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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从李悝变法、商鞅变法规定的奖励耕战,到汉文帝的重农措施,直到清初恢复经济的调整,都是重农抑商政策的体现。《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家主义”与重农抑商政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两千年来,"大一统"中国在其政治及经济政策上,一直保持着较为稳定的状态。此种状态的维持得益于,"国家主义"的需要与其经济政策之间,保持了一种相互满足的张力。而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努力,及其较为完善的文官体系与独特的文官组成,使得之种张力成为可能。
关键词:国家主义重农抑商社会意识文官体系双重性
"大一统"中国以其政治上的集权主义和经济上的重农抑商为主要形式,相辅相成,对中国两千年来的社会文化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此种政治、经济政策,无论古今均有持相左意见者,在近代更成为一股巨流。众多学者在批判的同时,也对此两者在中国何以具有如此巨大的生命力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如果以马克思"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定作为切入,并不足以解答中国为何"难以自己走出中世纪"的难题。两千年来世界在变,但中国却一直在治乱的怪圈中循环不已。
在"国家"与其经济政策之间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使此种循环得以持续。毫无疑问,"大一统"的集权统治需要一种与之配套的经济政策。"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后,其产后则重徙,重徙则民死其处二无二虑"1。留心史实,不难发现到了"大一统"时期,如战国之际那样呼风唤雨的商人,已难觅踪迹。相反,"重农抑商"政策却正是以其诸如稳定人口、易于管理等优点,顺理成章的成为"大一统集权"国家的首选。在此本文无意否认"重农"政策在"大一统"之初的历史必然性,但随着"大一统"的进一步发展,"重农"政策更多的不是历史的必然,而毋宁说是"集权主义"统治下一种"精明"的选择。
一
所谓"国家主义"是指在社会的经济、文化生活中,"国家"处于一种突出的被强调的地位。它更多是社会生活的实际策划者和组织者。但是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实际政治却是专制政治。政治权力的根源系来自君而非来自民,于是事实上,君才是真正的政治主体"。2由此所谓的"国家主义"也便转而为"君本主义"。理论上,"国家"与"社会"的冲突,也随即变为实际生活中"君本"与"民本"的冲突。而"大一统"国家,更多地是打着"民本"的旗号,行"君本"之实。此处的"君本",具体到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便是如何有效地运用统治手段以维护"中央即君主"的权威,但此种手段又须具有理论上和现实上的可行性。"专制政体的原则是不断腐化的,因为这个原则在本质上就是腐化的东西"3一味地强调"中央集权",只会适得其反。
因此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君主必须找到适合专制政体的统治方式,在国家和社会之间维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君主要维持其统治又必须关注"民本"。"统治者的合法性基础既不是仅仅以纯粹的传统主义,也不是以皇位世袭为基础的,其合法性,主要建立在君主对'天命'的领受以及他的行为合乎天命及其教训上。……从理想上说,他对一个能使人民生活于太平盛世之中的仁爱和自然的秩序负责。"4在处理两者关系中,作为君主既要维护"家天下"的权利,又要考虑民众所可承担的权力压迫。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君主需要造福民众,作为集权制下"家天下"的君主,其又必须维护自身及家族的权利。这种角色的两重性,决定了君主在关心民瘼之时,为其自身计,必然创造以下两个条件。A,保持自身的"卡里斯玛"光环。B,社会上没有可以实际威胁中央集权的社会势力。这是实现君主集权(名义上的国家主义)的必要条件。在此情况下,"重农抑商"作为帝国的经济政策无疑是维持两者间必要张力的较好手段。
二
中国自古以来的君主权力天授说,使得历代君主大多笼上了"卡里斯玛"光环。"……中国传统的社会统治是由'卡里斯玛型'创设的,而每次政治危机和危机的解决,也离不开'卡里斯玛型'的复活。这种'卡里斯玛型'人物又都具有中国特色―他们必扮演'父亲'的角色。这是中国传统统治的'内核',是亘古不变的'体',而不断复杂化的组织形式和越趋发达的官僚构建,是这个不变的'体'应万变而随机流行的'用'。"5 而
要维护自身的"卡里斯玛"光环,作为最高的统治者就非常有必要使其治下民众的社会文化生活水平处于一较低的层次。唯有长期处于蒙昧状态的民众,才能对这种"卡里斯玛"确信不疑,而至于顶礼膜拜。这种"卡里斯玛"崇拜,以一种"集体表象"的形式,在民众的心灵深处存留下来。对"天"及自然界各种神秘力量的崇拜,反映到现实生活中便是对"势"的崇拜。而儒家学者在营造这种氛围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布留尔《原始思维》中,很容易找到中国人的影子,诸如'万物有灵论'的观点和"互渗"的认识方式。至今影响着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直至近世法国学者福柯在其《词与物》中仍以中国人异于常人思考的分类方法作为其灵感的来源。"……
这个段落引用了'中国某部百科全书',这部百科全书写道;'动物可以划分为:1,属皇帝所有,2,有芬芳的香味,3,驯顺的,4,乳猪,5,鳗螈,6,传说中的,7,自由走动的狗,8,包括在目前分类中的,9,发疯似地烦躁不安的,10,数不清的,11,浑身十分精致的骆驼毛刷的毛,12,等等,13,刚刚打破水罐的,14,远看像苍蝇的,……"6以上所引令人啼笑皆非的分类方法,足可证明中国人的理性精神长期以来处于怎样的一种状态。而这种低水平的理性精神,正是专制君主维护自身"卡里斯玛"光环所必须的。"官僚政治的存在是把人民(在旧中国主要是农民)贫困无知、孤立无援,经济上与小生产联系等作为条件的。因为,只有人民处于这种贫困愚昧的状态,才会把官僚的统治当作天造地设和无法抗拒的常规来接受。"7 官僚政治的上述要求,正是在"重农"政策旗号下逐步达到的。
专制君主在处理好社会意识问题的同时,还必须处理好其他影响其"集权统治"的社会因素。在这些因素中"豪强地主"和"富商巨贾"无疑是当政者首先必须解决好的问题。"重农抑商"政策在解决上述因素影响的过程中起到了一种左右社会舆论的作用,使得集权国家在打击与之相对抗的力量时,获得了道义上的合理性。
"卧榻之测,岂容他人酣睡",作为国家集权的代表,君主自然不能容忍在社会中挺立起一支能分化其权力的力量。自汉迄宋,"大一统"的君王们一直在与能分化其权力的社会力量作着艰苦的斗争,直至社会被国家全面笼罩。一种社会力量的坐大,必有其赖以存在发展的经济基础。君主在打击此种力量之时,"重农"政策便于操作的优点,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农桑,帅以节俭,民始充实,未有兼并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之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愈困。……宜略为限。"8豪强地主的大量兼并土地,造成了大量农民生活贫困、流离失所。民为国家之本,民本一动,国家的统治根基也随之动摇。因此打击豪强地主从其伊始便和"重农"联系在一起。"重农"政策的推行,一方面可以拉拢有担当精神的士大夫集团,另一方面又可以收拢天下的民心。既然"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那么以"民"为旗号,就是以"天意"为旗号。在控制了话语权的基础上,"抑制"便成了水到渠成之举。通过抑制"兼并",将地方势力所依赖的经济力量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利中央控制。上可以达到君主唯我独尊的目的,下可使民众得以维持基本生活。整个下层的社会生活经此调整,整体处于一种平均、分散的状态 ,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形成了一种上下之间看似松散的结构。当大国家小社会的局面最终形成时,也即是集权主义统治下的安定时期。
在"豪强地主"之外的,第二种可以给集权国家带来实际威胁的便是"富商巨贾"。"商人"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角色。首先其流动性及惯常的精明,对于集权国家所追求的"重徙"、"朴直"的民风而言,无疑是一破坏性的社会因素。"关中自钘、雍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自虞夏之贡,以为上田,而公刘适,大王、王季在歧,文王作丰,武王治镐,故其民犹有先王之遗风,好稼穑,殖五谷,地重,重为邪。及秦文、德、缪居雍,隙陇蜀之货而多贾。献公徙栎邑,栎邑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孝、昭治咸阳,因以汉都,长安诸陵,四方辐凑,并至而会,地小人众,故其民益玩巧而事末也。"9其次,"商人"中的精英分子往往经济势力雄厚,势力较大,极易成为影响国家集权的社会实体。"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势而益彰乎?"10此种地方势力在春秋战国之际,由于列国纷战,各国诸侯急于寻找社会力量,以壮大自身。尚可得一定的生存发展空间。但自秦以降,集权国家注意到了 "商人"活动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并逐步采取打击政策。其打击手段主要有两手,一是在经济政策上将诸多商品收归官营,以断绝商人牟利的根源。其次,则是在社会意识中努力形成一种以"商"为贱的风气。在两手打压的情况下,商人开始在一种极为艰难的条件下活动,再难形成一股独立于官僚控制之外,能对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社会势力。
在打击"巨商大贾"的过程中,"重农"无疑起到了资以为口舌的作用。但集权国家似乎并不能认识到过分打击商业活动,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四民的畸形发展。由于集权国家的庞大的财政支出是帝国的农业所无法支撑而又不得不支撑的。帝国的农民常在"重农"的口号下,承担这各种显性或隐性的负担,苦不堪言。"赋重而无等,役烦而无艺,有司威不向迩,吏胥之奸不可诘,……弱民于仅有之田而不能去……,迫于焚溺,自乐输其田于豪民,而若代为之受病。"11而商业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在表面的"抑商"政策背后,往往却是官商勾结牟利害民。表面的重农和实际的重商,形成了集权治下的特殊现象。集权国家的悲剧,就在于明知"商"之不可抑,而不得不抑,"农"之必须重,而实难得其重。农、商在官僚体系过分介入的情况下,长期处于病态的生存状态,直至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体系走向崩溃,推倒重来。
三
以上主要分析了集权国家为了维护其"家天下"的统治,推行"重农抑商"经济政策的必要性。而一种政策的推行,即使是必要的,也要有相应的社会条件,以使其成为可能。在集权国家中,承担此任务的是其文官体系。文官体系的严密组织及人员性质,保证了此项政策的切实推行。自秦一统国家,并将郡县制推广全国,列国并立的局面终结。国家权能的实施少了掣肘的力量。而郡县制的设立也为集权国家理清了一条上下交流的渠道。随着国家的统一、郡县制的推行,国家官僚体系的触角随之也发展到全国。这种树状网络的形成,标志着集权国家推行其政策的"物"的条件已然具备。而以"士大夫"为主体的人员组成也更好的满足了集权国家对"人"的要求。"士大夫"官僚体系,以"士大夫"身份的二重性为特点,即"儒生"与"官吏"的二重性。这种二重性既使得"士大夫"在推行国家政策时具有积极的主动性,又因其身份中"儒生"的特征,而使得"士大夫"的官僚体系,具有了部分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使得在民间营造"重农"风气及实现大小传统的大体合流成为可能。
集权国家的官僚体系自秦迄汉,几经反复、几经磨合,终于形成了阳儒阴法的士大夫官僚体系。其重要的特征即在于儒生的士大夫转向。"在经历了东汉时代之后,'礼治'与'法治'、儒生与文吏的合流具有了更大的深度、光度和速度。在其之后我们便可认为,中华帝国的士大夫政治就由此奠定了其基本的形态和坚实的基础,并由此而结束了其演生阶段。"12由于这种官僚体系的组成人员主要来自于长期接受儒家教育的儒生,这就使得这种官僚体系有了一种矛盾的协调性。
首先,由于士大夫的官僚身份,其便作为统治阶级的成员而参与了特权的分割。这种特权的实际收益使得士大夫对于与集权君主的利益相连,有了清醒的认识。"一得为此(生员),则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以视长官,而无笞捶之辱……"13在此种认识得基础上,士大夫成为"重农抑商"政策得实际参与制订者、推行者。同时儒生作为文化资源得占有者,一直是"四民"之首,而商业的过分发展,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儒生社会功能的逐渐边缘化,这一点更是以天下道义为承担的儒生所不能接受的。"岁甲午(1774)余(洪亮吉)馆扬州榷署,以贫故,肄业书院种。一日薄晚,偕(汪)中至院门外,各骑一狻猊,谈徐东海所著《读礼通考》得失。忽见一商人,三品章服者肩舆访山长。甫下舆,适院中一肄业生趋出,足恭揖商人曰:'昨日、前日并曾至府中叩谒安否,知之乎?商人甚傲,微颔之,不答也。"14这则故事以汪中愤怒之余折辱了这位大商人为结束。这种折辱维护的只是儒生最后的一点自尊。骨子里藏着的却是商人暴富与介入政治生活所造成的儒生的恐惧与尴尬。儒生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商人"才是对其地位与社会影响的真正威胁者。推行国家的经济政策是打击商人的较好手段,在这一点上,君主与士大夫因为利益的一致而走到一起。
其次,儒生在成为官员之后,并未有完全失去对自身原始身份的认识及社会道义的担当。"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15承孔子之教,"富民"、"教民"便成为儒生的社会责任与道义担当。在"富民"的问题上,儒生的主张是"藏富于民"。"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筐箧已富,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夫是之谓上溢而下漏。" 16此种藏富于民的主张与国家的"重农"政策在名义上取得了一致。而儒生对"重农"政策下的乡村生活的憧憬,无疑又是当时儒生期望能"致君尧、舜上",与上古三代相较的心理基础。"富之"之外的"教化"任务,更是儒生责无旁贷的义务。此一点也是儒生的主要文化功能之一。
自周以降的农村宗法社会组成及秦始皇时期书面文字的统一,为儒家广泛推行其教化找到了一个最佳的结合点。正是儒家的教化,使得士农工商的四民秩序不但是大传统的主流认识,也使得以乡土文化为主的小传统在此一点上与大传统达成共识。"事实上,由于汉代的大一统开创了一个布衣将相的新局面,古代贵族社会已告终结,代之而起的则是士、农、工、商为主体的四民社会。这一新局面在文化上所表现的特殊形态便是大、小传统互相混杂,甚至两者之间已无从截然划清界限。""由于古代中国的大、小传统是一种双行道的关系,因此大传统一方面固然超越了小传统,另一方面则又包括了小传统。"17大小传统之间的顺利交流,使得士、农、工、商的四民秩序亦成为民间社会的共识。民众也因为这种"阿Q式"的心理优势。在集权压迫面更多的保持了沉默。而儒家理论中经济问题的逐步伦理化,使得这种心态更根深蒂固的保持了下来。在这种优越而平和的心态中,民众对自身地位的确认,便意味着对集权统治秩序的确认。但"道德的傲慢"不足以解决国家生活中的诸多现实问题,农民的胆子越压越重,直至忍无可忍,奋起反抗将一切推倒重来。没有新的思想冲击,在传统中国很难有新生的独立的社会力量的兴起,也自然难有政治体制的真正革新。士大夫作为儒生要教化民众,但作为集权国家的官吏为君主计、为自身计却又要遮上民众的眼睛。也许从帝国政治的角度看来二者本就是一事。
集权统治的"国家主义"决定了"重农抑商"政策是其唯一的选择,并且这种选择又因为大一统中国特有的自然历史条件而成为可能。而这种政策必然决定了大一统中国"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循环,没有第三种势力,没有新的思想的冲击,中国就难以自己走出中世纪。
注 释:
1 《吕氏春秋·上农》
2 《儒学与现代民主》〔M〕何信全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 页120
3 《论法的精神志》〔M〕 孟德斯鸠著 张雁深译 商务出版社 1961 页119
4 《帝国的政治体系》〔M〕艾森斯塔得著 阎步克译 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2 页232
5 《中国历史通论》[M]王家范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页34
6 《词与物》[M] 福柯著 莫伟民译 三联出版社 2001 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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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以还,台湾省仍有大量留日学生滞留于日本,其总数达数千人之多。而此时日本经济彻底崩溃,人民生活极为困苦,在此情形之下,留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冲击,此亦为国民政府接管留日学生后亟待解决之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近代国共两党对台湾留日学生的态度与政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代国共两党对台湾留日学生的态度与政策论文如下:
日据时期,台湾曾有大批学生赴日留学。从1906-1942年,其总数达到57926人,如再加上抗战后期留学人数,总数达六七万人之多,形成了一个人数可观的留日学生群体。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已开始关注台湾留日教育。然分析既往的研究成果,国内学者尚未详细考证日据时期台湾留日学生人数、留学状况;日本学人虽有所涉及,却仅限于抗日战争以前,对于战后国共两党对台籍留日学生的态度和政策,亦多语焉不详。
台湾留日教育史料主要集中在日本和台湾。
最具代表者,例如台湾总督府文教局编纂的《台湾总督府学事年报》(共36卷),详细记录了明治末期至昭和前期(1904-1937)台湾留日教育情况;台湾总督府内务局发行《台湾学事一览》(共17卷),载录1925-1941年间台湾留日学生人数情况;台湾总督府警务局整编《台湾总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编中卷---《台湾社会运动史(1913-1936)》以及台湾教育会编纂《台湾教育沿革志》,记录有明治末期至昭和前期台湾留日学生情况。台湾行政公署教育处刊行的《台湾一年来之教育》,载有光复初期国民政府对台湾留日学生的接管政策;林清芬编《台湾战后初期留学教育史料汇编---留学日本事务》共2卷,该书根据台湾国史馆典藏之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各留学国事务档》中有关台湾战后初期留学日本事务之史料汇编而成。此外,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亦藏有部分台湾留学教育之档案。本文拟就以上史料,详细考证日据时期台湾留日学生人数、留学情况,比较分析战后国共两党对台湾留日学生的态度与政策,梳理台湾留日学生的反日爱国运动。
台湾学生赴日留学肇始于日本割据台湾之际。1895年11月,台湾总督学务部长伊泽修二将台湾子弟柯秋洁、朱俊英二人带至日本,并在教育上投入相当大之心力。[2](P394)早期台湾留日学生仅为少数,且以富家子弟为主,多由日本师长、官员推荐,并寄宿于师长安排的名士家中。岛上地主、资本家、士绅阶层是日本在台湾实行殖民统治的有力协力者,故日本当局对其子弟留学实行怀柔和鼓励政策。掌管台湾留学事务之机构初为日本殖民统治机关台湾总督府民政局学务部,后改为文教局。1898年第四任台湾总督桂太郎集合台湾士绅、实业家、商人等各方名流,在东京创立台湾协会,旨在协助日本政府加强对台湾的殖民统治与经营。1900年该组织开设台湾协会学校,1906年该协会改称东洋协会,所办学校亦改名为东洋协会专门学校(后改为拓殖大学),开始招收、管理台湾留日学生。
此后,随着留学人数增加,台湾总督府加强了对台籍留日学生的管理。1907年台湾总督府设置留学生监督,并任命国语学校教授石田新太郎为留日学生监督,主要负责:"1.监督、指导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留学生聚会;3.每三个月就全体留学生修学状况、性行、成绩、将来就业之希望等方面提出意见和报告书;4.办理其他留学生监督认为有必要之事项;5.关于留学生监督指导方,谋求加强与东洋协会及其附属学校之联络;6.东京以外各府县留学生监督事宜,委托地方长官办理。"
1911年,日本文部省颁发《文部省直辖学校外国人特别入学规程》,主要适用于朝鲜人、台湾人之留学。其中规定,"1.留学生须经由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及留学生监督许可后入学;2.公私立学校留学生入学、升学、卒业、变更学科、转学、退学时,东京留学生须通知留学生监督,其他地方留学生则通知地方长官;3.留学生有失体面和其他不良行为时,违反留学学校规则和不服从监督官厅之命令时,成绩不良而修学无果时,其他认为留学生应具备特别必要之行为时,应通知留学生监督及地方长官".
因台湾留日学生人数不断上升,尤其东京的留学生日益增多,1912年台湾当局委托东洋协会在其附属专门学校内设置留学生寄宿舍,并定名为高砂寮。此后高砂寮成为台湾留学生最集中的地方,甚至被誉为台湾文化运动之摇篮。高砂寮表面上方便了台湾学生寄宿,实则起着监视、规训台湾学生之作用。1914年,台湾总督府颁布《台湾总督府外国留学生规程》,由台湾总督府挑选高等以上学校教员赴欧美留学,专门从事学术、技艺研究。
然此种留学生基本选自岛上日本人。从1924-1937年,台湾总督府先后派遣110名专门研究人员赴海外深造,台湾本岛人仅有林茂生和杜聪明2人。[7](P22)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赴日留学乃为台湾人深造的主要途径。台湾留日教育管理日臻完善、留学风气渐开以后,远赴日本留学的台籍学生不断增多。1906年仅为36人,1911年增至176人,1926年升至886人,至1937年达到2812人。以下列出1910-1937年台湾留日学生人数情况,详如表1所示。
从表1可见,从明治末期至昭和前期,除个别年份外,台湾留日学生数总体处于不断增长态势。明治末期台湾留日生人数尽管逐年上升,但总体人数偏少,增长并不明显。及至大正时期台湾留日人数增长迅猛,至大正末期增长近4倍。
昭和时期,台湾留日学生日趋增多,至1935年已超越2000人,形成一个较为可观的留学生群体。然而,明治、大正、昭和时期台湾留日教育又呈现出不同特点。明治末期,台湾留日学生不仅人数较少,而且教育程度偏低,此期留学生教育程度以初、中等教育为主,其次为实业教育和专门教育,高等教育几乎处于空白。例如1911年留日学生总数为176人,其中初、中等教育程度者117人,占总数的66.5%;选择实业学校者32人,占总数的18.2%;选择专门学校者18人,占总数的10.3%;剩余为几乎没有进入高等学校或大学深造者。从留学生出身地看,台中学生最多,共计66人,其后依次为台南、嘉义、台北等地,其他地区仅有个别留学生。
大正时期,留日学生人数迅速增加,教育水平有所上升。以1926年为例,留日学生总计886人,较1911年增长了5倍;其中初、中等教育程度者271人,占总数的30.6%;进入特殊学校者165人,占总数的18.6%;接受专门教育者153人,占总数的17.3%;高等学校以上者(含大学)146人,占总数的16.5%,教育水平较明治末期有明显上升。需要指出的是,此期有女子留日学生26人,尽管人数不多,却推动了台湾女子留学风潮。从该年度留学生出身地看,仍为台中人数最多,共计326人,台南、台北、高雄、新竹等地次之,其他地区甚少。从留学地看,留学东京者最多,共计660人,占总数的74.5%,其后为京都等地。分析此期专门学校及大学留学生所习科目,医学、法学、经济较其他学科更受青睐。昭和前期,台湾留日学生人数继续攀升,其数量远超明治、大正时期。以1932年为例,留日学生总数为1627人,较1926年增长近1倍。
从留学生性别看,男生1507人,女生120人,女生人数较此前有较大增幅。从教育程度看,初、中等教育程度者620人,占总数的38.1%;接受专门教育者330人,占总数的20.3%;高等学校及大学以上者308人,占总数的18.9%.
从留学生出身地看,台中最多,共551人,台南次之,共463人,高雄处第三位,共252人,其他地区相对较少。从留学地看,东京人数最多,达到1284人,接近总数的80%.此期大学、专门学校在学者合计514人,其中医科留学生最多,共计261人,超总数之一半,医科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据台湾医学留日生郭维租分析,"在台湾人士的观念认为医生职业安全,收入不错,社会地位也颇受尊敬,有铁饭碗的说法。富家小姐喜欢嫁给医生,也是社会不争的事实".台湾总督府学事年报》中关于台湾留日学生统计是目前较为详尽、精确的统计,全面调查了明治末期、大正时期、昭和前期台湾留日学生情况,然该统计亦存在一些疏漏和不足。譬如,表1没有统计1934-1937年初等学校及其他学校留学人数,导致此期留学生总数有所出入。
据日本外务省档案显示,1935年总数为2773人、1936年为3325人、1937年为3891人,而《学事年报》统计则分别为2185人、2357人、2812人,两者对比差距明显。此外,表1未能统计抗战时期的留日学生人数,抗战全面爆发后台湾仍有大批学生赴日本留学,且呈现逐年上涨趋势。依据《台湾学事一览》统计,1937年台湾留日学生总计2812人,1938年4023人、1939年5407人、1940年6015人、1941年6676人,"至1942年达7091人,1943年以后无正确统计,日本投降后估计留日台籍学生,尚有五千人".此时台湾留日学生人数已远超大陆的日伪政权派遣数,比如1942年伪满政府派遣留日学生总数为1220人,汪伪政府及其他伪政权派遣总数为1341人,而台湾派遣总数达7091人,二者相去甚远。战时台湾留日教育程度亦明显上升,专门学校留学生人数最多,中等学校留学人数降为其次,高等学校及大学留学人数较战前亦有较大增幅。
台湾留日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并赶超大陆留日学生人数,其原因如下。
其一,日据台湾初期,岛上教育资源十分有限,台湾学生由是转赴日本求学。"岛内除了比中学校、女学校程度稍低的高等普通学校及女子高等普通学校外,仅有一所专科---台北医学校而已,而且其收容学生数亦有限,所以热心于子弟教育的岛内资产家,甚至把刚到达学龄的子弟也派到日本留学".
