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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个体性社套本质市民社会组织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在历史唯物主叉的形成q-占据重要的地位,本文以个人与国家关系作为思维逻辑主线,立基于人的社会本质这一核0前提,来阐释这一理论。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在马克思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马克思正是从分析国家、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手,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法哲学,逐步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在这一具有深刻转变意义的理论中间,个人与国家之关系问题构成了以全人类的解放为己任的思虑的中心,即如何才能“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实现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使人过上真正符合人的本质的生活。
一
对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认识构成了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逻辑原点。他遵循“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把观察的视点放在具体的、现实的、实践着的人的活动上,指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正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中,在劳动中.人一方面与自然界发生联系,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获得了满足自身需要的资料;另一方面,叉与其他人发生关联,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开始了自己的社会生活,由此人才具有了社会属性。劳动是推动人自身完善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它不仅决定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也决定了社会性而不是生理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属性构成了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市民社会观的基石和最终价值归依。
既然人的本质是社会性,那么人的社会本性如何实现呢?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个人、市民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如何呢?唯心主义大师黑格尔站在国家主义的立场,认为家庭与市民社会是属于有限性的领域,它们从属于国家,两者对国家的关系是一种”外在必然性”的关系,国家成为它们的内在目的不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透过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迷雾,把头足倒置的东西叉颠倒过来,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才是国家的前提,是国家的真正的构成部分。它们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构成了原动力。因为人的社会生活总是从单一的血缘家庭开始的(当然原始的氏族社会除外)。由血缘、亲缘为维系纽带的家庭是人迈向社会生活的基地,更进一步地说,家庭本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生活本身就是社会生活,故它构成了政治国家的“天然基础”。
相应的,市民社会构成了政治国家的“人为基础”。在前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实际上是重合的,两者的边限并不清晰,政治上的等级也就是经济上的等级,反之亦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客观上要求政采取“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充当“守夜人”的角色.经济领域渐次成长为一个独立的领域,与政治领域分离开来,经济等级与政治等级的重合状态亦一去不复返。社会经济生活与公共政治生活形成了明确的界限。正是在这里,马克思认为黑格尔准确地把握了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市民社会的本质,论述“深刻”。黑格尔把特殊性与普遍性作为市民社会的两大原则:“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其中普遍性是以特殊性的独立为出发点的,其实,这也正是近代以来市民社会活力与力量源泉之所在。个人在私人的社会生活领域,尤其在经济领域,获得了充分发挥自己潜能的自由与机遇。人的自立性和自主性不断增长,使社会呈现一幅生机勃发的景象,这与中世纪那种禁锢人性,压抑自由的做法形成鲜明的对照,那时为了维护一种宗教、道德或政治上的秩序而宁肯牺牲掉社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相互联系的方面,即普遍性却是更根本的东西,个人目的的实现有赖于社会的一般条件,有赖于别人的互为目的的行动,个人的行为由此具有了普遍的社会的意义。虽然人的本性得以解放与张扬,但需要劳动、利益、分工等经济纽带把人们愈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了自己的社会本性。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市民社会是家庭的扬弃,是时代的巨大进步。
然而,进步之所在亦即局限之所在。马克思立足于近代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这一现实,指出了市民社会封闭的、利己主义的特性:作为市民社会一成员的个人的个体性反而成为其社会性的目的和主宰。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并未消灭这一矛盾,反而是以此为基础和当然前提。为了更大地实现人的社会本性,马克思在进行批判的同时,进而提出了人类解放的历史任务,明确了社会进步的方向。而这一切也是围绕个人的社会本质这一核心展开的。
二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是近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亦成为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主要事实前提。它正是政洽解放的直接后果之一。而政治解放的实质是专制国家制所赖以立基的旧社会的解体,“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它消灭了旧的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使财产、家庭、劳动方式等摆脱了政治生活的直接控制,成为独立的市民社会的组成要素,亦即社会性质的要素。而与此同时,政治生活亦获得解放,原先处于分散状态、与市民社会混在一起的政治要素被汇集起来。近代意义上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得以形成.由它统一行使普遍的政治职能,此一历程被西方学者称为“国家建设”(state—building),政治共同体成为强大巩固的独立领域。
这种双向分离运动使得市民社会成为个体性的私人领域,与人的社会本性发生了新的冲突。市民社会中维系人们之间关系的纽带是“非本质的外在的规定”,可以被个人所抛弃掉,其并不是与人的本质须臾不可分割的内生性的联系。它只是实现人的个体私利的手段,目的依然在于强固人的个体性。
“现代的市民社会是彻底实现了的个人主义原则,个人的生存是最终目的;活动、劳动、内容等等都不过是手段而已。”个人成为封闭在各自的狭隘圈子里的单子,政治生活,即类生活,与之绝缘.成为私人的异己存在,并与之对立。人的个体生活和类生活,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的矛盾也由此产生,人权则是这一社会现状最突出的法律表现,即表现为公民权与狭义上的人权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把人权做了广义与狭义的区分。狭义的人权是市民社会成员所享有的权利,诸如信仰自由、财产权、平等、安全等,它们正是资产阶级革命所大力宣扬的东西,追求的目标。通过对此类概念逐一的现实的考察,透过严整的字词的浮面,马克思揭示了资产阶级的人权实质。“可见,任何一种所谓人权都投有超出利己主义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人,即作为封闭于自身、私人利益、私人任性、同时脱离社会整体的个人的人。在这些权利中.人绝不是类存在物,相反地,类生活本身即社会却是个人的外部局限,却是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人权不但没有成为促使人们实现更大社会本性的手段,反而巩固了人的个体性,使个人的封闭的圈子更牢固。市民社会的自私自立性也决定了人权的自私自立性,也就决定了其历史局限性。
广义的人权还包括公民权。它是一种只有同别人一起才能行使的权利.其内容就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而国家是作为家庭成员和市民社会一分子的同一群人的社会本性发展的结果,是人的社会性得以实现的形式,作为国家成员与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在本质上应是统一的。“国家成员这一概念就已经有了这样的含义:他们是国家的成员。是国家的一部分,国家把他们作为自己的一部分包括在本身中。他们既然是国家的一部分,那末他们的社会存在自然就是他们实际参加了国家。……没有这种意识,国家的成员就无异于动物。”而实际的情况却是,在国家中,人是想像中的主权的虚拟分子,他失去了实在的个人生活,充满了非实在的普遍性。公民在国家面前,在法律上的平等,实际上不过是脱离现实物质利益的差异,撇开每个人的原来等级差别的完全幻想的平等。“但_从政治上废除私有财产不仅没有废除私有财产,反而以私有财产为前提。”政治国家的立法不仅不能消除财产差异在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影响,恰恰相反,它取消了其他非经济的差别(出身、等级),而确立了财产不平等在政治生活中的支配地位。形式上的平等巧妙地掩盖了实际意义上的不平等,公民权也就成为一种政治假象,对于一般群众而言,成为一种悬在空中的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
两者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呢?公民生活、政治共同体变成了维护这些人权的一种手段。公民权从属于狭义的人权,即作为自私自立的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公民成为自私人的奴仆,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所处的领域还要低于他作为私人个体所处的领域。这样,不是身为公民的人,而是身为市民社会一分子的人,才是本来的人,真正的人。一言以蔽之,整个资产阶级人权并未超出利己主义的个体性的范围,从另外的一种意义上说,反而成为实现人的社会性的一种障碍。而之所以会如此.正是因为市民社会是家的基础,国家和法只是自私自立的市民社会的正式反映。“现代国家既然是由于自身的发展而不得不挣脱旧的政治桎梏的市民社会的产物,所以,它就用宣布人权的办法从自己的方面来承认自己的出生地和自己的基础。”
三
那么,如何才能消除这种本末倒置的不合理状况呢?如何才能实现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个人与国家的统一呢?
马克思的回答是站在黑格尔论述的基础之上的。黑格尔把市民社会看作是个人私利的战场,个体特殊性的海洋,与政治国家的自在自为的普遍利益处于永久的对立面,他寄希望于等级要素来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具体的国家是分为各种特殊集团的整体;国家的成员是这种等级的成员;他只有具备这种客观规定才能在国家中受到重视。……个人是类,但是他只有作为最近的类才具有自己内在的普遍的现实性。因此,他首先在他的同业公会、自治团体等领域中达到他的对普遍物说来是现实的和有生气的使命,这些领域的大门对他是开着的,……包括普遍等级在内。”∞黑格尔把同业公会和地方自治团体以至普遍等级看作是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在其中相汇合的领域,是联结个人与国家的中介,并指出国家的真正力量有赖于这些自治团体:“国家在政治情绪方面深人人心和强而有力的根源就在公会精神中,因为在这里特殊物是直接包含在普遍物之内的。”∞这就是说,市民社会组织一方面忠实地代表了私人利益,而它同时本身就构成普遍事务,它本身就是内含于国家的普遍物。各等级选派代表参与到国家事务中去,形成与市民社会的等级相分离的政治等级,组成等级议会,参与掌握国家权力,尤其是立法权,它们与有组织的行政权共同起着中介作用,防止政权成为独断专行的暴政;另一方面.自治团体、同业公会和个人的特殊利益亦不致于孤立起来.个人就不致于成为盲目的、任性的、反对理性国家的群众力量。
可见,黑格尔认识到人作为伦理主体,必须要参加普遍生活,而现代国家自身是不可能提供足够的机会的,这样,他就用同业公会、自治团体等社会组织来弥朴这一缺陷环节。人们从这些组织中获得职业、劳动等赖以发展自己伦理生活的手段,并借以维护其类本质——自由意志。个人首先在这里过上了现实的伦理生活,亦即特殊性与普遍性内生性统一的生活。因此,它们成为国家民主制度的根基和维护个人自由的保障。对于防止主管机关及其官吏滥用职权来说,也“有赖于自治团体、同业公会的权能他更进一步地明确指出:“可是群众部分也应成为有组织的,……合法的权力只有在各特殊领域的有组织状态中才是存在的。”处于一盘散沙状态下的一个个原子式的个人是无力与强大的官僚机构相对抗的,只有组织起来,借助于社会组织,才能维护民主制度和个人自由。黑格尔无疑抓住了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基石,此即通过社会(组织)权力来限制政府权力的思想,为西方的限权理论开辟了一条崭新的路径。而如何限制政府专权和保障个人自由正是西方思想界永久的主题之一。
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无疑是赞赏的,这在他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把握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市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在l8世纪产生的,……真正的资产阶级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善于抓住事物实质的马克思为了更透彻地说明问题,常喜欢直接用事物的本质来界定出该事物。在实质意义上他把市民社会归结为杜会的经济结构,但并不排拒在一般的、普遍意义上把市民社会视为社会组织,即非官方的社会组织,并认为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在分析有关国家和法的问题时,应深人到大厦的底部——市民社会中,并尤其注意社会基层组织的变化。它们正是社会力量的承接者展示器,也正是它们构成了彻底的、无矛盾的人类解放的方法的重要部分。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宴质上也是市民社会自身的局限性,并只能以后者为原因和前提,而人类解放只能是市民社会自身内部的革命。“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做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0而这一历史目标的宴现,着力点依然在于社会组织,即“真实的集体”。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自由;同样,也只有在集体中,在有组织的状态下,个人才能感受到社会联合的力量,单个人的“原有力量”才得以展现,也才有能力维护自身的权利与自由;也只有在集体中,在组织体中,个人才能更大限度地过上普遍生活,即符合自己的社会特质的生活。各经济、社会组织是除家庭以外的、个人现实地参与社会活动、管理活动的主要基地,特别是在现代的只能是代议制政府的条件下,每个人都平等地参与到国家管理事务中去是不现实的,但是他们可以在社会组织中达到基本的普遍生活的实在性。可以说,正是市民社会组织成为连接和维系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的强固基地。
而这里隐含的一个当然的前提则是,这些集体必须是“真实的集体”。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国家等等只是冒充的集体,“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这里,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实质性的内容,决不仅仅是外在的表现形式。资产阶级国家只是把“普遍事务”仅仅当作一个形式而攫为己有,而实质上只是资产阶级用以维护其阶级利益的工具,是偏私的而不是真正普遍的。国家的利益作为人民的真正的利益,只是在形式上存在。作为个人社会本性实现的表现形式的国家反而成为与人民对立的东西,成为人的社会性实现的障碍。故此,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把等级代表制作为解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矛盾的观点是肤浅的,只是他为了逻辑体系的需要而从事物外部强自赋予其本身没有的意义,而实质上,“等级要素……是人民本身内部的对立面。政府和人民的对立通过各等级和人民的对立而得到协调。”各等级是脱离了真正人民的,是作为想像的人民而出现的,各等级不仅完成不了中介的使命,反而是矛盾的表征马克思指出的个人与国家统一的途径是斗争,变种种“虚幻的集体”为“真实的集体,即共产主义社会。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人民,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掌握政权,彻底地改造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在这样的集体中,普遍事务不仅仅只是在形式上,更是在实在内容上成为人民的事务,个人的事务,成为个体成员利益的体现者和维护者,个人求得了自身全面发展的机会和条件,也在此基础上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这类集体成为个人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的自由的联合体,并藉此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真正实践了“把人作为人”的诺言。这类集体成为个人充分展示其社会性的舞台,个体生括和社会生活对于个人来讲都是真正现实的,人从而过上了符合其内在本质的生括。到那时,国家亦将消融于社会之中,其与个人的冲突亦将不复存在。
纵观马克思的整个市民社会理论,一以贯之的始终是对于人本身的深切关怀。以人为逻辑起点,以人为最终的归结点,其主线则是对人的本质的思索,其间渗透着深深的人文情怀,“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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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主义在政治方面是个永恒的话题,那写好一篇民主主义的论文必然显得个人出色的能力,那么如何写好呢?下面请看下小编为您准备的一些优秀的民主主义论文范文。
“民族主义”,即指以自我民族的利益为基础而进行的思想或运动。美国学者汉斯·科恩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应该被看作是一种思想状态。”英国学者爱德华·卡尔认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和一个民族内部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
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初期和现在,我们在理论研究中视角总是转向国外,引进了许多国外的法律研究成果。实践中,立法者根据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将国外的法律制度大量转化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此这样做,就是希望中国的法治发展程度能赶上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然而,引进一项制度并不是像引进一项先进的技术能立即见效,西方法治发展历经几百年的历史,能取得今日的成功,也是他们长期实践摸索的结果。因此,西方的法律制度移植到中国后,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也不难理解。
所以,有学者就提出,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注重利用中国本土的资源,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笔者认为,这样的观点是中肯并符合中国实际的。就如在西方国家,人民是热于诉讼,而在中国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厌于诉讼(虽然每年的统计数据都表明诉讼量在增加,但是中国的百姓不到迫不得已不会诉讼,从每年调解结案可从侧面说明这一问题)。这样的传统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民族的习惯出发来设计具体的法律制度。所以,笔者认为中国法治建设的资源一只眼要瞄向西域,另一只眼更要看到自己手中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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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府际关关注管理的收益、权力及幅度。所以,府际关系实质上是政府间利益分配和权力配置的关系。涉及到利益分配的府际关系有自身问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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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方政府间关系包括基于上下级关系的纵向地方政府间关系以及各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横纵交叉的关系网络。改革开放后,我国地方政府间关系在竞争与合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地方保护主义和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失灵。对地方政府间关系进行法律重构的路径有修改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对地方政府间关系作出规定;制定《地方政府关系法》,调整地方政府间关系;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地方政府间关系作详细规定。
关键词:地方政府间关系法律重构地方保护主义
1937年,美国学者克莱德·F·斯奈德在《1935-1936年的乡村和城镇政府》一文中最早提出了“政府间关系”(IntergovernmentalRelations)这个名词。1953年,美国国会成立了“政府间关系”临时委员会。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行政学界才对“政府间关系”的含义进行了界定。1960年美国学者安德森立足于美国联邦制,指出政府间关系是“各类的和各级政府机构的一系列重要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我国台湾学者陈德禹将府际关系中的互动关系分为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静态层面中包含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和法规制度的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组织结构关系,和人事行政中所讨论的公务员彼此的职位等级关系等等。动态层面则包含了各级政府所共同扩张性功能的连接性行为以及政府追求目标与执行政策时,代表各政府部门的官员行为。
对地方政府间关系含义的界定,首先要明确,本文所指政府为狭义的政府,即行政机关。对于联邦制国家而言,“地方政府”就是指州以下的各级政府;对于单一制国家而言,“地方政府”是指中央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
我国学者林尚立认为地方政府关系是包括基于上下级关系的纵向地方政府间关系以及各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的横纵交叉的关系网络。其中横向关系包括平行的同级地方政府关系和交叉的不同级地方政府关系。地方政府间的纵向关系作为中央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延伸,更具有政治意义,相比之下,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在竞争与合作过程中显示出了经济意义。
综上,本文认为地方政府间关系是指中央政府以下的各级地方政府间利益博弈与权利互动的一种关系。本文研究的地方政府关系包括横向关系和纵向关系,如前述林尚立的观点。本文所研究之地方政府间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关系网络,是指各不同级或同级的地方政府间的沟通交流和往来联系。
由于府际关关注管理的收益、权力及幅度。所以,府际关系实质上是政府间利益分配和权力配置的关系。涉及到利益分配的府际关系有自身问题存在。
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形成一个统一区域经济组织,为有效治理区域性公共事务,解除行政区的经济发展迷局,有效地配置资源和发展经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是必要的,但是在合作中也有很多问题。
第一,地方保护主义。中国地方政府间的府际关系,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府际关系的延伸,改革开放后,一方面,省级政府向下级政府分权,向知识密集地区、沿海地区、交通便利地区分权,以带动全省、全市、全自治区的发展。因此下级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地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有所增加。29由于短视效应,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追求该地方的短期经济利益,放弃对于整个经济区域的长期规划,不合作成为博弈之后的理性选择。
第二,地方政府间合作缺乏统一规划。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战略缺乏统一性。例如珠三角地区,仍能发现在自身发展内在逻辑的驱动下,进行着相似度高的产业建设。各地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存在重复建设、规模不经济和浪费现象。产业结构趋同、无序竞争导致经济效益的损失。要共享区域合作利益,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就要积极进行统一规划、发挥各自优势,调整产业结构,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地方政府间合作制度化程度低。目前的地方政府间合作基本靠地方领导人带动,缺乏制度化的组织机构、议事、决策及协调机制。地方领导人的变动会影响到制度化程度低的地方政府间合作,原有的合作机制很有可能被架空。加之现有地方政府间合作基本停留在初级的会议磋商上,缺少可长期进行的成熟的合作机制,使得合作难以有更高的效率、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
第四,中央政府角色缺位。现在论及的虽为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但是,单一制国家的背景下,中央政府应该在地方政府间合作中担当协调者和政策供给者的角色,但是现有情况是在地方政府自主权增大的同时,中央政府角色缺位,在缺乏宏观制度供给的环境下,地方政府间关系难以长期有序进行。
第五,缺乏相应的法律与制度保障。我国《宪法》第89条规定:“中央政府(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决定。”我国宪法规定了各级政府的管理事务范围,但是没有规定地方政府间合作的组织机构、议事、决策及协调机制、权责划分、上级政府在地方政府间合作的角色等问题。
第一,重复建设问题。由于缺乏长期计划和区域规划,地方政府间进行着盲目的竞争。在本地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地方政府从个体理性出发,盲目上项目,出现了羊毛大战、生猪大战等100多种地区大战。如重庆和成都之间进行的产业竞争就出现区域内的重复建设问题。两地竞相出台优惠政策,争夺投资者。虽然重复建设并不必然有损于市场竞争,但是一定要把握在一定度上,否则就会出现产业结构趋同的后果。造成经济效率的低下。
第二,贸易争端问题。地方政府有时存在经济事务上的角色错位问题,常常直接干预到经济领域。在上述重复建设产生过剩的生产能力的情况下,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缓解压力,干预销售市场领域,针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价格、设定重复性检验、重复认证及设定特定行政许可等方式来限制地方之间产品的自由流通,来解决本地区的生产能力过剩问题。这必然引发地方之间的贸易争端。
