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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是一个人在参与实践活动中所引起的一系列感受,它能引发强烈的表达欲望,而且还善于在运用中体会字句的含义,久而久之,便可以达到学会识字的目的。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相关基础教育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低年级学生的识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语文学习的角度讲,它要为日后的一切学习打好基础。在我国语文教育上,识字向来是启蒙教育阶段的教学重点。它是学生从运用口头语言过度到书面语言的桥梁,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识字教学质量关系到小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和发展。随着课改的深入,识字教学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工程被提到日常教学的议程上。那么,作为低年级的语文教师,如何将识字教学有声有色地进行下去,以达到“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呢?在这里,我浅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在学习过程中,教给学生方法远比教给知识重要。低年级学生在短短两年时间内要认识2000左右的字,显然要求教师尽快地“授之以渔”。教给学生识字的方法,则是识字训练的重点。教师要充分挖掘教材的因素,由浅入深地提高学生的识字能力。学生掌握了方法,识字的兴趣、能力就会有显著提高,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学生年龄特点,教师在教授方法时一定要先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继而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这样他们才学的进去。因此我认为在教的过程中要变换“花招”。
低年级的学生年纪小,对新鲜事物很是感兴趣,在识字过程中不妨以他们感兴趣的方式来引导他们学习。
1、找不同
刚开始我的识字教学都是我念学生跟读,时间不长他们就感到疲倦,学习兴趣不大,而且出错率高。可是有天在学习“目”字的时候,有个小男孩突然大声说道:“老师,这个字和‘日’好像啊,就是多了一横。”一语惊醒梦中人,学生这突然的一句让我意识到了这是个很好的识字的契机。为此,在识字教学中,我经常在熟悉中找新字。例如,教学“喝”和“渴”时,我让学生自己说一说怎样记住这两个字,一位学生说:“喝水要用口,所以它是口字旁;而‘渴’是人口渴了,需要水,所以放点水在旁边喝。”他这样一说,其他的学生也跟着仔细一瞧,也发现了“渴”和“喝”的不同,加深了对这两个字的印象,出错率就低了。我把这归结为识字游戏“找不同”,同时也提高了学生形近字组词的能力。
2、做动作
字的特点是音形义结合紧密。在教学生字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联系实际,进行趣味教学。例如,学习“大”字的时候,我请一位学生站在前面,把自己双手双脚都张开,让其他同学瞧瞧像什么?学生很快就得出:像人把双脚都张开就是“大”字。学习生字不仅要动口还要动手,例如学习“头”字,可让学生摸摸自己的脑袋。学习“口”字,可以让学生摸摸自己的嘴巴。学习“飞”字,可让学生做一做飞的动作。特别是在学习部首“扌”的时候,我经常让学生以动作来认识字,既能认识字,又能记住字义。
3、猜谜语
猜谜语是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在识字活动中进行了猜字谜、编字谜,不仅调动了学生识字的兴趣,而且巩固了生字。一开始老师先示范出字谜。例如:一扇小窗细又长,两只眼睛明又亮(目);一张大嘴四方方,里面空空无家当(口);什么圆圆像盘子(日)?什么弯弯像小船(月)?什么清清哗哗流(水)?等等,当学生从中发现了乐趣时,教师就趁势发动学生开动脑筋自编谜语。教师经常在课堂上渗透了这种做法后,学生就会自己去发现,自己去编字谜。字谜编得好者,可获得“编谜大王”。于是,一个个精彩的字谜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上小下大(尖);两人土上蹲(坐);一人门里蹲(闪);一只手放在眼睛上向远处(看);翻过两座山就有(出)路;……以至于在后来的教学中总能见到这样的情景:嗨,我说个谜语让你猜一个字,你能猜出来吗?每当听到这样的话,总是喜上眉梢,学生的识字兴趣提高了。
4.找帮手
团结协作的师生关系是营造良好课堂氛围的重要因素。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可以让学生通过同桌互学,小组及大组共同学习、共同参与及游戏等形式,逐渐养成互助互爱、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良好的学习习惯,并从中感受到亲如兄弟姐妹的同学关系,从而使学生提高了学习兴趣,并促进了认知与感情的全面发展。
1.从观察事物中学说话,学会识字。
这可以要求孩子从观察身边的事物做起,如:小草的颜色,苹果的样子等等,让他们观察自己最喜欢的东西,说说它的名称及特征,并边看边识字。由于他们有备而来,观察比较细致,介绍时就毫不费力,因此,识字速度也快了。
2.从生活中学会识字。
去年在上《自选商场》的时候,学生们很兴奋。因为这篇课文全是我们生活中的场景——去超市买东西。这可让学生感觉自己是准备去超市买东西的。很快地,学生把一些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物品让学生从生活中日用品的名称、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内容的熟悉中,提高识字水平。让学生遇到不会写的字或不会读的字,应该通过多问、多查字典等多种渠道来不断提高识字水平;也可以从生活所见所闻的事情中去观察汉字,让学生养成注重平时积累素材的良好习惯,做到勤学苦练等,这同样可以提高学生的识字能力。
3.从自我体验中学会识字。
体验是一个人在参与实践活动中所引起的一系列感受,它能引发强烈的表达欲望,而且还善于在运用中体会字句的含义,久而久之,便可以达到学会识字的目的。同时,教师应在传授知识中成为小学生的引导者、促进者和合作者,以教师的自我体验生活去感染学生,使他们也能在自我体验中去学会识字。
总之,只要应用创新的教法,配合以妥当的教学,小学生识字技能的提高是不成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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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班主任通过对学生行为的观察,可以达到了解其思想状态的目的。小学班主任的管理艺术教育对于班级管理有着重要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小学班主任的管理艺术基础教育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小学班主任的管理艺术基础教育》
摘要: 班主任管理艺术是班主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结晶,是自身教育理论修养与教育教学经验融汇贯通的结果。
关键词: 班主任;艺术;技巧
班主任工作是一项长期细致的教育工作,不仅有其自身的规律,也有许多方法和技巧。掌握和运用这些方法与技巧,会使班主任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班主任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与学生的沟通。沟通也是一门学问,甚至是一门艺术,我在担任班主任期间总结了一些与学生沟通交流的技巧,在班级管理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第一、倾听的艺术。
沟通是双向的。我们并不是单纯地向别人灌输自己的思想,我们还应该学会积极的倾听。倾听的能力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技巧。首先要表示出诚意。听就要真心真意地听,对我们自己和对他人都是很有好处的,安排好自己的时间而去听他人谈话是一件很值得的事情。其次要有耐心,一是要等对方把话说完;二是别人对事物的观点和看法有可能是你不同意的,但应试着去理解别人的心情和情绪;三要适时进行鼓励和表示理解,谈话者往往都希望自己受到理解和支持,因此在谈话中加入一些简短的语言,如“对的”“是这样”“你说得对”等,或点头微笑表示理解,都能鼓励谈话者继续说下去,并引起共鸣。
第二、观察的艺术。
班主任通过对学生行为的观察,可以达到了解其思想状态的目的。《小学班主任》一书中认为:班主任在工作中越是善于观察,就越能深刻地认识自己的学生。观察力是班主任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观察要求能看出学生个性中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品质,把它们跟表面的、暂时的、非固有的特点区别出来,并能认识学生发展的基本趋向。班集体是由学生组成的,每个学生都有他自己独特的性格、智慧、行为特征。教师应及时了解每个学生的心理状态、家庭状况、人际关系等,了解和掌握了这些,有助于及时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困难,解决各种困惑。例如一个平时上课很专注的学生一段时间里突然变得萎靡不振,上课走神。我注意到这一点后,私下向他了解,原来是家庭矛盾引起的。通过谈心,解开了他的思想疙瘩,又恢复了以前的学习状态。
第三、谈话的艺术。
谈话是班主任对学生实施教育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也是班主任必备的基本功。谈话是一种双向活动,它不仅需要真诚和信赖,而且需要技巧和机智。一要有充足的准备,要明确谈话的内容、方式、目的;二要拉近距离,做学生的贴心人,学生最爱向知心人说知心话,因而谈话时班主任应注意自己的角色,把学生当做朋友,以自己宽厚的师爱去赢得学生的信服,如此,就像掌握了一把神奇的钥匙,能助你步入学生的心灵世界;三要“说服”,不要“压服”,学生有不同的的观点,要耐心分析,谈自己的看法时要婉转,不要用命令的口气。
第四,、管理的艺术。
陶行知说过“教是为了不教”,魏书生认为“管是为了不管”。小学生需要管的地方太多了,大到世界观的形成、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小到坐立行走、穿衣打扮,如果事必躬亲,无所不管,那就成了保姆的角色,容易陷于琐碎,也不利于小学生的自我管理与成长。要管大放小,分清主次,学生能干的放手让他们去干,充分发挥学生在班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逐步锻炼和培养学生自我管理和教育能力。
第五、处理突发事件的艺术。
著名管理学家西蒙指出,突发事件的实质,是非程序化决策问题。处理突发事件是一种非程序化决策。正确、恰当地处理突发事件考验班主任的智慧。一般来说,冷静、灵活、公平、幽默、果断等是必不可少的。班里同学的文具总是莫名其妙地不见;刚要上课就发现有一名女学生在哭,没教室就看见两位男生挥拳相向……这些场景在很多班级出现过。如何处理这些事件,是对班主任智慧的考验。如果说平时的教育、管理是淙淙溪流,那么突发性事件就是一朵朵浪花。教师要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突发事件,保持冷静平和的心态,切忌以个人喜恶来影响处理的方式和结果。要实事求是、公正无私,让学生心服口服。不要把突发事件看作坏事,要把它看做一个成长的契机,让当事人和全班同学在问题的处理中有所收获,思想和认识得到升华。
班主任艺术是班主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结晶,是自身教育理论修养与教育教学经验融汇贯通的结果。相信通过自己不断的实践探索,会逐渐掌握更多的管理技巧,使班主任管理艺术更加完善,效果更加明显。
《试谈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的沟通艺术》
摘要:相对于小学教育其他性质的工作,班级管理属于一项系统性而又复杂的工作。班主任不仅仅是班级的领导人员,同样也是班级事务的组织者。在班级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班主任的沟通能力将直接影响班级管理各项事务处理的质量。班主任要想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沟通艺术。本文就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的沟通艺术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沟通艺术
引言:作为小学班班级管理的主导人员,班主任的素质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开展。要想班级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持续,学生与班主任之间就需要加强沟通,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相对比班主任的硬性组织力与领导力,班主任的沟通能力可以展示其独有的魅力。班主任掌握沟通艺术,并在班级管理中充分发挥出来,这样才能够达到良好的班级管理效果。
1.沟通艺术在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中的重要性
通过有效的沟通,可以实现思想的交流。小学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沟通艺术在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班级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班主任与学生需要彼此增进了解。在此期间,班主任耐心、平和地与学生沟通,可以获得学生的信任[1]。小学生身心发展不成熟,思想认识方面有时会出现片面性,非常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班主任的有效的引导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围绕学生而展开,坚持以学生为本,引导学生身心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由于小学生有着非常明显的个性特点,很容易会对班主任的管理产生抵触性的心理。而这就需要班主任的沟通,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鼓励学生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表述出来,这样班主任就会对学生有更深的了解,促进管理工作顺利的实施,同时还可以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班主任与学生之间沟通交流,有助于营造和谐的班级氛围,促进学生的发展和进步。
2.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加强沟通艺术的措施
从前文的分析中就可以了解到,沟通艺术在小学班主任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要想达到理想的效果,还需要班主任采取相应的措施。
2.1 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重视学生健康成长。
小学班主任在展开班级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给予学生人文关怀。班主任要想达到这样的效果,就需要在日常的生活与学习中,关心学生,认真倾听学生的心里话。在学生情绪比较低落的时候,并不是仅仅关心事情的本身,而是从事件上对学生进行引导,通过与学生的交流来处理事务。班主任采用这样的管理模式,学生就会对班主任产生信任,继而达到理想的沟通效果,有助于事情的顺利解决。
小学班主任还应当注意的一点就是,在与学生沟通交流的时候,避免当着其他同学与教师的面实行,为学生构建良好的沟通环境。唯有如此,学生才会放松自己,对教师有倾诉的欲望。教师在与学生沟通的时候,需要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应当预防沟通的时候想着其他的事情,如批改作业,这样会让学生产生一种不被尊重的感觉,影响沟通效果的获得。当然,教师在与学生沟通的时候,需要注意点就是关心学生学习状况的同时,还应当关心学生的生活与成长,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沟通方法。
2.2 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对小学生而言,榜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班主任在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以身作则,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小学生正处于模仿能力强、好奇心重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教师日常行为都有可能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因而,班主任在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中,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言行举止方面,都需要做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如对于身边不讲卫生,乱扔乱放的现象,班主任需要在平时中加强对学生引导教育[2]。在看到校园内或者教室地面有垃圾的时候,要捡起来放到归类的垃圾桶。
班主任这样对学生具有良好的模范作用。时间一长,学生就会自觉注意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班主任针对表现比较好的学生,应当给予鼓励和表扬。对行为习惯表现较差的学生,班主任通过沟通,促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纠正。教师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发挥出良好的教育影响。
2.3 平等交流,接受学生监督。
对班主任管理工作而言,任何事务的实施离不开教师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但是班主任应当了解到,与学生沟通交流的时候,充分尊重学生,加强对学生的情感投入,让学生从内心感受到自己与教师处于平等的位置。在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班主任应当自觉接受家长、学生与学校的监督。针对好的建议与意见,班主任应当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班主任可以在班级中设立"建议簿",并鼓励学生对教师的看法与教师平时工作中存在的失误提意见,写在建议簿上。班主任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提高班级管理的质量,促进班集体的健康发展。
2.4 加强与家长沟通交流。
小学班主任要想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离不开与家长的交流和沟通。因而,在日常工作中,班主任应当多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了解学生在家里的表现以及家长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班主任对学生了解更多,就能够在与学生沟通的过程中,抓住学生的特点,展开具有针对性地交流,继而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当然,班主任还应当在与家长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将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反馈给家长,以便能够找出教育学生更好的方法[3]。
班主任在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的时候,充分尊重家长的意见,并适当建议家长尊重学生自己的观点与思想,给予学生充足的民主教育。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与孩子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多给予孩子鼓励和表扬,这样就可以促使孩子在良好的家庭和学校氛围中健康、全面地成长。通过与学生家长的良好沟通,可以促使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更加的具有针对性,提高管理效率。
3.结语
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良好的沟通艺术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与措施,对班集体的发展具有促进性的作用。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开展的时候,需要面对不同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方式,达到高质量的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 马丽望.浅谈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中的沟通艺术[J].新课程(小学),2013,27(10):3281-3282.
[2] 董岩芳.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专业知能的调查研究[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2(2):305-306.
[3] 杨冬梅.谈谈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中的沟通艺术[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27(10A):1503-1504.
《小学中高年级班主任的班级管理艺术》
摘 要:小学生年纪小,不懂事,互相之间容易闹矛盾;性格脆弱,经不起挫折,碰到困难,容易哭鼻子,不安心学习。因而,小学的班级管理十分重要,来不得半点马虎。同时还要讲究艺术,才能把小学的班级管理好。
关键词:小学;班级管理;培养班干;创设氛围;以身作则
班级管理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特别是小学的班级管理更是如此。班级管既有章可循、有矩可蹈,但又不是个一成不变的模具。因为班级管理的对象是一个由小朋友组成的群体,而这个群体的小朋友是在不断地变化发展的,因此,其管理方法也应随着学生的变化而变化。管理者的头脑里应该有这样的一个思想准备,才能使管理工作灵活机动,以适应不断变化着的社会和不断变化着的学生。不管怎么变,但万变不离其踪。如下几个方面 的工作必须要做好、做扎实。
一、精心培养班干队伍认真抓好分工合作制度
班级是组成学校的基本单位,是学校形象的缩影,有什么样的班级,就会有什么样的学校。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领导者、管理者和组织者,是学校的“小校长”,有什么的班主任也就会有什么样的班级。因此,小学班主任的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也十分繁杂、辛苦。因为小学生涉世不深,头脑一片空白,无知而要强,凡事多以自我为叫心,不知天高地厚,学习要人管,生活要人管,思想更加要人管。这个“人”就是班主任。所以有人说,小学的班主任就是学生的严父慈母。当严的时候要严,不能让他们的尾巴翘上天,陋习向高处继续发展;当慈的时候要慈,要拿出母性的温柔来,这才能让他们感到教师的可亲可爱,亲其师而信其道。然而班主任只是两只手,一双眼睛,一张嘴,两只脚,凡事不能都亲身去做,学生那么多,分散在各个地方,班主任也无法通过自己的两只眼睛去看他们,去发现他们的问题, 即使发现了问题,需要教育或解决,也不能只靠自己的一张嘴说得清楚,更不能用自己 两只脚东奔西跑,帮助学生解决实际的问题。何况班主任身上还担任着比较繁重的教学任务: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及家访等。
首先应在班主任的主导下,通过教师指派、学生自荐、民主提名三结合的方法,把班干部选举出来,加强培训指导,定期召开班委会。班主任要以平等的身份来和学生商量班级管理问题,建立合理的分工合作制度。特别要用好班干部,发挥班长的统领和协调检查作用,把班级的诸项事务,分配到各个班干,各个小组,甚至每一个学生,使全班同学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人人有责任,树立“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我为班级争荣耀”的使命感。
二、培养学生特长兴趣,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班主任除了正常的教学和处理班级中的一些其它事务外,更重要的工作就是认真组织、指导班级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爱好,让学生在快乐中成长。如何开展好这些活动,如何才能使各种活动开展得有条不紊?立足于不败之地?这就需要班主任要热爱学生,而且要热爱所有的学生,特别是差生,有意识的的培养学生兴趣,张扬学生个性,使每个学生都能成为各有专长的人才。小学班主任要有童言童趣,甘当学生的大朋友,平时要多和学生在一起,了解学生,和学生谈前途、话理想,说家常,侃大山,做学生的大朋友,这样,学生才能接纳自己,才能发现学生中的问题, 使各种矛盾解决于未然,才能使所带的班级长治久安,形成和谐平安班级,在此基础上,才能培养学生的特长爱好。此外,班主任还要与家长交流沟通,互通情报,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取得家长对班主任工作的大力支持,让家长积极鼓励自己的子女发扬自己的爱好和特长。班上有了这些“有专长的人才”,无论学校、班级搞什么活动,如出黑板报、开文艺晚会、体育比赛活动等,都会让班主任省心不少,同时还会取得好的成绩。
三、创设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加强班级凝聚力
一个好的班级,必须具有健康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才能把全班同学的劲凝聚起来,这是营造一个充满活力、奋发向上班集体所必须的前提或基础。班主任要指导班干部,组织开展一些活动,让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制定班级学习、生活、文明、卫生等方面的公约,形成具有自己班级特点的班风和班规。活动是形成班级活力、凝聚力的最好催化剂和粘合剂,班主任指导得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活动要注意因地制宜,不能贪大求洋,要让全体学生都能参加,为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要做到时间、内容的固定性。
四、以身作则早到校,勤腿勤多沟通
教育研究表明,学生具有一定的向师性或模仿性。叶圣陶说,要求学生做到的事,老师一定要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要做的事,老师一定不能做。有道是,一个光辉的榜样,胜于十“打”教科书。作为班主任,要求学生不要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此,班主任首先必须先做到这一条,自己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更不能无故缺课。所谓,正人必先正已。
在一个几十人的班级里,学生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碰碰磕磕,产生一些矛盾,班主任遇到这些情况时,要做到口勤,要深入学生当中,询问情况,了解情况,不能偏听一方意见,忽视对方的理由申述,要一碗水端平,更要平等对待学生,不能厚此薄彼,徇私舞弊。这样学生才会心服口服。在解决学生矛盾的过程中,必要时,还要腿勤,注意家访,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家长对子弟的思想工作来解决问题。家访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学困生”,学习跟不上的,必访,“问题生”,纪律性差的。必访,“波动生”,思想不稳定的,必访,“特长生”,学有专长的,必访,转学生,必访,家庭出现裂痕,父母离异的,必访,学生生病必访等。通过家访,可以融洽学校、老师与家长的关系,加强家校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动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能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也能使班主任的工作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游刃有余。
做好小学中高年级班级管理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以上所侃,是为笔者的一孔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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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是指可以侵犯人体,引起感染甚至传染病的微生物,或称病原体。而免疫学是一门既古老而又新兴的学科。免疫学的发展是人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和不断创新的结果。一般认为免疫学的发展经历了四个时期即经验免疫学时期、经典免疫学时期、近代免疫学时期和现代免疫学时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专科学生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教学研究中的一些探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专科学生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教学研究中的一些探索全文如下: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是医学专业的高职高专学生的一门重要课程,为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治疗预防各种感染性疾病提供了重要知识基础,学好本课程对他们将来的工作、学习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在以往的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线虫教学中,大多数老师都是按照课本的编排,按照线虫总论-各论(蛔虫、鞭虫、钩虫、蛲虫、丝虫、旋毛虫、广州管圆线虫等)每个章节讲解,每一部分讲完后只是对所掌握内容进行简要复习,并没有对整个线虫章节内容进行综合对比讲解,这样的教学方式割裂了知识的内在联系,并且使学生难以形成深刻印象。为了使学生更好的掌握线虫章节的各种知识,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对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中线虫部分教学进行了一些改进,进行了综合性对比的方式进行教学,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1研究对象
选定2013级临床专业1、2班学生共346人(其中1班172人,2班174人)作为实验对象,两个班学生在性别、年龄、入学成绩、家庭环境等方面比较无统计学差异。
1.2研究方法
在1班的理论课教学中,按照常规的总论-各论(蛔虫、鞭虫、钩虫、蛲虫、丝虫、旋毛虫、广州管圆线虫)的方式进行讲解,讲完后仅做一般性的回顾。而2班理论课教学中,按照总论-各论-综合性对比的方式进行教学,在综合性对比教学中,先要求学生自主学习已讲过的线虫部分内容20分钟,然后要求学生根据所学知识在黑板上填充表格(表1楷体字为答案),由老师进行综合讲解各个部分知识的联系与推导,教学完毕后,从题库中抽取一定量的选择、填空,简答和论述题做成试卷供学生作答并同时进行学习行为态度的问卷调查。
1.3统计方法
将学生的试成绩和问卷结果录入EXCEL表,应用SPSS13.0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
2.1临床1、2班学生成绩对比
临床1班的学生平均成绩为72±5.45,共有141名学生测试结果在60分以上,及格率达到82%;临床2班的学生平均成绩为84±6.19,共有157名学生测试结果在60分以上,及格率达到90.2%。通过比较发现,无论是学生的平均成绩还是其及格率,2班人数均好于1班(见表2)。
2.2两种教学方法评价
选择5个项目作为两种教学方法的评价指标,在5个评价指标中2班的评价结果都要好于1班,P<0.05(表3),说明学生更倾向于综合性对比的方法进行教学和学习。
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包括免疫学基础、医学微生物、人体寄生虫学3部分,各部分都保持其独立完整性,其实是本科三门课程的综合,内容繁多且相互联系性不强,尤其是人体寄生虫学部分,各种各样不同生活习性和致病途径的寄生虫更是让学生感到头脑发胀,考试前的死记硬背更是容易混淆所学的知识。
通过综合性对比的方式进行教学,提高了学生的教学质量:首先,在回答列表中问题的过程中,使学生简单明了的掌握了每种线虫的知识要点,并且对各种线虫不同时期生活习性和致病的差异一目了然;其次,老师能够引导学生通过表中已有的知识要点推导出更多的知识,如根据寄生虫成虫是否寄生人体可对该寄生虫是否以人为终宿主做出判别,由此引申出了终宿主的知识。另外,根据寄生虫所寄生的部位可以看出其引起的主要疾病是跟这些部位密切相关的,使得寄生虫的致病容易理解;再次,通过本次学习,在老师的言传身教中使学生掌握了归纳和演绎的在课程中的应用方法,除了在本门课程中应用外,还可以在其他课程中加以应用,培养了学生的能力。
大学教育的目的,不仅是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主动获取知识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虽然有专家提出有必要在医学生中开设专门的学习能力教授与培养课程,但事实上,更为普遍和有效的方法是在常规医学教育中渗透学习能力的培养。本研究有意识地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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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分为数值计算和非数值应用两大领域。非数值应用又包括数据处理、知识处理 ,例如信息系统、工厂自动化、办公室自动化、家庭自动化 、专家系统、模式识别、机器翻译等领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计算机应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析计算机应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研究全文如下:
论文关键词:公共基础课程 教学改革 教学模式
论文摘要: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高校的公共基础课程之一,是各专业学生都必须掌握的一门基本技能,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对计算机科学的认知和实践能力,能够利用计算机来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及工作效率。培养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是当前院校教学改革中研究的热点问题。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新途径,运用多媒体课件和现代网络教学模式等新技术,全面提高学生计算机基础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计算机应用能力已成为职业和岗位要求的必备能力。高校计算机基础教育水平也应随之变化并有大幅提高。为适应变化,高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建设、设备条件等,都在进行改革。由于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面向对象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普及,为计算机公共基础教学模式的改革带来了可能,在教学中可以引入这些新的思想、新的手段和新的技术。
各专业学生来自于不同地域,在理解能力和学习积极性方面相差很大,还有任课教师在教学水平、教学手段和教学经验方面差距明显,对课程的理解和掌握的程度也不一样,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会造成影响从而到教学质量。要大力提高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整体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运用网络教学、多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进行计算机素质教育。搞好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是从事这方面教学工作的教师需要认真研究探索的问题。locAlHOST
在教学过程中,要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转变教学理念和思想,使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二者在教学过程中达到和谐统一。
教师角色要转变,不但要作为知识的传授者,更要注重其引导者的角色,因为学生是知识学习的主体,把学生引导到学习知识的正确道路上来,使学生自主的去学习知识、运用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教师在这个过程中更重要的是答疑和引导,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把重点放在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上。学生从被动的接受转为主动积极的学习。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刻板的统一教学方式和内容,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能力水平的教学对象,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在一起做到因材施教,使学生都能通过学习掌握技能,并运用计算机手段辅助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比如在讲解word时,学生会理解这是一种简单的打字工具。通过教师引导,让学生自己设计圣诞节贺卡,既打开了他们的想象空间,又挖掘了他们潜意识的艺术细胞,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
1、优化课程内容、完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是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核心问题。目前,值得提倡的思路是:在明确培养目标的前提下,确定必要的知识单元,分层次将它们组成系列课程。将不同的知识单元有机地结合在一门课程中,可以改进教学效果,节省学时。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的课程体系。
第一个层次是计算机文化基础,主要是让学生掌握必备的计算机基本知识与技能,以便在信息化社会里更好地工作、学习和生活。考虑到未来高等人才的工作环境是信息与计算机的支持平台,在大学计算机基础课中,除了讲授计算机的基本原理、基本操作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外,还增加了计算机网络的原理与操作内容,以及多媒体工具软件的使用常识。
第二个层次是计算机技术基础,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基础。它主要是让同学更加深入地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习为了应用开发所必须掌握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
第三个层次是计算机应用基础。通过开设多门公共选修课程,在计算机应用方面为学生打下一个基础。
2、教学软件、课件和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全部在多媒体教室授课,通过多媒体软件、课件,并进行素材库的建设,教学效率、效果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目前授课的电子教案由开始时以静态文字为主的powerpoint幻灯片方式变为现在采用的以动态演示为主的多媒体课件,用形象的动画在大屏幕上展示各种抽象原理、算法过程,辅之以板书交流,使得大大增加了从教师到学生传递的信息量和信息种类,有助于建立从感性到理性的深入理解与相关技术掌握,使教学内容更加直观、生动,激发了学生研究和探索问题的兴趣,调动了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了效率。网络化教学平台是在校园网支持下构建的现代化教学环境。
拥有计算机的在校大学生也正在逐年递增,构建了一个自主学习和培养创新能力的平台已成了我们必须要做的工作。构筑一个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生态圈”,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和工具,实现从环境、资源到活动的全部数字化,最终实现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化,最终使计算机教学与计算机应用融为一体。网络化教学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其中资源建设是核心,为学生提供学习课件、参考资料、查询手册和联机帮助信息等多种资源。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各专业学科知识学习的基础和发展要求,不仅仅是一门技术基础教育课程,同时也是文化基础教育和人才素质教育的基础课程,是学习任何学科的工具和手段,对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以及思维方式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改革进程,建立科学的课程体系,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技术手段,从全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全局推动整个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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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重视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就必须切实重视公民的人格培养。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当看到这一点。但是,以往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往往把力气花在了正面的、显性的教育上,花在外部灌输上,而很少从人格的和人的心理的角度来深化思想政治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失去日常化和潜移默化的效应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05方案”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也遇到了一些难题。为推动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秩序、健康地发展,在把握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到解决实践教学问题的正确路径,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关键词: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十年来,全国各地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中不断改进实践教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地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力求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引导大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也遇到了一些难题。为推动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秩序、健康地发展,在把握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找到解决实践教学的正确路径,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教学是在常规理论教学的基础上通过实践使思想政治理论内化为学生的理想信念,外化为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独立学院是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办学的一种新的模式,肩负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很多独立学院从一开始就把办学的宗旨定位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之上,在教学的过程中只注重提倡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甚至在国家提倡思想政治理论课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后仍然不加大力度开展实践教学,或者有所行动而只是喊喊口号,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往往在实际操作中流于形式。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这种现状严重地影响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学生学习中的重要性,严重地影响培养大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独立学院属于新生的事物,办学历史比较短,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很多情况是在参照公办性质的普通本科院校和所依托的母体学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特性开展实践教学,虽然不断地进行教学改革和实践创新,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一)重视不足问题
一方面,很多独立学院的领导只重视短期效益,而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长期效益抛在脑后。为了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就业率,只重视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忽视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只是辅助而已,拿到学分即可,对大学生未来的发展和就业帮助不大。这就造成了有些学校在制定教学计划的时候,根本没有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中,在教学中教师也就不再重视实践教学这一环节,而仍然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至于学生是否理解、领悟,能否将所学理论转化为自身的知识也无从验证,这严重地影响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和实践教学。
