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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保险会计日益受到保险界乃至其他有关方面的关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公司会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会计电算化是财务部门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实施会计电算化不仅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更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保险公司作为大型金融类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会计信息,传统的管理方法难以满足客户和企业的需求,应积极构建会计电算化体系,为客户、企业各部门提供便捷的会计信息,同时为公司领导制定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保险公司;会计电算化;体系;建设
1概述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了资本市场,保险公司由此得到了新的发展契机。保险公司的发展规模和业务范畴越来越广,传统的作业模式难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实施会计电算化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一背景下,保险公司积极引进先进的会计技术,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效率,进而改善对新形势变化的应对能力。本文将对保险公司构建会计电算化体系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2会计电算化体系的构建
2.1会计电算化体系构建前的准备工作
①硬件准备。计算机硬件设备是实施会计电算化的物质基础,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的计算机机型、性能参数等。若公司规模较大,应尽量做好统一,为后期的网络运行、信息传输奠定硬件基础。②软件准备。会计软件是保险公司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企业在选择会计软件时,应坚持以下原则:通用性、合法性、安全性和可扩充性,确保软件服务和软件开发包功能满足当前业务需求,同时还能实现后期的业务拓展。
2.2会计电算化体系建立原则
保险公司构建会计电算化体系时,应对公司内部的会计工作特点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当前的法律法规构建会计电算化体系。在构建过程中要坚持合法性、效益性、系统性、规范性、可靠性和易用性原则。
2.3会计电算化体系内涵
会计电算化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会计信息的一种先进技术,电算化的实施和运用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企业领导还可运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挖掘技术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分析,从而挖掘潜藏在内部的、更有价值的信息,以便更好的改善管理,做好经营决策。会计电算化体系的建设包括相关管理制度、责任制度、运营机制以及监督机制的构建和实施。以下将对部分内容进行分析和讨论。
2.4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①会计电算化运行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运行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部件为计算机硬件,配套软件以及由此产生的数据,这是体系管理的主要内容。首先,要制定硬件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确保计算机性能的安全和稳定。其次,做好软件系统和数据的安全__,防止病毒感染或者非法侵入导致的会计数据泄漏或丢失。最后,做好监督工作,防止计算机和配套软件在维护、升级、更换过程中产生数据丢失的问题,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性和连续性。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产生的档案形式较多,如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信息、磁性介质存储、纸质文件等都属于电算化会计档案。档案管理是会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同样需要加强档案管理。首先,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会计信息档案进行管理,配置专人负责档案信息存储介质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确保存储介质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其次,做好会计档案的备份工作,对于重要的会计信息资料应在不同地点进行存放,并适时检查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磁性存储介质的损坏导致数据丢失。最后,会计档案管理范畴划分。与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的软件、通用与定点开发相结合的软件配套的文档资料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标准进行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软件停止使用后或发生重大更改后五年。
2.5岗位责任划分
保险公司实施会计电算化管理,需要有电算主管、软件操作人员、审核记账人员、硬件维护人员、审查人员和数据分析人员。各岗位的职责分别为:①主管负责协调计算机和软件系统的运行,需要具备会计知识、计算机操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一般可由会计主管兼任;②软件操作者负责将原始凭证中的数据进行输入,同时输出会计账簿、报表,需要具备初级电算化操作能力;③审核记账人员是对会计数据和各项凭证进行审核,操作软件登记或者打印输出账簿,需要工作者具备会计知识、计算机知识和中级电算化水平;④维护人员主要负责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的运行,定期对硬件进行养护,需要工作者具备中级电算化知识、会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⑤审查人员的职能是监督体系的运行,需要工作者具备会计知识、计算机知识和中级电算化知识,一般由会计稽核人员兼任;⑥数据分析人员负责会计数据的分析整理工作,工作者应懂会计知识、计算机知识和中等级别的电算化知识。
2.6会计电算化体系的实施
会计电算化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保险公司的各个部门参与实施,其实施过程应是由上而下的渐进过程。首先,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会计电算化的领导工作,对整个工作的开展进行规划,协助公司各部门共同做好会计电算化的基础性工作。如各部门资产信息的登记和记录。其次,会计电算化工作主要由财务会计人员承担。财务部门工作任务包括提出实现电算化的具体方案、组织和实施具体的财务电算化工作,为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提供真实、可靠、便捷的会计信息。再次,各部门是会计电算化实现的必要补充,财务会计人员的具体工作需要各部门大力配合。最后,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开展要本着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既要时效性,还要经济性,正确处理新技术、新设备和成本节约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些大型的投资项目,要加强监督指导,使有限的成本发挥最大的效益。
3结语
保险公司实施会计电算化的主要目标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提高会计工作地位,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更有价值的会计信息;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后,应逐步展开其他管理工作的电算化或信息化,逐步建立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鹏.新时期保险公司会计电算化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4,04:183-184.
[2]刘梅玲.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3]汪慧甜.会计信息化服务市场的财政监督[D].华东理工大学,2013.
[4]张翔.会计电算化下审计研究[D].安徽农业大学,2009.
一、保险公司会计电算化存在问题
1、认识滞后
会计电算化是保险公司会计服务与管理的重要趋势,作为一种全新的会计计算与管理方式,很多保险公司对会计电算化存在着认识上的不足,没有认识到会计电算化在保险公司会计服务中的价值。由于受到传统会计操作模式的影响,保险公司还是更加倾向于传统会计模式,认为会计电算化是对于保险公司传统会计模式的否定,是对传统会计模式的颠覆。因此,在实际的会计电算化运用过程中,保险公司还是存在着敌视甚至不接受的问题,阻碍着会计电算化在保险公司会计服务与管理中的运用。
2、人才匮乏,普及率低
会计电算化是一种新型的会计操作模式,要想使会计电算化在保险公司中广泛的普及与运用,就必须要有一批高技术人才,这种高技术人才不仅仅要懂会计业务,而且还要熟悉计算机。从现实来看,保险公司缺乏对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训,使得会计电算化人才无法满足保险公司会计工作的实际需求。如果保险公司引进一批既懂计算机又懂会计业务的人才,那么必然会引起保险公司人事制度的动荡,甚至会导致大规模的人事调动或者裁员。因此,会计电算化人才缺乏,会计电算化普及率低,也是困扰着保险公司会计业务开展的重要因素。
3、管理不规范
确保会计电算化在保险公司中的应用高效化,就必须要建立完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体系与制度,只有在会计电算化体系与制度的约束下,保险公司才可以做好对电算化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才可以使得会计电算化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保险公司在会计电算化运用中,存在着管理不细致、运营不规范的问题。有些保险公司制定出了会计电算化管理体系,但是其规章制度以及管理规范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进而发挥出会计电算化在保险公司会计运营中的功能与作用。
二、保险公司会计电算化创新策略
1、扩大会计电算化宣传力度
会计电算化是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逐步出现的,是将会计业务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它不仅仅涉及到数据库技术、信息技术,而且还涉及到管理学、金融会计学、网络通信等,是一项传统会计业务与新技术相结合的业务。传统型的保险公司对会计电算化的认知存在着误区,认识不到会计电算化在保险公司会计业务中的价值。为此,保险公司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的宣传力度,提高有关人员与部门对于会计电算化重要性的认识。为此,首先保险公司领导需要对于会计电算化引起足够的认识,最大限度支持会计电算化在会计业务中的应用。其次,为了进一步扩大会计电算化的影响范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报纸、展板、例会以及杂志等,甚至通过多媒体技术,向广大的员工宣传会计电算化的价值,同时介绍会计电算化的相关知识,从而调动起保险公司运用会计电算化的积极性。
2、强化会计电算化人才培养
人才是会计电算化推行的关键,毕竟会计电算化的主要执行者是会计电算化人才,强化会计电算化人才培养,是保险公司提高会计电算化运用效率的关键。首先,保险公司需要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尽管会计电算化有着各种的优势,但是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的,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为此,保险公司可以吸收高校会计电算化的毕业生进入到保险公司,为公司会计经营与管理注入新鲜的血液。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选拔出一批会计业务骨干,进入到高校进行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学习,提高会计业务骨干的综合能力。其次,保险公司需要加强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保险公司中还有着这么一批人,尽管他们对会计电算化不甚了解,但是由于多年的会计工作经验,通过专业技术培训,他们也可以像其他会计电算化方面的人才一样,通过电算化自我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从而更加熟悉的掌握计算机知识,提高会计专业性技能。
3、建立完善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的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保险公司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主要可以从以下两大方面进行入手:第一,建立严格的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对于电算化档案,一般要采用“AB备份法”对于电算化档案信息与数据进行备份,将备份好的档案放在两个不同的地方,避免出现由于地震、火灾等因素而导致电脑系统毁灭,使得电算化档案无法恢复。另外,电算化档案保存还需要注意防潮与防尘,对于磁性介质保存的档案,还需要定期进行复制与检查。第二,实行必要的内部控制。实行授权分级管理,强化身份验证,实行信息管理岗位责任制;定期做好对电脑的病毒扫描与检测,通过病毒扫描与检测提高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范能力。为此,有关人员可以采用网络防毒、防火墙技术、信息加密、身份认证等技术,提高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系数,进而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公司会计电算化运作水平还处于初级的阶段,在推广和普及会计电算化的进程中,还存在着客观和主观方面的许多问题和困难。保险公司各级部门以及财务会计工作者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取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险公司在会计电算化方面做出了重大的努力,同时也在会计电算化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实际会计电算化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各种问题。深入研究会计电算化问题,创新会计电算化策略,是今后我国保险公司在会计电算化方面的课题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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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我国高校法治教育的需要,对于提高我国大学生自身素质也有 一定的帮助。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的对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
