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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是近年来我国谈论得比较多的话题,无论是国家、政府还是个人,都时刻关注着我国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选题背景
200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33%,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尽管人口老龄化体现了医疗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但也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使各国的社会保障系统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时,在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家庭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上。千百年来,中国养老模式一直以家庭养老为主,即要家庭成员承担在经济上供养老人,生活上照料老人,精神上慰籍老人的责任。而在中国家庭规模日益缩小、小家庭益居于主导地位的背景下,家庭养老资源不断缩减,随之家庭养老供给能力急剧减弱。以上的种种现实问题必将对中国养老体系带来重大冲击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未来战略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对于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研究较少,主要集中在寿险需求方面的研究,考虑到商业养老保险是寿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需求水平与寿险需求有很大的相关性,所以可以参考影响寿险需求的因素对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国外学者认为影响人寿保险需求的因素主要有:收入、利息率、保险费率等,在Berekson(1972),Browne,Kim(1993)的研究中,将家庭结构,赡养率作为解释变量,得出赡养率与寿险需求正相关的结论。在国内学者中,杨舸(2005),田澎(2005),叶建华(2005)应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对首先需求进行实证研究,他们认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和寿险业自身的发展是寿险需求增长最主要的原因。叶桂君(2008),海琳娜(2008)选取了目前保险市场上两款较有代表性的产品,通过对其年金给付、寿险保障和投资分红等特点进行分析,为在老龄化时代养老保险产品的选择提出建议。此外,魏华林(2009),李金辉(2009),在其著作中也分析了影响寿险保险需求的因素,并对美国1970~2004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影响美国寿险需求因素的模型:LN(LP)4.2541.207LN(RGDP)1.268LN(ADR)0.607AR(1)其中LP为人均寿险保费,RGDP是人均实际GDP,ADR为抚养系数。根据以上模型,得出实际人均GDP与人寿保险需求之间呈正相关,抚养系数对人寿保险需求有较强的正影响,人寿保险需求的一阶滞后对当期人寿保险需求有正向影响。在此模型中抚养系数的系数大于人均GDP的系数,魏华林与李金辉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美国的社会传统,由于美国崇尚自由,老年人的赡养主要是依靠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而不是依靠家庭养老。
三、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现状
(一)商业养老保险概念界定
国际上通行的的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是指个人在工作期间为养老所进行的出现以及投资,在退休后将其积累所得以年进化的方式提取,欧美一些国家的通常做法是为个人建立养老计划,我国的第三支柱主要是指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的主要目的是在对投保人的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为投保人提供稳定现金流。产品形态包括DC型的投资连结险、DB型的传统商业养老保险、分红险以及万能商业保险等,包括个人年金和团体年金,以下对团体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进行分析。
(二)团体商业养老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的团体商业养老保险是作为企业经营性补充保险发展起来的,目前,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艰难时期。我国团体养老保险业务的主要形态是为企业提供企业年金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定位的主要销售对象一直是城镇企事业单位。这使得团体商业养老保险必须与企业年金竞争,随着企业年金的逐渐发展,两者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小。近年来,企业年金对团体商业养老保险的基础作用越来越显著,自2005年以来,团体商业养老保险规模急剧萎缩,从2005年的595亿元下降到了2011年的37亿元,尽管在2012年略有回升,但其总保费仍不到100亿元。
(三)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的个人商业年金发展比较滞后,需要追溯到1982年,到2000年,我国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逐步被确认为职工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表格1中看,虽然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近年来已经处于上升势头,但从绝对份额,仍然不是很高,在2011年才刚突破10%,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探索阶段。
四、商业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的选取
(1)被解释变量:本文研究的是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以往学者对保险发展情况的研究,一般用总保险费衡量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所以本文也选取了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用prem标表示。
(2)解释变量:①经济发展水平。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只有在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情况下,人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才会增加。本文选取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用GDP表示。②老龄化程度。参照之前学者的研究习惯,本文也选取了老年人口抚养比作为衡量社会养老负担的指标,用odr表示。③通货膨胀程度。商业养老保险的特点是在交了保险费之后,过上几年甚至十几年,当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才开始领取年金,所以可能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本文选用的是以平均消费价格衡量的通货膨胀情况,用i表示。
(二)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的样本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01~2012年,如表格2所示。在中国,商业养老保险通常是指个人年金保险和团体年金保险,所以本文所用数据为个人年金和团体年金保费之和,其中团体年金保费和2012年个人年金保费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2001~2011年个人年金保费数据来源于《中国人身保险监管与发展报告》。通货膨胀率来源于IMF数据库,老年人口抚养比和GDP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三)单位根检验
在对时间序列运用最小二乘回归分析之前,应该考虑时间序列是否平稳。只有时间序列数据平稳,才能进行回归分析,否则可能导致伪回归。为此,采用ADF检验对经济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经检验,ln(prem)、ln(GDP)、odr、i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没有通过单位根检验,是非平稳序列,但是他们的一阶差分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拒绝了原假设,因此这些序列都是I(1)。
(四)实证模型
之前学者经常采用双对数模型对寿险保费变化进行研究,商业养老保险与寿险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对数线性回归模型的估计系数的经济意义是弹性,即在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当解释变量变动1%,被解释变量变动的比例。例如GDP的估计系数可以解释为当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当GDP变动1%时,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变动的比例。对于老年人口抚养系数、通货膨胀,考虑到其本身单位有变化比例的含义,所以不选择对数处理。由以上结果可以看出在此模型下,对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DP增加1%,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增加0.78%。由此模型的判决系数和F值也可看出此模型的显著性高,且能够解释90%的商业养老保险的变动情况。再对此模型的残差作单位根检验,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因此此模型是(1,1)阶协整的,即GDP增长与商业养老保险需求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
(五)结论
从以上结果看出,只有GDP对商业保险保费增长有显著的正影响,而老年人口抚养系数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为什么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老龄化程度却没有促进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增长呢?本文认为,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是国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动力不足:从个人角度看,居民参保的意识和意愿不强。这主要是因为一直以来我国居民习惯于依靠政府、企业、家庭来养老,同时,我国居民更多地愿意购买股票基金等短期高风险产品,或存入银行、购买国债等进行长期低收益投资,没有购买保险进行长期投资的意识。又由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采用税后收入,这与投资股票没有区别,而保险产品的投资又受到保监会的监管,所以利率相对较低,而流动性相对较差,这使得很多人不愿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而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上,各养老保险商品大同小异,保单条款和给付责任都十分类似,产品同质化严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缴费期又过短,还有一些为趸缴保费,需要投保人短期内投入大量现金流,这使得一般工薪阶层很难接受,这些都降低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吸引力。以上种种导致了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基本养老金缺口大的基础上,我国商业养老保险需求不足的后果。
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建议
基于我国养老金市场基本情况,本文给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两点建议:推动税收方面的激励政策。商业养老保险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社会关注度还是实际销售的份额都远远不足,仍然需要是税收政策的支持,一个切实优惠的税收政策可以很好的激励个人加入商业年金。对个人免税或延迟缴税是国际上普遍的激励政策之一,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一种。虽然税收延迟可能会牺牲部分当前的财政收入,但是,商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的提高可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从而改变了个人过分依赖政府养老的现象。丰富年金产品种类、提供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单纯靠政策推动商业养老年金并不能获得长期持续的发展,保险公司必须进一步提高供给能力和效率,改变目前我国养老金市场上产品种类单一,产品条款和给付责任大同小异,无法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消费需求的现状。提高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竞争力。
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如何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及商业养老保险以的协调性发展,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运用协调度模型对我国多个省份近年来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进行了分析测算。相关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的还处于比较偏低的层次,而且不同区域间的差距异常明显,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形成本文所说的协调性发展,久而久之,就会阻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各地区之间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实现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社会养老保险添砖加瓦。
一、不同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模型实证分析
(一)协调度模型
1、协调度以及协调度模型。本文笔者指出,协调度具体是指度量系统之间或系统组成要素之间在发展演化过程中彼此和谐一致的程度。协调度的应用,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当中,还体现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当中,此外,在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当中也有一定的涉及。就协调度的计算模型来说,有很多的方法去进行计算,各种计算模型之间有利也有弊,本文论述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之间的协调性发展,主要运用的就是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该模型既涉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也涉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此外,它还论述了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评价指数以及两者之间的发展协调度,由此可见,正确、科学的理解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以及发展。
2、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进行判别以及等级划分。21世纪的今天,为科学的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发展的程度进行明确的划分,本文将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度分为10种,又将10种类型的数值介于0到1之间,在参考了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将0—0.09的分为极度失调衰退型,0.10-0.19的分为严重失调衰退型,0.2-0.29的分为中度失调衰退型,0.3-0.39的分为轻度失调衰退型,以此类推,0.8-0.89的分为良好协调发展类,0.9-1.00之间的分为优质协调发展类。
(二)实证分析
1、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就本文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而言,必须要遵循一定的科学性、独立性以及针对性,只有这样,选取出来的指标或者数据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的需要。为此,我们在选取数据的时候必须要结合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这两个系统的实际特点,在参照其他研究者指标使用情况的同时,综合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的深度进行分析。值得重视的是,本文所选取的指标或者数据必须始于《中国统计年鉴》,这样选取出来的数据才会更加的可信,更加的科学,此外,数据最好是近年来的数据,本文选取的就是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2年的数据以及来自于中国保监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资料,根据这些资料或者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到的结果也更加的让人信服。
2、协调度测量的相关步骤。上文谈到,协调度的计算方法有很多,本文根据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将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相关步骤做了如下总结:首先,要采取科学、可行的方法对上文我们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标准化处理,这有利于消除数量级以及量纲对中国养老保险发展的影响。针对具体的标准化方法,本文主要用正向指标进行论述,用文字叙述则是:指标的标准化=(指标的原始值-最小指标的原始值)(/最大指标原始值-最小指标原始值);其次,利用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可以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水平。针对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深度三者重要性水平差不多的情况,我们可以赋予各指标相同的权重,也就是0.33;再次,再利用相关公式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度。本文取两者之间的协调度为K=2;然后,再利用廖重斌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采用线性加权法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程度,在分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两者对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作用,本文笔者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将两者的权重分别取值为0.3以及0.7;最后,利用以上求得的各种数据,根据有关公式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发展协调度,最终实现研究的目的。
二、实证的相关结果分析
(一)省级区域的数据实证结果及分析
1、静态的分析。根据协调度划分的相关标准以及等级,再根据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的均值,我们就可以将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度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比如西藏为极度失调衰退类、福建为中度失调衰退类,相反的,北京为良好协调发展类,上海为优质协调发展类,值得注意的是,青海、广西、江西为轻度失调衰退类,内蒙古、贵州、河南、海南等地为濒临失调衰退类,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等地为勉强协调发展类,黑龙江、山东、湖北以及广东等地为初级协调发展类,江苏、四川为中级协调发展类。经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属于濒临失调衰退类的有6个省份,属于勉强协调发展的有9个省份,属于初级协调发展类的有7个省份。由此可见,中国不同区域、不同地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度差异比较大,就全国而言,属于可以接受的协调度区间的省份有20个,不可接受的有11个,这表明我国整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属于勉强可以接受的类型,它还需要国家以及政府的不断努力,不断的去提升。
2、动态分析。相关研究结果表明,至2011年,我国有21个省份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处于上升阶段,其中最为明显的地区就是广西、四川以及重庆,有人会有疑问,为何这三个省份的发展会如此显著,究其原因,是三个省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相比较而言,全国有大概10个省份的发展协调度呈现下降趋势。综合全国的水平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不管是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上升,当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速度始终要快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水平。
(二)四大区域之间的数据的实证结果以及相关分析
综合各种因素,我们将我国分为东部、东北部、中部以及西部四个区域,再结合协调度模型相关的计算,可以得出四个区域2006年至2011年之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性发展的相关数据。数据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就东部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十分的稳定,数据大多在0.77-0.99之间,不管是哪一年,其协调发展的水平都要高于其他三个地区,由此可见,东部地区属于中级协调发展类别;
2、就东北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数据大多在0.26-0.77之间,各年间的波动也很大,属于濒临失调衰退期;
3、中部地区即使在2009-2011年的发展协调度略有下降,但总体还是十分稳定的,这表明中部地区是属于中度失调衰退型;
4、就西部地区而言,处于2009年之外,其他各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协调度都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其总体的发展水平并不高,属于轻度失调衰退类。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协调性发展不容乐观,它还需要国家、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切实实行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更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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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是商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商业会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商业会计课程教学现状
1、教学内容含混不清
商业企业分为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所以市面上的《商业会计》教材的重要章节都包含这两部分。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发展至今,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批发商而言,有分级批发商和经销商。不过就批发商的特征,这些新变化对会计核算的影响不大,几乎可以沿用传统教材里的批发企业会计核算。但零售企业就不同了,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2004年出版的《零售业态分类》,将零售业态分为2类17种,一类是有店铺经营,另一类是无店铺经营。其中,超市和百货业是中国零售业的主流业态。对各类业态的差异性经济业务,尤其是在主营业务核算中的差异性方法,应该在零售企业会计中应作为重点介绍。而通常《商业会计》教材里对零售会计业务的介绍,只是说明了一些带共性的内容,比如分柜组分散收银、财会部门根据各柜组上缴现金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核算差价率等。含混不清的不能反映各零售业态的主营业务核算差异,也未能反映零售商业会计的工作流程。
2、理论与实践分离
商业会计的教学理论与实践普遍分离,甚至只有理论没有实践。即使有实践环节,也是先把理论讲完再实践操作,所学理论没有及时的运用到实践中去。实训环节采用的是大综合实训形式,这种验证式的实训强调的是学生对账务处理的能力,通常是每个学生都按照教材中的分录和账务处理程序,所有岗位都由一个人完成,把整套帐全部做下来,不能在实践环节中体会到岗位分工的重要性,不清楚每个岗位的能力要求、业务的工作流程和原始凭证的传递顺序,到了实际的工作环境仍然不会正确处理业务。高职商业会计课程的教学现状,不符合实际的经济发展,不符合商业会计的职业工作特征,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职业成长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二、商业会计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改革思路
鉴于高职商业会计的教学现状,笔者在广泛实际调研和阅读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商业会计课程进行分岗位按照工作过程实施教学做一体化改革的思路。
1、分岗位按照工作过程重构教学内容
工作过程是在企业里为完成一件工作任务并获得工作成果而进行的一个完整的工作程序。课程结构安排与教学内容,按照工作过程的先后顺序建立一个系统,构建起与岗位所对应的典型工作顺序,结合职业能力的成长逻辑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进行重构,创建新的教学内容。批发商业会计主要会计工作岗位有:业务员岗位、仓库管理员岗位、制单会计岗位、记账会计岗位、总账报表岗位、出纳岗位。由于零售业态繁多,本文以我国最常见的一种零售企业———百货商场为例来讲解。百货商场主要会计工作岗位有:专柜销售人员、收银员、出纳、会计。根据商业会计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要求设立教学项目,每个工作岗位组成一个独立的教学项目,形成一个教学单元,确定各个岗位的能力目标,根据岗位能力目标要求来设计学生要完成的岗位工作任务。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学习核算理论与实践知识,按照会计核算流程,以会计业务实际操作为主线,采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将理论知识巧妙地融合到实践操作中。
(1)批发商业企业会计。批发商业企业会计各岗位职责、能力要求与教学内容分别如下。业务员岗位职责:购进环节根据供货方开具的发票和提供的商品或者根据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与发票,认真与合同核对;填制收货单一式三联(存根联、结算联、入库联暂不填写),将发票和结算联交与财会部门。销售环节填制销售发票,将相关联次传递给相关部门;登记库存商品进价或售价的数量金额式明细账。业务员岗位能力要求:检查商品是否与合同相符;会填写收货单;了解收货单的传递部门;销售环节能正确填制销售发票,了解发票在相关部门之间的传递;会填制库存商品三级明细账;与仓库和财务部门对账。业务员岗位教学内容:填制收货单;讲解收货单联次作用与传递部门;填制销售发票;讲解发票在相关部门之间的传递;登帐、对账。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认真验收商品,清点是否与收货单结算联一致;对照合同出库;登记库存商品的三级明细帐,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对账;月底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盘存。仓库管理员岗位能力要求:出入库管理;登记库存商品三级明细账;定期对账;保管商品;盘存。仓库管理员岗位教学内容:填制收货单入库联;讲解入库联的作用与传递部门;商品出库手续;登记库存商品数量金额明细帐;对账;盘存。制单会计岗位职责:对于批发商品流通中购销存各环节各种业务的做出正确的会计核算处理。制单会计岗位能力:能够与各个部门进行原始凭证传递的衔接;能够对于批发商品流通中购销存各环节各种业务的做出正确的会计核算处理。制单会计岗位教学内容:讲授该岗位如何与各个部门进行原始凭证传递的衔接;讲授各种业务的账务处理。记账会计岗位职责:除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外的各明细账户进行记账处理;尤其是库存商品类目帐和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定期与仓库管理员的库存商品三级明细账对账。记账会计岗位能力:具备《财务会计核算》课程中记账会计岗位一切应具备的能力。记账会计岗位教学内容:重点强调商品流通会计领域里库存商品类目帐与三级明细帐的登记方法;与仓库管理员库存商品三级明细帐对账的方法;销售成本的计算方法。总账报表岗位的设置与《财务会计核算》里的一致,在商品会计里要求登记库存商品总账,并定期与库存商品类目帐和三级帐对账,其它这里不在赘述。需要说明的是,商业会计课程的重难点在于通过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在会计实操中掌握批发购销存各业务的理论和实际账务处理,所以出纳岗位的任务在批发商业会计里属于非商品岗位,在前期基础课程《出纳岗位核算》里已经训练过,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重点,分配在出纳岗位的学生应该对出纳的职责与技能熟练操作。
(2)零售商业企业会计。在零售商业企业中,超市和百货业是中国零售业的主流业态。本文以我国最常见的百货商场为例来讲解零售企业会计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零售企业各会计工作岗位职责、能力及教学要求分别如下:专柜销售人员岗位职责:将商品销售出去是专柜人员乃至整个零售企业最核心的任务和职责;管理本柜组商品,登记数量金额式库存商品明细账。专柜销售人员岗位能力:销售商品;登记数量金额式库存商品明细账。专柜销售人员岗位教学内容:讲授“商品销售凭证”的联次及传递程序;登记数量金额式库存商品明细账。收银员岗位职责:收银;每日终了汇总当日全部收款记录,编制收款汇总表;收银联和实收款项核对无误后交给商场的出纳汇总核对。收银员岗位能力:正确收银;编制收款汇总表;与出纳对账。收银员岗位教学内容:讲授与收银员有关的原始凭证传递联次及部门;讲授如何汇总当日全部收款记录,编制收款汇总表;如何将“商品销售凭证”的收银联与实收款项核对;如何与出纳对账。出纳岗位职责:根据收银员交来的相关资料分柜组编制销货日报表;与专柜销售人员的实物台账进行核对;每日向银行送存现金。出纳岗位能力:会分柜组编制销货日报表;与专柜销售人员的实物台账对账。出纳岗位教学内容:讲授与出纳有关的原始凭证传递联次及部门;如何分柜组编制销货日报表;如何专柜销售人员的实物台账对账。会计岗位职责:正确做好购销的会计核算。会计岗位能力:根据销货日报表和收款汇总表等原始凭证进行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以销定购核算购进业务账务处理;扣点、各种促销手段下的账务处理。会计岗位教学内容:讲授商场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各种促销手段下确认收入的会计核算;以销定购购进业务的处理、扣点的处理。按照会计岗位任务设计教学活动载体,按照会计核算流程确定教学环节,教学内容,构建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
2、分岗位按照工作过程构建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
通过分岗位按照工作过程重构教学内容之后,接下来以会计业务实际操作为主线,结合岗位任务将理论内容融合于会计业务实际操作流程,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并不绝对排斥以一定的理论讲授为前提。譬如商业企业存货核算方法、费用的核算。一般按照“案例引入一案例分析一任务布置一任务实施一相关知识渗透及操作示范一训练环节的指导、评估、纠错与回馈一成果验收一师生点评及学习激励一巩固提高一内容小结一下一个案例部署”等具体步骤展开。每个步骤并不是严格按照先后顺序来的,有时几个步骤可以同时进行。例如某批发企业本地购进饼干500盒,批发单价11.00元,采用送货制,支票结算方式。案例引入后,教师就要带领学生分析整个过程涉及到哪些岗位,原始凭证的传递顺序。这实际上也是一个知识渗透的过程。送货制下商品到达时,业务员认真核对发票和合同后填制收货单,并登记库存商品进价的数量金额式帐,结算联和发票送至出纳作为付款的依据;仓库收货后填制入库联,登记库存商品进价的数量金额式帐;入库联送至制单会计,出纳付款后将相关凭证送至制单会计,制单会计进行相关业务处理;记账会计登记库存商品类目帐和三级帐。将各个岗位的任务布置,学生在完成任务时教师在旁边指导,待学生做完,教师点评纠错、小结。开始下一个案例。例如顾客在某百货商场以3折的价格购入原价900元的一件毛呢大衣。同样,教师要带领学生分析业务流程,指导学生在本岗位下正确作业。专柜销售人员填写“商品销售凭证”一式三联。要向学生强调,填写的时候一定要注明折扣,因为我国税法规定,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则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收银员收取顾客递交的“商品销售凭证”和顾客交纳的现金(虚拟)。收款机打印出机制“销售付货凭证”并手写“商品销售凭证”联,加盖“现金收讫章”,留存收银联,其它二联返还顾客。专柜销售人员收取有“销售付货凭证”及“商品销售凭证”专柜联、总收款联留存,交付商品与顾客。登记库存商品明细账。专柜负责人每日营业结束时凭加盖“现金收讫章”的“商品销售凭证”填报“销售日报”后附“商品销售凭证”总收款联,上报出纳。出纳与收银系统、收银员打出收银流水核对收银员所交款项是否正确,正确无误的在收银员提交有本人签字的收银流水单上签收、留存,出纳收集齐全后,根据统计表核对当日收款额,核对无误后签字交给会计审核。教师一边指导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与传递程序,一边讲授会计处理方法。以一个业务为例子讲解后,其他的案例可以放手让学生完成。
3、分岗位按照工作过程教学做一体化的具体实施
(1)分小组轮岗。在教学组织上,由于不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相互联系的业务,可以按照岗位的数量和班级人数分配小组,每一个小组全部是一个岗位,做完一旬之后小组间轮岗。由于商业会计各岗位能力的高低要求不同,任务的难易程度不同,在分配角色的时候教师要注意岗位能力与学生的实际能力相吻合,通过以强扶弱之后,再考虑轮岗。值得注意的是需要有一个外单位的业务员岗位,主要是负责填写外单位的原始凭证,如税务局开具退税凭证、物流公司开具发票等。
(2)仿真的教学环境。仿真教学环境要求会计专业教室完全与企业财务会计机构一致。室内的布置按岗位划分,每个岗位上放置会计岗位牌,配备打印机、收银机、各种原始凭证、证账表及公章等各种高仿真的会计用具;模拟供应商、税务、物流企业、银行等相关部门,以及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个体等,使学生置身于高度仿真的商业会计职业环境中。
(3)多元的课程评价体系。由于这门课程采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式,将理论融入到实践当中,在对学生做课程评价的时候就不能只是单一的看书面考试成绩了。可以采用多元的测评体系,采用知识测试与技能考核相结合、教师评价和小组评价及自我评价相结合。理论部分的测试与实践操作各占50%,理论部分采用卷面的形式,主要是针对教材的重难点。实践操作部分一是教师要对学生平时的学习态度、知识的掌握程度做一个全方位的客观公正的评价,占20%,另一方面由于是分小组分岗位操作,可结合小组成员之间的评价和自我评价,分别各占15%。这种评价机制关注的是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的行为表现,考察学生对职业技能的掌握程度,能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
摘要:本文对电子商务环境对商业会计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和实务上的阐述。
关键词:电子商务环境;商业会计
一、电子商务环境对商业会计理论的影响
首先,电子商务环境影响会计工作环境。电子商务是一种区别于传统交易的交易模式,很多企业在越来越成熟的网络信息技术的影响下愿意选择商务网络进行商品交易和劳务买卖,尤其是那些跨地区和跨国的企业更加青睐于电子商务模式的交易。电子商务环境催生了新的企业形式的产生,虚拟企业就是其中之一。这些企业和原始的、有形的企业模式不同,它们大大地变革了原本的经济环境,企业内部资源的组合方式是任意的,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原始企业之中股份的占有者都是那些提供资金的人或者机构者,新的电子商务模式使得信息和知识的投入者成为股份的最大持有者,也就是资产的主体发生了本质性的转变。商业企业者在信息技术不断成熟和发展的过程中催生了极大的信心,而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体之间进而能够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经济全球化进程在电子商务的促进下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和进步。这些改变使得经济环境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很大程度的改变,会计管理活动的应用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会计管理活动唯有加快调整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其次,电子商务环境影响着会计理论。会计理论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实务的基础上;电子商务的出现对会计环境具有巨大的影响,因此也进一步促进了会计理论的发展。传统的会计核算以独立的核算单位为研究对象,通常重点反应企业内资金的变动和流动情况,其他经济体的经济活动并不在会计核算单位的考虑范围之内,虚拟经济下的电子商务活动更是传统会计核算体系没有覆盖和考虑到的。电子商务环境使得企业会计对象核算范围变得无限扩大,企业合作的经济体、经营商和客户变得越来越多,尤其是电子商务环境下虚拟经济体已经成为重要的企业形式,所以会计核算需要扩大到更多的会计对象范围之内,这样才能够日益满足企业的会计管理需要。传统会计理论下会计信息的技术支持手段是比较少的,一般来说信息使用者只能只能定期获得会计信息,网络和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发展使得信息的共享变为便利的工作方式,信息的使用者可以随时随地在网上找到所需的信息和企业的财务报表。也就是说传统会计理论中划分的会计期间已经渐渐变得不再那么重要,新型的经济模式使得会计周期变得越来越含糊。传统的会计活动是建立在货币活动是企业价值体现的原则上,但是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满意程度、市场地位和创新能力是反应企业价值的重要指标,是虚拟企业成功的重要依据和凭据。由此,商誉等不可视的资产将逐步在电商会计中得以反映。再次,电子商务环境影响着会计原则。传统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理论都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基础上,但是电子商务环境使得权责发生制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虚拟货币结算已经变得越来越盛行,资金流流动的速度变得非常快,这就使得销售确认、款项收付、成本配比、财务成果等的核算都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快速完成,一般不存在前后会计期间的确认和款项实际支付时间等问题。历史成本是传统会计核算中最为重要的会计要素之一,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已经难以满足会计管理和企业管理的需求,电子商务环境下公允价值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公允价值能够比历史成本提供更加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为企业可以从网络上获得资产价格的完善的、及时的信息,保证会计信息具有很强的可靠性。最后,电子商务环境影响着会计信息系统。会计信息系统本身是为了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加强企业经济管理而存在的,会计信息系统的最终目标在于提供完整可靠的经济信息。电子商务环境使得会计信息系统获得了更为广阔和便利的平台,传统会计信息是针对企业内部管理而服务的,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则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是和企业信息网络高度契合的信息系统,网络会计应运而生。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的传播媒介是纸质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的传播媒介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这时候会计信息系统面临的风险是要比单机系统大很多的。
二、电子商务环境对商业会计实务的影响
首先,电子商务环境影响着会计目标。传统会计理论中将会计目标定义为会计主体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运用各种工作方式力求在会计客体上想要达到的目标,即是为委托者提供信息,说明其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由这些资金带来的利润。对于无法在会计报表内反映的信息则在表外进行披露,代表着会计运行的主要方向。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目标以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为基础,在会计核算中依然要为委托者提供信息。很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没有上市,我们是难以从资本市场导向来看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所以我们依然只能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来考核其生产经营活动。电商环境下的会计目标要求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有用的决策信息的披露。就对风险的合理规避而言,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进行网络经营给企业带来了更为复杂的经营环境,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商业机会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诸多风险,如:违约、欺诈行为的存在。其次,电子商务环境对会计确认产生影响。电子商务环境对传统的会计实务有着直接的影响,使得会计核算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环境使得信息的处理走上了电子化道路,会计核算中出现了很多电子的原始凭证,这就使得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问题成为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确认的最大问题,电子发票和电子付款凭证的真实性和严谨性成为新的会计管理活动难题。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对电子凭证的使用和规定并没有健全的规定,这使得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确认实务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数字签名正在逐步的替代传统签名形式,在电子签名的过程中如何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是我们面临的现实困境之一,企业应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和技术的角度来不断完善这一难题,实现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计量。最后,电子商务环境对会计计量有着直接的影响。电子商务环境建立在网络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实现自身创新,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和多变,经营风险自然就加大了。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企业在会计信息计量的时候应该采取多种方式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让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以真实的反应。举例来说,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可以根据网上客户的订单来进行生产,并通过管理系统和生产经营所需来进行验材料的采购,零库存的管理理念得以实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历史成本虽然可以作为会计计量的基础,但是企业必须考虑到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和现金流量的挑战。针对同一项目,企业可以考虑采取多种计量模式。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商业会计发展趋势
第一,计算机技术渐渐渗透到会计系统之中去。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之不再是一项神秘的技术,计算机的采购成本也在逐年降低。和原始的会计系统相比较,计算机会计系统的成本已经逐渐降低且能够被企业所接受。会计从业人员的计算机使用技能正在逐年上升,能够熟练掌握电子操作系统,人和计算机之间的障碍也渐渐被克服。会计管理系统在录入数据和保存数据的过程中也逐渐走上了无纸化和电子化的道路,企业会计系统的成本大大降低,会计核算的效率大大提升,计算机技术在会计管理系统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第二,会计市场走向国际化道路。电子商务突破了传统经营活动受到地域限制这个缺陷,在不断扩散和发展的过程中,会计频频打破国家界限,走上国际化道路。信息实现国际化之后,各地的信息需求者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能够在网络上即时找到所需的产品,能够在会计市场上便捷地搜寻所需的信息,会计商品的等价交换能够在最大范围内实施,电子商务和会计管理活动是相互发展的过程,二者是缺一不可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为新的会计形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三,网上审计业务发展起来。电子商务带来了信息国际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以逐步实现多元化,这将导致企业资金短期内陷入无序管理状态,从而导致一些不规范行为的出现,网络会计管理为企业提供网络监督的平台,可以实现网络上管理和审计会计信息,网上审计已经逐渐发展起来。
参考文献:
[1]陈春谋.电子商务模式对会计的影响[J].科技信息,2008.
