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土地行政管理学第二版思考题相关的共52个结果: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农村土地制度是农业土地问题中的关键。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土地制度。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快,尤其是城镇化、工业化推进速度加快,逐步扩大了人类活动范围,人口数量激增,人与地的矛盾更加凸显。在农村土地保护中有着很多问题,比如土地被浪费和破坏等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构建社会化与多元化的农村土地保护机制,对于落实农村土地保护工作有着意义重大。
1目前农村土地制度现状与问题
1.1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不够完善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快,不断提升了工业化水平,逐步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但人口城市化却未能有所提升。在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很少落实相关补偿。在农村中土地管理制度较为重要,是一种生产要素,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有着直接影响,并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密切。虽然国家长期以来都在探索农村土地保护的有效措施,但是农村土地管理仍然比较滞后,侵害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很难保证农民合法权益。
1.2缺少清晰的集体土地产权主体
现阶段政府管理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忽视了农村流转土地地位。在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土地流转很多时候都局限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严重阻碍的城市的进入。不仅如此,由于我国集体土地产权主体还没有得到明确,有着较为模糊的管理权限,致使畜牧业、林业以及农村等众多目标都和土地管理有所牵扯,以致于频繁出现各部门越权的问题[1]。
1.3农村土地分散经营效率不高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实施之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产生积极性,然而在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产量与农民收入的增长出现了瓶颈,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现代农业生产需求矛盾日益凸显。农村传统的生产经济体制制度的优势已经不再明显,同时在发展生产力时其弊端也越来越凸显。第一,现代农业设施以及农机推广受到了农村分散经营的严重影响,并且也极大影响了农村现代管理模式;第二,农民缺乏较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也很难得到提升,导致其土地耕种精力、技术以及资金的投入主动性受到制约。正是由于这些弊端存在,造成农业生产力很难实现提高。
2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议
2.1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首先要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更好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同时加强对形成土地价格的机制进行完善。在让城市、农村居民享有相同的财产权力的同时,对逐步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只有这样所构建的城乡收益分配体系才更加统一和完善。当然,还要尽快构建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参考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2.2完善农村土地权力体系
对于目前实行的管理体系而言,由于关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政策并不明确,也不够充分,这就让农村集体土地的主导权逐步侧重于政府部门。因此,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权得到明确,从而更好的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在相关法律政策并不明确的情况下,集体建设用地私下就转在很多地方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小产权房”就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步产生的,不仅体现了现阶段土地制度有着很多缺陷与不足,同时也表明了农民对土地增值收益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需求。所以,有必要加快对农村土地权力体系进行完善,促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更加明确与完善,并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制度加以健全,利用产权对地方政府征地行为进行约束。
2.3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培训
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资金的支出,可以以开设农村业务培训学校的方式,聘请农业专家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工作,让农业产生中存在的难题得到妥善解决。此外,还可以组织农业专业深入田地,对农民进行现场指导,并加强与农户的沟通交流,通过共同学习经验,实现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3]。当然不仅要引进技术,还应该积极走出去,努力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农业技术,提升整体培训效果。通过灵活采用多种方法,这样能够切实提高土地承保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其科学决策能力,促使其创立属于自身的品牌,同时对利润空间进行扩展,从而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2.4加快政策制定的制度化建设
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为农地使用权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保证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更为科学,只有决策更加科学,其政策才更具可行性、公开性与透明性,为其创造出良好的条件。对于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而言,这两者要在法律上赋予平等的地位,对于统一性质的财产性权利,让农户具备土地财产权利,从而推动人口城镇化进程。各地政府要对决策的科学化加以完善,比如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等,要严格将制度落实,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可靠保障。
3结语
总之,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在深入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的过程中,还遇到很多新的问题与矛盾,对于不同时期的各个时段,甚至是不同的地区所遇到的问题都不一样,由此可见目前实行的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更多严峻的挑战。因此,要正视现阶段所处的困境,主动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建立的农村土地制度更完善,并推动农村经济的稳定长远发展。
1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土地资源与城市化建设之间存在矛盾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据统计,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百分之一,农村的耕地将减少675万亩,甚至在建设过程中一部分基本农田被占用,国家提出的耕地红线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可用于建设的农村用地已经十分有限,如何解决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2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落后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然而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导致土地利用效率极为低下,远不能满足我国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导致此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农村耕地分配过程中,未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是按照人口、土地的肥沃程度以及距离远近等因素进行搭配分配的,因此同一个家庭的不同地块之间距离较大,较为分散,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很难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因此无法满足现代农业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要求;第二,当前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方式很难与市场形成良好的对接,由于过分追求产量也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大量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导致对大面积土地形成面源污染,使我国农村土地质量不断退化。
2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2.1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导致地方政府、企业等钻空子侵占土地的现象比比皆是,要想解决这样的现实困境,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由村内所有农户建立农户集体组织,农村土地的变更等情况必须经由农户集体组织商议通过后实施,这样就可有效避免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对土地的擅自处置,有利于肃清农村土地管理的“灰色地带”。第二,对土地的收益分配方面要做到透明化,包括程序、过程、方案的透明化,农民享有土地收益过程的知情权。第三,国家应当通过立法来约束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征地行为,改变由于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造成的土地收入不平等的局面,允许不同所有制的土地进入到土地市场,在法律的框架内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农民对土地产品的权利,通过多主体的土地供应来逐步消除城市和农村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的差距。
2.2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改革
在我国,出于国家性质和国情方面的考虑,仿照国外将农村土地彻底私有化的做法并不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为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户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并使农村土地市场更有活力,可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尝试改革。具体来说,要延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年限,除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公共用地的征用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永久归农户所有,允许农村用地的使用权进行交易、出租、入股、抵押和出售等,不仅能够形成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长期行为,而且还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促进农业生产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提高我国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2.3合理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
在明确农村土地产权责任和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势必受到影响,为稳定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可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的方式来代替从前土地出让金等各种收费。在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科学统筹,秉着公平、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采用高收入者多征,占地过多、房产面积过大者多征,低收入者少征的方式,既稳定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
2.4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要消除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收益差距,并协调好城市用地和农村用地之间的关系,就要在制度的层面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将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工矿用地都纳入到城乡建设用地的统筹范围之内,对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和增量控制。具体来说,首先,要合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重大决策的实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次,明确不同区域土地的用途,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设定红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农田等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的用地。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合理之处很多,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相信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一定会走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新路。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作为政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能力是一个动态概念。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组织层级等因素是理解工商行政管理能力概念的关键;而厘清工商行政管理能力的内涵和结构是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能力评估的前提。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工商行政管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1.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导致学生缺乏对特色课程的学习兴趣
与其他很多专业一样,以前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是:大一时主要是公共基础课,大二涉及有关管理学科的基础课,大三学期才开始涉及标准化与质量管理方向的专业特色教育课程,并且大部分特色教育课都安排在第七学期。调查访谈中发现大部分同学都认为:大三才开始接触质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并且直接要进入多门较深的特色课程的理论学习,学习时间又都集中在三下和四上学期,所以学起来都比较累。因此,总的来说学生认为了解专业特色课程知识的时间太迟,学习时间偏紧,理论偏多,实践偏少,进而影响了特色课程的学习效果。
2.基于特色的实践环节和实践时间不足,导致学生实践能力较缺乏
同时调查结果还表明一部分同学认为自己的特色课程理论知识学得不够扎实,并且即使有些理论知识学得好的同学也认为自己不能应用自如,或者觉得自己在应用上存在很多困难。这说明学生基于特色的知识运用能力和实践能力较缺乏,一方面由于前期的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导致后期时间安排的紧张,进一步影响学习效果的同时也占用了本该用于实践训练的时间;另一方面培养方案中对于学生基于特色的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程度体现不够,实践环节不充分,进而导致学生缺乏实践能力。还有,由于一部分教师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又到了学校任教,没有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和锻炼过,实践经验比较缺乏,授课过于理论化,进而也影响了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以上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对特色课程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而影响其就业竞争力。通过对问题的了解以及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思考,本专业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进行教学模式的改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以强化专业特色教育为导向的教学计划的全面修订
在教学计划中增加前期的专业特色基础教育,以激发学生对特色课程的学习兴趣,并为中、后期特色课程学习奠定一定的基础;中期特色课程理论教育约提前一学年,主要是为后期的特色课程集中实践环节留出足够的时间;后期主要是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特色课程集中实践环节。
(2)前期特色教育
面对一个全新的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知识领域,对于在这方面知识几乎是空白的学生来讲,要学好就需要化很多时间。因此,为了培养学生对特色课程的学习兴趣,让他们能尽快进入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等专业特色课程的学习,并有良好的学习效果,有必要在开设这些特色课程之前,开展前期教育,即表1中的《专业特色基础教育》。该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17课时,一个学分),主要是概要性地介绍本专业特色课程涉及的知识领域和一些基本概念,本科阶段的特色课程安排,以及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和就业方向,并且还可以提供学生到企业参观和实习的机会。其中介绍专业特色课程和课程安排及其要求由校内教师负责,而介绍该专业毕业生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就业形势,就业前景等则可以适当的邀请一些外界人事参加。比如,请一些目前正在从事此类工作的员工讲他们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邀请该校的往届毕业生尤为有效,因为这些学生将和他们毕业于同一所学校,这些学生将面对和他们相似的学习环境和就业环境,这对学生们更有说服力)。或者邀请此类工作的管理者介绍当前该领域的人才需求和供给等情况。所以,前期特色教育阶段主要由校内老师授课,结合校外人士的讲座及参观企业来进行。该阶段的目的是让学生对专业特色领域有所了解,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以后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奠定基础,方便学生尽早了解专业特色方向,制订合适的学习计划,以改善学习效果。
(3)特色教育
该阶段是特色课程教学的重要阶段,主要是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化等专业特色理论知识的教学。课程安排在第三至七学期,共九门课程,和原来一样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所有课程都由校内专业教师授课。
本阶段主要要求学生较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专业特色理论知识。相对于原来的教学模式,变化之处在于这里把一部分专业特色理论课程适当提前了。原来的专业特色课程第六学期才开始安排而且大部分课程都安排在第七学期,其弊端在于专业特色理论课安排太迟,并且过于集中,学生接受课程内容有一定难度,学习效果差。把特色课程提前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来学习专业特色理论课程,逐步加深学习内容,改善学习效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后期集中性实践留下足够的时间。
1.后期特色教育
该阶段主要是基于专业特色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后期教育分三部分:《专业特色讲座》、管理实践模拟实习和专业实习,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及时了解外界环境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所学知识更好地与社会需求接轨,在强化专业特色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2.《专业讲座》教学模式创新
进入21世纪以来,标准化与质量管理得到快速发展,产生了许多的新理论和方法。同时,国家和省市政府管理部门也相继出台了许多标准化、计量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方法。上述内容由于课时限制,无法纳入课程教学中,但这些内容对学生毕业后的专业发展和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为此,有必要为学生增设专业特色专题讲座,《专业讲座》安排17个学时,1学分,作为专业必修课安排在第七学期。讲座人员主要以专业客座、兼职教授为主,多数可邀请国内外知名质量管理与标准化专家、政府权威部门管理者、著名企业家。该讲座对强化专业特色,将学生所学知识更好地与社会需求接轨以及将学生引领到特色课程的研究前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模式的关键点是教学内容和教师的安排。
(1)教学内容
高等院校的教学资源和生源市场环境及就业市场环境是处在动态的变化之中的,其市场定位就必须要与变化的内外环境相适应,以取得竞争中的主动权,所以,市场定位不是“一锤定终身”,而应该对专业赋予新的特色,按市场需求不断进行重新定位。对此,《专业讲座》这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①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等专业特色方向的前沿理论知识(6学时);①国家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相继出台的一些标准化、计量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新政策、新措施和新方法介绍(6学时);③市场需求,即社会对质量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需求(5学时)。这3方面的知识对学生来讲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
(2)教师安排
由于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知识范围很广,涉及各种领域,每位专家都不可能精通全面,而且校内的教师虽然在不断的学习并传达动态的外界信息,但是,毕竟各方面的资源有限,不能面面俱到,因此,该模式中我们邀请更多不同领域的校外专家前来授课。具体的教师安排是:专业客座、兼职教授为主,多数可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政府权威部门管理者、著名企业家。这样不但让学生了解专业特色方向的前沿理论知识和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一些标准化、计量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以及社会对质量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需求,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和信息量,而且总接触新东西,使他们有一定的新鲜感,改善学习效果。另外,在邀请校外专家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为本专业以及本专业培养的学生与外界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和互动,为学生日后走上工作岗位作了铺垫。
3.基于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实践能力是反映个体主体性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指标,是大学生成功就业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基于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特色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学生来讲显得尤其重要,其教学模式的改革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1)实验室等建设充分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本专业除与其它专业共享学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基础实验室外,还打算进一步建设质量管理与质量认证实验室和管理实践模拟实验室,可满足专业基础课程管理学原理、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分析等课内实验的需要和集中实践环节需要。另外,进一步打算借助质量管理与质量认证实验室,构建了“质量管理、质量认证”电子教学平台和“国际标准化”电子教学平台,为专业学生深入学习专业知识提供良好的基础和环境。
(2)实习基地建设与专业特色相结合
“标准化与质量管理”方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对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十分重要。为此,专业非常重视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选择的合作单位必须在标准化、计量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专业在校内与国家标准战略试点企业华立集团共建了华立管理学院,使学生与企业员工共享教学资源;并计划在杭州卷烟厂(国家质量奖获得单位)、正泰集团(国家质量奖获得单位)、宝石集团(国家质量奖提名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浙江省电子产品质量检测研究所等单位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为专业学生的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提供了良好条件。
(3)对通用实践教学提出特殊要求
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是工商管理专业通用实践教学环节,在这两个通用实践教学环节上专业提出如下要求:专业实习要求学生走出校门到企业和相关部门实习,毕业设计要求学生以实践性题目为主并尽量与标准化、计量管理、质量管理及认证相关。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学生,实行双导师制,其中1名为实习单位人员。专业制定了《专业实习指导书》和《毕业设计指导书》,在考评中必须提交实习单位的证明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评语,最终成绩由双方导师按一定比例确定。
(4)提供特色职业资格培训
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支持下,分院为学生进行职业资格培训,学生毕业时大部分都可以考取国家注册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审员资格证书”;另外,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支持下,本专业学生获准在校期间申请参加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考试。近年来,本专业“以特色求发展”的专业建设理念与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取得了“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同”的人才培养工作效果,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大部分毕业生均在质检系统内或普通企事业单位与质检相关的岗位上工作,直接服务于国家的质量振兴事业。
一、民办高校办学特点分析
民办高校的历史成因及所处生存环境,形成了以下特点:
1.应用性
与公办院校比民办高校办学层次偏低,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录取的生源知识基础较差;二是民办高校师资力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如高级职称教师人数少等;三是科研力量薄弱。尽管许多民办高校在科研上有大量投入,并有相应的激励政策与措施,但终因民办高校的这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教学科研底子薄,加之师资流动性强、知识资源存量少、社会支持性资源少等因素,使民办高校的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维艰。这些都决定了民办高校在以后相当长时间内的办学将定位于“应用性”。
2.生源地方性
民办高校生源地方性特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招生体制的限制,民办高校一般在本地招生;二是费用高阻挡了外地考生。如广东培正学院在2005年批准在全国招生后,在四川与重庆等地录取了6名学生,但其家长不辞辛劳与成本,亲自到学校取走档案,结果只报到了两名;三是即使招到了外地的学生,等这些学生毕业后也会有相当的同学留在当地工作。如海南财经大学2004年从内蒙古招了约120名学生,结果在2007年毕业后大部分在海南或广东工作。地方性特点影响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及就业定位。
3.就业面向中小企业
广东培正学院对多届毕业生就业的统计表明,约有90%以上的学生就业于广东中小企业。出现这种现象,表面上与民办高校办学层次有直接的关系,但更深层次的是高等教育由精英化教育趋向于大众化教育所致。这种趋势相对与传统观念来看,似乎更加有利于民办高校的发展。
二、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应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管理人才,但近年来,许多民办高校的工商管理专业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
1.培养目标定位与办学特点不够一致
民办院校在其专业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均存在模式单一和雷同现象。在实践中,大部分民办高校的工商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往往以全国著名大学为榜样,参照其办学模式和培养计划。这种做法使得民办高校的办学定位体现不出“地方”及“民办”的特色与优势,使得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与地方工商企业需要不吻合。
2.课程体系设置与专业定位不够吻合
当今经管类高校一方面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又要突出“一技之长”,这就使工商管理的概念或专业有了“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工商管理涵盖工商企业中的一切管理范畴,包括已经独立成为专业的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这样形成了有“一技之长”的带有“方向性”的管理类专业群。狭义的工商管理则侧重强调的是计划管理、战略管理、组织管理等职能管理。由此引起了工商管理专业核心课程的不明确。经常出现的问题是,作为一级学科的工商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涵盖了二级学科的工商管理专业,而且还成为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二级学科的核心课程,致使作为二级学科的工商管理专业缺乏自身专业特长。因此,出现了无论从广义还是从狭义的角度看似很多人都认为“就业适应性广”的工商管理是“万能”专业,变成了“工商管理无专业”的“万不能”专业。
3.理论联系实际落到实处有差距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应用性现以达成共识,不论是培养哪一类工商管理专业的人才,无论怎么强调其“实践性”也不过分。但不得不承认,民办高校中该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1)课堂教学过程中重理论轻实践。尽管在工商管理专业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已经普遍认识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但课堂教学过程中“空对空”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主要表现为:一是课题教学中基本上采用老师教、学生学的“说教式”的方式,情景模拟操练少,忽视学生的参与;二是缺乏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在课堂教学中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概念或做法就是加重案例教学。大部分学生也呼吁多加一些案例。为此,许多教师也加大了应用案例分析来加强学生对理论的解释或认识。但不可否认的是,课堂上大部分案例教学形式一般停留在解析应用题层次上,表现为格式化与文本化。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有“隔靴挠痒”的感觉,缺乏亲身体验与操作练习的效果。
(2)实践教学环节不健全。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只设置了毕业实习,没有设置阶段性的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这就使得学生对专业及其课程目标与意义的认识缺乏连续、渐进的过程;另外,专业课教学过程缺乏实践性的课程设计环节。对此,许多民办高校也建立了模拟实验室及相应的模拟实验软件,但大部分软件由软件开发商研制,与专业课程内容练习需要有相当的差距,使模拟实验设施得不到充分发挥。其它的社会性实践或教、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活动设计的目的性、效果评估及实施控制等工作也有待充实与提高。
三、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思路
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办学模式应从实际出发,注重市场的需求、结合企业管理的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以新的视角审视其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及办学特色。
1.明确民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
