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相关的共62个结果:
论文关键词:国有林场 深化改革
论文摘要:近年来,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不断研究和探索中。针对辽宁国有林场实际,本文初步提出浅显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思路,供大家参考。
2.1 债务负担沉重,生产经营艰难。全省国有林场负债总额8.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2亿元,主要用于营造林、多种经营项目,每年负担2000余万元的银行利息。
2.2 社保压力巨大,保障体系不完善。全省162个林场欠缴金额10154万元,20个林场未参保需补缴“进门费”7448万元,共计1.7亿元,压力巨大,林场无法解决。同时,保障体系还有不完善方面。
2.3 基础设施落后,自我积累难以建设。集中表现在7个场部不通公路,15个场部饮水困难;不通公路工区196个,不通电的188个,不通电话的196个,吃水困难的92个。
2.4 人员包袱沉重,职工分流困难。随着国有林场承担任务的转变,造林任务和木材采伐量不断减少,客观上造成人员过多,负担沉重。2007年全省国有林场在职职工17178人,其中在岗的10284人,下岗的6874 人。初步推算,全省林场在岗职工中将又有14%人员下岗分流,分流安置就业困难重重。相当部分家庭有两人甚至全家均为林场职工,他们一旦下岗,生活将难以保障。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全面履行职责,实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突破。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试论加强国有煤矿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内容提要:煤炭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搞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做好新时期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确保企业在新时期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论述了新时期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阐释了新时期如何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关键词:纪律监察企业
一、 充分认识新时期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和完善当中,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打破,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政府干预市场、地方保护主义等非市场经济行为随处可见。二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尤其是执法不严,对违法乱纪,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打击不力,与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但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企业并不多。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经理层的执行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
多数企业的监事会形同虚设,职工监督也流于形式,可以说,国有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还很不完善,监督不了,监督不好,不会监督的现象非常普遍。四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人、财、物的管理没有很好的统一起来,出现管人、管事、管物三者分立的现象。五是社会中介机构不健全,不能依法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出示虚假报表的违法行为也可随时找到。六是国有企业的分配体制不合理,激励机制不健全。这些都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在现实面前,我们要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就必须寻找到一种有效的消除腐败的方法。多年的实践证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促进企业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犯罪和消除腐败的有效方法之一。
二、新时期如何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一)要围绕企业发展,全方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市场竞争主体,加快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的第一要务。因此,煤矿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牢固树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紧紧围绕企业经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中央关于国企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改革措施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重点要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在煤矿改革改制和发展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选题立项,针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行为及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各种漏洞,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清理不良资产与呆坏账、资金成本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物资采购供应、油品销售管理等;二是加强企务公开工作,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为了给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和推行企务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公平。把职工群众关心的生产经营重大问题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尤其是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资决策等方面,必须让职工知道,便于大家监督。必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职代会职权的落实,促进企务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 要改进工作方法,规范化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加强反腐倡廉日常教育。要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主的方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结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荣辱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一套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坚持上级为主,上下结合,内外协调,公开透明,相互制约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监督的重点是企业党政“一把手”、单位领导、中层干部、物资采购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工程建设人员等。努力改变“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局面。对监督的范围、形式、方法、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敢于发现和查纠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我们除了坚决贯彻执行国法党纪和上级条规外,还要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但是不能同法律和上级规定相抵触,进一步规范企业权力运作,使我们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增强工作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增强法规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企业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责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体系和实施考核细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贯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三是查办案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一是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关注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来信来访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二是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于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或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深入调查。情况属实的,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立案查处,重要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三是配合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办案合力,突破大案要案。同时,还要进一步推进各项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工作标准,严格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杜绝诱发违法违纪的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 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一,加上纪检监察工作是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工作,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工作难度加大。只有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才能使之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为此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措施。当前,除了重点培训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如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工作、执法监察等知识外,还要注意加强计算机安全、财务会计、水库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使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检监察方面的行家里手。
培训方式方法上,要多搞一些集中综合培训,仅靠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自学或上级部门组织专项培训,只能从感性上提高认识问题,很难从理性上有更大的收获,缺乏深度和系统性,而煤矿上级主管部门有层次高、思路清、总揽全局的优势。因此,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基层煤矿管理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至二次的专业培训或系统培训,也可分批进行;另外也可采取抽派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跟班学习的辅助培训方式,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学习,从而更有效地提高基层煤矿管理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浅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路径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全面履行职责,实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突破?笔者从纪检监察工作实务的六条路径,就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进行探析。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创新
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入推进以“岗位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为核心的惩防体系建设,筑牢廉洁防线,保障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安全,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纪律保证。在实践中,企业必须坚持开拓创新,健全“强化教育、完善制度、严明法纪”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纪检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水平,探索实现纪检工作规范高效的有效途径,把握关键,强化有效监督,不断取得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坚持教育为先的理念,导入“清正廉洁”理念,用制度教育规范人、示范教育激励人、警示教育感化人,不断营造廉洁文化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宣传教育要把好“几个关口”。
一是日常教育,把好思想关。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先模示范教育电教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等党纪条规和管理制度,开展廉洁文化“四进”、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勤廉双优”主题教育活动,开设网络廉洁文化专栏、播放廉洁公益广告、设立廉洁文化标志牌、勤廉座右铭桌牌等形式,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廉洁氛围。
二是节日提醒,把好“廉节”关。通过节日期间寄送廉洁贺卡、发送廉洁短信,元旦春节等节前组织廉洁警示谈话,加强了重点时期的教育防范。
三是岗位赠言,把好履职关。通过组织学习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任务表,签订岗位廉洁承诺书、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了关键岗位人员廉洁教育。
四是亲情融入,把好家庭关。通过管理干部配偶助廉座谈会,向家属赠送廉洁警句、发“家庭助廉”倡议,组织家属观看反腐倡廉电视片等形式,发挥了家庭廉内助的作用。
二、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完善廉洁防范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在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构建体系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岗位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建设。源头治理要落实“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适时召开协调联席会议,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强化各级领导人员责任主体意识,对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廉政责任。推行目标管理,党委对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分工,遵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结合企业特点制定《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细则》、《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中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实施办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了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三是加强廉洁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以岗位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为核心的惩防体系,通过岗位风险识别和防控措施制订,确立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任务,推进关键业务的廉洁风险的流程化管理。扎实构建涵盖制度保障、组织保障、风险预警、防控措施、管理评价和责任追究一体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形成了企业、车间、工段的三级岗位廉洁风险管理架构,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
三、强化监督检查,有效制约岗位权力运行
坚持日常参与的方式。严格监督检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制约机制,提高监督效果,保障了权力正确运行。监督检查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以资金管理和工程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党员干部对“小金库”滋生腐败的危害性认识。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治理结果由单位领导签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排查项目的准确性和潜在问题。二是以企业关键业务和职工关切事件为重点,参与监督。
参与企业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加强敏感问题的监督,依据职责参与机电设备外委维修、废旧物资销售、材料、备品、备件采购等合同谈判监督,对群众关心的集资房分配、岗位招聘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参与监督过程中积极履行职责,监督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法规制度,保障公开、公正、公平。三是以薄弱环节和问题易发领域为重点,开展检查。开展物资采购管理、产品销售、工程项目建设、设备委外修理、厂务公开监督等专项检查,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把监督渗透到人财物管理、使用、调配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达到防范关口前移的目的。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效能监察,促进企业管理效能提升
坚持融入中心的思路,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完善制度缺失、堵上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促进了管理效能提升。效能监察要严控“三个环节”。一是精心选题立项。结合企业中心工作,立足实际,针对管理流程的薄弱点、资金流动的关键点、效益流失的遗漏点,认真选题立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准备、组织实施、拟定监察报告、作出监察处理、跟踪落实、总结评审和归档立卷的基本程序,开展好效能监察项目。三是跟踪督促整改。通过对项目监察中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提出了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完善制度,达到完善管理、提高效能、促进勤政建设的目的。
五、强化案件查办,有效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通过查办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通过惩处违纪;警示教育干部,实现有效预防。案件查办要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坚持监督与执纪相结合。坚决维护企业和职工根本利益,利用各种新信息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按照信访程序,严守办案纪律,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对信访举报认真核实,违纪案件严格查办。二是坚持惩处与预防相结合。
认真受理和查处信访举报案件。对于严重违反党纪,依纪严惩;对错误性质较轻,加强跟踪教育,积极帮助其改正错误。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管理问题,及时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防范,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三是坚持信访与维稳相结合。正确运用信访监督手段,加强舆情的监控和分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信访的宣传与引导工作,梳理不和谐因素,及时处置,维护稳定。
六、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坚持能力建设的目标,通过多种途径,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队伍形象。队伍建设要致力“三个提高”。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政治素质。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机融入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去,深刻认识党章赋予纪检部门的重要职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思路,要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变化,努力夯实基础管理,提高工作能力、效率和执行力;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和服务质量,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科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企业在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提供重要组织保证。
#p#副标题#e#
浅论如何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摘要】国有企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从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以及工作方式方法上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存在问题及对做好纪检监察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工作职能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随着国有企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以及面临的任务,相应地发生了变化。面对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创新思路与工作方法,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为企业快速稳定发展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定位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就是把保障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目标,通过制定落实服务、促进、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影响和干扰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种职能。
1、保护职能。紧紧围绕大局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辩证看待和正确处理党员干部在企业改革、发展、创新中的各类过失,善于为党员干部澄清因工作而产生的各种是非,积极为党员干部推行改革和创新中提供帮助与支持。
2、惩处职能。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坚定立场,坚持原则,要坚决依纪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3、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工作要参与企业的工程预算、决策、执行、管理、评估等整个运营过程,渗透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全过程,发挥全程监督职能。要清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涉及人、财、物管理的要害部门及关键岗位易发生的突出问题,进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与及时性。
4、教育职能。要结合企业的特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创新富有国有企业特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前。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形成“重规则、乐敬业、崇务实、尚进取”的价值取向,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职。
二、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部分党政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在纪检监察开展中缺少指导和行动支持,仅做一些文件传达和口头要求,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孤立无援,处于被动。
2、监督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或流于形式,避实就虚,不能真正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3、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弱化。纪检监察人员缺编,部分纪检监察部门隶属政工部门管理,多头兼顾,负责处理日常党委、团委、宣传等多方面的事务,精力难济。
4、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偏颇。一些人对实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清,认为纪检监察是“多此一举”,或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挑刺找麻烦”,对纪检监察工作怀有抵触情绪。
5、部分纪检监察人员素质低,缺少专业理论水平及协调组织能力,不能找准工作定位,大胆开展工作,并在监督中患得患失,监督领导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得罪人、丢选票,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能。
三、强化新时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方法及途径
切实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作用,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健立健全规章制度。
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国企纪检监察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的基础。结合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工作,针对企业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建立与完善选贤任能机制和干部培养、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加强对财务、投资、人事和决策程序的管理与监督,把关口前移,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纪检监察工作要通过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争取上级领导、同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一要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避免越权越级办事,遇到问题与企业党政领导及时沟通,使工作思路与企业发展方向保持一致;二要积极融入,对领导重视、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敏感性问题要积极参与,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三要联合办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发动职工群众,形成良好的声势和强大的舆论监督体系。
3、加强廉政勤政教育。
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也是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之一。在具体工作中,要因地制宜、运用多形式,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教育形式,大力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扩大教育的辐射面,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在人手不足时,要善于借势借力,加强与政工宣传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大宣教格局,使廉政勤政教育持之以恒,具有成效。
4、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时刻把反腐倡廉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主动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使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自觉围绕中心反腐败、惩治腐败,促进发展。
5、强化惩处,突出责任追究。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工作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认真执行政策,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惩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要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进行规范。对责任追究案件的立案、检查、处分决定的作出规定具体的程序,避免责任追究案件在查处时出现随意性,避免领导重视的案件就追究,领导不重视的案件就不予追究。
6、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发展理论武装头脑,提高理论修养,促进政治上的成熟;学习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参考文献:
[1]穆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27-34,162-164.
[2]李亚萍.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求实,2010,1.
试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摘 要: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关系着我国国有经济的巩固与发展,关系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更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社会的和谐。因此必须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然而实际生活中,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就将结合这些问题谈一谈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并阐述相关解决对策,以期更好地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现状;对策
引言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1、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在人员配备上严重不足,许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人数少于国家规定,甚至一人兼顾多人工作的情况广泛存在,并且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思想上不坚定,作风上不过硬,素质上不全面,纪律上不严明,协作上不到位,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不够得力等。以上问题的存在于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的队伍建设中,和当前的国有企业的防治腐败的新任务很不适应,从而严重地影响着国企业监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进而阻碍到国企防治腐败的最终效果。
2、国有企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的工作和以前相比,发展显著,但是受到传统的观念的影响和主客观的条件的限制,国有企业依然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相对比较忽视。而且在思想上只是认为纪检监察就是个“摆设”,或者觉得纪检监察工作只是做“表面文章”或者“无用功”,在心中不理解或者对纪检监察工作很是排斥。
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本身不够深入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中监督检查,防治腐败是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可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该职能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地起到真正意义上的防治腐败的作用。很多本应该由纪检监察的部门进行监督的流程与环节,仍然流于形式,而对企业的重要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工作,就更是很难到位。
4、工作职责划分上不够明确,程序上需要规范
国有企业的性质很特殊,使得纪检的监察部门在工作范围上与内容上职责不够明晰。在国有企业当中,纪委和纪检的监察部门往往是统一的,但纪检监察部门在很多企业中却还和其他部门一起办公。
同一组领导班子,却有多个牌子,例如将纪检监察部和人力部与政工部等相关部门加以合并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企业中连纪委与党委的职责划分上也很不明确,这就造成了纪检监察工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职责不清晰,工作内容也不明确等问题,许多原来不应是纪检监察部门去负责或者管辖的工作,也被牵涉进来,使纪检监察部门应接不暇,从而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受历史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发展较其他工作比较滞后和缓慢,而且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使之不能完全学习、借鉴其他行业及单位的纪检监察经验,照搬照抄是行不通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自我探索和研究。但是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和限制,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依然存在着程度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完善、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强,从而限制和阻碍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防治腐败职能的发挥。
二、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
1、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企业应该树立高度的纪检监察意识,进一步肯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地位。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的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配合职能部门,做到既分工明确又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反腐倡廉不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同样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全员的参与,因此,要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让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深入到每一位员工的心中。
2、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制度与机制
要建立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为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要深入研究滋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和治理,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具体而言,首先,明确纪检监察的工作程序、关键环节、重要内容,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
其次,强化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相关单位和部门纳入责任体系,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党员干部腐败。第三,完善违纪违法案件惩处机制,并科学运用外部监督力量,拓宽职工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形成查处违纪违法的合力,进而帮助企业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政纪防线。
3、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方法
首先,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纪检监察时,要盯住管理的薄弱环节,盯住最容易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全面掌握其思想、品质、能力、作风等表现,惩防并举。第二,要善于运用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利用系统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各级管理者廉政勤政、高效优质地工作。第三,要根据纪检监察的性质、范围、时间,有针对性采取不同的监察方法,比如事前、事中、事后和跟踪监察等多种形式,努力把反腐倡廉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贯穿到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
4、提升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是党政系统内部的监督机构,提升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是强化双重领导体制。纪检监察部门职级应不低于、甚至略高于企业其它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级,尤其在人事任免、查办案件工作方面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二是调整机构的人员编制。按照一定的比例为其配备人员,围绕共同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明确企业纪检工作范围、内容,对纪检干部的职责、权力、工作程序等进行硬性规定,同时保证队伍稳定,既可在各组兼职,也可以是专职。
三是赋予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必要的权限。包括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党纪政纪处分权、经济处罚权等等,使其可以独立地管理控告和举报,独立地进行调查和审理,并可以直接给予一定限度内的罚款、没收处罚权。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有效地维护法律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遏止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5、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企业纪检监察队伍肩负着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殊使命。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要提高综合工作能力,以适应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还要经常邀请纪检监察方面的专家和学者来讲座,及时补充最新的纪检监察知识,打造一支面貌崭新的纪检监察人才队伍。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自身也要理论联系实际,以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着眼于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牢,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实效。总之,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可谓任重道远。
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十分重要,不可小视。因此,要以监督和查处为主要手段,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田欣林.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管理学家,2014,(9).
