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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提交议案,称重开国债期货交易的条件已经成熟,应该重开国债期货。此议获得期货界人士的场内外呼应。
此后不久,官方媒体亦发表文章,同样认为重启国债期货交易的时机已经成熟。
时隔16年,中国内地重启国债期货呼声再起,自然引起海内外证券市场的高度关注。但据《财经》记者了解,国债期货重启的思路目前尚不清晰,目前具体方案并未成型。
“重启国债期货没有时间表,现在停留在重启方案的讨论阶段,国债期货交易中诸多关键难题如何解决,意见仍未统一。”一位接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的人士表示。
不过,中金所已经组织人力就国债期货重启开始研究方案,一旦方案成型,即将上报有关部委。
1992年,国债期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试点展开,但由于监管不力、产品合约设计缺陷、市场条件不成熟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发生了 “327国债事件”,对金融市场造成恶劣影响,国债期货初期试点遂宣告失败。
此后,恢复国债期货的呼声间或出现,但是一直未有实质进展。当下国债现货市场发展、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取得较大进步,利率市场改革进入最后阶段,业界均认为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的条件已经成熟。
然而,中国国债市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个别监管机构对国债期货风险认识尚存偏见,是否重启国债期货态度一直不明确,重启一再搁置。而国债二级流通市场割裂,也成为制约当前国债期货重启的障碍。
接近中金所的人士表示,中金所目前正在就恢复国债期货交易涉及到的具体困难进行研究讨论,具体包括合约设计、交割制度、交易场所、参与主体等多方面问题。
他明确表示,目前的进展没有媒体报道得那么乐观,重启面临许多难题,最大的障碍是部委之间的协调。部分监管机构对国债期货出于风险考虑,仍持谨慎态度,很大原因是国债期货曾经有试点失败的经历。
发生“327国债事件”,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国债期货合约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国债期货市场过分投机、风险增大、市场秩序混乱。
关于合约标的选择,一位接近中金所券商人士认为,五年、十年期国债流动性较好,有较为活跃的现货流通市场,中国可以此作为标的设计期货合约,作为试点推出。
以十年期国债为例,截至2011年4月4日,国债存量为156只,存量票面总额59615.45亿元,其中十年期38只,票面总额15970.08亿元,十年期票面总额占存量票面总额的26.79%,在二级流通市场,十年期限国债交易最活跃。
在交割制度安排方面,目前仍在讨论采取何种交割方式。2010年2月,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出台,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细则实施。该规则指出金融衍生品的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
所谓现金交割即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目前只有韩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实行现金交割。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采取实物交割,在此模式下,每种国债期货合约允许交割的券种并不是仅限于一种券种,而是以某种标准的虚拟券为交割标的,只要到期期限符合规定的一揽子债券都可以作为交割的标的进行交割。
此前国债期货试点失败,与交割制度设计不合理有密切关系。业内人士建议,未来可仿照国际通行做法,先推行单一券种的实物交割,等试点成熟后,再逐渐引入一揽子债券作为交割的标的。
此外,按中金所思路,若国债期货重启,将实行场内交易,在中金所进行交易,便于监管。市场参与方主要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但这类机构投资者受到来自各自监管机构严格的业务限制,如不解决进入交易所交易问题,将会极大限制国债期货交易的活跃性。#p#分页标题#e#
上述接近中金所人士认为,合约涉及面临的技术性问题比较容易解决,但是交易主体能否顺利参与到期货交易中去,将涉及到相关部委利益的协调,推进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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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善国债品种结构方面,应进一步增加国债的品种,如财政债券、建设债券、可转换债券、储蓄债券、指数型债券等;增加长期、中期、短期国债发行的梯次,并且实行短期国债的滚动发行;创造合理安排国债期限结构的体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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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提交议案,称重开国债期货交易的条件已经成熟,应该重开国债期货。此议获得期货界人士的场内外呼应。
此后不久,官方媒体亦发表文章,同样认为重启国债期货交易的时机已经成熟。
时隔16年,中国内地重启国债期货呼声再起,自然引起海内外证券市场的高度关注。但据《财经》记者了解,国债期货重启的思路目前尚不清晰,目前具体方案并未成型。
“重启国债期货没有时间表,现在停留在重启方案的讨论阶段,国债期货交易中诸多关键难题如何解决,意见仍未统一。”一位接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的人士表示。
不过,中金所已经组织人力就国债期货重启开始研究方案,一旦方案成型,即将上报有关部委。
1992年,国债期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试点展开,但由于监管不力、产品合约设计缺陷、市场条件不成熟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发生了 “327国债事件”,对金融市场造成恶劣影响,国债期货初期试点遂宣告失败。
此后,恢复国债期货的呼声间或出现,但是一直未有实质进展。当下国债现货市场发展、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取得较大进步,利率市场改革进入最后阶段,业界均认为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的条件已经成熟。
然而,中国国债市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个别监管机构对国债期货风险认识尚存偏见,是否重启国债期货态度一直不明确,重启一再搁置。而国债二级流通市场割裂,也成为制约当前国债期货重启的障碍。
接近中金所的人士表示,中金所目前正在就恢复国债期货交易涉及到的具体困难进行研究讨论,具体包括合约设计、交割制度、交易场所、参与主体等多方面问题。
他明确表示,目前的进展没有媒体报道得那么乐观,重启面临许多难题,最大的障碍是部委之间的协调。部分监管机构对国债期货出于风险考虑,仍持谨慎态度,很大原因是国债期货曾经有试点失败的经历。
发生“327国债事件”,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国债期货合约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导致国债期货市场过分投机、风险增大、市场秩序混乱。
关于合约标的选择,一位接近中金所券商人士认为,五年、十年期国债流动性较好,有较为活跃的现货流通市场,中国可以此作为标的设计期货合约,作为试点推出。
以十年期国债为例,截至2011年4月4日,国债存量为156只,存量票面总额59615.45亿元,其中十年期38只,票面总额15970.08亿元,十年期票面总额占存量票面总额的26.79%,在二级流通市场,十年期限国债交易最活跃。
在交割制度安排方面,目前仍在讨论采取何种交割方式。2010年2月,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出台,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细则实施。该规则指出金融衍生品的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
所谓现金交割即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目前只有韩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实行现金交割。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采取实物交割,在此模式下,每种国债期货合约允许交割的券种并不是仅限于一种券种,而是以某种标准的虚拟券为交割标的,只要到期期限符合规定的一揽子债券都可以作为交割的标的进行交割。
此前国债期货试点失败,与交割制度设计不合理有密切关系。业内人士建议,未来可仿照国际通行做法,先推行单一券种的实物交割,等试点成熟后,再逐渐引入一揽子债券作为交割的标的。
此外,按中金所思路,若国债期货重启,将实行场内交易,在中金所进行交易,便于监管。市场参与方主要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但这类机构投资者受到来自各自监管机构严格的业务限制,如不解决进入交易所交易问题,将会极大限制国债期货交易的活跃性。
上述接近中金所人士认为,合约涉及面临的技术性问题比较容易解决,但是交易主体能否顺利参与到期货交易中去,将涉及到相关部委利益的协调,推进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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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流动性是指国债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国债,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国债流动性首先取决于市场对转让所提供的便利程度和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其次还表现为国债在迅速转变为现金时是否蒙受价值损失。
国债流动性反映了国债在二级市场中的根本特征,但仅根据定义我们并不能直接将其量化出来。目前西方各国衡量国债流动性的指标有很多,但最常见的主要有以下三种:
深度指不会影响现行市场价格的最大交易量,或者说能改变市场价格的最小交易量。我们通常用某一时期内的国债周转率(turnover ratio,即交易量/上市国债余额)来度量国债交易深度,这一指标不仅较为精确地反映了国债现实交易量和潜在交易量之间的关系,而且作为相对值还可以很方便地用于不同规模市场之间的比较。
紧度指交易价格偏离市场中间价的幅度。一般来看,我们常常通过买卖差价(bid-ask spread)来衡量国债交易的紧度,因为债券买卖价差充分反映了市场交易的成本和风险,买卖价差越小,国债市场的竞争就越激烈,国债交易的流动性也就越强。实践中度量买卖价差的方法具体有三:一是做市商(market-maker)报价的价差,二是某一时期交易价差的加权平均值,三是实际交易的价差。其中,实际交易价差最为准确地反映了国债价格的实际变化。
弹性指发生波动的市场价格随机恢复到均衡状态的速度(收敛速度)。弹性是从市场角度反映了即将进行交易的国债所需经历的价格变动过程,反映了价格动态变化条件下的国债潜在交易量,从而解释了市场承受外部冲击的能力,为潜在交易者提供了有用的信息。
表1 各国政府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比较
加拿大意大利日本英国美国
买卖价差
2年期23531?6
5年期债券55941?6
10年期56743?1
30年期10141683?1
余额285110019194583457
年度交易量6243841913282322275901
换手率21?97?76?97?022
资料来源:国际清算银行统计数据(1999)
总体上看,目前制约我国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的因素主要包括:
在产品设计方面,影响市场流动性的制度因素主要是国债期限结构。国债市场品种期限结构安排应该考虑国债价格的波动性以及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厌恶程度。期限品种结构丰富的市场,能够在不同程度上满足投资者的多种需求。投资者能够随时实现在不同品种上的投资转化,因而市场表现活跃,流动性就好,反之,国债市场流动性会降低。
长期以来,国债市场处于不同程度的分割状态:一是市场参与主体相互隔离。作为债券市场最主要参与主体的商业银行,只限于在银行间市场交易;二是上市品种相互隔离;三是两个市场的债券托管和清 算业务相互分割。市场分割难以产生出一个统一的市场基准利率,增加了财政部的融资成本,同时也影响了国债流动性。
在二级市场上,能提供给投资者的交易工具寥寥无几,国债在二级市场上的许多金融功能包括融资功能、资产置换功能和流动性管理功能等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同时,我国国债的低流动性也无法为衍生金融产品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世界银行(WB)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 以及国际清算银行(BIS) 在提高市场流动性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索,得出了一系列富有借鉴意义的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建议。
我国债券市场由于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基础还较薄弱,投资者性质趋同、风险规避手段匮乏,客观上制约了做市商作用的发挥。目前做市商制度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短端和长端国债做市商双边报价缺失严重,10年期以上和半年以下报价非常缺乏。二是未建立国债承销商、一级交易商、做市商的联动机制,对国债承销商和一级交易商没有做市要求。三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方式少。目前银行间市场现货交易尚未实行净额结算,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不能参与银行间市场DVP结算业务,这不利于结算效率的提高。
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主体。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虽然具有一定规模 ,但是整体发展仍比较薄弱。为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培育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1.应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鼓励商业银行开办基金管理公司,促进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在目前实行分业经营的制度下,商业银行通过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业务,既可以扩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又可以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经营资源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2.为社保基金、年金的发展创造条件。当前发展债券市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能引入长期资金的问题。但是,社保基金、养老金有很高的要求,尤其要满足安全性的需求。只有把固定收益市场做大,才能够吸引这些资金进入,才能够让国家通过更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这些资金入市。这类机构投资者并非资金的最终所有者,但其承担着投资人的职能,为国债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
标准化交易和清算操作会降低交易成本,在不对市场差异性(多元化)产生消极影响的情况下提高有效供给,从而减少市场分割并提高流动性。完善的清算和结算体系可有效保证金融稳定,尤其是防范系统性风险,因此保证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平稳运作。如果国债市场的清算日趋标准化,潜在套利和对冲交易需求就会增加,从而促进市场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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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995年,我国曾推出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交易一度非常活跃,然而当时现货市场和监管制度仍不完善,国债期货并没有发挥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等功能,反而沦为了投机者操纵市场、赚取高额利润的工具。“327”事件发生后,交易所和证监会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市场,但仍不能遏制投机狂潮,国债期货交易被迫停止。距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试点已有20年,在这20年里,我国的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经济环境与以前有了很大不同。2013年9月6日,国债期货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这是金融市场逐渐成熟的结果,也是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要求。建立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完善债券的发行、交易、风险管理环节,完善债券市场结构,健全债券市场功能。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利率市场化的问题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利率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我国实行渐进式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既达到了放松利率管制的目的,也避免了利率市场化影响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存款利率市场化也在稳步推进,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随着我对外开放的推进和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市场化的利率让金融机构面临着更大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管理意识比较薄弱,风险管理方式也比较单一,缺少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国债期货是一种简单、成熟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债券市场较为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体系基本上都包括债券发行、交易和风险管理三级市场,国债期货市场更是对市场定价和避险具有关键作用。利率市场化为国债期货交易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国债合理定价,而国债期货的推出又有助于规避利率风险,降低市场主体的风险水平。本文回顾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成果,分析了市场主体面临的利率风险,探讨了国债期货对利率风险管理和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利率市场化方面取得本文由毕业论文网http://www.lw54.com收集整理了巨大的进展。2003年2月,央行在《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
1996年6月,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首先放开,由拆借双方自主决定,这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起点。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价格同步放开。利率市场化改革率先在货币市场取得突破,并且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1996年,财政部采用价格招标方式发行国债,标志着国债发行利率开始市场化。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利率实现了市场化。1999年9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财政部首次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我国债券市场上实施的基本上是市场化利率。
1998年,央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内部定价和授权制度。2012年6月,央行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7月,又将这一下限调整为0.7倍。2013年7月20日起,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这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稳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外币贷款利率,2000年9月,央行放开外币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和计结息方式。
1999年10月,央行批准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试办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初步尝试存款利率改革。2004年10月,允许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对人民币存款利率向下浮动,不设下限,但不能上浮。2005年,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放开。2012年6月8日起,央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2014年11月22日,央行又将这一上限调整为1.2倍。2015年2月28日,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扩大到1.3倍,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
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相比,境内外币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步伐相对较快。2004年11月,放开期限在1年以上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分类,利率风险可分为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收益曲线风险和期权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期限不匹配风险,它产生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项目头寸重新定价期限(对浮动利率而言)和到期日(对固定利率而言)的不匹配。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长短期存贷款利差的缩小刺激了居民对短期储蓄存款及企业对长期贷款的需求,导致银行资产的长期化和负债的短期化,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之间的负缺口较大。而且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不良资产较多,面临着较大的重新定价风险。
在计算资产收益和负债成本时,即使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时间相同,但是如果存贷款利率的变动不一致,也会影响现金流和收益利差,这就是基差风险。
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对资产负债组合价值的影响。一般而言,收益率曲线会随着期限的延长逐渐上升,但经济周期的变化可能导致短期利率高于长期利率,影响以短期存款来为长期贷款融资的盈利能力。
期权风险来源于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隐含的期权。期权赋予其持有者买入、卖出或以其他方式改变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的现金流量的权利。商业银行的客户有权提前取款或提前还贷,利率调整使得净利息收入降低,增加银行的经营风险。
从已实行利率市场化国家的经验来看,放开利率管制往往导致利率升高,影响宏观金融的稳定性。利率波动的加剧对长期面对利率管制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也是严峻的考验。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主要关注信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管理意识比较薄弱,管理方式也比较单一,主要通过回购合同和远期债券交易锁定某一期间内的利率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率波动性加大,必然会对我国金融机构的生存环境和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在利率市场化后,如何识别、衡量和管理利率风险对金融市场主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国债期货能够规避利率风险,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国债期货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通过在期现货市场间的反向操作,投资者可避免利率波动造成的资产损失。期现货市场间的反向操作,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市场的交易都有促进作用,而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会促进国债的发行。同时,国债承销商可通过套期保值降低承销国债的利率风险,提高承销国债的积极性,促进国债发行市场的发展。期货与现货市场协调发展,有利于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
