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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论文是以护理科学及相关学科、边缘学科的理论为指导经过科研设计、实验、观察取得第一手资料再经归纳分析及必要的统计学处理而撰写成的护理科技文章或运用第二手资料经过综合、分析、整理而成的护理科技文章。 简言之护理论文是科技论文的一种是用来进行护理科学研究和描述研究成果的论说性文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护理论文写作过程的相关指导。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1980年美国护理学会将护理定义为:“护理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存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反应。”从这一定义引申出:现代护理学是研究如何诊断和处理人类对存在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反应的一门科学。强调“人的行为反应”,表现在人们对一件事从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和精神诸方面的行为反应。如心肌梗塞病人的行为反应可以表现为:生理的——疼痛、胸闷、气急;心理的——害怕、恐惧;社会的——亲属单位的关心;文化的——对疾病知识的认识和理解;精神的——是否被护士和医生重视与尊重。从这一定义反映出护理的四个基本特征:
1、了解现象:护士进行诊断和治疗时应了解人类对现存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反应。
2、应用理论:护士运用护理理论对现象做进一步观察和认识,并用它来解决这些问题。
3、采用行动护士通过护理活动帮助个人、家庭及社会团体保持生命、减少痛苦和促进健康。
4、评价效果:护士通过护理活动,进行与人的健康反应有关的效果评价。
护理论文的写作过程也就是进行护理科学研究的过程,按照思维活动的特点与规律,这一过程可由若干环节组成,简述如下:
选题是论文写作关键的第一步,直接关系论文的质量。常言说:“题好文一半”。对于临床护理人员来说,选择论文题目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结合学习与工作实际,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专业和研究兴趣,适当选择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2)选题宜小不宜大,只要在学术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点上,有自己的一得之见,或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或新的观点和认识,言之有物,读之有益,就可以作为选题;(3)选题时要查看文献资料,既可了解别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达到什么程度,也可以借鉴人家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
需要指出,选题与论文的标题既有关系又不是一回事。标题是在选题基础上拟定的,是选题的高度概括,但选题及写作不应受标题的限制,有时在写作过程中,选题未变,标题却几经修改变动。
设计是在选题确定之后,进一步提出问题并计划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以便使科研和写作顺利进行。护理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专业设计:是根据选题的需要及现有的技术条件所提出的研究方案;(2)统计学设计:是运用卫生统计学的方法所提出的统计学处理方案,这种设计对含有实验对比样本的护理论文的写作尤为重要;(3)写作设计:是为拟定提纲与执笔写作所考虑的初步方案。总之,设计是护理科研和论文写作的蓝图,没有“蓝图”就无法工作。
从事基础或临床护理科学研究与撰写论文,进行必要的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是极重要的一步,既是获得客观结果以引出正确结论的基本过程,也是积累论文资料准备写作的重要途径。实验是根据研究目的,利用各种物质手段(实验仪器、动物等),探索客观规律的方法;观察则是为了揭示现象背后的原因及其规律而有意识地对自然现象加以考察。二者的主要作用都在于搜集科学事实,获得科研的感性材料,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二者的区别在于“观察是搜集自然现象所提供的东酉,而实验则是从自然现象中提取它所愿望的东西。”(巴甫洛夫语)因此,不管进行动物实验还是临床观察,都要详细认真。以各种事实为依据,并在工作中做好各种记录。
有些护理论文的撰写并不一定要进行动物实验或临床观察,如护理管理论文或护理综述等,但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仍是不可缺少的,只有将实践中得来的素材上升到理论,才有可能获得有价值的成果。
资料是构成论文的基础。在确定选题、进行设计以及必要的观察与实验之后,做好资料的搜集与处理工作,是为论文写作所做的进一步准备。
论文资料可分为第一手资料与第二手资料两类。前者也称为第一性资料或直接资料,是指作者亲自参与调查、研究或体察到的东西,如在实验或观察中所做的记录等,都属于这类资料;后者也称为第二性资料或间接资料,是指有关专业或专题文献资料,主要靠平时的学习积累。在获得足够资料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加工处理,使之系统化和条理化,便于应用。对于论文写作来说,这两类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要恰当地将它们运用到论文写作中去,注意区别主次,特别对于文献资料要在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础上适当引用,不要喧宾夺主。对于第一手资料的运用也要做到真实、准确、无误。
拟写论文提纲也是论文写作过程中的重要一步,可以说从此进入正式的写作阶段。首先,要对学术论文的基本型(常用格式)有一概括了解,并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考虑论文的构成形式。对于初学论文写作者可以参考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类型,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对掌握的资料做进一步的研究,通盘考虑众多材料的取舍和运用,做到论点突出,论据可靠,论证有力,各部分内容衔接得体。第三,要考虑论文提纲的详略程度。论文提纲可分为粗纲和细纲两种,前者只是提示各部分要点,不涉及材料和论文的展开。对于有经验的论文作者可以采用。但对初学论文写作者来说,最好拟一个比较详细的写作提纲,不但提出论文各部分要点、而且对其中所涉及的材料和材料的详略安排以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等都有所反映,写作时即可得心应手。
执笔写作标志着科研工作已进入表达成果的阶段。在有了好的选题、丰富的材料和详细的提纲基础上,执笔写作应该是顺利的,但也不可掉以轻心。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内容当然要充实,但形式也不可不讲究,文字表达要精炼、确切,语法修辞要合乎规范,句子长短要适度。特别应注意的是,一定要采用医学科技语体,用陈述句表达,减少或避免感叹、抒情等语句以及俗言俚语,也不要在论文的开头或结尾无关联系党政领导及其言论或政治形势。
论文写作也和其他文体写作一样,存在着思维的连续性。因此,在写作时要尽量排除各种干扰,使思维活动连续下去,集中精力,力求一气呵成。对于篇幅较长的论文,也要部分一气呵成,中途不要停顿,这样写作效果较好。
论文撰写结束并非大功告成,修改对保证和提高论文质量起着重要作用。鲁迅说过:“文章写好以后,最少看两遍”。反复阅读是为了纵览全局,发现问题,找出修改方向及内容,尤其应注意文章的整体结构及论点、论据与结论的辩证统一。同时对诸如用词、语法、标点符号等写作技术问题也应给予注意,不妥之处加以改正。文章修改也不可能一次完成,若当时改不好,可以放一段时间再来推敲,又会发现问题,再加以修改,使之更臻完善,即所谓“冷处理”。另外,论文写就最好请同行造诣较深者审阅一番,虑心征求意见,以求指正,对论文修改颇有益处。
论文撰写完毕,便进入定稿阶段。编辑部或出版社的收稿要求是“齐、清、定”。齐,即稿件齐全,不能缺这少那;清,指清楚不乱;定,指定稿,不能将草稿寄给出版部门。所以,定稿阶段首先要把论文的全部资料收集齐全,不要有所遗漏;其次,论文的论点、论据以及论证过程都应肯定无疑,如有拿不准地方,应再加研究,以求定夺;最后,是将论文的全部内容按写作要求及图表处理规定誊抄清楚。应该指出,这里说的定稿是指作者而言。稿件寄到用稿单位后,编辑们还要对其进行加工,或提出意见退给作者自行修改,再行定稿方可付印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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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内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惩治网络犯罪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惩治网络犯罪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全文如下:
摘要:通过对正确认识和理解网络犯罪及惩治网络犯罪的策略分析和论述,目的在于减少或避免网络犯罪的发生,并惩罚和防治各种网络犯罪行为,推动网络犯罪相关法律的制定步伐,加快互联网的推广及应用,扫除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犯罪障碍,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关键字:网络犯罪;电子商务;惩治;策略
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互联网在商务中广泛地应用而产生电子商务以来,其发展过程中一直被网络犯罪的阴影笼罩着,并出现了许多网络犯罪的案例,如2000年底的美国200余名富豪的网上受骗案、国内的2003年的厦门3.27网上特大诈骗案等。这些犯罪行为使人们产生了恐惧网络人们不愿意或放弃运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商务活动。可以说:“网络犯罪”是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障碍之一,特别是网络经济犯罪对电子商务的打击是巨大的。因而,要采取有效策略惩罚和防治网络犯罪,减少或避免网络环境下的各种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使电子商务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网络犯罪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新型犯罪行为,其概念、特点和分类,以及构成要件和定罪等内容都需要很好地研究和分析,只有正确认识和掌握网络犯罪的本质及内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策略惩治网络犯罪行为,加快电子商务中安全障碍的解决。
1. 网络犯罪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网络犯罪的概念是伴随着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概念逐步发展形成的。从最初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到“计算机网络信息犯罪”再到“网络犯罪”共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80年代),主要是指计算机单机犯罪或计算机局域网络系统犯罪,所侵害的多为单一权益,如财产、侵害、欺诈、侵犯个人隐私等;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计算机犯罪所侵害的权益延伸到许多领域,内涵在不断增大,并从犯罪与计算机的关系上来界定计算机网络犯罪,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犯罪的概念也逐渐被引入;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与互联网有关,犯罪表现为利用网络窃取各种秘密资料、销售毒品、传播色情、侵犯知识产权等,“网络犯罪”的概念被学者和专家们采用。虽然网络犯罪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但由于本文的网络是指狭义的互联网,因而“网络犯罪”也是狭义的,是Internet Crimes的意译。
目前,关于网络犯罪概念的研究方法、各国或地区的定义形式均有很多种。如真实界定、理论性界定等研究方法;日本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与网络相关的反社会行为;德国学者SIEBER认为,网络犯罪是指所有与电子资料有关的犯罪行为;台湾资策会科技中心专家蔡美智教授认为,网络犯罪是指利用网络人作为犯罪场所或以网络作为犯罪客体(攻击目标)的犯罪行为;等等。而本文认为,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互联网系统所实施的危害互联网系统(主要指系统中各种数据)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网络犯罪的一般特点包括:⑴犯罪对象的复杂性;⑵犯罪主体的低龄化和专业性;⑶犯罪的匿名性和隐蔽性;⑷跨国性;⑸犯罪危害的严重性。
网络犯罪的分类会因划分角度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分类,本文仅引用李其双主编的《网络犯罪防控对策》一书中,从侵害客体角度的分类。其包括:⑴妨害互联网运行安全的网络犯罪;⑵妨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网络犯罪;⑶妨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网络犯罪;⑷妨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网络犯罪;⑸利用互联网实施其他构成犯罪的行为。
2. 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定罪
传统犯罪的构成包括四个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这些要件既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要件的有机整体,又是相对独立形成要件的简单个体。虽然这四个要件也适应于网络犯罪,但由于网络犯罪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刑事犯罪,带有信息和智能等特性的一种新型犯罪,因而其构成的四个要件的界定就具有复杂化、具体化等特性,如出现了网络犯罪的特殊主体概念;网络犯罪的客体的具体化由2000年12月28日人大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网络犯罪的16种行为可知;网络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与过失的区分认定是十分困难的;网络犯罪的客观方面需要解决犯罪对象和犯罪工具的确认问题。为此,在具体的定罪过程中,不仅要运用传统的定罪方法,又要充分结合互联网环境下的新特性、新特点,以利用网络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作为认定犯罪前提,并严格对照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正确把握网络犯罪的罪名及其概念,实施具体化定罪。
如利用网络实施信用卡诈骗罪就有七个构成要件:
⑴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⑵犯罪形式是直接故意;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信用卡资金的目的;⑷利用虚假手段使用他人信用卡的危害行为;⑸侵犯的客体直接是他人的信用卡资金;⑹犯罪对象是自然人或法人;⑺数额必须较大。行为人只有完全符合这七个要件后,此罪才能成立。另外,要根据具体案情正确适用选择性罪名,选择性罪名是指该种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主要构成要件并非单一的,它具有两个以上并列选择的条件,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选择适用,否则将引起诉讼歧义的罪名。同时,恰当处理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等竞合问题,以确定处罚原则是“从一重罪处断”、还是“数罪并罚”等。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丰富了我们的社会,成为可以创造财富的生产力,因而也就出现了所谓的网络经济。但是,任何事物均具有两面性。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犯罪分子会借助高智能、无现场、低风险及难防控等特性采取一切手段实施各种网络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主流,因为趋利是导致经济犯罪的主要根源。目前网络犯罪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已经严重地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应用及发展,直接影响着我国网络经济的建设步伐。为此,要实施刑事政策立法策略和宣传教育策略等,惩治各种网络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震撼犯罪分子的各种犯罪欲望,避免过失网络犯罪,净化和完善互联网环境,推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1. 政策立法策略
首先,充分运用网络犯罪刑事政策惩治犯罪。网络犯罪刑事政策是指刑事政策主体基于预防网络犯罪、控制网络犯罪以保障自由、维持秩序、实现正义的目的而制定、实施的准则、策略、方针、计划以及具体措施的总称。我国网络犯罪刑事政策渊源主要包括党和政府的文件、司法机关的政策性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报告和正式讲话等。如1997年12月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2000年3月3日江泽民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发展我国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江泽民的讲话对2001年网络政策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次,加快网络刑事犯罪的刑事政策法律化步伐。刑事政策法律化是指国家通过法定的立法程序将刑事政策转化为法律。由于网络犯罪是高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物,而高科技具有发展快、更新快、技术新等特点,而法律具有相对比较稳定的特点,必然表现网络犯罪立法的相对滞后性。因此,现阶段是通过加大刑事政策和执行的力度,作为立法的补充,利用刑事政策制定快,规制具有灵活性等优点刑事政策弥补立法滞后的不足。但是,从发展角度来看,更要重视政策法律化过程及效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转化步伐,实现有法可依、违法必罚、以法惩治的效果。转化时还要清楚转化的条件,一般要求是具备如下四条之一:⑴成熟的刑事政策;⑵稳定的刑事政策;⑶预防犯罪、控制犯罪以及保障人权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政策;⑷规范性的刑事政策可直接转化,而指导性刑事政策要间接转化。
第三,通过完善《刑法》的不适用内容惩治网络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是惩治犯罪分子的根本大法。但是,由于我国立法过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以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导致现行《刑法》在运用过程中的不适应性,出现了打击网络犯罪的薄弱现象。因而,完善《刑法》解决不适应性就显得十分重要。例如,扩大《刑法》285条和286条对计算机犯罪的涵盖面,凡以故意为目的的非法进入计算机系统或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构成犯罪,从而让犯罪者望而却步或受阻以遏制继续犯罪;并且,增加网络犯罪方面的罪名。因为现行的《刑法》对以计算机为载体的网络犯罪,无论是犯罪的表述还是罪名的定义都存在许多不适用之处,如此,既不能准确打击犯罪,又无法体现《刑法》的法定主义,与实现惩罚、预防犯罪目标相距甚远。可增加网络金融罪、网络诈骗罪、网络恐怖罪、网络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罪名。
2. 宣传教育策略
在加快网络犯罪相关立法和完善现有法律步伐的同时,更要重视网络犯罪及其惩治宣传教育的紧迫性和有效性。通过实施宣传教育策略,可以避免一些过失网络犯罪行为,纠正网络行为的错误认识,并震慑网络犯罪分子遏制其犯罪行为。
首先,互联网是一个新兴的虚拟环境,对许多浏览者来说是一个很不熟悉的新世界。这种不熟悉可能导致浏览者的行为不规范、不正确,或者出现过失犯罪行为,因为这些浏览者并不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以及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等。为此,就需要通过各种媒体及渠道,借助各种网络犯罪的相关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浏览者真正懂得自己应该怎样做、以及哪此行为是合法的等。如网络中什么信息是共享或可发布的,什么信息是不能收集或窃取的。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过失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次,有些浏览者错误地认为,在虚拟环境下浏览者可以用不真实的姓名或代号来进行各种操作,因而在现实中有些不合法行为在网络环境下是可以做的或是不违法的,如数字化商品的网络盗版问题、利用网络制作和传播淫秽物品等。产生此观点的原因是这些浏览者不清楚或不了解网络犯罪主体的定义及其内涵,或者说,不知道任何违法行为均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承担法律责任的不是网络中的虚假名字或代号,而是实施违法行为的现实中的行为人或管理者。解决此问题同样需要通过宣传教育的手段来完成,要让浏览者真正明白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是密切相关的有机体,而且“虚拟”与“虚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纠正对网络行为的错误认识。当浏览者清楚“在网络环境下自己的行为仍然是现实中人的行为”的时候,就会减少许多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三,利用重大或影响面较大的网络犯罪案例实施网上网下并行的宣传教育策略。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我国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及决心,要让人们理解无论是现实行为还是网络行为,只要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无论犯罪分子多么狡猾、犯罪手段多么高明都将逃不出法律的惩罚。国内相继出台的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犯罪处罚的法律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等,就充分地证明了我国政府对网络犯罪的惩罚和防治的重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用事实案例警示犯罪分子的犯罪欲望,达到遏制网络犯罪行为的目的。
综上所述,要以正确认识和理解网络犯罪为基础,以实施各种惩治网络犯罪策略为手段,预防和惩罚各种网络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及虚拟市场,尽快减少或避免各种网络犯罪,特别是网络经济犯罪,清除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障碍,使电子商务成为我国网络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当然,在实施惩治网络犯罪的策略中还存在着其它策略,如:安全技术策略、国际合作策略等等,这些有待于今后很好地分析和研究。
[1]刘德标 等编. 国际商务案例选编[M]. 北京: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3。
[2]许秀中 著. 网络与网络犯罪[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03.12。
[3]李其双 编. 网络犯罪防控对策[M]. 北京: 群众出版社,2001.3。
[4]覃征 等编. 电子商务与法律[M]. 北京: 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3。
[5]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M]. 北京: 中国法律出版社,2002.11。
[6]朱娟英 等译.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M]. 北京: 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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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信息系统能系统地获取一个区域内所有与土地有关的重要特征数据,并作为法律、管理和经济的基础。也就是说,土地信息系统就是把土地资源各要素的特性、权属及其空间分布等数据信息,存储在计算机中,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实现土地信息的采集、修改、更新、删除、统计、评价、分析研究、预测和其他应用的技术系统。以下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关于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的数据质量问题的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数据对土地信息系统(LIS)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土地信息系统建设成败的关键。本文将对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有关数据质量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土地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误差、分辨率、坐标变换、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拓扑