[2]万家震.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与对策[J].魅力中国,2014,(7).
[3]胡英.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化[J].科学导报,2014,(13).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制度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的活力给了煤矿事业以发展的契机。在国有煤炭企业中,科学技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安全生产也被纳入煤矿企业工作的内容。企业内部的管理也在经历变革,信访工作是处理企业与职工关系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的促进煤炭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利益,必须促进国有煤炭企业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物质生活极大的丰富,人民对于物质的需求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新时代对于国有煤炭企业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对于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重视,妥善处理好这些矛盾并且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促进国有煤炭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信访工作缺乏一个完善的体系。一是信访工作组织机构混乱,工作分工不明确。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信访机构设置不完善,多数人身兼数职,信访和维稳的职能分工不明确,缺乏责任机制。二是相关的信访部门沟通不到位,出现信息的不流畅等问题。三是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信访秩序,没有对信访工作进行规范,容易出现职工无法信访和反复信访等问题。
(二)信访工作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保障。一是政策沟通上的问题,如果一个退休员工在1997年前因工作导致伤残,他想要咨询信访部门,解决补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问题,但是因为相关规定,即根据劳动部1997年下发的266号文件《企业职工T伤保险试行办法》,他在1997年前的工伤,依据1997年11月1日后的规定,发生在1997年11月后的工伤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因为时间上的规定这名职工就不能享受伤残补助金的待遇。二是在相关政策细节中的问题,关于农民轮换工期问纳入保险的问题,一直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依据国家下发的文件规定:企业招用农民轮换工时,应该实行回乡生产补助金制度。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这个法律的保护,但是在计算他们的工龄问题上,明确规定,农民轮换工只有具备城镇合同制工人的身份后,在这个条件下,具备一定的原企业的农民轮换工工作年限,才可以计入连续工龄。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轮换工属于农民身份。而企业解决这一问题的难度比较大。
(三)一些信访职工缺乏正确的信访观念。信访职工对信访程序没有一个理智的认识,很多人就抱着“信访比法律更能解决问题,党委,政府,企业,信访部门比法院更有权威”的想法,有些职工甚至简单粗暴地解决问题,以为靠大闹政府机构才能解决问题,他们对信访部门的期望过高,因此一旦问题解决的结果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会越级信访,这种对信访部门的不信任也会导致过分诉求,这必然会因为缺乏政策的拥护而导致诉求难以解决。
(一)完善信访工作体系,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信访机构。一方面需要明确对信访部门的工作分配,充分利用资源,建立起信访部门和维稳部门,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信息共享,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学习,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应该完善信访部门的责任机制,建立上级对下级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不仅要督促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也要监督分管领导的工作。
(二)不断创新企业信访工作机制,使信访工作有序进行。企业可以尝试利用信访代理制和信访卡制度。信访代理制,可以有效防止职工的误访、闹访、缠访、重访、空访等问题,让职工明确信访的秩序,逐级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信访卡制度,没有通过下一级的批准,不能进行上一级的信访,有效防止了越级信访的问题,这种制度也规范了逐级信访程序,并且和企业的责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针对职工的具体诉求,到具体责任部门相关负责人那里进行处理,既明确了职工的问题,也落实了信访部门的责任。
(三)推动企业内部的改革,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说是国有煤炭企业内部管理出现的问题,要解决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矛盾,首先要建立合理的工资制度,根据职工的能力提高职工收入,给职工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和职工关系的和谐发展,也要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从精神和文化上给职工以人文关怀。
总的来说,国有煤炭企业的信访工作问题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管理的矛盾,信访工作缺乏一个完善的体系。造成信访部门的组织机构混乱。信访工作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保障,致使职工的信访诉求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而内在的原因就是职工缺乏正确的信访意识,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进行信访,这样必然与企业发生矛盾。面对这一挑战,企业内部可以采取精简国有企业机构,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的改革,另一方面也是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途径。对于煤炭企业领导来说,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学习和了解信访工作的各项内容并且配合其实施。针对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问题,首先应该完善信访工作体系,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信访机构。其次要不断创新企业信访工作机制,使信访工作有序地进行。最后需要推动企业内部的改革,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只有这样,信访群众提出的问题才能妥善地解决,国有煤炭企业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在经济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针对国有企业专门开展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企业职能的一项承担。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分析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
摘要:国有企业的管理之所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是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企业中的推行。如何充分体现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这是广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必须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增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起来,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经营体制也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大部分的国有企业都建立了现代公司管理制度,随之而来使纪检监察工作也面临许多新问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及时做出调整。工作的重点应该是构建和完善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服务为目标,保证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文章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重点论述现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
一、不断创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和思想观念
与政府机关的纪检监察相比,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有其明显的特殊性,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体是国有企业。因此,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一定要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密切结合企业的实际,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好务,保证国有企业的所有经济活动都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不能片面地认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是抓腐败分子、抓违规违纪,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不大,这样就会走上为反腐败而反腐败的工作误区,最后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内的路越走越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融入纪检工作,为企业营造出依法、规范经营的良好工作氛围。在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要创造性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打破传统的“一言堂”和“家长制”,确保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方向是促进企业发展、宣传教育、惩治腐败,使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实现全心全意为生产经营服务,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为国有企业更好地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创新领导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力度
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班子不仅是预防腐败的重点工作对象,同时也是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领导的参与有很大的关系,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可以更好地推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因此,必须创新企业的领导工作机制,在三个方面做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摘要】:本文以企业资本结构理论为指导,通过对无锡地区国有企业与其它经济类型企业在资本结构上的特点比较,提出在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调整,对分类调整的原则、思路、措施和途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探析。
【关键词】:资本结构理论、国企资本结构现状成因、优化调整策略、结构调整意义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从1978年开始,已有20多年的历史,期间历经放权让利、转换经营机制、扭亏脱困和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等若干阶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些决定使伴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而进行的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调整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那么,何为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 如何进行资本结构优化调整? 本文拟就现代西方资本结构理论进行适用性分析,以期寻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策略和途径。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全部资金来源中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资本结构理论是研究这一比例关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最优资本结构问题的理论
1、MM理论。1958年,莫迪格莱尼和米勒提出了著名的MM理论。MM理论认为,在没有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任何企业的价值,不论其有无负债,都等于经营利润除以适用于其风险等级的报酬率。有负债企业要依据按负债程度而定的风险报酬率,权益成本会随着负债程度的提高而增加。这样,增加负债所带来的利益会被上涨的权益成本所抵消,因此,风险相同的企业,其价值不受有无负债及负债程度的影响。但在考虑所得税的情况下,由于存在税额庇护利益,企业价值会随负债程度的提高而增加,股东也可获得更多好处,于是,负债越多,企业价值也会越大。
2、权衡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发现制约企业无限追求免税优惠或负债最大值的关键因素是由于债务上升而形成的企业风险和费用。企业债务增加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的可能性也增加,随着企业债务增加而提高的风险和各种费用会增加企业的额外成本,从而降低其市场价值,因此,企业最佳资本结构应当是在负债价值最大化和债务上升带来的财务危机成本之间的平衡,故被称为权衡理论。这一理论可以说是对MM理论的再修正,该理论认为,当负债程度较低时,不会产生债务危机成本,于是,企业价值因税额庇护利益的存在会随负债水平的上升而增加,当负债达到一定界限时,负债税额庇护利益开始为财务危机成本所抵消,当边际负债税额庇护利益等于边际财务危机成本时,企业价值最大,资本结构最优,若企业继续追加负债,企业价值会因财务危机成本大于负债税额庇护利益而下降,负债越多,企业价值下降越快。
3、代理成本。代理成本学说的创始人詹森和麦克林认为,企业资本结构会影响经营者的工作努力水平和其他行为选择,从而影响企业未来现金收入和企业市场价值。比如说,当经营者不作为内部股东而作为代理人时,其努力的成本由自己负担而努力的收益却归于他人,其在职消费的好处由自己享有而消费成本却由他人负责,这时,他可能偷懒和采取有利于自身效用的满足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动。该理论认为,债权融资有更强的激励作用,并将债务视为一种担保机制,这种机制能够促使经营者多努力工作,少个人享受,并且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从而降低由于两权分离而产生的代理成本。但是,负债融资可能导致另一种代理成本,即企业接受债权人监督而产生的成本,这种债权的代理成本也得由经营者来承担,从而举债比例上升导致举债成本上升。均衡的企业所有权结构是由股权代理成本和债权代理成本之间的平衡关系来决定的,由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分析可知,片面地增加或减少负债都不利于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只有在负债、权益资本保持恰当比例时,才能实现股东财富和企业市场价值的最大化。
资本结构理论的重要贡献不仅在于提出了企业存在最佳资本结构这一财务命题,而且认为客观上存在着资本结构的最优组合,这使我们对资本结构有了以下几点明确的认识:
1、负债筹资是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在企业的各项资金来源中,由于债务资金的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前支付,而且债权人比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要求的报酬率较低,因此,债务资金的成本通常是最低的,当存在公司所得税的情况下,负债筹资可降低综合资本成本,增加公司收益。
2、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未必是最佳筹资方式。由于财务拮据成本和代理成本的作用影响,过度负债会抵消减税增加的收益,因为随着负债比重的增加,企业利息费用在增加,企业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在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在加大,这时无论是企业投资者还是债权人都会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即要求提高资金报酬率,从而使企业综合资本成本大大提高。
3、最优资本结构是一种客观存在。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虽然低于其它筹资方式,但不能用单项资本成本的高低作为衡量标准,只有当企业总资本成本最低时的负债水平才是较为合理的,因此,资本结构在客观上存在最优组合,企业在筹资决策中,要通过不断优化资本结构使其趋于合理,直至达到企业综合资本成本最低的资本结构,方能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投资者投资收益最大化双重标准的统一这一目标。
企业的不同资金来源组合配置产生不同的资本结构,并导致不同的资金成本、利益冲突以及财务风险,进而影响到企业的价值。如何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行为使企业的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形成最优资本结构,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那么,何为最优资本结构? 其评判标准又应当如何把握呢? 从理论上讲,任何企业都应存在最优资本结构,各种资本结构理论的分析研究也提供了不同的观点,如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等,其中最主要的观点是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就是使其市场价值最大化,这一标准似乎已成为包括我国企业在资本结构研究中普遍接受的标准。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分析基础上的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有很大的差别,其资本结构是在长期没有自主财权的基础上形成的,缺乏在资本结构理论指导下改善资本结构的微观基础。因此,我国的国有企业并不能完全照搬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最优标准,而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在研究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最优资本结构的评判标准。
1、从企业的经营目标来看,任何企业的经营目标都是为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设计应为利润最大化目标服务,如以市场价值最大化作为评价企业资本结构优劣的标准,则意味着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与企业利润最大化是相统一的,但是,由于我国的产权市场、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还不发达,产权交易价格和股票交易价格与企业利润的变化方向往往并不统一,有时甚至会出现背道而驰的情况,所以,企业市场价值的大小与其资本结构合理与否并不必然正相关。
2、从企业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投资者的投资目的是为获取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应是使其投资收益最大化,如果以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作为评判企业资本结构优劣的标准,则意味着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与投资者投资收益最大化是相统一,但在以两权分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的目标并不一致,企业经营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过分追求企业规模的扩张,通过购并所带来的企业规模的扩张与股票价格的攀升,极大地增加了他们的经营利益,但在购并之后,由于购并双方在经营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冲突,经营风险会急剧上升,企业的投资者利益必然会受到影响,由于投资者和经营者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客观存在,投资者不能把握经营者决策的真实目的,因此,投资者为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就必须用某种直观的标准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和评价企业的经营效果,这一标准就是投资收益最大化,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的市场价值与投资者投资收益也不必然正相关。
3、从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来看,由于企业的市场价值是由股票和债券的市场价值组成的,要使其作为衡量企业资本结构优劣的标准,必然要求它们的市场价值可测量,但由于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绝大多数企业的市场价值很难正确测定,因此,将企业的市场价值作为评价企业资本结构优劣的标准,缺乏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并不能完全成为评判企业资本结构优劣的唯一标准,企业资本结构优化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和投资者投资收益最大化相统一为标准,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情况的普遍存在,企业利润最大化和投资者投资收益最大化在很多情况下并不统一,企业经营者完全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利润分配方案,使得企业即使达到了利润最大化,投资者也无法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国家作为国有资本的代表监督尚不到位,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及证券市场都不完善的情况下,经营者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上拥有过大的权力,给国有企业经营者制定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供了契机。因此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阶段,宜以企业利润最大化和投资者投资收益最大化双重标准的统一作为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标准。
无锡市的国有企业历史悠久,产业门类齐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无锡经济的一大特色和优势。近几年来,无锡市的国有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通过逐步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基本形成了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职工就业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保障体系社会化的新格局。但是,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化程度日趋提高的形势下,随着外资企业、个私企业等多种经济成份的共同发展,无锡市的国有经济比重有所下降,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中暴露出来,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问题,主要表现为自有资本严重不足,负债比例过高,债务结构不当以及不良债务的大量存在,这些问题已严重制约着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发展。
2003年无锡市100家优秀企业资本结构情况对比表(单位: %)
项 目
经济类型 企业
比重 资产负债率 流动负债
占总负债比率 第一大股东
股权比重 总资产报酬率
合计平均 100.0 58.8 54.6 40.6 5.2
其中:国有企业 28.0 69.9 78.5 45.5 3.6
集体企业 12.0 45.4 68.6 36.2 6.8
合资企业 19.0 57.8 43.4 32.3 6.4
民私企业 25.0 50.8 45.6 43.6 12.6
外资企业 16.0 38.9 49.5 33.9 15.4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数据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比较直观地看出无锡地区国有企业与其它经济类型企业在资本结构上的特点,其主要特征有:
1、资产负债率偏高。虽然资产负债率的高低没有任何公认的国际标准可言,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行业对负债率选择的标准也有较大的差别,但从实施负债经营的企业来看,负债是把“双刃剑”,使用得当可为企业带来财务杠杆收益,过渡负债经营就会产生财务风险,当企业无法实现财务杠杆收益,资金使用效益与利息倒挂时,高负债率即成为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
2、负债结构不合理, 流动负债过多,长期负债较少。从负债的构成来看,只有长期负债才会影响到企业的资本结构,如果流动负债在企业负债中占较大的比重,企业的资本结构看似合理实则有较大的财务隐患,因为短期负债的偿债风险要高于长期负债,对企业的生存威胁更大。
3、权益资本结构不合理, 投资主体多元化程度低, 国有资本集中度高。企业股权结构的集中或分散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有着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企业股权的高度集中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但会增加治理成本,而股权的过度分散便会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一股独大”特征,会弱化公司治理的约束能力,国有企业业绩较差,治理效率不佳,与国有股权比重过高呈正相关关系。
1、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造成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现状的原因反映在两个方面,即资本金的先天投入不足和后天补充无路。自实行“拨改贷”政策以来,国家以财拨款形式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投入已近于取消,企业只能以银行贷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其结果是导致企业对银行的高额负债。同时,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利润分配上过多考虑财政收入,忽视企业的长远发展,虽然逐步加大了企业留利比例,但积累仍显不足,在资本金得不到补充的情况下,企业要扩大再生产,也只能靠负债经营。