其二,大正以后,日本学校逐渐转变对台湾学生的歧视和限制,转而吸引和诱导台湾学生,以便更好地对其实行殖民奴化教育,由此扩大了对台籍学生的招生规模和人数。
其三,赴日留学便捷、费省。日本占据台湾后,强化了对台控制与经营,日台之间往来联系更加密切。尤其抗战以后,"内地及欧美各国,均以路阻,可通者,日本一处耳"."且在经济方面,即较诸就地所费亦轻微,此实系留日之一大主因也".职是之故,一个人数不菲的留日学生群体形成。台湾学生赴日留学风潮直至日本战败后开始消退。台湾光复后,国民政府开始接管其留日学生,台湾留日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抗战胜利以还,台湾省仍有大量留日学生滞留于日本,其总数达数千人之多。而此时日本经济彻底崩溃,人民生活极为困苦,在此情形之下,留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冲击,此亦为国民政府接管留日学生后亟待解决之问题。国民政府驻日代表团曾提议,"实科以外学生,不妨一律资遣回国;实科学生成绩优秀者,似可留待毕业;资遣回国学生,必须经过一定时间之补习教育,然后分别准其进入相当学级;台湾学生大抵须有较长期间补习国语之机会,不然实与日本学生无大分别".国民政府为便于管理,开始强制疏散、召回大批留日学生,至1946年5月台籍留日学生仅剩765人,1947年2月减至601人。
1946年2月,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制定《台湾省留日学生处理办法》,规定:
1.凡本省留日学生,除专科以上学校理、工、农、医各科学生,志愿继续留日肄业者外,其余均以全部返台为原则;
2.志愿继续留日肄业之专科以上理、工、农、医各科学生,由本省行政长官公署(简称本署)函请东京盟军总部代办调查登记,并通知汇款接济手续,如学生人数多,由本署派专员一人驻日,负管理及联络之责;
3.前条留日学生,由本署印制留日学生登记证,送请盟军总部代发照填,已设驻日专员时,交该专员分发照填,前项登记格式另定之;
4.本办法自呈奉行行政长官核准后,函请美军驻台联络组转东京盟军总部查照施行。
对于返台之留日学生,教育处颁布《台湾省留日返省学生处理办法》,主要规定:返台学生须提交在学证明书、成绩证明书、身体检查书及二寸半身相片二张等材料,在台省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申请登记;继由该处组织留日返台学生审查委员会办理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分发于台湾同等学校、适当年级;对于转学者,其应转入国立台湾大学者由该处造具名册,函请尽量容纳;专科以上学校医科和其他理、工、农各预科学生,无省立相当学校分发时,亦由本处函请台湾大学尽量容纳;专科以上学校实科学生,如本省各学校未设立同类科系者,得斟酌情形,准予转入类似之科系;专科以上学校理、工、农、医各科学生,志愿私费赴大陆各院校肄业者,由本处负责保送或介绍,并予以交通上之便利;本办法并适用于前日本文部省各"委托生".
为办理返台学生审查登记事宜,台湾教育处专门成立审查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留日返台学生学历之审查及转学事宜;本省留学其他各处返台学生学历之审查及转学事宜;本省各借读生(委托生)之审查及转学事宜;其他与返省学生及借读生学历审查及转学有关事宜".[19](P475)委员选自国立台湾大学教授、中学以上学校校长、教育处高级职员。至1946年8月,台湾教育处共分发1434名留日学生,其中以专科以上学校最多,各生所习科系以医科为最多,至法商各科各校,无适当科系可以转学者,则由省立法商学院开设政治经济特别班予以收容。以后留日返台之学生,也已由省教育处函请台湾大学并通令各学校予以收容,不再由台省教育处统筹分发。与稍后国民政府教育部在大陆组织的留日学生甄审相比,台湾审查办法比较简单,主要目的在于将留日返台学生分发岛内或大陆学校,以便继续完成学业,似无思想甄别色彩。
其时返台留日学生人数众多,台湾仅有的教学资源难以完全满足其续学要求。台湾当局遂决定考选公、自费生转赴大陆就学,其中包括部分留日学生。1946年台湾行政长官公署颁布《台湾省考选公费生升学内地专科以上学校办法》和《台湾省自费学生升学内地专科以上学校保送办法》。前者规定考选公费生升学内地(大陆)专科以上学校之名额每年暂定100名,其中文法科名额占65%,理工农林科为35%;考选生应为高中毕业者,或在台湾旧制、日本中学毕业后继续在较高级学校读满一年或二年而确有证据者;录取后由台省训练团施以3个月训练,受训后由本署造具名册连同其他证书送请教育部免试分发内地大学肄业;其赴校旅费及在校一切费用概由本署供给,如中途退学或被学校开除者须偿还所领费用,毕业后本署得视本省人才需要情形令其返省服务。
后者规定,保送自费生升学内地专科以上学校之名额每年暂定300名,其中文法科名额占65%,理工农医科为35%;保送生能直接听国语讲授、经考选委员会考试及格者,高中毕业者,或在台湾旧制、日本中学毕业后继续在较高级学校读满一年或二年而确有证据者;获得保送资格后由台省训练团施以3个月训练,受训后由本署造具名册连同其他证书请教育部依其志愿免试分发各校肄业;其在校一切费用须自理,但家庭清寒或成绩优良者如学校设有免费或公费待遇得予优先核给。台湾教育处还设置考选委员会,负责考选公费生、自费生之招考命题、阅卷、录取、公费核配和其他有关事项。此种政策,解决了部分台湾学生续学要求,亦促使台胞认识祖国,增进台省与大陆各省的文化交流。
战后台湾留日学生救济问题亦为紧急要务。二战末期,日本被美军封锁,几乎断绝与大陆、台湾的交通和邮政。日本战败后留学生通汇中断,被迫过着"靠变卖度日"的生活,大多不能缴纳学费而不能升级,可谓陷入窘境。留日学生起初向日本外务省交涉,最后日方允诺对非日政府给费之大学以上官公私费生,每人每月补给200元,高等专门以上者补给180元;官费生之受补助费者,除日本原有负担部分外,对大学生学费补足成200元,高专生补足成180元。1945年秋季后,日本物价飞涨,翌年1月,留日学生复向日方作第二次交涉,结果不论官公私费,不分大学、高专,每人每月改给500元,由外务省补给,台籍学生每人每月补给150元,由厚生省实施补给。[18](P8)除此学费补给外,日本政府遵照盟军最高司令部指示,对留日学生、旅日华侨实行粮食配给制,分发少量粮食和生活用品。
1949年5月,日本政府开始核减预算,取消留日学生各项补给,甚而有收回留学生寄宿舍之议,致使留日学生再度濒临绝境。国民党败退台湾之际,为拉拢、蛊惑留日学生,防其思想左倾倒向中共方面,始而考虑救助留日学生。同年9月,国民政府颁行《救济留日学生办法》,包括《清苦学生紧急救济办法》和《资助优良学生完成毕业办法》两项。前项办法规定,在现有千余学生中,择其处境确实困难者、有疾病者,计200名,每名每月资助美金20元,月计美金4000元,救济1年又6个月,共计72000美元。后项规定,在现有千余学生中,择其品学兼优而经济困难者,资助学生200名,每名每月资助美金20元,月计美金4000元,救济1年又6个月,共计72000美元。资助经费由日本归还中国物资鸦片21.14吨、吗啡214620公斤之售值拨充。
是年11月,国民政府驻日代表团又制定《留日学生补助金管理及支付办法》,规定"留日学生补助金,由留日学生辅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辅委会)委交本团会计室另立账目,存放东京中国银行,设立团长及会计专员共同印鉴;补助金之收入,由辅委会备具收据交与付款机关或人员,并通知会计室编制收入传票收款;每月补助之学生人数及款数,由辅委会先造具学生补助金额名册,呈经团长核准后,由补助金管理委员会送交会计室编制支付传票,由辅委会取款;学生补助金之发放,由辅委会办理,并应取具领款人签名或盖章之收据或名册存辅委会备核;补助金由美金兑换日金事务,有后勤处办理,并通知会计室入账".
依此办法,国民政府办理4个月,"计三十八年(1949)11月,补助218名,发放补助金806500日元;12月,补助299名,发放补助金1164000日元;三十九(1950)年1月,补助341人,发放补助金1456500日元;2月,补助394人,发放补助金1674000日元。又医学博士奖金10人,发放奖金50000日元".据国民党当局所制《留日学生补助金清册》,每名学生补给额度最高为9000日元,最低者3000日元。从补助生籍贯看,台籍学生最多,1949年11月份共补助131人、占总数的60.1%,12月份补助180人、占总数的60.2%,次年1月份补助198人、占总数的58.1%,2月份补助240人、占总数的60.9%.
然国民党此种补助附有鲜明政治色彩,领取补助者须进行严苛的思想言行考察。比如台籍留日生曾绍德、黄天恩、陈秋旻、陈文贵等人,因"思想不正确""言行激烈",未通过审查而被取消补助资格。1951年8月,台湾教育部又制定《教育部补助留日学生办法》,再度强化对留日学生的思想控制,规定补给生应为"留日专科以上学校学生,思想纯正,且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在70分以上者,或家在匪区(解放区),经济来源断绝,其学业成绩及格者".且规定"留日学生思想左倾,有不忠于政府之言行者;学业已告结束,或已超过规定肄业年限者;家在台湾,可获得接济者,概不予补助".[18](P459)事实上,真正愿意领取国民党补助者为数不多。据当时留日学生回忆,"凡要领取救济金的留学生要向蒋介石总统发誓表忠诚,并在誓约书上签名盖章……有部分学生把誓约书看作是小孩过家家似的,就当它作一纸空文书写给他们,继续领取救济金。大多数学生认为,将人民的金钱用作卑劣手段不但荒谬,况且要向蒋介石表示忠诚来领取救济金,太不值得而将誓约书撕毁,放弃领取救济金".
从这段回忆可窥见,其时大部分留日学生(包括台籍学生)对国民党政策产生怀疑甚至反感,更多学生转向"左倾""亲共".当时最大的留日学生组织---留日同学总会已为左派学生掌控,"我国留日学生总会会长,原为左倾分子,驻日代表团未予承认,但为求控制该会起见,代表团曾暗中授意,受我方政府津贴之学生,策动另行选举。选举结果,左派学生陈秋旻166票战胜,亲政府学生孙德成145票落选".[18](P61)此外,尚有不少留日学生投身到共产党阵营,"据报我留日学生受匪党鼓励,参加毛匪帮在日外围组织'自然科学协会'
者日众。更有参加国际共党第五纵队,为核心之秘密组织。该项组织现由学生王振仁、关仁庆等所领导,直接受匪北平伪青年部长陈伯达之指挥,现已参加该项共匪组织之学生,为数将近一百七十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亦采取一些举措,加强对留日学生的关怀与支持。首先,向留日学生汇寄救济金。国民党当局曾记载,"查共匪留日学生总会会长刘璋温,暗中与匪郭沫若,联络郭并密派吕源水、雷达德、关西虹等三人,在东京成立'抚恤委员会',并经于本年(1952)双十节前,分由印度支那银行、荷兰银行,汇交刘璋温共美金9881.42元……又双十节时,有赴广东之学生王广德等6名,亦领到补助费共日金23000元".据日本华侨华人研究会统计,1952年9月人民政府向留日学生汇寄救济金共计7900美元,11月汇寄2万美元救济金,12月汇寄127500港币,该年度汇寄救济金总额为5万美元,资助人数达560人。这些汇款一直延续到1957年。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使得留日学生对人民政府信赖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增强,学习积极性和回国热情日益高涨。
其次,积极号召留日学生回国。当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向全体留学生发出号召,"中华人民共和国欢迎你及所有中国留学生回到自己的祖国,参加建设工作,为人民服务。你们可由任何地方进入国境,根本并不须要入境证。但你们如果携带任何足以说明你们留学生身份的文件,则更能享受到许多便利".为响应此号召,留日学生竞相回归大陆。新中国肇建以来,至1952年底回国的留日学生总计达300余人。
此后仍时有留日学生回归祖国,"顷查此间留学生一批共26名,于元月31日(1953年),由此间伪东京华侨总会会长康鸣咏,不经我国使领馆,迳向日本出入境管理厅代办返大陆投匪手续,由行驶匪区及日本之湖北号轮船,自横滨启程航至天津转赴北平。另有一批共21人,亦正在向出入境管理厅申请手续,候轮仍赴北平投匪中".值得注意的是,回归大陆的台籍学生人数颇多,无不彰显其对祖国大陆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如1953年的第一批26人中有13名台籍学生,占总数之一半;第二批21人中亦有5名台籍学生。回国后的留日学生备受人民政府重视和关心。比如回归大陆的台籍留日生陈丁茂回忆道,"我现在与我爱人都在北京市内工厂上班。我是技术员、妻子是护士,有赖于拼命工作,我设计的机械试制成功,1952年9月被选为北京市劳动模范,在劳动文化宫被授予一等奖。这让我感激得难以忘怀,这在日本连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从日本回国努力工作的人,被一视同仁,人民会肯定的".
日据台湾时期,台湾学生争相渡日留学,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在中国留学史上实为罕见。
台湾这一留学热潮直至抗日战争胜利之际而暂时中止。台湾光复后,国民党正式接管台湾留日学生,一方面强制召回大批学生,将其安排到台湾乃至大陆相应学校续学;另一方面对于尚未返国之留日学生进行补助,然此举直至国民党败退台湾后方才实行,最后竟嬗变为国民党蛊惑、分裂留日学生的政治资本。中共领导广大人民成立新中国后,以博大的胸怀感召大批留日学生(含台籍学生)回国,使得留日学生能够学以致用,投身到新中国的建设事业之中。此外,人民政府还无条件地向留日学生发放大量救济金,鼓励并支持其继续深造,留日学子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凝聚力由此进一步增强。
台湾留日学生在日本接受新知识、新观念,思想上得以启蒙,开始在行动上为民族解放和祖国统一而奋斗。
1918年,旅日台湾人林献堂、蔡惠如联合蔡培火、郑松筠等台湾留日学生在东京成立"废除六三法形成同盟",发起废除六三法运动,以取消台湾总督的律令制定权。翌年12月,林献堂、蔡惠如联合百余名台湾留日学生在东京成立新民会,不久新民会的留日学生另立台湾青年会,并发行机关志《台湾青年》,虽声称发行主旨为提高台湾文化,实则以呼吁台湾人民发挥民族自决为趣旨。1921年,台湾留日学生响应并参与"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至1934年9月该运动共历时14年,期间向日本当局提出请愿15次,以非暴力的政治斗争手段来反对日本在台湾的残暴统治,唤起台湾民众的民族意识。需要指出的是,在这场大规模请愿运动中,早期参与者以东京的台湾留学生为主,他们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抗战爆发后,不少台湾留日学生奔赴抗战前线,比如先赴日本大学留学、后潜回中国大陆参加战事者,有来自台北的史明、吴调和、游弥坚;来自台南的吴国信;来自云林的林顶立;来自高雄的刘兼善等人;以及进入早稻田大学,在日本担任情报搜集,并返回大陆召集人士组织台湾义勇队从事抗日活动的李友邦等人,他们对于抗日运动均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此外,亦有不少台籍留日学生冲破重重险阻,不远万里赶赴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加入八路军、新四军,参加抗日战争,甚而为此付出宝贵的生命。相关例证俯拾即是,譬如来自台南、毕业于名古屋大学的林栋,曾奔赴山西太行抗日民主根据地,担任八路军野战总部卫生材料厂研究部主任兼技师,他在客观条件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制造出各种药品50余种,供应前线及边区数十万军民防治疾病之需;原就读于东京第一高等学校的邱刚明,在抗战爆发之际选择放弃学业,经华南转赴陕甘宁边区,参加大别山的游击战;抗战后期,李子秀选择逃离日本陆军军官学校,经朝鲜、华北进入张家口参加八路军,在一次反坦克雷实验中牺牲。抗战胜利后,部分台湾留日学生奔走于祖国的统一事业。
1946年初,两个最主要的留日生组织,即台湾学生联盟与中华民国留日学生东京同学会正式合并,成立包罗全日本的留日同学总会,对于留日学生的统一团结具有极为深远意义。国共内战期间,留日学生会在争取各方救济与揭露国民党内战阴谋和分裂留日学生伎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民党败退台湾以后,部分台籍留日学生选择拥护人民政府,回归祖国大陆,投身于新中国各项建设之中,比如毕业于北海道大学的许文思,返回大陆后专注于祖国的抗生素工业;神户中华同文学校的林丽韫,回国后致力于中日友好交流事业达30余年;东京工大的周光远,为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要员,毕生贡献于祖国的统一事业。他们活跃于祖国各行各业,为新中国各项建设和统一大业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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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需求的增长导致高等教育规模扩大,规模扩大致使高等教育经费供给的紧张,教育成本分担政策出台,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以及政府一系列相关资助政策文件的发布,我国高等教育阶段逐渐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免、减”等多种形式共存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现今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系统中的核心,是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主方法和手段。尽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基本得到完善,但仍然有政策本身系统性的不足、执行中的失衡、执行手段的不到位等缺陷。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国家财政贴息,合作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管理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从而完成学业的无担保信用贷款。它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实现“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教育目标和“科教兴国”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1]。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国家助学贷款首先要解决高等教育成本中产生的教育机会公平问题同时还要考虑高等教育成本的可持续发展问题[2]。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1999年出台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试行)》、2000年出台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2年下发《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00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1号)、2007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2009年下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其配套办法等最新文件不断调整规定及其内容而形成的。尽管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并不断得到完善,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各种问题出现,探讨如何改进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助学贷款政策本身的系统性
公共政策实施困难,首先要考虑的是该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政策质量的好坏关系着执行的情况。一是调节机制不健全。助学贷款政策涉及教育、财政、金融等多个职能部门,集体、个人、家庭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各个部门又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想金融部门的规律在于盈利。对于贷款他们迫于政府的政策外,还看到了作为资助高素质人才在信誉和利息及回收方面不会有大的风险。但是从政策推出至今,现今高校毕业生没有经受起考验,一些地方高校已经停止了高校助学贷款。
二是政策与政策环境缺乏整体性。公共政策是环境的产物,政策环境是影响政策运行的基础。政策与环境的统一有助于政策的实施,反之则会阻碍政策的运行。我国现行的助学贷款采用的是个人信用贷款模式,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存在信用的空白,国家助学贷款依傍的市场运行机制和信用体系相当薄弱,这就使得助学贷款面临着极大的违约风险,回收、违约率低下。
三是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缺陷。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有效性常常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会受到影响,同时因缺乏强有力的监控机构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政策执行的效果缺乏明确的标准,难以认定和划分执行者的职责,赏罚不够明确,导致各执行机构之间以及机构内部办事拖沓,而主管部门除了公开批评外也没有其他行之有效办法。
(二)助学贷款政策执行手段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运行的实践表明,我国的助学贷款是政府部门选择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选择,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的干预特点。因而导致助学贷款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异化和变形。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失信惩罚机制不力,让学生在守约与违约之间留下大片空白地带,失信成本低廉。与其他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证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法律制度上明显不健全,包括法律规范、行为准则在内的助学贷款政策等。尽管现行的助学贷款政策中多处有信用制度建设的规定和处罚,但这些制度无论从数量还是结构及内容上都体现为制度供应不足,且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处在行政规定的层次上,并没有提升到法律层面。
二是政策宣传方面不到位,致使政策无法发挥准确的引导机制。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大多集中在边远贫困地区,而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畅通,那些农村家庭大多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的政策。
(三)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平主要是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之间,东西部之间、大型城市和中等城市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执行的广度、强度和深度都呈现出不均衡性。而这种不均衡将影响到政策的公平。助学贷款财政利息由政府支付,这样对于教育部直属高校来说获得财政补贴是有保证的,但对于经济弱势的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本来就短缺,贴息的实施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负担,而成为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阻碍。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个需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错综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国家助学贷款必然使社会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关系进行重大调整,随之而来的不只有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也有政治的长期稳定[4]。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一)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保障性工作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法律法规,不仅为助学贷款体系的完善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固定化的必然趋势。国家关于学生资助的政策,已经由《高等教育法》作了概括性的总结。法律较政策而言,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可以给人们合理的预期,同时,政策多由原则性规定组成,法律则由规则组成,明确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更加有效地调整学生助学贷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立法,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或者以法律形式实施新的助学贷款制度,是助学贷款体系的基本框架确立以后,完善具体助学贷款制度所必需的。
完善助学贷款立法,有利于保障国家教育权和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国家教育权是国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要求,国家教育权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各类人才,推进科技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然而经济困难在影响着学生学业完成的质量,同时威胁着他们能否完成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也就是说,对学生的资助,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另建立完善信用的法律保障体系,就是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广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核心是在于大学生的信用,而建立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条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必须同时满足货币资金商品化、金融实体法人化和金融行为法制化的内在要求。大学生的信用不可能只是单纯地建立在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之上,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对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管理的完整法律、法规、制度和准则的制定上。
(二)加强助学贷款各主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建设
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中发生利益冲突时,政策法规等往往成为各利益主体维护自身利益,争取自身利益的策略或武器。也就是说,助学贷款形成了一个利益博弈的特定“场域”。建立利益诉求渠道,扩展利益表达空间,让国家助学贷款的各利益主体银行、高校、大学生等有一个表达利益的制度平台,建构起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沟通快捷的利益表达机制,使各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输入公共决策过程。这也是一个社会走向稳定和繁荣的底线。也就是说,助学贷款政策中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让潜在的隐患无法自然消解。“利益表达往往意味着矛盾,因为它包括了为达到利益的目标而采取的想对方施加压力的方式和手段。利益表诉求总是产生于利益失衡或利益冲突的时候,如果不开启诉求的渠道,矛盾不得到解决就会日积月累,从而形成更严重的矛盾危机。”
(三)加强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的协调制度建设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方面面,政策执行手段的单一性与助学贷款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的政策手段已难以全面解决助学贷款的各种问题,因此要求政府在进行执行手段选择时,必须注重发挥政策手段的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可持续的;否则,精心设计的制度就可能很不稳定”。这个政策手段体系的精髓就在于倡导个利益主体的协调与配合。行政手段在这个陪合体系中起到主导地位,同时,应将法律手段、教育手段、经济手段、宣传手段纳入这个配合体系中,充分发挥政策手段的作用和优势。行政手段应该作为政策的稳定器,避免成为政策波动的振荡器。经济手段应当成为稳定国家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稳定器,避免出现惜贷不贷的状况。宣传手段应当成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效传播的推进器,避免变成政策传播缺位的情况。
(四)高校在学生贷款后的管理
首先,高校应将诚信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必修课。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贷款学生信用意识的好坏影响着贷款的是否按时偿还。我们应注意到这一问题,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但这些措施还不够,诚信教育大多停留在口头上,虽说也进了宣传橱窗,有些省份也编了诚信读本,但基本上都是短暂的,不到位的,效果也不好。教育的效果是和教育的时间成正比的。我们各高校都在说要加强诚信教育,但是却没有该怎样加强诚信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应当把诚信教育单独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的必修课范畴,让诚信教育进课本、进课堂、进思想、进习惯。其次高校要实实在在地建好专职队伍。最后高校协助银行对学生信息进行更新的工作,由于贷款毕业生的流动性比较大,银行很难对毕业学生进行跟踪。因此只有通过熟悉学生的培养单位高校来进行跟踪和个人信息的更新。
对高校助学贷款,事关广大贫困家庭优秀子女的入学问题,事关高等教育平等问题,事关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问题,所以,必须花大精力把助学贷款工作做实、做好。同时,还必须将助学贷款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层次。同时考虑到现阶段高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学后教育的可负担性和开放入学机会,政府和高校应该将重点放在扶贫性的学生资助项目而不是竞争性的资助项目。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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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中期,网络信息技术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一场轰轰烈烈的互联网科技革命带来了网络信息时代。互联网改变了人类政治生活方式。数量惊人的网民开始形成一股重要的力量参与和影响着中国政治和公共政策。网络参与成为我国当前民意表达、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公共政策过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民网络言论自由与国家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离不开公民的参与。现代科技和网络发展的突飞猛进,网络已经成为普通民众参与国家政策制定,发表不同社会阶层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笔者从公民言论自由界定,特征入手,分析利弊,立足其现状和法律规制缺陷并结合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实际情况并作简要分析,从而对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政策,规范网络言论自由,构建网络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制度体系,提高国民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现代政治文明提出一些设想。
(一) 网络言论自由的界定
如今整个世界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人们实现了通过飞速发展的网络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即时运用各种网络工具公开发表自己的想法和见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异常活跃。可见,网络言论自由是在网络环境下的新发展,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