办学定位是高等学校发展战略的内容。就民办高校中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培养目标而言,首先要坚持以地方或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要的服务方向。这是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发挥实际作用的社会基础;其二是明确为工商企业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为重点任务,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升工商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服务;其三是追求特色,即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必须集中有限资源,瞄准地方的特殊需求,在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体系的某些方面有所突破,形成特色和创造品牌。这才是地方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如广东培正学院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在制定该专业培养目标时,就明确规定了办学要面向广东经济、重特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针对民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办学定位,广东培正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是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对于民办高校来看,应用型的特点应体现在:第一,这种人才的知识结构是围绕企业基层管理的需要加以设计的,在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等基本环节上,特别强调基础、成熟和实用知识的掌握;第二,这种人才的培养过程更加强调与一线生产实际的结合,更加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投入,通常将此作为学生贯通有关专业知识和集合有关管理技能的重要教学内容。这些特点正是管理专门人才职业生涯的起点。所谓高素质应用性人才要区别于大专层次的技能应用性人才。首先应该具备应用能力,但同时必须具备研究和创新能力,能够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进行探索研究,其使命是对应用的研究、对技术的创新和对各类技能进行有效组合和优化。
2.形成有特色的课程体系
从民办高校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市场定位及培养目标出发,科学地设计课程体系,形成适应的课程体系是民办高校立足的保证。一般院校的工商管理专业提倡建立“厚基础、宽口径”为导向的应用型人才模式,这种模式导致工商管理专业不能体现专业的优势。广东培正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则根据办学特点及条件,其课程体系以“厚基础、重特色”为指导原则进行设计,并在教学过程中体现课程优化组合的特征,实行了“模块-平台”的课程优化体系。其中,厚基础表现出工商管理专业人才所必备的通识性知识和基本的专业知识,在课程中由公共必修课模块和专业必修课模块形成;重特色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设置能够体现符合地方外向型经济特点的专业课。如设置了相当量的各类英语基础课与专业双语课程,以适应广东外贸型企业的特点;二是设置了组织行为学、中小企业管理、文案写作等职业特色课程,以适应中小企业基层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在课程设置上,要侧重整合职能管理的教学内容。应用能力上要开发理论加实践的综合性课程,将实践教学课程化,在专业课程教学计划中要配比一定量的实践教学(如实验、设计、调研等)的内容,以形成办学特色。当然,在保证了“厚基础”的同时,要设置大量的专业选修课,选修课的选择也应突出“特色”,如可以设置“家族企业管理”、“创业学”等课程,以适应家族企业学子及创业学子的需要。学生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以拓宽知识与技能范围,鼓励学生跨专业学习和吸收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民办高校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课程的教育必须针对中小工商企业的实际要求,强化配套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习、模拟实验、课程实践设计、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第二课堂等环节。实习环节在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对于实习教学环节,一是要健全实习内容,包括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二是要加强对实习基地的建设投入。进入工商企业实习是让学生在校期间了解企业运营状况的最佳途径。大部分民办高校都是通过与企业合作或契约的方式建立实习基地。这种方式无可非仪,但问题是企校双方对毕业实习的认识和要求不是很一致,其任务与责任也不是很明确,往往是企业很少履行毕业实习课程教学的任务,而是把学生当成劳动力来对待,学校则认为是把学生委托给企业去“实习”了。这种情况使实习的效果大打折扣。所以,学校应加大对实习基地的投入,要将实习基地纳入学校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中,校企双方共同制定计划,共同实施。另外,学校建立实习基地也需要投入,为学生实习时配备所需要的师资、设施与资料。学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保证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有良好的实践基地。其它类型的实践环节可以安排在课程教学、假期社会活动、校园活动中进行。当然,在组织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过程中,要有周密的实施方案。如教学大纲、指导书、考核方式与标准等。应该注意的是,在进行各种实践性训练活动时,要有意识地让学生参与其方案设计,既实现实践活动的效果,更重要的是锻炼学生的专业策划与组织能力。
四、强化课程教学改革
学生的素质和能力都是由课程教学“作业”过程形成的。所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质量。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教师的职能与工作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多样化,不再限于课堂上老师的讲授,可以通过互联网这个“空中课堂”获取大量知识与信息。作为学校与任课教师首先要知道和理解当今的课程是什么,还必须应明白学生的期望是什么。
1.实施人性化教学管理
对于未来管理者的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首先应置入“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因为当今的管理已经由“效率第一原则”,转变为提高相关关系人满意度的“人本第一”原则。教学管理中的人性化应体现为:一是解决教学过程中师生的角色关系问题。应实施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过程和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互动教学方式;二是要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多媒体等技术将课程制作成“空中课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灵活掌握自己的上课时间与地点,提高学习效率;三是改变教师的职能。在获取知识的多渠道化的信息化时代,教师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为他们搭建学习的平台,提供服务;四是改变以前那种交作业、记考勤、闭卷“背”、开卷“抄”的考评方式,要为学生提供方式灵活、能发掘学生的创意、体现学生获取、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评方式。
2.科学进行课程教学设计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课程教学设计应体现管理过程既有科学性,又有艺术性的特点,要用系统的、开放的思维去分析课程教学问题和需求,确定课程的教学策略、教学方式和教学步骤。具体内容为:首先,要在分析学习者特征的基础上,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并确定教学任务。其次,要确定教学过程模式与教学策略。教学过程模式经历了“以教为主”、“以学为主”,现在要转到教学互动的模式上来,实行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导——主体”相结合的教学设计模式。当今工商管理专业教学设计应采取以学生为主体,以任务来驱动的教学策略。在工商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设计时,要把课程学习内容联系生活与社会实际,综合专业学科与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提出各种问题并形成主体任务,进行任务驱动式教学,把学生置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思考问题、探究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动态学习过程中。
3.开发综合性课程[3]
综合应用能力是应用型人才必备的重要能力。工商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开设基于综合应用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培养的综合性课程。该课程的内涵体现在:第一,实施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培养计划及教学方案的制定,使培养目标与定位契合实际;第二,以提高学生综合应用能力为出发点,要力争在真实环境中或仿真环境下实施综合性课程实践教学;第三,要开发反映企业实用管理技术和模式的典型综合性项目和相关教学方案,建设开发相应综合性课程教材、实践指导书等系列教学资源;第四,尽量引入来自企业的真实项目,实施项目式案例教学;第五,强调“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
4.为学生提供学习资源与学习环境
学习资源与学习环境是学生学习活动展开的外在条件,教师不仅要为学生提供有关课程内容的图书、刊物、情报资料,更为重要的是,要将互联网信息技术有效地融合于课程的教学过程来营造一种信息化教学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既能实现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体现学生为主体地位的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教学模式;还可以建立教学信息资源的共享支持环境,为学生提供搜索、下载、运行和重组的个性化学习的平台。尤其是可以锻炼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的运用信息工具进行创新与协作的能力。学生可以利用信息资源这个学习的平台,获取、管理所需信息,并对此进行分析、处理,实现信息评价与创新,利用信息媒介实现与他人进行协作,提高学生的沟通协作能力,这也正是形成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素质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
总之,民办高校工商管理本科专业必须以所在地市场定位为导向,构建有特色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的学科体系,立足于自身的条件和优势,才能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国内地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理论脱离行政管理实践、培养目标与用人单位需求不符,课程特色不突出,师资队伍老化等诸多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行政管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生态理论认为,任何行政组织都不是一个绝对独立、静态的、自我封闭的系统。它在运行过程中要经常地与持续变化的社会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尤其是面对迅速变化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为存在依据和网为本文原创网站基本职能的行政组织(政府)更必须不断作出相应调整和变革,以完善组织结构,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所以,行政组织应该是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在组织结构、功能和规模等方面不断作出变革和调整的高度灵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行政组织。否则,必然走向衰败。本文拟对行政组织变革的阻力和对策方面谈一些看法。
一、何谓行政组织变革
所谓行政组织的变革,是指行政组织根据其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地变革自己的内在结构,以适应客观发展的需要。行政组织的变革是一种破旧立新的活动,即破除旧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秩序,建立新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秩序。具体地说,这种变革可能是对一个行政组织内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组织成分进行更动,也可能对一个行政组织内的所有组成部分都进行更动,如组织目标、组织计划、组织结构的设置、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人员和技术等等。
应注意的是,对行政组织内的任何部分的变革都会影响和波及到行政组织的其他方面。如行政组织目标的调适会带来技术、人员和组织结构的变化,而组织结构的变化又会影响到管理的幅度以及权力的分配与重组等。因此,行政组织的变革往往是一个牵一线而动全身的极其复杂的过程。
然而,不变革的行政组织是没有生命力的,特别是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密、信息量的增大,社会环境正变得越来越动态,行政组织必须不断进行自我调整、更新、变革或与外部环境进行输入和输出的交换,以维持行政组织与环境的动态平衡。行政组织若不能随环境改变而变革,就难以在与环境交换中保持健全发展的生态活力,并且反过来阻碍社会环境中政治及经济的发展。但是盲目地变革同样不利于行政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甚至会使行政组织消亡得更快。
因此,对行政组织的变革,必须有正确理论的指导、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特别是必须冷静、客观地分析行政组织变革的动力和阻力,并在此基础上,增强变革的动力,减少乃至消除变革的阻力,保证行政组织变革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行政组织变革的阻力
阻力是动力的对立面,有动力就有阻力。行政组织变革也必然遇到阻力,这是因为行政组织变革只能是一种“非帕累托最优”,它不可能做到使所有的人在同样的时间获得相同的收益。从各国实际情况看,行政组织变革的确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阻力或抵抗力。“任何变革社会生活组织、人际关系、决策体系的行动,都不会不走弯路和不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文章文章转载自网。不弄清这种阻力的来源、性质和力度的改革是一种盲目的改革,因此,为了保证行政组织改革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必要理清这些阻力。尽管现实中许多阻力一时或事先难以认明,但至少在思想上应有所警惕。一般说,行政组织变革的阻力主要有:
⒈误解方面的阻力。一个人一旦确立起自己的态度体系之后,就必然对外部输入的信息在既定的态度体系框架内作出反应。人们对行政组织变革的目的、机制和前景是怎样理解看待的,有时差别很大,其结果可能导致基于理解不清或理解混乱而抵制、干扰变革。加上行政组织变革前的信息沟通不够,更会引起一些有关人员的不满和误解,形成一些阻力。事先消除误解之源将有助于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⒉利益方面的阻力。从实质上说,行政组织的变革意味着政府内权力、利益和资源的调整或再分配,因此必然会触动人的切身利益,进而形成不满和阻力。比如:一在因机构变动而引起的权力再分配活动中,丧失权力的人将产生不满,并可能形成阻力;二组织机构的变动可能会触动一些原有的宗派团体等非正式组织的利益,从而引起这些团体的不满,并形成阻力。来自于利益方面的阻力是最顽强的和最富有破坏力的,对此应当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因为一般来说,当行政组织变革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低于预期成本时,人们就会对变革持反对态度。
⒊成本方面的阻力。行政组织的变革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如果成本投资大于收效时,改革与发展就难以继续进行。这里所说的成本投资主要指:一所需用的改革时间;二改革中所造成的各种损失;三所需用的财政经费。美国利特尔咨询公司提出,是否进行组织变革还取决于需要变革的各种因素的乘积,要大于变革所花的成本,否则进行变革就得不偿失。
⒋组织惰性方面的阻力。对社会而言,行政组织在功能上是不可取代的,它们几乎没有竞争者和对手,没有能够代替它们的私人对应物。它们几乎垄断了本领域的经验、知识和才能。行政组织的成员是独此一家的专业人员,他们在本质上趋于僵硬、保守、墨守成规、动作缓慢。而变革本身就是对既定模式和习惯的一种否定,因此容易受到组织惰性的抵制和阻挠。
⒌变革不确定性方面的阻力。心理学研究表明,不确定性因素使人产生紧张和忧虑。变革的意义在“新”,即通过变革给组织带来某一方面的新观念、新技术、新设备、新结构、新环境、新任务、新行为、新格局、新利益、新结果。但新的东西总是人们所不了解和不熟悉的,而对不了解和不熟悉的东西人们通常会产生程度不同的隐晦的不安全感,从而对变革持一定的观望和保留态度。这种不安全感一般与守旧或稳妥的意识相联系,表现为由于担心变革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和前途未卜,比如失控、矛盾、冲突、后遗症,因而对改革不轻易认可。加上行政组织变革的复杂性,人们很难在变革付诸实践之前证明改革是有益的,更难对自己从变革中获得的预期收益进行精确计算,这容易造成人们产生不安心理,对变革产生疑虑,进而形成消极态度和抵触性行为,妨碍和制约变革的顺利进行。
⒍习惯性方面的阻力。行政人员长期处在一个特定的组织环境中从事某种特定的行政工作,就会在自觉或不自觉之间形成某种对这种环境和工作的认同和情感,形成关于环境和工作的一套较为固定的看法和作法,即习惯性。这种习惯性建立在时间延续和动作反复的基础之上,逐步沉淀在他们的意识深层,一旦形成,就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影响甚至支配他们的心理活动和行为。除非环境发生显著的变化,否则他们通常总是按照自己的习惯对外部刺激作出反应,而行政组织变更本身通常意味着某种习惯性的否定。因此,有时人们在理智上明明知道变革将带来比现在更多的收益,但在情感上宁愿维持现在的办法。当变革试图改变他们某种习惯性的时候,就会给他们带来强烈的感情震荡,容易失去公正地判断变革的客观尺度。或者招致他们下意识的不良反应,产生抵制态度。
三、强化动力和减少阻力的路径选择
行政组织变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尽可能地不要让那些导致反对变革的因素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缩小反对变革的力量,使变革的阻力尽量降低。在一定意义上说,行政组织变革的过程,就是增强动力与克服或减少阻力的过程。其基本对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⒈客观分析变革的动力与阻力的强弱。组织变革的动力和阻力并不是各自分开的,而是相互作用和影响着,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力场,并在不断地保持着动态平衡。对此,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勒温提出运用“力场分析”的方法研究变革中的阻力,其要点将组织中支持变革与反对变革的所有因素,采用图示法进行排队,比较其强弱,然后采取措施,增强支持因素,削弱反对因素,推动变革前进。力场分析法的理论基础是:对于任何一项变革,都存在着动力与阻力两种对抗力量,前者可以发动并维持变革,后者则阻止变革发生或进行。当两种力量对等处于均衡时,组织不进不退,保持原状;当动力大于阻力时,变革发生并向前发展,而阻力大于动力时,变革受到阻碍,甚至有可能倒退。
运用力场分析法来研究变革过程很有好处:一要求领导者经常分析环境以及动力、阻力的强弱;二可以分清哪些因素是可以改变的,哪些因素是不能变动的,不要把过多力量耗费于无法控制的那些因素上,而集中全力于可以改变的因素上。但是,有时增加变革的压力过大也会出现物极必反的结果。例如,虽然一般来说管理者把一部分权力授予下层有不少好处,但是不少管理者却没有能成功地实现有意义的改变。原因之一是一些管理者为实现预期的变革,急于求成地增加了许多推动变革的压力,使其打乱了力量的均衡。因为增大推动变革的压力往往刺激了新的变革阻力的产生。这一过程类似于气球充气,当充到气球不能承受的限度时,气球就会爆炸。所以管理者应全面地了解变革的阻力和压力的相互作用关系,才能保持系统的稳定而不致发展到欲速则不达(爆炸)的地步。
⒉精心设计方案,加强改革宣传。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认识现实中的问题,制定合理而完善的方案,是保证改革成功的基本前提。一些行政组织改革未能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一个科学而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同时,改革前的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它可以起到安民告示和意见沟通的双重作用。让人们在改革前就进行充分的沟通与讨论,这既有助于宣传改革的意义,清除人们的误解,又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改革方案。
⒊进行人事调整,做好组织保证。实践证明,各国在进行重大的行政组织变革与发展之前都需要对行政组织中某些关键性职位进行人事调整,以便从宏观的组织体系上保证未来的改革与发展能够顺利进行。但同时这种人事调整范围不宜过宽,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改革和发展而带来的振荡。
⒋提高普通工作人员对行政组织变革的参与程度。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参与组织管理和变革活动有多方面的作用,既可以吸收和集中普通工作人员的智慧,又可以增强他们的心理满足感和成就感,减少思想阻力,从而促进变革顺利进行。普通工作人员参与变革活动包括共同选择和拟定变革方案,共同分享情报资料,及时将进展情况、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公之于众,并加强思想交流和信息沟通,对出现的问题尽量采取民主协商的方式解决,从而尽量降低组织变革的阻力,推动变革前进。
⒌正确运用组织动力,消除对变革的抵制心理。首先,行政领导者和下级人员形成对变革的共同的认识,认清变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组织内形成要求变革的强大力量,促使人们自觉去变革;其次,培养对行政组织变革的强烈归属感,领导者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在组织中形成“变革是我们自己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是变革中的一分子”的归属感,把“要我改”,变成“我要改”;第三,力争行政组织变革的目标与行政组织的共同目标最大限度地重合或协调,便于有效影响组织成员的态度与行为;第四,利用组织中良好的规范对抵制变革的个别成员施加压力,迫使他们遵从组织行为。尽量避免采取强硬措施,以免引来更强烈的抵制。
⒍强化革新行为。其主要方法,是要对表现出新态度、新行为的团体和个人给予积极的宣传和充分的肯定。行政组织的宣传和肯定对于新态度、新行为的继续存在和扩散效用是十分重要的,其具体方法包括公开表扬、宣传报道、物质鼓励、提职提薪等。对在行政组织变革中作出了突出成绩的团体或个人,还应当给予特别的宣传和肯定。在这方面,行政组织的公开的变革态度和倾向性,尤其是组织高层领导人的公开的变革态度和倾向性,往往是克服或抑制变革阻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⒎折衷妥协。在变革阻力较为强大且持久,而行政组织又必须进行某种变革的情况下,行政组织将不得不接受现实的压力,放弃较高的目标期望值,以降低目标的方式来换取有限目标的实现,即折衷妥协。这比完全不能实现变革目标还是进了一步。在实践中,折衷妥协一般表现为行政组织迫于某一种情境压力而放弃某一目标,同时作为交换,而坚持和强调另一目标。折衷妥协是完全必要的,在实际过程中,绝大多数行政组织的变革都存在这一现象,只是折衷妥协的程度和方式不同而已。
⒏提高领导者的自身素质,完善领导行为方式,也对克服个人和组织方面的阻力有较大影响。行政领导者若作风正派、大公无私、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他们的方行就易于对广大普通行政人员产生较大影响力和积极的心理效应,提出的变革主张也易于为他们接受和肯定。反之,若领导者拉帮结派,搞不正之风,甚至以权谋私,则会引起广大普通行政人员的反感,加大心理差距,由他们提出的变革措施就难于产生积极反应,甚至引起抵触。
⒐妥善安置因改革而受到冲击的人员。来自于因改革而受到冲击、或可能受到冲击的人员的抵制,往往是造成行政组织改革与发展活动夭折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变革以前和变革之中都要慎重而妥善地考虑如何安置那些因改革和发展而被触动切身利益的人,同时,要设法使其中能继续工作的人员安心工作,以减少来自于利益方面的阻力,保证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这方面中国的历次机构改革积累了很多很多的经验教训。
⒑采取正确的变革方式。行政组织变革能否确定一个有效、合理的方式,直接决定了变革阻力的大小,进而决定了变革的成败与否。根据客观环境的要求以及组织内部变革的迫切程度,一般有如下三种行政组织变革的方式可供选择:一革命性方式,即一举打破原状,抛弃旧的一套而断然采取新的办法。二渐进性方式。即采取逐渐演变、过渡的办法,在原有的框框内作些小改小革。三计划性变革方式。即采取系统发展、统筹解决的办法,在充分的理论准备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拟定变革的方案,经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分析修改,建立变革的系统模型,确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然后一步步实施,最终达到行政组织高效化、最佳化状态,完成行政组织的任务。#p#副标题#e#
总结行政组织变革的成功经验,人们发现:在以上三种变革的方式中,渐进性变革阻力较小,但不能触及行政组织内的根本性问题,而且时间缓慢、零敲碎打、收效不大。革命性变革要彻底推翻现状,完全改弦更张,会产生较大的震荡、阻力甚至破坏。只有计划性变革能减少阻力,激活动力,把领导和成员的聪明才智焕发出来,组织起来,共同系统地研究问题和制定变革方案,从而能在谅解、支持的基础上,朝着预定的目标较顺利地改变现状。
在行政组织变革的方式上,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选择好时机。行政组织变革前要重视舆论工作,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有时成员思想抵触较大时,要加强工作、等待时机成熟,切不可武断行事;最好是避开工作和任务特别繁忙的季节,以免过多影响任务的完成。二明确从何处发动。许多组织理论家认为,组织的变革必须来自上层,自上而下才能推行尽力。也有一些组织理论家认为,组织变革获得上层的许可是一个先决条件,具体实施时,则宜根据变革的性质或从中层、或从基层来发动。三弄清变革的范围和深度。行政组织变革准备涉及多大的范围,准备进行几个阶段,每个阶段达到什么深度,解决哪些重点问题等等,领导者都要胸中有数。四始终把握行政组织变革的目标。行政组织变革最终目标在于使行政组织与其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不断提高行政组织效力,同时要改造成员的行为方式,激励成员的积极性,使行政组织充满活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刚刚获全国人大会通过,这意味着农民对于土地长期而稳定的承包经营权从此将拥有法律的保障
9亿农民的“定心丸”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月初,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安山镇灯塔村的村民张立海从他常年打工的广州赶回家乡。听说农村在搞税费改革,村里要重新丈量土地,他专程赶回来,盯着家中的那片地。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全国人大会8月29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他回答:“当天晚上就从电视上看到了。这下我不用担心那十几亩地被收回了。”由于种地收益不高,自从1997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张立海就选择了出门打工,这些年来几乎没种过自家的承包田,而是请人代种。尽管如此,出门在外的他仍然为家里的地牵肠挂肚:“将来在外面要是找不到活做,还不得回来靠这十几亩地过日子?”对于9亿中国农民来说,土地无疑是他们的“命根子”,是惟一的生活来源与基本社会保障。因此,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每一项政策和法律,都会引起农民的关注。此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受到农民的欢迎。例如《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即使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也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经营权流转。这好比给中国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此后,他们应该可以不担心村乡集体经济组织以各种理由收回他们的土地了。中国农村自实行土地家庭承包制以来,相关的立法酝酿了近20年之久。由于农地问题的特殊性,其制度变迁充满曲折。1998年底,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牵头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起草小组,在将近四年的立法过程中,就一系列核心问题争议颇多,直至法律通过,尚有许多未尽之事;而对于中国农地制度的未来方向,方方面面仍有着不同的看法。五个“1号文件”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的农村土地政策始终以稳定和强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立足点,差别在于,从前体现上层意旨靠的是中央文件,而此次是国家法律“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立法,我们农口的人多年都在呼吁。”谈起《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89岁高龄、曾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改革开放之初著名的五个“1号文件”的原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在接受《财经》采访时说。杜润生说:“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大的问题是土地问题。”他指出,这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明确规定了在承包期内不允许调整和收回承包地,同时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有偿转让。细读《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条文,可以看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实际上已经非常接近于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农民对于土地长期而稳定的承包经营权将拥有法律的保障。在采访中,各方面一致的看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今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其实,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的农村土地政策一直是明确的,即始终以稳定和强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立足点。所谓“稳定”,就是承包期要长;所谓“强化”,指的是扩展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的权限范围。较之刚刚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其内在精神可谓一脉相承。差别在于,从前体现上层意旨靠的是中央文件,而此次是国家法律。1982年以后,连续五年,中共中央下发的第一个文件都是关于农业问题。这连续五个1号文件构成了改革开放之初中共农村政策的基本框架。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就是后来人们通称的第一个1号文件。它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1983年的第二个1号文件名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1号文件,强调要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将土地承包期政策明确规定为延长15年不变。1985年的第四个1号文件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提出要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在农村建立市场机制方面“迈出了相当勇敢的一步”。1986年的第五个1号文件名为《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部署》,强调要抓好发展和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增强农业后劲准备前提条件。杜润生指出,连续五个1号文件,大致确定了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政策的方向。就全国而言,这么多年来土地制度在微观方面虽经历了若干变迁,但集体所有、均田承包、家庭经营和允许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流转的大格局没有大的变化。1993年,中央又提出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1998年4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首次将“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更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而新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被认为是中央政策精神在法律层面上最明确的体现。人地矛盾扭曲中央政策土地调整的结果是原本已经十分狭小的农地的进一步细碎化,1978年至1995年,中国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由0.35公顷下降至0.29公顷,中国的农户成为世界上经营规模最小的农户政策面的意图始终是清晰的:只有让农民享有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农民才会对土地进行长期有效的投资,农民的生活也才不会失去基本的保障。这本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可是农村的实际情况却总是比政策设计要复杂得多。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始,集体经济以各种理由收回或调整农民土地的现象频繁发生,甚至一度呈扩大之势。事实上,中央对稳定土地经营权三令五申,就是针对农地使用权不稳定的状况。土地调整最初的动因来自农村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人地矛盾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实行了计划生育,农村人口仍在增加。据国家统计局20xx年汇总的数字,1978年至20xx年,农村人口由79014万人上升至80739万人,农村劳动力数量也不断增加。既然土地是集体所有,作为集体经济的成员,自然应当人人有份。集体内部人口变动越大,调整土地的要求就越频繁。这是两权分离的土地制度下独有的现象。为了保证土地分配的公平性,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在延长承包期以前,群众有调整土地要求的,可以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经过充分商量,由集体统一调整。”这里所指的“延长承包期以前”,其实是指在第一轮15年的承包期以前,但据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红宇介绍,实际上大多数农村地区在第一轮的15年土地承包期内,也采取了所谓“大稳定,小调整”的做法,三到五年就进行一次“小调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20xx年一项调查显示,到20xx年底,农村签订了30年不变承包合同的比例只占60.5,未签的高达37.7。