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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市环境管理问题在城市化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突出。如果解决好这些问题,成为加快城市化发展,建立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重要前提条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城市环境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的越来越强烈的关注。解决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不仅仅是垃圾的最终出路问题,而是生活垃圾源头的减量化、过程资源化和末端无害化的综合管理问题。
关键字:环境保护,生活垃圾,垃圾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and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the garbage deal with problems caused by the increasingly strong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t all levels. Waste disposal problem to solve life, not just the ultimate way out of the garbage, but garbage source reduction, process resources and the end of the sound of the integrated management.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arbage waste management
正文:
一、生活垃圾的概念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作为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的副产物,具有产生来源广泛、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庞大等特点。生活垃圾也随地区不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同、季节不同、民用燃料结构不同有着较大的变化。各城市的垃圾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同一城市不同行政区,其垃圾组成也有不同区别。
二、生活垃圾的危害
2.1对环境的破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总量的增加,生活垃圾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依赖性高,环保意识也不够强,平时日常用品产生的大量污染得不到有效处理和排放,加之对废弃物的回收率极低。残留地膜和塑料废弃物因其自然条件下降解时间长,对环境产生长久影响,尤其是对水源的污染。据我们学校周边的居民反映,近年来桶装水的价格越来越高,自来水也有股味道,他们煮饭烧菜的水都不敢用自来水。如
杭州生活废水污染占城市环境污染比重达1/3,这些废水排入河流和小溪,造成水资源严重破坏,形成恶性循环。
2.2疾病的传播与变异
城市生活垃圾,使井水变绿,使河水变臭,使近年来城市患病人数猛增。现在有更多的老人不是死于自然,而是死于疾病,这大大缩短了人们的寿命。即使转移到垃圾场地,由于现在的生活垃圾成分相当复杂,既没有分类,也没有任何处理,甚至没有掩埋,所散发的废气和造成的污染,无论给运输沿线的居民,还是给垃圾场地附近的居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不容低估的伤害。
2.3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
例如某小区周边的居民反映小区外原来的河水清澈见底,以前人们可以经常到河沟里洗澡、摸鱼,河里的水清澈见底;现在的河沟里虽然有水,但漂满了各种生活垃圾、玻璃瓶、动物死尸等,每到夏季或阴天,散发着刺鼻的恶臭,每当雨后总会飘来阵阵恶臭,人们避而远之。同时,由于臭水沟、露天垃圾场增多,城市的苍蝇、蚊子等害虫也越来越多,甚至是仍然有人在墙角“方便”,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和人们的生活。
三、国内城市垃圾处理方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对垃圾的处理仍然是比较落后的,对垃圾的处置主要有3种方法,一是焚烧,虽然焚烧可以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占地面积,但是它在烧的同时又会放出有害气体,因为当前的焚化技术都无法达到无污染的程度,如何处理灰烬中危险浓度的铅、镉等重金属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这是焚烧法的一道难题。二是填埋,通常指的是卫生填埋,一个垃圾卫生填埋场不仅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垃圾填下后将对周围的环境造成长远的影响,包括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各个方面,并且垃圾填下后,需要长达几十年的维护控制,才能达到封场状态,这期间维护不良,很有可能发生各种问题。最后一种是堆肥法,即产生有机物的方法,对于不可回收的有定的人工条件下,有控制的促进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想稳定的腐殖质转化的生物化学过程。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4.1技术水平相对落后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水平一直很低,无害化处理设施缺乏。垃圾处理产业总规模偏小,企业缺乏规模效益,技术含量低。多年来不少地区绝大部分采用露天堆放、自然填沟和填坑的简单方式消纳城市生活垃圾,河流沿岸甚至成了天然城市垃圾堆放场,这种处理方式对土壤、河流、地下水、大气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潜在的危害。虽然也有一些企业开发研究国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和堆肥技术,但基本上都处于开发探索阶段,工艺和设备都很不成熟,二次污染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也没有很好地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
4.2政府建设资金不足,建设规模受限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已不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长期以来,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一直被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由政府包揽。由于政府资金不足,造成多数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已建成的设施也因运行费用的不足而勉强运行或停止运行,每年依然需要财政拨款维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形成了双重负担,特别是建厂所需要的巨额投资给政府的财政计划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政府进行城市基础设施资金分配的限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速度远远滞后于城市环境发展的现代化要求,建设标准低,建成后的环境排放指标提前量明显不足。
4.3缺乏环保监督力度,各自为阵
现行体制下环保、城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自身的运行管理职能没有彻底分开,彼此处于“一家人”状态,导致责任不到位,考核不力。虽然许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环保排放指标不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环保部门也无法采取有效的措施,导致政府投入的资金收不到预期的环保效果。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行政手段与道德意识来联结表现为隐形的经济关系。每个利益主体度在潜在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因而形成了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局面。例如,当遇到一个利益的项目时,各个机构争项目、抢项目的积极性很高,均认为这是自己管理管辖范围内的事;当出现问题时,各个管理机构则会推脱,说不是自己的责任。
4.4缺乏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动力。
由于人们过于依赖性,对公共事务觉得就是政府的事情与我无关,实现实业化管理体制,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费用全额依赖财政拨款,使滨江政府很为被动,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及保证各项运行指标符合环保要求等问题上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大家都各扫门前雪的态度,难以产生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动力,从而制约了环保技术和管理制度的创新。
4.5政企不分
政府机构既负责管理,又负责服务,其结果是既不能有效地实施管理,又不能很好地进行服务。
五、采取的对策
5.1 变废为宝,可持续发展理念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垃圾处理产业既是具有可观前景的新兴产业,又是新的经济增长点,更是城市化进程中和现代文明建设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改变传统的观念,对垃圾进行微生物的发酵分解,产生有机肥,创可持续发展新理念。
我国加入WTO以后,所有会员国的优质农产品均可进入我国市场,这对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大挑战。而有机农业是国际上农业发展的必然,势在必行。有机农业技术方面是必须经过生稀罕绿色食品、无公害化食品,然后再成为纯有机产品的过程,其基础是施用有机肥。目前农业有机肥十分缺乏,尤其是高效的有机复合肥。在全国设置实验点,建立有机肥研究基地,通过微生物发酵使垃圾变废为宝,既可以供大学生学习研究,又可以有助于大家能够注重环保。
目前也有部分小厂能小批量生产有机肥,但产量很少。传统使用的有机肥主要是人和动物的排泄物等,但其有诸多缺点,如存在不卫生、气味刺鼻、会造成环境污染、运输不方便等问题,农民不喜欢使用。只有把有机肥产业化才有可能解决有机肥短缺问题,如美国、欧洲早已限制使用化肥,1993年世界肥料大会在美国亚特兰大召开,美国在河流两岸数公里及水源保护区均禁止化学肥料,当今年世界上农业使用化肥独占的时代已经结束。据有关资料介绍,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有60%~70%使用有机肥,在加拿大用垃圾生产生物有机肥已有10多年的历史,目前加拿大有300多家这样的工厂。
垃圾中可转化的有机物经生物分解生产有机肥是取之不尽的有机肥来源,它能做到生态平衡,决绝环境污染,同时也产生极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有机肥有着极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5.2垃圾收费政策
垃圾收费是管理城市垃圾最有效的经济手段,促进多元化、社会化环保投入融资体制建立所需要的政策,实质上是一系列经济政策,虽然社会收费面临许多困难,但它是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融资的一个瓶颈。
社会收费最重要的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其次是生态环境补偿费、危险废物处理费、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理费等。应以维持设施运转费用为基础,通过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通过收费政策确立“排污者付费、治污者收费”的原则,调整两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使治污者有利可图。制定收费政策要注意理顺收费价格关系,改变目前收费中的价格扭曲现象,使价格能反映实际成本,使之真正发挥其作为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此外,还要根据不同收费对象的承受能力区别对待,对不同的对象,收费价格应有所不同;从管理上还要对收费、收费的使用、污染治理服务的规范等进行严格的界定和管理,增强收费使用的透明度,建立政府和公众监督机制。
5.3拓宽资金渠道
坚持实行环卫基础设施投资开放政策,新建环卫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国家从政策上应允垃圾管理的融资活动,它是一项带动公益性质的经济活动,允许建立开放式的环境保护基金;优先让有实力的环保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或者允许建立滨江生活垃圾管理的投融资公司,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基础设施或环境基础设施融资机制,一方面融通私人资金,另一方面为从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城市政府和私人获得商业银行资金提供风险和信用保障。在促进环境基础设施长期资本市场发展上,要尽快研究国外已广泛应用的债券投资和利用社会公共基金如保险投资等融资手段的可行性,这样就可以建立起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化融资渠道、制定融资政策要注意防止不规范操作,坚强对环保的和会融资活动及其融资机构的监督,防止其社会融资挪作他用或融资活动的不规范运作。
5.4环保意识,从“我”做起
每个市民都应按照政府提出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三化原则,充分认识垃圾处理的意义,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自觉地、积极地承担起垃圾减量化和分类的责任。现在的人们的环保意识也有逐渐的提升,知道环境的重要性,并提倡大家要低碳生活,要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活模式,要做到不乱扔垃圾,还要做到少扔垃圾,养成良好的投弃垃圾的好习惯。垃圾的分装、投放和收集是垃圾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居民思想认识、生活习惯的一场变革。学生是垃圾街的消费主体,首先对学生进行宣传,也是重点,在垃圾街设立环卫队来提醒乱扔垃圾的人们。垃圾管理的变革,不仅有利于资源的回收,垃圾处理厂的运作,更是保持城市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所必须的措施。
5.5加强监管力度
要严格立法,建立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有效法律法规,特别是减少或禁止一次性使用商品的流通,在监管和惩罚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避免出现监管法律上的真空。在现有监管体系下,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负起责任,提高监管水平,对不按要求故意倾倒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的行为以及违法使一次性使用商品流通的行为进行严惩,使违法收益小于违法成本,促进人们行为自觉。同时,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作为公共品的属性这一特点,需要从制度安排上下功夫,建立生活垃圾的处理系统,加快各级环保机构的设置,增强环境检测站的监控能力。要探索相应的机制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顺利进行,努力克服环境保护中可能出现的“搭便车”行为和可能出现的相关困境。
参考文献
【1】王立新,环境管理创新与可持续发展[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年
【2】读者聚焦,关注农村环境问题,人民日报 ,2010年5月
【3】商井远,王明杰等 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探讨 [C],2005年
【4】曾伟,钟本和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堆肥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湖北植保,2004
【5】张锦瑞,牛福生 城市垃圾回收与资源化的研究及对策,2005年
【6】刘辉,黄涛 环境污染与治理[J],2010年
摘要:在国家主席胡锦涛所作的报告中,不但重申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而且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位一体改为五位一体,新增了一个“建设生态文明”,说明了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并将其提到层面上来,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突出环境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中国。
建设生态文明,突出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建设生态文明,就需要进行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涉及到诸多方面,本文就是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进行简单的介绍。
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对城市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城市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局限性,致使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本文在我国部分城市环境污染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指出了城市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和城市声环境发展的远景目标,阐明了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作用。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计划,是城市建设的综合间署,也是城市建设的管理依据,它与很多学科密切相关。
近年来,由于环境保护规划没有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同步落实,使城市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城市环境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因此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规划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
关键词: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生态文明;美丽中国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特别是城市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这些环境问题广泛复杂,其处置也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而环境管理作为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为达到预期环境目标而进行的一项综合性活动,可以很好的预防环境问题的发生并对已有环境问题进行处理,在环境保护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完善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2城市的环境问题
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受上层建筑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2.1水体污染严重
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量的污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致使水环境遭到严重的破球。我国的水体污染近期呈上升趋势,全国有监测资料的1200多条河流中,850多条受到污染,在七大水系中,以辽河、海河、淮河污染严重,在统计的138年城市河段中,有133个河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范围内78%的河段不适宜作饮用水水源,50%的地下水受到污染,西安、北京等许多城市也出现了供水危机。据估计,我国每年因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亿元。
2.2大气质量恶化
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入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普遍超标,平均浓度达30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水平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当严重,北方城市平均值达到83微克/立方米。我国的本溪市也曾经因烟雾弥漫而被称为“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气中
硫化物、氮氧化物业重超标导致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酸雨,宜宾、长沙等城市酸雨出现频率大于90%,长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达到3.54,酸雨的降落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加剧建筑物,铁道、桥梁的腐蚀与破损,给工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由大气污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2.3固体废物污染严重
人类的生活和生产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为6.6亿吨,其中有害废物为3000-4000万吨,累积量超过64亿吨,侵占5亿多平方米土地;每年的生活垃圾量为1吨并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由于我国的固体废物露天堆积,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固体废物到处堆放,不仅有碍观瞻、侵占土地、传染疾病,而且在自身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加剧了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
2.4噪声污染扰民
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工业、交通运输和文化娱乐事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扰民的现象愈发突出,据44个国控网络城市监测,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51.5-65.8d B(A),其中洛阳、大同、开封、海口和兰州五座城市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超过60d B(A);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8.0-76.3d B(A)。
3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主要内容
正是基于上述的环境危机,近几十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开始运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的提出克服了以往城市发展的无序性、盲目性与随意性,为城市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和法律保障。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依据对城市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分析所制定的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为目标的规划体系。按照我国环境保护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总方针和总战略,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前期准备
这些准备工作是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它包括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料,例如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城市的社会与经济状况,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如大气、水体、噪声的监测资料、固体废物的来源与历年累计量,对污染的治理状况等;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功能区划等。
3.2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采用落后燃烧方式燃煤和汽车尾气引起,由此而来的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因此规划的远景目标应该是改进落后的烯煤方式,提高燃烧效率,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消灭千家万户的小烟囱,提高道路硬化率,通过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提高污染控制技术等手段创建无烟控制区。调整工业布局,根据大气自净规律科学便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技术和行政的手段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提高城市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树种,大力发展植物净化。
3.3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当前我国七大水系的水质污染程度在加剧,范围在扩大,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的污染水1996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02.9亿吨,含化学需氧量704万吨、重金属1514吨,氰化物2457吨以及砷、酚类、油类等污染物数万吨;生活污水约占年排放总量24%,主要污染物是有机物。根据我国水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应该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是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3.4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环境目标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并制定最终治理对策。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者处于固体废物包围之中,解决固体废物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的目的是依据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城市固体。
4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城市是人类在几千年的演变过程中改变赖以生存的环境,创造着高度的物质文明的集中地,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生命有机体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制约和依赖构成的统一体,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它包括社会结构、人工结构、资源结构、生态环境结构四个方面的内容。要实现这一多元、多介质、多层次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要做好城市规划就要做到如下几点:
4.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
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节水和水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运用市场规则,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加大节水技术和设施的普及推广力度。以污水资源化为目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加强中水回用技术与设备的开发应用,处理好设施布局集中与分散的关系,注重污水处理的安全性和生态效应,努力建设节水防污型城市。
4.2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要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划定绿化用地面积,科学安排绿化布局,加强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的绿地系统。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城市绿化要鼓励采用节水技术和废水利用,尽可能减少绿地养护的水消耗。要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旧城有机更新,增加城市中心区的绿地面积。要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坚决查处各种挤占城市绿地的行为。要鼓励农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绿化,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尽快把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4.3以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和福利分房旧体制下形成的福利供热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新体制的需要,也是造成采暖能源浪费严重的重要经济根源。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变暗补为明补,逐步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传统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采暖用热商品化,采暖补贴货币化。采暖地区的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户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造。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采暖舒适度和热能利用效率。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关系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4.4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旧城有机更新,重点解决城市建成区特别是中心区开发强度过大、人口密度过高、公共设施短缺、交通拥挤、环境脏乱等问题,坚决关停或迁移城区内污染严重的项目,清除违法违章建筑。要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普及推广,改善城市民用燃料结构,减少和控制城市大气污染。以通达、低污染、低能耗为目标,实行公共交通优先的城市交通政策,推进现代通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调度管理中的应用,积极促进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的现代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直接相关,必须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不仅是物质条件的建设和改善,还包括文化精神、道德意识的建设和改善,要将这两个方面很好地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4.5围绕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领域,加强科技创新
城镇是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集聚地,也是各类污染集中的地区。建设科技工作必须围绕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研究气象环境与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关系,努力控制城乡建设活动可能造成的污染。在污水资源化、建筑节能、化学建材、建筑用钢、智能交通、住宅产业现代化等影响和制约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几个关键领域,加强科研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加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启动污水回用示范工程。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城镇,要率先实现污水回用与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步增长;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直接瞄准回用目标,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完善配套技术经济政策,推动建筑节能由局部试点转向大规模推广应用。强化先进适用技术在住宅建设中的应用,将经试点和示范工程实践检验的成熟技术和部品,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邹振扬.城市生态与城市环境[M],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2
[2] 刘贵利. 城市生态规划编制内容浅析,规划师论坛[J]. 2001
[3]黄肇义,杨东援.未来城市理论比较研究,城市规划汇刊[J]. 2001
[4]欧阳志云, 王如松.寻求区域持续发展的途径,生态学和持续发展,1993
[5]王建国. 城市设计生态理念初探,规划师论坛[J]. 2002
[6]Hough M. Formed by Natural Process. A Definition of the Green City. In D. Gordon. 1990
[7]王样荣.城市生态规划的概念、内涵与实证研究[J].规划师, 2002
[8]邹德慈. 城市规划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9]汤茂林. 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原则,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J].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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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论文摘要:我国城市郊区面临严峻的水资源和水污染形势。城市郊区现行的水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是解决水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通过对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系统研究,指出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所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改革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的对策。
城市郊区指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在周边区域中所形成的,其特征、结构和功能介于传统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地理区域,是城市和乡村社会、经济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交叉地带。城市郊区是城市发展的最具有生命力的区域,现行城市郊区水环境的严峻现状严重制约了城市郊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郊区半工半农的产业特点和以农村集体管理为主导的管理体制使其所面临的水环境问题相较于普通城市和农村具有复合型的特点,所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的问题更为复杂,因此对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进行系统研究,城市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瓶颈”问题就显得格外紧迫。
一、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管理体制,水环境管理与发展不相适应
现行郊区水环境管理实行的分散式的管理体制,水资源、水污染等管理分属不同部门,水环境管理责权交叉多,难以统一规划和协调,部门间管理工作缺乏有效衔接,造成了水环境管理的脱节,割裂了水环境的整体性和联系性,不利于水环境综合管理,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二)管理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关于水环境管理的法律实行的是水污染和水资源分立立法的形式,部分立法内容存在交叉甚至冲突。目前,我国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涉水部门多,部门起草立法时缺乏综合平衡,立法实践又先后,缺乏通盘考虑,涉水法律存在交叉,妨碍水环境管理的法律执行。水环境管理的立法现在注重实体性立法,缺乏程序性立法,造成实体性立法规定的目标难以实现。对于水环境管理的概念缺乏必要的界定,可操作性较差。
(三)水环境管理运行机制缺失
1.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管理方式不能满足水环境管理的要求
政府在水环境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实行以行政管理为主的高度集中的调控政策。水环境管理职能和经营职能界限不清,水环境管理主要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造成了水环境管理工作具有片面性和不可持续性的特点,单独依靠行政手段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水环境管理的需要。
2.水环境管理经济手段运行机制缺失
市场机制是微观领域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各种税、费、补贴、信贷等是水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在水环境管理相对薄弱的城市郊区,经济手段的实施由于管理力量的薄弱,制度规范的缺失造成实施和监管难度较大,制约了水环境管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
3.监督及参与机制缺失
我国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责任制尚不健全,地方政府在水环境管理方面兼有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监管动力不足,造成了水环境管理执法不力、监管不力的结果。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方面的参与机制并不健全,水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尚待健全,公众的水环境知情权落实不够,对水环境规划和水资源分配等参与不够,参与渠道和方式落实不够,缺少公众参与监督的有关规定,不能建立起公众监督机制,使得水环境管理缺乏广泛的公众参与。
二、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存在矛盾及分析
(一)水环境整体联系性和水环境分散管理的矛盾
整体性和联系性是水环境的自然属性,是水环境实行统一管理的必然要求。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阶段造成我国水环境管理实行分立管理的现状,导致了水环境管理各职能部门权责交叉、利益冲突。水环境管理职能的割裂、水环境管理职能界定的不清晰,造成各职能部门在进行水环境管理的时候不能够充分考虑水环境整体公共利益,造成了在水环境管理立法出现交叉,个别条文冲突的现象。
(二)水环境管理与城市郊区经济发展的矛盾分析
城市郊区是地区经济的增长点,是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带,同时也是水环境管理力量薄弱的地带,水环境管理制度尚待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的矛盾日益尖锐。郊区经济发展以高投入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为主,在各地重视本地国民经济发展,努力增加本地税收的推动下,造成政府对水环境管理的执行性大打折扣,水环境形势日益严峻。
(三)水环境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运作的矛盾
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管理造成了我国水环境管理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的现状,水环境管理受政府施政方针的影响较大,水环境管理以政府投入和政府推动为主,缺乏可持续性。市场机制在微观层面上是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客观上要求改变政府职能。改变政府在水环境管理中运动员、裁判员身份不分的现象。
(四)城乡二元结构现状与城乡一体化建设之间的矛盾
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原因是资源和福利城乡间分配的不平衡,公共物品的不均衡分配是直接表现之一。城市郊区作为城市发展的新增长区域,具有较强的水资源需求和水污染治理要求,但是城市郊区公共资源投入不足造成水环境管理力量薄弱,制度缺失,造成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加重的现实状况日益严重。
三、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改革的对策
(一)城市郊区水环境集成管理
水环境的分散管理割裂了水环境的整体性和联系性,部门间的分权管理使水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缺乏协调和配合,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构建以政府统领的水环境集成管理的体制,整合管理资源,统筹管理涉水事务。实行水环境的城乡统一管理,实现水环境管理的部门间的集成、地域间的集成、管理内容的集成、管理对象的集成。推进水环境管理体制创新,推行区域水量和水质的统一管理,调整目前水环境管理部门为事业单位性质,增强其行政权力,赋予其财权、事权,加强对涉水事务的协调能力,确保执行的有效性。实现郊区水环境管理开发、利用、保护、治理、回用为一体的综合管理体制。
(二)加强城市郊区水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水环境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根据水环境的整体性和联系性的特点,统筹规划水资源和水污染管理立法。完善地方各级水环境管理制度,注重对水环境管理综合性立法,统筹考虑各部门和水环境资源相关单位利益。注重地方水环境管理的程序性立法,明确界定水环境管理的权责。建立水环境管理审批、运营、监督机制制度的建立,推行许可证制度。进行郊区水源污染防治立法,完善取水权、排污权交易立法。加强水环境管理的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管理效率。
(三)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对水环境管理运行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明确进行水环境相关权利界定,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建立完善水资源相关权利的市场交易制度,特别是个体与群体的取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丰富水环境管理的组织形式,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水环境管理的投融资制度,推行水环境管理涉水者治理模式。丰富产业组织形式,实行推行股份制、出租、拍卖、委托经营等形式提高涉水企业的运行效率。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丰富水环境管理调控手段,推行系统的水环境管理税、费、补贴、信贷等经济手段,加大水环境调控经济手段的研究,特别是级差税、费以及绿色信贷方面,促进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产业园区的建立,促进水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参与和监督机制
加强水环境管理集体和个人的水环境知识宣传和教育,发挥管理对象的监督和参与作用,是做好水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建立起水环境相关单位、个人在水环境管理中的参与和监督机制,丰富参与渠道,可以以水环境监督委员会、用水协会、节水互助小组、水环境管理听证会等制度形式,加强水环境管理监督。对涉水事务执行过程和涉水企业的运作过程舆论指导、决策建议、运行监督,形成良好的水环境管理的参与氛围,进行提升水环境管理效率。
(五)将水环境管理与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城市郊区是地区经济的增长区域,也是地区社会管理资源的薄弱区域,高耗水、重污染的工、农业单位是造成郊区水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优化郊区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结合地区水环境特点,鼓励发展低耗水、低污染的工、农业产业,从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坚持发展绿色经济,发展生态农业,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优化利用相结合,将水文化建设与水景观建设相结合,打造地方经济发展特色,推进城市郊区的城镇化建设,实现郊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佃红.浅谈农村水环境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J].治淮,2008,(2):42-43.