另一方面,学生对实践教学亦不重视。“目前在校的大学生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出生的,其成长背景与上几代人明显不同,当代大学生生活在突出个人主义、淡化集体主义、提倡价值观多元化的时代。”[1]学生认为学好专业课、拥有一技之长是安身立命之本。因此,在学习中只重视专业实习而忽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认识不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对建构自身情感目标、价值目标和能力目标的重要性。校方和学生不重视的态度严重地影响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亟需转变观念,注重加强实践环节。
(二)经费保障问题
独立学院属于自主办学,其经费来源与公办院校截然不同,经费投入很难得到保障。公办院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有国家专项拨款,实践教学经费得到了应有的保障。独立学院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由于自身的办学特性,实践教学的经费相对而言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有些独立学院虽然也投入了一些经费开展实践教学,但是由于经费投入不足,束缚了教师开展实践教学,长此下去就影响了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些乐于实践的学生也因经费不足导致一些实践无法实现。有些独立学院认为国家只是提提口号,思想政治理论课根本没有实践教学的必要性,也从来没有进行必要的经费投入,实践教学也就此搁置。独立学院亟需设立实践教学的专项经费,保障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三)师资队伍问题
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般由母体学校教师、本院专任教师和外聘教师构成。母体学校教师的精力主要投放在母体学校,虽然对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发展有心贡献一份力量,但往往由于本校的教学和科研压力而搁置。本院专任教师大多属于刚刚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本身也缺乏实践经验”[2],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对教师的要求往往又比较高,不但需要教师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要有很好地能够通过理论指导学生进行实践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这些对年轻的本院专任教师来说难度较大。
另一方面,独立学院的教师流动性也比较大,实践教学就算是本院专任教师有个别能够胜任也缺乏长效性。外聘教师在独立学院授课只是兼职而已,根本不关心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仅仅把此当作自己的副业,所以在实践教学中积极性严重不足。独立学院这种独特的师资队伍构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实践教学的可操作性。因此,独立学院应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加强本院专任教师的科学研究,积极探寻实践教学的新形式。
(四)监督不力问题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开展时间比较短,学校的监管相对而言比较滞后。况且,实践教学往往寓于社会实践和暑期社会调查报告中,在布置任务时往往并不是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负责,大多数是由学生自拟题目,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开学后学生只要将社会实践成果或社会调查报告交给辅导员即可拿到学分。在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中,既缺乏良好的组织,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实践教学事实上已经戴上了形式主义的枷锁。这种缺乏监督的实践教学使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逐步降低,进而导致学生对社会实践不重视,投机取巧,不参与实践活动,降低了实践教学效果。独立学院应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的一套实践教学队伍,对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监督和跟踪,优化考核体系,提高学生投身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独立学院应根据自身的条件,从独立学院大学生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寻一套符合独立学院大学生特点且可操作性强的实践教学的模式,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
(一)确立明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目标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目标是引导大学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应确立明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目标,其目标应是通过思想教育的渠道,提升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大学生的理论素养和理想信念,使大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合理利用校内现有资源
相对于公办院校而言,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实践教学的资源相对比较短缺。譬如,资金匮乏和高水平的实践指导教师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开展。因此,独立学院要统筹规划,合理利用校内现有资源。
第一,独立学院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加强本院专任教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系统的学习,提升本院专任教师对理论知识的驾驭能力,为实践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加入实践环节。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采取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关心国内外的社会热点问题,鼓励和引导学生多讨论、多思考、多发言,使学生在教学互动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建立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并非一定是校外教学实践,独立学院可以建立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得到更多的锻炼,把所学投入到实际应用中,这样既解决了教学资源不足问题又能够使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的任务,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第四,充分利用校内社团活动。社团指导教师在布置社团活动任务时,有重点地将活动的主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联系起来,有计划地引导学生投身于社会实践,深入社会进行调查,使学生通过社团活动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思想政治理论在实践中被学生掌握和运用。
(三)拓宽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习领域
通过改革教学模式,拓宽实习领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符合独立学院的特性。独立学院不能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仅仅局限于社会实践、暑期社会调查、校内实践教学等形式,应根据时代发展的潮流,放宽实践教学的眼界,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机会对大学生开展切实有效的实践教学。譬如周末参观院校周边革命圣地、寻访老少边穷地区、调查乡俗民情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置身于真实、生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对现实问题进行主动思考、认真剖析、做出判断、形成观点,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由被动的接受知识向主动的寻求知识、探索未知转化”[3]。
还可以将专业实习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相结合,独立学院在培养学生专业知识学习中大多与校外企业联合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实践的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对专业知识理论的实际应用,像企业一样较多的是追求效益,缺乏将培养专业技能与培养大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相结合。
常言道:“先做人,后做事。”独立学院应在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提升专业技能的过程中,通过开展企业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专业实习时学会运用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独立思考,学到为人处世的道理。一方面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得以实践,另一方面也在实习中使学生耳濡目染,亲身体验,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使自己得到历练。这既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励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达到知行结合,学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也得以提高。
(四)建立健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保障机制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政策能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关键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是否健全。如果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不健全,也将是徒有其表,流于形式。因此,要建立健全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
第一,政策机制。学院领导及老师要提高自身觉悟,认清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在育人方面的重要性,把实践教学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中,并制定实践教学相关的配套文件,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组织机制。政策的落实靠制度,制度的执行靠人。学院应成立一套稳定的实践教学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状况,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生时代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方案,跟踪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第三,强化教师队伍。通过培训、人才引进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研究,探寻符合实际的实践教学模式。
第四,经费保障。独立学院应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对提升大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性,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保障实践教学有效实施。
第五,考评机制。科学的考评机制是保证实践教学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应根据独立学院特性,制定科学的考评机制,激励学生积极投身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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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法,是指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一定的设备和材料,通过控制条件的操作过程,引起实验对象的某些变化,从观察这些现象的变化中获取新知识或验证知识的教学方法。在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和自然常识等学科的教学中,实验是一种重要的方法。一般实验是在实验室、生物或农业实验园地进行的。有的实验也可以在教室里进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面向电力应用的《DSP原理及应用》实验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这个专业的培养目标是系统掌握电子信息科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验与实践能力,能够在电子信息领域及相关部门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的应用型人才。作为电力院校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必然要以电力系统为依托服务于电力生产中,具有以能源电力监控为背景,注重学科基础教育,强化以计算机技术为工具、以电子科学和信息处理科学为基础的实践能力培养,作为主要专业课的《DSP原理及应用》应该突出这个特点,注重培养学生应用DSP解决电气工程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目前我国电类学科高等教育的教学中存在着课程设置和教学实践学科分立,缺乏和谐与连通;局部知识过深过细过难,缺乏整体性、前沿性和发展性;教学内容与学生的背景知识相比显得过于陈旧;教学与实践环节脱节,知识型教学多于研究型教学,所培养的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人才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1]。从《DSP原理及应用》实验教学实践中也会发现存在现有的实验教学平台具有两个方面的不足:一个在于与电气类工程应用结合程度不够,不能反映DSP技术在电气类工程中的应用的优点,让这个专业的学生无法认识到DSP技术应用的重要性,实验项目更类似于《单片机原理与应用》,也体现不出DSP的优越性能,这就需要设计和安排能够体现DSP技术在电气工程应用的实验项目DSP实验系统方面需要改革的方面在于硬件电路方面,一个是能够完成面向电气类专业工程应用的实验电路的缺少;另一个方面在于随着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DSP技术更新和升级是实验教学当中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需要升级控制芯片,使DSP技术教学和实验直接面向实际应用[2]。
项目主要进行实验平台的硬件电路设计和制作,用于进行设计面向电气工程应用的实验项目和升级DSP实验系统两个方面,用口袋化的实验板卡取代实验室中原有的大箱子,使实验进行更加便利和简单,使基本理论教学实验更加有效、有趣和易管理,研发具有电气工程专业特点的综合性实验平台,锻炼学生的综合性、系统性的电子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能够提供课程设计、综合性实验、毕业设计以及电子竞赛等实践环节硬件平台,开发意义在于能够让学生直接应用DSP技术解决电气工程中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依托优势专业,培养电气工程中有素质有技术的电子信息人才。在大大调动学生对于《DSP原理及应用》这门课的学习热情的同时也能让学生在学习电气类专业相关课程时会使用DSP技术来解决面对的问题,有更多的设计方法和解决方案 [3]。
《DSP原理及应用》课程实验教学的改革,要做的改革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内容是DSP实验装置的升级设计和制作;另一个设计并制作具有电气类专业课程特点的实验项目。
(1)口袋化创新实验系统的更新:采用新型DSP芯片如TMS320F2808和Piccolo系列DSP芯片TMS320F28027作为控制芯片取代原有已经不再生产的TMS320F2407,用结合灵活的核心板、功能板和连接板板卡模式取代实验室原有的大箱子,方便实验教学和设备维护,更便于学生自学将实验从实验室引申至实验室外,同时也会大大降低实验装备的损耗率。
(2)设计具有电气工程特点的硬件平台:结合DSP在电力电子、自动控制、电机学以及数字信号处理等课程中的应用的成功案例,设计综合性实验供学生课程设计、电气综合实验、毕业设计及电子竞赛等。
应用DSP最新应用技术设计口袋化创新实验平台使实践教学更有效管理更规范,使学生容易入门,喜欢钻研,结合专业特点,制作能够体现DSP应用优势的专业实验项目让学生真正能够利用自身所学专业技能服务于电气工程应用。参考具有电气专业特点的实际应用案例,选取符合实验教学的实验项目,通过实验项目规划、设计、制作和测试实验装置来完成实验系统的制作,通过课程设计和电子竞赛等实践活动来检验实验项目的合理性和应用性能。
(1)实验系统的硬件电路设计,选取TMS320F28027做为控制核心做成核心控制板,将整个实验系统模块化并分解为电路模块做成独立的实验板卡,采用标准端口设计,实验中选取核心板和该项目实验的板卡采用连接母板进行连接。整个实验系统功能如图1所示。
图1 DSP实验平台功能框图
(2)设计电气信息采集、智能电源和直流电机调速等具有电力应用特点的综合实验项目供学生使用。制作一定数量的实验套件应用于实验课堂,这个环节中可以让学生参与设备的设计和制作当中,结合电子工艺实现和Protel课程设计和电子设计竞赛来检验这些实验项目的可行性和应用性能,并调整实验项目和完善实验系统。
设计并制作新型DSP芯片核心控制板、合理的功能模块和灵活的连接方式更便于学生学习,将实验引申到实验室外,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设计和制作电气工程应用特点的实验平台,培养直接面向工程应用的技能,使学生毕业后具备应用DSP解决电气工程中应用的能力,体现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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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艺术歌曲创作在思想、内容、题材、风格、艺术创意、作曲技法、和声织体,以及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较之民间歌曲和通俗歌曲,更具有自己的规模和相对稳定的模式,并对我国艺术歌曲的繁荣和昌盛,进行着不懈的探索和开拓。同时,又推动着我国声乐表演和声乐教学在技术上和艺术上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础教育论文范文:论声乐教育与人本回归。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我国的音乐艺术有着十分悠久的发展历史,有着十分灿烂丰富的音乐文化。在音乐文化组成中有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声乐,随着声乐艺术发展,声乐教育在高校内也有着越来越好的发展,并且也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声乐教育过程中,教师应当充分发挥人文主义思想,在实际教学中融八人本回归思想与理念,从而使得在声乐教育过程中真正构建人本回归思想及理念,更好进行声乐教育。
【关键词】声乐教育;人本回归;构建
所谓声乐教育是教授学生声乐艺术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有人主观参与,在整个教育过程中都应当以“人”作为出发点,这是因为声乐艺术是以人为主体的,它所表达的是人的情感,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构建人本回归理念,并且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对其真正运用,对于声乐教育水平以及质量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及意义。
声乐属于音乐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人声进行演唱的一种音乐艺术,可以以乐器进行伴奏,声乐主要包括二种,即美声唱法、民族唱法以及通俗唱法,而当前在我国又有一种新式唱法出现,即原生态唱法。一般情况下声乐所指的就是美声唱法,在声乐中也有不同流派流传,其演唱具有自身特色。在声乐中依据人声音域高低以及音色之间差异可分为以下几类:女低音、女中音以及女高音,还有男低音、男中音以及男高音。声乐教育包括很多内容,主要有发声方法、曲风处理以及情感表达等一些内容,其它还包括关于声乐教育理论研究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内容。
声乐教育属于声乐艺术的一个教学过程,在该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就是人的参与,若无人的参与则就不存在声乐改造以及创新过程,因此在声乐教育中其重要任务就是将声乐教育本人以及人参与过程处理好,使人们能够提高其音乐素养,从而使声乐教育中人本回归理念得以真正实现。在声乐教育过程中,教师应当将教学大纲整体把握好,协调好教与学之间的关系,将人本主义以及声乐教学实践进行结合,使声乐教学效率得到提高。
(一)声乐教学含义
第一,声乐教学主导为教师。新教学模式改革改变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学关系,由原来以教师为中心转变成为学生为中心,而这些变化对声乐教育思想以及教学方式创新也必然有一定推动作用,声乐教育属于视觉及听觉之间完美结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也只有将教与学结合,才能够真正感受到声乐教育特点。在该过程中,教师引导作用十分重要,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教师主导是特别重要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将更多注意力放在学生主观能动性以及学习自觉性方而,对学生进行引导,使其在教学目标设计以及教学活动中能够积极参与,从而创造和谐自然教学环境,将学生实践性以及创造性提高作为教学目标,教师应当将自身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从而更好为学生主体学习活动服务。
第二,教学主体为学生。学生属于教学服务对象,但同时其也是学习主动群体,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即是教学应当而向所有学生,通过由教师进行讲解以及指导,从而将教学相关知识点掌握,进而使学生得以全而发展,其具体表现就是在设计教学目标时应当将学生作为考虑重点,在安排教学时间时应将学生作为主体,在组织教学形式时应当将学科特色以及学生特点进行结合,在教学方式方而应当以学生为本,进行教学创新。
第二,教学中心主轴为声乐。对于声乐艺术而言,其主要思想感情就是人声,在声乐学习方而应当具备高度艺术性、丰富创造性以及较高兴趣性,其与一般文化课知识相比较而言,存在本质区别,声乐所具备高度艺术性在培养人素养方而有着十分积极影响,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必须应进行的两个部分就是知识传授以及技术掌握,然而其并非声乐教学中所有内容以及根本目的,在声乐中将人作为乐器,所以在声乐教学中,“以人为本”应当包括发挥声乐功能。
(二)人本主义中主要观点
第一,目的观。对于人本主义教育方式而言,其所强调的是教育是以促进人个性发展以及发挥为最终目的的,所培养的人应当有个性,使学生能够认识到其所特有个性,帮助学生对其潜在个性进行开发,由于每个人都有不同个人经验以及体验,不同学生也有个体差异存在,在人本主义中就是将这些个体差异以及不同价值观作为出发点,对于人本主义教育而言,其观点就是通过教学能够使学生发展与自身性格特点更加相符合。
第二,教学观。在人本主义教学理念中,所强调的就是将学生当作教学主体,应当将学习者作为中心,尽可能满足学生各个方而需求,使其各自潜能得到发挥,使其能够在一个愉快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对其健康心理进行培养,在教学方式方而,应当注重个别教学,将集体教学最大观点改变,为能够使学生形成独特个性,应当尽量选择个性化教学模式。
第三,师生观。教师为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思想成功的关键,在于教师是否能够创造自由和谐环境使学生进行学习,而该环境就是师生之间关系,师生关系属于较特殊的一种人际关系。在该人际关系中,教师不再是管理者与控制者,而是成为学生学习促进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为主要对象,学生属于不成熟群体,通过教师进行教育以及指导,能够促使学生不断进行发展,从而逐渐成熟。学生群体充满活力与个性,在人格方而而言,其与教师属于平等关系,而人本主义就是认识到该关系,提出将角色转变,将民主、平等新型师生关系以及教学模式建立起来。
第四,课程观。在人本主义教学理念中,教学重点由教材转移至个人,在以往教学过程中,所注重的为分解教材思想结构,但是将学生所具备心理特征及特点忽视,从而导致原本知识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使人很难进行整体把握,在人本主义教育理念中将“统一观”概念提出,应当使教材整体结构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状况,将情感领域及认知领域结合起来,在这种统一观点中,所注重的为知识广度而非知识深度,其所关心的为知识内容而并不是知识形式,从而使常规课程中所存在不足以及缺陷得到弥补。
三、声乐教育中人本主义思想产生以及发展
(一)人本主义思想产生
在起初人本主义思想属于一种唯物主义说,即人生物化的形而上学,其所强调重点就是以人为本。人本主义思想为一种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思潮,其所主张的是人身白由权利可能受侵犯,在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式教育是十分重要的一种教育思潮,在这种新型教育思潮中所体现的为将学生作为中心,将学生自我价值的发展以及培养作为目标,属于一种新式教育观。所谓人本主义思想就是以人为本,在21世纪社会中,该思想己成为时代潮流,当前所存在人本主义思想是对传统人本主义思想进行延续及继承。
(二)人本主义思想在声乐教育中运用原则
在运用人本主义思想时应当符合一定原则,依据这些原则进行运用才能够使其优势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当坚持将学生作教学主体,将教师作为教学主导,教师应当能够主动创设对教学有利场景,然后与学生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对学生进行主动引导,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互动沟通,可传递给学生知识,在该过程中教师所充当角色是对学生辅助及促进。在教学过程中应当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声乐艺术属于有较强实践性且需创造的一门学科,不可能一步完成,应当循序渐进,通过逐渐进行培训使声乐教育能够符合人本回归教学要求以及目的。在进行教学时应注意启发及引导原则,声乐教育属于艺术类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用启发及引导方式,激发学生潜能进行创造,使学生成为学习过程中主动执行者,利用启发以及引导而创造和谐与互动氛围进行学习。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意因材施教,这就要求教师应当对学生自身实际情况更加关注与尊重,在大教学环境中教师还应当注意调整及改变学生具体情况,从而帮助学生进行更好学习。
(一)在声乐教学中更新理念
声乐教育属于有着较强艺术性的一门学科,应当将学生以及教师思想意识提高,对在声乐教学以及学习过程中自身责任以及任务应当有正确认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能够明确自身所存在价值。对于声乐教育而言,其本质并非是要在演唱形式以及歌曲演唱方而进行教学,而是应当对歌曲演唱技巧进行教学,使学生学会在不同歌曲上巧妙运用演唱技巧,使学生能够学习到音乐本质,从而使自身价值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应学会通过音乐对自身艺术素质进行培养。
(二)通过民族化内容弘扬人本回归理念
在我国民族中少数民族占很大部分,在声乐演唱形式上各个民族也具有其特色,也有很多不同民间流派存在,一些影响力较大歌剧就是源白少数民族中的歌剧形式。在声乐教育过程中,在声乐课堂上可融入这些本土气息较浓厚声乐艺术,使学生对不同民族发声方法进行了解,从而将这些民族歌曲所具有特点以及所蕴含文化气息掌握。除少数民族中声乐歌曲之外,有些地方戏曲也十分有特点,也可将其融入课堂中,通过对比不同民族声乐差异以及演唱技巧,将声乐发声技巧掌握,将综合人文素质提高,但是应注意勿对某民族文化偏重,教师在进行教学过程中应当使学生保留自身特色,以此为基础使其发挥自身优势,传播并弘扬民族文化,从而使声乐课堂大融合得以形成。
(三)教学中以多媒体引导人本思想
在常规声乐教学过程中,学生均是利用自身耳朵及眼睛对音乐进行感知,或者利用教师及学生之间进行互动对声乐思想感情进行表达,这种传统教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科学性,仅仅依靠感觉无法完整教学根本目标。在现代课堂上通过多媒体技术能够使声音基本元素显示出来,然后利用多媒体软件比较教师音色,可通过波形显示出来,使学生能够更加直观地对自身和教师之间所存在音色差异进行判断,从而使学生视觉、听觉以及主观判断能力得到提高,利用这种较新奇教学模式还能够对学生学习兴趣具有激发作用,使学生对声乐学习更加热爱。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可以选择教师唱,学生录,教师录,学生唱方式,然后比较学生与教师声音效果,学生便能够通过波形图发现自身需改进之处,然后依据所存在差异,教师将正确表达方式传递给学生,通过不断发现以及改进,使学生学习能力得到提高。
(四)将教师队伍重现构建
在高校音乐教学中声乐教学属于必修课程,对学生今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也应当不断加强学习,使自身声乐知识更加丰富,要将不同民族以及不同地域中声乐表现形式以及演唱风格掌握,通过学习使自身不断完善,使自己有越来越宽广的音乐道路,通过教师带动,为学生学习树立较好榜样,将学生积极性调动起来,应当形成教师之间的竞争机制,从而使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能够更加积极投入,尽量多参与国际音乐表演及赛事,使中国传统音乐得到传播,并且世界音乐带入国内,使音乐实现双向互补,发扬中国音乐。
声乐教育要能够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就应当将教学理念不断更新,要能够使所培养声乐人才具备高素质,就应当对新型声乐理念以及声乐知识进行研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将这些知识融入进来,从而使声乐人才培养突破得以实现,使所培养出人才具备全而素质。在现代声乐教育中融人人本回归理念,改变传统教学模式,能够使声乐教育质量以及效率得到提高,促进现代声乐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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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这里所说的“合理”是指要符合社会整体的发展和稳定,符合社会成员的个体发展和需要,并从两者的辨证关系出发来统一配置教育资源。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幼儿园基础教育公平化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幼儿在幼儿园中的成长对于今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幼儿园是培养幼儿生活习惯以及学习习惯的重要场所,因此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在当前的幼儿教育中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这一差异性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城市与乡村的幼儿教育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距,乡村的幼儿教育长期落后,从幼儿阶段起,教育水平就得不到应有的关注,今后的发展可想而知;其二是幼儿的教育环境有待进一步提高,只有保证为幼儿提供更加完善的教育环境,才能将下一代培养成才。
教育公平不仅是说说而已,应该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上,要想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幼儿教育是重要的环节。因为幼儿是人生中最初级的阶段,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以及人生观。他们在这一阶段的可塑性极强,只有加强对幼儿的教育,才能在今后走上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但是当前我国的幼儿教育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平化上,阻碍了幼儿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要想得到有效的解决,首先应该从幼儿园的改革入手,这样才能有效的改正幼儿教育的公平化问题。
随着我国基础性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幼儿教育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焦点,幼儿教育的主战场是幼儿园,幼儿园发展程度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幼儿教育发展水平的高低,这其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会影响幼儿今后的发展,在这种趋势下,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改善幼儿园基础教育的公平化问题,本文中主要以两项内容为重点研究的对象,希望能够为幼儿教育的改革提供帮助。
幼儿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就是幼儿园,因此,幼儿园的环境对于幼儿来说具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将城市的幼儿园与农村的幼儿园相比较,就能够明显的看出这其中所具有的差异性。农村幼儿园在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以下几点问题,对于幼儿的身心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其一是资源配置的问题,无论是城市中的幼儿园,还是农村的幼儿园,都应该享有公平的教育,但是在农村的幼儿园中,由于缺少必要的预算,因此师资力量存在严重不足的问题,并且在硬件设施上,也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在幼儿教育的起步阶段就存在如此大的差距,可以说我国当前农村幼儿的教学面临严峻的挑战,要想尽快与城市的幼儿园水平持平,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
在农村中,人们并没有对幼儿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因为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较低,人们忙于农业生产,根本无暇顾及儿童的学习,在农村经常出现辍学的现象,更不必说令幼儿接受教育了。虽然在近几年的发展中,这一现象有所缓解,人们愿意将幼儿送往幼儿园进行学习,但是仍然有一大部分家长具有传统的思想观念,不愿意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与城市的幼儿教育水平只会越来越大。在城市中,幼儿园的形式变得更加多种多样,甚至出现了双语教学,使孩子们在起步阶段就接受了先进的教育,由此可见,这一巨大的反差应该让人们意识到,幼儿教育的改革不仅仅应该在城市中进行,农村也是主战场,这样才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促进幼儿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幼儿园教育中最重要的基本力量是教师,她们也是做好高质量幼儿教育事业最主要、最直接的创造者。但是,加强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成长和发展,加快教师师资培训和建设的步伐,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想培养出一支敬业奉献、乐于思考、善于学习、勤于工作的教师队伍,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付出相当多的努力。全员培训,整体推进。确立培养目标,对各级教师实施突现重点的“基于问题”的校本培训,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确保各层面教师在专业化发展的道路上,每年有不同程度的进步。
首先,分析幼儿园师资情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计划。从幼儿园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行动计划-学期园务计划-学期业务计划,加强审核,层层分解,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加以有效落实。每学年对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和调整。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计划,根据农村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特点,倡导“立足农村,心系孩子,无私奉献”。围绕幼儿园绿色教育的实践,提倡做“爱生、爱业、爱园”的“绿色教师”。依据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要求和任务,以主题活动为抓手,党、政、工、团联合开展活动为思路开展活动。树立师德高尚的教师典范,学习他人优点,弘扬先进精神。
建立分层负责制。形成师资队伍建设中以园长为总体责任人,业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教研组长、项目组长为具体责任人的分层负责制。使幼儿园中层干部明确各自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协调一致地开展活动。建立捆绑考核制。开展骨干教师与新教师的结对带教活动。将新教师的成长与指导老师的考核成绩相挂钩,形成新教师培养的捆绑考核制。完善分层培训制。完善幼儿园师资的分层,形成从“青年教师→成熟教师→骨干教师”的层次合理、整体性强、水平较高、充满活力教师发展梯队。实施结对互评制。开展与区一级幼儿园的结对共建活动,派遣教师向结对园学习,拓展教师的思维,推动教师成长。同时,邀请结对园老师来园观摩活动,开展相互观摩评价。确立评优奖优制。设立镇首席教师、镇学科带头人、幼儿园教坛新秀、幼儿园绿色教师等奖项,开展评优奖优活动,不断弘扬先进。
建立师资队伍建设的自评、互评、管理者评价和社会家长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开展相关的评优奖优活动。强化对教师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增强幼儿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幼儿园是幼儿快乐成长的场所,加强幼儿教育的工作,并且得到足够的重视,才能在今后的发展中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人才的培养应该从娃娃抓起,从最初的阶段抓起,这样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在这一过程中,首要解决的就是城市与农村幼儿园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的问题,只有加强这方面的改革,才能进一步促进幼儿教育水平的提高,使教育得到均衡的发展,为幼儿提供更多公平的机会,使他们享受到同等受教育的权利,相信在今后的发展中,农村的幼儿教育事业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逐步缩短城乡之间的差距,创造更加优良的教育环境,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要想有效的解决幼儿园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现象,首要前提就是建设一支高品质的教师团队,使其投入到农村的幼儿教育改革中去,为农村的幼儿园改革提供一定的帮助,在这一前提下,一定能为幼儿园基础教育的公平化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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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安市课改的调查与分析结果表明,新课程理念已得到各层次参与者的基本认同,并正在转化为常态的教学与学习行为,教育素质基本符合课改要求,但是课改新增课程及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在乡村基层学校较缺乏。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对西安市基础教育改革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基础教育是国民吸收新知识、接受高等教育的基石,对提高我国教育质量、教育水平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基础教育如同房子的地基,是培养人才和发展科技的基础。近些年,我国教育致力于改革,更是越来越注重基础教育的改革,西安市在这种大环境下也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多次颁布文件及改革措施,对西安市基础教育进行合理性改革。
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以来,西安市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日益提高,在教育领域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在历史长河的发展中,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西安市的基础教育慢慢形成了自身的特点。
第一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中心。我国自古以来的教育方式就是师教学受,从私塾到现代课堂,我国的教育方式都是老师在课堂上授课,学生专心听讲,吸收知识。无论西安市采取什么教育改革措施,西安市的基础教育仍旧以课堂教育为中心,教授学生基础知识和生活常识,培养学生的学历能力。该种教育方式和教育观念深入西安市基础教育者的心中,课堂教育不仅注重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素质。
第二,普及性。截止到2014年12月份,学前教育入园儿童95495人,比上年109961人减少14466人,减幅13.16%;小学招生101348人,比上年95604人增加5744人,增幅6.01%;初中招生84178人,比上年86892人减少2714人,减幅3.12%;由此可见,西安市基础教育的普及度很高。幼儿园教职工33062人,增幅3.35%;小学教职工32162人,增幅0.94%;普通中学教职工40576人,减幅1.04%;由此可见,师资力量也逐渐雄厚。
第三,划片就近入学。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到初中教育,这从下至上分为三个等级,每一高等的级别对应特定的低级的学校,优质的高等级别可实行多效对应的原则。这措施有效保证了西安市基础教育的普及性和公平性,更为培养人才可发展科学技术奠定了基础。
但是在我国教育体系不完善的环境下,西安市基础教育的改革仍旧具有难点。西安市基础教育改革的难点主要表现在缺失生活教育、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学生素质的考评等五个方面。
(一)缺失生活教育
自古以来,我国的教育就是书本传授知识,活动课、社会实践课、自然课、健康课等都是应付了事。如何在紧急状况下避难、如何遇到坏人时保护自己、甚至如何向110求救这些基本常识,很多学生都不会。一些学生是学校里的学霸,但却是生活上的弱者,自己不能自理,不会洗衣服,不能照顾好自己。哪里是培养人才?真正的教育既包括科学知识的学习,又包括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在西安市的基础教育中,真正做到素质教育、克服教条主义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公平性难以保证
基础教育的公平性是指学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否与其他人一样。实行划片入学以来,学区房的价位突飞猛涨,普通家庭根本支付不起学区房的费用,学与房联系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有钱人。有钱就能买学区房,有学区房就能入学名校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享受高质量的教育设施。为了解决公平性的难题,西安市应尽量缩小各个学校间的差距,实现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教学水平等之间的均衡。同时,由于受传统生活习惯和文化理念的影响,少部分居民不够重视孩子的基础教育。在西安市的基础教育改革中,注重财政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提高周围县及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每位学生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三)学生素质的考评