其中,25.1的农户新增了土地,49.5的农户减少了土地,只有23的农户土地没有变化。调整的结果是原本已经十分狭小的农地进一步细碎化。1978年至1995年,中国农村耕地面积由99389.5千公顷下降至9471.0千公顷,减幅为4.4,而农户户均耕地面积由0.57公顷下降至0.41公顷,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由0.35公顷下降至0.29公顷。中国的农户成为世界上经营规模最小的农户。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为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这实际上就是在承包期内提倡不调整土地。这一政策本质上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化,但在现实中却总是无法被很好地实施。“两田制”式微1990年以后,相当一部分地区的村集体以实行“两田制”为名,强行将农民的承包田集中,除将一部分口粮田划给农民,其余的土地全部高价招标或出租,农民因而失去大量承包地使用权农村人口的变动和耕地的缩减催生了“两田制”。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解决人地矛盾,均衡负担和便于收取税费,中国中部地区兴起了动账不动地的“两田制”。所谓“两田制”,即将承包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一般情况下,口粮田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除负担农业税,还要完成粮棉等国家定购任务,并以承包费形式负担村提留、乡统筹费。在“两田制”下,人口增减不调整土地,只在账上对减少人口的农户减少一份口粮田,增加一份责任田,上交承包费相应增加;对于增加人口的农户则在账上减少一份责任田,增加一份口粮田,上交承包费相应减少。早期的“两田制”既保证了农户人口变动后拥有土地权利的平等,村集体也能够通过责任田较为容易完成各种税费任务,因而受到农民和基层政府的欢迎。1990年底,全国实行“两田制”的面积为3.97亿亩,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34.7。但在1990年以后,“两田制”则由均衡农民权利和负担逐渐演变成村集体变相增加收入的手段。相当一部分地区的村集体以实行“两田制”为名,强行将农民的承包田集中,除将一部分口粮田划给农民,其余的土地全部高价招标或出租,农民因而失去了大量承包地的使用权。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户之间的矛盾由此大大激化。有鉴于此,1997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明确规定不许以“两田制”为名收回农户部分承包地。文件重申了“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还特别指出“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不得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绝对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调整承包地。村集体的权利进一步得到限制。规模经营与行政之手行政之手下的土地流转给村干部留下了巨大的权利空间,企业往往绕过农户,直接与村集体签约,农户的大量土地被收回,非但很难得到利益补偿,也得不到有保障的非农就业机会从理论上说,作为生产要素的一种,土地的流转是自然且必要的。尽管中央政策始终侧重于维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向纵深发展和农村人口的流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各地农村实际上是一种自发现象,多年来绵延不绝。近几年,由于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土地经营收益不高,加上地方政府的直接推动,农地使用权流转速度有所加快。据农业部有关部门的统计,目前以各种形式流动使用权的耕地约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6,多数发生在沿海发达省市。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约占承包地的8~10,有些县市已达到20~30;内地流转的耕地较少一些,约占承包地的l~2。如果存在一个发育良好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土地的调整就会有序进行,不至于割碎土地和损害农民的利益。问题就在于这一阶段土地流转的发展带有明显的行政干预痕迹。规模经营即为其中一种主要方式。据记者了解,规模经营大体有三种形式。其一为所谓反租倒包,即农户在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以村集体提供口粮或相应租金补偿等形式,将土地反包给村集体,村集体集中土地出租给种田大户或其他经营单位;其二为异地承包,即鼓励外县、外省甚至外国的农户、企业到本村集体承租土地;其三是股份合作制,即集体成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农户将土地承包权入股,年终享受分红。1997年前后,反租倒包的影响逐渐扩大。这一阶段的反租倒包主要是由企业作为承租方,在向村集体租赁土地并按契约合同交付租金后,再对所租土地进行规划,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然后再分片、分块承包给农户;一般农户须按合同向企业交纳全部产品,而企业也须向农户提供技术和保证收购产品。反租倒包给村干部留下了巨大的权利空间。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往往绕过农户,直接与村集体签约。最终的结果是:农户的大量土地被收回,非但很难得到利益补偿,也得不到有保障的非农就业机会。据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红宇介绍,在部分沿海省份,规模经营往往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进,没有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而规模经营的土地承包期限总是较短,影响了承包农户对土地的投入。记者也了解到大量事实。如早在1978年就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安徽阜阳某村,乡政府在1997年指定大面积土地为“计划种植区域”,进行反租倒包,而直到三年之后,乡政府最初承诺的每亩地700元经济补偿农民一分钱也没有得到,有些村民失去了全部承包地,不得不到外乡打工,有些村民则成为原先承包地上的农工;浙江富阳某村,村干部强行实施规模经营,村里人均土地从1.1亩减少为0.45亩,其余土地被集中起来进行招标;海南东方市和儋州市下属某村,全村一半以上土地被重新承包给“外地老板”,农民不但没有参与决策,还几乎连预先通知都没有得到,遑论补偿。无论是“两田制”还是规模经营,其执行当中的种种偏差造成农户与村集体之间的对立,究其根本,就在于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由于承包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关系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在实施时就同时存在着强化所有权或强化承包权两种可能。两个“权”此消彼长,所有权的强化,则往往意味着村集体对于是否调整或者收回农民的土地拥有更多的决定权。针对以上情况,20xx年中央18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特别强调农民的自愿原则:“在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也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户放弃承包权或改变承包合同……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农户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形式。这是农民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体现。”根据文件,作为土地承包方,农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土地的处分权,发包方没有权利去随便动它。与农民签订协议的相对方即发包方,即使在农民“违约”的情况下,也不能收回土地,而只能以收回经营权之外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是一个核心所在。四权合一新法确立了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中的主体地位,限制了集体经济的权利,为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已经非常接近于所有权从20多年来农村土地政策的演化轨迹可以看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实上是在朝着不断扩大范围,使之更具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方向发展。但在现实中,更重要的问题是,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之下,农民能在多大程度上获得土地的处分权。这亦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工作要解决的问题。处分权是所有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能否形成要素市场的关键环节。20多年来,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农民在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等方面已享有更多的权利,但是土地的处分权(包括对承包权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从来没有真正赋予农民,也就不可能形成一个发育良好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中国农村问题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在接受《财经》采访时指出,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期长固然重要,但关键还是要明确界定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内容和性质。他认为,按照中国的国情,应将处分权有条件地赋予农户。至于这个“有条件”,陈锡文具体阐述说,是指既不允许有关方面以各种理由强行剥夺农民的土地,同时也不能让农民在没有稳定的就业收入保障的情况下自己放弃土地。“土地不仅仅是农民的生产资料,也是他们的生活保障,”陈锡文说,“对于土地的完全处置权,包括买卖,一度要谨慎。农民卖了地另谋生路,过得好固然是好事,但如果他花光了卖地的钱日子又过不下去,那该怎么办?”这种谨慎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此次立法的思路。简单地说,就是在制度的设计当中既要给予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又要小心地限制其权利,尤其要考虑农民失去土地的后果。原则说起来很简单,但具体到法律条文的各种细节,则涉及到大量难以把握的分寸。“我们几乎每天都吵架。”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一位参与法案起草的官员告诉记者。他介绍,争议点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如何定位;第二,承包地能否调整与收回,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调整与收回;第三,应如何看待以承包方为主体的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流转应采取什么方式等。在争论中,20xx年初,法律起草小组接到上级指示,要在新的法律中使承包经营权体现出部分所有权的性质。最终通过的法案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已经非常接近于所有权。它明确规定发包方“在承包期内不能随便调整土地”;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这较为明确地确立了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中的主体地位,限制了集体经济的权利,为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留下了很大的空间。根据这一法律,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已经非常接近于所有权。在采访中,各方面一致认为新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对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保障方面迈出了一大步。“我认为这个法把20年来中央在土地承包问题上想讲的话都讲出来了。”陈锡文说。未来走向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并不尽善尽美,当务之急是要非常慎重地将其付诸执行,“先把这一步走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过程中,方方面面的议论始终不断。由于其扩大了农户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地的权益,严格限制乡村对农户土地承包权侵犯的可能性,有学者谓之为“中国农村土地的准私有化”。不过,尽管土地承包者有了一定的土地处分权,他们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当中的主体地位和土地流转的范围在很大程度上仍要受到限制;而在一定条件下,土地发包方仍然能够调整和收回土地。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仍不够彻底。“为什么不能走俄国人的路?”在接受《财经》采访时,多年来一直关注农村问题的经济学家周其仁尖锐地问。他承认,《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建立了非常清楚的农地使用权制度,但他认为,改革要彻底,就应当采取俄罗斯在土地制度方面的做法,在明确土地使用权基础上给予农民自由的转让权和买卖权。例如,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同时又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周其仁指出,这其实意味着集体依然是土地流转的真正主体,“一旦转让土地,农户就靠边,‘集体’就全面登场。”这种产权结构极不利于农业结构的重组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具有不彻底性,表现出制定者的矛盾心态。从其内容看,它实际上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化,去限制集体经济的权利,令其基本上成为一个虚置的实体。“与其如此,不如把土地分给农民,”他说,“土地集体所有制是讲不通的。”比如,对于土地的调整和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但同时又有这样的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个别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批准。党国英认为,这些规定很容易造成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从而导致对农民承包经营权的侵犯。而“权利不稳定,产权就会贬值,是不可交易的,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市场化就是一句空话。”相当一部分学者倾向于认为,从发展的角度看,应该给予农民对土地完全的处分权。一般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限制了内部成员对其应有“份额”的权利,不利于产权流动、重组和治理结构的健全,不利于土地的有效利用,甚至也不利于农民利益的保障。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认为,农村土地“准私有化”的提法很不准确。他承认《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些条文确实没有将该法的精神贯彻始终,因而有一定自相矛盾的地方,但这不是可以靠改变土地所有权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全部问题的关键在于现阶段农村土地对大多数农民来说,既是从事农业的生产资料,又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基本生存保障。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制定必须既考虑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如何提高它的使用效率,又要考虑土地作为农民的社会保障如何确保农民的生计。相对于土地的使用效率而言,确保土地对于农民生存的基本保障作用,是农民更为基本的权益,也是现阶段整个社会对于农村土地更为基本的要求。还有专家从实际情况出发,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作为一个体系,能够更好支撑《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些更为基础的法律——例如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性的《物权法》、界定农民与村集体关系的《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还没有产生,因此法律本身必定不能够尽善尽美。实际上,有关土地承包制度的立法工作可以追溯到1984年,据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法案室有关人员介绍,早在1984年,有关方面就组织起草了一个“土地承包条例”,结果是不了了之。原因据说是当时“条件不成熟”,而最根本的,是并不能完全确定当时中国土地制度的前途。尽管存在不同的看法,但值得肯定的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走向已经十分明确。现实的土地制度业已得到实践的验证,而已有的政策更有了极大的突破。用杜润生的话说,当务之急是要非常慎重地将法律付诸执行,“先把这一步走好”。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土地信息系统能系统地获取一个区域内所有与土地有关的重要特征数据,并作为法律、管理和经济的基础。也就是说,土地信息系统就是把土地资源各要素的特性、权属及其空间分布等数据信息,存储在计算机中,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实现土地信息的采集、修改、更新、删除、统计、评价、分析研究、预测和其他应用的技术系统。以下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关于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的数据质量问题的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数据对土地信息系统(LIS)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土地信息系统建设成败的关键。本文将对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有关数据质量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土地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误差、分辨率、坐标变换、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拓扑
土地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社会进行物质生产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自然基础。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何及时了解与掌握土地利用变化数量和空间特点,对于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趋多样化,土地部门的业务工作及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原有的靠手工操作,图纸管理的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高效率的需求。为强化土地管理,满足社会对土地资源信息更多、更细、更完善的服务要求,各土地管理部门纷纷加入信息化、数字化的改革大潮。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管理部门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化要求,管理中任何规定的确定和变更都需要完成大量的信息收集、分析、综合、决策和评估等工作,土地管理也只有强有力的信息技术(IT)的支持下,才能做到真正的科学决策和管理。
土地信息系统(LIS)是地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分支,是一种基于宗地[以宗地(地块)为单位]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一种利用计算机技术及其属性数据进行采集、处理、管理、查询、分析、应用和维护更新的空间信息系统,是土地管理的现代化工具,是土地规划和管理定量化、科学化的方法、手段。但是,在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给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发挥带来一定困难。这里仅对土地信息系统建设中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探讨。
数据是一种未经加工的原始资料,是客观对象的表示,它可以是数字、文字、符号、图像,数据是信息的具体表达形式。一个LIS系统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空间数据之间的关系以及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之间的关联。
人们往往以为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是可靠的,很少怀疑利用信息系统产生的分析结果在数据质量方面会有问题,但事实远非如此。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多种原因,计算机分析的结果甚至会比手工分析的误差更大。这里除软件、硬件的质量问题,计算方法上的问题,以及分类、编码、输入、操作的明显疏忽外,数据本身的质量是重要的原因。
众所周知,数据是LIS的“血液”,是组成系统的重要元素。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土地信息系统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数据质量的高低优劣,都直接影响到土地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决定了系统应用价值的大小;数据的可靠,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成败。系统如果不能提供正确、可靠的信息,这个系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数据质量的好坏是一个相对概念,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衡量其好坏主要有以下几个指标:误差、数据的准确度、数据的精度和不确定性[1]。数据质量是数据整体性能的综合体现。
统而言之,数据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据是否及时反映了现实世界;二是数据是否保持了一致性和完整性。
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量大,数据来源广,数据采集的任务重,在数据库建立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人为和系统的误差,甚至还有可能产生数据错误,最后采集的数据无法准确反映规划和管理的实际状况,建立在此数据库基础上的系统往往也就达不到管理自动化辅助决策的目的,而只不过是“看看而已”的一种“摆设”罢了。
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库和非空间数据库)是土地信息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投资比重最大的部分。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系统的功能和应用。不仅要根据技术规程衡量数据质量,还要从数据使用角度分析数据质量问题。数据质量通常是指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它主要用数据的误差来度量的。现就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的数据质量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源指建库中所需要的各种数据类型的来源。它是土地信息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份。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源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有:地图,地图是系统最主要的数据源,因为地图是地理数据的传统描述形式,是具有共同参考坐标系统的点、线、面的二维平面形式的表示,内容丰富,图上实体间的空间关系直观,而且实体的类别和属性可以用各种不同的符号加以识别和表示。土地信息系统其图形数据大部分都来自地图,土地信息系统的属性数据主要有地籍图、宗地图、土地详查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专题图、乃至地形图等各种图件的矢量化地图数据。二是遥感影像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源。通过遥感影像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得大面积的、综合的各种专题信息,航天遥感影像还可以取得周期性的资料,这些都为土地信息系统提供了丰富的信息。三是统计数据,包括土地的分类、面积、权属、分布及质量、等级状况、利用状况、非法占地等统计资料。四是实测数据,包括GPS点位数据、地籍测量数据等。五是数字数据,包括数字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数字数据主要有地籍号、档案卷宗号、地类号、图号、手簿号、宗地界址点点号及坐标控制点坐标,宗地面积,面积中误差、年代、日期等等。属性数据包括图形、图像以外的各种文字、数字信息。其中文字信息主要是与宗地档案,文件档案组成相关的各种检索和查询信息(如: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单位各称、土地座落,文件档案的标题、发文机关、公文字号等等),以及土地登记、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各办公流程中的各种键盘输入信息。六是各种立法文件和文字档案,主要有地籍档案、文件档案等具有法律效力或需要经常查阅的原始文件材料,它们是土地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土地的规划管理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数据源质量问题指数据的采集和录入中可能产生的误差,建库所需的各种类型的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
从土地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来看,它的主要因素有:各种测量数据,地图和遥感数据等的误差;调查和统计造成的属性数据误差,以及文档数据的错误等,数字化前的预处理、手扶踀自动化的分辨率和矢量化精度。
1、遥感数据
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计算机辅助制图是现代地理学的重要技术手段。遥感作为一种获取和更新空间数据的强有力手段,能及时地提供准确、综合和大范围进行动态监测的各种资源与环境的信息,因此遥感数据是土地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数据源。
所谓遥感(Remote Sensing)就是遥远感知的意思,也就是不直接接触目标物和现象,在距离地物几公里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的飞机、飞船、卫星上,使用光学或电子仪器接受地面物体或发射的电磁波信号,并从图像胶片或数据磁带形式记录下来,传送到地面,经过信息处理,判读分析和野外实地验证,最终服务于有关部门的规划决策 [2]。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运用遥感技术快速获取现状空间的信息。
尽管遥感技术有很多好处,但因其自身特性,获取的遥感数据可能存在一些误差。如:不同的高度引起的问题,由于传感器的结构及稳定性产生的问题,对信号进行数字化产生的误差。传感器在航线、航向上出现的误差,大气辐射产生的误差,地形和地貌等因素产生的误差等等。在遥感资料的获取时,有些误差是可以控制的,有些则不可控。因此必须对原始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利用地面控制对原始数据进行几何校正,图像增强和分类。对获取的遥感数据进行光谱校正,特征提取,自动识别分类、自动成图等处理[3]。
2、测量数据
各种原始的测量数据是土地信息系统的主要来源之一。包括宗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数量、面积、各级行政界线、地形图测量等。由于人和环境的因素,测量数据不可避免地受到人为误差(对中、读数、平分等误差)、仪器、环境的影响。来源于地面测量的数字数据中含有控制测量和碎部测量误差。其中控制点误差又受控制网的参考基准、网形和观测精度以及观测费用等因素的影响。碎部点误差除了继承了控制点的误差外,还受自身观测方法,观测精度和地界的人为判断,以及地物地貌的取舍等因素的影响。当然原始数据误差受观测仪器、观测者和外界环境三种因素影响。除此之外,还有测量数据的实时性以及数据老化,采集数据的密度不合理,或概括取舍不合理,选取测量规范标准不一致或精度等级不一致造成测量数据的不一致的影响。
地籍要素是构建土地信息系统极为关键的一步,其测量数据的精度高低决定了系统功能能否得到正确和充分发挥。
从地籍测量成果的有效性和土地管理的可能性来考虑,为了保证各权属单元之间的界线清晰,边界无争议,并且双方都能接受而不损害他人和国家的利益,地籍测量要达到一定精度。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数据采集方法作为保证。地籍要素的采集方法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模拟式外业测图方法,另一种是野外全数字化数据采集方法。传统方法的主要作法是在地籍控制测量的基础上,用解析法测量出权属界址点坐标,以控制点或以界址点为基础施测成地籍图,要形成入库数据信息,则要通过对原图数字化来实现。用传统数据采集方法形成地籍要素数字信息其误差影响因素较多,主要误差来源为:测站点误差m1,量距误差m2,在测图板上描绘方向线误差为m3,刺点误差m4,数字化仪采点误差m5等。按有关专著论述,一般情况下,m1≈±0.12mm,m2≈±0.2,m3≈±0.1mm,m4≈±0.14mm,这四项误差为野外采集误差。数字化m5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误差产生首先与图形要素有关,要素本身的复杂程度对数字化精度有显著影响,数字化仪本身的精度更应引起重视。正常情况下,用常规数字化仪进行数字化时,精度一般可达到±0.13mm。综合上述得,地籍要素采集精度m采 为:
m采 =±
=±
=±0.02mm
按1:500比例尺来考虑,实地误差将达到±10cm,由此可见,按传统方法施测,则拟入库的地籍要素信息很难达到规定的±5cm的精度标准[4]。
采用野外全数字化方法,界址点野外数据采集一般采用直接测定坐标法,即将全站仪或测距仪置于测站点上,对界址点上的移动棱镜进行水平角和距离测定,电子手薄记录计算。此种方法的主要误差来源为水平角测角误差mβ和测距误差mD,测角中误差角保守为±5″,测距误差主要来自移动棱镜偏离界址点位置误差,其偏离值按2cm考虑。测距平均边长取100m,按点位误差精度估算公式m2= 来计算,则m≈±2cm,即便考虑测站误差和其他偶然的联合影响,点位精度也肯定在规定范围内,所以地籍要素信息数据的野外全数字化有利于提高界址点精度,从而保证地籍数据的质量。
3、调查、统计、文档数据问题
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大量的调查统计数据,这些资料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为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带来了一定困难。
建立土地信息系统,必须首先进行土地基本信息的搜集,开展地籍调查工作,核实宗地权属,掌握土地利用状况,获得宗地位置、形状及其面积的准确数据,为建库奠定基础。
现就地籍调查工作加以探讨,众所周知,权属调查的工作之一是填写地籍调查表。由于权属调查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参与人员多且水平不同等原因,填写后的地籍调查表或多或少会出现下面一些问题。在填土地使用者名称时,单位本应填写全称,可出现了类似这样的情况:某林业局有3宗地,而在3份地籍调查表上出现了xx林业局、县林业局、林业局等名称。按这样的名称录入建立信息系统,将导致不能正确地自动的归户。在填写土地使用者性质时,本应该写“全民”或“集体”或“个体”或“个人”,而出现了“国营”或“国有”或“私营”这样的名词。在填写宗地四至时应说明权属界线所经地物名称及归属、位置、与誰接壤。但出现了东(南、西、北)至xx,而未填出接xx。且有的四至填写错误,如两宗地共用一堵墙时,则只能出现两宗都至墙中,或一宗至墙内另一宗至墙外,但填出了两宗都至墙外或墙内等情况。在填写界址标示处的界址线位置时也有类似错误,有的表填写字迹潦草,或使用简化字,让人难以辨认。有的内容还可以猜出,但户主的姓名、调查员、勘丈员的签名等内容实在难辩;有的表中该填的内容而未填,任意涂改。
共用宗的处理,一个地块被几个权属单位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这样的地块称为共用宗[5]。不少县(市)是这样处理的:有多少土地使用者就填多少份地籍调查表,表上的内容按各分宗填写。这样做的好处是所填的内容详细,调查表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较大地增大了填表的工作量,其二增大了复杂程度,在填写四至时,如遇一个土地使用者使用几个地块则不得不写清几个地块的四至;为填清界址指标,又得设置内部界址点,增加了宗地草图和地籍图的负荷量,填表时如不小心还会造成表与表之间的相互矛盾。为了和地调表统一,有的在形成宗地界址点成果表时,除了有宗地界址点成果表外,还有分宗的界址点成果表。如果内部界址点是在纸图上图解的,则将该宗地的宗地界址点和内部界址点和计算机展点后,会出现界址线混乱的情况。在土地信息系统建库时,这些内部点是不能当界址点录入进库的。如进库则在面积统计时,这种内部界址点所围成的区域的面积就被多统计了一次。
建立完备的信息系统,必须具备这样的条件:大比例的地形图或地籍图;野外测量的界址点数据;宗地的属性数据(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审批表等)。全省在进行大大规模的城镇地籍时,由于受当时的条件限制,自动化程度低,各作业单位作业水平的不同,或多或少出现一些问题。在建库时所发现的问题主要是界址点的坐标成果与地籍上的位置不吻合;相邻宗的同一界址点坐标不同;界址边长、宗地面积计算有误。某些县(市)为了进行土地登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进行初始地籍调查时,只作权属调查,不作规范的地籍测量。为了计算面积,用皮尺或钢尺丈量界址边长及相关尺寸,用几何图形法计算出宗地面积,而不测址点坐标和地籍图。这样做不利于信息化的管理。
4、图形数字化
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建库过程中的数字化过程。建库过程中的数据质量,包括数字化前的预处理,纸张变形、手扶跟踪数字化精度或扫描数字化的分辨率和矢量化精度。
(1)数字化前的预处理
用于数字化作业的地形图(工作底图)一般采用聚酯薄膜图,其变形一般小于0.2‰。采用纸质图纸时,图纸的尺寸随湿度和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温度不变的情况下,温度由0%增至25%,则纸的尺寸可能改变1.6%[6]。因为纸的膨胀率和收缩率不相同,即使温度回到原来的大小,图纸也不能恢复原来的尺寸。因此在数字化时要适当的比例因子,通过仿射变换进行几何纠正,以减小工作底图变形产生的位置误差,达到相应的精度。
对不同种类和比例的工作底图进行数字化时,应注意它的投影方式是否一致,比例是否匹配。对于不同投影方式应在数字化后及时变换为系统要求的投影方式。对于不同比例应将比例尺和精度记录到元数据中,以便估记由此可能产生的误差。
(2)跟踪数字化
手扶跟踪数字是一种自动化精度较低的数字化方式,其数字化精度也因操作员及其工作的疲劳程度而异,操作员的劳动强度较高。随着大幅面扫描仪的成本不断降低,扫描和矢量化技术不断完善,这种数字化方式可能成为自动扫描数字化的一种补充。
手扶数字化是从地形图输入空间数据的最广泛采用的输入方法。把地形图放置于数字化桌上,用手持设备,跟踪每一个地图特征、数字化设备精确量测鼠标的位置,产生数据形式的坐标数据。
影响跟踪数字化数据质量的因素很多;主要有:数字化底图中地理要素的宽度、密度和复杂程度对数字化结果的质量有着显著影响。数字化仪的分辨率和精度对数字化数据质量有着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地形图数字化规范》规定,数字化仪的分辨率不能小于每厘米394线(约1000dpi),精度不低于0.127mm(0.005英寸)。常见数字化仪在分辨率方面通常能满足要求,而在精度方面却有相当一部分不能达到要求。在选择数字化仪时要特别注意其精度指标,以满足LIS工程的需要。数字化操作员的技能与经验不同而引入的人为因素误差是不同的,由于操作员视力、操作习惯,熟练程度和疲劳程度的不同,最佳采样点位值判断,十字丝与目标点重合程度的判断会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影响数字化的质量。操作方式(如曲线采点方式和采点数目)也会影响数字化数据的质量。