第三,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失灵问题。在自身理性的驱动下,一些地方政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也导致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的失灵。例如,河流上游政府积极采取措施限制本地企业向河流排放污染物,投入大量的成本维护河流清洁。于此同时,下游地区就享受着上游地方政府治理河流带来的正外部效应,却不用花成本。这样长久以往,理性的上游地方政府也会针对河流治理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上下游地方政府对于河流的共同治理就会失灵。
第四,地方政府过度竞争问题。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发展,经常出台一些招商引资政策,在土地审批和税收上进行优惠。为了在竞争上获得更大优势,土地的出让价格往往低于其成本价、税收也会低于相应国家政策招商引资的底线。出现了以“门槛一降再降,成本一减再减,空间一让再让”为内容的“让利竞赛”。这种不惜成本的让利竞赛在吸引大量资金注入的同时,却没有考虑到地区间的整体福利问题。发展、竞争本无可厚非,但是发展和竞争的原初目的却被忽略,为了竞争而竞争,为了竞争而不惜代价,这无疑是本末倒置的。
对地方政府间关系进行法律调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又为公共管理所必须。地方政府间关系的非规范化非理性化运作,不仅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会阻碍社会的进步。协调我国地方政府间关系,抑制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需要发挥法律的作用,实现地方政府间关系的法律化、制度化、科学化。地方府际关系涉及国家横向及纵向权力架构,用法律手段调整府际关系,最重要的是遵循法的基本精神,尤其是公法精神。如民主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效率精神。民主,为人的主体性所要求。公正是法的灵魂。理性是法律之光。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地方府际关系,涉及到对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相关条款的修改,当然也需创设新的法律。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称地方组织法),在现有地方组织法基础上加设专章规定地方政府间的关系,规定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与竞争中应遵循的原则、进行协调合作的组织机构、议事与决策机制和具体操作办法、纠纷解决机制等。必要时提高立法层次,进行宪法修改,将地方政府间关系纳入其中,提供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宪法依据。
《地方政府关系法》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的基本原则,合作形式、合作组织架构、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要在《地方政府关系法》上有明确的规定,以真正实现合作的自愿、平等和互惠。该法还要规定解决地方政府间纠纷的具体程序问题,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平等的谈判及协商,保证解决问题的效率。要将中央政府的引导、监督、裁决的职责规定进去。该法重在将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的权责分配进行规定,为其分工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各地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机关为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在不违背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来对地方政府间关系中竞争与合作关系进行具体细化。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地方政府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地方政府规章中对规范地方政府间关系做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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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等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大量的服务、管理、建设以及生产等所需的技术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特别是随着小康社会建设的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更加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撑,这就需要地方发展与高等职业教育能够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样能够形成双向共赢的局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对于劳动者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现阶段,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不断地调整,需要能够高度匹配产业结构,以及大量高素质职业人才。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发展中的各个领域,都广泛应用科学技术,这更加需要高技术人才的参与。高等职业教育能够为社会发展培养出大量的职业技术人才,这迎合了社会发展的真正需要。地方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能够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保证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亟需大量的技术人才参与到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分割的局面,加快城镇化进程,保证城市与农村、工业和农业的良性互动,可以推动社会健康的发展。城市化不断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这些人缺乏专业技术,受教育水平有限,因此需要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的技术能力。
近些年来,科学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各种高新技术日新月异,层出不穷。现代管理制度以及新型工业的发展,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传统工业技术也在不断地改造发展中,这就使得现有的企业员工需要进行再教育,从而提高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为其接受再教育提供了场所和机会,从而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进而提高社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推动地方的经济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撑,教育设施,教学设备以及师资力量的壮大,教学环境的改善,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单纯依靠学校自身的投入,投入资金有限,难以真正的改善办学环境,甚至容易造成负债现象的发生,不利于学校发展。地方经济的发展,能够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改善经济条件,这样能够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撑,使得高等职业教育能够改善办学条件,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提高办学能力,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地方经济发展,能够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地方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不同的高等职业学校之间,既存在着合作,也存在着竞争。如果没有政策的有效引导,将造成恶劣的竞争影响,不利于教育发展。因此,地方经济发展,能够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之间进行有效地合作和竞争,形成良性循环。
教育的发展,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为社会培养出所需的人才。高等职业教育能够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出所需的各种类型职业技术人才,这不仅是地方经济发展得需求,也是教育发展的方向。因此,地方经济发展能够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例如,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出现了一系列的新兴产业,这就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其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方式,培养出新型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必须坚持以社会发展为导向,培养出大量的掌握了高新技术知识,具备良好实用能力的新型人才。
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能够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所需人才,从而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提供大量的人才支撑,提高地方的生产力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地方经济发展,能够为高等职业教育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营造出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促进良性竞争,为其提供正确的发展方向。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各个地方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都是大力支持的,这不仅与地方的实际情况相符合,也符合社会发展的新趋势。能够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快小康社会的深入发展。
综上所述,高等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是密切相连的,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能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大量高素质创新性的职业技术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其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地方经济发展能够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足够的财政支持,改善其外部发展环境。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做好二者的有机结合,能够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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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学者对新兴产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新兴产业发展对于优化我国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新兴产业由于其有较强的创新性,且处于生命周期的成长期,容易产生比较旺盛的产品需求,对经济增长有不竭的推动力。因此对扩大就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数量提高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切合我国现阶段发展实际,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长久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全球新一轮的经济发展大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其自身的重要使命,在我国现阶段发展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作用不仅体现在其对核心技术的掌握与前沿科技的运用上,更重要的是它要运用产业自身的优势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扩大内需,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和升级,2009年 12月,江西省率先在全国发布了第一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出,对江西省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过三年多的时间,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平稳高位运行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着不少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作为江西省未来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较好,对江西省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加。2012 年江西省全年实现地区产值 11583.8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占比重仅为 13.54%,还不到 15%。在《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2015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要力争达到 1.5 万亿元,经济总量占江西省的比重要提高到 60%。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大力发展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扩大产业发展规模。
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生产能力迅速扩张。2012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从 1 月到 12 月,累计同比增长幅度在 21.6%到 23.4%之间稳定波动,其中有五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加值增速高于江西省平均水平,这五个产业分别是: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光伏,文化及创意,绿色食品。2012 年实现利润增长的产业是:风能核能,非金属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半导体照明,绿色食品制造,生物及新医药,金属新材料产业。利润出现下降的产业是:光伏产业、航空制造产业和文化及创意制造产业。金属新材料产业的利润是 163.99 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8.4%。虽然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但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应采取措施防止产业之间的差距继续拉大。
江西省注重发挥资源优势,夯实产业基础,引导企业集聚,不断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布局,产业集聚格局初步形成。金属新材料产业大力打造“世界铜都”-鹰潭,加快建设南昌铜精品产业,同时把上饶、抚州、赣州发展为铜加工聚集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围绕南昌、景德镇、上饶、宜春、赣州来重点布局。半导体照明产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区域收入鹰潭、新余、南昌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74.08亿元、1385.04 亿元、1232.25 亿元,合计为 4391.37 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51.43%;而其它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为:4146.83 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48.57%。鹰潭、新余、南昌三地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收益较多,而其它地区从中收益相对少,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发展不平衡。
(一)合理引导规划,发展本地区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省内现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中选拔具有较强优势的产业进行优先布局,从全省的高度对这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进行总体规划,制定长期有效的发展规划,为属于同一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横向的竞争与合作平台,发挥产业内部互促力量,为实现并加强全省范围内的产业综合实力奠定基础。建立全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各市区初具规模战略性新兴产业联动发展,形成以大带小,大型产业重拳出击、深入拓展自身优势,小型产业稳步前进、逐步占领市场的省内战略发展格局。
(二)拓宽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战略与指导意义,但是由于其带有新兴产业的色彩,并且大多数依靠先进科技作为企业发展的支撑,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其具有投资额大,实现经济效益回报时间长的特点。又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发展还不成熟,因此对该类产业的投资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但是风险与机遇并存,要想实现产业的发展、经济的跨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是必要的,大量资金支持是产生重大科技成果的必要条件。
(三)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战略性新兴产业既具有高新技术产业所要求的科技含量,又包含新兴产业所代表的前沿性,因此科技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最重视的因素江西省依据本省具体情况,对本省未来的技术发展战略准确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此基础上,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从财政、金融、法律等方面对积极创新的企业给予优惠,对先进技术成果给予产权保护,充分调动省内各方积极性,同时为省内各种知识、技术交流创造机会,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大力推进江西省技术创新、技术研发不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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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在西方国家产生之初,其价值和进步因素并没有得到认可,相反,曾遭到普遍的批判;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西方国家政党与议会的关系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西方国家政党与议会的关系
议会、政党和选举制度被誉为西方民主制的三大支柱。它们都是在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过程中,建立或发展起来的。到19世纪欧美各国普遍设立议会。世界范围内的议会普及完成于20世纪中叶。据统计,在目前世界上200多个国家中,正在发挥作用的国家议会(不包括地方议会和区域议会)有180个。在这些国家中,都有政党的组织存在。有的国家只有一个政党,多数国家有几个、十几个政党,最多的一个国家就有300多个政党同时存在。
由此可见,议会与政党在西方国家中,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政治现象。这种政治现象最初起源于西方,到目前为止,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从西方国家议会和政党的产生、发展历史来看,议会与政党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概括起来说,西方国家议会民主制为政党的产生提供了制度空间,为政党的活动提供了舞台,同时,政党的出现也为议会运行提供了强大动力,促进议会民主制度的发展。本文尝试着从这两方面来分析西方国家政党与议会的关系。
政党与议会的这一层关系大体上可以从政党的产生、政党的性质及议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等三个方面体现出来,试述如下:
政党是在近代议会民主制度基础上形成的。早在17、18世纪的英国议会、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国民公会和美国费城制宪会议中,因政治主张的不同而出现了议员联盟,如在英国,在讨论旨在取消詹姆士二世的王位继承权的《排斥法案》时,形成被称为“辉格党”的支持派和被称为“托利党”的反对派;在美国,因对联邦与州的关系主张不同,而出现主张加强联邦政府权力的“联邦党”和主张维护州的民主权利的“反联邦党”;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更是政治派别众多。它们是西方首批政党的雏形或萌芽。
19世纪,随着选举制度的发展,原来主要局限于议会内活动的政治派别,纷纷走出议会,在全国各地建立了选举委员会。当这些选举委员会联合起来建立全国性组织时,就形成了第一批政党,如保守党、自由党、激进党等。此后,资产阶级革命成功的国家里,在议会制的基础上纷纷效仿英、法、美的做法组建政党。由此可见,虽然西方国家的政党具体产生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有一点它们是共通的,这些国家的议会民主为政党的形成和政党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制度空间、创造了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党脱胎于议会,议会是政党的母体,所以政党自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它就是以议会为活动场所的。
政党在西方国家产生之初,其价值和进步因素并没有得到认可,相反,曾遭到普遍的批判,如美国第一任总统、开国元勋乔治·华盛顿在写他那篇著名的《告别词》时所想到的政党一词的含义是这样的:“一个派别对另一个派别的交替统治,由于党派纷争所产生的天然报复心理而使斗争愈演愈烈。在不同的时代和国家中,这种交替统治干下了最令人厌恶的罪行,它本身就是一种可怕的专制主义。”[1]美国的另一位缔造者詹姆斯·麦迪逊也曾表述过类似观点,他在《联邦主义派》一书中写道:“依照我的理解,所谓派别就是由于某些共同感情或利益的推动而彼此结合和行动起来的若干公民(不论占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他们的感情或利益,是违背其他公民的权利或社会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
[2]当然,和许多思想家一样,后来麦迪逊对政党的看法有修正。那么,为什么早期的思想家们会对政党持批判的态度呢?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没能正确理解政党的性质,而把政党等同于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宗派,类似于我国历史上存在过的朋党。事实上,政党与宗派在性质上是有根本区别的。宗派是以私人的利益以及私人之间的感情关系为基础建立的小团体。它以追求私人利益为目标,因此,其往往把自己的活动凌驾于社会的整体之上,损害公共利益以满足宗派成员的一己私利。而政党虽然也是一部分人组成的团体,但这个部分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整体的利益,它为了整体而行动,诚如18世纪英国著名政治思想家伯克所言:“党派是团结一致的人组成的团体,目的是在一些共同认可的特定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共同的努力推动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
[3]从伯克给政党下的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政党对宗派的超越是因为它们建立的基础不仅仅是利益和情感,还有共同的政治原则,并且它的奋斗目标是促进国家利益。当然,政党与宗派之间的实际区别有时并不总是那么清晰的,因为有时候很难判断一个团体到底是在为整体利益而行动还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行动,而且更为糟糕的是,一个为整体利益而行动的政党也很有可能退化为为私人利益而行动的宗派。对于这样一种危险性,作为有着对权力高度警惕和不信任传统的西方民族来说,并不太难预见。
当然,西方国家并没有因噎废食,相反,他们不断探索避免或减少这种危险性的方式。目前,西方国家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有两条:一方面通过宪法,甚至专门的政党法对政党的地位、作用、组织原则和组织活动等问题进行法律规范;
如法国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政党和政治团体协助选举表达意见……它们应该遵守国家主权原则和民主原则。”意大利宪法第四十九条也规定:“为了在确定国家政策方针方面以民主方式进行合作,全体公民有自由地组织政党之权利。”德国《基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政党应互相协作以实现国民的政治愿望。它们的建立是自由的。它们的内部组织必须与民主原则相符合。它们的经费来源必须公之于众。”此外,德国专门制定政党法对政党的地位、作用、组织原则和组织活动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另一方面通过多党或两党竞争性选举,使政党周期性地接受公民的检验。实践表明,政党为了在竞争性选举中获得多数选民的支持,它就必须不断对人民的要求作出回应、反映民意。
这样,就较好地防止了政党堕落成宗派。由此可见,在西方人看来,政党在性质上应当是以整体利益为依归的,同时,为了保证政党不至于沦落为追求私人利益的宗派,定期的竞争性选举是必须的。而我们知道,无论是政党追求整体利益,还是进行竞争性选举都离不开议会这个大舞台。
当然,我们说在西方国家议会是政党活动的核心场所,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惟一场所。事实上,议会对于政党的重要性因国家的政体不同而有所不同。在西方国家中,最典型的政体是议会制和总统制,而所谓融合了总统制和议会制因素的半总统制,“在实际运作中,要么表现为议会制,要么表现为总统制”[4],所以本文仅分析总统制和议会制中的情形。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里,如美国,因总统不是在议会中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而且总统拥有很大的行政权力,所以,在这些国家中,各政党首先为争取总统职位而展开激烈的竞争。当然,议会或国会选举并不是不重要,因为毕竟议会也拥有立法权、财政预算批准权、高级行政官员的批准权及弹劾权等重要权力。
所以,在总统制国家里,议会仍然是政党活动的重要场所。在实行议会制的国家里,如英国,议会对于政党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除了拥有总统制下议会所享有的权力外,还有组阁权、质询权和倒阁权,而这些权力就意味着政党如果掌握议会,那么,它就同时也控制了行政部门。所以,在实行议会制的国家里,议会当仁不让地成为政党的核心场所。
