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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人口问题主要表现在养老问题方面,找出成因并想办法解决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难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我国人口问题的成因和解决问题的出路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在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城市的贫富分化问题日趋严重,城市中的一部分人口沦为贫困者。而且这部分人口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城市贫困人口已达5,000万。这既影响城市的安全与稳定,也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所以,政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且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解决城市贫困人口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平道路。
一、城市贫困人口致贫的原因
我国城市贫困人口致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下岗、失业是导致贫困的最主要原因。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已经广泛应用于企业的生产与经营。首先,由于机器设备的更新换代、技术的创新、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必然使得就业的岗位相对减少,部分劳动力找不到就业岗位,沦为城市中的贫困人口。其次、转型时期企业结构调整,经济效益下降,造成下岗职工增多。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统包统配制度,累积了大量的冗员,生产效率低下。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须合理配置资源和劳动力,所以减员裁员、下岗分流就是必然的手段了。这些下岗职工就成为城市中的贫困人口,如果他们还有抚养赡养的对象,那么其生活就更加贫困了。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对劳动者的文化层次、素质以及技术水平都有较高的要求,而城市中的部分劳动者由于自身文化层次、素质低下,所以他们无法胜任高科技条件下的工作,成为城市的贫困人口。此外,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给城市就业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使部分城市劳动力成为失业人口。
2、昂贵的教育、医疗费用,使部分劳动者陷入贫困。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小学、中学教育所需的费用不菲,大学的学费也居高难下。而学历在求职和待遇问题上仍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了使子女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获得较高的学历,家长想尽一切办法、筹集资金、向银行贷款等,最终背下沉重的债务,陷入贫困之中。此外,高昂的医疗费用也是致贫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新的医疗保障制度仍在探索与不断的改革之中,一旦患病,高额的医疗费用使城市中的低收入者或失业者沦落为贫困者。为了节省医疗费用,那么小病就有可能拖成大病,最终陷入彻底贫困。
3、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境况不佳者最终也沦为城市贫困人口。由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使得农村的多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进程务工者日益增多,成为城市的农民工群体。由于农民工文化层次低,素质低,他们进城后很难与城市中的劳动力竞争,加上目前城市中本来就存在许多下岗职工,所以这些农民工只能从事劳动强度大而待遇又极低的工种,勉强在城市维持生活,最终也成为城市中的贫困人口。
4、不完善的市场机制。我国正处于急剧转型时期,在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市场机制仍然会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甚至有缺陷和漏洞,使有些人利用这些缺陷和漏洞,使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掠夺弱势群体的资源,比如企业压低工人工资、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掠夺财富、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保障金额低、社会保险的种类也偏少等等,这些必然导致那些靠社会保障生存的人的生活、消费水平均远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从而使弱势群体中的一部分人沦为城市贫困人口。
二、解决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的途径
1、扩大就业,并为再就业创造条件。政府应通过宏观政策,积极支持部分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增加就业机会,使城市贫困者有工作,从而摆脱贫困。同时,要鼓励下岗职工和失业者改变旧观念,让其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掌握相关的知识与技术,自主择业,政府在这方面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采取相应的政策,加强职业介绍、指导、培训等。此外,应改革原有的用人制度,灵活用工,对于失业和下岗人员,可以引导其以临时工、钟点工等方式就业。而且,还应继续发展中小型企业,因为国有企业已不可能完全解决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希望其吸纳更多的失业人员也是不现实的,只有发展中小型企业,才能吸收大量富余人员,解决就业压力问题。还应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安置农村富余人员,防止农村大量富余人员涌入城市,增加城市就业压力,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就业问题、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的重要途径。它使下岗失业者有了基本生活来源,同时也能改变人们的择业观念,使劳动者愿意到中小企业就业,还能为下岗职工、失业者提供再就业机会。但是,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完善,还是低水平、覆盖面小、漏洞多,所以必须不断进行完善。首先,应该积极调整目前的社会福利政策,针对住房补贴、退休金、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应该向低收入者倾斜,使其生活有所保障;其次,扩大社会保障面,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安全网”,完善、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使所有的劳动者都覆盖在安全网内,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感。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建立适应各类企业劳动者的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一致、专款专用的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最后,应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使社会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
3、建立扶贫的检测体系和管理体系。为了能够准确掌握失业率、下岗职工具体动态等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相关的检测体系,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调控,对症下药。然后,再由政府部门建立城市扶贫管理体系,使扶贫工作持之以恒,使扶贫工作制度化和社会化。同时,为了使扶贫工作社会化,政府应鼓励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这项工作,使全社会都关注城市贫困人口问题,介入城市贫困人口的脱困工作。
4、建立社会经济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网络系统。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务工,这不仅影响农村社会安全与稳定,同时也增加城市就业压力,影响城市社会的安全、稳定与发展。所以,应建立城乡之间经济要素双向流动的网络系统,改变目前单向流动的格局,使城乡互助、共同发展,又能够减轻城市就业压力,减少城市贫困人口。当然,这方面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并且采取一些相关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城乡共赢,共同发展。
5、提高城市贫困人口素质和技能水平。相关部门应该对贫困者进行必要的再就业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文化水平和技能,使他们能够获得新的就业机会。贫困者子女如考入高等院校,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补助,院校也应尽可能地把奖学金向他们倾斜,使他们在校安心学习,金融机构应尽可能地向这部分学生提供低息教育贷款,使他们完成学业。这些措施必然提高城市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容易获得就业机会,摆脱贫困。
总之,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安全与稳定的问题,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应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解决城市贫困人口问题,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多管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这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重要的推动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玉亭.转型期中国城市贫困的社会空间.科学出版社,2005.
[2]何芸,卫小将.中国城市新贫困问题的研究.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7.
[3]李臣娟.转型期中国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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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口老龄化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中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早在1999年我国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会达到10%,2000年我国人口总数达12.7亿人,60岁以及60岁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0.4%,说明我国已经正式进入老龄化国家。如何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显得十分重要:
随着老龄化高龄人口增多,三世健在的家庭比例很大,加上家庭“少子化”,使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弱化,老人对自己后代的经济依赖也更强,据统计,50%以上城镇老年人银行基本无存款,急需社会养老功能极大发挥,以弥补家庭。随着老年人口高龄化,高龄老人丧偶率上升。生理不能自理人数增加,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和生活照料负担日益加重,但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张,中青年夫妇常常,难以兼顾对老人的赡养与对子女的抚养。
3、人口未富先老,对经济压力大。当发达国家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10%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1万美元以上,而我国在2000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达856美元,刚迈过最低收入门槛的中等收入国家,人口预期寿命则由1994年41岁延长到70岁,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长低收入国家之一,由于人口老龄化,政府用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服务的支出不断增加,从而加大了对经济的压力。
4、老龄化分布不均和高龄化十分明显。大中城市已进入老龄化阶段,而中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低于大中城市,如上海市2000年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8.5%,北京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4.6%。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年轻人大量涌入城市。由原来老龄化城市高于农村而变为两者正在接近农村向城镇流动的年青人口增加,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农村“留守老人”。我国老龄人口从1990年的800万增长到2000年的1110万,高龄人口丧偶和患病机率高,生理自理能力差,因此需要经济和生活照顾的双保证。
5、老龄化对其它方面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对投资,消费储蓄和税收都有相应影响,同时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年龄人口下降,脱离最低生活保障一线的困难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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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2008年成功举办奥运会后,于2009年正式提出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这是北京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更高层次发展的战略抉择。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必须认真面对人口增长问题,应以建设世界城市的胸襟正确对待和科学处理流动人口问题,拿出符合建设世界城市要求的流动人口调控管理对策。
北京流动人口构成中低端人口比例过大确实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但其根源主要是由于北京的传统的城市建设模式和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所导致的。未来北京要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低碳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都有赖于北京城市建设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转型。只有实现了这种大转型,才能使北京流动人口的低端化有根本性的转变。建议北京采取向外转移一般性的制造加工业,将占地多、高耗能、高耗水的产业转移出北京,可以与周边的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开展产业转移协作,发展北京在外地的“飞地经济”,减少这些产业对流动人口的需求。北京的一般性的低端的产业项目转移走了,在这些产业行业就业的外来人口也就跟着走了。首钢搬迁到唐山曹妃甸,就是成功的范例。城市建设方面也要大量采用先进的建设方式,减少对低端劳务人口的需求。建设发展方式的转型才能使北京流动人口实现高端化,当然这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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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口老龄化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中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早在1999年我国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会达到10%,2000年我国人口总数达12.7亿人,60岁以及60岁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0.4%,说明我国已经正式进入老龄化国家。如何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显得十分重要:
1、人口老龄化速度和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增长快。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而法国用了115年,美国用了60年,最短是日本用了25年,故我国人口龄化速度与发达同家的速度相比十分惊人。2004年中国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1%,以后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到目前已接近1.41亿,我国已成为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总人口的1/5,占亚州老年人口的1/2。开成原因,由于我国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减少了出生,减轻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同时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造成底部老龄化与顶部老龄化同时“夹击”,出现了低生育、低死亡的结果,从而显得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发展很快。
2、人口未富先老,对经济压力大。当发达国家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10%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1万美元以上,而我国在2000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达856美元,刚迈过最低收入门槛的中等收入国家,人口预期寿命则由1994年41岁延长到70岁,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长低收入国家之一,由于人口老龄化,政府用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服务的支出不断增加,从而加大了对经济的压力。
3、老龄化分布不均和高龄化十分明显。大中城市已进入老龄化阶段,而中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低于大中城市,如上海市2000年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8.5%,北京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4.6%。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年轻人大量涌入城市。由原来老龄化城市高于农村而变为两者正在接近农村向城镇流动的年青人口增加,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农村“留守老人”。我国老龄人口从1990年的800万增长到2000年的1110万,高龄人口丧偶和患病机率高,生理自理能力差,因此需要经济和生活照顾的双保证。
随着老龄化高龄人口增多,三世健在的家庭比例很大,加上家庭“少子化”,使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弱化,老人对自己后代的经济依赖也更强,据统计,50%以上城镇老年人银行基本无存款,急需社会养老功能极大发挥,以弥补家庭。随着老年人口高龄化,高龄老人丧偶率上升。生理不能自理人数增加,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和生活照料负担日益加重,但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张,中青年夫妇常常,难以兼顾对老人的赡养与对子女的抚养。
5、老龄化对其它方面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对投资,消费储蓄和税收都有相应影响,同时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年龄人口下降,脱离最低生活保障一线的困难加大。
1、长期稳定生育水平,减少未来老来人口。人口政策是一项缓慢发生效应的政策,一旦失误很长时期难以挽回。只要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才能减少老年人口的增加,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
2、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增加老有所养措施。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由现收现付体制改为“流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它可以帮助正在走向老龄化的中国维持充足的存款率和良好的投资与生活水准,让劳动者分享经济改革的成功果实。同时, 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家、社区、家庭、个人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城镇要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待遇结构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方式社会化的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与村级扶持相结合,发扬子女赡养老人的优良传统,保证老年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切实保障孤寡老人的五保待遇,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3、建立健全老年医疗健康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解决医疗经费来源,逐步形成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使老年人口及家庭不致因病致贫,积极开展以老年然为主的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研究。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建立健全老年病防治研究机构。开设老年医院、老年人护理院、老年医疗康复中心、老年病门诊,实施家庭病床,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针对老年人特点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4、拓宽渠道,发展老龄产业。老龄产业大多一是卫生保健服务业,二是家政服务业,三是日常用品制造业,如老人交通工具,四是人寿保险业,五是旅游、娱乐业,六是房地产业如:老年公寓,七是老年教育产业,八是咨询服务业,在实施中,应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老龄产业发展资金,多元化投资使老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5、积极推进社区养老功能。社区应积极实施老人照料,老年食堂、托老所,法律空间服务站,文体娱乐设施,开展多样化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 积极兴办托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和各种照料老年人的社区服务组织。做到小事不出门,难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道)。
