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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欧盟关于航班延误赔偿问题的司法实践及启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航班延误引发的纠纷一直困扰着各国的航空公司与立法机构。2004 年,欧共体颁布第 261/2004 号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航空公司应当为航班延误进行赔付。它标志着欧盟试图在《蒙特利尔公约》框架之外搭建一套更有利于保护航空旅客权益的制度。随后欧洲法院经历了 Sturgeon 等四个重要的相关案例,巩固并完善了该赔付制度。中国近期航班延误纠纷频发,亟需走出“闹事方可拿赔付”的恶性循环,建立妥善的纠纷解决机制。
关键词:民用航空法; 欧盟; 《蒙特利尔公约》; 航班延误。
论文正文:
欧盟关于航班延误赔偿问题的司法实践及启示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精神,航班延误意味着航空公司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将乘客及其行李运送到目的地。[1]而航班延误赔偿,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航空公司由于航班延误对乘客进行经济弥补。
由于世界上主要的民航国家已经经历过初期发展的产业扶持阶段,目前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同时由于民航服务的普及程度空前加大,航班延误赔偿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加重。2004 年,欧共体颁布第 261/2004 号条例,规定在航班延误满足一定的条件下,航空公司应当为旅客提供住宿、餐饮和电话通讯援助,退还票款,支付每位旅客最高 600 欧元的赔偿金等。该条例取代了此前的第 295/91 号条例,扩大了对航空旅客的权益保护范围,标志着欧盟将航空旅客权益保护提高到了更高的标准。[2]。
笔者以欧洲法院根据第 261/2004 号条例做出的几次重要判决为线索,总结欧盟在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态度,归纳了该制度的利弊,进而对中国相关立法的启示和借鉴进行分析。
( 一) Sturgeon v Condor 案和 Bock v AirFrance 案①。
Sturgeon 案是欧盟范围内首个依据第 261 /2004号条例将航班延误认定为需要赔偿的案件。在此之前,由于条例未予明确,欧洲的法院一直将航班取消和航班延误区别对待,认为延误不属于条例第 7 条规定的赔偿事由。航空公司对于长时段的延误不取消航班,而是让旅客等待 20 小时或者更长的时间,以避免赔偿。2009 年 11 月 19 日,欧洲法院第四法庭针对 Sturgeon 和 Bock 两起长时段航班延误案件做出初步裁决,认为延误也应当受到条例的第 7 条约束,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予以赔偿。
在 Sturgeon 案中有一个主要的争议点: 比原计划晚 25 个小时到达目的地是属于航班延误还是航班取消? 该案中,原告 Sturgeon 等人在被告 Condor 航空公司定票,计划2005 年7 月9 日下午4 点20 分从德国飞往加拿大。在办理登机手续以后,乘客得到的通知是航班取消( cancelled) ,之后行李被退回。第二天他们到其他航空公司值机柜办理登机手续,乘机座位亦不同于前一日。故此原告在德国当地Amtsgericht Russelsheim 法院主张,这并非延误,而是航班取消,Condor 航空公司应当据此赔偿每位乘客 600 欧元。但是该法院驳回了原告诉求,认为此非航班取消,而是航班延误,并非条例规定的赔偿事由。在之后的上诉中,地区法院维持了这一意见。此后,原告将此作为法律问题上诉到德国联邦法院,联邦法院暂缓了诉讼,将该问题提交到欧洲法院第四法庭请求初步裁决。
在 Bock 案当中,主要的法律争议点仍然是航班延误的界定。案件当中,原定航班由法国航空出票,2005 年 3 月 7 日晚上 9 点 30 分从奥地利途径法国到墨西哥。在登机手续办理之前,航空公司通知航班因为机械故障和机组人员休息时间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取消。原告 Bock 等为了能够尽早到达目地的,接受了法国航空公司的提议,改乘美国大陆航空公司的飞机,在 8 号中午 12 点 20 分乘坐另一趟航班。其他旅客则仍然乘坐由法国航空提供的原班机,在8 号下午 7 点 35 分起飞。由于仍比原计划迟延了22 小时才到达目的地,原告在奥地利地区商事法院起诉,要求法国航空公司基于第 261/2004 号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该航班的旅客每人 600 欧元的赔偿。地区商事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认为根据第 261/2004 号条例规定,该航班只是延误,而非被取消。此后,原告上诉至维也纳商事法院,案件被暂缓,同样也被提交到欧洲法院第四法庭请求初步裁决。此案的关键是在这种明显延误的情况下( 22 小时) ,如果大部分的旅客仍然乘坐原航班( 只有少数人改签) ,究竟构成航班延误还是航班取消。在采取合理措施后仍然无法避免的飞机机械故障是否属于条例中所规定的特殊情况。
针对航班延误的界定问题,欧洲法院在裁决中认为虽然第 261/2004 号条例并未给出航班延误的确切定义,但根据条例的上下文可以对之予以界定。根据条例,航程安排对于飞行而言非常重要,它是由航空承运人提前予以安排计划的。在其他飞行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判断延误与否的关键在于航班是否晚于航程安排的时间起飞。②故而,航班延误的时间长短,和机场、航空公司给出的取消通知,以及旅客在得到取消通知后取回行李均不是界定航班延误与否的决定性因素。除非航空承运人为旅客安排了另外的航班,否则原航班不被视为取消。
针对航班延误的情况下旅客是否可以根据第261 /2004 号条例向航空承运人求偿的问题,欧洲法院认为,根据条例制定的目的,应当予以赔偿。条例的序言中声明,该条例的制定是为了给予旅客较高水准的保护,无论是拒载、航班取消抑或延误,对旅客权益造成的不便和损害均为相似。且根据先例,条例应当根据主要法律内容作为整体来解读,类似情况不应当作区别对待。③。
针对飞机机械故障是否属于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况”问题,法院认为除非该机械故障并非源于日常飞行活动,且超出控制范围,否则航空承运人不可依此对赔偿请求提出抗辩。
( 二) Nelson v Deutsche Lufthansa AG 案和R ( TUI Travel,British Airways,EasyJet and IA-TA) v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案④。
近期,欧洲法院大法庭做出关于 Nelson 案和R ( TUI) 案的裁定,进一步肯定了旅客可以根据第261 /2004 号条例就长时间的航班延误索赔。 在Nelson 案中,航空公司为旅客安排了住宿,在迟于24 小时以后为旅客安排了同一个航班号的飞机起飞。而 R ( TUI) 案则是多家航空公司对英国民航当局提起的诉讼,要求不予执行航班延误带来的赔偿。德国科隆地方法院和英国高等法院将其提交欧洲法院,请求得到初步裁定。大法庭重申,如果航空承运人无法证明是由于不可控的因素( 不可避免,且已采取合理措施) 造成延误,旅客则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但该裁定所面对的情况不同,在 Nelson 案中,被告德国汉莎航空公司认为第 261/2004 号条例带有惩罚,非补偿性,其违背了《蒙特利尔公约》第 29条的规定。⑤R ( TUI) 案当中,英国高等法院对于条例和《蒙特利尔公约》的一致性也提出了疑问。两案被告均认为,如果只是在拒载和取消航班的情况下实施该条例,是不会僭越《蒙特利尔公约》的,但若航班延误下据此进行赔偿,则会违背《蒙特利尔公约》第 29 条的规定。
在初步裁决中,尽管对航班延误帮助措施的讨论有一定的限制范围,但欧洲法院并没有把公约以外的规定排除在外。对此,欧洲法院大法庭认为,条例项下延误导致的时间损失并非属于《蒙特利尔公约》第 19 条规定的“延误带来的损害”,而是一种不便,故未受到公约第 29 条约束,条例与公约并未产生 冲 突。 且 法 院 援 引 2011 年 Aurora SousaRodríguez and Others v Air France SA 案,认为条例第12 条规定,当旅客要求航空承运人赔偿其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即“进一步补偿”) ,允许其国内法院依据国内法和《蒙特利尔公约》做出支持判决,足以证明该条例对于延误的规定并未与欧盟的公约义务相违背。⑥。
( 三) 小结。
Sturgeon 案开启了欧洲法院依据第 261 /2004号条例就航班延误支持旅客求偿的大门,在国际航空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在世界范围内,作为旅客,人们认为似乎应当在各国民航业均确立“长时间延误应当得到补偿”的规则。欧洲法院认为,只要乘客和航班号都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即便是超过 20 小时以上的延误,也不被视为航班取消。在完成延误的界定之后,欧洲法院继而认为,因为公约只规制个别损害( individual damage) ,而条例规制的是相同损害( identical damage) ,即延误带来的时间损失。对于旅客而言时间损失本身是相同损害,但时间损失会造成不同的结果,这些结果才是公约所关注的个别损害,故而依据条例做出赔偿判决并不违背《蒙特利尔公约》第 29 条规定。
尽管在欧盟内部,各国法院在近期的司法实践中均援引 Sturgeon 案,依据第 261/2004 号条例判决航空公司因延误而赔偿旅客,但也导致了大量航空公司的反对,学术界也颇有争议。随后的 R ( TUI)案即是其代表,大量的航空公司进行诉讼,通过对英国民航管理当局的诉讼,希望能够停止法院援引条例判决其为航班延误负责。但是在案件最后,航空公司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更多站在条例的立法立场上,以求“给旅客权益以高水准的保护”。⑦。
( 一) 是否违反《蒙特利尔公约》的排他性适用。
第 261/2004 号条例关注的是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未履行的情况下,对旅客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这是《蒙特利尔公约》未予关注的内容。而公约规制的是航空运输合同的不当履行,而延误即属于不当履行。《蒙特利尔公约》第 29 条第一句明确了客运当中有关损害赔偿的诉讼只能依照公约提起,规定公约在损害赔偿问题上应当排他适用。该条规定的用意在于,排除原告或法院对于索赔根据的选择,无论其所选择的索赔根据如何,都必须受公约规定的条件和责任限额的约束,法院不得拒绝适用公约的相关条款。即关于损害赔偿问题,公约拥有强制管辖权。相较于 1929 年的《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在措辞上进行了一些改进,把相对简单的“只能依据公约规定的条件和限制提起”改为了“在旅客、行李和货物运输中,有关损害赔偿的诉讼,不论其根据如何,是根据本公约、合同、抑或侵权,或者根据其他任何理由,只能依照本公约规定的条件和责任限额提起”,结合公约起草者的阐明,公约进行细化修改的目的并非为了削弱其排他适用性,而是要对之进一步予以明确。⑧。
欧盟整体,及其各个成员国均为《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方,应当受到公约的约束。但事实上,如同拉丁美洲国家,欧盟国家在实践中并不情愿认可这种排他适用性。如同时任欧洲法院总法律顾问的Geelhoed 在关于 IATA v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 案的意见中所言,公约第 29 条只是称“任何关于损害赔偿的诉讼”,而非“任何关于延误的诉讼”,第 261/2004 号条例是对公约的补充而非违反。[3]无论是否有损害发生,以及损害结果与延误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条例盖所不问,只针对延误本身要求航空承运人对旅客负责,这和公约项下航空延误带来的损害是不同的。⑨另外,欧洲法院还认为,公约意在规制航空运输带来的个别损害赔偿诉讼,留下共同损害的空间未予规制。延误造成的不便并非只是发生在个别旅客身上,而是由所有遭遇延误的旅客来承受,这已经不再是公约项下的个别损害,而是共同损害。
但这种解释并未清楚阐明以上判断的根据。公约第 29 条并未将损害赔偿的依据限定在公约范围内,应当对其做广义解释。对公约已经进行规制的问题予以不同的立法,不应当被视为对公约的补充。
而公约第 19 条关于界定延误的条款中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引起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该规定并未旨在仅约束个别损害,且公约不可能只针对个别性的损害进行规制。
欧洲法院对公约的适用范围做了不适当的缩小解释,使得欧盟的立法得到适用,但结果则是让《蒙特利尔公约》的适用受到不利影响,而国际航空业也对此争议不断。
( 二) 是否构成惩罚性赔偿。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第 29 条第 2 句,在旅客、行李和货物运输中,有关损害赔偿的诉讼,均不得判给惩罚性、惩戒性或者任何其他非补偿性的损害赔偿。而第 261/2004 号条例第 7 条是根据航程距离和延误的时间给出确定的补偿比例,它与实际损失并没有联系,并不具备补偿性质。如果用个别损害和相同损害相区别的理论来解释,那么第 261/2004号条例给出的航班延误损害补偿是否有惩戒性与《蒙特利尔公约》并不相关。欧洲法院在这个问题上并未援用该理论,而是一再强调该条例下的损害补偿是针对延误带来的时间损失,它是实际发生的损失,这印证了其具有补偿性质。如在 Sturgeon 案中,欧洲法院即认为对旅客的赔偿是补偿性的,因而并未违反《蒙特利尔公约》。
( 三) 法律确定性原则。
上述的 Nelson 案和 IATA 案中,均将第 261/2004 号条例是否违反法律确定性原则作为法律问题提交给欧洲法院。法院基于三个理由肯定其有效性: 第一,IATA 案和 Sturgeon 案之间是没有冲突的,后者和前者基于同样的原则做出判决; 第二,第261 /2004 号条例将航班延误纳入赔偿范围并未忽略立法者的立法意图; 第三,根据条例,旅客个人可以清楚明确地知道其关于延误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如何据此获得相应的赔偿。当时的欧洲法院总法律顾问曾发表观点,其认为,被延误的旅客和航空承运人均可以根据条例明确地索赔,因为条例给出了清晰的时间界限,防止不同的国家对延误以及延误的程度做出不同的界定。
有学者认为,航空公司在诉讼中指出 Sturgeon案中涉嫌违背法律确定性原则是有道理的。尽管法院没有明确涉及,也可以推论出,该案中法律确定性原则必须要给平等适用原则让路。法律价值之间可能发生冲突,但并非绝对。法院的任务在于,于具体案件中使之协调。⑩。
目前中国对于航班延误进行规制的主要依据有《民用航空法》第 126 条和《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 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 4 小时以上的,必须即时报告当地民航管理部门,因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延误后不做有效处理,造成航班延误 12 小时以上的,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撤销航班或航线经营许可权。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延误 4 小时以上,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尽管比《民用航空法》的规定相对具体,但仍然在具体补偿额度的规定上缺乏可操作性,加之位阶较低,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对于中国而言,欧盟相关的立法、司法实践主要可以在四个方面起到借鉴作用。
( 一) 确立中国航班延误赔偿制度。
如果要在全国范围内妥善解决航班延误带来的纠纷问题,中国应当在法律法规层面对此进行规制,确立统一的处理原则。回顾 2011 年以来国内发生的旅客冲击跑道事件、殴打航空公司地勤事件等,航空公司、机场和地方政府并非无所作为。如春秋航空公司推出旅客黑名单制度,将闹事旅客列入“不再提供服务对象”范围。此举初衷在于维护航空安全,但由于制度的不透明反而激起了旅客的反感,引发诉讼。如 2013 年中国民航西北管理局出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延误应急响应等级分了黄橙红三级。再如 2012 年底民航四川监管局组织编制了《成都地区航班大面积延误后出港航班协调放行规则( 试行) 》。这些规则或由于本身制定过于模糊,或由于效力位阶过低,只能影响部分地区,在解决航班延误纠纷中作用有限。
与欧盟欲统一赔付标准不同,此处的统一制度更像是确立国家层面的处理规则,规则之下可以根据各地具体经济状况确立不同的具体标准。因为针对中国具体国情,强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相同的赔付标准显然是不利于实际执行的。同样,在欧盟强制规定一样的赔付数额标准,已经引起了不满和诉讼。确立全国统一的航班延误赔偿制度的意义在于,可以将确立的规则普及到全国范围,在进行相关诉讼时有法可依。
( 二) 明确航空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第 261/2004 号条例的亮点在于,其对于航空承运人的告知义务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告知义务、告知地点和告知方式。航空承运人应保证在值机柜台展示包含如下内容的通知: “如果你被拒载或你的航班被取消或延误至少 2 小时,请在值机柜台或登机口索要你的权利书,特别是与赔偿金和帮助有关的内容。”且对旅客来说,该通知应是清晰易读、显而易见的。若航空承运人对旅客拒载、取消航班或者超过 2 小时以上的延误,应当予以受影响的每一位旅客一份包含条例关于赔偿金和帮助内容的书面通知,其中应当包括相关机构的联系资料。考虑到盲人和视力受损旅客的权益,条例规定应当以其他适当的方式来告知。
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对于中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2003 年,上海市工商机场分局与东航、深航、南航、厦航和海航等 11 家航空公司签订了《上海航空客运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措施协定》( 简称《协定》) 。《协定》对航班延误情况进行了分类,并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责任。这一协定曾经得到过执行,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多是由于旅客坚持,航空公司再据此做出赔付,而不会提前主动告知《协定》的相关内容。缺乏明确的告知也是目前航班延误旅客闹事的一个推动因素。正是因为无法在延误以后得到主动的赔付解释,旅客希望通过在机场闹事的方式来获得个别赔偿,该行为轻则扰乱机场秩序,重则违反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而航空公司在赔付扰乱性旅客后将其划入承运黑名单,旅客由于没有事先获悉而被列入黑名单又提起对航空公司的诉讼,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
( 三) 明确主管机构。
第 261/2004 号条例尽管在第 295/91 号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修改,但是也留下一些技术性缺憾。条例并未明确其主管机构,直接导致一个问题:
当旅客遭遇航班延误,希望援引条例得到赔偿时,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这样的设计会致使法院接收大量的同类案件,而且诉讼途径相对费时且不经济,不利于条例的顺利推行。在中国进行相关制度设计时,可以在立法中将主管机关或者部门予以明确,这样有利于第一时间将纠纷按照规定妥善解决。而只有纠纷特别复杂,或者矛盾特别大的时候,才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
( 四) 合理平衡航空承运人和旅客的利益。
欧盟司法实践中需要吸取的另外一个教训则是,在立法时应当合理平衡航空承运人和旅客的利益。《蒙特利尔公约》最初设定时倾向于保护正在发展中的航空业,但是到了 2004 年航空业已然成为欧洲的夕阳产业时,欧洲立法猛然偏转,设置条例要给旅客权益以高水准的保护,却显得过犹不及。立法的原意是好的,在航空业发展成熟的时候提高对消费者的保护,否则不利于实现法律的平等保护原则。但是这样的设定给航空公司以极大的压力,尤其以 IATA 案为例,廉价航空则是条例倾斜性保护下的受害者。例如: 按照条例,如果延误时间达到3 个小时以上,旅客有权获赔 250 ~ 600 欧元,而这可能远高于实际票价。给予消费者权益以较高水准的保护并非无法实现,但是应该有过渡,不能指望通过新的立法一蹴而就。部分航空公司有能力并且愿意提供高标准的服务,但立法应当是划定权利义务的边界,而非越俎代庖为运输业设置行业高标准。
与欧盟不同的是,中国的航空业发展较晚,目前尚处于上升阶段。但是在欧洲航空业的带领下,已经呈现逐渐加强旅客权益保护的趋势。由于中国的相关立法还存在空白,目前实践中关于航班延误还存在纠纷多、地域广、解决难的问题。借鉴欧盟的经验,有利于尽快看清事情的发展方向,取长补短,为中国航空业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① 参见: Joint Cases C-402/07 Sturgeon v Condor and C-432/07 bock vAir France,Judgment of the Court ( Fourth Chamber ) ,2009 I-10923。
② 按第 261/2004 号条例第 6 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发生时,如航空承运人合理预期其航班将晚于航程计划起飞: ( a) 航程为1 500 公里或 1 500 公里以下的航班,延误 2 小时或 2 小时以上; 或( b) 所有欧共体境内的航程在 1 500 公里以上、延误时间为 3 小时或3 小时以上的航班,以及航程在 1 500 公里和 3 500 公里之间的所有其他航班; 或( c) 除上述( a) 和( b) 之外的,比预定离站时间延误 4 小时或 4 小时以上的所有航班。则航空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 ( i) 本条例第 9 条第 1 款 a 项和第 2 款所规定的协助事项;和( ii) 当预期延误时间至少迟于原定航程 1 天以上的,按照本条例第 9 条第 1 款 b 项和第 1 款 c 项所规定的协助事项; 以及( iii)当预期延误时间大于 5 小时,按照本条例的第 8 条第 1 款 a 项提供协助服务。
③ 参见: Case C-210/03 Swedish Match [2004] ECR I-11893,andCase C-344 /04 IATA and ELFAA [2006] I-403.