这是政党与议会另一个层面上的关系。近代西方议会的出现和议会制度的确立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它的根本意义在于以资产阶级人权否定封建等级特权,重构了国家权力的社会基础,以议会民主制取代了封建王权专制,从而奠定了国家权力的民主基础。一般认为近现代议会具有代议、利益整合、控制和监督政府等基本功能,而议会每一项基本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政党的活动。
第一,关于议会的代议功能。
资产阶级革命后,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取代了封建专制下的君主主权原则。那么,作为主权者的广大人民如何实践自己作为主权者的权力呢?每一个人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显然是不可能的,因而只能通过选举代表自己意志的议员进入议会的方式间接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当然,议会代议功能的实现有一个前提性问题,即有广泛代表性的议员选举的问题。这一基础问题主要是通过政党活动来完成的。
我们知道选举获胜是西方民主中合法执掌国家政权的根据。西方国家政党执掌国家政权的标志主要表现为通过立法选举或总统选举获取议会多数或占据总统职位,诚如美国学者古德诺所言,“政党不仅担负起了挑选在政府体制理论中表达国家意志即立法人员的责任,而且担负起了挑选执行这种意志的人员即执行官员的责任。”[5]因此,西方国家的政党一般将其工作中心和重点首先置于选举活动上。为赢得选举胜利,各政党都全力以赴,决定并提出本党候选人,制定竞选纲领,筹集竞选经费,利用现代传媒大张旗鼓地展开宣传鼓动,进行民意测验,千方百计吸引广大选民的注意和支持,并力图通过控制和操纵以保证本党候选人进入议会和政府。
第二,关于议会的利益整合功能。
议会作为民意机关,首要的任务是民意的表达、凝聚和整合问题。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由于人们分属不同的阶级、阶层,他们无论作为个体或某个利益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并希望得到国家权力的承认与保障。但这些利益诉求纷繁复杂,不一而足,如果任由各利益主体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其他利益主体斗争,并试图沿着自己的偏好改变政府的方向,那么,整个社会将几乎没有共同的价值、目标或意识形态来寻求全国性的支持。
而政党作为通过选举来实现控制政府政策的政治组织,必然要对不同的利益进行筛选、协调,整合成共同的利益和要求,将其传达到议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加以采纳和立法,即变成国家的意志,加以贯彻执行。
第三,关于议会的控制和监督政府的功能
。西方国家议会控制和监督政府的最有力的手段是财政,即由议会掌握政府的财政收支达到监督政府的目的。这是议会所拥有的一项非常原始的权力。它几乎伴随着议会的产生而同时产生了,因为据学者考证在标志着议会成形的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中就规定国王在征税前必须召开大会议,以征求全国同意”[6]。
实践表明,议会的这项权力的确比较好地发挥了控制政府的功能。此外,随着议会制度的演进,议会还发展出不信任案、质询、国政调查、弹劾、罢免等监督控制政府的方式。当然,议会的这些监督控制方式之所以能发生作用与政党活动密切相关,尤其是反对党更是功不可没。在早期,人们常常把反对党等同于“叛国者”、“里通外国者”,因为在他们看来反对党只是为反对而反对,其责任不在于提出建设性的建议,而是反对一切,处处与执政党作对,以把执政党赶下台为目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党制度的实践发展,反对党的特殊作用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如有学者论证道,反对党对国家“履行极为重要的政治职责”,“扮演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者和拥护者,大臣行为的检查者,大臣们失职和不端行为的告发者的角色,并作为民族的领导者反对大臣的议案,试图把他们赶出政府。”[7]也有学者从维持民主政治的高度来评价反对党的作用,如认为反对党的存在,是对专制主义的一种抑制[8]。
有鉴于此,许多国家从法律上认可反对党的地位,这大大加强了反对党监督控制政府的作用。例如,在英国两党制中,反对党与执政党一样,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还有一个“影子内阁”,即反对党按照内阁的模式建立一套工作班子,对内阁的运作进行监督,在条件成熟时,便取代执政党上台执政。
总之,在西方国家,一方面,议会为政党实现自己的使命提供了大舞台,促使政党制度得以确立和发展;另一方面,政党为议会活动提供原动力,使得议会各项活动的开展成为可能,反过来,促进了议会民主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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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政府间关系含义的界定,首先要明确,本文所指政府为狭义的政府,即行政机关。对于联邦制国家而言,“地方政府”就是指州以下的各级政府;对于单一制国家而言,“地方政府”是指中央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司法制度论文:简论地方政府间关系的法律重构。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论文摘要:地方政府间关系包括基于上下级关系的纵向地方政府间关系以及各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横纵交叉的关系网络。改革开放后,我国地方政府间关系在竞争与合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地方保护主义和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失灵。对地方政府间关系进行法律重构的路径有修改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对地方政府间关系作出规定;制定《地方政府关系法》,调整地方政府间关系;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地方政府间关系作详细规定。
论文关键词:地方政府间关系法律重构地方保护主义
1937年,美国学者克莱德·F·斯奈德在《1935-1936年的乡村和城镇政府》一文中最早提出了“政府间关系”(IntergovernmentalRelations)这个名词。1953年,美国国会成立了“政府间关系”临时委员会。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行政学界才对“政府间关系”的含义进行了界定。1960年美国学者安德森立足于美国联邦制,指出政府间关系是“各类的和各级政府机构的一系列重要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我国台湾学者陈德禹将府际关系中的互动关系分为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静态层面中包含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和法规制度的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组织结构关系,和人事行政中所讨论的公务员彼此的职位等级关系等等。动态层面则包含了各级政府所共同扩张性功能的连接性行为以及政府追求目标与执行政策时,代表各政府部门的官员行为。
对地方政府间关系含义的界定,首先要明确,本文所指政府为狭义的政府,即行政机关。对于联邦制国家而言,“地方政府”就是指州以下的各级政府;对于单一制国家而言,“地方政府”是指中央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
我国学者林尚立认为地方政府关系是包括基于上下级关系的纵向地方政府间关系以及各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的横纵交叉的关系网络。其中横向关系包括平行的同级地方政府关系和交叉的不同级地方政府关系。地方政府间的纵向关系作为中央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延伸,更具有政治意义,相比之下,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在竞争与合作过程中显示出了经济意义。
综上,本文认为地方政府间关系是指中央政府以下的各级地方政府间利益博弈与权利互动的一种关系。本文研究的地方政府关系包括横向关系和纵向关系,如前述林尚立的观点。本文所研究之地方政府间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关系网络,是指各不同级或同级的地方政府间的沟通交流和往来联系。
由于府际关关注管理的收益、权力及幅度。所以,府际关系实质上是政府间利益分配和权力配置的关系。涉及到利益分配的府际关系有自身问题存在。
(一)我国地方政府间合作涉及主要问题
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形成一个统一区域经济组织,为有效治理区域性公共事务,解除行政区的经济发展迷局,有效地配置资源和发展经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是必要的,但是在合作中也有很多问题。
第一,地方保护主义。
中国地方政府间的府际关系,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府际关系的延伸,改革开放后,一方面,省级政府向下级政府分权,向知识密集地区、沿海地区、交通便利地区分权,以带动全省、全市、全自治区的发展。因此下级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地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有所增加。29由于短视效应,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追求该地方的短期经济利益,放弃对于整个经济区域的长期规划,不合作成为博弈之后的理性选择。
第二,地方政府间合作缺乏统一规划。
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战略缺乏统一性。例如珠三角地区,仍能发现在自身发展内在逻辑的驱动下,进行着相似度高的产业建设。各地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存在重复建设、规模不经济和浪费现象。产业结构趋同、无序竞争导致经济效益的损失。要共享区域合作利益,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就要积极进行统一规划、发挥各自优势,调整产业结构,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地方政府间合作制度化程度低。
目前的地方政府间合作基本靠地方领导人带动,缺乏制度化的组织机构、议事、决策及协调机制。地方领导人的变动会影响到制度化程度低的地方政府间合作,原有的合作机制很有可能被架空。加之现有地方政府间合作基本停留在初级的会议磋商上,缺少可长期进行的成熟的合作机制,使得合作难以有更高的效率、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
第四,中央政府角色缺位。
现在论及的虽为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但是,单一制国家的背景下,中央政府应该在地方政府间合作中担当协调者和政策供给者的角色,但是现有情况是在地方政府自主权增大的同时,中央政府角色缺位,在缺乏宏观制度供给的环境下,地方政府间关系难以长期有序进行。
第五,缺乏相应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我国《宪法》第89条规定:“中央政府(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决定。”我国宪法规定了各级政府的管理事务范围,但是没有规定地方政府间合作的组织机构、议事、决策及协调机制、权责划分、上级政府在地方政府间合作的角色等问题。
(二)我国地方政府间竞争涉及主要问题
第一,重复建设问题。
由于缺乏长期计划和区域规划,地方政府间进行着盲目的竞争。在本地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地方政府从个体理性出发,盲目上项目,出现了羊毛大战、生猪大战等100多种地区大战。如重庆和成都之间进行的产业竞争就出现区域内的重复建设问题。两地竞相出台优惠政策,争夺投资者。虽然重复建设并不必然有损于市场竞争,但是一定要把握在一定度上,否则就会出现产业结构趋同的后果。造成经济效率的低下。
第二,贸易争端问题。
地方政府有时存在经济事务上的角色错位问题,常常直接干预到经济领域。在上述重复建设产生过剩的生产能力的情况下,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缓解压力,干预销售市场领域,针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价格、设定重复性检验、重复认证及设定特定行政许可等方式来限制地方之间产品的自由流通,来解决本地区的生产能力过剩问题。这必然引发地方之间的贸易争端。
第三,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失灵问题。
在自身理性的驱动下,一些地方政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也导致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的失灵。例如,河流上游政府积极采取措施限制本地企业向河流排放污染物,投入大量的成本维护河流清洁。于此同时,下游地区就享受着上游地方政府治理河流带来的正外部效应,却不用花成本。这样长久以往,理性的上游地方政府也会针对河流治理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上下游地方政府对于河流的共同治理就会失灵。
第四,地方政府过度竞争问题。
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发展,经常出台一些招商引资政策,在土地审批和税收上进行优惠。为了在竞争上获得更大优势,土地的出让价格往往低于其成本价、税收也会低于相应国家政策招商引资的底线。出现了以“门槛一降再降,成本一减再减,空间一让再让”为内容的“让利竞赛”。这种不惜成本的让利竞赛在吸引大量资金注入的同时,却没有考虑到地区间的整体福利问题。发展、竞争本无可厚非,但是发展和竞争的原初目的却被忽略,为了竞争而竞争,为了竞争而不惜代价,这无疑是本末倒置的。
对地方政府间关系进行法律调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又为公共管理所必须。地方政府间关系的非规范化非理性化运作,不仅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会阻碍社会的进步。协调我国地方政府间关系,抑制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需要发挥法律的作用,实现地方政府间关系的法律化、制度化、科学化。地方府际关系涉及国家横向及纵向权力架构,用法律手段调整府际关系,最重要的是遵循法的基本精神,尤其是公法精神。如民主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效率精神。民主,为人的主体性所要求。公正是法的灵魂。理性是法律之光。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地方府际关系,涉及到对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相关条款的修改,当然也需创设新的法律。
(一)修改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称地方组织法),在现有地方组织法基础上加设专章规定地方政府间的关系,规定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与竞争中应遵循的原则、进行协调合作的组织机构、议事与决策机制和具体操作办法、纠纷解决机制等。必要时提高立法层次,进行宪法修改,将地方政府间关系纳入其中,提供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宪法依据。
(二)制定《地方政府关系法》
《地方政府关系法》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的基本原则,合作形式、合作组织架构、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要在《地方政府关系法》上有明确的规定,以真正实现合作的自愿、平等和互惠。该法还要规定解决地方政府间纠纷的具体程序问题,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平等的谈判及协商,保证解决问题的效率。要将中央政府的引导、监督、裁决的职责规定进去。该法重在将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的权责分配进行规定,为其分工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三)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各地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机关为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在不违背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来对地方政府间关系中竞争与合作关系进行具体细化。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地方政府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地方政府规章中对规范地方政府间关系做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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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规范教育执法行为,教育事业和教育活动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严重的问题,因此,加强地方立法,有利于教育执法的改进。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中地方立法的功能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中地方立法的功能全文如下:
摘 要:制度创新、立法建制是国家设立教育改革试验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可以提高教育法的地位,促进教育法体系的完善,有助于教育执法的改进和法律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的落实和教育权利的保护,也有利于通过法制监督和普法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应重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为全国性的教育改革和立法探索道路。
关键词: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 地方立法; 教育立法。
2003 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十余个省份建立了主题不同、任务有别的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要求“把试验区工作的重点切实放到制度创新上,把精力放在摸索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1],这表明制度建设———包括机制、体制、法制建设是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然而长期以来,教育立法研究推崇权威、统一的中央立法,重视创制完备、系统的法律文本,忽视立法层次的多样性、立法主体的参与性、立法内容的针对性以及立法和法制运行的关联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年) 》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2],这就明确了地方立法在教育发展和教育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然而,在建设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的过程中,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权力推进的现象和观念仍然存在,制度建设、制度创新的地位还不够突出。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的建设模式一般是以地方建设为主、中央扶持为辅,非常有利于发挥地方教育立法的主动性、灵活性和中央引导的目的性、方向性,尤其对解决长期存在的教育执法薄弱、教育保障体制缺乏等问题大有裨益。当前教育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如火如荼,为引起对地方立法的重视,本文试对地方教育立法的功能作一梳理。
“综观世界近现代教育史,实质上就是一部近现代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3]我国已经形成了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门构成的教育法体系,“这是改革开放 30 年教育法制建设最重要的贡献”[4]。不过,这一体系在内外系统中都存在严重的不足,需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促使其完善。
首先,通过地方立法对教育法体系进行充实,可以凸显教育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有助于明确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已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多重视对教育行政关系的规范,忽视教育民事关系和其他关系,这也是中央立法普遍性原则的体现。地方法律在实施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有其特殊性,如更多的民办教育,更困难的经费筹措,更复杂的文教风气和当地传统等。地方立法肯定要更多地关注教育民事关系和师生间的教育特殊关系,这必然导致调整对象超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在调整手段上,教育法目前主要是批评教育和要求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而地方立法在法律限度内,可以使用更有教育色彩和综合性质的手段。如各地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家长采用花样繁多的教育惩戒方式,在不违法的前提下,确实体现出教育法的特点。地方教育立法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方面对中央教育立法的充实,有助于支撑教育法是独立部门法的观点。
其次,地方立法可以改善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当前的教育法体系包含多个纵向层次,地方立法虽然只在教育法体系的较低层次发挥作用,但通过认真研究和改进,无疑能促进教育法的纵向体系进一步理顺和均衡,为其顺利实施和实现提供保障。目前我国教育法体系中,由全国人大及其会通过的法律有 7 部,行政法规不到 100 种①,而地方性法规、规章累千上万,其中政府规章、准规章数目最多,“条例类法规数量较多,实施性法规较少”,“重复立法较多,立法资源配置不尽合理”[5]。这既造成法律体系的凌乱,也产生了不少法律效力可疑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明确地方立法的职权范围,规范地方立法的程序和效力,有利于形成和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协调互补的地方教育立法体系,有利于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立法意图的实现。
再次,地方立法有助于改善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我国的教育法体系以现行有效的《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单行法为支撑,形成六大块的横向结构。但六大块之间强弱失衡,导致各类教育的发展水平不一。由中央直接规划并负责的高等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比较稳定,中央和地方立法都比较完备; 以地方负责为主的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则明显薄弱,地方立法以因循抄袭为主,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得到立法的推动和保障。此外,六大块不足以涵盖我国教育法体系的全部,教育立法的空白还有很多。学校法、学生法、教育经费法、终身教育法、考试法等都应在教育法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但上述领域有些在短时期内根本无法实现全国统一立法,因此需要加强地方的创制性立法,在有条件的地区首先试行,为教育法体系的建立健全打下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规范教育执法行为,教育事业和教育活动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严重的问题,因此,加强地方立法,有利于教育执法的改进。
教育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是“选择性执法”,可能产生利益的执法领域多方竞争、蜂拥而至,反之则百般推诿、无人负责。比如对各级学校尤其中小学的达标、检查、评比等曾经蔚然成风,学校疲于应付,无法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而同时,那些为行政机关设定义务的教育法律规范却不能落实,教育经费的足额投入、教师工资的按时发放、学生课业负担的减轻在一些地方成了水月镜花,甚至出现投诉无门、行政机关相互踢皮球的现象。其次,还存在“应付性执法”。表现为敷衍塞责、走过场、打折扣。教育法作为国家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威性和强制力是不言而喻的,然而长期以来从未听闻国家强制力对教育执法的介入,于是“软法”成了教育法的别名,教育法制的形象严重受损。以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为例,《教师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有的地方教师仍很难按时足额领到工资,该享受的医疗、住房等福利也大打折扣。此类违法现象并不鲜见,然而政府领导却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
教育执法中出现上述问题,固然有立法环节的原因,比如对行政机关职责划分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清等,但更主要的是执法意识和执法体制的原因。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依法行政已基本实现,但也存在值得警惕的被动执法、片面执法、消极执法等现象,表明行政人员的执法意识虽然有了显著提高,但仅仅是从被迫接受的角度去认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地方立法是严格依照立法目标和程序征集、讨论和形成法律规范的过程,必然同时也是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培育和养成的过程。给行政人员提供通畅、便捷的意见反馈渠道,使立法专家、普通民众及执法人员有机会充分交流和辩论,必然能为执法提供和谐的公共环境,减少乃至消除执法阻力,促使执法人员主动、全面、积极地依据法理、法意和法律规范执法。地方立法的改进和参与人员的增加不仅有利于教育法律意识的提高,还有助于地方教育行政权力边界的明确划分,改变政出多门、有关行政机关都想染指教育执法的局面; 更有助于明确地方教育决策和教育行政的职责范围,改变教育执法中无所适从的局面,为建立教育政策和教育立法协调互补、教育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分工合作的体制创造条件。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当教育行政主体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侵犯了相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调解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偿”[6]。教育法律救济以非平权性质的纠纷②存在为基础,以损害为前提,通过司法途径( 即提起诉讼) 、行政途径( 即行政复议) 、行政申诉和行政赔偿,以及仲裁和调解途径等达到补救受害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地方立法在促进教育法律救济的落实方面,发挥了先导的作用,不论是教育司法诉讼的破冰,教育申诉制度的产生,还是教育仲裁调解的开展,都首先得益于地方立法在解决具体矛盾中的智慧创造,然后才有中央立法的制度构建。
就教育诉讼而言,1995 年上海市成立了“长宁区人民法院教育巡回法庭”,为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探索教育司法实践首开先河。此后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先后成立了“教育法规执行室”和“教育法律法规审判执行联络室”。各地方的可贵探索促进了教育司法诉讼的发展。没有地方法院在教育司法中取得的点滴突破,很难设想对受教育权和对教师、学生权益的保护能达到今天的程度,对政校关系、校内关系的研究能取得如此多的共识。但是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的教育司法还相当薄弱,当教师、学生面对学校,学校面对行政机关时,司法诉讼的提起仍是万般无奈的下下之策,独立的行政司法制度在全国的统一建立仍遥遥无期。发挥地方立法的灵活性、针对性强的优势,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进行教育司法诉讼的类型化和制度化改革,必然有利于依法治校和教育法治的实现。