网络言论作为公民言论的一种新的表达形式,具有交流便捷、促进信息透明化,促进自由、追求真理,深化民主,打击腐败等特征,逐渐成为我国公民日常生活中言论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整个世界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人们实现了通过飞速发展的网络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即时运用各种网络工具公开发表自己的想法以及见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异常活跃。可见,网络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在网络环境下的新发展,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
(二) 互联网言论自由的特征
第一,广泛性。一是享有网络言论自由的主体十分广泛即由于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利用互联网获取各种信息资源,相互交流;二是网络言论主题内容广泛即人们进入网络可以无所不言。
第二,隐密性。网络言论的匿名性特征实质上是一种法律之外的保护,这种保护会极大的减少表达者在表达时的后顾之忧[1]。
第三,迅捷性。即新的网络交流工具的出现,使人们一改传统书信,电报等通讯方式,几乎可以足不出户或者通过手机就能够随时随地进行信息交流。
第四,非理性。在虚拟网络中,网民通常不会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在发表言论时常常基于当时对某一主题的感性认识,有时甚至是盲目的,这种缺乏理性判断而又激烈的情感宣泄其结果往往具有伤害性,因此也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一)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现状
目前,我国比较重要的有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
(二)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主要缺陷
1,从立法角度看,立法层次低,制定主体混乱。我国众多的网络管理制度多是行政性规范和地方部门的规章,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的法律。目前法律规定中普遍存在问题是未能构成严谨的科学的法律体系。立法层次低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欠缺一定的民众参与性。
2,从法律实施及救济途径看,我国政府往往采取单一严厉的措施,网络言论自由缺乏一定的尊重和保障。当前,政府对于网络的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对于出现的问题也就无法有效得到解决,往往采取关闭封锁的手段。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民众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并积极参到国家政策决策过程中。
(一) 公民参与趋于多元化形式,尤其是网络民意异常活跃。现阶段,我国的普通民众可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参与方式的多样化是政治生活日益多样化和透明化,整个人类社会走向现代政治文明的过程。[3]
(二) 公民参与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尽管我国公共制政策制定法制化进程还不尽完善,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健全,但是通过《价格法》,《行政复议法》等的制定过程,都能感受到公民的积极参与。
公共政策制定如果缺乏全民的参与,必然就得不到民众的拥护,就很难去评估公共政策的实效。公民逐步通过一定形式参与了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公民就能够有效地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而目前实际情况是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水平仍然较低。
1.从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制度体系来看,对于听证制度,由于缺乏法定程序,参证人员不透明等因素,在实际运行中往往流于形式,民众对此争议比较大。而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信访制度等似乎更是让民众可望而不可及。
2.从政府自身管理来看,未能或不愿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造成信息不对称,进而无法实现民众与政府的有效互动。
3.从民众参加公共政策管理形式来看,越来越多的民众更愿意利用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该形式虽然具有广泛,高效的特点但也存在不少弊端,影响着参与进程。
(一)完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
1,网络言论的立法主体应该更加具有民主性和明确性,制定的法律规范内容要更加具有针对性,从而构成科学严谨的法律体系。
2,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政府有必要采取多种更具针对性而非单一的管理措施,在尊重和保障网络言论自由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地进行管理,并依法提供合理的救济途径。
3,制定完善的法律以保障公民的网上言论自由。这里所说的“法律”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 即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的法律。从各个法律层面明确隐私权的法律地位。
4,制定行业规章,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规章的制定有利于增强互联网行业从业者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此外,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的言论自由,进而促成网络言论自由制度体系的构建,行政、司法等各个环节的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强化政府与民众的有效互动
积极搭建政府信息交流公众平台,让民众的网络言论在科学合理的法律规制下正确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合理地表达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从而构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社会管理局面。
公民网络言论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应当受到国家的保护。所谓言论自由应在宪法和法律的允许的范围内,网络言论自由也不例外。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民意异常活跃并影响着公共政策制定。但由于我国自身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以及政府自身管理的漏洞,公民参与国家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水平较低,如何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法律制定体系来规制公民网络言论自由,从而有效提高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形成和谐有序高效的社会管理局面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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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定社会和经济结构,什么是政府不能采用的经济政策。
2.政府可选的经济政策工具实现经济目标的时滞和逼近程度的分布。
3.作发展中经济里,国有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工具,它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作用如何。
这三个方面的内在联系如下:首先要确定与经济系统和政府目标不相容的政策工具,只有在确定了政策工具的可行集后才能讨论政策的效果。讨论不可行的政策的效果是无意义的。由于国有经济控制力大小是由政策工具实现政策目标的程度和时滞来衡量的,因此研究政策工具的“威力”和“等待时间”就是理所当然的。国有经济作为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的经济政策工具,它的重要性一直是有争议的。它的存在会对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力有什么样的影响是决定国有经济前途的主要考虑因素。
从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来看,第一个是最具思辩色彩的,第二个则完全是实证的问题,第三个则要通过演绎提出一些将由实证分析来证伪的假说,因而本文只分析第一、三两个方面,提出一些分析,由后续研究来作实证研究。
第一节 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定义及实现控制的可行集
现代政府都被认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经济职能:维持经济增长和稳定、实现物价平稳和充分就业、推进收入公平分配。为了实现这些经济职能,政府被赋予一些控制经济的权力和实施这些权力的条件。控制在这里的含义是完全技术性的。它是指给定社会和经济结构,政府根据其效用函数,确定政策目标,即要经济系统要达到的状态变量。通过改变控制变量的值来改变经济系统的状态,从而实现其政策目标。因而控制力就是指政府通过改变控制变量来改变状态变量从而达到政策目标时的时滞和实际逼近程度。当政府采用一些政策使某些目标很快很好的实现时,可以将之定义为控制力大,反之则小。当然这里的快慢和逼近程度是由政府的效用函数来提供判别准则的,比如一个民选政府希望在大选前实施的经济扩张计划能在大选前奏效,从而为在选举中获胜创造条件。于是政府自然有对经济控制力的标准。但这不在本研究范围内。本文假定这些判别标准是外生的。
很显然,不同的经济系统中政府的可选政策工具箱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不同的经济系统对政策变量的响应是不同的。首先要对经济系统的不同作出说明。经济系统的分类是极其多样的,可以说只受到研究者想象力的限制。本研究遵循发展经济学的传统,将经济系统分为发达的工业化经济系统和二元经济系统。发达工业化经济系统中市场机制发达而且广泛。一项政策对经济的冲击将以市场的方式,在难以计数的经济实体之间,以极其复杂的方式被经济系统所吸收,产生一些后果。研究者需要极其复杂的工具才能粗略地判别一项政策与其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际上在复杂的经济系统中,因为各种储能单元的存在,如库存、情绪对人们的判断的影响、信息收集与处理的局限性等,对一个经济冲击的响应是如此复杂,以至于人们有时会作出错误的判断,尤其是当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因此政策的后果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当一个经济系统处于平稳运作的,对政策的后果的判定相对要容易一些。
在许多国家,政府曾经或正在使用国有企业作为实现其经济目标的手段。由国有企业代替市场机制来实现同样的目标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者准确地知道在市场环境下一项政策的结果。如果不知道后果,通过国有企业来实现同样的目标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者能准确地控制国有企业来实现同样的结果。但是,发达市场经济的特征就是高度的复杂性。到目前为止,人们只能用一些高度综合的指标来粗略地评估经济的运行情况,比如利率、通货膨胀率、国民收入增长率等。在这样的情况下,要用国有企业来实现政府的经济目标,则国有企业的相对规模必须很大才有可能影响到这些指标。这只是必要条件。这里,国有企业的相对规模指相对于它们所供应的市场而言。首先,如果单个国有企业的规模很小,显然是市场的接受者而不是领导者。如果大量的小型国有企业处于相互替代的市场上,那么除非禁止竞争,否则,国有企业也只能是市场的接受者。如果国有企业规模小,但处于生产的不同阶段,那么,它们实质上是一个巨型国有企业的生产车间而已。因此,要想通过国有企业来控制经济,国有企业首先要有很大的市场权力,即相对市场的规模要很大。国有企业处于垄断地位时,市场权力最大。但是,市场权力不等于经济控制力。
在发达经济中,经济实体之间的关系通过难以计数的市场之间的互动来实现。如果政府不是通过采用一些依赖市场机制的政策,而是通过创造国有企业来实现经济目标,那么就首先必须对整个经济实行国有化。比如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就只可能在政府雇用全部劳动力条件下实现。给定一个经济中有非自愿失业者,政府通过创造一些国有企业来吸收这些劳动力,显然这些国有企业的劳动效率要低于整个经济的平均水平,否则这些劳动力早被私人企业所吸收了。而国有企业也不可能拥有特殊的高效率生产技术。假设政府垄断了这样的技术,因为政府开发这些技术的经费来源于税收或发行国债,但却不向社会公开这样的技术,那么这是违反社会公平的。当然,这不包括国防技术。不过没有政府会吸收街头的失业者去生产核武器或激光制导炸弹来减少失业。那么这将使为生产同样多的产出而需要更多的投入。从而资源价格上升。这将迫使一些处于边际上的企业破产,将所雇佣的劳动力抛向失业队伍,这样政府又必须创造另外一些国有企业来吸收这些劳动力。很显然,这些劳动力的劳动效率是要低于新的平均水平的。这又将导致对资源的争夺。最后只剩下这两种情况:要么是全部经济被国有化,要么只剩下少数十分有效率的私有企业,使之可以在资源被如此浪费的情况下仍能生存。当然后面这种假设只在规模报酬递减情况和效率分布函数是不连续的情况下存在。
首先,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在一个很大的规模区间中,没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或不经济[1]。其次,效率分布函数是几乎处处连续的。这里的效率指投入产出的效率。尽管经济学家对资本和利率的定义争吵不休,但在现实中,财务状况决定了企业的存亡。因此可以用资本收益率或多个类似的指标的加权平均值来测度企业的效率。显然融资成本、原材料价格、税收、产品市场等都会使企业的这个指标变动,而且经济环境决定了一个企业的最低生存效率。当企业的效率指标长期低于这个最低生存效率指标时,企业就会由于耗尽自有资源而死亡。效率指标的分布是一个随机过程。它的样本函数显然是非负的,单调增的,而且在有界闭区间上取有限值。单调增的性质很容易理解。效率指标越高,低于这个指标的企业的数目越大。因此,效率分布函数是有界变差函数。那么,这个函数除了在一个黎贝格零测集外导函数存在而且黎贝格可积。于是分布密度函数几乎处处连续而且有限。换句话说,效率分布函数只有至多可数个不连续点。事实上,由前面的推理,国有企业吸收的是效率低于平均水平的劳动力,而且国有企业劳动力没有被解雇的压力,劳动效率更低,因此,国有企业无法以市场方式与私有企业竞争。政府必须增加税收或通过发行国债来为国有企业亏损融资。否则国有企业将因为耗尽自有资源而死亡。这样,增加了资源的成本。建立国有企业导致最低生存效率指标不断上升,就不断有私有企业破产,新增失业。最后的结果是,所有企业更换了所有权,而价格水平大大提高了,产出下降了。#p#分页标题#e#
全部经济实现国有化以后,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必须取消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否则竞争必然会导致一些企业失败破产,解雇劳动力。这就违背了充分就业的初衷(充分就业不是完全就业)。而一旦取消竞争,就必须实现完备的中央计划,否则就会出现未出清的市场。只要不严禁私人企业,那么就会有在国有化条件下自愿失业的劳动力组建私人企业满足市场出清的要求。这就会在私人与国有企业之间形成竞争。只要这种私人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存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差异,那么生产可替代产品的国有企业之间就会存在差异。因此,要么通过在国有企业之间转移支付来抹杀这种差异,要么就得面对这种差异所导致的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前一种选择就是让发达的市场经济转向苏联模式,这是难以想象的,而后一种选择将彻底瓦解以国有企业来解决市场经济中经济问题的努力。
同样的推理可以同于创造国有企业以实现经济增长的情况。因此,在发达市场经济中是不能用国有企业来解决经济问题的。因而国有企业不是发达市场经济的可选政策工具。
在二元经济系统中,经济由占比例较低的现代工业化经济和占统治地位的传统经济部门所组成。实际上,这是二元经济的特征定义。二元经济的绝对规模较小。在其中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较低。在现代经济部门和传统经济部门之间的联系是很简单的,仅仅是传统部门提供给现代部门品种很少的一些初级产品,换回维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同时现代部门与国外的联系也局限于进口中间品进行加工后在国内销售或出口。制造品的品种也很少。除了在与原宗主国有密切联系的领域,与大规模复杂工业生产相伴随的商业、金融、保险、法律等制度很幼稚。而且这些活动大部分集中在少数大城市中,广大农村尚处于近似于自给自足的传统经济中。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的经济政策很难以市场机制的方式作用到整个经济中。针对现代部门的经济政策很难通过现代经济与传统经济之间的边界。而除了通过那些直接影响传统经济赖以存在的初级产品,政府对传统经济的作用也是很小的,更何况是国际市场而不是这些国家的政府在决定这些初级产品的价格和需求数量。
在二元经济中,市场机制就很难成为政府政策的工具了。二元经济的政府还有另外的难题。它们必须发展本国经济以维持政权,但极度缺乏资本、技术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力资源。国内几乎不存在能动员人们的储蓄并将之用于生产性投资的机制(实际上二元经济的一个特征就是储蓄率低),能动用的资本中一大部分是靠出口初级产品换回的外汇,除去进口必需的资本品和消费品,便所剩无几。更困难的是,除了在少数大城市,二元经济缺乏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于是在这样条件下,政府就必须承担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作用,把极其有限的资源分配到经济发展的重点上去。当然,为了实现同样的目的,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由政府设立国有企业,二是由政府指定受偏爱的私人企业去发展这些项目。政府通过授予垄断权、优惠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并获得相应的政治支持。前一种是拉美模式,后一种是东亚模式。
的确,在经济还处于幼稚阶段时,通过创立国有企业,政府可以直接命令企业生产,尽管产出不一定合意。这使政府有一种安全感和自主感,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认为国家急需的产品的供给。当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后,对国有企业和政府实施经济职能的方式的态度就有了变化。拉美模式坚持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限制和打击私人资本的发育,搞进口替代,这使得市场机制发育十分缓慢。政府所承担的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职能迟迟不能得到转移,反而在国内政治斗争中,成为各派争夺的肥肉。这进一步导致了经济中寻租现象的盛行,反过来又进一步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发育。这样的结果就是资源浪费严重,劳动效率低,通胀严重。
而东亚模式则采取了鼓励私人资本发育的态度。本文不探讨这种模式背后的文化、政治根源。尽管私人资本也要通过非市场方式来争抢有限的资源,但是它们之间的竞争更多是市场性的,是培育市场机制的行动,而且政府支持的贷款是一个硬约束,迫使私人资本提高效率。这与拉美模式通过滥印钞票来为国有企业创设与生存融资所形成的预算软约束有本质的不同。更重要的是东亚模式采取了出口导向,把企业拉到国际市场上去锻炼,这进一步刺激了国内市场机制的发育。拉美和东亚的经济发展成果有很大的差异。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不同的经济系统决定政府的政策可选集不同。如果是发达市场经济,那么政府的政策工具就必须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而绝不可能是国有企业。如果是二元经济,在度过了最初求生存的阶段后,政府或者选择依赖国有企业,或者选择鼓励私人资本和市场机制发育。在经济复杂程度不高时,直接控制国有企业的确可以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可以说国有企业在实现政府经济目标方面有很上乘的表现。这时政府通过国有企业的经济控制力最强。但随着经济复杂程度的增加,政府要通晓的经济关系越复杂,而且代理链越长,代理成本越高。即使每个国有企业都实现了分配的具体目标,但是最终产品可能得不到市场的欢迎(除非所有产品都实行分配,取消货币),那么产值这个目标达到了,而别的指标却达不到。这在苏联经济史上司空见惯[2]。因而实际上政府的通过国有企业的经济控制力大大降低了。反过来,如果政府更多地依靠市场机制和私人资本,虽然政府不能直接决定经济指标,但是在政府创造稳定的环境的条件下,政府所希望的目标可能会得到更好的实现。
对于上述论点,还可以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作一解释。由于经济复杂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的维度也在增加,那么这增加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经营考核的难度。比如说,对钢产量的度量就已经超出了原苏联中央计划部门的计算能力。钢种类上千。每种钢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外形等等都不同。对于一个综合钢铁企业,它生产上百种钢。要是按所有的维度来考核其经理,这是最理想的,但是却不可能实现。那么就只能以“吨”作为其绩效的衡量标准。于是经理就会注重产量而非质量。这也先解释了为何前苏联产品质量低劣。而大多数拉美国家国有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差强人意,也就可以理解了。即使按考核标准,政府的经济目标都达到了,那么是否就可以说政府的经济控制力就大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否则苏联现在还会生龙活虎,拉美各国也不会大刀阔斧地私有化其国有企业。#p#分页标题#e#
第二节 国有企业作为经济政策工具对经济控制力的影响
上一节已经明确定义了国有经济控制力是政府使用政策变量实现政策目标时的时滞和逼近问题。对于发展中经济而言,国有企业是一项可选政策工具。它对于发展中经济政府控制力的影响是必须深入研究的。
对国有企业这种影响力的研究首先要回答五个方面的问题:
1、为什么政府要设立国有企业?
2、为达到同样的目标,政府是否还有别的选择?
3、在什么条件下必须由政府创立国有企业来达到既定目标?
4、政府控制国有企业的方式和效果如何?
5、政府通过国有企业控制经济效果如何?
政府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和动机是复杂的,往往是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综合作用结果。本文不能过多分析设立国有企业的政治动机和利益,只指出,公共支出是无须偿还的,因而是各派政治利益集团争夺的对象。在特定的政治传统下,设立国有企业是分配预算收入的一种方式。下面主要分析政府设立国有企业的规范性经济动机。
正如前一节所分析的,在经济初建之时,国民经济所能动员的资源是极其有限的,这些资源首先要用于维持国民的生存。而在这种经济系统中,市场机制要么被毁坏殆尽,要么从未存在过,那么政府就必须作为资源的分配者,来实现上述生存目标。这在二战后的德、日和遭受战争蹂躏的国家是普遍的做法。在非洲新独立的原殖民地也都采取了这种做法。也就是说,在市场机制不存在时,政府分配资源的方式在满足人类最基本生存需要方面在这时是最有效率的,因而政府的经济控制力也最大。
在战后的西欧,也曾盛行过国有化的做法。比如具有社会民主传统的法国在本世纪有三次重大的国有化运动,七十年代后期的国有化运动登峰造极。法国政府在密特朗执政期间,通过国有化运动控制了工业企业营业额的40%,出口的34.6%,投资额的23%,在历经多次私有化运动以后,法国国有企业仍雇佣了全部非农业劳动力的23%,创造了28%的增加值,40%的投资,30%的出口,连具有自由主义传统的英国也分别在40年代末和70年代两次掀起国有化高潮。
法国大规模国有化的根源一方面有社会民主传统和中央集权的传统,另一方面和自由主义的英国一样:国内资本市场运作与政府经济目标背离。法国在二战中作为主要战场,英国也遭受纳粹的狂轰滥炸,基础设施破坏严重,因而不约而同地在战后马歇尔计划实行时,大规模地建设国有企业,而且都集中在基础设施方面。其经济学上的理由已经分析过了。在七十年代,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开始,原来的基础设施已经不再适应经济的需要。在当时固定利率和固定汇率的约束下,私人资本认为投资到基础设施中去所承担的巨大风险无法得到补偿,于是私人资本对基础设施不感兴趣,纷纷进入欧洲资本市场或进入当时的拉美国家以获取高额回报。因此,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缺陷,英法两国在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基础设施方面由市场引致的投资不足。私人资本的利益与政府自认所代表的国家利益产生了矛盾。实际上这是一个公共产品融资的问题。很显然这可以由政府来为之融资。但是由于在欧洲资本市场上的收益率与投入到基础设施中的经风险调整的预期收益率的差别是如此之大,即使加上政府补贴,也不能说服足够多的私人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投资。于是只能由政府亲自出马,设立国有企业。
当然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设立国有企业的原因不完全是由于私人资本回避这些领域,尽管这是政府在此领域设立国有企业的充分条件。从维持和提高经济竞争力的角度,基础设施领域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该是在满足一定标准后价格尽量低的。但是在这些领域,由于技术上的特性,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私人资本一旦进入了,就会利用这种优势,来取得高额利润。也就是说,政府对这些领域必须进行管制的事实使这些行业的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收益很低。这才是私人资本回避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分析为什么政府要管制这些领域。形成垄断并不是政府进行干预的充分条件。全世界的邮政都是垄断,在美国和欧盟,民用飞机制造现在也是这样,而政府并不动用反垄断法去攻击这些现象。究其原因是因为基础设施和高技术领域对经济作用不一样。比如电力、煤气、自来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如果听任它们充分发挥其垄断优势,那么社会生产的一个很大的份额将落入这些领域。但这些领域的产品和服务是无收入弹性的,而且本身也不会有太大的发展。其产品和服务品种单一,质量标准稳定。实际上,在西方,煤气、供水、电力标准在过去一百多年没有太大的变化。把社会增加值一个很大的份额交给这种没有发展前景的产业,从经济的持续发展来看显然不是有效率的。因此政府必须管制使之只能刚刚能够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当一国资本丰富时,在政府给予适当的优惠时,私人资本也可能愿意进入这些领域。比如美国,资本丰富,利率较低,因而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也占有很大的比例(一般超过60%)。相对而言资本稀缺的国家,如欧洲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往往由政府设立国有企业来提供产品和服务。邮政服务由政府提供是同样的道理。一封信函的运输价值是无法与其所承载的社会和个人价值相比的,家书抵万金,谁能说清这些关系呢?正是如此,按商业运作的企业会发现将一件信函送到其目的地的费用却无法通过商业途径回收时,它便会退出这个市场。的确,最初的通信就是按商业规则来进行的。但社会的发展表明,政府必须促进人们之间的交流。通信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公共产品,因而政府必须提供之。因此,大家看到信函的运输是政府垄断的,因为没有别的企业会进入这个领域,而包裹的运输却是竞争性的。
即使是在上述情况下,如果信息是对称的,那么政府也可以通过向私人资本提供足够的补贴来引诱之进入这些领域。然而我们却看到这是很难做到的。要提供足够的补贴,那么政府必须就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的边际成本、质量和数量进行量化。考虑到这些企业行为的外部性,那么这种计算将更复杂。这样政府很难准确地估计出应支付给企业的补贴。在信息经济学中,委托—代理问题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代理人说真话,但这仅是问题的一方面。考虑到这些领域的投资是专用性的,那一旦投资形成,便成为沉淀成本,投资者要撤出只能蒙受巨大损失。那么在私人资本和政府之间就形成一个二阶段动态博弈。第一阶段私人资本根据政府所承诺的优惠条件和所提出的要求作出投资决策,第二阶段政府根据私人资本的绩效作出对承诺的全部或部分兑现。已如博弈论告知的,在这种博弈中双方的行为将是动态不一致的。比如,给定投资者决定投资,那么由于许多与绩效评估和补贴估计相关的衡量指标难以被第三方所认知,那么政府就有动机通过宣布私人资本绩效不合格而削减对私人资本的补贴。只要补贴加上运营收入能抵消变动成本,私人资本就不得不继续生产。预期到这样的结果,私人资本就不会进入。因此,在诱使私人资本进入沉淀成本巨大的领域时,这种博弈的唯一均衡只能是私人资本不进入和政府不提供补贴,尽管投资者进入和政府提供补贴是帕累托最优的。#p#分页标题#e#
由于国有企业在何种条件下必须由政府设立来实现政府的经济目标是如此的重要,我们必须提出一个命题:
国有企业合理存在性命题:只有在提供政府重复采购的某种商品所需的投资具有高度资产专用性,而且约束当事人各方的合同是不完备时,才会由政府设立国有企业。即高资产专用性,不完备合同和重复采购是国有企业合理存在的必要条件。但是不满足这三个条件并不是说国有企业不能存在,而是说它的存在是不合乎经济学的效率原理的。
为了从经济学意义上理解这个引理,首先要把政府理解为一个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它是否决定在某个领域建立国有企业就可以理解为政府这个企业是否向这个领域纵向一体化或多角化。
首先资产专用性这个概念不同于专用设备,一台加工螺旋浆的设备是专用设备,但它不一定具有很高的资产专用性。一般来讲,资产专用性是指资产所有者的投资只能通过特定交易所产生的租金回收的这种性质[3]。比如一套被设计专门处理某个矿山的矿石的设备就具有很高的资产专用性。反过来,一台通用型机床就无乎没有资产专用性。一旦具有很高的资产专用性,那么投资者只能期望与这投资相关的特定交易能持续下去。因为他从其他交易中的收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部份差异就是经济学中的租金。准确地讲,这就是可掠夺的租金,因为交易另一方可以通过威胁中止交易来迫使投资方接受一个刚够弥补变动成本的价格来获取租金的绝大部分。
合同的不完备性是由于四种交易成本所造成的,一是签约双方不能预见未来的全部情况。二是无法用精确的方式规定未来各方的权责。三是监督契约执行成本很高。四是强制执行契约的成本很高。这是因为由于所涉及问题极复杂的,局外人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金钱来了解各方的立场和实际情况,并作出判断:重复购买的含义是自明的。
我们只需证明不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不合乎经济学效率原理的,即此时政府可以采用市场方式来更有效地实现同样的目标。
实际上前面我们已经多角度来论述了这个命题。现在只须从定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加以说明。根据资产专用性的定义,当投资不是资产专用性的,投资者可以从其他交易中获益并收回投资。因而该交易存在竞争性交易,那么存在着一个竞争性市场。那么显然政府作为某项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将面临相互竞争的供给方,因而除非政府具有特殊的技术使它能以更低的成本、更好的质量自行生产此项服务或产品,否则政府应该从市场上采购。然而如果政府有更好的技术,那么它不向社会提供此项产品或服务,就是损害了社会福利。假设政府拥有这样的技术,那么政府应该纵向一体化。那么除非是规模效益递减的,提供此项服务或产品的国有企业将或者垄断市场,或者与私人资本竞争。如果是垄断,那么政府应该动用反垄断法来起诉该国有企业。如果是国有企业和私人资本并存,只向国有企业采购则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应受到制裁。如果政府同时向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采购,说明即使完全由私有企业来供应也不会形成供方垄断。因此,只要不存在资产专用性,就没有国有企业合理存在的必要性。
如果不存在不完备合同,那么私人资本的所作所为都是可以合理地测度的,那么政府可以准确计算出应给予的补贴,政府因而也无正当理由必须设立国有企业来提供此项产品。
如果不存在重复购买,那么显然更没有正当理由设立国有企业来一次性生产这种产品。
必须注意的是,这三个条件仅仅是必要条件,即使满足了这三个条件也不一定就必须设立国有企业。美国军火工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这三个条件,但美国政府采用的是长期契约而不是纵向一体化来提供这种产品,这并没有影响到美国国防。
至此我们已经研究了三个问题:
1、为什么政府要设立国有企业?
2、为达到同样的目的,政府是否有其他途径?
3、在什么条件下,政府必须创立国有企业来到达既定目标?
既然在一定条件下国有企业是政府控制经济的工具,那么就必须回答两个问题:
1、政府如何才能控制国有企业?
2、通过国有企业控制经济的效果如何?
