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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在进行了一年多的仿真运行后,于2013年9月6日正式启动。2013年国债的走势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9月6日至11月6日,基本维持区间震荡行情;第二阶段开始于11月7日央行暂停逆回购,当天国债期货下挫0.42%,随后展开两周的加速下跌,连创新低,市场情绪较为恐慌;第三阶段是11月下旬至2013年底,收益率呈现高位钝化,国债期货进入震荡走势。2014年国债期货在定向宽松和经济下行背景下,走出了一波趋势性上涨的牛市。11月21日,央行宣布非对称降息刺激债期价格再上一个平台,但风险偏好的增加导致股债跷跷板效应较为显著,年末资金面压力和IPO集中发行令债期价格回吐降息后涨幅。
国债期货上市以来价格波动率绝大部分时间在0.1%~0.3%之间,最小为0.07%,最大为0.54%。从持仓加权价格来看,日度价格波动率均在0.4%以内。从全部合约运行情况来看,合约在临近交割日时,由于流动性变差,容易发生极端波动,波动率最大达到过0.5%以上。
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国债期货日度总成交在3~5千手左右变动,持仓量则逐步增加至1万手左右。2014年11月1日,中金所宣布下调国债期货保证金至1.5%,债期活跃度大幅提升,持仓量在11月迅速攀升至2万手,成交量则达到1万余手。2014年12月国债期货日均持仓量超过2万手,12月9日成交量24598手,创上市以来新高。从日度交易活跃度来看,新品种上市初期,成交持仓比维持高位,2014年以来则在0.5附近波动,与国际成熟市场水平较为一致。当重要经济数据发布或者影响流动性的重大政策出台,交易活跃度有短期提振,反映国债期货投资者对市场信息的反应较为灵敏。
国债期货成交与持仓始终集中在主力合约上,主力合约的持仓和成交占比多在90%以上。从合约持仓变动情况来看,主力合约基本提前一个月完成换月移仓。
2012年是经济筑底的过程,国债收益率经历了先下行再上行的V型走势。2013年各项数据显示经济处于弱复苏格局。长短期国债利差整体下行,收益率曲线呈平坦化上移趋势。
2013年6月份资金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面经历了极端行情,回购利率迅猛飙升,创历史新高。背后影响因素除了6月财政与准备金缴款,外汇占款下滑以及季末考核压力,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央行对流动性调控的强化导致了金融机构的不适应。进入2013年四季度,金融机构外汇占款余额的回升、财政存款投放等因素也使得央行对释放流动性的操作把控更加严格,11月份国债收益率加速上行。
2014年1~1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规模9.08万亿元,同比多增6707亿元,信贷规模较稳健。虽然信贷增长保持稳健,但2014年全社会融资规模呈现收缩。1~11月社会融资总量为14.76万亿人民币,同比少增1.32万亿;其中新增人民币信贷9.08万亿,占比62%大幅回升,同比多增6707亿;而非信贷融资规模却仅有5.66万亿,相比去年同期的7万亿显著下降。2014年11月末M2余额同比增速降至12.3%,较去年末下降1.3个百分点;M1余额同比增3.2%,较去年末放慢6.1个百分点,M2与M1之间的剪刀差扩大,资金活化程度进一步下降,通过扩张货币来拉动经济增长的效应在递减。
2014年以来,外汇占款增速持续放缓,11月外汇占款增加额回落至21.66亿人民币,央行口径全年新增外汇占款不到8000亿人民币,8月起因美联储货币政策的影响,新兴经济体开始出现资金外流、货币贬值,涉外收付款差额同时也由顺差变为逆差。
2014年7月份以来国务院会议反复强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央行依靠再贷款和抵押补充贷款(PSL)、定向的准备金率降低、定向降息、中期借贷便利(MLF)等一些创新性工具来向市场投放流动性,年初至今短端货币市场利率明显回落,但贷款利率以及理财产品收益率仍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2014年前三季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7.04%,高于2013年全年6.95%的平均水平。11月下旬央行调降了存贷款基准利率,也再度下调了正回购中标利率,但随后货币市场利率仍未有明显下行。12月份至今,货币市场利率和国债到期收益率均出现了不同程度上涨。央行在调降存贷款利率的同时,也扩大了存款利率的上浮范围,资金价格仍是易上难下。2014年末资金价格再现紧张,股市上涨带来的资金需求上升、人民币贬值导致资金外流以及年末考核需求令货币市场利率大幅飙升。面对脆弱资金面,为避免刺激股市和加剧汇率波动,央行屡次暂停公开市场操作,回避全面降准,通过SLO和MLF续作平滑年末流动性。2015年热钱外流带来的股债资金争夺效应将更为显著,以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弥补流动性缺口在所难免。
2012年央行分别于6月8日和7月6日实施降息,于2月24日和5月18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并首次实施不对称降息以支持实体经济,流动性全年较为宽松。
2013年进入二季度后,央行逆回购操作的频率和量明显减少,流动性开始逐渐收紧,流动性紧张在6月和12月形成高峰,2013年全年货币政策呈现偏紧态势。
2014年以来央行依靠创新工具来管理流动性,公开市场操作逐渐淡化。尽管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出现下行,但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无明显改善,理财产品收益率依然居高不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迫切性仍强。在需求增速下行、通缩压力增加的环境下,资产价格下跌与债务风险隐忧将增加货币宽松的空间,2015年一季度在流动性推动下股债双涨的局面有望维持。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新常态”特征的表述,降息后股市一路飙升,而社会融资并无实质性好转,货币政策不倾向于全面宽松,对稳健的货币政策提出“松紧适度”的要求。未来降准的驱动因素主要在于对冲性需求。目前地产销售呈现企稳迹象,根据地产销售和投资周期,明年二三季度有望看到整体经济的企稳,届时货币政策或将转向中性。
对于2015年的国债期货行情来说,可以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来看。上半场在相对宽松的资金面和政策支撑下,国债期货有望延续2014年的强势,股债双牛可期,下半场则不确定性增加。总体来看,以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无风险利率下降过程尚未结束,在托底政策下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下行空间较2014年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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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公共政策学伴随改革开放走过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世纪80年代的孕育开创阶段;二是20世纪90年代后的快速发展阶段。兴起的原因:①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选择;②指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实践的需要;③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④发展现代科学技术与方法的结果。在这些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
关键词:中国公共政策学,历程,原因,成就,问题,对策,论文代写
回顾过去30年来我国公共政策学的兴起与发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引进到开创、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的发展过程。深入研究这一过程,大体上又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孕育开创阶段。政策研究在我国由来已久。但是,把政策及其运行规律作为一门科学来专门研究却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后的事。那时,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敞开了国门,在积极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方法的同时,一些新兴的学科也开始相继传入我国,公共政策学就是其中之一。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的快速发展阶段。进入9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日益明确,我国的公共政策学研究和学科建设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经过充分酝酿,1992年10月,作为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策科学研究分会的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成立,来自中央11个部门和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70余人参加了在山东曲阜召开的成立大会,大会决定以“联络、组织、交流、倡导”为活动方式,积极推动公共政策学的研究工作。
中国公共政策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并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而不断发展、成熟,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究其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选择。“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这是毛泽东的一句名言,也是我们党和国家对公共政策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的高度概括。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当党和国家的政策正确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蒸蒸日上,反之就将遭受挫折、甚至失败。
第二,指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实践的需要。众所周知,公共政策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既在实践中产生,又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和发展。它要指导执政党或国家的各项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的实践活动,它以实践定向,以发现和解决社会的政策问题为宗旨,为实践服务”。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公共政策学创始人拉斯韦尔指出,该学科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公共政策学“是关于民主主义的学问……归根结底,它须以民主的政治体制为前提。”中国公共政策学的兴起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结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产物。
第四,发展现代科学技术与方法的结果。通常认为,现代科学技术与方法如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的出现,“为政策科学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方法论依据。”改革开放以来,国外一系列新兴学科、新的研究方法,如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运筹学、统计学、决策科学、领导科学、战略研究、未来研究等被陆续介绍到我国,从而使得我国在这些领域的科学研究迅速崛起,运筹学、统计学、决策科学等新兴学科不断涌现。
在理论工作者、政策决策者以及政策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共政策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一门生机勃勃的新兴学科。在过去30多年的发展中,我国公共政策学研究至少取得了如下几项成就:
第一,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理论成果不断涌现。根据研究的重点,我国的公共政策学研究大致沿着这一思想轨迹不断深化。首先是介绍、引进西方公共政策学的研究成果;其次是随着公共政策学传入我国,开始从政策学的角度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政策理论,认真而深刻地总结我们党和政府政策实践的基本经验。
第二,学科建设初具规模,研究队伍不断扩大。一门学科发展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教学工作的开展。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就有少数党校在干部培训中开设了部分公共政策学的课程。90年代以后,我国公共政策学的教育培训迅速发展,公共政策学的相关课程已在高等院校、党校系统和行政学院系统的教学中逐步扎根,成为大学生、研究生和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门新兴课程。
从总体上来看,目前我国基本上形成了研究公共政策的三支队伍。第一是学术型政策研究组织的研究人员,他们主要从事公共政策学的基础理论研究;第二是行政型政策研究组织的研究人员,他们主要从事现实政策问题的研究。
第三,学术交流日益频繁,学术气氛十分活跃。公共政策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严肃的学术团体的建立是学科交流的重要依托。目前,全国性的公共政策学学术团体有两个,即1992年成立的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1994年成立的中国政策科学学会。在这之后,还成立了一些全国性的部门政策研究的学术团体,如1998年成立的中国民族政策研究会。另外,一些省、直辖市、自治区也成立了综合性的政策科学研究会或部门性的政策研究会,如黑龙江省政策科学学会、广东省政策科学研究会等。
相对于国外公共政策学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而言,我国的公共政策学研究才刚刚起步,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学科,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有着许多薄弱环节亟待加强。
第一,在重视程度上,公共政策学有待引起学界和政界的进一步重视。我国迄今仍对公共政策学、政策科学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得非常不够,公共政策学的学术价值、实践价值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它作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主要支撑学科这一点并未被人们尤其是各级官员所认识。
第二,在学术研究上,公共政策学的学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引进、消化和吸收西方公共政策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国内已有近百部关于公共政策学、政策科学的论著、教材出版,并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但仔细分析这些成果,却明显的存在以下不足或弊端:一是在理论体系上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在研究内容上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在研究方法上有待进一步改进,四是在研究水平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三,在学科建设上,公共政策学的学科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组织构建上,虽然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学术型、行政型、产业型三大类型的政策研究组织体系,但是,这些研究组织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促进我国公共政策学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回顾过去是为了总结经验,更好地服务未来。在21世纪新阶段,我国公共政策学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勇于面对现实,扎根中国沃土,认真消化、借鉴、吸收西方公共政策学的优秀成果,不断克服自身的不足和弱点,努力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政策学理论体系,从而进一步把我国的公共政策学研究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第一,扩大宣传与普及,努力提高公共政策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共政策学在国外早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是一门成熟的学科,无论在学界、政界,还是企业界都有着非常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国的公共政策学研究起步较晚,它的重要作用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还远未被人们所认识。因此,建立和发展中国的公共政策学,首先必须做好宣传和普及工作:一要进一步扩大对公共政策学在国外主要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宣传;二要进一步扩大对公共政策学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及其与日俱增的社会需求的宣传。
第二,加强理论研究,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公共政策学理论体系。中国公共政策学发展最核心、最本质的东西就是要努力构建中国自己的公共政策学理论体系,否则,中国的公共政策学将会因其理论既不能解释我们面临的政策现实,又不能指导具体的政策实践而永远难以成为一门独立的知识领域。为此,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国传统政策思想的研究。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为人类留下了大量优秀的政策文化遗产,离开了这些文化遗产,我国公共政策学的中国特色就将无从谈起。二要进一步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中的政策思想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政策问题的精辟论述及其理论,为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的公共政策学提供了丰富的养料,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第三,改进研究方法,努力提高公共政策学的研究水平。科学研究需要有科学的方法,否则就很难探索出真理。一门学科的发展和繁荣与其研究方法息息相关,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看,研究方法是否合理或完善直接影响到该学科的成熟与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政策学研究之所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中国公共政策学之所以理论基础不够坚实,与国外公共政策学相比差距较大,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研究方法有问题、不成熟。因此,改进研究方法就成为中国公共政策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努力方向。
[1]陈振明.政策科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王文捷.马克思主义政策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
[3]孟繁森.需要建立一门研究党和国家生命的科学——政策学[J].理论探讨,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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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波既是高中物理学习的重点,也是难点,特别是如何确定波动质点的振动方向。为了有效突破这一难点,使学生掌握机械波的运动特征,弄清波动与振动的联系与区别,我们引导学生进行了大量探究活动,总结出以下四种确定波动质点振动方向的方法,供参考。
由波的形成原理可知,后振动的质点总是重复先振动的质点的运动,而当质点处于波峰和波谷瞬间,其速度为零。若已知波的传播方向,判断某质点的振动方向时,可找沿波传播方向与该点距离最近的波峰或波谷,根据波峰或波谷位置的关系确定振动方向。
例1 如图1所示,波沿x轴正向传播,试确定该时刻b、d两质点的振动方向。
解析 沿着波的传播方向,b质点总是重复着先振动的a质点的运动(a为所参考点)。此时刻a质点正好处在波峰,且是在b质点之前未经过一个波谷的波峰,那么b质点必然“模仿”a质点去“充当”下一时刻的波峰,故a质点正在向上振动。同理,d质点必然“模仿”它的前一个c质点(c为参考点)去“充当”下一时刻的波谷而向下振动。
利用此方法的关键是选取参考质点,一是要求其位置在所研究的质点之前,二是要求其位置正好在所研究的质点最近的波峰或波谷处。
思路为:①明确波的传播方向,从而确定波源的方位。②在波的图像上(如图1所示)找出研究质点p靠近波源的一方附近(不越过波峰或波谷)处的另一质点p'。③若质点p'在质点p上方,则质点p'将带动质点p向上运动;反之,向下运动。
对此方法的运用必然能够加强对机械波形成的理解。
在已知某时刻波的图像和传播方向的基础上,只须画出经微小时间△t(△t<)后的波形即平移法,就知道各质点经过△t到达的位置,从而确定该时刻的振动方向。
例2 已知某时刻机械波正在沿x轴负向传播,某时刻t波形如图2示,说明a、b、c三个质点在该时刻的振动方向。
解析 画出(t+△t)时刻的波形图,如图2虚线所示,再过a、b、c分别作垂直于x轴的辅助线,并与t时刻的波形图线交于a'、b'、c'点,考查a与a',b与b',c与c'的相对位置,可得知:a质点正向下运动,b质点正向上运动,c质点正向下运动。
利用此方法虽不需要对波的成因有较强的理解,但对利用平移法正确画出经 △t 时间后的波形图有较高的要求。
口诀法是在理解了波动的本质及波动规律的基础上借助种种联想总结出的方法,此法简便易记,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意思是将波形想成一条“坡路”,当沿着波的传播方向行走时,处于“上坡”阶段的各质点振动方向向下(如图1中d点),而处于“下坡”阶段的各质点振动方向向上(如图1中b点和p点),可简记为“上坡下,下坡上”。
需要注意的是,利用口诀法时,一定要理解“口诀”中所创设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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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合法化危机》,尤其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等重要理论著作中,曾多次论述到合法性问题。然而,或许是因为哈贝马斯话语的诘屈聱牙,或许是因为其思想的枝蔓伸展,人们在试图准确地说明哈贝马斯合法性概念的时候,却总是不能真正进入其理论的堂奥,因而,这一概念与哈贝马斯其它哲学概念之间的内在张力关系以及其所引发的思想效应等问题,也就总是难以被完整地揭示与呈张,由此导致关于这一概念之研究的失语与失真。基于这一基本的学术审视,本文力图以对文本的立体性开掘为支点。实现对哈贝马斯合法性概念之系统的梳理、界划、指认、定位。
哈贝马斯对合法性的界定,在逻辑上肇始于他对自然法和实证主义两种合法性传统的批评性回应。
合法性之自然法的传统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本体论哲学。古希腊本体论致思路向不仅引导人们追求自然世界意义上的终极本源,也引导人们追求伦理和政治意义上的个体之善与群体之善,比如公正、正义等普遍性的伦理规范和价值原则。进而,这样的伦理规范和价值原则又在政治实践中定格为政治制度是否具有合法性的判断标准,即一种现实政治制度的好与坏、优与劣、正当与非正当,最终是要通过它能否彰显公正、正义等价值原则进行判定。例如,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依绝对公正的原则来评断,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到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在古罗马思想范例中,西塞罗提出了“正义”和“理性”的规范,认为它们是政治共同体成员相互之间达致和谐共在状态的基础和普遍力量。这种“正义”和“理性”、的规范并不是人为制造出来的,而是与自然的普遍法则相一致的人类普遍能力。它们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以一种无形力量的方式存在于政治共同体中,规导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政治行为,进而也成为政治合法性进行自我辩护的最终依托。这一合法性的自然法传统绵延至近代早期,通过契约论哲学家对自然状态的预设而获得了新的形态。在洛克等契约论哲学家看来,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并非通过神启或者政治人物个人的魅力进行说明,毋乃说,一个政府或者一种法律规范只有能够保护人类的自然状态(自然社会),进而彰显自由、平等、正义、仁爱等价值理念,它才是正当的、合法的、值得拥护的,否则,人民就有权根据契约推翻它,进而建立起新的政府或者法律规范。可以看出,无论是以什么样的形态呈现出来,合法性之自然法传统总是在一个形而上的、伦理学的质点上推演政治制度或者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准则与法则,从而实现了合法性学说与价值学说、道德学说的内在合流。
