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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业机械化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农业机械化技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全文如下:
【关键词】农机化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贸易一体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知识产权问题被提到了新的高度。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农业、农村工作事关全局,加强农业基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农业现代化,首先要发展农业机械化,这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重要途径。农机化技术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农机化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引起充分重视。
农业机械化是指用机器代替人、畜力进行农业生产的技术,它以广义的农业为服务对象,范围含盖种植业和田间作业机械,横向扩展到林业、牧业和渔业机械化,纵向扩展到产前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后农副产品贮藏、加工、运输的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技术是指实现农业机械化这一过程所采用的科学技术及成果。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机械化技术在全国农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智力劳动和成果以及其他商业价值的专有信息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版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信息的保护等等。而作为农机化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专利、商标、版权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保护。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农机化技术的健康发展
对农机化技术创新成果实施一定保护,将会给农业企业带来回报,因而可激发员工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从而形成激励农机化技术中的技术创新。另外,还可以促进农机化技术成果的转化,一项农机化成果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进入市场,可以找到明确的应用市场主体,有利于市场地位,从而诱发了科研成果的应用,促进了科研――开发――应用一体化的形成。其次,可为农机化技术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由于有法可依,依法行事,为农化机技术的发展辅平了道路。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提高农机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种法律制度,规范了市场行为,限制打击了非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使进入市场的农机产品质量相应提高,使消费者能够买到优质价廉的正宗产品,保护了其合法权益。同时,大量高质量的农机技术产品投入使用必将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增加农机化技术的竞争力
我国农机化技术产品遍布世界各地,随着我国加入WTO,迫切需要知识产权保护,以便促进我国农机化技术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增加出口创汇,防止侵权发生;即使发生侵权,也将用相应的知识产权协定依法保护。
在国内,我国是个农机技术产品消费大国,这么大的农机市场必然要求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以保障各技术的合法权益,增加其竞争力,坚决打击假冒,盗用商标、反对不正当竞争等侵权行为。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虽然立法时间较晚,但发展较快,特别近年来有所加强,当前农机化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法律意识不强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宣传不够,很多人很不了解,因而知法,守法意识不够。
从农机企业来看,企业自身的保护意识不强,有的企业有很好的产品,但不善于用专利,商标去保护。有的企业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机构,更不用说专人负责了,造成农机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差,至使市场上假冒商标,盗用推广许可证书等侵权行为经常发生。从销售者来讲,利益最大化驱使他们不惜一切代价,销售侵权产品,挂羊头买狗肉,将知识产权丢在一边,干着违法的勾当,只要有钱赚,不管假冒盗用,由于意识不强,给生产假冒产品的企业有可乘这机。
从消费者来讲,对象以农民为主,法律意识差,喜欢什么便宜买什么,对于价格高的品牌或名牌产品,他们认为不划算,这又给制假盗用者当了帮凶。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步晚,还存在着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跟不上科学技术的发展的步伐。作为农机产品本身收益不是很高,如果要投入大量精力和财力搞专利保护,企业认为不划算,会主动放弃。同样商标注册也要花时间、精力、经费,且都较高。
作为农机行业目前对农机化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很少,存在着立法滞后的现象,迫切需要加强。
(三)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不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在保护知识产权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各级政府设立了知识产权局,但作为农机化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仍不完善,一是缺乏全国性的农机技术协会;二是农机主管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兼职的也较少;三是农机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不健全,配套制度不完善,没有专门的人才,更没有与有关组织的加强联系与协作,人员素质低,保护性差;四是农机管理工作中懂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及具有专业知识人才缺乏。
(四)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机构执法不力
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处理中不能及时,公正地裁判,使确权纠分无法及时确权,无法有力打击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的专门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权有限,人员专业知识不够,素质不高,且主管理部门分散,打击力度不够,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很难严格秉公执法,有的不了了之。
(一)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1)国家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农机化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 国家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和扶持农机化技术企业的发展。激发专利申请者的积极性,给予一定的扶持和资助。在专利、商标注册时,减少降低申请费,审查费和年检费,减轻农机化技术产业经济负担。
(3)加强新闻、报刊等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一方面正面宣传,另一方面对侵害别人知识产权的企业及个人进行暴光,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弘扬正气、抨击侵权,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人士对侵权的举报、检举,揭发,形成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尽快完善知识产权的有关立法,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解决农机化技术在实践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根据实际经验制定切合实际的法律制度。比如,在专利保护制度中,加大对侵权者的惩罚力度,缩短专利申请和审查的时间,加强专利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力度。在商标权保护制度中,制定有关防伪商标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农机行业特点,制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对农机化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作出详细规定。重点对农机技术产品商标、专利的取得及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给予严历处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打击。
(2)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加大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农机化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创造出自己的精品名牌,通过商标注册,实施法律保护,提高社会信誉,让社会监督、保护。
(3)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制度,对农机产品实施质量认证体系管理,让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好的农机化技术产品受到消费者青睐,提高企业形象,从而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其发展。而那些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不可能取得质量认证书,自然就不会有消费者购买,从而达到保持产权的目的。
(4)全面推行农机新产品推广许可证制度,对农机化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及成果进行鉴定,对成熟的可推广应用的颁发推广许可证。而对假冒盗用推广许可证的给予坚决打击,从而保护了合法的技术成果,促进农机化技术的发展。
(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1)在企业及行业内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各农机技术企业及行业应主动适应WTO规则的要求,设计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具有专业素质人员及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创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内部环境。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依靠集体智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业协会可参与组织农机企业进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及方案的经验交流,共同探讨农机化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与服务,并对侵权行为予以打击和防范。行业协会还可代表农机行业对外国政府企业就知识产权进行谈判,从人员、信息、法律技术方面帮助支持受害企业维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3)尽快完善,规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组织,加强对专利机关,商标管理机关,版权管理机关等机构组织建设,增加设备投入,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建立一支作风正,业务过硬的知识产权队伍。强化专利商标、版权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
(4)强化司法保护,加大打击力度
法院应逐渐完善对知识产权侵害立案管理及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公正执法,提高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依法严惩侵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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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着诸多共同利益,以共同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商品模仿行为,因此它们更为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查国际化,以求得更多由于知识产权保护设置而带来的利益。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贸易发展趋势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关键词】国际 贸易 知识产权 保护 趋势
一、知识产权保护不断纵深发展
1.知识产权保护的开放性趋势增强
在TRIPS等多种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中规定,WTO的成员国要统一接受知识产权多边保护规则,这样就形成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统一规范性体制。在这种背景下,各发达国家纷纷修改和调整本国知识产权法,力求继续主导知识产权国际制度的走向。如2011年9月,奥巴马签署《美国发明法案》,表明新修订内容将陆续开始发挥作用。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我国相继制定并修改修订多次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从而逐步形成开放性、国际化的现代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2.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知识产权密集型的产品不断发展和最新科学技术的运用,知识产权的应用领域和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如技术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详尽并适用于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等,保护期限较之以前延长。但是,将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保护水平的提升和提高也就形成了新型技术垄断。如我国近些年来3G移动通信标准、华为思科事件等,充分反映了国际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下的贸易保护壁垒。
3.知识产权审查国际化
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着诸多共同利益,以共同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商品模仿行为,因此它们更为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查国际化,以求得更多由于知识产权保护设置而带来的利益。专利审查的国际化和保护统一联盟的形成,有利于提高审查效率,降低了各国付出的成本。同时,也对传统的知识产权“地域性”原则产生了冲击。
目前,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和地区提出了振兴国内经济和提升国家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这主要是一国经济的发展中知识产权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如获得产业集群效应,扩大一国的贸易范围、形成一国的竞争优势等明显的战略优势。一些诸如美国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大国,为了继续保护和扩大本国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通过双边、多边等谈判等形式形成最适合本国当前发展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如今,知识产权在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中都广泛应用,其含量、水平等多个特点开始越来越影响消费者的选择,进而影响国际贸易量和贸易额。如苹果手机这一典型代表承载了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受到了全世界手机消费者的追捧。同时,知识产权贸易也有成为独立的贸易形式的趋势,笔者根据已经形成的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贸易,总结除了如图所示的分类,不难发现,知识产权贸易形式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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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转化为知识产权贸易活动。知识产权贸易包括对知识产权的转让和对知识产权产品进行交易。目前,各个国家都已认识到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中都渗透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对策漫谈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对策漫谈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激烈的贸易竞争中,只有做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让自己的国家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渐的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我国也在为知识产权的开发提供有利的环境,积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使我国能够在国际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转化为知识产权贸易活动。知识产权贸易包括对知识产权的转让和对知识产权产品进行交易。知识产权的转让就涉及专利的许可、转让,版权的许可、转让等内容,而知识产权产品是指在产品的价值中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如高科技产品、出版物、新型药品、新型植物等。近年来,在国际贸易中,对知识产权进行交易的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2003年美国的知识产权贸易额与1993年相比,总额上涨52%,这说明知识产权及其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各国要抓紧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同时,也引起了一些知识产权的纠纷。