假定各种误差影响符合误差传播规律,手扶跟踪数字化的综合精度应按下式求得:[7]
m数=±
其中:m数 表示手扶跟踪数字化的综合精度;m定 表示工作底图定向误差,m仪 表示数字化仪精度,m人 表示人为因素误差。
(3)、扫描数字化
扫描数字化用高精度扫描仪将图像等扫描并形成栅格数据文件进行处理,将之转化矢量图形数据。规范规定:图形定位控制点扫描误差不大于0.1mm,相对于工作底图,矢量化后的扫描点误差不大于0.15mm,线划误差不大于0.2mm。影响扫描数字化质量的因素除原图质量外,还包括:扫描精度、定向精度、矢量化精度损失等。
①扫描仪的分辨率和精度
扫描仪的分辨率和精度对扫描数字化质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扫描仪。目前,大幅面扫描仪大致有,滚筒式(drum),平板式(flatebed),直进式(direct feed)3种。这些扫描仪能够输出一种或多种形式栅格数据文件(二值、灰度和彩色)。
滚筒式扫描仪精度较高价格较贵,能以较高的分辨率扫描AO或更大的图纸。
平板式扫描仪与滚筒式一样精度高、价格贵、分辨率很高,但一般幅面不会超过A1幅面。由于平板式扫描仪幅面小,扫描后多需进行拼接,从而增加了工作难度,引入了更多的误差源。LIS工程一般不选用这种扫描仪。
直接式扫描仪精度较低,价格也较便宜。通常能够满足一般LIS工程的需要。
目前,需要的大幅面扫描仪品牌有:CONTEX、VIDER、ANATECH等。
在选择扫描仪时,应注意其是否采用硬件消蓝。光学分辨率代表了扫描仪的分辨率能力,而经销商往往只是给出插值分辨。同时,应注意扫描仪的歪斜失真,歪斜失真的大小与扫描仪的走纸方式有关。
②栅格数据矢量化的精度损失
在土地信息系统中,栅格数据与矢量数据各具特点与适用性,为了在一个系统中可以兼容这两种数据,以便有利于进一步分析处理,常常需要实现两种结构的转换。
栅格的矢量转换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将栅格数据分析的结果,通过矢量绘图装置输出,或者为了数据压缩的需要,将大量的面状栅格数据转换为由少量数据表示的多边形边界,但是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将自动扫描仪获取的栅格数据加入矢量形式的数据库。
在栅格数据矢量的过程中的细化、跟踪等均可能引入一些误差。复杂图形全自动化矢量化效果极差,会产生众多的交叉线,导致多边形跟踪错误。对此,应采用交互式矢量化方法。因此在选择矢量化软件时不应仅仅关心自动化程度(全自动矢量化软件价格往往很高)。还要特别注意是否具有以下功能:智能去斑,裁剪,扭曲较正,比例控制,水平校正,光栅编辑和交互式矢量化等。
③扫描数字化方法误差
扫描数字化的几何分辨率是扫描数字化方法误差中最重要的误差源,减小这种误差的唯一方法就是提高扫描仪的几何分辨率。但是,随着分辨率的提高,栅格数据量以平方级速度增长。这往往造成计算机存储资源耗尽,数据处理时间平方级延长。以300dpi(约每mm12个点)的分辨率扫描时,独立点间距离的相对精度为1.4/1000左右。全自动矢量化细化过程所产生的点位误差为1~2个像素点,而交互跟踪矢量化最大点位误差可以控制在一个像素点。按300dpi计,每个像素点相当于图上0.01mm。扫描数字化综合精度可按下式计算:
M扫=±
其中:M扫 表示扫描数字化的综合精度;M定 表示底图定向误差;M仪 表示扫描仪精度;M矢 表示矢量化误差。这里,M定取±0.12mm,按300dpi计算M仪取±0.09mm,M矢取±0.1mm。则M扫=±0.180[8]。
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建立后,其中已经包含了数据源和数据库建库所引入的误差。数据库中的多源数据,经过系统的各种分析处理后,在形成新的数据和最后产品的过程中还会产生新的数据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几何改正,坐标变换和比例变换,几何数据的编辑、属性数据的编辑、空间分析,数据格式的转换等。
1、空间分析
空间分析是对分析空间数据的技术的通称。从客观上区分,可归纳为:空间的图形数据的拓扑运算;非空间属性数据的运算;空间和非空间属性的联合运算等[9]。空间分析赖以进行的基础是空间数据库,土地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分析,是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系统的实际运用的重点途径。
空间分析中的叠加分析是土地信息系统中十分常用的一种分析方法,是用户经常用以提取数据的手段之一。通过同一地区不同内容的多幅地图的叠加组合,产生新的图形和属性信息。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产生拓扑匹配、位置和属性方面的数据质量问题。由于叠加时多边形的边界可能不完全重合,从而产生若干无意义多边形。对这些无意义多边形进行处理的结果往往会改变界线的位置,叠加后形成的新的多边形的属性值也可能存在由于属性组合带来的误差。
2、坐标变换
土地信息系统数据来源较多,各种数据输入信息系统应便于系统对数据进行图形显示,叠加查询,统计分析处理。LIS要实现这些功能,一个首要和基本的前提就是各种不同来源的数据在系统内必须在一致的地形图坐标系下。但是,在实际的数据采集过程中,大量的数据坐标并不一定属于系统用户所要求的坐标系,原始数据为一种坐标系,系统要求的数据为另一种地图坐标系,有的数据坐标根本没有地理意义,对此情况,必须提供从一种地图坐标系到另一中坐标系的坐标变换。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有可能产生新的误差。在不同比例尺下对坐标数据的重新设立产生误差,进行投影变换和/或基准面变换时产生的误差。生产实践中为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系统的数据精度和可靠性,通常用仿射变换和相似变换等模型来进行数据处理,以减小或消除误差。
坐标变换的实质是建立两个平面点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现有一般GIS(LIS是GIS的专题)软件大都提供了以下两种模型实现坐标变换。
一是仿射变换:仿射变换也称六参数变换,其变换公式为:[10]
x´=Ax+By+C(Ⅰ)
y´=Dx+Ey+F(Ⅱ)
其中,x´、y´为地图输出坐标系中的坐标点对;x、y为输入坐标中的坐标点时;A,B,C,D,E,F为方程参数。参数在坐标系空间上的几何意义为:A和A分别确定点(x,y)在输出坐标中x方面和y方向上的缩放尺度。B和D确定旋转角度,C和F分别确定在x方向和y方向上的水平移尺寸。
二是相似变换:当式(Ⅰ)、(Ⅱ)中的参数满足条件A=E=Scos@,B=-D=Ssin@时,则得到四参数的相似变换公式:
x´=Ax+By+B (Ⅲ)
y´=-Bx+Ay+D (Ⅳ)
式中,x´、y´为输出地图坐标系中的坐标点对;x、y为输入地图坐标中的坐标点对;A、B、C、D为方程参数,相似变换实质上也是坐标系间的平移,旋转和缩放尺度的变换,式中C和D分别为坐标在x轴和y轴上的平移大小, 为缩放比例,@=arctg(B/A)为旋转角度。
为了求出以上公式中的参数,建立两种坐标之间的仿射(或相似)转换关系,至少需要三个(或两个)已知的控制点坐标。而实际上,应选择多于三个(或两个)控制点,方能按照最小二乘法原理进行平差,得出系数值,代入上述方程即建立输入和输出坐标系之间的仿射(或相似)变换数学模型。
可以看出,仿射变换和相似变换都为线性函数变换模型,可实现对原图形的平移、旋转和缩放,相比较而言,相似变换不能进行x轴、y轴不均匀缩放的变换,而仿射变换能保证更高的数据精度。
3、数据变换
(1)CAD向GIS的转换
目前我国土地管理中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是土地信息系统的构建与图形数据采集较少作用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地籍测绘大大超前于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中小城市这种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为满足土地确权发证,土地定级估价等需要,1995年前测绘的地籍图等图件因受技术条件的限制绝大部分是采用传统白纸测图方法完成的。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在测绘工作中的普及应用,1995年之后数字地图逐渐取代传统测绘。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绝大多数测绘图软件是在AUTOCAD上进行二次开发完成的。有些甚至是采用低版本的CAD,有些测绘图软件虽然测的是数字图,但只有非编码的图形文件,不保留信息,或者图形编辑以后,返不成信息。这种数字图说到底仅仅是从传统的白纸图过渡到计算机驱动绘制的白纸图。本质上与传统测绘没有什么区别。有些虽然采用了较高版本的CAD基础软件二次开发成数字测图软件并采用了数字编码技术,但由于较少考虑CAD与GIS的数据共享问题(土地信息系统属于专题GIS)。在着手考虑构建土地信息系统时,遇到的突出问题则是如何充分,有效利用已有数字信息资料,并确保数据转换质量。
对于传统模拟图或难以返成信息的所谓数字图只能采用原图数字化,形成数字信息后方可加以利用,但其精度丢失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采用了编码技术,也能返成信息的数字图,其数字信息可以通过数据转换来实现数据共享,但由于 CAD与GIS图形数据之间其数据格式,数据内容甚至数据概念都有很大差异,数据转换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1]①数据格式转换。不同的软件有不同的数据格式,有些可以通过通用数据格式如DXF实现转换,但转换过程中的数据丢失也的确令人烦恼。②数据元素转换。CAD与GIS两者之间的图形元素不是一一对应关系,CAD图形中的图形元素种类要比GIS图形文件中的图形元素种类多,GIS中只有点、线、面三类基本图形元素,而CAD中包括有点、线、面、注记、矩形等多种图形元素,在具体转换中,CAD的图形元素哪些转换成GIS的点,哪些元素转换面面,什么元素需要转换成GIS的属性数据,什么元素则不需要转换到GIS中去等。CAD与GIS图形元素之间的对应关系,都需要认真细致地加以技术处理,使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在输入系统后正确地连接起来。③拓扑关系的形成。因为CAD的图形元素之间没有拓扑关系,实现CAD向GIS数据转换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将转换后的图形数据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经过编辑,在GIS环境下建立几何元素的拓扑关系。
在实际转换中,还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技术问题,会影响数据转换质量,有待进一步解决。
(2)矢量数据结构向栅格数据结构的转换
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中,许多数据如行政边界,交通干线,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类型等都是用矢量数字化的方法输入计算机或以矢量的方式存在计算机中,表现为点、线、多边形数据。然而,矢量数据直接用于多种数据的复合分析等处理将比较复杂,特别是不同数据要在位置上一一配准,寻找交点并进行分析。相比之下利用栅格数据模式进行处理则容易得多。加之土地覆盖的叠置复合分析更需要把其从矢量数据的形式转变为栅格数据的形式。
矢量数据的基本坐标是直角坐标(x,y),其坐标原点一般取图的左下角。网格数据的基本坐标是行和列(i,j),其坐标原点一般取图的左上角。两种数据变换时,令直角坐标x和y分别与行与列平行。由于矢量数据的基本要素是点、线、面,因而只要实现点、线、面的转换,各种线划图形的变换问题基本上都可以解决[12]。
矢量数据变成栅格数据的原理与方法并不困难,但由于矢量数据的记录方式各不相同,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如多边形之间公共边原来只有一条交界线,转变成网格后成为有一定宽度的界线,产生了一定的近似性。特别是几条线交叉处,一个网格元素中包括了相邻的几种类别,转换时只能用其中的一种类别作为交叉点所在的元素的类别,这种误差应在允许的范围以内。而减小网格尺寸,虽提高了精度,但大大提高了数据的冗余量。
栅格数据结构需要大量的计算机内存来存贮和处理数据,才能达到与矢量数据结构相同的空间分辨率,而矢量结构在某些特定形式的处理中,如象多边形叠置,空间均值处理等尚有大量的技术问题来解决。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转换方法,转换的结果都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原始信息的损失。
4、空间数据的编辑
通过矢量数字化或扫描数字化所获取的原始空间数据,都不能避免地存在错误或误差。属性数据在建库时,也难免会存在错误。诸如:空间数据的不完整或重复,空间点、线、面数据的丢失或重复,区域中心点的遗漏,栅格数据矢量化时引起的断线等,空间数据位置的不准确、线段过长或过短,线段的断裂、相邻多边形结点的不重合及空间数据的变形等。因此,必须对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一定的编辑。
土地信息系统数据编辑是消耗时间的交互处理工作,对空间数据不完整或位置的误差,主要是利用LIS图形编辑功能,如删除(目标、属性、坐标),修改(平移、拷贝、连接、分裂、合并、装饰)、插入等进行处理。对空间数据比例尺的不准确和变形,可以通过比例尺变换和纠正来处理。
在数据的编辑过程中,由可能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如:线段的相关与延伸出现的问题,图形的平移与旋转出现的问题,删除“细部多边形”时产生的误差,数值计算与变化的误差;文件的合并以及形成新文件的问题;属性数据的重新定义和更新的问题。有的问题时可能避免的,有的问题则无法避免。因此,必须进行检核。通过耐心细致的检查,主要误差都能从数据中寻找出来,并有效消除误差。一般采用叠合比较法,目视检查法和逻辑法。
叠合比较法是空间数字化正确与否的最佳检核方法,按与原图相同的比例尺把数字化的内容绘在透明材料上,此后与原图叠合在一起,在透光桌上仔细的观察和比较。一般。对于空间数据的比例尺不准确和空间数据的变形马上就可以观察出来,对于空间数据的位置不完整和不准确则须把遗漏、位置错误的地方明显地标注出来。目视检查指在屏幕上用目视检查的方法,检查一些明显的数字化误差与错误,包括线段过长或过短,多边形的重叠和裂口、线段的断裂等。
5、由计算机引起的问题
在计算机中,数据是由一定字长的编辑数码表示的,由计算机字长可能引起一种误差。这种误差出现在各种数值运算和模型分析中,由这种误差引起的问题很多[13],例如LIS空间数据库中整数编码对面积和周长计算的影响,比例尺变换和旋转变换对拓扑关系的影响等。削弱误差影响的主要方法有:改变数据在计算机中的表示方式,采用合适的算法等。
除了数据处理精度外,数据存储精度也与计算机字长有关。16位的计算机在存储低分辨率的栅格图像时不会出现问题,但存储高精度的控制点坐标或点位精度要求高的地理数据时,则不能胜任。
土地信息数据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数据的完备程度,时间的有效性,拓扑关系的正确等。
1、数据的完备程度
数据的完备程度指地理数据在范围、内容、及结构方面满足所有要求的完整程度。包括数据范围、空间实体类型、空间关系分类、属性特征分类等方面的完整性。
一般来说,空间范围越大,数据的完整性就越差。在土地信息系统的建库过程中,数据不完整最简单的例子是缺少数据。如计算机从GPS接收机传输位置数据时,由于软件受干扰或其它因素的缘故,只记录下经度而丢失纬度,以至造成数据不完整。另外由于GPS接收机无法收到四颗或更多的卫星信号而无法计算高程数据也会造成数据的不完整。又如某个应用项目需要1:5000的基础底图,但现在的地图数据只覆盖项目区的一部分,底图数据便不完整。
在土地信息系统底建库中,涉及大量的地籍档案。地籍档案来源于土管机关的地籍部门,数量大、形式多、浩繁、零乱,随着时间地推移,以及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地影响,有可能遭到损坏。如档案老化,书写材料低劣、地籍档案变到污染,变色、虫蛀等现象,进而影响到整个系统的质量。
2、数据的现势性
数据的现势指数据反映客观现象目前状况的程度。数据的现势差,反映的客观现象就可能不准确。不同现象的变化频率是不同的。如地形的变化一般来说比人类建设要缓慢,地形可能会由于山崩、雪崩、泥石流、人工挖掘及填海等原因而在局部区域改变。但由于地图制作周期较长,局部的变化往往不能及时地反映在地形图上,对那些变化较快的地区,地形图就失去了现势性。城市地区土地覆盖变化较快,这类地区土地覆盖图的现势性就比发展较慢的农村地区会差些。地形图上记录着所用航空像片获得的年代。若又用其他数据进行过修改(一般是较新的航空像片),也应记录于上。
在土地信息系统建库中,要求地籍信息和地籍图必须具有现势性。地籍信息变更比较频繁,如土地利用类型,权属或宗地的重划,合并等。由于受自然因素和人为作用的影响,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和使用情况都处在经常变化之中。基于这一特点,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很难保证现势性,这也是影响数据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3、拓扑关系
在LIS中,为了真实地反映地理实体,不仅要包括实体的位置、形状、大小和属性,还包括必须反映实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就是指它们之间的邻接关系,关联关系和包含关系,拓扑关系。拓扑关系的核心是建立点、线、面的关联关系。通常有以下几种空间关系:点-点关系、点-线关系、点-面关系、线-线关系、线-面关系、面-面关系。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对数据处理和空间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4]。
利用拓扑关系,可以确定一种空间实体相对于另一种空间实体的位置关系。利用拓扑关系,可以确定某县有多少耕地,分析土地利用类型及对土地适宜性做出评价等。
在拓扑关系的建立中,拓扑过程中伴随有数据所表达的空间特征的位置坐标的变化,拓扑关系的不正确等情况,导致空间分析的结果错误,给土地管理决策带来一定的影响。
数据是LIS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LIS项目中投资比重最大的一个部分。数据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LIS的系统功能和应用质量问题的三个方面(数据源的质量问题、数据处理质量问题、数据应用质量问题)着手,对LIS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归纳总结和初步的探讨。众所周知,LIS的数据质量是影响LIS的一个瓶颈环节,LIS数据量大、数据种类多、数据结构复杂。因此,在LIS的建设过程中,如何在数据采集与建库中实施质量控制,保证数据质量对土地信息系统建设来说显得尤为关键。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一次再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是对所学知识的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我对所学的知识有了更深层次领悟和掌握,对自己所学的土地管理专业有了一个整体认识。毕业论文不仅是对所学知识的总结,也是运用所学知识探求新知的方法、手段。既是一次再学习的过程,也是一次深入学习的机会。同时,毕业论文写作,为今后的学习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我真正懂得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在撰写毕业论文中,我运用所掌握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能,研究探讨了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数据质量的有关问题。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我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学习了更多的知识。不仅如此,我对土地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不仅强化了我的学习素质、研究素质和创业素质,而且培养了我的创新意识,激发了我探求新知的欲望。认真写作毕业论文,不仅能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而且还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各项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玉文龙老师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为论文的写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性的意见和建议;在他的指导下,这篇论文得以顺利完成。在资料的搜集过程中,图书馆工作人员为我们提供了很大帮助,本组同学也给予了很多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1] 钱乐祥,余明全.土地信息系统的几个基本问题.测绘通报,1999(10).
[2] 张 超等.地理信息系统.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
[3] 阎 正等.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化指南.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4] 范爱民,景海涛.地图数字化质量问题.测绘通报,2000(4).
[5] 严星,林增杰.地籍管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6]-[7]郝向阳等. 地图扫描数字化点位精度分析.测绘学报,1995,25(1).
[8] 毛 锋等.地理信息系统建库技术及应用.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
[9] 汤国安,赵牡丹.地理信息系统.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10] 徐建刚.城市规划信息技术开发及应用.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11] 司少先.地籍信息系统源数据质量问题探讨.测绘通报,1999(4).
[12] 边馥苓主编.GIS原理与方法.北京:测绘出版社,1996.
[13] 郭达志.地理信息系统基础与应用.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97.
[14] 朱 光等.地理信息系统基本原理及应用. 北京:测绘出版社,1997.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现状及问题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土地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科学合理的调整土地管理而制定管理制度,是一个国家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的准则与规范。土地管理是政府机构通过行政手段、法律等方式对单位、社会团体的土地资源进行管理的一个过程。
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要有占地补偿制度、土地登记制度、保护耕地制度、用途管理制度等。现阶段,我国土地方面的主要法律有《土地管理法》,是规范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础性法律,为国内建立土地管理制度起到很大的支撑作用。但目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和城市两个方面。
2.1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方面
2.1.1土地管理制度中的执法问题执法问题是目前国内土地管制度中十分关键性的问题,目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政府为了发展市场经济,提升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行政方面的执法力度不够严格,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行使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以至于造成执法混乱的局面[1]。
2.1.2制度立法方面的问题突出近年来,在国内的土地管理制度方面,各个地方的政府有权对土地实行征收管理,进而制定相对应的征地补偿机制。但在真正的土地管理工作中,各个地方政府即是土地政策的制定者,同时又是政策的协调者与执行者[2]。尽管很多地方政府的土地所有权归村小组所有,但在实际的土地工作中,村小组已经没有对土地管理的权限,最终难以保障土地被征收者的经济利益。
2.2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方面
2.2.1缺乏相应的地价机制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土地市场逐渐被政府垄断,并且国内的地价制度没有得到足够的完善,缺乏动态的土地调整机制,很难准确的调整基准地价,造成土地制度管理难以适应经济市场的价格波动,导致相关的土地征收部门征收的地价比市场价格要低的多。
2.2.2缺乏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土地管理法》只明确指出,土地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占有,土地资源的使用权由国务院代为行使,地方政府没有权利进行干涉。但是,在实际的土地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并从中获取相应的利润,掌握着真正的土地权使用职能。
2.2.3土地征地制度不合理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土地归国家所有,直接由国家实施管理,政府想要征用土地时,国家会给被征收地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在“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情况之下,部分地方政府滥用自己的职权,在征地时,完全没有考虑到经济市场的发展情况,并且地方征收的土地补偿非常低,这就造成在各个地方征收土地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钉子户”的情况,导致土地征地制度出现不合理。
3.1完善土地的管理制度
我国要想加强土地管理措施,就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合理土地管理制度,政府部门要以土地市场为核心,增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并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法。我国的土地转让是通过土地协议来开展实施,各个地方的土地交易中心将交易中心的流程简化,这样开发商能够依靠土地合同直接向政府部门领取相应的审批手续,方便了交易商与政府部门的土地管理工作,同时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构建良好的土地管理制度。
3.2优化我国的土地规划体系
政府部门在构建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时,必须先优化土地规划体系,加大对土地执法监督的力度,要学会科学、有效的规划土地,并加强土地规划制度的约束性,在满足社会对土地需求的同时,结合经济市场的发展规律,严格的执行监管机制。同时,要考虑到群众的经济利益,土地管理制度同时要结合国内经济发展的状况,规划合理、科学的土地使用方法[3]。此外,国家要加大对土地规划体系的执法力度,增强执法者的监督工作,使土地执法能够高效的实施,进一步建健全、完善土地规划系统。
3.3完善土地权利体系
相应的部门在进行土地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健全土地权利体系,进而约束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国家要保证群众的土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必须要保障国家的土地财产权益。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土地管理体制中,对农村土地产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一些实际的土地管理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都一直征占农民的土地,导致很多土地滥用、浪费的现象出现,对农民的经济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国家要不断健全土地权利体系,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3.4改革土地财政税收
我国应该对相应的税收管理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监督政府部门在保护人们的土地资源的同时,也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进而保障人们的经济利益,建立全新的土地财政制度,保障土地财政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避免出现闲置的土地。
总而言之,土地作为人们生存的基本保障,是人类宝贵的资产,土地资源必须要有权威的法律进行保护,因此,我国必须要不断改进并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保障土地所有制的权益,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但要想构建完善的土地监管体制,必须发挥其中心价值,需要结合目前经济市场的发展情况,有效实现土地管理制度的功能性。相关的政府部门要以灵活的政策来建立土地管理体系,为我国构建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农村土地权属管理是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化解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权属管理中还存在着土地权属争议复杂、处理难度大,立法模糊、适用法律不统一,以及基层土地权属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土地立法,明确土地确权原则,加强依法行政,加大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力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土地管理中农村土地权属确定新方法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该文针对土地管理中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问题难点,提出将3S技术用于土地确权工作中,该文详细探讨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中的技术思路,论文首先探讨了集体土地确权的工作流程,进而从RS技术引用、GPS界址点测量和GIS数据管理三个方面探讨了3S技术的应用思路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相信对从事相关工作的同行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农村 集体土地 确权 GIS GPS RS
根据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60 号) 要求,必须切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 2012 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3S 技术发展迅速,已经被广泛应用,3S技术是空间技术、传感器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和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相结合,多学科高度集成的对空间信息进行采集、处理、管理、分析、表达、传播和应用的现代信息技术。湖北某市响应国土资源部号召,由市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经过科学研究、全面考虑,决定采用 3S 先进技术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确权相关标准,更经济、更高效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可以划分为四个主要板块:
(1)工作底图制作:工作底图、宗地图的制作利用RS 技术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2)外业调查与测绘:外业界址点测量采用 GPS -RTK 技术进行数据采集;(3)数据整理与建库:调查数据则采用 GIS 技术进行入库、管理等;(4)检查验收。
RS技术利用某些仪器设备,在不与被研究对象直接接触的情况下,收集数据,通过处理分析,最后提取和应用有关对象信息,是一种高效的信息采集手段,具有极高的空间时间分辨率。该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项目采用 2011 年 11 月拍摄的高分辨率影像图,通过正射纠正,其原理是将影像化为很多微小的区域,根据相关的参数建立数据模型,然后利用数字元高程模型对原始影像进行纠正,使其转换为正射影像。
由于土地确权外业指界工作量大,不可能每块宗进行实地指界,利用高分辨率的遥感正射影像图制作成为土地确权工作底图,套合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可在室内进行界线确认工作,无需所有宗地进行实地指界,界线位置判读困难的地方,再到实地进行指界。这样大大提高了外业指界的工作效率,减少野外工作时间,而且遥感正射影像图精度较高,甚至一条田埂都能清晰可辨,精度完全可以达到规范要求。宗地图制作以遥感正射影像图为基础,相对于原来以地籍图为基础的宗地图更加直观,易于辨认,宗地位置、四至范围更加一目了然。
利用一台 GPS 接收机 + 手簿作为流动站,采用该市CORS 系统,以 GPS( VRS) 模式在其信号覆盖范围内,进行 GPS 差分坐标测量,即 GPS 流动站向运行 GPS - Net-work 的控制中心发送它的概略位置,具体的方式是通过GSM 网发送标准的 NMEA 位置信息,控制中心接收此信息并进行误差计算后重新向流动站发送改正过的RTCM信息,达到实时定位。采用 GPS-RTK 测量时,先进行仪器连接,设置 IP 地址、端口、接入口( RTCM31) 、转换参数等,然后进拨号链接,接入CORS 站。测量前,对原有控制点进行检测,各项限差满足规范要求后再进行界址点测量。
外业调查数据录入采用南方 CASS 土地确权版,将每宗地权利人名称、宗地编号、界指线、界指点等输入软件,生成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等用于登记发证,再将 CAD 格式文件转换成 ARCGIS 格式文件进行数据建库。利用地籍管理系统,可按照土地登记发证程序进行土地申请、审批,输出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最后打印土地所有权证书。同时,数据库还具有浏览、编辑、查询、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相对于以前纸质文件进行登记发证,节省了许多麻烦的手续,提高发证效率,也为以后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工具。
5.1 RS 技术问题
(1)数据采集过程中的误差:遥感数据的采集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误差:如大气条件的不均匀性、变化性与仪器的不稳定性等。其中有些误差是可以消除或削弱的,如光谱校正与几何校正等,但残存误差是存在的。(2)数据处理的误差:几何校正时,采用的地面控制点存在误差会影响到几何校正。影像增强或特征提取、数模转换过程中会产生新的误差。(3)数据转换和传输过程中的误差:不论是从矢量到栅格还是从栅格到矢量的转换,在投影变换的过程、数据的网络传输过程中都会产生新的误差。
5.2 GPS 测量误差
GPS 测量是通过地面接收卫星传送的信息来确定地面点坐标。测量结果的误差主要来源于 GPS 卫星、卫星信号的传播过程、GPS 接收机等地面接收设备和其他人为因素等。按误差性质分为偶然误差和系统误差。偶然误差主要包括;人为对中误差、天线高量取误差等;系统误差主要包括卫星的星历误差、卫星钟误差、接收机钟误差、电离层、对流层延迟以及多路径效应的误差等。其中,系统误差无论从大小还是对定位结果的危害性来讲都比偶然误差大得多,因此系统误差是 GPS 测量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空间数据误差的来源。
5.3 GIS 数据质量
GIS 数据质量包含如下几个方面:(1)位置精度:如数学基础、平面精度等,描述几何数据质量;(2)属性精度:如要素分类的正确性、属性编码的正确性等,用反映属性数据的质量;(3)逻辑一致性:如结点匹配精度、拓扑关系的正确性等。GIS 数据库所需的各种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地图、文本资料、遥感图像、实测数据、已有系统数据等。针对各种误差,GIS 数据处理时要进行各种数据检查,建立拓扑关系进行处理,保证 GIS 数据质量。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国家土地管理的大事,工作量非常大,采用高清遥感影像对地籍调查、外业确界工作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GPS 测量的应用提高测量精度、缩短作业时间; GIS 数据管理为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很好的平台,实现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化。3S 技术时代的到来,是传统作业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相结合的产物,21 世纪是数字化的年代,3S 技术将是未来土地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关文章: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Widdowson把认知体系(schemas,或schema)描述为“cognitive constructs which allow for the organization of information in long-term memory(1983)即能对长期记忆中的信息进行组织的认知体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母语和第二语言阅读的文化差异与认知体系相关论文。仅供大家参考!