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应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国有企业按前面所定义的合理方式存在时;另一种是国有企业被过多地设置时。如果国有企业合理地存在,那么按定义,政府要实现的目标只能由国有企业来实现,因而就无从谈起控制效果的好坏。这时的判别准则只能是政府提出绝对的标准。这就是说在讨论通过国有企业控制经济的效果好坏时,是在各选择中进行比较的结果,因而只有在国有企业被过多设立时方能有意义。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和通过国有企业对经济控制的效果之间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对这两个问题的分析是相互联系的。为此,从过多国有企业设立的经济后果开始分析。
国有企业的设立首先是融资问题。从资金来源看只有两种,一是由财政拨款,或发行国债筹资。二是由政府直接贷款或是由政府担保国有企业组建机构获得贷款。即使由财政拨款建立的国有企业在进入营运后,也要依靠银行贷款作为周转资金。因此一旦开始建设新的国有企业,那么一方面公共支出增加,另一方面银行信贷也增加。根据内生货币和外生货币理论,以财政拨款或国债融资建立的国有企业,它的融资是以政府的征税权力为抵押的,只不过是收入在不同阶层和不同时间的重新分配。这种国有企业因而可以被称作内生的。根据实际经济周期理论,这时存在“李嘉图等价”,对经济的冲击将是微小的。这就是说,如果政府建立内生型国有企业,而且这些国有企业具有平均水平的效率,那么对经济的冲击在储蓄率、利率和产出方面是很微小的。显然,如果政府设立这种国有企业,它对经济的控制不会比市场做得更好。当然如果国有企业具有更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效率,那么的确会提升经济的增长。但只有在市场很不完善时才能做到这一点,否则没有理由私人资本为什么不采用同样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这也指出了国有企业合理的分布。即在私人资本无法从事的大规模、高技术领域。比如政府认为为它需要一座年产40万吨乙烯的化工企业。但是就大陆当前的实际情况,私人资本是无力提供的,于是只能由政府来提供。这样政府就可以提升经济增长。但问题是政府应该努力培育私人资本,使之在复杂的经济建设方面越来越有能力自主,而不是采取压制私人资本,以保持自己的独尊地位。对于经济建设,这种武大郎心态是不行的。#p#分页标题#e#
更多的国有企业是靠贷款或增发货币来建成的。那么这种做法就是将资源从那些不能相应提高自己资源价格的弱势集团掠夺过来,比如那些依靠养老金生活的人们。通过这种方式建立的国有企业我们称之为外生性的。显然外生性国有企业是通胀性的。首先外生型国有企业的规模只受信贷规模,最终只受中央银行贷币供给限制。而大力发展国有企业的都是发展中经济,其银行体系是国有的,或受政府直接控制的,因而创立国有企业的冲动往往导致政治压力膨胀,使中央银行贷币政策松动。其次贷款建国有企业有群动效应。一旦政府开始使用贷款兴建国有企业,那么各方面都会努力证明自己项目的重要性,纷纷抢夺信贷资源。大量的项目同时开工,必然对经济造成通胀压力,尤其是通胀的预期压力攀升更快,从而增加经济的不稳定性。
下面分析在外生型国有企业丛生的环境中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效果。按定义,外生型国有企业的负债率高于平均水平。即使外生型国有企业的负债中很大比例是长期贷款,但它们总是要偿本付息的。一旦政府被迫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比如出现了恶性的通货膨胀或国际收支赤字),那么国有企业的短期融资成本显然上升。这一方面减少了营业收入中可以用来偿还长期负债本金和利息的部分。这是因为企业需要短期融资来提供周转资金;另一方面,紧缩的货币政策将从总体上减少支出,这将导致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幅下降,甚至使之绝对下降。显然,除非政府对外生型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那么外生型国有企业的负债率将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上升。如果政府因为政治原因不允许国有企业破产,那么它就必须为外生型国有企业的亏损融资。但是政府之所以建立外生型国有企业,是因为它缺少足够的财政收入来为之融资,因而对国有企业的这种补贴显然也不可能主要由财政支出来融资。因而政府要么利用国债融资,要么放弃紧缩的货币政策,用通货膨胀来融资。在用国债融资的情况下,政府必须用更高的利率(紧缩的货币政策意味着更高的利率)来发行国债,这样将进一步减少私人资本的投资愿望。即使购买国债的居民有正的财富效应,私人支出也要下降。注意到政府的任何一种为国有企业亏损融资的方式都是收入再分配,即政府把不小于亏损的那部分收入分配给了与国有企业亏损直接相关的群体。事实表明国有企业的亏损是导致少数居民富裕的原因之一,那么采用补贴亏损的方式显然将违背政府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除非它宣布它是为少数人谋利的。如果这部份人用获得的补贴来购买政府国债,那么他们将有正的财富效应,这是因为首先这部份人所用来购买国债的正是所分到的国有企业亏损。其次,日后这些国债的偿还将由全社会的纳税人来支付,因此这部份人将更富裕。相应地另外的人将更贫穷。这部分人所占人口的比例低,而且从一个社会角度来看,其支出占社会总支出的比例也不应该超过其它人的,否则这个社会就是在制造和维护两极分化而且是毫不掩饰,那么建立国有企业就是为实现这种目标。但是我们不认为讨论这种政府的经济控制力是有意义的。如果我们将讨论限制在一个受其公民支持的民主政府上,那么外生型国有企业显然将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背离其原先的目标。在膨胀性的货币政策下,将有更多的外生型国有企业被设立,从而要求更猛烈的膨胀性货币政策,显然这是不可选的。因此,货币政策在丛生的外生型国有企业是失控的。
通过财政政策的控制力在这种情况下也将大大削弱,给定外生型国有企业丛生的条件,政府的公共支出的自由空间会很少。这是因为,如果政府可以自由地增加其支出,那么在上述分析的结果下,政府没有理由不增加对国有企业的资本注入。假设政府突然有能力增加其支出,可能性有二:一是政府获得国外援助。二是政府增强了税收征管,使在名义税率不变情况下,税收可大大增加,而且还假设政府并不将新增收入注入外生型国有企业以增加其资本。
对于政府加强税收这一种情况下,显然实际税率将上升。一般而言,这将使那些无法再逃避税收而且处于边际的企业退出,这当然会包括一些外生型国有企业。如果政府不允许这些企业破产,那么就必须对这些亏损企业进行补贴。这自然会降低公开支出增加的刺激作用。若政府允许这些国有企业破产,情况则比致复杂。首先,公共支出增加是由于实际税收增加,那么私人的可支配收入下降,从而使消费减少,进而使投资减少。即使消费者消费惯性使消费不变,那么可支配收入的下降必然使储蓄下降,同样也会使投资减少。公共支出增加无非会有两个后果,一是政府规模扩大,雇佣更多的劳动力,这将增加消费支出。另一方面增加投资,创造更多的国有企业。一方面一部份企业由于实际税率的增加而破产,使产出下降,另一方面消费加投资增加,将提高现有生产能力的利用率。假设总产出增加。这时中央银行面临两难选择:如果不放松银根,那么生产的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量将推高利率,这将使那些以借款为基础的外生型企业陷入破产从而使经济陷入衰退。另一方面,如果放松银根,则将进一步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从而使经济进入通胀螺旋中。如果税收的增加导致总产出下降,这更说明财政政策失效。当然,在实践中会存在一个恰到好处的方法,但是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钢丝杂技。
突如其来的经济援助不太现实,因而本文不再分析其后果。
至于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有效控制问题,实质是建立每个人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制度问题(Account—ability)。从结构的表面来看,政府拥有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中机构投资者拥有企业的股份一样。机构投资者对最终投资者只有达不到最终投资者的要求就走人的权利,但是由于政府拥有合法的暴力,如果没有形成社会契约,政府不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国有企业就可能成为自在之物,或者只是政府的企业。
[1]G·J·施蒂格勒《规模经济、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潘振民译 P38—P67 上海三联书店(1996)。
[2]恩拉恩·艾格特森《新制度经济学》P24—P26 商务印书馆(1996)。
[3]泰勒尔《产业组织理论》P18—P31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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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 教育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引导大学生了解形势,认识社会,关注国家、民族命运和人类文明的重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形式与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形势与政策”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门课程突出将理论教学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的特点,着重培养大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目前“灌输式”、“说教式”的传统教学方法显然已不能满足这门课程的教学要求。本文将针对大学生的学习特点,参考成人学习理论,对创新“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设计与实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成人学习理论;教学研究
“形势与政策”课是国家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是一门十分注重理论教学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的课程,对于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准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作用,是教育部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中纳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2004年和2005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建设得到了重视,在课程规范化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尤为受到关注,但对于课程教学方面的讨论稍显不足,缺乏有效的理论指导,根据一些研究者开展的关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效性研究,仅有不足四分之一的大学生对教学效果表示满意,目前课程教学依然以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为主,教学效果甚微。[2]2015年7月,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明确指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注重师生教学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注重发挥实践环节的育人功能,创新推动学生实践教学;坚持课堂教学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创新发挥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等内容。因此,“形势与政策”课如何创新教学方法和组织模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学习主动性,提高其学习效率及对理论的运用能力是符合当下高校思政理论课建设要求的重要议题。
一、成人学习理论
成人学习是一种改变由经验形成知识和行为的学习过程,是认知结构组织与再组织。成人比儿童具有更多的经验,对理解新鲜事物并掌握其认知结构具有更强的能力。成人学习有四个法则。第一,效果法则:成人在愉快的环境和氛围中学习,效果最佳;第二,联想法则:成人更愿意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强化对认知对象的掌握;第三,有备法则:成人往往在有需求的时候才会选择学习,强调学习的目的性;第四,练习法则:成人需要通过大量实践练习来加深对学习内容的印象。成人在学习过程中更愿意接受指导性学习,更愿望交流、反馈,主动性和参与性突出。当成人的兴趣和经验得到满足时,其学习动机就会被激发出来。大学生已属于成人的范畴,成人学习理论可以适用于“形势与政策”教学实践中,根据成人学习的法则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课程,满足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有利于激发其学习动机,提高教学实效性。此外,美国学者埃德加·戴尔提出的“学习金字塔”模型也能给予“形式与政策”课教学设计很好的启发。按照运用不同学习方法的学习者在两周以后还能记住所学内容的比例(详见图1),直观地展示了不同学习方法的学习效率。他指出,学习效率在30%以下的方式都是个人学习或被动学习,包括“听讲”“阅读”“视听”“演示”,而学习效率在50%以上的都是团队学习、主动学习和参与式学习,包括“参与讨论”“做中学”或“实际演练”“向别人讲授”或“立即在实际中使用”。由此可见,学习方法不同,学习效果大不一样,教师的教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目的
“教社政[2004]13号”文件明确了“形式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就是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3]紧接着,“教社政[2005]5号”文件明确了“形式与政策”课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中的定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中4门必修课承担着基本理论的教学任务,而“形势与政策”课则承担着将理论与现实对接的重要任务,着重培养大学生应用基本理论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教学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通过最新国内外热点难点焦点事件的解析,帮助大学生了解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将知识内化成为思想,从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实现健康、全面的发展。高校“形势与政策”课不仅在传授知识,更在传授方法,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历史,学会用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方法观察形势,用因果联系挖掘事物的本质,了解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把握形势发展与政策制定的必然趋势,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做到真与善的统一。[2]因此,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更加需要重视学习者的主体性,更加需要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强化其对方法的应用体验,帮助其实现知识的内化,并获得审视判断形势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说教式”“灌输式”的传统教学是很难有效达成本门课程教学目的的,而成人学习理论的观点与实现“形式与政策”课教学目的的要求较为吻合,增强课程的参与性、实践性、互动性,改变学生原来由经验形成的知识结构和行为,全面提升“形式与政策”课教学的实效性。
三、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组织
在成人学习理论的指导下,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学习需求,明确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任务和目的,可以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两方面进行具体的教学设计和实施,增强课程教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一)教学内容的组织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所涉及的教学内容多而广,时效性强,课程时间跨度大,但每个学期安排的课时却很有限。因此,精选教学内容是上好“形势与政策”课的核心环节。根据成人学习法则中的联想法则和有备法则,大学生学习更愿意接受与他们现实生活贴近,特别是与他们成长发展息息相关的内容。因此,“形势与政策”课程内容要以问题为导向,更多地回应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与大学生切身相关的问题引导到当前社会、国家发展形势,从分析形势具体到解读政策,最后教育落脚点仍然要落回到大学生摸得着、够得到的实际生活中。授课教师要善于选取现实中的案例,尤其是大学生身边人身边事,以小见大,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政策的认同。政策解读不接地气,不但达不到好的教育效果,甚至会遭到大学生的抵触。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从选定主题开始,即确定具体的教学目的和主要内容,然后以此作为内容主线,筛选各类翔实的支撑论证素材。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和学习金字塔中不同学习方式的学习效率排序,“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需要多种教学方法的组合,尤其是要开展师生互动教学,因此,教学素材的数量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如图表、视频、翔实的数据和完整的案例,这样才能满足不同教学方法对素材使用的要求。此外,“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时政性,教学素材必须来源于正规的官方媒体和渠道,是国家和社会对外正式公布的数据和事件,能够正确代表国家和社会主流的观点,切不可随意在网络中搜索、下载未经证实的素材内容。
(二)教学活动的组织
教学活动组织实质上是指教师组织引导学生主动作用教学内容的过程及其方式。时间和空间都极为有限的传统课堂教学活动已不能满足目前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求。学习金字塔中更为高效的团队学习、参与式学习、体验式学习等方式需要不断拓展课堂教学的空间和时间。因此,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活动应充分利用高校的现有资源,以课堂教学为主体,辅以网络课堂、实践课堂,形成立体化的教学模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满足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提高课程的教学实效性。利用互联网延伸形势与政策教学的时间和空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微话题讨论、优秀视频和读物推荐、学习成果分享、教学答疑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形势与政策教育还要与校园文化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结合起来,使学生在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中,在广泛接触社会的实践中增强对国家、社会发展变化的感性认识,加深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思考。课堂教学应着重发挥主导教学的作用,以教学主题引导网络教学和实践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形成层次丰富,内容联系紧密的教育活动链。同时,还要注意及时收集学生在参与各个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问题,在课堂教学中给予充分的分析与评述,倡导、鼓励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价值取向,及时指出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的观点,进一步巩固和升华教学成果。建立立体化教学模式符合“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目标的要求,也符合具备成人学习特点的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有利于提高本门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王包泉.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与教学研讨会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7):116-117.
[2]苏琪.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效性研究[D].太原:山西农业大学,2014:14-15.
[3]周树辉.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开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1):127-129.
[4]林钻辉.成人学习理论视角下大学生创业课教学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4(5):128-130.
[摘要]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来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已经具备一门课程的基本形态。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课程建设方面,有一系列关系亟待理顺。以问题为导向,从多学科研究角度,基于“学问逻辑”的视角,紧扣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结合“教学逻辑”,向学生阐释关乎国家发展的大问题,这是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与构想。教学方法问题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应当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结合特定的教学组织形式,研究能体现教学思想、展现教学能力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形成自身独特的教学风格。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的多学科性和跨专业特点,教学活动需要组合多种教学方法。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学问逻辑教学逻辑教学方法
高校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为帮助大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而作出的重要决策。目前,“形势与政策”课已经具备一门课程的基本形态,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借鉴上海大学开设“大国方略”课程的成功经验,笔者提出了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的思路和构想。
一、“形势与政策”课的教育逻辑基础
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看,“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形势与政策”课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从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开设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高校已经把“形势与政策”课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并规定了学时、学分,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或学工部、宣传部)组成一支基本的教师队伍,每学期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下发的“教学要点”为教学内容。因此,“形势与政策”课已经具备一门课程的基本形态。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的发展态势总体是好的,但在课程建设方面也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课程管理不规范、教学工作不适应、课程教学效果有待增强等问题,[1]尤其表现在“教学内容流动变化大”“教师队伍建设不适应”“学科建设方向不明确”等方面。[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要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和新途径。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准确把握师生思想状况,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何进一步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已经提上了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议事日程。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2014年冬季学期,上海大学开设了“大国方略”选修课,由10余位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教学团队,以问题为导向,从多学科视角向学生深入解读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学生讲授世界变化进程中的中国故事,进一步理解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的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开拓了当代大学生视野,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增强青年学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感。“大国方略”课程开设以来,在学生中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社会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在学生的课后随堂反馈中,我们感受到“大国方略”是有益的尝试。借鉴上海大学开设“大国方略”课程的成功经验,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深化“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改革。
二、“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的学问逻辑与教学逻辑
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看,一门课程涉及教学什么、何时教学、如何教学等问题。其中,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编制必须考虑两个基本因素:一是作为教学内容的“学问的知识结构、系统、逻辑”;二是不同发展阶段学生的认知方式、结构、过程不同。[3]有学者把前者称为课程与教学内容的“学问逻辑”,后者称为“教学逻辑”。本文中的“学问逻辑”包括“当代社会生活经验”,“教学逻辑”内含“学习者经验”。[4]“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通知》的要求,“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等。由于“形势与政策”课时效性强,需要紧跟国内外形势的发展,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全国统编教材不同的是,它没有固定的教学内容和教材,各高校基本上是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每年两次下发的“教学要点”作为“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有的高校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只局限于每年“两会”、党的重要会议召开和重要文件颁布时,主要是向学生解读会议和政策的重要精神。从课程编制的逻辑来看,“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学科的教学内容,应该以科学、学问为依据引申出来,并反映“当代社会生活经验”。但是,“教学内容动态变化”,“学科建设方向不明确”,不利于“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发展。事实上,“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并充分体现了“当代社会生活经验”。
2015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2015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重大活动和热点难点加强思想教育和引导,深入阐释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性变化,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主线、改革任务,深刻认识大国关系演变态势,宣讲“一带一路”战略和建设重点,关注全球经济增长态势,全面理解中国外交战略布局,等等。上述内容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涉及高校学科分类目录中的大部分学科,属于多学科、跨专业的范畴。那么,如果我们把“形势与政策”课列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是不是可以解决其“学问逻辑”的问题呢?即使这样,照搬“学问逻辑”作为“教学逻辑”来应用,也未必妥当。要使学问的知识逻辑“加工”成“学科构成”的逻辑,就必须考虑学生的认知发展、心理成长的阶段性特点。认知发展阶段、“学习者经验”不同,人们的“心智运算”的结构在质上就不相同,于是出现了具备其固有特点的掌握知识的“认识逻辑”。[5]因此,“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如何厘清“学问逻辑”,并实现“学问逻辑”和“教学逻辑”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进行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上海大学讲授“大国方略”课程的10多位教师中,有学科专业背景深厚的校领导,有主管学院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有教学名师,也有在学界颇具名望的专家教授。授课成员的学科背景各异,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历史学、哲学、国际关系学、经济学、法学等多个学科。他们从聚焦青年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集体备课,针对当今大学生的认知方式、特点及“学习者经验”,进行团队教学。“大国方略”教学内容贴近社会现实,内含“当代社会生活经验”,如“中国梦,谁的梦”“中美真的能坐在一张椅子上吗”“中国高铁驶向何方”“中国能第一口咬到‘苹果’吗”“我们会被全球化淹没吗”等,引领学生熟悉本课程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并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去分析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大国方略”讲授时注重从问题切入,在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解析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教学采取课前网络采集问题、课中讲解并现场提问、课后深度评析的方式进行,全程以问题作为线索统领框架,按照问题的不同领域分类,依据问题的深入程度分层,讲授时如层层剥笋,展现出曲径通幽、柳暗花明的教学魅力。“大国方略”课程通过教学过程中“学问逻辑”和“教学逻辑”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以问题为导向,从多学科研究角度,基于“学问逻辑”的视角,紧扣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结合“教学逻辑”,向学生阐释这些关乎国家发展的大问题,这是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中内容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与构想。
三、“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方法的运用策略
纵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我们可以发现:从改革的实践来看,恰恰是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不多。在高校课堂上,填鸭式、灌输式的讲课方式依然存在,而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尚未全面推广。尤其是广大教师对于教育资源有限,班级授课制、课堂教学在当前乃至今后仍将是高校教学的重要教学环境等因素缺乏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的研究。上述现象也同样存在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领域。《通知》要求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和新途径,根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灵活运用多样的教学方式。然而,当前“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大多以大班授课为主,并以在大礼堂组织报告会、录像教学转播或班团组织活动等形式作为辅助形式。一个教师几乎承担了全部的课堂活动,面对100多名学生,教学内容缺乏活泼新颖的宣讲材料,甚至采用照本宣科式“一言堂”的授课方式。如今,“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与当代大学生接受信息的多维化、接受手段的多样化以及思维方式的多元化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如何增强教师教学方式的适用性,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等,已成为广大教师进行教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教学方法问题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领域的基本问题之一。从课程与教学论的一般意义上讲,教学方法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师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专门内容的学习活动所采用的方式、手段和程序的综合。[6]
教学方法除了要体现特定的教育价值观(即指向实现特定的课程与教学目标)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学方法受特定课程内容的约束。“我们并不否认‘一般教学方法’的存在,但是,这些教学方法的一般要素与规范要真正对教学过程起作用,还必须与特定的课程内容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反映了特定课程内容的内在要求,这是一般教学方法的具体化过程,这种具体化是深刻的质变过程,而不是在各种具体课程内容中简单地对一般教学方法进行‘贴标签’的过程。”[7]二是教学方法还受到教学组织形式的影响。教学组织形式会直接影响到教学方法的选择策略。显然,班级授课和个别化教学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是不完全一样的,甚至班级学生人数的多少,也会影响到教学方法的选择。如果某一课程的实践性要求很高的话,其实践教学的组织形式会有别于课堂理论教育的组织方式,教学方法也会因此有所不同。上海大学开设的“大国方略”课程,每星期1次,每次3个课时,其中,2个课时采用“项链模式”讲授,1个课时进行现场答疑,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项链模式”授课方式的特点在于,由1位教师作为课堂主持人,另外1-2名教师作为嘉宾,联袂授课。课堂上,主持人把握课程与教学内容的主题、控制教学节奏,构成“项链”的基座;嘉宾教师根据所讲授的内容,应用其特有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演示法、提示法等),像“钻石”一样镶嵌在“项链”上,通过深入阐释课程内容,并根据学生课堂反应,回应学生的问题。不同的教师承担不同的功能,有各自的教学任务,彼此配合,相得益彰。课外学生通过登陆Blackboard网络教育平台、上海大学BBS论坛及微信等进行学习反馈。考核以学生即时表达感受、撰写读书报告或课程论文等确证理解和阐述观点,教师分析点评,用循环式随堂反馈取代一卷式期末考试。“大国方略”课程把教学形式与考核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学是一个整体,教师是一个团队。“大国方略”课程的成功表明,教师的教学活动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个人讲授,而应该是一个团队的集体行为。
目前,“形势与政策”课采用的“一人一班一学期”教学模式是建立在每位教师都是百科全书式人才的假设基础上的。如何建立专兼职教师共同参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长效机制,以解决“形势与政策”课的学科综合性强与教师专业背景相对单一的矛盾,提升为学生解疑释惑的能力,更有效地传播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这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需要考虑的问题。2015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做到理念手段先进、方式方法多样,为此要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艺术,倡导集体备课和名师引领,强化问题意识和团队攻关,这为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配备高素质的专职教师,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坚持把专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编制,努力建设一支专职为骨干、兼职为主体,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8]另一方面,教学方法不是以独立于教师之外的实体形态存在的,而是教师内在素质在教学活动中的一种外化。[9]教学方法的文化制约性,是教学方法个体性的自然延伸,所以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别人的教学方法。“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应当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结合特定的教学组织形式,研究能体现教学思想、展现教学能力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形成特有的教学风格。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的多学科性和跨专业特点,教学活动往往是组合了多种教学方法才得以开展的。如果教师仅以一种教学方法为追求,排斥其他教学方法,而不是根据“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教学内容,通过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把教学内容有机地组合起来,效果必然不会很好。因此,“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还应当注意多种教学方法的组合运用和整合运用。
参考文献:
[1]叶忠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探索,2013(8).
[2]王包泉,王民忠.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6).
[3][5]钟启泉.现代课程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265,266.
[4][7]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191,211.
[6]马云鹏.课程与教学论[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260.
[8]王包泉,隋俊宇,刘姝.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及发展趋势[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7).