[2]毛春梅,施国庆,黄涛珍,丁守森.淄博市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J].水资源保护,2007,(6):75-79.
[3]杨继富,李久生.改善我国农村水环境的总体思路和建议[J].农村水利,2006,(5):21-24.
[4]许玉明.全面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市发展[J].城市发展研究,2006,(1):63-66.
[5]曾维华,张庆丰,冯艳,杨志峰.中国水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初探[J].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2002,(12):92-95.
[6]钟玉秀,刘宝勤.对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2008,(7):10-14.
[7]卢淑萍.中部地区区域水环境管理问题探索[J].江西能源,2007,(4):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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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是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在1750年首次提出来的。美学是研究人与世界审美关系的一门学科,即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审美活动。审美活动是人的一种以意象世界为对象的人生体验活动,是人类的一种精神文化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山水美学对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模式的形成作用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在获取物质满足的基础上更追求城市环境的设计与建设,如何实现“宜居乐居”,如何实现山水美学与城市设计的结合是人们对城市环境建设不断探索的方向之一。本文主要结合山水美学的理念谈现代化城市环境建设,以期更好地引导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与建设。
关键词:山水美学 现代化城市 环境设计模式 影响作用
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方面,山水美学具有深刻的内涵与丰富的意蕴,很大程度上引领着中国古代的园林与城市建设。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环境设计逐渐实现了与山水美学的融合,山水美学的理念引导者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模式的形成,山水城市、人文城市等城市设计模型不断问世,成为我国现代化城市环境建设的特有风景。
山水美学理念在城市环境设计中引进要追溯到19世纪末期的西方,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升,人口的迅速增长,生态破坏严重,人与环境的矛盾的日渐突出,面对工业革命带来的变革,如何实现城市环境的整治与维护成为时代大背景,因此“山水田园美学”理念第一次被提出,随着理念的完善与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实践的深入,“山水田园美学”理念在我国逐渐发展成熟,并指导着我国的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其旨在追求一种尊重自然生态环境为先导或基础,实现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与自然山水意境相融合,具有我国传统山水美学理念的新型城市环境设计理念,最终实现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的山水融合与人文彰显。
1.山水美学为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提供了丰富的内涵
山水美学在我国古代就具备了丰富的内涵与独特的意蕴,在汉代时期逐渐走向成熟并很大程度上指导着中国城市园林的建设。山水美学对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提供了丰富的内涵指导,奠定了现代城市环境建设的思想基础。我国山水美学讲究“天人合一”“尊重自然”,这与古代文人思想中的“君子比德”“士气为尚”有着深刻的渊源联系,是我国古代文人性格特点的体现与审美情趣的流露,这种思想体现在城市环境设计中就是追求对自然的保护与尊重,实现天人合一。从山水美学的角度来看,自然的山水便自成一道风景,是人工山水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山水美学理念在与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融合时便倡导尊重自然,充分利用自然山水。对于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来说要尊重自然意味着充分发挥自然山水对城市环境的优化作用,山水美学中强调无论山水大小都具有自身特有的完整形态,展示着自身独特的美学内涵,如果城市环境建设中一味追求科技与创新,对城市原有的自然形态肆意破坏,城市的基本生态美学遭到破坏,也使得原有城市的生态环境失衡,影响人居。在城市环境设计之初对山水的布局与形态进行分析与研讨,不论山水的形态如何,大小如何,均在城市环境设计中有所体现,并原汁原味呈现其自然特征,在环境设计时更注重自然山水形态组合对于城市环境所带来的生态价值,立足整体,实现山水自然形态与城市环境设计的融合。
2.山水美学为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提供了改造自然的思路
山水美学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这从我国古代成熟的园林设计作品中可以窥见一斑,尊重自然并不是一味地承袭自然,而是有所改造有所创新,纵观我国古代的园林设计,尤以苏州园林为胜,其在设计上既注重对自然的保护与利用,也体现着“天人合一”,人对自然环境利用并改造的痕迹,亭台楼阁,蜿蜒设计,长廊荷花,绕水盛开,这种城市设计美景都得得益于山水美学。对于自然山水进行有目的的有选择的提炼与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与整合,实现自然与人工的完美融合,一方面既展现了静观美景,另一方面在人工参与下具有了动的展示,置身其中,宛如画中,是自然美景的浓缩也是人工创造的奇迹。这些空间的组合与人工的设计为我们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提供了设计灵感与思路,亭台楼榭与建筑设计等完全融入城市原有的山水形态中,两者的结合十分巧妙自然,无丝毫的堆砌加工痕迹,使得城市环境充满着自然的生机与韵味,城市环境设计不仅仅是景色的集合,更是人们放松心灵,宜居乐居的场所。
3.山水美学为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提供意象延展的指导
我国山水美学强调“物有尽而意无穷”,这是城市环境设计的一道独特手法,山水美学中将虚实、灵动等贯穿其中,营造出流畅变化及丰富自由的设计作品,这在我国山水画中体现最为深刻,我国古代画家借助这种虚实结合的艺术创作手法对有限的物体进行空间的无限意象延伸,通过层岩叠嶂与曲苑画廊等实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设计效果,景中景,园中园,形成一种视觉与意象上的延伸与扩展,在自然美的烘托映衬下完成了自然曲折意境的构建。对于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来说,通过对虚实的利用,实现生态环境与人工建筑的相互映衬,用水来延伸视觉空间,用山来提升视野范围,巧妙的人工搭配、刻意的雕花长廊等将有限的空间营造出无限的意蕴特色来,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设计体验感,这对于有限的空间内的城市环境设计具有突出的意义。
4.山水美学为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带来文化底蕴熏陶
山水美学在注重景观别致的同时更注重文化底蕴的打造,对于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来说,文化底蕴尤为重要,可以说是城市的名片与展示窗口,这就要求环境设计者首先要构思城市环境设计的蓝图,在设计建造的过程中注重意味与意境的体现,通过分析原有山水、建筑的位置,进行适当地调整与加工,借助文人的题字、文化典故的由来、历史故事的传说、名人诗句的映衬等达到文化底蕴的构建。
文化底蕴的熏陶与构建并不是随意而为之,需要遵循当地的文化客观实际,在此基础上进行创作利用,空穴来风的文化装饰只是会让城市环境设计更肤浅,更庸俗。山水美学所强调的文化底蕴要结合城市实际,借助当地的文化名人进行文化底蕴与文化元素的深入发掘,形成城市自身的文化特色,而不是人云亦云的文化迁移与复制,使得城市原有的文化底蕴也丧失殆尽。对于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来说,只有自然风景与人文底蕴的交相辉映才是成功的城市环境设计体现。
5.山水美学为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提供意境的灵感
山水美学强调意境,强调“天人合一”,而这些则为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设计灵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理念与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所倡导的绿色人居环境不谋而合,这种对自然的返璞归真就是城市环境设计的灵感体现。在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时充分利用当地的水源与山体特色,引入入城装点城市,美化环境。借助山体特色,在城市中进行修整开发,提供人们融情山水的空间。意境的营造更可以借助植被来完成,通过城市绿地的营建,城市绿色观光园的设置等为城市人居提供绿色长廊,在自然的引进中实现意境的构建。
山水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其丰富独特的美学理念为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提供了设计灵感与思路,是现代化城市环境设计的一个突破口与发掘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环境建设也将更加丰富多变,具有创新元素及自身特点,而山水美学与城市环境设计的融合也将开创城市环境设计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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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论文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工商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管理论文实用性强,主要依托于管理理论的指导,运用全球化战略思维,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验,从企业战略的规划和制定到资产资本的运营,从人力资源的管理调配到企业的管理模式等等,包括对所有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使得资源效能充分发挥出来。管理论文将以现实案例为基础,依据相关理论模型,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既能从微观角度上帮助企业良性发展,又从宏观角度上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和公司企业的决策者以及对学术界也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更重要的是,一篇优秀的管理论文还可以使作者的管理理念和具有突破性的思想观点、学术成果得以传播,供业界人士、广大读者参考、借鉴,有助于提升作者在本行业和学术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摘 要:旅游及旅游文化是近代兴起的一种新型产业和文化。旅游文化由旅游和文化两个层次的文化现象构成,两者之间既具有融合性,也具有冲突性,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文化现象。城市旅游文化是一座城市的凝聚力和自信心的来源。城市旅游文化对于城市的现代化非常重要,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推动力,它对于城市发展有巨大作用。
文化的本质在于不断提高公众的文明程度。因此,发掘特色的城市旅游文化、创建独特的区域城市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城市旅游文化的定位、文化产业的设置、文化发展的走向、城市空间的布局都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符合人口变化及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形成“令居之者忘老、寓之者忘倦、游之者忘归”的人居文化环境。观众是博物馆需要认真研究的服务对象,既然是服务对象,博物馆没有理由不去审视现在所提供给观众的服务质量、数量是否足够,更重要的是品质是否完好。如果服务理念仍沿袭过去的等待、慵懒、散漫状态,或者完全采取现在某些商业机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因此博物馆的服务应提倡人性化,尊重每一个观众。过去社会开放程度低,观众的类型也相对单一、稳定,如今社会开放,不仅国内旅行人数逐年上升,国外来华旅游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博物馆观众类型呈现多样化,观众需求也多元化,这是全球化时代的产物。 简而言之,有观众的地方就要有服务。做好服务还要立足于现实,从基础做起。对任何一个旅游目的地而言,博物馆都是极具吸引力的旅游场所,它有利于完善我国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履行教育功能,有利于发挥博物馆和纪念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有利于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宣传推广,同时,更能促进旅游者对当地文化、民族、历史、自然和道德等方面的了解,让旅游者深刻感受到旅游目的地的风格之美,满足其好奇心和求知欲,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和同行者分享参观、参与的乐趣。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博物馆只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调整与旅游的契合度,才能真正成为旅游经济的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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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
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
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汇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后,将对水体造成污染。
近年来,对雨水径流的水质调查发现,雨水径流特别是初降雨水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提出对雨水径流也要严格控制的截流式分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分流制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截流井。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跃截流干管经雨水管排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的关键是初期雨水截流井,它要保证初期雨水能进入截流管,而中期以后的雨水能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截流井中的污水不能溢出泄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可以较好地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由于仅接纳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管的断面小于截流式合流制,进人截流管内的流量和水质相对稳定,亦减少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
不完全分流制只建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着地面、道路边沟和明渠泄入水体。或者在原有渠道排水能力不足之处修建部分雨水管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或有资金时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该排水体制投资省,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顺利排泄雨水。目前还有很多城市在使用,不过因为没有完整的雨水管道,在雨季容易造成径流污染和洪、涝灾害,所以最终还得改造为完全分流制。对于常年少雨、气候干燥的城市可采用这种体制,而对于地势平坦,多雨易造成积水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
分流制的优点是它可以分期建设和实施,一般在城市建设初期建造城市污水下水道,在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建造雨水道,收集、处理和排放降水尤其是暴雨径流水。
在一个城市中,有时采用的是复合制排水系统,即既有分流制也有合流制的排水系统。复合制排水系统一般是在由合流制的城市需要扩建排水系统时出现的。在大城市中,因各区域的 自然 条件以及修建情况可能相差较大,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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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也提出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在此背景下,环境工程管理应运而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工程项目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各国都在积极探索环境保护与治理经验。环境保护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发展工程,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普遍关注、共同努力才能够收到成效,本文根据作者的工作经验简要分析了环境工程的目标和管理手段,同时针对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环境工程;管理;对策
当代社会,环境问题逐步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努力地进行着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其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就也为严峻。因此,在我国在环境日益受到污染的情况下人们已经渐渐开始意识到环境污染对可持续发展的危害性,从而树立其环境保护的意识,继而建立起环境工程管理。
一、环境工程概述
所谓的环境工程就是研究以及从事防治环境污染与提高环境质量的科学技术。环境工程同生物学之中的医学、生态学之中的环境医学与环境卫生学,以及环境化学与环境物理学有关。因为环境工程处在初创阶段,学科的领域还在发展,但其核心是环境污染源的治理。而环境工程学是在人类同环境污染作斗争、保护和改善生存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
二、环境工程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估非常不充分
目前,对于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估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评估指标不全面、未成系统的缺陷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样在制定大环境因素目标与指标时存在较大的困难和不足,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为指标不够“坚挺”导致资金、方法、职责、机构、监控手段及相关程序文件方面无法配合实施细则,相应地配套措施也无法落实。
(二)环境工程管理优秀人才缺乏
在我国,虽然公众环境意识有所提高,但公众对环境工程管理的认识仍然一知半解,即使各地出现了一些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但运行效果依然是个疑问。公众看法尚且如此,整个社会的认识也好不到哪里去,以各大高校环境工程专业设置为例,环境工程管理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学科,这对环境工程管理人才的培养十分不利,因此缺乏优秀人才是环境工程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环境工程管理体系的不完善
我国还未能够对重大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系统以及科学的评估,这就直接导致在后期制定大环境因素的目标及指标的时候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继而在实施的过程中会形成较多的软指标。没有完善的环境工程管理体系作为保证,就很难从资金、方法、职责、机构、监督检测手段及必要程序文件等方面同实施细则做有效配合,同时也无法落实配套相关措施,从而不能确保它的统一性。
三、加强环境工程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环境工程管理体系
体系化是使环境工程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轨道的关键步骤,应通过落实以下措施加以完善(:1)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宏观决策,都必须有环境保护部门参与,环境管理工作应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在所有与环境相关的领域中都应体现环境意识。(2)在进行区域开发、重大经济技术决定、产业结构调整等重要决策之前,必须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试点工作。(3)建立由党政领导、人大政协、环保部门共同参与的统一监管制度,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集合全社会的力量管好环境工程建设。(4)建立环境工程多渠道投资机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通过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5)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问题举报、听证会等公众参与制度,鼓励公众、媒体的监督与批评,创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高度重视环境人才培养,利用多种途径促进成才
提高环境工程管理水平,需要有优秀的人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不拘一格,应创造有利条件促进成才。可以通过高等院校培养环境工程管理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也可以通过在职培训的方式提高在职人员理论水平;更鼓励职工教育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正规化方向发展,使在岗人员能够不断获得理论的补充和知识的更新。
(三)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整合环境工程资源
在我国从事环境工程的企业数量并不少,仅广州市环保设计公司最少400家以上,竞争也挺激烈的,但水平却不怎么样,其主要原因是市场准入门槛低,以致鱼目混珠。要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一是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并加强监管,相关管理部门应制定管理规范制度;二是放开市场,现在各地仍遗留计划时代的影子,当地政府往往将工程任务交给当地公司;三是引入外资,提高环境工程的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赵安娜.解析中国环境工程设计现状及其新发展[J].才智,2013,(14).
