分,我国大量优秀的古诗词作品也成为了艺术歌曲创作的源泉。根据题材来讲,古诗词类的艺术歌曲大部分都是通过直接选用对我国影响范围广泛,流传时间已久的名人诗词佳作。此类的艺术歌曲作品,在创作形式上精雕细琢,在作品内涵韵律优美上,在精神文化上气质高雅。例如:《渭城曲》(王维)、《赤壁怀古》(苏轼)、《我爱这片土地》(艾青)……这些唐诗、宋词、现代诗等形式的体裁,作曲家经常利用这些体裁进行创作,这些韵律优美、高雅的歌词再加上诗情画意般的音乐,使得我国艺术歌曲的乐与诗形成了浑然一体、水乳相融的局面。作品《大江东去》(青主)就是选用了《念奴娇?赤壁怀古》(苏轼的词作品)作为歌词的。尽管在这首艺术歌曲之中,创作者采用了西方的作曲技法,但是这样作品仍然选用我国的古诗词作为歌曲的歌词内容,以此表达出了一种意境美。不管是艺术歌曲的段落安排上,还是艺术歌曲和声语言的使用上,都能够很好的展现出古典诗词内在的情感,作曲家也将灵魂式的语言――音乐很好的融入到了古诗词想要表达的情境之中。
应该说,很多歌词或诗歌都极具音乐性和文学性,均能够表现出优美的韵律和诚挚的内涵。不管是其描绘的是外景还是刻画的内心,它们都在努力的追求歌词的内在意蕴,深化歌词的内心感受,而且还会呈现出一种诗化美的画面。作品《那就是我》就是通过描绘出小河、炊烟、牛车、水磨等故乡的因素,给人们留下了质朴的印象,也让人们浮想联翩,深感诗歌的含蓄美。作品《我爱你,塞北的雪》的歌词极具诗歌的气质,富含哲理性,形象化的比喻之中又能够透露出中国民族整个民族的精神气概,优美、细腻、婉转、轻灵的主旋律,也抒发了人们热爱生活的美好愿望,深深地给人们强烈的音乐美感。
中华民族特色化的歌曲创作风格都是把我国传统的音调和民族的五声调式相互融合运用到艺术歌曲当中的创作中去。例如:作品《我住长江头》(青主)就体现出了民族化的音乐语言形式。这首歌曲突破了西方传统的功能和声和大小调体系,借鉴了我国传统的调式结构体系,使作品具有了浓厚的民族风韵。乐曲十分感人,并与稳中求变的流畅的伴奏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共同表达出了思念的主题思想。歌曲的前四句的调式调性是由e小调转到D大调,第五句则从D和弦开始,在引出G和弦之后,又选用了G宫和E羽和弦相互交替的技法,极大的丰富了歌曲中的和声色彩,同时也赋予了这部歌曲民族化的音乐语言的风格特点。《涉江采芙蓉》(罗忠榕),这是作曲家探索着用十二音的技法创作而成的艺术歌曲,他将西方的十二音序列的创作技法和我国民族五声音阶紧密结合起来,使主题呈现出了原型、逆行、倒影、倒影逆行的四大句形式,这与我国古诗词中所讲究的“起承转合”的结构形式合理的呼应起来,很好的描绘出了诗词中所要展现的情境。
另外,一些作曲家创新性的运用西方浪漫派和印象派的和声语言,使它们同中国风格的旋律结合在一起,突出歌曲色彩,增强情感表达。例如:作品《送上我心头的思念》中,在引子开头部分选取的歌曲结束部分的宣叙调的音调,随后就是五声音级的属九和弦连续的下行,整首歌曲的主题音调暗示除了乐曲的情绪,用一种悲怆色彩的和声效果突出了乐曲的眷恋之情。
此外,一些民歌的改编或者是配上伴奏,也更加突出了我国艺术歌曲的本土性特征。例如:《槐花几时开》这部作品,作曲家在对这首四川民歌钢琴编配的时候,抓住了叙事性山歌的特点,由引子开始就歌曲进行了意境的大肆渲染,在21小节的引子之中就选用了具有我国传统技法的四、五度叠置和旋,不停顿的五度进行,在描绘高山空旷的场景时则采用了小二度的形式。在第一句和第三局的歌词中甚至都没有配伴奏,直接突出人生的歌唱和山歌自由、高亢的特点,36至41小姐急促的隐形与42小姐后稳健的音型形成了对比,也使整首歌曲实现了和谐统一。
中国历史文化悠久,因此文化理念和人文精神也不同于西方。立足于传统文化创作发展起来的中国艺术歌曲显然带着显著的特有的本土性特点。创作者无论是在曲式编排还是情感表达上,无论是伴奏编配还是歌词内涵上,无论是结构布局上还是整体作品上,都饱含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意境化的精神。
1 歌词内涵同伴奏编配上有机融合
通常来讲,作曲家注重诗词与伴奏的有机融合,这样的歌曲在伴奏的映衬下更能够呈现出中国传统的意境人文精神。歌词与伴奏在艺术歌曲之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创作者在创作的时候着重对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构思,努力寻求达到歌曲内容和时代精神,伴奏与歌唱,诗词与音乐语言之间相一致的境界。这就使我国艺术歌曲本土化的创作技法逐渐走向成熟,与此同时也极大的增强了自身音乐的表现力。例如:《我爱你,塞北的雪》这部作品无论是欠揍还是间奏,无论是尾奏还是A段都选用了密集音型的平行八度的结构形式,使歌曲的释放出了晶莹透亮的音响效果,这些极具民族色彩的因素,勾勒出了雪花轻盈、飘舞的画面。B段选用的是密集音型的和弦节奏,左右两手错开弹奏,这种伴奏形式,是乐曲乐曲富有动感,在配以高声部的复调性旋律,使歌曲呈现出了多层次感,这就让音乐同歌词之间有了很好的衔接,音乐在气氛上超越了诗词所产生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艺术歌曲的艺术美的境界。例如:《枫桥夜泊》(黎英海)这部作品具有新颖的构思形式,钢琴伴奏的和声是立足于类似“钟声”的低音部的升三音#c小调的主和弦上,这种流水般的旋律如同睡梦般的意境,再配以古曲韵味的歌唱旋律,描绘出了诗人既忧愁、孤独而又充满希望的心情。作曲家选用的创作技法极具鲜明的艺术特征,他也成功的塑造了诗词所要呈现出来的意境。
2 作品的安排和情感的表达上保持高度一致
在安排结构上,作曲家常常要表达粗某种特定的情感,都会改变传统的创作模式,摒弃那些单纯的模仿西方音乐创作技法,把民族性的内容和审美方式加入到创作中来。赵元任的艺术歌曲恰恰能够体现这一点,他通常不会采用分节歌的形式,音乐旋律会跟随着情感,根据需要来进行自由展开,进而形成了一种具有独特形式的变奏曲式。例如《教我如何不想他》、《卖布谣》、《过印度洋》等作品或多或少都能印证这一点。其中,具有较强艺术性的《教我如何不想他》这部作品通过对四季自然景色变化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友人的思念之情。
单讲歌词来说,是四段歌词的分节歌曲,但在音乐上却没有创作成真正的分解歌曲,不同段落的旋律、钢琴伴奏和调式调性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尤其是在作曲家在布局全局的调性时,创作者同主音大小调、关系大小调,以及大小调三种调性相互转换的形式来充分揭示作者内心之中的复杂的思想感情。此外,在钢琴伴奏的处理上,创作者摒弃了呆板的伴奏处理技巧,使钢琴伴奏为树立生动的艺术形象来服务,为表现歌曲的民族韵味来服务。作为每段结束句的“教我如何不想他”的旋律则选用了京剧西皮原版的曲调,稍作调整,更加的突出了乐曲的中心思想。《听雨》这部作品十分讲究词曲的结合、钢琴形象的塑造以及意境点化的功能,整首歌曲的伴奏都在模仿雨滴的声音,给人们留下了雨滴连绵不断的意境,
3 将人文结构和曲式编排上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在吸收借鉴西方音乐曲式结构特点之后,中国艺术歌曲的创作也融合了人文结构内涵,形成了个性鲜明的曲式风格特点。例如:《大江东去》(青主)和《嘉陵江上》(贺绿汀)这两部作品,尽管他们都属于二部曲式,但是,两位作曲家都立足于本作品的内涵,专门调整了传统对比关系的位置,进而使作品带有比较明显的朗诵性质的宣叙调的曲式结构风格。又如《春思曲》(黄自)选用的多段体的结构形式,《教我如何不想他》(赵元任)却采用了分节多段变奏性质的曲式结构形式等等,这些都告诉我们作曲家在创作的时候都会根据作品内容的需要,从整体上把握歌曲的结构,把曲式结构与作品的内涵紧密结合在一起,正是因为这样将作品的形式和作品的内容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准确细致地描绘出了作者心中复杂的情感,同时也形成了一种内在抒情的艺术风格。自、这些告诉我们,作曲家在编排曲式结构的时候大致遵循两个注重的美学原则,一个是注重乐曲内容的表达,另个一个是注重群众体验感受的规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恰恰是因为将人文结构和曲式编排上形成了融合统一,这也深深地折射出了我国艺术歌曲中本土性的特征。
当今,随着多元化思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艺术歌曲创作也正在与西方音乐文化艺术发生着剧烈的碰撞,在碰撞中交流融合,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歌曲的创作风格。在艺术歌曲的创作过程之中,作曲家们不同音乐风格的作曲技法同我国传统的作曲技法相学习、借鉴、融合,科学的解决了不同音乐文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欣赏者同创作者之间的审美观念差异的矛盾。由此,我们在学习借鉴国外音乐文化精髓之后,同我国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创作出适合中国传统的艺术表现形式,以此来适应我们民族音乐的审美需求。所以说,当代的作曲家,不能光考虑创作手法和技法,更多的应该着手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以此作为创作的基础和源泉,逐步的摸索出能够反映民族性的,适合中国人民审美需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歌曲的创作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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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源远流长,自华夏子孙初次踏足于这片土地,声乐美学便成为国人民族艺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戏曲文艺更是其中之翘楚。而随着时代的不断更迭,戏曲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不再拘泥于单一框架式的曲艺形式,上至唐诗宋词元曲,下衔近代的茶馆说书,乃至于现在极具特色的地方民歌,无不显示着中国人民对艺术的不断渴求。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美学特征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具有典型的美学特征,在社会历史的不断演进过程中,随着艺术领域的逐渐扩大,其美学特征也不断呈多样化趋势发展。本文拟从情感美学特征、创造性美学特征和现代性美学特征三个方面来详细论述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美学特征,旨在促进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良性发展,同时也为其今后的传承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音乐被称之为流动性的建筑,能够给人一种美好的感受,不但可以有效地触动人类的感情世界,强化人类的专注力,调节人类的情绪波动,而且能够激发人类的丰富想象力与创造力。在华夏民族数千年的悠悠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与积累下来了无数珍贵的文化历史遗产,而民族声乐艺术就是其中最为璀璨的明珠之一。从广义角度去看,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包含范围非常广泛,即曲艺、戏曲、民歌、小调等都在其范畴之内。从狭义角度去分析,民族声乐艺术主要是指继承民歌传统唱法并汲取西方美声唱法的一种现代化民族音乐艺术。步入21世纪之后,在这个充满歌声的新时代,更是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向前推进的关键时期。因此,随着民族声乐艺术理论与研究的迅速发展,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探究受到了广大学者的关注,音乐领域也把民族声乐艺术的理论范畴与美学特点探索提上了重要日程。
纵观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不难发现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对审美的追求由来已久。在某种特定的社会文化形态下便会形成其相对应的美学理念,长久以来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血缘关系和人伦关系是促使我国民族传统艺术文化美学理念形成的根本条件。而传统艺术文化中的美学理念对我国声乐艺术的演进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我国传统的音乐美学理念的形成产生于西周时期,经过了萌芽阶段、百家争鸣阶段、魏晋南北朝、隋唐、两宋、元明清发展时期,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从这几个发展时期来看,便会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音乐美学理念是在著名的儒家与道家音乐思想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环境下发展的,以当时的社会政治、伦理道德为基础形成了一套对音乐的理论,指出音乐必须要受到礼的约束,在审美的过程中注重将主客体、感性与理智等形式的统一,以给人们带来轻松、愉快的审美感受。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中国民族声乐艺术自产生之日其便深受传统声乐审美理念的影响,经由社会历史的千锤百炼,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儒家和道家美学思想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天人合一、中正和谐的审美思想。鸦片战争的爆发,标志着近代社会的开始,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开始广泛传进中国,促进了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向具有现代美学特征的民族声乐艺术美学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音乐美学理念既充分吸收了我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的精髓,同时也借鉴了西方社会音乐美学理念中的积极性元素,兼容共生,完全符合当下的美学思想观念,声乐艺术美学特征尤为显著,形成了典型的中国式民族声乐美学特征。
声乐艺术简单的说是指音乐和诗词二者的相互结合,其突出特征是借助艺术的表演形式将高级的社会情感传递给他人,即艺术情感。因此可知,声乐艺术的首要表现方式便是“声”,也就是歌声,演唱者本身具有的并通过一定的学习掌握到的发声技巧和能力;其次便是“情”,是指歌唱者对歌曲情感的把握与表达。古代音乐人士认为歌唱就是对某种事物表达内心情感的过程,情不仅仅只表达内在美,同时也在歌唱中占据重要地位,毫无情感表达的歌唱并不会被定义为艺术。古人认为声乐必须声情并茂,用声音将内心情感表达出来其最基本的要求。
从记载先秦之后的文献资料与近现代的歌唱实际表演去分析,把情感作为歌唱表现方式的基本理念具有主导性与一贯性。从如家学说中的孔子、孟子、荀子至《乐记》等在内的诸多历史文献,都将“用歌表达感情”当做审美音乐艺术的核心。在古代,唐朝著名的诗人与音乐艺术评论家,白居易就曾明确指出“唱情”的美学定义,其推崇声情兼具的演唱方式,反对没有任何任何唱情的演唱,这种新颖、独特的音乐理论观点对后世的音乐艺术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还有清朝的李渔,也认为明晰歌曲的感情并充满感情的去演唱,才能全神贯注并将应有的精神贯注到歌曲之中,不仅能够给予演唱生命,而且能够促使演唱变得自然、流畅、迷人。