土地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社会进行物质生产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自然基础。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何及时了解与掌握土地利用变化数量和空间特点,对于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趋多样化,土地部门的业务工作及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原有的靠手工操作,图纸管理的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高效率的需求。为强化土地管理,满足社会对土地资源信息更多、更细、更完善的服务要求,各土地管理部门纷纷加入信息化、数字化的改革大潮。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管理部门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化要求,管理中任何规定的确定和变更都需要完成大量的信息收集、分析、综合、决策和评估等工作,土地管理也只有强有力的信息技术(IT)的支持下,才能做到真正的科学决策和管理。
土地信息系统(LIS)是地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分支,是一种基于宗地[以宗地(地块)为单位]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一种利用计算机技术及其属性数据进行采集、处理、管理、查询、分析、应用和维护更新的空间信息系统,是土地管理的现代化工具,是土地规划和管理定量化、科学化的方法、手段。但是,在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给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发挥带来一定困难。这里仅对土地信息系统建设中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探讨。
数据是一种未经加工的原始资料,是客观对象的表示,它可以是数字、文字、符号、图像,数据是信息的具体表达形式。一个LIS系统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空间数据之间的关系以及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之间的关联。
人们往往以为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是可靠的,很少怀疑利用信息系统产生的分析结果在数据质量方面会有问题,但事实远非如此。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多种原因,计算机分析的结果甚至会比手工分析的误差更大。这里除软件、硬件的质量问题,计算方法上的问题,以及分类、编码、输入、操作的明显疏忽外,数据本身的质量是重要的原因。
众所周知,数据是LIS的“血液”,是组成系统的重要元素。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土地信息系统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数据质量的高低优劣,都直接影响到土地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决定了系统应用价值的大小;数据的可靠,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成败。系统如果不能提供正确、可靠的信息,这个系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数据质量的好坏是一个相对概念,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衡量其好坏主要有以下几个指标:误差、数据的准确度、数据的精度和不确定性[1]。数据质量是数据整体性能的综合体现。
统而言之,数据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据是否及时反映了现实世界;二是数据是否保持了一致性和完整性。
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量大,数据来源广,数据采集的任务重,在数据库建立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人为和系统的误差,甚至还有可能产生数据错误,最后采集的数据无法准确反映规划和管理的实际状况,建立在此数据库基础上的系统往往也就达不到管理自动化辅助决策的目的,而只不过是“看看而已”的一种“摆设”罢了。
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库和非空间数据库)是土地信息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投资比重最大的部分。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系统的功能和应用。不仅要根据技术规程衡量数据质量,还要从数据使用角度分析数据质量问题。数据质量通常是指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它主要用数据的误差来度量的。现就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的数据质量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源指建库中所需要的各种数据类型的来源。它是土地信息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份。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源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有:地图,地图是系统最主要的数据源,因为地图是地理数据的传统描述形式,是具有共同参考坐标系统的点、线、面的二维平面形式的表示,内容丰富,图上实体间的空间关系直观,而且实体的类别和属性可以用各种不同的符号加以识别和表示。土地信息系统其图形数据大部分都来自地图,土地信息系统的属性数据主要有地籍图、宗地图、土地详查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专题图、乃至地形图等各种图件的矢量化地图数据。二是遥感影像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源。通过遥感影像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得大面积的、综合的各种专题信息,航天遥感影像还可以取得周期性的资料,这些都为土地信息系统提供了丰富的信息。三是统计数据,包括土地的分类、面积、权属、分布及质量、等级状况、利用状况、非法占地等统计资料。四是实测数据,包括GPS点位数据、地籍测量数据等。五是数字数据,包括数字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数字数据主要有地籍号、档案卷宗号、地类号、图号、手簿号、宗地界址点点号及坐标控制点坐标,宗地面积,面积中误差、年代、日期等等。属性数据包括图形、图像以外的各种文字、数字信息。其中文字信息主要是与宗地档案,文件档案组成相关的各种检索和查询信息(如: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单位各称、土地座落,文件档案的标题、发文机关、公文字号等等),以及土地登记、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各办公流程中的各种键盘输入信息。六是各种立法文件和文字档案,主要有地籍档案、文件档案等具有法律效力或需要经常查阅的原始文件材料,它们是土地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土地的规划管理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数据源质量问题指数据的采集和录入中可能产生的误差,建库所需的各种类型的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
从土地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来看,它的主要因素有:各种测量数据,地图和遥感数据等的误差;调查和统计造成的属性数据误差,以及文档数据的错误等,数字化前的预处理、手扶踀自动化的分辨率和矢量化精度。
1、遥感数据
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计算机辅助制图是现代地理学的重要技术手段。遥感作为一种获取和更新空间数据的强有力手段,能及时地提供准确、综合和大范围进行动态监测的各种资源与环境的信息,因此遥感数据是土地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数据源。
所谓遥感(Remote Sensing)就是遥远感知的意思,也就是不直接接触目标物和现象,在距离地物几公里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的飞机、飞船、卫星上,使用光学或电子仪器接受地面物体或发射的电磁波信号,并从图像胶片或数据磁带形式记录下来,传送到地面,经过信息处理,判读分析和野外实地验证,最终服务于有关部门的规划决策 [2]。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运用遥感技术快速获取现状空间的信息。
尽管遥感技术有很多好处,但因其自身特性,获取的遥感数据可能存在一些误差。如:不同的高度引起的问题,由于传感器的结构及稳定性产生的问题,对信号进行数字化产生的误差。传感器在航线、航向上出现的误差,大气辐射产生的误差,地形和地貌等因素产生的误差等等。在遥感资料的获取时,有些误差是可以控制的,有些则不可控。因此必须对原始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利用地面控制对原始数据进行几何校正,图像增强和分类。对获取的遥感数据进行光谱校正,特征提取,自动识别分类、自动成图等处理[3]。
2、测量数据
各种原始的测量数据是土地信息系统的主要来源之一。包括宗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数量、面积、各级行政界线、地形图测量等。由于人和环境的因素,测量数据不可避免地受到人为误差(对中、读数、平分等误差)、仪器、环境的影响。来源于地面测量的数字数据中含有控制测量和碎部测量误差。其中控制点误差又受控制网的参考基准、网形和观测精度以及观测费用等因素的影响。碎部点误差除了继承了控制点的误差外,还受自身观测方法,观测精度和地界的人为判断,以及地物地貌的取舍等因素的影响。当然原始数据误差受观测仪器、观测者和外界环境三种因素影响。除此之外,还有测量数据的实时性以及数据老化,采集数据的密度不合理,或概括取舍不合理,选取测量规范标准不一致或精度等级不一致造成测量数据的不一致的影响。
地籍要素是构建土地信息系统极为关键的一步,其测量数据的精度高低决定了系统功能能否得到正确和充分发挥。
从地籍测量成果的有效性和土地管理的可能性来考虑,为了保证各权属单元之间的界线清晰,边界无争议,并且双方都能接受而不损害他人和国家的利益,地籍测量要达到一定精度。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数据采集方法作为保证。地籍要素的采集方法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模拟式外业测图方法,另一种是野外全数字化数据采集方法。传统方法的主要作法是在地籍控制测量的基础上,用解析法测量出权属界址点坐标,以控制点或以界址点为基础施测成地籍图,要形成入库数据信息,则要通过对原图数字化来实现。用传统数据采集方法形成地籍要素数字信息其误差影响因素较多,主要误差来源为:测站点误差m1,量距误差m2,在测图板上描绘方向线误差为m3,刺点误差m4,数字化仪采点误差m5等。按有关专著论述,一般情况下,m1≈±0.12mm,m2≈±0.2,m3≈±0.1mm,m4≈±0.14mm,这四项误差为野外采集误差。数字化m5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误差产生首先与图形要素有关,要素本身的复杂程度对数字化精度有显著影响,数字化仪本身的精度更应引起重视。正常情况下,用常规数字化仪进行数字化时,精度一般可达到±0.13mm。综合上述得,地籍要素采集精度m采 为:
m采 =±
=±
=±0.02mm
按1:500比例尺来考虑,实地误差将达到±10cm,由此可见,按传统方法施测,则拟入库的地籍要素信息很难达到规定的±5cm的精度标准[4]。
采用野外全数字化方法,界址点野外数据采集一般采用直接测定坐标法,即将全站仪或测距仪置于测站点上,对界址点上的移动棱镜进行水平角和距离测定,电子手薄记录计算。此种方法的主要误差来源为水平角测角误差mβ和测距误差mD,测角中误差角保守为±5″,测距误差主要来自移动棱镜偏离界址点位置误差,其偏离值按2cm考虑。测距平均边长取100m,按点位误差精度估算公式m2= 来计算,则m≈±2cm,即便考虑测站误差和其他偶然的联合影响,点位精度也肯定在规定范围内,所以地籍要素信息数据的野外全数字化有利于提高界址点精度,从而保证地籍数据的质量。
3、调查、统计、文档数据问题
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大量的调查统计数据,这些资料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为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带来了一定困难。
建立土地信息系统,必须首先进行土地基本信息的搜集,开展地籍调查工作,核实宗地权属,掌握土地利用状况,获得宗地位置、形状及其面积的准确数据,为建库奠定基础。
现就地籍调查工作加以探讨,众所周知,权属调查的工作之一是填写地籍调查表。由于权属调查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参与人员多且水平不同等原因,填写后的地籍调查表或多或少会出现下面一些问题。在填土地使用者名称时,单位本应填写全称,可出现了类似这样的情况:某林业局有3宗地,而在3份地籍调查表上出现了xx林业局、县林业局、林业局等名称。按这样的名称录入建立信息系统,将导致不能正确地自动的归户。在填写土地使用者性质时,本应该写“全民”或“集体”或“个体”或“个人”,而出现了“国营”或“国有”或“私营”这样的名词。在填写宗地四至时应说明权属界线所经地物名称及归属、位置、与誰接壤。但出现了东(南、西、北)至xx,而未填出接xx。且有的四至填写错误,如两宗地共用一堵墙时,则只能出现两宗都至墙中,或一宗至墙内另一宗至墙外,但填出了两宗都至墙外或墙内等情况。在填写界址标示处的界址线位置时也有类似错误,有的表填写字迹潦草,或使用简化字,让人难以辨认。有的内容还可以猜出,但户主的姓名、调查员、勘丈员的签名等内容实在难辩;有的表中该填的内容而未填,任意涂改。
共用宗的处理,一个地块被几个权属单位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这样的地块称为共用宗[5]。不少县(市)是这样处理的:有多少土地使用者就填多少份地籍调查表,表上的内容按各分宗填写。这样做的好处是所填的内容详细,调查表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较大地增大了填表的工作量,其二增大了复杂程度,在填写四至时,如遇一个土地使用者使用几个地块则不得不写清几个地块的四至;为填清界址指标,又得设置内部界址点,增加了宗地草图和地籍图的负荷量,填表时如不小心还会造成表与表之间的相互矛盾。为了和地调表统一,有的在形成宗地界址点成果表时,除了有宗地界址点成果表外,还有分宗的界址点成果表。如果内部界址点是在纸图上图解的,则将该宗地的宗地界址点和内部界址点和计算机展点后,会出现界址线混乱的情况。在土地信息系统建库时,这些内部点是不能当界址点录入进库的。如进库则在面积统计时,这种内部界址点所围成的区域的面积就被多统计了一次。
建立完备的信息系统,必须具备这样的条件:大比例的地形图或地籍图;野外测量的界址点数据;宗地的属性数据(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审批表等)。全省在进行大大规模的城镇地籍时,由于受当时的条件限制,自动化程度低,各作业单位作业水平的不同,或多或少出现一些问题。在建库时所发现的问题主要是界址点的坐标成果与地籍上的位置不吻合;相邻宗的同一界址点坐标不同;界址边长、宗地面积计算有误。某些县(市)为了进行土地登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进行初始地籍调查时,只作权属调查,不作规范的地籍测量。为了计算面积,用皮尺或钢尺丈量界址边长及相关尺寸,用几何图形法计算出宗地面积,而不测址点坐标和地籍图。这样做不利于信息化的管理。
4、图形数字化
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建库过程中的数字化过程。建库过程中的数据质量,包括数字化前的预处理,纸张变形、手扶跟踪数字化精度或扫描数字化的分辨率和矢量化精度。
(1)数字化前的预处理
用于数字化作业的地形图(工作底图)一般采用聚酯薄膜图,其变形一般小于0.2‰。采用纸质图纸时,图纸的尺寸随湿度和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温度不变的情况下,温度由0%增至25%,则纸的尺寸可能改变1.6%[6]。因为纸的膨胀率和收缩率不相同,即使温度回到原来的大小,图纸也不能恢复原来的尺寸。因此在数字化时要适当的比例因子,通过仿射变换进行几何纠正,以减小工作底图变形产生的位置误差,达到相应的精度。
对不同种类和比例的工作底图进行数字化时,应注意它的投影方式是否一致,比例是否匹配。对于不同投影方式应在数字化后及时变换为系统要求的投影方式。对于不同比例应将比例尺和精度记录到元数据中,以便估记由此可能产生的误差。
(2)跟踪数字化
手扶跟踪数字是一种自动化精度较低的数字化方式,其数字化精度也因操作员及其工作的疲劳程度而异,操作员的劳动强度较高。随着大幅面扫描仪的成本不断降低,扫描和矢量化技术不断完善,这种数字化方式可能成为自动扫描数字化的一种补充。
手扶数字化是从地形图输入空间数据的最广泛采用的输入方法。把地形图放置于数字化桌上,用手持设备,跟踪每一个地图特征、数字化设备精确量测鼠标的位置,产生数据形式的坐标数据。
影响跟踪数字化数据质量的因素很多;主要有:数字化底图中地理要素的宽度、密度和复杂程度对数字化结果的质量有着显著影响。数字化仪的分辨率和精度对数字化数据质量有着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地形图数字化规范》规定,数字化仪的分辨率不能小于每厘米394线(约1000dpi),精度不低于0.127mm(0.005英寸)。常见数字化仪在分辨率方面通常能满足要求,而在精度方面却有相当一部分不能达到要求。在选择数字化仪时要特别注意其精度指标,以满足LIS工程的需要。数字化操作员的技能与经验不同而引入的人为因素误差是不同的,由于操作员视力、操作习惯,熟练程度和疲劳程度的不同,最佳采样点位值判断,十字丝与目标点重合程度的判断会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影响数字化的质量。操作方式(如曲线采点方式和采点数目)也会影响数字化数据的质量。
假定各种误差影响符合误差传播规律,手扶跟踪数字化的综合精度应按下式求得:[7]
m数=±
其中:m数 表示手扶跟踪数字化的综合精度;m定 表示工作底图定向误差,m仪 表示数字化仪精度,m人 表示人为因素误差。
(3)、扫描数字化
扫描数字化用高精度扫描仪将图像等扫描并形成栅格数据文件进行处理,将之转化矢量图形数据。规范规定:图形定位控制点扫描误差不大于0.1mm,相对于工作底图,矢量化后的扫描点误差不大于0.15mm,线划误差不大于0.2mm。影响扫描数字化质量的因素除原图质量外,还包括:扫描精度、定向精度、矢量化精度损失等。
①扫描仪的分辨率和精度
扫描仪的分辨率和精度对扫描数字化质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扫描仪。目前,大幅面扫描仪大致有,滚筒式(drum),平板式(flatebed),直进式(direct feed)3种。这些扫描仪能够输出一种或多种形式栅格数据文件(二值、灰度和彩色)。
滚筒式扫描仪精度较高价格较贵,能以较高的分辨率扫描AO或更大的图纸。
平板式扫描仪与滚筒式一样精度高、价格贵、分辨率很高,但一般幅面不会超过A1幅面。由于平板式扫描仪幅面小,扫描后多需进行拼接,从而增加了工作难度,引入了更多的误差源。LIS工程一般不选用这种扫描仪。
直接式扫描仪精度较低,价格也较便宜。通常能够满足一般LIS工程的需要。
目前,需要的大幅面扫描仪品牌有:CONTEX、VIDER、ANATECH等。
在选择扫描仪时,应注意其是否采用硬件消蓝。光学分辨率代表了扫描仪的分辨率能力,而经销商往往只是给出插值分辨。同时,应注意扫描仪的歪斜失真,歪斜失真的大小与扫描仪的走纸方式有关。
②栅格数据矢量化的精度损失
在土地信息系统中,栅格数据与矢量数据各具特点与适用性,为了在一个系统中可以兼容这两种数据,以便有利于进一步分析处理,常常需要实现两种结构的转换。
栅格的矢量转换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将栅格数据分析的结果,通过矢量绘图装置输出,或者为了数据压缩的需要,将大量的面状栅格数据转换为由少量数据表示的多边形边界,但是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将自动扫描仪获取的栅格数据加入矢量形式的数据库。
在栅格数据矢量的过程中的细化、跟踪等均可能引入一些误差。复杂图形全自动化矢量化效果极差,会产生众多的交叉线,导致多边形跟踪错误。对此,应采用交互式矢量化方法。因此在选择矢量化软件时不应仅仅关心自动化程度(全自动矢量化软件价格往往很高)。还要特别注意是否具有以下功能:智能去斑,裁剪,扭曲较正,比例控制,水平校正,光栅编辑和交互式矢量化等。
③扫描数字化方法误差
扫描数字化的几何分辨率是扫描数字化方法误差中最重要的误差源,减小这种误差的唯一方法就是提高扫描仪的几何分辨率。但是,随着分辨率的提高,栅格数据量以平方级速度增长。这往往造成计算机存储资源耗尽,数据处理时间平方级延长。以300dpi(约每mm12个点)的分辨率扫描时,独立点间距离的相对精度为1.4/1000左右。全自动矢量化细化过程所产生的点位误差为1~2个像素点,而交互跟踪矢量化最大点位误差可以控制在一个像素点。按300dpi计,每个像素点相当于图上0.01mm。扫描数字化综合精度可按下式计算:
M扫=±
其中:M扫 表示扫描数字化的综合精度;M定 表示底图定向误差;M仪 表示扫描仪精度;M矢 表示矢量化误差。这里,M定取±0.12mm,按300dpi计算M仪取±0.09mm,M矢取±0.1mm。则M扫=±0.180[8]。
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建立后,其中已经包含了数据源和数据库建库所引入的误差。数据库中的多源数据,经过系统的各种分析处理后,在形成新的数据和最后产品的过程中还会产生新的数据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几何改正,坐标变换和比例变换,几何数据的编辑、属性数据的编辑、空间分析,数据格式的转换等。
1、空间分析
空间分析是对分析空间数据的技术的通称。从客观上区分,可归纳为:空间的图形数据的拓扑运算;非空间属性数据的运算;空间和非空间属性的联合运算等[9]。空间分析赖以进行的基础是空间数据库,土地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分析,是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系统的实际运用的重点途径。
空间分析中的叠加分析是土地信息系统中十分常用的一种分析方法,是用户经常用以提取数据的手段之一。通过同一地区不同内容的多幅地图的叠加组合,产生新的图形和属性信息。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产生拓扑匹配、位置和属性方面的数据质量问题。由于叠加时多边形的边界可能不完全重合,从而产生若干无意义多边形。对这些无意义多边形进行处理的结果往往会改变界线的位置,叠加后形成的新的多边形的属性值也可能存在由于属性组合带来的误差。
2、坐标变换
土地信息系统数据来源较多,各种数据输入信息系统应便于系统对数据进行图形显示,叠加查询,统计分析处理。LIS要实现这些功能,一个首要和基本的前提就是各种不同来源的数据在系统内必须在一致的地形图坐标系下。但是,在实际的数据采集过程中,大量的数据坐标并不一定属于系统用户所要求的坐标系,原始数据为一种坐标系,系统要求的数据为另一种地图坐标系,有的数据坐标根本没有地理意义,对此情况,必须提供从一种地图坐标系到另一中坐标系的坐标变换。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有可能产生新的误差。在不同比例尺下对坐标数据的重新设立产生误差,进行投影变换和/或基准面变换时产生的误差。生产实践中为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系统的数据精度和可靠性,通常用仿射变换和相似变换等模型来进行数据处理,以减小或消除误差。
坐标变换的实质是建立两个平面点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现有一般GIS(LIS是GIS的专题)软件大都提供了以下两种模型实现坐标变换。
一是仿射变换:仿射变换也称六参数变换,其变换公式为:[10]
x´=Ax+By+C(Ⅰ)
y´=Dx+Ey+F(Ⅱ)
其中,x´、y´为地图输出坐标系中的坐标点对;x、y为输入坐标中的坐标点时;A,B,C,D,E,F为方程参数。参数在坐标系空间上的几何意义为:A和A分别确定点(x,y)在输出坐标中x方面和y方向上的缩放尺度。B和D确定旋转角度,C和F分别确定在x方向和y方向上的水平移尺寸。
二是相似变换:当式(Ⅰ)、(Ⅱ)中的参数满足条件A=E=Scos@,B=-D=Ssin@时,则得到四参数的相似变换公式:
x´=Ax+By+B (Ⅲ)
y´=-Bx+Ay+D (Ⅳ)
式中,x´、y´为输出地图坐标系中的坐标点对;x、y为输入地图坐标中的坐标点对;A、B、C、D为方程参数,相似变换实质上也是坐标系间的平移,旋转和缩放尺度的变换,式中C和D分别为坐标在x轴和y轴上的平移大小, 为缩放比例,@=arctg(B/A)为旋转角度。
为了求出以上公式中的参数,建立两种坐标之间的仿射(或相似)转换关系,至少需要三个(或两个)已知的控制点坐标。而实际上,应选择多于三个(或两个)控制点,方能按照最小二乘法原理进行平差,得出系数值,代入上述方程即建立输入和输出坐标系之间的仿射(或相似)变换数学模型。
可以看出,仿射变换和相似变换都为线性函数变换模型,可实现对原图形的平移、旋转和缩放,相比较而言,相似变换不能进行x轴、y轴不均匀缩放的变换,而仿射变换能保证更高的数据精度。
3、数据变换
(1)CAD向GIS的转换
目前我国土地管理中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是土地信息系统的构建与图形数据采集较少作用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地籍测绘大大超前于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中小城市这种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为满足土地确权发证,土地定级估价等需要,1995年前测绘的地籍图等图件因受技术条件的限制绝大部分是采用传统白纸测图方法完成的。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在测绘工作中的普及应用,1995年之后数字地图逐渐取代传统测绘。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绝大多数测绘图软件是在AUTOCAD上进行二次开发完成的。有些甚至是采用低版本的CAD,有些测绘图软件虽然测的是数字图,但只有非编码的图形文件,不保留信息,或者图形编辑以后,返不成信息。这种数字图说到底仅仅是从传统的白纸图过渡到计算机驱动绘制的白纸图。本质上与传统测绘没有什么区别。有些虽然采用了较高版本的CAD基础软件二次开发成数字测图软件并采用了数字编码技术,但由于较少考虑CAD与GIS的数据共享问题(土地信息系统属于专题GIS)。在着手考虑构建土地信息系统时,遇到的突出问题则是如何充分,有效利用已有数字信息资料,并确保数据转换质量。