[2]王开亮,程万秋.浅谈环境工程管理[J].能源与节能,2013,(3).
[3]周根华.关于环境工程管理体系的研究[J].价值工程,2010,(09).
一、我国在环境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环境监测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由于缺乏相应依据,使得制定相应的目标过于空洞。从而在执行过程中,理论性太强,而硬性指标过少。从而缺少相关管理细则,相关机构、资金、职责与方法等相关环节无法很好的落实。
1.2在我国,环境的负面影响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该学科在我国起步晚,因而优秀的专业人员匮乏。国内的各大院校所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很少,真正在这方面的骨干人员更是凤毛麟角。另外,资金相对缺乏,技术不完善,设备相对陈旧等对该学科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制约性。在职人员的岗位再培训机会也是少之又少。所有上述问题都限制了环境工程专业的发展与提高。
1.3宣传缺乏力度,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1.4缺乏环境管理和保护意识,相关站点和自动化程度较低。人们缺乏危机意识,政府在监督制约上的管理不够。相关制度过于形式化,系统化程度不够。有些制度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并且可操作性很差。
二、环境工程的管理目标与相应的手段
2.1环境工程的管理目标。环境工程不能违背环境管理系统中的其他要求,并且要满足当前的具体需要。这是环境工程工作的前提。提升环境管理系统的层次,实现环境的最佳合理状态。在实现相关目标的同时,要考虑到相关成本,用最少的投资获得最佳投资效果。最大限度挖掘既有设备、技术使其最大限度的为环境治理做出最大贡献。目标的实现要与其他要求尽量兼容,避免产生更多矛盾。遇到相关矛盾要有具体解决办法来提高整体系统的工作效能。
2.2环境工程的主要管理手段。第一,相关工作制度化。如:在城市将垃圾分类制度化,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进行分类,并对废旧电池、电子元器件等产生污染的废旧产品分类。为后期的垃圾处理带来极大方便。减少了对土壤、水源的污染。第二,管理机构的设置。为了保证环境工程管理的有序发展,需要有相对应的机构进行管理,从而保证环境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第三,在相应管理工作中要做到:职责明确化、管理的科学化与标准化,确保环境工程工作得以实施。
三、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必要、有效的管理手段,对相关环境工程管理系统进行不断的完善。第一,各级政府及相应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其作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将环保工作的管理、监督纳入重要的工作范畴之内。第二,环境保护部门要参与到相关决策当中,要积极宣传环保的意义。并将该理念贯穿于人们的工作生活当中,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第三,一些地方重大经济技术决策的落实,区域开发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当地重大经济决策、区域开发、产业调整等工作做出下供应的环境测评,并将指标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通过这种人为的方式控制和调整经济发展方向。第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监督部门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高环保组织与个人的积极性,对环保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并采用他们的合理化建议。第四,针对环境工程中资金相对匮乏的现状,需要我们建立相应的机制,保证多渠道投资的可行性。各地方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要有利于环境保护。依据这个前提制定环保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工程管理控制的具体措施如下:
3.1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最大限度的调动各方面的资金。当前环境保护思想意识还未能深入人心,未能为大家广泛认识。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宣传等方法引导大家在思维关键的变化。工作从小处着手,才能真正保证环境工程工作更好的落实。调动各方面的投资,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投资的力度。为了让人民更好的享受环境,从而保障人民更高层次的生活标准,需要我们立足实际,通过科学的方法去分析实际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制定标准高,质量过硬的体系做出贡献。
3.2要对环保模范企业进行物质与精神上的奖励,将模范企业和模范城市的环境治理措施和办法加以推广。依据成功经验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模式和依据,从而寻求更好的环境治理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管理体系加以规范。
3.3建立并规范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环境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去制定。保证法律法规的具体可行,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旦有法可依,相关人员要依据法规、计划有步骤的加以实施。并需要有监督机制所谓保证,及时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最终做出科学的评审。工作的计划性要求整个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在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在执行计划是要分阶段、分步骤的加以实施。之后做好相关记录与分析工作,作为最终决策的有力依据。
3.4要将环境管理体系和建设项目、相关规划以及项目改造目标有机的结合起来。环境的建设、规划和改造目标属于环境管理的基础重要依据。这些具有科学性的依据是环境保护的基石,左右着环境保护的方向。
3.5改变我国目前相关人才匮乏的情况。需要依据国情,不断加大师资力量的投入,大力培养本科以及研究生等高技术人才。与此同时,还要加强较差学科的融会贯通,因为环境工程不是独立的学科,它涉及到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这就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并使其成为综合素质很高的人才力量。随着环境管理学科的发展,需要我们逐步储备更过的专业技术力量,才可以满足市场需求,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上,我们积极开展环境工程培训、讲座,逐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从每个人入手,使每个人自觉成为环境管理中的一员。对环境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需要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与正规化。通过责权利的分工,运用奖惩制度来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综合素养。
3.6与时俱进,有效的利用信息手段进行宣传。当今属于网络时代,可以有针对性的建设环境类的官方网站,对政策法规、相关动态随时有效的传递给受众人群。建立协会形式的网站,在进行公益宣传的同时,可以将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进行推广,淘汰不符合产能的技术,对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项目进行有效的推广。并且,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可以利用资源优势对扩大投资渠道。对有志于投资环保的企业和相关认识进行有效的疏导。只有结合具体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才能将环境工程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第一,机构设置上的不断完善。环境管理离不开合理的组织机构,这是发挥组织机构最大的效能,才能真正做好环境管理工作。第二,环境工程管理的实施要与相关制度有机结合,因此要科学合理的对环保制度进行评估。对既有不符合标准的制度进行废除和修改。第三,环境管理需要和建设、规划、产业调整有机的结合。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企业,并有效的控制这些企业的重复建设。
四、结束语
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不断增加力度,许多地方政府已经逐步认识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离不开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人们健康生活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立足的根本。这就需要人人具有环保观念。同时,环境工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不断刻苦的工作,真正研究出与实地情况相吻合的环境管理方案,推动这个学科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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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涉及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军事、文化等领域各个方面,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各行各业都摩拳擦掌。纵观以往的改革往往都是自下而上的群众自发原创式改革,并且是先局部试验后全面推广。道路交通管理的深化改革受法规、国标及政策限制,基层可以继续挖掘、创新,但改革的空间已经不大,因此这次深化改革需要顶层设计,科学地修改现有法律法规、国标和行业政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培育交通管理理论竞争市场
我国在道路交通管理理论研究方面起步晚,基础薄弱,原创性研究几乎是空白,现在各相关大学院系,研究机构基本上处于引进、消化、传播美国六、七十年代的理论成果。而随着我国家庭乘用车辆的快速增长,道路里程不断延伸,移动互联网和车辆制造技术日新月异,必须对道路交通管理理论研究创新进行全方位的体制机制改革,以适应突飞猛进的交通管理实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理论应用是呈现两极分化的,大多数基层执行者、执勤者、执法人员平时在工作中很少运用到这些理论知识,只要是受过中等教育培训几个月的专业技能就能胜任工作了,这容易给人们带来一个错误的认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一个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和理论知识的行业。其实交通管理许多岗位都是需要非常专业的理论知识的,如交通指挥决策人员、道路建设设计前期审核人员、大型建筑物的交通组织审核人员、信号设置调试人员、交通事故处理人员等都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决不能因为基层执行人员对理论知识的要求低,就否定整个行业的理论应用和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激励机制。任何思想理论的发展都需要资本的持续投入,只不过有些理论自身内生性能产生资本收益,如股市、期货、债市技术理论,只要是在竞争中胜出就能直接赚取大量财富,它自动内生性就能推动自身理论的繁荣。但像道路交通管理等公共服务方面的理论,是社会管理领域非常小的一个分支,并且又是很边缘化的学科,即便在这方面钻研的再精深,不可能直接赚取财富,这就带来一个致命的问题,这个行业不能留住人才,更不可能吸引人才,这就使得现有道路交通管理理论研究和创新日趋凋萎、萧条。由此看来道路交通管理理论市场靠自身内生性繁荣是不可实现的,那就需要政府行政之手有目的地进行干预,政府应该进行必要的资金投入,并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招揽人才进入交通管理行业,我国每年投入公路交通的建设经费都在上千亿元以上,相对于这些硬件投入,理论的研究研发投入简直是九牛一毛,但是这些理论技术一旦应用于交通实践就会更有效地发挥硬件投入的效率,这样事半功倍的事何乐而不为。
(三)建立各类交通管理学术论坛。任何思想的交流都离不开面对面的语言交流,当人们面对面讨论、演讲、辩论时,人脑会集中精力调动所有的神经进行思索,在这种学术氛围下往往能激发出灵感,碰擦出创新的火花,通过双方或多方的激辩很容易使人分辨出思想理论的真伪,所以学术理论的创新和发展离不开学术论坛的交流,学术论坛是理论创新的摇篮。至少每年要举办一次全国性的道路交通管理高峰论坛,各类主题的讨论会谈也应定期举办,如大城市交通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山区道路交通管理、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等等不一而足都可以开展交流和讨论。
二、完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修定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前提是有法可依。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确立了我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但十多年的基层执法工作实践暴露出了部分缺陷,这套法律体系还有可以完善的空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和修定是非常必要的。
(一)立法修法的科学性。立法修法的科学性涉及内容很丰富,最重要的就是法律条款制定的公平和公正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十多年来的基层执法实践确实发现了很多条款缺乏公平公正性,必须及时进行修定,否则会影响法律执行的效力和效果,如:第九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在限速40公里/小时的路段上只要当事人驾车超过60公里/小时,理论上执法部门就可以吊销其驾驶证,但当限速120公里/小时时必须达到180公里/小时以上才能吊销驾驶证,前一种情况的危害性明显要小于后一种情况,一般来说在前一种路段上犯错的概率会很高,又往往都是无意识犯错,而后一种路段上犯错的概率会很小,当事人往往是故意犯错,这两种违法行为都要吊销驾驶证显然对前者是不公平的。
(二)法律的可操作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部分条款在执法层面存在着不易操作的困难,具体有二种类型,一是取证困难。如:近几年来查处的追逐竞驶违法行为寥寥无几,不是违法量少查不到,关键的结症在于取证困难,如果我们把它量化成具体数值,执行起来就很方便了,高速公路只要超速180公里/小时以上,城市道路只要超速130公里/小时以上,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只要超速150公里/小时以上,都可以认定为追逐竞驶,那就便利许多,执行效率会大幅度提高。二是执行成本高。如:货运车辆超载这一顽症十几年来屡治屡犯,由于查处一辆超载车辆,执法人员要引导车辆过磅秤,还要卸载驳货等繁琐程序,整个处理过程需几个小时,效率低下,超载车辆又非常普遍,查获的是绝少数,但近年来各地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后,长途货车行走高速公路严重超载情况大幅减少,这就启发我们如果在高速公路主线上设立计重取证系统,对超载车辆进行非现场处罚,超载车辆会迅速减少,货运市场也会走向良性循环。
三、规范职业驾驶人培训及管理
杭州市人行横道汽车让人蔚然成风,已成为杭州城市文明亮丽的风景,这是首先在广大公交驾驶人中提出并坚持做到,才逐渐扩展到整个社会的。职业驾驶人既是交通文明建设的一面旗,更是获益者,他们有需求更有动力,目前急需在以下几方面加以规范。
(一)取缔客运车辆挂靠和承包经营模式。全国每年发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挂靠和承包经营客车造成的,这类客车往往游离于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以外,驾驶人员不固定,平时不参加安全学习,承包人对驾驶人没有制约措施,一旦发生非现场违法行为驾驶人往往溜之大吉,执法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对这部分重点驾驶人进行处罚。再加上这部分客运车责任人往往疏于车辆保养维修,经常带病行驶,事故发生率高居不下是在情理之中,所以必须逐渐取缔挂靠和承包经营客车。
(二)全面落实驾驶人职业化教育。改革开放前,驾驶人是从职业化教育开始培养,必须在职业驾驶技术学校接受全面系统的职业化教育,考试合格才能取得货车驾驶证,并且要在有经验的货车驾驶师傅的跟车辅导下,经过一年的实习才能单独执行任务,事实证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职业驾驶人整体素质普遍好于现今。大家可以想一想,工厂的工人操作机床、电机等工种都需要在职业技术学校学习二三年,更何况比它们复杂的多、也危险的多的驾驶职业。应该实事求是的看问题,不能因为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就一概否定,回归经过几十年实践锤炼过的有效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摘要:
近年来,国内一些大中城市政府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以及城市雾霾污染等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性政策。但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种政策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及污染问题,因此必须采用一揽子治理方案。
关键词:交通限制性政策;依据分析;治理方案
2010年,北京首先出台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成为国内首个发布汽车限购令的城市。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四大直辖市中除去重庆以外的三个直辖市,以及成都、广州、贵阳、哈尔滨、杭州、兰州、石家庄、武汉等省会城市均发布了机动车限行、限购政策。各地的交通限制性政策已成燎原之势,在各大中型城市蔓延,并不断推陈出新。每个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为减少汽车污染、创造美好环境做出应有贡献。但这并不能成为城市管理者推行禁行、限行、限购政策的根据。倘若缺乏一揽子治理方案,单纯采取限制性措施,能否收到预期效果仍有待观察。因此,以限行、限购为主要手段治理大气污染的政策应当谨慎采用。
一、当前我国机动车主要限制性政策
目前各地的交通限制性政策各有所异,但主要以限行、限购为主。近些年来,国内多个城市在治堵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举措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
(一)摩托车禁行
2005年1月15日,广州召开了市区摩托车限行方案听证会,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天候24小时在市区中心城区摩托车禁行。2009年8月底安徽省审议通过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根据《条例》规定,合肥市区将停止办理摩托车登记(因公需要的除外);外地注册的摩托车(含三县)也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外地(含三县)摩托车不得进入合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道路行驶。
(二)尾号限行
2007年8月17日至20日,北京市首次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成为国内第一个采取尾号限行办法治理交通拥堵的城市。而尾号限行的“前身”则是奥运会期间,由北京开始的单双号限行。此后杭州、成都、石家庄等城市,也先后实施了尾号限行措施。(三)限制外地车辆非北京市载客汽车在办理进京证后进入五环路行驶,不仅要遵守尾号限行规定,而且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1]上海、天津也出台了类似的限行措施。(四)限制购买汽车2010年12月23日,北京正式公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俗称“限购令”。其主要是通过摇号的方式作为实施手段,达到控制北京汽车保有量的目的。而上海则采用车牌指标拍卖来控制机动车总量。天津市结合两地的经验出台了有偿竞拍和无偿摇号相结合的模式,购车指标中一部分通过摇号方式放出,另一部分则依照拍卖方式下放到新车主手中。(五)辅助性措施作为限行、限购政策的补充,各地方政府还采取了一些辅助性措施,比如,提高停车费、错时上下班、免费公交、征收汽车排污费等。其中,北京、深圳等城市采取了提高停车费的措施,借价格杠杆来缓解城市拥堵。北京于2010年4月12日、重庆于2009年12月21日起实行错时上下班政策。
二、机动车限制性政策的实施依据
(一)法律依据
从限行政策的起源来看,北京市在奥运会期间采取的全市范围内的单双号限行措施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并由官方在媒体上正式宣布了起止期限。奥运会后北京继续发布的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便只具有行政规章的“准法”性质了。从各地政策实施的过程来看,全国多数地区交通限制措施的实施细则均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发布并执行。当然,也有一些地方人大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来指导政策的制定,如《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P191-192)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撤回已取得上道路行驶资格的摩托车的行驶资格,甚至在今后也绝对禁止摩托车登记上牌。[3](P59-63)地方政府作为一级行政机关其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是实施交通治理措施的基本依据。
(二)现实依据
机动车限制性政策的实施,首先是维护道路正常通行秩序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大中型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经验仍然比较落后,以致经常出现严重拥堵的现象。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各地相继推出了限行措施,疏导交通,缓解拥堵状况。而摩托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又增加了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且在车流中行驶的随意性大,容易扰乱正常的行车秩序,引发交通事故。其次是治理城市大气污染的需要。随着机动车保用量和工业企业的不断增加,近几年中东部地区许多地方接连出现严重雾霾天气,空气质量严重下降,已经影响到了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各地政府顺应广大市民的愿望与要求,实施了一系列机动车限制性措施。实施该项措施的目的在于维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广大市民既是被行使人也是最终受益人。
三、机动车限制性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一)长期实施机动车限制性政策的合法性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从条文上看并没有规定时间的长短。行政机关要长期实施交通管理措施,还必须要有进一步的法律依据。地方人大要依据上位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支持限行、限购措施长效实施的地方性法规。[4](P170-172)针对摩托车的限制性措施则并不完全具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正当性。《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行政机关进行管制的对象是“机动车”而并非只针对某种特定车种或特定车型。城市道路交通属于稀缺性资源,政府运用管制手段对其进行再分配时仍然要受到宪法上平等权的约束。
(二)机动车限制性政策本身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
机动车限行、限购措施直接影响到公民的财产权利和机动车持有人合法驾车通行的权利,须论证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依法保护私人财产的有关规定。限行、限购政策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公民对私有财产的合理自由使用。同时,由于当前各项政策实施办法还不够完善,操作中的一些不公平现象,也日益凸显出来。[5]首先,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各地方政府没有征求公众的意见,公众只是被动的接受这些强制的措施。其次,政策内容本身也带有浓厚的不公平色彩。例如,北京的限制性政策带有明显的户籍歧视,排除了非北京户籍的并且没有正式工作以及无法交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群体的购车可能性。
(三)实施机动车限制性措施的政策变迁成本问题
如果我们不认为政策实施必须要以牺牲公民的合法利益为代价,那么就必须承认政策变迁成本的存在。如果制度的变更致使公民或行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那么作为公共管理者的政府就应对其予以必要补偿,这既是政府合法性所在,又是制度得以顺利推行的前提。因为在现代社会,公民与政府具有平等的契约身份。任何基于良善的公共政策都不会导致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些地方取缔摩托车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备受争议,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更热衷于通过强制的、不由分说的手段来达到其行政意志,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利益相关人的损失。同样,政府对于小型汽车实施的交通限制性措施,也应当通过公共交通的乘车优惠弥补机动车所有者带来的潜在财产损失,通过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频率,来弥补其时间成本。
(四)机动车限制性政策施行的实际效果问题
实际上,施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并未从根本上缓解交通压力,却实实在在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不便。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市民会添置新车,以免受到单双号限行的影响,反而使北京机动车数量增加,增大了道路与环境负担。大城市的许多居民由于上班与住地距离太远,并且没有直达的地铁与公交,宁愿缴纳罚款,也愿意选择驾车出行上班。某些特大城市虽然地铁交通发展迅速,但由于城区规模太大,目前的地铁交通并不能满足人们出行需求。机动车限制性政策被指责是政府的“懒政”行为,是在逃避管理责任。当前某些机动车交通乱象的由来其实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缺位和城市道路规划不合理造成的。因而加强对机动车的规范管理,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才是改善交通秩序和空气质量的根本之策,不能仅为了职能部门便于管理就任意实施交通限制性政策。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多站在老百姓的利益上认真考虑问题。交通拥堵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倘若仅仅以限行、限购等措施为手段,可能无法达到理想效果。
四、实施和完善机动车限制性政策的建议
(一)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买车、养车花费很大,但汽车市场依然红火,其原因与公共交通还不够完善密切相关。城市交通规划部门应该更加合理地设计城市交通,建设更适合行车的环形放射状城市交通网。同时为跟进汽车的增长,应加大停车场建设。通过建立“上天入地”的立体式交通网,加快城市立交、隧道、公交、地铁和停车场建设,扩大城市道路覆盖比率和建设面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拥堵时间进一步缩短,也有利于城市大气质量的改善。
(二)加强地方交通治理方面的立法建设
目前,各地的交通限制性政策多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作为制定交通管理一系列限制性政策的法律总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一般只适用于临时性管制措施。要使地方政府制定的机动车限制性政策得以长效化、合法化,地方人大应当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对当地政府的交通规制行为加以明确规定。
(三)扩大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从限号、限行的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在制定、实施政策中忽视了公众的利益,公众只能被动服从和履行政策中的责任、义务,而不能亲身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科学民主的政策制定应充分考虑政策对象的情况,召开真正意义上的听证会,让各方利益充分博弈,达到利益均衡,达成共识。因此,各级政府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接受,这是一切公共政策落实到执行过程中最根本的因素。
(四)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推行政策
政府在推行机动车限制性政策时,可以综合运用多种辅助措施来提高政策执行效果。例如,在推行限行政策时,政府应当采取分区域限行,若采取禁行措施应当逐步推行,预留一定的缓冲期。对那些接近报废年限的机动车实施有补贴的回收政策,还可以采取赎买的方法对号牌进行回收。上下班时间往往是交通流量的高峰期,为避免道路上车辆的急剧增加,限行的同时应该实行错时上下班政策。如果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在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期间应当提供免费乘坐公交服务。如果长期实施机动车限制性政策则应当对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票价给予七折及以下的优惠。随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不断增加,政府还应当采取增加公交车班次,缩短等待时间,采取新增公交车运行路线,提高公交车通行覆盖面积等措施方便市民出行。此外,政府也应当增加城市地铁的运行班次,并提高地铁通行速度,以节省时间,提高运行效率。通过多种措施的配合运用,限制性政策才能实现预期效应。
五、结语
面对城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与道路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大量的城市机动车造成市区空气质量不断下降的现实状况,道路交通实施某些限制性政策或许是不得不做出的一种选择。但是这种政策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要想彻底解决大中型城市的“城市病”难题,必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对城市进行合理的布局,解决公众换乘难,交通网覆盖不全的问题。当前各地政府在制定相关交通限制性政策,尤其是禁行、限行、限购政策时,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定的法律依据,提高政策制定过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更加注重政策内容的公平性,在公共利益与公众的自由驾驶权之间达到某种平衡。在实施禁止性政策时,应当采取渐进性的步骤,行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提高执法人性化和规范化意识,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1]屈胜文.不限制购车拟研究征收拥堵费[N].西安晚报,2011-1-10(10).