6、尊老爱幼,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有着“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应加大宣传和发扬光大,使全社会都来关心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形成良好尊老爱幼的风气,积极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有一个温馨、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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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两种生产理论为解决我国人口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实现人口的均衡协调发展必须保持劳动人口的数量和构成与生产资料的数量和规模相适应;有计划地调节人的生产必须要保证人口的增长和每年的平均消费量成比例的变化;劳动人口的素质要和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特定历史时代和特定地区内的人们,形成特定的社会关系,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和主体也有所不同。
关键词:两种生产理论;人口问题;人口均衡协调发展
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把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联系起来考察,揭示了人口问题和人口规律的社会历史性质,对现阶段我国人口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对立与和谐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是我国制定人口政策的理论基础。
一、两种生产理论是马恩借助摩尔根等人提供的早期人类社会的材料,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做的新的阐释。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作为一个自然的存在物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命活动所必需的,它的作用首先表现在解决人的基本需要上,然后才能成为工具供人使用,也就是说生产物质资料的目的是为了人的各种需要,包括基本需要,也包括解决生存问题以后的生活。“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物质资料的生产决定整个社会生活的面貌和发展,也决定着人自身的生产发展速度和数量,以及人口的质量。“假如不扩大生活资料的基础,人类就不可能繁殖到那些不生产原有事物的外地去,更不可能能够最后繁殖遍于全球;归根到底,假如人类对事物的品种和数量不能绝对掌握,就不可能繁衍为许多人口稠密的民族。因此,人类进步过程中,每一个重要的新纪元大概多少都与生活资源的扩大有着相应一致的关系”。物质资料的决定作用还体现在生产者获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过程中,因为这一过程既是从自然环境提取生产资源的过程,同时也是产生废弃物返回环境的过程,“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
物质资料的最终决定作用要求人口的生产必须要同物质资料的生产保持一致。从一个家庭来看,家庭的收入调节该家庭的人口生产,但是从整个社会看,由于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因此,人口生产得以实现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应是人类必须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生活资料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繁育。劳动年龄人口和生产资料,“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的要素”,“凡是进行生产,就必须使他们结合起来”。而且必须要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下,使两者能够相互协调发展。也就是说,“生产资料的数量与规模,必须足以使这个劳动量得到充分利用”,否则,“劳动就得不到利用”,进而存在过剩人口。可见,人口的生产必须考虑到作为生产者的劳动人口数量和构成,要与当时社会所拥有的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相适应,满足“使劳动力人均产出达到最大化的劳动力需求总量”这一真实需求。
二、人口生产得以实现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就是人类必须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生活资料,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繁育。但是,人类自身生产反过来对物质资料生产也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一方面,人通过他人生命的生产为社会创造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另一方面,人自己生命的生产所产生的需求又是推动物质资料生产的动力之一。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既是物质资料生产的承担者,又是生产工具的制造者、使用者和变革者,没有人的生产,就没有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同时,人的需要和消费又是推动物质资料生产的动力之一,物质资料生产的规模、数量、质量和发展方向是与人的需要和消费分不开的。因此,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又将社会生产概括为“物质生产”和“消费生产”。在物质生产中,“生产者物化”,劳动者通过消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创造物质财富,在消费生产中,“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劳动者通过消费物质财富,生产出劳动力。生产和消费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如果人类自身生产不能得以实现,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物质资料的生产,而如果人口的生产超过了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所能提供的物质产品,那么人口便不能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相反,它会使社会发展缓慢,甚至会停滞不前。
从这一认识出发,1881年恩格斯在给考茨基的一封信里,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也有必要以及如何对人类自身的生产进行有计划调节的思想。因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无论生产和消费都很容易估计。既然知道每一个人平均需要多少物品,那就容易算出一定数量的人需要多少物品”。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存在私有制,社会生产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不可能协调发展,可是,“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而“如果说共产主义社会在将来某个时候不得不象已经对物的生产进行调节那样,同样也对人的生产进行调节,那么正是那个社会,而且只有那个社会才能毫无困难地做到这一点”。共产主义社会对人口的调节,一方面要使“生产资料的数量与规模,必须足以使这个劳动量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则要控制作为消费者的人口总量必须同社会所拥有的消费资料总量相适应,这样才有可能使人类自身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相互协调。
人口质量反映着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总体条件和能力。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人口不仅要在数量上与物质资料的生产相适应,其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都要与当时的社会发展和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身体素质是人口质量发展的自然基础,而智力发展状况则是人类自身生产的重要内容和显著标志,同时也是生活资料生产的重要条件和指导因素。正是由于主观因素的参与,由于掌握科学理论和先进技术的高素质主体的形成,才日益做到将那些客观存在的、但又不适合人类生存需要的或者满足不了人类生存需要的自然改造成为能适应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充分需要的自然,“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物质,获得一种在新的生产中可以利用的形式”。于是,“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人口的生产不仅包括参与生产的能力的生产,还包括调节自我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能力的生产,于是,人的科学知识水平和文化道德修养的提高,就表现的极为重要。
三、社会生产过程既是人类生活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过程,又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式即生产关系的生产过程。特定历史时代和特定地区内的人们,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在人类文化初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社会发展主要依靠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人的活动空间范围非常有限,“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以及生活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生产技术与人口数量。对劳动力数量和人口数量的追求“正象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以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这一事实为基础”,形成以家庭、氏族、公社等人群共同体为主的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社会没有能力为社会非生产成员提供更多形式的赡养途径,年老体弱者一般由家庭成员进行照顾。社会风险的承担主要是以个人、家庭或氏族的方式为主,尤其是家庭,作为人类社会基本的组织细胞,始终承担着老弱病残群体的保护职能,因而是工业社会之前社会保障的基础环节。
而随着工业社会的到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迅速发展起来,生产技术得到全面更新,生产力获得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人类进入崭新的文明时代,人的活动空间和社会交往打破了从前血缘关系与地域关系的狭隘性,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更,“几乎农业中的所有劳动都用牧畜代替了,几乎工业中的所有工序都用机器代替了人”,社会生产关系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发展,“大工业在瓦解旧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劳动的同时,也瓦解了旧的家庭关系本身”。不同于传统自然经济形态的社会风险渐渐形成并进一步累积起来,大路上络绎不绝地过着成群结队被人从工厂赶出来的乞丐,家庭成员应对风险的保障机制由从传统过多依赖于家庭过渡到个人与国家、单位甚至其他非政府部门之间的责任分担机制,政府为主体的济贫行为成为主流,个人风险由社会分散承担。资本根据自己的剥削需要,为补偿意外事故对自己所造成的损失,要求供给社会保障,以“调节劳动力本身的生产,即受资本剥削的人群的生产”,从而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满足自己对剩余价值的最大追求。“资本是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健康和寿命的,除非社会迫使它去关心。”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力高度发达,人口生产在有计划地宏观调控下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均衡协调发展,物质资料的生产完全为人类所用,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国家保证所有的工人都有生活资料,并且负责照管丧失劳动力的人。”国家的公民不仅享有无需担忧的工作保障,而且其生老病死和家属的健康与生活也都享有绝对安全的保障,人类实现真正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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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姚先国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博导穆光宗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高文书
穆光宗:过去对人口问题的最大误解就是将人口问题理解成人数问题,将人口效应理解成分母效应,将人口问题理解成生育问题。这是传承至今的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计划经济思维。
历史上的人口战略是以人口数量为考虑中心的“一条腿走路”战略。但事实是,人口的数量控制通过“节流”的办法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中国人口问题的解决。这样的战略已经在实践中带来很多问题和挑战,譬如:我国人口生育率越来越低,甚至已经到了超低生育水平;中国面临着少子女老龄化、独子女老龄化和无子女老龄化的多重冲击;新一轮的人口增长并没有带来年轻一代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发展。
姚先国:新时期,我国面临什么样的人口问题呢?不是数量问题,而是质量问题。人口领域的根本矛盾在于人力资本存量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工业化加速过程中的产业升级要求与现有职工的知识能力水平相矛盾。自主创新的要求、国际竞争的压力与现有科技队伍的能力不足相矛盾。城市化推进中的劳动力非农化趋势与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的矛盾:要么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却无谋生能力,变成城市贫民;要么滞留农村变成隐性失业人口,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从根本上妨碍现代化进程。
姚先国:关键在于实施以积聚人力资本、提高人口质量为主旨的新的人口战略。这一战略需要实现四大转变:从人口的数量控制转为质量提升;从依靠行政手段控制生育率转为培育人口的内生调节机制。实践证明,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在城市有效,在农村往往失灵,结果造成人口的“逆向选择”现象。实践也同样证明,教育程度越高,经济越发达,社会保障越健全,生育率就越低,就越不需要强制手段控制。既然如此,何不转而采用发展农村教育、经济和社会保障的手段来自动控制人口增长呢?从重物轻人的投资战略转向重点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从重视高端人才培养转为重视劳动者能力建设。
高文书:首先要继续贯彻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思想,要充分挖掘人口转变的潜在贡献,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对出生性别比问题的治理,要通过进一步的分析,重点监测特定的人群,以提高政策有效性。同时建立起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
穆光宗:中国需要全力推行的是人本主义的人口发展战略。人口问题在根本上是对人的投资的不足和失败所导致的。只有加大对公共卫生和教育的投资,我们才能有望打破疾病与贫困这一恶性循环。
未来我国人口发展战略需要确立三大目标:风险最小化、潜能最大化和效益最大化。其核心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就是:赋权于民,投资于民,发展于民。
中国人口发展需要确立凸现人的全面发展主导价值取向的战略大思路,具体表述如下: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开发人力资源,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姚先国:人口可持续发展可以表述为:“以人的全面发展和福利增长为导向的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动态均衡过程。”
人口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在于人与自然的均衡。如果人口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或者破坏了资源与环境,造成人与自然的失衡,就会危及人的生存基础。
这是一种动态均衡。人口战略也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也好,都要立足现在,顾及将来,要考虑代际之间的均衡和种族、文明的延续。
这是一种积极的均衡。“可持续发展”最终是着眼于发展,而不是为了消极的“持续”。发展的目的是要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快乐程度,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全面发展。
高文书:人口可持续发展要求妥善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强调实现适度人口规模,提高人口质量,改善人口结构。强调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协调发展,它要求劳动适龄人口与就业手段、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与养老保障事业的协调发展;人口分布与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的协调发展等。
穆光宗:人口发展战略首先要关注的正是人口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少生不是一切。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做法并没有包含生育率并不是越低越好的意思。从人口安全发展的要求出发,我们需要及早确立“适度低生育战略”。事实上,我们已经进入到一个相对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时期。对“低生育水平反弹风险”的过分担忧是缺乏依据的。即便在一些并不十分发达的农村,很多家庭主动放弃或者推迟了二胎生育,一方面是出于生养成本上升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生育观念的转变。
姚先国:人口评价机制是否科学,关键在于这种评价是否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因此,人口评价机制就不能仅看人口数量是否得到了控制,更应该体现人力资源全程管理的要求,从优生优育到培养成才,开发利用,直至退出劳动力市场,都应在评价机制中得到反映。与此同时,人口的生存状态、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指标也应纳入人口评价的视野,成为评价人口战略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穆光宗:只有从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出发,才能建立起科学的人口评价机制,所以考核的是人口发展的安全度、优化度和控制度。同时不能过分迷信一票否决行政考核的绩效。这一做法依然是以数为本,弊端日益显现。
姚先国:以“大人口”的观点审视,随着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提高,生育率将进一步下降。但由于人口基数过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规模仍会进一步扩张。人口老龄化将加速。关键在于应对的政策措施是否正确和有效。
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国内,最根本的隐患在于现存的体制缺陷和机制扭曲。
长期存在的城乡隔绝体制和产权不明晰的土地制度,造成大量兼具城乡二重身份的“农民工”进行“候鸟式”的迁徙,潜伏着极大的社会风险。另外,城市化加
速过程中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失去土地,他们将何以谋生?
就业始终是中国重大的社会问题,劳动力市场上的供需矛盾有可能更为加剧。另外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不足,靠老百姓自己投资,代价高昂,而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即使就业也收入低廉,不足以补偿成本,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下降。这种状况若长期持续,不仅会极大地挫伤人民群众人力资本投资积极性,而且会引发社会动荡。
上述问题应通过调整城市化战略,调整公共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卫生的投入,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放松政府的产业管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等措施予以化解。
高文书:我国面临的人口安全问题是多种多样的。人口承载能力问题,人口年龄结构的问题,人口城市化对资源压力加大,人口出生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调,人口健康的问题,人口流动对传统体制的冲击。
穆光宗:中国人口问题的最大忧患是结构性风险:一是独生子女风险家庭的规模过大、比例过高将构成一个高风险社会的基本细胞;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严重的升高和偏高问题。二是低素质人口的规模过大将制约中国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的转轨。
所以,有两大人口发展趋势是需要矫正的:一是人口性别年龄结构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的失衡,二是国家人力资本投资严重不足。9年甚至12年的义务制教育必须确立,国家是第一责任,青少年受教育也存在着一个不可错过的“战略机遇期”,要确保适龄青少年受到良好的学校正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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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探讨了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对策。
关键词:城市饮用水:存在问题;保护对策
城市是人类社会 政治 、 经济 、文化、 科学 教育 的中心。经济活动和人口高度密集,面临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随着经济的 发展 ,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饮用水是城市生存环境的基础和命脉。毋庸置疑,饮用水将成为21世纪我国最突出的城市问题。我们要从战略高度审视这一问题,立足全局谋划发展,树立城市科学发展观,实现饮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城市作为经济和生活中心,污水排放量大,加之我国城市的污水处理水平普遍不高,城市水环境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流经城市的河段今90%受到污染,城市内水湖水质较差。同时我国城市中有近2/3的城市供水不足,1/6的城市严重缺水。2004年全国总用水量5548亿m3,其中生活用水只占11.7%,与2003年比较,生活用水增加20亿m3来看,照这样下去,饮用水根本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水环境污染加剧了饮用水水源危机。由于水质污染,导致水传染病触目惊心,在全国187个城市中,水质稳定的有96个,地下水污染减轻的有39个,污染加重的有53个。全国约有50种疾病与饮用水水源污染直接相关,恶性肿瘤、肝炎的发病率不断增高,弱智儿童数量呈上升趋势。再加上城市水体供水基础建设陈旧和管理不善,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