[2]王钦艳.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会计发展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2.
[3]苏亚民,宿静.电子商务会计发展思路探索[J].现代商贸工业,2010.
一、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会计理论的影响
1.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目标
对于会计目标的研究,受托责任派的学者认为这是向资源提供者汇报资源的受管情况,但这一理论具有很强的局限性,更不适用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体系。基于电子商务平台之上开展的商业会计目标,更注重受委托人责任与义务的实现,借助网络载体来开展商务活动自身带有一定的虚拟性,商业会计在其中充当着信誉关系。传统的会计目标被定义为商务活动确定后委托方对受委托方的一种期许,可以作用会计工作开展的方向,虽然电子商务在运营模式上打破了传统方式,但在会计目标中仍存有一个关联,依然是委托方与受委托方之间达成的共识。电子商务平台中的一些经营企业,并没有达到上市规模,所开展的商务活动并不是将长期金融市场作为目标的。投资者在确定资金流入到中小企业前最关注的问题仍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电子商务平台为这些中小型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其中潜藏的风险也不容小视,例如违背合同规定,恶意夸大自身规模骗取投资商信任等现象。
2.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假设
电子商务经营平台具有极大的不可测性,企业若想在这一环境中生存、发展,必然要对商业会计体系做出创新。会计假设是根据已经发生的财政信息做出设想,来预知尚未决定的财政活动。由以往活动作为基础,假设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更大。这种方法在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商业会计预算中常常会用到,假设部分并不是盲目进行的,虽然有历史经营资料作为参照,但仍具有极强的不稳定性,商业会计发展至今已经将会计假设细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1)会计主体假设企业在传统模式下开展的经营活动是以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作为主体来进行的,商务活动转移到电子平台后仍可以认定经营单位是假设进行的主体。这样可以帮助会计人员区分企业交易与投资产生的不同业务类型,预算与核算工作在主体确定的情况下更高效准确。
(2)持续经营假设这种会计假设是针对企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的未来发展情况而进行的。假设的主体仍然是经营企业,当自身规模较小时企业想要长期发展必然要对未来的财务活动做出规划,以应对不同时期出现的突发情况,保障经济危机不影响到正常经营活动。这时商业会计会通过网络平台搜集一些同等规模企业的经验,对自身服务体系做出优化。
(3)货币计量假设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开展的核算假设能够反映出市场经济变化情况。由此可见,货币计量假设是最贴近经营市场的。电子商务经营环境自身的虚拟性是不可改变的,但并不完全代表负面影响,商业会计在核算环节中可以借助平台自身的虚拟特征与市场变动相结合,将电子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核算假设结果更能适应电子商务运营特征,但电子货币是虚拟的,并不能真正流通到市场交易中去,用来衡量真实的物价变动。所表示的仅仅是形式意义,企业经营的实质性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动,这种假设体系在电子商务平台中拥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4)会计分期假设传统企业经营模式下会计核算统计结果是定期上报的,会存在一个较小的间隔时间。电子商务是基于计算机网络平台实现的,信息化经营模式使得会计信息的上报时间得到保障,但财政账户中显示的资金数量仍会存在一个分期阶段,到达规划期限后商业会计才会对财政信息做出统计。从经营层面分析,可以认定这一假设理念是持续经营假设的补充部分。
3.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一般原则
商业会计工作的开展拥有严格的原则制约,通常情况下,这种原则是会计从业人员根据以往工作经验总结得出的。但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并不是固定的,需要结合市场变化而做出改变,企业经营为实现长期发展目标,会对会计工作人员制定出特有的原则,以保障交易活动进行阶段不会出现违约现象。
(1)历史成本原则传统企业经营理念中,库存需要达到一定的量,成本控制阶段更需要引入历史成本理念,在此原则下开展的核算工作有现实依据,并不会遇到过大阻碍。但电子商务经营环境中,商家可以“零库存”交易,随时向厂家提取货物,在运营周期上节省了大量时间,但对会计成本控制原则的设定却是一种挑战。商业会计可以利用电子平台的便捷性,实时了解商品库存变化,实现历史成本有效统计的最终目标。
(2)权责发生制原则电子商务经营模式下,支付款环节也发生了很大转变,传统支付方式以现金到账为交易成功,电子平台中使用网络支付来完成买卖交易活动。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会由第三方进行担保,收到货物确认支付前资金也是由第三方平台保存的。责权发生是只接收与支付环节已经完成,责任与权力划分清晰,在此原则制约下电子商务平台的虚拟性不会对企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客户在选择商品交易环节中也拥有更多的安全保障。
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商业会计实务的影响
1.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确认
会计核算统计工作需要真实的资金流动信息作为基础,在电子商务平台中进行信息的虚拟性是不可避免的,会计确认资金到账也要在网络平台中进行,此时产生的问题是交易凭证方面的,第三方平台的介入使得电子商务得到更多客户的信任,但却增大了会计确认环节的复杂性。交易最初凭证由电子商务供应商提供,双方共同保存,会计人员在得到足够凭证后需要确认财务现金入账或者支付,这一环节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电子发票的虚拟性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也是目前电子商务发展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2.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计量
会计计量需要确定一个计量单位,例如货币,电子商务中任何交易都是在虚拟环境下进行的,计量工作的开展自然不能借助真实存在的财政信息来进行。这就要求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严格,而传统的计量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要求。因此,企业必须采取多种计量模式来解决会计计量中遇到的问题,是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得到真是的反映。例如:历史成本,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可以直接根据网络上客户的订单来进行生产,并通过管理系统计算出所需原材料。
3.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报表
电子商务环境下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得传统会计报告出现一些新问题。传统的会计报告不能充分的披露会计信息,也不能满足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针对这些问题,未来的会计报告一定要将电子商务环境下信息载体的电子化、数据传输的自动化特点紧密结合在一起,并对其进行科学的改造和应用。例如:提出动态的实时更新、个性化的交互方式、多元化的充分披露等。
三、小结
网络技术发展潮流下,商业企业纷纷将目光了网络时代带来的新型产业———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的商务模式,在改变传统商务流程的同时,也在不断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电子商务的出现是企业的财务业务不仅仅局限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是遍及全球不同国家之间的数据的传输、报表的编制和会计信息的获的。因此,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将克服观念和技术上的障碍,引领商业会计核算朝着快速、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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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的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乡村生活的城市化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之一,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主要是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政府责任到位,养老保险专属服务机构升级,社会保障模式趋于多元化等。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功实施的经验表明,要建立覆盖全国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媒体宣传,创新养老基金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不断强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笔者采用比较分析、文献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借鉴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于不同国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系统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模式问题。
关键词:国外;国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经验分析
1.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
1.1.1瑞典瑞典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完善的典型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式原则,同时,瑞典也对每一公民实施终身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每位公民从出生开始就纳入国家设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直至死亡。1913年,《全国养老金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瑞典全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按照法案所规定的内容,普通公民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行使自己的缴费义务与享受养老基金的权利。对于那些经济收入无法支付养老金费用的公民,政府会给出一定的经济救济,但是享有政府救济的公民经济收入条件必须情况属实。瑞典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较为全面并且历史悠久的国家,他们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包括3个层面,即国家基础养老基金、国家附加养老基金和部分养老基金。然而,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严重的问题。1960—1980年,短短的20年,瑞典国内劳动生产率从5%下降至1.6%,1982年,政府财政赤字高达13%。除此之外,1974—1984年,接受社会救济的家庭由22万增加到30万,同时,面对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瑞典对于养老金制度开始实施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将过去现收现付制度模式改变为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模式。1998年,政府及法律部门将养老保险缴费模式转向新的制度模式,现行的养老金模式主要由公共养老金制度、工作单位养老金与商业养老金3方面组成。
1.1.2德国德国是一个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比较成熟的国家。1957年《农民老年援助法》的设立,标志着一种新型的老年保障制度设立,这项制度主要的实施对象为一些比较独立的农业企业主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1995年开始实施的《农业社会改革法》标志着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会救济层面转至社会保险领域,农民可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权利而不再是一些硬性制度下的社会保障。在德国,国家与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农民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特点为农民设立特殊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人寿保险3方面。主要是满足农民当中一些患有重病、身体残疾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及妇女的生活需求[1]。农民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分为国家补助与个人缴费两部分。作为投保人个人所缴纳的费用标准是一致的,对于相关企业规模不再考虑的范围之内,共同劳作的家庭成员的保险费用由所在企业的农场主承担,保险费的金额为农场主保险费用的一半。
1.1.3法国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之上建立并实施的。1952年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1961年疾病、生育、残疾被列入到了保险范围。2001年在保险体系中又加入了人身意外险,2003年又补充了养老保险制度。在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设立所针对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另一类是受雇佣的农业工人。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经济来源是由国家补助、农产品附加税、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及其他社会公共保险部门的转移支付组成的。农场主与农业工人都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保险费用,其中,农民必须参加养老、医疗、妇保、工伤和残疾等各项保险。此外,法国的政府相关部门将农民纳入一般混合制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又针对农民设置了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
1.2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1.2.1养老基金的公平性较高以上3个国家农村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方面,瑞典和德国,养老费用的缴纳由国家、雇主、雇员3者共同承担,这样一方面减少了农民在养老保险资金费用上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提高了人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热情。法国根据不同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给不同收入农民设置不同的名义账户,即每位公民,即使收入较低或者没有收入的农民都可以享有最低的国家养老金补助。
1.2.2建立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国外部分国家为了体现出农民的特殊性,将农民从公民的群体当中划分出来,单独对待。如瑞典政府认为,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为田间劳动,在日常的农产品收入中,农民所缴纳的税费相对比较低,不足以弥补政府对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所以设定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较高,以此来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2]。
1.2.3保障模式由单一走向多元化上述3个国家都根据农民不同的需求设立多元化养老保险模式。回顾瑞典将近200年的养老制度,发现90%以上的农民选用的第一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则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近几十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还开设了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即根据个人需要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多元化的养老保险模式的设立维护了公民权益的公平性。在德国与法国,在最初的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实施时期,政府部门淡化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之间的公平性,由于农民在收入水平上具有不等性,使得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不断加重,最后矛盾激化,使得养老保险制度重新制定。因此,模式的多元化为国家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1.2.4注重法律保障上述3个国家所建立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是农村农民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的有效武器。在瑞典,一些公民被强制性地参与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德国、法国等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的建立根据农民生产收入水平与生活需要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层次,这种目标明确的制度为农民合法权益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及问题分析
2.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企业补助的基础养老基金与个人养老补助基金相结合的两种模式。在国务院颁布的养老保险意见指南上明确规定国家及政府对于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要进行维护与监督
(1)基础养老基金。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制度与原则,每位公民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平均为55元/月。根据东西部地区生活水平与经济来源的收入程度,对于东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补贴政策为自助补贴的50%;而对于西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是全额补贴政策,这些补贴费用将由中央财政支付[3]。各个地区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可以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公民的收入水平而制定相应的发放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实施全额发放政策。
(2)个人养老补助基金。各个地方的政府为每位参与养老保险的农民设置了每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每位农民自身账户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资助、企业等相关公益组织资助、集体补助与个人支付等,这些资金以个人财产进入到每位受益人的账户。地方政府资助:地方政府资助根据每位农民具体的收入水平而定,一般政府每年给每位农民的资助大约为30元,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民,如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情况,当地政府可以代替村民上交所有养老保险费用。而对于那些投保比较高的村民,政府可以给出适当的奖励政策,具体的政策内容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规定。集体补助:集体补助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指南上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集体补助的来源一般是当地的企业组织、公益组织等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供的资金补助,这些补助的标准一般是当地村民委员会召开民主会议决定的,一般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集体资助的力度比较大,而对于那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一般不会存在集体资助这项内容。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支付的标准根据每位农民的收入水平而设置了不同的自身投保档次。一般设置在100~500元,每位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的生活需要和收入水平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保档次。同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各个地区本着以“上一年农民的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农民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次进行缴费。
2.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立法层次低。在法律层面上,仅有国务院2009年9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南,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条文。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引导与实施方面无法律可依,进而使得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程度降低,同时,也因为法律对于社保养老的立法层次较低,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正的保障[4]。
(2)资金筹备困难,支付水平低。由于部分农村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再加上近几年来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农民在个人账户的资金筹备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家庭的大部分开支主要用于解决温饱问题,主要的社会保险资金依靠政府与中央财政部门。
(3)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农民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单一,缺乏系统化的管理和普及,致使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模糊认知度不高。严重影响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程度。
3国外经验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启示与借鉴
3.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全面法制化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法制化实施的经验与教训说明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是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成功运行的保障。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于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要求,这表明新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是,随着中国老龄化的不断加重,如果农民在合适的年龄不参与新农保制度,会使得一部分人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因此,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法制化、强制化,这样才能保证每位农民养老保险得以保障实施。
3.2建立多元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从国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看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多种不同模式养老保险支柱的设立为不同需求的农村人们解决了更高层面的生活需求问题。回顾国外的养老制度历史,我们发现有将近90%以上的农民的第一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不断开设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选择,即根据自己个人身体的需要自己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
3.3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政府各个时期相关的农业政策与管理机制密切关联,并能够实现良性循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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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2003年之后,国家开始对农民工各项权益越来越重视。2005年12月14日,新华社被授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2006年3月27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1(国发[2005]38号),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特点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费率低、广覆盖、可转移。部分农民工保障制度可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提出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2009年2月5日,中央公布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摘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到了2010年,经过连续三年全国人大讨论并多次修改的《社会保险法》得以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的法律体系中,使制度更加具体化,法律化。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普及率低,覆盖范围有限
与过去相比,我国的经济发展如此快速,但是,由于地域以及经济发展的限制,农村有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不下去。由于地域的差异性,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内容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制定的保障项目已经比较完善,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地域的限制,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
(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狭窄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国家的政策扶持和集体补助都主要来自对乡镇企业支付的养老保险资金。然而,欠发达地区无力缴纳保险费的农民在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方面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而富裕地区的农民有能力自己缴纳保险费,同时,又能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由此可见,这种筹资模式使得欠发达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农民老说,这种好的政策享受不了,从而造成了“保富不保贫”的不公平现象。
(三)贯彻执行过程中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为了使广大农民得到好处,国家规定,凡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论家里子女参保与否,都可以领取每月55元的补助。但是执行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参保率,有些县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硬性规定,凡是家里有子女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者,家中老人就领不到每月发放55元的财政补助,使农民由自愿变成被自愿,也歪曲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本意。后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在多方面的压力下,改变为家里子女不参加养老保险,家中老人仍可以领到国家给的55元钱。可见政策在基层执行的过程中如何不被歪曲使其很好的发挥作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意识不高
由于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大多数农民对养老保险这种制度持怀疑态度,觉得还是养儿防老才是正道。这对我国养老保险的施行带来了困难。此外,还有人认为,我国多耕地实行的是家庭责任承包制,除了儿子养老之外,还有土地养老。这可是双保险。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耕地面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逐年下降,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五)收入水平不高
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由于地域限制,生活水平不高,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许多农民由于收入不高,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由此,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面,面临很大困难。通过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有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养老并轨制”存在的问题
“养老并轨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衔接转移、权益累计,是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取得的又一大进步。然而保障水平仍存在且可能较长时间内存在巨大差异。由于实际经济、认识力、财力等各方面综合,就决定了城乡居民将来实际的养老保险水平通过这次办法可以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档次增加两档,且最低档从每年缴费50元提高到100元,最高档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这有利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费,将来获得更高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即将来获得养老费绝对数的巨大差异。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加大国家扶持力度
农村养老保基金筹资是以“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但是国家扶持方面微乎其微。所以,今后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将国民收人再分配政策重点向农民和农村方面倾斜。在制度设计上,提高农民个人账户的收益率,使农民自愿的去缴纳养老保险。
(二)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
虽然,各个地方出台了针对自己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但是没有上位法的明确授权,因此,缺乏法律效力,在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导致强制交纳保险费、少发养老保险金等。这样,使农民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度。所以,只有通过立法,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才能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才能在养老保险执行过程中证明国家的权威性。
(三)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能够使得养老保险金不断的增加,是每个农民愿意看到的。一方面,农民养老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给国家减轻了负担。国家可以把投资在这方面的资金可以用在更需要帮助的地方。
(1)充分利用税收激励手段,快速增加养老金。
(2)扩大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将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交由专业金融机构负责。允许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投资管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和产品特点,提供其多样性投资管理服务。
(四)加强完善“养老并轨制”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两项制度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要实现养老保险真并轨,不但要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互扎实衔接,更要实现广大职工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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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我国正在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危机。人口老龄化水平的迅猛提高,必将对我国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很大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涵义和内容
政策执行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和环节,其必须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设计精神相一致,这是实现政策目标的根本要求。然而,由于政策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加之执行部门对政策精神把握不准或手段、方式、方法欠妥当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执行中往往出现与政策精神相背离的现象,而这种背离又会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滋生不信任感甚至反感,从而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作用和意义
(一)增强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度
农村养老保险是全体农民的事业,只有全体农民积极参与才能使政策持续发展,并进而实现政策目标。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恰恰能够激发农民对政策的普遍支持:一方面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参与,并向政府及时反馈政策中的一些问题,促进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将积极参保缴费并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标准,不断增加基金收入和提高养老金水平,有力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持续发展。否则,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将被农民冷漠和抗拒,政策作用难以发挥。正如斯诺(C•P•Snow)所指出,“在任何高度复杂的组织中,要想使任何决策得以贯彻执行,必需调动各个层次的人员。只有他们的决心、他们的积极性和他们的认可(总之,避免他们的消极抵抗),才能决定一项决策能否及时得以贯彻”。
(二)降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成本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农民对政策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高,那么政府不需额外增加人财物等保障政策顺利执行,政策运行成本将保持在必要水平;如果农民对政策不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低,那么政府必须额外增加人财物等来保障政策顺利执行,这无疑增加了不必要成本。例如,农民不愿参保,政府需增派专人并投入相应财力、物力和时间对其宣传动员;即便农民愿意参保,但普遍选择低档缴费,以至于基金收入规模小,在同样成本投入的条件下,基金运营成本当然变高。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可以减少政府不必要投入,降低政策运行成本。
(三)避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偏差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往往出现偏差,对于偏差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从政策认同来说,不外乎有两种情况:一是由政策执行者引起的;二是由农民引起的。如果政策执行者对政策设计缺乏认同,那么它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是很积极,甚至背其道而行之,过去的“老农保”、“新农保”以及当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存在该现象。如有些地方擅自提高最低缴费标准,以至于缴费困难群体难以按期完成缴费;有些县区为减轻本级财政压力而擅自调低政策补贴标准等。如果农民对政策设计不认同,往往会拒绝参保,或即便参保也不会积极缴费,甚至经常停保等。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的作用和意义。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程度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读:一是国家政权机关通过某种程序和形式赋予政策的合法性,谓之为狭义合法性;二是由社会公众普遍认同所赋予的合法性,谓之为广义合法性。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只有实现两者统一才能顺利实施。否则,即便具有狭义合法性,也不能为最大多数农民认同,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也不能顺利实施。正如哈特(H.L.A.Hart)所指出,“如果一个规则体系要用暴力强加于什么人,那就必须有足够的成员自愿接受它,没有他们的自愿合作,这种创制的权威、法律和政府的强制权力就不能建立起来”。
(五)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基金支付能力持续有力、政策设计不断优化以及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对这几方面有着明显的综合增强作用。例如,前述的基金收入因农民积极缴费而不断增长,从而基金支付能力得以根本保障;政策在农民积极参与建设的条件下,不断得以健全、调整和优化;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农民认同”的“督促”下得以不断提高等等。事实上,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既是一个政策合意性目标,也是一个有效保障政策可持续发展的心理性系统机制(尽管其内部结构关系难以具体化),其以自己特有方式不断对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做出政策优化、动力供给、效率提高等的推进。因此,农民政策认同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
三、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民主化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自制度化以来,任何阶段的任何政策模式都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单方制定的①,并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而农民作为政策目标群体却始终被置于决策程序之外,不能在决策中自由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只能处于被动接受地位,更不用说与其他利益集团争夺养老利益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和农民实际养老预期值当然会存在偏差,无论这种偏差是益于农民还是损于农民,其必然影响农民政策认同度提高。之所以这样,主要是由于农民利益表达权未得到切实维护。由于原来能表达愿望和利益的村民自治组织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衰弱,“它不仅在形式上为村民的心理认同设置了障碍,而且在功能上使村民失去权威的依靠,在工作上使村民失去行使权力的保证”。加之建国后农会已不复存在,而当前代言农民利益的组织尚未正式形成,以及农民利益表达在空间上极其分散,彼此间很难交流集中,以至于对政府决策难以形成强有力的集体影响。同时,农民人大代表份额少和代表身份“虚化”又在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表达利益的制度路径。例如,六届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占比分别为11.7%、10.5%、9.4%、8%、8.4%、6.7%,农民代表比例与农民数量极不相称,而且这些代表中大多还是村干部、企业家或先富阶层,真正来自普通农民阶层的很少。利益表达权缺失往往使农民在心理上产生被轻视的失落感,其必然降低对政府决策的认同感。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水平太低
保障水平是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最重要衡量标准,如果其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农民养老需求,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价值就会受到农民普遍质疑乃至不认同,因为“政策预期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政策认同的程度,尽管政策预期值很高不一定就会带来高的政策认同的同步增长,但是政策预期值很低却肯定不能带来高的政策认同”。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由于坚持“保基本”原则,在低缴费、低补贴和低基金收益的条件下,农民养老金预期值必然很低,所以农民对政策的认同度并不高。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的张丽宾(2013)对全国6省12市县区的访谈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反映当前养老金水平偏低,中央和地方补贴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均才百元左右,根本不能满足养老需要。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虽然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征缴扩面已现拐点,但这主要是行政力量强制执行的结果,而不是由农民对保障水平认同带来的,相反强制还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提高。当然,农民小农意识之贪利动机也有一定影响,如少量缴费可获得可观补贴,但这不是主要的。
(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质量不高
政策执行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目标群体对政策的心理认同感。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基层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不高,专职经办人才缺乏,业务经办手段、方式、方法等还比较落后等,以至于政策执行质量与农民的满意目标还存在某种差距。例如,由于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运营收益普遍不高甚至贬值,以至于农民预期养老金受损;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还不能实现快捷、便利和高效;经办管理部门对政策不忠现象时有出现,业务经办中的错误还不能完全杜绝,工作人员服务方式和态度还未实现人本化转型,农民还不很满意等。河南农业大学的李伟对河南三市五县国家“新农保”执行情况的调查就证实了这点:基层乡镇政府政策宣传效果比较差,有80.6%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很满意;强制农民参保的情况仍然存在,尽管所占比例不高;业务经办弄虚作假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经办管理秩序;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不及时,有4.7%的被调查者反映了该情况。个别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部分农民对政策有抵触情绪。因此,提高政策执行质量是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必然选择。
(四)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认知有局限
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度越高,其参保率就越高,即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就越高。而影响农民政策认知的关键是其文化素质。然而,调查显示:2006年我国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4.6%,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只有15.4%,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仅占2.4%。文化贫困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往往难以理解或只是一知半解,对政策所赋予的社会权利和养老利益根本认识不到,更不清楚政策对规避自己晚年生活风险的意义,只看到享受利益须履行长期缴费责任,这对注重眼前利益的农民来说实在难以接受,结果政策认同度不高。另外,农村几千年积淀的传统文化理念、心理、习俗等对农民政策认知也有负面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不认同。例如,以养儿防老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文化使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该文化认为只要有子女养老就无需担忧,不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合理的消费习俗和消费方式使大部分农民收入优先用于子女教育、建房医疗、生产经营等,以至于养老保险不被农民重视;短视性和自满性的小农意识又使农民只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安贫乐道和因循守旧而不主动接受养老新事物。文化素质不高和传统文化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必然存在局限性。
(五)农民对基层政府公信力尚有担忧
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的主导力量,其公信力如何直接影响着农民政策认同。其公信力越高,农民对其信任度就越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也就越高。由于历史上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主要是作为农村社会管控者而存在的,所以其公共服务职能非常微弱或根本没有。然而,随着税费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及时跟进,基层官员公共服务意识直至目前依旧很淡薄,农民对其信任度日渐下降。同时,其政策动员和执行的能力大大下降,以至于农村中干部往往是作为农民的异己力量而存在的。但是,农村养老保险作为公共政策又需要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去动员和执行,可想而知农民的政策认同度肯定不高。更有甚者,有些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为了提高工作政绩不适宜地采取一些粗暴方法和措施来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更是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雪上加霜。当前农村养老保险虽然实现了“应保尽保”,但据调查,相当数量的农民参保是行政强制的而非自愿的,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他们担心政府政策会变化,导致自己利益受损失,这反映了农民对基层政府不信任。因此,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基层政府公信力。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对策
(一)构建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保证农民养老利益实现
“公众讨论和社会参与的问题,对于在民主框架下制定政策具有中心意义。”当前首先是改变村民自治组织“弱化”、农民人大代表比例低和农民代表身份“虚化”状态,让普通农民广泛地参与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使农民养老利益之声真正能发出来、传上去和有影响,从而在制度上切实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其次是加快发展农民社团组织,通过社团把分散的农民整合成对政府和其他利益团体有压力和制衡作用的集体,根本改变农民在养老资源配置及其制度安排中的不利地位,使农民不仅能顺畅表达自己的养老意愿和参与养老保险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还能在其中争得应有的养老利益,从而使农民养老利益表达获得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才能真正反映农民的愿望和利益,农民对政策才能普遍认同。正如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指出,在政府政策决策中必须建立由民众广泛参与的利益表达机制,只有如此,政策才能具有普遍群众基础,才能为群众所普遍认同,才能在实施中耗费更低成本。
(二)优化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养老待遇预期水平
首先,根据农民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落实好多缴多补和长缴多补政策,并加大对高档缴费和长期缴费的补贴力度,引导农民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进而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规模不断增大。其次,政府基础养老金补贴和个人缴费补贴与财政收入、农民纯收入、物价水平及社会平均生活质量相协调,其供给标准应随这些指标的变化而变化,实现动态制度化,从根本上化解通货膨胀贬值和政府补贴不能满足农民基本需要的问题。第三,养老金计发要根据农民纯收入、社会工资及物价水平作即时调整,调整幅度不低于城镇职工养老金增长幅度;养老金领取也要与领取年龄、缴费年限成正相关,避免个人账户赤字。第四,建立地方财政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个人账户动态化“注资扶助”机制,保证特殊困难群体在年老时享有社会平均养老待遇。第五,实行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和市场化投资运营,保证基金收益可观增长。政策设计优化必将提高养老金预期水平,增强农民政策认同感。
(三)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策执行质量
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机构,配足配齐专职经办管理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提高经办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保证足够经费投入;完善基层经办服务网络,建立覆盖村社的基层经办服务平台,使经办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农民参保提供“一站式”高质量服务;创新经办管理手段、方式、方法,简化参保程序和业务流程,使之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从而使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在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方面更加快捷、便利和高效,人本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针对农村人口流动频繁和职业变更不断的问题,要做好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工作,保障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制度间的衔接转移,并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在转移接续中不受损失,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心理上的顾虑;加强对经办管理的执法监督,杜绝各种违背政策设计及其精神的行为,防止风险性和人为性基金流失,使农民利益受损;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绩效评估机制,以检查评价政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政策精神解释宣传,提高农民认知水平
针对农民文化素质低和对社会保险知识难于理解问题,经办服务部门要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让农民理解政策设计及其精神,切实提高农民政策认知水平。具体说,要加大对政策宣传经费投入,以解决宣传中所需的设备购买、师资雇佣、耗材消费等资金困难;利用多种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宣传优势,让农民对政策的认知始终发生在身边;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到村办培训班,对农民开展社会保险知识辅导,着力讲解给付水平、缴费标准、计发办法等,彻底算好农民的保险利益帐;发挥村干部的政策宣传优势,在系统培训后利用各种便利时间向农民普及参保知识;加强专职经办队伍建设,尤其是经办人员的宣传和业务能力,增强其政策宣传意识,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基层代言人。
(五)转变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基层政府公信水平
推进基层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提高基层政府及其经办人员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意识,改善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形象,不断获得农民的普遍信任,这是提高农民政策认同的有效途径。具体说,一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直接执行人,要不断增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经办业务素质,在认真解读和把握好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民身边的政策解说员和服务员,并耐心地帮助农民排除各种疑问和顾虑,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并主动支持政策建设;二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要改进政策执行方式,切实从农村实际和农民利益出发,不搞急躁冒进而片面追求高参保率和高基金积累率,“注重政策的循序渐进,对农民参保多动员宣传,不搞附带性‘捆绑式’参保”,以防造成农民利益损失;政策执行要公开透明,相关保险信息如银行利率、补贴标准、养老金数额、基金收益情况等,要及时准确地向农民公开,保证农民知情,接受农民监督;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在基金管理上要做到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从而在根本上消除农民对基金安全的顾虑;加强基层反腐力度,净化基层干部队伍,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保护者。
中国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可行性分析
1政府方面:财政及政策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财政收入不断提高,已经初步具备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部分资金支持的能力。除了财政给予支持以外,政府也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支持力度,对于“三农”,政府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减免农业税,建立农村医疗合作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当然政府并不只是制定框框架架的条例,而是实实在在地在实践。例如:2005年用于农业的国债资金为376亿元,占国债项目基金的比重达34.2%,同时在医疗改革上又投入32亿元,还安排了122亿元的扶贫资金等。
2农民方面:部分农民具有了一定的担保能力及意愿
人均收入的增长使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接受教育的水平也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不再单纯地依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等这些传统的模式,而是对社会养老保险有了迫切的需求,并不断得到强化。农民劳动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他们逐步迈向小康社会,同时,再加之他们现在又具有一定的非劳动收入,就更呈现锦上添花之态。虽然这些不是所有农民都具有的情况,但是对于一部分农民来说是不成问题的,因此,部分农民具备了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对策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
民政部1992年1月3日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2004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可是这两部法律又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它性质的不明确增加了各地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难度,不利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因此,国家必须加大立法力度提高立法层次,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相应的法律或条例,再鼓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自身的发展特色制定一定的地方性法规,使它们相互辉映,中央和地方紧密结合,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2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扶持力度及监督管理