[2]黄明慧.从行政法角度解读我国车辆单双限行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1(10).
[3]郭赟,刘高林.“禁摩令”引发的法律思考[J].岭南学刊,2007(3).
[4]李红.权利与权力之博弈与平衡[J].社会科学战线,2010(11).
[5]邱莎莎.机动车尾号限行的行政法分析[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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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很多城市的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交通拥堵、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等诸多问题,但交通管理工作不应只是忙于解决已经出现的各种交通问题,还应当从战略高度结合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超前研究交通管理对策,即制定交通管理规划,实现长效管理。本文分析了进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必要性,提出了交通管理规划应涉及的内容、规划原则和过程,最后从交通工程的角度论述了交通管理规划内容之一的道路交通组织规划实现的过程。
关键词: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组织规划
前言
道路交通是城市赖以生存和运行的动脉,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也处于飞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很多大中城市面临着由于道路建设滞后于城市人口和车辆增长带来的交通拥挤问题,交通供需矛盾的长期性和城市空间的有限性决定了不仅要规划建设好交通基础设施,而且还要使现有设施发挥最大效益。这就需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城市交通安全、畅通、快捷、低污染。
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基本上还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经验型管理模式,交通管理部门疲于应付不断出现的各种交通问题,缺少前瞻性和整体性。因此缺乏对未来总体交通管理工作的把握,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局面。所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紧迫任务和重要课题是从战略高度超前研究交通管理对策,也就是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实现长效管理。
1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内容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应对道路交通和管理的发展做出系统总结,并对城市交通现状进行合理分析,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科学预测规划年份道路交通发展趋势,研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发展的基本方略提出今后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发展规划。主要内容有:
图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所处位置图
1.1城市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通过社会经济和相关交通调查,获得大量的城市交通基础资料和信息,并对道路系统、动态交通、静态交通和交通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2城市经济和交通发展预测
包括对城市发展、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交通发展分别进行预测,道路交通发展预测应具有道路发展、公共交通发展,包括机动车、私人小汽车和非机动车在内的车辆发展以及交通状况的预测。
1.3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具体规划
其内容应涵括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主要有: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
通过制定合理的交通发展政策和有效的技术手段,科学合理地组织道路交通,优化和调节交通结构及出行方式,形成快速、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网络。
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
结合智能运输系统 ( ITS 即: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数据通讯技术、电子控制技术及计算机处理技术等综合运用于整个教堂运输管理体系,建立起一种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运输管理体系、最终使交通运输服务和管理智能化。)的不断发展,加大高、新技术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研究应用,逐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道路交通宣传教育规划
以形成社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为目标,寓宣传教育于执法管理之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整体素质。
车辆管理发展规则
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以先进、规范、有序、合理、便捷的手段进行车辆管理。
勤务管理发展规划
提高交警执法的整体水平,强化执勤民警的管理、服务职能,提高民警队伍形象。
1.4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方案的评价
规划方案的评价是指通过对备选方案进行交通流分配预测、效益分析,阐明其达成预期规划目标的可行性。同时还可发现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助于及时解决问题或重新选择方案。
1.5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方案的实施
第1、2项工作主要由交通规划部门完成,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进行并可采用相关资料用于交通管理规划。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按阶段分年度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形成滚动发展机制,定期进行充实调整,不断推进。
2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是从城市的需求发展和交通供给两方面着手,根据城市道路网现状和交通流实际情况,从宏观和微观、定性和定量上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并预测与交通相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对策。其具体内容是运用交通工程技术和行政手段,对区域内道路进行系统、全面的交通分析,根据道路功能合理科学地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和增加适当的工程手段,组织、协调、疏导交通流,平衡道路交通流量,挖掘通行能力,最终达到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网的综合效能、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挤堵塞的目的。
2.1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过程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过程是: 确定交通组织规划目标、设计初始管理方案、对初始管理方案进行分析评价、如果管理方案不能达到管理目标则需对管理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直到符合要求,最后是正式实施管理方案。其流程见图2。
图2道路交通组织规划过程图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过程也是一个“滚动”的过程,即在实施管理规划方案的过程中应定期根据交通流的变化情况修订管理方案,以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2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内容
道路交通组织规划实际上是近期交通规划与交通综合治理的结合。交通组织规划的主要内容有:
通基础资料调查以及交通分析评价
现状调查的内容主要有:城市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等基础资料调查;道路网结构及道路条件调查;车辆拥有量、车辆类型的调查; 城市停车调查;交通流量流向、过境交通、车辆运行速度、信号交叉口延误调查;主要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管理设施调查;公交运营及线路客流调查;市区交通事故调查;市区警力分布调查;交通环境调查等。获取调查资料后应对其进行相关分析和评价。
定规划目标
交通组织规划定量目标的制定主要包括:主要道路饱和度(交通量与通行能力的比值,用 V/C表示)、交通秩序改善目标 (如行程车速的提高、交叉口冲突点的减少等)和交通安全目标。特别是饱和度指标 (V/ C) 必须合理,过高则难以形成可行方案,影响整个规划的实施;过低则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制定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宏观的交通组织及管理措施
城市交通发展政策
城市交通发展政策是城市交通管理的基础,交通管理部门应参与城市交通发展政策的制定工作。城市交通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市用地政策、道路建设政策和城市结构布局;各种交通方式的发展政策(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限制摩托车总量等);城市停车及管理政策;交通科技政策等。
宏观的交通组织优化及管理措施
如单行线、公交专用线、地区禁行及通行证制度、单双号及尾号制度、货车交通控制及夜间货运制度、错时上下班制度、过境交通绕行等。概括起来也就是实行四大管理措施:即优先措施、限制措施、禁止出行措施和经济杠杆措施。也就是公交车优先行驶,机动车需求数量限制,机动车出行时间的控制,在不同交通路段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以达到经济控制。
制定微观的交通工程设计和交通管理措施
如主要交叉口的渠化设计、信号配时优化;主要路段上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设计; 交通管理措施包括交叉口转弯限制、路段上禁止停车、禁止驶入、禁止超车等;局部地区的交通整治。详细确定设施地点位置的分布、设施类别、型式、数量和经费概算等。
优化、评估规划方案
运用计算机及仿真技术,对宏观、微观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实施后路网上可能变化了的交通流量进行重新分配,通过目标值评价重新分配后的道路服务水平。如果评估结果满足目标要求或比现状有明显改善,则规划调整的方案是可行的。否则应对宏观、微观措施再作调整和重新评价,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同时应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的比较、方案实施后交通状况可能发生的改善以及经济效益评估等。
方案实施后的验证
方案经专家论证或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广泛调动基层一线的同志在实施后的一段时间里最好能组织相关的交通调查,动员大家参与交通组织方案的讨论,通过调研、座谈、论证等征求交通组织的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方案。要认真吸收和学习借鉴专家的分析论证,特别是要研究建立城市交通组织“仿真评价”体系,直观、全面、科学地反映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分析拥堵原因、摸清基础性数据、提出科学治堵之策。比较分析方案实施效果,为今后管理工作及其他城市提供经验。
小结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是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了保证城市交通合理、有序的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从城市交通系统的内在机制及其与外部环境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来进行合理的交通管理规划。因此,有利于提高我国城市整体管理与文明水平,适应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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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下,城市公共管理需求的推动使得城市公共管理理念、运作机制、方式手段得以创新,城市公共管理的实践探索及理论发展也随城市化的深入而不断丰富,形成了不同时期的城市公共管理理论体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公共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提要: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对城市公共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必须转变理念,通过提高信息透明度扩大公民的知情权,调整治理结构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通过建立和完善基本体系建设,实现城市管理方式的突破。
关键词:城市;公共管理;管理模式;管理方式
城市公共管理是指主要由城市政府提供城市公共产品的活动,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在城市中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和文化环境,从而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带动周围区域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近年来,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加之地震、洪灾等突发性事件频发,城市公共管理面临更加突出的问题,加强城市公共管理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一、城市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管理职能“越位”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集公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为一体,否定企业经营自主权,否定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经济活动失去应有的活力和动力。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实质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确立过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即政府把经营权还给企业,自己主要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实证明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对于我国城市公共管理来说,传统的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造就了与这种体制相适应的利益集团,由于利益的原因,总是习惯于旧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而行政管理模式的转变,意味着权力的减少甚至丧失,意味着掌握权力时拥有的租金的丧失,意味着需要转变思维方式和重新学习的痛苦过程。无论哪一方面的变革都会使其既得利益减少,成本增加。因而总是倾向于加强或维持原有的管理模式,使传统的城市公共管理模式的变革客观上存在着强大的阻力,管理方式的转变显然不是短期能够实现的。政府的“越位”行为还会造成另一种后果:如果政府在经营领域过多地插手,必然引发城市公共管理的“缺位”,在公共管理领域必然会缺乏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只管收费不管治理,担心加强治理会影响地方税费收入,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和精神文明建设倒退,足以从反面证明城市经营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产生的弊端。
(二)城市建设规模失控 积极推进城市建设是解决城市诸多问题的有效手段。为此,资金短缺和建设任务繁重,是政府管理城市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提倡城市经营多半是想突破财政收支的约束,利用政府信用负债开发,加快城市建设进程。应当承认,在经营领域完全依靠自身积累扩大规模很难有大的作为,因此,负债经营是经营者抢抓机遇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但是,城市建设以经营方式大举负债,其可行性值得探讨。因为城市公共建设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城市建设形成的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很难以经营方式回收资金。即使设法回收,周期也很长。其次,政府官员为追求政绩普遍有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的偏好。虽然政府财政收入有限,但银行受其控制,考虑到政府的权力和信用,银行很少会限制政府借贷。由此极易推动城市建设负债经营超出适度范围,引发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建设债务无法按时归还(不少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就是在城市经营中接连推出的)。表面上看,是银行经营不善导致不良资产增多,实质是政府主导信贷经营,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造成的。如果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建设企业垫付资金就会被长期套牢。与此同时,上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也难于收回款项,由此产生债务连锁反应,大批企业可能被拖垮。因此,在政府作用较强的条件下必须谨慎对待城市经营,这是防止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预防债务危机,降低金融风险的需要,也是保护广大企业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城市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城市管理中政府官员的能力不足 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城市政府管理模式未能进行及时和全面地转变。究其原因,除了诸多客观因素外,在主观上还受到政府自身能力不足的制约。城市公共政策过程是社会价值分配的过程,要求综合平衡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需求。这就对城市政府人员的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然而,从目前看来,城市化和城市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诸如失业、环境污染、住房拥挤等有悖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政府的政策能力的虚弱。由于自身素质较低,对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知识的掌握不系统、不完全,无法深刻理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变迁及其对传统公共管理模式提出的挑战,仍然因循过去的管理理念、思维方式及管理模式。尽管城市政府有时也会意识到转变公共管理模式的重要性,但对于转变什么、怎样转变及具体的操作都缺乏明确的认识,从而在根本上制约着管理模式的切实转变。
二、转变管理理念,实现管理模式的创新
(一)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公民知情权 由于我国城市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城市社会网络的普及以及迅速涌起的各种利益群体,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城市社会。在社会利益格局重新划分的城市里,城市政府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一方面,城市管理者必须处处以城市内部居民生活质量的保证,城市公共事务的处理与城市公共问题的解决为重心,推动城市整体福利的发展。另一方面,还必须从城市动态发展的角度,随时关注社会的变迁带给城市的种种改变,顺应潮流,做出适时的调整,以保证城市在未来发展中能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需要具备长久的战略眼光,对城市进行有效的经营与管理中,适应当前公共管理变革的趋势,不断提供城市公民参与执政的空间,增强城市的民主氛围。目前迫切而又可行的基础性工作,就是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增强与此直接相关的公民知情权。目前我国行政部门的透明度很低。据估计,有80%的社会信息资源掌握在政府手中,其中又有80%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一些地方出现问题尤其是重大事故总是“捂盖子”,对上汇报总是“报喜不报忧”,对下则“私吞”政策和法规的现象,根本在于信息不透明,使得原本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沟通中介,成为欺上瞒下的信息阻塞者。故而城市管理及公共治理的当务之急,在于提高透明度。“非典”危机使中国政府信息公布方式受到严峻挑战,造成极大的社会混乱。不仅严重损害了城市及管理者的形象,而且加大了应对危机的难度和管理的成本。近年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了发言人制度,建立电子政府等,具有明显的成效。
(二)转换城市治理结构,转变城市政府职能 从公共管理的职能来看,公共管理不仅包括了对自身行政组织内部的管理,同时还将管理的焦点由传统公共行政的“内部取向”转变为“外部取向”。由重视政府机构过程和程序转到重视项目、结果和绩效。公共管理的对象“外化”必然要求政府的职能作出新的定位,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不再注重对具体过程的管理,而要注重发挥政府宏观决策的作用。使政府对整个经济、文化和自然的和谐发展起催化作用,政府是城市发展的“掌舵人”而不是“划桨人”。城市政府应集中精力做好决策、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把公共物品生产的具体职能让渡给企业和半行政的机构去做。
三、完善体系建设,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 ⑶
(一)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系统 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系统建设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这个系统出了故障必然打乱城市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北京、武汉等大城市因暴雨多次引起交通大拥堵,表明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紧迫性。这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一定要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更加重视埋在地下的基础设施项目,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需求预测和管理。同时要注重管理体系的理顺和管理办法的健全。上海将供水、排水、河道、桥梁、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等六个行业管理法规一起“打包”修订,从城市发展的整体性、系统化的层面上加以把握,将城市管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值得我们借鉴;广州和北京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的建设对我们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体系 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的核心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要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指政府优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旨在为社会公众生活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城市公共管理的基础环节是社区,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也是社区,这就决定了城市公共管理体系构建的落脚点必然在社区。社区在城市中的这种特殊位置,又使社区组织在调节各方利益关系、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中处于“节点”地位。只有努力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服务主体多元、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才能不断满足居民的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才能承接城市公共服务,造福社区居民。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社会力量的参与,更需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实现“政事”和“政社”分开,坚持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把街道本不应该承担的各项带有行政审批和执法的职能,经梳理后归位于政府,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条块”关系,构建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相结合的组织体系。同时,将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归位,把原来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有关社会事务归还给社会,逐步交由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团组织承担,实现党和政府及群众自治组织对社区的有序和高效管理。
参考文献:
⑴: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 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
⑵: 吴琳,论新中国城市管理理念的历史嬗变[J],学习与实践,2009.11
⑶: 申钧 薛凯,“不法行政”十大怪现状[J],半月谈,2005.03.09
⑷: 李晓东, 建立和健全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J],中国政务信息网,2007.5.19 ⑸: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M ],国发〔2006〕14号
摘要:基础设施系统是指维持文明社会生存和繁荣、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所必不可少的各种基本设施、装备和结构物。因此,也被称为城市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一般包括:城市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和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许多现代大城市的基础设施系统形成了覆盖全市的、高密度的、层次分明的网络:有些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的用户少则几十万,多则上千万。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条件、文化与情报需求的不断提高和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与高度发展,居民对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的需求与依赖性也越来越高,形成了城市基础设施系统供需的一致性。然而,由于过去基础薄弱和历史欠账多,中国基础设施的某些瓶颈制约因素仍未消除。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新跨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显得更加紧迫。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建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无疑成了公共品需求最多的领域。城市公共品是否能妥善提供直接关系到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以及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公共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倡导建立和谐社会,保障民权民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现今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还不完善,存在着很多问题,与发展的节奏不相调。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如何跟上城市发展的脚步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现代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