合法性之实证主义的传统是由韦伯根据经验科学的方法和范式开创出来的。在韦伯看来,经验科学对诸如统治秩序、法律规则等政治社会学基本问题的检视,应当始终在“事实性”、“客观性”、“价值中立性”的牵引下进行,而不应当将普遍性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规范设置为推论的支点,因为道德标准和价值规范完全是出于个人主观的情感作用,它们与个人的自由、决定和选择有关,而与事实问题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它们不是经验科学追求的目标和研究的对象。就此而论,成为政治合法性准则的,一定不能是公正、正义、平等、自由等恒久不变的、符合自然理性的伦理要求,而只能是科学性、可计算性、可操作性的政治范畴。根据这样的准则,现代社会的法律体系,必须把任何以“应当”(shotdd)为诉求的规范和理想驱逐出去,最终借助于法律专家和政治立法者对大量法律条款的分析、过滤而定格为形式主义的法律形象。法律的形式是抽象的、普遍的、可核实的,既不专门了针对特定的情形,也不专门针对特定的法律对象,它赋予法律体系以统一的、稳定的结构。在这个意义上,合法性指向的是既定法律结构和法律秩序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它是人们对握有权力的人的地位之确认和对其命令之服从,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国家的强制为坚实后盾的。如此说来,合法性就溶解在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的过程当中,合法律性成为合法性的逻辑始源,即只有合法律的,才是正当的、合法的。
哈贝马斯认为,上述自成一系的两种合法性解释传统,虽然都各有优点(自然法传统认定的价值原则在当代政治、法律实践中无法回避,实证主义传统认定的政治结构和法律形式在现代性逻辑中不能不以某种方式出场),但也都各有缺点,而后者是根本的、必须要予以指证的。具体而论,自然法的传统由于执着于对形而上的伦理要求的追逐,因而自觉不自觉地隔离了复杂多样、变化多端的现实情景。这种状况造成的困难,在传统形而上学遭到解构因而统一的价值观发生分化的现代社会与后现代社会,无疑是尤为突出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语境中若想假以众所肯认的道德观念来批判现实的政治制度或者法律体系,并据此演绎政治制度或者法律体系的正当、合意与合法,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实证主义传统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正是面对自然法传统之困难而加以“祛魅”的结果。也正因为如此,自韦伯以降直到20世纪70年代大半个世纪的政治文化中,自然法传统及其种种变体所造成的影响基本隐退,而实证主义传统则在现代性逻辑的助推下大行其道。不可否认的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自然法传统在罗尔斯《正义论》的刺激下被重新激活,以罗尔斯为首的政治哲学家不约而同地根据公平、正义、道德的价值悬设来处理合法性问题,就是这一景况的显证。不过,在哈贝马斯看来:其一,正义、道德的价值判断对于合法性不可或缺与仅仅从前者推出后者之间的差距,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的。因为决定合法性的不仅仅是正义、道德判断的正确性,而且还有其他因素,“包括是否具备信息,信息是否有说服力和相关性,如何选择信息,信息加工是否有成效,情境诠释和问题提法是否恰当,选举决定是否合理,态度强烈的评价是否真诚,尤其是所达成的妥协是否公平等等。”一言以蔽之,合法性并不等同于正义、道德判断的有效性,后者只是前者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其二,罗尔斯对正义理念的推导以及由之而来的对合法性界标的设置,无论具有什么样的诱惑和感召,也不能摆脱这样一个事实,即这样的过程只是在“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真空中进行的,因而文化的多元性、“建制化了的政治决策过程”,以及“同法治国原则背道而驰。并使组织良好社会面对一幅颇有讽刺意味镜像的社会发展趋势和政治发展趋势”等需要考量的因素,无一不消失在理论的地平之下。罗尔斯在《正义论》的补遗之作《政治自由主义》中无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处理多元性的问题,作为政治正义之假设的“重叠共识”也根本不可能建立在多元性的基础之上,由此路径导出的合法性解释方案依然是问题多多的。
哈贝马斯指出,实证主义传统的问题在于:其一,当它以“价值中立”的姿态删除任何有关价值关怀和规范指涉的因素时,它却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的判断,即如若隔离了对人的生存要素的突现,合法性自身就不可能得到保证,因为“合法性的客观标准是被统治者方面的事实上承认”,一种政治制度或者法律制度一旦被人们认为远离他们的生活,其合法性就变得十分脆弱了。其二,实证主义传统诠证合法性的经典公式,即“合法性等于合法律性”只有置放在特定的场境中才可能成立,否则,它根本无法经得起“精察洞问”的推敲。审视欧洲的工人运动和阶级斗争可以发现,“迄今为止最接近于形式法合理统治模式(即合法律性——引者注)的那种政治秩序,其本身并没有被感受为合法的;会这样感受的,充其量是那些从中得益的社会阶层以及它们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家。”这一状貌的更为极端的例子在于,那些独裁的政治和法西斯政权的形成,都是符合韦伯所界定的“规则合理性”、“科学合理性”、“可计算性”、“可操作性”等一系列法律形式的,但显然不能就此而得出“独裁政治和法西斯政权的产生是正当的、合法的”这样的荒.唐结论。
哈贝马斯说,这两种传统在处理合法性上的失足,若是极为根本地概括就在于,它们都只是在“事实性”和“有效性”两者之间来回摇摆,而对它们的张力关系却不进行任何的说明。一种政治制度或者法律制度之所以能够是合法的,必须具备“事实性”和“有效性”两个向度:政治制度或者法律制度作为现实的政治构件,要能够被信任进而能够显明实际的政治、社会效果,这是“事实性”的向度;这种政治制度或者法律制度被信任是基于人们认为它是值得信任的而不是因为其它的原因,这是“有效性”的向度。对于政治合法性而言,这本来应当是紧密咬合在一起的两个向度,因为仅仅具备一个向度,并不一定理所当然地推出合法性。例如,仅仅具备“事实性”可能就会有两种情况:人们之所以信任一种政治或者法律制度,就是出于它是值得信任的,但也可能是出于种种外在的因素而不得不去信任,后一种情况显然就无法对合法性做出令人满意的说明。在自然法传统和实证主义传统那里,“事实性”和“有效性”分明就是相互外在、彼此分离,甚至是截然对立的两个向度,这是它们的合法性基础总是难以达及厚重的真正内缘。#p#副标题#e#
哈贝马斯虽然对自然法传统和实证主义传统进行了这样那样的检点与批评,但他并没有将这两种传统简单、粗暴地推上思想的被告席,而是在指证它们不能处理“事实性”和“有效性”张力关系的前提下,对其沉积下来的思想资源进行了创造性的转化,进而将自然法传统彰明的价值的东西与实证主义传统彰明的事实的东西内在地统合在他自己对合法性的理解当中:“合法性意味着,对于某种要求作为正确的和公正的存在物而被认可的政治秩序来说,有一些好的根据。一个合法的秩序应该得到承认: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这个定义强调了合法性乃是某种可争论的有效性要求,统治秩序的稳定性也依赖于自身,(至少)在事实上的被承认。”然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对合法性如此这般的理解,是否就能够保证“事实性”和“有效性”的张力空间完全敞开,进而合法性的理想模态完全形成?在哈贝马斯看来,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层层说明的问题:首先,“事实性”与“有效性”虽然对于合法性的理解而言都不可或缺,但后者相形之下无疑更为根本,因为一种政治或者法律制度只有被人们认为是值得信赖的,它在论证合法性时才具有思想的说服力。在这个意义上,“事实性”并不必然包含着合法性之“有效性”的基本要求,但反过来说有时却是可以成立的。其次,从现代法律秩序的创生来看,“有效性”向度的凸显根本不能依靠政治人物和法律专家的“良心发现”与“道德自觉”,而只能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即“公民应该时时都能够把自己理解为他作为承受者所要服从的法律的创制者”,②因为在这样‘的语境中,公民不会不把自己的意志和生活故事接入到法律的创造过程中,一种值得信赖的法律的形成就会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再次,公民成为法律的创制者,并不意味着以一种检测“公意”(卢梭语)的方式来检测法律的民意,这种静态的统计学的方式并不能保证公民客观、真实、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合法性若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得到说明,是极其困难的。公民成为法律的创制者,毋宁说是要通过他们的意愿和意见的形成过程来得到保证,因为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公民才可能将自己的生活要素链接到法律的规范与事实当中,法律秩序的“有效性”才可能凸显出来,它与“事实性?之间的张力关系才可能得到确当的处理。这就触及到现代社会政治和法律制度之合法性的根本内涵:“民主的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过程的程序条件和交往前提是唯一的合法性源泉”。
这样一来,哈贝马斯就把对合法性的说明转译成对交往行动理论的政治哲学诠证,交往、话语、商谈、程序等交往行动理论的概念由此成为合法性理论的关键之词。至于合法性理论因何能够与交往行动理论发生范式的通约,哈贝马斯认为至少有两方面的根由:其一,民主的商谈将议题和提议、信息和理由置放于可申解、可论辩的程序当中,人们即便不能直接地借此澄明什么样的政治要求和政治主张是适恰的,什么样的政治措施和政治行为是应当予以取用的,这些政治要素也可以间接地从商谈中赢获出场与在场的根据和意义;其二,就作为合法性重要载体的法而言,它与交往行动并不断然分开,在很多情况下,它“以抽象而有约束力的方式,把由于具体的交往行动关联而为人所知的邻里熟人之间的相互承认结构,传向匿名的、以系统为中介的陌生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商谈、也就是变得具有反思性的交往行动形式,对法的规范的产生(以及运用)具有一种构成性的作用。”
在哈贝马斯看来,这样的根由对于说明合法性理论为什么能够立基于交往行动理论之上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对于说明前者怎样立基于后者之上则还远远不够,因为交往行动是一个极其宽泛的概念,什么样的交往、在什么样的场域中发生的交往需要接人到政治合法性的基本构架之中,是应当得到具体的解释的。对此,哈贝马斯这样说道:“政治立法过程的合理质量不仅仅依赖于赢得选举的多数和得到保护的少数在议会中是如何工作的。它也依赖于参与的水平和教育的水平,依赖于信息和有争议问题之表达的清晰程度,简言之,依赖于政治公共领域中不可工具化的意见形成过程的商谈性质。公共生活的质量一般来说取决于公共领域的传媒和结构实际上开放的机会。”在这段话中,哈贝马斯实质上是将对政治要素起构造作用的商谈限定为公共领域的活动的展开,从而将公共领域设定为合法性与交往相互关联的根本质点,交往对于合法性的基础性意义也就呈现为公共领域对于合法性的基础意义。这一点,应当是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在逻辑上的一个落点,也是他在这一理论中着力说明的问题。
什么是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这样界定:“公共领域最好被描述为一个关于内容、观点,也就是意见的交往网络;在那里,交往之流被以一种特定方式加以过滤和综合,从而成为根据特定议题集束而成的公共意见或舆论。像整个生活世界一样,公共领域也是通过交往行动——对于这种行动来说,掌握自然语言就足够了——而得到再生产的;它是适合于日常交往语言所具有的普遍可理解性的。”“日常实践的微观领域自发凝聚而成的交往中心发展为自主的公共领域,并且巩固了自我支撑的更高水平的互主体性,当达到一定程度后,以交往为媒介的生活世界的潜能就能够被有组织地得到运用。自我组织的形式强化了集体行动的能力。”公共领域“通过其市民社会基础而根植于生活世界之中”。这些界定说明:公共领域在本质上是一种交往结构和因交往行动而形成的社会空间,它与作为交往之根本背景假设的生活世界直接勾联在一起,并以市民社会作为其形成与存在的最直接基础。
在对公共领域如此这般界定的基础之上,哈贝马斯继而解述了下列问题:
第一,公共领域作为商谈与合法性之介质的内缘。哈贝马斯指出,公共领域虽然就其本来的意义而言是在私人的生活世界的基础上形成的,但它作为生活世界的结构又在表达公共的问题,尤其是那些与政治决策、制度建设以及法规生成有着这样那样联系的公共问题。就此而论,公共领域又作为能够作用于政治系统的结构而存在,构成生活世界的政治形式。正因为如此,“公共领域形成了政治系统这一方面和生活世界的私人部分和功能分化的行动系统这另一方面之间的中介结构”,它不仅与生活世界而且也与政治系统勾联在一起;也正因为如此,公共领域及其在其中所形成的公众舆论完全可以使建制化的政治与非建制化的自由商谈(商谈的语境即是生活世界)相互融通、彼此连接,从而既保证了政治意志建立在民众意志基础之上并由此彰显了“有效性”的要求,又保证了民众意志不至于散漫为一种无政府主义的东西并由此彰显了“事实性”的要求。
第二,公共领域对于理解合法性的具体优势。哈贝马斯指出,公共领域作为一种交往结构,由于总是与私人生活领域、与市民社会粘连在一起,所以发生于公共领域之中的商谈也就总是与民众、与市民社会的生活故事分割不开。一旦这样的商谈作为社会和政治资源被整合到政治系统当中,政治建构需要什么样的规范和价值,也就获得了最为实在的依托。这不仅避免了实证主义传统在合法性上引发的“价值无涉”的诘问与发难,而且避免了自然法传统根据恒定不变的价值准则来证立合法性的种种困难。例如,如果总是一成不变地将某一种价值准则接入到政治系统当中并由此说明合法性的基础,那么,这样的合法性说明至多只是与某一个固定时间内的固定群体相链接,而绝不具有普遍的意义;这一困难在公共领域的场境中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公共领域将价值的生成发展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指向的是市民社会的普遍存在和这一普遍存在的展开,这是自然法的传统未曾具有的。推进地看,由于与私人生活领域、与市民社会相互关联,公共领域与政治中心相比更能敏锐地感受新的社会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产生的情境:核军备竞争、克隆研究的风险、生态危机、第三世界的经济恶化、女性问题、移民问题、种族问题、文化认同问题,这些自20世纪7D年代以来不断突现出来的新的社会问题,无一不是首先由市民社会和作为市民社会的公众的私人提出并引入公共领域的,相反,国家机构和大型政治组织却往往只是在公共领域对这些问题讨论和放大之后才将之纳入到自己的系统当中。由此而论,“公共领域是一个预警系统,带有一些非专用的、但具有全社会敏感性的传感器。”它可以通过它自己的公共意见而对议会组织以及法院等政治实体造成一定效应,并且迫使这些政治实体转到正式的权力循环当中。就民主法治国的政治、法律实践而言,实证主义传统所假定的“由合法律性而合法性”的公式在这样一种“场境”中是可以成立的,但它的成立也会仅仅是因为被置放于这样的“场境”当中,其它的“场境”都是不可以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事实性”的东西与“有效性”的东西是相互吻合的,而不是像在实证主义传统那里经常是相互分离的。既然如此,合法性在这样一种“场境”中无疑就可以获得充分的自我说明与自我辩护,而公共领域在这样一种“场境”中对于合法性而言无疑就具有始源性的意义。
第三,公共领域的自我限制以及对于合法性立基的具体取径。哈贝马斯强调,指认公共领域对于理解合法性的优势是一回事,而指认它在理解合法性中的自我限制是另一回事,两者缺一不可。之所以会如此,主要是因为:其一,公共领域和作为它的基础的市民社会只有在自由的政治文化、完善的私人领域和合理化的生活世界的场境中生成并以这样的场境作为其存在的根本支撑,它对于政治系统之合法性的传导与强化才是可以谈论的;其二,公共领域无论与政治系统发生怎样的关联,它与后者在功能以及整合和再生产方式等方面都截然不同。所以,“在公共领域中,至少在自由的公共领域中,行动者能获得的只能是影响,而不能是政治权力。”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的自我限制并不意味着它对于合法性说明软弱无力,而是意味着,要持守对于政治合法性而言的始源性意义,公共领域一方面应当捍卫作为其存在前提的生活世界的纯粹性,使之不至于因为政治、经济等因素的膨胀而质变为一个工具主义的系统;另一方面应当通过民主的意见和意志形成过程的程序性的过滤,以及交往权力向政治权力的传递与过渡,来赋予政治决策以合法性的普遍信念。
第四,公共领域作为合法性基础的重构性。哈贝马斯强调,公共领域与合法性的关联,既不是一个纯粹的规范性问题,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经验性问题,它所指涉的内涵要比这两者都远为复杂。这是为什么?哈贝马斯解释道,在合法性之自然法传统明显势衰而实证主义传统又还没有建立起来的自由资本主义的政治文化中,作为合法性之根本的社会对统治秩序的认可或同意,显然不是以自然法所推演的某种先定的观念为基点,而是以自由沟通和相互交涉的制度机制为基点,它来自于公共领域和公众舆论,人们在公共领域中的讨论和批判活动使得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化成为可能,这在公共领域与法律、民主以及议会活动的关系呈现中得到了最为真实的说明。然而,这一状况只是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界分开来因而公共领域获得了充分的市民社会的基础的前提下才出现的。在20世纪上半叶以来的资本主义政治语境中,市民社会由于政治国家的不断干预而失去其本真的存在结构,公共领域也由之而蜕变为没有根基、不能自足,甚至是受操纵的社会空间。这样一来,“公共性原则(公共领域的标志性内核——引者注)不再担负有使政治统治合法化的责任。尽管无限扩大的公共领域为了获得广泛赞同,向被剥夺了权利的公众反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但是,公众同时也远离了权力实施和权力均衡过程,以至于公共性原则再也不能证明统治的合法性,更谈不上保障其合法性了。”在这一情形下,政治系统无论是根据自然法的传统还是实证主义的传统来论证自己的合法性,它也难以还原到自由资本主义标指的政治语境中,因而也难以摆脱合法化危机的深层困扰。在这个意义上,指认公共领域与合法性之间的勾联,就是将公共领域作为合法性基础的经验历史及其所蕴涵的思想资源在当下的政治语境中开发出来,进而使合法性的理解建立在交往理论而非自然法和实证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工作,这又是对经验的一种当下激活,因而在根本的意义上构成对合法性的重构。这种重构,自然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吁求,它在现实的层面上也得到了回应:与新社会运动有着这样那样关联的“公民违抗”,就将抗议的矛头直接指向那些虽然通过合乎法律的途径产生但又不具有合法性的政治决策,进而又“把有宪法结构的政治意志形成过程与公共领域的交往过程连接起来”,以此抵制建制性政治的系统惰性并强化合法性的要求,这使重构合法性的公共领域基础成为历史与当下、理论与现实的一个交汇之点。#p#副标题#e#
由于哈贝马斯总是竭尽全力地从“有效性”、“民众交往”、“公共领域的商谈”以及“意见形成的程序”等方面来对政治和法律制度进行注解,所以他在由之而来的政治哲学的理论构筑中不但以不同于自然法和实证主义传统的方式厘定了合法性的内涵,而且实质上将合法性渲染成政治哲学的焦点性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讲,突出政治的民众参与基础就是突出合法性)。在这个意义上,哈贝马斯的政治哲学虽然与以“正义”为核心的当今西方主流政治哲学在许多方面享用着共同的理论前提,但其实与后者又已经分道扬镳了。这一情况在罗尔斯看来,就是自由主义与弱共和主义、正义与合法性(或者说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殊异与分歧。这样的殊异与分歧,使他与哈贝马斯之间发生理论的大交锋变得顺理成章。罗尔斯强调,哈贝马斯将政治哲学的焦点集中在合法性而非正义上,看上去是一个小问题,但如果不对其理论的虚妄进行指证,则难以在当代不同的政治哲学坐标之间进行孰优孰劣的价值排序与理念抉择。基于此,罗尔斯集中从四点批评了哈贝马斯的合法性理论:
其一,合法性与正义并不一定存在一种对称关系。例如,一位合法的国王可以通过有效的政府来实施其统治,但即使这样,他的统治也可能并不正义。“因此,合法性是一个比正义更弱的理念,它给可行的行为所施加的约束也更弱一些。尽管合法性肯定与正义有一种根本性的联系,但它也是制度性的。”
其二,宪法民主实际上永远难以像哈贝马斯设计的那样通过公共领域的基础来安排其政治程序和政治争论。因为在实际的政治条件下,议会、法院等政治实体在它们的实践中必然要大大偏离哈贝马斯所预设的公共领域的图景与交往辩谈的理想。就民主选举来说,虽然要求经过适当的讨论、商谈后进行总结,最后才进行投票,但是,由于时间、地点等因素的限制,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对所有的证据和材料进行分析与评估。所以,人们通常都是在无所知晓的情形下进行投票,而公共领域在这样的过程中则根本无法承当哈贝马斯所指认的角色。
其三,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理想辩谈中推理与论证之程序的描述并不完善。因为一个直接的事实是,试图通过理想辩谈的交往过程来对待所有人的利益是不现实的,这可能会产生一种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平衡之功利主义的原则。而且,在讨论中要求达成一致极有可能限制公民在支持立法时所使用的理性,亦即,他们的推理理性被迫与其他公民的认识相一致,这就容易造成妥协性的观点。而“如果说,立宪民主的条件往往迫使各种群体拥护较具妥协性和理性的观点——假如这些观点是有影响的观点的话,那么,这些观点与各种理由的混合在一次公民缺乏对这些指南的意识的投票中,就会很容易导致非正义,即使该程序的结果合法。”这一缺陷,也正是第一点指涉到的问题。
最后,合法性作为一种程序性正义总是依赖于其可能性结果的正义,即依赖于实质性正义。这样,一切制度程序的法规和立法虽然应该被公民们看作是可以置放于公共领域中加以开放讨论的,但这种讨论只是构成了实质性正义和理性的背景,任何宣称纯程序的合法性理念和理性理念都只是虚幻的。
罗尔斯的批评在一定意义上说,代表了人们对哈贝马斯的合法性理论进行质疑的那些突出的观点,同时他的批评也使得这一理论在当代学术场域中的思想效应被放大(就此而论,不让罗尔斯的批评出场,似乎就不能在完整的意义上把捉哈贝马斯的合法性理论),这种情况与哈贝马斯对罗尔斯理论的批评如出一辙。然而,将所有这些问题安放到我们的学术场域中进行评价时,则应当小心谨慎。因为人们经常是通过处理哈贝马斯与罗尔斯之间的思想学案而走入哈贝马斯的思想世界并进而对他的理论做出种种评价,可人们又经常相沿成习地以非此即彼的方式来处理这一学案,于是由此而来的评价由于隔离了真实的思想语境而变得不那么真实。例如,有一种颇为流行的做法就是,以哈贝马斯没有解决罗尔斯的问题而对前者进行这样那样的指责,甚至于在他的合法性理论上贴上这样那样的标签。可是,若是极为根本地审视会发现,虽然哈贝马斯也将“正义”以及与此相类似的价值理念看作是合法性不可缺少的内在元素,而罗尔斯也像哈贝马斯所指认的那样通过激活自然法传统的方式来回答合法性问题,但他们之间的相互批评基本上还是不同理论坐标中的问题的碰撞,因为哈贝马斯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这部集中论述合法性的著作的前言中说过这样一段话:“就在它(指资本主义一引者注)可以独占现代性的道德——实践自我理解的遗产的时刻,面对在全球性社会危机四伏的层面上积极推进对资本主义进行福利国家的、生态主义的驯服这个任务,它却气馁退缩了。对市场导控之经济的系统逻辑它毕恭毕敬;在国家科层之权力媒介的过分负担面前它至少是小心翼翼。但是,对于那种实际上已经受到威胁的资源——贮藏在法律结构之中、急需持续更新的社会团结——它却置若罔闻,缺少哪怕只是有些相似的敏感性。”在这段话中,哈贝马斯将以公共领域来说明合法性的理论范式又系于他对资本主义的一种批判,因为在他看来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等工具主义的行为领域对价值的、规范的、人道主义的文化领域的遮盖使没有完成的现代性的推进变得步履维艰,而这正是合法化危机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发生的深层根源。即便不是站在纯粹的马克思主义传统的立场上来指证这样的问题,哈贝马斯的分析也是从批判理论的逻辑基点出发的,这与罗尔斯自然是大不相同的,因此简单地将罗尔斯作为标准来评价哈贝马斯,则难免有些理论错置的感觉,虽然罗尔斯对哈贝马斯的上述批评在某些方面点到了哈贝马斯理论的致命之处。
实质上,这里又涉及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当哈贝马斯从批判理论出发论证合法性时,他与葛兰西以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是一致的,即对政治上层建筑问题的考察,不是主要通过说明经济基础而是主要通过说明文化问题来进行。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论”等等都是如此。而这些理论定位与思想观点之所以能够引起人们的强烈共鸣,正是它们在真实的意义上揭示出现代社会的政治逻辑,揭示出如果不能将政治的根基与社会文化领域中的因素连接起来,政治结构的合理与合法是不可能获得充分的说明的。哈贝马斯将合法性的基础指认为公共领域而不是政治国家,显然就是这样一种葛兰西以降自上而下的思维路向的延伸。他认为在公共领域这样一个有着独特结构的社会文化世界中,可以确立起一套既指向个性自由发展又指向群体认同的普遍有效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规范,而政治结构越是向公共领域敞开,越是与这样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规范对接起来,就越是能够将“事实性”与“有效性”有机地结为一体,合法性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为自己提供有说服力的辩护。这样一种与葛兰西,与早期法兰克福学派有着惊人类似的理论指认,正说明哈贝马斯的理论思考不是偶然的学理预制,它与对其背后的历史与政治逻辑之场境的彰明是关联在一起的。这样的场境似乎也没有成为罗尔斯这样的政治哲学家心中认可的东西,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在对这样的场境进行理解的原点上创构“正义”理念的。所以在我们看来,甚至于罗尔斯本人对哈贝马斯的有些批评都没有从后者真实的语境出发,因而不中肯的地方并非不存在;而人们在没有理解哈贝马斯理论之背后场境的前提下所做的种种评论,更是让人大跌眼镜,也值得我们深长思之。毕竟,哈贝马斯提出的问题和从各个角度展开的说明,都是深刻的、有见地的,对于我们理解政治与社会、政治与文化、国家与市民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公域自律与私域自律、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事实与规范、法治与民主等等,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资源和思想智慧。
然而,我们的论述并不在于怀着一种崇拜的心结来为哈贝马斯辩护什么,因为我们也认为他的理论布展中的确存在罗尔斯所指证的某些问题,例如公共领域、交往辩谈的抽象性、理想性等等。而且,既然罗尔斯这样一位西方语境中的哲学家都对哈贝马斯预设的情境(甚至于在哈氏看来是有经验作支撑的重构的情境)充满怀疑,我们自然也要提出质疑:哈贝马斯信誓旦旦地宣称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哲学指认,在中国的文化、政治语境中是否是完全适恰的、能够对号入座的?在这一问题面前,我们显然不可能有那么自信,这不仅是因为交往前提的一般抽象性,同时更是因为哈贝马斯所界划的公共领域、生活世界、市民社会等虽然已经成为中国学者据以引证的话语资源,但在现实性上却几乎不能找寻到它们的对应之物。不管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过于强烈的政治依附性或者是由于其它的什么原因,事实总是如此。在这种情形下,试图完全根据公共领域等来提升政治、法律的意义,对于中国的政治、法律建设无疑是难以想象的。不过,如果我们并不愿舍弃哈贝马斯理论耕作中那闪光的真金子,这倒是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历史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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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总经理朱波说,2012年江苏电影票房156348万元,排名全国第三,位列广东省和北京市之后。2008年以来,江苏电影票房的年均增长率超过了60%。但目前江苏省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高效的与市场体制相适应相衔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熟市场环境下的市场营销方式很难在江苏电影中看到。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后计划体制以来江苏省电影创作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论后计划体制以来江苏省电影创作