(二)国际贸易体制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由于知识产权问题在国际贸易中的纠纷越来越多,因此,发达国家就极力在国际贸易的体制中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随后,国际贸易组织签署了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TRIPS协议的制度,使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升到一定的高度,规定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最低标准,使得各成员国之间不会因为知识产权而产生纠纷。此协议成为了处理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间的矛盾的主要法律依据,它的制定,使知识产权的保护达到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三)知识产权保护已渗透到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中
目前,各个国家都已认识到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中都渗透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他们在保护方面也加强了力度,例如美国的“337条款”,将知识产权的保护纳入了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中;日本也在2002年就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海外保护。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实力较低,知识产权的竞争优势不是很明显,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家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贸易的重要性,也不得不面对新的挑战。例如中国就利用政策鼓励知识产权产品的进出口,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这说明,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经将知识产权的保护纳入了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中,以促进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才缺失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由于缺乏专业的人才,在管理上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有了很大的差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能够与国内的企业进行很好的沟通,使他们之间的信息交流不顺畅,产生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这使我国的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就不存在优势。另外,国内没有专业的机构在知识产权方面对人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缺乏师资力量。此外,既懂得技术又了解法律的专业人才也严重缺失。
(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大多数企业还是缺乏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意识。有的企业不能够及时的给自己的科研成果申请专利,将其转化为知识产权,更不懂的将科研成果在国外申请专利。这样就导致很多高端的科研成果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的企业的知识产权被国外恶意抢走,由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能够利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三)国家与企业对科研的投入不够
要想拥有知识产权,首先要进行科研,现在好多企业对科研项目的投入很少,导致科研经费不足,不能够及时的进行技术革新,也就很难研究出新的成果。尤其在自主开发新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大多数企业的核心技术都是从国外引进的,这就导致中国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中缺乏优势,中国的产业结构很难进行调整,这就会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
(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国利用很短的时间就建立起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但是与国际知识产权体系相比,缺乏反垄断方面的法律。虽然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能够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但是并不涉及限制知识产权的思想。与发达国家相比,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调整范围还不够,没有对滥用专利的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此外,我国的标准体系还不健全,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
(五)专利保护结构不合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专利保护的结构不合理。发明应该作为专利申请中最具有科技创新的一项,而我国发明的申请比例仅为27%,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在发达国家中所占的比例都是很小的,而在我国却占有大量的比重。专利保护结构的不合理,也造成了我国的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不大。
(一)转变传统的观念
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但是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应该加强对TRIPS协议的学习,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方面的规定,避免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陷入被动的局面。首先,要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积极的应诉。有的企业认为应诉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经常放弃应诉的机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在国内也应建立一个统一的企业联盟,当企业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企业之间可以互帮互助,形成有效统一、协调一致的一个整体。其次,要注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企业要开发、研制自己的产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当今社会,拥有知识就是资本,国家之间的竞争简而言之就是人才的竞争,只有加强对人才的培养,才能使我国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经常加强对自己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在企业内建立清晰的奖罚制度,培养和壮大自己的人才队伍。同时,也要向员工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让每个员工都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
(二)国家要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
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知识产权方面与发达国家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在国际贸易中,中国也感受到了来自发达国家在专利方面的威胁,因此,我国必须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到国家的战略高度上,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危机,使经济迅速发展。首先,我国应该采取相应的政策,加大资金的投入,对专利项目进行扶持。要扩大资金的来源与渠道,鼓励高科技产品的开发与研制。另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完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解决各类知识产权纠纷问题。
(三)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要对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基本素质。可以请国外的专家对他们进行专业的培训,也可以选择优秀的执法人员到国外高校进修学习。总之,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他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进而在执法中尽到自己的义务,真正的做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在对外贸易中起到了作用越来越关键,因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国现阶段发展的重要战略。国家积极鼓励专利的申请,促进我国科研项目的发展,不断的提高我国自主研发的能力,不仅能够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而且能够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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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之一,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但是由于地大物博的优势以及近些年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某些方面也具有优于发达国家的优势。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开放的局面全部打开,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的进出口贸易日渐频繁。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当前经济环境下国际贸易对于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我国与世界接轨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国际经济学相关理论指出技术创新是国际贸易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作为贸易出口国,往往必须具备领先于其他国家较为先进的技术,因为只有技术创新,拥有了新产品与新工艺,才能保持其自身的比较优势,从而具备出口的潜质,因此,对于出口国而言,国际贸易的进行是其开展技术创新的根本动力。
作为贸易进口国,由于国际贸易所存在的技术溢出、转移或扩散,势必会对进口国技术带来积极的影响。如果贸易双方人才、设备等技术水平差距过大,更会激发进口国去适应外来的技术创新,提高自身的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在知识技术飞速发展的21世纪中,世界网络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的自由化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流形式,从静态角度出发,我国的技术创新的发展势必会提高自身的出口潜力,因而增强其国际贸易水平;同时,从动态角度出发,国际贸易的开始势必会给我国现存技术带来一定的冲击,从而给其技术创新带来动力。因此,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这两者之间存在有互相促进的关系,但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国际贸易对其技术创新具有更加深远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利用外来技术大力开展自身的技术创新,为其经济飞跃奠定坚实的基础。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主要是由传统贸易理论向现代贸易理论演进的过程,其中有两条主线尤为明显:一是从斯密的绝对优势原理发展成为新兴古典贸易理论;二是从李嘉图的相对优势原理发展成为新贸易理论和新新贸易理论。从传统贸易理论开始,就对技术有了一定程度的涉及。经济学认为商品的生产不仅依赖于具备各种生产要素,更重要的是需要关注如何组合各种传统的生产要素,这是最早的把技术作为生产要素的提法之一,这种技术可以在固定的生产要素条件与一定的规模下实现产出最大化以及产品多样化,而斯密的绝对优势原理以及以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肯定了这种技术所带来的绩效,即劳动生产率。多数古典经济学家意识到国际贸易对国内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早在19世纪早期,Torrens(1844)就意识到在知识与国际交流加剧的时代背景下,技术的发展应该只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地区。Mill(1848)对基于技术发展的国际贸易的条件进行了分析与讨论。Bloomfield(1978)系统分析了技术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并认为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对技术差距理论中涉及的要素都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将有关国际贸易中技术的概念进行了总结。古典经济学家对于技术的定义显然与现代技术的定义存在有很大的差异。他们对于技术的理解相对来说比较狭隘,认为技术就是提高劳动者能力和设备水平,从而实现生产率的提高。
虽然众多古典经济学家肯定了贸易发展中存在技术的影响,但在理论发展中对于技术创新的见解产生了巨大的分歧。以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劳动分工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分工的改善可以带来生产率的提高。因此,斯密认为技术创新的本质是劳动的分工,会对国家的贸易模式及经济增长产生正面的影响。而以李嘉图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在斯密绝对成本理论基础上,把国家自身存在的比较优势归因于贸易所带来的外在技术创新。
因此,这两个学派最主要的分歧在于,斯密一派认为技术创新是源于劳工分工的内生变量,而李嘉图一派则认为技术创新是贸易所带来的外生变量。虽然,古典贸易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很长一个时期,但是对于技术的定义存在有很大的分歧,没有明显的界定,所以在古典贸易理论中对技术本身缺乏系统的定义,导致技术在贸易理论中被纯粹的认定为外生变量,即便如此,古典经济学家对于国际贸易过程中有关技术的认知在日后其理论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之后的很长时期中,国际贸易理论发展中技术方面的演进远远落后于现实经济的发展,虽然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扩散对发展中国家以及世界贸易模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少有理论再将技术创新引入到国际贸易理论当中。在新古典贸易理论发展中,由古典贸易理论中所提出的技术的重要性被忽视,新古典贸易理论是在一般均衡的背景下,以生产禀赋差异对国际贸易进行研究,而忽略了贸易中各国间存在的技术差异,其中以赫克歇尔―俄林要素禀赋理论(H-O模型)为新古典贸易理论的代表。
H-O模型主要从各个国家和地区所具有的不同的要素禀赋及不同产品的生产函数角度阐述其对贸易产生的决定性作用。它与之前古典贸易理论的区别在于:古典贸易理论关注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而新古典贸易理论将贸易与经济增长分成两个独立的概念,忽略了技术在贸易模式中的重要性。实际上,H-O模型把经济增长排除在其模型之外,关注的只是贸易的静态层面,单考察了生产要素差异所带了的比较优势,而忽略技术之间的扩散对贸易及经济增长带来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由于H-O模型对于贸易中技术因素的忽视,从而使技术在新古典贸易理论发展过程中很长时间处于迷失阶段。
直到20世纪中期,众多学者又逐渐开始关注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经济增长的贸易条件即技术因素重新被纳入贸易理论模型的研究中。随着新禀赋理论的发展,进一步将R&D(研究与开发)所产生的知识视为国家非常重要的禀赋之一,同时强调了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将技术同样视为国家重要的禀赋之一。国际市场存在的竞争越发激烈,新产品不断增加,外生的技术差异虽然在经济增长中产生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内生技术创新对于经济进一步增长显得更为迫切,这就使众多学者从外生技术对贸易的影响转为更深一步的研究国际贸易的动因及其模式的变化。
Vernon(1966)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主要在具有相似要素禀赋的发达国家中,由于各个国家在产品各个环节所存在的差异,从技术创新以及传播的角度研究贸易的产生及其所带来的贸易模式的变动,为技术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发展奠定基础。到20世纪70年代,新贸易理论兴起,理论分析的基本框架转变为以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为前提开始研究国际贸易的动因及模式。Krugman(1979)开始将技术引进到贸易模型中,进一步研究了技术创新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这里所指的技术创新还局限在外生的,无法对其产生的原因作以解释。
20世纪80年代所产生的内生增长理论与国际贸易相关领域的融合,为之后国际贸易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之后贸易理论研究超越之前静态层次的研究,使得技术成为贸易与经济增长相联系的重要纽带。随着21世纪的到来,企业异质贸易理论成为当今贸易理论的代表,即新―新贸易理论。这一理论最早是由Melitz(2003)提出来的,主要是在企业异质性、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基本假定下,以微观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国际贸易对具有不同生产率企业之间资源配置效应的影响。
由于全球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剧,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开放以及优胜劣汰的选择使得拥有高生产率的企业步入出口市场,而低生产率的企业只能淡出出口市场,与此同时,同一行业内的资源也将低生产率的企业流向高生产率的企业,使高生产率企业利润及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从而使整体行业生产率及整体经济实现增长。新―新贸易理论的出现标志着贸易理论研究步入一个崭新的领域,为国际贸易的动因及模式发展提供了全新的解释,企业为了追求高的生产率及利润必定会加大技术创新的步伐。由于该理论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模型框架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与完善,但该理论为今后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开拓了一个崭新的思路。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之一,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但是由于地大物博的优势以及近些年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某些方面也具有优于发达国家的优势。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开放的局面全部打开,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的进出口贸易日渐频繁。对发达国家相比,作为经济与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对我国技术创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发达国家新产品进入市场,必定会给我国的企业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对我国本土企业的市场地位造成很大的冲击,本土企业若想继续获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就务必开展技术创新,赶超外来的先进技术水平,以此与外来竞争者相抗衡,因此,国际贸易间接地成为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动力;其次,国际贸易开展的过程中先进的出口国在将新产品传输到我国的同时,也将其产品所具有的工艺与技术水平传递过来,由于技术溢出的发生,给我国同行企业带来了模仿的契机,在模仿先进技术的同时,使我国技术创新水平得到了相应的提高;第三,如果先进出口国本身的产品具有一定的领先技术水平,我们在引进这些产品以后本身就具有了先进技术设备,这可以称为有形的技术创新。
