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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国家的出现导致行政权的日益扩张,使得给付行政与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的最大特点。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与为民众提供给付行政方面离不开宪法的指导,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而行政法也是宪法实现具体化的主要途径,这是二者的基本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行政法和宪法的关系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与宪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在运用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甚为突出。行政国家的出现更导致了行政权的日益扩张,使得给付行政与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的最大特点。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与为民众提供给付行政方面离不开宪法的指导,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而行政法也是宪法实现具体化的主要途径,这是二者的基本关系。
在谈宪法与行政法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将宪政行为与行政行为进行界分。这是因为:第一,宪政行为所要设定的宪政关系,是一种“全体对全体的比率”关系,即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关系。行政行为所要设定的行政法关系,是一种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第二,宪政行为是沟通宪法规范与宪政权利之间的桥梁,行政行为则是沟通行政法规范与行政法权利的桥梁。第三,因宪政行为而引起的宪政纠纷,主要应当通过宪政诉讼机制来解决。因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纠纷,则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来解决的。这就说明,对行为性质的认定是确定案件主管或管辖的前提。
自从一战尤其是二战以后,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导致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所以,政府不得不设置大量的行政机构和人员来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进行干预,从而使得政府的行政行为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行政权力急剧膨胀。这种行政权扩张的趋势,西方学者将之形象地称为“行政国”现象。
行政国的出现要求政府必须承担起纠正社会和经济的弊病,这种看法反映了人们的情感。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化使得政府不能再像以前只是自由法治国时代“守夜警察”的角色,政府必须具有强有力的权力来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控。另一方面,社会问题日益凸显的状况,比如就业、环境、教育及医疗等领域,使得政府也必须承担起保护环境、为民众提供就业、培训、住房、医疗机构和养老金的职责,这是行政道德所在,也是国家目的使然。所以,现代行政的特点是干涉行政与给付行政并存,而给付行政越来越成为政府职能的重心,福利行政成为当今行政国家的重要理念。
自从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诞生以来,各国法学家从各自的国情及自身的知识背景和观察角度出发,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作出了自己的回答。例如,英国是崇尚普通法传统的国家,没有公法和私法的严格区分,因而宪法与行政法之间也没有清楚的界线。基于英国宪政史的这一特点,著名行政法学者韦德指出:“实际上,整个行政法学可以视为宪法学的一个分支,因为它直接来源于法治下的宪法原理、议会主权和司法独立。”这一论述揭示了宪法对行政法的基础性、 指导性作用,在英国极具代表性。美国的法律传统受英国的影响较大,其宪政建设始终贯穿着分权制衡和有限政府的基本理念,并直接推动了美国行政法的发展。行政法学者施瓦茨即认为:“行政法是法治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它规定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控制政府活动的法律。”可见,在英美国家,学者依据其独特的宪政历史背景和实践模式,普遍地强调了法治原则下宪法价值、理念对行政法的指引作用。
在大陆法系国家,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十分明显,行政法被公认为公法的一支。基于法国宪政史的特点,公法学家莫里斯?奥里乌指出:“只有存在足够发达的‘行政制度’时,才能有真正的行政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行政法与国家的‘行政制度’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德国近代行政法学的开山始祖奥托?麦耶则在其鸿篇巨著《德国行政法》第三版序言中提出过“宪法消亡,行政法存续”的名言。毋庸置疑,这些论断都是法、德两国独特的宪政实践的产物。日本行政法的发展曾经深受德国的影响,因而学者对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理解也有类似的表述。例如,和田莫夫就认为:“行政法处于宪法之下,发挥着手段性、技术性的具体作用。”盐野宏也认为:“行政法,可以直接认为是关于实现宪法价值的技术法。”由此可见,诚如台湾学者城仲模所言:“行政法系具体之公法,亦为宪法之试金石”,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更强调行政法对于宪法的相对独立性。很明显,这与英美国家学者的理解是有差异的。
我国学者大多将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置于整个法律体系当中进行比较。传统的观点一致认为,宪法是母法、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行政法的首要渊源;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具体化,是仅次于宪法的独立的部门法。不过,近几年来,这种主流的观点受到了少数学者的质疑甚至反对。例如,有学者认为,“宪法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从形式功能定位的角度来看,行政法虽然以宪法为依据,但行政法不应该是宪法的简单扩展和延伸”,“行政法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律形式意义的部门法”。行政法学者叶必丰教授则以“部门法的存在以特定利益关系为基础”和“部门法的划分是对全部法律规范的分解和综合”为由,提出“宪法同行政法、民法一样,都是处于同一层次的独立部门法”的观点。尽管这一认识尚待进一步论证,但最终又有学者撰文将宪法的概念定位于“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并认为“宪法首先是法,其次才是根本法”。
除了上述研究视角之外,我国学者还就宪法与行政法之间的联系问题进行了探讨。已故著名宪法学家龚祥瑞教授生前曾指出:“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而行政法则是宪法的实施。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并且是宪法的动态部分。没有行政法,宪法只是一些空洞僵死的纲领和一般原则,至少不能全部地见诸实践。反之,没有宪法作为基础,行政法将无从产生。”老一辈行政法学家王名扬教授也有类似看法,他认为:“宪法是静态的法律,行政法是动态的法律,二者互相配合,互相需要。”青年学者陈端洪先生也指出:“行政法与宪法的联系最为密切,因为都直接关心公共机构与权力,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因此,被统称为政治法,行政法被称为动态的宪法,是宪法发展到‘行政国’与‘福利国’阶段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见, 就“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与前提、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实施”而言,我国学者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
杨海坤教授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就指出: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具体来说,除了从属关系、部分重合关系以外,行政法对宪法还有补充、发展关系。这一挑战性的观点尽管没有遭到过任何有力的批驳,但笔者一直思索着这一观点是否经得起理论的推敲和实践的检验。本文的探讨即是这一思索的延续。我们认为,对宪法与行政法内在关系的探讨与揭示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我国行政法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出了幼稚期正朝相对理性化阶段迈进。这是行政法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世纪之交,党和国家做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抉择,宪法与行政法的发展迎来了无数新的机遇。作为现代宪政最重要法律支柱的行政法,其发展不可固步自封,必须自觉地在宪政理念的支配、引导下求得更深入的发展。毋庸置疑,行政法发展的转折时期已经到来。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重新审视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对于我国宪法尤其是行政法在新世纪的发展至关重要。在我们看来,对这一关系的揭示既要考虑到域外行政法的发展及其演变,更要立足于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具体实践。基于此,本文通过考察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所产生的双重影响,试图说明宪法与行政法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即行政法不仅是宪法的具体化,而且对宪法自身的发展也起到了补充、完善和推动作用。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充分发挥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积极影响,努力推动中国宪政的生成与实施;同时,竭力减轻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消极影响,为中国宪政的发展清除障碍,从而实现宪法与行政法之互动关系的良性发展,为法治国家的形成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核心内容是对国家权力的实现方式及运作进行规范,行政法所关心的则是行政权的存在及行使的合法性。因此,宪法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范围及方法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然而,宪法与行政法关注的问题具有相似性,二者之间除了从属关系与部分重合关系之外,还存在补充、发展关系,具体而言,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在宪法的范围内还有活动的余地,并对宪法的发展起着实际的推动作用。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是一种互动辩证关系。
1、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
宪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组织制度,指明了行政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成为行政权运行的指导原则,诸如民主原则、法治原则等。宪法的基本矛盾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防范公民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成为宪法的两个基本功能。从防范公民权力而言,对行政权的控制无疑成为重中之重,因为在当代,行政权最为强大,也最易侵犯公民权益,所以,各国宪法中均以规定政府基本运行规则为己任,授予行政职能范围的同时,也是对行政权限的限制,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不仅要求我们要对行政权进行限制,更为重要的是,要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其积极行政,为民众提供福利,这应该成为大家的共识,因为这是经济社会生活所趋。大量委任立法的出现和行政程序日益扩张,使我们必须对行政权的积极功能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民主与自由很有可能被给予厚望的行政权所毁灭,用宪法所确立起来的宪政制度是我们防范的屏障,宪法的价值和功能需要我们去发现和发展,以指导社会生活的变化。
2、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
今日的社会,人民不再依赖传统的基本人权,而是依赖“分享权”。这个新兴的“分享权”唯有依赖公民权力的介入,方可实现其功能。新式的服务行政与传统的干涉行政并存的行政法结构的改变,符合社会法治国家的宪法理念,随之导致人民法律感情的转变。现代人民对法律的感情,除了仍然要求公民行使权力须遵循一定的界限,使人民的自由形成其权利外,人民亦要求国家有法的规范存在,当人民遭受不幸时,国家能够施以援手。此种对人民不利的救助,在以往不论是属于神学、哲学、或是历史学的讨论范畴,现今都已成为法律问题。此等以法律形式来解决的个人问题,变成了行政法的内容,而且多以金钱给付的方式予以人民救助。民众对于这种法律的感情是如此的强烈,使得立法者不得不采取立法手段予以解决。所以,行政立法大量增加,行政任务也因此扩张,形成社会整体秩序的一部分,以解决国家生活所遭遇之困境。
3、行政法的发展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补充、发展了宪法,其深入发展是推动宪法修改的重要源动力。众所周知,由于立法者主观认识的局限性与社会生活瞬息万变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难以消解的矛盾,立法如此,立宪亦如此。成文宪法的高度原则性、概括性及预测能力的有限性,都注定了其往往滞后于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就调整对象而言,宪法与行政法有相当部分是重合的,因而行政法在遵循宪法基本原则、精神的前提下,对宪法的发展是有很大作为的。
国家生活的复杂化加上立法机关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得行政立法在当今法律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民众不仅要求参与民主制度权利的实现,还对自身权益(诸如劳动、接受教育、享受优质的环境等)有着更为强烈的追求,这些有赖于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劳动法、教育法及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而这些是宪法所办不到的。行政法是将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权利予以具体化的主要途径,是实现国家目的的重要手段,保障公共利益与提供服务是其价值所在。
综上所述,行政法的发展对宪法的完善与更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这又似乎存在着某种违宪的嫌疑。那么,行政法实践到底能在多大限度内发展宪法呢?可以认定,行政法对宪法的补充、发展及推动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宪法的发展绝不能仅仅拘泥于表面的文字,它理应包括依照宪法精神的发展。因此,在把握宪法原则与精髓的前提下,即使行政法的发展突破了某些文字,也不能简单地视之“违宪”,更不能以所谓的“良性违宪”为名替其“粉饰”,而应当肯定地认定其“合宪”。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诉讼机制确保了这种最高效力的实践价值。通过违宪审查机制的有效运作,我国行政法与宪法之间的互动辩证关系有望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从而推动中国宪政时代的早日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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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虽然从宪法方面看,受教育权只是20世纪才出现的宪法权利,但是,随着世界范围内人们温饱问题的逐步解决,它越来越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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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受教育权宪法平等保护问题全文如下:
俗话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兴盛,教育为先,人们都在思考这句话的含金量,而我们所看到的是“为了孩子能进名校,家长托关系、找门路,不惜举家迁移,不惜付高额‘赞助费’;孩子们也疲于参加补习班,学‘奥数’,练英语,考证书……‘择校热’高温不退,已成为教育公平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突出表现”,这不得不思考公平在哪?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在受教育权上的平等问题?笔者认为,受教育权公平是指男女、种族、民族、区域上的平等以及对残疾人的特殊人文关怀,是每个公民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应当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待遇,不仅应享受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而且在教育结果上也要一定的公平。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公平既是一个原则,又是一个理想,同时也是一个过程。
(一)国际法方面的规定
受教育权宪法平等的内容在国际公约和国际性文件中都有具体的规定,比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取缔教育歧视公约》、《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儿童权利宣言》等。《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第1款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 《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宣告:“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规定“教育是我们世界的全体男女老幼和各个民族的基本权利”。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论坛上通过了《达喀尔行动纲领》,明确把全面扩大和改进幼儿、尤其是最易受到伤害和处境最不利儿童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确保2015年使所有儿童,尤其是女孩、处境困难的儿童和少数民族儿童都能接受并完成良好和免费的初等义务教育;确保通过平等取得学习必要知识和生活技能机会的方案满足所有青年和成人的学习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人人都能学好,使所有受教育者都能取得公认的、可衡量的学习成果,尤其是在读、写、算、基本生活技能等方面作为教育目标。以上规定表明,受教育权的平等保护是这些国际法上规定的重要内容,世界各国都在为争取平等的受教育权而努力奋斗着。它的存在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能否有尊严的生活,能否实现其他相关的基本权利。因此,平等地保护受教育权是联合国各成员国和国际人权公约缔约国义不容辞的国际责任,是一项国家义务。
(二)区域性的有关规定
姚云将美国高等教育法治的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1492年-1861年的“移植模仿时期”,1862年-1957年的“特色创建时期”,1958年到现在的“逐步完善时期”。虽然这只是美国高等教育的一个历史阶段划分,但是它可以说明美国的教育在逐步完善,而且把教育看成是保障“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国家每年的雅思和托福考试就是一例,有着相当多数的人不惜一切通过教育去实现他们的“美国梦”。受教育权的平等问题在美国主要体现在判例中,诸如“布朗诉堪萨斯州托皮卡地方教育委员会”、“斯威特诉培恩特判决案”、“麦克劳林诉俄克拉荷马判决案”、“普莱赛诉弗格逊判决案”等典型案例,向人们昭示“隔离但平等”的理论违反宪法和法律上的平等原则,公民不仅要实现政治上的平等,更要实现社会权上的平等,这种社会权上的平等其中一方面就体现在受教育权上应该平等。
巴西联邦共和国1988年的宪法规定了教育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是国家和家庭的责任,是靠社会合作来促进的。教育的目的是要充分发展人,培养个人履行公民职责并使人们能胜任工作。墨西哥1998年修订的《宪法》第3款规定:“公民拥有受教育的权利。”第4款规定:“国家提供免费教育”。埃及1923年把教育机会均等写入宪法。1971年埃及公布的宪法中保留了此原则,并且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的原则以及国家的义务。”印度1950年的宪法规定了在未来10年,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责任。联邦政府在初等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体现在:作为协调机构,对欠发达的邦提供财政援助。同时,在宪法中规定了作为公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能成为取消公民进入任何国立教育机构的权利,或从国家基金中获取资助的权利,以及国家应特别关心并促进低弱阶层的教育经济利益。事实上,我国历来也非常重视教育工作,比如“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
宪法第46条第1款做了明确规定;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行了修订等。此外,我国政府还积极承担国际义务,将致力于发展和促进人权状况的努力置于国际人权的舞台上进行合作和交流。比如全国人大会于2001年批准了1997年签署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国际公约》,2001年6月27日,该《公约》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不仅是政府的国内法义务,而且成为国际法上的一项国家义务。
通过国际公约和国际性的文件以及区域性的规定,笔者认为:一是受教育平等权应该根据国际公约和国际性的文件,在现有的法律中或者未来立法中得到落实和贯彻;二是作为发展中的国家,在经济上虽然还比较贫穷,但是在教育上“穷不能穷孩子”,为了发展经济,教育作为后盾,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在宪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受教育平等权。特别是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要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能平等的接受免费教育,政府不惜一切代价为他们提供条件,甚至把接受教育作为一种义务进行强制性规定。
那么,我国也是发展中国家,我国《宪法》中第19条、23条、24条、33条、46条和48条对受教育权都进行了或详或略的规定,但是对于受教育平等权却没有进行规定,我们只能从这些现有规定中推定,但是,这种推定的效力如何呢?不言自明,一旦发生受教育权这方面的纠纷我们很难在宪法上得到救济。如果解决了这些问题,我们的受教育侵权就能够在宪法上找到依据;三是应该在宪法上对弱势群体和区域、城乡受教育平等权进行规定;四是对受教育权的平等观念、教育经费、违宪责任在宪法上予以规定;五是对受教育权侵害的,能够在宪法上赋予请求权,并且使这种请求权能够通过宪法进修救济。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在已有助学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些政策都是针对实践中的一些西部孩童的受教育问题而及时制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教育不公平现象仍存在,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一)区域、城乡受教育的不平等
当前,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受教育者享有的教育权益差距明显存在,并有拉大趋势。在教育年限、教育投入、教育水平、教育设施等许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不平等。城乡之间的不平等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扩大,教育政策中长期存在的“城市取向”仍然在发挥惯性作用。笔者来自农村,深深的体会了农村和城市、西部和东部以及西部发展较快的城市之间的不平等,不管是农村的师资力量还是教育经济补助都没有城市的雄厚。近年来,社会反映强烈的不同省市学生、城乡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不平等,就是教育的地区不平等和城乡不平等的突出表现。据相关数据显示:现在,城市人口拥有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分别是农村人口的3.5倍、16.5倍、55.5倍、281.5倍、323倍。如果继续循环下去,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将会继续涌向大城市。相关资料显示:城乡分割办学制度使农村儿童一开始就处于劣势,从而使80?左右的农村适龄人口无缘高考。
(二)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教育的不平等
弱势群体主要由贫困农民、下岗失业以及进城务工民工组成。他们的子女常因交不起课本费、学杂费而辍学。城市里的学校要收取跨区费、营养费以及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些都决定了弱势群体的子女不可能与城市里的学生站在平等的起跑线上。除此之外,正常儿童与特殊儿童教育上也不平等,正常儿童基本上普及了义务教育,而特殊儿童很多不能上学,即使有的能够上学,也往往受到一些人的歧视,这些不完善的地方都需要我们在宪法和法律上明文规定。
(一)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性文件中的规定应在我国立法中体现
德沃金指出:“平等的关切是政治社会至上的美德,没有这种美德的政府,只能是专制的政府,所以,当一国的财富分配像甚至非常繁荣的国家目前的财富状况那样极为不平等时,它的平等关切就是值得怀疑的。”之所以把平等关切视为一个国家政府的美德,是因为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实现的义务主体是国家政府。1966年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肯定人人受教育权的同时,其第13条规定了政府有能力承担的保障受教育权的法律责任。
政府对公民的义务教育承担绝对法律责任,是受教育权的核心内容,而义务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形式,政府只是有条件地承担相关的法律义务。但是,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的国情,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完善,出现了许多弱势群体以及一些残疾人,我们也应该在立法中进行规定,使他们能够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我们的政府不仅仅是要关注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平等问题,还要关注义务教育阶段之外的教育收费问题
(二)教育平等权需通过宪法诉讼与宪法救济加以实现
有人从受教育权的属性上分析受教育平等权的宪法诉讼和宪法救济。他们认为受教育权作为宪法基本权利,在自由权的层面及形式平等方面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审判规范进入诉讼程序,其理由在于自由权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具有可诉性。一国所有公民,至少是同一地区所有公民,在受教育权的享有和行使方面应保证形式上的平等,它是宪法规定的平等原则对受教育权的必然要求。考察美国实践中的表现,美国法院就经常利用其《宪法》第14条的平等保护条款,审判种族歧视等各种侵犯受教育平等权的教育纠纷案件。
如果作为社会权,则不具有可诉性,其理由在于它是作为一种方针条款而存在的,具有太强的政策性。但是笔者认为任何问题都不能太绝对化,应该辩证地看待。宪法也是法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要求在宪法上更应该体现。受教育平等权问题是一个宪法问题,那么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借助宪法诉讼与宪法救济来实现。我国现行《宪法》没有任何一个条款明示或者暗示它不得进入诉讼,相反在我国宪法序言中以及《宪法》第5条等都规定了宪法是可以进入诉讼的。
比如“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必须”一词就表示着如果侵犯了宪法的基本权利就需要追究其责任,受教育平等权就包含在其中。古老的法彦“有权利必有救济”则告诉我们“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没有救济的权利就不是权利。”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等一些判例法国家的经验,把权力诉讼与救济纳入到宪法上来,从根本上废除各种形式的非平等保护的措施、政策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宪法权利与宪法救济的角度来实现受教育不平等的问题。
(三)国家需要修正分配平等的理论与政策
从本质上来说,平等问题是一个分配的问题,它不会自动发生在自由和公正上,我们前面的所述都渗透着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平等保护只能依靠政府与政府的资源平等分配才可能实现。如果国家政府对城市中小学分配了太多的教育资源,而对农村的中小学分配很少的教育资源,
那么不平等的问题将会永远得不到改变。德沃金指出:“分配平等主要是两种,第一种平等是福利平等,其要求是在人们中间分配或者转移资源,直到再也无法使他们在福利方面更平等,如此就做到平等待人;第二种平等是资源平等。宪法规定的权利其实就是一种资源,即权利资源,在资源分配上必须体现平等,这种权利平等就体现于资源分配平等上,它要求国家在分配平等政策上做到福利平等与资源平等。”因此,国家需要修正对农民工的分配平等政策,一视同仁地关怀与保护受教育者的权利。
受教育平等权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种永恒的追求,它既是国际公约和国际性文件确认和保障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也是宪法中规定的宪法权利。因此,我们就不得不认真对待这项权利。作为我们的一种权利,我们将不会放弃;作为一种美德和义务,我们也希望政府能借鉴国际公约和国际性文件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对我们受教育的平等权在立法和一些具体的法律上进行明确规定,也许这样,受教育不平等在宪法上才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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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权是一种很宽泛的权利,生活中无处不存在对于信息的接受处理,不同的信息获得对于人或智能对于事物的判断有着相当的影响。生活中父母亲友周围的人都会对你意识成长产生相应的影响,各种学习、各种训练、各种圈子、各种交流其本质都可以纳入教育的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民国宪法中的受教育权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论民国宪法中的受教育权全文如下:
教育关乎个人发展更决定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因此自古以来无论东西方都十分重视本国公民的教育问题。自16世纪有关强迫教育的法令出台至今①,义务教育已发展了几个世纪。从受教育义务到受教育权,公民的这项基本权利随着历史的演变也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国民国时期宪法对教育问题关注较早,《天坛宪草》首次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义务,随后的多部宪法更是以教育专章的形式详细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纵观民国宪法史,从受教育义务到受教育权利再到义务教育,从它的变化中我们可以发现民主宪政在我国民国时期的发展轨迹。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天坛宪草》是中华民国时期第一部官方正式制定的宪法草案,从1913年7月13日的宪法起草委员会的预备会议开始到1913年10月31日完成宪法草案三读为止,共召开正式会议33次,历时近四个月,虽然最后以“夭折”的悲惨命运收场,但它毕竟是民主共和体制下第一部经过正式法律起草程序产生的宪法草案,也是民初制宪运动的最终产物。它凝结了那一代政治精英的心血,通过它我们可以了解那一时期的制宪理念。《天坛宪草》是我国首部规定受教育义务的宪法草案,草案第十九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依法律有受初等教育之义务。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正是这部宪草让受教育义务首次登上中国历史的舞台。
(一)《天坛宪草》产生的历史背景
宪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部宪法的产生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例如经济、政治、文化等。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1]当我们对一部宪法进行研究时,首先因探讨的就是它的历史背景,因此笔者将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对《天坛宪草》的历史背景进行回顾。
1.政治背景
从专制统治转变为民主政治,一般要经历政治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过程,自由化指公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公平审判权等,民主化则体现于公民所享有的例如竞选公权等政治权利。学界一般将民主化进程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旧的专制权威政体解体;第二阶段为由旧的专制权威政体向民主政体的转型;第三阶段为民主政体的巩固;第四个阶段为民主政治的成熟。经验表明,转型是民主化进程中最不稳定的阶段,时刻具有被旧政权颠覆的危险。[2]《天坛宪草》正是这一阶段的产物,从《临时约法》的颁布到议会的选举再到国会政治的运行与宪法草案的制定,中国社会经历了一个完整的民主转型过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主化机遇的来历。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政治呈现出如下特点:
①制度决定论②,这一时期人们对民主议会政治给予过高的希望,迷信西方的富强都源于立宪,所以只要设议会立宪法就能救国。这种视宪法为救国工具的立宪观是国人对宪法最原始的理解:
1907年张之洞答慈禧太后的一段重要对话就反映了这种立宪观,“立宪实行,越速越妙。预备两字,实在误国。派人出洋,臣觉其毫无效验。即如前年派王大臣出洋,不知考察何事?试问语言不通,匆匆一过,能考察其内容?臣不敢相信。现在日日言准备,遥遥无期,臣恐革命党为患尚小,现在日法协约,日俄协约,大局甚是可危。各国视中国能否实行立宪,以定政策。愚臣以为万万不可不速立宪者,此也。”[3]不少文人志士也在期刊杂志中表达了这一主张,“……欲救此险舍立宪末由,立宪者有利朝廷有利人民而可以实践中国人之中国一语者也……”[4]“夫以今日之国步阽危。大势岌岌,英俄同盟,已经宣表,东亚危机,日甚一日吗,将欲使危者安之,倾者立之,舍诚心立宪以外,宁有他途之可循乎…”[5]
萧公勤先生将这种现象评价为一种“早熟”的立宪观,认为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认为只要立宪国家富强指日可待,民族危机就会消弥。这种心理上的“快感”,使他们在中国社会内部尚没有产生承受西方立宪政治的经济、文化与社会条件以前,就“早熟”地进入了对一种更为先进的政治制度的向往的思想状态中。[6]
②参与制度的日趋成熟,建立参与制度是中国从技术革新走向制度革新的开始,民国二年的国会是民主共和政体下的代议机关,且其产生于全国统一局面下,故其于中国近代历史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这次国会选举的选民人数与清末咨议局选举进行比较可知“前咨议局的选民,最多的一省(江苏)十六万四千余人,最少的一省(黑龙江)四千余人;民元选举,最多的一省(直隶,今河北)九百十九万五千余人,最少的一省(新疆)九千余人。两相比较,后者多于前者二十倍至二十五倍。平均言之,清季之合格选民,每省仅得八万三千余人,全国总数一百七十余万人(以二十一省计);而此次选民平均一百九十余万,总数接近四千三百万人(以二十二省计)换言之,前清之选民千人中得四人(0.45%),此次则百人中得十人(10.5%)。”[7]选民人数的大幅提升揭示了中国近代政治发展的一个趋势,那就是公民的政治参与日趋活跃,市民社会的发展日趋强大③。扩大政治参与,将更多的人纳入国家政治决策中来是民主进步的一个重要体现,从参众两院的选举到国会的成立,民初政局呈现出良性发展的趋势,而参与制度较于之前也更加成熟。
2.经济背景
1895年到1913年,中国由民间和半官方创办的利用机械动力的制造业和矿业企业达到549家,创办资本共达120288000元,同时,开办的96家外资和40家中外合资的企业,拥有创办资本103153000元,[8]虽然这一时期中国的民族资本有所发展,但十九世纪后期的中国经济公认是贫困的。中国晚清政府在思想上和政治上都不能保证和建立一个有法律、商业、教育等制度的体制,缺乏这样一种体制,近代商业是不可能处于一个繁荣发展的局面。但我们都知道商品经济的繁荣是制约近代宪法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国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容易引发政局的不稳定,同时政府又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立宪活动,可见民国初年的经济环境对于宪法的出台是极其不利的。 3.文化背景
旧的秩序被打破新的秩序还未建立,这一时期是文化思想最为活跃的一个时期,尤其是政治文化最为丰富。大批的知识精英对新建立的共和体制充满信心,对即将产生的宪法充满期待,热烈讨论政治问题的现象在民国初年达到了高潮。围绕制宪问题,中国当时的宪政精英纷纷走上台前宣扬自己的宪政主张,各种各样的学说理念充斥于大报小刊之上。“主权在民”还是“主权在国”就是当时热议的一个立宪话题,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派主张主权在国,1912年12月28日云南都督蔡愕在至袁世凯等电中提出“…今吾国宪法精神之所在,窃以为其方针有二:一必建造强国有力之政府…今者改弦更张,若不极力扶助政府,假之以实权,而复事事为之限制,时时为之动摇,国本不固,则国脉已伤,自保有且不能,更乌足以对外。”
1913年2月7日再次通电各省指出:“民国成立,迄于今日,省自为政,中央力薄,不能收指臂之用,以致财政紊乱,政令纷歧,外侮内江,相缘以起。推求其故,现政府法律上之实力,不能发展国权,实为最大原因。故民国宪法宜以巩固国权为主义。国权巩固,国力自张,然后有发达民权之可言。欲巩固国权,则凡障碍国权发动之制度决不可采,…”[9]这一主张自然引起其他党派人士的强烈反对,《国民(上海1913)》上刊登的一篇文章感慨道“中华民国者中华人民造之也,中华民国之主权而不属于国民则又乌得谓之共和耶”。[10]王宠惠在其所著的《中华民国宪法刍议》中也指出:“…主权在民乃共和体最要之原理不妨为规定使国民晓然…。”[11]活跃开放的氛围为《天坛宪草》的出台打下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二)《天坛宪草》起草过程中孔教问题的提出与推进
二十世纪的中国正处于内忧外患国将不国的危险时期,民强国才能强,而教育是培养公民民主意识,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的最有效方式,且中国自古就重视教育,那么共和政体下的第一部宪法又怎能不将其列入其中呢。民初的有学之士积极呐喊要求宪法当规定受教育义务,并发出感慨“义务教育非规定于宪法:则人民公私家国之观念不易革之使新也”;“义务教育非规定于宪法:不足以增强法律之实践力也”;“义务教育非规定于宪法:不足以追先进之前踪而挽国势于将来也”。[12]
二十世纪也是“受教育义务”理论盛行的时代,自《魏玛宪法》首次将受教育规定为公民义务后,其他国家纷纷效仿,所以当受教育以公民义务的形式写入《天坛宪草》时,大家并没有觉得意外,毕竟国家的繁荣富强依赖于国民,而国民只有通过教育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才能促进社会的前进,所以公民为了自身的发展更是为了社会的前进需要承担接受教育的义务。先进的科技,先进的制度可以迅速被一个国家接受,但是上千年的文化积淀不是说变就能变的,在宪草起草过程中,“孔教案”可谓是争论最多的议题之一了,而其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在规定公民有受教育义务之后增加一项“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那么孔子之道到底是当时的教育方针,还只是一政治妥协之物呢?