国债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在国债期货市场上,国债期货合约的买卖是通过公开竞价持续进行的,期货的价格和交易量会为投资者提供买卖决策的依据。供求双方能够准确分析市场动向,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公开、权威和连续预期的交易价格,真实反映社会供求状况。在市场化的价格下,不同期限的国债收益率反映了不同期限的市场利率水平,为各类金融资产定价提供了依据,进一步推进了国债利率市场化。
我国基准利率体系已初步建立,主要以Shibor和国债收益率曲线为核心,为金融产品定价提供了参考。国债期货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定价效率,促进基准利率曲线的形成,完善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体系。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市场主体面临的利率风险加大。从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来看,国债期货能够有效的规避利率风险,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避险工具。国债期货是随着利率市场化和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而产生并发展的,而国债期货的推出又有助于国债利率的市场化和完善基准利率曲线,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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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债券自营业务主要投资于国债等利率产品和企业债等信用产品,受利率变动影响较大,通过国债期货可以对冲债券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进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同时,通过国债期货的价格变动研究债券市场的行情走势,有利于现货市场的价格发现,进而为债券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除股指期货和利率互换外,目前我国的金融衍生产品品种并不多,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业务可以通过参与国债期货套利业务创造新盈利点,发现套利机会并不断修正对现货市场的判断,进而完善对整个债券市场的分析。
目前证券公司的债券承销业务基本上实行余额包销制度,在市场利率上升的时候,面临较大的包销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可以通过国债期货的反向操作规避利率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把多种债券和国债期货捆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绑设计成债券组合对冲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还可以扩大规模,增加流动性,从而有助于债券承销业务的开展。
由国债期货价格及现货价格变动引起两者价格之差(即基差)变动,而带来投资组合价值损失的可能性,即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把双刃剑,价格变动是套期保值类投资者努力避免的目标,却是投机套利类投资者极力追求的方向。没有期货的价格风险,便不会有套期保值者,也不会有投机者,也就不会产生期货市场,因此市场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由于政治、政策、法律等因素的突然变化破坏了市场参与者的正常预期,而给市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即政策风险。
因交易对手无力履行合约义务而产生的风险,即信用风险。它包括交割前风险和交割风险。交割前风险即在合约到期前由于国债期货价格变动或其他原因致使交易者蒙受较大亏损而无力履行合约义务的风险;交割风险即在合约到期日交易方履行了合约,但交易对手却未能付款的风险。
鉴于国债期货业务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曾经引发过严重后果,笔者认为无论是监管者还是从业机构都应该更加严肃地对待其风险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宏观监管和微观防范两个层面。宏观层面主要是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国债期货市场及其运行规则,行使好外部监督的权力,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微观层面则要求国债期货市场参与机构制定自身的行为规范和交易策略,建立内部风险控制机制,避免在交易中出现重大损失。
(1)证监会。证监会作为国债期货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债期货业务的审批和对证券公司参与国债期货业务的督导监管。证监会已于2013年7月4日批准了中金所上市国债期货,并于2013年8月21日正式公布了《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对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风险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是由于国债期货的运行还涉及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多个部委,同时证券公司参与国债期货业务的交易对手会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面对不同的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证监会对国债期货的监管还需要随着业务的开展不断深入并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
(2)证券业协会。由于我国金融期货衍生品市场刚起步,在创新过程中各部门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证券业协会在金融期货风险监管体制中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应该在明确证券业协会自律监管的基础上赋予其更多的职能,主要是建立与中金所制度相一致的各种行业自律条规,并赋予其对会员监管的切实权力。此外,由于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在各自的风险监管中有不同的侧重点,在具体实务中需要跨行业之间进行沟通协作。
(1)建立国债期货风险监管体系。鉴于国债期货业务风险的复杂化和严重化,诸如证券公司这类典型机构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工作已脱离了传统的自发性管理阶段,进入了一个专业性更强的强制性管理阶段。因此,应自上而下建立一个由公司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部、投资交易部、资产管理部、结算托管部、财务部、稽核监察部、法律部、信息技术部等多部门联合且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2)现货与期货的跨市场监管。目前,我国国债现货由财政部统一发行,主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受人民银行管理,而国债期货在中金所发行上市并流通,受证监会监管。两市场的部分法规和交易制度仍存在许多差异,其中有些差异是因为市场特点不同导致的,有些规定可能会限制市场间套利交易,从而助长跨市场操纵与内幕交易行为。因此,建议将来出台加强现货与期货市场协调的法令法规,理顺市场间的套利途径,通过日常监管、保证金跟踪制度、跨市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跨市场危机处理等手段,有效遏制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不法行为发生。
(3)严格执行国债期货风险监管制度。国债期货风险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有一些相应的制度明确具体问题和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地遵照执行这些制度,才能保障机构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而言,证券公司应专门针对国债期货业务建立风险度量、管理信息系统、技术系统保障、平仓止损、防火墙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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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在进行了一年多的仿真运行后,于2013年9月6日正式启动。2013年国债的走势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9月6日至11月6日,基本维持区间震荡行情;第二阶段开始于11月7日央行暂停逆回购,当天国债期货下挫0.42%,随后展开两周的加速下跌,连创新低,市场情绪较为恐慌;第三阶段是11月下旬至2013年底,收益率呈现高位钝化,国债期货进入震荡走势。2014年国债期货在定向宽松和经济下行背景下,走出了一波趋势性上涨的牛市。11月21日,央行宣布非对称降息刺激债期价格再上一个平台,但风险偏好的增加导致股债跷跷板效应较为显著,年末资金面压力和IPO集中发行令债期价格回吐降息后涨幅。
国债期货上市以来价格波动率绝大部分时间在0.1%~0.3%之间,最小为0.07%,最大为0.54%。从持仓加权价格来看,日度价格波动率均在0.4%以内。从全部合约运行情况来看,合约在临近交割日时,由于流动性变差,容易发生极端波动,波动率最大达到过0.5%以上。
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国债期货日度总成交在3~5千手左右变动,持仓量则逐步增加至1万手左右。2014年11月1日,中金所宣布下调国债期货保证金至1.5%,债期活跃度大幅提升,持仓量在11月迅速攀升至2万手,成交量则达到1万余手。2014年12月国债期货日均持仓量超过2万手,12月9日成交量24598手,创上市以来新高。从日度交易活跃度来看,新品种上市初期,成交持仓比维持高位,2014年以来则在0.5附近波动,与国际成熟市场水平较为一致。当重要经济数据发布或者影响流动性的重大政策出台,交易活跃度有短期提振,反映国债期货投资者对市场信息的反应较为灵敏。
国债期货成交与持仓始终集中在主力合约上,主力合约的持仓和成交占比多在90%以上。从合约持仓变动情况来看,主力合约基本提前一个月完成换月移仓。
2012年是经济筑底的过程,国债收益率经历了先下行再上行的V型走势。2013年各项数据显示经济处于弱复苏格局。长短期国债利差整体下行,收益率曲线呈平坦化上移趋势。
2013年6月份资金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面经历了极端行情,回购利率迅猛飙升,创历史新高。背后影响因素除了6月财政与准备金缴款,外汇占款下滑以及季末考核压力,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央行对流动性调控的强化导致了金融机构的不适应。进入2013年四季度,金融机构外汇占款余额的回升、财政存款投放等因素也使得央行对释放流动性的操作把控更加严格,11月份国债收益率加速上行。
2014年1~1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规模9.08万亿元,同比多增6707亿元,信贷规模较稳健。虽然信贷增长保持稳健,但2014年全社会融资规模呈现收缩。1~11月社会融资总量为14.76万亿人民币,同比少增1.32万亿;其中新增人民币信贷9.08万亿,占比62%大幅回升,同比多增6707亿;而非信贷融资规模却仅有5.66万亿,相比去年同期的7万亿显著下降。2014年11月末M2余额同比增速降至12.3%,较去年末下降1.3个百分点;M1余额同比增3.2%,较去年末放慢6.1个百分点,M2与M1之间的剪刀差扩大,资金活化程度进一步下降,通过扩张货币来拉动经济增长的效应在递减。
2014年以来,外汇占款增速持续放缓,11月外汇占款增加额回落至21.66亿人民币,央行口径全年新增外汇占款不到8000亿人民币,8月起因美联储货币政策的影响,新兴经济体开始出现资金外流、货币贬值,涉外收付款差额同时也由顺差变为逆差。
2014年7月份以来国务院会议反复强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央行依靠再贷款和抵押补充贷款(PSL)、定向的准备金率降低、定向降息、中期借贷便利(MLF)等一些创新性工具来向市场投放流动性,年初至今短端货币市场利率明显回落,但贷款利率以及理财产品收益率仍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2014年前三季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7.04%,高于2013年全年6.95%的平均水平。11月下旬央行调降了存贷款基准利率,也再度下调了正回购中标利率,但随后货币市场利率仍未有明显下行。12月份至今,货币市场利率和国债到期收益率均出现了不同程度上涨。央行在调降存贷款利率的同时,也扩大了存款利率的上浮范围,资金价格仍是易上难下。2014年末资金价格再现紧张,股市上涨带来的资金需求上升、人民币贬值导致资金外流以及年末考核需求令货币市场利率大幅飙升。面对脆弱资金面,为避免刺激股市和加剧汇率波动,央行屡次暂停公开市场操作,回避全面降准,通过SLO和MLF续作平滑年末流动性。2015年热钱外流带来的股债资金争夺效应将更为显著,以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弥补流动性缺口在所难免。
2012年央行分别于6月8日和7月6日实施降息,于2月24日和5月18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并首次实施不对称降息以支持实体经济,流动性全年较为宽松。
2013年进入二季度后,央行逆回购操作的频率和量明显减少,流动性开始逐渐收紧,流动性紧张在6月和12月形成高峰,2013年全年货币政策呈现偏紧态势。
2014年以来央行依靠创新工具来管理流动性,公开市场操作逐渐淡化。尽管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出现下行,但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无明显改善,理财产品收益率依然居高不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迫切性仍强。在需求增速下行、通缩压力增加的环境下,资产价格下跌与债务风险隐忧将增加货币宽松的空间,2015年一季度在流动性推动下股债双涨的局面有望维持。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新常态”特征的表述,降息后股市一路飙升,而社会融资并无实质性好转,货币政策不倾向于全面宽松,对稳健的货币政策提出“松紧适度”的要求。未来降准的驱动因素主要在于对冲性需求。目前地产销售呈现企稳迹象,根据地产销售和投资周期,明年二三季度有望看到整体经济的企稳,届时货币政策或将转向中性。
对于2015年的国债期货行情来说,可以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来看。上半场在相对宽松的资金面和政策支撑下,国债期货有望延续2014年的强势,股债双牛可期,下半场则不确定性增加。总体来看,以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无风险利率下降过程尚未结束,在托底政策下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下行空间较2014年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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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属于利率期货的一种,是金融市场上重要的避险工具之一。我国早在1992年就推出了国债期货的试点交易,但因为市场条件不成熟,国债期货交易出现了严重问题,历时不足三年就草草收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时隔18年后,国债期货又有望重新回归市场。文章结合当前中国的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对我国能否顺利重启国债期货交易做出研判,并对我国重启国债期货交易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国债期货是以政府债券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债期货作为一种成熟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已经成为全球最主要的金融期货品种。早在1992年,为了活跃国债现货市场,我国就曾推出过国债期货试点。但由于合约设计的缺陷、监管不完善等原因,国债期货交易爆发了一系列违规操作事件,导致被证监会叫停。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日趋成熟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重启国债期货交易的呼声日益强烈。2012年2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启动了国债期货仿真交易,经过为时一年多的试运行,相关的制度建设也基本完备。
我国国债现货市场发展已较为成熟,但仍存在不足。从国内外发展国债期货的经验来看,国债期货的推出和发展需要有成熟的国债现货市场作支撑,从市场规模来看,我国国债自1981年恢复发行以来,国债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债发行规模及国债余额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2012年,我国国债余额约为7.8万亿元,较1990年增长了86倍,国债容量已非常庞大。从国债发行方式和品种期限结构来看,目前,我国财政部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国债市场化发行机制,并对多个关键期限的国债品种采用定期滚动发行制度,形成了长、中、短期相互搭配的12个期限结构,使得我国国债连续期限的收益曲线初现端倪。从国债现货流动性来看, 2011年以来我国国债现券换手率逐年提高,但与发达国家市场相比,差距仍十分显著。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国债期货功能的发挥依赖于国债现货价格——利率的自由浮动。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2012年6月,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金融机构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的上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下限则为基准利率的0.8倍。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同时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至此,我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贷款利率已初步实现市场化,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为国债期货的推出奠定了基础。
监督管理框架已经基本健全。经验表明,在合理的制度规范下,国债期货的基本功能才得以有效发挥,风险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的平稳运行,说明我国期货市场上实行的如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是行之有效的。在市场监管方面,证监会对市场检查、关联账户认定、异常交易认定、交易专网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建立了市场运行的预警、监测和监控,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机制,为重启国债期货交易提供了比较坚实的制度保障。
我国现阶段重启国债期货交易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但国债期货交易相对于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而言要更加复杂,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监管者都需要慎重对待。本文也提出几点政策建议以作参考。
进一步完善国债现货市场。国债期货作为一种衍生金融产品,其发展都离不开发达的现货市场的支持。我国国债现货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颇具规模,但是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应当继续扩大国债现货规模,优化国债期限结构。政府未来应该定期,均衡以及滚动地发行国债,增量发行长期和短期国债,完善我国国债的收益曲线;另一方面需要打破市场分割,提高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今后,监管机构应通过技术手段消除交易上的壁垒,实现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的自由交易,提高国债的流动性。
加强国债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市场监管是国债期货市场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的保证。我国在推出和发展国债期货时,应当借鉴国外成熟期货市场的管理经验,构建一个由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和行业协调组织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证监会作为监管体系的核心,应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完善期货市场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交易所作为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的中介,应自觉遵守有关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设置合理的交易规则,并对交易所内的所有交易活动行使监督、管理以及保障等职能;期货行业协会作为监管部门和从业者间的纽带,应协助政府部门工作,维护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对于维护期货市场稳定、确保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及推动期货市场国际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机构投资者所占比重也成为判断期货市场成熟程度的重要指标。当前我国期货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比例过低,现阶段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一方面国内应及时出台各类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的规定,比如,明确允许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的内容条款及参与方式,立法明确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投资基金试点业务及相应管理办法等。另一方面应渐进地为金融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松梆。目前,我国国债的持有者主要分布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基金公司等机构。应该鼓励这些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使其成为我国国债期货市场上的交易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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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995年,我国曾推出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交易一度非常活跃,然而当时现货市场和监管制度仍不完善,国债期货并没有发挥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等功能,反而沦为了投机者操纵市场、赚取高额利润的工具。“327”事件发生后,交易所和证监会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市场,但仍不能遏制投机狂潮,国债期货交易被迫停止。距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试点已有20年,在这20年里,我国的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经济环境与以前有了很大不同。2013年9月6日,国债期货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这是金融市场逐渐成熟的结果,也是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要求。建立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完善债券的发行、交易、风险管理环节,完善债券市场结构,健全债券市场功能。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利率市场化的问题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利率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我国实行渐进式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既达到了放松利率管制的目的,也避免了利率市场化影响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存款利率市场化也在稳步推进,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随着我对外开放的推进和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市场化的利率让金融机构面临着更大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管理意识比较薄弱,风险管理方式也比较单一,缺少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国债期货是一种简单、成熟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债券市场较为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体系基本上都包括债券发行、交易和风险管理三级市场,国债期货市场更是对市场定价和避险具有关键作用。利率市场化为国债期货交易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国债合理定价,而国债期货的推出又有助于规避利率风险,降低市场主体的风险水平。本文回顾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成果,分析了市场主体面临的利率风险,探讨了国债期货对利率风险管理和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利率市场化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2003年2月,央行在《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