1. 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不高,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我国高校虽然为各专业的学生设置了《法律基础》课,但一些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学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而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却未加强,再加上大学生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对法律基础课这类公共课都不重视,考试时突击,应付了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拥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的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走上犯罪歧途。
2. 学习法律的主动性明显缺乏。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和教育、宣传的局限性,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受到惩罚的案例,让大学生感觉到的是法律的无情,而并没有感觉到法律是他们生存的需要,是他们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就无需学法。这样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甚至会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 大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如,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更是让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
注目的焦点。还有2002年1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泼熊”案,说明当代有许多大学生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因此,高等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这有利于引导、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全社会和谐发展。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1. 培养宪法意识。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马克思称之为“法律的法律”。增强宪法意识,大学生首先要明确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
2. 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灵活多样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的关注、热情和兴趣。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讨论会、专题论坛、知识竞赛等活动。精心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或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等活动,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身临其境中得到教育和启迪。这种既有直观实例又有深层理论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是培养和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切实可行的方法之一。
3. 优化教师队伍。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高等院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构建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专职教师队伍,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
4. 让学生自觉学习法律,强化道德自律。大学生只有通过自觉主动的学习,才能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的某些错误观念,首先要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条件。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是不能适应时代需要的。
【摘要】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中流砥柱,其法律意识的强弱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前景,作为中国未来社会的脊梁,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素质,但目前的大学生是法治常识较为缺乏、法律观念淡薄、法律信仰尚未确立等。因此,本文在深入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提出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
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法律素质的强弱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大学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主力军,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步发展,因此,加强和改善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调研时也发现被调查者的法律意识也存在多种问题,概括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信仰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等。
(一)法律意识淡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旧法律观念影响着新生代大学生建立现代法制理念。同时在很多地方滥用权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大大降低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这些现象,对大学生的法律情感产生的负面的影响,导致部分大学生抵触法律教育。目前绝大多数大学生都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这些法律知识尚未转化为法律素质,法律信仰。很多学生知道法律是保护权利的,但是对于权利的理解是一种感性的认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处于茫然、惧怕和怀疑的态度。买到假货时总是自认倒霉,而不去寻找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学之间发生冲突时不用正当的解决方式,往往是头脑一热,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明明知道闯红灯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但还是去违反。目前大学生犯罪率的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的薄弱,因此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迫在眉睫的。
(二)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法律知识是人们通过在学习和实践当中所获得的法律认识,法律思想观点等。主要有对法律概念的认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对法律本质和作用的认识,对权利和义务的认识等内容。法律知识的浅薄直接影响着法律意识的高低,没有法律知识就不能产生对法律现象的正确理解和合理的评价。目前我国依法治国有效的成果及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法学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大学生法律知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法律知识水平仍是欠缺。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法律基础》等课程,但是这些课程的学时有限,学生们在有限的学时里学到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对法律基本概念,法律的本质作用,对法律条文的理解都只是停留在表面。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学生对法律法规表现出很冷漠的态度,对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不够了解,对学习法律知识不感兴趣,从而对法律产生消极的态度。
(三)法律信仰缺失
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的崇拜和坚定的信念,并其尊重和以此作为行为的最高准则。法律信仰是法治的根基,是法治国家的意蕴和必由之路,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的形成依赖于法律文化的形成,而法律文化存在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物质生活条件的矛盾运动中,法律文化在这这个阶段,呈现出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法律信仰的缺失,这种信仰的缺失主要体现在,许多大学生对我国的法制建设表现出一种冷漠的态度,和对依法行政、执法公正则表现出不信任的态度3。从而在刺手的法律纠纷面前不知所措,因而导致法无用论的思想,甚至对法律产生排斥的心理,有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理念
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是一项政治理论性、知识和实践性非常强的综合性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培养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这是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键。要培养大学生“法律至上”理念。不断强化法律的权威观念,使学生对法律的权威性认同内化为自己的意志和信念,并从自身利益出发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积极维护法律。
(二)加强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有多种渠道而课堂教育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高校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一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学生们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这显然违背“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因此学校要重视课程教育,改进教学方法,针对大学生的思想,《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根据学生不同的专业背景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社会实际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参观监狱,组织参加法律演讲、讨论会、法律大讲堂,“模拟法庭”等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去进行法制教育,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
(三)树立法律信仰
如果法律没有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仰,法律就会失去稳定性,就会没有权威,犹如一纸空文。中国要走向法治化,法律必须成为公民的基本诉求和价值判断标准,法律作为整个社会所信仰的对象,尤其是在青少年大学生成长阶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理性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培养有法治精神的现代化建设人才。
参考文献:
[1]董和平主编.宪法学[M].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07:182.
[2]卢鹏.内蒙古地区蒙古族激情犯罪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7:3-27.
[3]王茁宇.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的反思与探索[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5.