1913年孔教会上书参众两院请定孔教为国教,随后支持国教与反对国教的双方均纷纷上书参众两院,于是,围绕着是否定孔教为国教,国会内部开始了旷日持久的激烈争论。首先是由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陈铭鉴提议孔教案,一读时得到了汪荣宝、向乃祺、朱兆萃等议员的赞成。而反对者有何雯、徐镜心、武朝枢、汪彭年、卢天游、谷钟秀等议员,最后表决未获通过。9月28日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上,孔教问题又被提出,陈铭鉴首先发言说“孔教为文明进步之国教,并非野蛮时代之迷信宗教者可比,应定孔教为国教”。[13]议员何雯则提出了四条反对理由:第一中国非宗教国;第二孔子非宗教家;
第三信教自由,宪法之通例,如定孔教为国教则会与宪法相抵触;第四五族共和,孔教以外尚有喇嘛、回教种种,如定国教,易起蒙藏怀二心。双方就此问题争论不休,在会议结束时也没得出一个结论,此次讨论又以未果而终。10月13日,宪法会议再次讨论国教问题,议员朱兆萃、向乃琪、王敬芳、黄赞元、汪荣宝等人再次赞成将孔教定为国教,而徐镜心、伍朝枢、汪彭年、卢天游、谷钟秀等议员则是坚决反对,再最后表决时反对孔教为国教的议员为多数,争论此时才告一段落。
10月28日,国会再次开会,此次会议是关于国教问题的三读会,汪荣宝在会上提出将“国民教育以孔子教义为大本,”加到宪法第十九条之后,而蓝公武认为应改为“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不抵触共和国体者为大本;”陈铭鉴提出“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伦理之大本”;孙润宇主张“伦理之大本改为修身之大本”;朱兆萃主张“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大本”,可惜的是以上提案表决时因均未获三分之二的票数而全部被否决。后来,汪荣宝又提出在宪法草案中增加“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伦理大本”,再次引起激烈的讨论,直到最后由黄云鹏提出“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获得了陈善、黄云鹏等人的支持,可还是表决数次,均无结果,最后互相让步都同意“将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之大本”加到十九条之后,此次关于国教的讨论才算是真正的结束。④
由此可知,《天坛宪草》第十九条的第二项是支持“孔教”入宪者和反对者互相妥协的结果,并非宗教的“孔教”想通过宪法承认成为国教显然缺乏说服力,而在宪法条文中唯一和“孔教”有关的仅有国民教育这一条,所以将其规定于第十九条中最为合理。但将孔子之道表述为立国之本或是教育之本还是让当时的进步人士无法接受,所以最终并没有成为教育宗旨的孔子之道只能这样定义为修身之本而突兀的出现在了第十九条当中。透过这一条款我们看到了处于社会变革期的人们的挣扎,一面是对西方先进政治制度的向往,一面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依依不舍,正是这种徘徊与挣扎造就了第十九条的第二项,在代表积极进步的宪法文本中为孔子之道寻求到一席之地。
(一)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出台背景
在经历了洪宪帝制的失败和张勋复辟的瞬间消失,受到了民主宪政洗礼的中国百姓无论如何是不能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专制独裁了,封建统治在中国是彻底地走到了历史尽头,立宪以行民主政治是这个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即便是处于军阀混战中,无论是深谙西方民主宪政精神的政治精英还是盼望国富民强的普通百姓都希望通过制宪和行宪来结束这种混乱的局面。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各派势力围绕北京政府统治权力进行角逐,中央政府几经更替,在1920年直皖战争和1922年直奉战争中获得胜利的直系军阀首领曹锟、吴佩孚掌握北京政府。直系军阀上台后并未统一其他军阀,地方军阀的势力还是很大,他们亟需通过制定一部宪法来获得形式上合法的统治,同时也急切地希望通过制宪来明确中央政府的各项权力从而统一全国。1923年10月5日,曹锟以每票五千元代价向国会议员行贿后得以被选举为大总统。为了遮羞,10月10日国会议员们迅速通过了一部《中华民国宪法》⑤。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了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它以《天坛宪草》为基础,是我国历史上民主共和体制下第一部正式颁布实施的宪法。
(二)受教育义务在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中的表述
中国人自古强调“名正言顺”,曹锟政府以贿选之手段获得总统职位,立法者本身“名不正,言不顺”,那么其制定的宪法又怎能获得合法的地位,孙中山先生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指出:“迩者曹锟以非法行贿,尸位北京,亦尝借所谓宪法以为文饰之具矣,而其所为,乃与宪法若风马牛不相及”。[14]可是“贿选宪法”的名声狼藉皆来自与它的制定机关及立宪程序的不合法,就这部宪法文本本身而言,我们还是要肯定它的进步性。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第四章国民,准确区分了自由权与社会权,从第5条到第13条详尽地列举了国民所享有的例如人身、住宅、财产、言论等自由,并强调“非依法律,不受限制”,切实地限制了行政权对国民自由权地干涉,唯有法律明文规定才能限制国民的自由。更难能可贵的是第十四条规定“中华民国之自由权,除本章规定外,凡无背于宪政原则者,皆承认之。”对自由权这一概况性规定,大大扩大了国民所享自由的范围,承认了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理念,这可谓我国制宪史上一大进步。第十五条到十八条则规定了国民享有诉讼、选举、被选举、从事公职等社会权。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关于教育义务表述为“中华民国人民依法有受初等教育之义务。”将其与纳税和服兵役明确规定为公民的三大义务,这是我国宪法史上第一次准确地用义务来定性教育。较于先前《天坛宪草》的规定,我们发现教育条款的表述出现了以下两点变化,一是将“国民教育”的表述变为“初等教育”,二是删除了“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的规定。从第一点变化可以看出立法者对公民所需接受的教育进行了区分,明确了初等教育是每个人都必须接受的,这一变化体现了当时立法技术的提高,宪法文本在表述上用语更为规范和严谨。第二点变化则是因为在《天坛宪草》制定过程中,因“国教案”屡屡被否,孔教派人士与其反对者最终互相妥协将其规定于教育条款之后,以这样的方式写入宪法。而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第12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有尊崇孔子及信仰宗教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既然已有专门条款对孔教问题进行规定,那自然不再需要保留当初的政治妥协之物,所以在这部宪法中就删除了“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这一表述。
(一)《湖南省宪法》出台背景
辛亥革命爆发后,各省相继宣布独立建立政权,此时联邦思想盛行,联邦制的理论到1920年以后发展成为连省自治运动。这场运动具有革命之性质,它既然号称革命则必有革命之原因,而它又号称运动,则必有开始、发展、衰落之过程。省宪运动的原因,一言以蔽之,曰中央集权之反动而已。[15]民国建立十年有余,但国家政权几次易主,宪法更是数次被废,论其原因集权与分权之论战应首当其冲。集权论代表为进步派,分权论的代表是国民派,两派论战始于民国初年,迨洪宪以后,国会复活,国民派深感专制之痛苦,更加认为应当分权而治,于是在宪法会议上提出地方制度法案,进步派依旧反对。张勋复辟、督军独立、国会解散等事件的发生导致了百姓对中央集权的不信任。直皖之战、直奉之战更是让百姓看穿了军阀混战的真正目的,他们号称为救国而统一,实际上是为了扩张自身的势力。既然期待全国统一建立中央政权无望,不如脱离集权政府而求自治,这便有了省宪运动。
省宪运动之所以发端于湖南,是因为湖南地处南北交通要塞,是兵家必争之地连年饱受战争之苦,北洋军阀统治期间更是混战不断民不聊生。王无为先生在《湖南自治运动史》中将自治运动的动机归结为:“因中国多事起战争,湖南又首当其冲已至湖南全省无日不受炮火或戒严令的支配,全体湖南人的政治愆就几乎活活饿死。人情安则决不乱,如不安则难免于乱,不安越甚则乱越烈。”[16]同时湖南也是许多学会、报刊的诞生之地,如著名的《时务报》、《大公报》等,接受新文化新思想的人才更是举不胜数。
第一次直皖战争爆发之前,吴佩孚从衡阳撤防北上,湖南各界乘机起来反抗军阀张敬尧,将其赶出了湖南。随后湖南省长赵恒惕首先发出通电,主张“建筑联邦化之单一国”,并提出“当国宪法未成立以前,谓各省必不可制省宪,亦未免近于拘泥。”1920年7月谭延?以湘军总司令的名义通电宣布湖南自治,同年11月,湖南正式宣告自治。此后,湖南先后设立省自治根本法筹备处和省宪起草委员会,进行制宪活动,1921年11月,在经过起草委员会的起草,审查会的审查后,对省宪草案进行了全省总投票,该草案以一千八百余万票获得通过,并于1922年1月1日正式公布。
(二)权利本位的制宪理念
宪法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公民的基本权利应在宪法中占有重要比例,但国人是秉着“宪政救国”的思想来接受宪法的,国人对宪法最原始的理解是有了它国将不破,所以纵观清末到民初的历部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都未着过多的笔墨。而《湖南省宪》在制定过程中,权利本位的制宪理念始终贯穿其中,从其文本的结构安排和内容中都有所体现。
首先,《湖南省宪法》将人民之权利义务安排在第二章仅列于总纲之后,在省之事权、省议会等政府组织之前,这种结构上的安排体现了其对人民权利的高度重视,表明了人民权利重于政府权力。
其次,从权利内容上来看,《湖南省宪法》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共有条款20条,其中规定人民权利的条款15条,无论从权利范围和保护力度上来说都较先前的宪法有极大的进步。
进步一:《湖南宪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无论何人,不得以人身为买卖目的物。”这是我国近代以来首次在宪法层面宣告男女平等,其宪政价值正如陈建平博士所指出的“在规定男女平等,在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中国历史上,《湖南省宪法》的规定却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7]
进步二:对人民人身权利的保护条款规定详细,“除现役军人之外,凡人身自由被剥夺时,施行剥夺令之机关至迟须于二十四小时以内以剥夺之理由通知本人,令其得有既时提出申辩之机会。被剥夺人或他人皆得向法庭请求出庭状,法庭不得拒绝。”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湖南省宪法》对剥夺人身权利的限制之详细,细化到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剥夺理由告知本人,使其可以提出申辩。这种既规定剥夺他人自由须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又保证被剥夺自由后可以提出申辩,这双重规定切实保障了人民的人身权和申辩权。
进步三:《湖南省宪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人民有受教育之义务。义务教育以上之各级教育,无分男女,皆有享受其同等利益之权。”虽然其还是将接受教育定义为公民的一项义务,但它首次提出了义务教育,并且除了在第二章规定了人民有接受教育的义务,第七章行政中第二节还专门设立了教育专节。对接受教育的年限、教育经费的来源等都有细化之规定,足见这部宪法对教育之重视。
(三)湖南省宪与浙江省宪法就受教育条款之比较
联省自治的声浪,在这个瞬息万变、毫无聊赖的中国政治舞台上面,可算一朵鲜艳的蔷薇,[18]浙江也是较早开展省宪运动的地方。1920年,部分省议会议员就提出了“浙江省自治大纲建议案”,1921年5月,部分议员又组织了“浙江省宪期成会”,讨论省宪法会议组织法及省宪制定问题。随后各地军政领导对浙江省总督卢永祥提出制省宪的建议积极响应,不久组织省宪起草委员会,又组织省宪法会议,对省宪草案进行议决,9月9日正式公布《浙江省宪法》。[19]《浙江省宪法》继承了《湖南省宪法》的部分内容,但也不乏特色之处,尤其在教育方面,规定的比《湖南省宪法》更为先进和科学。
《湖南省宪法》虽然率先提出来了义务教育,并在第75条规定“全省人民自满六岁起皆有继续受四年教育之义务,为达前项之目的,得强制各地方自治团体就地筹集义务教育经费,开办应有之国民教育”,但在义务教育实施方面并没有做出卓越的贡献。义务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模式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教育免费,可是湖南省宪并没有规定由政府提供免费的教育,只是笼统地要求由地方自治团体自行筹集教育经费,至于需筹集多少经费,具体由谁负责,若筹集不到怎么办,相应的补救措施是什么,这些都没有提及。试问这样的法律条款如何能得到实施,教育经费得不到解决,又何来义务教育。在那兵慌马乱的年代,百姓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哪里还有钱供子女读书,所以虽然省宪中规定了义务教育,但对大众来说,基本的教育权利根本得不到保障。《浙江省宪法》在规定义务教育条款时明显较《湖南省宪法》进步很多。首先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全省国民学校不收学费”,表明教育经费由政府承担,免除百姓的经济负担,并于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凡属教育之款项或产业不得移作别用”强调对教育专项经费的保证,有了政府的财政支持和保障,义务教育才有了实施的基础。综上,虽然《湖南省宪法》率先提出义务教育,但真正以法律条文明确义务教育实施的却是《浙江省宪法》。
(一)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产生经过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两党签订“双十协定”,根据此协定,国民政府于1946年1月10日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出席会议的38位代表被分成五个小组分别就政府组织、施政纲领、军事问题、国民大会和宪法草案等问题进行讨论。参加宪法草案组讨论的有国民党的孙科、邵力子,共产党的周恩来、吴玉章,青年党的陈启天、常乃惠,民主同盟的张君劢、罗隆基、章伯钧和无党派社会贤达傅斯年、郭沫若。[20]会议主要的争议问题是中国究竟应采取怎样一种模式的宪法,当时有孙中山的五权宪法,英美式宪法和苏联式宪法三种模式可供选择,国民党主张采取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希望以“五五宪草”为宪法的蓝本,而民盟、青年党和无党派人士则大多倾向于英美式宪法,共产党方面也希望采用英美式宪政,这样可以抑制国民党一党专制的局面。
会议围绕“五五宪草”和英美式宪法展开了激烈地争论,最后张君励提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那便是以五权宪法之名行英美式宪法之实,即不专门设立国民大会,通过投票来实现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民权;设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且行政院只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有权对行政院投不信任票,行政院有解散立法院、重新进行大选之权;实行虚位元首制,总统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国家元首,而不负实际政治责任,以张君励方案为基础的宪法修改十二条原则就这样产生了。1946年11月15日,在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同盟人士拒绝参加的情况下,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政协会议拟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案》)交由大会讨论。12月25日上午国民大会对宪法草案三读完毕,全体代表一致起立表决通过,《中华民国宪法》遂告完成。
(二)受教育成为公民的一项权利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下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有受国民之教育权利与义务。”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在宪法中承认公民享有受教育权,虽然此时还是认为对国家而言公民有接受教育的义务,但对教育权理念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就这部宪法而言,我们可以看出条文的背后是教育权利理念在慢慢被国人所接受,大家不再仅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待这问题,也开始考虑从个人出发认为公民有权去要求国家保障这项权利。《宪法教育条文阐微》中就体现了这一变化,“在国家立场讲,是人民应尽的一种义务,而在人民的立场讲,又是他必须享受的一种权利。尤其是未成年的学龄儿童,国家更应该无条件的供给他们以基本教育的机会,学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则有把他们送受这基本教育的责任。”[21]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没有将教育单列一章而将其放在第五章基本国策中,全节共12条。其中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教育文化,应发展国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国民道德、健全体格、科学及生活智能。”这一条是对国民教育宗旨的规划,将教育宗旨写入宪法并非这部宪法首创,但这部宪法所规定的教育宗旨涵盖面广,从德智体等多方面做出了要求,而非一党的党义,这可谓一大进步。
此部宪法关于教育条款的先进之处还体现于两点,即肯定了教育普及原则有提倡义务教育,分别体现于第一百五十九条“国民受教育之机会一律平等”和第一百六十条“六岁至十二岁之学龄儿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纳学费。其贫苦者,由政府供给书籍。已逾学龄,未受基本教育之国民,一律受补习教育,免纳学费,其书籍亦由政府供给。”民国时期,国民“受教育的机会并不平等。如男女的不平等,贫富的不平等,阶级的不平等,城乡的不平等,热闹省份与边远省份的不平等,宗教的不平等,种种现象不一而足。为了矫正这种现象,保证儿童就学机会的均等起见,宪法中应有全国人民受教育机会一律平等的规定”,[22]同时,它是与国民日后追求个人幸福息息相关的一项权利,每个公民都有追求个人福祉的自由,所以每个公民都应享有这项权利。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承认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权利,这显然是一巨大进步,但是若这项权利得不到实践,那么就算它列入宪法也无济于事。受教育权的实现依靠于政府的财政支持,既然政府承认它是权利,那国民就可以要求政府保障这项权利的实现。所以这部宪法规定了政府保障公民的普及教育,将普及教育分为6-12岁儿童的基础教育,和已逾年龄的补习教育,即免费接收教育的人群不光有儿童,还包括未受过基础教育的成年人。这一规定明显考虑了当时的基本国情,长年的战乱和贫穷,很多人都没有接受过教育,没有文化的他们生活并不容易,所以政府也保障这些人的教育权,将这个人群也纳入免费教育的范围。我们姑且不论这一条款的执行情况,单就文本本身而言就可看出宪法起草者的用心良苦. 五、民国时期受教育权的特点
(一)国家教育权的确立
教育分为国家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年轻一代施教的公权力,施教的主体为政府。我国自古重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教育的责任也主用由家庭和社会团体承担,国家几乎没有参与公民教育。直到《天坛宪草》首次规定了公民教育问题,随后的几部宪法陆续对公民教育的规定越来越完善,确定了教育平等原则,普及教育免费等,至此国家承担起了公民接受教育的责任,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途径不再是家庭或是私塾而是变为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学校,所受的教育内容也是由国家规定。
(二)从义务到权利
受教育是以义务的形式出现在我国宪法史上,民国初年我国正处在内忧外患的艰苦环境下,随着宪政救国思潮的兴起,国民对宪法给予厚望,而在宪法中规定教育也成了一种不可避免地趋势。《天坛宪草》首次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受教育义务,受教育以义务的形式出现于我国宪法,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外国宪法的影响,十七世纪到二十世纪初是教育理论处于义务观的时期,多数国家普遍认为公民接受教育不光是其追求个人福祉的必要过程,更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公民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其有义务通过受教育来提高自身能力,从而实现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在这一理论的影响下,将受教育规定为公民的一项义务是一种趋势,所以民国初年我国在制定宪法时受西方国家影响较大,不可避免地也借鉴西方宪法关于教育的规定,将其规定为公民义务。
其次是教育救国思潮的兴起,1905 年,严复在伦敦时曾对孙中山谈道:“以中国民品之劣,民智之卑,即改革,害之除于甲者将见于乙,泯于丙者将发之于丁。为今之计,惟急从教育上着手,庶几逐渐更新乎!”[23]在洋务运动失败后,国人逐渐认识到仅是技术改革是救不了这个古老的民族,国人素质低下才是制度改革的真正障碍,唯有通过教育来提高国民素质从而实现制度改革。在教育救国的呼声下,当局政府自然会重视教育问题。唯有通过制度改革才能救国,而制度的改革又依赖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又唯有教育方能提高国民素质,就是出于这样的逻辑,作为中华儿女自然要承担救国的责任,那接受教育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公民的一项义务。正是在这种国内国外双重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受教育是以公民义务的姿态出现在我国宪法上。
随着国际上受教育理论的发展,和教育救国思潮的消退,国人对受教育也有了新的认识。民国宪法的发展呈现出一种越来越重视公民权利的趋势,在这种趋势影响下,制宪者发现受教育应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1946《中华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大的进步,这不仅是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更是我国近代公民权利的发展。
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受教育权是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中所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中国也不例外。世界各国的制宪经验表明,鉴于教育是在人们满足温饱之后才会去追求的高层次需求和教育的长期性,导致在推行普及教育的初期都会经历一个强迫入学的阶段。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个人在社会中地位的提高以及由此而来的人们对教育问题的重视,受教育开始由一项它赋的权利转变为自赋权利。教育权利在民国时期宪法变迁过程中也经历了从“要我上学”到“我要上学”,从强迫教育到义务教育,从受教育义务到受教育权的演进,它的每一次进步都表明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
① “早在十六世纪后半期,德国少数公国就颁布了强迫教育法令,如1559和1580年威登堡和萨克森先后办不了这样的法令。自十七世纪开始,大多数的公国都竞相颁布强迫教育法令,魏玛在1619年,法兰克福在1654年。”参见王天一著:《外国教育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85页
② “我们可以把这种仅仅为了获得某种外来制度所表现出来的‘效能’,而移入这种这种制度的思想倾向和观念称为‘制度决定论’。这种‘制度决定论’思想倾向的最基本特点是,在肯定异质文化中的某一种制度的功效的同时,却忽视了该种制度得以实现其功能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诸方面的前提和条件。”摘自萧公勤.近代中国人对立宪政治的文化误读及其历史后果[J].战略与管理1997(04):29
③ 当然这次国会选举《选举法》对选民资格的限制的适当放宽也是导致选民人数增多的一个主要原因,但这仅是外因,而公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是内因,正是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促使了本次选举的盛况。
④ 关于国教案三读会议的经过主要参考了四川大学韩华博士的毕业论文《民初孔教会与国教运动》,而韩华博士则是在参考了吴宗慈所著的《中华民国宪法史前编》描述了此次会议的经过。
⑤ 由于曹锟被人们称之为“贿选总统”,这部宪法也就连带被称之为《贿选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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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建立政权后,也需要用宪法来巩固自己的胜利成果。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尽相同,但它们的阶级本质一样。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以发展生产力和保护公共财产为首要任务;都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确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都是无产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我国宪法劳动关系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浅议我国宪法劳动关系全文如下: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对于我国公民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就公民的权利而言,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四款规定:“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这两款规定了国家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障、职业培训义务。就公民的劳动义务看,该条第三款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并强调了国有经济组织劳动者的劳动义务,规定了奖励劳动,提倡义务劳动。
从文义上看,两个规定劳动权利条款的主语都是“国家”,就第四十二条可见,国家是宪法劳动关系的唯一义务主体,公民的劳动权利由国家进行保障。《宪法》中涉及劳动权的内容除了第四十二条之外还包括多个条款,这些条文分别从基本国策、就业培训、休息制度、退休制度和社会救济制度对劳动权的保障进行了细化。
在宪法中关于劳动权的条文中“劳动者”一词一共出现了七次。第四十三条中提到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许多学者认为,宪法上的劳动权的权利主体应该是公民而不仅限于劳动者;休息权与劳动权、财产权、选举权、生存权等构成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事实上看,公民在劳动之外也可以休息,并非一定是处于劳动关系中的公民(劳动者)才可以休息。是故,宪法应该规定公民有休息的权利而不仅限于劳动者。公民需要通过与国家建立劳动关系才能成为劳动者,或者说公民只有受雇于国家进行劳动,其休息才是受到宪法保护的。这与第十四条中国家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与技术水平也是相吻合的,只有受雇于国家,国家才有可能直接对劳动者进行保障和训练。
通过以上分析可得,我国宪法劳动关系存在于国家与公民之间,公民劳动权利唯一的义务主体是国家。国家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必然会表现为代表国家的某个或某些组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可以视为宪法中规定的劳动关系。
建国以后一共制定了五部宪法性文件,前四部宪法性文件历经曲折对劳动权的宪法保障做出了有益探索。1982年《宪法》顺应改革开放的趋势,增加了劳动训练、职业教育、退休制度等内容,确立了较为完善的劳动权保护体系。
1956年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公有制经济占到绝对多数。就业问题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我国逐步建立了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劳动管理体制,如户籍制度、人员编制制度,人事档案制度都有管理劳动力资源的考虑。公民并没有太多选择的权利,不劳动就没有报酬,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国家管理劳动力资源。国家的这种管理权力也反映到之后的宪法文本中,1975年宪法开始规定,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1978年宪法进一步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可见,这时的宪法虽致力于保护公民的劳动权,但是公民劳动更多的体现为一种宪法义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是供国家管理、调配的人力资源。
1982年《宪法》对劳动权进行的最重要修改是删除了强调公民劳动义务的“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将1978年《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劳动就业……”重新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一方面,公民劳动从一个由国家管理、保障的宪法义务变为权利与义务的复合体,更加强调对公民劳动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国家的角色发生了改变,国家从计划经济下劳动力资源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市场经济下创造劳动就业机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福利的保障者的角色,也就是说,国家不再是就业机会的直接提供者。
事物的矛盾存在主要反面与次要方面,主要方面起到决定事物性质的作用。从宪法规范的变化可以看出,公民劳动的主要方面从国家管理下的劳动义务转变为国家保障的劳动权利。国家的角色从国家管理公民劳动,按计划安排工作,改善公民劳动条件,福利进行劳动培训,变为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就业机会。这个趋势说明国家作为宪法劳动关系的一方在弱化。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宪法劳动关系中国家的作用只是在弱化,并没有改变,没有消失。现行宪法文本中宪法劳动关系的义务主体仍然只是国家。
历经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相比于宪法制定的时代,中国社会历经由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三个阶段,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1982年《宪法》对劳动权的修改,是立宪者基于社会现实与未来的发展趋势对制度进行的修正,可见我国宪法拥有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时代精神。公民的劳动权不仅包括就业权利还包括按其劳动的数量与质量获得劳动报酬;获得与其劳动相适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障的权利。所以劳动权的另两方面的内容也理应是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丰富的。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都应该是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
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有其时代基础,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的嬗变,对基本权利也会出现新的理解。有学者认为,成文宪法、观念宪法与现实宪法间的隔离,不利于我国宪法的健康发展。在现实法的层面,公民劳动权的义务主体已经不唯一,在市场经济中私营企业、自然人雇主等已经成为劳动权义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成文的法(宪法典)却没有充分反映出这种社会的嬗变。如何建立一个机制使得社会现实能够适度修正预设的制度轨道,让现实宪法与成文宪法相互调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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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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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试谈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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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客户变得越来越重要,谁能掌握客户的需求趋势,加强与客户的联系,有效管理和发掘客户资源,谁就能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客户关系管理成为企业制胜的关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与日益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手段,企业不得不尝试在产品研发生产领域之外寻找能够建立自身竞争优势的方法与路径。在此过程中,于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展开对客户关系的管理开始逐渐被广大企业所接受,并逐渐成为企业构建自身核心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但是仍有诸多企业在企业营销过程中未能意识到对客户关系展开管理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也存在有一些企业,虽然意识到了在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需要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但却缺乏实施手段与方式,甚至于实施了错误的方法与策略。
一、客户关系管理的概念界定与内涵
客户关系管理的实质并非是企业对自身客户进行管理,而是企业对于客户所需服务信息的管理。在概念定义上来讲,我们可以将客户关系管理定义为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与客户单向或双向的信息交流分享机制,进而了解客户对于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从而在自身产品研发、生产、推广的过程中做出一系列改变,以便满足顾客需求。在现代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已经成为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必须予以构建的商业战略。运用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手段,统筹整合企业的市场营销行为,构建以客户为核心的产品研发、生产、营销体系,已经成为了企业获得核心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对于现代企业发展而言,客户关系管理对于企业而言已经不再是一道选答题,而是一道关乎企业发展成败的必答题。通过对客户关系管理概念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现代企业进行客户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客户信息交流机制的构建。自由市场状态下,顾客即为上帝。因此,上帝需要什么、上帝不满意什么、上帝的想法是什么,诸如以上关于客户思想与需求的揣摩,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无疑应率先予以解答。企业建立客户信息交流机制的目的也正在于此。其次,对于客户关系管理而言,企业还需对客户市场反馈的信息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通过对信息的筛选、分辨,企业需明确哪些是有价值信息,哪些是垃圾信息,哪些又是竞争对手散步的恶意干扰信息。再次,企业需要进一步对市场反馈的有用信息进行研究,提炼出有助于改善企业营销管理的关键性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最后,企业通过调整发展战略,在参与到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之后,还需对自身战略进行一定的分析与评估,研判其与预想效果的差距,从而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相关经验。
二、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意义