对于传统模拟图或难以返成信息的所谓数字图只能采用原图数字化,形成数字信息后方可加以利用,但其精度丢失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采用了编码技术,也能返成信息的数字图,其数字信息可以通过数据转换来实现数据共享,但由于 CAD与GIS图形数据之间其数据格式,数据内容甚至数据概念都有很大差异,数据转换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1]①数据格式转换。不同的软件有不同的数据格式,有些可以通过通用数据格式如DXF实现转换,但转换过程中的数据丢失也的确令人烦恼。②数据元素转换。CAD与GIS两者之间的图形元素不是一一对应关系,CAD图形中的图形元素种类要比GIS图形文件中的图形元素种类多,GIS中只有点、线、面三类基本图形元素,而CAD中包括有点、线、面、注记、矩形等多种图形元素,在具体转换中,CAD的图形元素哪些转换成GIS的点,哪些元素转换面面,什么元素需要转换成GIS的属性数据,什么元素则不需要转换到GIS中去等。CAD与GIS图形元素之间的对应关系,都需要认真细致地加以技术处理,使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在输入系统后正确地连接起来。③拓扑关系的形成。因为CAD的图形元素之间没有拓扑关系,实现CAD向GIS数据转换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将转换后的图形数据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经过编辑,在GIS环境下建立几何元素的拓扑关系。
在实际转换中,还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技术问题,会影响数据转换质量,有待进一步解决。
(2)矢量数据结构向栅格数据结构的转换
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中,许多数据如行政边界,交通干线,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类型等都是用矢量数字化的方法输入计算机或以矢量的方式存在计算机中,表现为点、线、多边形数据。然而,矢量数据直接用于多种数据的复合分析等处理将比较复杂,特别是不同数据要在位置上一一配准,寻找交点并进行分析。相比之下利用栅格数据模式进行处理则容易得多。加之土地覆盖的叠置复合分析更需要把其从矢量数据的形式转变为栅格数据的形式。
矢量数据的基本坐标是直角坐标(x,y),其坐标原点一般取图的左下角。网格数据的基本坐标是行和列(i,j),其坐标原点一般取图的左上角。两种数据变换时,令直角坐标x和y分别与行与列平行。由于矢量数据的基本要素是点、线、面,因而只要实现点、线、面的转换,各种线划图形的变换问题基本上都可以解决[12]。
矢量数据变成栅格数据的原理与方法并不困难,但由于矢量数据的记录方式各不相同,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如多边形之间公共边原来只有一条交界线,转变成网格后成为有一定宽度的界线,产生了一定的近似性。特别是几条线交叉处,一个网格元素中包括了相邻的几种类别,转换时只能用其中的一种类别作为交叉点所在的元素的类别,这种误差应在允许的范围以内。而减小网格尺寸,虽提高了精度,但大大提高了数据的冗余量。
栅格数据结构需要大量的计算机内存来存贮和处理数据,才能达到与矢量数据结构相同的空间分辨率,而矢量结构在某些特定形式的处理中,如象多边形叠置,空间均值处理等尚有大量的技术问题来解决。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转换方法,转换的结果都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原始信息的损失。
4、空间数据的编辑
通过矢量数字化或扫描数字化所获取的原始空间数据,都不能避免地存在错误或误差。属性数据在建库时,也难免会存在错误。诸如:空间数据的不完整或重复,空间点、线、面数据的丢失或重复,区域中心点的遗漏,栅格数据矢量化时引起的断线等,空间数据位置的不准确、线段过长或过短,线段的断裂、相邻多边形结点的不重合及空间数据的变形等。因此,必须对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一定的编辑。
土地信息系统数据编辑是消耗时间的交互处理工作,对空间数据不完整或位置的误差,主要是利用LIS图形编辑功能,如删除(目标、属性、坐标),修改(平移、拷贝、连接、分裂、合并、装饰)、插入等进行处理。对空间数据比例尺的不准确和变形,可以通过比例尺变换和纠正来处理。
在数据的编辑过程中,由可能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如:线段的相关与延伸出现的问题,图形的平移与旋转出现的问题,删除“细部多边形”时产生的误差,数值计算与变化的误差;文件的合并以及形成新文件的问题;属性数据的重新定义和更新的问题。有的问题时可能避免的,有的问题则无法避免。因此,必须进行检核。通过耐心细致的检查,主要误差都能从数据中寻找出来,并有效消除误差。一般采用叠合比较法,目视检查法和逻辑法。
叠合比较法是空间数字化正确与否的最佳检核方法,按与原图相同的比例尺把数字化的内容绘在透明材料上,此后与原图叠合在一起,在透光桌上仔细的观察和比较。一般。对于空间数据的比例尺不准确和空间数据的变形马上就可以观察出来,对于空间数据的位置不完整和不准确则须把遗漏、位置错误的地方明显地标注出来。目视检查指在屏幕上用目视检查的方法,检查一些明显的数字化误差与错误,包括线段过长或过短,多边形的重叠和裂口、线段的断裂等。
5、由计算机引起的问题
在计算机中,数据是由一定字长的编辑数码表示的,由计算机字长可能引起一种误差。这种误差出现在各种数值运算和模型分析中,由这种误差引起的问题很多[13],例如LIS空间数据库中整数编码对面积和周长计算的影响,比例尺变换和旋转变换对拓扑关系的影响等。削弱误差影响的主要方法有:改变数据在计算机中的表示方式,采用合适的算法等。
除了数据处理精度外,数据存储精度也与计算机字长有关。16位的计算机在存储低分辨率的栅格图像时不会出现问题,但存储高精度的控制点坐标或点位精度要求高的地理数据时,则不能胜任。
土地信息数据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数据的完备程度,时间的有效性,拓扑关系的正确等。
1、数据的完备程度
数据的完备程度指地理数据在范围、内容、及结构方面满足所有要求的完整程度。包括数据范围、空间实体类型、空间关系分类、属性特征分类等方面的完整性。
一般来说,空间范围越大,数据的完整性就越差。在土地信息系统的建库过程中,数据不完整最简单的例子是缺少数据。如计算机从GPS接收机传输位置数据时,由于软件受干扰或其它因素的缘故,只记录下经度而丢失纬度,以至造成数据不完整。另外由于GPS接收机无法收到四颗或更多的卫星信号而无法计算高程数据也会造成数据的不完整。又如某个应用项目需要1:5000的基础底图,但现在的地图数据只覆盖项目区的一部分,底图数据便不完整。
在土地信息系统底建库中,涉及大量的地籍档案。地籍档案来源于土管机关的地籍部门,数量大、形式多、浩繁、零乱,随着时间地推移,以及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地影响,有可能遭到损坏。如档案老化,书写材料低劣、地籍档案变到污染,变色、虫蛀等现象,进而影响到整个系统的质量。
2、数据的现势性
数据的现势指数据反映客观现象目前状况的程度。数据的现势差,反映的客观现象就可能不准确。不同现象的变化频率是不同的。如地形的变化一般来说比人类建设要缓慢,地形可能会由于山崩、雪崩、泥石流、人工挖掘及填海等原因而在局部区域改变。但由于地图制作周期较长,局部的变化往往不能及时地反映在地形图上,对那些变化较快的地区,地形图就失去了现势性。城市地区土地覆盖变化较快,这类地区土地覆盖图的现势性就比发展较慢的农村地区会差些。地形图上记录着所用航空像片获得的年代。若又用其他数据进行过修改(一般是较新的航空像片),也应记录于上。
在土地信息系统建库中,要求地籍信息和地籍图必须具有现势性。地籍信息变更比较频繁,如土地利用类型,权属或宗地的重划,合并等。由于受自然因素和人为作用的影响,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和使用情况都处在经常变化之中。基于这一特点,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很难保证现势性,这也是影响数据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3、拓扑关系
在LIS中,为了真实地反映地理实体,不仅要包括实体的位置、形状、大小和属性,还包括必须反映实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就是指它们之间的邻接关系,关联关系和包含关系,拓扑关系。拓扑关系的核心是建立点、线、面的关联关系。通常有以下几种空间关系:点-点关系、点-线关系、点-面关系、线-线关系、线-面关系、面-面关系。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对数据处理和空间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4]。
利用拓扑关系,可以确定一种空间实体相对于另一种空间实体的位置关系。利用拓扑关系,可以确定某县有多少耕地,分析土地利用类型及对土地适宜性做出评价等。
在拓扑关系的建立中,拓扑过程中伴随有数据所表达的空间特征的位置坐标的变化,拓扑关系的不正确等情况,导致空间分析的结果错误,给土地管理决策带来一定的影响。
数据是LIS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LIS项目中投资比重最大的一个部分。数据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LIS的系统功能和应用质量问题的三个方面(数据源的质量问题、数据处理质量问题、数据应用质量问题)着手,对LIS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归纳总结和初步的探讨。众所周知,LIS的数据质量是影响LIS的一个瓶颈环节,LIS数据量大、数据种类多、数据结构复杂。因此,在LIS的建设过程中,如何在数据采集与建库中实施质量控制,保证数据质量对土地信息系统建设来说显得尤为关键。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一次再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是对所学知识的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我对所学的知识有了更深层次领悟和掌握,对自己所学的土地管理专业有了一个整体认识。毕业论文不仅是对所学知识的总结,也是运用所学知识探求新知的方法、手段。既是一次再学习的过程,也是一次深入学习的机会。同时,毕业论文写作,为今后的学习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我真正懂得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在撰写毕业论文中,我运用所掌握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能,研究探讨了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数据质量的有关问题。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我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学习了更多的知识。不仅如此,我对土地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不仅强化了我的学习素质、研究素质和创业素质,而且培养了我的创新意识,激发了我探求新知的欲望。认真写作毕业论文,不仅能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而且还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各项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玉文龙老师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为论文的写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性的意见和建议;在他的指导下,这篇论文得以顺利完成。在资料的搜集过程中,图书馆工作人员为我们提供了很大帮助,本组同学也给予了很多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1] 钱乐祥,余明全.土地信息系统的几个基本问题.测绘通报,1999(10).
[2] 张 超等.地理信息系统.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
[3] 阎 正等.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化指南.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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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严星,林增杰.地籍管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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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徐建刚.城市规划信息技术开发及应用.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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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边馥苓主编.GIS原理与方法.北京:测绘出版社,1996.
[13] 郭达志.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与应用.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97.
[14] 朱 光等.地理信息系统基本原理及应用. 北京:测绘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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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先进复合材料成型工艺的不断进步,研究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显现出了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先进复合材料成型工艺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介绍了先进复合材料的性能和工艺特点,着重从原材料质量控制、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和成品检验等方面阐述了研究先进复合材料成型工艺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的意义。实践表明,加强先进复合材料成型工艺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先进复合材料内部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测控制,可有效地提高航天器复合材料的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关键词】:先进复合材料 原材料 工艺过程 成品检验 质量控制
作为一项具有较强特殊性的工作,先进复合材料成型工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研究该项工作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能够更好地提升先进复合材料成型的最终效果。
当前复合材料整体成型技术在航空航天等技术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工艺技术能够有效的降低制作费用,减轻机械的总体重量,在经济以及环保方面都能够发挥良好的优势作用,因此,在航天器领域中人们可以通过其复合材料的使用情况来对它的先进性进行评断。
飞机结构上符合材料的加入,能够有效的增强飞机的轻质化、模块化等特点,随着先进工艺的发展,复合材料在飞机上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使用,已经成为继铝、钢、钛之后的第四大航空领域结构材料类型,复合材料整体成型工艺在不断的发展进步中,从原来的次要承力件变为了主要承力件,复合材料成型工艺已经成为了主要民机行业竞相争抢的主要技术之一,无疑,复合材料的应用以及技术的先进性也已经成为了其先进性、专业性的对比内容项目之一。因此,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也成为了航空企业互相竞争的内容之一,复合材料研发以及专利的申请竞争日益激烈,,波音公司在专利的申请上凭借它一直以来在复合材料应用领域的强大基础,拥有了大量的具有技术价值的基础性质的专利。而空客公司则主要凭借欧洲航空工业在符合材料行业的强大基础,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制造,也成功的获得了许多权威的、有价值的专利,成为了行业内的后起之秀,从这些实际竞争情况来看先进复合材料的研发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
在先进复合材料的成型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均匀稳定原料补充,这样才能更好的使之定型,形成复合材料的原材料中的天然纤维的结构以及特性对成品有着关键性的影响,如果天然纤维中的水分含量在8% 以上,则会对材料的成型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含水比例尽量控制在8% 以下。
3.1天然纤维粉粒进料以及粒料供给方式分析
在进料之前需要将天然纤维粉进行造粒处理,提高其自身的体积比重,然后混合合成树脂、添加剂等材料分别装入挤出机中。比例少的合成树脂在这种锥形双螺杆挤出机中能够做到快速熔融,最后分散在天然纤维之中,这种操作手段能够比较简便的实现混合比率的改变,该方式辅助设施简单容易操作。
粒料的供给是通过使用单螺杆或双螺杆挤出机等方式来实现的,具体的操作内容就是将天然纤维、合成树脂、添加剂三种材料进行造粒处理,然后加入挤出机进行成型。这种生产方式的优势在于现有设备比较齐全,但是,天然纤维需要干燥之后才能进入造粒挤出机。
3.2积聚( 集成体) 进料方式与冷搅拌方式
积聚进料的方式是通过使用高速搅拌器来工作的,天然纤维、合成树脂以及添加剂需要进行预处理,形成豆粒大块状体,然后将其加入挤出机中进行成型处理,这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脱除水分、气体。冷搅拌方式是将木粉中存有的粉状树脂、添加剂等进行集中搅拌,而天然纤维则通过喂料器向挤出机中提供原料。这一过程天然纤维、合成树脂、添加剂等材料不用单独制作,但是必须保持粉状形态,而且需要保持天然纤维的充分干燥。
目前,世界各国已经形成了原材料、成型工艺、机械设备、产品种类及性能检验等一系列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与其他工业相比,发展速度比较快。树脂基复合材料的成型工艺也从最初的手工操作工艺逐步向技术密集、高度自动化、高生产率、高稳定性的成型工艺上发展,并随着应用领域的广泛开拓,出现了多种成型工艺并存的现象,而且还在不断衍生出新的工艺类型。
4.1手糊成型工艺
手糊成型工艺又称低压接触成型工艺,是树脂基复合材料工业中使用最早的一种工艺方法,操作方法简单,几乎可适用于所有的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且投入小,但对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的依赖性较大,生产出的制品单面光洁,产品质量不够稳定。随着各种新工艺形式的不断涌现,手糊成型工艺所占比例逐渐降低,但手糊工艺因具有独特的其他工艺不可替代的尤其是在生产大型制品方面特点,所以仍然在行业内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主要应用领域:建筑雕塑领域如采光顶、活动房屋等;交通设施领域如游艇、汽车壳体、发动机罩等;环境与能源领域如风力发电机用机舱罩、叶片、沼气池等;体育游乐设备领域如游乐车、水滑梯等。
4.2喷射成型工艺
喷射成型工艺是利用喷射设备将树脂雾化,并与切断的纤维在空间混合后落在模具上面,然后压实排出气泡固化,它是在手糊工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将手糊操作中的纤维铺覆和浸胶工作转变为了机械化来完成,是一种相对效率较高的工艺,其生产效率是手糊工艺的2 ~ 4 倍。喷射工艺同样对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依赖较大,且由于增强纤维以断切的形式存在,树脂含量高,制品的强度较低,同时由于喷射设备的原因,其采用阳模成型方便,而采用阴模成型困难较大,且大型制品比小型制品更适合于喷射成型工艺。
主要应用领域:喷射成型工艺主要应用于大型产品的制作及建筑物补强等,代表性的产品有玻璃钢浴缸、整体卫生间、卡车导流罩、净化槽、船身等。
通过对先进复合材料成型工艺过程中质量控制的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该项工作的良好开展有赖于对多方面技术的有效利用,有关人员应该从先进复合材料成型的客观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最为可行的质量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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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与客户关系管理理论虽然己经发展了一段时间,但是把客户关系管理理论引入电力企业,20世纪末在国外才开始。在我国,把客户关系管理理论引入电力企业,也只有几年的事情。客户关系管理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的思想及内涵,在企业应用中还不是很成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电力市场营销过程中的客户关系管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电力能源需求量的增加,电力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近些年来,在电力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影响下,电力企业的市场营销方式以及关键作用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电力营销逐渐成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客户关系的管理是较为关键的内容之一,文章主要对当前电力市场营销过程中的客户关系管理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电力企业;市场营销;客户关系管理
电力企业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性企业,在国民经济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电力企业的市场营销目标就是通过客户用电满意度的提高以及忠实度提高来获取并保持利润效益的增加,因此,对用电客户的用电特点、用电行为进行正确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也是用电客户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当前电力市场营销过程中的客户关系管理现状要有明确正确的认知,进一步的深化完善。
1.1客户资料管理的不完善
客户对于电力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客户资料的管理需要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系统的管理模式,有规范化模式的指导,这样可以对存在的客户进行合理的筛选,过滤掉很多的无效客户,提高营销的效率,促进营销的顺利高效展开,当前电力企业的市场营销现状恰恰忽略了这一点,对客户资料管理过于简单随意,没有形成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使资料数据缺乏真实性和完整性,给营销决策的制定带来影响,对客户的管理也只是浅层的管理,没有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制约了营销效益的提高。
1.2企业自身的问题
电力企业营销过程中对客户关系的管理存在问题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讲,主要是在当前的管理方案中,虽然有资料库,但是在进行具体的规划操作时,仍然存在很多的主观性,具体实施时不切合客户的实际,对客户的反应跟踪不及时,没有建立有效的动态模型,客户关系中资料内容的重点不突出,工作的重心不明确,制约了营销效率。
1.3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客户关系的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主要指的是专业技能素质和职业素质。由于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造成的营销效率的低下是客户关系出现问题最常见的现象,管理人员对客户资料库的管理操作不规范,数据信息把握不精确,对客户的实际状况不了解等都会影响到营销效率的提高,这是专业技能方面的缺失,另外,在自身素质方面主要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工作态度问题,对客户关系的处理是否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自信心,对资料管理是否重视都关系着营销的效益提高。
2.1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服务性企业逐渐增多,人们对企业的服务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服务企业的客户管理也开始成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在众多的客户面前如何树立正确良好的公众形象对其客户的维持至关重要,因此,电力企业在进行营销时就要充分考虑到对客户关系的分析,这是十分有必要的。
2.2客户关系管理的内涵
对于客户关系的管理就是通过专业的管理软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客户信息进行全面的维护,协调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联系,把客户作为营销方式制定的出发点。
2.3客户关系管理的特点