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尽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据统计,我国城市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经常闹水荒的城市,每日高峰供水保证率仅在65%-70%。沈阳有60%的楼房三层以上缺水。调峰供水的用户达20万户,占全市供水人口的30%;鞍山市定时和调蜂供水面积已占全市供水面积的87.5;西安市平均日缺水量达40万3。长春市日需水量76万m3,现日供水量50万m3,缺口26万m3,不得不向世界银行贷款,引松花江水解决供水不足问题。我国还是城市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国家,随着城市人口的剧增,特别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供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影响人民正常生活的一个严峻问题。
由于地表水污染,而城市 工业 、公共卫生、生活用水量又日益增加,致使地下水的开采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大。2004年,21个省级行政区对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简称漏斗)不完全调查,共统计漏斗76个(浅层漏斗和深层承压漏斗各38个),漏斗总面积7.2万km3。2004年末与年初相比,浅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23个,中心水位下降的有21个;深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16个,中心水位下降的有27个。而2005年,全国地下水降落漏斗188个,漏斗总面积扩大的有65个,尤其是沧州一德州—衡水地区,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继续扩大,深度加深,沧州第Ⅲ承压含水层降落漏斗扩大了2089km3,最大水位埋深达101m。地下水超采导致地面沉降和地裂,造成地面塌陷、房屋倒塌、路基被毁等。由于地下水超采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引起地表水入渗增强,污染物随之下移,污染地下水。
我国北方城市因供水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加之恶劣的冷冻气候条件,管道设施漏水现象十分普遍。特别是在城市供水中,直接或间接用于饮用的部分只有5%~10%。绝大部分自来水用于工业、消防、建筑、市政及居民生活杂用上。而自来水厂不管用水要求的不同,一律采用饮用水标准来衡量出水水质,不仅增加了自来水加工处理的成本,而对没有必要达到饮用水标准的用户来说又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在水源污染越来越严重的今天,饮用水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也会越来越高。为了有效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可靠性,分质供水已经势在必行。
水环境污染的污染源通常分为点源和非点源(面源)两类,而水源地污染主要是非点源污染。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的重点主要放在 企业 排放污染物的末端治理上,对非点源污染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非点源污染具有受水文循环过程影响和支配的随机性、污染物来源排放点不固定和排放具有间歇性以及污染负荷的时间变化和空间变化幅度大等特点,致使对其监测、控制和处理困难而复杂。
暴雨径流是坡面地表侵蚀过程的动力因素,也是土壤颗粒和农用化学物质向外迁移的物质载体。当降雨强度超过土壤入渗能力时,就会产生坡面径流。影响坡面径流大小的主要因素是降雨、地形、土壤和植被覆盖等。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km2,有1/3的土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每年流失的N、P、K养分相当于4000多万吨化肥。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人们对土地产品在数量上的要求愈来愈高。在我国农业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超强度的情况下,增加农用化学制品的施用量就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农业以水为本。城市水源地上游通常是主要的农业耕作区。农药、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势必提高土壤中人工化学物质的含量。特别是农业的粗放管理,更导致农业化学品利用率的降低,造成湖泊、水库富营养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其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逐渐增加。乡镇企业规模小(尤其在北方)。技术水平低、环保措施不到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企业少,加上乡镇企业设备简陋、资源浪费严重,造成污染物排放数量大、污染治理达标率低。由于乡镇企业(包括个体采矿点)污染类型复杂,从城市到 农村 、由于乡镇企业(包括个体采矿点)污染类型复杂,从城市到农村、由点到面,增加环境治理难度,加大了非点源污染的负荷。
人类为了文明的需要,通过各种生产活动人工合成数以千计的有毒、有害物质。这些有机化合物通过原材料处理、生产和加工及产品使用等多种扩散途径最终进入地表水环境。由于有机污染物种类多、毒性大、难降解等原因,国际上比较重视。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曾对松花江水第26个取样点进行监测,检出有机污染物152种,其中属于美国环境局首要污染物的有32种,占21%;有致癌、致突变性的有14种,占9%,足以反映我国北方河流有机物污染的状况。目前,自来水中已发现有2000多种有机物,其中致癌、促癌物质约占2.7%,致突变物质约占2.5%。硝酸盐是自来水中最常检出的污染物之一,摄入过量的硝酸盐可导致婴儿的高铁血红蛋白症。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转化为亚硝胺,则对人体具有致癌、致突变和致畸的作用。
限于 经济 发展 水平,我国小城镇和广大乡村都还缺乏排水设施,大量的生活污水漫流排放后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有机污染十分严重。氮浓度高可能与畜、禽粪便污染有关,磷浓度高则主要是洗涤剂的使用所引起的。洗涤废水的排放增加了磷的负荷,对湖泊富营养化进程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的重点防在点源的治理上,对水源地非点源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当前必须转变观念,加强水源地非点源污染研究,加强对地表饮用水源污染调查方法、污染负荷定量 计算 方面工作,研讨可行性较高、适用性较强的方法,建立适合我国特点的适应性强、精度高、理论性好的非点源污染符合定量计算模型,提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水源地污染防治的对策和方法。要坚持 科学 治水,遵循 自然 规律 ,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流域、区域和城乡的水利发展,统筹安排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要坚持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原则,加强节水和水污染防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建立健全法规系统和强有力的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的各项法规、条例的建设,使水源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管理体系上,要克服分头管理、条块分割现象,处理好统一监督管理与协同监督管理的关系。在目前我国经济技术实力还难以全面控制水污染的情况下,更有必要对涉及人民生命健康的生活饮用水源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管理。
要利用知识创新工程改革旧的农业耕作方式,建立生态农林体系。充分利用湿地等土地处理系统削减氮、磷入江、入湖量,用“绿色肥料”替代部分化肥,实施测土施肥,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广泛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选择性强、效益高的生物农药。植树种草,涵养水源;合理灌溉,防止水土流失。运用计算机模拟污染物迁移规律,建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准确进行水质控制和预测。利用遥感信息、地理信息系统为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水源保护的适时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应用先进的生物遗传技术,构建具有特殊降解基因的菌株,去除水中有毒、有害有机物。
我们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强化公众的
资源、环境、生态意识,提高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让人民群众懂得保护水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加强控制性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增强调蓄能力。提高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可靠性,放宽城市其他非饮用水的水质要求,降低成本,逐步实施分质供水。城市供水设施陈旧常常造成自来水浪费。排水设施不足,又使大量的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放,造成严重污染,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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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多年的快速城镇化使得源于制度性差距的人口流动趋于减缓,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也有理由相信政治因素在城镇体系演变中的作用趋于下降;另一方面,集聚效应作为具有普遍性的基本经济力量,自始至终存在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环境更有利于其发挥作用。本文的目标正是实证分析集聚效应在中国城市增长中的作用,并比较区域经济理论强调的技术外部性与新经济地理理论强调的货币外部性的作用。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集聚效应、人口流动与城市增长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集聚效应、人口流动与城市增长
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转变的载体。城镇化不仅仅是城乡人口比例的变动,还包括城镇体系,如大中小城市构成、城市间的分工与专业化等的演化。在城镇化水平超过50%的背景下,城镇体系优化已逐步成为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决定》同时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人口作为一种要素,城镇化与城镇体系演变作为资源配置过程,也应该在市场机制下完成,为此,首先需要认识来自市场的驱动中国城市增长的力量。
忽略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微小差异,城市增长与城镇体系演变是人口流动的结果以2011年285个市为例,市辖区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均值、中位数、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分别为5.32‰、4.9‰、4.0‰和0.752;当年市辖区总人口增长率的均值、中位数、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分别为15.7‰、6.5‰、73.5‰和4.682。可见,总人口增长率的差异远大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差异。,但是,应用传统人口流动理论解释城市增长有两个基本不足:首先,在传统的推拉理论、刘易斯二元结构理论、托达罗人口迁移理论及新家庭经济学中,收入差距是驱动人口流动的基本力量,但收入差距本身通常作为假设出现,外生于理论。实际上,城乡与区际差异导致人口流动的同时,也受到后者的影响,传统理论不能为这种互动关系提供解释和理论框架。
其次,传统人口理论中没有空间,不能为人口空间分布的均衡、城镇体系的形成与演化提供解释。 相对于地区差距的外生性假设,现代区域经济理论研究表明,城镇化是一个累积的过程[1]。人口分布通过集聚效应内生地决定地区间效率与收入的差距,人口因地区差距而流动时,也将通过集聚效应驱动新的人口流动。从集聚效应出发,现代区域经济理论既可以解释城市的形成和分工,也可以分析人口分布的空间均衡,从而弥补传统人口流动理论的不足。亨德森(Henderson)最早将集聚效应(向心力)和拥挤成本(离心力)互动过程中城市最佳规模、城市分工与城镇体系形成的思想模型化[2~4]。藤田长久(Fujita)等人也系统论述了中心-外围结构(CorePeriphery)、单中心城市与多中心城市的形成和演化[5~6]。华尔兹(Waltz)、鲍德温(Baldwin)、布莱克(Black)、藤田长久等还构建了伴随人口流动的多区域内生增长模型,其中人口分布也是内生决定的[7~10]。
集聚效应被看成区域经济的“三个基石”之一[11],但是,关于集聚效应的性质和来源却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理论路径。传统城市经济理论强调外在于企业、内在于产业或区域的溢出效应和外部规模经济,并进一步区分了本地化经济(localization economies)与城市化经济(urbanization economies)。前者是指“相互紧密联系的产业部门形成的综合体”为本地企业创造的生产合作优势,又称“反映单一产业集中程度的外部经济”;后者是指“巨大城市聚集体的组成要素”,又称“反映城市规模的外部经济”[12]。本地化经济与城市化经济也被称为马歇尔外部性。关于外部规模经济来源,马歇尔提出三个方面的收益:中间投入品的共享、劳动力共享和知识溢出。雅克布斯(Jacobs)强调了多样化集聚在促进新思想产生方面的特殊作用[13]。卢卡斯(Lucas)进一步指出,城市在创新和学习方面的优势不仅表现在重大技术方面,也表现在各种技能和一般知识的产生、扩散与积累等方面[14]。杜兰顿(Duranton)等从共享、组合与学习三个方面概括了外部性产生的微观基础[15]。总体上,外部规模经济对应于米德(Meade)所提出的技术外部性(technological externality),作为生产函数的特殊形式出现[16],也是唯一因企业之间直接的相互依赖性而产生的外部性[17]。
与外部规模经济理论不同,由克鲁格曼(Krugman)、藤田长久等人发展起来的新经济地理理论(New Economic Geography)强调的是内在于企业的内部规模经济[18~19]。不完全竞争市场下报酬递增与运输成本的互动过程产生本地市场效应(home market effects)[20~21],即报酬递增产业在具有较高市场潜力的地区集聚[22],并且地区需求的上升导致产出更大比重的增加[23]。新经济地理理论中市场因市场潜力与集聚的交互作用而具有内生性,在循环累积机制上,克鲁格曼强调了人口和劳动力流动因素[24],维纳布尔斯(Venables)的研究则强调了产业内纵向供求关联的作用[25]。在新经济地理理论框架下,企业、消费者等主体之间的溢出效应在市场机制下产生,是一种间接相互依赖性,西托夫斯基(Scitovsky)称之为货币外部性(pecuniary externality)[26]。
集聚效应得到大量实证研究的检验。早期研究,如穆瑁(Moomaw)、田渊(Tabuchi)等都发现城市规模增长可以带来生产效率的上升[27~28]。金元(Kanemoto)等人的研究表明集聚效应在20万~4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最大[29]。中村(Nakamura)、亨德森、布莱克等同时检验了本地化经济与城市化经济的作用[30~32],亨德森发现外部规模经济主要来源于本地化经济而非城市化经济[33],但这种本地化经济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逐渐消失。雷丁(Redding)等对纵向关联模型进行了检验,发现需求与成本关联解释了国家间人均收入差异的70%、制造业工资差异的50%[34]。汉森(Hanson)检验了工资水平变化与市场距离之间的关系[35~36]。布雷克曼(Brakman)等在NEG框架下研究了欧盟地区工资的空间分布[37]。欧振中(Au)、范剑勇、刘修岩、刘长全、赫林(Hering)等用中国城市或产业数据检验产业集聚与生产率、工资的关系,也证实了集聚效应的存在[38~43]。
在集聚效应与人口流动、人口分布方面,克罗泽特(Crozet)、庞斯(Pons)、赫林等分别检验了市场潜力对欧盟和西班牙人口流动的影响[44~46],布莱克等分析了市场潜力对美国城市相对规模变动的影响[47]。帕特里奇(Partridge)等检验了集聚效应对加拿大城市人口增长的影响[48],也是所见为数不多的直接分析集聚效应对城市增长的影响的实证研究。总体来看,虽然集聚效应在主流理论中被认为是塑造人口分布与城镇体系的基础力量,集聚效应的存在也得到广泛研究的验证,但是集聚效应对人口流动和城市增长的实际影响依然缺乏充分的检验。在为数不多的研究中,结论也非完全一致。帕特里奇等人的研究表明,城市人口增长率与人口密度呈负相关,与城市初始规模呈正相关[49]。克罗泽特却发现,向心力非常有限,这些力量无法克服人口流动的障碍(成本),不足以导致快速的空间结构演变和中心外围结构[50]。
目前来看,还没有研究在集聚经济理论框架下检验和识别中国城市增长的驱动力量。长期以来,导致中国人口流动的地区差距有三个显著的外生来源:
第一,城乡分割导致的城乡差距,这为城乡人口流动积蓄了的能量;
第二,改革顺序与自然条件差异导致的区际差距,这为跨区域人口流动提供了能量;第三,政治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基础设施与寻租空间的地区差异,通过对产业布局的影响也会引起人口与就业的流动。相对于这些因素,集聚效应显得过于微弱。但是,依然可以预期,在城镇化由提高城镇化率向优化城镇体系过渡、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不断增强的情况下,集聚效应与传统力量的对比也处于变化之中。
一方面,多年的快速城镇化使得源于制度性差距的人口流动趋于减缓,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也有理由相信政治因素在城镇体系演变中的作用趋于下降;另一方面,集聚效应作为具有普遍性的基本经济力量,自始至终存在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环境更有利于其发挥作用。本文的目标正是实证分析集聚效应在中国城市增长中的作用,并比较区域经济理论强调的技术外部性与新经济地理理论强调的货币外部性的作用。
二、集聚效应框架下的城市增长模型
1. 单区域的城乡迁移
假设区域由城乡两部分组成,城市与农村代表性居民的效用分别为Vu和Vr,由于迁移成本的存在,只有在迁移前后效用差距达到一定程度时迁移才会发生。遵循普加(Puga)的研究思路,假设迁移成本x在[1,eδ]区间服从密度函数为f(x)=1/(δc)的随机分布[51]。一个代表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的概率为Prob(x
Mr,u=P?r,u=(1/δ)ln(Vu/Vr)Pr(1)
其中,Mr,u是城乡迁移人口,P?r,u是城市(乡村)人口变动,Pr是农村总人口。假设城市生产制成品为m,农村生产农产品为a,城乡居民对制成品、农产品具有不变替代弹性的CD偏好,以γ表示制成品在支出中的份额,城市居民面临通勤成本等生活成本,那么城乡居民的间接效用函数分别为:
Vu=q-γm,uq-(1-γ)a,u(wu-cu)(2)
Vr=q-γm,rq-(1-γ)a,rwr(3)
其中,qm,u、qa,u、qm,r、qa,r分别是城乡制成品与工业品的价格指数,wu、wr分别是城市及乡村的名义工资,cu是城市生活成本。假设制成品与农产品在城乡之间转移具有萨缪尔森(Samuelson)的“冰山”式运输成本τm和τa[52]。以制成品为例,一单位制成品从城市运往农村,只有1/τm单位能够到达(τm>1)。那么,
qm,r=τmqm,u(4)
qa,u=τaqa,r(5)
将式(2)~(5)代入式(1),那么:
P?r,u=(1/δ)ln[τa-(1-γ)(wu-cu)/(τm-γwr)]Pr(6)
假设城市制成品生产存在外部规模经济。虽然外部性的产生可以有不同的微观基础[53],但是,根据康博斯(Combes)等的研究[54],均衡工资(wu)通常取决于城市生产率移动因子(Bu)与城市就业规模(Lu),设为:
wu=BuLθu=BuPθuκθu(7)
其中,κu是城市总人口中就业人口所占比重,Pu是城市人口规模,θ反映了外部规模经济的大小。城市规模增长过程中,通勤成本(及其他与城市规模相联系的不合意因素)等生活成本也随之增长,劳动力的有效劳动供给将会下降[55]。设城市生活成本为:
cu=CuPλu(8)
其中,Cu是城市生活成本的移动因子,λ反映了外部规模不经济的大小。将式(7)、(8)代入式(6),那么:
P?r,u=(1/δ)ln[τa-(1-γ)(BuPθuκθu-CuPλu)/(τm-γwr)]Pr(9)
式(9)描述了城乡人口迁移及城乡人口规模的动态变动过程,影响这个过程的因素有集聚经济与集聚不经济的大小(θ、λ)、城乡人口规模(Pu、Pr)、迁移成本参数(δ)、产品运输成本(τm、τa)等。动态过程反映了城镇化的累积特征,人口集中会驱动进一步的集中,集聚经济越强,累积效应也越大。但是,两个因素会使城乡人口分布趋向均衡(P?r,u=0),即:①城市中集聚不经济的累积。
亨德森指出,城市规模扩张并达到一个很大的水平时,规模扩大对城市生活成本的边际效应大于对城市生产效率和工资的边际效应。因为城市规模与城市居民效用之间的倒“U”型关系,城市增长的自我累积过程也不是线性的,在达到临界水平后成为限制城市进一步增长的因素。②农业部门工资水平的上升。农村人口的持续转出将提高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在农业部门工资水平上升并达到临界水平后,也会限制城市进一步增长。
2. 多区域的区际迁移
在多区域的情况下,假设区际迁移由各地区代表性城市居民的效用水平决定。假设地区i和j之间的距离为dij,两地间人口迁移的成本x在[1,edij]区间服从密度函数f(x)=1/(dijx)的随机分布。E(x)/dij=1/dij2>0,迁移成本随着两地间距离的增大而提高,这与现实相符。遵循普加的研究,假设潜在迁移人口从i地区迁移到j地区的概率服从ρPu,j的泊松分布,Pu,j是j地区的城市人口数量,即流向大城市的概率更高一些[57],那么,从i地区到j地区的迁移规模将遵循以下动态过程:
Mi,j=P?i,j=ρ(1/dij)ln(Vj/Vi)PiPu,j(10)
其中,Vi、Vj分别是i地区和j地区代表性城市居民的效用水平
这个假设暗含了农村居民在本地城乡迁移与向其他城市迁移的比较。,假设其具有如下形式:
Vi=q-γm,iq-(1-γ)a,i(wi-ci)(11)
其中,qm,i是i地区制成品的价格指数,qa,i是本地农产品价格指数(假设各地区农产品价格指数相同,即qa,i=qa,j),γ表示制成品在支出中的份额,wi是城市居民名义工资,ci是城市生活成本。假设制成品的区际转移具有与距离正相关的“冰山”式运输成本τ,参照克罗泽特的做法[58],假设地区i和j之间的运输成本为:
τij=Tdijδ(12)
其中,T>0、δ>0。遵循藤田长久等的假设[59],i地区的制成品价格指数具有如下形式:
qm,i=[∑Rr=1nr(pm,rτir)1-σ]1/(1-σ)=[∑Rr=1nr(pm,rBdirδ)1-σ]1/(1-σ)(13)
其中,nr是r地区生产的制成品品种数,pm,r是r地区制成品的离岸价,σ是任意两个制成品之间替代弹性,(σ-1)/σ反映了消费者对制成品多样性的偏好程度。直观来说,由于运输成本的存在,偏远地方和制成品主要靠“进口”的地方,制成品价格指数更高。在名义工资相同的情况下,这些地方的实际工资就更低。市场潜力与价格指数恰好相反。典型市场潜力函数具有如下形式: mpi=∑Rr=1(Yr/dir)(14)
其中,mpi是i地区的市场潜力,Yr是r地区的购买力。显然,购买力加权的权数是距离的减函数,偏远地区的市场潜力更小。正如克罗泽特所指出的,制成品价格指数可以看作市场潜力的逆函数[60]。那么,用如下函数表示制成品价格指数与市场潜力之间的关系:
qm,i=f(mpi)qm,i/mpi<0(15)
假设i地区名义工资wi和生活成本ci分别为:
wi=BiPθiu,iκθii(16)
ci=CiPλiu,i(17)
其中,Bi、Ci分别是生产率与生活成本的移动因子,Pu,i是城市人口,κi是城市总人口中就业人口所占比重,θ、λ反映了外部规模经济与外部规模不经济的大小。将式(11)、(15)、(16)、(17)代入式(10),经简化可得:
P?i,j=ρ(1/dij)ln{[f(mpj)f(mpi)]-γBjPθju,jκθjj-CjPλju,jBiPθiu,iκθii-CiPλiu,i}PiPu,j(18)
式(18)描述了区际人口迁移的动态过程,地区之间市场潜力、外部规模经济与外部规模不经济等的对比关系都影响人口迁移。此时,城市增长一方面产生技术外部性,另一方面通过对市场潜力的影响产生货币外部性,两方面外部性共同驱动城市增长的累积过程,同时外部规模不经济(拥挤效应)又发挥着限制城市过度增长的作用。
