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实证主义法学与分析法学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在14世纪的下半叶,具有人文主义情节的三大运动悄然而生,也就是所谓的文艺复兴运动、宗教改革以及罗马法的继受,推动近代自然法的产生。起初,自然法学派,将人类社会预先设置在一个其认为是先验地而且合理的结构之中,当然,理性的社会经验却一步步揭开了它的“面纱”,从而法学界里种种法学流派应运而生。此种认识观在立法方面看来,实际上为法制建设塑造了人人平等和私权利不可侵犯的重要理念。但是这些理念在拥有裁量权的司法者看来,认为其是缺乏确定性内容的问题,正好令正义观落入有裁量权的法官手中,所以自然法学派的观念实则也是有缺陷的。①于是产生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其形成于19世纪,如今学术界公认其开创者是英国法理学家奥斯丁,后继者哈特则在奥斯丁观念的基础上,对分其进行了发展,从而形成了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其与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奥斯丁的观点是将法理学的研究锁定在实在法的基础上,他否认法的延展性价值或本质。奥斯丁说过:“法之存在是个问题。而法的优劣性,又是另一个问题。”②显然,这体现了“不可知论”在法学领域的运用。在其之后,凯尔森开创了纯粹法学,他将价值世界与事实上的世界分离开,纯粹的研究法律的本身。接着,新分析法学派的哈特,因其深受日常语言分析学派的影响,所以强调对语言上的逻辑形式和客观上的法律现象进行分析。
鉴于支持事实与价值相分离理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有别于自然法学派,他们认为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而法律的价值评价则是另一回事情。只要是实际存在着的,我们就应当视之为法,就算它不符合主流的价值观,这就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主张的“恶法亦法”观念。总的来说,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在于研究法律自身的性质,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特征在于:“它们重视的是法律的结构与形式,而不是它的社会内容和道德规范;审查的是法律制度本身,而不是它的规范是不是正义。”③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认为,一项规则只要由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律程序制定、认可和公布,就是法律,即使有些法律不符合道德标准,也称之为法律。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区别于自然法理论的学派,主要观点是“分离命题”,也就是主张事实与价值之间的相互分离。事实上它们并不是说法律与道德之间没有一点关系,而是认为在逻辑上法律与道德是相分离的。法律之所以会存在并不是因为有道德的存在,相反,道德的存在也不是因为有法律的存在。因此,法律之所以有效力,并不是因为道德,而是因为事实存在。④
我们都知道,法律与道德分别对应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问题,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不具备必然的联系。所以说,价值判断无法推导出事实判断,从而说明了“法律应该是什么”到“法律是什么”是不能推导出来的。恶法也应当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我们无法用对错来评价这个论点,但是我认为这个观点在当下中国的法制建设来看,还是有益的。况且我们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到,要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一体化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当然,建设法治中国是我们当前的目标,一个社会只有法制化,才能使其规范化,才能实现法的基本价值,即秩序价值,这是当前中国最为缺乏的,也是最为重要的价值属性。那么何为法治中国呢?又要怎样来建设法治中国呢?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需要循序渐进的过程。
在我看来建设法治中国,首先,要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权威性地位,这是我们当下中国人所缺少的素质;其次,我们要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因为人民有法可依是个前提条件,由于法律是会随着时代变迁的,需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加以完善,符合当时当地的情形,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当然一个法律出来,由于具体问题的多样性与多变性,我们不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只能保证绝大多数的公平。只有在秩序价值有保障的前提条件下,公民的自由才能得以保证。那么,这个问题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知道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他们主张事实与价值相分离命题,在具体的案件上,他们判断的时候,首先要对案件进行事实判断,只看它是否有违法之行为,参照法律条文来判别案件,法官处于一个中立的角色,不能带有主观的感情色彩。只有在事实判断成立的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价值判断,本文论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启示,是符合现代国情的,这样做的好处是预防冤假错案的产生。
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而大多数学者只对自己关注和感兴趣的问题有所投入,却有很少的人对一个争议性问题真正投入时间研究,多数人都是自己研究自己领域的,这种现象不利于我国法制建设的整体发展与进步。本人认为,这一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大家对于法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还未形成统一的共识。自然法认为在考虑法律是什么的时候,还要考虑法律应当是什么。实证主义法学家认为,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用于统治的工具,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则体系。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注重对实在法进行逻辑分析,而不是价值判断。而法律是否应当满足道德正义,不论好坏都是有效的,人们都应当接受法律的统治。⑤
本人认为这对树立我国法律的权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说形式法治可能会牺牲个案正义,但在当下的中国,首先应当确立法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不可先行实质判断,也就是价值判断,否则会出现“司法者”转变成“立法者”的角色的困境,这有违法治的根本目的,反而会转变为人治社会。因为主观的价值判断是可以随时代变迁的,在不同的时代我们对正义的理解是不同的,甚至有些人会以正义的视角去钻法律空子。本人认为这一点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对我国法制建设最为重要的意义,它可将法作为一种信仰深入人心。
在我国要实行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是前提条件,最基础的是我们要有一部完善的法律体系。这也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我们需要法律在形式上具有正当性,即:人们所遵循的法律必须是合法机构制定以及依照合法程序颁布的,只有经过严格的起草程序,才可以避免内容上的缺陷,不完备的法律在实践中也难以执行,最终会浪费司法成本。当然,如果法律经过了合法程序制定,但是未经合法机构颁布,那么它的权威性也难以建立。⑥在推动法律完善和修改方面,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就会体现出它的优势,其与自然法学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强调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应该适应社会的需求,在社会现实变化的情况下相应的法律也应当作出修改,让人们有法可依。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作为一个主流的法学流派,必然也有它存在的价值,其为更好地研究法与社会的关系奠定了基础,同时,它的相关理论也为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了借鉴。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最大价值在于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加强人们对法律的信仰,这是目前中国法治中最缺乏的要素。法官在司法判决时应当遵从形式法治,切勿先行道德判断。在有些案件中可能会牺牲个案正义,但是在当下的中国,确立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信仰应当是最重要的!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生育权的宪法学分析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生育权的宪法学分析全文如下:
自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初始,学术领域对于这一政策的探讨就从未中止过。不久前,山西某地政府被报发生强制孕妇引产的恶性事件,而伴随着一系列类似事件的发生,使人们再次关注了计划生育政策。我国82年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同时,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除此之外,宪法对于生育权为并未给出更多阐述。生育本身究竟是权利还是义务,生育权的在宪法上的内涵是什么,公民的生育权是否应当得到宪法的确权保障?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从宪法学领域内的视角对计划生育政策背后涉及的生育权问题运用宪法学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讨论,以期公民生育权能够明确纳入我国宪法的保护范围,为生育权的保护提供宪法学依据。
生育权在古代是夫妻双方所负的一项家族义务,而其作为一项权利在性质上实现突破是在20世纪中期伴随着女权主义的兴起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等多种综合因素的推动下完成的:在女权主义运动的推动下,妇女开始要求控制自己身体,争取堕胎合法化;而医疗技术的进步使得生育具有了较高的可控制性;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完善使得公民摆脱了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公民对生育就有了更大的自由选择的空间,生育权的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并接受。
具体而言,生育权大致包含了三个方面:生育的自由选择权、生育的平等权利、和生殖健康权。(1)生育权主要体现私生活不受侵犯的利益,生育自治是生育权最核心的内容,公民有权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同时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2)生育的平等权利是指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一方生育权利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从理论上说,繁衍后代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该权利的实现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3)生殖健康权是指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①
目前针对生育权的权利性质学界主要形成了两类观点。第一类观点是生育权人权说,这是基于人权学说建立的观点。该学说认为生育权乃一种人权,作为人类自然权利的一种,生育权与生命权、财产权、以及追求自由的权利一样,先于国家存在,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享有的不可剥夺、固有的权利。1968年5月《德黑兰宣言》、1974年《世界人口行动计划》、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等国际条约均将生育权确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②第二种观点是生育权法定权利说。这是我国在实践中所基本采取的观点。该学说主要认为生育权是由我国宪法所承认的一种基本权利,国家应当创造积极的条件确保国民生育权益的实现,同时其在行使其权力时也不得对其侵害。③
上文已经提到,我国宪法中对于生育权的规定,除了第25条和49条规定的“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内容,如果单单从这一句话理解,宪法只规定了生育行为必须背负的义务方面,但对生育行为的性质本身却悄然回避了。倒是在1992年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全国人大第一次对生育权的性质给出了明确回答:“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生育权法定权利说从实证法角度对生育权进行的定义,认为国家有义务为公民避孕及节育手术提供必要的配套设施,反之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提供的满足避孕及节育需求的条件。
宪法位阶下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生育权具体规定为:生育权只包含了公民生殖健康的权利,当涉及公民自由生育的权利内容时,两部法律却只含糊规定了公民有选择不生育的自由,而对选择生育的自由却是有意限制与保留的。在这一理论体系下,公民自由生育的权利已被大大限缩。总之,公民的生育权未得到宪法的明确确认,《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则成为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依据。在如此密切关涉公民个人权利的地方,宪法的缺位无疑为立法工作留下了遗憾,这让我们又不禁要追问:“缩水”的生育权究竟是否具有合宪性――这里的“合宪”在宪法文本不足的情况下,就必须从宪法内设价值层面去仔细斟酌考量。
正如前述,持生育权法定权利说观点的学者,从实证法角度论证了育龄夫妻对国家承担计划生育义务的合法性来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又对宪法第25条作了进一步解释,该法第1条规定“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条文不难看出,这背后隐含着宪法对公民个人生育权和社会发展权的价值衡量。
(一)宪法的价值选择――在公民生育权利与社会发展权之间
生育行为本身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生育是自然人个体繁衍后代的自然生理活动,另一方面生育行为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属性。前者来自于本能的天性驱使,而后者则来自于后天社会发展的需要,生育权的社会属性因此成为政府干预公民生育的重要理由和依据。那么,公共利益在何等急迫情况下才可以作为限制个人生育权的理由?
美国著名的罗伊案判决使得美国46个州的堕胎法令得以废除,当时美国的人口问题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社会压力:美国已有3/4的已婚妇女采取避孕措施,堕胎与生育比在1:3到1:5之间,当时社会的出生率下降到1800年的一半。④但在罗伊案的判决中,法院对“不可抗拒的国家利益”采取了最狭义的解释,从而在最大范围之内保障了公民的个人权利免受政府权力的干预。宪法应承担的唯一作用和目的在于保障公民不受来自公权力的侵害,给予私权最大范围的保障是宪法存在的根本。当然,我国宪法出于社会整体发展利益的考虑,已先期作出了固定价值判断――社会发展权优先于生育权,社会的集体发展权已经被预设为“不可抗拒的国家利益”,其价值要高于公民个人的生育权
(二)政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力
正如上文所述,基于宪法的价值选择,社会发展的权力优先于公民生育权考虑。在我国普遍的一胎制下,二胎三胎也可能取得个别“行政许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各地方执行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法律交由了省级一级,各地政府根据各地的情况对计划生育进行了繁多行政立法,调整范围甚广。另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7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政府及其下的地方政府体系,连同其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甚至包括公民自身都被纳入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者体系之中。此外,政府在政府在控制生育的过程中,综合运用了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合同、行政给付、行者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十余种行政手段和措施。对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各地规定了种类多样而严格的惩罚措施,其中财产罚、人身罚的内容有的甚至超越了行政处罚法的范围,例如引产措施,终止妊娠的行为大部分地区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文章开头所述的发生在山西的悲剧又岂是偶然,试问引产所涉及的人权、胎儿生命权保护等重大问题又岂是地方法规、条例可以自行规定的?
可见,政府权力已经触及到了公民生育行为的方方面面,无论是从政府权力运作方式的多样性上看,还是从其权力控制范围的广泛性上看,公民生育的数量、时间、间隔均处于政府的严格监管之下,政府权力的延伸空间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过程中被大大下放和扩张。在公民生育权与社会发展的价值衡量之间,宪法既然选择了后者,那就必须同时承担起对前一价值尽最大限度的保护义务,这样的政府权力如果仍不受到宪法的严格约束和控制,公民的个人权利保障又该从何谈起。
计划生育的作为基本国策的宪法地位决定了政府被授权扮演了一个非全知但全能的角色,有权从整体协调着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整体发展规划,也被授权综合运用系统的行政立法、执法、及处罚手段管理全民生育的权力,那么公民的生育权的保护就不能仅仅停留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普通法律位阶上含糊的规定,而必须上升至宪法层面,由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育权利,依据比例原则,确立严格的生育权保护标准和政府行为的底线,以承担起宪法所应承担的最本初的功能:限制政府权力,最大限度的保护公民权利。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摘要:我国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是个不争的事实,在对我国法学教育反思的过程中,有关就业难的实质、实践性教学的定位、实践性教学的方法等问题又产生了一些新的误区。大学教育应当定位为通识教育+基础职业教育,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性教学可行的选择是借用社会力量,一方面通过人员交流解决实践性教学教师问题,另一方面改进实习制度解决实践性教学的资源问题。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性教学反思误区
自从2002年法学本科毕业生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就业率排名倒数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的反思一直是个热门问题。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根本问题在于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学者纷纷主张引入实行实践性教学以改进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一时之间诊所式教育、模拟法庭、案例教学等等西方法学教育的方式纷纷被引入我国,并被一些学者视为医治我国法学教育病疾的灵丹妙药。笔者认为我国法学教育确实存在问题,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对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的过程中,又产生了很多新的误区,如果不对这些问题进行析正,就无法找出我国法学教育根本问题之所在,更无法从根本改变目前法学教育就业难的尴尬局面。
有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认为我国法学教育就业难一方面是因为法学毕业生在数量上供过于求;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学毕业生的在质量上不符合市场的要求。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项目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学科中成长性最快的一个分支,对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一种有力的组织形式,对管理实践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1项目管理的内涵
下面从项目管理的四个特性来对项目管理内涵进行简要分析。
1.1目的性
项目管理的核心就是要实现整个项目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通常来讲,管理的目标可有限制的也可是无限的。例如,把企业发展好作为管理的目标,那么这个目标就是没有终点的;而每个具体项目管理的目标,由于受项目范畴的限制,其表现形式也是明确的,当整个项目的目标实现后项目管理也就随之结束。
1.2行动性
所谓行动性就是要围绕着项目的目标而采取相应的行动。项目管理中最主要的行动就是要落实相关责任,确定整个项目的管理负责人,并由他负责组织、研究和分析整个项目的目标、任务安排、项目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1.3约束性
项目的约束包括广义上的约束和狭义上的约束两个方面,其中广义上的约束是指项目所存在的大环境中的环境要求、法律规定、民俗公约,以及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资源的约束;而第二类狭义上的约束是指随着项目的产生而产生的,针对这一特定项目的考核约束、责任约束、信息通报约束等项目约束。广义上的约束是每个项目都必须遵循的,而为了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项目的各部门尽量遵守第二类约束的相关规定。
1.4规律性
不同项目的项目管理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例如,针对每一个项目的管理,其理论核心都是系统工程学;每一个项目管理都有严格的责任落实制度;每一个项目管理都具备全过程、全范畴管理的特色;每一个项目管理都应充分发挥团队的整体作用;每一个项目管理都离不开周密的计划等,这些都是每一个项目管理都必须遵循的规律,只有遵循这些规律,项目管理才能顺利完成,项目才能顺利实施。
2项目管理的最佳运行环境
2.1在量化的工作环境中充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
项目管理的量化分析,可为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和数据保障,是提高整个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手段。在项目初期的策划阶段,项目管理者可通过总结以往项目中有关经费、周期、进度等方面的历史数据,对要实施的项目进行科学估算。事实证明,历史数据越丰富,在科学的统计方法的支持下,对当前项目的相关数据估算就会越客观、准确。在项目的实施初期,只有对项目的资源配备、工期等方面的数据进行量化分析才能做出合理的安排和计划。在项目的进行过程中,管理者只有在量化的环境中,才能顺利完成风险控制、净值法、资源负荷图等各种有关项目控制的图解工作。当项目面临收尾时,对整个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也是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资料归档既是对本项目的归纳和总结,也是为以后项目积累经验、提高决策科学性的过程。总之,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在量化的工作环境中才能科学、有效地进行。
2.2有效的计划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实施基础
计划是管理约束中的一个关键约束子集,只有对项目中的各个环节都做出详细的计划并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按计划完成,才能确保整个项目在约束的范围内完成。具体来说,项目目标的数量、时间、完成形式,资源的分配、使用,经费、责任人、流程等因素都属于计划约束中重要的子集。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设置多个计划约束子集可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对项目目标实现的具体途径进行优化和决策;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避免不必要的行动和资源使用,集中一切力量、优化配置资源,实现项目目标。因此,无论多优秀的项目管理者都离不开具体的项目计划约束子集。
2.3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项目人员的积极性
项目管理的顺利运行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作为管理的一个重要导向和技巧,激励机制是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和管理特性的必然要求。为了充分激发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之时,要充分给予项目经理考核和奖惩项目工作人员完成项目目标的权利,让他们有权利对本项目工作人员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提出相应的奖惩意见。如果在一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只有职能部门才能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那么项目经理就失去了一种充分激发和调动项目工作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手段,将不利于整个项目管理的顺利实施和进行。因此,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也是项目管理中既灵活又科学的一种方式。
3结语
每个单位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其项目管理都具有独特的形式和具体的实施制度。然而,概括来说,每一个项目管理的顺利实施都离不开量化的工作环境、有效的计划管理和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运行环境,整个项目管理才能更科学、有效地进行和完成。
一、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研究的内容
通过该系统地研究和实施,能及时、快捷地提供各类统计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和定期总结,完成科技项目的投入和产出、科技项目领域和行业分布情况等信息的研究报告,直接为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出台提供决策支持。
二、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总体设计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是在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资源、应用资源、硬件资源的基础上,形成一个设计科学、合理优化的集中业务中心数据库;建成全局统一的业务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在其基础上,建成全局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的业务应用系统;建成一个全面灵活的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系统;建成一个通用的数据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个与其他已有系统的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所需的标准外部接口支撑平台。
三、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功能研究
1、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文件、过程等方面的管理
1)文件管理主要指发布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的管理办法、通知和管理条例,申报企业、省级管理员、分类管理员、专家等能够对文件进行浏览、查询及下载。
2)通讯管理主要指系统中各角色之间可以进行站内信发送、手机短信发送及邮件往来,流程处理中重要操作步骤的提醒,建立各管理角色和企业之间的联系。
3)立项管理立项管理主要指项目立项时期的管理,包括两个工作流程,分别是立项申报的工作流及名称修改的工作流。专家在认为项目的名称宽泛或不合适的情况下,可以建议申报单位进行名称的修改。
4)中期管理主要是对跨年项目提交中期汇报的报告,并由负责该项目的管理者进行审核,监督企业申报的项目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相关变更,变更包括三部分内容:研究单位和合作单位的变更、项目的延期申请以及其他情况所需要的变更。企业提出申请中期变更申请后,由各级管理者进行审核。
5)验收管理验收管理主要包括验收申请和验收证书、成果登记。
6)专家管理专家管理主要包括对专家的用户名、密码、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和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管理及设置,并对专家的工作过程进行相应的管理。
7)用户管理主要是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注册企业、注册企业的审核、注册单位的管理、各级管理者的管理,包括各级管理员身份内容的添加、列表的展示、密码重置、启用、禁用和删除等功能。
8)项目统计项目统计主要指对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项目以及管理者的数据进行相应的统计。有立项统计、中期汇报统计、验收统计等。在统计功能的研究过程中能根据项目类别,项目的所属管理机构,所属年份,等三个维度进行不同的统计,并根据所处的列表生成图表和导出Excel文件。
2、科技项目管理应用支撑平台研究
科技项目管理应用支撑平台应满足的基本功能要求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应用支撑平台位于整个系统的中间层,各类系统终端和公众用户不再与业务处理系统的服务端直接相联,而必须经过应用支撑平台服务端的认证与授权才能进入业务系统服务端。建立以数据交换为核心的体系,支持不同处理业务、不同软硬平台、不同结构数据的捕获、分类、整合、管理、传送等交互操作的协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应用支撑平台具有不同业务信息共享和不同工作流程相配合的功能,能够将应用系统的基础结构改造、完善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从而有效地整合已有的应用系统,并为接纳新的应用系统清除障碍。对于新的应用系统,直接在应用支撑平台上进行开发,同时,无需限制新应用系统的操作规则,无需限制新应用系统的数据库类型和结构,无需为实现数据互通而为新应用系统编写接口。应用支撑平台可以识别、抽取、输出多种文件格式的数据。通过预设业务规则,应用支撑平台可依据系统条件或相关数据库状态自动启动数据处理操作。应用支撑平台包含了统计分析、数据交换、日志管理等功能。
四、结语
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实施是对科技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也是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纸质文档的电子化的一个过程。系统的研究和实施将是对科技项目管理所涉及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管理和验收等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大了管理的透明度,保证了专家评审的公平公正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系统的研究和实施也将使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在科学决策中有一定的量化的数据作支撑,为解决管理部门对科技项目管控、学科领域专家搜索、人员科研状况分析问题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是用信息化的手段对政府工作体制改革的一种创新,也是信息化规范行政体制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p#副标题#e#
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试谈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浏览量:19
下载量:0
时间:
在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要做出正确的决策离不开企业财务分析。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财务分析是财会类专业开设的一门核心课程,就目前而言,高校开设的财务分析课程在教学中存在课程内容体系不完善、教学方法过于单一、考核过于片面以及教材选用陈旧等问题,导致学习本课程的学生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基于此,本文通过研究财务分析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以及教材选用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改革措施,以期能够提升高校财务分析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更好地培养学生在进行财务分析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关键词:财务分析 存在问题 改革措施
一、引言
财务分析课程是针对高校财会类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是一门集理论、实践与技能于一身的综合性学科。随着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的理财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理财活动中开始重视并学习财务分析这一专业知识和技能。但就目前高校开设财务分析课的现状而言,无论是课程内容设置,还是教学与考核方法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问题,难以满足人们想要“理好财”的这一目标。因此,作为在高校多年从事财务分析教学的一线教师,本文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就财务分析教学现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而详细的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以期能够为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界同仁提供借鉴和指导。
二、财务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内容体系不完善
目前高校财务分析课程内容体系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不同院校的内容体系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很多情况下其课程内容体系较为片面,具有代表性的内容体系有以下两大类:一类是以张先治和陈友邦教授的财务分析为代表的内容体系,该体系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分别是财务分析概论、财务报告分析、财务效率分析和财务综合分析与评价。具体来看,财务分析概论的内容又包括财务分析理论(财务分析是什么)、财务分析信息基础(分析什么)与财务分析程序与方法(怎样分析);财务报告分析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四大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逐一单个分析;财务效率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最后是财务综合分析与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杜邦分析和帕利普分析)与业绩评价、趋势与预测分析以及价值评估;另一类是以张新民和钱爱民教授的财务报表分析为代表的内容体系,该内容体系由财务报表分析概论(理论框架结构)、分析基础、项目质量分析(资产、资本、利润、现金流项目的质量)、合并报表分析以及综合分析方法等组成。以上两大类课程内容体系在不同的高校都有采用,虽然这两大类课程内容体系各有特点且不尽相同,但是它们却有着共同的不足:第一,过分强调对报表的分析,忽视报表附注以及对数据质量的分析;第二,过分关注财务信息,忽视非财务信息。上述缺陷的存在导致目前高校财务分析课程内容体系的不完善,使财务分析成为一种重形式、轻实质的“数字游戏”课程。
(二)教学方法单一,案例教学形同虚设