客户关系的管理主要目的就是维持客户,获得客户数量的不断增加,这里指的客户数量是指有效客户,促进企业营销效率的提高,达到双赢的目的,从当前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来看,它的特点主要概括为三点:即较强的综合性、良好的集成性和智能化。
客户关系的维持主要是指对已有的客户进行稳固,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忠实度,使其重复多次的购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对现有客户的维持,不仅可以有效的保障电力企业的基本利润,而且更重要的是企业可以把成本分担到诸多的客户中,特别是在当前电力市场竞争加剧的环境更有必要,况且现在的竞争已不再是产品的竞争,开始转化为对客户的竞争,只要客户数量达到足够的比例,竞争实力自然就得到了提高。
3.1产品整体的增值
电力企业营销中产品的价值是由多个部分价值构成的,这些部分包括电压的波动小、谐波较少、频率稳定、电费的预存服务以及运行故障的及时处理等,这样的话,电力企业在制定营销策略时就必须要有全局的观念,把各个部分综合起来,以整体价值的提高为主,把更好的服务质量和品质提供给客户。
3.2客户成本的减少
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已不再是简单的产品上的竞争,已经开始转变为对客户的维持和服务上,因此,电力企业在客户关系的管理方面,就必须要把客户的用电成本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因为,客户用电最求的就是成本的尽可能降低,这是与其相符合的,在此基础上,把企业对客户的价值进一步提升,这样的话,就形成了成本降低、服务质量提高的良好局面,从而促进竞争实力的提高,取得市场先机。
电力企业降低产品价格的方法有很多种,较为常见的有:提供发电效率、降低网损、报装安装费用等,总之,进行降价方式的选取上,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的营销模式来考虑,不可随意盲目的选择。
3.3交流途径的完善
随着科技的不断推广,电力企业中客户关系管理的智能化也逐渐得到了普及,这种新的管理模式在企业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上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法,确保了沟通信息的高效完整,因此,电力企业就要建立一套灵活的反应系统和快捷的管理机制,对客户的意见重视起来及时分析采用,例如,针对于专门的客户群或者是大客户的用电需求,制定出专门的生产与营销方式,制定专人负责,保持一定的独立性,确保服务品质,从而提高客户的保持率。
4.1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
保证管理工作的高效。对于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普通人员和领导人员,对于领导要提高决策的正确合理性,提高营销中客户关系管理的理论知识,对于普通人员就是要提高专业技能素质和自身素质。
4.2把握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规律
要对客户的资料进行科学的整合,找出内在规律,对于客户关系的生命周期管理、客户价值分析以及客户服务管理的差异化都有深刻的探究,在基础上给营销策略的制定提高参考。
4.3强化服务
重视对客户的服务是电力企业营销中最基本的把握点,要根据客户价值的不同,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服务项目,营销方式具有针对性。
电力企业市场营销中,客户关系管理是较为重要的环节,对于客户关系的管理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系统化的分析,把握客户的价值和差异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正确的影响手段,从而确保电力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促进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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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卡里亚是刑法学界家喻户晓的伟人,《论犯罪与刑罚》是誉满古今的经典名著。此人此书传承的思想引领了几个时代的刑法学,并继续教育着21世纪的刑法学人。 贝卡里亚对封建刑法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并建立了功利主义刑法体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死刑观在我国的正确适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废除死刑风潮不一定适合在我国推行。文章尝试反驳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有关死刑观的言论,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目前我国需保留死刑的原因,并举例我国在慎用死刑方面的进步,最后得出在现阶段国情下,我国应慎用死刑,而不是完全废除死刑的结论。
【关键词】贝卡里亚;死刑;人道主义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自发布之日起便引发了一个为刑法学界所热议的话题――死刑存废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当今世界在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从总体而言,各国的刑罚趋于宽和,不得不令人佩服作者的远见卓识。然而,我们发现,贝卡里亚在论证死刑并非真的必要和有益的过程中,并没有下必须废除死刑的定论。因为他同时承认“废除死刑存在两种例外的理由”,即贝卡里亚并非一个彻底的死刑废除论者。
(一)社会契约论。贝卡里亚认为,“每个人在对自由做出最小牺牲时,怎么会把冠于一切财富之首的生命也搭进去呢?”然而,订立社会契约在于保障自身权益,自然也包括人身权益,人们为了免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同意以自身同样会因此受到惩处的条件,来订立契约。人们不押上自己的生命权,又如何保证当他人侵害自身生命权时能受到相应的惩处呢?同时,社会契约认为,罪犯杀害了他人生命,就是将自己推到了人类的敌人的位置,是战争状态,其本身的生命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对杀人者处以死刑是合法合理的。
(二)死刑并非最佳威慑。贝卡里亚认为,“历史上任何最新的酷刑都从未使决心侵犯社会的人们回心转意”,“正确的刑罚,它的强度只要足以阻止人们犯罪就够了”,因此主张以终身苦役的强度来替代死刑。
然而,死刑的威慑力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首先,死刑的个别威慑力无可替代。我们必须承认,还是有一小部分穷凶极恶的恶徒,只有死刑才能扼杀其二次犯罪的动机和行为。这与贝卡里亚认为的废除死刑存在两种例外的理由一是“某人在被剥夺自由之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二是“处死他是预防他人犯罪的根本和唯一的防范手段”也相吻合。其次,死刑对于潜在犯罪者的一般威慑作用同样不可替代。美国埃默里大学3名教授在充分考虑了几乎所有可变量之后,通过对美国过去25年处死717人犯罪案例分析,发现每处死一名死刑犯,可以打消18名潜在罪犯的杀人念头。因此,用终身苦役来替代死刑是具备不合理性的。
(三)刑罚人道主义。这大概是贝卡里亚死刑观的基础,正如他在书中所说,“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
然而,刑罚与人道本身就有着无法完全调和的冲突。因此刑罚是否人道,关键在于刑罚惩罚的是否是犯罪人自由意志的体现的犯罪。对死刑而言,如果惩罚的是重大的犯罪人自由意志体现的犯罪,而且死刑给受刑者的痛苦只以致其死亡为限,而不附加额外的痛苦和折磨,则是人道的和正当的。并且,刑罚的人道对象应该是犯罪人以外的社会成员。刑罚是社会自身的防卫手段,其保护对象是作为社会全体成员之多数的普通人,而不是危害社会权益的犯罪人;而对犯罪人的人道,是对其他成员的不人道。
(四)死刑不可挽回。这确实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不可完全避免的风险,但若由此便摒弃死刑却与因噎废食无异。事实上任何刑罚都有其风险,就好像我们同样也无完全避免终身监禁或终身苦役中存在的越狱类问题一样。但这些问题的关键都在于我们要如何更加完善司法体制和执法系统,使这种风险降为最低,而不是由此大谈废除一种刑罚,却无视解决问题的更好方法。
首先,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前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物质文明程度比较低,而“在一个物质生活水平较低的社会,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人的生命价值相对低,因而缺乏死刑废除的必要物质条件”。
再者,观念因素是中国废除死刑的一大障碍。“现阶段大众的集体意识仍然要求对严重犯罪给予公正的报复与道义的报应,人类文明与价值体系还没有完全实现对报应的超越,在现阶段公众的正义观念中,公正的报复与道义的报应仍然是国家和社会必须对犯罪作出的正义的反应方式。”“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中国几千年来民众根深蒂固的心理,朴素的报应思想和社会正义感相比人权法制观念更占上风。因此,目前中国只能是在保留死刑的基础上,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虽然我国现阶段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但全球刑罚趋于宽和却是大势所趋。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执政党就提出了“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的思想,并将其作为指导我国死刑适用的基本政策。
我国慎用死刑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一是严把政策关。提出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中带严,严中带宽,慎用死刑。二是复核关。将死刑的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严格复核死刑案件,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调研,因为事实证据不核准死刑占到了30%,还不包括大量的补充侦查的情况。三是证据关。《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死刑的证据认定进行严格把关。四是罪名关。《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废除了13个罪名的死刑,完善死刑的法律架构,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死刑刑罚的最大幅度削减。
综上,死刑的废除与否是一个利弊博弈的过程,贝卡里亚并没有给我们一个定论。在人类刑罚趋于宽和的今天,我国严格控制死刑、减少死刑罪名等,是慎用死刑的结果,并不代表我国将废除死刑。综合我国国情来考虑,我国现阶段并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因此,慎用死刑,而不是完全废除死刑,才是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死刑观在我国的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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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向前发展,轻刑化成为我国刑法发展的重要方向,一个重要的表现便是死刑罪名的数量不断减少。我国确立了逐步缩减死刑罪名适用的死刑改革指导方针。我国死刑罪名的废除首先从非暴力犯罪开始,毒品犯罪作为非暴力犯罪之一,由于其自身无被害人、不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特点,并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适用条件。在毒品犯罪高死刑适用率的背景之下,毒品犯罪死刑的废除是我国死刑制度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的重要步骤。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毒品犯罪死刑废除若干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作为一个古老的话题,对其争论由来已久。笔者借本文分析了毒品犯罪死刑废除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分别从立法、司法、量刑制度的层面提出我国式的毒品犯罪的死刑废除,以不断顺应刑事司法改革的趋势。
关键词:毒品犯罪;死刑废除;刑罚谦抑性
2014年6月26日,在新一度的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习与李对于毒品犯罪做出重要指示,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毒品犯罪作为一类高发案件,由于其适用死刑的频繁而引起广泛关注。笔者借此契机,对于毒品犯罪的死刑做以下几方面的探讨。
1.顺应世界犯罪适用的趋势
对死刑这一剥夺生命的刑种的适用源远流长,在古代的乱世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现今刑事法的时代是一个逐步废除死刑的时代,尤其是对于一些实质危害性不大、罪不至死的犯罪,国际上普遍的做法是将该类犯罪的死刑适用予以取缔,以适应世界不断高涨的保护人权的大趋势,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毒品犯罪由于其自身独特的属性,其造成的实质危害性并非立法机关估计的那样严重,若将其广泛适用死刑又难以达到“其罪当死”的标准,难以服众。因此,应将毒品犯罪的死刑坚决予以废除。
2.符合刑罚谦抑性的要求
刑罚的谦抑性强调适用刑罚的必要性,包含着谨慎、内敛的刑罚适用理念。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在于,对其认定应依据具体的情况,包括时期、地域、制度等等因素,即决定犯罪与否不易。毒品犯罪与特定的社会因素紧密相连,因此,将毒品犯罪一味地至于死刑的规制之下,正当性与合理性令人生疑。此处合理的规制手段应同具体的原因相联系,采取同社会因素无缝对接的办法,针对性的对于毒品犯罪予以规制。也就是说,此处死刑这一刑罚的适用并非居于主要地位,而应逐步废除甚至予以取缔。因为,对于犯罪的规制以必要性为基准。死刑这一极端的规制手段,应在毒品犯罪的规制领域率先予以废除,以符合刑法谦抑性的需求。
3.与我国刑罚改革的思路相衔接
我国的刑事立法在历次修订过程中,秉承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刑罚的配置日趋轻缓。在死刑这一古老的刑罚配置上,体现得尤为明显。通过历次刑法修正案的出台,死刑罪名在日益减少,尤其以“修正案(八)”最为明显,此次修法将经济类犯罪等为代表的实质危害性不大的犯罪的死刑规定予以取缔。现今,我国的毒品犯罪存在定罪标准单一、死刑适用畸繁的不足,上文中谈到的改革亦是基于此。这一不足会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正与我国的刑法改革相悖。因而,应着力解决这一束缚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道路上的桎梏,在毒品犯罪领域,进行死刑废除的先行先试的试点,从而为以后的整体取缔死刑奠定理论与实践基础。
1.具有一定的思想与舆论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保护意识已成“燎原之势”,具备相当坚实的群众基础。因而公众对于死刑的敬畏之心日盛,开始反思死刑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2004年出台的宪法第四次修正案将人权的保护予以明确化,即是对于人民群众废死呼声的回应,为我国的刑事法改革树立了标杆,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废死的社会心理奠定了法治基础。
2.公众对于毒品犯罪的废死较易接受
同实质危害性极大的犯罪相比,社会公众对于毒品犯罪态度形成极大反差,对其废除死刑并未触及社会公众那条敏感的神经,人民群众较易能接受。这源自该类犯罪并未触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社会公众的法益侵害并未达到紧迫性与严重性的程度。从危害结果来看,同严重暴力犯罪造成的人身法益侵害的严重程度不同,毒品犯罪造成的类似法益侵害的程度较轻;且毒品犯罪并不直接造成上述法益的侵害,此法益侵害系由吸食毒品的行为造成的。从立法角度来看,毒品犯罪被纳入分则的第6章中,从章节的分配上可以看出,该类罪的侵害法益为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从当然解释的角度,侵害的法益并不包含人身法益。在构成要件上,毒品犯罪的具体实施者是在谋取非法利益的驱使下,并非是基于侵害人身法益且更多的是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因而,在毒品犯罪领域率先取缔死刑配置,遇到的改革阻力极小,改革成功的可能性极大。对于毒品犯罪危害存在认识误区的,应加强舆论的宣传引导,巩固已有的思想成果。
3.其他的替代性刑罚较有效
一味对毒品犯罪施以死刑等刑罚处罚,并不能完全减缓日益严峻的毒品泛滥的形势。正如马克思所说:“……通过刑罚手段来震慑犯罪难以成功。”甚至,毒品犯罪的死刑判决率同毒品案件呈正相关,死刑判决率的递增无形中增加了毒品犯罪的风险,客观上增加了毒品犯罪具体实施者的获利空间。从而导致了死刑判决率-获利-毒品案件高发的怪圈。
意大利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认为,死刑的作用效果并非长久;若用诸如劳役等处罚手段来对罪犯予以规制,以限制自由为代价,更具有长远意义,也是较为有效的规制方法。也有的学者认为,自由刑具有长久性,能将毒品犯罪实施者置于持续震撼。我国的刑事法对于毒品犯罪配置了财产性的处罚,然而这些立法显得较为抽象,实际操作性不强,导致适用效果不佳。笔者认为,应破除对于重刑主义的盲目崇拜,逐步废除该类罪的死刑。废除毒品犯罪死刑并非对于该类犯罪怠于规制,而是要通过更加合理的规制手段进行规制。此处的合理规制手段包含了诸如财产刑、徒刑类的刑罚,这些处罚较重刑有着独特的优势,能够切实缓解上述提到的毒品判决怪圈。
1.立法层面废除运输毒品罪的死刑
学界对于该罪的性质的认定主要由以下观点:
(1)法益侵害程度说。毒品运输行为所带来的法益侵害程度显著低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的行为。
(2)单独成罪说。将运输毒品罪从分则的有关文本规定中剥离,创设新罪。
(3)取消说。对于运输毒品行为,可直接适用《刑法》第347条;或以该罪的帮助犯论处,因此不主张创设新罪。前述学者无一例外的认为将运输毒品的行为与走私等行为统一适用刑罚,有违刑法基本原则,造成处罚上的不公平。
大多数运输毒品的实施者为社会的底层人士,只是整个毒品交易链条的不起眼环节。其并非毒品犯罪的策划者或者积极参与者,同背后真正的“大佬”相比,其地位微乎其微,难以对大局产生实质影响。若将前述人员统一适用死刑,无疑丧失了刑罚的基本功能,对于真正的犯罪分子难以起到刑法所应有的作用。所以,我国在以后的修正案中应将这两类人群进行区别对待,对于这些背后产生实际影响的“大佬”处以重刑。
2.司法上限缩除运输毒品之外其他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
“严打”一词伴随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其收效甚微,并未实现“严打”政策的初衷,甚至对于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为了维护失衡的社会秩序,需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起作用。此处的“严”包含严密法网等等内涵,不同于“严打”政策。现阶段,若继续秉持“严打”态势,无疑会为废除毒品犯罪的死刑进程增加更多的阻力。
3.对于毒品再犯、累犯,在适用死刑时应谨慎
毒品的再犯与累犯情节是毒品犯罪适用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的从重量刑情节。对于毒品再犯、累犯动用极刑手段规制时理应认真对待,不宜一具备法定数额标准时,就统一动用极刑规制。实际上,这也涉及毒品再犯与一般累犯的关系问题。毒品再犯的立法初衷系弥补两者之间存在的立法漏洞。所以,毒品再犯规制的重点应是弥补一般累犯无法规制的漏洞之处。而对于同时构成两者的类型,鉴于一般累犯阻却刑罚裁量制度的运行,规制手段更为严厉。故根据交叉竞合重法优于轻法之处断原则,应选择适用一般累犯之法条。对于一般累犯阻却适用而应归属毒品再犯讨论的情形时,鉴于毒品犯罪的实施者所犯的前后两罪之间已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前罪留给社会的印迹已逐渐消退,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在刑罚适用时应慎重适用死刑。只有对于同时应评价为这两种情形时,同时考虑立案标准所规定的数量标准时,才有死刑适用的必要,同时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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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政工师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除了负有保一方稳定的职责外,批评也是政工师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各色各样的人,要有高超的批评技巧,谈何容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有企业政工师工作过程中的批评技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批评是国企政工师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极具技术性的任务。批评技巧高低直接决定批评是否具有成效。任何一个国有企业的政工师都必须熟练掌握批评技巧和艺术,充分发挥批评的积极作用,使企业职工自愿、主动地从根本上纠正错误,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和行为习惯。
关键词: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批评技巧
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广大职工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的重要措施。政工师作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他们需要在了解思政工作本质的基础上开展思政工作,让广大职工树立以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为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而奋斗。批评是思政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工师开展思政工作的主要手段,掌握正确的批评技巧有助于提高批评的效果。对于高速公路公司的政工师而言,必须掌握批评技巧,充分发挥批评的作用。
批评手段多用于对工作或思想上出现错误的职工的思想工作,通过有效的批评使职工认识个人的错误,并及时纠正。但是,“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虽然批评是的用于通常属于“恶语”,但是也并非只有“恶语”才是批评。批评的目的在于指出职工做的不好的地方。但是,职工在出现问题的同时也可能伴随着值得鼓励的行为。因此,政工师在批评中需要注意批评的技巧,让批评能够在指出职工错误的同时还能激励职工进步,促进职工的成长。在开始批评前,政工师应首先考虑批评后是否能够促进职工进步,如若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批评将百害而无一利。不仅如此,当前高速公路公司人员结构处于更替阶段,老年职工大量退休,年轻职工大量涌入,职工队伍呈年轻化特点。而年轻职工的思想价值观、生活方式与老年职工有极大的差别,年轻职工的个性更强。而且思想特点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同样的批评方式用于不同性格的职工可能产生相反的效果。对于“沉稳老实”型职工采用“温柔”的批评方式可以产生激励作用,从而受到良好的批评效果。而对于“老油条”型职工采用“温柔”的批评方式不仅不能产生激励作用,反而助长该类型职工的气焰,使错误行为“变本加厉”。基于高速公路公司职工的年龄、个性特点以及人的主观性特点,政工师需要掌握熟练的批评技巧,才能正确运用批评措施达到预期目的。
1.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原则要求政工师在批评过程中需要保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针对职工的错误行为展开批评,不得夸大职工的错误行为或疏漏。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政工师应收集第一手资料,理清批评的内容,并以事实为依据提出批评。只有这样,批评的强度才能其恰如其分,受批评职工也更能接受批评,并认真地改正错误行为。如若批评内容超出行为本身,将不实内容强加于受批评者,不仅使批评无法受到效果,反而可导致受批评者产生逆反心理,强化其错误行为。
2.心理相容。心理相容原则是至批评双方之间存在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关系,批评双方的理解和信任也是开展批评的基础。从本质上讲,批评是帮助犯错职工认识并改正错误,而非只是批评。在这种意义,批评是对犯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因此,政工师应转变观念,将批评工作建立于关心和爱护犯错职工的基础上,站在犯错职工的立场上分析错误,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对方,听取受批评者的意见,获得受批评者的信任。
3.以理服人。以理服人要求政工师要通过讲道理的方式让受批评者从内心接受批评,而非通过地位、权势的威胁使受批评者表面屈服。一般而言,单纯的行政指令虽然可以让职工在行为上屈服,但是不能让职工在心理上“屈服”,也就无法达到认识错误、纠正错误的目的。因此,政工师需要以理服人,让受批评者主动意识到错误。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达到批评的目的。
4.一视同仁。一视同仁原则是指不能让职工对批评行为产生偏见。当受批评者认为批评未坚持公正原则,只批评普通职工,重点职工及领导不敢批评。批评行为同样不能得到受批评者的认同,不能产生共鸣,也就不能发挥批评的作用。因此,批评需要坚持一视同仁原则。
4.1敢于批评领导。各个级别职工在思政工作中处于平等地位,如若政工师只批评低级别职工,而不敢对领导提出批评,将眼光关注于低级别职工,对领导的行为不闻不问,政工师将失去广大基层职工的信任,批评工作也就失去的开展的基石。只有建立在公平公正基础上的批评工作才能让职工接受,否则批评工作同样无法受到效果。在批评高级别职工或领导时,政工师同样需要注意批评的技巧性,采用领导易接受的方式开展批评。