1. 计量模型
根据以上理论模型,本文将实证检验技术外部性、市场外部性等集聚效应与其他力量在城市增长中的作用,基本实证模型设定如下:
gi,t,j=β0+β1Ai,t-j+β2mpi,t-j+β3Xi,t-j+β4ri+β5μt+εi,t(19)
上式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t年第i市;j表示计算城市规模增长的时间跨度;所有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也都是j期滞后值;gi,t,j是t年i城市在过去j年中规模的增长;Ai,t-j是衡量技术外部性的变量。无论本地化经济还是城市化经济,都是与集聚的绝对规模相关,本文使用城市人口规模(UrbanPopi,t)来衡量。一些学者也强调了用密度衡量的集聚相对规模的效应[61~63],本文还引入城市人口密度(PopDensityi,t)指标;mpi,t-j是衡量货币外部性的市场潜力,参照布莱克等的研究,本文计算以距离倒数为权重的总人口(MP_Popi,t=∑r(Popr,t/dir),其中i≠r)来衡量市场潜力,该指标同时也与本文的核心问题城市增长相联系,反映了城市增长过程中的潜在人口供给;Xi,t-j是其他控制因素,除了集聚效应,城市增长还受到区位、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本文涉及的指标包括的变量有失业率、工业化水平、工资水平、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化程度等;ri是城市固定效应;μt是时间效应;εi,t是独立同分布随机扰动项。根据理论,技术外部性相关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非线性变化特征,故引入UrbanPopi,t、PopDensityi,t的二次方项。城市增长的路径依赖特征、控制变量可能存在的空间相关性、不可观测异质性等都可能导致城市人口增长率的序列相关性,为此,在控制变量中进一步引入城市规模变动的滞后一期变量,最终的实证模型为:
gi,t,j=β0+ρgi,t-1,j+β1UrbanPop2i,t+β2UrbanPopi,t+β3PopDensity2i,t+
β4PopDensityi,t+β5MP_Popi,t+β6Xi,t-j+β7ri+β8μt+εi,t(20)
2. 计量策略
本文选择j=1,即与前一年同比的城市人口增长率来衡量城市增长。集聚因素与控制变量全部选择滞后一期的值,以反映城市增长与初始状态的关系。由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年份城市增长率可能有系统性的差异,模型的控制变量还将包括年度虚拟变量。
在估计方法上,由于城市规模变动受到不可观测的城市固定效应的影响,城市间规模变动也可能存在空间关联性,固定效应模型比随机效应模型更合适[65~66]。但是,引入滞后因变量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会导致固定效应估计量向下偏误[67~68]。为此,本文将使用阿雷拉诺(Arellano)等以及布伦德尔(Blundell)等提出的系统GMM动态面板方法对式(20)进行估计[69~70]。由于系统GMM方法可以同时利用变量水平变化和差分变化的信息,它比差分GMM方法更有效[71],特别是克服差分GMM方法存在的弱工具变量问题。
就模型设定合理性与工具变量有效性来说,系统GMM估计的关键检验有两个:一个是二阶自相关AR(2)检验,检验的原假设是不存在二阶自相关,本文将报告ArellanoBond自相关检验的显著性;一个是工具变量过度识别检验,检验的原假设是所使用的工具变量与误差项不相关,本文将报告Sargan检验及对异方差更稳健的Hansen检验的显著性。
3. 数据与变量
实证分析数据是2000~2011年全国261个地级市共3132个样本的面板,数据全部来自历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市规模增长用城市人口增长率(GrowthRatei,t,j)来衡量。从图1来看,2000年以来,城市平均规模经历了稳定的增长,但增长速度趋于下降。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城市平均规模最大,平均增长速度也最快。在平均增速上,中部地区城市次之(见图2)。
图1城市的人口规模与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图2分区域城市的人口规模与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城市人口规模(UrbanPopi,t)使用的是地级市市辖区总人口;城市人口密度(PopDensityi,t)使用的是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度(市辖区总人口/建成区面积);市场潜力指标MP_Popi,t中的人口是各城市总人口,权重所用城市间距离是根据城市经纬度计算的直线距离;失业率(Unempi,t)是市辖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市辖区单位从业人数);工业化水平(Indi,t)是市辖区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RP的比重;工资水平是各城市市辖区职工平均工资(Wagei,t)的对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是人均城市道路面积(RoadPerCapitai,t)的对数。表1列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统计结果。 四、实证研究结果
表2列出了实证分析的结果。模型1报告了除时间因素外不含其他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2报告了以工资增长率和失业率为核心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3报告了含所有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4在模型3的基础上添加了城市市场潜力与是否属于东部地区
按照通常口径,东部省份包括京津冀鲁苏浙沪闽粤琼。的虚拟变量的交叉项。为检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模型5和模型6分别使用2001~2011、2002~2011年数据在模型4设定下进行估计。在不同模型设定下,不存在二阶自相关且工具变量有效,两个关键假设都高度显著地通过检验,表明模型设定与工具变量选择是合理的;集聚因素与控制变量的系数基本都得到比较稳定和显著的估计结果,仅有人口密度因素在模型5和模型6中的显著性与前几个模型不一致。以下基于模型4并结合稳健性检验情况,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
首先来分析各控制变量对城市增长率的影响,模型结果表明:①效用的比较是人口流动的基本动因,收入决定效应,估计结果表明工资增长率与城市增长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工资增长率
未加说明均指滞后一期。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市人口增长率会相应地上升0.059个百分点。②托达罗的人口迁移理论强调了失业率的重要性,失业率会影响就业预期与收入预期,进而影响到人口流动和城市增长。本文的估计结果支持这一论断,失业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市增长率会下降0.1个百分点,该影响在经济意义上也是比较显著的。③城市化水平越高则城市增长率也越高,弹性达到了0.2,原因可能在于城市化水平提高能带来更快的经济增长和更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而促进人口集聚。④城市增长过程中道路建设通过降低通勤成本等拥挤效应进而促进人口集聚,人均道路长度每增长1%,城市增长率会相应地上升0.015个百分点。
本文关注的是集聚因素对城市增长率的影响,根据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如下规律。
首先,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间存在“U”型曲线关系。LnUrbanPop的一次项与二次项都在1%水平上显著,二次项小于零。“U”型曲线关系的存在,意味着在城市人口达到一个门槛规模后,城市增长率将随着城市规模的增长而增长。按照一次项与二次项的-0.784和0.067估计值计算,LnUrbanPop的门槛值为5.851,对应的城市规模为347万,超过这一规模,城市增长率与城市规模是正相关的。
2011年,达到这一规模的样本城市有17个,占到样本城市总数的6.51%。也就是说,对大多数城市来说,城市增长率因城市规模增长而下降。由于这是集聚经济与集聚不经济相互抵消后的净效应,所以从技术外部性角度看,大多数城市在人口增长过程中,集聚不经济超过集聚经济效应,进而限制城市过度增长。对于超过门槛规模的城市,城市规模与城市增长率正向关系的出现,可能与这些城市的区域中心、行政中心的地位相关。2011年超过门槛规模的17个城市中,各类中心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等)占到了15个。
其次,模型1~模型4中,城市人口密度与人口增长率之间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在人口密度达到一个门槛值之前,城市增长率随着人口密度的增长而增长,超过门槛密度之后则随着人口密度的增长而下降,这个变化反映了人口集聚过程中拥挤效应的存在。按照一、二次项的估计值0.177和-0.011计算,LnPopDensity的门槛值是8.04,对应的人口密度是3120人/平方公里。但是,在模型5~模型6中,人口密度的一次项和二次项都不显著。
综合来看,我们认为人口密度对城市增长中的影响是不显著的。对此的一个解释是,近年在土地财政的驱动下,中国出现了普遍的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情况,人口(就业)密度的溢出效应和拥挤效应因此不能得到真实反映。
最后,货币外部性是驱动城市增长的重要力量。城市增长率与其市场潜力有显著正向关系,市场潜力每提高1%,城市增长率上升0.097个百分点。对东部地区城市来说,市场潜力每提高1%,城市增长率还将额外上升0.008个百分点。
正确认识城市增长动力是我国在市场机制下继续推进城镇化与优化城镇体系的基础。虽然集聚效应被认为是塑造人口分布与城镇体系的基础力量,其存在性也得到广泛验证,但是现有研究对于具有不同微观基础的集聚效应对人口流动和城市增长的实际影响依然缺乏充分检验。本文使用2000~2011年26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通过引入分别衡量技术外部性与货币外部性的集聚因素,运用系统GMM的动态面板估计方法,检验并确认了集聚效应在中国城市增长
城市增长是人口自然增长与人口流动两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本研究未剥离城市间人口自然增长率差异的影响。人口自然增长率主要与人口年龄结构、总和生育率、死亡率等因素有关,与本文强调的集聚效应可能没有直接关系。另外,根据前面数据比较,自然增长率对城市增长的影响比人口流动要小很多。从这两点来看,忽略人口自然增长因素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应该是比较有限的,但关于这方面的影响仍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一个方向。在此,也向提出这一问题的匿名审稿人表示衷心感谢。中的作用。
具体来说:
①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间存在“U”型曲线关系,但是大多数城市处于曲线的左侧,城市增长率因城市规模增长而下降。从技术外部性角度看,这些城市在增长过程中,集聚不经济效应超过集聚经济效应,进而限制城市过度增长。
②新经济地理理论强调市场临近中的货币外部性,结果表明,根据人口与空间距离计算的市场潜力是驱动中国城市增长的重要力量。
③城市人口密度与城市增长率之间存在的倒“U”型曲线关系,在统计上不显著,可能源于土地财政驱动的城市空间过快增长,使得与密度相关的技术外部性在促进作用和抑制作用上都不能得到正常发挥。
④传统人口迁移理论强调的收入预期取决于工资和失业率,结果表明这两个因素对城市增长也有显著影响。⑤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与城市增长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通过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缓解拥挤效应可以促进城市增长。
上述结论表明城市增长是多重经济力量作用的结果,并有三点政策内涵。首先,集聚效应作为基本经济力量,其对城市增长的作用是发挥市场机制在城镇化与城镇体系优化中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但集聚效应发挥作用仍有赖于市场环境的建设,特别是完善有利于人口流动、资本流动与区际自由贸易的制度。城市增长与城镇体系演变应是基本经济力量作用的结果,任何非市场力量带来的城市结构变动都可能引起资源错配,降低经济效益。
其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以缓解拥挤效应是发挥集聚效应促进城市增长作用的内在要求。货币外部性对城市增长具有更加持续的作用,而技术外部性的作用则受限于集聚过程中的拥挤效应,同等规模下,拥挤效应越大,技术外部性抑制城市增长的作用就越突出。最后,工资、失业率等传统因素的显著作用说明,创造就业、降低失业率以提高收入预期仍是促进城市增长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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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国家统计局通过人口统计得到的人口数据与实际的人口数据存在一定的差距,此种现象是在多个因素的影响下而出现的,主要包括可避免的人为因素和不可避免的根本性因素。为了降低城镇人口统计的误差,笔者通过国内的城镇人口统计范例来分析城镇人口统计不规范的原因,力求提高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以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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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化问题研究
有关部门会定期进行人口普查工作,进而掌握未来本地区的人口数量,然后根据预测的人口数量来寻找或制定合理的经济制度,力求解决人口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问题,并寻找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方法和策略。然而有关部门在进行人口普查的时候,存在着统计不准的问题,由于这个原因,造成依据错误的统计结果而制定的经济制度就缺乏适应性,不仅无法满足人们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还会降低经济的发展速度。
甚至会出现许多不和谐的现象,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对此,有关部门必须要寻找城镇人口统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用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以此来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城镇人口统计方面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所依据的主要内容就是城镇的人口数量。目前,我国的经济正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因而加快了竞争的激烈程度,城镇人口问题也随之显现。对于城镇管理者来说,扩大城市规模是他们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所以各个城市的管理者为了提高城镇化水平会产生激烈的竞争,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另外,统计部门进行人口普查时,由于不同城镇适用的统计概念存在差异,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变革,进行人口统计时的统计口径也会发生变化,因而降低了历史统计成果的保存价值,不利于后续管理者制定经济的发展战略,降低了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
一般来讲,国家统计局通过人口统计得到的人口数据与实际的人口数据存在一定的差距,此种现象是在多个因素的影响下而出现的,主要包括可避免的人为因素和不可避免的根本性因素。为了降低城镇人口统计的误差,笔者通过国内的城镇人口统计范例来分析城镇人口统计不规范的原因,力求提高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以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1)不同城镇进行人口统计时使用的概念的统一性较差。
对于城镇人口规模来说,主要由人口概念和空间概念这两方面概念组成。人口概念就是指城镇人口的种类,空间概念就是指城镇人口所在的区域。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可知,不同城镇在进行人口统计时应用的概念存在很大的差距,并且种类繁多,增加了统计的难度。
比如说,进行人口统计使用的人口概念由总人口、常住人口和若干个分类人口等概念组成,空间概念则由市区、中心区和规划建设区等组成,在进行统计时,如果将两种概念叠加起来,就会使得统计工作更加复杂,相关部门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已出台了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的人口统计工作中,仍然无法准确把握“城镇人口”这一概念,并且统计人员也无法正确表达城镇人口规模,因而降低了人口统计的准确性。
(2)进行人口统计时统计的口径不同。
统计局在进行城镇人口统计工作的时候,除了要使用种类繁多的统计概念之外,还要明确各类人口的统计口径。然而根据我国历次的人口普查资料可知,进行人口统计的统计口径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以暂住人口为例,某些地区将暂住时间为三个月以上的作为暂住人口,二某些地区却将时间定为半年以上或一年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统计局进行的历年人口普查数量的可比性将降低,城镇管理者也不能正确了解本地区人口规模的变化情况,因而制定的方针和政策的适应性就会降低,不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1)实现不同城镇进行人口统计时运用的概念的统一。
在进行城镇人口统计的时候,要想提高统计的正确率,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概念混乱以及概念不合理使用的现象,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必须要对一些常用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明确这些概念应用的情景。举例说明,城镇总人口、中心城区和常住人口等常用概念必须要进行正确的界定或划分。
另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速度较快,如果采用传统的按户籍登记地点来界定城镇人口,就是失去人口统计的意义。以深圳这个经济发达地区来讲,此地区的外来人口较多,外来人口返回原籍的次数较少,为了准确表示城镇化水平,统计人员可以根据人员的居住时间来确定成镇人口的数量。
(2)实现城镇人口统计中统计口径的一致。
要想实现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化,有关部门必须实现统计口径的一致。对于我国来说,导致人口统计中城镇人口规模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暂住人口的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对此,国家统计局已经更改了人口计算所使用的方法,要想提高人口统计的准确性,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大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
在具体的人口统计工作过程中,统计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清楚城镇人口限定范围,然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口径的下统计城镇常住人口数,进而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城镇管理者指定的方针政策的科学合理性,以此来加快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最终提高我国的整体经济水平。
四、总结语
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能够对城镇制定的方针政策产生严重的影响,为了进行正确的人口规模预测,提高相关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关部门必须要实现不同城镇进行人口统计时运用的概念的统一以及实现城镇人口统计中统计口径的一致,进而提高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为城镇管理者提供科学管理本地区域的依据,从而解决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实现经济的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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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人口老龄化会给整个社会养老体系带来沉重的压力。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民养老问题前瞻性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民养老问题前瞻性研究
时至今日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广受社会关注,其可能的发展形势、影响以及应对之策也逐渐得到了广泛的研究[1-3]。面对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社会关注的最大问题莫过于养老。而这个问题在中国却又存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是城市层面的,另一个是农村层面的。
几十年以来特别的发展模式使中国社会面临严重的城乡割裂,任何问题可能在农村与城市都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而恰恰,在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之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并且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但同时却又不能真正定居城市。这带来了两个问题,其一是致使农村社会普遍成为老人社会,其二是这些未能定居城市的农民工以后的着落在哪里。
由此可见,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农村确实较城市严峻且复杂。用更为专业一点的话来说即中国社会人口的老龄化状况不仅呈现未富先老的特点,而且还存在着严重的城乡倒置。未富先老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潜在负面影响,而城乡倒置又使这一问题在农村尤为突出。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目前的情况下对农民养老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期在问题真正出现之前做好充足的应对准备。
有鉴于此,本文将采用内部视角,从农村老年人口面临的养老现实困境出发,并结合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对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研究将采用案例陈述的方式试图尽可能全面地展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可能遭遇的问题,因此在个案的选择上本研究不要求代表性,而是寄望于将这一问题可能的各个方面展示出来。本文只做问题的展示,并不探讨对这些问题的具体解决之策。
在结构上,本文将根据农村老年人口的特点将个案分为两大类,其一是有关当下“留守老人”的案例,其二是有关第二代农民工的案例,即随年龄增大而可能成为“留守老人”的案例。同时本研究所选个案的来源并不拘泥于一时一地,而是尽可能将自己调查或者公开出版物上出现的个案集合起来,这样做的目的还是如前所述尽最大可能展示老龄化背景下农民养老问题的各个层面。
所谓留守老人,在某种程度上不过是空巢家庭的另一个称谓罢了。只是空巢家庭这个概念的涵义更广,任何一个核心家庭在子女长大成人后只要子女长期离家也就成为了一个空巢家庭。而所谓留守老人则不过是农村空巢家庭中的老人而已,农村家庭的子女进入城市并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而造成老人“留守”家园。如果要下个定义的话,似乎可以这样来界定:常年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 年龄不低于60周岁的农村老人,且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常年不在身边者。那么这样一个群体在养老方面会面临哪些问题呢?