江苏自古人杰地灵,在中国电影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江苏电影人都走在全中国电影人的前列,无论是编剧、导演、演员还是其他各类电影的技术工作者,都在中国电影史上占据显著的位置。例如中国早期电影的特别贡献者、出生于吴县的包天笑(代表作《空谷兰》);新中国成立后,出生于淮阴的陈白尘(代表作《阿Q正传》)、谢铁骊(代表作《早春二月》)、出生于镇江的张骏祥(代表作《鸡毛信》;出生于南京的水华(代表作《白毛女》)、王苹(代表作《柳堡的故事》)、王家乙(代表作《五朵金花》);出生于常熟的严寄洲(代表作《野火春风斗古城》),等等,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
江苏拍摄电影有85年的历史。1958年,江苏省文化局根据“全国电影事业跃进会议”提出的“省有电影制片厂”的号召,成立了江苏电影制片厂。同时,南通市也成立了南通电影制片厂。两厂主要拍新闻片、纪录片和科教片。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调整,各省电影制片厂均停办。1972年,江苏新闻电影制片组成立,恢复了江办新闻纪录片的生产;1976年扩展为江苏新闻电影制片厂,生产新闻纪录片和科教片。1979年恢复江苏电影制片厂,开始拍彩色戏由片,1981年更名为南京电影制片厂,开始拍摄故事片。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中国的电影生产有着严格的计划体制,全国拥有拍片计划的电影制片厂是北京、上海等16家,被称作计划内电影厂,地方小厂属于计划外的电影厂。计划外的如果要投拍故事片,需要与计划内大厂联合挂名,才可以生产影片供应市场。
2001年,国家广电总局颁发了《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细则》,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资金获得了电影制片的“准入证”。2004年开始执行电影的四大文件,即《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和《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更使中国的电影生产摆脱了计划体制的旧有模式,而开始向市场体制转型。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江苏省的电影创作进入了后计划体制时代。
摄制电影的计划限制取消之后,江苏省内涌现了大批电影制作及传媒公司。同时由于近年来中国电影市场的扩大,中国电影业呈现井喷之势,更让江苏省内的文化主体和市场主体以饱满的热情加入了电影制作行列。其中不乏叫响省内外的力作,例如2007年由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广电总台和山西电影制片厂、北京橙天智鸿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故事片《江北好人》,2012年由常熟市政府和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联合出品的故事影片《柳如是》,均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近些年来,江苏的影视单位不仅积极参与主旋律影片商业大片的摄制而且作为投资主体摄制出品了一批质量上乘口碑良好的主旋律影片,如《下辈子还做母子》、《草房子》、《红发卡》,《情暖万家》、《秋之白华》、《吴仁宝》等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受到电影专家学者的好评。《吴仁宝》通过长线放映的方式,收获票房过千万元。有的还获得“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李源潮同志任江苏省委书记时亲自领导策划拍摄了影片《情暖万家》,该片以泰州市信访局张云泉事迹为原型,由江苏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进行拍摄,取得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在中国电影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2012年,江苏省城市影院共放映电影180.3万场,观影4434.02万人次,票房收入15.6348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56.1%、34.87%、43.43%,居全国第三位。制片方面,2011年共生产27部,2012年21部,包括动画片。
江苏省电影市场巨大的吸引力,江苏省政府和人民非常自豪,也愿全力以赴促进江苏电影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由江苏广电总台、新华日报报业集团和石湫机场科技工业园共同投资的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园区于2011年成立。该园区将集影视主题乐园、影视创意硅谷、影视拍摄外景区、影视制作中心、影视接待中心、会展演艺培训中心于一体,确保拥有一部剧本进来打造一部成片出去的各个精密环节。投资规模约为50亿元,将打造成国内首家以民国景观为特色的影视拍摄制作国家级基地和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的影视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长三角地区5A级文化旅游休闲中心。
2012年3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部省共建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计划总投资100亿元,总规划面积约六平方公里,是经由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唯一一个数字电影产业园区。园区以数字电影拍摄为龙头、后期制作为支撑,实现电影拍摄、制作、发行、交易等功能于一体。
2012年,江苏省文联及其属下的电影家协会举办了首届江苏省“钟山奖”电影剧本征集活动,这是一次面向全国的大型征集活动,在江苏电影史上也是第一次。旨在针对江苏电影创作中剧本缺乏这一短板,通过征集,推荐优秀电影剧本,发现、培养优秀青年编剧人才,推动电影创作繁荣发展,促进江苏优秀电影作品生产。从2012年6月15日开始,历时近十个月,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各年龄段作者的电影剧本566部,经来自江苏和全国的资深电影导演、编剧、电影理论家组成的评委会的四轮评选,最终39部佳作脱颖而出,最终评出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十名,优秀剧本提名奖二十三名(一等奖空缺)。由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毅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幸福蓝海影业有限公司联合摄制的电影故事片《一号目标》于2013年5月在南京开机。该片的原剧本就是从这次电影剧本征集活动中脱颖而出的《梅园岁月》。
从电影工业的角度看,受到社会关注的江苏电影《柳如是》的市场定位不够明确,结果影片节奏慢,采用纪实的风格,艺术上不错,但市场失败。鉴于外地人到南京要看“一大一小”的说法,“大”就是指长江大桥,“小”则是指小红花艺术团,表明历史上江苏省的电影创作的成就与江苏地区的儿童文学、艺术创作的繁荣本就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曾获儿童电影奖项的南京电影制片厂的儿童片是在小说基础上改编的,而且江苏省的少儿文学创作在全国名列前茅。2013年江苏某民营公司做的《我的影子在奔跑》,仍是儿童片,获得了本年度的金鸡奖与华表奖。有些江苏电影人开始具有国际先进的市场营销理念,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瞄准某个市场研发电影产品并进行发行,例如《秋之白华》卖到了日本市场,就在一个厅放,也赚了不少钱。
面对新的市场契机,江苏人努力使江苏成为电影强省。电影强省的标志不仅仅表现在强大的电影消费能力上,更重要的是制作水准高的影片。多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叫得响、留得住、传得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的主旋律影片;多部票房超亿元的商业大片或文艺大片的生产,才是江苏成为电影强省的重要标志。以此标准看后计划体制以来的江苏电影,的确还有很多重要的工作需要去做。
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江苏省电影产业发展水平还不高,存在着市场主体不强、生产规模较小、精品力作不多、优秀人才缺乏、地区发展失衡等突出问题。缺乏一批以电影制片业为龙头,以高效的发行放映为保障,以多层次开发、多渠道经营为支撑,具备良好综合效益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龙头骨干企业。整个的制作业还是一个比较传统的模式,缺乏现代电影企业所需要的监制、制片人、项目经理等岗位设置。
江苏民营电影公司的盈利手段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级的状态,只能满足于不赔钱,能赚一点钱,只要能融到资而不管这种资金对电影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多少助益。例如对社会游资甚至是某政府重要官员的子女因为参与而带来的投资不分区别地吸纳,不顾及剧本故事基础如何。
按照电影产业发展规律,当产业链完整之后,制作体系非常发达了,支撑这个制作体系的即它的发行体系也应相对完善才能形成良性发展。
但是,在2012年的全国院线公司票房排行榜上,江苏本土院线公司票房没有进入前10强的。江苏的幸福蓝海院线公司和江苏东方院线公司也依然在10强之外。
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总经理朱波说,2012年江苏电影票房156348万元,排名全国第三,位列广东省和北京市之后。2008年以来,江苏电影票房的年均增长率超过了60%。但目前江苏省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高效的与市场体制相适应相衔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熟市场环境下的市场营销方式很难在江苏电影中看到。
通过以上了解,我们发现,后计划体制以来江苏电影并未在全国形成较大的影响力。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虽然在倡导包括电影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但由于相比中央财政的越来越富有,地方省市仍然是靠土地获取财政收入,文化产业并没有真正成为各省市自然也包括江苏省的重要税收来源。即使从全国的经济主要支柱来看,中国依然主要依赖制造业,而且制造业目前已超过美国。从国家的角度看,也未能真正认识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可能像如石油产业那样由于是关系国家命脉的重要军事物资而受到重视。
江苏省自然也在倡导建设文化大省、电影大省,但是目前经济大省的提法说明经济更为重要,电影、文化终究是点缀。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一方面使得电影文化产业不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即使是想要发展电影文化产业,也仅从能否产生当下、即时的经济效益的角度来对待电影产业。于是出现了大量的游资进入电影行业,甚至是大老板出钱给小情人拍电影。这是一种拿电影当玩具的做法;香港电影黄金时期就很多这种情况。但香港电影因此趋于衰落而好莱坞没有,因为电影是个工业。什么是工业?工业是有规则有方法,这个行业才持久。由于电影市场热闹,难免有不冷静的投资商,所以中国当前的电影投资处于非理性亢奋状态。很多投资不是行业性的投资,而是冲动式投资。这样持续下去,造就了虚假繁荣的现象,对电影市场的未来有破坏力。采取了很多急功近利的方法,比如广告植入。
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法的片面认识,还影响到电影类型百花齐放式的繁荣发展。从文化工业的角度看,雅与俗是共创与独创的区别。雅是为自己写作的,而写的时候考虑到别人、以唤醒别人为目的或以卖的多少为目的,这就是俗的。重复的故事就是俗文艺,它巩固我们的价值观,就像007,它每一次都让我们肯定自己相信的东西,而挑战我们的东西就是雅文学,它会让人不安,一定不会有太多的观众。
在一个产业中,俗与雅要有一个均衡的状态。例如香港王晶的俗电影培养了电影市场,有老板愿意投资,有一部分就流向王家卫。而台湾有十年电影就没有产业,因为台湾的年轻导演都想当侯孝贤、蔡明亮,现在才有人愿意拍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电影,台湾电影才得以新生。大陆电影政策其实有特定的意识形态指向的,是不自由的,因为有时要自由表现的电影未必有票房。这样,一些艺术电影就不可能在现有的电影生态环境中生存。
第二,即使从文化产业形成的基础上看,中国(自然也包括江苏省),也不具备像电影产业这样的文化产业良好运行的条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表明至目前为止,市场并未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很多企业都是国有层面进行资金的控制,属国有控股公司,微观方面则由职业经理人经营,但是源头上不许民企进入。对像电影产业这样的媒介文化产业来说,要想形成真正的产业需要两个基本前提条件,其一,产业是市场条件下的商业运作个体的集合体。也就是说只有外在于电影的物质保障和政策保护丧失,电影企业个体必须自谋生路,在市场上通过竞争或合作的方式真正以企业形态生存时,才具有形成产业的基本条件。其二,个体的市场行为成为主流。
只有当大部分的电影企业个体都采纳市场行为,使商业运作体制成为文化行业主流时,电影文化系统才能称为产业。但是众所周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只有形成规模经济才能具有竞争性的意识形态背景下,中国电影依托计划体制时期已经形成的电影制片厂格局,重组成几大电影集团,如中国电影集团、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这样的“巨无霸”。这些“巨无霸”就是上述国有层面进行资金的控制,微观由职业经理人经营的模式。
另一方面,虽然出台了“四大文件”,允许民营电影公司自主经营,但是除了华谊兄弟传媒集团、博纳影业集团等具有原部分国营背景的董事会成员这种天时地利而形成较具影响力的民营电影集团公司之外,一般基础薄弱的中小民营企业无法与之竞争,因为基础条件天生匮乏。小投资片想搏市场,基本上没有可能。
美国也经历了小电影厂混战的时期,最终兼并形成华纳,掌握了90%的市场。国内的现状是,传统的电影厂打散了,但是市场模式没有能形成真正的垄断性机构,华谊公司也垄断不了。
而且,按照产业化的内涵,电影形成产业应该是20%靠票房,其他靠衍生产品,如服务;然后由创作带动产业。而现实的情况是,中国目前能赢利的电影生产商还是依赖票房。
于是,江苏有的民营公司的思维是想赚政府的钱,由于保守怕赔钱,一味想投政府的喜好。这包括政宣意义上的口味,也包括权贵们握有财政的权力,让其官二代获利。这自然也不是一个良好的市场主导的发展途径。
不管怎样,中国电影的产业化的政策已经使电影生产打破了地域性,所以排片的影院很少能看到先天弱势的江苏本地生产的电影。资金聚拢方面,也可以先做发行,例如保利博纳,夺取国外大电影公司影片的分销权。2012年的政策也使得中国“巨无霸”电影集团获得了发行好莱坞大片的份额,而先天弱势的江苏电影业却无法获得一个公共竞争的机会。
第三,江苏对于电影创作人才也未有更吸引人的人才政策。
留不住人,原因跟政策有关,电影家协会主席及成员也流失,都在北京跑。资金是江苏的,但演员、制作人员都是外地的,领导也知悉,但也无法改变。领导从口头上是重视的,但有行内人士反思江苏对待电影的政策,同样的作品在别的省市能通过而在江苏通不过。与浙江比,江苏的财政收入也是非常高的,但浙江省对一个电影作品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能给予一比六的奖励,而江苏一比一都困难。陕西省的政策则是,如果一个片子获奖,或者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奖励三百万或五百万。
可见一个电影在哪个省市获得立项、由哪个省市出品,与奖励机制有关。江苏电影业目前不分民营和国有,普遍高端主创人才缺乏,这包括好剧本、好的制作班子。
江苏省文联所属的电影家协会是沟通、联络电影人的部门,也注重发现人才、推出人才。它虽然不是生产单位,但当下已经混搭的电影市场中,也可以搞三产。在价值观与导向上,电影家协会担责。如发现在导向性、示范性上不错的剧本,电影家协会就可以去操作。
与之相关的是审片方对民营电影人士的不放心,担心他们水准太低。电影局每次审片都很困惑,说门槛低了,垃圾片也就多了;但懂行的人就说,得有量才能有质。如果都封杀了,量没有,质也找不到。要先繁荣。
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管理的思维方式,并不能真正领会文化产业及软实力的意义。骨子里并未认为文化应在重要地位,经济仍是首要。好的剧本如及时更新的对当代矛盾焦点的分析、评判便不能出现,对编剧者也未能给予重视。
对国家、地方“软实力”的认识还体现在对娱乐业假定性的深刻认识上。现实与娱乐要分开,电影是一种娱乐工业,不是现实,因此电影审查不应有太多的禁忌。
第四,民营公司的许多负责人也有剧本创意策划不够有竞争性的缺点。
目前我们看到的江苏本土生产的大量的片子拍出来不好看,这首先在于剧本故事的不够精彩。为什么不先把剧本搞好再拍?这就是江苏后计划体制以来的电影业处在初级阶段的特点。同时,报怨审查不通过也是令人生疑的,是自己没本事做好。可见,计划经济年代有素养的电影人知道拍什么,现在民营却不知道怎么拍,只是盲目想做电影这个生意。
有些江苏的民营公司急功近利,不明白像华谊兄弟这样的大型民营公司崛起的经验在于:营利的不二法门就是拍好电影,认真干电影就是电影公司的本业,别无其他。很明显目前投入到电影市场的热钱虽然数量惊人,但大多数都是非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企业,事实上业内真正专业的企业,都在不约而同地实行策略式投资。
第五,江苏比较缺乏整合各分散经营的小公司的文化环境。浙江经济就是私营特征,而江苏人更倡导集体致富,所以是小康社会。江苏合伙人少,不像浙商一样具有敢冒风险的文化特征。浙江省有商会,大家发展,都是合伙制。但是江苏很多民营电影公司不会进行成熟的资本运作和内部重组。
江苏电视为何能在当前中国的电视行业中处于前列呢?在于电视没有实行制播分离,江苏广电集团比起南京电影制片厂在全国电影业中的位置来,在全国的电视业具有较好的基础。
苏商也曾表达要宣传自己,展示江苏的软实力,但也只是流于呐喊,并未找到电影去为之代言。这就是双方的相互牵制,即电影不发达,商人、政府也想不到借这种媒介发言。
江苏目前并不具有适合电影企业创业的良好环境。制度的建立就是指一个公平公正的创业环境。因为民营经济要提高它的利润,要给创业者政治地位,要提高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是要提高创业者本身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是要让他获得合理合法的利润。创业中间的障碍实际上很多,包括企业金融障碍、办事政府不接待、社会趋势、还有仇富心理,这些都是创业的弊端。政府还是比较重视这个问题的。但是,江苏的省会城市南京,一直都不是一个创业的地方。
从中国城市或者世界上其他城市来看说,创业型的城市大部分移民比较多。交流比较多。新兴的移民城市大部分是创业城市。有的不是这种城市的,它也是有很多移民混杂在里面。如果是一个当地构成,主要是由某一个地域构成,这种地方创业都比较不好。国有经济比例比较高的,创业不好;政治氛围太浓的,创业不好。
在江苏省对本省人提出的希望中,用“创新,创优,创业”来激励自身。江苏电影业的繁荣也需要江苏好儿女更好地发挥这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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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农业是城市行政辖区内的市区外围地区,以提供蔬菜、副食品满足城市居民需要为主要目的的农业。一般大、中城市都有近郊和远郊区之分,而其农业生产也有近郊农业和远郊农业之别。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近代以来北京郊区型农业的变迁状况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近代以来北京郊区型农业的变迁状况 全文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北京史研究大多限于从社会近代化的角度探讨北京城中的人、事、物,很少关注京郊农村。农业经济史研究多以华北作为大经济区来考察,也并未体察到城郊农村与其他农村的区别。通过阅读民国时期大量针对北平郊区的高校调查,笔者发现北平郊区独具特色,郊区农业在城市辐射之下,具有与其他地区农业不同的特征,即"郊区型农业".
郊区型农业也称城郊农业。20世纪30年代的日本和20世纪50年代的欧美早已开始"urbanagriculture"的研究,国内学者多将其译为"都市农业",它不仅包括城郊农业,也包括市区内零星分布的农业。国内学界对都市农业概念的起源,以及都市农业与城郊农业两个概念的异同仍存在争论。[3]
20世纪80年代初,郊区型农业开始进入中国学者的研究视野,[4]并很快受到政府重视。1984年,配合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万里副在中央农业会议上正式提出郊区型农业概念,强调"大城市郊区要发展'郊区型'农业,可以少种粮食甚至不种粮食".[5](P49)随后,郊区型农业进入实践阶段。此概念发展至今,大致可以将郊区型农业的特点归纳如下:①为城市生产和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质和设施。②服务于城市的生态环保特性。③农产品商品化。④农业产业化集约经营。⑤具有一定的城市生活模式。这些特点决定了该农业形态相对独立,既区别于乡村地区的一般农业,又在各大中城市的郊区具有共同性,是农业现代化的先导。
目前官民均很重视的"郊区型农业",往往被史学同仁忽视。
难道中国历史上没有郊区型农业吗?如果有的话,这种农业形态的存在状况如何?近代以来的变化趋势怎样?这样的变化趋势是怎样造成的?它给后人留下什么启示?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从民国京郊民众的角度,解读农业三要素:资本、劳动力、土地,分析郊区型农业的特征;再通过对民国时期政治、经济等大环境的分析,明晰北京郊区型农业的变迁状况。
北京是元、明、清三代都城,是全国政治文化中心,消费水平相对较高。北京郊区农业为满足北京城的需求,形成了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较高的耕作模式。例如,"秧畦"或称"洞子菜",[8](P43-44)即今日所谓的温室种植,向北京提供菜蔬;华北少有的水田,向北京提供稻米;此外,还有各色果园、花卉种植等。本文所关注的北京西北郊主要以蔬菜和水稻的种植为特色。园田出产各类蔬菜;"秧畦"是更专业化的园田,在冬春之际为生产反季节蔬菜育苗。耕种园地需要大量施肥,受运输条件限制。农人赶着大车去北京城门卖菜、买肥或拉黑土,如若一天之内不能打来回,人畜便需要在外住宿,成本过大,所以距离城市20多里以内的农村才有经营较大园田的。[9]
水田主要种植水稻,受地表径流影响较大。西郊得益于三山五园,玉泉山水引入京城,引水道两旁就是京郊水田的主要分布区,距北京城不到20里。本文分别考察园田和水田的耕种成本和收益,并与普通旱田比较,从中可以看出这两种耕地类型的特点。
1、园田:
"一亩园十亩田"京郊园田在明清时期已有发展。当时北京城内外有很多规模不等的官、私菜园,"蔬菜的温室栽培技术在清代北京仍很时兴".[10](P305)民国以后,官产逐渐私有,但郊区的园地种植仍然普遍,菜蔬多销往广安门菜市。
园田是旱地的一种,但种植的作物和方法均与种庄稼的旱地有别,园田的投资成本、收获多寡也与普通旱地不同。冉村处于颐和园以西,属于西郊蔬菜种植最发达的四季青蔬菜种植区,是种植"秧畦"较著名的村落,下面即以冉村为例说明园田与普通旱地的区别。
就地价比较,1937年卢沟桥事变之前冉村园地的价格多出旱地价格1/3,之后涨到了旱地价格的2-3倍。1937年每亩上等园地值80元,每亩上等旱地60元;1941年物价上涨后,每亩上等园地值350-400元,每亩旱地150-200元。[8](P34)[11](P70)再看人工。一般每人能耕种旱地20亩,而仅能管6亩园地或2亩秧畦。农民口头有"一亩园十亩田"的说法。因此,种菜的村子吸引了许多"从山东河南一带迁来的"长短工。[11](P23)就工资而言,从1929年[12](P11)、1939年[11](P57)和1941年[8](P52)对农工工资的调查来看,无论物价涨跌,园地工人的工价总要高过旱地工人近一倍。园地还需要诸如瓜长班、韭菜把式等特殊技能的工人,其半年的工资就已经高过旱地长工一年的工价。[11](P57)综合农工数量和工资,普通旱地、园地、秧畦所需人工成本之比大致为1∶5∶20.
园田的肥料也比旱地用得多。旱地肥料多是农人自己制造之牲畜粪和灰土肥,园田则需要大量大粪,除村民自己制造外,多是从北京城门各粪厂或兵营购买。大粪的价格,例如1939年为每百斤1元左右。旱地每亩约用七八元肥料,园地约30多元,秧畦每畦就要约20元的肥料。[8](P47).按照"每一亩地普通可以打上六七个畦"计算,[8](P44)一亩秧畦大约需要120-140元的肥料。此外,城市里的黑土用大车运回来就是好的肥料。[11](P52)而且园田耕种"多施肥料得多浇水,不然庄稼长不好,是两重的劳力".[8](P47)可见,旱地、园地、秧畦的肥料施用比例大致为1∶4∶17.
综上所述,园地经营所需成本远远高于旱地。除去土地成本,每亩园田的投入比旱地多出约4倍。若耕种秧畦则成本更高,几乎达到普通旱地经营的10倍。所以园田经营除了受土壤质量、与城市距离以及灌溉水源的限制外,也受到资本投入的限制。因而当时"不及十亩地的人家差不多是种菜园,二十亩的人家,菜园和旱地各半,正二月的'秧畦'只是地多人的买卖,地少的没有这许多本钱".[8](P22)再看收获。据1941年调查,"园地百余元,旱地数十元","平常秧畦每亩能获利六七百元,除人工资本外还有三百元上下".[8](P30、41)园地种植蔬菜,每年最少有三期收获,能赚到400元左右。秧畦是在冬春季节采用"大棚"育苗,出产的蔬菜比普通的要贵20倍。
天暖之后种秧畦的农户再继续种园田,每年能获利1000元左右。普通旱地在京郊多实行两年三熟的轮作制度:"1.第一二年种玉米,小麦,晚玉米;第三四年种高粱糜子。2.第一二年种玉米小麦,麦碴白薯,第三四年种谷子棉花。3.第一二年种糜子,谷子,第三四年种高粱,麦子,萝卜。4.第一二年种高粱,大麦,晚玉米,第三四年种棉花,豆子。这些种法,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应该如此,只知道不如此便'不行'."[13](P36)笔者采用1940年的亩产量和1941年8月农作物的市价,以第一种轮作方式对普通旱地的亩产进行计算,如表1:
亩产量数据采用孔祥莹。某村大农与小农农业经营之比较[D].燕京大学法学院经济学系学士毕业论文,1940,页12.1石=10斗=100升=180市斤。其中,孔祥莹的小麦和玉米亩产数据与徐秀丽(中国近代粮食亩产的估计---以华北平原为例[J].近代史研究,1996(1)。)研究所得的华北农作物亩产数据相类。但是,孔祥莹缺少晚玉米的亩产数据,一般晚玉米的产量略低于玉米,此处晚玉米产量仍采用玉米产量计算。
市价数据采用廖泰初。一个城郊的村落社区[Z].首都图书馆北京地方文献,1941,页64.廖泰初的资料缺少糜子的市场价格,由于高粱和糜子都是旱季作物,笔者在第三、四年的轮种中,均采用高粱的数据。孔祥莹调查之高粱亩产较1935年杨汝南和陈聚科等人调查的高粱亩产0.69石和0.91石要少。然而,1941年高粱价格畸高,平常年份高粱的价格应当不及玉米和小麦的价格。两相抵消,高粱每亩所得银元数当与寻常年份相类。参见杨汝南。北平西郊六十四村社会概况调查[C]//.李文海。《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二编)·乡村经济卷(上)》。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页289;陈聚科等人。前八家村社会经济概况调查[J].清华周刊,1935(43.1),页45.