4.2批评受重视职工。公司有众多不同的部门组成,各个部门是公司不可获取的组成部分。在公司整体中,各个部门应属于平等地位。但是,对公司而言,不同部门产生的经济效益不同。而多数公司均存在重营销、轻行政的思想观念,导致实际中不同部门的职工处于不平等地位。及时在同一部门中,由于不同职工能力存在差异,同部门职工的地位也不平等。但是,而公司整体实力不取决于公司的优势,而取决于公式的劣势。因此,批评工作需坚持一视同仁原则,既批评普通职工,也应批评受重视职工。如果一个政工师,对领导都能提出批评意见,当他批评那些被重用的职工时,被重用的职工也能够接受。
5.因人而异原。正如上文所言,不同批评方式对不同性格个性职工的批评效果不同。因而批评工作需要因人而已,对于不同性格、不同职务的职工应采用不同的批评方式。例如对老职工的批评。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工年级变大,能力变弱。当前未取得很大的成就,而且越来越多年轻职工的能力已经远远超过他们。但是老职工曾经为公司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因此批评中应该建立在尊重他们的基础上,顾全他们的外在形象。如对于犯错误老职工,可采用个别谈话方式。开始批评前不能直接开门见山,提出批评。而应旁敲侧击,从职工的身体、生活、家庭等方面问题为切入口,在交流中提出批评意见和看法。同时应以商量的预期进行批评,让老职工感受激励,促使老职工进一步提升。还能对年轻职工产生激励作用。而对于屡教不改的职工外则不应采用个人私下谈话方式进行交流,反而应采取公开不点名批评或私下针对性批评等方式,可受到更好的批评效果。
批评技巧的关键在于不批评,既通过批评的方式让职工产生来自公司的关系和爱护,在“春风化雨”中接受熏陶。而非从批评感受惩罚。在批评方法上,应根据事情实际情况、职工特点、企业情况,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灵活使用各种批评技巧。需要直接的要直接,需要委婉的要委婉。只有如此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人心,才能让受批评者得到最大化的教育和改进。而不应千篇一律、千人一方,为批评而批评,使职工产生逆反心理,降低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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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的普遍应用改变了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同时 ,伴随该技术而带来的各种新型犯罪 ,也越来越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 ,困扰人们的生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计算机犯罪及其防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计算机的技术的迅速发展,计算机应用及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普及,人类进入了数字化时代,信息社会不但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快捷方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计算机及计算机技术在给我们提供使得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那就是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不但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危害,也对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本文就计算机犯罪的相关知识及其防治做以阐述。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犯罪;危害
计算机从产生至今,其发展速度让人吃惊,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网络已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由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具有开放性这一特点,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有些人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但是也有人利用计算机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从事非法的活动,这就是计算机犯罪。随着计算机犯罪迅速发展,从早期的军事、科技领域扩散到金融、商业、银行、保险等政府部门及个人用户。每年计算机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都在千亿美元左右,可见其危害之大。随着我们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网络的迅速普及,计算机犯罪的案例也是逐年增加,因此应对计算机犯罪提高防范和打击力度。
1.1计算机犯罪定义
对于计算机犯罪到现在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国的学者定义的方式和角度不同,广义的计算机犯罪概念,通常是指所有涉及计算机的犯罪。欧洲的学者认为:在自动数据处理过程中,任何非法的违反职业道德的,未经批准的行为都是计算机犯罪,美国的学者认为:在导致成功起诉的非法行为中计算机技术和知识起了基本作用的非法行为,我国学者认为: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和计算机特性有关之犯罪,即通过计算机的隐密、快速、有效处理大量资料之特性而实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不管哪种定义都可以看出来,计算机犯罪是离不开计算机这个媒介的。
1.2计算机犯罪的产生及发展
上世界40年代末,计算机犯罪首先发生在军事领域,随着计算机应用的迅速普及,计算机犯罪逐步渗透到金融、商业、银行和保险部门。第一起有记载的计算机犯罪发生在美国,时间是1966年,一位计算机专家通过篡改银行程序的方式改变了存款的余额,被当时美国计算机安全专家Parker发现,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例受到刑事追诉的计算机犯罪案件。从这开始,计算机犯罪逐年增多,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成为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随着我国互联网人数逐年增加,计算机犯罪也在日益发展。有学者预料,今后计算机犯罪将大量发生,从而成为危害性最大,也是最危险的一种犯罪。
1.3计算机犯罪的特征
1.3.1社会危害严重化
社会各个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被破坏,其遭受的损失可能灾难级的。例如中国台湾人编写的“CIH”病毒、美国人编写的“美丽莎”病毒、德国人编写的“震荡波”病毒,中国大陆的“熊猫烧香”病毒,造成的经济损失都是巨大的,其中“CIH1.4”病毒在1999年4月26号爆发的时候,全世界6000多万台计算机瘫痪,是人类计算机史上最大的灾难。
1.3.2智能化
计算机犯罪是通过计算机进行实施的,很多计算机系统都有安全防护措施,要想进行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分子要有专业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甚至有些计算机犯罪分子是多学科的“全才”,多种知识多种手段并用,实施计算机犯罪时,犯罪分子利用其掌握的计算机技术和一定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他计算机网络资源发起攻击,一般犯罪分子作案前要经过周密的策划和精心的准备,严格选择实施犯罪的作案时间和地点。例如2003年12月份上海警方破获的非法入侵修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案,犯罪嫌疑人是上海市一所高校的计算机系学生,此人精通数据库结构知识,利用从事数据库维护的使得条件,非法入侵数据库并修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盗取游戏币。
1.3.3手段隐蔽性
由于计算机犯罪不同于其它的犯罪形式,都是使用计算机进行,简单到只需要敲击几下键盘或是点击几下鼠标就可以实施犯罪。计算机是一个二进制世界,犯罪人很容易对数据进行更改或是销毁,犯罪手段相当隐蔽和复杂,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1.3.4跨地域性
计算机网络是全世界范围通用的网络,各国之间、各地区之间都是互通的,这为计算机犯罪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很多计算机犯罪是跨国、跨地区的,犯罪分子只需拥有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就可以坐在家里实施各种犯罪活动,例如窃取军事资料、盗取商业秘密、盗取银行钱款和热门游戏的游戏币等等。犯罪分子可通过中点结点使不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区域的用户受害。
2.1法律防范策略
参照其它犯罪形式,可以通过法律去惩戒的原则,对于计算机犯罪的防范升到法律防范的高度,应该是有效的办法。国家应该出台针对计算机犯罪的专门法律条文,并增大监控力度,严抓狠打,这样对于减少计算机犯罪应该会有效的控制。
2.2增强防范意识
很多的计算机犯罪都是通过计算机病毒进行的。
2.3技术防范策略
技术防范策略就是提高计算机网络安全,确保网络中信息保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简单的说,也就是说要保证计算机信息的安全性。
2.3.1设备安全防范
设备安全防范就是要保证计算机实体的物理安全,例如对于计算机机房的管理,设置密码锁,增加监控系统,并对人员进行登录备案,包括姓名和出入时间,对于重要的部门还应该设置指纹安全识别技术。还要确保数据存储介质(硬盘!磁盘!光盘等)的保存和运送安全,再者要加强电子屏蔽,防止电磁泄漏,获取信息最直接的方法是减少电磁泄漏量。
2.3.2数据加密保护
数据加密是计算机网络最基本的安全控制技术,网络中的数据加密除了选择加密算法和密匙外,还可以链路加密和端间加密。链路加密是网络层以下的加密,而端间加密则是网络层以上的加密。目前最常用的加密方式是链路加密方法,而端间加密是面向网络高层主体的,它不对下层协议信息加密,协议信息以明文形式传输,用户数据在中间节点不需要解密,端间加密可以由用户选择加密与否,它一般是用软件完成,在防范计算机犯罪时要在密匙产生和管理上做文章,减少信息泄漏的可能性。
2.3.3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一个安全成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具备防御、检测、报告、恢复、总结五种功能。防御功能是指将计算机犯罪分子拒之门外,使其犯罪行为不能产生危害结果。检测功能是犯罪实施后系统自身具有记录,确认及调查跟踪等功能。报告功能是信息系统受到侵害后系统能及时准确提供给管理者或所有人其信息系统受损情况。恢复功能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受破坏后,信息系统功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减少系统受破坏造成的损失。总结功能是计算机受破坏后,系统能通过软件自动分析存在的漏洞,受破坏的程度和改正方向。
计算机犯罪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也是计算机技术及应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信息产业的蓬勃发展,计算机犯罪日益猖獗,其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也远远大于其它的犯罪形式,因为我们应该加大法律防范的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在技术层面上加强防范手段,将计算机犯罪的危害减小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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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是中国城市迅猛发展的主要劳动力之一。由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农村青壮年仍在大量向城市流动。一方面,农民工进城务工为城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被迫与父母分隔两地的农村留守少年已成为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农村留守少年问题发人深思,亟待解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留守少年犯罪对策研究论文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 近年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给农村留下了大批缺乏父母关爱和照顾的留守少年。他们普遍存在着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等问题,因而由此造成的留守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研究和预防留守少年犯罪刻不容缓。本文针对农村留守少年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对农村留守少年犯罪对策进行研究,提出了注重制度、政策和法律层面的保障、建立制止留守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实行有效的司法预防等对策,还从理论的角度对预防留守少年犯罪进行探索,提出了包括建立长期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的托管机制、优化社会大环境等方面内容的新思路。
[ 关键词]农村留守少年 犯罪对策 探索 新思路
随着当前我国经济的进步,城市的发展需要相对较多的劳动力,而农村有不少剩余劳动力,所以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现状。据统计,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流动,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形成的农村特殊的少年儿童群体――留守少年儿童数量已达2000多万,而这一数字现在还在持续增长中。一些学者警示,留守少年可能会成为被“毁掉的一代”,可能会成为国家新的不稳定因素,留守少年已成为农民工心头之痛,同时作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也是社会之痛、中国之痛。[1]
作者本人作为一名曾经在基层工作多年的中学教师,在工作中也看到许多留守少年从学习退步――思想落后――犯罪道路的痛心事例,认识到留守少年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而出现的一个特殊的需要关心和研究的群体,他们普遍存在着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等问题,特别是由此造成的留守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因而研究和预防留守少年犯罪刻不容缓。
农村留守少年,是指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外出流动到其他地区务工,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并由长辈抚养教育管理的12-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目前农村留守少年犯罪多以侵财型案件为主,多是盗窃、抢劫等。由于农村留守少年文化水平较低,高智商犯罪较少,犯罪手段多简单、原始、粗暴,同时呈现出团伙犯罪的趋势,多是同乡、同族、同学等纠结在一起实施犯罪。究其犯罪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一)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并发症”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都会产生严重的“并发症”,它们是造成留守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城市化”一头连着工业化,另一头连着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把农村富余劳动力排挤出来,最终涌向城市。从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来看,现代化进程往往都伴随着大量的人口转移。城市化带来的直接负面后果就是农村劳动力在非农化过程中未能实现地域转移,这就涉及农民工问题和伴随而生的留守少年问题,尤其是留守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秩序的一大隐患。
(二) 制度方面的原因
制度方面的原因主要体现在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和高考制度上。户籍管理制度制约了农民工儿童的学籍,是造成留守少年犯罪的外界原因。1998 年,我国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出台政策,要求外出打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要以流出地为主、公立学校为主,客观上造成今日留守少年的问题。同时我国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对户籍迁入、迁出条件的严格限制,使得其子女不能随父母到务工地就学,许多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学生毕业和升学(特别是中考和高考) 时,强调学生的户籍,制定了“非本地区的学生不能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制度,许多农民工担心将子女带进打工的城市就读,不能参加中考和高考,误了孩子的前途,他们只能将孩子留在家乡,成为留守少年。这就为留守少年犯罪埋下了种种祸根。
(三) 家庭教育的缺失
家庭影响和教育的缺失和不当,监护权的缺失和畸形,是造成留守少年犯罪的客观原因。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的至关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有利于培养出身心都得到健康发展的下一代。但无论是隔代监护还是委托监护抑或是单独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都存在家庭影响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和不当,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极易使孩子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少年因此走上犯罪道路。特别是隔代监护的双方难以进行正常的交流,同时,老年人自己也属于需要照顾的群体,对晚辈孙子孙女们的照顾会显得力不从心。正因为如此,一些悲剧如留守少年自杀、溺水、车祸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更可悲的是,近年来,农村“奸幼”案频频发生。农村“奸幼”案中的大多数被害幼女的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外打工,她们由爷爷奶奶或亲戚朋友照顾,因能力、精力和责任心等原因,受托人只顾她们吃饱穿暖,无暇或无力顾及她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2]。
(四)学校教育的片面
学校教育方法的失当和缺失,是造成留守少年犯罪的又一客观原因。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大部分学校依然是只关注学生的分数,这在农村学校中表现的更为突出。农村留守少年由于家庭管教较少,因此多在成绩上较差,由此造成学校及教师对他们多是批评、责备,甚至是放任不管,从而使留守少年产生厌学情绪甚至逃学。留守少年若脱离了学校教育管理则更加有了时间和空间进行赌博、玩电子游戏,甚至是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打架斗殴等,这样使他们处在了更为危险的处境中。
(五)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呈现复杂多样的特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不劳而获等不良思想,也同样极大地冲击着农村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些农村青少年以往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旦接触到网络世界,很快为之痴迷,难于自拔。由于农村留守少年缺乏监护人的监督、管教,而校园周边及农村小镇上的一些非法游戏厅、网吧,客观上也为其中的一部分人提供了偏离正轨、走向犯罪的温床。特别是那些文化程度低、未经专业培训的青少年不愿上学和务农,就业就更成问题。农村又缺乏娱乐活动,闲散在家、无所事事的留守少年脱离了家庭、学校、社会的管教,极易走上犯罪之路。
综上所述,留守少年犯罪的最直接的因素在于父母外出务工导致缺乏关爱和有效监护,以及国家关注、重视的乏力和农村社区组织的疏于管教。因此, 面对日益增长的留守少年犯罪数量,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留守儿童犯罪,应实行综合治理,从建设和谐家庭入手,国家、社会以及家庭齐抓共管,把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的监管中,使他们真正得到关心、爱护与良好的教育。因而,预防和制止农村留守少年犯罪的对策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注重制度、政策和法律层面的保障
首先,制度和政策层面上的保障。其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改革当前的户籍管理制度,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就读不受父母户籍的限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就读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少年留守的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少年犯罪的问题。其二,改革当前的学籍管理制度。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改革当前的学籍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民工子女就读的不公平的、歧视性的政策,要采取宽松的政策,积极吸收农民工的子女入学。其三,健全相关体制。要改革现行教育投入体制,逐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比重,提高农村学校对学生的培养教育能力,减少随意推向社会的学生数量。
其次,法律层面上的保障。立法是解决留守少年犯罪问题的最重要途径,主要通过修改或制定法律以保障留守少年权利和权益。国家在此项立法中应以保护留守少年为出发点,以预防留守少年犯罪为重点,以达到预防留守少年犯罪的目的。
(二) 建立制止留守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
政府通过社会、家庭、学校三大系统, 建立预防和制止留守少年犯罪的三大机制,在为留守少年构建健康网络中发挥主导作用。
首先,政府应当在决策和意识层面上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留守少年工作的重要意义,呼吁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关心爱护留守少年活动。二是加强组织的建设,特别是社会性的儿童帮助组织机构。有关部门能够在农村设立留守少年事务管理机构,由团委、少工委、妇联、计生、教育、公安、学校及相关的社会志愿者组成,直接开展留守少年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特别是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留守少年的教育责任,将留守少年的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强化外出务工家长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子女教育的关系。
其次,积极发挥学校功能。学校除了知识的传授和学业的管理外,应更多地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心理状况,尤其是对于农村留守少年这个特殊群体,更要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学校要专设心理教育教师,心理教师要和其他任课教师一起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针对学生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进行心理矫正工作;加强与留守少年监护人的联系,多开展家访,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健康成长;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吸引留守少年参加,让他们在有益的活动中健康成长;有条件的学校,可考虑开办寄宿班,配备生活指导教师,让农村留守孩子得到应有的教育与关爱。
第三,突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的至关重要的教育。外出务工父母应经常和留守少年保持联系沟通,要千方百计让孩子体会到亲情和温暖,对孩子进行全面的指导教育,而不能放任不管,或仅限于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和学业。应利用春节等假期常回家看看孩子,并利用电话等现代工具和孩子强化交流和沟通;在外的父母不要仅关照孩子的身体健康,更要关心其心理健康;父母不要一味地追求孩子优异的成绩,更要关注其道德素质。同时留守少年的父母在将孩子委托给他人进行监管时,要考虑监管人是否有监管能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是否有利。