通过前文对客户管理概念与范畴的界定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企业进行客户管理的过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同时也是企业市场营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综合来讲,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企业获得自身核心竞争优势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与环境下,企业开展对自身客户关系的管理已经成为了获得自身核心市场竞争优势与能力的关键所在。在传统的企业发展模式与市场营销管理模式中,我国企业往往是按照国家相关的经济发展规划或预判一定程度的市场需求来进行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这种模式下,企业的生产模式转变往往相对缓慢,对于市场信息与客户信息的重视程度也十分不足。企业如果想建立在市场条件下的核心竞争优势,往往需要依靠于技术研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但是随着信息爆炸与科技多元化发展时代的到来,企业越来越难以实现自身产品在技术与质量领域的绝对领先。面对克隆技术与山寨模式的双重打击,即便某一企业能够维持自身在产品生产研发领域的科技领先,往往也无法取得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通过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企业无疑能够实现自身发展模式的转变。通过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企业可以实现对市场信息与市场需求的进一步的把握,明确市场需求的方向与内容。对于市场竞争形势的准确把握,相当于为企业指明了前进与发展的方向,必将更加有助于企业获得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
2.有助于企业生产经营策略的科学转变
在企业进行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传统发展模式下的企业往往是根据自身产品调整营销策略。而在现代市场竞争环境下,市场已经成为了企业能否得到发展的最关键性因素。脱离市场进行的市场营销管理是毫无意义的,在客户关系管理的范畴之外统筹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是不科学的。企业在对客户关系的管理过程中,其行为往往包含多方面因素,既有对市场信息的收集,也有对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既有对信息的筛选整理,也有对信息的汇总分析。通过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可以更加明确的掌握自身产品的推广销售信息,进而及时对生产经营战略做出调整。通过良好有效的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决策过程当中,必然能够获得极大助力。
三、我国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
1.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混乱的成因分析
基于历史与现实原因,我国企业目前的市场营销管理存在整体滞后的现象,客户关系管理的水平相对低下,覆盖率水平较低。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在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也缺乏一定的实施步骤与发展规划。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受我国历史发展轨迹的影响,我国企业的市场化意识并不很强,也未能建立起先进的发展理念。建国以来,受制于我国遭受到的长期战争伤害,为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与发展,我国在政府的主导下构建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内,我国企业几乎不受市场需求的影响,单纯的在国家经济规划的指导之下进行生产实践活动。因此可以说在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当中,其市场化意识并不强。与西方国家自创立就于自由市场中摸爬滚打的企业相比较,我国企业的市场化意识层次还十分低下。另一方面,我国企业相比较于西方发达国家企业而言,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十分匮乏,企业管理也十分不科学。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企业现代化发展进程过于滞后造成的。我国企业的现代企业发展进程大多开始于改革开放之后,距今不过三十余年。对于摸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构建完善合理的客户关系体制而言,时间无疑过为短暂。通过上文对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滞后性的研究论述,我们得以初步总结出我国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出现一系列问题的原因。但是综合而言,当前我国企业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2.客户信息分享管理机制缺失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的现代经营理念也在逐渐建立。我国一些企业率先认识到了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信息进行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率先开始尝试进行客户关系管理。在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诸多企业建立了对客户信息的收集机制。例如客户信息意见反馈系统、客户投诉系统。与此同时,在营销过程当中,一些企业也开始有意识的对客户信息予以记录,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时采取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的方式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应该说,当前我国企业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形式多样的客户信息收集体系。但是对于所收集信息的处理与应用而言,我国企业还存在有相当大的问题。一般情况而言,在客户信息收集之后企业往往没有对花费大量资源收集的信息进行有效的处理与应用。信息收集的过程往往是企业员工与营销部门向上级领导展示自身工作的过程,更多的情况下,信息收集的过程只是一种走过场式的行为。在信息收集之后,企业中即没有专门人员对信息进行处理,也没有专门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最终,企业因客户信息的处理机制缺失,造成了自身在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的巨大失误。
四、建议与策略
1.建立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
对于企业在对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混乱现象而言,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企业客户信息数据库的缺失。因此,在企业进行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必须率先建立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客户信息收集系统,已经可以较为轻易的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面对收集过程中的信息处理与信息丢失问题,企业应率先构建自身的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通过构建自身的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企业可以对客户信息收集的结果进行汇总与整理。需要对客户信息进行使用时也可以迅速予以调用。更为重要的是,客户信息数据库的建立过程,同时也是客户个人专属档案的建立过程。通过对客户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企业可以较为轻易的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予以掌握,对客户在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疑惑、不满予以备案了解。通过数据库的数据分析工作,企业也可以在决策过程中依托较为科学合理的统计数据进行决策。有鉴于此,在对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构建客户信息数据库应为一切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步。
2.构建客户关系管理机构
企业必须构建自身专业的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当前一些企业在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一系列混乱现象,主要是由于客户关系管理缺乏专人负责,缺乏专业机构负责所导致。对于市场营销部门而言,客户关系管理只是其工作的一部分内容,而并非是全部内容。即便市场营销部门认真负起了自身职责,其工作所涵盖的管理范围也仅仅只是信息收集、反馈过程,而非是信息的分析整理过程。即便是信息经过了整理,但是其可靠性与稳定性基础之上,信息的保障、分享、保密等问题也仍需进一步予以解决。因此唯有构建客户信息管理机构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客户关系管理问题。通过客户信息管理机构,企业可以明确客户关系管理方面的职权划分,实现通过专人专科负责的方式对客户信息进行汇总整理。与此同时,专业的客户关系管理机构也可以从事一定的客户信息处理分析工作。例如在营销部门对客户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形式的研究之后,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就可以对客户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对客户意见进行统计分析。一方面,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可以将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然后将信息分发至各个单独企业部门,如将客户对产品的改进意见发放给企业产品研发部门,将对产品质量的投诉送达至企业质检部,将对企业客服人员的投诉送达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针对客户所反应的信息及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与意见,进而递送于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决策层,帮助其进行经营管理方面的战略决策,最终促成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
五、结语
当前我国部分企业已具备了一定市场营销管理意识,并将客户关系管理做为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但是基于各种原因,一些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的管理还存在有一些问题。面对诸多问题,我国企业唯有克服自身在发展过程中的惰性与惯性,构建全新的客户关系管理机制与体系,方能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对于我国企业而言,转变自身意识,重视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与研究已经成为了其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唯有将客户需求作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核心要素,不断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构建以市场需要为标准的产品研发生产模式,企业才能真正的实现对客户关系的妥善管理。
摘要:优质的客户服务使财产保险公司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财险公司吸引客户的不仅是企业的产品,同时也是因为财险公司能为客户提供令客户满意的优质服务、而非一般竞争性的服务。
关键词:客户关系管理;财产保险公司服务;应用
客户关系管理,从管理科学的角度来考察,它源于“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论,是一种自在改善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的管理机制。从解决方案的角度考察,它是将市场营销的科学管理理念通过信息技术集成在软件上,在网络时代的客户关系管理应该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企业与顾客之间建立一种数字的、实时的、互动的交流管理系统。基于此,财产保险公司现阶段怎样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核心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实施品牌制胜战略。要想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就要整合内外部资源,使经营模式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转移,体现出服务和经营的差异化,客户的满意度逐步提高,才能达到提高财产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问题。
1财产保险客户服务的特别内容
1.1制定方案
防灾防损要以切实可行的防灾防损方案、周密详实的实施计划和具备技术特长的专业人员为保障,并根据时间的推移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防灾防损对策。
1.2重点落实
(1)定期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客户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2)对重要客户和大中型保险标的,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业化的风险评估活动。
1.3特殊服务
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主动或应客户要求提供一些特殊的服务。例如,收集中长期气象、灾害预报及实时的天气预报信息,协助客户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2财险提高客户服务的方法
2.1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财险公司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现有的客户进行分析,详尽地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家庭组成、赔付和投保情况等,清楚地知道每位客户的要求,以便更好的为之服务。根据多方面财险业务的需要,有必要对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设多方面入手。首先,找一个突破点,自动区别劣质客户名单和优质客户名单,达到细分客户及服务的目的,实现服务和经营的不同化。其次,建立“黑名单”制度,绝不允许“黑名单”客户在系统内游动。对“多次索赔客户”和“高赔付客户”要建立预警系统。再次,对数据分析,同时借助客户管理系统,对已有客户进行分析,并开发新产品,提高财险公司的智能水平。
2.2对已有的车险客户进行分类
从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出发对客户进行分类。第一种是高满意度、低忠诚度的客户,这类客户主要是投保后多次出险,索赔后大多活动赔偿的客户。这类客户满意自己的投保公司,但是在索赔后只是获得部分赔偿,可能会尝试转投其他公司,这类客户对于我公司来说属于无差异客户,和其他保险公司来说没有太大的损失。第二类是高满意度、高忠诚度的客户,主要是驾驶技术好,多次投保,出险风险小,因此,应该采取相应的客户关怀政策来争取和留住客户。第三类客户是低满意度、低诚度的客户,我公司应该对此类客户从实际出发,进行适当的取舍。第四类是低满意、高忠诚度的客户,这类客户主要是索赔记录良好,续保次数较多的客户。此类客户是质量高、效益好的重要来源。
2.3对质量高、效益好的客户进行奖励,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
从我公司的实际出发,建立客户档案,对于那些在保险期间内无赔款、无损失的客户进行奖励。例如召集他们到我公司参观,体验我们的企业文化,或者进行一些优惠活动,建立会员制等等。用以进一步提升客户的忠诚度和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2.4建立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
要建立一套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第一,明晰客户投诉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权限。目前,有的保险公司虽然设有客户服务中心,也有客户投诉管理制度,但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并没有建立起来。大量对服务态度和业务问题的投诉,在服务专线或基层公司就自我消化、自行处理了,并没有规范的管理渠道,导致投诉处理质量不高、信息流失严重以及管理漏洞不能及时发现等问题。为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真正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应该建立一套贯穿总公司、省分公司、市分公司三级公司,由客户服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的责、权、利明确的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第二,规范投诉渠道。所有营业单位都必须在营业场所醒目的位置公告投诉电话,告知客户投诉渠道和投诉方式。第三,严格投诉的接受、核实、登记、转交、协调、处理、反馈等受理程序及有关规定,严格《客户投诉登记表》、《客户投诉情况核实表》、《客户投诉转接表》、《客户投诉处理表》的操作规范和时限要求。第四,健全投诉档案管理和分析工作。投诉事件处理完毕后,需要将投诉事件处理的全部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表格、记录等。同时要将客户投诉事件的相关资料录入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中,以便每月填写《客户投诉分析表》,对客户投诉进行研究、分析,并将《客户投诉分析表》和分析报告呈报公司经营决策层和有关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要针对客户的投诉,与有关部门和所属分支公司共同研究制定纠改措施,确保纠改措施有效地执行,以利于客户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服务质量持续地提高。
3结论
在客户管理工作中,客户服务工作是常与客户来往,直接为客户服务的工作,它起到公司和客户之间缓解矛盾、增进感情、加深了解进而提高服务的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在服务上的功夫做好了,才有可能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客户服务工作的好坏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文化修养、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于企业利益直接挂钩;能否赢得价值客户,不仅是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标准,产品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客户服务也是一个关键环节。做好客户服务工作需要探索和完善的东西还有很多,需要我们不断积累、不断总结和不断提高,从细致的动作到规范的服务语言和整体表现,因为服务永远都没有止境的!综上所述,我公司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就应该更好地做好客户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客户和我公司的关系,把客户放在首要的位置,解决他们的诉求,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就会赢得更多客户的认可,提高我们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周金明,何一.基于客户关系管理提升财产保险公司竞争力[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2).
[2]陈滢婷.财产保险产品的开发与营销服务创新的相关问题探讨[J].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09(1).
客户关系管理论文范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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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大学生人际关系心理障碍已成为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首因,大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其身心健康、个人成长有着重要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论文,供大家参考。
卡耐基说过: “ 一个人事业的成功 , 只有百分之十五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 , 另外百分之八十五要靠人际关系和处世的技巧 ” 。可见 , 人际关系的好坏是一个人社会适应能力的 综合体现。对于大学生来说 , 培养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大学生活的需要 , 更是大学生走 向社会的需要。 人们常用孟子的那句话来强调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 人和”。 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重要内容。自古以来,中华民族 就崇尚“和为贵”,讲究为政仁和、为人谦和、民风醇和、家庭和睦,强调正心、修身、齐家、 治国、平天下。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大学生活三年,最棘手的问题莫过于人际关系的处理。怎样把握好良好的心理,如何使 自己能更好地进行与人际交往,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这对我们大学生活以及以后融入社会 舞台是相当有必要的。当然,选择人际关系心理学这门选课,除了出于自己的兴趣,还有一 个原因就是希望自己能在课堂学到东西, 能正确和周围的人相处, 建立自己完善的人际关系网。
人际交往, 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心理上的关系,反映了 人们在交往中关系的深度、密切度、协调性等心理方面的联系程度。人际关系是 依靠人际交往而建立的,人际关系通过交往表现,又通过交往实现。社会这个大 的环境下, 人际交往能力与人际关系状况是现代人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条件。人 们在追求高质量的生活的同时,更需要高品质的人际关系。不可否认,人际关系 关系到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处事的境地甚至是人生的成败! 人人都希望自己能有 一个美好的人际关系世界, 都希望能拥有多一些朋友, 并与他们保持真挚的友谊。
通过课程的学习,我整理了一下我的人际关系。总的来说,我的人际关系应该算是不错 的。虽然比不上那些交际能力强的人结识的朋友多,人脉宽,但我认识的人也不少。而且只 要是和我认识的,关系比较熟的,大都可以说是和我成了好朋友的了。我觉得我的人际关系 网络里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只有过一面之缘的,萍水相逢的普通人;二是和我在同一个 生活圈里的,关系熟络的,交往较好的朋友;三是和我关系密切的,交情深厚的知心朋友。
我对自己现在的人际关系还算满意。但是,我的人际关系网散布范围小,且 漏洞大。
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并一一为之做一定的评价。首先,谈谈 我人际关系好的一面:
第一,与朋友、同学等社会关系相当好。这主要是与我个 人的性格有关。我的性格虽然有点内向,但是脾气好、与人相处和善,所以只要 是我认识的人,关系不会变差。当然在这一点上,我可能还需努力。我始终记得 一句话: “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 ”
第二,与朋友、同学等社会关系能喜 悦共享、 互帮互助。 所谓喜悦共享, 我想, 并不能与周围任何一个人做到这一点, 可能只限于要好的几个朋友。 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我总是把积极的一面带给大 家,于是乎,我从外界接受的也是积极的、健康的一面,这对我的情绪培养和处 事态度有很重要的影响。对于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朋友,我会积极伸出援手。 相反,当我遇到困难时,同学、朋友也会全力帮助我。
第三,与朋友、同学等社 会关系肝胆相照、合作处事。当然,这个是建立在诚信待人、友善交往、互相尊 重的前提下。当然我的人际关系网有很大的“漏洞” ,需要进行“修复” 。
具体来 分析一下:
第一,对一些看法、做法难以做到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我认为 一个普遍现象, 这种普遍现象也落在了我的身上。可能是因为文化差异或者生活 环境不同所导致的。
第二,对一些敏感、尖锐的话题,我可能会伤害朋友、同学。 这一点得从我自身出发, 可能是我的原则性比较强,这种原则性可能出于正义之 道,但它阻碍了我的人际交往。总的来说,改变自己才会改变人际关系。
通过一整个学期对人际关系心理学的学习, 对于人际交往我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以往对 于人际交往关系只是一知半解, 现在通过学习, 我可以更好的处理我的大学真的是人际关系 走向社会化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我遇到了各个方面的人际关系: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同 乡之间,舍友之间以及个人与班级、学校之间的关系等等。面对如此众多的人际关系,我努 力去适应与改变。对于一个在校大学生来说,我的人际关系并不如社会上的人际关系复杂, 相对的我都人际关系网散步范围小,仅限于同学、老师、朋友和亲人。大学生的社交能力普 遍较弱,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生活的圈子小,能接触到的人群有限。我们对人际关系的追求 往往带有较多的理想化色彩。
现在的大学生都比较普遍存在以自我为中心,任何事情,任何 决定最先考虑到的就是自己的需求和利益,强调自己的感受,不顾及他人。以自我为中心共 性决定了我们有的时候缺乏交往技巧,不易融合。在大学校园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 一种团结友爱、朝气蓬勃的环境,将有利于大学生形成和发展健康的个性品质。在生活节奏 不断加快,竞争激烈的当今社会更是如此。 培养良好的人际效能力,不仅是大学生活的需要,更是将来适应社会的需要。一个没有 交际能力的人,就像陆地上的船是永远不会漂泊到壮阔的大海中去。 成功的人际交往是一种智慧和能力。不懂得必要的社交知识,不善于运用交往的艺术, 在生活中就会举步维艰。人际交往的全部奥秘在于把握分寸感,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和 不同的情况灵活掌握。
交往的主动性
人们在交流沟通的过程中,不是一方领导另一方,而是双方都是活动的主体。
交往的互益性 交往的条件性
在人际交往中,首要的条件是双方所使用的符号必须相同或相通,这是交往发生的必备 条件。人际关系的沟通手段,不外乎听、说、读、写几种。听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种,却往 往容易被人忽视。如何去听,怎样才能听懂对方的话,尤其是怎样从对方的立场去聆听,这 就是“听的艺术”。生活中要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在我看来处理好人际关系需要做到以下 几点,要遵循五个原则:正直原则、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和换位原则。
1、尊重原则 尊重包括两个方面:自尊和尊重他人。
2、真诚原则
3、宽容原则
4、互利合作原则
5、理解原则 理解是成功的人际交往的必要前提
6、平等原则
首先,切勿以自我为中心。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定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大部分人 的利益与需求,而不是我个人的需求和利益,善于在适当的时候做出自我牺牲。要常替他人 着想,在别人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人,只有付出才能得到回报, 现在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帮一把,到时候自己遇到挫折了才会得到回报。其次,在与人相处的 时候要善于表达和倾听。常言道: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表达主要是指要善于表达自己 观点、看法和建议,在表达自己的时候需要注意用词恰当,不可独断。倾听别人可以使自己 更好的了解对方,进一步与其交往和沟通,要善于接纳别人的建议,适当的自我反省。要柔 和的接受事物,作到坚定而不固执,冷静而不冷漠,稳重而不失去激情。
然后,要与人平等 交往,尊重他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不能因同学的出身、家庭、经历、长相 等方面的客观差异而对人“另眼相看。 而应该正确估价自己,尊重他人的自尊心和感情。 ” 生命的主宰其实就是自己,关键得根据自己的特点去改变,以积极的态度和行为和人 交往, 相信就一定会找到合适的方法培养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从而在生活这个舞台上绽放 光彩。 我的人际关系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 因此, 我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改善。
第一, 从自己开始入手,做好自己、改善自己,树立一个良好的个人形象,这样才能在别人面前展 现优秀的自己。
第二,用真诚交往的态度和热情去结识新的朋友。主动和热情地待人,热情 是最能打动人、对人最具吸引力的特质之一。
第三,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去对待对方。自己如 何对待别人,别人也会以相应的态度和方式对待自己。
第四,容纳别人不足的宽广胸怀,人 无完人,学会接受别人的不足,同时也要善于去发现别人的优点和好的一面。要多点站在对 方的立场和角度思考一下,设身处地地为他人想一下。
第五,学会正确地妥善地处理好各种 人际关系中的矛盾与问题。总而言之,我会用热情和诚意去打动别人,只有这样才能交到真 心朋友,这就是我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在交往过程中要勇于吸收他人的长处,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和谐的人际关系既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学生形成健康心理的重要源泉。大学生在校期间人际关系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融洽的人际关系可以使人身心愉快,从而促进学习,提高工作效率。
一、大学生交往障碍种种
大学生以专业分班级、以学科分院系,班级和院系是他们生活的团体,一个单纯的高中学生上大学后,若不小心被别人鄙视或被拒绝于团体活动之外,而他又不善于交往,不在改变中得到提高的话,就有可能进入孤独、压抑的境界,从而可能困扰大学四年的生活,甚至影响未来的行为。 大学生由于阅历较浅,一般都缺乏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经验。大学生的交际困难主要表现为他们一方面在本能状态驱动下渴望融入集体,另一方面他们又习惯于后天养成的惟我的行为模式,有时他们适应不了,接受不了,理解不了同龄人之间那种平等的争吵、合理的冲撞和正常的磨合的自然法则,因此客观上群体包容不了他们;主观上自己也容纳不下群体。
主要症状①自我封闭: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对外界的事物不适应或不感兴趣,不愿与他人交往。②容易冲动:对于身边发生的一点点小事常会以过激的行为去解决。但是,现在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处在冷漠、疏远的人际关系中,他们心情不愉快,有时还产生敌对、憎恶的态度,从而导致攻击性行为,有损身心健康。
二、 大学生交往障碍的原因
影响大学生交际问题的原因很多,综合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点:
1、社会人口政策发展及家庭生活的影响。新人口政策下的家庭生活往往使孩子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模式,这些孩子聚在一个集体里,会出现中国特色的人口问题。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的家庭不仅存在‘纵向”关系,而且还存在“横向”关系。 “横向”关系体现为每个家庭基本有两个孩子以上,邻里之间的孩子相互串门。小伙伴在嬉笑玩耍中避免不了受伤挂彩,吵嘴哭鼻子,但是孩子们在做游戏的过程中学会了竞争与合作,形成人际观念。自从我国实施“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后,中国的家庭多为独生子女,“横向”关系没有了,孩子享受的是“纵向”血亲(爷奶、父母)带来的呵护甚至溺爱,从小缺乏集体环境而导致缺乏集体荣誉感与合作精神;家长的过分包办使独生子女上大学后缺乏最起码的独立生活及为人处世的能力;缺乏坦诚的心态和理解偏激等等。小伍上大学了,没过多久,他觉得宿舍太窄,班级无聊,独自在校外租房,又把一个来自西北的女学生招来同居,他免费供她吃住,她则每天洗衣做饭,陪他睡觉,说不清是小两口儿还是主仆关系。这消息传到了小伍的家乡,母亲觉得孩子闹腾得太过分,于是打来长途电话兴师问罪。没想到孩子挺着脖颈蛮有理: “你们从小对我娇生惯养,我又不会洗衣做饭,一个人怎么生存?”。 “一叶知秋”,从小伍的家庭可以看出当代校园的新问题。
2、校园环境的影响。
大学具有比较开放的学习环境,生活在其中的学生吸纳多方面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处理不当就会产生矛盾。与中学比,大学的管理模式较为松散,强调的是个人的兴趣与发展。中学时期住宿比较集中或居家,每天的安排有固定的规律,班主任也一任数年,天天相见。熟悉的面孔、相似的语言、习俗,构成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跨进大学,周围的人来自不同地区,素昧平生,语言、习俗各不相同,要靠自己的交往能力来适应这个环境。大学是走向社会的桥梁,大学生可以与社会人员交往,可以自由上网吧甚至在宿舍中直接上互联网。
3、大学生自身因素。
大学是人的一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最明显的时期之一,若不能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不能正确地自我选择和自我发展,就会影响一生。大学生在校园里具有较大的自主空间。大学生可以钻研浩瀚的专业知识,也可以在广阔虚拟的Internet空间里漫游。糟糕的是迷恋游戏的同学,在“反恐”、 “传奇”等界面中不能自拔,忽视同学、朋友、老师之间的人际活动,因为实际的远不如虚拟的精彩。这样的大学生如果自控能力弱小,就会觉得自己不顺,甚至对别人出手。另外,不注意人际关系培养的大学生,在激烈竞争社会中喜欢单打独干,易于自我封闭,不善与人交流合作,以防止自我暴露和竞争力的丧失。小灵是个文静内向的学生,以较高分数从乡下考入大学,刚开始满怀激情,但不久后发现自己不知道怎样与别人交流,看着别人开开心心地谈天说地,高高兴兴地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她感到心理极其紧张和不安,甚至不愿意在人多的地方出现,曾有不如回家算了的念头。
从认知心理学方面理解,人际交往的认知意象来自经历与感受。与他人交往的经历就像输入大脑的信息,交往时所产生的感受好像一个软件包,经过当时的加工处理与实施则组合成文件。像小灵及那些常一个人在家里的孩子们,中学时期以学习为主要任务平时极少与他人接触,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缺少与人交往的客观环境,缺乏与人语言交流的能力,所以形成不了与人交往的经历和与人交往的现实感受,因此也就无从形成人际交往的认知意象。这就使得他们在大学校园相对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感到手足无措和缺乏信心。
三、提高大学生交际能力的建议
根据内因主导外因的辩证思想,要提高大学生的交际能力,首先要设立必修课程,以求改变他们的思想;然后,发展针对个体的信息咨询活动,做到“点、面”结合。
1、设立交际与心理的专业必修课,进行公开的正面宣传教育。
每个人都有发现别人内心秘密的欲望,一般来说只有敞开自己的心扉,才可能走进别人的心里,主动向别人示好是取得思想上的沟通、感情上融洽的第一步。交往的过程中遇到意见不一致的时候,通过角色置换来看待问题,也许你会得到前所未有的理解。同时要明白每个人都有保留自己意见和按照自己意愿去生活的权利,不要强制改变别人,尊重他人,不过高要求别人,以豁达心胸与他人合作。室友的好友来访,热情接待,休息时间,切勿大声喧哗,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开始的。
2、发展心理咨询服务,提高心理咨询的作用。
学校心理咨询是增进学生心理健康、优化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心理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性格日趋成熟与稳定,其价值观,世界观基本成型,在很多问题上都表现出自己独特的观点,但也可能易趋固执、钻牛角尖。一些学生虽然平时不愿意与身边的同学交流,但对心理咨询却有一定的需求,他们可能从学校心理咨询老师那里得到解释和慰藉。在目前“校校通”和“舍舍通”的条件下,建议学校在计算机网络上设立采用“不见面、不记名”的文字、语音同步咨询服务,以便能使该项工作能得到广大学生的喜爱,成为学校的现代教育品牌之一。