财务分析作为一门集理论、实践和技能于一身的综合性课程,其课堂教学必须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来引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但就目前而言,国内许多高校在讲述该门课程时仍是采用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只能是被动接受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导致学生参与财务分析的积极性不高,学习的财务分析知识很难运用于实践。并且很多高校在讲述财务分析的具体计算方法时,往往忽略对于相关财务软件(Excel、STATA等)以及财务函数应用的讲解,导致学生针对大数据进行财务分析时感到无从下手。即便是有些高校在讲授财务分析课程时引入案例教学,但是选取的案例大多过于陈旧,不具有代表性,学生虽然成立了研讨小组,但是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小组成员中往往出现“搭便车”的现象,最终还是未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导致案例教学形同虚设。
(三)课程考核不合理
大部分高校财务分析课程的考核方式就是“期末闭卷考试+平时成绩”,其中平时成绩所占比例最多为30%,普遍都在20%左右,而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往往在70%以上。一方面,就期末闭卷考试而言,其试卷的题型主要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简答和计算分析题,只是对一些财务分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进行考核,很难从实质上考察学生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平时成绩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出勤率、课堂表现和作业情况,就课堂表现而言,一般学生能够直接回答问题的机会并不多,所以通过课堂表现来获得较高的平时成绩对学生而言缺乏吸引力;财务分析的作业往往是让学生组成研讨小组对某个案例进行财务分析,而最终小组的成绩只占到总成绩的10%左右,导致学生花费较大的精力撰写的分析报告与获得的实际分数不匹配,导致整个研讨小组进行案例分析时的积极性不高,分析出来的研究报告质量较差,存在应付平时作业的问题,未能达到真正考核学生运用财务分析理论解决实务问题能力的目标。(四)教材内容滞后,更新不及时目前,一些高校自主编制的财务分析教材及配套资料内容严重滞后,对财务分析的前沿理论的发展缺乏了解,难以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大大降低了教学效果;同时,财务分析教材所选用的案例略显陈旧,与授课当前的市场环境相脱节,造成学生虽学却难以致用。举例来讲,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本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电商企业,而国内的教材并没有及时跟进对电商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财务分析进行讲解,所举的案例仍然是实体企业,由于这两类企业无论是经营业务还是财务状况等都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学生在实践中对电商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时很困惑,采用的分析方法得出的结论很可能与真实情况“南辕北辙”。
三、财务分析课程教学的改革措施
(一)完善课程内容体系
本文将基于哈佛大学提出的财务分析理论框架来完善该课程的内容体系,具体而言,财务分析的理论框架要素包括战略分析、会计分析(四大报表分析)、财务效率分析和前景分析,就目前而言,实务界已将战略分析纳入到财务分析的内容体系之中。而在设置财务分析课程的内容体系时,只将会计分析、财务效率分析和前景分析纳入到财务分析的内容体系中,同时考虑到战略分析本身包含的内容较为复杂和丰富,所以将战略分析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在财务分析课程之前开设。在具体的讲授过程中,将会计分析作为授课的重点,分配较多的课时,在重点讲授四大报表中各个构成项目的解读与质量分析的同时,也要向学生着重讲授财务报表附注中的相关重要信息,使学生在解读和分析过程中能够有效识别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的质量(真实性和可靠性)。财务效率分析的部分,主要包括针对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指标的计算与分析,考虑到该部分内容相对简单,并且在财务管理课程中已经学习过相关指标的计算,因此对于该部分内容所分配的课时应该适当减少,授课的重点放在对于各个指标以及指标之间关系的深层次分析,同时分配一定的课时向学生们讲授一些非财务信息对于企业财务分析的重要性,从而丰富和完善财务效率的分析。前景分析的内容借鉴张先治教授的财务分析综合分析部分,具体包括综合评价、预测和企业价值评估等。
(二)教学方法多样化,案例教学贯穿始终
在设置高校财务分析课程的教学方法时,应采用“教师讲授+案例分析+学生小组讨论”的教学模式。教师讲授主要是指向学生讲解财务分析的基本理论以及分析方法的运用,同时包括相关财务软件和财务函数的应用及操作;案例分析主要是选取一些经典案例和新近发生的“热点”案例,教师通过深入的分析和讲解,引导学生进行分析讨论;为了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可以将学生们分成小组,要求每一小组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家上市公司,对其进行财务分析,并且根据课程进度,分配一定的课时,让每个小组在课下对自己感兴趣的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得出研究结论以PPT的形式,在课堂上进行展示。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展示环节中每个小组的发言人数不局限于1人,可以多人汇报,同时当某一小组展示研究成果时,其他小组的同学可以对其分析进行点评,主讲教师主要是对整个展示过程严格把控时间,并最终对每个小组的分析进行总结性点评并给予排名。这样做可以极大的调动学生们的参与积极性,并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学期末时要求每组同学针对其分析的上市公司提交最终的财务分析报告,并要求详细注明小组成员的项目分工,从而对于小组个别成员“搭便车”的行为进行有效杜绝。
(三)课程考核多元化
鉴于财务分析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和技术性较强的专业课,其课程考核方式就不能过于片面,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具体做法是采用“5+4+1”模式,即期末闭卷考试的成绩占总成绩的50%,学习小组分析报告占总成绩的4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10%。这种考核模式能够较为全面地考核学生将学到的财务分析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具体而言,期末闭卷考试的题型除了单选、多选和判断之外,应该加入案例分析题,即给出一个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让学生对其进行财务分析,并且将案例分析题的分值比例设定为占卷面成绩的50%,目的在于考核学生的灵活分析能力。学习小组分析报告的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报告格式的规范程度、分析内容的合理性、论述观点的充分性、小组分工及参与程度等,并且每个方面均赋予一定的权重,保证评分的客观公正性。之所以将小组分析报告的成绩比例提高到40%,其目的也是为了调动学生参与财务分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达到财务分析课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四)及时更新教材内容
对于学校自编的教材体系不能成不变,在吸收国内外先进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应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变化,及时更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分析学科体系。教材所选取的案例应该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或者是具有热点效应的案例,通俗地讲,教材中选取的案例要“接地气”,所以这也要求学校自编的教材要及时更新,从而有助于学生学以致用。四、结束语本文结合自身在高校从事财务分析课程教学的一些工作经验,对目前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在内容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以及教材选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而详细的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以期能够为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界同仁提供借鉴和指导,从而更好地达到财务分析课程人才培养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先治,陈友邦.财务分析[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
2.张新民,钱爱民.财务报表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3.张先治.财务分析教学资源系统建设的尝试[J].中国大学教育,2007,(6):47-51.
4.王丽艳.财务分析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探讨[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12):153-154.
5.许秀梅,王秀华.基于分析能力培养的财务分析课程教学环节设计[J].财会通讯,2013,(6):42-43.
6.周良.财务分析理论的发展对课程教学模式优化的启示[J].商业会计,2011,(34):77-78.
一个企业的成功之路必然伴随着财务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规范、从不重视到重视的过程。企业成功的关键在于财务与经营的协调与平衡,企业发展不理想,一个原因是销售不畅,产品卖不出去,没有收入,另一个原因就是管理不善,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没有很好地控制开支,开源节流。重业务、轻财务的企业随处可见,但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加大业务拓展,同时也需要财务时刻保驾护航。如何利用财务分析,发挥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就显得尤其重要。财务分析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对财务数据进行合理性分析
从整体上看数据是否合理,可根据日常经验来判断。财务分析大多是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离不开数据的支持,所以首先应保证数据来源正确无误,有些公司财务人员由于专业技能等方面原因,可能会使财务数据存在不准确的现象,建立在这样的数据上的财务分析只能起到误导效果。财务人员在提供财务数据时要弄清可通过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判断数据的正确与否。比如,在企业的固定资产金额确定的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也应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可通过估计一个综合折旧率来验证折旧计提额的合理性,如果相差不大,表明基本没问题,如果相差过大,就要找原因,是否存在多提或漏提折旧的情况。将当期数据与历史数据或同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并结合经验和实时变化,判断其合理性。任何一项项目的当期数据如与历史数据差异过大,这说明必然会有一定原因,这就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项目,发现可疑点,通过盘查、验证等方法来获知差异所在。比如,对一些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可通过将当期数据与历史数据或同行业的增值税的税负率对比来推算缴税的合理性。如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税负率过高意味着进项税票收到时间迟后,或取得进项票后没有及时认证不能抵扣,导致产生高税负,这时要加强进项票的催收及认证工作;如税负率过低则意味着可能存在采购过多,销售不畅的情况,这要促使企业加强销售。另外,还可运用有些指标来说明问题。比如,可用息税前利润/利息这个指标看公司有没有能力付息。一般情况下公司创造的利润要大于利息的支付,否则就没必要通过借款来经营。借款利息过高,对于企业当然不是好事。因为借款利息可有效利用税前扣除,起到财务杠杆的作用,资金成本过低或没有成本,这说明企业没有很好地利用财务杠杆。
2通过分类汇总,优化各类数据的分类
分类汇总是数据分析中最简单的分析,其实基本上就是统计。经采集的数据按照一定的方法分类列表,或加总求和,或求平均数,或照出最大最小值等。这主要是帮助对数据的性质和构成进行分析。比如,可将构成各种产品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分类汇总,得出各自的毛利润,企业以后的销售战略要有的放矢。分析者可自己创造一些指标、比率,作为分析比较的标准。比如,可计算生产电费与每件产品之间的比例,横向纵向比较一下,探索其中的规律。比如,可计算每人平均每月办公品的消耗费用,看看有没有办公品的浪费现象。再如,部门的差旅费、招待费可跟该部门的销售额挂钩,甚至可跟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挂钩。销售费用主要是为了销售发生的费用,一般是要和企业的销售额挂钩。着重看销售费用的增加能促进销售额的增长。
3实际和预算对比分析
3.1通过实际和预算对比,发现预算不合理
通过实际和预算对比,找出差异原因。一种情况是是预算时一些假设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者说,是有些该设想的东西没有想到,或是原先认为不会发生的状况发生了。这就需要在比较分析时阐述清楚。
3.2通过实际数据和预算对比,发现实际情况和预算有出入
在做预算时,会考虑到这项费用开支涉及的具体内容,但也会出现中间变化的情况。比如,房租和物业管理费一般来说不会有变化。如遇企业因意外情况导致需要迁址,在预算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些意外因素,改变了房租和管理费;或虽然知道会迁址,但没有对新地方的房租水平进行准确预算。如果没有搬迁办公室,水电费一般来说都是在同等范围内,前后相差很多的可能性很小,除非是公司人员忽然增多,或所在地区突然水电费调价,这种情况也是实际情况和预算发生不一致导致的。
3.3日常控制不到位,导致实际开支超预算
大多数情况下,实际开支超预算是由于日常管理控制不到位,导致实际开支超预算,这时就要加强管控措施。比如,客户招待费跟差旅费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活动越多,费用越高。对于办公费用来说,一般来说变化不会很大,如果超支,可从分析办公费用着手,找出一些节约费用的办法,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另外,成本的差异分析基本上也是同样道理,把相关金额由“预算”改成“标准”即可。
4充分利用财务报表提供的数据进行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主要是把各项数据加以分析,通过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转化成企业能使用的各项经济信息,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帮助。企业管理者通过这些真实、完整、系统的信息对现有的经营决策进行评价,以便于更好地为企业决策服务。通过分析利润表,对比各期收入形成,成本费用的构成分析发现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发现薄弱环节,制订相应的对策,改善经济效益;企业的财务状况可通过对资产负债表分析,主要反映企业资产的多少及结构,还有资产的来源情况;现金流不足易引起资金链断裂,严重时可使企业破产,通过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的现金净流量,防止现金流不足影响企业发展。在利用财务报表分析应注意其固有的局限性,比如,资产负债表中提供的数据仅是某一特定日期的时点数,仅看这一期数据,不足以反映真实情况,这就需要进行对比分析。例如,一家企业在12月份从银行取得3个月的短期借款,这笔业务同时提高了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也提高了该公司在资产负债日的流动比率,3个月归还这笔短期借款后,公司的流动比率又可能会恢复到原状。在利用财务报表分析时还就注意数据取得的及时性,过去再好的信息也未必对未来起指导作用。财务分析为企业经营策略的制订提供可行性分析。企业经营策略在最终确定前一般都会制订几个策略备选方案,通过对备选方案的财务状况、投资回收期、现金流等进行分析,确保经营策略在实施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财务可行性,最终达到预期的实施效果。财务报表分析能协助企业管理者对经营策略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在企业经营策略实施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必须及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详细的掌握,对经营策略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一旦发现经营策略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对其进行适当调整,才能保障这些经营策略在未来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
浏览量:5
下载量:0
时间:
法学教育的目的决定了法学课程的设置及其教学方法的运用。由于法学教育目的的不确定性,导致法学教育改革的进程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大法学大专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1卫生法学实践性教学存在问题
卫生法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受传统教学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卫生法学的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没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致使教学效果较差。为弥补理论讲授的不足,各医学院校也尝试了多种教学方法,比如假期实习、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但这些方法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因而不能切实提高学生利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
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
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加之,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习其实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实践教学中,大多数医学院校采用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流程为教师讲授—引出案例—学生回答—教师评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并没有进行讨论前的准备工作,在分析案例时也没有激烈的言辞辩论,只是由教师评析案例后便宣告结束。案例教学法过于注重对法条的解释,缺乏生动性,尤其是缺少对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非法条解释问题的演练,而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础之上,相关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都事先已确定,仅是审判人员、原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角色事先已拟定,而且学生早已将模拟法庭的全部过程事先演练多遍并形成了剧本,学生在模拟法庭演练时根本不会遇到真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这就无法锻炼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逐渐演变成一场表演剧,致使模拟法庭的功能也逐渐在异化。
2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在于着重培养法律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真正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诊所可为那些承担不起高额诉讼费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学教育与法律援助融合,这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而且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亚洲、欧洲和澳洲等很多国家的法学教育中,国外诊所法律教育对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同样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很多法学院校都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训练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尝试,对于那些将来走进医疗机构的学生来说意义重大。诊所法律教育所处置的案件具有真实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涉及卫生法的现实情境总是伴随着医疗救助的全过程,案件的复杂性、针对性、现实性较强,即便指导教师面对此情形有时也难以应付。因此,这对学生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学生通过亲自代理案件、了解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和参与庭审,能够快速提高他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力、独立办案能力和法律逻辑推演能力。另外,诊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其以法律专业服务人员的视角观察社会和思考社会,以医生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医患关系。卫生法与社会、医患权益与社会公正、卫生法与医药卫生事业等新的课程教学内容都体现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价值趋向,这将有利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具备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的医学人才。
3诊所法律教育在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3.1诊所法律教育与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即培养具有医法交叉知识,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服务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不仅要依靠课堂理论讲授,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一种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而是一种法律职业训练。而传统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论层面的讲授,这种纸上谈兵的做法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来看,它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具有极大地帮助,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真实案例,并以主体的身份去解决问题,全权负责整个案件,学生通过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使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较大地提高。这既克服了案例教学法易被条文化的缺陷,也解决了模拟法庭虚拟化的难题。
3.2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已日渐成熟
我国开始启动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当时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4所高校陆续开设了该课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该会目的在于与国内外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强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国640多所法学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该专业委员会。目前,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几乎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并在不同院校中开设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专业性法律诊所,例如:诉讼法律诊所、弱者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妇女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公民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公益法律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诊所可作为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场所。
3.3诊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
卫生法学是一门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医法交叉学科,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工作大多由更易获取医疗卫生资源的医学院校承担。由于医学院校向来注重医学生的见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而医学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支持又是开展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基石。然而,鉴于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中的办学地位,现阶段医学院校对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支持力度不够,而诊所法律教育实际上是借鉴了医学实践教学的模式,这更易为医学院校所理解和认同。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独特的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4提高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的建议
4.1加强卫生法律诊所基地建设
医院学校,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暨中国卫生法法律诊所专业委员会”,进而以会员的身份接受该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以加强与其他医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丰富的资源,加强与教学医院医务科等医患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卫生法律诊所,这样既保证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来源,又能发挥卫生法学的学科优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卫生法律诊所在实施教学功能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因而就其设置模式来看,它可以是附设在校内的内置式,也可以是附设于校外的外置式。内置式可考虑将卫生法律诊所设在模拟法庭,使其起到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模拟法庭会见当事人,提供卫生法律咨询,代写司法文书等。当学生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时,还可以代为调查取证和参加庭审,学生承办的案件数量应以1-2件为宜。外置式可考虑加强与一些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比如当地卫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区基层组织、检察院等,将卫生法律诊所附设于上述机构中,以便共同构建卫生法律诊所。
4.2开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鉴于卫生法律诊所教育实施的现状,医学院校应当增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明确其课程性质、授课学时、课程学分、开课对象等。可考虑将该课程设置为限定选修课,具体学时可参照各医学院校的教学计划而定。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该课程可以考虑在大三年级的学生中开设。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受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学生中启用诊所法律教育;二是,该课程只有在学生完成了法律和医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并基本掌握了医疗卫生法的相关知识,才能真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另外,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应涵盖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目的与意义、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基本方法、会见当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与策略、提供卫生法律咨询的技巧、司法文书的写作、案件代理前的准备工作、谈判的策略、代理民事案件的策划方案等内容。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对学生的综合办案能力进行考核,不宜采用传统且机械的纸质笔试结业考试,应当探索出一套科学的、富有人性化的、灵活多变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卫生法学的教学经费问题是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鉴于诊所法律教育需要较高投入和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办学规模较小的现实情况,医学院校应为诊所法律教育多途径的筹集经费。一方面可积极寻求同类型院校联合办学,以降低办学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如与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附属医疗机构、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工会、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等建立联系,通过学生的案件代理工作,既可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地区的开展,又能在锻炼学生办案能力的同时,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
4.4加强卫生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
目前,在卫生法学课程的师资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教师只具备了法学背景或医学背景,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的教师较少,甚至有些专业教师还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缺乏处理医疗卫生纠纷案件的经验,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的开展。对此,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对医法交叉知识的学习,激励教师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通过外出兼职,提高其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教学和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请一些资深的卫生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掌握法律流程运作技能。
4.5建立科学的法律诊所管理制度
法律诊所一旦设置成立,医学院校应当根据卫生法学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法律诊所管理制度,如制定指导教师工作标准及办案流程规范等。因为学生没有社会实践经验,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办理案件,指导教师要增强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明确法律诊所对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预期评估客户的合理期望值,逐渐培养学生办理案件的心理承受能力。除此之外,为提高法律诊所的实践教学质量,诊所还应当制定诊所法律服务工作流程、司法文书存档管理规范、奖惩措施、办案质量评估体系等制度。
一、引言
法学是一门专门培养法学专业实用人才的学科,实践性较强。因而对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法学这一门专业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在我国多年的法学教学过程中,侧重于对法学理论的教学。最近几年里,一高校开始由理论教学逐渐转向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依旧是以理论教学为主。因为有些条件的限制,所以电大仍偏向于理论教学。
(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
电大的大部分课程都延续了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只是在刑法学、民法学等少数课程进行实践教学,设立实践环节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在实际的课程教学中,实践教学的应用相对较少,就算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
电大主要采取两种形式来进行法学实践教学,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另一种是校外实践基地。但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所收获的效果还是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三、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相关说明
(一)课程实践性教学模式
这一模式的真实度很大,主要运用于专科的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本科的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等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而这一教学模式采用的是“二元”教学的模式,“二元”教学模式指的是以一个标准为基点,即学生是否能够经常参加面授学习,并以学生个人特点作为参考,将学生分为两组,针对这两组进行两种不同程度的教学,一种是以面授为主,另一种是以网络教学为主。第一,采用模拟法庭方式进行教学活动。在模拟法庭教学中,给个案件的选取是在不同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的。如《刑法学》(2)中,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是在让学生收集相关材料下展开的。我校还建立模拟法庭以满足开放教育的需要,对此还配备了相关的服装和设施,从而使得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没有受到时间的限制,能够随时进行。同时,为了满足学生的实践需要,方便与实际情况接轨,还在鞍山铁西法院、海城法院建立了实践基地。第二,其他组模式方案。其他组是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下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平台采取网络虚拟模拟法庭、网络案例分析、网络小组案例讨论等方式进行实践。
(二)综合实践环节实践教学