(三) 实行有效的司法预防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对犯罪少年的羁押、预审、起诉、审判、辩护、管教工作体系。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侵扰学校、学生的案件和教唆、胁迫、引诱农村留守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家庭、学校、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遵照党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青少年要侧重于教育,着眼于感化,立足于挽救。特别是在案件审理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对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司法保护。同时,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有效的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留守少年采取确定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学校或村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并对后进留守少年、轻微违法犯罪的留守少年做好教育、挽救工作,促进其健康成长。
除了以上农村留守少年犯罪的针对性对策之外,我认为当前解决农村留守少年犯罪问题还需要不断扩展新的思路,寻找新的出路,可以从建立农村留守少年长期的监测制度、健全的托管制度、优化社会大环境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
(一)建立长期的监测制度
要想真正了解农村留守少年的具体情况,就要建立长期的监测制度,以实现留守少年整体的、动态的情况反馈机制。这是提高制定预防农村留守少年犯罪措施的宏观调控科学性、有效性和预见性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讲,一是要健全农村留守少年情况监测机构,充实监测人员,以形成一定的监测工作力量;二是要合理配置工作资源,形成监测与管理相协同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加强监测网络和信息传递制度建设,尽快在现有基础上建立起快捷、畅通的信息渠道。
(二)建立健全的托管机制
留守少年专项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建立健全托管机制。其一各村、镇要对辖区里的留守少年逐一建档,及时收集有关情况,并对每个留守少年指定具体联系人,必要时还可对其指定监护人;留守少年所在的学校原则上要每周都对其进行一次家访。联系人和学校要注意与监护人及时进行联系,以随时掌握留守少年的各种动态,并定期向其在外务工的父母进行通报。有条件的基层政府还可以建立托管中心,对留守少年进行统一托管。其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承担起重要的托管任务。一是建立留守少年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学生数量的基础上,建立每个留守学生的档案和联系卡片。二是实施关爱留守少年责任帮扶制度。答订承包责任书,建立教师关爱学生校务日记,让有条件的教师成为“代理家长”。三是实行留守少年“谈心日”制度。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会议,通过正面引导,使学生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艰难,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规守纪,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的辛劳;明白父母打工挣钱来之不易,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好习惯。
(三)优化社会大环境
优化社会大环境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留守少年犯罪大多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所致,所以在预防留守少年犯罪的过程中要对社会这个大环境进行优化,减少不良的社会因素对留守少年心理和思想的侵蚀。一方面,净化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腐败的社会风气,形成社会主义优良道德风尚。另一方面,加强社会对留守少年的关爱,提高社会成员对留守少年的关注力度,使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减少犯罪因子。我们更要重视净化学校周围的环境,因为留守少年还是未成年人,对不良文化缺乏分辨能力、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容易受校园周围的不良环境的诱惑而产生犯罪动机。因此,净化校园周边地区的环境,为农村留守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就成为当前一项急迫的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承担起净化校园周边地区环境的责任,要依法清理那些以儿童、学生为主要目标,散布在校园周围的网吧、录像厅、游戏厅,依法严肃处理向儿童、学生贩卖不良书籍的小摊小贩,还学生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总而言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留守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的稳定;不仅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更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衷心期望家庭、学校和社会能对留守少年给予足够重视,共同探讨解决这个影响青少年一代的突出问题,让我们祖国的下一代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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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基层央行员工 八小时外 监督是推进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通过了解掌握员工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的活动情况,消除员工教育监督管理工作的空白点,进而实现员工教育监督管理的 全覆盖 。 八小时外 是相对于工作时间而言的一个概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方法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员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等,要求员工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必须发生转变,不仅八小时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而且八小时以外也要加强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然而,了解并掌握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思想状况和社会动态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难点和薄弱环节。
关键词:员工 八小时 教育管理 方法 探讨
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无论是教育主体、管理的主体、内容、范围,还是方式、方法都有别于八小时以内,还处于探索阶段,对于这些特点的正确认识与把握至关重要,也是当前搞好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的一个前提条件。因此,结合实际,我们积极探索了“五种”机制,实现“五清”的管理目标,确保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1 建立考勤严管机制,八小时内员工管理状况清
考勤的意义是严肃劳动纪律,提升企业效益,提高员工绩效,维护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良好形象。企业建立考勤制度,就需要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勤管理机制,不仅可以及时了解员工八小时以内的工作状态,而且能够辐射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教育和管理。基层干部应对不同员工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重点关注的员工一定要在考勤上真抓真管,实施“三必问”的对策。重点员工出现缺勤,基层干部第一时间内要与员工本人联系,问出缺勤的原因;然后再与其家属或家庭成员联系,核实员工请假事由;最后再通过家人了解员工在家状态和心理活动,建立员工家庭约束管理和单位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员工八小时以内的教育管理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2 建立思想分析机制,八小时外员工思想状态清
通过加强对员工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加速员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稳定员工的思想情绪,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既能教育人、引导人,又能理解人、关心人,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员工的心坎上。结合员工队伍实际,适时开展“两会一结”活动,及时掌握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思想状况。各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员工思想状况座谈会,由党支部书记组织站队干部分时间、分层次、分类别和员工座谈,与员工零距离接触,给员工讲道理,办实事;作业区党群工作组坚持每个季度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召开一次员工思想状况分析会,要求各基层站结合实际汇报本站问题员工的思想变化情况,就如何做好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分析,大家相互沟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力争在思想教育工作中做个有心人,时时关心员工的情绪波动、思想变化以及能够及时掌握突发性的特殊情况。
3 建立法制教育机制,八小时外干部责任意识清
抓好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提高员工的自觉性和自制力,保证员工做到社会单位一个样,家里家外一个样,班间班后一个样。这就需要加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机制,不让一个员工掉队,并利用“物、像、影、音”的“四维”教育方式,规范员工一言一行,确保员工八小时以外思维认识清晰,清楚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的道理。一是开展“做遵纪守法员工,共创和谐矿区”主题宣教活动。提升了员工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违纪违法带来社会危害的认识,用客观的事实、翔实的案例分析,给员工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建议;二是开展参观监狱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让员工了解监狱内服刑人员的真实生活、改造经历,以鲜活示例触动员工心灵,在思想上引起震撼。三是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警示教育活动。
4 建立干部家访机制,八小时外员工社会活动清
目前,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太多,这就很容易导致员工社会活动过于复杂。基层干部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对重点员工实施“一对一”的家访机制,主动深入员工家庭了解情况,与员工配偶或家庭成员谈心交心,全面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在家表现、生活习惯、社会交往等情况,倾听员工家属对企业管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5 建立社会联动机制,八小时外员工社会关系清
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社会关系较为复杂,了解并掌握他们的社会关系也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前提条件。对于个别重点员工,采取基层干部进社区的方法,与社区管理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员工在社区管辖内的主要社会关系和活动状况,进一步掌握员工的社会行为动态。
6 结论
坚持以文化育人,使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取得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一是组织员工参与各种活泼、健康的协会活动。成立健身协会、烹调协会、营养协会等,组织法律、读书、技术革新等讲座,不断引导员工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用有形的文化塑造员工,凝聚员工,鼓舞员工。二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高度重视典型示范在做好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举办“先、优、模”评选,将各岗位最优秀的员工选出来,用身边的榜样带动身边的人,让员工觉得可亲、可信、可学、可比。三是群团组织扩大员工八小时外工余活动项目。组建自行车协会,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自行车协会的员工一起外出郊游,既锻炼身体又能享受生活的乐趣。这些大家喜闻乐见、参与面广的集体项目既丰富了员工业余生活,又极大地促进员工思想境界不断提高和升华,为企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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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只有真正探索到犯罪人想从犯罪行为中得到什么时,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犯罪人与犯罪心理的本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变态犯罪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极为精彩的犯罪片,在《沉默的羔羊》中大量的影片内容显示了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的内容,其中对心理变态犯实施犯罪后的心理、表情刻画可谓十分生动。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变态犯罪提供了一些文学资料。
【关键词】 沉默的羔羊;窥视;变态杀人狂;变态人格;环境影响;易性癖;黑暗与光明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极为精彩的犯罪片,这部片子是自己在初中的心理课上观看的,但它至今都在自己的脑海里留有深刻的印象。
(一)步入密云 影片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电影里的女主人公Clarice Starling在森林中跑步的场景。这一组镜头多半是摄影机在后方跟随着主角推进拍摄的,而不是从正面拍摄。如用正面拍摄,则是观众在引领主角,观众位于靠近目的地的前方,主角迎面跑来,其面部表情了然眼前,于是带来的必是亲切感和安全感。而从后方推进拍摄,观众看到主角迅速向前奔跑,我们的感觉则是被主角拖着进入了雾中的森林。并且从后方拍摄,我们会隐隐地担心是否有镜头之外的第三方正在窥视着主角,甚至担心有一双眼镜正在黑暗之处窥视着自己,然后突然从后方发起袭击,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记得当时我们是在11月份,也就是冬天看的这部影片,并且是关着灯在一楼靠近厕所的公用教室看的,所以那种背后一阵凉风的感觉自己记得很清。然而这一切其实是为Hannibal Lecter的出场作的铺垫。整个场景伴着音乐的烘托象征着我们即将跟随着前方这个人走进一个疑云密布,充满未知与恐怖的世界中。故事还没开始,我们心中就已紧张,恐惧的情绪基调就已形成。
(二)变态人格者Hannibal的暴行以及他的牢狱生活 在Clarice接受了任务,初次见到Hannibal之前的这段戏中,影片竭力使我们对还未出场的Hannibal产生巨大的畏惧与好奇。如形容Hannibal为“a real monster, a pure psychopath”。
Hannibal的第一个镜头,是在一间被白炽灯光笼罩着的牢房,并且灯光充斥了整间牢房,而他的衣服和三面石墙则是青灰色的,他的肤色亦白里泛青,这符合他已在牢房里关了许多年这一事实。通过他的形象,我就想到了犯罪心理学讲的变态人格与犯罪的关于变态人格的一些概述。变态人格者一般能正常料理自己的生活,也有一定的批判认识能力。它是在意思清醒、智能良好、认识能力完整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一种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就如影片中的Hannibal,他能正确处理自己日常生活和工作,能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也能理解社会对其行为后果的评价,但由于他们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之明,行为活动易受情感冲动、偶然动机和本能欲望所支配,缺乏目的性、计划性和完整性;易因其肤浅的或歪曲的道德认识而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却因自制力的缺乏而不能吸取经验教训。再由于他们的本能需要十分强烈,自制力极差,因此,他们很难纠正自己的变态行为,就像影片中的男主人公,总是十分享受杀人后的快感,似乎鲜血能让他精神愉悦,并且他还奇怪的认为只要自己吃了别人身上很完美的部位,自己身体的那个部位就会变成跟自己吃掉的部位一样完美,因此就出现了影片里提到的,Hannibal认为一名女护士的鼻子张的很完美,于是在女护士为自己治疗的时候就趁其不注意一口咬掉了女护士的鼻子,并且还把它吃了下去。整个冷色调的画面让人产生寒意与距离感。
片中有这样一个场景,就是Hannibal从监狱中调出来,关押在一栋很高的大厦顶层,周围的环境戒备森严,可以说是插翅难飞。其中有幅图是采用俯视镜头拍摄的,光从上方打在Hannibal微微扬起的脸上,因为受了狱警一句话的刺激,Hannibal变的情绪失控,便萌生了杀人动机。Hannibal将杀死的警官置于其脚下,表现出Hannibal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毫不在意,此刻的他出奇的平静,正听着音乐,享受着杀人后的精神愉悦。镜头从上方摄下来,观众被置于Hannibal上方,靠近他的精神所在,更易于感受他的冷血、残暴及极端的变态,此时的他将变态犯罪的某些人格特征彰显的更加突出。
(三)自己如同待宰的羔羊 另外,犯罪片对逻辑要求十分严格,导演自然少不了在情节铺垫上下工夫。片中Clarice有两次回忆起自己的父亲,这样当她后来以“The death of my father”来回答Hannibal所提的“What’s the worst memory in your childhood?”这个问题时,我们便不会感到突然。说到这里,我们的对Clarice这个人物作一下简要的分析。童年时期相依为命的父亲被几个盗贼打死的事件,一方面促使她在FBI受训,希望能继承父业,另一方面,毫无疑问,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从她叙述的“尖叫的羔羊”事件中便可看出她丧父后内心的孤独,无助,不安与恐惧。在她的潜意识中,自己和这群待宰的羔羊并无区别。她试图营救这些羔羊,这源于她性格中的勇敢,实际也是一种自我救赎,但尝试失败了,羔羊被宰,这不但使她长久处于惊恐内疚中,而且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种自我怀疑。这也就是为什么Hannibal要说“You still wake up sometimes, don’t you? Wake up in the dark and hear the screaming of the lambs? ”和“And you think if you save poor Catherine, you can make them stop, don’t you? You think if Catherine lives, you won’t wake in the dark ever again to that awful screaming of the lambs. ”这两句话。Hannibal认为Clarice希望用拯救Catherine(影片中最后一个尚在人间,但是被困在凶手手中的被害者)来弥补救羔羊不成的伤痕,寻求自我安慰和证明。这里就让我联想到了环境对于一个人人格缺陷的形成以及其成长过程中的影响。由于Clarice童年的经历,对她后天成长有很大的影响,人格塑造方面以及心理调节方面,女主人公一直都按照自己预期的目标塑造自己,并且形成了一套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机制及能力,但当自己预期的目标没有达成时,自己又处于一种惊恐内疚中,而且产生了一种自我怀疑,这就是环境对于一个人在心理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在儿童时期的影响最为深刻。
由此可见,这两次回忆父亲的情节虽简短,却对塑造人物,推动情节发展有巨大的作用。
(四)Buffalo Bill的出场以及光明与黑暗的最后对决 影片最后是Clarice在Buffalo Bill“老巢”中的表演,也是本片中最为出彩的一段表演,也将全片推向了高潮。
首先,简单讲述一下有关Buffalo Bill的个人情况。Buffalo Bill可以说是本片中的另一条主线,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他的变态杀人行为展开的,而Clarice之所以去见Hannibal也是因为想通过Hannibal来分析Bill的杀人行为和动机。通过Hannibal的分析,Bill是一个有着严重易性癖的患者。所谓易性癖又称性别转换症,是性心理身份或性别意识的严重颠倒。患者仇恨自己的自然性别,虽然并不否认自己的性器官解剖结构,但在性别意识上却认为自己是异性,并希望改变自己的性别。片中的Bill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渴望成为一名女性,因此在每次作案行凶后,他都要剥下受害者的皮,并且在受害者口中放入一枚蝉蛹,似乎是在预示着自己即将蜕变,即将破蛹而出获得重生,而这一切都是基于他本人在童年时期对女性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喜好。
刚进入地下室,Clarice便处于一片黑暗中,Buffalo Bill通过夜视镜窥视着她。制片人将人在极度惊恐下的生理反应展现得淋漓尽致:急促的喘息,紧握着枪却不自觉颤抖的手,只有紧张得几乎抽搐的肌肉才做得出的僵硬,变形的动作„„Clarice伸手在黑暗中试探地摸索着,不料碰到一个柜子,她下意识地惊叫,战栗,迅速缩回手来,三个动作在1秒钟之内同时进行并完成。
最后就在Clarice和Buffalo Bill 相互瞄准的一瞬间,我们被电影制作者从Buffalo Bill的视角中抽离了出来,与Clarice同处黑暗中,这预示着主控权已转移到了Clarice一方。子弹冲出枪口时产生的火光与黑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正义的力量即将冲破黑暗。果然,子弹不仅杀死了Buffalo Bill,更打穿了地下室的墙,光明终于重回人间。
结语
整部影片从心理学的角度加以展现,尤其对片中变态心理犯罪的人格特征以及心理特征展示的十分精彩。个人认为对犯罪心理学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观看一下本影片。
[摘要]变态心理犯罪的根源是犯罪主体的精神异常。通过对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心理及行为特征的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变态心理犯罪的对策措施,以期对解决变态心理犯罪问题有所帮助。
[关键词]变态心理犯罪;变态人格:犯罪主体;防控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
有专家分析认为,精神疾病将是21世纪的流行病,人类已由躯体疾病时代进入了精神疾病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量的快速增加,人们生活节奏相应加快,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人们的心理压力日益加重。长期精神压力所引起的紧张状态,容易导致心身疾病、人格缺陷,贻害身心健康,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社会后果,近年来因心理变态而诱发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所增加很能说明问题。了解变态心理犯罪主体的特征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可以丰富和发展我国变态心理犯罪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促进心理科学的发展,对司法实践活动也有所助益。
二、变态心理与变态心理犯罪的概念
(一)变态心理
要想弄清变态心理与违法犯罪的关系,必须首先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所谓变态心理,是精神医学中的用语,相对于常态心理而言;常态心理即绝大多数人所具有、符合自然的心理状态。如果某种心理现象是绝大多数人没有的,那就属于非常态。非常态的心理现象可以包括正负两极值,如智商中的超常与弱智。其中,非常态的负值一般都被称为变态心理或病态心理,即否定性的非常态均为变态。广义上的变态心理一般泛指精神活动或心理活动异常,是与正常心理相区分的。即指人在脑生理生化功能发生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发生失调基础上产生对客观现实歪曲的反映。当这种歪曲的反映影响到人的行为、改造世界的能力.而且不能简单地用一般常人的方法加以纠正就是变态心理。广义变态心理包括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精神发育不全和人格障碍等;狭义上的变态心理单纯指人格变态。二者都是人的整个精神活动或部分精神活动障碍,所以也叫精神疾病、异常心理等。