④ 参见: Joint Cases C-581/10 Nelson v Deutshe Lufthansa AG and C-629 /10 R ( TUI Travel,British Airways,EasyJet and IATA) v CivilAviation Authority,Judgment of the Court ( Grand Chamber) ,23 Oc-tober 2012。
⑤ 详见《蒙特利尔公约》第 29 条: 在旅客、行李和货物运输中,有关损害赔偿的诉讼,不论其根据如何,是根据本公约、合同或根据侵权,还是其他任何理由,只能依照本公约规定的条件和责任限额提起,但是不妨碍确定谁有权提起诉讼以及他们各自的权利。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均不得判给惩罚性、惩戒性或者任何其他非补偿性的损害赔偿。
⑥ 参 见: Case C83/10 Sousa Rodríguez and Others [2011] ECRI-0000。
⑦ 参见: Regulation ( EC) No 261/2004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of the Council,the 1st recital。
⑧ 参见: Jorn J Wegter,The ECJ Decision of 10 January 2006 on the va-lidity of Regulation 261 /2004: Ignoring the Exclusivity of the Montre-al Convention。
⑨ 参见: Advocate General's Opinion in Case C-344/04,8 September2005。
⑩ 参见: Cees van Dam,Air Passenger Rights after Sturgeon,Air andSpace Law 36,no. 4 /5,2011,P. 265。
[1] Nordic Council of Ministers. The rights of air passengers in the e-vent of delays and cancellations [M]。 Copenhagen: EkspressenTryk & Kopicenter,2002: 38.
[2] Elmar Maria Giemulla,Ludwig Veber. International and EU avia-tion law: selected issues [M]。 Netherland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BV,2011: 345.
[3] Brian F Havel. Beyond open skies: a new regime for international a-viation[M]。 Netherland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BV,2009:479.第 26 卷 第 4 期 王大鹏: 何来刻薄与寡恩? ———商鞅重刑思想简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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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
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摘 要:航班延误引发的纠纷一直困扰着各国的航空公司与立法机构。2004 年,欧共体颁布第 261/2004 号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航空公司应当为航班延误进行赔付。它标志着欧盟试图在《蒙特利尔公约》框架之外搭建一套更有利于保护航空旅客权益的制度。随后欧洲法院经历了 Sturgeon 等四个重要的相关案例,巩固并完善了该赔付制度。中国近期航班延误纠纷频发,亟需走出“闹事方可拿赔付”的恶性循环,建立妥善的纠纷解决机制。
关键词:民用航空法; 欧盟; 《蒙特利尔公约》; 航班延误。
Sturgeon 案开启了欧洲法院依据第 261 /2004号条例就航班延误支持旅客求偿的大门,在国际航空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在世界范围内,作为旅客,人们认为似乎应当在各国民航业均确立“长时间延误应当得到补偿”的规则。欧洲法院认为,只要乘客和航班号都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即便是超过 20 小时以上的延误,也不被视为航班取消。在完成延误的界定之后,欧洲法院继而认为,因为公约只规制个别损害( individual damage) ,而条例规制的是相同损害( identical damage) ,即延误带来的时间损失。对于旅客而言时间损失本身是相同损害,但时间损失会造成不同的结果,这些结果才是公约所关注的个别损害,故而依据条例做出赔偿判决并不违背《蒙特利尔公约》第 29 条规定。
尽管在欧盟内部,各国法院在近期的司法实践中均援引 Sturgeon 案,依据第 261/2004 号条例判决航空公司因延误而赔偿旅客,但也导致了大量航空公司的反对,学术界也颇有争议。随后的 R ( TUI)案即是其代表,大量的航空公司进行诉讼,通过对英国民航管理当局的诉讼,希望能够停止法院援引条例判决其为航班延误负责。但是在案件最后,航空公司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更多站在条例的立法立场上,以求“给旅客权益以高水准的保护”。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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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航班延误问题的法源主要有《合同法》、《民用航空法》及民航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和参加的1929年《华沙公约》。在这里,笔者不对其中具体条文予以赘述,而就各法源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
由于《民航法》是《合同法》的特别法,在处理航班延误的问题上,特别法应优先。将两法的规定对比不难发现,《民航法》上对《合同法》关于迟延履行责任的规定有继承也有发展。具体而言:从归责原则角度看,《民航法》第126条确定了推定过错原则,即只要承运人能证明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这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合同法》第299条并不要求过错,只要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就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或者退票。从责任形式角度看,第126条明确了损失赔偿责任,而《合同法》第299条只规定了安排改乘和退票,未提及损害赔偿。但根据总则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因此,迟延运输若造成旅客的实际损失,旅客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两法在此处的规定并不矛盾。
另外,《民航法》第126条的隐含意义在于对航班延误原因的区分。换言之,如果航班延误的原因是不可抗力的话,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规定也与《合同法》一致,尽管第299条未提及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但总则第117条可以适用。可见,分析迟延履行原因十分必要,笔者将在下文做具体分析。
总之,《民航法》与《合同法》的规定整体是一脉相承的,在归责原则方面又有所损益。原因在于:第一,《合同法》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第299条并不例外。该条规定的责任形式是安排改乘和退票,而承运人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把旅客运至约定地点,无论迟延履行的原因是何,承运人都应该积极地安排改乘和退票。而《民航法》第126条侧重于说明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责任形式不同归责原则就有所差异。第二,从立法目的看,航班延迟是现实生活中的敏感问题,一方面要充分保护旅客的个体权益,另一方面也要顾全航空公司的效益。做这样的权衡,是由于航空运输业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于是,为了保护旅客权益采推定过错,举证责任在承运方;又考虑到不可抗力的出现,一味要求承运人赔偿,将造成其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给了承运人免责的机会。第三,第126条也与国际条约相一致。《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均采用推定过错原则,我国作为《华沙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通过制定相应的国内法与之保持一致。这也是推定过错原则确定的重要因素。在厘清了《合同法》和《民航法》的关系之后,再针对《民航法》的具体规定加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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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的航班延误现象屡见不鲜。由于现行法律对航班延误的定义不明晰、举证责任难,航空公司和旅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旅客的合法利益难以保障。笔者拟在阐析我国合同法和民航法中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建议一方面应明确航空公司的责任范围,另一方面应依法界定赔偿额度及方法,以平衡双方利益,构建攻守兼备的法律机制。
关键词:航班延误 法源 法律责任 赔偿限度
近年来,随着中国航空运输业的飞速发展,航班延误问题成为国内的热点问题之一。承运人和旅客的纠纷频频发生,导致航空公司声誉受损、效益损失严重。
民航方面,对于航班延误的解释往往只有四个字,譬如天气原因、航空管制、机械故障、飞机调配。借口简单精炼,但也反映背景复杂,客观上存在航空信息传递不畅,延误情况不明晰。民航方面长期以来也认为向旅客作解释无此必要,而且延误后对旅客的服务缺乏细致入微。旅客方面,对于大多数旅客来说选择飞机出行,图得是便捷和舒适。倘若碰上航班延误,这种愿望无疑会大打折扣。此时延误的信息再无从得知,时间一推再推,旅客当然会无法接受,纠纷自然产生。
其实,航班延误是个世界性问题。2010年寒假笔者前往英国交流时,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机场转机时就遭遇了班机延误的状况。令人欣慰的是,荷兰皇家航空给每位旅客50欧元的赔偿券,用于机上消费,这样的做法得到了旅客的欢迎。然而,我国航空延误对旅客的赔偿机制还不成熟,本文旨在探讨航班延误的法律责任,并对航班延误问题的立法提出建议。
我国关于航班延误问题的法源主要有《合同法》、《民用航空法》及民航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和参加的1929年《华沙公约》。在这里,笔者不对其中具体条文予以赘述,而就各法源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
由于《民航法》是《合同法》的特别法,在处理航班延误的问题上,特别法应优先。将两法的规定对比不难发现,《民航法》上对《合同法》关于迟延履行责任的规定有继承也有发展。具体而言:从归责原则角度看,《民航法》第126条确定了推定过错原则,即只要承运人能证明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这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合同法》第299条并不要求过错,只要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就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或者退票。从责任形式角度看,第126条明确了损失赔偿责任,而《合同法》第299条只规定了安排改乘和退票,未提及损害赔偿。但根据总则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因此,迟延运输若造成旅客的实际损失,旅客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两法在此处的规定并不矛盾。
另外,《民航法》第126条的隐含意义在于对航班延误原因的区分。换言之,如果航班延误的原因是不可抗力的话,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规定也与《合同法》一致,尽管第299条未提及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但总则第117条可以适用。可见,分析迟延履行原因十分必要,笔者将在下文做具体分析。
总之,《民航法》与《合同法》的规定整体是一脉相承的,在归责原则方面又有所损益。原因在于:第一,《合同法》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第299条并不例外。该条规定的责任形式是安排改乘和退票,而承运人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把旅客运至约定地点,无论迟延履行的原因是何,承运人都应该积极地安排改乘和退票。而《民航法》第126条侧重于说明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责任形式不同归责原则就有所差异。第二,从立法目的看,航班延迟是现实生活中的敏感问题,一方面要充分保护旅客的个体权益,另一方面也要顾全航空公司的效益。做这样的权衡,是由于航空运输业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于是,为了保护旅客权益采推定过错,举证责任在承运方;又考虑到不可抗力的出现,一味要求承运人赔偿,将造成其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给了承运人免责的机会。第三,第126条也与国际条约相一致。《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均采用推定过错原则,我国作为《华沙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通过制定相应的国内法与之保持一致。这也是推定过错原则确定的重要因素。在厘清了《合同法》和《民航法》的关系之后,再针对《民航法》的具体规定加以阐释。
“航班延误”的定义主要在《民航法》第126条,《民用航空法释义》进一步解释为承运人未能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合理的期间将旅客运抵目的地点。而合同约定的时间一般指承运人机票上或班机时刻表上载明的旅客抵达目的地的时间。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运送时间,就应根据完成该运输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来判断是否构成延误。
笔者认为上述解释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因为承运人在航班时刻表上载明的时间一般是航班到达的预期时间,本身包含着不确定因素,因此参照各国航空公司的普遍做法,对延误应解释为承运人承担的只是“尽最大努力合理地迅速运送旅客及行李”的义务。如果承运人未能证明已履行了这项义务,就构成不合理的延误。
航空运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活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航空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航空运输的高技术、高风险性决定了航班延误的原因异常复杂。据民航总局统计,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有天气原因、航空公司原因、流量控制、机务、机场、旅客原因、联检系统等几大类。诸如此类的原因往往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究竟哪些原因是不可抗力,哪些是承运人的自身问题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统一。《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57和58条列举了一些原因但仍不详尽。民航总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也没有明确界定,何况该意见属于内部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经航空公司公开承诺才具备合同效力。
我国目前的立法导向是照顾航空公司的利益,而对旅客的利益考虑较少。由于合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相较而言,承运人举证能力强,而旅客证明因航班延误引起的实际损失要难得多。笔者建议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应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责任原因,确定“不合理延误”的含义及具体的赔偿标准,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运输合同的公平履行。
作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航空公司的主合同义务是按照约定时间,将旅客安全及时地运抵目的地,在遇到延误时有告知、协助、补救和赔偿的义务。而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误时享有三项权利: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现将航班延误的法律责任分析如下:
虽然航空客票上列出的预期时间不能作为认定延误的直接依据,但并不能因此否定航空公司与旅客间的合同关系及延误发生后的赔偿责任。只要航空公司违反了尽最大努力合理迅速地运送的义务致使旅客的合理期望落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航法》第125条规定航空运输的期间是:“在机场内、民用航空器上或者机场外降落的任何地点,托运行李、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期间”。
推定过错原则。
由《民航法》第126条得知:一,旅客对损害事实的发生负有举证责任。二,承运人免责的条件是证明已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或是出现不可抗力。三,承担责任的限额。《蒙特利尔公约》在《华沙公约》的基础上增加了4150SDR的责任限额iv,减轻航空公司的延误责任,而我国尚未出台关于责任限额的法律法规。
需要明确一点,航班延误并非一定引发赔偿问题,只有在因航班延误而给旅客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时,承运人才承担赔偿责任。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因航班延误造成的食宿费用、签转机票发生的额外费用和旅客确实能够证明的其他直接损失。现实生活中有旅客要求航空公司赔偿因航班延误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如贻误商机的情形,由于商机是航空公司订立合同时所不知情且不能预见的,不应包括在内。
目前《民航法》的规定还是原则性的,并未在相关的法规中具体化,这引发了实践中的诸多问题。例如航班稍一发生迟延,有些旅客就要求赔偿。甚至还诱发了非道德行为,一些旅客在延误的原因消除后拒绝登机,目的是要从航空公司得到赔偿。这种制度上的缺陷诱发了旅客的非理性维权,干扰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给航空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包括退票、改签、提供休息区、食宿、交通和通讯设施等。前两种形式是一般违约责任中返还和替代履行在航空法领域的具体体现,而其余责任形式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在航空法领域的发展即承运人的附随义务。
承运人免责事由之一是不可抗力的出现,这与航班延误的原因密切相关。主管部门应在规章中将延误原因进行分类,明确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只有这样,航空公司在遇到延误时才能认清自身责任,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促进纠纷的解决。同时也能促使机场和空管部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防止和减少延误,为航空公司就延误损失追究第三方责任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依法规制“航班延误”问题,首先应明确其法律定义,其次应分析航空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借鉴《蒙特利尔公约》的做法,确定延误责任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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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际法?国际法有什么作用,对于写好一边国际法的论文十分重要,那么该如何来写好这篇国际法论文呢?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的航班延误现象屡见不鲜。由于现行法律对航班延误的定义不明晰、举证责任难,航空公司和旅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旅客的合法利益难以保障。笔者拟在阐析我国合同法和民航法中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建议一方面应明确航空公司的责任范围,另一方面应依法界定赔偿额度及方法,以平衡双方利益,构建攻守兼备的法律机制。
论文关键词 航班延误 法源 法律责任 赔偿限度
承运人免责事由之一是不可抗力的出现,这与航班延误的原因密切相关。主管部门应在规章中将延误原因进行分类,明确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只有这样,航空公司在遇到延误时才能认清自身责任,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促进纠纷的解决。同时也能促使机场和空管部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防止和减少延误,为航空公司就延误损失追究第三方责任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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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当前我国的航班延误现象屡见不鲜。由于现行法律对航班延误的定义不明晰、举证责任难,航空公司和旅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旅客的合法利益难以保障。笔者拟在阐析我国合同法和民航法中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建议一方面应明确航空公司的责任范围,另一方面应依法界定赔偿额度及方法,以平衡双方利益,构建攻守兼备的法律机制。
论文关键词航班延误 法源 法律责任 赔偿限度
推定过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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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计算机伦理教育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从教学层次、教学内容到教学形式都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外计算机学术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建立于1867年,共有3个分校。其中芝加哥分校是芝加哥地区最大的一所结合教学、科研和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教育院校,被美国卡耐基高等教育基金会①授予一类科研院校称号②。伊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UniversityofIllinoisatChicago,以下简称UIC)计算机系是2001年建立的,隶属于该校的工程学院。该系目前拥有34名专职教师,负责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的培养。笔者于2010~2011年在该校计算机系做了半年的访问学者,对美国计算机教育有一定的感触,以下主要以UIC为例,从个人角度分析一下美国大学计算机教育的特点。
二、专业课程设置
1.网络资源设施
UIC学校拥有强大的网络支持,校园网覆盖整个东、西校区。每个新生入学后,都可以获得一个@uic.edu的邮箱帐号,凭这个可以在校区的任何地方随时随地地上网。计算机系的电脑中心昼夜开放,大家上机完成自己的设计题目。机房附近设有通宵自习室,学生通常在这里进行团队讨论。机房和自习室由助教们轮班管理,并在这里解答学生遇到的问题。图书馆也是学生们充分利用的一个地方,在学期末通宵开放,学生不仅可以从这里借阅各种图书,也可以通过网络查阅、下载各种电子文档,还可以随时通过旁边的打印机,自行复印所需要的资料。
2.课程设置
学校课程采用分级方式,共5级,难度也从1到5随之升高。其中本科生可以选择1~4级的课程,硕士、博士选择4~5级。每门课程都明确规定了相应的选修资格,比如CS202是“数据结构与离散数学II”,学生选修的资格是通过了CS201“数据结构和离散数学I”的考试,并且成绩达到了C以上。计算机科学作为一个多学科交叉的学科,工程和数学是根本。所有本科学生不仅要在计算机科学领域掌握一些基础必修课,也要求掌握一定的数学和工程基础,然后再按照专业方向选择5门专业课程学习,取得不同的专业背景。总体来说,所有课程大致可分为5类:基础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工程和数学选修课程、学院以外开设的其他课程。
3.专业方向
UIC计算机系从2007年以后设立了3个本科培养方向:计算机系统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人本计算专业(2007年后新增方向)。计算机系统方向侧重硬件,强调硬件知识的学习,学生除了学习基础必修课,还要求具有低层次的电路分析能力和高层次的系统设计能力,这个方向是计算机科学和计算机工程的结合。软件工程方向侧重软件,强调专业实践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学生除了学习基础必修课,还要参与软件工程实践的重要课题,如大型软件开发和风险管理、软件成本估算等等。人本计算方向侧重计算机软、硬件结合、人机交互,强调以人为中心的知识和实践技能,如桌面或移动设备的用户界面设计和发展、计算机图形和动画视频游戏、电影特效和科学、工程和医学可视化。
4.专业选择方式
本科生入学有两种专业选择方式:可调剂和选定专业。可调剂的比较容易录取,但是因为专业待定,学生可以在第一学年末根据自己兴趣选定专业方向,提交申请。从申请到知道结果大概需要1年,录取后就可以学习对应的专业课。学生成绩完全采用学分制,本科生在获得学位前至少需要获得120个学分。一般来说,公共基础课(包括数学、人文、社科等等)大约60学分,专业必修课要30学分左右,专业方向课要20学分左右。如果学生中途想换专业的话,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学院内换和跨学院换。学院内换专业很容易,学生只需要再选修所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即可。跨学院选择的话,不仅要完成专业必修课,连学院内的专业基础课也需要选修,但其他的基础课的学分是一致的。这就减少了因为换专业而造成的时间和金钱的浪费。
5.第二专业
学校鼓励学生辅修第二专业,并且专门为辅修学生设置了相关课程体系。这与当前的计算机发展趋势密切相关。计算机作为一个工具被普遍应用到各行各业,现在跨学科的计算机研究越来越得到大家的重视。
三、学生培养
1.师资方面
授课老师主要进行课堂讲授和学术研究,另外每周有专门的办公答疑时间,实验课和学生的课后答疑、批改和讲评作业由助教负责,这也是系里提供给硕士生或博士生们的助学岗位。除了专职教师以外,学校还聘任校外在企业一线工作的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因为有些技术人员不仅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先进的实用技术,也喜欢分享,愿意到学校授课,他们也受到了学校和学生的热烈欢迎。这些兼职教师没有专门的办公室,一般是下班后晚上到校授课。
2.诚信问题
教师们非常重视学生的诚信和道德教育,在每门课程的首次课,除了教师大体讲一下课程主要内容、课堂要求、课后作业要求外,还会强调一下诚信问题,严禁抄袭。对于作业,学生一定要独立完成,要是团队小组的作业,大家可以互相讨论,可以查找资料,但是一定要添加注释注明出处,绝对不允许出现作业雷同或者抄袭现象,一旦被发现,不仅仅是这门功课不及格的问题,而是退学,并且留下不良记录,影响以后的职业发展。
3.课堂气氛