综合实践环节主要有四中形式,分别为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法学专题辩论、观摩法院庭审。第一,法学专题辩论。教师将选取当时的社会热点话题或者有关法学标题的热点争议,并把学生分为正、反两方而展开专题辩论。第二,法律咨询。可以在空余时间组织学生在当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这样不仅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有能够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专业水平。第三,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案例所选取的案例应该在当时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学生可以选择自由报名参加,但最终的名单由任课老师来决定,其他的同学必须旁听。
四、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措施探讨
(一)进一步明确开放教育法学专业
实践教学的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有其自己的任务和培养目标,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1.培养学生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有从业岗位所必备的操作技能。
2.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所提高。
3.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
(二)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学生实际的应用能力要想得到有效提高,与加强实践教学力度和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高息息相关。从法学这一门学科来看,自身的实践性就比较强,这就要求教师要积极融入现实社会,并进行法律实践,从而对于司法实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这样也就能够不断的提高教师的法律运用能力,增加专业知识的储备。
(三)加强实践基地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基地运行质量
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都是进行法学教学活动所必要的法学专业实践基地。在校内实践基地进行教学活动,要注意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可以适当的增加资金的投入,为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增添必要的设备;二是所制定的实施计划要符合实践教学得内容;三是参加实践教学的教师队伍要稳定;四是将实践教学活动逐渐向收集、整理、运用典型案件的机制发展。而在校外实践基地方面,需要注意五点,一是实践基地不能一成不变,要适当的进行巩固和拓宽;二是与实践基地鉴定教学协议,这样不仅能够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同时还实现“双赢”;三是电大应该经常派校内实践老师深入校外实践基地并与基地加强沟通,从而对学生的实践情况有个全面的了解。在实践基地的帮助下解决学生所面临的问题,让学生更好融入到司法实践中去,提高学生的实际水平;四是在实践基地里,碰到典型的案件应该及时收集,对此还应该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讨论分析。
五、结束语
为了正常运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一要保证网络的畅通;二保证信息传送无误,可以建立各种QQ群;三建立合理的管理员制度对网上教学实践进行管理;四要有专门的软件技术人员维护网络。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法学是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因此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电大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法学作为哲学人文社会科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知识生产的队伍规模和产出量足以和经济学、管理学等优势学科相媲美,历年立项数量位居前列,而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立项项目的定量分析要溯至2004年,常安对1993~200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的法学类项目相关指标的分析,展现了我国目前法学学术生产格局的大致状况及其背后动因[14][15]。2004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之后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立项数量是之前数量的两倍之多,法学知识生产格局业已发生较大变迁,因而重新考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对法学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在借鉴相似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秉承知识社会学的理路,通过对2005~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年度立项项目①的数量、类别、机构、区域、预期成果、研究者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呈现近年国家主导下的法学知识生产特质和格局,以反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对法学知识生产的影响,并与常安的研究进行比较,了解法学知识生产的居所变迁。从社会与知识生产之间关系的挖掘来揭示法学知识生产内部肌理和脉络更加富有理性,有利于摆脱以往对于学科研究反思因缺乏实证分析而显得底气不足。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是个视角,学术是面镜子,其凸显的是知识社会意义上“特定社会居所”的变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对学术知识生产既起到激励作用,也成为学术生产能力显现的重要标志。因而,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可以清晰直观地展现我国法学学术生产格局,并透过数据所蕴藏的信息反映我国法学学术资源的分配和流动。
(一)法学项目立项数量和比例
高附加值的立项课题数量是反映学科研究进展的基本指标,数量的多少是判断学科学术知识产出的重要衡量尺度。2005~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共资助15761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其中法学研究项目为1366项,法学立项项目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各年度立项数量稳步递增。各年度法学立项项目呈现增长,且增速较快,已由2005年的93项增至2012年的273项,增长近两倍,自2010年起,法学年度立项数量超越200项。多数年份的增长率达两位数,2007年度增幅最快,达30.8%。二是,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所占比例稳定。法学项目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所占比例达8.7%,各年份所占比例稳定,2009年度所占比例最大,达9.8%。三是,学科地位呈上升态势。依立项数量反映学科地位的话,法学学科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已占据重要位置,仅次于应用经济学。从单一年份立项数量来看,1993年法学学科尚在应用经济学、经济理论、哲学、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历史之后。目前,法学和管理学立项数量相当,仅落后于应用经济学的立项数量,并逐渐缩小与应用经济学间的差距。立项项目的增加与国家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对于国家综合协调发展具有与自然科学同样的重要性有关,也与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进而迫切需要理论支撑密不可分。法学研究受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学研究者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功能,中国法学正在逐步去除“幼稚”的标签,成为一门显学。学界也顺应了法治在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现实需求,越来越注重运用所积累的法律知识或生产新知识去思索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难题,为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谏言献策。
(二)法学项目立项类别组成
2005~2012年,法学重点项目立项74项,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立项总量的5.4%,近三年法学重点项目立项比例升至7%左右;一般项目立项775项,占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总量的56.7%;青年项目立项517项,占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量的37.8%,其中2009、2010和2012年所占比重达40%。法学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比例整体上略高于同期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立项比例。较高的法学重点项目立项比重表明,法学学科尚有一些重要的理论有待突破,需要高质量的研究项目确保其难题的破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充分体现了“向青年项目倾斜”的特征,法学学科也充分遵循了“要继续增加对青年项目的支持力度,使更多的青年学者能够在承担国家研究任务过程中,培养研究能力,提高学术水平”[16]的趋势,法学青年项目高立项比例表明法学学科更注重青年研究人才的发现、扶持、培养和储备,为法学学科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三)法学项目立项机构分布
分析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机构分布,可以揭示区域、系统、依托单位的法学科研实力强弱、研究队伍分布、主导力量所在及其背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动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机构分布广泛,共有284个机构承担了1366个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立项机构系统、地域、具体依托单位上呈现以下特点。1.法学项目立项聚集于高等院校,而行政司法机构参与度低高等院校、社会科学院、党校、党政机关和其他科研机构所承担的课题所占比例分别为91.8%、3.7%、2.7%、1.5%、0.4%。高等院校承担的比例明显高于1993~2004年的80.1%,学院派系在法学研究中更进一步居于法学研究的优势地位,成为法学知识生产的重要阵地和绝对力量,这主要得力于高校集中了一批具有良好学术研究基础的科研人才和具备展开学术研究的其他硬软件设施。但与其同时,行政司法等实践部门的参与度走低,可能面临理论创新应对司法实践的乏力境况,使司法实践活动沦为“自动售货”。2.北京、上海、湖北等省市成为法学研究的聚集区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地域分布范围广泛,遍布全国的(除港、澳、台)31个省、市、自治区。法学项目立项地区分布差异明显,具有不均衡性,北京因其高等院校和其他研究机构集聚,研究人员队伍规模庞大,加上北京作为政治中心的优势,体现出雄厚的法学整体研究实力,承担了328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占2005~2012年立项的24%;上海、湖北、江苏等紧随其后,其原因在于这些地区大学法学院的整体科研实力较强,地区经济发展实力以及崇文重教的传统,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整体立项地域分布高度一致。北京、上海、湖北、江苏等四省、市的法学立项比例达48.8%,几乎占据半壁江山。而新疆、海南、广西等地区的年均立项仅1项左右,西部地区以及部分中北部地区法学项目立项较少是不争的事实,即便考虑到2004年始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资助项目,西部地区的法学研究实力依然薄弱,既有地区研究人员理论素养方面的主观因素,也受制于地方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水平等客观因素。3.政法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已成为主导法学研究的主力军22家获得15项以上资助的机构,其立项数量占47.7%,相比1993~2004年间社会科学基金立项10项以上的13家单位所占的49%的比例[14],法学项目立项依托机构呈现分散态势。主要的立项依托单位没有太大差异,但其次序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政法类院校立项数量和排序大幅提升,中国政法大学以58项领先于其他研究单位,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紧随其后,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项目立项排序出现明显下滑(详见表1)。法学学术生产单位格局中,政法类院校、传统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仍是法学研究的主要力量,并得到巩固,理工类、财经类、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法学研究实力明显提升,形成政法类院校、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其他类型高校法学研究相竞争态势。长期积累的法学学科优势在学术研究中得以展示其实力水平,机构的科研团队规模,高素质法学人才资源流动增强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实力,成为影响各机构立项数量的主要因素。
(四)法学项目的预期成果类型结构
2005~2012年,87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采取一种预期成果形式,占64.1%,491项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采取两种成果结合形式,占35.9%。法学项目成果形式主要集中在专著、研究报告和论文集三种形式上,占所有成果形式的99.1%,其中专著占58.4%,研究报告占26.9%,论文集占13.8%。专著型法学项目预期成果高于“十一五”期间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整体研究的比例。“由于专著在理论研究深度和广度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能够全面展现研究者的科研水平,一般适用于基础理论研究领域。而论文(集)和研究报告研究周期一般较短,且多为就某一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10]表明法学研究更注重以系统化的形式探索法学理论知识,挖掘法学理论研究深度,建构法学理论体系,对于时效性法律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稍显欠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同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相悖。法学研究成果结构失衡现象还表现在成果形式单一,译著、工具书、电脑软件等形式只在部分年份少量出现。
(五)法学项目的二级学科分布
2005~2012年的1366项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民商法学研究项目约占立项数量的1/4,是法学研究中的热门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是学者依次关注的领域,与1993~2004年相比,法学学科内部的强弱态势、冷热状况并无太大变动。在法学立项的整体数量提升情况下,法律史、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在近两年数量上升迅速(详见表2)。法律史资助项目更主要集中在中国法律史领域,而对外国法律史研究资助不足;民法学资助项目主要集中在民法典、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制定和实施研究上,而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的资助项目数量较少;刑事诉讼法学是诉讼法学研究较为集中的领域,对于行政诉讼法学的关注较少;国际法学中国际公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立项数量较为均衡,而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力量薄弱。(六)立项负责人群体分析依据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次数,可以反映活跃于本研究领域中的学科带头人或研究骨干。考虑到部分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间隔时间跨度较大,因而本文部分统计数据追溯至1993年,且包含重大项目立项的数据。在剔除同名的负责人之后,1993~2012年共有1438人获得过1次资助,200人获得2次资助,23人获得3次资助,10人获得4次资助。根据文献计量学学者普赖斯(PRICE•D)公式计算得出,获得2次以上立项的为核心主持人,核心主持人占总主持人数的13.9%,主持的项目数占总数的25.8%,表明我国已经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法学学科研究群体,形成了老中青学者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核心主持人人数达到200人次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所占比例较为合理,引领着法学各分支学科的发展和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但与普赖斯提出的10%的核心主持人承担50%左右课题的标准相差较大。
法学研究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动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为法学知识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对我国法学学科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促使各类研究机构、学者生产法学新知识,积累与传播法学知识。多数研究聚焦于解决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促使我国法学基础理论向纵深层次推进的同时,破解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法治难题,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我国法学研究已形成了优势相对集中、辐射全国的学术生产格局。法学立项数量逐年稳步递增,立项比例保持稳定,学科地位明显提升,正在从幼稚走向成熟,成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门显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向青年项目倾斜,以支持青年学者的研究能力培养和学术水平提高,高比例的法学青年立项项目表明其更注重对法学青年研究人才的扶持和培养,为法学知识的长效生产储备了后备研究人才。在法学知识生产的主体上,大学在知识生产主体结构中居于法学知识生产的绝对中心,成为法学知识生产的主要场域,法学知识的生产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达的地区具有明显的“马太效应”,集中于北京、上海、湖北、江苏等区域,政法类院校的法学研究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综合性大学法学院研究实力不减,新类型院校的法学研究实力明显提升。法学知识生产的预期成果以专著形式居多,更偏向于建构系统的法学理论体系。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是研究的热点学科,法律史、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不断得到重视。法学研究队伍不断壮大,核心研究群体已初具规模并分布于多个分支学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统计分析既是对学术生产格局的呈现,又是对目前学术生产格局的审视和反思。法学研究与经济学学科(应用经济学和经济理论)之间差距明显,近三年的增速缓于同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增速,有待法学研究力量的进一步投入,依赖于法学学者自身的更多努力。“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缺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行政机构的参与所呈现出的高等院校“一枝独秀”现状,可能导致制度设计与现实经验间的脱节,要历练法学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实践品格,需要司法行政实践部门的更多参与,以改变象牙塔内单纯理论逻辑演绎。法学研究的区域分布不均,在西部地区和部分中北部地区表现得较为分散,有必要在综合因素的考量下重构法学项目立项的区域格局,增强各地法学科研机构的研究实力,保障地方法治教育、法治建设同步发展。知识成果偏向于系统的法学理论建构,针对法治难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尚显欠缺,形式上以专著为主导,研究报告等其他形式的预期成果比例偏低,需进一步摸索法学成果的多元化模式。法学研究学科内部受资助存在冷热失调,婚姻家庭法、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学等受资助率低,研究实力略显单薄,可能加剧学科研究后继乏人,应考虑学科间平衡以促进学科均衡发展。与我国从事法学教学、科研的人员队伍相比,获资助的研究群体规模还有待继续壮大,发现和培养更多学科带头人是法学学科今后努力的方向之一。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法学教育作为当前高职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门专业,特别是在当前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需求不断增加的新形势下,高职法学教育的重要性日益体现出来。尽管近几年我国高职法学教育在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具体教学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陈旧和落后,更是给我国高职法学教育带来了严竣的挑战。在当前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越来越迫切的新形势下,高职法学教育教学中更要加快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创新,确保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法律专业型人才。
一、建立有自身特色的法学教学方法
(一)在当前高职法学教学中,需要提供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将课堂式教学与其他教学方法有效的融合在一起,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法学专业教育通过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也能够更好的完成法学教学的任务。
(二)在法学教育教学中,对于教学方式的选择,需要根据自身学校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具有特色的教学方式,在教学方式选择上,可以借鉴好的教学方法,但在借鉴过程中需要打造具有自身的特色,根据其现有的土壤和条件来做好移值工作。即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教学方法需要重视自身的特色,不能完全的照抄照搬。
(三)在高职法学教育工作中,需要形成一套较为完善和实用的法学教育体系,确保教学方法体系的严密性、科学性和特色性,众多教学方法并没有主次之分,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分别对待和选择,并使各种方法能够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各高职法学教育工作者需要加强沟通、交流和配合,做到资源的共享,这样才能进一步对法学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实行交互式教学
(一)在高职法学教育教学中为了能够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的主动性,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通过一些小的法律轶事和法律案件片断来对讲解所学内容,引起学生的兴趣,教师在整个教学中充分的发挥指引作用,引导学生对所学问题的深入思考,从而激发其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
(二)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高职法学教育教学的质量,则在具体教学中需要充分的利用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特别是现丰各中先进的教学工具已在高职学校中普遍应用,这对于法学教学方法的改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法学教学方法多样化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条件。在法学理论教学中,教师要授课过程中可以能完这对现代化教学工具的运用,从而带给学生听觉和社觉上的震撼,以生动和逼真的形象和画面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进一步对法学的深奥性进行深入研究。
(三)在交互式教学中,教师和学生要处于平等的地位。这就需要高职院校需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法学教学和学习的氛围,这样师生才能共同学习和共同进步,同时还要打造交互式教学的平台,为师生提供自由交流和沟能宾机会,从而将交互式教学的优势更好的体现出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良好的法学逻辑思维能力。
(四)在交互式教学中,能够更好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树立良好的学习心态。使学生认识到高职法学教育对专业性和实践性的高要求,其自身具有其他普遍高等教育学生所无法具有的优势,这样才能在学习中树立明确的目标,燃起希望,使其成为学好法律知识的动力,从而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专业型法律人才。
三、重视实际与理论的结合,实行案例式教学法
(一)组织相关教育者编写相应的案例题库作为知识储备,与课堂教学配套使用。教育者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来进行,如可以先讲授有关法学内容,然后再下发一些相关案例来督促学生的进一步深入,也可以先下发相关案例,然后启发学生从中寻找问题,解决问题。无论是哪种形式,都应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二)目前电视节目占各类法律节目较多,节目的案例不仅通俗易懂且具代表性,通过专家学者对其中法理的分析点评和诠释,将法律生动地展示给了观众,社会效益极大。因此在高职法学教育教学中可以组织学生观看以上类似法治节目的案例分析,进一步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法学教育者可以就相关案例组织学生展开讨论和辩论,以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在讨论和辩论之后,法学教育者应该就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向学生做相应的讲解和引导,并可要求学生就案例分析情况写出相应的法律文书或法律解决意见。四、学以致用,实行实践式教学方法这里提到的实践式教学方法,类似于很多法学教育工作者口中的“诊所式教学”。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从教师指导下的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的技能。该教育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学教育模式。但笔者认为这种“诊所式”教学方法应该是广义上的,包括一切实践性质的教学方法,如模拟法庭、司法机关实习、法律志愿者活动以及法律辩论赛等等形式。高职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必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并能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各种纠纷,能够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所以,实践式教学方法是实现高职法学教育目标,培养合格高职法律人才的必由之路。
结束语
总体上来说,高职法学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技能型的法律人才,与一般高校的法学教育存在一定差别,高职法学教育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努力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方法,推动高职法学教育更快地发展。
电大法学论文范文相关
浏览量:5
下载量:0
时间:
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剧,市场环境变得越发多变而复杂,企业如何保持和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也变得尤为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务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财务分析是当前实现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管理工作措施。但目前的企业财务分析普遍存在不够及时、不够科学、缺少预见性或改进措施、未能充分运用等问题,最终影响到财务分析效用。文章对如何提高财务分析效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财务管理;财务分析效用;财务预测;财务决策
随着我国的经济改革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性发展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成为制定我国跨世纪改革开放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的基本出发点。而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充分活力和竞争力的企业是形成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市场的必要条件。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方法之一,它是对企业一定期间的财务活动的总结,为企业进行下一步的财务预测和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一、企业财务分析质量的作用
(一)促进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企业财务分析主要是对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全面评价,主要是依据所掌握的资料,通过调查研究,对财务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来完成的。通过分析一系列的财务指标即可以反映出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情况,又可以检查企业的资金运用是否合理、企业的资产构成和资金来源结构是否适当、企业有无偿付债务本息的能力、企业是否达到盈利目标等。企业管理者还可以通过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找出影响财务目标实现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促进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财务分析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和管理者改进措施的实施。
(二)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进行财务分析不仅是对过去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而且也是查找企业经营潜力的过程。通过查找潜力可以对这些潜力充分加以利用,从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财务分析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对企业潜力发展的研究。
(三)协助企业管理人员做出经营决策
通过财务分析可以提供经营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企业的领导人从实际出发,抓住有利时机,避免可能遇到的风险,善于利用财务指标所提供的资料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财务分析质量的高低决定决策的可用程度。
二、财务分析在企业中的应用现状
具体表现为:第一,重经营、轻管理的思想依然支配着部分企业的领导人和业务等部门,造成他们对财务分析的作用认识不足或者忽略其作用,这就谈不上利用财务分析来指导工作的问题;第二,部分财务人员素质较低,认为其职责就在于财务核算与管理,往往忽略了财务分析工作,错误地认为财务分析只是日常事务,编写财务分析也只是完成会计制度的规定而已。即使自己编写了财务分析报告,也提出了好的建议或措施,但实际上它只是停留在书面上,而并不主动积极地协助或配合领导及其他职能部门研究抓好所提建议、措施的落实,从而使财务分析的作用无法实现,因此造成较低的财务分析利用率。财务分析可用率不高。财务制度规定,会计期间终了时,财会部门既要编报会计报表,同时还要认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虽然实际工作中不乏质量较高的财务分析报告,但从整体上看,目前财务分析工作重数量、轻质量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三、强化财务分析效用的四个重点环节
(一)建立两个体系,推进财务分析工作制度化、系统化
1.建立起财务分析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由企业负责人牵头、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财务主管级别以上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的财务分析组织体系,制定具体的分析工作规程,对分析工作的时间与质量保证、财务分析的运用、相关资料的收集与保管等做出规范。
2.建立财务分析评价体系。结合企业历史数据、行业特征及现实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适合企业的财务分析与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1)财务分析与评价指标的选取;
(2)确定可用于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衡量评判的标准,即“值区间”,以确定各指标值对应的评价。比如在对总资产利润率确定评价标准时,可采用本企业历史水平数据及行业数据为标准值,并参考国外数据,给予一定的权重及评分,从而形成对总体情况的判断。为便利工作,应将评价体系纳入电算化内容,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取数、自动生成评价初步结果。
(二)遵循三个标准,收集所需资料
资料收集是财务分析的基础性环节,应当遵循三个基本标准,即真实性、可比性、全面性。“真实”即资料的真实性,虚假的资料只能导致错误的判断或误导,此为资料收集的最根本标准。“可比”即所收集的资料应当具备可比性,要确保相关资料的统计范围、内容及内涵具备相同口径,对于不可比的资料,应当进行修正。“全面”包括两层含义:(1)收集的资料应当覆盖本企业的每一个子系统(如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对于难以实现总体覆盖的资料获取,应当在选取样本子系统时考虑其代表性;(2)在需收集资料的设计方面,应当围绕“汇集所有与本企业相关的信息”的目标展开,确保“应到俱到”。
(三)抓住两个重点,撰写好财务分析报告
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是财务分析工作的深化环节,一份好的财务分析报告不仅是对财务分析工作质量的检验,更是对财务分析工作的提升。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应当抓住以下两个重点:
(1)提纲挈领,主次分明,清晰反映现状与问题。企业财务分析涉及面广、运用到的指标、资料通常比较多,如果撰写分析报告前不进行适当归纳提炼,则冗长且重点不突出的分析报告将影响到其最终运用。为避免这种缺憾,财务分析人员应当在撰写报告过程中注意做好归纳与提炼,使整篇分析报告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结论清晰明确;
(2)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达到这个要求,报告撰写人员不仅要把握本企业的情况,还要紧密联系经济政策、社会发展、行业发展等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善于学习研究并汲取国际上或本行业的先进经验、好的做法,充分吸收企业各个管理层面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潘浩明.纠正忽视企业财务分析工作的倾向[J].冶金财会,2006,(12).
[2]程虎.目前企业财务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待改进[J].四川会计,2005,(12).
[3]孙玉琴,杜朝晖.浅谈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J].黑龙江财会,2008,(8).
[4]罗斌,胡树华.效率工程技术研究[J].价值工程,2009,(S1).