综上,旱地每亩年收入为35.937元,园地每亩年收入400元左右,秧畦每亩年收入1000元上下。普通旱地与园地、秧畦的收入比例大致为1∶10∶30.园田,特别是秧畦,投入、产出均高于普通旱田。园田专业性强,是高度商品化的农业,具有劳动、资本、技术密集型和规模化的特点。
2、水田:
远近驰名的"京西稻"京郊地区的水田自清代中期开始由官府开发,[14](P294-301)集中在昆明湖下游,主要种植水稻,西郊的"京西稻"远近驰名。[15]水田还产慈菇、荸荠、菱角、莲藕等作物。种稻最著名的是六郎庄,"耕地中大部都是水田,旱地的农作物如玉蜀黍、高粱几种只是种在土阜矮丘等地方,为玉泉水和洋井水所灌溉不到的".[16](P15)水田地价由灌溉水道的上下游而定。西郊六郎庄"悉当昆明湖吐口,所谓'上水田'是也。水在湖中蒸晒已久,水性较温,不惟宜于禾稼,冬令亦不甚冻。下流各地名为'下水田',水性即冷,且时有缺水积水之患".[17]洋井也能灌溉水田,但是当地农民认为"洋井的水较凉,同时水质也不佳。因此不但影响收获较晚,而且减了庄稼的成色".[16](P29)1934年调查的昆明湖下游水田价格,每亩上等水田值120-200元不等,平均157元;每亩中等水田值100-160元不等,平均118元;每亩下等水田价格在80-120元之间,平均90元。[17]
相较于园地和普通旱地,水田的地价为园田的2-3倍,比起普通旱地而言则更是3-6倍有余。耕种水田还需要大量人工和肥料。平均需肥量旱地与水田之比为1∶3.4,人工费为1∶5.[17]故而,农人称"水田要肥料,资本大,而且时间花得多".[18](P19)对人工的大量需求也吸引了外乡人来此谋生,以山东的较多,时人称之为"山东客".他们依着津浦铁路方便的交通,常常是整年都在市郊,春节则回乡过年。[16](P72)水田的收获也更多、更稳定。据1934年所调查之成本占收获的百分比,水田为88%,旱田是173%.[17](P33)很明显旱地赔累不堪,水田却仍有收入。该年是郊区水灾较重的年份,低洼的旱地出现了多次播种而颗粒无收的局面。该数据"纯为计算上的数字,非农民即赔出如许的金钱在成本项内,所需或为自己的肥料,自己的人工,种子则买者尤少;但为计算计,却不能一一按买价核算".[17](P31)由于水田水的来源主要靠泉水、河水与洋井水,因此"从未因雨量大小而形成旱涝之灾",种水田的农户并不很关注每年的雨量。[16](P27)水田的亩产量较旱田高,按上等田的亩产量,玉米多为每亩一石,水稻则近三石。[19](P282-283)稻米的售价也高于玉米等旱地作物,如1924年、1925年的平均市价,玉米每斗0.7元,稻米则为1元。[20]
水稻每亩的进款比老玉米多不止4倍。[21](P70-71、98、155)综上,西郊的水田,其发端是为供给城市需求。由于对环境和基础设施有较高的要求,若要开发新的水田需要较多的人力和财力投入,经营起来也较普通旱田需要更多的劳力和肥料。但是,水田防灾抗灾能力强,是高投入高回报的农业类型。
总之,受城区大市场影响,北平郊区形成了种植菜蔬、水稻等商品化较高的农业类型,并非如华北其他农村一般以出售小麦或棉花等作物为主。[19](P296-305),[22](P50-51)这种农业经营模式是一种劳动、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农业,是农民创收的途径之一,在人多地少的郊区还能解决人地矛盾。
对于农业,土地的数量、肥瘠直接影响到其他生产要素的运用和农产品的种类、数量,因而考察京郊农户土地所有情况、租佃关系很有必要。所谓自耕农,即农户耕种自有土地,没有租佃行为。半自耕农指的是农民除了耕种自有土地外,还租种其他人的土地。就市郊总体而论,自耕农占了绝对多数。[23](P26)若按照农村距离城市的远近不同进行细分,则离城越近半自耕农越多。根据李树青对距北京城40里以内的农村所作的调查,"各村农家,以半自耕农为最多,占46%,为平郊农村特点之一。佃户次之,30%.自耕农较少,19.6%……地主亦以距北平稍远的地方为多,如东小口,回龙观,东北旺,太舟坞及白家疃等村。可见,近郊地主,均居在北平城内也".[17](P22)"城里的地主即使卖地,也一总转移到另外一个城里的人".[16](P99)因此,地主离乡的情况不会因个别家庭的变化而改变。其他调查中的西郊水磨[20]、炸货屋子[17](P48)、挂甲屯[24](第一部P29-30、第二部P104),[25](P91)等村也是由于地主的离乡导致半自耕农、佃农较多,这些村均距离北京城十里左右。这一特殊性的形成与北京的城乡交流有莫大的关系。费孝通认为:"只有当城乡金融关系密切的时候才出现不在村地主。"[26](P28)明清时期江南就已有不在村地主,这是商业化与城市化不断发展的表征。[27]
在商业化发展相对迟缓的北方,不在村地主尚不多见。这一现象与中国人的土地观念密切相关。在一个自给自足的农村,农人们对农田工作有明显的喜好,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放弃农耕。[28](P28-29)但是,商业带来的都市浮华浸染着郊区农村。土地在郊区农人心中是资产,并非亲自耕种不可。"能下地而不下地不但表示有钱,更表示有闲".[16](P69)有闲之人可以出外谋仕进,谋商业利益。更何况北京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在清朝时京郊就有公田,民国之后很多土地又被军阀、政客、商人所占,因此不在村地主更多。
就小自耕农而言,一方面市郊多实行小家庭制,每户人口不多,[29](P479-483)析产分家必然导致土地分割得零碎,专靠自有土地的产出无法维持日用。另一方面,郊区人多地少,地价较高,不易购置地产。郊区的地租也高,民间地租大抵是一季收获量的一半左右,获利不易。[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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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指官署治理公事用的桌子;人事争执的案件等。见宋 刘克庄《贺新郎·送陈子华赴真州》词:“北望神州路,试平章这场公案,向谁吩咐?”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近代史论文范文:从晚清四大公案看“翻案”。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从上一世纪90年代初唐浩明的小说《曾国藩》(1990-1992出版)风靡海峡两岸开始,重写晚清历史和人物在史学界和文艺界蔚然成风,最近中央电视台播放《走向共和》受到热烈欢迎,又令这一热潮升温。笔者在1992年出版的《晚清大变局中的思潮与人物》(增订新版易名为:《帝国斜阳――晚清大变局》)也因对晚清历史人物和重大事件提出一系列崭新的看法,至今仍受到许多读者关注,有的读者说:“翻了许多大案,令人震撼”。怎样看待这一学术和文化现象?
历史小说和影视作品完全可以虚构,把《三国演义》看成《三国史》那不过是笑话。可是,这次《走向共和》深受观众欢迎,却明显带有重新发现历史的意味。这与20世纪中国政治对历史研究的干扰息息相关。
任何学术结论都是相对的。学术研究包括历史研究在内,本来就应如胡适所说“在不疑处有疑”,不断推陈出新,抛弃不符合实际的结论,不存在什么翻不翻案的问题。可是,自从上一世纪20年代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利用政权力量取消了学术和思想自由,就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现象:
1.神化领袖人物,并以拥护还是反对他们作为是非标准,窜改历史。
例如,认真研究过有关史料的人都知道,1922年的所谓陈炯明叛变,其实是陈炯明主张联省自治,与孙中山推行武力统一的两条政治路线之间的斗争。谁是谁非可以从容讨论(当时包括胡适在内的许多学者和公众舆论都认为正确的是陈炯明)。但为了神化孙中山,国民党却认为陈炯明是“叛变”乃至“叛国”,组织御用文人编出一部《陈炯明叛国史》,并且不准人们说半个不字,1922年以前陈炯明对革命的巨大贡献也一笔抹煞,历史就变为一笔糊涂账了。而随着多年来官方审定的教科书的灌输,人们习非成是,听到真实情况评述,反而觉得是奇谈怪论。
2.由于没有言论自由,许多知识分子被迫借古讽今,按照政治斗争的需要去塑造历史。
如吴晗笔下的朱元璋,抗日战争时期好些人骂袁世凯、曾国藩,揭露明代的特务统治,其实都有影射蒋介石的企图,有的就不免有过头之处。又如,为了抗议国民党独裁统治对文化的摧残,人们热衷于写乾隆爷统治年代的文字狱;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岁月里,对皇帝更是贬损唯恐不及;于是,18世纪中国和乾隆皇帝的全貌自然就模糊了。当《戏说乾隆》之类的影视推出后,新鲜感便油然而生。
3.以历史为政治斗争的工具。
大清帝国是中国历史发展的重要阶段,但在孙中山口中,却是“外国人”灭亡和占领中国的历史。孙中山说:“中国之见灭于满清二百六十余年而莫能恢复者,初非满人能灭之、能有之也,因有汉奸以作虎伥,残同胞而媚异种。始有吴三桂、洪承畴以作俑,继有曾国藩、左宗棠以为厉。今又有所谓倡维新、谈立宪之汉奸以推波助澜……。” 为了动员人们为推翻清帝国出力,曾国藩、左宗棠、康有为、梁启超统统被戴上汉奸帽子!
陈伯达的《中国四大家族》曾风行一时,蒋、宋、孔、陈是四大财阀几成定论。这对动员全国人民奋起反抗国民党的专制、腐朽的统治起过很大作用。可是,离开大陆后,陈立夫在美国靠养鸡活命,太不像财阀了。
4.把历史唯物主义简单化,神化劳动人民及其造反行动,贬低统治阶级的历史人物。
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在“把颠倒了的历史再颠倒过来”的思想指导下,中国自命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史家,往往有意无意贬低地主、资产阶级政治家和企业家、知识分子等等的贡献,乐于抬高劳动人民的作用。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理解,又是对历史真相的掩盖。
5.为动员民众反对帝国主义,全盘抹煞外国人对近代中国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贡献。
19世纪中国内地最早的现代报刊是1835年在广州创办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影响最大的报刊是《万国公报》,都是外国传教士创办的。当时的新式教育和对西学的介绍,也无一不依靠外国人。时至今日,研究中国教会大学的史家们,无不肯定它们的成就。可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不少论著仍把为这些事业贡献了一生的外国人,一概视为帝国主义分子;把他们办的文化教育事业一律称之为文化侵略!
这是给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危害极大的专制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和左毒的体现。所谓翻案,实质是肃清错误思潮在历史领域中的流毒。多数中国人离开学校后,很少重读历史。认真研究史料,从愚弄人们的历史谎言或史家们因主客观条件限制弄歪了的历史图景中解脱出来,实事求是,力求将真实情况介绍给读者,这样的翻案有利无弊。借助小说、影视,普及学术研究的新成果,十分有益。这件事迟早都要做,今天的热潮毋宁说来得迟了一点。
让我们从几个公案看看葫芦僧如何乱断葫芦案,就会对“翻案”的是非得失有进一步的了解。
天平天国研究历来有基本肯定和基本否定两派。这是正常的不同学术观点之争。但政治的介入,使问题复杂化了。
开其端的是孙中山。在他看来,“太平天国一朝为吾国民族大革命之辉煌史”,因而命追随者编就《太平天国战史》,并赞之为“今日吾党宣传排满好资料”。换句话说,赞扬太平天国就是赞扬革命,就是为革命的合法性提供依据。中国共产党崛起后,不少史家沿着孙中山的思路踵事增华,并摘引马克思的话以证明太平天国确是一场革命。以后进一步推到极端,一部近代中国史被说成是“三次革命(太平天国、义和团、辛亥革命)为纲”的历史。直至今日,我们的中学和大学的标准教科书,还是跳不出这个窠臼。
可是,不但义和团怎么说都与革命不搭界,太平天国是否称得上革命,也大有疑问。
从理论上看,洪秀全的纲领《天朝田亩制度》规定经济上实行彻底的绝对平均主义和公有制,“物物归上主”,实行一切财物归公的“圣库”制度;政治上则规定从最基层到中央,层层实行绝对的专制统治,政教合一,军政合一,行政和司法合一,百姓的劳动、教育、日常的一举一动全都在基层官员严密监控之下进行。总之,是一个极权统治的军事化社会。洪秀全更申明,“只有臣错没有君错,只有子错没有父错,只有妻错没有夫错”,“妻道在三从”,妇女“硬颈不听教”、“起眼看丈夫”、“眼左望右望”、“面情不欢喜”、“有喙不应声”都“该打”!明白无误是坚持三纲。从社会发展的眼光看,那里有什么革命气息?
从实践看,更为荒.唐。占领南京后,军政官员骄奢淫逸、贪污腐化,无所不为;杀戮臣下,互相残杀,血流成河;愚弄百姓,掠夺财物,劣迹斑斑;摧残文化,烧书删书,激起公愤。一般士兵夫妻不能团聚,军政官员则按级别分配女人,无不妻妾成群。这样的造反集团,那有不覆灭之理?说他们比清帝国的统治集团更为进步,甚至不惜为他们加上一袭革命外衣,真是匪夷所思!
有人以洪仁?提出的《资政新篇》作为他们思想先进乃至革命的根据。《资政新篇》确实是非常卓越的先进思想文献。洪秀全写??1条批语,除四条有所保留外,其余都写上:“是”或“此策是也”。洪仁?859年到达天京,20天后就受命掌理朝政。要是真正按他的思想办事,太平天国的历史确实可能改写。可是,洪秀全连当时可以立即施行的如改进统治集团内部关系的一些建议都不予理睬。从1859年4月到达天京到1864年6月太平天国覆没,洪仁?生活在其中五年,权力较大的时间只有一年半??861年2月后的权力便一再削弱,眼见大厦将倾而无能为力。以他的思想作为判断太平天国性质的根据过于勉强了。
有的史家还以马克思的赞扬作为肯定太平天国的根据。对现代学术来说,某一先哲的语录本来不是判断学术是非的根据,何况马克思学派对太平天国的否定,最早和最彻底的就是来自马克思本人。这场战争的初期,马克思确实曾满腔热情地赞颂太平天国。他说:“可以大胆预言,中国革命将把火星抛到现代工业体系的即将爆炸的地雷上……直接随之而来的将是欧洲大陆的政治革命。”(《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1853年)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和对情况有更多了解,这位大思想家极其悲愤地作出新的论断:“除了改朝换代以外,他们没有给自己提出任何任务。……他们给予民众的惊惶比给予老统治者们的惊惶还要厉害。他们的全部使命,好像仅仅是用丑恶万状的破坏来与停滞腐朽对立,这种破坏没有一点建设工作的苗头。”“显唬?太平军就是中国人的幻想所描绘的那个魔鬼的in Persona(化身)。但是,只有在中国才能有这类魔鬼。这类魔鬼是停滞的社会生活的产物。”(《中国记事》1862年)也就是说,在马老大爷看来,清廷与太平天国不过是腐朽与丑恶的对立,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他原认为是“革命”的太平天国之战,不过是屡见不鲜的改朝换代的新尝试;这种局面是当时中国社会生活停滞,未有新的社会生产力和新的社会力量的必然产物。
再看看曾国藩的有关情况。评述曾国藩研究不能不谈及一篇著名文章,即范文澜写的《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此文作于1943年,研究者通常认为它是借古讽今之作,是影射当时对内独裁专制对外与侵略者勾勾搭搭的蒋介石。可是,由于过分急功近利,这篇文章的一些结论在学术上是经不起严格推敲的。
例如,范老拾孙中山的牙慧,以替清廷服务而断定曾是“出卖民族的汉奸”,是“百年来一切出卖民族的汉奸与屠杀人民的刽子手的开山祖”。他说:“那拉氏、肃顺二人是当时满洲皇族里最有‘政治头脑’的,他们知道(为)了挽救满清的统治不能依靠满人而要依靠汉奸。”这个基本前提如果可以确立,包括左宗棠、张之洞、陈宝箴、黄遵宪等等在内的汉族大臣都成了汉奸,晚清史变成一部汉奸卖国史!。
曾国藩是不是特别残忍的刽子手呢?从1851-1865年间,经过太平天国和清军之间残酷的内战,最新的研究成果是中国人口减少了一亿一千多万人,占总人口26%。从现有史料看,只能说双方的责任在伯仲之间,把这说成是曾国藩特别残忍的结果,未免肤浅和偏激!
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是:就在范文澜大骂曾国藩的同一年,毛泽东却在延安“向一些干部提议阅读《曾文正公家书》。”与此同时,八路军《军政杂志》全文出版了《增补曾胡治兵语录白话句解》,供共产党的军政干部学习,并且于1945年重版发行。毛当时是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没有他的首肯,此事是办不成的。 但历史挺会捉弄人,延安的这类让不同观点并存的现象被人们淡忘,致使80年代至今还曾氏本来面目的努力,居然被不少人认为是新鲜的“翻案“文章。
在中国大陆,李鸿章几乎成了“汉奸” 、“卖国贼”的代名词,是个全盘否定历史人物。李鸿章的一生丰富、复杂,限于篇幅,全面评述留待异日,此处先介绍晚清一些著名人物的评论。
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是李鸿章的政敌。他们在1895年成立强学会,坚决拒绝李鸿章参加,不屑与之为伍!1901年,李鸿章还来不及在辛丑和约上签名,便在愤恨交加中身亡了。梁启超立即写了一本书,叫《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名李鸿章)》评论了这个期间的大事和李鸿章的一生。其中有段耐人寻味的话:“若夫吾人积愤于国耻,痛恨于和议,而以怨毒集于李之一身,其事固非无因,然苟易地以思,当夫乙未(1895年)二三月、庚子(1900年)八九月之交,使以论者处李鸿章之地位,则其所措置果能有以优胜于李乎!以此为罪,毋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已。”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往他头上戴并不合适。
要全面评价李鸿章,不妨再听听张之洞的意见。张、李政见常相龃龉。谭嗣同曾一再引用他对李鸿章的评语:当时朝廷内外对西方军事、内政和外交“稍知之者,惟一合肥(李鸿章)。国家不用之而谁用乎?”(《谭嗣同全集》第158页,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他们既是同时代人,又是颇有见识之士,而又非李氏的门生故旧,这些亲身观察所得颇值得后人重视。任公不愧为史学大师,这些话至今仍值得人们深思。以《辛丑和约》来说,实际是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的一纸投降议定书。这怪谁呢?李鸿章是奉命收拾残局,所有条款都经朝廷同意,他没有背着最高统治当局出卖过任何国家权益。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应该清算的是慈禧及其他操纵和支持义和团的愚蠢官员们的误国大罪。列强的侵略和欺凌是应该反抗的,但国际法传入六十年后,不管有什么理由,用义和团那样的方式去对待外国人和外来事物是完全错误的。对下层民众说来,这是愚昧的爱国情绪恶性大发作。只要清政府善于引导和制止,本来可以避免发展成为一场弥天大祸。可是,慈禧及那些王公大臣们却要煽动与依赖这些无知之民同列强“一决雌雄”、“张国之威”!(《宣战诏书》,光绪二十六五月二十五日),李鸿章当时是两广总督,祸乱的兴起与蔓延都在华北,他对朝廷的荒.唐举措是坚决反对的,有什么理由要苛责李氏呢?
翻开一部晚清史,轻重工业创办,矿山开采,铁路建设,电报、航运的发展,留学生的派遣,各类学校的创办,海军创建,陆军编练,外交大事,几乎无一不与李鸿章有关。他还提出“外需和戎,内需变法”的方针和许多改革、开放的主张,未被采纳而延误了时机。是非得失如何?失误中哪些是环境限制,哪些是自身责任?需要认真梳理。梁启超说:“今日举朝二品以上之大员,五十岁以上之达官,无一人能及彼者。”(梁启超:《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针见血,应该三思!
在中国人心目中,袁世凯可能是同汪精卫差不了多少的角色。专制统治、复辟帝制、订立二十一条出卖主权,这些理应谴责。可是,他还有另外一面。
从1895年开始的变法维新运动中,他是强学会的支持者,严复的朋友;除了小站练兵成绩突出外,所上奏章,谈论国事也颇有见地。戊戌政变,另有因由,他负不了主要责任。进入20世纪,身为北洋大臣和直隶总督,推行新政成绩最为显著。
大清王朝最后十年推行新政的主要成就之一是废除科举,实行新的教育制度。促使朝廷当机立断,在1905年开始永远废除科举的就是他和张之洞。而兴办学堂最多的也是他所管辖的直隶(今河北省)。
在政治体制改革和建立新的社会管理体系方面,直隶也走在全国前列。全国首次地方选举是1907年的天津市政选举。义和团事件后,规定中国不准在天津地区驻军;精明的袁世凯的建树之一,是训练3000警察进驻这个地区,维护了主权和地方治安。用警察取代衙役管理社会治安,应该说是一个进步。在建立和推广这个制度上,袁世凯功不可没。同时,他对清末的立宪是支持的。
在经济领域,发展工商企业也用力很勤,成绩显著;有的至今仍在继续发挥作用。中国人今天仍热情传诵詹天佑修京张铁路的功绩,但往往不了解这条铁路的决策、资金筹措,包括决定用中国人和中国资金修建等等主要是袁世凯的功劳。
进入民国,袁世凯是被政治错误埋葬的。但即使在政治领域,最少有几条也是应该肯定的:
首先,执政的第一年,就制订了《国会组织法》,接着又依法进行选举,并在1913年初召开了国会。
其次,1913年1月9日公布《文官考试法》,表明他有意建立现代国家机关。其中规定文官高等考试,以国法学、刑法、民法、国际公法、行政法、经济学和财政学七种为主科,一定要考。商法、政治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通商约章等五种为附科,应试者自择其一。这些科目设计很有意思,如果主科加上外语、电脑两门,用来考选今日中国的高级文官,必将对建立真正的法治国家大有裨益。
再次,他推行军民分治,规定督军不得兼任省长,也是完全正确的。
在一般人心目中, “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日益专制,一心想做皇帝,总不能说还有什么建树吧!但恰恰在这个时候,经济领域却颇有作为。简单说来是:
1.起用周学熙、张謇等内行人主管财政和工商行政,做了不少排忧解难的事。例如,为鼓励制造业和加工业各民营公司,由政府出资建立保息制度。投资第一年开始,即可获得四至六厘股息。第六年起才按保息金的二十四分之一,分年摊还。 开办厂矿的手续简化;有的税收也降低了。例如,采矿税就从原来25%降至10―15‰,从而促进了矿山开采。 到处设卡,征收厘金是晚清留下的弊政,十分不利于经济发展。袁世凯政府没有彻底废除,但对颇为大宗的土布免征厘金,亦不失为做了一件好事。
2.依靠各地商会,充分听取工商业家意见,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规,完善了市场机制。粗略统计,袁世凯政府制定有关经济法令八十多件,推进了清末新政的未竟事业。
3.纠正清政府混淆垄断与专利的错误,取消创办企业动辄给予专营权若干年的规定,专利只给予真正的发明创新,从而促进了自由竞争。
4.整理和健全财政税收制度,民国三四年间(1914、1915)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约计每年可余二千万” 。
5.整顿金融秩序,收回各地乱发的纸币(如广东),统一铸造银币(袁大头),奠立了统一币制的基础。
总的看来,袁世凯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过去有个流传很广的说法: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列强无暇东顾,推动了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欧战确实为中国人腾出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决定性的是本国的制度建设。统计数字表明,欧战前中国民族工商业已以较高速度发展,大战爆发只是加快了发展速度。清末新政和袁世凯政府在经济制度方面的建树,应该得到公允的评价。
中国人重视以史为鉴。近代中国是今日中国的昨天,“殷鉴不远”,晚清、民国时期许多经验教训正确加以总结,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经济建设有些地方其实是重蹈洋务运动的覆辙,代价非常沉重。不能责怪学者没有及时提出警告,关键在有没有着力维护一个让学者们敢于讲真话的宽松、自由的环境。历史人物在我们的读物中被涂抹得面目全非,不过是学术文化环境不正常的体现。
时至今日还要用政治和阶级标签去干涉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的蠢人,大约已经极为罕见;但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研究受干扰的情况却并不鲜见。可是,半个多世纪让我们付出代价最巨的恰恰是后一领域的失误。让人们头脑清醒的最好办法是掐指算一算,有那次学术批判是搞对了的?