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层次虽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管理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但是由于县级管理过于分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不齐,这样很难保障基金能够得到很好的投资。所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应该逐步提高管理级别,除了进行县级管理以外,还要由此逐步过渡到各省、市或社区的市。在各个省市或者由社区的市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运作,并加强监督管理。这样不仅有利于减少大量的基层工作人员,降低工作运行的成本,而且有利于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得到规范化的管理。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使中国在近期内还不能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按照由部分到整体、由差别到统一的发展思路,分对象、分阶段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避免“一刀切”。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应着手建立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而西部地区仍先实行家庭养老的模式。
结语
目前,虽然在经济方面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它并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部,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反而加快。因此养老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城市地区经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农村在这方面还比较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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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企业管理也进入了战略管理时代,同时对商业会计管理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QQQ,供大家参考。
一、连锁经营形式
所谓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使用统一服务标识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形象、统一运营系统等方式从事经营,实现规模效益的商业组织形式。连锁经营主要有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愿连锁等形式。直营连锁是指由总部直接投资、服从总部绝对控制的分店、分公司、区域总部等构成的经营体系。在直营连锁体系中,总部对各门店的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特许连锁是以商业特许经营方式组建的连锁经营体系,它是指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连锁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连锁。自愿连锁是指在某一龙头企业的统率下,一些中小零售企业通过自愿加盟的方式组成的经营联合体,自愿加盟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自愿连锁的店主所有,而系统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的专有信息则归总部持有。连锁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由于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的方法也不相同。目前,依照连锁经营商业企业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统一核算和独立核算两种方式。直营连锁形式下的连锁经营企业通常采用统一核算方式。总部(含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实行独立的、统一的会计核算,分店(含子公司、分公司)不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经营中发生的各项经营费用,均向总部报账核销,分店的所有账目必须并入总部或地区总部账目,同时分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账簿,并定期与总部或地区总部对账,分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核算。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方式下的连锁经营企业通常采用独立核算方式。独立核算方式是指总部和分店都是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独立设置会计机构分别进行核算,并各自独立编制会计报表的核算方法。
二、直营连锁企业的会计处理
直营连锁又称正规连锁,是指各连锁店同属一个投资主体,总部对门店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直营连锁企业由总部或地区总部采取集中核算制,具体有两种会计核算模式。一是“总部──门店”核算模式,即门店的所有账目必须并入总部账目,门店为报账单位,同时门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账目,并定期与总部对账,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总部统一核算,此模式适用于同一地区或城市的直营连锁企业;另一种是“总部──地区总部──门店”核算模式,即门店的所有账目必须并入地区总部账目,门店为报账单位,同时门店也应建立辅助账,并定期与地区总部对账,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入地区总部统一核算。连锁企业总部于年度终了后还应将地区总部的会计报表进行合并从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总部或总部对门店、物流中心的存货实行电算化管理,单品按进价核算。即运用商品进销存电脑软件(网络版)对商品进销存进行核算和管理。
三、已实现销售收入毛利额按比例分配的方法
目前,多数连锁经营企业均采用以下三种计价方法:进货成本加一定费用计价法;按进货成本加一定比例毛利率计价法;市场售价计价法和协议计价法。这三种商品计价法,对加盟连锁店和自愿连锁店来讲是比较适宜的。但对于直营连锁店,由于其同属一个投资主体,经营同类商品,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的统一,总部对连锁店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核算、统负盈亏,且总部对直营连锁店的商品配送作商品内部移库处理,因此同一投资主体在经济利益一致的情况下,以上三种商品计价方法存在很多弊端。为此,笔者介绍一种对于直营连锁企业可以采用的方法,即已实现销售收入毛利额按比例分配的方法,该方法通过对已实现销售毛利额的分配,可以使采购部门和门店一起来关心销售情况、销售价格、销售数量、进货成本。
四、连锁经营企业商品配送会计处理
对省内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的连锁企业,凡按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的要求,采取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管理和经营,报经省级国税机关会同省级财政厅审批,可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对自愿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不变的连锁企业和特许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的连锁企业,其纳税地点不变,仍由各独立核算门店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区经营的统一核算的连锁企业,需要实行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按(财税字[1997]97号)的规定执行,同时对省内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的连锁企业,凡按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的要求,并且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对外资企业)。
商业会计管理是商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他以商业企业为基础,通过货币计量、复式记账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核算基础和监督,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以及相应的知识体系。从商品流通运行规律与会计的结合来看,商业企业主要是从事商品的购销活动的,商业会计主要是围绕商品流通进行核算和管理的。
一、商业企业会计管理的任务
1.根据新的会计核算要求,及时正确的反映经济情况,提供会计信息。会计部门必须利用会计的全面性和综合性特点,按照《会计法》规定,正确、及时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为企业经营决策和为投资人等提供关于企业未来经营决策、改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所需要的各种控制性和预测性信息。
2.加强计划和预算,合理和节约使用资金。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变化的影响,因此对企业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都必须加强计划和预算。财会部门更应当在企业内部实行人、财、物的综合利用,并对企业货源和销售,实行有效的控制,对商品物资实行严格的管理。
3.检查分析企业经营业绩,参与企业的预测和决策,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通过会计信息的检查分析,预测企业经济前景,控制企业经营过程,参与企业计划和经营决策是对商业会计工作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加强经济核算,重视经济效益,收集和利用经济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控制、调节和指导。
二、商业企业会计管理的目标
商业企业会计管理的目标是商业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商业企业价值是商业企业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它以一定期间商业企业所取得的报酬(按净现金流量表示),按与取得该报酬相适应的风险报酬率作为贴现率计算的现值来表示的。商业企业价值不同于利润,利润只是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而商业企业价值不仅包含了新创造的价值,还包含了潜在或预期的获利能力。由于报酬与风险是呈正比例变动的,所获的报酬越大,所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而风险的增加又会影响到商业企业的生存状况和获利能力。因此,商业企业的值只有在其报酬与风险达到较好的均衡时才能达到最大。由于商业企业一般都采用债务筹资和股权筹资的组合,由此形成的资本结构一般称为“杠杆资本结构”,其杠杆比率即为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的比例关系。因此,商业企业财务杠杆利益就成为衡量商业企业资本结构,评价商业流通企业负债经营的重要指标。
三、商业企业会计管理的主要方法
商业企业会计管理的主要方法是会计分析。商业企业会计分析的内容主要依据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而分为外部分析内容、内部分析内容以及专题分析内容。由于只有在商业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时,商业企业才可能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各方相关者的利益实现才有保证,因现代商业企业会计分析要注重指标体系的建立。
一是要建立外部分析指标体系。体系主要是商业企业偿债能力分析。商业企业偿债能力是指商业企业偿还其债务的能力,通过对它的分析,揭示商业企业财务风险的大小。按债务偿还期限的长短,将其分为短期偿债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是指商业企业以流动资产支付流动负债的能力。长期偿债能力,是指商业企业以资产或劳务支付长期债务能力。对长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是因为商业企业的利润与其有紧密的联系,分析长期偿债能力时不能不重视商业企业的获利能力,这是因为商业企业的现金流量最终取决于能够获得的利润,现金流出量最终取决于必须付出的成本。
二是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是指对商业企业盈利能力和盈利分配情况所作的分析。它是商业企业财务结构和经营绩效的综合表现。商业企业经营之目的,在于使商业企业盈利且使其经营与规模不断成长与发展。可通过对盈利能力的分析,来评价判断商业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变化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商业企业获利水平,它是管理者经营业绩和管理效能的集中表现。
三是社会贡献能力分析。社会贡献能力是从国家或社会角度衡量商业企业对国家或社会的贡献水平。商业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单纯的、片面的追求商业企业、个体的经济效益是不行的,还必须包括对社会的贡献。对盈利商业企业可用实现利税、就业人员来衡量,但对一些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的商业企业讲,则无法适用。故为此设计的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可兼顾反映商业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对国家、社会的贡献情况。
四是综合商业企业财务能力分析。综合商业企业财务能分析是根据商业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总体变化的性质、趋势进行的分析。前述指标多从一个侧面反映商业企业务状况,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必须把它们综合在一起,进行系统分析。
四、完善商业企业会计管理的措施
一是健全商业企业会计的内部管理制度。1.实施会计基础工作做规范化,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实行科目、凭证、账簿和报表的规范化;严格进行凭证的审核,事先监督和检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严格记账、对账、结账手续,会计账簿应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按规定记账、对账和结账,并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2.建立内部财会制度和监管制度。会计部门应当根据统一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对会计科目可以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适当增减,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表可以由企业自行规定。企业应建立内部会计监管制度,重点是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利,规定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制约关系,对货币收支、进、销货业务等重大项目建立控制监督办法。在会计部门以外,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者配备审计人员,对企业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和监督管理,并对企业经济效益进行审查。
二是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在市场竞争环境下,风险是无处不在的,这就要求商业企业通过财务管理再造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增强其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规模较大的商业企业应成立财务环境研究中心,对未来财务环境的变化作出预测,并制定相应的财务对策。商业企业的主要业务应该突出并要实行多种经营,以分散非系统风险。企业应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建立财务人员才库。
三是提高商业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与偿债能力既有统一性,又有对立性。会计管理再造的目标应使二者趋于协调统一,减少矛盾冲突。在实务工作中牺牲偿债能力来换取盈利水平提高的事时常有发,这无疑将给商业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最终影响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
四是对商业企业进行业务流程重组。网络经济是一种全新的贸易服务方式,它以数字化介质替代了传统的纸介质,打破了传统商业企业中以单向物流运作的格局,实现以物流为依据、信息流为核心、资金流为主体的全新运作方式。这就要求商业企业必须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将工作重心放在价值链分析上。对商业企业内部价值链进行分析,以判断如何降低成本,优化商业企业流程。要从竞争对手价值链分析人手,通过与竞争对手的相应指标进行比较,找出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和自己的成本态势,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力。
五是完善商业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披露。1.从法制角度来约束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商业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首先我国的会计准则应该与时俱进,要不断地完善,在准则中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质量的披露。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商业企业应在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重视企业的制度建设,通过弥补现有制度中的漏洞和不足,来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尤其是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一定要在职务分离、恰当授权、正确性检验等方面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各环节的作用,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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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
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政府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政府补贴主要源于三级政府(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政府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政府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
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
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政府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政府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一、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分析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不是非常全面,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资金收缴会成为死角,这就会使人们产生不平衡的心理,这也是逃费现象的导火线。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的公平性还有待提高,目前的这种制度是有地域、行业、身份之分的,而且个人的权益分配也不是太合理,从而影响基本养老保险收缴资金的公平顺利进行。再者,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率也不是非常合理,收缴率偏高,这会给人们带来经济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缴费的效率。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对策研究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不良影响,改善这种现象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说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便于有效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
在如今的这种法制社会,不管是何种性质的资金收缴,都需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在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这一现象时,首先要将相关的法律制度健全,最大限度地阻止非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另外,依据外国许多基本养老保险执行顺利的案例来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正常收缴的重要保障。所以,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一定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让正常的资金收缴具有法律权威的保护,而且用法律手段惩罚逃费现象更能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基本养老保险的立法层次也要相应提高,从而引起更多人的重视。逃费人员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也要有足够的力度,起到警示的作用,要具有确保他们不会再犯的权威性。因此,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是解决逃费现象的有效对策。
2.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
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能够给人们一个公平合理的缴费制度,让大家自觉遵守制度,达到公民自觉缴费的效果。首先,制定的制度要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不能有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同时,制定的制度还需要具有普遍性,让所有公民都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资金,所制定的制度也要具有广泛的覆盖性,才能服民众。当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必须享有相应的权利,要让公民的老年有所保障,才能让他们从心底里愿意为自己的老年投资。另外,养老保险收缴的资金要适度,需要缴纳的资金要在他们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压力,久而久之,这种制度必然会引起民愤,也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更不能让社会和谐的发展。所以,国家及相关政府要有效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的现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收缴制度,才能保障养老保险的顺利进行。
3.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监督管理制度
有了健全的法律以及完善的收缴制度的支持,还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相关的执行人员,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执行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时,要加大稽查监督制度,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公正地处理逃费现象,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收缴制度。其次,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强信息化管理,我们可以将相关的收缴资金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然后收缴双方也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计算机能存储的信息也是非常庞大的,可以节省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再者,在这种监督管理机制中,也要有相应科学适当的奖惩制度,鼓励遵循制度的人,也大力惩罚逃费的人,这样,可以有效激励更多的人遵守相应章程,降低逃费现象发生的频率。
三、结语
总之,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是我国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确保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这也是我国公民养老的最大保障。同时,我们还需要将有效的解决逃费现象的对策尽快地落到实处,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支持,这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有效手段,可以保障我国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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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保险在保障退休职工老年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了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改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为了保证社会的秩序,我国早在20世纪的80年代就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我国在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中,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幅度比较大的就是企业职工保险,所以,当前社会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险制度来说更加健全。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也开始关注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机制的改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的开展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也对机关服务单位员工队伍的健康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因此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改革的力度,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险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对当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状况研究
现代社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于1955年开始建立,凡是在事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均不需要自掏腰包支付养老金,一般直接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支付。60年来,这项制度对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稳定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社会层面看,上世纪90年代,企业改革了原有退休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是由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标准缴纳,城镇其他就业群体也陆续进入到这一制度范围。目前只有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有退休制度,不同的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产生了“双轨制”、“待遇差”的矛盾。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通过不断的改革实践,对机构的改革及事业单位的转型提供了帮助,改变了参保人员靠单位养老的观念,增强了自我保障意识,不过改革的进度较缓一直是无法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养老保险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出现的问题
1.地区政府各自为政导致养老保险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落实中缺乏法律依据
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各地的养老保险制度往往是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的,所以造成了各地区养老保险政策、适应对象、保险费用、养老金的转移程序等存在较大的差异,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持。
2.统筹层次低,养老金支付压力逐年加大,缺乏抗风险的能力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所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性较低,一般仅为县级单位。加之养老保险抗风险能力与统筹层次关系密切,由于各省、市、地随着养老金需求总量不断增加,在当前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及政府机构改革的影响下,各地区政府在处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比例都出现了明显的下调,在此期间大量人员的提前退休及退休待遇的提升等都成为了影响因素,这就导致很多地区入不抵触出,资金收支矛盾日渐突出,致使抗风险能力不断下降。
3.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员工缺乏参保、缴费的意识
虽然中央及地区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不过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还是比较低,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缺乏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在利益面前往往只顾眼前,不考虑以后的,所以就拖着不缴费,这最终使员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了损害,导致大量退休员工在离职后生活无法得到保障,极大地消弱了基金的保障效果,甚至造成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局面。
4.“双轨制”、“待遇差”影响社会秩序
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都缴纳养老保险费,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联系密切,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缴费,却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引发了社会对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的质疑。保险待遇的不平等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导致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对现在的保险制度产生不满情绪,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三、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1.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强化其抗风险能力
通过自上而下的统筹机制的建立,将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得到健康的成长,使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得到提升。应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一,使各地区受保对象、范围、缴费标准、发放形式等得到统一,强化基金的调剂性,打破职工跨区域调动的阻碍。
2.社会保险工作各环节应引入激励机制
本着“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进行养老保险计发办法的探索,使养老金的多少与单位及个人的缴费金额、缴费时限直接挂钩。通过对企业社保方式的学习,为工作人员建立实名账户,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3.强化基金征缴
增加基金的获取途径、对基金的征缴力度予以增强,使基金得到有效积累,做好员工的退休审批审核工作,降低不必要的养老金支出。要求所有员工入保,完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的建立。
四、结语
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因此制约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我们最需要做的就是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对现代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完善、健全,采用机关、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结合的发展方式,实现均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从总体上保证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
养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就开始了尝试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经过反复实践与总结,我国在养老保障方面取得丰富的经验,但整体上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不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节奏,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制度明显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二是制度改革相对滞后,虽然全国进行养老改革试点,但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实质性问题。养老保险制度滞后的局面,不仅阻碍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同时还阻碍和谐社会主义的构建。因此亟待通过新的方法来解决应对。
一、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撑。
纵观改革之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一直是整体性的改革,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制度,而精心筹划的改革方案也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出台。这样一来,虽然在一些城市进行了试点,但仅仅是尝试而已,没有法律的支撑力,要想得到进一步的实施就非常困难了。而且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进展不顺利。
(二)保险覆盖面窄,抗风险能力弱。
针对全国各地情况的不同,各地制定了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改革范围、参保人员等的区别,造成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片面性,在试点地区并没有将党政机关人员囊括进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仍沿用旧的退休办法,退休后享受的待遇很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承担的财政压力会越来越大。同时地区试点是通过县、市推广的,其统筹层次较低,无法发挥维护稳定和调剂功能作用。
(三)部门职能交叉现象较严重。
在国家机构改革以后,社保人员管理由人事部门转移到社保部门,但养老退休金仍由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和批发,这样就形成了职能部门的交叉管理现象,职能分离极易发生矛盾和问题。此外,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作前提,相关部门的力量就显得十分薄弱,从而给各种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使得征收力量严重不足。参保单位积极性不强,再加上基金筹集法律支撑不健全,被迫选择差额拨付的方式,导致离休人员无法及时获得退休金。(四)个人账户出现挤占的问题。资金筹集面十分狭窄,养老保险替代率较高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制度影响,导致养老保险账户收入实际不足以支撑养老金的支出。为了填补账户空白,将个人账户的基金挪用。这样就造成了实际个人账户形同虚设,账户没有积累,更谈不上保值增值了。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策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部分,主要靠政府在维持,政府的行为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政府主导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加快相关立法建设,制定保障性法规政策及管理办法,实施高效管理。二是加大社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开支是相当大的,甚至占到财政支出的40%,而我国仅仅在10%之间徘徊,显然这个比例是较低的,应当持续上行。改革过程中的转轨成本由政府来承担,所以政府加大社会保障财政预算支出也是必然的趋势。
(二)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从国际经验来看,单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养老保障的需要,养老保障制度向着多元化、多层次的方向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稳定性、灵活性俱佳,可以应对多重风险,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多重目标。在设计上,应充分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特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和补充养老保险部分。通过两个层次的保障,使退休人员能够拿到原工资水平的75%左右,较企业替代率略高,以体现对公职人员退休待遇的倾斜。
(三)当延长个人账户给付期限。
目前个人账户给付期限是10年,依据是我国人均寿命为70岁。然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均寿命也在不断提高之中。如果在退休后10年将个人账户提完,那么以后的养老金提取就要由国家账户基金来承担,这样一来,国家维持基金账户就会有很大的压力,所以适当延长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期限是切实可行的。
(四)加强养老保险资金投资经营管理。
养老保险资金是一笔高质量的资金,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提高其应用效率。然而,养老保险模式实施时间跨度很长,在这个时间内必然会造成养老保障基金的贬值。对此,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投资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养老保障基金的经济效益,实现基金收益最大化。适当运用投资工具,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养老保障基金的规模。总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处于尝试阶段,在发展中遇到了一些瓶颈。但是它的改革势在必行,这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中国向小康社会前进的一个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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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我国处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一系列的社会政策亟待完善,其中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国民的最根本权利和利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国内需求增长缓慢和居民储蓄水平居高不下,成为我国面临的最严重的人口和经济增长问题。2010年我国政府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为继续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将扩增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从而促使我国市场总体规模上升至世界前列[1]。在影响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的多方因素中,养老保险是极其重要的因素之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是使其成为一种平衡公民生命周期内福利水平的手段,其对居民消费、居民储蓄都将产生重要影响。联合国统计资料显示,一位65岁以上老人的人均开支是年轻人的3倍。2000年,日本老年人消费占其总消费市场的24%,美国和法国的老年人消费也均占其本国总消费市场的20%左右。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虽然有限,但城镇老人的工资收入、赡养费、退休金等在2000年也已达4000亿元。据保守估计,我国仅退休金一项2020年将达28150亿元,2030年将达73200亿元,体现出相当可观的购买力。老人的需求和整体购买力将构成未来中国消费市场的重要部分[2]。在老年消费已开始启动并逐渐升温的情况下,老年人已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老年消费给我国经济带来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研究老年人的养老保险与其消费的关系,探索养老保险对老年消费的影响,从而有效开拓老年消费市场,对于满足老年人有效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及促进老年产业的有序发展等都将产生重要作用。
二、文献回顾与述评
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受到各国学者的关注,既有理论研究也有实证分析,各自总结了一些不同的观点和结论。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养老消费与储蓄之间的经济关系成为学者研究的重中之重。
(一)国内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经济疲软、内需不足及居民的高储蓄现象已引起众多国内学者的关注。一些学者从社会保障的角度进行研究,试图解决这些问题。学者侧重于使用全国的截面数据和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主要观点是认为养老保险有助于提升居民消费、减少储蓄,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樊纲、王小鲁采用实证分析法,结合养老保险覆盖率、交通、城市化等因素构建了消费模型,最终的研究结论是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存在正相关,其对消费的影响率在0.4%左右[3]。张继海采用2002~2003年针对辽宁省居民(城镇户口)开展的家计调查数据,通过回归模型分析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对其自身消费支出的影响,结果表明,养老保险基金对其消费支出有显著性正向影响,与许多学者提出的试图通过完善养老保障体制来刺激居民消费需求的政策主张相符[4]。虞斌、姚晓垒采用2001~2009年我国近30个省份的调查数据建立生命周期函数模型,实证分析了养老保险对我国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结论表明,养老保险基金对居民消费行为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其消费支出会随着个人养老金账户数额的增加而增加[5]。李晓颖、陈梦真分别在生命周期假说的基础上构建了计量模型,定性分析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养老保险支出对居民消费有显著性正向影响[6-7]。谷雪通过建立反馈动态模型分析指出,我国当前的养老金赤字问题将使居民平均消费率由40%持续下降至32%[8]。何立新、封进、佐藤宏采用倍差法排除了其他改革的影响,通过我国1995~1999年的城镇住户调查数据分析养老保险基金对居民家庭储蓄率的影响效应,结果也证明了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存在正相关关系[9]。蒋云赟通过代际核算方法研究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居民储蓄是否存在挤出效应,结果表明,养老保险基金对居民储蓄具有不太明显的挤出效应,即对居民消费有一定的促进影响,建议通过完善我国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来促进其消费[10]。
(二)国外文献综述
随着消费函数理论的完善及研究方法的精化,国外学者在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关系的研究上也不断积累了很多研究经验,与此有关的研究多是在Modigliani提出的生命周期理论基础上开展的。大部分学者在研究过程中都得出了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有正向显著性影响的结论,也有少量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与生命周期假说不符或认为养老保险对消费的正向影响并不显著。Melvin研究了1972年美国养老金增加对消费的影响后指出,居民的消费支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易耗品的消费,其支出会随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而显著增加;另一种是非易耗品的消费,其支出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无显著关系[11]。Barro曾在1974年指出,子女从老人手中获得的部分遗产会抵消养老保险基金对消费的影响效应。5年后Barro又通过16个国家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最终的结果却表明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不太确定,研究数据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表明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确定[12],即Barro在前一次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补充新的数据及资料又延伸出了新的结论。Hubbard以生命周期理论为基础,通过构建居民的跨期消费模型(20岁工作—65岁退休—80岁死亡)分析了居民消费与其自身退休金、养老保险税率等变量之间的关系,指出养老保险税会因其流动性约束的存在在居民不同的消费阶段内产生不同的影响效应,即从侧面反映出养老保险基金能促进中老年居民的消费,但会抑制年轻居民的消费[13]。综上所述,国外学者在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的关系上观点还未统一,一部分学者认为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能起到显著的促进效应,另一部分学者却持相反意见,认为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因不同因素的影响而会产生不同的关系。而国内学者主要观点是养老保险能促进居民消费。导致研究结果出现差异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社会背景的区别。国外的研究多基于经济发达、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完善的社会背景,而我国处于经济发展中且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二是方法与数据的有效性差异。国内研究多是基于现成的小范围内的调查数据,而国外研究多是基于连续的、大型的面板数据。总体而言,国内学者在研究过程中还是借鉴了国外学者积累的理论与实证基础,从中吸取了一定的经验。但基于我国国内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加之我国居民的消费意识、储蓄动机与国外居民有很大差异,所以国内目前的研究成果还无法为我国今后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实证依据。
三、数据分析与模型选择
(一)数据来源
笔者所用数据为2011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CHARLS),研究目标是考察养老保险变量对城镇老人消费产生的影响效应,研究对象是50岁以上老人。考虑到调查数据中可能有部分高龄老人因无法准确回答与本问题相关的情况如家庭年收入、消费支出、养老保险费缴纳等数据,会影响实证分析结果的有效性,所以在2011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删除了部分资料不完整的样本数据。最后,根据研究需要,筛选后纳入分析的样本量为430户家庭的2579人。
(二)变量设定与模型选择
调查数据依据老年人是否在岗而分成了劳动老人和退休老人两个小样本,目的是分别考察养老保险变量对两种不同生活状态的老人的家庭消费产生的影响及其差异。其中样本1的主体是劳动老人,主要是指有工资收入来源的老人家庭(不包含个体私营户),可用样本数量为230户;样本2的主体是退休老人,主要是指已正式退休且能享受养老金的老人家庭,可用样本数量为200户。样本1选取家庭消费支出(量化为货币)作为研究的因变量Ct,包括家庭的食物消费支出、日常消费支出、耐用品等非连续性购买消费支出;选取养老保险类型、个人特征(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家庭特征(家庭资产、现金、房产价值、家庭规模)和社会特征(所在省份、城区类型)作为自变量。根据上述变量,可以建立因变量Ct与各自变量Xt(t=1,2,3,…,n)之间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为:Ct=β0+Σβ1npendn+Σβ2nagen+β3Xt+ε(1)式中β0~β3和ε都是模型中的未知参数,β0为回归常数,β1~β3为非标准化条件下的偏回归系数,ε为随机误差;pendn为一组参保类型虚拟变量,以未参保家庭为对照组,分析拥有不同养老保险家庭消费的区别;agen为一组年龄虚拟变量,以控制生命周期对家庭消费的影响;Xt为个人、家庭及社会特征,代表所有可能影响到消费的变量。样本2中被调查老人主要以退休后的养老金为收入来源,其消费模式及与养老保障的关系与劳动者有所不同,同时参考样本一中的回归结论减少了变量个数。因变量仍然为家庭消费支出(量化为货币)Ct,包括家庭的食物消费支出、日常消费支出、耐用品等非连续性购买消费支出;自变量包括养老金水平、退休类型、年龄、健康状况及家庭特征(包括家庭资产、房产价值、家庭规模)。根据上述变量设定回归方程为:Ct=β0+β1pensiont+β2retirementt+Σβ3nagen+β3healtht+β4Xt+ε(2)其中,β0~β3和ε都是模型中的未知参数,β0为回归常数,β1~β4为非标准化条件下的偏回归系数,ε为随机误差;pensiont为养老金水平;retirementt为退休类型;agen为一组年龄虚拟变量,以控制生命周期对家庭消费的影响;healtht为健康水平;Xt为家庭特征。
四、回归结果分析
(一)养老保险对劳动老人家庭消费的影响
方程(1)的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其中模型1是加入所选全部变量后的回归结果,模型2是在剔除不显著的变量后的回归结果。第一,从回归结果可知,不同的养老保险类型对家庭消费的影响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对家庭消费的影响最明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次之,商业及其他养老保险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与无养老保险的家庭消费相比,享受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家庭消费显著较高,参加商业及其他养老保险的家庭消费无明显差别。其原因可能在于劳动者认为现有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及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不知能否保证未来的养老消费,而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保障水平。第二,年龄对劳动老人的家庭消费也有一定的影响。除年龄段在56岁~60岁老人的家庭消费显著下降外,其他年龄段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未对老人家庭消费产生影响。原因可能是56岁~60岁的老人刚好处于退休前后,有大量的空闲时间从事家庭生产活动,从而减少了在外的消费活动。第三,家庭资产、家庭规模显著促进了劳动老人家庭消费支出,与之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家庭资产代表家庭收入水平,即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家庭消费支出越多;家庭规模代表家庭成员的数量,家庭成员越多,家庭消费量越大,这与实际生活是相符合的。而健康状况与老人家庭消费支出存在负相关关系,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老人家庭消费支出,原因可能是老人健康状况不好会导致长期的医疗支出增加,相应地老人会节省日常消费支出。房产价值对老人家庭消费支出有一定的影响,但不及家庭资产和家庭规模产生的影响大,而其他变量暂对老人家庭消费支出未产生影响。
(二)养老保险对退休老人家庭消费的影响
方程(2)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模型1是加入所选全部变量后的回归结果,模型2是在剔除不显著的变量后的回归结果。第一,从回归结果可知,养老金水平、家庭资产、家庭规模与退休老人家庭消费支出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即养老金水平越高、家庭资产越多、家庭规模越大,其家庭消费支出就越高。年龄、房产价值这两个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未对退休老人的家庭消费支出产生影响。第二,不同的养老保险类型对家庭消费的影响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只有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对家庭消费存在显著性影响,其他类型养老保险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据调查统计可知,享受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老人的养老金水平最高,稳定有保障,能显著促进家庭消费支出。退休类型对老人家庭消费有显著性影响,提前退休或内退的老人家庭消费高于正常退休的老人家庭消费,原因可能是提前退休和内退老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优于正常退休的老人家庭,他们在生活上更享受一些。第三,健康状况对退休老人家庭消费有显著性影响,这与劳动老人家庭消费支出相反。这与目前的社会状况是相符合的。随着夕阳产业的发展,退休老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越来越丰富,在保健、医疗项目上的选择也很多,这些都会促进退休老人家庭消费的支出。
五、基本结论与建议
(一)基本结论
第一,回归结果表明,养老保险类型、家庭资产、家庭规模及健康状况对老人家庭消费均产生了显著性影响,能促进老年家庭消费支出;部分变量如年龄、房产价值对不同类型的老人家庭消费产生的影响存在显著性差异,部分变量未对老人家庭消费产生影响。第二,年龄和房产价值主要对劳动老人的家庭消费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对退休老人的家庭消费无明显影响。这表明消费的生命周期理论目前只存在劳动期的老人身上,而退休老人仍保持传统的消费观念。第三,养老保险类型对劳动老人和退休老人家庭消费都存在显著性影响,但不同种类养老保险产生的影响又有显著差异。除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老人家庭消费的促进效果较明显外,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基本对家庭消费无影响;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退休老人家庭消费的影响大于其对劳动老人家庭消费的影响,即政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确实起到了“养老保障”的作用,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还有待提升。这种具有等级性的养老保障水平对老年家庭消费的促进作用,被保障水平低的这一阶层“稀释”掉了一部分,显示出老人家庭消费可能存在某种程度上的“退休消费困境”。
(二)政策建议
第一,在推进老年服务产业发展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保障宣传,转变老年人的消费观念,这是促进老年消费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居民的消费观念一直比较保守,尤其是退休后收入水平急剧下降的老人,储蓄动机更强了。但正是这些传统观念浓厚的居民容易产生对政府的信任。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种信任,让居民将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保障的最佳选择,从而降低预防性储蓄,提高其消费倾向。第二,继续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彻底实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合并统一,体现养老保障在保障水平上的均等化,这样才能促进老年消费进而带动老年产业的发展,让主要的养老保障形式能真正起到“养老大众”“保障大众”的作用,让老年人能安心消费。第三,我国老年消费的增长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养老保障体系的制约。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就必须继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使养老保障水平与老年服务价格水平保持一致。同时,要积极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拓展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特色护理、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文化娱乐、金融理财等服务项目。
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明确界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依据功能划分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第二种是科研型的事业单位,第三种是以技术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经费拨款不同,又可以将其划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障制度基础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于1951年通过。在1955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基本形成了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框架。其中明确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且个人基本不负担养老费的缴费义务”的内容,此思想指导我国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工作运行多年。1993年国家开始进行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城镇企业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年12月,全国人事工作会议中提出了建立健全“三个制度”的概念,即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此来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理论铺垫,以使事业单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成立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颁布,使得全国养老保险事业得到了统一管理,为我国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的深入创造了法律与机制的条件。目前,事业单位中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国营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制度改革后招考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都已经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来,施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养老统筹的社会化管理。同时,全国除辽宁、山西等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外,其他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还依然沿用原有的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现在加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人数是1800万,约占全部事业单位3153万人的57%。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1.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我国进一步提升科技实力,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集中力量发展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等各项事业,不仅迅速摆脱了非常贫穷的经济状况,而且改变了极端落后的社会面貌,科学技术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这些都与我国事业单位的作用发挥密不可分。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机制、体制出现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象,如:政事不分、机构臃肿、人才流动困难、不能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动力等消极因素,改革的要求愈来愈迫切。只有尽快消除不良因素影响,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尽快尽可能的解放事业单位的生产力,才能推动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