教师在授课时非常注重提问,也鼓励学生质疑,通过提问让学生思考,并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学生在课堂上质疑是积极主动学习的最好体现,无论提问的问题是不是幼稚,教师们都很认真幽默地回答。另外,质疑、解惑的过程也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学生和教师之间是平等探讨的关系,学生也不会因为教师回答不上某个问题就质疑老师的资格。
4.课后作业及其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都没有特别指定的教材,但教师都会推荐几本参考书,也随堂布置课后作业。这些作业除了小型的题目外,也包括大量的阅读材料和团队作业,学生仅仅依靠课堂的听讲远远不够,课后常常要付出几倍的时间来完成这些。尤其是团队作业项目,这种作业的数量因课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往往是1~3个,并且,每个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延迟会扣学分或者干脆取消学分。学生们需要自己协调分组,自己选定编程环境,并共同完成设计。这无形中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学习压力,但正是这种压力锻炼了学生。因为他们不仅要阅读大量文献,自己设计选题,写出设计方案,还要熟悉所需工具,进行编码设计,最后还要在课堂上演讲自己负责完成的工作,在演讲过程中,也要认真回答教师和其他学生随时打断话题提出的问题和观点。教师会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相应分数。考核方式灵活自由,教师拥有很大的自由度。学生成绩评定包括课后作业、项目、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多个部分,作业和项目的总量一般要超过50%,期末测试如果有的话也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的测试,往往仅占30%左右。
5.学生管理
学生入学后没有班主任,不分班级,但计算机系的每一个本科生在入学后由系里指定一名老师作为导师,在课程和专业选择方面对学生进行辅导。第一学期的第9周或第10周时,学生可以预约指导老师一次,讨论任何关于课程和学习的问题。不过导师只提供辅助建议,决定权还在学生。学生上课通过邮件和教师沟通交流,如果想申请活动、成立组织,可以随时找相关管理人员申请场地或审批一定的经费,实现完全的自治。这不仅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性,也锻炼了他们的管理能力。笔者在UIC期间,多次参与中美学生组织的各种活动,学生们通过组织这些活动不仅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知识面,也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科研
大学是科研创新的摇篮,也是培养科研人才的基地。学生的研究和创新能力也是大学教育质量的重要特征之一。UIC最大程度地提供给学生一个探索的学习环境,并给学生一个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在科研人才培养方面的主要特色是:多学科交叉、科研环境的创造和学生综合能力的训练。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置强调多学科的交叉,学生可以选择工程院系的多门自然科学课程,比如数学课程、生物课程、物理课程、工程类课程等等。因为学科的交叉性容易使得学生产生创新性思想,发挥潜力,提高科研能力。系里很多教师也都从事交叉学科的研究,教师之间跨系的交流合作很多,这同时给学生创造了跨系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比如一个计算机系的学生,可以同时选修生物系的课程,并且可以选择一个生物学系的教授作为副导师联合培养,这不仅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促使了跨学科创新性科研的发展。
五、小结
综上所述,由于国情和文化的不同,美国和中国的计算机教育存在一些不同之处。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计算机系的计算机教育只是美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的一个缩影,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如何根据我国的国情,依据女子学校的特点,更加合理、有效的促进我们的计算机教育,需要大家不断地探索。
14所大学计算机工程课程设置
计算机工程是涉及现代计算系统、计算机控制设备的软硬件设计、制造、操作的科学与技术,建立在计算、数学、科学和工程学的基础上,主要研究计算机处理器、多处理器通讯设计、网络设计和存储器体系,着重研究硬件设计以及与软件和操作系统的交互性能,如嵌入式系统、分布式数据与大规模存储系统。绝大多数美国学校的电气工程和计算机工程是在一个系,除数学、物理等基础科学知识外,课程体系主要包括计算机科学和电气工程等学科的相关课程、设计和构建计算机系统及基于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软硬件课程。培养的学生应具备从事计算机系统工作的能力,或具备基于计算机相关系统进行分析、设计、应用和集成工作的能力,具有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理论、良好的科学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包括良好的团队合作和人际交流沟通能力[5]。下面主要介绍美国这4所大学的计算机工程课程设置情况。
1.1UIUC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UIUC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满128个学分,这些课程分为如下7大类:1)科学基础与数学课程(31学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在内的10门课程。2)计算机工程核心课程(34学分),这些课程重点介绍计算机工程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实验方法和技术,共有10门课程。3)专业基础数学课程(6学分),包括离散数学和概率、工程应用两门数学课程。4)写作课程(4学分),1门写作原理课程,主要讲授研究报告的写作方法。5)专业技术选修课(23学分),其中1门必须选自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专业技术选修课程之外的课程,其他必须均选自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专业技术选修课程。这些课程强调计算机工程实践中用到的主要分析方法和设计原则。6)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课程(18学分),这些课程被工学院认可并满足学校对学生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课程通识教育的要求。7)自由选修课程(12学分),这些几乎没有限制的选修课可以让学生学习任何领域的知识。学生可以在计算机工程专业深入学习课程,也可以学习生物工程、技术管理或语言等课程。
1.2普度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普度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满125个学分,这些课程分为如下6大类:1)通识教育课程(24~25学分),包括6~7学分的两门交流技巧课程和18个学分的社会与人文学科选修课程。2)数学课程(21~22学分),数学课程有两种套餐,各6门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3)科学基础课程(18~19学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及面向对象编程等5门课程。4)工程基础课程(7学分),包括工程导论两门课程及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以外学科的工程学科选修课1门。5)计算机工程专业课程(49学分),包括32~33学分的13门计算机工程专业核心课程;两门共计1学分的研讨课程;2门3~4学分的高级设计课程;2门8学分的研究生课程;1~2门计算机专业选修课程,使计算机工程专业课程总学分达到49学分。6)任选课程(4~6学分),根据辅修要求或个人兴趣,任选课程可以从理学院或文理学院中适合工科学生的数学、科学课程中选择,目的是使总学分达到125学分。
1.3伊利诺伊理工学院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IIT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满130~134个学分,这些课程分为如下3大类:1)限选课程(109学分),学分分配如下:计算机工程专业限选课程47学分,包括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两类课程;数学限选课程24学分;物理限选课程11学分;化学限选课程3学分;工程科学限选课程3学分;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限选课程21学分。2)选修课程(15~19学分),包括专业选修课程9~12学分,其中含1门硬件设计选修课;科学选修课程3学分。3)跨专业实践项目课程(6学分),包括IPROI跨专业实践项目I和IPROII跨专业实践项目II两门课程。
1.4西北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西北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48门课程,这些课程分为如下7类:1)通用工程方法、数学、科学基础课程(15门),必修计算方法与线性代数GenEng205-1、线性代数与力学GenEng205-2、动态系统建模GenEng205-3和微分方程GenEng205-4等4门通用工程方法课程;必修微积分(I)MATH220,微积分(II)MATH224,微积分(III)MATH230及多元积分与矢量微积分MATH234四门数学课程;必修普通物理(I)Physics135-2和普通物理(II)Physics135-3两门科学基础课程;从McCormick工学院科学基础课程中任选其他2门课程;另外必修IDEA106-1工程设计与交流(I)、IIDEA106-2工程设计与交流(II)两门工程设计和交流课程。2)工程基础课程(5门),必修4门,包括EECS202电气工程导论、EECS203计算机工程导论、EECS211编程基础(C++)、EECS302概率系统与随机信号,并从McCormick工学院工程基础课程热电力学、系统工程与分析、材料科学和流体与固体中任选1门。3)交流与社科人文学科课程(8门),选修GenCmn102演讲或GenCmn103课程的其中1门,另外选修7门满足McCormick工学院要求的社科人文学科课程。4)专业核心课程(5门),必修EECS205计算机系统软件基础、EECS303高级数字逻辑设计、EECS361计算机体系结构、EECS311数据结构与数据管理和EECS343电路基础这5门课程。5)技术选修课程(10门),西北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分高性能计算、VLSI与CAD、嵌入式系统和算法设计与软件系统4个方向,每个方向开设若干门技术课程,每个学生必须在这4个方向中选修5门课;从专业基础课程EECS213计算机系统导论、EECS222信号与系统基础、EECS223固态工程基础、EECS224电磁场与光学基础、EECS225电子学基础5门课中根据学习方向选修2门;剩下3门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工程、数学、科学基础等课程中选修,如可以是生物学BIOL210-1,2,3和化学原理CHEM210-1,2,3课程,也可以经申请同意选修相关计算机工程研究生课程。6)自由选修课程(5门),共修5门,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爱好自由选修。若从未学习过任何计算机编程语言,建议其中1门选修编程入门(Python)EECS110课程。7)高级项目课程(1门),至少在微处理器系统项目EECS347-1、计算机体系结构项目EECS362和VLSI设计项目EECS3923门课中选修1门。
24所大学计算机工程课程设置特色
4所大学计算机工程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都通过美国工程教育认证机构ABET的EC2000指标体系认证,有如下特点:
1)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在贯彻通识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基础知识直接决定学生未来的发展潜力[7-8],而基础知识的掌握通常是通过通识教育实现的。与我国高校通识教育不同的是,这4所美国大学按照各种完整的项目组织基础知识,让学生在基于项目的学习中形成各种能力。他们还特别重视人际沟通能力的培养和学生对广泛深入的人文社科知识的理解,使所有工科学生在数学、物理、信息、物质、生命、技术和能源科学方面及人文社科方面打下广泛的基础。这种比知识更重要的能力是学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普度大学第一年的工程基础培养及UIUC第一年的计算机工程训练从一开始就围绕能力培养,使学生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的基础科学和数学知识。
2)注重相关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培养学生跨学科处理问题的本领。现代工程是一个复杂系统,不是狭隘的技术知识背景所能胜任的。解决现代工程问题要求工程师能够打破学科壁垒,把被学科割裂开来的工程再还原为一个整体。这要求学校在课程设置上必须充分考虑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为学生提供综合的知识背景,以利于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6,8]。UIUC、普度大学、西北大学和IIT在课程设上均体现了学科交叉、学科融合的思想。UIUC规定学生在技术选修课中必须选1门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系以外的课程,例如宇航工程、农业与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生理学、生物工程、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大气科学、天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普度大学的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也必须选修1门电气工程和计算机工程领域以外的课程,以满足工程拓宽要求,可以是航空力学、化学工程计算、噪音控制、核工程导论、材料结构与特性、环境工程中的物理化学原理、环境可持续工程以及运筹学-优化、运筹学-随机模型中的任何1门。西北大学的计算机工程本身就是该校电气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交叉和融合的结果,学生除必须选修科学基础选修课中的普通物理-电磁学、普通物理-波现象和现代物理外,还必须在遗传和进化生物学、工程分子和细胞生物学中任选1门。IIT规定科学选修课必须选1门生物学、材料科学、化学原理,工程选修课必须选1门机械学导论或热动力学。
3)强调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培养学生“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工程设计能力。工程本身就意味着实践,意味着更加重视工程实际和工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这4所大学都十分强调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不仅有丰富的实验课程,而且通过更为灵活多样的基于项目学习(Project-basedLearning)课程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IIT有IPRO跨专业实践项目,西北大学要求学生在微处理器系统项目(EECS347)、计算机体系结构项目(EECS362)、VLSI设计项目(EECS392)等项目课程中必须至少选修1门。普度大学要求学生选修电气工程设计导论(ECE402)、计算机设计与样机(ECE437)、操作系统工程(ECE469)、编译器与翻译器工程(ECE495S)和数字系统高级项目(ECE495C)等项目课程。UIUC则有计算机组成与设计(ECE411)、高级数字系统项目(ECE395)、微处理器项目(ECE412)、数字信号处理项目(ECE410)等项目课程供学生选择。
4)发挥和保护学生的个性及兴趣,激发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工程教育应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学生的个性并促进其创新能力的发展。在专业学习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水平、学习兴趣、个性特长选择不同的课程,从而促进个性和创造性的发展。为学生提供不同的培养计划是这4所大学的共同特点。西北大学为计算机工程学生提供了高性能计算、VLSI与CAD、嵌入式系统和算法设计及软件系统4个不同的学习路径。UIUC、IIT及普度大学则采用庞大的选修课程及明确的课程分类,使学生可以依据兴趣爱好自行组织课程和学习内容,以发展个性,提高创新能力。
5)坚持课程设置机构的开放性,改变只按学科知识、由教师单方面设置的做法。在课程设置机构方面,这4所大学均根据产业界对计算机工程师的能力、素质、技能和知识等要求,学生求职的需求,毕业校友学习和工作的经验反馈及ABET2000指标体系,成立由有工程背景的教师、产业界、教育认证机构、学生及毕业生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讨论、确认、不断改进计算机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及教学大纲。这与我国由高等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导、以学科为导向,追求知识完备性为基础,由缺乏产业经验和工程背景的教师确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相比,在满足学生求职和产业界需要等方面有明显优势[8]。
3改进我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
截至2006年,我国高校工科专业在校生为600万人,其中计算机相关专业在校生近45万人,在规模上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问题是我国计算机工程教育与计算机工业界脱节较严重,不同类型、层次学校的培养目标趋同[8]。通过深入研究、分析和比较美国高等学校计算机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特色,我们深刻认识到我国工科院校计算机专业本科教育存在的诸多弊端。比如工程实践环节薄弱;工科教师队伍的非工化趋向严重;评价体系错位;课程体系落后,学科交叉欠缺,导致创新与实践双向不足,计算机毕业生得不到产业界的认同,普通工科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低下。以下是我们对工科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一些思考: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应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师资建设和评价体系、产学合作等方面综合考虑。
2)从培养目标上,工科计算机人才培养应从学科导向转为求职导向,也就是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这使学生能形成胜任今后工作的能力,成为合格的公民和称职的产业人员,而不仅仅是只掌握系统、完备的学科知识。
3)课程体系要符合大工程观的要求,注重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强调基础知识的同时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应加强实验课程、项目课程和企业实习项目的建设,强调做中学、用中学,提倡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实践是实践教学改革的重点内容。
4)评价体系涉及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关系到教学是否能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因素。如果要培养符合计算机产业界需要的具有各种能力和素质的工程师,以理论考试为主评价学生能力的评价体系就尤显片面。如何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对学生的各种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在基于项目的实践学习中对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交流沟通能力、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科学评价,是一个有待探索的问题。
5)工科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不应片面追求高学位和高学历。一方面应加强对现有教师实践环节的训练,鼓励大学教师到产业界兼职、进修和实习,通过必要的产业实践提高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加强他们对产业发展需求的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应聘请产业界具有丰富理论及实际经验的工程师到工科院校兼课,帮助学生了解工程实际,指导他们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6)目前,产学合作主要体现在校企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今后,我们应将产学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到工科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制定、实践项目课程教学、教学评价、师资培训等方面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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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计算机伦理教育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从教学层次、教学内容到教学形式都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外计算机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建立于1867年,共有3个分校。其中芝加哥分校是芝加哥地区最大的一所结合教学、科研和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教育院校,被美国卡耐基高等教育基金会①授予一类科研院校称号②。伊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UniversityofIllinoisatChicago,以下简称UIC)计算机系是2001年建立的,隶属于该校的工程学院。该系目前拥有34名专职教师,负责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的培养。笔者于2010~2011年在该校计算机系做了半年的访问学者,对美国计算机教育有一定的感触,以下主要以UIC为例,从个人角度分析一下美国大学计算机教育的特点。
二、专业课程设置
1.网络资源设施
UIC学校拥有强大的网络支持,校园网覆盖整个东、西校区。每个新生入学后,都可以获得一个@uic.edu的邮箱帐号,凭这个可以在校区的任何地方随时随地地上网。计算机系的电脑中心昼夜开放,大家上机完成自己的设计题目。机房附近设有通宵自习室,学生通常在这里进行团队讨论。机房和自习室由助教们轮班管理,并在这里解答学生遇到的问题。图书馆也是学生们充分利用的一个地方,在学期末通宵开放,学生不仅可以从这里借阅各种图书,也可以通过网络查阅、下载各种电子文档,还可以随时通过旁边的打印机,自行复印所需要的资料。
2.课程设置
学校课程采用分级方式,共5级,难度也从1到5随之升高。其中本科生可以选择1~4级的课程,硕士、博士选择4~5级。每门课程都明确规定了相应的选修资格,比如CS202是“数据结构与离散数学II”,学生选修的资格是通过了CS201“数据结构和离散数学I”的考试,并且成绩达到了C以上。计算机科学作为一个多学科交叉的学科,工程和数学是根本。所有本科学生不仅要在计算机科学领域掌握一些基础必修课,也要求掌握一定的数学和工程基础,然后再按照专业方向选择5门专业课程学习,取得不同的专业背景。总体来说,所有课程大致可分为5类:基础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工程和数学选修课程、学院以外开设的其他课程。
3.专业方向
UIC计算机系从2007年以后设立了3个本科培养方向:计算机系统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人本计算专业(2007年后新增方向)。计算机系统方向侧重硬件,强调硬件知识的学习,学生除了学习基础必修课,还要求具有低层次的电路分析能力和高层次的系统设计能力,这个方向是计算机科学和计算机工程的结合。软件工程方向侧重软件,强调专业实践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学生除了学习基础必修课,还要参与软件工程实践的重要课题,如大型软件开发和风险管理、软件成本估算等等。人本计算方向侧重计算机软、硬件结合、人机交互,强调以人为中心的知识和实践技能,如桌面或移动设备的用户界面设计和发展、计算机图形和动画视频游戏、电影特效和科学、工程和医学可视化。
4.专业选择方式
本科生入学有两种专业选择方式:可调剂和选定专业。可调剂的比较容易录取,但是因为专业待定,学生可以在第一学年末根据自己兴趣选定专业方向,提交申请。从申请到知道结果大概需要1年,录取后就可以学习对应的专业课。学生成绩完全采用学分制,本科生在获得学位前至少需要获得120个学分。一般来说,公共基础课(包括数学、人文、社科等等)大约60学分,专业必修课要30学分左右,专业方向课要20学分左右。如果学生中途想换专业的话,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学院内换和跨学院换。学院内换专业很容易,学生只需要再选修所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即可。跨学院选择的话,不仅要完成专业必修课,连学院内的专业基础课也需要选修,但其他的基础课的学分是一致的。这就减少了因为换专业而造成的时间和金钱的浪费。
5.第二专业
学校鼓励学生辅修第二专业,并且专门为辅修学生设置了相关课程体系。这与当前的计算机发展趋势密切相关。计算机作为一个工具被普遍应用到各行各业,现在跨学科的计算机研究越来越得到大家的重视。
三、学生培养
1.师资方面
授课老师主要进行课堂讲授和学术研究,另外每周有专门的办公答疑时间,实验课和学生的课后答疑、批改和讲评作业由助教负责,这也是系里提供给硕士生或博士生们的助学岗位。除了专职教师以外,学校还聘任校外在企业一线工作的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因为有些技术人员不仅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先进的实用技术,也喜欢分享,愿意到学校授课,他们也受到了学校和学生的热烈欢迎。这些兼职教师没有专门的办公室,一般是下班后晚上到校授课。
2.诚信问题
教师们非常重视学生的诚信和道德教育,在每门课程的首次课,除了教师大体讲一下课程主要内容、课堂要求、课后作业要求外,还会强调一下诚信问题,严禁抄袭。对于作业,学生一定要独立完成,要是团队小组的作业,大家可以互相讨论,可以查找资料,但是一定要添加注释注明出处,绝对不允许出现作业雷同或者抄袭现象,一旦被发现,不仅仅是这门功课不及格的问题,而是退学,并且留下不良记录,影响以后的职业发展。
3.课堂气氛
教师在授课时非常注重提问,也鼓励学生质疑,通过提问让学生思考,并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学生在课堂上质疑是积极主动学习的最好体现,无论提问的问题是不是幼稚,教师们都很认真幽默地回答。另外,质疑、解惑的过程也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学生和教师之间是平等探讨的关系,学生也不会因为教师回答不上某个问题就质疑老师的资格。
4.课后作业及其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都没有特别指定的教材,但教师都会推荐几本参考书,也随堂布置课后作业。这些作业除了小型的题目外,也包括大量的阅读材料和团队作业,学生仅仅依靠课堂的听讲远远不够,课后常常要付出几倍的时间来完成这些。尤其是团队作业项目,这种作业的数量因课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往往是1~3个,并且,每个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延迟会扣学分或者干脆取消学分。学生们需要自己协调分组,自己选定编程环境,并共同完成设计。这无形中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学习压力,但正是这种压力锻炼了学生。因为他们不仅要阅读大量文献,自己设计选题,写出设计方案,还要熟悉所需工具,进行编码设计,最后还要在课堂上演讲自己负责完成的工作,在演讲过程中,也要认真回答教师和其他学生随时打断话题提出的问题和观点。教师会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相应分数。考核方式灵活自由,教师拥有很大的自由度。学生成绩评定包括课后作业、项目、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多个部分,作业和项目的总量一般要超过50%,期末测试如果有的话也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的测试,往往仅占30%左右。