虽然近年来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历史欠账多,投资不足和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仍然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对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建设任务将更加繁重,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由于对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及产业化经营缺乏自主性和积极性,一些地方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政企不分,权利、义务、责任界定不清,效率低下,加之污水处理费征收不足或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造成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能正常发挥效益,有的停停开开,有的甚至长时间闲置。这些极度浪费了资源和资金,加剧了城市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
(二)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
城市的交通与城市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集聚的人口也快速膨胀,一些特大城市的常规公共交通方式难已满足客运需求,市内交通日趋紧张,加之近年来私家车的迅速增加,城区车流不畅、交通堵塞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城市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建设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一样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初始投资大、投资回收慢、直接经济效益低等特点,所以在规划、建设、管理上一直落后于其他产业的发展。当前,如何缓解大城市尤其是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的日趋严重的交通紧张状况,已成为迫切需要
解决的问题。
(三)重复性建设问题严重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设计、规划、布局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对城市基础建设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起步较晚,相当多的城市在20世纪80年代才组建规划管理部门,城市规划水平较低,规划管理体制尚不完善。没有好好地去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建设方案,滞后不前。
由此导致了许多城市的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制约了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的发挥。
(四)有些项目建设周期过长
许多政府由于基金计划和时间计划考虑的不周全,而造成盲目投资。一个项目很可能只进行到一半就没有资金了,这个项目只好停止下来,要么等待新的资金拨入,要么等待下届政府来解决。还有很多项目效率低下,不能够按期完成,或者施工时间太长,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不便,使居民对建设项目的热情大大减退。所以提高建设的效率是很必要的。
(五)政府机构不合理,效率低下
我国政府垄断经营是城市基础设施运营效率低下、公用产业资不抵债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改革中的顽症。长期垄断经营的结果是,经营单位缺乏生存忧患意识和竞争压力,生产、运营效率低下,技术、管理创新乏力,人员大量冗余,政府财政负担过大,企业经营包袱沉重,而且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政府经营企业凭借垄断优势,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此外我国政府机构臃肿,设置众多,机构重叠、业务交叉,而各部门之间权责划分又不够明晰,造成政出多门、管理分散、政令不一的现象。对于政府机构关于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分配还很不完善,已经好好地合理分配,以免出现效率低下,浪费时间,浪费资源的现象。
二﹑国外典型国家做法及借鉴
(一)保障城市基础设施资金
美国各级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视。重点主要集中在改善社会和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项目上。联邦政府主要负责涉及国家全局或需投巨资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并据此向地方政府提供拨款、贷款和税收补贴。美国州一级政府,尤其是州以下的地方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角。其资金来源包括税收、基础设施企业的收入、市政债券、赞助捐赠等。但地方政府财力同样是有限的。为此,美国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代理机构均通过组织发行市政债券募集了大量低成本社会资金,不仅对推动美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还解决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代际公平负担问题。美国还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较为典型的模式有BOT和TOT两种。
(二)积极吸引社会资本
埃及现有的铁路全部由国家经营,连年出现亏损,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开罗等大中型城市居民住宅区不断扩大,为了方便市民的出行,还需要兴建连接这些城区的轻轨铁路。这些将大大超出了政府的预算能力。因此,埃及政府制定了新法案引进私人资本的投资。埃及政府向人民议会提交了关于允许私人资本参与城市轻轨铁路建设的新法案。由于新法案的通过,埃及出现了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热潮。
(三)规划谨慎细致
巴黎启动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达73项,小项目预算为几百万欧元,最大的项目高达30亿欧元。作为巴黎市政府的项目,由城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讨论,确定原则与目标,同时听取周围居民的意见,再报市政府批准。如果出现两种意见争执不下、难分优劣的情况,规划局则将两种不同意见提交政府,并说明各自的理由,由市政府组织公开的听证会,吸引各方代表参加,最终由巴黎城建委员会决定取舍。涉及与巴黎大区有关的项目时,市政府要与有关省政府磋商,达成共识。
三﹑解决我国现代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城市道路规划与公共交通建设
首先,由经验丰富,素质齐备的城市道路规划师进行细致科学的道路规划,使交通网便于通行。对私人车辆进行严格控制,可以通过增加养路费,或者通过发行"交通高峰通行证"的方法来限制私人车辆。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内部提倡办事少用公车,使用公车必须有相关部门的签字,从而减少公车上路车辆。其次,完善公共交通建设,提倡乘坐公交出行。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公交部门的补贴,加强对公交路网的规划和完善,使公交成为方便实惠的交通工具。开通快速公交,并提高快速公交的效率。根据"公交优先"的原则,构筑现代化的城市公共客运体系。
(二)加强规划,避免重复性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事业,其长期有效的执行有赖于合理的长期总体规划,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的产生,提高建设的整体效率。同时,城市总体规划应该实现公共决策从封闭和半封闭向公开透明的状态转变。政府应该广泛听取城市居民的意见,并向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规划修编的有关专题研究要在政府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资源专家担任专题负责人。
(三)寻找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竞争机制
首先,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有限,基础设施产业自身又缺乏积累机制。因此,必须以多种融资渠道方式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除了政府出资外,还可以利用民间资本,外国资本等方式来参与基础设施的建立,用多元化投资方略来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其次,对一个项目的规划以及建设要引入市场机制,以提高项目的办事效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实行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
(四)加强公众监督,抵制腐败现象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公众的监督。政府部门应该广泛听取城市居民的意见,建立专门机构收集公众建议,通过投票和听证会制度来解决信息失灵的问题。全面评价政府官员的政绩
随着城市发展脚步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已经不容忽视,如果处理不好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和发展的关系,那么将大大制约城市发展,甚至出现滞后现象。好好重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创造一个美好而理想的城市作出更大的努力。重视城市建设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秀策略,结合实际运用到我们各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中去。
参考文献:
[1]娄成武,郑文范。公共事业管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代淑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管理研究。新西部,2010
[3]王立校,靳秉强。现代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初探。经济论坛,2008
[4]郭先登。关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研究。东岳论丛,2008
[5]王艳,冉成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效率问题研究。城市话题,2007
[6]徐双敏。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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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会管理最终目标是满足城市人的基本要求和提高城市人的生活质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社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现代城市履行社区管理职能是其重要功能,而社区管
理职能主要是由居委会承担和完成的。但是,居委会历史和现实原因,在履行管理职能时有较多问题。不仅仅是硬件的匮乏、软件的缺位,更重要的还在于职实的背离性等,都使之产生难以摆脱的困惑。而要解决其根本问题,应从制度保障、工作方式转变、促进居提高等方面予以改善。
[关键词]居委会;居民自治;工作方式
一、当前居委会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普遍问题
居委会的职责、作用和地位说明了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主体。但是,我国城市居委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其不能很好地适应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客观要求。
1.角色错位,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不是一级国家行政组织,没有行政权力来控制和推动社区的各项事业。而“自治”制度又不健全,行政权力对社区干预多,上级行政部门几乎都可以交任务、下指标给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提出要求,居委会的情况就是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待遇低、力量弱,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超负荷劳动。其具体表现有:
(1)居委会超权限、超职能、超量工作。《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而目前居委会所从事的工作是大大超出其权限和职能。如计生调查、经济普查、社区治安、社区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社区消防安全等,这些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工作,这些工作是带有政府行政行为的,必须具有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些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职能性工作,是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并需配备专业工具的人员才可以胜任和完成的工作,很明显,本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和专业单位的工作交由居委会去做,是无法完成好的。
(2)居委会承担了大量非“责”之责,并且是有责无权。目前各居委会内都挂满了各种各样的牌子,有治安责任人、计划生育责任人等,这些项目的责任人都是居委会的主任。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有工作任务都往居委会派发,动不动就要居委会签责任状,使得居委会背负着沉重的压力。并且没有遵循权随责转、费随事转的原则,无权要担责,无费要做事。从法律的角度、从客观现实的角度分析,以居委会目前的性质地位和能力,要承担起责任、办好事确有难度。
(3)不合理的选举和考评制度。按照《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但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了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居委会委员的工作岗位、工作项目和工作标准,这无疑是把居委会视作本部门的下属机构,把居委会主任及委员作为职能部门的员工,反映出目前有些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制意识还是很薄弱。
(4)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应有的社会地位难以体现。一是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偏低,工作条件差。根据民政部的资料,各地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普遍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仅如此,全国大约有3.6万个居委会没有办公用房,另有1.2万个居委会的办公用房不足10平方米,二者约占全国居委会总数的10%以上。二是居委会规模的设置滞后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现状。1989年颁布的《城市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的规模一般在100—700户范围内。这是根据当时城区的建筑状况和通讯手段而定的。然而,时至今日,高楼林立的居民小区比比皆是,原来几百盒的居住空间已经缩小为一两栋高楼;电话、电脑等现代化的信息交流手段已经普及,原来必须由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走家串户通知的事情,现在可以电话、电脑进行。但现在许多居委会并没有配备上相应的办公设施,造成工作效率很低。
2.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关系不畅。在居委会到底是“居民自治组织”还是政府“腿”这样一个双重身份还搞不清楚的时候,随着住房私有化,特别是新兴商品小区的迅速发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这两大社区管理主体在社区自治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时,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这三个功能重叠的组织形式之间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矛盾与冲突。
3.社区参与严重不足。居委会的生命力在于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关系的最核心体现也是社区居民参与。可见社区居民参与非常重要,因为人是社区建设中的决定性因素,没有居民的广泛参与,再丰富的物质资源也不可能得到利用。更重要的是居民比居委会更了解自身需要,有他们的参与,社区问题解决会更有效率。但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社区居民彼此间存在着一种严重的疏离感,居民对社区共同利益关心较少,社区意识不强,缺乏认同感和归宿感。而传统的参与模式过于狭窄死板,无法提高居民的认同意识。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客观原因。随着城市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方面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企业的离退职工、下岗职工逐渐由“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同时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流动人口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和“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形成,政府把更多的职能回归社区,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下沉到社会基层部门,考验着社区居委会的承接能力。
2.对社区居委会认识模糊。由于实际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干部对社区居委会的性质、职能、作用认识模糊,认为社区居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把社区居委会作为一个居民自治组织来对待,漠视了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地位,把给居委会发号施令、派放任务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级一级往下“批发”工作任务,一些本不该由居委会办的事情也压到了社区,使社区居委会大部分时间花在应付上级交办的任务上,大量挤占了用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时间。而对居民来说,居委会承担着大量的政府和行政性事务,很容易让他们混淆居委会的角色地位,因此,许多居民都不了解居委会的工作。再加之居委会与其他一些政府组织之间的定位模糊甚至错位,导致居民对居委会信赖度越来越低,就更没兴趣了解居委会了。
3.社区居委会和政府部门关系理论与现实的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时还规定“不设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构对居委会工作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协助其开展工作。”所有这些法律条文都表明,居委会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在政府与居委会之间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只存在着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但在现实中,却是居委会的行政性倾向特别明显,政府对居委会工作事务的干预包括了从人员配备等重要事务到居委会日常琐碎的宽广范围。
4.工作超标超限,浮于表面。当前很流行“××进社区”,把社区当作筐,什么工作都往里放。譬如,不少政府部门现在都热衷于搞什么“某某工作进社区”的活动,做到最后,这“某某工作”似乎真的成了社区居委会的主要工作了。还有的社区居委会因为做这样的“某某工作”有了成绩,成了学习的榜样,参观取经者纷至沓来,各级政府部门的检查也接连不断,一些社区居委会天天忙于迎来送往,介绍经验。而各政府部门往往带有任务观念,提要求、下任务到社区,立完牌子、放下资料、建完档案就完事。有时把工作进社区当作工作创新、上台阶的突破口,对社区居委会自身的承受能力估计过高,使社区居委会超标准超负荷工作。
与此同时,由于行政体制改革普遍滞后,县区级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的问题远未解决,造成了各职能部门职责不清。
5.工作方法不够科学。目前造成的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的一个原因是社区管理的方法和技术比较落后,现在社区居委会简单重复的工作多、手工操作多、社区居委会人员大部分时间忙于填写报表、资料汇总等简单事务性工作,工作量虽然大效率却很低。办公设备利用不充分或不够用,有的居委会配备了多台电脑,但是会操作使用的只有2-3人,造成了办公资源的浪费;有的居委会由于条件所限,只配备了一两台电脑,就限制了工作的进行。
6.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有关社区管理和居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立法上的空白,如社区居委会的法人资格问题,由于社区居委会的法人资格模糊不清,当遇到某些企业或团体侵害自己利益时,就不能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进而导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致使居委会的工作经常处于两难的困窘境地。
二、加强社区居委会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居委会组织的制度规范各地政府应根据当地自身
情况,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与居委会双方的关系,规定政府对居委会授权事务的范围、限度,居委会自身工作的主要方式、方法,政府对居委会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力度等问题,将指导性的法律,变为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各种规定、条款。
(二)减轻居委会不合理工作负担如前所述,居委会承担的下
派任务过重是居委会的突出问题之一。逐渐理顺政府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切实减轻居委会的不合理负担,是强化居委会为民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措施。首先,各级政府组织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明确居委会的工作职能,让居委会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摊派性任务。其次,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改变目前各职能部门直接向居委会布置任务的状况。凡是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居委会协助完成的工作,都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同意并统一安排,而不得直接给居委会布置任务。基层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向居委会布置工作任务时,要将交叉、重合的工作综合起来交由居委会协助完成。再次,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承担一部分政府布置的社区工作,例如人口普查等。
众多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为政府职能下移和居委会减负二者的矛盾症结找到了一条解决的途径。公益性、志愿性、非营利性社区中介组织的介入,权随责走、责随事转到中介组织,不让居委会负担过重。
(三)增强对居委会工作多方面的投入和帮助
1.多渠道解决居委会工作经费问题。经费问题是保证居委
会独立性和群众性的前提。一方面,应该把政府资助居委会的措施制度化,即基层政府每月、每年给当地居委会多少钱的资助,应该固定下来,不因为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发生改变,并且不与任何条件挂钩。
另一方面,居委会的经费来源也应该多样化,政府应该考
虑赋予居委会接受社会捐助的资格,并对捐助居委会的个人、企业,给予税收等政策的优惠;国家和地方也可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资助居委会开展社区福利性、公益性服务项目。同时,应该培育居委会的“造血”功能,兴办一些经营项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当然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将其收入主要用于发展社区福利性、公益性事业。这样一来,居委会的经费不但有了可靠保证,经费的来源结构将得到优化。
2.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结合社区居民和实际居住人口的数量合理确定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的使用面积。室内活动用房要有必要的活动设施和用品,并有一处面积较大的单体空间,便于居民开展集体活动。室外活动设施要有供居民开展健身、休闲等活动的场地和必要的设施。
(四)改进居委会的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式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推动居委会工作的志愿者化和公益化。一方面,大量招募社区居民作为居委会工作者,让居民真正成为社区的主人;另一方面,还应该改革居委会工作的报酬机制,除了少数专业性的全职人员可以拿工资外,其他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报酬应该津贴化。
(五)突出居委会“居民自治组织”的性质居委会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居民,应充分调动居民的参与热情,发挥居民自身的潜力,并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关注居委会的建设,调整自治与完成政府交办工作的关系,才能把居委会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居民自治组织。
1.各级政府在出台一些便民利民政策时,建议采取社区听证会制度,充分听取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确保政策能切合实际,操作性强。
2.对社区的重大问题或事情,由居民自己决定,提出方法
意见。例如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应当逐渐由社区群众自己来掌握,并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规定。其中,居住在本社区应当是首要的条件,因为只有居住在本社区,他才具备了当选社区自治组织管理者的基本要求,他才能够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并根据本居住区的特点与居民群众的实际要求,开展社区活动。
另外,真正由居民选举的管理者应向社区居民负责,其工作应由社区居民来监督和评价。
3.强调社区内有较大利益的群体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性,让他们的利益诉求通过民主渠道进入居民自治的决策,
进而进入政府的相关政策,使社区居民自治更有实效性,也有助于动员居民参加社区建设和民主自治。4.改革完善居委会考评制度,要把居民会议的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居委会工作的最基本的依据。5.居委会还应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扫除与居民间的沟通障碍。多组织社区活动大力培养和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社区认同感。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应多与群众进行联系,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六)理顺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1.在所有城市住宅小区都必须建立健全居委会组织。在目前业主自治意识、自治能力整体还比较低的情况下,居委会不能缺席,主要因为居委会是政府的影子,政府的意图和信息要通过居委会才能传达到社区,其重要职能也是身为企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无法取代的。
2.提倡推行社区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由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者在居委会兼任副职,或者担任社区议事班子主任、副主任。能使三个主体之间增进交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为建设文明社区搞好服务,提高居住区管理水平,同时,还可能及时化解矛盾,开诚布公地协调处理出现的问题。在一些地区探索试行并推广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参考文献:
[1]王青山,刘继同.中国社区建设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2]张宝锋.社区管理[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
[3]唐忠新.构建和谐社区[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4]连玉明.学习型社区[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
[5]鲍月新,刘泽雨,董慧.社区管理理论与实践[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4.
