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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筹划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税务筹划经济学性质分析
税收筹划的经济学性质可以分为收益的租金属性以及市场均衡性,税收筹划收益是企业中一种特殊的制度收益,需要对其经济学行为进行界定。税收筹划介于寻利行为以及寻租行为的中间,寻利行为是一种生产性活动,而寻租行为是一种非生产性活动。介于这两者行为之间的主要原因在于税法律制度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约束规则,在这种约束规则之下,税务筹划是由于纳税人的税收支付而获得的对租金的追逐权。但是在不同的约束规则之下,税务筹划人不同其筹划能力也就有所不一样,从而获得的筹划收益也会不同,因此税务筹划又体现了一种差别化的经营能力。税务筹划不是一种单纯的寻租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寻利行为。筹划行为是在一种既定的制度下进行的,纳税人所获得的无差别税务筹划特权不需要在税收支付之外再进行支付,税法面前的税收筹划权力人人平等,与其他的管制或者是特权没有任何关联。尽管企业组织形式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有着很大的差异,但是人们受到理性的驱动,往往会将企业中的税收支付作为一种交易成本,简单来说就是不同企业对于交易成本的管理有着同样的偏好,企业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税收成本,追求税务筹划的利益。企业不同税务筹划的规划能力就会有所不同,因此,企业经营能力的特殊体现可以看其对税务筹划的能力,税务筹划能力较强的企业生产性也比较强。此外,税务筹划还可以节约税收现金流量,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实现企业的财物价值最大化,微观上能够增加企业的产值。税务筹划在成本效益约束上与产品经营有着共同点,但是与产品市场相比较,税务筹划有着比较特殊的市场均衡过程和均衡条件。产品市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典型的竞争关系,市场的需求往往决定着供给,在两者都相对较大的情况下,竞争效应就会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的均衡价格往往比较高,并且呈现出一种由高到低的现象。与产品市场经营不同的是税务筹划的市场经营是一种非竞争性的关系,该环节中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与产品市场刚好相反,税务筹划市场的供给决定需求,其管制效应也是一种供给管制效应,均衡价格是一种由高到低的关系。税收法律制度是税务筹划市场的供给者,而纳税人是其市场的需求者。纳税人进行的税收支付既是税务筹划的需求价格,同时又是其供给价格。随着税收制度的变迁,无论是税务筹划的需求还是供给其均衡价格都比较低,但是长期均衡价格却比较高。当出现新的税务筹划供给时,通常很少有纳税人发现税务筹划知识,往往是较早进入税务筹划市场的人获得的税务筹划收益比较多,而纳税支付往往比较少。一些企业在经营中会看出税法提供的各种机会并对其加以使用,抓住说服提供的机会进行市场经营就会将企业带入市场经济利润较高的阶段。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看,更多的企业纳税人能够通过不同的途径掌握企业在既定的税务筹划制度下出现的一些税务常识,进而也会让他们慢慢进入税务筹划市场。虽然税务筹划市场上的纳税人都是一种非竞争性的关系,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最终会引起政府对税收进行管制,导致税务筹划制度供给条件发生变动,当政府减少制度供给时就会使得纳税人的税务筹划利益减少。
二、税务筹划经济学性质对会计价值的拓展
(一)税务筹划对会计信息的拓展
现代税务筹划的基石是税务会计,现代税收是建立在现代会计基础之上的一种税收方式,会计为税收提供了主要的纳税依据。无论是通过何种方法都要将企业的纳税信息反映到税务会计报表之中。因此,企业提供税务税务信息的主要来源就是税务会计的确认和计量,税务信息是继财务会计之后的又一个企业对外报告会计。一般情况下,税务会计的信息使用者是税收管理当局。税务会计信息作为对外性质的会计报告,能够直接的对信息进行反馈。税务会计的信息使用者能够对企业提供的信息直接进行反馈,通过信息反馈可以给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一定的价值。一些企业不知道如何恰当的进行税务处理时,需要企业会计师对企业经济的风险区域进行分析,然后采取挑战性的措施权衡风险,纳税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对自身的立场能够合理的进行解释就不会受到处罚。因此,在企业纳税信息出现问题的情况下,采取挑衅性姿态应对风险是一种比较划算的策略。总之,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不仅需要对税收法律比较熟悉,可以在应用过程中对其进行单方面的解释,同时还需要对税收法律进行界定。税务会计能够合理使用会计信息的反馈机制不仅能够帮助一般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同时还能够进行避税规划。在进行战略管理时,企业会计师使用信息反馈机制能够从中获取更多的管理知识,从而制定正确的税务筹划战略。
(二)税务筹划对管理会计的拓展
现代企业制定的财务目标更多的是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但是影响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因素往往是现金流,因此公司进行税务筹划主要目的是对现金流进行管理。主要是为了节约现金流,最终获得货币时间和价值,实现财务安排和规划。企业价值的实现与税务筹划有一定的关联性,因此现代企业管理通常都将税务筹划作为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税务筹划的经营性能够为企业的资本增加一定的税收支付,从而实现税收节约的目的。此外,税务筹划中也可以利用一些管理会计的分析方法和执行理念。作为现代企业经营能力的表现,税务筹划是管理会计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三、结束语
税务筹划直接功能是对税收现金流的节约,但是我国传统企业的税务筹划目标脱离了节约现金流这一主要功能。从经济学角度有效实施税务筹划一定程度上能够税务筹划和税负最小化之间的关系,利用税务筹划对会计价值的拓展能够实现企业的经营收益,拓展企业的经营空间,从而使得企业的经营模式得到丰富增强企业在财务方面的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一、税务筹划本身具有的含义
税务筹划指的便是在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法律合理的对企业的投资经营进行筹划,从而达到减少税收的目的。在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经济业务的处理具有多样和复杂性,不同企业对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也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比如说对存货进行计价、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以及所得税会计处理方面。由于会计处理方法是多样的,所以,若是方法选择的比较恰当,能够降低税收,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所以,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方式,更好的帮助企业降低税收,获得更多的收益。
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应该坚持经济的原则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很难避免各种成本的发生,所以,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应该对预期的成本以及预期的收入进行一定的对比,若是税收筹划后带来的收益比税收筹划消耗的成本大,那么才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否则是没有必要的,应该放弃。
(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对于一个企业而言,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便是减少税款支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比如说对收支进行一定的控制,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利用,选择最合适的纳税方案,这些手段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必须根据相应的法律进行,不能够随意进行,不能够随意的调整利润,对成本费用进行乱摊。若是存在不同的纳税方案可以选择,那么在保证税收筹划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还应该保证税负最低。
(三)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必须从全局出发,有全局观念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应该从整体出发,用整体的观念来看待不同的方案,选择最合适的方案。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保证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不但要考虑到企业所处的环境和实际的经营情况,还必须考虑到国家的相关政策,这样的税收筹划出发点才可能是企业整体的利益,真正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三、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候,税务筹划的实际应用
(一)在进行投资核算方法选择的时候,保证其正确性企业核算在进行长期投资的时候,方法选择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成本法第二种则是权益法。在一般情况下,投资的实际比重在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五十之间的时候,会对企业的一些经营或者决策造成一定的影响,若是比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但是能够对企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以及比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时候,可以选择权益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法规避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而投资企业控制或者所拥有的股权不足以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时,适用以成本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可以成功地避免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或递延缴纳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二)在进行收入结算方式选择的时候必须保证其合理性企业在进行产品销售的时候,可以选择的结算方式是比较多的,所以在进行收入确认时也会存在一定的不同,同样,在纳税的时候月份也会有一定的差别。根据我国的税法,企业在进行收入确认的时候是要根据收到的货款来确定的,若是销售货物的时候选择委托银行的方式,那么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之后,而发货的时间则算作是企业获得收入的时间;若是选择分期收款、赊账的方式进行货物的销售,那么时间一般都是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而收款的时间则是企业收入时间。若是选择订货销售或者分期预售的时候,货物交付的时间便是收入确认的时间。这样,由于选择的销售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别,所以收入确定的时间也会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必须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保证税收筹划的合理性,这样才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进行税收的延缓,对企业的利益进行确定。
(三)在进行存货计价选择的时候必须保证其合理性根据我国现在实行的会计准则,企业在进行存货发出的时候,计价的方式一般有下面几种,分别是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毛利率法以及个别计价法等。所以,企业在进行存货计价选择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真正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更多收益的方式,并且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必须仔细认真。若是物价在不断的降低,那么一般应选择先进先出的方式,这种方法在计价的时候,计算出来的存货成本要低于其他的方法,,而本期的成本会增加,这样本期应纳税款的数额也会得到一定的降低。现在,市场竞争非常的激烈,很多企业在流动资金方面都比较的紧张,而面对这种情况,进行纳税的延缓的意义非常的重大,等于是在国家获得无息贷款,这样企业在生存和发展的时候,可利用的资金便会比较的多,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有一定的提高。
(四)进行费用列支的选择企业在进行费用列支的时候,想要更好的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在我国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将当期的费用列支出来,对可能会造成的一些损失进行预计,通过合法的方式使纳税的时间进行递延,努力的减少纳税的数额,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税收方面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会选择下面的做法:首先对发生额费用以及损失进行合理的预计,使用一些预提的方式,准时的将相关的费用入账,比如说业务招待费用和公益救济性的一些捐赠等等,都应该及时的列支;其次,对于那些已经发生的费用必须及时的核销入账,比如说存货带来的亏损、已经出现的损毁和已经出现的坏账等,都需要将这些费用及时的列支出来;最后则是尽量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这样能够更好进行纳税时间的递延,节税的目的也能够更好的实现。
(五)进行折旧和摊销办法的选择在既定收入的基础上,折旧额以及摊销额越大,企业在纳税的时候,所需要缴纳的数额便会减少。在缴纳所得税之前,应合理选择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方法。第一种方法:缩短折旧年限,企业财务制度方面虽然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的摊销期进行了规定,但是在实际应用的时候还是有一定弹性的,而在企业内部并没有对折旧年限以及摊销年限进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在选择年限的时候最好选择比较短的年限,然后做好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第二种方法:加速折旧法在节税方面效果是非常好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在符合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条件下,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由于资产本身的时间价值非常的明显,在前期折旧额比较大的情况下,企业的一些税款便能够到后期再缴纳,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和资金成本
(六)在企业中,资产计价的情况会直接对财产税计税的基数造成影响房产原值主要指的是无法和房产进行分割的房屋和一些附属设备以及不单独进行价值计算的一些配套设备。并且我国的税法对着方面也有一定的规定,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以及煤气管要在探视井或者距离最近的三通管开始算,而电灯网或者照明线应该在进线盒连接管开始算。正是因为如此,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时候,必须明确区分出来配套设施、附属设备以及不属于房产的配套设施,然后将这些设备的详细的记录到会计账目中去。除了这些,企业使用到的中央空调,怎样入账也是非常重要的。一般而言,中央空调都是涵盖这房产原值中的。但若是在旧的房屋中进行空调的安装,在入账的时候是需要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的,而不能够将其算进房产原值中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单独的核算中央空调,这样能够更好的帮助企业减少税收方面的支出。
(七)对盈亏抵补进行一定的筹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允许企业用亏损年度来抵消盈余年度的税款,盈亏抵补,这样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税收的支出。根据我国的税法,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082号)规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需要对企业在若干年内的盈亏数额做一个总体规划和安排,以便于所得税之盈亏抵补纳税筹划实现最优的组合。特别是在被收购或者是兼并出现亏损的企业时,要充分利用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获得节税收益。
四、结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想要更好的生存面临的挑战愈加的严重。做好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性也在不断的提升。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在合法的情况下,努力的帮助企业减少税款,帮助企业更好的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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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税务筹划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认识和运用,也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筹划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税收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企业的最终收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所以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企业应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采取针对性的会计决策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从而获得最理想的收益。鉴于此,本文主要对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与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经营;税收;会计核算;税务筹划
税收,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支持力量之一。就企业而言,从税收上就可以看出一个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可谓税务筹划的发展体现着一个企业的进步。因此,在国家税收的严格监管下,企业必须做好税务筹划,找出这一环节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实现生产成本与税收成本的有效减少,并且探讨税务筹划对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推动企业经济的发展步伐。
1企业税务筹划与会计核算的基本分析
1.1基本定义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遵循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或个体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义务,基于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经济行为安排来实现税务的一定减免,降低经济压力,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而“会计核算”也被称作“会计反映”,以货币为计量尺度,实现对会计主体资金活动的反映,即是对其进行的核算,包括记账、算账以及报账[1]。
1.2两者间的关系
税务筹划和企业会计核算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联系。一方面,政府对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进一步影响其会计核算,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会计信息,直接对应着不同的利益分配,从而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行为,最终影响国家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政府以会计准则来对企业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实现政府获取企业财富的目的,却也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所以,税务筹划可以称之为会计核算的一种经济动因。企业要想实现税收的最小化与利益最大化,则需要选择税负最小的会计核算模式。所以,对于企业而言,要实现税务筹划,会计核算是一种必要的手段。
2企业税务筹划对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分析