2.做好养老保障关系到现代社会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是形成“以人为本”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生养老是马斯洛“人的需求”理论中的第一层次的需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截至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4.83岁,每个人都会老,如果按现行60岁退休年龄来计算,每人平均还有15年的养老时间。因此,如何高质量地享受人生的老年阶段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课题。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改革是复杂的配套工程,包含了组织机构的功能职责、管理体制、人事、经费投入等多个方面。它们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与工资、医疗、职称等制度一起构成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它的好坏直接影响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早在十七届二中全会,国家就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对于事业单位的分类作出了原则规定:即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类,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活动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是要依据事业单位分类来做好适用范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等工作。因此,必须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空账”、城镇及新农合居民养老保险保障待遇水平等问题的产生,将我国养老保险“碎片化”格局缺陷突显出来。城乡之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分别适用不同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致使各项制度被分割开来独立发展。地区之间差异也较大,不仅造成了保障水平的不公平,而且实质上造成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制约了劳动力的有序、有效和合理流动,从而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的要求应运而生。现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方向是最终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必须改革以适应全国的趋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人员众多、范围广大、政策性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退休养老新模式,逐步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养老的筹资机制,改变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完全依赖国家财政的被动局面。200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内容。2009年初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订下发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下调至与企业一致。同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在广东、上海、重庆、浙江、山西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试点,时至今日,上述地区的改革是雷声大、雨点小,推进艰难。人们普遍采取观望的态度,要求国家政府机关单位一并参与进行养老制度改革。由于改革中产生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养老金替代率的下降,经测算大概有10%的减少。如按照改革方案要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时待遇水平一定会受到影响。以天津为例,2013年企事业单位平均养老金差额762元。新疆自1994年开始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至今已走过了21个年头,分别在县级、地市级、省级层面进行了分步推行,取得成果后又逐步扩大范围。全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呈现多层次、范围广、口径宽的特点,
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养老保险改革实践
20世纪80年代,党和国家的工作战略重心转向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全面改革和发展的崭新历史时期。教育被摆在了优先发展的地位,国家明确提出: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以培养地区急需的应用型、技艺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正好适应上述变化和趋势的客观需要。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采取多种规格、多种学习年限,各具特色,促进经济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的指导方针。于是自己举办大学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加速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投资少、收效快、实用性、地方性强的高等职业教育便应用而生。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的首府和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更需要率先加强,进一步发展地区性高等教育势必提上市政府的工作日程。1984年市委、市政府根据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专门人才特别是财会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的现象,决定创办乌鲁木齐职业大学。1985年1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设立。学校实行收费、走读、不包分配、自主择业的办学思路。学校体制为“国有民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当时学校以借款5万元,初始员工15人的状况,招收4个专业6个班300名学生开始创业。作为全疆第一所高等职业学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提高教学质量这个中心”,依托办学体制优势,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依靠学费和社会集资的办学经费筹集机制,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可。自建校开始到1994年之前,由于办学思路正确,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学校得到快速发展,从基础设施、招生规模、教师队伍等方面都呈现快速增长的局面。国家政策的支持、办学实行收费制度和政府财政给一定的扶持,学校教职工工资待遇在当时较其他高校优厚,学校建设初期由于教师队伍比较年轻,没有涉及养老退休事务。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1994年学校根据《乌鲁木齐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组织全校151名教职工集体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文件规定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按“以支定筹、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筹集,具体缴费办法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单位离退休人员占在职人员比例30%(含30%)以下的,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0%提取;离退休人员占在职人员30%以上的,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5%提取,单位按月向统筹部门缴纳关存入开户银行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提取比例每年确定一次,全年不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单位按月代扣。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税前提取。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其基本养老金的给付与原退休费计发标准相衔接,给付项目为:退休费、补助费、生活补贴、各种津、补贴。上述项目由市人事局统筹部门按月拨付。没有列入统筹的项目由原单位支付。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当年没有退休人员,依照文件要求学校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0%提取养老保险金,缴纳了20万元。2004年10月1日起新疆统一调整单位缴费部分为20%。个人缴费部分新疆规定:1996年按3%、1998年按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随工资增长一般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04年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统一调整为7%,2006年个人缴费部分达到个人工资总额的8%。至2007年12月,全校共有337人参加养老保险,31人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2008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建立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合并后学校共有退休人员241人,学校由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单位,之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全部纳入财政拨款,原职大退休的31人,仍在社保渠道领取养老金,两者中间待遇差额从财政渠道给予补足。
四、经验总结
从上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退休养老工作实践来看,可总结如下:
1.由于建校初期确立的自收自支、“国有民办”的办学体制定位,学校的灵活发展和教职工队伍的年轻化,使学校有良好的经济收入,养老包袱也比较轻,当时从思想上,人们对于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比较容易接受,没有太多的异议。大家认为只要国家政策对路,有利于学校不断发展壮大,教职工的收入及养老金都会有保障。正确的制度措施也会使事业单位主动减少冗员,主动增收节支。这也将是我们进行下一步改革的一个宝贵经验。
2.在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单位缴费与待遇发放没有挂钩,保费缴多缴少退休时的养老金都一样,而与同时期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比较,特别是与一些像银行、电信等大型国有企业相比,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退休人员没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待遇也较他们明显低,单位就是想多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办法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更别说这些大型国企还有企业年金的支持。
3.根据相关规定,2008年与原乌鲁木齐成教院合并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后,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再产生退休人员,他们的养老金与原乌鲁木齐成教院的200多退休人员一样全部由政府财政承担。但要注意的是,2008年以前的原乌鲁木齐职大的31人的养老金发放,本应与两校合并时也转入财政负担,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实现。虽然两者之间养老金待遇没有差距,但是还有发放渠道不同的区别,“碎片化”的管理形式任然存在,人为的割裂一个单位的养老保险状态,增加管理成本。
4.根据市政府及人社局、社保局的安排,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教职工退休养老金发放走财政渠道后,原职大教职工自1994年至2008年缴纳的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封存。当时学校缴费已达到15年的领取养老保险的最低年限要求,现在已缴费教职工的权益如何处理?当前根据国家及事业单位发展趋势来看,又有可能重新投入参加养老保险,那么,中断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都是下一步学校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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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双轨制运行,造成较大的待遇差,更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有损社会公平,破坏社会和谐,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养老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退休养老金并轨制度体现“公平正义”原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之前在公众认为严重不公平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度下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一种是缴费型,例如企业;一种是非缴费型,例如机关和大部分事业单位。可以看出两种养老制度模式所覆盖的人群与对应的单位、身份、职业有直接关系,适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在费率和操作形式上也不同,而且差距较大。如果将两种制度模式下的养老金水平作比较,容易造成贡献相同而收入悬殊的局面。在这种制度模式下,企业职工在职缴费而退休后却得到相对偏低的退休金,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时不需缴费,在退休后却得到高于前者很多甚至翻倍的退休金。企业职工作为生产力发展的主体,他们的退休金却处于相对偏低的水平,比较而言是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而养老金并轨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和五个同步,内容当中包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等等,这些都体现出“公平正义”原则,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退休养老金并轨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发展生产力,对广大劳动者起激励作用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在很大一定程度上阻碍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造成全社会人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务员考试热潮愈演愈烈,这很大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福利待遇好,而相当一部分企业却找不到紧缺人才,大批优秀人才不得已才进企业,不心甘情愿的搞技术,踏实工作,不能做到人尽其才;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在相互之间进行流动很难也是不情愿的,这是因为他们是在两个并行的轨道上运行的,相互之间没有联系,这就导致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要么为了进企业只有放弃以前的积累从零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要么一般不流动,有的又由于下海经商或重大变故而担心他们养老问题得不到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这对哪一方来说都非常的不公平。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而言,这样不能实现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也就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对广大劳动者而言更起不到全面的激励作用。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的出台,很可能会助推全社会人才流动和社会活动的新一轮激发与优化配置,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的优势减少,吸引力会相对降低;另一方面也会打消一些在体制内工作,想转行却因害怕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而“老无所养”的工作人员的顾虑,让他们感觉到去哪里都有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使得一些人更自主的选择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向企业或其他行业,让更多的优秀人才看到在企业或其他行业搞技术,搞实业一样有当下的幸福,也有尊严的未来,能够静下心来干技术、搞创新、搞实业,这样全社会人才更能得到自主优化配置,社会生产力自然全面提高。而且退休费计发办法也将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长得,能够更加全面的体现全社会广大工作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当然《决定》的出台并不是一蹶而就的,而是经历不同历史阶段,不断论证、改革才有今天的成果。同样,虽然有了《决定》的政策性指导,但是此次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善,还需要一步步实践与加强。目前,国家大的改革政策已经印发,但一系列配套措施并未出台,下面就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具体措施提一些建议。首先谈谈在具体的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当中所涉及到、考虑到的建议。
1.应该在一个统筹范围内,例如以地市一级养老保险机构作为一个统筹范围,建立一套与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能够实现互通往来、上传下发有关通知、业务办理等功能的信息化网络系统,实现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网络系统可以委托国内知名信息化建设开发公司开发完成;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参保登记建议携带的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在职人员情况表,离退休人员情况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办理养老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人社部门审批的在职职工工资审批花名表,离退休费审批花名表等;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建议准2015年第5期下旬刊(总第589期)Time备的材料:派遣证、招工手续、安置介绍信、调动登记表等用工手续人社部门的增人计划卡,本人档案,之前参保过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参军、上学、失业、入狱、出国等原因办理离职、辞职、辞退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办理养老保险停保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暂予保留,在其重新就业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予以划转,继续投保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可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5.工作人员有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应持有人社部门有关的调动手续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转移,其原有的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6.参保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由社保机构将其个人账户缴费储存额(本息之和)全部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7.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在离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完的,其余额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制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8.连续工龄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用来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可以作为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接下来谈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此次养老金并轨的确是公众期盼、众望所归,但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也明确主张“尽快改革投资体制”,并实施“名义账户”。有关经济学家曾做过估算,分别以通胀率(CP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四项为参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过去20年来遭遇了天量的福利损失,分别为近千亿元、5500亿元、3277亿元和1.3万亿元。这主要由于投资体制始终缺位,规模庞大的社会保险基金只能‘躺’在银行里睡大觉跑不赢通货膨胀,多年来处于贬值风险之中。据了解,目前我国超过3万亿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有三分之一是活期存款,其余的都是中短期的定期存款,基金收益不明显。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关系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及养老保险制度平衡渡过退休洪峰的关键因素,关乎亿万民众的“老有所养”,因此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运营是必要的。虽然近年来国家重要文件中“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和拓宽投资渠道”等提法虽已司空见惯,但在实际当中,中央建立专业机构进行集中投资与现行政策的冲突问题仍未解决。除此之外,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下的问题,他是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诸多问题的最重要根源。据了解,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单位多达2000余个,绝大多数仍然分散在市县一级,呈现出严重的碎片化状态管理。因此,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点较多,出现违纪违规和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所难免。例如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应立法先行,国家应尽早制定《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条例》,科学的、规范的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方案限制。20多年来,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品种几乎没有明显变化,基本上都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虽然也有引人注目的突破,以2012年的广东省为例,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政府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经营1000亿元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这笔投资当年的年化收益率就达到6.72%,2014年末,有专家预测,该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14年所持十个股票平均涨幅超过30%。这些突破虽广受赞誉,但那既是创新也是无奈,这些做法只是以国务院特批的形式出现,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政策尚不明确,还未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不具有推广性,那么庞大的养老保险基金如何突破法律限制和保值增值的双重压力,我们期待国家尽早出台明确的、科学的、规范的、有效的政策法规。具体到投资方案现在主要流行的有四种可供参考:
1.由唯一的国家法人机构作为全国账户基金投资运营主体;
2.统一由多家机构委托管理;
3.多主体单一机构管理;
4.多主体多基金投资机构管理。前两种方案受到人社部、财政部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所青睐,地方财政则倾向于后两种方案。此外还建议国家审计署在2015年应对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全面审计,彻底摸清各级统筹单位的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等情况,对违法违纪和管理不规范行为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的出台意味着养老金的真正并轨,他是构建和谐社会、利好国计民生、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正能量,是中国经济改革成果惠民的集中体现。我们必须至上而下积极稳妥推进,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及相关制度、政策、法规,为国民的健康幸福及国家的和平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有力保障。
一、成因分析
1.内控意识薄弱
部分事业单位保险经办机构存在重视外部监督忽视内部控制的现象,把会计内部控制当做对自身的约束,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一些机构认为内控就是规章就是制度,并没有真正从内心贯彻内控意识和安全防范。
2.会计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在会计的业务上加大了培训力度,但是由于会计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加上事业单位经常忽视会计人员思想、职业修养、法制意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得整体而言,会计的内控自律意识淡薄。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内控效率。因此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同时,部分事业单位认为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相对企业的内控工作内容少,便忽视了对内部会计人员的技能培训。这样,许多内部控制人员,由于入职后没有接收系统性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训练,职业风险意识薄弱,导致养老保险的会计内控功能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进而影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稳定健康。
3.内控制度不完善
目前,许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用现行的规章条例作为会计内控制度,没有一个专业系统化的会计内控制度;另外,一些事业单位虽然在单位内部也建立了一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所建立的制度并不完善,只涉及了养老保险会计工作的一小部分,并不能使会计内控的功能达到充分发挥。许多重要环节并没有实现真正的会计内部控制。当在实践环节中发现问题时才考虑修复漏洞,控制缺乏事前预防和事中实时控制。
4.执行不力,缺乏制约
一些事业单位虽然对养老保险有一定的内控制度和体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比较完善,也有较好的意识,但其内部在制度执行和监督方面缺乏力度。同时以国家和社会两方面为主的外部监督方面,也缺乏相统一的监管制度和标准,互相之间的信息沟通也较少,导致很难对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形成有效监督。其结果就是在单位实际工作中,并不重视制度的执行,有章不循。同时,部分事业单位不存在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监督班组,这样使得养老保险的内部控制未能在监督下更加有效的落实。
二、解决措施
1.提高内控意识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应首先提高对内部控制的重视,提高风险意识,纠正自己在认识上的偏差。第二要加强单位养老保险负责人员在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意识。采用多种措施和宣传手段,增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意识的氛围,提高整个养老保险办理环节中涉及的所有会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工作的积极性。第三,通过提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培训,提高保险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注意养老保险内控制度的建设,业务和职业素质两手都要抓。此外,采取多种方法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构建和谐的保险业务经办环境。
2.立足于防范,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事前监督,不仅是对整个业务操作的合规检查,更重要的是监督位置的提前,预见问题及时分析,遏制苗头的蔓延;遇到问题及时拿出可行的改进措施。事业单位必须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系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一方面要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落实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前提下对本部门的各人员各职权进行科学合理分工,形成科学有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机制,各个环节的保险经办业务人员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制约,由单位领导亲自监督或授权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同时,会计内控的监督应该做到交叉监督,不能权利集中,从制度上杜绝权利集中导致管理失控的现象。
3.提高经办人员职业素质
在养老保险内控管理中,制度建设往往治标不治本,究其根源,只有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才是从根本上实现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不仅要加强制度建设,更要使其做到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从意识层面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同时,还应该对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进行系统的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基础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从而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另外应该注意提升会计人员监督执行意识,会计人员应在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涉及工作内容的法律法规的事项,必须依法采用适当的手段进行制止和惩罚,避免未来工作中犯同样的错误。强化职业道德和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质量。
4.健全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作为养老保险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控审计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制度化的内部审计也是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审制度也须得到加强,必须确保其执行时的独立性。采取独立审计的常规监督模式,定期审计,以确保对养老保险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平衡。采用严格的监督也能使得会计信息更为准确可靠。作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式,内部审计的审计对象主要是会计工作过程中的各类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凭证原件,账本,报表等,通过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从而实现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掌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所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反馈给单位领导,以便领导据此及时改进完善制度,长此以往还能使单位的财务工作事半功倍。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
5.加大惩戒力度,实施责任问责制度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内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个人或集体要给予严惩,经济处罚外涉嫌犯罪的应依法举报至司法机关。根据责任大小分清职责,明确责任,建立连带责任追究。严格实施问责制,对监督不力,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对检查人员追责;整改不力的要对相关负责人处罚,建立问责制。在具体工作中,事业单位领导应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通过适当的奖惩制度实现内控制度对会计人员的行为约束,多渠道保障会计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更应该不断加强,应贯穿养老保险工作的整体人员,整个过程,还应该伴随着改革的脚步继续在实践中深化提高,根据新政策及时调整和更新,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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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稳定通常是金融不稳定的核心因素,维持商业银行的稳定性是保证金融稳定的关键所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银行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目前,会计内控风险已经成为了商业银行需要重点防范的主要风险。在实际工作中,银行管理人员可以从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体系,加强对会计内控风险的控制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会计内控工作质量,为银行业更好的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防范解析
随着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我国银行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各种新式的金融产品不断推出,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复杂,这些都给商业银行的内控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中,会计内控风险已经成为了商业银行需要重点防范的主要风险之一。本文将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会计内控风险进行分析,探讨风险产生的原因,研究针对会计内控风险进行防范的措施,希望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更好发展提供帮助。
一、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风险
有效的会计内部控制对于防范商业银行发生金融风险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业银行会计的内控条件有待完善
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工作的质量是银行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良好的会计内控工作对于商业银行的组织文化、管理工作、经营效果、人事管理都有良好的制约作用。目前,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条件还不够完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商业银行会计职位设置的合理性有待提高,例如有的银行为了对成本进行更好的控制,没有经过调查就盲目的缩减人员编制,造成员工的工作强度加大,从而增大了会计风险发生的几率。另外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也能起到互相制约的作用,从而减少银行资金隐患。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规范程度还有待提高。标准的业务操作规范是保证商业银行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的前提。目前,有的银行对业务操作规范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甚至经常出现违规操作情况,这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的执行力有待提高
在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中,良好的会计内控制度的执行力是保证内控工作全面落实的根本,而当前在商业银行中,内控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而一旦执行力不足将很可能导致会计风险的发生。具体来说有以下表现。对于会计内控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例如,有的商业银行管理层只是在相关领导部门进行检查时,才开始加大对会计内控的重视,而在平时的工作中,对会计内控工作比较忽视。另外,对于会计内控工作的不重视,也造成了会计内控制度的更新不及时,导致内控工作出现混乱。银行的业务操作平台对于商业银行业务的控制力度不够。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目前电子技术在商业银行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网络技术革新较快,有的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支持力度不够,导致业务操作平台的有效性受到影响,对于银行的全部会计业务没有形成有力的控制,从而造成会计内控风险的出现。
(三)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监督评价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也造成会计内控风险的主要原因。例如,有的商业银行对于短期利益非常重视,没有从会计内控工作的整体角度去把握,忽略了银行的长远发展。同时在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方面更多的只对具体问题进行关注,造成一定的制度缺失现象。另外,有的商业银行对于会计内控工作的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对金融风险的发现能力减弱,从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产生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质量对于保证银行各项工作的全面进行具有重要作用。针对上文论述的商业银行产生的会计内控风险进行分析,发现造成上述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由于会计内控工作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有的商业银行管理层缺乏对会计内控工作的重视,造成重效益轻管理的局面。在会计内控工作中,更注重事后处理和检查工作,而忽略了事前、事中的控制和监管。会计内控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伴随科技的发展,会计电算化的程度日益加深,同时金融创新的力度也不断加强,这给银行会计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没有及时的做好知识更新工作,会导致员工不能很好的适应银行的业务要求,从而造成会计内控风险。
三、商业银行针对会计内控风险进行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体系
在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完善会计内控体系对于防范会计风险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方面加强会计内控体系的工作。在决策、执行和监督方面形成良好的制约体系,建立具有层次性的内部监管系统,确保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之间形成良好的互补机制。严格按照以风险为导向的内控原则对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要确保相关规定的科学性和层次性,同时对于国家出台的新制度要进行关注,并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在商业银行全体职工中牢固树立制度至上的观念,在平时的会计活动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从而有效防止会计内控风险的发生。
(二)加强对会计内控风险的控制力度
商业银行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责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会计内控风险的控制力度。
1、建立风险管理责任制度风险管理责任制度指的是通过明确的责任追究链条,对发生的会计内控风险进行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工作。商业银行要确保将员工的利益和会计风险防范工作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从而保证问责制度的实现。
2、对商业银行现有的会计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梳理由于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更新力度较快,因此会计内控管理工作要保证与时俱进,要对具体的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考量,做好对风险重点的防控工作。另外可以对商业银行不同的业务进行等级的划分,并根据等级采取对应的授权模式,从而提高对会计风险的防范能力。
3、建立有效监管机制通过视频和系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会计内控工作的质量。例如,在对银行网点进行内控监管时,可以在系统在线监测方面寻求突破,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提高非现场监控能力,同时提高柜台的视频监控力度,进而提高会计内控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会计内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商业银行要建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会计内控工作中通过有效的手段加强会计内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会计内控工作质量。首先,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会计人员的内控管理理念,提高对会计内控工作的重视程度。其次,要建立有效的培训制度,针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业务操作上出现的新方法进行有目的性的培训工作,确保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规范化,减少业务操作方面的疏漏。最后,要对会计内控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对出现的重大疏漏要进行追责,最终确保会计内控质量的实现。
(四)健全会计内控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
对商业银行的员工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工作,对于提高会计内控工作的质量具有很好的帮助作用。在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时,可以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级奖惩制度来进行。但同时要注意,对于不同工作性质的员工进行考核时,要根据工作情况制定对应的考核标准,例如对于财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考核分别要根据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另外,商业银行可以将会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纳入到整体考核评价中来,从而提高各级财务会计人员对于会计内控风险的重视程度。
四、结束语
良好的会计内控工作对于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银行管理人员要对会计内控工作引起重视,从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体系,加强对会计内控风险的控制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会计内控工作质量,为银行业更好的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琪.论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防范与对策[J].企业导报,2014
[2]韩阳.浅析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控制[J].中国外资,2013
[3]卞冬梅.关于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的探析[J].经济师,2013
摘要: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015年9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9%,创近五年来新高,其中,山西、内蒙古银行业不良率“领跑”全国,两地均超过4%,山西甚至逼近5%。文章阐述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并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其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风险防范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
从国家权威机构公布的资料分析,我国目前银行业不良贷款有以下特点。不良贷款总量巨大,并且呈现增长速度。2015年9月,至少10个省(区、市)的银行业不良率超过2%。截至2015年9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9%,较上季末上升0.09个百分点。其中山西、内蒙古银行业不良率“领跑”全国,两地均超过4%,山西甚至逼近5%。我国商业银行截止2014年第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6461亿元、比年初增长541亿元,增长4%,不良贷款占1.04%,五大银行中农行和交行均超过均值,建行第一季度增长金额高达55亿元。2014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达1.64%,提高了0.15%;商业银行2014年末不良贷款率1.29%,提高了0.29%,2014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创2009年来新高,2013年和2014年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对比201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在2014年均增加明显。截至2013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1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016亿元,不良贷款率1.49%,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921亿元,比年初增加99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比年初上升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现状
从国家权威机构公布的资料分析,我国目前银行业不良贷款有以下特点。不良贷款总量巨大,并且呈现增长速度。2015年9月,至少10个省(区、市)的银行业不良率超过2%。截至2015年9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9%,较上季末上升0.09个百分点。其中山西、内蒙古银行业不良率“领跑”全国,两地均超过4%,山西甚至逼近5%。我国商业银行截止2014年第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6461亿元、比年初增长541亿元,增长4%,不良贷款占1.04%,五大银行中农行和交行均超过均值,建行第一季度增长金额高达55亿元。2014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达1.64%,提高了0.15%;商业银行2014年末不良贷款率1.29%,提高了0.29%,2014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创2009年来新高,2013年和2014年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对比201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在2014年均增加明显。截至2013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1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016亿元,不良贷款率1.49%,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921亿元,比年初增加99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比年初0.05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9月末,山西、内蒙古银行业不良“领跑”全国,分别为4.93%、4.28%。山西省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山西省不良贷款余额887亿元,比年初增加128.97亿元;不良贷款率4.93%,比年初上升0.35个百分点。原因是“尽管我省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但整体经济下滑压力持续,让银行‘不良’继续攀升,继而影响实体经济融资”。内蒙古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全区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73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4.28%,但信贷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以各地银监局公开信息梳理,截至2015年9月末,至少10个省(区、市)银行业不良率超过2%。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是由多方面原因形成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增长下滑
由于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明显下滑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一些行业出现财务风险。从近几年的经济发展看,我国GDP增速由2010年的10.2%降至目前的7%左右。目前经济增长仍然较为缓慢,这会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
(二)政府干预信贷投放
政府为了扶持某些行业的发展,导致影响商业银行的放款意愿,从而导致了一些不良贷款的形成。
(三)信用与法律环境
信用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准则。而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中的核心企业之一,信用环境对银行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信用环境差的区域,部分贷款客户诚信不够、道德水准不高、企业文化建设基础较弱等,尽管其经济基础较硬、发展前景较好,但强项抵不了弱项,其中一些客户尽管有还款能力,但还款意愿很差,对银行贷款构成潜在威胁,严重影响银行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
(四)企业经营、投资失误
一些单位领导通过关系从银行获得贷款,但是其经营不利,从而导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益,从而导致贷款不能按时偿还甚至还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下去,为了使企业正常运转,不得不又一次向银行贷款,这样如此下去的恶性循环,企业经营稍有不慎就会使企业倒闭、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其次,一些企业对投资的项目可行性分析不合理,使得投资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甚至发生亏损,从而使增加的贷款形成为不良贷款,最终无法偿还。
(五)银行风险防控意识不够
个别员工为了个人利益,片面追求自身效益,淡化了风险意识或存在侥幸心理,这也是不良贷款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应对举措
应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方式有许多,主要是要防范由于信用问题而引起的风险,因此要解决那些可能引起贷款违约的因素。
(一)过滤和跟踪银行要从许多的贷款申请者中过滤掉那些偿还能力较小的客户,为了做到这一点银行得从每一位借款人哪里收集大量有用的资料。曾在美国花旗银行工作过的以为负责人曾说:银行业的工作就是生产信息。当有人进入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填写一些披露大量财务信息和信用信息的表格,银行运用这些信息,再进行调查和判断,算出借款人的“信用度”,决定贷款与否。贷款一旦发放,还需要对借款人所从事的活动进行监控。
(二)严格执行“5C”审查,并做好贷后监测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查贷款资料中,应对贷款申请人展开“5C”严格审查,即对贷款申请人的品德、资本、担保、经营状况、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发现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就不应批准其贷款申请。即使这五项都通过审查,银行也应对其资金的使用加以跟踪监测,看其贷款用途是否属实,对其进行事中控制;最后当贷款即将到期时,贷款人如果不能按时还贷时,那么商业银行应对贷款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拍卖质押品、向担保人追索等,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银行实行信用配给
银行实行信用配给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出现:一种是不管借款人支付的利率有多高,银行都不会发放任何数额的贷款给借款人;第二种情况是银行会发放一部分贷款给借款人,但是不会全额发放,额度低于借款人的要求。为什么银行不愿意发放任何贷款给那些愿意支付较高利率的贷款申请者呢,原因是这些人大多是想投资于风险较高的项目,而这些项目投资风险太大,一旦投资失误,预期的收益就无法收回,贷款也就难以偿还,因此银行为了防范这种风险,宁愿不发放任何高利率贷款。对于第二种形式的贷款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一般而言贷款规模越大,借款人从事那些大额高风险的活动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不能按时偿还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对于小额借款大部分借款者为了保护其信用都能想办法偿还,这就是为什么银行会在贷款申请者的贷款额度上用“砍一刀”的方式来实行信用配给。
(四)抵押与补偿余额要求
抵押贷款是指那些贷款申请者提前与商业银行约定,贷款申请人承诺如果贷款人没有按期归还本金与利息,那么到期借款人将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抵押贷款可在贷款发生违约时,贷款人通过出售抵押物以弥补损失。还有一种特殊的抵押焦总补偿余额,即取得贷款的企业必须在该银行支票存款账户上至少保留规定的最低余额的资金,一旦企业发生违约,银行可用这补偿余额弥补贷款损失。补偿余额不仅有抵押功能,还将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因为它有助于银行观察企业的支付活动,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因此抵押和偿还余额是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五)与可信任的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
如果一家企业与银行建立长期的合作,例如借款者在这家银行长期有存款账户或支票账户,那么该银行就会通过这些信息了解该家企业的资产及资金流动状况等,或者该企业与银行经常借款,银行就会根据其以往的偿还情况了解其企业的偿债能力及其企业信用等情况,对于这样长期合作的企业,银行在决定贷款与否时就会比较容易,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有效地降低其不良贷款率。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增长转型时期,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严重威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因此,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自身积极应对各种贷款风险,努力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最低水平。只有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有效防范不良资产,才能提高经营效益。
参考文献:
[1]朱朝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及风险防范对策研究[D].南开大学,2011.