5.学生管理
学生入学后没有班主任,不分班级,但计算机系的每一个本科生在入学后由系里指定一名老师作为导师,在课程和专业选择方面对学生进行辅导。第一学期的第9周或第10周时,学生可以预约指导老师一次,讨论任何关于课程和学习的问题。不过导师只提供辅助建议,决定权还在学生。学生上课通过邮件和教师沟通交流,如果想申请活动、成立组织,可以随时找相关管理人员申请场地或审批一定的经费,实现完全的自治。这不仅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性,也锻炼了他们的管理能力。笔者在UIC期间,多次参与中美学生组织的各种活动,学生们通过组织这些活动不仅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知识面,也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科研
大学是科研创新的摇篮,也是培养科研人才的基地。学生的研究和创新能力也是大学教育质量的重要特征之一。UIC最大程度地提供给学生一个探索的学习环境,并给学生一个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在科研人才培养方面的主要特色是:多学科交叉、科研环境的创造和学生综合能力的训练。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置强调多学科的交叉,学生可以选择工程院系的多门自然科学课程,比如数学课程、生物课程、物理课程、工程类课程等等。因为学科的交叉性容易使得学生产生创新性思想,发挥潜力,提高科研能力。系里很多教师也都从事交叉学科的研究,教师之间跨系的交流合作很多,这同时给学生创造了跨系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比如一个计算机系的学生,可以同时选修生物系的课程,并且可以选择一个生物学系的教授作为副导师联合培养,这不仅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促使了跨学科创新性科研的发展。
五、小结
综上所述,由于国情和文化的不同,美国和中国的计算机教育存在一些不同之处。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计算机系的计算机教育只是美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的一个缩影,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如何根据我国的国情,依据女子学校的特点,更加合理、有效的促进我们的计算机教育,需要大家不断地探索。
14所大学计算机工程课程设置
计算机工程是涉及现代计算系统、计算机控制设备的软硬件设计、制造、操作的科学与技术,建立在计算、数学、科学和工程学的基础上,主要研究计算机处理器、多处理器通讯设计、网络设计和存储器体系,着重研究硬件设计以及与软件和操作系统的交互性能,如嵌入式系统、分布式数据与大规模存储系统。绝大多数美国学校的电气工程和计算机工程是在一个系,除数学、物理等基础科学知识外,课程体系主要包括计算机科学和电气工程等学科的相关课程、设计和构建计算机系统及基于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软硬件课程。培养的学生应具备从事计算机系统工作的能力,或具备基于计算机相关系统进行分析、设计、应用和集成工作的能力,具有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理论、良好的科学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包括良好的团队合作和人际交流沟通能力[5]。下面主要介绍美国这4所大学的计算机工程课程设置情况。
1.1UIUC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UIUC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满128个学分,这些课程分为如下7大类:1)科学基础与数学课程(31学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在内的10门课程。2)计算机工程核心课程(34学分),这些课程重点介绍计算机工程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实验方法和技术,共有10门课程。3)专业基础数学课程(6学分),包括离散数学和概率、工程应用两门数学课程。4)写作课程(4学分),1门写作原理课程,主要讲授研究报告的写作方法。5)专业技术选修课(23学分),其中1门必须选自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专业技术选修课程之外的课程,其他必须均选自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专业技术选修课程。这些课程强调计算机工程实践中用到的主要分析方法和设计原则。6)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课程(18学分),这些课程被工学院认可并满足学校对学生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课程通识教育的要求。7)自由选修课程(12学分),这些几乎没有限制的选修课可以让学生学习任何领域的知识。学生可以在计算机工程专业深入学习课程,也可以学习生物工程、技术管理或语言等课程。
1.2普度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普度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满125个学分,这些课程分为如下6大类:1)通识教育课程(24~25学分),包括6~7学分的两门交流技巧课程和18个学分的社会与人文学科选修课程。2)数学课程(21~22学分),数学课程有两种套餐,各6门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3)科学基础课程(18~19学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及面向对象编程等5门课程。4)工程基础课程(7学分),包括工程导论两门课程及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以外学科的工程学科选修课1门。5)计算机工程专业课程(49学分),包括32~33学分的13门计算机工程专业核心课程;两门共计1学分的研讨课程;2门3~4学分的高级设计课程;2门8学分的研究生课程;1~2门计算机专业选修课程,使计算机工程专业课程总学分达到49学分。6)任选课程(4~6学分),根据辅修要求或个人兴趣,任选课程可以从理学院或文理学院中适合工科学生的数学、科学课程中选择,目的是使总学分达到125学分。
1.3伊利诺伊理工学院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IIT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满130~134个学分,这些课程分为如下3大类:1)限选课程(109学分),学分分配如下:计算机工程专业限选课程47学分,包括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两类课程;数学限选课程24学分;物理限选课程11学分;化学限选课程3学分;工程科学限选课程3学分;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限选课程21学分。2)选修课程(15~19学分),包括专业选修课程9~12学分,其中含1门硬件设计选修课;科学选修课程3学分。3)跨专业实践项目课程(6学分),包括IPROI跨专业实践项目I和IPROII跨专业实践项目II两门课程。
1.4西北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西北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48门课程,这些课程分为如下7类:1)通用工程方法、数学、科学基础课程(15门),必修计算方法与线性代数GenEng205-1、线性代数与力学GenEng205-2、动态系统建模GenEng205-3和微分方程GenEng205-4等4门通用工程方法课程;必修微积分(I)MATH220,微积分(II)MATH224,微积分(III)MATH230及多元积分与矢量微积分MATH234四门数学课程;必修普通物理(I)Physics135-2和普通物理(II)Physics135-3两门科学基础课程;从McCormick工学院科学基础课程中任选其他2门课程;另外必修IDEA106-1工程设计与交流(I)、IIDEA106-2工程设计与交流(II)两门工程设计和交流课程。2)工程基础课程(5门),必修4门,包括EECS202电气工程导论、EECS203计算机工程导论、EECS211编程基础(C++)、EECS302概率系统与随机信号,并从McCormick工学院工程基础课程热电力学、系统工程与分析、材料科学和流体与固体中任选1门。3)交流与社科人文学科课程(8门),选修GenCmn102演讲或GenCmn103课程的其中1门,另外选修7门满足McCormick工学院要求的社科人文学科课程。4)专业核心课程(5门),必修EECS205计算机系统软件基础、EECS303高级数字逻辑设计、EECS361计算机体系结构、EECS311数据结构与数据管理和EECS343电路基础这5门课程。5)技术选修课程(10门),西北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分高性能计算、VLSI与CAD、嵌入式系统和算法设计与软件系统4个方向,每个方向开设若干门技术课程,每个学生必须在这4个方向中选修5门课;从专业基础课程EECS213计算机系统导论、EECS222信号与系统基础、EECS223固态工程基础、EECS224电磁场与光学基础、EECS225电子学基础5门课中根据学习方向选修2门;剩下3门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工程、数学、科学基础等课程中选修,如可以是生物学BIOL210-1,2,3和化学原理CHEM210-1,2,3课程,也可以经申请同意选修相关计算机工程研究生课程。6)自由选修课程(5门),共修5门,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爱好自由选修。若从未学习过任何计算机编程语言,建议其中1门选修编程入门(Python)EECS110课程。7)高级项目课程(1门),至少在微处理器系统项目EECS347-1、计算机体系结构项目EECS362和VLSI设计项目EECS3923门课中选修1门。
24所大学计算机工程课程设置特色
4所大学计算机工程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都通过美国工程教育认证机构ABET的EC2000指标体系认证,有如下特点:
1)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在贯彻通识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基础知识直接决定学生未来的发展潜力[7-8],而基础知识的掌握通常是通过通识教育实现的。与我国高校通识教育不同的是,这4所美国大学按照各种完整的项目组织基础知识,让学生在基于项目的学习中形成各种能力。他们还特别重视人际沟通能力的培养和学生对广泛深入的人文社科知识的理解,使所有工科学生在数学、物理、信息、物质、生命、技术和能源科学方面及人文社科方面打下广泛的基础。这种比知识更重要的能力是学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普度大学第一年的工程基础培养及UIUC第一年的计算机工程训练从一开始就围绕能力培养,使学生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的基础科学和数学知识。
2)注重相关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培养学生跨学科处理问题的本领。现代工程是一个复杂系统,不是狭隘的技术知识背景所能胜任的。解决现代工程问题要求工程师能够打破学科壁垒,把被学科割裂开来的工程再还原为一个整体。这要求学校在课程设置上必须充分考虑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为学生提供综合的知识背景,以利于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6,8]。UIUC、普度大学、西北大学和IIT在课程设上均体现了学科交叉、学科融合的思想。UIUC规定学生在技术选修课中必须选1门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系以外的课程,例如宇航工程、农业与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生理学、生物工程、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大气科学、天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普度大学的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也必须选修1门电气工程和计算机工程领域以外的课程,以满足工程拓宽要求,可以是航空力学、化学工程计算、噪音控制、核工程导论、材料结构与特性、环境工程中的物理化学原理、环境可持续工程以及运筹学-优化、运筹学-随机模型中的任何1门。西北大学的计算机工程本身就是该校电气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交叉和融合的结果,学生除必须选修科学基础选修课中的普通物理-电磁学、普通物理-波现象和现代物理外,还必须在遗传和进化生物学、工程分子和细胞生物学中任选1门。IIT规定科学选修课必须选1门生物学、材料科学、化学原理,工程选修课必须选1门机械学导论或热动力学。
3)强调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培养学生“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工程设计能力。工程本身就意味着实践,意味着更加重视工程实际和工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这4所大学都十分强调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不仅有丰富的实验课程,而且通过更为灵活多样的基于项目学习(Project-basedLearning)课程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IIT有IPRO跨专业实践项目,西北大学要求学生在微处理器系统项目(EECS347)、计算机体系结构项目(EECS362)、VLSI设计项目(EECS392)等项目课程中必须至少选修1门。普度大学要求学生选修电气工程设计导论(ECE402)、计算机设计与样机(ECE437)、操作系统工程(ECE469)、编译器与翻译器工程(ECE495S)和数字系统高级项目(ECE495C)等项目课程。UIUC则有计算机组成与设计(ECE411)、高级数字系统项目(ECE395)、微处理器项目(ECE412)、数字信号处理项目(ECE410)等项目课程供学生选择。
4)发挥和保护学生的个性及兴趣,激发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工程教育应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学生的个性并促进其创新能力的发展。在专业学习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水平、学习兴趣、个性特长选择不同的课程,从而促进个性和创造性的发展。为学生提供不同的培养计划是这4所大学的共同特点。西北大学为计算机工程学生提供了高性能计算、VLSI与CAD、嵌入式系统和算法设计及软件系统4个不同的学习路径。UIUC、IIT及普度大学则采用庞大的选修课程及明确的课程分类,使学生可以依据兴趣爱好自行组织课程和学习内容,以发展个性,提高创新能力。
5)坚持课程设置机构的开放性,改变只按学科知识、由教师单方面设置的做法。在课程设置机构方面,这4所大学均根据产业界对计算机工程师的能力、素质、技能和知识等要求,学生求职的需求,毕业校友学习和工作的经验反馈及ABET2000指标体系,成立由有工程背景的教师、产业界、教育认证机构、学生及毕业生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讨论、确认、不断改进计算机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及教学大纲。这与我国由高等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导、以学科为导向,追求知识完备性为基础,由缺乏产业经验和工程背景的教师确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相比,在满足学生求职和产业界需要等方面有明显优势[8]。
3改进我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
截至2006年,我国高校工科专业在校生为600万人,其中计算机相关专业在校生近45万人,在规模上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问题是我国计算机工程教育与计算机工业界脱节较严重,不同类型、层次学校的培养目标趋同[8]。通过深入研究、分析和比较美国高等学校计算机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特色,我们深刻认识到我国工科院校计算机专业本科教育存在的诸多弊端。比如工程实践环节薄弱;工科教师队伍的非工化趋向严重;评价体系错位;课程体系落后,学科交叉欠缺,导致创新与实践双向不足,计算机毕业生得不到产业界的认同,普通工科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低下。以下是我们对工科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一些思考: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应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师资建设和评价体系、产学合作等方面综合考虑。
2)从培养目标上,工科计算机人才培养应从学科导向转为求职导向,也就是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这使学生能形成胜任今后工作的能力,成为合格的公民和称职的产业人员,而不仅仅是只掌握系统、完备的学科知识。
3)课程体系要符合大工程观的要求,注重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强调基础知识的同时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应加强实验课程、项目课程和企业实习项目的建设,强调做中学、用中学,提倡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实践是实践教学改革的重点内容。
4)评价体系涉及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关系到教学是否能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因素。如果要培养符合计算机产业界需要的具有各种能力和素质的工程师,以理论考试为主评价学生能力的评价体系就尤显片面。如何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对学生的各种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在基于项目的实践学习中对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交流沟通能力、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科学评价,是一个有待探索的问题。
5)工科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不应片面追求高学位和高学历。一方面应加强对现有教师实践环节的训练,鼓励大学教师到产业界兼职、进修和实习,通过必要的产业实践提高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加强他们对产业发展需求的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应聘请产业界具有丰富理论及实际经验的工程师到工科院校兼课,帮助学生了解工程实际,指导他们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6)目前,产学合作主要体现在校企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今后,我们应将产学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到工科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制定、实践项目课程教学、教学评价、师资培训等方面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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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信息时代的宠儿——计算机,它的应用领域已经覆盖了社会的全方位。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生产与生活的方式,大大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外计算机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建立于1867年,共有3个分校。其中芝加哥分校是芝加哥地区最大的一所结合教学、科研和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教育院校,被美国卡耐基高等教育基金会①授予一类科研院校称号②。伊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UniversityofIllinoisatChicago,以下简称UIC)计算机系是2001年建立的,隶属于该校的工程学院。该系目前拥有34名专职教师,负责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的培养。笔者于2010~2011年在该校计算机系做了半年的访问学者,对美国计算机教育有一定的感触,以下主要以UIC为例,从个人角度分析一下美国大学计算机教育的特点。
二、专业课程设置
1.网络资源设施
UIC学校拥有强大的网络支持,校园网覆盖整个东、西校区。每个新生入学后,都可以获得一个@uic.edu的邮箱帐号,凭这个可以在校区的任何地方随时随地地上网。计算机系的电脑中心昼夜开放,大家上机完成自己的设计题目。机房附近设有通宵自习室,学生通常在这里进行团队讨论。机房和自习室由助教们轮班管理,并在这里解答学生遇到的问题。图书馆也是学生们充分利用的一个地方,在学期末通宵开放,学生不仅可以从这里借阅各种图书,也可以通过网络查阅、下载各种电子文档,还可以随时通过旁边的打印机,自行复印所需要的资料。
2.课程设置
学校课程采用分级方式,共5级,难度也从1到5随之升高。其中本科生可以选择1~4级的课程,硕士、博士选择4~5级。每门课程都明确规定了相应的选修资格,比如CS202是“数据结构与离散数学II”,学生选修的资格是通过了CS201“数据结构和离散数学I”的考试,并且成绩达到了C以上。计算机科学作为一个多学科交叉的学科,工程和数学是根本。所有本科学生不仅要在计算机科学领域掌握一些基础必修课,也要求掌握一定的数学和工程基础,然后再按照专业方向选择5门专业课程学习,取得不同的专业背景。总体来说,所有课程大致可分为5类:基础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工程和数学选修课程、学院以外开设的其他课程。
3.专业方向
UIC计算机系从2007年以后设立了3个本科培养方向:计算机系统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人本计算专业(2007年后新增方向)。计算机系统方向侧重硬件,强调硬件知识的学习,学生除了学习基础必修课,还要求具有低层次的电路分析能力和高层次的系统设计能力,这个方向是计算机科学和计算机工程的结合。软件工程方向侧重软件,强调专业实践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学生除了学习基础必修课,还要参与软件工程实践的重要课题,如大型软件开发和风险管理、软件成本估算等等。人本计算方向侧重计算机软、硬件结合、人机交互,强调以人为中心的知识和实践技能,如桌面或移动设备的用户界面设计和发展、计算机图形和动画视频游戏、电影特效和科学、工程和医学可视化。
4.专业选择方式
本科生入学有两种专业选择方式:可调剂和选定专业。可调剂的比较容易录取,但是因为专业待定,学生可以在第一学年末根据自己兴趣选定专业方向,提交申请。从申请到知道结果大概需要1年,录取后就可以学习对应的专业课。学生成绩完全采用学分制,本科生在获得学位前至少需要获得120个学分。一般来说,公共基础课(包括数学、人文、社科等等)大约60学分,专业必修课要30学分左右,专业方向课要20学分左右。如果学生中途想换专业的话,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学院内换和跨学院换。学院内换专业很容易,学生只需要再选修所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即可。跨学院选择的话,不仅要完成专业必修课,连学院内的专业基础课也需要选修,但其他的基础课的学分是一致的。这就减少了因为换专业而造成的时间和金钱的浪费。
5.第二专业
学校鼓励学生辅修第二专业,并且专门为辅修学生设置了相关课程体系。这与当前的计算机发展趋势密切相关。计算机作为一个工具被普遍应用到各行各业,现在跨学科的计算机研究越来越得到大家的重视。
三、学生培养
1.师资方面
授课老师主要进行课堂讲授和学术研究,另外每周有专门的办公答疑时间,实验课和学生的课后答疑、批改和讲评作业由助教负责,这也是系里提供给硕士生或博士生们的助学岗位。除了专职教师以外,学校还聘任校外在企业一线工作的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因为有些技术人员不仅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先进的实用技术,也喜欢分享,愿意到学校授课,他们也受到了学校和学生的热烈欢迎。这些兼职教师没有专门的办公室,一般是下班后晚上到校授课。
2.诚信问题
教师们非常重视学生的诚信和道德教育,在每门课程的首次课,除了教师大体讲一下课程主要内容、课堂要求、课后作业要求外,还会强调一下诚信问题,严禁抄袭。对于作业,学生一定要独立完成,要是团队小组的作业,大家可以互相讨论,可以查找资料,但是一定要添加注释注明出处,绝对不允许出现作业雷同或者抄袭现象,一旦被发现,不仅仅是这门功课不及格的问题,而是退学,并且留下不良记录,影响以后的职业发展。
3.课堂气氛
教师在授课时非常注重提问,也鼓励学生质疑,通过提问让学生思考,并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学生在课堂上质疑是积极主动学习的最好体现,无论提问的问题是不是幼稚,教师们都很认真幽默地回答。另外,质疑、解惑的过程也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学生和教师之间是平等探讨的关系,学生也不会因为教师回答不上某个问题就质疑老师的资格。
4.课后作业及其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都没有特别指定的教材,但教师都会推荐几本参考书,也随堂布置课后作业。这些作业除了小型的题目外,也包括大量的阅读材料和团队作业,学生仅仅依靠课堂的听讲远远不够,课后常常要付出几倍的时间来完成这些。尤其是团队作业项目,这种作业的数量因课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往往是1~3个,并且,每个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延迟会扣学分或者干脆取消学分。学生们需要自己协调分组,自己选定编程环境,并共同完成设计。这无形中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学习压力,但正是这种压力锻炼了学生。因为他们不仅要阅读大量文献,自己设计选题,写出设计方案,还要熟悉所需工具,进行编码设计,最后还要在课堂上演讲自己负责完成的工作,在演讲过程中,也要认真回答教师和其他学生随时打断话题提出的问题和观点。教师会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相应分数。考核方式灵活自由,教师拥有很大的自由度。学生成绩评定包括课后作业、项目、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多个部分,作业和项目的总量一般要超过50%,期末测试如果有的话也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的测试,往往仅占30%左右。
5.学生管理
学生入学后没有班主任,不分班级,但计算机系的每一个本科生在入学后由系里指定一名老师作为导师,在课程和专业选择方面对学生进行辅导。第一学期的第9周或第10周时,学生可以预约指导老师一次,讨论任何关于课程和学习的问题。不过导师只提供辅助建议,决定权还在学生。学生上课通过邮件和教师沟通交流,如果想申请活动、成立组织,可以随时找相关管理人员申请场地或审批一定的经费,实现完全的自治。这不仅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性,也锻炼了他们的管理能力。笔者在UIC期间,多次参与中美学生组织的各种活动,学生们通过组织这些活动不仅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知识面,也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科研