3、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形成学生、家长与老师的教育合力。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一个人的教育经历中显得尤为重要,孩子的情感、认识及价值观很大程度上受家庭教育的影响。大学生是以寄宿为主,对于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家长并不能及时了解,学校和家庭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摘要]良好的人际关系对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就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困扰类型和特点做了简要的探讨,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克服人际关系困扰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人际关系;困扰
大学时代是人际关系走向社会化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大学不同于高中,大家只顾着忙于个人学习。到了大学,同学们普遍参加了社团,有的同学去校外兼职,总体来讲,进人大学会遇到各方面的人际关系: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同乡之间、异性同学之间以及和校外人员之间的关系等等。面对如此众多的人际关系,有的同学因为处理不当,心情很郁闷。更甚者有的同学因为人际关系紧张,精神压力很大,导致不同程度的心理病症。许多同学由于不知如何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经常为之苦闷。所以,找出大学生人际关系困扰的原因,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对于大学生几年大学生活和未来事业的成就,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困扰类型
(一)内心想与人交往却不懂如何交往。此类学生不同程度上都有人际交往中的自卑、不善言谈、交往不主动等障碍。这类学生内心非常渴望与同学交往,但又缺乏人际交往的基本技巧,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甚至说话和行为方式让人产生反感,比如总是讲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打探别人隐私,不注意说话方式等,这些都会造成周围的同学不愿意和他交往,因而缺乏朋友,感到特别孤独。
(二)对人对己要求较高,追求人际关系的完美。没有人是完美的,这是许多人都懂得的道理。然而,现实中却有不少大学生以完美的标准去衡量他人与自己,这使得他们在人际交往中常常即不能接纳自己,也不能接纳别人,在与人交往时显得比较苛刻,自己友善的行为没有得到别人的回报就对人际关系产生失望心理,对别人的期望值较高。还有的同学拿高中同学的标准来衡量现在的同学,总是认为现在的同学没有高中的同学好,经常和高中的同学联系,而忽略了身边的同学,这又加重孤独心理。
(三)不懂得如何和异性相处。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学生和异性相处的渴望逐渐增加,有的同学和同性相处得比较融洽,但是由于害羞、自卑等心理,导致在和异性相处时出现一定的困难,比如不敢主动和异性交往,和异性讲话会紧张,有了喜欢的异性不知道如何处理等等。有的同学不懂得如何表达爱,有的同学不懂得如何拒绝爱,这些都会造成许多的困扰,严重影响自己的心情甚至同学的心情。还有的同学在谈恋爱的过程中不懂得把握异性的心理,总是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误解对方的行为,造成许多的误会,继而出现争吵,甚至分手,导致心情低落。
(四)家庭经济贫困影响到人际交往。有的同学家境贫寒,甚至学费都是贷款或者缓交的。而现在的大学生讲究物质消费,同学朋友之间经常一起出去吃饭唱歌等,维持人际交往状况需要一定的费用。特别是如果有在谈恋爱,要给对方送礼物等等,这笔费用会更大,这就造成了矛盾。一方面,大学生的经济不独立,另一方面,人际交往又需要一定的费用。许多同学为了避免出现这一矛盾,干脆自我封闭,不去和人交往,以免让别人知道自己囊中羞涩,影响到自己的自尊心。而这种情况又导致别人不愿和他交往,成为大学生人际交往中一个重要问题。
二、大学生人际关系困扰的几个特点
(一)性别差异。女生比男生更容易产生人际关系的困扰。一般来讲,女生的心思会比男生更细,对事情考虑更多,更容易“小心眼”。大学生宿舍关系是人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宿舍人际关系好坏对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有重要影响。就笔者的实际咨询经验来看,女生因为宿舍关系闹矛盾而产生心理困扰的同学要远远多于男生,甚至因为分摊水电费,谁打扫卫生,谁先洗澡等问题都会发生冲突。而男生相对来讲心胸会更加开阔,对生活小细节不会太在意,同宿舍同学相处起来比较简单,出现矛盾的机会也较少。当然,这也和生源类型有关,比如有些文科类的学校女生较多,出现问题的概率也多于男生。
(二)生源类型差异。一般来讲,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比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更容易受到人际关系的困扰。来自农村的同学进入大城市,面对许多新鲜的事物,会有些不适。消费能力大多不及城市同学,用不起好的电脑和手机,穿不起好看的衣服,特别是来自偏远农村的一些贫困生,会产生强烈的自卑感,不敢主动和人交往,怕被人拒绝。
(三)人际关系困扰具有隐秘性。许多同学人际关系产生困扰,但是不容易被发现。进入大学,一个辅导员带几个班,任课老师下课就走,许多存在人际关系困扰的同学又表现得很安静,很难被发现,大家也只是会认为某某同学很内向,除非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所以许多有人际困扰的同学自己默默承受孤独感,不愿敞开自己的心扉,家人、老师都难以发现他内心的困惑,无法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影响到这部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人际关系困扰的原因
(一)许多大学生中学没有住过集体宿舍。进入大学之前,他们一般只需要关注学习,其他事情由父母代劳,生活自理能力差,习惯于受家人照顾。进入大学后,集体生活中需要一定的规则,比如打扫卫生等事情大家需要轮流来做。有些同学在家里没做过,来到大学也不愿意做这些,容易和同学产生摩擦。还有的同学把宿舍当成在自己家一样,随心所欲,不顾及其他同学,晚上想玩到几点就玩到几点,不管有没有吵到其他同学。再加上缺乏沟通,很容易因为这些琐事导致同学之间出现隔阂。同学们来自不同的地方,生活习惯不同,性格不同,需要大家互相体谅。一些学生以自我为中心,不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很容易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状态。
(二)身份和角色的转变导致人际困扰。中学时他们还是个“孩子”,受到父母老师的呵护。到了大学,许多事情都要自己来做,没有家人的照顾,老师也只是起到引导的作用,也没有精力对每位同学做到嘘寒问暖,许多事情都需要学生自己积极主动,包括和同学之间的关系,也要积极主动才能赢得良好的人际关系。许多同学还是被动地等待别人来关注自己,还希望像以前一样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关心,一旦不能实现,就产生失落心理,觉得自己突然之间不被人重视,自我价值感降低。
(三)性格上的缺陷造成人际交往的困难。有的同学很自大,不把周围的同学放在眼里,在和同学相处的过程中,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行我素,说话做事都很自我,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周围的同学避而远之,找不到朋友。有的同学因为各种原因比较自卑,比如觉得自己外形不够好,家庭经济状况不够好,学习成绩不够好,来自农村等等。自卑心理导致他们不敢主动和同学交往,怕受到拒绝,而使自己的自尊心更受打击。还有的同学性格比较内向,又缺乏人际交往的技巧,不知道怎样和别人展开对话,说了几句就没话了,所以干脆不开始谈话,导致朋友越来越少,越来越感到孤寂。如果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调整好自己,还能弥补人际交往的不足,如果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只会让自己离大家越来越远。
四、克服人际关系困扰的对策
(一)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完善自身的性格。性格是一个人稳定的态度体验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是个性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性格是改善人际关系的重要内在因素,不良的性格严重影响人际关系,妨碍人的成长与进步,十分有害于身心健康。大多有在人际交往中存在问题的大学生,性格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过分自大或者自卑、自卑与自负的双重人格等,对于人际关系有极大的破坏作用。性格上的缺陷会妨碍与同学的正常交往,导致同学之间缺乏应有的了解,造成关系不融洽,一旦与人发生矛盾又不能很好地处理,从而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自己要进行自我总结,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自己的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完善个人性格,克服不良个性特征的制约,培养高尚的人格品质。
(二)学习人际交往能力,成为善于与人交往的人。人际交往能力的缺陷,也是影响人际关系的原因之一。存在人际关系困扰的大学生往往缺乏人际交往能力。有的同学迫切想和别人交往,但却不知如何去做,甚至不懂如何开展一场对话。在和同学交往的过程中,经常弄巧成拙,反而让大家离他越来越远。于是听之任之,这就失去了进行人际交往的机会。要想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就应该掌握一些具体的人际交往方法,比如如何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学会谈论一些别人感兴趣的话题,学会微笑等等。还要关注一下班级里人际交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同学,学习他们是如何和别人打交道的,从而让自己也变得更加善于与人交往。
(三)主动与人交往。有许多同学尽管与人交往的欲望很强烈,也学习了一些人际交往的技巧,但是却跨不出第一步,总是等待别人来主动和他交往。如果别人没主动和他交往,就认为是别人没把他放在心里,没当他是朋友,也就懒得再去理会别人。因此,虽然他们周围有许多同学,却仍然感到很孤独。要想赢得朋友,同别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就必须做主动的一方,多尝试。主动与人打招呼,主动去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主动参加班集体活动,主动性越强,就会赢得越来越多的赞扬以及越来越多的朋友,成为一个人际关系良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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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是心理健康重要的支持源,是影响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是个体心理正常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人际关系心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人际交往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交往活动,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人的心理健康。人际关系是大学生成长发展的主要外部环境,是其大学生活的重要内容,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其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基本保证。每个人都希望生活能充满阳光,都希望友谊能天长地久,都希望人情能温馨美好,但生活总是现实的,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是在所难免的,我们总会发现曾经多么亲密的朋友、多么幸福的伴侣最终却分道扬镳、形同陌人。 虽然寝室是大学校园的最小单位,寝室生活构成了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良好的寝室同学关系不仅体现在寝室卫生环境,而且表现为良好的寝室文化,寝室成员之间的团结友爱,这些都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学习、生活。何才能避免人际冲突的发生及人际关系的破裂,是困挠着每一个大学生的现实问题。
影响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和谐的原因如下:
1、外部因素
(一)、不同个体的差异
在宿舍中,每个人都是有着不同个性的个体,他们来自于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家庭,有着不同的经历和习惯,因此也就形成了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等。这些差异就很容易导致不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缺乏交流技巧
人际关系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和谐的人际关系需要科学的交往知识和技能。当今大学生无不是一路从书山题海中拼杀出来,几乎没有闲暇的时间和精力用来进行和谐的人际交往,学习交往的技能技巧,他们的人际交往知识和技能是来源于自身原始的、经验性的,他们对人际交往的技巧、造成人际冲突的原因、面对人际冲突的应对方法所知不多,也不知如何处理和解决。在与同伴交往的过程当中,大学生往往凭自我感觉,凭情绪和自我经验来处理各种人际问题,这样就很难适应新环境下复杂的大学生活,很多情况下反而会造成人际冲突,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社会影响
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使道德观念被弱化,人们的诚信度不够,大学生的诚信品质也受到了质疑。而没有诚信就很难进行良好的沟通,也就不会有彼此间的相互理解和包容,更不能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其次,当今社会追求个人利益。在宿舍中,它表现为强调自我,以自我为主,忽视宿舍其他人的需求,一旦这种需求发生矛盾,就很容易导致人际冲突。再次,社会生存原则使当代大学生面对着就业压力,在学业等各方面充满着激烈的竞争。对于宿舍内人员来讲,他们通常来自于同一专业,甚至同一班级,竞争性可想而知,为了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优势,获得更多的利益,一些人往往不择手段,这种为了个人利益而进行的争斗,增加了人际冲突的可能性。
2、内部因素
(一)、自卑心理
进入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一切都需要学着去适应。学习上,有些人在从前可能是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班级里的佼佼者,很可能在大学里就排在了后面。生活上,从一切由父母照顾变成了什么都要自己去处理和适应。同时,看到周边与自己同时入校的伙伴在学业、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等方面取得一些骄人成绩的时候,那种强烈的自我失落感就产生了。另外,家庭经济状况、社会地位及自身的某些生理缺陷等原因,也可能使大学生发出“由一条‘龙’变成一条‘虫’”的感叹。感叹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自卑,并因此给正常的大学宿舍成员之间的相互交往带来不良影响。
(二)、自傲心理
由于很多大学生在上大学之前都有过一段辉煌的中学时代,在家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在老师眼中是学习的“尖子”,在周围同学心目中是被羡慕的“才子”,有的人入学后在某些方面还取得过一些成绩。在伙伴眼中,是很优秀的,他们一直生活在源源不断的鲜花、掌声和赞美中。这种结果,使大学生形成了一种优越心理。这种心理一旦移植到大学生宿舍,就很难使宿舍成员间达到和睦的平等相处。
(三、嫉妒心理
嫉妒心理是由于嫉贤妒能,不愿意别人超过自己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情绪体验。嫉妒者因心灵巨大的创伤或某种无法补偿的缺陷,无力或不敢与强者竞争,或因为怕吃苦而不想与别人竞争,又容不得别人的优点与长处,害怕别人超过自己,心理上发生矛盾,失去平衡,便自觉或不自觉地贬损别人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
在人际交往中,掌握好交往的尺度,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人际关系的维护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尽量避免争论。人与人之间的争论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争论往往都以不愉快的结果而结束。事实证明,无论谁赢谁输都会很不舒服。赢者当时可能获得一种心理满足,但很快会被人际关系恶化的阴影所笼罩,一时的满足心理会变得烟消云散。输者的心理挫折感更加强烈,往往会演化为人身攻击,对于人际关系是非常有害的,争论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
第二,不要直接批评、责怪和抱怨别人。直接批评、责怪和抱怨别人会使他人的自尊心和自我价值感受损,尤其是一时面子上感到难堪。有时候只要稍稍改变一些方法,变直接批评、责怪和抱怨为间接的暗示和提醒,效果会好得多,这就是所谓的“坏话好说”的艺术。
第三,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勇于承认错误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当人际关系产生障碍的时候,承认自己的错误是明智之举。虽然承认自己的错误是一种自我否定,但是,承认错误会使自己产生道德感的满足;另外,承认自己的错误是责任感的表现,对他人也具有心理感召力,在此情境中的人际僵局会因此被打破。
第四,学会批评。不到不得已时,决不要自作聪明地批评别人。但是,有时批评是不可避免的。这时学会批评的艺术是维护人际关系的重要策略。卡内基总结的批评的艺术是很值得借鉴的:批评从称赞和诚挚感谢入手;批评前先提到自己的错误;用暗示的方式提醒他人注意自己的错误;领导者应以启发而不是命令来提醒别人的错误;给别人保留面子。
我们大学生正处于一种渴望交往、渴求理解的心理发展时期,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大学生们心理正常发展,保持个性健康和具有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的必然要求。每个人生命的主宰其实就是自己,关键是你要有所改变,要有强烈成功的愿望,针对自己人际交往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己的个性特点,以积极的态度和行为对待人际交往,相信一定会找到合适的方法培养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逐渐学会交往,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摘要: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面对激烈的竞争和日益强大的社会心理压力,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大学生人际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人际交往障碍会给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情绪、健康等各个方面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通过对大学生在人际交往和沟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说明了大学生如何保持和提高良好人际关系交往和沟通能力。同时形成一种团结友爱、朝气蓬勃的人际交往环境,也将有利于大学生形成和发展健康的个性品质。
关键词:大学生人际交往人际关系
卡耐基说过: “ 一个人事业的成功 , 只有百分之十五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 , 另外百分之八十五要靠人际关系和处世的技巧 ” 。可见 , 人际关系的好坏是一个人社会适应能力的综合体现。对于大学生来说 , 培养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大学生活的需要 , 更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需要。人际交往是每个大学生不可缺少的 “必修课 ” , 大学生通过交往、沟通、交流感情 , 建立友谊 , 切磋学问 , 探讨人生。大学生的交往效果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成长发展。
比起中学生,大学生的人际交往更为复杂,更为广泛,独立性更强,更具社会性。个体开始独立地步入了准社会群体的交际
圈。大学生们开始尝试独立的人际交往,并试图发展这方面的能力。而且,交往能力越来越成为大学生心目中衡量个人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大学生处于一种渴求交往、渴求理解的心理发展时期,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他们心理正常发展、个性保持健康和具有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的必然要求。然而,并不是每个大学生都能处理好人际关系的。在这一过程中,有相当数量的人会产生各种问题。认知、情绪及人格因素,都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建立。一旦在这一过程中受挫,就可能表现为自我否定而陷入苦闷与焦虑之中,或因企图对抗而陷入困境,并由此产生心理问题。
一、 大学生人际关系不适的表现
仔细分析,大学生人际关系中的困惑、不适可以分为以下5类情况:
第一类:缺少知心朋友。
这类大学生通常多能正常交往,人际关系也不错,但自感缺乏能互吐衷肠、肝胆相配合默契、同甘共苦的知心朋友,为此,有时不免感到孤独
第二类:与个别人难以相交。
这类大学生与多数人交往良好,但与个别人交往不良,他们可能是室友、同学或父母等与自己关系比较近的人,由于与这些人相处不好,常会影响情绪,成为一块“心病”
第三类:与他人交往平淡。
这类大学生能与他人交往,但总感到与人相处的质量不高,缺乏影响力,没有关系比较密切的朋友,多属点头之交,没有人值得他牵挂,也没有人会想念他,他们难以保持和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这类同学多会感到空虚、迷茫、失落。某高校06级一学生,因同学关系不好,倍感孤独、压抑,最后离校出走。 第四类:感到交往有困难。
第五类:社交恐惧症。
这类大学生对人际交往特别敏感、害怕,极力回避与人接触,不得不交往时则紧张、恐怖、心跳加快、面红耳赤,难以自制,总是处于焦虑状态。
二、影响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因素
在大学生之间有某些因素影响大学生的人际关系,它们一般是个体自身难以选择和避免的,称为客观因素;还有某些因素特异性地影响大学生的人际关系,即个体的心理感受起了决定性作用,称为主观因素
(一) 客观因素。
1. 时空接近。大学生人际关系形成和存在的根本条件就是大学生个体的时空接近。
2. 态度相似。虽然态度是个体内部心理方面的,但个体之间的态度相似与否则是客观的。
3. 需求互补
4. 外表相悦。人际吸引的最初动力就是外表相悦。
5. 个性吸引。有的大学生给人的感觉很愉快,其相貌不一定出众,但亲合能力很强,不妨称这样的大学生具有更大的人格魅力或个性吸引。
(二) 主观因素
1. 人际安全。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人际关系能否适应,关键在于个体感受到的人际安全的程度。
2. 人际期望。人际期望就是个体对人际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心理、行为的预期和愿望。
3. 人际张力。
4. 人际报复。
三解决大学生人际关系障碍的对策
(一)、优化人格。
(二)、加强指导。
(三)、提升校园文化建品位。
人们常用孟子的那句话来强调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重要内容。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人际关系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愈加重要。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面对激烈的竞争和日益强大的社会心理压力,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大学生人际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人际交往障碍会给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情绪、健康等各个方面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通过对大学生在人际交往和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大学生如何保持和提高良好人际关系交往和沟通能力。同时形成一种团结友爱、朝气蓬勃的人际交往环境,也将有利于大学生形成和发展健康的个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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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整个社会的未来,他们肩负着建设未来的使命。然而,在当今的大学校园里,不少大学生却存在着人际关系方面的困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因此,对于大学生人际关系的研究日益成为心理学研究所关注的焦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人际关系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如大学生的人际关系,可以从大学生的整体来研究他们存在的种种问题,但是相对于大学生个体的心理健康而言,他们对人际关系有不同的观念与看法,影响人际交往的主要有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从心理健康的角度分析,影响人际交往障碍的主要原因有认知因素、情感因素和经济因素,要解决这些障碍,就要从这几个因素分析,另辟奚径,,不仅有赖于教育观念的转变,更依赖于教育教学活动模式的变革。还要加强人际关系的理论学习,转变观念;注重人际交往的技能培养,重塑个性。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其今后事业发展与人生幸福的基石。
【关键词】:大学生 人际交往 人际关系 心理
一、人际关系的定义
社会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心理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中文常指人与人交往关系的总称,也被称为“人际交往”,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学友(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及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大学生的人际关系是指大学生在其所处的特定学习生活与社会实践环境中建立起来的心里联系。
人际关系有不同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有:
1.人与人之间相互认知,因而产生的吸引或排拒,合作或竞争,领导或服从等关系。
2.指在某一段时间里与某人经常保持的社会接触。
3.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过程,借由思想,感情,行为表现的相互交流,而产生的互动关系。
4.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互动关系,更广义的人际关系包含文化制度模式与过程方面亦是社会关系。
5.人际关系可说是人与人之间,在一段过程中,彼此借由思想、感情、行为所表现的吸引、排拒、合作、竞争、领导、服从等互动之关系,广义的说亦包含文化制度模式与社会关系。
6.人际关系是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
二、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心理效应
1、首因效应
在人际交往活动中,我们会很重视开始接触到的信息(包括容貌、语言、神态等),至于后面的信息就显的不是那么重要了,这种心理称之为首因效应。首因效应启迪我们一方面要给他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另一方面又要在以后的交往中纠正对他人第一印象的不全面的认识。
2、近因效应
近因效应,是指最近一次交往的印象对我们的认识所产生的影响。最近一次交往留下的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印象。一般而言,熟人之间的交往近因效应会发挥较大的作用,因此我们平时应该注意给人留下良好的最近印象。
3、光环效应
又称晕轮效应,是指在交往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从对方的某个优点而泛化到其他有关的方面,由不全面的信息而形成完整的印象。光环效应往往对恋爱的双方起更明显的作用,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
4、投射效应
投射效应是指在交往的过程中,我们总是假使他人和自己有相同的倾向,即把自己的特性投射到他人身上,从而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有时候,我们对他人的猜测,无形中透露的正是自己。所以,我们不要瞎猜别人的坏处,不要那么小心眼,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5、刻板效应
刻板效应是社会上对于某一类事物或人物的一种比较固定、概括而笼统的看法。在人际交往中,我们有时会把对某一类人物的整体看法强加到该类的每一个个体上而忽视了个体特征。刻板效应有利于总体评价,但对个体评价会产生偏差。比如,农村来的同学认为城市来的同学见识广,而城市来的同学认为农村来的同学见识狭隘
三、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原则
1、尊重原则
尊重包括两个方面:自尊和尊重他人。自尊就是在各种场合都要尊重自己,维护自己的尊严,不要自暴自弃。尊重他人就是要尊重别人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人格和价值。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2、真诚原则
只有诚以待人,胸无城府,才能产生感情的共鸣,才能收获真正的友谊。没有人会喜欢虚情假意,多少夸夸其谈都会败下阵来。
3、宽容原则
在人际交往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甚至产生一些矛盾冲突。这时候我们就要学会宽容别人,不斤斤计较,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先犯我,礼让三分。不要因为一些小事而陷入人际纠纷,这样我们会浪费很多时间,同时也变得很自私自利变得很渺小。
4、互利合作原则
互利是指双方在满足对方需要的同时,又能得到对方的报答。人际交往永远是双向选择,双向互动。你来我往交往才能长久。在交往的过程中,双方应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既要考虑双方的共同利益,又要深化感情。
5、理解原则
理解是成功的人际交往的必要前提。理解就是我们能真正的了解对方的处境、心情、好恶、需要等,并能设心处地的关心对方。有道是“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人海茫茫,知音可贵啊!善解人意的人,永远受人欢迎。
6、平等原则
与人交往应做到一视同仁,不要爱富嫌贫,不能因为家庭背景、地位职权等方面原因而对人另眼相看。平等待人就不能盛气凌人,不能太嚣张。平等待人就是要学会将心比心,学会换位思考,只有平等待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平等对待。
四、人际交往的影响因素
1、心理因素
人际交往的心理因素包括认知、动机、情感、态度与行为等。认知是个体对人际关系的知觉状态,是人际关系的前提。人与人的交往首先是感知、识别、理解开始的,彼此之间不相识、不相知,就不可能建立人际关系。认知包括个体对自己与他人、他人与自己关系的了解与把握,它使个体能够在交往中更好地、有针对性的调节与他人的关系。动机在人际关系中有着引发、指向和强化功能。人与人的交往总是缘于某种需要,愿望与诱因。情感是人际关系的重要调节因素,人们在交往过程中,总是伴随着一定的情感体验,如满意与不满意、喜爱与厌恶等,人们正是根据自身情感体验不断调整人际关系。情感直接关涉着交往双方在情感需要方面的满足程度,即心理距离。可以说,情感是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部分,它往往被当作判断人际关系状态的决定性指标。态度是人际交往的重要变量,每时每刻都在表现某种态度,态度直接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建立、形成与发展,例如态度与偏见、歧视的相关直接影响着人们的人际交往。
2、客观因素
(1)时空接近,是大学生彼此了解和认识的前提,也是人际吸引或人际互斥的基础。只要大学生日常生活的时空充分接近,他们之间就必然产生人际关系,那些时空接近而素无往来的大学生之间并非没有人际关系,只是人际关系较为疏远;少有交往却相安无事,说明他们之间的人际相处很好。就如升入大学后与以前的同学朋友联系较少,并不是人际关系消失了,而是不在同一空间交往少了。
(2)态度相似, 是个体内部心理方面的,但个体之间的态度相似与否则是客观的。个体之间有更多的共同观念和意趣,容易相处和交流;态度迥异,个体之间难以找到共同的话题,相处、交往多有冲撞,如不注意调整自己的行为,往往使人际关系失谐。
(3)个性吸引,有的大学生给人的感觉很愉快,其相貌不一定出众,但亲合能力很强,不妨称这样的大学生具有更大的人格魅力或个性吸引。乐群、外向、幽默、风趣是吸引他人的个性特征。有的大学生具有使人生厌的个性特征,如自私、势利、古怪、无聊等。
3、主观因素
(1)人际安全,所谓人际安全是指个体在人际相处和交往中对自身状况保持有利地位的肯定性体验。诉说人际关系不好的大学生往往人际安全得不到保证,感到自己被别人欺负、愚弄或嘲笑,也可能是担心自己的弱点或劣势会暴露出来。因此,在特定的环境及人际关系中条件性地局促不安,担心别人询问自己,也不敢主动与别人交往。大学生在感受不到人际安全的情境中,将会自我防御性地退缩或回避。
(2)人际期望就是个体对人际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心理、行为的预期和愿望。这些预期纯粹是个体的主观意愿,实际上是一种投射心理。人际距离决定人际期望的价值,人际距离越近,个体的人际期望价值越高。大学生在不同的人际关系中有不同内容、不同价值的期望,虽然人际期望常常是自发的、内在的和无意识的。人际期望与个体的人际关系状况密切相关,几乎所有人际关系不良都是个体人际期望造成的。
(3)人际张力是指个体在特定人际关系中所体验到的一种心理紧张状态。只要处于这种人际情境之中,个体就强迫性地感受到紧张、压抑、无奈、无能为力或表现为冲动、偏激、难以克制。人际张力越大,个体越难适应这种人际关系。一旦脱离某种人际情境,相应的人际张力就自行解除。然而,大学生的同学关系、师生关系不是随便就能摆脱的,所以有些大学生深受人际张力之苦。人际安全、人际期望、人际张力都是个体对特定人际情境的主观体验,三者是互相关联的。人际张力和人际安全是相对的,人际安全是个体人际适应的条件,人际张力是个体人际障碍的诱因,而人际期望是人际安全、人际张力的基础,或者说是内在过程。
五、人际交往的主要障碍及其原因
1、主要障碍:
人际交往障碍是指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与别人进行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个体为此感到苦恼,明显影响个体正常生活的一类现象。这种障碍不但影响个体的人际状况,而且使个体的整个精神方面都受到消极影响,产生自卑、孤独、自负等情感。交往障碍的不利后果是使个体形成条件性的交往不能。由于大学生个人心理健康不同,人际关系所受到的影响因素不同,从而表现出不同的障碍。大学生常见的交往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1)认知障碍在大学生的人际交往中表现突出而常见。
人际交往的目的在于满足交往双方的需要,是在互相尊重、互谅互让,以诚相见的基础上得以实现的。而有的大学生却常常忽视平等、互助这样的基本交往原则,常以自我为中心,喜欢自吹自擂、装腔作势、盛气凌人、自私自利,从不考虑对方的需要,这样的交往必定以失败而告终。
(2)情感障碍是另一常见障碍。
情感的好恶决定着交往者今后彼此间的行为。交往中感情色彩浓重,是处于青年期大学生人际交往的一大特点。其表现主要有:嫉妒与自卑;自负与害羞、孤僻等。
(3)人格障碍是另一种常见的人际交往障碍。
所谓人格,是指人在各种心理过程中经常地、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包括气质、性格等。人格的差异带来交往中的误解、矛盾与冲突,人格不健全可直接造成人际冲突。如不同气质类型的人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方式不一样,胆汁质的人性情急躁,言谈举止不太讲究方式,这会使抑郁质的人常感委屈和不安,造成双方的互相抱怨和不满。而相同性格类型的人(同是内向性格或同是外向性格)也很难相处融洽。
2、其主要原因:
从心理健康的角度分析,成为人际关系障碍的直接原因有人知因素、情感因素、经济因素等。
(1)认知原因:偏差和投射是由人际认知而造成大学生人际关系障碍的主要方面,其内在机制是人际期望。
(2)情感原因:造成大学生人际关系障碍的情感因素较多,最为常见的是自卑和自负,其内在机制是人际安全。
(3)经济原因:大学生的经济状况也会影响个体的人际适应。其中有两种极端情况——清贫与富足。清贫的学生常出现的人际交往障碍有人际羞怯、人际逃避等;富足的学生常出现的人际交往障碍有唯我独尊、自我中心、自以为是、盛气凌人等。
六、解决大学生人际交往障碍的对策
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个性品质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一个强烈地渴求交往、渴求理解的心理发展时期,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塑造健康的身心和形成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的必要条件。因此,解决大学生人际关系问题紧迫,措施如下:
1、优化人格
改造不良人格,培养和优化良好人格,这是建立和发展良好人际关系的第一步。
(1)充分利用榜样人物的示范作用。社会学习理论强调榜样在性格行程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学生来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利用榜样任务的影响往往能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同时应该遵循“身教重于言教”的教育原则,教师应该不断地完善自己的性格,成为学生性格发展中能够直接模仿的榜样。
(2)提高学生的自立意识,培养其自立行为。自立是个体从自己过去依赖的事物那里独立出来,自己行动、自己做主、自己判断、对自己的承诺和行为负起责任的过程。研究表明父母的教养方式、学校的教育是影响学生自立的主要因素。家长和教师对孩子做好事情的能力常持怀疑态度以及包办、代替太多,亦不利于自立意识和自立行为的养成。因此,教育者和抚养者应大胆放手让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事情,提供其独立解决问题的机会,采用民主讨论的方式帮助其做好事情,并对其自立意识和行为进行鼓励、认可和赞赏。同时,学校要树立学生的全面发展观,除了抓好学习外,也要注重包括自立在内的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3)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其自尊水平。自信是个体对自己的能力和自我价值判断的感受;自尊是个体对自己的价值感、重要感的情感体验。两者都是个体自我意识的重要方面。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学生的自信和自尊水平:一是教师、家长和学校应给予学生更多的成功体验,而非挫折教育;二是教师和家长要给予学生更多的期望、鼓励和赞赏,以代替中国传统教育中过多的挑剔、批评和指责;三是帮助学生分析、发现自身的优点和长处,改变把自己的缺点与别人的长处进行比较的习惯;四是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缺陷与不足,强调与自己过去比较所获得的进步。
(4)培养学生的自强意识和自强行为。自强是个体不断提升自我,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努力进取,克服困难的一种人格动力特质。个体的成就的动机对自强具有直接的预测作用,高成就动机的个体往往具有高自强意识。此外,父母抚养方式、家庭气氛对学生的自强意识和自强行为也有一定的影响。对于学校教育工作者来说,在培养学生的自强意识和自强行为上,既可以创设情境,让学生通过努力获得成功,也可以给学生适当的挫折或者失败体验。可以在归因上进行训练,训练学生把失败的原因主要归为自身的不努力,把成功归为自身的坚持和勤奋。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完成困难性任务,在实践中养成学生不怕困难、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
大学生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正所谓“吾日三省乎吾身”,发现和总结自己在人际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培养热情开朗、积极果敢、自信宽容等优良品质,形成良好的人格魅力。同时,要善于向那些人际关系好的同学学习,使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逐步提高,促进人际关系的发展。当然,人格的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大学生只有在实践中反复地总结,不断地修正自己,才能日趋成熟。
2、提升校园文化建品位
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不仅能够丰富大学生的业余生活,陶冶情操,而且有助于大学生之间正常的人际交往。举办各种讲座联谊会和其他形式的活动,可以为学生提供众多人际交往的机会。这就使大学生既在实践中锻炼了自己,又在互相帮助、互相尊重的群体氛围中协调、感受了良好的人际关系,使他们产生愉悦的情感体验,为他们的人际交往向纵深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其他对策
导致大学生人际交往问题的原因是很多的,仅仅依靠大学师生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家庭和社会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家庭的角度来说,要让孩子有一个健康温馨的家庭生活环境,让孩子感受到亲情的美好并学会爱;对社会而言,要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并尽最大的可能减少贫富差距,从而使大学生们能及早走出心中的阴影,满怀信心地投入到正常的交往中去。
七、结束语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人际关系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愈加重要。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面对激烈的竞争和日益强大的社会心理压力,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大学生人际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人际交往障碍会给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情绪、健康等各个方面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通过以上对大学生在人际交往和沟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说明了大学生如何保持和提高良好人际关系交往和沟通能力。同时形成一种团结友爱、朝气蓬勃的人际交往环境,也将有利于大学生形成和发展健康的个性品质。
参考文献:
1、《高职大学生心理素质模块训练》 陈娜、徐颖主编 航空工业出版社
2、《人际交往心理学》 刘晓新、毕爱萍主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3、《当前大学生人际关系障碍问题研究》 姚晓燕 甘肃高师学报 第8卷第1期(2003)
4、《试析大学生人际交往与心理健康》 罗建华、梁斌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03年第3期
5、《当代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特点、障碍及对策》 张治库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18卷第1期
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人际关系网中,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都依存于人际交往。人际关系的好坏往往是一个人心理健康水平、社会适应能力的综合体现。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而开放的社会则需要开放的社会交往。特别是在学习、成长中的大学生来说,人际交往是生活的基本内容之一。同学之间、师生之间、老乡之间、室友之间、个人与班级以及和学校之间等错综复杂的社会交往,构成了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网络系统。因此培养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不仅是大学生活的需要,更是将来适应社会的需要。一个没有交际能力的人,就像陆地上的船是永远不会漂泊到壮阔的大海中去。
大学学什么?除了知识外,最关键、最基本的是人的能力,大学生应该培养各种能力,如:人际交往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掌握信息能力、学习能力和自立能力等等。其中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曾经说过: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他必定存在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如何提高生活质量就涉及到了社交能力的问题。大学生进入学校的那一刻就已决定了其交往需要,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是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大学校园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一种团结友爱、朝气蓬勃的环境,将有利于大学生形成和发展健康的个性品质。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竞争激烈的当今社会更是如此
比起中学生,大学生的人际交往更为复杂,更为广泛,独立性更强,更具社会性,个体开始独立地步入了准社会群体的交际圈。我们大学生开始尝试独立的人际交往,并试图发展这方面的能力。而且,交往能力越来越成为我们心目中衡量个人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我们这个年龄正处于一种渴往与别人交往、渴往得到别人的理解、希望有一批真心朋友、希望与身边每个人关系融洽的心理发展时期,只有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才会拥有充实感、幸福感、安全感。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很难想象一个无法融入到周围群体中的人要如何生活,然而,并不是每个大学生都能处理好人际关系的。在这一过程中,有相当数量的人会产生各种问题。认知、情绪及人格因素,都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建立。一旦在这一过程中受挫,就可能表现为自我否定而陷入苦闷与焦虑之中,或因企图对抗而陷入困境,并由此产生心理问题。
我们知道轰动全国的云南大学"2.23 凶杀案",主犯马加爵,由于与同学产生了一些小矛盾,而走上杀人的道路。这件事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为此,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要正视和解决不愿交往、不懂交往、不善交往的问题,塑造自身形象,以积极的态度和行为对待人际交往,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现在的大学生很多都在人际交往中存在困惑及不适,具体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缺少知心朋友。这类大学生通常多能正常交往,人际关系也不错,但自感缺乏能互吐衷肠、肝胆相照、配合默契、同甘共苦的知心朋友,因此难免感到孤独和无奈。
第二类:与个别人难以交往。这类大学生与多数人交往良好,但与个别人交往不良,他们可能是室友、同学或父母等与自己关系比较近的人,由于与这些人相处不好,常会影响情绪,成为一块“心病”。
第三类:与他人交往平淡。这类大学生能与他人交往,但总感到与人相处的质量不高,缺乏影响力,没有关系比较密切的朋友,多属点头之交,没有人值得他牵挂,也没有人会想念他,他们难以保持和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这类同学多会感到空虚、迷茫、失落。
第四类:社交恐惧症。这类大学生对人际交往特别敏感、害怕,极力回避与人接触,不得不交往时则紧张、恐怖、心跳加快、面红耳赤,难以自制,总是处于焦虑状态。与人交往,甚至在公共场所出现,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任务。
产生这些人际交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个人性格及为人处世的方法所导致的。例如有些人总是以自我为中心,在与他人交往时我”字优先,只顾及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强调自己的感受,而不考虑别人。在与他人相处时,不顾场合,不考虑别人的情绪,自己高兴时,就高谈阔论,眉飞色舞,手舞足蹈;不高兴时,就郁郁寡欢,谁都不理,或是乱发脾气,根本不尊重他人,漠视他人的处境和利益。这样的人就会导致周围人的厌烦,以致大家都分别疏远他。又如有些人嫉妒心比较强,能 够坐在这里的,大家都是通过高考这拥挤的羊肠小道的幸运者,一帆风顺,优越感,自然而然的滋生。但进入大学校园情况就不一样了,中学的优秀者云集在一起,我们有的同学不能够保持优秀,学业上优越地位的失落,很容易产生忌妒心理。轻者出现内向,躲避,重者出现精神妄想,自杀甚至犯罪等。
想要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如:平等、正直、宽容、诚信、互助等。这些都是良好的人际关系所必须遵守的,如果一个人做不到这些最基本的原则也就不可能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一个人事业成功的基础,左右逢源,游刃有余,需要一颗宽容的心,需要真诚,需要积极交往的主动性,塑造很好的个人形象,善用各种交际手段,克服社会知觉。因此对于大学生来说要努力做到:(1)克服社会知觉中的偏差; (2)建立健康的人际交往模式; (3)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增进个人魅力; (4)培养主动真诚交往的态度;(5)锻炼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技巧(善于结交、善于表达、善于倾听、善于处理各种矛盾)。
我们大学生正处于一种渴求交往、渴求理解的心理发展时期,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大学生们心理正常发展、保持个性健康和具有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的必然要求。每个人生命的主宰其实就是自己,关键是你要有所改变,要有强烈成功的愿望,针对自己人际交往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己的个性特点,以积极的态度和行为对待人际交往,相信就一定会找到合适的方法培养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逐渐学会交往,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最后,我想说,从某个角度上来讲,良好的人际关系,只有自己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用诚实,宽容和谅解的原则,树立自我良好形象,形成集体中融洽的关系,并积极向外拓展自己的交际面,不断赢利他人和社会赞誉,获得更好的人际交往圈,才能最终辅助人生走向成功的大道。
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积极的人际关系会提高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水平。而大学生人际关系却不容乐观,虽然渴望与人交往,并得到他人的理解,但是由于受交往能力、交往经验不足等因素的限制,大学生经常在交往中受挫,不仅体验不到交往的乐趣,反而频添烦恼;此外,部分大学生心理上有闭锁的倾向,害怕别人知道自己的想法,逃避与人交往,对人际交往充满了困惑与不解。这些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王艳红等[1]对在校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大学生80%的心理问题与人际关系有关。可见人际交往问题是大学生所面临的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之一。
对大学生人际交往问题进行预防和干预刻不容缓。团体心理辅导作为助人的一种普遍且有效的预防与干预方式[2],成人团体心理咨询已经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果[3],具有感染力强、效率高、涉及面广等特点,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游戏、角色扮演等活动方式,创造一种融洽、信任、凝聚力强、支持、温暖的环境和气氛,使成员通过彼此真诚的交流与沟通,从而了解自己、悦纳自我,学会欣赏别人、理解别人、关心别人,掌握交往的基本礼节,提高交往的自信心,提高主动交往的意识,克服社交焦虑、人际敏感,增强人际交往能力,改善心理健康等。近10 a来,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已成为高校心理辅导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本文试图对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做一些综述,并提供一些建议。
1 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的研究现状
1.1 团体类别
当前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辅导从辅导内容上主要涉及改善社交焦虑[4]、人际态度和抑郁状态[5]、克服人际敏感、改善两性交往[6]、改善人际关系、提高社交能力[7-8]、改善大学生心理健康[9]、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10]等;其服务模式则主要为发展性团体,即团体成员均是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无明显心理障碍的大学生,他们对人际交往均存在一定心理困惑,但怀有强烈的改变愿望,并能够按照团体约定坚持完成整个团体活动;辅导形式除了男女大学生混合的一般团体外,还有针对专门的女大学生团体采取的不同辅导方式[11-13]。
1.2 研究对象选取与研究工具
人际关系团体中的研究对象多数为本科生以及少数高职生[14],成员通常是有着共同人际关系问题的同质性团体。研究对象一般有2种主要筛选方式:一种是在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之后,结合数据分析的结果与访谈法进行筛选符合入组条件的被试[5];另一种则是通过公开海报招募,成员自愿报名参加人际关系团体[15]。
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中使用的测量工具,如交往焦虑量表(IAS)、社交回避及苦恼量表(SAD)、焦虑自评量表(SAS)、自尊量表(SES)、交流恐惧自陈量表(PRCA)、症状自评量表(SCL-90),多是从国外引进的。
1.3 研究方法
大学生人际团体心理辅导研究多采用问卷法、访谈法与实验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大部分实验设计采用前后测实验组、控制组设计。研究者通常将被试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实验组,实验组成员接受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对照组则不作任何干预,实验组和对照组均是具有共同人际交往困惑的同质性团体;也有诸多研究未设置对照组,如张翠红等[16]的大学生社交焦虑团体辅导研究,王卫平等[9]对人际交往团体训练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研究,罗贤等[17]对大学生社交焦虑团体辅导及疗效因子的分析研究。有些研究在实验组安排中与以往的研究有所不同,如王慧等[18]在团体心理辅导对大学生人际交往影响的效果评价中选取了2个实验组,其中一个实验组为有着一定交往困惑的成员,邀请了2名人际交往良好的学生作为榜样共同参与,使实验组成为一个异质性团体;李凤兰等[5]在研究人际交往团体辅导对改善大学生抑郁状况的研究中,将被试随机分成人际交往团体辅导、户外运动以及对照组3组,其中前2组为实验组。此外,王平等[19]使用Meta分析技术,对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咨询进行了整合研究,以对其效果做出评估,是对以往研究的一次突破。
1.4 效果评估
近年来,有学者陆续对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的效果进行了研究探讨,主要使用客观量表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辅导效果作出评价,并证明了其在提高大学生人际交往能力、改善社交焦虑、改善心理健康等诸多方面有着显著成效。但是这仅仅是辅导带来的短暂效果,同时也存在一些争议。邢秀茶等[20]在对大专二年级学生进行人际交往团体心理辅导后9个月进行追踪研究发现,团体心理辅导有着长期的加强和巩固作用。黄雪梅等[21]在2 a后评估了团体心理辅导改善大学生社交能力的效果,指出无病例反弹,效果很稳定。但江琴[22]指出,在大学生在团体辅导后3个月,团体辅导的长期效果在交往焦虑等指标上并不显著。
2 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研究的不足
2.1 团体种类有待继续扩大
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主要为发展性团体,而基本没有治疗性团体。对于存在严重人际交往障碍的部分大学生,应采用治疗性团体进行治疗。所以辅导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大学生选择不同的团体,将治疗性团体与发展性团体有效结合起来。
人际关系团体中选取的大学生多是本科生,忽略了对高职生的辅导。高职生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大学生群体,其心理健康状况并不乐观,应该引起研究者的注意。一些特殊大学生群体的人际交往状况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依据这些人群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人际关系团体并进行辅导是必要的,如贫困生群体、少数民族大学生群体、网络成瘾大学生群体等。师生关系对大学生有着重要影响,国外有研究者对师生关系进行了为期25 a的研究[23]。可见师生人际交往也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方面。因此,还要加强师生交往团体的研究。此外,家长与学生之间交往团体也不容忽视。应将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渗透到大学生人际交往的每一个领域,使大学生从人际交往中体验到乐趣,同时实现人际交往团体的应用价值和研究价值。
2.2 团体领导者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在人际关系团体辅导中,团体领导者是整个团体的灵魂,优秀的领导者常带领团体发挥最好的效能;领导者的行为对团体辅导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起着决定性作用[24],足见团体辅导者的重要性。领导者的人格特质尤为重要[25],领导者所采取的干预措施以及领导技能也会对团体心理辅导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队伍中专职人员较少,兼职人员较多;专业人员较少,跨专业人员较多;且国内团体辅导者的辅导水平有着较大差距,许多辅导人员专业训练不足,经验不够丰富,已成为制约团体心理辅导发展的一大因素。因此,团体心理辅导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完善自己的人格,加强自身的专业训练和专业理论,丰富自身的团体辅导经验,进而更好地为学生、为社会服务。
团体领导者应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对于那些不适合团体或对团体产生破坏力的成员,领导者要能够即时识别,并对其进行个别辅导,将个别辅导与人际关系团体辅导结合起来,这样会比单一的人际关系团体辅导模式更为有效。
2.3 研究工具和方法有待深入探索
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中所采用的客观量表多数是从国外引进的,并不一定适合中国大学生。因此,心理辅导者在日后的研究中要评估各种量表对我国大学生的适用性和针对性,尽可能掌握心理测量的相关理论和技术,编制一些适合测量我国大学生人际关系的有效�量表。
总的来说,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中的研究方法还十分单一,有很多研究方法还没有被使用,希望能够突破以往的几种研究方法,有一些新的尝试,不只是重复以前的研究方法。多数实验设计重复以前的设计方法;有些实验设计只有实验组,缺少对照组,使研究者无法确定实验效果是否由实验处理所引起的;人际团体辅导中采用的前后测实验组、控制组试验设计均是自然实验,并没有对额外变量进行有效控制,不像严格的实验室实验那么严密,在此情况下评价其效果显得较为牵强。如何做到避免额外变量的影响,同时又不会影响实验的外部效度,是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2.4 效果评价要不断改善
效果评估不能只局限于使用客观量表和主观问卷进行前后测的整体评估,研究者不仅要对人际关系团体的整体效果进行评估,还要考虑每一个单元活动的效果,甚至是每一个活动是否达到了预期活动目标。同时,不断改善效果评价体系,将一些非书面语言技术结合到问卷评估过程中,以获得更为客观的效果评价。
研究者在效果评估中采用的主观问卷调查,让领导者对自己的领导行为进行评价和反思,团体成员报告团体给其带来的变化,以及对团体效果作出主观评价。但是,主观问卷中的开放式问题并没有标准答案,研究者难以评分,不同的评分者会给以不同的分数,使得效果评估带有一定主观性。因此,将主观问卷标准化是需要研究者努力的一个方向。
除此之外,关于人际关系团体辅导的长期效果研究远远不够,即使有为数不多的追踪研究,却在是否有长期效果这个问题上存在一些争议,因此要加强长期效果的研究,对研究的效果进行追踪。人际关系团体辅导的结束并不意味着问题的结束,辅导者仍然要采取有效的办法对成员进行后续的辅导,以及如何拉长辅导效果的时效还需要不断研究、完善。此外,基本没有对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效果评价进行心理机制解释的研究。
3 大学生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研究建议
3.1 加强团体咨询师的专业培训
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对领导者的要求较高,领导者要具备良好的人格特质、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不合格的领导者会直接影响团体效果,甚至对成员造成伤害。所以,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养和专门训练才能胜任。如今,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程度不够高已经成为制约学校心理健康和团体心理辅导发展的主要因素。随着心理咨询的不断普及、开展,教育部及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心理咨询师不仅具备从业资格,还必须接受行内继续教育以及培训活动,并增强了管理的规范性等。这样,团体心理咨询师的“专业门槛”得到提高,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高校心理咨询队伍将会使学校心理健康和团体心理辅导更有效、更科学地开展。
3.2 完善研究方法和实验模式
若只局限于问卷法和实验法,在研究方法上没有突破和创新,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的研究势必会原地踏步,停滞不前。在未来的发展中,研究者应将观察法、实验法、测量法、访谈法、个案法等各种方法有机结合应用到人际关系团体辅导研究中。在选择被试和对辅导效果进行评估时,还可以选择一些合适的生理指标,如皮肤电、脑电、血压等,或结合其他技术,做出更加全面、科学的判断。因此,研究方法多样化将会成为一种趋势。
未来的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必须要有严格的实验设计,在较为严格的实验设计中进行辅导,对额外变量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保证辅导的科学性以及实验的内部效度和外部效度。同时,研究者要不断丰富实验设计的类型,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前后测实验组控制组设计。
3.3 团体与个别辅导有效结合
尽管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有许多优越性,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也有着自身的缺陷与不足。不同成员的个性不同,人际关系问题严重程度不同,团体情境中的个体差异难以照顾周全,个体的问题有时难以得到适当的处理。因此,在团体辅导之外,可以结合利用个别辅导对个体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人际关系团体辅导并不是适合每一个人,有些人可能会在团体中受到伤害或阻碍团体的发展,尤其是那些社交障碍、人际焦虑过高、过分自我中心的学生等不宜参加团体。当辅导者在团体情境中发现这样的个体后,就要即时鼓励这些成员转为个别辅导。咨询师在个别咨询过程中,可将有着相似人际困惑或问题的大学生组织起来进行团体心理辅导,以节约时间、提高咨询效率。
总之,积极将团体心理辅导与个别有机地结合,不仅对群体性、发展性问题有效,对个案心理障碍的了解和治疗也有帮助,二者的结合会更有效地解决大学生的人际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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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关系作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最富活力以及最为复杂的双边关系,自1979年两国建交以来的30年,在中美双方共同努力下,中美关系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并日臻成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论中美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摘要:
中国与美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建交,建交后冷战的来临使中美之间的关系再次陷入冷淡,而且冷战时期美对华进行所谓经济制栽,随着苏联的解体冷战结束,对美略有回温,两国的外交只限于经济之间交之后我国同美国产生多次的摩擦根据党的三代领导人集审时度势积极谋求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针为特征的新大国关系,主张国与国之间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寻求共同利益的会合点,扩大互利合作,共同对付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坚持对话不高对抗,从双方长远利益着想以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彼此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我国同美国的外交在曲折中发展
关键词:经济封锁 曲折中发展 互利互惠 世界格局 多极化
我国自建国以来国力在不断加强,然饿而一国家综合实力的家强比顶会触及到其他大国的利益,而我国强大的人民力量粉碎了资本主义大国要把刚刚诞生的新中国扼杀在摇篮的企图,于是合理的搞好和我国的外交,便成为这些国家的唯一的途径而中美的外交历史便是有个很好的例证
我国从建国开始便开始了漫长的外交之路,1953年中国在朝鲜和美国为首的联合军,展开了为期三年的战斗最后以我志愿军的胜利而宣告结束而告终。这次战争彻底粉碎了美国等国家妄图以朝鲜为跳台侵略中国的意图。但在以后的几年里美国依靠起强大的资本在中国的经济和外交等领域频频施加压力,只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才有所好转,毛泽东在会见美国乒乓球对使说如果尼克松来中国我还是愿意和他谈的,次年尼克松访华,双方一在表示想要建交的意向。1973年中国和美国正式建交,中美的建交,而此时的建交是迫于国际的新形式和两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两国的建交仅仅限于领导人的互访和经济之间的往来,中美的建交对当今世界格局的变化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我国同美国之间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为两国的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
在中美建交后的不久世界陷入冷战状态美国对华进行经济封锁,给两国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打击,对当时我国刚开始的改革开放并不利1991年苏联解体,标志着冷战的结束世界多极化的格局形成,中美外交再度恢复对我国引进来的政策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党的三代领导人集审时度势积极谋求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针为特征的新大国关系,主张国与国之间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寻求共同利益的会合点,扩大互利合作,共同对付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坚持对话不高对抗,从双方长远利益着想以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彼此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
按照这些原则,我国与世界主要大国不断得到新改善和发展。在中美关系上,按照对美工作方针推动中美关系总体上保持发展势头。贯彻江泽民提出的增加信任扩大合作,减少麻烦,不搞对抗的原则,使两国关系在曲折中发展,保持相对稳定。1997年和1998年江泽民与克林顿总统成功互访。两国领导人决定共同致力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1999年11月中美双方达成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2001年美国正式宣布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长期阻碍中美关系发展的对华最惠国待遇年度审议问题宣告解决。2002年10月江泽民成功访美,进一步推动中美关系。目前,美国是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科技,文化人员等其他各方面联系不断发展。
在努力发展对美关系的同时,我国对美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行为作出了坚决回应。建国初期,美对我国领空多次侵犯,我国军队共击落u2侦察机达4架之多。1999年5月7日美国轰炸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造成重大伤亡。2001年4月,战机在我国领空与我国战机相撞,造成我方机毁人亡。2006年4月7日,吴仪与美国高层商务部长埃文思和贸易代表佐立克共同主持第15届中美商贸联合会议,共同商议中国对美倾销事件等其他对华商贸政策。
谈到中美关系就不得不谈到当今的热门台湾问题。美国曾一度重审一个中国政策,但却多次未经中国政府同意,私自对台出售武器,美国再三的阻挠台湾的和平统一,而对大陆却一度重申一个中国政策美国的意图很明显是想保持这一状况从向台湾进口武器上谋取经济利益,和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美国这一做法深深的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对于中美两国的经济和外交是不利的,紧接着在2007年11月美国小鹰号航空母舰向香港提出靠岸请求,美国航空母舰群有史以来在太平洋上的最大规模的集结,在台湾问题日益紧张化的今天,未曾不是一种挑衅,和威胁面对如此的行为只会激起中国人民的抵触情绪是美国的不当外交
我国现阶段同美国的外交仅仅保持在经济和反恐问题上,至今并没有战略问题上的合作这对越来越国际化的今天是不利的,总之我国同美国的外交发展在曲折中发展,这同美国和我国不同时期的当局领导人,当时的国际形式是分不开的,在中美关系上,按照对美工作方针推动中美关系总体上保持发展势头。贯彻江泽民提出的增加信任扩大合作,减少麻烦,不搞对抗的原则,使两国关系在曲折中发展,保持相对稳定。努力建设战略伙伴关系是我国同美国外交的努力点,中美关系回朝着更友好,更和谐的方向发展。
相关信息来源:
中国对外关系论文网
《党的十六大对外关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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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要解放自己,解开把自己绑上的绳子,去大展拳脚,大步向前,你就会发现自己大有可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的成功与环境的关系议论文,供大家参考。
丑小鸭,它是一个坚持梦想不言放弃的典型。在受人欺辱的日子里,它一点点成长,一点点向成功走去。 而我们,就像是那丑小鸭。在成长的路上,我们会经历狂风暴雨。总是会有不如意的纷扰。受到嘲讽讪笑。每个人的起点各不相同,天资有高中低等。同样,人的毅力也是不同的。有的人坚定不移,有的人漂浮不定。有的人奋发向上,有的人不思进取。 有多少伟人坚定信念,努力守护着自己的梦想。只有在逆境中才能崭露头角。最后他们成功了。因为他们努力了,他们奋斗了。他们用行动证明着他们的成功。饱受挫折,但不言放弃,获得成功,谦虚认真。用勤奋换发出属于自己的光彩。 我应该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目标,打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也要向丑小鸭那样,有着最真实的自我。面对困难怀着梦想希望。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去战胜它。在丑小鸭精神的引导下,我学会了失败后要勇敢面对。被困难击倒后执着应对。我学会了努力。 命运在我们自己手中。现在的我们造就未来的我们。总有一天,在我们的努力下,成为一只白天鹅。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是因为他不言放弃,但也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离开了养鸭场。环境带可以给我们来很大的变化,环境的好坏对今后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键。如果丑小鸭没有离开养鸭场,就算变成了一只美丽高的白天鹅。他也会躲在自己的家里不在出来,因为他无法克服自己心里的一关。他受到了太多的冷嘲热讽,那仅有的自尊也被他们践踏的体无完肤。 既然环境对动物的影响都这么大,那对人类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了。
有人说,我之所以不能成功,是因为家境不好,还有人说是因为年纪太大,还有人说是因为年纪太轻,还有人说是因为经济不景气,还有人说是因为口才不好,没有钱,没有人帮助--------
李嘉诚小时候家境贫穷,连书都没钱读,但他为什么能成为香港富豪呢?