母语和第二语言阅读的文化差异与认知体系全文如下:
〔摘要〕母语阅读与第二语言或外语的阅读之间尽管有许多共同的基本要素,但阅读过程却差异很大。令人感兴趣的问题为是否存在着两个平行发挥作用的认知过程,或着是否存在着对两种语言的处理都适应的策略。本文将着力探讨母语与第二语言的阅读的异同之处,尤其是在文化方面的差异,如语言文化内容或背景知识认知体系,形式上的(或字面的)认知体系、语言学(或语言)认知体系等。
〔关键词〕文化差异;认知体系;处理策略
阅读能力是第二语言学习中公认的最稳定、最持久的模式。换言之,学习者虽然可以运用刚学得的技能,但更多地是运用现有的能力水平去理解文本。无论是在母语还是第二语言的语境中,阅读都包含读者、文本和读者与文本间的互动等内容,尽管母语的阅读与第二语言或外国语阅读之间存在着许多共同的重要基本因素,但是其阅读过程差异很大。引人感兴趣的问题是有没有两个并行发挥作用的认识过程,或着有没有同时适应两种语言的处理策略。尽管人们有这些兴趣点,但是由于第二语言阅读的研究与母语的阅读相关意义不大,前者甚至被一些人简单地视为后者的自然派生,对第二语言阅读的研究经常被排除在外。
例如,第二语言的阅读时常被视为用母语进行同样任务的一个较慢的版本而已。这种理解意味着第二语言任务无非是以一种行为模式取代另一种行为模式。我们不仅要明确母语与第二语言的阅读过程有许多相同之处这一事实,更重要的是要知道还有许多不同因素在起作用,大量复杂的变量使对这两种语言的处理差异很大。因为大量的复杂变量使母语的阅读过程基本上难以观察,所以教师们在课堂上需要努力了解学生的阅读行为并能够帮助他们理解那些行为。
既然这些因素会影响第二语言语境中的阅读,教师就应尽可能多地了解其读者的文化、语言和教育背景等。本文将探讨母语阅读与第二语言阅读的异同,尤其是在文化因素方面:内容(即背景知识)认知体系(schema),形式(即文章的)认知体系、语言学(或语言)认知体系等。尽管这一领域的研究需要包含大量文学知识,而此处又不可能完全谈到,但本人仍希望本文的讨论能为读者提供了解这一领域的一个视角。
认知体系的类型让我们首先来明确一下认知体系的概含。Widdowson把认知体系(schemas,或schema)描述为“cognitive constructs which allow for the organization of information in long-term memory(1983)即能对长期记忆中的信息进行组织的认知体系。库克认为“大脑在文本中的关键词短语或语境的刺激下会激活一种知识的认知体系”。Widdowson和Cook都对schema的认知特点加以强调,认为认知是使我们把正在吸收的信息与已知信息联系起来。其中已知信息含有对整个世界的理解,从日常知识到很专业的知识,以及语言结构知识和文本形式等语言知识。除了使我们能够更节省地组织信息和知识以外,认知体系还能使我们能够预测口语和书面语是否会持续下去。文本的第一部分可激活一个认知体系,即唤醒一个尚未被下面的内容确认或否认的认知体系,对认知体系理论的研究大大地促进了对阅读理解机制的了解和利用。
研究者们已经证实了若干类型的认知体系。其中内容认知体系是读者对文化背景或对世界的了解,它为读者提供了文化比较的基础。形式认知体系,通常被称为文本认知体系,是指书面文本的组织形式和修辞结构,包括各种不同文体类型和体裁的知识,不同文本的组织形式、语言结构、词汇、语法、及正式或非正式文体等。形式认知体系涉及的是语篇层次,而语言学或语言认知体系则包含单词识别所需要的解码特征及其在句子中的组织形式。第一语言读者能通过反复的例句,把本不是他们自身语言结构的词纳入某种语言模式或猜出其含义。第二语言认知体系的形成基本上遵循同样的模式。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认知体系在理解母语文本及第二语言文本中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比如,我们可以推定,读者无论以母语还是第二语言阅读,只要熟悉文本的内容、形式和语言等认知体系,就能对文本有较多的理解;
但是,如果一个第二语言读者不具备这种知识,那他就可能因认知的障碍而理解甚少。对此我们将在后面进一步说明。内容认知体系,或者说背景知识方面文化取向也是影响第二语言或外语阅读的重要因素。Johnson(1982)等都曾对此进行过阐述。但许多研究这种认知体系的作用或背景知识的方法都只不过是Carrell1987年试验的变化而已。接受这次实验的有28名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和24名来自拉美的信奉天主教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英语都处于中上等水平,并参加了中西部某所大学组织的英语强化训练。实验要求每人读两篇文章,一篇关于伊斯兰教,一篇关于天主教。每篇文章的修辞格式或者组织严谨,或者不为人熟悉。读完文章后,每人要做一项选择题,并默写出文章内容。
对他们的回忆方法及理解成绩的分析表明,认知体系明显影响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生的理解和记忆。他们对所阅读的文本越熟悉,文章与其民族的文化特征越相似,阅读内容就越容易得到理解和记忆。进一步研究表明,读者的内容认知体系要比他们的形式认知体系对理解和记忆的影响大得多。如前所述,在Carrel的研究中,当接受试验者对文本的内容和语言形式都很熟悉时,记忆的就最多。但若只熟悉两者之一,因内容不熟悉而造成的难度会更大一些。
Steffensen和Joag-Dev在1984年也做了类似的研究实验。他们选用两篇用英语写成的描写婚礼的文章,一篇描写美国人的婚礼,另一篇描写印度(次大陆)的婚礼。然后让一些把英语当作第二语言的印度学生和把英语作为母语的美国学生阅读并记忆描写的内容。研究发现,对关于本民族文化的那篇文章的理解比另一篇要精确得多。尽管有学生声称语言本身容易理解,但不熟悉异域文化的都是记忆起来比较困难的重要原因。
Johnson(1981)则以英语水平中等的46名伊朗大学生为实验对象,研究了文章的文化渊源对其阅读理解的影响。每个学生读两篇文章,分别源于伊朗和美国民间传说的英语小故事。一半学生阅读未经改编过的,另一半学生阅读改编过的。测试的方式是选择题,目的是检验其理解程度。同时还让另外19名美国学生阅读并记忆文章内容,以作比较。结果显示,故事的文化来源要比文本的句法或语义的复杂性对理解的影响远远大得多。在另一项研究中,Johnson(1982)对学生回忆一篇有关万圣节的文章的情况进行了比较。72名拥有大学水平的学生阅读了关于万圣节主题的一段文章。从受试者近期对习俗的经验来看,其中既有不为他们熟悉的也有熟悉的。
一些受试者琢磨了文本中的一些不熟悉的词。对礼仪的回忆结果显示,此前的文化经验使读者对理解关于万圣节这种熟悉的信息有所准备。然而直接面对不熟悉的词汇却似乎并没有对他们的阅读理解产生多大影响。Kang(1992)也进行了一次有趣的研究,检查了第二语言读者通过特定的文化背景知识从第二语言文本中过滤信息的能力。韩国学过高级英语的大学毕业生阅读了故事并回答了相关问题。一份评价其理解和推理能力的口头礼仪试验表明,其文化特定认知体系和推理方法会对文本理解产生影响。尽管对于文化如何构成背景知识从而影响阅读等问题的变量和因素尚未完全明了,但是关于背景知识的重要性和内容认知体系对阅读理解的整体作用的共识却已经形成。
许多研究已经探讨了与阅读理解相关的文本认知体系的作用,其中大多采用了相似的方法:先让参与试验者阅读文本,然后让他们主要以书写的方式回忆所得信息。其中包括识别文本固有的结构(如说明文中的比较和对比,问题与答案,普通版本与书内插入空白页的故事等)、研究者对所回忆的信息中如介词的数量和故事各部分的时间顺序等特殊变量进行研究分析。研究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同类型的文本结构会对理解和回忆产生影响。一些研究也显示,在对所提供的文本结构的回忆质量方面,不同的语言群体也可能会存在差(Carrell,1984)。比如Carrel的研究表明,阿拉伯人对含有比较结构的说明文的记忆最好,对描述性和问题答案型的文章的记忆稍差些,最差的是对前因后果型的文章的记忆;亚洲人对问题答案型和前因后果型的文本记忆最好,最差的是比较结构或描述性文本。然而只有经过对语言背景与文本结构的相互作用进行进一步研究以后,这些结果才会有参考价值。即使不考虑上述研究结果,了解文本的组织结构在不同的文化中的显著差异对促进文化交流也具有重大意义。
Stone(1985)曾做过研究,旨在探讨在进行英语文本阅读时,与西班牙语不同的英语模式是否会对那些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的人的理解力产生显著的影响。为此一些具有英语普通五级水平的读者被随意地分别安排到最初说西班牙语和英语的小组里。他为此设计了九个故事,分为三种不同的模式:相似、中等相似和不同。测试方式包括复述文本内容和做阅读理解题。结果表明,在复述测试中,对那些与学生的最初语言完全不同的故事的阅读成绩最差,随着语言模式相似程度的降低,口头阅读错误也在相应地增多。这些结果支持着这样一个论点,即那些与读者所预期的语言模式相违背的文本可以对阅读理解产生破坏性影响。
在过去几年里,对比修辞学开始出现,它的核心研究领域是第一语言的语篇规约和修辞结构对第二语言的使用,以及认知和文化方面的语义转移数量、尤其是与写作相关的转移数量的影响。对比修辞学的目标,在于识别第二语言作者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参照第一语言的修辞策略来解释他们。很明显,文本结构中的修辞差异能够导致阅读障碍。写作风格上的不同之处。比如:美国学生经常批评法国作家的文章太抽象和过于理论化,缺乏美国文章传统中的具体细节和修辞模式;汉语文章经常被描述为冗长罗嗦、修饰过多,在西方人看来缺乏衔接性;而日本人的作品则以文本组织形式多异而著名。他们似乎特别喜欢从具体到一般这种谋篇方式,即把一般性结论置于段末。(Connor,1996)此外,在本族语与目的语的写作体系和修辞结构之间的差异也可以成为影响阅读的另一重要因素。
正字法体系间的差异也很大,一些语言可能有很多象征符号字,而另一些语言却可能数量有限。例如:汉字书法是一个与英语完全不同的书写体系,它由许多具有象征意义的文字组成,具有强烈的美学因素。阿拉伯语也有一个书写和阅读都是从右向左独特做法。这些写作体系中的种种差异都可能给第二语言读者造成困难。毫无疑问,进行第二语言阅读的学生将会面对这些第一语言学者从未遇到过的困难。总之,教师在进行阅读教学时,必须对学生进行第二语言阅读的相关材料的结构予以详细说明,使学生明确其文本和语言的文化框架发展趋势。Connor(1996)在对该问题进行广泛调查后认为,本族语和目标语之间的差异类型可能会对文本的理解产生干扰。
母语与第二语言的阅读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巨大的差异。两种语境下的阅读都需要了解内容、形式以及语言等认知体系。同时阅读也是读者和文本之间通过互动确立意义的过程,即读者运用思维活动从文本中构建文本的意义。这些活动通常被称为阅读策略或阅读技巧。成功的第一和第二语言读者能够有意或无意地采取特定的行为来提高对文本的理解效果。无论是自上而下还是从下到上的策略他们都会适时采用。
Goodman(1996)认为读者在进行阅读时,会同时完成一个连续进行的过程:预测即将出现的信息,验证和确认预测,等等。这种阅读过程是一个从不断输入的文本中连续不断地取样的过程。读者不是逐字地进行,而是借助背景知识和预测、确认等各种策略来理解文本。一个人达到这种程度时,一般可能会说;第一语言与第二语言的阅读可以是相似的。尽管如此,正如以上研究所示,第二语言阅读实质上与第一语言阅读差异是很大的.
第二语言是指“语言学习的历时性,任何在本族语之后获得的语言”(Stern,1983,P,12)。该定义所说的本族语的含义是一个已经牢固发展起来了的本族语。而第二语言则意味着该语言很可能并不在本国内说。此外,第二语言可以包含一个在句法、语音、语义和修辞上与目标语明显不同的语言基础。如上所述,认知体系在阅读理解中的作用很大。一个第二语言读者如果对建立在文化基础上的知识内容认知体系不熟悉,或不具备第一语言读者所具备的语言学基础,就会在文本中遇到困难。
这些困难的大小由两种语言间的差异而定。如果一个第二语言学生的本族语与目标语的句法结构差别很大,就需要一个较高层次的认知重建过程。(Segelowitz1986),Grabe(1991)也指出,学生开始第二语言阅读时的知识基础与他们开始第一语言阅读时不同。例如:第一语言读者在进行实际阅读前已经拥有了充足的词汇基础,认识了几千个词汇和本族语的一些语法知识。而第二语言阅读者并没有这些优势。另外,第二语言读者虽然可以拥有语言技巧,但他们时常不具备细致的社会文化技巧。这时常意味着一个第二语言读者并不具备以纯正而特定的文化去理解文本的能力,是一种与内容认知体系缺乏相关的观点。阅读的结果理解,就建立在语言数据之上。
经过以上讨论,我们就可以得出双语言读者的特征。双语言阅读即一个人能够用两种语言进行阅读,能够并且成功地阅读意味着对文本理解能力、阅读策略和技巧的运用和相关语言的语言环境的判定等。
例如:一个会西班牙语和英语的双语读者就意味着他能够成功地用这两种语言阅读,能够借助以下一些阅读行为增加阅读理解能力和阅读效果。该读者习惯于读前先浏览,借助标题、副标题、图表等语境线索,边读边寻找并格外注意重要信息,努力把文本中的要点联系起来以求对理解全文,激活并运用以前学过的关于内容形式和语言等认知体系的知识来解释文本,重新考虑和修正那些建立在文本内容之上,关于文本意义的假说,尝试者根据文本进一步推出新结论。
确定未明白的词义,检查对文本信息的理解是否正确,进而归纳全文的主要观点。该读者还可以运用一些策略如:释义、重复、做笔记、总结、自问等来记忆文本,搞清楚文本各部分间的关系,识别文本结构;在对文本的理解不能顺利进行下去时,及时改变阅读策略。
最后,该读者还可评估文本的质量,读完一部分后进行反思和信息加工,并对所获得知识使用给以预测和设计。尽管以上所列内容并不一定全面,排序也不一定合理,但却实实在在地对一个成功的双语读者的种种特征提供了一个描述。这类读者进行任何一种语言的阅读时都通常使用这些阅读策略和做法。
此外,不管文本、语言或正字法等情况如何,双语者都能培养起对付不同语系和文本的策略和结构,所以双语读者多灵活而博学,熟悉许多适应每一种语言环境的技巧和策略,因而在他们看来任何一种语言的阅读都与其他阅读无异。
总之,文本着力探讨了第一和第二语言阅读的异同之处。在思考文化差异因素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认知结构的作用及其与第一、第二语言阅读理解的关系。当然,还有许多本文未提及的造成两种语言阅读差异的其他因素,但愿本文的讲座能够有助于解释文化差异对这种差异的影响作用。
在了解两种过程相似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到不同语言的学生对阅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也是相似的。读者,尤其是第二语言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些相似性,教师们应当经常询问他们的阅读内容和阅读方法,使学生自己也能够从第一和第二语言阅读经历中找到有益的启示。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管理制度是管理规范的制度化成果,它是指组织对内部或外部资源进行分配调整,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组织目的的明确和界定。对实现管理目标所采取的组织,控制,协调,反馈等活动所依据的规范形式的总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建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建议全文如下:
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农村土地制度是农业土地问题中的关键。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土地制度。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快,尤其是城镇化、工业化推进速度加快,逐步扩大了人类活动范围,人口数量激增,人与地的矛盾更加凸显。在农村土地保护中有着很多问题,比如土地被浪费和破坏等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构建社会化与多元化的农村土地保护机制,对于落实农村土地保护工作有着意义重大。
1.1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不够完善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快,不断提升了工业化水平,逐步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但人口城市化却未能有所提升。在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很少落实相关补偿。在农村中土地管理制度较为重要,是一种生产要素,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有着直接影响,并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密切。虽然国家长期以来都在探索农村土地保护的有效措施,但是农村土地管理仍然比较滞后,侵害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很难保证农民合法权益。
1.2缺少清晰的集体土地产权主体
现阶段政府管理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忽视了农村流转土地地位。在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土地流转很多时候都局限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严重阻碍的城市的进入。不仅如此,由于我国集体土地产权主体还没有得到明确,有着较为模糊的管理权限,致使畜牧业、林业以及农村等众多目标都和土地管理有所牵扯,以致于频繁出现各部门越权的问题[1]。
1.3农村土地分散经营效率不高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实施之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产生积极性,然而在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产量与农民收入的增长出现了瓶颈,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现代农业生产需求矛盾日益凸显。农村传统的生产经济体制制度的优势已经不再明显,同时在发展生产力时其弊端也越来越凸显。第一,现代农业设施以及农机推广受到了农村分散经营的严重影响,并且也极大影响了农村现代管理模式;第二,农民缺乏较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也很难得到提升,导致其土地耕种精力、技术以及资金的投入主动性受到制约。正是由于这些弊端存在,造成农业生产力很难实现提高。
2.1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首先要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更好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同时加强对形成土地价格的机制进行完善。在让城市、农村居民享有相同的财产权力的同时,对逐步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只有这样所构建的城乡收益分配体系才更加统一和完善。当然,还要尽快构建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参考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2.2完善农村土地权力体系
对于目前实行的管理体系而言,由于关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政策并不明确,也不够充分,这就让农村集体土地的主导权逐步侧重于政府部门。因此,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权得到明确,从而更好的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在相关法律政策并不明确的情况下,集体建设用地私下就转在很多地方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小产权房”就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步产生的,不仅体现了现阶段土地制度有着很多缺陷与不足,同时也表明了农民对土地增值收益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需求。所以,有必要加快对农村土地权力体系进行完善,促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更加明确与完善,并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制度加以健全,利用产权对地方政府征地行为进行约束。
2.3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培训
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资金的支出,可以以开设农村业务培训学校的方式,聘请农业专家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工作,让农业产生中存在的难题得到妥善解决。此外,还可以组织农业专业深入田地,对农民进行现场指导,并加强与农户的沟通交流,通过共同学习经验,实现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3]。当然不仅要引进技术,还应该积极走出去,努力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农业技术,提升整体培训效果。通过灵活采用多种方法,这样能够切实提高土地承保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其科学决策能力,促使其创立属于自身的品牌,同时对利润空间进行扩展,从而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2.4加快政策制定的制度化建设
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为农地使用权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保证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更为科学,只有决策更加科学,其政策才更具可行性、公开性与透明性,为其创造出良好的条件。对于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而言,这两者要在法律上赋予平等的地位,对于统一性质的财产性权利,让农户具备土地财产权利,从而推动人口城镇化进程。各地政府要对决策的科学化加以完善,比如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等,要严格将制度落实,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可靠保障。
总之,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在深入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的过程中,还遇到很多新的问题与矛盾,对于不同时期的各个时段,甚至是不同的地区所遇到的问题都不一样,由此可见目前实行的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更多严峻的挑战。因此,要正视现阶段所处的困境,主动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建立的农村土地制度更完善,并推动农村经济的稳定长远发展。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行政管理是根据国家法律推行政务的组织活动。在执行中又能动地参与和影响国家立法和政治决策,制定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活动方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海洋体系行政管理学相关毕业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海洋体系行政管理学全文如下:
海洋行政管理学始自20世纪后期人类对于海洋利益的高度重视。超越陆地,走向海洋,拓展人类生存发展空间成为社会共识,如果说古代海洋开发利用与近代航海时代停留在尚未完全成型、统治管理职能不够明晰的政府的引导之下,那么近几十年来海洋事务的兴盛,则是由成熟的管理型行政的政府统摄之下推进而成,海洋行政管理获得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内涵。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工业化时代背景下研究人类海洋事务管理规律,服务于社会对于海洋快速增长的需求。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发端于上个世纪90年代,学者与海洋部门官员对于海洋领域具体管理问题的论述。进入21世纪,学者逐渐开始由实证研究转向理论提升的过程,作为一门学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也在其中不断地得到展开,如郑敬高于2002年出版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目前学界的研究集中在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框架体系设计上。最初的研究尚无明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学者通过基于海洋管理学探讨“海洋行政管理”,略加阐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学界对于海洋管理学的定义突出政府的主体作用,这与海洋行政管理学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相合。
王琪在《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一书中引述以往有关海洋管理的定义,如美国学者J.M.阿姆斯特朗和P.C.赖纳在《美国海洋管理》对于“海洋管理”的定义:“指政府能对海洋空间和海洋活动采取的一系列的干预行动”。早期国内学者对于海洋管理的理解近似于海洋行政管理的定义,比如“海洋管理市政府对海洋及其环境和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而王琪等编著的《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多是从倡导海洋管理的高度,着重介绍海洋管理的已有研究成果,并且将海洋管理归于公共管理范畴,认为“海洋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主体的涉海公共组织为保持海洋生态平衡、维护海洋权益、解决海洋开发利用中的各种矛盾冲突所依法对海洋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这一思路与世界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一脉相承,海洋行政管理学只是以专业名词的身份出现,并没有形成独立的篇章,也没有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2013年3月出版的《变革中的海洋管理》一书中在公共管理的思路下审视行政管理,辟有“海洋行政管理”一章。在该书中,王琪等认为“海洋行政管理是指国家尤其是政府部门依法对涉海行业及涉海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并且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海洋特色、系统性、以政府为核心等原则,将海洋行政管理体系划分为基本理论、管理组织、管理行为以及工具、具体实践、海洋行政伦理、海洋行政管理发展等六个方面,并结合国内海洋管理实际,具体分析了海洋执法体制与海洋政策问题。这部分论述关涉海洋行政管理定义、构建原则、体系设计等基础内容,可以视为学界系统探索海洋行政管理的代表,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科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自身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海洋行政管理学》一书是国内第一本系统总结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的著作。
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属于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以及一般规律的科学”,因而行政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对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总体的规范效应,但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具有学科的独立性,它是“以涉海行政组织及其行政实践行为为研究对象,要揭示海洋行政组织的职能、结构特征,海洋行政组织的运行过程和运行规律,更要研究海洋领域中的特殊管理问题”,由此海洋行政管理学既要研究传统行政管理已有的行政职能、行政组织、海洋政策、行政法治等内容,也要展现海洋信息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岛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特色部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从而兼具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特色内容。针对海洋行政管理学的框架体系,国内学者还有其他表述。郑敬高在《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中将海洋行政管理的体系分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海洋立法与执法管理;海洋政策与决策;海洋权益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几个方面。滕祖文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主要从行政法的角度进行阐述,全书的体系也类似于行政法教材的体系。
吕建华等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体系设计为“海洋职能、海洋制度、海洋战略、海洋决策、海洋实施、海洋财政、海洋伦理”等七个方面。现有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依然没有达致理论自洽。其一表现在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研究不足。原有研究只是原则性的将其理论基础划分为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科学理论,这种思路无疑是对的,然而由于缺乏细致的理论再分解,因而缺乏较强的理论解释力;第二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缺少管理行为工具层面的论述。以往只是在论述政府职能时提及经济职能,体现资源分配作用的海洋政策以及海洋财政没有凸显出来,而海洋政策与海洋财政正是与海洋管理实践结合最为密切的部分。此外,正式著作中缺少海洋战略的规划设计,这与国家层面海洋强国的整体实践不能有效衔接,因而也不能体现行政管理学的问题导向意识。理论体系的前瞻性设计影响着后续理论发展乃至具体实践,实践的需求又会反作用于理论,推动理论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学本就是由海洋管理实践所触发,当前海洋强国建设的实践更是呼唤着完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指导,由此需要重新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历经几十载发展,海洋行业管理、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区域管理等方面已经具备较为丰富的素材,从明确构建原则出发统合素材、形成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就水到渠成。
(一)工具性原则
行政管理学自19世纪末诞生之日起就有着浓厚的工具性与应用性色彩,它是以威尔逊为代表的美国学者为了解决政府管理无效现实以及政党分肥现象而逐步创造出来。技术与效率成为行政管理学研究的主题,尤其以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为最显著。虽然此后新公共行政与新公共服务等理论对行政管理工具性价值取向大加鞭挞,然而,新公共管理运动却不断提醒世人行政管理追求效率的合理性。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本身就是民主与效率价值此消彼长的过程。行政管理的发展史证明面对新兴事物,效率是初始阶段的首要价值。针对海洋这一新兴领域发展而来的海洋行政管理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走上追求工具性价值的道路。突出工具性价值,强调应用性,能够引导人类实践迅速适应海洋的易变性;并且海洋事务的发展首先需要海洋科技的支撑,技术的发展本身就蕴含着对于工具性管理的需求,因而,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不应放弃工具性价值,应结合海洋科技,更好的服务人类海洋实践。
(二)差异性原则
海洋赋予海洋行政管理学相较于传统行政管理学的鲜明特质,这样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研究目的、研究对象以及具体研究领域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行政管理学。一方面,海洋行政管理学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制度支持为研究目标;其研究对象聚焦于国家海洋事务有效管理的规律;另一方面,海洋又使得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独具特色的研究领域,比如针对海洋信息、海洋环境保护的研究。因而,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需要遵循与传统行政管理学相差异的原则。