大学是科研创新的摇篮,也是培养科研人才的基地。学生的研究和创新能力也是大学教育质量的重要特征之一。UIC最大程度地提供给学生一个探索的学习环境,并给学生一个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在科研人才培养方面的主要特色是:多学科交叉、科研环境的创造和学生综合能力的训练。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置强调多学科的交叉,学生可以选择工程院系的多门自然科学课程,比如数学课程、生物课程、物理课程、工程类课程等等。因为学科的交叉性容易使得学生产生创新性思想,发挥潜力,提高科研能力。系里很多教师也都从事交叉学科的研究,教师之间跨系的交流合作很多,这同时给学生创造了跨系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比如一个计算机系的学生,可以同时选修生物系的课程,并且可以选择一个生物学系的教授作为副导师联合培养,这不仅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促使了跨学科创新性科研的发展。
五、小结
综上所述,由于国情和文化的不同,美国和中国的计算机教育存在一些不同之处。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计算机系的计算机教育只是美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的一个缩影,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如何根据我国的国情,依据女子学校的特点,更加合理、有效的促进我们的计算机教育,需要大家不断地探索。
14所大学计算机工程课程设置
计算机工程是涉及现代计算系统、计算机控制设备的软硬件设计、制造、操作的科学与技术,建立在计算、数学、科学和工程学的基础上,主要研究计算机处理器、多处理器通讯设计、网络设计和存储器体系,着重研究硬件设计以及与软件和操作系统的交互性能,如嵌入式系统、分布式数据与大规模存储系统。绝大多数美国学校的电气工程和计算机工程是在一个系,除数学、物理等基础科学知识外,课程体系主要包括计算机科学和电气工程等学科的相关课程、设计和构建计算机系统及基于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软硬件课程。培养的学生应具备从事计算机系统工作的能力,或具备基于计算机相关系统进行分析、设计、应用和集成工作的能力,具有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理论、良好的科学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包括良好的团队合作和人际交流沟通能力[5]。下面主要介绍美国这4所大学的计算机工程课程设置情况。
1.1UIUC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UIUC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满128个学分,这些课程分为如下7大类:1)科学基础与数学课程(31学分),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在内的10门课程。2)计算机工程核心课程(34学分),这些课程重点介绍计算机工程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实验方法和技术,共有10门课程。3)专业基础数学课程(6学分),包括离散数学和概率、工程应用两门数学课程。4)写作课程(4学分),1门写作原理课程,主要讲授研究报告的写作方法。5)专业技术选修课(23学分),其中1门必须选自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专业技术选修课程之外的课程,其他必须均选自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专业技术选修课程。这些课程强调计算机工程实践中用到的主要分析方法和设计原则。6)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课程(18学分),这些课程被工学院认可并满足学校对学生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课程通识教育的要求。7)自由选修课程(12学分),这些几乎没有限制的选修课可以让学生学习任何领域的知识。学生可以在计算机工程专业深入学习课程,也可以学习生物工程、技术管理或语言等课程。
1.2普度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普度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满125个学分,这些课程分为如下6大类:1)通识教育课程(24~25学分),包括6~7学分的两门交流技巧课程和18个学分的社会与人文学科选修课程。2)数学课程(21~22学分),数学课程有两种套餐,各6门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3)科学基础课程(18~19学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及面向对象编程等5门课程。4)工程基础课程(7学分),包括工程导论两门课程及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以外学科的工程学科选修课1门。5)计算机工程专业课程(49学分),包括32~33学分的13门计算机工程专业核心课程;两门共计1学分的研讨课程;2门3~4学分的高级设计课程;2门8学分的研究生课程;1~2门计算机专业选修课程,使计算机工程专业课程总学分达到49学分。6)任选课程(4~6学分),根据辅修要求或个人兴趣,任选课程可以从理学院或文理学院中适合工科学生的数学、科学课程中选择,目的是使总学分达到125学分。
1.3伊利诺伊理工学院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IIT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满130~134个学分,这些课程分为如下3大类:1)限选课程(109学分),学分分配如下:计算机工程专业限选课程47学分,包括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两类课程;数学限选课程24学分;物理限选课程11学分;化学限选课程3学分;工程科学限选课程3学分;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限选课程21学分。2)选修课程(15~19学分),包括专业选修课程9~12学分,其中含1门硬件设计选修课;科学选修课程3学分。3)跨专业实践项目课程(6学分),包括IPROI跨专业实践项目I和IPROII跨专业实践项目II两门课程。
1.4西北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
西北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需要修48门课程,这些课程分为如下7类:1)通用工程方法、数学、科学基础课程(15门),必修计算方法与线性代数GenEng205-1、线性代数与力学GenEng205-2、动态系统建模GenEng205-3和微分方程GenEng205-4等4门通用工程方法课程;必修微积分(I)MATH220,微积分(II)MATH224,微积分(III)MATH230及多元积分与矢量微积分MATH234四门数学课程;必修普通物理(I)Physics135-2和普通物理(II)Physics135-3两门科学基础课程;从McCormick工学院科学基础课程中任选其他2门课程;另外必修IDEA106-1工程设计与交流(I)、IIDEA106-2工程设计与交流(II)两门工程设计和交流课程。2)工程基础课程(5门),必修4门,包括EECS202电气工程导论、EECS203计算机工程导论、EECS211编程基础(C++)、EECS302概率系统与随机信号,并从McCormick工学院工程基础课程热电力学、系统工程与分析、材料科学和流体与固体中任选1门。3)交流与社科人文学科课程(8门),选修GenCmn102演讲或GenCmn103课程的其中1门,另外选修7门满足McCormick工学院要求的社科人文学科课程。4)专业核心课程(5门),必修EECS205计算机系统软件基础、EECS303高级数字逻辑设计、EECS361计算机体系结构、EECS311数据结构与数据管理和EECS343电路基础这5门课程。5)技术选修课程(10门),西北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分高性能计算、VLSI与CAD、嵌入式系统和算法设计与软件系统4个方向,每个方向开设若干门技术课程,每个学生必须在这4个方向中选修5门课;从专业基础课程EECS213计算机系统导论、EECS222信号与系统基础、EECS223固态工程基础、EECS224电磁场与光学基础、EECS225电子学基础5门课中根据学习方向选修2门;剩下3门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工程、数学、科学基础等课程中选修,如可以是生物学BIOL210-1,2,3和化学原理CHEM210-1,2,3课程,也可以经申请同意选修相关计算机工程研究生课程。6)自由选修课程(5门),共修5门,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爱好自由选修。若从未学习过任何计算机编程语言,建议其中1门选修编程入门(Python)EECS110课程。7)高级项目课程(1门),至少在微处理器系统项目EECS347-1、计算机体系结构项目EECS362和VLSI设计项目EECS3923门课中选修1门。
24所大学计算机工程课程设置特色
4所大学计算机工程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都通过美国工程教育认证机构ABET的EC2000指标体系认证,有如下特点:
1)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在贯彻通识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基础知识直接决定学生未来的发展潜力[7-8],而基础知识的掌握通常是通过通识教育实现的。与我国高校通识教育不同的是,这4所美国大学按照各种完整的项目组织基础知识,让学生在基于项目的学习中形成各种能力。他们还特别重视人际沟通能力的培养和学生对广泛深入的人文社科知识的理解,使所有工科学生在数学、物理、信息、物质、生命、技术和能源科学方面及人文社科方面打下广泛的基础。这种比知识更重要的能力是学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普度大学第一年的工程基础培养及UIUC第一年的计算机工程训练从一开始就围绕能力培养,使学生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的基础科学和数学知识。
2)注重相关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培养学生跨学科处理问题的本领。现代工程是一个复杂系统,不是狭隘的技术知识背景所能胜任的。解决现代工程问题要求工程师能够打破学科壁垒,把被学科割裂开来的工程再还原为一个整体。这要求学校在课程设置上必须充分考虑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为学生提供综合的知识背景,以利于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6,8]。UIUC、普度大学、西北大学和IIT在课程设上均体现了学科交叉、学科融合的思想。UIUC规定学生在技术选修课中必须选1门计算机工程和计算机科学系以外的课程,例如宇航工程、农业与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生理学、生物工程、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大气科学、天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普度大学的计算机工程专业学生也必须选修1门电气工程和计算机工程领域以外的课程,以满足工程拓宽要求,可以是航空力学、化学工程计算、噪音控制、核工程导论、材料结构与特性、环境工程中的物理化学原理、环境可持续工程以及运筹学-优化、运筹学-随机模型中的任何1门。西北大学的计算机工程本身就是该校电气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交叉和融合的结果,学生除必须选修科学基础选修课中的普通物理-电磁学、普通物理-波现象和现代物理外,还必须在遗传和进化生物学、工程分子和细胞生物学中任选1门。IIT规定科学选修课必须选1门生物学、材料科学、化学原理,工程选修课必须选1门机械学导论或热动力学。
3)强调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培养学生“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工程设计能力。工程本身就意味着实践,意味着更加重视工程实际和工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这4所大学都十分强调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不仅有丰富的实验课程,而且通过更为灵活多样的基于项目学习(Project-basedLearning)课程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IIT有IPRO跨专业实践项目,西北大学要求学生在微处理器系统项目(EECS347)、计算机体系结构项目(EECS362)、VLSI设计项目(EECS392)等项目课程中必须至少选修1门。普度大学要求学生选修电气工程设计导论(ECE402)、计算机设计与样机(ECE437)、操作系统工程(ECE469)、编译器与翻译器工程(ECE495S)和数字系统高级项目(ECE495C)等项目课程。UIUC则有计算机组成与设计(ECE411)、高级数字系统项目(ECE395)、微处理器项目(ECE412)、数字信号处理项目(ECE410)等项目课程供学生选择。
4)发挥和保护学生的个性及兴趣,激发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工程教育应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学生的个性并促进其创新能力的发展。在专业学习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水平、学习兴趣、个性特长选择不同的课程,从而促进个性和创造性的发展。为学生提供不同的培养计划是这4所大学的共同特点。西北大学为计算机工程学生提供了高性能计算、VLSI与CAD、嵌入式系统和算法设计及软件系统4个不同的学习路径。UIUC、IIT及普度大学则采用庞大的选修课程及明确的课程分类,使学生可以依据兴趣爱好自行组织课程和学习内容,以发展个性,提高创新能力。
5)坚持课程设置机构的开放性,改变只按学科知识、由教师单方面设置的做法。在课程设置机构方面,这4所大学均根据产业界对计算机工程师的能力、素质、技能和知识等要求,学生求职的需求,毕业校友学习和工作的经验反馈及ABET2000指标体系,成立由有工程背景的教师、产业界、教育认证机构、学生及毕业生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讨论、确认、不断改进计算机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及教学大纲。这与我国由高等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导、以学科为导向,追求知识完备性为基础,由缺乏产业经验和工程背景的教师确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相比,在满足学生求职和产业界需要等方面有明显优势[8]。
3改进我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
截至2006年,我国高校工科专业在校生为600万人,其中计算机相关专业在校生近45万人,在规模上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问题是我国计算机工程教育与计算机工业界脱节较严重,不同类型、层次学校的培养目标趋同[8]。通过深入研究、分析和比较美国高等学校计算机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特色,我们深刻认识到我国工科院校计算机专业本科教育存在的诸多弊端。比如工程实践环节薄弱;工科教师队伍的非工化趋向严重;评价体系错位;课程体系落后,学科交叉欠缺,导致创新与实践双向不足,计算机毕业生得不到产业界的认同,普通工科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低下。以下是我们对工科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一些思考: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应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师资建设和评价体系、产学合作等方面综合考虑。
2)从培养目标上,工科计算机人才培养应从学科导向转为求职导向,也就是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这使学生能形成胜任今后工作的能力,成为合格的公民和称职的产业人员,而不仅仅是只掌握系统、完备的学科知识。
3)课程体系要符合大工程观的要求,注重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强调基础知识的同时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应加强实验课程、项目课程和企业实习项目的建设,强调做中学、用中学,提倡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实践是实践教学改革的重点内容。
4)评价体系涉及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关系到教学是否能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因素。如果要培养符合计算机产业界需要的具有各种能力和素质的工程师,以理论考试为主评价学生能力的评价体系就尤显片面。如何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对学生的各种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在基于项目的实践学习中对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交流沟通能力、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科学评价,是一个有待探索的问题。
5)工科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不应片面追求高学位和高学历。一方面应加强对现有教师实践环节的训练,鼓励大学教师到产业界兼职、进修和实习,通过必要的产业实践提高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加强他们对产业发展需求的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应聘请产业界具有丰富理论及实际经验的工程师到工科院校兼课,帮助学生了解工程实际,指导他们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6)目前,产学合作主要体现在校企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今后,我们应将产学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到工科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制定、实践项目课程教学、教学评价、师资培训等方面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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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领先战略也称低成本战略。当成本领先的企业的价格相当于或低于其竞争厂商时、它的低成本地位就会转化为高收益。尽管一个成本领先的企业是依赖其成本上的领先地位来取得竞争优势的,而它要成为经济效益高于平均水平的超群者,则必须与其竞争厂商相比,在产品别具一格的基础上取得的价值相等或价值近似的有利地位。成本领先战略的成功取决于企业日复一日地实际实施该战略的技能。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低成本战略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对近年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的“低成本战略”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分析,并提出了适合我国石油石化工业国情的“低成本战略”。
[关键词]:成本战略;国外石油石化公司;剖析?
进入90年代以来,面对世界石油石化工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全方位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已成为国外各大石油石化公司孜孜以求的目标。对成本最低化的追求推动了大公司之间的兼并联合,加快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资产的运作水平,优化了资源和市场的配置,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强化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精简了人员机构,提高了经济效益。
随着世界跨入21世纪,石油石化工业也步入成熟期。经济的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石油石化工业扩大了市场,提高了技术水平,但同时也使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赢利空间逐渐变小。大力推行“低成本战略”,是近年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提高竞争力,增加效益的主要做法。
1.1、通过兼并、联合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
大规模兼并、联合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组合,从而产生互补、协同效应,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降低成本的主要做法。?
1998年8月,BP兼并阿莫科,两者业务上的互补性和协同效应可降低成本每年约20亿美元。BP-阿莫科随后收购阿科公司,改善了阿拉斯加上游生产的经济性,减少了在阿拉斯加和美国其他48个州的重复资产,并形成跨越美国东西海岸的油品销售网络,每年又可产生约10亿美元的协同效益。1998年12月,埃克森公司和美孚公司全面合并,产生了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公司。根据其1999年12月公布的数据,两者合并每年产生协同效益至少38亿美元(税前利润),由于运营效率提高,1999年减少了操作成本12亿美元(与1998年相比),2000年将增加净利润10亿美元,2003年之前将增加净利润约25亿美元。1998年10月,日本石油公司和三菱石油公司合并成为日本最大的石油公司-日石三菱公司,由于减员、炼油和油品销售网络一体化,使新公司减少成本支出4.51亿美元。法国的道达尔公司与比利时菲纳石油公司合并成为世界上第五大石油公司,两者以炼化一体化为主要特征的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将为其在2001年、2002年分别增加营业利润约3亿美元和4.6亿美元,在财务、经营运作和资金使用上的协同效应还将增加约1.8~3.5亿美元的营业利润。?
世界化工公司的合并中也有不少降低成本的成功案例。1998年瑞士汽巴-精化和Clariant合并成立世界最大的专用化学品公司,削减成本约6亿瑞士法郎,节约人工成本约4亿瑞士法郎等。1999年8月,道化学收购联合碳化物公司,合并后第一年将产生2.5亿美元的协同效益,第二年为5.0亿美元。
由此可见,大公司之间的兼并、联合可在短时间内大幅度降低成本,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
1.2、通过资产结构调整和置换降低经营成本?
进行资产的置换和优化升级,强化核心优势业务,精简非核心业务,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在90年代普遍采用的降低成本、获得重置资金、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的有效做法。?
壳牌集团在上游的低成本战略措施是通过资产置换实现重点区域连片开发,提高经济规模,降低操作成本。1997年1月,壳牌集团以路易斯安那州的Black Bayou油田作为交换收购了阿莫科公司在密执安州北部的油气资产。两者在密执安的上游资产非常接近,这一收购使壳牌在该地区实现了连片开发,降低了生产成本。1999年4月,壳牌将其在墨西哥湾大陆架的几乎一半的生产油田(近1/4的原油产能)出售给Apache公司,使其勘探开发业务集中在大规模、低成本和具有长远意义的油气田,实现了资产的升级。1999年6月,壳牌集团出于同样的考虑还出售了其在蒙大拿州和北达科塔州Williston盆地东南外围的油田。壳牌还通过与其他公司成立合资企业来降低操作成本。壳牌集团就与阿莫科公司在1996年合资成立了美国第三大石油生产公司-Altura能源有限公司,减少了重复基础设施,提高了经济规模,降低了操作成本。?
壳牌化学公司从1998年开始进行了较大力度的业务重组,目的是将保留业务的运用资本回报率从12%提高到15%.壳牌化学公司把核心业务定位在裂解产品、石油化工基础原料和大宗聚合物,出售大约40%的业务,只保留21种化学品业务中的13种。这次调整使壳牌减少了大约40%的占用资本,降低成本大约3.5亿美元,出售资产引起裁员3500人,保留业务将进一步裁减1000人。?
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资产的升级换代,提高经营效率,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降低经营成本的有效措施,也是保持较高运用资本回报率的有效途径。?
1.3、通过精简机构、减人增效减少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
以贴近市场,提高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为目的的机构改革和调整,精简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减人增效,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降本增效的又一主要做法。?
阿莫科公司在1991年到1992年期间大力裁减人员和削减费用。1994年阿莫科取消了“中层”生产公司级管理层,使公司成为“一级法人”,减少了管理层次,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阿莫科公司还将原来14个辅助科室编入一个共享的公共服务部。这次调整每年为阿莫科节省大约12亿美元的税前开支,公司职工人数从1991年的54120人减少至与BP合并前1997年的43451人。?
美孚公司在1995年到1996年期间,对全球范围内的原料供应服务部门进行了重大调整,减少了约5000名雇员,还对其美国的上下游业务、欧洲炼油业务及润滑油调和厂进行了整顿,裁减员工大约2000人,减少税前费用约10亿美元。加德士石油公司1998年6月将其总部从美国达拉斯迁到新加坡,减少了管理层次,每年至少降低成本5000万美元,由于效率提高,每年减少成本支出2.5亿美元,裁员170人。?
减人增效是国外石油石化公司管理上的一贯主题。“减人”广义上是指业务和机构的调整、精简及所带来的冗员裁减,是手段:“增效”是指由于业务和机构的重组、精简而提高了管理和运作效率,从而获得近期效益的增加和成本的降低并为长期的效益增长打下坚实基础,是目的。因此,增效包括提高效率和增加效益的双重含义。?
1.4、通过加强资金管理和优化投资结构减少财务成本和投资费用?
国外大石油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但仍然非常注重财务和资金的管理,注重对投资方向和具体投资项目的选择,以保证投资高的回报率。这是从根本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另一重要措施。
埃克森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资金信誉,注重提高投资效率,搞好投资项目的优化选择。“3A”级信用等级使得埃克森公司可以取得低息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务成本。雪佛龙公司由于注重投资项目的管理,与1991年相比节省成本15%.法国埃尔夫公司由于长期注重选择低成本的油田项目,其发现成本从1992-1996年的平均2.1美元/桶降低到1994-1998年的1.3美元/桶。
1.5、通过优化组合、开拓市场降低营销成本和流通费用?
在炼油与油品销售领域,面对近年炼油利润下降,油品销售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国外石油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巩固和扩大市场,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1.5.1、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扩大市场占有率和提高竞争地位?
在炼油与油品销售领域实行区域性的合资,化干戈为玉帛,变竞争对手为合作伙伴,是近几年来国外大石油公司适应市场竞争加剧情况的主要做法之一。?