与此同时,在引进先进技术产品的同时会要求具有各种形式的技术指导,企业员工经过培训之后吸收了外来先进技术,这就相当于给本土企业带来一定隐形技术创新;第四,由于我国与世界接轨,国际贸易过程中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技术的重要性,从而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同时会影响我国积极改善创新的内外部环境机制,对引进技术的企业而言,为了更合理的使用先进技术往往需要企业在组织管理方面做出相应的创新及转变,这就意味着国际贸易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创新意识以及管理机制的创新会起到积极的影响;
第五,在起始的贸易谈判阶段,先进的出口国为了使进口国更加全面与详细的了解产品特性,促成贸易实现的目的,出口国会在合理的限制内演示产品性能,若交易失败,出口国的技术已经产生一定的技术扩散,而这种扩散也会一定程度的给进口国带来技术创新;
最后,国际技术贸易是贸易双方技术传播与创新的最直接方式,进口国在国际技术贸易的开展中不仅会获得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同时还会从人力资本、生产水平等其他方面认识到自身与出口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差距,从而引发进口国的再次适应性创新。总而言之,上述的各种方式都会增强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的技术创新水平。我国在开展国际贸易的同时,掀动自身的技术创新,一方面可以逐渐减少对此先进技术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加之我国自身的二次创新,很有可能领先于国际市场上同产品的技术水平,成为产品垄断供给者。
因此,我国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不仅能够吸收外来先进技术,激发自身的技术创新,从静态层面上看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增加自身的技术存储量;更重要的是国际贸易从动态层面提高了我国技术创新意识,提高了自身的技术创新水平,加强了创新制度环境的形成,为今后我国步入发达国家之列甚至赶超发达国家技术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与技术水平呈高幅度的增长,而出口能力也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贸易的出口国一般具有领先于其他国家的技术,因此,国际贸易对于作为贸易出口国的中国有关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首先,从静态层面来说,我国只有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才更有可能拥有新技术与工艺,这才具备出口产品所必需的条件,因此,我国为了进一步开展对外贸易,就会充分的进行技术创新,这样才能保持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其次,从动态层面来说,出口贸易必将会带来一定的技术扩散,我国的技术优势会在对外贸易的进行中逐渐丧失,因此,我们将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放任其流失而无作为,在技术丧失的同时会逐渐丧失其出口国的技术优势以及出口地位,
另一种是持续的开展技术创新,为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的出口地位加大创新的力度,以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制胜,当然,我国遵循了后者选择;第三,在贸易双方信息对称的前提下,出口国可以根据进口国反馈回来的市场信息,寻找产品技术的不足改进技术,开展新的技术创新;第四,我国作为贸易出口国在对外贸易中获得的贸易利得为之后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经济保障,同时,技术领先国本身已经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在资金强有力的保证下,技术领先国为了保持这种优势,更加激发了其对于技术创新的动力;
最后,国际技术贸易作为技术传播与技术创新的主要手段,技术的转移和扩散虽然可以给进口国带来先进的技术,看似是出口国技术的流失,实际上是出口国传播的次核心技术,这种技术在本国经济中已经明显落后,因此,适时的转移次核心技术从而获得可观的回报对于出口国进行核心技术的创新提供经济后盾。总而言之,我国在进行对外贸易的同时更要保持自身的先发优势,持续开展技术创新,适时的将逐渐淘汰的新技术转换成国际贸易中的利得,对于我国积累资金进行新一轮的技术创新也是至关重要的。
纵观国际贸易理论中技术的演变,由最初肯定技术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到技术在国际贸易中经历了相当长的迷失阶段,直到今天,技术创新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支柱之一,是我国进一步开展国际贸易的源动力。不管是古典贸易理论还是新-新贸易理论,都对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因素具有一定的肯定,在这里,我们只着重探讨了国际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而事实上,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是相互依存的,两者之间存在有互动效应,在某种程度上,技术创新对国际贸易发展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一,技术创新提高了我国新产品的研发水平,改变了国际贸易的产品结构,因此产品技术含量更高,品种更加的多样化,是我国作为出口国占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因而进一步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开展;
第二,技术创新加速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改善我国国际分工的地位,由于产业结构的升级,劳动生产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促进我国工农业的大力发展,导致分工专业化,更加速了国际贸易的开展;
第三,技术创新提过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地位与产品核心竞争力,而一国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产品的价格与自身优势上,通过技术创新可以扩大我国产品价格等比较优势,促进我国生产技术与产品技术的创新发展,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地位;
第四,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模式的创新,网络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就是技术创新带来的结果,他们迅速的改变着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大大提高了国际贸易的效率与效益,网络技术创新更加剧了全球一体化的到来。因此,技术创新反作用与国际贸易,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与技术创新的进行就是在两者之间相互促进中飞速发展的。
总而言之,无论是以国际贸易为基础的技术创新,还是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国际贸易,都是促进世界整体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为了世界整体竞技水平的提高,一方面需要各国扩大国际贸易范围,技术本身就是最为稀缺的经济资源,而国际贸易的开展使世界可以分享技术提高整体社会生产效率;
另一方面,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需要积极开展本国的技术创新,为节约稀缺的技术资源,分享资源作出努力。国际贸易的开展基于共赢的理念,达到了世界共享资源,提升世界经济发展水平的目标。最后,对我国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国际贸易发展与技术创新方面要兼顾短期与长期的经济利益,同时要充分考虑本国政治、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基本国情,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大程度上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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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E时代的电子商务以其简便、迅速、低成本的优势颠覆了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以数据电文等方式表达要约承诺也日渐成为主流。本文通过对比传统承诺理论和新电子商务时代承诺的变化,分析新形势下承诺的撤销、生效、安全性等问题,并提出应对新变化的建议。
关键词:承诺 电子商务合同 EDI
20世纪末至今,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发展,人类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企业的国际贸易模式也随之优化进步,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市场交换的全过程已成为现实。电子商务作为国际贸易不断深化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相结合的产物,随着全球贸易竞争的日趋激烈,在国际贸易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将愈趋明显。同时,电子商务的应用也为国际贸易中法律规制提出挑战,电子数据交换(EDI)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自动、及时的信息交流、数据交换和处理,开创了“无纸贸易”的新时代,使传统理论中要约承诺的形式、生效时间地点、安全性、能否撤销等规定受到质疑,值得探究。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人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被要约人一旦表示承诺,则表明要约人、被要约人之间以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联合国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8条第2款规定:“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如果表示同意的通知在发价人所规定的时间内,如未规定时间,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未曾送达发价人,接受就成为无效,但须当适地考虑到交易的情况,包括发价人所使用的通讯方法的迅速程度。对口头发价必须立即接受,但情况有别者不在此限。”传统理论中,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存在投邮主义和到达主义两种不同理论。
英美法系采用投邮主义,即在以书信、电报作出承诺时,承诺的通知一经交付邮局投邮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即使是由于邮局的疏忽致使承诺的通知在作践耽搁或丢失,风险仍由要约人承担,而与受要约人无关,且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英美法系采用“投邮主义”的目的在于缩短要约人能够撤销要约的时间,从而改善受要约人在交易中的被动地位。但在要约人收不到受要约人承诺时,以“投邮主义”而强加给要约人的合同成立其不合理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与之不同,大陆法系采用到达主义,如《德国民法典》第130条规定:“对于相对人所做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发生效力。”我国亦采用到达主义,即遵循《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关于承诺的撤回,除当面表示承诺和采用投邮主义立法的国家不存在外,采用到达主义的国家规定了承诺撤回问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22条,“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价人。”我国《合同法》规定与之相同。
E时代,最初用来指电子(electronic)时代,电脑网络出现后Email以其快速、简便、多功能等在很短的时间内颠覆了传统的手写邮寄信件。电子商务合同,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通过数据输入进行要约、承诺,以网络传输进行送达。
传统的书面合同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原件上手书签名、盖章或按指纹,以表明当事人对该书面合同内容正确性的确认。而在EDI合同中,手书签章被电子签名所代替,即由符号及代码组成,经由键盘输入并存储于计算机磁盘中。
在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约与承诺的意思表示由当事人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以电子方式实现瞬间传递的,因而由其所依赖的技术和其运作方式的独特性,产生许多新问题。
如:数字形式的电子签名很容易被他人模仿、破译或篡改,服务器故障导致延迟而产生生效时间争议及撤销争议等问题,这些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亟待解决。
在电子商务中,虽然采用EDI取代了传统口头或书面的意思表示形式,但承诺仍具有在电子商务合同当事人间意思传递的重任,因而电子意思表示在形态上仍然可表现为要约、要约邀请或承诺。在EDI环境下的承诺,因法律并未具体规定表达方式,又是当事人约定的结果,故以数据电文新形式表达的承诺也当具有法律效力。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制定的《电子贸易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手段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采取投邮主义作为承诺生效原则的英美法系国家,不承认承诺可以撤回,但大陆法系国家对承诺生效采取的是到达主义原则,认为承诺可以撤回。E时代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承诺开始以电子形式表达。从法律规定上,撤回需要在承诺尚未送达要约人之前追回并终止其效力,然而计算机一旦发出承诺,几乎不可能再找到一种方式,将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于承诺送达。因而,此种意义上承诺撤回是不可能的。
承诺的撤销在传统合同中并不多见,因为要约一经承诺,就标志着合同的成立。承诺的撤销即意味着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撤销,因此进入到违约制度规范的范畴。但是,鉴于网络交易的快捷和特殊性,法律可以采用约定或法定宽限期限的办法对电子承诺给与特殊的待遇:承诺到达相对人时暂不生效,在经过双方约定的宽限期后承诺始生效。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一个合理宽限期限。
传统意义上承诺的生效时间,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原则,但需要的是,根据英美法学者的解释,投邮主义的承诺只适用于邮寄承诺及以电报承诺两种方式。倘双方以电话、传真等即时同步传递要约或承诺时,则承诺人之承诺必须清楚地传到要约人的手中,否则不生承诺之效。 大陆法系对承诺的生效采用的是“到达主义”,承诺的通知必须于其到达相对人时才生效,合同亦于此时才成立。因而综合两种学派观点,最为科学的电子承诺生效的时间点,应以“到达主义”为主。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内完成的,但由于电子数据可在任何地点发出,如果采用英美法系的“邮箱规则”,会使合同成立的地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发生诉讼时管辖法院与法律的选择。大陆法系的“到达主义”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一缺陷。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应用,商务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也出现了新问题。传统理论中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问题,如我国《合同法》第42、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缔约责任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一是由于合同订立过程必须由第三人(网络经营者)的介入,二是网络安全与商业秘密的泄露问题。故合同缔约无效或不成立,可能由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通讯失误或网络安全等问题造成。
此外,在电子数据的传输过程中,当事人的有关信息也可能被窃取、泄露或者删除、篡改等。但由于这些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效或撤销,尚无专门的网络安全立法规定,故在加强技术手段保障的同时,也应当弥补这一领域的立法缺陷。
对于承诺的生效时间,我国采纳的是大陆法系的做法。由于利用EDI的方式仍然有一定间隔,如到达文件箱后的保存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必须设定“到达主义”的例外。 如韩国《贸易处理促进法》第15条第2项规定,受要约方的信息在服务提供者的电脑文件箱里记录后,“度过通常运行时所需的时间后”,被推定已到达。此即规定在到达服务提供者的电脑文件箱并记录之前的危险,均由信息发送人负担。
对于承诺撤销的规定,建议通过立法规定,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当事人约定对电子承诺给予特别期限的宽恕,或这直接由法律规定合理的宽限期限,但应注意此期限应当比较短暂,有利于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对于承诺表达新形式下的安全性问题,可赋予电子签名与手书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新加坡《电子交易法》规定:“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要求签名,或者规定某一文件未经签名会产生特定的法律后果,则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满足该法律规则。”同时,也可借助指纹、声纹、DNA比对辨认等技术,加强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确认当事人的身份。
对于电子商务合同缔结过程中数据泄漏、删除、篡改等问题,一方面可采取技术措施,如防火墙保护、口令输入、生物码指纹输入技术等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可借鉴国际商会制订的《电传交换贸易数据统一行为守则》的规定:“传送电文的中介人保证,对中转传递的电文不得作未经授权的改动,并保证不得将其内容透露给未经授权的任何人。”
此外,制定统一的法律适用法可以避免当事人进行法律规避和防止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制定统一法律适用法,可以通过几种途径,一是制定专门的法律适用法公约;二是通过对示范法的适用来达到法律适用的统一;三是在有关实体法公约中规定关于法律适用的条款。已制定的公约有《国际销售合同适用法律公约》、《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等,但是现在并没有针对电子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公约。