1996年6月,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首先放开,由拆借双方自主决定,这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起点。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价格同步放开。利率市场化改革率先在货币市场取得突破,并且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1996年,财政部采用价格招标方式发行国债,标志着国债发行利率开始市场化。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利率实现了市场化。1999年9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财政部首次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我国债券市场上实施的基本上是市场化利率。
1998年,央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内部定价和授权制度。2012年6月,央行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7月,又将这一下限调整为0.7倍。2013年7月20日起,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这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稳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外币贷款利率,2000年9月,央行放开外币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和计结息方式。
1999年10月,央行批准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试办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初步尝试存款利率改革。2004年10月,允许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对人民币存款利率向下浮动,不设下限,但不能上浮。2005年,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放开。2012年6月8日起,央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2014年11月22日,央行又将这一上限调整为1.2倍。2015年2月28日,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扩大到1.3倍,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
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相比,境内外币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步伐相对较快。2004年11月,放开期限在1年以上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分类,利率风险可分为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收益曲线风险和期权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期限不匹配风险,它产生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项目头寸重新定价期限(对浮动利率而言)和到期日(对固定利率而言)的不匹配。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长短期存贷款利差的缩小刺激了居民对短期储蓄存款及企业对长期贷款的需求,导致银行资产的长期化和负债的短期化,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之间的负缺口较大。而且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不良资产较多,面临着较大的重新定价风险。
在计算资产收益和负债成本时,即使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时间相同,但是如果存贷款利率的变动不一致,也会影响现金流和收益利差,这就是基差风险。
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对资产负债组合价值的影响。一般而言,收益率曲线会随着期限的延长逐渐上升,但经济周期的变化可能导致短期利率高于长期利率,影响以短期存款来为长期贷款融资的盈利能力。
期权风险来源于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隐含的期权。期权赋予其持有者买入、卖出或以其他方式改变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的现金流量的权利。商业银行的客户有权提前取款或提前还贷,利率调整使得净利息收入降低,增加银行的经营风险。
从已实行利率市场化国家的经验来看,放开利率管制往往导致利率升高,影响宏观金融的稳定性。利率波动的加剧对长期面对利率管制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也是严峻的考验。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主要关注信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管理意识比较薄弱,管理方式也比较单一,主要通过回购合同和远期债券交易锁定某一期间内的利率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率波动性加大,必然会对我国金融机构的生存环境和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在利率市场化后,如何识别、衡量和管理利率风险对金融市场主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国债期货能够规避利率风险,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国债期货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通过在期现货市场间的反向操作,投资者可避免利率波动造成的资产损失。期现货市场间的反向操作,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市场的交易都有促进作用,而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会促进国债的发行。同时,国债承销商可通过套期保值降低承销国债的利率风险,提高承销国债的积极性,促进国债发行市场的发展。期货与现货市场协调发展,有利于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
国债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在国债期货市场上,国债期货合约的买卖是通过公开竞价持续进行的,期货的价格和交易量会为投资者提供买卖决策的依据。供求双方能够准确分析市场动向,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公开、权威和连续预期的交易价格,真实反映社会供求状况。在市场化的价格下,不同期限的国债收益率反映了不同期限的市场利率水平,为各类金融资产定价提供了依据,进一步推进了国债利率市场化。
我国基准利率体系已初步建立,主要以Shibor和国债收益率曲线为核心,为金融产品定价提供了参考。国债期货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定价效率,促进基准利率曲线的形成,完善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体系。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市场主体面临的利率风险加大。从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来看,国债期货能够有效的规避利率风险,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避险工具。国债期货是随着利率市场化和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而产生并发展的,而国债期货的推出又有助于国债利率的市场化和完善基准利率曲线,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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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的参考文献来看,专门研究利率市场化和国债期货二者关系的文章并不多,其中相关的观点主要是对单方面的研究,所涉及的二者关系论述则仅限于研究说明使用。Feyzio?lu、Porter、Takáts(2009)对比了北欧地区、美国、土耳其、韩国等的经验,得出中国金融改革取得了卓越的成效,认为中国市场已经确实符合了利率市场化的先决条件。Grieves、Marcu(2005)运用基点价格理论模型套算出国债期货的套期保值比率,并通过使用交换期权模型得出的结果表明用最终交付的不确定的债券计算的期货的基点价格值通常与由一个单一的交付模型显示基点价格值不同。从国内文献来看,主要集中探讨国债期货功能发挥的途径、国债期货上市的条件、国债期货与利率市场化的互动机制等方面。贺强等(2012)考察了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主要功能和利率市场化的内涵与机制,提出了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的互动规律并由此推演了我国重新推出国债期货的意义与基本条件。李雅晴(2013)从市场利率的传导机制入手,对国债期货推出后市场利率的定价体系和定价机制进本文由毕业论文网http://www.lw54.com收集整理行研究,分析认为国债期货推出前后市场利率价格水平的确定主要受到货币供应量、消费者价格指数、经济发展速度等经济因素的影响。
从我国目前对于国债期货与利率市场化关系的研究来看,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定性分析,对国债期货功能发挥的实证研究较少。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2013年9月份重启交易的实际的国债期货交易数据,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对国债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进行研究,和OLS套期保值模型与传统等额套期保值模型对比分析了国债期货风险规避功能。
本文选取样本的时间区域为2013年9月6日到2014年2月28日,剔除两者时间未能匹配的数据,共计获得112对有效样本数据。期货数据选取国债期货合约TF1403收盘价作为期货价格,现货数据选取上海证券交易所20年(到)期固定利率债券21国债(07)的收盘价作为现货价格。将两组数据进行线性相关统计分析,得到图1显示结果。从图上显示的趋势我们可以看出,两价格走势十分趋同。我们对两组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从结果表明国债期货对国债的价格指数存在高度相关性,且国债期货的价格表现出领先国债现货价格变动的趋势,这就为我们对二者的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数据基础。(图略)
国债期货合约价格发现功能的具体表现在于期货价格是否能领先现货价格,且领先的时间越长,发挥价格发现功能的效率越强。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便能够帮助我们检验国债期货对现货的价格发现功能。本文利用Eviews软件对两个价格序列在滞后1、2、3期的情况下进行因果检验。(表1略)
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置信水平下,在滞后1、3期下,接受国债期货合约TF1403不是21国债(07)的格兰杰原因,即国债期货价格是国债现货价格的格兰杰原因,而国债现货价格不是国债期货价格的格兰杰原因。不过在滞后2期下,尽管期货还是现货格兰杰原因,然而现货也表现为期货的格兰杰原因,其结果与滞后1、3期下正好相反。因此,本文认为,在国债期货交易运行初期,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具有一定引导作用,但不是很稳定,有时也表现为现货价格引导期货价格。
国债期货合约风险规避功能体现于利用期货为现货进行套期保值的效果,考虑到样本数据较少,本部分将采用传统等价值套保模型和OLS静态套保模型的对比分析国债期货套期保值的绩效。等价值套期保值模型的最优套保值比
为1,最小二乘法回归模型的最优套保值比,需要估计如下方程:
其中,分别表示采用套期保值的现货和期货的对数收益率。
之后,计算套期保值的绩效则通过计算套保前后组合的波动减少程度来衡量,即:
其中,r为国债期货风险规避效果,为套期保值比例,var()表示方差函数。在这一部分,本文对上述108对的总样本价格进行分组处理,将刚开始国债期货交易的前38对数据作为样本外的对比数据,而将剩余的75对数据作为样本内的有效数据通过,对样本内的74对有效样本数据做最小二乘回归,得到OLS模型下的最优套期保值比为0.791。由此计算套期保值绩效比较,见表2。(表2略)
结果显示,在样本内,传统的等价值套期保值模型和静态OLS套期保值模型在最优套保比率上尽管有所偏离,差距0.2左右,但实际的套期保值有效性十分接近,都在0.5左右;在样本外,传统的等价值套期保值模型下套期保值的有效性为0.545,与样本内套期保值有效性基本接近,而在OLS静态套保模型下套保比率则为0.55,此时的套期保值有效性仅为0.344,相较之下风险规避能力较为微弱,因此在这一套保比率下运用国债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意义不大。根据上述结果,我们认为国债期货交易合约自推出到现阶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规避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的功能。
通过上述研究结果可以发现,尽管我国国债期货从重新推出到现在仅仅四个多月,然而依然表现出了其价格发现和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不过也由于我国现阶段国债期货市场处于初期阶段,交易规模远不如国债的现货市场庞大,其在价格发现的功能的实现上一定受到现货市场导向影响,不过这一影响并不妨碍我们得出国债期货具有价格发现功能的结论。至于国债期货的风险规避功能实现方面,在国债期货市场发展的初期便很好地表现出来了。
因此,对比上世纪试点国债期货时的“327国债期货事件”的失败,由于当时利率市场化程度低下,导致国债期货市场成为各大投资机构的投机对象,国债期货交易试点仅仅断断续续进行了三年便被迫暂停了;而当前,我国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上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成为推出国债期货的巨大契机,从前四个月的交易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国债期货交易表现十分稳定,国债期货作为利率期货的功能也得到了较好发挥,而且,随着期货市场规模的不断发展,必能更好的实现价格发现功能,为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确定基准利率的问题提供良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能够帮助稳定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利率波动,为投资者提供规避风险的一大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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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国债期货交易管理的另一个显着特征就是精心制定有关法规条例,使国债期货交易能依法有序地高效运行,并为美国经济政策总目标的实现发挥作用。美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体系由国家期货交易管理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条例)两部分组成,这两部分互为补充,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国债期货交易,从而保证交易合理高效地运转。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西方国家国债期货交易及其启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国债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交易方式由现货交易发展到期货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的历史必然。国债期货交易始于1976年的美国,随后,英、法、德、日等西方国家相继推出各自的国债期货交易,并获得巨大成功。重新启动我国国债期货交易,应借鉴其成功经验:注重国债现货市场的培育完善,设计科学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加强风险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注重国债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等等。
关键词:西方国家;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合约;国债期货交易管理体系
论文正文:
西方国家国债期货交易及其启示
我国国债期货交易于1992年推出后,由于缺乏对国际成功经验的研究以及其它多种原因,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就夭折了。在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重推国债期货交易已提到了决策层的议事日程,为此,研究西方国家国债期货交易的成功经验,对于重推我国国债期货交易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西方国家国债期货交易概况
(一)美国的国债期货交易
1、国债期货合约。
美国国债现货市场十分发达,交易活跃,国债发行规模大、品种丰富、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合理、流通量大。美国的国债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与此相对应,国债期货合约也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
(1)短期国债期货合约———国库券期货合约。美国的国库券期货合约是一种以91天(13周)期的国库券为标的物的短期国债期货合约,它包括:
1)交易单位。每份合约代表100万美元的91天(13周)期的国库券。
2)报价方式。以指数方式报出,报价指数=(1-年贴现率)×100.
3)最小变动价位。1个百分点的百分之一,即0.01%,或称为一个基本点。
4)交割月份为每年的3、6、9、12月。
5)交割品。虽然合约以90天国库券为标的物,但合约到期并不限于90天期国库券,而是根据国际货币市场(IMM)的规定,既可以是新发行的3个月期、91天或92天国库券,也可以是有90天剩余期限的原来发行的6个月或1年期国库券,以确保交割的完成。
6)交割价的计算。在交割时,空头交割短期国库券,多头支付发票金额,发票金额=面值-年贴现率×面值×到期日数/360天。
(2)长期国债期货合约。它是以一种(虚构的)20年期、息票利率为8%的长期国债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内容包括:1)交易单位。每份长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数额为10万美元。2)交割月份为每年的3、6、9、12月。3)报价方式。以美元和1/32美元为单位报出,所报价格是面值为100美元的国债价格。4)交割方式。
其交割涉及3天:第一天是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营业日前的第二天;第二天,清算所从众多的未平仓的多头之中选择买方,一旦选定,卖方就会对某特定的交割债券开出发票,买方准备支付款项;第三天即实际交割和付款日。5)交割制度。其标的物是期限为20年、息票利率为8%的长期公债券。然而,这种标准化的标的债券在现货市场上很少存在,甚至不存在,因此,美国实行混合交割制度,即卖方可用于交割的债券是剩余期限不少于15年的任何美国长期公债券,这就需要引入转换系数对不同票面利率的国债进行价格折算,使每一种国债都保持8%的息票利率。
(3)中期国债期货合约。它是一种以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超过10年的国债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除了标的物和混合交割制度中交割对象的剩余期限与长期国债期货合约不同外,其它相同。
由于美国国债期货合约设计合理,因此成为其它国家设计本国国债期货合约的借鉴对象。
2.国债期货交易管理体系。
美国国债期货交易的管理体系是政府监管、行业协调组织管理和期货交易所自我监管的三级管理模式。
(1)政府监管。美国政府设立了联邦期货交易委员会作为统一管理全国期货市场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政府部门直接领导下拥有独立的决策权,其基本职能是: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各交易所及期货交易行业组织的管理;负责制定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各项交易法规;负责管理期货市场的各种商业组织、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所进行的全部交易活动;负责各种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核和批准;对违反期货交易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2)行业协调组织管理。行业协调组织主要以“联合体”或“协会”的方式出现,并以“行业自治、协调和自我管理”的方式行使职权,其特点主要表现为自治性、广泛性和行业性。其职能主要是宣传、传达国家监督机关的有关政策、法规至各交易所,并为国家监管机关提供各交易所的运行和市场交易情况;强化会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实施客户保护条例;定期审查专业期货人员的会员资格;审计、监督专业期货人员的资金帐户、财务情况和一般交易法规的执行情况;对期货交易中的纠纷进行仲裁;普及客户和会员的期货交易知识等。
(3)期货交易所自我监管。美国期货交易所自我管理的内容主要有:检查会员资格,监督会员的义务活动;监督场内的期货交易种类、数量、品种及价格水平,保证期货交易在透明、公开竞争条件下进行;制定本交易所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惯例以及细则;对经纪行会员的资本是否充足进行检查;对违章违法活动的交易会员进行行政处罚及刑事申诉,通过仲裁方式协调解决交易活动中出现的纠纷;维护交易准则的严肃性,监督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为了更有效地进行分项管理,控制风险,美国期货交易所还设立了不同职能的30多个部门。
3.国债期货交易的法律体系。
美国对国债期货交易管理的另一个显着特征就是精心制定有关法规条例,使国债期货交易能依法有序地高效运行,并为美国经济政策总目标的实现发挥作用。美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体系由国家期货交易管理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条例)两部分组成,这两部分互为补充,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国债期货交易,从而保证交易合理高效地运转。
英国国债期货于1982年在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问世,在该交易所上市的品种不仅限于本国国债期货合约,还包括美、日、德和意大利等国的国债期货合约。
和美国一样,英国现代期货市场管理也是继承了“三级管理”体系,即政府监管、行业自我监管、交易所自我监管的从上而下、分层次监督管理制度。但两国不同之处在于:美国更加强调政府干预并且通过加强立法来管理期货市场;而英国却以“自我监管”为主,政府对期货市场的干预较少,除了某些必要的国家立法外,英国期货市场的管理完全由期货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以及政府立法领导下制定的一些交易法规、条例来保证期货市场交易的正常运行。英国政府不直接干预市场,只有在市场出现不正常现象时,政府才运用法律手段间接管理市场和调控市场。英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和稳定为实现期货市场管理的有序性、权威性奠定了基础。
此外,英国的结算公司是独立于期货交易所的,如伦敦结算所同时为伦敦的三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结算,而美国、日本等国期货交易所都设有自己的结算部门。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独立的结算所在履约担保、控制和承担结算风险方面独立于交易所之外;而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则将这些业务全部集中在交易所。独立的结算所一般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交易所共同参股,相对于由交易所独自承担风险而言,其风险比较分散。
日本的国债期货交易始于1985年,交易品种主要有长期、中期和超长期国债期货合约。日本的国债期货同时被国外的交易所如LIFFE、CBOT、SIMEX、CME上市,但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量最大。
日本国债期货交易管理体系也是“三级监管”,即:
(1)政府监管。日本的国债期货业务受金融厅统一监管,涉及范围包括交易所的设立、上市品种、交易所制度规则、中介机构资格审核等。金融厅授权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对国债期货的违规事件进行调查。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得出检查结果后上报金融厅,同时提出处理建议,由金融厅做出最终处理结果。