(三)系统化原则
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需遵循系统化原则,即“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要相互联系、符合逻辑性,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这就需要认真考察理论整体与部分、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达到逻辑自洽的效果。比如,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内涵与外延意指何在,其外延能否已由各个子部分有效呈现;子部分之间演进的逻辑顺序又是如何,是否遵循一般行政管理学的规律等。系统化原则有助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形成完整规范的体系结构,解决以往该领域理论的碎片化现象。
(四)生态性原则
生态性原则可做两层意思来理解。一是与工具性原则相对,生态性原则呼应人类对于环境问题的严重关切,在海洋行政管理学中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理念,侧重海洋环境管理的研究,为人类现实中的环境问题提供解决工具;二是注意西方理论在中国文化生态环境下的适应性,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美国也有着自己的学术观点,发展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必然要借鉴国外成果,然而需要利用中国的文化生态加以检验和甄别,不可盲目照搬,单纯从纯学理角度引入国外理论。
按照人类一般的认知规律以及行政管理学现有的框架体系,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框架可以包括海洋行政管理学概念阐释、海洋行政管理理论基础、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海洋行政管理主体、海洋行政管理行为工具、海洋行政管理实践等六个部分。理论基础部分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学理论和海洋科学理论;理念层面包括海洋意识与海洋价值、海洋伦理相关理论;管理主体部分按照传统行政管理的定位,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管理实践部分内涵管理客体内容,并且应该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海洋性特色的体现,意即包括海洋权益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由此,从管理理念到管理主体、行为工具、管理实践部分的设计,体现了由精神层面过渡到制度层面再到操作层面的演变。
(一)概念阐释
在构建框架体系时,概念的区别为体系构建提供边界,因而厘清概念尤为必要。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首先应该认真处理“海洋管理”、“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综合管理”等基本概念的关系。对于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一般将“海洋管理”定义为“政府以及海洋开发主体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开发活动、海洋权益等进行的调查、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海洋管理涉及多元主体,这与强调政府单一主体的海洋行政管理有着明显区别,借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区分,比较容易在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概念区分上达成共识。然而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则很难简单加以分别。现有的研究将海洋综合管理定义为“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和教育等手段,对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等事关全局、影响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公共问题进行决策、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及行为过程”,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主体都是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机关,海洋综合管理属于高层次的战略管理层面。
学者在编写教材体例上多将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并列,但是没有给出明确的分类理由。笔者认为,随着行政国家的发展,政府往往借助行政、立法乃至部分司法功能达成预定的公共目标,加强海洋的区域管理亦或是综合管理,都是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应有之义,因而海洋综合管理可以归于海洋行政管理之列。此外在美国学术界。美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分为海洋资源管理、海洋工业管理、政策与冲突解决、海洋环境管理四类。
这种分类方法侧重于海洋经济价值的开发以及海洋环境保护,但是不能完全照搬。海洋资源管理内涵广阔,参与主体以企业为主,更多的属于工商管理或者经济管理的范畴;海洋工业管理可以说是政府经济职能的体现,没有必要单独列出;至于强调海洋政策以及冲突解决,意在加强所属海洋权益的维护以及国际国内海洋争端的处理,这对于目前中国复杂的海洋事务具有借鉴意义。而美国海洋行政管理(MarineAdministration)已经将研究范围从“海岸带(coastalzone)扩展到海洋深处(marine),并且将陆地、海岸带、海洋行政管理结合起来;在具体的海洋行政管理实践中还将注入全球、地区、国家视野。”在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体系的构建中应注意明晰海岸带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在设计基本框架时要突显海洋行政管理与陆地行政管理的差异,与国外海洋行政管理相接轨。
(二)理论基础
一般性行政管理学理论是指发展较为成熟,可以为海洋行政管理学借鉴的管理理论。权变理论强调组织所处的环境决定着所适用的管理观念与技术手段,以变化与因地制宜的思维方式指导管理实践;整体治理理论赋予管理者统摄全局的视野、管理过程的开放性。海洋科学理论侧重于海洋生态学理论、系统理论在海洋事务方面的运用以及提升总结。海洋生态学是“研究海洋生物及其与海洋环境间相互关系的科学。它是生态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海洋生物学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海洋生物在海洋环境中的繁殖、生长、分布和数量变化,以及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阐明生物海洋学的规律,为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增养殖,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平衡等提供科学依据。”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海洋是具有高度复杂性与流动性的存在,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重视海洋自身的客观规律。海洋生态学与系统论作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体现出海洋行政管理学谋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旨趣与尊重海洋自身规律的科学精神。
(三)管理理念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念包含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海洋事务具有明显的整体性与国际性特征,海洋行政管理关涉的领域包括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其管理在地域上有着明显的梯度,由于海洋自身的流动性特征,使得在上述范围内的行政管理需具备整体化思维;海洋行政管理相对传统行政管理,一国政府在海洋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行为不仅对本国公民产生影响,而且对于周边国家乃至更广的范围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海洋行政管理政府行为的影响具有强烈的国际化色彩;此外,海洋本身也是全球最大的生态系统,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均需遵循海洋环境的生态规律,否则将会付出高昂的管理成本,因而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更应该突出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注意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协调国际海洋事务,不要局限于传统的一国或者一区的范围之内。
(四)管理主体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管理主体自然以政府为核心,研究内容包括政府职能、涉海行政组织。政府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与管理服务职能,海洋行政管理学更应加强对于行政组织的管理服务职能的研究,尤其要明晰行政组织职能的边界与职责,以优化涉海行政组织结构。中国海警局的成立是对海洋行政组织具有的维护海洋公共秩序与海洋国土权益职能的确认与优先体现,但是不能就此忽视引导海洋有序开发利用和激发国民海洋意识等经济、文化职能的有效实现。职能决定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的结构域过程影响着组织的行为,也影响着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同样,组织的结构与过程对其顾客或者服务对象也有深刻的影响……因此,组织问题是公共行政研究者和实务者必须首先考虑的中心问题。”以往“九龙闹海”、多头治理海洋事务的局面使得中国在处理国际海洋事务时捉襟见肘,虽然这一情况随着海洋事务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局重置、中国海警局的设立得以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如何有效整合原有的涉海行政部门、优化涉海组织内部结构是一项全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五)行为工具
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研究海洋行政管理实务中的行为工具,以更好地服务实践要求,这主要包含海洋战略、海洋政策、海洋财政、海洋法治。海洋战略大致分为总体战略与子战略,如海洋强国战略与海洋经济战略的划分;海洋政策主要是为落实海洋战略服务,注重微观层面的规划设计;海洋财政主要针对政府在海洋领域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状况,包括海洋财政占总体财政的比重以及财政手段在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有效使用;海洋法治包括海洋立法、海洋司法、海洋执法等一系列过程,其中海洋执法集中体现出海洋行为与技术工具的发展状况。
(六)管理实践
这部分内容应该着力突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特色,体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具体门类,可分为海洋信息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海洋信息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海洋信息数据库,将其作为海洋行政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海洋环境管理是政府为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持续发展,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进行的管理活动;海洋应急管理包括一般性海洋突发事件应对(如海上溢油事件)以及非传统型海洋突发事件(如各种形式的海上恐怖主义活动)。
(一)跨学科整合
亚里士多德最早进行了学科划分,近代启蒙思想时期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带来自然科学领域的重大变革,学科细分成为发展潮流。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边界,威尔逊与古德诺的学术努力又将行政学从政治学分离出来,使行政学获得独立学科地位。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后工业化社会特征凸显,这就使得原有泾渭分明的学科之间有了许多共同主题或者学问交叉点,甚至有学者如张康之认为,“诸如社会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可能会整合成为社会治理的科学”,这就意味着后工业社会环境下,学科间由分化走向综合将成为趋势。随着当今行政管理领域对于公共性等价值理性的高度认知,以往过分注重效率等工具理性的做法得以纠正,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发展,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其理念中具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双重品格。
海洋科学从本质上是对技术的推崇,也就是对于工具理性的重视,如果仅仅出于认识海洋的目的,工具理性已经足以应对,然而,海洋的多重价值使得人类的开发利用不会单纯停留在认知角度,人类必将对海洋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利用,其中涉及大量组织、协调工作,单靠海洋科学无力回答实践要求,因而从学科整合的角度入手,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一方面要借鉴海洋科学研究所揭示出来的海洋自身活动规律,掌握涉海科技,尊重海洋的客观规律,探求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限度;另一方面应该探索政府与涉海其他主体的关系,探索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有效方式,为海洋事业的发展供给完整的制度架构与管理手段,开拓海洋科学的运用平台,并为海洋科学的实际应用注入价值理性。
(二)争取学术话语权
“话语权”一词多见于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领域,学术意义上的话语权是指“在学术领域中,说话权利和说话权力的统一,话语资格和话语权威的统一,也就是权的主体方面与客体方面的统一”。从“权利”来看有“创造更新权、意义赋予权、学术自主权”;从“权力”角度则有“指引导向权、鉴定评判权、行动支配权”。学术话语权的取得,有赖于学术论文发表的数量与质量以及相关学术组织的建立。海洋行政管理学归属于行政管理学,但是目前海洋行政管理学在行政管理学难以进入正统研究行列,缺乏基本的学术话语权。仅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历届年会以及《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为例,历届年会收录的文章中,《中国行政管理》自1994年到2013年间仅有孙迎春的《公共部门协作治理改革的新趋势———以美国国家海洋政策协同框架为例》、吕建华与高娜的《整体性治理对我国海洋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李白齐的《对我国海洋综合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等少数文章。
海洋管理类学术组织也只有中国海洋学会、太平洋学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等。党的报告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以及中国海洋领域如海警局的设置等实践的广泛开展,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实践上海洋事务的勃兴与理论层面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的“失语”形成鲜明对比,这就迫切要求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加强海洋特色管理研究入手谋取学术话语权,积极响应海洋实践的需求,以期成为中国行政管理学的重要理论分支。
(三)深度开展海洋管理实践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由来已久,春秋时期齐国就开始重视开发渔盐之利。建国后也比较重视海洋领域的管理,并且由最初的行业管理发展到综合管理、区域管理,重点集中于海洋行政执法体制的有效整合以及国际海洋事务处理,但是,相比美国、日本、韩国等海洋强国前瞻性的出台海洋基本法律以及相应的海洋发展战略等举措,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具有较强的被动性,缺乏长远设计。同时海洋实践缺少传统行政管理有关行政组织的成熟理论,因而,学界应当加强对于诸如三沙市等涉海行政组织内部运行规律的研究,为海洋行政组织的深入整合提供借鉴。
不可否认的是,世界范围内的公共管理思潮已经给自威尔逊、韦伯等就已确立起来的传统行政管理学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诚然,公共管理以其多元主体参与、民主协商的对话方式等特点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公共管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理论范式,其中就有管理主体空心化的危险。
有学者指出,西方公共事务管理经历了“政府科层、企业市场、公民社会网络”三种治理模式,以上三种模式的协同互补出现的“元治理”模式则使得政府成为唯一主体,近年来金融危机、各类非传统安全等社会治理需求也使得政府重新扮演着应有的重要角色,这说明以政府为中心研究的行政管理学并没有丧失发展活力。与此相对应,海洋以其流动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征更加需要政府的良性介入与有效引导,加强对于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研究有助于国家海洋事业的顺利发展,海洋行政管理学未来也将有着长久的学术价值与生命力。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间的异速增长系数开始超过均衡的监界值,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这表明,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不协调问题越来越严重,土地城镇化增长的速度超过城镇人口增长对其产生的需求,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的模式。实证研究结果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符合。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我国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测定与影响因素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我国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测定与影响因素研究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面临重大结构性调整,推动经济增长的引擎需要由依靠外需转为依靠内需。城镇化作为国家扩大内需的重要战略手段,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关乎中国未来经济能否长期健康发展。城镇化,一方面是指城市面积的对外扩张和城镇化量的增加,即土地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城镇化也指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城镇定居人口数量和规模的增加,即人口城镇化。土地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作为城镇化的两个重要方面,能否协调发展,决定着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可持续性。当前,国内外对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例如:孙海鸣(2005)指出,我国不合理的行政规划造成了中小城市过多,大城市偏少,而中小城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对人口的吸纳能力有限,使得我国人口城镇化发展滞后[1];周飞舟(2006)认为,当前我国的财税体系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依靠“土地财政”来支持地方政府日益增长的财政支出,从而造成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问题[2];郑有国(2011)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秉持的地方政府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地方政府为了提高经济增长速度不得不以廉价的土地作为吸引投资的筹码,从而造成了以工业园区发展为代表的土地城镇化的过热势头[3];姚士谋(2012)、李子联(2013)分别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制度、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土地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衡的原因[4-5]。
综上所述,现有的研究大多基于理论和经验的判断,缺少实证研究的支持,学理分析不足。鉴于此,本文首先通过构建异速生长模型对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进行实证分析;其次,从外在和内在的制度机制角度,探寻造成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失衡的原因;最后,根据前文的分析提出相应的结论和对策建议。
二、我国人口与土地镇化协调性模型设定
我们引用异速生长模型(allometric growth mode),分析当前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的协调性关系[6]。异速生长是指系统的某个局部与整体的几何测度关系:一个局部的相对增长率与系统或其另外一个局部的相对增长率有恒定的比值。
Naroll和Bertalanffgy(1973)最早将异速生长模型用于研究城乡人口变化的对数线性关系[6]。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学者引入异速增长模型,用于研究城镇化体系及体系中两要素相互之间的关系。异速生长模型的数学表达式为:
其中:y为子系统的某种测定或整体的局部;x为整体的另一个局部或整体与子系统的某种测定;参数b为标度因子,或称为异速生长系数,是y与x各自增长率的比值。运用数学变换可以将上述异速生长模型转换为幂函数形式:y(t)=ax(t)b,当y(t)表示城镇建成区面积的时间序列,x(t)表示城镇人口数量的时间序列,转变后的异速生长模型就是两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动态关系评价模型。根据遍历性公理,也可将时间序列的动态评价模型转变成空间评价模型:y(k)=ax(k)b,此时y(k)和x(k)分别表示在同一时期内k个不同城镇的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的序列。
异速生长模型的关键问题是判定异速生长系数b的值。关于b值的确定,理论界早有研究,在计算方法上学术界已达成共识,认为异速生长系数值取决于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二者维数的商。Nordbeck(1995)在早期的研究中认为,城镇面积是二维变量,城镇人口数量是三维变量,得出异速生长系数b的临界值为2/3。当b=2/3时,城镇面积的增长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相等,此时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最为协调;当b>2/3时,为正异速增长情形,此时,城镇面积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不协调,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当b<2/3时,为负异速增长情形,此时,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建成区面积的扩张速度,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同样处于不协调状态,表现为土地城镇化滞后型。
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后来的学者将分形概念引入模型,认为异速生长系数b的值等于城镇面积与城镇人口二者分形维数的商(White and Engelen(1993)[7],Batty(1998))[8]。根据分形概念确定的b的临界值为085。同样,当b=085时,城镇面积的增长与城镇人口需求的增长相一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反之,则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b>085)或土地城镇化滞后型(b<085)。根据多个不同国家的研究结论表明:异速生长系数b的临界值为085要优于2/3。从数值上看082大于2/3小于1,以其为标准既不会过窄,也不会过宽。因此,本文选择085作为异速生长系数b的临界值,以其作为判断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协调性关系的标准。具体判断标准见表1:
(一)总体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的实证分析
运用2001-2012年间,我国576个县级以上城镇的建成区面积和城区人口数据,构建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异速生长模型,对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协调性进行实证研究。
2001-2012年,我国576个县级以上城镇总体的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的异速生长系数b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明显看出,2005年之前,我国各年的异速增长系数均小于本文设定的临界值085,为负异速性增长。从理论上讲,这表明2005年之前,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的速度小于城镇人口增长对城镇面积的需求,城市用地偏少。从异数生长系数的具体数值上看,2005年之前,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虽然处于负异速增长的不协调状态,但在此期间的b值与临界值085比较接近,说明这一时期内我国整体上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规模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
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间的异速增长系数开始超过均衡的监界值,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这表明,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不协调问题越来越严重,土地城镇化增长的速度超过城镇人口增长对其产生的需求,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的模式。实证研究结果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符合。
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过于粗放,新城区和开发区建设缺少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盲目建设现象严重,导致大量新城区建成后处于长期闲置状态,人口入住率极低,各地均出现了所谓的空城或鬼城现象。从实证研究结果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城镇总体的异速生长系数呈震荡上升的趋势,在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合理解决好我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不协调问题,否则城镇化的发展将走向不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不同规模城市的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分析
按照城市的人口数量对我国县级以上城市进行分类,市区非农业人口在2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在100-200万之间的为特大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在50-100万之间的为大城市;20-50万之间的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我们将各年不同规模城市作为整体,分别对各不同规模城市的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按照异速生长模型设定的幂函数形式进行拟合,得到不同规模城市历年的异速生长系数值,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不同规模城市之间的异速生长系数差异明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口在2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在2007年之间异速生长系数一直高于临界值085,呈正异速生长。说明在此之前我国超大城市土地城镇化的扩张幅度大于人口增加的需求;同时,从2004年开始,超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由递增转为递减,说明随着人口不断向超大城市的流动,城市的面积扩张与人口增长逐渐趋于协调。但是,自2007年之后,随着人口进一步流入超大城市,这些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与临界值的差距开始拉大,城市面积的扩张越来越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
2特大城市的异速增长系数在此期间一直处于递增的状态。在2002年之前,我国特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临界值以下,但是,在2003年后,异速生长系数始终处于临界值的上方。更值得注意的一个特点是,2003年之后,特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的平均值达到了1064,突破了1,说明我国特大城市建成区面积超需求扩张问题十分严重,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严重失衡。
3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2006年之前均超过了1,表明2006年之前,我国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扩张迅速,超过了大城市城区人口的增长速度,并且土地与人口之间关系的失衡十分严重。2007年开始,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逐渐向临界值回归,城市面积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失衡关系得到缓解。