案例1:年近八旬的庄稼汉
张老汉生于上世纪30年代,至今已年近八十,老汉家里有3个儿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3个儿子相继南下广东打工,其中小儿子通过努力在2005年左右终于自己翻身成为老板,在虎门自建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制鞋厂。鞋厂的收益相当不错,张老汉的另外2个儿子也放弃了原来的工作而进入其三弟的鞋厂。但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家境富裕、儿女孝顺团结的家庭中,张老汉却一直未放弃农业生产。虽然张老汉的3个儿子曾多次劝其父母放弃耕田转而到城市去与他们一起生活,但每次都遭到老汉的强烈反对。(访谈时间:2012年7月)
通过案例1的描述其实可以看到:首先是农民的养老诉求较低。从单个个案得出的结论并没有代表性,实际上,陈文娟[4]曾以规范的问卷调查方式对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进行过专门调查,并指出农村居民的养老预期总体并不乐观,对养老问题的担心较高。遗憾的是其调查主要是针对中年农民,缺乏对老年农民的调查。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在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中虽然养儿防老具有很强的正当性,但现实中年老一代对年轻一代的要求却绝非不讲人情。在多地农村的调查中笔者亦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很多农村的老人与子女分居住在低矮的“老屋”当中,其生活水准明显低于子女。
但就是这样的老人,对生活的满意度并不一定就低。反而,只要生活能维持正常的一般标准,做父母的更希望子女过得比自己好。这样,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即农村老年人认同的标准低于社会认同的养老标准[5]。如此一来可能伴随而来的问题便是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同度较低。笔者当然不认为既然农民本身的养老诉求较低就应该因此而设置较低的社会保障标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提高农民的养老意识。
其次,农民对作为财产的土地的认识是影响其养老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因此,即便是家境颇富的张老汉也一直不愿意放弃种田。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早已为学界所认识,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该从哪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有人因此而强调维持当下土地制度的重要性,也有人强调土地的社保功能阻碍了土地正常经济功能的发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农民“恋土”而不愿离开土地,无非是因为心忧离开土地后生活没有着落或者说“保障”,以至于不论土地收益高低,在未寻得城市立足之前是很难愿意弃土离乡的。之所以需要土地担当社会保障的功能,不过就是因为与城市里的“单位人”相反,除了土地之外很难说还有什么可靠的依赖。这一点即便是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医疗与社会保障的今天似乎依然如此。
实际上,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即老年农民表面上看来是因为观念落后而出现不愿意参与社会养老并且对自己的养老状况也不甚在意,其实际反映的还是他们对子女有无真正稳定生活的担忧。这种观念或许显得陈旧、保守甚至于在很多激进的人看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是无论怎么说,不可回避的一个事实却是如果不能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建立稳定事业以及获得稳固财产的可能性,而仅仅是企图将适用于城市居民的社保体系扩展到农村的话,这样的做法可能并不讨好。毕竟,从个人的角度而言生活最大的保障只在于所在家庭是否建立在一个稳定的事业基础上。
留守老人是现阶段已经进入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那么比他们更小的一辈,即现阶段年龄在50岁边缘到60岁之间的农民(学界通称的“第一代农民工”)则是可能很快就要成为“留守老人”的一代。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5278万人,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首次突破3600万。然而,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140万人,占比只有16%。尽管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4岁,50岁上下的人似乎仍未嫌老。但是作为主要在工厂或工地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工而言,进入50岁以后显然意味着进入了一个体力衰退的高峰时期。那么这个群体面对的又是什么呢?
案例2:超龄务工者老谢等
59岁的谢国万说,64岁的老伴身子不好,去年得了一场大病还动了手术,如果在家陪老伴不去打工,就断了家里的生活来源。为此,他很纠结。谢国万是开县团凤村人,36岁开始外出打工。自2009年始,早报记者已连续5年采访了谢国万,每年春节他都在纠结“走还是留”,但在吃完元宵节的汤圆后,他最终都扛起行李,坐上了南下广州的客车。5年来,打工所得占谢国万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在攀升,2012年已高达90%,若停止打工的脚步,就只剩下960元/年的养老金,1000元/年的低保,外加500元/年的土地收益(算上其爱人1000元/年的低保,两人一年的收入只有3500元),根本难以维持夫妻俩的生活。为此,年近六旬的他还是想着咬牙再赚几年100元/天的苦力工资。 (《东方早报》2013年2月26日)
如果说对于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而言,养老最大的障碍在于观念问题的话,那么对于这些50多岁的老农民或农民工而言则面临的困难要多得多。他们一方面面临自己事业的转折,即到底是回农村还是留城市的两难选择;另一方面对于他们中的大部分而言,子女的问题可能仍远未解决。对于这样一个群体,如果连最低的“社会保障”都没有(事实上大多数确实没有)则显然有失社会公义,但如果说只要提高其养老标准,每个月多发点保险金就能解决其“保障”问题,这恐怕亦只是天方夜谭。
面对老龄化问题,中国的城市与农村可能存在完全不同的状况。城市或许还真能像一些乐观的海外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城市化发展至少不会因为老年人口而面临主要资源匮乏。相反,它们很可能会用一群活跃的或相对活跃的老年居民,能够并且将为城市社会做出广泛的贡献而非依赖于城市。”[7]相比之下,第一代农民工的工作年龄即便再往后推延5年,在自身并无稳定事业又缺乏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要使他们在社会生活甚至于消费领域变得“活跃”或“相对活跃”怕也只能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罢!
对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发展趋势,杨青哲在其博士论文中做过详细的估算。他以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关于农村人口的相关数据做基础,预测了未来40年(2010~2050)中国农村各时期总人口数、少年儿童人口数、劳动力年龄人口数、以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根据他的估算,即便是按照最高可能的总和生育率(2.3)进行推算,农村少年儿童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在未来40年时间内将保持递减趋势,在 2025年,65岁及以上人口数超过1亿,到 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达到峰值,约为 1.5 亿。40年乡村老年人口比重的变化,从 2010 年的 10.06%上升到 2050 年的 44.18%,共增长了36.33 个百分点。这一变化趋势必然导致社会抚养比的提高,杨青哲估计到2050年总抚养比将超过1。
很显然,严重的老龄化会给整个社会养老体系带来沉重的压力。只有将自我养老(即依赖自身劳动收入的养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方能缓解这种压力。这自然意味着要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建设,推广并发展现有的新农保制度,但围绕老年人自身的劳动力再发挥及家庭养老支持在农村而言却才是具有最终决定意义的问题,因为目前新农保制度的三大资金支柱乃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在大多数农村地区集体补助所依赖的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已名存实亡,而个人缴费情况也完全取决于家庭收入。而对于中国农民家庭而言,家庭经济最大的问题是无法积累财富,可以说这才是农民养老的死结。
因此,要加强农民的社会保障,最有力的举措还是在于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并且同时进行金融制度与土地制度的创新使得农民的财富可以积累起来。实际上近些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并试图进一步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构建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政策主张。然而这些问题实际上都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较为全面的解决,同时即便农民收入得以增加,但如果仍无法实现财富的积累,那么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问题仍将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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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则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确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理财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下,老年人若做不好理财规划,安度晚年将难以保证。本文梳理出老年人理财存在抗风险能力弱、规划不合理、理财不专业等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理财;安度晚年
【Abstract】In an ageing society, without a good financial planning, the aged can’t enjoy themselves. This article analyzes some problems the aged may have when making a financial planning such as poor ability to withstand risks, irrational planning, unprofessional planning and then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Key words】Ageing population; The financial planning of the aged; Secure old age
目前,世界各国面临一个共同的课题:人口老龄化。按照联合国的标准是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是65岁老人占总人口达到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60岁以上老年人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我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还在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预测2050年将突破4亿,老年人口占比将达31.2%,[1]我国将进入严重老龄化。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人口老龄化进程速度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不同步,我国已经进入典型的“未富先老”型社会阶段。近年来我国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而存款一直保持低利率,造成居民储蓄负利率,对以储蓄为主的老年人影响最大。“老有所养”是每个老年人对退休后生活的最基本要求,面对收入减少和养老费用的逐年增加的双重压力,老年人若做不好理财规划,安度晚年将难以保证。
1.1 保证安全性
根据“100-年龄”的个人风险投资比例法则,老年人的年龄越大能承受的风险就越低。再加上老年人年事已高,通过社会劳动获得大额收入的可能性很低,自身积蓄并不是很丰厚,退休金也相对有限,所以,老年人可以用于理财的资金并不多,一旦投资失败,会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因此,老年人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就至关重要了。
1.2 注重流动性
由于生理机能逐步衰退,意外、医疗保健等支出大笔增加,另外还有子女的婚嫁费用、应急之需的意外支出等,老年人理财一定要注重资金的流动性。做好投资预算,理性选择适合老年人的理财方式,切不可盲目追逐高收益,而将急用和日常家用的资金用于流动性差、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投资。
1.3 坚持分散性
老年人在留足生活日常开销及一部分应急款后,可以选择不同的理财产品。老年人理财要以一些低风险产品为主,如定期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对稳定的现金流入如退休金可做一些定投;可以把一些近期闲置资金作中期投资;对有一定风险承担能力的老年人也可购买一些债券基金等;而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且有丰富的炒股经验的老年人,也可以投资一些股票,即有机会收获高收益,又可以活动头脑延缓身体器官的衰老。对一些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的新潮老人,也可以做一些互联网理财。[2]
2.1 抗风险能力弱
老年人身体状况、生理状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衰退,其体能、精力都无法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自身积蓄并不雄厚,退休金又十分有限,收入增长下降,然而用于医疗保健、养老的刚性支出却在不断增加,所以老年人可用于理财的资金较为有限,抗风险能力弱。一旦投资失败,出现亏损,会严重影响其老年生活质量。
高难度的投资理财活动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对身体素质要求也很高,理财中盈亏的瞬间转换和业绩频繁的波动对老年人心理冲击巨大。盈利产生的过度兴奋和亏损带来的严苛自责都对老年人的身体和心理产生长期的、巨大的影响,甚至使一些老年人长期失眠,尤其对那些有高血压、心脏疾病的老年人造成的影响更大。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抗风险能力较弱。
2.2 规划不合理
老年人在投资理财方面属于极度的风险厌恶型,一方面在心理上难以承受本金损失带来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投资亏损也会严重影响退休的生活质量。所以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多以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为主,例如定期存款、国债等,而对风险较大的理财产品、基金、股票等比较排斥。例如有些老年人为了获取较高的利息回报,选择三年期和五年期的定期存款,但老年人由于年级大,身体变化难以预测,遇到疾病、意外等急需用钱的突发事件,这些定期存款未到期,取出来又只能按活期算,导致损失利息收入,根本没起到实际的理财作用。
2.3 理财不专业
理财知识系统博大精深,理财市场瞬息万变,理财工具多种多样的,不仅要有理论知识的学习积累和实战经验的摸索总结,还要有良好的悟性,才能在理财市场长袖善舞、游刃有余、应对自如,而大多数老年人不具备这一能力。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近几年才快速发展,理财知识更新很快,新的理财产品不断涌现,理财方式、渠道层出不穷,理财市场信息瞬息万变。老年人学习能力较弱,接受理解能力较差、反应速度较慢,这些都影响了老年人的理财技能的提高。
老年人理财服务也不够专业。国外专业的理财师选拔都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不仅要高学历,还要经过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才能上岗。国外的理财师都是行业的精英,受到社会的尊敬。由于我国理财师认证起步较晚,加上门槛较低,部分理财师其实就是业务员,只要有人脉资源,能够招揽客户,带来业绩就行,对学历、专业素养等都没有严格的要求。老年人在不专业的理财师的指导下理财,让老年人承担了巨大的风险。 2.4 易跟风
老年人由于年事已高,在生理上难免出现视力衰退,听觉迟钝,思维不那么灵敏,对于市场上瞬息万变的理财信息和资讯结束不全面、理解不到位。老年人理财往往缺乏主见,喜欢跟风,人云亦云。听说银行新推出国债,老年人一大早就开始扎堆排队购买;或是趁着买菜、逛街的功夫,逛到证券营业大厅看股票走势和变化,买卖股票经常是靠听小道消息;听业务员三言两语的片面介绍后,立马被购买了那些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甚至买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这款理财产品收益率高。
2.5 门槛高进入难
目前收益率较高的信托、外汇、券商集合等理财产品,均设置了较高的投资门槛,高门槛挡住了老年人理财路。如信托产品,一般每份投资起点为5万元;外汇理财每份最低为1000美元;人民币理财每份最低1万元。对其他投资者而言,这样的门槛并不算高。但对退休后收入有限,积蓄不多、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老年人来说,无疑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高的门槛。
3.1 树立积极的理财观念
传统观念认为老年人应颐养天年,理财这种事情不是老年人做的。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意识到“养儿防老”已经过时了,养老问题要靠老年人自己解决。现在社会年轻人自身压力大,赡养老人的能力较弱,还有一些年轻人成了啃老族。老年人的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甚至有些老年人退休后还打算要接济子女,要为子孙留下一笔财富。老年人的理财意识明显增强了。当然尽责的理财机构也有义务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走进社区,走近老人,为老年人提供舒心、简便的理财服务。
3.2 科学合理的理财规划
理财规划应包括消费支出规划、保险规划、投资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等方面。老年人首先是安排好当前自己的退休生活;其次是规划好未来的生活;最后是规划好家人的生活。可见,老年人理财不是简单的做一项划算的投资或者找到一个挣钱的项目,而是一个系统性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理财规划后,就要严格按规划的思路和步骤进行。老年人要将日常收支进行分类,切合实际地把各项生活安排好,各项开支要做到心中有数,切不可为了理财而节衣缩食。老年人可以通过建立理财账簿进行。理财账可分为日常开销账和理财备忘账两种。日常开销账分收入、支出、结余三栏,每月的收入计入收入栏下,支出记计入支出栏下,大额的支出要备注清楚事由。每日都要计清楚,每周汇总一次,每月结账一次,看看该月是结余还是超支,并分析原因。备忘账是把家庭所有资产分类加以记录,方便老年人保管和查找。由于老年人记性不好,所以备忘账很重要。
3.3 选择适合的理财组合
理财就是要实现财富的积累。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选择各类理财产品、各种理财手段,实现最优的增值。老年人要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合理分配可支配资产,满足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争取资产增值的最大化。
老年人理财要以稳健为先,首先要留足日常生活必需的现金,另外还要准备足额的意外和医疗等不确定的不时之需。因此,老年人最好以银行活期存款来满足日常生活的资金需要;以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存款等流动性较强的投资来准备不时之需;以开放式基金是不错的选择。大型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都是拥有丰富经验的投资专家,通过资产组合投资,降低了投资风险,获得较大的回报。理财期限主要以三个月至一年为宜,以保证资产的流动性。投资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应问清楚是否能提前支取及相关手续,如果提前支取可能造成的损失,自己能不能承受。
3.4 提升理财能力
老年人应有针对性地学习一些理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理财打好基础。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进行一些稳健型投资,将风险控制在自身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又可适当增加收益。切忌偏听偏信高收益的产品,或者盲目跟风。由于学习能力的减弱,短时间内大幅提高老年人的理财技能也是不太现实。老年人可以到正规的理财机构请专业的理财师帮忙,虽需承担一定的顾问费用,但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老年人一旦有理财的意愿,可以找自己信得过的理财顾问帮忙,制定出合理的理财规划。
3.5 合法保障自身利益
社会上关于老年人理财的民事纠纷比较常见,老年人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利益。老年人年事已高,对理财信息缺乏辨识度,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老年人这一弱点,误导甚至欺诈老年人,诱使其投资与本身需求不相符的理财产品,甚至造成老年投资者血本无归。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加大处罚力度,保障老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一般不太清楚理财专家介绍的理财产品的投资渠道、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等概念,但对理财资金的本金安全、流动性及年限较为敏感。理财师应该进行简明扼要的介绍,通俗易懂的讲解,具体形象的解释。理财师要负责任地为老年客户着想,关心老年客户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合理的理财建议。做好老年客户的理财规划需求研究,寻找老年客户的真实需求,深入挖掘其近期需求与远期目标,再推介其适合的理财产品,避免日后的纠纷。
3.6 尝试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是近年最热的金融话题,老年人对互联网理财这一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弱,但也可以尝试。老年人理财对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都有较高的要求,余额宝这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就能很好的满足。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够得到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像使用支付宝余额一样方便。余额宝本质是天弘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本金安全、风险很小,门槛低、流动性又好,收益率是活期存款十几倍,老年人可以适当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老年人通过互联网理财将成为一种趋势。
【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理财问题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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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各民族不断打破封闭,由相互闭塞到逐渐交流,由彼此隔离到密切联系,各民族人口空前流动,民族散居化越来越广泛。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趋明显。城市作为不同民族和各种文化的主要交汇点,是民族关系问题的主要引发区。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与城市民族关系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对城市的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加深了各民族文化的广泛交流和联系,促进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发展。然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也使得城市民族工作复杂化,对城市民族关系造成了很大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城市民族关系的突出矛盾与焦点。文章通过对广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民族关系的调研,阐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并对如何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关系进行探讨。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民族关系;民族工作