企业税收筹划对于会计核算工作所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面、企业存货计价方法方面、企业销售结算方面、企业资产减值准备方面、企业广告费与招待费方面、企业广告费与招待费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2.1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面
固定资产是企业成本很重要的一部分,站在会计核算角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的方法较多,比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平均法以及工作量法等。而站在税法的角度,折扣额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所以,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不同,使得企业成本也不尽相同,税前利润也是不一样的,计算得出的企业所得税自然也不一样。而在税收优惠期间,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在增加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基础上,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减轻负担,这是对资金时间价值进行充分利用的结果。所以,企业采取不一样的折旧法,对相应税负进行科学测算,可以最终决定最恰当的会计核算模式[2]。
2.2企业存货计价方法方面
企业存货方面的会计核算方法多种多样,比如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以及移动加权平均法等。而企业若确定了会计核算方法,就不可以再随意对其进行更改,否则需要在下一个纳税年度开始之前就向税务机关报告,并获得批准。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存货计价应该根据实际成本来计算。所以,企业应该站在存货的角度上,对外界各种情况进行充分考虑,比如企业内外部环境、外界市场物价波动、国内的宏观调控政策等。而企业若要避免因成本波动而引起的利润不均,可以采用两种计价方法,一种是加权平均法,另一种是移动加权平均法,从而避免税收引起的异常波动。而若是物价预计趋势是持续地降低,则企业应该采用先进先出这一计价方法,能够起到递延纳税的效果。
2.3企业销售结算方面
对于企业产品的销售方面,可以采用的计算法有很多,比如赊销、委托代销以及分期付款。销售模式不一样,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不一样,从而使企业的纳税期限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可以按照其销售期间及其对应策略来决定合适的销售模式,从而对收入确认时间进行控制,以起到递延纳税的效用[3]。
2.4企业资产减值准备方面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需要定期全面检查内部各项资产,并对相应的各项损失进行合理的预计测算,做好每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采取备抵法来对坏账损失进行核算,可增加当期的扣除项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实现所得税上交数额的减少,实现所得税缴纳期限的递延效果,为企业减轻经济负担,增加流动资金。
2.5企业广告费与招待费方面
国家税法规定,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应该以60%的比重扣除出去,但以当年销售收入的5%为下限,不得超过。而在另有规定情况外,企业广告宣传费用的扣除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若是超过,则可以将这一部分放在下一个年度进行扣除。所以,这是国家税法与企业会计核算之间存在的一个差异化问题,企业可以获得资金时间价值来作为实现税务筹划的一种手段。因此,企业可以通过专门销售公司对外销售,从而多一项销售收入,在企业利润体系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上升,那么就有更多的扣除金额来实现企业税务的优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出贡献[4]。
3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的会计核算注意要点
笔者在上文探讨了税务筹划对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那么反过来考虑,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来实现合理的税收筹划呢?首先,企业在会计核算中需要注意时间延续性。国内会计法规要求会计核算的有关政策通常是不能出现中间变更情况的,所以,企业应该注意税收筹划以及会计核算促进经济利益发展时需要有时间延续性,这才能走得更远。其次,企业在选取税务筹划方法时,不能忽视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进行全方位的因素分析,明确税法中关于兼营与混合经营的相关特征,从而清晰地确定自身的主营业务方向,进而决定适合的会计核算标准,要充分考虑不同税务筹划对另一种不同税务筹划带来的相应影响,以各项不同税务筹划之和的最优化来获取企业最理想的整体经济效益。最后,企业不应该只是为了筹划而筹划,而应该合理地实施税务筹划。税务筹划只是一种可以适当减轻企业负担的手段,不可能全部减免税负。企业如果认不清这一问题,就会投入过多精力来进行税务筹划,导致资源、人力与资金的浪费,甚至忽略了经济经营活动,得不偿失。另外,企业要清晰地区别税务筹划与违反税法规定的漏税和偷税行为[5],为企业进行节税的行为是在税法的允许下而进行的,企业应该采取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方式来进行税务筹划,合法地节税。
4结语
总而言之,在国内纳税筹划初始运行时间比较迟,尚有诸多缺陷等待我们去更加深入地探讨,税务筹划的发展步伐也在不断地加快中,虽然还不足够成熟,但是却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企业务必要合理地减轻税负,增加流动资金,同时也要重视会计核算对税务筹划带来的影响,遵循其各项原则,以实现合理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务筹划,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乔兵.企业合并的会计、税务处理及税务筹划[D].东北财经大学,2006.
[2]刘咏梅.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税务筹划的影响[J].商场现代化,2010(04).
[3]黄鑫.税务筹划行为的负面影响浅析[J].科技创业月刊,2011(01).
[4]周艳丽.构建企业绿色税务会计核算体系的研究[D].西华大学,2014.
[5]金少勇.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中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4(18).
1税务筹划的基本概念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允许下,纳税主体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以实现“节税”为目的,通过降低税务、减轻纳税负担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一系列筹划活动。税务筹划不是一种新兴的事物,早在20世纪30年代的西方就已经得到了实践,并获得了法律的认可,它是纳税主体一项基本权利,是顺应税法规定,得到税法支持的合法的权利,通过税务筹划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合法收益。随着税务筹划的迅速发展,我国企业的日常财务工作已经成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把它运用到企业会计处理的工作中,是提高其工作成效的有效方法。但企业的经济业务是复杂而且多样的,不同的经济业务需要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在会计处理方法中运用税务筹划要注意遵从国家税务规定及会计准则。
2税务筹划在会计处理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应用方法
2.1税务筹划的原则
2.1.1遵守法律法规。税务筹划必须具有合法性,违反税法规定进行筹划取得的利益是不合法的,是应当坚决反对和制止的。税务筹划的目的是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不是逃税,也不是偷税,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经营活动及投资行为等涉及税收的事项进行筹划安排。企业可以从纳税人的组成、税种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入手进行税务筹划,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的,能将公司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这也要求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人员要熟练掌握税务相关常识,对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由于税务知识比较专业,且税收政策经常变化,税务筹划人员也应不断调整自己的知识,了解最新的税法规定。只有真正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用法,才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2.1.2遵循经济可行性原则。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税务负担,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发展赢得更多的发展资金。因此,企业会计从业者在实施税务筹划时应该要将企业投入的成本与企业的最终收益进行对比,选择能够让企业获得更多利润的纳税方案。如果一个税务筹划方案最终统筹的结果是成本大于收益,企业则应该果断放弃。总之,会计处理在应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要选择既合理合法又简单有效且能使企业获得更大经济效益的方案。
2.1.3树立整体观念,考察全局。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复杂多样的,涉及多方面的内容,经济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对企业来说都是及其重要的。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应当树立整体意识,遵循考虑全局的原则。企业应该全面考虑与税收相关的各个环节,而不是只注重于对纳税过程中某一个点。从公司性质到运营业务的性质,甚至纳税人的组成,企业的很多环节都可以成为节税的切入点,应当从多种途径制定最有效的、最便于实施的税务筹划方案。此外,除了企业本身情况,还要结合国家相关的税务法规定进行考虑,使企业获得的始终立足于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只有从全局出发考虑,企业才能将税务筹划的风险规避到最小,获得更多的整体利益。
2.2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具体应用
2.2.1选择投资核算方法。不同的企业发展情况不同,不同的投资核算方式产生的影响不同,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选择适合自身的投资核算方式。目前的投资核算方式主要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各自有各自适合的情况,企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选用。一般情况来说,企业的比重应该控制在25%—50%之间,低于或高于这个区间都会对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要选取适合的核算方式进行调整。当企业的投资比重低于25%的时候,适宜选择成本法核算方式;当投资比重高出50%,则应该选择权益法。如果存在被投资企业先盈利后亏损的情况,也要选择权益法的投资核算方式。
2.2.2选择结算方式。企业的纳税时间与确定企业收入的时间不是同步的,中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对税收也有着不同的影响。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企业产品销售方式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收入结算方式,对企业的收入时间进行确认,以达到滞延纳税时间,获得更多经济利益的效果。截止收款销售所收到的货款是企业进行收入时间确认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企业确定的收入时间应该是把提货单送交给买方的当天。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是通过委托银行进行的,那么企业收入的确认时间就在企业与银行办理好相关手续后直到确定发送货物之前。如果企业采用分期收款和赊销的方式进行货物销售,就把收款完毕的日期作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时间。还有可能运用分期预收和订货的方式进行销售,货物交付的那天则是收入确认的时间。选择不同的销售方式则有不同的收入确认时间,这也直接导致企业纳税时间的不同,会计处理中要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为企业争取更大的利润。
2.2.3有效的存货计价方法。细致地进行存货计价,通过安排也可以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会计准则中关于存货计价的方式主要有: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以及一次加权平均法等。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适应于不同的市场状况,也会给企业产生不同的作用,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对各个细节进行全方位的统筹,对比各种方式的优劣,选择适合当前情况的方案。例如当出现物价下降的时候,就应当选用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式。它会在此种情况下较其他方法为企业增加更多的成本,从而降低企业要缴纳的税收数额。存货计价的方法有利于延缓企业纳税的时间,这就意味着企业在本段时间内拥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对企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并且,纳税时间延缓,有利于企业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避免了高利息的支出。
2.2.4选择合理的费用列支方式。费用列支是指对企业进行的经济活动中所需的费用进行列支,并对可能在企业经济活动中造成的的损失进行预计,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企业应该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把企业的投入成本与企业最终的收益进行对比,在合法的情况下选择最适合的费用列支。费用列支的方式主要包括预提和对已经使用的资金的入账,以及尽可能的减少成本费用的摊销时间。对企业支出的费用及损失进行细致的统计,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精准把握可以列支的数额,用预提的方式计入账册,为企业争取更多的资金。对于已经使用的费用,则应该抓紧时间入账,并详细的列出使用细则。合理的费用列支方式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在税收方面的数额,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
2.2.5合理摊销和折旧的方式。企业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折旧等内容可以在缴纳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并且企业应当缴纳的税务数额与摊销和折旧数目成正比,摊销和折旧的数目越大,企业要缴纳的税务款就越少,企业获得的利益就越多。在会计处理中能够进行摊销和折旧的方式有多种,但每一种带来的效果都是不同的,企业应该要选择最有成效的方法,其中,折旧加速法是比较有效的方法之一。此外,针对不同的资产形式也要选择不同的摊销折旧方式,例如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就要根据企业具体的财务制度选用不同的折旧方式,为企业争取更大的弹性空间,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利用这一点来为企业的折旧创造更好的选择,滞延企业的纳税时间,也能为企业争取经济效益。
2.2.6适当的资产计价会计处理方式。企业的各项设施,包括煤气管、空调等器物都应该要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分类,确定企业的单项固定资产应该有哪些设施,方便对企业资产进行合理的计价。因为企业的资产计价与财产税的计税基数有着很紧密的联系,所以在进行企业资产计价的过程中要保证准确、仔细,记录好所有数据。选择合适的资产计价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合适的计价,有利于降低企业财产税尤其是房产税的支出,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税收经济支出,为企业争取更大的经济收益创造条件。
2.2.7对企业的盈亏抵补进行筹划。盈亏抵补是指在被允许的时间范围内,企业可以将某一年的盈利用来弥补以前某年的亏损。通过盈亏抵补的方式可以直接降低企业本年应当缴纳的税款,给企业减少经营活动中的税收支出。这是国家给予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因此,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及企业某一年的确出现亏损。对于企业发生的年度亏空,企业可以用下个年度税前取得的利润来弥补亏损。如果企业亏损数额较大,明年的收益自然无法弥补的话,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把企业近五年甚至后五年的利润拿来作为补充。具体的盈亏抵补方法主要包括:对亏损的企业实施收购或兼并,对于没有被弥补的亏损则由合并或兼并的企业对其进行相应的补救。延续费用列支是第二种方法,对于企业内部的坏账等可以通过核销的途径进行处理,把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可控制费用的缴纳期滞后。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给我国企业带来的机遇不断增加,挑战也在不断升级,企业要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获得发展,就要不断地提高竞争力,培养自己的核心优势。把税务筹划运用到企业的财务经营管理及会计处理中,对于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有着积极的作用。税务筹划可以运用到会计处理方法的多个方面,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要注意遵守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及时了解不断发展更新的法律,始终保证企业获得的利润是受法律保护与支持的。同时,也鼓励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多做探究,选用简单有效的方案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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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改善企业的税务筹划水平,从而降低企业税收,也就是说,信息技术可以间接性地作用于税务筹划。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基于价值链管理的制造企业税务筹划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基于价值链管理的制造企业税务筹划研究
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不再是以独立的个体存在,而是与其上下游企业之间具有密切联系的,因此价值链管理思想就应运而生。价值链管理可以基于价值链整体进行管理,发挥处于价值链上的所有企业的整体优势,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优势,从而提高企业的价值。税务筹划属于企业战略管理的一部分,因此税务筹划的前提是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要以企业的整体战略为原则。价值链管理实施过程中将企业的经营管理分解为与企业战略管理有关的一系列价值活动,此外企业的税务筹划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部过程中,这样就使得价值链管理与税务筹划进行了有机结合,从而使得税务筹划中引入价值链管理思想成为可能。如图1,企业的税务筹划主要是与价值链之间以及企业内部价值链有关,其中企业的内部价值链决定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供应商价值链与企业内部价值链共同决定了企业的成本;而买方价值链以及企业价值链决定了企业的经营歧异性。
企业战略管理包含多方面的内容,而税务筹划也贯穿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许多方面,因此企业战略管理与税务筹划之间存在着必要的联系,税务筹划对于企业战略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首先,企业战略属于整体决策,税务筹划仅仅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但是企业战略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各个部分的相互配合。税务筹划由于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对企业战略的实施起到了全方面的支持作用;而企业的战略目标又决定了税务筹划所涉及的范围。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是获取经济效益,而不是减少税款,因此,虽然税务筹划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但是企业的首要目标不是税务筹划而是企业战略。其次,价值链管理思想可以使企业在各个环节实现价值增值,尤其是可以发现薄弱环节然后进行调整,实现价值快速增值。此外,由于价值链系统属于一个开放式系统,因此企业可以与内外部价值链进行纵向、横向连接,提高企业竞争优势。此外,税务筹划与价值增值发生于同一价值链,因此通过价值链管理的办法更加有利于对税务筹划进行管理。