在1958年席卷全国的“拔白旗,插红旗”的学术大批判后,创造社巨子、时任中山大学党委书记兼副校长的冯乃超说了一句话:“这是以无知批有知”!著名经济史学家、先师梁方仲教授则说:“乱拳打不倒老师傅”!他们一语道破困扰中国学术文化几十年的噩梦的实质,这两句警世箴言应该永远记取。
学术文化研究承担着国家学术文化传承和更新的重任。学术文化的是非只能在自由讨论中让时间和读者自行作出判断,任何行政干预都只能带来负面效果。应像延安当年对待曾国藩那样,既有人斥之为汉奸,也有人力倡拜读其家书、治兵语录。
不是说要建设文化大省吗?离开正常的学术文化环境建设,只能培植一批谨小慎微的庸才,还会产生一些不学有术的鼠辈。那些叱咤风云、冲破陈腐的大师可能刚一露头就被打得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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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抗战爆发后,中国军队与日本侵略军进行了数次大规模会战,到武汉会战结束,基本稳定了战局。进入相持阶段后,又先后与日军进行了十多次会战,并派遣远征军入缅作战,沉重打击了日本速战亡华的迷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近代史论文范文:毛泽东怎样提出并论证抗日战争总战略。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世界上任何大规模战争,对立双方必定都有自己的总战略,或者叫基本战略。 众所周知,中国抗日战争的总战略是持久战。 这个总战略,是由毛泽东提出并加以系统论证的;持久战略也确实贯穿抗日战争始终。 那么,为什么毛泽东能够提出并论证抗日战争总战略?这个历史过程是怎样的?
在国民党没有抗战总战略情况下毛泽东思索了这个问题1931 年日本侵占东北后 , 即逐步向华北蚕食,建立伪政权。 日本全面占领华北的野心已经十分明显。但当时蒋介石仍把通过中原大战、"围剿"红军从而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放在第一位,对日本侵华采取的是妥协和不抵抗政策,用蒋介石当年的话说就是:"攘外必先安内".因此,当时国民党政府与日本方面签订了 《塘沽协定》《秦土协定》《何梅协定》 等一系列丧权辱国协定, 而根本没有考虑抗日的问题,自然也不会制定抗日战争总战略了。
1937 年七七事变后 , 日本全面侵华,蒋介石仍然没有提出抗日战争总战略。 面对日本这样一个军事实力强大的强敌,蒋介石当时的基本打算是:调动部分正规军在正面战场上以单纯防御来对付日军,迟滞日军进攻,等待国际支援。 可是,英、法、美等西方大国对日本侵华采取了所谓"中立"和"不干涉"政策,客观上姑息和纵容了日本侵华,也打破了蒋介石的美梦。 在国际援助期望落空后,蒋介石仍然没有拿出一个抗日战争总战略。他向北调动数量多于进攻之日军并有一定战斗力的军队, 但很快就被日军击溃,没能阻止日军向南进军。
淞沪抗战中,蒋介石调动数量占优势、装备也较好的中国正规军与日军对抗,结果被日军打得一败涂地。 接着,蒋介石继续组织中国正规军与日本军队作战。台儿庄一战中国军队虽取得小胜,但并没有改变全国战场的被动局面。 上海沦陷后,接下来南京失守、太原失守、武汉失守…… 日军一步步侵占了国民党统治核心区,蒋介石不得不迁都重庆,退守西南。蒋介石抗日,这是应该肯定的,但同时可以确定的是:他在抗日战争已经全面打响后,仍没能确定一个正确的抗战总战略。
在此情况下,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 胸怀中日战争全局的毛泽东,对中国抗战总战略, 进行了认真思索,并且以超前预见性,最早提出了持久抗战的总战略。
早在 1936 年 7 月, 即抗战全面开始前一年,毛泽东就在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说过: 中日早晚要打一仗;中日这一战,是持久的。 他还向斯诺谈到了打持久战的各项方针。 1937 年七七事变后,毛泽东又说,中日之间的最后胜负,要在持久战中去解决。
1937 年 8 月 22 至 25 日 , 中 共中央在陕西省洛川县冯家村召开了有毛泽东、张闻天、周恩来、朱德、任弼时等23 人 出席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深入分析了中日战争敌强我弱的形势,明确指出抗日战争的艰苦性和持久性,正式确定了"全面全民族的抗战"路线和持久战的战略总方针。会上,毛泽东作了重要报告。 他着重指出,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是冒险的战争,在战略上不能轻敌。 日军进攻的主要方向是华北,辅助方向是上海。 卢沟桥事件是大规模全国性战争的开始,由于日本和中国各方面的情况,就决定了我们最基本的方针是持久战,而不是速决战。
持久战的结果是中国取得胜利。我们的总任务就是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 实行抗日的军事、抗日的政治、抗日的财政经济、抗日的教育和抗日的外交,使现在开始的抗战成为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战。 会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通过并于8 月 25 日发表了 《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
《决定》强调:"应该看到这一抗战是艰苦的持久战。 "1937 年 11 月 太原失守 ,中国北方几乎全部落入日军之手。 但在南方一线,日军进军虽然迅速,中国军队虽然被动、退却,并有大片国土沦陷,但日军在进攻中已经在许多地方与国民党军队呈相互攻防状态,日军的设想已经化为泡影。毛泽东细心观察全国战局,在深入思考中进一步认识中国的抗战规律,对于自己早就形成的抗日战争持久战总战略更有信心,他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是: 正面战场的抗战,也肯定是长期的、持久的。
1938 年 5 月 19 日 , 日 军占领徐州。此时,全面抗战已经进行了 10 个月了,各种矛盾充分暴露,可以进一步认识战争规律性的东西了。毛泽东开始静下心来分析时局的变化。 那段时间,毛泽东会客少了,他集中精力收集研究来自各方面的情报,对中国持久战略的基本要点进行深入思考,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据毛泽东身边的卫士回忆,那段时间, 毛泽东白天在院子里踱步,常常因深入思索某个问题而忘记了其他。晚上,毛泽东阅读各方面的来电,研究全国的军事局势,经常彻夜不眠。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毛泽东对抗日持久战的总战略进行了更加系统、全面、深入的思考,最终形成了中国抗日战争持久战总的战略思想体系。
毛泽东对抗日战争总战略进行了系统论证在包括国民党军队最高领导人蒋介石在内的绝大多数中国人对抗战前景迷茫,中国还没有一个抗战总战略的情况下,毛泽东决定把自己考虑成熟的抗日战争总战略写出来。
1938 年 5 月 底, 毛泽东开始动笔写作《论持久战》。 他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对抗日战争持久战的性质加以系统论述。 一开始,毛泽东主要是针对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上大家提出的问题,感到有必要系统地回答,因此便动笔写作了。 他在写作过程中,主要是针对人们提出的问题以及各种疑虑,一个接一个地分析,一层一层地剖析,逐步深入,最后竟然积累起数万字的一部着作,后来定名为《论持久战》。 据当年毛泽东的卫士回忆,毛泽东写作《论持久战》时,十分投入,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不动,在那里思考、写作。 有时实在太累了,就站起来在屋子里走动几步,然后很快又坐下来写作。
夜深了,毛泽东饿了,就叫卫士送来一块烤红薯,吃完了继续写作。有一次,毛泽东写作入了神,他的脚挨上了炭火盆,但他竟然毫无察觉。 直到炭火把鞋子烤焦了,满屋子弥漫着焦煳的气味,被卫士们发现,赶紧提醒他,毛泽东这才发觉。 卫士们帮他换了一双鞋子之后,他又继续写下去。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写作,《论持久战》终于完稿了。 1938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3 日,毛泽东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上用了近 10 天的时间,讲解《论持久战》的基本内容。 他在《论持久战》中开宗明义地说:我的讲演就来研究持久战。"和持久战这个题目有关的问题,我都准备说到".毛泽东首先驳斥了"亡国论"和"速胜论",认为持这两种论调的人 "看问题的方法是主观的和片面的,一句话,非科学的". 毛泽东的结论是:
抗日战争最后胜利是中国的,但抗日战争不能速胜,而是持久战。 他提出这个论断的根据来自对中国和日本两方面情况的科学分析:日本方面的长处是其战争力量之强,其短处则在其战争本质的退步性、野蛮性,在其人力、物力之不足,在其国际形势上的寡助。 中国方面的军力、经济力、政治组织力比较弱,然而正处于进步的时代,其战争是进步的和正义的,又有大国这个条件足以支持持久战,世界的多数国家是会支援中国的。
中日双方这些特点"规定了和规定着战争的持久性和最后胜利属于中国而不属于日本。"接着,毛泽东又引用中外的大量材料,有理有据地驳斥了"亡国论"和"速胜论",论述了抗日战争为什么是持久战的道理:敌强我弱这种情况没有产生基本变化,在战争一定阶段上, 敌人还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胜利,但我坚持抗战、 坚持统一战线的努力,使敌我只限于一定阶段内的一定程度上的胜或败,造成了持久战的局面。 在中国方面,弱的因素虽有了某种程度的进步,但距离足以阻止敌之进攻及准备我之反攻的必要的程度,还远得很,这也规定了战争不能速胜, 只能是持久战。
毛泽东还论述了持久战的 3 个阶段。 他说:"这种持久战,将具体地表现于 3 个阶段之中。 第一个阶段,是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敌之战略保守、 我之准备反攻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我之战备反攻、敌之战略退却的时期。 3 个阶段的具体情况不能预断,但依目前条件来看,战争趋势中的某些大端是可以指出的。客观现实和行程将是异常丰富和曲折变化的,谁也不能造出一本中日战争的 '流年'来; 然而给战争趋势描画出一个轮廓,却为战略指导所必需。"毛泽东在《论持久战》 中论述了实现持久战的总方针。
这个总方针把重点放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上。 毛泽东指出: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中主动地、灵活地、有计划地执行防御战中的进攻战,持久战中的速决战,内线作战中的外线作战;而第三阶段中,则是战略反攻战,主要任务是收复失地。 收复失地,主要靠中国自己的力量,但也须依靠国际力量和敌国内部变化的援助。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还论述了游击战对抗日战争的重大意义,强调了"兵民是胜利之本""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 存在于民众之中"的道理。
毛泽东提出的持久战略成为中国抗战总战略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回答了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对抗日战争的发展规律有了一个清楚的描述,标志着中国抗日战争总战略的正式形成。 它的发表,不仅提高了人们坚持抗战的信心,而且使毛泽东在共产党内、 在人民群众中、在包括国民党高官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中,赢得了广泛的钦佩和尊重。 在共产党内,就连在理论上好挑别人"毛病"的王明,也不得不称赞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水平高。 据当年担任过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组长的邓力群回忆,毛泽东发表《论持久战》,使人有豁然开朗之感,大家都感到,毛泽东英明、高明。
《论持久战》发表后,在国民党上层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包括蒋介石在内的国民党军政要人也认为毛泽东提出的战略正确,并且据此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抗战部署,制定基本军事方针,实际上接受了毛泽东的抗战总战略。当年担任过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白崇禧的秘书的程思远,曾谈到了《论持久战》在国民党上层的影响,他说:"毛泽东《论持久战》刚发表,周恩来就把它的基本精神向白崇禧作了介绍。 白崇禧深为赞赏, 认为这是克敌制胜的最高战略方针。 后来白崇禧又把它向蒋介石转述,蒋也十分赞成。 在蒋介石的支持下,白崇禧把《论持久战》的精神归纳成两句话:'积小胜为大胜,以空间换时间'. "据程思远回忆,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还将毛泽东的持久战略通令全国,作为抗日战争中的战略指导思想。国民党高级军官们也对《论持久战》中的观点十分信服,对毛泽东的军事天才十分赞叹。
应该指出,国民党方面对毛泽东提出并系统论证的抗日战争总战略,不可能有全面深刻的理解,而且在许多重要方面有误读。 例如,将毛泽东的持久战略误读为"以空间换时间",因而以大片国土沦陷的代价来推迟日军进攻;将持久战略误读为"积小胜为大胜",却不采取毛泽东提出的积极作战方针,而采取被动防守、节节抵抗的作战方针,中国军队付出巨大牺牲的代价却没能打几场胜仗;只考虑使用正规军作战,根本不考虑发动、组织、武装民众打人民战争,因而正面战场一再溃败,等等。 但是,国民党方面始终没有否定对日持久作战这个总战略,这是中国的全面抗战能够坚持 8 年之久的重要原因。
更应该强调的是,毛泽东制定抗战持久战总战略,为抗日战争提供了最高的也是最正确的战略指导。 事实上,抗日战争正是按照毛泽东持久战略的预料发展的。 在经历了毛泽东所指出的 3个阶段后,中国人民最终战胜了日本侵略者。 中国人民 100 年来,第一次在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中取得了完全胜利。
毛泽东的抗战总战略在国际上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毛泽东制定抗日战争总战略后,在国际上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当时,一名外国记者读了《论持久战》后,评论说:"《论持久战 》发表后 ,不管是中国人对共产主义的看法怎样,不管他们所代表的是谁,大部分中国人现在都承认毛泽东正确地分析了国内和国际的因素,并且无误地描述了未来的一般轮廓。"
《论持久战》印刷出来后不久,周恩来就从武汉把书寄到香港,委托宋庆龄找人翻译成英文,以便在海外发行。 宋庆龄收到这部书后,认真地读了两遍,深为毛泽东的深刻分析和高远眼光所折服,立即找自己亲近的朋友爱泼斯坦等人进行翻译。 经过宋庆龄等人的一番努力,《论持久战》被翻译成了英文,准备在海外出版。 毛泽东得知这件事后,特意为英文版写了序言。他在序言中写道:"希望此书能在英语各国间唤起若干的同情,为了中国的利益,也为了世界的利益。 " 毛泽东的这一期望变成了现实:《论持久战》的英文版在海外发行后,得到了国际上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评价,丘吉尔、罗斯福的案头上,都放着英文版的《论持久战》,斯大林的案头上也放着他专门请人翻译成俄文的 《论持久战》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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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不单是一般文章的写作技巧和语言修辞,更是一种探究方法和过程的科学的表述和进步,是作者在实际过程中知识广度和综合能力的体现,也是医学科学自身发展的结晶。根据调查医学论文是医学科研工作的最后阶段,通过文字形式记录医学研究的最新结果。医学论文的质量高低是反映医学科学水平和动向的重要标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医学论文的四大选题四大基本方法,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这是常用的方法,可分为:① 以科研的结论或部分结论作为医学论文的主题;② 科研结果与开题时预测不一致,待查出原因,再寻找主题;③ 科研达不到预期结果,可总结经验,从反面挖掘主题。
医学科研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意外的现象或问题,作者如果能够细心观察、及时发现,可以在这些偶然中获得新的选题。
临床工作是医学论文写作取之不尽的源泉,作者在临床中会经常遇到许多需要解决的实际应用问题或理论问题,对此,只要从本学科实际出发,用心思考,会从中产生很多好的主题。其包括:① 探讨发病机制与预后情况;② 分析临床症状与表现;③ 研究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④ 疾病的多因素分析等。
医学文献是人们长期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医学论文选题的重要来源。阅读最新文献资料,可以了解当前医学科学研究的进展情况,开拓思路、激发灵感,从而挖掘提炼出好的医学论文主题。
病例讨论在临床医学教育中的作用
摘要:通过病例讨论可以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及运用, 建立和完善正确的诊断思维, 培养医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医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
关键词:临床教学病例讨论医学教育
病例讨论是在临床实践中训练医学生及住院医师的临床思维的重要方法之一。病例讨论不但可以拓展医学生的知识面,提高思维的深度与灵活性,而且可以加深对基础理论的认识。它在临床医学教育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病例讨论的基本要求和环节包括:典型或疑难病例的准备、患者资料的收集与基本分析、集体查房、集中讨论确定诊断和鉴别诊断、确定进一步检查方案、评估病情的发展和演变、评价预后等内容。医学生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病史采集,其次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格检查,综合分析后才可能发现重要线索,然后结合实验室和特殊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鉴别,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最后提出比较符合患者客观征象的临床诊断。例如,一个因“头痛、呕吐入院”的病人,就需要详细询问头痛的部位,疼痛的性质,发作的持续时间、程度、缓解及加重因素,是否伴有有发热、意识障碍、抽搐,有无外伤史以及有无高血压病等等。这就要求医学生掌握能引起头痛的相关疾病的基础知识,诊断要点,及相关的鉴别诊断以及解剖学、功能学和影像学的知识。同时医学生必须熟练掌握体格检查的方法,做到不遗漏每一个阳性体征,从而为提出完整的诊断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这一过程使医学生在学习中由被动转为主动,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们对基础知识加深了理解,同时学会了理论联系实际,更加灵活地运用知识。
一个诊断的正确与否,关键还在于是否拥有正确的临床思维[1]。面对大量的临床资料,如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分析和思考问题,是每一位临床医生必须面对的挑战,临床医学生应以临床为主,将症状、体征、化验和特殊检查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抓住主要矛盾,科学地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可靠的诊断。通过临床病例讨论这一过程,临床医学生将学会掌握正确的诊断思维。比如一位中年男性因“上腹部疼痛伴低血压”就诊。老师要引导学生抓住主要症状结合体检,不但要考虑到腹部疾病可以引起上腹痛伴低血压,而且心脏疾病亦可引起上述症状。进一步检查除了应该做腹部B 超和生化检查,还应该做心电图及心肌的酶学检查。从而明确诊断。从这一病例分析中,学生不但锻炼了临床思维的深度, 还锻炼了思维的广度和灵活性。
同时, 正确的临床思维有时不能仅靠个体的独立思考而成,而是需要集思广益, 广泛研讨才能形成。病例讨论可以起到启发、诱导和取长补短的作用, 每一位同学在临床实践中所掌握资料的深度, 知识面的广度, 分析问题的角度均有所差异。某些情况下,他人的意见可能正是自已的疏忽所在,在科技信息成倍增长的今天临床医生的知识更新离不开相互学习。总之,通过病例讨论,我们将学会全面地辨证地思考问题,将辨证唯物主义方法应用于病例讨论中将使我们的诊断思维日臻完善,在深度和广度上达到更高的境界。
新时期的医学教育不应单纯在课堂上传授知识技能,让学生乐于学习善于学习也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目标,临床病例讨论的活泼、民主、平等、融洽的气氛可以激发同学热情、好奇、主动、愉快的心理状态[2]。成功的学习方法可以大大加强学习的有效性。医学教育应教授除理论知识外,还应教会学生如何学习的能力。引导同学如何思考,如何剥茧抽丝一步步得出正确的结果。在引导同学正确的思维方法的同时激发同学的创造性思维,对学生的想象力、思维的宽度和深度具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比如一个胸痛的病人,同学一般都会考虑到胸部疾病,老师还要启发学生是不是还可能有腹部疾病引起胸痛呢?除了肺部疾病可以出现胸痛,心脏疾病也可以有胸痛。同时还可以配以多媒体等教学形式引导启发学生的思维。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在对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的同时,医风医德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3]。由于临床医学教育及医学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临床教育在医德教育中言传身教的重要性。临床病例讨论中,集体查房时带教老师应首先作出表率,无论在询问病史或是在体检过程中都要以病人为中心,注意尊重、爱护病人,注重病人的感受,并保护病人的隐私。比如当我们在查一个蛛网膜下腔出血的病人时,病人如果有剧烈头痛不能配合检查时,我们应该终止检查。并及时处理患者的不适症状。只有具有急病人所急、痛病人所痛、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精神。以及无私奉献于医学事业的高尚情操,寓德育于智育之中,才能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学生在查房过程中也学会了关心爱护病人,也只有学会了关爱与尊重病人,我们才能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另一方面,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也学会尊重同学及老师,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互相虚心学习,逐步加强自身的素质教育。为做好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打好坚实的基础。
[1] 张志勇, 李如密.教学改革的使命, 变苦学为乐学[J]教育研究1989, 2: 182-183
[2] 钟南山, 程东海. 医学教育呼唤人文精神的回归[J]医学教育2003, ( 4) : 1-2
[3] 彭又香, 郑军, 付燕等.加强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探索和实践[J]医学教育2003, ( 2) : 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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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学是指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文学,其中出现了许多文学流派。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新时期文学、80年代文学、90年代文学、新世纪文学。另外,文学杂志《当代文学》于2001年9月23日在香港正式创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浅析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当代文学的多样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当代文学的多样性特征尤为突出,这是本时期的社会大环境以及文学自身发展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文章试从这些方面来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及新世纪文学呈现出的新的特点。
【关键词】中国;当代文学;多样性
从1978年至今,已经走过了30多个年头,在这30多年中,神州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平民百姓的生活到国家的体制改革,伟大的中国依靠自己的摸索在风口浪尖上走出了一条繁荣昌盛的强国之路。历史以改革开放来命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而文学作为社会变革和思想激辩相碰撞的产物,在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巨变时,自身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也必然地成为新时期文学的总主题和总特征。新时期以来在文学创作和接受的全过程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和以人民为本位的文艺思想。在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有机联系中,不懈地探求文学在新时期发展中的价值观念和理论体系。这就表明在当下,执行党中央的文艺路线仍是新时期文学的主要任务。
20世纪90年代新时期文学进入以多样分流为特征的转型阶段。文学的演进不再是以往那种走马灯式的思潮更替,而是在同一个时空里的多样分流、异质同构。在急遽的分化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雅文学与俗文学的分流和互补。在文学的世俗化倾向强势发展的同时,作家们仍在坚持人文精神的不懈追求;另外现实关注和历史眷恋一起成为90年代文学的重要支脉。个人化叙事和女性文学成为90年代引人注目的文学现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对物质欲望的追求日益强烈,由此带来了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提升。世俗文学以满足大众文化消费为目的,以市民大众的文化品位和语话方式观照市民社会的功利现实和凡俗的苦乐年华,创作和阅读共同追求世俗的快乐,其传达方式也带有明显的商品属性。如池莉的《烦恼人生》、刘震云的《一地鸡毛》等。也有一些作家无视其人文关怀和精神鼓励的职责,淹没在欲望的海洋中,从而导致了人性立场的丧失和现实批判的滑落。这是一个客观而严峻的现实,然而它却不是文学精神的全貌。