(2)行业自我管理。日本的行业组织多为各类民间组织和民间协会,他们协调各交易所之间的利益,维护交易员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归口管理”下各交易所之间的协调困难,发挥着政府和交易所之间“上令下达,下情上传”的作用。
(3)交易所自我管理。日本的交易所全部采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1988年开发的保证金管理系统即SPAN系统计算保证金以控制风险,其特点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保证金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交易所对国债期货交易的监管注重实时监控和事后监控。此外,日本的交易所还十分注重信息披露制度,如东京证券交易所为了实现买卖价格公正、有序及买卖渠道畅通,自1974年开始采用行市导报系统,及时向投资者传递当日成交数量、价格、未平仓合约数量等各方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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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可持续发放规模的“度”,是一个可变的量,和国民对国债的认知程度、国债发行方式、国债市场发育程度等都有关联。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国债的流通性与增发空相关间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国债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国债金融工具功能的发挥,并逐渐成为金融调控的重要工具的发展历程。论述了由于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国债流通性不断提高,拓展了国债发行空间。分析了目前我国国债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高度流通性的国债市场的对策。
关键词:国债流通性市场化金融工具
论文正文:
国债的流通性与增发空间
我国1998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失灵现象的反复出现,经济活动的复杂化和国民经济循环的不规则化,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设想难以兑现,在2002年和未来一段时间里,还不得不继续增发国债。因此,提高流通性以拓宽国债增发空间,便成为攸关经济增长全局的大事。
我国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20多年来经历了行政摊派、承购包销到招标发行几个阶段,国债市场发展初见成效。随着国债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债发行规模呈快速增长之势(见表1)。1981年发行第1期国库券时,还没有市场经济概念,发行时采取了行政摊派、财务扣款等一些非市场化举措,遭到群众抵制,虽然发行规模不大,但发行一年比一年难。当时国库券条例还规定,国库券“不得自由买卖”,投资人购券后只能持有到期满。持券人的变现需要与没有公开流通市场的现状产生了矛盾,便滋生了黑市交易。1988年国家在7个城市开展国债转让试点,初步建立了国债二级市场,但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覆盖面小、地区之间有较大差价、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黑市交易并未完全消失。直至1991年国债二级市场初具规模,并逐步趋于规范时,黑市交易才自行消退。
国债流通性的提高,可以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并开设国债交易系统为界线,自此开辟了新的、市场化的国债发行和流通渠道。国债由一级自营商承购,并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网络向广大投资者分销;而后又从承购包销转向招标发行。国债发行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形成了以可上市国债的公募招标为主,以向特定发行对象私募和在银行柜台销售不可上市的凭证式国债为辅的发行体制。国债流通也日趋活跃,国债现货交易和国债回购交易规模迅速扩大,国债发行规模也大幅度增长(见表1):1981-1988年,年发行额由48.66亿元增至188.36亿元,年均发行额75亿元;1989-1993年,年发行额由226.12亿元增至381.32亿元,年均发行额310亿元;1994-1997年,年发行额由1028.27亿元增至2411.79亿元,年均发行额达1700亿元;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年发行额由3808.77亿元猛增至2001年的5004亿元,年均发行额突破4370亿元。形成了不流通的凭证式国债与可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并存,国债流通市场由银行间市场和上海、深圳交易所市场共同组成的市场新格局。
20年来,我国国债市场建设的主要成就之一,是提高了国债的流通性。市场为已发行的债券提供出让转售的机会,国债持有者在需要资金时能卖出变现,资产富裕者在选择不同金融资产组合时把国债也作为选择对象,短期的和不确定的闲置资金也能投资于国债,社会资金融通增加了渠道和灵活性。这表明,不断提高国债流通市场的活跃程度,是扩大国债发行量空间的方向。
国债可持续发放规模的“度”,是一个可变的量,和国民对国债的认知程度、国债发行方式、国债市场发育程度等都有关联。发达国家的国债市场发育程度高、流通性强、变现容易,因此国债的发放空间大;而我国的国债市场尚处于从创建到发育的过程之中,国债市场的封闭性、参与国债交易的局限性、可交易的国债量的稀缺性,使国债增发空间相对狭小。因而,迫切需要研究如何改进改善国债市场,使之从封闭的市场逐渐发育成长,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活跃的、规范的、稳定的、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国债市场,充分实现国债筹资、融资功能,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服务。
促进与提高国债市场的发育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国债作为一种金融资产,它的发行规模和其它金融资产一样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增值性。国债利率一般略高于储蓄利率,其增值性对投资者是有吸引力的;二是安全性,国债以政府信用为基础,风险性小,被称作金边债券;三是流通性和变现性。流通性强的金融资产容易为投资者接受,那些对灵活具有偏好的投资者会选择变现性强的金融资产。国债前两个方面都不弱于其它金融资产,拓展增发空间的关键是提高流通性。
资产流动性的提高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促使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不论哪一类经济实体,所拥有资产的流动性越大,其效率就会越高,机会就越多,收益也越有保障。金融工具流动性可以从到期日、便通性和金融力三个方面考察它的内涵。这三个概念均与金融资产有关,如果将货币作为“零到期日”资产,依各类资产变现为货币的程度,可以形成一条以“零到期日”为时间(横轴)起点、以货币为各类资产起点(纵轴)的资产流动性曲线,这与金融市场上债权资产越临近到期日,其流动性也越大的道理相一致。而不同的货币资产、准货币资产、其它各类资产之间互换的难易有着区别,从而形成不同的便通性;至于金融力,是就某个实体以市值表明的净债权资产(包括对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的)来说的。
不能说单个经济实体持有的净债权资产越多,就表明其金融力越大,进而其资产流动性越高,因为这要取决于其所持资产本身的流动性大小;但完全可以说,整个经济体系内的债权资产(当然是良性的)越多,亦即金融资产越多,规模越大,那么,整个经济的综合金融力就越大,经济的流动性也越大。国债资产除了到期偿还时存在资产与货币的互换外,其余的变现完全是在流通市场中实现的。流通市场中的国债越多,交易方式越丰富,功能作用越广泛,吸引的参与者也就越多,能够利用国债交易的频率也就越大。惟其如此,国债与货币互换也才越容易,国债本身的流动性也就越大。如果国债由此成为一种仅次于货币的准货币资产,它将成为重要的储蓄资产,并因其高度流动性而在某种程度上替代货币,可能会因为资金的极易变现而“挤掉”一部分货币发行;此外,由于国债发行总额受公共财政决策、监督机制以及公债规模限额的限制,可以减少因货币发行的较大“随意性”而导致的政府对经济运行干预的“不当性”,进而使“货币的内生性”更加突出。
国债发行市场是以自愿、平等、互利的债权债务契约关系为依托的。国家作为筹资者与作为投资认购国债的投资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不是行政上的附属关系,而是一种以债务债权关系为基础的契约关系。因而国债发行必须建立在投资者自愿认购的基础上。没有这种自愿平等互利契约关系的基础,国债的循环运行就会受阻,发行计划很难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自由买卖基础上,市场化的国债买卖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或者是财政部将国债直接卖给投资者,也可以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出售,即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国债的间接发行包括代销、承购包销、招标发行和拍卖发行。在各种国债发行方式中,竞价拍卖最能体现市场竞争规则,最有利于降低发行成本。我国由于市场参与者数量有限,竞价不充分,当拍卖标的为利率时,往往会抬高利率;当拍卖标的为价格时,则压价过低,从而增加国债发行成本。
我国在1995年至1997年间曾加大交易所市场发行国债的比重,但因为发行成本高,效果不理想。从财政分配范畴分析,国债利息最终是由纳税人承担的,但税收负担人与债务利息享有人非完全对称,因而国债发行利率的高低就不仅仅是一个金融市场价格问题了,还牵涉税负及财富分配的公平性。在目前尚无法很快做到国债发行利率低于银行储蓄利率的情况下,其中的国债利息好处应由居民个人享用,而非财富直接创造领域外的金融中介机构。所以,在国债发行利率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之前,国债发行对象主要定位于居民个人的状况也难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讲,近几年以凭证式国债为主体,面向居民个人销售,不仅充分满足了个人投资需求,于财富的公平分配也是必要的。在条件尚不充分情况下的招标发行,不仅极易助长利率的高昂,而且中标承销商的惜售行为,也使个人难以买到债券,较高利率的好处基本被金融中介机构获得,这就可能发生普通纳税人的财富转移到金融中介机构的现象。
国债流通市场的职能是为已发国债提供再行转让的机会,由此形成一种流动性,使国债持有者在急需资金时能卖出变现,并使新的投资者和资金富余者有投资选择的机会,从而使短期和不确定的闲置资金也能投资于国债,使社会资金融通有更多渠道和更加灵活,客观上扩大了债券市场的容量,促进了国债一级市场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债二级市场是国债信用工具功能和融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场所。在发达国家,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大,人们金融投资意识的增强,买卖方式的多样化,国债流通市场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参与者越来越多,不仅有本国的个人与机构投资者,也有国外的个人与机构投资者,交易市场网络不断扩大与完善,交易规模不断增加。如目前美国国债二级市场有50-60个国债品种在交易,不仅存在现货交易,还有远期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和回购交易,每天的交易额高达3000一3500亿美元,国债的流动性仅次于货币。
国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是互为依存的。只有一级市场发行了国债,二级市场才有可流通的筹码。而如果没有流通市场,中长期国债不能流通转让,其发行就会受阻。如果建立了公开流通市场,允许其流通转让,尽管债券期限较长但因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投资者急需资金时可以变现,人们也会比较乐意持有,也能够促进中长期国债的顺利发行,有利于满足国家财政资金的周转需要,从而使那些拥有短期富余资金的机构和个人可以购买中长期国债,扩大一级市场的参与者范围,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不同层次和不同闲置时间的资金,有利于扩大发行市场规模和丰富债券的品种结构。而且,流通市场扩展了国债的投资面与投资机会。那些无力参与发行市场或错过投资机会的机构和个人,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二手券来满足自己的投资需要;在国债流通市场上,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及众多的场外市场和柜台交易,使更多的人接触了解国债投资,进而了解国债发行情况和国债投资的特点,起到一种提供信息和宣传的作用,可以直接影响国债投资行为和发行市场的运转。
我国历来只把国债作为财政工具看待,认为国债的功能只是弥补财政赤字。财政赤字是不得已的,因而运用国债功能也是被动的,在认识上仍旧把缩小财政赤字、缩小债务规模作为努力的目标。而许多发达国家已把国债功能从财政领域拓展到金融领域,国债市场是货币市场的市场,中央银行通过买人和卖出国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调控货币供应,国债市场的利率升降已成为利率市场化的主要风向标。国债已成为金融调控的重要工具。
发达国家把国债作为金融调控工具,是在国债发行已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国债的流通性也有了很大提高的情况下实现的。货币流通调控是宏观金融政策的主要内容,但其实施是以货币市场为传导场的,而货币市场又与国债市场交织。因此,有效地发挥国债市场的功能,基点在于深刻认识货币市场在传导和扩散货币流通调控政策效应中的功能与作用。从整体上看,拓展和完善国债市场,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拓展和完善货币市场。货币市场整体功能的高效发挥,部分依赖于国债市场的充分有效,并进而影响货币流通调控的效果。
三者之间的传导机制是:国债市场,特别是其中的现货短期国库券市场、国债回购市场的发展完善情况,影响着货币市场的发展及其功能的发挥;货币市场的发展及其功能的发挥,又影响着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进行货币流通调控的效果。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表明,货币市场是货币流通调控操作的基础市场。货币流通调控的效应传递需要货币市场作为信息载体,并且依赖货币市场与实体经济的联系,进一步使货币政策效应扩散到整个宏观经济中去。各国的实践表明,货币市场越发达,货币流通调控的预期效应和实际效果越吻合。各国在调控货币流通的操作中,都十分注重利用公开市场业务,在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利用市场吞吐基础货币调控货币供应量。但货币流通调控要达到预期效应,货币市场上必须有足够种类和规模的信用工具。美国之所以选择公开市场业务作为主要的货币流通调控工具,是因为美国有相当广度和深度的有弹性的国债市场。发达国家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一般在50%以上,有的国家如日本、意大利、比利时等达到100%以上。其所以能容纳那么多的国债,就是因为发达的国债市场已成为最重要的货币市场子市场。
我国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也需要对国债功能作进一步的拓展。目前我国国债流通性不高,国债市场发育度低,与国债功能拓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国债市场的规模还相当小。发达国家国债余额占GDP比重在50%以上甚至超过100%,我国国债余额占GDP比重原来在10%以下,近年才提高到15%左右。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国债市场远大于股票市场,美国每天国债市场交易规模是股票交易规模的7倍左右,日本达到几十倍。我国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的发育度都不高,尤其国债市场的发展滞后于股票市场。规模小、发育度低的国债市场难以承担起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
2.国债期限品种结构比较单一,主要是3-5年的中期国债,长期品种少(1),短期国债只在1994、1995、1996年少量发行过。而流动性最强的短期国债的是发达国家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主体。它的缺位,使国债市场患上流动性低的先天不足症。 国债市场参与者定位偏低,降低了国债的流动性。国债市场参与者定位影响国债发行的品种和方式选择,若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对投资工具的流动性要求较高,发行可流通国债的比例会较高;若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则对国债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
在国债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国债的持有者通常以专业机构、政府部门为主,即参与者主体实现了机构化,国债市场的发展吸引着更多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进入国债市场,而个人持有的国债比例较低。例如美国个人持有的国债比例为10%左右,日本也不超过30%,我国1997年、1998年和1999年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不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占当年国债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68.12%、82.21%(不包括增发1000亿元和2700亿元特别国债)和38.60%. 国债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需要有包括现货与期货的发达国债市场,然后才能通过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互补,提高流动性,形成短中长期的市场利率序列。我国自1995年停止国债期货交易后,迄今未恢复。 可流通的国债分割为银行间市场和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市场。
在不同市场之间债券不能自由转移,资金不能自由流动、投资者不能自由跨市场交易,降低了国债市场流动性。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他们的资金较充裕,买入债券后倾向于长期持有,资金趋同性使得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换手率相当低。到200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有所好转,托管的每一元国债换手1.8次,而交易所国债市场该年的换手率为19.3次。
国债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分支,参与者包括供方和需方,资金需求者以一定的成本(包括利息和交易成本)获取一定时间资金的使用权;资金供给者通过让渡一定资金的使用权获取收益。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是商业银行,供给方资金充裕,而交易需求方主要是弥补金融机构头寸不足,需求弱于供给;交易所国债市场的主体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商业银行不允许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资金供方实力有限,而交易需求中相当一部分是弥补短期资金不足,资金需求大于资金供给。这样,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分处于两个市场,形成分割,降低了流动性。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经济运行中也越来越强调用市场化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各国国债市场的演进表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债是一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结合点,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拓展国债的货币政策工具功能,从实际出发克服存在的问题,提高国债流动性,无论对提高金融市场效率还是实施货币政策操作,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致力于探讨如何提高国债流通性,发挥国债作为金融工具的新功能,为增发国债创造市场条件。针对当前国债流通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国债流通性的主要措施有:
1.调整提高可流通国债的发行比例。
近年发行的国债中,面向个人不进入二级流通市场的凭证式国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是因为国债市场化程度低,可流通的记账式国债的发行成本降不下来,反而使不流通的凭证式国债有了低发行成本的优势,财政部门愿意多发。而且有一部分个人投资者乐意在投资组合中有不同流动性的搭配,愿意持有一些利息回报高于银行储蓄而流动性较低的凭证式国债,每次发售都一抢而空。这样,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停不下来,但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大,其比重可以适当降低,可流通的记账式国债的比重可以适当提高。同时,银行间市场的记账式国债,可以考虑通过指定银行的柜台交易转让,使之成为面向个人的可流通国债。 国债发行对象逐步转向机构投资者。
不同投资者对国债流通性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活跃的国债二级市场主要是机构交易商之间的市场,这是由国债市场的性质决定的,即它是货币市场的分支,国债流通是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的交易。在西方,由于国债与商业银行信用有密切联系,而且个人收入大多以非现金性的金融资产为存在形态,尤其是以金融中介机构中的存款、基金等形式存在。所在,国债也大多被机构持有。个人直接持有国债的份额一般不超过10%.1994年日本长期国债的这一份额为2.4%.美国个人的持有份额1981年为16%,1993年下降到10%,其余全为不同类型的机构所持有。以机构持有为主的市场结构,无疑是这些国家国债能够顺利实行拍卖发行的保障条件。同时,这也决定了二级市场的活跃程度。我国国债发行对象应逐步向机构投资者转移,这是提高国债流通性和拓展国债金融工具功能过程中的必然变化。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不能互补并形成统一市场,因此需要扩大市场交易主体。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在种类上丰富了许多,包括国内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等,交易主体趋同的不合理状况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成员不断增多,从1997年的27家,到1998年的118家,再到2000年底的600多家。
相当一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不仅扩大了市场规模,而且通过市场交易主体多元化,缓解了市场资金供求不协调的矛盾,推动了市场发展和交易活跃,也意味着两个市场割裂的局面将被改变。但应该指出,近年来推进的交易主体扩大是单向的,主要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交易主体,至于对交易所的国债市场来说,主要是硬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进入交易所市场,交易主体的扩大受到限制,两个市场分割的局面难以得到根本改变,市场流动性受到限制。 完善国债期限结构。我国现在的国债以中期债券为主,期限结构单一,缺乏短期债券和10年以上的长期债券。今后在国债期限设计上要有长远规划。要合理安排国债的发行与偿还期,除充分发挥国债的筹资功能外,有意识地发挥国债的金融功能,如为市场提供利率基准和流通工具。应加快发行结构调整,满足不同操作需要,在增发国债的过程中逐步形成长、中、短期限分布的合理国债结构。要增加短期国债的发行,为市场提供流通工具。短期国债偿还期在一年以内,滚动发行,具有流通性强、交易量大、安全性好的特点,是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主要操作对象。
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活跃,与债券构成中缺乏短期国债品种有直接关系。与此同时,也要增加一些长期债券,特别是在当前市场利率较低的状况下,多发一些长期债券有利于降低长期筹资成本。 采取渐进步骤把分割的债券市场连通起来。可流通的国债分割为银行间和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市场,债券不能自由转移,资金不能自由流动,投资者不能自由跨市场交易,降低了国债市场的流动性。两个市场分割不仅使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不同,而且债券的收益也不同,有时相差还比较大。发达国家通常把国债市场收益率作为市场利率的基准,我国两个市场的国债收益率差距大,不利于形成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的市场利率体系。
世界各国国债市场的演进表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债是一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结合点,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拓展国债的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提高国债流动性,无论对于提高金融市场效率还是实施货币政策操作,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有必要改变债券市场间的分割状态。
改变彼此间的分割,并不等于变分设的市场为统一的市场。两个市场的功能有差异。自从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国债市场,另组银行间国债市场之后,两个市场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具有不同的功能,两个国债市场的区别见表2.