素质是指一个人自我修养的高低,该概念比较抽象,应用在未成年的学生身上更是无法量化考量。因此,在学生的基础教育过程中,如何衡量学生素质是西安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考评的一大难点。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无法量化衡量就不重视该方面的教育,素质教育在学生的基础教育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学生素质的考评可以通过同学、家长、老师等多方面对学生的评价尽量简单的衡量,对于素质不高的同学进行重点教育,给予更多的关心。在西安市的基础教育改革中更加重视学生素质的考评,促进学生的发展。
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西安市的基础教育在发展中遇到困难是在所难免的。不畏惧困难,在基础教育改革中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勇于改革,勇于推陈出新,西安市的基础教育改革终将取得耀人的成绩。
西安市为了促进基础教育改革的推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突破“区县壁垒”的限制,创新制度支撑资源配置和深化课改等。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更是一个改良的过程,急于求进和止步不前都是改革的最大阻力。
(一)均衡教育资源突破“区县壁垒”
为了有效化解基础教育资源不均衡、总量不足等矛盾,西安市应加快步伐打破“区县壁垒”,实现区县教育一条线水平的目标。首先,在财政支持上,西安市应理性并有重点,杜绝平均主义,有的学校财政支持已经很充足的就适当减少,对于水平低下的学校给予重点支持。在师资力量上,西安市颁布一些措施,积极提倡优质教师到低水平学校进行经验交流,对低水平教师进行培训,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沟通,尽一切办法提高教师的质量。
(二)创新制度支撑资源配置“新生态”
为了加快高质量师资力量的流动,西安市进行制度创新,以学区化办学为载体,采取措施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该制度有利于提高教师和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增加工作满意度。目前西安基础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每年短期业务交流达4.5万人次,“一次性一学年”的实质性交流达到6010人,占应交流教师总数的12.6%。西安市教育局完善了教师职称晋级制度,将交流轮岗、岗位聘用、评优树模等条件纳入评价体系中,还在待遇保障等方面加大正向激励。
(三)深化课改理念
课改是基础教育第二轮课程改革的简称。课改的目的是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让学生的教育走向健康之路。课改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教育理论的创新密切相关,更是顺应基础教育的发展规律而产生。在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过程中,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实现教师角色的转变。课改要求教师创新教学方式,增加与学生的互动,发现学生的优点,提倡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
西安市的基础教育改革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其越来越符合社会的需求,越来越注重体制的创新,这是一个健康向上的趋势。西安市基础教育改革是西安市民生的重点,关注教育,关注民生,为西安市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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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教育领域逐渐形成了两大研究中心:一是教育政策研究;二是教师教育研究。在一定意义上,教师的质量就是教育的质量,教育的差距归根结底是教师的差距,而教师质量的提高过程,归根结底是教师教育管理制度的完善过程。在我国教师教育处于历史转型的过程中,教师教育管理也正面临着来自教师教育内外的双重挑战,新的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势在必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我国成立以来,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六次改革,每次改革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特点,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仍然产生了许多问题,为此根据问题提出了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解决措施:一是改变管理观念,相应放权实现学校办学的自主化;二是使办学主体和投资渠道多元化;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职责,弄清各级教育部门之间的关系。
教育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总和,教育管理体制是整个教育体制得以构成和运行的保障,它对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有直接的影响。它涉及教育系统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隶属关系、权力划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其外延包括以教育领导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为核心的一系列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课程管理权力几经变革,经历了高度中央集权、扩大地方权限、加强统一领导和管理、权力下移与地方负责等几个阶段。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也经历了六次变革,由于它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下形成,所以主要有高度集中、自我封闭、垂直领导等特点。虽然说在时代背景下它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原有的教育管理体制的不足之处就逐渐暴露出来,从而不适应新的社会环境,这样对教育管理体制的缺点改革就势在必行。
1999年中央政府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正式提出“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实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课程改革目标。我国各个地方主要采用的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它真正的实质是以乡为主,由各级县、乡、村实施对基础教育的管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体制也出现了弊端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试行)》,明确提出“为保障和促进课程适应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进而,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实行三级课程的制度和模式就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了正式而明确的规定。因此,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框架分为三个部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现在我国各个地方主要采用的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它真正的实质是以乡为主,由各级县、乡、村实施对基础教育的管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体制也出现了弊端。现在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形式是属于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是一种以中央集权为基本,中央和地方管理适当结合的制度。隶属关系表现为: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与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存在上下级关系,同时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隶属同级政府,体现了一种从属制。这样就把前面的基础教育管理的体制优点结合了起来,抵消了不足之处。这种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特点为:一是关注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二是对政府在教育管理体制中的作用进行了调整,提出了“省级统筹,以县为主”。三是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四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树立责任意识。
1. 学校管理缺乏自主管理权
我国在开初由于国家集权,实施的主要是垂直领导。对于学校来说,学校的事物几乎就全部都由政府决策,学校只是执行政府命令,是政府的附属物。后来虽然说经历了中央“放权”,对学校而言是建立一个政府的宏观管理,有利于去扩大学校办学的自主权,但是政府和学校关系没有改变,仍然是直接的行政管理,从本质上看,仅仅是单纯的管理权限的变化,不过是换了一个管理机构而已。因此,学校拥有极其少的自主管理权,让学校的本质去为统治阶级服务,而不是从学生本身的身心健康出发,使学校成为了一个冷冰冰的为国家输送所需人才的机器制造厂。
2. 学校的办学主体和投资渠道比较单一
当前,我国的学校办学主体比较单一,基本上都是国家和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参与度很小。由于现在社会的快速发展,单一的国家和政府办学很难调动办学的积极性,学校的教学质量也就面临严峻的考验。办学主体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是必然的趋势,多元化的办学主体和投资渠道可以调动全社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让学校教育扩大影响和减少国家的财政危机。
3. 各个教育行政组织机构间的管理混乱、职责不清
科学合理分配各个教育行政组织机构间的职责是搞好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在教育行政机构与学校的关系上,从我国建立起,教育的行政组织机构大多数都是直接干预学校的教学过程、学校管理过程的情况十分严重。导致教育行政组织机构工作和任务繁冗复杂,该负有的职责落不到位导,这是没有理清职责而导致的问题。
1. 改变管理观念,相应放权实现学校办学的自主化
为了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就必须对基础教育管理观念进行改变。观念上的改变首先是要根据现实社会的需求,因为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既源于社会需求也受社会制约,教育带有各个时代社会的特点和要求,体现着一定的社会性质。其次,要创设基础教育的新目标,让教学走在发展的前面。对于政府就需要对学校放相应的权力,由以前的直接管理和微观管理转为间接管理和宏观管理,除此之外,应该发挥政府的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激励学校进行制度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础教育面向社会,扩大学校办学的自主权。
2. 使办学主体和投资渠道多元化
要进一步拓展学校的投资渠道,实现投资和融资的改变,这是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条件。国家应该积极鼓励地方学校实现办学主体的多元化,促进学校吸引社会上的企业和个人来投资。学校也应积极主动到社会上拉拢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资金来源,形成多元化局面。
3. 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职责,弄清各级教育部门之间的关系
从三级课程的例子来说,他们都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各自都承担着不可替代的相应责任。国家课程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课程,它体现国家意志,是专门为未来公民接受基础教育之后所要达到的共同素质而开发的,国家有相应的职责。虽然设计国家课程的主体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但是国家要落到实处,地方政府特别是学校也有相应的职责,同样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也一样。所以不同部门有各自的承担责任,各自的侧重点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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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政策学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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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发展引起了企业引入电子商务,从而电子商务人才缺乏,因此各院校相继开设电子商务专业,而《电子商务概论》这门课也成为一门学习电子商务的人必须要学习的课程。如何把这门课开设好,如何更好地进行教学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一直是各院校讨论的焦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各高校都开设了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本篇论文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为例,研究阐述笔者在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教学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在文章最后笔者提出了一些相应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电子商务概论 教学方式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电子商务在我国快速发展, 2015年初公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61亿,较2013年底增加5953万人,增长率为19.7%,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从48.9%提升至55.7%;2014年9月19日,马云旗下的阿里巴巴集团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第一天阿里即登顶全球最大IPO,使得现今电商热持续升高。电子商务的发展,加速了社会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需求,相应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任务也在不断地加重。
华南理工广州学院是包括工、管、经、文的综合性大学,且以工、管见长。作为该校最具规模的二级学院,管理学院已形成完整的专业体系,设置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共6个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电子商务概论课程除了在华广管理学院开设外,还在学校的外国语、经济等学院开设。该课程的学时一般是32或48学时(如下表1是32学时的教学安排设置)。电子商务概论重点内容主要有:B2C电子商务模式、C2C电子商务模式、B2B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支付、物流等,通过对先导课程电子商务概论的学习,使学生们对电子商务的基本知识体系和电子商务的基本框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但在电子商务概论整个教学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一些问题:
(1)电子商务概论教材有待进一步的更新和完善。一方面,在市面上的电子商务概论教材一般理论性比较强,而面对应用型电子商务人才的教学教材比较少。类似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一样性质的学校,这些学校培养的人才目标是应用型本科人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定义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就是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且动手操作能力也比较强,能够学以致用。所以,电子商务概论教材亟需贴近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另一方面,在章节设置方面,现在一般的电子商务概论教材内容比较陈旧,滞后于时代。对于一些如O2O、团购等新的电子商务模式,现在的教材很少有专门的章节给予比较详细的阐述。
表1 电子商务概论学时安排
(2)电子商务概论中一些相关专业名词比较抽象。比如“认证中心CA”,认证中心的主要作用是数字证书的颁发、查询、更新、归档、作废等,以及确认交易网站及双方身份的机构。再比如支付交易中的“盲签名”:银行可以向商家提供消费者购买力的资金担保,而具体消费者购买了什么,银行不知道,盲签名可以有效保护所签署消息的具体内容。还有一些如“二维码支付”等等,这些类似的专有名词概念,在教学过程中,只能尽量的举例来说明,但这些概念在现实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真正具体运用,学生们基本没有接触到。
(3)教学和考查方式还比较传统。电商的课时量不管是48学时还是32学时,基本上还是以任课老师讲课为主,然后辅以PPT课件等多媒体教学方式。电子商务概论课程与其他学科课程一样,学生基本在课室接受灌输的知识,而对于电子商务这门与计算机和商业相连接的热门学科,学生难切体会到电商的真实魅力。因此,学生对电子商务概论教材中所说的,诸如“电子商务变革了传统商务以及开创了商业模式新时代”等之说没有强烈的体会到。另外,在考试方面,对学生掌握知识的检查还是传统的出题考试,并且题型还是一些:选择、明解、判断、简答、案例分析等比较传统的题型,这些都没有很好地体现出电子商务学科的时代特征。
针对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 (1)教材方面要反映出人才培养的目标。对于一些应用型的的本科院校来说,比较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笔者所在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现在就在着手编订电子商务概论教材,并且里面将会引入大量最新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把电子商务的一些概念具体化、本土化、实例化,例如:引入新闻“清远菜农尝到“互联网+” 甜头,滞销的耶菜销售罄”来阐述C2C电子商务模式使卖家受益。清远与华广所在的花都很近,能让学生体会到电子商务能够创造商业机会和价值。
(2)教师可以构建一些电子商务网站,让学生体会到电子商务离他们并不遥远。鉴于此,笔者在网上申请购买了域名:gxc123v.com,(如图1是后台管理界面)以及虚拟主机空间,然后把代码上传至空间(代码也可以不需要自己编写,有相关网站可下载)构建了一个“微购物”的B2C型的电子商务网站,然后在教学过程中展示给学生看,学生们的积极性确实一下子就被调动起来,而且有些学生自己也根据笔者所教授的网上建站方法,构建起自己的电商网站了,这些提高了学生学习电子商务概论的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动手操作能力。
(3)不同专业的学生需要有不同的侧重点。由于电子商务概论在笔者学校很多专业都开设了,但是各个专业侧重点、以及学科专业背景有所不同。因此,电子商务概论的章节讲授需要对不同专业有所区分。比如:在华广的外语学院和经济等学院开设的电子商务概论课程,其中“电子商务技术基础”、“电子商务安全”等与计算机联系比较紧密的章节,可以简单地讲授一下,让这些专业的学生了解一下就可以,但对于网络营销等章节,需要重点讲授。
图1 后台管理界面
(4)加大实践和实验环节。虽然电子商务概论课程理论性比较强,但是也需要加强上机实验课程的分量,学生可以通过上机实验课浏览一些电子商务网站的页面结构、布局、栏目等,而且可以利用上机课时,讲授一些简单的电子商务网页设计等知识。对于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建设了校企协同育人平台,每学期都带学生到企业去见习实习,这一点走在了同类学校前列。见习实习可以使学生走出课堂,了解电商企业的真实运作,这对于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相当有用。另外,学校还购买了相关的电子商务模拟教学软件:博星电子商务教学软件。该软件能够使学生模拟电子商务运作,增强学生们对电子商务的认知。
(5)完善电子商务概论课程考试模式。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教学方式的改变,需要考试方式的转变。2015年5月9日,笔者参加了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的“现代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教学环境建设”研讨会。嘉宾学者在会上发言也强调,教学方式的改变有赖于课程考试方式的转变。现在,浙江一些职业学校在电子商务课程考试方面进行了创新,比如老师在讲完一些基本电商理论之后,学生就到淘宝之类的网站上注册、开店、经营,最后的考核就是谁店铺的等级高,谁的最后分数就高。当然,作为本科院校完全采用这种考核方式是不妥当的,但在电子商务课程考试环节中,应该加大对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考核分量是毫无疑问的。因此,电子商务概论课程考核应该在实践和实验方面加大权重。
现今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各大高校都开设了电子商务方面的课程。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电子商务培养方向是面向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培养能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的需要,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与方法,具有较强综合应用和实践操作能力的高素质企业电子商务管理和实操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先导课程电子商务概论,完善其教学方式,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电子商务知识的积极性,以及加深对电子商务运作的认知。因此,完善电子商务概论的教学研究,在未来依然会是高校研究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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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而两型社会建设需要大量环境法律人才,这就要求 环境法学 加强实践教学。要克服目前我国 环境法学 实践教学的不足,就需要改变实践教学观念、更新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方法、完善实践教学考核机制、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司考环境下之法学实践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法学不仅是一门理论性程度很高的学科,同时也是一门对实践性要求很高的学科。在历年的司法考试中都非常注重对考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的考察。在这种考察形式下,即使考生将法条背得乱熟,但如果不理解在实践中的操作,很多情况下还是找不出正确的答案,因此,探讨和研究法学学科的实践教学方法本身不仅有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尤其对那些有志于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学生来说。
通常讲的实践教学有以下两个不同角度的理解:
一是从其内容的角度,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是指直接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教学;二是从其形式的角度,相对于课堂教学而言,是特指通过一定的实践工作形式(包括真实的和模拟的)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教学方式。
前一种理解比后一种理解的内涵更加广义。实践教学作为一种以培养学生实践工作能力
为主的教学方式,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实践教学具有实践性。实践教学主要通过课堂外有计划、有组织的一系列实践活动来培养法学学科学生具体应用法律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实践教学具有教学性。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式必然具有教学性。它虽然在课堂之外进行,却也必须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并且是在教师的精心安排和指导之下进行,是整个法学教育的一部分。第三,实践教学还具有参与性。实践教学是在学生和教师的积极参与之下进行的,必须以学生亲身参与实践为主,以教师指导为辅,在实际的工作或模拟的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学会主动应用所学知识并结合自身能力解决问题。要像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出的那样,对学生实行“六大解放”:“解放他们的头脑让他们去想,解放他们的双手让他们去做,解放他们的眼睛让他们去看,解放他们的嘴让他们去说,解放他们的时间让他们去做自己喜欢的事,解放他们的空间让其自由发展。”
在砸烂公检法的年月里,谈不上法学教育。因此中国真正的近代法学教育历史并不悠久,基本上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的。在此阶段,法学教育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都走进了法律教育工作者的视野。各法学高等院校基本上都在学生毕业之前的最后一个学年,安排一定时间实习,体验短暂的当法官、检察官的感受,除此之外大部分时间都是理论教学。应当肯定法学教育在二十多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优秀人才。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法学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这是不断提高和完善教育质量的前提。
首先,在教育目标上,我国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是一种学历教育。
学生历经强烈竞争步入高校之后,曾几何时流行过“六十分万岁”的口号。学历教育对学生衡量和评价的体系和标准是以试卷分数高低为依据的。无论是奖学金的评定,还是毕业应聘时提交的个人简历,课程分数在其中都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
其次,在教学模式上,突出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对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基本上是“一言堂”课堂上从始至终,对学生不停地灌输,学生的主要任务是记笔记,通过课程考试,取得学分,拿到学位。师生之间展开的课堂讨论和互动交流很少。
第三,在教学内容上,十分重视理论教学。每门学科在授课过程都是强调其体系的完整性。理论的系统性。每门课程教师都是从绪论开始,介绍本学科的研究对象,然后按照教材体系逐章逐节地进行讲解其概念和基本制度规定,讲述的顺序是固定的、学时的安排是有周密计划的。在强调系统性的同时,学生对理论的理解是机械的,而不是生动的;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许多课程在理论内容的讲述上教师可以说是滔滔不绝,但在学生渴望的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方面却又是嘎然而止。
第四,从教学效果评析,学生的分析思辨能力得不到训练,思考创新能力得不到提高,实务操作能力更是得不到培养。因此,当一批批的毕业生走出校门,步入工作岗位之后,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太低。很多学校里的“高材生”工作后不再是佼佼者,产生很强的失落感。
法学教育中能力的培养与知识的传授是同等重要的,加强实践教学对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实践教学是全面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索质的要求。学生相对于学校犹如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要适应市场的需要,质量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学生的培养要面向实践的需要,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实践是学生的最终归宿,只有大学阶段重视实践教学的环节,才能为学生毕业后的顺利过渡搭起一座桥梁。
其次,加强实践教学能够弥补“注释教学法”的不足。法学教育传授基本理论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理论的传授也必须联系实际。单纯的对现行法律规定和制度讲述很难培养出学生实际运用法律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加强实践教学也有助于提高理论学习的兴趣,可以使学生对理论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记忆。因为实践的需要永远是人们认知世界的动力。脱离实践的纯理论教学往往是使学生进入“磕睡状态”的学习,虽然理论学习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时间,但是真正的理论掌握得并不扎实。加强实践教学并不是偏废理论知识的教学,而是将知识与能力相结合。在实践教学的背景下,学生应用理论知识的空间更广阔,理论学习的热情会更高,法律不再是空洞、抽象的条文,而是灵活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
法律条文在形式上是抽象的,但是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事实却是十分生动具体的;法律规定看起来是相对稳定的,但是法律现象却是在日益变化的。将抽象的条文应用于具体的实践,用稳定的法律制度去解决新问题,需要的绝不是擅长死记硬背的应试型人才,而是一种思考能力、推理能力、运用能力,这此能力的培养都是传统注释教学方法欠缺的,需要在实践中弥补的。
再次,加强实践教学对教师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从教学主体方面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实践教学从教师的角度来讲不仅要从观念上有所创新,不能因循守旧,重要的是也要提高教师自身的基础索质。实践教学既需要教师课堂内的指导,还要在课堂外对学生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教师的责任更大,而且需要的法律专业知识是综合性的,不再局限于某一具体法律部门。在实践教学中,学生面对的法律事实、法律现象、具体案情所包含的信息是多方面的,既有实体法的问题,也有程序法的问题,对案情的判断需要自己从诸多现象中去找寻证据加以分析。教师作为学生的后盾就需要自己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能再局限于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教师的索质提高了,对提高教学质量所发挥的作用将是巨大的。
1、实践教学法打破了部门法教学的藩篱,使部门法教学中割裂的知识密切地联系了起来。在传统的课堂法学教育中,任课老师仅仅讲授一门特别划定的部门法,案例分析和考试也都预设好了范围,因而学生难以学到法律的综合运用。如将实践教学法运用于“经济法”教学中,虽然课堂教学也是如此,但实践活动却把学生置于真实的环境中,使同学们必须跨越部门法的界限,将有关的知识有机的结合才有可能解决实际问题。如在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案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解决此类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但宪法知识、民法基本理论、侵权法知识、合同法知识、企业法知识、公司法知识、民事诉讼法知识、证据法知识、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律师实务知识、逻辑学知识等都复杂地融在了一起,而这些知识来源于不同课程的课堂教学。如果我们不提供给学生这种融会贯通的实战机会,学生在课堂中学到的往往只是零散的、片断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识,这显然不是法学教育应有的日标。
2、实践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更加灵活和真实的训练机会
个案分析教学、模拟审判教学已在法学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它给学生提供了近乎实战的环境,但个案分析教学中教师选取的案例往往都是典型的和浓缩的,答案一般也是固定和明确的,学生比较容易“对号入座”。而完全的实践教学中学生所而对的案例往往是复杂繁琐的,答案也未必是唯一的。模拟审判虽然比个案分析教学法进了一步,从纯文本发展到了双方对垒,第三方裁判,但仍摆脱不了“死案例”的局限。在一般的模拟审判中,案件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审判结果预先知道。多数情况下是同学们场下背背台词,出场演示一番,便告结束。即使不预设台词,由同学们临场发挥,也只能是较人限度的靠近真实,而不是事实的真实。因此,模拟法庭同样代替不了完全的实践教学,而只能是完全的实践教学的基础。
3、实践教学法能够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便于教师因材施教。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当成年人在负有一定责任的角色中学习时,他学习的动力就更人,也就更为主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同学们分工协作,各司其责。或分头去图书馆、上网查阅资料,或拜访老师和律师请教问题,或集中讨论、辩论甚至主动举办模拟审判。他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对获取知识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急切和渴望,这在平时的教学中是极其罕见的。
4、实践教学法不仅巩固了同学们已有的知识,更教会同学们如何获取新的知识。我国已驶入法治建设的快车道,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原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其数量之人,速度之快,均令人日不暇接。如果要把所有这些基于现行法律条文之上的知识全都灌输给学生,我们的学制恐怕只能为终身制了,而事实上这既不可能也不必要。笔者认为,法学教育的真谛应当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去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实践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剂良药。这种教学方法训练了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其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固然可以帮助学生巩固书本知识,但它的价值更在于教会学生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单纯的背诵儿条法律条文。这也是法律运行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对我们法学教育的客观要求。
5、实践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现实案件往往是复杂灵活的,不像书本知识那样相对凝固,学生碰到的问题对老师也可能是全新的,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以告诉学生,所能提供的只能是教师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在与学生讨论的过程中,假设各种可能性,引导学生去发现有关的事实材料、法律规范、各种可变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在自己开动脑筋的同时,也启发学生开动脑筋思索。通过这种思考和分析,既找出最佳的可行方案,也培养了学生法律思维的方法。
(一)课堂教学模式转变,融入实践性教学
1、个案分析教学
个案分析教学法始创于哈佛法学院,让学生从分析真实个案中发掘及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启发学生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和诉讼代理中,具体操作方法因人、因案而异。我们称这种方式叫做疑难案例辩论,目的是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疑难案件进行讨论,重视知识的融会贯通,增强学生运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
关于案例的选择,其一,可以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典型案例、情节,自行设计问题,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辩论。辩论不限于就事论事,可以鼓励学生就案件背后的法学原理、诉讼观念、诉讼传统进行分析和评价,借以培养学生独立地分析和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探讨和争论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最便捷的方法。其二,可以由学校或以院系为单位邀请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庭庭长业务骨干或者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等与法学任课教师一同和学生讨论案例。亦可由这些受邀人员以学术讲座的形式讲解疑难案例。
运用个案分析教学法进行教学,可以融入提问式教学和对谈式教学,形成互动,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唱独角戏、学生被动听课的局面,使学生成为教学环节的主体和积极参与者。在这种相互交流的气氛中,创造一种和谐、平等的对话氛围,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掘其内在的智慧和潜力,使所学知识直接转化为处理具体问题的能量,提升法律素养。
2、模拟训练教学法
模拟教学方法通常从不同角度划分可有多种形式:一是从模拟主体上划分,可分为教师模拟、学生模拟、师生共同模拟,以及师生与当事人的“共同模拟”;二是从模拟的对象上划分,可分为真情实景模拟,虚拟场景、片段模拟,疑难问题、事件处理模拟,各类诉讼角色模拟;三是从模拟的目标划分,可分为自我介绍训练,接待当事人训练,询问案件情况训练,调查证据训练,与司法机关打交道训练,协商、谈判训练,法庭辩论、辩护训练、诉讼文书写作训练,职业道德训练,等等。总之,模拟训练把学生带入一个虚拟的假定情景中,人为制造种种复杂疑难的情节,让学生面对困难、矛盾和冲突,独自去处理、解决矛盾,从中观察学生应付突发事件的态度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
从我们目前的教学过程来看,主要采用现场演示评议法,跟踪拍摄回放法,分组对垒法,角色换位法等方式进行模拟训练,取得了较大的收效,活跃了课堂气氛,增加了学生的参与性,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增加了他们实战的感觉和经验,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在仿真的状态下,让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锻炼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相互协调配合能力。
3、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适当采用多媒体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教学技术的提高,为教育创新开辟了一条广阔的途径。多媒体技术和多媒体网络进入课堂,给传统教学注入了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把学生带进了一个声、像、图、文并茂的新天地,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多媒体教学为现代教育注入了新活力,法学课堂教学适当增加多媒体手段,可以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动态画面再现案例真实场景,增强课堂教学的真实性和趣味性。
(二)增加课外法学实践活动,增强法律适用能力
1、公众法律意识调查
公众法律意识调查的目的是使学生全面了解、接触、认识社会,从多角度看待、分析社会现象,学生通过公众法律意识调查,了解公众法律意识状况,牢固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使命感。时间可以安排在学期初始的劳动实践课,调查地点在院校内、附近公众场所。也可以安排在假期的社会实践课,学生可以到工厂、农村、政府机构了解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认知现实存在的社会现实。同时,可以送法律到企业、到农村,为工人、农民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进行普法教育。
关于调查方法,可以由教学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培训,学生设计好公众法律意识调查文卷由教师审查合格后,对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在每年的春季开学时汇总交任课教师,由之对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和指导。使学生在设计问卷中,在汇总材料时,在总结调查结论时,在普法教育过程中明白自我对法律认知的空白所在,促使自己在以后的课堂学习中认真学习,提升自我的法律素养。
2、旁听审判
旁听审判的目的是通过实案了解、学习专业知识,同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排学期中间进行。由任课教师学校或院系联系法院组织一至二次有典型性的案件的旁听,并在公开开庭前的1周通知,按照确定的开庭时间组织学生和部分专业课任课教师到庭旁听。任课教师在开庭结束后对案件进行讲评。
3、法律义务咨询
法律义务齐询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无偿回报社会,为有法律疑难的公民或者单位提供法律帮助,同时,通过实际法律问题来检验学生在学习中的长处和不足,亦可发现教师在教学中的问题与不足,为学生今后在校学习弥补不足指明方向,为教师发现了教学中的问题,从而促使其不断改进教学,保证教学的高质量。法律义务咨询地点的选择上,应选择在人流量相对集中、容易引起社会、新闻传媒重视的中心地带进行。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专长,针对广大市民的实际需要,将学生分成了刑法组、民法组、劳动法组等若干组。在正式进行法律咨询的前几天,要求学生进行了专业知识强化训练,让其熟读了大量法律条文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为锻炼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交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地方政府工作情况,法律义务咨询的联系、准备工作自开始全部由学生独立完成。
4、聘兼职法学教师作报告
大学生学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用法,增强法的适用能力是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关键。因此,可以聘请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一些长期在监狱同各种犯罪分了作斗争的狱警等法律工作人员给大学生作一些现实性的、实践性的法律报告。使象牙塔内的单一的大学生活和外界丰富多彩而又复杂多样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为大学生顺利走向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当然聘兼职法学教师也可以作为课堂内的实践性教学。
5、带领学生去监狱参观
公民应当依法行事,违法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最为严厉的莫过于对犯罪分了的刑罚处罚。带领学生去监狱参观,请典型案例的犯罪分了为学生讲述犯罪的原因造成的社会危害现在的悔罪感受等。这种现身说法远胜于空洞苍白的理论说教,将会对学生遵纪守法观念产生极大影响。
6、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包括刑事侦查试验和物证技术试验。前者是指法科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模拟刑事犯罪侦查活动,熟悉侦查程序,掌握侦查技巧的一种实践活动。后者则是通过进行科学试验掌握发现、固定、解读物证的科学技术手段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
7、专业实习(毕业实习)