综上所述,21世纪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便利了电子商务贸易的发展,同时也为相关国际贸易合同的要约承诺等法律问题提出新挑战。法律本质是为调节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而存在的,故应积极转换思路,面对新形势,积累新经验,及时弥补E时代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缺陷,以法律规制科技,以科技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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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可以促进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可以促进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率,还可以调节各国市场的供应需求,所以国际贸易在国际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低碳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低碳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研究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在发展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着。随着经济步伐的加快,自然灾害的产生越发的频繁,对我国经济损失也造成了不可估计的程度。然而自然灾害的产生与国际贸易脱不了关系。当今时代,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是整个社会乃至全国人们都十分重视的问题。
(一)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由于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主要原因是我国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和地球受污染严重造成的,所以我们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就是一个很好的实施方法。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环境保护主要包括自然环境保护和防止环境污染两大方面。我们要用促进祖国未来发展的长远眼光看问题,环境保护是一项长久且有意义的工作。我国环保工作主要表现在几个阶段。现阶段,与我国环境的比重相比较,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污染排放量程度是非常大的。85%以上的村镇河流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污染,74%以上的湖泊也出现了污染问题,大部分的生态功能也逐渐退化了。可见我国的环境遭受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如今,在我国经济逐渐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体现的十分明显。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只有做好了基础工作,我国的科学发展观才能进一步落得到落实,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合作才能发展的更好。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可以为我们子孙后代留下自由的发展空间,所以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国际贸易的重要性
国际贸易可以促进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可以促进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率,还可以调节各国市场的供应需求,所以国际贸易在国际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当今世界社会中,社会生产力是分布不均衡的,有的国家土地资源丰富,有的国家发展落后,如果没有国际贸易,这些国家在生产力发展方面将会受到限制,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世界各国的生产力水平高低不同,科学技术水平分布也不平均,所以生产力和市场供应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国际贸易不仅可以解决这类差异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缓解了这类矛盾,在市场中调节了供求关系。
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二者是对立关系。一方面,环境保护想要控制国际贸易,另一方面国际贸易阻碍了环境保护的发展。
当今社会,贸易自由化已经成功世界各国努力追求的目标,为减少贸易自由的阻碍,人类根据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的利用世界资源。世界经济的发展,需要贸易自由化来促进,来清扫贸易障碍。但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会使贸易自由化放任自流,生态环境逐渐的遭到破坏。
现阶段,很多发达国家根据自己的优势,做出很多不国际经济秩序的事情,以环境优势取胜,然而正处于发展中的国家,现阶段都以初级产品的出口为主要贸易交往。也是建立高强竞争优势的基础性工作。这也正是当今社会中,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发达国家,一直是以低污染、低浪费的形式来做贸易市场上的初级产品的买卖。
现阶段,环境安全的事情即将产生,近期,很多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危害较为严重的工业组织即将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来,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关于设备产品和其他有害环境健康的工业也在陆续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破坏发展中国家的生态平衡。在国际贸易组织日益自由化、经济日益全球化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也越来越受到威胁。
首先,我认为我国应该积极的与环保工作较好的国家合作,来不断的学习他国的优势,使我国环境也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从中也不断寻找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不足,以及可以改进环境和贸易平衡发展的办法,来提升我国的环境和贸易可协调发展的形式。同时也应该采取和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抵制外来国家的产业环境污染,和其他不合规贸易产品对我国的环境侵略。
其次,我国还应该加强对贸易环境污染的宣传教育,来提高我国整体环境,提升我国人们的环境保护认识。有很多人认为环境污染不是我们关心的事情,是国家各个机关部门所需要掌控和管制的条线,特别是对国外环境侵略更是觉得事不关己,与寻常百姓无关,对国家的低碳环境保护也毫不关心,这更加放纵了很多违法环境的事情时常发生,使得我国低碳环境受到了影响。
最后,我觉得我国应该加大对低碳环境的财政方面的支持,在资金上基于较大程度上的支持政策,适当的在低碳环境的建设方面倾斜。在国家高度重视低碳环境建设的同时,为我国在国际上低碳环境形象的塑造也起到了推动性的作用,还可以在国家的带领下,全国人民都重视起低碳环境的建设,从大型企业和国有性企业做起,大力宣传低碳贸易,来带动我国中小型企业的低碳贸易也随之发展起来。然而在全国人民的努力下,我国人民也都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我相信我国的低碳环境以及低碳贸易也可以全面建设起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环境问题已经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效益。所以要想在国际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政策,就必须加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改进不良现象的发生,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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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近年来对第三产业的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突出,使得各地对其的重视程度都在不断加大。然而,由于第三产业中的会展业是新出现的一个新产业,不管是从立法,执法都存在着不足,特别是在会展业中出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问题较严重。本文从会展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概述,广西会展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和不足,以及如何对广西会展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等方面来对此进行阐述。
关键词:广西会展业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脚步的加快,我国会展经济在现代服务业中也发展的越来越快,会展经济对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地区经济的文化交流以及各地区之间的融合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些大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广州,每年都会举办很多场展览会。随着会展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展业方面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主要研究广西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并在此基本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所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包括文学产权,例如著作权;工业产权,比如专利权,商标权;其他产权,例如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在会展是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最新技术,最新产品和最新设计展示交流的平台,这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计本身就包含有大量的知识产权,比如,会涉及展会中的对专利权的侵犯,对商标权的侵犯。因此,会展成功举办的前提就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
会展主办方是组织会展的主体,其会展的名称以及会徽可能归会展主办方享有,会展主办方还可能是会展项目创意,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拥有者。
参展方是在会展中展出含有新技术,新工艺的各种新产品,这些展出的新产品中包含许多知识产权,比如专利权,商标权等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
第三方是指在展会中提供辅助服务的权利主体,比如由第三方提供的在展会现场播放的音乐,以及参展商电脑里安装的软件等。
会展名称和标志是展览会区别于其他展览会的特征,一般是主办方的智力成果,是由主办方设计的。会展名称和标志是主办方独特的创设理念,与知识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理应受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会展主要是展出参展方的新的独特的商品,这些新的商品代表了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水平,是最新科技成果和最前沿的设计理念。参展方主要是通过展会这个平台来推广新的产品,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购买自己的商品,扩大市场份额。这些展出的产品可能同时会涵盖许多知识产权,比如发明专利,外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展会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参观者来了解参展的产品,以展板和宣传册的方式来介绍参展的商品,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这些展板和宣传册一般都制作的外观有美感,内容丰富,广告语有独特创意,会给参观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近几年,广西的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相应的广西会展经济也就发展的比较迅速,在广西开展的展览会相应增多,形成了广西自己独特的具体全国影响力的展览会,这些展览会的举办,对促进广西广西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把广西广西推向了全国。但是广西广西关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也随之而来,并时常发生。这些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会展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参展积极性,十分不利于广西广西新理念的推行。
会展上展出的产品是最新科技和最前沿的科技成果,是新的科学技术应用水平的代表。但在国内外的各类展会上时常发生损害参展商的侵权行为,比如侵害参展商的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等。《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其目的是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专利权人享有的是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的允许,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擅自使用、生产、销售或进出口专利产品,否则构成专利产品侵权,从而受到法律的惩处。广西每年的展会中都会出现不少关于专利侵权的案例。例如2009年的第14届中国五金博览会上,展会知识产权投诉中心共受理专利侵权投诉13宗、创新维权1宗。
展会中展出的产品都是标有商标的,代表了参展商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商标法》规定了经过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才会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保护商标注册人的权益,是为了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上使用和商标权人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否则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广西每年举办的展览会中,商标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仿冒一些国际知名品牌商标的侵权行为,如不加以及时制止,必将侵害知名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广交会为例,第98届广交会共受理商标侵权投诉270件,占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案件的30%。广西广西商标侵权手法表现为多样化,有的利用商标谐音的方法侵害注册商标,还有的利用相似的颜色和字母来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
展会标志是代表展览会的形象和特征,其标志和会徽本身就是举办本次会展的一种无形资产,其本身价值应与展会知名度相应的价值。展览会如做的较好,其展览会的品牌效应就日益凸显,相应的知名度会越来越高,其展会标志的商业运作价值就会随之越来越突出。有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一些品牌知名度高的展会标志和会徽,举办与其不匹配的展览会,损害这些品牌较好的展会标志和会徽,导致让参观者混淆其展览会标志,给参观者造成损害。随着广西举办展览会的数量越来越多,对于侵害展会标志的案例也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广西举办的各种展览会上,软件的应用是非常常见的,但有的会存在使用盗版软件的现象,这些盗版软件有的可能是现场演示新产品或介绍一种新的创新理念是使用,有的还可能是新展品本身生产创造的过程就是使用了盗版软件,这些使用盗版软件的现象屡见不鲜。
展会名称代表了本次举办展览会的赞助商和举办方,有一些名气较小的单位很可能利用较有名气的展会名称进行冒牌招展,因此来增加知名度和吸引参观者前来参观。盗用展会名称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展会名称还是举办方的名誉和形象,这些绝不允许其他展览会经营者通过剽窃、假冒等不正当手段挪用,搭顺风车。
目前,我国的会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主要依据的是四部委联合颁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的相关内容。但是,随着会展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日益复杂,新情况和新问题出现的也日益复杂,这些法律在实际运用中会出现很多与实际脱节的地方,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进而加以完善。
首先,这些颁布的相关法律,其保护范围相对狭小,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高科技的日益更新,各种新型知识产权会不断出现,对于这些新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科技,由于已经出台的相关法律没有规定,所以很难将它们纳入保护范围。其次,由于会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有着一种特殊意义,对于适用普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程序可能不适用于会展业。尤其是对于广西,还没有出台地方的相关会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的法律,不能根据广西广西际情况进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举办方作为举办展览会的主体,应对会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有较清晰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展览会中各方参展主体知识产权的利益。但在现阶段,举办方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动性,在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时,才针对一些列侵权事件进行相应的解决,并没有把此问题放到日常的管理规定中,也没有在会展中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行业协会是管理和监督展览会的一个民间自发组织,但由于我国展会行业发展比较晚,我国展会行业协会的力量还是非常薄弱的,还没形成统一系统的组织系统,现阶段只是停留在组织会议、联络通讯等表面工作阶段。全国展会行业协会还不是很健全,广西地区展会行业协会就更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了。
针对现阶段已经出台的关于展会行业的相关法律规定,应适时调整和完善其法律,并针对已经出现的新的情况颁布相应的展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还应在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侵权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如一旦在展会中发现侵权事件,及时制止,把侵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消除于摇篮中。特别是针对广西展会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制定符合广西自己的展会知识产权地方法律保护规则。
首先,参加展会各方都应有展会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意识,在展会中既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也要积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善于通过多种法律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在展会之前,还应聘请熟悉展会知识产权法律的专业人员参与展会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定并在招展时予以公布;与参展企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或合同,要求参展商提供所有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拒绝提供的取消其参展资格;落实参展企业的排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让其参展。