城市社区是国家结构最基层的社会单元,是城市的细胞,社会的基础。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搞好社区工作,是提高城市居民文化素质、生活素质,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城市社区管理的目标,是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方便生活,服务四化的文明社区。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现状
城市社区管理是作为社会发展的一种内在力量而受到普遍重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仅英、美等发达国家,而且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相继予以重视。我国从1983年八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以后才开始兴起。近二十年来,虽然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已取得很大成绩,显示出传统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要求。首先,在职能上,社区不能只限于贯彻上级政府的指意,对居民实施行政管理,而应该作为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社会治安,并向上级组织反映民众意愿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次,在体制上,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特别是市场经济带来的人口大移动,户藉与居住人员的分类现象日益显现,给社区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也使原有的居委会数量增多,功能不全,不能真正成为居住地人群的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再次,在管理能力上,社区居委会干部由老、弱、妇组成的状况,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文化层次较高,经过专业培训,懂得现代社区管理,熟悉市场经济的管理人才来充实社区的管理。社区干部经过调整、招聘、选举充实了一批文化程度较高,经过培训的优秀年轻人。基本完成了社区体制改革的要求。城市社区真正成为现代城市的基础组织。
二、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探索
加强城市社区管理,要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的现状为出发点,从建立现代化城市的需要和与世界接轨的高度来考察。在加强和改善城市社区管理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指导思想,推行以服务为中心的行政职能,理顺关系,完善社区的组织体系着手,逐步建立新型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1、树立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这是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众所周知,人是社区的主体。社区管理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人这个中心。因此,在社区管理上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重要位置上,重视与社区成员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医疗保健,安全保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建设,这是体现了社区管理的指导思想问题。只有在管理上做到“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才能最终实现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心理归属,真正做到“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明确指导思想,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提高人的素质,一手抓改善人的居住环境。人的素质,是个综合概念,它通常包含人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文化与思想)素质两个方面。开展社区健身工程,设置健身场所,组织健身活动,以正确的指导思想引导群众参加健身锻炼,打击邪教巫说的毒害,以提高居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群楼文化、老年文化、节庆文化等社区文化活动,组建业余文娱队伍,少年宣传队,不定期的开展文化宣传活动。针对社区居民老龄化现象,建设老年活动室,成为老年居民的活动中心。寓教于乐,融合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群众的心理素质。提高了人的素质,就提高了社会管理的品位,打下了社区管理的坚实基础。所以,要把它作为加强和改善社区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居住环境的优化,同样是刻不容缓的。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生态环境和可持继发展问题。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改善社区的环境质量,创造一个优美、清新、和谐、愉快的生活环境和生存空间十分必要。社区治安环境和治安秩序好坏,也直接影响居民居住质量。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就保证了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在提高居民法制观念的同时,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治安队伍,是社区稳定和安全的保障。
2、推行以服务为中心的行政职能,城市社区行政职能应以管理为中心还是以服务为中心,一直在理论界存在着争论。社区建设起步较早的英美各国,行政模式普遍从管理行政转向服务行政,现在,社区行政职能只是管理的观点已不合时宜。强调服务行政,对改善居民生活质量,都是十分必要的。它对居民福利水平的提升和社会可持继发展,都起到关键作用。
3、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城市社区处在一个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总体而言,有纵向的关系和横向的关系两个方面。
纵向关系,主要是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三者的关系。区政府对社区实施全面领导,街道接受区政府的委托,对辖区内的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对社区办的事务,放权由社区居委会依法行使。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居民而言,它并不是一级行政性单位,它开展工作不能采取行政命令的方法,而只能依靠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和群众自觉参与。因此,民政部提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从而做到职责与权利的统一。
4、建立与完善社区的组织关系,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是加强社区管理的组织保证。社区的组织体系一般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策层)、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议事层)、社区居民委员会(执行层)和社区党组织等组成。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最高的民主权力机构,由社区居民经过普选产生的代表组成,凡是社区的重大事项,诸如社区居委会的组成、社区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社区财政收支的预算与决算等等均需由代表大会选举或审议,形成决议方能生效。充分发挥代表大会的决策作用,才能最大限度的吸引居民关心社区,激发他们的自主意识与参与精神,把社区真正看作是自己的家园,爱好家,管好家,建设好家。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是社区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成员由社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单位代表、知名人士等组成,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聘请产生,主要职责是:
(1)讨论社区内的重大事件,并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授权下,对其进行解决。(2) 协助和监督社区居委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事关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并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制度。(4)代表社区居民提出搞好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5)对不称职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提出罢免、撤换的建议。
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社区各级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发展,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迫切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队伍。通过组织下派、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吸收到社区工作队伍中,增强社区管理和建设的生机和活力。社区管理得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社区居委会成员素质的高低,因此,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队伍,是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真正发挥“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的作用。只有坚持以党组织为核心。才能协调各方,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才能保证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社区党组织应由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党员组成,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凝聚力。同时,也要研究解决好扩大覆盖面的问题,如何发挥在职(即生活在社区,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离退休党员)党员的作用。目前,有些社区已开始重视,但尚停留在建立档案的工作阶段。
二十一世纪的曙光已照遍大地,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在“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的指引下已取得丰硕成果,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主义事业蒸蒸日上。随着改革和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更处于领先的地位。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建设好城市社区,就能稳定社会秩序,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保障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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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一个国家的缩影,也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同时也是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承担者。城市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兴衰。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管理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目前,国内外对以城管执法人员为代表的街头官僚的执法已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国际上,1977年美国行政学者MichaelLipsky首次提出了“街头官僚(street-levelbureaucrat)”的概念。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其特点,工作多表现为不确定性、复杂性和突发性。在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以城管为代表的街头官僚进行了研究,主要是以执法主体、自由裁量权、法律问题为研究重点。当前,学界关于城管执法人员困扰的研究已经较为系统完善,但是多以理论研究为主,缺乏深入的实证分析。
一、城市综合执法的概述
(一)城市综合执法的概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又称城管综合执法,简称城管执法,主要是指法律授权下的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进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过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为城管执法的依据,其始于1987年北京市率先组建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执法检查队”,其集执法、监督等行政职权于一身,而后将该联合执法检查队分离,组建城管队伍,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二)我国城管部门的产生缘由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把发展重心放在城市建设上。但由于认识局限性,未对城市建设形成系统的管理体制,致使城市管理的处于“人民的城市无人管”的状态。随着城市管理的必要性和复杂性日益凸显,兼顾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迫在眉睫。这是设立城管部门的原因之一。在城管部门设置之前,城市管理是处于分散执法的状态。针对流动摊贩在城市摆摊行为,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税务、质量监督、园林(环境)等部门陆续甚至同时来执法。为结束分散管理的执局面,设立专门集中行使街头执法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的机构--城管局。此为城管部门设立的原因之二。
二、城管执法的现状分析
(一)执法依据的缺失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等,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出了详细说明,但城管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却无法可依。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形成一部专门独立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另外,很多城管反映,他们的工作多且杂且在立法上职责未予以明确,经常出现交叉执法、重叠执法,从而使城管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遭到质疑。
(二)执法理念滞后,执法方式单一
现实中,我国很多地区的城管由于法制观念薄弱,秉承传统的命令性和管制性执法理念,在执法过程中,态度过于恶略,手段过当等。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理念不能适应执法需要,导致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之间的暴力冲突多发。此外,城管执法方式较简单、粗暴。如采取“轰、扣、罚”的机械执法手段,以至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践中,虽然有些地方城管采取柔性执法等创新做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管与相对人之间的对抗冲突,但未真正突破城管执法的单一方式。
(三)城管执法制度监督不完善
目前,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制不健全,从内部来看,对于城管监督的设计未从经济利益出发,仅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城管追求政绩行为、寻租行为的时有发生。从外部来看,外部监督机构分工不清,存在着监督的“交叉带”和“空白带”。在城管执法过程方面的监督仅仅局限于上级法制部门监管,其他部门“无人问津”,有损群众权益。
(四)摊贩暴力抗法
流动摊贩暴力抗法,人们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也是导致城管执法难的一个因素。由于没有解决生存问题,流动摊贩面对城管执法,常常摆出强硬的姿态暴力抗法,使城管执法无从下手。据大部分城管执法人员反映,当城管依法扣押物品时,无证摊贩几乎都会有反抗举动,甚至“自导自演”割手指、头撞墙、卧车底,高呼“城管打人”等闹剧,以此来抵抗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
三、改善城管执法的对策
(一)立法上,制定专门的城管执法法律
虽然城管执法人员承担着城市管理的重任,但是至今已成立十多年的城市管队伍却仍旧面临着社会对其身份、执法依据、执法边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质疑。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更多的是依靠环卫、规划、土地等部门规章去执法。而这些部门规章对于城管的身份定位、权力界限、责任义务等均未明确规定。因此,制定一部城管执法的专门法律势在必行。既可明确城管的法律地位和执法范围,又可为城管人员在执法中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二)转变执法理念、变更执法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管执法由于受到“官本位”传统观念的影响,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滥用执法权,无形中损害了自身及政府的形象。因此,城市管理者要转变执法理念由管制型、命令型向服务型、指导型的转变,行政执法的方式也应由单向、强制向多样、柔性执法方式转变;④此外,执法队伍建设需严格遵循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规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2015年以后新招聘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进行上岗资格培训,考评筛选、末位淘汰等制度,将高素质行政执法人员吸收到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来,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完善城管执法监督制度
由于目前对城管执法的监督存在着内部监督的不完整和外部监督存在交叉带和空白带。我们必须完善城管执法监督制度。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责,规范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反馈机制、执法活动透明机制、以及互动机制。使新闻媒体、相关部门和市民参与到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活动中,同时在公共在公共场所设立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意见箱,及时接受并处理有关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意见。
(四)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公众对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的理解
在实际生活中这对摊贩暴力抗法的行为,一方面,我们要加大有关城管执法活动的宣传与教育,使市民认识到城管的职责以及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提高公众参与度,从而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此外,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向市民介绍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业绩,促进社会对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建设速度也越来越快,城市的面貌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在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各种成果时,也遭遇了城市管理的各种问题,诸如流动人口增加、交通拥堵、环境恶化、贫富差距大等。城市的发展在于建设,建设到位则需要管理,管理则需要协调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宏观的管理体制和微观的管理方法相结合则是突破城市发展问题的关键。在城市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城市管理者对于城市管理的内涵把握要与时俱进,善于解决新问题、更新新观念。城市管理应该理清思路、找准内涵、突破误区、立足现实,在实践中发展和升华。
一、城市发展中城市管理的内涵
城市发展中的城市管理是城市的系统管理,管理的主体、客体、管理手段等方方面面构成了整个城市管理的内涵。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城市管理注重的是多元的城市管理主体依法管理或参与管理城市地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主要包括城市社会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的生态环境管理等。
1.城市管理以满足市民需求、城市和谐发展为目标。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和谐平衡是城市管理追求的重要目标,管理主体通过各种手段调整经济发展过快所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或经济发展过慢所导致的人民生活水平较低等状态来达到这样的目标。城市管理在满足居民对于城市发展的需求,以及协调居民生活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后,则追求城市的和谐发展,和谐发展注重的居民生活幸福、城市环境优美、经济较为发达等城市发展的主要方面的提升。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最终是要达到城市居民生活幸福、城市和谐发展的目的。
2.城市管理以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效能管理为主要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城市思想,主要是提高城市人口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使城市居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规范,使城市人口能够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事业中来。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就是城市的管理和建设,既能满足当前居民物质文化不断提高的需求,又能满足子孙后代的发展需求,要求城市管理者合理利用土地等资源要素,协调城市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城市在良性的轨道上持续发展。坚持效能原则,就是在城市管理过程中,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成果,实现城市发展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有效统一。
3.城市管理以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为机制。城市管理在重视对复杂系统的管理科学认识基础上,应重视城市管理各能动主体的参与,通过建立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建立和谐的城市管理新模式。通过政府、市场、社会的联动机制来主导城市管理,能更好的对城市进行有效、合理、全面的管理,从而促进城市的良性发展。
二、城市管理上的认识误区
1.重基础设施建设,轻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下称“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是一对矛盾,它们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分离。而在城市发展中,城市建设的主导者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造成由于城市管理的落后,导致了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是一种线性逻辑关系。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关系呈现三种线性关系,分别为A线、B线和C线,B线是城市发展的正常态势,A线和C线则是偏离城市正常发展的两种态势。城市发展是建立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二维体系下呈现的不断攀升之势,则为图中的B线。城市的发展可以用三个阶段来涵盖,分别是城市低等发展阶段、城市中等发展阶段和城市高等发展阶段,这三个阶段是伴随着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两个元素的状态来决定的。A线则反映了城市发展“重城市建设,轻城市管理”状态下呈现的城市发展之势,C线则是反映了城市发展“重城市管理,轻城市建设”状态下呈现的城市发展之势。所以,对于城市发展中的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应该都成为主要的元素,不可过于倚重单方面的投入,而造成了城市的畸形发展。
2.重政府单一科层管理,轻多主体综合治理。传统城市管理模式下,政府部门为单一管理主体,社会和公民参与度低,管理方式粗放,管理效果不理想,效率较低。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包揽了许多不应该直接承担的责任,单纯的把城市管理归结为政府管理是非常片面的,而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更注重的是如何协调城市主体之间的利益问题,城市的发展更多是建立在城市综合治理基础上的,强调以政府为主导,多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城市治理模式。
3.重增强经济能力,轻城市发展的和谐统一。我国城市管理的深层观念一直认为城市管理的目标是单纯地维持城市的秩序稳定或者单纯地增强城市的经济活力,而忽略了城市秩序和活力的协调统一。城市管理的核心是根据城市社会需求,最大限度的整合城市发展各种资源,达到城市发展的最佳状态。城市管理应该树立以市民为导向的城市营销和社会营销意识。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注重的追求城市的稳定和增强城市经济活力,在这样的目标驱使下,城市管理忽略了城市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城市发展秩序问题以及城市的和谐问题等,从而导致了城市管理效率低下,城市公共服务跟不上市民身心需求等城市发展的矛盾问题。
三、城市管理在松阳的实践探索
城市发展需要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携手并进,城市管理在城市的发展中起到追波推澜的作用,在实践中探索和把握城市管理的方向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环节。松阳县以“田园城市”理论为指导,利用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打造“田园松阳”,城市转型中,围绕创新政府管理手段等多方面对城市管理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政府管理手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先建设后管理、先发展后治理”的城市发展理念逐渐演变为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等理念。政府在城市管理中仍然是处于主导的位置,统筹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管理的过程,需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为指导,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传统城市管理手段是以经济、法律、技术等为主要的手段,当前城市管理手段应在此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加以创新,利用新兴科学技术,引入信息化、网络化等新型城市管理手段。松阳县政府通过设置在线县长信箱,方便市民对于城市相关问题进行建言献策,提炼政务微博特色,促进服务型、智慧型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网站国际化水平和中文政务域名的应用能力。城市路网交通拥堵问题,通过建立城市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系统,利用“数字城管”进行车辆追踪,城市交通电子眼进行及时跟拍等,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效率和优化城市交通布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路政管理、交通管理压力,有效提高了城市的综合整治效率,改善城市多方面管理效率低下的现状。
2.统筹城乡一体化,推进城乡综合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强调“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城镇化的发展要求城市管理要统筹城乡一体化,把乡村纳入到城市管理的范畴当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城市的发展与乡村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城市管理出现的问题也会一定程度上转嫁到乡村,所以,统筹城乡一体化,推进城乡综合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向。松阳打造“田园城市”,其核心就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在管理松阳城区的同时,也充分认识到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到城市泛管理的重要性。在城乡路网建设管理上,重点打造环松古平原绿道网建设,以点带面串联松阳城区的明清古街、黄家大院、延庆寺塔等诸多历史文化遗产,以及乡村数量庞大的古村落、古民居等历史古建筑,制定合理的保护和利用方案,统筹协调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完善管理和保护的机制。在城乡违章建筑上,政府通过“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建立县领导联系乡村群众机制,积极调研农村的情况,统筹构建城乡“无违建”一体化,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为美丽乡村的创建和管理提供了较大的推动力。在城乡事务管理上,切实转变“乡村事务交给乡村,城里事务交给城里”的管理思想,统筹城乡一体化管理,乡村的发展奠定了城市发展的基调,积极发挥乡村在城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新机制、创新新手段来促进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的建设。
3.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公众参与治理。传统城市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单一管理模式,随着城市发展的复杂化,以城市政府为主体的单中心治理应该向政府、市场、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中心治理转变,政府应削减垄断所有的公共事务治理权,推进公用事业的社会化。组织各种团体和公众参与政府在城市管理中垄断的公用事业,可以减少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的合谋机率,提高公用产品供给的效率。田园松阳的建设通过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政府和公众之间信息的双向互动,相互交换意见,充分体现政府与公众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松阳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有120家,其中社会团体86家,涉及茶叶、香榧、松香、烟叶、养蜂、养鱼、印刷、观赏石、食品加工等多个产业;民办非企业单位34家,主要分布在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领域。政府通过搭建民生热线、网络论坛、提供志愿者服务等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利用社会组织来参与城市管理,弥补政府在公共事务领域的不足,让政府和社会之间在城市管理上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城市和谐、进步和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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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世界上许多经济社会发达的地区和城市都在致力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研究,通过对道路交通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从而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便捷、环保的总体目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1.我国旅居车道路通行管理问题解析
1.1旅居车注册登记问题