4人口在20万到50万之间的中等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样本期间内一直处于递增态势,并且除2002年之外,全部都处于异速生长系速临界值的上方。说明中等城市的土地城镇化扩张的速度一直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从具体数值上看,中等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2005年之后一直维持在1以上,突破了城市用地超需求扩张的合理范围,土地城镇化过快,表现为严重的人口滞后型城镇化。
5小城市异速生长系数呈震荡上升的趋势。人口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大多数是县级城市,与地级以上的大中型城市相比,县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发展缓慢,异速生长系数长期处于临界值以下,并且在2005年之前一直低于08,突破了异速生长系数的下限。说明在此之前,我国县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扩张严重,不能满足不断增加的城镇人口的需求,表现为严重的土地城镇化滞后型。
从2002年开始,县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开始增长,到2006年左右,基本接近临界值水平,土地城镇化不能满足人口城镇化的状况得到了缓解,二者处于相对协调的状态。但是,从2008年开始,县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超过了临界值,并一直处于其上方,县级城市开始出现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
总体来说,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均存在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其中,值得关注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超大城市由于其独特的政治、经济和区位优势吸引着大量人口的流入。近年来,土地城镇化过快的现象发生了一定的逆转。人口的过度拥入,导致超大城市出现了土地滞后型的城镇化。二是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过快的土地城镇化。近年来,100万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开始了城市建设的快速扩张期,新城区、开发区大量上马,在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特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之间关系的失衡越来越严重。作为地区型中心城市,特大城市虽然对区域内的比较有吸引力,但对区域外人口的吸引力远不如超大城市。
因此,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后,能否得到足够人口的填充,将是特大城市城镇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小城镇土地城镇化过快的问题。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近年来,地方中小城市也开始了大规模的造城运动。在我国当前的政府主导型资源配置体系下,中小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是极为有限的,在中小城市的发展中如果不能合理协调城市建设与人口增长的关系,结果必然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城镇化的泡沫,影响城镇化的可持续长远发展。
(三)不同区域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分析
按照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通常将我国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部分。从经济发展角度,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明显,东部地区的人均GDP已经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中西部部分省份的经济发展仍十分落后。在城镇化发展方面,东、中、西部同样存在着明显的差距。2012年,东部地区平均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1%,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只有47%和43%。
为此,本文将分析我国不同区域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协调关系。以《2001-2012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不同区域的县及县级以上城市作为样本,共计663个样本。其中,东部地区265个样本,中部地区234个样本,西部地区164个样本。通过构建异速生长模型,分别对各年不同区域城市的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按照异速生长模型设定的幂函数形式进行拟合,得到的实证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城市历年的异速增长系数最高,始终处于均衡的临界值085以上,说明东部地区城市面积扩张超过了人口增长的需要,土地城镇化的速度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中部地区在2003年之前城市的异速增长系数在08以下,建成区面积不能满足城镇人口增长的需求,2003年之后情况有所改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处于基本协调的状态,但从2005年之后,中部地区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张速度开始加快,土地城镇化高于人口城镇化的失衡问题开始突显;西部地区的城市建设也落后于中东部地区。从实证研究的结果看,自2009年以来,西部地区土地城镇化速度加快,人口城镇化开始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
从前文的实证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当前,我国不论从总体上还是分区域亦或是从不同城市规模角度看,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衡问题都十分严重,而失衡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城市建设面积的扩张速度过快,超过了城镇人口增长引起的土地需求增加,即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
(一)外在制度的影响
二元土地制度是对农村和城市土地所有权的不同规定,即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全部为国家所有,不同的土地权属决定了不同的土地市场。现有的法律规定,农业用地要想转为非农用地进入市场进行流转,必须先将土地的所有权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国家所有制,地方政府作为土地所有权转换的唯一权利人,垄断了非农用地的供给,占有了土地转换过程中的绝大部分价差收益。二元土地制度的存在,强化了地方政府在城市空间扩张上的动力,成为土地城镇化过快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1994年,中国的分税制改革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财权,增加了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等使得地方政府的预算内收入难以支撑大量的行政和建设支出,使得地方政府只有依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来维持政府运转。当前,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仍是以GDP作为标准,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增长,需要大量的投入,而现有的财税体系,使得地方政府只能依靠土地作为财政收入的来源,土地的城镇化运动,不仅解决了政府拉动经济增长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大规模的造城运动带来的一系列投资也带动了经济的增长,对地方政府而言可谓一举两得。
二元土地制度和以分税制为主要形式的现有财税体系,是影响土地城镇化过快的制度因素,但并不能够解释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现象。当前的研究成果,对于人口城镇化滞后原因的制度解释主要是从户籍制度方面进行。建国初期我国实行了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发展模式,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在这一背景下为了解决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问题,国家实行了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限制大城市的发展和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并在1958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的实行,使得居民的户口与其所能接受的科教、卫生、医疗、就业等紧密联系在一起。人为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得农村居民不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福利,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没有基本的居住、子女就学、医疗等基础的社会保障支持,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向城镇的转移,使得人口城镇化速度进展缓慢。
(二)内在机制的影响
探寻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内在机制还需从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切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方式一直表现为投资驱动型,三十多年间资本累积的速度不断加快。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从1978年到2012年,中国的资本形成率由382%迅速上升到506%,资本积累的速度约是同期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投资增长带来的资本积累增加的前提是要保持较高的资本边际收益水平,这也是维持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必要条件。
在最终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为了保持较高的资本边际收益水平,政府只能通过对生产的上游资源的控制,人为压低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达到提高资本边际收益的目的。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工业投资对原材料产地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使得工业投资的区域替代性增强,各地方政府争夺投资资本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大幅降低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有些地方甚至不惜以零地价或负地价的形式向投资商提供土地。政府对工业用地的低价供应,是对资本积累的补贴,造成了全国各地区不断出现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新城区,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土地城镇化速度越来越高。
为了弥补工业用地出让方面的财政收入损失,地方政府采取了不断抬高住宅用地的价格策略,形成了中国独有的低工业用地价格、高住宅用地价格的土地价格双轨制。近年来,各大城市不断出现的“地王”现象,就是对这一问题的最好证明。住宅用地价格的不断攀升,导致了房价的不断上涨,结果是农村居民迁入城市的成本增加,严重阻碍了人口城镇化的速度。
运用异速生长模型对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进行实证测定的结果表明:自2005年后,我国总体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出现失衡,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对不同规模城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近十年来,土地城镇化过快的现象开始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从不同区域看,东部地区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问题最严重,其次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造成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失衡的原因,除了现行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财税制度等外在的制度因素外,我国地方政府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基于前文的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现有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和财税体制在制度层面上造成了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的失衡,需要中央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对现有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革。其中,土地制度上,要限制地方政府的征地权,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保障人口城镇化过程中公共福利的均等化;财税体制的改革,要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权,避免地方政府的土地城镇化冲动。
2限制超大城市,合理发展中小城市。
前文的研究表明,超大城市已出现人口城镇化快于土地城镇化的问题,超大城市由于拥有较多的政治、经济特权吸引着人口不断地流入,“大城市病”已开始显现。因此,应对大城市的发展加以限制,给予中小城市更多的权利,鼓励中小城市发展,使人口流动向中小城市转移。在缓解超大城市人口压力的同时,也解决了中小城市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问题。
3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城镇化发展的资金缺口较大。
我国城镇化发展以政府为主导,由于缺少资金,不得不以土地出让金作为筹资的源泉,带来的后果则是土地城镇化的过度发展;同时,由于缺少资金,导致地方政府不得不减少在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造成了人口城镇化的滞后。因此,为了缓解城镇化建设中的资金缺口,要在政府主导下,充分调动民间资金和民营企业参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国外城镇化发展历程证明,公私合营的PPP模式,对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不仅可以缓解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而且对于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流动,减少对资本市场冲击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十七届五中全会、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二五”规划建议都对土地整治工作、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2009年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全国农用地等级调查成果,我国1.2亿hm2耕地,高产稳产农田约0.4亿hm2,仅占耕地总量的1/3[1],其余为中低产田,由此看来,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潜力巨大。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解除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3.2加大涉农资金在国家层面上的统筹力度建议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分成比例,对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也可提取适度比例在国家层面上统筹安排。以此提高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向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的区域倾斜,解除涉农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的难题。
3.3构建政府主导、国土搭台、相关部门集中投入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体系任何部门单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局限性都较大。一方面,受投资规模限制,投资较为分散;另一方面,受职责限制,任何部门都不具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部工作的职能。因此建议构建部门联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体系(图1)。1)省级人民政府主导。为有效引导相关部门集中投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议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如下工作:a.依据国家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农田土地整治、水利等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b.聚合有关部门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c.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结经验。2)国土部门搭台。首先,《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明确指出农村土地整治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同时要求各地以新增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等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统筹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其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是一种空间规划,需要在掌握土地利用状况、地形地貌、地质和农用地等级等情况的基础上编制,这些基础数据来源于国土部门。最后,国土部门每年用于农村土地整治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资金稳定在1000亿元左右,资金投入比例较大。3)部门联动。在资金方面,要求各部门集中投入,做到建成一片,见效一片。在建设内容方面,要求各部门统筹协调,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工作主要分3步:a.开展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包括农田整治、灌溉排水设施、田间道路、林网配套、居民点整理等,这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核心基础工作,由国土、农发办、水利等部门协同开展,并做到投资聚道不变、资金不乱、各记其效。b.提升农业技术措施,力争高标准农田建设早见成效。完成田间配套建设工作后,由于采取了土方平整、修路、建水利设施等一系列工程措施,土地肥力会降低,需要加大农业技术措施,力争3~5年呈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农业技术措施主要包括测土配方、农业机械推广、防病虫害、培育优良品种等,由农业部门承担。c.后期管护工作。将修建的路、桥、井、坝等各类工程设施移交给村组等基层组织,由村民负责维护保养,政府给予补助。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无人机遥感技术指的是综合利用无人驾驶飞行器、GPS定位、遥感传感器、通讯等先进技术,从而实现空间遥感信息的专用化、智能化获得,并完成遥感数据处理与建模分析的一项应用技术。无人机的遥感技术作为继传统航空、航天遥感之后的第3代遥感技术,以其机动、快速、经济等优势,成为国内外学者争相研究的热点课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对无人机遥感技术的运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对无人机遥感技术的运用全文如下:
【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实施对一些技术应用起到的推动作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就在此基础上得到了较好的发挥。无人机遥感技术通过其自身的技术手段获取正射影像图(DOM)。从而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作业流程。本文通过讲述无人机遥感技术的优点以及其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其问题存在的问题进行实际分析,从而分析其应用领域及发展前景。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 无人机遥感技术
无人机遥感技术是在卫星遥感以及大飞机遥感之后不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技术应用,它和以往的遥感方式存在的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比较激动灵敏并且能够实现快速响应的一种航测技术,本文从采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出色的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为出发点,从而探讨无人机遥感技术在本项目上的具体工作流程,分析无人机遥感技术所存在的有缺点,根据未来发展趋势对无人机遥感技术的服务领域进行探索研究,从而推动无人机遥感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1无人机遥感技术的工作原理
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以及其自身携带的程序控制系统组成。无人机遥感控制系统是具有高分辨率以及具有高精度遥感影像的获取和处理的一种全新的技术样式。它通过无人机机为其载体,上面安装有数码摄像机,和数码录像机等设备,并通过遥感卫星处理技术在进行数据的同步传输,来实现对地理位置信息的掌握。无人机通过自身的遥感系统来获得较高分辨率的数据信息,其中通过3S技术在遥感系统中的应用,从而达到对土地或者其他地理环境的快速处理。而对于遥感传感器来说,其控制系统要要能够根据事先设置好的拍摄点、摄影比例尺以及飞行速度和高度等参数进行自动计算以及对遥感传感器工作进行有效控制,从而使获得的技术数据等达到准确详细的目的。
无人机遥感技术对农村土地承办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采用的是真彩色摄像,影像的分辨率达到了03米。获取影响资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作业流程(如图1)。
3.1 无人机遥控技术的优点
无人机遥控技术作为现在比较流行的技术在世界上受到了广泛应用。无人机航测作为一项空间数据采集的一种重要方法,其具有较长的续航时间以及成本低廉,能够将影像适时的进行传输,并且可以对那些高危地区进行有效探测,还有就是它和其它遥感技术相比就有激动灵活的优势。而正是无人机航测的自身优势可以对那些卫星遥感以及有人机遥感形成一个很好的补充。
3.2 无人机遥感技术所存在的问题
(1)起降技术和抗风性较差。
从无人机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不同,其在自身的设计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对于那些需要滑降的飞机来说,在有些地方难以找到适合降落的区域,而在一些不满足起降的地方实施飞机的起降工作,对于飞机的自身来说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而且还有可能造成飞机的严重事故的发生。如果在航测的过程中使用那些体型较小的无人机的话,则由于飞机自身重量较轻以及航程不足等原因,则不能达到航测的应用要求,使用较小型的无人机还会因为飞行高度低,而在低空作业时受到风速以及风向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能较好的完成航测任务。因此,对于那些比较大型的无人机来说,如何将其起降技术进行改进,对于那些小型无人机来说如何能够有效的提高它们的抗风性将会是现在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也是无人机能否较好使用的关键。
(2)传感器的有效控制以及在具体姿态上的控制技术,遥感设备所传输的大量数据的储存技术以及遥感设备在后台的一些处理技术等都是在现阶段乃至以后实际应用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我国的无人机遥感技术在应用的范围上也比较广泛,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城镇的具体规划、新农村建设、矿山测量以及国家的国土资源调查等。无人机遥感技术在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检验,通过实践证明无人机遥感技术的可行性即应用广泛性。
实践证明,利用无人机航测技术拍摄技术拍摄的图片,无论是在清晰度上还是在分辨率是哪个都能够较好的满足以上的工作任务。在今年五月份我国运用多旋翼无人机来获取视频资料,而这项技术还处在探索和实践环节,并通过与央视的合作,通过多旋翼无人机技术来对新业务进行扩展,而这也是利用多个多旋翼无人机在较高海拔和气候状况复杂多变的环境下进行业务的测试,这样不仅使我国无人机技术水平得到较好的提升,而且也为无人机技术的服务领域和范围提供了技术支撑。在以后的应用中,可以将无人机技术运用到电力线路的检测上,从而达到简便、安全和效率的提升。
无人机技术还可以运用到森林的防火侦查以及在危险区域的地质勘查等环节,从而降低人为操作所造成的危险的发生。无人机应用还可以在空中的指挥救援、环境的遥感监测、地理国情的勘测以及数字城市的建设等。因此,无人机技术在现在的实际应用以及今后的应用前景上都是非常广阔的,而无人机技术现在还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如何在今后将无人机技术进行创新及完善,并探索出一条适合无人机发展需要的作业流程也是现在人们所要迫切考虑的问题。
无人机遥感技术经过这些年的不断发展,现在已经成为在空中摄测领域的一项重要补充。无人机遥感技术通过获得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为其主要任务,并且通过无人机自动平台并以高分辨率的数码相机为其传感器,通过其自身携带的各项设备来最终完成遥感数据传输任务。随着社会科技水平的不断完善,无人机遥感技术一定会得到较好的运用和发展。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在俄、美支持下联合发动的侵华战争。是英国与法国趁中国太平天国运动之际,以亚罗号事件及马神甫事件为借口,联手进攻清朝政府的战争,所以被英国人称为“亚罗号战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圆明园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惨遭焚毁的原因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火烧圆明园事件,一直是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内的热点问题之一,150余年来,吸引了众多中外学者的关注与探究。但是,学界目前对于火烧圆明园事件中多个方面的研究,尚没有达成一致性意见。其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是对导致圆明园惨遭焚毁原因的认识尚不够清楚。应当明确的是,圆明园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曾遭两次焚烧,两次火烧事件的时间、原因、参与者及具体过程均有差异。就第一次火烧圆明园事件而言,笔者曾为文进行专门考证,此不赘述。
与之相比,学界对第二次火烧事件,也即导致圆明园被彻底焚毁的原因,认识尤不清晰,用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来形容,并不为过。王开玺先生详细梳理了本世纪之前的相关论着,将以往观点归为三类: “掩盖罪证说” “掩盖罪证,同时惩罚清帝说”和 “军事行动说”,并且认为这三种说法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在此基础上,他提炼出了 “迫使清帝尽快投降说”,认为英法人质被虐杀不过是联军的一个借口,英军焚毁圆明园的最根本原因,是要对清帝及清政府进行最严厉的精神打击,使之尽快投降,签订和约,并对外国人更加驯服,以实现其扩大在华权益的目的。最近几年,他还对影响较广的 “英法人质于圆明园受虐致死说”和 “清军处死英法人质不符合国际法说”进行了批驳,坚持了其原来的观点。
郑艳、何伟亚、吴继轩、李胜斌、王天根等人从其他角度研究了同一问题,但总体上亦持与王开玺先生相似的观点。[3-4],[5]( P111 -116)可以说,“迫使清帝尽快投降说”已基本上成为目前占据主流的观点。[6]( P273 -297)然而,这一观点也隐含了比较大的问题,细究之下,主要有三点。①以往学者多围绕与第二次火烧圆明园直接相关的英法人质事件、国际法事件、借火烧以遮蔽抢劫事实等微观性、具体性问题就圆明园被焚毁原因进行探究,缺乏进一步放宽学术视野的意愿,忽略了将此问题与第二次鸦片战争整体战局演化过程进行互动性考察的必要性。②以往研究总体上忽略了一些非历史性因素,尤其是自然环境因素对于火烧圆明园事件的影响。虽然有学者注意到气候因素对于英法联军物资补给系统以及军事行动的影响,[4]但并没有将之作为论述的重点,因而难以真正说明为何圆明园会在 1860 年 10 月中旬遭到焚毁。③以往学者主要从中方角度对火烧圆明园事件进行研究,针对英法联军本身及其内部矛盾的研究还不够,没有从联军内部甚至国际背景出发对火烧圆明园事件进行分析,因而难以解释为何英军单独焚毁以圆明园为代表的 “三山五园”系统这一特殊现象的原因。这些问题的存在,已明显不利于对“圆明园为何被焚毁” 这一百年疑案的深层探究。
因此,笔者力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多种资料,尤其是英法联军第一手的日记、回忆录及外交文件,尝试从几个以往未被重视的、相对宏观性的角度入手,对圆明园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惨遭焚毁的原因作进一步的考辨,以期揭示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多维因素和内在动因。囿于学识,倘有不足之处,还望学界同仁不吝指教。
1. 进军北京: 一次被延误的远征
1859 年 6 月,英法联军在第二次大沽口之战中遭到严重挫败。为确保之前与清廷签署的条约能够得到实际执行,两国政府遂于 1859 年底对中国发动了新一轮远征。此次远征规模颇为庞大,两国军队共达 2. 1 万人左右。联军投放兵力如此之多,所需后勤物资数量必然巨大,对物资补给系统提出了高难度挑战。就英法联军物资补给系统这一问题而言,学界尚无专门论着予以研究。然而,不对此进行考查,就难以对此次远征的总体进程有整体性把握,也难以认清圆明园会在 1860 年 10 月中旬这一特殊时段内遭到焚毁的宏观背景。因此,本文首先就这一问题进行概要性探讨。