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安排以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从事一定的司法实际工作以验证所学的理论知识、训练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的能力、了解司法实际、借以掌握一定的实际的工作技能和有关的社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由于大多数学校将专业实习主要安排在大学四年级进行,因此专业实习又被称为毕业实习。专业实习通常实践期限较长,而目_是在实际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具体的一些法律工作进行,是学生巩固所学理论、获得实践经验、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个案分析教学法是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1906年首创,到20世纪初,个案分析教学法在美国各重要法学院推行,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经受实践考验的个案分析教学法已经广泛为美国法学院所信服和普遍使用。个案分析教学法是通过研究法官的判决来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与法律推理。在教学法上以苏格拉底问题讨论法代替传统的课堂讲授,故有被称为“苏格拉底方法”。目前个案分析教学法的使用在区域上早已不局限于美国,在教学内容上也不仅仅局限于法律。个案分析教学法在我国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美学等很多学科教学过程中都使用个案分析教学法。但我们的个案分析教学法已经中国化了,即使在法学教学中也与美国的个案分析教学法有些不同。美国人认为个案分析教学法不适合庞大的制定法体系,我国法律传统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在很多地方不同于英美国家,大陆法系的法律在形式上主要特点是法律的成文化法典化,以制定法为主。虽然是以制定法为主,但在法学教学过程中,由于个案分析教学法不是直接讲述比较枯燥的理论,而是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获得法律理论知识和积累处理案件的经验,课堂效果比较好,师生互动性强,深受老师和学生的喜爱。作为培养未来法官和律师的一个重要阵地,大学法律采用个案分析教学法对今后从业也是大有裨益的。
个案分析教学法也是我国目前法学课堂教学中的主要方法。方法实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具体操作过程。
(一) 个案分析教学法之特点
1、学生是个案分析教学过程的主体
在个案分析教学法中,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教师的作用是组织课堂、引导讨论。事先向学生布置题目,要求学生阅读案例,学生在辩论和教师指导中学到知识、锻炼才干。同时教师可以通过随机点名提问,发现问题,回答问题,总结提炼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基本原理。
2、布置任务,创造场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个案分析教学法实际上是强迫学生参与到课堂学习中去,要求学生真正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使学生感到上课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必须全力以赴。所以,学生除了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外,还必须组成学生小组,来缓解学习的巨大压力。这种教学法重视学生的参与过程,而不是单纯地进行理论讲授。其真谛在于把学生发言也作为全体学生学习的一个方面,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通过主动参与,提高学生能力
个案分析教学法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充分表现自己,锻炼自己的思想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胆量、快速反应的能力等。
4、立体透视案例,体现因材施教
在个案分析教学法中,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应当是因人而异,培养的学生不一定是“知识分了”但却必须是“能力分了”。在这种教学法中,教师也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实际上这是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教师可以因材施教,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方法来发挥各种类型学生的优势,挖掘他们的潜能,从而达到使所有的金了在这里都能发光的目标。
5、重在讨论过程,寓原理于讨论之中
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课堂上,不单纯地去追求一种正确答案,而是重视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每个教学案例所涉及的问题都必须由同学们自己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这种教学法的成功取决于学生参与的程度,而能否参与,又与学生是否为每个案例做了充分的准备有关。为了准备参与,学生们得一头扎进图书馆查找资料,自觉学习。有时为使学生对问题讨论得更加深入,故意出难题,在所展示的案例中把必要的条件去掉,让学生提出假设,使课堂非常活跃。只要是学生说得有道理,能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表达明白,就是有能力的表现。
6、所学知识可操作性强
这种教学法能够密切联系社会实践,有利于学以致用,有利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实用性可操作性非常突出,培养出来的学生是实用型人才。
(二)个案分析教学法课堂教学需要一定的硬件基础
现代大学教育要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中展示准确而大量的信息给学生。实践中,有的学校领导认为法学教育只需要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本教案就可以了,硬件投入不足。把案例写在黑板上太浪费课堂时间,如在课堂上朗读案例,学生不能全而详细地把握案例,造成学生课堂交流的主动性无法发挥,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我国的法学教育从上个世纪末开始了在本科教育在人数上大规模扩张,每个班级50人左右。班级扩大了,对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施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为课堂个案分析教学法要展示师生就案件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双向交流并作出处理的全过程。班级人数多,影响效果。有的学校由于教育师资力量缺乏,进行合班上课。教室基本无法组织大课堂案例教学,学生发言老师和其他同学听不到,师生交流无法正常进行,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也没有效果从法官的裁判中分析一般的法律原则和推理几乎成为不可能。
(三)案例选择
英美国家的个案分析教学法使用的案例多是高等法院止诉法院联邦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在法学院的教学中大量学习这些案例,和英美国家培养司法实践的操作能手的目的是相配的。也培养的法科学生“像律师那样思维”,有着深厚的遵循先例判决的传统,个案分析教学法为今后的律师实践打卜了坚实的基础。但我国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案例的选择往往不那么严谨,案例来源主要有:法院的判例、老师杜撰的案例、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例。法院的判例。教学案例为法院判决过的案例,这种个案分析教学法在我国又称为“判例教学法”。但我国法院的判例是不公开的,通过公共媒体能够获得的法院判例数量有限,加之我国法院的判决书制作非常简单,以至于对一些案件关节点的处理方而都会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学校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案例选择上无法完全采用发育已经判决的判例。老师杜撰的案例也就应运而生了,按照英美国家严格的个案分析教学法的概念进行界定,这样的教学方法已经不是个案分析教学法了,但在我国通常来说仍然把它归为个案分析教学法范畴。老师或学者杜撰的案例灵活多样,在课堂教学中能够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这种方法为我国法学教学中广泛采用。未经法院判决的案例也是教学中惯常使用的,对未经判决的案例进行分析,根据具体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这种方法在西方法学教学中被称为“诊所法”。我国没有这样的严格划分,统属个案分析教学法。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践中,我们认为应尽可能地选择法院的判例,如果判例的判决书有瑕疵,教师可以适当根据案情和法学理论运用法律逻辑处理方法进行完善。
案例的针对性。方法的使用是为目的服务的,在课堂教学中要解决哪些问题,作为老师要带着特定的问题去选择特定的案利,而且在案利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要有集中性,低年级的不宜选择一些复杂的具有很强综合性的案例。难易程度适中。在案例的难易程度上,所选择的案例不宜过于容易,一目了然的案例对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没有帮助;当然也不宜非常困难。
(四)课堂组织
个案分析教学法的临场组织是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关键环节,组织过程的合理性直接决定教学效果。
1、原则要求。
第一、强调理论分析和逻辑推理方法。判例法国家采用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的已经判决的案例作为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分析对象,而且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本身也及其强调判决的说理性,从判决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官对整个案件的处理思路以及运用的推理方法和过程。对于那样的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能够培养学生像法律人一样思考,强化学生对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对案例的学习也直接会给今后的法律职业奠定基础,在对法律专业的学生实施个案分析教学法时候,重视用专业的法律语言进行理论分析,演绎法官处理案件的思索过程是十分必要的。以增强未来法官或其他法律职业者对纷繁复杂案件处理能力,这种能力在课堂上就要进行有目的有步骤的培养和训练。
第二、启发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在案件的处理中迅速找出作为法官所要解决的若干焦点问题并根据各种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律理论寻求公正的处理结果。在具体操作方而指导学生对案例所涉及的相关理论和诸多法律法规进行研读,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第三,加强师生双向互动交流。单向的灌输早已不适应新教学形势的需要了,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尤其对于一些性格内向的学生更要给予特殊关注,鼓励他们勇于表现自己,甚至是在课堂上进行表演,以克服他们的怯众心理。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毕竟法律职业需要很强的表现欲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四,对课堂讨论的控制和把握。实际上课堂上的老师有时扮演法庭上法官的角色,主导法庭审判,集中学生对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有组织辩论。
2、具体操作。个案分析教学法在课堂上有多种方法,如案例评析法、案例讨论法、案例模拟法。在实践中评析方法又有两种:
(1)由理到例的案例评析。上课时先讲授完几个基本概念、理论原则之后,针对所讲内容适时地插入案例进行评析,借助此案例,可以帮助学生尽快地理解消化前而所学的概念和理论。
(2)由例到理的案例分析。在上课时开门见山地向学生抛出一个案例,并通过此案例,提出相关的法律问题,这样可以先在学生的头脑里画上问号,引起大家思考。让学生是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积极主动地听课,所以并不会感到枯燥和厌倦。在案例讨论、评析过程中,由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点的理解程度不同,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再加上案例事件本身的歧义性,学生很可能会产生法律适用的多种备选方案。对于学生这种积极思维的结果,任课教师应注意予以保护和鼓励,同时引导学生如何协调法律冲突,如何站在最合适的法律角度,对关键法律问题如何识别与分析,引导学生如何抓住主要法律问题,同时兼顾其他法律问题,以寻找最佳解决途径。学生讨论结束后,针对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所涉及的多种知识点以及学生讨论研究出来的解决方案,教师应予以适当的点评。对于明显错误的解决方案应指出错误所在和原因,对于一时难以得出明确结论的问题,应鼓励学生课后继续讨论研究。教师的点评应恰到好处,既要注意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勇于提出个人观点,又要注意如何引导学生正确思维。实施案例教学时,教师要注意对用于自由讨论的时间资源的分配和控制,合理分配案例介绍时间、问题提出时间、学生讨论时间、教师总结和点评时间,安排好讨论问题的最佳顺序。
方法的实施效果和熟练程度课堂的驾驭能力有直接关系,所以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践经验积累非常重要。“熟能生巧”,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针对教学内容和学生反应,及时完善和调整各个环节,以取得最佳教学效果,这需要老师对个案分析教学法的深化理解。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来源
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兴起的法律实践性课程。这种模式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设立某种形式和内容的法律诊所,使学生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案件,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学习、运用法律,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促使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观念。医学和法学虽然是两门不同的科学,但在学习方法上有相似之处。比如,医生仅有理论而没有实践经验,就有侵害病人健康剥夺病人生命的危险;法官,检察官乃至律师没有司法经验,同样能使当事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进而影响到社会的治安秩序,降低国家法律的威信。在医学教育的过程中,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很难想象没有实践过的学生(包括教师),会成为合格的医生(合格的医学教师)。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保留了“诊所”称号,强调从实践中学习,通过在真实案件中代理真实客户办案,深化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兴起是因为美国的教育改革家们认识到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院式或纯理论的法学教育所培养出来的人才无法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于是想到了美国最旱的法学教育方式—学徒制的教育方式。18世纪末以前,美国的法律教育是放在律师事务所进行的,称为学徒制的法律教育。在律师事务所,学生跟着有经验的律师学习,在执业律师办公室“阅读法律”,复印并起草诉辩状、阅读案例和有关法律实践的文章,观察导师们如何处理案件,那时存在的法学院只是学徒制法学教育的补充。但是学徒制法律教育也存在问题:没有衡量标准,学生不需要经过考核,学生也没有受到系统的法律教育。为克服这些弊端,学院式法律教育渐渐开始兴起。学院式的法学教育是案例教学(分析与推理上诉案件中的司法意见,在对特定案例的分析中推导出一般的运用原则)加期末考试。它对于学习法律分析与推理是一种有用的方法,但它很难让学生学到律师的其他技巧如解决问题、事实调查、交流、辩护、谈判、诉讼等,而且学生将全部时间用在书本和讲座中,因此与现实隔离开来,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对法律实务知之甚少或者根本就不了解。而且,仅仅从书本和讲座中学习法律知识,是难以从理论与实践的对比中发现理论的漏洞与缺陷的,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要想更有意义地研究和学习法律,不能与社会隔绝而仅仅满足于对法律理论或法哲学的探讨。因此19世纪20、30年代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一群学者开始呼吁引进改进后的学徒制来扩大法学教育的范围,改进后的学徒制就是在法学院中设立诊所法律教育制度及课程。
诊所式法律教育制度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出现,社会可以借助于法学院的师生力量为穷人提供法律帮助。当然,真正推动法律诊所在全关建立的是20世纪60年代。当时,肯尼迪·约翰逊政府发动“向贫困宣战”的运动,福特基金会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资金,以资助愿意建立诊所项目,为穷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学院。法律诊所的兴起还有一个原因是针对学院式的法律教育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的无为无能。美国历史上的水门事件提醒了人们,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因为法律职业本身对道德要求很高,而律师和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被看做是对司法公正负有责任的人员。将学生引入实务领域,并向他们介绍司法人员阻碍或推动人们期望的社会变化的能力,他们就会明自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而不是像以往那样认为对他们是可有可无的。法律诊所教育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最好的载体。美国律师协会后来规定,法学院的成立必须开设法律诊所课程。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美国将其诊所教育成功的经验向各国法学院推广,得到了一些国家法学教育者的认可。从2000年开始,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帮助下,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国内11所法律院校陆续开设了诊所课程。随着越来越多的学生热衷法学专业,高校设置法学院和法学专业的增加,研究法学实践课改革创新,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已成为各高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
1、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是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是一种学历教育,教学目标及教育模式也是围绕着学历教育设立及展开的。这种教育模式在教学中以传授法学理论为主,所涉及的内容只限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着重对法律关系的研讨,从学理上去分析各种法律现象,重视掌握理论分析的能力,强调学理性思维的重要性。这种教育模式让学生学到了许多理论知识,同时,也使学生掌握了学理性的思维方式并运用这种方式学到更多的理论知识,为将来的上作和科研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在这种法学教学模式下,教师的教学是单向的、封闭的,学生的学习是被动的、消极的。现有的教学模式中没有明确的培养
学生积极思考、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日标要求,教师在备课乃至上课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不考虑与学生的主动,将已经准备好的知识要点以自己的方式单向性地灌输给学生,而没有顾及学生的感受。教师评价学生的优劣往往是根据学生最终的考试成绩而不是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不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活动就大多数学生而言,是被动地听课和考试,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了多少并不重要,因为评价课程学习如何的传统机制是考试和考试成绩,他们关注的主要是考试成绩或者说是分数。
诊所式法律教育首先是一门法律实践教学课程。主要的教学方法有两种,一是课堂模拟练习;一是真实案件的代理。无论哪种方法都能够学到很多在原来的法律教育模式中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例如:待人接物的技能,观察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技能,实际操作的技能,等等。
诊所式法律教育也是一种以学生为主角的教学方式。无论是课堂内的模拟角色训练,还是课堂外的案件代理,学生都是处于主角地位。教师在这里只是指导者(或帮助人),只是引导学生去探讨解决问题的各种可能性,指导学生怎样去检索有关的法律规范,怎样去收集事实材料和相关证据,寻找有利和不利因素,发现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自己开动脑筋进行思索。学生对法学理论、法律条文、社会状况、人际关系、案件性质与情节、诉讼请求与诉讼关系,以及被援助的法律服务对象都有了更为生动、具体深刻的理解,所学的法律知识不再是表面化的、书本上的了,而是在实际的演练、操作中,变得鲜活和富有生命力了。因此,它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的教育目标直接定位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它通过解决具体而实际的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诊所教育中,教室和社会都是学生的课堂。学生在模拟练习中,扮演案件所需要的各类角色,在教师的指导下体验律师、调解员、法官等角色的活动过程,学会怎样接待自己的当事人,怎样经历一件案件的完整过程,怎样运用法律和诉讼技巧,怎样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在一起;更为重要的是,学生在这里可以直接接触真实的案件,从事实际的代理上作,这就把他们放入了一个非控制的场景中,而对着没有现成答案的问题,迫使他们自己动手检索法律,与教师或同学讨论对于法律适用的认识。这种教学方式也许不会像在课堂上那样,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法律知识,但在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而则是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不能及的。
2、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是弥补法学实践教学不足的需要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系统中也有自己的实践教学环节,例如:以案例分析讨论形式出现的案例教学和案例分析方法,以理解程序为主的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以及师傅带徒弟式的法律实习方法等。不可否认,这些环节的设置给传统法学教育带来了明显的冲击,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培养学生适用法律的实际能力(包括创造性的理解和应用法律)有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问题开始逐渐显露出来。案例教学法是容易被学生接受的教学方法。它以案例为载体,老师在讲课过程中为学生创造一个被加上和整理过的事实背景。在这个背景中,学生开始独立的探索历程。它最大的优势是有了事实背景,重视实践和理论的联系。这种方式曾被推崇为改善我国法律教学落后体制的灵丹妙药。但案例教学法最大的弊病也在于这一事实:它依赖的事实经过了处理。教师通过有主观因素的筛选,排列并包装了他选择的事实。这也是案例教学存在“标准答案”的原因。模拟法庭就是由学生扮演法庭开庭中的各种角色,以虚拟或真实的案例(由需要决定)为蓝本,按照法庭开庭的顺序,模拟开庭审判,使学生在模拟中体会实战。它作为一种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式,一度被视为法学教育改革的一种成功模式。但这种方式的局限性也很明显:一是真正参与的学生非常有限,而且准备活动需要投入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一是这种模拟“游戏”色彩太浓,缺乏真实感,难以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和参与兴趣;三是事前进行大量的有针对性的准备,缺少真实审判中临场发挥环境,学生是将已背好的台词在模拟法庭中的重现,体会不到真实审判中那种唇枪舌战的压力和能力。毕业实习是传统的实践形式,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综合考核,之所以将其安排在毕业前夕,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在参加上作以前对实践有切身的体会,不至于纸上谈兵。但实习是学生作为旁观者去听、去看、去跟随,协助法官、检察官、律师办理案件,只是作为助手参与案件。实习中法律事务的观看者而非操作者的地位,决定了实习没有任务没有压力,当然也就没有热情没有责任。案件也是偶然遇到,没有针对性,甚至相当多的学生不能亲临一个案件的全部审理过程,往往是接触办案后刚刚进入角色,实习就结束了。加之多数实习单位因业务压力及对学生缺乏实际上作能力的不满,对他们的实践缺乏热情,疏于指导,削弱了实习的教育意义。所有这些方式的运用基本上是为了达到一个主要的目的,即帮助学生了解和理解法律,从而知道法律条款的意思是什么。在更多的情况下,是教师将自己对法律的学理认识去影响学生,甚至教师会依照自己对法律的理解选择合适的案例,指导学生进行讨论、模拟,然后以达到统一认识为圆满结果,学生也按照教师的要求理解了法律的内涵。于是,每一位教师可能因自己的学识和观点被学生所理解和接纳而满足,学生也会因自己对法律的认识与教师的认识相吻合而感到高兴,但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在这里得不到应有重视和必要的鼓励。
在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中,它并不要求教师把某一法律领域的全部知识传授给学习者,而是以培养学习者处理法律实务问题的各种技巧为主要内容。由于学生办理的是真正的案件,接触的是真正的当事人,遇到的问题不仅对学生是新的,而且对指导教师也是新的。在这里,没有明确的问题设定,更没有统一的答案,案件的事实、问题需要学生去发现寻找,法律分析和法律评价需要学生自己去探索;并且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变化,使已经形成的法律分析被新的法律事实所推翻。这就迫使学生改变在可控教育环境下那种抽象价值判断的思维模式,从具体案件的各种利益权衡中去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案件事实,自己动手去检索法律,主动与教师、同学一起讨论法律认识问题。这种培养学习者独立思考实际问题的学习方式,突出了诊所DIY( Do it yourself)的特点,从而使学生的实践性思维能力、开拓性思维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等得到充分的启动和锻炼。
3、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素养的需要
传统的说教可能给学生一些好的职业道德准则,但最有效的教育莫过于在解决具体的两难问题时,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通过处理真实案件,接受真实的委托,在当事人的需求、案情的复杂等各种压力和不可避免的道德两难等环境下做出其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培养出来的职业责任心,是其他法学教育方法所不可比拟的。在诊所式法学教育中,职业责任心的教育涵盖了如何处理冲突和严守保密规则,如何处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培养律师技能和职业热情等问题。诊所式教育的许多教学内容就是旨在树立学生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并形成了一套包含模拟演出、辩论、讨论等形式的训练方法,学生在此过程中身临其境,在老师的帮助下培养一种强烈的法律职业责任感和道德心。
从实践来看,法律诊所也是培养学生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最理想的场所。诊所法律教育中的实际案件代理是以社会法律援助活动为载体的,大多都是刑事案件、家庭暴力案件、公共利益或社会安全或残疾人案件。这些案件的代理最有助于学生讨论公正和追求公正,从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正义感和职业责任心,也使得我们的法学教育远远超出了法律知识和法律上作能力本身,而延伸到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心、公益心和与之相联系的献身精神等思想品德领域。在这里学生参与代理实际案件不像专业律师那样有一定的经济利益的驱使,他们的上作纯粹是非功利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现的是社会公正和爱心。它可以一方面使学生感受到法律上作并不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它还是一个扶助社会弱者、实现社会公正和道德的渠适,从而加深学生对法律本质和功能的认识,培养学生法律上作的职业责任心、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它让学生在这种公益性援助活动中体会人类的爱心和真情等非功利的方而,这对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和情操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八、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较好的、值得推广的实践教学的方式
(一) 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符合现代教学方法选择的依据
高等学校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任何教学方法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又有其局限性。因此,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恰当的选择,并加以正确的运用,才能充分发挥教学方法的作用。同时由于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同实践的距离也不同,因此在教学方法上必然显示出各自的学科特点。因此具体到法学本科教学中,教学方法的选择,就要根据法学专业的特殊情况进行教学方法的选择。我认为,对法学专业教学方法的选择,要根据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学科的性质和知识形态以及时间和物质条件的制约,同时教学方法的选择,还要考虑是否契合现代教学改革的方向。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选用,完全符合以上这些条件。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符合法学教学的目的
方法作为途径和手段,首先应当服务于其目的。所以法学教育中教学方法的选择,其首要的依据是要能够满足法学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纵观世界各国法律教育的基本情况,法学教育的目标不外乎两个:一是为法律行业培养新人,一是为更广泛的社会成员提供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训练。
总体来讲,建国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法学教育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第一个,强调的是培养“掌握刀把子”的专政人才或者说政法工作干部,强调法学专业的学生其就业方向主要的是政法部门。而其后随着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日益扩大及学生就业面的拓宽,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现代社会已经处处离不开法律,法律人才不仅要在教育部要求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业务工作,而且要在更广泛的领域中为公民、机关、团体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司法部《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明确提出:法律人才不仅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所必需,而且日益成为全社会急需的通用人才,成为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主干人才。要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就必须摒弃传统法学教育过分强调专业人才培养的教育观念,不断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而不是对一些法律条文的单纯注释和解说,以及一些技术操作层面的简单训练。许多学者在论述法学教育的目标问题时也认为,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力量,也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
但我国目前法律教育的教学实践所要达到的目标与社会对我国法学专业人才要求的目标取向并不相符,是要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而不是能够广泛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律实用人才。在大学里,教师教给学生的是其本人在本研究领域的一些建树或者法学界当前争论的一些理论性问题,教师的出发点是希望以其思维方法去引导学生从事法学研究,培养学生具有写作能力和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律研究人才,而实际上学生毕业以后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是很少的。我们承袭大陆法系的传统并将其发展到极致,将法律仅仅只是当作一门科学,法律专业的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不在于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而在于对法律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授推导,普遍不对学生进行法律实务所需的技能培训。教育内容上注重对较抽象的概念和原理加以阐释和分类,在教学方法上,强调教师的系统讲授而不是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去,课堂讲授旨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忽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严重背离了法学教育的目标。即使为回应社会对法学教育与实践差距太大的批评,吸收英美法系判例教学方法而在课堂上所采用的案例教学法,也往往演变成为一种“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无法发挥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作用,无法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让学生自己去建构知识。
鉴于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该是不仅要为法律职业界培养后备力量,也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培养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适应未来各方面工作需要的合格人才。大学本科法律教育是让学生获得从事多种法律职业都必须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其毕业生不仅应该掌握法学知识,精通国家法律,具有法学专业应有的素质和宽泛的社会科学知识,同时更要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所必须的实际操作能力。而法学专业传统的教学方法由于忽视对学生素质和从事法律职业必需的实践技能的培养,因此为适应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必须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从适应社会对法学人才实际需要的角度说,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方法正可以弥补传统课堂教学方法过于注重对学生知识传授的不足,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所提供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加深对法律基本知识的理解和实际中所需基本的技能的掌握,形成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通过教师指导下的对典型案件的模拟实践操作,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习惯,使其在走入社会以后能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2、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采用和现代教学改革的方向相一致。
坂元昂在其《教育工艺学简述》中指出:“历来的教学方法论都是从教育思想中寻求其出发点的,因而它们归根结底是一种旨在实现教育思想的方法论。”旧的教学模式所基于的思想,是约翰·洛克的白板论(即认为未经教授的学生的思想把如同一张白纸,而有待教师在上面书写),这种教育思想在教学上突出地表现为重教轻学、重知识轻能力、重一般轻个别。
而现代学习论早已证明:知识不能由教师机械地灌输到学习者的头脑中,“应该以大学生自身的学习特征为出发点,强调以大学生为中心,以任务与问题为核心,强调大学生参与教学当中并成为教学活动主体,来改革、创新大学的教学方法”。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大学的教学方法改革要充分考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特征。由于大学生们有进行自主性学习的强烈愿望和能力,同时有着远比少年丰富得多的经验,这不仅为大学生自己主动构建知识创造了条件,也为大学生群体共同解决问题提供了可贵的资源。因此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促进当代大学生向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方式转变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模拟法庭这一教学形式正好契合了这一现代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向。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在问题和任务的引导下,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师生之间,尤其是生生之间的互动交流,通过与他人交往、参与下发生的互相协助下去探究问题答案的活动,不仅激发了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而且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个有利学生才能发展的环境,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更好的掌握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培养了学生的合作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3、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符合法学学科性质和知识形态特点
对于法学学科性质这一问题的认识:有“通识说”,认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培养人才的首要价值标准,平等、公平、正义的民主思想应该是法律人才职业道德的应有内容,而法学教育作为现代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有“职业教育说”,提出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对有志从事法律事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娴熟的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因此法律教育的使命在于进行职业教育或职业训练。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单纯把中国的法学教育的性质定位为通识教育或者说职业教育都失之片面,法学教育应该具有两重性。清华大学王晨光教授认为“在法学教育认识上的分歧和悖论实际上反映出法学教育中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二重性,即法学教育的职业技能性和学术研究性”。“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但是,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以来片面地强调前者,从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后者”。对职业教育和训练的忽视主要体现在我们受大陆法系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偏重于对法学理论、法律概念的把握和法律条文的解析,教学中采用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的灌输式教育模式,而没有考虑在教学中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由学生们积极地参与学习过程,自己来构筑知识、发现知识、转变知识和扩展知识。
对于多数大学生来说,他们的学习,是与他们自己的职业或职业意向有关的,他们在渴求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也更希望自己能在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能有所提高,在法学教育领域更是如此。如果课堂教育主要是知识的教育,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忽视了分析和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能力的培养,必然导致培养出的毕业生无法适应法律职业的要求。而通过在法学教育中开展自主合作的活动式教学活动,恰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培养学生善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其解决法律案件纠纷的实践活动能力。所以模拟法庭教学方法通过与课堂教学方法相结合,以这样一种活动的方式,能有效地解决法学教育双重性这一问题。
同时,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任何领域的专门知识都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回答世界“是什么”问题的知识,被称为陈述性的知识,第二类为回答“怎么办”问题的知识,被称为程序性知识。后者又被分为两个亚类,第一类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熟练的技能,被用于经常出现的情况;第二类是现代认知心理学家所提出来的“认知策略”,被用于新颖的,需要创造性的情境。第一大类知识可以通过看书或教师的传授获得。第二类知识涉及怎么办的个人经验,必须通过实践和个人体验才能获得。在法学领域,也同样存在这两种知识形式,但无疑法学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后一种知识是更为重要的。而目前的传统教学模式,对于后一种知识的获得,是没什么作用或作用不大的。而模拟法庭这一教学方法的采用,通过让学生担任一定的角色,使每一个参与者“身临其境”的置身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身份中,模拟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审理,不仅可以训练学生熟练法学专业学生应该掌握的技能,而且通过学生将课堂上教师讲授的知识运用于近似真实的场景中,使学生能设身处地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学生创造性的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4、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选择有时间和物质条件上的优势