从中可以看出李渔对“情”在歌曲中的重视程度,这是对白居易“唱情”理论的继承与创新发展。近代以来,我国声乐艺术在西方浪漫派情感美学思想的重要影响下,把声情、词情和曲情融合后在歌唱上形成了独特的审美特征,进而实现了音乐创作的水准。词情是指作者在进行声乐创作时将内心情感和心理感受借助能够抒发内心情感的词曲进行转化,因此不同的情感便通过不同的声调表达。
曲情是指作者在进行音乐创作时运用特定的调式与和声等艺术形式将音乐所包含的内心情感表达出来。声情是指以词情和曲情为核心,借助歌唱的方式将音乐中的情感幻化成非固定的音符,表面来看向听众传递的只是一种声音,但其中更多的则是对情的传递。必须对声乐具有一定程度的感知并能够较好地把握其中的情感才能将音乐中的声情表现的完美无瑕。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兼容了古今中西的音乐美学思想,是一门具有创造性的综合艺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日渐形成了其特有的存在方式。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创造性美学特征简单的可以归纳为“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在继承传统艺术精华的同时积极借鉴西方美学思想中的优势,在具有民族特色的同时也为其增添了时代性。
“古为今用”主要是指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创作、歌唱、审美等诸多方面都具有传统与当代的差别。当代中国民族声乐艺术是在传统声乐美学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的诸多优秀艺术思想和美学理念都是对传统声乐艺术的精华部分的传承与创新。“洋为中用”指的是在音乐表达形式方面,要学会借鉴西方国家美学思想中科学的、合理的、进步的歌唱技巧和审美观念,学会有选择性、有针对性地吸收其所包含的积极性因素。“洋为中用”于声乐艺术方面,表现为中西方的完美结合,一方面科学合理地吸收西方国家声乐艺术中的呼吸、共鸣、声音位置等表演和歌唱方法,赋予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表演形式和歌唱方面西方声乐艺术美学独特的审美感受和听觉体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创造性美学特征在中国民族声乐的艺术创作中也有着完美的呈现。不难发现,当前的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创作的旋律、节奏、和声、配乐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现代气息。
我国的声乐艺术是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与西方声乐艺术思想、中国传统声乐艺术和现代民族声乐艺术、西方没声艺术与戏曲艺术一体的艺术表现形式,各种声乐艺术的表现形式在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舞台上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中华民族劳动人民智慧与创造性的象征。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时代的不断进步,世界各国文化频繁交流往来,人民的文化视域不断扩大,审美需求和欣赏水准也日渐提高。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这种新时代的背景下,在演唱、创作、审美等方面都紧跟时代潮流,呈现出时尚现代的美学形象,符合新时代的审美趋势,贴近现代人的审美观念。
纵观当下的民族声乐艺术舞台,不管是在表演者的外形包装上,还是在舞台布景方面,无一例外地都给观众带来了独特的审美体验,充满了鲜明的时尚气息和强烈的视听感受。在听觉上,多种演唱方式的融合、音响伴奏的标新立异、歌唱风格的时尚多元等,都企图给人民大众带来独特的听觉体验;除此以外,新时代下的民族声乐艺术也伴随着个性的外部造型、璀璨的舞台布置、风格迥异的服装、三维立体的视频影像,都给观众强烈鲜艳的视觉冲撞力。在呈现方式上,演唱者打破常规,试图尝试和探索与众不同的表演形式,给予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一定的时代性,顺应了当下求异求新的美学艺术品味。著名歌唱家宋祖英在维也纳演奏大厅、美国肯尼迪表演大厅、鸟巢和台北小巨蛋音乐厅等都曾举办过独立的音乐演唱会。在诸多音乐会上,宋祖英与和多明戈、朗朗等音乐人士皆有过完美合作,将民族和声乐、民族和通俗、声乐和器乐结合,从多个方面向世人展示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现代性美学特征,不断将其推向全世界人民的眼前,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好评。
当包括电子音乐在内的抽象类音乐出现在世界的音乐之林时,时代发展的烙印就深深的刻在了声乐艺术中,对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而言,传统和时尚相互统一在一起是与华夏民族独特的审美特征相一致的。中国音乐具有别具一格的中华民族音乐的特色气息,这一系列因素都是中国民族音乐艺术与其他音乐艺术相区别的根本所在。因此,将传统演唱方法、表演与审美教特征与现代化的音乐表现相融合,是推动我国民族音乐艺术走向全世界的必经之路。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大背景下,要实现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现代化发展,以开放化、多元化的思想对待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新时代的创新性发展。而实现这一目标要求我们以传统文化为根基,汲取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精髓,并促进声乐意识的现代化构建,培养坚定的民族声乐艺术主体观念;努力推动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多元化进步发展。另外,加强声乐艺术从业者的理论知识学习与研究,深深扎根于作品的创作,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声乐制作体系,提升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全方位、民族化、现代化与创新化发展。范围宽广的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具有鲜明的时代美学特征。我们要始终坚信,随着全球化的日益推进与各国的相互往来,必会进一步加强音乐艺术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也必定会在世界音乐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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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作家张爱玲深谙汉语的声律节奏,她将文学与音乐巧妙结合,以音乐的灵动性和丰富性来形成一种潜在的语言节奏和 抑扬顿挫 的声韵,赋予作品独特的审美感受,产生了一种意想不到的音乐化效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张爱玲小说的音乐化特征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 作为我国著名的女性作家,张爱玲以深厚的音乐艺术修养巧妙地从音乐艺术的审美视角来揭示作品的主题内涵和美学价值,构筑小说情节,营造意味深长的意象,增强作品的灵动性、深刻性和艺术表现力,衬托和凸显小说的主题内涵和美学价值,从而使文字与音乐交融焕发出灼灼光彩,为作品增添了无数超然的意境。本文在分析张爱玲音乐观对其文学的渗透的基础上,从结构、语言和意境三方面对其小说的音乐化特征进行探讨。
中国近代作家张爱玲出身于没落的贵族世家,长达十多年的音乐熏陶和训练不仅使她对音乐有着异乎常人的体悟力,而且还使她对中西文学中蕴含的音乐性有着深刻而透彻的理解。以语言技术精湛而著称的张爱玲常在小说中利用音乐的灵动性和丰富性来增强作品的灵动性、深刻性和艺术表现力,以音乐艺术来衬托和凸显小说的主题内涵和美学价值,使文字与音乐交融焕发出灼灼光彩,为作品增添了无数超然的意境。
中国文学脱胎于音乐,诗乐舞一体是华夏艺术的灵魂与核心。西方文学艺术发展也深受音乐艺术的渗透和影响。法国浪漫派诗人最早将音乐因素文学,开启了浪漫文学的新纪元,法国象征派诗人通过音乐来追求朦胧性和暗示性的艺术主张,这一艺术主张使意识流小说深受启发,许多意识流小说家开始将音乐的主导动机转化为小说技巧,用以烘托主人公出场气氛、暗示场景主题、创造循环往复的气氛,也有的小说模拟音乐的复调叙述和交叉多线方法用以解决复杂的时空关系,追求文学作品的节奏感和旋律美。可以说,音乐对中西文学的影响和渗透作用是由来已久的,这也是中西文学发展的共同选择和趋势。
张爱玲出生在前清遗老的旧家庭,但却成长于西方文化元素迅速涌入的新时代,深宅老院中的父亲守旧保守、花园洋房中的母亲新潮开放,古典传统文化与现代西式礼仪、传统与洋化、黑暗与光明、监禁与自由不仅深深地影响着张爱玲的思想,而且还兼容并包的存在她的文学作品中。八九岁时,张爱玲出国留学的母亲回国,这在带给她温馨甜蜜家庭的同时也带给她最初的音乐熏陶,此后长达十多年的熏陶培养了她对音乐深刻的体悟力,使她深谙音乐的穿透力和感染力,深深地感悟到音乐传达的情绪与形象。张爱玲将她对音乐的理解和感悟融入到小说创作中,既实现了音乐对现代小说的全面渗透,又使得其小说语言极富音乐美,如她将极富音乐节奏美的押韵、叠词叠韵、反复等古诗格律运用到作品中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开创了中国现代小说自觉吸收音乐艺术、音乐对现代小说全面渗透的新纪元。从文学观念的音乐化到小说语言的音乐化,从音乐形象的直接运用到音乐形象的密植和小说结构的音乐性,小说语言音乐化已成为张爱玲区别于其他作家的独特语言特征。
从对音乐家的欣赏来看,张爱玲最喜欢的不是浪漫派的贝多芬或肖邦,而是巴洛克时期德国杰出的作曲家、演奏家――“西方现代音乐之父”巴赫。与其他作曲家演奏家相比,巴赫的作品具有高度的逻辑性和深刻的哲理性,结构严密、风格清新隽永,他的作品没有庙堂气息、英雄气概,也没有宫廷乐曲的纤巧,有的只是深沉、悲壮和广阔,从这里可以看出,张爱玲更钟情于安稳的人生;从乐器的角度来看,张爱玲对绝对悲哀的梵哑铃极为反感,但对略带苍凉之感的胡琴却尤为喜欢,正如她自己说的胡琴的苍凉“远兜远转,依旧回到人间”,这与张爱玲对人生所持的评判标准是一致的,她认为安稳的人生意味着永恒,这样的人生韵味历久弥新,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悲天悯人、没有纯情浪漫、没有残酷冷血、没有热血澎湃,有的只是打情骂俏、勾心斗角、平凡人生里平淡无奇的故事和朴素生活中的微波细澜。由此可见,张爱玲的音乐观是一种自觉的美学追求。
1 结构的音乐性。
张爱玲小说向来以结构美著称,她的作品常用音乐穿插贯通全文,这不仅使作品结构严谨完整,而且还呈现出独特的音乐结构形式。如《倾城之恋》在万盏灯火和感伤的胡琴声中拉开帷幕,又在咿咿哑哑、万盏灯火的夜晚降下帷幕,这种结构与首尾呼应、起点与终点常落在同一个主音的音乐结构形式相一致。作品开头对主人公白流苏生活状况的描写与多音区对同一音乐主题的反复表现相类似,而白流苏在上海与香港间的多次往返则与音乐的回环演进进程相似,结尾处白流苏与范柳原之间兜兜转转、分分合合以及大团圆结局的爱情故事与音乐循环往复的时空观相一致,奏响了一曲永恒无限的生命交响曲,而作品中的花、墙、风、月等意象则是音乐中具有无限韵味的乐句。
《封锁》也是一篇成功的以音乐结构作品的例子。作品开头以山东乞丐浑圆嘹亮的歌声“可怜啊可怜,一个人啊没钱”来引出主人公英语助教吴翠远的爱情故事:在封锁期间,一个单纯的女人――吴翠远与35岁同样单纯的男子吕宗桢邂逅相恋,正当两人热恋时,封锁解除了,吕宗桢离开了,只剩下孤独可怜的吴翠远和那久久萦绕的“可怜歌”:“可怜啊可怜,一个人啊没钱”。“可怜歌”在作品中不仅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同时也暗示着故事的结尾“封锁期间的一切等于没有发生”。在以楚汉之争为背景的《霸王别姬》中,虞姬的命运就在哀婉的楚国民歌声中漂浮不定,她明白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知道自己情归何处,但面对四面楚歌,她还是毫不犹豫地拔出刀刺进自己的胸膛,哀婉的音乐暗示了人物的命运结局。
2 语言的音韵美。
张爱玲小说中的音乐犹如一粒粒传达美丽的文字珍珠,音韵铿锵、抑扬顿挫,虽不追求纯粹的音乐艺术效果,但却表达出一种难以言传和极具节奏变化的语言魅力,体现了作家灵魂深处的极致美丽。张爱玲小说语言极具音韵美,富于变化的旋律与抑扬顿挫的审美感受展现了其独特的内心世界。张爱玲小说语言的音韵美主要体现在:
一是叠音词和重叠词的使用。叠音是汉语最古老的修辞手法,循环往复的音调尽显汉语语言音韵之美,如杨柳依依、雨雪霏霏、冷冷清清、寻寻觅觅等。叠音词和重叠词在张爱玲小说中也有着广泛地应用,如《心经》中“两人只得摸着黑,挨挨蹭蹭”“轻轻”“缓缓”“点点头”“黑漆漆,亮闪闪,烟哄哄,闹嚷嚷”“空荡荡”,《鸿鸾禧》中“指指点点,说说笑笑”,《十八春》中的“说说停停”“哭哭啼啼”“谈谈说说”“笑笑,招招手”“听听音乐”,《茉莉香片》中的“紧紧抉住”“静静站着”等,诸如此类动词、形容词重叠十分常见,错落起伏、音韵和谐的重叠词和叠音词灵动呼应,赋予语言极强的旋律感和节奏感,增强了小说语言的艺术表现力和艺术表达效果。
二是顶真、排比、反复的应用。张爱玲还擅长使用顶真、排比、反复等修辞手法来增强作品的表达效果。顶真是指以前句或上句结尾词语做下句或下文开头,以形成语句衔接、语气连贯、章节首尾顶接的一种修辞手法。如《金锁记》中“像一天的星。一天的星到处跟着他们……”;《创世纪》中“嘹亮无比的音乐只是回旋,回旋如意……”;《花洞》中“实实虚虚,虚虚实实,极其神秘”。排比是语气相同、意义相近或相关的句子的并排组合,排比句不仅能增强语言的条理性、层次性和生动性,而且还能增强语言的节奏感和声韵之美,张爱玲深谙排比句的独特用处,如《倾城之恋》在描写新生婴儿时,使用了“新的明亮的眼睛,新的红嫩的嘴,新的智慧”这一音节整齐匀称的排比句来凸显语言感情洋溢、气势更为强烈;《心经》中“在他们之间隔着地板,隔着……隔着……”这里音韵和谐、同构异语的排比句的使用增强了语言的节奏感。
反复是同构同语的叠加,是张爱玲小说中一种重要的语言艺术表达方法,也是其语言音乐化形成的重要语言手段。如在《金锁记》中,面对刁难和不解的小姑子,身为姜家二奶奶的曹七巧站起来说道“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你去挨着你二哥坐坐,你去挨着你二哥坐坐”,要强、泼辣、开朗、漂亮的曹七巧浑身充满青春的气息、散发着蓬勃的生命的激情,但爱情的缺失使她在爱的欲望中苦苦挣扎,每日对着身患骨痨肉体不管用的丈夫,她那高度压抑的情感、欲望、痛苦以及凄苦无依的心痛都付诸于简单无奈的语言反复中,如泣如诉。
三是多种修辞手法的套叠使用。张爱玲认为修辞手法的音乐表现形式并不一定是单独出现的,而是几种修辞格的套叠使用,如《第二炉香》中看到一步步走过来的妻子,“裹着银白的纱,云里雾里……她的头发燃烧起来了”,排比、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手法的使用不仅使句子与句子之间音韵粘连呼应,而且还增添了文字的旋律感和朦胧美。