(一)投资方面 投资是价值的来源,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收益,且是长期的高收益。投资属于价值链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税收对其也具有重要影响。价值产生于投资,并引起税负,税负会减少利润,而投资与否主要依据是税后利润的大小,因此税收的多少会影响投资决策。
(二)采购方面 采购环节在价值链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在制造业中采购环节非常重要。采购内容包括生产用设备、产品原材料、办公用品以及各种办公设施等,可采购环节贯穿于价值链的各个部分,尤其是在生产方面。因此采购环节涉及的税收对于企业战略管理来说具有重要影响,是战略管理的源泉。
(三)生产方面 生产环节属于企业利润制造环节,只有经过生产环节才能够获取商品,然后经过销售获取利润。基于价值链管理思想的税务筹划,就是基于企业竞争战略的角度,然后通过运用价值链管理思想,在保证企业整体价值不降低的前提下,对企业价值链整体进行优化,尤其是对生产环节进行优化,从而节约企业的生产成本。成本降低之后企业承担的税负也会相应降低,这样就可以提高企业利润,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
(四)销售方面 在企业竞争战略中,获取成本优势的主要方法之一是重构企业价值链,而销售效率可以反映出企业进行战略整合的程度高低。其一,企业可以与销售商建立一种合作伙伴的关系,然后通过对销售商反馈的顾客偏好信息进行整理,对企业的产品进行不断改进,使其更加契合用户需求,从而生产出更加符合用户需求的产品,提高顾客满意度。其二,企业可以更换销售商,选择销售经验丰富、效率高的企业,并且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来扩大销售,同时,还要针对销售环节制定专门的税务方案,以使企业整体税负降到最低。
(五)利润分配方面 企业的利润要在个人、企业、国家三者之间进行分配,具体分为两个类型:第一,利润总额的分配,利润总额是在企业与国家二者之间进行的,分配总额是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净利润的分配,净利润的分配是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来进行分配的。税务筹划的主要目的是降低股东纳税额,使股东整体利益实现最大化,其中一个较为有效的手段就是进行股票股利分配,或者是将股利直接转作投资,从而实现延期纳税,使股东获益。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如果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可以使每一个生产经营环节创造最高的价值,那么就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税务筹划基础;反之,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很多是无效的,浪费成本的,那么税务筹划设计再完善也无法真正意义上降低企业税负。基于上述原因,如果一个企业无法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整体价值,那么企业就应该对自身的管理措施进行反思,对管理缺陷部分进行弥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在对自身进行完善之后,企业可以与第三方企业、供应商以及客户进行合作,建立一种合作互信关系,从而提高价值链整体的管理水平,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具体如下:
(一)生产计划与控制
价值链思想的运用使得传统意义上独立的企业组合在一起,成为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整体。作为价值链上的一部分,企业首先需要要求自身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企业。这就要求企业是一个可以迅速响应市场要求,具有充分灵活性的企业,主要包括:物料需求与采购计划、生产作业计划、渠道优化、设备管理、资源配置、库存计划以及需求预测等。
(1)成本分析。不管是企业税负、企业直接成本还是企业间接成本,在进行企业资源配置、财务分析时,都应该采用横向分析法进行。其中,传统的成本分析法与目前常用的作业成本分析法计算得出了产品成本具有较大差异,这主要是因为传统的成本分析法没有对制造费用进行科学的分析归集,而是采用单一的分配标准,也就是直接人工小时标准,这样就使得制造费用分配不合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并且由于报价不合理,影响企业利润。
(2)质量管理。除了一些可以反映在会计报表中的成本之外,产品质量也是非常关键的,也会产生一系列的成本。在传统企业管理中,其进行税务筹划以及财务分析时,常常忽略质量问题产生的成本,这主要是因为质量问题产生的成本不是立即性的,而是在后期产生的,并且质量问题产生的成本很难用准确的数据来描述,无法进行准确的衡量。
(3)准时生产系统。根据相关学者研究,企业在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同时使得企业利益遭受了损失,因此准时生产系统(JIT)被提出并应用于企业的管理中。该系统可以减少企业在生产环节造成的延误和浪费,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资源价值。此外,企业通过运用JIT系统可以有效地控制采购、存储、生产以及销售等环节,从而避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等问题,有利于企业的税务筹划。
(二)库存控制
库存在企业成本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并且对于企业税务筹划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库存无法进行准确控制将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如果库存不足,就会造成送货不及时、生产瓶颈、销售额降低、客户满意度降低等;如果库存过剩,就会造成资金的浪费,降低资金使用率。基于赋税的角度来看,库存涉及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和增值税,其中所得税主要是为了取得时间价值以及减少上缴数量;增值税主要是为了取得时间价值。DRP(Distribution Requirement Planning)系统主要是在上述背景下产生的,该系统主要作用是对原材料以及产品进行最佳配置、降低无用库存并且提高资金的时间价值。只有对企业库存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够对企业的赋税进行有效控制。
比如有的学者提出利用年末大量进货的办法来提高增值税进项税额,这种办法与企业整体的运行体系或者财务目标是相违背的,是不可取的。通过运用DRP系统,企业可以实现以一种比较平缓的数目来缴纳增值税。目前企业间的合作关系较为成熟,存在大量应收账款的现象已经逐渐减少,因此由于利润虚增而被迫缴纳税款的情况也逐渐减少。此外,由于DRP系统的运用,企业对于各个环节原材料或者产品的需求量具有精确的把握,可以有条不紊地实现运输调配、组织生产,这样就避免库存的浪费以及缺货损失等,又进一步避免了企业利润虚增现象的出现。
(三)信息技术支持体系建立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已经逐渐被信息所替代,如果企业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被淘汰,就需要掌握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信息获取速度。企业具有多系统、多层次的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信息贯穿于各个部分,上到企业管理层,下到基层员工,信息无处不在。因此,为了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进行信息的传递,有自上而下或者自下而上的纵向传递;还有部门之间的横向传递。纵向传递可以将不同层次的活动协调起来,而横向传递可以将各个部门之间的活动协调起来。
基于税收角度来看,利用信息技术来对企业进行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生产管理成本并提高企业收益。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改善企业的税务筹划水平,从而降低企业税收,也就是说,信息技术可以间接性地作用于税务筹划。此外,信息技术对于税务筹划也有直接作用,尤其是信息平台化,实现了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以及无纸化。比如说企业货物发送时间以及货款的收取时间等,可以通过一个完善的信息平台来进行控制,这样就可以降低时间成本甚至消灭时间成本。另外由于信息平台的无纸化,可以避免缴纳由于书面合同产生的印花税、契税等。
(四)合作伙伴选择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价值不断上升,企业在价值链中所处的地位不断上升,这是企业就要开始主动选择合作伙伴而不再是被动地被选择。在选择了合作企业之后,企业可以与合作企业一起改善价值链,从而提高价值链整体价值,实现价值最大化。比如供应商的选择,企业不再单纯地考虑价格,而是将产品设计、技术革新以及优质服务纳入主要因素之列,这主要是因为供应商为企业提供其进行生产经营的所有要素,包括劳务服务、技术、工具、零部件、机械设备、能源、原材料等。而这些要素对于企业产品质量的优劣、成本的高低、生产的好坏具有直接影响。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合作伙伴的选择对于企业成本以及赋税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具有一个完善的评价标准,主要有企业环境、质量系统、业务结构以及企业业绩四个标准。在进行选择时,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对这四个标准赋予一定的权重,然后计算得出加权平均数,选择得分最高的企业作为合作伙伴。
(五)业务外包
业务外包是一种企业集中资源、与其他企业合作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措施。业务外包的主要原因是价值链上某一环节不是核心竞争力,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并且不会损失顾客,那么就可以选择将这一环节外包给最好的企业去完成,这不但提高了产品质量,还可以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基于税收的角度来看,企业的成本降低了,那么企业的相关税收也会降低。目前,我国企业进行业务外包主要选择以下几种方式:(1)临时服务和临时工。临时服务以及临时工的工资相对于正式工来说较低,这样就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此外,如果采用外加工的形式,企业的支出还可以不受计税工资的影响,从而使得企业价值增加。(2)公司形式上分解。从税收的角度来说,公司分解之后,税基降低、税负被均分,这样就可以降低税负;除此之外,还可以减少没有价值的环节,提高企业运行效率,这样就可以使得产品质量、企业服务水平提高、产品价格降低等。比如说价格,在分解前,产品价格过高,增值税也随之较高;在分解之后,产品价格降低,增值税也随之降低。(3)选择有价值的合作伙伴。为了降低风险,企业可以选择互补性企业进行合作,二者共同合作开发研究,设定共同的战略目标,形成利益共同体,这样不但可以分散企业开发新产品的风险,还可以互相利用资源,提高研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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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筹划空间是随着不同税种而不同,在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对属于哪种税种具有税务筹划的价值进行分析。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战略性影响的财务策划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主要对当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目标,以及通过企业筹资、经营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并结合部分案例对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财务运用
【论文正文】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对企业进行的一切税收筹划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税收和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筹划依据清晰准确、筹划程序完备。应当经得起税务机关的稽核与检查,及税务机关委托的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的纳税检查。
1.节税成本最大化
以纳税成本最小化作为自己的目标基础,认为所有的企业筹划活动都是紧紧围绕纳税成本展开,企业进行税务策划的动机与根本目的是为了节税,即取得纳税成本最小化。节税筹划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以及收益分配的巧妙安排来取得。
2.企业收益最大化
以通过税务筹划取得企业最大收益为目的,将取得企业最大化收益作为衡量筹划效果的最终指标,并且将收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该目标综合考虑企业现实存在的各种因素影响,而且由于收益目标比较具体、明确、容易计量,有利于企业权衡利弊,规划预计,从而选择最佳财务方案。
3.纳税成本最优化
通过纳税人在履行其纳税义务时所支付的各种资源的价值最优化,这也就是纳税成本最优化。企业的各种税务筹划活动与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都是围绕财务结构最优进行的。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增强也是纳税成本最优化的实质,也是企业获得最大收益的目标。
二、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因为筹划空间是随着不同税种而不同,在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对属于哪种税种具有税务筹划的价值进行分析。站在理论的角度上讲,应该选择税收的优惠多,税负伸缩弹性大的税种。但是与此同时,作为微观经济组织的企业,在生产活动进行时,不仅要对本身的经济利益进行考虑,还要再生产经营行为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与自身尽可能保持一致,对国家限制发展的一些产业领域要进行自觉的排除,以此来对市场的风险进行减少,增加获利能力。
(2)避开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只要是纳税人不属于某税种,则不需要对该项税收进行缴纳,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考虑能不能避开某税种纳税人,这样就会达到节税的目的。
(3)从计税依据和税率着手筹划。影响应纳税的两个因素,就是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
(4)选择最好的资本结构。根据生产经营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所需要的资金进行获取的一种行为,就是筹资。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就是筹资。资金是通过筹资方式的不同来决定的,产生的税后效果也有很大的差异。
(5)选择最合理的组织形式。市场经济的主体就是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
2.企业财务成本费用核算中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充分列支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从成本费用核算的角度,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企业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条件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2)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一致的,分摊到各期成本费用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到成本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3)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均规定,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这一规定为企业进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提供了空间,也为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减轻所得税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4)合理分配管理费用。对于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它们除了进行管理工作外,其本身并不直接从事其他营业活动,因此,投资公司没有收入可以弥补其发生的大量管理费用,其经营状况为亏损。而其子公司由于不承担上述管理费用,利润很高,相应的所得税税负很重。
(5)恰当运用关联企业关系。企业为了融资上的便利,常常会在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借贷款业务。但是,《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务筹划是基于企业自身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因此,其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一致的。但与企业一般财务活动相比,税务筹划有其独特的视角,即从税收的角度,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运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的精细安排,达到充分行使纳税人权利、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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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票期权计划实施之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行权之前,将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税务理论论文:员工激励的税收筹划。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员工激励的税收筹划-
如何激励员工,提高企业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是投资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目前,许多中国境内的公司作为吸收、稳定人才的手段,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规定,向其雇员发放(内部职工)认股权证,并承诺雇员在公司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可凭该认股权证按事先约定价格(一般低于当期股票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认购公司股票;或者向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的雇员,按当期市场价格的一定折价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其他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的股票等有价证券;或者按一定比例为该雇员负担其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投资。所以到了分配的时候,人们自然关心如何取得收入问题。
本文探讨员工取得期权的税收筹划,高层激励的税收筹划将于以后的财税专刊中讨论。
(一)申报与扣缴。
为了强化期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税法从两方面明确了期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措施。一方面是规定了扣缴义务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另一方面明确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
(二)报送有关资料。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票期权计划实施之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行权之前,将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票期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三)处罚。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和因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应税所得的自行申报员工,未按规定报送上述有关报表和资料,未履行申报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通过上述有关规定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税法对期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存在不同的规定,这就为纳税人筹划个人所得税提供了操作的可能性,在这里我们不妨作一个初步分析。
一是在工资与期权之间的选择。从被激励对象的角度而言,如果自己可以在取得工资和期权之间作出选择,应当考虑工资是既定的收入,而期权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如果选择期权,就存在取得收入数量多少的风险。
二是发放方式的选择。作为工资薪金收入,根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5%到45%的九级超额累进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选择期权,还可以在“财产转让”所得税或者“利息、股息、红利”等征税项目中进行筹划。
筹划案例