所有教学方法的运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投入,而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时间投入上是不同的。因此教学方法的选择,不仅应以可能提供的时间条件作为重要的依据,而且应以高效率的教学方法作为选择的目标。在时间投入上比较,讲授法是一种效率较高的教学方法。在英国某学院曾对教学法进行比较,“同样一个课题,如果用讲演法讲授,每生每次只需0.05小时(假定一班60人);用小组讨论的形式每生每次则需0.3小时(每组12人),用实习作业的形式每生每次需0.33小时(每组也为12人)。这些估计是可靠的,因而我们可以强调指出,对于师生的双方来说,讲演法比实习课和小组讨论课都经济些”。但以上的论述己经证明,单一形式的教学方法是不可行的,必须采用其他的实践性教学方法。而在与其他的实践性教学方法比较中可以看出,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是一种比较高效率的方法。向实践学习,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践能力是必要的,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向实践学习不是向所有的实践学习,而是向典型的、符合教学需要的实践进行学习。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正是在教师的主导下进行的,教师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模拟法庭教学的进度,使教学活动的进行能够顺利地达到教学的目标,而不至于出现其他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经常出现的情况(例如法学专业实习教学和诊所式法学教学方法下经常出现的情况),即由于教师不能控制整个教学活动,可能使教学目标的达到不仅费时费力,甚至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教学方法的实施离不开必要的物质条件,即使是讲授式的教学方法,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各种教学用房、图书资料甚至包括仪器设备(例如教学中多媒体系统的使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采用,对教学条件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般要求具有专门的模拟法庭实验室,以取代用一般教室作为模拟法庭的场所,条件好的学校在教学中可以通过运用多媒体手段,对模拟法庭的开庭过程作同步的录像,这样既有助于供学生在实验后进行观摩和教师点评,也可将一些好的开庭资料保存下来,供以后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作为一种参考。要扩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范围,就必然要增加对经费的投入,例如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就需要大量实习经费的投入,而诊所式法学教育的突入更是要大得多(在中国的推行需要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随着国家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高等学校的教学物质条件正逐步得到改善,而高校领导也应从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高度,认识到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的意义,使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法选择能有更大的余地,使教学方法的不断优化具有必要的物质基础。况且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并非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能否开展的必要条件,通过将普通教室作为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场所,也能达到相似的效果,而将普通教室改装成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成本一般也不会超过五万元。所以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开展,对物质条件的要求并不高,在其推广上并无物质条件上的障碍。如果能够通过将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运用范围扩大的话,使这一实践性教学模式代替现在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的集中的专业实习,其所节省的实习经费肯定要远高于对模拟法庭的投入。
(二)模拟法庭是较理想的可推广的实践性教学方法
法学作为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专业,如何使法学教育中既有广博的理论阐释,又能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实践技能,是摆在法学教育者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为传统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提供了平台,丰富了传统理论教学的内容,不仅更能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又能找到理论和实践两者最佳的结合点。
首先,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师生关系更加融洽。传统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教师讲学生听,持续下去,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因此学习处于被动的状态,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发挥。而模拟法庭教学突出学生这个中心,突出能力的本位。在模拟法庭的操作过程中,学生必须像当事人的律师或者检察官或者法官那样接手模拟案件,扮演着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参与人的角色,因而必须考虑其所处的角色的利益,怎样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以争取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结果。这时学生已经不是学生的角色了,而是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了。“在模拟法庭训练的整个过程中,学生必须把自己的角色转换为律师、法官、检察官、当事人等,然后根据这些角色所代表的利益,千方百计的寻找切入点,收集材料、分析案件以期取得最好的结果。这不仅仅是角色的转换,而且是学生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对学生产生了潜在而深远的影响。举例而言,当一个人作为乘客坐车时,他不一定会记住行车的路线。但是,当他坐在司机的位置上时,他就必须认路、记路和分析路线。模拟法庭在一定程度上把学生置于司机的位置,成为学习的主体,使学生主动地去学习,从而在学习效果上会更好。具体的来说,学生接过具体的案卷材料后,首先要进行分析,了解案情及争议焦点,明确现有的证据及解决争议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证据,并初步形成解决案件的方案或起草相应的文书,包括调查、财产或证据保全、诉讼等程序。不同的角色扮演必将赋予学生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激励学生主动地、富有创造性地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不论在巩固、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正义感方面,还是在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提高应变能力方面,都将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
老师在其中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即挑选或编写适当的案例材料、提供一般性指导、评价学生的表现,等等。模拟法庭中的老师应当切忌成为正确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维模式禁锢学生的思维,而是应当成为引导学生自行思考、从而由学生解决法律争议的路标或评论人。老师在指导学生办案的过程中,对具体案件的指导大多采用一对一的个别指导方式,从而使学生得到更多的具体关注、实际指导和基本技能的锻炼,这有利于因材施教;这种教学方法还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形成强烈的学习动机;另外,这种方法不仅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实用,而且使学生之间的关系以及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有利于形成民主的气氛。
其次,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克服了传统教学方法只重视知识传授的弊端,是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法成功突破,真正将学习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把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实现了法学教育的目标。一个成功的模拟法庭能培养创造能力。法律条文具有抽象性、概括性,要用有限的条文解决千变万化的生活问题,需要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这就是法律运用的灵活性。例如,程序性的法律条文不可能详细到法庭中每一句话、每一行为,如何进行具体的庭审,需要用创造性的思维将法律变得生动和易于操作。而如何运用证据证明案情,如何修正不完备的法律条文,更是对学生创造力的直接考验。可以说,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言谈举止,不仅仅是学习运用法律的过程,也是创造能力的学习和提高过程。21世纪是提倡通过对问题探究性学习提高创新精神的世纪。模拟法庭就是通过学生对案情的分析中找出问题,并通过双方对抗的模式激发其强烈的探究精神的。因为对具体案件的分析是在书本或者教师的教案里找不到答案的,必须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去探究问题的答案。通过探究,一方面强化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思考,唤起学生求异思维、积极观察与想象事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实施,不仅加深了对课本上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了独立思考能力与创造精神,而且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辨能力和信息处理的实践能力。具体来说,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出色的理解运用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而模拟法庭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这些综合素质。一个模拟法庭的成功举办首先需要参加模拟审判的学生对法学理论的深刻把握,在研透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具备运用这些条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应具备法律文书的书写能力,无论是传票、裁判书还是代理词、辩护词都应规范、准确。第三,要具备较好的司法口才。审判、控辩和陈述过程中,都需要学生展示其雄辩的口才进行说服的工作。这三方面的法律素质均可以在模拟法庭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另外,一个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需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可以说,模拟法庭需要寻找素材,确定角色,当事人间互相协调,用证据证明主张要符合逻辑,程序进行应有条不紊,这些都离不开模拟法庭参与者的组织协调。
最后,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案例教学法,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生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事实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学生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学生以亲身投入,实践开展法庭审判中的各项工作,在准备和庭审过程中他们必须系统的复习和运用案件所涉及的相关实体法和诉讼法知识,这样能促使学生的法学知识系统化;学生们分成法官组、原告组、被告组、第三人组、证人组、书记员组,对案件的证据和事实以及法律适用进行小组集体准备及分析和讨论,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团结、合作精神以及对复杂事物的观察和分析能力;法庭调查阶段,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举证、质证、认证能力;法庭辩论阶段的对抗性,能促使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庭审中的调解,能培养和提高学生与对手的协调和谈判能力;制作代理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全面的体现了学生对该案件的宏观把握和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系统的应用能力;开庭之后专家和老师的点评能使学生明白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并能明白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这些能力提高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三)模拟法庭教学方法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概念
模拟法庭由国外moot court或者mock court翻译而来。对模拟法庭的理解,关键在于对模拟一词的理解,所以有必要对模拟进行解释。模拟一词在英文中的对应的词为model, simulation, model也被翻译成为模型。按照钱学森的解释:“模型就是通过我们对问题的分析,利用我们考察到的机理,吸收一切主要因素,略去一切非主要因素,所创造出来的一幅图画。”虽然这句话是针对理工科而言的,但也一样适用于社会科学,也就是说,模型或者模拟的方法,要求研究者穿透客体生动丰富的表面形态,舍去事物次要的细节与非本质的联系,找出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基本因素和本质特征,然后在这些基本因素的基础上将客体的原型抽象为认识论上的模型,通过模型再现原型的各种复杂结构、功能及联系,从而获得对原型的更本质、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一个成功的模型一般应具有下列基本特征:第一,它是客观对象(实体或系统)的抽象,因此必须能够有效地模仿该系统,贮存原型的主要信息;第二,它是由说明客观对象本质或特征的要素构成的,因此必须由最能够反映系统本质特征的一组最少的因素组成;第三,它能够集中的、充分的、明确的表达出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一般而言,模型应当比客观对象更“简明”。模型如果搞得过于复杂,将很难对其进行分析和认识,结果会丧失模型的意义。
所谓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以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之教育目的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模式。当今的社会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知识总量急剧增加,而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和学习的精力又相对有限,采用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可以使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入主动学习状态,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模拟法庭教学方法,重在培养学生实务技能,虽然在国外法学院校被普遍使用,在国内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很多大学的法律院系虽对模拟法庭的硬件进行了改善,但对模拟法庭的操作程式的研究却相对滞后。
(2)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理论基础
模拟法庭教学法在其理论构建和实践运用中遵循、契合和创造性地运用了瓦·根舍因的范例教学理论和冲突教学法。瓦·根舍因认为,所谓范例,就是那些在日常生活素材中隐含着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础因素的典型事例。范例方式教学就是通过主体与客体、问题解决、学习与系统学习、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实施范例教学,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必须遵循基本性、基础性和范例性三条原则。基本性原则就是选择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为教学内容。基础性原则,就是在选定教学内容时,要从学生智力发展水平和己由知识经验的实际出发,并使这些教学内容能成为学生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基础。范例性原则,就是在已经选定的基本性、基础性的教学内容中,再精选出范例性的、典型性的材料作为教学内容,通过个别来说明一般,使学生能由点到面,通过部分来理解与推知整体,产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总量急剧增加,而学生时间和学习精力又相对有限。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引入范例教学,通过教师精心选取和安排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使学生在理解和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前提下,联系已有的经验,学会如何在实践中正确地应用这些知识和理论,从而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既获得了知识,也培养了能力,能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所谓冲突式教学,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组织学生把各自的理解表述出来,聚在一起讨论,甚至促其产生一定的冲突,以此使学生澄清认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并深入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学习主动性。在教学过程中,由于知识、经验、智力特点和思维方式的差异,学生们对同一教学内容的理解和阐述是有差异的,而这种冲突在法学中表现的尤其明显。在实际法律案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有责无责、有罪无罪等事实问题及法律适用问题会进行激烈的争论,加之我国各项法律有待修缮,对法律条文的争议、不同见解时有出现,这为在教学中利用冲突教学法组成观点对立的双方进行辩论提供了条件。因此在教学中引入冲突式方法是一项很好的教学形式,可以很好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求知欲望。特别是在教学中碰到疑难知识点时,可以吸收冲突式教学方法的优点,将其运用到模拟法庭教学法中。通过模拟法庭中控辩双方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争论,由审判组同学居中裁决,特别是当争论过程要求全体学生认真听取对方的观点,思考对方的辩论,做到能够从反方的论证中搜集支持自己观点的材料,自己的观点进一步得到完善。通过组织学生进行辩论,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有利于理论教学的深化,提高了学生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冲突式教学在学生学习中的积极作用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要为学生建立一个既有合作,又有竞争,而且合作多于竞争的教学气氛,在这种学习情境下,思想能更开放,能更好地听取并充分利用对方的观点。这种冲突可以增强观点的正确性,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2、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历史
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大学不同,英国早期的法律教育都是由律师学院承担的。在中世纪的英国,由于法官和律师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收入,为此,许多中小贵族特别是骑士家庭的子弟对法律行业趋之若鹜。由于中世纪早期英国的皇家法院都设在伦敦,这些有志于法律职业的贵族子弟便云集于中央法庭所在地的伦敦西区,寄宿在法庭附近的酒馆之中,通过阅读法令和法律著作、帮助当事人诉讼、旁听法庭辩论等途径,认真而热情地汲取法律知识。后来更是聘请开业律师授课,逐渐形成了一些简易的法律学校,到14世纪以后形成了英国著名的四大律师学院,即林肯学院、格雷学院、内殿学院和中殿学院。学院主要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围绕法院工作对学徒授课,其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就是出席法庭,旁听律师辩论和法官审案。而律师学院的另一种重要的授课方式是组织模拟法庭,研讨审判主管委员和讲诵师为他们编制的疑难案例。在模拟法庭过程中,主管委员和讲诵师随时根据学徒的表现,决定哪些人可以成为律师学院的正式成员,即英国律师协会的会员,由此获得出席正规法庭辩护的资格”。在我国,关于模拟法庭教学方式的采用,有关的材料比较少。目前知道至少东吴大学法学院是采用模拟法庭方式的教学方法。据介绍,“学校在1921年组织了一个实习法庭(模拟法庭),法庭在周六晚上开庭,由学生充当律师、陪审员和证人,从外面请来的律师、法官和本校的一些教师充当法官。轮流演示3套法律程序—中国法庭(用汉语)、混合法庭(中、英互译)以及英、美法庭(用英语)”。但孙晓楼先生在《法律教育》一书(第十三章法律学校应有之设备第二节模型法庭)中在提到国内的法律学校需建有法律的实验室即模型法庭时说:“国内的法律学校,与这一点好像都不十分注意。他们的课程中间,虽然也有诉讼实习或审判实务等课程,然而他们的演习,都是在普通的教室内举行,并没有特别模型法庭的设置”。这说明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模式在旧中国的法律学校是被广泛采用的,只是这种形式的教学由于没有建立模型(拟)法庭而不够规范正式。
从国际上看,当前的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综合性大学进行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教育,为期三年。第二阶段主要是在法学院进行的实务教育,为期32周。为达到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目的,法学院在培训的过程中,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实例性示范和模拟法庭辩论。而“模拟审判”(模拟法庭)的方法在美国的各个大学中也被广泛采用,以加强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并对司法程序给予更多的关注。各国法学院都定期在法学院内部举行模拟法庭比赛,不少国家还组织法学院之间的模拟法庭比赛;近年来,不少国际模拟法庭比赛也定期举办,如美国杰瑟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维也纳的国际商事模拟仲裁比赛,亚洲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等等。模拟法庭教学在国外一流大学法学院成为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不可缺少的环节,在我国,模拟法庭教学虽然刚刚起步,但这种教学方式很快在全国推广,国内绝大部分法律院系都纷纷进行模拟法庭教学,不少院系都斥资建立了模拟法庭实验室,有的法律院校由于对该教学方法较为重视,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清华大学法学院虽然组建不久,但经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推荐,代表中国参加了在日本东京举行的2000年亚洲杯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并获第二名。这是我国法学院系首次参加这一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而浙江大学也已经连续12届举办模拟法庭。2003年十二月,首届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在清华举行,而这次比赛是中国自1977年恢复正规法学教育以来,首次举办的全国性法学院校模拟法庭竞赛。比赛共邀请了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11所高校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是这次大赛的主办方。
3、现行模拟法庭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作为一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法学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在我国法学院(系)的教学中,尤其在诉讼法教学中已被广泛采用。但总体上讲,模拟法庭教学法在我国的采用时间还不是很长,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与国外一些法学院的情况相比较,我们的模拟法庭还有许多要改进的地方。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有下列弊端:
(1)没有相关的制度,缺乏熟练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高水平的教师。在很多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仅仅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在实践中,不少高等学校法学院系的模拟法庭教学很不正规,更多地是穿上各种制服跑跑龙套,没有真正认识到这种以能力、素质和专业技巧训练为主的教学方法的深远意义。许多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教掌时,把模拟法庭弄成了过于追求形式的一项活动而非一种教学的有效方法(有时作为某些法学院一年一度法律活动周的一项重要的节目)。为了保证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进行,事前往往进行大量的预演,甚至将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了,这样使模拟被做成双方都事先商量的演戏,不仅让参加者及旁听的观众感觉效果很不好,也没有达到模拟法庭教学的目的。有些学校虽然很重视这种教学方法,但由于并没有认识到模拟法庭的训练和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的根本区别,又加上没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少模拟法庭实际上办成了某种形式的“大专辩论赛”。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控辩双方唇枪舌剑的辩论,场面上看来确实称得上成功和完满,但往往偏离主题,纠缠于概念理论的争论,对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还显得很不足,没有发挥出模拟法庭应该起到的作用。
(2)案例选择不精
由于教师选取案例往往比较简单,没有太大的争议,导致模拟法庭的一方参加者针对所争议的问题发表一番辩论意见之后,另一方无法进行有效的反驳,象征性的说几句,就再也没有其他可进行的内容,整个教学活动显得单调乏味。为达到使学生学会在具体案件中分析事实、灵活运用证据法和程序法的目的,模拟法庭采用的案件不应该是从现行法院判决书中摘录的事实。因为法院判决书中对于事实的陈述一般都很简单明了,鲜有什么可供进一步争辩的余地。任何有经验的律师和法官都清楚,大多数案件的事实都不会是明确和简单的,否则就没有进行诉讼的必要。同一件事实材料,从不同的当事人和证人的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解释。因此,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形式。当学生接触案件时,他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应当承认,我国多数法学院中的模拟法庭的训练并没有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或比较真实的案件材料,而仅仅满足于提供一个现成的判决书中所认定的简单事实。这种做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模拟法庭式的教学法,充其量不过是“以例说法”。真正的模拟法庭教学应该加强学生如何在散乱的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发现、筛选、认定和建构事实能力的训练,使学生真正面对一个近似真实的环境,通过问题的解决去提高实践能力。
(3)教学目的单一,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模拟法庭教学一向被认为是诉讼法任课教师讲授诉讼程序过程中的一项教学任务,由诉讼法教师独立进行组织和操作,模拟法庭的运用范围很小。一把情况下,模拟法庭教学由诉讼法专业教师自行组织,教学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让学生掌握审判程序中的一些问题,授课时间非常有限,一般是教师提前布置案例,学生在课下准备一下,通常正式的模拟审判时间只有两三个小时。在教学中教师也只关注审判程序走的如何,诉讼理论掌握的如何,而并不太关注学生如何组织辩论,怎样适用实体
法,如何全面总结,因而整个活动虽然能达到熟悉诉讼程序的目的,但对学生的辨别事实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的培养严重不足。“而学生也因此孤立的看待模拟法庭教学,在教学中重程序知识轻实体知识、重专业内容轻素质能力培养的思想普遍存在”。
(4)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运用次数太少。有些教师认为,从确定范例到公开教学展示,不但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而且要求指导教师投入大量的精力。所以这种教学方法在运用上不可能不受到限制,一个年级一个学期能坚持搞上一次就很不错了”。有些学校斥巨资建成了模拟法庭实验室,但管理上没有相应的制度,实验室成为摆设,一学期用不了几次。因此可以考虑在实体法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案件,将学生分为审判组、原告代理人组、被告代理人组,组成简易的模拟法庭。由原、被告代理人进行起诉、答辩、互辩,由审判组做出裁判。这一形式主要强调的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不要求程序的完备,目的也不是为了掌握诉讼程序。我们还可以考虑对学生给与充分的信任,在法学院(系)成立相应的学生自治组织,在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后,由学生自己对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管理。通过由学生自己定期组织模拟法庭教学(主要是简易模拟法庭),由学生自己搜集案例,进行课下的准备,庭审过程中可邀请所在院(系)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指导或者可以利用学校的资源邀请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进行相应的指导。或者可以在将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门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以后(见前面对代替法学专业实习方案的讨论),由教师组织学生每周定期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应该由法律院或系统一安排,有相应的部门法课程教师负责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开展)。在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教师的共同参与下,对各种诉讼程序和实体法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的模拟法庭教学活动。这两种方式不仅可以充分发挥模拟法庭实验室的作用,使模拟法庭教学法在培养法学人才上的功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而且通过经常性的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有了确实的保障,并有利于法学院(系)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对此,在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进程中,法学院(系)应当锐意改革,从更高和更新的角度认识并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教学,为我国培养更多的、能够在国际舞台上与国外法律同行并驾齐驱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4、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过程
笔者认为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使用过程中,应该有两种形式:即简易庭和正式的模拟法庭。简易庭一般是指教师在讲授实体法知识时,为了使学生深入的理解某个复杂的理论问题而组织的一种小庭。简易庭不注重诉讼程序进行上的完整性,可以节约时间,以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教学上的优势。在实践操作中,教师可以通过在组织学生进行充分的分组讨论的前提上,采用一种对抗式的冲突教学法,引导学生对实体问题进行激烈的别论,通过这一实践性教学方法高效的解决课堂疑问。但在论述中本文主要围绕正式的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进行。
(1)模拟法庭教学前的准备
模拟法庭教学前要根据情况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所谓观摩庭审是指通过组织学生观摩法院对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以增强学生对法院庭审活动的感性认识,为模拟法庭教学法的采用提供实践上前提。对于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观摩庭审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会为下阶段的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但如果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律专业的高年级中展开,学生已经在法庭见习甚至实习过了,则组织观摩庭审就没有必要了。要使观摩审判达到预期的目的,最重要的是教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在选择案例时,要考虑到学生的特点,难易要适中,有一定的争议性,最好能当庭宣判,力争做到程序完整。在观摩前,老师应向学生介绍案情,但不能发表个人意见。要向学生提出比较具体的观摩的目的和要求,如要求学生注意观察审判程序的不同阶段审判人员怎样指挥庭审活动,了解不同的庭审阶段所要完成的任务等等。有条件的话在观摩庭审后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评价。也可以通过观看教学需要的模拟法庭教学音像资料代替观摩实际的庭审,并邀请实践工作中有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或做报告,来做好模拟庭审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由于让学生自主的完成模拟庭审活动要求学生获得模拟审判所需的必要的知识储备,以使模拟法庭顺利的进行下去。所以在模拟法庭教学前应该让学生熟悉诉讼程序和掌握制作审判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学会如何处理实体法律问题,因此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最好应在学生学完相应的实体法、程序法、司法文书写作、证据学等课程后进行为宜。
(2)确定案例,介绍案情
所选择案例的难度问题如何进行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认为选择的案例难度要适中。凡是案情过于清楚、责任分明的案件,其法庭调查的过程会比较简单、庭审过程中围绕实体和程序问题的法庭辩论也就无法形成激烈的交锋,同时简单的案例也不能通过问题和任务引导启发学生的思维,唤起其积极参与庭审活动的积极性,因此不适宜选择为模拟法庭教学的案例。但如果案例难度过大,情节过于复杂而千头万绪,尤其是需要进一步进行技术鉴定的案例,也会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唤起不了其积极性,同样难以达到好的教学效果。
由于在实践中模拟法庭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程序法,因此,运用模拟法庭的程序法老师往往认为案例选择应明确、简单,关键让学生掌握诉讼程序就够了,而从实践中得来的案例往往头绪多,牵涉面广,外在因素也比较复杂:原封不动的搬过来,不仅学生不易理解,还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负效应(程序程教师不一定对实体问题有很深的了解,可能导致无法回答学生的实体问题)。因此在这种想法下,即使是实践中的案例,教师也往往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将其核心内容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述出来,以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我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这种做法不仅使模拟法庭的教学目的过于单一,还达不到培养学生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敢于质疑,敢于进行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训练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同时这种想法表明教师对于学生的不信任和对其潜在的能力估计不足,模拟法庭教学法下,通过学生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和学生利用小组合作性学习的方式,很少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所以模拟法庭教学应该尽量选择难度较大的案例。另外模拟法庭和实验操作不同,实验操作是运用已学的知识和规则验证某个科学命题或原理,而法律作为一种理解性的知识,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标准答案是相对的,结果应是不可预测的,重要的是每个参与模拟法庭教学的学生,都在公平程序的保证下尽力展示了自己,不同的观点和方案在课堂上激烈交锋过了。模拟法庭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明白实体和程序问题以及法律知识本身是怎样的,更要让学生明白是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得出了一个怎么样的结论。一个好的典型案例能够很好的创设法庭环境,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唤起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着眼点应在于学生创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而不仅仅是获得一些固定的法律原理或者程序方面的规则。
另外,选择的案件应该材料齐全,包括基本案情的材料、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起诉状和答辩状、反诉状、各种证据材料等。应该为双方当事人都提供一些有利的证据材料,而不能一面倒地偏向某一方当事人,以便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例如选择合同纠纷案件作为案例,原告主张被告违约,而被告主张自己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案件材料中能够证明这两种主张的证据都有一些,以便学生培养和锻炼举证、质证和认证能力。至于案例的来源问题,最好是教师作为兼职律师接受的案件,也可以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收集借阅己审结的案例,法学院(系)有必要逐步建立自己的案例库。即使是教师搜集的案例也应该是第一手的资料,而不应该像其他教学方法一样,给学生的是第二手甚至第三、四手的资料拟用的案例。因为经过加工后的信息可能离实际的情况相差太远,达不到很好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当然一些与案件无直接关系的材料可以予以剔除,教师也可以根据需要对案情作适当的变动以更适应模拟法庭教学实践的需要。
(3)分派角色,分组讨论
对学生进行分组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一种是根据案情可以将全班学生分为审判组、控诉组(原告组)、被告和辩护组(被告组)等,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单独分组,也可插入各组。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加入一个组并尽可能担任一个角色。即使有的学生不能参加到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去,也必须参与本组的准备和分析、讨论案件的工作。但一个班搞一个模拟法庭,参加庭审的人数有限,肯定有一部分学生不能充任角色,得不到实际的锻炼。所以另外的一种方案是采取对全班进行分组,以组为单位每组搞一个模拟法庭,这样全班同学都有机会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证人鉴定人等参与人可由组外同学充任)。即使在全班同学搞一个模拟法庭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各组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由教师在各组随机挑选出参加模拟法庭审判的代表,使每个同学都能感受到压力和责任,积极的投入到准备活动中去,以减少准备活动中的“搭便车”现象。
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分组后,指导教师在向各小组介绍案件的情况时,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指导教师首次向原告或被告提供证据时不能将所有的证据材料不加选择地全部提供给学生;对案件情况的说明最好应该根据案件真实审理过程当中问题出现的先后顺序,证据取得的不同途径及时机逐步提出,证据也要逐步呈现给学生,尤其要分清由原告主动提供的证据与律师在案件进展过程中要求当事人或对方提供的证据;对于对方所提供的证据,由于无法知道证据取得的时间先后,指导教师需要向学生介绍所见到某一证据的时间先后顺序。
在进行模拟法庭开庭之前,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充分的小组讨论是保证模拟活动质量的最重要的环节。讨论应该采用小组讨论而非全班讨论是因为全班讨论往往造成由极少数学生主导局面,即使在教师成功的使学生参与时,例如“在一个不足40个学生的班级里,其中4~5个学生相互作用的时间就占了全班所有学生相互作用的时间的75%。例如在民事案件中,作好这一工作是要组织全组学生深入的讨论,各组学生进行讨论时都需要明确案件的性质,找出法律关系主体,抓住案件双方争议的事实焦点。经过小组讨论后,原告组根据对所取得的案卷材料进行初步分析,应确定被告主体、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以及确定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然后全组学生共同起草起诉状,同时律师可要求原告补充相应的证据。被告组学生应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准备自己的答辩词,在民事诉讼中必要时可以提出反诉,并确定支持反诉请求的证据。对于审判组学生,应该在全组学生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让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审理提纲,把握住案件审理中的关键问题,懂得案件审判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审判工作的进度。在各组人员分组讨论、研究案情时,教师可以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这里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讨论均不应在各组间进行交流,有条件的情况下,指导教师也最好能分组指导。教师在指导时不应涉及对具体问题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让学生充分感觉到法律职业的真实状况。不过在进行角色分派时,对审判组中审判长角色的选任,因为其作为庭审程序的主持者,对整个模拟法庭的正常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要进行特别的关注,必要时要进行选择。一般要选择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判断能力和控场能力强的学生担任,同时要重点指导其制定详细的审理提纲,让其学会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懂得全面把握案件审判各阶段及审判工作的进度等。
(4)诉讼文书的准备
在正式开庭前,学生应被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状、答辩状等)在庭审前传递给对方。一般情况下诉讼文书应要求学生准备不止一种的方案,这样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发挥。例如如果只准备一种辩护词,公诉人同学在模拟审判时可能并没有按辩护人准备的辩护词进行发言,这样有可能造成辩护方措手不及,提不出反驳理由。而如果临阵调整辩护内容,就可能难以应对,甚至答非所问。不仅事先准备有关诉讼文书时,最好能够设计两三