[摘要]本文从描述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教育存在的现状的出发,详细阐述了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教育缺失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
1 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教育存在的现状
我国的法律制度正处于不断完善和健全的阶段,法律面对社会的剧烈变革会表现出滞后性,自然就会存在法律漏洞。法治建发止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国家要实现法律制度建设向法治理念的转变,就需要我们对法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对待法律出现的漏洞,我们无需回避,而是应该树立正确的法律漏洞意识。所谓“法律漏洞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漏洞和法律漏洞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包括人们对现存法律漏洞的看法和态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漏洞知识和法制观念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进行法制教育的主干课程,它注重知行结合,在传授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重视“规范”向实践的转化,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引导大学生由他律走向自律,化理论为德性、化理论为行动,以法律为底线、以高尚的修养为最高境界,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对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增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 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课堂教学受限,导致大学生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甚至不具备法律漏洞意识
当前,中国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且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现行的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有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加之讲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受专业的局限,对专业教的法律知识难以深入把握,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教材中没有开设法律漏洞的教学内容,没有正面讲解相关的知识。
2.2 社会消极文化影响,导致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和法律漏洞意识的缺失
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指人们对自己正当权利的感知、正确理解和加以捍卫的观念。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懂得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缺失法律漏洞观念,对法律出现的盲点,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3 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缺乏应有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漏洞意识
作为高校大学生,受传统意识影响,接触外界相对较少,加之社会宣传对法律意识培养和漏洞意识教育的支持力度不够,不能适应当代法制教育的需求,大学生不能及时懂得法律,了解法律,从而降低了法律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从客观上制约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动摇了法律信仰。从而会因为一些法律上的漏洞而对法律产生怀疑。
3 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教育缺失存在的原因
3.1 学校领导和教师没有引起重视
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在普及高校学生法律文化,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学校的法制教育计划基本没有一个全局性的统筹性的整体规划。高校领导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只是开设的公共课而已。部分教师在教育内容选择上,长期存在以下两种偏向,也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全面实施。
3.2 教材缺少法律漏洞知识的内容
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没有法律漏洞意识教育的版块。教师就谈不上如何组织教学,培养法律漏洞意识。在高校法律基础教学中,部分授课教师没有深刻领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简单地认为该课程是“法学入门”课,在授课过程中只注重具体的法律知识的讲解,而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漏洞意识、法律素质及法律与道德的教育,忽视了学生健全理性人格的塑造。这就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曲解了该课程的性质。
3.3 学生法律知识的匮乏
法律知识的匮乏是造成大学生法律漏洞意识缺失的重要因素,大学生要具备法律漏洞意识,首先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随着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而社会的进步与现行法律的滞后,就必然要求我们的大学生要对我们的法律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和认识。客观上,大学生整体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我国的教育课程安排中,中小学阶段没有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正式的法律课程从大学阶段才开始。在大学开设道德与法制教育课程,其目的就是要使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培养和提高他们的道德与法律素质,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但在学习过程中,有些学生认为该课程不是自己的专业课程,对将来的就业没有多大的影响,因此,大学生只有在不断获取法律知识的同时,不断将其内化并外化为社会要求的行为,不断对自己进行道德与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才能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为社会所需要的有用人才。
3.4 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教育
高校学生来自天南海北,有着不同的地域文化内涵和底蕴,也带来了地区间思想和观念的差异和冲突。加之社会环境中一些人际关系和宣传媒体的作用,特别是非法音像制品,报告杂志、网络的传播和误导,使个别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没有法律漏洞意识,想钻法律的空子,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学生不关心政治,不关心法律,没有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缺少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的学生不知道用法律法规来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还有的学生虽然没有过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但在深层次里并不能说明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强,一旦在适当的环境和条件下就可能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集注:论语[M].上海:中华书局,1941.
[2]陈大文.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若干思考[J].荆州师专学报,199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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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管的角度看,保险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保险偿还准备金,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偿付能力标准;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与监管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经济全球化下保险业的国际融合愈发突出。跨国保险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开展保险业务是国际保险市场一体化的重要形式。由于各个国家税法各不相同,主权国家税权的独立性使得跨国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关联方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规则降低或转移税赋。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交易业务比较特殊,保险监管只有结合关联方交易特点制定相关的转让定价管理规则,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税权,促进良性竞争和保障市场秩序。
【关键词】国际保险;保险公司;转让定价;关联交易
【论文正文】
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与监管
保险业自由化和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使得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成为必要。保险的自由化表现为保险险种在过去几十年不断创新,新险种打破保险与金融、寿险与非寿险业务的界限,保险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如银行信贷市场、股票市场呈现出很强的相互融合与渗透的发展趋势。发展中国家受外部压力或自身发展需要不得不减少甚至取消保险市场准人的障碍,放松对保险业的管制并按国际惯例的原则进行监管。保险业全球一体化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保险业在经济一体化的巨浪下,向其他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渗透,在国内市场竞争处于极限之际,向海外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和高额利润来源。
这种趋势意味着一方面跨国保险公司可以在各个国家金融保险市场上投资,获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母子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将所获取的利润转移到国外,通过会计技术使得利润来源地国家保险公司的利润变小甚至产生负利润。转移的利润将流向母公司或者是税负较低的其他子公司,导致投资所在国税收流失,而利润流向国也可能因为其税收体系与投资所在国的不同最终致使所转移利润在流向国也无需纳税,造成无税收灰色地带。