要想制定的展会规则得到有效落实,就要从源头抓起,广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广西展会的审批任务,就要严格落实好相关的规定,严格把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关,在展会举办期间还应执行好相关管理规定,对出现的侵权案例要及时处理,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关,督促会展各方主体落实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会展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所关注,并且每年举办展览会的数量正在呈递增趋势,会展业已经作为一项朝阳产业受到各界人士的重视。但在各方加大力度发展会展经济的同时,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制约会展业健康发展的一道瓶颈,要想有效缓解在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就要从举办方,参展方,国家立法机关,执法机关等各方面进行努力,从而为会展业的健康发展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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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等全球化环境问题的不断出现,印证了环境污染无国界的说法,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焦点。许多国际组织及社会团体发起了国际性环保运动,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标准,成立了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来推动国际范围内的环保。
国际上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最初是在关贸总协定时达成的决议,全球各国不同的环境标准存在的区域差异性导致了环境与贸易间的矛盾。环境与贸易矛盾在社会分工产生与交换活动伊始便存在,表现为具有增长机制的贸易活动对自然资源需求的无限性和具有稳定性机制的生态环境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且在国际贸易活动的强化和环境与资源问题的恶化中被激化起来。各国为环保执行的限制或禁止出口的环境贸易措施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影响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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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风险转移交货时间CIF
论文摘要:国际贸易实务中货物的风险的时间如何界定,这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承担风险的责任和利益。本文参考了部分资料,试图研究风险转移理论的发展,时间的界定以及各种贸易术语下风险具体的转移划分和利弊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在
国际贸易实务中,贸易的货物要通过运输工具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在货物安全完整地交至买方前,中间要经过时空的重大转换在这个过程中,货物常常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为因素等遭受难以避免或弥补的损害,这种由于不确定性给买卖双方造成损失的因素就称风险。风险在卖方尚未将货物交付承运人或买方前、在运输途中及买方在收到货物后等各种情况下都可能发生。风险的时间如何计算,货损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切实关系到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因此而成为国际货物买卖中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即风险转移问题。
二、风险转移的三个原则
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各国经过了长期的争论,在实践中先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合同订立时转移。合同一经订立,即使未付款也未交货.风险即发生转移,货损责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种规定大多忽略了对买方的权益保护。当合同订立时,货物仍存卖方手中,风险就已转给买方,这容易造成卖方怠于保管货物的结果,给买方带来损失。所以这种风险转移的原则并不被接受
2、风险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发生转移,即在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前,货物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所有权一旦转移给买方,不论货物是否已经交付,其风险即由买方承担当货物所有权因买卖合同而发生转移时,风险自然也应随之转移。它在过去是可行的,但是在现在的国际贸易中,独立承运人用先进运输方式运送货物,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往往以海运提单的转移为标志,这种所有权的转移实际上是一种名义上的转移,标的物仍在卖方的控制、占有之下。这样就容易出现货物的所有权与占有权相分离。按照”物主承担风险”的原则,风险应由卖方承担,但这明显不公平,因为货物已不在卖方的占有、控制下,很难对其实施保护、管理,以避免风险损失。因此,风险随所有权的转移也不适应当代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3、交货时转移,即以货物的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这就把所有权转移问题同风险转移问题区别开来。实务中应以具体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在这一原则下,风险的转移是从保管货物免遭损害的角度来确定的,货物在谁手里,谁就更容易保护货物。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具有科学性和公平性。因此,这一原则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推崇。我国采取的是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这一原则。
在这一风险转移原则下,卖方交货方式及交货任务的完成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关键。下面我将详细讨论各种贸易术语下的风险转移。
三、各种贸易术语的风险转
移《INCOTERMS2000》的13种贸易术语中,E组的交货时间是工厂交货,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EXW(工厂交货)是指买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即工厂、工场或仓库等)将尚未出口清关且未装载于任何提货车辆的货物置于买方或其代理人支配时,完成交货义务,风险由此转移到买方。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到货物已置于买方支配下为止。在此术语下,如果卖方以通知或合同规定确定了买方交货和买方接受货物的确切日期或交货期限,而买方在该日期或期限内没有接受货物,风险自该日期、期限届满时起转移至买方。
与E组相比,D组贸易术语下,卖方承担的责任最大。货物在边境指定地点(DAF)、日的港船(DES)、日的港码头(DEQ)或指定目的地(DDU,DDP)交买方接管,风险的转移也随着货物的交接而转移。
F组、C组的术语是指卖方须将货物交至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差别在于F组的是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丽C组是交给卖方指定的承运人。这承运人应该是由买方委托的。如果卖方用自己的运输工具运送货物或昔卖方雇用车船代为运送,都不能将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买方。卖方用自己的运输工具运送货物,则以双重身份出现,既是卖方,又是承运人,运输途中出现的损失很可能由于卖方的不慎所至,而将这种风险转嫁给买方是不合理的。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的FOB、CFR、CW术语中,它们的风险转移点是相同的,都是以货物越过装运港指定船只的船舷为界。货物一旦越过船弦,此后发生的一一切风险损失都由买方承担,无论货船停靠在码头上、在运输途中、还是在到达买方目的地后。在这三种贸易术语下,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货物的交货时间和风险转移时间有着细微的差别。货物的交付标志是”货物装载上船”,这与货物风险的转移一越过船舷有着稍微的不一致。
“装上船”与”越过船舷”两者的含义是不同的。如果是以”船舷”作为风险划分界线,货物在装运过程中跌落受损,但是跌落的方向不是在码头、驳船或海中,而是跌落在船的甲板上或船舱里,那么,卖方就可以免除不交货的责任,因为货物已经“越过船舷”,风险责任归买方承担。如果以”装船”作为风险划分的界线,则相同的情况下卖方就要承担不交货的法律责任,要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所以,在贸易实务中,买卖双方应该就这点做出明确的规定,规定风险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转移至买方,或者规定卖方必须确定将货物装上船舶,承担的风险延伸到货物装上船舶为止,而不仅仅是越过船舷,以免日后为此发生纠纷。
“风险随交货时间转移”这一原则很好地适应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采用但是它也有一些缺陷。例如在FOB条件下,买方负责委托承运人到卖方货物所在地或港取货,卖方将货物在该港交给承运人控制、管理。但货物的风险并非就由承运人来直接承担,而是在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由买方本人承担。从理论上讲,买方委托的承运人就是买方的代理人,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也就等于交给了买方本人。于是我们将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当卖方不持有提单,而且货物不再处于卖方实际的或法律的控制之下时,就把风险责任归于买方,这是否真正公平?实际的情况是,货物一旦装运,其就脱离了卖方的控制(归于承运人控制下),但是这些货物也未为买方所实际支配、占有。结果只能是:将风险转移于买方无疑是使卖方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四、小结
风险的转移是构成贸易术语和合同的重要条款明确了风险的划分,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贸易纠纷的防避以及国际贸易交易环境的维护等各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虽然”风险随交货时间转移”成为大多数国家的选择标准,但是在实务中,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而自由规定的。由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能就此问题做出协商,以避免事后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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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两者之间利益协调和平衡过程可以看出,Trips协议在其谈判发展初期,仅仅表现出了对公共健康利益的有限的关注和照顾。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部长级会议上,瑞士等个国家提出提案,要求把“服务贸易”、“投资保护”和“知识产权”作为三个新的议题纳人谈判范围。当时的美国代表甚至提出如果不将知识产权等问题作为新议题纳人,他们将拒绝参加第八轮谈判并以此为要挟来为其本国的利益考虑。一些发展中国家代表则认为,知识产权问题根本不属于关贸总协定规范和管理的内容,不应当纳人谈判。巴西代表曾指出,如果把知识产权等问题放到关贸总协定中去就如同把病毒输人计算机一样,其结果只会进一步加剧国际贸易中已存在的不平衡。“但是,国际上的许多问题都远远不是理论问题。如不打破乌拉圭回合的僵局,多数国家的对外贸易实践都会受到影响。”从实质来说,Trips协议是带着发达国家的使命诞生的。此外,该协议对公共健康利益的关注还体现在它规定了各成员方实施协议的具体条件、权利限制及过渡性安排中。其中就以权利限制制度最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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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时代,国际技术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国际贸易融资重要性
在我国当前经济市场化进程中,金融总量开放度不断提高,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特别是国际贸易条件的改善、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贸易部门经济效益的提高等,既是我国金融深化的结果,又反过来促进了资本流动和资源配置,推动了我国的贸易进一步深化。然而,我国的金融深化与外贸领域的市场化、国际化并不对称,外贸领域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较高,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较慢,开放水平较低,这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贸发展。
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情况
1.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受阻的原因。一是企业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新一轮汇率改革才刚刚起步,在汇改之前,许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贸易金融的重要性,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尚不会以金融手段为贸易避险;二是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缺乏,大多数出口企业还沿用多年来形成的传统交易方式,忽视对进口方资信的调查,加剧了出口企业的收款风险。三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一些亏损企业管理混乱,资信欠佳,常因资金短缺而利用押汇、打包贷款等融资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甚至挪做他用。四是银行内部问题,各大银行虽然都有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但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在观念、体制、流程、产品和人员还不适应该项业务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人员。
2.各层面都在大力推进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近几年各家银行都加快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市场的拓展力度。中国银行2009年底的贸易融资余额约为240亿美元,占市场份额的35%左右,其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超21亿美元,居全球首位,旨在建设国际一流银行,行先后获得海内外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国际业务”、“最佳贸易融资银行”等奖项;建设银行连续两年获得了《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标志着建行在贸易融资产品创新、服务技术和风险控制走在了同业的前列。国家越来越重视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针对日益严峻的对外贸易形势,2009年的“金融国九条”明确指出“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
3.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畸形发展。基于其广泛用途,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争相发展的业务。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投资依旧占主导地位,即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高回报导致了很多畸形的金融现象,特别是资金的投资预期回报率与房价的涨幅挂钩度越来越高,经营环境的恶化导致资金逐步由实体经济流入房地产市场。大多数企业和个人都在固定资产上过度投资,且其资金来源越来越依赖银行融资,甚至民间融资。一些地方的金融环境过于宽松,以温州为例,温州的金融生态环境在国内一直名列前茅,过去的几年里,国际贸易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途径让大量的贸易流通型企业获得超过自身承受能力之外的大量资金和额度,帮助温州的许多贸易型企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一家不到1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拿到近3个亿的额度,且全部为担保方式。只要有足够的贸易业务的支撑,就可以拿到相应的融资需求,这就是国际贸易融资能够突破企业自身限制的一个有利条件。也就是基于此,大量的企业不惜一切代价做大流量,做大贸易量。
三、银行如何有效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1.加强风险的防控能力。
(1)适应业务定位的变化,树立科学的风险经营与管理理念。一是针对国际贸易金融发展规划中的行业定位、客户定位及产品定位,明确和细化业务准入标准,通过市场细分,有选择地介入重点行业和目标客户,使风险的控制目标不受经营风险区间的变化而有所降低。二是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将评审工作的重心从风险识别逐步向风险评价过渡。三是加强与市场对接,建立有效的市场调研与沟通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授信政策和调整评审标准,合理引导营销取向。此外,不断提高专评审人员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进而逐步形成“专家型”评审。
(2)加强业务交流与培训。加强与同业的广泛交流,通过借鉴先进的风险理念及操作模式,结合自身实际,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3)加强贷后管理。建立风险监控和评价体系,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对大宗商品价格、行业景气度等保持及时跟踪。
2.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较强的担保方案。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
3.结合市场实际和客户需求。在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区分其目的是首要的。对于非融资需求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低,理应优先发展。对于改善现金流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根据企业的自身实力,并结合其上下游客户的实力,进行选择性发展。
4.加快产品创新。分析交易链各环节融资需求和风险特征,研发适应市场的贸易融资新产品。将贸易融资产品与结算、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工具等进行组合,为客户量身定做“贸易融资解决方案”。
5.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定期对操作、营销及管理队伍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专业培训,促使基层人员主动学习相关知识。通过培育一支专业化的操作、营销和管理队伍,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1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现状
1.1强化英语教学
英语是从事国际贸易人员必须掌握一项基本语言,高职院校大多数学生英语底子较差,特别是在听说能力方面。我们需要加强在教学环节中培养学生的英语能力,如商务英语口语、商务语言听说等课程,学生不仅在这些课程中学到英语技能的同时,还可以学到外贸方面的相关知识和积累个人社会经验,同时学习到基本的商务交际理论。另外,在课后还需要同学加大口语的练习力度,如多举办些英语角、英语演讲比赛、观看英文电影等方式。