种预计的方案,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控辩双方的同学在整个法庭审理活动中,都应该像真正的当事人一样,通过小组讨论对各种情况进行充分的预计,设计相应的对策。应该强调学生自己动手制作诉讼文书,对于借到的案卷材料中包括的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讯问笔录、庭审记录、公诉词、辩护词、起诉书、证词、判决书等),不必在准备阶段提供给学生,以避免学生照抄。
在庭审过程中,虽然我们在制作诉讼文书以及进行审判活动时,力求做出充分的准备,甚至做出好几种方案,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会出现各种无法预计的情况,所以学生不仅要善于向自己提出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要在庭审前就要做好学会随机应变,找出应变措施的心理准备。这对学生的能力提高有好处。例如庭审时证人作伪证怎么办?被告人突然翻供怎么办?辩护人要求补充鉴定怎么办?在实践中,审判长遇到类似的情况,必要时应依法宣布休庭延期审理,并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但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应事先考虑周到,避免中断表演,这要求参与审判的各组同学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尤其是对审判组同学。另外,判决书在实践中理应依法于评议后才能做出,不应“先判后审”,但在模拟法庭中,为了时间上的紧凑,也可预先写好判决书(最好也是几份),最后视模拟法庭控辩双方辩论的结果酌情修改拟好的判决,当庭宣布庭审结果,必要时也可以宣布择期宣判来结束模拟法庭审判活动。
(5)正式开庭
对于正式的模拟法庭审判,从发布开庭公告、进行开庭准备到做出判决均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有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学校,应在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审判活动,没有模拟法庭实验室的也应该应将活动场所进行相应的布置准备。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布置与人民法院的正式审判庭应该一样,场内悬挂国徽、摆放各个诉讼参与人的标牌。参与审判的法官组学生着法官服,律师组学生着律师服,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气氛,使学生进入“实战”状态,以克服学生的轻视的态度。
在整个开庭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人员都应有一种真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均是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维护国家、个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一阶段要求参与的学生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开庭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程序的合法性,认识到实体公正的基石是程序公正,还要求对实体问题进行深入的辩论。辩论应该围绕案件争议的实体法律问题进行,不能只关注辩论的技巧和场面上的热闹激烈,将模拟法庭审判变成大专辩论赛。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教师都应该克制自己,充分信任自己的学生,放手由学生自己完成审判活动,老师只旁听审判,不参与、不干涉审判程序的进行。这样做也是为了杜绝学生的依赖心理,以达到真正锻炼学生能力的目的。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应由学生自己处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如果存在问题,由教师在开庭后再进行分析和总结,以培养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即保持审判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5、对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测评
测评是为了分析利弊,以促进改进教学效果。测评分为二个层次,一是对某一具体模拟法庭运行完毕后的测评,解决的是对具体学生具体表现的评定。模拟法庭这一新的教学方法的采用,必然带动相应的考核方法的改革。如何改革模拟法庭教学考核方法,是必须研究的新课题。二是对整个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测评,解决的是教学方法本身的评价和改进。
(1)庭后总结与评价
对于正式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结束以后的总结,不能仅仅看成是每位参加审判的学生的小结加教师的“总结陈词”,更应该看作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让它成为师生沟通和进一步展示自我的机会。
认真作好庭后总结与评价是学生个体能力和素质改善和提高的重要方面。首先需要能建立一个真实反映学生能力的评价体系,这也是模拟法庭作为一门实践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评价的标准主要应该涉及对学生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进行评价。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以下:A、在整个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程序的进行是否合法,具体的操作是否规范;B、对实体法的运用是否准确,辨诉双方在起诉答辩以及法庭辩论过程中说理是否清楚、明白和透彻;C、参与活动的学生的语言表达是否流畅、精彩;D、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如何,出现突发事件如何进行处理,是否是双方按照事先安排好的程序进行表演;E、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如何;F、每组学生在整个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对于这里列出的评价的标准,还应该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能分解与量化的应分解量化,尽量避免用含糊的不切实际的语言来陈述标准。另外标准应事先为全体学生所知,以便学生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得到正确的引导。
在有特聘的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参加的模拟法庭中,应由特聘教师依司法实务中的庭审要求,现场从总体上来评判模拟法庭的成功与不足,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中肯、专业、细致的点评。如果没有校外从事实务人员的参加,应该在模拟法庭结束以后,先由参与审判的每一法庭小组经过集体讨论后,从法律知识的理解运用、庭审素材、庭审准备、组织能力到庭审实践中言谈举止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认真填写实验报告。随后授课教师应该安排一次庭审总结课。在庭审总结课中,由参与审判的小组代表派人讲解庭审的具体诉讼模式和法律规定、实体审理的焦点、判决理由等,可以就本庭有关情况向其他同学提出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本次庭审模式的优缺点、关于实体问题的争论等等。随后旁听同学评论任何法庭参与人员表现,也可以对法庭审理谈自己的看法,探讨庭审中出现的问题。旁听法庭表演的同学有权对任何旁听的同学提出与本庭有关的问题,探讨有争议的观点,被提问同学必须回答。最后是教师对整个模拟法庭活动作全面的启示性的总结,对同学交流中的独特见解进行肯定,对疑难问题进行解释和分析,并对活动和交流中的表现出色者予以表彰。教师作为整个模拟法庭的指挥者,也作为这种教学方式的实施者,应同其他教学方式一样,肯定教学成果,解决教学疑问,启示学生更深入地研究,以优化完善理论。
对参与活动学生的评价方式最好来自教师和学生两方面,而不应该由教师单方面做出评价。就学生而言,在庭后举行的参加各方(包括旁听人员)的相互提问和回答中,在由每组学生派代表讲解本组的准备过程开庭审理的情况以及己方在处理庭审过程出现事件的方案中,都也是其他同学进行评价的过程。每个学生要写出自己参与实践所做的具体工作(含法律文书写作)的报告,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其他同学所涉法庭角色进行评价。就指导教师而言,在充分听取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后,对整个模拟法庭进行过程进行全面的总体评价,对个体学生的表现做出具体评价。评价时要注重对整个过程中学生的独特见解的充分肯定,对表现出色的予以表彰,并可在对整个过程中的成功与不足做出总结。
为了使模拟法庭收到良好的效果,最好由学生代表和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并制定模拟法庭评分标准表(可以参考前面给出的标准),按照评分标准给每个模拟法庭小组打分,评出每组的分数作为小组每名成员的成绩(这样有助于学生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有效地进行合作),作为每个小组每位学生的一次平时作业成绩,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优劣促使其在今后的学习中扬长避短。还可以评出最佳审判员,最佳公诉人,最佳辩护人,对评出的最佳者在平时成绩上再加10分,以资鼓励。
(2)整体教学效果的测评策
一种教学方法是否成功,最终是由教学效果来评判的。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估也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有效评估,学校教学管理者不仅能够在总体上掌握教学质量,而且可以激励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使教师明确并改进自己教学中的不足,获知学生当前的学习效果。目前在许多高校中采用常见的测评方法主要是民意测验和调查,对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评价,应该包括对学生的民意测验,授课教师对学习氛围变化的感受比较报告,实施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前后学生综合能力的比较调查,对学生阶段实习和毕业实习的调研(如果有的话),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等。通过这些测评,了解和评价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和不足之处,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予以相应的改进。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正由传统的以知识为第一位的教育,向以现代教育目标—态度能力、实用技术、知识为本的素质教育转变,主要体现在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在现代教育理念的背景下,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估不再局限于教师授课本身,而是涉及到包括教师知识宽度、所授课程内容、课程安排、课堂教学组织在内的多种因素。其中,尊重学生,关注师生互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进而增强学生的学习价值感,已成为现代教育中影响教师教学效果的不可忽略的因素32。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现代教育理念的教学方法,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估不仅有利于提高其教学质量,而且也有利于这种教学方法的推广和改进。
6、模拟法庭教学的保障
一种好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和物质技术条件与之相配套,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就模拟法庭教学法来说,这些相配套的条件至少应包括:
(1)明确课程设置,制定相应的制度。
有条件的法学院(系)有必要专门开设模拟法庭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进行管理,并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保障。现在不少法学院(系)把模拟法庭作为诉讼法学的一个教学内容,由诉讼法学教师在课内进行安排,通常由于教学时间的有限,一个学期只能安排一次模拟法庭教学活动,致使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应用范围非常有限。同时模拟法庭操作过程中的随意性也比较大,诉讼法学教师往往只注重庭审的过程,注重学生对诉讼程序的掌握,而忽略庭前准备和庭后总结环节,更忽视庭审过程中对实体问题的处理,纯粹走形式、走程序的情况常有发生,这显然不利于学生正确观念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有好的制度来予以保障和规范。只有通过将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门课程设置,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实现对模拟法庭教学的规范管理,模拟法庭教学的运用才能更为成熟和高效。例如扬州大学政法学院在教师组织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践上,由系进行经验汇总,制定了《模拟法庭教学实验规程》、《模拟法庭管理办法》、《模拟法庭指导要求》、《模拟法庭参与人员实验规则》、《模拟法庭教学计划》、《模拟法庭文书格式样本》、《模拟法庭实验报告格式》等,对模拟法庭的具体操作进行指导”。
要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每个学生必修的课程单独设置,设置时间最好在第六学期或第七学期。因为这时的学生已具备参与模拟法庭的基本条件,主要的实体法、程序法课程均已上过;以往的法庭庭审旁听和已经过的阶段性专业实习已使他们对真实的法律工作有了初步了解;三年的大学生活也使同学们具备了一定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果取消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则应将模拟法庭作为一种补充在第七学期开展,而如果没有取消专业实习,则在第六学期进行模拟法庭教学实习,这样模拟法庭课程的设置为学生第七学期进行毕业实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实践需要,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可以分为三至四个阶段,主要包括刑事庭、民事庭、行政庭,针对现在采用仲裁方式处理纠纷尤其是经济的情况不断增加的现实,在时间、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开设模拟仲裁庭。
(2)强化物质保障,设置独立模拟法庭实验室
要有专门的、完整的模拟法庭实验室以取代一般教室作为模拟法庭教学的场所,模拟法庭要符合《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要求,桌椅应参照正式法庭的样式制作和摆放,要有法庭应有的一切标志,如国徽、参诉人员标牌、法槌等。还要配置法官服、检察官服,其他参诉人员也应要求服装正式,符合法庭规范。为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应加强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模拟法庭中的运用,有条件的法学院(系)可以对模拟法庭的开庭过程作同步的录像,这样做既有助于供学生在模拟法庭实验后进行观摩和有利于教师进行点评,也可将一些好的开庭资料保存下来,供以后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参考。这些均将使模拟法庭活动更规范、更富严肃性,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崇敬感和对法律职业的自豪感。在这方面,清华大学法学院做得比较好。由于非常重视学生实际能力的训练,清华法学院在其办公楼明理楼内建有很先进的模拟法庭,可同时容纳150人进行旁听,配备有高保真音响设备、数字摄像系统、录像设备、导播设备及多媒体演示设备。拥有如此先进的模拟法庭实验室可能也是清华大学法学院虽建院不久,却在国内外一系列的模拟法庭辩论赛中取得了佳绩的原因之一吧。
(3)要配备相应的人员
首先要配备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首先,模拟法庭教学对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要从过去的“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转向学生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的引路人。以往那种教师只是埋头做学问,上课就是将自己在本学科里的研究成果或者学术界的理论观点介绍给学生的教学状况必须要改变。教师要组织好模拟法庭教学,必须建立与保持同司法界的密切联系。要正确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审判的准备和解决实际演练过程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就必须深入钻研有关的各种法律问题。
具体说来,在这种教学方法下:第一,教师要更加注重学生的感受、学生的需要和学生面临的问题,而不是主要关注自己,关注自己准备的教案和希望达到的教学效果。这就要求教师改变和学生交往和沟通的方式,不能只关心自己的教案,而必须要考虑学生的需求、实际案件事实和教案的关系,要关心模拟法庭教学最后是否会达到让学生真正学有所获。第二,在这种教学模式下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答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这种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在这种模式下,学生要在千变万化的案情中结合有关法律条文和原理寻找答案,由于学生个人的见解不同,分析能力的差异,答案不可能是一致的。这种情况显然也不可能预先存在于教师的教案中,学生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往往会超出原先教案所计划的问题。教师是按照准备好的教案按部就班的继续授课还是针对学生的需要随时调整教学计划,这对于任课教师来说也是一个需要面对的教学新问题。二是为了使学生真正能够开动脑筋发挥主角的作用,老师在采用这种启发式、问题引导式的方法组织教学时,就不能简单地给学生一个标准答案以代替学生的思维(况且这种给出的标准答案是否标准也是一个问题)。这种教学方法显然也会改变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的、经院式的法律思维模式。三是模拟法庭本身就是模拟法院就某一民事或行政案件进行“真实”的审判,其本身是不能先预设答案的。法庭审判不能先预定答案或结果,然后再进行审判。这就要求任课教师要转换角色,转变观念,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和知识的含金量。
一般在诉讼法学的模拟法庭授课中,指导教师不仅要有诉讼法学的任课教师,为保证实体审理的准确性,在具体个案中邀请有关实体法教师参加;而根据实体法教学的需要组织模拟法庭时,由实体法教师自行组织,诉讼法教师进行协助,以便于理论和实践的适时结合。在有条件的法学院,最好为模拟法庭的开设配备专门的教师,使他们有专门的时间用于模拟法庭教学的指导工作。由于从事模拟法庭教学指导的教师必须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实践操作能力,并要求能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同步发展,提高自己的能力。可以采取的方法,除指导教师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外,可由高等学校法学院(系)与有关司法部门达成协议,让教师能有机会到这些部门去工作一段时间,获得最直接、较充分的实践经验,以利于提高其指导水平。同时有必要聘请所在地市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为特聘教师,对模拟法庭的审判进行实践操作的指导,常见的是通过观看开庭审理,进行庭后评价或指导示范庭,以及引进法庭活动(即法院将对某一案件的审判选择在所联系高校的模拟法庭内进行)。
7、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改进
不可否认,在从事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教师的精心安排和参加者积极参与下,在法学院(系)领导的重视下,目前模拟法庭教学在各个环节上的表现往往确实称得上是成功和完满的。但问题是,这种“活动式”的教学方法在具体的实践过程日益存在形式化的倾向。从法学专业教学的角度看,但要想通过形式化的模拟辩论真正引导法学专业学生进入法律科学的堂奥,真正达到促进学生对法学知识的深化和运用,培养学生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必须要求从过于追求形式的“活动式”模拟转向具有实质效果的“教学式”模拟转变,使其真正服务于法律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这要求模拟法庭教学切实地在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培养的总体计划中得到合理的安排,使模拟法庭教学与课堂讲授有机地结合起来并真正发挥其教学辅助手段的作用,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实实在在地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尤其需要我们从事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认真地思考与总结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在实践中予以改进以提高其教学效果。唯其如此,教师与学生才能从每一次模拟庭审活动中切实获取专业上的收益和长进,而不是仅仅感到一种新鲜和好奇的刺激。在当下热烈讨论素质教育之时,在认真总结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从其他教学方法和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思想中受到某种启发,以改进和提高法学专业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教学效果,以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的知识、素质和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教学目标,应当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首先为提高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效果,有必要借鉴判例教学法的成功经验。判例教学法继承苏格拉底教学法中的独立思考和怀疑批判的精神,通过教师在课前要求课前大量阅读材料(包括判例集、教科书,法律条文其它),然后教师在课堂上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分析和讨论的内容包括事实和结论,分析和讨论的方法是典型的“苏格拉底式”的),教师在课堂上很少讲授,而是用提问的方式,发动一轮又一轮的促使学生思考的辩论。而目前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往往没有做好课前的资料准备,模拟法庭教学的辩论中也少有判例教学辩论中的针锋相对和穷追不舍,在这方面,判例教学法的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判例教学法倡导“像律师那样思考”的教学指针,其目的并非在多大程度上教导学生如何掌握和运用基本的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而是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培养法学院学生敏感地意识到并且寻找到既存法律规则在适用眼前事例中的“不确定性”,找到所谓法律的“边缘”。而法律院(系)学生的模拟法庭教学也应该允许、甚至要求学生尽其可能地摸索法律辩论的外部界线,在即使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则中找到漏洞和空隙,“钻法律的空子”。这是由法律专业的特殊性决定的,法律教育者应当认识到:法律不是“客观知识”,法律知识是一种理解的知识,它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普通人眼中的确定性法律在法律职业者的意识中是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在模拟法庭的教学实践中,吸收判例教学法的经验,教师也应当不断提供模拟的法律实践,向学生提出问题,学生则通过思考和“研究”提供自己的答案。在学生提供答案的过程中,也应该通过判例教学法的“求异”的教学训练,让学生学会发现法律“不确定性”的基本方法和门径,从而为日后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在大学中我们一直受到的教育给人这样一种印象:学习是自己的事情,每个人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学业上的成功,不仅不应该借助别人的帮助获得成功,而且帮助别人也是不应该的。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情况却不是这样。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相互配合和协调,同一个组织的成员不可能互不理睬,互相没有交往。“在现实世界中,每个层次的工作都有合作。个人加入一个围绕共同目标组织起来的小组,这些小组又属于一个为更大目标而工作的更大的组织,这些大组织又组合在一起,朝着更大的超级目标奋斗。因此,不管这些人在总部还是在分部工作,在社会各团体工作还是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和全球经济体系中工作,他们都在团队中工作”。而在法律领域中,实际工作的完成,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法律人的合作与交流的过程,诸如立法议案的合作拟订与审议、法律事务实施中的合作调查和合作执行等。总之,只有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部合作与交流,可以使共同体成员之间相互弥补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缺陷;而通过共同体与外部成员的合作,可以使法律人才适应社会的特殊要求,解决因受专业限制而不能解决的问题;通过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可以博采人类法律文明的精华为我所用。无论从个体角度还是从国家角度,能够与他人有效地交流与合作是未来法律人才的必备品质。
不仅社会需要未来法学人才具有能与他人有效的交流和合作能力,模拟法庭教学这种学生集体参加的活动,也需要学生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完成这场教学活动,也只有同学们的积极参与,这项教学活动才能发挥作用,培养出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由于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涉及到知识面很多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问题,且这些问题的争论性非常强,这使模拟法庭教学非常适合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对涉及知识面广泛的各种问题,学生受自己知识储备和生活阅历的限制,单个人独立完成这一任务会有困难,而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互相启发,多角度思考问题,可以充分发挥其群体的创造性。同时合作性学习的经验告诉我们,学习任务越是困难和复杂,学生们的努力奋斗就越需要团体的支持。法学专业的模拟法庭教学存在许多法律和事实问题的争论是并没有一种标准答案的,而通过一种模拟法庭审判中各方为争取对自己有利结果的竞争,学生不仅要考虑各种法律和事实问题,而且要考虑对方的反应,这会给学生以挑战并造成巨大的学习压力,需要学生学会在合作的情形下解决问题。但合作性学习并非简单的将学生分组就能够实现,学生可能不知道如何合作,即使知道了也不一定去做。所以教师在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中,有必要贯彻合作性学习原理,发展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技巧,为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条件,同时也是为了发展学生交流和合作能力。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还可以通过这种教学形式,进行中外先进诉讼程序制度的尝试,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当前,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在于从程序上赋予当事人更多的诉讼权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英美法系的“交叉询问”。“辩诉交易程序”、“当事人主义庭审模式”、“陪审团制度”,大陆法系的“庭前交换程序”、“处罚命令程序”都为我国的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好的借鉴。这种借鉴就模拟法庭来说,虽然还不成熟,但对司法改革的探索将有所裨益,对于改变传统的审判模式,完善我国的诉讼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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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式理论强调,听力理解过程就是听者记忆中已存信息与输入的新信息相互作用的过程,是否能够激活已存信息即相关的背景知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听者对新信息的接受理解。将图示理论应用于大学英语听力教学,从图式理论的角度探讨听力策略,是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有益尝试,对提高大学英语听力水平的影响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图示理论视角的大学英语听力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图示理论是认知心理学解释人类认知心理过程的一种理论,而听力教学一直是大学英语教学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本文试以图示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将图示理论应用于大学英语听力教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探讨了基于图示理论的教学模式在大学英语听力教学中的作用以及给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图示理论;大学英语听力教学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提出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学生在今后的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可见,英语听说能力作为英语综合能力的体现已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就英语听说能力的培养来说,听则是说的基础,一个人只有听懂了别人说的话才能继而进行有效的口头交流,这就意味着英语听力是听说的关键。然而,实际的大学英语听力课程现状却与《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目标相去甚远。听力课一直是大学英语教学的薄弱环节,也是阻碍学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的主要障碍。因此,如何提高学生的听力能力也一直是困扰着师生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以认知心理学的图示理论为依据,从语言,内容和结构三个方面来分析图示在提高听力课课堂教学效果方面的作用与给我们的启示。
图示理论最早是由18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康德提出,后经瑞士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和心理学家巴特利等人的丰富和发展,最终形成了现行认知心理学的图示理论。所谓图示是指围绕某一主题组织起来的知识的表征和储存方式。人一生要学习大量的知识,这些知识并不是杂乱储存在大脑中的,而是围绕某一主题相互联系起来形成一定的知识单元,这种知识单元就是图示,而这种图示单元的总和便是一个人的全部知识,即背景知识。
图式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人们在理解新事物的时候,需要将新事物与储存在自身大脑中的图示即背景知识联系起来,对新事物的理解和解释取决于已存在的图式,一个人大脑中储存的相关图示越丰富就越容易理解输入的信息。图示理论的内容包括语言,内容和形式三个方面,语言图示指一个人所掌握的词汇,句式,语法等语言文字知识。内容图示指对文章所涉及的主题内容,题材或文化背景知识的熟悉程度。形式图示指对文章的组织形式,篇章结构,体裁风格等语篇修辞知识的熟悉和掌握。这三种类型的图示在解码新信息的过程中相互作用,共同帮助一个人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去理解新的知识。
依据图式理论,听力理解过程不是简单地对字面语言信息进行解码的过程,而是输入信息与听者头脑中已有的背景图示知识的动态交叉,从而实现语义重构的过程。也就是说听者要利用自己头脑中的图示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分析,综合,归纳和信息的重组,由此可见,背景图示在对听力材料的理解过程中扮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传统的大学英语听力课堂教学模式一般是老师在课堂上放听力材料,放完之后做听力练习,在这种模式下,学生完全是被动的接受信息输入,因而很容易产生听觉疲惫,进而对听力课失去兴趣,为了改变这种现状,笔者建议以图示理论为基础,从语言,内容和结构三个方面入手来重新设计听力课的听前和听后课堂教学活动,旨在激活学生头脑中已经储存的与听力材料相关的背景知识,进而激发学生对听力课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听力水平。
笔者以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二册视听说听力材料What can dogs do为例,将图示理论的三个方面应用于这篇听力文章的讲解当中。
听力原文:
Dogs have lived with human beings for at least 14,000 years. They are intelligent and friendly, and can serve people in many ways.
Dogs are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man’s best friend” because they are usually playful, friendly and they can listen to and understand humans. Since they appear to enjoy a relationship with humans, dogs are often kept as pets.
Dogs can perform important activities for humans. For example, there are guard dogs, hunting dogs, herding dogs and guide dogs for the blind. There are also dogs that are trained to smell for diseases in the human body, or to find bombs or illegal drugs. These dogs, called “sniffer dogs”, sometimes assist the police at airport or in other areas. Dogs have even been sent by Russians into outer space, a few years before the human being.
Dogs are intelligent. They can learn by imitating human behavior. In one study, puppies were presented with a box and show that when the trainer pressed a lever, a ball would roll out of it for them to play with. The pups were then allowed to interact with the box. Most of the puppies finally touched the lever to get the ball. It is probably due to their high IQ that dogs can understand instructions and communicate with humans successfully. 对于此段听力材料,笔者主要从听前课堂活动设计和听后课堂活动设计两个方面来阐述图示理论在大学英语听力理解中的作用。
图示理论告诉我们,一个人大脑中储存的与听力材料相关的图示越丰富就越容易理解听力材料,因此我们可以从图示理论的三个方面入手来设计听前课堂活动。
从语言图示的角度来讲,如果听力材料当中出现的生词较多时,学生对材料的理解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在听前课堂活动设计这一环节,教师可以预先给学生讲解一些对他们来说理解困难的与听力材料相关的词汇和语言点,特别是一些文化含义丰富的词汇,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消除听材料时的语言障碍。以上文为例,教师可以预先给学生讲解herd, sniffer, intelligent, imitate, lever, pup等词汇,对这些词汇的讲解既可以帮助学生消除可能存在的生词,还可以给他们提供猜测听力材料的线索,让他们在听力活动开始之前就对将要听的材料有初步的了解。
在内容图示方面,教师可以通过提问或小组讨论的方式来引出与听力材料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从而激活学生头脑中已储存的与听力主题相关的内容图示,以便学生更好的理解听力内容。以上文为例,教师可以让学生讨论 what can dogs do for human beings according to your own senses? How many kinds of dogs do you know? Why do dogs be regarded as men’s best friends? 通过这些问题的讨论,学生已经基本上猜到了文章的主题以及可能涉及到的一些问题,带着这些疑问去听材料一方面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因为听的过程也是不断验证他们猜测的过程,同时,对这些问题的掌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学生消除理解障碍,提高他们的听力能力。
在形式图示方面,教师可以先引导学生根据听后需要作答的问题来猜测听力材料的体裁,如短对话,长对话还是一篇文章,文章的话是记叙文,议论文还是说明文等,文章话题不同,其谋篇布局也不尽相同,如果学生清楚的掌握了所听材料的体裁,那么听力效果则会明显提高。
此外,图示理论告诉我们,一个人储存的图示越丰富,他解读文本的速度就越快,效果就越好。因而,在听后课堂活动设计这一环节教师可以采用小组讨论文章内容并进行材料复述来进一步解读并巩固学生在听力材料中所摄取的新信息,复述听力内容可以有效的帮助学生解构文本主要信息并按自己的思路将其重构,这在很大程度上在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同时还起到了将所学知识内化的作用。
图示理论告诉我们一个人解读文本的能力与其大脑中储存的图示密切相关,因而,在大学英语听力的教学过程当中教师应该从图示理论的三个方面着手来激活学生的背景知识,激发学生对听力课的兴趣,进而重塑学生对英语听力的信心,提高其听力能力。在丰富学生背景知识的同时,教师还应积极培养学生对听力内容的预测能力,因为基于图示的预测能力的提高能有效消除文本中的各种理解障碍,增强学生领悟文本深层含义的能力。图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不断扩充,重组的信息动态组织,因而教师在听完文章之后还应教授学生如何总结内化文章所提供的信息,只有这样,学生头脑中存储的图示才可以得到不断的扩充,为进一步提高其听力能力打下坚实的背景知识。
存储于听者头脑中的图示是其正确解读听力材料的基础,设计良好的教学策略能够有效的激活这些存储的背景知识,进而激发学生的听力兴趣,提高其听力信心,并最终提升学生的听力能力。图示理论在大学英语听力教学中的应用则能有效的从教学手段上激活并扩充学生头脑中的图示,提高其听力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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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是学生最好的老师,只有学生对学习充满兴趣,能够积极、主动的去学习知识,对知识有强烈的求知欲望,才会使学生的学习成绩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导入式教学正是基于这种目的而出现的,它能够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从而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课程下高中物理课堂导入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新课程改革实施之后,为了在最大程度上提高高中物理教学的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能力,很多高中的物理教师都在高中阶段的物理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了不断的研究和分析。很多高中的物理教师都认为在新的教学背景和教学环境之下进行高中物理教学必须选择合适的课堂导入方法,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对物理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物理知识水平。
高中物理课堂与其他课堂教育不一样,物理教育在课堂中存在特殊性,
课本中每一个物理知识都是来自于人类对现实生活的总结和体现,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进行很多抽象性的理论知识的讲解,但是由于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不足,导致了学生在学习这些抽象的理论知识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听不明白,难以理解课本中的知识。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想提高物理课堂教学的效率,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课堂教学的质量,就需要不断的对理论知识进行简化,将抽象的知识化解为形象可见的知识,让学生都能以简单的方式去学习深奥的物理知识,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学习物理积极性和学习的兴趣。现将几种物理教学的课堂导入方法进行简单的介绍,主要内容如下:
高中学生对实验都很感兴趣,普遍怀有浓厚的好奇心。通过实验学生能更好地发现问题,积极思考如何利用知识解决实际中的问题,也能更好地掌握知识并能促进智力的发展。因此,充分发挥物理实验的优势和作用,用精心筛选并设计的实验架桥铺路导入新课,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在讲“曲线运动”时,可用红色粉笔分别做竖直下抛和平抛的小实验,作为引子导入新课。当学生们发现一个作直线运动而另一个作曲线运动时,就会提问:“粉笔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轨迹呢”?这样就自然地导入了曲线运动的讲解;在讲物体下落快慢与物体的重力有无关系时,可让学生用相同的两张纸做实验,但其中一张揉成团。当实验的结果与学生以前的认知产生矛盾时,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就高了。
物理中的小实验,容易做,成功率高,且许多教学内容都有多个小实验可做,教师可以选用那些既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便于导入新课的小实验。另外,高中物理教师在进行教学实验过程中,应该多向学生提出问题,提高学生在课堂上的应变能力,全面发展学生的各种思维能力。在实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要太复杂,要简单易懂,要生活化,让学生在感性的认识中学习物理知识,把物理实验向生活化过度,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容易的接受。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实验导入的教学手法不一定要求有实验设备,在课堂导入过程中,由于时间比较短,这就要求教师准备阶段一定要充分,在课堂上只要教师准备的足够充分,就可以准确的把握时间和切入点,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最终保证课堂教学任务顺利的完成。
物理这门课程是揭示人们实际生活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理论性学科,它主要是研究人类的生活和世界物理发展史的学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适当的导入一些物理历史材料,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集中学生的学习注意力,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更好的了解物理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的过程,不断增强学生的求知欲望。例如,在进行自由落体运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导入历史话题,对自由落体实验人伽利略进行简介,从提出假设,自由落体是一种对时间均匀变化的最为简单的一种变速运动,到后来的数学推理,再经过公式推导证明其自己的假设,伽利略通过自己不断的研究和推导最终获得了自由落体公式。