国际税法中的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为了谋求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对货物销售、资金借贷、劳务提供或技术交易、有形财产租赁和无形财产转让等业务制订不同于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或就费用的分摊进行不合理的分配。它不受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只服从于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和跨国公司全球利益最大化目标。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就是要使关联保险企业之间的业务定价有章可循,税收在国际间合理分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主权国家正常的市场竞争,保障市场的稳定发展。
关于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监管的税法规制,最早始于1915年的英国,随后美国于1917年颁布了类似的法规。20世纪50年代,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 FDI)活动日益频繁,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的税法规制不断完善,执法也日趋严格,这些国家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不少可取的经验。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借鉴美国的做法,于1979年提出了著名的《转让定价与跨国企业》报告,该报告坚持了正常交易原则,并对确定有形财产、劳务、资金及无形资产等方面正常交易价格的方式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984年,OECD出版了《转让定价与跨国公司:三个税收问题》报告,作为1979年指导方针的补充。而后,OECD对1979年《转让定价与跨国公司》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该补充修订的新的指导方针《对跨国公司和税务当局的转让定价指南》于1995年公布。1996年,该《转让定价指南》又新增了有关无形资产和劳务两章。1997年,OECD《转让定价指南》又吸收了《关于成本分摊的报告》作为第八章。OECD对转让定价问题一般性指导方针对理论研究和的探讨是持续的和领先的,它以一个全球性知名国际组织的纲领性文件形式将其基本原则固定下来,对全球的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问题研究具有划时代意义。
尽管国际上对生产性企业的关联交易与转让定价的监管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相对完备,但是在金融服务领域内对关联交易与转让定价的确定却没有明确统一的观点。迄今为止,对国际保险业转让定价模型的构建仍处在讨论阶段,着手领导这一讨论的仍然是国际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于2005年6月发表的《保险公司长期外设机构利润分配报告的讨论初稿》(以下简称《讨论初稿》)成为最新研究保险业转让定价的文献。然而该文献重点分析了保险公司所涉及到的主要业务及其功能,对构建一个转让定价体系并没有提出相应的建议。
由于保险业与其他行业有着截然不同的经营特点,因此OECD对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其功能的论证有助于分析跨国公司内部可转让定价关联交易的主要业务,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监管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交易的主要业务,既包括一般跨国公司常见的关联方交易业务,也包括保险公司特有的业务。具体地讲,这些业务主要是跨国保险公司内部的借贷款业务、关联企业之间的再保险业务、母子企业间对无形资产特许权的使用费和跨国保险公司中心服务费。
(一)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的借贷业务
融资对保险公司来说意义十分重大。从监管的角度看,保险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保险偿还准备金,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偿付能力标准;从评级的角度看,保险公司需要保持一定的风险准备金,以获取稳定或者更好的评级;从经营的角度看,保险公司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对此,保险公司关联方一般通过集团内部的借贷款业务实现资金的国际流动,这也使得借贷业务成为保险公司进行、转移税负的一种常见手段之一。
直接签订借贷款合同是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之间借贷业务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实践操作中存在着许多隐性的方式,这些方式也应该归类于借贷业务。常见的隐性借贷业务比如:母公司授权子公司可以使用其资金,使得子公司可以得到更优惠利息的银行贷款;母公司声明子公司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评级结果,但是出于税收筹划的目的子公司必须为此付给母公司一定的费用。除此之外,财务再保险也是借贷业务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保险集团内部的财务再保险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双方约定,一方支付再保险费给另外一方,收取再保险费的一方为另外一方提供财务融通,并对于原保险一方因风险所致损失,负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因为再保险人融通的资金与保险人整体财务状况有显著关系,且其现金流量应大于保险人传统再保险安排的现金流量,所以实际操作中一般母公司为再保险人,子公司为原保险人。将融资为目的的再保险归类于借贷业务,是因为从目的、手段和效果来看,财务再保险都具有显著的借贷业务特点。
通常来讲,保险公司内部关联方借贷业务的定价都不同于无关联企业间的借贷业务定价。这种差异使得合理避税成为可能,但是合理避税的前提同样要求定价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在借贷业务中可以通过运用以下因素进行审核与监管,即假设无关联贷方的贷款价值( Stand-alone Basis)、贷款货币、贷款时间、还款方式、信用风险和其他权利(比如优先还款约定)等。
(二)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的再保险业务
再保险主要是指传统的再保险业务,即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再保险的合同关系中,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由于各个国家之间的税制存在着许多差别,利用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的再保险业务交易无疑可以优化保险集团的税收结构,同时还可以调整集团内部的财务结构,降低责任准备金压力,甚至可以将仲裁地转移到监管更为有利的地区。
如何界定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再保险交易定价的合理性是保险监管部门和税
务部门的难题。因为大量的临时再保险合同都是针对特定的风险进行定价,使得运用“无关联第三方定价”方法难度较大。国际经合组织《讨论初稿》将再保险的功能定义为无关联两方确保通过一个再保险合同来保证必要的人力和财力,实现再保险交易风险的评估和转移。利用这一定义实现对保险公司内部关联方再保险业务定价的难度是非常高的,因为从税收中性原则看很难以通过第三方来证明在什么条件下的人力和在什么条件下的物力对于再保险交易风险的评估和转移为充分的。
实践中采用无关联第三方定价的设想仍然是可以实现的,即不考虑自己投人必要人力和财力的费用,而是考虑转移风险的费用(即预期的可预算风险资金值)。监管部门可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关联企业间基于风险资金值翔实的,可利于比较的建档定价文件,用于确认转移定价的合理性。
(三)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无形资产的使用费
无形资产对所有服务性企业都有着无可或缺的意义。所谓无形资产包括:使用工业资产(如专利、商标、商号、设计或模型)的权利,文学和艺术财产权利和诸如专有技术、行业秘密之类的知识产权。就保险公司而言,典型的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无形资产交易物包括代表着公司整体实力和信誉统一的商号,使子公司可以更有效地控制风险和保证集团的最大利益的由母公司依借其丰厚实力与经验制定的《保险指南》,母公司设计的用于风险评估、定价等软件程序或者保险合同的样本。
子保险公司使用母公司的无形资产,通常都是有偿的。但是对转让的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应该如何定价,是实务中的难点。在无形资产交易中,一方面很难找到可比交易,另一方面即使找到可比交易,由于无形资产交易时价值难以确定,并且即便当时是确定的,在其后的转让期间中也很可能发生变化,使得其正常交易价格难以确定。无形资产一般缺乏可比财产或交易,评估相当困难,而跨国关联企业为了实现集团内部目标,可以随意地确定无形资产的价格,使得利润来源国税收可能流失。
对保险公司关联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监管,可以参照各国和国际组织近年来发展的新转让定价方法——比较利润法。比较利润法的基本特征是根据可比的无关联企业之间独立交易的利润水平,而并不是根据价格水平,来决定关联企业内部交易中应得的利润。可比利润法的理论基础是,尽管可比交易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但其利润水平却应该是基本一致的。不少学者致力于研究关联企业利润水平的确定,德国学者Knoppe提出关于许可证使用费在许可证所有人和许可证使用人之间利润分配比例公式。该公式认为,支付给许可证所有人的费用应当介于许可证使用人在扣除支付许可证特许费之前利润的1/3到1/4之间。该结论已经被许多实证数据证明是可行的。
(四)保险公司中心服务费
跨国公司习惯于由母公司统一提供某种服务,以节省成本和提高竞争力。典型的中心服务包括定期的会计处理、税务和法律的、信息技术、市场营销和企业运营等管理活动。对于直接单一的服务,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内部都不难用传统的转让定价方法确定交易成本。
保险公司的中心服务还包括保险业务直接由海外关联企业进行承保。对于信用保险、运输保险、D&O保险( Director&Officer Insurance)、非传统风险转移(Altemative Risk Transfer)和巨灾保险等业务,跨国公司内部往往设有专门统一负责处理承保和索赔业务的机构,为投保人提供最优化的保险方案。基于跨国公司专门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他们所提供的保险方案一般都综合考虑了财务风险转移和税收筹划等因素。
对该类费用的转让定价监管需要解决两个问题,即税收的归属权和价格的确定问题。由于主要的保险业务都由海外的专门机构完成,而利润来源国的保险公司仅仅负责市场的推广和交易过程的协调,利润来源国如何依据现有法律或国际惯例对本国利润实施征税是问题的症结。许多国家均采用利润来源地征税原则,那么应该将利润来源国的关联企业方看作是跨国保险公司的常设机构。参照《OECD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第5条的规定,利润来源国有权对常设机构在该国取得的利润进行征税。由于风险转移主要通过海外专门机构完成,因此看作常设机构的保险公司实际上扮演着保险经纪人的角色。对常设机构利润额确定的合理性,监管部门可以参照国际保险经纪人对相关风险收取的佣金予以评估。