3 意境的音乐化。
张爱玲小说一直以丰富鲜明的意象被评论家所称道。张爱玲小说常以画面意象暗示人物命运,以听觉意象尤其是音乐意象贯通各种感官,音乐意象与画面意象共同构成的繁复视听意象不仅超越了艺术画面单一性的象征效果,而且还丰富了作品的艺术世界,使作品意象更为新奇、富有韵味。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卖笛人吹出的笛声像“尖柔扭捏的东方的歌……终于连梦也睡着了”,拖沓的旋律与蛇疲懒盘绕的形状有诸多相似之处,暗示了主人公佟振保被乏味的家庭所困扰、对婚姻的厌倦;梵哑铃的弦子“全然没有曲调可言……震耳欲聋”,编曲的人将一个个音符倒在巨桶里使劲搅拌着,这种音乐意象在带给读者具体可感的形象的同时,也承载着更多的想象。《创世纪》中匡潆珠与毛耀球的恋爱就像古琴独奏的《阳关三叠》简单的调子“再三重复,却是牵肠挂肚”;匡潆珠的祖母紫薇贵为相府千金,生在繁华锦绣之乡,人长得美丽迷人,年轻时她听到的《阳关三叠》是技艺精湛的乐视用古琴演奏的,欣赏的是别人精致而华美的离愁,但现在已近垂暮之年的她听到的却是旧风琴弹奏出的笨拙、蹒跚的曲调,揭示了那个永远回不去的华美时代,而祖孙二人对同一首曲子如此敏感也隐喻了旧时代女性命运的轮回。
作为我国著名的女性作家,张爱玲以深厚的音乐艺术修养巧妙地从音乐艺术的审美视角来揭示作品的主题内涵和美学价值、构筑小说情节、营造意味深长的意象,从本质上来说,这是她对小说语言的现代化拓展与延伸。张爱玲小说不仅充分挖掘语言本身丰富的内涵,而且还将音乐幻化成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使作品语言呈现出灵动的旋律。音乐语言已成为张爱玲小说闪烁艺术生命力、濡染无穷意趣的不可或缺的表达方法。
论张爱玲小说的音乐化特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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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主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美术界最时髦的话题,然而没有任何一个源于西方的学术名词像后现代主义这样被赋予了如此丰富的多义性和歧义性。后现代行为艺术突出了事件的不可重复性,用令人震惊的现场效果,瓦解日常生活中的因果关系和理性秩序。艺术越来越接近哲学,成为一种思想观念,后现代越发成为一个界限模糊的存在。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后现代主义艺术的特征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哲学体系上,后现代主义力图反传统的哲学体系建设,无视常规的逻辑事物关系,标榜随意,无限制的自由发挥,把历史、艺术方方面面切得支离破碎,但有时又力图拼合新的意义。在艺术创作上,后现代主义一反传统的经典创作原理,任意为之,艺术似乎不再是纯粹的艺术,也不再高雅,似乎就是人们生边的生活,随处可见,经典艺术迅速被解构,取而代之的是艺术的生活化和无艺术性。
卡尔--安德烈是当代美国艺术家,是极简主义艺术的代表人物之一。《矩形砖阵八》,通常被称为“砖堆”,是由卡尔?安德烈创作的最著名的一系列的极简主义雕塑之一。《矩形砖阵八》创作于1966年,1972年被伦敦泰特美术馆收藏。这个砖阵艺术品由一百二十块防火砖组成,这些砖块被安排在两层,形成一个六十点矩阵。整体上这个砖阵的八个部位系列的结构有相同的高度、质量和体积,在卡尔?安德烈看来它们都“等效”,尽管形状有些不同。
由于后现代主义对传统分析的蔑视,在对艺术品的分析中形成了无中心意识和多元价值取向,由此带来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作品评判价值的标准的模糊性甚至否定,人们也不再以传统的社会历史观点和人文态度去分析对待,思想的解放前所未有,各种反传统反经典的后现代主义艺术观取代了之前的人文主义传统观点。
归结来看,后现代主义艺术主要有七大特征:
1.在创作形式上追求仿像摹仿,内容重复,复制,拼贴。
传统艺术追求深刻的意义内涵,现代艺术标榜现代性和新颖的构思和质感,但后现代主义艺术却给人一种简单拼凑的无力之感,追求仿像摹仿,内容重复,复制,拼贴。画面的一切都走向表面,简单复制出一个新的画面,《矩形砖阵八》就是用一百二十块同样的砖块累积起来的一个长方体,可以将其分割成一百二十个等量的复制体,没有雕琢,没有粘和,没有文字图画,仅仅是整齐的堆砌在一起,可以说任何一个泥瓦匠都可以完成这种艺术品的创作,甚至做得更好,可为什么《矩形砖阵八》就可以称其为艺术品,其它却不是呢?原因在于《矩形砖阵八》是艺术形式上的复制与模仿,只为欣赏,不带有实用的功力主义色彩。
2.在审美展示上给人呈现出平面感,无深度感,意义消失。
《矩形砖阵八》只是一堆还算放得整齐的砖块,最多就是一个长方体的几何造型,就是一个简析的平面化图像,没有意义,没有深度,不像《蒙娜丽莎》人们可以从她神秘的微笑中想象无穷的答案,它给我们的观赏不会带来深度的联想和思考,似乎它的存在就只是为了存在,没有太大的意义。恰好,这就是后现代主义所要表达的:平面感,无深度感,意义消失。
3.在作品意义的表达上,文化中心消解了,作品的历史感也终结了。
在欣赏达?芬奇的名画《最后的晚餐》时,人们会穿越回到几千年前,面画上众人那丰富的表情让人深思,究竟谁才是出卖基督的恶徒呢,这幅画带有浓厚的宗教文化历史信息,堪称人类绘画史上的杰作。反观《矩形砖阵八》,有什么文化内涵呢,即是再让人解读,也不会从一堆防火砖中得出什么高深的人类文化反思,顶多细想一下人类发明砖块的历史。对一般人来说,《矩形砖阵八》没有文化的价值体现,没有文化中心思想,附带在作品中的不是历史厚重的使命感,仅仅是一堆砖,称之为艺术的砖,而且有个好听的名字――《矩形砖阵八》。
4.后现代主义艺术作品从强调主观感情到转向客观世界。
以往的艺术作品,都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文化历史背景丰富,“自我形成被置于主客体的对象化联系中”,作品带给人审美的同时给人主观情感上的导向非常明确。《自由引导人民》具有极其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鲜明的政治导向,每一个欣赏者都会考量其背后的历史文化政治因素。反观《矩形砖阵八》已经脱离了这一传统,在它看来,无所谓历史与文化,砖阵就是一个砖阵,没有承载太多的东西,就是一堆客观世界的砖堆而已,不会对人的主观情感造成多大影响,人们看完之后也不会去考究隐藏于背后的什么,我们仅仅是出于对砖堆的欣赏,这就足够了。
5.对个性和风格的漠视或敌视
有时候,当你去品味后现代主义艺术的作品时,你却感觉无力下手,相对于之前传统艺术鲜明的个人特色来说,后现代主义艺术似乎没有任何新奇立意之处,对比《矩形砖阵八》,它没有风格吗?不是,它的风格极其鲜明,简洁简单就是最大的特色,但为什么它又是对个性和风格的漠视或者敌视呢?原因在于,首先,它在创作手法上毫无新意,没有客观事实上的努力、付出,仅仅是成批的砖块的堆砌和复制;其次是它没有鲜明的风格特征,想表达的主题也模糊不定,让人琢磨不透。
6.主张艺术平民化,广泛运用大众传播媒介。
在后现代主义艺术家看来,艺术不是少数人的事,而是与大众息息相关的,每个人都可以是参与者,主张艺术平民化,而且艺术的传播也不是局限于博物馆或美术馆,大众传媒是最有效的途径。如果说“现代主义艺术使用的是传统的媒介,又力图利用这种媒介来超越媒介本身”的话,那么后现代主义艺术就是直接了当另辟新的天地,《矩形砖阵八》就展示了采用随处可见的日常材料创作任何人都可以创作艺术的想法,而且之后通过网络,电视等广为传播,为人们追求对艺术的向往敞开了大门。
7.个人主义,浪漫主义。
但另一方面,后现代主义艺术又是极其个人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后现代打破了传统,解放了固有的思维,天马行空任由创作者主题自由发挥,不受任何限制,“旧有的结构、格局、依附和互动的模式统统被扔进熔炉中去”,这自然就产生了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个人主义也导致了浪漫主义的诞生,认为一切的想法和手段都可以转化为艺术。《矩形砖阵八》以独特的个人大胆思维闻名于世,它把简约艺术发挥到了极致,几块随处可见的砖头拼在一起就可以成为艺术,这本身就是一个浪漫主义的论调。
当然,对后现代主义艺术的研究还在继续,对后现代主义艺术特征的归纳也不完全,以上只是后现代主义艺术特征具有代表性的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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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高校国家助学货款风险防范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所谓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是指银行和学校在处理助学贷款业务的过程中,一般来讲,按照风险产生的来源可将其分为经济环境风险、道德意识风险、社会体制风险等。
1、经济环境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经济风险,一方面来源于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来源于个体家庭经济状况的差异。当前经济条件下,应届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因此,缺乏稳定经济收入的贷款主体只能面临违约的无奈局面。此外,部分顺利就业的学生由于家庭负担沉重、经济压力巨大,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延期还款的情况出现。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得到按期偿还的唯一途径便是贷款主体的未来收入,当贷款者失去偿还能力情况下,银行的贷款回收便受到了极大阻碍。
2、道德意识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中的道德意识风险,是指在该项业务办理的过程中,由于贷款主体的道德缺陷导致国家助学贷款甚至是银行遭受各项损失所带来的风险。道德意识风险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物作他用:贷款主体诚信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将国家助学贷款用作投资理则一等其他用途;二是用非其人:近年来部分家境相对优越的学生积极申请助学贷款,并将学费为家庭其他成员所用,此类现象势必导致放贷过程中管理成本的增加。
3、社会体制风险
社会体制风险,是指由于社会相关制度体系的不完善,造成银行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受到的风险。目前,国家正在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但是由于科技手段相对落后,因此全国联网使用的个人信用征询系统的完善仍需等待。在该系统投入使用前,贷款主体的信用水平仅能够凭借道德意识来进行约束。此外,政府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给子了呆坏账的核销政策,这类政策的制定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银行放款的风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核销申报的程序繁琐、耗时耗力,因此政府的风险分担效果并不显著。
1、博弈论模型简介
囚徒困境模型是博弈论中的经典模型,也是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博弈实例。囚徒困境主要介绍两名嫌疑人作案后被抓,分别被关在不同屋子里受审。按照规定,如果两人均不坦自,各入狱一年;如果两人均坦自招供,各入狱八年;如果一人坦自一人抵赖,则认罪者被释放,另一疑犯入狱十年。为囚徒困境模型的战略式,也称为标准式。在此模型中,如果博弈次数仅为一次,那么双方均选抵赖成为一个纳什均衡。这个博弈实际上反映的是针对个体与针对集体的最佳决策之间的矛盾选择。当出现利益冲突时,参与博弈的各方由于寻求最大化效益而产生的纳什均衡结果成为了对整体均不利的局面。
2、博弈论视角下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益体分析
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主要涉及政府、银行、高校、贷款学生四方利益体。其中,从促进高等教育目标与保障学业完成的角度出发,政府与高校的行为相对一致。由此,本文集中探讨银行和贷款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的行为方式。
在形成博弈的过程中,首先假设银行与贷款学生双方均是经济利益的理性人,即以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作为博弈主体,银行和贷款学生分别可以选择是否放贷及是否还款,即双方均可能出现守信和失信两种行为方式。
3、贷款学生与银行的博弈模型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在办理的过程中,不需要第三方担保及抵押等附加条件,因此国有商业银行面对高校学生的贷款偿还行为持担陇态度。一般来说,国家助学贷款相比较于其他类型的贷款,其管理成本更高。 此外,国家助学贷款本身具有独特之处,即贷款性质兼具商业性与政策性。因此,政府为保障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实施,相继出台了多项针对银行的利好政策,如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部分呆坏账可进行免责核销等举措。
综上,当贷款学生临近毕业时,受社会经济形势的严峻考验以及沉重的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学生在还款时面临着偿还与违约两种自主行为方式。具体分析来,当学生按期还款,那么银行将会放贷,此过程中双方分别获益;当学生违约,那么银行将会有追究与不追究两种选择。无论银行追究与否,都将会有放贷与拒绝放款两种后续行为。
三、建议与对策
风险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构建多元化、分层次的风险危机化解机制,以下将从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分析。
1、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监督系统,实现科学技术保障
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不仅可以实现银行、学校、学生三者间的信息共享程度,这更是切合社会发展的必然之势。个人诚信监督系统与还款监控系统的尽早建立和发展将会大大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工程的互联化、合理化和高效化,从而攻克贷后追踪管理工作的技术难关。
2、深入改革偿还形式,创建以人为本的多样化还款方式
由于贷款学生的贫困程度和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因此多元化的还款方案将更有助于减少学生的还款压力、降低还款违约风险。制定灵活的还款方式可考虑与学生毕业后的经济收入挂钩,必要时学生可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同时还可以针对学生的就业地点实行一定比例的减免优惠政策。