麦当劳的创办人雷'克洛克成立麦当劳公司时已经52岁了,他老不老?但是他创办了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快餐连锁店.
当你是哈佛大学二年级的学生时,你会半途放弃学业去开公司吗?相信大部分人都会先念完这所世界最知名的商业学府再说,但比尔'盖茨在那时才20岁就中途休学去创办微软公司了,他是世界首富.
经济再不景气,有没有成功?口才不好,但成功的人有没有?没有本钱但后来成功的人有没有?如果有,为什么他们能,你不能?
其实,你永远都不会因为家境不好而不能成功,你也不是因为太老,你也不是因为太年轻,真的!一切限制都是自己给自己的。当你给了自己一个借口,告诉自己无法成功的理由是什么时,你就真的没有成功的机会了。因为连你自己都相信你不能,还有谁会相信你?
当你告诉自己因为什么原因自己不可以成功时,你等于在头脑中对自己下了一道命令,限制自己去发挥自己所有的能力。没有人规定怎样才能成功,没有人限制你,是你自己限制自己。假如你的人生中不给自己任何限制,没有人能限制住你。为什么要自己绑住自己呢?这不是很愚笨的一个举动吗?
一天到晚只会告诉自己:"我不能-------我无法--------我做不到--------好困难--------因为我太笨,因为我没学历,因为我刚结婚-------因为我孩子太小------因为我爱人她---------所以我不能成功."
人生中没有能不能,只有要不要.只要你一定要,你就一定能.
解放自己,解开把自己绑上的绳子,去大展拳脚,大步向前,你就会发现自己大有可为.
在广袤的草原上,居住着一群银狼,他们是这片草原上的主宰之一。在这片土地上我们可以随时的见到他们那孤傲的身影,就是因为他们在这片危机四伏的大草原上繁衍了一代又一代,而它们的子子孙孙都在这片草原上奔驰过。在它们的种群里,每一条狼都曾经跟这片草原上最凶猛的狮子打斗过,曾经都在恶略的环境生存过。这就导致了它们的勇猛和矫健。草原上那恶略的环境造就了银狼。
而那些在罪恶略的环境中成长起来人,才能练就一身真本事,才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
“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要想成就一番事业,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才,只有先受饥饿之苦,以致肌肤消瘦,使他受贫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颠倒错乱,总不如意,通过那些来使他的内心警觉,使他的性格坚定。之所以只有在这样恶略的环境下才能增加他所不具备的才能。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真正成就人才。
以上的那些列子就可以充分的说明只有在恶略的环境中才能取得辉煌的成就。
同学们,在这个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世界中,我们没有那些真正危险而恶略的环境,但 “高三”这个阶段就相当于上天给我们一次机会,让我们学会吃苦,让我们懂得坚持。只有我们把高三当做一个条件恶略的环境,,在高三这段时间里努力的去拼搏,我们才能考上好的大学,我们才会踏上成为人才的这条路上,也就是成就自己梦想的一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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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历史定论,而且早已为国际社会所公认。“台湾问题”原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内战的衍生物,完全属于中国的内政。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台海局势论文,供大家参考。
2009年两岸关系承接2008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开局,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两岸各项交流渠道进一步拓宽,交流面更为广泛,交流层级也更高了。两岸经贸合作也有了新的重要的突破,基本上实现了两岸“三通直航”,揭开了两岸金融合作的序幕,迈出了两岸双向投资的步伐。为了破解政治难题、建立政治互信,学术界的两岸政治对话也初试啼声。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两岸关系发展到目前阶段的必然趋势,有了好的开头,就要继续往前深入发展,停滯不进不符合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殷切期盼,倒退更是没有出路的。2010年两岸关系将会如何,吸引人们普遍关注。
一、两岸关系基本形势
2010年,从影响两岸关系的各项因素综合分析,总体上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有利的,甚至毋宁说,两岸关系正面临着关键的机遇期,是牢牢把握难得的机遇,还是让机遇擦身而过,正考验着两岸人民的智慧。
(一)大陆坚定不移地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看待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胡锦涛一再强调,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不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开创新局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陆是最主要、最积极的力量,为了支持台湾经济尽快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为长期稳定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也为了照顾台湾基层民众(包括农民)的利益,大陆将会不断地表达高度的善意和诚意,让台湾广大同胞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持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凡此均将有助于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马英九当局基本上也会坚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方向。两年来台湾各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台湾主流民意肯定并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并且期盼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能够不断深入,取得更多更积极的成果。两年来马英九当局岛内施政与民意需求有较大落差,成效不彰,颇积民怨,唯独两岸关系政策获得多数民众高度肯定,成为政绩唯一亮点。2012年马英九能否连任正面临愈来愈大的挑战,而经济发展能否尽快恢复,失业率能否有效降低,将是其中重要的因素。台湾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基本保证,基于上述分析,不论从台湾民意角度。抑或从马英九自身取得政绩的角度来考察,马英九当局基本上应不至于会违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方向。
(三)国际社会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经历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更为茁壮,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更为提升。世界上一些主要大国不沦是从谋求自身经济发展需要出发,抑或从妥善处理与中国的国家利益矛盾出发,都致力于发展和中国大陆的关系,台湾问题作为影响和干扰因素的作用趋于下降,国际社会普遍乐见并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并进而肯定马英九当局有别于民进党陈水扁的两岸关系政策。美国政府自从去年11月奥巴马总统访华并签署《中美联合声明》以来,迄今一再表示,美国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支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政治各个领域展开交流对话,建立密切的关系。凡此皆有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持续推动。
2010年两岸正在进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协商淡判,两岸双方都期待在今年上半年能成功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标志着两岸经贸关系从此进入正常化、机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也标志着两岸经济整合迈开重要的步伐,它对两岸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于台湾经济未来长期稳定的发展意义重大,对于台湾经济避免边缘化,并借助于两岸经济整合,融入亚太地区经济整合至关重要。
2010年下半年台湾将有重要的“五都”选举,2011年基本上进入厮杀更为激烈的“立委”和“总统”选举,以迄2012年年初。为了欺骗台湾民众,获得选举利益,民进党正竭力阻挠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相信进入选举高峰之后,民进党更会升高“台独”的诉求,力图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态势,当此之时,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大步前进,抑或停滞不前,正考验着马英九当局的政治智慧。马英九曾一再表示,要“为台湾人民谋数十年之和平”,把握机遇,此其时也。
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因此,2010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总体上仍面临有利的形势,但也逐渐暴露出若干隐忧,出现若干不确定因素,主要有四:
(一)马英九当局面临重要抉择。在台湾,国民党总体形象欠佳。囿于私利、勇于内斗使得国民党不能团结,复杂的党内状况也使得青年才俊难以出头,而尤为重要的,则是国民党丧失论述能力,因此缺乏足以凝聚全党的核心价值,一旦败选,行见分裂和衰弱。
国共两党破冰交流,陈水扁贪腐无餍,加上马英九个人形象,导致2008年国民党重新夺回政权。但马英九个人理念暧昧软弱,在至关重要的两岸关系问题上,态度摇摆不明,因此执政迄今,未能建构国民党的理论论述,重建国民党的核心价值,展现执政的愿景。由于内心的“恐绿症”,政策上拼命讨好绿色选民,既不能在理论和气势上压倒民进党的“台独”,乘胜扩大基本盘,反而因为漠视泛蓝选民的需求,一再挫伤泛蓝选民的支持热情,加上不能广用人才,执政无方,招致民怨。马英九兼任党主席后,有意推进国民党的改革,然而改革的目标、途径、方法均存在不小问题,激化党内矛盾,集中表现在各项选举中国民党连选连败,泛蓝选民不愿出来投票,基本盘不断松动,中间选民对马“无能”亦颇多怨言,而泛绿阵营在民进党煽动之下,反而更形凝固,形成反马阵营。总体而言,台湾政治发展出现国民党声势走低、民进党气势上涨的“蓝消绿长”态势。使马英九连任前景充满挑战。
(二)民进党坚持激进“台独”立场。马英九当局态度的软弱和论述的暧昧给了民进党“台独”以起死回生之机。因为马英九当局未能旗帜鲜明地反对“台独”,使得岛内政治话语权依然牢牢掌握在“台独”手中,在“台独”攻势下,国民党左支右吾,招架无方。国民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台湾人民谋求了那么大的利益;国民党谋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台湾长期经济发展有生死攸关的意义,然而所有这些,国民党在岛内却道不明,讲不白。反而让民进党不断地策动支持者,以暴力的方式干扰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把马英九的两岸关系政策一概攻击为“倾中卖台”,把签署两岸经济合作协议抨击为“丧权辱国”,在民进党的煽动误导下,台湾民众的认知被严重混乱了,使马英九当局正确的两岸关系政策的推动反而平添阻力。
然而,民进党丢失政权之后,不进行路线的深刻反省,反而继续在激进“台独”的不归路上愈陷愈深,其实是饮鸩止渴。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只会给两岸关系带来危险,难消台湾主流民意对民进党“台独”冒险的担心,民进党期待执政最重大的障碍便难以去除。从民意凋查结果来看,民进党虽然连续赢得几场选举,声势有所上扬,但基本盘却丝毫没有扩大,证明台湾民众对民进党的“台独”作为依然深怀戒心。更重要的是,坚持激进“台独”立场的民进党万一侥幸取得执政权,对台湾而言,将是陈水扁八年灾难的重演。尤其是两岸关系形势已今非昔比,没有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就没有台湾的发展和未来。坚持激进“台独”的民进党执政,执意在两岸关系中搞对抗,除了把两岸关系导入危机之外,民进党将一事无成,易言之,只要民进党坚持“台独”,民进党就根本无法在台湾执政。死抱住“台独”对民进党而言,只是饮鸠止渴而已。
(三)台湾民意持续民粹化、,在“台独”长期误导之下,加上国民党的自私和软弱,台湾民众积非成是,逐渐滋生虚幻的“国家”意识。目前台湾民众总体上希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但由于两岸长期隔离,冷战时期的对抗和随后“台独”的扭曲,对统一尚存在颇多的疑虑。由于大陆迅速发展,综合实力迅速增强,两岸实力对比迅速拉大悬殊,台湾一些民众对两岸发展过快走得过近,产生一些疑虑,怕自身利益在这一过程中会受到伤害,尽管是多虑,却也值得理解。一些台湾基层民众担心失业,一些台湾弱势产业担心受到冲击,本来都不难由事实来证明,但在民进党恶意扭曲下,不明真相的民众不自觉地成为民进党攻击国民党的支持者,民粹主义越来越掩盖台湾民众的理性思维。
(四)美国仍然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深层阻力。美国仍然深深地插手台湾问题,把台湾问题作为遏制中国和平崛起的重要筹码。在明里暗里,美国通过支持民进党和“台独”,牵制马英九当局的两岸关系政策。美国还坚持对台军售,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横施阻力。除美国外,日本及少数国家也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暗施阻扰,使两岸关系对抗、对立态势至今未解。
综上所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近两年来呈现良好态势,但两岸关系中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并没有获得解决,阻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复杂因素不容忽视。我们应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积极作为,妥善应对,不断地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向前进。
2011年台湾进入一个跌宕起伏、变幻莫测的关键时期。重大选举将至,敏感问题增多,蓝绿两大阵营争斗更加激烈,岛内政局及两岸关系将呈现新的发展态势。
一、蓝绿两大阵营实力拉近,双方将围绕“立委”及“总统”选举展开激烈争夺
马英九当局执政三年来,岛内政局和社会总体保持稳定,经过县市长、“五都”市长选举及几次“立委”补选,蓝绿两大阵营长期存在的“蓝大绿小”的政党板块并未产生重大位移,仍然呈现出近20年来一贯的“超稳定结构”。但有三大变化趋势值得特别关注:一是“蓝消绿长”的政治生态更趋明显。国民党从2008年马英九当选时的得票率58.45%,到2009年底17个县市选举的47.88%,再到2010年“五都”选举的44.54%,呈现出“一路下滑”的趋势;而民进党却“一路攀升”,从2008年“总统”选举41.55%,到17个县市选举45.32%,再到“五都”选举49.87%,三年来台湾选举得票率的消长显示出“蓝消绿长”走势。国民党“立委”总席次也由2008年初81席缩减至74席,失去“立法院”四分之三的绝对控制权;“五都”议员席次占有率也由上届45%滑落到41%。而民进党“立委”总席次则由2008年初27席增至33席,达到四分之一提案门槛;“五都”议员总席次已达130席,可以与国民党平分秋色,并首次拿下大台南市议长及台北、高雄两市副议长席位,使其在地方议会的干预能力和信心进一步增强。二是“北蓝南绿”的政治版图渐趋稳固。从2009年底县市长选举看,蓝营在北中部共10个县市中拿下9席,绿营在南部4个县市夺得除嘉义市外的3席,且领先幅度均在20%以上;从2010年底“五都”选举看,国民党保住了原先执政的台北、新北及台中三市,民进党则固守高雄、台南两市,“北蓝南绿”壁垒分明的结构将使台湾南北民意落差愈来愈大。三是“蓝淡绿深”的态势日趋强化。蓝绿阵营在五市选举中显示出“南部更绿,北部褪蓝”的变化趋向,除台北市外,民进党输的差距都在5个百分点内,而赢的差距则都远大于10个百分点。随着“直辖市”体制正式运作,如果国民党应对不力,这一趋势恐将会在后续“立委”、“总统”选举中持续强化。未来“北蓝”也许变得更浅,“南绿”可能变得更绿,并将对国民党执政权形成有力挑战。四是“非蓝非绿”政治势力的影响力逐步扩大。目前,除国、民两大政党之外的第三股政治势力仍处于发展低潮,但作为第三势力“精神领袖”的李登辉近来却十分活跃。去年底,李登辉极力鼓动与大陆有着较深渊源的王永庆之子王文洋竞选“总统”;2011年初,李登辉又宴请王金平、宋楚瑜等人,希望他们能够筹组第三势力与马英九争夺“总统”大位;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也有意筹组第三势力,推出“蓝绿配”或“绿蓝配”角逐2012年“大选”。第三势力的兴起可能会对国、民两大政党“立委”及“总统”选情造成一定的冲击,也将使未来一年台湾政局更趋复杂多变。
二、马英九未能完全摆脱发展困境。连任面临严峻考验
三年来,马英九在推动党务改革、改善党政关系、提升施政成效及发展两岸关系上取得较大进展,但仍未能有效摆脱发展困境。尽管国民党在“五都”选举中达成“保三”的目标,但在总得票率上却输给民进党40万票,被视为“赢了面子输了里子”。在“大选”前极为关键的一年里,马 英九仍将面临三大难题:一是泛蓝势力整合难度较大。近几次“立委”补选及两次地方性选举表明国民党浅蓝选民流失严重。亲民党、新党对马英九“排斥异己”的处理方式极为不满,宋楚瑜甚至公开为曾为民进党籍的杨秋兴站台,在被时任国民党秘书长金溥聪以妨害名誉起诉后,与国民党矛盾升级。而一些地方派系对国民党支持也出现松动,尽管马英九以金溥聪辞职来缓和与国民党本土派关系,但成效并不明显。2011年,马英九若不能成功整合泛蓝势力,必将会影响到2012年“大选”。二是南部选民翻盘可能性较低。岛内南北对立、贫富悬殊的现状,使南部民众逐步形成了国民党“重北轻南”、“重商轻农”的负面印象,也使南部选民“选党不选人”倾向更趋明显。在2010年底“五都”选举中,国民党在南部二市用力甚深并期待翻盘,但结果却在南部大输对手70多万票。台学者认为,连曾是民进党的杨秋兴都抢不到绿营的票,蓝营就更难争取到南部选民的支持。对2012年“大选”而言,马英九要想在南部获得2008年一样的支持率,可能性大幅降低。三是政党改革收效甚微。一方面,未能改变基层民众的不良观感。民众普遍感到,国民党是财团政党,只重视财团利益、不顾百姓利益,国民党官员平时高高在上,与基层民众互动少,执政时存有“傲慢”心态,常常脱离民意。另一方面,暴露出国民党人才不足的缺陷。尤其是在中南部,以“五都”选举为例,国民党台中市长人选除了已第三次参选的胡志强外,难以推出有竞争力的参选人;在台南市和高雄市,国民党推出的参选人明显缺乏竞争力。四是社会矛盾仍然突出。在经历激烈的族群争斗后,岛内民众对当局治理能力、执政能力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能否解决让国民党深陷执政危机的经济民生问题将是马当局不得不面对的重大考验。如果马英九不能积极推动让更多民众满意的政策,解决好经济增长、失业率、贫富差距等一系列社会问题,2012年“大选”将难免遭遇严厉挑战。
三、民进党加紧推动政党转型。但仍然面临结构性难题
蔡英文担任党主席以来,对民进党的选举策略及“台独”路线等进行了重大调整。改变以往惯用的激化族群对立和蓝绿对决的策略,将治理方式和治理绩效放在选战首位;极力回避敏感的两岸议题,不提任何有关“国家定位”、两岸关系等统“独”议题。这种温和的中间路线,得到了中间选民的认同和支持,也使民进党快速走出低谷,政治实力大幅回升。从去年底“五都”选举中可以看出,即使民进党换了一张脸孔,绿营支持者仍然不离不弃,显示出民进党的弹性策略已同样获得绿营支持者的认可。尽管如此,民进党未来发展仍将面临结构性难题:一是党内权力斗争加剧。目前,蔡英文等中生代人物政治选情看涨,特别是蔡英文得到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挺扁势力、高雄市长陈菊等党内实力派的公开支持,在民进党内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已成为该党最具影响力与实力的“新天王”。然而,作为民进党“天王”的苏贞昌、谢长廷、吕秀莲等党内元老派人物政治实力犹存,政治手腕更加娴熟,他们并不愿就此退居幕后。在民进党“临全会”1月22日通过“总统”及“立委”候选人提名办法采“全民调”作业方式后,党内各派势力围绕提名时间、提名人选等问题展开激烈争斗。未来围绕“总统”初选等问题,民进党内以世代交替为核心的权力斗争很可能趋于激化。二是两岸政策调整存在不确定性。面对接踵而来的“立 免费论文下载中心委”及“总统”选举,民进党不可能像“五都”选举时那样回避“国家定位”、两岸关系等议题。2011年初,民进党内的“天王”、“天后”相继提出发展与大陆关系的政策主张。谢长廷1月10日举行记者会提出“宪法各表”论;苏贞昌2月14日抛出“台湾共识”论;吕秀莲反复重申去年1月提出的“九六共识”论;蔡英文2月23日在“新境界文教基金会”成立仪式上提出“和而不同、和而求同”论。这些政策论述尽管表述不同,却蕴含着交叉重叠的共同认识,此时相继提出,既是出于提升个人党内政治地位目的,也是出于适应岛内社会形势变化,壮大民进党政治实力的大局考虑。在民进党“十年政纲”出台之前,其两岸政策调整都将存在不确定性。三是民进党转型受到深绿势力的牵制。以陈水扁为精神领袖的“一边一国连线”,在“五都”议员选举中大获全胜,当选率高达83%,丑闻缠身的陈水扁之子陈致中也以全台第二高票当选大高雄市议员,表明深绿势力在岛内尤其南部地区仍具有较强政治能量。“五都”选举表明,岛内激进“台独”势力仍然较强,对民进党的影响力不容忽视。民进党要想赢得下届“立委”及“总统”选举,还需要深绿势力作为后盾与先锋。如何稳住绿营基本教义派,也是民进党中央不得不面临的难题。四是争取中间选民难度较大。争取中间选民是2011年蓝绿两大阵营的重头戏。对民进党中央及各派系而言,无论谁出马角逐2012年“总统”,选举利益都决定其两岸政策必须向中间地带靠拢。面对岛内希望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主流民意,民进党务实派在“五都”选举之后加紧推动该党大陆政策转型,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今年以来多次强调,只要大陆不设前提,愿与大陆进行实质对话,可从“第二轨道”的交流开始,先进行以智库学者为主的多层次、多元化交流。高雄市长陈菊也表示,愿在“自由开放”的前提下和大陆交流。但无论民进党如何调整,都不会从根本上放弃“台独”基本立场,这也是影响民进党争取中间选民的最重要的因素。
四、ECFA生效标志两岸关系进入一个新的起点,但两岸深层次难题将日渐突显
2011年,随着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期收获清单的生效实施及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的正式成立,ECFA所带来的两岸经贸互利将会得到进一步彰显,两岸以谈判代替对抗以及定期制度化协商谈判的做法,早已为岛内多数民众所接受,并将继续得到越来越多民众的支持。但面对2012年“总统”大选,国民党大陆政策将转向谨慎保守,并很可能会进一步放缓脚步。一是台当局对两岸协商的态度更为谨慎。马英九年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未来两岸的协商方式可以有更多弹性,不必硬性规定一年两次,困难无法解决的就暂时搁置。去年12月两岸两会在“投资保障协议”协商时遭遇困难,显示两岸协商已开始触及各自核心利益,两岸关系向纵深发展将面临诸多政治障碍。为了维护台湾企业和民众的利益,为了避免给“总统”选举造成“负面影响”,马当局在其任内极有可能仅锁定经济议题,不会触及政治谈判和军事互信议题。二是台当局向大陆提出的要价更高。为争取更多选民的认同,马当局未来在推动大陆政策时,将会把让岛内“三中”(中南部、中小企业及中下阶层)民众切实获益作为发展两岸关系的重点,把“为庶民争取更多看得见的利益”作为推动两岸交往的主轴,这也意味着国民党在谈判中将提出“更高要价”。为让民众快速见到两岸政策“红利”,国民党当局可能会不断向大陆提出注入资金以保持台湾的经济增长、停止部署或撤走部分对台导弹等要求。三是岛内民众“国家”意识更强。2011年,国民党将借“中华民国建国百年”之际,不断强化“中华民国就是台湾”的“主权独立”论述,借此唤起岛内民众对“中华民国”的光荣感和重新认同,强化民众“国家”意识。马英九在2011年“元旦讲话”中再次强调两岸不应是政权之争、统“独”之争、“国际空间”之争,而是“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核心价值之争”。在两岸政治互信仍然脆弱、两岸政治关系仍未取得实质突破的情况下,这不仅不利于化解岛内民众对大陆的误解和敌意,相反将增加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复杂性和变数。四是反对势力的干扰力度更大。迫于ECFA的民意基础不断扩增,泛绿阵营反制ECFA策略已由“反对者”向“监督者”转换,并将以严格标准检验岛内失业率、贫富差距、台推动FTA目标等问题,不断放大和突显马当局的各种缺失,营造对马当局不利的舆论环境与社会氛围,泛绿阵营的干扰势必对马当局形成较大压力,使其落实ECFA顾虑增大乃至步伐放缓。
五、美国将利用台湾“大选”敏感期加大对中国大陆干预力度。为两岸关系纵深发展设置障碍
随着美“重回亚洲”战略意图渐趋清晰,以及中美战略博弈日益激烈复杂,“台湾牌”的地位作用也更显重要。近年来,美国虽然公开宣称乐见两岸关系平稳发展,私下却担心两岸关系发展的速度、广度、深度失控,导致美对台海事务的主导权弱化,失去东亚战略布局的重要支点。为维护战略利益,美拟采取“多管齐下”、“恩威并施”的策略发展对台关系:政治上施压,极力防堵台当局与大陆协商政治、军事等深层次敏感议题,设法给快速发展的两岸关系“降温”。经济上“搭桥”,计划近期与台重启“贸易暨投资框架协议”(TIFA)谈判,建构“全面性的经贸合作关系”,并支持台湾对外洽签“自由贸易协定”(FTA),降低对大陆的经济依赖。“外交上”扶持,拟协助台在美开设“台湾书院”行销台湾文化,继续支持台“有意义”参加“国际民航组织”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国际组织,强化台湾“国际存在”。军事上撑腰,近年来,美国对台军售周期缩短,质量提高,金额增大。继去年宣布同意售台64.42亿美元武器后,今年以来又加紧评估售台F-16C/D战机、“宙斯盾”舰等高新武器的可行性,协助台军提升“不对称战力”。此外,在处理与台朝野政党关系上,美刻意保持“平衡”,既维持与马当局良好互动,又透过智库恢复与民进党交流对话,并有意邀请民进党下届“总统”候选人访美。由此可见,2011年美国插手台湾问题的范围将会更广、程度将会更深、力度将会更大,是两岸关系向更深层次发展的最大外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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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共关系学已成为学术界极为关注的一门综合性学科,成为现代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关系本科论文,供大家参考。
1.公共关系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
1.1有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信息传播速度、传播范围的变化,买方市场日趋凸显,产品的品牌效应已经引起了商家的高度重视,从过去单纯追求产品质量和价格竞争,转而意识到培养客户忠诚度对于维持和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性。良好的形象可以为企业赢来大批的忠诚客户和稳定的需求’并且能为企业带来长期的高额利润,也是现代企业的生存根本。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公共关系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待相关媒体的访问等以此来扩大企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接待客户的来访,召开客户回访座谈会、回答顾客的疑问、调研客户的需求,征求客户建议等方式来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协调,以更好地建立和维护好与客户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以真诚的热情的服务和工作态度取得客户的信任,在客户中树立起良好的信誉。
1.2有利于促进产品的销售?
有些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之所以得不到客户的认可,就是因为他们对市场信息的了解不够充分,以至于其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不符合客户的需求或者达不到客户的要求,影响销售。企业则需要公关部门深入消费者群体,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和导向,反馈市场信息,从而使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因势利导,迅速占领消费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这其中隐形的公关因素是不容忽视的。此外,公共关系也是现代营销的手段之一,营销者把企业和产品的促销信息传递给消费者,进行沟通与推广’以说服消费者对产品产生足够的购买欲望,实现成功交易。比如常用的促销手段广告,网络营销和人员促销等公共关系手段。而良好的公关则会给企业带来良好信誉’也会给品牌培育一大批忠诚客户,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1.3有利于进行品牌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现在好多产品在质量和价格上已经差别不大’导致现在越来越多的客户买的是品牌,企业销售的也是品牌。企业可以通过公关,制定企业与公众沟通的传播计划’开展各种沟通传播的活动’运用一系列的宣传、广告、会展、市场推广等手段来树立品牌形象,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同时,制定品牌的公共关系策略’建立品牌信息监测系统,提高品牌的形象管理方案等,以期通过公关手段促进品牌体系的巩固和完善。
1.4有利于在市场营销中发挥沟通协调作用
作为一个企业,在市场活动中有着可变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所以避免不了会与外部的或者内部的环境产生摩擦和矛盾,公关的职能就是要通过双向的沟通、信息交流等来协调组织与内、外部的公众关系,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维护好企业与客户的长期关系。包括与分销商、供应商、经销商等,长期建立起来的关系网,正是要通过公关来进行维护和保障,所以说,公共关系在市场营销中是发挥着非常重要作用。1.5有利于进行危机管理当企业在生产运营中因为自身的过失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时,必然会引发纠纷事件,造成企业的公共信任危机。如果企业没有正确的认识问题和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导致问题扩大化,则不仅会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形象。而此时启动企业良好的公共关系机制,主动与客户进行双向的了解和沟通,化解两者之间的纠纷,发挥公共关系的积极作用,及时把企业修正错误的诚意和具体措施,传递给社会和消费者,以求得谅解,方可化解公共信任危机,重塑企业形象,把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由此可见,在危机处理上,公共关系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只有危机处理好了,企业的营销活动才能继续正常进行。
2.公共关系在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具体运作
当企业认可了公共关系在市场营销中的重要作用后,一系列的公关在市场营销中的具体操作开始在市场竞争中出现。以下是一些比较常见的公关在营销中的应用。
2.1制造新闻事件,达到宣传效果
制造新闻事件是指利用媒介关系,制造一些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素材来吸引公众的眼球。比如新产品的发布会是最常见的。通过发布会不仅让公众对产品有所接触和了解,更是通过媒体广而告之的特点让更多的人知道该产品,从而达到为产品宣传,提高销量的作用。更有甚者会人为制造“轰动”事件,比如西铁城就主导策划了一次飞机在广场投放手表的事件,而这次事件吸引了上万群众,更是被媒体争相报道,结果西铁城借此迅速地在澳大利亚打开了市场。类似的采用公关手段的事件营销还有海尔冰箱事件,76台质量不合格冰箱被一一砸毁的事情一经报道,无数的人对海尔的形象改观,认为海尔是很重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利益的,这样海尔的销量反而提升了。
2.2参与公益活动,树立企业形象?