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生活于边远闭塞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向较发达地区与城市流动,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渐突出,城市里民族成分和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猛增长。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其开放的发展观念与发达的经济水平,对各地域、各民族人民都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因此,广东成为一个典型的外来少数民族接收大省是必然的。据统计,到2012年底,广东56个民族成分齐全,少数民族人口约310万,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250万,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和各大中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入,必然对城市社会产生影响,如民族关系主体多元化、需求和诉求多元化,民族间交流交往频繁化等,最终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新的内涵与挑战。本文以广东省为例,阐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具体影响,探讨应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
取百度百科的定义,民族关系,即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的相互关系。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是受时代发展和社会性质制约的,也是与当时要解决的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及解决的方式途径联系着的。[1]城市民族关系,即发生在城市区域范围内的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的相互关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必将改变城市民族关系的内涵。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城市民族关系的新增主体甚至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逐渐成为引发民族关系的重要主体。有研究者指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在引发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最活跃、最敏感的位置上。”[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积极与消极两个层面。
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使民族之间的接触和交往日益频繁,加速了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与学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把各族文化带入城市,极大丰富了城市的文化内涵,加深了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劳动力与消费者进入城市,亦为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与力量,并扩大了城市消费市场。总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加速了城市的多民族化进程,丰富了城市文化,繁荣了城市经济,加快了城市发展,有益于推动与巩固团结友好的民族关系。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也导致引发民族问题的触点增多、燃点变低,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新的挑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城乡、异地、跨民族三重流动的主体,迅速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导致城市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不同传统在相互碰撞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和隔阂,有可能造就民族间关系的不和谐以致紧张。城市多民族化趋势和少数民族流迁人口的增多,使城市民族关系在我国整个民族关系中具有越来越突出的位置。”[3]
据统计,至2012年底,广东省有少数民族人口约310万,比2000年增加190万,12年间增长了3倍,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310万少数民族人口中,80%是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80%分布在城市,80%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各大中城市。三个80%对广东省的城市民族关系造成极大的冲击,使广东省城市民族关系日益繁杂化,主要特点呈现如下: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促进了广东城市与民族地区的双向发展与改善
各族人民进入广东各大城市,使得广东城市文化多样性得以加强。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城市里汇集,各民族之间在语言、服饰、饮食、娱乐等方面进行着有形无形的交流与碰撞,极大丰富了广东城市文化面貌,为广东城市文化的繁荣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据调查,广东省各大城市,随处可见各民族特色的食品、农牧产品、工艺品等,一些以少数民族特色风味为主的餐饮业在广东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广州,就有 “清真拉面店” 约1500家,过去回族同胞在城里找不到饭馆的情况已不复存在。
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穿着民族服装,摆卖制作精美的民族饰品,深受市民喜爱。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更有一些城市大力开发民族文化旅游项目,把灿烂的民族文化搬进城市,进行表演与展示。如深圳市的民族村、锦绣中华等旅游景点,便是典型的民族文化荟萃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广东城市劳动、生活,与广东世居人民一起,共同建设幸福广东,促进了广东城市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而通过学习与交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从广东城市学到了先进技术与科学理念,改善了自身生活,开阔了眼界,反过来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与进步,形成城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存在的“双向不适应”,使其迅速成为广东城市民族关系的突出矛盾与焦点
“双向不适应”,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适应城市化生活与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和汉族群众不适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民族地区文化与广东城市文化直接而又频繁的接触、摩擦、碰撞,难免造成矛盾与问题,终至于影响民族关系的和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来自偏远落后的民族地区,又存在文化与价值观等多方面的差异,他们在适应城市问题上比一般流动人口面临更多的困难与挑战。而由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原本由粤地文化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广东又未做好迎接大规模民族文化冲击的充分准备,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短期内骤然增加,一些少数民族的民族特点与生活习惯未必能得到广东城市居民的理解与尊重。在广东,因为汉族居民把猪肉带入清真食店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另有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把家乡比较随意的生活习惯带入城市,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聚谈喧哗等。这些背离现代城市文明的生活、处事方式很容易引起城市居民的反感以至于发生摩擦纠纷。而城市居民的偏见与抵触,反过来又伤害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情感,由此造成城市民族关系的紧张。
二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适应城市管理规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在粤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其本身的不稳定性,大多没有固定门面,以流动摊贩为主。为了增加销售,他们多选择繁华路段进行摆卖,乱设摊点,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另外,由于在粤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事的多是小本生意,没有长期目标,也就不愿办理经营执照,给城市管理增加了难度。更有甚者,在交易过程中实行强买强卖,严重损害了少数民族的形象,破坏了民族之间的团结。据统计,2012以来,广东发生的二百多起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中,因流动商贩引起的,超过总数的30%,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管发生冲突的几率居高不下。
三是一些在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过分强调民族身份并以此寻求特殊待遇。由于社会历史等诸多原因,少数民族地区与城市存在着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差距,再加上自身条件的限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广东一般从事较为辛苦低薪的工作,与城市居民之间的落差越发明显,从而产生失衡心理。而与城市居民在语言、生活习俗、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又影响了他们与城市居民的沟通与交往,增加了他们融入城市生活的困难。刚来到广东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民族认同”成为他们在他乡找到依靠最佳的途径,族群分界与认同意识由此得到极度强化。加上对法制法规与民族政策的一知半解,遇事则往往以民族认同为纽带,抱成一团,相互声援与支持,甚至以民族身份进行非理性抗争。“部分民族成员为个体利益或小群体利益,如在城市拆迁、商业竞争、私人恩怨这些问题上,利用自己的民族身份,通过民族意识动员引发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
在城市化进程中利用民族身份谋取利益、利用民族冲突为个人寻求好处。”[4]在广东,遇事“情绪激动――聚众声援――上升为民族问题”成为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矛盾纠纷的固有程序。加上城市具有信息传播快,辐射性强等特点,当某一城市发生涉少数民族问题时,会很快传播到其它城市和地区,使问题更加敏感和复杂。2011年12月,佛山市发生一起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纠纷。起因是约10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佛山市区违规摆卖烧烤,不满当地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管理而产生对抗,他们拟采取的对抗方式是:联合珠海、东莞等地的同籍同族人员到佛山进行谈判,并故意违规摆卖,促使城管动手,进而以此作为导火索闹事,引发冲突后再组织游行与上访。此事经佛山市各有关部门的稳控措施得以调解平息,但由此可见,“民族身份”确实成为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寻求特殊待遇的“招牌”。
(三)城市民族关系渐趋和谐,但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应对方式未尽完善
广东历来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城市民族工作更是成为广东民族工作的重点。粤各级政府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对城市民族关系进行有效调控。比如颁布相关条例和法规,以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树立民族团结的意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体系,以切实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排忧解难等。在政府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加上城市强大的融合作用,广东日渐形成并不断巩固以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和谐为主流的城市民族关系。但是,民族关系本身并非一个永恒稳定的系统,尤其在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大、增长快,时刻影响着城市民族关系的动向。广东的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上的未尽完善也逐渐显现:
其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易遭不公平待遇,其正当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我国正经历着一个高速的城市化进程,这同时也是城市民族多元化的过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少量到极大规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构成复杂、居住分散、随时流动,必然会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因此,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城市管理人员,都会关注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给城市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认为他们破坏了城市的和谐有序。部分执法人员为保障城市的正常秩序,常常忽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导致管理过程中存在简单粗暴、侵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现象。这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管之间矛盾的高发几率可见一斑。“来自城市社会的偏见与歧视问题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常遇到的问题。
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固有的偏见以及来自城市的制度性歧视与非制度性歧视等等在很大程度上会引起群体性摩擦甚至冲突,将会严重影响到城市居民与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之间的相互认可程度,影响到少数民族人口之间的相对认可程度,影响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社会的认同,势必会产生民族关系问题。”[5]事实上,城市并不仅属于城市居民,它是开放与公平的,进入城市的人,就应该得到城市管理机制的保障。而且,矛盾的引发是双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引发城市问题的同时,必然也处于被动引发的位置。城乡平等、各民族人民平等,是处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的前提。唯有妥善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遇到的问题,城市民族关系才会达到真正和谐。
其二,在处理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时,为避免引发“民族问题”而不能坚持原则。前文提到,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往往以民族身份进行非理性抗争,把民事事件演化为民族问题,以此取得特殊待遇。与此相对,部分执法人员由于对国家民族政策缺乏了解,一旦遇到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便不能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往往采取无原则退让、“花钱买平安”的处理方式息事宁人。近年来,在全国多个城市多次上演的“切糕”事件就是典型例子。广东也常常发生以高额赔偿为最终解决方式的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事实上,这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一方面纵容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自我约束能力,另一方面损坏了大多数遵纪守法的少数民族人员的形象,最终只会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在处理任何事案件时,法律都应该是基本原则。准确定性,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与少数民族有关的事都看作民族问题。有了法制法规的约束,各民族人民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
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城市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的背景下,分析有利于城市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因素,消除阻碍城市民族关系发展的不利因素,建立良好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探讨构建城市和谐民族关系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笔者的一些思考:
(一)政府行为与民间行为真诚合作,共同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城市民族工作涉及面广,涉及人员构成复杂分散,若依靠政府单方面努力,很难使团结和睦的民族意识渗入每一个角落,形成一种社会风尚;若缺乏政府所搭建的良好平台,单纯的民间行为也难以形成榜样,得到推广。因此,促进政府行为与民间行为的真诚合作,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民族氛围。一是通过政府引导,建立少数民族自我管理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城市,急切寻找认同感,归属感,少数民族团体比单纯的城市管理部门能更好地为之排忧解难。因此,引导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会,能充分发挥这些社团桥梁纽带的作用,促进民族互助,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快适应城市并参与到社团中来,推动自我管理机制的健全。
广东省近年来建立的异地务工少数民族服务协会、少数民族商会、少数民族企业家协会等,对协调城市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管理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分散居住于城市各个区域,且如前文所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常被认为是引发城市民族问题的主体,因此,城市管理一般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侧重采用防范机制。事实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是城市的一员,也应在城市得到应有的服务,并参与到城市的管理中。若能通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的社区进行管理,为其提供服务与保障,并或吸纳为社区管理者的一份子,通过培养社区意识来培养归属感,能在心理上与实际行为上增强其安稳性,以此增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
2012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出台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积极推进各社区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搭建和谐民族关系桥梁。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通晓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感情和愿望要求,他们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且少数民族干部多为各个民族的优秀代表,在其民族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与亲和力,可以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中起到很好的引导、教育作用。在广东,少数民族干部经常参与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的处置,往往可以起到很好的调处作用。
(二)建立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的联络协调机制
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一个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主体之后,城市民族工作的涉及范围有了很大的扩展。“一个城市的民族工作的涉及范围不再限于本城市,还与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紧密相关。”[3](P57)很多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地的管理部门对各少数民族文化缺乏了解,对民族工作也缺乏经验,因而在处理与少数民族有关的事务时常常陷入困境。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政府则对本地区民族文化与社会风俗比较熟悉,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因此,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与新疆等十余个少数民族输出大省区驻粤机构举行定期座谈,共同探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方法。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也与少数民族输出地政府之间建立协作机制,通过两地的有效合作与探索,妥善解决了不少疑难事件,提升了城市民族工作水平,有效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发展。
总之,在城市民族工作内容发生巨大变化的形势下,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必然要求。广东省在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剧增、城市民族工作任务极其繁重的情况下,扎实做好协调民族关系工作,努力营造城市各族人民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共处的环境,虽仍有未尽完善之处,但和谐稳定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正在不断巩固和发展,树立了广东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接收大省的良好形象。
[2] 郑信哲.浅谈我国城市民族关系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6(3):10.
[3] 郑信哲,周竞红.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4):54.
[4] 郝亚明.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民族意识探析[J].广西民族研究,2008(3):18.