[摘要]新《医院会计制度》于2012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新制度的应用不仅使医院的会计信息发生巨大的变化,同样给医院的财务分析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医院的管理者及财务人员可以在学习新制度的时候,借鉴企业综合分析方法,对财务分析的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这对建立适合医院发展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通过借鉴企业先进的财务分析方法:如杜邦分析法、平衡计分卡法来分析衡量医院的财务状况。
[关键词]医院;财务分析;指标
从新会计制度[1][2][3]规定来看,医院的财务制度已经越来越趋近于企业的财务制度,从收付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从会计科目的改变到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因此,对于财务分析方法的改进,也可以通过借鉴企业先进的财务分析方法[4][5]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衡量,这里具体包括杜邦分析法、平衡计分卡法两种综合方法。
1杜邦分析法
杜邦分析法作为现代企业较为流行的综合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是通过将净资产收益率这一指标进行分解,从而全面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方法。杜邦分析法作为企业经营绩效考评体系的主要理论方法之一,所选取的考评指标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能够比较全面地衡量企业的经营绩效水平。同时,将单一指标层层分解,进而建立起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将各个指标之间的关系清晰呈现出来,便于管理者进行分析评价并发,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加以改正。而将杜邦分析法应用于医院,具体而言:净资产收益率=医院收支剩余数/平均净资产×100%=总资产收支剩余率×权益乘数=业务收支剩余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其中: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业务收支剩余率=医院收支剩余数/业务收入将杜邦分析法引入医院财务分析体系中来,可以有效地分析医院这个会计主体在经济获利中各个指标的相互联系,从而对各个指标层层分解,对指标变动的原因进行深入挖掘和详细阐述,最终形成一个综合全面的财务分析体系,对会计主体进行完整合理的评价,从而为会计人员提出医院财务状况改进建议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当然,杜邦分析法也有自身的不足,例如其忽略了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等要素,对于现金流量指标的考量也基本没有,难以全面把握医院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所以,在实际财务分析中,财务人员应结合杜邦分析法和其他方法,按照现实需要,全面衡量医院的财务状况。
2平衡计分卡
平衡计分卡法是由美国学者罗伯特卡普兰和大卫诺顿于1992年共同提出。平衡计分卡法是在原有财务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将无形资产、创新能力等内容考虑进来,从而将企业的使命和战略转化为可以进行考评的目标和绩效指标,是企业一种良好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沟通工具。作为一系列财务绩效指标和非财务绩效指标的综合体,平衡计分卡主要包括四个主要维度:财务维度、客户维度、内部经营维度、学习与成长维度。而医院所使用的平衡计分卡法首先整合医院的任务和决策,根据需要,从财务状况维度、病人维度、内部流程维度和学习与成长维度出发,通过选取一些关键指标,从而实现和评价战略目标的完成情况。与其他财务分析方法不同,平衡计分卡法不仅仅选取财务指标,而是以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作为考评依据,通过两者的结合,从而全面考评医院的财务状况以及战略实现情况。所以说,与其他财务分析方法相比,平衡计分卡法更能全面把握和描述企业的资金状况,因为它更强调分析动态指标,通过不断的测试、管理和修正,从而实现事中控制而非事后控制;同时,平衡计分卡法通过分析非财务指标,结合已有的财务指标的分析,可以保障数据分析的准确性,保障指标体系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此外,平衡计分卡法强调考评是为了医院未来更好的发展,因此其财务分析体系层次分明,对医院财务各个方面进行考评,从而查缺补漏,保证医院健康发展。当然,该方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由于平衡计分卡法使用起来操作比较复杂,因此考评的工作量较大,成本较高。同时,考评需要大量的非财务指标,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评价过程中也难以计算。在进行四个维度的综合考评时,不仅需要在不同层面之间分配权重,而且需要在同一层面的不同考评指标之间分配权重,所以考评结果的客观性还有待验证。因此该方法在医院绩效考评中的应用还在不断完善。
3案例分析
杜邦分析法可以解释指标变动的原因和变动的趋势,帮助管理者发现医疗运营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采取应对措施指明方向。现以省级某非营利性医院2008年度财务决算资料为例,介绍杜邦分析法在财务分析中应用的思路。从横向看上表数据显示:净资产收益率省级医院平均值较低,仅为4.05%。某医院报告期净资产结余率同比增长,且高于省级医院平均值,但与先进医院5.27%的净资产结余率比,存在较大差距。根据杜邦分析法的原理,将净资产结余率指标层层分解后发现:先进医院的资产收支结余率及权益乘数指标均高于某医院。其中,由于受业务收支结余率影响,资产收支结余率高出0.45个百分点;受资产负债率影响,权益乘数高出0.05。对先进医院的深入分析发现,业务收支结余率高于某医院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先进医院建院时间较短,没有离休人员,且退休人员少于某医院55人,若按医院每年承担离退休人员年平均费用3.6万元/人计算,先进医院少支出退休人员费用198万元;二是,兑现职工货币分房补贴,先进医院是从以前年度提取的福利基金中开支;而某医院福利基金早已用完,只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占用当年的成本支出360万元。此外,先进医院资产负债率高于某医院3.19个百分点,与先进医院选择与贸易背景、卖方需求贴切的短期票据结算业务,减少医院自有资金占用,降低融资成本有关。杜邦分析法是财务分析方法中的一种,单独应用有其局限性。如能结合医院的其他信息加以分析,不仅能弥补原有的缺陷和不足,还能彰显自身独特的优势,使财务分析更完整、科学及合理。
4结论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财务分析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拓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要成功应对这一变革,除了需良好地掌握新医院会计制度之外,还要通过借鉴企业财务分析方法等手段对财务分析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卢壮.新医改形势下打破原有医院会计制度及改革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5(8).
[2]马冬梅.浅析新旧医院会计制度存在的差异[J].财经界:学术版,2015(3).
[3]翁晶.新时期医院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34).
[4]李佳.企业财务分析工具改进策略[J].商场现代化,2015(4).
[5]卢霞.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4(17).
财务分析论文范文相关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法学的科学性问题是思想史上经久不衰的话题,问题不在于新旧,关键在于有没有新的思想与方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大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现状
(一)学生沦为课堂教学的观众
法学课堂教学教室布局中,除了教师站在高高的形似舞台的讲台之外,学生整齐地排列坐在形似舞台的讲台周围。虽然学生身为法学本科课堂教学重要参与者,但在教师主体地位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中似乎没有为他们设定任何明确的任务和目的。每门课程、每次课堂学生没有明确的学习欲求。课程设置前仅有教师制定课程讲授内容、课时安排计划、讲授方法设计、讲授目标等,却至始至终都没有预设学生学习课程计划和目标,学习开始学习某门课程时甚至对课程内容一无所知。因此,当学生来到课堂学习时,他们对即将进行的课堂活动一概不知,也不知道本堂课自己应该掌握、理解、应用哪些基本的知识点。可以说,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无欲无求,从而无所事事,只能静静地观赏教师为他们精心策划的一幕又一幕精彩的表演。学生能来到课堂、坐在座位上、听老师讲授知识、偶尔附和教师提问,这是传统法学课堂教学教师主体地位设定的学生形象,也可以说是,此种模式下所维护的学生行为秩序。因此,法学课堂教学中学生沦为了教师教学表演的观众。俗话说,顾客就是上帝,因此在演员与观众之间,观众理所当然地成为演员的上帝。学生的上帝地位淋漓尽致地体现在法学课堂教学评估中学生获得对教师课堂授课行为的决定性评价的权利。
(二)课堂教学管理促成了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演
员角色与学生的观众角色首先,高校法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奠定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演员与观众角色。其管理制度主要有考勤制度和听课评课制度等。考勤制度仅仅起到督促学生来到到教室的作用,却对学生课堂学习表现没有做任何要求。而听课评课制度设立的目的是督促和检查教师的授课工作,对学生学习表现听课要求只字不提。因此,学生来到教室坐在听课席、教师卖力地在形似舞台的讲台上讲授知识的局面是法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期待的效果。课堂教学听课评价指标中严格要求教师表演好每一堂课,而对课堂教学中最重要的主体即学生的课堂学习表现完全放任不管,只要学生能静静观赏教师的授课表演就万事大吉。其次,法学课堂教学管理中的舞台似教室布局从形式上给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酷似演员与观众关系的暗示。
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现状反思
(一)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从形式上造成了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局面
“教室”这一称呼隐喻着教师是表演者。提起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地,让人不禁想起课堂教学的发生地———教室。教室的语义是在学校,教师把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时使用的场所。因此,从教室的含义来看,教师才是主体,由教师来主动传授知识,学生在教室中仅仅是被动受体,无法实现其主体地位。“教室”布局将学生置于观众席。目前,我国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依然是教室,而教室的布局可以说相对统一,一般采取秧田式格局,部分地区尝试团坐式格局。无论哪个格局,都存在有展示台和学生区的明显界限。而且,在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中,讲台位置显著,设计上高出学生座位区的台面,形似舞台。这样的教室格局给人心理暗示,即教室里教师是演员,学生是观众。在整个表演中,学生似乎可以置身事外,他们对教学活动中的具体教学内容、具体环节安排等内容没有任何决定权,只需顺从教师的安排,静静地欣赏教师精心准备的一幕又一幕教学内容。这种观众心态严重阻碍学生课堂学习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因此,从其格局上看,现有教室布局使学生丧失课堂主体性地位,成为教师授课的观众。
(二)现有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内容不完整从实质上形成了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格局
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可誉为课堂教学的指挥棒。理论上,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教师授课的计划;另一方面是学生学习的计划。它主要包括课程内容、课时、组织授课的方法、学生学习的方法、授课目的、学习目的、授课任务、学习任务、授课难点、学习难点、授课重点、学习重点等内容。但因为“教学”一词被狭义地理解为传授知识的过程,而忽视了学习的过程,因此,目前我国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仅是教师授课的计划,而没有涉及学生的学习计划。进入法学本科课堂,教师在教学计划的指引下费尽全力传授知识,而学生事先对课堂中将要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漠不关心。这样的课堂氛围下,除非法学教师授课能真正达到舞台表演的效果,否则,学生不可能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去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从而导致学生在法学课堂教学中无所事事。
(三)法学本科课堂中学习评价体系的缺失从本质上认可了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结果
针对法学本科课堂,高校教学行政管理部门拟定了听课评价指标体系来监督检查教师的授课工作,并设立出勤制度来督促学生的到课率。对学生课堂学习评价在高校教学行政管理的听课评价指标体系中通常是只字不提。实践中,学生课堂学习表现似乎交由法学任课教师负责评价,殊不知,在法学课堂教学中授课的教师,不仅要受到几十个评价指标的约束,还要负担对学生课堂学习表现的评价,最终导致教师超负荷而力不从心。从现有效率看,完全由教师承担对学生学习表现的评价远远不能达到高校培养计划的要求,学生上课期间缺课、睡觉、玩手机、谈情说爱的现象比比皆是。
三、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之超越
(一)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硬件更换———激发学
生的的课堂教学表演者身份课堂教学使用场所称呼的改变从意识上贯彻学生为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表演者的特性。一提起学生学习场所,我们的脑海里立即闪现出“学校”、“学院”、“大学”等称谓。从字面上看都出现了“学”字。从说文解字上看,“学”总的来说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子、攴。“学”字上部两侧之部件现在学界皆认为是两手朝下,拨弄中间一两个叉,表示指导学习。学字下部的“”是一间房子的侧视形,表示学习的场所。因此,“学校”、“学院”、“大学”强调这些场所是学生学习场所,而不是强调其教师授课场所,这与学生主体地位模式强调学生是教学活动主体之意不谋而合。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应当像英语中“class-room”、德语“Klassenzimmer”,印欧语系中法语“Salledeclasse”一样,强调教室是班级学习活动的场所,而不仅仅教师讲授的场所。因此,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成为“学习室”“自修室”更为合理。重塑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内部布局。有关课堂教学场所内部座位布局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与课堂教学场所比较相关的法规,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为什么我国的教室内部课桌椅的摆放会千篇一律设计成“秧田式”呢?从我国传统文化看,“秧田式”布局是我国尊师重道的表现之一。从教室布局外形上看,高高的讲台和站在高高讲台上教师地位凸显,象征着它们在教室中的中心和主导地位。因此,要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需要改变现有讲台、课桌椅等的布局。首先,现代大学学习场所中的课桌椅本应该是能移动的桌椅,教师的资料放置台可以与学生桌椅配置一样,而且不应当设置固定的高讲台,这样有利于消除学生在课堂教学上的观众心态,从外部布局上建立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环境。甚至,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教室应当设计为综合性的学习空间,如教室包含了各种不同的功能区域,如小组工作区、小组讨论区、教师备课室、讲授区、入口、图书资料区。
(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软件更新———促成学
生从观众到表演者的完美转身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大纲中应增添学生学习计划之相关内容。课堂教学大纲如前文所述,是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活动之指挥棒。它有效地指引教师、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因此,课堂教学大纲中应当添加学生学习计划的内容。学生学习计划由每届学生在新学期教师开展课程授课之先亲自研究拟制。其具体拟制的时间可以设定在课程教学第一周,拟制具体活动在任课教师在场情况下,由学生分工分组研究课程不同章节。最终,学生学习计划应当包括课程课堂学习目标、内容、方法、重点难点等具体内容。学生学习计划拟制出来后,学生人手一份,并成为日后课堂学习时必带资料之一。同时,学生学习计划是教师拟制授课计划的基础。每学期课程课时教学结束后,另外设置一周的时间,依然由任课教师到场观察全班学生修订本课程的学习计划。通过修订后的学生学习计划可以成为下一届同课程学习班级拟制学习计划的参考资料。这样,由学生亲自拟制出来的学习计划在课堂学习中才能真正成为学生课堂学习的指挥棒。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行政管理应创设学生课堂学习评价制度。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教学工作评定中,不仅要设定教师授课评价体系,更要设计好学生学习评价体系指标。学生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参考目前教师授课指标体系,可以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学习难点重点、学习计划执行情况、课堂自我测试等方面设定指标。这样,才能使大学课堂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宝贵时间,而不仅仅是教师的授课时间。高校内部行政管理部门不仅需要用考勤制度来约束学生出现在课堂,并且需要通过学生课堂学习评价指标、学科详细教学计划等形式明确地告诉大学生在课堂上应该做什么。法学本科课堂教学采纳新型课堂组织方式。我国传统的教室布局决定了“一言堂”“满堂灌”课堂组织方式的主导地位。课堂理应是学生学习能动性表现的场所,却变成了教师传授激励表演场所。因此,要调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需要改变的不仅是教室布局,还需要改变现有教师课堂讲授的组织方式。在课堂学习时,针对不同的课程章节内容,学生依据学习计划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如分组合作式、角色分担式、讨论式、探究式等方式进行。在学生自主学习中,可以借助教室中配备的现代工具如多媒体、网络工具等。教师主要负责监督学习现场、解决疑惑、精讲重点和难点。教师当堂对每位学生学习态度、能力、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这些记录成为教师期末评价学生课程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这些新型的课堂教学组织方式中,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得到充分地尊重与体现,学生的求知和探究的欲望得到激发,学生自然会把学习当作一件乐事,进入一种学会、会学和乐学的境界。
四、结语
人们对法学本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法学专门人才的作为培养目标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当前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被牢牢地禁锢在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局面中,因此,目前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与法学本科院校之培养目标似乎渐行渐远。那么,设法通过更新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硬件、软件条件,打破和超越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中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局面势在必行。
摘要: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现象的日益复杂化不断对我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而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又是培养主体中的中坚力量。作为高等法学教育里的基础教育即法学本科教育在这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宏伟目标中又应当扮演什么角色?本文试图探寻法学本科教育自身的价值并且在教学实践中以什么方式去实现这一价值。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教育;法治精神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对法治问题的关注,法律行业的发展状况、社会责任、自我约束与外在监督日益成为人们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话题。尤其是“李庄案”、“彭宇案”、“黄松有案”等类似案件不断发生,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并已经深刻影响到普通公民的道德和价值判断和对公权力的信任度,尤其是对执法和司法等法律从业人员本身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的拷问,这些问题的背后蕴藏着社会意识、公众信仰、价值取向等更深层次的命题。当公众逐渐把视野集中到对律师行业、法官检察官行业及政府公权力进行关注的时候,作为法律教育从业者,在深层次上也不得不对在未来司法改革方向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学教育模式进行思考与反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2011年,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种定位揭示了目前高等法学教育在法治理念、培养方式、实践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短板。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各高校法学院和法学教师都积极探索具有自己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为实现这些培养目标,各高校法学院逐渐开始探索分类培养模式,积极寻求“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国内-海外合作培养”;各种法律诊所、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等备受各高校的法学院重视。在这轰轰烈烈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大工程中,我们是否应该冷静下来去思考,如何去真正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标?当下中国法学本科学生最需要培养的能力是什么?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价值是什么?
2法学本科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一个优秀的法律职业者不只是将法律条文熟记在心,只会纸上谈兵,还要学会将其应用到实践中去。法律条文不是生硬冷血的规则,而是为满足大多数人利益而设定的人性化约束,这就要求法律的实践者必须具有很强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对之予以灵活运用,从而保障法律的尊严,保证公平正义。首先,我国目前法学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学生知识能力的欠缺,即基础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并且受到或早或细的专业化倾向影响,某些高校还会在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上保留方向或专业,使刚入学的本科生易产生过早的自我设定。今天的法律环境如此复杂,某一法律问题可能涉及多个专业,而这种方向或专业的提前设定,无疑影响了对基础知识广度的获取。而对于基础知识的深度,做的又如何呢?关于这点,一直存在一种误解,面对日益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学生总会认为新问题需要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容易忽略对作为分析基础的原问题的思考,原问题是法律理论的最基本原则、概念,将新问题进行法律结构,归类为法律的某些基本原理和概念,进而解释分析归纳,从而为新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路径和方法,而这种寻找原问题的能力,既是基础的知识的深度问题,也是涉及学习如何学习能力的问题。其次,法学需要回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民主诉求对我们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模式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推动力。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权力和权利的行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正当性的强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学教育能否敏锐捕捉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及时融入法学教育中以对社会需求作出有力的回应,这是考验一所法学院教学质量的验金石。这也意味着法律学术与法律实务需要更紧密的联系。大学仅教授大量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是不够的,需要一定的实践课程作为辅助,帮助法学院的学生去了解法学知识如何在实践中应用。第三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极度欠缺。目前,各高校法学院对学生进行一些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然而,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之下,法学教育不能走片面法律职业化的单行道。经过如此专业化培训的法科学生们,带着他们辛苦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走上了律师、法官、检察官的岗位,能否有能力有资格承担起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伟大任务?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价值、一种精神。若法律没有了权威,人们将不再相信它。只要法律不再被良好地遵守,法治梦想更无从谈起。
3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之转型方向
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治状况,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条文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社会现象是复杂多变的。一个正义的裁判或决定诞生要依赖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而这些都离不开法律职业者自身的专业素质。这种素质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作为法律职业者对法律本身的敬畏,如果法律职业者本身对法律没有尊重与敬畏,我们又如何期待他们自身也会遵守法律,如何期待他们能良好地立法、执法和司法,又如何期待普通公民能很好地守法。
3.1从知识型向素质型转变
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以专业化和职业化为背景,以培养具有高度专业化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人文精神的法律职业群体为使命和目标。法律人才的培养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能力的培养,包括基础知识能力培养和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躯体”。基础知识包括知识的理解、适用和评价,在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中着重对基本理论的透彻分析,同时不应过分追求对某些前沿、尖锐、新奇的观点和理论的获得,而是在熟练掌握基本理论之后,让学生自己学会辨别、分析和判断,把前沿知识作为一种附加题的形式,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学习和讨论。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之所以在法学领域内尤为重要是因为法学是一门无止境的学问,教师的教学任务不是将一切现成内容都毫无保留地教给学生,而是让学生即使在没有课堂讲授的情况下,自身也能通过运用在法学教育中获得的基本知识和素养,快速理解和运用新法律。二是素质的培养。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灵魂”。这方面很容易被各高校法学院忽视,因为它属于人的内在,是无法直接感知和评判的,它不会直接体现为对某个具体知识点的掌握,也不像司法考试通过率那样能直接成为一种绩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法律人才“灵魂”的培养必须引起重视,因为没有“灵魂”的“躯体”终将是没有思想的行动者,无法担负起法治建设的重任。
3.2从法律的“技工”走向法律的“绅士”
中国的法学教育同时伴随着这样一种现象即法学基本上在各类大学里都是必开设的一个专业,大学的法学本科教育模式也逐渐走向技术化。如果说,对于一所中学,升学率是一个无形指挥棒,那对于目前大学里的法学学科来说,就业率、司法考试通过率,就是悬在高校法学学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种客观压力势必会给大学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目标造成价值上的错位。在实践中就可能培养出在专业领域可能出色,但在情感上欠缺人文关怀的人才。法学知识的获得变成了一门技术,一门甚至是非法学本科的学生都能快速掌握技巧的技术,这一点从历年非法学本科司考通过率可见一斑。而在目前以着重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法学改革中,要求学生对法律条文熟练应用,学会向法官、检察官、律师一样思考。于是,各种思维逻辑技巧、谈判技巧、法律分析技巧,成为法律实践课堂的宠儿,法律条文成为学生迅速提升自身实践操作能力的必备武器。娴熟的专业技术纵然必不可少,但真正的培养核心则是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须知只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才能真正做到服务社会,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否则社会的良知也就无从谈起。大学的社会责任不仅在于培养了多少社会精英,而更在于能够培养具有历史担当的“民族脊梁”。法治离不开优秀的立法,法律条文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执法者和司法者的道德和职业良知。在目前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公民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和守法意识缺乏西方法律文化深厚的历史根基。没有先天的文化土壤,只能依赖后天的法学教育,国民素质的养成,而对于中国,最现实的途径,是从法学本科教育抓起,因为在这里,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中国的法律从业者,法律的脊梁。法律不只是谋生的手段,它是一个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人们生活的最高目标。作为技术的法学知识是最易为法学专业学生获得与掌握的,但除此专业技能外,还应通过职业伦理的培养来抑制在专业技能的运用中所包含的技术理性中的非道德成分,以此来保障法学专业的未来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等能够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真正实现法律本身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参考文献
[1]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永.在法治发展新阶段振兴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研究视角.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3]葛云松.法学教育的理想.中外法学,2014(2).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企业财务分析作为反映经营管理业绩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不仅为企业利益相关者所依赖,也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确立管理重点,加强内部管理所依赖的重要手段。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财务分析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财务分析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解析,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财务分析能够及时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分析不仅仅作为内部信息使用,也应第一时间将准确的财务信息传播给相关的使用者,且应满足不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财务分析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下将针对现代企业财务分析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探讨解决对策,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一、现代企业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报告局限性和滞后性。