李天华是一个企业管理人才,2004年1月1日应聘来长江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担任总经理。长江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对人才的使用十分重视。人力资源部的张经理认为,如果双方合同约定,平时公司每月向李天华支付工资6000元,作为日常生活费用,即年收入为72000元。如果工作满三年,就可以按当天市价40%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10万股。假设2006年12月31日,李天华按规定行权,取得期权所得109.2万元。
方案一
平均发放。企业月向李天华支付工资6000元,同时将激励奖金分摊到每个月发放,即将1308000元分摊到三年的每一个月中发放。
在采用平均发放的方案下,李天华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1308000/36-1600)×25%-1375]×36=263099.97(元)。
方案二
进行期权激励。工作满三年,就可以按当天市价40%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10万股。三年合计取得收入1308000元。根据现行规定,李天华三年内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其一,平时发放工资时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6000-1600)×15%-125]×36=19260(元)
其二,享受期权激励取得的行权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1092000/12×40%-10375)×12
=312300(元)
三年内李天华合计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9260+312300=331560(元)。
方案三
在行权次数上的选择。如果对李天华每年的年底进行一次期权激励,假设可以获得36.4万元的行权所得,三年合计发放激励奖金109.2万元。根据现行规定,李天华三年内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其一,平时发放工资时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6000-1600)×15%-125]×36=19260(元)
其二,享受期权激励取得的行权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364000×25%-1375)×3=268875(元)
三年内李天华合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9260+268875=288135(元)。
方案四
其一,平时发放工资时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6000-1600)×15%-125]×36=19260(元)
其二,如果通过筹划,将1308000元转化为“财产转让”所得税或者“利息、股息、红利”等征税项目(假设企业出现某种机会,通过筹划并获得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则:
1308000×20%=261600(元):
三年内李天华合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9260+261600=280860(元)。
显然,通过以上计算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对职工进行激励,从税收的角度讲存在较大的操作空间。从企业的角度讲,将奖金平均分摊到每一个月发放,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少,但可能达不到激励的效果。而采用期权激励,是让被激励者对未来的一种希望,未来的收入与公司的市场前景存在直接的联系,这就是期权激励能够产生的最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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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成本管理是将企业的成本管理与该企业的战略相结合,从战略的高度对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各项成本行为,成本结构实施全面了解、分析、控制,从而为企业战略管理提供决策信息,提高企业竞争优势。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战略成本管理理念的电力企业税务筹划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进行依法纳税,这是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电力企业所应尽的一个义务;然而,电力企业这种法人企业,也一定要对国家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以期能够对电力企业的税负达到最为合理的节约,从而实现企业税后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是电力企业所应享有的权利。实践表明,能够促使电力企业有效保护自身经济效益、获取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就是基于战略成本管理理念,大力加强企业自身税务统筹的研究。正是基于此,以下结合战略成本管理理念的分析,着重对基于战略成本管理理念的电力企业税务筹划这个课题,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
战略成本管理这种较为先进的成本管理理念,是由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国家学者所提出来的。这种理念把狭传统的狭隘生产过程成本管理进行了极为有效的克服,并在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来促使生产成本的降低,成功地从传统的时空制约中跳出来,从而成功地为企业获得了长时间的竞争优势。这种理念其先进之处,主要体现在这些:
第一,具有战略性,进行战略成本管理,不仅要促使成本降低的目的,更要把长期的竞争优势建立并保存下来;即企业一定要对促使其竞争地位提高的成本降低途径进行探索,对于长期成本优势的获得,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决不能仅靠战术性的成本下降。
第二,具有预防性;战略成本管理对于成本避免尤为注重,从源头上就立足于预防,制定出强有力措施来加强对成本的发生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三,具有系统性;战略成本管理应用价值链这种综合分析方法,来从细节之处对企业各项业务活动进行重新构筑,并把整体全局最优这种理念予以重点突出。
第四,具有广义性;有关成本这个概念,在战略成本管理中,把企业内部成本管理这个范畴进行了有效的突破,并把成本管理向企业外部进行了拓展,在此基础上再对整个企业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利用,以促使这一目标――建立起联动降低成本实现起来。
众所周知,电力产品就是电力企业进行销售的最为主要的产品;在完成国税缴纳增值税之后,依据增值税税额,还需缴纳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等,在其销售收入基础上,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计征。若所在地有土地及房产,还应包括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电力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基于合适的手段及不违法前提下,让电力企业在当期所应缴纳的税额尽可能地少。电力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既能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又能为自己职工带来可观经济收入。当前,就我国电力企业而言,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应从以下这些方面做起:
1、对企业的资本结构要进行合理控制。企业资本结构最为主要的来源就是负债和股本,不管是哪种方式均可把所需的资金筹措给企业;不管是哪种筹资方式,都一定要回报给投资者;但在对税收进行处理方面,这两种筹资 并不完全相同,通常成本中不能计入股息,但在成本中可计入支付利息,故基于税务这个角度来看,对企业发展更为有利的是借债筹资,而不是股本筹资。因此,基于战略成本管理理念,电力企业在实施税务筹划过程中,就一定要全面分析慎重考虑企业的筹资渠道。
2、对税收的优惠政策一定要予以充分利用。现阶段实施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电力企业一定要予以足够的熟悉,在此基础上再针对本公司具体情况予以最大限度的利用;针对不同的纳税方式所带来的不同纳税结果,应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细致的测算来加以比较,从中选择一种对企业长远发展最有利的税务筹划方案。
3、实现避免应税所得。电力企业对其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主营是通过其电量的销售来完成的;应用避免应税所得,并非要对企业的经济所得进行避免,而是要把通过合法所得的收入、争取不包括于税法所认定的那部分应税所得之内。例如,某企业进行国家金融债券或某重点建设债券的购买,根据相关规定要进行纳税,但企业进行国债的购买,其理想收入就不在应纳税所得额这一范围之内。因此,作为电力企业财务人员,一定要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进行既合理又合法地避税。在实际当中,若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以国债利息率低时,就一定要选择国债并进行购买。
4、实现提迟应税所得。在实际当中,可通过推迟应税所得这种方式来实现推迟纳税,促使纳税推迟的实现,既可让这笔资金让纳税人所占用,又可让纳税人进一步实现对纳税资金利率的推迟,从而最大限度获得贴现的好处,以此来把未来应税款的现值大大减少下来。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电力企业纳税筹划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越健全,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开展越有利,越能促进企业纳税筹划的顺利实施。为此,电力企业要把纳税筹划管理委员会建立起来,让总会计师及分管副总经理来进行总负责,并让一下这些部门负责人参与进来:营销部、基建部、财务部、人资部、监审部及运检部。其中,牵头管理部门应为财务部,财政部不仅要进行制定和执行纳税筹划方案,而且还要负责调整和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协调各项工作;此外,纳税筹划专业管理部门由各职能部室担当,具体负责专业控制和管理纳税筹划方案所牵涉到的各项具体内容。而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的责任单位,就是电力企业所属的各个单位部门,他们也需要把相应的管理委员会建立起来。因此,为把某些涉税事项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地利用起来,电力企业本部与其所属各单位一定要齐心协力、一起来把企业合法权益维护起来。
2、建立和健全纳税筹划制度体系。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首先要梳理和归类与纳税筹划有密切联系的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以此 来把企业税收信息资源库建立起来,然后,再把与税务会计相结合的纳税筹划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并健全起来;在此基础上,依据电力企业的经验特点,认真梳理涉税账务处理及理财计划、各业务纳税的关键节点,最终把切实可行的纳税筹划实施细则、纳税筹划考核办法及纳税筹划工作思路制定出来,最终为电力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提供可靠完善健全的制度保障。
3、进一步关注和做好两个个关键结合点的把握。
(1)有关筹划方法与税收政策的相互结合;在对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现行税收法规进行全面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可基于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法来深入分析现行税收政策,以便能把与企业经营行为相匹配的具体纳税筹划措施及方案制定出来。
(2)关于业务流程与税收政策的相互结合;电力企业在实施各项业务过程中,一定要对整个业务流程中所牵涉到的税率、主要税种、具体的征收方式及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等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在把这些情况进行全面掌握的前提下,再对如何高效利用和整合企业内外部各项资源以从促进纳税筹划展开进行统筹分析,以此来把预期减税这项目标实现起来。
总之,电力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就是要促使企业整体税负实现最小化,从而有效促使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起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基于战略成本管理理念,电力企业一定要对纳税筹划进行深入研究,以便能把纳税筹划的最大效予以充分发挥,这对于电力企业各项经济效益的提高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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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现行税法的基础上,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可以进行策划,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税收成本是每个关注的,对期货经纪公司尤其重要,原因有三:一是期货市场长期低迷使税收成本成为期货公司效益的重要因素;二是对业务人员佣金的扣税可能会影响业务的;三是对增值税事项的管理不当会影响客户交割。
1.多征营业税的问题。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期货公司的营业收入为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包括代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这显然造成了多征营业税的事实,期货公司的营业收入应该为扣除代收部分后的净收入,并以此来计税。另外,期货公司和其下属的营业部因注册地和经营交易地不同,也被不同的地税局重复征收营业税,多征营业税增大了期货公司的经营成本。
2.多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专用于弥补风险损失。然而税务局有关文件规定,期货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风险准备金是用来抵御因市场不可测的剧烈变动或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原因所导致的债权损失的备抵金,是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不属于纳税所得。在我国期货市场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对本已不足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所得税,只会进一步恶化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这里说的是经纪人的收入扣税问题,按期货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纪人的期货经纪行为是由期货公司负责的,其与期货公司签有聘用合同,其收入应该按工薪所得来计税。但税务局却认为经纪人是从事经纪活动并从中获得利益的人,因其没有底薪,其与期货公司签有聘用合同属劳务合同,与期货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应该按劳务所得来计税,而劳务所得一般要比工薪所得交更多的税。
4.增值税问题。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处理实物交割环节的增值税,期货公司要直接参与增值税流转的过程,这使自己也成了货物的交易者而要面临一系列增值税问题,如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申报及发票管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税务检查。按期货行业的特点,期货公司只有先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接受套保业务,而有的税务局要求销售总额达到一定标准才行(按税法中对一般企业的规定)。另外,期货公司由于销售额巨大而税负为零,也会招致税务局的频频检查,期货公司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可能会被当作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对交割量大的公司而言又是一笔额外开支。
我国期货公司所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附加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增值税,在这里我们主要谈谈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筹划。
1.对营业税的筹划。针对前面指出的若干营业税的问题,首先在记录手续费收入时,直接把扣除交易所收取部分后的净收入记入“手续费收入”科目。这是因为在一次期货交易中,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客户是必须同时参与的角色,缺一不可,它体现的是一次交易中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三方收入分配关系,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只应对各自的收入纳税,期货公司只记录自己的净收入充分体现了这种关系,否则会让人误解为是两次服务,即期货公司给客户提供服务、交易所又给期货公司提供服务,造成自己被重复征税的窘境。另外,不需把包含异地营业部的合并报表上报,在记录手续费收入时各记各的,申报营业税时只申报自己的手续费收入。营业部在异地已经申请了税务登记,并独立核算,应该对其收入纳税,总部如果把包含营业部的总收入记录下来,却按不包含营业部的收入报税,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异议,从而带来麻烦。
2.对所得税的筹划。对风险准备金不能在税前扣除的不合理规定,需要期货界的共同努力来改变。我们也可以在其它方面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负担,首先,应争取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及时处理淘汰设备;其次,尽量在低税率地区实现利润,总部如果是在低税率地区,如特区,可以申请全国的各分支机构统一在总部合并交纳企业所得税;第三,争取政策性免税,并在免税期内尽量实现利润,同样在免税期过后,尽量处理陈旧资产和预计损失,以达到本期利润最小。
3.对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按个人所得税有关的规定,从企业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属免税项目,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费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就是说从“应付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员工的过节费、服装费以及从“经营费用”中支付的误餐费等均不应计税。但税务局却不这样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首先发放了现金,所以不管账务怎么处理,都应该纳入应税所得。
在前面提到的对经纪人的收入性质的区分,本人认为劳务或雇佣在形式上都是一方给另一方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但其实质的区别是一方在提供劳务时是否独立、能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责任。劳务关系是一方基本上是用自己的资源提供劳务,劳动成果归自己,通过与另一方交换来获取受益,并对其后果负责;雇佣关系是一方要依附另一方的资源才能提供劳务,劳动成果归另一方所有,不能对其后果负责。因此,期货公司的经纪人与期货公司是雇佣关系,因为他必须依附期货公司,期货公司还要对其行为负责。仅仅以有没有底薪和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来判断收入的性质是不妥的。因为有没有底薪是双方谈判的结果,有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用工方式完善与否的,企业的用工方式、员工的薪酬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形式的变化并不能改变其实质,否则就会无所适从或犯形而上学的错误。
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避开这些麻烦。首先,在所有文件、表格中不要出现“经纪人”、“返佣”、“佣金”这样容易误导别人的字眼,建议用“业务人员”、“业务提成”、“业务工资”这样更准确的词语;其次给每个业务人员底薪,以区分其收入的性质;再次要对客户较多、资金较大的业务人员,提前告诉他可能要负担较多的税金,建议把客户分散在多个业务人员名下;最后,对业务人员开发客户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以“经营费用”的形式报销,再从业务工资中扣除,这也客观地体现了业务人员的收入与成本相匹配的合理关系。