1.2传统的教学模式
首先,教材相对滞后,大多数教材中的国家贸易理论部分还是20世纪的八九十年代的,相比,现在我们进入21世纪,国家贸易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在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规范、国际贸易摩擦呈现多、杂、深的特点,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现下,我们将这些变化趋势引用到我们的教学中,如何让去做?是国际贸易教学必须突破的问题。有优势的高职院校最好能用自编教材,现在的教材内容的滞后使得教学内容远离国际贸易的现实。前面提过,因为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哪怕是最新的教材都会有些滞后。鼓励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自编教材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2国际贸易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2.1开展“模拟国际贸易”的实践教学
在课堂上,让学生模拟国际贸易流程中的不同角色,加强流程认识,这样可以使学生们对社会更进一步的接触,熟悉并更快的掌握国际贸易的业务技能,这样对自己从事国贸工作有初步了解,同时打下坚实基础。例如教学软件模拟。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有国际贸易教学软件,软件中包括业务操作、单证练习、在线考试、知识网站及在线帮助等几个方面组成。在进出口业务操作中,我们将不同的同学分为不同的角色,如进口商、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地银行、出口地银行的相互配合,这样的才能提高学生的动手的积极性,让学生知道每个外贸环节的具体步骤。
2.2将案例教学融入到课堂中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case-basedteaching),传统的教学只告诉学生怎么去做,没有形象的告知学生如何去做,而且书本上的内容与现实工作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学生会产生乏味心里以至不感兴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并影响学习的效果。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然后查阅各种他认为必要的理论知识.这无形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而且是主动进行的。捕捉这些理论知识后,他还要经过缜密地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一步应视为能力上的升华。同时他的答案随时由求教师给以引导,这也促使教师加深思考,根据不同学员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操作性非常强的课程,如果仅靠教师在课堂上采取老师讲、学员听,听没听、听懂多少,这样的授课方式,那么最后只能在测试时才知道,而且学到的都是死知识。所以我们要把案例教学法多在课堂上进行讲解,如信用证、贸易术语等章节。
2.3师资力量的培养问题
从事高职院校国际贸易教学的任课教师大多数是刚毕业的,他们存在理论知识非常的丰富,但是实践操作技能却显不足,甚至有很多上了多年国际贸易课的教师都没有企业培训的经历和实际外贸的操作经验,这样的授课水平和能力很难为社会培养出既懂理论知识又具有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所以,我们要尽量把教师送出去,请进来,鼓励教师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
2.4积极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以赛促学
通过学习《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后,学生有多种职业资格考试可供选择,如全国单证员考试、全国报关员考试、全国外销员考试等,通过这些职业资格考试学生更深入地了解国际贸易实务操作,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3总结
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的经济实体,而且每年的进出口总额还在不断上升,这些数据都表明我国还需要大量的国际贸易人才,我们高职院校应该抓住这样的机遇,提高我们自身的实力,掌握经贸业务的职业技能,具备经贸业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实践能力,我们才能受到企业的青睐。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国际贸易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要在今后不断的提高实践教学水平,这样高职的国际贸易教育才能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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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必须提高现有实践教学质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我国近几年的经济发展持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但是在这一繁荣的背景下,逐渐凸显出了一系列问题,最主要的就是资源的不断减少,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我们如果不注意加强保护,那么极有可能在今后的几十年间会造成不可再生资源的最终枯竭,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源的使用,如果不合理的应用资源,那么我国的经济也不会得以继续发展。
一、国际贸易生态化的发展趋势
当前无论是我国还是发达国家,主要面临的世界性难题就是环境问题。所以在国际的贸易中就体现出环境与资源之间的矛盾。众所周知,在贸易交往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资源,如果没有资源,就难以发展经济。所以国际间的贸易体系中的重点就是环境。为了将这一问题落到实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明确的体现出保护生态环境在贸易中的重要性。我们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大力破坏赖以生存的家园,这不仅是为我们自己考虑,更重要的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提供一个能够生存的环境。
二、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现实发展的矛盾
1.经济发展加速了资源的不平等性
在当前国际间的大环境中,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环境问题。虽然在全球经济的推动下,我国经济的发展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但是这一趋势是以资源作为代价的。如果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继续无视下去,那么我国的经济发展就很难与环境达到共同进步的效果。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我国正在实施可持续的发展战略。之所以这一策略适用于我国,是因为不同国家的资源消耗量是不同的,发达国家的人口较少,资源的消耗量也相对较少,而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纵使我国资源丰富,但是资源的消耗量也相对较大,因此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呈现出一种不平等的趋势,长此以往将会造成对生态环境的阻碍。
2.经济发展带来的资本不公平分配
根据各个国家不同的国情,因此对于经济的发展以及规模上都有所不同,所以不同国家为提高经济的发展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呈现出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在发达地区的资源投入量明显要低于发展中国家。因为不仅仅是人口的因素,在其他方面还将影响着国家的发展。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较高,主要是因为其注重科技的投入,所以在生产过程中经常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实现效率的提高。但是我国主要仍然以劳动力为主,高科技的设备使用率不高,由此造成最终效率上的差异。这不利于我国加入全球化生产的行列,更为重要的是所获得的资本主要向西方的发达国家传播,由此造成差距逐渐拉大,甚至出现及不公平的现象。
三、新形势下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难以协调发展的原因
1.国际贸易生态化发展与全球经济发展的短期目标冲突
当前,国际贸易生态化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从经济角度来说,国际间往来日益密切,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更加频繁,也因此提高了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增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同时,供求关系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其二,我国是一个人口资源丰富的国家,加强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促进国际贸易的生态化发展,有助于我国社会得到进一步发展,解决人口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因而也就有效的降低了因贫富差距大造成了社会矛盾。其三,环境资源与生态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环境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能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在今后可持续道路的发展过程中,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2.WTO对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发展缺乏协调政策
我国在进入WTO后,与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变得更加密切,在这种发展趋势下,全球的经济也被带动了起来,但是人们并没有对全球化经济具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因而造成国际贸易生态化不能与全球化经济进行有效的衔接,二者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会对国家今后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只要找出合适的落脚点,就能够有效的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的连接,使二者形成一种密切的关系,这样不仅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能有效的缓解生态环境与经济之间的矛盾。
四、对策建议
1.优化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的协调发展
开展国际间的贸易往来是随着时代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贸易形势,国际间的贸易交流越来越频繁,可以有效的促进国家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但是不难看出,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其实也凸显着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急功近利的色彩愈发明显。人类社会的生活中,并不是仅仅具有经济这一个重要的内容,而是多元化的融合,其中还包含了环境、社会等一系列与人类可持续发展具有紧密联系的内容。因此,加强社会、环境以及经济之间的关系,是当前的重点内容,反过来也能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遵循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则
在国际贸易往来的过程中,法律法规的作用十分明显。因为一切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急于求成就很有可能在这一过程中作出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尤其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会存在众多的诱惑,如果不采用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极有可能会因为错误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对社会的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国际市场的公平公正,也要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在不影响各国之间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国际市场规范的统一标准,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贸易往来,能够有效的减少不必要的问题。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只注重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忽视了对于生态的保护,因为生态环境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二者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如果缺少了资源的供应,那么我国的经济就很难得到进一步发展。
引言
海运提单是国际海运货物运输当中比较常见的重要单证,其随着海运的发展而发展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我国在国际贸易实务当中对提单风险的有效规避,主要采用提单欺诈防范及法律救济两个层面加以应对,我国由于在进出口的贸易额上不断增大,所以海上运输就成为重要的贸易运输方式,而提单就是其中的一种重要单据。由此看来,加强对其理论研究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1.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种类及主要作用分析
1.1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种类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种类是多样的,按照提单上的收货人记载就能够分为记名提单以及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其中的记名提单主要就是提单的正面收货人一栏对特定人或者是公司都有着明确的记载,这一提单在流通性上有着很大的限制。而在指示提单层面主要就是在提单的收货人一栏有着某某人指示等字样的提单,在国际贸易当中使用相对比较广泛。还有就是不记名提单,这一类型的提单主要就是对收货人没有特别的记载主要就是表明持有人等字样,所以在国际贸易中的流通性层面比较强,但是风险较大[1]。另外,按照货物装船与否也能够分为已装船和收货待运提单,以及按照提单上货物不清洁的有无情况能够分为清洁和不清洁等种类。
1.2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主要作用分析
提单在国际贸易实务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比较大,主要体现在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就货物运输达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种证明,但并非是合同的本身。这也是承运和托运人间达成合同内容的证明,提单上有着相应的内容。提单也是承运人对货物交运保证的凭证,在卸货港要将货物及提单交给持有提单的人进行收货。而在托运人层面来说,就有着货物收据的功能,合法提单下提单持有人就是货物所有人。不仅如此,提单也是承运人收货并将货物装船的证明,它不仅能够对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及标志等情况进行证明,同时对收货的时间也能证明。
2.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的主要风险分析
提单虽然在国际贸易实务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自身的风险也比较大,主要就是伪造提单的风险。有的不法商人通过信用证的特征来伪造提单骗取货款,没有按照合同来装货或者是没有装货,这样就对客户造成很大的损失。其中的空头单证就是比较常见的伪造提单,也就是承运人或者是代理人等签发的伪造提单,在伪造提单的法律效力层面来说从我国的法律规定上是无效的,其带来两个重要的问题,承运人是否有权交货以及是否有义务交货。另外就是提单的预借风险以及倒签风险,在倒签风险类型上比较重要,这主要是在货物装船之后签发的,这就会比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要早[2]。签发倒签提单尤其在时间上比较长就能推断承运人未使船舶尽快的派遣,承运人也会由于货物的运输时间发生迟缓而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预借的风险是在货物还没有完全装船就已经有承运人开始接管。这些风险不管是哪一种类型对于承运人来说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还有就是无提单放货的风险,在当前的海运迅速发展背景下,提单已经成为物权的凭证,在提单风险中的无单放货风险主要就是没有整本提单,在船舶到达港口之后承运人接受收货人提单副本及保函提货请求。在还没有将正本的提单收回后就已经放货,这样就造成了损失。除了以上的几种风险之外,还有记名提单风险以及提单遗失风险,三分之二提单风险以及电放提单风险、多份提单风险等等[3]。
3.国际贸易实务中提单风险防范策略实施
第一,对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提单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要能够从多方面加以考虑,从法律救济的措施实施层面来看要能够申请扣押船舶。具体的实施步骤就是要通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权人在还没有提起诉讼时来提出扣押船舶的申请,按照法律程序对船舶实施扣押。然后就是及时的提起诉讼,在发现了对方存在诈骗的迹象过程中,就要及时的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可避免货款的损失。在提起诉讼之后关键就要找到准被告,转承运人是较为保险的,在对其很难得到有效识别的时候就要结合提单当中的相关条款对签发者来加以识别。最后就是申请禁令,对对方的财务进行调查,倘若银行有存款就请求法院进行冻结。第二,提单风险的防范还要在事前工作都要做好,选择资信情况比较好的担保人及托运人,国际贸易的正常交易当中要将客户资信的情况得以有效了解,这是对业务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对客户的资产情况以及经营情况进行大概的了解,对客户的信誉度要能得到有效保证,不能随意的撕毁契约。对于国际贸易当中存在着不良记录的就要避免与其进行合作,将风险控制在萌芽当中。第三,针对倒签提单的风险防范要从多方面进行,首先从托运人层面在倒签的时间远洋和近洋要能得到合理把控,短程的倒签不应超过一天,而远程的要在三到四天之内。对于货值相对比较大的就要能够和买方进行协商修改信用证。对于畅通的货物也可以要求对方将付款的方式进行改变。而从承运人层面的防范措施,在倒签提单的日期不能超过船舶在港实际装船日期,对于相关信息也要能保证其保密性。另外在收货人的风险防范层面在出现了货物的跌价趋势过程中就要通过对倒签提单加以利用降低损失将风险转移,收货人可通过海事部门登船要求查看航行日志并拍照,查实倒签提单就拒绝收货这样在赔偿的责任就得到了转移。第四,对无单放货的情况要最大化的避免,国际贸易实务当中凭保函以及提货担保放货是承运人在提货人没有正本提单下的通常做法。承运人在接受保函及担保过程中要能出具保函对资信调查进行保证。在具体的措施实施当中要能够避免无单放货情况的发生,还要能够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承运人要能提醒船长对无单放货的行为谨慎处理,从而来避免损失]。不仅如此,在买卖合同当事人的防范措施层面也要能够对贸易的伙伴充分了解,对资信的调查充分重视。第五,将海运提单的签署要能够严格化,在对提单进行签署过程中要能够加注承运人的名称。提单的签发地点是货物的装船港,而在签发日期上要能够是货物实际装船的完毕日期。对船舶装卸监督要能得到充分重视,并要随时掌握船舶的动态情况,船舶的行进中要及时和代理保持联系,加强警觉性并核实真伪。信用证各方当事人对三分之一提单风险的防范要能加强。
4.结语