上文分析了保险公司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重要业务和定价合理性监管的主要方法。本部分将重点从整体的角度分析如何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常规监管。基于保险业的特殊性,监管部门转让定价常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跨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转让定价指南、单一业务建档义务与保险公司内部的费用分摊协定的订立与报告。
(一)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内部转让定价指南
监管部门必须首先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关联方交易内部转让定价指南,将定价体系标准化、定价依据合理化。规范转让定价指南是单一业务建档义务和费用分摊系统的基础。关联方内部转让定价指南应当首先将跨国保险公司内部可能出现的各种交易业务进行分类汇总,根据分类汇总的各项业务分析其无关联第三方定价,即规定计价依据,并且保证计价依据与同行业无关联第三方的定价具备可比性。作为转让定价监管的依据,定价指南必须规定单一业务建档义务和费用分摊系统的内容,并且保证关联方内部在实践操作中能够易于执行,保险和税收监管部门在审核环节中有据可依。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形式各异,总体来讲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业务:跨国保险公司内部的投保业务、关联企业间再保险业务、母公司总部精算业务、资产管理、公司总部会计业务、法律与税务和计算机信息业务,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内部转让定价指南可能无法涵盖所有的业务,对于内部转让定价指南没有涉及到的业务,保险公司应该通过单独建档加以说明。
(二)单一业务建档义务
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单一业务建档义务的规范。单一业务建档义务主要针对大规模的再保险合同或者大型融资交易。单一建档义务的目的是便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外部、税务监管部门的税务稽查和保险监管。单一业务建档需要说明交易双方在法律上和商业往来中的关系,具体采用的定价标准和定价是否与无关联第三方具有可比性。
具体而言,大规模再保险合同的建档需要披露以下要件:包含再保险详细内容的再保险合同、标准的原保险合同、精算定价模型和保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足以证明定价具备与无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可比性的各项指标。如果保险公司自身存在着与无关联第三方类似的再保险交易,应该将与无关联第三方类似交易的价格模型和合同也一并存档。对于大型融资交易,建档内容应该至少包括以下要件:融资交易合同、公司之间的法律结构和股权结构、交易的基本数据和交易价格具有第三方可比性的各项指标。
(三)保险公司内部费用分摊协定的订立与披露
监管部门必须规范保险公司订立内部费用分摊协定和要求严格执行该协定并且予以披露。保险公司内部费用分摊包括母公司用于子公司的专属费用或共同费用。专属费用是指专门为某一归属对象发生的,能够全部归属于该归属对象的费用。共同费用是指并非为专门某一归属对象发生的,其费用也不能全部归属于某归属对象的费用。典型的保险公司共同费用例如由母公司开发的集团保险指南(Underwriting Guideline)、索赔处理软件、公司评级等开销。这些费用一般都由母公司先予以支付,但是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都可以从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费用分摊系统并且予以披露,就是要确立共同费用在跨国
保险公司内部合理化地分摊,规范跨国保险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提供保险公司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基本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分摊目的和管理水平的不同,认定的分摊结果也会因之不同,即同一项费用在不同的分摊目的下会认定为不同的属性。此外,保险公司管理和核算水平不同,费用的细分程度就会不同,费用认定结果也会不同。所以,保险监管中必须要求保险公司内部费用分摊系统至少应该包含以下要件:专属费用和共同费用的认定,重点分析可分摊共同费用的特点、种类和会计科目归类;共同费用的分摊程序和标准,重点分析母公司承担费用比例的界限,扣除母公司承担费用后子公司间可分摊费用的核算、费用的分摊标准和分摊方法。
随着我国保险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和组织架构的复杂化,以及资金运用渠道日益拓宽,保险公司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日渐增多。为了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已经陆续颁发了针对外资保险公司与中国分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的相关转让定价监管措施。保险公司关联企业内部的转让定价与监管是近年来保险监管部门和税务稽查部门面临的新的课题。尽管这一课题还没有受到世界各国专家学者的普遍关注,但是可以预见随着国际保险业一体化的纵深发展,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体系将在未来协调保险业利润和税收的国际分配,促进国际保险税收监管合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跨国保险公司不断进军中国保险市场,中国保险公司也开始尝试海外融资或者拓展海外市场,国际保险业的税收分配与国家利益密切相连,如何构建国际保险业的转让定价体系必须开始成为中国保险学者探讨的课题。中国目前正处在保险税收体制改革的探讨阶段,监管部门在探索改进国内保险业纳税体系的同时,也应当从国际视角出发,前瞻性地把握国际保险业可能出现的税收问题,维护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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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是一种无形资产;“品牌”就是知名度,有了知名度就具有凝聚力与扩散力,就成为发展的动力。企业品牌是城市经济的细胞,企业品牌是带动城市经济的动力。而企业品牌的建设,首先要以诚信为先,没有诚信的企业,“品牌”就无从谈起。其次,企业品牌的建设,要以诚信为基础,产品质量和产品特色为核心,才能培育消费者的信誉认知度,企业的产品才有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品牌建设包括了品牌定位、品牌规划、品牌形象、品牌扩张等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保险公司品牌建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买保险给自己带来的益处。保险公司更是遇到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期,从保险公司品牌建设的基本理论出发,先后分析了保险品牌的特点以及行业现状,提出保险公司品牌建设策略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保险公司; 品牌建设。
美国营销专家 Larry Light 40 年前曾这样描述未来市场竞争,“未来的市场营销将是品牌的战争,是品牌互争高下的竞争。商界与投资者将清楚地认识到品牌才是公司最宝贵的资产,拥有市场将比拥有工厂更加的重要,拥有具有市场优势的品牌将是拥有市场的唯一途径。”保险公司具有与其他行业不同的属性,保险的产品多属于服务行业,买保险本质上来说就是买服务。保险特点的无形性和抽象性决定保险公司销售的是对客户的承诺,只有客户认可其品牌,也就接受其承诺,保险公司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同时不断保持和扩大其市场份额。
品牌是什么? “品牌”一词来源于古斯堪的那维亚语 brandr,意思是“燃烧”,指的是生产者燃烧的印章烙印到产品。最古老的通用品牌是在印度,吠陀时期( 9000 ~10000 年前) 被称为“Chyawanprash”,广泛应用于印度和许多其他国家,以受人尊敬的哲人 Chyawan命名。意大利人是最早在 1200 年代在纸上使用品牌水印形式。保险行业引进品牌的概念则相对较晚,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品牌可以从两个角度衡量。从保险公司的角度,保险的品牌就是给保险公司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的资产,他的载体是用以和其他竞争者保险公司的产品或服务相区分的名称、术语、象征、记号或者设计及其组合,增值的源泉来自于客户心智中形成的关于其载体的印象。从客户角度,保险的品牌就是客户对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服务的一种评价和认知,是一种信任。
从市场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从实质上讲,保险是一种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的特殊债权关系凭证。因此,保险公司产品销售水平的提高,关键在公司的信誉的保值,体现在品牌方面就是其社会影响力。
一方面,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好的品牌不仅可以提高其市场份额,增加其利润空间,扩大其业务规模,而且可以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规范公司经营,提高其科学化管理水平。企业要想长期生存与发展,强势的品牌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借助品牌发展之势,进行企业管理升级、企业文化深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品牌的建设。从而形成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
本论述从保险公司品牌特性出发,通过对我国保险品牌战略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探索保险公司品牌战略建设。
保险行业特殊的属性决定了保险品牌与其他行业相比较具有不同的品牌特征。研究保险公司品牌建设,有必要先对保险公司品牌的特征进行研究,如图 1所示保险公司品牌应主要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1. 1 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个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管理的基本思想就是人是管理中最基本的要素,人是能动的,与环境是一种交互作用: 创造良好的环境可以促进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 协调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将企业变成一个学习型组织,使员工实现自己目标的同时实现组织目标。在此过程中,企业进一步了解员工使得企业目标更能体现员工利益和员工目标; 以人为本的管理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人的发展是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前提。保险公司卖的是服务,在品牌建设的管理方面体现以人为本就是要在公司日常经济和社会活动中,都体现对人生命的尊重。保险具有人类特有的“同舟共济”的人文精神,正是这样一种人文精神,彰显出了人的价值和尊严。
1. 2 卖保险卖信誉。
保险公司销售的保险产品实质上是公司信誉的载体,客户在接受公司产品的同时也接受了公司的承诺服务。保险品牌做顾客承诺,给予客户价值让渡的超值服务,用诚信感动对象。保险交易具有特殊性,保险公司先收取保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因此,保险公司的品牌承诺尤显重要。兑现承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就更为重要。中国很多保险公司在 2008 年 5·12 汶川特大地震中的表现可见一斑。
1. 3 服务至上表现。