[2]马振国.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影响因素研究[D].吉林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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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成败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现状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方面,中央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长期缴费的人员地方政府适当加发养老金。2009年9月出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2011年6月出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均为55元。在经历了数年没有调整之后,2015年1月10日,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发布《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1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目前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均为139。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储存额的多少依赖个人的缴费档次高低,个人的缴费时间长短,政府对个人账户的补贴水平以及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目前,国务院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2个,对于缴费档次在500元以下的最低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500元及500元以上的最低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调研发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大多选择低缴费档次,也缴费缺乏连续性;同时由于缺乏对地方政府的刚性约束,地方政府对个人账户的补贴大多采用最低标准;另外,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也并不乐观,大多存入银行收益仅为银行利息。根据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情况,假设参保人每年年初以固定缴费档次,连续缴费15年(制度规定缴费必须累计15年),按指导意见的最低标准,采用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3%计算,可以得出每个缴费档次15年之后养老金待遇情况。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公平现象及原因分析
(一)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待遇差别巨大
城乡居民与城镇企业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间养老待遇不公平主要表现在缴费不统一和领取待遇差别大两个方面。首先,在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之前,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并轨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需要缴费,但是其养老金发放规定,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退休前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退休前工资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退休前工资80%计发[1]。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非常之高。其次,城镇企业职工按照个人工资的8%缴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经过11年连续调整之后,2014年底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已经达到2050元。最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岁的老人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2014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55元调整为70元。未满60岁的城乡居民需要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在表1假设情况下,最高缴费档次领取月养老金只有259元。而且,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大多数居民往往选取较低的参保档次,缴费缺乏连续性,领取的养老金更低。造成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距不公平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养老保险制度缺乏顶层设计,三套不同的养老制度并行,养老待遇不能合理衔接,最终造成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形成。其次,由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身份特殊性决定,城乡居民没有固定雇主,大多为农民和灵活就业者,从事自我雇佣劳动且收入较低。因此,其养老待遇只能依靠个人缴费和政府少量的财政补贴支付。最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起步较晚,制度有许多不完善之处。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低保标准脱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本质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之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最低生活保障属于社会救助范畴,属于社会保障的最低层次,其本质是满足贫困群体的最低生活需求。所以,如果从不同社会保障项目的层次和目的出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要高于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而,选取2014年4季度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410.5元/人月,农村2776.6元/人年,城乡各缴费档次养老金待遇对比(如图1所示),可以发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前十个缴费档次养老金待遇都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有缴费档次都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就出现了城乡居民老生与低保救助老人之间的不公平,在家庭养老功能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的前提下问题尤为突出。低保救助老人不仅能够领取不用交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且还领取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低保救助资金。这不仅使低保救助成为众人眼里的“香饽饽”,容易造成福利陷阱,而且也挫伤了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三)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存在隐性养老待遇差距
建立统一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能够更好地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但是,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领取同等养老待遇的情况下存在隐性待遇差距。首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农村,城市的生活水平相对较高,所以城市老人基本生活需求也高于农村。同等养老待遇情况下,城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更难得到满足;其次,与城市老年人相比,农村老年人有更好的社会支持体系和城市居民没有的土地保障,这些都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同样的月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70元钱,1年为840元,占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的8.0%,而仅占2014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的2.9%[5],前者替代率是后者的两倍多。通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地调研也发现,城镇居民的参保率和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满意度均低于农村居民。
(四)地区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差距不合理
由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没有统一的调整机制,大部分地区的基础养老金都有不同程度调整,且调整幅度参差不齐。数据表明地区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在逐步地拉大。国务院下发通知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最低标准以来,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也随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部分省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如图2所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的是上海达到了660元,其次北京也达到了470元。相比之下,部分省市仍采取国务院规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70元,如吉林和贵州。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省际差距最高达到了9.4倍。与此同时,省内差距同样存在。以河南省为例,郑州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20元,而周口、开封等地为河南省最低标准78元,前者是后者的1.5倍。地区间基础养老金待遇差距超出了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显然是不公平的。这不仅阻碍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而且不利于人口在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且容易造成地区利益分化。
三、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平的对策建议
(一)整合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并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接下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从而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险制度多轨并行的局面。目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实现了转移接续,但是待遇差别还很大,所以要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之间养老待遇水平的合理化,就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平,改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过低的局面。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收入能力。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另一方,要提升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档次,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有条件的城乡居民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多缴费。其次,要加大政府财政补贴水平。由于城乡居民收入相对较低,且还包括许多贫困人口和许多社会弱势群体,仅仅依靠个人缴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的能力有限。因此,要加大政府财政补贴水平,使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再次,政府应该以免税的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集体组织和公益组织为个人缴费提供资助。
(二)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下限,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合理衔接
首先,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下线,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度保障水平,确保地区间相对公平[6]63-67。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以满足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满足当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参考各地的物价水平、消费结构以及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标准制定比较科学。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年老的基本生活,保证养老待遇水平的合理性,而且能够增强个地区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公平性。另外,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能够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避免基础养老金固定数额长时间不变的问题。其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相配套。城乡居民不仅要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而且要与医疗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互协调。这不仅能够增强各个收益群体之间的公平感,而且还能够避免福利的叠加,造成的资源浪费,提升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向城镇居民适度倾斜,构建多层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
我国由于东、中、西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各省财政水平的不同采取了不同的政府补贴方式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补贴,即中央财政对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以全额补助,而对经发展较好的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不同地区间尚有不同的补助方式,在同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城乡之间却不合理地采取同等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应当向城乡居民适度倾斜,保证制度统一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性原则,加大对城镇居民的养老补助水平,消除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隐性待遇差距。根据我国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现实情况,可在城乡居民保障的框架下根据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将参保对象进行分类划分,根据不同种类人群和不同区域分配不同的养老保险水平。另外,构建多层次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也是满足城乡居民不同群体养老需要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实现每一位居民老有所养,仅仅依靠政府单方是行不通的,也应该提升公民个人的养老责任,强化个人养老储蓄,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形成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多元并存的局面,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需求。同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居民的养老方式,因地制宜更好满足城乡居的晚年生活。
(四)完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明确各级政府财政负担比例
地区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差距不合理,主要原因是缺乏正常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机制,应该坚持统一性、稳定性和动态性原则。统一性即要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调整机制,规范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避免各地基础养老金盲目攀比的现象。稳定性即养老待遇要以满足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前提,保证养老金待遇不能有太大的波动,基础养老金过低则不能满足养老需要,过高则带来财政压力。动态性即基础养老金水平要依据一定的指数周期性地调整,使其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增长而提高。另外,地区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差距不合理也折射出地区间政府财政状况的差距。因此,应该明确各地政府的财政负担比例,建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经济财政状况差的地区进行补助,使相对落后地区城乡居民养老金能够及时地调整。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
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政府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政府补贴主要源于三级政府(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政府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政府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
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
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政府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政府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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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实证调查设计与分析
(一)基本情况
1、参与问卷调查居民基本情况。参与问卷调查的男女人数比例相差不大,而接受问卷的人群中,婚姻状况的分化较为明显,其中已婚占比86%,未婚占比14%。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对此类问卷感兴趣的人多为已婚人群,未婚人群参与问卷的积极性较低。
2、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方式。调查显示,通过当地政府宣传了解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分别在对未领取养老金人群问卷调查中和在对已领取养老金人群调查中占比40%、64%,都是在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方式中占比最高的。可知,山东省金乡县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很是重视,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调查结果分析
1、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收支现状
(1)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据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48元。本次调查数据也显示,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占比最高为38%,其次是2,000~3,000元和1,000元以下,分别占比24%、20%,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者只有18%。由此可知,山东省金乡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著名的大蒜之乡,主要经济来源还是农业领域,所以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收入水平偏低。
(2)城镇居民每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养老金情况。在对已经领取养老金人群进行调查中发现,34%被调查者反映每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需要养老金401~600元,其次是每月需要养老金201~400元和101~200元之间的各占比26%、22%。需要养老金600元以上者只占10%。这是由于山东省金乡县属于北方县域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物价也比较低,所以老人每月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养老金水平主要在401~600元之间。
2、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状况
(1)参保情况。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末山东省金乡县人口数为65万。而至2014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县已有38.3万人参保,约占总人口数的58.92%。在对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调查中,52%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原因是想等年龄大些再参加,有29%的被调查者是由于费用太高,缴不起费,还有19%的被调查者是觉得养老金太少,作用不大,所以没有参保。根据以上调查可知,大多数尚未参保者还是打算将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只是考虑到现在还年轻,想等到年龄大一些再参保。
(2)缴费情况。调查显示,大多数居民选择的每年缴费标准在100~300元之间,这部分人群占比38%,其次是选择301~500元的缴费标准,占比21%。根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了315元。另外,对选择居民养老保险投保档次主要考虑的因素调查中,41%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考虑自身经济情况,31%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考虑政府补贴标准,其次有28%的被调查者表示主要考虑将来养老金数额。由此可见,虽然政府建立了多缴多得的缴费补助政策,但是并没有达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大多数居民在考虑自身经济情况下,仍是选择了较低的缴费标准。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状的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城居保”制度的实施使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问题得到了解决,使他们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但同时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需要我们予以重视并解决。
(一)缺乏激励机制,居民缴费水平低。
由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釆取自愿参保的方式,所以通过制度激励来引导居民参保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根据调查显示,在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激励政策的力度不够,没有充分起到鼓励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作用。
1、在制度设计时应注意鼓励和引导不同年龄段的参保对象。按《金乡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年满60周岁,缴费满15年即可领取基础养老金。对连续缴费年限满16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25年、满25年及以上(不包括补缴年限)的参保人员,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每人每月分别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30元、40元。通过问卷调查以及个案访谈我们了解到,由于这一补助水平太低,对中青年居民吸引力不强。而且大部分年轻人并没有过早养老的意识,认为有闲置资金可以做理财投资,收益会更高于缴纳养老保险金。只要到了59周岁一次性补缴,即可得到一笔可观的收益。另外,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同样的钱,晚年再补缴明显比每年按时缴费获得微薄的政府对连续缴费的居民的补贴更“划算”。
2、地方政府补贴较少,并未达到相应的激励作用。已知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参保人员选择500~1,500元5个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不低于3元的缴费补贴;选择1,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按照1,500元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但是调查显示,居民普遍认为这些微薄的补贴会因物价上涨、利率调整等影响而削弱了保障力度,使得参保者选择高档缴费的动力不足,普遍选择财政补贴比率高的低档缴费。所以,政府补贴并不能达到激励居民选择高缴费标准的目的,正如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者选择100~500元缴费标准的占比59%。
(二)养老金水平偏低,保障作用弱。
问卷调查显示,64%的已经领取养老金者反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养老金待遇低。另外,52%的未领取养老金者表示担心物价上涨,养老金贬值。根据山东省金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测算办法,一位参保人按照300元的年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15年,他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为(按照现时银行1年期利率3.25%计算,每年结算一次):75+(15×300+15×30+1183.05)÷139=119.12元。如果是按1,000元的年缴费标准计算,可得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15.82元。而问卷调查显示,60%的居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养老金为201~600元之间,只有22%的在101~200元之间。也就是说至少缴费标准在1,000元以上即每月领取215.82元以上的养老金才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根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山东省金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了315元。问卷调查也显示,大多数居民在考虑自身经济情况下,选择每年缴费标准为100~300元之间,这部分人群占比38%,选择301~500元的缴费标准的占比21%,选择501~1000元缴费标准的仅占17%。所以大多数居民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金额是119.12元左右。而且在个案访谈中,居民普遍反映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再加上老年人有可能出现重大疾病等状况,这些养老金是远远不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
(三)险种之间的衔接不配套。
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复参保现象难以避免。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以及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都有所不同;二是跨省转移接续不便利。通过个案访谈了解到,目前山东省金乡县每年有大量外出务工人员,且多为跨省务工,每年也有很多人从外省转回社保。由于我国各省市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保障水平不一致,当在外务工并在当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返乡办理省外养老保险转移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金额,不能转移统筹基金,从而影响了其待遇的发放水平。
三、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参保激励机制,提升缴费档次。
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山东省金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达到了315元。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也显示,有5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100~500元的缴费档次。由此可知,山东省金乡县城镇居民普遍倾向于选择较低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档次。对于低缴费档次的存在,从短期看,可能会减少政府财政的补贴支出,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但是从长远看,城乡居民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年老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同样较低,较低的养老金若不能保障其基本的养老需求,仍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需要政府财政进行埋单支付。所以,一方面要通过政府舆论宣传等方式,让居民深入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居民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多缴费,以便参保人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能保障其基本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可加大对“多缴多补”“、长缴多补”政策的实施,目前山东省金乡县已经实施了这两种政策,但是根据调查显示,大多数居民反映补贴太少,不能起到实质性的帮补作用。因此,这样的补助力度还应该加大,鼓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多缴费,从而实现参保人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能基本满足其基本养老需求。
(二)加强对养老基金的监管,提高支付水平。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核心,而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则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一是基金资金来源方面,山东省金乡县可以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良好衔接以后,引导社会资金、商业资金注入到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中,让个人账户基金组成多元化,从而更好地参与市场运行,应该在保证基金收入在通货膨胀率以上的情况下,最大化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二是基金监督方面,可以以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形式从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资金进入个人账户—资金操作运营—养老基金发放等各方面多环节的进行监督管理,从而保证基金的正常运行;三是在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方面,可以有规划、多层次的管理,一方面以社会招标的方式竞选基金管理公司,让基金公司帮忙管理一部分的养老资金,一部分资金交由专业的投资公司操作,进而保证基金增值;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发行与城镇居民养老基金相关的债券,供地方养老保险购买,也可以将一部分资金投资稳健的股票。以多个方式将养老资金分流,通过多种渠道保证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
(三)做好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一是要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具体来说是城镇居保转为职工险时,可以将“城居保”人员个人账户里的本息额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的最低缴费标准折算成缴费年限,再按照职工保险的规定和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等到符合职工保险规定的条件时享受相应的职工保险待遇;当职工保险转为城镇居保时,可以将职工保险个人缴费及利息部分并入城镇居保个人账户,按相应的城镇居民缴费标准折算成缴费年限,并按城镇居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的城镇居保待遇;二是要做好不同地区之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具体来说,需要建立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联网共享平台,把各地区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统一共享在该网络平台上,从而实现不同地区之间的信息高效迅速连接、分享,达到解决现在跨区域养老保险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的问题。
1引言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免交义务教育学杂费、开展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之后的又一强农惠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顺应民意、改善民生、为民谋利的重要举措,也是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还是广大城乡居民期盼已久的大好事。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彻底改变我国传统单一“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理念。大力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提高政策操作力和执行力,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但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也呈现出一些困难和问题。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激励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老百姓的参保积极性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待遇是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按中央、市级和县财政共同承担,个人账户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和政府补贴组成;待遇享受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对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未与缴费年限挂钩,导致参保人员认为自己是否缴费没什么关系,反正个人账户养老金都是自己所缴的钱,因此不能调动参保人员积极性。
2.2老百姓传统观念依旧,现代保险意识尚未形成
尽管现在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通过政府一系列惠民政策得到改善,但大部分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加之历史形成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认为生、老、病、死有子女管,要其缴费养老一时接受不了。加上多数老年人员文化水平不高,阅读理解力有限。仅凭电视、报刊、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不深入到农户讲深讲透政策,很难增强群众的参保意识。参保对象中的中青年人员又存在等待观望情绪,认为自己年轻,离领取养老待遇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还有部分人员认为缴费标准太低,到老年后达不到养老的目的,参保后也多领不了多少待遇,都抱着60岁后不缴费只领取基础养老金的简单想法。
2.3工作人员、经费短缺,开展工作困难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保险参保面的不断扩大,以及各项新型业务工作的不断增加(如农民工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库区移民、征地农转非、户籍制度改革等),社会保险的管理对象和管理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加剧了对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需求,综合服务对象和人均服务量急剧上升,服务人员数量与工作人员配备严重失衡。各乡镇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压力更大(各乡镇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还兼着其他业务)。由于人员编制紧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小马拉大车的情况。二是由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开户银行在农村商业银行,一些乡镇开展起来非常困难,比如山区,每天正常的客运班车就两班,早上出发,晚上返回。如错过班车就只能坐摩托车,造成不安全因素,加之山高路陡,出行成本增大,给老百姓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带来不便,因此工作开展困难。
2.4外出务工人员多,参保工作难度增大
一是外出务工人员当中大部分都是青壮年,并且都是临时工,哪里有活干就去哪里,经常更换就业岗位,得不到公司的长期聘用。这部分人员对政策不知晓,各乡镇也没有办法和这部分人员取得联系,更没有时间办理参保,还有些已在工作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这些都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部分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认识误区。不少外来务工者认为,如果要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就必须缴清15年费用,认为是一件很漫长的事。三是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不了解,担心请假回来办理手续时间过长,并且来去的费用也大,就认为以后慢慢有机会回来后再办理参保手续。
3对策及建议
3.1制定完善政策、优化城乡居保制度设计
把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与基础养老金的增长实行挂钩,对于不同的缴费年限,要按照标准增发,并且鼓励参保人员尽早参保和长期缴费,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使待遇水平逐步达到或接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待遇水平,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时,可以采取多方筹资,比如从征收的社会扶养费、土地出让金、资源费以及户籍制度改革中的地票交易收入余额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投入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中。
3.2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队伍建设
针对农村居民人数多、分布广、居住分散等特点,一是将工作人员实行按服务对象进行动态配备,同时设立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增设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专职业务人员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让群众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一个户口簿、确定一个缴费档次,代办员就可以帮助办理好参保手续并代开银行账户,参保人员只要到银行缴费,就视为参保成功。针对部分老年人员未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情况,对老年人员和行动不便的人员,派出所应分村分别上门补办身份证,代办员上门收集参保资料和分发个人账户存折资料,对凡是自愿参加保费代收代缴的群众,由村(社区)代办员实行全程代理服务,确保服务到家,保证参保人员不出村组就能办理所有参保手续,切实方便群众,彻底解决因人手不足对工作开展的约束。二是农商行要不计成本对无营业网点的乡镇实行配备流动车进行服务,并且每个月不能少于10个工作日,这样既能减轻群众的出行负担,也能减轻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3.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
采取文艺宣讲团、村村通工程、电影下乡等形式。各乡镇要以城乡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重点宣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实施的重大意义,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送到城乡居民中去,实现“入户宣传率100%、资料发放率100%、政策知晓率100%”、“三个百分百”。
3.4远程服务给力外出务工人群
各村(社区)安装电话、传真机方便外出务工人员来电咨询居保工作的政策,帮助他们解答疑问。安装传真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将他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传送到村(社区),并在工作时间内,至少要有一个人守在电话和传真机旁,及时接收参保人传来的信息,并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每周末将收集到的材料交到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派专人对材料进行归档整理。依托乡镇各村组干部,与外出务工人员逐一进行联系,通过电话、QQ等多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并通过网络传回一些参保必需手续进行代申报,对举家外出的人员,由本人将身份证传真至村(社区)或乡镇社保中心,委托办理,或者直接委托代办员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办理参保手续等,确保了外出务工轻松便捷参保,同时为外出务工人员节约了费用。联合人力资源市场、劳务站等单位利用重大节假日,在县汽车站、长途车站等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居保、创业、就业等政策,让返乡人员第一时间了解各项惠民政策。另外,利用集市居民置办年货,人群相对集中的优势,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年画,悬挂标语,现场讲解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尤其加强对返乡人员居保政策的宣传,引导积极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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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它金融机构一样 ,商业银行在资金融通过程中所创造的核心价值也是管理金融风险 ,但商业银行管理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在于它所采用的非标准化工具和风险内部化方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笔者从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及实践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中出现的不足,同时提出了相关建议,对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由于商业银行所遇到的金融风险和效益密切相关,借助风险识别、风险衡量以及风险控制等手段,来避免或者转移发生的各种风险,进一步降低经济损失,确保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本文在参考和借鉴国外经验及实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针对实际状况,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问题与对策
一、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含义、流程及风险处置方式分析
(一)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基本含义
所谓商业银行指的是以经营存款以及对工商业发放短期借款业务为主的银行机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指的是在货币经营及信用活动当中,因为很多因素不可预期令银行的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产生差异,蒙受经济损失或者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导致银行风险的主要原因是银行从事货币经营活动的不稳定性。然而,这种不确定性必然会导致实际收益及预期收益的背离,令银行有蒙受经济损失或者取得额外收益的机会,银行风险才可能出现。我们通常所说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主要指的是商业银行经由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及风险控制等手段,来规避、转移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而降低损失、保障资金安全的管理活动。具体而言,其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其次,收益一定的状况下实现风险最低。因商业银行处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所以说它们的风险管理也是动态的。商业银行对于金融风险管理应当保持不断的再评价,对于工作效果实行持续的监督。
(二)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控制的基本流程及处置策略
下面,我们对商业银行处置风险的对策进行详细的阐述。通常处理风险的对策包括风险规避、风险对称、风险分散、风险转移以及风险抑制、风险补偿等措施。商业银行在精确地度量、界定风险后,借助多管齐下的形式,系统地使用以上几种常用的处置风险的方法,主要用来规避及化解风险,保障经营资金的安全。下面我们详细地对各种处置方法进行论述:
第一,风险规避。所谓风险规避,指的是商业银行对风险明显的经营活动所采取的避重就轻的处置手段。举个例子,像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就是贷款规避和拒绝原则。对那些风险不容易控制、风险较大的贷款,需要借助规避及拒绝原则。风险规避一般的途径包括:资产结构短期化,目的是减少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投资选择避重就轻,这样可以防范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债权互换,趋利避害;当进行外汇业务时,对相关货币汇率走势做出准确的判断,以防止汇率变动引发的风险。
第二,风险分散。通常使用的风险分散形式分为两种,即随机分散及有效分散。随机分散是指单纯依赖资产组合中不同资产数量的自然增长来化解风险,不同资产的选择是不确定的,在业务正常开展的状态下,借助扩大业务规模的方式来分散风险,有效分散则是指利用资产组合理论及模型来分析、选取资产,依照各自的风险及收益特性以及相互间的关联性来达到风险最低、收益最佳的目的。
第三,风险转移。所谓风险转移指的是运用特定、合法的交易手段,把全部或者某些风险转移到别方的行为。其具体的操作方法包括:风险资产销售,也就是把商业银行本身不愿承担风险的资产卖给有能力或者经验来控制这部分风险的企业或个人,主观上愿意承担这部分风险来谋取利益;担保。存在担保的贷款把原本由银行承担的客户信用风险转让于担保人;保险。包括不动产、动产及债权等在内的银行资产向保险公司投保所得的各项抵押品;期权交易及期货交易等交易方式的市场交易。另外,还有风险补偿。其指的是商业银行借助资本、利润、抵押品拍卖收入等补偿其在某项行为中发生的损失。如果借款方未能依据抵押贷款合同履行其义务时,贷款银行有权依据合同规定接管、拍卖、占有其有关抵押品,补偿银行的呆账损失。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在利润当中提取一定金额的准备金,当做信用风险的补偿方式。
二、外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经验分析
(一)国外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管理框架及管理工具
首先,我们对国外商业银行的基本风险管理框架进行简要的分析,主要分为下列几个方面:第一,其组织机构是风险委员会,它行使全行风险管理的职能,保障一系列风险政策、流程及体系的平稳运行。另外,把全行的风险管控职能进行“中心化”操作,原则上权力由总行支配。第二,按照国家或地区进行客户信用等级的判断,决定需要扶持的行业、重点培养的国家及地区,客户信用额度的判定,对客户实施有区别的服务,同时做好客户的授信工作。第三,制定一系列的风险管控策略,目的是加强对银行内各种风险的把控,通常情况下有风险管理基本原理、规则及操作规范,对不同产品的风险接受标准,对于已经发放贷款的风险测量及客户信用等级的变化量等,制定有针对性的产品操作指导书等。此外,还有风险经理制以及报告机制等。其中,风险经理制主要是针对处在业务一线的客户经理,他们需要负责收集并整理客户信息,同时负责客户的信用申请,对其提出相关建议,但是经理并没有最终的决策权。所谓报告制度,指的是银行应当定期对全行的风险情况做出分析,对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及时地弥补,这也是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次,是国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具。信息体系的构建是风险管理工作中十分关键的一项内容。建立风险管理数据库,把各种来源的资料进行整合,选取不同的软件操作系统,对其进行研究。对大企业客户来说,现阶段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通常选取4种类型的计算机系统。例如KMV系统,其输入是客户的信用评级、客户所处行业及财务指标等等,输出是一项投资组合或者一笔贷款可能发生的预期损失及非预期损失。对于预期损失,银行可把其当做成本加入贷款价格中;对于非预期损失,则可以借助资金分配的形式来规避风险。一般情况下,西方商业银行普遍选用由银行外机构——个人信用登记系统来判断客户的信用状况,如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及信用卡等。另外,现在还研发了一种信用评级系统,用于确定客户的信用风险。
(二)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分析
1.推广矩阵型利润中心制尽管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为了健全风险管理体制都曾经划分了对应的利润中心,也确定了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风险管理指标,然而实际取得的效果却不尽相同。对利润中心制实施效果的研究表明,普及利润中心制的效果差异主要是因为多样的利润中心类型。通常来讲,矩阵型利润中心的实施效果要远远好过散点型利润中心。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散点型利润中心缺乏足够的活力来适应业务环境及结构变动。在第一劝业银行,执行委员会负责利润可测的业务项目管理,ALM委员会及其下属分委员会、业务处室负责风险的控制,这就有效解决了机构中出现的问题,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2.处置不良贷款的形式——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的商业银行在处理银行贷款问题时,能够做到严谨系统,其借贷管理实行严格的审贷分离制度及统一授权机制。即便是这样,依旧存在某些贷款由于各种因素无法按期收回。在借款方没有偿还这部分贷款能力的时候,这笔贷款也就成为了问题贷款,新加坡银行在处理这部分贷款时,通常依据以下步骤:首先,信贷工作者及时分析出现风险的原因,对风险作出及时、合理的评价,并如实上报;其次,严格地管理企业的资金来往,转入贷款时尤其注重专门性的管理,精确估计抵押品的价值,并冻结剩余的授信额度;另外,在催收贷款的时候,信贷人员确保企业持续经营及还款的可能性,若企业出现暂时性的困难,管理人员非常团结,具有很高的管控能力,财务管理有效、规范,如果生产经营依旧良好,那么就可以继续进行信贷支持,推动企业进步。催收的基本对策包括口头或者书面提醒客户按照约定还款、变卖抵押物、法律诉讼等。有问题贷款的管理及催收无遗漏地记录在“催理户专档”。