采用这种历史教学手段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的兴趣。再如,在学习电磁学过程中,在课堂上引入电磁历史,引用科学家在生活中“不小心”发现了库伦定律,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德国的物理学家最后通过试验发现了欧姆定律,通过学习这些电磁学历史,可以让学生了解到电磁学是通过不间断的演变和推导才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样在课堂上进行历史材料的引入,在很大程度上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从新课程改革实施和实践的内容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改革对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高中物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努力接近改革的方向,坚决贯彻实施导入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保证导入教学在物理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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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农民工进城的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仅是农民工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问题探析论文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一国教育的发展从来都是事关本国未来生死存亡的大题,对此我们应该有明确认识。审视目前我国的教育事业,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已成为我们无法忽视的难题,而随着我国组合式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目标的提出,积极探寻这些弱势群体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就成了全体教育者和相关研究人员刻不容缓的工作和任务。
(一)福利和社会福利
“福利”一词指向一种人类的美好生活状态,本质是人类满足需要后获得的幸福。若由国家建立制度帮助社会成员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福利水平,“福利”就演变成了“社会福利”。广义上的即国际上通用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公民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物品、机会和服务的制度,主要包括收入维持社会福利服务两种形式。狭义上的“社会福利”则是国家依据法律和相应的社会政策向部分或全部公民提供社会服务的制度,这也是当下中国对“社会福利”的界定。此意义上的中国社会福利包含于社会保障体制,针对的主要是三大困难群体:老人、困境儿童和残疾人,因此难以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和要求,亟待改革,也即构建目前已提出的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二)中国组合式普惠型的社会福利
1958年,美国学者威伦斯基和勒博在《工业社会与社会福利:美国工业化在社会福利服务提供和组织方面的影响》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两分社会福利类型:“补缺型社会福利”和“制度型社会福利”。前者重视家庭和市场的作用,后者重视国家在社会福利提供中的责任。对其另一种划分是“选择型福利”和“普惠型福利”,核心是:国家是采用家计审查还是公民身份作为福利提供的依据;部分还是全体公民接受;有无社会烙印等。这两种社会福利类型理论都属于社会福利制度的理念型。但在现实社会中,社会福利制度往往是以某种为主,其他为补充的多元类型。一般来说,“制度型”、“普惠型”社会福利水平要高于“补缺型”、“选择型”。据此,笔者认为中国原来实行的是补缺型社会福利。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原来的这样福利制度已不再适应,鉴此,2007年国家民政部提出,要建立“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制度,内涵是指国家提供社会福利普及到每个具有公民权的社会成员,社会福利不再仅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也是提高社会成员能力的方式。
(一)中国本土社会中的福利思想
中国自古代起就有着丰富的惠泽民众的社会福利思想,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社会福利的内容,这为今天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的发展拓宽了思路。
1.古代时期:《周礼》等文献中记载了大量重民、保民、养民、安民的社会福利思想。无论是关于大同理想国的设想,还是儒家慈幼、养老、恤贫邻里互助的思想,都是社会福利思想的萌芽。
2.近代: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众思想家通过批判与借鉴相结合的方式对中西社会比较研究,掀起了近代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社会福利思想的研究高潮。康有为设计的大同社会,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等。
3.现代:改革开放以来,每一次理论的升华都丰富着社会福利思想。从“共同富裕”思想的提出到“和谐社会”的构建,都为社会福利理念的发展创新提供了指导思想。“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就是建立在大同社会、民有、民享思想基础上的制度构想,是对共同富裕、和谐社会思想的践行。
(二)西方社会福利理论
威伦斯基、勒博提出的社会福利类型是直接支持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的理论。在福利国家经济危机之后的改革中,不少学者提出了新的社会福利发展理论,探讨新社会背景下本土社会福利发展道路,核心是强调社会福利改革发展必须适应本国的国情。中国在借鉴普惠型福利理论的同时加入适度元素,强调适应本土国情民情,强调社会福利与经济协调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需要理论
从某种意义而言,需要为本的社会福利目标定位是马克思的需要满足物分配原则的具体化,社会福利制度是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一种具体化制度。马克思在设计社会产品分配流程时把满足需要的社会分配原则纳入了分配体系:第一次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第二次则按需分配,有需要的人可依需要获得资源。马克思虽未系统论述社会福利制度,但他提出的分配原则是依社会需要建立的,物要按需分配。因此,以需要为本的社会福利目标定位实际上就是马克思按需分配原则的体现。我党自建立始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2007年做出的社会福利制度转型的决定,正是以马克思这一需要为本的思想为指导的。
随着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组合式适度普惠型转变目标的提出,我国社会福利要保障利益的群体扩大化,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变得愈益复杂。纵观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最亟待解决的主要是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一问题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内因:城市流动儿童家庭自身存在的问题
所谓的“城市流动儿童”是指,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涌入城市,由此带来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他们多是农村的富余劳动力,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的多是建筑业、服务业等技术含量低的产业的工作,大都工作时间长,收入低微且稳定性差。而城市流动儿童远离家乡,加之年龄偏小,自身难以独立,自然必须依赖于父母,于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面临的诸多困难也就自然的部分转移到了孩子身上。
首先,因外来务工人员多从事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的工作,在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他们因自身文化程度的局限,对子女的课业辅导非常有限。此外,有些孩子还要在功课之余帮助父母做家务,可利用来复习和预习功课的时间不足,难以对所学知识及时巩固,长期下去必然与城市孩子的学业成绩差距拉大。同时,外来劳务工者大都收入低微,工作不稳,难以对孩子的课外读物和辅导班乃至特长培训进行投资,导致孩子接收信息的渠道狭窄,不利他们的全面发展,对其后续发展造成难以弥补的欠缺。当然,城市流动儿童家庭自身还存在诸多问题,这需要随着社会自身的发展来改变。
(二)重要的外因: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不健全
城市流动儿童家庭自身存在的缺陷在短时期是难以得到较大改观的,所以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但令人痛惜的是,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在对这些城市流动儿童的基础教育保障方面一直存在着许多重大缺陷。
1.教育资源严重分配不均,“以流入地为主”的财政投入体制缺乏相关配套协调机制支持,权责不对等、规则不明晰且投入较低:这里的分配公平的教育资源主要是指受教育权和各种受教育的机会,即人人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在教育竞争面前都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但一直以来,我国城市对教育的投资远高于农村地区,城市的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远优于农村,这与我国的财权上交,事权下放政策不无关联。我国的福利支出主要由省级以下政府承担,这种福利支出责任机制对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政收入有限的地方政府而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经费是一笔难以负担的公共支出,且不少“流入地”政府对解决流动儿童基础教育问题可能会产生“洼地效应”(吸引更多进城务工子女入学会给城市的公共服务、财政支出造成压力)存在忧虑,投入缺乏积极性。而不同层级政府职责不明确,权责配置不合理更加剧了福利制度地区分割的局面,影响跨区域流动儿童平等的教育权。
2.城乡分离的二元体制使城市流动儿童入学受限,被排斥于城市教育体制之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长期形成了城乡分离的二元体制,进城务工人员长期在与户籍挂钩的住房、医疗、社保等方面被排斥于城市保障制度之外,因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按户籍分配,没有流入地的户口的外来儿童当然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这就意味着他们不能和城市孩子享受同样的良好教育。若想要接受城市教育,除缴纳正常的学杂费外,还需额外交借读费等,这让本就收入低微的务工家庭无力负担。因此,户籍是阻碍农民工子女享受城市教育的制度障碍。
(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明确的政府间教育责任分担机制
从当前来看,我国的教育支出比例占财政支出总体较低,这表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仍不足,导致“质高价廉”的公办学校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相对不足。所以,国家必须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比重的前提下,着重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责任,特别是在基础教育财政收支方面,应建立省级为主、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二)打破城乡户籍分离的二元体制,保证流动儿童享受与当地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
农民工子女之所以入学难有很大一部分是当前所实行的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管理体制造成的,只有尽快消除这一阻碍因素,才能真正实现农民工子女上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让他们受到更好的教育。流入地政府也才会重新制定合理的流动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收费标准,取消目前所必须缴纳的额外费用,从而减轻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三)家庭、社会、国家相结合,多途径扩大公益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问题凸显,反映出的城市教育供需失衡本质上仍是短缺问题。所以,除了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院校外,还需相关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义务教育学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质量、安全等条件,较多吸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民办院校予以补贴及相关政策优惠,以缓解进农民工子女基础教育服务需求紧缺现状。当然,家庭教育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务工人员应在工作之余给予孩子学习上应有的关心和帮助,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受教育环境。
(四)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进流动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法制化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我国所有公民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但因教育资源缺乏等问题,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基础教育还面临着严峻困境。所以,我们急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流动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以法条明确流出地政府和流入地政府对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的责任,同时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让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也只有将私立学校的合法地位写入法律,才能更好地引导管理这些学校的成长,以此真正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
总之,社会福利事关国计民生,教育发展事关民族兴衰存亡,而教育发展又是社会福利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要真正实现我国确立的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目标,解决好教育尤其是目前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所面临的困境,保证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到与当地孩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就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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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应用已经涉及人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计算机教学也成为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教学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推动职业教育成为未来教育发展重要任务之一。如何借力互联网以低成本、高效率地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成为教育装备市场发展的突破点。交互录播系统正符合当下国家大政方针。交互录播系统是建立一个环境,使互联网上的多个教室可以同上一堂课,并将课堂实况同步录制下来,供互联网用户课后点播。该系统实现在授课过程中本地教室与远程听课教室之间的同步授课,以及实时音视频互动交流。互动过程能够同步录制,真实展现互动教学场景。
【关键词】职业教育;计算机教学;改革发展
前言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提出了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的战略部署,不少中职院校坚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学校重要发展规划之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职业教育,提高数字化校园建设水平,加快信息化与教学、科研、管理的深度融合,成功搭建“外网+内网”的全天候、全覆盖自主学习环境,逐步实现“互联网+教育”的发展思路。
1.数字化教学成为课堂新风尚
1.1数字化教学可以让学习更为个性化,从而让每个学生可以解决自己在学习中遇到的不同难题,同时数字化教学可以收集个体学习中的相关数据,从而可以实现持续性地评价并提升学生的学业表现。另外,数字化教学工具还有利于发展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力。技术不能够取代教师的作用,教学改革需要特别强调数字化工具的合理性以及在使用数字化工具的时候让学生更加熟悉实验的方法,利用数字化工具呈现认知科学的最新成果并个性化地诊断学生学业困难。数字化教学工具与其他教学工具所能带来的激发学习动力和吸引学生注意力的效果相差无几。有效对抗学业失败还需要研究。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改善教师的继续教育,使他们更好地完成帮助学生实现学业成功的目标。
1.2除此之外,教育行业对资源建设与积累的需求,录播系统日益普及,原有的一所学校建设一两间教室的模式已完全不能满足大部分学校的日常使用需求。目前,企业相继推出的常态化录播系统在不断地满足着学校的需求。比如锐取推出的常态化录播系统满足了学校将每一间教室都建设为录播教室的需求。其完善的集控式录播模式,具备有集中管理、远程操控、集中监控和在线巡课的特点。在满足课堂录制和校本资源积累的同时,实现了对整个校园中录播教室的资源分类管理及集中应用、设备集中控制、用户权限管控、远程监看控制、应用数据统计等功能。
2.互联网+课堂的改革历程
2.1选题、教学策略、教学信息处理展开重点论述。在选题上强调内容的价值性、适用性、契合度;在教学策略上以有意义接受学习为理论基础,重点分析了先行组织者策略、基于问题的教学策略、情景化教学策略的应用原理及方法;在教学信息处理方面,根据视频媒介的特点提出了教学内容可视化的三种具体手段:概念形象化、数字关系图示化、信息呈现动态化。
2.2一个好的微课,要善于分析教学对象的特点,用学生看问题的思路来引领教学内容的组织。比如,问题解决思路就是一种常用的设计策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微课可以结合学生的兴趣点、疑惑点、困难点把教学内容分解为一系列小问题,顺着学生的问题思路展开内容讲解,一步步引领学生深入学习。此外,还可以灵活使用归纳总结、联系对比、案例分析、逻辑推理等设计思路。总而言之,要善于分析教学对象的特点,按照学生的思维重组知识呈现顺序,真正做到在教学思路上“以学生为中心”。
3.教学改革的关键意义
3.1配备各类专(兼)职信息化工作管理员,包括多媒体设备管理员、校园网络管理员、教学平台管理员、计算机管理员、信息化工作月报员等,负责信息化教学设施的运行维护等工作。教育局业务科室对各学校的信息化工作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培训、考核,建设一支稳定的信息技术骨干队伍。要求学校强化信息化设备使用率,按照“人人会、科学用”的原则,让教师学会使用多媒体、一体机等信息化设备。教师运用信息化设备及资源上课、备课要做到“四有”:教案上有体现,课堂上有应用、使用册上有记录、电脑上有存储。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优质课评比活动,信息技能应用比赛活动,促进广大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应用创新能力。
3.2模拟教学是利用各种模拟手段,再现临床医学工作场景,为学习者提供一个无风险的学习临床知识和技能的条件与环境,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临床教学资源的匮乏。医学模拟教育走到今天,他们的载体己经从最初的基础解剖模型、局部功能训练模型到了后来的计算机辅助模型,尤其是目前利用的最为前沿的触觉感知技术虚拟培训系统和生理驱动型综合模拟模型。就是借助大数据的帮助,通过对学生学习成长过程与成效的数据统计,诊断出学生知识、能力结构和学习需求的不同,以帮助学生和教师获取真实有效的诊断数据。
4.结语
随着当代信息技术向中小学教育的拓展,网络资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校园网络的建设被提到了重要的议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加快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脚步,学生们日益增长的知识需求,已不再是单单靠书面上的知识可以满足的,他们需要接触外面的世界,需要和飞速发展格局接轨,有了网络,改变了很多学生的学习态度,面对新颖的教学方式,吸引了他们新奇爱钻研的童心。促进学生们的身心发展,为他们的将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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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夏建成.规模型中职教学管理效能研究:祁阳职业中专个案[D].湖南农业大学,2012年.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以课堂为主的计算机教学模式已经很难与现代教学相适应。为此,将移动互联技术引入到计算机教学,可以很好地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本文从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应用的背景、目的、意义、应用前景、应用目标和应用探索等方面,研究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
关键词:计算机教学;移动互联;人才培养
1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应用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计算机教学与其他学科相比,对技术的要求相对较高。计算机的教学模式要和新的教学目标相挂钩,其课程体系的构建就要与时俱进。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层次也要不断发展,教学目的已经不再是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而是应以培养实践能力的应用能力为主体。随着计算机普及教育的深入,教学模式也在不断改变中。提高人才培养成效是当前各个计算机教学单位的重要课题。计算机教学模式的改革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事实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加强和我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工程”的实施息息相关。移动互联技术已经走进大众的视野。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的群讨论功能、移动互联虚拟社区、移动互联视频/电视、移动互联阅读、移动互联阅读、移动互联上网等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阔。相较而言,移动互联的通信功能反而被逐渐淡化。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移动互联媒体也在不断发展。移动互联技术终端的更新换代以及技术瓶颈的屡屡突破,使得移动互联媒体技术可以为使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移动互联媒体技术在新媒体不断涌现的前提条件下,仍然具有不容置疑的优势地位。移动互联媒体技术与媒体产品服务、信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无线通信技术相关联。可以说,随着时代的进步,移动互联媒体技术有可能会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计算机教育新途径的开辟需要突破传统教育的桎梏,因此可以换一个视角来变革大学生的计算机教育形式。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与以往不同,特别是网络新环境出现后,大学生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都受到了巨大冲击。要有效提高计算机教学的效果,需要教师充分研究学生心理方面、情感方面和认知方面的特点。在深入分析当前时代背景的前提条件下,充分有效地利用大众媒体与可用资源,将知识进行分类与汇总,从而改变传统计算机教育中的填鸭式与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从而有效提高计算机教学的效果。而将移动互联技术应用到计算机教学中,可以有效实现计算机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计算机教学的效果。
2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前景
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有很好的应用前景。通过移动互联技术所设计出的媒体交流平台,可以使学生与教师间的交流变为零距离与最直接的形式。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可为大学生群体的计算机教学服务,可以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获取信息的形式变得自由自在,且可以不受地点和时间等因素的制约。移动互联教学的介质包括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将这类设备应用到大学生计算机教学中,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传统教育的弊端。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幼平对移动互联技术做出过这样的评价:移动互联技术中的移动媒体的使用,可以改善人性化的服务模式,排除信息垃圾的困扰。移动互联技术具备全新的人网界面,其使用可以克服数字鸿沟,消除带宽瓶颈,且具备完善的共享结构。李幼平院士的预测诠释出计算机教学的改革方向,即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可以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同时通过4G技术等也可以很好地解决带宽问题,使各运营商之间的资源共享,通过三网融合模式更好地为计算机教学服务。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旨在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即“21世纪技能”。该技能面向未来,包括移动课堂和移动互联技术等。为了使培养出的学生能够迎接新时代的挑战,需要构建新型的学习模式。而要移动学习成为可能,就一定要立足于移动互联技术,从而使得传统的教学模式发生革命性改变,包括学习评价模式的改变、学习资源获取方式的改变以及师生互动方式的改变等。移动互联技术与计算机教学相融合,可以使教学方式产生前所未有的变化,使得教学沟通方式、教学、分享、师生的阅读等更加人性化,增强人机交互的作用,延伸人的感官反应。
3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目标
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改变以往的传统观念,使得移动互联技术与计算机教育的融合成为一种基本教学模式。第二,移动互联技术的使用,可以突破班级授课带来的局限,使得计算机教育走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整合”的阶段,从而彻底改变以往的“黑板+粉笔”的教育教学方式。第三,移动互联技术的使用,使得计算机教育变成一种基于项目的远程协作学习模式,从而改变以往以课堂为主题的填鸭式教学模式,使网络学习与课堂教学结合得更加紧密。第四,计算机教学转变为一种远程视频的实时教研模式,并以网络为主题。第五,计算机教学中的备课采用远程协作备课,而不是以往的传统集体备课。第六,计算机学习变为一种新的移动学习的形式,利用基于平板多点触控技术来实现。第七,计算机教学在移动互联的基础上发生改变,使其由传统的教学模式变为“移动式课堂”的教学模式。通过移动互联技术环境与移动设备的多点触控来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
4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探索
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探索主要涉及以下三部分。第一,笔者认为,要想实现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首先要实现课程资源的移动互联,即移动互联式的计算机教学一定要有一个完善的教学资源库作为保障。资源库的建设可以与图书馆、试题库、学习资源库等相融合,通过移动互联、网络技术以及视频技术等对以往的传统资源进行整合,并借助移动互联技术最大限度地实现课程资源的互联化与多样化。第二,改变以往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新的教学模式,以不断完善计算机教学。教学环境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引用,逐渐转变为能够适应移动互联技术的新的形式。利用移动互联中的移动媒体技术、智能语音技术和无线互联技术等,改变学生的学习模式。第三,利用移动互联技术最大限度地优化课堂教学。采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校园内网等多网融合的模式,实现课上与课下学习相结合的模式;利用手机平台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优化课堂教学形式,创造出新的能够适应移动互联的移动课堂,使学生能够随时随地通过移动互联式进行学习,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知识。
5结语
移动互联技术在计算机教学中使用得当,可以很好地解决以往传统教学中学习资源不丰富,授课时间有局限,互动受时间与空间限制的难题。通过移动互联技术以及移动互联媒体的应用,在手机与多触点平板的介质支持下,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从而切实提高计算机教学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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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在文化传承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现代文化变迁的重要推动力,有利于基础教育自身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文化的良性变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础教育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自2001年实施至今已有十多年的时间,近年来国内教育界对课程改革的问题及教训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和讨论。有专家指出,新课程出现了三维目标虚化和教学内容泛化的现象,“‘对话’变成‘问答’”、“合作探究有形式却无实质”[1];“为了情境化而设置情境”[2];甚至被批评为是“穿新鞋走老路”[3]。对于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不同专家见仁见智,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各方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认为新课改的问题是因为新课程的指导理念(以下简称新课程理念)出现了偏差[4][5],另一类则坚称新课程理念是正确的,只是实施环节出现了问题[6][7]。因此,如何评价新课程理念就成为了争论的关键。要评价新课程理念,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课程理念。简单地说,课程理念就是对课程与教学基本问题的看法或观点。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课程与教学:某人(somebody)帮助另一个(些)人(somebody)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中(somewhere)学习某个特定的东西(something)。这句话包含了课程与教学的四个基本问题:学习、教学、学习环境和学习内容。
如何看待这四个彼此联系的问题,基本上决定了一个课程理念的型态。怎么看待学习的本质?学习的机制怎样?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方式?情境对教学的影响怎样?如何看待迁移?怎样评价教学效果?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学习内容?等等这些问题可以作为我们在评价一个课程理念时主要的考察点。那么指导这次新课改的新课程理念是什么呢?笔者目前尚未找到对新课程理念系统的、概括的阐述,但是从上面几个问题出发,根据已有文献,大致可以这样描述新课程理念:总的来说,新课程理念是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后现代主义哲学以及多元智能理论为基础,认为学习是参与沟通和文化实践的过程,教师和学生都是沟通实践的参与者,强调知识的建构过程、经验基础和协同本质,强调情境、互动和磋商,强调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反对学生安静地听教师讲授,反对传授现成的知识,强调教学环境的生活化、真实化,提出教学要回归生活、贴近生活等等。[8][9][10]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这些新课程理念?这些理念是否应该成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未来十年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究竟应该路向何方?目前国内学者大多从课程理论和教育学的角度讨论这些问题,较少从学习心理学的视角进行深入的探讨。有鉴于此,本文根据学习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思课程理念,并探讨如何建构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
一、学习观:学习是获取知识还是参与共同体?
如何看待学习可以说是课程教学中最为基本的问题。持有什么样的学习观直接影响了对课程教学其他问题的看法。比如说,如果我们认为学习就是刺激—反应的条件反射,那么我们就会大量使用重复训练(教学方法)来强化行为(学习内容),并从可观察的外在行为的变化来评价学习的效果(教学评价)。因此,分析一种课程理念可以从学习观入手,然后再了解其对课程教学其他问题的观点。现代认知心理学关于学习本质的观点可以归纳为“学习是获取”(learningasacquisition)的学习观。无论认知主义认为学习是人脑被动地接受知识,还是个人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个体主动建构,抑或是社会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个体对社会活动的内化,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讲,它们都认为学习就是获取外在世界的知识,并把知识储存在人脑中。学习的获取观是一种传统的、主流的学习观,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代表了人们对学习本质的看法。一般来说,人们习惯把学习看成是获取知识,把知识储存在人脑中,这些知识会在以后得到提取和应用。然而学习理论的最新发展则突破了这种传统的学习观,出现了“学习是参与”(learningasparticipa-tion)的学习观,主要的代表理论有合法性边缘参与、学徒制学习和情境认知理论。[11]学习的参与观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的获取观,以独特的话语体系重新诠释了学习、知识、情境、迁移等概念。这种新的学习观不再认为学习是获取知识,而是使用“知道”来代替“知识”这个名词,认为学习是一种行动和参与,与情境密不可分。学习不是拥有知识,而是学习成为共同体的一分子,学会以这个共同体的语言来进行交流,并根据这个共同体的准则来行动,成为更有效、更负责任的参与者,并对自身在共同体中的身份和贡献有更好的认识。在这个过程中,个体和共同体相互依赖和影响。学习的迁移不是获得并应用知识和技能,而是不同情境之间,个体与其他元素互动方式的延续(一致性或不一致性),是个体对不同情境的限制(constraints)和支持(affordances)的适应或调整(attunement)。离开整体讨论个体,或离开情境讨论学习都是毫无意义的。持学习获取观的认知派学者和持学习参与观的情境派学者关于学习本质的争论在当前国际教育心理学界十分引人注目,争论的焦点主要围绕着学习与情境的关系、知识的迁移、抽象教学的作用、社会环境在教学中的作用四个问题展开。
虽然两派学者由于各自不同的话语体系和视角,对这四个问题有不同的解读,但是他们基本都同意:(1)学习(知识)并不总是与某个特定的情境绑定在一起,课堂学习可以迁移到实际情境中;(2)知识会在不同的学习任务中迁移;(3)抽象的教学也可以是十分有效的,教学不一定要都在具体、真实的环境中进行;(4)教学不一定需要复杂的社会环境。(5)个人(认知)和社会(情境)两个方面对教育活动都十分重要;(6)教育改革必须具备严谨的科学基础,并由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检验。斯法德(Sfard)进一步指出这两种学习观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她认为,获取观把知识看作是一种占有物,有可能导致对知识这种物品的竞争和争夺。知识少的人会被认为不如知识多的人,从而被贴上标签。视学习为获取知识是一种二元论的观点,会导致从外在的视角看待学生和学习。教师在教学中往往只会把精力集中在分析客观知识上,关注的是如何把知识的重点教给学生,而假设学生自动会在大脑中建立起相应的心理表征。这是从教师而不是学生的角度来看待学习。另外,这种二元论的观点会从学生的能力、个性、学习风格等方面来解释学生的个体差异。学生成绩不好会被贴上“低智商”的标签,从而加大“高智商”和“低智商”学生之间的差异,无法真正帮助教师改善教学实践、提高教学成效。而学习的参与观则改变了这些看法。参与观注重合作共享,强调对事不对人。成功或失败是行为的成功或失败,而不是行为者的成功或失败。即使个体有着失败的过去,但是未来一切都是有可能的。因此,参与观更可能促使一种全新、民主的教学实践的产生。但是参与观也有着自身的局限性。首先,参与观关于学习迁移的解释无法令人满意。不管情境论者如何解释学习的迁移现象(甚至否认迁移的存在),他们都不能否认不同情境之间存在着共同的东西。这些共同的东西在不同的情境中不断重复出现。而学习就是为了能够在新的情境中重复这些东西,同时做出必要的改变。在这过程中,个体的先前经验影响着当前的学习。如果不承认知识的存在,这些现象就无法得到解释。情境论者对学习本质的解释最终绕不开认知派的话语体系。其次,情境论者强调真实情境和实践共同体,这就否定了相对固定的学科知识存在的必要性。而没有固定的学习内容会导致教学的无组织性和无方向性。因此,学习的获取观和参与观具有互补性和共存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综合两种学习观各自的优点而不是用一种学习观取代另一种学习观。正如斯法德指出的,“在把一种学习理论应用到教学实践中时,排他性是成功的最大敌人。教育实践总是希望找到一种万能的、单一的方法。目前流行把建构主义、社会交互论和情境论放在一起,并由此完全否定‘讲授法’,单纯强调合作学习,排斥非‘基于问题式学习’或真实情境的教学方法。这些做法过分强调了某些方面。由于每个学生的需要是不同的,每个教师也有各自的教学方式,因此即使是最好的教育理论也有可能因为理论上的排他性和单一性而导致失败。”
二、教学观:教学是认识还是交往?
国内教学论界关于教学活动本质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对于课程理念的讨论也经常会回到教学活动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上来。然而已有的讨论却鲜见从学习的本质来探讨教学活动的本质,对学习理论的关注和研究明显不够。那么,前面关于学习本质的讨论对我们探讨教学活动的本质有什么启发呢?教学是一种特殊的活动,包括了“教”和“学”两个方面。一方面,“教”规定了教学的特殊性。教学的“学”不同于一般的学习,是在“教”指导下的学习。另一方面,“学”规定了教学的的一般性。教学最终要落到“学”上面,教学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学习。因此,在探讨教学本质的时候要同时把握教学的特殊性和一般性两个方面。揭示教学活动的特殊性历来是课程教学论和教育心理学的基本任务。[12]也就是探讨怎样的教学才能更有效地帮助学生学习,或是如何为学习创造更好的条件。教学的一般性也就是学习的本质问题。教学是一种什么活动这个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学习是一种什么活动的问题。目前国内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主要有两种学说,教学认识论和教学交往论。教学认识论认为教学是一种认识活动。这种学说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基础,认为物质决定意识,学习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也就是人脑对外在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知识是客观存在的,学习是主体(学习者)运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与客体(知识)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是主客观的统一。教学交往论则认为教学是一种交往活动。这种学说认为,师生在教学中参与到共同活动体中,并有着多边多重、多种形式的相互作用。教学是师生个体生命价值和自身发展的体现,要实现学生多方面的发展。[13]国内目前尚未就教学活动的本质形成统一的看法,很大原因是由于对教学的一般性问题,也就是学习的本质缺乏一致的认识。
可以认为,教学认识论基本上持学习的获取观。认为知识是客观存在的,认识或者学习是对客观知识的获取或反映。然而,把学习看成是获取知识,容易导致传统课堂出现的一些问题(虽然教学认识论并不必然意味着出现这些问题)。比如说只注重个体知识的教授、忽视学生的个性、只传授固定的知识、课堂没活力、学生积极性不高、教学评价重结果而不重过程、评价对学生定性而不注重发展等。教学交往论则更多地是属于学习的参与观。这种学说虽然克服了获取观的局限性,更加注重学习的交往、参与、沟通、互动和分享,更有利于民主教学实践的产生。但是这种观点难以有效、令人信服地解释学习的机制,尤其在说明学习迁移现象的时候,不得不又回到认识论的立场,采用认识论的观点和话语。因此,交往论不能概括学习的本质,有着明显的局限性。其次,教学交往论对于真实情境和学习共同体的强调,也会容易导致否定学科知识、教学无组织性和无方向性等一些严重的问题(虽然教学交往论并不必然意味着出现这些问题)。因此,讨论教学活动的本质不妨从学习的本质入手。如果学习的本质无法用一种观点(获取观或参与观)来完全概括,那么教学的本质也就相应地不能用一种观点来完全概括。换言之,我们应该看到不同学说共存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而不是试图用一种学说取代另一种学说。如何扬长避短,结合不同学说的优点并克服各自的局限性,来指导教学实践,这是课程教学理论建设的重要任务和重大挑战。总的来说,对教学认识论的发展和完善可以着重于引入交往的元素。在阐述个体认识机制的基础之上,解释人与人以及人与系统之间社会的、文化的互动。对教学交往论的发展和完善需要更加关注个体属性,更加细致地分析个体与共同体内的他人、材料、表征系统之间的互动信息。在个体互动的基础之上,从个体对互动体系的贡献来试图解释个体的认识机制和行为。
三、建构多样综合的课程理念
综上,关于学习或教学的任何一种本质观都有着难以克服的理论局限性和实践误导性。因此,我们在讨论学习、教学、知识、教师和学生等概念时,应该摒弃简单化和极端化的做法,要认识到对同一个概念的理解可以是多方面的、不同角度的。正如化学和物理对物质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生理学和心理学对人类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数学家能够同时接受平面几何和非平面几何。著名的波尔互补原理也告诉我们,生活中有许多现象只能用既互斥又互补、既矛盾又统一的方式才能完整描述。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多样综合。试图用一种观点取代另一种观点,解释所有教育现象的做法,是不可取也是不可能的。教育工作者应该采取包容、开放的态度,把工作的重点和精力放在如何更好地综合各方优点,研究不同理论所适用的条件,建构更具实践导向和价值的教育理论。比方说如果我们要让学生学习“三角形”这个概念,那么我们可以采取学习的获取观。教学目的是让学生获取知识,形成对应于“三角形”这个概念的心理结构。教学方法可以是解释概念的定义或使用样例。但是如果我们要养成学生团队合作的精神,那么学习的参与观就更为合适。教学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个体与团队关系的重要性,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合作。教学方法可以是小组合作完成项目或解决问题。那么,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本文最开始提到的新课程理念,并提出一些问题:新课程理念认为“学习是参与沟通和文化实践的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个体是如何获取、学习和应用知识的呢?新课程理念认为“教师和学生都是沟通实践的参与者”,那么学生是如何建构自身的知识的呢?个体的发展机制是怎样的呢?