3、构建并完善风险分担体系,实施多元化风险分散策略
国外经验表明,担保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工程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为分散银行面临的风险,担保主体可以选择具有担保资质的个人,也可以采用政府补贴保费的方式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同时还可以由各级政府协调,成立专项担保基金,从而帮助银行进行多渠道的风险规避。
4、全面营造诚信感恩氛围,逐步提升大学生道德修养
高校可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手段,对学生进行道德与法理相结合的主题教育。首先,大力开展第一课堂,客观上夯实学生的法制观念等理论基础。此外,不断推进第二课堂,让学生在丰富的文体活动与讲座讲坛中增强诚信意识,激发学生的主观自觉性。最后,高校要重视校园诚信、感恩、自强文化氛围的建设,促使广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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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国家的出现导致行政权的日益扩张,使得给付行政与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的最大特点。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与为民众提供给付行政方面离不开宪法的指导,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而行政法也是宪法实现具体化的主要途径,这是二者的基本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行政法和宪法的关系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与宪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在运用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甚为突出。行政国家的出现更导致了行政权的日益扩张,使得给付行政与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的最大特点。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与为民众提供给付行政方面离不开宪法的指导,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而行政法也是宪法实现具体化的主要途径,这是二者的基本关系。
在谈宪法与行政法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将宪政行为与行政行为进行界分。这是因为:第一,宪政行为所要设定的宪政关系,是一种“全体对全体的比率”关系,即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关系。行政行为所要设定的行政法关系,是一种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第二,宪政行为是沟通宪法规范与宪政权利之间的桥梁,行政行为则是沟通行政法规范与行政法权利的桥梁。第三,因宪政行为而引起的宪政纠纷,主要应当通过宪政诉讼机制来解决。因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纠纷,则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来解决的。这就说明,对行为性质的认定是确定案件主管或管辖的前提。
自从一战尤其是二战以后,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导致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所以,政府不得不设置大量的行政机构和人员来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进行干预,从而使得政府的行政行为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行政权力急剧膨胀。这种行政权扩张的趋势,西方学者将之形象地称为“行政国”现象。
行政国的出现要求政府必须承担起纠正社会和经济的弊病,这种看法反映了人们的情感。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化使得政府不能再像以前只是自由法治国时代“守夜警察”的角色,政府必须具有强有力的权力来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控。另一方面,社会问题日益凸显的状况,比如就业、环境、教育及医疗等领域,使得政府也必须承担起保护环境、为民众提供就业、培训、住房、医疗机构和养老金的职责,这是行政道德所在,也是国家目的使然。所以,现代行政的特点是干涉行政与给付行政并存,而给付行政越来越成为政府职能的重心,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国家的重要理念。
自从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诞生以来,各国法学家从各自的国情及自身的知识背景和观察角度出发,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作出了自己的回答。例如,英国是崇尚普通法传统的国家,没有公法和私法的严格区分,因而宪法与行政法之间也没有清楚的界线。基于英国宪政史的这一特点,著名行政法学者韦德指出:“实际上,整个行政法学可以视为宪法学的一个分支,因为它直接来源于法治下的宪法原理、议会主权和司法独立。”这一论述揭示了宪法对行政法的基础性、 指导性作用,在英国极具代表性。美国的法律传统受英国的影响较大,其宪政建设始终贯穿着分权制衡和有限政府的基本理念,并直接推动了美国行政法的发展。行政法学者施瓦茨即认为:“行政法是法治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它规定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控制政府活动的法律。”可见,在英美国家,学者依据其独特的宪政历史背景和实践模式,普遍地强调了法治原则下宪法价值、理念对行政法的指引作用。
在大陆法系国家,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十分明显,行政法被公认为公法的一支。基于法国宪政史的特点,公法学家莫里斯?奥里乌指出:“只有存在足够发达的‘行政制度’时,才能有真正的行政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行政法与国家的‘行政制度’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德国近代行政法学的开山始祖奥托?麦耶则在其鸿篇巨著《德国行政法》第三版序言中提出过“宪法消亡,行政法存续”的名言。毋庸置疑,这些论断都是法、德两国独特的宪政实践的产物。日本行政法的发展曾经深受德国的影响,因而学者对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理解也有类似的表述。例如,和田莫夫就认为:“行政法处于宪法之下,发挥着手段性、技术性的具体作用。”盐野宏也认为:“行政法,可以直接认为是关于实现宪法价值的技术法。”由此可见,诚如台湾学者城仲模所言:“行政法系具体之公法,亦为宪法之试金石”,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更强调行政法对于宪法的相对独立性。很明显,这与英美国家学者的理解是有差异的。
我国学者大多将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置于整个法律体系当中进行比较。传统的观点一致认为,宪法是母法、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行政法的首要渊源;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具体化,是仅次于宪法的独立的部门法。不过,近几年来,这种主流的观点受到了少数学者的质疑甚至反对。例如,有学者认为,“宪法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从形式功能定位的角度来看,行政法虽然以宪法为依据,但行政法不应该是宪法的简单扩展和延伸”,“行政法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律形式意义的部门法”。行政法学者叶必丰教授则以“部门法的存在以特定利益关系为基础”和“部门法的划分是对全部法律规范的分解和综合”为由,提出“宪法同行政法、民法一样,都是处于同一层次的独立部门法”的观点。尽管这一认识尚待进一步论证,但最终又有学者撰文将宪法的概念定位于“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并认为“宪法首先是法,其次才是根本法”。
除了上述研究视角之外,我国学者还就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联系问题进行了探讨。已故著名宪法学家龚祥瑞教授生前曾指出:“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实施。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并且是宪法的动态部分。没有行政法,宪法只是一些空洞僵死的纲领和一般原则,至少不能全部地见诸实践。反之,没有宪法作为基础,行政法将无从产生。”老一辈行政法学家王名扬教授也有类似看法,他认为:“宪法是静态的法律,行政法是动态的法律,二者互相配合,互相需要。”青年学者陈端洪先生也指出:“行政法与宪法的联系最为密切,因为都直接关心公共机构与权力,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因此,被统称为政治法,行政法被称为动态的宪法,是宪法发展到‘行政国’与‘福利国’阶段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见, 就“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与前提、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实施”而言,我国学者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
杨海坤教授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就指出: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具体来说,除了从属关系、部分重合关系以外,行政法对宪法还有补充、发展关系。这一挑战性的观点尽管没有遭到过任何有力的批驳,但笔者一直思索着这一观点是否经得起理论的推敲和实践的检验。本文的探讨即是这一思索的延续。我们认为,对宪法与行政法内在关系的探讨与揭示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我国行政法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出了幼稚期正朝相对理性化阶段迈进。这是行政法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世纪之交,党和国家做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抉择,宪法与行政法的发展迎来了无数新的机遇。作为现代宪政最重要法律支柱的行政法,其发展不可固步自封,必须自觉地在宪政理念的支配、引导下求得更深入的发展。毋庸置疑,行政法发展的转折时期已经到来。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重新审视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对于我国宪法尤其是行政法在新世纪的发展至关重要。在我们看来,对这一关系的揭示既要考虑到域外行政法的发展及其演变,更要立足于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具体实践。基于此,本文通过考察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所产生的双重影响,试图说明宪法与行政法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即行政法不仅是宪法的具体化,而且对宪法自身的发展也起到了补充、完善和推动作用。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充分发挥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积极影响,努力推动中国宪政的生成与实施;同时,竭力减轻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消极影响,为中国宪政的发展清除障碍,从而实现宪法与行政法之互动关系的良性发展,为法治国家的形成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对国家权力的实现方式及运作进行规范,行政法所关心的则是行政权的存在及行使的合法性。因此,宪法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范围及方法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然而,宪法与行政法关注的问题具有相似性,二者之间除了从属关系与部分重合关系之外,还存在补充、发展关系,具体而言,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在宪法的范围内还有活动的余地,并对宪法的发展起着实际的推动作用。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是一种互动辩证关系。
1、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
宪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组织制度,指明了行政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成为行政权运行的指导原则,诸如民主原则、法治原则等。宪法的基本矛盾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防范公民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成为宪法的两个基本功能。从防范公民权力而言,对行政权的控制无疑成为重中之重,因为在当代,行政权最为强大,也最易侵犯公民权益,所以,各国宪法中均以规定政府基本运行规则为己任,授予行政职能范围的同时,也是对行政权限的限制,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不仅要求我们要对行政权进行限制,更为重要的是,要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其积极行政,为民众提供福利,这应该成为大家的共识,因为这是经济社会生活所趋。大量委任立法的出现和行政程序日益扩张,使我们必须对行政权的积极功能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民主与自由很有可能被给予厚望的行政权所毁灭,用宪法所确立起来的宪政制度是我们防范的屏障,宪法的价值和功能需要我们去发现和发展,以指导社会生活的变化。