三、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状况
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对于内部控制的理解与认知尚存在一定的不足,一般体现为:一、对内控制度的认知存在偏差,内控体系不够完善。现今的商业银行对内控体系的分析及研究存在很大的缺陷,不少金融机构将内部控制片面地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以为制定了多种制度,即完成了内控工作。内控机制不完善还表现为业务开拓及内控体系存在严重的偏差,尤其是那些新业务缺少必需的制度保证,存在很大的风险;二、对所属分支机构管理力度不够,对决策管理者缺少必要的监管。在对分支机构经营的控制,通常是任务设定得多,对完成任务的过程检查得少,一味追求短期经营效果却不重视经营管理过程,造成银行资产安全隐患的出现。此外,对于业务人员管控严格,对管理者的监管力度却很低,对掌握一定决策权的管理者约束不够,内控制度便失去了应有的效力;三、内控部门未能建立起应有的权威性,内控制度不容易落实。银行内部稽核体制仍旧亟待完善,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审计人员的素质较差,稽审职能及权威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内部稽核部门也未能充分发挥其差错防漏、控制风险的作用。有据不依,一系列违章操作的情况十分明显,比如说授权授信缺少对应的管控,财务信息失真等内容。
(二)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目前主要面临着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及存款准备金比率的政策风险。特别是近些年来在规避风险及盈利的双重作用下,商业银行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长期国债以及存放中央银行作为备付金等形成无信用风险的资产。以浦发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及深发展四家上市银行为例,本世纪初期,各行长期国债投资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两项资产合计占各自总资产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四家银行的长期国债投资比上年增长的幅度都很大。这样做对规避信用风险是绝对有效果的,这令不管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是新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迅速减少,然而却也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利率风险。第一,从基本情势以及决策管理者的政策取向而言,现阶段的通货紧缩不容易维持,若是今后通胀率超过2%,商业银行持有的不少固定利率债券便会面临亏损的风险。与此同时,因为目前银行间市场债券的主要持有人均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基本不能防止长期国债投资的利率风险。第二,商业银行存放于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持续上升,2001年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总额占全部存款的比重约为10%,截至2002年3月份有小幅度的上升。然而,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率越高,货币乘数越小,货币供应量因此也越低,而这正是造成当前通货紧缩状况的关键因素。所以说,在积极的货币政策呼声越来越高涨的前提下,现阶段减少存款备付金额度的可能性更高。对以上利率风险特别是长期国债风险,很多国内的商业银行不是缺乏认知,而是因为当前的偏重规避信贷风险的管理体系,加上对管理者业绩考核制度,商业银行依旧持有很多高利率风险的资产。除此之外,像资本不足的问题、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风险定量管理滞后、缺少风险管理工具、内部评级体系不够健全以及风险管理人才匮乏等,都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国内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策略分析
(一)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资本金作为一家银行经济实力的象征,是银行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条件,足够的运营资金如同一个缓冲器,能够在发生危机之时有效化解亏损,抵消由于债务违约等导致的信贷损失,保障存款人及债权人的利益,提升银行经营的安全指数及债权人的信心。尽管上世纪末期财政部门发行了近3000亿元的国债,目的是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令其资本充足率达到规定要求,提高风险抵御水平。然而,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仍旧很大,所以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离不开政府长期的政策扶持。
(二)提升信贷资产的质量
资产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家银行经营的成功与否。由于利差的减少以及信用风险的增长,资产的多样性、持续优化信贷组合成为了提高资产质量的关键形式之一。关于这一点,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详细的论述:首先,按照地区划分,参考国内各个城市及地区制定的风险系数,同时依照这一系数来确定各个城市及地区的存贷比,把资金集中存放于资信好、投资回报率更高、资金较为安全的地区。其次,依照行业进行划分,预测各个领域发生风险的可能性,把资金主要集中在电力、石油、交通、信息技术、新闻媒体等领域,另外在单一行业分布比例不能超过30%。第三,按照业务品种划分,依照各种业务类型、、预测各业务品种的风险系数,探究每种授信业务的风险回报,优先考虑低风险业务品种,借助系统科学的信贷资产组合来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主动挖掘消费者信贷这一风险较低、市场潜力巨大的行业潜能。
(三)构建健全的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体制
世界金融学院把心得资本协议框架核心之一总结为内部风险评级体系,从风险管理的实践角度来讲,这种界定非常合理。从发达国家全球性银行的经验出发,内部评级对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影响主要在下列几项内容:给金融工具价格的确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作为呆账、坏账提取以及资本配置的前提基础,给客户授信提供了有力依据;给管理人员的风险决策提供了有效参照。一个行之有效的内部评级体系通常包含评级对象的界定、信用级别及评级手段、评级符号等因素,和先进的全球性银行相比,国内大部分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不管是评级手段、评级效果,还是在评级组织等环节,均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内部评级制度的作用。
(四)提高信息披露的力度
因为财务会计信息缺乏完整性、真实性等,国内的银行业在对信息进行披露的过程中,不论是其质量还是数量方面,都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市场也同样缺乏足够的动力及资源来研究银行的风险状况。所以说,关于信息披露的强化工作,不仅应当确定具体的银行业所需定期、及时披露的材料,也必须引导市场强化对于银行财务信息的分析,慢慢加强市场约束力。结束语综上所述,由于全球金融形势越来越复杂,商业银行面临着多样性、综合性的风险,银行经营过程中风险的不确定性持续加大。考虑到这样一种形势,强化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非常关键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作为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应该为我国的商业银行所参照,同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此外,监管部门的理念及手段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转变,一同致力于金融领域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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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风险管理流程,对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面临的企业文化差异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和产业风险等供应链层次的风险,以及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对于供应链层次的风险采用风险承担、风险规避或风险补偿策略;对于信用风险采用风险对冲和风险规避策略;对于操作风险采用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策略;对于法律风险采用风险控制策略。明确供应链金融业务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尽可能完善各种契约合同文本。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不断监督与改进,从而将风险控制在与商业银行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风险评估
1引言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最早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随着供应链管理与金融学的融合以及实践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作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一种方式,聚焦了理论界越来越多的目光。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是银行贷款的核心内容,这也预示着供应链金融中风险管理研究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活跃的理论研究前沿。Sunil(2004)从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的角度,提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多元性和复杂性。Diercks(2004)具体分析了资产支持类融资业务风险识别和管理的策略,认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参与风险控制很有必要。Barsky(2005)指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理念应该由传统的考查单个借款者主体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向控制整个供应链交易过程转变,并构建了包含业务流程、宏观环境、信息控制、人力以及基本结构这5类因素在内的风险评价模型。杨晏忠(2007)较为全面地描述了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面临的自然环境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和行为风险等表现形式,对如何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提出了诸如建立社会协调机制、业务外包等具体的方法及应对措施。周纯敏(2009)按照风险管理流程对供应链融资中存在的信用风险进行了分析。李毅学(2011)将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分为宏观与行业系统风险和供应链系统风险,将供应链金融的非系统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存货变现风险和操作风险,展示了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评估过程。牛晓健(2012)运用CreditMetrics模型,计算供应链融资的风险转移矩阵,量化测度了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揭示了供应链融资的风险程度。顾振伟(2012)从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3个角度出发,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进行了分析,针对不同风险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方法。白世贞(2013)建立了具有较好一致性和稳定性的风险指标体系,运用matlab的BP神经网络工具构建了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模型。从已有的研究来看,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文献大多从风险识别的角度讨论,且多集中在信用风险评价方面,较少涉及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关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对策方面的讨论也较少,缺乏系统的风险管理研究。本文按照风险管理流程,对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存在的企业文化差异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和产业风险等供应链层次的风险,以及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商业银行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
根据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商业银行与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相关的内部和外部信息,按照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全面进行风险评估。
2.1供应链金融风险辨识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重要的一项增值业务。供应链条的稳固与顺畅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和供应链企业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了解并识别可能存在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对商业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1.1企业文化差异风险。具有潜伏性和持续性的员工队伍多元化及企业文化变革使得供应链中企业文化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供应链中各节点企业的价值观念、经营思想与决策方式不断面临冲击、更新与交替,进而引发多种文化的碰撞与交流,可能造成供应链的混乱。2.1.2自然环境风险。自然环境风险近几年赢得了广泛关注。供应链中的某一企业遭受火灾、污染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都可能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流畅,使供应链中资金流阻断,生产经营过程无以为继,继而影响商业银行业务目标的实现,将银行暴露在风险中。
2.1.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是由市场的变化引起的。比如抵质押资产是否缺失、价格是否波动较大、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容易变现;或抵质押资产是否因价格或替代品因素发生退货;或抵质押资产因能源、材料充足性和稳定性变化发生虚假交易等。这些市场因素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还款风险。
2.1.4产业风险。产业风险主要是特定产业中与经营相关的风险。不同产业的供应链具有不同的特征,比如建筑业、软件业波动性较大。处在不同的产业生命周期具有不同的产业风险。商业银行在选择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时会因不同的产业而面临不同程度的还款风险。
2.1.5信用风险。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最大问题就是信用缺失,而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就是信用———引致型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基于核心企业信用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授信业务,因此,核心企业一旦出现信用问题,必然会迅速扩散,影响到整个供应链金融的安全。同时,中小企业自身原因固有的信用风险和供应链背景下的综合风险,都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期收回账款。
2.1.6法律风险。供应链金融涉及供应链上各成员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商业银行。各企业之间关系、产品契约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隐患与漏洞,可能对供应链运转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经营风险,危及商业银行权益。
2.1.7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员工、过程、技术、舞弊、外包带来的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流程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完善性直接关系到还款效力,并可能造成信用风险的位移。并且,银行与第三方物流监管方的信息系统技术也会影响到银行对抵质押物信息的动态了解。总之,从本质上来说,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已经识别出的大多风险都是操作方面的。
2.2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从已识别出的风险来看,企业文化差异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和产业风险都属于供应链层次的风险,这和供应链本身的风险密切相关。商业银行在选择供应链提供金融业务时就应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或风险补偿策略。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密切相关。一定程度上,操作风险可能导致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同时,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也可能转化为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可适时采取风险对冲、风险补偿或风险控制等策略。
2.3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
商业银行需要对潜在的已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价,评估风险的价值和风险对银行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可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或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对供应链、供应链交易状态以及银行操作方面的风险进行度量。分析风险与收益的匹配度,分析各项不同风险,初步确定银行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3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策略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银行要对不同的风险选择适宜的风险管理策略。对于供应链层次的企业文化差异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和产业风险,银行可采用风险承担、风险规避或风险补偿策略。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产业链上相关授信主体综合准入和交易质量进行整体性评审,选择优质供应链或在银行风险承受度内的供应链提供服务;建立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财务或人力补偿。对于信用风险,银行可采用风险对冲和风险规避策略。对供应链金融中各金融产品进行组合和捆绑销售;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不属于银行核心业务的实物流、信息流管理工作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建立包括信用额度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将风险屏蔽在银行之外。对于操作风险,银行可采用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策略。对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流程进行重新设计,明确操作规范要求,细化操作环节要点,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员工有恰当能力并愿意执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确保银行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之间关于抵质押物的信息技术系统有效。对于法律风险,银行可采用风险控制策略,明确供应链金融业务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尽可能完善各种契约合同文本。
4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商业银行应根据已制定好的风险管理策略,在风险事件发生的前、中、后组织人员依据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对相关业务流程采取应对措施。
4.1风险管理的组织
建立上下协调、机动灵活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风险 管理工作的首要步骤。制定再好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去实施,也是徒劳的。商业银行在全员参与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针对风险值较大的单项业务,比如供应链金融业务,应建立一个包括风险管理负责人、一般专业管理人、非专业风险管理人和具体业务操作人等规范化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兼顾成本效益原则,具体业务具体分析。在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建有风险管理部门,同时,结合内部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和具体业务执行部门,协调运作,共同做好供应链金融这一新兴业务。
4.2关键风险管理指标
关键风险管理指标可以管理单项风险的多个关键成因,也可以管理影响企业主要目标的多个主要风险。商业银行对传统业务建有一系列的包括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在内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来说,商业银行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价指标。首先,分析并找出关键风险成因,如前所述,影响商业银行盈利的关键风险,信用风险代表性的风险原因是到期不能还款;操作风险代表性的风险原因是员工操作失误。其次,将关键成因定量化,确定该成因导致风险发生的具体数值,得出信用风险的不良资产率、坏账损失率以及操作风险损失率等,以表现风险信息为目的,得出预警值。然后,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关键成因指标确定不同风险状态的界限值和预测分析系统。最后,当出现风险预警信息时,由专门风险管理组织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4.3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4.3.1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全面风险管理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将风险融合到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一个企业的风险文化将决定企业如何成功地进行风险管理,努力营造风险管理文化,将风险和风险管理看做是商业银行日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业银行内部,从下到上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培育风险管理氛围。
4.3.2建立风险考评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建设将商业银行薪酬制度建设和人事制度建设归纳进来,建立风险薪酬制度,不单纯以业绩为考核指标,兼顾风险,奖励风险意识强的员工。以风险管理成本与效益为原则,防止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行为的发生。聘任有风险意识的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任用制度,要充分考虑风险意识这一指标。
4.3.3建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制度。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结合,对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设计相应的政策、制度和程序,控制影响流程目标的各种风险。建立内控报告和批准制度,明确相关当事人主体以及报告和批准程序;建立内控考核制度,将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奖励挂钩;建立内控审计制度,按照内控原则和风险管理流程,采用压力测试、穿行测试等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
5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审计部门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及其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对银行利润的贡献率将供应链金融业务单独进行风险管理或与其他业务综合进行风险管理。
6总结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创新点就是商业银行围绕供应链中资质良好的上下游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对供应链整体进行评级准入管理,既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能切实保证供应链整体资金顺畅。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对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提高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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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全面覆盖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十分的重视,近年来,连续出台的国家政策措施,意在更好的建设城乡养老保险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架构设计
(一)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原则和目标
1.先进性和成熟性
体现出数据集中化的处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将三种业务关系紧密的联系起来改进社会养老管理的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是先进与成熟并进,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2.全面性和专注性
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应该将覆盖面广泛化,充分涉及到每个地区和管理的每个业务流程环节。
3.实用性
应该根据系统建立的目的进行探讨,充分了解办案人员的操作习惯性以及客户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立。
4.安全性
系统的建立要充分考虑安全性,对于客户的信息保存以及资金的流向动态要实时进行追踪,建立安全体系和数据安全系统,将各种安全系统进行完善。5.扩展性充分的考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未来发展方向,以及业务的动向,根据其发展制定系统改善的动向设计,保障业务的精准度。
(二)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构架设计
1.系统构架
该系统是以J2EE架构为导向,通过采集面向服务的思路和数据的多方面分析,形成BSS多层次的构架。系统采用MVC的设计模式技术构架,进行分层的设计和页面布局,在各个界面中,规范数据的格式,采用标准的形式进行交互。
2.网络构架
将市、县、乡镇的网络串联起来,确保三网网络运行,目前已经完成了部分的网络构建和运行,为系统的构建提供了基础保障。系统是以市网络为中心,通过向乡镇等下级地区延伸,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流程架构,提升各个阶层的办事效率和业务能力。
3.部署构架
在系统的研发之前,需要对各项工作进行整体的部署,系统集中部署任务的市级部署中心,利用金保工程,实现与各级网络关联的部门之间的业务办理。
(三)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构架
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参保管理、缴费管理、账户管理、待遇发放管理查询统计、系统管理等主要的业务功能模块,将市、县、乡镇各个网络经办点整合起来,虽然每一级的业务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但是系统都会优化整合。
二、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详细设计
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建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采用UML进行建模,利用面向对象的方法来搜集数据,并且通过系统的可视化功能将模型展示出来。
1.建立包图
根据对象需求以及业务办理需求将系统模块进行总体的划分。包ruralpension表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将其划分为如下几个子包:参保管理person、个人账户管理account、乡镇集体管理village、待遇发放管理benefit、申报缴费管理fundcollect、查询统计query、公共管理pub、系统管理parameter。
2.建立类图
类图是UML静图中的一种,可以显示系统中模型的静态结构,特别是其中每类之间的结构关系。
3.建立时序图
时序图是指通过各个环节之间信息的接送时间关系来展现动态协作关系。
(1)参保登记涉及的对象有:业务经办人员、系统的参保登记界面、数据库。
(2)养老审批涉及对象有:业务经办人员、退休待遇登记界面、业务审核人员、待遇审核界面、数据库。
(3)养老待遇发放涉及的对象为:业务经办人员、月度应付待遇核定界面、产生拨付清单界面、实付确认界面、数据库。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全覆盖式的推广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部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立,采用BSS最先进的三层体系框架,通过娴熟的高科技,将系统逐层进行划分,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体系具有平台的无关性、较强的安全性、较高的灵活性和扩展性的特点。在系统建立的过程中,通过面向用户的建模分析,采用UML建模,使业务组件化功能良好的实现,并且解决了系统对于大数据处理和并发性问题的解决,系统的稳定性得到很好的保障,同时系统提供了很好的交互界面,提高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操作性。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基本运行情况稳定,能够达到各方的用户需求,受到业界的广泛好评。通过系统稳定运行的情况可以看出,UML的建模系统,可以充分分析客户需求、设计相应的工作流程,把握清晰明确的客户构架体系。在系统的初步开发的过程中,运用组件化的设计及运营方式,为业务的重组和组建的复式开发提供很好的基础理论。与此同时此系统与其他各个部门系统有限的衔接,如银行、税务等都有衔接口,通过这种衔接完成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增强系统的交互性和实用性,同时稳定了系统的运行。随着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不断完善,有些弊端还是得不到良好的解决,业务的不断深入,单纯性质的业务已经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复杂式的业务又增加了管理信息化的工作量,例如领取人员领取资格证、领取人员异地办理相关业务等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强化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功能,用来进一步改善办理流程的相关环节,提高社保相关部门的公众形象。同时,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转的相关机制和监察工作、预警机制等也是需要同步完善解决的。
养老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各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重中之重,如何实现公平有效的养老也是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的难题。如今我国已经面临人口红利即将消失,社会步入老龄化时期。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表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个百分点,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农村养老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社会问题,它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那么时至今日,在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五年后农村养老问题解决的效果如何,该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问题是本次调研的重点。
一、基本情况
沧州市所辖2个区、4个市、10个县。总人口720万,其中农业人口数为乡村人口405.44万人,占55.97%。65岁及以上人口65.20万人,占9%。2015年沧州16~59周岁适龄参保人员272.7万人,实际参保人数365.21万人,参保缴费率96.83%。60周岁以上老人(即为领取待遇人员)91.70万人,参保领取率100%。沧州地区2015年的“老年抚养比”(老年人口和劳动适龄人口的比率)1:3。一方面表现了老龄人口的巨大,另一方面也显示沧州地区农村养老形势的严峻。
二、存在的问题
1.养老金基数偏低,涨幅不明显。
调查中许多村民都表示养老金数额较少是当前农村养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新农保政策的实施就是考虑农村较低的经济水平,提出新农保的目标是低起点高覆盖。导致养老金较低的另一个原因是村民大都选择最低的缴费档次,基本围绕在100~500元的缴费区间,其中以100元缴费档次的人数最多,远远高于其他缴费档次,具有代表性。那么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些养老金在养老中到底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在分析这一现象之前我们先来算一算缴费满十五年的老人每月能够领到多少钱,因为早在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就达到5450元以上(数据来源———沧州新闻网)。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每月70~120元的养老金在当地较高的生活水平下显得多么微薄。正如一名村民所说:“一块钱两个馒头,假设一天吃四个馒头,那么一个月要120个馒头,每个月的养老金也就保证饿不死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企业职工补交齐十五年的养老保险后每个月仍可领到五百多元钱。提高新农保基本养老金已是形势所需。
2.集体补助实施难度大。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新农保”应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很多较为富裕的村集体也愿意对本村村民进行补贴,但是这种补贴往往难以进行。问题最突出的是确定受补贴人员资格。由于户籍管理单位出具户口所在本村的人员名单和实际不相符合,因此无法单纯按照户口进行补贴。还有村民提出,村内有些人的户口是近几年刚刚迁入本村的,这些人没有为村集体出钱出力,也不应享受集体补贴。还有的人提出,自己原本是村内的老住户,家里世世代代都是本村村民,因各种原因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此次补贴只涉及农业户口,这样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要求村集体进行补偿。其次是,补贴多少的问题。由于村民年龄不等,年纪大的村民认为自己为村集体做出的贡献多,应当多享受村集体的补贴。这部分人又分为受益人与未受益人,文件中的集体补助指的是缴费补助,没有涉及已受益人员,因此已受益村民不满。而未受益人中由于各自缴费年限不等,因此缴费年限较少的村民表示自己应比缴费年限多的村民多得到补贴才能保证对自己的公平。最后,各个村街的富裕程度、人员构成的不同导致每个村按照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进行补贴或者以何种方式进行补贴。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却造成村与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攀比。补贴标准的不统一,导致了矛盾增加。
3.人口流动因素成为政策执行中的一道障碍。
调查中发现,派出所给出的各村人口数目与村内统计数目相差甚远,有的村空挂户口人数众多,达到近百人。在拿到乡镇办公室下发的村民名单时,村干部表示很多人听都未曾听说过,有的人死亡数年却仍然出现在名单之上,还有部分人外出十数年未归。这一方面暴露出户籍管理单位在户籍人员统计及认证方面存在失误,同时也表现出人口流动给参保人员的统计、实施和养老金发放带来的困难。
三、经验启示
1.好人之城助力社会保障体系。
沧州市开展了五城建设。其中好人之城建设颇见成效,在全市掀起了人人讲道德、树新风的潮流。这种道德阵地的建设,有效地弥补了社保体系的不足之处。尤其是在普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即为新农保)过程中,由于对孝道的重视,几乎有老人的人家都积极参保,有困难的家庭集体帮扶,这使得沧州市率先实现了新农保的全覆盖,也是沧州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如此之高的关键所在。
2.借鉴国外经验,借力财税改革,增加基础养老金比例。
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而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显现,而邻邦的前车之鉴和应对经验,值得中国慎思明辨。数据显示,日本人口结构在过去50年中迅速老龄化。1965年65岁以上人口618万人,老年人口比率只有大约6%,2012年老年人口比率大约24%。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的预测,2050年日本老年人口比率预计将会高达大约39%。日本采取一体改革,其重点是将消费税率上调,从而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法》指出,改革的基本思想是,“社会保障让广大国民都受益,因而所需费用要让每一代人都广泛公平地分担,从这样的观点出发,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支付社会保障的公共费用拨款,就由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来承担”。通过一体改革,包括因上调消费税率而增加的税收(国家和地方),除现行的地方消费税(相当于1%)之外,已经全部被列为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消费税的资金筹措能力较强。在消费税率上调至5%之后的15年左右中,中央的消费税税收(相当于4%)每年度一直处于大约10亿日元。因此,上调消费税率1%会筹措到2.5亿日元左右的收入。日本的这些做法无疑对我国也具有启发的意义。目前正值中国进入财税体制改革的初期,不妨借鉴日本的经验,提高消费税,同时将税收和部分其他财政收入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体系中,那么一方面中国的养老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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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管理是重要的环节。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银行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受到了P2P、众筹、电商平台等线上信贷平台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在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传统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影响提出了相关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进入;商业银行;信贷业务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大数据、云金融、移动支付等的新兴发展的金融创新业务正以势不可挡的气势在中国的信贷业务中迅速占有一席之地,然而互联网的众多金融业务中,P2P、众筹、电商平台等一系列网上信贷业务的迅速发展对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国家最新研究数据显示:P2P的网贷平台已经突破了2750家,P2P在互联网金融业中发展最为迅猛,新的平台日益增多,交易额耶迅速增长,2015年上半年的新增交易额与2014年全年的交易额相差无几,突破3000亿大关。9月-11月份更是每个月高达千亿的交易额,还在持续不断的增长中。据统计,网贷的总体成交额突破万亿,已经跻身为当前主流理财投资行列。互联网金融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的惊人增长速度,可以用“井喷式”来形容。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尤其是融资平台的发展,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来说无疑是起到了“分流”作用。就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势而言,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应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应对互联金融崛起而带来的不利影响。以确保商业银行信贷主体地位以及商业银行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1.弱化了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作用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报告指出,2012年以前,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长期贷款规模高于短期贷款规模,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的到来,商业银行的短期贷款规模圆圆超过了长期贷款规模。究其根本,主要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服务对象主体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传统的融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吸引了大量的中小企业进行网贷。而传统商业银行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风波,采取线上融资策略,降低了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作用,加速金融脱媒,进而导致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呈现出线上短期融资贷款金额飞速增长而线下贷款业务发展减速发展的态势。
2.基于信贷业务的收入利润减少
对于急需资金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借贷过程中,容易被传统的银行忽视掉,难以找到更好的资金源。而互联网借贷方便、快捷的特点吸引了众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行网贷。融资贷款的客户群体的转移,商业银行客户资源缩减,导致传统商业银行的放贷业务减少,导致商业银行的收入利润的减少。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使用的是虚拟运作的方法,这有别于传统商业银行的融资方式,虚拟运作的方式大大减少了运行的总成本,使得互联网融资总成本小于传统工商业的融资总成本。据可靠数据得知,阿里巴巴的小型贷款业务成立3年之久,之间的微小企业贷款总额到达1000亿,平均每笔2.3元的成本堪比一些商业银行贷款费用的的1%,相对于传统商业银行而言,相对较低的交易成本无疑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具有莫大的优势。
3.传统信贷业务流程弊端凸显
传统商业银行的审批程序复杂,融资速度慢,不仅需要严格遵循借贷审批程序,还需要对借款人各个方面实施全面的考量和评价,比如:借款人的成长能力、盈利能力、还款能力、风险承担能力等。商业银行无论其建设规模大小,都必须严格按照这一系列复杂的审批程序办理信贷业务,且对于一些小微企业所涉及的贷款事项,商业银行还必须对其进行实地考察,通常贷款审批时间都需要话几十天,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的开展审批程序负责,审批速度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而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其方便、快捷的特点正好迎合了小微企业以及个人对资金的需求特点,吸引了众多的小微企业及个人进行网贷。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的发展造成了影响。
4.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信贷业务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由于起步较晚,发展并不成熟,整个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据统计,2015年以来P2P网贷平台频繁发生公司跑路、提现困难的情况,数量高达677家。这些问题网贷平台多数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金少。据宏观新闻报道:这些问题网贷平台中国,以山东居多,数量高达160家,占问题平台的23.6%;广东次之,共105家,占问题平台总数的15.5%.其次是浙江、上海、安徽、背景、四川、河北。主要是由于网贷平台想要获得发展,采取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吸引投资者,虽然达到了吸引投资者的目的,却让网贷平台难以支撑长时间的高额利息,最终导致问题平台跑路、提现困难的现象。究其根本,主要是因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进程相对较慢,信贷业务监管体系尚不健全,进而导致金融风险聚集。然而,传统商业银行是采用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对信贷业务进行监管,却因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与传统金融完全不同的模式,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难以对互联网金融展开分类监管;此外,金融监管都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难以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多变、迅速的发展趋势。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金融监管的主体、内容的变更。
三、传统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1.加大创新力度,紧跟时代步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加大对信息技术人才的重视力度,积极培养并掌握一批优秀的专业信息技术人员。传统商业银行对信息部门不予重视,以至于投入过少,进而导致信息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难以跟上信息技术的更新发展的步伐,无法及时准确的掌握客户对金融产品的真实需求,进一步增加了传统商业银行面临的推出产品被迅速淘汰机率,增加了运行资本同时也增加了运行风险。因此,传统商业银行要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首先建立一支优秀的信息技术团队,对信息技术人员给予足够的重视,给予其施展的空间,让信息技术人员在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二,加快网贷平台的建设力度,创建属于商业银行的特色网贷平台,找准客户的需求特点,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以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特点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积极推出迎合融资者需求的金融产品。其三,企业在不断创新,紧跟时代步伐的同时,还需要加大与传统电商企业的合作,与传统电商企业形成“强强连手”,借助信息化发展步伐,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结合光大银行淘宝平台的网上营业厅等成功经验,积极创新,以促进传统商业银行实现信贷业务发展的进一步突破。
2.建立健全征信体系,加大对金融风险的监管力度互联网金融平台进入门栏低,仅需一个手机号码以及一个身份证号码便可以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用户,而互联网金融平台并没有对用户的真实情况进行了解,用户信息都缺乏真实性、完整性。让平台的运营存在这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加大了平台运营成本以及其面临的风险;加上相关地区频繁出现问题平台跑路、提现苦难的现象,进而让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真实性、可靠性存在质疑,这也成为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进程中的一大障碍。因此,商业银行在建立健全线上网贷平台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征信体系,重视对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核查;加大对金融等闲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减少商业银行线上网贷平台运营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进而达到降低运营风险的目的。
3.提升客户服务,发挥传统优势传统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相比,商业银行无论是实力、规模、知名度以及客户的信任度都明显强过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其抗风险能力往往得不到保障近年来倒闭跑路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就是很好的例证。传统商业银行的优势是互联网金融平台无法比拟的。在面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竞争时传统商业银行应该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服务学习互联网金融的优点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四、结语
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照成了一定的冲击,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传统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既是一种竞争关系,也是双方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参照对象,因此也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使的传统信贷业务的发展得以突破,为个人、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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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海强.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01).
[3]王筠权,王国成,金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研究[J].西南金融,2013(12).
[4]王超.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24).