[5] 汤夺先.试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与城市民族关系[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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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空间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生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城市而言,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形体环境中最易识别的部分,是城市形象城市肌理的体现,是城市文明和文化特色的表现,是认识一座城市的重要“窗口”,它能美化城市环境、增强城市活力、体现城市特色。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究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建设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可以有效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塑造公共意识、促进产城融合,因而成为城镇化质量高低的重要体现。人与地、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的现代化"是城镇化质量的应有之义。据此评判,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建设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规划理念落后,供求矛盾突出;追求宏大平整,破坏自然肌理;割裂历史文脉,丧失文化个性;突出审美价值,忽视人文关怀;排斥弱势群体,加剧社会隔离等。据此,政府应把政策干预的重点放在四个方面,即挖掘私人资本与资源,构建完善的公共空间体系;增强文化自觉与自信,形成个性鲜明的公共空间;转变设计理念,强化公共空间的人文关怀;发挥非政府机构作用,建立公共空间的大众参与机制。
【关键词】城市公共空间 城镇化质量 公共意识 人文关怀 社会隔离
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有助于解决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文化缺失、社会隔离、公共意识薄弱、公共空间资源使用冲突四大城市问题,因而受到了城市、社会、政治等多学科的广泛关注。
西方学术界近年来在此领域的研究呈现出三个趋势:一个是公共空间的私有化以及对公共空间“公共性”的判定再次升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政策干预更倾向于为资本扩张服务,使得公共空间的私有化趋势愈发显现,表现为私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了许多原本属于公共领域的城市公共空间,广大学者出于对此现象的不安与忧虑而展开了多视角的研究。其代表人物有Madanipour,Calhoun, Ellin,Sennett 等[1,2]。另一个是对公共空间的关注从早期的“视觉审美”发展到对人与环境的认知意向、行为心理,以及实体物质空间同抽象的社会、政治空间之间内在联系的研究,其代表人物有布里格斯、伯曼、南希·弗兰瑟等[3-5]。还有一个是对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和开发管理问题表现出了新的热情。除了基于实践需要而开展的大量研究外,还特别关注非公共投资的私有公共空间(Privately Owned Public Space)的开发、规划及管理问题,从而不仅大大拓展了公共空间概念的外延,而且还为人们展现了公共空间的多样化生产机制与利用方式[6]。
国内学者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方面,城市公共空间的属性。随着西方城市公共空间理论传入国内,加之解决城市发展与规划中具体问题的需要,公共空间到底“是什么”就受到了普遍关注与讨论。总体来看,多数学者倾向于认为公共空间具有公共性(可达性)、开放性、多功能性等特性。当然,受不同学科背景的影响,大家对上述特性内涵的理解也有所不同[7,8]。第二方面,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关注的重点是公共空间的私有化(社会排斥性)、趋同化与功能单一化等问题。一般认为,规划过程中的“重物轻人”,以及受西方中心意识主导的现代化思想的支配是这些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转变发展理念,建立完善的大众参与机制则是促进城市公共空间合理建设的根本路径[9,10]。第三方面,城市公共空间与其产生环境的经济、社会因素的相互关系。主要从公共物品的角度探讨城市公共空间对社会分异的作用机理,以及城市公共空间的文化表达等。周春山等人的研究显示,公共空间(物品)数量与质量分布上的非均衡性会产生选择性滤出作用,从而使不同收入的群体形成居住分区。这种分区又会进一步扩大居民之间的社会距离、增强其疏离感,进而加剧社会群体分化的程度[11]。柳立子则把民国以来的我国城市公共空间文化表达分为三个阶段,并指出目前的城市公共空间文化特征不鲜明[12]。也有学者关注于城市公共空间文化的经济价值,认为城市公共空间建设与发展除了要尊重城市的历史风貌和体现地域特色,更重要的是要创新城市文化,助推创意产业发展[13]。
城市公共空间有“城市之肺”的美誉,其合理发展不仅能优化城市自然环境,也有助于实现“人的现代化”,因而是衡量城镇化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现有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研究,总体上局限于“物质和美学形态分析”,而缺乏对其背后城市发展背景的解读,尤其是缺乏从城镇化质量的角度审视我国城市公共空间问题。众所周知,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与此同时,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交通拥堵、防灾能力薄弱、重复建设与建设性破坏等“城市病”却越来越严重,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上述传统问题尚未解决,文化缺失、社会隔离、公共意识薄弱、公共空间资源使用冲突等新“城市病”问题又呈现加剧态势,从而阻碍了我国城镇化质量的提升。基于此,文章以城市公共空间与城镇化质量的内在联系为基础,从城镇化质量的视域全面检讨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试图为相关政策的科学制定提供借鉴与参考。
为研究需要,文章把城市公共空间界定为:具有实体形态,供人们日常生活与社会活动的室外空间形式,主要包括广场、公园、绿地、街道等。城镇化质量则通常用城市发展、经济发展、居民生活状况、社会和谐及城乡关系等指标来衡量[14]。作为城市构图重要节点的城市公共空间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的作用提升城镇化质量。
1. 提升生活品质
对一个城市的评价不能仅仅关注其发展速度,更应关注城市生活品质和市民幸福指数。良好的公共空间可以反映城市的精神面貌与文化内涵,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Kayden 认为:“具有良好公共空间的高密度城市空间要比没有公共空间的低密度城市空间更适合人们居住”[15]。
第一,城市公共空间可以满足公众不断变化的各种需要。城市公共空间是人们消遣、游玩与社交的重要场所,是人们融于自然、陶冶情操、理解文化与感受文明的综合性的生态环境,可以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塑造和提升人的文化精神品格。不同形态(点状、线状) 与质地(硬质、软质)的城市公共空间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和功能,满足城市居民对公共生活的需求。例如,广场既能供团体集会游行,也能供个人展示自我,既能满足人们对“动”的需求,也能满足人们对“静”的偏好;作为陆地与水体联结纽带的滨水区域(空间)可供人们观赏、垂钓、开展水上娱乐项目,同时水的灵动性和美好的意境可以让人们舒缓身心、涤荡灵魂。此外,公共空间是“城市之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堵、阳光遮挡、空气流通不畅等城市问题。
第二,城市公共空间为人们提供了交往交流的平台。尽管当今社会电子通讯手段多种多样,信息交流简便快捷,但仍然无法替代面对面的沟通。正如著名的城市学家Peter Hall 所言:“电子通讯没有取代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联系,它往往是面对面交往联系的准备,二者是互补的关系”[8]。城市公共空间为人们面对面的交往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场所,拉近了心理距离,增进了感情。
第三,城市公共空间在保障弱势群体身心健康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良好的公共空间可以最大限度地迁就人的行为方式,关注不同群体的社会需求,尤其是老人、妇女、儿童的需求,体现出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老人闲暇时间较多,但活动范围较小,妇女则偏好通过集体舞蹈的方式放松心情、锻炼身体,因而对社区或居住地附件便于交往的公共空间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儿童在城市公共空间与同龄人相互玩耍可以让他们正确认知自己、他人乃至所在的客观物质世界,有助于健全心智的尽早形成。
2. 塑造公共意识
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质量的提高必然包括人的现代化即人的素质与文明程度的提高。换言之,城镇化质量越高,人的素质也应当越高。人的素质可以用很多指标来评价,公共空间意识(即公共意识) 即是其一。公共空间意识是人们在公共环境活动中应该具有的公共意识,包括“公共秩序”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其主旨为:尊重他人即尊重白己,体谅他人即体谅自己,从而使所有人利益最大化。
鼓励和推动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是培养公共意识的基本路径。这是因为,公共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公民对个体自然性和私人界限的超越,所以不可能建立在自然情感与个人生活经验的基础上,而只能从公共生活体验中获得。也就是说,公共意识的形成需要具有参与公共生活的条件与机会,而城市公共空间是进行公共生活体验不可替代的载体。公共空间的核心是“公共性”,它是面向全体民众开放的、民众可自由参与的场所。在这样的场所参与公共生活会使人们逐渐发现个人与共同体的关联,即若要顺利开展公共活动就需要尊重与配合他人,只有如此,也才能实现自身利益。有了这种认知,就会逐步认同基于维护公共空间秩序而制定与实施的规范、制度乃至法律,进而形成公共理性并在公共生活中自觉遵守各种管理规定。久而久之,必然会产生稳定的公共情怀,把自己当作公共空间的主人,从而在公共生活中主动维护共同利益。这样,通过这种“认知-认同-践行”的递进式传递,人们的公共意识就会在公共生活中的潜移默化中形成了。
3. 促进产城融合
城镇化的关健是产业支撑,产城融合是衡量城镇化质量的重要指标。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第一,地理要素的空间扩散规律表明,人或者其他经济社会要素的扩散过程“并不一定(多数情况下完全不是) 按地理临近性,而是按区域(或城市) 的重要等级跳跃式扩散的”[16]。等级扩散是要素针对区域环境(社会经济条件) 差别所采取的应对策略。不难理解,公共空间品质较高的城市往往拥有较好的口碑,具有更大的竞争力,成为城市体系中等级较高的一环,有利于承接各类产业。
第二,人力资本是产业孕育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在现代产业发展中更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换言之,只要一个地区或城市拥有相当数量与质量的人才要素,产业的落地与生根就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一个区域是否能对人才形成集聚效应,其影响因素众多,但随着社会进步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看重区域的生活品质。如前所述,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会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从而对区内人才的外流形成粘滞力,并对区外人才产生吸引力,进而为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城市公共空间的服务性特征决定了其与城市产业(尤其是服务业) 在空间布局上的高度相关性,二者是良性的共生关系。尤其是城市公共空间作为最能反映城市文化特色和文化品味的重要部分,具有特殊的文化价值。这样的文化是在特定环境里由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是一个城市个性的体现,具有独特的竞争力,很容易产生品牌效应。其为先导性、战略性和支柱性的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土壤。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方面能够引致旅游产业规模的扩大,并促进其内部结构升级;另一方面,旅游产业还是一个关联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能直接或间接带动30 几个产业或行业的发展。此外,城市文化或文化产业还能够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从而形成众多的产业新业态。
尽管学术界对城镇化质量的内涵有不同认识,但人与地和谐、人与人和谐以及居民生活品质与思想素质提升必定是城镇化质量的应有之义。据此标准评判,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
1. 规划理念落后,供求矛盾突出
是否拥有数量充足、品质优良的城市公共空间是城镇化质量高低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城市公共空间短缺现象严重,远远不能满足公众生活的需要。一是绝对数量不足。近年来,我国各地“广场舞”引发的一系列冲突与矛盾很大程度上正是城市公共空间数量不足的体现。二是空间结构性不足。主要表现为中心城区或城市新区公共空间数量多、品质高,而城中村与城市郊区公共空间少、品质低。三是类型结构性不足。公共空间活动的主体具有多样性与差异性,这也决定了公共空间要关注不同群体的行为特点、不同群体的社会需求,尤其是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或者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然而,我国多数城市在公共空间设计时往往缺乏“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得一些居民活动的公共空间严重不足。例如,即使是城市公共空间数量较多的深圳也存在结构性不足的问题。深圳拥有各类公园近900 个,是全国公园最多的城市之一[13]。
同时,该市老年人所占的比例较其他城市要小。若仅就此而言,深圳公共空间的供求矛盾似乎很小,然而,作为我国最大的移民城市,近年来,不少年轻人的父母也来到深圳与子女共同生活,公园成了他们日常活动的重要场所,在许多人口密度较大的社区,城市公共空间短缺引发的矛盾日益显现。规划理念落后是导致我国城市公共空间供求矛盾突出的根本原因,而规划理念落后又主要表现为公众参与缺失。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公共空间从规划、建设到运行全过程基本上由资本利益集团与官僚精英掌控,民众少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在各个项目的决策方案中就很难体现公众的需求与偏好,更谈不上对公共空间运行的监督。如此一来,城市公共空间就沦为少数人展示资本、权力及其个人成果的牺牲品[17]。
2. 追求宏大平整,破坏自然肌理
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考虑所在地理环境的地形地貌、植被、水体、气候特点,应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自然景观与具有地方特色的建设材料,在保持整体面貌不变的情况下适度改造,实现公共空间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之美。但是,我国许多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是以严重破坏城市肌理为代价的。例如,把已有的山头推平,把湖泊、池塘、洼地、湿地填满,热衷于大广场、大绿地,而忽视了与公共生活关系更密切的中小公共空间的建设;一味追求公共空间的平整,而忽视了那种随势而建且更能展现自然之美与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公共空间的建设。这不仅让城市丧失了个性,导致不同地域、不同规模城市公共空间的高度趋同化,也成为城市内涝等“城市病”的罪魁祸首。这种状况形成的原因无外乎三点:一是长官意志主导的审美异化,即认为规模宏大、视野开阔、地表平整的公共空间才是美的;二是追求公共空间的政治作用,不少城市公共空间的兴建是为了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来访者展示政府造福于百姓的决心与取得的成绩,因而会一味追求“视觉冲击力”与“深刻印象”,忽视了人地和谐的构建;三是土地经济利益的驱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赋予所有行政区发展地方经济的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很容易把公共空间建设作为经济增长、财政增收的重要手段。显然,“削高填低”的造地行为可以带来更多“可用”的土地,受短期利益驱使的决策者或管理者在面对长期社会效益时往往会选择性失明。
3. 割裂历史文脉,丧失文化个性
有效延续历史文脉,充分表达区域文化是高质量城镇化的重要体现。作为城市象征的城市公共空间,是历史与现实相遇的地方,应具有特定时空条件下的文化形象与文化特征。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进步与人们价值观的变化,城市公共空间的文化内涵也会与时俱进,体现所处时代的特点、文化观念和审美心理。但是,无论城市公共空间如何变迁,都应当存在历史文脉的印记。换言之,城市发展中的建设成果、风俗民情,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等,都应该作为人们的集体记忆符号,在城市公共空间中留下痕迹。然而,我国城市公共空间普遍重物质结构、轻人文精神,重功能性、轻文化价值,使得城市公共空间丧失了区域与民族文化个性。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四:第一,对短期政绩效应的追求。在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尤其是上个世纪90 年代以来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大拆大建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加之政府对GDP 与“形象”的偏好,“短平快”的跟风式建设模式异常盛行,割裂了城市的历史文脉。
第二,城市规划约束功能不足。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城市规划从制订、建设、运营到监督都是由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操办,缺少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城市公共空间更多体现的是长官或设计者的意志和个人好恶,往往很难体现区域文化特点。第三,缺乏文化自觉。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决策者或设计者对本区域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了解不够,或者认识不到特色风物、历史遗迹、生产与生活方式以及人们价值观对公共空间形成的影响,更不研究所在城市的环境条件、空间肌理与历史文脉,打造出来的是“千城一面”的城市公共空间。第四,缺乏文化自信。在全球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受西方发达国家文化的强力侵入,同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从政府到民众普遍对自身文化身份认同感到焦虑,甚至对传统和本土文化产生怀疑,同时认为西方文化是社会优越性的象征,最终形成了西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文化殖民”,在实践中就表现为对西方文化的盲目崇拜、追随与移植,由此带来了城市公共空间的“西化”和“趋同”[9]。
4. 突出审美价值,忽视人文关怀
人是城市活动的主体,公共空间的营建要遵从人的活动规律、行为特点、普遍感受和实际需要。因此,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必须适应人的尺度、速度和舒适度,满足人对空间数量与形态的需求和偏好。然而,我国城市的大多数公共空间离这一要求还相距甚远。一是从尺度与形态上看,各个城市竞相建设规模宏大的政府行政广场、绿地、公园等,又多采用中心放射形态、对称轴线等几何图案形式,主要用于举行纪念和庆典活动,对人们的实际使用考虑较少,缺乏与人们生活联系密切的小尺度公共空间,更缺乏与公众活动相关的设施。例_F_鴦瘂如,城市广场缺少座椅,也缺少大型乔木和其他遮荫设施。二是公共空间的可达性不足。易达性是良好公共空间的主要特征之一。然而,由于缺乏规划设计的整体性考虑,很多城市公共空间(如滨水公园等) 与社区之间被机动车道所切割,降低了公共空间的可达性,使其难以发挥服务居民生活的价值,甚至沦落为城市的“布景”。三是对公共绿地的设计更多关注的是其绿化与视觉效果,而很少考虑人的空间参与性,有的城市公共绿地甚至禁止入内,丧失了城市公共空间服务人的本质。四是公共空间功能单一,城市公共空间要能为不同人群的不同活动提供需要的场所这就要求城市公共空间必须具有混合功能。然而,我国多数城市公共空间往往表现为某一种功能特别突出(如庆典功能),而其他功能不够明显甚至受到了压制(如文化功能、商业功能、人流的聚散功能等),因而不能满足人们对公共空间多样化的需求。
归纳来看,我国城市公共空间缺乏人文关怀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划思想错位。城市公共空间建设追求的不是服务于人,而是政府的“形象”与“面子”。因此,对于那些与民众实际使用相关度更高的因素如可达性、功能的混合程度以及空间活动的多样性往往缺乏细致的考虑,使得城市公共空间“橱窗化”现象愈演愈烈。二是经济目标至上对人性的压迫。长期以来,具有“经济人”特征的我国区域政府一直把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的目标,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往往会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因而很容易忽视公共空间规划中最为根本的人及其需求。同样的道理,公共空间的形态、尺度与价值更多体现的是资本的意志与利益,而不是公众的关切与需求。
5. 排斥弱势群体,加剧社会隔离
“公共性”是公共空间的首要特征,它应该具有广泛的社会包容度,能够容许社会各阶层共同使用。然而,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在运行中体现出较大的“社会排斥性”(Social Exclusion),即直接或间接剥夺了部分人的使用。这种排斥阻断了不同社会群体的正常交流,进而导致社会分异加剧。第一,城市公共空间数量与质量的差异引致居住空间分异。如前所述,与城市郊区或城中村相比较,多数城市的中心城区或新城拥有数量更多、品质更高的公共空间。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推高该区域的土地与房屋使用价格,因而成为高收入阶层的集聚居住地,而城市郊区与城中村则成为低收入阶层的生活区,从而导致不同收入群体居住的空间分异。由于受城市公共空间服务范围或便利性的制约,低收入人群很难获得高品质公共空间带来的价值。换言之,城市公共空间分布的非均衡性会间接导致优良公共空间对低端人群的排斥。第二,可达性不足形成的社会排斥。由于部分城市公共空间被机动车道所阻隔,可达性不足,很容易演变成为其毗邻居民的私人空间,对大多数人而言,这样的公共空间只不过是城市美丽构图上的一个符号而已。