4.对增值税的筹划。针对前面提到的有关增值税方面的问题,首先要与税务局保持良好的关系,这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特别重要,在应付税务检查时也会大有益处。如果在当地领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去上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海政府是非常支持这项工作的)。其次,加强对增值税各个环节的管理,从各种税务凭证的申领、填写、申报、保管,都要小心谨慎,否则就可能被罚款,最好指定专人负责。最后,保持与其他同行的密切联系,有把握不准的事情以便及时请教、勾通,这对刚刚涉足套保业务的公司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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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是通过事前的决策,实现税收负担最低化和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活动。在税务筹划中,如何进行决策,选择适当的筹划方案,直接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成果。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税务筹划的决策方法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增值税是价外税,应纳税款与负担税款含义不同。本文从一教材案例出发,分析其正确的决策方法,从中引出税务筹划的各种决策方法。在税务筹划中,可以比较各方案的现金流量、会计利润或应纳税额。
【关键词】税务筹划增值税决策方法
【论文正文】
税务筹划的决策方法
笔者在授课参阅《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盖地主编, 2005年1月第一版)时,发现其中一案例存在问题,本文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探讨税务筹划的决策方法。
案例如下(教材P107)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3 年12月,公司将1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负责供水、供电,每月供电8000度,水1600吨,电的购进价为0. 4元/度,水的购进价为1. 25元/吨,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教材解答如下:方案1,双方签署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150元/平方米,租金包含水电费。
则该公司房屋租赁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为: 150 ×1000 ×5% = 7500元。同时购进水电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应作为进项转出,即相当于负担增值税: 8000 ×0. 4 ×17% + 1600 ×1. 25 ×13% = 804元。该企业最终应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为: 7500 + 804 = 8304元。
方案2,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转售水电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分别核算水电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并分别作单独的账务处理。转售水电的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上转售价格确定为:电每度0. 6 元,水每吨1. 75元。房屋租赁价格折算为每月每平方米142. 4元,当月取得租金收入142400元,电费收入4800元,水费收入2800元。
收该企业的房屋租赁与转售水电属相互独立且能分别准确核算的两项经营行为, 应分别缴纳营业税: 142400 ×5% = 7120 元, 增值税(4800 ×17% + 2800 ×13% ) - 804 = 376元。
该企业最终应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 7120 + 376 = 7496元。两方案税负相差: 8304 - 7496 = 808元。
该解答方法有以下问题:
1. 两方案本身的问题。
按方案1,承租方共支付150000元;而按方案2,由题意承租方购买水电要支付增值税,所以共需支付租金及水电价税合计: 142400 + 4800 ×(1 + 17% ) + 2800 ×(1 + 13% ) = 151180元。与方案1相比,多支付1180元,即水电的增值税部分。而从题意来看,承租方购买水电是用于办公,而不是用于生产,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即与方案1相比,承租方在方案2中要多负担费用1180元,所以对承租方来说,两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若承租方购买水电用于生产,且为一般纳税人,则多支付这笔钱是可能的,两方案具有可比性,但本案例中已明确是用于办公,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两方案不具有可比性) 。要使两方案对承租方是相同的,方案2中租金应降为142400—1180 =141220元。以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将方案2租金降为141220元,使两方案对承租方相同时,分别签订转售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仍优于方案1。
2. 假设承租方对两个方案没有偏好(或没有选择权) ,教材中的解答也是错误的。教材的解答中方案1考虑的是“负担”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而方案2考虑的实际是“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对两方案作不同的比较,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只有对同一项目进行比较,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若比较两方案“负担”的两税合计。教材中方案1的思路是:支付给销售方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则也应作为“负担”的增值税。若以此思路考虑方案2,则方案2中支付给销售方的增值税和支付给国家(即缴纳税款)可由转售水电时收取的增值税抵消,从购买方收取1180元增值税,抵消支付的增值税804元和纳税376元,所以“负担”的增值税为804 + 376—1180 = 0元,即方案2“负担”的两税合计为7120元,两方案相差8304—7120 = 1184元。
若比较两方案“缴纳”的两税合计。缴纳税款指按税法规定的应支付国家的税款,而购买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并不是“缴纳”的税款。所以方案1只缴纳营业税7500元,方案2缴纳两税合计7496元,两方案相差7500—7496 = 4元。但如前文所述,两方案的差别不仅在于缴纳税款的多少,方案2中还向承租方多收增值税款1180元,两部分差额之和为1184元,与比较两方案“负担”的两税之和相等。笔者在讲授增值税时强调购买购买货物时“支付”增值税、销售货物时“收取”增值税,而只有在将税款交给国家时才能叫“缴纳税款”,从本案例也可以看出它们的区别。
如前文所述,两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这样的方案设计脱离了实际,在教学中只有比较可行的方案才有意义。若要使两方案有可比性,方案2中租金应降为141220元,这样方案2比方案1节税4元,仍优于方案1。
税务筹划是通过事前的决策,实现税收负担最低化和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活动。在税务筹划中,如何进行决策,选择适当的筹划方案,直接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成果。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可以有多种方法进行税务筹划方案的选择。
1. 比较不同方案的现金流量。税务筹划本质上是一种理财活动,可以借用财务管理中比较现金流量法进行税务筹划决策。
两方案均要购买水电支付价款5200元、增值税804元,所以这部分为无关现金流量。方案1相关现金流量为:支付营业税7500元、收取租金150000元;方案2相关现金流量为:收取租金142400元、转售水收取4800元、转售电收取2800元、转售水电收取增值税1180 元、缴纳增值税376元、缴纳营业税7120元。两方案差额现金流量为(142400 + 4800+ 2800 + 1180—376—7120) —(150000—7500) = 1184元。
比较现金流量法是财务管理学科中的基本决策方法,它的的逻辑最严密,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是最完善的方法。
2. 比较不同方案的会计利润。方案1的收入即为房租收入150000元;相关费用包括营业税、水电的成本5200 元和购买水电支付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税804总计13504元,利润为150000—13504 = 136496元。方案2的收入为房租142400元、转售水电的收入7600 元总计15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影响损益,所以费用为营业税7120元、购买水电的成本5200元总计12320元,利润为150000—12320 = 137680元。两方案之差为1184元,与前述结论相同。
在应用比较会计利润法时要注意两个问题:
2. 1方案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别是由于增值税造成的。纳税人销售货物收取的增值税不构成其收入,采购货物时支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也不属于费用。这是增值税独特的税制决定的,这一点也需要在增值税的税务筹划中注意。
2. 2在本例中,计算会计利润时没有考虑其他如折旧等费用,只考虑了与决策有关的费用,这里的会计利润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会计利润,因此这种决策方法只可用于决策,但理论上并不严密。
3. 比较不同方案的纳税额。这是税务筹划决策中应用最多的一种方法。前文已计算出本案例中两方案纳税差额为4元。但这种方法的缺陷是没考虑其他尤其是影响现金流量的因素。所以这种方法适用于其他方面都相同,只有缴纳税额不同的情况下采用。
综上所述,在税务筹划中,由于增值税价外税的特征,要注意区分负担的税款和应缴纳的税款。税务筹划的决策可以比较各方案的现金流量、会计利润或纳税额,各方法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其中最完善的方法是比较现金流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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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税务研讨论文:浅析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论文摘要】纳税筹划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节约资金支出,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增值税作为企业的主体税种之一,如何对其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对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而我国的增值税开征时间相对较短,增值税尚处在不断的完善阶段,对纳税人来说存在很大的筹划空间。本文从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增值税纳税主体的拆分与合并等几个方面论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论文关键词】增值税;纳税筹划;纳税人;纳税主体
【论文正文】
浅析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又称为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纳税代理人,通过对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筹划,以税收负担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来达到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
纳税筹划与偷税、骗税、抗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骗税、抗税均属违反税法的行为,而纳税筹划及其后果与税收法理的内在要求一致,它既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各种职能和功能。它是在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优化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往往面临着税负不同的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纳税人可以避重就轻,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企业纳税筹划就是合理、最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现行流转税中的一个重要税种,是大多数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一个主导税种。如何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是我们工商企业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将引用纳税筹划中的变量引进学说和因素分析学说,结合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寻找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空间。
增值税法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一般为17%;销售或者进口部分优惠税率货物,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这种税收政策,客观上造成了两类纳税人在税收负担与税收利益上的差异,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通过对增值税税法的研究,可以看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各有其优势。
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在于:
(1)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以(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抵扣率很低)。
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在于:
(1)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将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最终可以起到抵减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因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不必由对方负担销售价格17%或1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在实际经营决策中,一方面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换,必然会增加会计成本。例如增设会计账薄、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企业销售货物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如果企业片面追求降低税负而不愿申请一般纳税人,有可能产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影响企业销售额。因此,在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中,企业应尽可能把降低税负与不影响销售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以获得最大的节税效益。
从增值税计算公式的内嵌要素入手,找到纳税筹划的空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从公式来看,要找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空间,必须从以下两个要素进行分析:
销项税额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销项税额的大小取决于销售额的大小。销售额越大,销项税额就越大,当期的应纳税额就越大。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 (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税法规定,上述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都应当并入销售额计税。但是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税:
(1)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这里的条件是指:a.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买方的。
(2)自来水公司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3)报刊发行单位委托邮局代办发行的,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可以减去付给邮局的手续费。
(4)手机专卖店在销售手机的过程中,代电信部门收取的入网费和话费储蓄。
(5)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可以减去旧货物的价款。
(6)农村电网改造的过程中收取的附加费。
(7)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当期或逾期不超过一年的等等。企业要从这些特殊政策入手,达到缩小销售额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
增值税税法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通过对增值税税法的研究,增值税进项税额有以下几个特殊的地方存在筹划空间:
(1)购进货物或原料时,一部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部分只能取得普通发票,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分店,分别取得一般纳税人身份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这样材料采购时,取得专用票记入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分店进行核算,取得普通发票记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分店进行核算。通过这样分类管理就可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2)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
(3)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企业要充分利用好这些特殊政策,来扩大进项税额。但也要避免纳税风险。
1.当废旧物资收购或农产品收购等业务发生时
比如有一家钢厂,为了能够增加进项税额,可以在钢铁生产企业以外,注册一家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通过它去收购废铁,然后再卖给钢厂,钢厂就多抵扣10%的进项税额。如果钢厂直接收购废铁,就没有进项抵扣。再比如一家奶牛厂,把鲜奶直接加工对外销售,增值税税负就会很高。如果把养殖厂和奶制品加工企业分开,变成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然后中间经过一道收购程序。这样养殖厂在销售鲜奶时属于自产农产品,是免税的。而奶制品加工厂在收购时,就可以抵13%的进项税额了,这样税负就能降低很多。
2.当混合销售业务发生时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在税收筹划时,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就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就要使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虽然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但在实际业务中,有些企业却不能轻易地变更经营主业,这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纳税主体的拆分来进行纳税筹划。比如有一家生产锅炉的企业,同时提供锅炉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劳务,如果把生产、安装、设计、调试等业务收入合并计算征收增值税,那么增值税税负将会很高。如果企业下设独立核算的建筑安装公司,专门负责锅炉的安装、调试以及设计等业务,那么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就会下降很多。再比如一家生产销售涂料的企业,同时提供涂料粉刷等劳务,同样可以以拆分的办法来降低增值税税负,从而提供企业的经济效益。
(1)合并
对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增值率不高和产品销售对象主要为一般纳税人,经判断成为一般纳税人对企业税负有利,但经营规模一时难以扩大,可联系若干个相类似的小规模纳税人实施合并,使其规模扩大而成为一般纳税人。
(2)联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与营业税纳税人联合经营而使其也成为营业税纳税人,从而减轻税负。比如经营电信器材的企业,单独经营则缴纳增值税,但如果经电信管理部门批准联合经营的话,则缴纳营业税,不缴增值税。
增值税是除企业所得税外优惠政策最多的一个税种,如果能很好地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可以为企业大大减轻税负。
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按行业优惠类,针对不同行业设立减免税或低税率政策,如对农业、环保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多;
(2)按产品优惠类,如生态环保产品、农业产品、废物利用产品等税收优惠政策多;
(3)按地区优惠类,如经济特区、西部地区等税收优惠政策多;
(4)按生产主体性质优惠类,如校办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高科技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多。根据上述优惠政策类型,企业在设立、投资等经营活动中就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投资地区、投资行业、产品类型和企业的性质,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用足用够税收优惠政策。