教师和学生申诉制度是教育法领域的特别救济制度。《教师法》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申诉,但对教师申诉的时效、次数等重要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目前仅有少数地方为落实教师申诉制度制定了专门立法,且已有立法文本的规定也差异悬殊,导致“对教师维权非常有利”的这一良法无法真正落实[7]。只有通过加强相关的地方立法,为教师申诉制度的落实铺平道路,才能把文本上的权利变为真正的权利。学生申诉制度的实施情况更不容乐观,1995 年《教育法》就规定了学生申诉权,但直到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才真正对这一制度进行构建,而各省对其他层次和类别学生的申诉制度仍无规定。各校关于大学生申诉的受理机关、职权、时限、处理效力等的规定也缺乏认真的沟通和论证,许多条文得不到学生的赞同和认可。
难怪有论者说“我国的学生申诉制度尚处于发育阶段”[8]。这些空白点正是地方立法的用武之地。由省级立法机关领衔教育行政机构和学生组织,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草拟并通过地方法案,必然能够促进学生申诉制度的真正落实。
教育法律救济中的其他途径如仲裁和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面临和以上二者相似的境况和问题。教育作为以培养人才为己任的事业,作为高素质人才聚集的领域,理应在权利救济上有良好的表现,但现实却是教育法律救济在多数地方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权利。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入手,必然有助于教育法律救济的落实。
教育立法、教育执法和教育法律救济是构成教育法制的实体性和结构性的要素,它们只有在一个适宜的教育法制环境中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教育法制监督和教育普法,就是为教育法制这架具备了主要部件和框架的机器提供持续动力和润滑剂的机制。
教育法制监督按监督主体分为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大类。国家机关的监督目前最为强势,尤其行政机关的上对下监督及教育审计、教育监察、教育督导已形成相对严密的规则和固定的程序,但由于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行之长久难免产生上下相维、因循苟且的弊端和嫌疑。信息时代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空前提高,而教育是舆论经常关注的热点话题,由此也成为教育法制监督的便捷、有效方式。信访工作虽有很大加强,但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远不够通畅,这也是地方立法应当有所作为的领域。各地实现群众监督的方式有群众信箱、领导热线、控告、检举、咨询等不一而足,但各种方式的运作程序和反馈机制良莠不齐。教育作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事业和各地方的施政重点,有望在地方立法中率先形成规范和高效的法制监督制度,进而促进教育法律意识的广泛提高。
教育普法对教育法制具有天然的针对性,是普及教育法律知识、培育教育法律意识的有效方式。教育普法工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普法工作机构或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要紧密结合教师职业的特点以及教师工作、生活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普法规划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9],由是赋予各地制定教育普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的职权。比如河南省教育厅下设普法办公室,开通了河南教育普法网; 福建省教育厅则出台了闽教研〔2008〕10 号《关于对全省教师进行教育普法考试考核的通知》。地方立法应在规划和组织这一长期任务上大展拳脚,为推动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不断优化的环境。
教育改革试验区的建设,是推进教育发展、落实科教兴国的重要举措,试验区建设的中心和重点是形成长效并可推广的机制、体制和法制。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有利于完善现有教育法律体系、改进教育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教育法律救济制度和优化教育法制环境,理应受到充分的重视。
①2008 年 11 月查国务院行政法规库,教育科技类法规共计 227 种,除去失效及被修订者,经笔者分类关涉教育的 计 89 种。http: / /www. lawon. cn/flfg/search. do?method = find_law_db_by_where&law_db_id = 3073.
②平权性质的纠纷适用一般的法律救济。教育纠纷的双方不是平权关系,但又不是法定的上下行政关系。
[1]教育部重庆市共建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高层会谈举行[N]。 中国教育报,2009 -05 -15.
[2]政治局审议通过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EB/OL]。 http: / /news. xinhuanet. com/politics,2010 -06 - 21.
[3]李连宁。 依法治教的探索[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3.
[4]杨桂青。 社会变迁中的教育法制———改革开放 30 年教育法制建设回顾与展望[N]。 中国教育报,2008 -11 - 22.
[5]江材讯。 地方立法数量及项目研析[J]。 人大研究,2005,( 11) : 30 - 34.
[6]黄 崴。 教育法学[M]。 广州: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7]张 丽。 教育法律问题研究[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7.
[8]陈 鹏,等。 教育法学的理论与实践[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9]教普法办[2007]1 号。 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切实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EB/OL]。 http: / / www. fjzzjy. gov. cn / newsInfo. aspx? pkId= 30907,2008 - 05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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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网络外交是在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环境下,国际行为的主体与客体为了维护和发展各自的利益,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而开展的对外相互交往、相互传播和外交参与等活动及其理念和政策的总和。络外交的主体与客体既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社会团体或个人 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近代跨国网络与国家政府的关系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代跨国网络与国家政府的关系探全文如下: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经济活动日益超越了民族国家的界限,不仅跨国企业,而且连地方自治体的国际交流和市民运动网络都采取了超越国界的非政府(NGO)的组织方式,超出了民族国家的控制范围,主权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限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有时甚至无能为力。相对于正式制度和国家权力体系,网络更多属非正式制度形式,属社会空间,相对独立于国家空间,因而主权与国境对于网络似乎没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网络空间往往也以越境和跨国为基本特征。然而,主权国家是世界经济活动的基础与常态,因而网络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备受学界关注,并取得不少研究成果。不过,部分学者在网络研究中常将国家等制度性要素相对化,忽略国家、制度和法律等外在环境对网络的制约,而过于突出或夸大网络的地位与作用。国家是世界政治、经济等各种关系的基础,忽略国家的制约显然无助于更好地理解跨国网络本身,也将阻碍有关跨国网络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讨论。本文将选取近代时期侨批网络①[1]与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交涉的三个个案进行分析,并以此详细探讨近代跨国网络与国家的关系,力图“找回国家”(Bring the State Back In),期冀对弥补以往研究中过于突出网络地位与作用的缺陷以及重新平衡国家的作用有所裨益。
总包制度是晚清邮政总局兴办近代邮政制度减少阻力而对当时民信局与侨批业的优惠措施,邮件按总包重量收取较为低廉邮资,而不是按国际惯例计件计费。由于新加坡处于东南亚侨批网络的中心,因而北洋政府先后于1914年、1923年、1926年三次向新加坡政府提出取缔侨批总包制度。
1914年,当时中国邮政总局刚加入国际邮政联盟,趁机提出取缔总包优待办法,因新加坡华人反对并积极向北洋政府交涉而放弃。
1923年,新加坡邮局再次提出取缔总包制。为了与北洋及新加坡两地政府交涉,新加坡华侨成立了“新加坡华侨保留民信局大会”,并推林义顺为主席,①[2]由其代表新马华侨和批信局与英殖民地邮政局和中华邮政总局交涉,[3]最后新加坡与北洋政府均同意保留总包制度。[4]
与这两次相比,1926年新加坡侨民反对取缔总包制的规模更大,也更明晰地呈现侨批网络在其中的作用。
实际上,北洋政府时期制定实施了很多保护华侨利益的政策措施,如1914年颁布《奖励华侨条例》,这是中国近代史上首次制订颁发保护华侨利益的法令,还开创性地在中央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侨务管理机关---国务院侨务局,从事制订保护与奖励华侨的条例与规则,劝导侨商回国投资及进行侨务调查等。另外,北京农商部、外交部和福建、广东等省均曾制订、颁布与实施一些保护归侨和奖励华侨的办法与举措。[5]不过,由于频繁的政治内斗与政府更替,很多措施并未贯彻实施。
1926年4月,直系军阀吴佩孚与奉系军阀张作霖联合驱逐皖系段祺瑞政府,并于6月联合组成了直、奉势力控制的北京政府,实为奉系控制。次月,广州国民政府誓师北伐,矛头直指北京政府。
既为限制及取缔批信局、实现国内邮权统一奠定基础,也为扰乱广州国民政府的北伐(海外华侨多支持革命,倾向广州国民政府),北洋政府请求英国新加坡政府取缔侨批总包制度。由于英国政府承认北京政府为中央政府,于是新加坡邮政局1926年10月发出通告,自1927年1月1日起废除总包制度,侨批信件须纳足邮资,逐封邮寄。总包制废除将沉重打击侨批业界,增加华侨的经济负担,影响侨民和侨眷的生活,对海外华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因而遭致海外侨批业的广泛反对。
虽然当时侨批业已很发达,侨批网络已渐趋成熟,但此时新加坡还未成立专门的侨批业行业组织。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是华侨各行商务局的总枢纽,依照一向的习惯,总商会是侨团的最高机关。[6]因此,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成为直接代表侨批业界与政府及相关各界交涉的主要机构,侨批业者与政府的交涉主要透过中华总商会进行。不过,不少侨批业者均名列中华总商会董事会成员,如副会长李伟南、会董陈秋槎和郑则仕[7]等均主营或兼营侨批业。②[8]他们从业于侨批业,又名列中华总商会,对推动中华总商会参与解决总包制度的作用不容忽视。
废除总包制度的消息公布后,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商讨对策,决定公举批信局代表六人向邮政总办磋商,求限三个月,但未承照准。由于此事影响甚大,中华总商会向属下会员及社会各界散发特别传单,介绍取缔事件的来龙去脉,因而“用特函请总商会定期召集各商团,征集众意,磋商办法等情”.总商会认为“此事关系侨胞之寄回祖国银信者至为重大”,决定“敬请各商团举派代表一二人,会同各信局代表与本会董共同讨论妥善办法”.[9]1926年11月,中华总商会召开会议,会长林义顺任会议主席,与会各代表一致决议,马上电函呈请北京交通部、农商部、侨务院转电闽粤邮政局及新加坡邮政收回成议,同时拟具请愿书,请新加坡辅政司、华民政务司、邮政局准予展期至1927年4月1日始实行,以磋商两全办法。[10]
除以电函向北洋政府相关部门陈情外,中华总商会还派代表李受仁到北京接洽。与此同时,副会长李伟南还函托当时任华北大学校长的潮人代表吴贯因向北京政府陈情,吴贯因于是协同北京潮州会馆及全国商会联合会副会长王文治先生向北京政府据理力争。[11]
到1927年3月,原定废止总包办法的实施期限将届,由于尚未得到交通部复函,为万全计,中华总商会再次向中国驻新加坡总领事请求协助,总领事对华侨行为也深表同情,便将此事上呈外交部转咨交通部。北洋政府驻新加坡副领事在呈报政府公函中指出,交通部认为总包制度“早当废止”,但“庸讵知习惯已深,实积重而难返。愈以为展至十六年四月一日,仍须实行,则是宰割刲剖,不过积缓须臾,夫复何补?”副领事还以自身经历和经验进行详细解释,劝说政府暂缓实行:“鋆生于潮州,居于南岛,于侨界之行情,侨界之生活,知之较稔,万不敢自外生成,隐而不发,惟有恳求钧部,迅咨商交通部,俯赐矜至,在在以恤商艰,察侨情为重”;“苟操之太急,诚如总商会呈文中所言,一旦群情愤激,势不可遏,设更有遇事生风之徒,以为造端,自我以为口实,从中煽惑,涓涓不塞,将成江河,驯至柔软之经,在彼而不在此,铤而走险,情何以堪?”[12]
由于新加坡华侨社会的压力和北洋政府内部反对,以及由于北伐军的快速推进,北洋政府疲于应付国内急剧动荡的政治局势,最后只得收回原议,照旧制办理。
1946年7月,邮政总局要求各地邮局严格执行1935年“批信事务管理办法”,重新限制批信局自带批信分发。“凡由总号寄往分号之批信或信函以及由分号寄往总号之回批,均应纳足邮资交邮局寄递,批信局不得派人私自带送”;“至于进口批信应于到达总号所在地之邮局时当面开拆加盖邮戳,而由总号发往分号之批信总包于到达分号所在地之邮局时再由当地重行逐一盖戳,作为确系交邮寄递之凭证,如有遗漏情事,各信局人员应要求邮局补盖邮戳俾完手续。凡未经邮局盖戳之批信或回批,无论贴足邮票与否,均不得私行递送或投递,一经缉获,概按走私论罚,不稍宽贷”;“希将来去批信回批一律交邮寄递,并转知所有分号查照办理,以维法令”.[13]
从中可知,邮政总局一方面限制批信自带及分发,另一方面为了杜绝走私,增加了繁琐的手续,进口批信要在邮局“当面开拆加盖邮戳”,批信局总号寄往分号的总包必须由当地邮局“重行逐一盖戳,作为确系交邮寄递之凭证”,两次开拆并逐一加盖邮戳,减缓了批信局寄递侨信的速度。
批信局的优势之一便是信款合一、寄递快捷,遵照邮政总局的办法,批信局可能已收到汇款,但是信件因手续繁琐而滞后,延迟送批速度,因此汕头、厦门侨批业公会闻讯后都积极与邮政当局交涉。“嗣厦门银信业及汕头侨批业同业公会以批信回批交邮局在国内寄递不如自行带送之简便,爰自动陈议各批信局自愿于批信进口转往内地之前,当场逐件一次纳足来回邮资,请将批信交换其派差自带,并准回批同样办理”,[14]但是交通部和邮政总局最初并未同意,“本局(指交通部)以所请与规定不符,原未便照办”.[15]
(一)汕头侨批网络的交涉
汕头侨批业公会知晓消息后,即与汕头邮局交涉,请求允许批信自带。其指出,“总包粘贴者,抵汕后又给拆包逐封加盖邮戳,国际邮资已纳,标识显明,任何递带,皆无弊端,乃来批因未达应交地址,故由批局转送”,并以邮局例子类比,即“如寄一贴足邮费信函交甲址某人,某人已另在乙址,丙由甲址之第二人收后,加注某人之乙址地点,于二十四小时内原函投之邮局,邮局仍为递交乙址不另收费,夫以再寄邮递尚免邮费”,因此“应自行带送而不便寄邮,自无强其再寄邮征费之理”,自带批信分发应“维持向来成案”,“仍许批局自带以利送款,而免增加华侨例外负担”.[16]另外,汕头侨批业公会承认,“回批由内地到汕头,因尚未粘贴国际邮资,恐有走私信件皆回批为糊混”,但“回批关系华侨寄款讯息,不容稍缓,批局办理习惯,每当赶付轮船航空之际”,而“邮局办公时间,工作有定”,“难免影响华侨通讯”,因此建议由侨批公会制定“回批印戳”,“标明系会员回批寄出国时加纳国内邮资字样”,在寄出时除纳国际邮资外,还以总包称重完纳国内邮资。[17]
除与汕头邮局直接交涉外,汕头侨批业公会还积极联络海外侨汇组织,请其与汕头邮局及中央政府交涉。在其联络下,暹罗银信业公会和新加坡公会先后向汕头邮局、广东邮政管理局、邮政总局、交通部和中央侨委会交涉,请求暂缓执行限制分发侨批办法。暹罗、新加坡两公会均指出,汕头“邮局熟知当地情形”,“似亦知批局有难行之苦”,而总局与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未明实际特别情形”,若强行推行限制分发批信,将“增加华侨邮费负担”,而且对批业“前途会不堪设想之危险”,因而恳请向中央交通部、侨务委员会等交涉,请求“收回成命”,也请求汕头邮局“暂缓执行”.[18]
(二)厦门侨批网络的交涉
相较汕头而言,厦门侨批业与邮局交涉更为激烈。厦门市华侨银信业公会闻讯后“殊为惶惑”,认为此举“生死关切”,迅速召开会员大会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措施阻止邮局实施:“甲、电交通部及邮政总局根据前成案(指1935年),准各批信局携带侨信,应请饬令管理局依案办理,以维侨汇。
乙、电南洋各属侨汇机关,一致响应声援。丙、呈福建邮政管理局收回成命。丁、函厦门邮局在本会奉层峰批示以前,应暂维现状办理,并由全体理监事会大会推举代表曾文轨、林本良、施拔透、林世品、曾琼林向厦门邮局局长条陈上列主张,暂缓执行,以免纠纷。戊、对于会员报告邮局人员常有私自拆开保家信及邮票,仍由上派人员向邮局寻求改善。”[19]
首先,厦门华侨银信业同业公会向福建邮政管理局交涉,指出邮政管理局此举违背成例:战前邮政总局专员林卓午、周云东视察厦门时,允许批信局按照章程规定贴足邮资后携带侨信,以补充邮政服务不足,促进侨汇侨信的快捷与畅通;限制自带批信无异于阻塞侨汇,限制批信局的业务。
而且,自带批信可以使“侨汇通讯敏捷,给予侨眷便利”,此外并无其他目的。另外,同业公会也指责邮局人员“常有私自拆开保家信及邮票”,而且限制批信自带严重影响了批信局业务,“泉州、仙游、兴化、同安、安海等地邮局狃于戳售邮票之恶习,对各批信局自带之贴足国际邮资侨信妄指为走私,无理刁剔,横加阻梗”.[20]因此,同业公会针对邮局有关自带批信、批信逐一盖戳的措施提出建议:
(1)减少寄递手续,“一经贴足国际邮资及马来亚总封侨信到达后即依章由邮局检验盖戳领出,不论本埠内地随时分发,以收‘朝发夕达’之效,而免由邮局往返周折,对内地或须延缓二三日,此于法规既无背,于侨汇前途则俾益非浅”.(2)将马来亚和菲律宾侨信分别处理,“马来亚英属侨信之折半总封优待,系属国内外邮政当局之体恤侨胞情深意重,而菲律宾方面之侨信及回批既经按章贴足国际邮资,复经厦门检验盖戳,然后发出,则批信局依法自带分发,当不得视为走私而加科罚”.(3)要求与汕头批信局同等待遇,“据查汕头所有批局于南洋总封抵达经邮局盖戳后即由各批局领出自由分送,并无其他枝节”,因此,“厦汕批局事同一体,自应一视同仁”.[21]同业公会请福建邮政管理局斟酌上述提议,对批信局“予以体恤及扶掖”,令厦门邮局暂缓执行,并收回成命,使批信局“恪尽职责”,“对内无违反政府规章,对外无负于侨胞重托”.[22]值得注意其次,厦门业者积极联络海外侨批业者,与邮政总局及政府交涉。厦门华侨银信业同业公会向海外各地信局或公会,请求援助,向邮政总局、交通部和国民政府施加影响:“马来亚、菲律宾、暨荷属、法属各华侨商会、汇业总会,各帮汇兑业同业公会公鉴。奉省邮管局通令,厦各批信局以所有批信及回文须由邮局寄递,否则以走私论。查兹事战前邮总局亦一度欲加限制,嗣经厦各批信局反响,并由南侨各机关电向层峰声援,后蒙邮总局于民国二十四年令准各批信局自带分发在案,行之至今。现侨汇暂通,侨胞汇款接济,国内侨眷急切万分,乃邮管局未予协助。遽加限制,影响侨汇至深且巨,除电交通部俞部长迅令邮总局饬邮管局收回成命外,合亟先电奉闻。务恳一致主张,共同呼吸云。”[23]
经“菲律宾华侨汇兑信局同业公会”“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声援协助,厦门邮局在海内外压力下向邮政总局提出四项折衷方法,①[24]呈报总局批准。
鉴于国内外批信局反对限制自带,以及考虑照顾侨胞利益,虽然批信局自带分发批信违背邮政法规,而且弊端很多,但是交通部和邮政总局在厦门邮局提议基础上制定了详细规定:“(1)批信局得就当地邮政局,所投递界以内者自行派人带送批信及回批;(2)往来批信局总分号间之批信及回批,不在当地邮政局所投递界以内者,概应纳费交邮寄递,批信局不得擅自派人带送;(3)如送达批信之地方,批信局尚未设立分号者,应将该项批信纳费交邮寄往该地邮局,作为存局候领邮件,由信局派人前往具领后,自行就地投送,亟收取之回批亦应纳费交由该地邮局寄回总号,不得自带;(4)寄往未设分号地方批信,如有必要,批信局得按件贴纳国内邮资,交邮局查验盖销,邮票并加盖,国内互寄邮资并纳足特准批信局专人带送,等字样之戳后,准予发还自带回批,需自行携回总号者亦同,惟自带之批信及回批,不得享受总包纳费之利益,其带运销并仅批信局总号指定之专人,经相关邮政管理局发给正式证明文件(粘贴相片)者为限。”[25]
由此可见,邮政总局基本采纳了厦门邮局的方案,批信局总分号可在当地邮局营业范围内自带分发,范围外则需由邮政寄递,没有分号之处则需先由邮局投递,然后由批信局派人到当地邮局领取分发等。总局与厦门邮局最大不同在于自带者仅限于“邮政管理局发给正式文件(粘贴相片)者”,而且自带批信不能“享受总包纳费之利益”,部分满足了批信局的请求。
不过,邮政系统内部对此有不同意见。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反对总局方案,认为批信局自带分发批信违反了“邮政法案”第七条精神,各批信局违章走私花样百出,若准其自由派送,势必更增加其走私机会。邮局收取邮资必然要递送邮件,这是其责任;如果仅收邮资而不递送,虽然批信局不反对,但难免给人以攻击的借口。倘若的确如汕头局所言,“国内批信局总号为统筹批款及批信与款相配合,必须自行带送,以资便捷”,与其允许批信局自带批信,不如允许其添设分号,或令其转托其他分号代为递送,防止流弊。[26]实际上,福建邮政管理局提议添设分号方案只是权宜之计,因为邮局早就限制批信局添设分号。另外,厦门批信局对邮政总局方案也不满意,借助海外网络继续交涉。
1947年,厦门华侨银信业同业公会与来华的新加坡南洋中华汇业总会会长林树彦数次洽商,指出办理批信办法手续太繁杂,海外批信到厦门邮局后竟有二三日后仍不能投交各批信局,回批交内地邮局转寄也异常缓慢,并提出具体建议,恳请转为交涉:“各进口批信于厦门局收到时由各批信局一次付足国内进出口邮资(每批信一封重廿公分或其畸零之数收国内邮资一百元另加回批一百元,即每件收二百元)由邮局于每批信上盖‘邮资已付’戳记即交还各批信局自行带运,其回批亦由批信局带至厦门局,该局不必限定由各内地局转寄”.此举“无须简化手续”,“对于邮政收入并无影响”,“如切实施行,则稽查较易,各批信局自无法走私,发给证明书一节亦可废止”.[27]随后,林树彦向邮政总局提出:“(1)寄出国外回文不必经内地邮局互寄,仍请准由批信局自带转回厦门总号,再由总号送交厦门邮政局验明贴足国际邮资寄出,内地邮局既免多寄手续,又省延搁时间以误国外侨信之盼望回信;(2)带信人不必由邮局发给证明书,因闽南一带沿路未臻安全,分所能够侨信之信差下乡时,每项连批带款回,未指一人或二人长期分送恐被歹徒注意发生意外,及批信业最感惶惑者。”[28]
林树彦的提议基本符合厦门华侨银信业同业公会的主张,邮政总局局长霍锡祥对此甚为不满,认为方案严重违背邮政法规,若实施将给邮资带来很大损失,而且邮局已经给予批信局种种优待;中行和广东省银行都曾提出同样要求,邮局均未批准,自然不会特许批信局办理。邮局“允许批信局存在目的在于顾念批信局开业有年,若令其停闭则失去职业,同时也为便利侨胞”,自行寄递回批的提议未免过分。林氏交涉未果,只好声明“此系其个人意见,尚须回厦征求各批信局同人意见”.
然而,霍锡祥也表示,此事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如果厦门批信局一致同意要求自带分发批信,然后由厦门银信业同业公会向邮局提交申请,陈述自带分发批信的理由,而且“公会声明担保,决不走私”,“要求邮局特准其自愿缴付来回邮资”,邮局可以考虑允许自带分发。[29]
(三)交涉的最后结果
在国内外侨批业者,尤其是新加坡中华汇业总会极力交涉下,邮政总局最后允许部分批信自带,还专门提到申请理由。霍锡祥表示,若以“国内批信局总号为统筹批款及稽核批信与款项数目相配合,无(原文如此,此字应为”务“)须自行带送带送,以资便捷”为由,邮局可以允许自带分发;若以“邮局现行办法手续太繁,邮运异常迟滞”为由,并在申请中提及此事,邮局便不同意,以避免“对外宣传之资料未免恶意中伤”的可能。[30]
实际上,邮局办理批信时手续太繁琐、寄递速度太慢,批信局抱怨也属情理之中。
1947年,邮政总局实行按件收费的邮资新标准,作为让步,允许批信局89%的进口批信缴足国内双程邮资后自带,回批也可由其自带回总号,自带批信争端才告结束。
在上述交涉中,汕头和厦门侨批业者态度有明显区别,厦门更激烈,而汕头较和缓。一个主要原因是闽粤两地“处理未臻一致”,汕头邮局“并未积极置理”限制批信自带,而厦门邮局则非常“积极”,以致“迭生纠纷”,[31]这种状况已经为邮政总局所注意,因此更激起厦门侨批业者的强烈反对与抗议。另外一个原因应与两地邮区的自然状况有关,汕头邮政管理局直管汕头市、潮州和潮安等区,而邮区服务区域大,而侨批多在下辖区域内,尤其是汕头周边地区,因而侨批业者自带批信超越邮区的可能性不是太大,因此汕头邮局对此也不太在意。厦门邮区则不同,厦门本身区域狭小,大约10%的侨批属本地批信局投递范围之内,其余多在泉州、石狮、永春等地,各地之间较易超越邮区,因而厦门邮局处理批信自带更积极。若不处理,厦门邮局将遭受巨大的邮资损失。
从中央政府角度而言,抗日战争刚刚结束,为了继续争取海外华侨的支持,南京国民政府在1945年9月颁布的《三十五年度国家施政方针》中,把“扶助华侨返回原地,便利其复产、复业,并为其获取在侨居国的平等地位”作为1946年度侨务工作的首要任务。[32]
随后,南京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外交部和交通部等部门为此进行详细分工,分配具体工作。在此精神的指导下,交通部及其下属的邮政总局也必须配合国家的大政方针,要适当满足海外华侨的利益诉求,适当让步也是必要之举,这也是邮政总局能够适当满足侨批业者诉求的重要原因之一。
1948年,邮政总局开始限制国内外批信局在闽粤两省省内增设分号,该年“批信事务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2)批信局在国内添设分号,以粤闽两省内各批信局现已呈准设立分号之所在地为限(此项地名由粤闽两管理局查明列表具报)。(3)批信局不得在国外添设分号,其已设者暂维现状。(4)凡国外批信局现因时限关系未能在国内领取批信局执照开业者,此后不得变相开设,洽由国内已领照之批信局委为分号,其已开设而被委充分号呈准有案者,暂维现状。”[33]
从中可以看出,邮政总局不仅限制国内批信局设立分号的地域,而且严禁在国外添设分号;国外批信局也不得在国内添设分号,只能委托国内有执照的批信局为分号,这也是1948年“新办法”与1935年“批信事务处理办法”的最大不同。
消息公布后,厦门和汕头侨批业充分动员侨批网络,积极向地方和中央交涉,同时也呼吁海外华侨、华侨团体和侨批业公会与政府交涉,泰国华侨银信局、新加坡潮侨汇兑公会、南洋中华汇业总会等先后均向福建、广东邮政管理局,以及国民党各政府部局致电致函,主要从利便侨信寄递和汇款便捷赡家等方面,要求撤消此项规定。汕头侨批业公会在给汕头邮局局长的信函中直接指出:“退一步言,假使此项商号不得经营批业,侨胞将款交由国家银行汇寄,而银行若采用其他收据方式,亦将无回批交邮寄递,邮局收入将受重大影响。”[34]
而且,此项限制分号登记的实施效果极为有限,“自批信事务处理办法修订后,限制批局不得在国外添设分号,南洋侨批因之流入地下之批局之手者不少,该项限制办法,实际上难收取缔及淘汰之效果”.如果邮局不允许批信局添设分号,“自无法将新增分号或联号之侨批总包交邮寄递”,“业经设立尚未准其添注为国外分号之南洋批局,既能获得当地侨胞信托交寄批款,当属信用素孚之商号,断难因邮局不准寄递,批包而将营业结束,势必行险走私,以争取营利”,“各批局为竞争营业,难免铤而走险,运用机智,设法私运”,而且“回批体积甚小,查缉匪易”,若以“目录或收条代替回批”,最终将“防不胜防,缉不胜缉”.因此,侨批业公会请汕头邮局予以“通融”,“对各批局声请添注国外分号或联号不改,似应权宜放宽办理”.具体而言,“凡国外分号业经设立者,截至现时止,一律准其添注,嗣后除甲批局之联号得转移添注为乙批局之联号外,其新设国外分号或联号,概不准添注,以示通融,而资限制”.[35]汕头侨批业公会也同意对部分批信局添注分号予以限制,但也请汕头邮局对已存在之国外分号允准添注。
另外,由于汕头侨批业公会会长李子义与汕头邮局局长李子华为兄弟关系,因而信函也因亲情与私谊成分透漏了部分内情。李子义委婉提醒其兄对现前侨批业不太了解,“家兄前长汕局,夙着懋绩,批信事物,知之甚详,原毋庸喋喋”,但是,“时势变迁,情形略有不同”,[36]即现在侨批业状况已经有很大变化,已非先前之态势,兄弟再不能以先前印象处理现前的侨批事务;而且从其角度考虑,建议对批信局添注分号予以“通融”,“以多业务为祷”,因为“回批邮资为汕局之大宗收入,关系甚大”,若批信局大量走私,对他也不利,最后请其在侨批业公会及华侨社团向邮政总局等交涉“请求准予添注国外分号时”,汕头邮局能“放宽限制,变通办法”,以增加邮局的业务。[37]
实际上,对于限制批信局在国外添设分号,汕头邮局私下表示反对,认为“自批信事务处理办法修订后,限制批信局不得在添设分号,南洋侨批因之流入地下批局或走私之手者不少,实际难收取缔及淘汰之效果,若不变更办理……自无法将新设分号侨批交邮寄递,各批局为竞争营业,势必铤而走险,设法私通,为使侨批及回批悉归正轨”,因此邮政总局“应放弃限制”.[38]与此同时,中央侨务委员会也出面与交通部邮电司交涉,请求从宽执行“批信事务处理办法”,暂缓执行第四条规定,凡未经申报者可追补登记增设分号。[39]
然而,邮政总局认为,“现在宪政已开始实施,依照宪法第107条第五款之规定,邮政业务应由中央立法执行”,“邮政为国营事业,无论任何人不得以递送函件为业”,“批信局为民营机构,本不应继续存在”,“邮政法业经明文规定是批信局依照应早在取缔之列”,但是“顾念批信局历史悠久及其从业人员之生计,一向特予优容,呈准暂准现状,惟为营业范围不能不从严限制,除已按规定呈准设立者外,未便再任扩张”.[40]因此,不准将分号添入执照。对于影响侨汇之说,邮政总局则指出,“邮政储金汇业局已于1938年开办侨汇业务,不至影响侨汇的输入”.