总而言之,对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提单风险的防范要结合多方面进行考虑,提单的风险对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也有着很大阻碍,也会扰乱贸易的正常秩序。所以必须加强提单风险的防范并保证提单的安全完整性,才能够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实务的正常发展,此次主要从提单的风险问题分析及解决思路角度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对国际贸易实务的提单风险防范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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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国经济贸易的高速发展,中外贸易摩擦频繁发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经济与贸易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企业方面
1.经营规模小,整体实力较差。沧州辖区新设企业多、微小企业多。截至2011年底,现存外贸业务活动企业1092家,自2008年新办进出口备案企业909家,占83%。这些企业大部分处于起步阶段,出口主要以管材、废料加工及轻工业产品为主,生产形式以耗能高、技术含量低和产品附加值低的制造业及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居多,普遍规模小,经营稳定性较差,抗风险能力弱,信用评级低,这都成为其申办贸易融资业务的障碍。
2.人员素质低,外贸知识欠缺。虽然随着改革开放各项政策的深化,外贸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不断探索实践,在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方面已有较大提升,但在诸如沧州这种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及业务操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普遍处于较低位置。很多企业都是由内销转做外贸业务,不管老板还是业务人员,对贸易融资工具都了解甚少,有的根本不知道可利用国际贸易进行融资,对国际市场风险也无具体概念,缺乏利用贸易融资工具避险意识,更不用说主动与银行沟通,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进行交易,以更好地促进自身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开拓能力,来吸引更多的国外客户。这成为制约贸易融资开展的重要因素。
3.管理不规范,诚信意识淡薄。有些企业先天不足,买上几亩地、几台电脑,雇上几个懂点英语、会上网的人员,就开始做外贸业务,财务人员是兼职的,销售人员是临时的,根本谈不上规范的管理、科学的经营,有的甚至没有厂房,租几间办公室就开业。这样的情况让银行望而却步,更谈不上对企业进行财务技术分析及授信。有的企业缺乏长远发展意识,存有投机钻营思想,想方设法套取、利用银行短期融资,而由于对国际市场风险估计不足,资金不能及时收回,融资到期不能偿付,意图把资金风险转嫁给银行,所以,银行对此类企业选择的策略是坚决退出。
(二)银行方面
1.准入门槛高。从准入条件看,沧州辖区目前国际贸易业务仍以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为主,沧州银行及农村合作银行尚未开展对外结售汇业务,近几年进入沧州的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还都处于对传统业务站位、拓展阶段,顾不上开展对外贸易融资。而各银行的融资体系设计、具体产品开发及整体授信标准的制定一般以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为对象,以目前沧州众多微小企业的经营实力和管理现状,其信用等级基本达不到准入标准,更不容易寻求到合适的融资产品,即使那些处于成长期及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也一并被拒之门外,导致出现一种企业融资无路、银行融资指标大量闲置的非良性发展局面。从行业投向看,贸易融资投向行业倾向于传统的制造业、钢铁行业等,这些企业相对实力较为雄厚,抗风险能力较强,国际业务发展长期稳定,客户基础及市场需求稳固,但对其融资的条件依然偏为严格,除符合低风险条件的融资产品外,其他均需以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评定为基础。其他行业诸如轻工业企业、电子产品和文化体育类企业等,达不到评级授信标准,业务申请则困难得多。
2.担保落实难。各银行在受理企业对外贸易融资申请时,除将贸易对应产品应收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外,还通常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或者质押物。一般情况下,已具备一定实力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虽拥有一定的授信额度,但在申请对外贸易融资前,其可担保或抵押、质押的厂房、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等,早已因本币贷款全部抵押给了银行,寻求第三方企业担保也有难度,一方面有担保能力企业本就不多,一方面对方是否愿意提供担保也是未知,因此,最终不得不放弃对外贸易融资。而对于那些刚刚起步的企业以及贸易公司,很少或者根本没有可质押的固定资产,难以落实有效担保,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企业由于害怕承担风险也不愿意为其担保,因此,银行无法为该类企业授信,使其完全被挡在对外贸易融资的大门外。
3.适应产品少。近几年,各银行开发的融资产品相对较丰富,除了传统的品种外,像中国银行的出口汇利达、进口融信通,工商银行的“财智国际”“、出口订单融资”等,从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企业融资及避险需求。但沧州目前做融资业务主要还是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如出口押汇、进口押汇、海外代付、信托收据等,不仅品种少,功能也较单一。一方面微小企业由于实力有限,签约客户多是小规模企业,很难获得境外银行信用支持;另一方面本身风险意识差,缺乏对信用证及出口制单方面知识的了解,认为信用证方式费用高、手续复杂,而宁愿相信国外客户,选择风险更高的TT结算方式。也正是由于此种方式,出口方承担了较大的收款风险,银行当然不愿替企业承担风险,因此,针对TT结算方式融资产品相对较少。
4.高端人才缺。当前银行业真正熟悉和精通国际贸易融资的高端人才很少,国际业务部门人员大部分是从原来信贷部门分流过来的,无论从理念还是工作方式上,很大程度上还是延续人民币信贷业务管理模式,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一知半解,对其利弊和风险判断把握不准,对实现融资产品的综合利用,帮助企业在解决融资困难的同时有效地防范风险更是无从谈起。与沿海发达地区及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人才匮乏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缓慢的重要制约因素。
促进国际贸易融资发展建议
(一)政府协调支持
政府部门积极协调各种关系,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银行、企业、商务、外汇部门积极参与的对外贸易风险防范体系,搭建国际贸易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发布银行融资产品和企业投融资业务需求信息,组织融资产品推介会,并及时公布国际市场上贸易风险国家及不良商家信息,让银行和企业通力合作,以便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范收付汇风险。同时,逐步完善政府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及补贴措施等,消除外贸企业后顾之忧。
(二)银行通力保障
1.关注需求,选优组合。根据市场需求拓展开发新产品,关注客户整个贸易周期资金需求,将融资产品设计与贸易活动有机结合。根据企业实际对外贸易业务支付方式、期限,为客户量身定做最优融资产品或产品套餐组合。关注微小企业需求,加大适应性产品开发,诸如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兴起的订单融资、仓单质押等,有效地帮助微小企业解决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资金困难,实现银行国际贸易融资服务真正增值。
2.分类评估,合理授信。一是对成熟类企业增加贸易融资授信。加大成熟类目标需求客户的国际贸易融资授信力度。二是针对微小企业起步晚、规模小、融资需求额度小、频度高等特点,实施分类评估,重点审查其管理者诚信状况、经营潜质、市场潜力及贸易结算方式等,从财务和非财务因素对其综合评估,实现担保形式及抵押物品多样化,降低贸易融资准入门槛。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大力开展国际市场新知识、新业务培训的同时,不断引进国际业务高端人才,逐步形成一支懂政策、懂产品、懂国际市场规则的国际贸易融资队伍,以便及时根据国际市场动态,掌握行情变化,通过风险信息的分析、利用,把好审查关口,降低风险系数,帮助企业有效融资、合理避险。
(三)企业提高能力
1.提高经营实力。要努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将盈利转化为内源融资的能力。
2.强化信用意识。要不断规范财务和日常经营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和经营行为规范,特别是要强化信用观念,通过提升自身实力取信银行,与之形成良性的互利共赢格局。
3.增强融资能力。要加强国际结算及融资业务学习,提高融资意识和能力。首先,要了解国际市场,选择适当的国际结算方式。其次,要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正确选择和灵活运用。第三,能够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结算方式、商品特点等因素积极融资。
一、游戏教学理论概述
所谓游戏教学方法[1],又称学习游戏化,是在学习游戏化观念的指导下,在教学设计过程基于培养目标、学习者年龄、心理特征等方面,借鉴游戏,设计选择适当的发展工具、评价方法和教学策略。其中,游戏化学习的重点就是在教学中充分发挥游戏的教育性。柏拉图说:“生活必须作为游戏来过。”雅斯贝尔斯宣称“:人们为了寻求生命的答案,总是不断通过各种实践去不断变换身心自由释然的游戏,这种不断超越以求更新的活动可以说是倾听生命规律的行为。”[2]通过游戏的形式来帮助人们学习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活动自古有之。20世纪初,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教育家皮亚杰[3]强调在对儿童的教学中运用游戏形式,让儿童“从做中学”,“从经验中学”,他认为游戏、竞赛等活动最适合儿童的心理特征,儿童在轻松活泼的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使智力得到充分的应用和发展,以此为游戏教学奠定了哲学的基础。根据KrashenStephen[4]关于语言习得中“情感过滤器”的假设,语言习得是个体情感系统滤后的产物,那些在语言习得过程中会引起负面情绪或与个体不愉快情感经历相关记忆的语言和学习过程都会被过滤到个体语言记忆系统之外,过滤的产物越多,个体对该语言体系的接收、处理及消化得越慢,甚至完全排斥对语言的习得。KrashenStephen还提到,焦虑、紧张、无趣等均为“情感过滤器”的滤网。因此,教师在第二语言的教学过程中一定要降低“情感过滤器”的过滤作用,提高教学的趣味性、知识性,激发学生的正面学习情绪,在愉快的教学环境下积极吸取教师所教授的知识。Hadfield[5]认为“外语课堂活动不仅和传统的课堂教学一样,对语言操练具有一样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外语课堂活动能给语言习得者提供真实的交际机会,尽管仍然是在人为设定的范围内,进而将教室和教室外的世界连接起来。”这种鼓励自然交际的外语课堂活动将语言习得的过程转换成习得者自由交流的过程,将教室转换成准外部语言环境,将教师和学生的师生关系转换成平等交流的关系。当习得者的游戏意识和交际意识上升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不会再因为担心犯口头上的错误而不敢开口了。随着习得者作为外语教学研究对象的深入,教学的多样性对教学效果的迁移作用更加受到关注,外语课堂游戏无疑为外语教学的多样性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正如RichardAmato所说,“外语课堂游戏可以缓和紧张的有压力的学习气氛,可以引发新的语言点和新的想法,可以给传统的教室带来更多的选择。”[6]
二、国际贸易专业英语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开学初,笔者用传统的教学模式给学生上了国际贸易英语第一单元的课程,该单元结束后,笔者对相应的知识点进行测试,并记录成绩。之后对这两个班级进行了第一次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65份,收回65份,所有问卷都有效。通过问卷调查,笔者发现以下三个问题比较突出。问题一:你喜欢目前这种国际贸易英语课的上课方式吗?68%的学生表示不喜欢,13%的学生表示一般,8%的学生选择无所谓,剩下的10%的学生表示喜欢。问题二:通过目前这种教学模式,你能记住多少新授知识?47%的学生选择低于一半,31%的学生选择多余一半,3%的学生表示完全记不住,9%的学生表示几乎可以记住全部所授内容。问题三:你认为是否有必要改变当前的教学模式?67%的学生选择完全有必要,15%学生表示一般,7%的学生表示无所谓,剩下11%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的学生对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不满意,可以看出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剥夺了学生作为课堂学习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扼杀了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基于该课程实践性较强,多数学生希望能有机会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练,以便及时发现自己知识结构中的不足并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而这些要求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是较难实现的,所以希望授课教师能采用更有效的教学模式来指导他们进行学习。
三、游戏教学在国际贸易英语课程教学的具体应用
(一)实验对象与方法
1.实验对象
参加本次课题研究的实验对象为浙江海洋学院英语本科师范专业二年级学生,共两个班级。
2.实验采取的方法
采用对比试验、问卷调查、单元测试等途径采集相关数据,选取《国际贸易专业英语》中第8-16单元,采用游戏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而其他单元则用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教学。
(二)实验对比阶段
1.词汇游戏
方法一:“单词接龙”游戏(以国际贸易英语中基本术语的教学为例)。在游戏之前,要求学生做好预习工作。课堂上,教师首先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一般每组5-6人。教师给出第一个单词,如freigh(t货物运输),然后要求每组学生写出以t开头的单词,如tende(r投标),然后再写出以r开头的单词,如ratio(比率),以此类推,在规定时间内哪个小组写出的单词在正确的基础上数量最多,则该小组获胜。这种游戏可以充分激发学生的好胜心,并通过互相帮助有效地对单词进行了复习。方法二:“找搭档”游戏。由于国贸英语课程中看起来相近或相似的概念较多,学生容易混淆,通过这个游戏,学生可以对相似或相近的概念进行较好的辨析。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教师要进行一定的课前准备。准备好两个信封A、B。信封A中装有将要教授的概念性的容易混淆的词组,如:AbsoluteAdvantage(绝对优势)、ComparativeAdvantage(比较优势)、OpportunityCos(t机会成本)、averageCos(t平均成本)、CurrentAccoun(t经常项目)、CapitalAccoun(t资本项目)、CounterTrade(对等贸易)、BarterTrade(易货贸易)、EntrecoteTrade(转口贸易)TransitTrade(过境贸易)等,信封B里装有这些词组相对应的解释和例子。要求学生进行一定的课前预习,对游戏中所要遇到的这些概念性词组及其含义进行一定的了解。课堂中,先将学生分为若干偶数小组,一般7-8个一组。然后,将信封A、B发给小组学生,每组一半学生得到A里的纸片,另一半学生是B里的纸片,要求学生A根据自己手中的纸片去寻找相对应的学生B。如果所授班级学生的基础一般,教师在设计时,可以一词对应一个解释,如果学生程度较高,则可以设计一词对应多个正确的解释或相关例子、案例。如果学生对自己手中的纸条不是很理解,可以用英语向其他学生寻求帮助,相互探讨,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参与到各个小组中去,了解学生对概念性词组的掌握程度。最后,教师宣布正确答案并相应做出一定解释,并对最早找对搭档的小组给予表扬,通过这种游戏方式,学生可以通过相互讨论的方式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知识点,并及时对错误的概念进行纠正。
2“.情境模拟”游戏
所谓“情境模拟”游戏就是教师给学生营造一个适当的行为环境,让学生就某个中心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表演的方式将讨论的内容和结果表达出来,以此来帮助学生掌握合理处理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以合同执行过程中保险问题纠纷为例,笔者设计了下列情境模拟游戏。首先,给出学生一个案例背景。如:国外某公司(简称买方)与我国一公司(简称卖方)签订一笔食品出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大连,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随后,卖方收到了买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即备妥货物,办好出口手续,按期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向买方发出了装船通知。装船于凌晨2时结束,半小时后载货船舱出现火情,船长立即组织救火,先启用二氧化碳系统灭火,但发现该系统失灵,只好使用消防水系统灭火,才将火扑灭。经商检部门鉴定,该批货物因火灾和严重泡湿而完全丧失商业价值。卖方立即通知买方,征求处理意见。买方来电称,卖方应负责卸下毁坏的货物,重新备货装船,并声称将指示银行撤销已开出的信用证。卖方则认为,货物已装船,合同义务已履行,没有义务卸下损坏的货物和重新备货装船,并认为买方应该支付已装船货物的货款。船方则因货物已毁损而拒绝签发提单,并以火灾免责为由拒绝承担赔偿。然后将学生分组让其对此案例进行讨论,并要求他们根据案例及其讨论的结果进行角色分配,用表演的方式将整个案例和他们所讨论出来的处理方法展现出来。最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对各个小组的表演进行评价,特别是对最终案例处理方法进行点评,使学生进一步明确他们所讨论的案例处理方式是否正确,以此提高和巩固学生处理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合同纠纷问题的能力。此外,笔者还针对贸易条款的掌握,设计了一些不同层次的贸易谈判,让学生分别扮演贸易谈判、交易可能涉及到的各种角色,进行对话表演,以此来加强学生对专业术语、谈判规则及其他可能涉及到的注意事项的记忆和正确运用。
四、实验结果与讨论
(一)游戏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
皮亚杰认为,从认知的本质看,游戏的特征是“同化”超过“顺化”,也就是说“学生在游戏设计过程中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中,从而提高认知水平”。[7]调查问卷表明,有53位学生赞同“游戏能帮助自己对国际贸易知识加深了解和掌握”,49位学生认为“游戏能帮助认识自己在语言沟通和国际贸易谈判技巧方面有待改善”。这些数据都说明游戏能有效地帮助学生理解国际贸易的理论、原则并能将这些知识初步运用到模拟的国际贸易谈判场景中去。
(二)游戏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健康的学习情感
学习兴趣是学习中最活跃的因素,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强化学习动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游戏的趣味性让学生在吸收知识过程的同时,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绝大多数学生(93.4%)表明喜欢这种国际贸易英语课堂中的游戏教学方法,85.6%的学生认为游戏活动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92.9%的学生表示“通过游戏强化了课堂所学的知识”,由此可见,游戏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情感。
(三)游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交际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