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分析结果随着财务报表数据变化而变化,对财务报告提出更高要求。财务报告常见的局限性为:
(1)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及时;
(2)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完备;
(3)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可靠;
(4)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前瞻;这些财务报告局限性将影响财务分析的准确性,使财务分析结果大打折扣,无法满足各种类型信息作用者。财务分析最终目的是指导未来如何更好地进行经营管理,而财务分析的数据是企业历史数据,存在滞后性,与未来相关性如何难以确定,财务分析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2.忽略了非财务指标的分析。
日常财务分析很多企业更侧重于财务指标分析,对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转化成各种指标进行分析,以便从中发现历史数据中不足的指标,从而未来加强对该方面的改进,很多企业忽略了非财务指标的分析,有时仅进行关注。财务指标更多的反映历史,而非财务指标更能代表未来,企业应历史与未来并重,才能真正分析企业的不足并加以改进。非财务指标主要指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涉及各个部门,如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客户满意度、技术目标、市场前景、客户资源及人力资源等。这些非财务指标将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好的服务和产品会增加顾客的满意度,顾客的满意度将影响企业产品的销售量以及公司品牌。非财务指标作为财务指标的补充是必要的,通过历史数据与未来密切相关的因素两方面结合分析,更能了解企业未来发展态势以及存在的不足。
3.财务分析方法存在局限性。
现代企业财务分析人员习惯于应用财务基本分析法,即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分析方法比较单一。仅针对历史数据或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历史数据具有局限性,分析的结果不一定有代表性,应综合考虑其他非指标性因素。使用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与所选择的对象关系较大,是否具有代表性、可比性,若你选择的对象是行业的弱者或强者,与本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不匹配,则不具有可比性;若你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与资金密集型企业对比,则也不具有可比性。另外,就算同一个企业,由于不同时期所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政策不同,也不能单纯进行对比,不同时期数据的可比性将降低。财务分析时应考虑各种分析方法综合应用,从而为企业提供可比性数据和投资决策依据。
4.对财务分析的作用认识不足。
现代很多企业财务管理还只停留在财务核算层面,特别是中小企业,企业管理者对财务分析作用认识有限,能够对财务分析加以运用的更是少之。很多企业可能一年只出一次报告,只是简单的对报表一些数据进行说明,谈不上分析;有些企业虽然每月出具报表,但也只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相关说明,未进行深入分析;这些均无法为企业管理者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为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方向和线索。很多企业管理者只重视生产管理、研究开发、营销管理等,管理者认为只有这些才是企业生存之本,而他们却忽略的财务分析对于指导企业未来经营管理的重要性,通过财务分析能够发现历史的不足,从而加以改正,使企业朝健康道路发展。
二、企业财务分析问题的解决对策
1.改进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传统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作为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无法满足现代企业的高速发展需要。应增加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未来相关信息的预测。不仅建立以财务指标为重点的财务分析体系,财务报告应全方位体现公司整体运营状况及未来的前景,使财务分析者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地分析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需要。现代财务管理中,企业管理者往往更加重视公司现金流情况、重要事项的预警以及关系公司长远发展的因素分析,这就要求财务报告要更加全面,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提出更高要求,财务报表附注不再是单纯的事项说明,应覆盖全方位的信息,从而能够满足财务分析者使用。
2.重视非财务指标的分析。
单纯的财务指标分析仅从历史数据反映过去的不足,无法更深层次了解企业潜在的风险,非财务指标可从多方位更加全面的反映企业现状以及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因素,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结合起来分析,可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更加全面的财务分析报告,避免因非财务指标影响企业长远发展。非财务指标因素由于短期影响有时难以被发现,容易被企业管理者忽视,财务分析者更应重视非财务指标的分析,发现影响企业发展因素,做好长远打算。非财务指标因素对企业影响可谓深远,企业结合好非财务指标因素进行财务分析,这样将使企业财务分析工作更具权威性、更加有意义。3.运用更加全面的财务分析方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运用各种不同的财务分析方法,如动态与静态分析法、定量与定性分析法、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方法,全面分析企业经营状况,使分析结果具有实用性,能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4.增强企业财务分析意识。
企业财务分析质量如何,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
(1)企业管理者对财务分析的重视程度,以及日常企业管理过程中应用财务分析能力;
(2)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这将直接影响财务分析报告的质量,得出分析结果是否具有实用性。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者不但要重视财务分析,还应懂得加以运用。这要求企业管理者本身也要积极学习新的管理理念,了解相关财务知识,能更好地要求财务人员分析有关指标及非财务指标因素,为其管理提供依据,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使企业管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财务分析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撑握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信息整理技术等运用到财务分析中,使财务分析结果更加科学、有效,从而帮助企业管理者更好地运用财务分析结果进行决策。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信息使用者也越来越多,如企业自身、投资人、债权人、银行、客户及其他利益体,对财务要求也越来越高,财务分析的重要性也突显出来,要求企业提供更有价值的财务报告及分析报告,财务报告涵盖面更广、包含的信息更多,对财务分析要求更高。财务分析要能够满足各种利益群体要求,能够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使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广大企业职工的利益。
随着地方本科院校越来越重视应用型人才培养,财务分析课程逐渐成为了经管类的核心课程。该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分析企业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质量、财务活动的效率,进而对企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的能力。但是,目前高校财务分析课程仍主要沿袭传统的“满堂灌”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多为课堂讲授法,教师主导整个教学过程,学生多处于被动的听课、记忆状态,“学”与“用”相分离,不利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1]。因此,积极改变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努力探索和构建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成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教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鉴于财务分析课程的特点,我们认为引入PBL教学模式和合作学习模式,有助于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财务报表分析能力,对于实现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PBL教学模式在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中的优势及应用
(一)PBL教学模式在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中的优势
在PBL教学模式下,学生是创造知识的中心,即学生自己构建知识而不是由教师传输知识。PBL教学以问题作为学习过程的起点和参照点,推崇主动学习和以学习者为中心,它实现了课堂讲授内容全覆盖到问题参与的切换,教师由讲授角色到辅导角色的切换,学生由被动的学习者到主动解决问题的切换[1]。将PBL教学模式应用于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有如下优势:第一,通过设置情景,培养学生的“报表分析”能力。在PBL教学模式下,理论课堂教学采用现实的企业案例,情景模拟过程使每位学生均参与其中,学生带着一连串的问题开展学习,问题的背后均涉及相关的财务分析知识,学生通过独立思考与讨论有效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培养其自主学习能力。一些要解决的问题及与现实生活贴近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动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阅读案例、分析案例进而全面评价案例等步骤,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第三,动态掌握学生的学习效果。在PBL教学模式下,教师与学生实现角色互换,双方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从而使教师了解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进而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PBL教学模式在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1.教学内容的优化。借鉴我国财务分析相关课程的教材,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可包括五部分,分别是财务分析概论、战略分析、会计分析、财务效率分析、综合分析与业绩评价。概论部分重点介绍财务分析的程序与方法;战略分析是会计分析与财务效率分析的导向;会计分析是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分析;财务效率分析要结合战略分析与会计分析,包括对企业财务活动的效率表现出的四大能力的分析;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对具体企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2.创设案例情境,设计教学问题。问题是课程的灵魂。教师以优化后的教学内容为基础选择案例,根据所选案例设计相关的教学问题。所选的案例和设计的“问题”构成教学的主要素材。在问题的设计方面,教师可以从学生需要掌握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导入现实案例,由此作为切入点来设计要掌握的知识点。“案例”和“问题”的设计需要精心筛选并不断改进和优化,使其能体现知识体系,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3.学生学习方式的改革。教师根据适当原则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讨论后选出代表进行发言,问题层层递进,小组内的其他成员也可以补充发言。
4.学生成绩评定方式的改进。PBL教学法下财务分析理论课程的期末成绩构成应增大平时成绩的比重,将课堂小组讨论的成果按照小组成员的实际贡献给予清晰的评判,这样做的目的是提高学生学好该课程的积极性。
二、合作学习模式在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中的优势及应用
(一)合作学习模式在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中的优势
合作学习教学是以人际关系为基础,以学习目标为先导,以小组活动为主要形式,以师生、生生合作为主要动力,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潜能、促进学生之间在学习上互帮互助、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合作学习模式应用于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有如下优势:第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潜能。在合作学习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完成一项任务,最终的学习成果以汇报的形式呈现给教师和学生,汇报成绩由教师和其他同学评判打分,评出不同等级,学习活动被赋予积极的意义,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潜能。第二,促进学生之间在学习上的互帮互助。通过合作学习,同学们可以互相交流、讨论,一些在课堂上没有掌握理论知识的同学,经过讨论与交流会感觉受益匪浅,同时提高了学生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与理解能力,有效促进了学生之间在学习上的互帮互助。第三,增强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合作学习完成某一具体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学生们共同分析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在财务分析课程的实践中,既增强了学生对课堂上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又培养了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合作学习模式在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1.优化财务分析实践课程内容设计。鉴于学生就业去向多为中小企业,对其未来职业发展有帮助的是站在企业管理者的角度分析企业的财务活动,为企业管理者提出改进建议,所以相对于理论教学,财务分析实践课程内容增加了分析目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部分,学生在课程结束时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2.分组并确定研究对象。按班级人数进行分组,每组4人左右,可以按照学生宿舍进行配对安排。为了便于学生进行同行业间的比较,把握行业发展脉络与企业的经营战略,按班级选择行业,每个小组选择同一行业的不同上市公司作为分析对象。合作小组以所选的上市公司连续5年的年度报告为分析基础,按照实践课程内容完成5次合作任务,最终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根据课程内容布置合作任务。在优化课程内容设计的基础上,安排与实践课程内容相对应的5次合作任务,通过任务书的形式将合作任务下达到各组,要求各小组按照合作任务书的安排完成课程实践内容,强调每部分实习任务如何分工,如何对小组成员进行角色分工,他们各自承担的任务,成员之间如何交流,怎样汇报学习成果等内容。
4.展开小组合作学习。各小组根据实习任务的顺序分别展开小组合作学习,小组合作讨论每一任务单元的结果记录在团队会议讨论的相关表格中。教师在实习任务结束时安排实习成果报告会,每个小组要制作相关的材料进行汇报,由教师进行点评和指导,同时由其他小组成员对其提问和评价,教师和其他小组的评价意见汇总后形成该小组的成绩。课程结束后,由小组长组织全组学生进行讨论,综合分析报告,定稿后存档留存。
5.学生成绩的评定。学生成绩由小组内自评汇总成绩以及教师和其他小组对财务分析成果评价意见的汇总成绩构成,自评成绩占40%,教师和其他小组的评价意见成绩占60%。最终的总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进行评定,五级制与百分制的对应标准为:优(?90分)、良(89~80分)、中(79~70分)、及格(69~60分)、不及格(<60分)。
三、结语
在财务分析理论课程教学中采用PBL教学模式,可以将教、学、做集中在一起进行。通过真实案例情境的设置、问题的提出,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其学习热情。学生在课堂上通过对特定问题的讨论,既学到了财务分析的相关理论知识,又提高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财务分析实践课程教学中采用合作学习模式,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共同完成具体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经历分析对象的选定、分析资料的搜集、分析过程的讨论、分析成果的总结与汇报等阶段,小组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拓展了所学知识,提高了团队协作能力,增强了就业能力。实践证明,在财务分析课程教学中引入PBL教学模式与合作学习模式,有助于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财务报表分析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工作,而财务分析也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常规的企业财务分析主要从财务报表信息分析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通过数据对比掌握公司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得以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并对未来做出相关决策,但往往忽略了燃气供应行业的特殊性对于企业各项数据指标的潜在影响,对于报告使用者,特别是经营决策层有时会影响其决策的方向性,其影响程度较大,研究并改进这些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燃气;分析;思考
行业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污染的重视,城市燃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需求越来越强烈。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作为城市燃气的品种之一,在能源供应品种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城市工业、商业和居民用户的生活、生产中提供优质气源,生活便利,减少环境污染,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发挥越来越大作用。如果燃气供应公司财务分析也仅使用通用财务分析体系,从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运用专门分析技术和方法,通过数据对比掌握公司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得以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并对未来做出相关决策,将掩盖其行业特征带来的企业隐性经营效益,社会效应,不利于经营管理层、决策层做出正确判断,不利于行业的大力发展,因此,探讨并改进财务分析存在的不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燃气供应公司在财务分析存在的不足
(一)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是财务分析报告常见的不足。现行的财务分析体系以财务数据为主,通过各项指标对比分析,评价经营业绩,主要包括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增长能力分析,但是对于筹资能力、创新能力、服务及安全保障等的分析就比较缺乏,对于燃气行业,服务安全分析尤为重要,客户回访分析,安检频率、配件更换周期,这些都涉及到安全用气的保障问题,抢修的及时性、隐患整改的及时性等等这些都是消费者关心的,服务质量的好坏极大影响消费者对燃气供应企业的选择,进而影响燃气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缺少这方面分析,就无法全面对生产经营活动做出揭示。
(二)重历史数据分析,只检查过去,不指导未来企业往往习惯于用财务报表数据、资料,运用一定的财务专业方法,比率分析法和比较法,对企业过去的经济状况进行反映。这样对过去已完成、不变化、有结果的活动进行财务分析和检查,不能够基于过去,结合当前,着眼未来进行分析和沟通。只会发现过去的问题和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是无法服务于未来的。燃气企业提供的产品大都为能源替代产品,其未来的发展有长远战略意义,如果不揭示其替代产品的成本优势,减少环境污染的价值,仅分析企业经营数据就不能真实完整体现其企业价值,不利于企业战略制定。
(三)缺乏同行业水平间的比较,尤其是与国际优秀行业之间的比较由于企业财务数据的不透明、不公开,企业难以得到同行业乃至国际优秀行业的相关比较资料,财务分析往往只局限于自身各期相同比率的比较或与计划指标的比较,很难判断出企业在行业竞争者中的地位,特别是燃气公司,因其经营权限制,可供同行参考的范围更小,与同行水平的比较机会更少,企业往往只知道自身情况,难于形成对标管理。
(四)未考虑企业生命周期的阶段性特征与类似企业和同期行业标准相比是非常关键的,忽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一律都套用同一种或几种评价指标,这样的财务分析不客观。事实上,在企业寿命周期的每个阶段,不同财务业绩计量指标的重要程度会发生变化。为了弥补以上不足,如果采取以下措施,可以得到较大改善。
二、解决不足的措施
(一)引进更多的非财务指标,全面反应企业经营活动。大量的实证研究也表明,非财务指标是体现企业发展前景的更好的指示器。因此,在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中需加入一些非财务指标,具体应包括以下几项:
1.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是指该产品在目标市场中的销售量占整个市场销售量的百分比。通常,高市场占有率较其他同业竞争者而言,该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更好的业绩。
2.服务指标:对于燃气企业主要指用户安全检查周期、客户用气故障抢修率、配件更换周期等,服务指标可以通过安全检查户数进行统计。
3.客户满意度率:该指标是指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不断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变化的消费需求,不仅是在质量上,更重要的是在品种等其他方面的满足。它可以通过定期对顾客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测算出顾客满意度当中“高度满意”所占比重来进行度量。
4.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员工是否稳定,对企业文化是否认可,对企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特别燃气这种危险品经营企业,稳定的一线员工队伍,对于安全的保障这有其特殊意义。它可以通过员工绩效考核、适岗性评估、员工满意度调查、流失率等综合指标反映。
(二)引进环境会计管理理念。作为新兴的会计研究领域,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以有关环保法规为依据,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开发、利用的成本费用,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本影响的一门新兴会计分支。燃气企业就是清洁能源供应企业,对于煤改气、其他污染燃料替代项目,如果能货币计量出原污染燃料形成的企业财务成本,那也就是新能源企业创造的优化环境的社会价值体现,这将更加鼓励燃气企业战略发展,促进用户置换新型燃气,减少环境污染,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三)政府应创造条件为企业定期提供国内同行业乃至国际优秀行业的比较资料,使企业的财务分析在比较的基础上得到较可靠的结果。目前逐步推行的XBRL等措施,将有利于提供大型企业真实财务资料,让企业能寻找自我行业标杆,分析本企业优势及劣势,寻找发展机遇,规避行业威胁,确定企业发展方向。
(四)客观评价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制定与其相匹配的评价指标,真实反映企业业绩,根据企业不同寿命周期,设置不同权重的财务业绩计量指标,激励经营管理者。
三、结论
燃气企业的财务分析报告如果能加上以上内容,将会更真实完整体现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价值,有其战略上的长远意义,值得改进。
[参考文献]
[1]夏群,马双燕.当前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
[2]肖序.建立环境会计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3(1):31-33.
[3]许家林,蔡传里.中国环境会计研究回顾与展望[J].会计研究,2004(4):87-92.
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时代正在不断的向我们走来,大数据技术能够更好的为企业进行精准的财务分析,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好的把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作出正确的决策,尤其对于施工企业,其内部事物非常繁杂,数据量非常的大,单纯依靠人工计算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对财务分析质量和效率的要求。本文深入的分析了大数据技术对施工企业财务分析的好处,并提出一些具体能够更好的运用大数据技术的措施,希望能为提高施工企业财务分析水平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施工企业 大数据技术 财务分析
一、大数据技术的含义
大数据源于信息化的不断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不断的兴盛,大数据也被称作巨量资料,他是一种需要新的处理模式才能够让企业拥有更加强大的决策能力和洞察能力的信息资产。大数据技术就是一种能够很好的处理这些庞大数据信息的技术,它并不是采用随机分析法这一捷径,而是把所有的数据信息都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最真实的分析结果。大数据技术特别适用于大型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因为这样的企业他们的数据量非常的庞大,利用人工进行数据分析不能很好的保证其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还特别浪费人工费用。
二、施工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财务分析的原因
(一)大数据技术能够提高施工企业财务分析的工作效率
作为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分析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对每一项管理费用进行仔细的分析判断,同时还要把这些数据与前期的数据进行对比,从而发现其费用的发展变化情况。大家都知道,施工企业其现场情况非常复杂,各种支出项目也非常的多,不同情况下管理费用的差距非常的大,财务部门想要对这些数据进行精准的分析,就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施工企业想要单纯的依靠财务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其付出的劳务成本很可能超过其正确的财务决策给企业带来的利润,同时采用人工进行财务分析的结果其质量也很难把握。如果施工企业能够采用大数据技术,那么企业将省去大量分析数据的时间成本,而且数据分析的结果具有非常强的可靠性,既省人力也省时间,同时提高了企业财务分析的工作效率。
(二)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财务分析的水平
大家都知道,财务数据是施工企业最重要的数据之一,它的积累量非常的大,财务分析的结果直接影响了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因此,施工企业在进行财务决策分析的时候,必须要做到客观、公正。运用大数据技术,施工企业在进行财务分析的过程中能够避免人为分析中由于个人问题发生的一些对财务数据不客观、公正的问题的出现,保证财务分析的质量,提高施工企业财务分析的水平。比如施工企业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大数据技术能够通过对以前企业的融资情况进行准确的数据分析,财务工作人员根据分析结果,选择最有利于施工企业发展的融资方案,从而节约企业融资成本,增加企业的经营效益。
(三)有利于建筑物的各种数据信息与决策的及时互动
作为施工企业,其现场的情况非常的复杂,而且施工状况多变,管理者的决策都是从以前的数据的分析结果中得出来的,这种决策对于企业而言可能现在是非常合理的,但是随着施工进度的进一步变化,这种施工方案可能就不再适用于施工企业了。利用大数据技术,企业财务人员能够随时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企业数据情况,让企业管理者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调整经营决策方案。对于施工企业的融资方案而言,大数据技术能够根据市场变化以及企业需求的改变,选择最适用企业的融资方案,从而保障施工企业的正常运转及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如何让施工企业更好的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企业的财务分析能力
(一)树立正确的财务分析理念
施工企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想要大数据技术能够在施工企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运用,就必须从转变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理念入手。首先,要确定正确的财务分析理念,积极的宣传大数据技术在财务分析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让每个员工都能知道它的重要性,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的使用大数据技术,我们要清楚的知道这项技术也是有它自身的缺陷的,我们必须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最适合企业的财务分析战略。其次,施工企业要把大数据的理念和企业的文化有效的融合在一起,让大数据理念能够深入人心,深入到每一个员工的行为当中去。
(二)建立标准的财务分析体系
大数据技术只是一项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想要让这项技术发挥其最大的作用,施工企业需要建立标准的财务分析系统。首先,这一系统必须要与施工企业的核算系统形成很好的连接,让企业中的各种数据能够通过核算系统进行财务分析系统。其次,财务分析系统必须能够模拟经营企业的日常活动,预测财务决策可能产生的后果。再次,施工企业必须保证收集到的数据信息足够的广泛、全面,大数据技术只是对数据进行分析,如果数据本身就不准确或者数据范围狭窄,那么分析出来的数据信息质量也就无法得到保障。最后,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体系必须是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企业的自身需要,只有这样,通过财务分析体系进行的大数据技术分析的结果才更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施工企业想要真正的运用好大数据技术,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财务分析水平,就必须要培养一支专业的财务人员队伍,他们必须拥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熟练的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于网络信息技术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只有正确的运用了大数据技术才能让这项技术更好的为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服务,为企业进行正确的财务决策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此外,施工企业要重视对员工的培训,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企业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要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财务人员必须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永远走在时代的前沿,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发展更好的服务。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技术在施工企业财务分析上的运用将会越来越广泛,因此,作为国内大型的施工企业,我们必须要抓准时机,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正确的运用大数据技术,更好的为企业的财务分析做出贡献,同时也有利于施工企业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孟小峰,慈祥.大数据管理:概念、技术与挑战[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13(01).
[2]李惠青.大数据技术助力施工企业财务分析浅探[J].企业究,2014(02).