变态心理涉及心理不同方面的问题,有感知、记忆、想象、思维、注意、情感、意志、智力、人格、行为等方面的变态。其中,任何一种心理现象出现变态都可视为变态心理。譬如,有的人是感知变态引发的心理异常,有的人是兴趣变态引发的心理异常,有的人则是想象变态引发的心理异常,还有的人是人格变态、性行为变态、逻辑推理能力变态等引发的心理异常。以此推论,变态心理也并非等同于此人心理全部异常。如性变态者的其他心理活动均可能是正常的。
变态心理可以通过心理测试进行检测。在测查后,将个人的心理测试结果与人群的心理常模进行对比就可以发现其心理属于常态还是变态。此外,当人的行为明显违背社会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行为规范时也习惯被视为变态。个人的感受也是观察的指标,如果个人感到不能有效适应外部环境,或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类似某种瘾状、冲动等)也可视为变态心理。总之,变态心理意味着心理活动已不同于一般人常有的心态。
(二)变态心理犯罪
变态心理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存在辨认障碍(包括感知觉障碍、思维障碍、注意障碍、记忆障碍、意志障碍)或控制障碍(包括情感障碍、意志意向和行为障碍)的情况下实施的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指由于精神状态不正常而导致的犯罪行为。变态心理犯罪的根源是犯罪主体的精神异常。犯罪行为的变态性特征是犯罪人变态心理在犯罪过程中的表现。精神疾病与犯罪行为高度相关。司法实践中变态心理现象十分常见,除了重性精神病以外,变态人格较为典型和突出。变态心理有轻重之分。除少数极严重的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和重度痴呆等)导致人完全丧失自我意识、丧失处理日常生活的能力、丧失社会交往的能力外,多数的变态心理者并不影响其日常的生活能力,包括自理能力、认知能力、工作能力、学习能力等。所以,很多变态人格犯罪者往往有良好的智力,一些性变态犯罪者不仅智商高,而且具有较好的人际关系。他们的生活行为如同正常人,具有良好的判断与理解能力,完全能够根据外界情况调整自己的行为。因此,这类变态犯罪人应该具有全部的刑事责任能力。与犯罪关系较密切的变态心理类型主要有人格障碍、精神病、性变态和精神发育迟滞即智能缺陷四种。
应当明确,变态心理并不等同于违法犯罪心理。有些变态心理并不会涉及违法或犯罪,如神经官能症(表现为记忆减弱、睡眠不良等),还有一些人格变态如回避型人格障碍(表现为过敏、自卑、退缩、面对挑战采取逃避态度或无力应付)、依赖型人格障碍(表现为极度依赖他人,虽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但缺乏自信,总求助于他人来帮助自己应付自己的日常事务或作出决策)都不会轻易出现违法行为。然而,有些变态心理则会引发严重的犯罪问题,如性施虐狂(以施虐引发自己的性兴奋)、妄想性精神病等都非常容易导致攻击性的犯罪行为,甚至导致严重的犯罪危害。许多轻度的变态心理,由于本人的日常生活能够自理,并对自己的行为具有认识、控制等能力,因此,尽管他的行为已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常甚至是病态,若他自己不去求医,别人(主要是亲属或周围人)也往往不便过多干涉,这就造成这部分人的心理问题不能及时得到矫治或控制,甚至导致其出现严重的行为问题。2000年石家庄市爆炸案的制造者靳如超和河南平舆县杀人犯黄勇就属于这样的变态心理者。
三、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心理及行为特征分析
(一)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心理特征分析
1.缺乏良心或罪恶感。变态心理犯罪主体不能将社会道德标准运用于实际行为中,不重视社会和文化环境所允许做和禁止做的事,而且他们普遍缺乏罪恶感。罪恶感是高尚良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正常人做出违反社会道德准则的事情时,会有罪恶感,会因自己的不道德行为而感到愧疚和不安,并谴责自己。此外,罪恶感还能起警告作用或防止作用,使人避免违反道德准则。但对于变态心理犯罪主体来说,罪恶感是个未知体验,这使得他们随时进行反社会行为而无任何愧疚和不安的感觉。
2.情感不成熟。变态心理犯罪主体情感不成熟往往表现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只求自己欲望的满足,不顾别人的感受与体验。他们在为人处世方面如同小孩一般,不会推迟个体欲望的满足,不会在与别人发生冲突时作出必要的让步,不会考虑别人的需要和感情,并且也不会从挫折和失败中吸取教训,缺乏自我调节与控制能力。
3.缺乏爱心和移情体验。变态心理犯罪主体不能建立和维持纯真的感情关系和人际关系,没有真正的友谊,尽管人们给予他们大量的关爱和照顾,容忍他们的许多古怪行为,但他们根本无动于 衷;尽管别人为他们作出许多牺牲或让步,但他们却不能为别人作出任何牺牲或让步。他们缺乏移情体验,不能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不能为别人的感情和感受着想,对他人麻木不仁和冷淡无情都是他们的特性。
4.无长远计划和目标。变态心理犯罪主体基本上不会为将来着想或为将来计划,对他们来说,生活是一件飘忽不定的、由一系列冲动行为构成的东西。冲动行为使他们不能制订出某项事业的长远计划,不能达到社会所期望的目的,不能获得社会、经济和情感状态的稳定。虽然他们有时也会为了将来而遵守一定的计划,但这种计划的实际执行总是半途而废。只要在他们面前出现诱惑,就会阻止他们去实现既定的长远目标。
(二)变态心理犯罪主体行为特征分析
1.变态人格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人格障碍者在变态心理的支配下,会反复出现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变态人格中与犯罪行为相关的类型主要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其突出特点是难以适应社会生活,常出现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行为,其特殊行为模式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个是冷酷无情,另一个是行为的冲动性,缺乏深思熟虑和明确的动机。反社会人格的极端发展就是犯罪人格,患有此类人格障碍的人,犯罪几乎就是其特有的行为模式。人格变态者具有正常智力,没有意识障碍和精神病性症状,但人际关系等社会适应功能往往受损,因此其犯罪行为十分复杂,特别是犯罪行为若与发生在人格的动力如需要、兴趣、信念、价值观等方面的变态相联系,其犯罪动机就非常隐蔽,犯罪行为的实施就有周密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甚至出现系列性的作案。
2.性变态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性变态也称性心理障碍,是一种偏离的性行为。性变态者一般并不丧失或没有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能力,只是突出地表现为性心理与性行为的异常。性变态包括异装癖、易性癖、露阴癖、窥阴癖、恋物癖以及较为少见的施虐淫癖、受虐淫癖、恋童癖等。性变态者具有正常智力,没有意识障碍和精神病性症状,但往往伴有人格障碍,加之其对自身违法犯罪行为感到害怕,也常受良心谴责,故其变态行为十分隐蔽、诡秘。由于其行为后果具有强化作用而带有强迫性,也常见系列作案。有时作案手段也特别残忍,尤以性施虐狂表现最甚。
3.精神病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有感知、记忆、思维能力受损,情绪反应与行为不适当,常出现各种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理症状。与此同时,现实检验能力及社会功能严重下降,自制力缺乏。精神病的犯罪行为可发生在意识清晰、智能正常情况下如精神分裂等,也有发生在意识障碍下的危害行为如癫痫性精神障碍等。此类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作案动机模糊不清或离奇古怪而难以理解,作案缺乏充分准备和周密思考,常常是冲动性的,单独作案,缺乏自我保护;手段极其凶残狠毒而不符合常理;案发后对行为的后果缺乏认识;受害者多为病人亲属。
4.精神发育迟滞引起的犯罪行为及其特点。精神发育迟滞轻、中度者较多见犯罪行为,他们易于受暗示,往往在别人的教唆或暗示下干坏事或犯罪。因精神发育迟滞而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动机比较单纯,对行为后果缺乏考虑,易受他人教唆,且行为多带有冲动性,常在光天化日众目注视的条件下实施,犯罪行为包括愚蠢性的抢劫、偷窃、强奸或报复行为等。案后对其犯罪产生的后果有不同程度的领会,大多表示愿意悔改,少数有抵触情绪。
四、预防变态心理犯罪的措施
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偏离行为,但变态心理犯罪与普通犯罪在其根源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即变态心理犯罪的根源是由于犯罪行为人的精神障碍。因此,预防变态心理犯罪的重点就必须立足于减少变态心理的发生以及对业已发生的变态心理患者进行积极有效的治疗。
(一)重视对变态心理的科学研究
针对变态心理犯罪的特点,应着重加强对产生变态心理的各种因素的科学研究,加深对变态心理产生机制的了解。一般认为变态心理的产生受生物学因素、个体的生活经历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共同影响,因此,对变态心理现象的了解须依赖于神经生理科学、遗传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协同合作,像变态心理犯罪案件,不仅需要犯罪学家的介入,生理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也应该积极地介入以进行相关的研究。
(二)加强精神医学的相关研究
许多精神病理现象和器质性病变、躯体疾病有关,还有一些精神病理现象与脑的功能代谢有关,一些精神病理现象也会引起躯体疾患和脑功能的异常。这就决定了积极有效的治疗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干预手段,但目前我国精神疾患的治愈率不是很理想,导致精神疾病的反复和趋重,加重了对社会的危害。另外,必须加强司法精神病学的科学研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的建设,因为如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并把他们与普通犯罪人员相区别对待,他们就可能得到更好的改造,这样会减少重复犯罪。
(三)消除社会现实中不良因素的影响
心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主观能动反映,因此心理的变态也反映出社会现实的某种扭曲。研究表明,诸如社会不公、经济贫困、无能力接受教育或接受不良教育、不当和恶劣的家庭环境这样一些因素倘与特定的个人生活经历相联系,就可能成为变态人格的温床。因此,确保社会公正、消除贫困、让所有人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实现其社会价值、让所有家庭都能发挥其社会功能,这是消除变态心理犯罪产生的根本途径。
(四)及早干预诱发心理变态的心理社会因素
心理社会因素包括重大生活事件的打击如亲人死亡、家庭不和、失业、离婚、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各种精神紧张如社会压力、人际关系紧张、人身纠纷等,这些因素危及甚至损害个体的切身需要,对个体的利益或其价值系统造成威胁,如不及时加以疏导调适,就会使个体的心理控制或调节难以负重,从而导致大脑功能的失调。因而,社会有必要建立一个干预机制来承担疏导、消除这些影响之职责,以确保个体健康发展。
(五)普及社会成员的心理卫生知识
心理卫生是探讨人类如何来维护和保持心理健康的心理学原则和方法。心理卫生不仅是个人,而且是整个社会都应当关心的问题。普及民众的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对精神障碍的认识,消除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偏见和歧视。在实践中,有不少民众缺乏对精神障碍的正确认识,一些患者有了疾病宁愿忍受痛苦而不愿去治疗,甚至求助于迷信与巫术。当然,普通民众也因此而恐惧、疏远精神障碍患者,这些偏见与歧视亦使一些患者或其家属因此而隐瞒病情,导致更多问题的发生。
(六)加强监护监管及立法建设
对于发病期的变态心理患者,家庭和社会应当加强监护或监管。如果家庭监护不能有效地起到防止作用,就应当将其送到专门的监管机构,一方面可以减少人身危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精神疾病的治疗。同时,应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对变态心理犯罪的威慑作用。国家必须以法律强制力的形式来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法律要对反社会、反人性的变态行为有具体的规定,并且制定出严厉的处罚措施。
【摘要】变态心理犯罪就是指某种类型变态心理疾病的病人受其病态心理驱使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变态心理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应该遵循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分为智力障碍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性变态心理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人格障碍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和心境障碍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关键词】犯罪;变态心理;刑事责任能力
变态心理是相对于常态心理而言的,是指离开正常人健康的人际反应模式,表现出来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包括人的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既有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的异常改变,又包括能够反映个人独特的、稳定的和整体特征的个性或人格的异常,即包括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变态心理犯罪就是指某种类型变态心理疾病的病人受其病态心理驱使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人就是变态心理犯罪人,其犯罪的根源在于变态心理。这些异常心理表现在不同的变态心理类型中,主要是通过严重破坏变态心理患者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来实现影响患者并促使其犯罪的。除了精神分裂症外在司法实践中最容易涉案的变态心理,主要有智力障碍、性变态、人格障碍、心境障碍等。变态心理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应该遵循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相结合的原则。其中医学要件是关键性的前提,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医学要件,再根据医学要件特别是变态心理的严重程度以及影响犯罪行为的关系确定犯罪动机,进而再确定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否受损以及受损的程度的不同来认定其刑事责任能力,这样才能作出较为客观的认定。
一、智力障碍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智力障碍是属于精神发育障碍,此类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首先应该依据医学和法学两个要件来衡量应能力和犯罪特征等综合进行认定。第一,智力损伤程度是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前提因素,智力损伤程度是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认定时首先应该考虑被认定者的智力损害程度,这也是医学要件的体现。因为智力的损害程度将直接影响患者辨认自己行为和控制行为的能力。国外有学者认为刑事责任能力与智力有明显关系,因而主张根据智力商数即智商值的高低来认定刑事责任能力,同时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第二,违法时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决定因素。根据智力损伤程度再进一步确定其辨认和控制能力。一般而言,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与智力损害程度是同步的。重度和中度智力障碍者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丧失或削弱,一般认定为无刑事责任或部分刑事责任,轻度智力障碍者在违法时对其自身行为的辨认能力是完整的或者稍有削弱,大多数属于有刑事责任或部分刑事责任。
二、性变态心理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性变态虽然不是真正的精神病,但性变态者也不同于正常人,其医学地位类似于人格障碍,是一种非精神性精神障碍。在认定其刑事责任能力时,仍然依据“将医学要件与法学要件结合”的原则,首先认定其性变态的变异程度,然后再根据性变态变异的不同再确认其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否存在,评定时还应该结合危害后果综合而定。由于性变态的表现多种多样,对每种犯罪刑事责任能力的具体认定可参考以下情况而定。
第一,在精神分裂症、智力障碍与器质性脑病患者身上均可能出现各种性变态行为,此种情况应该结合原来存在的精神疾病共同考虑。比如对青春型精神分裂症发病期间的露阴行为则不宜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对原发性各种性变态的刑事责任认定,建议遵循以下几点意见:异装癖、异性癖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或伤风败俗但一般不会触犯刑罚的性变态行为,不宜给以刑事处罚,主要以心理治疗为宜。露阴癖、窥阴癖、恋物癖等类型性的“异常冲动性”的变态行为,不能视同为一般的“猥亵盗窃”来定性,比如恋物癖的盗窃不是为了经济、物质,而是为了满足变态的性心理,虽然其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存在,但他们往往有明显的控制能力的削弱,因此建议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虑认定为部分刑事责任,同时给以心理治疗。虽然同性恋已经不再属于性变态的范畴,但因为同性恋引发的凶杀犯罪在司法领域存在,由于其实质性的犯罪,所以应该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尤其是鸡奸青少年或儿童者,还因其导致艾滋病在世界范围内猖獗流行,建议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以“猥亵儿童罪”论处。性虐待癖(包括色情杀人狂、性虐待对方致死和伤害等)、恋童癖(杀害、猥亵幼童等)等后果严重的性变态,他们均无辨认或控制能力方面明显的削弱,无任何争议,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一些后果不甚严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乱伦、淫语癖等也因其均无辨认或控制能力方面明显的削弱,建议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总之,在司法精神医学认定中性变态患者的涉嫌犯罪多数被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只有极少数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大量的司法精神认定中可以证明。
三、人格障碍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对于人格障碍犯罪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仍然倾向于遵循将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结合起来整体认定的原则。人格障碍者通常是在完全和限制刑事责任之间作出选择。就医学要件而言,通常绝大多数各种人格障碍有一共同点是行为人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他们的智力、认识过程不存在缺陷,他们对自己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会导致的结果有清晰认识。所以,很多学者主张变态人格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人格障碍者在具有主观过错的情况下实施的一定程度地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就法学要件而言,虽然人格障碍由于种类的不同,对其控制能力的影响有所不同,有些类型的人格障碍在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上存在缺陷,尤其是在控制自己变态心理支配下的变态行为的能力上存在缺陷,而这些变态行为甚至就是或者是导致越轨行为甚至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所以也应该考虑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具体而言,国内外绝大多数司法精神病学家皆认为反社会人格障碍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基本具备,因此,无任何争议,应该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冲动型人格障碍是以意志行为控制方面的障碍为特征的人格失调,一旦产生做某事的冲动便难以控制,虽然具有辨认能力但控制能力存在缺损,可以酌情减轻刑罚。如英国对纵火癖者因变态心理支配而放火触犯刑律的行为,按失火罪处理。偏执型、分裂型等人格障碍程度严重且明显影响其辨认或自控能力时,可认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情绪不稳定型、怪癖型、轻佻型、意志薄弱型等人格障碍应该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与行为能力。爆发型人格障碍较严重者,可考虑适当减轻其刑事责任能力,否则应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除在发作时的冲动性伤害、毁物外,对强奸、猥亵、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则应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四、心境障碍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心境障碍患者犯罪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同样应以满足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为标准,两者缺一不可。医学要件仍是考察的前提条件,作案者是否存在抑郁症,案发时的疾病状况即处于发病期还是间歇期,作案时处于发病期者应进一步确定其抑郁症的严重程度。注意案发时作案者的精神症状,如有无意识障碍,有无癔病发作,是否情绪不稳定、易激动,是否存在恶劣心境,是否有幻觉妄想体验,负性思维及智力状况等。这些医学要件有助于判别抑郁的严重程度以及影响到对其作案时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判断,从而影响到其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轻度抑郁症对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无明显的影响,应负完全刑事责任;中度、重度抑郁症,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应相应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或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特别是严重抑郁发作,出现幻觉妄想或极度情绪紧张、焦虑而绝望时,对自我行为的辨认常存在病理性歪曲,此时为排遣情绪的不适,极易产生“扩大性自杀”,此凶杀行为明显是违背常情的,对此类患者一般综合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同样,躁狂症在轻度发作时,对行为的辨认能力保存较好,控制力明显削弱,对此类患者刑事能力的认定应结合案情严重程度、作案动机、病情严重程度及对自我行为的认知情况综合认定,一般应评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在躁狂严重发作时亦可出现幻觉、妄想、思维逻辑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进而产生病理性动机而致凶杀,则应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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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也是一个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它融汇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监狱学等学科的知识,尽管这门学科的历史比较短,但是由于这门学科的独特的实际效用和深厚的理论意义,对做好犯罪预测和预防,搞好社会综合治理,提高对罪犯监管的效果等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大学犯罪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大学是大学生树立人格、培养能力、获得知识的重要时期,但在大学中我们会发现身边有很多学生有一些不好的行为那就是偷盗。为了让大学生不犯这些
错误,进一步提他们的素养,本文将从对大学生盗窃心理因、影响 及措施进行浅析,希望对我们女大学生有更大的帮助。
关键词:大学生;盗窃;成因;影响;措施
一、探究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一般以非暴力为主,尤其是盗窃行为比较严重。对偷盗者而言,得到的东西比失去的东西更多,同时也给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留下了很多污点。那造成学生进行偷盗的原因、影响有哪些呢?家庭、学校、社会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给予帮助和指导呢?