当今社会,大到买房买车,小到买衣买鞋,产品销售从深层次意义上说,已经成为服务的附属品。客户的需求不仅仅是产品本身,更是产品附加的服务,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关系企业的生命,尤其是保险行业更是如此。保险属于服务行业,一流的服务水平可以使公司脱颖而出。德法集团( State Farm Insuranee Com-pariles ) 是美国最大的财险公司和前 10 位的寿险公司,以拥有服务周到的代理人队伍著称。它的广告语是“像一个好邻居,德法集团在你左右”。它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加州大火逼近家门,一位德法集团的代理人没有顾上收拾自家细软,只是及时带走了投保的顾客名录和支票簿。
在人们望着焚烧殆尽的家园发呆时,这位代理人正忙于寻找自己的客户,送上赔偿支票。
1. 4 “践行渐远”现象。
践行就是兑现承诺,落实行动,诚信服务,践行才能渐远。诚信,在一般意义上,“诚”即诚实诚恳,主要指主体真诚的内在道德品质; “信”即信用信任,主要指主体“内诚”的外化。“诚”更多地指“内诚于心”,“信”则侧重于“外信于人”。是企业尤其是保险服务企业的生命线。没有诚信的保险公司就失去了灵魂。
“三鹿奶粉”事件、“猪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冠生园月饼”事件等等无不是失信于民导致企业失败的鲜活例子。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是一种以诚信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契约承诺。保险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决定了保险业较其他行业对诚信的要求更高。因此,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是保险公司的立业之本。
1. 5 目标愿景导向。
品牌承载着公司的目标愿景。具有优秀品牌的公司总是有一个清晰的愿景、传达给企业内部员工、企业客户群清晰的信息,与竞争对手清晰地差别开来。一方面确保企业内部员工保持对品牌的激情,在对顾客服务中,将品牌的热情、责任和使命传达给目标顾客,让目标客户产生共鸣; 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消费者更容易将本公司品牌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从琳琅满目的同质产品中独选本公司品牌,并保持品牌记忆和持续认可。
中国加入 WTO 以来,中国企业不断受到外来企业的冲击,保险公司面临同样的问题。同时,伴随我国国民经济的腾飞,我国金融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而保险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市场份额也随之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保险业基数越来越大。面对同行业竞争,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在“品牌”战略上大做文章,市场日趋白热化,竞争更加激烈。即使像中国人保这样的已有 50 多年经营历史,并且已经铸就了强大品牌优势的保险公司,对品牌的建设与渴望、对企业形象的塑造也从不敢懈怠。当今保险市场激烈的竞争已演变为品牌的竞争,保险品牌建设是保险公司的内外影响力的需要,是保险公司科学化经营管理、扩大市场份额重要保证,是激发保险人创业创新热情的重要手段,更是顺应保险行业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创一流的保险品牌就意味着高附加值、高利润、高市场占有率。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随之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在品牌建设方面也做了很多文章,取得了一些进步成绩,但与行业发展目标任务相比,与国际同行和国内其他行业品牌建设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品牌建设状况不容乐观。其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 1 品牌建设宏观水平较差。
宏观上,品牌的形成以及接受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地域文化的影响。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已有意识到品牌在公司成长建设方面的重要程度,已有不少公司从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重新审视品牌。但概括来说,目前保险公司品牌建设宏观土壤还不够丰厚,存在特色不鲜明、感染力缺乏和社会影响力低下等问题。
品牌战略在一些保险公司虽然得到了认可并应用,但品牌建设与传播缺乏战略高度的宏观把握,企业品牌和业务推广联系不紧,品牌策略相对孤立,与市场动态脱节,大量所谓的保险产品品牌处于劣势状态。有的保险公司推出的多株产品,处于单拼单干状态,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很低,且和企业品牌的相关性较弱。
2. 2 品牌建设管理能力低下。
第一,大多数保险公司品牌建设停留在空喊口号层面,或者纸上谈兵,遇到上级部门检查时,临时抱佛脚,应付差事。有些保险公司虽然成立了品牌建设委员会,但工作也主要集中于品牌宣传,没有真正理解品牌建设的内涵。第二,缺乏有效的品牌管理控制机制,没有明确问责制度,没有有效的绩效考核激励方式。
品牌建设工作懒散,甚至有些保险公司经理只重视市场人员推销能力培养,其他一概不谈。殊不知,品牌的建设对市场推广起到支撑作用。第三,不少保险公司品牌建设的内部工作管理机构混乱,多数公司由党组部门搞文化管理,企划部门抓品牌宣传,各业务部门各为其政,缺乏有效的协同合作,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工作链条脱节和职责权限混乱的现象,品牌建设的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
2. 3 品牌建设存在理解盲区、误区。
部分保险公司认为品牌建设就是品牌宣传,就是做广告、搞推销、吸引顾客,重视用华丽的宣传提高公司知名度而忽视客户需求导向,甚至不惜重金投向电视广告。忽视客户的基本需求、心里需求以及价值取向等要求,从而公司服务能力低下,硬件、软件水平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如前文所述,即使将品牌上升至战略层面的公司,其战略规划往往不够长远,战略重点甚至有所偏差,缺乏科学的实施策略计划。更没有将品牌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随意性较大,系统工作微乎其微。
2. 4 行业品牌建设滞后。
与其他行业部门相比较,保险行业建设比较迟缓,其品牌建设也随之滞后。尽管随着行业的发展,保险行业建设也取得一定进展,取得一定的基础,并且有继续提升的势头。但相比较而言,保险行业品牌建设还有很长路要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广大保险人对其推行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文化价值,希望得到全社会的认同; 希望其形象工程,得到全社会的认可。第二,全社会也要求保险行业能够切实解决其合理理赔难、购置保险误导等问题,希望保险业有其品牌形象。因此保险行业品牌重塑迫在眉睫。
基于以上关于我国保险行业品牌建设的现状分析,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品牌建设一方面关系到保险行业的整体公司形象、社会影响以及关系到整个行业能否正常持续健康发展,任何保险公司欲做大做强,仅仅认识到品牌培育的重要性还不够,还要落实行动上,积极培育品牌、促进品牌健康成长,当前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3. 1 树立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品牌定位理念。
品牌建设虽然是为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服务,但从根本上说,公司产品是为客户而设计,品牌是为产品而增值,品牌建设也就要从客户角度入手。即建立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品牌定位。品牌定位的方法有很多,最终能否取得成功,则有目标客户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企业做的宣传广告的多少。一个产品如果对客户没有用,其品牌也就是失败的品牌,公司也就是失败的公司。对于保险这一特殊行业,其品牌的做得好坏体现在最终目标客户明白其所得利益的程度,同时保持其在客户群体中的形象,以期其能够成为重复购置的回头客户。此外,消费者接触产品种类数量众多并且繁杂,如何在众多的品牌中脱颖而出,单纯靠广告宣传、地毯式轰炸等非正常回扣手段,只能是揠苗助长。
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坚持市场调查研究,在充分掌握消费者的需求、欲望和偏好的基础上,加强品牌与顾客的关联,才能确保品牌定位的准确,最终通过利用品牌获取竞争优势。
3. 2 持续提升品牌创新能力。
十六大报告曾经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企业、个人,创新才能保持强盛的竞争力。创新对于品牌来说则是生命力。随着我国经济在加入 WTO 后的步伐不断加快,保险市场开放化、规范化、国际化的程度也在逐步加深,保险产品创新、品牌创新越来越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支柱。品牌存在一定的寿命周期,如果不注入新鲜血液、赋予新鲜活力,很快就会被同行业其他强势品牌所挤兑。所以,企业为了市场永驻,在继承原有品牌力量的基础上,要不断拓展品牌覆盖面、加深品牌渗透力。因此,只有大搞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文化创新、经营管理创新,从而辐射到品牌创新,企业和企业品牌才能持续旺盛的生命力。
3. 3 加强内部管理科学化,诚信服务。
任何一个依赖营销发展的企业都有一本经营经,“内部靠管理、外部靠品牌”,高效率的公司管理机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制度规范化的管理手段,诚信经营的服务理念是保险公司品牌建设的重要保障,是保险公司获得长期稳定发展的基本前提。第一,吸引优秀人才队伍,完善经营管理体制,有效的绩效控制市场人员准确向顾客推销传递公司品牌,杜绝误导客户销售行为; 第二,引进业务流程再造,强化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从制度上堵住有损品牌建设行为的源头,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财务、法律纠纷等方面形成的公司风险。第三,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起到售后监督作用和对新产品开发起指导作用。第四,营造诚信的营销环境,促进保险企业的长足发展,持续经营。
3. 4 以企业文化为根基,提升品牌内涵。
企业文化建设是品牌建设的根基与平台,品牌建设离不开企业文化建设铺路,文化引导品牌的方向,品牌反作用拉动文化的进一步提升。文化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品牌富有个性地区别于其他品牌力量的强弱。随着现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保险公司也一定程度上趋于同质化,只有文化内涵深厚,个性鲜明的品牌才能深入消费者群体,从而创造更高的品牌价值。因此,做品牌必先做文化,重视品牌核心文化的建设,重视和研究公司文化现象、文化行为、文化结果,不断推陈出新,找出适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文化战略道路。
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人民的追求更多地从物质层面解放出来向精神层面转移,在满足了马斯洛提出的人的七大需求层次的基础层次即生理需要的情况下,人们开始追求更高一层次的安全需要。保险公司作为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公司应该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发扬现有行业现状的优秀成果,开拓创新,借助品牌的力量,科学发展,长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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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现阶段的健康保险公司的发展来看主要有几个重要的保险公司,其中的人保健康在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总业务的规模上所占据的份额是最大的。我国子啊健康保险的产品市场发展上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而对这一方面的理论研究也相对较少,所以为能够推动我国在这一方面的发展,加强理论上的研究就有着其重要性。