[3]张铭.大数据,撬动财务变革新理财,2014(07)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财务分析是对企业过去及现在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进行的分析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摘要】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课程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如何面向社会需求进行课程改革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针对社会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提出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核评价方式方面的改革措施,以提高学生在财务分析方面的社会实践能力。
【关键词】财务分析;职业能力;情景教学
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而又注重实践的课程。这门课程不仅仅是要学习财务报表的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综合运用会计知识和财务知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评价,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学生解决实际企业问题的能力。但在现实教学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理论授课模式,在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不尽完善,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因此,迫切需要对本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增强学生发现、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社会岗位职业能力的需要。
一、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课程的教学现状
(一)教材内容完整但财务案例缺乏。
现在适用于高职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的各种教材,内容框架比较稳定,基本上都包括了三大对外公布报表的水平分析、垂直分析和项目分析;四大财务能力的专项分析以及财务的综合分析内容。但是,各个教材由于篇幅所限,每一项内容相对应的财务案例只有一个,这样不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能力的灵活性。这时,教师就应该准备一些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数据,供学生们分析使用,更充分培养学生的分析应变能力。
(二)注重知识的讲解,忽视分析能力的培养。
许多教师用大部分精力来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比如:三大报表的增减额和增减百分比的计算,内部结构的计算以及各项财务能力指标的计算。这些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这些理论知识,恰当地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因此,教师应该把引导学生分析和培养学生自我分析能力作为授课的重点,注重能力的培养而非知识的传授。
(三)课程考核过于注重期末理论成绩。
该课程的考核仍然主要取决于期末试卷的成绩,注重基础理论知识与计算的考核,忽视了学生实践分析能力的考核,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尤其是高职学生动手能力强,理论知识的理解力相对比较差,因此,应注重过程性考核,并且注重实践分析能力的考核。这样,既适合高职学生善于动手能力的特点,又有利于调动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习效果。
二、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课程改革措施
(一)以财务分析职业能力为导向,确定合理的课程目标。
随着市场的完善,我国企业对财务分析师的职业需求也越来越多。企业对这一职业最基本的要求是能够读懂企业的财务报告,做好财务报告的分析,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并对其业绩进行分析和评价。因此,可以把课程目标分成两个层次:
1.能力目标。从最基础的财务报告分析入手,培养学生阅读、分析财务报告,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能力;培养学生根据财务报告的分析,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给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财务决策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撰写财务分析报告的能力。
2.素质目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分析问题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表达、沟通、协调以及团队合作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以系统案例贯穿课程内容。
为了实现课程的目标,围绕财务分析职业能力的培养,先从认知财务报告开始,然后围绕财务报告资料进行分析,随后扩展到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最后要运用综合分析方法对企业的整体状况作出分析,写出财务分析报告。因此,可以将财务报告分析工作流程整合为教学项目。本课程可以分为七大项目:财务分析认知;资产负债表分析;利润表分析;现金流量表分析;专项财务能力分析;综合财务分析和撰写财务分析报告。这七个教学项目相互联系,层次递进,形成完整的财务报告分析内容。由于每一个项目都是财务报告分析的一部分,所以该课程适合以一个完整系统的案例贯穿所有内容,开展七大教学项目,从而使教学项目的系统性更强,加强学生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系统分析;增强知识的前后连贯性,便于学生整体上把握财务分析的过程。但是同学们仅仅分析一个企业的案例,只能了解该企业的情况,缺乏职业应变能力,还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近期财务报告资料作为辅助案例,进行引导性分析,培养学生财务分析能力的灵活性。同时在涉及到一些重点知识的讲授时,也可以加入一些相关的小案例进行讲解和分析。
(三)合理设计实践环节。
为了提高学生财务分析能力,以适应社会财务分析岗位的需求,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的实践教学环节。为了使学生能够了解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财务状况,适合采用分组的方式进行实践教学。
1.进行分组。根据实践班级人数进行分组,采用自由结合的方式,每8~12人分为一大组,每一大组又平均分成甲、乙两个小组。
2.学生自主选择企业。每一个大组中的甲乙两个小组,分别在老师所规定的行业内,通过网络、图书馆等各种途径,自主选择不同的上市公司作为财务分析对象。这样既可以使每一个大组对不同行业的企业财务报告进行了解,也可对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对比分析。
3.分析结果显示。任一小组针对所选的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并且要将分析结果制成PPT,进行班级演示和讨论。
4.撰写报告。任一小组最终的成果就是独立撰写的财务分析报告。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为了有效展开各项教学内容,积极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必须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性质,灵活地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本课程的基础认知和理论,适用于传统的讲授方式,但也要穿插一些情景教学法和角色扮演法。例如,在涉及到财务分析各利益主体的分析目的时,可以采用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分别扮演投资者、债权人、经营管理者、政府等主体,进行现场辩论,可以使学生深刻体会到不同的利益主体,对财务分析侧重点的异同。而对于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以及发展能力分析主要以案例教学和分组讨论的方式来开展,强化学生财务分析职业技能的培养。
(五)考核评价方式的改革。
为了实现课程改革目标,需要对考核方式进一步改革。目前主要以期末考试为主,考试内容以理论为主,不利于培养学生财务分析的能力。因此,需要采用以过程性考核为主的评价方式,注重学生平时的表现,强调学生分析能力的培养。可以采用下面的方法进行考核:总成绩=到课率×15%+课内案例讨论×15%+课后作业×10%+课后案例分析×10%+期末考试分×50%。期末考试的内容可以是开放式的主观题为主,给出一家公司的财务数据或者案例,让学生运用知识进行综合财务分析,注重学生分析能力的考核。
三、结语
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课程的改革必须从高职教育的目标和高职学生的特点出发,在教师不断地提高自身职业能力的同时,进行不断的创新和尝试,才能取得改革的效果,确保学生的实践能力得以提高。
【参考文献】
[1]张先治,陈友邦.财务分析[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2]章雨晨.基于财务分析能力培养的财务分析课程改革[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4
[3]赵俊英.面向职业需求的《财务报告分析》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J].财会教育,2013,8
[4]王丽艳.财务分析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探讨[J].教育在线,2011,12
[5]王卫红.财务分析在财务管中的应用[J].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6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实现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正成为企业新的目标。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企业的经营中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加强企业财务分析的能力对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主要通过对企业财务分析的意义和目前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针对性的制定一些加强企业财务分析的措施来探讨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以确保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更好的实现企业长久的经营发展以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关键词】财务分析;企业管理;指标;措施
一、财务分析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意义
(一)财务分析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首要条件
现代企业是一种契约式企业,牵连到很多个利益相关者,不仅关系着所有者和债权人,还有国家、员工和社会公众。企业财务信息的公开不仅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是满足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经营公开透明的要求。一方面,企业公开财务信息满足了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另一方面还可以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因此说企业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是企业合法化经营的首要条件。
(二)财务分析有助于企业经营者制定正确的决策
财务分析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评价和分析,使企业经营者更好地了解目前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状况,可以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分析比较是哪些因素影响的。正确地进行财务分析可以使企业做出正确的融资、投资和利润分配的决策。例如,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可以了解企业偿债能力,据此预测企业未来的融资方式,作出正确的融资决策。
(三)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有利于企业合理的规避经营中的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因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迁或者是内部影响因素的变化而产生这样或者是那样的经营风险。比如,营运能力下降造成资本积压、现金周转不足,资金利用率下降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等等。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会因为债务融资规模过大和债务资本成本较高而产生财务风险。做好财务分析在有利于企业经营者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市场融资情况,合理规避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财务分析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一)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财务分析的认识不足
现代化管理体系纳入到我国企业经营中的时间还比较短暂,目前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比较重视的还是经营利润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管理中也比较倾向于各种资源的管理,对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还缺乏一定程度的认识和重视,缺乏系统的学习财务知识以及财务管理。
(二)财务分析所使用数据存在的局限性
财务分析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数据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财务分析的结果。实际中,由于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人员素质不同,比如固定资产是采用平均折旧还是加速折旧,存货的发出计价是加权法还是先进先出法等,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等,这些都要依据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企业正确选用会计政策和处理方法至关重要。企业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会计数据会有很大的差异。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企业财务分析只是作为事后分析
真正意义上的财务分析应该做到事前分析、事中分析以及事后分析整体实施,即在会计期初就应该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收集与分析,对所要发生的财务事项进行评估和预测。在业务事项发生的过程中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有助于对业务事项进行很好的管理与控制,以保证达到最佳的效果,实现最初经营管理者的目的。事后的财务分析只是有助于对各种业务事项进行经济上的评价以便于改正其中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当前企业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往往采取事后分析的形式,这不利于企业更好的实现财务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三、加强企业财务分析能力的建议与措施
通过探讨财务分析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的意义以及目前企业在财务分析中存在的不足,我们有针对性的制定了一些关于加强企业财务分析能力的建议与措施,以确保财务分析能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企业各级管理者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企业财务分析的能力
提高企业财务分析能力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1、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保证财务工作的科学合理进行,从而保证财务分析资料来源的准确、可靠性;
2、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会计知识水平,确保财务分析能够在企业内部快速、流畅、准确的实施;
3、组建财务分析的高效团队:财务分析不仅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还需要有一个高效的团队来具体的实施操作。
(二)建立财务分析的指标评价体系,提高财务分析管理的水平
针对行业的不同特点,建立相适应的指标体系,有利于我们在财务分析工作中对财务分析工作进行良好的管理。财务分析的指标体系主要由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发展能力指标等构成,是以企业财务报表等核算资料作为依据,采用专门的会计技术和方法,对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状况进行分析的财务活动。
(三)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准确的部门职能,精细的工作流程,严格的考核体系。(四)构建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管理队伍构建高素质和高水平的财务管理队伍,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四高”政策。一是高标准进行“选才”,让我们的财务管理人员个个都是精英;二是高规格“育才”,旨在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修养和专业技术水平;三是高质量“训才”,让这些财务管理人员能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训练出综合技能过关的管理人员;四是高要求“求才”,让我们的财务人员不但专业技术没话说,职业道德素养也绝对一流。
四、结束语
财务分析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可以为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还可以挖掘企业增长的潜力,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财务分析发展较晚,出现各种问题也在所难免,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重视财务分析,也期望越来越多的会计工作者可以加入到财务分析研究的队伍中来。
【参考文献】
[1]黄峰.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几点思考[J].集团经济研究,2005.
[2]陶娜.如何提高消防部队财务管理效益[J].时代经贸,2011.
[3]李莺,孙明.部队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视角,2011.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法学教学模式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质量,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承担着传授知识经验,训练职业能力,培养专业人才的任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其原因
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道德纳入考试范围,但是考核的分值始终徘徊在5分左右,与其他的内容动辄几十分相比较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很多高校在确定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主动向司法考试中考核内容较多的科目倾斜。暂且不论这种做法的对错,但在实践中却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虚设,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不设这门课程。有关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却在法理学、诉讼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论等课程中讲解。这一点也显示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地位较低。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必修课,但没有专门设置系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讲解公共道德的课程。法律职业道德虽然属于道德的范畴,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殊性、规范的明确性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主要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对于非法律职业人员没有约束力。法律职业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准则层面,必须形成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的标准和可操作的行为规范。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约束法官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约束检察官行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和中华律师协会通过的约束律师行为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基本规则都对相关法律职业的道德作出了特别的要求。而且,这些规范均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如果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均要求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所以,思想道德修改课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满足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较少,师资缺乏
目前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内进行专业研究的人员较少,各高校中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师资严重缺乏。这也直接导致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开设的困难。部分高校在法学教学计划中将法律伦理学作为法学选修课程。但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师资,该课程一直没有真正开设。有些高校虽然开设了该课程,但是多由法理学或诉讼法学方面的教师担任主要教学工作。这些人员没有真正研究过法律职业道德,因此,该课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对有关职业伦理规范的讲解。另外,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方面的教材和资料也相对较少,对于该课程的开设也有较大的影响,直接制约了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措施
1.明确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学本科阶段的目标和定位
我国目前司法改革中提到了“审判分离”,对于司法官不但要求具有成熟的司法经验、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和一定的修养,还要求司法官具有公正清廉、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者必备的素养之一,因此,法学教育必须重视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我们应该改变目前对法律职业道德的忽视态度,在设立法学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时,明确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在确定法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时,法律职业道德应该成为核心课程之一。
2.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
设置法律职业道德门槛法律职业道德一直是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对法律职业群体具有重要的意义。英国大学的法学院除了比较重视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训外,还有重点地安排教学计划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道德、法律伦理、职业素质、律己意识等。美国大部分州要求学生在获得律师职业资格之前必须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在通过律师职业道德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后,美国法科毕业生仍须通过由各州律师公会主持的“道德品格”考察和面试才能宣誓成为正式律师。与英美等国家对法律职业道德的要求相比较,我国对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是比较低的。就律师职业来说,只要品行良好,没有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执业资格,就可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没有对法律职业道德做特别的要求。这也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实践中得不到重视。因此,笔者建议应加大法律职业道德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的考核比重,提高相应的分值,改变目前各高校中不设或者虚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现状。另外,在取得有关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时,提出高于普通大众公共道德的要求。
3.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提高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效果
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必须使法律职业道德要求内化成法律职业人人格的一部分。虽然不同的法律职业,具体的职业道德并不完全相同,但法律职业道德包括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廉洁公正以及行为端正自重等,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遵守的职业伦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单纯地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说教,而是应该通过收集大量的法律实践资料,创设生动的法律职业场景,通过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大学本科阶段是法律职业道德培养和教育的关键时期,是法律职业人形成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阶段。在教学方面上,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道德情感体验的环境,使法律职业道德真正内化成他们的信仰。此外,也可以聘请具有较高的法律威望的专业人士为学生做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道德认同。
4.培养法律职业信仰法律职业
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信仰的表现形态包括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的精神追求。如果主体本身缺乏法律信仰和精神追求,没有规则至上的信念,没有权利本位与权力控制的观念,法治也很难实现。因此,在法学本科阶段的教学中,不仅是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其他法学课程包括理论性和应用的课程的教学中,都必须将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作为其重要的内容。
【摘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是教与学模式的改革。在教与学模式改革中,实践教学作为开放教育教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本人根据电大系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提出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并在课程教学和综合实践环节中加强实践教学,使学员将所学的理论能够更好地联系实际,从而提高法学教学质量。
【关键词】开放教育;教学模式;法学实践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是教与学模式的改革。在教与学模式改革中,实践教学作为开放教育教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作为开放教育专业之一的法学,是培养法学专业实用性人才的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而,探索法学实践性教学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法学专业作为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来说,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我国的法学教学,多年来,重视法学理论的教学。虽然近几年来,一些院校开始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仍然以理论教学为主。电大也不例外,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
一些地方电大实践教学仅限于少部分课程,如刑法学、民法学,更多的地方电大仍然沿袭了传统法学教育的模式,将实践环节的目的确定为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手段。实践教学在课程教学中应用较少,即使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真正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电大法学实践教学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如模拟法庭、案例讨论、法律咨询等。一种是到校外实践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参加法律实践。从当前实际运行情况看,其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
利用网络开展实践教学,是远程教学的发展方向。但在实践中,大多电大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究其原因,一是有些电大网络不够畅;二是有些教师没有充分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或缺乏利用网络的能力;三是有些学生不具备利用网络的能力。因而,很多电大没有利用网络虚拟社会进行实践教学,或者利用了,但参加者有限,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说明
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包括两方面,即课程实践性教学和综合实践环节教学。
(一)课程实践性教学模式
本模式主要应用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专科的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婚姻家庭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本科的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法律文书等。本模式采用“二元”教学模式,所谓“二元”教学模式是指以学生是否能经常参加面授学习为基点,根据学生的个体特点将学生分成两组,分别进行两种程度的教学:面授为主教学与网络教学为主。
1.采用模拟法庭方式进行教学活动
针对课程的不同内容,选择不同的案件进行模拟法庭教学。如在《刑法学》(2)中,采取让学生课下收集有关材料,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为了适应开放教育教学的需要,我校在校内建立了模拟法庭,配备了必要的服装和设施,能够随时进行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同时,在鞍山铁西法院、海城法院建立了实践基地,为同学们深入实际提供方便。
2.其他组模式方案
其他组主要是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实践教学活动,采取网络案例分析、网络虚拟模拟法庭、网络小组案例讨论等方式进行。
(二)综合实践环节实践教学
综合实践环节可采取法学专题辩论、法律咨询、观摩法院庭审、模拟法庭等形式。
1.法学专题辩论
教师选取社会热点、争议的法学辩题,将学生分成正方、反方,开展专题辩论。
2.法律咨询
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既回报社会,又提高学习的兴趣和专业水平。
3.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案例要选择与当时社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参加者由学员自由报名,任课教师决定。其他同学必须旁听模拟法庭庭审。
三、完善和落实开放教学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任务和培养目标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任务和培养目标主要表现在:一是培养学生具有从业岗位必需的操作技能;二是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培养学生的良好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离不开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本身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这就要求教师积极参与法律实践,更充分地了解司法实践,融入社会,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和增加知识含量。
(三)加强实践基地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基地运行质量
法学专业实践基地,包括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它是法学教学的必要场所。在校内实践基地方面,一是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增加资金投入,添置必要的设施;二是制定符合实践教学的实施计划;三是建立稳定的参加实践教学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四是逐步形成收集、整理、运用典型案件的机制。在校外实践基地方面,一是巩固和开拓实践基地;二是与实践基地签定能够调动双方积极性,实现“双赢”的协议;三是电大与实践基地加强沟通,校内实践教师经常深入校外实践基地,了解学生实践情况,在实践基地的帮助下,处理学生的问题,指导学生融入司法实践,提高学生的实际水平;四是及时收集实践基地的典型案件,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案件进行研讨分析;五是聘请经验丰富的司法工作人员担任电大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四)完善网络建设,保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正常进行
处理功能,以保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正常进行。一是保证网络的畅通,满足网上实践教学的需要;二是建立各种QQ群,保证信息的下达;三是建立网上教学实践管理员制度,管理员由精通网络知识,又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的人员担任;四是需要有专门的软件开发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五)完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
实践教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更新、完善的过程.必须建立针对整个实践教学模式的评估体系。加强法学课程实践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不可或缺的两部分,只有加强实践教学,才能更有力地保障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使开放教育这一新的教学模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张缅.法学教育的重新定位[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2.
[2]吴斌.法学教育改革之路径[J].教育评论,2006.4
[3]肖永平.《法律的教与学之革命》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3期.
[4]李力:《现代远程教育论》,南方日报出版社,2002年4月版.
[5]周愉晴:《电大开放教育教师职业素质初探》,《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及网络技术的日益完善,计算机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快捷地传送或取得各种信息,进而推动着企业的财务分析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分析硕士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财务分析是企业的相关利益者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手段对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评价,以便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的潜力,进而做出自己最优的选择和决策。财务分析工作有利于财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本文将对财务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给企业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一点建议。
关键词:财务分析;局限性;对策;研究
一、引言
财务分析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财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为企业内部信息使用者(管理者和员工等)和外部信息使用者(投资者和税务机关等等)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支持。企业开展财务分析工作通常会采用对比分析方法,对财务信息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从而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和未来的发展前景,通过比较以便做出自身最优的决策。企业财务分析工作虽然能够根据财务报告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实力。不同的财务指标的选取对财务分析工作得出的结论的是不同的,不同的财务信息分析也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一不小心企业的财务分析工作就会陷入信息陷阱之中。因此,企业要提高财务分析工作的质量,首先要清晰的认识到财务分析工作可能存在的局限性。
二、企业财务分析局限性的分析。
1、企业财务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局限性。
财务报告的编制以遵循统一会计规范和会计假设为前提,一旦前提不存在那么财务分析工作质量也将无法得到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受到会计确认原则、会计假设和报告信息来源的影响。会计确认原则主要有两大类: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原则要求企业的收入与费用之间的配比。在企业收入和费用的配比过程中,财务分析人员对企业资产价值进行认定和评估,在此过程中资产价值将会受到财务人员主观因素和职业判断的影响。其次,由于对企业资产进行确认采用历史成本入账,现期财务分析工作只是按照资产账面价值进行分析,没有充分考虑资产现期实际的市场价值,这导致财务报表反映的数据与现行的市场经济状况具有差异。会计假设认为币值稳定,假设在一定的时期内,货币的价值不会发生剧烈的变化。在通货膨胀率较高的时期,这一假设将不合理,会扭曲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成果。货币计量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但是并非企业所有的资产都能够用货币来进行计量。比如企业的品牌形象、企业的供应链和企业的销售渠道等等,这类资产不能仅仅用货币进行计量,非货币计量的指标和因素会影响企业财务分析工作的质量。