2、从企业自身行为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吃惯了财政和银行的大锅饭,缺乏资本结构意识,在实行“拨改贷”政策以前,定额流动资金部分基本上由财政拨款供给,以后又单纯依靠银行信贷融资,由于经营机制没有转变,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国有企业由原来吃财政的大锅饭变为吃银行的大锅饭,加剧了企业的负债经营,风险集中转移给了银行。一些企业对贷款投资的项目缺乏科学的可行性研究,投资效益差,致使长期不能还本付息,债务负担越来越重。
3、从社会原因来看,金融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配套,以及投资体制改革滞后等经济环境的综合作用也是造成企业债务负担沉重的重要原因。
从更深的层次上看,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不合理是由其开办目的、管理制度和投融资体制上的特点所决定的。从开办目的来看,国有企业虽然也有盈利性要求,但往往不是唯一目的,有些国有企业在开办之初就担负着调控国家经济和实现国民经济总体及长远发展规划的使命,对于有些重要行业和产品,明知在一定时期内不能盈利,也需要由国家来投资开办,在有些历史阶段,国有企业还承担着增加就业、调整产业结构、提供福利产品等社会责任,盈利性目标没有成为国有企业开办的首要目的也就不会产生优化资本结构的内在动力。从管理制度上看,由于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一性,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经营者的职位往往是行政职务,经营者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不负有直接的经济责任,也不需要为了实现产权的流动而谋求企业市场价值的最大化,使投资者获取必要的投资回报。从投融资体制上看,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长期在国家计划安排下进行,企业是否需要资本,需要多少长、短期资本均由财政或银行提供,企业不需要研究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和资本成本,也不需要通过研究资本结构问题理性选择最优资本结构。正如前例中反映的国有企业与其它企业在数据对比上的差异一样,国有企业的不以盈利性为开办目的,不以市场价值最大化为投资者目标,以及扭曲的投融资体制等均造成了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不合理性,实际经营中的资本结构选择也违背了利润最大化和投资者收益最大化相统一的标准。
综合现代西方资本结构理论和对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现状的分析,在确定最优资本结构时,应当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的最终目标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获得发展、嫌得利润,良好的资本结构不仅不应阻碍企业的生存,而且还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所确定的资本结构首先应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当企业规模迅速扩大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此时,企业为了能筹集到资金,往往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承担较高的资本成本,但企业又不能仅为了保持资本成本小而放弃良好的发展规划,所以,满足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便成为确定资本结构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此外,企业在优化资本结构时,还必须注意确保企业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为防止因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必须重视债务资本比重,保证有足够的权益资本作后盾,同时,还应科学地确定债务结构,合理安排债务期限,以免因到期日集中而加大企业偿债压力。
2、有利于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必须实现由“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的转变,并构造出既有利于合理制衡又有利于科学决策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机制,改善所有权不合理导致的治理结构虚化和治理机制失效问题,通过弱化政府的支配权,来解决传统国有企业支配权“越位”问题,通过有效地监督与制衡经营者,来消除“内部人控制”现象。
3、有利于提高资本收益率。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扩大所有者收益,提高资本收益率,因此,企业在筹资时,尤其是举债时,应以盈利为出发点,力求调整资本结构,使负债经营所获收益尽可能多地超过负债经营成本,进而提高所有者投人的资本收益率,对国有企业而言,则是要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率,也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4、注重弹性,有利于资本结构的再调整。企业的盈利水平、经营管理状况、资产结构及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都或多或少地会影响资本结构的确定。这些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资本结构也理应作出适当的调整。可见,资本结构是一种动态组合,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在作筹资决策时,应选择一些弹性较大的筹资方案,给资本结构的再调整留有余地。
在进行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调整时,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如现有资本结构弹性较好,有增加或减少投资的机会,企业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有债务重组的可能等。还必须综合分析影响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各项因素,如资本成本、财务风险、经营风险、贷款人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态度、企业的成长性、获利能力、企业资产债务结构和行业因素等。
1、与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相结合。在目前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按照产业发展政策进行增量投入不会对资本结构的改善有积极作用,甚至会加重原有结构的扭曲,以财政注资方式用于扩大所有者权益的资金有限,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为此,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在组织形态方面,应将国有独资企业比重降至最低,改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产权多元化。同时,应采取多种方式,科学设计企业资本结构和股权结构,设计股权结构并不是要有意压低或减少国有资本,恰恰相反,应该通过审计、资产评估等手段,科学核实和估算国有资本,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存量调整和增量注入相结合。存量调整,即在不改变现有资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目标资本结构的要求,对现有资本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增量调整,即通过追加筹资量,以增加总资产的方式来调整资本结构。有时还需要进行减量调整,即通过减少资产总额的方式来调整资本结构。
3、资本结构的改善与财务管理活动相结合。企业资本结构的改善必须有利于财务杠杆利益的提高。企业应通过合理配置资产,加速资金周转,降低产品成本,改进产品质量等措施,促进盈利能力的增长,并将各类负债的加权平均利率作为投资利润率的最低控制线,以防止发生负的财务杠杆利益。企业还应通过比较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条件和各种举债方式的特点,选择适合本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利息成本较低的负债资金。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选择合理的还本付息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借款实际利率,根据企业资产配置的要求,优化借款结构,在不增加筹资风险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利用短期贷款。
就整体情况而言,目前国有企业失衡的资本结构已极大地制约了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率,采取何种策略理顺企业的资本结构,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对此,笔者通过总结无锡地区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经验认为,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治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存在万全之策,任何可行的策略也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要从根本上扭转国有企业在资本结构上的弊端,必须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气概,即按照国有企业的重要性程度,将企业划分为三大类,不同类别使用不同的资本结构治理手段,实行分类治理和调整:
第一类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性行业和对地方财政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大企业、大集团。为了加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地位,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应由国家财政直接注入增量资本增加企业净现金流量,迅速地改变企业不合理的资产结构,扭转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这些是存量资本结构治理所无法实现的。所需资金可由第二类国有企业的退出资本来提供,作为该类企业的追加资本,不会对国家财政形成太大的压力。
第二类为竞争性行业中的优势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发展前途,但采用直接注入资本的方式将会使国有股比重增大,因此选择存量资本调整的治理方式是必然的选择,但凡通过企业改制、重组、兼并,以及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无效资产,实行不良债务重组等手段,都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
第三类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属于竞争性行业中的中小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市场化竞争,这些中小型企业很大部分都已陷入极度的财务困境,资金周转不灵,有的企业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在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再加上低下的信用等级和单一的筹资渠道局限,要扭转目前的财务困境绝非易事。对于该类企业,由财政直接注入资金的方式是完全行不通的,而存量资本结构治理也已失去了运作的基础,在此情况下,采用出售、关闭、破产清算等多种形式退出市场,卸下债务包袱是唯一的选择。
调整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势必要利用资本市场的各项功能和作用。资本市场对已经进入的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治理结构的变化已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通过轨范的公司制改革,资本市场获得了产权清晰、资本结构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的企业资源,为资本市场的规模化经营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开放的、高度市场化的资本市场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企业投资主体提供了可能,从而为国有资本的进一步流动和优化配置奠定了基础。资本结构调整对企业自身的意义则更加重大:
第一,可以大力推动国有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促使其真正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投资主体多元化将不同产权性质的资本与现代企业的经营机制、管理体制有效地结合,使企业面对市场展开公平竞争,并通过各类资本的流动与重组谋求自身的发展和增值。
第二,可以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在引入新的投资时,也就引进了新的股东,多元化的股东结构比国有独资形式更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更好地发挥制衡和监督作用。
第三,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的透明度,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必须定期接受外部审计,按照规则向股东公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这样不仅有利于其他股东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而且有利于国有股东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经营效果。
第四,有利于通过“股权”问题的解决进而解决“债权”问题。股权与债权似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通过直接融资而扩大自有资本金比重,会相应降低负债比重,所引起的只是资产结构上的变化。然而,在这种结构变化的后面,主角是行使股权的股东,由负债筹措到的资金是由股东及其选定的经营者使用的,国有企业存在的债务问题,主要不是负债率本身的高或低,而是现有的股东及其经营者对负债资金缺少使用上的责任心。所以,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问题的解决,关键还是要改变企业股东及其经营者的行为,否则,减下来的债还会增上去。
此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但将使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多元化步伐大大加快,也将会使更多的民营和外资企业进入国有经济的投资领域,这对于企业做大做强非常重要,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把各种不同类型出资人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市场竞争中完全可以实现多赢的局面。
在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调整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若干难点问题,如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投资制体,实现国有资产的有序流动和有效监管;如何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如何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如何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为合理配置国有企业资源提供平台等,均为今后的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留下了丰富的研究课题。
1、戴文标,任熹真:《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标推探析》,经济学家,200l,4。
2、李维安:《现代公司治理研究:资本结构、公司治理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4月,第1版。
3、黄胜平:《无锡竞争优势研究》,新华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
4、胡援成:《国有企业“债转股”与资本结构优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1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摘要:当前,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到最关键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阶段,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利率市场化可能带来的冲击,加快构建利率定价与利率风险防控机制与体系,提高应对利率市场化环境的能力。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 利率市场化; 对策
当前,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到最关键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阶段,即逐步放开对人民币存贷款利差的管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12月10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中国加入WTO五周年座谈会上透露,央行培育的“中国基准利率”将于2007年元旦开始发布,以促进中国金融调控向价格型调控转变,此外还将进一步增加央行利率形成机制的弹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将对我国商业银行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与挑战:银行竞争更加激烈、利率风险凸显、利差下降、利润滑坡,等等。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利率市场化可能带来的冲击,加快构建利率定价与利率风险防控机制与体系,提高应对利率市场化环境的能力。
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对我国金融业的改革意义重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在人行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发挥利率、汇率的杠杆作用,稳步推进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提前做好这一改革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利弊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目前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也拥有利率浮动权,即下浮10%,上浮30%。若比照央行对农信社的政策,存款利率最高上浮50%,贷款利率可上浮50%-100%的话,这无疑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营销价格空间。笔者认为,利率市场化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至少有以下几点:
1.可以更加有效地从社会上吸收资金。显而易见,利率上浮对存款大客户的闲置资金有更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适当地把握时机应用存款利率上浮,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吸收相当数量的资金以备今后的发展。
2.可以增加获利能力。合理应用贷款利率上浮,做好存贷差的测算,能够获得更多的贷款利息收入,从而创造更多的利润。
3.可以进一步完善信贷准入退出机制。科学地运用利率市场化的杠杆,能够给优质客户创造更多收益,同时使质量不高的客户收益下降甚至无法获得收益,从而迫使这部分客户主动地加以自我改进;而风险隐患较高、低信誉度和零信誉度的客户将被迫从信贷市场主动退出。
我国长期实行低利率管制政策,利率的变动和存贷款利差均由代表政府的央行确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没有多大的变通余地,只能被动接受,以至于形成利率波动无风险的思维定式,即使对利率波动风险有所意识也只是浅层次的。最典型的例证是1996年以来,中央银行连续多次降息,其间包括利差的缩小,这种大幅频繁的利率调整事实上已经构成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然而,据调查,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频繁大幅下调利率的风险,有意识地防范和规避者却寥若晨星。金融机构这种利率风险防范意识和定价能力的缺失,使之在利率市场化后的经营面临着的冲击和压力不可小觑。可以预见,利率市场化后,利率风险将是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的主要风险。
利率市场化后,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有:一是存贷款利差缩小的风险。根据国际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利率市场化后,利率的总体水平会升高,但并不意味着存贷利率的同步升高,而往往是存款利率升幅大于贷款利率的升幅,造成利差缩小,商业银行的表内业务获利空间变窄。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仍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中间业务和其他表外业务不发达,利差收益占银行机构总收入的90%以上。因此,利率市场化后一定时期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着极大的经营压力。二是利率波动的风险。利率市场化意味着利率对经济变数的敏感性大大增强。经济的过热与低迷,货币资金的供求变化,通货的膨胀与紧缩,外资的大量流入与流出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上升与下降等因素,都会引起利率的大幅波动。商业银行面临利率波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利率敏感性缺口风险,即来自于可重新定价的资产和重新定价的负债的不匹配所引起的利率风险;利率结构的风险,即存款贷款利率不一致或短期存贷款与长期存贷款利差波动幅度不一致所造成的风险;客户选择提前还贷或提前取款所造成的风险,等等。三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由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尽管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利率管制条件下就已经存在,但是在我国商业银行改革还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应有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在经济金融领域里信用缺失较严重的条件下,当商业银行获得了贷款定价权之后,一些自我约束机制差的银行为了追逐高收益,乐意将信贷资金投向愿意出高息而还款能力差的企业或高收益、高风险行业;一些不法企业故意隐匿不利于其融资的信息,以高息为诱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也不排除银行工作人员与企业合谋化公为私的案件增多,从而凸显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国有商业银行至少在两个方面拥有相对其他中小商业银行的绝对优势,即品牌优势和整体优势。国有商业银行的实力非常雄厚,在广大客户的心目中具有和国家等同的信誉度,大型和超大型的优质客户从心理上也更愿意和国有商业银行打交道。同时,国有商业银行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和完备的结算网络也是中小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
国有商业银行的劣势主要表现在央行的监管力度很大,政策不够灵活,历史包袱沉重等等,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这些都是我们不得不加以慎重考虑的负面因素。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要在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能积极地去应对。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至少应从服务、产品和管理三方面采取对策。
1.服务方面。必须看到,今后银行的存贷利差收入将逐渐减少,而中间业务收入将是现代化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国有商业银行拥有众多的分支机构和完备的结算网络,这就为客户提供了健全的服务设施。因为客户要想更多地获利,其资金的流动性也必将越来越强,我们的服务设施恰好为客户提供了这样的便利。当然,为了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高于中小商业银行,还必须在服务的内涵上不断深入,不能仅仅停留在微笑、站立等层次上。
2.产品方面。谁能够提供让客户获利的产品,客户就乐于与谁合作,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2003年年初,央行起草了《人民币协议存款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办理主动负债业务,发行大额长期存单,这无疑是又推出了一个新的金融产品。但由于该产品各商业银行均可使用,我们并不能保证应用该产品就能在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同时该产品利率较高,会增加银行的筹资成本。鉴于金融产品的趋同性,笔者认为,在产品上应加大组合的力度,将现有的各种金融产品进行科学的组合,对客户实施“打包式”的营销,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组合方式。
3.管理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总体宽裕的情况下,应科学测算自身在某一阶段的发展需要的资金量,根据自身的需求去吸收存款,对于存量资金,为避免其流失可以适当地提高存款利率,但绝不能一律将浮动范围用到极限,否则央行即使提供再大的浮动空间也没有意义,利率市场化改革也就不可能顺利进行。从这一角度来看,目前各商业银行在社会上“争抢”资金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为了保障长远利益,不应单方面地强调去吸收存款,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就是不应一味地以吸收存款的数量作为经营成果最核心的标准。毕竟企业要以利润为经营目标,银行也不例外,如果存款特别是“高价存款”不断膨胀,而贷款营销却不能相应增长,相反还要不断发放优惠贷款,中间业务的各种收费又往往作为对客户的优惠条件加以减免,那么银行的利润必将不断萎缩甚至走向枯竭。所以,面对利率市场化的新形势,绝不能把“吸存能手”作为优秀信贷经营者的考评核心,更不能作为唯一标准。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必须以效益最大化来考评银行的经营管理者。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今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主要竞争对手必将由国内中小商业银行转为实力更加强大的外资银行,因而必须彻底改变当前那种以最优惠利率去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同时把中间业务收入也当成优惠条件一同放弃的恶性竞争方法,否则不但各家银行的利润都难以保证,还会被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银行诉以违反WTO约定和不正当竞争等罪名。