二、大学生课偷窃的成因
(一) 社会原因
1,大学生正处转型期,不良人际关系的交往。
大学生才从紧张的高中时期升入相对比较宽松的大学环境,人际关系还难以处理的很好,有时会不小心结交不良人群。其价值观和思想就会有相应的改变扭曲,遇到适当的时机就会进行一些非暴力的犯罪,比如偷盗等。 2,不良的文化影响
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使在校大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热衷高消费。学生作为特殊的群体,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难以满足高消费需求。于是,一些大学生们便滋生了通过非法手段盗取钱财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想法。
3,,不良的家庭教育。
家庭环境是对人的个性的形成进行启蒙教育的最佳场所,也是塑造性格的最佳环境。如果家庭没有正确教育孩子,家长本身也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孩子长大后就很容易去偷盗他人的东西 。
4,一些大学的校园安全系数赶不上扩招的步伐。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管理层面漏洞百出。学校的物业安全管理不够到位。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国家没有建立完善的助学制度,使得一大批学生有可能的经济问题得不到解决。加之学校不重视对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主观心理原因
1, 从众、贪慕虚荣的性格缺陷
当今社会攀比之风盛行,很多学生会为了追求时尚不惜大手大脚的花家里面给的钱。尤其是针对学生的产品又多。有些在校大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消费时并会采取偷盗他人财物。
2, 意志力控制力的薄弱
大学生的意志往往受情绪的影响比较大,一旦受到外界诱因的刺激就会很容易产生冲动,控制能力弱。
4,是需求心理的支配。
在消极因素的影响下,其经济能力不能满足物质上和精神上需要,而又不能自我控制,就会采取偷窃行为满足需要。还有的学生为了人际关系的需要,认为办很多事需要感情投资才能办到,加上经济能力有限,于是就会去盗窃。 3, 是侥幸心理的驱使。
侥幸心理对沟通小偷小摸以及盗窃犯罪动机与行为之间的联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有的原本并未有偷窃恶习,然而,当垂手而得的不义之财摆在面前时,而且轻易得手,便会一发不可收拾。
二、大学生偷盗的影响
(一)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业
偷盗行为本来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偷盗行为发生后被查出来了,当事人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轻则予以警告,重则开除学籍、或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这就会不利于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影响着大学生的人际交往
人们很难离开人群独自生活,如果偷盗行为被人们知道了,很多同学就会因此而疏远他,并孤立他,这是很不利于对当事人的人际交往的。
(三)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在进行偷盗的过程中,容易受到意外的人身伤害。同时要承受很多的舆论和法律的压力,增加了心理负担,久而久之不利于心理的健康发展。
三、针对大学生偷盗的建议及措施
面对大学生犯罪的现实问题,要从源头有效遏止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发生,就必须采取综合的措施,其中除了要增强学校的保卫措施,更重要的是学校和大学生自己采取行动,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着手,培养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
首先,加强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价值观。高校要有针对性地实施价值观教育,真正做到两个统一,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价值观。
其次,强化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大学生犯罪,法律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是直接原因之一。在今后的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再次,培养健全人格,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各种容易引发矛盾的问题。近年来高校发生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大多是由于内部矛盾激化引起的。因此,要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矛盾。作为高校,要锻炼大学生坚强的意志,培养受挫耐受力。 最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疏导学生心理障碍。大学生犯罪与其心理健康状况有关。大学生心理正在迅速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他们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
四.总结
大学生偷盗心理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现实原因也有主观心理作用。其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让大学生在大学里能够更好的学习,树立良好的人格,家长、老师、学生、学校和社会都应该对此加强关注和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和管制。
参考文献:
1.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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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保平、李世虎编著 犯罪心理学[C],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四版。
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日益严重。青少年阶段,历来都是一个犯罪率高发的年龄段。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引发犯罪行为的社会、家庭和学校等客观因素以外,与青少年时期特殊的身心发展特点也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了解青少年时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与犯罪行为的关系,揭示青少年犯罪的自身规律和特点,预防与矫正青少年犯罪是我写这篇论文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心理 团伙犯罪
案例: 2004年9月,开平4名16岁少年存在着“未满18岁作案,就不会被判刑”的心态,铤而走险,回原就读中学用暴力殴打、搜身、恐吓等手段,对男宿舍15名男生实施抢劫,抢得人民币111元,全部用于吃喝玩乐,最终触犯法律被判刑。开平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4名少年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我国有关法律中有“青少年”这一称呼,但对其概念并未作出明确的表述和界定。按心理学关于年龄的划分,青少年包括少年期(十一二岁至十四五岁,又称青年初期)、青年中期(十四五岁至十七八岁)和青年晚期(十八九岁至二十五岁左右)。从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即从少年期到青年中期,又称青春期,也是通常所指的少年,即未成年人。处于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以受外界环境诱因的影响,内心摇摆不定、动荡不安、矛盾重重,所以这一时期,特别是十四五岁到十七八岁,又被称为“第二断乳期”、危险期、困惑期。有研究表明,在青少年犯罪报道中出现“十五六岁现象”和“十七岁现象”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还有就是十七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发展迅速的时期,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心理过程诸因素乃至心理与客观现实之间,都存在着许多矛盾。本案例中,开平四个青少年正因为存在着认识与行为之间的矛盾,法律意识薄弱,才导致他们以身试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小风4人采取暴力殴打、搜身、恐吓等手段向15名学生“要钱”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犯罪时他们全部都已满14周岁,应负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的时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作为学校,对仍处于义务教育年龄的少年,由于怕其“难教”、“不听话”而影响整体成绩,随便将其开除或者劝其退学,他们的做法是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的。
从犯罪的形式来看,这宗案例的是属于团伙犯罪,产生团伙犯罪的原因有:一、社会原因。社会上存在着一些黑社会团体,团伙势力对青少年的拉拢,长期处于浑浊的环境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校内学生的身上或多或少沾染上不良的风气,这是无可避免的。二、文化原因。我国传统封建色彩的帮派文化根深蒂固,“讲义气”、“讲哥们”、崇尚暴力、追求高消费的享乐观等犯罪亚文化为滋生不良团伙提供了文化氛围,也成了他们犯罪的精神支柱和行动指南。三、心理原因。团伙犯罪以青少年为主,他们处于特殊的年龄阶段,普遍具有合群交往的需要和归属的意识。当他们志趣相投,聚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容易结成团伙,产生不良需求。在实施犯罪活动中,产生责任扩散和共同分担的心理,使他们情绪相互感染,行为相互支持,从而强化了他们的犯罪心理。
二、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的分析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小风四人真正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还是在于他们存在“未满18岁作案,就不会被判刑”的法律观念。而这既有学校方面的原因,也有家庭方面的原因。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由于教育观念上存在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学校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有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简单、陈旧或是流于形式,而且内容空洞、脱离实际,对学生缺乏吸引力。老师队伍中的道德素质人才参差不齐,或多或少存在着职业道德低的人,教育学生的时候没有正面疏导,而导致莘莘学子走向歪路。也有一类人,只以成绩看学生的品性,成绩好就是好学生,成绩差就是坏学生,这打击了学生的自尊心,挫伤了他们的自信心和进取心,甚至有些学生会产生逆反心理,给社会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干扰。同时,学校法制教育落后,效果不佳,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制教育课老师基本上是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而且多数由政治老师兼任,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解释法律知识准确程度不高的问题,上课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让学生死记硬背。家庭方面存在着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当,1、娇宠、溺爱2、简单粗暴3、放任自流4、期望过高5、缺乏情感交流,这种种教育方式都会让孩子的心理出现扭曲,给孩子往后的人生埋下阴影,这或多或少会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间接原因。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对待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一)、学校教育,刻不容缓
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和性知识教育,已是刻不容缓。改变我国现代基础教育中的弊端,让素质教育真正走进教室,走进课堂。在学校增设一些有实质性内容的心理辅导课或心理咨询,帮助青少年学生解答各种因生理成熟而产生的心理问题,指导青少年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切实减轻学业负担,改革传统的学生评价体系和内容,客观真实、公正公平评价学生。培养学生自信心,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让校园、教师、学生共同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教育生态环境,
(二)提高家庭素质,营造良好的家庭的氛围。
作为家庭环境的营造者的父母,要认真对待,引起重视,时刻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并不断学习,提高素质。做好孩子生活的榜样,让孩子从小就形成良好的习惯。
(三)完善法制体系,构筑社会防线。
我国现有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在一定层面上不仅填补了因国外的《少年法》、《少年法庭法》所带来的法制空白,也为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履行关注青少年成长的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青少年的成长应该有一个健康的氛围提供了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张晓真著,《犯罪心理学》,第二版,2007.1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共216页
[2]蒋艳菊著,《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第一版,2007.8,共3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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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变态犯罪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整体心得
在接触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的以前,它总给我一种太神秘的感觉,总以为它很深奥也很虚幻。但是慢慢的,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中,我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可以深讨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可以分析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于是,通过学习,我被它的科学性,真实性所折服,可以说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发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同时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心理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也不乏应用性。心理理论固然枯燥,但配以实例,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让人有一种从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觉,视野也开阔很多。心理学来源于生活,又指导生活。
二、对于电影的犯罪心理学分析
电影中的犯罪心理学主要研究电影中犯罪人的意志、意图、反映以及与现实生活中的犯罪心理的联系。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平时接触到的犯罪大多通过新闻媒体和影视作品,但是影视作品中的犯罪与现实生活中的犯罪有相同点也有区别。一些电影中的犯罪往往是现实生活犯罪放大化的产物,也同时包含艺术上的夸张从而达到复杂戏剧性而适宜观赏。在研究犯罪心理学时,一个真实的案件在还原时可能会有误差,但是在电影中都可以近乎完美的透彻分析犯罪心理的形成全过程与发展变化过程,所以很多犯罪题材的电影喜欢倒叙或插叙。正是因为电影的贴近生活与夸张性,我觉得可以通俗易懂的将犯罪心理最基础的框架与例子相结合加以阐述。
三、分析《七宗罪》中的犯罪心理学
刚开始看《七宗罪》其实令我挺难理解的,可能是自己生活在一个无神论国家的原因,无法理解为了传教,至于杀这么多人,甚至搭上自己的命吗?而且,我觉得他的想法就是有问题的。后来通过查询资料才知道,在天主教中,那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的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伤悲、暴怒、懒惰、嫉妒及傲慢。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公元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骄傲,伤悲并归入懒惰,并加入妒忌。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饕餮及色欲。相对于七宗罪,天主教列出了七美德: 贞洁、节制、慷慨、热心、温和、宽容、谦逊。而《十诫》中相应的惩罚也是特别残酷的:淫欲:在硫磺和火焰中熏闷;暴食:强迫进食老鼠,蟾蜍和蛇;贪婪:在油中煎熬;怠惰:丢入蛇坑;暴怒:活体肢解;嫉妒:投入冰水之中;傲慢:轮裂。
记得初中时学的政治里说,束缚人类行为的分为法律和道德。法律就不用说了,道德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伦理或者说是人品什么的。虽然道德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也很有效。更重要的是,这反映人品素质问题并不是罪恶的行为,不至于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不仅中国如此,世界各国都如此,这说明这并不是偶然,不是中国片面。况且,圣经中已经将之归为原罪,那是自人类诞生以来就带有的特性,甚至可以说这就是一个生理特征,是无法消除的。比如愤怒,贪婪,性欲等,就是中国所说的七情六欲,没它们人就成仙了!所以,我觉得影片中这位传教士的犯罪是自己太追求完美,太追求纯粹导致的犯罪,反而他自己还不是一样死在自己唾弃的七宗罪中之—的嫉妒。所以,这很有讽刺意味,用自己反对的方法追逐自己支持的东西,这种矛盾更反映了他自己就是因为心理太追求完美,太偏激导致世界观有问题才铸下大错。
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凶手杜约翰因为妒忌警官米尔斯的幸福美满的家庭,割下米尔斯妻子美丽的头颅。而警官米尔斯暴怒之下枪毙了凶手杜约翰,自己却成为凶手。而杜约翰因为妒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完成了七宗罪的最后两宗——暴怒与妒忌。那么,大家是否有个疑惑,杜约翰为什么激怒警官,而毁了自己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呢?我们知道,传统案件的犯罪动机有情杀、仇杀、财杀、奸杀等。但是,很显然,凶手杜约翰以近乎变态的手段完成了七宗连环杀人案,很显然他的犯罪动机超越了传统。
达莱德和米勒修订了弗洛伊的观点,他们提出“挫折一攻击”理论,“挫折一攻击”理论认为,当个人动机、行为受到挫折时,攻击与侵犯就成为一种原始而普遍的反应。杜约翰受到的挫折不同于一般的罪犯,他属于心理创伤,对整个社会及人类的失望不满使深受天主教义熏染的他有一种挫折感,他的挫折感不同于一般的挫折感,甚至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挫败的体现,或者他自己还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是高尚的,是来救赎人类救赎世界的。实际上,他的这种挫折感已经发展到了深深地咬噬他的灵魂的地步,于是他选择了攻击他所认为有违天主教教义的那些人。而且由于他心理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扭曲,所以其攻击手段及其残忍。“暴食案”中,通过法医鉴定,受害者是由于被人12小时连续喂食撑破内脏而死,“懒惰案”中的受害者被进行了长达一年之久的控制和虐待。
其实,与其说主人公他是一个十足的大变态、疯子,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偏执狂,只是和我们偏执的东西不一样罢了,而且,偏执的程度比较深而已。他坚信人间有七种原罪,他对于世界有很多的不满,他疯狂、睿智、嫉恶如仇,他要替天行道,他坚信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他要惩罚世人,用自己的行动警醒世人,还世界一片祥和与安宁。
在电影里,七罪、七罚、七次下雨、故事发生在七天之中,甚至结局也由罪犯定在第七天的下午七时,无处不在的“七”暗示着我们:它是宿命的罪与罚。既然如此,宿命的悲剧是必定要属于人间的,“上帝”作为“授意者”和“观望者”,参与了整个事件。冷血杀手作为传道者莅临人间,最终以身殉道。从某种角度看,悲剧中没有正邪的区分,作为渺小的人类,只能接受宿命的审判。
罪犯很睿智、拥有很强大的智慧。他对于阅读很执着,有着很深的研究,在读了无数的著作后,他写了好几百万字的日记来记录。从始至终,他对自己的做法有着清醒的认识和令人惊讶的规划与实施,到最后的时间甚至精确到了刻,而过程中在车上,和两位警察坦白自己的犯罪动机和经过时,他的条理非常清晰。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布道”过程中,为了不留下自己的指纹,他竟然将自身的纹路全数削去,同时也坚持不用信用卡。
然而,我感觉他的这种行为虽然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能接受,更不能在社会中进行提倡。虽然生活中存在各种不好的现象,我们也想生活在一个和谐光亮的世界中,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存并追求幸福的权力,我们不能在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伤害他人的权利,对于社会中的那些混乱秩序,电影中的主人公,他要除之而后快,对大家“审判”、“布道”,这是我们想做而不敢做的。
影片的最后,有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海明威说这个世界很美丽,值得为它奋斗,我同意后半句。”这也正是影片想传达出的一种积极的思想:我们生活在一个无法选择的世界,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为这个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而不仅仅是法律的约束。
四、总结
这学期对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无论从文化知识上,还是从自身的法律修养上我都进步了不少,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在不断地成长着。犯罪心理学中的观点、理论对我们大学生的帮助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交际方面都可以用到这方面的知识。
【摘要】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极为精彩的犯罪片,在《沉默的羔羊》中大量的影片内容显示了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的内容,其中对心理变态犯实施犯罪后的心理、表情刻画可谓十分生动。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变态犯罪提供了一些文学资料。
【关键词】 沉默的羔羊;窥视;变态杀人狂;变态人格;环境影响;易性癖;黑暗与光明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极为精彩的犯罪片,这部片子是自己在初中的心理课上观看的,但它至今都在自己的脑海里留有深刻的印象。
(一)步入密云 影片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电影里的女主人公Clarice Starling在森林中跑步的场景。这一组镜头多半是摄影机在后方跟随着主角推进拍摄的,而不是从正面拍摄。如用正面拍摄,则是观众在引领主角,观众位于靠近目的地的前方,主角迎面跑来,其面部表情了然眼前,于是带来的必是亲切感和安全感。而从后方推进拍摄,观众看到主角迅速向前奔跑,我们的感觉则是被主角拖着进入了雾中的森林。并且从后方拍摄,我们会隐隐地担心是否有镜头之外的第三方正在窥视着主角,甚至担心有一双眼镜正在黑暗之处窥视着自己,然后突然从后方发起袭击,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记得当时我们是在11月份,也就是冬天看的这部影片,并且是关着灯在一楼靠近厕所的公用教室看的,所以那种背后一阵凉风的感觉自己记得很清。然而这一切其实是为Hannibal Lecter的出场作的铺垫。整个场景伴着音乐的烘托象征着我们即将跟随着前方这个人走进一个疑云密布,充满未知与恐怖的世界中。故事还没开始,我们心中就已紧张,恐惧的情绪基调就已形成。
(二)变态人格者Hannibal的暴行以及他的牢狱生活 在Clarice接受了任务,初次见到Hannibal之前的这段戏中,影片竭力使我们对还未出场的Hannibal产生巨大的畏惧与好奇。如形容Hannibal为“a real monster, a pure psychopath”。
Hannibal的第一个镜头,是在一间被白炽灯光笼罩着的牢房,并且灯光充斥了整间牢房,而他的衣服和三面石墙则是青灰色的,他的肤色亦白里泛青,这符合他已在牢房里关了许多年这一事实。通过他的形象,我就想到了犯罪心理学讲的变态人格与犯罪的关于变态人格的一些概述。变态人格者一般能正常料理自己的生活,也有一定的批判认识能力。它是在意思清醒、智能良好、认识能力完整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一种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就如影片中的Hannibal,他能正确处理自己日常生活和工作,能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也能理解社会对其行为后果的评价,但由于他们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之明,行为活动易受情感冲动、偶然动机和本能欲望所支配,缺乏目的性、计划性和完整性;易因其肤浅的或歪曲的道德认识而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却因自制力的缺乏而不能吸取经验教训。再由于他们的本能需要十分强烈,自制力极差,因此,他们很难纠正自己的变态行为,就像影片中的男主人公,总是十分享受杀人后的快感,似乎鲜血能让他精神愉悦,并且他还奇怪的认为只要自己吃了别人身上很完美的部位,自己身体的那个部位就会变成跟自己吃掉的部位一样完美,因此就出现了影片里提到的,Hannibal认为一名女护士的鼻子张的很完美,于是在女护士为自己治疗的时候就趁其不注意一口咬掉了女护士的鼻子,并且还把它吃了下去。整个冷色调的画面让人产生寒意与距离感。
片中有这样一个场景,就是Hannibal从监狱中调出来,关押在一栋很高的大厦顶层,周围的环境戒备森严,可以说是插翅难飞。其中有幅图是采用俯视镜头拍摄的,光从上方打在Hannibal微微扬起的脸上,因为受了狱警一句话的刺激,Hannibal变的情绪失控,便萌生了杀人动机。Hannibal将杀死的警官置于其脚下,表现出Hannibal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毫不在意,此刻的他出奇的平静,正听着音乐,享受着杀人后的精神愉悦。镜头从上方摄下来,观众被置于Hannibal上方,靠近他的精神所在,更易于感受他的冷血、残暴及极端的变态,此时的他将变态犯罪的某些人格特征彰显的更加突出。
(三)自己如同待宰的羔羊 另外,犯罪片对逻辑要求十分严格,导演自然少不了在情节铺垫上下工夫。片中Clarice有两次回忆起自己的父亲,这样当她后来以“The death of my father”来回答Hannibal所提的“What’s the worst memory in your childhood?”这个问题时,我们便不会感到突然。说到这里,我们的对Clarice这个人物作一下简要的分析。童年时期相依为命的父亲被几个盗贼打死的事件,一方面促使她在FBI受训,希望能继承父业,另一方面,毫无疑问,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从她叙述的“尖叫的羔羊”事件中便可看出她丧父后内心的孤独,无助,不安与恐惧。在她的潜意识中,自己和这群待宰的羔羊并无区别。她试图营救这些羔羊,这源于她性格中的勇敢,实际也是一种自我救赎,但尝试失败了,羔羊被宰,这不但使她长久处于惊恐内疚中,而且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种自我怀疑。这也就是为什么Hannibal要说“You still wake up sometimes, don’t you? Wake up in the dark and hear the screaming of the lambs? ”和“And you think if you save poor Catherine, you can make them stop, don’t you? You think if Catherine lives, you won’t wake in the dark ever again to that awful screaming of the lambs. ”这两句话。Hannibal认为Clarice希望用拯救Catherine(影片中最后一个尚在人间,但是被困在凶手手中的被害者)来弥补救羔羊不成的伤痕,寻求自我安慰和证明。这里就让我联想到了环境对于一个人人格缺陷的形成以及其成长过程中的影响。由于Clarice童年的经历,对她后天成长有很大的影响,人格塑造方面以及心理调节方面,女主人公一直都按照自己预期的目标塑造自己,并且形成了一套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机制及能力,但当自己预期的目标没有达成时,自己又处于一种惊恐内疚中,而且产生了一种自我怀疑,这就是环境对于一个人在心理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在儿童时期的影响最为深刻。
由此可见,这两次回忆父亲的情节虽简短,却对塑造人物,推动情节发展有巨大的作用。
(四)Buffalo Bill的出场以及光明与黑暗的最后对决 影片最后是Clarice在Buffalo Bill“老巢”中的表演,也是本片中最为出彩的一段表演,也将全片推向了高潮。
首先,简单讲述一下有关Buffalo Bill的个人情况。Buffalo Bill可以说是本片中的另一条主线,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他的变态杀人行为展开的,而Clarice之所以去见Hannibal也是因为想通过Hannibal来分析Bill的杀人行为和动机。通过Hannibal的分析,Bill是一个有着严重易性癖的患者。所谓易性癖又称性别转换症,是性心理身份或性别意识的严重颠倒。患者仇恨自己的自然性别,虽然并不否认自己的性器官解剖结构,但在性别意识上却认为自己是异性,并希望改变自己的性别。片中的Bill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渴望成为一名女性,因此在每次作案行凶后,他都要剥下受害者的皮,并且在受害者口中放入一枚蝉蛹,似乎是在预示着自己即将蜕变,即将破蛹而出获得重生,而这一切都是基于他本人在童年时期对女性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喜好。
刚进入地下室,Clarice便处于一片黑暗中,Buffalo Bill通过夜视镜窥视着她。制片人将人在极度惊恐下的生理反应展现得淋漓尽致:急促的喘息,紧握着枪却不自觉颤抖的手,只有紧张得几乎抽搐的肌肉才做得出的僵硬,变形的动作„„Clarice伸手在黑暗中试探地摸索着,不料碰到一个柜子,她下意识地惊叫,战栗,迅速缩回手来,三个动作在1秒钟之内同时进行并完成。
最后就在Clarice和Buffalo Bill 相互瞄准的一瞬间,我们被电影制作者从Buffalo Bill的视角中抽离了出来,与Clarice同处黑暗中,这预示着主控权已转移到了Clarice一方。子弹冲出枪口时产生的火光与黑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正义的力量即将冲破黑暗。果然,子弹不仅杀死了Buffalo Bill,更打穿了地下室的墙,光明终于重回人间。
结语
整部影片从心理学的角度加以展现,尤其对片中变态心理犯罪的人格特征以及心理特征展示的十分精彩。个人认为对犯罪心理学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观看一下本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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