旅居车注册登记问题我国机动车注册登记是以《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为依据,在2008年之前,该标准并未明确旅居车注册登记的类型,各地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的旅居车出现了“专用客车”、“专项作业车”等不同类型的登记属性。此外,《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1997至2004多个版本中均未有“旅居车核定人数不超过9人”的规定,根据GA802-2008中的分类,自行式旅居车在注册登记还出现了“中型专用客车”。旅居车注册登记的混乱导致了后续的驾驶资格和道路通行难题,同一类型的车由于注册登记属性的不同,在道路上通行的权利不同,需要具备的驾驶资格也不同。如同属于小于6米的自行式旅居车,在机动车公告中不注明核定载客人数,在公安机关注册登记时有可能注册为“小型专用客车”,只需具备C1及以上驾照即可驾驶,也有可能注册为“中型专用客车”,需要具备BI及以上驾照。GB7258-2012、GA802-2014两项新标准的出台有效解决了旅居车注册登记混乱的问题,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的历史遗留车辆仍存在管理难题。
1.2旅居车驾驶资格问题
根据旅居车分类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对两类旅居车驾驶资格有相应的规定。自行式旅居车注册为“大型专用客车”的旅居车,需要持A1驾照;注册为“小型专用客车”的旅居车,持CI及以上驾照即可。拖挂式旅居车需要牵引车才可以在道路上行驶,驾驶拖挂式旅居车需具备牵引车驾驶资格,即A2驾照。对自行式旅居车而言,目前最为典型的问题是车辆长度大于等于6米的注册为大型专用客车的自行式旅居车,需要A1驾照资格,申请人需具备年龄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且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5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2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即驾驶车长大于等于6米的自行式旅居车需要具备严格的驾驶资格,申请驾照周期相对较长、难度较大,也使得旅居车设计时经常限制在6米以内,或者使得超过6米的旅居车使用群体集中在中年范围,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居车发展。对于拖挂式旅居车,申请A2驾照需要24岁以上、50岁以下,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3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1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即拖挂式旅居车同样面临申请驾照周期相对较长、难度较大的问题。
1.3旅居车道路通行问题
1.3.1牵引车违法改装和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6条: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我国目前大部分小型客车在车辆出厂公告中并未有后拖钩,注册登记时不会注明车辆具备拖车功能,车辆改装不允许改变此项性质,因此国内上道路行驶的由小型客车拖挂旅居车很有可能存在私自改装的违法行为。《实施条例》第56条也规定’大型载客汽车不得牵引挂车’则目前在道路上行驶的由车长超过6米的旅居车牵引旅居挂车也属于违法行为。此外,道路上行驶的旅居挂车还存在灯光信号、制动、安全防护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甚至有私自焊接拖挂车和拖挂旅居车无牌无证的现象。
1.3.2公路通行限制在普通公路上通行时,部分道路由于设计、管理等原因,桥梁、隧道、局部路段等不具备超过一定高度、载重、宽度的车辆行驶的条件,故采取了限制某类车辆通行的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全挂拖斗车类型的旅居挂车不允许在高速公路行驶。但国内高速公路管理存在分段管理、公司运营的现象,不同管理区段可能存在对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旅居挂车限制通行的现象,导致拖挂式旅居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不畅。
1.3.3城市道路通行限制由于旅居车类型、尺寸存在巨大差舁,道路通行特点也各舁,且具备居住的功能,在当前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形势日益严峻、停车问题逐渐突出的前提下,旅居车在城市道路的通行与停放必然对道路交通运行产生重要影响。一是城区道路通行问题。自行式旅居车其道路交通运行特征与普通客车类似,对道路交通运行相对较小,目前除采取尾号限行的城市外,并不属于各城市机动车限行范围。拖挂式旅居车道路通行特征与拖挂车相似,不仅需要更高的驾驶资格水平,其在道路上通行时会严重降低道路通行效率,更会对道路安全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城区停放问题。目前我国的城市停车问题已然十分突出,停车供需矛盾急剧爆发,违法停车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对拖挂式旅居车而言,根据现有的停车资源、停车泊位设计情况,无论是路内停车泊位还是路外公共停车场,均难以找到合适的停车泊位。且旅居车具备居住功能,其获得生活补给、实现居住功能等情况不可避免对所停放地点周边产生影响。
2.国外旅居车道路交通管理经验总结
2.1注册登记及驾驶证管理
国外对旅居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证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英国限制超过12米长和2.55米宽(测量范围不包括驾驶镜,保险杠,灯具)的旅居车注册登记。针对不同类型旅居车,英国采取分级驾驶证管理制度’旅居车驾驶证取决于驾驶人年龄和旅居车的尺寸大小’3.5-7.5吨的旅居车需要取得C1型驾驶证,超过7.5吨的旅居车,需要取得C型驾驶证。澳大利亚针对不同旅居车类型规定不同的注册登记程序,注册登记类型分为轻型旅居车和重型拖挂旅居车两大类五个小类。驾驶资格管理方面,根据货车重量和客车人数规定驾驶资格级别,旅居车一般使用C级别驾照和LR(轻型车驾照)即可。C级驾照可以驾驶4.5吨以下的汽车,不超过12人的汽车(含司机);LR(轻型货车驾照)可以驾驶4.5到8吨的货车和12人以上的客车,所拖挂车不能超过9吨。
2.2道路通行管理
2.2.1全方位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欧洲大多数国家根据自身地理、气候、道路交通等条件,规定了旅居车的安全设施装备标准。德国、法国、意大利等诸多欧美国家要求旅居车必须配备反光背心,在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时,所有乘客和驾驶员离开车辆必须穿戴反光背心;车辆轮胎花纹夏季不低于1.6mm,冬季一般不低于4mm,个别国家要求车辆配备冬季轮胎;随车携带防滑链,仅允许恶劣天气使用,但不得破坏道路。此外,还有对牵引绳、备胎等要求。
2.22严格的通行和停放规定欧洲国家规定了不同类型旅居车在不同类型道路上行驶速度。针对旅居车在城市道路通行问题,欧洲国家主要采取限制性措施,严格限制拖挂式旅居车进城通行,德国、法国、西班牙、英国、意大利等诸多国家规定旅居车通过桥隧、城市道路时需缴纳特别通行费用,其中德国还根据车辆排放等级限制其可通行的区域和道路。对于旅居车停放问题,欧美国家一般规定旅居车允许车辆在露营地以外的野外露营,且需要遵循指定的道路、停车泊位上停放,不允许车辆停放在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内。同时,各国根据本国道路情况、车辆情况制定了双车道公路、其它道路等不同限速规定。建成区道路上’大部分国家对拖挂式旅居车、自行式旅居午最高限速普遍定为50km/h,以保持安全的运行条件。在市郊道路上,拖挂式旅居车限速一般为70km/h,小于3.5吨的自行式旅居车限速一般在90km/h,大于3.5吨的自行式旅居车限速一般在80km/h。
3.关建议
目前,旅居车在我国发展尚属起步阶段,对旅居车生产制造、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和执行相对较为滞后,引发了旅居车在购买使用方面的问题,既不利于旅居车市场乃至旅游业的发展,也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提高,亟需研究解决。围绕旅居车居住和交通两个核心功能,借鉴欧美国家对旅居车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道路交通运行特点,建议对旅居车采取分类管理的基本对策,分别针对自行式旅居车和拖挂式旅居车制定安全驾驶、车辆安全、道路通行和停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3.1规范旅居车注册登记
旅居车在注册登记中的属性是对其进行道路交通管理的先决条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的最新版本,对旅居车的车辆类型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在旅居车注册登记时,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登记,避免出现“专用客车”、“专项作业车”等不同的登记属性;另一方面,为更加准确旅居车在注册登记属性,推动工信部门严格、规范按照标准要求发布机动车产品公告,明确旅居车的登记性质。同时,对于我国目前存在的登记为其它类型车辆的旅居车,应逐步换领新行驶证等措施,将其纳入统一管理。
3.2强化驾驶人资质管理
旅居车的道路交通运行特性有别于一般的客车,特别是驾驶旅居拖挂车,对驾驶人要求更为严格。拖挂式旅居车与普通挂车列车相比,牵引方式基本一致,对驾驶安全意识和技能要求基本类似,因此应当要求持有A2驾驶证方可驾驶“拖挂式旅居车”,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同时’深入研究优化驾驶证管理,探索不同准驾车型驾照可以牵引车辆类型及驾驶培训、考试等要求。
3.3提升旅居车安全性能
旅居车具备交通运输和居住两大功能,因此旅居车辆的安全管理不仅包括车辆本身安全性能的管理,还包括车辆安全设施的配备。一方面,加快修订我国已有的旅居车相关标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安全要求,科学制定旅居车车身、底盘、挂车等安全技术要求,制定旅居车车辆载质量、挂车牵引等方面技术规范,确保车辆自身安全性能符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另一方面,根据居住功能和道路交通通行安全要求,制定旅居车消防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随车安全设施的配备标准,提高旅居车运行和停放的安全性。
3.4严格旅居车通行执法
在当前我国对旅居车辆管理较为严格的前提下,部分旅居车上道路行驶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持有A1以下驾照的驾驶人驾驶注册为大型专用客车的旅居车上路行驶,注册登记时未注明具备后脱钩的小型客车或小型自行式旅居车拖挂旅居挂车,旅居挂车无牌无证,驾驶车辆牵引拖挂旅居车时不具备A2驾照,均为现实中多发的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道路交通执法中,应根据旅居车注册登记属性,严格査处不具备上路条件、违法通行的现象,规范旅居车驾驶人出行行为。
3.5细化城区道路通行政策
不同类型旅居车对城区道路交通运行影响差舁较大,建议根据旅居车类型制定其在城区道路的通行政策。对于自行式旅居车,其对正常道路交通运行影响较小,可根据车型参照小型客车或大型客车的通行政策进行管理。旅居挂车在城区道路的通行管理政策中需予以细化,明确将旅居全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旅居挂车等纳入通行管理范围,参照大型货车或拖挂车通行政策管理,限制其在高峰时段使用城区道路,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和排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此外,也可借鉴国外经验,采取收取特别通行费的措施,为其占用道路资源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
3.6加强旅居车停放管理
欧美国家对旅居车停放基本要求其在指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停故,严格限制其在道路、停车泊位上停放的时间。目前,国内也在积极建设自驾游营地,为旅居车的停放提供便利的条件。由于旅居车的停放不仅是车辆停放的效果,更会产生居住消耗垃圾,因此,需要严格限制旅居车辆停放地点和停放时间,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旅居车的停放与通行政策需协调制定,城区道路上及路外公共停车场应禁止旅居挂车在城区道路停车泊位上停放,限制专用客车类型的旅居车的停放时间,并与城市停车收费政策相一致,对旅居车停车收取一定的停车费。同时,严格道路交通执法,严厉打击旅居车辆通行和停放违法行为。
4、结语
旅居车兼具交通运输和居住的功能决定了其有别于一般交通工具设计制造要求和使用待性,具备了客、货两类车型的道路交通运行特征,需对其进行有别于一般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对策。为此,本文针对我国旅居车注册登记、驾驶资格和道路通行管理方面问题,借鉴发达国家旅居车道路交通管理经验,提出了旅居车注册登记、驾驶人管理、车辆安全改善、路面执法、城区道路通行和停放管理六个方面的管理建议,为旅居车道路交通管理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一、认清形势任务,把握规律特征
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亟待提高。当前,作为交通安全执法部门,面临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转型、执法必须规范,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监督群体增多,内部教育培训乏力、思考破解能力不强、管理监督机制不力、队伍整体素质适应不了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任务需要的“责任危机”和“本领恐慌”。新形势、新任务迫使交管工作不得不爬坡追赶。目前,存在执法理念不强的问题、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执法方式简单的问题和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以及该公开而不公开、公开了而又不公正、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严重影响交警的执法公平公正度,降低执法公信力,群众有抱怨、有意见,不信任、不满意。
二、创新工作举措
积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服务化不仅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更是使命要求、责任担当。
(一)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
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创新社会管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交通管理各项措施能真正落实的治本之策。只有这样才能破除长期遗留和形成的源头职责不清、行业自律不力、部门联动乏力、社会公众教育弱化,以及就管理抓管理的工作理念和现实工作中的应急式、被动式、疲劳式等管理运行模式。
(二)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
科技是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近几年,随着各级政府在科技投入方面的不断加大,宁夏的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有力促进和保障了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当前和今后的建设使用工作中,必须突出建设的功能性与共享性、先进性与实用性、规模化与应用化的有机结合。要积极围绕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强化信息采集功能,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注重从车辆的销售、入户、办证,到驾驶人的报名、考试、发证,再到二手车的流通,直到最后的注销报废等源头性、基础性信息采集做起,确保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底数清、情况实。同时,加强信息分析研判,提高应用科技的决策、指挥能力,提高在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的预防控制能力。
(三)狠抓交通管理规范化
交管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艰辛,而群众的意见依然很大,这固然有客观因素,但躬身自问、反思检点,一些问题还是出在自身,没有在执法中把最基本的规范要求执行好、落实好。首先,要着力加强法治理念、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使民警对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能达到熟知熟用的程度,提高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能力,并形成规范执法的自觉意识。第二,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制度,坚决抓好执法记录仪“四必要求”,建立出警处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刚性问责制度。第三,要加快推进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对硬件建设达标的,扎实解决办事大厅、监控设备、工作流程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对硬件建设不达标的,下大力气加快工程的改造改建,从基础上解决不规范的问题。
(四)提升交通管理服务化
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公众,已成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和核心内容。可以说,服务不再仅仅是一种美德和额外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职责。随着发展需要、群众需求,交管部门应以“服务”为导向,建成集监督、管理、教育、服务于一体的,具有多元化职责的“复合型”部门。首先,擦亮服务窗口。公安交管部门履职尽责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是窗口,都要以“窗口单位”的要求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勇于“亮窗”、敢于“亮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改进规范,提升服务质量。第二,创新便民措施。对公安厅2013年出台实施的涉及交管的3项硬性规定和7项便民利民措施,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固化便民服务举措。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推出便民利民新措施。2014年,按照公安厅确责的“驾驶证考试下放到县一级公安机关、增加自助缴费机和违法处理岗点、纠正收取暂扣车辆停车费”等重点工作,必须落地有声、抓实抓好,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负担。第三,做到公开透明。能公开、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从各项接处警程序、受理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及时限、监督措施及办法,拓展执法公开范围,深化执法公开层次,全程阳光作业,坚决杜绝随意性、隐蔽性,有力挤压发生不正当行为的弹性空间。与此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要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交通安全。一要强化源头监管。加强与交通运管、安检、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对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源头监管,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教育部门及学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从严从重处理,倒逼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强化动态监管。加强与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适时抽查、集中检查客运车辆安装和使用动态监控系统情况,督促客运企业充分发挥卫星定位汽车动态行驶记录仪的监管作用。对不按规定进行实时跟踪监管运营车辆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
三、厘清职责定位,扎实务实工作
在当前和今后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应着力增强“三个方面的意识”,提升“六个方面的能力”。
(一)增强“三个方面的意识”
一是增强信息汇报意识。积极主动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汇报交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争取重视支持。力争每年自治区政府能专题听取一次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汇报,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有关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力争每年自治区人大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查检查内容,以督促解决制约公安交管工作发展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汇报政法机关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向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汇报区直各部门车辆管理使用情况,争取将区直各单位的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纳入相应的综合考评、绩效考核、创建文明单位的内容之中。二是增强协调联动意识。积极主动地与交通运管、安检、经信委、环保、财政、教育及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帮助。采取上门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同时,汇报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进一步明晰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厅指挥部、纪检、宣传、法制、督察、治安等处室的沟通联系,做实做好信息报送、问题反馈、舆情引导、法律培训、协作配合等工作。三是增强服务基层意识。积极主动地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办法举措,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在工作部署上,突出前瞻性、现实性、针对性、科学性,因路因时、因车因人制宜,突出侧重点,强化针对性,力戒形式主义的运动战、人海战。在勤务保障上,突出办公办案场所滞后影响规范执法、民警路面执法执勤防护装备不足影响人身安全等基层无力解决的重点困难,突出高温严寒天气下及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财政划拨相应的津贴补贴。
(二)提升“六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提升学习思考能力。学政策理论,做到入脑入心,坚定理想信念;学法律法规,做到应知应会,自觉遵照执行;学业务技能,做行家里手,熟练掌握运用,真正达到学有所思、学以致用,警钟长鸣、守住底线。二是提升教育培训能力。当前,应以解决执法办案水平不高、执法执勤技能不强、做群众工作能力不足、应对媒体方法不当等诸多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点,分层次、有侧重地加强教育培训。比如,邀请厅法制总队民警就年度执法考核中发现的交警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指导,组织全区交管系统的业务精兵上门实地培训,选派交管骨干到外省市跟班作业、学习取经等方式,以及有针对性地集中、分片组织开展实用法律、工作技能、信息化应用等培训,着力解决实践实战需求。三是提升破解问题能力。切实加强对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分担率,提高农村客运的安全系数。对容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环节,对已经作出的道路交通安全的部署要求,要紧抓不放。对城市现有的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口渠化不合理、红绿灯配时不科学的问题,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综合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加大督导指导力度,明确相关责任,督促问题解决。四是提升廉洁从警能力。坚持不懈地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和警示,督促民警严格自我约束、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纪律规定,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要建立健全各项规范工作运行的制度规定、规范涉及人财物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办法,坚决把公权力放在桌面上、置于监督下,做到阳光公开。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时检点自己的言行举止,时时处处管好自己,切实把好党性关、纪律关、权力关、法律关、廉政关。五是提升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加强公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法,加大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案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要不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的经验做法,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电子显示屏、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等媒介,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加大温馨提示。要拓宽社会信息交流渠道,办好公安微信、微博,把交管部门的执法事项、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全部公开,增加交管工作透明度,增进群众理解认同感。六是提升督察检查能力。要针对路面执法执勤、事故处理等执法活动,加大对接处警“、四个一律”制度和执法记录仪“四必要求”具体执行情况的督察检查力度。要针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驾驶人培训,考试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督察检查力度。要针对下放的审批事项、便民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加大实地跟踪督促检查和采取技术手段实施后台监管的力度,解决公权力、便民措施私用滥用问题。要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问题的调研思考,建立健全相应的解决及制约措施,及时解决回应群众的诉求问题,以执法活动的规范、透明、公开、公正,不断提升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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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环境艺术审美和设计水平的提高,生态设计在以可持续发展策略为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城市环境艺术设计正逐渐实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环境艺术概论论文,供大家参考。
环境艺术设计是指通过艺术设计的方式对室内外环境进行规划、设计的一门实用艺术。现在我们对于环境艺术概论的课程现在已经有了一些了解,对于一座建筑物所需的各种条件和要求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环境,艺术和建筑是密不可分的,他们本身就像人的五官,这样的组合是必然的,少了任何部分都会奇怪。环境艺术设计主要就是对建筑的设计。
一、建筑艺术的要求
建筑并不是随便搭搭建建就可以的,建筑也有它的要求,建筑,要适应自然,任何事物都要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建筑也不例外,维特鲁威所著的《建筑十书》提出了建筑方面的三个要求,坚固、适用、美观。
(一)先来看一下坚固的必要性,坚固,这个是首要的,一座不坚固的建筑要它何用呢?随时都有崩塌的可能性,使用这样的建筑的人随时都有危险,它不适用于任何方面的使用,所以这样的建筑是不符合要求的 。
那怎么才能坚固呢?关于坚固也有三个方面的条件:材料、结构、和施工。
1、一座建筑物要想坚固就要考虑它的荷载能力,其中包括它的恒
载和活载,恒载,也就是它的自重,自身的重量这个是一定要承载的起的。活载,是建筑对包括人、家具、设备、风雪等自然力的荷载,还有地震裂度也是一条影响因素。这些都因地域而异,在地球上,每个城市,每个地方都有它的一个建筑标准。这么一来,使建筑坚固的材料就很重要了,它要达到一个理想的效果,要能承受得起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一种理想的建筑材料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强度要大(2)重量要轻(3)性能要高(4)要易于加工。这样,有了好的材料并辅之以结构和施工,一座坚固的建筑方能成立。
2、结构的紧固程度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坚固程度。用不同的结构建造的房子坚固程度不一样一个坚固的结构是很强大的,同样是一堆木头,有的就可以变成一座完美的宫殿,不用一块铁钉,风雨不倒,千年不朽,有的却虽有搭建却经不住轻轻地一碰,木头还是木头,材料结合了结构才能实现它的价值,这种结构上的技巧是所有建筑都必不可少的。
根据房屋重量的传递方式结构可以分为两个体系,分别是承重墙体系和框架体系。承重墙体系房屋的重量是通过墙传递到地基上,这样整个房屋的重量就都落在承重墙上了,所以承重墙动都不可以动的,不可以拆掉装修。而框架体系房屋的重量则通过梁和柱传递到地基上,所以住了四周的墙其余的墙基本都可以装修,比如说一些商场和餐厅等这种需要变动的场所可以选择这种框架体系,实际生活中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这些结构方式。
(二)建筑是人设计的也是给人使用的,要符合人类的需求才能实用,建筑最重要的就是要适合人使用,这是建筑的第二点要求,适用。
一个建筑物无论属于什么类型,都要满足人体活动尺度的要求,人对建筑物的朝向、保温、防潮、隔热、隔深、通风、采光照明等一系列的生理方面的要求和某些特定的心理需求,因此,我们可以把满足人的需求看作是建筑设计的基层。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说,人的需求首先是生理需求往后依次是安全感需求、归属感和爱的需求、被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
既要适合使用,又要满足各个方面的需求并不简单,所以这要充分的发挥设计师的才能,还要谨慎细心,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各种问题,并做好处理,使建筑合理有合心。
(三)最后一项就是美观了,美观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衡量标准。审美水平不同对美的理解也不同。
关于美观,在西方的主流分类中,建筑向来被归入艺术范畴,所谓五大艺术,是指建筑、雕塑、绘画、音乐、和诗歌,建筑居于首位。建筑的美观原则,实际上是指建筑的形象问题,用来表现艺术形象的手段,被称为语言,建筑形象需要通过以下语言来表达:
(1)空间
(2)实体造型
(3)色彩质感
(4)光影
对于一座建筑物来说,如果坚固是它的骨骼,适用是它的血肉,而美观则是它的灵魂。
总之坚固,适用和美观三者其实是相辅相成的,不管是生活在现代还是古代,国内还是国外都是一样,人类对它们的追求从未停止。
二、环境艺术设计的发展前景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艺术发展也非常的迅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的要求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从过去的房屋设计、室外设计、广场设计、园林设计、街道设计、景观设计、城市道路桥梁设计等硬件环境的设计,提升到现在重视人的生理、行为、心理环境创造等方面。这种设计要求的转变导致了我国环境艺术人才需求的增加。据了解,目前中国约有室内设计师20多万人,缺口达70万,按现有开设室内设计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培养速度,18年才能满足市场需求。所以,现在来看环境艺术设计的前景是非常光明的,环境艺术设计这个行业在不断地发展壮大中。
著名的环境艺术理论家多伯曾经说过:“环境设计作为一种艺术,它比建筑更巨大,比规划更广泛,比工程更富有情感。这是一种爱管闲事的艺术,无所不包的艺术,早以被传统所瞩目的艺术”。
摘要:建筑通过对空间形态的艺术化塑造,形成一种独特的公共艺术,它是建筑艺术面向公众表达的一种形式。
关键词:艺术化;公共;城市建筑;建筑形态
在现代建筑的发展中,不难发现这样一种潮流,在讨论建筑生产与审美接受中往往倾向于后者,在讨论建筑的物质功能与精神功能时偏重于精神功能,在讨论建筑的技术文明与人类文化对建筑的作用时更强调人类文化等,在城市建筑形态中这种倾向更是明显,这些现象和潮流反映出今天建筑活动对人的生活需求,不仅包括物质方面的需求更有情感、审美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建筑形态的公共艺术化表达主要是把建筑形态的艺术表现作为公共艺术的一种形式,去寻求公共艺术与建筑形态融合的策略、方法和原则,并探究公共艺术如何使其象征语意、审美意识和文化精神,通过建筑形态的艺术化表达出来,从而使公众对城市空间形态产生更为深刻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
1 建筑与公共艺术的关系
1.1 建筑艺术的公共性
建筑,作为功能的实体,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同时,建筑作为一门艺术,体现了一种独特的公共性,是艺术介入生活的体现。生活的经历离不开建筑,建筑的审美是带“强制性”的,人们不可能对矗立在自己眼前的建筑视而不见。因为它是物质存在,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不管你自觉还是不自觉,有兴趣还是无兴趣,都会经常面临着各种类型、不同形式的建筑物,无论建筑材料是石块、砖瓦、混凝土或钢筋,这些建筑都会“逼迫”人们提出自己的审美评价。与其他艺术和工艺品相比,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建筑师们所采取的设计理念对我们的影响更为直接。所以建筑艺术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艺术,它总是试图达到观赏性和实用性的完美结合。建筑艺术是一种独特的公共艺术,它按照美的规律,运用建筑艺术独特的艺术语言,使建筑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具有象征性和形式美,体现出民族性和时代感。建筑是一门技术,但终究是一门艺术,它有着自己的历史责任,它承载着历史、文化、艺术,它寄寓了公众美好的记忆、理想、期望,它就是一种伟大的公共艺术。
1.2 建筑的载体性
建筑艺术是指按照美的规律,运用独特的艺术语言,使建筑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具有象征性和形式美,体现出民族性和时代感。建筑不仅要有实用功能,还要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还要讲究艺术性。比如,住宅建筑最基本的要求是舒适、亲切、顺眼;园林建筑讲究清新、自然、雅致;游乐场所的建筑则应轻快、活泼;而纪念性的建筑则应崇高、庄严。实用功能性与审美功能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和谐的统一。同时,建筑的审美功能和文化价值,往往可以借助于其它艺术门类或艺术表现形式给予加强,甚至还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回顾历史和传统,公共艺术的生存和发展从没有脱离与城市、建筑、环境的互动和融合,传统公共艺术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依托或是附着建筑内外空间的,