应当承认,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资金的定价体系成为商业银行的软肋。理论上,作为资金价格的利率的市场化是所有金融市场实现真正商业化运作的前提。如果不实质解决资金的定价体系问题,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为了用好利率市场化这柄“双刃剑”,也为了保证这一改革的稳步进行,建立一套完善的资金定价体系是国内各商业银行绝对必要的根本对策。但要做到这一点,恐怕不是任何一家国内商业银行能够独立完成的。央行指导下的基准利率是否能真实反映一定时期内市场资金供求状况、银行同业公会如何加大协调作用及信用体系的建设等等,同样是影响到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体验式教学是指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等,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建构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形式。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与公共政策相关的论文:
国有资产法教学培训的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2010年是这部重要法律实施一周年。 以下就是国有资产法教学培训的理念。
在笔者看来,现有的国资法是国有资产法律体系中的“根本大法”,然而从广义上来看,国资法的范围还包括其他一些法规,比如2009年颁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另外,现有法律中也有涉及到国资国企监管和改革的条文,比如公司法、刑法等专门法律。国资法颁布之后,全社会自身需要深入了解法律产生的时代背景,需要了解法律条文的制定过程,需要通过法律条文的细读来深刻理解条文对于现实中的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意义。
运用法律的能力来自于对法律条文和法律条文背后的社会环境的深刻理解,而对于法律条文及其含义的了解在于教学和培训方式的转换,教学和培训的方式必须根据现实的情况进行创新,结合现代教育和培训理念的最新发展的成果,结合授课对象的实际情况,结合师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教学培训的经验,设计好国资法相关教学和培训的过程,达到教学和培训之初设定的目的,提高教学和培训对象运用法律的能力。
一、国资法教学和培训对象的重新界定
根据现有实践,设立国资法教学课程的专业方向包含经济、法律等学科。然而,在笔者看来,国资法调整的对象是全国的国有资产,涉及的利益主体包含政府机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大众。国有资产从总量、控制力、影响力等方面来看,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将是中国经济事务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的影响因素。所以,设立国资法课程的专业领域应当扩大,不仅应当在现有经济、法律领域中扩大涉及的专业,而且还应当包含诸如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人文科学。
从培训的角度来看,国资法作为监管国有资产的法律体系,包含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益的重大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等各个方面。包含了国资国企改革的诸多机构和事项。无论是从事监管工作的政府机构人员,还是深入到微观层面的国有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包括作为公民履行国有资产监督义务的人员都可以在国资法相关培训过程中找到与自己的工作内容相切合的地方,找到工作的法律依据。在我国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中,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只会更加地重要和居主导位置,与国资国企工作相关的政府人员和其他人员涉及面甚广。所以,国资法培训的对象不仅仅是政府从事国资监管工作的人员,还应当包括所有的政府人员、国企内部员工、社会相关人员包括其他所有制的人员。
在解决了接受国资法教学和培训课程中的人员的界定问题后,政府应当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在相关课程的安排和设置上,出示指导性的意见,进行课程的评估。同时,通过政府指令所属培训机构和市场化购买社会化培训机构服务的方式,解决国资法培训机构的供应量问题。
二、国资法教学和培训的模式创新
教学过程强调的是课程框架的完备,受教育者的参与度和感知度的提高在现代教育理念中被提高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在国资法的教学过程中也应当强调受教育者的参与度和认知度。与教学过程不同的是,培训过程更加机动灵活,培训的过程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过程形成紧密的互动关系,而这是教学过程很难实现的。培训课程更加注重提高受训者解决问题的能力。
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国资法的推广普及以及研究探讨过程中,在国资法的教学和培训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的对象,根据教学和培训的不同要求,采用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有效的教学和培训的模式,提高教学和培训过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当然,采用这些模式的前提是根据接受教育和培训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储备,采用传统的讲课式模式,对于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条文,进行一定的教学和辅导。在此基础上,再灵活采用其他的教学模式。
体验式教学是指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等,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建构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形式。国外体验式教学思想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教学思想,夸美纽斯的教学思想,卢梭自然主义教学思想以及杜威经验主义教学思想。体验式教学的方法在我国还是刚刚起步,对于体验式教学的教学特点和教学过程还存在一定的争议,体验式教学的运用还没有深入到类似国资法这样的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现实性的课程教学。
体验式教学的自身特点决定了自身的适用范围,既可以运用在教学过程,也可以运用在培训过程。既可以运用在操作性很强的实用课程,比如模拟股市、模拟汇市就是体验式教学的现实应用;也可以运用在一些强调教育和培训过程“直达”受众心智模式,改变行为方式的课程,如法律类的法理课程和培训类的改变思维习惯类课程。
体验式教学在笔者看来更适合国资法的教学过程,而不是培训过程。因为,受教育的学生一般并未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不能像接受培训的人员那样通过工作经验的“迁移”深刻理解国资法。可以通过组合式的体验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在类似“感同深受”的过程中理解国资法的体系和概念,理解国资法的立法意图和条文背后的深刻涵义。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集团公司融资方式通常是多元的,既有银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也会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及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进行再融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有集团融资决策研究相关范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国有集团融资决策研究全文如下:
地方国有集团公司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理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通常对资金进行集中调控确保对生产经营过程有效管理;同时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与保障,集团公司也常常面临各种复杂的资金需求。作为集团公司融资决策,笔者认为应根据集团整体经营状况及资本市场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而不能限于发债、上市融资。不能为完成所谓金融创新等行政任务,不顾成本与企业实际情况,盲目跟风发债、上市。金融市场是动态、变化的,集团公司要十分关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研究资本市场情况,审时度势,抓住机遇,把握各类融资方式最佳时机融资。
(一)发行债券融资要充分考虑市场利率的走势,规避财务风险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自201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14年4月25日、2014年6月16日、2015年2月5日、2015年4月25日四次通过定向降准、普降方式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向市场释放更多资金,增加流动性。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14年11月22日、2015年3月1日二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通过降息和降准二个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起到“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
在国家利率下调,并且预测利率市场预计还会出现持续下调趋势的情况下,要慎重选择发行债券融资方式。特别是长期债券,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大,而又欠缺风险管理手段,这种情况下发行债券将要承担更多利息成本。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可以通过短期银行贷款来降低或规避财务风险,确认时机成熟再转为发债,把融资成本降下来。而在经济上行时,预测以后市场利率可能上升的情况,企业可通过发行长期债券筹集资金,从而在若干年内将利率固定在较低的水平上。
(二)把握证券市场行情,选择上市时机募集更多资金
集团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充分考虑证券市场行情,确定一个合理上市时间段,并做好上市准备,在股市为牛市时发售新股,股票发行市盈率较高,股票发行价格较高,能募集到更多资金,从而满足一定时期内企业迅速扩张所需资金。除常见贷款、发债、上市融资及再融资以外,还有信托、委托、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方式可供企业选择,企业要根据自己发展目标,资金需求和融资计划,选择适宜自己的融资组合。
集团公司融资方式通常是多元的,既有银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也会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及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进行再融资。所以我们提醒企业长、短期融资计划要与企业长、短期投资计划相匹配,通过多元的融资方式满足企业日常经营和公司长期战略投资的资金需求。除此之外还要将债务融资还本付息和股利分红资金要求考虑进来,以保证企业具备稳健的现金流。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国有集团行政色彩过重,政府干预过多,企业追求业绩,政府追求政绩,只顾抓投资、抓项目,快发展或扩张,往往忽视了资金计划管理和现金流管理,出现乱拉资金问题,常常因短债长占,或短期债务管理不当,导致企业资金链条断裂,引发企业债务危机。由此演变成项目烂尾、企业破产的案例举不胜举。
地方国有集团公司一般由地方政府为完成政府特定任务而设立,集团公司日常忙于完成政府下达各项指令,缺乏统一长远公司发展战略,导致在企业项目融资时只要能暂时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较少考虑融资成本与资金使用效率。所以,公司项目贷款融资一定要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树立资金时间价值观念,做到“小增资,大增产”,千方百计防止融资成本增高,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而银行对项目贷款风险高度重视,从大型银行或银团取得的项目贷款,都会附有各种限制性条款,还需提供相应资产抵押物、企业配套资金投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自筹资本金比例一般为25%-40%,同时资金使用用途专款专用并受到银行严格资金监管。银行从追求经济效益目标,会要求企业在项目贷款初期就大额提款,并存在放款银行,这样做,放款银行将获得吸存和放贷双丰收。而项目公司为保证项目资金,愿意配合银行提款。而这些巨额贷款,因项目施工进度和其他管理方面等问题,长期沉淀在公司账面,企业承受巨额利息负担。
导致项目贷款使用效率低、融资成本高的另一个原因:项目出资人,为满足银行自筹资金先到位后放款的要求,可能先通过母公司短期贷款融资,再挪为启动项目资金,以缓解自身资金不足的压力。后期又因上马项目太多,或经营现金流不足,形成短债长占。企业明白,银行借款要在短期内归还,逾期形成不良记录,将影响企业所有银行融资,需提前筹措资金归还到期贷款,以贷还贷,以贷还息,导致实际资金使用率降低、资金成本增高。更不用说,企业为了维护自身信用,争取更多地信贷支持,难免要与多家银行建立贷款关系,少不了投入一些必要的存款支持。各家银行存款、贷款交叉重叠,额外增加企业融资成本。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今年国企改革要加大工作力度,国企的兼并重组、发展混和所有制经济势在必行。加之上市公司由审核制改为注册登记制,必将推动国企整体上市、迫切需要使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然而国有集团公司承担部分社会职能或因资产规模大而盈利资产相对较小,短期内较难实现整体上市,因而,分拆上市成为国企重组上市的首选。
在市场化原则下,整合集团公司业务,将优质资产注入拟上市公司,剥离盈利较差业务,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借壳、新三板挂牌等形式实现优质主业资产上市。在这个分拆上市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遗留问题,一是存续公司承接了大量盈利性较差的业务或不良资产,使公司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生产经营更是难以为继;二是存续公司与拟上市公司存在不合理关联交易和担保,会产生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三是在资产重组过程,面临着涉税风险,如限期补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税款并承担相应罚金和滞纳金,缴纳巨额税款导致的现金流出,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为规避重组上市风险,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发具有自主品牌高科技产品,加快发展企业名牌产品,做优做强主营业务这是首要任务,而不能过于急切上市融资,不能为上市而上市;
二是优质主业资产上市后,可以通过控股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集团公司资产等方式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实现集团公司全面整合,彻底解决分拆上市过程中产生遗留问题,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
三是在重组上市过程,要合理运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提早进行税收筹划,避免企业经济损失,并有助于保持良好企业形象;四是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应充分考虑现金分红产生的资金成本。以往上市公司融资通常会优先考虑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很少考虑给股民分红,是因为以往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订随意性较大。2008年10月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明确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规定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应依法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使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
目前地方国有集团公司正在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模式,适合开展PPP模式项目为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带有公益性项目或单位,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在开展PPP项目时,除关注项目的规范运作外,还要充分考虑项目需求长期稳定,项目有稳定现金流是PPP项目成功的关健要素。所以在开展PPP模式前,集团公司要充分进行评估论证、保证计划需求,避免盲目上马新项目,产生债务危机,使公司背上包袱。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国家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此,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全权利。如何保护国有资产并使其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国家没有对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亏损进行有效管理,国有资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全文如下:
【摘要】近年来,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如何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从剖析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指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科学、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收益环节管理薄弱及立法和执法不完善是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并结合我国实际,文章着重阐述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相应法律措施。
【论文正文】
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及浪费现象已经成为十分严重的问题。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堵塞国有资产的流失漏洞,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试结合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措施作一探讨。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不科学,权责不明确
国有资产主要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或依据法律取得的财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国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但国家不可能直接经营或操纵国有资产的运转,而要在国家授权范围内由特定的主体来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具体行使相应的权利。
在我国传统体制下,政府部门对于社会经济管理和所有权管理两种职能的行使采取的是合一形式。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府职能转换上进行了一些改革,实行了政府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相对分离,但从我国实际看,仍存在较大问题。首先,政府部门仍可凭借双重管理职能对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干预,国有资产的流动受到种种限制。其次,尽管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国有资产管理局,但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国有资产管理总体处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责权限不清的状态,造成事实上国有资产无人负责的局面。第三,在国有企业中,一方面是上级主管部门过多干预,另一方面是所有者实际处于空缺状态,资产管理不到位,致使国有资产权益缺乏有效的保护,从而使国有资产受到巨大损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的国有资产流失量高达五六百亿元,八十年代以来累计流失6000亿元以上。[1]这种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也直接影响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二)国有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对国有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还没有健全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因此,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进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以及在与外商进行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甚至无偿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权益受损。主要表现为:
(1)对国有资产低价交易、折股或任意将国有股转为法人股甚至个人股。如某企业国有资产原值近六百万,加上现有的资金、材料等,总资产净值约为1500万元,但在转制资产评估中,评定的资产净值仅有65万元。某家公司在改制时共募股1292万元,其中国家股1116万元,个人股176万元,1993年该公司在红利分配时将个人股红利率提高到55%,把国家股红利控制在7.5%,500万元红利分配额使国家股少分红348.2万元。据统计,去年排除国家股不上市的因素,国家股流失达五个亿以上。[2]
(2)在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财产时,由于评估标准不明确,难以进行准确评估,被无偿使用、占用情况尤其严重。无形资产是国家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所取得的,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能够通过转让、使用许可获得增值。因此,对无形资产低估或不估,造成国有无形资产的严重流失。
(3)在中外合资和合作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对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从而使国有资产在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中所占比例下降,国家权益受损。据报道,1994年全国一万家实行中外合资的国有企业中,就约有七千多家未进行资产评估,按全国资产平均升值率54%推算,中方国有企业出资额少算了300亿元。[3]同时,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制度存在漏洞,一些外商则利用在企业中所控制的购销等权力,通过“高价进,低价出”等手法,向境外转移利润,侵吞国有资产。在我国外商大多是以机器或设备进行投资,据统计,有些省、市商检部门在对外商投资设备进行鉴定时,发现几乎全部存在虚报设备价格现象,一些设备作价高出国际市场一倍或几倍。如某市一外商报价为262万美元的设备,实际价值仅为50万美元,高出实际价值五倍多。[4]
(三)国有资产收益环节管理薄弱,国有资产权益受损
国家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因此,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全权利。如何保护国有资产并使其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国家没有对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亏损进行有效管理,国有资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国有企业亏损严重,经济效益持续下降。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国有企业有三分之二存在明亏或者潜亏。1991年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亏损额为1000多亿元,如果加上企业挂账及企业潜亏,总计可达2500多亿元。[5]由于缺乏国有资产的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一些企业的承包者、经营者、租赁者和领导管理者对企业资产任意支配、侵吞和浪费,甚至通过各种手法将国有资产转化为个人所有,结果造成企业严重亏损。一些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责权不清,生产效率低下,资产设备浪费严重,企业大量亏损。据统计,我国国有资产负债率约为70%,流动资产负债率高达80%以上。[6]由于缺乏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制度,企业亏损没有人承担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负担损失。
(2)国有资产账外资金数额相当惊人。由于国有资产占用单位管理不严,大量国有资产没有入账,形成大量账外国有资产。仅1994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局通过产权界定就查出账外资金470亿元,重估资产后增值7340亿元。[7]由于大量账外资金的存在,公款私存、公款消费、回扣、贪污等现象更为严重,国有资产大量转入个人手中。据统计,在我国每年流失的国有资产中,仅个人回扣一项就不少于500亿元。[8]
(3)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国家税款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但从我国税款征收情况看,纳税人偷漏税款问题却十分严重。据统计部门分析,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八十以上;集体企业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国有企业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偷漏税面在百分之六十以上。我国每年因此流失的国家税款达1000亿人民币,相当于政府在12年内所欠下的全部内债。[9]另外,由于走私行为的大量存在,我国每年损失的税收也在600亿元以上。
(四)立法和执法不完善,国有资产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近年来,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虽然已制定了一些法规,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条例”等,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无法为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1)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不健全。我国国有资产方面的法规,大多只是部门规章,都是以暂行条例、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形式存在,缺乏力度,有些不明确、不配套,不能适应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从而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如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授权、法律监督、特别是对违法者的制裁等尚无明确规定。另外,在某些法规中虽然提出了有关制度,如“国有股代表的委派和对国有资产的报告制度”,但配套法规至今尚未出台。