总之,在筹划企业增值税中,应当认真研读《条例》和《细则》,筹划人员要非常精确地了解企业的业务性质、流程及当前的举措,对经营业务应如何纳税进行非常准确的分析,制定出合理的筹划方案,既不能因筹划而偷逃国家税款,也不应因对税法研读不足而带来不必要的现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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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筹划,是企业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经济权利,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内部各纳税项目进行合理地、有效地事前规划,以达到减少税务的目的。伴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其税务也在相应地增加,做好税务筹划的工作,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降低企业的税负额度。而在现实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这就需要企业认真分析在税务筹划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并进行有效的改进,以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
企业税务筹划是对企业的各纳税项目进行事前的规划,以期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但在现实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达不到减少税负的目的,反而有事会使企业承担莫大的损失,究其原因,是税务筹划风险的存在,而这些风险有些事来自企业内部,有些是来自企业外部。
企业的税务筹划,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联系极为紧密,这就需要税务筹划人员在进行方案的指定过程中牢牢把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切实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但在现实的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由于筹划人员对当前的税收政策、条件等方面的认识不足,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完善,缺乏一定的法律基础,这就使得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难免会与政策、法律的规定相违背,使得企业面临损失的风险。另外,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经济权利,是一种合法的减少税负的途径,但由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不够,可能会将税务筹划变为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使得合理合法的筹划行为变为不符合法规的行为,不但不会为企业带来收益,反而会使企业承担相应的损失。再者,在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产生法律纠纷时,或是与征税者在某些方面的认定存在差异时,由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达不到,很可能难以为企业争取到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这也势必会对企业造成损失。
总之,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与税务筹划人员对税收政策及税务筹划条件的了解程度息息相关,而对这些政策的了解也睡筹划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今,在我国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对法律、税收、财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的也不够全面,从而导致税务筹划的预期结果无法达到。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是不仅要考虑到企业内部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还应该时刻关注外部局势的发展变化,所谓的外部局势就是指市场经济体制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由于社会经济告诉发展,企业的运营规模也在不断的拓展,这就使得企业的纳税项目也在不断的增加,税负也在不断增长。相应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税收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
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势必会进行税务筹划,来达到减少税务的目的。但是,企业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在某些情况下回与我国的现行税法、税收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产生一定的冲突,这就会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甚至会带来损失。由于与企业税务筹划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也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这就造成了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合法合规与否的不确定性,正是由于这些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伴随着风险的存在。一般来讲,这些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点:相关筹划人没有全面透彻的了解和把握现行的税法和税收政策,使得在利用合法途径进行税务筹划时产生的偏差;税务部门对现行的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的调整,而企业没有针对其调整对筹划方案做出相应的改变或调整;由于法律政策具备多层次的特点,相关条款的模糊性使得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难以把握其真正含义,造成理解出现错误,进而做出不合乎法规的税务筹划方案。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为了减少税负,其必然会站在企业的角度,从自身涉税和纳税方面来考虑相关税收条款的规定;然而税务机关作为征税方,必然会以维护国家的利益为目的,站在国家税收的立场。由于征纳双方的立场不同,必然会对相关的纳税条款的认识和解释存在区别,这也就形成了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在某种程度上讲,税务筹划方案的合法与否取决于征税机关是否认同,倘若税务筹划方案被征税机关认定为偷逃税款的行为,那么企业不仅会面临着金钱上的损失,甚至会面临着刑事处罚。
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某些经营活动也在发生变化,如企业经营地点、投资对象、组织形式、合作伙伴等,由于这些活动的变化,企业可能会对之前所进行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而税务筹划方案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依托而制定的,当对其进行调整是一定要征得征税机关的认同,否则,就会使得企业丧失享有优惠税收政策的条件,导致税务筹划的失败。
税务筹划的直接效果是企业税负的减少,支出的减少,而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一致的,都是为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
首先,提高相关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相关税务筹划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严格筹划人员的准入条件,即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任职时选用那些业务素质较高的、具有相当工作经验的人员。其次,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应当具备在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中准确找到能够增加税收收益的节点,并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运用,对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全方位的论证,以确保企业实现最大化的综合效益。再者,企业要不断提高税务筹划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可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和战略发展目标形成自身的专业化的税务筹划团队,从而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在现实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些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是交给专业的税务筹划代理机构来进行的。这就要求相应的税务代理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各种制度,形成有效地激励和约束机制。此外,税务代理机构要树立风险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与预测,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避免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首先,要时刻关注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尤其是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对这些变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使税务筹划人员可以根据政策的变动对已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其对企业税务筹划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其次,建立税务筹划风险预警机制,全程监控在税务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判断这些变化是否会对现有的税务筹划方案产生影响,如果会,则进行相应的调整,使方案始终会在合理合法的环境中实施。再者,更好地实现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企业税务筹划者应该重视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税务部门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并根据此作为企业税务筹划的依据;当然,企业也应该主动将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如实进行反映,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案得到相关征税部门的认可,减少征纳双方在征税相关事宜上的认定差异,这样可有效降低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
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市场经济环境和相关是税收法规政策环境而进行相应的适当的调整。不管是税务筹划方案的指定还是调整都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的评估机制,对方案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分析,并企业税务筹划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所谓的税务筹划的成本效益是指对若干个税务筹划方案中的预期成本和预期税务筹划收益进行比较,从而选出最佳的筹划方案。在进行企业的税务筹划过程中,作为纳税人的企业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来达到获取更大收益的目的。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不能只考虑某个纳税项目的税负高低,而要关注整体税负的高低情况,结合企业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来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使其在税务筹划的评判机制下,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切实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税务筹划是企业在进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取得合法节税收益的有效途径。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对于减少税负的度的衡量,做到与偷逃税的行为相分离,不要将企业取得合法收益的措施变为违法行为,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损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相应的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企业也在不断探索进行税务筹划的有益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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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筹划出最大收益的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必须要将筹划重心放在企业整体综合税负上,不能只关注与某个方面的税务的多少,这种特性我们称之为企业税务筹划的综合性。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企业税务筹划若干理论问题探讨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本文通过运用综合了文献法、比较分析法、观察法、实测法、调查研究法对企业税务筹划若干理论问题进行探讨。首先研究了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性质与内涵。之后我们又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宏观效应及方法进行分析,充分表述了统筹税务的重要性。
企业税务统筹;理论问题探讨
企业税务筹划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要想在市场中脱颖而出,则要尽量在竞争中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要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对企业税务进行统筹是十分有益的一个方法。因而对企业税务进行统筹的理论问题进行探究则十分重要。
企业税务筹划是企业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可分为下列几个特征。
1.1超前性
所谓超前性即为在企业纳税实现之前进行的使税务尽量合理的筹划。为了企业能够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我们可以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和企业近期的工作效益等在缴费前对税务进行合理规划。也由于这种企业先进行效益收入等,在进行税收缴费的情况,我们可以根据这些来调整企业的工作安排,从而达到最理想的企业税务方案,为企业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1.2合法性
要做到企业税务筹划的正规和合理,前提必须是有法可依。而在企业税务筹划中的合法性体在要依据税法法文进行筹划。纳税的企业必须要依法纳税,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作为企业,我们必须要尽量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需要我们筹划出缴纳最低税负的措施。而这种措施必须是建立在税法的基础上的,是能被法律和社会所能接受的,是具有合法性的。
1.3综合性
要筹划出最大收益的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必须要将筹划重心放在企业整体综合税负上,不能只关注与某个方面的税务的多少,这种特性我们称之为企业税务筹划的综合性。我们所要达到的最理想的筹划方案无非是总体收入达到最大、而税收尽量小,要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案,就要求我们在做企业税务筹划时将许多因素综合在一起进行考虑,不能只考虑税务的多少。
1.4目的性
我们要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就要使税收尽量减少。而在企业中,我们要实现税收减少,有两种方案:(1)筹划出高收益低税负的方案。这种方案的低税负就要求我们要承担着高资本的回收率和低税收的成本。(2)尽量延后纳税时间。我们要在税法允许的合理的缴纳税款的时间内,尽可能的延后缴纳时间。因为当我们延后缴纳税款时间时,就类似于我们在合法的税收时间内获得了跟应缴纳税款相同份额的无息贷款,企业可以暂时用这些钱进行投资。除此之外,延后缴纳税款的时间还可以减少企业在当今的通货膨胀风潮中减少实际税款。
2.1企业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必须要依据税法缴纳税务。而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也十分激烈,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立足,除了要依法执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外,也要为企业赢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我们不光要符合税法的要求纳税,还要在纳税中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于是企业税务筹划就应季而生,而且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替代的存在,也是必然存在的。
2.2企业税务筹划为合法纳税行为
企业税务筹划是以税法为前提的,因此,是一种合法的纳税行为。企业税务筹划是企业通过依据税法使其经济效益达到最理想状态的工具,它与偷税漏税在本质上就是不同的,它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除此之外,国家为了鼓励依法进行企业税务筹划,对相关方面进行了优惠政策,极大的激励了企业税务筹划的进行。
2.3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是采用节税手段来
为了要达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我们必须合理的减少税款,因此需要采用节税的办法。但是节税不等同于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是违法的行为,而节税是企业税务筹划的手段。所谓节税,则是要求减少应税事件的发生、将轻税代替重税,从而合法减少税收。
3.1企业税务筹划促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变就企业而言,企业税务筹划会使得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对于国家而言,企业税务筹划有效促进纳税人可分的国民收入分配率的提高,相反,政府的就变少了。因此,企业税务筹划产生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积极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3.2企业税务筹划促进国家税收调节
由于企业税务筹划发展,使得企业积极遵循税法进行纳税,促进了国家税收制度的依法执行。也正是由于企业的积极节税,使得国家通过税收杠杆充分调节国家纳税人的动作,进而促进国家税收的调节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3.3企业税务筹划促进国家税法及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通过企业税务筹划可以反映出税法等政策对纳税人的影响,并且也能够看出我国税收政策是否有不合理、不完善、有缺陷的部分或方面。与此同时,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反馈信息,对税法进行补充和完善。
4.1企业税务筹划的一般方法
企业税务筹划可从两种线路进行分析,分别如下:一是由不同的企业经营方式进行,这种方式的目的性和实际应用性非常强,而这种方法又分为会计核算的税务筹划、投资的税务筹划、财务管理的税务筹划、经营决策的税务筹划、企业联营的税务筹划、税收优惠的税务筹划等。二是通过不同的企业纳税种类进行的,它是一种有着十分清晰套路的方法,但是如果税务制度变化较快时,非常难以变通,就显得十分难以操作。而这种方法具体又分为营业税税务筹划、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消费税税务筹划、增值税税务筹划等。在应用时我们要将这两种方法相结合,从而产生最完美的统筹方案。
4.2企业税务筹划获取节税利益的一般途径
实现企业节税利益一般方案有两种,分别为:滞延纳税期、低税负的纳税方案。而企业税务筹划获取节税利益的途径为企业纳税期的滞延、企业税收负担的规避以及企业税收负担从高向低的转换。所谓企业纳税期的延后是指在纳税期内尽可能的推后纳税时间,从而达到相当得到国家短期贷款的优点。而企业税收负担的规避是指将资金投入到税收轻的方面和地区。企业税收负担从高向低的转换则是指企业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措施。