大多数国家进行大笔国债交易是在场外市场(即银行间债券市场)。因为债券买卖除资金筹措调度之外,还要考虑资产结构调整,内容复杂,数额巨大,不适宜在交易所的交易系统集中撮合竞价成交,而适合用场外询价方式。在两个市场功能有差异的状况下,保持两个市场分开的格局,更有利于适应不同需求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两个市场有分工,但是可以创造条件把两个市场连通起来,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发行市场的连通是容易的,只要发债主体采取类似1999年记帐式五期国债同时在两个市场发行的做法,两个市场就有了相同的国债品种。而流通市场的连通则相当难,难在两个市场的交易主体不一样。
如今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允许非金融机构进入了,可是交易所债券市场仍不许商业银行进入,其出发点是防止信贷资金流入股市,以此构筑一道防火墙,其实限制信贷资金进入股市的关键在于执行严格的监管,不宜简单地用割裂市场的方式来达到监管目的。但现实情况是不准进入的规定必须执行,连通便显得十分困难。连通的最根本的阻力在于限制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规定。
变通的办法可以设想让信用社联社、城市商业银行、地方股份制银行等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因为它们的身份不同于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渐进方式证明连通的有效性,有步骤地让国有商业银行重新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这样,投资者同时参与两个市场的交易,就把国债流通市场连通起来了。流通市场的连通还有一些技术问题,如需要建立统一的国债托管、清算系统,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的颁布实施以及实券国债的停发等措施的推出,表明国债的统一托管已经实现。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可以通过各自与对方进行系统联网来延伸其交易系统与功能,或各自对交易系统和清算系统进行改进,以实现两个市场之间的连通。比如,交易所应在交易系统中添加大宗交易的功能,以满足大机构进行大宗交易的需求以及避免对市场造成大的冲击;银行间市场应对其报价系统和报价方式进行必要的改造,以降低询价难度,提高交易的效率。
国债存量在各种金融资产中所占比重较低时,国债市场的金融功能是有限的,流通性必然受到限制。提高国债流通性,拓宽增发国债空间之后,国债发多了,有了一定规模的国债存量,国债流通的活跃才有基础,债券市场才能在货币市场中占有一定地位。2000年,我国发行国债连同以前年度的国债余额为12300亿元,占当年GDP的13.76%.2001年国债余额增加到15608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提高到16.3%.这样,国债存量规模的扩大,将有利于国债作为金融调控工具功能的发挥。而国债市场化的发展,国债流通性的提高,又能够使国债因容易变现而逐渐地成为仅次于现金的准货币,投资者更乐意持有国债,进一步拓宽了国债的可增发空间。这时候,宏观当局对于积极财政政策是继续实施还是适时淡出,便有了更大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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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市场容量的扩大,有利于促进国债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从而促进真正的市场利率的形成。虽然我国国债的总体发行规模占GDP的比例小于西方发达国家45%—60%的水平,但是,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要求中央财政负债水平的提高。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我国推出国债期货的基本条件与风险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我国推出国债期货的基本条件与风险分析
国债期货是以标准化的国债交易合约为标的的金融衍生品,是买卖双方通过交易约定在未来特定的交易日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交收一定国债品种的交易方式。1976年1月6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上市90天短期国债期货合约,标志着国债期货交易的开始。作为利率期货的主要品种,国债期货交易自推出以来发展迅速,交易规模在利率期货各品种中名列前茅。目前,交易最活跃的国债期货是CBOT的中长期国债交易以及CME的短期国债期货交易。在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国债期货交易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
现货市场规模越小,期货市场越容易被操纵
1.“3.27”国债期货事件分析。
谈到国债期货,不得不涉及“3.27”国债期货风波。为了活跃国债二级市场,带动一级市场,我国曾由政府和市场组织者引入国债期货,并于199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试行。所谓“3.27”国债期货风波,是指在1995年2月13日财政部公布的1995年新债发行量被认为利多,且1992年发行的3年期国库券——3.27国债本身贴息消息日趋明朗的情况下,空方在行情飙升后蓄意违规抛出大量卖单,打压价格,致使多头全线暴仓的事件。“3.27”国债风波以及后来的“3.19”风波发生后,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鉴于当时并不具备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 做出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决定。
从1992年到1995年,中国的第一个也是惟一一个利率期货品种在经历短短的30个月后便告夭折。但是,当年的实验并非完全失败,追溯其发展历程,可以得到很多启发。当年国债期货市场上风波不断,并不仅仅是由于个别交易者蓄意违规,而是由于当时国债期货市场中存在的根本缺陷造成的。前车之鉴,发人深思。
(1)对国债利率风险的套期保值需求是国债期货推出的必要前提。
任何一种期货品种的推出,都必须基于套期保值的需要,一般而言,在比较成熟的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者要占20%—30%。 利率未市场化导致的套期保值需求缺损是当年国债期货交易暂停的根本原因之一。由于国债价格与市场利率呈反向变动关系,当市场利率变动时,国债持有者承担着利率风险,国债期货正是基于规避这种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在这一连串关系中,利率的市场化是前提。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利率水平和结构均由官方制定,利率较为稳定,国债收益率变动不大,保值需求不足。当时,国债期货市场的参与者大多出于投机心理,非理性行为较多,从而导致国债期货市场风波不断。
(2)成熟完善的国债现货市场是国债期货市场的依托。
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任何期货市场的性质最终都要回归于现货市场。国债现货市场规模过小且流通国债比例过低,是导致当年国债期货交易暂停的又一原因。到1995年3月初,我国名义可流通国债量约1200亿元面值。同时,由于近一半国债为居民个人持有,实际可流通国债资金不超过650亿元。没有合理的市场规模, 就无法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现货市场规模越小,期货市场越容易被操纵。
(3)风险监控与防范必须作为期货市场永恒的主题。
“3.27”国债期货事件的发生虽然有国债保值贴补的政策因素影响,但期货交易法规不健全,交易所风险监管体系不完善也是违规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199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仓促推出国债期货时,不仅缺乏相应的监管法规和交易规则,更缺乏对市场风险的必要认识。“3.27”国债期货风波发生之前,交易所不仅没有涨跌停板限制,而且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甚至放松了对保证金比例和持仓限额的管理,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2.国债期货的现实功能。尽管当年的国债期货试点以暂停告终,但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市场衍生工具,国债期货在利率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不容忽视。特别是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利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我们更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国债期货的开发。作为金融期货的一种,与其他商品期货一样,国债期货具有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两大基本功能。具体而言,国债期货的主要作用在于规避利率的不确定性给债券持有者造成的风险,以及促进合理的市场利率的形成。
(1)稳定收益功能。在我国,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利率波动将变得频繁。为稳定未来收益,利率风险管理显得极为重要。由于缺乏期货市场的对冲机制,目前最常用的利率风险管理技术是久期缺口模型,即以每笔资产或负债占总资产或总负债的比例为权重计算每笔资产或负债的加权平均久期,并通过调整两者之间的缺口状况来调节利率风险水平。设每笔资产久期为D[,A],负债久期为D[,L],资产负债率为μ,则资产负债久期缺口为:D[,GAAP]=D[,A]-μ×D[,L]。
一般情况下,如果保持D[,GAP]为零或略大于零, 就可以规避利率波动对所持头寸收益率的影响。但是,现实中由于利率的频繁波动导致久期很难计算,而且久期零缺口也很难保持,所以久期缺口模型已无法满足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此时,利率期货的推出就显得极为必要,而我国目前利率期货最理想的承载体是国债期货,因为国债利率是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利率。
(2)促进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合理定价功能。国债期货的推出, 将为我国利率体系引入远期价格揭示机制,同时,改变“做多才能盈利”的单向盈利模式。这将有利于促进市场形成利率和债券合理定价,有助于构筑更为平滑合理的市场收益率曲线。此外,根据CBOT的经验,国债期货合约的标的往往是虚拟债券,空方在交割时有利用债券转换因子选择“最便宜的债券”交割的权利,该种交易制度有助于改变我国债券现货市场分割的状况,加快我国债券市场整合与统一的进程。
(3)风险投资、增加收益的功能。国债期货的推出将增加金融市场投资工具,对于套利者和投机者而言,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工具有助于极大地提高他们的收益,同时,也可以将国债期货作为资产组合中的一种,利用马克威茨资产组合理论进行组合投资,创造收益。
自1995年国债期货被叫暂停至今,已经历了10年的时间。这10年间,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债发行规模急剧扩大的情况下,考虑推出国债期货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关于国债期货推出的基本条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利率市场化进程与利率风险敞口的存在。
利率市场化是国债期货推出的前提。具体而言,利率市场化的特征可以从四个方面考虑:第一,利率形成体系上,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利率水平;第二,利率结构上,短、中、长期利率水平合理;第三,利率监管体制上,在央行进行宏观调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拥有充分的利率自主权;第四,有一个市场基准利率,在我国这个基准利率目前应该是国债利率。
纵观国际上许多国家利率期货的产生过程,绝大部分是在利率管制放开之前就已经推出了国债期货。以美国为例,20世纪70年代,为解决“石油危机”影响下的通货膨胀问题,美联储频繁调动利率,造成债券市场收益率不稳定。应市场需求,CME在1976年就推出国债期货,但是当时美国并没有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美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比较漫长,直到1986年3月废除联邦储备法案中规定的Q条例以后,才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国债期货也可以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推出。
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经过20年的改革,在利率市场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1996年以来,改革幅度较大,利率市场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1996年以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依据的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农村后城市;贷款先扩大浮动幅度,后放开上限;存款先放开大额,后放开一般存款”的总体思路进行的。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全国统一拆借市场,形成一个统一的同业拆放率CHIBOR,并启动公开市场操作业务,实现拆借利率市场化。同年,财政部正式引入价格竞争的招标方式发行国债,实现国债发行利率市场化。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形成,推动了国债流通市场利率的市场化。中国人民银行又于1998年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国债交易利率也在该年实现自由化。由于国债具有“金边债券”的特质,按照西方国家的经验,金融市场中的一个基准利率在我国基本出现。
1999年,中央银行放开协议存款利率,并允许外资银行,农村信用社,证券投资基金,甚至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使得上至一年下至七天的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利率最大限度地反映国内金融市场的供求关系。2000年,放开外币贷款利率,下放外币贷款和300 万美元以上外币存款利率的自主定价权。2001年,长期国债采用拍卖方式发行,并发行15年长期国债,使国债发行收益率进一步市场化。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下放非中国居民小额外币存款自主决定权。2004年,央行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空间。2005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同时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62%下调至0.99%。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在改革中不断前进,时至今日,虽然央行以行政方式确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模式有待改进,但在相当大程度上,我国的贷款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国债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已经达到美国当年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利率市场化水平。
利率市场化的直接结果是利率的波动将变得频繁,进而导致利率风险敞口扩大,利率相关证券持有者的未来收益不稳定。利用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最基本的做法是在期货市场上作一笔与现货市场数量相等、合约标的尽可能相同而交易方向相反的国债期货交易,到期时再对所持国债期货头寸进行对冲平仓,使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综合盈亏状况为零,套期保值的目的即达到。从套期保值的目的出发,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稳定所持债券头寸的未来收益。因此,无论将来利率上升还是下降,套期保值者的效用应该保持不变(这里的效用可以用财富状况来衡量)。
在我国,规避利率风险存在现实的需求。如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存贷基准利率,债券市场应声而下,其原因在于我国至今尚未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做空机制,债券市场在缺乏充足的避险工具情况下利率风险凸现。近几年来,央行对具体利率水平的调整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其向市场传达了利率结构调整和利率市场化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国债期货的推出越来越显示出其必要性。
2.国债现货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任何期货市场的发展都要以现货市场为依托。国债期货的推出必须建立在国债现货市场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上。关于我国国债现货市场的发展状况,可以从国债发行规模和期限结构、国债可流通比例与交易规模、国债持有结构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国债发行规模上看,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我国国债的发行规模呈稳步增长趋势,特别是1997年以后,国债发行规模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见表1、表2)。随着GDP增长,国债余额占GDP比重会以2倍以上速度增长。
表1中国国债发行情况(单位:亿元)
年份 实际发行数 期限(年) 余额(亿元) 国债余额/GDP
1997 2412 2—10 5548 7.5%
1998 3808.7 3—10 7766 9.9%
1999 4015 3—10 10524 12.8%
2000 4657 1—10 13674 15.36%
2001 4884 3—20 15618 16.3%
2002 5934.3 3—30 19336 18.9%
2003 6280.1 0.3—20 — —
2004 6924 — — —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金融市场统计月报》1997—2003年。
表21997—2004年中国GDP增长率 年份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GDP增长率 8.8% 7.8% 7.1% 8.0% 7.5% 8.3% 9.3% 9.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2004年。
国债市场容量的扩大,有利于促进国债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从而促进真正的市场利率的形成。虽然我国国债的总体发行规模占GDP的比例小于西方发达国家45%—60%的水平,但是,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要求中央财政负债水平的提高。比较世界上其他国家在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国债规模(参见图3),美国在推出国债期货时期国债余额达3000多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为16.67%,而日本在1985年推出国债期货时,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达50.567%。可见, 我国目前国债规模已达到当年美国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水平,基本能够满足国债期货推出的需要。
此外,通过对表1的分析,可以发现在国债的期限结构上,过去的2—5年中期国债占80%以上的局面已有所改变,长期国债发行比例增加,1年以内的短期国债也开始发行。国债期限结构的多样化,有利于国债期货标准化合约的设计。同时,在当前利率水平较低而利率上调可能性较大的情况下,投资者对短期国债的需求量往往会很大,中央财政适时发行短期国债,在一级市场顺利发行的同时,还有利于活跃国债二级市场。
其次,从国债流通规模上看,我国国债可流通比例不断提高。1997年国债可流通比例为40.7%,到2000年可流通国债比例提高到54%,2001年又达到63.1%。与1995年相比,我国可流通国债的数量增加了近10倍。可流通国债是国债期货合约的真正标的,国债可流通比例的增加不仅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也为国债期货的推出创造了条件。
国债现货市场已经能够为国债期货的推出提供坚实的现货市场基础
再次,从国债交易规模上看,可流通国债比例的增加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大大活跃了国债现货市场以及国债回购市场的交易(见表3)。
表3中国国债交易情况(单位:亿元)
年份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现货交易 5029.2 3582.8 6059.9 5300.9 4157.5 4815.6 8708.7 5756.1
回购交易 13008.6 12876.1 16262.8 12890.5 14733.7 15487.6 24419.7 52999.9
合计 18037.8 16458.9 22322.7 18191.4 18891.2 20303.2 33128.4 58756.0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网》。
此外,2004年5月20日,银行间市场正式推出国债买断式回购业务, 即国债持有人将国债卖给购买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卖方再以约定价格从买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国债的交易行为。这一国债交易方式的设计,客观上提供了做空的可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可以在回购期间内卖出债券,在回购期满时买回,这样即使在市场下跌时,卖空的一方也可以获利。作为一种介于国债现货与期货之间的交易方式,买断式回购国债的运作经验可以为国债期货交易的制度设计提供有益的。
最后,从国债持有结构上看,自1997年国家规定银行系统必须推出交易所网上流通系统后,证券公司及保险机构成了国债现货市场上的流通主体。虽然我国国债持有者结构中,期满兑付型个人投资者比例仍占60%以上,但是就对国债期货的推出起实质性作用的可流通国债而言,其70%以上掌握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手中。机构投资者特有的专业理财能力以及对国债收益率的套期保值需求为国债期货的推出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相较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国债市场,我国目前的国债现货市场已有了长足的发展。虽然在可流通国债比例、国债期限结构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我国的国债现货市场已基本具备了退出国债期货的条件,已经能够为国债期货的推出提供坚实的现货市场基础。
一系列法规的颁布为我国重新推出国债期货提供了较充足的法律依据
3.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的完善。鉴于当年国债期货交易的教训,在重新推出国债期货之前,必须重视监管体系的建设。
我国期货法规的建设在近十年来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相关法规的推出对整顿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顺利运行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如1996年国务院转批《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工作的请示》,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1999年以来,国务院又颁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与之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这一系列法规的颁布为我国重新推出国债期货提供了较充足的法律依据。
在期货监管体系方面,2000年12月2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成立使我国期货业形成了由证监会、期货业协会和交易所组成的三级监管体系。此外,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和商品期货市场的发展,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都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大大增强。
1.国债期货市场风险分析。国债期货具有“双刃剑”的作用,在规避利率风险和促进国债价格发现的同时,又由于其自身的“高杠杆性”和双向交易等独特交易方式而存在极大的风险。按风险形成原因分,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特定时期政府政策的变化,会引起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变化,影响市场利率的正常变动,进而影响投资者对市场利率走向的预期,导致国债期货价格大幅波动,从而引发风险。这类风险的发生往往无法回避,属于不可控制风险。
(2)市场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所谓流动性风险, 是指由于国债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不足或国债期货市场资金的流动性不足造成的风险。国债期货合约的流动性大小与合约的设计有关。在投资者有开仓或平仓需要时,如果市场能够满足其需要,则该国债期货市场上的合约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如果市场无法使投资者的需要得到满足,则可能会发生违约风险。国债期货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包括用于国债期货交易的资金量的大小以及资金能否及时到位两个方面。一定的国债期货交易规模要求有相应的资金量的支持,否则期货交易就无法顺利完成。此外,在保证金制度下,还要求投资者的资金能够及时补充保证金的需要。