(2)对国有资产应有的监督保护不力。在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有强有力的法律监督,否则,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可避免。在我国,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体系可以由外部监督体系和内部监督体系构成:外部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督、审计机构的监督、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等;内部监督体系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监督机构如监事会的监督。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外部监督不利,有些机构并未能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假验资证明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再从企业内部看,监事会的监督实施也远远不够。由于企业中的国有股代表尚不明确,一些公司或企业中国有股代表缺位,对国有资产的流失难以控制。
(3)对国有资产的执法保护十分薄弱。由于缺乏国有资产的有效保护方法,在实践中对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有关单位和责任者没有及时进行制裁,追究应负的法律责任,国有资产流失难以有效控制。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要求管理主体明确、职责分明。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来组建:
(1)宏观管理体系。这一体系中的主体是国家,具体是指政府。但由于政府具有双重职能,因此应使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分开,将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交由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专门行使,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则应专门行使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这一原则在我国已基本确立,即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总代表,具体由财政部和国有资产管理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专职进行相应的工作,并由财政部归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局应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
(2)宏观经营体系。这一体系中的主体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
我国的国有资产与其他国家相比,数量大、范围广,因此由国有资产管理局直接行使所有权也存在较大困难。可以依据我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将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以授权或委托的法律形式交由国有资产经营机构行使。关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可以采用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的形式,这些设想在我国已得到体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有全国性总公司要逐步改组为控股公司。”
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01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把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逐步改组为不具有政府职能的经济实体,或改组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单位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一九九六年二月,全国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华星集团正式运作。该集团由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汽车贸易总公司等八家大型物资企业为纽带组建,集团以出资者的身份成为成员企业资产的投资主体,对成员企业实行股权管理。当然,这些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还可以依据产权关系向下发展自已的子公司或孙公司,形成控股体系。
(3)微观经营主体。这一体系中的主体是拥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具体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需要由企业最终实现。
这种多层次的管理体系,可以改变国有资产主体不明确的现状,是防止与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途径。但要使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转,仅仅分清国有资产的主体还显然不够,还必须明确这些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并使其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者,它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资格,对国有资产主要行使组织协调、资源配置及监督管理的职能,它要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实行的立法管理和监督,同时对国务院或授权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从其职权看,国有资产管理局应主要负责产权登记统计,财产清查,掌握产权变动情况,管理国家财产。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是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者,作为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它是构成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关键一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作为特殊的企业法人,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它是经营者,对于企业,它则是国家出资者的代表。从其职权看,应主要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和使用进行管理,对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经营效益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为了不影响国有企业或含有国有资产的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自主的生产经营权,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一般不应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它与所属企业只有基于投资、控股、参股基础上的产权纽带关系,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它应根据国有资产的出资额来参与经营决策。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是法律上的代理与被代理关系,即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并以国家投入的资产及其增值后形成的国有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应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超越权限或失职渎职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这种管理监督体系有利于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不明,职责不清及国有资产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
(二)健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严格而又科学的资产评估制度是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前提。从我国来看,由于缺乏完备的资产评估管理制度,既难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又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因此,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首先,应制定科学的资产计算评估办法。这种评估办法应参照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尤其对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的计算评估办法应充分考虑无形财产的特点,并根据其类别的不同加以区别。
其次,应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在我国有权对资产进行评估的机构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商检机构、审计机构及专门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应当允许这些机构根据职责范围对国有资产进行估价,以防止国有资产在评估环节上流失。根据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划归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监督。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现有情况下,商检机构主要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鉴定,因此,它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作用主要体现在防止外商投资企业利用“高价进,低价出”侵吞国有资产,以及防止我国企业向境外转移国有资产。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只能基于有关部门的指定或委托和有关当事人的申请才能进行评估,这就很难真正发挥其在国有资产评估中的作用。因此,我国国有资产评估应实行一种强制评估制度。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进行中外合资合作的企业及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强制评估。为保证这一制度的实现,应以法律或法规形式加以规定,而且对不依法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应当规定相应的制裁措施。
第三,应当有计划地对我国现有国有资产进行大规模的清产核资。考虑到我国国有资产数量大、范围广的特点,可以分步实施。但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的企业及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都必须对企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核查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另外,除我国境内的国有资产外,我国境外的一些企业也占用了大量的国有资金,并通过其经营形成一定数量的增值资产,这些资产当然也是我国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对这些资产也应进行相应的评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制度。
(三)完善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制度
国有资产是我国公有制的基础,因此,必须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并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从我国目前实际看,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国有企业,不论实行何种经营责任制,都要签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承包合同,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紧密联系起来,明确企业对国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杜绝企业的短期经营行为。对发生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企业,要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2、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评价和考核体系。从总体上考核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对国有企业的财产保值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健全定期资产清查制度,及时了解国有资产的盈亏和报废问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找出相应解决办法,对违法行为应给予必要处罚。
3、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领导体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经营的最基本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逐渐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的内部领导体制,形成企业内部互相制约、互相配合、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以强化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约束机制。尤其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企业法人财产及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责任。另外,在国有企业经营者、领导者离职、离任时要认真实行审计制度,对其经营失职行为及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制裁,并及时追回被侵吞的国有资产。
4、认真清查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账外资金,坚决取缔“小金库”,对有关责任人员要给予一定制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主要是加强金融方面的监督管理,有关金融单位如银行、信用社等,应对各单位的账户进行严格管理。但为了保证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笔者认为应当允许企业事业单位保留一定的交际费及招待费用,可以使其制度化,公开化,列入单位的公开账。
5、强化税收的征收管理,堵塞税款流失漏洞。在实践中应严格执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制裁偷漏税的行为。同时应积极宣传我国现行税法,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纳税意识,保证国家的税收利益不受侵犯。
(四)加强国有资产的立法和执法保护
加强国有资产的立法和执法保护,应当成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
首先,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立法。目前应尽快由全国人大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法》。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法,它应体现以下原则:
(1)国有资产不可侵犯原则。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和民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国有资产管理法》中也应有所体现。按照这一原则,必须分清哪些是国家财产,哪些是企业法人财产,而且必须以合法的方式把国有资产转化为企业法人的财产。因此该法应对国有资产的定义,范围及国有资产的转化作出明确规定。
(2)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益原则。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在于从根本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因此该法应对国有资产的考核和增值作出具体规定。具体应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考核检查办法,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等。
(3)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在我国现行体制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共同参与国有资产的管理,如果两者产权界限不清,就会妨碍国有企业真正享有自主经营权。因此《国有资产管理法》必须按此原则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规定。
其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督体系。从外部监督体系看,要明确国有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等实施监督的法律责任,使之在验资或评估的过程中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监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企业领导者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从内部监督体系看,应创造实施法律监督的各种必要条件,如尽快明确企业中国有股的代表者,以便使之能够进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有职有权地参加管理监督。
第三,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执法保护,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保护国有资产。对于侵犯国有资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侵犯国有资产不构成犯罪的,也应依法追究民事和经济责任,尤其有必要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返还国有资产,并对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进行赔偿。
[1][8][9]参见《经济法制》1995年第1期《国有资产流失原因及对策》。
[2][3][4][5]参见《经济法制》1995年第7期《国有资产流失忧思录》。
[6]参见《经济日报》1996年3月16日。
[7]参见《经济日报》1996年2月2日。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一般所讲的会计委派制度是指所有者或政府机关或企业的上级部门为了实现对分支机构或下级部门的有效管理而采取的内控措施。但则主张把会计委派制度引伸为金融监管当局为了控制金融风险,维护存款人利益而采取的一项监管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浅谈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全文如下:
摘 要:从近10年的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对国有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会计委派制全面实施的过程中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使会计委派制有效的深入下去,则要通过企业内、外部结构治理和外部监管机制的健全。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作用;问题;思路
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和转换经营机制是这一时代的主旋律,由于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社会监督体系仍不健全,必然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一些企事业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预算内、外资金失控,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一些单位领导人干扰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会计人员“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串通一起贪污国家财产,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但监督机制不健全,尤其是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下单位会计监督难以发展有效作用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势在必行。
90年代初,会计委派制的各种形式开始试点。1992年10月,山西省忻州地区保德县率先成立了会计局,掀开了全国会计委派制的第一页,随后全国各地逐步开展社会委派制的试点工作。从近几年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不仅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规范和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管理,而且对防治腐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是对会计人员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以前由于会计人员是单位的一员,单位领导干涉会计人员的工作比较严重,而很多会计人员不得不从自身的利益考虑,迎合单位领导的意愿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加强,不再受单位领导的干涉,同时也失去了对单位领导的依附,不得不做好自己的会计基础工作,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否则将受处罚。
2.加强财务管理,增强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过去,会计人员工作只是做账、记账、结账及提供一些服务性工作,对生产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漠不关心。实施会计委派制之后,财务人员肩上的责任感明显增强,对单位的资金使用、对生产经营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会计委派制对委派会计的要求就是随时跟踪,定期汇报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对国有资产流失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要承担相应责任。这一制度实行后会计人员不再只是简单汇总统计表了,而是进行实地盘查后,再如实地编制统计报表,从而保证了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对每个项目进行事前预测、预算、计划,期间进行跟踪控制,事后进行分析、评价,这样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促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调动、任免等都由会计管理机构决定,单位不得随意更换会计人员,会计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会计管理机构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促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4.化监督、遏制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会计委派制,从机制、体制上为根治腐败创造了条件。过去单位的开支不管合法与否,只要领导同意,会计人员就得办理,甚至要求会计人员伪造票据报销。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不合格的会计被淘汰,委派会计独立性加强了。有利于单位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遏制和减少了腐败,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会计委派制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市场经济无法自我调节会计信息的供需矛盾中,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通过对会计人员的统一管理,建立起了以会计监督为核心、政府与市场相互作用的监督约束机制。但从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并不完善,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性不够,会计监督保障力量不足。
国有控股企业的会计委派制特点是:国有控股企业的其中某个部门成为会计派出机构,管理下派的会计人员。在这种操作模式下,下派的会计人员直接上级为产权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而国有企业经营者则直接由产权单位负责人领导。这种派出模式使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地位受到质疑,同时内部人管理内部人特点明显,会计监督力度因此大打折扣。
2. 企业内部法人结构不合理,会计监督支持力量不足。
现有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一般都由政府任免,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经营者往往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一身,既是董事会决策者,又是经营班子领导人,同时又控制了监事会,权力过于集中,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财务监督的支持力量不足。
3. 经营者与委派会计人员责权利失调,影响会计监督力度。
虽然会计法对经营者的权限有很大的约束,实际上经营者对企业资产的使用、处置及分配上有很大的自主权。而对其经营所造成的企业亏损,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问题缺乏法的界定和追溯,相比之下委派会计的权力却渺小得多,他们无法自由地深入企业各个环节,了解企业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4.委派会计人员地位和待遇低下,致使其责任心不强,对违反财经纪律、违反《会计法》的行为熟视无睹。有的会计人员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犯罪。
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会计失真问题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根治这些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会计委派制为解决国有企业的监督问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有的问题。若要扬长避短,必须标本根治,通过企业内、外部结构治理和外部监督机制的建立,为有效实行会计全方位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