2、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今日的社会,人民不再依赖传统的基本人权,而是依赖“分享权”。这个新兴的“分享权”唯有依赖公民权力的介入,方可实现其功能。新式的服务行政与传统的干涉行政并存的行政法结构的改变,符合社会法治国家的宪法理念,随之导致人民法律感情的转变。现代人民对法律的感情,除了仍然要求公民行使权力须遵循一定的界限,使人民的自由形成其权利外,人民亦要求国家有法的规范存在,当人民遭受不幸时,国家能够施以援手。此种对人民不利的救助,在以往不论是属于神学、哲学、或是历史学的讨论范畴,现今都已成为法律问题。此等以法律形式来解决的个人问题,变成了行政法的内容,而且多以金钱给付的方式予以人民救助。民众对于这种法律的感情是如此的强烈,使得立法者不得不采取立法手段予以解决。所以,行政立法大量增加,行政任务也因此扩张,形成社会整体秩序的一部分,以解决国家生活所遭遇之困境。
3、行政法的发展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补充、发展了宪法,其深入发展是推动宪法修改的重要源动力。众所周知,由于立法者主观认识的局限性与社会生活瞬息万变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难以消解的矛盾,立法如此,立宪亦如此。成文宪法的高度原则性、概括性及预测能力的有限性,都注定了其往往滞后于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就调整对象而言,宪法与行政法有相当部分是重合的,因而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基本原则、精神的前提下,对宪法的发展是有很大作为的。
国家生活的复杂化加上立法机关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得行政立法在当今法律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民众不仅要求参与民主制度权利的实现,还对自身权益(诸如劳动、接受教育、享受优质的环境等)有着更为强烈的追求,这些有赖于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劳动法、教育法及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而这些是宪法所办不到的。行政法是将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权利予以具体化的主要途径,是实现国家目的的重要手段,保障公共利益与提供服务是其价值所在。
综上所述,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完善与更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这又似乎存在着某种违宪的嫌疑。那么,行政法实践到底能在多大限度内发展宪法呢?可以认定,行政法对宪法的补充、发展及推动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宪法的发展绝不能仅仅拘泥于表面的文字,它理应包括依照宪法精神的发展。因此,在把握宪法原则与精髓的前提下,即使行政法的发展突破了某些文字,也不能简单地视之“违宪”,更不能以所谓的“良性违宪”为名替其“粉饰”,而应当肯定地认定其“合宪”。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诉讼机制确保了这种最高效力的实践价值。通过违宪审查机制的有效运作,我国行政法与宪法之间的互动辩证关系有望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从而推动中国宪政时代的早日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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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顾名思义就是动画电影。随着计算机在影视领域的延伸和制作软件的增加,三维数字影像技术扩展了影视拍摄的局限性,在视觉效果上弥补了拍摄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电脑制作的费用远比实拍所产生的费用要低的多,同时为剧组因预算费用、外景地天气、季节变化而节省时间。制作影视特效动画的计算机设备硬件均为3D数字工作站。制作人员专业有计算机、影视、美术、电影、音乐等。影视三维动画从简单的影视特效到复杂的影视三维场景都能表现的淋漓尽致。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科幻题材影视动画的艺术特征与发展前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电影的魅力在于展现现实世界中没有的奇观,而动画正是营造出奇观的最佳手段。幻想是科幻题材动画的基础,科学是科幻题材动画的支柱,这两点是科学幻想题材动画的基本元素,缺一不可。通过对比国内外的科幻题材动画的内容与种类,探讨这一题材动画的作用和意义。分析目前中国的科幻题材动画现状,提出一些存在的问题,并且阐述了如何在创作过程中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最后,为科幻题材动画的发展空间、发展前景做了进一步的设想,展望了其未来发展的可能性。
关键词:科幻题材动画;科学;幻想;科普;科幻剧作
电影的魅力在于展现现实世界中没有的奇观,而动画正是营造出奇观的最佳手段。科幻这一题材最大的亮点就是其体现的正是超乎现实的存在。所以说,动画是科幻题材的最有利的表达载体,同时科幻题材又使动画这一创作手段所特有的魅力能够得到充分展现。因为动画的超现实表达手段和科幻题材的超现实内容,决定了科幻题材和动画存在一种天然的联系。在目前的动画市场中,科幻题材动画有广大的受众,特别是在日本和欧美等国家。但是在目前的中国动画市场上却少有这个题材的佳作。本文将通过对比和分析国内外科幻题材动画现状,归纳和总结科幻题材动画的艺术特征,探讨其未来发展方向。
谈到什么是科幻题材动画,首先要从什么是科幻谈起。科幻是科学和幻想的结合,它并不等同于科普,也不等同于奇幻。被称为当今世界上最杰出的科普科幻作家的阿瑟?克拉克提到过一种被广大科幻迷认同的论点:当技术发展到具有神性时,科幻也就变成了现代奇幻。在现代艺术作品中,科幻和奇幻这两个文学界泾渭分明的国度正在融合。幻想是科幻动画的基础,科学是科幻动画的支柱。这两点是科学幻想题材动画的基本元素,缺一不可。
在世界电影发展历史上,科幻电影几乎和普通娱乐电影发展同步。第一部具有科幻色彩的影片是1895年上映的《机器屠夫》。这部仅长一分钟的电影讲述的是,活生生的猪从机器的一端进去,随后在机器的另外一端就出来了火腿、香肠、排骨等食品。该影片预示了未来的自动化工厂,讽刺大规模、标准化的机器生产。科幻电影的创立者,法国电影制片商梅里斯在1897年拍摄了世界第一部关于X光的电影。在影片中,梅里斯扮演一位医生,他给病人照X光,X光仪器一打开,病人的骨骼便立刻显现,接着,居然从肉体中走了出来,而肉体则失去了支撑倒在地板上。随后,手术台被掀翻,X光管爆炸将教授炸得粉碎。影片采用了两种特技:一是双重暴露,即骨骼与肉体分离显现。二是定格摄影,将教授分离出来,炸成碎片。科幻题材影片在诞生最初就和电影特效紧密联系。其中那种超现实的表达方式和动画特有的表达方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1)科幻题材动画的内容构成。
科学和幻想是科幻题材动画的内容组成的基本元素。这也决定了科学幻想题材动画中的科学性和幻想性是同等重要的。其中,科学性主要体现为假定的科学世界观的构架。往往在影视作品中更突出的是画面的因素,所以不可能像文学作品那样用大段理论的说明和添加过的注释。这就要求这个假定的科学设定既要有新意的同时又要符合逻辑便于理解。幻想性也是科幻题材动画的一个重要组成。如果没有幻想的成分,动画也就减弱了其原有的魅力。在《星际宝贝》中,其幻想性的元素是外星人,其现实性元素是真实的家庭生活中的种种情感。如果去掉这一幻想性元素,把里面的星际宝贝这个角色用一只小狗来替代,也许同样能讲通顺这个故事。但是这样的故事远不如之前的设定令人激动,失去了动画特有的魅力。所以说,科幻题材动画内容的决定性因素即是科学和幻想,这两者分别是科幻题材动画的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
(2)科幻题材动画的分类。
科学幻想题材种类的划分,可以从剧本的角度来说。一类是关于站在当前的立场,对于未来的思索,这其中包括基因科学、时光穿梭、宇宙探索、星际接触等类别。作品中体现的是对未来的预测或者遐想。例如,大友克洋的《阿基拉》,其故事年代发生在未来的2019年,第三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该片表达了一种对于未来的危机感;另一类是对过去历史的一种假定性思索,在科幻领域中被称为“蒸汽朋克”。
在这类科幻作品展现是过去(大多是18世纪末和19世纪上半叶)的某个历史时期,或者是过去的人想象中的现在或者未来。“蒸汽朋克”影视作品中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往往其中的主要科技代表元素是机械而不是电气,其代表动画作品,如大友克洋的《蒸汽男孩》。还有一类就是以某种科学理念为依据,构建一个虚拟的时空,这个时空间既不是过去也不是现在或者未来,而更是一种结合了科技的超越现实的童话。例如,宫崎骏的《天空之城》,其年代是虚构的,天空之城的诞生年代既不是未来也不是过去,是一个我们不了解的时代。该片以科幻元素作为载体,来讲叙一个充满环保主义色彩的故事。
(1)面对成年人方向。动画往往被定义为给小孩子看的。然而事实上,中国看日本动漫成长起来的一拨人,年龄已经将近而立,这部分人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解能力和生活阅历,仅仅是目前的少儿动画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需要的是更有深度的故事。科幻类作品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幻想的奇丽与震撼的程度,这也是观众们主要寻找的东西。对于科学之美,任何一个受过教育或者是尊重文化的人都会被其震撼和吸引,而科幻作品,正是通向科学之美的一座桥梁,而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把这种美以艺术的形式从冰冷方程式中释放出来,展现在大众面前。
(2)面对青少年儿童方向。虽说动画片的观众不应该仅仅是儿童,但是目前中国动画的现状是依然无法满足3.6亿儿童的需求。从少儿的角度出发,动画的作用也是多方面的。特别是科幻题材动画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能够帮助孩子建立科学的价值观。著名科幻作家郑文光先生在五十年代就说过:“一个科学的大脑,一种科学的精神,一种科学的态度,是首要的。通过科普文章去宣传,不如通过艺术作品去感染,去渗透,去熏陶来的好。”动画比文学作品更容易被儿童所接受。教育不应该是限制孩子们的思维,强硬的灌输,而是应该让孩子懂得自己去理性选择。科幻题材动画的教育意义也正在此。
4 分析中国动画中的“科幻”动画
(1)中国“科幻动画”的历史。说到中国科幻动画的历史,这里的“科幻”动画是带引号的。因为事实上有很多被归为这一类别的动画片都不能被称之为科幻题材动画,其讲述的内容要更接近科普。《黑猫警长》也在一些文献中被冠以“科幻题材动画”的头衔。但是我认为,这不能算是科幻题材动画,本片虽然有科学的成分,但是并没有关于科学的幻想在里面,里面所介绍的知识是客观世界中存在的,这部动画更应该说是一部科普题材动画。
(2)中国“科幻动画”的现状。近些年来中国的科幻题材动画处于低谷,鲜少有这一题材的佳作。勉强能算得上是科幻动画的,大概就是《蓝猫淘气三千问》了。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我认为这部动画作品不能算是科幻题材。虽然片中有用到过一些如外星人、宇宙飞船、基因改造等科幻元素,但是事实上它是在用科幻的元素来生硬的套在故事上,其中的科学性和幻想性都不够,硬要归类的话,个人认为它更应该算是一部科普题材动画。
如果想要令科幻题材动画在中国的市场上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从业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把自身对于生活和对于科学的理解溶入作品中,具体的改良方法就要从创作部分来谈起。
(1)剧本选择。
在动画制作的前期阶段,最重要的就是剧本的选择。剧本的选择方面,有两个非常值得注意的地方:
1)科幻动画剧本应具有来自现实情感的感染力。优秀的动画作品有强烈的感染力。这种感染力的来源是贴近自身情感和符合自身逻辑的剧情。是科幻题材,注重的是科学的幻想,然而所谓的幻想并不是完全天马行空。影片的概念设定可以是超越现实的,而影片中的细节和情感则要是真实的,贴近生活的。只有这样才能让观看者会觉得感同身受,真正被影片所打动。
2)科幻动画剧本应尽量避免科学上的硬伤。科幻题材的剧本创作中,还有一个非常令人头疼的问题,就是科幻作品的科学性。科幻题材作品之所以和其他幻想题材作品区分开,其中所蕴含的科学性是一个重要因素。前面也说到过,让科幻题材剧本的创造者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是不现实的,这就造成了在剧本的编写阶段经常容易犯一些技术性错误。
事实上,有很多知名动画导演都具备丰富的学科背景。例如,日本有“动漫之父”之称的手冢治虫有医学博士的学位,再有日本动画导演大友克洋是学习建筑,日本导演宫崎骏是学习政治经济学。从他们三人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们把自己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溶入动画作品中,而这一点正是目前中国动画创作人员所欠缺的。在前期阶段,影片的编剧、美术设计,应当和相关科学领域的专业人员密切合作,推敲剧本和美术设计,尽量把硬伤出现的概率减低。
(2)美术风格设计。
美术风格的设计也是科幻题材动画的一个亮点。大友克洋曾经说过:“一部动画片中最重要的当然是美术设计。因为影片80%以上都是靠画面来传达意思的。美术是动画片基础中的基础。”超现实的影片中的美术设定也是需要从生活中吸收而不是凭空捏造。押井守在制作《攻壳机动队》时到香港采风;大友克洋在制作《蒸汽男孩》时到英国实地考察,参观当地的博物馆、纺织场、建筑等。科幻题材影片美术风格的设计,不是临摹现实,而是经过对现实吸收,然后重组设计,达到符合客观逻辑又超越现实的效果。
在当前中国市场背景下,动画所针对的群体主要是少儿。作为一个当代中国的动画行业工作者,对于传承中国历史上的五千年文明是有义务的。然而仅仅是对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生的青少年讲述课本上的历史,是无法让他们真正体验所谓的中国文化的。科幻题材动画正是体现这种历史的灵魂、民族的精神,甚至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极好的载体。通过科学幻想和人文情感打造出来的故事,可以吸引青少年的视线,同时又传播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价值观。结合紧密结合自身历史和情感,充分发挥想象力,严谨对待科学知识,即是作为一名动画创作者所应该坚持的创作方向。