(3)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 交易所是国债期货推出后的交易场所,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是否合理、风险控制能力是否充足,关系到国债期货交易能否顺利进行。“3.27”国债期货事件的教训已经表明,不完善的交易所交易制度是国债期货市场风险产生的“温床”。
(4)投资者个人原因或投资机构原因造成的风险。 国债期货市场应该是一个理性投资的市场,任何非理性的行为都会对市场产生不利的影响。此外,投资者的恶意违规操作行为也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引发国债期货市场风险。
充分认识风险和重视风险监控是国债期货市场研究的核心
2.国债期货风险防范。作为一种基于规避利率风险需求而产生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交易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并不是工具本身的错误。在承认风险客观存在的前提下,我们更应该重视的是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特别是在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充分认识风险和重视风险监控是国债期货市场研究的核心。分析和总结CBOT以及香港国债期货市场风险监控和防范的经验,可以得出国债期货市场风险防范的一些基本措施。
(1)国债期货合理定价是起点。根据无套利定价理论, 期货价格等于现货价格加上持仓费。考虑到国债附息,合理的国债期货价格应该等于国债现货价格加上融资成本减去国债票面利息收入。根据远期合同定价公式,国债期货价格可用数学公式表示
F(0,t)=S×(1+I-R)
其中,S:国债现货价格
I:在国债期货合约有效期内的融资成本率
R:0到t时刻内的国债票面应计利息率
在有效率的市场上,由于套利者的存在,国债期货价格应满足上述公式。因此,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国债期货市场上,应该有一个权威的国债期货价格的存在。由于定价是国债期货交易的开端,所以,国债期货的合理定价是防范国债期货市场风险的起点。
(2)实时风险预警体系的建设是核心。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关键是在风险发生之前要对风险进行必要的预防,在风险发生之时要能做出及时的反应。“3.27”国债期货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没能对空方的高风险违规行为做出及时反应。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是建立实时风险预警体系。实时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包括指标体系和统计查询体系两大部分的建设。根据多个指标的指示和对十多个项目的检测,可以对国债期货交易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做出很好的反应,从而达到有效地防范风险的目标。
(3)交易所交易制度的建设是关键。交易所是国债期货推出后集中交易的场所,也是防范国债期货交易风险的主要部门,因为国债期货交易风险首先发生在交易所内。交易所在防范风险方面,第一道措施应是国债期货交易会员资格审批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国债期货参与者的素质。其次,实行较高的保证金水平以及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国债期货推出初期,投资者对其认识不足,市场风险可能较大,较高的保证金水平可以减小国债期货的“杠杆效应”,同时,可以通过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控制一天之内价格波动的风险。
再次,实行限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目的在于防止少数投资者对国债期货市场的操纵,最后,实行涨跌停板制。虽然CBOT在国债期货交易中不设涨跌停板,但是,涨跌停板的设置能够有效地缓减或抑制一些突发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国债期货价格的巨大冲击,减缓每一交易日的价格波动,能有效抑制风险的发生。
(4)培养成熟的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特有的专业理财队伍和专业投资能力可以减少非理性行为对国债期货价格的影响,从而减小国债期货市场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此外,在风险发生时,机构投资者往往具有较强的风险抵抗能力,能够将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
(5)国债期货交易法规的完善是保障。 法律法规的作用在于从根本上规范国债期货市场各类行为主体的行为,防范市场风险,对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同时补充出台一些针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管理法规,为国债期货在中国的顺利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国债期货在我国的发展虽然经受了1995年被叫暂停的挫折,但这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当年国债期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我国再次推出国债期货提供经验。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利率市场化的一步步推进、国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整个期货市场的回暖,再次推出国债期货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在我国再次推出国债期货成为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就我国未来的国债期货市场提出以下几点构想:
首先,在国债期货市场的市场架构上,以交易所为依托,实行国债期货有组织的高度集中交易;以期货经纪公司或证券经纪公司为桥梁,对它们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保证投资者交易意愿的顺利达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力,用其专业投资能力保证国债期货市场上投资者行为的理性。
其次,在政策建议上,提倡建立全国性国债二级市场,改变目前国债现货市场分割的状况,使国债期货价格有一个统一的现货价格基础;在我国目前国债品种还不是特别丰富的情况下,建议在国债期货市场上采用“混合交割”制度,引入“转换因子”,缓解现券品种不足与期货合约交割的矛盾,完善期货交易法规,为国债期货交易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最后,在风险管理方面,高度重视国债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在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以及交易所三级监管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交易所风险监控体系的建设,利用市场准入制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以及限仓制度等防范国债期货市场风险。同时,鼓励经纪公司和机构投资者利用先进的审计制度防范自身内部风险。
国债期货最为一种重要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在金融体制改革深入、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率风险敞口扩大的今天,其作用越来越大。在吸取当今国债期货交易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再次推出国债期货,必能充分发挥其规避利率风险和发现国债价格的功能。因此,国债期货在我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本文首先分析了“3.27”国债期货事件,揭示国债期货市场的一些基本规律,并论述了在我国推出国债期货的重要现实意义。
关于国债期货推出的基本条件,文章从利率的市场化程度、国债现货市场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状况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在参考美国当年推出国债期货的市场条件的基础上,用不确定条件下的风险决策模型和参数估计模型进行定量分析,发现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再次推出国债期货的条件。
在国债期货市场风险防范方面,提出了以交易所为依托、以经纪公司为桥梁、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大力加强法制法律建设的风险防范模式。
最后,展望发展前景,我们认为国债期货在我国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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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也称作熔接、镕接,是一种以加热、高温或者高压的方式接合金属或其他热塑性材料如塑料的制造工艺及技术。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连期货大厦钢结构低温焊接施工技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大连期货大厦钢结构低温焊接施工技术全文如下:
钢结构工程中的低温焊接技术历来是学术界、工程界共同关注的课题。尤其是在近年来国内建筑钢结构行业的飞速发展和大量应用下,钢结构在低温环境下的施工被提到了相当高的位置,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国内各大钢结构施工企业、各大科研院所都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资源研究、解决低温环境下施工技术尤其是对焊接质量所造成的直接影响。在国内外建筑钢结构发展过程中,因为焊接质量控制不好所造成的焊接质量的下降甚至造成不安全隐患,甚至是因此所引起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而由于环境所引起的焊接质量缺陷又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因此,国外内在此领域内的研究、试验力度不断加强。下面以大连期货大厦钢结构工程为例,对低温环境下的钢结构焊接技术进行简要的分析。
大连期货大厦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主体结构为242.8m高的超高层建筑钢结构工程,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15万平方米,是目前东北地区已建成的结构最高的甲级写字楼。由于本工程地处渤海湾,受陆地气候和热带海洋气候的综合影响较为严重。根据大连市常年气象预报,大连市每年11月底至第二年3月15日为冬季施工期,其中11月底至12月31日为初冬期,该期间平均气温在-5℃~+5℃之间,极端最低温度为-13℃;1月1日~2月底为寒冬期,平均气温为?5℃~-10℃之间,极端气温为-19℃,该期间为冬施最不利时期;3月1日~3月15日为冬末期,平均气温在-5℃~+8℃之间,极端最低温度为-15℃,主要受北风寒流影响,会出现温差较大的特殊时段。而自2008年9月份至2009年6月份为大连期货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钢结构安装贯穿了整个低温的冬季时段。
本工程塔楼由钢筋混凝土筒体和钢结构外框架组成,横剖面为44.55m×44.55m的正方形,外框结构共设置42根由口1000×600×30×30、口800×600×30×30、口900×600×24×24、□600×600×24×24等多种截面规格组成的箱型钢柱,单根钢柱最重11.3吨;核芯筒混凝土内设12根H型钢劲性钢骨柱,为H750×400×16×16、H400×400×16×16、H250×250×12×12、H300×300×14×14、600×250×20×20;采用Q345和Q235材质组成H型钢梁主要分为以下几种规格:H800×300×14×18、H1000×300×18×20、H600×350×18×22、H800×200×14×14、H800×300×14×18;钢柱对接口采用全熔透焊缝焊接,钢柱与钢梁采用单面坡口焊接,所有对接口焊缝均为一级熔透焊,现场的焊接量较大。
大量焊接钢结构失效事故表明,低温是导致脆断的主要原因,特别是结构中存在着缺陷(缺口效应)则脆断效应更严重。当温度低于材料的临界转变温度时,在远小于σs的作用下,钢材的σs提高并接近于σb,出现完全无屈服的断裂。这就是进行低温焊接试验的根本原因。试验结果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也我们冬季施工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操作指南。很多低温试验是相当成功的,为我们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及技术支持,为焊接工艺评定方案的编制提供了比较可靠的试验数据。
经过实验室的研究、分析,低温环境对焊缝金属危害的直接表征就是出现裂纹和工作状态下发生脆断,其脆断机理受温度下降的速率变化而变化,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1)低温焊接条件下,焊缝的冷却速度较常温比较速度增加,直接后果是t8/5下降,晶粒度随之粗大,因此冷裂纹的敏感性也相应增加。
(2)在结构拘束度很大的前提下,冷却速度过快,极易造成焊缝金属偏析,在较强的拉应力场作用下,在焊缝的偏析处即焊缝中心部分发生结晶裂纹,是热裂纹的一种形式。
(3)冷裂纹的延迟效应增加,焊缝金属在冷却过程中,游离氢的溶解度降低,冷却的速度变快,氢透出的时间变短,因此残留在金属的比例增大,使冷裂纹的效应增加。延迟效应同残留在金属中的氢含量成正比。
(4)低温下发生脆断的可能性增加,当构件的工作温度低于材料的脆性转变温度的情况下,在拉应力和焊接残余应力共同作用下,结构的静载强度大幅度的降低,极大可能在远低于材料的σs点的外力作用下发生脆断。
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及近年来建筑钢结构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钢结构施工尤其是钢结构焊接都要经历冬季比较漫长的低温焊接过程。通过大量的试验和分析、研究,人们逐渐总结出了一套低温焊接质量控制的要领。首先,为了消除焊接应力对施工质量造成的影响,在高层钢结构焊接过程中,通常情况下都遵循从中心向四周扩展,采用结构对称、节点对称的焊接顺序。平面上采用从结构中心开始向四周对称扩展焊接,为减小焊接应力所造成的损害,同一根构件的两端不得同时进行施焊,不得从结构外圈向中心焊接,并在安装过程中预留焊缝收缩量。
其次,在低温环境下进行焊接施工时,不但要有严密的焊接防护措施,还必须采用焊前大范围加热的方法来消除不经焊前加热即进行焊接时母材与焊缝区的强烈温差,避免造成母材与焊接接头产生裂纹。焊前严格加热,施焊过程中保证持续、稳定并且较高的层间温度,全过程地执行窄道焊、有规律地采用左、右交替焊道可以有效的控制焊接裂纹的产生。
根据以上低温焊接质量控制要领,在大连期货大厦工程中,采取了如下焊接质量保障措施。
1) 钢柱焊接防护
焊接钢柱对接口时,在对接口下设置全封闭的操作操作平台(详见图1、2)。平台底部密铺脚手板后,采用石棉布铺垫于脚手板上,以防止焊接火花掉落伤人。操作平台四周采用防风、防火布搭设防风、雨顶蓬,当雨、雪天气时,顶蓬与钢柱连接处使用锡箔胶纸粘贴密实,防止雨、雪水渗透至焊缝上影响焊缝质量。
图1 钢柱对接口防风棚示意图
图2 钢柱对接口防风棚现场照片
2) 钢梁焊接防护
在风速超过8m/s,焊接钢梁节点时,在节点处设置焊接防风、防雨雪、防火花飞溅的局部防风罩和防风棚。局部防风罩用永久磁铁固定在焊缝两侧,两端可设置端板,以不影响焊接操作为原则,确定其间距,根据焊工的实际需要随时调整位置(如图3所示)。防风棚设置在迎风靠近焊缝的位置,施工人员在另外一侧挂篮内进行焊接作业。
图3 防风罩示意图
图4 钢梁防风棚现场设置照片
3) 低温焊接的温度控制
焊前预热:预热是防止冷裂纹的有效措施,预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热循环的低温参数t100,使之有利于氢的充分扩散溢出。预热温度的选择视施焊环境温度、钢材强度等级、焊件厚度或坡口形式,焊缝金属中扩散氢含量等因素而定。预热温度过高,一方面恶化了施工环境,另一方面在局部预热的条件下,由于产生附加应力,产生冷裂,同时会使板状铁素体形成,因此不是预热温度越高越好。根据《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中对于钢材最低预热温度规定Q345GJDδ=60mm最低预热温度为80℃,Q345Dδ=20mm可以不预热但需要烘干焊接区域内的水分。
大连期货大厦工程,由于中厚板数量较少,因此当焊接作业区环境温度低于0℃时,我们采用氧-乙炔中性火焰对钢柱焊接节点整体加热,对钢梁施焊焊缝加热,预热范围在焊接坡口两侧150mm范围内。预热时火焰离钢板保持大于50mm距离,并来回移动,使钢板均匀受热至预热温度。预热温度参见下表1。
表1: 焊缝预热温度表(℃)
钢材
牌号 接头最厚部件的板厚t(mm)
≤25 25
Q235 36 36 80 100 120
Q345 36 80 100 120 160
层温控制:低温焊接因焊接区域温度冷却失散较常温快,易产生脆硬组织不利于焊缝质量。焊接时,焊缝间的层间温度应始终控制在90℃~130℃之间,每个焊接接头应一次性焊完。施焊前,注意收集气象预报资料,预计恶劣天气即将到来,应放弃施焊。若焊缝已开焊,要抢在恶劣天气来临前至少焊完板厚的1/3方能停焊;且严格做好够热处理和防护措施,当重新焊接时应先预热后再进行焊接,重新焊接预热温度、时间相对延长。
表2: 焊缝层间温度控制参数表(℃)
钢材
牌号 接头最厚部件的板厚t(mm)
40
Q345 100 100~200 140~200
焊后热处理:在负温下焊接完成后,在焊缝两侧150mm范围内用两把烤枪烘烤来进行焊后热处理,加热温度在180~200℃之间,保持在1小时左右,加热后立即采取保温措施,使焊缝缓慢冷却至环境温度。
焊后缓冷处理:当焊接焊缝后热达到要求后,采用石棉布加保温棉双重多层保温,需包裹密实,确定保温时间达到缓冷效果。
4)远红外预热技术
目前比较先进的预热、保温技术就是远红外电加热技术,由于此技术采用了较先进的电脑控制,具有稳定性强、温度控制精准等特点,因此在近年来重大工程无论是制作还是安装过程中均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对δ≥36mm的焊缝和重要焊接节点采用电加热,可以有效的保证焊缝的预热(后热)温度的均匀和准确性,对防止焊接裂纹的产生和控制应力应变起到积极的作用,特别在冬季施工中电加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焊工在正式焊接前,必须具备个人防寒用品,包括棉鞋、帽子、护膝、手套等,必须具备较长时间抵抗严寒的能力和防滑能力。尽量较少因人为因素对焊接质量造成的影响;
2)下雪天气及雪后,进行高空焊接作业,通道应设专人及时清扫,特别扫除薄冰,以保证焊工的安全通行和保存焊工体力。在施焊前对焊接区域必须用氧-乙炔中性火焰进行预热,消除水汽对焊接质量的影响;
3)焊机应尽量集中摆放在可移动的焊机防护棚内,防护棚内应设置加热设备,使焊机在正温状态下工作;
4)使用前,气瓶应尽可能集中存放,在气瓶存放棚应设有加热装置,确保气体随用随有。气瓶在使用时,应放置在焊机棚内,实现正温管理,单机使用时,气瓶必须采取加热保温措施,采用电热毯加热外包岩棉或其它保温材料进行保温保证液态气正常气化,使保护气体稳定通畅;
5)冬季施工采用接触式测温仪控制预热、后热及层间温度,环境温度使用普通温(湿)度计监控;
6)保护气体应使用纯度为99.9%的CO2气体,以保证焊接接头的抗裂性能;
7)按要求对焊条进行烘焙、保温,严格执行焊材的使用、管理制度。焊条必须按标准进行烘干,烘干次数不得超过2次,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8)药芯焊丝使用过程中应采取防潮措施,焊机上的焊丝防护罩必须保持完好,未用完的焊丝应及时送回焊材库,防止受潮;
9)尽量选用国内最新研制的防风焊丝,减少空气流动对焊缝质量造成的影响。
在大连期货钢结构工程的整个冬季施工过程中,我们通过严格按照公司焊接研究所通过大量的低温焊接试验和施工经验总结并编制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低温焊接技术规程组织施工。本工程焊缝总长5723.45米,在整个工程的焊接质量自检、第三方检测中,一次自检探伤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返修合格率100%,本工程最终被评为钢结构金奖。
通过本工程,我们对于低温焊接施工技术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供同行参考:
1、根据工程结构的特点,合理编排焊接顺序,减少焊接残余应力;
2、在施焊过程中,钢材本身应实现正温(即要采用各种不同的预热方式提高焊缝周围小环境温度),选择合适的预热方式;
3、采取焊后紧急保温缓冷措施,减少因气温骤降所造成的焊接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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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资基金也属于投资基金范畴。广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在国外通常被称为管理期货,指的是由专业的基金经理所组成的一个行业,这些基金经理被称为商品交易顾问,他们使用全球期货和期权市场作为投资媒介,向那些想要参与“商品”市场的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金管理,交易对象包括实物商品和金融产品的期货、远期、期权合约。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期货投资基金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期货投资基金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全文如下:
摘要:期货投资基金(FuturesFund)是一种专家理财的期货投资方式。它不但可使投资者享受到专业化管理和规模经营的好处,而且可以有效防止期市风险波及到社会,有利于期市稳定和社会安定。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我国已实现了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所需的市场容量条件、规范性条件和人才准备。后发优势、民间资金充足和投资者入市动机为现阶段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有利条件。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对我国证券与期货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期货投资基金;风险控制;金融创新
1868年,英国成立“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这是世界上第一只投资基金。在此之后,尤其是随着战后全球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基金在美国、西欧、日本等西方国家取得巨大成功,成为世界金融市场上最流行的投资工具之一。据统计,到1999年底,全球各类基金达23万亿美元,其中美国约有16000只投资基金,资产达13万亿美元,全美有47%的家庭,近8000万人持有基金股份。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基金、银行、保险三分天下,而早在1994年,基金的资产就已经超过了商业银行。在各种投资基金中,共同基金占很大一部分。有资料显示,截止2000年5月,全球共同基金10.4万亿美元,其中美国有共同基金7791个,434家基金管理公司,资产总额约6.9万亿美元。期货投资基金作为共同基金的一种,是基金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期货的蓬勃发展,随着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和技术的进步,大型机构投资者和投资组合经理人开始运用期货投资基金,使期货投资基金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1988年,美国期货投资基金的规模为60亿美元,到1996年就增加到300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50%.从20世纪80年代起,EastmanKodak、Alcoa、Amoco等大公司就已经开始把部分养老金投资于期货投资基金,到1993年,美国200家最大的养老基金中约有一半涉足衍生品市场。这表明,期货投资基金受到机构投资者的普遍欢迎,有很好的发展前景。目前,期货投资基金主要集中在美国市场,但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
期货投资基金的出现是资本市场风险管理的需要,是推动期货市场进一步稳定发展的重要步骤之一。期货投资基金的顺利发展,除了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之外(如法规制度健全),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要求:一是期货市场基础要好,期货市场无论从规模和规范性方面,均需符合一定要求;其二,市场投资者主观上要有利用基金回避风险的动机和需求。随着市场风险的不断增大,许多企业急需利用期货市场来套期保值和回避风险,但苦于企业缺乏专业人才,不敢贸然入市或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很希望有一种专家理财的渠道来满足其套期保值和回避风险需要,这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期货投资基金的组织创新,即通过设立套期保值基金来解决。
我国自1993年开始期货试点,经历了无序发展和清理整顿两个主要阶段,在经过了长达7年的清理整顿之后,期货业的规范程度大大提高了,期货业的规范形象已初步树立起来。无论内部条件,还是外部环境,我国期货市场都已经具备了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基本条件。
(一)清理整顿任务基本完成,期市规范程度大大提高。
从期货市场自身条件来看,经过清理整顿,期市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有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法规体系。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证监会出台的四个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为期货市场的长期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是监管体系和市场结构逐步完整。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发生重大改变,初步建立了中国证监会垂直管理体系,监管思路符合市场规律,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期货交易所从14家撤并到3家,经纪公司从原来的300家压缩到170家,期货经纪公司充实了资本金,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培训和考核获得了从业资格,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运作的自觉性显著提高。