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必须要考虑对企业税收进行合理统筹规划。而了解如何进行企业税收统筹,税收统筹有何性质是十分重要的。综上所述,分析了税收统筹的特性,方法等,对企业税务筹划若干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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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开始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先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存在很大的差别。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会计政策的同时,有空间也有必要为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固定资产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问题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资产,是我们企业发展的保证,可以说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的进一步完善,它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我们必须要重视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管理工作。本文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就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税收筹划;分析
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那些大型企业当中固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较大。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较大,不能够轻易的得到变现,因此我们如何利用好我们的固定资产给我们的企业带来多的利润成为当前企业必须要思考的一个问题。因此企业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十分必要也是对固定资产的合理规划。同时,企业的固定资产包含许多种税负,并且弹性也较大,正因为如此我们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十分必要。笔者认为企业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主要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各种税种。
同时,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对于企业来说十分有必要,能够为企业节税,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我国许多企业的固定资产较多,主要有房产以及设备等各个方面,固定资产的比重大。但是目前我国的企业在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方面还存在许多的问题,还有许多的不足。本文笔者以新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为依据,从企业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入手,对现阶段我国企业固定资产税收筹划进行了简单的分析,笔者认为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
我国从2009年开始实行了增值税改革,在这个方案当中就增值税当中固定资产的买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定说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实施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相关规定进行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凭借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从海外进口买进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固定资产运输的相关票据来实现抵扣。但是以上说的都必须要在2009年以后发生,因为在2009年以前我们还没有实行增值税改革,要进行购进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还必须得按照以前的纳税筹划进行。
对于在2009年以后发生的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我们还必须要注意以下方面,那就是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同时,增值税筹划还具有纳税行为的合法性和前瞻性等特征,需要我们的企业要好好的把握。我们如果要实现合法性以及前瞻性就必须要求我们的纳税人员具有精通的法律知识,及时的与我们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时时刻刻的关注我们税收政策的变化。
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第三条和第四条专门就我国房产税相关税率问题进行了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因为1.2%是最低标准没有变动的空间,因此其具体的减除幅度我们的有关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因此,相对来说房产的价值也就决定了房产税的多少,如果我们减少了房产的价值那么他的税收也将会得到减少。
在房产当中所包括的空调、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附属的设施设备也将会影响到房产的价值。因此为了避税我们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核算进行改变,进行细化分类。比如我们可以对那些除了房屋的附属设施进行单独的登记,这样不但可以减少房产的价值还能够减少税收筹划,避免了缴纳相关房产税,给企业获得更大的优惠。
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我们企业进一步扩大的保证,它可以说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企业的实际利润。当前,我国企业的所得税往往采取的是25%的比例,因此我们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运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是最快的纳税筹划,也是效果最为明显的。同时我国企业的所得税法专门就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了规定允许固定资产加速和提前折旧。如果我们运用直线法令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则可以对计提折旧进行均衡,如果我们采取加速折旧法则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我们资本的快速回收,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但是我们的资金往往具有一定的时间价值,我们可以在前期增加折旧额,然后在推迟到后期缴纳。
除此之外,如果我们的税收波动不大,相对稳定我们就可以采取递延的方法进行税收的缴纳,这样就相当于我们获得了一定的资金,并且是无息的。但是这种方法不是每一种都合法,我们的企业还必须要做好区分。
一是如果是比例税率,我们企业每年的所得税的税率是不会变的,如果我们的企业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将可以把我们企业的利润获得情况进行延后,这样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好处。
二是如果以后企业的所得税出现上升的情况,我们的企业则可以利用筹划来进行折现,对相关的税率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得出企业的最佳选择。
三是如果我国出现了通货膨胀,我们就可以对我们的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这样不但能够让我们的企业资金得到迅速的回收,还能够获得延缓纳税的好处。四是一定要考虑我们的时间等因素,对于我们的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不同的时间进行资产折旧具有不同的价值,税率等也不尽相同。因此,只要符合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我们的企业一定要选择能够给我们企业带来最大价值的方法进行折旧。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开始不断对税收筹划有一个较新的认识。只要我们的政府以及企业管理层能够正确宣传、引导、鼓励,我们企业将会更加注重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这将会极大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进一步发展。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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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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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筹划行为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节税,而节税目标的最终实现还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只有得到了税务机关的认同,并遵循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筹划实践才会转变为企业的实际利益。但是,由于企业的很多活动都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同时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就很模糊,常会导致税务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因此,企业需要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还要树立沟通观念,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争取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同和指导。税务机关还应设立专门的税收管理机构,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需要加强,业务技术还有待提高,以避免税收政策执行上的偏差。总体来说,企业需要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诚心与税务机关交流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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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本文通过对YB公司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实践的分析认为,只有基于企业战略的思维,以营造企业的战略竞争优势和维持长期盈利能力为目标导向,才能使税后收益最大化。
关键词: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战略
一、固定资产纳税筹划下加速折旧法探讨
纳税筹划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它不可避免地带有新生事物不成熟的特点,反映在固定资产纳税筹划中即表现为:过分集中在个案和单一税种筹划中,而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以整体观考虑筹划;忽略减税期、免税期的特点而一味强调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等。每当我们谈及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就会想到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并往往考虑使用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有时确实能起到筹划的效果,因为在加速折旧法下,前期折旧多而后期折旧少,因而使得企业的前期利润减少而后期利润增加,造成各纳税期利润波动较大,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同时,加速折旧法滞后了纳税期限,为企业带来递延纳税的好处,相当于获得了政府的无息贷款。一般认为,尽可能在较短的折旧期间内收回投资,有利于纳税目标的实现。若企业处于盈利期间,在比例税制下,一般选择加速折旧法而不是直线法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开始前两年依次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工作量法、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所获得的税收利益最大;第三年起采用年数总和法,获得的税收利益大于双倍余额递减法;到最后一年年数总和法骤然降到余额递减法之下。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选择加速折旧法并不适合,如
(一)一般情况下,加速折旧法为我国税法所不允许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于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严格限定了加速折旧法的使用,其中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但是上述情况需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方可采用加速折旧法,这就使得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受到很大的限制。
(二)当企业处于减税免税时期或亏损时期,加速折旧法不一定适合
在免税时期,折旧不存在抵税效应;在减税时期,折旧的抵税效应没有正常征税期的效应大。因为累计折旧总额既定,减税或免税期折旧额越小,应纳税所得额越小,折旧抵税作用就越大(相当于征税期折旧额越大);相反,折旧额越大,折旧抵税作用就越小。若企业处于亏损时期或者趋于亏损状态或者依税法规定前若干年亏损可资抵扣时,由于采用加速折旧法会加大每年亏损的数额。而亏损额只可以今后5个连续纳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若亏损额在连续5个纳税年度中不能全部得到弥补,则加速折旧法不可取。
(三)影响企业的报表利润,并带来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非税问题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报告使用人据此可计算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以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发展能力、资产运营状况等,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如果仅仅从减轻税负的角度选择加速折旧,导致企业出现亏损,使投资者认为企业的盈利能力不强,则会造成企业筹资能力差,错失发展壮大的机遇,增大企业的机会成本。
二、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思维架构
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是因为我们忽视了纳税筹划应服从并服务于企业的理财目标,最终目的是为了有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它应该服务于战略目的。当与战略目标相冲突时,应服从战略目标,所以在进行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时,筹划者需要在筹划减税与做大报表利润以及其他非税收因素之间达到均衡。因此笔者认为,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应从企业的战略角度出发选择筹划方式,服从并服务于企业的战略,并构成企业战略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在具体进行固定资产筹划时以追求税后收益最大化为协调原则,考虑两个方面的均衡。即降低税收成本和降低非税收成本的均衡、税收成本中的隐性税收成本和显性税收成本的均衡。纳税人通过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减轻的税收负担只有总税收成本(显性税收成本和隐性税收成本J的降低才是理想的。为此,笔者构建了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战略思维架构(如图1)。
三、案例分析
YB公司是一家集水泥产销于一体的民营生产制造企业,为了把握国内可观的市场增长机会,在地区竞争激烈的水泥厂商中形成区域比较优势,通过战略布局,迅速抢占资源,占领陕西省南部市场,并向周边省份市场进行规模扩张和渗透,制定了通过登陆海外资本市场,为产能扩张提供融资支持的战略主张。公司拟在汉中地区建立新的生产基地,2007年拟购进一批生产设备。其中包括水泥磨、原料磨和超细磨等大型磨粉设备,该批固定资产原值1 000万元,预计净残值4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相同,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旧税法)。根据税法规定。该批固定资产在折旧方面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假定按复利利率10%计算,第1年至第5年的现值系数分别为:0.909,0.826,0.751,0.683,0.621。该批固定资产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额及现值计算如表1:
对固定资产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每年计提的折旧额及现值进行分析、比较如下:
方案一:采取通常折旧方法。企业不考虑税收优惠而按通常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以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即将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5年,年折旧额为(500-20)-5=96(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192×0.909+192×0.826+192×0.751+192×0.683+192×0.621=727.68(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727.68×33%=240.13(万元)。
方案二: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即在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第1年折旧额为1000×2-5=400万元。第2年折旧额为(1000-40)×2-5=240(万元),第3年折旧额为(1000-40-240)×2÷5=144(万元),第4年、第5年折旧额为(1000-40-240-144-49)×2=88(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400×0.909+240×0.826+144×0.751+88×0.683+88×0.621=784 74(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784.74×33%=258.96(万元)。
方案三:采取年数总和法。即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固定资产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第1年折旧额为(1000-40)×5÷15=320(万元),第2年折旧额为(500-20)×4-15=256(万元),第3年折旧额为(500-20)×3-15=192(万元),第4年折旧额为(500-20)×2-15=128(万元),第5年折旧额为(500-20)×1÷15=64(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320×0.909+256×0826+192×0.751+128×0.683+64×0.621=73369(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73369×33%=24211(万元)。
通过上述三种方案的比较分析,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前期计提的折旧较多。因货币的时间价值效应,比采取通常折旧方法抵税效应明显。在上述三种方案中,方案一采取通常折旧方法抵税最少,方案二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抵税最多。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较正常折旧方法多抵税258.96-240.13=18.83(万元);采取方案三年数总和法,较正常折旧方法多抵税242.11-2401.3=1.98(万元)。
但是,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若采取方案二的加速折旧法将会影响到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成长力等一系列左右投资者判断的财务指标,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因此,为了配台公司战略规划实现海外上市的战略目标,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知名度,应采用抵税较少的平均年限法。
四、结论
与传统的、单纯降低企业税负的纳税筹划不同的是,战略纳税筹划以营造企业战略竞争优势和维持长期盈利能力为目标导向,把纳税筹划放在企业战略的高度来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本文通过YB公司将固定资产筹划纳入企业战略管理范畴的实例,强调了企业战略对纳税筹划的导向作用。当然,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只是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冰山一角,然而,基于战略的考量,却是在融合各种纳税筹划技术基础上使得税后收益最大化的思维纽带。