[9]徐继存等.课程与教学论问题的时代证明[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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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国之大事,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和民族的振兴发展。因此,“安全问题”一直是国际政治研究领域中的重要课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安全教育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忠诚可靠的接班人。大学生是西方国家敌对势力腐蚀拉拢和进行“和平演变”的关键目标。2015年初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大学生群体是国家安全教育不可忽视的重要载体者和关键对象。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稳定。高校要把国家安全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抓出特色抓好成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现状
1.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淡薄。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现代化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社会也自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处于和平稳定时期。但是,当前国家和国家间的竞争越来越强,西方国家不愿意中国顺利崛起,平静之下暗流涌动。同时,国内的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国防安全形势严峻。一些大学生缺乏对国家面临危机和挑战的正确判断,对国家当前所处的国内外形势以及潜藏的危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青年大学生对国家安全教育认识有误区,缺乏对其全面、正确的认识。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化、全球化成为网络的特点。人们更多关注国家综合实力、人力资源和科技的较量,而忽视了意识形态。受此影响,一些大学生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降低了对敌势力干扰和破坏的警觉,国家安全意识淡薄。有一部分大学生认为,国家的安危与大学生自身的安危影响微乎其微,因而他们对于国家的安全认知仅仅停留在军事等方面,还没有延伸到信息以及经济等方面安全领域。
2.高校对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工作重视不够。一部分高校认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点是让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忽视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方面的教育。他们不但没有制定专业的计划,也没有专业的授课老师,教材不规范,教学内容和结构都不完善。简单以讲座或以校报、广播等媒体的宣传,缺乏对现代教育技术价值的挖掘和利用。由于教育手段单一、缺乏互动,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加强和改进高校国家安全教育的思考
1.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拓宽高校国家安全教育途径。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大学生与外界的联系和接触更加紧密,对信息的获取更加丰富和便捷,思想倾向更加多元化。大学对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教育一般都集中在军事方面,这种旧的教学方式,因为它的限制和单调,在极大的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的安全教育。在互联网时代,国家安全意识一定要得到提升,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教学。其中,在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这是互联网时代高校面临的一个挑战。对于这种情况,高等学校一定要对互联网领域进行主动的开发,在大学校园中建立起“喜闻乐见”的主体性的网站,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之中充分地使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国家安全教育,进而让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更加多元化,更加生动形象。此外,在大学校园中,一定要建立高校的网络管理系统,对学生在网上散播的知识进行适当的采集,对网络的环境进行相应的净化,对大学生在网络中传播的不好的信息进行及时的纠正。
2.改进国家安全的教育方法。高校应重视国家安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提高他们从事国家安全教育放入教育教学能力。使国家安全教育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系统化。以此同时,在大学里要编写以德育为基础,以法律为根据的课本,在教学的过程中融入国家安全方面的教育,另外,还要保证必要的授课时间,确保取得预期效果。首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在高校中,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时候,通常都是老师一味地进行讲解,要对这种方式进行改进,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还要激励学生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分析问题并且解决问题。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应该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相结合,充分利用多媒体教育教学手段,寓教于乐,变简单的灌输、被动的接受为自觉参与,提高学生对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其次,创新教育形式,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现代教育技术,探索国家安全教育手段的实现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的兴趣和动力。随着QQ、微信、微博、电子邮件的广泛运用,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带来了便捷,微信、微博的多种功能,使得教学过程可以向课堂及校外部拓展。第三加强国家安全思想的熏陶,营造大学生关心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在课堂理论教学中,结合当前国内外社会热点问题,组织组织专题讨论,分析热点问题的前因后果与来龙去脉。让学生加深对涉及国家安全的社会热点问题的深入认识和思考。
3.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阵地作用。首先,要充分发挥政治教育的核心价值,强化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对大学生进行思想辅助,帮助学生学好政治和相关的学科,还要帮助他们更好地使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利用自己所学知识去分析目前国家的形势。把国家安全教育落实到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中,如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课堂教学中,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要让所有大学生都意识到,一个民主、文明、富强的强国梦的前提是国家安全。在国家安全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下,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此提高大学生要肩负起保护国家安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其次,加大对大学生中国近代史,中共党史及基本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大学生对现阶段基本国情的认识。要利用这些教育,帮助他们全面地了解近现代中国面临过的苦难及屈辱,明白全国人民取得民族、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历史时期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再次,加强大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让大学生明白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增强大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大学生对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为国家培养国家安全意识强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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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是会计发挥其功能作用的重要实现形式,并且会产生广泛的经济和社会后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政策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会计政策变更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会计方法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个体变更等方面的内容,对企业当前损益以及后期各阶段的损益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世界各国和地区不同企业虽然对会计政策变更的财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但是均要求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企业能够全面揭示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和内容,以方便报表使用者细致了解,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一、铁路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与特点
鉴于铁路企业的规模较大,企业发展涉及到的资金一般都较多,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工作需要制定严格、合理的变更制度,采取积极的资金管理手段,保证铁路企业的资金能够实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就目前来看,我国铁路企业在会计政策变更工作中,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调控。
(一)会计计量属性
会计计量是根据一定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最终金额的过程。从企业会计的角度看,计量属性主要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在铁路企业发展过程中其主要包含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等方面的内容。在新的会计政策变更过程中,铁路明确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的重要指标之一,摆脱了传统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使企业的会计政策管理目的更加明确。
(二)存货的计价方法
在传统的会计政策影响下,铁路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主要遵循后进先出的原则,然而在新政策的影响下,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以及特殊计价的方式对企业的存货成本进行确定,使计价方式更加趋于科学化、合理化。
(三)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的资本化
铁路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进行统一的管理。以无形财产为例,在传统的会计政策中,为简化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一般都将其全部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中,存在很大的盲目性,新的会计政策中将无形财产的研发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发生时记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四)企业合并区分合并类型
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影响下,不少铁路企业为寻求更好、更快的发展,与业内其他企业组成合作伙伴,将各自企业进行统一的合并,旨在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传统的会计政策是不区分企业合并类型的,导致对合并后的企业定位存在较大的偏差,不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对企业合并的类型进行区分,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并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化对盈余管理的有效控制
会计政策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最终形成会计报表所需要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为企业管理当局提供操控利润的空间。新准则下的会计政策较多地压缩了可选择项目,一般表现在存货计价后进先出法的取消、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以及企业的合并原则重新规范三个方面,这些内容在上节的概述中已经给予讨论,有效限定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有助于实现了对盈余管理的有效控制,有助于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三、会计政策变更引发新的盈余管理手段
从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来看,新准则下在减少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权,达到缩小企业盈余管理空间方面做出的努力。企业会计政策的制定是在会计信息可靠性与抑制盈余管理行为之间的权衡,并不是单单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遏制。
(一)公允价值适用范围的扩大
企业公允价值的运用体现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助于提供利益相关者做出决策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的使用需要活跃的市场作为前提,同时必须取得可靠计量,现阶段我国企业处于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允价值的全面引入,势必会为企业的盈余管理提供新的可操作空间。
(二)无形资产研发费用资本化
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重要内容就是无形资产的改革,由于企业对于研发阶段和开发阶段的界限划定不是很清晰,需要企业管理部门增加必要的主观判断,在区分两个阶段时也不会以企业无形资产的真实情况作为依据,而是利用将会计政策服务于企业业绩,根据企业利润最终实现两个阶段的划分,达到为企业盈余服务的目的。
(三)债务重组准则
新的会计政策中规定,债务重组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对重组收益进行确认,这就意味着对企业的利润带来了新的保障,而且这种变化往往带来的是高利润,为企业的盈余管理提供了条件。
四、总结
在新的社会背景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铁路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需要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现状和需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科学、合理的变更,注意会计政策变更下各项内容的调整和改善,全面分析其对盈余管理工作的影响,将企业的盈余管理工作做好。
一、会计政策选择及概念分析
会计政策就是企业在进行会计的确认、计量以及会计报告中所遵循的原则、依据以及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选择则是指企业在外部宏观的会计政策规定下,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实际需要,对会计政策的确定行为。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不仅仅是为了进行会计核算以及处理会计业务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对企业内部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经济以及分配关系等进行处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可以确保会计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其前提就是以会计法规作为依据,重视会计政策的选择,势必会要求会计政策选择应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并在其范围内合理确定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会计政策,因而可以确保企业会计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会计政策选择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主要是企业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数据,就企业而言,在会计核算中做出不同的会计政策二是新会计准则推动会计科目的规范化。会计科目是根据经济内容而设置的,要求呈现出客观存在着的会计要素。对比新旧会计准则,你会发现新会计准则中增添了许多内容。例如,金融工具的使用和投资性地产的新业务。为了推动会计事业的发展,就必须要在原有的会计科目上增添一些新的内容,来适应会计行业和时代的发展,使会计科目更加地全面和具体。与此同时,这样的做法也避免了一些单位、公司、企业因为特殊因素而不顾忌财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胡乱记账的行为。第三是新会计准则推动记账结账的规范化。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单位、公司、企业记账不规范,结账不及时的情况。有些单位、公司、企业为了提高利润,或者为了应付某些考核指标,记账不按时进行来更换一些会计凭证,这样的行为严重与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相违背,还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例如会计信息不真实。新会计准则推动了会计报告的规范化发展,因为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新会计准则不仅与国际财务报告制度相趋同,而且它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更加全面、可观、科学。
二、新会计准则推动会计规范的完善
会计规范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根据自身特色,为满足会计目标外部和内部要求所建立、形成的,对会计工作具有深刻而又意义的影响。任何一种结果的产生都有它存在的缘由。各单位、公司、企业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的素质、水平高低不平,这是会计制度没有对会计人员素质做出明确的规定的结果。新出台的会计准则中根据从事会计行业不同的职位,具体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思想道德修养、综合素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有利于推动会计规范的完善与发展,为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结语
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施行,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推动市场合理化,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顺应全球化的战略,使单位、公司、企业顺利且有秩序地引进来、走出去,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同时推动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使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推动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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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传统计划调控手段功能作用的削弱,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已成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主要工具,两者的协调配合与灵活运用,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行是否稳定的必要条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币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简称“两大政策”)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两大基本工具,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通过扩张或紧缩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对经济运行进行适时适度的调控,从而保证经济的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一、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历史回顾
一般来说,两大政策配合有双紧、双松、松紧和中性四种模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两大政策协调配合大致可总结为六个阶段。一是1979年至1992年是我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两大政策是以“松”为主的协调搭配;二是1993年至1996年,两大政策从“双松”到“双紧”,对于实现经济的“软着陆”起到了较大作用;三是1997年至2004年,我国开始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四是2005年至2007年,我国实施了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五是2008年至2010年,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为防止经济严重下滑,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六是2011年至今,我国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
二、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
(一)增长速度由高速向中高速转换
2004年到2007年,我国经济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回落到一位数增长,2012年至2014分别回落到7.8%、7.7%、7.4%的年增长率,2015年一季度,增速回落至7%,未来较长时期,我国经济将保持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
(二)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
我国产业结构正在逐步优化,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2015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虽然增速放缓,但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创造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主渠道,需求结构优化,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收入分配趋于改善,居民收入增长快于GDP增长,出现了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分配改善的新趋势,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均衡性和包容性明显增强。
(三)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
我国经济正逐步转换增长动力,逐渐转入创新驱动型的新常态经济。2015年一季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4%,比工业平均增速高5个百分点;与互联网有关的新型业态继续高速扩张,网上零售额增长41%,快递业务量增长46.8%;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新动力正加快孕育。
(四)资源配置由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向起决定性作用转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15年,随着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市场准入门槛降低、行政审批事项再下放或取消,提升了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发展活力,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增强。
三、新常态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面临的挑战
(一)传统调控经验失灵
在新常态下,传统的刺激手段因快速的结构调整而出现效率下降。如何确定宏观调控目标,如何选择政策搭配,成为摆在两大政策面前的重大问题。
(二)政策空间受到挤压
在新常态下,两大政策空间被大大压缩。财政政策方面,在7%左右的经济增长状态下,税源收缩,税收收入增长速度下降至个位数,尽管在预算安排中已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降低了财政收入增长的预期,但实际增长有可能仍然低于预期,而教育、医疗、养老、环境等公共支出的刚性增长,财政支出增长随之呈现出越来越刚性化的特征,财政收支缺口形成的赤字增加。货币政策方面,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领域的全面开放、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以及影子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互联网金融等的出现都对货币政策操作带来了影响。
(三)对政策搭配要求更高
新常态下既要使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又要保持财政赤字规模适当,既要使稳健货币政策松紧适度,又要使货币政策调控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这是两大政策面临的又一挑战。
四、新常态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优化路径
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两大政策要适应新常态,不断做出优化与调整:
(一)两大政策协调配合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目前以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的搭配下,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优胜劣汰”、调整结构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二)两大政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强化供给侧管理
货币政策的调节通常带有总量调节特征,而财政政策在配合、策应货币政策时,需把现阶段以赤字规模和举债安排为代表的宽松政策与明确的“区别对待”结构导向政策相结合,从而在稳定经济总量的同时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
(三)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必须服务于推进财税、金融等深化改革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年。财税改革将在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地方债务置换等诸多方面出台的新政策。金融方面将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改革、大额存单、清算市场开放等改革,都需要两大政策协调配合。
(四)两大政策协调配合必须要提高财政预算管理和国库现金管理水平
提高两大政策协调配合效应,必须要按照新的《预算法》加快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度,逐步使财政性资金收付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统一管理,强化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同时本着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科学有效的国库现金管理,这样既能减少财政资金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又能提高财政资金效率。
(五)两大政策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和央行的协调机制
应加强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在实施政策之中的衔接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整合财政、央行的信息优势,从而强化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力度。
一、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状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其经济地位与作用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在民营企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其对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可以说,资金是支持我国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然而,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却不容乐观,融资问题甚至已成为制约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渠道。根据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民营企业的自我融资比例高达90.5%,这意味着我国民营企业基本上是靠自有资金发展起来的。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实际上处于一种严重失衡的局面,具体表现在:
(1)一方面,作为我国GDP增长主要贡献者的民营企业有着迫切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有关的融资制度仍然向国有企业倾斜,这就造成了民营企业对融资的需求大大超过现有的融资供给,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间接融资渠道不畅,贷款困难,使民营企业的发展只能主要依靠白有资金,靠自有积累滚动式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快速壮大的渴求,减缓了许多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步伐。
(3)间接融资中,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结构失衡。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是国家银行,它们的服务对象多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
(4)与各种渠道的贷款等间接融资相比,能够通过证券市场直接募集资金的民营企业不到万分之一,直接融资难的问题比间接融资更加突出,在作为民营企业主体的中小企业中这种失衡尤其明显。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一)管理水平落后
我国的民营经济绝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和个体户,管理水平不高,企业制度也不够规范。企业规模小、人才缺乏,民营企业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之后,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
(二)信用意识不强
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诚信观念比较淡薄,社会信用欠佳,使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加大,从而造成民营企业的贷款困难。
(三)国有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动力不足
由于国有企业具有稳定就业的作用,维持国有企业的稳定与增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国家需要为国有企业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这一任务就成为国有金融机构的重要使命,由此形成了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刚件依赖关案。
(四)面向民营企业的服务体系不完善
一是我国的政府机构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基本不是依照民营经济运行的需求设置的,缺乏统一的民营企业服务管理机构,使有关民营经济的政策政出多门。造成了政策混乱,有时甚至相互矛盾,政策的透明度、公允性、针对性及其实施程度也因此而大打折扣。二是专门扶持民营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缓慢。我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主导银行有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中国民生银行等,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这些银行实力较弱,而且城乡信用社在结算、服务功能、资金实力等各个方面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三是高水平、权威性强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展缓慢,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和企业质信评估不健全。
三、近期我国货币政策的调整情况及对民营企业融资产生的问题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制约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瓶颈很多。主要有:
(一)原材料价跌过快
2008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猛涨,下半年价格猛跌,原材料价格波动大而不稳带来连锁效应,产品价格严重下降,导致企业生产成本过高,负债经营,加之很多供货企业停产、破产,导致企业举步维坚、生产困难。
(二)资金不足、企业融资难
虽然国家出台了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降低了银行贷款利率,调增了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但是银行对中小企业发展信心不足,特别是当前金融危机这一大背景下,银行为了降低风险,加紧收缩银根,对中小企业实行“限贷”、“惜贷”、甚至停贷,尤其是国有四大银行。
(三)企业规模小,处在产业链的底端,抗风险能力弱
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带来了产品的快速降价,用货企业限产、停产、乃至破产,造成市场萎缩,产品无法销售,库存压力加大,企业维持艰难。四是工作人员思想不够解放,办理审批手续时间长。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批程序繁琐,工作人员胆小、怕出事、怕负责任,工作效率不够高;对审批条件都已具备的项目,却反复查找问题,拖延了审批时间。
四、货币政策对民营企业影响及建议
(一)货币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影响
货币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使企业资金供应充足或紧张。货币政策无论其目标如何,方法怎样,从资金供应角度看,理论上说无非是两种:一种是紧的货币政策,另一种是松的货币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大都是紧的或松的货币政策交替实施。
(2)货币政策调节利率水平,是企业筹资成本变化,进而改变其资本的供求。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过程中,要经常调整其再贴现和再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如果实行紧缩政策,则调高利率。其结果专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取得贷款时要付出较高的利息或贴息,专业银行必然也要提高其贷款利率或帖现率,从而使得整个利率水平上升,企业的筹资成本也相应上升,如果企业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变,就必然要减少利润,这会迫使企业压缩资金的占用和需求,进而缩减生产规模。
(3)货币政策影响物价变动,间接影响企业生产、流通。这属于货币政策对企业的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为刺激经济而采取信用扩张政策上。信用扩张会使得货币供应量增多,货币供应量如果超过生产流通所可观需要的货币量就会促使物价水平上升,导致通货膨胀。通货膨胀表面上看,对企业有利。因为企业可以随之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从中牟取超额利润。但仔细分析却不尽然,因为企业的生产成本也要上升。
(二)建议
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可以看出,民营企业要求得发展,必须首先克服自身缺陷,要运用现代管理理念规范企业行为,完善内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以降低金融机构监督成本,从而降低自身筹资成本。其次,要进一步开发资本市场,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切实帮助企业缓解劳动成本压力
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和员工全面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避免劳资双方对条款的片面理解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当争议或纠纷发生时,有关部门应辅以事先告知、核实,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然后再行查处。政府应当成为劳资双方利益的“调节器”,以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实现双赢。建议县政府能根据行业特点,出台符合行业生产规律的如不定时工时制、弹性用工制度等条款,对本岛实体型企业制订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已有的实体型企业多招收本地劳动力,对招收本地人员需缴纳的小城镇保险金(每人每月约433元)与招收外地民工缴纳的综合保险金(每人每月约220元)的差额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解决,切实帮助企业缓解劳动成本压力。在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建议政府能采取一些特殊措施。例如,面对当前企业开工不足而多余的员工,可通过企业工会和职代会,允许企业与员工协商,对员工工资实行按5天计算支付制度,日工资水平按照960元/22天计算,每天44元,以5天工资为最低计算单位,即员工基础工资为220元,如企业开工不足,对暂时停业在家的员工,给与220元/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对超过3个月还未上岗的员工,企业暂停发放最低生活费,员工的社会保障费仍按照原来办法解决,让员工和企业共渡目前的“寒冬”,待形势好转时再行恢复。
(二)拓宽融资渠道,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建议政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合作,协调金融部门优化金融产品,增加放贷额度,简化放贷程序,优化金融服务,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最大限度地满足民营企业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两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将其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三是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直接满足企业部分资金需求。在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的同时,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服务体系中的人才服务、市场服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一系列服务体系,从而为民营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扶持其健康成长,为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培植良好的客户群体。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融资担保相关的企业评级、项目评估、资产评估、代偿制度等配套制度,为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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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是一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银行的政策指令是通过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实现经济过程中各中介变量的连锁反应,并最终引起实际经济变量变化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货币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处理
因为中国财政政策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具有不亚于货币政策的影响,故而本文在构建VAR模型的时候,同时采用了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和区域物价水平等四个变量进行分析;并将样本区间设定为1979-2010年。在变量选取上,可以从金融机构贷款额、M0、M1、M2、拆借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中选取适合中国的货币政策变量。基于中国货币政策的实践经验以及数据的可得性,选取M1为货币政策变量。由于M1数据从1990年才开始公布,故而1979年至1989年的相关数据由M0代替。财政政策变量用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增长率数据表示,并利用HP滤波处理之后得到的周期(Cycle)部分代替。由于货币、财政政策的目标为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所以用全国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以及各省市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作为货币、财政政策的最终目标变量。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选取1979-2010年的全国GDP、CPI、商品价格指数及M1、中央政府财政支出、人口数等全国年度数据;选取各省区的GDP商品价格指数、人口数等地区年度数据。GDP等样本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对相关变量进行如下处理:首先,利用1978年为基年的定基比商品价格指数作为物价指数,将M1、省区GDP、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变换为实际值。其中对区域GDP数据取自然对数并求一阶差分,以得到平稳序列。为了剔除因人口增长快慢而扭曲的货币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以各省区的人均GDP作为区域经济变量数据2。其次,与大部分研究直接得到各省区物价指数的平均值不同,我们以各个地区的实际生产总值占四大地区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得到加权平均后的各省市商品价格指数(以商品价格指数1978=100为基准来求实际值)。这一做法提高了物价指数的精确度。最后,对各变量的实际值进行平稳化处理。
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关系
(一)平稳性检验
利用VAR模型做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以及脉冲响应分析需满足序列平稳性条件,故利用ADF单位根分析检验各序列的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表明,财政政策变量(CZ)、货币政策变量、四大地区物价变量(SI_PR_DONG、SI_PR_DONGBEI、SI_PR_ZHONG、SI_PR_XI)、以及四大地区产出变量(SI_GR_DONG、SI_GR_DONGBEI、SI_GR_ZHONG、SI_GR_XI)取自然对数后的一阶差分值满足平稳性条件,且是一阶单整的
(二)协整检验
结合单位根检验和各个变量的图示,确定协整分析的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并利用AIC或SC最小准则确定最佳滞后阶数,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说明,经过对数变换后的地区人均GDP(LNGDP)、物价水平、货币和财政变量间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此初步判断货币、财政政策与产出和物价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三、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一)VAR模型估计结果
对实证模型的选择,近似主题的文献较多采用VAR、SVAR、VECM等模型做实证分析。虽然这些计量模型均无法准确捕捉改革开放后30年中的区域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变迁4,但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参照同类文献的做法有利于比较,故本文仍采用VAR模型做实证分析5。利用VAR(k)模型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分别与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区域的人均GDP及价格指数进行分析。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的不同k值采用AIC或SC最小原则确定,分别为3、1、1、1。表4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四大区域产出及价格VAR模型估计结果注:估计结果下方的R-Squared值是单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部人均GDP(SI_GR_DONG)、价格指数(SI_PR_DONG)四个变量之间的VAR(3)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前二个方程拟合优度稍小为0.72,后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8以上,表明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后两个方程的估计结果。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北部人均GDP(SI_GR_DONGBEI)、价格指数(SI_PR_DONGBE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7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5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为了分析完整性,对东北、中部以及西部区域也进行脉冲响应分析。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中部人均GDP(SI_GR_ZHONG)、价格指数(SI_PR_ZHONG)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7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西部人均GDP(SI_GR_XI)、价格指数(SI_PR_X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5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3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不过,VAR模型相对不那么在意拟合度和系数的显著性问题。下面采用脉冲响应函数来描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冲击,对各区域人均GDP和加权平均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造成的动态影响
(二)脉冲响应函数及累计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
在各VAR模型中,分别考虑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及中央财政支出(CZ)变动在未来10年内对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4大区域人均GDP实际值、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在经历货币政策冲击之后,在第一年达到最大响应值,分别为0.020272、0.014757、0.014913、0.001565。从大小来看,“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从区域经济效应累计值来看,货币政策冲击产生后,东部、东北部、中部区域在第二年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而西部则第一年已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分别为0.031895、0.018998、0.022865、0.001565。按累计响应值大小来排序,也得到了“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类似排序。可见,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地区差异性并未随时间而有大的变化。另外,中国货币政策对西部区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点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吻合的。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物价效应,之前的Granger因果分析表明,在1%显著水平下,M1与中国各个区域的物价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均在第二年达到响应峰值,分别为2.59148、2.136434、2.119478、1.789887。按响应大小来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虽然货币政策区域价格效应也存在地区差异性效应,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上述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经济和物价水平,其次为东北和中部区域,对西部区域的影响比较小。有意思的是,中国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恰好相反,为“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并且财政政策达到响应峰值时间也属西部是最快的。不仅如此,财政政策累计效应也得到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的同样结果。可见与货币政策类似,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也未随时间而起大的变化。综合来看,上述关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结果,为我们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和格兰杰检验结果具有相互印证性6。关于货币政策的时差,在整个区域货币政策实施第一年达到效应峰值,除了西部区域之外,第二年累计效应达到峰值,第三年开始起效应变为负。财政政策效应在西部第一年、在中部第二年、在东北第三年、在东部第四年达到效应峰值。不难发现,虽然从财政政策效应的大小来看,西部区域效果最明显,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这可能与中西部区域支柱产业不足、区域竞争优势较低、区域产业单一等原因有关;财政政策实施初期主要投入在基础实施建设上,因而实行初期效果较明显,但因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其后续拉动经济的作用有限,导致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因此,截至目前,通过财政政策尚无法充分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效力,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