参与公益活动是公关的内容之一,比如公益营销。消费者更愿意接受具备“社会责任”的企业,而公益活动则是被看作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公益活动可以提高企业品牌的力量,当企业尽力于公益事业,大量的潜在消费者会改变对该企业的看法,萌发一定的好感,很可能从潜在消费者转变为消费者,还会对该企业的品牌形象有一个很好的促进、改善和稳固的作用。把参与公益活动和宣传策划紧密结合,也是常用的公关手段d比如实名参与,冠名捐赠。这是现在的企业几乎都会使用的手段之一,借由第三者即公益举办方来宣传自己。也有公司一开始只是默默参与,但是当公司需要时,则会出现所谓的“爆料”:把公司常年累计向社会捐助的数目公布于众,一鸣惊人。此种做法更能博得公众的好感和关注,从而打响公司知名度,提升公司形象。再有,比较常见的则是企业自己举办公益活动,比如加多宝近两年就一直在做帮贫扶困的教学资助活动,顺势把品牌扩展到了贫困地区,在赞助活动中提供印有加多宝标志的服装,加上赠送的加多宝,使参与活动的人对加多宝会有情感记忆,从而影响其以后的消费行为。更高级的则是把自身产品用于公益,即让更多的人了解了产品本身,壮大了消费者群体,也宣传了企业本身的价值观,比如,蒙牛乳业的“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公益活动,可以说让老百姓深入认识到牛奶的营养价值,推动了中国人送礼送健康的新观念,大大提高了产品的消费群体。还有的企业更赤裸裸地利用公益营销活动打出这样的标语,每买一件产品,即为XX捐出了X元。
2.3树立正确营销战略
传统的营销主要是靠商家向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宣传产品优势,以向客户推销产品为主。但是公关引入到营销后,使其观念发生极大转变,营销与促销也更加具有区分度。公关的介入让营销活动扩展到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的信息传递紧密相连,不仅要让客户了解产品信息,还了解企业的政策、形象、发展前景等。这样就把企业的公关融入到了营销战略中,在营销策略中纳入创造品牌价值的观念。现在很多寻求长期发展的企业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去维护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假冒伪劣商品生产企业做斗争,还有企业通过投资公益,造福社会等形式来实现企业的营销目标。
2.4建立危机公关,解决突发危机事件
危机公关是公关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日常的公关活动只是一种渗透性,扩展性的例行工作。但是,危机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应变处理时,则是非常讲究及时性和有效性的。危机公关往往可以力挽狂澜。“产品召回”是企业最常采用的维持企业形象的公关方式。比如比较著名的“丰田召回门”事件:2009年丰田出现产品危机,油门踏板和脚踏出现安全故障,但幸好丰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重新制定危机策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召回,并积极与消费者沟通,总裁亲自现身致歉,上书政府承认错误,丰田危机方没有越演越烈。短期来看产品的召回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成本损失,但是从长远利益来看,却是挽回了企业的信誉。此外,出现产品危机时,公关部门一般会以最快的速度召开记者见面会,将事情的原因和现状以及采取的解决措施等向公众尤其是向企业的相关利益群体说明,为企业的失误致歉等,以求得到外界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争取缓冲时间,将损失降到最低。精通营销策略者还能利用危机带来反弹机会,使一些进入衰退期或滞销的产品再次热销。.除了以上提到的一些运用外,名流名人效应也是公关在营销中常用的手段之一,比如新产品的发布会上通常会请来某些著名的明星出席、代言。还有个性化的人际传播、主题赞助、网上营销、消费者系列化等营销都有着公关的影子。
一、良好的公共关系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保证
1.公共关系管理目标——关系和谐
理论界对公共关系的表述是: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寻求良好合作与和谐发展,通过形象塑造、传播管理、利益协调等方式,同相关公众结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企业公共关系就是研究企业和公众如何构建良好合作与和谐发展关系的。企业从如何吸引公众注意力入手,到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企业美誉度,最终达成企业与公共关系的和谐。但对企业来说,“和谐度”指标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只有企业与公共关系和谐了,才能完成企业在整个是系统中的角色体现,才能完成企业美誉度的建立和知名度的扩展。纵观许多资金雄厚、名声响亮的海外品牌在进入我国市场,实施本土化战略的进程中,不急不躁,重在追求“和谐度”的公关操作。如可口可乐在20世纪80年代重返我国大陆市场,其既不炒作,也不以广告来赢得知名度,却是以赠送生产流水线、免费让消费者品尝等公共关系方式来取得与合作商、消费者的和谐,这就是对公共关系追求“和谐度”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示范。
2.公共关系协调对象——公众关系
公众要素在企业管理中占据及其重要的地位,要协调好公众关系首先要了解企业面对的公众类型及公众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企业的公众可以分为企业内部公众和外部公众两大类。在日常工作管理中涉及到的企业内部公众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领导层公众。这是企业的最高决策层,在内部公众关系中起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中间管理层公众。他们往往是部门的权威和带头人,又是企业内部信息渠道的必经环节。三是普通员工公众。这些人是内部公众的大多数,同时处在企业活动和日常工作的第一线,或者直接与消费者公众接触,因此,他们的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声誉和形象,是企业发展的基本队伍和基本层次。由内部公众的分类决定了内部公共关系包括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纵向关系,各个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横向关系。内部公共关系的协调不仅是企业有效开展全方位公共关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更是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根本所在。企业的外部公众主要有:消费者公众、供应商公众、政府公众、媒介公众和社区公众等,这些公众都与企业有着紧密或松散的关系。外部公共关系的强化,有利于企业与公众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融洽关系,使企业创建有利的市场环境。
3.公共关系的利益观——互惠互利
效益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成功的最显著的标志,一个企业的利益的得失也是最敏感的问题。公共关系以互惠互利原则来处理这一问题,公共关系不再把追求片面的自身利益最大化当作目标,而是把互利共生、协调发展作为目标,企业的工作都必须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社会效益完依据,互相合作、服务,共同分享利益,企业公关管理应立足于企业和公众之间的相互依赖,让利益相关公众的利益进入管理视野,做到“双赢”。甚至在追求企业长远利益的实现中可以放弃一定的短期利益。这种先与人利,我才得利,互惠互利的观念,就是融入了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思想的利益观和发展观。
二、运用公共关系相关理论来构建和谐企业
1.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前提
发展,是企业生存的根本问题。和谐企业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在创建和谐企业的过程中,经济基础是和谐企业建设的基本前提,所以企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在经济发展中,要把公共关系的原理以技巧运用到企业的营销中去,如开展市场调研,研究市场需要什么?自身优势和特长何在?这样可以权衡利弊,决定生产、经营的发展方向。通过传播沟通以营销攻关,了解公众的喜好,然后进行市场定位,向目标市场,向公众显示本企业的品牌和产品。这样可以建立起企业与相关公众之间的和谐并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2.先进的企业文化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元素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它既是一种新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方式,又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文化资源。要把众多的职工团结起来,只靠金钱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必须具备共同的价值观、目标、信念。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决定着全体职工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并能够激发职工的士气,充分发挥企业的潜能。对共同价值的认可,会使职工产生稳定的归属感,从而吸引和打造一支优秀的职工队伍。要建立起现代企业文化应该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以人为本。爱护人、关心人、尊重人、帮助人,一切为了一切人的全面发展。在自然资源、物资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并把人才培养目标设计从满足传统工业化需求向满足建设和谐企业转变,成功的企业将是学习型的企业,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学习已成为企业生命力的源泉,要引导职工从“学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有效地提高员工日常生活工作中运用科技、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要建立一套合理的薪酬制度,合理调整员工的利益关系,要关注员工对收入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满意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个人成长环境。
(2)团结合作。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团队精神就是精诚团结的文化表征。在现实的竞争中,任何企业都很难凭个人的力量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团队是企业赢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团队也在现代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成功地创造一种团队文化的企业可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向心力,能够吸引和挽留一些优秀的员工,进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如“丰田”在其内部员工的小孩的幼儿园阶段就开始了“我是丰田人”的教育,所有丰田人都为做丰田人而骄傲。
(3)开拓创新。科技进步和创新经济是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自主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一个倡导创新意识、运用创新思维、敢于组织创新竞争、鼓励尝试风险的企业文化,就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助于创新思想的产生,并能使这些新思想迅速而有效地变成实际运用。如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制定了一个建议制度,丰田工厂到处都挂着“好产品、好生意”的大标语牌,鼓励员工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从1968年到1980年的13年间,丰田公司征集到的建议有430万条之多,仅1975年7月至1976年6月间,就为公司节省了40亿日元,其中建议每月就可为公司节省200万~300万日元。
3.加强企业公共关系管理是构建和谐企业的保证
(1)树立企业信誉,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按照公共关系学的观点,商品信誉是较低层次的,只是部分公众或消费者在多次的商品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信赖程度,它只是企业技术经营素质的综合反映。而树企业信誉、创名牌企业,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对企业日益强烈的要求。因为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单元,既可能给社会带来新的物质文明,也可能给社会带来公害和威胁。因此,公众对企业社会价值的评估标准发生了变化,评价范围由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扩大到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这使公众舆论对企业产生更大影响力。争取舆论支持,争取公众信任,成为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是无形的宝贵财富。公共关系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深入细致、持之以恒的具体工作如媒体报道、大型庆典、公益活动树立组织的良好形象和信誉,以取得公众理解、支持、信任。从而有利于企业产品推介,有利于创造“消费信心”,有利于企业筹集资金,有利于吸引、稳定人才,有利于寻找协作者,有利于协调和社区的关系,有利于政府和管理部门对企业产生信任感,发展双方良性、互动、和谐的关系。
(2)全员公关,推进和谐企业的构建
要构建一个和谐的企业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就需要对全体员工实行公共关系管理。这是一种让全体员工高等重视企业形象,自觉创建和维护企业形象的公共关系管理方法,做到人人公关、时时公关、处处公关达到人和境界。一个企业要创造人和的公关环境,从内部来讲是促进企业内部的合作与团结,使每一个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工作,人人关心企业的发展,人人重视企业的利益,人人珍惜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地位,从而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从外部来讲是促进企业与社会、以及各种社会公众间的相互了解,协调彼此之间的利害关系,消除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从而在公众心目中建立良好的声望和形象。
(3)以“和”为中心,转变竞争方式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它可以促使企业快速地发展
但目前国内较多的企业仍习惯于传统的竞争方式———以价格战为主要手段,以牺牲利润为代价占领市场,是一种典型的负和博弈,其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成功始于合作,随着企业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日益加深,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企业应走入互惠互利、求得双赢的竞争与合作并存的“竞合”关系行列。公共关系的沟通协调原则强调以“和”为贵,即在外部关系处理上强调企业与同行竞争者、客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行业、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因此,企业在处理对外公共关系时,应学会化敌为友,善待竞争对手。一要知己知彼,寻找与竞争者优势互补的合作领域,共同做大做强,提高市场竞争力;二要注意与相关企业、公众保持经常性的交往和沟通,增进理解,建立融洽感情,营造和谐气氛,提高企业的对外吸引力。
(4)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提高危机公关能力我们企业建立了安全预警机制、稳定工作预警机制等等,其实在对外关系上也要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
防止危机的发生,企业除了要具有较强)的防止公共关系纠纷的意识,如自律意识、尊重公众舆论意识等,最根本的是要建立预警机制,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其次是及早制定危机处理预案,当危机发生时,企业如能临危不惧,处理得当,便可化险为夷,并可使危机转为契机,让企业借此得到公众更多的关注和了解。再次是采取积极主动的危机应对策略,要想将危机的影响降到最低,应采取积极主动的应对策略,以正确的措施去赢得公众,创造妥善处理危机的良好氛围。以公众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出现,主动弥补公众的实际利益和心理利益。坚持勇于承担责任,如实宣传沟通,通过有意识地施加情感影响,树立企业值得信赖的良好形象,达到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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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最活跃的一种人际。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对健康与疾病的理解不断深入,医学模式有了新的变化,医患关系也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患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1.基础医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无论是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和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主要采取“基础课-临床课-医院实习”的教育模式。基础医学教育阶段是每个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或医务工作者的必经之路。因此作为医生的摇篮,基础医学教育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同时基础医学教育改革也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学生医学知识有限,学生和老师与患者之间没有直接接触,在医患关系调节方面的作用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既对获取医学知识正处于极度渴望的阶段,又苦于缺乏接触实际问题的机会,同时他们与进入临床实习后的医学生不同,不会涉及有关患者隐私等方面的利益冲突,在与患者沟通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更容易被患者所接受。因此,他们可以在医患之间构建医学知识和互信的桥梁,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寻求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可能途径将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1.1构架知识的桥梁
对医学专业知识的正确认知是医患有效沟通的基础。患者医学知识匮乏,不清楚医生的诊断,不了解医生的用意,就很容易产生误解。患者饱受病痛折磨,带着毕生积蓄,甚至是四处筹措的医药费,来到医院寻求帮助,对医疗期望值往往过高,由于不了解医疗风险,将责任归咎于医生。比如湖南湘潭市产妇羊水栓塞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医疗意外,如果患者家属对分娩并发症羊水栓塞的危险性有所了解,也就不至于爆发冲突。另一方面,目前医生接诊量巨大,任务重,很难有充分的时间为患者讲解相关的医学知识。而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老师和医学生肩负着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责任,将正确的医学知识和可能的医疗风险通过合适的途径和渠道,持之以恒地进行系统科普,在患者和医生之间构架知识的桥梁,为医生和患者有效交流提供基础。同时医学生在充当医学知识桥梁作用的过程中,也必然经历一个“学中用,用中学”的过程,有助于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面对实际问题以扩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活学活用,加快医学生的成长。
1.2构建医患信任的桥梁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生之间的相互信任缺失,是造成医患关系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医疗投入相对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一些“医疗乱象”的发生,例如“收红包”、“大处方”等现象,患者不信任医生,有的患者只信任资历深厚或者自己熟识的医生,时刻提防甚至排斥其他医务人员。而有的医生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也会相应的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比如放弃高风险手术、过度依赖医疗仪器、开具不必要的检查、出现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医学生走进社区,志愿服务,不仅可以起到传播知识的作用,而且和患者长期接触,建立联系,关心其心理感受,一方面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同时防止把病人当作疾病的载体,只见“病”、不见“人”,为以后医学生步入医生岗位后建立互信、互通、互容的医患关系奠定感情基础。
2.具体对策和方法
2.1建立健全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教育
医学生的医患关系认知水平和沟通技能的培养,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它决定未来医生的职业态度、行为举止,必将为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医学教育过程中,对引导医学生树立科学的医患沟通理念的相关课程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只注重临床带教,把医患关系的建立与养成寄于临床实践阶段,忽视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素质培养等现象,是很不可取的。在当前医患关系的新形式下,医学院校必须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学、伦理学、人文科学等非生物学知识的课程比例,在原有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和政策课程基础上,增设沟通技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等课程。要切实避免人文学科教学过程中流于形式,理论脱离实际,生硬地进行概念、理论、原理的灌输,同时要打破与其他学科的“壁垒”,将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课程纳入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中,特别是在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基础课程中及早地渗透人文课程的教育内容,进而使学生潜移默化接受医学学科的人文性,增强医患沟通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能力。
2.2改革现有的基础医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
基础医学教育过程中传统的单一以课堂讲述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患关系对医学生培养提出的更高要求。医学生不仅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掌握广博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又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因此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LBL、PBL(problem-basedlearning)、CBL(case-basedlearning)以及RBL(resources-basedlearning)等教学方法,积极引入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教学模式,注意多学科融合,创新教学手段。例如应用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SP)、SimMan综合模拟人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模拟病房和模拟医院等,加强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基础和临床有机结合,用一切手段实现知识的无缝对接,为学生营造自主、独立、创造性学习的教学环境,为医学生顺利完成向医生的角色转换做好充分的知识技能储备和心理方面的准备。
2.3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开创培养健康医患关系的新机制和途径
为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医学教育早期临床实践已经逐渐受到重视,但从医患关系的角度,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隐私权及无证行医等问题。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建立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入社区,进行医学知识科普活动,让医学生在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为群众的健康问题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建立自信,一方面可以提高沟通技巧,使他们逐步掌握应对医患关系的策略,并且与群众逐步建立互信互重的情感联系,增进医学生对患者生命的尊重、敬畏和关爱;另一方面,医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主观察,不断发现医学问题,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1.医患关系扭曲成因
在医疗市场化的大趋势下,医患关系本应该是共赢的关系,一方面医生为患者解除或者缓解病痛,从而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另一方面患者向医生求助,并支付相关费用。目前导致医患关系严重扭曲的成因复杂,涉及患者、医生、医院与政府甚至媒体各个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但是调查提示导致医患纠纷的前3位原因仍然是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差、服务态度差、医患沟通障碍。医护工作是个“生命所系,性命相托”的特殊职业,职业的属性要求从业人员首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在当前大众对健康水平要求提高的形势下,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也提示医学教育应在调节医患关系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除了少数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确实存在问题以外,医疗问题的专业性导致患者缺乏了解,对医护人员期望过高,另外医生相对短缺,任务繁重,时间和精力都制约了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要想走出医患困境,必须加强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
2.基础医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无论是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和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主要采取“基础课-临床课-医院实习”的教育模式。基础医学教育阶段是每个医学生成长为合格医生或医务工作者的必经之路。因此作为医生的摇篮,基础医学教育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同时基础医学教育改革也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在基础医学教育阶段,学生医学知识有限,学生和老师与患者之间没有直接接触,在医患关系调节方面的作用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处在这个阶段的学生既对获取医学知识正处于极度渴望的阶段,又苦于缺乏接触实际问题的机会,同时他们与进入临床实习后的医学生不同,不会涉及有关患者隐私等方面的利益冲突,在与患者沟通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更容易被患者所接受。因此,他们可以在医患之间构建医学知识和互信的桥梁,从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寻求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可能途径将成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2.1构架知识的桥梁
对医学专业知识的正确认知是医患有效沟通的基础。患者医学知识匮乏,不清楚医生的诊断,不了解医生的用意,就很容易产生误解。患者饱受病痛折磨,带着毕生积蓄,甚至是四处筹措的医药费,来到医院寻求帮助,对医疗期望值往往过高,由于不了解医疗风险,将责任归咎于医生。比如湖南湘潭市产妇羊水栓塞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医疗意外,如果患者家属对分娩并发症羊水栓塞的危险性有所了解,也就不至于爆发冲突。另一方面,目前医生接诊量巨大,任务重,很难有充分的时间为患者讲解相关的医学知识。而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老师和医学生肩负着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责任,将正确的医学知识和可能的医疗风险通过合适的途径和渠道,持之以恒地进行系统科普,在患者和医生之间构架知识的桥梁,为医生和患者有效交流提供基础。同时医学生在充当医学知识桥梁作用的过程中,也必然经历一个“学中用,用中学”的过程,有助于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不断面对实际问题以扩展自己的知识结构,活学活用,加快医学生的成长。
2.2构建医患信任的桥梁
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生之间的相互信任缺失,是造成医患关系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医疗投入相对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导致一些“医疗乱象”的发生,例如“收红包”、“大处方”等现象,患者不信任医生,有的患者只信任资历深厚或者自己熟识的医生,时刻提防甚至排斥其他医务人员。而有的医生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中的责任,也会相应的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比如放弃高风险手术、过度依赖医疗仪器、开具不必要的检查、出现过度医疗等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医患关系的恶性循环。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医学生走进社区,志愿服务,不仅可以起到传播知识的作用,而且和患者长期接触,建立联系,关心其心理感受,一方面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同时防止把病人当作疾病的载体,只见“病”、不见“人”,为以后医学生步入医生岗位后建立互信、互通、互容的医患关系奠定感情基础。
3.具体对策和方法
3.1建立健全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教育
医学生的医患关系认知水平和沟通技能的培养,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它决定未来医生的职业态度、行为举止,必将为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医学教育过程中,对引导医学生树立科学的医患沟通理念的相关课程体系不够健全。存在只注重临床带教,把医患关系的建立与养成寄于临床实践阶段,忽视基础医学教育阶段的人文素质培养等现象,是很不可取的。在当前医患关系的新形式下,医学院校必须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学、伦理学、人文科学等非生物学知识的课程比例,在原有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和政策课程基础上,增设沟通技能、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等课程。要切实避免人文学科教学过程中流于形式,理论脱离实际,生硬地进行概念、理论、原理的灌输,同时要打破与其他学科的“壁垒”,将医学基础课程和临床课程纳入医患关系认知教育课程体系中,特别是在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基础课程中及早地渗透人文课程的教育内容,进而使学生潜移默化接受医学学科的人文性,增强医患沟通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能力。
3.2改革现有的基础医学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手段
基础医学教育过程中传统的单一以课堂讲述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患关系对医学生培养提出的更高要求。医学生不仅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掌握广博的知识与专业技能,又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因此改革现有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LBL、PBL(problem-basedlearning)、CBL(case-basedlearning)以及RBL(resources-basedlearning)等教学方法,积极引入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教学模式,注意多学科融合,创新教学手段。例如应用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SP)、SimMan综合模拟人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模拟病房和模拟医院等,加强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基础和临床有机结合,用一切手段实现知识的无缝对接,为学生营造自主、独立、创造性学习的教学环境,为医学生顺利完成向医生的角色转换做好充分的知识技能储备和心理方面的准备。
3.3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
开创培养健康医患关系的新机制和途径为解决医学生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问题,医学教育早期临床实践已经逐渐受到重视,但从医患关系的角度,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隐私权及无证行医等问题。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建立医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学分制度,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入社区,进行医学知识科普活动,让医学生在运用自己的医学知识为群众的健康问题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建立自信,一方面可以提高沟通技巧,使他们逐步掌握应对医患关系的策略,并且与群众逐步建立互信互重的情感联系,增进医学生对患者生命的尊重、敬畏和关爱;另一方面,医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主观察,不断发现医学问题,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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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关系是企业劳动者或雇员与劳动力使用者或雇主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与劳动相关的经济利益关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劳动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企业在兼并转让时的财务与会计审计问题
(一)企业在兼并转让中的财务问题
首先,我国政府对企业兼并和转让行为始终进行政府主导的干预,其目的是为了让企业摆脱发展困境但效果预期低。其次,我国在企业经营信息上,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财报和审计报告中存在广泛的信息不透明和不对称性,造成了并购方无法科学准确判定转让方企业资产和损益情况。并在其交易价值判定中无法给出真实合理的价值结论,造成购入价值和实际价值不对等。企业因兼并而产生资产负债增加使得企业陷入收益率预测不符的财务境地。随后,我国企业在发生兼并转让行为中多数用现金支付作为主要方式,流动性资源结构繁多,其他方式无法占主导地位,造成现金不足进而对外开始筹集,让企业负债率开始增高,企业相关经营业务受到限制并让企业受到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引发的内在和外在限制性规则。因而在企业面临后续还款等行为中发生问题让引发相关财务问题。最后,我国相关的企业间交易中介机构依旧处于市场机制健全和完善阶段,其行业能力和操作力度偏低,对兼并转让行为程度有限不适应目前现状。
(二)企业在兼并转让中的会计问题
首先企业在兼并转让中会涉及两个最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购买处理法和权益结合法。购买处理法是对行为发生企业之间会计核算要通过成本进行,成本包括交易的相关现金等资本,在转让方失去法人资格后其对方企业资产和负债要入到企业会计账目中,产生的与净资产公充差需要定义为商誉价值。而权益结合法是对转让企业的整年损益都要入到企业会计账目中,商誉价值时不需要确认的,因此易出现两种问题:一方面,两种方法都具有合理性可以被采用,兼并企业最重要特征是处于行为发生后的主导控制地位,因而购买处理法可以很清晰的区分兼并企业。当企业规模类似并且是多个企业进行其兼并转让行为时,权益结构处理方法就会依靠优势更为合理。如何正确选择情况相适宜的处理法是会计处理的首要问题[2]。另一方面,目前国内的证券金融市场在不断发展阶段,购买方无法得到市场的稳定保障因而存在处理限制问题。公允价值时购买处理法需要依靠的根本价值前提因而资本市场公平均衡程度,能否通过公允呈现企业资产真实价值就尤为重要。而目前国内企业存在公允价值无法判定和判定不准确,影响了购买处理法的准确处理为会计处理带来了问题。
(三)企业在兼并转让中的审计问题
首先,虽然颁布了《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多个法案,但已经存在法律法规部完善的地方,让兼并转让行为受到了法规法律不健全的影响。随后,在资产真实价值判定上也不在各种问题,包括评估市场运行不合理,市场上评估业随着各行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多,造成了评估业混乱和不规范的状况;对资产评估范围不准确,多数企业为了尽快完成收购匆忙评估资产,忽略无形资产评估等等;资产价值判定难度提高,当外资上市公司收购国内国有公司时会造成对国有公司各项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方面判定不准确问题发生。最后,企业发生的兼并转让行为的相关审计工作是繁重和重要的,人员素质的高低关系的工作效果的大小。目前审计人员在独立性容易受到外界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主观上对审计结果的改变。另外审计是需要遵循严格科学方法和流程,需要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共同提高得以保证的[3]。目前国内审计人员依旧处于队伍整体水平偏低的状况,无法保障兼并转让行为的准确审计。
(四)企业在兼并转让中财务、会计以及审计三者协调的问题
在兼并转让中的财务工作与会计处理以及审计工作三者都有必然联系,当一方出现欠缺问题后,容易造成另外两方工作受到波及影响,因而产生反映的结果数据失真以及无法完成工作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因此,如何协调三者工作中协调问题是需要面对的。
二.企业在兼并转让的财务与会计审计问题的对策
(一)企业在兼并转让中财务方面
首先,要促使政府和企业各自产权分离并把企业相关产权规则制度进行改革调整,把政府与企业行为进行规划,让各自做到定位准确避免互相不合理影响。其次,在兼并转让行为发生前需要对转让方进行细致考量和严格审查,并聘用专业机构对其相关的企业发展资料和资产状况进行专业详细的分析后,再进行准确的企业各方面科学评价并作为兼并转让行为的必要前提。随后,要开展多方式的交易,在现金交易外可以推广股权的交换和证券的交换,以及通过兼并方借入相应资金购买对方企业股票,把后续经营收益作为还款的方式等。最后,交易价格要提前确定尽量做到后续不发生更改,其相关中介机构也要政府主导进行完善,利用金融机构的优势为兼并转让行为提供资金筹集等方面担保。
(二)企业在兼并转让中会计方面
在制定我国企业关于兼并转让的会计规则时要首先保证购买处理法和权益结合处理法之间的特征和关系。对符合相关适用原则的要严格使用其对应的方法,要保持两个方法的可以区分以及排斥关系,预防企业发生会计信息不对称和盈余损益管理问题的可能。其次,要对权益结合处理法适用的条件和操作性进行规范,美国等发达国家对其应用是规定了相应的数量标准,而目前我国和世界统一标准一致,并没有规定出数量标准,因此,可以参考美国的规则制定数量规范,可以提高权益结合处理法的操作性。
(三)企业在兼并转让中的审计方面
健全和完善企业兼并转让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是设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是首先要做到的前提。其次,把资产的准确评估当做重点进行审计处理,要保证在一个有序的经济市场环境中,监管和行政机制健全,对涉及的各项因素布局和评估工作合理,对企业资产的判定和企业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认定准确是需要审计工作做到的。并且,要加强企业提供的数据的实地分析能力,用审计工作中涉及的多种方法巧妙配合,对潜在的问题细节特别是负债问题要深入严查到底。最后,提高整个审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坚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让与兼并转让行为中有直接利益的人员避免执行审计工作等,做到审计工作不因人为因素受到影响。
(四)企业在兼并转让中的财务、会计以及审计三者协调性问题对策
在兼并转让中的财务工作和会计处理以及审计工作三者要做到协调促进,对三者共同注重,对一方出现的问题要即时发现并得到即时和有效的解决,避免问题解决的不即时造成的其他工作受到影响,其次,要对每一项工作的数据结果要准确全面,避免最终结果无法反应其真实情况。企业通过在兼并转让行为上对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以及审计工作的重视,以及相应问题的对策研究,可以为企业更有效和合理的完成兼并转让行为提供合理建议和保障。