在现实主义的旗帜下,还有陆天明的《苍天在上》、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张平的《抉择》、《十面埋伏》、周梅深的《人间正道》、《中国制造》、王跃文的《国画》、《驻京办主任》等优秀作品张扬着现实主义批判精神,以对现实的热切关注和冷静思索描摹社会转型期的社会世相,揭露和批判了在体制改革下出现的种种现象。当然还有先锋文学对传统的叛逆精神,对人生孤独迷惘的揭示,对个体生命的关注。与此同时,汪曾祺、莫言、林斤澜小说中的民间精神;王蒙、张炜小说的浪漫主义精神;扎西达娃小说、马丽华散文的佛教精神;史铁生、北村小说中的基督精神;张承志、霍达小说的伊斯兰精神。载示着各种文学精神的小说文本纷纷闪亮登场,其种类之繁多,精神之丰富,是当代文学发展史上从未出现过的。不管它们是昙花一现、电石火光的瞬间,还是如恒星般灿烂于中国的文学史。
新的世纪,文学的人文精神迎着世纪的曙光,又呈现出高扬的趋势。首先是人性主题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它既不像新时期之初文学对人性被压抑的悲愤控诉,也不是随后出现的对美好人性的赞美,而是对人性的严厉拷问。即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性的冷漠与隔绝,人与人之间以自我为中心,难以沟通,以致造成误解、对立甚至是残杀。如陈应松的《望粮山》、《马嘶岭血案》、刘庆邦的《卧底》、张欣的《浮华背后》。难能可贵的是这一时期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在人物塑造上脱离了原来的“高大全”形象表现的更加有个性,血肉丰满。使得人物呈现出立体性如《历史的天空》中的姜大牙、《亮剑》中的李云龙。尤其重要的是民族精神打破了政治的樊篱,超越了党派观念。由原来的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军民单方面所为扩展为包括国民党及其军队,甚至绅士土匪在内的全民族所有。
这些文本最大限度的去还原记录历史的真相,谁又说这不是人性的回归呢?其次是对人生存困境的关注。所谓生存并不仅仅是温饱问题,而是从人本身出发关注生活中各个阶层的人,反映他们生存的艰辛和不幸。如阎连科的《受活》、刘恒的《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刘震云的《手机》等。反观改革开放30年来的文坛,会发现创作趋势大致呈三个倾向:一是走向市场操作和经济崇拜,几乎整个通俗文学、纪实文学都带有明显的商业操作特征。如王朔、二月河、都梁、海岩的作品。二是走向个人创作立场和边缘化写作。如新生代诗人在90年代的创作;韩东、朱文等的都市小说;陈然、林白、海男等的女性文学。他们的共同特点即由社会责任感转向个人生活态度,对个体意识和自我生存状态的关注,创作也由文化中心位置转向了边缘立场。三是坚持精英文化立场和张扬理想主义。如陈忠实的《白鹿原》、张承志的《心灵史》、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山居笔记》、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等。
由于中国正处于经济文化的裂变转型期,社会转型和经济转型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加上经济发达国家的外来文化对中国文化转型提供一个参照。对中国文学势必产生强烈的冲击、渗透,这种冲击渗透同时在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上使新世纪的文学发生了深刻的裂变。从这一视角去看待当下的文学,所谓商业化创作与个人写作,平民化的创作角度与知识分子的人文思考,以及对党的文艺路线的宣传和解释,其实都代表了某种社会心理和思潮的不同侧面。正是这样,新时期文学才会以蓬勃的活力呈多元性和多样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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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按人口平均的实际福利增长过程,它不仅是财富和经济机体的量的增加和扩张,而且还意味着其质的方面的变化,即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创新,社会生活质量和投入产出效益的提高。简而言之,经济发展就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持续高级化的创新过程或变化过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马克思主义视角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问题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开始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新时期经济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1)经济规模稳步提升,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2)贸易规模快速提升,成为全球第一大货物出口国。(3)黄金与外汇储备大幅增加,应对经济风险能力显著提升。(4)中国积极加入全球及区域经济组织。伴随着经济发展的推动,中国的综合国力也显著提升。
虽然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跃居世界第二,但是人均GDP却排世界九百多位。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在我国历经30余年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也暴露了一些经济问题,衍生出一些社会问题。
(一)收入差距扩大化。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化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收入差距扩大。自从中国采取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家制定先发展沿海地区,后发展内陆地区的战略。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形成了独立于内陆地区的沿海经济体。相反,中西部地区资本集聚缓慢,加之引进技术较为困难,经济发展速度较慢。(2)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工人工资应该按照工人的劳动量来决定,即按劳分配,这样也就不会出现行业间的工资较大落差。但目前的情况是,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在整个生产要素中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争取工资提升的实力,而土地和资本在行业外不均等的分布,导致了过分集聚资本的行业收入高,福利待遇好。
(二)生态环境问题被人们忽视。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过分强调经济的发展,导致生态环境被忽视。改革开放以来,各中央和地方政府纷纷采取粗放型增长的经济政策,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提高,但我国经济规模与质量,还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落后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低,经济效益差。在经济发展中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使人们不重注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带来了数次生态灾害。但值得注意的是,科学发展观逐步转变人们对待经济增长的看法,从而使得经济增长的概念在未来有可能与经济发展的内涵相同,进而逐步治疗粗放式增长的后遗症。
(三)“三农”问题仍然严峻。“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是“三农问题”的一般说法,仔细分析起来,其实就是在说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的问题。1985年开始,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城市收入增长速度超过了农村,最终导致了目前的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尽管农村收入水平是增加的,但是由于城市增加较快和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特别是实行市场化经济将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放开后,不少农民家庭就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的情形。归根结底,农民的苦是有限的收入造成的。
在众多问题之中,经济问题是基础,民生问题是根本。要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提高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一)实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优化产业结构,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马克思告诉我们:“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区域经济结构不协调拉大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实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其中,优化产业结构,使产业合理布局是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优化产业结构和和合理布局产业,不仅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能很好地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推动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国家要实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优化产业结构,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
(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家园。马克思说:“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告诉我们:人类和环境是共存的互动的同一体,人离不开环境。因此,我们在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也要搞好生态文明建设。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的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生态自然的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因此,我们在搞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注重保护环境,防止出现环境反人化现象,威胁人类的生存。要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的家园。
面对能源资源和环境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在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期,我们发展的途径一定要切实从外延式或者粗放型经济的发展为主转向内涵式或者集约型经济的发展为主的路子,从数量型经济转入到质量型经济上来,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
(三)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是中国革命历史的主力军,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推动力量和决定力量。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是人口大国,任何时候都要立足于解决国内吃饭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不可能有城镇的发展和繁荣,也难以支撑工业化和城镇化。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要切实解决好“三农” 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胡锦涛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 问题的根本途径。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模式,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关系,为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实现农民收入增长与粮食增产同步,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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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学说。它由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部分组成,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人类关于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于19世纪40年代创立的,并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发展和完善的无产阶级思想的科学体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革新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越南化研究现状综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文就越南在革新开放以来,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概况进行总结,同时就相关学者在马克思主义越南化研究中所论及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进而对研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相应的梳理。
[关键词]新以来;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研究;现状综述
越南共产党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党的思想建设。越南自1986年实行革新开放以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归纳如下。
越南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对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具体表述和内涵的把握及认识的程度上,与我国有着诸多不同,但都强调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践、时代特征相结合,探索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因此,中国和越南都形成了本土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越南的胡志明思想就是其马克思主义理论本土化的具体表现。
在越共的领导下,越南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实现了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在充分汲取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越南进行了革新,并找到了一条符合越南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新世纪,越南提出了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深化了革新开放的路线。在这一时期,越南本国的学者以及中国的学者从不同的测点和角度对革新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越南化进行了探究、分析、阐释,促进了越南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不断地深化和丰富。
这一时期越南关于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2.1关于胡志明思想的研究
胡志明思想是在马列主义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关于越南革命道路的观点和思想。在越共七大(1991年6月)上,党正式把“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作为思想的根基和行动的指南”写进自己的纲领和章程。在2001年4月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肯定了这一点。
革新以来,越南对胡志明思想来源和概念的研究成果。最早给胡志明思想下定义的应该是武元甲。1991年1月14日,在印度加尔各答举行的“胡志明、越南和世界和平”国际研讨会上,武元甲发言时强调:“胡志明思想是马列主义在越南民族解放事业和新社会建设事业的实践中的创造性运用,是马列主义的新发展”,“胡志明思想是一个体系,概括起来,就是:为祖国谋独立和统一,为人民谋自由和民主,为全人类谋平等和幸福,为各民族谋和平和友谊,为时代文化和人文关系谋发展”。1991年6月24日,阮文灵代表(六届)党中央在党的“七大”上作报告时强调:“胡志明思想是马列主义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创造性运用的结果。在实践中,胡志明已经成为我们党和我国各族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
2.2关于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
刘红云在《越南特色革新开放事业的新探索和新认识》一文中指出,越南共产党立足本国国情,提出社会主义革新思路,越共通过革新和调整,深化对革新开放的性质、党的中心任务、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经济革新、政治革新等问题的认识,推动了越南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在以党的建设带动国家的革新与发展、善于借鉴别国经验、运用国际资源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给人们以深刻的启示。
赵排风在《越南社会主义革新的实践与理论创新》一文中认为,在总结建国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越南在农业、财政金融、工业等领域采取一系列革新措施,实行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积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全方位推行对外开放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的认识也有新的突破。马勇在《越南共产党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中提到,革新以来,越南共产党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等问题努力探索具有越南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之路。通过革新与调整,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发展阶段及道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及全球化与社会主义关系等问题的认识,力促越南社会主义的发展。
2.3关于中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比较
由赵康太、李德芳主编的《中国与越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比较研究》是2006年“中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它收录了中国、越南和俄罗斯等国40多所高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思想政治教育的120多位专家学者的论文及研讨会述要。由胡斌武、吴杰主编的《中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比较研究》则从地位、教育内容、载体途径等方面探讨了两国理论教育的共性。夏小华、周建华主编的《当代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经验及启示――以古巴、越南为例》主要从教育内容、领导核心、资源利用、教育方式等四个方面概述了两国理论教育的经验。陈元中主编的《马克思主义越南本土化的理论与实践》(2012年)对越南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2.4关于党的建设的研究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对越南实行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和具体举措进行了相关研究,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对越南及越南共产党进行研究的相关著作有:周新城著《越南、古巴社会主义现状与前景》(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角度对古巴和越南两国在当前社会主义道路中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两国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大胆的预见;广西社科院研究员古小松教授著的越南国情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和杨威著《当代东盟经济与政治》(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出版)等著作都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对越南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及规律的认识。另一方面,对越南党内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国会的改革以及越南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其中,张树焕《越南国会改革的原因、措施及其借鉴意义》(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越南作为当今世界仅有的五个社会主义国家之一,自1986年"革新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进展迅速。其中国会改革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国会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政治成本,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分析越南国会改革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对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具有借鉴作用。孙兰芝《越南“反腐”的背景与措施》(国际观察2001年第2期)一文对关于越南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出现的腐败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陈明凡在《革新开放时期越南反腐斗争的主要措施》(党建2005年第5期)一文中指出了越共在执政过程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所采取的措施如下:一、开展党的建设和整顿运动,从思想和组织上筑起防腐拒变的长城六大之后,为了纯洁党的队伍,越共多次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清理整顿。
3.1研究的学术性不强。许多文章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越南具体实际相结合,但对于该把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什么样的“越南实际”相“结合”及具体结合点是什么等方面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许多研究选择从宣传、解释和重复现存理论和政策的角度来探究越南化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对于马克思主义越南化最新成果如何解决现实问题,怎样将地方个别的突出问题或者成功经验提升到理论和学术层面进行思考,进而形成具可操作性的对策之类的研究甚少。因而,不仅要加强马克思主义越南化研究的学术性,更要提升研究者们所提供的政策选择性和决策参考性的现实价值。
3.2研究的角度单一。很多论著选择从马克思主义越南化的主要理论成果这个角度出发来研究马克思主义越南化进程。其实,还有很多角度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例如怎样将马克思主义越南化、为何要把马克思主义越南化,当代越南社会实际情况如何、当代马克思主义越南化面临哪些新问题、新情况及如何面对和解决这些情况问题等。
3.3研究的方法孤立。许多研究者没有将马克思主义越南化当作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将“源”与“流”相结合研究的成果不多,注重对越南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研究,忽视了对越南化马克思主义实践研究。
3.4研究的深度不够。总体看来,对于马克思主义越南化的研究深入不够。研究方法有待改进,研究思路有待创新,研究水平有待提高。只有不断改进创新,克服当前研究存在的孤立性、重复性、狭隘性等难题,才能让该学科的研究走向深入。