[41]暹罗方面,汇业总局为“便利泰国侨胞汇款回国赡家起见,已委托曼谷马丽丰金行代理揽收侨汇,暹地信局所收侨汇当可洽托该金行代转”.[42]新加坡方面,“委托之华侨银行,并无当地批信局为该行分代理,不论原有或新设之批信局所收侨汇均可洽托该行,转由储汇局代为解付,对于国外新设之批信局并无影响”.[43]而且“所收侨汇无论其收款人住在国内通都大邑或穷乡僻壤,邮局均派专差投送,随即收取回批寄回,国外服务周到,对于侨胞汇款均尽量给予便利”,“粤闽两省内乡村邮递已积极改进,并继续推广,对于侨胞通信,亦无不便”,“当更见便捷”.[44]总之,邮政总局拒绝了各团体和侨委会的申请,坚持只有1947年以前已在国内外开设的分号准予暂维现状;[45]至于追补登记分号之事,总局也以“似未便于修订办法公布实施后加以追认”为由加以拒绝。[46]实际上,邮政总局的拒绝与此时“猖獗”的侨汇逃避有关。
1946年6月国共内战爆发后,国统区经济形势不断恶化,通货膨胀日益严重,侨汇官价与黑市出现巨大差距,侨汇多逃入黑市。而且,南京国民政府1947年8月公布《中央银行管理外汇办法及进出口贸易办法》,不准华侨以实物汇款,许多华侨携带金银外币回国均被没收,此举更刺激了侨汇逃入黑市。侨汇逃避1947年已经非常严重,1948年更厉害。据估计,福建侨汇逃避者约有80%-90%,经由国家银行的侨汇仅占实际汇回总额的十分之一二。[47]
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给总行信中也证实,闽南侨汇1947年每月约有810万美元,该行经营的仅占10%-20%,其余大部分经批信局或商业银行流入黑市。[48]
广东也不例外,1947年政府银行经收侨汇总数不过千余万美元,亦仅及黑市1/7左右,1948年政府银行经收侨汇不到500万美元,不及黑市侨汇1/10.[49]批信局被指责为侨汇逃避的“罪魁祸首”,“论者每归咎于侨汇之走私,而批信局之大量揽收侨汇尤为各方之攻击目标,每来函请予取缔”.[50]因此,邮政总局限制批信局设立分号可获得政府内部与民众的广泛支持,自然不会让步。
网络是一个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概念,本质上是将个人、阶层、组织和集团等以一定方式联结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它也是“某种在时间流程内相对稳定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模式”.[51]因此,网络属于社会空间,形成于民间社会并运行于其中,有时甚至被称为“非国家空间”,[52]而独立于国家空间,而且可以成为超越主权国家的跨国存在。但是,从本文考察可以看出,虽然网络可以成为跨国存在,但跨国网络发挥效力的场域仍是在国家之内,即跨国网络不能完全摆脱国家之界限与地域,不能枉顾国家之利益而自行其是。跨国网络理论突出网络的地位与作用,而将国家等制度性要素相对化,忽略国家、制度等外在环境的制约,并不符合现实,一些学者倡导在网络研究中“找回国家”、将国家与网络作为一对范畴进行讨论非常有必要。[53]
一般而言,国家对统治区域内的经济、政治等拥有最高权力,拥有对经济、政治等领域不受挑战的管理职能。然而,以族裔为基础的跨国网络常常是国家的颠覆者,它们损害了为保持领土和文化完整而限制流动的移民法和其他壁垒,使无意于忠诚和同化的居民进入网络。[54]
侨批网络是以乡缘、业缘关系为依托、以华侨族裔为基础构建的近代跨国商业网络,已经形成了对国家经济主权的挑战,本文的考察充分显示了这一点。另外,应指出的是,英属政府在新加坡奉行自由港政策,实行自由放任经济政策,对华侨事务极少干涉,因而侨批网络更多是与中国政府的冲突与交涉。中国国家政策施行与政府管理职能受到侨批网络及其背后的跨国华人社会力量的挑战与牵制,国家权力由传统垂直统治转变为政府与跨国网络及华侨华人社会相互交涉与协商的过程。由于侨批网络涉及邮政(侨信)、金融(侨汇)与侨务(华侨)领域,国家内部受益主体多元化,侨汇网络受邮政部门节制,但国家在侨汇和政治方面的综合收益明显高于邮政收益,因此侨批网络存在较大的腾挪空间,邮政部门被迫改弦更张,调整最初政策,使其更符合综合权衡后的国家利益(巨额侨汇),1926年北洋政府取缔总包制度,南京政府1946年限制自带批信与1948年限制增设分号均如此。
但是,跨国网络并非万能,其功效有限。首先,它必须寻求国家的合作。如前所述,跨国网络不能完全摆脱国家之界域,它总是会在国家的一定场域内存在与运作,因而不能枉顾国家之利益而自行其是,必须寻求与所涉场域国家的合作,至少是默许存在。当然,政府为了国家利益计,也需跨国网络带来的相关收益,至少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因此,二者之间存在合作的基础。
1946年自带批信之争充分体现这一点,邮政总局与侨批业者互让一步,双方均未完全达到自己预期目的,只能满足双方部分利益诉求,而不是全部,合理划定各自利益范围才能相安无事。其次,跨国网络与国家的关系并不对等,国家处于主导地位。本文选取的三次交涉,侨批网络与国家互有得失,1926年北洋政府取缔总包制以失败结束,1946年邮局为配合国家的侨务政策而让步,争议双方互有得失,1948年时因国家侨汇利益严重受损,因而邮局限制侨批网络毫不让步,完全实现预期目标。网络是介于完全松散的市场与结构紧密的科层组织之间的一种中间形态,网络也非铁板一块、内部毫无歧见,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广泛存在,本文考察的厦门、汕头侨批网络便是极好的例子,虽均属跨国网络一部分,其在东南亚部分完全重合,但双方并没有相应的沟通与协调,为了自身利益而各行其是。
因此,跨国网络的松散性和脆弱性不容忽视。国家则是集暴力职能与各种经济资源于一身的强大组织,“商业网络从本质上来看是市场驱动的,它与国家之间平稳的相互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后者的经济推动力”.[55]因此,侨批网络与国家的谈判筹码是非常有限的,国家在二者关系中处于强势与主导地位,而侨批网络只能予以一定牵制,本文考察的自带批信、增设分号之争即是如此,虽然国家邮政最终也考虑了侨批业者的利益,但主导方面还是基本贯彻了政府意图,1948年限制增设分号,尽管侨批业者通过网络动员各方面力量,极力反对,但政府并未让步。当然,国家能否完全占据主导地位与国家能力正相关,北洋政府国家能力较弱,1926年取缔总包制度因而失败。
[1]焦建华:《近代跨国商业网络的构建与运作---以福建侨批网络为中心》,《学术月刊》2010年第11期。
[2]陈荆淮:《华侨革命活动家林义顺传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广东文史资料》(第六十一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
[3]关楚璞:《星洲十年》,新加坡:星洲日报社,1940年,第627-628页。
[4][6]许云樵等:《星马通鉴》,新加坡:世界图书有限公司,1959年,第627页。
[5]杜裕根:《北洋政府的侨资政策及其评价》,《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4年第3期。
[7]潘醒农:《马来亚潮侨通鉴》,新加坡:南岛出版社,1950年,第84、86、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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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大学生人际关系心理障碍已成为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首因,大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其身心健康、个人成长有着重要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论文,供大家参考。
卡耐基说过: “ 一个人事业的成功 , 只有百分之十五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 , 另外百分之八十五要靠人际关系和处世的技巧 ” 。可见 , 人际关系的好坏是一个人社会适应能力的 综合体现。对于大学生来说 , 培养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大学生活的需要 , 更是大学生走 向社会的需要。 人们常用孟子的那句话来强调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 人和”。 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重要内容。自古以来,中华民族 就崇尚“和为贵”,讲究为政仁和、为人谦和、民风醇和、家庭和睦,强调正心、修身、齐家、 治国、平天下。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大学生活三年,最棘手的问题莫过于人际关系的处理。怎样把握好良好的心理,如何使 自己能更好地进行与人际交往,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这对我们大学生活以及以后融入社会 舞台是相当有必要的。当然,选择人际关系心理学这门选课,除了出于自己的兴趣,还有一 个原因就是希望自己能在课堂学到东西, 能正确和周围的人相处, 建立自己完善的人际关系网。
人际交往, 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心理上的关系,反映了 人们在交往中关系的深度、密切度、协调性等心理方面的联系程度。人际关系是 依靠人际交往而建立的,人际关系通过交往表现,又通过交往实现。社会这个大 的环境下, 人际交往能力与人际关系状况是现代人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条件。人 们在追求高质量的生活的同时,更需要高品质的人际关系。不可否认,人际关系 关系到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处事的境地甚至是人生的成败! 人人都希望自己能有 一个美好的人际关系世界, 都希望能拥有多一些朋友, 并与他们保持真挚的友谊。
通过课程的学习,我整理了一下我的人际关系。总的来说,我的人际关系应该算是不错 的。虽然比不上那些交际能力强的人结识的朋友多,人脉宽,但我认识的人也不少。而且只 要是和我认识的,关系比较熟的,大都可以说是和我成了好朋友的了。我觉得我的人际关系 网络里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只有过一面之缘的,萍水相逢的普通人;二是和我在同一个 生活圈里的,关系熟络的,交往较好的朋友;三是和我关系密切的,交情深厚的知心朋友。
我对自己现在的人际关系还算满意。但是,我的人际关系网散布范围小,且 漏洞大。
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并一一为之做一定的评价。首先,谈谈 我人际关系好的一面:
第一,与朋友、同学等社会关系相当好。这主要是与我个 人的性格有关。我的性格虽然有点内向,但是脾气好、与人相处和善,所以只要 是我认识的人,关系不会变差。当然在这一点上,我可能还需努力。我始终记得 一句话: “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 ”
第二,与朋友、同学等社会关系能喜 悦共享、 互帮互助。 所谓喜悦共享, 我想, 并不能与周围任何一个人做到这一点, 可能只限于要好的几个朋友。 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我总是把积极的一面带给大 家,于是乎,我从外界接受的也是积极的、健康的一面,这对我的情绪培养和处 事态度有很重要的影响。对于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朋友,我会积极伸出援手。 相反,当我遇到困难时,同学、朋友也会全力帮助我。
第三,与朋友、同学等社 会关系肝胆相照、合作处事。当然,这个是建立在诚信待人、友善交往、互相尊 重的前提下。当然我的人际关系网有很大的“漏洞” ,需要进行“修复” 。
具体来 分析一下:
第一,对一些看法、做法难以做到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我认为 一个普遍现象, 这种普遍现象也落在了我的身上。可能是因为文化差异或者生活 环境不同所导致的。
第二,对一些敏感、尖锐的话题,我可能会伤害朋友、同学。 这一点得从我自身出发, 可能是我的原则性比较强,这种原则性可能出于正义之 道,但它阻碍了我的人际交往。总的来说,改变自己才会改变人际关系。
通过一整个学期对人际关系心理学的学习, 对于人际交往我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以往对 于人际交往关系只是一知半解, 现在通过学习, 我可以更好的处理我的大学真的是人际关系 走向社会化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我遇到了各个方面的人际关系: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同 乡之间,舍友之间以及个人与班级、学校之间的关系等等。面对如此众多的人际关系,我努 力去适应与改变。对于一个在校大学生来说,我的人际关系并不如社会上的人际关系复杂, 相对的我都人际关系网散步范围小,仅限于同学、老师、朋友和亲人。大学生的社交能力普 遍较弱,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生活的圈子小,能接触到的人群有限。我们对人际关系的追求 往往带有较多的理想化色彩。
现在的大学生都比较普遍存在以自我为中心,任何事情,任何 决定最先考虑到的就是自己的需求和利益,强调自己的感受,不顾及他人。以自我为中心共 性决定了我们有的时候缺乏交往技巧,不易融合。在大学校园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 一种团结友爱、朝气蓬勃的环境,将有利于大学生形成和发展健康的个性品质。在生活节奏 不断加快,竞争激烈的当今社会更是如此。 培养良好的人际效能力,不仅是大学生活的需要,更是将来适应社会的需要。一个没有 交际能力的人,就像陆地上的船是永远不会漂泊到壮阔的大海中去。 成功的人际交往是一种智慧和能力。不懂得必要的社交知识,不善于运用交往的艺术, 在生活中就会举步维艰。人际交往的全部奥秘在于把握分寸感,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和 不同的情况灵活掌握。
交往的主动性
人们在交流沟通的过程中,不是一方领导另一方,而是双方都是活动的主体。
交往的互益性 交往的条件性
在人际交往中,首要的条件是双方所使用的符号必须相同或相通,这是交往发生的必备 条件。人际关系的沟通手段,不外乎听、说、读、写几种。听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种,却往 往容易被人忽视。如何去听,怎样才能听懂对方的话,尤其是怎样从对方的立场去聆听,这 就是“听的艺术”。生活中要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在我看来处理好人际关系需要做到以下 几点,要遵循五个原则:正直原则、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和换位原则。
1、尊重原则 尊重包括两个方面:自尊和尊重他人。
2、真诚原则
3、宽容原则
4、互利合作原则
5、理解原则 理解是成功的人际交往的必要前提
6、平等原则
首先,切勿以自我为中心。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定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大部分人 的利益与需求,而不是我个人的需求和利益,善于在适当的时候做出自我牺牲。要常替他人 着想,在别人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人,只有付出才能得到回报, 现在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帮一把,到时候自己遇到挫折了才会得到回报。其次,在与人相处的 时候要善于表达和倾听。常言道: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表达主要是指要善于表达自己 观点、看法和建议,在表达自己的时候需要注意用词恰当,不可独断。倾听别人可以使自己 更好的了解对方,进一步与其交往和沟通,要善于接纳别人的建议,适当的自我反省。要柔 和的接受事物,作到坚定而不固执,冷静而不冷漠,稳重而不失去激情。
然后,要与人平等 交往,尊重他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不能因同学的出身、家庭、经历、长相 等方面的客观差异而对人“另眼相看。 而应该正确估价自己,尊重他人的自尊心和感情。 ” 生命的主宰其实就是自己,关键得根据自己的特点去改变,以积极的态度和行为和人 交往, 相信就一定会找到合适的方法培养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从而在生活这个舞台上绽放 光彩。 我的人际关系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 因此, 我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改善。
第一, 从自己开始入手,做好自己、改善自己,树立一个良好的个人形象,这样才能在别人面前展 现优秀的自己。
第二,用真诚交往的态度和热情去结识新的朋友。主动和热情地待人,热情 是最能打动人、对人最具吸引力的特质之一。
第三,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去对待对方。自己如 何对待别人,别人也会以相应的态度和方式对待自己。
第四,容纳别人不足的宽广胸怀,人 无完人,学会接受别人的不足,同时也要善于去发现别人的优点和好的一面。要多点站在对 方的立场和角度思考一下,设身处地地为他人想一下。
第五,学会正确地妥善地处理好各种 人际关系中的矛盾与问题。总而言之,我会用热情和诚意去打动别人,只有这样才能交到真 心朋友,这就是我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在交往过程中要勇于吸收他人的长处,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和谐的人际关系既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学生形成健康心理的重要源泉。大学生在校期间人际关系处理得好坏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融洽的人际关系可以使人身心愉快,从而促进学习,提高工作效率。
一、大学生交往障碍种种
大学生以专业分班级、以学科分院系,班级和院系是他们生活的团体,一个单纯的高中学生上大学后,若不小心被别人鄙视或被拒绝于团体活动之外,而他又不善于交往,不在改变中得到提高的话,就有可能进入孤独、压抑的境界,从而可能困扰大学四年的生活,甚至影响未来的行为。 大学生由于阅历较浅,一般都缺乏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经验。大学生的交际困难主要表现为他们一方面在本能状态驱动下渴望融入集体,另一方面他们又习惯于后天养成的惟我的行为模式,有时他们适应不了,接受不了,理解不了同龄人之间那种平等的争吵、合理的冲撞和正常的磨合的自然法则,因此客观上群体包容不了他们;主观上自己也容纳不下群体。
主要症状①自我封闭: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对外界的事物不适应或不感兴趣,不愿与他人交往。②容易冲动:对于身边发生的一点点小事常会以过激的行为去解决。但是,现在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处在冷漠、疏远的人际关系中,他们心情不愉快,有时还产生敌对、憎恶的态度,从而导致攻击性行为,有损身心健康。
二、 大学生交往障碍的原因
影响大学生交际问题的原因很多,综合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点:
1、社会人口政策发展及家庭生活的影响。新人口政策下的家庭生活往往使孩子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模式,这些孩子聚在一个集体里,会出现中国特色的人口问题。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的家庭不仅存在‘纵向”关系,而且还存在“横向”关系。 “横向”关系体现为每个家庭基本有两个孩子以上,邻里之间的孩子相互串门。小伙伴在嬉笑玩耍中避免不了受伤挂彩,吵嘴哭鼻子,但是孩子们在做游戏的过程中学会了竞争与合作,形成人际观念。自从我国实施“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后,中国的家庭多为独生子女,“横向”关系没有了,孩子享受的是“纵向”血亲(爷奶、父母)带来的呵护甚至溺爱,从小缺乏集体环境而导致缺乏集体荣誉感与合作精神;家长的过分包办使独生子女上大学后缺乏最起码的独立生活及为人处世的能力;缺乏坦诚的心态和理解偏激等等。小伍上大学了,没过多久,他觉得宿舍太窄,班级无聊,独自在校外租房,又把一个来自西北的女学生招来同居,他免费供她吃住,她则每天洗衣做饭,陪他睡觉,说不清是小两口儿还是主仆关系。这消息传到了小伍的家乡,母亲觉得孩子闹腾得太过分,于是打来长途电话兴师问罪。没想到孩子挺着脖颈蛮有理: “你们从小对我娇生惯养,我又不会洗衣做饭,一个人怎么生存?”。 “一叶知秋”,从小伍的家庭可以看出当代校园的新问题。
2、校园环境的影响。
大学具有比较开放的学习环境,生活在其中的学生吸纳多方面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处理不当就会产生矛盾。与中学比,大学的管理模式较为松散,强调的是个人的兴趣与发展。中学时期住宿比较集中或居家,每天的安排有固定的规律,班主任也一任数年,天天相见。熟悉的面孔、相似的语言、习俗,构成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跨进大学,周围的人来自不同地区,素昧平生,语言、习俗各不相同,要靠自己的交往能力来适应这个环境。大学是走向社会的桥梁,大学生可以与社会人员交往,可以自由上网吧甚至在宿舍中直接上互联网。
3、大学生自身因素。
大学是人的一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最明显的时期之一,若不能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不能正确地自我选择和自我发展,就会影响一生。大学生在校园里具有较大的自主空间。大学生可以钻研浩瀚的专业知识,也可以在广阔虚拟的Internet空间里漫游。糟糕的是迷恋游戏的同学,在“反恐”、 “传奇”等界面中不能自拔,忽视同学、朋友、老师之间的人际活动,因为实际的远不如虚拟的精彩。这样的大学生如果自控能力弱小,就会觉得自己不顺,甚至对别人出手。另外,不注意人际关系培养的大学生,在激烈竞争社会中喜欢单打独干,易于自我封闭,不善与人交流合作,以防止自我暴露和竞争力的丧失。小灵是个文静内向的学生,以较高分数从乡下考入大学,刚开始满怀激情,但不久后发现自己不知道怎样与别人交流,看着别人开开心心地谈天说地,高高兴兴地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她感到心理极其紧张和不安,甚至不愿意在人多的地方出现,曾有不如回家算了的念头。
从认知心理学方面理解,人际交往的认知意象来自经历与感受。与他人交往的经历就像输入大脑的信息,交往时所产生的感受好像一个软件包,经过当时的加工处理与实施则组合成文件。像小灵及那些常一个人在家里的孩子们,中学时期以学习为主要任务平时极少与他人接触,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缺少与人交往的客观环境,缺乏与人语言交流的能力,所以形成不了与人交往的经历和与人交往的现实感受,因此也就无从形成人际交往的认知意象。这就使得他们在大学校园相对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感到手足无措和缺乏信心。
三、提高大学生交际能力的建议
根据内因主导外因的辩证思想,要提高大学生的交际能力,首先要设立必修课程,以求改变他们的思想;然后,发展针对个体的信息咨询活动,做到“点、面”结合。
1、设立交际与心理的专业必修课,进行公开的正面宣传教育。
每个人都有发现别人内心秘密的欲望,一般来说只有敞开自己的心扉,才可能走进别人的心里,主动向别人示好是取得思想上的沟通、感情上融洽的第一步。交往的过程中遇到意见不一致的时候,通过角色置换来看待问题,也许你会得到前所未有的理解。同时要明白每个人都有保留自己意见和按照自己意愿去生活的权利,不要强制改变别人,尊重他人,不过高要求别人,以豁达心胸与他人合作。室友的好友来访,热情接待,休息时间,切勿大声喧哗,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开始的。
2、发展心理咨询服务,提高心理咨询的作用。
学校心理咨询是增进学生心理健康、优化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心理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性格日趋成熟与稳定,其价值观,世界观基本成型,在很多问题上都表现出自己独特的观点,但也可能易趋固执、钻牛角尖。一些学生虽然平时不愿意与身边的同学交流,但对心理咨询却有一定的需求,他们可能从学校心理咨询老师那里得到解释和慰藉。在目前“校校通”和“舍舍通”的条件下,建议学校在计算机网络上设立采用“不见面、不记名”的文字、语音同步咨询服务,以便能使该项工作能得到广大学生的喜爱,成为学校的现代教育品牌之一。
3、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形成学生、家长与老师的教育合力。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一个人的教育经历中显得尤为重要,孩子的情感、认识及价值观很大程度上受家庭教育的影响。大学生是以寄宿为主,对于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家长并不能及时了解,学校和家庭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摘要]良好的人际关系对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就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困扰类型和特点做了简要的探讨,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克服人际关系困扰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人际关系;困扰
大学时代是人际关系走向社会化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大学不同于高中,大家只顾着忙于个人学习。到了大学,同学们普遍参加了社团,有的同学去校外兼职,总体来讲,进人大学会遇到各方面的人际关系: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同乡之间、异性同学之间以及和校外人员之间的关系等等。面对如此众多的人际关系,有的同学因为处理不当,心情很郁闷。更甚者有的同学因为人际关系紧张,精神压力很大,导致不同程度的心理病症。许多同学由于不知如何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经常为之苦闷。所以,找出大学生人际关系困扰的原因,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对于大学生几年大学生活和未来事业的成就,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困扰类型
(一)内心想与人交往却不懂如何交往。此类学生不同程度上都有人际交往中的自卑、不善言谈、交往不主动等障碍。这类学生内心非常渴望与同学交往,但又缺乏人际交往的基本技巧,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甚至说话和行为方式让人产生反感,比如总是讲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打探别人隐私,不注意说话方式等,这些都会造成周围的同学不愿意和他交往,因而缺乏朋友,感到特别孤独。
(二)对人对己要求较高,追求人际关系的完美。没有人是完美的,这是许多人都懂得的道理。然而,现实中却有不少大学生以完美的标准去衡量他人与自己,这使得他们在人际交往中常常即不能接纳自己,也不能接纳别人,在与人交往时显得比较苛刻,自己友善的行为没有得到别人的回报就对人际关系产生失望心理,对别人的期望值较高。还有的同学拿高中同学的标准来衡量现在的同学,总是认为现在的同学没有高中的同学好,经常和高中的同学联系,而忽略了身边的同学,这又加重孤独心理。
(三)不懂得如何和异性相处。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学生和异性相处的渴望逐渐增加,有的同学和同性相处得比较融洽,但是由于害羞、自卑等心理,导致在和异性相处时出现一定的困难,比如不敢主动和异性交往,和异性讲话会紧张,有了喜欢的异性不知道如何处理等等。有的同学不懂得如何表达爱,有的同学不懂得如何拒绝爱,这些都会造成许多的困扰,严重影响自己的心情甚至同学的心情。还有的同学在谈恋爱的过程中不懂得把握异性的心理,总是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误解对方的行为,造成许多的误会,继而出现争吵,甚至分手,导致心情低落。
(四)家庭经济贫困影响到人际交往。有的同学家境贫寒,甚至学费都是贷款或者缓交的。而现在的大学生讲究物质消费,同学朋友之间经常一起出去吃饭唱歌等,维持人际交往状况需要一定的费用。特别是如果有在谈恋爱,要给对方送礼物等等,这笔费用会更大,这就造成了矛盾。一方面,大学生的经济不独立,另一方面,人际交往又需要一定的费用。许多同学为了避免出现这一矛盾,干脆自我封闭,不去和人交往,以免让别人知道自己囊中羞涩,影响到自己的自尊心。而这种情况又导致别人不愿和他交往,成为大学生人际交往中一个重要问题。
二、大学生人际关系困扰的几个特点
(一)性别差异。女生比男生更容易产生人际关系的困扰。一般来讲,女生的心思会比男生更细,对事情考虑更多,更容易“小心眼”。大学生宿舍关系是人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宿舍人际关系好坏对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有重要影响。就笔者的实际咨询经验来看,女生因为宿舍关系闹矛盾而产生心理困扰的同学要远远多于男生,甚至因为分摊水电费,谁打扫卫生,谁先洗澡等问题都会发生冲突。而男生相对来讲心胸会更加开阔,对生活小细节不会太在意,同宿舍同学相处起来比较简单,出现矛盾的机会也较少。当然,这也和生源类型有关,比如有些文科类的学校女生较多,出现问题的概率也多于男生。
(二)生源类型差异。一般来讲,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比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更容易受到人际关系的困扰。来自农村的同学进入大城市,面对许多新鲜的事物,会有些不适。消费能力大多不及城市同学,用不起好的电脑和手机,穿不起好看的衣服,特别是来自偏远农村的一些贫困生,会产生强烈的自卑感,不敢主动和人交往,怕被人拒绝。
(三)人际关系困扰具有隐秘性。许多同学人际关系产生困扰,但是不容易被发现。进入大学,一个辅导员带几个班,任课老师下课就走,许多存在人际关系困扰的同学又表现得很安静,很难被发现,大家也只是会认为某某同学很内向,除非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所以许多有人际困扰的同学自己默默承受孤独感,不愿敞开自己的心扉,家人、老师都难以发现他内心的困惑,无法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影响到这部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人际关系困扰的原因
(一)许多大学生中学没有住过集体宿舍。进入大学之前,他们一般只需要关注学习,其他事情由父母代劳,生活自理能力差,习惯于受家人照顾。进入大学后,集体生活中需要一定的规则,比如打扫卫生等事情大家需要轮流来做。有些同学在家里没做过,来到大学也不愿意做这些,容易和同学产生摩擦。还有的同学把宿舍当成在自己家一样,随心所欲,不顾及其他同学,晚上想玩到几点就玩到几点,不管有没有吵到其他同学。再加上缺乏沟通,很容易因为这些琐事导致同学之间出现隔阂。同学们来自不同的地方,生活习惯不同,性格不同,需要大家互相体谅。一些学生以自我为中心,不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很容易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状态。
(二)身份和角色的转变导致人际困扰。中学时他们还是个“孩子”,受到父母老师的呵护。到了大学,许多事情都要自己来做,没有家人的照顾,老师也只是起到引导的作用,也没有精力对每位同学做到嘘寒问暖,许多事情都需要学生自己积极主动,包括和同学之间的关系,也要积极主动才能赢得良好的人际关系。许多同学还是被动地等待别人来关注自己,还希望像以前一样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关心,一旦不能实现,就产生失落心理,觉得自己突然之间不被人重视,自我价值感降低。
(三)性格上的缺陷造成人际交往的困难。有的同学很自大,不把周围的同学放在眼里,在和同学相处的过程中,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行我素,说话做事都很自我,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周围的同学避而远之,找不到朋友。有的同学因为各种原因比较自卑,比如觉得自己外形不够好,家庭经济状况不够好,学习成绩不够好,来自农村等等。自卑心理导致他们不敢主动和同学交往,怕受到拒绝,而使自己的自尊心更受打击。还有的同学性格比较内向,又缺乏人际交往的技巧,不知道怎样和别人展开对话,说了几句就没话了,所以干脆不开始谈话,导致朋友越来越少,越来越感到孤寂。如果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调整好自己,还能弥补人际交往的不足,如果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只会让自己离大家越来越远。
四、克服人际关系困扰的对策
(一)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完善自身的性格。性格是一个人稳定的态度体验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是个性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性格是改善人际关系的重要内在因素,不良的性格严重影响人际关系,妨碍人的成长与进步,十分有害于身心健康。大多有在人际交往中存在问题的大学生,性格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过分自大或者自卑、自卑与自负的双重人格等,对于人际关系有极大的破坏作用。性格上的缺陷会妨碍与同学的正常交往,导致同学之间缺乏应有的了解,造成关系不融洽,一旦与人发生矛盾又不能很好地处理,从而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自己要进行自我总结,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自己的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完善个人性格,克服不良个性特征的制约,培养高尚的人格品质。
(二)学习人际交往能力,成为善于与人交往的人。人际交往能力的缺陷,也是影响人际关系的原因之一。存在人际关系困扰的大学生往往缺乏人际交往能力。有的同学迫切想和别人交往,但却不知如何去做,甚至不懂如何开展一场对话。在和同学交往的过程中,经常弄巧成拙,反而让大家离他越来越远。于是听之任之,这就失去了进行人际交往的机会。要想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就应该掌握一些具体的人际交往方法,比如如何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学会谈论一些别人感兴趣的话题,学会微笑等等。还要关注一下班级里人际交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同学,学习他们是如何和别人打交道的,从而让自己也变得更加善于与人交往。
(三)主动与人交往。有许多同学尽管与人交往的欲望很强烈,也学习了一些人际交往的技巧,但是却跨不出第一步,总是等待别人来主动和他交往。如果别人没主动和他交往,就认为是别人没把他放在心里,没当他是朋友,也就懒得再去理会别人。因此,虽然他们周围有许多同学,却仍然感到很孤独。要想赢得朋友,同别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就必须做主动的一方,多尝试。主动与人打招呼,主动去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主动参加班集体活动,主动性越强,就会赢得越来越多的赞扬以及越来越多的朋友,成为一个人际关系良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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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每个国家都十分重视的一项工作,以色列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拥有了较为全面的发展经验,这种经验在实践中已显现出其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方经济发展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新一轮税改对河南经济的影响