1.外部经营环境治理
建立保障委派会计制有效实施相关的法律制度,用法律形式把委派会计人员对委派单位和受派单位应尽的职责、权利、义务以及与受派单位的关系规定下来,并要注意相关规定的一致性和配套性。
2.内部法人结构治理
1)规范董事会建设。在一元化的国有企业内部,董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但董事长、总经理一人兼或经营班子成员多是董事会成员等情况的存在使得企业董事会徒有虚名,因此,必须规范董事会的建设,引进独立董事制度。
2)加强监督事会建设。改革监事会薪水支付方法,使其不与监督企业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3)明确界定委派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从制度方面保证下派人员深入企业的各个环节,有机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从待遇上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从激励机制上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从法律责任上划分监督人员的责任与经营者的责任,使责、权、利匹配。
3.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在企业内部,领导要把财会工会放到应有的地位予以重视,要给财会人员充分权力,保障财会工作能够严格、独立地按照财经制度、法规和有关的核算要求高质量地有序运作,要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同时,要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对财会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财会工作质量,防止核算失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4. 建立外部监督体系
外部监督体系是有效的评价手段。独立、公正的注册会计师是评价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会计委派人员监督效果的有效评价尺度,通过外部审计为会计委派效果的评价建立一个公平的环境。
5.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范围和委派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确立
一是国家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是可行的,也是完全必要的,应努力创造条件实施。委派的会计人员脱离原单位的管理,有利于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收支预算。二是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以委派“财务总监”的形式为好。财务总监进入企业董事会,代表国家所有者对企业财务履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不属于企业经营班子。这样既避免了与现行法律冲突,又能保证国家对企业的有效监督。三是对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除了《会计法》执法监督外,对其监督应主要体现在税务监督和社会监督。
6.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再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自身水平的提高,是现有会计委派制度作用加强的必要条件。只有全面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会计人员才有可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深度,同时建立会计人才市场,形成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会计人才的良性流动机制。
通过制度的建设、完善和全面的综合治理后,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度的作用必将进一步提高。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经营管理(Operating and Management)是指在企业内,为使生产、营业、劳动力、财务等各种业务,能按经营目的顺利地执行、有效地调整而所进行的系列管理、运营之活动。经营管理职能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即战略职能、决策职能、开发职能、财务职能和公共关系职能。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的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的对策全文如下: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与管理者,直接经营管理着我国庞大的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才能适应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是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来看,应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力求理顺管理体制,选好配强高级管理层的领导班子。建立公平竞争的选人用人平台,加大经理层人员公开选聘的比重。增加业绩考核的比重,突出经营业绩在用人上的导向作用。严格执行任期制,建立经营管理者的退出机制。国有企业要严格任期管理制度,以三年为基本任期,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对经营管理者的全面评价,决定连任、解聘、免职或引咎辞职。出资人与经营管理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聘任合同约定为准。建立正常的聘任、解聘、免职和引咎辞职制度,能够畅通经营管理者的退出渠道,有利于国有企业选择更加优秀的经营管理者。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党委开展了大规模的干部培训,我省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也提出了培养目标,近期的培养培训任务是:围绕全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要以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以七大优势产业为重点,着眼于发展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需要,培养造就具有国际资质与影响的企业家、国内知名企业家和省内优秀企业家。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根据需要,制订具体培训培养规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培训培养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要采取境外培训、挂职锻炼等措施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具有市场能力、国际视野、统率队伍的大企业家队伍,以不断适应我省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
为了提高我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竞争力,各级党委政府及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实施人才开发战略,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引进各类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
一是选择优势企业,直接引进急需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
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外部优秀人才到我省企业工作。
三是积极开发省内的人才资源,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四是创造事业发展平台,改善工作生活环境,留住优秀人才干事创业。要努力把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事业追求结合起来,搭建创业平台,创造事业发展机会,用事业留住优秀人才;要提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的报酬,减少与发达地区薪酬水平的差距,用合理的待遇留住人才;政府和企业要尊重和关心人才,帮助他们解决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困难,用真情实意留住优秀人才创业发展,从而为我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一,推行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实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具有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资格,要严格执行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制度,保证质量。
第二,建立职业经理人综合评价机制。可以引进使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开发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综合评价系统”,该项目包括职业经理胜任素质模型、测评量表和题库,形成以团队领导能力、经营决策能力、资本运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危机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沟通公关能力、企业文化建设能力的“八大能力”测评体系,为企业实施人才的评估、任用、培养提供依据。
第三,完善职业经理人的市场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组建省、市两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加快市场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职业经理人资源的配置作用。
创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激励机制,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围绕人才价值规律,根据企业经营业绩,将物质奖励、事业激励、精神鼓励综合运用。
一要科学运用不同的物质激励措施,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物质激励,要按照物质激励既要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又要与国情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事业激励。将企业的发展目标同经营管理者个人的事业发展联系在一起,充分尊重和信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使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与企业共兴衰的观念,在企业经营中或资产重组中实行优质资产向优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集中。
三要畅通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参政议政渠道,培养其社会责任意识。要尊重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设立网站论坛、举行听证会、信息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意见,鼓励他们提出意见或建议。
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约束监督机制,能够规范经营管理者的经营行为,使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有效增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抑制各种风险的能力,自觉维护企业和国家的利益。
一要健全与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约束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上保证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能够得到有效的约束与监督。
二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考核与监督。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考核与监督,在企业改制、上市、产权变更等重大问题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操作,防止出现浑水摸鱼,趁机侵吞、贪污国有资产的现象。
三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作用。要切实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对国有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监督,确保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四要加强企务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国有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企务公开,增加经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有企业如何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国有企业如何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全文如下:
可以说,要将党员组织起来,基层党支部是其最为直接也是最为简单的载体之一,基层党支部,就是党组织的基石,是把党的方针进行贯彻落实的直接依托,基层党支部,能够良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并将党的执政地位进行巩固,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党员来讲,党支部是其行使权利的平台,而支部活动则是为了发展党的先进性,并促进企业发展的直接实践。
从党的整个组织来讲,企业的基层党组织是党组织的基础,其在党组织的整个体系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企业的基层党组织,能够有效地将党员凝聚起来,组成统一的整体,同时加强党的战斗力。企业的基层党组织能够有效地在上级组织和群众间起到连接的作用,是各级党领导组织产生的基础。除此之外,在工作当中基层党组织也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能够成为党的建设经验的重要来源。企业的基层党组织能够团结群众,是纽带和桥梁,落实党的路线,是党对群众重要的影响源,企业基层党组织一方面可以维护党的先进性,另一方面还能够调节人民内部矛盾。
如今,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当前的社会正处在体制变革、结构变动的大背景,这就十分容易诱发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等消极不健康的主义产生,这些消极的主义具体表现在急功近利,热衷投机等行为,使人产生迷茫。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加强企业当中基层党组织建设就十分重要,如果对这些思想不加灌输,就会使得积极的工作氛围遭到破坏。长此以往,将会对企业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应加强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让党组织更积极的引领社会潮流,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成为共识,巩固人民团结的思想基础,树立企业当中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我国的社会性质是由社会当中的基本经济制度来决定的,同时也是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辟,主要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来进行体现。正因如此,要充分发挥企业当中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帮助员工学习党的理论,提高企业员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热情。
处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当中,其思想状态也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青年党员的进取心较强,其通常有着追求进步的思想,渴望取得成就,渴望进入企业核心。而中年的党员通常是各级岗位中的干部或重要成员,其责任感较强,同时进取心使得他们在工作上不甘人后。因此中年的党员往往会将工作和学习一起抓,努力使自己成为上级信任的骨干力量。
三、当前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点
一是随着企业的不断改革,党支部机制并不能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一些规范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因此会出现影响力下降的情况。
二是在国有企业对自身进行改革的同时,会按照现代制度重新对组织进行设计,使得机构扁平化,管理队伍更精干。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不少兼职的支部书记被认为是单位综合性的具体体现,因此对行政工作精力投入较多,而对党务工作则略有疏忽,这往往都影响了企业基层党支部的建设。
三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我国的国有企业仍将在未来的五至十五年中呈现出人力资源总量过剩以及结构性匮乏的矛盾。在这种背景之下,企业只能有针对性地引进人员,企业的党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在有些企业当中,基层党支部为了弥补党员的不足,在发展党员时降低了标准,使得党员的质量受到了影响。
四是在一些企业当中,基层的党组织从主观上忽视了党组织的建设,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核心”。这就使得一些党员的党性观念比较单薄,起不到应该起发挥作用。
1.思想认识到位
可以说,企业的基层党支部是党的战斗力的基础,只有将基层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堡垒,才能使得企业充满活力。对此,一些基层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不够到位,一般表现为:错误地认为以经营为中心,开展活动较少,对于服从和服务占用的时间也较少;对于党建工作不够认真,以生产为借口敷衍了事;忽视党支部的领导,混淆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分工,有的书记觉得自己是管思想工作的,经营的事还是少管为好,该管的不管,该研究的不研究;四是客观夸大,不可客观地埋怨领导不重视。
要端正基层党组织员工的思想,就需要强化基层党员的“堡垒意识”“抓中心意识”以及“主动解决问题的意识”。所谓的“堡垒意识”就是按照党章要求,党支部起到战斗堡垒的作用,背负起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成为职工的中心,统一职工思想和一直。在工作当中,成为个人和任何组织的领导,维护自身的权威。其次,强化“抓中心意识”。新党章重申了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开展工作。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中心,抓中心就是企业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就是其工作的出发点。不能让党支部只管党,而疏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最后,作为党务干部,应认识到责怪并不能起到任何作用,要以积极的态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取得工作的主动。
2.工作措施应做到位
如今,一些基层党支部存在思路不清晰、工作标准低等问题,要改变这种现状并解决这些问题,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首先,抓好班子。应突出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决策能力等,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本领。纠正班子成员重视政治理论的倾向。应通过学习的方式,使得班子当中的成员加强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发展进取精神。应坚持用先进的标准来对工作进行评判,找准自身问题,对于先进的员工,应勇于亮短,而达标的员工则应该主动揭短,能力薄弱的员工则应该全力攻短,如果经过整顿仍然没有起色,则要做出组织上的调整。
其次,管好党员。要管好党员,应以提高素质卫目标,坚持“三会一课”,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党员的管理。组织党员学号党章,解决党员人生观、价值观等问题,使得党员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为党的事业自觉奉献,这是企业基层党支部当中教育党员的重要目的,不论在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放松。应从中心出发,认真做好工作,将党课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坚持做下去,并从严要求。要适时在困难时搞突击、搞义务奉献,体现党员先进性。强化小组功能,做好监督管理。使得党员成为各个专业中的骨干,适应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
3.必须做到规章制度到位
企业当中的基层党支部要真正地将规章落实,需要从以下方面解决问题。
第一,应解决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随着企业情况的不断变化,有些规章制度并不能良好地适用于改革后的企业当中,有些不切合实际,还有一些规章制度则需要做好完善,制度需要配套。而在完成制度的同时,应注意做好汇总工作,以便执行。
第二,要解决书记操作制度不灵活的问题。书记是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当中的第一责任者,是制度落实的关键人员,书记实行制度的态度影响着企业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如今,有些企业当中党支部书记马马虎虎;有的自身素质较差;有的碍于情面,无法直接提出研究;有的不会处理分工关系,这些问题都使得工作程序变得不正常。因此,应增强书记的责任意识,使得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明确地认识到,制度的不落实,书记要负首要的责任,从而使得书记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其次,应提高书记的素质,除了培训之外,还应做到经常的检查督促。同事还应注意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引导书记认真落实制度。
4.必须做到组织建设到位
一是及时健全党组织。党支部的设置应适应企业的管理模式,坚持有利于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党员教育开展活动,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党员人数,因地制宜,做到科学合理。
二是配好党支部书记。书记是企业基层党支部工作的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是否得力,决定着党支部的战斗力,因此应将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好,严格按照岗位之策,精心挑选书记,特别是在生产一线的书记。要放开视野,做到加强培养大胆使用。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应坚持培训工作的经常化,将培训工作融入日常的工作当中,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上下功夫。在培训内容上,以党支部工作的业务知识为基本内容,立足于基本功和能力的提高。在对象上要抓好新上任书记的培训。在方法上,要将平常性训练与培训相结合,做到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是广泛开展交流。按照队伍的要求,加强党政交流,使其更好地协调。其次要做到上下交流,发挥干部知识面宽、善于协调的有事,有步骤地将干部安排到一线担任书记。有的书记长期在一个领域工作,思路会产生局限性。跨领域的交流,能够给工作积累经验,开辟新的局面。
在新时期中,党的工作已经对企业基层的党支部建设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目前,对于如何加强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并没有现成的路子可以参考。因此,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实际的工作经验,从中总结经验和教训后,寻求一条合适的发展道路。就企业来讲,基层党组织可以说是其发展的中坚力量,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责任,因此管理者应加强企业当中的思想建设,促进企业的发展。
浏览量:8
下载量:0
时间:
国有企业改革可划分为改革的初步探索、制度创新以及纵深推进三个阶段[1] 。国企改革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过程,是中央推动与地方实践上下结合的产物,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政工师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政工师全文如下:
1、推动国有企业员工的工作觉悟提升
政工师在国有企业中是负责着国有企业员工的思想动态的,是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责任的,同时还需要积极的贯彻落实党的政治思想和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榜样。政工师同时还通过各种的教育培训、文化构建等丰富的活动来提高企业员工的内在觉悟,同时挖掘企业员工的内在潜力,激发出企业员工的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从而通过企业员工的内在觉悟来提高和推动整个国有企业工作的蓬勃发展。
2、增强国有企业凝聚力
国有企业中的政工师可以通过自身的工作来增强国有企业的凝聚力。政工师的工作很大一部分都是通过与人打交道的,是给企业员工做思想工作的,是单位的协调和纽带,通过政工师的工作可以充分的调动本部门和相应部门的力量,协调员工彼此之间的恭喜,并且通过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来最大限度的调动国有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激发国有企业员工的潜能来发挥他们的创造力,给国有企业员工创造一个和谐平等、相互尊重和积极沟通的良好工作氛围。并在此基础上打造出来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状态,增加国有企业的凝聚力,促进国有企业的蓬勃发展。
3、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国有企业的文化建设是可以推动着国有企业迅速发展的内在源泉和不竭动力,是通过调动国有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热情和创造性的精神动力源泉,而国有企业的文化就是其核心竞争力的力量源泉,因此加强国有企业文化建设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国有企业的政工师是通过自身的工作来为国有企业文化建设服务的,是可以帮助国有企业进行夯实文化建设的基础和骨干,通过国有企业的文化建设和国有企业的各种积极向上的活动来不断的将国有企业文化理念进行宣传和贯彻,并最后落实于各项思想政治工作之中去,把国有企业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有企业的发展中来。
4、宣扬以人为本思想