四、结论
本文利用Granger检验、VAR和脉冲响应分析等方法,对中国1979-2010年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区域经济效应”、“区域物价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证实了中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虽然对中国货币和财政政策在区域经济效应上具有地区差异性的发现,与既有研究具有一致性。但本文的分析更强调单一政策和组合性政策效力的不同,尤其强调组合性政策对相关的产业配套政策的可能的依赖性。具体而言,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为“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排序恰好相反。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发展,导致区域经济差距的扩大。这可能由货币政策实行之后,资金及生产要素主要流入到区域竞争优势强、投资环境良好、产业收益率高的东部发达区域所致。与此不同,财政政策对中西部落后区域的影响较大,缓解区域经济结构的恶化。但是财政政策对中西部区域的效果大却短暂,无法提供该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性解决方法;故而需要产业政策等相关措施的配套实施。另外,货币政策(M1)与各区域价格指数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其对区域物价效应的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Granger检验看,财政政策(CZ)与区域物价指数之间不存在显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但脉冲分析则表明,财政政策的实行会带来整个区域的物价下降。这可能是因为财政政策主要投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上,会通过促进生产而导致总供给移动,最终导致了物价下降7。总之,财政和货币政策的组合可能要比单一的财政或货币政策更为有效。应综合考虑两个政策在区域经济效应与区域物价效应上的地区差异性,从而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由于财政政策尚无法完全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故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以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调控效力。
从紧货币政策的实行将会提高银行贷款的标准,增加企业贷款的难度。新余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大都需要银行的贷款业务作为支持,但是从紧政策的提出将会对企业的贷款造成一定的影响。一方面企业的贷款标准有所提高。为了更好地保障商业银行的自身利益,银行会提高企业贷款的标准,一些企业由于缺少相关的条件,不能及时得到银行的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新余市的银行主要是提高了房地产行业的贷款标准,减少流动资金贷款,控制各个行业的贷款。另一方面大部分银行实行了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适度从紧的贷款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商业银行制订了相关的贷款标准,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客户和贷款项目。
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实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控制经济发展中的通货膨胀,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贷款受到一定的限制。当前应该如何降低从紧的货币政策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更好地促进新余市经济的发展成为经济管理者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当前由于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实施导致新余市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受到一定的限制,影响了企业经济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新余市政府需要做出合理的政策调整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发展。一方面政府需要增强金融资源的吸引力。政府应该采取适当地措施积极鼓励商业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政府还可以采取有效地措施引进外地的资金,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资金,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贷款担保。政府对于新余市的经济发展需要做出相应的项目规划,选择发展前景比较好的企业重点负责项目的建设。政府为了更好地保障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需要为企业的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扩大企业的担保规模,可以适当地建立一些担保机构加强民间资金的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承担着主要的企业贷款业务,商业银行的发展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采取有效地措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当前新余市的经济发展比较快,不同的企业对于商业银行的需要是不同的,商业银行需要增加服务的种类积极满足众多企业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推出各种理财业务,比如投资银行业务或者是房贷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得到上级银行的支持。上级商业银行的支持可以有效地保障商业银行的运行,同时也可以加强商业银行对于一些项目的资金支持。比如新余市一些教育贷款项目的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资金保障。除了以上的措施外还需要提高金融宏观调控能力,这对于增加金融行业的效率和活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银行监管机构需要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新余市经济的发展。政府需要支持新余市的金融机构改革,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促进新余市农村合作银行的改革,尽量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一定的保障。促进新余市金融机构的改革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新余市经济的发展。
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可以有效地避免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通货膨胀现象,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从紧的货币政策对于金融行业也有所影响,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贷款数量。新余市近年来发展速度比较快,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从紧的货币政策也影响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影响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当前新余市政府和银行机构需要做出适当地调整,更好地促进新余市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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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关系作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最富活力以及最为复杂的双边关系,自1979年两国建交以来的30年,在中美双方共同努力下,中美关系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并日臻成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论中美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摘要:
中国与美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建交,建交后冷战的来临使中美之间的关系再次陷入冷淡,而且冷战时期美对华进行所谓经济制栽,随着苏联的解体冷战结束,对美略有回温,两国的外交只限于经济之间交之后我国同美国产生多次的摩擦根据党的三代领导人集审时度势积极谋求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针为特征的新大国关系,主张国与国之间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寻求共同利益的会合点,扩大互利合作,共同对付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坚持对话不高对抗,从双方长远利益着想以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彼此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我国同美国的外交在曲折中发展
关键词:经济封锁 曲折中发展 互利互惠 世界格局 多极化
我国自建国以来国力在不断加强,然饿而一国家综合实力的家强比顶会触及到其他大国的利益,而我国强大的人民力量粉碎了资本主义大国要把刚刚诞生的新中国扼杀在摇篮的企图,于是合理的搞好和我国的外交,便成为这些国家的唯一的途径而中美的外交历史便是有个很好的例证
我国从建国开始便开始了漫长的外交之路,1953年中国在朝鲜和美国为首的联合军,展开了为期三年的战斗最后以我志愿军的胜利而宣告结束而告终。这次战争彻底粉碎了美国等国家妄图以朝鲜为跳台侵略中国的意图。但在以后的几年里美国依靠起强大的资本在中国的经济和外交等领域频频施加压力,只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才有所好转,毛泽东在会见美国乒乓球对使说如果尼克松来中国我还是愿意和他谈的,次年尼克松访华,双方一在表示想要建交的意向。1973年中国和美国正式建交,中美的建交,而此时的建交是迫于国际的新形式和两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两国的建交仅仅限于领导人的互访和经济之间的往来,中美的建交对当今世界格局的变化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我国同美国之间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为两国的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
在中美建交后的不久世界陷入冷战状态美国对华进行经济封锁,给两国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打击,对当时我国刚开始的改革开放并不利1991年苏联解体,标志着冷战的结束世界多极化的格局形成,中美外交再度恢复对我国引进来的政策有积极的意义
根据党的三代领导人集审时度势积极谋求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针为特征的新大国关系,主张国与国之间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寻求共同利益的会合点,扩大互利合作,共同对付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坚持对话不高对抗,从双方长远利益着想以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彼此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
按照这些原则,我国与世界主要大国不断得到新改善和发展。在中美关系上,按照对美工作方针推动中美关系总体上保持发展势头。贯彻江泽民提出的增加信任扩大合作,减少麻烦,不搞对抗的原则,使两国关系在曲折中发展,保持相对稳定。1997年和1998年江泽民与克林顿总统成功互访。两国领导人决定共同致力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1999年11月中美双方达成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2001年美国正式宣布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长期阻碍中美关系发展的对华最惠国待遇年度审议问题宣告解决。2002年10月江泽民成功访美,进一步推动中美关系。目前,美国是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科技,文化人员等其他各方面联系不断发展。
在努力发展对美关系的同时,我国对美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行为作出了坚决回应。建国初期,美对我国领空多次侵犯,我国军队共击落u2侦察机达4架之多。1999年5月7日美国轰炸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造成重大伤亡。2001年4月,战机在我国领空与我国战机相撞,造成我方机毁人亡。2006年4月7日,吴仪与美国高层商务部长埃文思和贸易代表佐立克共同主持第15届中美商贸联合会议,共同商议中国对美倾销事件等其他对华商贸政策。
谈到中美关系就不得不谈到当今的热门台湾问题。美国曾一度重审一个中国政策,但却多次未经中国政府同意,私自对台出售武器,美国再三的阻挠台湾的和平统一,而对大陆却一度重申一个中国政策美国的意图很明显是想保持这一状况从向台湾进口武器上谋取经济利益,和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美国这一做法深深的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对于中美两国的经济和外交是不利的,紧接着在2007年11月美国小鹰号航空母舰向香港提出靠岸请求,美国航空母舰群有史以来在太平洋上的最大规模的集结,在台湾问题日益紧张化的今天,未曾不是一种挑衅,和威胁面对如此的行为只会激起中国人民的抵触情绪是美国的不当外交
我国现阶段同美国的外交仅仅保持在经济和反恐问题上,至今并没有战略问题上的合作这对越来越国际化的今天是不利的,总之我国同美国的外交发展在曲折中发展,这同美国和我国不同时期的当局领导人,当时的国际形式是分不开的,在中美关系上,按照对美工作方针推动中美关系总体上保持发展势头。贯彻江泽民提出的增加信任扩大合作,减少麻烦,不搞对抗的原则,使两国关系在曲折中发展,保持相对稳定。努力建设战略伙伴关系是我国同美国外交的努力点,中美关系回朝着更友好,更和谐的方向发展。
相关信息来源:
中国对外关系论文网
《党的十六大对外关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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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选择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特定的环境下,在既定的可选择范围内,根据企业的目标或管理当局的目标,对可供选用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拟定会计政策的过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政策选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会计政策选择的动因
(一)税收筹划
纳税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个必然的环节,企业的纳税支出不仅是单方向的经济利益流出,而且还体现现金支出的刚性特点。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往往通过有利的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从而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会计政策与税法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各自的出发点却不尽相同。政府为了节约企业的纳税申报成本,给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留有一定的空间,即税法有规定的,按税法规定处理,税法没有规定的,按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由于会计政策存在可供选择性,这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机遇,企业管理当局会通过合适的会计政策竭力降低相关税负的税基和税率。
(二)融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贷款的安全性放在首位。金融机构在决定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时,必然会考虑企业的偿债能力,并提出一些限制性条件。偿债能力是指企业能否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志。企业要想扩大经营规模离不开资金,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的途径就是通过企业财务报告,因而企业的管理者为了能融资的需要去选择能够提高企业资信能力的会计政策。
(三)规避市场管制
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是受政府管制的,政府并没有完全放权。政府往往通过一系列的指标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考核和管制。比如,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终止在证券市场挂牌交易。为避免被摘牌,管理层往往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会计政策,如利用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转移不良资产增加收入、冲销资产的减值准备增加公司的利润。
二、会计政策选择对企业的影响
(一)对企业的损益产生影响
由于企业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收入确认于某一会计期间,就会直接增加该期间的会计收益;费用确认于某一会计期间,就会直接减少该期间的会计收益。因此,为了盈利的稳定性和可扩展,企业往往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影响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影响收入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布。
(二)对企业的股东产生影响
企业股东的目标是追求财富最大化,而在现代化的企业里,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相互分离的。这样,企业管理者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会首先考虑股东的利益。因为当企业满足了股东的相应偏好(比如派发现金股利),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股东往往会愿意为所“喜爱”的企业支付较高的股票价格,从而实现企业资本效益的最大化。
(三)对企业的债权人产生影响
债权人主要关心其债权的安全,即贷款本金和利息是否能够按时足额收回;而管理者往往较多考虑股东和自己的偏好,思考如何运用负债的杠杆为股东和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债权人为了降低风险,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出借资金的时候会在债务契约中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当企业可能会出现债务违约时,管理者可能会选择将报告收益从未来期间转移至当期来的会计政策。
(四)对企业的市场价值产生影响
当会计政策选择的效应传导至资本市场时,必然会影响企业的股价,而企业管理者的报酬可能是与股票的价格挂钩,而股票的价格又受管理者的选择行为的影响,管理者的报酬又是来源于股价的。所以,管理者往往会通过会计政策选择这种特殊的手段来进行操纵收益。
三、完善会计政策选择的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在制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规范时,要适当缩小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操作空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给予企业一定的会计选择空间是必要的,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健全,会计信息可靠性不高,企业的信任度严重不足,现阶段应适当收紧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这样才可以有效遏制企业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和随意变更以粉饰财务报告的蔓延趋势,努力降低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增进相关利益人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和运用。
(二)完善公司治理机构
会计政策选择动机与公司治理机构具有内在重要联系,合理的内部结构是达到会计政策目标的一份保证。公司具有一个合理的治理结构,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才会更加合理化。因而要积极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如推行累积投票制、建立股东诉讼制度、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等,来防范经理人以权谋私。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证券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工商部门等政府机构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认真研究,努力完善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明确界定。要加大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将行动落实到实处,不能只是形式上的监督。
(四)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政策的选择过程贯穿于会计程序的全过程,其实施过程需要会计人员来完成。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比如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过程监督和考核,不仅可以让其理解会计政策选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还可以纠正其在会计政策选择上的认识误区,不断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应用能力。
(五)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
注册会计师是企业合理运用会计政策选择的“把关者”。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努力构建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增强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法律效用,积极完善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这样企业才能健康发展,社会才能和谐进步。
一、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因素
为了深入分析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因素,本文将从公司特征、国家的财经法规和经济政策及外部宏观环境三个角度对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公司特征
1.企业的组织形式与资本结构。在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外乎有三种形式:公司制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它们对选择会计政策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而其中公司制的上市公司对于会计信息要求充分披露;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要求则比较低,这说明它们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不同。有的企业负债比率高,有的则低,负债高的企业风险大,负债低的企业风险小,所以,二者对会计政策的要求也就不一样,前者考虑债权人的权益,使会计政策倾向于稳健;后者则使会计政策倾向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企业的经营特点的发展状况。企业的经营特点会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内容和要求产生直接的影响,而这些特点像经营范围、规模、方式服务对象、产品结构等都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企业必须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而且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每个发展阶段的会计政策也不同。如果一个企业正处于成长期,就不能用稳定期或衰退期的会计政策。
3.企业为调节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基于现代企业里相关的各方关系对象,企业选择的会计立场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考虑。从不同角度分析就会有不同的看法,从而产生不同的会计观点,并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也由此产生了会计政策。企业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就会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这样将会影响与企业相关的利益群体。企业为了照顾这些群体,必须选择一个适合于这些利益群体的会计政策,才能为企业的发展铺平道路。
4.企业管理层对会计活动的实际控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层在激烈竞争中要处于不败之地,对会计活动的控制必须落到实处,尽量提供有利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反映企业管理经营的好坏,所以企业管理当局就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左右会计信息,进而获取自身的利益。由于会计方法选择的多样性,企业在选择会计准则时,企业管理层为了平衡利益相关方就放宽了对一些会计事项的处理权限。这种会计处理权限也为企业管理当局选择会计政策提供了选择权,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从不同角度出发,贯穿于企业从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诸多环节构成的整个会计过程,这个会计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
(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经济政策
1.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必须贯彻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允许范围内选择,一切都要遵循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企业就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与国家法规保持一致,体现出它的合法性。同时,一个新的会计政策的研究和开发,虽然会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但必须确保在新的环境下有新的适用性。
2.企业选择会计政策通行惯例与会计理论研究水平。一般情况下,企业选择会计政策,首先,从会计理论入手,看它是否合理。其次,看它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可行,进而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以往的一些经验总结,以及最新的会计理论研究。它们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都会影响企业的会计政策。
(三)外部宏观环境
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也包括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更原会计政策,从而进一步选择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变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带来一系列变化,一是宏观会计政策从强制型向指导型逐步转化。二是企业会计活动的范围日益拓展,业务内容不断充实。三是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并且每个企业都有其自身发展目标,即使同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又有可能具有不同的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所处的当前环境,企业有时需要稳健经营,有时也需要锐意开拓。这在一定程度上则需要借助会计政策选择,使之变得不仅必要而且必然。对外贸易往来对会计政策的影响,主要在外币业务上体现的比较明显一点。
二、完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建议
(一)提高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会计政策的参与程度。可以提高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会计政策的参与程度,使管理者能够在任何环境下选择最有利企业发展的会计政策。因为企业会计政策是利益相关者各方博弈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会计准则的制定。而其他相关者参与程度的提高可以有效地约束管理者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以确保管理者做出理智的决策。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法律约束来优化管理者的行为,一旦管理者违法乱纪,应进行罚款和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注重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及会计专业素质。提高管理层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从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考虑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从法律实务、会计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等方面入手。对已工作的会计人员,向其提供多种渠道来学习巩固会计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与激励,使其尽可能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知识体系,能够结合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在会计、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做出正确的会计政策选择。
(三)同时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会计责任。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实施对会计政策起到约束作用。外部审计对管理层起到了制约作用。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力度,增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有利于加强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外部监督。
(四)深化会计理论研究水平。会计理论的研究,对企业会计实务的操作具有指导意义。根据会计大环境的变化,深化关于会计政策选择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有效实施,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信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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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作用的非对称效应是指,在经济过热时,通过货币政策紧缩或抑制经济运行,效果较为明显;而在经济萧条时,通过货币政策扩张或刺激经济运行,效果则不明显。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货币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处理
因为中国财政政策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具有不亚于货币政策的影响,故而本文在构建VAR模型的时候,同时采用了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和区域物价水平等四个变量进行分析;并将样本区间设定为1979-2010年。在变量选取上,可以从金融机构贷款额、M0、M1、M2、拆借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中选取适合中国的货币政策变量。基于中国货币政策的实践经验以及数据的可得性,选取M1为货币政策变量。由于M1数据从1990年才开始公布,故而1979年至1989年的相关数据由M0代替。财政政策变量用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增长率数据表示,并利用HP滤波处理之后得到的周期(Cycle)部分代替。由于货币、财政政策的目标为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所以用全国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以及各省市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作为货币、财政政策的最终目标变量。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选取1979-2010年的全国GDP、CPI、商品价格指数及M1、中央政府财政支出、人口数等全国年度数据;选取各省区的GDP商品价格指数、人口数等地区年度数据。GDP等样本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对相关变量进行如下处理:首先,利用1978年为基年的定基比商品价格指数作为物价指数,将M1、省区GDP、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变换为实际值。其中对区域GDP数据取自然对数并求一阶差分,以得到平稳序列。为了剔除因人口增长快慢而扭曲的货币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以各省区的人均GDP作为区域经济变量数据2。其次,与大部分研究直接得到各省区物价指数的平均值不同,我们以各个地区的实际生产总值占四大地区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得到加权平均后的各省市商品价格指数(以商品价格指数1978=100为基准来求实际值)。这一做法提高了物价指数的精确度。最后,对各变量的实际值进行平稳化处理。
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关系
(一)平稳性检验
利用VAR模型做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以及脉冲响应分析需满足序列平稳性条件,故利用ADF单位根分析检验各序列的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表明,财政政策变量(CZ)、货币政策变量、四大地区物价变量(SI_PR_DONG、SI_PR_DONGBEI、SI_PR_ZHONG、SI_PR_XI)、以及四大地区产出变量(SI_GR_DONG、SI_GR_DONGBEI、SI_GR_ZHONG、SI_GR_XI)取自然对数后的一阶差分值满足平稳性条件,且是一阶单整的
(二)协整检验
结合单位根检验和各个变量的图示,确定协整分析的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并利用AIC或SC最小准则确定最佳滞后阶数,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说明,经过对数变换后的地区人均GDP(LNGDP)、物价水平、货币和财政变量间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此初步判断货币、财政政策与产出和物价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三、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一)VAR模型估计结果
对实证模型的选择,近似主题的文献较多采用VAR、SVAR、VECM等模型做实证分析。虽然这些计量模型均无法准确捕捉改革开放后30年中的区域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变迁4,但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参照同类文献的做法有利于比较,故本文仍采用VAR模型做实证分析5。利用VAR(k)模型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分别与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区域的人均GDP及价格指数进行分析。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的不同k值采用AIC或SC最小原则确定,分别为3、1、1、1。表4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四大区域产出及价格VAR模型估计结果注:估计结果下方的R-Squared值是单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部人均GDP(SI_GR_DONG)、价格指数(SI_PR_DONG)四个变量之间的VAR(3)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前二个方程拟合优度稍小为0.72,后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8以上,表明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后两个方程的估计结果。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北部人均GDP(SI_GR_DONGBEI)、价格指数(SI_PR_DONGBE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7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5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为了分析完整性,对东北、中部以及西部区域也进行脉冲响应分析。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中部人均GDP(SI_GR_ZHONG)、价格指数(SI_PR_ZHONG)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7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西部人均GDP(SI_GR_XI)、价格指数(SI_PR_X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5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3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不过,VAR模型相对不那么在意拟合度和系数的显著性问题。下面采用脉冲响应函数来描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冲击,对各区域人均GDP和加权平均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造成的动态影响
(二)脉冲响应函数及累计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
在各VAR模型中,分别考虑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及中央财政支出(CZ)变动在未来10年内对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4大区域人均GDP实际值、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在经历货币政策冲击之后,在第一年达到最大响应值,分别为0.020272、0.014757、0.014913、0.001565。从大小来看,“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从区域经济效应累计值来看,货币政策冲击产生后,东部、东北部、中部区域在第二年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而西部则第一年已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分别为0.031895、0.018998、0.022865、0.001565。按累计响应值大小来排序,也得到了“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类似排序。可见,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地区差异性并未随时间而有大的变化。另外,中国货币政策对西部区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点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吻合的。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物价效应,之前的Granger因果分析表明,在1%显著水平下,M1与中国各个区域的物价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均在第二年达到响应峰值,分别为2.59148、2.136434、2.119478、1.789887。按响应大小来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虽然货币政策区域价格效应也存在地区差异性效应,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上述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经济和物价水平,其次为东北和中部区域,对西部区域的影响比较小。有意思的是,中国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恰好相反,为“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并且财政政策达到响应峰值时间也属西部是最快的。不仅如此,财政政策累计效应也得到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的同样结果。可见与货币政策类似,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也未随时间而起大的变化。综合来看,上述关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结果,为我们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和格兰杰检验结果具有相互印证性6。关于货币政策的时差,在整个区域货币政策实施第一年达到效应峰值,除了西部区域之外,第二年累计效应达到峰值,第三年开始起效应变为负。财政政策效应在西部第一年、在中部第二年、在东北第三年、在东部第四年达到效应峰值。不难发现,虽然从财政政策效应的大小来看,西部区域效果最明显,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这可能与中西部区域支柱产业不足、区域竞争优势较低、区域产业单一等原因有关;财政政策实施初期主要投入在基础实施建设上,因而实行初期效果较明显,但因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其后续拉动经济的作用有限,导致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因此,截至目前,通过财政政策尚无法充分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效力,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
四、结论
本文利用Granger检验、VAR和脉冲响应分析等方法,对中国1979-2010年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区域经济效应”、“区域物价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证实了中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虽然对中国货币和财政政策在区域经济效应上具有地区差异性的发现,与既有研究具有一致性。但本文的分析更强调单一政策和组合性政策效力的不同,尤其强调组合性政策对相关的产业配套政策的可能的依赖性。具体而言,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为“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排序恰好相反。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发展,导致区域经济差距的扩大。这可能由货币政策实行之后,资金及生产要素主要流入到区域竞争优势强、投资环境良好、产业收益率高的东部发达区域所致。与此不同,财政政策对中西部落后区域的影响较大,缓解区域经济结构的恶化。但是财政政策对中西部区域的效果大却短暂,无法提供该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性解决方法;故而需要产业政策等相关措施的配套实施。另外,货币政策(M1)与各区域价格指数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其对区域物价效应的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Granger检验看,财政政策(CZ)与区域物价指数之间不存在显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但脉冲分析则表明,财政政策的实行会带来整个区域的物价下降。这可能是因为财政政策主要投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上,会通过促进生产而导致总供给移动,最终导致了物价下降7。总之,财政和货币政策的组合可能要比单一的财政或货币政策更为有效。应综合考虑两个政策在区域经济效应与区域物价效应上的地区差异性,从而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由于财政政策尚无法完全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故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以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调控效力。
一、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状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其经济地位与作用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在民营企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其对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可以说,资金是支持我国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然而,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却不容乐观,融资问题甚至已成为制约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渠道。根据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民营企业的自我融资比例高达90.5%,这意味着我国民营企业基本上是靠自有资金发展起来的。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实际上处于一种严重失衡的局面,具体表现在:
(1)一方面,作为我国GDP增长主要贡献者的民营企业有着迫切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有关的融资制度仍然向国有企业倾斜,这就造成了民营企业对融资的需求大大超过现有的融资供给,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间接融资渠道不畅,贷款困难,使民营企业的发展只能主要依靠白有资金,靠自有积累滚动式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快速壮大的渴求,减缓了许多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步伐。
(3)间接融资中,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结构失衡。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是国家银行,它们的服务对象多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
(4)与各种渠道的贷款等间接融资相比,能够通过证券市场直接募集资金的民营企业不到万分之一,直接融资难的问题比间接融资更加突出,在作为民营企业主体的中小企业中这种失衡尤其明显。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一)管理水平落后
我国的民营经济绝大多数是中小型企业和个体户,管理水平不高,企业制度也不够规范。企业规模小、人才缺乏,民营企业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之后,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
(二)信用意识不强
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诚信观念比较淡薄,社会信用欠佳,使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加大,从而造成民营企业的贷款困难。
(三)国有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动力不足
由于国有企业具有稳定就业的作用,维持国有企业的稳定与增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国家需要为国有企业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这一任务就成为国有金融机构的重要使命,由此形成了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刚件依赖关案。
(四)面向民营企业的服务体系不完善
一是我国的政府机构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基本不是依照民营经济运行的需求设置的,缺乏统一的民营企业服务管理机构,使有关民营经济的政策政出多门。造成了政策混乱,有时甚至相互矛盾,政策的透明度、公允性、针对性及其实施程度也因此而大打折扣。二是专门扶持民营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缓慢。我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主导银行有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中国民生银行等,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这些银行实力较弱,而且城乡信用社在结算、服务功能、资金实力等各个方面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三是高水平、权威性强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展缓慢,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和企业质信评估不健全。