第一,优化税制结构,增强地方财政收入。以房产税改革为例,房产税是我国现有税收体系中典型的财产税和地方税,由于目前各地现有房产税制不统一,房产税改革需要考虑各地房地产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化费为税,简并税种,探索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物业税作为财产税,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计税依据,课税环节是房地产的保有阶段,税基具有非流动性。该税种可以有效结合地方公共产品的成本和收益,这也决定了物业税应该成为我国地方税中的主体税。开征物业税是促进我国地方税改革、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选择。河南是资源大省,但从中部地区看,近年来河南省财政收入与周边省份一直存在着较大差距,优化税制结构将为河南省财政收入实现有力增长提供保障。第二,科学核定计征方式,改善资源产品结构。煤炭资源税改革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按照销售收入乘以规定比例税率计征,税率幅度为2%~10%,再由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税率。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煤炭资源税改后将理顺煤炭企业之间资源税费关系,有效消除费高税低、税费结构不合理和重复征收等现象,进而形成合理的煤炭资源产品价格机制,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有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降低煤炭行业的税收成本,增强其发展能力。对于河南这个煤炭资源大省来说,这将对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第三,完善税制结构,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国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实施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宏观经济政策。政策执行中,更关注“保增长”和“扩内需”,却忽略了“调结构”这个能够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新一轮税制改革将逐步减少地域性的税收优惠,突出行业性的优惠政策。通常而言,地域性税收优惠主要目的是“救穷”,而行业性税收优惠则是调结构、促发展。河南是资源大省,能源生产弹性系数较低,单位生产总值耗能较高,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始终居高不下。借助我国税制改革的有利时机,河南省可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提升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层次,重点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如煤炭、化工等,提高以物流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的比重。同时,注重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推进重点产业集聚区集约化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加速技术创新,形成以机械装备和有色金属冶炼为主体、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切实提高新常态下河南省主导产业的竞争力、凝聚力。第四,调整税制结构,提高企业间税收公平程度。税制改革与调节垄断性高收益密切相关。例如,房产税试点不仅有利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且将改善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现状。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可以看出,“十三五”期间要构建结构合理的地方税收体系,改革重点是构建一个能够保证地方政府稳定收入的税收体系,目前正在试点的房产税改革将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二、新一轮税改下激发河南经济活力的对策
根据统计数据,河南省2014年度GDP达到3.15万亿元,财政收入3686.8亿元,全省财政民生开支4049亿元,较2013年度增长了11.9%,占全部财政支出的72.6%。河南省现行地方税税制的进一步改革,需要科学地协调地方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使地方税收对经济转型发挥积极作用。第一,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河南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农副产品加工业是发展潜力巨大的农业延伸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河南省而言,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不仅要发挥粮食生产核心区的优势,而且要对农副产品深加工行业和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政策和税收减免。第二,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理论上,个人所得税可以缩小收入差距,但现实情况是其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很有限。为强化其收入分配的功能,河南省要积极探索并重新定位个人所得税的功能。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在改革与完善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是附加福利课税问题,高收入人群享有的附加福利收入名目繁多,却不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调控之内,这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加大了贫富差距,也导致地方政府在个税方面的财政收入减少。因此,今后地方个税改革重要的突破口,就是探索在个人所得税法中使附加福利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目并采用相应的课征方法。第三,积极推进“绿色”税制改革。目前,河南省经济发展所依靠的自然资源,正在由于过度开发使用而逐渐消失退化。所以,对高能耗和排放尾气等环境损害行为课税,是抑制环境破坏、完善企业节能环保标准体系的前提。政府应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和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开采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资源所取得的产品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也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第四,对产业集聚区执行特惠税收政策。首先,鼓励产业集聚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和认定,对政府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应自认定合格的当年起按照规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次,减免公共基础设施和节能减排项目税收,对在产业集聚区内从事政府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其所得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于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次,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政策的实施,企业购入符合抵扣规定的固定资产后,应将其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支持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需要注意的是,税改将会导致物价上涨,由此带来的成本上升会使一些企业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加大民众生活负担。河南省要认真研究并尽快推出配套改革措施,使企业交易价格更加规范化,采取调整地方社保支付标准等措施,避免税制改革负效应的扩大化,促进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高职教育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
近几年,在政府大力推动下,高职教育发展虽呈现上升趋势,但高职教育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仍亟待提高。
(一)当前高职教育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不强
许多职业院校提出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目标和指导思想,但实际上,不少职业院校仍习惯于传统办学思路,职业教育改革的力度不够,还不能看到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互动双赢关系,因而不能积极主动地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有所作为。
(二)高职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效果并不明显
由于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的毕业生主要是城市就业,直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的成效不太明显。一是所设为现代农业服务的专业太少,而农民迫切需要掌握现代农业的种植、加工等实用技术,急需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提高农产品质量的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生产。二是毕业生在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就业不充分,能力还未全部挖掘出来,导致技能人才缺乏,不能发挥高职教育的优势。
(三)职业院校的教育资源没能充分利用
目前的职业院校还是以学历教育为主,没有全面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职业教育的资源没能很好地利用[2]。特别是当前受金融危机冲击,农民工就业问题变得十分严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更加艰巨。
(四)课程内容陈旧、科技含量低,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
目前,大多数职业学校缺乏市场经济意识,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都与目前的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职业院校脱离当地市场的实际需求,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培养模式与地方经济发展实际需要不适应,片面注重传统学历教育,没有真正体现高职教育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与办学特色。
(五)没有突出实践教学
由于资金缺乏、观念陈旧等诸多因素,职业院校普遍存在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设备设施不足以及缺乏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双师型”专业教师。由于条件有限,在“黑板上搞加工,教室里搞养殖”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旧存在。这样“纸上谈兵”,影响了高职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效果。
(六)高职教育的培训方式过于单一
目前,职业院校针对当地农民工、下岗职工、退伍军人等开设的培训班采取单一的“学校课堂教学”模式,这种完全脱产的学校课堂教学模式,与他们的个人生活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二、高职教育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式与途径
新形势下,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高职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职教育必须创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式,才能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一)高职院校要形成与区域经济互动发展共识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既是地方高职院校份内之责,又是地方高职院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坚持以服务促发展,以贡献求支持,才能赢得最佳的发展环境,获得最大的发展空间。以山东省临沂市为例,早在几年前,临沂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建设“大临沂,新临沂”以及把临沂建设成“商贸之城,物流之都”的战略目标,临沂市在农业产业化向农业国际化发展、建设工业强市的进程中,亟待培养一大批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地方唯一的高职院校---临沂职业学院于2008年及时提出了“立足临沂、辐射周边、面向全省、服务区域经济”的办学宗旨,确立了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的办学思路,发挥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科研推广、职业培训等综合优势,注重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不断为临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送人才、送技术、送成果。2009年学院又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学院改革步伐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站在一个高度,多角度全方位地审视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努力形成学院与区域经济互动发展的共识。
(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为区域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高职院校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增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所谓“以就业为导向”,实际上就是以用人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市场所需专业人才及对高职毕业生的素质与能力要求为导向。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一定是具有区域特色的市场,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特殊需求构建两大体系,即专业与课程体系、素质与能力体系。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一定是具有变化性的市场,高职院校可针对现有的区域人才市场需求采取一种微观式操作,即“订单式”培养,以期于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但还应有前瞻性的思路,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动规律与发展趋势,实行超前的宏观的规划,有计划地适量培养一批“以未来就业市场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区域发展对某些类型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潜在需求。
(三)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
1.高职院校能否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关键在专业设置。专业是否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是衡量专业结构是否合理的根本标志。高职教育专业设置和课程选择模式,应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要体现毕业生的服务方向,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专业对劳动技术结构日益升级的适应性,培养对路人才,就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与支持。企业选对急需人才,能为地方企业创造利润,也就推动了区域经济发展。
2.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尽可能与地方企业行业对接。高职院校学科专业建设要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特别是地方高职院校要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实际需要,大力发展地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所急需的学科专业,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实现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结构与地方支柱产业的“零对接”。以临沂职业学院为例,在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上,学院紧密结合临沂地区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一方面在农科上创特色,积极改造传统农科类专业,撤消了2个生源逐年萎缩的农口专业,新设了两个农口专业―“金银花种植与加工”和“银杏树的栽培技术”等等,对培养目标重新定位,对教学计划、课程大纲及时修订,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进行优化,使涉农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得到大幅度地提高。另一方面,学院围绕“工业和第三产业强市”战略,新上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物流、红色旅游、古代兵器考古等10多个专业,为地方企业和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大批的高技能人才。一些新上专业已逐步发展为学院的拳头专业,譬如传媒艺术系结合临沂市红色旅游发展潜力巨大的实际,设立了物流,红色旅游,广告传媒,古代兵器考古等对口专业,这几个专业的技能型人才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喜人局面。
3.根据市场变化,挖掘培育新兴专业。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及招生就业情况,以现有专业为基础,将具有潜在优势和特色的专业方向拓展为新兴专业,使人才培养更适应市场要求,专业名称更具引导性。如临沂职业学院机电系“机械设备维修工程”专业开设的模具CAD/CAM方向,单论模具设计与制造,在临沂地区就有众多优势企业,具有非常好的产业背景和发展前景,潜伏着巨大的人才需求量。仅临沂盛大五金模具有限公司,每年就需新增大专层次的模具技术应用性人才上百人。而“机械设备维修工程”专业却难以让企业接受,也不易为考生家长理解。所以,根据社会的需求,在该专业方向的基础上,通过配齐、配强师资,建立专业实训室等措施,将“模具CAD/CAM”方向提升为“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并将其作为院级重点专业予以重点投入优先发展。该专业毕业生在本地区非常抢手,众多有关企业争先恐后与学院“预订”今后几年的毕业生,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非常高。
(四)推进高职院校与地方企业深度合作
高等职业教育要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就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深入探索校企合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加强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职业院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与企业合作中实现互惠共赢。比如,临沂职业学院每年定期召开工程类、商贸旅游类、农业类等各专业类群的校企合作恳谈会,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
1.与地方大型国企联姻,与著名民营企业嫁接,与外企公司牵手。主动走出校门,积极与企业联系,当前企业技术更新需要智力支持,高职院校应主动动员专业带头人、相关教师主动深入合作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与企业技术人员联手,组织设备维修,新产品开发,核心技术攻关,在帮助企业的同时也可以促进教师对行业、企业新技术的了解,从而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2.重视为区域内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服务。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一些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了自己的技术研发机构,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设立自己的技术研发机构。我国的技术研发长期依赖于高校和科研院所[3]。由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不在生产第一线,对企业的需要不了解,这就导致我国企业急需科研成果但科研成果又被大量闲置的怪圈。目前,占全国科技成果近一半的高校,成果转化率却不到30%,许多科技成果被搁在实验室里,停留在论文或报告上,不能取得实际的经济效益。必须积极为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高职院校还应依托自己的技术优势,在市场上建立技术服务所,把科研机构、高校、民间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汇集起来,为企业牵线搭桥,提供服务。
(五)服务区域经济,实现教育培训资源社会共享
在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支持下,职业院校要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潜能,以职业学院教育、科研力量为依托,以满足地方企业的人才需求和职工的成才需求为目的,按照企业的需要开展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大力实施“蓝领成才”工程,为提升劳动者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职业院校要坚持立足区域,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技术研发和服务,成为面向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教育服务基地。
1.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如临沂职业学院设有国家和省市机械、电子、建筑、信息、会计、普通话、旅游等10余个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基地,拥有国家、省级多个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基地,是临沂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基地、临沂市再就业培训基地、临沂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等,年培训人员10000人以上。如举办了农村干部大专班,开展了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临沂市进网作业电工等,学院还是全国计算机考试考点、全国商务英语考点等。
2.积极为地方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加大高职院校科技产业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科技研发与推广指标;鼓励高职院校参与区域经济课题研究,建立适合于高职院校的科技推广研究基金和课题;建立健全科技研究机构,组建与教学密切结合的科技产业园,使更多的科研项目转化为产品,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力度。如临沂职业学院充分发挥教师的智力优势,积极参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攻关项目,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先后为9家重点企业集团进行产品开发。数十名教师被聘为企业技术顾问。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发明专利5项,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直接参加区域经济高新技术攻关。高新技术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地方上有很多高新技术项目有待攻关。有的高职院校有相当的科研实力,拥有很多掌握高新技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专家、学者,应鼓励他们直接参加地方高新技术攻关,借以突破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4.当前,高职院校要特别重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农民工培训,是高职教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高职院校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加大对农民培训方面的工作力度,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有效地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适应城镇生活能力。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的联系,强化了职业院校的服务功能,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智力基础和人才支持,为区域经济腾飞插上了翅膀,高职教育如何更好的适应区域经济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坚持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服务的方针,就一定能让区域经济与高职教育更好地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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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地方经济立法作为我国立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方经济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特色产业主导地方收入能力日益增强
(一)提升GDP能力增强
2013年,东坡区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294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3.16亿元;相比之下,东坡区泡菜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销售,实现税收1.5亿元,分别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34%和全区税收的11.4%。特色产业占了一个拥有80万人口的大县整个地区生产总值(GDP)的三成,特色产业的发展使提升GDP的能力明显增强。同样,2014年3月底,特色产业大县洪雅,仅幺麻子食品有限公司特色食品钵钵鸡就实现产值近2000万元。同比全县41家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1.7亿元,占1.7%。并预计力争通过后3个季度的努力,突破1.5亿元销售目标,上缴利税300万元以上。也突出显示出特色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的提升中的地位明显增强。
(二)拉动经济效应增强
据2013年数据,仅东坡区特色产业泡菜产业的38万亩泡菜原料基地就带动21万农户年增收5.3亿元,68家泡菜企业带动农民就地务工2.51万人,年收入6.5亿元。其拉动农户增产增收的经济效应明显增强。同样,彭山县葡萄种植面积已达到15000余亩,产量达1.5万吨以上,销售收入近3亿元;形成600专业户、辐射拉动全县1500多户农民种植,近5万人直接受益;人均年纯收入达1.2万多元。仁寿县以文宫枇杷之乡发展为核心,辐射全县枇杷基地乡镇16个,专业村130个,建立了24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专合组织成员达到10万户,带动农户55万户,枇杷种植总面积15.5万余亩,产量5万余吨,产值达3.5亿元;从事枇杷产业的农业龙头企业百万元以上的大厂家已达86个,年销售收入22亿元。
(三)特色产业驱动第三产业发展日益突出
以农业特色产业驱动第三产业发展作用突出。仁寿县形成福仁缘、江陵食品、卓宇制药等3个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开展枇杷果品、附产物加工与深加工,年加工枇杷达1万吨,产值2.1亿元以上。洪雅县针对全县有茶叶23万亩,藤椒1万2千亩,竹笋34万亩,奶牛3.8万只等特色资源,按照“基地、加工、营销、旅游、文化”五位一体的园区模式,积极配合旅游开发,到2013年前,引进项目14个,协议投资总额5.79亿元,新增税收达到2500万元、新解决劳动就业1000人左右;依托茶叶、藤椒、乳制品加工三大特色产业,形成三个产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此外,洪雅县还以特色产业为基础,以开展会节活动,繁荣第三产业市场。以重点办好购物节、美食节、长寿节、桃花节、冰雪节、七里坪避暑节、瓦屋山杜鹃节、柳江古镇旅游文化节和泡菜论坛等活动,促进市场消费。东坡区在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中,不仅形成以泡菜产业为核心的各类包装产业大发展、大繁荣,还以加大旅游商品开发,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如竹编艺术品、东坡文化用品、长寿养身文化用品、泡菜、龙眼酥、东坡肘子、有机茶等具有眉山特色的旅游商品,精心打造,包装一批高品质旅游礼品。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还同时拉动了包装产业的发展和零售、销售业的发展。
(四)特色产业成为驱动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径
2007年,眉山市启动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在市所辖的彭山县、东坡区两个试点县区开展了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土地流转是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最重要的环节。加快土地流转,切实解决规模化经营问题,有利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生产要素的集中投入、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目前,东坡区土地流转率约12%,主要是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业开发公司,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特色产业的发展,如泡菜原料的发展,成为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主动力,仅东坡区通过土地流转形成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就有50多户。产业集约化发展是统筹城乡的基础。加快产业集约化发展,切实解决产业带动弱问题,有利于推动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带动农民增收。依托推进特色农业集聚式发展,成为眉山统筹城乡的基础。立足“中国泡菜之乡”、“中国脐橙之乡”、“全国兔业产业化大区”等品牌优势,围绕蔬菜、水果、蔺草、畜禽、竹木等特色产业,发挥农业优势产业带和主产区建设,用产业化的思维、市场经济的理念、项目建设的办法,推进着现代农业的集约化发展。
二、以拓展特色产业为着力点驱动眉山经济增长的对策建议
(一)打造特色产业成为比较优势产业
1.绝对和比较优势产业发展趋向绝对利益理论认为,一个地方应该生产自己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产口进入市场后,可以获得绝对利益。比较利益理论认为,一个处于优势的地方应集中生产本地内具有最大优势的商品,处于劣势的地方,应集中力量生产劣势较小的商品,或相对成本较小的商品。绝对利益和比较利益理论从国际贸易理论演变到区域经济发展中,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指导作用。当本地工业发展滞后、招商引资面临困境时,地产经济就会面临危机,融资困难,区域经济发展受阻。以本地资源打造本地特色,发展本地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形成本地的特色经济,拉动本地区域经济增长,推进本地经济发展,形成支柱,成为区域经济发展面临的新课题。重视本地资源,打造本地特色产业、产品,振兴本地区域经济是发展重任,已成为未来的新一轮经济发展目标,成为打造本地区域的绝对和比较优势产业发展趋向。
2.重点打造特色产业比较优势从绝对和比较优势产业、产品分析看,眉山目前不具有绝对优势产业、产品。相比之下,眉山六区县目前形成的各具特色的产业和产品,相比省市之外的同类、近似产业、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应重点打造特色产业比较优势。一是重点打造本地最具优势特色产业。具体是六区县已形成的最具优势的特色产业,以及各种生态产业及系列产品。二是重点打造本地低成本特色产业。洪雅竹笋具有双重优势,生产成本低,具有重点打造优势。对洪雅境内一些天然水资源,在交通得到改善后,打造无污染、天然饮用水系列品种进入市场,具有低成本优势。三是重点打造本地低劣势特色产业。眉山茶叶产业发展快速,但相比川内其它品牌来说,是高劣势。丹棱不知火桔橙经过包装,贮存时间延长,反季节销售相对劣势低;仁寿境内的红薯,向粉业发展相对劣势低,都可以重点打造。
(二)培育和开发新型特色产业
1.培育新型特色产业一是培育相对成本低廉的资源特色。相比其它地区来说,仁寿红苕资源丰富,相对成本低廉。类似地,地广人稀的洪雅,培育中药材黄连、白杞,同样相对成本低廉。二是培育传统民间特色工艺。彭山玉米叶包裹干豆豉作为传统民间工艺佐料,风味独特,具有培育壮大的发展潜力。类似地,青神的江团鱼、汉阳鸡,彭山的甜皮鸭、曾醪糟、鲜花饼,丹棱的曹八娘米豆腐等具有培育壮大的发展潜力。
2.开发新型特色产业一是开发自然资源性特色产业。针对洪雅瓦屋山水库等优质无污染淡水资源,开发瓶装、桶装水,加工纯净水、碱性水,形成天然淡水资源特色产业。二是开发工艺资源性特色产业。针对近几年广泛发展的一村一品产业,开发成工艺性资源特色产品,如针对葡萄种植,发展葡萄酒;针对养羊、牛,发展羊牛肉加工;针对黑桃、红枣,发展干品加工。一方面解决销售渠道,另一方面,开辟了眉山特色产业发展之路。
3.培育和开发特色产业品牌。一是培育和开发生产属性特色产业产品品牌。主要是水果、养殖类通过直接生产,培育和开发成特色产业产品品牌。类似可将丹棱不知火、青神团鱼等培育和开发成特色产业产品品牌。二是培育和开发加工属性特色产业产品品牌。主要是民间小吃、工艺资源通过加工,培育和开发成特色产业产品品牌。类似可将甜皮鸭、曾醪糟、曹八娘米豆腐等培育和开发成特色产业产品品牌。
(三)拓展特色产业市场化的外溢性发展
1.特色产业市场外溢性增加一是拓展新兴市场。每一项特色产业的壮大与发展,必然拓展新兴市场,引发新兴市场繁荣,带动就业扩张,引发参与就业、参与市场人员及其收入的乘数效应。如彭山的葡萄产业作为特色产业进入市场销售中,必然引发对肥料、农药,包装、运输、广告、销售、物流等相关行业的繁荣,增强市场外溢性。二是吸引参与市场力增强。一个在逐步壮大发展中的特色产业,会吸引更多的人员参与到特色产业生产、销售中。丹棱的冻耙发展,从上游吸引人们种植原料、提供优质原料;从下游吸引更多人参与销售;从中游看,吸引广告商、包装商参与其中。青神的特色产业红黑花生,上游必然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种植;也吸引中下游人员参与加工和做活市场营销。