新课程理念强调“知识的建构过程”,那么这种知识的建构是个体对外在世界的内化还是对共同体的参与呢?新课程理念强调“知识的经验基础”,那么如何看待抽象教学的作用呢?新课程理念强调“知识的协同本质”,那么协同是否就是知识的本质呢?知识的教学一定要在协同、合作的环境中进行吗?新课程理念强调“情境、互动和磋商”,那么就不需要在课堂上讲授抽象的知识了吗?如何看待知识、技能的单独训练和学习呢?新课程理念强调“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反对学生安静地听教师讲授,反对传授现成的知识”,那么教师指导的形式和作用是怎样?这种观点是否得到了实证研究的支持?新课程理念强调“教学环境的生活化、真实化”,提出“教学要回归生活、贴近生活”,那么教学是否一定要都在具体、真实、生活的环境中进行?课堂教学是否就无法迁移到实际生活中呢?对这些问题进行仔细的思考、研究和讨论,是构建未来我国课程改革理念的关键。可以看出,新课程理念主要采取学习的参与观,强调沟通交往、合作、真实情境、生活化和经验等等。这些观点本身固然没有太大问题,是对传统获取观的有益补充。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些观点本身的局限性,片面强调会导致极端化,出现上文提到的诸如否定课堂教学和学科知识,导致教学无组织性等参与观所容易出现的问题。有些专家认为新课程理念就是对传统的“学习”、“知识”概念的重建。如果非要采用“重建”这种说法,那么应该认识到这种重建并不是简单地否定传统的概念,取而代之所谓的新概念,而应该是对传统概念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和完善,是为了建构更加全面、多样综合的课程理念。
四、建构课程理念需要明确的几点主张
综合以上观点,为了保障我国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建构符合教育实际的课程理念,需要明确下面几点主张。第一,抽象的知识教学是有用而且必要的,教学并不一定都要在真实情境中进行。课堂教学能够帮助学生迅速地掌握大量的知识。这些知识能够成功地迁移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而且经过教育学选择的、抽象的、设计合理的知识往往比那些具体的、经验的、零散的知识更能帮助学生获得更快的发展。第二,教师指导是重要的。教师指导的重要性是教育工作者的共识,需要大力探讨的是教师指导的形式和比例。当前西方学术界关于教师指导的讨论主要可以分为以认知主义学者为代表的讲授派(instructionist)和以建构主义、社会互动论、情境论者为代表的建构派(constructivist)。虽然两派学者对教学指导的形式和数量争论不下,但都一致认可教师指导的重要作用。第三,要加强对学习和教学心理的研究,花大力气探讨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应用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学习理论不等于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家对教学中的许多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们在把已有研究成果应该用到课堂教学中时,要充分考虑到课堂教学的特殊性,探讨有效的教学方式,努力发展自己的教学理论。第四,教育改革创新和教育政策的制订实施需要有严谨、充分的科学研究作为基础。
把理论研究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时,需要十分谨慎。因为理论研究往往只关注某些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从而会产生不同甚至相反的研究成果。我们在学术研究中经常可以看到一派学者从自身视角和立场出发,否定他派学者观点的做法。这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现象是学术研究的需要,能够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教育问题,探索教育规律。而教育改革是更为严肃和敏感的。不成熟、片面的教育理论指导下的改革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教育工作者要加强理论建设,尤其要注重如何综合各方观点,取长补短,结合我国实际的教育问题,发展中国特色的教育理论。同时要辅以科学、严谨的方法来评价和分析改革的实际成效。确保学生能受益于科学的教育改革创新,而不是沦为那些“想法很好、效果很差”的改革牺牲品。
现代科学教育不同以往将培养科学精英主义作为科学教育的主要任务,而是注重全体公民科学素养的普遍提高。基础教育阶段作为学校教育的起源,对学生的终生教育有着引领和启蒙的重要意义。为此,世界各国纷纷对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加大成本投入、研究力度。本文建立在科学教育与科学世界、生活世界、科学史哲密切联系的大背景下,有机结合三维目标展开论述。
一、创设真情流淌的生命课堂
学习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如今的学习从属于认知、理解的智力范畴,已渗透、扩展到情意、价值观等非智力领域。学生的科学学习过程是知识积累、能力提高的过程,同时也是情意发展、人格健全的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作为联系科学与人文的纽带,可以深化教育,促进科学与人文的融合。同时,又能优化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完善学生个性成长[1]。科学课程的学习中,尤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树立科学正确价值取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探讨STSE的关系中的真善美。
当今,人们在充分享用着科技所赐予的丰硕成果时,也体验着种种科技异化带来的恶果。各种生态失衡、环境污染、物种灭绝等越来越严重的全球性生态危机,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通过STSE课程,有助于学生更客观、更全面的地认识科学,启发学生思考技术、经济、社会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培养学生的价值判断力。一方面,通过科学技术发展对社会的双重作用,培养学生辩证地看待科学技术的正面效能和负面影响。在科学课学习中,教师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如人口问题、环境问题、能源问题等造成全球性危机的问题,选取适当的主题引导学生进行交流讨论,通过原因分析、策略研究、方案设计等系列过程,学生逐渐从思想上正视科学产生的作用和影响,才不会将崇尚科学变异成对科学的宗教崇拜。在学生自主讨论和教师的引导总结中,不断让学生意识到这一切问题的出现从正反两方面说明,科学技术不仅不是万能的,而且其发展方向的迷失会给人类文明带来极大的威胁,甚至可以达到毁灭性的程度[2]。另一方面,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重视确立正确的科学价值取向。教师通过对社会热点问题的专题学习和研究,学生可以从多种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评价,尝试做出价值判断和道德分析。从牛肉生产到人类的繁殖,从自然保护区到‘克隆羊’,从水中充满雌激素的河流到布满核放射尘埃的谷地,这些人类自己所创造的环境。其中涉及的问题客观的说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正在冲击和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伦理观念及其他社会观念。教师应善于引导学生关注科学技术与社会伦理道德之间的问题,分析科学技术的使用是否尊重生命?是否尊重人性,克服了人性危机,确立了人的尊严?是否协调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教师与学生不断深入追问和反复的价值判断、道德分析中,引导学生趋向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
(二)持严谨的态度对待科学学习。
学生结合科学史哲的学习,逐渐转变以往对科学学习不正确和简单化的观点。学生能认识到科学知识的成长不是一个常态的、线性累积过程,也不是一种新的事实、理论不断加成的过程。科学在不断发展中,不仅体现为“累积式”的量变,还是“革命式”的质变过程。由此,科学学习不是简单的知识累积,而是新旧范式的转变过程。学生要促成这一转变:首先,树立问题意识,即学生在进行认识活动时,通过对认识对象的深刻洞察、怀疑、批判等多种方式,产生认知冲突,经过深入思考后仍困惑不解时,出现了一种具有强烈的探索情境的真实问题或想做出发现式创新的一种心理状态[3]。这种心理状态驱使学生不断积极思维,对问题作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直至问题解决。其次,养成证据意识,尊重事实,重视客观求证,以严谨的态度寻找证据,学生所展示的证据越多,就越能引发对原先想法的反思,从而促成假设、预测、推理、解释、交流、质疑等思维活动的积极展开,有利于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最后,加强学生细心、耐心、恒心、包容心等心理品质。
二、构建纵横联通的智慧课堂
布鲁纳认为,学习的实质是一个人把同类事物联系起来,并把它们组织成赋予它们意义的结构,即知识的学习就是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学科的知识结构。学生在不断完善认知结构的同时,也能够获得认识事物的一些普遍方法。
(一)梳理学生心中的科学。
科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它由多学科知识高度聚合而成。一定意义上说,学生学习知识主要是掌握概念和由概念组成的系统,通过对概念的学习加深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学生通过学会如何使用“概念图”、“V形图”等科学思维工具之后,借助少数大概念为核心建构科学概念体系,帮助探讨事物之间的关系,关注事物的复杂性和整体性,认识和体会知识的形成和重构的过程。在学习过程中,教师要重点关注教材中重复性与割裂性的内容编排,打破原有教材的编排体系,根据知识的内在联系将教材内容重新整合为层层深入的知识体系。让学生在学习系统化、结构化的知识过程中,自主把握科学知识的内在联系,借助科学思维工具给自己栽种一棵棵知识树。通过构建知识网络,让学生抓对立、清异同、悟联系,梳理自己心中的科学。这样不仅有利于清晰明了的掌握科学概念,还能更乐于参与科学实践,对重要原理的深入探索,有助于提高学生思维的逻辑推演能力,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整合理解能力。
(二)激发学生成长的科学。
科学知识,既是静态的又是动态的,既要建构一个个知识网络图,又要于行动体验中不断进行动态修正和知识创新。随着吸纳、类化、整合知识的增多,它不断膨胀并向外辐射,从而使学生的知识层次愈高,知识覆盖面愈广,知识的迁移性和普涉性愈强[4]。学生在建构知识网络的同时,也在科学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经由思考、探索、研究等活动,以求真、求善、求美的有机统一作为吸纳知识、类化知识和整合知识的价值标准,剔除迷信和教条的内容,删改愚昧和偏见的理解,不盲目崇尚非理性权威的共识,通过质疑、追问、辩护、反驳、反思等行动对自身的想法负责,对科学知识进行类化、整合、凝练、提升,赋予它新的发展因子。学生在不断完善认知结构的同时,还要让学生感悟科学知识、科学现象、某一科学知识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从而感悟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
三、铺设思维碰撞的实践课堂
皮亚杰说过,动作是智慧的根源。因此,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创设以科学思维为核心的脑力活动和动手操作活动有机结合的情境,引导学生在各种科学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观察、试验、猜想、验证及推理概括的能力。只有“实践”才能获得真知,才能让猜想与假设转化为真理。学生的思维是在活动中发生的,并随着活动的深入而得到发展,从而让学生的“双手”闪烁出创造性思维的光芒。
(一)摆脱形式主义的探究,重视科学观察活动。
当前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探究”将课堂科学探究等同于学习“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实验)方法”,科学探究被程式化地分解为提出问题、作出假设、设计探究方案、搜集证据、作出解释、讨论交流等步骤反复运行,步骤化的探究活动没有引发学生更多的科学思维,学生仅是“依样画葫芦”的进行探究活动。科学实践通过扭转课堂探究活动模式化倾向,转变固定的、按部就班的步骤进行探究活动,不在于追求普适的、固定的“科学方法”,摆脱探究的形式化,注重探索科学家的真实探究活动,开放学生的科学思维。科学思维活动的源泉在于观察活动,科学课上学生的大多数科学学习活动都可以被理解为某种意义上的观察活动。分类是有比较的观察,测量是精确的观察,实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观察,分析是对观察结果关系的认识,解释是对观察现象的阐释并产生理论。在科学学习活动中,不同的学生由于自身的知识背景不同,决定了观察到的现象、获得的数据、所作出的解释不可能完全一致。在观察活动中,学生对观察重点的把握,对观察现象真假的辨别以及产生原因的预测,对观察现象和数据的记录,与其他同学针对观察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以及对观察结果的验证,等等,通过这些科学观察活动,进一步发展学生的科学思维。
(二)发展科学思维,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
小学阶段的学生思维活跃,具有极大的可塑性和发展空间,小学四年级是小学生思维发展的质变期,若能抓住关键期充分挖掘和培养小学生的思维品质,借助开展形式多样的创造性活动,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好奇心,解放学生的大脑,发挥想象力,有益于学生今后的生活、学习和发展。在小学科学课中,各个学校都采用了多种多样生动有趣的科技活动方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如开设小发明课,开展竞赛活动,征集最优方案,组织课外小组、观摩、参观,专家开讲座等。科技活动是一种基于问题、项目、任务的探究性学习,在各种科技活动中,学生瞩目生活的需要或是迸发的奇思妙想,检索到自身想要解决的问题,产生发明选题,并锁定选题进行发明设计与实践。在教师的引导下,借助“缺点列举法”、“对比类此法”、“逆向思维法”、“问题追踪法”等方法,启发自身的想象力,在同伴协作与互助,以类似科学家的研究活动,全身心参与实践,在操作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方式方法、方案设计,寻求最优方案设计,最终解决问题并向公众呈现自己发明和创造的成果。通过学生的小发明、小创造及小论文的作品,学生从具体形象思维,即一种实体思维,逐渐向于理论性逻辑思维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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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阻力是基础教育改革中的重要阻力因素;阻力是压力,同时也是动力,合理的应对基础教育改革中的阻力,可将其转化为动力。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此起彼伏的课程变革浪潮,“课程领导”作为一种新的管理观,逐渐步入了课程研究的视野,推动着教育者用新的视角重现审视课程变革中理论与实践的相关问题。我国20世纪末启动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其整体方案中虽未直接提出“课程领导”这一概念,但在课程政策的制定、课程结构的顶层设计、课程内涵的阐释等方面为“课程领导”创设了条件。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走过15年的光景后,弱化课程管理,凸显课程领导,对于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本文在厘清“课程管理”和“课程领导”内涵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实行“课程领导”的条件、现存问题,为全面推动课程改革的进程与发展提供策略参考。
一、“课程管理”与“课程领导”释义
“课程管理”是指有关部门(或机构)、人员对课程的各个运行环节所采取的规划、指导、决策、监督、协调等措施,包括对课程生成系统的管理、课程实施系统的管理及课程评价系统的管理等。[1]240“课程管理”强调对既有教育制度和课程体系的维持,借助行政权力对学校、校长和教师进行自上而下的管控,更加强调“课程管理者”的权威地位。[2]而在“管理观”下,涉及的课程设计、课程编制、课程审定、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几乎完全由课程专家和课程管理者来完成,学校只需按照“课程管理者”所划定的权限照章行事,对课程相关事务作出整体安排。校长和教师对于“课程管理者”提出的教育理念、课程政策、课程标准和课程目标要忠实地认同和执行,较少被赋予或享有进行课程调整、设计和开发的基本权利。“课程领导”是课程领导者发挥影响力和信赖权威,促进成员彼此合作,落实课程发展的行为和历程。[1]257“课程领导”作为“课程管理”概念的发展,强调对既有教育制度和课程体系的变革与创新,是行政权力拥有者、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课程利益相关者合作进行课程决策和创新的过程。[2]其中每一个课程利益相关者都是课程的领导者,均拥有课程创生的权利和责任。“课程领导”尊重课程利益相关者在课程实施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尊重学校、校长和教师对教育理念的理解,引导他们参与课程决策和课程建设与开发,进而形成了一个自下而上的课程实施过程。可见,“课程领导”更体现了权利的分享,强调政府行为与专业行为相结合,使得决策过程更加民主化,凸显内驱力,学生受到了更多关注。
二、实行“课程领导”的政策保障
新中国成立初期至““””开始前,我国大陆地区的课程管理始终处于中央统一管理的高度集权阶段,课程管理权主要集中在国家层面,地方和学校鲜有参与课程管理的权力。基于国家发展需要和当时的历史条件,为保障教育质量、方便管理与评价,国家出台并实行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具有很强的指令性,要求地方和学校“忠实执行”,课程实施是自上而下逐级推行的过程,学校处于被动执行国家课程要求的位置上。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过分统一集权的弊端逐渐凸显,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除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制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责任和权力都交给地方。省、市(地)、县、乡分级管理的职责如何划分,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决定”。此后建立了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打破了一版教材统天下的局势。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实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这体现了“中央—地方—学校”分散管理的课程体制的逐步过渡。2001年,第八次课程改革中的国家纲领性文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打破了运行几十年的课程管理体制,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标志着三级课程管理体制正式形成。“三级课程管理”作为制度设计,标志着国家对课程管理权力的下放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地方和学校在课程管理体制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他们不再是课程简单被动的执行者,而是允许“创造性地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即地方和学校可以根据当地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发展状况以及学校的特色、优势、学生需要等,决策如何把国家课程方案转化成具有一定地方和学校适应性的有效课程实施方案。“三级课程管理”制度中确立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种课程形态,并无高低、主次之分,但地方和学校所具有的课程建设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肯定。这意味着地方和学校不仅可以在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课程管理和决策,并可在国家划定的课时空间中,组织发动课程利益相关者进行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规划和开发,以反映并满足地域文化特色和学校的课程实际需要。三级课程管理不仅能把国家课程方案的总体精神充分落到实处,还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和适应了我国各地和学校极大不平衡的实际状况。三级课程管理体现了课程权利的分享,推动课程实施由“忠实取向”转向“创生取向”,课程决策的主体更加多元,注重倾听各种利益相关人士的声音。此外,在学校课程中教师拥有更多机会,能够把对教育的理解和实践经验运用到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之中,进而全面激发他们创生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可见,课程管理权力的逐级开放,能够保障和促进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适应,为“课程领导”的实现营造了制度空间、自律和自主空间,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变忠实执行课程为自觉创生课程,使得“课程领导”成为可能。
三、实施“课程领导”的现实困境
“三级课程管理”制度的推行,虽然在制度上给予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总体要求进行学校课程整体规划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的权力和责任,但在实施中仍有待完善。
(一)学校课程规划权需实质性落实
由于传统的管理观念和工作惯性,绝大多数地方以“指导”为名,出台了省、市、县义务教育和高中的“课程指导方案”。其中,对于普通高中课程规划的“指导”直接集中到了省级教育部门,具体指导学校每一学科应开设哪些课程模块,导致国家直接赋予高中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成为虚谈,最终改革的进步意义演化为从改革前的全国一张课程计划表发展为改革后的每省一张课程计划表,每个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特别是学生发展需要规划设计课程的改革指向基本落空。
(二)学校课程规划和建设能力有待提高
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发现,一些放权的地方学校虽拥有了一定的课程规划和建设权力,但长期以来由于校长和教师并未接受过系统而专业的培训,有关课程规划建设的基本知识、技术方法和有关策略较为薄弱,导致学校的课程规划依据不足、针对性不强、专业性不够、对学生的适应性较弱等问题,反而影响了课程的实施和学生的发展。在教育部组织的多次调研中发现,一些校长还没有完全意识到规划学校课程是自己的应然责任,也不知道如何把国家课程方案转化成学校的课程方案,不知道如何进行课程开发……上述问题均反映了相关人员对自身课程角色与功能的定位模糊、专业能力和行动力的匮乏。
(三)考试评价制度一致性有待提升
我国的考试文化历史悠久,影响深远。以高中课程改革为例,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培养创新性人才,国家课程方案规划了大量的选修课程,并为高中学校自主开发校本课程预留空间,引导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方案。但高考方案仍总体上坚持统一性考试的原则,即“统一的考试科目设置+统一的考试内容+统一按分数录取”的模式,导致各地特别是学校不得不把国家赋予的自主规划学校课程的权力放置一旁,继续跳进“跟着高考走”的圈套,“以考定教”。综上所述,如果传统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仍以较大的历史惯性在现实中发挥作用,如果与学校利益攸关的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还没有完全跟上,如果学校的课程建设能力尚有较大不足,真正意义的“课程领导”将难以发生。
四、实现“课程领导”的有效路径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深水区,课程改革持续深入推进遇到一些发展瓶颈,如一些地方和学校的改革动力不强、学校的课程建设能力薄弱、课程实施水平不高等问题越发凸显。但在总结15年间取得的成绩和改革经验时发现,“课程领导”在课程改革进程中有着重要的贡献,可作为改革纵深发展的着力点。上海市于2010年启动了“上海市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行动研究”项目,得到了51所学校和1个区域的积极响应和参与,该项目以学校课程计划编制、学科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课程评价等方面为切入口和突破点,把课程实施的主导权交给学校或区域,引导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课程的规划、建设与实施。这一项目的顶层设计和实施体现了“课程管理”向“课程领导”的转化,充分发挥学校在课程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唤醒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课程意识,形成“领导共同体”,激发其可能的创造性,使其成为课程实施的主体力量,实现课程改革自上而下推进与自下而上创生的互动。北京市海淀区借助“翱翔计划”,在14所小学尝试开展“学校自主排课”的试验,极大激发了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每一所学校都在主动尝试适应本校实际需要的课程设计和规划,教师团队协作进行校本课程的研发与应用。此外,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学校能充分认识到课程建设的专业特性和重要性,通过大学-中小学伙伴协同,主动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引领和评价诊断,实现“课程协商”的多方对话交流;一些学校意识到课堂是课程改革的前沿阵地,改革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形式,更应该扎实到教学中去,通过尝试探索新型适切的教学设计与方法、学习与评价等促进教学与学习的可持续发展。不可否认,传统的“课程管理”为课程提供了秩序和一致,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着应有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弊端逐渐显现,如学校被置于服从和执行的位置,缺乏民主和自主发展的动力,多元的课程诉求声音被无视,长此以往改革注定是机械浅薄或消极应付,甚至失败。学校是见证课程改革实现与否以及成败与否的场域,只有充分激发学校的内驱力,相信并尊重学校的创造能力,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给予专业发展支持,形成主动参与改革的动力机制,才能引发深度改革并走向成功。因此,为实现学校的“课程领导”,当务之急是在“三级课程管理”制度的框架下和考试评价制度配套改革的基础上,积极采取“赋权”和“增能”两大策略。
(一)赋权:课程改革深化的外部保障
深化课程改革需要实现多层面课程领导的运行系统。省、市、区、学校、班级等各级课程场域利害与共的持有者,应践行各自合乎法理的角色,协同合作,为学生的学习与发展设计最适合的课程,高效完成课程发展的专业任务。[3]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步建立了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赋予了学校更多的课程自主权,学校具备了实现“课程领导”的制度条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的同时,按照地方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为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制定具体方案,开发地方课程,指导学校合理地实施地方制定的课程计划,与此同时,应充分信任学校,把国家赋予学校的权利真正放归于学校,激发校长和教师的潜能和创造力,鼓励他们面向学校现实和需要、基于共同愿景对课程教学进行合理规划并自主决策,相信他们对教育和课程有正确的理解和实施能力。此外,根据深化课程改革的形势需要,可以考虑进一步解放思想,下放更多的课程自主权,鼓励学校进行更为大胆的改革创新与实践尝试。例如,允许学校突破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及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的壁垒,在课程整合维度探索学校的课程规划与设计;允许学校创造性地达成国家制定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对有关学科中意义相关的内容进行统整,避免学科课程间相关内容的简单重复,增强课程的纵横联系,提高课程实效,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更多时间和空间。
(二)增能:课程改革深化的内部动力
课程领导是专业觉醒的能力表现,课程的有效开发与实施是教育质量的生命线。“权力的关键是能力,离开了个体的能力,权力无从谈起,也无实现的可能”[4],因此,“赋权”的前提下要为“增能”提供支持,切实提升校长和教师的课程领导能力,形成专业共同体,积累实践智慧,改革的深化才能得以实现。关于为课程实施者“增能”,笔者有如下思考。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校长和教师的专业地位和自主性,尊重教师的基本权利和成长需求,把校长和教师的专业成长作为课程改革的生长点,共同参与、共同决策。只有当所有教师都成为领导者,实现替代式领导时,教育的革新才有可能真正发生。[5]第二,为校长和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必要支持。在思想层面,通过针对性培训、研修课程等,帮助校长和教师唤醒课程意识,深刻理解教育的本质和价值追求,理解学校教育中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等要素间关系以及各要素与校长、教师、学生之间乃至与学校整体环境条件之间的基本关系,建立全新的认识与发展蓝图。在实践层面,对校长和教师设计与实施的课程进行诊断与指导,如帮助他们掌握课程设计和开发的技术路径及理论依据,对他们的课程规划、建设和实施的行动进行诊断与科学指导。第三,鼓励学校开展课程改革的行动研究。为实现校长和教师的身份认同,实现改革“局外人”向“局内人”的转变,在规划学校发展、育人方案、课程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行动中,要进行合作协商,专业对话与互动,积累实践智慧,推动以学习为中心的课程建设与改革,用新的视角去审视和解决课程改革与实践中的问题,形成“审议文化”[6],凸显解决课程问题的民主、协商与研究。第四,发挥校长在课程领导中的助推力。校长应与教师对学校未来的长远发展和学生培养达成共识,营造积极开放的氛围,建立学校课程发展的愿景,推动教师整体的专业成长和行动能力,通过学习共同体的力量,促进教师自发性学习和研究,树立专业责任感,发挥每一个个体的能力,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勇于接纳不同“声音”并作出明确的决策。综上,课程管理走向课程领导是必然趋势,但其发展速度和成熟度取决于教育行政部门放权的速度、程度以及相关保障措施,也取决于学校校长与教师的课程领导的觉知与能力。课程领导是对学校以及校长和教师专业地位的认同,是教育民主化进程中的里程碑,也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全新发展阶段,走向深化的重要标志。
大多数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研究主要聚焦在学业负担的归因和对策等方面,对学业负担本质这一基本理论问题缺乏科学、理性的认识。时至今日,尽管研究者从各自不同的角度与领域对课业负担进行了大量的阐述,但对课业负担这一概念仍然缺乏统一认识,尤其是面向实证研究的操作性定义。事实上,对学业负担进行确切的界定是认识和研究“学业负担”这一问题的必要条件。
一、学业负担的概念
和学业负担相关的还有学习负担、课业负担等概念,尽管学业、学习和课业这几者之间有不同的内涵,但这几个概念的基本含义指向的都是中小学生由于学业引起的负担,因此这里我们笼统地称为学业负担。
(一)已有学业负担的界定
学界对学业负担这一概念的界定非常丰富,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学业负担开展研究,得到了不同的认识。根据对已有文献的梳理,有关学业负担的界定主要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学业负担是一种主观感受。早在1987年就有研究者提出学业负担不是一个普遍的问题,每个学生由于其学习能力不同,承受的学习量也不同,因此每个人对学业负担的感受也不一样。基于这种观点,对学业负担的研究立足于对承担者的调查,如郑逸农等在针对高中生的样本调查中就发现,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的高中生“学习负担”就有所差异。根据这种观点,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研究主要立足于对中小学生主观感受的调研及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自我报告的分析。第二种观点认为学业负担是一种客观存在。作为客观存在的学业负担,并不针对某个具体的承担者,它是教育实施者(如学校)施加到学生身上统一的可以量化的客观物,如规定的学习科目、上课时间、作业及考试等。对学业负担本身不进行价值判断。根据这种观点,对学业负担的研究主要立足于对不同类型、阶段的学生的学习任务及投入的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第三种观点认为学业负担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一种主观感受。这种观点认为学业负担既有客观属性,也有主观属性。有研究者认为,分析学生的学业负担的具体内容时,应该包括以学习时间和数量为代表的客观负荷,以及对学习的态度和喜欢程度为代表的主观感受两大类。可见,研究者关注的焦点不同,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进行界定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有研究者提出要将学业负担作为一个问题,从事实的表层到深层、从事实到规律、从事实到价值逐步深化与升华。
(二)对学业负担的重新界定
近年来,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研究也在逐步深入,很多研究者结合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进行了综合性的深入探讨。本文正是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和中小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进行以下新的界定。学业,对中小学生而言,实际就是他们的学习。而学习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人类个体以个体经验的方式对人类经验吸纳、加工以认识和适应生存环境的过程都是学习。这里我们将学业负担这一概念放在“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背景下考察,它指的是中小学生在中小学学校这一特定环境下,中小学生通过听讲、练习、探究等各种不同方式,从而达成获得知识、技能等学校教育目标的行为过程。这里的学习有可能发生在学校之外,但它不包括由学校主体之外的社会教育机构,中小学生家长及学生自身对学校教育目标之外的学习行为,如中小学生参加的各类辅导班、特长班等方面的学习。负担也是一个极其广泛的概念,它指的是人们在达成目标、实现任务、履行责任的过程中必然产生的承载和消耗。对于中小学生而言,目标、任务和责任等都主要和学业有关,是学生学习时间、学习数量、学习精力、情感投入以及压力感受的复杂函数方程。作为个体的中小学生对学业的承载和消耗的体验,和学校的教育目标、学习任务、学习难度、学习时间等客观因素直接相关,同时也与中小学生对学校教育目标、任务和责任的价值判断,自身的素质、学习动机及学习能力等主观因素有紧密关系。根据以上对“学业”及“负担”这两个基本概念的分析,我们将“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定义如下:中小学生在承担学校教育的学习任务,达成学校教育目标的过程中所承载的生命消耗及承载个体对这种消耗的认知和感受。
二、对学业负担的解读
根据以上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这一概念的界定,我们需要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进行重新解读,分析其基本内涵。
(一)学业负担的内涵
首先,学业负担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学习就必然会有学习任务的承载和学习时间、个体精力的消耗。因此,对中小学生而言,只要在学校开展学习,学习个体就会有学业负担。其次,学业负担也是一种主观体验。不同的学习个体因为对学习任务的主观认识、价值判断不同,及受自身素质、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等因素的影响,对学业负担的认识和感受具有鲜明的个性差异。具体说来,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中小学生达成学校教育目标所要承担的学习任务及由此带来的生命消耗。学习任务是中小学生在学校实现教育和培养目标的前提条件,学习任务主要表现为中小学生在学校学习中需要完成的学习课程,需要完成的课程作业、测评,需要达成的学习目标等。中小学生在承担学习任务,实现教育目标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生命消耗,而生命消耗主要表现为中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时间消耗和身心投入。第二,中小学生在承载学习任务达成教育目标的过程中对其时间消耗和身心投入会产生一定的主观体验。这种主观体验,和学校学习任务对学生而言的难度、学生投入学习的时间和心力的程度有关,也和学生的学习意愿、学习能力尤其是他们的学习效果密不可分。从认知和感受而言,个体对学业负担的认识最终落脚于个体的主观体验。从这个角度而言,对学业负担的认识需要观照到中小学生的个体差异。
(二)对学业负担的认识
如何对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进行深入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学业负担的监测和评估,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过程中亟需解决的一个难题,教育部明确提出将学生课业负担的监测和评价作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前面有关学业负担的概念界定和内涵分析,结合教育部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状况的评价指标框架,我们认为,对中小学学业负担的认识,既包括了对学校层面有关上课时间、作业时间、课程教学、考试、测验等客观因素的测量和评价,也包括了对中小学生个体对学习任务、学习难易程度,对学习的自我效能感等方面的主观体验和个人感受。客观层面学业负担的认识主要包括对中小学生学习时间和任务量的测量。学习时间包括学生在校学习的统一时间,也包括中小学生在学校外,完成学习任务达成学校教育目标的必要时间。学习任务指的是中小学生在学校需要学习的各类课程,需要参加的各种教学活动及其这些课程、活动所需要完成的作业、测验和考试等。相比而言,主观层面学业负担的分析和判断要复杂得多,个体对学习时间长短的认知,任务难易程度的判断等,这些都受到中小学生个体的学习意愿、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等因素的影响。如何开发一定的评价工具和分析模型对主观层面的学业负担进行评估和分析,是当前学业负担研究的一个难点问题。反映了认识学业负担的主客观维度及相互关系。由图可见,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客观层面的学习时间和任务量成正比关系,一般而言,学习时间越长,任务越重,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越大。但与此同时,学习时间和任务量并不直接决定中小学生对学习负担的主观感受———同样的学习时间和任务量,不同的学习个体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其产生的学业负担感受可能并不一致。一般而言,学习能力越强,学习效果越好,学生感受到的学习压力越小。由此可见,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反映了学校内外、主客体、主客观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复杂关系。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认识,既要从整体上、宏观上把握国家、社会、学校层面对中小学生在教育目标、学习任务上的具体要求,又要从个体上、微观上深入了解中小学生的价值观念、学习效果,将两者进行有机结合,联动分析。有学者认为学业负担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问题,而是一个具有多元主体和多重逻辑的复杂问题,因此必须运用复杂性思维去驾驭它,以整体的、辩证的、发展的眼光去解析学业负担的内涵与构成。
三、学业负担问题的归因及解决策略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问题一直是基础教育改革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如何看清学业负担问题的实质、产生原因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一)学业负担问题的产生原因
有学习就会有学业负担,因此,学业负担本身并不会必然成为问题,学业负担问题的出现,产生于两个原因:其一,中小学生承载的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在绝对量上超过了中小学生的身心承载能力,在普遍意义上给中小学生带来了过重的学习负担;其二,学习个体在主观上感受到学习时间太长、任务太重、效果不好等而产生负面的情绪体验,并由此产生某种疾病或心理偏差,如视力减退、厌学情绪、考试综合症等。国家根据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以及不同层次、类型教育的培养目标,制定了相应的教育目标,并根据这一目标形成了系列的课程标准。中小学校根据这些目标和标准,科学制订学校层面的教育目标体系和课程体系,并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从这个角度而言,基于国家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的学习任务,不会从绝对量上超过中小学的身心承载能力。因此,由第一个原因引起的学业负担问题,其实质是部分地区或学校,对中小学生的学习目标和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其学习时间、学习任务的绝对量使中小学生难以承载。倘若学生学习任务太重,学习时间过长,由此造成的身心疲劳程度在休息后也难以调整和恢复,并产生某些身心上的负面影响,则称之为学习负担过重。学业负担问题产生的第二个原因实际是学生在主观上认为学业负担过重,它是以后果———学生感受到的心理负担为依据,而不是以其原因———学习时间、学习任务的存在为依据。在学习过程中,中小学生需要对自己的情绪与行为进行调试和控制,尽管如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仍然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体力与心理上的疲劳。一般而言,这种身心疲劳程度在休息后可以得到恢复,不影响身体或心理健康,学生对学习负担的感受并不是负面的。但如果中小学生对学习负担的判断是负面的,不愿意进行学习,或者由于其学习效果不好,对学习产生无能为力感等不良感受,这些都会让中小学在心理上对学业负担产生负面的情绪体验,从而形成对学业的心理负担。
(二)学业负担问题的解决策略
针对第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标准量和现实量的问题。所谓标准量,指的是中小学生在教育目标和学习任务在量上的标准体系的确定,如学生的学习时间、课程量等学习任务的具体规定。所谓现实量,指的是通过对地区和学校学业负担的客观因素进行科学测量和评估,得到学业负担在量上的实际情况。因此,针对这方面的解决策略就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监测体系对学业负担的现实量进行测量,并根据学业负担的标准量比较分析,对地区和学校中小学生在学业负担量进行准确测量与评估,并形成相应的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使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保持在合理的区间。尽管影响学业负担的因素是多元的,而且各因素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但是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系统分析并建立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以当前课程改革对学生学习的要求为依据,对各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和比较研究,建立学业负担的监测和预警机制。不同地区的学生群体之间的经济、文化背景有很大的差异,学习同样的课程内容其负担有所不同,在研究区域学业负担时应将学生的背景因素考虑在内,有必要建立学业负担的区域评价模型。可见,我们不能简单认为解决学习负担问题的途径就是减轻当前中小学生的学习任务。学习任务从其客观特性来看基本上是一个常量,过分和随意减少学习任务,会导致达不到应有的教学要求,大多数情况下,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并不会超过预警范围。学业负担的因素大体上讲分为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教育因素,以上主要是针对学业负担的外部因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学业负担问题的策略。解决学业负担问题就要优化学业负担,应综合协调内外部因素,重点考虑内部因素,即改革课程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等,方可实现学业负担的最优化。问题的解决更多依靠的是教师和学生的层面,如学习动力的引导,教学方法的适合,教学效果的提升,以上这些因素都和教学效能密不可分。所谓效能,指的就是达成目标的程度,而教学效能指的就是学习过程中学生实现教育目标的程度。学生通过学习达到目标的程度越高,教学效能越好,学生的自我效能感越强。在一定的任务常量下提高教学效能,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其一,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动力。教学动力是教师的工作动力、学生的学习动力以及这两者相互作用形成的合力。表现在学生身上就是完成学习任务的主动性,任务的主动性增加,意味着学习任务更多地是学习者主动选择的,其学习时间或消耗时间更多地是学习者主动投入的。这种主动性的增加,使学习者较少地感到学习是个负担,从而使学习者在主观上认为学业负担下降。其二,提高学生的自我效能感。自我效能感指的是个人对自己在特定的情境中是否有能力去完成某种行为的期望。它包含两部分:结果期望和效能期望。结果期望是指个体对某一行为可能导致某一结果的推测;效能期望是指个体对自己实施某一行为的能力的主观判断。当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对自己的期望不断得到肯定的结果,他会对学习有更积极的体验。其三,提高教学效果。好的学习结果对自我效能感起到正向的作用,并使得它进一步影响学生的主动投入。教育主体要处理好学生完成学习任务与身心全面发展的关系,注重通过提高学生的学习素质来促进其学习,而不是盲目增加学习任务。因此,解决学业负担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增效———教学效能的提升。教师作为学校的教育主体,需不断增强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改革课堂教学,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减负”提供必要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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