保险主要是对可能发生的不确定事件实施预测以及收取的保险费用的方法,进而来构建保险基金并以合同形式吧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故此在这一特征上就能够看出保险营销也有着和其他商品所共有的特征。保险市场的营销主要是为了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并抵抗风险所展开的活动,并以此来对企业的经营战略进行实现。健康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间由于疾病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所给付的保险金的保险,健康保险和传统的寿险相比较而言有着其自身的特性[1]。
保险市场营销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对消费者需求的满足并实现企业的经营战略目标,是在多种多样的营销活动下来满足实际消费者需求的。在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得到有效扩展过程中就有着潜在的市场发展机遇,所以为能够保障企业的健康持久发展,保险市场营销就要能够将保险公司的形象得以树立,通过科学的营销手段进行巩固企业再保险市场中的竞争力。
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健康险市场处在相对稳定的发展状态,和强大的市场潜力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健康险还处在初级阶段,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专业化的程度低以及风险控制能力弱等诸多的不利因素。人寿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结构主要分为团险以及个险,从个险产品方面来看主要有住院医疗保险以及大疾病保障产品等,而团险则有团体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以及重大疾病保障产品等。从住院医疗保险产品来看,主要就是在客户发生了疾病风险过程中要采取住院治疗的,然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进行支付相应的保险金产品[2]。人寿保险公司在自身的组织结构上是不断改善形成的,主要是将客户作为中心,并在组织结构当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不同的组织进行业务的独立操作,这样就在实际的业务能力上有了大幅的提升。
人寿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健康险的产品相对比较单一化,并且也缺少自身的特色。一些专业化的营销组织架构还没有得到完善,在销售工作方面主要还是依靠着业务员各自资源禀赋以及行业经验自由组织的经验等,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上岗培训的效果,这样就会造成对客户的错误引导以及业务操作不规范的现象。
另外就是在实际的健康险销售渠道方面较为单一,健康险销售的渠道还是依靠对人员的广泛招聘的形式,通过业务员来进行上门开展业务,而在新的渠道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就对客户购买健康险需求的满足有着影响,加上对保险营销的重视度还比较缺乏以及财力的投入较为匮乏等,这些方面的问题就会使得保险营销的工作受到阻碍[3]。还有在客户的战略定位上没有合理化,并且在经营理念以及具体化的服务上也没有科学化的体现,这些方面都需要进行及时的解决。
第一,保险企业要想将自身的竞争力得以有效提升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能够从多角度进行策略的实施。在电话营销这一方面是利用比较广泛的,电话营销的策略实施主要是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实现的保险营销目标活动,在成本上会相对较低,并且能够直接操控以及有着较广的覆盖范围。除此之外的网络营销的方式也比较流行,这在经营成本上能够得到最大化的降低,并能够有效满足消费者不限时间地点的投保需求[4]。
第二,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营销策略中的公益宣传手段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种营销策略,在这一策略实施下能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主要可通过人文论坛以及教育讲座等大型公益活动来向客户进行健康保险的宣传,并为公司的良好形象进行树立。
第三,对人寿保险健康险的营销产品策略的实施是重要的突破口,在这一过程中要能够通过创新思维以及专业化的管理手段来对市场进行开拓,进行开发新型的健康险产品,而在产品的开发过程中还要能够秉持整体的观念,对产品的序列进行丰富化,还要能够强化产品的组合模式,在销售的效率上进行有效提升。
第四,针对发展中的健康保险公司来说,要能够将媒体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加快健康保险体制的改革,在配套措施上进一步的完善。从具体的措施实施上主要就是要能够构建以利润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目标,构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和市场经济需求相契合的决策机制进一步的完善,提高健康保险核心竞争力。再者就是要能够加强产品技术的创新力度,这样才能将发展的动力得以有效增强,并且要能够在竞争力强化过程中重视技术上的创新[5]。
第五,对健康保险营销策略的实施还要能够对业务员薪酬激励政策加大改革的力度,采取实收进度优胜奖来促进业务的均衡发展,也要能够考虑细分市场的特殊性。对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要能得到有效加强,对健康保险的营销人员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对新的保险营销人员要通过严格的帅选,在系统化的测试方面来确定相关人员适不适合从事这一行业,只有经过严格的考核之后才能够实施开展各种保险业务。
第六,要在健康保险的宣传力度上进一步强化,并要能够营造良好的信用文化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对健康保险的购买力也有了提升,但在保险知识以及健康观念的全面认识上还有待加强。所以这就需要对健康保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的加强,诚信作为保险文化最为基本的特征,是对健康保险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为能够将健康险市场营销的效果得以最佳的体现就要在诚信建设上得以保障[6]。
总而言之,人寿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在营销策略的实际实施过程中,有了很大的效用发挥,在当前的科学技术不断加快的同时,对健康保险营销的进一步发展也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所以要能够通过营销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的基础上进行推动健康保险的整体进步。由于本文篇幅限制不能进一步深化探究,希望此次理论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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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狭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至于为什么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这一理论,恩格斯在1886年曾经作了说明。他说:“我不能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够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至于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的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重要意义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因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的理论,同时又是一种科学的信仰。在新疆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这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更是培养创造性人才的保证。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对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平演变与抵御“三股势力”分裂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要树立正确的信仰,我们就要弄清楚何为信仰,还要明白哪种信仰是正确的。说到信仰,大家或许在大脑里就会与宗教联系起来,因为在大多数人头脑里信仰就是指宗教信仰,那么究竟何为宗教,何为信仰呢?信仰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精神生活方式,是人们对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观念体系的信奉和遵行。而我们日常谈到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是我们正确的选择。在新疆的大学生当中,尤其是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并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对我国今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信仰是人生的“主心骨”。信仰是指人们对某种事物或思想、主义极端尊崇和信服,并把它奉为自己的精神寄托和行为准则,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宗教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而宗教信仰,是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们对所信仰的神圣对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这种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现和贯穿于特定的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中,并用来指导和规范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行为。它也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一种科学的理论,同时又是一种科学的信仰。它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精神支柱和奋斗旗帜,是迄今为止人类信仰史上最伟大的信仰,是科学的、现实的、健全的、崇高的信仰。它的产生是人类信仰史上的伟大变革,彻底改变了人类信仰的面貌,代表了人类信仰发展的方向。