摘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走高,引得业界与监管层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呼声日渐高涨,新一轮试点或在眼前。但囿于基础资产资质不尽如人意,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否可行尚值得研究。所幸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集齐政策支持、蓬勃发展的市场环境、日趋完善的价值评估机制、不断发展的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有力助攻等因素,大环境已经成熟。然则尚需不断探究其完善路径,进一步规范制度体系,大力培育投资主体发展资本市场,如此方能发挥不良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排忧解难之巨大功用。
关键词:不良资产证券化;可行性分析;完善路径
资产证券化自在国内问世伊始,便以大幅提高资产流动性、促进风险移转以及增强资产信用等创新功能,成为浩浩荡荡的金融创新浪潮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受益于此,在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节节攀升之际,监管层与业界齐齐将眼光投向资产证券化,期待这一创新手段可以化解束缚商业银行发展的桎梏。按照我国银行业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水平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而前两类称为正常贷款,后三类则合称为不良贷款。众所周知,在商业银行资产的组成中,贷款占比最高。因此,通常所指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其实便是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证券化。纵观近年来国内情势,一方面,据银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达1.67%,较于同年三季度末的1.59%,更是向银行业风险警戒线2%迈进了一步。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传统方式包括重组、清收、转让和核销,然而这些手段均不可避免地存在短板,效果堪虞。与此同时,国内实体经济萎靡不振,企业利润下降、经营效果差强人意,不仅债务人违约概率大大提高,也为银行回收资产增添不小阻力。另一方面,中国证券报曾于2015年12月报道: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预计于年底或明年启动,而国有四大银行已获得试点额度。[1]2016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内容指出要“进一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并“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种种迹象表明,被叫停近十年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很可能于近期强势回归。在上述两方面因素的不断催化、综合作用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呼声愈加高涨,可谓赚足了眼球。尽管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大环境已经日趋成熟,但毋庸讳言,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推开仍面临诸多挑战。于是在当下节点,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便越加突显。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概述
通常所指的资产证券化系狭义的资产证券化,即信贷资产证券化,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出售、可流通证券的过程。[2]不良资产证券化其实是资产证券化概念外延中的一种,在这个过程中,发起人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贷款等不良资产真实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V”,经过一系列的包装、组合,并进行信用增级、评级,从而使该组资产能够产生未来相对稳定的可预见现金流,再由SPV发行证券产品,获取现金偿还发起人资产价格,并以该现金流为支撑偿付投资者本息。[3]为了进一步了解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必要将之与常规的资产证券化进行比较,剖析其特性。
其一,与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上的“主力军”——信贷资产证券化、汽车贷款证券化等相比,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基础资产的特殊性。为了防止资产证券化被滥用,发起人、SPV等主体恶意欺骗,伤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国际上包括我国均对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设置一定门槛,如基础资产应具有可转让性、可收益性,有能力带来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入,且风险水平在警戒线之内。反观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在商业银行的语境下是指风险水平较高,被划定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别的贷款。顾名思义,这些贷款的信用质量较差,未来是否可收回、收回时间和金额等均存有一定不确定性。这大概也是不良资产证券化为何广受诟病的一大重要原因了。
其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层设计往往较为简单。这一特性同样可归结为其基础资产的特殊性,由于不良贷款未来可产生的现金流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风险水平相对高企,目前市场主体多抱以观望态度,因此不良贷款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设置趋于简易,往往只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两个层次。
其三,更为严格的风险自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信贷资产证券化各发起机构应持有由其发起的每一单资产证券化中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一定比例,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每一单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持有期限不得低于最低档次证券的存续期限。”然而,同样因为不良贷款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先天不足,在国内截至目前已发行的四单重整资产证券化产品中,次级证券均全部由发起人自留持有。[4]迄今为止,我国不良贷款证券化试点已有一定年头,正所谓了解历史才能更好地预知未来,不妨回顾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发行情况。2003年1月23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德意志银行合作处置25.52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贷款,系国内不良贷款证券化项目的首例。2004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共同完成26.19亿元资产的证券化。紧接着,2005年至2008年资产证券化的首轮试点开展,期间共发行了四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详情可见表1)。好景不长,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起全球金融危机,考虑到资产证券化的潜在风险,我国出于谨慎暂停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而今,伴随着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步步高升,其他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深受掣肘,监管层在多个场合频频松口,出台许多文件表示支持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也许是真的要来了。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支持
国际上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良好的制度建设、法律环境是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施展手脚的必要条件。法治国家要求市场主体的任何行为均应在法律框架内“戴着镣铐跳舞”,因此政府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扫清法律上障碍是商业银行开展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先决条件。经过国内成功发行的四单不良贷款支持证券积累经验,以及在这几年暂停期间,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不良资产证券化理论研究层面上的不断完善,监管层的态度越来越开明,不少支持引导开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的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可见其国内的制度条件越来越成熟。除了已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较专业的文件,央行等监管部门还在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中提及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期许”,如《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等。此外,针对商业银行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涉及的不良资产权利变更、债务人通知、担保手续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如200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尽管这份文件目前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但其同样可应用于商业银行[5],2000年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同样如此。经过前期试点与多年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沉淀,尽管国内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相关制度框架离尽善尽美的标准尚远,但勿庸质疑,伴随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与成熟,监管层愈加坚定的支持态度,趋于完善的政策框架不断搭建,不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制度环境总体向善发展。
(二)市场环境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便是“从市场中来,到市场中去”,因此市场的发达程度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施行效果的重要性即可见一斑。市场环境无外乎由供需两方共同作用造就。一方面,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的供方市场在日渐壮大。不良贷款率的持续走高与股市等融资环境恶化,令商业银行将更多处置不良资产的希望寄托于资产证券化,呼声高涨。再者,东方、长城、信达和华融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它们在处置不良贷款上的丰富经验也足以使欲投身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商业银行信心备增。另一方面,不良贷款证券化的需方市场正在不断形成与扩大。国内资本市场的潜在需求者多元,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准备金、海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不一而足,尽管基于不良贷款发行的证券化产品需要较高的信用等级,个人投资者往往无法企及,但市场上越来越多、越来越活跃的机构投资者势必将成为主力军,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产品的市场自然无需过多担忧。
(三)价值评估机制
诚如前述,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最特殊之处在于其基础资产的资质不尽如人意。然而发行不良贷款支持证券的首要任务便是对基础资产进行评估,通过科学测评方法重估其价值,因此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评估机制便不可或缺。好在经过多年试点与探索,国内资本市场上已经积累了一套可供借鉴的评估模式。以“信元2006-1重整资产证券化”项目为例,该项目由毕马威、广东广信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采用抽样估值并分类推广的资产估值方法,遵循代表性和重要性原则挑选了60%基础资产为样本,并充分参考国内外大型不良资产交易经验,分别从不同专业角度评析资产的财务信息和市场价值,采取稳健的方法进行估值,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估值的准确性,作为发行依据。该项目最终成功发行并正常兑付自然离不开前期审慎稳健的估值。前期几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成功试点积累经验,以及业务能力日益提高的中介机构都为商业银行开展新一轮的不良贷款证券化奠定良好的价值评估基础。
(四)信用增级与信用评级
由于基础资产的特殊性,不良资产证券化对信用增级与信用评级的要求更为迫切,以防范支付风险。这是因为不良资产的回收额、回收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现金流分布不均,无法十足地满足按期偿付投资者本息。所幸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上已形成几条可供借鉴路径:其一,我国已发行的四单不良贷款支持证券无一例外地均将产品分层设计成优先级和次级,同时将次级部分全部自留,优先级部分最终均得到正常兑付。[6]尽管这一模式不甚完美,但也不失为可行之举。其二,由发起机构建立现金储备账户对证券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保证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始终可以获得正常金额。其三,内部信用增强与外部信用增强均在不断发展,包括超额抵押、第三方提供担保、产品分组设置等方法日渐成熟,将发挥重要作用。此外,国内信用评级市场逐渐强大,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分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联合(分为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这五大全牌照信用评级机构正引领着国内信用市场更快更好地发展,为不良资产证券化提供更强大的技术支持。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助攻”
众所周知,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正是为了收购、管理、处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而生,在完成政策性任务之后,它们也先后完成商业化进程。值得一提的是,AMC可为商业银行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提供有力助攻。其一,AMC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获政策支持。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28条为AMC提供税收优惠,可以免交在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业务中的税收,还可免交工商登记注册等行政性收益。其二,AMC为处置不良资产而生,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丰富的经验,加上多年累积的资产评级人才和债务违约数据库,不俗的资本实力,均让其在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顺风顺水。
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完善路径探究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资产证券化交易涉及资产真实出售等问题,因而与会计、税收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甚至可以说,会计、税收问题直接关乎整个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成功与否。就会计问题而言,最典型的问题莫过于基础资产是否符合真实出售原则,从而实现表外处理,脱离发起人资产负债表;SPV是否满足独立主体要求,从而不必与发起人合并财务报表,这些会计处理问题深刻地影响整个证券化进程。[7]然而令人担忧的是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于2011年被废止,与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相关的制度法规近乎空白,而传统的会计方法、准则在日益复杂的证券化业务中颇显苍白无力。另外,考虑到税收问题,基础资产销售有关的税收缴纳、SPV的所得税问题和投资者的纳税处理均与之息息相关,2006年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尽管明确了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印花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问题的处理,却也存在诸多不足和有欠详实之处。此外,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投资办公司,这便扼杀了商业银行自行设立SPV的可能。毋庸讳言,欲发挥资产证券化在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中的巨大作用,一个优越的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当务之急便是完善相应的会计、税收法律政策,为不良资产证券化保驾护航。
(二)大力培育投资主体
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广大投资者中的认可度并不高。不少保守型投资者始终片面认为这些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损失等级的贷款并不具备证券化条件,积极性不高。欲广泛开启不良资产证券化,重中之重便是加强宣传与推广力度,培育合格投资者,提高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认知程度,引导需方市场更加繁荣。应该明确,不良资产证券化与优质资产一样均能产生现金流,只不过两者之间需要一个转换的过程。经由严格科学的资产尽职调查和审慎稳健的重新估值,不良资产转换成一般资产,再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产品,这样的资产支持证券同样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和投资价值。另外,在发展机构投资者时,应注意政策是否支持,如保险基金于近期才获得购买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政策允许,未来若能放开实力强大的养老基金进入市场,相信将是对不良资产证券化开展的一大推动力。[8]
(三)发展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于商业银行发行不良贷款支持证券而言,便如水之于鱼的重要性,可为其创造良好的流通、成长环境。就一级市场而言,应积极构建合理的利率结构体系,促进资产证券化产品合理定价,鼓励证券承销商推动资产支持证券上市,形成更为健康的发行市场。再者,考虑到二级市场,不良资产证券产品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导致持有者多为银行,银行间互持现象严重,其实并没有真正分散银行系统的风险;同时,目前国内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多以信托受益凭证面世,但由于二级市场缺乏活力,这类凭证并没有真正被纳入现有资本市场的交易体系,流动性大打折扣。因此,当务之急便是构建一个供求健全的成熟资本市场,让价格结构更为合理公平、交易方式多种多样、投资渠道顺畅且繁多,只有这样才能让商业银行顺利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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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衢.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初探[J].金融研究,2002(6):106.
[7]何德旭.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若干判断与分析[J].财贸经济,2000(8):41-42.
[8]朱怀念.试论我国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J].法学评论,2002(5):56-57.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温州地区出现的民间借贷危机现象,首先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模式及风险,接着联系此次危机分析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影响及启示。
【关键词】商业银行 信贷管理 民间借贷危机 影响 对策
据温州地区部分企业调查发现,中小企业大概只有20%能够从正规银行贷到款,也就是说80%要靠体制外的融资。即便是那些能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也不低。去年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基本上都在30%以上,年利率达10%左右。这对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如何配置信贷资金,才有利于发展经济并增加自身盈利的决策活动。贷款风险是指贷款人与借款人在发生借贷业务的行为过程中所遭受的导致贷款人借款本息不能收回的可能性。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不良贷款额居高不下,而且有一部分贷款超期时间长,难以收回,形成了呆账、坏账,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威胁着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和生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银行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商业银行存在的意义出现偏差。银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借贷双方在信息享有上的不平衡。
二、民间借贷对商业银行提出的挑战——定位经营
(一)民间借贷“旺盛”的原因
显然,民间借贷已严重挤占银行小企业信贷空间。民间借贷具有数量多,额度大;效率高,期限短;利率偏高,需求旺盛;抵押担保率低,但信用状况良好;运作欠规范,但违约率较低等特点。当然,银行小企业信贷与民间借贷表现出的此消彼长,原因是多方面的。
经营理念的转变使银行小企业信贷急剧收缩。近年来,随着银行业经营策略的调整,小企业信贷市场的开拓能力有所下降。小企业对资金的迫切需求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发展。 “多、特、大”的特点决定了小企业对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但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差、财务管理不规范和有效担保不足等弱点,决定了相当部分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难以从银行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借贷成为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的强心针,并且以其特有的优势伴随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而日益红火。形式灵活的民间借贷更能适应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小企业对资金需求普遍具有“小、急、频”的特点,民间借贷简易的手续、较高的效率正好适应了小企业的这种资金需求。相对充裕的民间资金及狭窄的投资渠道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可能。大量富余的民间资本成为推动民间借贷迅猛发展的原动力,特别是在银行存款利率较低、股市低迷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下,部分居民出于获利或帮助亲友目的而将大量资金投入到民间借贷。
(二)民间借贷问题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启示
温州问题折射出金融改革不到位,未来中国的信贷市场必须分层定位经营。比如,大型银行没有必要做太小的业务,而应该去国际上竞争,去公开市场融资;中小金融机构因为对当地企业非常了解,应该很好地为地区服务,发展成为“地区银行”。此外,可以培育一些贷款零售商,这是中国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努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民间借贷挤占银行小企业信贷空间,缘于银行慎贷,根源在于小企业贷款风险高,风险来自于银企信息不对称、社会整体信用环境欠佳。因此,必须从解决总体信用环境着手。一是由工商、政法、税务及金融部门联合建立企业、个人信用资料库,并对其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为银行提供小企业贷款审查和决策的信息平台。二是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司法、舆论等多种力量加大对逃废债及违约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呼吁制定《个人破产法》,加大企业及失信人的失信社会成本。三是逐步建立小企业信贷推荐和风险补偿机制。根据基层政府熟悉当地企业的实际,发展“政府推荐—银行筛选—风险补偿”的小企业信贷模式,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切实转变银行经营理念,树立小企业大效益观念。银行“主动”让出小企业信贷阵地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小企业小效益”,认为对小企业的投入与收益不对称,“80%的收益来自于20%的大企业”。银行业必须从转变经营理念着手,充分认识小企业涵盖社会面广,小企业信贷成效直接关系银行自身的形象,树立小企业大效益观念。一是要以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为契机,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简化贷款手续,优化抵押评估程序,通过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来提高效益,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二是完善利率定价机制。结合小企业信用状况、抵押担保情况及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小企业贷款利率,建立风险与收益对称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提高银行开展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三是落实责任,稳健推进小企业信贷业务。设立相对独立的小企业信贷部门,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努力开拓小企业贷款市场的同时积极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发展多方联保、行业担保,努力提高小企业信用水平。小企业贷款难,所以催生和推动了民间借贷,起因是自身的先天性不足,因此必须对症下药。一是针对小企业规模过小、抵押不足,发展小企业间的联保、多方互保和行业担保。二是针对银企信息不对称,引导小企业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加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提高银企信息的对称性。
逐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针对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一是准确界定民间借贷与“高利贷”、“地下钱庄”,给予民间借贷适当的司法界定,规范正常的民间借贷活动,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非法金融行为,取缔非法金融组织。二是通过立法途径规范民间借贷的形式,避免因民间借贷行为引起和激发社会矛盾。三是不断丰富投资途径,合理疏导民间富余资金,避免过多流向民间借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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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商业银行在我国的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商业银行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自入世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面临WTO的各种挑战,为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目的是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经济的发展在于金融业的繁荣,金融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影响是深远的,其中最主要的金融主体商业银行必须通过不断创新争取市场份额,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而金融创新又是其发展的原动力。金融创新又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支撑,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也因此进一步走向国际,二者互为基础。立足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实际,试图初步探究其与知识产权保护两者间的互动与联系,通过浅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知识产权保护对金融创新的影响,从而为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领域更好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一、知识产权视野中的金融创新
随着我国入世,国内的金融领域特别是传统的商业银行正经受着巨大的革命性变化,这些金融领域的变化被很多人称之为“金融创新”。而其真正被广泛认可、引人注目并成为研究对象,则是进入21世纪的事。尽管大家普遍认可金融创新这一概念并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但到现在为止,学术界依然没有对金融创新一词形成统一的认识。阿诺德?希尔金(ArnoldHeertje)认为:创新,总的来说指所有种类的新的发展,金融创新则指改变了金融结构的金融工具的引入和运用。
[1]那么这个定义将其主要是定义为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大卫?里维林(DavidLliewellyn)对金融创新有如下定义:金融创新是指各种金融工具的运用,新的金融市场及提供金融服务方式的发展。[2]此种定义是认为金融创新应至少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金融工具、市场以及服务的创新。还有国内学者基于目前的中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认为,正因为金融领域具有很多无形的利润存在,而在当今的金融体制下很难用现有普遍通行的手段获得这种潜在利润,这就势必要在金融领域引发一场全方位的改革,这样的改革是区别于以往的局部改革,其应当涉及到金融手段方面的改革甚至是金融体制的变革,这些变革统称为金融创新。
金融体制创新应当是金融创新中的主导内容也应当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创新。基于对前面几种学说的认识来分析,随着对金融创新实践的不断深入,人们对金融创新的概念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入变化。笔者认为,金融创新一词可以简单地解释为能够促使金融结构迅速转变、并带来实际效果的某种金融工具或者是服务方式,也可以是一种对金融机构本身、对其制度的某一方面进行的创新。归纳之即为“金融创新”是指能够引起金融领域局部性结构变化的新模式、新服务、新工具甚至是新的金融体制。金融创新,是各大商业银行发展的核心推动力,也是整个金融业发展与变革的原动力。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情况不容乐观,底子薄、基础差,因此各项制度政策以及法律的规定都应当本着鼓励和促进国内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而其中最根本的保障就是司法的最后保障,即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其能从根本上刺激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并提供法律的保障,进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地位。究其实质,金融创新应当属于金融领域中人们所为的具有一定创造性的劳动,从而生产出来的智力成果,其具有无形性、技术性和共享性等特点。
知识产权所要保护的客体主要是智力成果,这就必然使知识产权在保护金融创新上独具天然优势。而作为法定“私权”的知识产权又当然会多方面、全方位地切实保护金融创新主体。例如,若XX商业银行对其刚研发出的创新金融产品进行注册了商标,并取得专利后,则其他商业银行则不可以对相类似的金融产品再进行注册,不仅如此,许多其他商业银行因尚未具备研发此种软件的能力,而又迫切需要其功能支持业务,该商业银行因对该创新产品所开发的软件具有著作权,因此其也可以通过许可其他商业银行使用,从而收取许可使用费,进行盈利,已达到实现财产利益的目的。
[3]此外,绝大多数的金融创新产品是非常具有被模仿性的,因此,很容易被他人加以利用改造,并使其他竞争主体很快得以学习和掌握,这就使得这些商业银行花费了很多人力财力所创造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很容易就被超越和抢占,这样的情况不仅会严重影响各个金融商业主体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投入研发的积极性,也会在实质上产生不公正的结果。为此,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其予以适度合理的保护,不仅能极大地推动各商业银行的创新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激发其创新潜能的积极作用,最终将实现金融领域的全面创新,实现创新目的。
二、金融创新的作用
(一)促进我国金融稳定
金融创新对我国商业银行化解风险、保持整体的金融稳定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金融创新的出现其实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就整个金融体系而言,一个符合客观实践需要的金融创新其实就整个金融体系而言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可以在客观上为金融市场和金融主体提供一种风险化解的有效防范机制,而这种机制形成的基础则完全来源于市场的需要。因此我国的金融市场的稳定取决于金融创新的发展情况。目前就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方式和金融产品的种类来分析,其有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同质性强。
这种特点所带来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各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将更加的激烈。因为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其研发和使用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是想类似的,且这种相似度又极高,这就导致了各银行主体要么致力于提高其服务质量以增强其竞争力,要么就只能在价格上采取恶性的不正当竞争以获取竞争优势,而这样的运作模式则必然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营利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这“三性”便准,从而不仅对其自身甚至是对整个金融业都增加了实质性的风险。而这一问题的有限解决从根本上要依赖于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我国商业银行业的同质性,也可以借助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来有效解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领域和金融产品档次低、同质性强等问题。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也将最终解决我国金融业的整体金融风险过大的防范问题,从而促进我国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提高银行国际竞争力
金融创新的能力有多强是衡量一个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有多强的最主要的标准。显然与世界发达国家比较而言,实事求是地说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金融创新能力的底子薄、后劲不足、质量不高,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我们处于劣势,其实际情况也不符合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高度重视对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极其必要而又迫在眉睫的,不仅如此从长远来说,我们还应当尽快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从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创新能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我国入世已多年,国内的金融市场按照约定已经全部对外开放,发达国家的金融行业早已悄然进入了国内金融市场。在金融创新领域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不可小觑的,发达国际已经大规模进军国内金融市场,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对金融创新的保护非常到位,也使得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快就占据了主动并立稳了脚跟。
如果我们不能尽快觉醒,加紧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产品追赶的步法,我们必将被落得越来越远,从而最终失去在竞争中的地缘优势,最终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不是危言耸听,甚至可能会危及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其不仅可以使创新者的投入和付出得到应有的补偿,激励其继续从事创新产品的研发,而且能够保证其研发出的创新产品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具有竞争优势,在抑制了竞争对手的相同或相似的产品进入该领域,从而节约竞争成本。[4]
三、知识产权保护对金融创新的影响
然而,虽然如上文所述强化知识产权对金融创新产品的保护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但其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过度滥用知识产权的保护则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损金融自由更为危险的是有可能会对国家的金融安全造成实质性的威胁。因此如何能够恰到好处地运用知识产权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有力的保护,掌握好这个度了才能有效激励金融创新,否则只能适得其反。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必须要适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刺激金融创新主体的创新动机,提高创新效率。这已经成为了不争的事实。众所周知,作为最具垄断特性的权利之一的知识产权,其最大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垄断,因此如果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过度保护,则极有可能产生更加严重的负面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会打破现有的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还有可能会危及到整个金融创新产业的发展进程。这样的负面作用必须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因此其会带来“蝴蝶效应”般的连锁反应,最终可能会演变为一场突发性危机。传统的经济时代已经过去,与其他领域相似,在新经济时代到来的今天金融领域也必将迎来一场特别重大的创造性突破,这就使得知识产权被滥用的可能性更大了。
尽管金融制度创新很难受到知识产权法的制约,但像诸如货币制度、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等能够促使产生金融泡沫的要素则往往具备接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要素。金融创新催生出了货币的虚拟化,这也为产生金融泡沫提供了温床。当今国内的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提交部分准备金,这就造成其信用功能具有可创造性。又因为现代货币具有的内在性特征使得货币的供给就颇具膨胀,这就是会产生金融泡沫的外部环境因素。信用工具种类的频繁出新以及信用制度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催生和放大了整个社会的信用总额,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金融泡沫。金融泡沫还会因为不确定性以及双方或多方对信息掌握的不对称性等微观原因而发生,致使投资者的行为迥异和异化,进而产生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
金融创新本质就是一种风险和不确定,而且这种风险是隐藏的,这也就使得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具有隐蔽的风险性与不确定。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的特点之一即具有公开性,而这一特性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金融创新,使其所获得的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各金融主体对其所掌握的信息量以及信息处理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别。而最先能够利用最新信息的金融主体则往往能够占尽先机。目前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间的金融竞争非常激烈,各主体间都在暗中进行着知识产权大战,这就使得金融主体间的不确定与信息不对称加剧,投资者的行为异化加剧。
另外,各大商业银行的预期目标的不同也会导致其对风险的偏好程度有所不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投资主体的金融投资博弈,这样一来金融资产暴跌暴涨就产生了巨大的金融泡沫。入世以来,新型的金融创新极大的推动了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加速了本国资本向国际资本市场的流动,最终产生膨胀的金融泡沫。当知识产权强力保护金融创新时,还会引发巨大的实力国际资本进行跨界投资,从而对我国的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进行强有力的冲击,进而制造出更大的金融泡沫,以牟取暴利。我国已入世多年,已经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如上文所述,外资银行业已经悄然占据中国金融资本市场,而且其带着大规模的金融创新产品和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试图全面占据我国金融市场,这不仅会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危及到我们的国家金融安全。
四、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保护对策建议
如何能够健全完善我国的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目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基础保障就是要建立一种由金融监管部门(银监会)与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专利局)之间的协调监管和控制机制。只有将我国商业银行中产生的金融创新产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由银监会来行使监管权,才能实际起到监督作用,具体应当由银监会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进行监管,与相关知识产权管理立法等部门强化联系,从而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现实金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保护道路。不仅如此,日欧美等众多发达国家已全面建立起一整套成熟的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欧美国家中商业方法专利中金融创新产品所占的比例是相当大的。由于对金融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已经日渐为大多数国家所承认和接受,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法律法规也应对适应其发展做相应的法律规定。
(一)完善金融服务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法律体系
就目前境国内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来看,其相关的管理制度比较松散,制度也不健全。但基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和复杂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借国外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进经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逐步建立一体化、协同化的涵盖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水平。认真研究密切跟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变化,逐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国《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等法律,有力支撑金融服务产品知识产权的制度创新。[5]
(二)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虽然花旗等外资商业银行在我国申请的众多商业方法专利并未完全获批,尚未对我国商业银行造成严重的威胁,诚然,其尚未成气候,但这种逼迫感已经使得国内银行从业人员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也使我们必须意识到,以美国为代表的众多发达国家已经开启了商业方法“可专利”的大门,申请商业方法专利已经成为众多跨国大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上的重要手段。这就应当极大地引起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首先,国内商业银行应当尽快树立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目前,由金融产品以及服务所产生的创新产品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这就使得由其所衍生出的知识产权也越来越多,在金融竞争领域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商业价值也趋于重要,因此,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也日趋关注和重视。为了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效果,加强商业银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我国商业银行的各级领导主管以及普通的银行管理人员和一线的业务人员都应当逐渐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树立保护观念,重视和支持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具体落实到实践中就应当加强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关培训,使有关管理人员和相关的一线业务人员能够尽快地掌握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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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公共服务的整体情况来看,公共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如收费服务项目多且复杂、服务手续繁杂冗长、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程度低等。这使得商业银行的公共服务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对此,本文以国有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详细分析商业银行参与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深入探究解决问题,提高商业银行公共服务水平。
关键词:商业银行;公共服务;职能;存在问题
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银行业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功能相对健全的银行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成。商业银行已经不仅仅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企业,还承担着支持金融体系的重任,需要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但实际情况则不然。诸多国有商业银行在参与公共服务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公共服务的水平较低。在我国金融服务也逐步发展的情况下,公众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此种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应当注意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并促进社会良好发展。
一、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理论与公共服务的相关调控机制分析
1.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理论。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解释是政府官员也具有“经济人”的属性,他们把自身的私利和本部门利益作为首要考虑内容,其次才会关注公共利益,这样就会造成公共政策失效、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低等情况发生。在传统的公共服务中,由政府组织负责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因欠缺相关机制或制度对政府组织予以约束,再加之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政府难以做到合理落实公共物品供给服务活动。要想真正改变此种情况,政府需要借鉴企业和市场的各种治理方法,也就是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以市场标准为导向落实社会化和民营化的公共服务,对政府执行行为予以严格的约束,促使公共服务真正满足各种公共服务需求,使我国公共服务真正得到改善。因此,采取企业化和市场化的模式推动公共服务是非常有意义的。
2.公共服务的相关调控机制。①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的政府调控机制。政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在多个领域都发挥重要作用,但它不是公共服务的整个方面,无法单独完成关于公共服务的所有内容。对此,2012年通过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此《规划》说明了将国有商业银行纳入到公共服务主体中,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政府调控机制,提升我国公共服务水平。②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的自我调控机制。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的自我调控机制是指国有商业银行在履行其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过程中,按照国有商业银行行业内部和银行运行标准,不断调整行为方式和行为准则,不断评测银行的观念、意识、工作效果以及社会反响,优化公共服务。基于心理学元认知策略提出的自我调控机制,主要是对商业银行公共服务职能运作予以合理的调节,保证公共服务满足广大公众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分析
1.公共服务模式缺少创新。在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共服务有很大进步。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依旧受政策、技术、经济等多方面的限制,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模式并没有创新。这一情况主要体现在:①公共服务的主导依旧是政府。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但其在推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依旧依靠政府的支持,依旧会受到国家体制、政策等方面的限制。②金融管制过于严格。尽管我国金融管制有一定程度的放松,但金融管制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的制约是非常严格的,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公共服务模式创新的外在压力较大,难以实现公共服务模式创新。