从近的方面来说,科幻题材动画能够进一步激活我国的动画市场,填补这一题材的空白,满足观众的需求。从远的方面说,科学本身的魅力是能给心灵带来震撼的。正是只有动画所特有的万能的表现力,可以让我们通过影像传达出这种信念,开拓人们的想象力,激发人们的探索精神。把这种心灵的震撼带给观众,这也正是动画独有的魅力的最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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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关系着国家的兴衰成败和民族的振兴发展,因此,国家教育工作的地位十分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国家安全教育1000字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高校国家安全教育在经济全球化的社会中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国家安全教育在高校进行的成功与否不仅影响到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和谐。高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合格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历来处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前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国家 安全教育 意义
一、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注重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增强国家安全观念已经日益成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校应当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结合素质教育的开展和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明确教育要求,努力实践探索,积极推进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
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在为国家保持经济军事优势的同时,也扮演着危及国家安全的角色,如破坏势力通过技术窃密危及国家安全。全球化中发达国家还引发人才争夺战略,导致发展中国家大量人才流向发达国家,我国信息安全与人才外流现象都很严重,科技安全形势严峻;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信息传播快捷与自由交流带来方便,使传统意义的文化继承在全球化模式下失去原有空间,国家和文化边界正在消除,而文化生存是国家生存的前提条件,一旦文化遭遇威胁,必然给国家带来危机。综上所述,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的国家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有挑战就有应对。
二、当代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现状
国家教育部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调查显示,当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主流积极健康,但也有迹象表明,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尚很薄弱。
第一,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认识模糊。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领土、情报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既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失序的客观状态。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第二,价值取向多元,原则性衰减。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念呈多元态势,虽其价值取向主流积极向上,但功利色彩较浓厚,实用享乐主义为大多数学生推崇。这些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无疑会削减主流价值的原则性,最终导致社会价值的散乱,使国家精神意识方面的安全面临消解危险。
第三,安全教育研究水平落后。当代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现状显然不能适应时代要求,无法应对全球化对国家安全的挑战。
三、如何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1.高校要提高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思想认识
目前,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国家安全意识是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高校要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认识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对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和保证国家安全的法治意识。
2.结合“两课”建立长期有效的国家安全教育机制
(1)国家安全教育与“形势与政策”课结合
目前高校普遍开设《形势与政策》课,要利用《形势与政策》课加强以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国家尊严和国家安全意识为主的国家安全教育,这不是一时一事的突击性活动,也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情况通报,而是一种政治性战略性和现实性很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因此,坚持国家安全教育与形势政策教育相结合,在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的宣讲中,渗透国家安全教育,使大学生了解我国面临的安全环境,增强对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
(2)国家安全教育与“法律基础”课相结合
把宣讲《国家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律基础课教学的一项内容。使学生了解、掌握《国家安全法》,增强国家安全的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作斗争。构建以国家安全法制教育为主干、国家安全形势教育相配套的教育内容体系,把国家安全教育与普法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
(3)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要注重把国家安全教育由课堂延伸到课外使国家安全教育与课外法制宣传活动以及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比如,举办《国家安全法》图片展览、宣传板报或知识竞赛,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作当前国内外形势报告,以及组织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夏令营或利用暑期开展包括《国家安全法》在内的普法宣传活动等,都是在课外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良好形式。
3.开展多层次的国家安全教育
建立长期有效的国家安全教育,不仅要在教育的内容体系、方式方法上下功夫,还要在不断深入加强三个不同层次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
一是结合军事训练,使学生初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坚持国家安全教育与国防教育相结合,利用学生军训进行国防教育的有利时机,拓展国防教育内容。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大学生入学后首先要进行军事训练,这成为对大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一个良好的切入点。这一层次主要是在新生入学后,通过开展国防教育渗透国家安全教育,从而在他们的头脑中初步建立起国家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自我教育,使学生主动深入了解国家安全法律。这一层次主要针对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来实施。在高校内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组织,并采用学生参与自我管理的组织形式,实现自我教育。如华北电力大学在2000年组建了大学生安全保卫委员会,在大学生中开展日常的安全知识自我教育且形成了规模,每年两次规范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国家安全专题讲座,使学生对国家安全知识有了系统的了解,同时还组织各个班级治保委员进行国家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个班都有部分国家安全意识较高的学生,并且通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大型活动带动整个学校师生更深刻的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知识。
三是结合毕业教育,使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巩固。这一层次针对毕业生来进行。即在毕业生离校之前,通过学校邀请、国家安全机关派员作隐蔽战线形势报告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他们在今后工作中,时刻牢记“国家利益高与一切”,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摘 要:国家安全教育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不容乐观,存在学校重视不够、学生意识不强、教育途径单一、非传统安全教育缺乏等问题。高职院校应从提高认识、加强总体安全观教育和拓宽途径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提高教育实效。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衰成败和生死存亡,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1994年8月,中共中央在《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强调:“要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1]。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2013年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国家安全指导思想;2014年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国家安全战略;2015年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完善国家安全法规;201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公布实施,中国的国家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然而,当前我国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现状却不容乐观,存在学校重视不够、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淡薄、教育途径单一、非传统安全教育缺乏等问题,因此,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已迫在眉睫。
一、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概述
(一)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由“国家”和“安全”两个概念组成。“安全就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状态,既包含没有外部威胁的状态,也包括没有内部威胁的状态”[2]。安全有主体,当安全主体为国家时,便构成了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既没有外部危险也没有内部危险的客观状态。国家安全涉及传统安全领域和非传统安全领域。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以及核安全等十一大领域”[3]。其中政治、军事、国土等安全为传统领域安全;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社会、生态、资源、核等安全为非传统领域安全。当前,传统领域安全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内部威胁与外部威胁并存。2014年《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国内最受关注的国家安全问题是暴力恐怖和社会稳定,国际上大国战略的竞争、美俄欧盟对华政策及领土、海洋权益的争端等都成为中国重要的安全威胁。”[4]
(二)国家安全教育
国家安全教育是指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和要求,以一定的国家安全观念、国家安全知识为内容,对全体国民的思想和行为施以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活动。国家安全教育客体包括幼儿、中小学生、大学生、社会从业人员等,其差异性决定了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和教育方法的不同。例如,中小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侧重增强国家认同感、爱国主义情感、国家安全基本知识方面的教育;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则侧重与专业教育结合的能力提升方面的教育。