在国有企业中,当前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人。只有充分的发挥和利用人的作用,才能够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向上发展。国有企业的政工师要时刻的宣传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时刻谨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虽然科学在进步,科技在发展,但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没有变化,依然是国有企业的重中之重。国有企业政工师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要把国有企业员工的利益当成政工师的言论行为的最高标准。在国有企业中,要根据自身及其企业的发展,来不断的培养企业员工并开拓他们的视野,提高他们的素养。在政工师工作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自身形象和修养,以较高的人格魅力来感染国有企业员工,在国有企业内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要仅今年牢记时刻帮助企业员工解决困难,宣扬以人为本理念,让企业员工对我党的政治思想、路线和方针有着明确的认识。
1、保持原则
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每个人的文化背景和工作水平的不同,必然会造成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作分配问题的出现。如很多人是只挂虚名不工作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国有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来积极的处理这些问题。首先要有着工作原则,解决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政工师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从实际出发,认清事实,敢于直面问题并解决问题。其次还需要讲究务实性。对于在国有企业中此类问题所涉及的人员要积极的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以此来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的务实性,对于解决实际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招贤纳才
国有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种各样人才的共同努力,而人才素质的高低也是影响着国有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对于人才的吸收引进和培养。国有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的状况进行编制相应的人才引进方案和机制,来为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同时根据引进人才的经验来不断的完善人才引进方案。对于吸收引进的人才,要根据相应的培养方案来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不断的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同时还需要加大对于人才的管理,要把正确的人放到正确的岗位上来,让他们充分的发挥自己的长处,来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3、加大创新力度
国有企业只有时刻保持着创新的力度和热情,才能够紧跟时代潮流,赶上时代步伐。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加大对于改革内容的创新,要在保持着思想政治原则的情况下来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应用,从而避免了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发生。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宣传,使国有企业员工都能够充分的了解改革的内容,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政工师要在改革的过程中勇于冲锋,要充分的发挥自身优秀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的对改革的内容和方法进行创新,通过采用新载体来进行宣传,引导着改革朝着健康的方向前进。
4、不断的学习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环境。要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就必须要不断的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国有企业的政工师面对的环境比较复杂,企业员工的思想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要想彻底的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必须要不断的学习,学习他人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方式,来为我所用。同时,还需要虚心向他人请教学习,要向书本和实践多学习,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才能够总结经验教训,才能够提升自身能力。政工师通过不断的学习,不仅开拓了视野,而且增加了知识,丰富了经验,极大的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总之,国有企业改革所涉及的问题是方方面面的,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政工师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不断的进行学习和创新,加大对于人才的吸收和引进,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国有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来充分挖掘出企业员工的潜力,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来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保驾护航。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才能够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生产性的事业单位,在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叫国营林场。国有林场的林地、林木等全部生产资料和产品都是国家财产。我国的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国有林场森林分类的经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试论国有林场森林分类的经营全文如下:
与此同时,森林的生态环境调节功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林业不但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同时也是生态公益功能生产部门。但是,在分类经营不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对林业生态公益功能的认识只能停留在宣传上,还未能做到针对森林的公益功能采取有效的经营措施,也未能理顺受益与经营之间,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因此也直接影响到生态公益林经营和商品林经营两者之间的正常经营关系,使两者的主体功能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国有林场在我国南方林区占有重要地位。广西全区共有国有林场150个,经过数十年的经营,这些国有林场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经营条件,正成为我区林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林业在下世纪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希望所在。但是,由于经营体制不顺,产业单一,林业分类经营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再加上严格计划的约束,近几年来,在实现造林绿化后,部分国有林场不能很快转到高效林业方向上来,从而造成林场效益下降,经营风险承受能力降低,经济上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因此,如何搞好国有林场的林业分类经营,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对生态公益林实施有效的经营和保护成为国有林场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的战略问题。我国林业部门也根据这一战略分别制定了国家及各省区的21世纪林业行动计划。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与林业分类经营有密切的联系。林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林业可持续发展不可能通过无限制扩大经营范围来实现,只有通过对林地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向。这对国有林场尤为重要。现在国有林场的经营规模已基本确定,林场经营面积只有缩小而不可能扩大。因此,国有林场走外延发展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不现实的。
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指导思想是根据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资的经济效果,其经营行为完全是一种商品生产行为。商品生产行为主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约束。因此,对于商品林经营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严格的计划去控制,而应由企业根据市场作出选择。生态公益林则以森林生态公益功能的发挥为主要经营目的,而生态公益功能则不可能直接体现为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以总体功能最佳为指导,协调经营行为,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才能保证其经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林业分类经营其实质是林业经营的集约化与细分化。通过分类经营,可使经营对象整体功能发挥最佳,实现高效经营,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即有利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协调社会经济的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1.实行分类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长期以来,林业受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产出投入比低,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影响,很难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经营部门经营自主权有限,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服从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实施经营,林业不能彻底走向市场。
实施分类经营,可用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商品林的经营,使林业部门能够选择经济效益好的经营对象来经营,从而使商品林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在有较高投资回报后,亦可吸引社会生产资源流向林业部门,部分解决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国有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为,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积极性,亦可避免林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实施分类经营可使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经营和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是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形成了受益者不经营不投入,而经营者主体投入不受益的矛盾。在分类经营不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国有林场的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成为林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经营对象。由于没有产出,林场不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施有效经营。因此,在未实施分类经营的情况下,由于不能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权益与责任关系,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可能实施有效的经营,大大降低了防护效益。
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理顺投入产出关系,明确责权关系,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投入,可使其不再成为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时最大限度发挥。
3.森林分类经营是国有林场林地资源有效利用的保证
林地是国有林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由于受经营管理水平限制,一方面是林场为了维护林地所有权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另一方面,林场对有限的林地资源利用效力低。实施分类经营后,通过对现有林地科学规划,按森林主体功能划分经营类型,同时在商品林经营中大力发展高效林业,可以有效解决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效力低下问题。
我国国有林场现行管理体制已沿用多年。其基本特点是把国有林场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在商品生产中,林场向国家纳税体现与国家的经济关系,向主管部门缴纳各种专项费用体现隶属管理关系;对木材实行限额采伐。这种管理体制有其合理性,在林场经济自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国家事业费投入,解决了林场建设初期的造林投入。同时,通过集中专项费用筹集了大量林业基本建设资金,为大规模绿化造林提供了投入保证。在我国林木资源较少的情况下,实行限额采伐也是保护有限林木资源的最有效手段。
但是,也应看到,要实现分类经营,现行管理体制也存在很大局限性。首先,从责、权、利关系看,实施分类经营后,商品林的经营完全是商品生产行为,林场的商品林经营活动应等同于企业的商品生产活动。林场的生产经营应计算投入产出,占用生产资源应支付一定的代价。林场的经营成果主要通过所有权分配,而现行管理体制不能根本解决这些问题。
其次,从投入关系分析,林场投入的两个问题未能很好解决,第一,林场现有商品林大部分是国家投入形成的,由于林场实行事业化管理,这部分商品林林场在生产受益中,未能把国家投入的利益体现出来。第二,林场的生态公益林是林场的非商品生产对象,但林场必须投放生产资源经营管理,这对国有林场又是不合理的。
第三,现行税费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行为有冲突。林场在木材生产过程中,通过缴交“两金”体现部门管理关系,这种方式缺乏根据。而林场占有的林地资源,国家投资等又未在林场的经营成果分配中体现。这显然不是规范企业的管理方法。上述问题在实施分类经营过程中都应加解决。
1.国有林场划类经营
国有林场实施分类经营首先应解决国有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措施上可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把国有林场划为两大类型,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和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对于商品生产型国有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我区的大部分水源林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可按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防护林占绝对优势的国有林场也应作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
2.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
对国有林场划类经营后,还应对国有林场的资源划类经营。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其经营投入主要通过经营管理投入预算由国家投资解决。商品经营型国有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应是补偿额。
严格来说,任何森林资源都具有一定的生态公益功能,因此,所谓兼用型森林资源不应再补偿其生态公益功能,理由是该类森林是有产出的,其经营投入小于产业,通过森林生产经营完全可解决投入来源。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 从宏观层次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在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也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 而作为微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重要的成果。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是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下一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所在。1992年十四大指出:不同经济成分之间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对社会上出现的联合经营的形式进行了肯定。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首次提出混合所有的经济形式,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联合经营已经过渡到同一企业制度下的混合所有的产权结构。1997年十五大正式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并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也是公有制经济的一部分。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从我国所有制结构演变的过程可以看出,传统宏观层面的所有制结构追求公有制经济的纯粹性,把非公有经济看作公有制经济的对立物,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有严格的界限,两者无论在所有制结构层面还是企业产权结构层面都不能相互渗透和融合,公有资产和私有资产之间也不能互相流动和转换。混合所有制经济则是一种开放型的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成分,两种所有制形式之间不是非此即彼、彼进此退的关系;不是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关系;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打破了不同所有制之间自我封闭、相互隔绝的状态,实现了两者强强联合、共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比单一所有制形式,有利于打破公私对立的僵化思想,形成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微观体制平台体现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精神内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混合所有制经济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能够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寻找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使国有企业成为合格且具有发展活力的市场主体,一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所在,也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改革多年,虽然内部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盈利能力大为增强,但是一些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仍没有解决,单一的国有股权难以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即使国有股是由不同的企业主体控制,由于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仍然是单一性质的股权结构。
(三)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趋势
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会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是,有些学者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会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将会导致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还有人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民间资本将没有发言权,在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很难有所作为,最终将会是对民间资本的剥夺。这两种观点都不利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所以,混合所有制改革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也要产生对民间资本的剥夺。我们必须正确认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趋势。
将来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和私有股将同时并存,两者通过董事会的形式共同决定企业的经营管理,两者的利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会得到有效的保障。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会逐步实现公有制和非公制经济形式的趋同。趋同是指打破“非公即私”的企业所有制二元结构,强调企业自身产权结构的整体性,把不同的所有制形式统一于现代企业制度之下。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自从在十四大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就没有停比过。但是,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至今仍没有完成。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央企母公司层面的股份制改革进展缓慢,名义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已经构建完成,但是往往有名无实,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跟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还很普遍,董事会组成人员单一化还很严重,非国有股东很少或没有发言权,监事会形同虚设,制衡机制缺失,内部人控制严重,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完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任重而道远。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助于增强公有资本的控制力
混合所有制经济一般采用股份制的形式。早在十五大报告中已经指出,股份制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通过吸收不同性质的所有制资本进入企业,进一步扩大了国有企业融资的范围。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可以产生放大功能,实现国有资本的“以小博大’,,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这样可以有效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加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一)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权主体权益不受侵害
产权问题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全体人民,这是毫无疑义的。问题在于全体人民只能委托政府来对国有企业行使所有权。人民对政府的委托是第一层委托。政府作为行政机构无法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只能把委托权再次进行委托,目前国资委是受政府委托管理国有企业的主要部门。国资委选拨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董事长等管理企业是对国有产权的第三层委托。这就造成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链条过长,这是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弊端,由此导致国企腐败问题频发、企业效率低下、负赢不负亏等现象的出现。我国三十多年的国企改革实际上正是围绕着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展开的。
(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
一般来说,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可以由企业占有、控制及使用的经济资源。而资本概念更多强调能够为企业未来带来价值增值的可投入生产要素。与之相对应的,国有资产就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出资,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其它能够转换为资金的价值形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受政府委托统一管理国有资产的特殊法定机构,代表政府专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同时负有监管国有资产的职能。
(三)采取多种措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如何引进民间资本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议题。现在民间资本对进入国有企业还心存疑虑。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政府的行政干预是否会通过国有股强加于整个企业?有的民营企业家认为参与混合所有制的风险较高,很有可能是“偷鸡不成反丢一把米的买卖”。