2.公共服务方式不能满足大众需求。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人们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参与经济交易活动的人越来越多,这使得人们对银行业务的需求更加旺盛。此种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应当改革和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从当前大众对银行业务需求的角度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方式存在的缺陷是:①公共服务工具较少。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但银行公共服务工具比较欠缺,如银行职员的缺少,不能对客户提供一对一的服务,网络服务设施少,难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自动办理业务窗口少,促使顾客办理业务比较困难。②服务管理水平低。目前诸多国有商业银行在公共服务方面树立的服务观念比较落后,未意识到服务管理的重要性,促使服务管理过程中,在公共服务信息供给、顾客信息反馈、顾客问题解决、业务人员形象等方面的监督不到位,导致公共服务水平不高。③对公共服务的认识不足。从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实际情况来看,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充分认识和理解公共服务,在经营方面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在机制上带有传统思想的理念,在服务上缺乏服务观念的实践。
3.收费服务项目多且繁杂,收费依据不合理。相关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银行服务与收费的满意度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收费服务项目多且繁杂,收费依据不合理。①收费服务项目多且繁杂。据统计,在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中超过八成是收费项目,只有不到两成是免费办理。公众在银行办理各项业务的过程中时常遭遇莫名收费的情况。对国有商业银行服务项目进行深入的了解,可以确定收付服务较多并且繁杂,如转账手续费、异地存款手续费、跨行取款手续费等。②各种收费项目缺乏依据与合理性。的确,国有商业银行项目收费的设定是依据听证制度的。但目前听证制度的作用并没有充分地显现出来,其形式化比较严重,对项目收费的监管不够严格,造成了项目收费门类与服务费用依据不合理、不明确;也没有合理的收费标准对费用予以严格的约束和控制。
三、提升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公共服务水平的有效对策
面对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来调整和解决问题,强化商业银行公共服务职能,公平、合理地落实各项公共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健康、和谐、稳定的发展。
1.加强政府监管理,核裁不合理收费服务项目。面对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项目收费繁杂、收费依据不合理的情况,应当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详细审核国有商银行公共服务项目,公平公正地裁定公共服务项目是否收费以及收费标准,以规范化、合理化服务于公众。那么,如何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核裁不合理收费服务项目?①建立健全、完善的政策法规。为了真正意义上核裁不合理的收费服务项目,需要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执行。而真正意义上的执行,需要有健全的政策法规为依据。所以,中央及地方政府应当制定与商业银行公共服务项目收费相关的政策法规,提出标准的公共服务项目收费准则,对国有商业银行收费的行为予以规范和约束,如此不仅可以体现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还可以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更加规范化、法制化。②强化政府的监管力度。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导,其职能是尽可能地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公共服务活动。而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委托机构,应当尽量完成公共服务的责任和任务。但事实上,国有商业银行在公共服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对此,政府应当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对商业银行公共服务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银行在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及时做出调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质服务于公众。
2.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公共服务信息中包括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为了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并且客户能够及时了解信息,国有商业银行应当严格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原则与方法,采用适合的方式方法公布和公开公共服务信息,促使用户可以及时了解公共服务信息,办理相关业务,避免用户利益受损,同时也可以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另外,国有商业银行还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来了解公众的需求,及时调节公共服务,促使国有商业银行与公众建立和谐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3.调整和优化公共服务模式。在国有商业银行公共服务模式创新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应当克服种种困难,不断调整、创新、优化公共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笔者建立创建人文化公共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创建社区银行、创建网络银行等,扩大公共服务渠道、拓展公共服务项目,为用户办理各种业务,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良好发展,推动社会良好发展。
四、结语
在社会发展状态良好的情况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社会、国家可持续发展。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引发很多公共服务问题,不利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对此,应当通过加强政府监管理、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调整和优化公共服务模式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国有商业银行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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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第三产业和创新型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回顾过去几年的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状况可以发现,中国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活动融合度快速提升,互联网金融迅速热胀。虽然近期随着P2P机构陆续“跑路”现象而显现冷却趋缓之势,但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经济中实现了一道靓丽风景线是有目共睹的。淘宝网就是最典型的案例,每次“双十一”的购物狂潮,不断刷新销售纪录。“余额宝”是淘宝推出的理财产品,随后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相继推出。例如,易付宝、百付宝、快钱等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都具有起点低、操作简单、收益率高的特点,吸引了众多的投资者,到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电子团购网站参与进来。通过微信支付、我要买单等,就可以完成支付,操作简单,并且享受一定的优惠。互联网金融本质是一种金融业的创新,自然具有回避监管、获取较高收益的性质。现行状况下,央行对互联网金融公司没有资本的要求,也不需要接受央行的监管。互联网金融虽然具有自身优势,但是存在的高风险管理问题被监管部门切实关注到。
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支持和鼓励的态度非常明确,可是同时必须考虑到维护社会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者造成恰恰相反的影响结果,成为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实施分业结果和机构监管下的难题。2015年11月3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文,其中强调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这是中国首次把互联网金融写入五年规划建议中,可以看出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以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实施了顶层设计。这将大大加快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被认为是金融以互联网为服务平台而进行的金融服务行为。但其内涵,绝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简单结合,而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精神相融合的一种新业务,在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具有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精神,正在快速渗透进传统金融业之中,冲击并改变着传统金融服务“封闭、差别、竞争、自利”的特点[1]。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让金融业务信息更相对对称,具有较高的参与性和合作性,以及降低成本等一系列特点。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二、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比较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优劣势的比较
互联网的最大特点为流量和跨界,必将导致互联网金融的跨界创新。互联网的最大优点为便捷性,它在时间上、空间上都是开放的,能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实现任何距离的服务。互联网技术特点使互联网金融挑战现有的金融监管理念,冲击现有的规章制度,突破着现有的风险管理,大大拓展了金融服务空间和领域[2]。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信息处理能力的优势,能够真正满足用户体验和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大大提升了客户的认可度。另外,交易成本更低,处理信息及时,支付方式便捷,灵活度相对较高,因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
而传统金融关注的是服务竞争、价格竞争、产品标准化竞争,很难实现“客户至上,私人定制”式的特色服务。同时,受到成本高、利率定价机制不够灵活、针对性较差、间接与客户交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维系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能力较弱,因而传统金融客户被互联网金融争夺而流失便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基于网络的创新媒介。与商业银行具有历史悠久、根基庞大、系统完善的特点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1)相对较短的经营时间、发生信用危机的可能性较高;(2)累计成本相对较低;(3)未来可能有监管压力,利率市场化使商业银行可以提供更高的利息,其回报吸引力下降;(4)信息积累经验、管理经验不足,制约其长远发展。因此,从面前发展情况来看,商业银行的作用不是轻易能被互联网金融替代的。
(二)互联网金融现行功能分析
金融业作为社会经济的命脉,自然而然与巨大的利润预期相关联。人们寄希望于互联网金融能成为社会整体增益的推手,来解决传统金融所面临的普惠金融和金融创新乏力等一系列难题。但从实际的运行情况看,互联网金融还没有真正实现这一功能。其一,互联网金融没有解决“金融排斥”问题。广大的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支持需要互联网金融至今无法满足,中等收入及以上人群才是互联网金融的真正服务对象。其二,互联网金融至今没有为社会带来低价格的金融产品。P2P网贷几乎成为了在线交易的民间“高利贷”行为,甚至比传统的金融产品价格还要高出很多。其三,平台之外的大量中小企业无法得到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的最大优势是大数据信用评估与风险评估,它只能服务于交易平台上活跃的少数商家,不活跃的商家及新客户较难享受到低成本的该服务。其四,没有实质性金融创新。谢平等著的《互联网金融手册》中,把互联网金融体系划分为6种主要类型,(1)金融互联网化;(2)转移支付与第三方支付;(3)互联网货币;(4)基于大数据的征信和网络贷款;(5)P2P网络贷款;(6)众筹融资[3]。从这6种互联网金融体系特征与传统融资方式比较来看,只有第6种众筹融资才是真正的金融创新,是依靠社会的力量来推动创新创业。我国现阶段利用互联网众筹还没真正的开始,其他5种类型互联网金融体系只是利用互联网工具做传统金融业务,没有质的变化。 三、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角色正在逐步弱化
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中主要职能便是作为资产融合与流通的媒介,目前正面临互联网金融的全面挑战,并在商业竞争中逐步处于劣势。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采集难度大幅降低,同时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从而减少了商业银行对融资中介服务的需求。客户可以直接与互联网金融相接触,方便快捷,沟通方便,实现信息共享。其中介职能的核心是支付清算,一旦支付清算的职能被侵蚀,存贷业务亦可能“脱媒”而进行,银行的中介功能将受到重大的冲击。目前工行成立的网络融资中心就是通过运用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实现信贷业务完成的。数据显示,工行的网络融资总规模已达4 500亿元,这已表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传统核心业务形成了真正的冲击。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支付领域主导地位形成冲击
互联网支付通常采用无卡支付的方式,即消费者通过一个虚拟账户绑定一张或者多张银行卡来完成互联网支付。这样不仅提高了支付成功率,同时有效地节省时间,致使其拥有广泛的用户群体。传统的网上银行要使用一定的介质,还需要登陆相关网站,操作相对复杂,难度系数较大。现在大多数商家已经开通微信支付,只需要扫二维码便可完成支付。同时还有许多商家与团购网站合作,可以完全实现在线支付,做到不划卡实现消费,使得传统的POS也可以省略。如果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无卡支付成为各支付企业和银行等互联网支付业务发展的重点,将会导致银行卡逐渐失去直接支付功能的优势地位。近来,电子货币以其发行成本低、速度快、易于个人网络清算、可实现货币的双向流通等特点,冲击着传统货币的概念。
(三)众筹融资对商业银行传统融资方式形成冲击
众筹即大众筹资,是利用网络良好的传播性,向网络投资人募集资金的金融模式。它起源于美国,已逐步发展成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并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快速播散[2]。众筹模式有其许多自身的优势特点,如开放式的选择性,信息的相对对称性,信用鉴定、项目核实有互联网的强大支撑空间等。“众筹”由发起人(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支持者(有资金缺项目的人)、中介平台(互联网平台)组成。它进入门槛低、项目多样性、参与投资者众多,是依靠社会的力量推动创新、创业[4]。相比传统金融业和渠道而言,更易受中小微企业的青睐,也更符合其发展模式和刚性需求。未来,众筹模式将会成为项目融资的重要方式,会逐渐侵占传统金融融资的领域,让本已充满竞争的金融业生存环境更加艰难。
(四)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产生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促使金融行业进入新的时代。它交易成本低、处理信息及时、支付方式便捷、灵活度相对较高的特点,直接削弱了商业银行的物理网点优势,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的客户群体,颠覆了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收入。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理财产品和信贷产品能有效解决个人投资收益率不高及个人和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快速集聚了大量的客户资源。这种与客户互利的商业模式,会使商业银行失去大量的客户,压缩利差空间,造成商业银行利润的下滑。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的放开和信贷规模的约束,导致商业银行既要提高存款利率留住客户,又要降低贷款利率、有效节约成本、缩减开支,才能持续经营,因此商业银行整体盈利能力受到很大影响。
四、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一)用情感连接维护好客户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
互联网金融也好,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也好,办理业务,赚取利润只是一种企业行为表象,那一系列的数字干巴巴无血、无肉,毫无情感。互联网金融的去中介化,让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及对称,操作流程简单快捷。但是其运营模式大大消减掉了有效的人际互动,机械的行为时间长久了就会耗损人们的心理资本,让人们更加需求情感的互动。保养好客户的心理感受,就会增加客户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进而更坚实地留下客户。
(二)做到以客户为中心,重视客户体验
互联网金融得以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其能满足客户需求,能够有针对性地设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同时操作流程简单快捷。这些优势给互联网带来了更多的客户,使得商业银行面临客户资源流失的威胁。商业银行要从过去自我视角下的重布局、重产品的渠道建设策略转向真正以客户为中心,将满足客户个性需求、提供优质体验作为核心目标,从客户的需求出发进行金融产品设计、优化金融服务、开展网络营销、改善业务流程等,同时加快转变服务意识,摒弃原有的推销式经营模式。要提供更友好的网上银行视图和操作方式,创造和引导客户的登录、使用需求,并形成重复使用习惯;要将移动终端视为延伸柜台,大力拓展移动终端覆盖面,加快手机支付对银行卡交易的替代,营造无钞、无卡的交易场景,使得银行产品随时随地可视可用,真正成为客户身边的银行。
(三)把人才队伍建设上升到战略高度
商业银行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行业,目前已经开始了混业经营。互联网+及大数据平台快速被应用于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面对着如此巨大的变化,商业银行需要大量各种人才,尤其是复合型人才,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就成为一个战略决策问题[5]。互联网金融领域是融合了金融、通讯、IT等多行业,需要复合型人才,既要懂互联网,还要懂金融,更要懂得如何将二者更好融合。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竞争便是关于人才的竞争。商业银行既要在招聘员工时对于复合性人才有所偏重,不能单一进行选拔,要综合考虑其能力,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并定期到有关高校进行再培训教育,同时也要在实际工作当中加大对员工互补专业知识的培训,轮岗学习,发挥其自身优势。要努力培育一支既能开展市场营销,又懂得经营管理,同时还懂得网络程序设计和运用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增添活力及做好复合性人才储备。
(四)用整合的模式实现共赢的结果 在如今的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与互联网企业是竞争与合作的双重关系,双方应取长补短,谋求合作共羸[6]。互联网信息技术是其最大的优势,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同互联网企业的科技合作,研发出更多的适合银行的软件系统,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掌握着客户的个人信息与交易信息,而商业银行则具有历史悠久、资本雄厚、物理网点多、客户基础广泛的特点,双方应该将线下的客户数据与线上的动态数据相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从而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结语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同互联网金融企业激烈竞争的格局已经形成,商业银行承受着互联网金融对其冲击,因此,必须做出战略转型。商业银行应当认真把握互联网金融发展契机,主动吸收其精华,加强自身建设,以客户为中心,加强人才培养,同时加强合作,在与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中走向融合或优势互补,开创互利、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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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民来说,享受养老保险是其基本权利,对国家而言,为公民提供养老保险是其应尽的义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其中,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部分和主要环节,对促进社会和谐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及人们生活水平快速提升,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也在逐步加重。将养老保险这一公共服务问题可以归入运营管理中的服务性运营系统,引入运营管理的思想将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将养老保险的压力来源问题明晰化,更易对症下药。
二、相关概念阐述
一个企业的流程能力指在给定的单位时间内能够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它由资源中最小的资源能力决定。这一最小的资源即可称为瓶颈,是决定整个流程的流程能力的约束力。因此,首先需要明确养老保险体制的运营流程,在此基础上根据流程的约束情况找到流程的瓶颈所在。需要指出的是,瓶颈不等同于问题。问题是流程中的缺陷,而瓶颈则是流程中的约束条件。在同一流程中,必然会存在瓶颈,却不一定会存在问题。同时,在一个流程中,只会有一个瓶颈,但可以存在多个问题。问题可以被逐一解决,但解决旧的瓶颈的同时又会诞生新的瓶颈。从供需角度出发,倘若供过于求,流程就会按照需求的速度进行生产或服务,进而与流程能力无关,这种情形下,瓶颈属于需求约束;倘若供不应求,流程就变成了供应约束,本文中的瓶颈都将是供应约束的,因为养老保险金的供应必然会小于需求。同时,根据不同的限制,供应约束流程又可分能力约束或者输入约束,如果有充足的输入,供应约束就体现为能力约束。
三、通用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一共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而各个国家在运营养老保险制度时主要采用的理念或方式有两种: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
1.现收现付制度流程分析
在现收现付模式下,按需制定缴费水平,当年在职一代的养老保险征缴收入全部用来支付已退休一代的养老金支出,以支定收,不留结余。展示了现收现付制模式下的养老保险收支流程情况。
2.完全积累制度流程分析
在完全积累模式下,职工个人和企业将资金存入职工在专门机构的个人账户中,职工退休以后,提取个人账户中缴纳总额和增值资金来维持自己的养老开支。展示了完全积累模式下的养老保险收支流程情况。其中各个符号代表的含义与其在现收现付制下的含义相同,X1’、X2’……Xn’代表第1年、第2年……第n年社会整体养老保险金的支付情况。之所以不通用中的Y来表示而用X’来表示,代表完全积累制下个人所收到的养老保险金都源于个人自身的缴费积累。换句话说,个人原先的缴费金额将决定未来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在该模式下,为个体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国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全部进入到了个人账户,经过个人账户的保值增值的一系列的流程,最终个体可以在未来需要养老保险金的时候从自己的个人账户中提取这笔资金。该流程充分体现了个体多缴多得的原则。个人多缴多得的原则还可以激励在职人员多缴费储蓄养老金,同时又不会给财政带来养老负担。但该流程同样存在瓶颈,因为保险基金会面临利率,通货膨胀,经济波动等管理风险。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来说,一方面要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即其年收益率至少应该能跑赢通货膨胀率;另一方面,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要确保其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基金的保值增值环节是该流程的瓶颈,该流程约束属于能力约束。此外,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若是采用完全积累制会出现一些实际问题,一方面,倘若部分人因为历史原因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话便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福利。因为在该流程下,没有缴费就没有个人账户,就更加不会有养老保险金的支付,这无疑与我们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初衷相背离;另一方面,在于不经过社会统筹的环节,政府无法实现转移支付,这使得收入群体会成为最大的收益者,低收入者无法获得保障,也就无法促进社会公平。尤其对于基尼系数较高或者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而言,完全积累模式的弊端将会更加明显。
四、中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1995年之前一直实行现收现付制的模式,缴费责任主要由企业承担。一方面,为缓解“银色浪潮”的冲击,;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不会单独实行只重效率忽视公平的完全积累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展示了部分积累模式下的养老保险收支流程情况。从流程图中我们可以看到,为个体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分为两部分分别流入到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其中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会进入到个人账户,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国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分别进入到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而个人领取养老保险金时,也同样是有两部分来源,一部分来自个人账户的积累,另一部分来自于社会统筹的分配。因此,可以说我国目前实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下的养老保障体系有机地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结合起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新的流程不会存在瓶颈。瓶颈的产生和解决是一个动态的、循环反复的过程。通过制度的改革虽然可以解决原有制度的瓶颈,但旧的瓶颈的消失会带来新的瓶颈。部分积累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收现付制度和完全积累制度的瓶颈,但部分积累制并不能完全规避或解决。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当前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数额庞大,同时要面对我国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以及相对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压力很大。因此部分积累制下的运营流程瓶颈依然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环节。目前来看,我国养老保险需求大于供给的现状会长期存在,供给的约束将会一直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动力。而在部分积累制下的供给约束,既有输入的约束,也有能力的约束。其中能力约束将是流程的主要约束条件。
五、提高中国养老保障能力的对策建议
本文就如何应对瓶颈、实现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进而提高新制度养老保障能力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健全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比较权威的是由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1年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一方面是法律体系不健全,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没有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且大多是以政策法规的形式表现出来,强制性较弱。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多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欠缺自主性和主动性。因此,应尽快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营进行相关立法,使其在运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比如,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中的基本职责、行政部门没有很好履行职责的责任如何承担、投资运营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等。
(2)优化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和平稳定的投资环境可以为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运作环境。但是,当前我国的投资环境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投资的投机性、公司运作的不规范性以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为此,可以适当引入市场竞争的因素,通过投标等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提高投资市场的运行效率。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可持续发展,还应当发挥政府监管和掌控等宏观调控的作用。2014年6月16日,我国正式发布实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贷款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基金可用于投资银行、国债、抵押性贷款以及信托性投资等渠道,这是我国不断探索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成果。2015年8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同时,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这是政府在探索过程中的瓶颈突破,但对运营的基金比例仍反映出政府对资金安全性的审慎态度。但是,在考虑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在何处时,还应当充分考虑该项投资的期限问题。投资期限过长,可能会限制养老保险基金功能的发挥;投资期限过短,其收益性可能会比较低。总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需要依靠专业的投资队伍,应当在充分考虑基金的流动性和基金收益率的前提下,确定合适的投资期限和安全合理的投资比例,提高基金的效率,分散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从而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农民工群体作为新时代的劳动力进入城市,社会保障的缺失使得这一群体面临着巨大的市场和生活风险,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对于这一特殊群体意义重大,养老保险问题又是其中不可回避的一个环节。
一、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中的不足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又称年金保险或老年社会保险,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覆盖人群范围最广的险种。
1、农民工参保不积极
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与相应的措施由各地方政府大都出台的现状下,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依旧低迷,参保率持续走低。数据显示,至2008年末,共有2189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其中,有2416万人为农民工群体,22978万人为外出农民工。农民工参保率约为10.SI0k。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目前,初级发展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掣肘了我国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子女、家庭和土地才是广大农民工群体养老的真正来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良好。因此,谋生于城市的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更有甚者,毫无相关概念,种种原因造成了这一群体对社会保障的犹豫态度。
2、保险关系转移困难
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区域壁垒的存在,造成了养老保险模式过多而各地标准不一的局面。诸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独立保险模式等等。大致可以分为农民工群体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独立养老保险制度。各地的政府出台不同的保护政策,地方保护色彩浓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其困难。
3、退保率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近3亿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险覆盖率小于20%,居高不下的退保率为又一不可忽视的问题。虽然,持积极态度的各地政府前后出台各种政策欲尽量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权益,然而,收效甚微,企业与农民工群体的反响并不积极。据统计,“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的企业主为80%:拒绝自我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83.2%;从未买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比90%以上。”
二、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困境的制度原因
1、法律保护主体模糊
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法律意义上并未对“农民工”做出具体界定,农民工群体的各项权利义务、劳动法律上的概念,均没有相关依据。执法、司法及各种社会机关在处理农民工的相关问题时无法可依。因而,对“农民工”这一社会科学的概念予以法律意义的界定,对于农民工相关问题的解决为必要之步骤。再者,时代产生“农民工”是这个概念,这一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所下产生,法律领域之外的概念,正是由于其“法律意义的缺失,助推了这一特殊群体遭遇不平等待遇时往往选择隐忍,面临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时无处维权。想要落实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在当下城镇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大背景下,清晰界定其法律范围内的含义必不可少。
2、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参保方式的问题
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的多元化并不能弥补参保方式单一所带来的缺陷,具体来说,大多数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低下,由于原本就存在很大一部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的农民工群体,金钱给付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对其本身就不积极的参保态度雪上加霜。物价上涨、个人和家庭开支加大、在自身和家庭的生存问都面临困境时,农民工群体几乎没有剩余的金钱用于养老方面。单一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另一重大症结。
3、制度救济的不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下,利益最大化的各企业不愿意并采取各种方法拒绝或逃避为其所雇佣农民工缴纳保险。鉴于经济发展、推动就业以及改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考量,各地政府往往采用了“不告不理”“不作为”等方式来处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追求权益的法律成本亦为这一弱势群体的一大负担,长时间的信访程序、大量精力的注入等因素的叠加,致使放弃自己的权利成为应对不公的常态。
4、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共同组成养老保险费用,作为个人账户组成部分以外的社会统筹部分,其管理的不透明,资金去向的不明确、管理机制的不完善,资金分配背后的行政权利干预等等问题均为社会保障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障碍。资金的管理控制权是行政权限界定体制,城乡统筹对接问题的核心。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的责任不明,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划分不清、地方色彩浓厚的资金分配模式等因素,致使有限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不断增长的退休人员入不敷出。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完善
1、农民工概念的法律界定
劳动者是法律概念上农民工的首要之意,在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之外,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法律应为其提供更多的特殊保护。欲有针对性的保护这一群体的权益,厘清其法律概念是当务之急。这里,参考各位学者对于农民工这一概念的有关界定。陆学艺认为农民工“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离土又离乡,在城市的厂矿、机关、企业、商业、服务业劳动”。余红认为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介于市民和农民之间,也介于工人和农民之间。从出生地和户籍制度上来说,他们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工人、经商人员、个体服务人员。”笔者认为,可将其定义为:拥有农业户口,长期或短期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有城镇居民各种补贴等待遇的群体的总称。
2、打破一元化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
(1)抵押财产参保以“以物养老”为参照,当农民工群体所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年限在退休时已然未达到标准,用自有的房产或财产作为抵押,银行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以抵押的资金作为养老保险费用,以满足资金的供给。这样,为资金短缺的困境找到一个出口,同时,农民工群体的日常生活亦不受影响。
(2)劳务出资参保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某类为地方基础建设、安全做出持续贡献的人员(例如清洁工、社会保安人员等)政府可以给予相应的养老保险于在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上的人员。这里,以劳务作为参保的必要条件,有在法律上的可实现性。然而,如何在劳务出资参保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间找到平衡,这这一参保方式的一大难题。
(3)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参保据资料显示,“以土地回保障制度”在2004年于江苏省台州市实施,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障可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条件。然而,当农民工群体与社保部门处于民法上的平等主体地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必须一法律制度为基础。在根据农民工群体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的制度框架下,以土地使用权为参保条件无疑为当下单一的参保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3、完善各项监督机制
(1)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的企业拒不缴纳,责令其缴纳并加相应的收滞纳金;与之对应,相关法律也多采取对于违法企业处以罚金的出发措施。这一违法成本与企业的利润相较而言显然不足以阻碍企业违法的脚步。此处,可参照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人员予以处罚,或限制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资格。只有违法的成本远远高于所获收益,才能有效减少相关企业的违法现象。
(2)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资金的财政监管。农民工养老保险事业以养老保险金的安全和增值为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其管理包括主要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金收支和运营,主要是指资金募集、投资运营、资金支付等;二是资金日常管理,主要是指资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督等。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资金管理系统。目前,由于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发展程度较低,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规范以及制度环境尚未具备,所以要采取严格限量监督的模式。独立的监管机构,对资金运行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包括资金的征缴、资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环节进行财政监督,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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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生问题已成为现在社会人们普遍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而这其中的养老问题也更是成为了中国人们最为看重的传统热点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缺失的成因
(一)养老保险制度区域化
由于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平衡,使得各区域的企业利润和缴费能力也出现了很大差异,导致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难以实现全国性统筹。一般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利润比较高,企业缴费能力则强;而经济落后地区的企业利润相对较低,企业缴费能力则弱。这种不同的缴费能力差异给我国实现养老保险费率的统一带来了很大困难,从而严重的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性统筹进程。
(二)城乡分割化的二元经济结构及二元户籍制度
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使我国产生了城乡分割化的二元保险体制。这种制度导致在城镇生活的农民很难参与城镇养老保险。一方面,我国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及二元户籍制度将我国的居民划分为“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和“非农业户籍”的城镇居民。在实际生活中,大量在城镇生活和工作的人口仍然是农业户籍,这一现状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产生了很大阻碍。另一方面,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使城乡居民的收入产生了很大差距。当前,农村居民的收入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托于土地和新农保,参保成本较低;而城镇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企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共同打造的较高水平的养老平台。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解除了户籍限制,大多数农民因受财力的影响仍然很难参加城镇的养老保险。
(三)国家的历史责任存在缺位
我国在计划经济及改革开放的初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表现为劳动者在职时领取较低的工资,退休后则由国家负责养老。相当于这些劳动者以“低工资”的方式已经向国家缴纳过养老保险费。因此,国家应该对这部分劳动者负有养老责任。在养老保险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变革以后,政府并没有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劳动者的养老金支出重新加入到政府的支出计划中,而是挪用企业在职职工账户来弥补旧制度时的缺失账户。旧的养老体制使政府对退休职工产生了隐性的养老金负债,这种隐性的养老金负债随着时间的推移逐年扩大。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政府能否切实地履行养老责任。如果政府任由这种历史责任缺失下去,将会不断扩大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及个人账户“空账”的额度,这对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劳动者和在职职工甚至是未来职工都是不公平的。这种隐性负债的持续后移,将给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和谐发展带来隐患。
(四)国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消费需求”标准落后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保基本”的目标,在养老待遇的分配方面,公平原则应该是使已经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退休后得到基本生活消费保障。基本消费需求,应该根据我国当前的物价水平来满足居民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消费需求。而不能以参保人退休前的工资收入情况作为基准的“替代率”指标来衡量。此外,在同一县份地区内,城镇之间、农村之间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基本差不多。但是,不同的县份地区之间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则有差距甚至悬殊很大。因此,应采用以县域作为单位,农村和城镇区别对待的方式分析判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公平情况。
二、结束语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人民越来越关注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建立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是老年人晚年幸福的经济保障,也是构建新时代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问题,需改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区域分割化、城乡分割化、人群分割化的零碎化状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系,兼顾所有人群待遇平等、补助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使中国公民拥有“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幸福生活,进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政策
(一)严格界定基本养老金享受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人事退休制度息息相关。随着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人均寿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身体素质也得到很大的改善,因此延迟退休年龄成为人事退休制度改革的趋势。延迟退休不仅可以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化利用,又可以延迟退休金的发放年龄,缓解财政负担。为了减少延迟退休政策推行的阻力,不对当期的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我国应该实行弹性的退休政策。另外,为了杜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早退的问题,应该加强管理,健全约束机制,从严审批。
(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实行养老保险并轨,为人员的自由流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为了更好的衔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良好的转移接续机制,原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企业工作后,企业要帮助其建立新的个人社会保险账户,将原来的职业年金等并入企业年金,不能因为工作单位的变动,导致职业年金无法接续,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流动后的养老待遇。同时,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来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同样,如果企业人员进入机关单位之后,其原来的个人账户余额要并入到职业年金中,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有效转移。
(三)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
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是提高退休人员的服务质量、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的重要措施。西方社会退休人员的养老服务主要是第三方机构来负责,企业只承担缴费的义务和责任,这也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发展趋势。目前,关于养老金的社会化管理与发放已经存在技术问题,社会保险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发养老金,每月将养老金打入退休人员的账户,今后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如何提高社会化管理的效率上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全国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就对社区养老服务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档案资料及时转入所在的社区,掌握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退休服务质量。
(四)重点处理好“中人”的待遇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为了照顾到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为“新人”、“中人”和“老人”三个群体。“老人”基本维持原来的退休养老管理政策,由财政负担养老金。“新人”刚参加工作,直接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中人”的问题较为麻烦,处理不当不但会导致改革遇到很大的阻力,也会打击很大一部分群体的工作积极性。为了减轻制度并轨的阻力,可以实行两种方案:仍用旧制度或者像企业养老保险改革一样设立过渡性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系数可以略高于企业,以此实行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衔接。而选择旧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养老金待遇由国家财政负担,对于这部分人也不需要另建立职业年金。无论采取何种弥补方案,两种制度的并轨都会产生巨大的转制成本。
二、结语
总之,养老保险是我国近年来社会改革的热点话题,也是各种改革推进的基础。目前,中央政府推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属于原则性的文件,具体执行方案仍在完善和探讨中。但改革一定会触动一部分人利益,势必遇到各种阻碍,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调研、慎重对待,建立公平、公正的统一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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