当前,国家安全教育战略地位不断上升。1994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要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要根据新时期的特点,重视现代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5]。2015年国家颁布新《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了加强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工作,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国家观和民族团结教育,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坚决抵御敌对势力渗透。”[6]
(三)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
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和要求,以一定的国家安全观念和国家安全知识对高职学生品德、智力和体质等施以相应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活动。国家安全教育应包含认知、意识、能力、行为四个层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第一,通过国家安全基本理论知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使高职院校学生获得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基本认知;第二,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使高职院校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产生维护国家安全的情感;第三,通过忧患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教育,使高职院校学生养成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相关意识;第四,通过责任感教育、国家安全法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危机应对教育,使高职院校学生具备应对国家安全威胁和维护国家利益的行为能力。
二、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现状分析
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总体状况不佳。从教育层面看,还处于宣传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7]从学生层面看,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认知片面、意识淡薄,还停留在军事、国防、情报、间谍等传统安全和局部认识层面。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高职院校国家安全教育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从学校层面看,部分高职院校管理者的防范意识和忧患意识受到当前和平形势的影响而有所淡化,认为高职院校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德育工作可有可无。学校领导层面的认识偏差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国家安全教育当成任务和指标来完成,甚至只为应付上级检查,或在出现问题和危急情况时,才关注此项工作,致使学生很难形成良好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自觉行为习惯。从学生层面看,高职院校生源主要是普高生(大部分高考分数达不到本科录取分数线)、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和3+2分段制高职生(前三年在普通中专学习,后两年在相应的高职院校学习),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相比,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自卑心理强、素质参差不齐、学习动力不足、理想信念缺乏、文化基础薄弱,整体上缺乏对国家安全基本知识的认知。同时,国家安全工作的隐蔽性使学生感到陌生和遥远,进而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机关和军队的职责,与己无关。 (二)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不强
高职院校囿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养的局限性,学生对国家安全教育重视程度较之本科院校更为不足。学生的国家安全观念不强,国家安全意识薄弱。由于高职学生缺乏国家安全基本理论知识,仅将其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国防安全和国土安全,认为只有在战争年代才存在国家安全问题,或只有战争年代国家安全才显得急迫、才需要去维护的片面认识,使学生不能自觉地将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责任联系起来,缺乏应有的忧患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教育,使学生在处理与国家安全相关问题时缺乏法律意识。
(三)高职院校的国家安全教育途径单一
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国家安全教育仅限于教师在学生入学教育、军事训练等课堂讲授一些相关文件和政策法规,途径单一、流于形式、枯燥乏味,这对于个性鲜明、思维活跃、自我约束力稍弱的高职学生来说没有吸引力,难以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因此,探索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通过知识竞答、剧情表演等校园文化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途径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显得十分迫切。
(四)高职院校学生“非传统领域安全”教育缺乏
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以军事训练、国防教育、保密教育、政治教育等传统领域国家安全问题为主,对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社会、生态、资源、核等非传统领域的安全教育缺乏。但伴随着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非传统领域的安全愈发重要。近年来,涉及非传统领域安全事件爆发频率上升明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愈来愈大,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大,国际非传统领域安全事件对我国造成的影响愈加频繁。如中东政治局势恶化,影响到我国的海外投资、能源安全、海外中国公民安全等,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三、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思考
(一)增强高职院校学生对国家安全教育的认识
新时期国家安全维护不仅需要国家建立机构,制定战略,完善法律,也需要发挥教育作用,使公民树立良好的国家安全意识。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院校数量与学生数量已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提高高职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将对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高职院校应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技能人才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二)加强对高职院校学生进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
冷战结束前,国家安全主要指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的传统领域国家安全,这一时期,军事安全几乎成为国家安全的同义语。冷战结束后,人口老龄化问题、生态危机、气候变暖、贫富分化以及恐怖主义等非传统领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9・11”事件、“非典”事件后,此类问题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经济、信息、文化等非传统领域的安全与政治、军事、国土等传统领域的安全同等重要,国家安全由“传统领域国家安全”转变为“综合国家安全”。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出“我国国家安全体系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8]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既要继续重视传统领域国家安全教育,还要重视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教育,实施以“总体安全”为特征的国家安全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三)优化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途径
1.国家安全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相结合。高职院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均有与国家安全法律、国家安全形势、国家安全政策、国家安全观等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因此,将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之中,是加强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有效途径。
2.国家安全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校园文化活动是进行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资源和载体。以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为依托,举办与国防、保密、环境安全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建立国家安全宣讲团、环保协会、军事爱好者协会等有影响力的社团,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如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情景剧表演、国防电影赏析等,将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融入到科技、文化、社团、班团活动等,提高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效。
3.国家安全教育与军事训练相结合。依据《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中展开学生军事训练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当前所有高职院校都将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进行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是高职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队列、匕首操、战地救护、实弹射击、军事理论、野营拉练、紧急集合、礼节礼貌、内务卫生等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增强学生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国防意识和军事技能。同时,通过对国防历史、军事思想、周边安全环境、军事技术等军事理论问题的讲解,使大学生充分了解我国军事安全的总体状况,增强忧患与危机意识。
4.国家安全教育与职业素养教育相结合。与普通本科院校学生相比,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较长,且大多为顶岗实习。大多数高职院校学制为3年,针对这部分学生学校采用2+1模式,即大学第一年、第二年在学校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大学第三年去企事业单位参加专业实习。五年一贯制学生在高职院校的学习年限总共只有2年,针对这部分学生一些高职院校普遍采用1+1模式,即一年在学校学习,一年去企事业单位参加顶岗实习。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学生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都不在学校,对于这段时间的国家安全教育应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其中渗透维护国家安全教育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801.
[2]倪文杰,等.现代汉语辞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3][8]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4-04-16.
[4]刘慧.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4-09-28.
[7]林喜庆.对新时期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的思考[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93-96.