壳牌集团1998年将其在美国炼油与油品销售领域的业务与德士古、沙特炼油公司合资为Equilon和Motiva,改变了美国炼油市场的格局,提高了壳牌集团在美国炼油与油品销售市场的地位和竞争力。由于低成本和协同效应,德士古在Equilon和Motiva所占股份每年可为公司节约税前成本超过3000万美元。1998年3月,壳牌和加德士分别与泰国石油管理局合资的罗勇炼油公司与星炼油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炼油毛利从4~5美元/桶提高到6美元/桶,减少了操作人员,每年降低成本约5000万美元。壳牌集团还与美孚公司在1998年8月合并了两者在澳大利亚的4家炼厂,提高了后勤供应和海上运输的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2000年前每年可节省成本约8000万美元,在非经营领域还将减少成本约1~1.5亿美元。美孚公司与BP在欧洲的下游合资企业每年为美孚节省大约5亿美元的投资,1998年产生1.7亿美元的税前收益,裁减人员2700人。?
1.5.2、通过将加油站集中在炼厂和油库附近降低流通成本?
在油品流通领域,国外石油公司对加油站进行互换或收购,使其集中在本公司的优势市场,尤其是集中在本公司炼厂和油库附近,以降低流通成本。?
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雪佛龙公司以收购、交换等手段将其美国油品销售业务集中在其炼厂附近的美国西部和南部的16个州,它在1992年收购了壳牌在亚特兰大地区的69家加油站和埃克森在洛杉矶地区的20家加油站;1993年将其在美国邻大西洋地区中部的60家加油站与埃克森公司在佛罗里达东南部的加油站进行了交换。菲纳石油公司在1997年将德国东部大部分加油站与其它公司进行了交换,获得了德国西部核心地区的20多家加油站,使其更靠近菲纳在比利时安特卫普的炼厂,降低了油品的运输成本。?
1.5.3、实行加油站规模大型化和服务多元化
在炼油业利润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油品销售领域实行加油站规模的大型化可以获得较为丰厚的利润,这是国外石油公司降低营销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另一主要做法。?
1994-1998年,在油品销售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大多数国外石油公司的加油站数量几乎都在减少,而规模却明显增大了。如埃尼公司在意大利国内的加油站数量从1994年的大约11400家减少到1998年的9828家,但平均加油量却从1994年的大约13500 m3提高到1998年的接近15000 m3.雪佛龙在1989年到1998年的10年间,公司投资建设的加油站的数量从3000多家减少到1637家,但规模却增加了将近50%.?
加油站服务的多元化是国外大石油公司油品销售领域的另一主要做法。埃克森公司新加油站的设计概念包括与可出售咖啡、热牛奶、新鲜水果面包的咖啡店的结合,向客户提供休息室、旅行地图、AMT、邮政、税务等服务。意大利埃尼公司在客户中开展了自助加油活动,1998年底,公司有2410家自助加油站,占其国内加油站总数的大约25%,但却售出了公司油品销售总量的45%.
1.6、通过装置大型化、炼化一体化、节能降耗等降低生产操作成本?
实行炼油和石化装置大型化,炼化一体化,优化原料配置,共用服务基础设施,汽电联产,节能降耗,强化脱瓶颈和提高装置操作灵活性及配套性的技术改造,使之适应各种原料来源,并使上下游流程配套更趋合理,是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在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的建设、操作和运营方面降低成本的主要做法。?
1.6.1、装置规模的大型化
装置规模的大型化是炼油与石化工业降低成本的重要措施之一。据测算,12 Mt/a的炼厂比6 Mt/a的炼厂,单位投资节约25%,生产费用节约12%~15%,占地和消耗材料也随之减少。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美国斯坦福研究所对乙烯装置的调查表明:以750 kt/a产能成本为100%计,产能下降到500 kt/a,成本上升4%~9%,产能下降到200~250 kt/a,成本上升14%~33%.从投资的角度看,据文献报道,乙烯规模由250 kt/a增加到500 kt/a,后者规模是前者的2倍,但投资仅为前者的1.74倍;规模由250 kt/a增加到750 kt/a,后者规模是前者的3倍,但投资只是前者的2.46倍。
世界主要石油公司炼厂的规模都比较大,根据1998年的数据,埃克森炼厂平均规模为7760 kt/a,美孚为9010 kt/a,BP为8040 kt/a,阿莫科为10100 kt/a.世界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乙烯经济规模70年代是300 kt/a,80年代是450 kt/a,90年代是600 kt/a,21世纪将达到800~900 kt/a,甚至1000 kt/a以上。菲纳石油与巴斯夫正在美国得州阿瑟港建设世界单系列最大的裂解装置,乙烯能力达816 kt/a年。埃克森、美孚等公司近期建设的乙烯装置大多为800 kt/a的规模。
此外,原有乙烯装置的脱瓶颈扩能也是近年来乙烯工业降低成本的主要做法之一。据估计,从1993年到2000年,仅美国通过脱瓶颈扩能增加的乙烯生产能力就达约1600 kt/a.
1.6.2、炼化一体化
炼化一体化可产生巨大的协同作用,能将炼厂进料的25%以上转化为更高价值的石油化工产品,可提高联合企业回报率2~5个百分点。墨西哥湾沿岸的炼油和石油化工联合企业通过一体化每年可以获得5000万美元以上的协同效益,菲纳石油与巴斯夫在得州阿瑟港的炼油和石油化工一体化装置可产生每年6000万美元以上的协同效益。炼化一体化还可以产生重大的成本优势,即①设施共享降低了存储和装运成本;②服务和公用工程共享;③免除了中介商交易的费用;④具有操作上的灵活性。另外,炼化一体化可提供安全可靠的原料供应来源和副产物出路。?
总的看,炼化一体化是一个既能改善炼厂经营,又能改进石化装置经营的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
1.6.3、汽电联产、节能降耗?
国外石油公司在下游降低成本的另一个做法是发展汽电联产。实行汽电联产可以实现节能降耗、废热利用,还有环保上的优势。?
埃克森公司的炼厂和石化厂通过汽电联产减少了大约30%的能耗。1998年,埃克森公司在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建设了一套150 MW的联合发电装置,减少了电力的外购。目前,埃克森公司在世界范围内联合发电装置的总容量已经达到了1500 MW.CSN能源公司和菲利普斯石油公司合资在斯维尼炼厂附近建的电力外销厂使用炼厂的燃料气,用天然气作补充,发电330 MW,投资约2亿美元,33%电力自用,其余外销,可供4.5万个家庭用电。?
1.6.4、加强装置运作管理降低操作成本
提高开工率,延长检修周期可最大限度使现有资产发挥作用,减少检修费用和开停车损失,降低生产成本。?
国外主要石油公司炼厂的开工率几乎都在90%以上,如埃克森近年炼厂的开工率达89%,壳牌和BP炼厂的开工率更达到了98.4%,个别年份甚至超过了100%.对美国鲁姆斯公司设计的乙烯装置的调查表明,其开工率普遍超过95%,有些甚至超过99%;装置运转周期达到3年,甚至5年。埃克森公司在改善装置可靠性和维修方面的努力使埃克森公司每年节省大约1.5亿美元的操作费用。?
1.6.5、加强提高装置灵活性和适应能力的改造
国外石油石化公司为适应原料价格和副产品需求的变化,普遍注重提高炼油和乙烯装置进料的灵活性。?
BP炼厂所用的高硫原油的比例从1994年的28%上升到1997年的34%,以降低原料成本。雪佛龙化学公司1997年在得州阿瑟港的乙烯装置引入了改进的低温分馏和超选择性裂解及急冷系统,可适应各种乙烷/丙烷比,降低能耗30%.埃克森公司1998年在得克萨斯州贝汤炼厂建设了一套2000 kt/a的焦化装置,以适应加工来自墨西哥的重油。
1.7、通过技术创新降本增效
科技进步是世界石油石化工业发展最持久、最根本的动力。?
在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由于有了三维地震技术、水平钻井技术、深水钻井技术、大位移钻井、丛式井以及计算机油藏模拟和其他技术进步,西方国家每口钻井增加的储量从1986年的不到2000桶上升到现在的8000桶。三维地震技术可提高地质构造的观察精度,增加探井的成功率,减少试掘井数。水平钻井技术提高了采油率,使油气田开发所需的探井数减少50%以上,并使过去没有商业价值的开采变得经济可行,还提高了油井的产量。深水钻井技术使得在深海采油的成本可与陆地相媲美,如北海和墨西哥湾的油田开发费用平均约为4.5美元/桶,而在80年代北海的大油田为10美元/桶,小油田17~18美元/桶;挪威在北海最新投产的油田的生产成本还不到1美元/桶。过去10年的油气技术进步使发达国家大石油公司原油平均勘探开发成本下降60%,而探明储量则比10年前增加了60%.?
在炼油和石油化工领域,技术进步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如德国拜耳公司近年开发的气相法聚丁二烯生产技术可使生产成本降低25%,单线生产能力可达90~120 kt/a.美孚和凯洛格公司联合开发的Atomax TM喷嘴用于RFCC工艺,可使汽油产率增加5%(体积百分数),转化率增加4%(体积百分数)以上。在有机原料生产领域,优化生产技术路线已成为最主要的降低成本的途径。如ABB鲁姆斯环球公司开发出可适应多种裂解原料、提高生成乙烯选择性、降低原料成本和能耗的Ethylene2000工艺设计方案。布朗路特公司开发了低成本的ALCET乙烯技术。环氧丙烷生产技术淘汰了老的氯醇法,改用技术先进的环氧丙烷-苯乙烯、环氧丙烷-叔丁醇工艺等联产技术等。?
国外石油石化公司对成本最低化的长期不懈努力使其对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追求永不停步,永无止境。以美孚公司为例。美孚率先在工业上采用LRFD(负载阻力系数设计)技术,仅一年就在尼日利亚成功地降低了34%的油井套管费用。美孚公司开发了海上LNG加工技术,减少了向陆地运输以及陆上加工厂建设的费用。美孚公司还在其所属炼厂建立了炼厂监视系统,用电子传感器监视炼厂中的关键设备,预先消除问题隐患,延长了设备的寿命和运行时间。?
值得指出的是,随着20世纪90年代全球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在石油化工领域的应用日趋深入、广泛,石油石化工业已经跨入信息集成时代。总的趋势是依托网络化实现石化生产过程和经营过程中各环节的集中计划、监控、管理和协调,依托模型化对生产过程和经营过程以及战略决策进行模拟和调整,使之集成化和科学化。这对石油石化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工艺生产和经营运作的合理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都已经、正在和将要产生重大的影响,因而也已成为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降本增效的重要手段。例如,芬兰波尔沃炼厂自1986年起应用计算机技术,重点推广普及夹点分析技术,进行工艺综合、优化能源利用。全厂30多套装置在1994年前就完成了夹点分析,总能耗降低4.3%,投资回收期仅1.8年。该炼厂在能耗方面已成为欧洲最先进的炼厂之一,其能耗比欧洲标准炼厂低一半。意大利埃尼集团的阿吉普公司较早提出了以数据模型为核心的炼厂信息集成系统方案,并从1983年起在下属7个炼厂中的4个进行实施,经济效果显著。
综上所述,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做法是全方位的、立体的、多角度的,并且是一个长期的、永无止境的不懈的追求过程。降本增效的措施有宏观的、中观的和微观的。国内外不少学者已将其提高到战略的高度去认识,称之为“低成本战略”。
2.1、国外的“低成本战略”同样适用于我国石化企业?
国外石油石化公司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企业组织形态大致与国内相近,国际石化业的特征也与国内石化业基本相仿,因此国外大石油石化公司在实施低成本战略方面的经验做法原则上也适用于我国石化企业。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借鉴国外石油石化公司的经验与做法,对于我们完成十五大四中全会制定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对于石油石化企业的扭亏脱困有很大的启发性。尤其是我国面临着行将加入WTO的挑战,国内石油石化企业在经营体制与运行机制上急需全面改革,因此借鉴国外同行降低成本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对于我国石油石化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显得非常重要。全方位实施“低成本战略”,应该成为今后我国石油石化产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
2.2、摒弃旧观念,换之以全新的“低成本战略”思想?
国内大多数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降低成本的观念目前还局限在微观上如何降低财务费用、人工成本、生产成本等狭小的范围,而国外石油石化公司的“低成本战略”已成为全方位、多层次、从宏观、中观到微观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渗透到了其经营运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领域。石油石化工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产业关连度大,影响国民经济的范围广、程度深,并且是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因此我国石油石化企业应更新观念,根据国情全面实施“低成本战略”。?
2.3、“低成本战略”是解决我国石油石化企业存在问题的良策之一?
由于长期粗放经营和种种历史原因,我国石化工业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相比存在着装置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布局不尽合理、人员过多、劳动生产率低、物耗能耗偏高、管理费用高、效益低下等问题。以乙烯装置为例,世界上裂解装置具有竞争力优势的经济规模90年代为600 kt/a,21世纪初将达到800~900 kt/a;而我国目前最大规模仅为450 kt/a,平均规模为230 kt/a.从炼厂情况看,世界平均炼厂规模为5430 kt/a,而我国平均规模只有3370 kt/a.我国原油成本也明显高于国外原油。因此,实施“低成本战略”,无疑是解决我国石油石化企业存在问题的良策之一。?
2.4、我国石化工业成本战略的内容建议?
根据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议我国石化工业成本战略为:强化管理,减员增效,降低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发展规模经济,建立一批千万吨级炼厂和百万吨级乙烯装置,实行炼化一体化,提高石化企业的集中度,推行集中供暖供电供汽,共用公用工程;加大技改力度,加快老企业技术改造,消除瓶颈制约,提高原油深加工能力,提高中间体和石化产物的综合利用程度,提高装置开工率,延长检修周期,开发和推广节能技术;优化投资结构、调整投资方向,走“低投入,高产出,适时投入,快速产出”的集约投资发展之路;依靠科技进步,降低油气成本,降低炼油和石化生产成本;通过市场营销战略的实施和推行,大大降低流通领域的费用,降低销售成本;强化资产经营,适时进行兼并联合,关停并转一批小炼厂,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节约开支,突出核心优势业务,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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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外贸发展的作用及新趋势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外贸发展的作用及新趋势探讨全文如下: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与发展历程,指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并提出其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易;作用;趋势
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开始于1988年,政府发出通知规定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出口信用保险部,开始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纵观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历程,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立经营阶段;国有保险公司独家办理阶段、国有保险公司和银行两家承保阶段、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专业承保阶段。
第一阶段是国有保险公司独家办理阶段(1988-1994年)1988年9月,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负责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出口信用保险以短期业务为主。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支持大型成套机电设备、船舶、飞机和汽车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而开办了中长期业务。这一阶段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刚刚起步,经营的险种很少,当时整个保险业从业人员不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事业的人更加有限。由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这两家金融机构都不是专门经营信用保险的机构,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并且二者分工也不明确,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发展的是比较缓慢的。因此整个出口信用保险市场规模很小,对我国的出口贸易的发展只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
第二阶段是国有保险公司和银行两家承保阶段(1994-2001年)1994年,政策性银行成立,中国进出口银行也有了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权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开始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两家机构共同办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要经营短期出口的信用保险,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经营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中长期出口的信用保险。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由国务院批准代表中国加入“伯尔尼协会”(全称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人协会),标志着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向国际化发展迈出了新的一步。但由于国内出口企业大部分由以前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对出口贸易中的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加上进出口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都不在出口信用保险上,对该业务的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均不够,致使这一阶段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第三阶段是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专业承保阶段(2001年至今)2001年5月,国务院决定单独组建专门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同年12月18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北京正式揭牌运营,成为我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其原有业务和未了责任全部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承接。此后几年,随着中国出口贸易的高速增长,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得到了快速发展。2004年6月,经财政部、保监会批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天津、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州、宁波、厦门、广东、深圳、云南营业管理部分别调整为12个分公司,将总公司营业部、合肥、南昌、郑州、长沙、成都、重庆、西安业务调整为总公司直属的8个营业管理部,这标志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从组建布局阶段转向全面发展阶段。
2004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积极与银行合作,通过开展保险项下融资业务,为企业解决了31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融通。2005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现承保金额为212.1亿美元,同比增长59.5%,承保金额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达6.7%,保费为2.8亿美元,同比增长44.5%。在2001年到2009年的九年里,中国信保累计承保金额达到了2915.2亿美元,已决赔款达到17.33亿美元,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出口创汇以及技术输出作出了重要贡献。到2011年11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累积的支持出口额逾7154.8亿美元,向企业支付赔款为29.6亿美元,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出口的渗透率是11.2%。为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的实施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1)降低收汇风险:实施出口信用保险的目的就是通过承担国际贸易中的收汇风险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出口信用保险使企业在出口贸易损失发生时获得经济补偿,维护出口企业权益,避免呆坏账发生,保证出口企业稳健运行。
(2)利于出口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开拓多元化市场:有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出口商可以放心地采用更加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开拓新市场,扩大出口,从而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资源的短缺使出口企业在贸易交往中处于被动局面,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商获得买方资信调查和其他相关服务,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事先避免和防范损失发生。
(4)便于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融资相结合,是出口信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口商获得信贷资金的条件之一。
2010-2011年,面对严峻的外贸形势,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年实现信用保险及担保金额2322亿美元,同比增长85.8%。其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1804亿美元,是2008-2009年的2.2倍,提前并超额完成了1680亿美元的国家政策性任务。
中安顾问专家认为: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未来我国出口保险及担保金额趋势将看好,规模将大幅增长。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收入将大幅增长,2011-2012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行业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显著扩大,承保规模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18.6%,比2009年提高12.1个百分点。二是支持重点行业、新兴市场出口取得新进展。三是支持企业抢订单、保市场成效显现。针对企业“有单不敢接”的问题,通过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全年承保账期30天以上的业务增长144.9%。四是针对企业“有单无力接”的问题,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便利企业贸易融资,支持企业获得融资超过1600亿元。
据中安顾问发布《2012-2016年中国担保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11年初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银担合作通知》),通知要求深化银担合作,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根据《银担合作通知》,自2011年3月3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性担保机构持有经营许可证作为与之开展合作的一个必要条件。
中安团队专家认为:我国将来融资担保行业将会更加规范,对于借款人保障力度加大,更有利于行业持续良好发展。融资者若通过担保机构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首要的是要查看担保机构是否持有有效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其次是根据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信状况来判断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
据报道, 商务部科技司副司长单庆江在第95 届广交会上表示, 中央财政将拿出113 亿专项资金资助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出口信用保险。这一消息的确令人振奋,这表明我国政府越来越注重以出口信用保险这种国际通用作法来推动我国商品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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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第27条规定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没有规定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外的其他权利的损害赔偿问题。笔者认为,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外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应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全文如下: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已经日趋完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当事人、赔偿程序、赔偿方式等。
(一)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即判断行政主体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与标准,是司法实务中处理案件的基本尺度。它对于确定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条件、举证责任的负担、承担责任的程度、减轻责任的依据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规定表明,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要不要赔偿,以行为是否违反法律为标准。它不追究行政主体的主观状态,只考察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与法律的规定一致,是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一原则既避免了过错原则操作不易的弊病,又克服了无过错原则赔偿过宽的缺点,操作方便,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原则。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范围包括对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包括:①违法拘留或者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包括:①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②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③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的情形包括: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个人行为,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其职权没有任何关系,不是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的行为。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是谁造成损害,谁承担责任,因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或行政工作人员以普通公民的身份从事的民事活动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后果,都应当由行为人个人承担。②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遭受的损害,是因自己制造假相、欺骗行政执法人员或自己伤害自己造成的,国家不负行政赔偿的责任。如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王某录像机的处罚决定,王某气愤至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在损害事实上,虽然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违法,但违法决定与损害事实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损害是由王某个人造成的。因此,不存在王某主张国家行政赔偿的可能性。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范围过窄
1.法律规定的行政赔偿损害事实范围较窄,仅赔偿对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的损害,而对于名誉权、荣誉权所遭受的损害都排除在外。
2.在财产损害中,依照《国家赔偿法》28条的规定,只有直接损失才给予赔偿,对可得利益的损失不予赔偿。该条第7款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对于哪些属于直接损失,哪些属于间接损失,《国家赔偿法》并未作明确规定,也无相关司法解释予以界定。致使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赔偿范围不统一、同类案件裁判结果不一致。
3.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大部分是列举式的,司法机关在处理赔偿案件中,通常认为只有法律列举的国家才承担责任,没有列举的则不承担责任。如:公有公共设施致人损害赔偿问题,只能按照《民法通则》要求赔偿,对受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在司法实践中会促使人们规避法律而按民事途径解决纠纷。
(二)缺乏对精神损害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30条对精神损害规定了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三种救济方式,实践中难以操作,对受害人来说只起到安慰作用,没有实际意义。
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拓宽了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明确了赔偿数额的确定办法,为公正司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行政立法却没有相应内容,公民在面对行政机关侵权时,对自己受到的精神损害无法请求赔偿。
例如:被媒体关注的“处女嫖娼案”,县公安局无任何理由对一个无辜少女进行威胁、殴打、非法拘禁,强迫其承认有卖淫行为,这对受害人来说,精神上受到的损害远远大于物质上的损害,而最终判决物质损害赔偿金74.66元(《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另外赔偿误工费、医疗费9135元,对受害人500万元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该赔偿金怎能弥补精神上的伤害?但法院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妥。本案中500万巨额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把行政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摆在了我国司法界的面前。
如何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法》,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扩大行政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
1.把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扩大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增加对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外的权利受损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第27条规定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没有规定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外的其他权利的损害赔偿问题。笔者认为,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外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应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民法中规定了人格权中除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外的婚姻自主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的民事赔偿,相应地,在行政主体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时,受害人同样有权取得行政赔偿,应当对受害人给予充分的权利救济。
2.将财产损害中的间接损失纳入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直接损失是一种带有必然性的损失,即违法行政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必然联系,直接损失具有现实性、确定性,国家应予赔偿。在某些侵权损害中,直接损失很轻微,但间接损失相对较重。比如对一些经济组织来说,违法的查封、扣押足以使一个企业一蹶不振,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间接损失尤为重要。德国的赔偿范围包括:积极财产损失、消极财产损失、非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
目前大多数国家对于间接损失是给予有条件的赔偿,由于很多财产的间接损失难以精确计算,间接损失的全额赔偿是根本不可能的。笔者认为应当赔偿不可避免的间接损失。
3.将抽象行政行为的损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具有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将抽象行政行为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排除在行政赔偿范围之外。实际上,抽象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十分普遍例如春运期间火车票价上浮导致人们受到的损害。笔者认为,对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能否给予赔偿,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判断:首先,该抽象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违宪或违法;其次,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对象是特定的,而不是普遍的;再次,立法中并没有排除赔偿的可能性;最后,损害必须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受害人才能就此遭受的损害请求赔偿。
(二)设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精神损害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名誉、姓名、肖像、荣誉、身体、健康、生命等人身权利,给权利人的人格、精神、尊严等造成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国家赔偿法》对精神损害赔偿予以否认,致使现行法律有失对法律主体的人文关怀,有悖于社会正义的发展要求。因此有必要建立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抚慰受害人的精神与心灵,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的痛苦。国家对于精神损害予以赔偿,已经成为许多国家赔偿制度的通例。如德国的《国家赔偿法》专门对非财产的损害赔偿给予规定,但倾向于减轻对于精神等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在我国民事领域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被正式确立起来,在行政赔偿制度中,也应确立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制度,使法律规定具有一致性,从而维护法律内容的统一与完整。同时应从以下两方面对这一制度加以完善:一方面,合理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
行政精神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标准,应当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标准相一致,即应当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受害人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在民事赔偿领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已从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扩展到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等方面,而且提出的索赔数额越来越高,从几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民事赔偿领域的这种做法,对于行政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另一方面,笔者认为,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有所不同的是,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可以适当增设一些惩罚性的赔偿规定,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其危害性更大,社会影响更恶劣。精神损害赔偿在性质上是辅助性的,而非主导性,目的在于抚慰受害人的精神与心灵,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的痛苦。精神损害赔偿应坚持抚慰为主、补偿为辅的原则,同时可以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法官应根据案情来自由裁量,在一个最高额之下,综合考虑案件的相关因素,最后确定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避免受害人以精神损害为由,以营利为目的漫天要价。
5.将公有公共设施的致害行为纳入行政赔偿范围公有公共设施指国家设置并由政府进行管理的供公共目的使用的有体物,包括公共桥梁、道路、公园、水道、隧道等设施。政府的社会职能逐渐扩大,公共设施与日俱增,因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瑕疵而遭受损害的事件越来越多。将公有设施致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可在功能上引导社会公用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共负担平等的原则和“有权利必有救济,有损害即应赔偿”的法治精神,同时也有利于促使国家行政机关增强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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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论文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培养方案中的必修环节。学生通过计算机论文的写作,培养综合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去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有所用,不仅实践操作、动笔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还极大地增强了今后走向社会拼搏、奋斗的勇气和自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外计算机论文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Comparison of the Type of the Web Base Advertising on E-Commerce Improvement
Abstract:There are several investigation that have been shown increase the Ecommerce improvements by web base advertising. Recently and specifically after developing on the personal, news, e-shops and web2 websites have been increase interesting to do E-commerce and improve it by the web based advertising. This investigation have been focused on comparison of the two type of the web base advertise on the visitors direction to the targets websites. Result of this investigation have been shown that the picture banner base advertise inside the news content is more effective to direction of the visitors to the targets website. Researcher in this research has been suggested to make the text base advertising in side the content to improve the E-commerce. [Journal of American Science 2010;6(3):150-156]. (ISSN: 1545-1003).