2.重视特色产业市场化的外溢性发展一是重视特色产业中下游发展。特色产业中下游发展,主要是加强对特色产业的辅助性、延伸性发展,即第三产业发展。包括特色产业产品的加工、包装与广告,销售渠道的选择,涉及到实体销售与网上销售的零售商、批发商、代理商,广告印刷、包装印刷,运输、物流等第三产业发展。中下游发展,灵活性大、利润空间大,但无规则或过大会削弱中下游产业的积极性,不利于中下游特色产业发展,因此,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提供好规则和服务支持。比如,加强监控加工环节中技术的流程、程序与卫生、污染、添加剂问题;控制包装行业价格;重要的对外宣传广告、旅游文化、节日文化活动的宣传与组织由政府负责等;管制网络销售中物流行业滥定价格、包装运输不规范等。二是注重特色产业上游发展。特色产业上游发展,主要是原料来源与生产,包括特色产业苗种,比如果业、养殖业苗源,防止出现转基因苗源或假苗源,需要上游得到质量保证。其次是要加强特色产业的技术支持。特色产业产品生产中技术没给上,出现质量没保证,同样影响发展。由此,特色产业上游发展要注重原料与生产技术的支持。这两个方面建设成本投入大,但产出低,需要政府出面参与建设、承担责任,以确保地方的特色产业从上游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强化领导,密切配合,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机制。成立由地方政府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相关成员单位审前共商、审中互助、审后运用的工作机制。二是地方党政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工作,组织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反馈、结果运用等制度,形成一个上下联通、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联席会议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地方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为审计部门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四是切实落实地方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
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环境
两办《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规定》的实施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是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与责任感。地方党委、政府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扎实抓好《规定》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从而营造良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氛围。应当把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制度作为地方各级党校培训的必修课程之一,使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增强经济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做到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规范程序,创新方法,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在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一定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地操作。要保证审计程序到位要开好“三个会”,一是开好审计方案讨论会。由审计组长牵头,作好审计前的调查,对被审计对象及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实际,拟定好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参审人员对审计方案进行认真的讨论,确保审计方案具有操作性。二是开好经济责任审计进点动员会。由组织部门牵头,审计部门、纪检等部门参加,被审对象、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和财务人员参与会议,由组织、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对被审对象及被审单位提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求。三是开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报会。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率达100%,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此外,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还要创新审计方法。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做到用AO方法审计,建立相应的数据库资料;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纳入全局审计工作,统筹安排,节约审计成本;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完之后编一条信息、提出一条启示;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评价建立量化评价体系;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做好审计审理工作,以切实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全面审计,审深审透,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不能满足于对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要关注被审单位和被审对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贯彻执行经济政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到哪里,经责审计就要跟踪到哪里;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要监督到哪里。经责审计中要做到“五个关注”:一是关注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对地方政府投资领域、土地出让、市场准入等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认真审计。加强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二是关注财政资金的安全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做到“三个必审”,即“专项项目资金、惠民民生资金、政府投资资金”必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关注经济社会中的一些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加强审计结果的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四是关注领导干部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关注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有关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经济案件线索要移交纪检和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加强督导,跟踪问效,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水平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揭示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注重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到位。因此,地方党委、政府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可用性,逐步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地方的重要经济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处理的决策机制、程序机制和处置机制之中。为提升经责审计成果运用效果,应将审计成果的运用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组织部门应将审计结果报告纳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对审计结果好的干部要提拔使用,对审计有突出问题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二是将审计结果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通过经责审计评价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如果有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三是将审计结果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对经责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个人有重大违法违纪的行为,地方经责领导小组要对其实行问责,对案件线索要移交纪检和司法部门处理。四是将审计结果与审计整改结合起来。对经责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求其边审边改;对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被审对象和被审单位要及时报送整改措施;对重大问题,地方经责领导小组要督促整改,跟踪督办,保证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定要整改到位,以提高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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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地方经济。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方经济论文,供大家参考。
前言
公路运输的能力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影响力不容小觑,且会通过物流、人流、运输相关业务等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进而促进其经济发展。随着现今公路建设网络的逐步推进,公路运输能力正在逐渐提升,其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性也在增强。
一、公路运输特点及优势
1.公路运输特点
公路运输的主要特点是其性能高,运输量大,其对于整个社会的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意义均较大。为了确保公路运输安全性得以保障,需制定实施多种交通规范,明确路标指引,周全配备各种交通管控设施,为公路运输提供极佳的人性化服务,确保运输的舒适安全性。
2.公路运输优势
第一,公路运输状态可促使其运输能力得以提升,尽量缩短车辆运输时间,减少多方面的耗损,全面有效的控制运输成本。另外,优良的运输能力还可使得其效率得以提升。与此同时,在公路运输中的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监控系统的运用可实现严密分流、车型交通限制等,进而帮助增强公路运输的安全性,相应的还可帮助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全面保障。第二,公路运输所具有的时间短、效率高等特点可为社会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助力[1]。与海、空运相比,公路运输的优势主要为:转运便捷、运输环节简便,且不会出现货物挤压的状况。与此同时,还可帮助有效缓解城市的交通运输压力,科学改善交通拥挤的局面。
二、公路运输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促进经济发展
公路运输对于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性作用主要分为三点。第一点是,投资公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可运用投资乘数及产业关联的效应,对区域范围内的公路运输及相关行业起到拉动性的作用,其主要表现为投资效应。第二点是,在公路运输基础设施建成后,会产生一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效应,其主要表现为将运输所需经济成本降低,减少运输时间,增强其安全性。第三点是,在运输基础设施建成后,会间接产生一种地方经济促进效应,其主要表现为将区域产业的结构做优化整合处理,进一步促使其空间布局趋于科学合理,并加强区域经济相互之间的紧密关联。
2.促进区域间经济联系
公路交通运输、动力设施、通讯设施三大因素构建成了区域经济的紧密联系度。在此三个结构中,运输系统是最为基础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区域经济联系。区域间贸易关系不仅仅会受到地方经济发展的极大影响,且会受到与之相关的地区进口需求影响。运输成本的增加将会受到空间距离增加的影响,并与其呈现出正比例关系。区域空间距离所造成的额外成本是由空间、时间距离导致。而公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相比,较为灵活且渗透性极强[2]。因此公路运输方式在应用中可帮助增强区域可达性,与此同时,还可帮助降低空间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数量,进而帮助促进区域间经济联系。
3.带动地方住宿餐饮等产业经济发展
在公路运输中会带来大量的人流,在这些人群中,有较多的人在餐饮、住宿等方面会有所消费。如此一来,便会进一步的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相关统计结果表明,在2010年,我国的批发及住宿、餐饮业增长值达到了35746.1、8068.5亿元。在餐饮、住宿业之中,增长过亿的主要为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域,而增长少于百亿的主要为甘肃、新疆、青海等地。公路运输能力偏差地域,其餐饮、住宿收入便较少。另外,公路运输还可帮助进一步带动汽车维修等产业的发展。
4.促进地方旅游、仓储产业经济发展
公路运输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可为人们的日常出行提供极大的便利,进而帮助激发起人们的旅游兴趣,带动旅游产业经济发展。如在2011年的春节,北京景区所接待的游客数量达到了827万人,外地游客的景区旅游经济消费达到22.43亿元。而在天津留宿的北京游客有20.75万人,消费金额为1.24亿元。因此,公路运输对于地方旅游产业的经济发展具有极强的带动作用[3]。虽然铁路、海上及航空运输均具有自身优势,但是均需依靠结合公路运输,方可充分发挥出其对于经济的促进性作用。由此表明,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公路运输的重要性作用。另外,公路运输还可帮助进一步促进仓储物流产业经济的发展。在2012年的上半年,物流业增长值达到了1.6万亿,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贸易业务的增长值分别为10.1%、7.3%及10%。物流业增长值在地区总生产值、服务业中的比例分别为7.2%及16.6%。由此表明,公路运输的发展对于地方旅游、仓储产业经济发展而言,具有极强的促进性作用。
5.完善投资环境,开放地方经济市场大门
在公路运输网络的建设发展中,公路网络内部结构得以全面优化,从而使得地方经济投资环境得以完善。进一步帮助促进市场经济转型,全面打开经济市场的大门,促使其走向全国与世界。进而使得地方经济发展无论是质量还是效率均可得以提升,进一步提升其经济发展水准及整体竞争能力。
三、结语
公路运输的发展可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及出行提供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还可帮助有效带动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对于一些地理环境较差的地域而言,需注意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将其重点放置于公路运输之上。只有如此,才可为地域经济对外开放提供坚实的基础帮助。不过在公路建设中,不可一味地将其建设规模大小作为全部,而是需注意对公路内部结构做优化整合处理,从而使得公路运输对于地区经济的促进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进一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良好及健康发展。
一继续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1.继续教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过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知识水平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知识结构更加合理,能够更好地适应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学习型社会逐渐形成,根据市场导向,继续教育与社会的需求联系更紧密,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进入就业市场,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为抓住就业契机,不仅要培养学历化人才,更要培养专业化人才,就是说培养“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灵活、多样、社会需求的复合性人才。因此继续教育最为直接反映了教育的大众化,走在转变人才观和提升教学的服务意识最前端。继续教育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能消化吸收并创新先进技术,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同时培养具备创新意识与实际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把潜在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手段,并提高生产力。因此继续教育是人才资源增长的重要途径,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并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2.地方经济发展对继续教育提出更高的需求。地方经济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高素质的人才离不开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教育的发展应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一次性教育已满足不了当前社会的需要,继续教育的理念被全社会所共识,已从学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化。培养具有高素质创业能力人才为目标,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自然而然地落在了继续教育身上。为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创新人才,对继续教育提出了巨大的需求,同时对其提出了挑战。地方经济发展必须要有适宜经济发展的大量的专业人才,继续教育目标就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并在人才资源培养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的培训活动,突出其市场化、专业化、终身化、全民化的发展趋势。以就业为导向,通过对专业性、技能型的项目培训,进行新技能、新知识的传授,激发专业人员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加快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继续教育的专业设置应以“立足当地,注重实用,着手现在,着眼未来”的原则,采取“扬优、支重、改老、扶新”的方式,积极进行学科专业的调整改造,以满足当地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意义
1.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高校肩负着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两大功能,根据高等学校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服务社会经济有不同的定位。“985”高校更多关注科技创新前沿,获得更多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211”高校把精力放在技术集成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形成新的学科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群。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数处于地方,则应关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地方经济服务是继续教育培养人才的特殊使命。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凭借高校对周围经济的辐射拉动相应的服务业发展,扬“地利、人缘”之优,避“名校、品牌”之短,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调整学科专业,利用高校的理论、技术、人才优势开展技术研发与服务,制定适合服务地方的培养目标,集人、财、物、信息等资源,培养多形式、多层次“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本土化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提高自己的社会效益和服务水平。
2.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是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服务是一项实践活动,继续教育在服务地方经济实践中紧密联系地方,以具有区域特色和变化的市场为导向,针对地方人才市场的需求,以服务业为宗旨,带着前瞻性的思路,加强沟通,理顺关系,彼此信任,紧贴地方经济发展实际,体现地方区域特色,共同研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与趋势,进行宏观规划,吸取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办学理念不仅得到升华,办学知名度得到提升,办学质量得到提高,还彰显了办学特色,锻炼和提高了办学能力,增强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培养了一批以未来就业市场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了地方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潜在需求。
3.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继续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继续教育立足于本土资源,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寻求定位,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树立自己的品牌和特色专业,开拓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空间,发挥多方面、多层次的重要作用。加大职前职后一体化力度,提高服务社会的参与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实践中,推动学校培养人才模式改革,同时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合理利用和吸收社会办学资源,加强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促进继续教育办学特色的形成,扩大继续教育的影响力。从地方经济需求出发,解决影响地方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地方产业发展。培养创新人才,把科学实践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高校继续教育的资源优势,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储备和智力保障。
三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四川文理学院是新升格的本科院校,继续教育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弘扬“博文大理,厚德笃行”的校风,紧紧围绕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达州市建设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的需要,主动融入川东经济文化主战场,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的现实,依托学校资源和社会办学资源,面向川东地区经济和社会的需要、面向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学习的需要,推进继续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方面协调健康发明。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调整专业结构,探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实践育人”的新路子,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形成了明晰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提出“立足川东,服务全川,辐射周边省市”的服务面向定位,秉承“质量兴校、科研强校、人才立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努力创新“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规模适度、结构优化、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发展思路,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了“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始终把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任务,把教学质量视为学校的生命,把提高质量作为提高继续教育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紧密结合达州实际,坚持科研立足地方、服务地方,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校地合作空间,加强对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特色植物研究开发实验室、基础教学外语示范中心、高教研究所、巴文化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建设,发挥其聚集资源的有利条件,增强协同创新能力,多出成果,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1.继续教育功能定位社会化。四川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学为主的高校,优质的教学与达州市经济和服务实践相结合。继续教育是一个很接地气的合适突破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树立教育服务本位的观念,转变服务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思路,抓住达州市场,制定校内与各二级学院合作、校外与其他高校和企业合作的运行机制,进行规范运作,有序运作,安全运作,念好地方经。科学调整自己的办学理念,转变重心,从学历教育逐渐向非学历教育转变,适当增减成人学历教育规模,加强与中职学校、高职高专的衔接。及时进行社会功能定位,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面向市场需求办学、面向社会需求办学,完全按照市场的需求运行,调整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层次及类型结构,改造现有的传统学科和专业,紧紧围绕加快达州市经济发展服务,拓展服务面向,大力发展各类技能培训,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高水平高层次的培训,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级专门人才,让自己的“产品”“适销对路”。以正确处理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关系为基点,以服务当地经济建设为要旨,科学谋划继续教育新思路,日益加快继续教育社会化进程,贴近达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校企、校地有机互动,使其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公民广泛参与、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的事业,推动达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迈向新台阶。
2.继续教育课程设置特色化。随着继续教育市场化的进程日益加快,与之配套的特色化专业、系统化课程尤显重要。构建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课程体系,开设适应社会要求的特色专业,培养有实用技能的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人才,必将成为新建本科院继续教育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四川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主动适应地方市场需求,积极开拓新的办学领域,准备申报“酒店管理和土木工程”两个紧俏专业。紧紧围绕“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这一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进行专业重构与学科调整,把“影视艺术与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两个专业从教育学院转入文化与传媒学院。强化规范管理狠抓质量,继续实施人文社会科学提升计划,遴选建设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力争在特色专业上有较大的突破。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区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创新专业设置,发掘特色学科,充分考虑人才市场的需求,根据地方建筑背景、经济特点,学生就业的现实性,并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设置专业,及时调整专业结构,新建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办出“工程造价”的专业特色。创新课程内容,服务地方经济。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编排课程内容,根据成人特点,追求知识的新颖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求课程内容涵盖从业人员需要的新知识、新技能和创新能力,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岗位适应能力。
3.继续教育服务方式多样化。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要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向其他知名高校学习先进经验,与企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与思想交流。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既要通过高校自身人才智力优势,为当地培养更多的有用人才,更要通过和当地有影响的企业进行校企协作,直接走进工厂,用知识为企业分忧解难。同样,也可请企业组织更多更优的员工到继续教育学院参加培训,开展讲座,既提高他们自身的理论修养,又提高其学员的实用技能。积极开拓继续教育领域,面向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开办各类短期培训,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为此,继续教育学院为四川省至诚监狱开设提升监狱民警综合素质培训专题讲座,与成都嘉善商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定共同致力于老年服务与管理协议,对四川宏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专业技能培训。并选派优秀教师到普光气田对石油工人进行专业英语培训,到达州市钢铁集团进行机械技能培训。同时指定一部分教师带薪到其他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给予锻炼的机会,为培养双师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把企业具有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请到继续教育学院为专业师生授课,进行特色教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也可以为继续教育服务方式多样化搭建平台。
4.继续教育服务机制长效化。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要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建立服务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彰显服务实效,当地经济才能获得良好发展机遇,地方高校的办学效益和当地经济建设才能得到协调快速发展。党的提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对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以人为本,体现社会真正的进步,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推动社会经济向前发展。继续教育依靠培育人才来达到服务社会的作用,驱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全面发展,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抓好校地、校企实训基地建设,了解专业领域技术前沿和地方经济发展态势,根据需求对学员进行组织教学,并培养职业能力和动手能力,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教育必须受一定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所制约,并对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发展起作用”,说明了新建本科院校继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要信赖外部经济,同时又要发挥自我服务于地方经济的作用。继续教育要积极制定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规划,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解决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种技术难题,不断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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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要发展,依靠的是优秀的人才和先进的技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论文,供大家参考。