新形势、新问题是把双刃剑,既给马克思主义越南化研究带来压力,同时也为其提供了新的突破口。只有不断探索,发现不足与存在的问题,才能寻找到解决好越南发展道路中面临问题的可行路径,进而促进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的繁荣发展,拓宽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学术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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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日据时代为1895年至1945年之间台湾被日本殖民统治的时期,基于各种不同的观点,也有人称为日治时期、日本时代、日本统治时期或是日本殖民时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解密1949 年以来国内对日据时期台湾政治与涉外关系史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由于原始资料难以获得,意识形态与政治宣传对学术的影响较大,加上日据时期台湾官方使用日语,日据台湾史研究成果数量与学术水准受到限制。随着学术交流与精通外语的史学工作者的增多,状况日益改善。2005 年,陈小冲的专书《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五十年》成为国内日据台湾史研究的一个代表作。该书在日据时期台湾史的系统性研究方面为大陆学界做出贡献,而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史料的开拓方面还有待加强。在推进系统性研究的同时,资料的发掘也取得进展,如对载有丰富日据初期海峡两岸关系史料的泽村繁太郎所著《对岸事情》一书价值的新发现。
日本据台初期,曾遭遇台民反抗、治理困难等重重困境,日本朝野上下曾有“台湾卖却论”,但终未付诸行动。1898 年后藤新平就任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后,实施改革,使弃台言论逐渐销声匿迹; 同时,中国因连年战争,国力衰退,加之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债台高筑,即使当时日本有意售台,清廷也因国库将罄而无能为力。
1897 年后,台湾总督以陆海军大将充任,除拥有立法、行政及司法全权外,可兼任台湾军司令官。1918年及1920 年,日台当局两度修订官制,“台湾施行律令须以内地法则为原则”,但总督之律令权依然如故。台湾总督名义上受日本主管大臣管制,权力不及朝鲜总督,但在台湾岛内却是“土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20 世纪40 年代,台湾即有人指出,这不过是“由外暴之奴化政策而转为内诈之同化政策”。近年来大陆学者对于台湾总督府的文官制度等具体问题又有更为深入的研究,认为台湾总督府虽沿袭日本本土的文官制度,并深受日本本土政治影响,但同时又派生出独有的官僚体系。台湾总督府官僚不但与日本本土官僚享有同样官等,在薪金、住宿、服饰等方面比本土官僚还有更为优越的特权。此间,台湾政治社会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政治构造。在频繁的官制修订中,台湾总督府陷入了官僚人数膨胀和集团“惰性化”的怪圈。
台湾警察是权力的化身,在日本所有领土和殖民地中,台湾地区的警察密度最高。对于日据时期的警察制度,大陆研究者在大量日文原始资料基础上出版了专书。作者认为,日据台湾50 年的殖民统治,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警察政治”。日本警察在台湾“番地”的前20 年,是征服“番地”的讨伐者,而后30 年,则扮演着“番地”文明进程的监督者,及原生态文化野蛮破坏者的双重身份。有人指出,日本在台警察制度的运作极有效率。它没有简单移植日本国内的警察制度,而是结合当时台湾的社会经济生活现实,有效加以改进。保甲制度的完善可说是这种改进的一个典型例证。日本当局对其在台警察的监督“恩威并施”,大致说来并没有让在台警察“为所欲为”。
“同化”与“皇民化”是日本在台殖民统治的重要途径。在研究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和殖民扩张主义政策时,如何认识“同化政策”是个重要问题,但对于这一问题,学者们各执己见。例如君岛和彦认为: “皇民化政策的特征,就是完全无视当地的历史和文化,将其纳入日本的版图并强制推行日本化,不仅进行经济方面的掠夺,而且推行拥戴天皇,抹杀民族的皇民化政策。这就是日本殖民统治的特征。”黄新宪认为“皇民化是帝国主义时代所特有的历史现象,是一种同化运动”,皇民化在同化的基础上形成,可被视为同化的一种“深入形态”。而冯玮指出,将“皇民化政策”等同于同化政策,并将其视为“日本殖民统治的特征”,不仅客观上使日本殖民统治政策及其形式抽象化、空洞化,使我们难以认清日本殖民统治的实态,更使我们难以认清日本殖民扩张主义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本质。
日本推行同化政策的真实目的是竭力利用“当地的历史和文化”并寻求某种“共同性”,以维护特权,建立霸权,这也是日本整个殖民统治和扩张的特点。在另一篇文章中,冯玮指出政治“存异”,即强调日本和台湾政治地位的不平等,以及文化“求同”,即通过灌输“皇道主义”精神培养台湾民众对日本的“认同意识”,是日本在台湾推行的殖民统治政策的本质特征。这种特征是漫长的日本“西学”历程的政治结论,同时也是日本在朝鲜和“满洲国”推行的殖民统治政策的前导。
关于日本对台“同化政策”的效果,1990 年代初,有论者指出在台湾人民的强烈抗拒下,该政策“无疑遭到了根本的失败”。绝大多数台湾人民虽吸收了部分日本文化的优秀成分,譬如守法、敬业、卫生、礼貌等等,并不能证明某些学者所称台湾人已经日本化,或所谓日据时代台湾文化已与大陆形成差异性。也有观点认为日本对台湾民众的同化不可忽视。有论者以雾峰林家为例,指出二战时期在日本高压之下,部分台湾民众不得不改变前期刚性角色,逐步地、被动地沦为日本体制内顺从的“皇民”。
在当时历史背景下,这样的妥协不能被简单地视为变节; 强权迫使下的屈从,并不意味着对固有民族和文化传统的背叛。然而,它却确乎是一道深刻的伤痕。有论者指出,日本的统治措施破坏了一部分台湾同胞的信仰和生活习惯,造成了他们对祖国文化传统的误解和偏见。经几十年的同化,民众心理的变化是复杂的,有对固有文化的坚持,也有对异族文化或多或少的接受或认同,更有对祖国情形的疏离感。国民党政权在1945 年接收台湾之前,对台宣传并未充分考虑到经过长期的同化后,台湾民众的心理与思想已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有效宣传的缺失是导致台湾光复后很快就浮现出种种危机的一个内在原因。
大陆学术界的早期研究认为,所谓“皇民化运动”,既是以暴力为主、欺骗为辅的手段强迫台湾同胞同化于日本,同时又是在“内台如一”的幌子下对台湾工农大众加紧奴役与掠夺。后来的研究则更为细致,认识到皇民化运动在不同时期侧重点的不同。1895 年日本殖民当局采取渐进措施,对台湾人进行“皇民”意识的培养; 1937 年中日战争爆发后,他们以激进措施,企图在强化台湾人“皇民”意识基础上向其灌输“皇民奉公”观念,使台湾彻底成为日本帝国的南进基地。1941 年日本殖民当局在台湾成立“皇民奉公会”,为将台湾人民训练成“皇民”,以使台湾不但在物资上成为日军南进基地,而且在人文上成为日军南进的支撑点和人才养成所。该会受到台湾民众普遍抵制。但也有部分人逐渐变成亲日情结相当浓厚的“皇民世家”。这批人以日本为奥援,谋取种种特权与好处。光复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没有采取妥当措施处理“皇民世家”问题,此成为光复初期岛内政局不稳、社会动荡的一大因素。
有学者将“皇民奉公会”作为“皇民化运动”正式开始的阶段。有人提出异议,指出正式提出“皇民化”目标的,是海军上将小林跻造。1936 年9 月,小林被任命为台湾第十七任“总督”,上任伊始就提出“皇民化、工业化、南进基地化”三大统治目标。到“皇民奉公会”成立时,“皇民化运动”已历经5 年余。“皇民奉公会”仅标示着“皇民化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 从目标看,前一阶段重在文化改造,后一阶段重在社会动员; 从实施手法看,前一阶段主要采取威逼高压手段,后一阶段改以强制与笼络、软化相结合; 从运作机制来看,前一阶段“皇民化”业务分解于各类不同行政系统,后一阶段则有专责机构与人员; 从作用对象看,前一阶段只针对台湾本土社会,后一阶段则强调“内台一如”,要求居住于台湾的日本人也要介入。
美国华裔学者荆子馨( Leo Ching) 认为,皇民化之下,“不当日本人是不行的”感觉成为压倒性的存在焦虑与政治欲望。因此,“‘皇民化’在日本殖民主义的一般倾向中,既不是‘同化’的逻辑延伸,也不是突如其来的强化”。对于皇民化运动的效果,大陆学者则认为,在日本殖民者的欺骗宣传下,确曾有一小部分人受到皇民化运动的影响,甚或成为日本殖民统治的“从犯”。但从根本上来说,这个运动是以失败告终的,台湾同胞以坚韧不拔的中华民族精神有力地抵制了日本殖民者的皇民化运动。“多数台湾人无论从表面的生活方式,还是从内在的文化思想上都没有变成‘皇民’,始终还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
台湾人民能顽强抵制“皇民化”运动有深刻的文化上的原因: “台湾人民与中华传统文化有一种牢不可解的文化情结”。当然,皇民化的影响还是有的,并且延续到现当代。大陆研究者对此亦有充分认识,认为“皇民化运动”虽然从总体上讲是失败的,然而也确实造就出一批心甘情愿充当“皇民”的人,其共同特点是以“皇民”自居,且以此为荣。“对日本感恩戴德的亲日情绪使他们心中有一个永难解开的‘日本结’,从而造成他们与普通台湾民众之间存在一条难以填平的沟壑。”
有关皇民化的研究主要是对皇民化运动的概念解读和框架展示。陈小冲利用总督府临时情报部《部报》资料,展示了某些皇民化的具体面貌和实施细节,发现皇民化运动几乎囊括了人生从生老病死到居住、衣着、丧葬、信仰、仪式、娱乐等所有方面。在皇民化运动中,一切“都处于殖民主义同化政策的操弄下,是以将台湾人改造成为大日本帝国臣民作为其终极目标的,即便是讲究卫生等等行为,也不能不染上殖民同化的浓厚色彩,因为在日本殖民者的眼中,这就是台湾人在向日本靠拢,是台湾人日本化的具体体现”。但有论者认为殖民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建立天皇制政治意识的目的,只是想让台湾人遵循天皇至上、日主台从、日尊台卑的礼治秩序而已,并非真要让台湾人同化成日本人,提高台湾人身份,让台湾人平等地分享属于日本帝国“国民”应有的种种权益。
皇民化运动时期,日本兵中曾有一些台籍“志愿兵”。虽有小部分确是志愿加入,但仍有不少“非志愿”的、被强征的情况。皇民化运动确曾给台湾社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史学研究带有主观性,它很难做到真正的客观真实。原因不仅在于史料的限制,也在于人们从不同角度的解读。日据台湾史就是这样一段历史。近年来,台湾岛内有人片面美化日本殖民统治,称台湾被割让给日本“是台湾人的大幸”等等。据此,有人指出在“内地延长主义”招牌下,日本在台湾推行的其实是民族差别政策和民族歧视待遇。有人以教育为例,指出作为日本“本土中特殊地区”的冲绳与作为“海外殖民地中特殊地区”的台湾在所享受政策上的截然不同。当然,台湾学界也有学者认识到日本政府对日本人与台湾人的差别政策。之所以有不少学者正面评价日据历史,其中一个原因是日本统治台湾的措施确有欺骗性,如鸦片渐禁政策等。
日据时期,日本在台湾实行鸦片渐禁政策。此间,当局曾对鸦片瘾者进行过三次调查,公布结果表明,瘾者人数呈递减趋势,日人借此在国际上作文章,宣扬其鸦片“治绩”。时至今日,仍有不明真相者认为日本将台湾视为新领土,视台人为“皇民”,确有诚意实施鸦片禁政。长期以来,大陆学界囿于资料的限制,对此问题的研究较为薄弱。
1994 年,连心豪指出,伴随着近代以来两次侵华战争,日本精心策划了一场新的鸦片战争。其流毒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并不在英国发起的鸦片战争之下。日本对华贩毒手段狡黠,又为继起的大规模侵华战争的硝烟所遮蔽,因此该问题长期被忽视。日本据台时期,以鸦片专卖制度作为治台重要工具,并以台湾为大本营,向对岸的闽南、潮汕、青岛、大连等地伸张、辐射贩毒网络,这是日本对华鸦片战争之张本。在20 世纪初开始的禁烟运动中,各地军阀成立各种禁烟机构,实际上明查暗纵、明禁暗倡,征收鸦片税捐,大饱私囊,闽南地区也不例外。
2000 年,朱庆葆研究指出,鸦片渐禁是出于占领的考虑,使台湾总督府一石二鸟: 日本标榜禁烟,可获国际同情; 出于所谓人道上的考虑,禁而不严,又可获台湾人认可。实际上,该政策早期为财政服务,为开发台湾提供助力; 晚期在战时体制支配下,有力配合了日军全面侵华。这种实行专卖的、宣称以禁绝为目的的鸦片渐禁政策,既能欺骗国际舆论,又可增加财政收入,被日本视为重要的“治台经验”,而将其推广到中国大陆。这与较前台湾著述的看法是一致的。1993 年,台湾出版的《日本过台湾者》一书,即认为鸦片渐禁是“明禁暗放”,渐禁政策表面上日本统治当局强调人道上的考虑,免得吸食者一时受不了禁烟之苦,实则有两项主要考虑因素: 一是如果采严禁措施,势必招来吸食者的抵抗; 二是若采渐禁而专卖制度,年收专卖利益可抵军费等各项开支。
徐振伟也认为,因日本不愿放弃鸦片专卖所带来的丰厚收入,后来虽然表面上采取严禁和断禁政策,但暗地里仍实行渐进。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时,台湾仍有8500 多注册烟民。直到台湾光复前夕,全岛尚有吸食者2000 多人。如果再加上秘密吸烟的人数,实际数字要远远多于上述数字。同时,他从周边国际因素方面加以考察,指出美国在菲律宾的禁烟给日本带来了巨大压力,迫使日本至少在表面上开始大张旗鼓地禁烟,为国际联合禁烟提供了契机。
最近的研究在继续论证、延伸上述观点。此外,李理指出,在日据台湾初期鸦片渐禁政策确立过程中,以水野遵为代表的台湾总督府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六三法”是日本据台初期的基本法,1896 年3 月由日本帝国议会以法律第63 号发布,其最大特点就是确认了委任立法制度,即台湾总督在其管辖区域内,可制定具有与日本法律同等效力的律令,不受日本帝国议会的牵制。“六三法”曾引发日本朝野及学界的热烈争论,也有人为之美化。李理指出,“六三法”争议的真正核心是谁有权来制定台湾的法律。“在整个的争议过程中,台湾人民根本就没有发言权,他们只是被统治的客体”。台湾总督发布的“紧急律令”的事后追认权要由天皇来敕裁,这意味着天皇对台湾的行政权因不受议会监督而更为有效。日本议会围绕“六三法”的争议,是政党势力与军方势力在台湾统治方针问题上的较量。政党所倡导的“以议会为中心主导台湾统治”的方针,不等于否定台湾是日本的殖民地,更不等同于要把日本宪法实施于台湾。
此类论文还有许多,此处不赘。
对于日本在台湾的统治效果,不但日本方面多有美化,台湾地区也有不少美化倾向。譬如认为台湾的现代化是日本所奠基,日本人的“改良”使台湾在20 世纪初期逐渐由“化外之地”迈入“现代化”。简立欣撰文指出,沈葆桢、丁日昌、刘铭传都对台湾的现代化做出了贡献,不能刻意忽略清朝在台湾的洋务运动对于日本殖民地经营的影响。台湾洋务运动虽未完全成功,但也为台湾社会及经济奠定了基础。
关于日据时期的少数民族政策,即“理番政策”,是日本为维护殖民统治,掠夺山地资源,而对山地少数民族实行“剿抚兼施”的统治政策。概因少数民族语言问题,有关研究较少。研究主要集中在“理番政策”的残酷性与台湾少数民族的反映方面。殖民者对原住民在经济上残酷压榨,在精神与文化上严重摧残,激起民众激烈反抗。“雾社事件”后,虽然总督府对“理番政策”进行了调整,但其对山地的经济掠夺本质没有变化。日本的殖民掠夺与清代政府对原住民的经济保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半个世纪的殖民过程中,日本对台湾的“理番政策”根据情势变化有所侧重,以图达到培育“日本情结”,使台湾民众甘愿做日本“顺民”之目的。在日本“理番政策”作用下,台湾少数民族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及社会文化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反映了台湾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的调适与反应。
1945 年台湾光复后,台湾学者主导了台湾原住民的调查研究。1949 年以来,两岸隔绝,客观上限制了内地学者对台湾原住民的系统调查。在此问题上厦门大学林惠祥开创了大陆地区的台湾原住民研究,其学生陈国强著述亦丰。从成果的形式看,皆属整体、宏观概括,这是大陆学者在台湾原住民研究方面的一个特点。近年来,台湾学者出现了片面强调台湾原住民与南岛语族的区域文化关系的错误倾向。大陆学者呼吁“以最新的民族志调查研究为基础,通过多学科整合研究,重建台湾原住民的民族起源、历史与现状、族群关系与国家认同等重要课题,是新时期大陆学者责无旁贷的历史任务。”
早期武装抗日的史料方面,1970 年代,台湾文献委员会开始对台湾总督府公文类纂档案进行整理翻译出版的工作,相继出版一系列档案史料,包括《台湾前期武装抗日运动有关档案》与《台湾北部前期抗日运动档案》等。前书收录了1895—1915 年台湾民族运动的前期———武装抗日部分除罗福星案与余清芳案以外的台民抗日史料档案。后书主要收录了1898 年、1999 年台湾北部前期的抗日运动档案。
日据初期,台湾抗日武装斗争之所以得以坚持和发展,是与它同福建省的密切联系及来自对岸的支持分不开的。台湾总督认识到: “欲收岛民统治之全功,其着眼点不唯在岛内之镇压与民心之收揽,必采取如下方针,即注意对岸福建省特别是厦门的民心,察其趋向,反过来谋求岛民之安堵,以达统治之目的。”这引发了总督府“对岸经营”的政策导向。
面对台湾人民的反抗,日本殖民者采取了镇压与招降等多种手段。对台湾抗日武装的安抚、诱降早在桂太郎、乃木希典总督时代已出现,那时是小范围试探性的实施。儿玉源太郎时期,在民政长官后藤新平主持下,招降规模扩大。日本殖民统治初期台湾人民武装抗日斗争虽为台湾史研究焦点之一,但盖为维护抗日义军的形象,早期抗日斗争中抗日武装集团的“归顺”问题在较长时期内被研究者忽略。
2002 年,有研究指出,大规模招降的实施主要是因为日本殖民当局的暴力镇压并未收到多大成效,它不但激起台湾人民的加倍反抗,也引起国际社会的谴责,导致日本国内对台湾总督府治台政策及相关官员能力的质疑。因此,儿玉、后藤面对台湾抗日武装集团提出的苛刻的归顺条件,也能照单全收。但这种让步并不意味着日本殖民者的损失,经历“归顺”后抗日武装内部情况被暴露,武装力量削弱。日本殖民者利用时机重新部署兵力,对“归顺”后的武装力量进行讨伐。1902 年林少猫被害,日据初期台湾人民抗日武装斗争告一段落。
辛亥革命准备时期台湾人民与大陆人民在爱国与革命运动中遥相呼应、互相支持,但同时亦应注意到,革命党人不敢公开反对帝国主义,且对统治台湾的日本殖民者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辛亥革命前台湾与大陆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关系,明显地带有个别的自发的性质。不论是兴中会或同盟会,都没有认真考虑过在台湾开展革命活动的计划。革命党人对台胞的抗日虽十分同情,但不敢公开支持,这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的具体表现。
辛亥革命后,台湾以农民为主体的“驱逐日人”、“光复台湾”武装斗争的新高潮,是在大陆资产阶级革命影响下促成。而罗福星起义,则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直接领导的反抗运动。这与过去单纯自发的农民反抗斗争,已有所区别,是属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早期国民党人中,除了孙中山外,还有人长期参加和关注台湾革命,但学界未予公正的研究。陈在正指出,林森在台十余年,并两次参加台湾的抗日活动,这段经历,对其以后的思想、行动都产生很大影响。
一战期间及以后,关于台湾同化会和议会设置运动,20 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研究主要侧重于阶级角度。有学者认为,随着经济力的增长,地主资产阶级开始以改良主义者面貌出现,这是台湾近代历史上的第一次。林献堂是其代表。初期台湾地主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运动主要在他领导下展开。
对于台湾同化会,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长期流行,如认为: 板垣退助是殖民同化运动的元凶,台湾士绅参与同化会是一味附合日人,同化会是一个只会向日本殖民者磕头作揖的团体等等。对此,陈小冲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板垣倡导的同化是: 在使台湾人靠向日本的同时,也应当给予他们相应的权利和待遇,这种观点并不为总督府所接受。板垣的同化论没有在台湾发生作用,说他是台湾同化运动的元凶并不符合实际。林献堂参加同化会目的是“希望日本政府对台人松弛压力,能放宽束缚,俾台人得减轻痛苦”。以林献堂等人为代表的部分台湾士绅及青年学生所追求的目标则与板垣大相径庭,这种“同床异梦”导致同化会很快被总督府所分化。
仅一个多月时间,总督府便寻借口将其解散。但1914 年末至1915 年初昙花一现的同化会开创了以合法手段争取政治权利的新的斗争方式,并诞生了台湾民族运动的新的领导者和骨干力量,为日后台湾民族运动做了组织上的准备。同时,它促成了台湾民族运动总目标的确立。同化会的失败,使台湾士绅和青年知识分子意识到,总督专制统治和日本人对政治经济资源的垄断是台湾人受压迫的症结所在,而总督专制统治的法律依据即“六三法”,使台湾人丧失发言权。由此开始了以撤废“六三法”为近期目标,以设立“台湾议会”为长远目标的斗争。这些是同化会积极的影响。
在1927 年分裂前夕,台湾文化协会领导层内部大体分化为三种力量: 右翼以林献堂、蔡培火等地主资产阶级分子为代表,站在改良主义立场,幻想在日本统治下实现其所谓“地方自治”; 左翼以连温卿、王敏川等社会主义知识分子为代表,主张进行阶级斗争,以彻底推翻日本统治; 以蒋渭水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则介于两者之间,主张以当时实行农工政策的中国国民党为榜样,进行以农工阶级为基础的民族运动,其分裂不可避免。但陈小冲认为,文化协会的分裂并不是一两个人阴谋或篡权行为所导致,而是内部路线斗争的结果。
1927 年成立的台湾民众党是台湾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性质的政党,它曾经历一次大分裂,导致日本殖民者乘机将其取缔,使台湾民族运动受挫。陈小冲认为分裂原因,除日本殖民当局的镇压策略外,最根本的还在于民族运动的内部矛盾,尤其是围绕台湾民族运动中要不要开展阶级斗争这一问题。该党成立之初主张阶级调和,但在台湾工农运动推动下,党的政策逐渐左倾,转而主张在民族运动中同时开展阶级斗争,与代表地主资产阶级利益的党内稳健派产生根本性冲突,最终导致分裂。
王晓波也指出,民众党成立后,中央委员会认为党纲不明确,易遭任意解释而在运动中造成紊乱,于是有“党纲解释案”和“关于阶级问题的态度”之提出。但蒋渭水与彭华英的解释案对阶级问题的态度有根本立场的不同。蒋案认为民众党虽非农工阶级党但却是农工阶级的“代表”,彭案则认为民众党并不代表农工阶级但可“考虑”农工之利益。民众党最后通过了彭案。蒋渭水派为内部团结而在“解释案”上让步,但民众党的运动路线还是在蒋指导下蓬勃发展。此点不能见容于士绅地主阶级,彭为此而辞职,再次显示了林献堂派与蒋渭水派的路线矛盾。
台湾民众党主要人物———蒋渭水信奉中山学说,同时也受到新文化和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他的成长与抗争的历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湾民族运动的历程,他舍弃富足生活,挺身领导救亡运动,并为之献身的经历验证了这样的历史: 参加民族运动的台湾各阶层人士无论出身、经历、思想有何不同,都在为摆脱日本殖民统治而探寻出路。这一时期为“日本统治确立后的_运动”,与此前“传统领袖领导下的地方性斗争”不同,这时台湾渐次出现新型领导人物,堪称是“进行整体台湾人民的斗争”。民众党曾展开鸦片反对运动,并通过各种途径使国际社会关注台湾的鸦片之害,国际联盟调查委员会甚至为此派员到台湾调查,使台湾总督府不敢再一味因循消极放任态度,开始采取一些积极的矫正和治疗措施。
关于1920 初至1930 年代中期的议会设置请愿运动,钟安西指出,林献堂提议摒弃台湾自治的口号,而争取民族自治的实质内容———台湾议会的设置,真实意图是: “以停止撤废六三法来阻绝内地延长,以设置议会来削夺总督权力,在不刺激日本政府下,取得实际民族自治,含着意在言外,绵里藏针的意思”。因感于时势多艰,所期目标难以一蹴而就,须留有进退余地,不便在时机没有成熟时率尔托出真意,招致当局扼杀。请愿者仅在第八次请愿后某些比较有利的时机在舆论上明确提出要求设置独立的自治议会,其余时候均隐约其辞,带有弹性。此次台湾民众在特殊环境下以特殊方式反抗日本殖民统治、争取民族自治的爱国运动虽终告失败,却产生了不可抹杀的意义。
该运动从根本上说是殖民地台湾的知识分子和部分上层人士要求实行民族自决、削弱以至摆脱日本殖民统治的_运动,最终实现台湾民众回归祖国的愿望,“从一开始就蕴含了必定要失败的结局”。有人不认同该运动民族自决的目标,认为该运动从本质上说,属于改良主义运动,即使他们的愿望实现,台湾人民仍摆脱不了受压迫的殖民地“二等公民”地位,充其量如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印度,与真正的民族自治,还相距甚远。
有台湾学者分析参加议会设置请愿的签名问题,对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群众基础提出怀疑。陈小冲提出不同见解,认为仅摘取几个孤立数字去判断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群众基础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要看社会上广大群众的响应程度和群众对这项运动支持的“持续性”如何。
20 世纪20 年代社会主义在中国大陆与日本大为流行,台湾受此影响,在社会文化界研究谈论社会主义之风亦盛,并进而影响社会与_运动的发展。1926 年至1931 年间以《台湾民报》及《台湾新民报》为战场,文化人陈逢源代表右派,求学大陆的许乃昌、蔡孝乾及台湾社会文化运动健将蒋渭水( 先右后左) 代表左派,在中国未来应该走社会主义抑或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有过延续数年的辩论。
1928 年4 月15 日,台湾共产党在上海成立,成为台湾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一件大事,但在相当时期内学界对于台共的研究并不深入。台共正式名称为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由于台湾当时是日本的殖民地,共产国际决定台共在组织上隶属于日共,接受日共领导。但因日共党组织屡遭日本政府破坏,台共和日共关系中断,台共实际上更多是在共产国际东方局和中共指导下开展活动的。不仅台共的成立、起落受到中共影响,其瓦解亦然。
1931 年,在陷于“左”倾机会主义的中共影响下,台共开始犯“左”倾冒险主义和盲动主义的错误,羽毛未丰就过早地暴露,最终导致台共的瓦解。台共领导岛内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本质上是中华民族反帝反封民族民主革命的一部分,台共与中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有研究进一步指出,台共解体固然受中共影响,而中共又受到共产国际在1930 年代急剧左倾的影响,如此链条作用促成台共斗争的失败。台共曾在政治大纲中提出“台湾民族”、“台湾独立”、“建立台湾共和国”等焦点问题,这些问题成为争论焦点和敏感问题。宋帮强指出,台共政治纲领中的“台湾民族论”并不能成立,它是日共忽视了台湾的特殊性而生搬硬套列宁的民族殖民地理论的产物。台共政治纲领中的“台湾独立”的真实内涵是指台湾摆脱日本统治的“独立”,先自我解放,然后再回归祖国。
台湾共产党的成立,适应了台湾人民反日抗殖斗争不断发展的形势和时代的要求,也是台湾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形成的必然结果。虽然台共在台湾存续的时间短,但台共领导的斗争历史,使台湾经历了共产主义思想和运动的洗礼,一代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经受了锻炼,对台湾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台籍精英不断寻求摆脱日本殖民统治之途,曾谋求有限的台湾自治,而未能如愿。抗日战争爆发后,部分台籍精英投身祖国抗战,认识到台湾解放的出路在于回归祖国,因而发起复省运动,有文章探讨了其中的探索与转变过程。