主要参考文献
[1]丁清光,林艳琴浅论国际税务筹划[J]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6)
[2]王智勇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与案例点评[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
[3]徐文丽论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纳税筹划[J]上海大学学报,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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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整解读税法对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税法上所指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按照以上规定,税法上所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比企业通常意义上的科技进步投入范围要小,条件也相对严格。也就是说,企业的科技进步投入中,既包括国家税收政策所规定的研究开发项目,也包括对促进技术进步的一般意义上的投入。两者都构成企业的成本,但优惠政策规定不一致。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能够享受优惠政策;其他一般项目,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二、准确把握研发费用支出内容界限。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内容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论文网LquduwentCom]
三、研究开发费用享受税务优惠政策条件。
目前,税法对研究开发费用给予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方式为,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如果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再加计扣除50%。即实际发生1元钱的费用,税收上可以扣除1.50元。
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开发活动符合税法规定,即企业的开发活动必须符合前述税法对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技术范围符合规定,企业只有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实际费用支出,才允许享受优惠政策;研究开发费用内容符合规定,即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必须在前述研发费用支出内容规定的范围内;资料完整,企业要享受研究开发费用优惠政策,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
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税务筹划要点。
综合前述规定,为了保证公司充分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必须把握以下要点:第一,把好立项关。由于企业目前的科技进步投入范围很广,既包括税法上所指的研究开发活动,也包括企业一般的技术推广活动等。
因此,在科技进步项目立项时,首先要将研究开发项目与其他一般项目进行区分,对确认为研究开发项目的,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在立项时,应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明确确定技术领域。同时,立项资料必须包括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研究开发费预算、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所有立项必须以企业正式文件下达。第二,规范管理外包外协项目。对外包外协项目必须规范签定协议,同时明确应由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第三,规范费用支出管理。对费用支出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列支。
同时,注意费用发生的均衡性。第四,规范验收管理。项目必须进行验收,并出具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五、强化协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企业财务部门、研究开发部门以及项目执行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关键如下:
第一,项目立项环节。立项时要征求财务部门意见。尤其对于项目范围、立项资料要求,要符合税法规定要求。立项资料要完整提供给财务部门。
第二,费用归集环节。费用归集必须符合财务部门要求,具体如下:研究开发费用按项目进行归集,费用报销时必须注明项目立项名称;对研究开发项目,必须由科技部门区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开发阶段费用要进行区分,符合条件的要形成无形资产,不符合条件的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对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费用,科技部门要界定是否形成无形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科技部门进行界定后能够证明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界定后,其中只要有一项条件不符合的,就不需要形成无形资产。
第三,项目验收环节。项目竣工结项时,应将项目评审资料移交财务部门一套。[论文格式]
参考文献:
[1]高金平:《税收筹划操作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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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范围内大致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税务会计模式,即财税完全独立的税务会计模式、财税完全同意的税务会计模式和财税相互协调的税务会计模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会计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与联系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目标不同
财务会计的目标在于向企业投资者、债券人以及相关管理部分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机企业经营效益,而税务会计的目的则在于向税务部门等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实际的纳税信息,以便于税款的征收,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相关会计信息开展有效的决策行为。为实现税务会计的目标,需要纳税人通过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以书面申报的形式申请纳税事项,而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则可以通过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来实现。通常而言,企业每年需要通过对利润表的调整来完成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参照依据不同
会计制度及准则是企业开展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参照依据,财务会计的核算及编制均已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为依据进行,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而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则是企业税务会计的主要依据,税务会计依据税法等相关规定计算企业应纳税金额,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结果反馈。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核算程序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程序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三者之间不可分割。通常税务会计往往也按照这一流程进行核算,但由于具体要求不明确,企业往往采用在年末根据财务会计的相关数据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的基础上编制纳税报表。
(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基本要素不同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和利润是财务会计的六大要素,企业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都是以这六大要素为前提的,而税务会计的基本要素主要是应收收入、应税收益、应税金额以及扣除费用。两种会计方式中的收入及费用在计量标准及时间等方面有着较大的不同。
二、关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的建议
财务制度管理过死、过多的弊病普遍存在于以往的财务管理之中,随着我国税收制度及财务制度的不断变革,尤其是《企业财务通则》颁发以来,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性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在接下来的改革过程中,我们有必要继续做好对两个关系的协调处理,尽可能地缩小两个政策上的差异性,摒弃以往互不协调,单打独斗的不良现象,努力使得企业应税所得以同会计收益实现时间上的一致性。就大环境、大趋势而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性的缩小是符合会计管理需求的,但这不能排除二者在某些方面长期存在差异,其固有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将是长期或始终存在的。以企业违规经营或违法支出而受到的司法罚金以及政府部门的行政罚款为例,在财务会计中,就可以以损失、费用或成本的科目进行列支,而根据税法的规定,从税务角度来看,这种支出则不允许用于抵税,这一规定直接体现了税法以税收利益为目标为国家谋取税收利益的性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受客观理论基础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利益驱动而走向趋同化。结合我国会计工作及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二者之间不断趋同的可能性很大:首先,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的协调及协作促使二者的趋同化。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财政部在制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方面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是被广大人所认同和肯定的,而与此同时,财政部还担负着制定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重任,这就为我国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的逐步趋同奠定了制度基础。受法律法规协调性的不断加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必然走向不断协调和趋同的大趋势;其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趋同还会受到企业税务筹划活动的影响,假定企业收入及费用一定,企业的税后利润与企业应缴税额成反比关系,因此,企业需要通过税收筹划通过合理避税来减少企业应税负担。故有必要不断促进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的协调发展。
三、结论
企业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别是必然存在的,但这并不影响二者之间不断协调走向趋同的趋势。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想降低企业制度转换成本和税收成本,减少政府税收征管成本及企业纳税风险,实现宏观经历的最优化,就必须不断构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性关系。
摘要:《税务会计》课程以培养学生纳税申报等核算职业能力为宗旨。课程教学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生职业能力的强弱。教材内容滞后,教法、考核方式单一,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师技能不到位等问题造成《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效果低下。针对以上问题,试从教学内容,教师团队、教学方法,考核制度以及实训基地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期提升《税务会计》课程课堂教学效率,进而增强学生专业能力。
关键词: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职业能力
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要。而最能体现学生职业能力的《税务会计》,是一门具有很强动手能力的课程,多样性和复杂性的课程教学和学习方式,决定了该门课程的教学需要改革与创新。
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教材内容更新不及时。
《税务会计》课程对学生实际纳税申报能力要求极高,这就要求在选取教材时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理论性的知识要适量够用即可。同时本课程又是变化更新比较快的一门课程。学生在学校学习内容与在实际的工作岗位上接触运用的知识相比有一定的滞后,学校老师在选择教材时不能及时更新教材的内容。目前,高职院校在选取《税务会计》课程教材时存在两种误区:一是选取理论知识占50%以上的教材,实践操作知识内容很少,类似本科院校税法专业教材,不能很好地体现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且有的法律条文已经发生变化也没有与时俱进。二是选取了较多的以实训操作为主要知识内容的教材,但实训操作案例不具有代表性,甚至有滞后的知识内容,不利于很好地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
2.教法单一,理论与实践教学相脱节。
综合性很强的《税务会计》课程不能“满堂灌”,但现实中很多教师仍沿用照搬高等专科学校或者本科院校的教法,以理论为主,教学大纲里实训学时远远少于理论学时,而且单一的实训内容,并没有按照工作需要的岗位来设置相关的实训内容,缺乏系统性,如没有指定的税务会计实训大纲等,缺乏实际操作和模拟数据软件,对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职业能力和教学效果都会有一定的影响,也降低了学生就业竞争的优势。
3.“双师”型教师知识技能不到位,考核方法单一。
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播人员,应该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因此,现在有很多院校将“双师”作为教师晋升和加薪的条件,虽然这样可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技能水平,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如下:①没有足够认识到“双师”的标准是什么。教师只要考过专业职称证书即可以认定为“双师”,但这些教师并没有到企业一线参加过任何技能训练。②个别教师虽然到企业锻炼,但是力度不够,使得锻炼流于形式,成为走过场。③现在有许多高职院校由以前的中师、中职合并组成,虽然硬件设备建设一直在完善,但软件设施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资金的缺乏,不重视等原因导致师资队伍建设跟不上学院的整体发展。
二、《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
1.基于会计工作岗位需要的教学内容方案设计。
高职课程教学应该模拟不同企业的实际工作岗位设计教学模块。会计工作岗位主要有出纳岗位、往来账岗位、财产物资管理岗位、工资核算岗位、税务会计岗位、成本会计岗位、总账会计岗位等。《税法会计》课程设置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熟悉在纳税申报过程当中涉及的会计处理,提高学生实际纳税申报的能力,对每个会计工作岗位的技能都得到锻炼。这些都决定了在设计教学过程中突出每个工作岗位的任务,使其相互关联,如需要办理消费税的纳税申报就要知道消费税的纳税范围、哪些是从价征收、哪些是从量征收、具体应纳税额的计算等,这些知识可以融入学生的实际工作中,这样既可以避免教学内容理论性较多、照本宣科,又可以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
2.开拓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税务会计》课程采用案例式教学方法已经取得了公认的课堂效果,这种方法要求经典案例的选取。因此,能否成功选取案例是关键,也是《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方法创新的关键。如判例式教学法则是继承了所有案例式教学法的优点,把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结合起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把握知识,这种方法应用于讲授法律条文时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是老师乐意采用和需要创新之处。又因《税务会计》课程是一门集会计、法律和管理等学科知识于一体的课程,在讲授时需要采用不同的教法,如运用归谬教学法中的“逆推”和“归谬”,从反面逆思维逻辑推论法律知识案例,再归纳总结谬误之处,使学生在辨别真伪的场景中学习正确的知识。正所谓“学无定法,教无定式”,每种教法用在适合的地方就是好方法,因此,如何使每种教学方法用在正确的地方,发挥更大的效力则是教师需要考虑的。随着多样化的专业发展趋势,教育者们只有学会在继承传统教法优点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才能使教学质量提高,才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3.提高“双师”型教师团队教育质量。提高“双师”型教师团队教育质量,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担任《税务会计》课程的专业教师必须提高自身实践能力。目前,“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必须遵循以下三点:一是教师要具有专业的职业道德素养,这不仅包括教师对所教授的课程知识的系统性,更重要的是社会对会计专业学生就业能力(职业能力)的要求,以及会计专业最前沿的社会发展动态。只有充分掌握社会对会计专业学生专业能力的动态要求,才能有的放矢地在教学中对学生进行专业能力的指导。二是教师要真正具备会计岗位所要求的职业技能,即教师要真正在企业会计岗位上实践操作并取得社会的认可,只有在实践中获取的知识技能才能真正运用于实践。三是教师要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职称证书且在不断地努力进取专业高端知识。会计专业课程尤其是《税务会计》课程中的法律条文随着国家形势而不断更改,纳税申报软件也不断更新,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才能更好地运用于教学中,从而取得更好的课堂效果。
4.改革《税务会计》课程教材,丰富教学内容。
现行的高职教材没有一致的编订标准,在内容上也没有统一要求,理论知识多实训内容少成为高职教材的弊端,对学生并不合适。为了加强课堂教学的效果,选择一本适合高职院校学生的教材显得尤为重要。《税务会计》教材由于会计相关知识更新较快、必须及时调整教材的内容,在案例选取方面突出学生动手能力,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利用多媒体或者网络技术,增加税法相关知识的信息量,使之满足社会需求。
5.加大实训课时比例,加强校企合作建设。
高职教育以其突出职业能力要求而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因此,开设《税务会计》课程时,突出动手能力的实训学时要远远多于理论学时,至少应占整个课程总数的2/3,同时,高职院校还需加大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根据课程的特点做到如下几点:(1)建立税务会计模拟实训室,积极购买模拟纳税软件,让学生扮演各种岗位角色,以纳税人的身份切实感受到纳税申报的整个过程。(2)按照企业的需要来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学校与企业相联合,对学生进行订单式培养,学生可以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同时也可以引进企业专家到教室给学生传授实践知识,深入课堂。
参考文献:
[1]唐海风,陈暘.对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1
[2]李建薪.对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J].科学与财富,2012
[3]王亭喜.浅议税法课程教学方法的继承与创新[J].经济研究导刊,2011
[4]翟东进.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东北电力大学学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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