1高校英语教学现状
一方面,由于生源限制,高职院校学生的入学总分数比较低,加上没有对单科分数的具体要求,英语科目分数在60分以下的学生比比皆是,部分通过自主招生进入高校的学生英语基础更差,还有部分通过五普升入大专的学生英语水平更低。对于此等英语水平的学生来说,英语没有兴趣可言,他们强迫自己努力学习英语只是为了期末不挂科,因此,学生的自学能力差,写作能力不强,动口能力弱,交际能力几乎无。另一方面,很多高校教师习惯于“学科课程”的思考模式,只注重高等教育中“高等”的一般共性,而忽略了职业院校学生应该具备的实践性特征。在教学过程中,他们照搬普通的填鸭式英语授课方法,强凋语言形式,语法和阅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英语教育的定位,导致从教学内容的制定到教学方法的运用都沿用本科“压缩版”模式,没有体现职业能力本位的要求。这就导致了与教育部所要求的构建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内容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再者,高校英语评价方式主要以试卷为考核形式,课程期末测试以固定教材为重心、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和专业英语应用能力测试的标准和要求都相对较高,不能相对应地考核该层次学生的英语水平,尤其是口试、辩论和任务设置形式以及团队协作等评价方式很少有涉及,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导致了教学方式模式化、简单化、缺乏创新。同时,高校英语课程的设置相对固定,很多时候没有及时跟上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由于高校与地方政府以及企业之间联系不是很紧密,缺乏有效沟通和密切配合,对于有些企业急需的英语技能课程没有开设或者开设不系统,对于有些已经不适应企业需求的课程仍然在继续开设。高校个别科研项目也没能很好地得到政策和政府的及时保护。
2高校英语教学模式的革新
高校英语教育教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实力,关键还是在于大力发展高校自身能力,进行英语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方面的改革。
2.1在课程设置方面,应该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增设新近专业课程的同时,对不适应经济发展或与企业发展前景不吻合的课程作出及时调整,或删减或调整方向。如学前教育专业的英语课程就应该开设《英语语音》、《英语书法》等。专业课程设置就是对该专业学生所要求达到的知识能力目标的整体规划,要让学生明白他们所要求达到的目标,从而促使其养成自学的好习惯。
2.2在教学内容、教材使用方面,所选取教材应该与专业一致。
授课内容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教材,网络和社会案例都可以纳为教学内容,但考虑到学生的英语基础,难度选取应该考虑学生能接受的度和够用的原则。在授课过程中,注重交际能力中听说能力的培养,纠正长期以来的哑巴英语现象,可以将与专业相关的话题以日常工作交流的方式呈现,重视专业知识的同时又降低了降低难度;写作方面注重贺卡、感谢信、邀请函、便条、通知等应用文的书写和运用;结合教材同时将“工学结合社会实践”内容的部分环节以课例或讨论形式进入课堂,作为深化英语教学、丰富课堂的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英语实际运用能力。
2.3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方面,应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让英语水平很低的学生愿意参与课堂教学,让英语水平较好的学生能自如地运用。
课堂教学多采用情景教学法,让大多数学生能通过理解-记忆-训练的方式达到运用的目标,毕竟大多学生基础很差,可以同时要求学生背诵进行机械记忆,然后达到运用的目标。也可以在课堂内外同时采取任务型教学团队合作法,将学生分组并布置跟专业现象相关的任务,让学生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集体完成,任务分课外和课堂两部分,最后根据小组统一表现记整体成绩。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绝大部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活跃思维、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感。还可以在课堂上加强口语训练,让学生明白必须在课堂上开口说英语,让他们知道考核方式跟课堂呈现方式是一致的,这样在学生不能有侥幸心理的情况下进行强制性训练,他们或多或少都能收获一些实用口语,到企业里便能较快上手。学期考核方式一定要与授课进度和授课形式相结合,让学生有“学习就是考核”的意识,他们便不会为了考试而学习,为了应付考试而不注重课堂表现。
2.4加强高校与企业合作,高校与地方政府密切联系。
校企合作作为目前高职院校普遍采取的一种办学模式,很多时候仅仅停留于表面层次,有时甚至成为企业考虑是否接受该毕业生为职员的平台或者沦为让学生为企业打工赚取利润的手段。因此,我们需要深化与企业的合作和政府政策的保护,要让所教授英语知识技能能在企业得到实际运用,即使涉及企业技术核心的也要有实习和剖析的机会,让学生在“学中做”之后能“做中学”,提升动手能力。
3总结
为了使高校英语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我们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强化高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同时大力发展自身能力,进行英语教育改革,增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实力,获取政府有力支持,形成政府和地方高校的有效互动,还要加强校企合作,实现企业和地方高校的无缝衔接,缩短毕业生走向岗位的过渡期,从而促进校企和谐发展,真正做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优劣现而知不足
从近年百强县的评比数据可以看出,广东省的强县数量虽然连续几年保持稳定,但却已明显落后于浙江、江苏和山东三省。面对这样的结果,广东开始警觉。从强县的比重来看,广东只有约10%的县入选100强,而江苏超过25%,浙江更是接近50%,广东强县的比重明显低于后两者。珠江三角洲毗邻港澳、紧靠大中城市,形成广佛深城市圈。在过去的20多年内,珠三角借助外资和政策倾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吸引内地外来劳动力前来就业,使得城市经济迅速膨大,而分布在其外围的各县市,经济发展却相对缓慢。从强县入选的原因看,浙江凭借蓬勃发展的民营经济,强县遍地开花。江苏凭借强劲的苏南板块占了6个席位,综合指数都超过80分,处于苏、浙的“夹攻”下,不走特色路线的广东县市并不能占绝对优势。无论是1994年开展的静态百强排名,还是近几年的动态百强排名,粤东、粤西、粤北均无一个县进入百强。粤东、粤西和粤北虽然拥有丰富的资源,但均由于各种原因未能通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而形成主导产业,以致这些地方县域经济发展比较慢。
郡县治而天下安
县域经济是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的接合部,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为了加速县域经济发展,广东改变之前对县域经济“给资金”的方式为“给政策”,四把火加热县域经济发展。
──新政策的出台,为广东68个县带来了县域经济实现新跨越的难得的发展机遇。广东省出台了一项被誉为“强县新政”的激励型财政政策,建立激励型财政机制,调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下放经济管理权限,重心下移,能放都放。对68个县全面放权,其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县一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自觉性,实现新跨越。
──挖掘县域潜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保持综合实力的可持续发展。广东省政府近期向20家装备制造重点企业授牌,把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作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战略举措来抓,并确定集中资金、技术发展装备制造业中的高尖端产品、整机产品,并相应加大技术投入,建立完善的装备制造业研发机构,开发高精新产品,并增加科教文卫的投入,提高劳动力素质,从而增强发展后劲。
──打造专业镇,提升县域经济水平,是广东省提速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具体的措施。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的条件确定了自己的特色产业,并通过借鉴珠三角发展的经验做好“专业”、“特色”这篇大文章。目前在粤东、粤西和粤北,不少县域都有自己的特色资源,但却一直是“良玉包在顽石中”,如潮安的食品、五金等专业化生产,新兴的凉果加工,乳源的小水电,徐闻的南亚热带农业等都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未来将通过打造专业镇的方式形成聚集效应。
──打破广东地域限制,与湖南、广西、江西和福建联合发展县域经济,在粤东、粤西和粤北形成一系列新城市群,带动周边的县域经济发展。2004年,广东首倡并举办了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及经贸洽谈会,以大珠三角区为龙头,“9+2”省区经济合作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这不仅为珠三角产业结构迈向高级化、重型化带来了广阔的发展腹地,同时还变山区及东西两翼化区位劣势为优势,成为连结珠三角与闽、赣、湘、桂、云、贵等省的必经通道。2004年,广东县域经济出现转折点。据权威部门统计,全省50个山区县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6.8%,分别比全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高出4.3和4.5个百分点,增幅超过珠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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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客户变得越来越重要,谁能掌握客户的需求趋势,加强与客户的联系,有效管理和发掘客户资源,谁就能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客户关系管理成为企业制胜的关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与日益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手段,企业不得不尝试在产品研发生产领域之外寻找能够建立自身竞争优势的方法与路径。在此过程中,于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展开对客户关系的管理开始逐渐被广大企业所接受,并逐渐成为企业构建自身核心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但是仍有诸多企业在企业营销过程中未能意识到对客户关系展开管理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也存在有一些企业,虽然意识到了在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需要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但却缺乏实施手段与方式,甚至于实施了错误的方法与策略。
一、客户关系管理的概念界定与内涵
客户关系管理的实质并非是企业对自身客户进行管理,而是企业对于客户所需服务信息的管理。在概念定义上来讲,我们可以将客户关系管理定义为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与客户单向或双向的信息交流分享机制,进而了解客户对于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从而在自身产品研发、生产、推广的过程中做出一系列改变,以便满足顾客需求。在现代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已经成为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必须予以构建的商业战略。运用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手段,统筹整合企业的市场营销行为,构建以客户为核心的产品研发、生产、营销体系,已经成为了企业获得核心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对于现代企业发展而言,客户关系管理对于企业而言已经不再是一道选答题,而是一道关乎企业发展成败的必答题。通过对客户关系管理概念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现代企业进行客户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客户信息交流机制的构建。自由市场状态下,顾客即为上帝。因此,上帝需要什么、上帝不满意什么、上帝的想法是什么,诸如以上关于客户思想与需求的揣摩,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无疑应率先予以解答。企业建立客户信息交流机制的目的也正在于此。其次,对于客户关系管理而言,企业还需对客户市场反馈的信息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通过对信息的筛选、分辨,企业需明确哪些是有价值信息,哪些是垃圾信息,哪些又是竞争对手散步的恶意干扰信息。再次,企业需要进一步对市场反馈的有用信息进行研究,提炼出有助于改善企业营销管理的关键性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最后,企业通过调整发展战略,在参与到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之后,还需对自身战略进行一定的分析与评估,研判其与预想效果的差距,从而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相关经验。
二、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意义
通过前文对客户管理概念与范畴的界定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企业进行客户管理的过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同时也是企业市场营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综合来讲,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企业获得自身核心竞争优势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与环境下,企业开展对自身客户关系的管理已经成为了获得自身核心市场竞争优势与能力的关键所在。在传统的企业发展模式与市场营销管理模式中,我国企业往往是按照国家相关的经济发展规划或预判一定程度的市场需求来进行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这种模式下,企业的生产模式转变往往相对缓慢,对于市场信息与客户信息的重视程度也十分不足。企业如果想建立在市场条件下的核心竞争优势,往往需要依靠于技术研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但是随着信息爆炸与科技多元化发展时代的到来,企业越来越难以实现自身产品在技术与质量领域的绝对领先。面对克隆技术与山寨模式的双重打击,即便某一企业能够维持自身在产品生产研发领域的科技领先,往往也无法取得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通过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企业无疑能够实现自身发展模式的转变。通过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企业可以实现对市场信息与市场需求的进一步的把握,明确市场需求的方向与内容。对于市场竞争形势的准确把握,相当于为企业指明了前进与发展的方向,必将更加有助于企业获得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
2.有助于企业生产经营策略的科学转变
在企业进行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传统发展模式下的企业往往是根据自身产品调整营销策略。而在现代市场竞争环境下,市场已经成为了企业能否得到发展的最关键性因素。脱离市场进行的市场营销管理是毫无意义的,在客户关系管理的范畴之外统筹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是不科学的。企业在对客户关系的管理过程中,其行为往往包含多方面因素,既有对市场信息的收集,也有对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既有对信息的筛选整理,也有对信息的汇总分析。通过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可以更加明确的掌握自身产品的推广销售信息,进而及时对生产经营战略做出调整。通过良好有效的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决策过程当中,必然能够获得极大助力。
三、我国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
1.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混乱的成因分析
基于历史与现实原因,我国企业目前的市场营销管理存在整体滞后的现象,客户关系管理的水平相对低下,覆盖率水平较低。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在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也缺乏一定的实施步骤与发展规划。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受我国历史发展轨迹的影响,我国企业的市场化意识并不很强,也未能建立起先进的发展理念。建国以来,受制于我国遭受到的长期战争伤害,为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与发展,我国在政府的主导下构建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内,我国企业几乎不受市场需求的影响,单纯的在国家经济规划的指导之下进行生产实践活动。因此可以说在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当中,其市场化意识并不强。与西方国家自创立就于自由市场中摸爬滚打的企业相比较,我国企业的市场化意识层次还十分低下。另一方面,我国企业相比较于西方发达国家企业而言,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十分匮乏,企业管理也十分不科学。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企业现代化发展进程过于滞后造成的。我国企业的现代企业发展进程大多开始于改革开放之后,距今不过三十余年。对于摸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构建完善合理的客户关系体制而言,时间无疑过为短暂。通过上文对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滞后性的研究论述,我们得以初步总结出我国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出现一系列问题的原因。但是综合而言,当前我国企业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2.客户信息分享管理机制缺失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的现代经营理念也在逐渐建立。我国一些企业率先认识到了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信息进行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率先开始尝试进行客户关系管理。在对客户关系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诸多企业建立了对客户信息的收集机制。例如客户信息意见反馈系统、客户投诉系统。与此同时,在营销过程当中,一些企业也开始有意识的对客户信息予以记录,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时采取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的方式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应该说,当前我国企业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形式多样的客户信息收集体系。但是对于所收集信息的处理与应用而言,我国企业还存在有相当大的问题。一般情况而言,在客户信息收集之后企业往往没有对花费大量资源收集的信息进行有效的处理与应用。信息收集的过程往往是企业员工与营销部门向上级领导展示自身工作的过程,更多的情况下,信息收集的过程只是一种走过场式的行为。在信息收集之后,企业中即没有专门人员对信息进行处理,也没有专门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最终,企业因客户信息的处理机制缺失,造成了自身在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的巨大失误。
四、建议与策略
1.建立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
对于企业在对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混乱现象而言,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企业客户信息数据库的缺失。因此,在企业进行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必须率先建立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客户信息收集系统,已经可以较为轻易的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面对收集过程中的信息处理与信息丢失问题,企业应率先构建自身的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通过构建自身的客户信息专属数据库,企业可以对客户信息收集的结果进行汇总与整理。需要对客户信息进行使用时也可以迅速予以调用。更为重要的是,客户信息数据库的建立过程,同时也是客户个人专属档案的建立过程。通过对客户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企业可以较为轻易的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予以掌握,对客户在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疑惑、不满予以备案了解。通过数据库的数据分析工作,企业也可以在决策过程中依托较为科学合理的统计数据进行决策。有鉴于此,在对客户关系管理过程中构建客户信息数据库应为一切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步。
2.构建客户关系管理机构
企业必须构建自身专业的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当前一些企业在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一系列混乱现象,主要是由于客户关系管理缺乏专人负责,缺乏专业机构负责所导致。对于市场营销部门而言,客户关系管理只是其工作的一部分内容,而并非是全部内容。即便市场营销部门认真负起了自身职责,其工作所涵盖的管理范围也仅仅只是信息收集、反馈过程,而非是信息的分析整理过程。即便是信息经过了整理,但是其可靠性与稳定性基础之上,信息的保障、分享、保密等问题也仍需进一步予以解决。因此唯有构建客户信息管理机构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客户关系管理问题。通过客户信息管理机构,企业可以明确客户关系管理方面的职权划分,实现通过专人专科负责的方式对客户信息进行汇总整理。与此同时,专业的客户关系管理机构也可以从事一定的客户信息处理分析工作。例如在营销部门对客户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形式的研究之后,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就可以对客户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对客户意见进行统计分析。一方面,客户关系管理机构可以将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然后将信息分发至各个单独企业部门,如将客户对产品的改进意见发放给企业产品研发部门,将对产品质量的投诉送达至企业质检部,将对企业客服人员的投诉送达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针对客户所反应的信息及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与意见,进而递送于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决策层,帮助其进行经营管理方面的战略决策,最终促成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
五、结语
当前我国部分企业已具备了一定市场营销管理意识,并将客户关系管理做为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但是基于各种原因,一些企业在市场营销管理过程中对客户关系的管理还存在有一些问题。面对诸多问题,我国企业唯有克服自身在发展过程中的惰性与惯性,构建全新的客户关系管理机制与体系,方能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对于我国企业而言,转变自身意识,重视对客户关系的管理与研究已经成为了其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唯有将客户需求作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核心要素,不断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构建以市场需要为标准的产品研发生产模式,企业才能真正的实现对客户关系的妥善管理。
摘要:优质的客户服务使财产保险公司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财险公司吸引客户的不仅是企业的产品,同时也是因为财险公司能为客户提供令客户满意的优质服务、而非一般竞争性的服务。
关键词:客户关系管理;财产保险公司服务;应用
客户关系管理,从管理科学的角度来考察,它源于“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论,是一种自在改善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的管理机制。从解决方案的角度考察,它是将市场营销的科学管理理念通过信息技术集成在软件上,在网络时代的客户关系管理应该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企业与顾客之间建立一种数字的、实时的、互动的交流管理系统。基于此,财产保险公司现阶段怎样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核心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实施品牌制胜战略。要想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就要整合内外部资源,使经营模式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转移,体现出服务和经营的差异化,客户的满意度逐步提高,才能达到提高财产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问题。
1财产保险客户服务的特别内容
1.1制定方案
防灾防损要以切实可行的防灾防损方案、周密详实的实施计划和具备技术特长的专业人员为保障,并根据时间的推移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防灾防损对策。
1.2重点落实
(1)定期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客户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2)对重要客户和大中型保险标的,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业化的风险评估活动。
1.3特殊服务
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主动或应客户要求提供一些特殊的服务。例如,收集中长期气象、灾害预报及实时的天气预报信息,协助客户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2财险提高客户服务的方法
2.1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财险公司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现有的客户进行分析,详尽地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家庭组成、赔付和投保情况等,清楚地知道每位客户的要求,以便更好的为之服务。根据多方面财险业务的需要,有必要对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设多方面入手。首先,找一个突破点,自动区别劣质客户名单和优质客户名单,达到细分客户及服务的目的,实现服务和经营的不同化。其次,建立“黑名单”制度,绝不允许“黑名单”客户在系统内游动。对“多次索赔客户”和“高赔付客户”要建立预警系统。再次,对数据分析,同时借助客户管理系统,对已有客户进行分析,并开发新产品,提高财险公司的智能水平。
2.2对已有的车险客户进行分类
从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出发对客户进行分类。第一种是高满意度、低忠诚度的客户,这类客户主要是投保后多次出险,索赔后大多活动赔偿的客户。这类客户满意自己的投保公司,但是在索赔后只是获得部分赔偿,可能会尝试转投其他公司,这类客户对于我公司来说属于无差异客户,和其他保险公司来说没有太大的损失。第二类是高满意度、高忠诚度的客户,主要是驾驶技术好,多次投保,出险风险小,因此,应该采取相应的客户关怀政策来争取和留住客户。第三类客户是低满意度、低诚度的客户,我公司应该对此类客户从实际出发,进行适当的取舍。第四类是低满意、高忠诚度的客户,这类客户主要是索赔记录良好,续保次数较多的客户。此类客户是质量高、效益好的重要来源。
2.3对质量高、效益好的客户进行奖励,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
从我公司的实际出发,建立客户档案,对于那些在保险期间内无赔款、无损失的客户进行奖励。例如召集他们到我公司参观,体验我们的企业文化,或者进行一些优惠活动,建立会员制等等。用以进一步提升客户的忠诚度和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2.4建立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
要建立一套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第一,明晰客户投诉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权限。目前,有的保险公司虽然设有客户服务中心,也有客户投诉管理制度,但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并没有建立起来。大量对服务态度和业务问题的投诉,在服务专线或基层公司就自我消化、自行处理了,并没有规范的管理渠道,导致投诉处理质量不高、信息流失严重以及管理漏洞不能及时发现等问题。为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真正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应该建立一套贯穿总公司、省分公司、市分公司三级公司,由客户服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的责、权、利明确的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第二,规范投诉渠道。所有营业单位都必须在营业场所醒目的位置公告投诉电话,告知客户投诉渠道和投诉方式。第三,严格投诉的接受、核实、登记、转交、协调、处理、反馈等受理程序及有关规定,严格《客户投诉登记表》、《客户投诉情况核实表》、《客户投诉转接表》、《客户投诉处理表》的操作规范和时限要求。第四,健全投诉档案管理和分析工作。投诉事件处理完毕后,需要将投诉事件处理的全部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表格、记录等。同时要将客户投诉事件的相关资料录入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中,以便每月填写《客户投诉分析表》,对客户投诉进行研究、分析,并将《客户投诉分析表》和分析报告呈报公司经营决策层和有关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要针对客户的投诉,与有关部门和所属分支公司共同研究制定纠改措施,确保纠改措施有效地执行,以利于客户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服务质量持续地提高。
3结论
在客户管理工作中,客户服务工作是常与客户来往,直接为客户服务的工作,它起到公司和客户之间缓解矛盾、增进感情、加深了解进而提高服务的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在服务上的功夫做好了,才有可能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客户服务工作的好坏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文化修养、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于企业利益直接挂钩;能否赢得价值客户,不仅是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标准,产品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客户服务也是一个关键环节。做好客户服务工作需要探索和完善的东西还有很多,需要我们不断积累、不断总结和不断提高,从细致的动作到规范的服务语言和整体表现,因为服务永远都没有止境的!综上所述,我公司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就应该更好地做好客户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客户和我公司的关系,把客户放在首要的位置,解决他们的诉求,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就会赢得更多客户的认可,提高我们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周金明,何一.基于客户关系管理提升财产保险公司竞争力[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2).
[2]陈滢婷.财产保险产品的开发与营销服务创新的相关问题探讨[J].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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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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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试谈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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