作为新疆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我们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因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的理论,同时又是一种科学的信仰。新疆是少数民族聚集区,民族的分布呈现多样形式,并且存在多种宗教形式。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是建设社会的主体力量之一,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只有引导新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才能保证新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世界上最科学的真理,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当今世界上最科学的信仰。恩格斯曾告诫说“认为人们可以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去找一些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用的定义”是一种“误解”,马克思主义的一切理论观点都以事实为主要的依据,马克思主义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它必须要求理论要随着实际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的、现实的、健全的、崇高的信仰,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人生观及价值观。邓小平曾经说过:精神污染的危害很大,足以祸国误民[1]44。学生们的精神信仰是极其重要的,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同学来说那就更加重要了。对于偏远地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新疆来说,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我们大学生必须要做的第一件事。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精神支柱和奋斗旗帜,是迄今为止人类信仰史上最伟大的信仰。是我们要坚定的信仰,在全面贯彻和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为了保护新疆社会发展和稳定,少数民族大学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要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意义。
(一)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和培养创造性人才的保证
新疆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新疆世居的民族有十三个,民族呈现多样性,并且存在多种宗教形式。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也是建设新疆的主体力量。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希望,只有培养大学生才能够保证我们下一代的繁荣和发展,更重要的是将他们培养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在新疆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更是培养创造性人才的保证。大学生只有把个人发展与这一共同理想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找准自己的人生定位,才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做到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勤奋读书,勇于实践,不断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政治文化素质,最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与培养社会事业接班人的根本保证
大学生是社会中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我国众多人口中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少数成员,在新疆那更是少之又少,尤其是在南疆地区受教育的人相对较少。大学生在课堂上学到了知识,培养了素质,自觉树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因此说大学生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主力军,大学生只有把个人发展与这一共同理想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找准自己的人生定位,努力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勤于读书,勇于实践,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政治文化素质,最终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平演变与抵御“三股势力”分裂活动的需要
新疆发生的暴乱和恐怖事件几乎都是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策划所制造的,“三股势力”就是利用宗教意识和民族意识来煽动群众,进一步制造社会动乱,进行武装暴乱,这就直接影响了新疆社会稳定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在新疆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信仰观来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三股势力”分裂活动,这也是作为受到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来说的一个正确的价值取向,新时代的大学生要加强思想上的教育,要在思想上筑起“反渗透”、“反颠覆”的防线,要坚持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教育。
作为当代大学生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武装头脑,并且要把党和国家的政策统一起来,并且努力运用于实践当中,进一步使我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是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精神支柱。作为大学生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动摇,要明确自己的立场,要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三股势力”分裂活动,因此说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我们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必须坚持的信仰。
新疆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新疆的社会发展,要使新疆能有快速的发展,必须依靠新疆的高素质人才。大学生作为高素质人才的主力军起到了主导作用,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就是这个主导力量的领头军,马克思主义信仰对于新疆大学生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信仰,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的理论,同时又是一种科学的信仰。大学生只有把个人发展与这一共同理想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找准自己的人生定位,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要做到“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勤于读书,勇于实践,努力提升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政治文化素质,最终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及可靠接班人。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发展和现代化发展的根本保障。马克思主义是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马克思主义也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同时也是我们强大的精神支柱。
作为大学生,我们始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动摇,要明确自己坚定的立场,要坚决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三股势力”的分裂活动,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才能保证新疆大学生有着正确的思想意识方向。当代大学生要加强思想上的教育,就要求我们大学生要在思想上筑起“反渗透”、“反颠覆”的防线,要坚持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教育。从而进一步提升我们大学生思想文化素质和科学文化信仰,因此,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对于新疆大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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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牌是专有的品牌。品牌是用以识别生产或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的。品牌拥有者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定,享有品牌的专有权,有权要求其他企业或个人不能仿冒,伪造。这一点也是指品牌的排他性,然而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没有很好的利用法律武器,没有发挥品牌的专有权,近年来我们不断看到国内的金字招牌在国际市场上遭遇的尴尬局面:“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100多个品牌被日本抢注,180多个品牌在澳大利亚被抢注,……如此等等人们应该及时反省,充分利用品牌的专有权。
2.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由于品牌拥有者可以凭借品牌的优势不断获取利益,可以利用品牌的市场开拓力形象扩张力,资本内蓄力不断发展,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品牌的价值。这种价值我们并不能像物质资产那样用实物的形式表述,但它能使企业的无形资产迅速增大,并且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3.品牌转化具有一定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品牌创立后,在其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的不断变化,需求的不断提高,企业的品牌资本可能壮大,也可能缩小,甚至某一品牌在竞争中退出市场。品牌的成长由此存在一定风险,对其评估也存在难度,对于品牌的风险,有时由于企业的产品质量出现意外,有时由于服务不过关,有时由于品牌资本盲目扩张,运作不佳,这些都给企业品牌的维护带来难度,对企业品牌效益的评估也出现不确定性。
4.品牌的表象性。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不具有独立的实体,不占有空间,但它最原始的目的就是让人们通过一个比较容易记忆的形式来记住某一产品或企业,因此,品牌必须有物质载体,需要通过一系列的物质载体来表现自己,使品牌有形式化。品牌的直接载体主要是文字、图案和符号,间接载体主要有产品的质量,产品服务、知名度、美誉度、市场占有率。没有物质载体,品牌就无法表现出来,更不可能达到品牌的整体传播效果。优秀的品牌在载体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如“可口可乐”的文字,使人们联想到其饮料的饮后效果,其红色图案及相应包装能起到独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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