也就是说,这种可达性不足的城市公共空间事实上会形成对多数人的排斥。第三,空间“私有化”形成的社会排斥。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我国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出现了巨大的“封闭型社区”,其内部拥有数量众多、类型各异的高品质活动场所,而周边区域却鲜有公共空间。但这些社区内的空间是不对外开放的,形成了对区外人群的排斥。事实上,“这种封闭型社区”已经成为“公共性”最危险的敌人”[18]。第四,空间“商品化”形成的社会排斥。当代城市过度的“商品化”使得公共空间往往以投资者的“安全回报”和消费者的“舒适购物”为主要目标,加之受社会等级观念和“美化”现实思想的驱使,往往倾向于通过所谓的行为限制等“硬性手段”,以及安置栅栏、安放相关提示牌(如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 等“软性手段”把不利于实现这两个目标的“人群”隔离出去[19]。这些人多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主要包括民工、小摊贩、街头艺人、乞讨者等。
1. 挖掘私人资本与资源,构建完善的公共空间体系
第一,牢固树立先进的公共空间规划理念,做好城市公共空间的整体设计。要根据城市功能、社区人口规模以及城市发展的未来需要增加公共空间的数量。第二,促进城市公共空间合理布局,避免苦乐不均。可以在公共空间数量与品质不足的城区通过重构的方式“植入”相应类型的公共空间。第三,引导构建完善的公共空间体系。一个城市公共空间应该是由大型、中型与小型公共空间组成的完整体系,且呈现“金字塔”型特征,即最上层是与公众生活联系较弱的大型公共空间,最下层是与公众生活联系最密切的小型公共空间。因而,要特别注重引导中小型公共空间的建设,防止“倒金字塔”型结构的出现。第四,充分利用私人资本建设公共空间。一般认为,城市公共空间是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应当由政府生产与提供。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受财力所限,政府难以包办也没有能力建设和维护全部城市公共空间,因而在实践中往往只会关注用于政治活动与政绩展示的大型公共空间(如集会游行广场等)的建设,而对那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共空间就会鞭长莫及。这样就使得城市公共空间类型趋向单一化,不利于不同尺度、不同地域、服务不同人群的城市公共空间体系的形成。改变这一局面的根本路径是:调整发展思路,以“市场主导”的新模式代替“政府主导”的旧模式,加快建立与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公共产品投入机制,鼓励、引导与规范私人资本参与城市公共空间的生产、维护与管理,从而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与公私分工协作的良性关系。在建设中,大型公共空间仍然以政府投入为主,中小型公共空间则主要交给私人资本建设与维护,同时政府要通过公众参与等手段对公共空间的运营进行有效监督。
2. 增强文化自觉与自信,形成个性鲜明的公共空间
一是决策和规划人员要充分认识与了解自己的地域文化,并建立文化自信,不能在全球化浪潮中迷失自我,一味追随与迷信西方文化及其表达方式。中小城市也不能盲目以大城市为样板,要充分体现自己的区域特色,防止文化个性的丧失。二是要保护城市公共空间文化形成的各种自然要素,如地形地貌、水文、植被与气候等,在城市规划与设计时要因地制宜、顺势而为,最大限度地维系空间肌理的原生性与完整性。三是促进城市公共空间文化在继承中发展。要切实保护好能体现不同发展时期历史风貌的文化符号,尤其是传承历史文化的标志物,如建筑、道路、桥梁,甚至砖石等,以增强居民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同时,积极吸纳因生产与生活方式改变而出现的时代元素,以实现城市公共空间文化的“多元与共生”。四是对传统城市公共空间予以有效保护与利用。针对传统公共空间的功能单一性与落后问题,要对原有空间在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注入新的功能,避免资源浪费与公共空间闲置。五是加强传统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公共空间是文化活动的载体,文化活动也会让公共空间更具活力。因此,应加强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为文化活动提供人、财、物等多方面的支持,推动公共空间与历史文化的共同发展。
3. 转变设计理念,强化公共空间的人文关怀
从理念上把城市空间设计的重点从美学价值转移到适用价值上来。在宏观层面,要减少功能单一、与群众生活联系较弱的大型公共空间的建设,而增加那些有助于提高城市人性化与宜居性的中小公共空间的配置。在微观层面,要为城市公共空间提供各种便利的服务设施,如室外座椅、饮水设施、卫生间、无障碍设施等,满足与尊重空间使用者,尤其是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及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
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植被与水系对公共空间产生的自然分区作用,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活动需求。同时,利用植被对声波的消减功能,降低公共空间活动对周围社区的噪音干扰。鉴于叶面大、分枝低、树冠低且密的植被拥有更强消除噪声的能力,建议在公共空间的周边种植不同类型的植被,合理搭配草木、灌木与乔木,并适当增加植被的层数与密度。进一步增加城市公共空间的公共性与开放性。取消所有公共空间的门票收费制度,恢复公共空间“公共性”的本来面目,同时做好城市交通体系规划,提高公共空间的可达性,增强公共空间与居民的联系,使其真正为居民生活的一部分。加强功能混合程度。除了在规划设计时避免出现单一功能城市公共空间外,还要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周边城区的功能多样性,从而为城市公共空间提供不同的需求主体。据此,要提高周围城市商业、居住、文化、旅游等功能的混合程度,防止_封闭性和单一功能社区的出现,警惕过度“商业化”和“精英化”(Gentrification)。
4. 发挥非政府机构作用,建立公共空间的大众参与机制
前述列举的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一定程度上是公众参与缺失的外在反应。多年来,尽管我国学术界一直强调公共参与的价值,但实践领域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表现为:要么没有任何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要么把公众参与仅仅停留在问卷调查、图纸展示等初级阶段。公众只是被动地接受与告知,没有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发言权。相反,在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都把确保公众利益优先权理念体现在公共空间开发、设计、建设与运营的各个环节。例如,美国早在“二战”前就通过“自下而上”的信息获取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地方公共政策和项目的制定与执行。上个世纪60 年代的德国,则在城市规划中通过“规划基层组织”、“多级对话程序”或“合作型民主”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决策[10]。
有效发挥公众参与在城市公共空间建设中的作用,必须把握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引导公众参与前期设计。城市公共空间不能只根据决策者或设计者的个人意愿来进行,而应当广泛吸纳公众的建议与意见,并使其体现在最终的设计方案中。这样,既可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也可以使政府的有限权力与公众责任实现有机结合。
第二,鼓励公众参与运营监督与管理。建成后的城市公共空间运行状况如何很大程度上依赖公众的过程监督。由于在前期设计中已经纳入了公众意见,公众必然有更高的热情参与公共空间管理,同时,公众熟悉公共空间设计时所制定的各种规范与目标,也有利于公众对公共空间的运行是否符合公众利益进行有效监督。政府在这个环节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有效监督,广泛搜集与获取公众的意见反馈,进而评估公共空间的运营状况并及时“纠偏”。
第三,支持非政府机构(NGO)发挥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桥梁作用。发育良好的非政府机构是现代公民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它不仅可以在政府决策与公众意愿之间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而且还可以承担公共空间运行与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已登记在案的非政府机构约30 万个,总支出不到GDP 的1.0%,较世界平均水平低了约4 个百分点,较发达国家低了6 个百分点[20]。根据发展水平,非政府机构可分为救助型、协助发展型、可持续体制发展型三个(类型) 阶段,我国的非政府机构总体上尚处于救助型阶段,并且鲜有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的非政府机构(大部分属于慈善和环保领域),起不到城市公共空间建设过程中的传导作用。据此,国家对非政府机构的干预政策方向应该是:积极培育、提升水平并且引导规范运行,以逐步健全城市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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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国教育的发展从来都是事关本国未来生死存亡的大题,对此我们应该有明确认识。审视目前我国的教育事业,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已成为我们无法忽视的难题,而随着我国组合式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目标的提出,积极探寻这些弱势群体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就成了全体教育者和相关研究人员刻不容缓的工作和任务。
(一)福利和社会福利
“福利”一词指向一种人类的美好生活状态,本质是人类满足需要后获得的幸福。若由国家建立制度帮助社会成员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福利水平,“福利”就演变成了“社会福利”。广义上的即国际上通用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公民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物品、机会和服务的制度,主要包括收入维持社会福利服务两种形式。狭义上的“社会福利”则是国家依据法律和相应的社会政策向部分或全部公民提供社会服务的制度,这也是当下中国对“社会福利”的界定。此意义上的中国社会福利包含于社会保障体制,针对的主要是三大困难群体:老人、困境儿童和残疾人,因此难以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和要求,亟待改革,也即构建目前已提出的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二)中国组合式普惠型的社会福利
1958年,美国学者威伦斯基和勒博在《工业社会与社会福利:美国工业化在社会福利服务提供和组织方面的影响》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两分社会福利类型:“补缺型社会福利”和“制度型社会福利”。前者重视家庭和市场的作用,后者重视国家在社会福利提供中的责任。对其另一种划分是“选择型福利”和“普惠型福利”,核心是:国家是采用家计审查还是公民身份作为福利提供的依据;部分还是全体公民接受;有无社会烙印等。这两种社会福利类型理论都属于社会福利制度的理念型。但在现实社会中,社会福利制度往往是以某种为主,其他为补充的多元类型。一般来说,“制度型”、“普惠型”社会福利水平要高于“补缺型”、“选择型”。据此,笔者认为中国原来实行的是补缺型社会福利。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原来的这样福利制度已不再适应,鉴此,2007年国家民政部提出,要建立“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制度,内涵是指国家提供社会福利普及到每个具有公民权的社会成员,社会福利不再仅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也是提高社会成员能力的方式。
(一)中国本土社会中的福利思想
中国自古代起就有着丰富的惠泽民众的社会福利思想,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社会福利的内容,这为今天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的发展拓宽了思路。
1.古代时期:《周礼》等文献中记载了大量重民、保民、养民、安民的社会福利思想。无论是关于大同理想国的设想,还是儒家慈幼、养老、恤贫邻里互助的思想,都是社会福利思想的萌芽。
2.近代: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众思想家通过批判与借鉴相结合的方式对中西社会比较研究,掀起了近代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社会福利思想的研究高潮。康有为设计的大同社会,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等。
3.现代:改革开放以来,每一次理论的升华都丰富着社会福利思想。从“共同富裕”思想的提出到“和谐社会”的构建,都为社会福利理念的发展创新提供了指导思想。“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就是建立在大同社会、民有、民享思想基础上的制度构想,是对共同富裕、和谐社会思想的践行。
(二)西方社会福利理论
威伦斯基、勒博提出的社会福利类型是直接支持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的理论。在福利国家经济危机之后的改革中,不少学者提出了新的社会福利发展理论,探讨新社会背景下本土社会福利发展道路,核心是强调社会福利改革发展必须适应本国的国情。中国在借鉴普惠型福利理论的同时加入适度元素,强调适应本土国情民情,强调社会福利与经济协调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需要理论
从某种意义而言,需要为本的社会福利目标定位是马克思的需要满足物分配原则的具体化,社会福利制度是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一种具体化制度。马克思在设计社会产品分配流程时把满足需要的社会分配原则纳入了分配体系:第一次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第二次则按需分配,有需要的人可依需要获得资源。马克思虽未系统论述社会福利制度,但他提出的分配原则是依社会需要建立的,物要按需分配。因此,以需要为本的社会福利目标定位实际上就是马克思按需分配原则的体现。我党自建立始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2007年做出的社会福利制度转型的决定,正是以马克思这一需要为本的思想为指导的。
随着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组合式适度普惠型转变目标的提出,我国社会福利要保障利益的群体扩大化,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变得愈益复杂。纵观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最亟待解决的主要是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一问题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内因:城市流动儿童家庭自身存在的问题
所谓的“城市流动儿童”是指,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涌入城市,由此带来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他们多是农村的富余劳动力,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的多是建筑业、服务业等技术含量低的产业的工作,大都工作时间长,收入低微且稳定性差。而城市流动儿童远离家乡,加之年龄偏小,自身难以独立,自然必须依赖于父母,于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面临的诸多困难也就自然的部分转移到了孩子身上。
首先,因外来务工人员多从事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的工作,在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他们因自身文化程度的局限,对子女的课业辅导非常有限。此外,有些孩子还要在功课之余帮助父母做家务,可利用来复习和预习功课的时间不足,难以对所学知识及时巩固,长期下去必然与城市孩子的学业成绩差距拉大。同时,外来劳务工者大都收入低微,工作不稳,难以对孩子的课外读物和辅导班乃至特长培训进行投资,导致孩子接收信息的渠道狭窄,不利他们的全面发展,对其后续发展造成难以弥补的欠缺。当然,城市流动儿童家庭自身还存在诸多问题,这需要随着社会自身的发展来改变。
(二)重要的外因: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不健全
城市流动儿童家庭自身存在的缺陷在短时期是难以得到较大改观的,所以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但令人痛惜的是,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在对这些城市流动儿童的基础教育保障方面一直存在着许多重大缺陷。
1.教育资源严重分配不均,“以流入地为主”的财政投入体制缺乏相关配套协调机制支持,权责不对等、规则不明晰且投入较低:这里的分配公平的教育资源主要是指受教育权和各种受教育的机会,即人人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在教育竞争面前都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但一直以来,我国城市对教育的投资远高于农村地区,城市的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远优于农村,这与我国的财权上交,事权下放政策不无关联。我国的福利支出主要由省级以下政府承担,这种福利支出责任机制对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政收入有限的地方政府而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经费是一笔难以负担的公共支出,且不少“流入地”政府对解决流动儿童基础教育问题可能会产生“洼地效应”(吸引更多进城务工子女入学会给城市的公共服务、财政支出造成压力)存在忧虑,投入缺乏积极性。而不同层级政府职责不明确,权责配置不合理更加剧了福利制度地区分割的局面,影响跨区域流动儿童平等的教育权。
2.城乡分离的二元体制使城市流动儿童入学受限,被排斥于城市教育体制之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长期形成了城乡分离的二元体制,进城务工人员长期在与户籍挂钩的住房、医疗、社保等方面被排斥于城市保障制度之外,因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按户籍分配,没有流入地的户口的外来儿童当然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这就意味着他们不能和城市孩子享受同样的良好教育。若想要接受城市教育,除缴纳正常的学杂费外,还需额外交借读费等,这让本就收入低微的务工家庭无力负担。因此,户籍是阻碍农民工子女享受城市教育的制度障碍。
(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明确的政府间教育责任分担机制
从当前来看,我国的教育支出比例占财政支出总体较低,这表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仍不足,导致“质高价廉”的公办学校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相对不足。所以,国家必须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比重的前提下,着重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责任,特别是在基础教育财政收支方面,应建立省级为主、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二)打破城乡户籍分离的二元体制,保证流动儿童享受与当地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
农民工子女之所以入学难有很大一部分是当前所实行的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管理体制造成的,只有尽快消除这一阻碍因素,才能真正实现农民工子女上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让他们受到更好的教育。流入地政府也才会重新制定合理的流动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收费标准,取消目前所必须缴纳的额外费用,从而减轻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三)家庭、社会、国家相结合,多途径扩大公益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问题凸显,反映出的城市教育供需失衡本质上仍是短缺问题。所以,除了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院校外,还需相关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义务教育学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质量、安全等条件,较多吸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民办院校予以补贴及相关政策优惠,以缓解进农民工子女基础教育服务需求紧缺现状。当然,家庭教育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务工人员应在工作之余给予孩子学习上应有的关心和帮助,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受教育环境。
(四)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进流动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法制化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我国所有公民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但因教育资源缺乏等问题,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基础教育还面临着严峻困境。所以,我们急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流动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以法条明确流出地政府和流入地政府对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的责任,同时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让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也只有将私立学校的合法地位写入法律,才能更好地引导管理这些学校的成长,以此真正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
总之,社会福利事关国计民生,教育发展事关民族兴衰存亡,而教育发展又是社会福利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要真正实现我国确立的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目标,解决好教育尤其是目前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所面临的困境,保证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到与当地孩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就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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