2、财务分析方法和财务分析指标的选取不够科学合理。
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有比率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因素分析方法和趋势分析方法,每种分析方法都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财务信息进行横向纵向比较,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每种财务分析方法都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比如在财务分析工作中比率分析方法应用最广,但是比率分析是静态比较分析,对于预测未来并非绝对合理可靠。比率分析所使用的数据为帐面价值,难以反映物价水准的影响。比率分析法能反映指标数据大小,但不能反映企业规模。因此在开展财务分析工作时要保证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取适当的财务分析方法。财务分析指标的选取主要来源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有关内容,对企业的现金流量分析和评价不足,没有重视企业现金流的增量,仅仅过分关注企业的存量,而企业资金的增量要比现有存量更加重要,增量可以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和经营状况,代表企业未来发展的潜力。但是财务分析指标的选取忽略了企业整体价值,片面追求利润的总量变化,没有真正意识到利润增量的重要性。因此,分析企业某项能力不能单纯的看某项财务指标,比如说现金流,不能简单的看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在分析企业财务状况时要综合各项财务指标,需要多张报表结合来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需要统筹来看,不能割裂开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会计准则的不断修订,报表项目也在不断变化,通常用的一些财务指标已经不能准确反映企业问题,如净资产收益率,目前权益项目中其他综合收益包括很多方面内容,这个指标已经不能恰当全面反映企业综合盈利能力,需要分析企业收益来源哪里即收益构成。企业要根据经济发展要求不断优化财务指标结构,以便综合全面的反映企业的综合盈利能力。
3、企业的财务分析系统不够健全完善。
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生存经营能力,现在较多的企业为了显示其盈利能力,多是重视企业的利润报表,而不关注现金流量表的重要性,对现金流量表中的数据利用程度较低,使得信息使用者难以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做出客观的评价。部分企业的财务分析工作多只是重视静态分析,忽视了动态因素的影响,没有对企业外部经营环节、行业发展和竞争对手实力进行及时评估,没有关注行业市场的未来发展要求,没有动态管理思维来不断修正企业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企业要充分发挥财务状况说明书的作用,以对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方法、或有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完善表外信息披露模式,全面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水准、长期拥有的市场份额等非货币性信息。同时,企业要重视动态因素的作用,要对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解,加强企业与社会各界、政府部门长期良好的沟通渠道。财务分析需要更多的从企业经营业务角度出发,通过业务活动在财务数据上的体现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更好的为企业经营提供决策支持。
参考文献
[1]徐义华:《财务报表的局限性》,《才智》2011年第17期
[2]葛家澍、刘峰:《论企业财务报告的性质及其信息的基本特征》,《会计研究》2011年第12期。
一、企业财务分析的作用及地位
财务分析,实际上是对系列组织财会工作实务、财务报表数据、会计信息及其他所涉及的系列情况的全面审视和评判。财务分析及其支撑起来的财务报告的作用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对财务工作自身的评判及反思;二是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组织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情况,为绩效评价及管理提供基础信息;三是可以让高级管理人员、治理层、外部投资者、上级管理机关、资本市场投资方等相关信息需求主体,看到比较真实而又深度的信息,以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对于财务分析或者财务评价,无论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方面均有一定的重视程度。在顶层设计方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均围绕财务分析及其支撑起来的财务报告事项设置专章说明,其定位及地位非常之重要。在企业方面,《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十三条,将“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列为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之一。相对而言,企业方面的规定内容篇幅少,定位较低。不过,在过去,曾陆续颁发《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993)、《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199)、《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2002)、《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等专项文件。只是,2007年以后,企业方面对财务分析的重视程度方面逐渐式微,在评价指标设置等方面没有完善及修订的动态进展。
二、国有上市公司财务分析的现状及问题
(一)认知方面存在偏差
部分国企存在认知偏差的问题,其中最关键的表现就是,部分国有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工作的推进基础并不是基于对自身组织价值提升及财务管理工作水准提高等方面的考虑,而是着眼于国家监管部门及资本市场平台的制度或程序要求,是为了完成应对任务而进行的。
(二)财务分析主体存在素质缺陷
部分国企上市公司的财会人员习惯于罗列及堆积系列财务数据,强化以特定方式展示而不是具体的分析。相当一部分财会人员虽然在会计核算角度上来看具备专业素质,但对企业其他方面的情况了解不足,又缺乏相应经验,在财务分析方法运用方面也缺乏相应的胜任能力。
(三)财务分析指标存在问题
即如上一部分所言,在1993-2006年之间,企业财务分析或者评价在顶层设计方面不断完善具体的指标体系构建及选择。不过,而后却停滞不前。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部分国企在指标探索方面有一定的成果,不过大部分国企上市公司习惯沿袭过往文件层面的指标设计,不仅滞后,而且对具体企业所在地域、行业、规模特性等方面的情况结合不够。
(四)财务分析程序不够科学合理
部分国有上市公司在财务分析过程中,偏于闭门造车,只是在研究政府监督部门及资本市场平台系列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汇总、审核、根据特定格式及文件填写财务数据,但缺乏充分的调研及沟通,影响了财务分析的实现深度。
(五)财务分析实务缺乏深度
部分国有上市公司的财务分析,呆板地根据政府监管部门及资本市场平台的系列要求,列示对应数据,进行报表层面的数据分析,而没有比较深入的观察系列财务数据背后可能体现的经营管理情况。即便是部分国企的财务分析涉及到对能较好地以数据表达的经营成果的考量,但对于支撑经营的财务及资产状况缺乏到位的认知和审视。部分企业的财务分析都属于事后分析,即在特定月、季、年结束后进行的分析,而缺乏事中及事前等时段的分析。
三、提升国有上市公司财务分析的路径及要点
(一)提升精确的认知水准
应该抛却被动完成政府监管部门及资本市场平台要求任务的心理,应该着眼于企业本身的发展,或者说企业价值提升角度思考,籍此形成推动财务分析工作的动力。应该注意优化治理结构问题,克服因国有资本所有者虚置而导致动力缺失问题。对此,可以考虑顺应深化改革的趋势,吸纳社会资本进入,籍此在更深层面优化治理结构。
(二)优化相关顶层设计
应该效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在叙述方式及篇幅方面给予适当提升,以在制度层面提升财务分析的定位,引导系列国企上市公司强化这方面的重视度。应该继续修正具体分析或者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应该在过往基础上,根据各种情况进行细化分类,为每一类情况均设置指导价值更高的细分指标体系。
(三)强化与系列新理念的融合
在国有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深度局限问题的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近年全面预算管理、风险管理、管理会计等理念不断被强化,而财务分析却和这些崭露头角的理念呈现一定的疏离状态,进而也影响了财务分析自身的与时俱进。所以,应该强化财务分析与系列新理念的融合,借助诸如管理会计体系构建等东风及预算管理之预算分析等事项,推动财务分析深度及质量的提升。
(四)提升执行主体的胜任能力
应该考虑优化国企上市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准,扬弃国企过往的体制负担,在岗位设置、职责说明、人员招聘、辞退方面突出市场化运作,避免外界干预过多导致庸人在位。应该适当采取轮岗等方式,开拓财会人员的视野,优化其内在的知识素质结构。另外就是,在人员培养方面适当和诸如管理会计及全面预算管理等的推进相结合。
(五)构建完善财务分析机制
应该扬弃过往仅为编制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而进行定期事后分析的习惯,注意提升财务分析的频率,扩大财务分析的时点,在条件运行的情况下形成全流程、事前中后兼具的财务分析推行制度。应该根据财务分析深度推进的需要,设计健全的分析工作机制,尤其是在程序设置方面尽量细化,并为程序或者机制的落实准备充分的对应措施。另外,在具体分析实务中,应该强化创新探索,不拘一格。比如在进行盈利能力分析的时候,在根据资本经营、资产经营、上市公司、能力质量等多个角度,分别确定具体指标取舍,推进执行具体分析的同时,还应该注意扬弃诸如证券买卖等非常规项目,通过非指标性的系列信息分析确定当期利润和当前盈利能力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内在关联,等等。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企业财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和比较,了解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各种因素,为进行正确地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即财务分析,可想而知,财务分析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在随着现代企业扩展的规模越来越大,它们不仅要降低投资风险获得长远的经济效益,还得跟上现代化的企业发展制度。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明确的认识到财务分析的作用与意义,在财务管理中充分的利用财务分析的价值。财务分析即企业的财务部门通过收集相关的财务数据并结合相应的财务报表,借助于现代专门的财务分析技术对企业现在或者过去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的一种活动方式,同时,它还是对企业将来的运营经济状况进行预测的一种有效判断方法。综合来说,正确的财务分析结果将有利于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对企业的发展做出最佳的决策。财务分析需要考虑的层次如下表
二、财务分析的具体方法
1、财务状况主题分析
一个企业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对企业的稳定发展都是无可厚非的。故企业财务管理中财务分析可以通过对现有的公司的资金使用率、资本结构、负债率、发展能力、运营能力、杜邦的状况进行分析,借此来得到企业正常运营的财务情况。这样的财务分析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有着深刻的长远发展意义,企业的管理者可以利用得到的数据信息为企业的管理经营提供科学的指导。
2、财务政策分析
众所周知,一个企业的最终经营目的都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利润,可见,利润在企业的销售额中所占份额越大,企业的最终收益就越强。针对相应的财务报表分析研究,预测公司的财务收益和运营中将面临的风险程度,及时的对企业财务管理政策的做出定向的修改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
3、现金流量分析
在企业财务管理分析中,可以通过现金流量的财务分析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一定的预测。现金流量分析即一定的评估企业相应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的有效方法手段。
4、投资报酬分析
剖析财务管理中财务分析的重要意义曹锦丽摘要:本文从财务管理中财务分析的几个重要部分具体的阐述财务分析的内容,并剖析财务分析的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意义。结合财务分析的意义,充分发挥其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价值。关键词:财务;管理;分析;价值财务分析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投资报酬分析。因一般的企业都是正规的盈利公司,任何的财务分析都是为了更好的获利,因此,投资报酬分析对于企业投资者了解未来企业的运营业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财务分析方法。同时,它还可以直接的帮助企业投资者进行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
5、财务分析报告
企业管理者除了可以通过明确的财务报表得到确切的财务信息,在相应的项目投资决策确定之前,财务部门须按照业务发展和财务管理政策的要求,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投资财务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等,以便于给企业财务投资提供可行性的数据支持。
三、财务管理中财务分析的意义
1、财务分析能够加快企业向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改革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引来下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企业不仅要不断的创新,还得不断完善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跟上时代的步伐。为不断的完善企业的经营模式,财务管理也必须与时俱进,通过合理准确的财务分析对企业的投资发展建立蓝图,并及时的找出解决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长远发展的内在动力。
2、财务分析是反映企业状况的有效手段
在财物分析中总是能找到企业运营状况的影子,一份完善的财务分析报告是间接能动的反映着企业的收益基本状况的,因此,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分析的精确度对企业的项目投资、经营发展能够起到有效的决定作用。
3、财务分析能够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践行下,经济全球化的引来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者总是在经济发展之上谋求盈利,而在投资未得到收益之前,企业管理者能通过何种手段来了解企业的获利程度。现在唯一的一种有效手段就是财务分析,财务分析将为企业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可参考的财务状况指标。所以,为了企业投资者的根本利益,企业的长远利益,财务分析任务将承担着不可估计的重任。
4、财务分析有利于风险管理
企业也是也是一个整体,它的正常运营需要各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督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可想而知,如果其中的一个部门稍有差错将会影响企业的整体效益。比如:如果财务部门聘用的财务人员专业技能不合格,不仅仅影响财务部门的正常运作,而且间接的影响企业投资效率,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审计部门就应该发挥其专有的权利,提高财务部门的录用审核管理,降低风险管理,保证企业的安全运作。可见,财务分析将有益于企业的风险管理。
四、充分利用财务分析在财务管理中的价值
1、加强财务分析的重视程度
综上所述,已经让大家充分的认识到财务分析的重要性,那么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中管理者们就必须高度的重视财务分析的所处地位,及时的认识到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发展方向的引导作用。并且加强财务人员管理,监督工作人员认真严谨的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以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2、完善财务报告
借助于现代技术分析现在的财务报告,不仅能够及时的了解企业的内部财务信息,而且还能够借助于它反映出企业发展的状况。纵观以往的财务报告,由于分析的因素不够全面,无法满足企业的决策需求,远不及现在财务报告的优越性。科技总是在不断的向前进步的,企业的工作人员需要不断的创新,灵活的运用现在的信息技术完善财务报告,提高财务分析的质量,使得财务报告能及时的更新,动态的反映财务状况。
3、完善财务分析方法
1)健全财务指标体系企业在发展,像陈旧的制度一样也需要更新换代,在原有财务分析各类指标也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项目投资行业有变、经济发展速度有变,考虑的财务指标也有很大的出错。为了凸显财务分析指标设计的优越性,建立完善的财务分析方法就必须相应的改善已有的财务指标体系。做到与时俱进,灵活变通。
2)动态分析财务指标比率动态分析财务指标的比率对完善财务分析方法起着动态调节的作用,企业在做投资时面对的风险因素也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为了得到准确的财务分析结果,及时的确定当前经济形势,及时的调整财务指标等都不可忽视。相比之下,动态的分析形式对财务指标比率进行估计,对企业的财务分析能够做出及时的调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五、结束语
剖析了财务分析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对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将有着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因为财务分析一方面是作为评价企业财务状况重要保障,另一方面是评价企业运营获得盈利的重要依据。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适时的财务状况分析,对企业的运营能力、盈利程度、偿债水平、资金流动去向等等一目了然,将方便于管理层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给出客观的评价,使得企业管理者对照评价结果对管理能力进行自我反思,吸其精华,弃其糟粕,使得今后的企业能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另外,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随时对企业的管理进行着宏观的调控,也就是说,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整体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和宏观的调控经济的运行情况,这些举措都依赖于现在企业客观准确的财务分析数据。因此,财务分析的意义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
引言
医院财务分析是针对医院的各项经营活动,通过以财务管理为基础理论指导并且结合相关的数据分析研究,最后进行综合性评价的一种医院财务的管理办法。而随着如今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以及当前的大数据时代,以往的财务分析方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同目前的局势发展产生非常明显的冲突,需要与时俱进。本文通过对当前的医院财务分析进行系统的描述,并结合当前的数据形势,叙述当前适用于医院的财务分析方法以及其评价指标体系。
1.医院财务分析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概述
随着我国对民生的愈加重视,医院的改革也更加深入,但是虽然医院的改革在各方面有了显著效果,但如今对于人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存在[1]。这一问题直接反映出当前我国医院的财务分析方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仍存在很多问题,而为了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幸福生活,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对于医院的财务分析方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笔者从三方面叙述。首先是过于轻视现金流量。医院的现金流量是医院的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金流量的分析直接影响财务分析的最终结果,其具有重要的作用。现金流量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认证,而就目前的医院财务分析而言,大多数医院对于现金流量表的分析仍然不够重视,并没有发挥出其对财务分析的作用,致使财务分析有空白之处。其次是财务分析过于片面化。目前的大多数医院的财务分只是着重于医院的大体经济运行的情况,对于一些附属部分以及细枝末节忽略不计。这样的方法并不能整体掌控医院的财务经营,对于预测以及了解医院的经营状况起不到实际性的帮助。医院的财务分析应该包括医院的各个部分,应该是对医院财务的整体掌控,医院的财务分析应该更加的综合化、整体化。这样通过财务分析才能对医院的经营情况有更全面的、细致的了解,更加利于医院的发展。最后是财务指标的不明确,只注重当前。如今的大多数医院的财务分析以及评价指标体系过于表面,只是对当前的医院财务经营现状有所体现,而不能基于财务分析来对医院的未来经营状况展开预测。另外,对于财务指标的重视进而忽略了医院投资、医疗费用拖欠等问题,这种只在乎医院当前的收支以及盈利而忽略了一些非财务指标的分析,使医院的财务分析很难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形势接轨,亦不能明确医院自身的发展状况。由此我们知道,在保证医院的财务分析的健康性以及合理性,需要将财务指标的分析以及非财务指标的分析进行科学有机制的结合,将指标分析的更深入、更全面,让医院运行的更加有利。
2.医院财务分析的方法
医院的财务分析方法有很多种,笔者用其中最为有效的比较分析方法、趋势分析方法、盈亏平衡分析方法进行叙述。比较分析方法。把两个或者多个相互有所关联的财务或者非财务指标进行相互比较,进而找出不同指标间直接的差异,一般是将医院的财务报表与其他相关的会计信息报表进行比较分析。往往报表的数据之间存在差异性,这就需要财务人员进行研究分析,并最后进行财务总结。目前主要的比较因素有,实际的报表数据与历史同期的报表数据的比较、实际报表数据与可比财务单位的先进报表数据的比较、医院的总体资金流出与预期数额的相互比较等等。趋势分析法。通过比较医院多期的各项财务报表以及多种会计汇总报表,并进行相关的研究分析,通过总结材料来了解目前医院的实际运营情况以及财务近况[2]。在进行分析财务报表可以找出与历史数据有差异的原因,并且从中预测医院的未来发展趋势。运用趋势分析方法一方面可以为医院管理者对医院的改革情况相关的数据方面具有一定的了解,进而为政策的具体落实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它具有更强的实用性,管理者可以更加直观的了解医院运营的整体主脉络,为医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数据的支持。盈亏平衡分析法。这种财务分析方法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将医院的各项支出,比如医疗器械、人员费用支出成本、医疗服务质量的投入等等,与医院的实际收益进行比较分析。并且在成本与收入的相互比较中,找出整体的医疗服务的各项目标过程中的盈亏平衡点。通过对医院盈亏平衡的综合分析,进而规划医院的总体目标收益,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管理者对医院的资金投入的决策率。盈亏平衡分析法其更能直观的反应出医院的经营状况的特点,在医院的财务分析方法中被广泛应用。
3.医院财务分析的评价指标体系
医院财务分析的评价指标是最能直观展现出医院的运营状况的重要方面,就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多数医院使用的指标有以下三种。首先是医院经济效益运行指标。医院的经济收益指标、债务偿还能力指标、医院发展潜力指标等等都属于医院的经济运行的指标。在医院的众多财务指标的分析中,是对医院整体的一个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的评价,并且通过对这些经济指标的分析,一方面可以得出医院自身发展的内在潜力以及发展的具体趋势,另一方面可以对医院经营的实际状况以及其自身的债务偿还能力有较为明确的了解。医院的经济效益运行指标是医院的管理者对医院发展的总体掌控,是政策落实到位基本要素亦是医院财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医院的现金流量指标。对于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现金流量指标是如今现代企业财务体系中最为核心的一部分,亦是企业对财务健康指标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只有跟紧经济的发展形势才能得到更良性的发展,所以在医院的财务评价体系中对现金流量指标的应用越来越重视。现金流量指标的具体评价体系内容包括对医院现金收益的比例判断、以及现金的保障程度等等。现金流量指标最为重要的是可以对其它财务报表的数据进行精确的辨别,做好精准的现金流量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医院财务系统中对数据分析的可靠性以及实用性。最后是可持续发展指标。对于财务的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可持续发展指标,顾名思义就是判断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衡量指标。该指标内容包括了医院对自身的整体资金控制的程度下的对医疗各项服务的成本管理、总资产扩大规模下的固定资产增长指标以及对固定资产更替下的净值指标等等。对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分析研究中,主要是对医院未来的发展潜力、自身的发挥张力等有更为明确的了解,其对于医院以后如何科学化管理、科学性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笔者对医院财务分析的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现状出现的弊端进行论述并且提出了应对的策略,另外叙述了当前适用于医院的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及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现代化的经济发展不仅适应于企业发展,医院亦应该紧抓当前的经济形势,并结合先进的改革技术,将医院建设为利民的重要民生基地,更加人性化为患者服务。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文件,对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投资者决策和加强内部管理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财务报表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财务报表分析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中,财务报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决策的优化提供科学的财务信息。同时,财务报表分析也能反映出企业的盈利能力,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其风险抵御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首先介绍了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目的、重要作用和分析方法,然后以建国商贸公司的财务报表为例,对该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建国商贸公司;财务报表;盈利能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企业的盈利能力已经成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的根本。在使用财务报表分析来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时,企业的盈利能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评价指标,还会对其他的绩效评价指标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企业的盈利也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第一指标,只有在同行业中获取较好的经济收益,才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另外,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可以为投资提供基本的判断依据。因此,企业的债权人、投资者和经营者都开始重视企业盈利的分析。为此,本文以建国商贸公司为例,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其财务报表盈利能力的分析进行探讨。
一、财务报表分析概述
(一)主要内容企业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中的内容就是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内容,可以从多个角度将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真实的反映出来,充分运用各种分析方法,从不同的报表中获取企业的相关信息,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和投资决策提供科学参考。由于财务报表分析需要达到的目的存在区别,所以它的主要内容也可以分成如下四个部分,即资产运营能力、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永利能力=,具体内容如下。①资产运营能力:这部分主要分析的是企业资金的周转能力,具体是指总资产、流转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还包括货物存储的周转能力。②财务状况分析:就是对企业资产的构成比例、权益的组织结构以及现金的流量。③偿债能力:这一内容是衡量企业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其内涵就是,在达到债务期限时,企业的承受能力,或者是企业的保障程度。企业偿债能力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短期的债务偿还能力,一是长期的债务偿还能力。前者主要是指为了评估企业偿还短期债务能力,对企业的运营资金和资金流动的比例等资产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后者则是指分析企业资产的负债率、产权的比率等和偿还长期债务能力相关的指标。④盈利能力,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获取经营效益的能力。
(二)主要目的多数情况下,分析财务报表,就是为了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直观的信息。这些信息包含的内容很多,例如,对企业在上一阶段的经营状况和业绩进行评价,以便对目前的财务状况做出准确判断,并且预测下一个阶段的运营发展情况。由于使用财务报表的主体不同,所以分析目的也存在差异,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第一,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之所以要分析财务报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了解企业的资产和盈利能力,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第二,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分析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掌握企业贷款存在的风险,作为是否为企业提供贷款的依据。同时,债权人分析财务报表,也是为了分析资产的流动状况以及获取利润的能力,明确其短期和长期的债务偿还能力。第三,从企业经营者的角度来看,分析财务报表就是为了调整财务政策,促进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提高经营效益。第四,从企业主管部门的角度来看,要了解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例如税务缴纳、企业员工的收入等,就需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
(三)重要作用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对其进行分析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分析活动最重要的依据。对财务报表进行综合和全面的分析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对企业资产的负债报表进行分析,有助于了解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为准确判断企业资本构成的合理性、流动资金的充足性、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企业经营的效率等内容提供依据。第二,通过分析企业的利润报表,有助于基本掌握企业的盈利状况,并据此判断企业在同行业中的发展和竞争能力。第三,通过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报表,有助于掌握企业获取现金的能力,并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分析。
二、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方法
当前,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方法有很多,例如比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还有项目分析法以及图表分析法等。下面,我们主要对常用的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进行具体介绍。
(一)比率分析法这是财务报表分析最基本的方法和途径,通过该方法可以对企业当前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具体操作就是,将同一个时期的财务报表中,相互比较不同重要项目的数据,得出比率值。目前,有四种财务比率在财务报表分析中的使用频率较高。①能够反映出企业资产变现能力的比率,主要包括速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构成比率等,是短期债务偿还能力的体现。②能够反映企业债务偿还能力的比率,资产的负载率、利息保障倍数、股东权益对负债比率等是其主要内容。这两种比率可以合成一种比率,即偿债能力比率,但是需要增加发展能力的内容,这样才能保证前后呼应。③能够反映企业盈利的比率,具体的指标有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营业纯利润率、股本报酬率、销售毛利率、销售利润率、股东权益报酬率、营业比率、股利报酬率、每股账面价值、每股盈利、股利分配率、价格收益率、普通股的利润率、税前利润、销售收入比率;等等。④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本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与存款周转率等在内的,可以反映出企业资产管理能力的比率。在实际的财务报表分析中,我们可以从中选择合适的比率进行计算。将计算得出的比率和通用值或者标准值进行比较,就能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另外,计算结果也可以和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值进行比较,也可以和不同时期的比率进行比较。
(二)趋势分析法这种方法分析的主要对象是企业连续几年的财务报表,可以将相关项目的资金数额进行比较,计算出资金数额及其百分比的增减变化程度和趋势,并将此作为判断企业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发展趋势的依据。趋势分析法既可以对整体的会计报表进行分析,也可以对一定时期内,财务报表中,各个项目的变化趋势进行判断,还可以对报表中主要指标的发展方向进行分析。采用该方法的主要目的的,就是要明确掌握导致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评价变动趋势的利与弊,对企业经营将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 趋势分析法的具体流程如下:①计算出趋势指数或者比率。这里主要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环比指数,就是指不同时期的指数,以前一期的指数为基础进行计算;另一种就是定基指数,这种计算的方法是指某一个固定时期的指数作为基础,来计算其他不同时期的指数的。目前,定基指数在趋势分析法中的使用范围较广。②根据计算得到的结果,对企业各项指标变动的合理性和主要方向进行判断。③对企业将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三、建国商贸公司财务报表盈利能力的具体分析
企业分析自身盈利能力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对应的解决措施,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具体内容包括盈利能力支撑点、资产经营盈利能力、资本经营盈利能力和商品经营盈利能力等四个方面。下面,我们以建国商贸公司公开的2010~2014年的年报信息,在合并报表数据的基础上,重点对该公司的盈利能力支撑点和资产经营盈利能力进行了具体分析。
(一)盈利能力支撑点分析第一,利润支撑点分析。在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有经营利润、投资效益以及营业之外的利润三种,这三种利润在公司的总利润中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通过这三种利润来源的分配比例,可以充分反映出公司各种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建国商贸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在总利润中所占的比例最高,其2010~2014年的利润表的信息如表1所示。表1:建国商贸公司2010~2015年利润支撑点的绝对数分析表(单位:万元)由上表可知,单纯从利润角度来看,建国商贸公司2010~2014年的总利润都是正数,表面上看公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但是通过分析三大利润支撑点可知,连续5年的经营利润都为负数,除了2011年亏损的数额没有超过1千万,其他四年的亏损金额均超过了1千万,为总利润提供支持的是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表2:建国商贸公司2010~2015年利润支撑点相对数分析表(%)由表2可知,这五年的利润总额主要靠投资收益提供,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连续5年均大于100%。第二,经营利润分析。建国商贸公司2010~2015年经营活动的盈利情况具体如表3所示。表3:建国商贸公司2010~2015年经营活动绝对数据分析表(单位:万元)由表3可知,从2010年开始,建国商贸公司营业收入节节攀升,2014年的营业收入与2010年相比,超出2倍,但是营业成本也在不断上升,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从2010年的78.62%上升到2014年的86.21%。过去5年,建国商贸公司营业成本上升的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上升的幅度,所以导致利润并没有随之增加,毛利率正在不断下降。这5年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绝对数变化不是太大。
(二)资产经营盈利能力企业的资产经营能力主要是指企业利用公司各种资源和资本来创造利润的能力,主要是通过不同资本的盈利率体现出来的,类型很多,例如,总资产盈利率、流动或者固定资产盈利率等。我们以建国商贸公司的总资产盈利率来分析其资产经营盈利能力。它的计算公式如下:息税前利润-平均总资产=总资产盈利率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息税前利润(年初总资产+年末总资产)/2=平均总资产由于利息费用在我国现行利润表上并不进行单列,因此在计算息税前利润时通常用利润表上,通常用财务费用进行代替。总资产盈利率反映了公司管理层运作公司全部资产获取利润的能力,总资产盈利率越高,表明资产被利用的效率越高,资产盈利能力越强。下面,我们根据建国商贸公司2010~2014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信息,计算出,对公司的总资产盈利率进行计算。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从财务报表分析的理论层面对其内容、目的、重要作用和分析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然后结合建国商贸公司的财务报表,对其盈利能力进行了分析,针对目前的情况,公司应该在保证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应想方设法降本增效,以全面降低成本为核心,努力增收节支。
【参考文献】
[1]陈夏.基于模糊数学方法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及决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02(03):45-47.