如壁画、雕塑、工艺美术品等装饰艺术。这些装饰艺术与建筑空间有机而系统的融合在一起,强化了建筑的实用功能和审美意义,使整个建筑空间传达着特定的意义,实现了实用功能和精神表达的统一。看到狮身人面像,必然联想到金字塔和埃及文化;巴比伦伊什塔尔门则与华丽的釉面装饰相联系;兵马俑、石马石虎是秦汉陵墓建筑的艺术符号;哥特建筑样式同样笼罩在拱顶和玻璃镶嵌的精美装饰下。这些艺术形式附着于建筑实体或以独立的形式出现,与建筑形成有机的整体,并凸现出特有的艺术魅力,成为建筑历史的闪亮标志。
2 城市建筑形态公共艺术化的价值意义
2.1 城市印象和文化标识
一座城市的兴起和沧桑演变,无不铭记着它的住民们在悠长的岁月中,在共同的经验与交流中所达成共识的那些思想、习俗、情感,以及动人的事件和故事。也恰是这些,铸就了一座城市的“活的历史”文脉和精神气质,并且将通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长远地影响着一座城市。城市的这种文脉和气质,常常可以被一个初来乍到的“外地人”明澈的感受到,成为他对一座城市的识别和情感记忆的重要部分。具体的看,当人们来到一座从未涉足的,或早已司空见惯的城市,它的车站、机场、码头、主要街道、广场、核心建筑群、剧院、商场及文化娱乐中心等公共空间,必然是引起重点关注和形象记忆的中心。那些充满艺术气质且形态突出的地标建筑,以及附着在城市建筑环境中的各种装饰艺术等公共艺术品,比一般的公共建筑和纯功能性的公共设施更为直接和鲜明的展示了一座城市的公共形象和精神文化。例如我们一提到上海,脑海中就立刻呈现出一个兼容并包的大都市的形象,东方明珠、金贸大厦„„
2.2 艺术化空间的塑造
人们的生活需求不仅包括物质方面的需求,更有情感、审美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建筑化”的城市公共艺术通过对空间环境的艺术化塑造,从而满足公众对空间的艺术化生活的需求。建筑形态的城市公共艺术是一种独特的公共艺术,它是建筑艺术面向公众表达的一种形式,它在关注艺术表达的同时,更加关注公众,除了满足公众对建筑公共空间的实用功能的需要,还要满足公众的审美需要和精神需要。城市公共建筑空间不仅仅是由建筑物构成的物质空间,同时也是公众工作与生活的社会、精神空间。换句话说,城市公共建筑空间还是公众精神与文化的载体空间。因此,建筑形态的城市公共艺术是设计不仅要考虑建筑空间艺术形态的表达,还应以人为本,从精神文化的层次去设计以满足城市多元、多层次的社会、文化活动与交往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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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调整和发展期,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城市公用事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基础设施系统是指维持文明社会生存和繁荣、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所必不可少的各种基本设施、装备和结构物。因此,也被称为城市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一般包括:城市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和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许多现代大城市的基础设施系统形成了覆盖全市的、高密度的、层次分明的网络:有些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的用户少则几十万,多则上千万。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条件、文化与情报需求的不断提高和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与高度发展,居民对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的需求与依赖性也越来越高,形成了城市基础设施系统供需的一致性。然而,由于过去基础薄弱和历史欠账多,中国基础设施的某些瓶颈制约因素仍未消除。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新跨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显得更加紧迫。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建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无疑成了公共品需求最多的领域。城市公共品是否能妥善提供直接关系到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以及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公共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倡导建立和谐社会,保障民权民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现今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还不完善,存在着很多问题,与发展的节奏不相调。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如何跟上城市发展的脚步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现代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
虽然近年来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历史欠账多,投资不足和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仍然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对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建设任务将更加繁重,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由于对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及产业化经营缺乏自主性和积极性,一些地方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政企不分,权利、义务、责任界定不清,效率低下,加之污水处理费征收不足或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造成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能正常发挥效益,有的停停开开,有的甚至长时间闲置。这些极度浪费了资源和资金,加剧了城市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
(二)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
城市的交通与城市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集聚的人口也快速膨胀,一些特大城市的常规公共交通方式难已满足客运需求,市内交通日趋紧张,加之近年来私家车的迅速增加,城区车流不畅、交通堵塞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城市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建设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一样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初始投资大、投资回收慢、直接经济效益低等特点,所以在规划、建设、管理上一直落后于其他产业的发展。当前,如何缓解大城市尤其是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的日趋严重的交通紧张状况,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重复性建设问题严重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设计、规划、布局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对城市基础建设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起步较晚,相当多的城市在20世纪80年代才组建规划管理部门,城市规划水平较低,规划管理体制尚不完善。没有好好地去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建设方案,滞后不前。
由此导致了许多城市的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制约了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的发挥。
(四)有些项目建设周期过长
许多政府由于基金计划和时间计划考虑的不周全,而造成盲目投资。一个项目很可能只进行到一半就没有资金了,这个项目只好停止下来,要么等待新的资金拨入,要么等待下届政府来解决。还有很多项目效率低下,不能够按期完成,或者施工时间太长,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不便,使居民对建设项目的热情大大减退。所以提高建设的效率是很必要的。
(五)政府机构不合理,效率低下
我国政府垄断经营是城市基础设施运营效率低下、公用产业资不抵债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改革中的顽症。长期垄断经营的结果是,经营单位缺乏生存忧患意识和竞争压力,生产、运营效率低下,技术、管理创新乏力,人员大量冗余,政府财政负担过大,企业经营包袱沉重,而且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政府经营企业凭借垄断优势,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此外我国政府机构臃肿,设置众多,机构重叠、业务交叉,而各部门之间权责划分又不够明晰,造成政出多门、管理分散、政令不一的现象。对于政府机构关于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分配还很不完善,已经好好地合理分配,以免出现效率低下,浪费时间,浪费资源的现象。
二﹑国外典型国家做法及借鉴
(一)保障城市基础设施资金
美国各级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视。重点主要集中在改善社会和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项目上。联邦政府主要负责涉及国家全局或需投巨资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并据此向地方政府提供拨款、贷款和税收补贴。美国州一级政府,尤其是州以下的地方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角。其资金来源包括税收、基础设施企业的收入、市政债券、赞助捐赠等。但地方政府财力同样是有限的。为此,美国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代理机构均通过组织发行市政债券募集了大量低成本社会资金,不仅对推动美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还解决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代际公平负担问题。美国还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较为典型的模式有BOT和TOT两种。
(二)积极吸引社会资本
埃及现有的铁路全部由国家经营,连年出现亏损,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开罗等大中型城市居民住宅区不断扩大,为了方便市民的出行,还需要兴建连接这些城区的轻轨铁路。这些将大大超出了政府的预算能力。因此,埃及政府制定了新法案引进私人资本的投资。埃及政府向人民议会提交了关于允许私人资本参与城市轻轨铁路建设的新法案。由于新法案的通过,埃及出现了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热潮。
(三)规划谨慎细致
巴黎启动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达73项,小项目预算为几百万欧元,最大的项目高达30亿欧元。作为巴黎市政府的项目,由城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进行讨论,确定原则与目标,同时听取周围居民的意见,再报市政府批准。如果出现两种意见争执不下、难分优劣的情况,规划局则将两种不同意见提交政府,并说明各自的理由,由市政府组织公开的听证会,吸引各方代表参加,最终由巴黎城建委员会决定取舍。涉及与巴黎大区有关的项目时,市政府要与有关省政府磋商,达成共识。
三﹑解决我国现代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城市道路规划与公共交通建设
首先,由经验丰富,素质齐备的城市道路规划师进行细致科学的道路规划,使交通网便于通行。对私人车辆进行严格控制,可以通过增加养路费,或者通过发行"交通高峰通行证"的方法来限制私人车辆。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内部提倡办事少用公车,使用公车必须有相关部门的签字,从而减少公车上路车辆。其次,完善公共交通建设,提倡乘坐公交出行。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公交部门的补贴,加强对公交路网的规划和完善,使公交成为方便实惠的交通工具。开通快速公交,并提高快速公交的效率。根据"公交优先"的原则,构筑现代化的城市公共客运体系。
(二)加强规划,避免重复性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事业,其长期有效的执行有赖于合理的长期总体规划,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的产生,提高建设的整体效率。同时,城市总体规划应该实现公共决策从封闭和半封闭向公开透明的状态转变。政府应该广泛听取城市居民的意见,并向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规划修编的有关专题研究要在政府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资源专家担任专题负责人。
(三)寻找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竞争机制
首先,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有限,基础设施产业自身又缺乏积累机制。因此,必须以多种融资渠道方式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除了政府出资外,还可以利用民间资本,外国资本等方式来参与基础设施的建立,用多元化投资方略来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其次,对一个项目的规划以及建设要引入市场机制,以提高项目的办事效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实行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
(四)加强公众监督,抵制腐败现象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公众的监督。政府部门应该广泛听取城市居民的意见,建立专门机构收集公众建议,通过投票和听证会制度来解决信息失灵的问题。全面评价政府官员的政绩,
随着城市发展脚步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已经不容忽视,如果处理不好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和发展的关系,那么将大大制约城市发展,甚至出现滞后现象。好好重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创造一个美好而理想的城市作出更大的努力。重视城市建设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秀策略,结合实际运用到我们各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中去。
参考文献:
[1]娄成武,郑文范。公共事业管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代淑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管理研究。新西部,2010
[3]王立校,靳秉强。现代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初探。经济论坛,2008
[4]郭先登。关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研究。东岳论丛,2008
[5]王艳,冉成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效率问题研究。城市话题,2007
[6]徐双敏。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杭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是市政职能的重要内容。该领域中那些特殊国有企业,长期以来被视为“福利部门”,成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在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远远滞后于一般国企改革。杭州市公用事业自建国以来直到1991年一直由市建委直接管理。1991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了杭州市市政公用局,对杭州市的市政工程和公用事业实施全面管理。2002年4 月,又将市环卫局的部分部门并入,组建了杭州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目前,杭州市公用事业的具体管理采用以下框架模式。首先,设立杭州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对城市公用事业进行微观层面的行业管理,涉及自来水、煤气、公交等公用企业的投诉处理,检查监督等。其次,对于各行业的宏观政策规划、制定和企业经营许可证颁发,则设立专门的城市供水管理处、燃气热力管理处以及公共交通管理处负责。杭州作为长江三角洲的经济核心城市之一,在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建立杭州市市政公用局十年来,在政企关系、竞争机制、价格机制和投资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改革探索。在政企关系方面,2002年对政府机构设置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调整,新组建了杭州市市政管理局。
对一部分公用系统部门实行了产权多元化和企业化改制,如杭州市市政公用建设监理公司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杭州市排水管理处则引进了公司制管理。在竞争机制方面, 引入了特许投标制,如杭州市在2000年9 月通过特许投标将市政公用局所属的赤山水厂30年的经营权以1.5亿元的价格拍卖给钱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在非自然垄断的供水领域引入直接竞争。在价格机制方面, 杭州市从2002年开始实施自来水分步计价制,有利于节约水资源且增加了公用事业的投入。此外,在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中,还试行了价格听证会制度。最后,在投资机制方面,2000年建立了多元投资的杭州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共有杭州大众出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公交总公司、杭州市煤气公司和民营的中城客车有限公司四方投资),并通过拍卖赤山水厂获得1.5亿元城市建设资金。虽然杭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相当进展,但是由于“政府管理模式”的长期影响,各方面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这主要体现在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受到既得利益和原有体制的束缚;改革力度不够,公用事业赌东道“福利部门”观念没有根本打破。
具体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政企尚未真正彻底分离。目前的机构改革只是在形式上实现了政府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公用企业的分离,政府与下属企事业部门之间的依存关系仍远民营打破。这套改革方案在科学性和合理性上也存在问题,例如几个政府管理机构的权限仍然十分有限,对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管理,以及对公用企业违规处罚的执法等重要职能仍分散于政府其他机关中。这不利于实现公用事业经营的集中化、合理化、专业化的高效管理。
其次,公用企业尚未完全走向市场,不少企业仍沿用事业部门的管理方式,效率偏低,相关公用事业部门之间也没有形成发挥规模和范围经济效益的协同效应。市场垄断依然存在,竞争机制远未充分发育。如,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目前,一家公司就垂直垄断了杭州市制水、输水、和售水三大业务。在非自然垄断的制水个售水领域均维持着独家垄断经营局面。赤山水厂虽已拍卖,但仍与其他水厂一样由政府定价,并没有实现制水领域的竞争性经营。缺乏科学的价格管理模型。
当前虽然在自来水计价方式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在公用事业产品、服务定价和调价方面并没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定价模型作为根本指导,这不利于促进社会分配效率,刺激企业生产效率和维护企业发展潜力。其次,目前杭州市政府对城市公用事业的补贴金额仍然十分巨大,成为杭州市杭州市财政的一个巨大包袱。例如,目前仅杭州市管道煤气公司运营一年的补贴额就在4000万元左右,杭州市公交总公司每年用于票价优惠(老人、军人等)的补贴也超过1500万元。投资来源单一,资金缺口较大。
在投资机制改革方面,杭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并没有实现体制上的根本突破,政府财政仍是基本来源。而且资产运营主体仍是政府部门,具有政资不分的种种弊病,如缺乏激励,投资效率低下,易滋生腐败等等。未来几年,总投资约15亿元的天然气工程(门站及高、中、低压输气管网)和总投资越12 亿元的城市自来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等工程的资金筹措均存在巨大的缺口。思考题1杭州市在转变市政职能的改革中,在政企关系、竞争机制、价格机制和投资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哪些探索?2.以此案例为例,分析我国城市市政职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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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维护城市治安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城市治安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惠阳区,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惠阳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惠阳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关键词: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 权益 对策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
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
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
(三)结构复杂化
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
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
(一)管理体制不畅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
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
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
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
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参考文献
[1] 徐伟明;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演变与展望[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2] 魏毅;谈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对策[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6期
[3]刘怀廉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同,社会治安也相应的出现问题,中央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做好治安、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和危害,是加快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排查隐患,严格治理整顿,确保我国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中央强调,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社会治安坚持严管,让群众切实感到安全平安。同时,要搞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今的安全工作,必须抓住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社会治安,治安形势,社会稳定,治理整顿,安全工作
1 引言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如何真实反映社会面治安动态、发案的常量水平及变化趋势,统计分析和揭示相应警情案情数据本身的内在联系以及数据外延综合因素和原因,建立一套科学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明确分析社会治安管理形势,由此采取更加积极和科学的应对措施打击犯罪、服务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致富思安、致富思进的强烈愿望,亦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安工作如何与时俱进、立警为民的客观要求。
1.1.1问题的提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1.1.2研究的意义
社会治安,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定,而且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社会治安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当前的社会治安问题确实增多了,刑事犯罪活动发生很大变化,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一些地方治安秩序不好。当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开放不断扩大,社会生活空前活跃,社会矛盾相应增多,社会治安情况不能简单地与过去比较。
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从未改变,并不断炒作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议题,利用各种机会捣乱破坏,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对我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国际恐怖主义抬头,已对我国构成现实威胁;我国周边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恐怖活动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频繁发生
1.3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1.3.1本文研究的目的
了解和学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1.3.2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是研究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和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起点,目前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
1谭永红认为: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就是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治安管理主体根据评估需要先建立起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然后以此为依据,遵循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广泛收集治安信息,对社会治安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活动
2李健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统计方法,将不能直接相加(乘)的统计描绘指标转换成可以直接相加(乘)的统计评价值,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综合评价的各指标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最后取得综合评价值得方法,过程,和结果的过程
3王彩元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将社会治安的实际数据和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实力投入进行量化分析,结合共安全的认证而
3中央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1从社会发展阶段看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目前正处在从温饱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阶段,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当前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各种矛盾很容易激化,从而诱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3.2从社会心理角度看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民对未来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
3.3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因素
经济是基础,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危机的时候,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加剧。综观之,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问题与长期积累的问题相互叠加, 国内不稳定因素与国际反华势力相互交织,这是当前需面对的实际情况和严峻考验。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4.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 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其它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4.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首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抓好发展这一硬道理与稳定这一硬任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工作合力的着力点将放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上,切实提高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关键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
4.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5结语
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是测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治安状况的标尺。通过它可以掌握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从而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2月
[2] 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3月
[3]许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4] 李斌. 新华网 2009年06月10日11:57
[5]王志勇.社会治安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J].中国刑事警察,2006,(05).
[6]袁湘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治安综合评估体系[J].公安研究,2007,(01).
[7]陈勇.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机制研究[J].公安研究,2006,(12).
[8]陈本兰.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研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5,(06).
致谢
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辛勤的汗水和心血。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老师的循循扇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的启迪。从尊敬的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老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此,向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领导、老师、同学和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 衷心地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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