游戏教学在课堂中提供了真实的交际环境,学生在游戏过程中使语言回归到了自然状态下交际工具的位置。调查结果显示,86%的学生认为“通过游戏教学方式,自己比以前更愿意在课堂上开口讲话了”,96.6%的学生认为“通过游戏,增进了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82.7%的学生赞同“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提高”。此外,在实验过程中,笔者认为教学游戏的展开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目的性原则。课堂发生的所有教学活动都是围绕教学目标而设计的,游戏教学也不例外,必须紧紧围绕教学内容进行。
2.趣味性原则。游戏教学之所以能让教师和学生都感受到快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就在于它包含了游戏具有趣味性的特点。
3.参与性原则。游戏教学的参与性体现在让全体学生“动”起来,让每个学生都感受到与他人合作共事的乐趣。
4.纪律性原则。在游戏进行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说明游戏规则,做到整个课堂次序张弛有序。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将设计合理的游戏运用到国际贸易英语课堂中,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乐趣,提高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速度和理论的应用能力,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当然,笔者所想到的这些游戏方法只是游戏教学具体应用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游戏教学方式等待我们去研究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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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主干课程,其教学目的是提高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经济贸易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改革开放以来,非金属矿国际贸易在我国的对外出口贸易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是我国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然而,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在应对国际贸易激烈的竞争中,我国的非金属矿国际贸易开始出现一些问题。因此,本文通过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进而提出了相关的应对策略。
一、非金属矿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非金属矿国际贸易在我国的财政收入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非金属矿的竞争也在不断地加剧,我国非金属矿国际贸易中的一些问题开始显现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金属矿出口结构不合理
通过对我国非金属矿国际贸易的分析可知,在非金属矿的对外出口过程中,还存在出口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主要以出口非金属矿的原材料为主,随着我国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非金属矿产品的出口比例在不断地增加,但是仍然无法超过非金属矿原材料的出口比例;第二,在我国出口的非金属矿产品中,初级产品占据的比例比较大,而深加工产品占据的比例比较小,所以说我国的非金属矿出口贸易还存在结构不合理的现象。
2.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地,质量差
随着非金属矿国际出口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国开始逐渐意识到仅仅出口非金属矿原材料无法应对国际贸易的激烈竞争,因此开始加工和生产非金属矿的产品进行出口贸易。然而,通过调查和研究得知,目前我国非金属矿出口产品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一,很多非金属矿产品的技术含量比较低,由于目前我国针对非金属矿的加工技术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生产出的非金属矿的技术含量比较低,所以无法进一步提高非金属矿产品的价格;第二,我国出口到其他国家的非金属矿产品的质量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造成了我国非金属矿产品的口碑一直不是很好,无法很好地满足其他国家对非金属矿产品的需求。
3.外贸体制还存在很多问题
目前,我国非金属矿出口贸易的过程中,生产的企业和外贸单位属于独立经营,无法很好地进行一致的生产和销售,从而引出了很多问题:一方面,生产企业无法及时地掌握国际贸易对非金属矿产品的需求,因此经常出现产品滞销或者是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出现;同时也无法很好地针对非金属矿国际贸易市场生产相应的产品;另一方面,很多生产企业各自为政,当非金属矿国际贸易需求到来时,很多生产企业为了竞争到订单就会互相压价,从而使得我国非金属矿产品无法获得很好的利润,同时价格压的过低,生产企业无法拥有更多的资金进行生产,使得生产出的非金属矿质量比较低,久而久之不利于生产企业的长远发展。
4.缺乏相关的人才
我国生产的非金属矿的技术含量比较低,因为很多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比较落后,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我国非金属矿的生产缺乏相应的人才,使得对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推动比较落后。非金属矿生产技术的研究过程中缺乏相应的人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由于很多生产企业的规模比较小,因此无法进行独立的生产和研究,从而一直沿用比较落后的生产设备,因此制造的非金属矿产品的质量普遍比较低,无法同其他国家进行很好地竞争;第二,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非金属矿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生产质量,我国成立一些专门的研究部门,从而相关技术的研究,然而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许多科研人员从事技术含量较低领域的研究比较多,而技术含量比较高的领域很少有人进行研究,因此导致了我国相关部门的研究一直在比较低的水平徘徊,从而无法研制出技术含量比较高的生产加工设备,无法进一步提高非金属矿生产设备的技术含量。
5.没有将先进技术投入到生产当中
为了更好地应对非金属矿技术含量比较低,质量比较差等问题,我国开始考虑引入国外的一些先进的技术,从而将其投入到非金属矿的生产过程中。然而,在将先进技术投入到生产过程中时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一,先进的技术转化为生产设备还需要比较多的时间,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比较长。因此,在转化的过程中我国还需要使用原有的设备进行生产;第二,在进行非金属矿加工的过程中,有很多中小企业由于生产规模比较小,利润比较低,因此这些中小企业往往选择继续选有陈旧的设备进行生产,从而能够更好地降低和节约资本。但是,生产出的非金属矿产品却无法很好地满足国际贸易市场的需求。
二、应对非金属矿国际贸易问题的策略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述可知,目前我国的非金属矿国际贸易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非金属矿国际贸易的发展。所以,必须要及时的解决我国非金属矿国际贸易的问题,进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为此可以参考以下几点策略:
1.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出口结构
我国在进行非金属矿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仅仅出口非金属矿原材料是不够的,必须要进一步加大我国非金属矿产品的出口比例,进一步优化我国非金属矿的出口结构,为此可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通过鼓励非金属矿生产企业,将非金属矿加工为一些产品,从而更好地提高非金属矿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比例;第二,加大对非金属矿出口的控制问题,非金属矿在国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将非金属矿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同时开始对非金属矿的进出口进行限制。因此,我国可以效仿其他国家的做法,将非金属矿列为国家战略性矿种,从而严格限制其出口。
2.提高我国非金属矿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
技术含量和质量是衡量我国非金属矿产品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我国非金属矿产品加工能力的重要指标,因此为了更好地进行非金属矿的出口,需要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中胜出,需要不断提高我国非金属矿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从而能够更好地与其他国家的非金属矿产品进行竞争,为此可以考虑以下几点策略:第一,鼓励生产企业购买和使用先进的非金属矿生产设备,从而能够生产出质量较高、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降低产品的成本;第二,对非金属矿产品的生产技术进行不断研究,从而能够进一步延长非金属矿产品的生产链,不断增加非金属矿产品的附加价值,更加有利于我国非金属矿产品的发展;第三,选拔优秀的非金属矿科研人员,使其能够为非金属矿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从而更好地提高非金属矿产品的质量,不断增加我国非金属矿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三、小结
非金属矿在我国的国际贸易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然而在我国加入WTO后,需要应对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因此非金属矿国际贸易中的一些问题开始逐渐显现出来。本文通过总结目前我国非金属矿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针对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相信随着我国非金属矿国际贸易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一、引言与理论研究综述
对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自跨国界商品、要素流通和生产分工发展伊始几个世纪以来便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及前沿问题。从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新兴古典贸易理论到今天的新新贸易理论,对国际贸易学的研究历经五个阶段已逐步形成完整而成熟的理论体系。与之相比,大数据却是理论界较新且同样具有前沿研究价值的概念。虽然,数据作为世界的本原和人类认识世界的客观标度,对其认知历史可追溯到人类科学发展的起始(黄欣荣,2014),而大数据这一名词却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人提出后直至2008年9月Nature刊登的一期以“Bigdata”为主题的专辑才得以广泛传播。此后,理论界虽以大数据为研究主题,从不同视角和学科、交叉学科领域对其进行探索,但这些研究或集中于对其概念和特点的探讨,相关文献如陶雪娇等(2013)、黄欣荣(2014),或集中于其技术具体运用途径和方向的分析,如黄晓斌、钟辉新(2012),李莉、顾春霞和杨亚楠(2014),邵鹏、胡平、齐杰(2014)等。将大数据与国际贸易学这两个前沿研究问题结合研究的文献资料很少。需求催生供给,近年来随着交通、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价值链的分工方式使得世界范围内的实体物品资源和数据流通速度加快、流通方式日趋复杂,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挖掘信息以促进贸易发展成为大势所趋。王碧宏(2014)、李连飞(2014)等从跨境电商、在线国际贸易等新兴国际贸易方式发展的角度解读了大数据海量规模及其挖掘技术和利用效率的提升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管理及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及相关挑战;曹云、王东(2014)和谢健明(2014)则选择紧跟时事,将大数据研究置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和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具体操作案例中,研究大数据对国际贸易的重要作用;还有研究将大数据与贸易进出口直接关联起来,辩证地对大数据时代下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机遇及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如薛静辰(2014)。从上述文献梳理分析可发现,目前学者对大数据下国际贸易发展的研究虽不是空白,但研究的角度比较单一,多停留在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信息分析及其挖掘技术运用到某一具体贸易流通环节(如消费者行为分析、营销模式变革或物流效率提升等)而促使贸易企业效率提升的表象上,并未涉及其深层作用体制或传导体制的分析,因而所得出结论的普遍指导性不强,对大数据时代国际贸易学理论及架构变化的研究稍显不足,也无法形成对国际贸易学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发展的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对大数据下国际贸易学发展的研究还处于基本空白而亟待理论研究者们的探索与创新。已有的国际贸易学理论研究领域的发展创新,经过总结大都可以沿着贸易动因、贸易结构和贸易结果等层次进行归类总结(彭徽,2012),沿用这一研究主线,本文将就大数据时代下国际贸易在贸易动因、贸易方式、贸易内容、贸易结果和贸易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发展进行探讨,通过抽象具体商务和贸易操作中的大数据运用,深入剖析其深层作用理论,希望能从理论发展的层次去分析大数据时代给国际贸易学带来的新发展,填补研究空白。
二、大数据时代国际贸易学的新发展
随着数据信息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推广,我们所能分析和利用的数据的4V特征日益明显:数据总量规模增长巨大且呈指数级增速;来源和类型不断增加;数据价值突显。大数据的强大影响力已渗透到人们生活中的科技、经济、卫生、教育、军事等各个方面,有学者称大数据将成为开启人类社会的“第四次科技革命”的“红旗手”,更有甚者认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直接意味着“第四次科技革命”。那么,就国际贸易学而言,大数据究竟在多大范围、多深程度上影响其理论发展呢?
1.大数据提供了贸易动因的新来源
深层解构国际贸易理论不难发现,无论基于何种发展层次的理论,贸易主体间的比较优势是贸易开展的动因这一结论已成为不可撼动的真理,理论的主要分歧点在于贸易主体的具体比较优势来源不同。已有的理论或从技术、要素禀赋等供给的角度,或基于相互需求、产品生命周期等需求的角度论述了贸易主体的优势来源。而数据作为重要的信息载体,它是知识的源泉,是企业创造价值和利润的原材料,是知识竞争的重要支点。拥有海量规模的大数据已为国际贸易主体带来新的优势来源:基于国家主体层次,庞大的数据资源储备被各国提到战略高度,将成为新的“知识基础设施”,构建国家综合竞争力;基于行业或企业主体层次,大数据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商机和发展机遇,并作为新的、重要的生产因素成为行业或企业发展的“未来新石油”,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些新的比较优势的培育,将成为新的贸易动因,推动贸易进程。
2.大数据促进了贸易方式的多样化
传统的贸易平台为实体贸易,商品或贸易主体需经过漫长的旅途到达特定交易地点以供选择或进行面对面的磋商,这样大大加大了贸易的成本和风险。而今,大数据技术革命时代的到来所带来的商品参数的可传递性、消费市场需求的精确分析和交易货币的电子化等巨大变化已突破了传统交易的时间、地域限制,使得交易流程数据化;此外,大数据技术的推广促进了跨境电商或在线国际贸易平台的构建,完善了国际贸易的供需链条。大数据时代下,国际贸易突破了传统实体贸易形式,发展出了跨境电子商务或可称为在线国际贸易的新型虚拟网络贸易平台,这种贸易平台的强劲发展丰富了国际贸易方式,成为实体贸易方式强有力的补充。
3.大数据充实了国际贸易的内容
在以往,商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相关的要素流动占据国际贸易的全部内容,人们或有注意到由贸易所产生的贸易主体间的信息流交换,但也未将其放置在与商品、服务、要素等贸易内容同等重要的地位以作为独立研究对象,而是将其笼统地掺杂在贸易商品或服务商品内做细小的分析研究。大数据时代的诞生革新了这一现象。作为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所衍生的“数字贸易”、“信息贸易”便是基于日益频繁及扩大的国际贸易中对信息流重要性的强调及价值分析,认为数字所包含的市场定位分析、消费者行为分析、生产者供应行为分析等重要信息是比具体商品更为重要的贸易内容。一旦某一国家或企业能够掌握这些信息,那么其市场决策及预测的有效性便可大大提高。因此,许多知名企业纷纷投入到数据库收集及分析的行列中,大数据也朝着产业化方向发展。许多大型跨国企业在进行市场分析与产品定位等决策前,花费大量成本进行数据采集及购买,这也成为了商品成本的构成部分。数字信息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不可或缺的内容。
4.大数据为改变世界贸易格局提供了机遇
自二战以后,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便形成了南北两极分化的格局,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技术或资源因素占据着贸易优势地位,主导着世界贸易长达一个多世纪并呈长期保持优势的态势。近百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曾尝试多种改革手段,企图实现贸易额的快速增长、贸易条件的改善和贸易地位的提升,但一直收效甚微。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带来了新的机遇,在大数据发展的大环境下,国际贸易并不太多强调国家的天然资源基础而依赖于数据信息技术的开发利用,其优势的获取能力具有后天的可培育性,这为发展中国家的赶超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大数据信息的充分识别和挖掘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对国际市场消费需求的合理定位和预测,从而减少供求失衡的可能性,实现资源的最合理配置。这样,发展中国家在新一轮的贸易竞争中有望提升其竞争力,获取贸易地位的提升,进而改变世界二元贸易格局。
5.大数据带来了新的贸易风险
大数据作为一种符号,在拥有大量科学标示符号所共通的优点之余,也包含着致命的隐患。除却大数据运用中所包含的提取数据信息的技术壁垒,大数据作为即时、快速的信息,其高速的流动性在便利贸易流通、拉近贸易主体距离之余,也增加了贸易信息扩散或被贸易对手恶意攫取的风险,这将带来不可预估的贸易损失。更为严重的是,贸易的数字信息中包含有大量与居民生活、国家安全、军事防卫等安全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恶意破解、攫取和利用,将对国家关系、国家安全提出挑战。大数据背景下,贸易安全应该是国际贸易理论关注的重点。
三、结论与展望
时至今日,大数据作为海量的数据存储,将我们的日常生活囊括其中。徜徉在数据的海洋中,由数据信息挖掘和利用所带来的技术创新、生产率提高、经济增长以及新的竞争优势和新价值的产生已成为新一轮的生产力增长点。在此大环境下,我们分析国际贸易的新发展是可行且必要的。同时,在厘清新的时代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的新特点之余,还应将其上升到理论层次,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后续研究者做出更为具体而实际的理论政策建议。本文在对大数据时代下国家贸易理论层面可能发生的变化做了基本研究,不足之处希望在后续的研究中得以完善,也期待更多的理论研究者将目光延伸到大数据时代国际贸易学理论新发展这一领域,以共同探讨贸易理论的时代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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