关于台湾共产党,近20 年有不少著作问世,如陈芳明《谢雪红评传: 落土不凋的雨夜花》,卢修一《日据时代台湾共产党史》等。此类著作以传记、口述类较多,且多集中在对领导人物谢雪红、翁泽生等人的评述方面。大陆学者也有新研究,认为蔡孝乾与台共的关系尽管只维持了几个月,却影响到谢雪红与翁泽生的关系,加深了翁、谢之间在建党初期就已存在的误解和矛盾,是造成台共内讧的因素之一。1949 年以后,这些内斗严重影响了台盟的发展,伤害了在大陆的台湾同乡之间的感情,造成了长久难以弥合的心理鸿沟。
与台湾民主国相似,日据时期部分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活动曾为“先独立,后回归”而提出“台湾独立”的主张。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台独”理论者出于意识形态需要,对反抗运动史进行片面的解读,认为台湾人追求“独立”的历史可追溯到20 世纪20 年代。他们认为日据时期台湾人与祖国的关系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荆子馨进而提出: “台湾与中国的关系不是想象的( imagined) 共同体而是幻想( imaginary) 的共同体”。对于此类论断,大陆学界提出不同看法。陈小冲指出,日据时期台湾人开展所谓“台湾独立”运动实际上是“殖民地人民反抗和谋求摆脱殖民宗主国统治的正义斗争”,是针对日本殖民者的,并且所谓的“台湾独立”仅仅是“走向与祖国相结合的一个步骤”而已。
在台湾历史上,曾出现过主张“台湾独立”、“台湾自决”的日据时期抗日自救运动,也产生了战后海外“台独”运动。鉴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及海外“台独”运动的有意混淆,有些人对两者关系产生模糊认识。研究者指出,日据时期台湾抗日自救运动是台湾人民在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祖国无力援救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主张台湾“独立”、“自决”的正义解放运动。虽以“独立”、“自决”、“自治”为斗争目标,但始终坚持“中华民族主义”。“台独”运动虽借用抗日自救运动提出的“台湾独立”、“台湾解放”、“自立”、“自决”、“台湾是台湾人的台湾”等口号,但其谋求台湾脱离于祖国之外的意图是与日据时期抗日自救有着本质区别的,两者也没有一脉相承的关系。许维勤亦指出,台胞在大陆所倡导的“台湾独立”的抗日理念,严格地说是限定于从日本殖民统治之下争取独立,而不是抽象的; 这种独立是与争取回归祖国相并列的,二者不可割裂。
另外一些通论性论文也佐证了上述观点,陈在正对台湾人民为摆脱日本殖民统治、争取台湾回归祖国的英勇斗争进行了系统梳理。季云飞认为,台湾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形式和内容,随着台湾岛内对敌斗争形势变化而变化,同时也受制于祖国大陆革命形势变化而变化。台湾人民的反抗日本殖民统治斗争的成败与大陆民族民主革命斗争的成败休戚相关。
台湾民众抗日史的通论方面,1987 年向山宽夫用日文写成《日本统治下における台湾民族运动史》,20世纪90 年代末由杨鸿儒等人翻译出版。该书认为虽然台湾的民族运动无法最终胜利,但“日本在台湾的统治之为殖民地统治,台湾人抗日民族运动之为殖民地民族运动,两者皆值得给予极高的评价”。大陆学者安然2005 年在台湾出版了《台湾民众抗日史》一书,继1990 年代薛军力、徐鲁航的《台湾人民抗日斗争史》①之后,再次全景式地展现了台湾民众“孤悬海外”的艰苦岁月,苦守“汉节”的赤子之心。它充分注意到台湾人民的抗日斗争,时刻与祖国命运连在一起,把回归祖国视为历史的必然归宿,这与此前成果的观点是一致的。
它认为日本侵略中国有深刻的历史原因,根源是日本的军国主义野心,日本对台湾的觊觎与其侵略扩张史同步,故该书上限始于14 世纪末,日本形成倭寇、侵扰中国沿海之时。下限为二战后台湾民众与日本复活军国主义做斗争为止。虽然该书主体为日据时期台湾民众的反抗,但前后追溯达四百余年,从较高视野展现出日本侵台、台湾民众抗日等历史问题的历史背景和脉络。并对战后“保钓”运动、“慰安妇”索赔等台胞反抗日本的活动进行了论述。1992 年厦门出版的《李万居评传》是大陆研究抗战时期在大陆的台籍人物的代表性著作。此外,也有一些通论方面的文章。
由于地缘与历史传统关系,闽粤移民台湾的历史绵延数百年。1895 年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台湾住民被认定为所谓“日本国民”。该年日本颁布《清国人入境台湾条例》,传统闽粤移民渡台的历史进程遭致中挫,台湾社会历史进入以内生性发展为主的新阶段。“日本对台湾的占领及伴随而来的台湾与大陆之被强制分离,很大程度上构成为台湾历史特殊性的原点。”
日据时期在大陆居留的日本籍台湾人,即台湾籍民。这些人大批移居福建,其类型主要有原台湾居民、“归化”籍民与新编入台籍者。关于台湾籍民,日本与台湾学者较早展开了研究,如中村孝志、梁华璜、戴国辉、林满红、后藤乾一等人。他们主要利用日本外交史料馆所藏《外务省记录》及台湾方面档案。大陆相关研究的展开则相对迟缓。
由于台湾籍民除少数散居粤、沪、浙、香港等地外,90%以上都在福建居住、经商,台湾籍民问题是日据时期长期困扰闽台当局的棘手问题。日籍台民作为日本臣民,有别于原本即是日本人的所谓“内地人”,处于“二等公民”地位。但在中国大陆,他们享有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权利,得到日本领事馆的保护,拥有特权。这不但诱发了部分台湾人在大陆的不良行为,还引起闽地不肖子弟的羡慕,千方百计去获取台湾籍,出现一批“假冒日籍台民”。
除了以非法途径取得的台湾籍民身份外,当然还有不少合法的“归化”者。光绪二十九年外务部档存有几则关于“归化”的史料,1992 年,这些史料被台湾史的研究者所发现和利用。当时,“归化”台湾籍民问题已相当严重,不能不引起福建当局高度重视。福建方面想要对光绪二十三年以来所有“归化”者进行清理,并透过中日交涉,确定此后该问题的原则。然而日方坚持独立处置权,对福建当局的建议,大多敷衍了事或干脆拒绝。当时的清政府危机四伏、软弱无力,对于因福建“归化”台湾籍民这种“交涉细事”只得“从缓商酌”。
1990 年代,林真对抗战时期福建的台湾籍民情况,闽台当局的措施、态度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认为在抗战前夕,厦门的台湾籍民人数为13,000 人左右,福州约2,000 人,加上漳泉地区数百人,全省台湾籍民在2 万—2. 1 万人左右。其中未登记者7,000 - 8,000 人。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日成为交战国,作为“敌国国民”的日本籍台湾人在战争中究竟站在哪一边,引起了关注。出于某种程度的不信任,这些往日特权人物成了日谍嫌疑,被押往内地监视居住。赵国辉《日据时期在厦台湾籍民的司法管辖》一文,指出由于日本从中国获取了领事裁判权,并在甲午战后将其改写成单方权利,加之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的缺失,日据时期厦门对籍民的司法权完全操控于日本股掌之中。
1937 年以前,由于有治外法权的保护,在福建的台湾籍民确有不少为非作歹者,给人们带来不良的印象。以来自崇安的台湾籍民为主组成的台湾义勇队,在李友邦领导下,开展一系列的宜传解释工作。有论者称“人们改变了对大陆台湾籍民的看法”,“使人们对台胞刮目相看,并冰释误会”; 也有论者称“抱持此看法的人究竟有多少,不无疑问”。陈小冲折中了前述两种观点,认为台湾义勇队的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台湾籍民的形象。但也应看到,台湾义勇队的活动仅限于浙东、赣南、闽北及闽西,其发行的刊物和丛书传播范围也不广,其影响力有限,尤其是台湾浪人活动最猖獗的厦门、福州地区,基本未能触及。
林真指出,造成台湾籍民整体不良形象的政治因素,实乃日本侵略手段产生的效果。台湾总督府为隔断台民与祖国的联系,蓄意制造闽、台人之间的矛盾,使之处于对立地位。抗战爆发后,日本“以华制华”,强征台民当兵,并充当前锋,将厦门华人产业强行拨给台民经营,按日、台、华三等分配口粮等等,这些都在客观上加剧了闽、台人的矛盾,引起当地人民的恶感和仇恨,使大多数台湾籍民成为“中日矛盾中首当其冲的替罪羊”。
总之,台湾籍民问题是日本帝国主义占领台湾期间的畸形产物。虽然有些不法之徒在福建从事非法活动,但绝大多数的台胞与福建人民和睦相处。即使在日本帝国主义者严密监视下,他们中的许多人仍与祖国人民一起进行抗日救亡斗争,台湾义勇队即为例证。
台湾义勇队由李友邦集结散居于大陆的台胞组成,可被视为台湾籍民的一个特殊组织形式。大陆学界对于台湾义勇队的研究比较多,但多偏于通俗性论述,深度还有待挖掘。史料方面,《台湾义勇队档案》2007 年由福建档案馆整理出版。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处关于义勇队的资料亦有陆续发表。1939 年2 月,以台胞领袖李友邦为队长的台湾义勇队在浙江金华誓师。义勇队具有正规军编制,以“保卫祖国,收复台湾”为宗旨,转战浙、皖、闽各省,是直接参加祖国抗战、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台胞抗日队伍。① 台湾义勇队在各地区的活动以及与朝鲜义勇队的关系亦有相关论述。
抗日义勇队一开始就受到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指导与政治上的帮助。李友邦本人始终拥护这一政策,接受中共帮助。中共浙江省委派遣党员在其内部落实党的指示,使中国共产党与台湾抗日义勇队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国民党当局对台湾义勇队的态度则是抱有戒心因而摇摆不定: 政治需要时,便予以支持; 否则便弃之不管,甚至取缔。
对抗战时期在大陆的其他台胞抗日团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台湾少年团、台湾革命同盟会②等组织。对其他组织,如台湾工作团、粤东工作团、闽台协会、国民党中央设计局台湾调查委员会等,则很少涉及。日据时期旅居海外的台湾人国籍问题错综复杂。台湾总督府原本规定,1895 年5 月8 日至1897 年5 月8 日的国籍选择期限后,未离开台湾的台湾住民拥有日本国籍,离开者等于放弃日本国籍。但事实上情况极为复杂,如1898 年10 月28 日,台湾总督发布内训第49 号《有关台湾住民户籍处理案》,表明对于情节有“可斟酌之余地”者,可让其入籍。自此开启以漏籍名目申请入台湾籍的方便法门。
2008 年,《日治时期籍民与国籍史料汇编》由台湾文献馆组织翻译出版,为该项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史料。日据时期台湾史研究往往受制于文字,因此时档案多以古式日文书写,明治、大正时期不少档案还是以毛笔行草书写,不易辨别理解,令研究止于表面。台湾文献馆为发掘整理更多档案,以利于学界,特拟计划,从1991 年甄选专人从事“台湾总督府公文类纂”的翻译研究工作,到1996 年出版中译本11 册后,鉴于总督府档案浩瀚,难期竟功,决定选择专题翻译研究的方式,分为教育、涉外关系、邮政、原住民、官制、宗教、殖产、卫生等八项专题。《日治时期籍民与国籍史料汇编》即为总督府档案专题翻译中的一部,是《籍民与南进》之后的第二辑,收录了“台湾总督府公文类纂”中有关籍民及国籍的史料,其中漏籍问题是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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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是指通过报纸、电台、广播、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途径所传播的信息的一种称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闻编辑的四大禁忌和七种武器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新闻的采编工作中,编辑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环节。编辑的工作性质其实更加接近新闻媒体的最后决策人员,所以,对于编辑工作来说,编辑的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媒体的品味,并关乎媒体的影响地位。作为新闻媒体的编辑工作人员,要清晰的定位好自己的职业要求,并且根据要求确立好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做好编辑的职业要求。
通常新闻机构都有采编框架,在当下的新闻框架中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采编分离,另外一种是编采合一。其中,采编分离的方式是被运用的最广泛的。很多的便采分离的媒体都是把记者和编辑的工作相互的配合交流进行,形成一种紧密联系的局面,也就是让一些素质和能力比较高的记者做编辑,然后编辑在对记者的新闻采写工作进行指导。也有些媒体具有不同的新闻采编方式,例如,有些媒体的采访力量可能有所欠缺,处于此方面的考虑,就会在对岗位的设置上把一些具有优势的人员向采访的方面倾斜。总之,作为新闻采编工作至关重要的环节,编辑工作更能够反应决策内容,其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对新闻媒体具有提升影响力的功能。
1)编辑工作具有创造性。新闻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决定性的因素之一就是编辑工作,所以,为了保证新闻产品能够具有阅读的吸引力,就要提高创造力。在编辑的环节中,创造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可以运用于最开始进入视线的标题中,以及对各种稿件的分类工作上,或者进行设计排版的规划中,都要发挥出创造性。
2)编辑具有审核作用。在新闻出版之前,编辑是最终出版前的最后操纵者和最终审核人员。同时这也是要求编辑对新闻的质量做好审核工作,认真的校对,应该充当读者的角色,在读者的立场上对新闻的品质做好把关。编辑的最低底线标准就是不能让新闻以受伤害的方式出现。常常出现的采编矛盾就是新闻产品受到了伤害而造成的。如果记者有想重点表达的方面,但是由于编辑工作后没有突出重点要表达的内容,甚至很平庸的效果,所以笔记的业务理解能力就会显现出来。
3)编辑是指挥者。编辑工作中,必须做到细微谨慎的工作。因为很可能由于一个很小的举动,能够影响到对新闻全局的变化作用,甚至改变新闻原意。稿件的处理结果,标题具有什么样的风格,以及对于修改或者删节的地方能否合情合理,准确得当,会使记者进行猜测和影响到以后的工作方向。因此,编辑工作要凸显主题,切记偏离主要表达的意图,体会要深入,不能浅显的理解就随便确定主题。而且,要严格的遵循报纸格局的风格,纵观整个报纸的版面设置进行可见的例证。
1)稿件处理不恰当。一方面体现在对稿件表现的轻重掌握不当。导致的直接表现就是,编辑对新闻要表达的意义和价值没有做出合理的判断,表达出的只是编辑自己的想法或者态度,仅以自己的态度在版面上体现。比如,如果对于一些报纸而言,都具有实时性的要求,总在不断地更新信息,所以编辑更要求具有掌握好轻重缓急的能力。由于本新闻版已经对版面进行了分配,对于同一版面上的稿件都有大体相似的类型,所以,在选择的标准上,就是要考虑其是否具有可读性以及贴近的程度。
另一方面是对题材的处理不恰当。具体体现在不能够使用恰当合理的方法最大程度的把题材的价值展现出来,不能够对题材进行创造性的加工和改造,所以,新闻读起来会比较苦涩,内涵的不到质量的提升。想要避免这样的问题的发生,必须对题材的价值有准确的判断能力,以及结合资深的编辑素养进行加深价值的传达体现。两者紧密联系,不能缺少一个环节。
2) 标题处理不当。对标题处理不当体现在标题过于简单,或者过于繁琐。一个有质量的标题立意可以第一时间吸引住读者的目光,激发阅读的兴趣。对于标题的拟定,不仅仅是编辑工作者的任务,同时也是记者的基本职能。标题的制定好坏,能够反映出记者是否进行了细致的采访,是否进行了清晰合理的表达,以及是否把握了重点等。一个好的标题要能够准确且生动直接的点明主题,不能够太过绕弯追求“高大上”的意境,也不能太过简单,显得呆板。要了解读者群体,充分认识他们的兴趣风格,根据这个标准进行制定大众读者喜闻乐见的标题形式。
3)图片处理不当与信息缺失。在新闻媒体中,对图片的使用也尤为的重要,在拍摄和编辑的工作中也要求做到精致的效果。但是,很多的记者和编辑对于图片的说明不进行重点的表现,甚至不能使说明的内容与插入的图片相契合,两者有机的统一表达。一种表现就是将图片的信息反复的出现在内容里。运用过多的修饰性文字不能精炼的表达内容,反而会造成读者理解的方向单一化。还有就是发表土的时候,没有介绍相应的背景,达不到读者想要深入了解的标准。
4)缺少沟通的意识。沟通主要是编辑与记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编辑只有多问记者关于采访的工作内容,积极地核实实践的基本情况,才能更好的进行高质量的编辑工作,能够达到稿件的价值的提升。通过两方的积极沟通,才能把最应该表达的价值体现出来。
1)广博的知识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新闻编辑,就要拥有丰富的知识面。因为新闻编辑要面对的是来自社会不同的领域的新闻内容,对于新闻的处理只有具有丰富的知识面,才能够对新闻有好的理解能力,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所以,新闻编辑要养成积累知识的习惯。
2)文字理解能力。对于文字处理能力的强弱,可以提高新闻编辑的工作质量。新闻编辑要通过经常地阅读工作加深自己对文字信息的处理能力,经常地找一些具有深刻含义的文章阅读,能够激发对文字的感知。
3) 积极地职业态度。新闻编辑最基本的职业态度就是工作认真,并且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想要获得这些素质的提升,可以通过具体的实践来实现。通常,对于稿件的一些语句改正起来较容易,但是遇到事实的错误会比较繁琐,对于修正和改进需要有更高的职业精神。
4)新闻的敏感度。新闻编辑要与记者一样能够发现题材还能够有预见的能力。对于一些报道频繁地题材的新闻,就要提前的准备好材料,搜集获取需要的信息资源。当要进行编辑工作的时候,会提高时间上的效率。
5)掌握大局。首先必须要把稿件的全局掌握好,即主题内容要明确。其次是根据内容的方向找到一个最佳的表现形式,所有的版面都要遵循大局的准则,统一有效的进行规划,是整体能够有章可循,合理有序。
6)审美能力。对于版式的问题,现在而言易读性和冲击力是追求的目标类型。他们的呈现,要有一定的执行能力。版面的语言要生动,而且总体要有丰富的多元素,比如,由图片,字体设计,精彩的漫画等,对于这些丰富的元素的选取,新闻编辑要有基本的审美判断。
7) 读者立场。新闻编辑工作的最终完成是为读者服务的,只有站在读者的角度上进行编辑工作,才能够的到读者的认同。新闻不仅要保证准确性、易读性,还要体现媒体的情怀以及折射出新闻工作的伦理,因此这些隐性的因素都包含在新闻的语言里,对于一些新闻事实的处理要充分考虑到读者的情绪情感。
编辑事业对于新闻的传达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新闻形式的不断改进与创新,其中发现的问题也很多,就需要每一位新闻编辑工作者认真的履行自己的职业准则,把握正确的价值观念,追求有品质的新闻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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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音乐发展从20世纪30年代(第一首电影歌曲《寻兄词》电影《野草闲花》的插曲)问世以来至今已经有近90年的发展历史。中国电影音乐的发展不论是在声音制作技术上,乐曲的配器使用上,以及人们的听视觉的审美观念上都在不断的进步。但是不论怎么发展变化,对于我国的电影音乐有一个灵魂主线是长久不变的,就是它的民族风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民族风格在21世纪以来的中国电影音乐中的构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21世纪以来,中国电影市场迅猛发展,区别于改革开放到20世纪末的中国电影,不论是在量的积累还是质的提高,都显示出前所未有的发展状态,依附于中国电影的民族风格的电影音乐也区别于21世纪之前民族风格的单纯继承与纯粹阐释,将当下现代化的中国电影音乐中的民族风格体现得淋漓尽致。本文分别从电影音乐民族风格的使用素材、艺术表现立足点、发展依据等方面来说明21世纪以来中国电影音乐民族风格的构成模式。
21世纪以来,随着电影表达艺术思潮的日益充沛,电影艺术类型的不断拓展,电影音乐这门独特的视觉与听觉的艺术综合体呈现出了蓬勃的发展局面。电影音乐的发展是电影艺术全面成长的意志体现。英国文艺批评学者佩特说过,“一切艺术到精微境界都求逼近音乐”。电影音乐的风格多种多样,21世纪以来的电影中不论是民族题材电影还是武侠、科幻等电影类型,民族风格在电影音乐中的运用时常被创作者容纳,《卧虎藏龙》光从音乐本体的乐器使用上就充分的体现出中国古代武侠的侠肝义胆,琵琶、鼓这些具有鲜明中国符号的乐器所演奏出来的民族韵调,比如玉娇龙窃剑逃走的那个部分,鼓点的快慢缓和、声部的起承转合等与画面相得益彰,使每一位观众都在浓郁的中国气息中充分的感受到中国武战的紧张氛围与畅快体验。“对民族风格音乐的运用是中国电影音乐的永恒主题,很多源自百姓生活、耳熟能详、喜闻乐见的音乐是影片引起观众共鸣、激发联想的最有力保障。人们在富有民族文化特征的旋律中寻内心的希望,电影音乐也在博大精深的民族音乐沃土中汲取营养、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带给观众美得享受。”然而民族风格在电影音乐中的构成不仅仅只是依靠这些民族乐器的演奏而产生的,其中不同音乐艺术体裁和不同民族调式以及现代民族风格创造的运用,比如民歌、戏曲、民族文化元素、民族曲调的再创作、民族风格与西洋乐器的融合等也为21世纪以来的中国电影音乐民族风格奠定了丰厚的物质基础。那么,21世纪以来的中国电影音乐民族风格模式是如何构成的呢?
象征着中国音乐符号的乐器以及曲调有很多,比如:弹拨类的古筝、吹奏类的竹笛、拉弦类的二胡、打击类的锣、梆子、鼓,民歌的曲调、戏曲的曲调等等,这都在影片整个观赏中加入了深深的中国符号烙印。21世纪的民族风格模式构成不仅仅像是在80、90年代那样纯粹的使用以上元素,随着音乐创作视野的拓展,吸收国际电影音乐制作的先进技术,“洋为中用”的思潮基于中国元素的基础上被良好的运用在我国国产电影音乐的创作中。
比如在影片《英雄》中,传统的中国武侠一对一对决模式,长空与无名的决斗上,电影音乐创作为了模拟再现强烈的民族侠气风格,在乐器本体上选择了传统文化浓厚韵味的古琴以及西洋小提琴作为“对决”乐器,其配乐曲《棋馆古琴》,“以东西方不同的浪漫表现手法,获得了传说中的‘秦弦子’那如同马头琴、二胡、三弦结合的美妙音色。抑扬顿挫的弦音展现出高手过招如同于大音希声,有型似无形的神韵,达到了听觉与视觉画面的完美结合。”另外一部电影《卧虎藏龙》主题曲运用在影片的开始部分,当人们被中国风格的“马头琴”音色带入哀怨怅惋、神秘东方的民族情景中来的时候,可能大家都被这个乐器的音色所“欺骗”,这其实是由著名大提琴家马友友用大提琴演奏的散板旋律片段,如谱例1:
谱例1:《卧虎藏龙》电影音乐片段
在这里,大提琴完全失去了西方的古典时期音色特征,取而代之的是中国马头琴的苍凉悠长音调,表现出浓郁的中国韵味。民族的曲调特征与西方的乐器音色特征合二为一,在西洋乐器的音色中充分感受民族曲调的清新之风。《卧虎藏龙》可以说是21世纪以来中国电影音乐中“中西合璧”的代表性作品。该“音乐以西洋乐器大提琴等为主奏乐器,配器中以西洋管弦乐队做衬底,用中国有特色的民族乐器:葫芦丝、热瓦甫、琵琶、板鼓、中国鼓、竹笛、二胡等作为色彩乐器,在旋法上采用民族特色鲜明的民歌及戏曲旋律、节奏素材,尤其是中国民族打击乐的运用等手法,使整部电影音乐得以完美的诠释”。
电影音乐是电影艺术的综合有机组成部分,其音乐的创作和发展都要随着电影主题的发展而变化,电影音乐收益效果的接受者是听众,而听众同时也是观众,视觉传导在前,听觉感知在后,电影音乐要服务于电影本身。所以,电影音乐中的民族风格构成的生命体在于自身的电影主题表现,音乐会随着影像而体现出相应的时代特征,从而在影像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音乐的文化风貌。
电影《一九四二》故事发生在河南,影片中浓郁的河南口音已经深深的烙上一种民族风格文化在其中,电影音乐在河南人、河南事、河南灾的故事基础上,作曲家赵季平运用河南当地的音乐元素和乐器为整部电影进行配乐,从听觉的效果上已经先入为主的阐释了这是发生在河南的历史性灾难,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时代性。而基于民族素材基础上的电影音乐民族风格同时也具有电影音乐传导和渲染的一般共性,会让观众充分的感受到电影中无形的民族气息,加深观众的审美感受力。
2010年由徐克导演的《龙门飞甲》(又称《新龙门客栈》续集)中中国传统武侠英雄代表人赵怀安狭义非凡,与明朝恶势力抗争的狭义壮举等这些电影民族元素,都被相对应的民族乐器竹笛、琵琶等进行了详实的描述,身揣宝剑,牵马阔步行走在无际沙漠之中,表现出中国古代武侠的高深义气,唯有竹笛、琵琶等民族乐器将其描述尽致。类似于这样的影片还有《十面埋伏》、《大兵小将》、《大闹天空》等。这些都是在已有的民族素材基础上进行再加工的艺术听觉表现,如果自身电影中的民族素材表现不强烈的话,比如在纽约的大都市画面中吹奏起国乐《百鸟朝凤》,那么民族风格在电影音乐中也就无法立足。
反之,在民族元素的基础上进行电影音乐的民族风格渲染,那么就会加强电影自身的艺术表现力,也会促进观众对于电影音乐审美的自身需要。由此可见,“音乐的民族风格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既是由一个民族长期的风俗习惯、精神气质、语言体系、审美趣味、哲学思想形成的,有一定的凝聚性,又随着历史的前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它表现着不同时代的民族的不同的人物和环境”。
21世纪随着电影视觉3D艺术效果的出现和发展,听觉艺术如果还只是停留在80、90年代的单纯叙事、抒情表达的话,那么科技和创作者的想象所带来的艺术冲击力会将电影音乐摒弃在后,会使得观众感觉审美体验的不统一性,从而影响到电影艺术的整体性发展。那么民族风格的现代化体现在哪些方面呢?首先,音响效果的现代技术制作。电影音乐中的民族风格比如民歌或者戏曲被单纯的全套的搬到荧幕中来会因强大的艺术本体审美而宣兵夺主,也会因为观众现代化的审美眼光在科技含量较高的电影中而显得格格不入。
所以,在电影音乐民族风格的创作中要善于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比如电影《智取威虎山》中,传统的京剧版本没有在电影中完全照搬,而是将戏曲主题进行了配器和旋律上的重新改编,其中电子效果器的运用使得3D效果的杨子荣与座山雕斗智斗勇显得更加惟妙惟肖,主题片段时而出现在斗志昂扬的情绪渲染处,当人们听到熟悉的电声效果圆号独奏时,既有过去经典京剧版本留下的故事印记,也有现代跟得上3D效果版本的时代步伐,让观众从听视觉感官上享受电影艺术的魅力。其次,民族风格歌曲的深刻的艺术再创作。中国电影音乐民族风格的体现要素一个是民族音乐实物比如民族乐器、民族歌谱、民族演唱等,另一个是隐形的民族要素体现,比如曲调风格、歌词抒写、乐器配置等。当下的电影音乐民族风格的构成一方面是基于原歌曲要素素材上的再创造,另一个方面是基于民族要素基础上的再创造。不断的随着时代观众审美方式的变革而改变,才适应电影艺术的整体性发展。
比如《满城尽带黄金甲》电影中,为了使观众具有现代眼光来看待爱恨情仇、权力争夺的情感表现,由周杰伦创作的具有浓厚中国民族风格的《菊花台》便孕育而生,不论是歌词的抒发,还是旋律的哼唱,曲风的表述以及配器的使用等都充分的体现出民族风格的现代化特征。最后,民族音乐风格的世界性传播。有句话说的好,“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当下中国电影音乐能在国际上立足,被世界电影音乐所熟知,只有民族风格的体现才能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电影《冰雪奇缘》中主题曲《let it go》被世纪各国译为了多个版本进行演唱体验,而我国《卧虎藏龙》、《英雄》、《十面埋伏》等电影的成功也让世界各国听到了属于东方人的曲调风格、器乐属性、音乐特质等,从而了解到中国的传统艺术文化。
中国电影音乐的艺术根基在于民族风格的充分体现,21世纪的民族风格的模式构成除了“中西合璧、民族素材、现代化体现”之外,既需要有传统乐器的引入,也需根据电影表达效果有现代电声技术音色的融入,既需要有传统民族曲调的抒写,也需要有根据现代艺术审美改变的曲调编配,即需要有传统演唱技法的基调渲染,也需要有现代流行唱法的独特体现。总之,民族风格的构成模式基于民族文化基础、观众审美体验、科技发展进步等要素将会跟随时代前进步伐而不断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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