Keywords: Bossiness, E-commerce, Website, Web2, PHP Programming
This paper presents an application of the Introduction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 used to select Recently have been shown increase to peoplethe best web site for online advertising (Ngai interesting to E-commerce according to the2003). This method adopts a multi-criteria web base works. Web base commerce or at theapproach that can be used for analysis and other hand electronic commerce has beencomparison of web sites for online advertising. known as new sort of the business by the someThe method is based on pairwise comparison company and personal works (Gefen 2000).between several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selection There are several investigation regard toof the best web site improve the e-commerce website in some
Electronic Commerce is the paperless aspect as well as the security, server power andexchange of business information using also web applications (Elnikety, Nahum et al.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and related 2004) but there are a few researches regard totechnologies. If you are familiar with design plane and type of the advertise to makeElectronic Mail, computer bulletin boards, more visitor inside these type of the websites.facsimile machines,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You can very well understand what is E-Recommender systems are being used by ancommerce. These are all forms of EC. All EC ever-increasing number of E-commerce sites tosystems replace all or key parts of paper-based help consumers find products to purchase. Inwork flow with faster, cheaper, more efficient, this article they presented an explanation ofand more reliable communications between how recommender systems are related to somemachines. In today's Defense Department traditional database analysis techniques.procurement arena, however the most The model predicts online buying by linkingimportant EC technology to know about is the purchase decision to what visitors do and to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or ED what they are exposed to while at theAn e-Commerce site is a content managed site.(Sismeiro and Bucklin 2004)website application which allows members of The failure of many B2C companies hasthe public to purchase specific products via triggered widespread concern about the futuretransactions secured on the vendor's website. prospects of such firms (Saeed, Hwang et al.Typically this would involve an administration 2002). Surviving and newly formed companiessystem which allows the client to manage their are reevaluating their strategies and strugglinginventory, view orders and review transactions to build a sustainable business model. Thewithin the website database. Orders are results demonstrate that advertising spendingtypically processed via secure online Payment alone has only a negligible impact on firmService Providers such as World Pay, Pay Pal performance. A more appropriate profit-and Secure Trading or integrated service enhancing strategy for B2C companies is toproviders such as Streamline or Realex. complement advertising spending with aOccasionally clients may have in-house card superior shopping experience that augmentsswiping facilities and orders can be relayed the value customers gain from the purchasedirectly to their systems. experience.Journal of American Science 2010;6(3)
In conventional commerce, customer groups with similar interests can be observed. Similarly, customers in E-commerce naturally form groups(Wang, Makaroff et al. 2004). That's groups allow the organization to provide quality of service and perform capacity planning. From a system point of view, overall server performance can be improved and resources managed considering customer session behavior. Last studies have grouped customers using clustering technique. Other data metrics have been selected as criteria for grouping, in order to analyze different problems. The limitation for these approaches is that problem is analyzed separate. In solicitation to manage an E-commerce server well, they must analyze many dependent problems Comprehensive rather than separate. For Parable, they would like to know what's the impact on resource usage when optimizing revenue. So, they must understand the diversities and similarities between session groups chosen by different metrics. In that's paper characterizes customer groups for an E-rental business and compares customer groups created according to different criteria including services appealed, navigation pattern and resource usage. A significant finding of that's study shows that using each of the three criteria in relative yields roughly similar results, since customers looking for similar services tend to have similar navigation pattern similar server resource usage. So, it is proper to group customers in only one of these ways. Grouping customers by services solicited is suggested since this method transfers dependent better results and is simple to implement.
The faster mutation of interactive Internet services has led to both a permanent very number of modern web sites and to an increase in their functionality, which in turn makes them more complicated to them(Abbattista, Degemmis et al. 2002). The COGITO project aims at improve innovative software components allowing e-commerce compares to effectively set up and maintain web sites which address customers in personalized and pro-active ways.
Inspects the applicability of determinants identified in a physical services environment to assess the services reporting to e-commerce(Cox and Dale 2001). That is argued the lack of human interaction during the Web
site experience means that determinants such as competence, courtesy, and friendliness, helpfulness, commitment, flexibility are not specific relevant in e-commerce. On the other hand, determinants such as accessibility, communication, credibility, understanding, appearance, and availability are equally applicable to e-commerce as they are in physical services. That's paper argues the needed for further researched to identify suitable determinants for the e-commerce operating environment.
Actually E-commerce is thinking an excellent alternative for companies to aim new customers(Albuquerque and Belchior 2002). Sometimes, many E-commerce Web sites have a short time. The prosperity of these virtual stores pertains on many issues, especially their quality; it is such a complex solution. This paper specifies a relevant set of E-commerce Web site quality attributes based on the literature. Research was undertaken to validate and establish the relative importance of these attributes. The results were obtained from a software quality evaluation model.
Typical web analytic packages provide basic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and standard reports to help assess traffic patterns on the website(Kohavi and Parekh 2003), evaluate site performance and identify potential problems such as bad links resulting in page not found errors.
Based on they experience in mining data for multiple retail E-commerce sites, they offer several recommendations for supplementary analyses that they have found to be very useful in practice.
that's include analysis from errors, micro-conversions, real estate usage, search, product affinities and 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 customer signature, which in turn benefits from additional overlays, such as third-party demographic attributes. They describe the construction of such a signature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businesses attempting to construct it.
This research is going to examine effect of difference type of the advertise on the e-commerce improvements and increase the visitors. Have been applied two type of the advertise according to the text and picture banner base publishing to improve the e-commerce in this study. The model of this investigation has been shown at the figure 1.
Figure 1: Moder of the target and publisher websites in this research
websites. Click target according to the banner Methodology
This research is a web base survey. Researcher script component have been shown number of to make this research has been used one target the clicks on the text advertise. This survey website and three advertise publisher websites. was continued for 1 month (September 2009) The entire website in this survey was in .The target website was designed by open Persian language. And all the website was rtl source script content management system CSS. Alexa ranks (Zeng and Parmanto 2003) (Joomla 1.5.1.4) . all the publisher website was in all these website was less than 1000,000 at updated by the news content daily ( 3 news ranking. The target website domain name in daily). Banner design and text content as well this survey was . The as the color, size and location of the module
was at the same conditions. The uptime of the advertise website in this research was as the
websites was at 99.99 percent in month and following:
linux dedicated server has been used to run all
these websites. Php script banner component • (Site: a)
have been used for banner advertising and • (Site: b)
website analytics component was used for • www .aryamehan.com (Site: c)
determination of the refer type and domain
referral. Have been made tow type of the advertise in
, tree publisher website. The Text inside the
Alexa Rank during this research in all these content and banner ( 200 x 200 px) at right
website are the figure no: 1, 2, 3 column of all WebPages was applied in three
Figure 2: alexa rank for
Figure 3: alexa rank for www.aryamehan.com
Figure 4; alexa rank for
Figure 5: alexa rank for
Statistical Methods:
To compare of the result in tow type of the advertising effect have been used descriptive data and also t-independent test. SPSS version 17 and Excel (OS Windows XP, Office 2003) software was used to analysis of data.
Result
The analysis of data in this investigation has been applied by SPSS software and T-independent test for compare of the mean. P
value was applied at .05. have been shown that there a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mean and standard error between the text and banner advertise. All the site was used for 30 days and have been shown mean of the visitor by banner type was 53.23, 58.23 and 68.86 respectively in three website. Also mean of the visitor for per day in three website according to text banner was 21.83, 26.83 and 24.36 respectively. Have been shown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banner and text advertise in all three websites.
Figure 6: Compare the mean and standard deviation at three publisher website
Table 1: Descriptive Data in three publisher website
Site: a
Banner Type Picture Text
N 30 30 30 30 30 30
Mean 53.23 21.83 58.2333 26.8333 68.8667 24.3667
Std. Deviation 8.140 6.232 8.13966 6.23164 72.46056 6.38686
Std. Error Mean 1.486 1.138 1.48609 1.13774 13.22943 1.16608
Site: b Picture Text
Site: c Picture Text
Table 2: T-Independent Test t df Site: Equal 16.777 58
variances
a assumed Equal
Sig. (2-tailed) .000
Mean Difference 31.400
Std. Error Difference1.872
Site: b Equal
16.777 54.303 .000
variances not
assumed Equal
16.777 58 .000
variances assumed
16.777 54.303 .000
variances not
assumed Equal
3.351 58 .001
variances assumed
3.351
29.451 .002
31.400 1.872
31.40000 1.87161
31.40000 1.87161
Site: c Equal
variances
not
assumed
44.50000 13.28072
44.50000 13.28072
Discussion
Have been shown the increase the site visitors with the banner base advertise in this investigation. However this research can not be extended in any type of the websites as well as the search engine or forums. This investigation was according to the Persian
language and news website and need to more research at the other languages websites. However researcher according to this research have been suggested to the publisher and advertise owner to use the banner base advertise to increase their visitor and e-commerce.
Corresponding Author: Maryam Mazandarani Kuala Lumpur, Malaysia
E-mail:
1- Abbattista, F., M. Degemmis, et al. (2002). Improving the usability of an e-commerce web site through personalization, Citeseer: 20–29.
2- Albuquerque, A. B. and A. D. Belchior (2002). E-commerce Website quality evaluation: 294-300.
3- Cox, J. and B. G. Dale (2001). Service quality and e-commerce: an exploratory analysis, MCB UNIVERSITY PRESS. 11: 121-131.
4- Elnikety, S., E. Nahum, et al. (2004). A method for transparent admission control and request scheduling in e-commerce web sites, ACM New York, NY, USA: 276-286.
5- Gefen, D. (2000). E-commerce: the role of familiarity and trust, Elsevier. 28: 725-737.
6- Kohavi, R. and R. Parekh (2003). Ten
supplementary analyses to improve e-commerce web sites, Citeseer.
7- Ngai, E. W. T. (2003). Selection of web sites for online advertising using the AHP, Elsevier. 40: 233-242.
7- Saeed, K. A., Y. Hwang, et al. (2002). Investigating the impact of web site value and advertising on firm performance in electronic commerce, ME Sharpe. 7: 119-141.
9- Sismeiro, C. and R. E. Bucklin (2004). Modeling purchase behavior at an e-commerce web site: a task-completion approach, Am Marketing Assoc. 41: 306-323.
10- Wang, Q., D. J. Makaroff, et al. (2004). Characterizing customer groups for an e-commerce website, ACM New York, NY, USA: 218-227.
11- Zeng, X. and B. Parmanto (2003). Evaluation of web accessibility of consumer health information websites, American Medical Informatics Association. 2003: 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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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工伤保险赔付与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时部分兼得模式的构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现代工商社会,工伤事故常见频发。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侵权赔偿已经成为解决工伤事故最为有效的两个途径。那么,这两种赔偿关系如何,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受害人该如何行使权利,这是我们应该研究的。
关键词:保险赔付 侵权赔偿 兼得
在我国,由于法律规定不够明确或者法律之间相互抵触,我国各级法院在处理工伤保险赔付和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时,往往理解不一,处理各异。这不仅损害了中国法制的统一性,更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一个侵害。
从法律属性上看,工伤保险赔付属于社会法调整范畴,其立法宗旨在于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而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减轻用人单位的风险,维系社会公平稳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损害赔偿,由民法调整,目的在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工伤保险赔付的作用是补偿和对企业的免责,而普通侵权赔偿则为补偿和惩戒。通过法条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于护理费、医疗费等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待遇的补偿标准或者较为苛刻,或者偏低,权利人所能获得的救济较为有限。工伤保险赔付的标准和数额大大低于了民事侵权责任赔偿,况且每当处理此两种关系试用的时候,法院总是采取回避态度,这就影响了赔付赔偿的效率。对此我们必须要加以研究。国内外对此问题形成了四种模式:选择模式、补充模式、兼得模式、免除模式。
工伤保险制度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而民事侵权制度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两者是并行不悖的赔偿机制,从此角度看,兼得模式是最为理想的选择。而兼得模式最大的问题就是它违反了“受害人不得因遭受损害获得意外收益”这一侵权法公认的基本准则。为此,在不违背法律基本准则并能最大化保障受害人权利的前提下,本文认为,部分兼得模式是较为理想的选择。
“部分兼得模式”的核心内容应当为:以所损害的财产状态为标准,将工伤保险赔付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具体赔偿项目,划分为实际损害和可得利益损害两部分,对于两种赔偿制度中相同并且重复的实际损害的赔偿项目采取“就高原则”进行认定;对两种赔偿制度中的可得利益损害,允许权利人兼得;对于两种赔偿制度特有的赔偿项目,权利人亦可同时取得。该模式的建立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工伤保险请求权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竞合?二是对可得利益允许受害人兼得是否违背“受害人不得从损害中获益”的原则?