[2]罗小明,吴平萍.对现代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基本框架的思考[J].现代商业,2009,15(10):268-270.
[3]温青山,何涛,陈姗姗,等.基于财务分析视角的改进财务报表列报效果研究———来自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实例检验[J].会计研究,2009,10(18):10-17+94.
[4]戴德明,毛新述,姚淑瑜.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有用性:理论分析与经验检验[J].会计研究,2006,10(28):10-17+95.
[5]唐冰.现代企业财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J].东方企业文化,2013,05(16):183+179.
[6]孙中权.财务报表分析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4,04(31):84-85.
[7]杨丹.欧洲非上市企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研究与启示———基于英国和德国的实证分析[J].会计研究,2014,07(26):27-35+96.
[8]陈敏.财务报表在企业价值分析中的局限性[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2,02(15):100-101.
摘要:财务报表是企业向外界提交的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成绩单,是投资者、债权人、员工、社会公共群体及政府机构等了解企业的重要平台。只有深刻地理解财务报表,才能理解报告所反映的经济实质,才能对企业披露的经营业绩做出评价。文章从每张财务报表的解读方法入手,通过对财务报表勾稽关系及财务报表不同项目形成的财务比率对企业影响的研究,阐明了财务报表对不同使用者的重大意义。希望报表相关使用者能从报表中挖掘出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做出正确决策。
关键词:财务报表;解读方法;勾稽关系;意义
一、报表的解读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的解读方法1.资产负债表的解读方法资产负债表采用“丁”字型账户式结构,左方列示的是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即资产的各项目,按照资产流动性的强弱排列;右方列示的是资产中有多少是借来的有多少是自己投入和积累的,借来的构成企业的负债,按照求偿权的先后顺序排列,投入和积累的构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按照所有者投入、经营积累和经营积累分配的顺序排列。左右双方平衡,企业拥有的资源与企业借入投入的资源相等,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另外,资产负债表是时点报表,将当年截止到报表日的金额和上年12月31日的金额即“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分别列示,通过比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可以分析企业的产权结构,可以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可以掌握企业财务的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2.资产负债表中个别项目存在的秘密期末存货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科目按扣除存货跌价准备后的价值入账,如果存货长期积压,市场价格降低幅度大,所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多,其账面价值越少,利润也就越低。另外,通过观察存货的期初期末余额可以看出存货的变动幅度,如果期初期末存货变动幅度大,企业有可能通过此项目操纵利润,报表使用者要注意观察此项目;应收账款科目列示的是应收账款余额与坏账准备备抵后的金额,此科目可以采用迂回方式多计收入,还可以通过坏账准备的计提冲回粉饰企业利润。
(二)利润表的解读方法利润表采用多步式结构,通过对当期收入、费用、利润的列示,秉承“收入-费用=利润”的原则,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当期经营成果的形成过程,编制原则是权责发生制,是企业“应该有”的利润。利润表通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清晰辨别出股票的投资价值及企业的获利能力。比较企业的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可以分析出企业成本的消耗情况,如果此比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企业就应该规范内部控制,防范浪费现象,加大成本管理力度;分析企业的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析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的增长率,就可以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经营效率,如果获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好,企业就能吸收更多的投资者。
(三)现金流量表的解读方法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则是收付实现制,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表明的是企业在取得利润的同时是否有大量的现金流入,是企业生成现金的能力;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是企业吸收投资者投入和向第三方借入的现金,反映的是筹集资金的能力;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直观地说明企业把钱投到了哪里,反映的是企业有效地利用已有资金的能力。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解读方法成立企业之初投资者投入的各种财产是实收资本,接受捐赠、股本增值的和投入资产评估增值等形成的是资本公积,不能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是其他综合收益,按照国家规定按照一定比例从企业的净利润提取的是盈余公积,净利润分配完后形成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了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所有者权益的各项目按照引起其变动的各种事项分“本年金额”和“上年金额”列示就构成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矩阵的形式列示,能直观的反映所有者权益变化的来龙去脉,是使用者准确地理解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根源。
二、各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一)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1.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相等的项目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末余额等于该表的年初余额加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等于利润表的附表利润分配表的未分配利润。2.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项目形成的财务比率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小,说明企业的应收账款数量大,企业应该减少赊销,加大催收力度,利用现金折扣等方式鼓励债务人早还款;存货周转率比率较小,说明企业的存货量大,企业可能积压了大量存货,这样不仅加大了企业保管存货的成本,而且加大了存货变质、贬值的风险,企业不仅可以通过优化采购方式改善采购渠道的方式减少需用材料的库存量,还可以采取各种促销手段,广开渠道将产成品变成可用现金;反映企业资产回报率的是资产净利率,此比例小说明企业资产转化利润的能力弱,企业需要在增加收入减少支出方面下工夫;净资产收益率与企业的销售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都有联系,等于销售净利率乘以资产周转率乘以权益乘数,通过此比率不仅可以看出企业的资产结构、评价企业的获益能力;还可以衡量股东投入资本的利用效率和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本期现金=负债+所有者权益-非现金资产”、“资产+利润=负债+所有者权+收入-支出”,将财务报表紧密联系在一起。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如果没有被冻结、查封、作为保证或质押、用途受限的情况就等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看到了营业收入,就看到了现金滚滚而来,看到应收款项的增加,就看到了现金的减少,因此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增值税税率)+应收款项年初余额-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计提的坏账准备-票据贴现的利息等;看到了营业成本,就有大量的现金支出,看到应付款项的减少,就有大量现金支出的增加,由此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可以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乘以(1+增值税税率)为基础加减不涉及现金的事项计算所得;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等于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减去应交所得税的增加额加上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加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直接是以利润表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对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的调整,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利润表上有利润不等于银行账上有钱,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的同时又编制收付实现制的现金流量表,不失为“鱼”和“熊掌”兼得。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项目形成的财务比率对企业的影响现金到期债务比反映了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会影响企业的信誉,会加大企业的成本,有可能导致企业进入恶性循环;销售现金比率小,表明企业大部分销售未形成现金流,企业此时就应该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信用情况,加大催收力度,防范销售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盈利现金比率(适用于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为正数的情况)小于1,说明企业即使盈利了也没有现金,严重时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记录了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部分期初余额变为期末余额的演变过程,是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部门变动的“源”,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减去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利润分配的金额加上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期初余额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期末余额。
三、利益相关者了解财务报表勾稽关系的意义
(一)投资者和经营者了解财务报表勾稽关系的意义
1.投资者了解财务报表勾稽关系的意义投资者是企业的所有者或者股东,投资者可分为散户和大投资者,散户通过分析财务报表勾稽关系,可以了解企业是否有利润分配,自己能否从此投资中获利;大投资者通过财务报表,可以了解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决定自己的投资方向,使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2.经营者了解财务报表勾稽关系的意义经营者既能当家又不能完全当家,他需要掌握企业的全部信息,需要透过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生产中的漏洞,优化企业管理。
(二)员工了解财务报表勾稽关系的意义员工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个人收入的增长水平和现金支付的能力都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有所体现,了解了这些信息,员工就能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否能够得到保障,从而做出有利于自身的决定。
(三)社会公众群体与政府机构了解财务报表勾稽关系的意义债权人透过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分析企业对自身债务的偿还能力,做出对自身有利的决策;税务机关了解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可以对企业的缴税情况进行判断,发现漏洞可以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政府部门进行采购时,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判断企业的规模,企业的发展前景,已决定是否与企业合作。
参考文献:
[1]刘爽.财务报表项目间依存关系的研究[J].电子制作,2015(03).
[2]支晓强.基于报表勾稽关系的财务报表分析[J].会计之友,2006(10).
[3]陈昊.运用会计勾稽关系对虚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识别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09(30).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未来的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法治建设离不开法学教育,而对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认识,是进行法学教育的起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1920年代初中国学界的社会学法学观
傅斯年曾经说,“一种学科的名称”不过是“某套或某某套问题”的代称而已。探讨中国学界对“社会学法学”的认识,不必囿于今天的学科规训,认为非有其名不可。今日之“社会学法学”或者“社会法学”,亦或“法社会学”,探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与社会的相互关系,那么探讨中国学界的社会学法学观也应由此入手。清末民初,现代法学初兴于中国,学界对法律与社会之关系必有认识,但此问题并非本文的关注重点,暂置不论。到1920年代初,学界形成了一套关于法律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认识。早在1920年1月,北京大学法律系陈启修就对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动性有所注意。他认为,法律既要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又不能时刻变迁,如果“今日一变,明日又一变,则踏于极端社会法学派之弊矣”。由此可知,陈氏认为正常的“社会法学派”之主张,能够注意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的问题。同年7月,陈启修在探讨法之本质时,论及“社会目的法说”。他认为,“社会目的法说”产生的原因是法律专制之流弊,实验主义哲学之影响和劳动阶级之自觉;此派又因“注重方面,小有异同”,再分为心理学的、社会连带的和实际的理想主义的三派;“社会目的法说”认为法为手段而非目的,贵乎社会的作用和目的,其内容应随社会而转移,不必有绝对之真理;研究法学,取社会学的方法而非法律学之注释方法,对于法之适用,重自由的而非逻辑的解释。陈氏注意到“社会目的法学说”使“法学大势,为之一变”,“实为法学史上最大之发见,其先社会而后个人之根本观念,可谓得理之正”。不过,他认为“社会目的法学”有偏激之处。1922年2月,正在柏林大学留学的吴经熊发表了《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文,旨在介绍最新之法理。他认为,20世纪之“理”是“实事求是的理”,是“社会日常行事中之理”;法律公平之实质变化莫测,而公平之名目永远存在;法律不是目的,而是促进人类文化的一种手段;“纯粹的法治主义不免种种流弊,必须用治社会学的手段去补救”法学,才能“从法律的专制而得解放”。同月,朝阳大学李炘在《法政学报》上发表长篇论文《社会法学派》,正式提出了“社会法学”的概念,并对其涵义进行解释:“标榜法律学为研究社会生活与法规关系之学,称之曰:社会法学”。他认为社会法学派经由实证的、生物的和心理的,发展成为综合统一的社会法律学;社会法律学的“二大革新之旨趣是:否认注释的方法之自足论而陈述社会学的方法之重要,攻击法律学自身自足之态度,主张以法律学为社会学之一部”;其具体研究方法有六:研究法律制度或法律学说影响于实际社会之结果,用社会学的研究为立法做准备,研究法规实效之手段,研究社会学的法律史学,谋求个别事件的正当合理之解决,使法律目的确实有效。
在李炘的社会法学派之世界谱系中,主张“自由法运动”的法学家们属于社会法学派,日本法学家穗积重远、志田钾太郎、牧野英一和德国法学家施塔姆勒也属于社会法学派,其中对施塔姆勒的正法观尤为推崇。①1923年1月,东吴法学院陈霆锐提出了“社会法系”之概念。他认为,社会法系是最近一个世纪以内,“诸文明先进国”在个人主义之外另创的一种特殊法系。在陈氏看来,社会法系在文化上的根本点是社会义务而非权利,其立脚点是“社会互助论”。陈氏断言,“社会派之法律思想,将来必支配世界他日之法律,必无可疑也”。②除了上述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之外,学界还出现了关于刑法和民法社会化,以及主张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劳动者的生存权、劳动者和劳动全收权的法学社会主义论。前者如刘震的《战前战后刑法之社会的任务》(《法政学报》,1920年第2卷第2期)和许藻镕的《现行私有财产制度的基础观念和他将来的趋势》(《学林》,1921年第1卷第1期),后者如署名三无的《法学的社会主义论》(《东方杂志》,1920年第17卷第5期)和杨孝斌的《社会主义与法律之关系》(《法政学报》,1920年第2卷第5期)。
二、张志让对社会学法学的推进
1.提出“社会学法学”的概念,分析“社会学法学派”兴起的原因1924年1月,张志让在《社会学法学派之起源主义及批评》一文中正式提出了“社会学法学”的概念。这是在陈启修、李炘、陈霆锐之后提出的又一个指称西方“最新法律思想”的概念。他认为,自上古至19世纪末,法律学说可分为哲学、历史、解析三大派,而新进兴起的第四种学派则是社会学法学派。根据张氏的理解,该派的“原则与主义”有四:一为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协调;二为“重新审查法律所根据之原则是否与近世世界之状况不背”;三为进行“社会学之研究,为立法之基础”;四为“法官判案当随案情之异同而求判断之公允”。③由此可知,张氏心目中“社会学法学”的内容至少涵盖社会利益理论、法的社会学研究和法律的运行实效等方面的问题。在张氏看来,社会学法学派之所以迅速崛起,有两方面的原因。首要原因是原有各派的法学学说的“陈腐失用”。哲学派“以为法律乃所以表示吾人天然的性质”或“保护吾人之自由意志”,“每欲藉理想之力,以证现有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应行存在之理由,因以保全法律所规定之现状,其结果则法庭判决每在法律上为公允,而在事实上为失平”。历史派“对于法律性质之观念与哲学派同,皆以其为表示永久不变之原则”,“以旧有法律为足以代表自然法”,因此专重“从历史上观念之发达与特定社会之习惯中所得之固有原则”,不容破坏“无过错则无责任、契约自由”等原则,由此阻挠法律之改良。而解析派则认为“法律纯为管治者之命令,但将某种规定应用于某种之事实而已足,不必复问各案之特点,以致判案每患失平”,“即就契约一端而论,此派学者与法官皆牢守契约自由之原则,以为人皆能自谋其利益,无待国家之相助,及见保护工人订约之法律,则决然判决之为无效”。所以,张氏认为原有的哲学、历史和解析三派的法学学说都会阻挠法律的进步,不适应于时代的发展。该派兴起的第二个原因是“近世社会和经济之状态变更,因此有新需要发生”。“自经济革命以来,巨城四起,工人麋集,职业之分日细,资本之集日多,旧有法律,早应重加审查,革故鼎新,不容再缓,故第四种学派乃应运而生”。
2.“新”“旧”之间,定位社会学法学为“新”张志让主张“欲知新学说之地位,不可不先知旧学说之内容,罗列兼陈,美恶斯辨”。②张氏认为,自古以来关于法律性质之认识有十二种,即“神授关于吾人行为规则”,“见容于神”的“古有习惯”,“先哲所习知关于吾人行为之安衢大道”,“表示万事万物之天然性质,以哲学方法而发现之原则”,“永久不变之道德原则”,“人民之合意”,“管辖宇宙之神智之反射”,“最高主权体之命令”,“为人类经验所发见,足使吾人意志在不妨害他人意志自由之范围内,有最完全之自由之条规”,“为哲学方法所发见,法学著作及司法判例所阐发的规则”,“有势力之阶级的条规”,以及“经济或社会原则对于吾人在社会中行为所表示之方针”。③对于上述十二种原则,如果再从法律目的观言之,实可分为三派,即“草昧时期”认为法律的唯一目的是“维持社会之安宁”,古希腊罗马时期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持各人在社会上固有之地位”,17世纪以后普遍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各人“自然平等”的权利与调和各人之自由意志。④张氏认为,这些学说“皆于法律史上,先后占优胜地位”,但近世出现的第四派则“颇如旭日春潮,方兴未艾”。张氏眼中的第四派,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兴起的“新学派”,其时代背景是“大规模之工业如林,职业之分工益细,自由主义渐失效用”。张氏注意到此派学者“渐舍吾人意志而注意于吾人之需要与欲望”,“法律之目的不在于调和意志,而在于调和人类需要最多之满足”,“法学中之问题为评定各种需要之价值而予以法律上之承认”。评定各种需要的价值,张氏推荐了新黑格儿派柯勒(Kohler)的文明标准,新康德派施塔姆勒的“以具有自由意志之人集成社会”之标准和狄骥的“社会互赖与社会职务”之标准。他相信,“法律之进步,实可于此觇之矣”。⑤张志让认为“社会学法学成效已著,他日造诣,正未可量”,⑥此派“虽属新创,然势力已甚蔓延,立法司法各方面皆已受其影响,继长增高,其未来正未可量”。
3.率先阐释社会利益理论1923年7月,张志让注意到希腊政府于该年2月颁布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农地法。为了改变希腊农民极端困苦的状况,希腊政府强迫收买私有土地,以供贫乏农民之用。张氏认为其政府“不过为大多数人的利益起见,不得不夺甲种人之地以授乙种人而已”。⑧可见,此时张氏已经意识到法律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1924年初,张志让详细地阐释了社会利益理论。他认为,社会与个人之利益问题是社会学法学派的首要原则。张氏首先阐明法律、权利、利益三者之关系。“在法律上之权利之后,有社会与个人之利益,法律承认之而使之成为权利”,即法律在前,权利在后,法律的作用在于协调社会和个人利益,而后产生权利。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如何协调呢?张氏认为,只要搞清楚了“社会为保全其存在计,有何需要与需求应受法律之承认”和“个人利益得承认至若何程度,而仍不与此种需要与要求相抵触”两个问题,个人利益便能与社会利益并存,成为法律上的权利。由此,张志让认为“社会利益之研究,实为制定法律之前提”,而应为法律所承认的社会利益应当包括“公众安宁、社会制度存在之担保、社会财源之保存、公众道德、公众进步和个人生命”六种。⑨张氏还认为,衡量各种利益,必须遵守“满足最多之要求”,同时“使其他要求受至小之牺牲”的原则。而这种衡量“每易随立法司法界个人观念而变更”,解决的办法在于“法学家与社会科学家的合作”,“由社会科学家以经验和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的状况和利益的轻重,将所得的结果供法学家采择”。①张氏注意到,美国法官卡多佐提议设立审法机关以及美国法律学校联合会设立法学研究所,都旨在促使法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家的合作。②由上可知,张氏接受了庞德的社会利益理论。就目前所见之材料,此为中国学界最早关于庞德社会利益理论的论述。
4.梳理欧洲三大民法典与社会学法学的相互关系张志让认为,因受18世纪之哲学和经济学观念的影响,该时期的法律思想认为“社会改造的基础,端在无限制私有财产权的承认,人权的保障,人民主权的产生,与夫政权的分立”,个人自由是法律的目的,“在私法范围之内,吾人行为皆以自私为动机,而社会利益不与焉”。③这种法律思想体现在《拿破仑法典》中,具有四个特点:一是法典为私法上唯一的法源;二是法律在保护有产阶级的范围内,人人平等;三是全部法典都是根据有数的原则演绎而来,“适用论理过度”;四是法条过于严密,法庭没有伸缩的余地,会导致法律不能应社会新发生的需要,不能适应各案案情的变化。④张氏认为,《拿破仑法典》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但最大的缺点在于不能追踪社会的变化,最终成为“进步的障碍”。而法国的法官和学者们常以为该法典已经将全部法律关系涵盖而不思补救之道,故而难以持久。⑤张氏看到,19世纪中叶以来,社会和经济状况飞速变化,“生产之量日大,职工之分日细,劳工人数日增、阶级之冲突等皆为法典成立以前所未有”,由此,在法律思想上“个人主义渐为社会利益主义所战胜也”。张氏所称“社会利益主义”,是指“人群联合之观念”和“共和之观念”。“人群联合之观念”表现在“行政法对于足以影响法律关系之公共利益,加以规定;法律关系,一以公共利益为标准;立法者为保障公共利益起见,对数种法律关系,不复听由个人自由协定,而为特加规定;新法律采个人互助之原则;限制某种权利之行使,及对于不发生有形损害之行为规定责任”。“共和之观念”主要针对家属法,注重夫妻间之平等关系,父之权力渐减而义务渐增,私生子地位改善。
三、结语
关于法律与社会相互关系的研究,张志让提出了“社会学法学”之概念,与陈启修、李炘、陈霆锐等人提出的概念相比,名异而实同。不过,张志让的理解显然更为丰富,包含了许多前人及同时代的学者所未曾注意的内容。关于社会学法学兴起的原因,其他学者往往就法律的“个人主义”立论,而张志让则从法理方面论述过去三大法学派之“附腐失用”,并考虑社会和经济变迁的影响。张氏还注意了欧洲三大民法典与社会学法学兴起的相互关系,并率先引介了美国法学家庞德的社会利益学说。张氏并不囿于某国某位法学家之观点,对法国之孔德、狄骥,德国之耶林、柯勒、施塔姆勒,美国之庞德、卡多佐皆有考查,描绘了一幅相对完整的社会学法学之“世界谱系”。面对社会学法学在西方的强势传播,张氏并未盲目尊之为“法律发展之趋势”,而是仔细考查了批评者的观点,经考证之后才相信“法律进步之道,其在斯乎”。以上种种表明,张志让对社会学法学的理解,较之此前的学者,要略高一筹。1920年代,社会学法学之理论与思想在中国速兴起。先有陈启修、李炘、陈霆锐等人介绍,后有张志让等人详细论述,其后更有吴经熊、陆鼎揆、丘汉平等东吴法学院学者之发扬,当时在法学界最有声望的北京大学、朝阳大学、东吴法学院、北京法政大学等学校几乎都成了社会学法学的传播平台,绝大多数法学家相信社会学法学之思想是“法学进化之趋势”。社会学法学之强势,由此可见一斑。此一时期,中国现代法学的发展尚难称成熟,社会学法学对法学理论和各部门法学皆有不小的影响,从而对中国现代法学的发展起到了某种导向作用。学界对社会学法学在法理上的共识,又影响到后来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和司法,从而间接地影响了近代中国的法制进程。张志让在社会学法学方面的贡献,也是对中国现代法学之发展的贡献。本文仅从社会学法学方面立论,权当抛砖引玉,以期引起更多学者关注此问题。无论如何,在中国法学发展史上,张志让是一名不能被忽略的“法学家”。
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乏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败。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代理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发表论文,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发表论文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发表论文,学校对公开发表论文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获得一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优秀;获得二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良好;获得三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中等;获得优秀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及格。以上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在入学后至毕业前任一时间段完成其中一项即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计划、教学、考核等多个环节。每种毕业论文形式的认定和成绩的评定都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改革是必然趋势,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