三是经过几次升级和改造,期货市场的交易和信息系统更加成熟,其容量、速度、安全等主要指标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四是投资者操作日趋理性。经过十年磨练,投资者对期货市场的功能特征、运行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操作手段日趋成熟和理性,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总之,经过几年实践,期货市场已建成一套严密的交易、结算与风险控制制度,特别是经过一系列风险事件的洗礼,期货市场风险监控技术与能力得到大幅提高,目前已能有效遏制期货市场较大风险事件的发生。现有的市场基础和条件,非常有利于推出期货投资基金。
(二)实践造就了一批专业的期货管理与投资者队伍。
目前,我国专业期货经纪公司有170余家,期货经纪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由原来的一千万元提高到三千万元,大大增强了经济实力,一些大型期货经纪公司脱颖而出。另一方面,期货经纪公司不得从事自营业务的规定,使经纪公司的风险大大降低,自有资金显得比较充足,这就为发起成立期货投资基金创造了条件。同时,期货经纪公司不从事自营业务,也可以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打消投资者的顾虑,这从制度上保障了期货投资基金的公正性。此外,通过培训和长期实践,期货市场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造就了一支既懂期货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期货管理人员、经纪人与投资者队伍,为期货投资基金的试点成功奠定了人才基础。
(三)期货市场达到一定的规模。
在经过长期的低迷之后,目前我国期货市场恢复性增长势头良好。2003年中国期货市场在国内外大环境趋好的背景下,大连、上海和郑州国内三大期货市场全面活跃,交易规模已创历史最好水平。据统计,2003年,全年交易额累计达10.84万亿元,一举刷新了1995年创下的10.12万亿元的历史新纪录。这说明,我国期货市场经过几年规范整顿,正逐渐迎来新一轮发展空间,已经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权威部门预测,我国期货市场未来发展的环境继续看好,理由如下:
第一,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带来了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进而引起包括生产资料、农产品等一系列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增加了生产、经营者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的需求;
第二,中国经济增长的增量,成为国际市场供求变化的主要变数,在铜、铝、大豆等主要期货品种上,中国期货价格对国际期货市场价格的影响不断增大,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第三,党的十六大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决定》中明确指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确定了期货市场的重要地位,为期货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有理由相信,我国期货市场容量将继续扩大,交易规模将更加扩大。
(一)利用后发优势,有丰富的国际国内经验可资借鉴。
期货投资基金在国外已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在组织、监理和运作等方面都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我们可以直接吸取这些经验教训,在设计和规划期货投资基金时免去摸索之苦,避免别人曾经走过的弯路。充分利用这种后发优势,可以使我国的期货投资基金从一开始就以规范的面貌出现。另外,我国虽然没有期货投资基金的直接经验,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经过几年的发展已达到相当的规模,取得了许多有关基金管理与运作的丰富经验,而期货与证券属于相关行业,两者间有许多相近的地方,期货投资基金在管理与运作上与证券投资基金是相似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中的大部分条款对期货投资基金实际上也是适用的,这就减少了期货投资基金监管和立法的难度。
(二)社会资金充裕,有进入期货市场的欲望。
当前,社会资金充裕,存款突破了11万亿,社会各界投资欲望强烈,希望资本市场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即使在股票市场不太景气的2003年,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规模仍有大幅度增加。截至12月19日,2003年共发行25只股票型基金(债券与保本基金合计13只),首发规模为401.44亿元。截至2003年10月31日,保险公司基金的投资金额达到449.43亿元,占股票基金规模30%左右。目前国内股票基金中,三分之一的基金是保险公司持有的。这些机构投资者入市交易,必然需要风险管理工具,期货投资基金不失为一种工具创新的尝试。
(三)市场对期货投资基金有强烈的内在需求。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投资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投资手段已由过去单一的储蓄发展为债券投资、股票投资等多种手段,居民个人资产也开始由储蓄向投资转移。但作为个人,无法抽出大量的时间对投资工具进行研究,无暇亲身投入到投资市场进行具体交易,因此,他们对期货投资基金有极大的需求。期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风险投资工具,将为大众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投资途径,把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引向金融市场,可使居民个人和金融市场同时受益。目前,我国投资基金已有数十家,资产数百亿,但其投资结构非常单一,未能充分地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组合投资,这不利于基金功能的发挥。当然,这和我国金融工具单一、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发展期货投资基金,使其成为投资基金组合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与投资基金发展的必然结果。
期货投资基金是在法律的监管下,以专业投资机构为操作主体的期货投资活动。创造条件,促进期货投资基金的设立对我国证券与期货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有利于创造性地培育机构投资者。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缺乏机构投资者,而在美国的期货市场中,投资者则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因此,不改变投资者结构,不利于我国期货市场的长期和健康发展。据统计,美国期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亏损面越来越大,1969年的数字是62%,目前已达80-95%,这说明,个人投资者正逐步被现代期货市场所淘汰。截止2000年9月30日,在NFA登记注册的CPO和CTA分别有1416人和935人,正是这少数的专业人士管理着庞大的期市投资资金,促进了美国期市的繁荣。
同样,设立期货投资基金也有利于我国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培育,有利于改变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讲,设立我国期货投资基金也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培育与发展。因为,开放式基金和社保基金都已入市,庞大的资金带来同样庞大的风险。根据国外经验,这些大型基金都需要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作为避险或分散投资的工具,而期货投资基金极有可能成为它们进入金融期货的有效途径。
(二)有利于期货市场的稳定和社会安定。
期货市场的投资结构改变之后,机构投资者占到主要地位,有利于期货市场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因为,机构投资者操作比较理性,其决策是建立在对基本面和技术面的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可以有效避免市场的剧烈和非理性波动;另外,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对因自己投资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有一定心理准备,不会将自己投资决策的失误归罪于政府或交易所,也不会采取极端措施引起社会的动荡。因此,期货投资基金可以在期货市场和社会之间建立起一座“防火墙”,避免了期货市场风险波及到社会,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社会稳定。
(三)有利于保护期货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对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来说,由于在知识、经验、资金规模、技术手段、信息、投资成本、交易渠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同投资大户相比处于劣势,所以在投资活动中往往失败多于成功,最终成为市场的牺牲品。而期货投资基金的投资交易活动是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的,较中小投资者有较大优势,期货投资基金可以集中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为一体,统一调度、统一使用,这将能为期货投资争取到较好的条件,并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同时,由于资金充裕,基金可以分散操作,分别投资于不同的市场和品种,这将大大降低投资风险,实现规模投资效益。
另外,较之个人经纪人,期货投资基金也有明显的优点:首先,期货投资基金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一旦出现违法或违规,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次,在分配上,个人经纪人的报酬以获取佣金为主,这里面隐含着巨大的道德风险,而期货投资基金除了按规定收取正常的管理费用外,可以按预定的比例与客户分享赢利,这就从机制上迫使基金管理者将基金赢利放在首位;最后,在专业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上,基金更胜个人经纪人。所以,期货投资基金将给投资者提供一种新颖且可以放心的投资工具。
(四)有利于推动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
为应对WTO的挑战,我国金融创新的步伐必将大大加快,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指期货、利率期货等一大批金融创新产品将会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主导力量,这些金融品种有些十分需要机构投资者,有些则本身就是机构投资者。期货投资基金则是大型机构投资者进行投资组合的一种很好的组合品种。根据“马可维兹分散”理论,用相关性低,甚至具有负相关性的投资工具作组合能有效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使投资组合做到充分的分散化。一般来说,相关性越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也越低。根据Lintner博士的研究,期货组合与股票、债券组合之间的相关性很弱,甚至为负值,如果一项组合投资中加入期货基金,即可减少组合的波动并提高收益。
(五)有利于期货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功能发挥。
投资者投资行为的规范是期货市场规范化运作的必要条件。期货投资基金的投资活动是通过专业性的期货投资机构进行的,在投资之前,投资者同受托的投资机构间将会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投资协议文件,文件将在资金管理、交易原则、投资政策等诸方面对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加以约束,以使投资活动科学化、理性化,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而这种投资活动除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监督之外,还要受到与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投资者的监督。从而使投资行为符合规范运作的要求。通过期货投资基金的形式可使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由基金经理统一运作,也为政府对期货市场的管理创造了便利的手段。
此外,受法律严格监管的、规范化的期货投资基金,可以使大量存在的地下期货委托投资走上正途,避免由此引发的各种经济纠纷。专业的投资机构是靠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业绩而生存和发展的,因而必须在投资人才的培养和发现、投资技术的探索、投资管理的完善等方面做出不懈努力,这必将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投资人才,并相应提高期货投资服务水平,从而促进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和走向成熟。因此,期货投资基金费用低、专业操作,有利于吸收中小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扩大期货市场的资金量,增加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从而有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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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国债期货的合约设计和普通的期货合约存在差异,传统的期货定价方法无法覆盖国债期货合约隐含的各类交割期权的价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国债期货交割期权定价及实证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2013年9月6日,在国债期货被叫停18年后,5年期国债期货在中金所挂牌上市交易,为债券投资者提供了有力的避险工具。国债期货由于特殊的交割制度,对空方存在隐含交割选择权。本文引入了Margrabe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对国债期货交割期权定价,并实证分析了我国国债期货上市后交割期权的大小,进而分析了其应用。
【关键词】国债期货 交割期权 质量期权 Margrabe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
国债期货作为国债的一种衍生品,若使用得当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有效规避国债面临的利率波动风险。国际经验表明,国债期货是全球范围内使用最广泛、效果最显著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之一,能满足各类金融机构的避险需求。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增速远远快于全球平均增速,同时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在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给债券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体现在利率骤然上升、波动幅度和频率加剧等方面,这加剧了债券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的紧迫性。使用国债期货进行基差套利和套期保值都需要考虑交割期权的影响,因为可以提高套利和保值的效果。国外许多学者对美国国债期货的交割期权进行了大量理论和实证方面的研究。本文使用Margrabe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通过实证分析了我国国债期货上市后交割期权价值的大小。
国债期货的空方具有选择使用何种国债以及选择在何日进行交割的权利,这个权利具有价值。空头交割期权分三种:转换期权(质量期权)、月末期权、时机期权。转换期权指在最后交易日之前,空方在可交割券中选择任意一种进行交割的权利,通常选择最便宜可交割券(CTD)。月末期权指在合约到期日到最后交割日之间执行的,空方将一只较昂贵的交割券转换为更便宜的交割券的权利。时机期权是滚动交割制度下,空方可以选择在交割月份的任一交割日进行交割的权利,又以百搭牌期权最为重要,百搭牌期权指在交割月份国债期货交易结束后,空方在交割申请之前根据国债的波动情况决定当日是否申请交割。
根据我国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细则,在最后交易日后的交割流程中,空方必须在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11:30之前申报要交割券的品种,因此空方调整交割券的时间很短,月末期权价值可以忽略不计。由于空方决定提前交割的时间需要多方同意,且在滚动交割期间空方提出交割意向的截止时间是14:00前,早于国债期货交易结束的时间,所以空方没有在期货结算价确定后根据现货市场波动决定当日是否交割的权利,时机期权也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本文对国债期货交割期权的定价研究指的即是转换期权的定价。
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是以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为基础推导出来的,因此其满足Black-Scholes模型的假设。假设有资产1和资产2,价格分别为x1和x2,一个只能在时间t'执行的欧式期权,如果执行时获得的收益是x1-x2,不执行收益为0,那么该期权相当于执行价为x2的资产1的看涨期权和执行价为 的资产2的看跌期权的组合,用公式表示如下:
w(x1,x2,t')=max(0,x1-x2)(1)
且其满足:0?燮w(x1,x2,t)?燮x1 (2)
该期权的买方可通过做空w1=?坠w/?坠x1的资产1,同时买入 w2=?坠w/?坠x2的资产2对冲其持有的头寸。因为w的定价公式是线性齐次的,根据欧拉定理下式成立:
w-w1x1-w2x2=0 (3)
通过这样的对冲,资产组合成为零投资组合,短期内的回报为0:
dw-w1dx1-w2dx2=0 (4)
Black和Scholes将一个股票多头和一个相应的期权空头组成无风险的组合,其回报为:
dw=w1dx1+w2dx2+w3dt+
其中 w3=?坠w/?坠t
通过公式(3)和公式(5),可以得出:
在约束条件(1)和(2)下,微分方程(6)的解是交换期权的价值w(x1,x2,t):
w(x1,x2,t)=x1N(d1)-x2N(d2)
该等式也适用美式期权的定价。考虑两个组合:组合A为买入用资产1交换资产2的欧式期权,组合B为买入资产1同时做空资产2。在任意时间t,A的价值是w(x1,x2,t),B的价值是x1-x2,在到期日t?鄢组合A的回报为max(0,x),组合B的回报为x,由上可知A的回报优于B的回报,即:w(x1,x2,t)?叟x1-x2。因此,即使是美式期权,其价值等于对应的欧式期权的价值。
国债期货空方具有的交割券选择权是交换期权的一种。国债期货空方交割券i能够获得的交割收益为F(t,T)×CFt+AIt(T),交出了价值为Pt(T)+(T)的券,净收益是F(t,T)×CFt+Pt(T)。因为空方可以选择CTD券进行交割,所以到期时空方实现的净收益是max1≤j≤nF(t,T)×CFj-Pj(T)。
假定有两个可交割券i和j,其中i是当前的CTD券,j在期货到期时可能成为新的CTD(竞争券),如果到期时j成为CTD券,则空方会用j进行交割,所以可以用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公式。
以5年期国债期货TF1312为例,对其交割期权的价值进行实证。使用2013年9月6日到2013年12月13日共计64个交易日的数据,可交割券使用对应的银行间的可交割券,数据来源为万德资讯,CTD券取隐含回购利率IRR最大的。根据前述的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得到的国债期货交割期权的理论定价如表1所示。
从结果可以看出,TF1403合约存在交割期权,交割期权价值约占面值的0.132%。
本文以我国国债期货交割期权为研究对象,根据国债期货交割制度,分析了交割期权的分类,并使用二元资产交换期权定价模型对交割期权大小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我国国债期货交割期权价值平均为0.132元,占面值的0.132%,这说明交割期权具有一定的价值。
国债期货的交割期权主要应用在基差套利和套期保值中,考虑交割期权的期货理论价格要低于不考虑的期货理论价格,如果使用交割期权调整后的期货理论价格,会提高基差套利和套期保值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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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做市商制度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中重要的交易机制,它从引入到现在虽然只有十余年的时间,但做市商制度在规范债券市场,活跃债券市场,以及提高整个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上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研究做市商制度对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的问题,对于今后如何更好地应用做市商制度是很有意义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做市商制度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影响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中国的资本市场进入了新的转型期,需要进一步的调整与改革,而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的改革与调整是不可避免的。做市商作为债券市场交易的重要金融中介,其制度的完善,将对债券市场的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中国的做市商制度面临着外部条件发展不足、自身能力不够等现状。针对这种现状,建议政府不断调整政策,为做市商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做市商也应不断完善自己,增强自身能力,从而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
中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经历了曲折的探索。1996年末建立债券中央托管机构后,中国债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形成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近两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底,全球债券存量规模为92.05万亿美元,中国债券存量规模3.43万亿美元,占比为3.73%。中国债券市场已经在国际市场开始占据一席之地。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已经较为多样和完备,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以低风险企业发债为主,高收益债券目前只有少量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集合票据、集合债等,年发行规模不足200亿元。
2011年,美国高收益债券发行规模达3248亿美元,占比当年债券发行总规模的1/5。与美国相比,中国目前的债券市场还未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2001年4月6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详细规定了申请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的必要条件。同年8月,人民银行批准9家商业银行为双边报价商,构建了初步意义上的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只有20家本国做市商,还批准了渣打银行、花旗银行和摩根大通3家外资银行做市商。而美国目前早已形成了纳斯达克市场等闻名世界的成熟的交易市场,早在2001 年12月,纳斯达克全国市场的股票平均有做市商16.8家,做市商之间竞争激烈。可以看出中国的债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所差距,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本文通过考察中国当今做市商的发展现状、做市商与市场流动性的相互关系,以及整个债券市场大环境与做市商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探讨做市商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其对债券市场应发挥的作用。
国家的经济发展,必须有活跃的资本市场作为内在支持。资本市场内部的活跃,金融中介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金融中介,各种资本得到了更为迅速直接的流通。而做市商作为金融中介的一份子,积极促进了金融产品的交易,加速了资本在市场上的流通。做市商制度则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度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主要的集中型的经纪商,不断向公众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并在所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买卖要求的交易制度,又叫报价驱动机制。当今世界上,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市场以及欧洲的MTS市场都是做市商制度成功的典例。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了新的转型期,资本市场的改革也变得尤为重要。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部分,对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债券市场近几年来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2012年3月底中国债券存量规模3.43万亿美元,可见发行债券逐渐成为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但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整个金融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基础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仍比较滞后,存在着众多问题:
2.1 债券市场的发展缺少适合的大环境,面临许多制度上的阻碍
从整个经济发展的大环境来看,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直和政府管理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而表现在中国债券市场则是债券市场仍面临着政府管制过多、制度限制过多的问题,而市场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从而债券市场也得不到足够的发展,这也是中国的整个债券市场发展程度较低的重要原因。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市场的基础作用抬升到市场的决定作用,本身即提出了这方面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2 债券市场发展程度不高,结构不合理,一级市场有所发展,二级市场没有完全成型,严重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目前,中国国债与金融债券的交易集中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交易市场刚刚起步,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作为一级发行市场采用场内交易方式。债券发行之后进入二级流通市场时,大多数债券在各子市场间是被限制自由流通的,因而二级市场发展很有限。二级市场发展不足,导致债券市场对资本的吸引力不足,反过来又影响了相应债券的发行。
2.3 债券市场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单一
中国债券市场虽然经过了很多年的发展,但由于政策和制度上的限制,中国的发行主体仍然比较单一,目前主要是财政部和两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品种以国债和金融性债券为主,企业债券所占债券总数的比例很少。债券品种过于集中,限制了债券的流通,增加了市场的系统风险性,不利于债券市场发展。
2.4 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
由于目前债券市场发展不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不足,因而债券市场信息获取渠道较少,信息提供平台发展规模小,投资者得不到实时有效的信息,从而影响整个债券市场的交易。
2.5 做市商制度不完善,交易市场不活跃
做市商作为证券经营法人,通过证券的连续买入卖出,来维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因此做市商是活跃二级市场的主要力量。中国目前做市商数量仅为20家,还有3家外资银行做市商,做市商力量十分不足,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不利于整个市场的活跃。
中国债券市场的现状不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要改变中国整个债券市场的现状,债券的交易程序必须不断完善,需要很好的中介将投资者与债券产品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交易程序,做市商则在这个交易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做市商制度对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以下作用: 3.1 增强债券流动性
在报价驱动制度下,投资者可按做市商的报价立即进行交易,而不用等待交易对手的出现,尤其是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方面的能力,能够促成交易的迅速形成,从而提高了债券的流通速度,增强了债券流动性。
3.2 保持债券价格稳定性
做市商制度本身有利于减少个股买卖之间的价差,具有缓和由于买卖指令不均衡而造成的价格波动的作用。
3.3 推动价值发现
做市商为了自身利益,会主动搜集债券的有关信息,并将其信息积极反映到债券价格上,推动债券的价值发现。
3.4 抑制证券操纵
做市商对某种证券持仓做市,使得证券操纵者有所顾忌,担心做市商会抛压,从而抑制对证券的操纵。
做市商对于促进整个市场交易、活跃市场有非常显著的作用。我国的做市商制度自2001年确立以来,也有了飞速的发展。从开始的8家做市商发展到现在的23家做市商。
从2009年和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做市商做市情况公告可以看出,。与2009年相比,2010年最优报价次数增长了19.53%,成交笔数增长了57.79%,做市债券总指数增长了42.07%,而做市不合规情况下降了98.58%。做市商的做市规模和质量都在不断提升很好的促进了整个债券市场的流动性的提高,推动了整个市场的完善。
表2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做市质量情况统计表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www.pbc.gov.cn
从整个做市商市场进行双边报价的券种类型看:2009年央票买卖报价量合计达36.74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74.27%;政策性金融债报价量8.37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16.92%;国债报价量1.99万亿元,占比2.46%;中期票据报价量1.01万亿元,占总报价量的2.04%;普通金融债、次级债和企业债等其他券种报价仍不活跃,合计仅为0.15万亿元。
表3 2009年各类型债券报价量表(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www.nafmii.org.cn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做市商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由于基础薄弱、发展时间有限的原因,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其主要表现为:
①做市商制度的发展缺乏良好的外部条件。做市商进行双向报价,通过对证券的买入卖出来获取利益。但是,目前中国的债券市场的发展还很有问题,面临许多政策限制,没有完全发挥到市场对其的调节作用,也就无法为做市商发展提供良好的大环境。就债券市场的具体现状来看,目前发行的债券品种单一,其中国债所占的比例较大,企业债等比例较低。而且由于各种制度和政策的缺陷,部分债券产品回报率不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做市商作为中间环节,由于可供交易证券产品不足,投资者交易积极性不高,极大地影响了做市商功能的发挥,以至于中国目前的做市商发展很有限。
②做市商自身交易积极性不足。就目前来看,商业银行做市商有接近20家,而证券公司只有3家,商业银行投资债券主要是作为一种长期投资,交易动机并不强烈,所以并不是最适合成为做市商。而且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做市商的获利机制及优惠政策没有很好的保障,缺少良好的市场引导,导致做市商缺乏做市动力,而只是力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保证基本的利益,回避风险,顺势交易,没有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
③做市商的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对于做市商的双边报价行为及其表现,一方面缺乏具体的考核方法,没有可操作的考核指标,难以落到实处.。同时国家既没有提供更好的政策法规鼓励和维护做市商的发展,对其的规定也没有做到令行禁止,没有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做市环境。
与中国现行的做市商制度相比,发达国家在繁荣的金融市场背景下,有着非常完善先进的做市商制度。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与纳斯达克市场是世界上著名的交易所。美国对做市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及做市义务,保证了做市商质量及其做市积极性。同时也不断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为做市商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发挥做市商活跃市场的功能。纳斯达克市场还将远程通讯技术、电子交易技术和网上交易技术与报价、交易结合起来,报价逐渐向电子报价、网上报价演化,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就不断推动了整个交易市场的发展。
随着整个世界金融体系的发展,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能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中国也必须不断的完善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化。做市商制度作为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对活跃整个市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做市商制度,构建一个完整的交易程序,从而加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4.1 增加债券发行品种,提供良好做市空间
放宽对债券发行主体的限制,增加债券发行品种,完善相应的法规与机制,为做市商发展提供良好的大环境。政府应降低债券发行的门槛,给企业更多发行债券的机会,丰富债券品种,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债券市场,增大市场交易量,为做市商提供良好的做市空间。政府还应加强相应制度法规的健全,规范做市商制度,保证良好的做市环境。
4.2 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做市商发展
目前,中国的做市商制度发展不健全,且做市商自身的做市积极性不高。政府应该调整做市商准入机制,制定相应的措施,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给做市商更多的机会,并给予如税收优惠、手续费减免等鼓励措施,调动做市商的做市积极性,发挥其活跃市场的功能。
4.3 做市商发展专业化,做市具有针对性
在国外,每个做市商并非负责对所有的证券进行做市交易,而是负责一种或者几种特定的证券。虽然,现在国内的做市商也并非全面做市,但专业性仍然不够。做市商制度应该加强专业性,对整个做市商系统进行专业划分,让每个做市商都有专有的证券交易方向,这更有利于债券市场品种的丰富和市场的多层次化。做市商还可以进行针对性做市,通过对投资人证券投资意向的调查了解,对证券投资人进行归类分类,最后进行针对性的报价交易,可以大大的促进投资人与证券产品的衔接,提高交易效率,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4.4 将做市商制度与当今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制度相结合,提高整个做市商系统的运行效率
欧洲的MTS市场、美国的纽约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世界著名的交易市场积极采用当今世界先进的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先进的组织管理制度,让交易更加迅速快捷且准确,大大提升了交易效率,推动市场的繁荣。中国虽然做市商制度发展时间较短,但也应积极采用当今世界先进的技术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的金融交易市场向国际靠拢,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4.5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利用好市场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
良好和自由的市场才能给做市商提供更好的发挥空间,政府应该在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减少政府控制,更多的交予市场去管理,发挥市场的调配功能,根据市场的需要去完善做市商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做市商制度的本身发展,也可以更好的发展整个资本大市场,形成一个互利协调的关系,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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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别18年之久的国债期货于2013年9月6日正式重启。在这一新的起点上,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吸取过去试点时期的教训,借鉴国外的先进成功经验,推动我国国债期货市场获得更长远、持久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恢复我国国债期货问题的思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国债期货是国债派生工具的一种, 指买卖双方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 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 按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券款交割的国债交易方式, 属于金融期货中利率期货的一种。①在现代经济生活中, 金融风险始终存在, 而国债期货可以通过套期保值来回避或减少风险, 从而成为人们进行风险管理的工具。另一方面, 国债期货的价格发现作用可以为不同的经济主体提供有效的经济信息,为其下一步的经济活动作参考。正因为国债期货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因此发展国债期货市场成为发展经济的一颗重要棋子, 受到了各经济主体的高度关注。
我国曾在1992 年12 月为了调动国债市场的投资气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率先推出了标准化的国债期货合约, 这标志着我国金融期货交易的开端。但是由于诸多客观条件上的缺失和制度的不完善等问题, 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尝试以后, 1995 年5 月17 日, 屡屡犯规的国债期货市场终于被中国证监会亮出“红牌”, 以一份《关于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罚出场外。
从95 年至今十余年的时间中, 各界对国债期货都进行了深刻的思考, 关于是否应该恢复国债期货这个问题也抱有不同看法。
(—)支持重启国债期货条件已具备的“推进”派。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应该重建国债期货》一文中表示:“国债发行和交易规模增长巨大, 利率市场化推进加快, 机构投资者在数量和质量上有了很大提高, 期货市场的监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这些条件使中国推出国债期货有了坚实的基础。”②上海财经大学的徐寿福在他的《我国恢复国债期货的可行性探讨》中指出:“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式已今非昔比, 利率市场化为国债期货的恢复提供了必要条件, 国债现货的大力发展为国债期货的恢复已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而商品期货的不断发展为国债期货的恢复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 商品期货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健全也为国债期货市场的重新建立提供了范例, 同时, 我国历史上推出国债期货的经历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和教训, 国际上资本市场发达国家有关成功推出国债期货的理论和实践也可以为我们所借鉴, 从而避免了我国现在恢复国债期货再探索的过程。”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伟在《恢复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中,表明:“我国债券现货市场具备了一定的规模, 利率市场化取得长足进展, 机构投资者发展壮大, 成为市场主流, 国债期货交易在近期有恢复的必要, 并且带有一定的迫切性。”④(二)认为国债期货的推出宜缓行的“渐进”派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2007 年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会上发表观点称: “形成完整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有一些基础性问题,比如要有足够多的数量、稳定的品种、充分的交易流动性以及央行把它作为货币政策操作工具进行操作等, 但目前有些条件尚不具备。”⑤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此前也曾撰文指出:“没有可靠的国债收益率曲线, 将很难对各类债券、证券化产品等传统产品进行定价并对相应的市场风险进行度量, 更无法对基于这些产品和外汇类的远期、期货、互换、期权等衍生产品进行合理定价, 难以对相应的市场风险进行合理度量。”⑥三、中国目前的形势分析。
近年来, 利率一直呈下滑趋势, 近来才有改变, 在利率多年的下降其间, 市场各方估计其已经接近底部水平, 债券投资者面临着利率上升而带来的巨大风险。2003年下半年, 债券市场出现了几次明显的阶段性下跌。以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发布的中国国债总指数衡量,2004 年4 月29 日, 中国国债总指数为99.975, 达到近几年来的最低点, 与2003 年下半年的最高点106.522 相比, 大幅下跌了6.15%。
从市场来看, 交易所市场的债券指数下跌幅度大于银行间市场。2004经济结构、市场化程度等方面每年都有飞速发展。特别是入世5 年来, 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 迫使我国的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形成互动, 融为一体。这些都为国债期货的恢复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
其次, 我国国债发行在经历了行政摊消、承购包销、投标发行, 从由行政手段为主, 逐步使用经济手段, 并再探索市场化的发行方式。
如今的市场化国债发行方式大大提高了发行效率, 适应了经济形势和财政政策的需要。在发行规模上, 也以较高的速度增长。此外, 国债期限更加丰富, 品种进一步增多, 付息方式也更加多样化, 充分表明我国国债现货发行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债现货作为国债期货产生的载体, 其高速发展也为我国国债期货的恢复提供了重要保证。
不仅如此, 商品期货的不断发展也会成为国债期货恢复的推进剂之一。因为国债期货作为金融期货的一种与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很多共同点, 如价格载体都是现货,其交易机制都是依赖于投资者对未来现货市场价格的预期等, 商品期货市场的规范和健全在制度上和操作上都为国债期货的重新建立提供了参照依据。[论文网 LunWenData.Com]
第三, 国债期货是利率期货的主要品种之一, 利率的市场化和资金的流动性是国债期货产生的重要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 我国对利率的管制已越来越松, 利率市场化必将成为必然趋势。如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已经放开, 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已经取消, 国债回购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因购利率成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利率形式。这表明我国为适应新的形式和经济发展需要, 开始朝着利率市场化的方向大步迈进。由此可见, 利率市场化和国债期货的推出是相互作用, 相互影响的, 利率市场化为国债期货的恢复提供了必要条件, 国债期货的恢复又为利率市场化提供了配套的保障机制。
第四, 我国国债期货交易试点失败后, 国内有关学者从各方面总结了原因: (1)国债现货市场规模过小, 与期货市场规模不相适应: (2)利率的非市场化, 使人为建立起来的国债期货市场扭曲变形, 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债期货市场; (3)保值贴补率的推出及持续攀高影响了国债期货市场的发展; (4)信息披露不规范, 存在内年5 月11 日,上证国债指数下跌至91.581, 创历史新低, 与2003 年8 月1 日最高点101.857 相比, 下跌幅度达到10.01%。在最近一年来的债券指数下跌过程当中, 作为国债的主要投资者的商业银行, 损失最为惨重。
我国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约占整个债券市场的60%左右。以此计算, 2451.59 亿元的市值损失当中的60%, 商业银行大约承担了1470 亿元。⑦长期来看, 商业银行手中持有的大量低利率债券资产,风险很大。现在国债的发行也越来越困难。我国金融市场上目前还没有有效规避利率风险的工具。在这种背景条件下, 恢复我国国债期货交易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恢复国债期货交易可以扩大国债发行规模,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还可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为社会提供一个规避利率风险的工具, 促进市场规范运作与高效和统一债券市场的形成。
与1992 年中国进行国债期货试点时相比, 今天的中国国债市场早已今非昔比, 无论是在市场发行规模、交易规模, 还是在发行、定价与偿付等运行机制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自1979 年中国恢复发行国债以来, 到1993年发行规模一直没有超过1000亿, 而2001 年的发行规模则达到了4853 亿, 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在国债发行总额中所占的份额也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⑧在国债发行市场扩展的同时, 中国国债交易市场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中国国债期货的重新推出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同时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背景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中国加入WTO 之后, 金融开放是经济开放的重要内容, 而发展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也是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
四、我国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的必要性不仅由国债期货本身的市场作用所决定, 同时由以上的形势分析也可以看出, 恢复国债期货绝对是势在必行, 而争议的焦点只不过在于运行的时间: 究竟是目前还是推后?那么, 这就必须由目前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的可行性来决定。笔者认为此举是可行的。
首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可谓一片大好, 在经济总量、幕交易: 政出多门, 管理混乱等。⑨我国当前恢复国债期货应当避免以上情况的再次发生,有的放矢的在利率的市场化、市场监管、信息对称等方面进行改革, 确保国债期货的顺利恢复。
但是, 可以看到, 虽然我国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的可能性, 但是还需要各方面进一步加强条件建设,才能为恢复国债期货交易做好准备。在法律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加快期货市场立法建设, 逐步形成以法律规范为主、行政干预为辅的期货市场治理结构, 使期货市场走上法治之路; 在市场运行方面,要加快企业改组和银行改造, 稳定推进利率市场化, 完善国债期货市场的运行机制。[论-文-网]
①龚仰树。国债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0 年。
②赵锡军。应该重建国债期货。
⑧徐寿福。我国恢复国债期货的可行性探索。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3)。
④高伟。恢复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金融教学与研究, 总第98期。
⑤楼继伟。现时推国债期货是赌博难控风险。 证券时报2006—11—6.
⑥唐双宁。重推国债期货需三大条件。
⑦高伟。恢复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金融教学与研究, 总第98期。
⑧赵锡军。应该重建国债期货。
⑨宾建成。国债市场的发展急需恢复国债期货交易。 理论探讨2002(5)。
[ 1] 龚仰树。国债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年。
[ 2] 赵锡军。 应该重建国债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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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宾建成。 国债市场的发展急需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理论探讨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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