第一,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和民事侵权赔偿请求权并不是完全的竞合。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其宗旨是满足社会成员的生存权。换句话说,工伤保险即是一种国家福利,只是这种福利不是针对全体国民,而是仅针对遭受工伤的这一类特殊的人群。其与侵权损害赔偿在哲学基础、归责原则等方面存有本质区别。目前,关于工伤保险给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我国法律未作规定,根据一般的公平观念,本文认为,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损害赔偿属于两种不同的制度范畴,一种是国家的福利,一种是受害人私力救济的手段,受害人同时享有该两种请求权并不违背公平原则。
第二,此模式不违反“受害人不得因遭受损害获得意外收益”的侵权法的基本准则。普通人身侵权损害赔偿采取的是完全赔偿原则,既要赔偿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害,也要赔偿受害人可得利益的损害。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额减少或丧失,可以根据相关证据确认其具体的损失额。目前,我国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大多采取的是“定型化赔偿”,即不考虑受害人自身的因素,统一设置固定的赔偿标准和期限进行赔偿,而没有根据受害人自身的不同情况,采取主观的计算方法,此做法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其可能与当事人所丧失的可得利益有差距。事实上,无论采取何种计算方式,可得利益的计算只能是一种建立在推定合理的基础上的一种估算,与未来实际发生的真实损失必定存有差距。对于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可得利益部分,允许权利人兼得并不会产生所谓“溢出利益”。因而,该处理模式,并不违背“受害人不得因遭受损害获得意外收益”的基本准则。
综上所述,构建部分兼得模式理论上的障碍已经扫除,从保护受害人角度考虑,构建部分兼得模式在实践中也是必须的。四种模式,单从赔偿数额上看,部分兼得模式的赔偿额仅仅低于兼得模式,但兼得模式自身存在无法逾越理论上的鸿沟,而部分兼得模式排除了理论上的障碍,并协调了各方利益的平衡,法律的公正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因此,部分兼得模式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部分兼得模式中,应当采取“就高原则”的具体赔偿项目有:停工期间的生活护理费(侵权损害赔偿中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就医食宿费(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外省市就医住宿费和伙食费)、康复费治疗费(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等)、辅助器具费(侵权损害中的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侵权损害中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补助金(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丧葬费);应当兼得的赔偿项目为:工伤保险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和一次性残疾补助金金、死亡赔偿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当同时享有的项目为:伤残津贴、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
综上,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是人格权中最主要的权利保护,当一个自然人失去了生命健康权,究竟应得到多少赔偿,现行各种法律法规所确立的赔偿标准及赔偿数额不尽相同,因此,也无所谓“受害人不得因遭受损害获得意外收益”。工伤情况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部分兼得模式整体上能够充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而且不违背“受害人不得因遭受损害获得意外收益”这一侵权法不可逾越的鸿沟。因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部分兼得模式在程序上会遇到一些困难,但通过上述分析,这些问题通过现行的司法程序是可以合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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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国外证券组织机构及职能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国外证券组织机构及职能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五名委员是按照法律规定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由总统任命的,任期为五年,其中一位是主席,委员们相互之间的任期交错衔接,每年六月为任期届满的日寸限。
委冷员会主席一般总是与总统属于同一政党,但五位委员中同属一个政党者不得超过三人.这样证券交易委员会便成为一个独立的、非党派的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白己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这些工作人员主要由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专家、审计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首要职能是执行由国会制定的各个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持证券市场有序运转的法律。这些法律主要是: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5年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1939年信托契约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1940年投资顾问法。
其另一个职能是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情况来制定一些专门规则,以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必须就其执行证券法律的情况,每年向国会报告一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组织体系。它下设四个处卜和十儿个办公室。这四个处包括法律实施处、公司财务处、市场管理处及投资管理处。
其所辖的办公室有总顾问办公室、总会计师办公室、政策研究办公室、总经济师办公室、行政法官办公》室、秘书办公室、经济与政策分析指导办公室。其它一些办公室则是为开展正常活动或履行一些特殊的职能而设置的,如执行董事办公室、会计长办公室、客户事务信息服务部、人事办公室、行政事务部、申请与报告服务部、信息系统管理办公室以及公共事务办公室。
1.公司财务处。
该处全而负责那些在该委员会注册的公开招股公司的信息披露。其业务包括审查因新的证券发行而提交的注册文件、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公开招股公司提供的股东委托书和年度报告、有关公l!,丫衬几或收购的各种文件等。该处还负责向社会公众、潜在注册人和其它各界提供对1933年证券法的行政解释及对有关小型企业的法律、法规和1939年信托契约法进行解释。该处与总顾问办公室联系密切,共同拟订有关规则和法规,对有关公司财务方面的信息和文件规定了具体要求。
2.市场管理处。
该处业务范围包括:对第二市场的经纪人和自营商的注册进行管理,并对那些能自行制定规则的组织(如全国性的股票交易所)和其他第二市场的参与者(如股票过户和清算公司)进行管理;对上述各类主体在金融方面的责任、证券的交易活动和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和市政证券立法局的工作。此外,该处还积极致力于1975年证券法修正案中提出的建立全国性证券市场体系的工作目标。
3.投资管理处。
该处主要负责执行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1935年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该处工作人员必须确保有效地执行有关投资的一系列法规,包括有关找资注册的注意事项、财务责任、销售实践、互助基金的广告以及投资顾问的广告等法规。他们还负责处理投资公司的注册文件、委托代理资料、以及各项定期报告。该处下设公共事业法规办公室,对12个业已注册、正在经营中的控股公司进行监督,保证其组织结构和资金筹,言符合控股公司法的要求。该办公室可派员出席证券交易委员会召开的听证会,必要时可以整理有关案件的事实记录向委员会提供简报及参加口头辩论并对委员会的结论提出建议。该室工作人员还须依法对有关法律的、金融的、会计的、工程的及其它方面出现的种种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4.法规实施处。
该处负责联邦证券法的贯彻实施,其职责包括对可能违反联邦证券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合理的处理办法以供研究考虑。该处在开始调查工作之前先要与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商讨,委员会的决定可能是向当事人发出传票,或是发布进行正式调查的命令,也可能是采取其它的行动。在对调查结果作出结论时,委员会可授权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防止违法行动再次发生,对于那些直接受委员会管理的公司或其它组织,则可采取行政措施,另外也可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5.各处的业务活动。
证券交易委员会每个处所从事的很多活动通常都与一个或几个室合作进行。这些业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主要可归纳为:
(1)解释与指导。按照联邦证券法规定的职责和授予的权限,每个处向注册人、潜在注册人、公众和其它人负有提供指导的责任,这样做有助于法律的执行和法规的实施。
(2)制定规则。制定规则是各处所从事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各处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公募公司在某一方面没有按规则办事或是规则本身影响公司的获利,他们就可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反映,然后由委员会考虑修改这些规则或其它法定要求。
(3)调查。按照法律规定,委员会有权对在证券交易方面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调查,调查和随后的强制实施工作主要由委员会的地区办事机构和强制实施处进行。察觉证券交易方面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投资者和公众的投诉;二是委员会的地区办事机构和市场管理处对有关人士和组织的帐簿、记录的审查;三是对某一股票不正常的市场波动进行调查。
(4)法律制裁。委员会通过秘密调查一旦确认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就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制裁措施。委员会可以通过联邦地区法院向当事人发出民事禁令,禁止其违反证券法或委员会规则的行为,委员会在听证会后还可采取一些特殊行动进行行政制裁。
(5)撤销经纪人和自营商资格。当发现作为交易所及协会成员的注册经纪人和自营商有违法行为时,委员会先举行听证会,收取当事人的违法证据,在听证会上委员会强制执行处的负责人要举证来支持委员会对当事人作出的处分,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委员会就会作出最终制裁决定,撤销其成员资格。
1.总顾问办公室
该室专门负责处理有关证券交易的上诉及其它由证券交易委员会提起的诉讼,它是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首席法律顾问机构。其职责包括:
(l)在诉讼过程中代表证券交易委员会出席和处理涉及多处室的法律事务。
(2)依照破产指导和监督有争议的民事诉讼和有关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诉讼事件,并参与其它所有有关的诉讼案。
(3)代表证券交易委员会出席上诉法庭的案件审理,汇集情况,并代表委员会进行口头辩论。(4)在私人诉讼案中,如果涉及到证券交易委员会所执行的法律问题,该室还代表委员会在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上出庭,以协助法庭审理。
2.总会计师办公室
总会计师的工作是通过同会计行业的代表协商进行的。对于专门制定会计规范和稽查标准的社会部门,总会计师办公室也要与之协同工作。该室还负责起草有关准则和条例,确定对各种财务文件的要求。
3.经济与政策分析办公室
该室主要与经济问题或在实践中发现的其它问题打交道,其成员在工作中,通常要与负责提出有关立法建议的处室密切合作,无论是与其它处室联合工作,还是独立向委员会负责,他们都要对所提立法建议进行利弊分析,并对某些特殊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其次,该室要对现行条例的修改或继续适用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对一些政策进行专门研究拟定出计划。另外,该室还进行收集、整理、发布有关信息资料的工作,这些信息资料主要有证券业资金状况、注册证券发行状况、证券交易量及上市股票的价值状况等。
4.总经济师办公室
该室负责对证券市场中潜在的重大发展进行分析。其工作包括广泛地收集并分析证券市场的活动情况,以便使证券交易委员会注意这种情况。它作为证券交易委员会内部决策程序的一部分,可以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某种行动,使委员会得以对市场的情势进行跟踪、掌握。
5.行政法官办公室
该室负责安排并听取处理有关诉讼案件方面的事务,这可以是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行政讼案的审理,也可以是由其它方面提出的上诉案的审理。
6.执行董事办公室
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并贯彻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总体管理方针,以指导所有职能处室的工作。其职责包括:任命官员;审查并批准计划方针、执行程序和其它条例;批准并向委员会传递有关报告;确保以适宜的方式实现计划。
7.客户事务与信息服务部
该部负责向投资界提供各项直接的服务。其职责主要有:受理对接受证券交易委员会管理的公司、交易所及其组织机构的投诉;将上述组织机构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本身的活动情况向社会通报;此外它还向投资者有偿提供公司、经纪人、自营商等的可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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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Ostrenga全面地论述了全面成本管理的理论思想和构成全面成本管理的管理过程分析、ABC、连续改善等主要方法,认为要在一个企业中实现全面成本管理,首先要从管理过程分析的角度,全面审视企业现有的经营过程,并从中寻找存在的 问题 ;其次要持续改善,全面地持续不断地进行改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战略成本管理论文范文:国外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浅谈。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一个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项目成本管理不是单独的,它涉及的方面很多,是一个整体的、全员参与、整个过程的动态管理活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目标就是降低消耗成本,提高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
1.人工费。海外项目的主体工程大部分采用劳务分包或者整体分包来完成,分包费用也是国内的2倍以上,人工费相对很高,但在国外项目需要国内劳工的同时,还需要当地工人,按照1:2或者其他比例来安排用工, 来增加工程所在国家的就业机会, 人工费除了国内劳务分包费用,同时还有国外劳工费,带来的有高额的工资、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加班费用、福利等额外费用,在项目进场前需对当地人工进行全面调查,一般单列成本项中。
2.设备费。国内设备费成本由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组成, 而国外项目在设备成本中一般分为:设备采购费、备品备件费、国外运输特殊包装费用等。尤其是备品备件,国外工程项目一般情况下在国外市场是购买不到的,为了满足工程需要,按习惯一般考虑整个工期内的库存量,这块费用成本是比较高的。国外工程项目中的设备运杂费,因和国内差异较大,故一般不计列在设备成本中,单独计列在其他费用类中。
3.材料费。材料费用施工项目的工程材料费一般要占工程总成本的60%左右, 显然材料成本是成本的主要因素, 国外材料费用是国内的1.5-3倍左右,特别是运输费是国内的3-5倍左右,是考虑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于一些国家较小,一些材料像水泥、钢筋等都是垄断的,在施工期间不定期价格上涨,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在成本测算时, 要充分考虑价格上涨因素, 同时前期调查时要考虑全面。
4.其他费。国内其他费用都按照预算规定对口计列,在国外工程项目中,除项目一般常规的其他费用, 其管理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二项成本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占总成本的3%-6%;特别是政治风险、汇率风险是不得不考虑的不可预见费用,同时国外对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特别重视,加强在此费用的考虑,其他费是国外成本中的一大因素。
1.市场化管理。
现如今,市场变化风云莫测,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肯定存在各种潜在的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所以,一切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都应立足于市场,以市场为基础、为导向,展开各种经营工作。第一定期考察料、机、工的市场动态变化。第二及时了解国家政策的走向和汇率变动情况。第三对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以及各种租赁,进行市场化管理,通过市场竞争,选择实力强、组织管理经验丰富、报价低的分包商或租赁商,以达到降低工程成本。第四了解本行业市场、技术发展情况以及同行业者的基本信息,以达到知己知彼。
2.合同管理。
工程承包合同是承发包双方自愿订立的、用来明确和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来维护各自的权利和利益的协议。所以,对于每个工程项目,都必须签订承包合同,利用合同规定和相关法律,把项目经营风险降到最低。合同管理分主合同管理和分包合同管理,对于与业主签订的主承包合同,首先熟悉合同中各条款,了解我们的所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熟悉变更、索赔的规定和程序,为以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其次,加强承包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理解上的偏差或异议或纠纷,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业主进行谈判,协商解决。对于分包合同来讲,根据工程合同范本和工程实际情况,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合同应该是不调价单价合同) ,确定分包综合单价,并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以及责任,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3.材料费用管理。
材料是直接用来构成工程实体的,在整个工程项目成本中占非常大的比例,约占总成本的60%,对成本控制和核算十分有意义。工程用材料分为两部分: 外购材料和自产材料。对于外购材料,基本上是由公司统一采购,
第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类统计材料用量,制定材料用量计划和采购计划。
第二向分包商提供材料采取材料调拨的形式,就是说分包商根据自己所承担的工程,每月末向经营部提供下月所需的材料计划单,说明材料所用部位(分包商必须签字认可),经营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审批计划,并签字后送往材料部进行采购。材料到场后直接调拨给分包商,由分包商进行保管,以降低材料部保管费,调拨单价按材料单价+ 税金+ 管理费,并每月结算时扣除。
第三对于自行完成的工程所需材料,由各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每月末向经营部提供下月材料计划,说明材料所用部位(分部经理须签字认可) ,经营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审批计划,并签字后送往材料部进行采购。材料采购后由材料部或分部保管,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各分部领用所需材料,到月末成本核算时扣除材料费,并考核其消耗情况。第四周转性材料如模板、脚手架、贝类片等材料费用按额定周转次数进行分摊计算。
4.机械使用费管理。
目前工程上用的机械设备分为两部分:自有机械设备和外租机械设备。按照机械设备种类,自有设备可分为三类: 施工设备、运输设备、交通车。根据各分部、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由公司统一分配施工设备和交通车,并且分配给各分部的机械设备相对固定,设备维修、保养由各分部负责,但各分部之间可以相互借用,借用是有偿的。运输车由大车队专门负责管理,其调动、维修、保养也由大车队全权负责。每月末依据各分部所有的机械设备折旧费、占用费和维修保养费及设备的调动情况,分别按分部计算自有机械设备费用。由于购置机械设备投入大,资金回收期长,市场风险大,这样,为了减少资金占用率,加快资金周转,降低市场风险,工程承包商将充分利用设备租赁市场,租赁亟需的施工设备。对于外租机械设备,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选择适合的施工机械,与租赁商签订租赁合同,确定合理的租赁单价,每月末根据施工情况,统计运输方量和台班数量,计算外租机械设备费用。
5.人工费的管理分为两部分:
当地施工员人工费和中方人员工资。对于当地施工人员,现在大部分都是由中方人员进行管理,但是场的随着电建市不断发展以及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理念、思想的转变,对当地施工人员的管理必将部分或全部由当地分包商或国内分包商进行管理,也就是通过工程分包、劳务承包或包清工等方式,按综合单价形式,把部分或全部工程、劳务转包给分包商,这样间接将当地施工人员的管理转移给了分包商,从而,将减少公司中方管理人员,进而降低公司的人工管理费以及有更多的精力从公司整体上进行管理。当然,人工费还可以从量、价和组织管理上控制。
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控制是经营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也是整个工程项目的关键工作,它决定整个项目盈利与否。对于一个经济实体来讲,成本是生命,是本钱,也是整个经济实体经营管理的中心工作,如果没有成本意识,就没有效益,就没有利润,企业就无法生存。当然,成本管理与控制这项工作要靠整个项目的各个部门共同协调与合作,才能使费用控制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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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倡多学科协同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内部组织和管理水平的同时,油公司之间应在新技术应用方面加强联盟。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关于国外石油公司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借鉴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国外石油公司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借鉴
一、前言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石油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不仅为中国的石油企业提供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中国石油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任何风险都可能导致国家经济受到重大影响,因此石油企业提高投资决策管理意识、加强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工作势在必行。而适当参考借鉴国外石油公司科学的项目投资决策管理经验,能使企业少走弯路,快速成长。
二、项目管理重在投资决策管理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国际著名石油工程公司在项目管理上日益显现出集成化、系统化、知识化和合作化趋势,重点在项目投资决策管理。
全面的项目管理系统集成。所谓项目管理集成化就是利用项目管理的系统方法、模型、工具对项目相关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并达到项目设定的具体目标和投资效益最大化的过程。在完成了其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业务流程集成的基础上,按照项目管理集成的要求,进行业务流程重组,建立以工程数据库和管理数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据库为基础,围绕进度、费用、资源、质量等项目管理要素的集成化项目管理系统平台,使项目资源价值提升能力进一步提高,使核心竞争力得以加强,充分显示出工程公司作为资源整合型企业的优势。
在集成化的项目管理系统中,设计的过程实际上被视为采购和施工业务的计划过程,采购实际上是在全球资源市场上通过投资进行资源优化选取和配置的过程,而施工则是资源投入的利用过程。由于设计的特殊地位,它是连接专利技术和采购及施工的桥梁,所以,国际大型石油公司一般均是以设计为主体,处处体现为后续采购和施工而设计的一体化项目集成管理的思路。通过项目的集成化管理,在资源整合、优化方面的优势得以显示。
在石油工程项目管理中,系统方法是最基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主要体现在使用系统分析方法,对项目进行单元分解。项目分解后,采用成熟的网络方法或横道图方法进行计划安排,加以进度控制与质量检核,以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由于项目管理的系统性,使得各种技术工作、管理工作和职能工作之间越来越趋向于互相交叉。故在组建项目管理群体时,总承包公司就特别注重项目管理班子在知识上互相渗透,能力上互相补充;同时也强调“通才”的知识型管理者的培训。管理者不仅要精通一般的项目管理知识,重要的是要具备项目投资决策方面的能力。
在提倡多学科协同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内部组织和管理水平的同时,油公司之间应在新技术应用方面加强联盟。这些实际上都是投资决策管理的需要。在技术开发和应用方面,重视和发展多学科之间的协同工作,重视研究与生产相结合,重视学科之间、部门之间、公司之间的多种联合与合作。从油公司与外部的关系来看,油公司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的领带性表现得越来越强。
三、项目投资决策管理重在评价
1、重视阶段评价及事前决策
国外石油公司普遍重视事前决策,大到一个重大勘探确立,小到一口井是否需要完井,都要事前决策。决策的依据是后续投入的效益,而不是前期投入的多少。无论前期投入多少,只要后续投入的效益合乎要求就会继续投入,达不到预期效益就不再投入。对后续投入的决策是建立在对前期工作阶段效果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的。这样做,非常符合油气勘探与开发的风险性特点,也充分反映了国外石油公司务实的作风。
2、投资决策的主要评价指标
(1)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是以货币形式表现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的综合性指标。使用财务指标评价公司的投资活动,主要是透过公司经营和业绩表现来反映新增投资对于公司效益提高、经营状况改善等方面产生的效果,考察投资的有效性。国际大石油公司投资评价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平均占用资本回报率、股东回报率、平均加权资金成本、资产负债率等。
(2)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是以实物量及其变化率的形式从不同方面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与业绩,直接考察投资有效性的指标。评价投资决策效果的主要经营指标包括:油气产量增长率、储量增长率、储量替代率、储采化、储量替代成本、原油综合成本、炼油能力、原油加工量、开工率、油品销售量、油品市场份额、化工产品产量与销售量、产品结构比例等。
四、国内外石油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比较
首先,公司的高级管理层组织有关部门对包括全球政治、经济、市场、技术以及社会等在内的投资环境及变化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同时结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战略规划以及公司的技术优势、财务能力等情况,制定出公司的未来5年的总体投资规划和投资目标,以及规划编制的基本评价参数。第二,各地区(专业)公司根据公司的总体目标和参数制定各自的年度业务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方案报批。第三,公司规划计划部门对各地区(专业)公司上报的所有项目进行汇总,并按投资效益分类排队,优化筛选,找出符合公司发展目标的最优项目组合形成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批。第四,公司执行委员会和董事会对规划计划部门提交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审议后,形成公司的正式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到各地区(专业)公司执行。
在投资计划的制定和管理程序上,我国石油公司与国外石油公司基本类似,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下属公司编制投资计划的基点存在差异国外石油公司的各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是围绕总公司制定的投资方向、规模、结构、目标、参数,提出各自业务范围内满足上述要求的具体投资机会与计划,供公司总部筛选。他们的投资计划不是反映各自自身发展的需要,而是公司整体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各下属公司投资需求之间的矛盾、各地区公司的投资需求之间的矛盾、各地区公司的投资需求与公司总体投资限度之间的矛盾,因此消除了协调各地区公司之间投资需求的难度。
在投资计划的灵活性方面存在差异:国际大石油公司在制定投资规划的过程中,还根据对外部经营环境的分析预测,制定出多套年度投资方案以供备用。相对来讲,我国石油公司的投资计划比较单一、固定,对环境变化的适应速度较慢。
在规划的滚动制定方面存在差异国际大石油公司每隔2-3年要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及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对规划目标、参数、项目进行一次调整;规划周期为3-5年,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以此为滚动调整的依据,投资规划中包括了下一年度的投资计划。我国的石油公司一般规划期是5年,与国家发展规划周期吻合;由于规划滚动调整不够及时,往往会出现规划执行过程中与原来的估计偏差过大的情况。目前国内大石油公司已开始尝试编制滚动规划。
对投资效果评价的深入程度不同国际大石油公司在投资计划实施过程中,规划计划部门和审计部门会定期赴各地区公司检查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审计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于年底会同各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当年的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深入分析,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的调整提供依据。
五、结束语
从总体上看,我国石油公司投资决策的程序与方法与国际大石油公司的通行做法是基本接轨的。但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石油公司在投资决策的前期研究、优化筛选、滚动调整和投资后评估等方面跟国外石油公司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国外石油公司投资决策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比较完整、比较科学的工作体系,其中不少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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