据媒体报道,在201年博鳌亚洲论坛的“放松管制与民企机遇”讨论会上的现场调查显不,对于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有近七成企业家持“不确定”和“观望”态度。从以往情况来看,民间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很难获得相应的控制权,即使有控制权也会受到国有企业原有行政体系的制约。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仍是阻碍混合所有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浅析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思想政治工作是指一定阶级、政党、社会群体运用统治阶级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文化视角下国有企业工会开展思政教育工作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该研究运用文献法、逻辑方法,从企业文化的视角,对国有企业工会开展思政教育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与对策。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政教育工作虽不属于同一范畴,但它们却在许多方面存在着一致;企业工会是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排头兵,在我国企业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困境面前,工会更应当抓住企业文化建设的新思想、新途径为企业思政教育工作的开展注入新的活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改革也不断深化,在此背景下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的发展呼唤更高水平的企业管理,西方先进企业管理理念――企业文化的引入应运而生。同样,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面对国有企业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困境,企业文化理念为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路径,同时也为企业文化的中国特色化改造提供了载体。工会作为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排头兵,如何在发挥思政教育政治优势的前提下,引入企业文化的先进理念,进而丰富思政教育工作,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课题。
虽然企业文化属于管理学范畴,思政教育属于政治学范畴,但正是由于二者在许多方面的一致性,使得二者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二者间的结合也就成为可能。
1.1 指导思想的一致性
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在国有企业中无论是企业文化建设还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要坚持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的企业文化,开展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国有企业发展的思想保障。
1.2 工作对象的一致性
企业员工是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共同对象。企业文化建设的本质是以员工为本,并以企业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价值理念、精神与行为规范作用于员工,进而对企业员工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内在品质加以改造。企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通过不同的教育手段实现员工的思想素质水平的提高,同样体现出以员工为本的理念。企业员工作为二者工作的同一对象,更加密切了它们之间的关系。
1.3 工作环境的一致性
这里的工作环境既指精神层面的环境要素,也指物质层面的环境要素。国有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可以归属于质性管理层面,即通过精神与思想层面的价值观、行为规范等的作用,实现对员工的激励,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二者在物质环境层面的一致主要体现在工作开展的方法中,如都可以利用多媒体、讲座等方式开展。
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致性为二者间的相互作用提供了可行性依据。作为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排头兵――工会,更应该从企业文化建设理念中汲取先进理念、抓住二者的一致性,进一步的丰富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
2.1 企业文化为思政教育工作提供新的载体
企业文化属于管理学范畴,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制度化以及与企业管理的结合使得企业文化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管理载体。在思想教育工作开展中,会利用到各种各样的文化产品,这一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寓于文化建设中的行为,很自然的将企业文化作为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文化载体。
2.2 企业文化丰富了思政教育工作的方式
现阶段说服教育、疏通引导、调查研究、树立典型、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国有企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方式,而企业文化则不同,其更强调的是文化对企业员工潜移默化的感染和渗透。正是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方式的不同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2.3 企业文化为思政教育工作营造精神环境
企业精神环境包含企业制度环境、企业舆论环境、企业精神文化环境。而企业精神环境既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重要外部作用因素。因此企业的文化建设对营造良好的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精神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3.1 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建设的载体作用
在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企业文化的载体作用主要体现在管理与文化之中。首先,工会要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规范化就要发挥企业文化建设的管理载体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制度化,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其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各种文化的集合,如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的精神、企业的产品等,工会应在正确的指导思想下丰富文化集合,将思想政治教育寓于企业的文化中,进而发挥企业文化的文化载体作用。
3.2 注重思政教育工作开展方式的拓宽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由于其缺乏与时俱进的特性对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阻碍作用,企业文化理念的完善为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革新提供了借鉴。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中要注重榜样强化与隐性教育的方式与作用。
榜样作用往往代表着企业的正向发展,其与员工的生活也是最贴切的。榜样的强化是以榜样为载体的形象强化。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要注重树立榜样标杆,并强化榜样形象,使这种形象能够代表企业的价值与精神,进而潜移默化的辐射到员工群体。工会传统的教育方式往往是显性的,而隐性教育的形式却容易被忽视。隐性教育是指存在于员工生活中的那些非正式的、非直接的、非公开的隐性因素,它具有“累积性”、“迟效性”、“稳定性”或“持久性”的特征。借鉴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隐性教育,能够更加深入的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3 强化企业精神环境建设
企业精神环境建设包含企业制度环境、企业舆论环境、企业精神文化环境建设。建立良好的企业精神环境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重要内容。
首先,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既是工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保障员工权利的需要,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要保证制度执行公平公正;其次,工会要善于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向职工传播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建立良好的企业舆论环境;再次,工会在企业精神文化环境建设时要注重对企业精神的提炼,加强对企业员工同一价值观的教育。
工会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企业文化理念为工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与实践拓宽了思路。作为企业工会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注重与企业文化理念的结合,实现自身的不断完善,为企业的发展奠定思想的基础。
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在企业,政工师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除了负有保一方稳定的职责外,批评也是政工师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各色各样的人,要有高超的批评技巧,谈何容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有企业政工师工作过程中的批评技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批评是国企政工师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极具技术性的任务。批评技巧高低直接决定批评是否具有成效。任何一个国有企业的政工师都必须熟练掌握批评技巧和艺术,充分发挥批评的积极作用,使企业职工自愿、主动地从根本上纠正错误,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和行为习惯。
关键词: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批评技巧
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广大职工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的重要措施。政工师作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他们需要在了解思政工作本质的基础上开展思政工作,让广大职工树立以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为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而奋斗。批评是思政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工师开展思政工作的主要手段,掌握正确的批评技巧有助于提高批评的效果。对于高速公路公司的政工师而言,必须掌握批评技巧,充分发挥批评的作用。
批评手段多用于对工作或思想上出现错误的职工的思想工作,通过有效的批评使职工认识个人的错误,并及时纠正。但是,“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虽然批评是的用于通常属于“恶语”,但是也并非只有“恶语”才是批评。批评的目的在于指出职工做的不好的地方。但是,职工在出现问题的同时也可能伴随着值得鼓励的行为。因此,政工师在批评中需要注意批评的技巧,让批评能够在指出职工错误的同时还能激励职工进步,促进职工的成长。在开始批评前,政工师应首先考虑批评后是否能够促进职工进步,如若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批评将百害而无一利。不仅如此,当前高速公路公司人员结构处于更替阶段,老年职工大量退休,年轻职工大量涌入,职工队伍呈年轻化特点。而年轻职工的思想价值观、生活方式与老年职工有极大的差别,年轻职工的个性更强。而且思想特点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同样的批评方式用于不同性格的职工可能产生相反的效果。对于“沉稳老实”型职工采用“温柔”的批评方式可以产生激励作用,从而受到良好的批评效果。而对于“老油条”型职工采用“温柔”的批评方式不仅不能产生激励作用,反而助长该类型职工的气焰,使错误行为“变本加厉”。基于高速公路公司职工的年龄、个性特点以及人的主观性特点,政工师需要掌握熟练的批评技巧,才能正确运用批评措施达到预期目的。
1.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原则要求政工师在批评过程中需要保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针对职工的错误行为展开批评,不得夸大职工的错误行为或疏漏。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政工师应收集第一手资料,理清批评的内容,并以事实为依据提出批评。只有这样,批评的强度才能其恰如其分,受批评职工也更能接受批评,并认真地改正错误行为。如若批评内容超出行为本身,将不实内容强加于受批评者,不仅使批评无法受到效果,反而可导致受批评者产生逆反心理,强化其错误行为。
2.心理相容。心理相容原则是至批评双方之间存在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关系,批评双方的理解和信任也是开展批评的基础。从本质上讲,批评是帮助犯错职工认识并改正错误,而非只是批评。在这种意义,批评是对犯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因此,政工师应转变观念,将批评工作建立于关心和爱护犯错职工的基础上,站在犯错职工的立场上分析错误,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对方,听取受批评者的意见,获得受批评者的信任。
3.以理服人。以理服人要求政工师要通过讲道理的方式让受批评者从内心接受批评,而非通过地位、权势的威胁使受批评者表面屈服。一般而言,单纯的行政指令虽然可以让职工在行为上屈服,但是不能让职工在心理上“屈服”,也就无法达到认识错误、纠正错误的目的。因此,政工师需要以理服人,让受批评者主动意识到错误。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达到批评的目的。
4.一视同仁。一视同仁原则是指不能让职工对批评行为产生偏见。当受批评者认为批评未坚持公正原则,只批评普通职工,重点职工及领导不敢批评。批评行为同样不能得到受批评者的认同,不能产生共鸣,也就不能发挥批评的作用。因此,批评需要坚持一视同仁原则。
4.1敢于批评领导。各个级别职工在思政工作中处于平等地位,如若政工师只批评低级别职工,而不敢对领导提出批评,将眼光关注于低级别职工,对领导的行为不闻不问,政工师将失去广大基层职工的信任,批评工作也就失去的开展的基石。只有建立在公平公正基础上的批评工作才能让职工接受,否则批评工作同样无法受到效果。在批评高级别职工或领导时,政工师同样需要注意批评的技巧性,采用领导易接受的方式开展批评。
4.2批评受重视职工。公司有众多不同的部门组成,各个部门是公司不可获取的组成部分。在公司整体中,各个部门应属于平等地位。但是,对公司而言,不同部门产生的经济效益不同。而多数公司均存在重营销、轻行政的思想观念,导致实际中不同部门的职工处于不平等地位。及时在同一部门中,由于不同职工能力存在差异,同部门职工的地位也不平等。但是,而公司整体实力不取决于公司的优势,而取决于公式的劣势。因此,批评工作需坚持一视同仁原则,既批评普通职工,也应批评受重视职工。如果一个政工师,对领导都能提出批评意见,当他批评那些被重用的职工时,被重用的职工也能够接受。
5.因人而异原。正如上文所言,不同批评方式对不同性格个性职工的批评效果不同。因而批评工作需要因人而已,对于不同性格、不同职务的职工应采用不同的批评方式。例如对老职工的批评。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工年级变大,能力变弱。当前未取得很大的成就,而且越来越多年轻职工的能力已经远远超过他们。但是老职工曾经为公司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因此批评中应该建立在尊重他们的基础上,顾全他们的外在形象。如对于犯错误老职工,可采用个别谈话方式。开始批评前不能直接开门见山,提出批评。而应旁敲侧击,从职工的身体、生活、家庭等方面问题为切入口,在交流中提出批评意见和看法。同时应以商量的预期进行批评,让老职工感受激励,促使老职工进一步提升。还能对年轻职工产生激励作用。而对于屡教不改的职工外则不应采用个人私下谈话方式进行交流,反而应采取公开不点名批评或私下针对性批评等方式,可受到更好的批评效果。
批评技巧的关键在于不批评,既通过批评的方式让职工产生来自公司的关系和爱护,在“春风化雨”中接受熏陶。而非从批评感受惩罚。在批评方法上,应根据事情实际情况、职工特点、企业情况,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灵活使用各种批评技巧。需要直接的要直接,需要委婉的要委婉。只有如此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人心,才能让受批评者得到最大化的教育和改进。而不应千篇一律、千人一方,为批评而批评,使职工产生逆反心理,降低职工的积极性。
[1]张瑛.如何发挥政工师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指引作用[J].才智,2014,11(36):383.
[2]辛勤.新形势下企业政工师的角色再定位[J].财经界(学术版),2015,9(6):275+277.
[3]孙海瑞.浅谈国有企业政工师工作过程中的批评技巧[J].河北企业,2015,16(5):114.
[4]衡岩.政工师的自身修养与工作艺术的提升[J].中外企业家,2013,19(2):193.
[5]徐庭俊.企业中如何做一个好的政工师[J].中外企业家,2013,15(5):33-34.
[6]郑宏.浅谈如何才能做好企业政工师[J].东方企业文化,2014,22(8):51.
国有企业政工师工作过程中的批评技巧相关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对于国有企业管理来说,财务管理是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必须引起各级部门的重视。财务管理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长久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有所帮助。经济在发展阶段,企业之间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国有企业所要遇到的挑战有很多,较大程度的影响着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而改革经济制度,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有所加强;因此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必须围绕国有资产的保护和增值来开展。从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情况来看,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原有的财务管理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国有企业生产的需求。文章主要从革新观念、引进技术、人才强化内部监督,提升资金使用率等方面提出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财务管理
11思想观念有偏颇
从目前国有企业形势来看,企业领导层关注的视角在于企业经营生产质量和收益以及效率等方面。财务管理工作与它们三个作比较,企业领导层疏忽的地方较多。对于财务管理,企业领导层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缺陷。财务管理的工作不只是服务生产,做报表这么简单。它与企业员工们的切身利益有着直接关系。很多企业领导对财务管理存在错误观念。国有企业的经营盈亏由国家负责,因此企业领导层没有很强的财务管理意识。在大多时候,财务专员不参与企业的战略商讨会议,财务专员发言机会较少,企业容易在制定经营策略时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由于企业领导层对财务管理的投入力度不够,财务管理部门的员工待遇问题受到严重影响,薪资不高,福利没有其他部门好等现象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留住人才起到阻碍作用。大部分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引进了西方的管理理念,但还有部分国有企业没有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理念。企业领导层忽略财务管理理念的形成,容易使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形同虚设。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很难确定自己的工作职能,对工作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减弱员工的创造能力,员工责任感不强,工作效率较低。企业领导层在思想上,没有较强财务管理意识,忽略财务管理的作用,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对财务专员有较大影响。
12内部监督有待完善
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能够得以健全,基于国有企业改革。从实际诸多方面看,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完善程度不够,很多地方都有漏洞。企业内部看重人情,对相关规章制度或法律不太看重。内部管理工作没有实效性,控制力度在不断减小。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显现不出它有实质的价值性。大多数国有企业缺少正确的管理认识,使得企业内部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全的监督控制机制,管理层对企业的整治问题上,没有一个明确的治理方案。各部门间的职位与工作范围没有明确的分界线,职能与承担的相应责任模糊不清。企业部门间的监督制衡没有被完全体现,企业内部权力失衡的局面容易形成。部分企业内部没有建立起监督制度,有些企业内部建立了相关的监督机制,但监督机制往往是纸上谈兵,根本不适用于本企业的内部管理情况。企业内部对财务部门的监督力度有所欠缺。我国少数国有企业没有较强的危机意识,在财务方面缺少防范措施,在执行上欠缺有效性和合理性。企业内部在财务方面没有完善、健全的监督机制,企业控制力度不够,都极有可能把企业置于危险之中,阻碍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3资金管理漏洞多
对于资金管理问题,很多国有企业没有投入较大的力度,资金管理的相关机制没有在部分企业中被构建,有资金管理机制的多数企业,操作缺少规范性和不协调管理、分配等情况出现得较为频繁。企业资金流通的方向的记录和企业的安排不同步,频频发生这样的情况。形式监督容易体现在企业问题处理等方面上,没有实效性的控制,考核方法欠缺合理特征。企业随处可见资金使用随意,过多使用资金以及乱用等情况。扩大了企业财务漏洞,支出和收入不成比例,发展企业经营严重受影响。子公司资金管理自主性过于强硬,增加了本公司了解的难度,母公司掌握子公司财务的实际情况存在模糊性,监督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案没有办法体现出统一性,资金配置失衡容易在企业内部形成。
21革新观念,引进技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状态良好,国有企业的发展前景能否有好方向,需要企业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步骤前进。企业从上级到下级,都要加大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也就是说,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企业的财务管理,让财务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其应该发挥的作用。企业领导层在借鉴西方管理理念的基础上,结合自己本企业发展的实时动态,形成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财务管理理念。在思想方面,传统的、旧有的管理观念要摒弃,财务管理的认识要有所革新。企业领导层应该依据市场经济的新要求,制定出新的财务管理方案。企业领导层运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财务管理理念,要体现出它的创新性。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加入信息技术,运用应用软件,强化企业的财务管理。
22招纳人才,壮大团队
国有企业可以寻找各种不同的方式,张贴布告或发布广告,招收财务管理专业人员壮大企业财务管理的团队。企业是否能够发展顺利,人才的招纳十分关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否能够开展,并体现有效性,企业财务管理需要考虑是否有足够强大的团队作为工作的支撑。对培训财务部门的员工需要得到企业重视,统一培训可以是定期的,单个培训可以是不定期的。相关财务人员工作素养和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效率的提升都和培训工作有关。企业财务管理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以财务专业人员的招收为前提。除此之外,企业应该调整财务工作人员薪资待遇,并对相关问题制定出合理的战略方案,避免企业人才流失现象的加重。企业对员工的思想教育不可轻视,与监督财务人员的工作可以同时进行,造假行为能杜绝就不要让它发生。
23强化内部监督
国有企业应该站在发展的角度,重新审视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在原有的内部监督机制上,加以改进、强化,构建起适应实际形势的全新的内部监督体制。全方位,无死角地监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要规范、合理的落实好执行工作。企业可以将财务部门的智能细则化,构建起人与责任相对应的职责网,具体问题的具体责任,应当由具体的人员来承担。企业各部门间可以相互制约和监督,可以定期向管理层反映监督情况,管理层可以根据掌握的情况,实施有效的解决方案。员工推责任和抢功劳等弊病,企业能避免就避免,不能避免就寻找办法解决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若能够被完整地构建起,相关财务人员就有了一个场所,可以进行公平竞争,这有助于员工劳作积极性的提升,让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提升自我价值。
24提升资金使用率
企业应该记录好企业资金使用的地方或项目,并对记录分析整理,放入档案室,了解资金究竟使用在什么地方。企业在完成某个项目之前,要有规划地控制好资金预算,针对实际情况,列出与之相符合的预算细则,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企业要统一、协调企业资金的管理和分配,从而确保企业资金能够合理被使用。物资管理,如分配、采购、使用、验收等环节,企业也需要格外注意,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各环节的支出记录,减少物资的浪费。资金的管理,若是企业可以完善,合理使用企业资金,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有帮助,还可以体现它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从我国目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情况来看,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原有的财务管理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国有企业生产的需求。财务管理意识不强、内部监督有待完善、资金管理漏洞多等问题普遍存在。本文主要从革新观念,引进技术、招纳人才,壮大团队、强化内部监督、提升资金使用率等方面提出的一些对策,都有一定的合理性,都是根据文章中提到的一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漏洞而提出的,以供参考。
[1]朱小平,孙甲奎国有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做法[J].财务与会计,2014(2).
[2]王雪容国有企业集团化财务管理的探讨[J].时代金融(下旬),2014(6).
浅析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