三、近期我国货币政策的调整情况及对民营企业融资产生的问题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制约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瓶颈很多。主要有:
(一)原材料价跌过快
2008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猛涨,下半年价格猛跌,原材料价格波动大而不稳带来连锁效应,产品价格严重下降,导致企业生产成本过高,负债经营,加之很多供货企业停产、破产,导致企业举步维坚、生产困难。
(二)资金不足、企业融资难
虽然国家出台了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降低了银行贷款利率,调增了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但是银行对中小企业发展信心不足,特别是当前金融危机这一大背景下,银行为了降低风险,加紧收缩银根,对中小企业实行“限贷”、“惜贷”、甚至停贷,尤其是国有四大银行。
(三)企业规模小,处在产业链的底端,抗风险能力弱
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带来了产品的快速降价,用货企业限产、停产、乃至破产,造成市场萎缩,产品无法销售,库存压力加大,企业维持艰难。四是工作人员思想不够解放,办理审批手续时间长。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批程序繁琐,工作人员胆小、怕出事、怕负责任,工作效率不够高;对审批条件都已具备的项目,却反复查找问题,拖延了审批时间。
四、货币政策对民营企业影响及建议
(一)货币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影响
货币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使企业资金供应充足或紧张。货币政策无论其目标如何,方法怎样,从资金供应角度看,理论上说无非是两种:一种是紧的货币政策,另一种是松的货币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大都是紧的或松的货币政策交替实施。
(2)货币政策调节利率水平,是企业筹资成本变化,进而改变其资本的供求。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过程中,要经常调整其再贴现和再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如果实行紧缩政策,则调高利率。其结果专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取得贷款时要付出较高的利息或贴息,专业银行必然也要提高其贷款利率或帖现率,从而使得整个利率水平上升,企业的筹资成本也相应上升,如果企业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变,就必然要减少利润,这会迫使企业压缩资金的占用和需求,进而缩减生产规模。
(3)货币政策影响物价变动,间接影响企业生产、流通。这属于货币政策对企业的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为刺激经济而采取信用扩张政策上。信用扩张会使得货币供应量增多,货币供应量如果超过生产流通所可观需要的货币量就会促使物价水平上升,导致通货膨胀。通货膨胀表面上看,对企业有利。因为企业可以随之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从中牟取超额利润。但仔细分析却不尽然,因为企业的生产成本也要上升。
(二)建议
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可以看出,民营企业要求得发展,必须首先克服自身缺陷,要运用现代管理理念规范企业行为,完善内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以降低金融机构监督成本,从而降低自身筹资成本。其次,要进一步开发资本市场,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切实帮助企业缓解劳动成本压力
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和员工全面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避免劳资双方对条款的片面理解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当争议或纠纷发生时,有关部门应辅以事先告知、核实,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然后再行查处。政府应当成为劳资双方利益的“调节器”,以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实现双赢。建议县政府能根据行业特点,出台符合行业生产规律的如不定时工时制、弹性用工制度等条款,对本岛实体型企业制订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已有的实体型企业多招收本地劳动力,对招收本地人员需缴纳的小城镇保险金(每人每月约433元)与招收外地民工缴纳的综合保险金(每人每月约220元)的差额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解决,切实帮助企业缓解劳动成本压力。在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建议政府能采取一些特殊措施。例如,面对当前企业开工不足而多余的员工,可通过企业工会和职代会,允许企业与员工协商,对员工工资实行按5天计算支付制度,日工资水平按照960元/22天计算,每天44元,以5天工资为最低计算单位,即员工基础工资为220元,如企业开工不足,对暂时停业在家的员工,给与220元/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对超过3个月还未上岗的员工,企业暂停发放最低生活费,员工的社会保障费仍按照原来办法解决,让员工和企业共渡目前的“寒冬”,待形势好转时再行恢复。
(二)拓宽融资渠道,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建议政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合作,协调金融部门优化金融产品,增加放贷额度,简化放贷程序,优化金融服务,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最大限度地满足民营企业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两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将其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三是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直接满足企业部分资金需求。在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的同时,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服务体系中的人才服务、市场服务、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一系列服务体系,从而为民营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扶持其健康成长,为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培植良好的客户群体。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融资担保相关的企业评级、项目评估、资产评估、代偿制度等配套制度,为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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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选择作为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企业可以利用哪些会计政策进行税务筹划,通过对企业税务筹划与会计政策选择分析,也为我国企业在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时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纳税筹划与会计政策的关系分析
1.会计政策选择是纳税筹划的前提
可以说,在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中,会计政策的选择对其影响最为显著。从两者关系来看,会计政策选择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企业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会计实务的复杂性,客观上给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方案。会计政策的选择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既包括企业初次发生某类经济业务的选择,同时也包括由于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企业所需更换的会计政策。总体来说,企业应当在充分学习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企业面临的实际情况,选择出最能够客观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会计政策,为企业顺利实现节税目的打下坚实的基础。
2.会计政策选择是企业完成纳税筹划的有力手段
在企业面临的众多纳税筹划方案中,选择最适合企业的会计政策往往是达到纳税筹划目标最有效的途径。该渠道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小,所要求的技术条件、筹划成本都较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常不会对企业日常的经营运作模式产生影响,因此,利用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来达到纳税筹划的目标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重视。目前,我国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都处在不断完善、统一的过程中,国际化程度也逐步提高,客观上促进了会计政策选择空间的扩展。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尤其是在加入WTO之后,我国企业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空间也将不断加大。
3.纳税筹划与会计政策选择都要受到税法制约
虽然税法和会计准则都是由国家制定颁布的,但是从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来看却又有很大不同。税法是为了保障国家能够无偿、强制、固定地取得一定的财政收入,在公平税负、便利征管的基本原则下,对会计准则所涉及的规定进行约束。会计准则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让企业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便让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不论企业是进行纳税筹划还是会计政策选择,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纳税筹划工作中不能违反税法规定,否则将违背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甚至还会让企业遭受严厉处罚;同理,企业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中,也必须受到税法、会计准则的约束,如果出现同税法相违背的情况,则必须做出相应的纳税调整。
二、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中纳税筹划的运用分析
1.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
目前,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工作量法是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所采用的主要方法。虽然从总额上来看,企业不论采用哪种折旧方法最后的数额都是相同的,但是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将会对各个会计期间内的折旧额度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应纳税额出现差异。通常来说,企业一般采用直线法来计提折旧,每一年所对应的折旧额度是一致的,因此企业各个期间的纳税所得额也相对固定。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即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等,则会导致企业固定资产前期折旧数额大、后期折旧数额小的结果。此种状况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所面临的前期利润就会降低,实质上形成了递延所得税税款,推迟了缴纳期限,也使企业获得了延期纳税的种种优势。然而,如果企业预判未来年度内所得税税率呈现上升的趋势,那么企业的纳税筹划时必须对折现率加以考虑,通过评估计算出增加的税负同递延税款之间各自收益的大小,从而优选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2.存货计价方法的纳税筹划
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是企业可供选择的存货计价方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存货的发出和领用规定,自行进行选择,客观上为企业存货计价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选择空间和法律基础。企业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对期末存货机制、存货成本产生直接影响,继而体现在企业最终利润上。通常,企业应当将存货计价作为合理调节利润的工具,从这个角度选取对自身最有优势的方法。如果出现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企业应当尽可能考虑先进先出法。此法下,企业期末存货成本跟市场价格最为接近,价值比销售成本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实际税负下降。如果物价处在上下波动的情况下,企业应当有意识地保持各期利润和税负的平稳性,那么更倾向于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收益、成本费用的纳税筹划
一般来说,企业确认收入和产生纳税义务的时效是相同的,如果能够推迟确认收益,那么就能够实现递延纳税,充分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根据我国会计准则中针对收入的确认条件,企业需要满足4个条件才能够确认销售,因此,企业如果能够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就可以赢得递延纳税的机会。例如,企业在年终发生了一笔销售业务,可以通过交款提货的方式,实现提货单的延期交付,在下一年度确认收入,从而收获延期纳税的优势。然而,如果企业存在以前年度的亏损额度需要弥补,那么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则可以获得相应的纳税优惠。除此之外,针对我国广大中小企业来说,销售结算方式更加灵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销售策略、市场环境等因素,选择恰当的收入确认办法,合理规划收入确认时间,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
一、工业会计政策的选择
工业会计政策的制定从某个程度上而言是由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在会计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要根据工业企业的特点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与定位。从原则、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综合的细致的了解,最后确立其会计政策的方向。但与此同时,必须要注意的是就是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在工业企业会计管理中,会计信息作为基础的会计政策因素,对于整个会计政策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应该及时的提供相关信息数据并加以分析与预测,针对信息的有效性进行合理的分类与整理,不同的信息将对产品效益,资源的合理利用起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工会企业会计中,要不断的加强信息的管理与应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工业企业的发展。
二、工会会计管理的特点分析
工会会计管理与其他企业会计管理在本质上存在着大的差异,这主要是由于其行业特点所决定的。工业会计作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部门,在整个企业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工业会计要随着企业的发展方向以及产品功能特征等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与管理,对于资金的使用更是高严格,高标准。要设立独立的账目管理体系,专业的会计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由于产品指向性以及周期性相对都是比较固定的,从而使得会计管理具备了复杂性等特点。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到良好的经济环境秩序是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维护的。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期,财务人员是经济活动最基本的细胞,只有财务人员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遵章守法、讲究“诚信”,创建企业良好的信誉体系,整个国家经济运行才能呈现良好发展的趋势,才能更好地应对与国际经济接轨时所提出的挑战。构建“诚信”的经济发展环境,首先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制度;要经常清理往来款,防止呆账、死账问题的发生;严密财务程序,支出要有计划,坚持预算管理制度;购买大型设备要有论证,修缮要有合同,审核要严格;要构建资产与财务管理结合的制度框架体系,建立资产管理岗位责任职,对资产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健全资产的入库验收、保管、领用、检查、维护制度和具体措施。只有从财务人员做起,从财务日常工作和管理做起,才能打造企业的经济信用,进而创建经济运行的良好环境。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计划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对我国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直接影响着其对于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面对新时期财务工作的挑战,为了抓住机遇,一个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财务管理、会计、金融、投资、风险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理财的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需要。总而言之,新时期的财务人员应从思想观念、财务管理和实践、财务模式等应用上进行创新,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财务工作职责,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现状,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经济时代承担起更为重要的角色。
三、加强工业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与途径
3.1完善企业内部监管制度,重视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在实际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各种会计要素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计量与确认,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反应内容的完整性。同时应制定严格的规范制度来让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进行工作的开展,以确保核算任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同时,制度应对财务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以避免随意调节营业收入或不按时间规定转接成本等问题的发生。在此过程中,还应建立并健全会计责任制度以及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以确保工业企业各个生产项目高效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还应根据业务流程和各部门职责的不同,对机构部门进行精简,并促进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以从根本上做好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工作。
3.2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内控体系,加强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该制度是指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统一派遣会计人员以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它同时也是一种新型的会计人员体系改革的新趋势。为使这一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应在确保工业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对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信息管理质量等进行合理的协调管理,并组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组织机构对以上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3.3增强工业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制度。首先应打造一支态度客观公正、职业操守较强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并加强该队伍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工业企业的定期会计报表应有注册会计师来进行审计完成,以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次,相关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于工业企业财政监管的重视,以财政、审计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来提高企业内部会计信息质量的综合性监督检查。最后,相关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应顺应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并对自身能力与监管手段进行不断的完善,使会计信息管理质量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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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我国财政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国际新形势下,发展战略性产业已成为时代的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低的提高,对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企业要想顺利完成转型,就需要有效的财政政策的支持,而我国目前的财政政策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一.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家的支持和引导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有些产业有了重大突破,取得了不少成就,有效提高了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核心问题就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唯有不断创新才能有所进步,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技术创新并没有跟上脚步,这一环节的落后直接影响新兴产业迈上新台阶,制约着其进一步发展。而且有很多企业盲目投资新兴产品,没有对其合理评估,造成各方面的浪费。因此,在欢呼新兴产业所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不足,政府也要引起注意,积极力量鼓励科技创新。
二.我国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政策
(一)财政支出政策
1.财政直接投资我国对于新兴产品的投入大部分是通过拨款给相关企业实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总是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甚至是依赖于科技创新,而技术创新往往在有其前沿性的同时也有风险性,导致这样的产品在研制前和投入生产时集资较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要出面提供相应资金保证产品顺利研发。
2.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针对个人和企业的一项政策,主要包括相对价格补贴和企业亏损等,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保障。通过补贴培养更多的创新人才,为新兴产业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通过补贴鼓励公司坚持发展新兴产品,投入更先进的技术,逐渐调整资源配置结构,使新兴产业的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3.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这一财政政策有其独特的意义。通过政府采购可以直接改变市场需求,高需求量可以使得相关企业生产规模扩大,而且政府采购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产品成本,刺激企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影响新兴产业格局。这一手段也可有效阻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在市场上扩散。
(二)财政收入政策
财政收入政策包括税收和国债等。一般是通过对新兴产品企业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实行减税甚至免税政策,增加员工的收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引导企业重视新兴产业,加大对其的投资,逐步提升新兴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我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投入力度不够
近几年来,国家也意识到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品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在财政上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支持,可是这与实际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企业完成转型,转向向新兴企业投资的过程中面临很多的挑战,要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顺利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支持。而在我国,对新兴产品研发和生产的投入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
(二)采购政策效果不佳
政府采购对于推销新兴产品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它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市场需求,使产品更快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而我们国家的采购政策还不是很成熟,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一方面,采购政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效率低下,并没有向预想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对于战略性新兴产品采购有限,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影响较小,对需求结构的改善有其局限性,不能很好地带动新兴企业的发展,使企业主动转型向新兴产品投资。
(三)税收政策有待改善
税收政策对调整资源配置有很重要的作用,可是我们国家的税收并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实际效果不尽人意。税收政策范围太广,太过笼统,没有具体到哪些产业和哪些环节,无法达到真正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战略性产业在发展初期,尤其是产品研发初期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不仅需要大量启动资金,产品效果还未知,无法保证,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有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就会给企业很大支持,而我国这方面的税收政策还有待完善。因此,在税收政策方面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作出改善,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的额、真正对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有所帮助的税收政策。
四.总结
国与国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技术和人才的竞争,我们国家要想走出自己的一条路就要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发展新兴产业,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毫无疑问,新兴产业的顺利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支持。只有国家对其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才能保证企业自主创新,改进技术,进一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此政府要意识到财政政策对其的关键性作用,在实际实施中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改善,给新兴企业的发展提供实质性的保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稳定快速发展。
一、引言
我国政府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不断推进小微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将其作为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小微企业财政支持体系、融资担保体系和辅助服务体系,使小微企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崔庆梅(2014)从财政政策的角度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建议。胡逢源(2015)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了促使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财政部财科所(2015)从财政、税收、金融等宏观层面对全面完善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提出了建议。但是,我国农业小微企业由于起点低、基础差,财政政策的覆盖面不够,在成长和发展历程中存在很多难题,特别是在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市场失灵以及政策层面缺乏针对性扶持,给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多阻碍。因此,政府有必要针对农业小微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现农业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理论依据
(一)国家财政政策的功能问题分析
由于财政政策公共利益的价值属性,要求财政政策在资源配置、经济稳定和社会再分配三个方面发挥作用。资源配置功能指政府通过制订政策和法律等资源运作规则,提供特定的物品和服务,合理引导资源的流动和配置,达到最佳的公共利益。市场必须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然而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理论假设,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并不能通过价格有效反映出来,很难通过市场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同时,市场内生缺陷也会影响市场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难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因此,为了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就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政策来改变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实现最佳的配置效率。财政经济稳定职能是指根据实际经济状况实行不同的财政政策来协调和保证经济稳定的,可以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等手段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市场经济中,市场自发调节难以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会造成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这些波动会对资源的有效配置造成一定影响,财政政策的经济稳定职能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社会再分配职能是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或税收来调整收入分配。由于市场存在外在缺陷,即存在不公平的现象,这种不公平现象会对公共利益造成很大影响,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很可能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这就需要政府适时调整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的职能。
(二)基于国家财政政策功能视角的理论依据分析
财政政策的资源配置、经济稳定、社会再分配三种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资源配置方面: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自由竞争的市场常常会导致垄断的出现,垄断又会阻碍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市场难以发挥作用。我国绝大多数农业小微企业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与大企业竞争过程中常处于不平等和劣势地位;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的披露与获取制度不完善,也是农业小微企业的明显特点,因此农业小微企业在金融市场上信用评级较低,融资能力明显低于大企业。这就需要财政政策在遵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围绕农业小微企业发展需求来高效合理地配置资源,维护市场公平与效率。经济稳定方面: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难以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导致经济出现周期性的波动,影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小微企业提供了占主体地位的社会消费品,解决了大量就业问题。因此,熨平经济波动就需要财政政策发挥稳定经济的作用,对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进行支持和引导。社会收入再分配方面:由于市场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容易造成收入的两极分化。财政政策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或加大对低收入者直接财政支出来实现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三、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
(一)国家财政政策的类型和工具
1.国家财政政策的类型。国家财政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政府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措施。”常见的有两种不同的划分依据对财政政策进行区分。一种分类方法是根据对国民经济总量调节时发挥的不同作用分成扩张性、中性、紧缩性财政政策;另外一种分类是按照其对国家宏观经济所产生的作用不同,划分成自动稳定的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当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不平衡时,政府会根据不同的供求情况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当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时,政府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在减少财政收入的同时扩大财政支出。否则政府会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减小财政支出,从而使供求处于平衡状态。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一系列税收政策和公共支出政策来发挥财政政策内在的调节功能,对经济变动情况快速自发的做出反应,无需依靠外力。与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相反,相机抉择可根据功能不同细分为汲水性和补偿性财政政策,需要依靠外力的帮助才能调节经济发展。当经济出现波动时,采用汲水性财政,是在经济本身具有自发恢复力前提下,通过公共投资诱导经济景气复苏,吸引民间投资的缺期财政政策。当需要对现实的经济状况进行反向调节时,常采用补偿性政策来稳定经济波动。经济过热膨胀时,政府增收减支;经济萧条紧缩时,政府减收增支。在实际应用中,政府通过考虑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自然习俗因素来选择合适的财政政策。经济因素主要需要考虑的是实现财政政策的三大功能的经济手段,社会因素主要包括失业现象、收入两极分化等问题,自然习俗因素主要是指本国的特有的自然习俗情况。
2.国家财政政策工具的选择。财政政策工具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为了保证财政政策相应功能和目标的实现所采取的方式方法。财政政策主要包括预算、政府购买、财政转移支付、税收、政府发行的国债等。预算是最基本的财政政策手段。预算通过直接和间接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数量,调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关系,以及市场的供给、产业结构,使预算支出倾向社会公平领域,对社会收入进行再分配,最终实现对资源配置、稳定发展和资源再分配的作用。政府购买是政府作为购买方和支付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或服务,从而增加了社会需求。当财政资金以无偿的形式进行单向支付时,称之为财政转移支付。其作用在于:一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调节社会总供求关系。在经济蓬勃发展时,为了缓解消费需求膨胀的压力,减少财政支出;在经济处于衰退期时,为了刺激消费需求,增加财政支出。二是调节收入再分配。政府将税收收入无偿转移给收入较低的入,来缩小国民收入的差距。三是以间接的方式调节经济结构。当需要增加产量时,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差额来间接降低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当需要刺激对某种产品的社会总需求时,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消费者来减少消费者的实际支出。税收是国家最主要的财政收入之一,它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国家可以通过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来调节市场主体行为和优化资源配置。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收入实现资金从私人部门流入到政府部门手中;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变动征税对象、税率来调节总供求的平衡关系,间接进行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从而对现存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国债指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以国家信用为背书所发行的一种债权债务凭证。政府通过设置不同的公债数量、利率、偿还期限等条款并且将其在市场上发售来获取资金,以此来改变市场上的货币供给数量;公债资金的运用,是政府将集中起来的公债收入,通过财政支出的形式进行再分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间接的改变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在实际对财政工具进行选择时,需要具体考虑当前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承受的压力等相关因素,根据预期实现的目标来选择最合适的某种财政工具或者财政工具系列组合。
(二)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式选择
财政政策作为一种调整经济发展的方式,可以通过改变财政收支结构的方式对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起支持作用。财政支出政策包括优惠贷款、财政补贴等。优惠贷款政策在国外比较常见,是政府专门为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制定的政策,表现为设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或专项贷款来为农业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财政补贴是指国家为了扶持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补贴农业小微企业的贷款利息。主要对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贷款进行财政补贴:一种补贴情况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农业小微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使农业小微企业能够在较长时间内获得稳定的融资收入,保障农业小微企业的长期发展。例如为了鼓励农业小微企业进行技术革新,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来提高农业小微企业的研发水平。还有一种补贴情况是补贴农业小微企业贷款利息与市场平均贷款利息的差额部分,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由于在贷款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而导致的高出市场平均水平的贷款利息,缓解农业小微企业的贷款成本压力。除了上述列举的财政支出政策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不同的财政收入政策来改变农业小微企业的征税科目和税率,调整农业小微企业的税收结构,缓解农业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具体包括以下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调整税率,降低应纳税额,从而实现对农业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涉及到的具体税目可以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这种方式可以从根本上减轻农业小微企业的负担。第二种方式是延长缴款期限。这种方式从本质上来讲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金额并没有影响,影响的只是收款时间,等同于政府向农业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给予了农业小微企业更宽松的还款期限,缓解了农业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而对政府来说则相当于损失了一部分利息收入。第三种方式是直接对农业小微企业的某些应税项目进行税收减免,从最基本的源头上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的应纳税金,例如符合相关条件的农业小微企业具有关税和所得税的豁免权等。第四种方式是通过税收返还、出口退税等政策间接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的应纳税额,目的是为农业小微企业发展某些特定的经济活动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增强农业小微企业的竞争优势。例如为鼓励农业小微企业将利润进行再投资,对农业小微企业再投资部分缴纳的税款进行退税处理。第五种方式是通过加速折旧来延迟纳税,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增加当期折旧费用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政府提供给农业小微企业一笔短期的无息贷款,企业获得了延迟纳税的机会。除以上列出的财政对农业小微企业支持的方式外,还存在其它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方式。例如,通过清理政府收费中不合理的收费,减轻农业小微企业收费负担,从而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财政政策支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并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作用于农业小微企业,促进其发展,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第一,财政通过支持中介组织来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中介组织位于政府和农业小微企业之间,政府通过对中介组织支持来间接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第二,宏观财政政策调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与其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财政可以通过改变外部环境来间接影响农业小微企业,具体方式包括通过改变税收结构、财政支出政策等方式来影响农业小微企业发展所处的环境,引导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方向。第三,财政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和税收等工具来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交易主体,在交易时除了考虑成本质量外,有时还要考虑一些公共利益,通常并不遵从成本最低质量最好的原则来行事,而是体现了一定的倾向,政府并不一定为了自己真正的需求而购买商品,可能唯一的目的仅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改变税收结构和调整税率来影响公共产品的价格,通过降低产品的成本来提高农业小微企业的利润,扶持农业小微企业发展。第四,通过财政资金支出来直接调节市场上对农业小微企业产品的供求关系,引导农业小微企业发展。例如可以通过补贴刺激消费者对某种产品的需求,间接引导其发展。
一、前言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自身规模较小,导致其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难题。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环境日益激烈,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中小企业处于夹缝中生存的状态。但从我国国情来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来说,作用越显突出。加强财政政策的有效支持,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议题。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财政政策优化措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
二、发展中小企业的必要性
(一)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小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在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越显突出。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全国企业的比重超过99%,创造GDP占全国GDP总数的60%以上,上缴国家税收为税收总额的50%以上。通过这一数据结果来看,中小企业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企业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缓解了近70%以上的乡镇就业力,为大量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这样一来,对于缓解我国就业压力,保证社会稳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来看,社会救济能力较差,这就需要更多的企业缓解就业压力,中小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三)中小企业有利于推进改革深入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过程中,中小企业发展,逐渐朝着灵活性、成本性方向迈进。中小企业自身进行体制改革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对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综合中小企业发展现状,探究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有效参考和借鉴。
三、现阶段中小企业政策支持存在的问题
目前,就我国中小企业财政政策支持现状来看,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中小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作用较小,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就2010~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来看,增速达到25%,个体商户数量大幅度上升,并且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原有政策滞后性逐渐突出,如何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事关中小企业长足发展和进步。
其次,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能力逐渐增强。目前,乡镇近70%以上的就业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就2014年调查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就业人数高达23145.12万人,个体就业人数达到8542.23万人,增速高达11%以上。
最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产业结构处于优化状态。中小企业的业务范围程序大幅度拓展状态,从原有的加工、运输、建筑,更多地朝着服务领域、高新技术领域迈进,实现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如何对这一问题进行解决,就需要采取更适合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四、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探讨