摘 要 通过分析探讨中外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共性和差异,从中获得启示:我国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应积极纳入法制轨道建设,推进其教育的自觉性和规范性;应以新安全观为指导,推进其内容的先进性和全面性;应坚持多管齐下,推进其教育途径的多样性和发展性。
关 键 词 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法制建设;新安全观
当今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对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将其视为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性工程。中外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由于社会制度、国情和文化习俗的不同又有很大的差异。
一、各国均重视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但中国起步较晚且尚未健全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许多国家就把国防教育的法制建设纳入国家法制总体建设的规划中。如美国专门制定了《1947年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普通军训与兵役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国家安全教育提供了组织、人力、物力保障。俄罗斯通过法律规定,20-70岁的公民,不分性别,均需接受法定的国防教育,同时还规定,16-60岁的男子和16-55岁的女子,均需接受民防义务训练,对大中学校的学生,则根据《宪法》把国家安全教育和训练列为正式课程,并把军训成绩记入学生档案。瑞士1944年《民防法》,有效保证了国家安全观念的树立,以后又几经修改并补充了与之配套的17种法律、法规,使民防工作的训练、经费、工程、队伍使用和物资储存等方面,都有法可循,既保证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与战备工作的实施,又促进了国家安全教育效果的落实。
相比较而言,中国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法制体系建立较晚且尚未健全。最初我国只有《宪法》有相关规定,之后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增强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直至2001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国家安全教育在各级学校才得以相继开展并逐步深入。目前我国虽已经初步建立有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预备役军官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教育法》在内的相关法律体系,但过去制定的法律法规有些已不适应当今国际国内新形势,不适应中国未来的发展要求,需要修订、补充和完善,且我国仍缺少对开展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等有具体要求的教育法律法规。
二、各国国家政治目标决定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中国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内容相对滞后且不完善
中外各国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是由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自身发展的情况所决定的。从共性来看,各国均强调对青少年道德、价值观和社会参与技能的培养,都希望把学生培养成为关心国家荣辱、效忠祖国、能为国家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合格公民,因此几乎所有国家都会通过历史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通过文化精神教育增强青少年对国家的认同感、成就感;通过国情教育强化青少年对国家安全环境的认知,培养其社会责任感;通过国防教育增强青少年保卫国家安全的防范意识。
当然,中国和西方国家由于社会制度和基本国情不同,对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指导原则就有差异,有各自不同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
从教育目标上看,中西方国家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均为国家任务、政治目标服务,都特别重视国家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教育。美国强调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推崇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价值观,强调美国在世界的主导地位,希望培养对美国政治制度忠诚,遵纪守法,具备防范意识及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的后备人才,以保证美国在全球经济、政治各领域的需求;英国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复兴英国的民主、公民社会和发展一种新的国家认同感,即建立多元文化共存的社会;法国教育的主要目标在于促使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年轻人形成基于明确的或现代普世价值基础上的统一的民族文化观念。[1]中国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强调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强调的是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倡导世界和平,追求发展,因此以造就高素质的“四有”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培养青少年的国家责任意识和国家民族利益至上思想。
从教育内容上看,当前许多国家主张分阶段系统地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比如法国小学教育中就突出强调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的伦理道德教育、法律教育及公民对国家和统治者的效忠等较为系统的政治知识教育,在不同学习阶段,设置有着不同的教育主题,目的是帮助学生尽早发现共同生活的价值,增强责任感;英国不仅在中小学重点培养学生对不同民族、地区、宗教和种族的认知与认同,增强国家意识,还全面开展现代竞争意识、科学意识、自强意识、面向未来意识的教育,注重责任感和人性的培养;美国从幼儿园到十二年级都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技能和责任的教育,促进学生公民认知和行动能力的提升,并将信息素养教育、环境教育,国防素质教育、法制意识教育、权利与责任意识教育、国际合作意识教育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渗透在中小学的公民教育和社会教育中,且各阶段都有具体的内容标准,层层递进。[2]中国的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以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为主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在高中阶段,以基本的社会制度、人生价值以及法律等内容为主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在大学阶段,以世界观、社会政治观、国家安全观和系统的国防安全法律知识为教育内容。这种模式下的国家安全教育观念简单滞后,内容不够完善且各要素间缺乏关联性,使得学生在面临现实问题时很难用多角度、多学科领域的知识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三、多元化教育是各国普及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主要途径,中国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方式的持续性和全面性有待提升
为提高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实效性,许多国家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学校教育为中心,以社会教育为辅助,形成了由家庭、学校、社区及大众传媒组成的“立体网络”。 在家庭教育方面,韩国和日本家庭尤其重视对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比如,韩国家长善于以传统节日为契机,让孩子参与庆祝或祭祀活动,从小就接触韩国传统文化、学习传统礼仪,以免受到外国文化的不良影响;日本家庭常常强调作为岛国的资源匮乏、防御困难等因素而进行防灾抗灾教育和能源紧张演练活动,无论收入高低,都会在生活上要求孩子精打细算、自我约束和管理,培孩子的危机意识。此外,为了增强孩子的国家荣誉感和民族忧患意识,韩国、日本的父母都会主动带孩子去参观各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俱乐部等,了解历史、国情和一般的军事知识。
在学校教育方面,众多发达国家都在学校课程中渗透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教育和国防教育,并辅之以社会实践、军事训练等活动,使青少年获得对国家安全问题的基本认知、正确态度和情感体验。比如美国的中小学课程总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军事、国家安全知识,课外活动项目也多与国家安全事业相关,设有“候补军官军校”培养未来国防人才,在许多中小学开设“核知识”课,使青少年跟上核时代的步伐;英国从2011年开始所有中小学日常全面实行“绿十字互联网安全守则”教育,以提升学生的网络分辨能力和抗诱惑力,假期则组织夏令营参观军队,以引起中学生对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的兴趣,增强学生的防患意识,吸引青年学生参军;德国学校没有专门开设国防教育课程,但会请德军派人到校介绍国家安全情况,与学生讨论有关问题。
在社会教育方面,许多国家强调全民齐抓共管思想,发动各阶层、各部门的力量利用活教材和环境形象,对公民进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比如瑞士在各地普遍成立军官与士兵协会、公民协会、射击协会等官方或半官方的国家安全教育机构,同时,编发《民防手册》,从小孩到老人都人手一册,做到人人皆知;美国注重环境熏染作用,通过政党政治活动宣扬爱国主义,经常举行“美国精神”演出、“落日仪式”“国殇日”纪念活动、三军军乐团表演等,提醒人们居安思危;韩国向游客开放DMZ(边境非军事区,即俗称的三八线韩国一侧),让本国的青少年了解韩国人曾经的伤痛,感受战争的残酷以及和平统一的可贵。此外,许多国家还通过创作各种历史、政治、军事题材的文学作品,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对本国青少年进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比如越南、泰国和朝鲜等国每年都计划拍摄5至10部反映国家安全问题的影视片,并在全国各地电视台上映;美国的大众传媒业已形成一个很大的网络系统,利用通讯信息工具、好莱坞大片等时刻宣扬“美国第一”的思想。
当前中国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主要是通过学校德育课堂教学、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校级和班团队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途径进行。学校的教育活动主要是利用各种公开手段、公开场所,有领导、有组织的显性教育方式直接向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比如通过学校少先队、共青团组织主题班会、宣讲报告会、军训、社会实践和网络互动活动开展组织教育,培养学生爱国情感及国家安全意识。虽然政府和社会相关机构也利用各种纪念日和民俗节日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但尚未走上规范化、持续化的轨道。相比之下,中国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组织方式比较简单粗糙,形式化较为严重,且家庭教育明显不足,学校、社会教育重复、无层次、脱轨现象比较严重。
四、启示
通过中外比较,我们可以找到本国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不足和缺陷,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本国国情和现实需要,更有成效地对青少年进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
(一)纳入法制轨道建设,推进教育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随着各国对国家安全教育战略地位的重视不断加深,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立法保障,将愈来愈成为一种趋势。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只有纳入法制轨道,才有可能得到更多的重视,才能保障其广泛、持久、正常地实施下去。我国《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强调要做好各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大力推进国家安全各种保障能力建设,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因此,应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尽快出台和完善与新时期国家安全教育形势相适应的相关法律及一系列具体规章。各省市自治区也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方法及对相关教育内容的指导性意见法规,从而形成一个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国家机关、学校和社会组织、个人应认真学习、宣传相关法律,加强执法监督,构建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质量监控、检查评估体系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明确各类学生国家安全教育质量标准,确保国家安全教育有法可依,依法落实,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以新安全观为指导,推进内容的先进性和全面性
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国家安全的内涵不断发生变化,我国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必须紧跟发展趋势,在教育观念上贯彻和体现党的最新理论成果,逐步摆脱传统国家安全观念的束缚,代之以更新、更完善、发展型、综合性的国家安全观念。因此,在制定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培养目标时要坚持战略性与使命性相结合,实时性和前瞻性相结合,认知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面对国际国内的安全形势,在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等方面达到应用的规格和要求。在教育内容上,我们可以借鉴国外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特点:重视爱国主义教育,但不用其替代国家安全教育;以新安全观为指导,不断丰富教育内容,使青少年在学习过程中强化对国家安全内涵、重要性、安全要素、威胁来源及国家安全实现途径的完整认知;针对不同年龄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内容学段整合,避免重复和“倒挂”,逐渐形成既符合本国国家安全战略要求的,又适应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内容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与时俱进,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需要。
(三)坚持多管齐下,推进教育途径的多样性和发展性
从中外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比较中我们能够看出,许多国家在教育方式途径上努力寻求多样化,力求避免形式主义和空泛说教,善于将隐性教育与显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用充满人情味的话语和生动的活动,将教育内容内化到受教育者的价值观中,为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对于加强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大有裨益。中国的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是长期的、终生的,只有让受教育者长期处于被感染和熏陶的环境中,才能起到显著效果。因此我国应该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在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合力作用,科学安排教育活动,在坚持显性教育的前提下,重视隐性教育的拓展运用,走好“结合、渗透”的路子。[3]
首先,在家庭教育中,必须重视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常规化和生活化。家长要提高自身国家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利用榜样的力量对孩子施加影响,经常将爱国情感、危机意识、法纪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教育渗透在家庭言论、行为习惯和文化氛围中,使孩子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体验中受到教育。
其次,在学校教育中,应坚持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知识性和相融性,既要保证显性德育课程的系统性和专业性,让青少年学生直接感受和接受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影响和社会主义主导意识形态,又要有计划地把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渗透于各学科教育之中;坚持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长期性和实践性,做到常抓不懈,将不同的教育内容与各种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结合国家和社会的纪念活动,寓教于文,寓教于乐,把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渗透到学生“第二课堂”和日常行为训练中去。
第三,在社会教育中,应注意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组织性和开放性。社会教育没有固定的形式,一般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我国在社会教育方面缺少有力的监管,难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配合的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格局。对此政府应该鼓励民间社团的建立,加强社区职能,让社区和社团成为宣传国家安全意识的重要力量,主动配合社会各界,抓住有利时机和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活动,为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持。此外,社会教育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大数据时代不仅可以通过书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全面渗透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更要主动利用新媒体优势,占领舆论阵地,改造和优化媒介环境,抵制错误思潮和腐朽文化,扩大主流思想文化传播影响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确的国家安全观,提高青少年公民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使其成为国家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参考文献:
[1]侯丹娟.比较视阈下的当代英法公民教育[J].理论月刊,2013(10):181-183.
[2]徐锋,余一凡.中国思想政治教育与西方国家公民教育差异比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8):90-93.
[3]时胜利,崔洁.中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方法比较及启示[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1):13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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