一、督促企业推行与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动员作用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制度性措施,在推行过程中,工会组织发挥的作用不可替代,通过完善企业内部的工会组织,做好领导与职工群众的动员工作,使更多的职工自愿加入厂务公开制度建设中,以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首先要做好企业单位领导们与职工的思想工作。提高企业单位领导的思想觉悟是关键,领导人员要自觉做到把厂务公开摆到重要位置,这种制度不是作为权宜之计,更不是应付上级要求的无奈之举。其次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厂务公开活动,认真行使自身职工的民主权利,积极地监督领导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另外,要确立厂务公开制度中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先实行定期、定向公开,然后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公开的内容上主要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问题、必须向职工公开,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让职工真正有知情权与发言权;财务管理运营、人员调动、干部任免等的重要问题、必须向职工公开,增加了透明度,让职工及时了解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并参与管理与监督;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待遇以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必须在职代会上由职工集体商讨讨论通过,让职工知晓并有决定权;最后如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落实情况,也必须向职工公开。公开的形式可以丰富多样,首先是职代会,这是厂务公开的基本载体,还可以康健运用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厂情发布会、公开栏、党政工联席会等形式实施公开,总之一条,让职工及时准确地了解到真实的信息,特别是真正关系自身利益的敏感问题。
二、促进企业加强和创新职代会制度建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凝聚作用
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广大职工行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方式,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民主管理工作中职代会作用重大。职工代表大会许多企业一直以来都有,但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而不只是流于形式,应付差事,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创新职代会制度,就需要更多地职工群众去参与职代会,将职代会真正建成维护自己利益的有效机制。
要想提高职代会实行质量,县工会组织必须与企业工会组织联手,在群众中做好宣传与动员,必须以维护职工经济利益与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提高职工对于职代会的态度与认识,正确认识职代会职责与职权,真正地关心并参与职代会,不要让企业出现职代会“虚有其名”或行政“叫板”的现象,这样就更容易使职工对企业职代会形成“望而生畏”,“敬而远之”,大大削弱职代会在职工中的作用与意义,削弱企业的凝聚力,从而不利于企业的民主管理有效地推行。其次,督促各企业规范职代会内容与程序,落实职代会职权,坚持一年举行一次职代会,县工会组织出面,通过上级政府组织出台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必须制定《推行与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重大决策审议、职工代表竞选制、工资集体协商等真正体现群众权利地内容明确地制定相关的制度。同时,规范职代会的运作程序,每年企业的职工代表人选先由各部门组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以保证职工代表最能代表群众民意,职代会分组讨论期间,各代表团长手持职工代表名册,按先职工后领导的顺序点名发言,为职工代表充分提供了发言的空间,让其畅所欲言,更多地听到了每位职工代表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环节,当场发放评议票,由职工代表集中投票,并不记名方式提出对领导人员的意见与建设,使评议工作务必做到真实、客观、公正的好效果。此外,县工会组织还可以在下辖企业中推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由各企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对于企业厂务公开开展情况、职工劳动保险、工作生产安全等与职工利益相关问题,进行有重点的、并定期的巡视检查,较好地发挥了职工代表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作用,同时,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恳谈会制度,及时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积极有效发展。
三、促进企业探索职工董(监)事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协调作用
所谓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其实是指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些职工代表,使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并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建立职工董事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一种法定形式,由于职工董事都是扎根来源于广大职工之中,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较为熟悉,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参加董事会,有利于企业的科学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目前,各企业在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正在逐步探索实施职工董(监)事制度。县工会组织可以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职工董(监)事制度制订细则》与《职工董(监)事制度实施办法》,对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设置问题特别是产生方法及方式,人数名额及人员资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落实,督促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产生一定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民主程序上不能有任何简化、专断、形式化的现象。县工会组织一方与企业工会组织携手积极向全体职工去宣传职工董(监)事制度,让其积极地参与职工董(监)事的选举活动并支持并监督职工董(监)事行使其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在职工董事的人选中起协调作用,让真正有能力并愿意代表民意又能关心企业发展的人成为职工董事,还考虑要逐步建立职工董事向职代会述职等形式探索职工代表履行职责报告制度,以切实地把公司制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落实好。
四、鼓励企业探索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促进作用
区域(行业)性职代会是指在同一区域(如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等),或者同一行业以及性质相近的企业,建立联合职代会协商解决带共性问题的民主管理制度,这是区域(行业)内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十分有效的形式,通过建立和完善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对于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促进区域和行业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建立与发展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对于区域(行业)职代会这种制度,各企业也正处于探索阶段,正考虑与本企业性质相同的若干个企业一起,或者同一地域区域内的若干个企业一道实施这一民主管理制度,县工会组织应与企业工会组织一起积极促进这一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首先应当规范区域(行业)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职工代表的选举应首先以单个企业为单位,由成员企业工会组织职工无记名投票,推荐候选人,报区域(行业)性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审核确定,以确保每个单位至少应有1名职工代表。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将主要负责听取区域(行业)内企业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情况等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并制定中,重点关心职工群众中带有共性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和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情,并对区域(行业)内集体合同、专项协议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履约情况以及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总之,工会组织只有引导和保护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调企业内部利益矛盾关系,以考虑与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才能在企业内创造和谐融洽的氛围,并将企业创建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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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中最重要的是人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关于人权的根本法,以人权为切入点来研究宪法,更能抓住宪法的本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宪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新时期,要不断地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不断地加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那就必须时刻以宪法为准则,不能违背宪法,为此本文分析了宪法监督的概念及我国宪法监督存在的制度问题,从而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宪法委员会;宪法监督的建构
一、宪法监督的概念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特定机关按照法律授权,遵循法定步骤来监督、检查有关宪法的执行,对那些违背了宪法的行为并做出裁决。广义的宪法监督既包括对特定机关的监督还包括对广大公民和社会团体对宪法实施的监督[3]。本文论述的我国的宪法监督是指广义的宪法监督,既监督主体不仅仅限于特定机关还包括公众。
二、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现存的问题
(一)宪法监督缺乏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但是根据已有的操作状况看。全国人大会的每次会议每年仅仅为一次,会期仅有一周而已,在此短短的时间内进行违宪审查确实很难呢进行。而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会期为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但须履行宪法所赋予其的二十多项职权,也是无暇顾及违宪审查。
(二)宪法监督缺乏具体的程序规定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会有权监察、督促其的实施,立法法也对关于违背了宪法而对其进行的核查做了粗略的规定,但却都没有相应的法律适用或者对宪法诉讼问题的规定。
(三)宪法监督缺乏有效的违宪责任追究机制我国宪法对于违宪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就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会予以改变或者撤销,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法律后果了,违宪主体也就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了。很显然,宪法对违宪主体所应承担的违宪责任的规定过轻,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此外,对于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的违宪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宪法及有关法律并未作出任何规定。
三、中国特色宪法监督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对于宪法的监督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种就是设立专门的宪法委员作为人大专门委员会,二是效仿西方国家,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审查违宪。对于第一种方案笔者较为支持,即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为我国的违宪审查机构。根据宪法及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在认为必要时,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履行全国人大及其会的宪法监督职权。因此采用此种方式不会违背宪法,也无需修改宪法,同时也保护了全国人大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减少了改革的阻力。而设立的机构是全国人大下设的专门机构,性质上属于最高权力机关的内部机构,最终的违宪审查权力还是归属全国人大。而全国人大也应设立专门的法律规定宪法委员会的程序、人员录用的资格、组织的行使、责任等详细的规定,从而使宪法委员会制度化。
(二)违宪审查之人民法院的建构关于建立专门的一个法院机构来审理违宪的案件,虽然学界对此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我认为,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普通法院型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来设立违宪审查机关。因此我建议依据我国的人民法院的审理制度为蓝本,以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为最低的诉讼审判单位,建立一个专门的审理违反宪法的法庭即违宪审查法庭。这样不仅节约改革成本,而且有参照,更易进行。因为我国目前法院的法官的业务素质还不是很高,处理案件的能力有限,对于更加专业的违宪审查应对力不足,所以从市级的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为最佳。以中级人民法院为最低诉讼单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实行两审终审制,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为最终判决结果。这样一来有效提高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
(三)完善公民的权利救济机制宪法救济制度是指宪法条文可以直接作为引用,作为公民的宪法权利法律保障制度。宪法权利受侵害主体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宪法权利受侵害者必须确认侵害其权力的主体行为已经通过了违宪审查机关即宪法委员会的审查并认定其行为违宪,拿着宪法委员会出的违宪裁决和自己的申请去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宪审查法庭在审理后应对受侵害主体提供相应的救济,如:采取措施停止有关机关或人员加以实施侵害申请主体的相关的宪法上的权利,积极保障受害人的宪法上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的恢复并损失严重的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在社会上积极的加强宪法的宣传推进宪法意识的培养,从而改正某些错误的认识。
四、结语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有利于更好地维持其作为根本法的地位和其的效力,维护其权威性和稳定性,对其进行监督,更是是对实现人民的利益的一种切实的维护。
[参考文献]
[1]王洁.我国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建构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4.
[2]黄龙霄.探析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及完善之道[M].北京:法制与社会,2014.06.
[3]汪小越.宪法监督模式的比较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3.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通常被束之高阁,很少被应用于生活中。要加强宪法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就必须加强宪法与社会民生之间的紧密联系。基于此,本文即从宪法视角,对劳动权的基本内涵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我国劳动权在宪法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研究,进而深入探讨加强我国劳动权宪法保障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劳动权;宪法视角;法律;劳动保障;基本权利
劳动权作为构成公民基本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但维护着公民的尊严,而且是公民依法行使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劳动权在我国宪法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每阶段宪法在劳动权方面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然而,当前我国针对劳动权的具体实施却依然处于落后的计划经济时代,不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劳动权的实质,这对我国劳动权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阻碍。所以,从宪法视角对劳动权进行研究,对于保障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
一、宪法视角下劳动权的基本内涵
宪法最为国家最高法,其主要对国家机关、公民、体制机制等根本事项进行规范。劳动权作为宪法的一个构成部分,简而言之,就是对劳动领域中的基本秩序进行规范。所以,宪法视角下的劳动权即具有宪法的优位性与基本性等方面的共性,还具有专门规范劳动部门等方面的特性。其中,宪法规范中对劳动权的保障是宪法对人权实施保障的逻辑出发点。宪法对人权进行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个人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劳动价值。而新时代人权保障的核心就是对公民劳动权的保障,因此,只有对劳动权进行有效地保障,才能够促使广大公民在公平公正、有尊严、有经济保障的环境下谋求发展。所以,宪法视域下的劳动权应该根据国家的社会经济实际发展状况,对宪法中的劳动秩序进行改进与发展。[1]
二、当前我国劳动权在宪法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后的宪法劳动权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宪法领域中的劳动权保障问题依然很多,尤其是我国宪法中涉及到的劳动权保障相关规定,仍然处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发展阶段。陈旧落后的劳动权制度保障体系,使得劳动领域中的诸多新兴问题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难以满足新时代公民的劳动发展要求。同时,虽然我国进行过四次宪法修改活动,但依然未促使宪法深入到民众的生活当中,相关的劳动保障制度也未能得到切实的改革,落后的劳动保障制度局面没有改善,严重制约了我国公民劳动权益的合法诉求与强有力的保障。
(二)不健全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受“宪法委托”这一功能影响,使得我国制定出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度,从一定程度上讲过于片面或粗糙。比如,在1994年制定出的《劳动法》,其在拘束力与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实质性效力非常有限;在团结权、民主权、管理权等一些高端劳动权利方面,虽然也制定了宣示性的规定,但却没有明确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所以,这种缺乏实质性意义的劳动权规范,根本无法有效保障广大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2]
三、加强我国劳动权宪法保障的路径探析
(一)健全宪法中劳动权条款规定
作为法律效率最高的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根本与基础,具有广泛性、根本性与最高性的特征。所以,宪法规范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其规定内容的效力性。建立健全宪法中有关劳动权的具体规定,能够有效促进宪法体系中劳动权保障体制的严谨性、完整性、协调性以及分明性。比如,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健全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立法是确保宪法规范得到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只有加快推进《保险法》、《就业法》、《合同法》、《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够大力改进我国宪法中的劳动权法律保障体系,促使各方面的劳动关系得到科学高效的保障。
(二)构建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
宪法诉讼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公职人员对宪法规定范围内的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侵犯,致使公民向司法机关对其提起控诉的一项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仅可能会受到平等主体的侵犯,而且有可能受到来自国家公职权力的侵犯。尤其是作为社会经济权利领域中的劳动权,其在实践过程中通常需要借助于国家权力加以实施,因此,构建完善的宪法诉讼制度,可以有效避免不当的国家权力干预,确保公民的合法劳动权得到全面保障,最大程度的发挥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效力。[3]
(三)增加政治决策中的劳动者代表
提高政治参与度是确保劳动权落到实处的核心与关键。从目前我国宪法的发展状况来看,必须摆脱将劳工群体视为社会发展的“被动接受者”的错误认识,而应清醒认识到劳动群体是社会发展“主动参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政治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劳工群体的权利,科学增加劳动者代表人数,确保社会各界都能聆听到劳工群体的合法诉求,使得劳工领域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积极保障劳工群体的合法劳动权。
[参考文献]
[1]徐爽,王深.中国宪政框架下的劳动权保障研究———以历部宪法中的劳动权条款为分析对象[J].石家庄学院学报,2013(02).
[2]邓炜辉.论宪法结构中劳动权的立宪保护义务———以世界55部宪法文本为考察对象[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9).
[3]项贤国.劳动权的宪法释义及其救济机制研究[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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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基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岸关系演变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众所周知台湾问题由来已久,其间经历了诸多的演变和发展,台湾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国际化,新时期如何处理海峡两岸关系关系重大,这对于中央政府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考验,本文就台湾问题的历史由来、演变发展,新时期两岸关系呈现和可能出现的新特点三个方面来阐述台湾问题,进而给出了自己关于新时期大陆处理两岸关系的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台湾问题,历史由来,演变,发展,新时期两岸关系,新特点,大陆,处理
【正文】
(一)台湾问题的历史由来;
大家知道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上台湾也曾而两次脱离祖国,一次是民族英雄郑成功第一次收复台湾,赶跑了荷兰殖民者,郑死以后其后代将台湾独立与清廷对抗,后康熙帝任施琅为大帅收复台湾,此后台湾一直隶属大陆管辖。二是1898年甲午中日战争,以清政府的失败而告终,将台湾二次割让出去给日本,自此台湾脱离大陆50年,直至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台湾才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1946年国民党发起国共内战,经过历时四年的内在,国民党被赶出大陆、蜗居台湾。正当人民解放军一鼓作气完全解放台湾,美国派出第七舰队横亘在台湾海峡,阻止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由此才形成了台湾问题。处理好两岸关系成为中央政府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一个重大考验。
(二)台湾问题的演变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蒋介石退居台湾,国民党军队蜂拥入台,这标志着蒋介石集团在大陆统治的结束。蒋介石、蒋经国统治台湾时期虽也曾扬言要反攻大陆,成立伪中央政府,但可以看出他们依然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他们也坚持的是一个中国原则。后来李登辉上台,才开始提出“两国论”,开始搞台独分裂活动。将两岸关系迅速升温激化。李登辉之后陈水扁上台,民进党开始执政台湾,开始想明目张胆地进行台独公投,台独分裂活动日益猖獗。海峡两岸关系也日益紧张。2008年随着国民党名誉主席连战对大陆的访问,拉开了两岸关系缓和的序幕,海峡两岸交流也日益紧密。就在同一年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赢得“大选”,击败民进党,时隔八年之后国民党重掌大权,也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门轰然洞开,两岸关系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两年多来两岸经济关系大事不断,世所罕见。先是中断近十年的“两会”恢复制度性协商,在大陆台湾先后举行四次重要会谈,达成12项经贸合作协定;再就是取得了包括全面直接双向“三通”、MOU在内的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成果,两岸经贸关系进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
(三)新时期两岸关系呈现及可能出现的新特点;
(1)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面临不小的挑战。目前的两岸关系是两年来最好时机,台海形势出现了对我有利的内外环境,李登辉的影响日渐式微;陈水扁被判无期徒刑,以“台独纲常”为宗旨的民进党早已下台。未来几年,岛内台独活动难于掀起大的风浪,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势不可阻挡。接下来两岸关系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触及政治议题,两岸关系“先易后难”、“先急后难”、“先经后政”、越到后来越难。难点在于以下几点。
1政治对话议题。马英九当局对政治对话的态度渐趋保守。所谓台湾岛内形成“共识”,实际上就是一种“托词”,如果民进党一直反对,岛内将永无共识;两岸对话还要夹带国际因素,这显然表明两岸政治互信有待进一步增强和强化。
2.经济合作机制化问题。马英九近年来不断重申ECFA的签署应在“对等、尊严”的原则下进行,必需符合“国家需要、民族支持和国民监督”的基本要求,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台湾人民利益,由此看出,ECFA形成两岸经贸关系的基本法,涉及到身份及关系的定位问题,搞好了,会使两岸关系更亲密;搞不好“两岸”也会成为“两国”的开始。
3.两岸军事互信问题。马英九在国18次国民党全代表会上显示,“因为两岸现在并没有剑拔弩张,所以并没有进行政治性谈判甚至建立军事互信机制的急迫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台湾方面要价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台湾却仍在计划向美国采购更多武器。在“军购”与“军事互信机制”之间,马当局定会选择前者。
4.台湾“国际空间”问题。近年以来,马当局继续推行“外交休兵”政策,暂时放弃了16年前的“加入联合国”的活动,转而与大陆协商弹性参与国际组织,反映出“一寸求和”的新思维。台湾当局的不断索取将使这一问题变得愈加复杂。
无论是年台湾政局还是两岸关系,表面看是风平浪静,实际上却是暗潮汹涌。为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认识,不能盲目乐观,不能被岛内执政者更替所左右,不能被两岸关系的暂时缓和所迷惑。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影响台海安全稳定的根源并未消除,“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仍是两岸和平发展的主要现实威胁,解决台湾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容低估。
两年来,两岸关系步入和平发展的轨道,两岸实现对话协商制度,经贸文化的交流合作日益紧密,新型两岸关系正在加速形成。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两岸关系在进入和平发展的轨道仅仅三年,在认同九二共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两岸之间形成了初步的政治互信。在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突破之后,两岸关系相应的进入有序推进、平稳发展的新时期。未来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将进一步深化并全方位拓展;两岸关系将进入合作与摩擦交替上升的新时期;两岸关系与岛内政治合作的衔接将越来越紧密;如何获取民心、争取民意支持将是未来两岸都要关注的焦点。
(2)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国因素不容低估。两岸关系应该是中国的内政,但它又有外力的干涉。可以说两岸关系中任何一个现象与事件,又都是中国、美国、中国台湾三方面相互牵制和博弈的结果。正像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台湾问题归根是美国问题。目前美国在台海两岸关系的基本态度是:不统、不独、不战、不和。长时间以来,美国在台海两岸间一直保持着藐视中间而实际上偏袒和支持台湾的做法。
中国的对台斗争实际上是对美斗争。在可预见的将来,美国对海峡两岸的政策不会根本改变。它确实有点像“摆钟”那样,以美国的国家利益为核心,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时而左时而右的摇摆不定。斗争将使长期的、曲折的和复杂的。当前两岸关系实现了历史性曲折和突破性进展,正朝着建立和平发展新局面的方向迈进。美国虽然表面上不断表态乐见两岸的和解。
(3)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岛内制约因素不可忽视。
1.岛内民意的走势左右两岸关系。现在台湾有一个最大的现实你,就是“台湾主体意识”的上升。
2.民进党能否东山再起。从外部环境上讲,自从马英九主政台湾以来,马英九在竞选时的承诺一直很难实现,马团队的民调也一直回落,台湾民众也颇有意见。另外,从国际局势上看,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一直把台湾作为遏制中国的妻子,也不愿意看到两岸和平统一。综上所述,民进党正在做着东山再起的准备。不过从目前来看,民进党要想东山再起的确困难重重。
(四)新时期大陆应该如何处理好两岸关系。
(1)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住过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2)同台湾同胞一道,加强两岸人员来往和经济文化领域的交流,坚决反对台湾分裂势力。
(3)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
(4)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
(5)“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两岸关系发展形势论文2016年}.
(6)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绝不承认放弃使用武力。
参考文献[1]薛谋洪。美国利用台湾问题做文章由来已久[N].人民日报,1995-06-26(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第19集)[Z].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第26集)[Z].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
[4]中国国际法年刊[Z].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3。
[5]王铁崖,田如萱。国际法资料选编[Z].北京:北京法律知识出版社,1982。
[7]董云善,刘武萍。世界人权约法总览[Z].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摘要】:众所周知台湾问题由来已久,其间经历了诸多的演变和发展,台湾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国际化,新时期如何处理海峡两岸关系关系重大,这对于中央政府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考验,本文就台湾问题的历史由来、演变发展,新时期两岸关系呈现和可能出现的新特点三个方面来阐述台湾问题,进而给出了自己关于新时期大陆处理两岸关系的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台湾问题,历史由来,演变,发展,新时期两岸关系,新特点,大陆,处理
【正文】
(一)台湾问题的历史由来;
大家知道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史上台湾也曾而两次脱离祖国,一次是民族英雄郑成功第一次收复台湾,赶跑了荷兰殖民者,郑死以后其后代将台湾独立与清廷对抗,后康熙帝任施琅为大帅收复台湾,此后台湾一直隶属大陆管辖。二是1898年甲午中日战争,以清政府的失败而告终,将台湾二次割让出去给日本,自此台湾脱离大陆50年,直至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台湾才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1946年国民党发起国共内战,经过历时四年的内在,国民党被赶出大陆、蜗居台湾。正当人民解放军一鼓作气完全解放台湾,美国派出第七舰队横亘在台湾海峡,阻止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由此才形成了台湾问题。处理好两岸关系成为中央政府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一个重大考验。
(二)台湾问题的演变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蒋介石退居台湾,国民党军队蜂拥入台,这标志着蒋介石集团在大陆统治的结束。蒋介石、蒋经国统治台湾时期虽也曾扬言要反攻大陆,成立伪中央政府,但可以看出他们依然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他们也坚持的是一个中国原则。后来李登辉上台,才开始提出“两国论”,开始搞台独分裂活动。将两岸关系迅速升温激化。李登辉之后陈水扁上台,民进党开始执政台湾,开始想明目张胆地进行台独公投,台独分裂活动日益猖獗。海峡两岸关系也日益紧张。2008年随着国民党名誉主席连战对大陆的访问,拉开了两岸关系缓和的序幕,海峡两岸交流也日益紧密。就在同一年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赢得“大选”,击败民进党,时隔八年之后国民党重掌大权,也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门轰然洞开,两岸关系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两年多来两岸经济关系大事不断,世所罕见。先是中断近十年的“两会”恢复制度性协商,在大陆台湾先后举行四次重要会谈,达成12项经贸合作协定;再就是取得了包括全面直接双向“三通”、MOU在内的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成果,两岸经贸关系进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
(三)新时期两岸关系呈现及可能出现的新特点;
(1)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面临不小的挑战。目前的两岸关系是两年来最好时机,台海形势出现了对我有利的内外环境,李登辉的影响日渐式微;陈水扁被判无期徒刑,以“台独纲常”为宗旨的民进党早已下台。未来几年,岛内台独活动难于掀起大的风浪,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势不可阻挡。接下来两岸关系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触及政治议题,两岸关系“先易后难”、“先急后难”、“先经后政”、越到后来越难。难点在于以下几点。
1政治对话议题。马英九当局对政治对话的态度渐趋保守。所谓台湾岛内形成“共识”,实际上就是一种“托词”,如果民进党一直反对,岛内将永无共识;两岸对话还要夹带国际因素,这显然表明两岸政治互信有待进一步增强和强化。
2.经济合作机制化问题。马英九近年来不断重申ECFA的签署应在“对等、尊严”的原则下进行,必需符合“国家需要、民族支持和国民监督”的基本要求,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台湾人民利益,由此看出,ECFA形成两岸经贸关系的基本法,涉及到身份及关系的定位问题,搞好了,会使两岸关系更亲密;搞不好“两岸”也会成为“两国”的开始。
3.两岸军事互信问题。马英九在国18次国民党全代表会上显示,“因为两岸现在并没有剑拔弩张,所以并没有进行政治性谈判甚至建立军事互信机制的急迫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台湾方面要价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台湾却仍在计划向美国采购更多武器。在“军购”与“军事互信机制”之间,马当局定会选择前者。
4.台湾“国际空间”问题。近年以来,马当局继续推行“外交休兵”政策,暂时放弃了16年前的“加入联合国”的活动,转而与大陆协商弹性参与国际组织,反映出“一寸求和”的新思维。台湾当局的不断索取将使这一问题变得愈加复杂。
无论是年台湾政局还是两岸关系,表面看是风平浪静,实际上却是暗潮汹涌。为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认识,不能盲目乐观,不能被岛内执政者更替所左右,不能被两岸关系的暂时缓和所迷惑。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影响台海安全稳定的根源并未消除,“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仍是两岸和平发展的主要现实威胁,解决台湾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容低估。
两年来,两岸关系步入和平发展的轨道,两岸实现对话协商制度,经贸文化的交流合作日益紧密,新型两岸关系正在加速形成。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两岸关系在进入和平发展的轨道仅仅三年,在认同九二共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两岸之间形成了初步的政治互信。在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突破之后,两岸关系相应的进入有序推进、平稳发展的新时期。未来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将进一步深化并全方位拓展;两岸关系将进入合作与摩擦交替上升的新时期;两岸关系与岛内政治合作的衔接将越来越紧密;如何获取民心、争取民意支持将是未来两岸都要关注的焦点。
(2)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国因素不容低估。两岸关系应该是中国的内政,但它又有外力的干涉。可以说两岸关系中任何一个现象与事件,又都是中国、美国、中国台湾三方面相互牵制和博弈的结果。正像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台湾问题归根是美国问题。目前美国在台海两岸关系的基本态度是:不统、不独、不战、不和。长时间以来,美国在台海两岸间一直保持着藐视中间而实际上偏袒和支持台湾的做法。
中国的对台斗争实际上是对美斗争。在可预见的将来,美国对海峡两岸的政策不会根本改变。它确实有点像“摆钟”那样,以美国的国家利益为核心,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时而左时而右的摇摆不定。斗争将使长期的、曲折的和复杂的。当前两岸关系实现了历史性曲折和突破性进展,正朝着建立和平发展新局面的方向迈进。美国虽然表面上不断表态乐见两岸的和解。
(3)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岛内制约因素不可忽视。
1.岛内民意的走势左右两岸关系。现在台湾有一个最大的现实你,就是“台湾主体意识”的上升。
2.民进党能否东山再起。从外部环境上讲,自从马英九主政台湾以来,马英九在竞选时的承诺一直很难实现,马团队的民调也一直回落,台湾民众也颇有意见。另外,从国际局势上看,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一直把台湾作为遏制中国的妻子,也不愿意看到两岸和平统一。综上所述,民进党正在做着东山再起的准备。不过从目前来看,民进党要想东山再起的确困难重重。
(四)新时期大陆应该如何处理好两岸关系。
(1)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住过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2)同台湾同胞一道,加强两岸人员来往和经济文化领域的交流,坚决反对台湾分裂势力。
(3)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
(4)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
(5)“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两岸关系发展形势论文2016年}.
(6)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同时绝不承认放弃使用武力。
参考文献[1]薛谋洪。美国利用台湾问题做文章由来已久[N].人民日报,1995-06-26(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第19集)[Z].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第26集)[Z].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
[4]中国国际法年刊[Z].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3。
[5]王铁崖,田如萱。国际法资料选编[Z].北京:北京法律知识出版社,1982。
[7]董云善,刘武萍。世界人权约法总览[Z].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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