结合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地位在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越显突出,加强财政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予以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可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
(一)注重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对资金支持政策的转变,由原有的无偿投入朝着市场运作方式转变。在发展过程中,财政资金支持要以“杠杆性”、“引导性”为主要发展目标,这样一来,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持续性作用,从而实现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杠杆性和引导性发展,能够实现中小企业对资金的合理配置,并且增强企业竞争力,使中小企业在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更好地发展和进步。
(二)注重对税费政策进行完善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加强税收政策立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收政策选择过程中,可以采取间接税收优惠,帮助中小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从而延长债务清偿期,允许设备加速折旧,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增强中小企业生存和竞争能力,以实现中小企业更好发展目标。
(三)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其自身规模较小,贷款抵押不完善,导致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想要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较为困难。这样一来,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是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对此,可设置政策性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小型贷款公司等多种融资发展模式,注重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在金融支持政策支持过程中,可注重对国外先进经验学习,并结合我国国情,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四)构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征信体系的构建,是中小企业解决风险识别问题的一个重要保障。对此,财政政策支持过程中,可建立专门机构,集中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体系问题。这样一来,采取征信系统管理模式,可以降低中小企业带来的信用风险问题,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现阶段中小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原有的财政政策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这就需要对支持性的财政政策进行有效改进,能够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进步。对此,财政政策的支持,可从中小企业征信体系、融资体系、税费改革、支持方式变革等角度,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财政政策真正地发挥支持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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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是代表民众监督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是一项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宪法性制度安排。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审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优势分析
我国目前的国家审计体制建立于80年代前期,适应了当时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运行要求,反映了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并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监督的重要形式。其优势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审计机关设在政府,审计职能与政府机构其他职能相结合,使审计工作能够服务于经济工作中心,促进政府工作目标和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现行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在政府的领导和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下,能够直接、有效地实施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审计意见和建议也能够及时转化为政府的行政命令,增强了审计的时效性和约束力。三是按照现行双重领导审计体制,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使审计按照国家统一的法制要求实施;审计机关行政管理以各级政府为主,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主动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政府经济调控的需要,适时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由于人们对行政权力长期的习惯和认同,使行政型审计体制能够广泛而迅速地得到社会各界接受和认同,积极配合和协助审计工作。
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不足
独立性缺失。独立性缺失是我国现行国家审计模式最根本的不足。国家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自始自终不受外来因素影响和干扰。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但我国现行审计体制使国家审计独立性没有得到充分保证,其独立性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组织独立性缺失。从我国国家审计的机构设置来看,国家审计署作为最高的政府审计机关,归属于国务院,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又要对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各级地方审计机构既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接受本级政府的领导,又要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其组织独立性必然受到影响。②人员独立性缺失。审计机关的领导人由同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名,报同级人大会会决定任免,副职由同级政府任免。任命者与被任命者存在着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因而被任命者领导审计机关在对任命者领导的政府部门审计时,难以有效发挥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作用,其审计职责履行难以到位。③经济独立性缺失。由于审计机关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这势必影响审计机关对财政部门的监督力度。尤其是政府财力紧张的地区或时期,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往往无法得到保证,这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国家审计的信息功能受到损害。我国现行国家审计制度规定审计结果的报告路径是审计机关向政府汇报,政府将结果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再告之社会公众。同时,我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并没有将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作为审计机关的法定义务,审计机关在可以公布也可以不公布审计结果的选择中。因此,现行制度下,国家审计的信息功能受到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地位。
通过以上各种观点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随着经济、法律环境等的改善,国家审计体制应该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国家审计体制的目标应该是立法型,但鉴于目前的各种困难,我国国家审计体制可采用渐进式改革。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的作用,国家审计的功能定位应该从合法性审计为主转向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如果国家审计长期持续地以合法性审计为重点,就会与司法权主体的职能产生重叠,从而导致权力制衡低效。与此同时,随着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公众民主意识的提高,人民越来越关注政府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要求国家审计向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转变。正如杨时展教授所阐述的,在民主的启蒙时期,人民只要求能有所限度的“取之于民”,过此限度,人民有权拒绝。至于“取之于民”的资源如何花费,人民并不过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民主意识的提高,人民逐渐要求一切“取之于民”的必须“用之于民”,不按照人民意志来使用资源,人民就要求他负政治责任;随着社会更进一步的发展,民主权利的再进一步增长,人民又进而要求一切“取之于民”的必须经济、有效地“用之于民”。如果用于民而不经济,用于民而没有达到人民预期的效果,那么政府仍要对此负责[4]。
两难困境: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现实矛盾
尽管我国国家审计经历了合法性审计、财政收支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的变化过程[5],但从审计实践看,国家审计仍然着重于合法性审计,而合法性审计更是着重关注于大案要案的审查。之所以形成对国家审计的这种角色定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在早期的审计理论研究中,强调审计监督必须要有依据。审计作为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最重要的依据当然就是就各种有关经济行为的法律,这就是合法性审计的形成基础。二是在早期的审计实践中,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各种经济行为必然存在许多不合法、不规范的地方。加之当时的司法体系不够完善,司法力量相对薄弱,对违法经济行为(包括财政收支行为)的监督难以到位。这就必然造成在传统上作为经济监督主体的国家审计过度关注合法性审计,并以此来弥补司法监督的不足。三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政府的职能也在转变,政府为了进行经济的宏观调控、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以及维持市场秩序,必然要取得财政收入以满足进行这些活动所发生支出的需要[6]。在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的条件下,这些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取得了很好的绩效就成为政府最高层和民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国家审计必然要面临转型,即从单纯的合法性审计向在进行合法性审计的同时加强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转变。尽管如此,较长时期的合法性审计实践所形成的惯性作用使得这种转型相对缓慢,即便是在进行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时,国家审计也较多的把注意力放在大案要案上,而这些大案要案实际上最终都涉及违法行为,这就造成了国家审计仍然主要进行合法性审计的客观事实。四是国家审计在其审计实践中发现,进行合法性审计、抓大案要案更容易取得实效并迅速地形成社会影响,对审计地位的提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和发展,无论审计的角色定位怎么变化,从社会的期许和国家审计的本身需要出发,国家审计必然会更加偏重于合法性审计。五是国家审计能够为司法主体查处经济违法行为提供最有效的证据。查处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时一般都可以在会计信息体系中获得相关的证据,由于审计主体的审计对象主要是会计信息体系,因此审计在提供这种证据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事实上,司法主体为了改变在取证上的劣势,也在引进法务会计,这正好说明了会计信息体系对经济犯罪取证的重要性。
但是,国家审计在长期偏重于合法性审计的实践中,与司法权主体的职能出现重叠,常常会令自己处于两难的境地。无论哪一个国家,为了实现法治,必然会制定法律标准以约束各种主体的社会行为。法律标准通常是人们行为约束的最低规范,它规定了人们“不许为”的行为。为了保证各项法律能够被严格实施,任何国家都要建立庞大、严密的司法体系,对各种违法行为实施坚决有力的监督和惩处。在设立国家审计后,如果国家审计也把合法性审计作为其主要的角色定位,必然就会产生以下矛盾:第一,整个司法体系依据其角色定位,必然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那么,国家审计的加入无疑意味着监督行为的交叉重复,这就导致或者国家审计挤占已有司法体系的监督“地盘”,抑或国家审计只是为已有的司法体系监督锦上添花、拾遗补缺,国家审计没有自己独立的角色定位。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说,前者显然是不能存在的,法治国家所形成的司法监督体系是一个完整体系,不可以被改变。因此,国家审计主要以合法性审计为主,实质上意味着其角色定位并不明确,也就是没有进行自身应该从事的监督行为。第二,在合法性审计实践中,审计难,审计结果处理更难,这也显示了国家审计的两难困境。进行合法性审计必然与司法监督交叉重复,特别是在处理大案时,按照权力分工,国家审计因无司法权无法进行刑事处罚,而大案要案最终必然要涉及刑事处罚。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就是国家审计查出了大案要案,却无刑事处罚权,从而使得国家审计的角色转化成为司法监督提供服务。在合法性审计上,国家审计监督只是为司法监督提供服务,一旦不进行监督,国家审计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这使得国家审计陷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国家审计如何才能走出这一角色定位的误区并回到其应有的角色定位上[7]?下面就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西方实践: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历史线索
在西方,以美国国家审计为代表的国家审计发展历史充分表明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应该以财政收支的合规性、绩效性作为重点[8]。1921年美国政府设立美国审计总署(英文简称GAO),该署隶属于国会。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争支出带来了巨额的联邦债务,但由于财务管理混乱,国会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帮助控制联邦支出。1921年颁布的《预算和会计法案》要求总统编制联邦支出年度预算,同时该法案还提出设立美国审计总署,由该署负责调查与公共资金收入、分配和使用相关的所有事项,并提出改进公共支出经济性和效率性的建议。从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重点是检查政府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审计方法以支出凭证检查为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重点从检查支出凭证为主转到综合性审计,审计重点开始从合规性审计延伸到绩效审计。二战期间,美国军费开支急剧上升,支出凭证数量巨大,美国审计总署的工作压力剧增,即使新增众多雇员,也无法审计完所有的凭证。因此,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二战后美国审计总署将检查凭证的工作交给政府部门,并开始运用综合审计方法对政府部门实施更广泛、更综合的经济性、效率性审计。同时,美国审计总署与财政部、预算管理局共同协助政府部门完善会计系统和费用控制。1945年颁布的《国有公司控制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国有公司和混合所有权公司进行综合性审计。1950年颁布的《预算和会计程序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制定联邦政府会计准则,并对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进行审计,该法案为综合性审计奠定了法律基础。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社会动荡,政府开支急剧上升,国会日益关注政府项目的实施情况。由此,美国审计总署开始实施项目评估。1967年,在1964年颁布的《经济机会法案》修正案中,美国审计总署被授权对“反贫穷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审查该项目的运行效率和效果。1969年3月,美国审计总署提交了一份关于该项目的总结报告和60多份补充报告,报告中说明:反贫穷项目中有些项目需要改进管理,有些项目取得了有限的成功,而另外一些项目并没有达到预期结果。美国审计总署的最终结论是尽管反贫穷项目已经运行4年,但是它们的管理机制仍需要重大改进。这份报告获得了普遍认可,同时它还促使国会在1970年颁布的《立法重组法案》和1974年颁布的《国会预算和截流控制法案》中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联邦政府活动进行项目评估和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席卷全球,美国审计总署更加关注联邦政府的责任履行情况。如检查政府运作中的高风险项目、密切关注预算中的赤字问题以及改善联邦政府的财政管理。1990年颁布的《首席财务官法案》和1994年颁布的《政府管理改革法案》授权美国审计总署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和联邦政府主要部门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1993年颁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将绩效预算、绩效评估、绩效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管理制度,要求联邦部门与单位提交年度绩效报告,从而进一步肯定和强调了项目评估这一新的绩效审计方法[9]。2004年根据《审计总署人力资源改革法案》,美国审计总署改名为美国联邦问责署(英文简称GAO),更好地体现了总署“协助国会实现宪法责任、提高联邦政府绩效和保证联邦政府对美国公民的责任”这一使命[10]。今天,美国联邦问责署秉承着“责任、公正、可靠”的价值理念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进行着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
从以上的简要回顾中我们至少可以推导出以下若干关于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结论。
首先,国家审计从设立之初就主要进行财政收支审计。早期着重于合规性审计,然后扩展至绩效审计。在进行财政收支合规性和绩效审计的过程中,国家审计必然会发现违法行为,但发现违法行为不是审计的基本职能,而只是国家审计行使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基本职能的必然产物[11]。国家审计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必会将有关责任人移至司法机构查处,这仍然说明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应是由司法体系完成的基本职能。
其次,国家审计从事的合规性审计是以预算法案为依据的。预算法案虽然称之为法案,但却与其他法律存在根本差别。预算法案是在每个财政年度由国会批准形成的,它必须根据未来每个财政年度财政收支的实际需要逐年编制,逐年批准。而其他法律一旦制定,就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任何行为主体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预算法案如果没有实际履行,很可能是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所致,无法追究法律责任。只有那些在预算收支过程中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才可能绳之以法。这就如同企业预算没有被实际执行,不能称之为违法行为。而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违法的行为,才可能被绳之以法。从这个意义出发,所谓预算法案合规性审计的实质含义是各政府部门或项目是否按照预算的标准进行预算收支,如果没有执行预算的收支标准,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应该如何纠正。所有这些审计内容显然不是指预算收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至于后来国家审计将合规性审计延伸至绩效审计,审计就不仅仅监督预算收支的标准是否被执行,更是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这种审计开始着重于财政收支结果的评价,而后又前推至财政收支预算的评价,从而使得绩效审计能够贯穿始终。在绩效审计的基础上,再对与合规性和绩效性对应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价,而这些都不属于合法性审计的内容。
再次,国家审计在监督预算法案执行中的合规性和绩效性时,必须要了解有关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信息。为此,国家审计必然要求政府部门或项目提供相应的会计报告,这就形成了政府部门或项目的会计报表。国家审计要确定预算法案是否被执行,就必须了解政府或项目财政收支结果的会计报告,将报告结果与预算法案进行比较,进而确定预算执行的差异。此时,应重点关注有关财政收支结果的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国家审计必须确定这种真实性,进而相应形成了国家审计的鉴证业务。由于会计报表鉴证业务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业务,世界各国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的报表鉴证都是由专业审计机构进行,企业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进行,政府则由国家审计进行。就专业性而言,司法系统难以胜任报表鉴证工作;就会计报表鉴证的依据而言,主要是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一般属于公认或行政规范,依此进行的审计仍然可以归为合规性审计;更为重要的是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作为会计报表形成的依据,不具有法律的严格性和唯一性,而通常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变化了的环境对会计要素进行有一定弹性的确认和计量,这在会计界和审计界称为职业判断。正是这种职业判断使得会计报表鉴证与司法中的违法鉴证有着很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就使得国家审计专门从事会计报表鉴证业务成为必要。
最后,国家审计依据预算法案进行合规性、绩效性审计以及相应的鉴证业务审计,进而延伸至内部控制和管理评价。在执行这些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国家审计必然会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和项目管理状态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这种了解包括:政府宏观管理的效果及其成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持公共秩序的效果及其成因;政府行政运转的效率及其成因;项目实施的效果及其成因;项目管理的效率及其成因等。国家审计还可以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咨询意见,从而形成了国家审计的另一相应业务即审计咨询。审计咨询是在其他业务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它不仅为新预算法案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更是为宏观经济的运行、政府的行政运转、重大项目的管理提供建设性建议。
总之,国家审计无不紧紧围绕政府财政收支的合规性、绩效性以及其赖以存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基础开展审查和评价工作。
逻辑推演:国家审计角色定位的理论分析
研究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就必须要将其置于整个国家政治架构之中进行分析[12]。西方国家政府的公共权力分配采取的是三权分立模式,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离,国家审计代表私权主体从外部对公权主体即政府的公权进行监督,进而形成权力的制衡[3]。若想实现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国家审计必须要有自己独特的角色定位,尤其要注意与司法系统角色的区分。司法权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保证立法当局制定的法律能够被有效实施,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司法系统在行使司法权时,不仅对一般公民和社会组织,也对行政当局是否依法行事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者进行惩处。因此,政府行政部门及其人员行为的合法性是通过司法监督进行的。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司法系统行使司法权的目标也是如此。但是,必须看到政府行政部门的行为不仅涉及是否合法,还涉及是否合规、是否有绩效,司法系统只能监督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合法性,而无法监督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1316]。对政府行政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进行监督的重担必然落在国家审计的肩上。
政府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究竟具有什么特征呢?就合规性而言,主要是指政府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维持公共秩序,或为了保证重大项目目标的实现,都会制定相应的目标、标准、流程、手续或行为规范等。这些目标、标准等是否被政府部门遵照实行,将会影响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并维持公共秩序的效果、政府部门自身的运转效率、重大项目的实际效果以及项目管理的效率。就绩效性而言,主要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支出是否实现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维持公共秩序的目标,或者通过项目支出是否实现了项目的预期效果,要了解这些信息就必然涉及投入产出的比较。在西方,国家审计所进行的这方面监督称为绩效审计,通常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进行项目评价。这“三性”要求政府(或项目)用较少的财政支出、高效率的行政运转达成最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即提供的公共产品充分有效地满足社会需要,公共秩序井然有序,项目实施后社会经济效果显著。我们以政府必须实施的预算法案为例就可以进一步认清这两者的本质特征。预算法案规定了预算的目标,这些目标可以细化到每一个部门在未来财政年度所必须完成的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维持社会秩序的具体任务,这些任务一般都会有明确的质量和数量指标,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预算,此时所遵循的原则是“钱跟着事走,钱的多少跟着事的大小、重要性程度和效率高低走”。在实际的预算支出时,还要确定预算支出中每一个支出事项的支出目标、支出标准、支出手续等。国家审计要监督政府部门是否遵循了这些规定,这一审计行为就是合规性审计。不仅如此,国家审计还必须审查预算执行的绩效性,这一工作通常是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的:一是预算法案的绩效性。国家审计必须要评价预算法案的各项财政支出是否节约并能达成预算目标,即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二是预算执行的绩效性。国家审计必须要评价预算法案的各项预算支出在实际支付后是否得到了最大的节约,是否实现甚至超额完成了预算目标。在进行这一评价时,如果只是审查预算实际实施是否与预算法案一致,则仍然属于合规性审计;如果审查预算实际上需要多少财政支出,以及如何能够更好地达成怎样的目标,此时显然就具有绩效审计的特征。那么国家审计依据预算法案对政府部门进行的合规性和绩效性监督为什么不能由司法系统替代,也就是说在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体系中,为什么在司法监督之外必须产生国家审计?
政府部门的行为涉及三个基本属性:属性之一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这是政府行为必须遵循的最低标准。任何政府行为违反了这一标准就是违法的,就必须受到法律惩处。属性之二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具有合规性。为了保证政府部门的行政运转效率,政府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行为目标、标准及程序。这些规定与法律规定不同,法律规定意味着被规范的行为主体哪些事情是不可为的,若为者就是犯罪;而政府部门为了行政运转而制定的这些规定显然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遵循它就会提高效率,不遵循它就会降低效率,这里违者不属于犯罪,而是属于低效、无效或者差错行为,违者所受到的处罚通常是行政处罚、降低收入或赔偿等。因为行政效率的高低很难找到一个唯一、客观的标准,所以为行政运转而制定的各种规定需要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经常性地进行调整。属性之三是政府部门的行为是否具有绩效性。绩效性只是表明政府部门行为的优劣,而无关对错甚至犯罪。对和错是有标准的,犯罪也必须有严格而且唯一的法律依据。但是绩效的优劣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找到唯一、客观的标准,从而也就无法对其做出法律层面的规定。我们可以将上述三种属性以政府预算为例做出进一步解释。如果在预算支出时,将支出的钱为个人所用或挪作他用,属于违法;如果在支出时,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支付,属于违规;如果支出的成本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属于低效。
由于政府行为存在上述三种属性,不难看出,仅仅依靠司法系统所进行的司法监督只能解决政府部门在行为过程中的违法问题,却无法控制政府部门在行为过程中的违规和低效问题。在西方,如果仅仅只是形成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必然会导致对政府部门行为的监督漏洞,对政府权力的制衡和监督就不能有效进行,出现权力“寻租”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尤为重要的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政府集中了庞大的财政收入,社会公共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共秩序的维护日显重要,社会的经济性、政府的经济职能日显突出。在这种条件下,政府部门行为的合规性特别是绩效性就显得更为重要。此时,必然要求在国家政治架构中有这样的主体,由该主体行使对政府部门合规性和绩效性的监督。显然,由司法系统担当这一使命是不可行的,原因在于司法系统在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进行,法律标准具有唯一性,而政府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很难找到一个一成不变的唯一标准,政府部门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更多的是因时因地根据变化了的环境进行评价。同时,对政府部门行为特别是经济和行政管理行为的合规性、绩效性进行监督,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征,这也是司法系统监督所无法实现的。正是为了弥补司法系统监督的缺陷和政府部门行为监督的漏洞,国家审计对政府部门经济行为合规性、绩效性的监督才显得尤为必要,这正是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
综上所述,国家审计应该主要对政府经济行为的合规性和绩效性进行监督,换句话说,国家审计应该主要进行财政收支的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要使国家审计充分实现这一角色定位,就必须要提供三个条件:一是必须要编制有效可行的国家预算,且这一预算必须成为政府行为的指南,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就要像制定企业预算那样制定国家预算,这样的国家预算可具有法的效力,同时,在编制预算时必须贯彻“钱跟着事走、钱的多少必须与事的效率匹配”的原则。二是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系统的非营利机构特别是行政机构会计制度,依此所形成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可靠地反映财政支出及其效果的客观状态。三是政府部门必须有一套健全的、有效的、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此制度所形成的行政运转效率和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能够得到切实保证。相应的,国家审计也必须主要围绕上述三个方面展开审查评价。
尽管如此,由于我国国家审计属于行政型审计体制,政府审计部门隶属于国家最高行政管理当局,国家最高行政管理当局及其所属各个层次所发生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即依法行政。也就是说,行政运转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合法,这是国家最高行政管理当局必须对人民承担的基本义务。国家最高行政管理当局为了保证自身行为特别是所属各层次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必然会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机构以履行监督之职。由于政府审计本质上具有“大内审”的特征,它可以也必然需要对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各层次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这正是我国政府审计或者说行政型政府审计必然也较多地进行合法性审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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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调控宏观经济的两种最重要手段,为了保障宏观经济平稳的运行,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适时、适当地运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十分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低碳经济的特点是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并且现在低碳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很多发达国家都通过财政方式对低碳经济做出很多有益的尝试,加大政府财政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本文主要介绍我国低碳的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瓶颈,详细的阐述解决措施,为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性参考依据。
关键词:低碳经济;经济发展;财政政策
全球范围内应对气候变暖,主要的目的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且在运行中主要是解决气候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问题,该事件已经受到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认同,中国作为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前行的国家,不但要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也要承受环境负担,所以我国的整体发展中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推动低碳产业链的发展,让我国的低碳产业在国际发展中立于前列,在产业发展中经济因素固然重要,但是也要考虑环境为子孙后代带来的影响,因而要运用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
(一)节能降耗的效果显著。“十二五”规划期间,中央安排336亿的财政内投资,中央财政总体资金额达到505亿元,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与城市污水设施配套处理。推动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导致全国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根据现行数据统计累计下降大概10.1%,而这直接节约了2.9亿吨标准煤。
(二)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显著提升。我国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进展显著,不但提升其整体的技术水平,并且产业发展也形成一定的规模,2013年底,我国的新生能源主要占比已经超过原有的13%。2014年,我国的太阳能产业已经位居世界榜首,成为全球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最大的国家,我国的太阳能产业在全球发展态势不利的情况下依旧能保持30%的高增长。2014年底,中国的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300万千瓦,风力发电在全球排名第四,生物质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潜力较大。
二、我国低碳经济面临的发展困境
(一)煤炭依旧是能源结构的主体。我国正在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发展时期,因而对能源的需求量较大,所以有必要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集中于低碳产品的研发。根据相关资料预测,我国的能源消费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持续稳步的增长,到2020年,我国的能源消耗将会达到50亿吨以上。从能源结构考虑问题,我国的煤炭消费占比最高,截止到2015年,在我国的整体能源消耗中占比量达到76.5%,而发达国家不能超过22%,以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的总体发展态势,表面我国在将来一段时间内必须解决有关环境与企业发展的问题,协调煤炭能源的妥善利用方式。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也需要合理调整,现在比较大的产业结构是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在环境方面的劣势主要体现在耗能低、污染少,以服务行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整体的发展状况落后,占比也较低,所以我国的整体经济增长更依赖于第二产业。2014年,我国的第一产业总体占比达到GDP的16.1%,与上一年相比其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整体比重为44.8%,上升比重是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比重是47.1%,整体比重下降升0.3个百分点,出现上述情况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占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导致我国的产业结构发展滞缓,不利于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资金支持不能落实现在创新是行业发展的关键,所以在低碳经济迅速发展的前提下技术创心是核心内容,当前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还较为薄弱,究其原因是缺乏资金支持。一方面,技术创新资金的投入必不可免,现在我国的很多技术的研发都是依靠政府临时拨款,以及技术立项后申请资金补助,这种资金供给方式很低效,并且资金到位滞缓,当资金经过层层审批到位后,很多技术的研发已经错过最佳阶段,因而没有稳定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另一方面,资金获取的主要方式是贷款,但是金融机构对于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够,很多银行不看好低碳项目的融资渠道,即使选择,资金总额上也会受到限度,这将不能满足低碳能源的研发需求,也将限制低碳经济的发展,很多资金对于整体的项目研究而言只能是杯水车薪。
三、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实施政策
(一)政府减免低碳产生的税收。在低碳产业中政府地位举足轻重,为了鼓励低碳产业的发展,政府需要对这些企业给予财税支持,鼓励发展,并在这个过程中吸引其他企业发展低碳经济。主要的措施如下:第一,强化财政中的鼓励和约束作用,减免从事低碳企业的所得税,鼓励更多的企业从事该行业。如果企业购置环保设备,政府可以补贴一部分资金,可以推行投资退税政策,主要的目的是吸引国内外企业加入该行业;第二,完善低碳技术中的财务激励政策,通过研究、开发、引进这些税收积累政策,积极的引进外国的优良技术,推动国内外技术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我国的企业管理水平,其中包括技术税收减免、技术转让等有效措施;第三,运用各类合理的关税,保护国内和国外资源以及投资环境,努力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通过完善关税政策,抑制高耗能的产品,支持附加值比较高的产品,升级企业产品和技术,鼓励资源的二次运用。
(二)能源价格的改革机制。我国需要将各种能源都引入到市场中,依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规律调整资源的配比,让市场价格可以准确的反应出环境变化规律,最终建立可持续的能源价格系统。第一,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机制,要求煤炭价格相互联动,可以及时的处理煤炭产业中的各类矛盾;第二,完善与煤炭相关的产业结构调整,比如石油和天然气的产业结构情况,了解国际市场的变化发展规律,国内的供求情况,在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建立以竞争为主体的市场结构,要求天然气的价格内外统一,并且给用户提供合理的使用方案,以节约能源为原则。另外,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竞争机制,要求市场整体和谐有序,推动绿色能源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低碳经济必须依靠低碳技术创新,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有效的优化能源产业结构,通过转变生产方式,降低化石能源在生活和生产中的应用占比,尽量用无污染的可替代能源进行生产活动,主要的目的是降低能源消耗率,减少碳的排放量,避免污染,以能源的发展带动经济的高效运行。同时正确的财政政策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处于关键性地位,不但能保障低碳经济的稳步发展,更能起到调节及引导的作用,为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何沅懋.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摘要:在2013年,广西自治区的相关政府机构提出了《柳州、来宾、河池市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的发展策略,这个策略中主要的内容就是推动柳州、来宾以及河池这三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体化,通过对这三个地区经济的推动,让其带动整个广西地区经济的发展。这个发展策略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要按照一定的财政政策体系进行实施,因此为了保证经济的发展,相关的人员就应该对该区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以及实践机制进行一定的研究。
关键词:“柳来河”;区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体系;实践机制研究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善,区域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使用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式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带动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能够培育出更多的经济增长极,因此对于广西地区来说是一种十分恰当的经济发展方式。但是“柳来河”地区的经济在发展的同时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在此我们主要就该地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以及实践机制进行简单的论述。
二、“柳来河”地区使用区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的现状
1.“柳来河”地区在实行区域经济发展的时候没有可依据的财政政策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是国民十分关心的问题之一,在广西地区,相关的政府为了能够保证经济的发展,实施了“柳来河”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体制,虽然这个体制的实现已经使广西地区的经济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就是这种经济体制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政策。由于广西地区的这种经济体制是一种新型的经济体制,相关的工作人员只是注重经济发展的状况,忽略了相关政策的发展,导致了“柳来河”区域经济体制在实施额的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虽然在短期内看不出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就会导致有一些人抓着政策的漏洞赚取一些不义之财,严重的影响到经济的发展。
2.“柳来河”地区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缺乏资金的支持
由于广西地区的这种经济体制是一种新型的经济体制,一些谨慎的工作人员不愿意冒险实施这种经济体制,因此这种体制在发展的过程中得不到全部人民的支持,进而导致了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资金的现象。要实现柳州、来宾、河池三个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体制,首先应该要做的就是要打通这三个地区的交通,而进行交通道路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仅仅是依靠柳州、来宾以及河池这三个地区政府的支持很难完成这项艰巨的工作,进而就不能够实现这三个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
3.在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实施的过程中各个政府之间还没有实现利益的协调
在不同的地区,政府与政府之间是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的。为了能够提高本地区的经济竞争力,一些政府经常使用一些非经济的手段来提高本地区的竞争力。虽然柳州、来宾、河池这三个地区同时实行区域经济发展的体制,但是在实行体制的同时各地的政府为了提高本地区的经济水平也在推进一些其他的项目,这就会导致在各个地区之间出现争夺资源的现象,过于不理智的资源争夺现象就会导致物价膨胀,并且会影响到这三个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进而违背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初衷。
三、“柳来河”地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财政政策体系存在问题的方法
1.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出台一些促进经济发展的策略
刚才我们在上面已经提到,“柳来河”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依据。为了能够保证“柳来河”地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有一个准确的实行依据,相关的政府就应该要出台一些与区域经济发展有关的政策,并且通过出台一些新的政策使柳州、来宾、河池这三个地区形成一个完整的额财政政策的支持体系,推动这三个地区产业的发展。另外,通过出台一些新的政策,还能够充分的调动这三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使落后的财政政策得到有效的提高。
2.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促进资金的支持
为了使“柳来河”这三个地区实现区域经济体制,这三个地区的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交通道路的建设,但是仅仅靠这三个地区的资金投入很难真正的解决交通道路的问题。因此,为了能够使“柳来河”地区实行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相关的政府就应该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加一些一般性的资金来补助这三个地区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相关的政府还应该要争取中央政府对这三个地区资金的支持。还有一点十分重要的就是要放开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限制,让一些民营企业逐渐的发展起来,进而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3.要使各个区域政府之间的利益互相关联
如果“柳来河”地区的区域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各个地区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没有一定的联系,那么不同地区的政府为了自己所处地区经济的发展还是会使用一些非经济的手段来提高经济的发展。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应该对这三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建立一定的联系,通过所建立的联系将这三个地区的发展联系起来,使抢夺资源的现象得到有效的缓解,各地区之间也能够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发展而共同作出努力。除此之外,将这三个地区的利益连接起来还能够使各个地区的政府之间互相合作,不会出现本地区的政府为了实现本地区经济发展而作出违背区域经济发展的状况,进而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经济的发展。
四、结束语
在任何时候,经济的发展都是国民十分关心的问题。为了能够使国民的经济得到有效的保证,就要求相关的政府以及管理人员实施符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式。在广西地区,相关的政府主要的经济体制是区域化的经济发展,并且通过在“柳来河”地区的实践取得了很大的胜利。虽然这种经济体制在发展的过程中使用的财政政策体系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经过相关人员的研究都能够得到解决,因此,区域化经济发展体制是一种适合我国发展的经济模式,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对此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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