英、法两国政府对此次远征中物资补给系统的建设十分重视。在此次远征中的不同作战阶段,联军借助海路、河路和陆路运输方式,陆续设置了多个重要的后勤军需基地,建立起了绵延上万里的物资补给线。概括而言: ①在前期准备阶段,联军利用蒸汽舰船从英国、法国、南非、印度等地向中国输送了大量物资。为储备物资,联军在香港和上海建立中转基地,配备了军械库、煤仓、粮仓、马厩、杂物室等基础设施。[7]( P269)联军在上海还购买了一部分物资,包括若干牲畜,以做食用或运输之用,但其在所需总物资中的比重不大。[8]( P60) ,[9]( P159 -160)②在封锁渤海湾阶段,法、英分别于烟台、大连湾建立军事基地,构筑起了战时物资补给系统的基础。联军在营地附近设立了集市,引诱附近村民前来贸易。借此不仅可以用比欧洲便宜得多的价钱买到猪、禽、肉、蛋和时鲜蔬菜,而且还能买到麦秸、稻米、茶叶、马料等各种战备物资。[8]( P159 -160) ,[10]( P60)③在北塘登陆后作战阶段,联军于天津、通州建立了大型军需基地,负责各种随军物资的接收。
他们也在驻地附近开设了集市,大量购买羊、牛、苹果、梨子、葡萄、桃子等食物。[11]( P38)此外,联军不但大肆掠夺沿线附近村庄、市镇,[12]( P21)还在通州官员拒绝为其提供物资之后,劫掠了通州漕运粮仓,抢得数量可观的大米。[13]( P30)总体上看,凭借这一物资补给系统,联军首先由海路将大批本国及殖民地的物资运至香港和天津储藏,之后将其用轮船和帆船转运至烟台和大连湾,再汇集后两个基地劫掠或购买的物资,一起运至白河。利用白河和运河河道,联军通过轮船和帆船交替运输的方式,再将在沿海及白河沿岸储藏和搜集到的物资输送至前线。然而,联军后勤物资补给系统亦存在明显不足,使此次军事行动成为了一场被延误的远征。
首先,相较英军而言,法军物资补给系统落后,严重拖延了联军在北塘进行登陆作战的时间。此次远征的一大特点,是骑兵和炮兵的重要性全面超过步兵,在决定战争形势方面开始起到主导性作用。1860 年 6 月 1 日,英军及各种战备物资就已全部到达直隶湾驻地。在经过一段休整之后,英军统帅格兰特提议 7 月 1 日开始登陆作战。[11]( P8、15)但是,由于法军的延误,直到 26 日,英、法军队才分别离开驻地,前往指定地点准备登陆作战。法军之所以无法提前开战,根本原因与其战备物资准备不充分、[8]( P52 -53)海路运输能力有限有关。[14]( P128)依靠仅有的 3 艘运输舰,在英军准备完毕的一个半月后,法军才勉强将购买到的马匹运送完毕。[8]( P126、135、169)其次,陆路运输工具的缺乏,导致联军物资补给系统无法正常运转,间接使联军在北塘登陆后向北京进军的速度大大放缓。由新河到天津的陆路较短,本可在短时间内运送物资至天津。但联军陆路运输工具奇缺,只能选择乘吃水较浅的炮艇等沿白河上溯,花了整整两天才到达天津。[8]( P213、217)当 9 月 10 日晚联军在离天津不远的普口村宿营时,突遇大雨,临时组建的运输车队中有三分之二的中国车夫乘机逃走,大部分牲畜和运输工具也随之丢失。[9]( P121)联军陷入一时困境,只得留在原地等待支援。法军统帅蒙托邦一度考虑令法军返回天津重新组织运输车队。[8]( P250)又如,八里桥之战后,联军本想乘胜进军北京,[15]( P115)但因武器弹药没有及时运到,遂被迫就地进行了长达两周的休整。当军需物资于 10 月 4 日晚上运到八里桥后,次日一早,联军大部队才出发向北京进军。[16]( P89)事后,法方全权大使葛罗认为,如果在八里桥之战后,联军立即向北京进发,远征结束日期会大大提前。[17]( P285)总之,从联军最初计划于 4 月中旬实施封锁渤海湾,[8]( P83)至 10 月初进入北京地区,抛除作战及正常的驻军休整时间外,因物资供应系统问题频出,其军事行动进程至少被人为推迟了两个月之久。这一推迟致使联军在 10 月初京津地区气候转寒的大背景下,才进入北京地区。
1860 年 10 月初,渤海湾及京津一带气温急转直下。相关气候现象在英法联军的日记、回忆录中有大量记载。自 10 月 1 日始,一股强劲的西南偏西北风刮向渤海湾,“宣告了冬天的正式来临”.当内陆地区还感觉不到冬天来临的时候,渤海湾早已是一片冬天的景象。[18]( P122)从京津一带居民口中,联军得知白河在 11 月初就要结冰。[15]( P177)一旦如此,联军的运输能力就要大大受限,各主要后勤物资基地之间的联系就要被切断,整个补给系统很可能趋于崩溃,继而会造成无法想象的后果。再者,进入冬季之后,联军就地获取物资尤其是食物的困难也会大增,而联军的物资和弹药当时已非常匮乏,未必能够攻陷北京城。[19]( P61)实际上,英法两国政府已经考虑到了气候变化可能对战争造成的不利影响,因而曾多次发出指示,要求联军必须在冬季到来之前退出北京。
1859 年 11 月,英国陆军大臣赫伯特致函格兰特,强调出于气候变冷的考虑,联军不要长期占领北京。次年 4 月 9 日,赫伯特再次致函格兰特,重申相同训令,并要求英军不能在北京过冬, “必须在到达之后立即离开”.同年 4 月,法国政府也给葛罗发出了训令,表示出了与英国相同的担忧。[20]( P247、251、259)联军在 10 月 7 -8 日第一次抢劫圆明园后,为抵抗即将到来的严寒,延长在北京的停留时间,曾计划大量采购过冬物资,尤其是棉衣。英军原想从孟买购买羊皮,但因故没有实现,甚至连基本的防寒冬衣也延期发放。[11]( P61 -63)法军运输舰此前多次发生海上事故,损失了大量的武器、冬衣和营地帐篷等物资。[14]( P191)而且,进入冬季之后,水面结冰,联军所有的军舰根本无法通航。[18]( P124)而清军此时还不断派人袭击联军从天津来的护送补给的队伍。[21]( P214)由于害怕清军趁气候变冷之势截断联军的后勤补给路线及撤退路线,蒙托邦就坚持认为法军必须在 11 月 1 日离开北京,格兰特也决定顶多在北京待到 11 月 7 日。[8]( P291) ,[22]( P315)值得一提的是,联军在从圆明园里缴获的一些文件中,发现清廷和联军在天津的谈判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拖延时间,把战事拖入严冬。[15]( P97)这更让联军原本就捉襟见肘的物资供给系统增加了另一层不安全性。可以说,联军自身物资供给系统的不足,以及当年 10 月初京津一带气候的骤变,使联军在时间上提前预设了这场远征的最后期限,即为防止远征部队陷入危险境地,无论如何要赶在 11 月初河流冰封之前结束战争。这一时间点上的预设具有深远意义: 一方面促使联军此后的一系列战争及交涉行动都要加紧进行; 另一方面也为联军在采用正常手段无法保证远征进程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操之以某些极端方式,强制达至战争目的埋下了伏笔。接下来联军强占北京城以及圆明园的焚毁,也必须在此大背景下予以重新认识。
2. 占领北京城: 联军目标与目的背离
开始远征之前,在怎样对中国实行武力报复这个问题上,英国首相巴麦尊、外交大臣罗素、前驻中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及前外交大臣克拉兰敦等人提出了封锁大运河和白河、占领舟山、进攻北京三套计划。后经过反复讨论,英、法两国政府一致认为,要坚持 《天津条约》的严格实施和长久地在北京建立使节,就要凭武力进入清帝国统治中心---北京城,尽管这是 “最危险的、最费钱的,但又是唯一可行的”办法。[23]( P172、175)英、法两国政府的战略意图很明确,就是想通过占领北京城这一标志性目标,逼迫清政府投降,实现自己签、换约的主要目的。当此之时,联军并没有将圆明园看做与北京城、尤其是紫禁城同等重要的象征性建筑,更没有焚毁圆明园的计划。清廷当然不会让 “国之根本”被自己眼中的 “蛮夷”轻易撼动,因而准备严守北京城。
咸丰帝虽于八里桥战败之后远遁避暑山庄,但在此之前,为防止联军攻破城池,他亲自拟定了城内外一体化防御策略,并敕令各省速派勤王之师,以资援助。[24]( P156)在 10 月 7 - 8 两日联军第一次劫掠圆明园之后,为逼迫清军尽快投降,格兰特和蒙托邦曾于 10 日共同致函恭亲王,责令其交出安定门,并威胁 13 日中午之前如不交出,将用大炮强行攻城。[17]( P300)咸丰帝得知圆明园被劫掠的消息后,虽甚感震惊,但并没有倾向求和,而是仍令严防京城。[24]( P180 -181)奕?则在照复联军共同商定守门章程的同时,严催各省勤王之师兼程赴京,等兵力厚集后攻剿联军,“以解京城之急”.[24]( P174)然而,当圆明园被劫的消息传入京城后,城内局势已然失控。[12]( P52)负责守城的 官 兵 已 毫 无 斗 志,一 闻 炮 声,立 即 惊溃。[8]( P313)当联军照会投入城内后,守城王大臣无法及时与驻扎城外的恭亲王商议对策,只剩下职微言轻的武备院卿恒祺一人辗转往返于中外之间,以谋和局。直到 13 日临近中午之时,清军还一直把守城门,联军却已做好了开火的准备。
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守城王大臣最后自作主张,在同意送回被俘英法人质,且在签订条约之后,联军不得破坏北京城的条件下,[11]( P83)被迫开放了安定城门。联军进入北京城后,即于安定门左右两侧做了城防布置,控制了自安定门通往城内的主要道路。[15]( P163)至此,英法联军在不失一卒的情况下顺利实现了其关键部分的战略企图,而清政府围绕北京城制定的整体战略部署则遭到致命打击,直接结果是致使清廷对联军态度发生转变,倾向于求和。在奕?看来,此前委曲求全,以议抚局,根本原因是为了保全京城,以顾大局。在联军未进城之前,办理抚局尚不致被联军牵制,但在安定门开放之后,联军已反客为主,转有战守兼全之势,而清军藩篱已破,几成内外受敌之形。遂不得已照咸丰帝之命,与联军进行议和,以免合城生灵再被荼毒。[12]( P188 -194)然而,在进入北京城之后,英法联军亦陷入两难境地,而并非有学者认为的, “对英法来说,进城换约已是唾手可得之事”.[25]由于清廷在同意议和的情况下,仍迟迟不确定换约的具体时间、地点,联军开始变得愈加急迫和不满。联军发现,之前军事行动所急于占领的目标与此次远征目的之间的一致性分离了。远征之前,英法两国政府制定的通过占领北京城而逼迫清政府立即投降的企图不但没有实现,反而遇到了咸丰帝以及负责统筹全局的恭亲王奕?不在京城之内、城内官员无人负有交涉之权的困境,进而使联军的行动暂时失去了方向。面临此种局势,作为此次远征的实际掌舵者,全权大使额尔金和葛罗势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修改既往策略,使之能够重新发挥指导性作用。实际上,此前在经历了清军借议和名义扣押联军人质的事件后,额尔金对清政府完全失去了信任,认为 “要大胆猜测中国官员的行事动机可能并非明智之举”,并准备“随着将来出现的新信息而改变” 既往的策略。[21]( P210)恰好在此种情势下,清军释放了剩余的所有联军人质。据王开玺先生考证,在总共被俘的 39 名联军人质中,被清军虐待致死的共有21 人,生还者不足半数。[26]即使生还者,身上亦 “俱有辱逼虐遇之迹,轻重不等”.[24]( P188)尤其是人质中 《泰晤士报》记者鲍拜的被害,使额尔金进一步觉得事态严重,必须予以慎重处理。须知,《泰晤士报》当时在英国的发行量极大,对英国政局具有很大影响。通过对 1855 年克里木战争的报道,它最终促成了阿伯丁政府的垮台和远征军总司令的被撤职。[27]
基于此种利害关系,额尔金在他日志中的很多篇章里,都对鲍拜的被害深表遗憾。[21]( P218)人质被害事件,给了额尔金一个绝好的借口和机会,使之能够在取得英国新闻界的支持,避免自己重新陷入不利舆论漩涡的同时,调整既定战略,以符合形势的发展。
目前,多数学者倾向于认为联军密切关注人质被俘事件,设法营救人质,当发现有多半人质被清军虐杀之后,出于报复心理焚毁圆明园。甚至还有人简单地认为额尔金是出于为鲍拜报仇的目的而焚毁了圆明园。[28]( P255 -256) ,[29]经过仔细翻阅额尔金的书信和日记之后,可以发现联军之所以选择以人质事件为借口,实际上还掩盖了几点鲜为人知的关键信息。首先,在人质被俘之后,英法联军并没有打算设法予以营救,而是静观其变,坐看人质事件发展。这从人质被俘之后,额尔金的举动可以看出来。
当额尔金于 9 月 18 日晚收到人质被俘的消息时,联军有一些人主张军事上作一些让步,或者放弃之前对清政府提出的某些要求,以换回人质。然而,额尔金对这些论调都全然置之不理,他认为即使清政府提出若联军退兵则立即放人,“也会拒绝理会”.额尔金认为,一旦主动让步来解救人质,就会对整个出征所要达成的目的造成 “致命的伤害”.事后,额尔金承认此举 “冒险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安危之上”,但 “这种政策并不易懂,并非所有人都会认同”.[21]( P211、216 -217)其次,关于人质受到迫害的地点,虽然多数学者根据资料,认为联军将其归之于圆明园。然而,额尔金在事后谈及焚毁圆明园的缘由时,却明确说道 “正是在这 ( 指圆明园) 附近,他 ( 指咸丰帝) 将我们不幸的同胞擒拿,让他们遭受了最严酷的虐待。
正是在这里,我们找到了被囚骑兵的马匹和装备,英勇的法国军官胸前被扯落的勋章,和另外一些人质的个人物品”.[21]( P220)由此可知,额尔金很可能清楚人质曾在圆明园以外受到虐待,尔后曾短暂关押于圆明园之内,两者并非同一地点。至于为何在与清政府交涉文件中,英法联军仅提及人质在圆明园受到迫害和关押,[24]( P188)则很可能是联军一方的蓄意隐瞒,以达到其委罪于清政府的目的。
再者,选择人质事件作为惩戒清政府的借口,并非仅仅是因为清军曾在圆明园虐待过人质,很大程度上还因咸丰帝曾经颁布过悬赏洋人头颅的告示。[21]( P220)英法联军虽然武器装备优于清军,但毕竟远来作战,深入内陆,况且在未来局势尚不明朗的形势下,不得不尽力避免再次陷入人质被俘的危境。因而,额尔金认为人质遭受迫害,需要 “严厉对待,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今后的安全”.[21]( P219)总而言之,英法联军从维护本国利益的高度出发,审情度势,以人质事件为借口,努力对原先既定战略进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调整过程较为复杂,掺杂了许多因素,并没有从一开始就形成焚毁圆明园的计划。
3. 火烧圆明园: 额尔金的作用
众所周知,致使以圆明园为代表的 “三山五园”系统于 10 月 18 日至 20 日遭到毁灭性破坏的实施者是英军,法军并没有参与其中。在整个过程中,英军迫不及待地焚毁圆明园的行为,与法军按兵不动、劝阻英军焚毁圆明园的举动,形成了鲜明对比。简言之,英军的 “急”和法军的 “不配合”是火烧圆明园事件中的一大特点。然而,前文所述物资补给系统的不安全性、占领北京城后既定战略的演变以及人质被虐杀事件,都对英法联军施加了共同的影响,为何法军却没有参与焚毁圆明园? 这当是探讨圆明园被焚原因时,最为 “奇特”的一个问题。国内学者对于这一问题并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以往有关圆明园被焚毁的各种原因,并不能成为英军单方面焚毁圆明园的理由。对这一特殊现象的解释,需要深入考察英法联军在惩戒清政府方式上进行的一系列调整、争论以及争论背后隐含的内部矛盾。
在侵华目的上,英、法两国政府虽然能够在若干方面达成一致,但由于国家利益仍存在不同,故在如何对清政府实行惩戒这一具体问题上,英法联军内部意见并不一样。加之远距离作战,不可能及时与国内取得联系,因而,许多事情需由两位全权大使及两位军队总指挥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在维护各自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共同商议决定,而这又不免掺杂个人因素。就英国而言,大沽之战的惨败,不但使巴麦尊内阁遭受到保守党人的攻击,[23]( P162、176 -178)而且也让内阁中的一些重要成员 “对他们现在的首脑表示了不信任”.[30]( P571)受到最猛烈攻击的,当属额尔金。多数 反 对 者 认 为 他 应 对 大 沽 之 战 负 一 切 责任。[23]( P163 -164)
在巴夏礼看来,被巴麦尊内阁以“赎罪者”的身份重新派往中国的额尔金,从此次远征开始之际,便一改往日的沉稳与谨慎,变得暴躁、激进起来,急于通过战场上的胜利来弥补英方的损失,维护自己的政治地位,“封住政府里攻击他的嘴巴”.[22]( P225 -228)与此相比,当时的法兰西第二帝国属于资产阶级的开明专制政体,国内政治自由程度虽不及英国,但恰好在某种程度上缓冲了由于大沽之战的惨败而产生的国内政局压力。葛罗和蒙托邦在此次远征中的任务,是在避免采取激进行动、推翻清政府统治的前提下,稳中求进,完成远征目的。由于作为英军统帅的格兰特,此时别无他计,唯以额尔金马首是瞻,[31]( P269 -270)因而使围绕人质事件制定惩戒措施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论,几乎从一开始,便演变成额尔金与葛罗、蒙托邦之间的针锋相对。总体而言,除要求清政府遵守 《天津条约》以及在天津商议的和约中规定的条款外,额尔金还分两个阶段,先后提出了 5 种惩戒策略。在最初阶段,他提出: ①让部队在北京过冬,加重对咸丰帝的侮辱; ②摧毁紫禁城,以此证明联军部队到过北京,并采取了报复。由于前述气候变化以及物资供给系统的不稳定,以及与英国陆军大臣赫伯特之前所做的勿在北京过多停留的指令不符,额尔金很快将第 1 条策略放弃。针对第 2 条策略,法方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北京城门是向联军打开的,联军曾承诺过要维护城内秩序和财产安全。如果火烧紫禁城,就是违背了联军自身的承诺。[32]( P64)面对法方的反对,额尔金不得不撤回这些提议,但是他又重新提出了 3 个新的要求:③在天津竖立一块赎罪纪念碑,并刻上有关人质事件的日期和情况; ④把圆明园夷为平地; ⑤要求清朝拿出30 万两赔偿受害的英国人和那些遇害者家属。就第3 条策略,法方亦表示反对,认为这是一种与文明国家不相称的报复行为。
额尔金经过考虑后,予以放弃。[32]( P65 -66) ,[17]( P308)对第 5条而言,法方并没有提出异议,并认为理当如此。但在围绕火烧圆明园的问题上,法方表示了激烈反对。葛罗和蒙托邦都认为火烧圆明园“仅仅是一次毫无意义的复仇”,因为它的攻击对象只是已经被部分摧毁的断壁残垣。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次行动将有可能打破联军与恭亲王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关系,促使恭亲王逃跑,使联军由于无法换约而处于孤立的境地。[16]( P106)在此基础上,法方提出了 3 种惩戒策略: 第 1 条是要求清政府赔偿人质 20 万两抚恤金; 第 2 条是归还康熙年间各省天主教堂和传教士坟茔; 除此,还会遵照约定,在 23 日之前一直等待恭亲王奕?同意签订和平条约的回复,否则就实行第3 条策略,即在撤退之前, “取走紫禁城中所有的档案,彻底摧毁这座位于首都的、代表无上权力的地方”.[8]( P342 -346)围绕此关键事件产生的矛盾,让英法公使之间从远征初期的貌似融洽转变成了后期的公开分歧。这种转变,不但显示出英、法在华利益的差异和在侵华步骤及具体措施上存在很大分歧,而且也显示出 “欧洲的政治已被转移到中国来了”.[33]( P686)实际上,自 1858 年克里米亚战争结束之后,拿破仑三世便从维护法国利益出发,寻求与俄国的合作。而俄国在南下的武装被解除、出入黑海海峡的大门被锁死后,加紧向中亚和远东扩张,期望尽早结束自己被孤立的状态,亦积极寻求与法国的合作。[34]( P190 -191、198)
这样,英法之间的同盟关系便逐渐疏离,演变成 1860 年紧张的同盟关系。英国人开始不赞成法国在意大利的战争和对苏伊士运河的开凿,觉得是对英国利益的威胁; 而法国则对于中国市场垂涎三尺,计划于此次远征中联合英国共同打击清政府,以获取东亚财富的同时,尝试与英国在香港、广州、上海展开竞争。所以,两国阵营的军人从远征一开始就存在着很多摩擦和不满,就显得不足为怪了。[28]( P31 -32) ,[35]( P2472)此前,法方就对英方在此次远征中的一系列行为进行了提防。一部分法军官兵倾向于认为英军的最终企图是推翻清王朝,建立 类 似 于 印 度 的、听 命 于 英 国 的 傀 儡 政权。[36]( P66)当蒙托邦得知英国誓要焚毁圆明园时,怀疑英国之所以 “坚持做这件没有明显合理理由的事情,一定有什么我们所不知道的动机”,并认为此举与法国国家利益根本不符,因而建议与葛罗一起向额尔金提出抗议。[17]( P314)进而,法方对自身行动的目的也逐渐动摇,认为法国在中国的贸易利益微小,或许根本不应开启此次远征,而此次远征除了促进英国势力的发展以外,法国没有获得任何利益。[37]( P165)以上法方的诸多不满,构成了其反对英军焚毁圆明园的深层次原因。
当遭到法方的反对后,英军大为不满,开始大肆抱怨法军。他们认为英法联盟对自己没有一点好处,因为法国在此次远征中兵力不足,而法国人所谓的自尊心,却要求在作战之时经常出动与英国相等的兵力,结果把像守卫基地、保护交通线等后勤维护工作留给英军去独自承担,导致延误了英军的行动,而成为英军的 “一个累赘”.额尔金还注意到葛罗与俄国公使伊格纳提耶夫往来密切,后者充当了法国与恭亲王奕?之间的调停人,也明显地感觉到法、俄在中国的关系已超越法、英的关系。他深知欧洲的国际关系是很难处理的。他害怕俄国会同法国联合起来反对英国,如果这样,不仅他们在中国 “会有一支强大的武力,而他们还会经由俄国比我们更快地得到各种消息,这对我们是不便的”.[33]( P686 -687)
加之,英国国内反华战争的活动持续不断,且英国原先计划为此次远征增加至少 300 万英镑的军费开支,实际上由于经费困难只增加了 120 万英镑。[11]( P62 -63)如陷入持久的对华作战,会使所耗经费 增 多,必 将 给 巴 麦 尊 内 阁 以 巨 大 的 压力。[28]( P28)还有,英国在此次远征中不仅动用了英国本土的大量士兵,而且从印度抽调了 1 万余名。当时,印度民族起义刚被镇压,英国急切需要结束此次中国远征,遣返士兵,通过增加英籍士兵的数量来稳固在印度的统治。[11]( P66) ,[38]( P993)总之,联军内部日渐公开的矛盾和英军自身的困难,促使额尔金急切寻求一种 “既严厉又迅速,而且又不伤及北京,而且要特别给大清皇帝沉重的一击”[21]( P219)的方式,以便可以在 11 月 1 日之前签订条约。火烧圆明园在额尔金看来,可算作完成以上目标最好的举措,因为此举不仅可以击溃清军的抵抗信心,促使战争的尽快结束,而且也会及早摆脱英军在政治同盟关系上的不利地位。鉴于在火烧圆明园问题上英法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两国公使遂于 17 日分别照会清政府,提出了上述各自不同的条件。次日,英国军官约翰·米歇尔指挥英军第 1 师、第 60 步枪营和第15 旁遮普营,放火焚烧了包括圆明园在内的整个三山五园。
至此,我们已在上述相对宏观性视角的关照下,重新探讨了导致圆明园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焚毁的原因。可以发现,目前学界认为英法联军以人质事件为借口,为逼迫清政府尽快投降,才放火焚毁圆明园的主流观点,其由于关注面较窄,对联军一系列行动之间的 “选择性过渡”策略缺乏深入分析,因而没有完整揭示出导致圆明园一步步走向被焚毁命运的全过程。可以确定的是,圆明园的焚毁,实际上是联军物资补给系统中存在的隐患、1860 年 10 月初京津一带气温的骤降、占领北京城后联军既定战略的演变,以及联军内部矛盾等诸多因素杂糅在一起,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从整体上说,额尔金的个人境况以及人质事件的发生,是导致圆明园遭受焚毁的直接原因; 英、法两国国家利益的不同以及由此引发的联军内部问题和矛盾,是导致圆明园遭受焚毁的主要原因。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必须予以回答,即: 圆明园的被焚毁,是否是造成清政府放弃抵抗的根本原因? 舍此,就难以理解火烧圆明园所造成的影响和此一事件所蕴含的意义。从上文的分析来看,英法联军的既定战略部署,是将北京城作为首选进攻目标,以进入北京城换约作为最终目的,并且一以贯之,并没有将圆明园看做与北京城、尤其是紫禁城同等重要的象征性建筑,更没有焚毁圆明园的计划。在得知人质被虐杀的情况后,英军最先想到的是以此事件为借口而摧毁紫禁城,以迫使清军投降。只是由于进入安定门之后摧毁紫禁城的计划遭到法军反对,英军才转而将圆明园作为替代目标而加以破坏。以往学者没有充分认识到北京城在中外双方战略部署之中的重要性,简单地认为 “英军为逼迫清军尽快投降而直接焚毁了圆明园,而圆明园的焚毁又导致了清政府的投降”,过多地抬高了圆明园的地位,忽略了一些细微却意义重大的差别。
如果圆明园的焚毁,果真能够促使清廷立即投降,那就无法解释清廷不仅在 17 日就已得到英军将要焚毁圆明园的确切消息,[39]( P81)而且在 18 日圆明园已经开始惨遭焚毁的既定事实下,为何无动于衷,仍没有给出签约的确切时间、地点。只是在奕?通过俄国公使伊格纳提耶夫得知英军于 20日火烧紫禁城的进一步计划,[17]( P329)以及之前所收葛罗关于 23 日之前清政府不最终投降,就要在京师内外重启战端的照会后,[12]( P192)考虑到联军久驻京城产生的隐患,以及清军饷银、口粮均严重缺乏,难以作战的实情后,[40]( P231 -234)才被迫于 20 日照复额尔金和葛罗,接受了联军提出的一切条件,并定于 24 日、25 日在礼部大堂与英、法代表签字换约。基于此,着名史学家向达也认为英军焚毁圆明园后,清朝统治者之所以迅即投降,“盖亦畏其复肆凶残耳”.[41]( P423)认为圆明园的焚毁促使了清军的尽快投降没错,但是更准确的却应认为英军是在无法火烧紫禁城的情况下,才转而焚毁了圆明园,而英法联军进一步焚毁紫禁城的计划,很可能才是促使清廷尽快投降的最终原因。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全文如下:
1.1农村土地资源与城市化建设之间存在矛盾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据统计,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百分之一,农村的耕地将减少675万亩,甚至在建设过程中一部分基本农田被占用,国家提出的耕地红线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可用于建设的农村用地已经十分有限,如何解决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2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落后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然而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导致土地利用效率极为低下,远不能满足我国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导致此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的农村耕地分配过程中,未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是按照人口、土地的肥沃程度以及距离远近等因素进行搭配分配的,因此同一个家庭的不同地块之间距离较大,较为分散,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很难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因此无法满足现代农业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要求;
第二,当前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方式很难与市场形成良好的对接,由于过分追求产量也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大量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导致对大面积土地形成面源污染,使我国农村土地质量不断退化。
2.1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导致地方政府、企业等钻空子侵占土地的现象比比皆是,要想解决这样的现实困境,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由村内所有农户建立农户集体组织,农村土地的变更等情况必须经由农户集体组织商议通过后实施,这样就可有效避免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对土地的擅自处置,有利于肃清农村土地管理的“灰色地带”。
第二,对土地的收益分配方面要做到透明化,包括程序、过程、方案的透明化,农民享有土地收益过程的知情权。
第三,国家应当通过立法来约束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征地行为,改变由于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造成的土地收入不平等的局面,允许不同所有制的土地进入到土地市场,在法律的框架内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农民对土地产品的权利,通过多主体的土地供应来逐步消除城市和农村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的差距。
2.2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改革
在我国,出于国家性质和国情方面的考虑,仿照国外将农村土地彻底私有化的做法并不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为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户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并使农村土地市场更有活力,可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尝试改革。具体来说,要延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年限,除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公共用地的征用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永久归农户所有,允许农村用地的使用权进行交易、出租、入股、抵押和出售等,不仅能够形成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长期行为,而且还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促进农业生产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提高我国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2.3合理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
在明确农村土地产权责任和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势必受到影响,为稳定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可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的方式来代替从前土地出让金等各种收费。在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科学统筹,秉着公平、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采用高收入者多征,占地过多、房产面积过大者多征,低收入者少征的方式,既稳定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
2.4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要消除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收益差距,并协调好城市用地和农村用地之间的关系,就要在制度的层面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将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工矿用地都纳入到城乡建设用地的统筹范围之内,对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和增量控制。具体来说,首先,要合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重大决策的实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次,明确不同区域土地的用途,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设定红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农田等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的用地。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合理之处很多,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相信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一定会走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新路。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首先,针对政府政策这一最重要变量对于现行各种土地流转模式的制度性影响因素进行实证调研并进行分析,兼对土地金融组织、土地中介组织等外生性变量进行定量研究;其次,通过农户的需求与满意度调查,对兵团土地流转已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现实问题充分思考归纳;此时,现实问题已经出现并已经充分总结。最后,结合国外土地制度比较研究,引申出用法律妥善规范土地流转的原则与规则,并基于前述成果,力争构建新的土地流转效果法学评价体系,同时提出科学可行的发展和完善兵团土地流转的法律对策。其中有正向研究部分,即中外土地制度比较研究和兵团土地制度实证研究,再通过逆向研究部分,即对土地转让纠纷判例分析研究和土地制度运行中的法律规避研究,最终实现更为科学可行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设计。研究方法则首先是调查研究方法,拟由农一师国土局领导主持实地调研,依托塔里木大学周围团场政研室的大力帮助,收集实证资料,再由实践回到理论,由塔里木大学教师邀约行内人士合议研究分析,力争作出开创性结论。其次是对比研究方法,通过国外土地制度的分析与借鉴,作出法律移植的建议性的选择。研究目的则体现在,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土地优化配置必不可少的一环,农村土地流转,要注重保障农民的权利。在农地流转中要节制资本,应将资本下乡尽量限定在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服务的领域内,防止资本对农民土地的兼并导致农民失业破产。对于众多土地流转模式,需要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来考评土地流转的绩效等问题。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为规范土地流转提供完善的服务。同时,应当加大对职工土地承包的土地的面积、等级、期限、地号等的民主监督管理力度。
浏览量:5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