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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和合思维矛盾思维和谐文化和谐思维方式
论文摘要:和合思维是中华和合文化传统的内在精髓和灵魂,与西方注重矛盾思维的传统相比,它以对立和谐与系统和谐为其观测视域和理论致思,体现了独具特色的东方智慧。建设和谐文化和确立和谐思维方式,必须以继承中国传统和合思想为基础,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在继承和创新的历史实践中开创中华文化复兴的新篇章。
中国和合文化传统源远流长,积淀深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和谐文化的伟大实践中,开掘优秀的中华和合文化传统,积极继承这份宝贵的思想遗产,在改造和重释的基础上使之实现创造性的转生,并最终重现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辉煌,是一项重要的前提性的思想工作和理论任务。这不仅是因为任何新文化的创造都不能脱离已有的思想传统,而且因为承续和改造渗透和存活于现实中的传统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创造活动。
一、和合思维是中华和合传统的精髓
中华和合传统作为一种古老而又鲜活的文化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和伸张性,它广泛地渗透在和谐经济、和谐政治、和谐思想、和谐社会、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生活、和谐生态等诸多方面,但贯穿其中的精髓、灵魂、本根、命脉是和合辩证思维或称和合辩证法。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对于一个时代来说,哲学既从总体上最高度地概括各种文化的已有成果,又从本质上最深度地反映文化的根本特性。而辩证方法作为真正的哲学本体论,作为最抽象的形而上的思维,处在哲学体系的最高位置,是哲学的大脑和心脏。因此,可以说,在上下5000年的中华文明发展中,和合辩证思维是贯穿其中的文化之根和文化之魂。
2O世纪90年代中期,笔者就开始从辩证法的形态人手思考中国传统辩证法的和合特点问题,并把它作为我的博士论文的选题。在长期的教学和科研中,笔者逐渐体认到,在中国传统的阴阳和谐、天人合一、主客依存、和同之辩中蕴含了一种具有独特价值和别具特色的辩证思维,它代表了典型的东方智慧特征,在统一的人类辩证思维的发展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但是,长久以来,我们对它的价值和意义却认识不够,甚至当作保守和落后的东西,将其视为粪土。这些年来,特别是20世纪9O年代中期以来,理论界逐渐认识到中国传统“和”文化的独特价值,但对这种价值并没有上升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予以认识。毕竟人们受“左”的教条主义思维的束缚太久太深,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或许人们在经过多次正反两个方面生活实践的磨砺之后,会逐渐认识到教条主义思想的危害,但是,真正从辩证法的高度识别教条主义思维的表现及其错误就不那么容易了。这对于那些专门从事哲学研究的人也不例外。不少搞哲学的人至今仍然认为,辩证法的概念、范畴、命题、观点、原理及其形态,都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大的普适性,而且辩证法的形态只能是单元和单一的,理由似乎很简单,因为它是哲学方法论。实际上,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别的学科的理论观点一样,也有其适用的时空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同样会向反面转化。例如,一分为二,作为对立统一辩证方法的中国式表达,它的适用范围就不是无限的,世界上许多事物可能是一分为三、一分为四、一分为五,或一分为多,把它们作“多分法”的分析也许更方便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同时,一分为二、合二而一、一分为多,也体现了不同哲学形态的方法论维度,我们只有把它们真正辩证地统一起来,对事物作多维的分析和思考,才能全面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
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所作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提出了“和谐文化”的概念。和谐文化建设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而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实践的理论升华。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中央领导同志又在多次讲话中,强调把崇尚和谐、维护和谐内化为“和谐思维方式”的重要性。和谐思维方式是和谐文化的内核,是和谐精神与和谐理念在思想方法上的集中反映,是和谐文化的神髓所在。它与中国传统的和合辩证思维一脉相承、血脉相连,因此,建设和谐文化,确立和谐思维,就必须继承和弘扬中国和合文化传统尤其是和合辩证思维,在吸取新的实践经验和科学文化成果的基础上,使其在现代的“和谐文化”与“和谐思维方式”中获得新的创生。
二、和合思维体现了独具特色的东方智慧
中华和合思维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关系如何呢?这是我们在探讨这个论题时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作为最高形态的辩证思维方法,是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它代表了人类科学思维的根本准则,其他民族的哲学思维和新的思维成果只能是从某一个方面论证或应证它,而不可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辩证法体系。现在不是也有人用这样的眼光来看待“和谐文化”与“和谐思维方式”吗?在他们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作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它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即矛盾,而不是和谐;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作为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它主张的是矛盾分析方法,而不是和谐思维方式。这种观点看似非常“正宗”和“正统”,其实,它既违反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也背离人类辩证法发展的客观历史。诚然,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是人类科学思维的结晶,代表了现时代辩证法发展的最高发展水平,但不能说它就是人类辩证思维的最高和最后的形式,也不能说它就是人类惟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唯物辩证法首先对自身采取唯物辩证的态度,认为它至多只是代表了人类思维无限发展长途中的一个阶段即现时代的最高成就,只是为人类通向更深刻、更全面、更科学的思维开辟了更加广阔的道路,而不是辩证思维发展的终结。同时,唯物辩证思维也要求我们承识人类辩证思维形态的多样性。由于世界的无限广大和认识对象的无限丰富,亦由于人类认识世界和观照对象的致思取向的多向度和多维性,任何辩证法形态都不可能超越思维的观测视域,“全息”地、毫无遗漏地把握世界的全部本质属性,这是整个人类无限发展着的认识才能完成的任务。人类认识的这种辩证本性决定了辩证思维的形态必然是多元和多样的,不会也不可能只存在一种辩证法的理论形态,哪怕这种理论形态代表了这个时代的最高水平。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和中国传统的和合辩证法的关系就是这样。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繁衍生息、生产生活和哲学探索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独具东方智慧特色的和合辩证法体系。这种辩证法的独特性就在于从“和合”的视域出发,对事物的内在矛盾性和系统性中的同一性、统一性、平衡性、协调性、有序性、互补性、互渗性进行了具体的探讨,揭示了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机理及其本质规律。“和”在中国哲学中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基本哲学范畴,它与“同”相对,是指事物内部诸多差异要素的和谐有序与有机融合。自西周末年史伯提出并论证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之后,齐国晏婴又进一步从“可否”相和的角度发挥了“和合”辩证思想。后来的道家和儒家则分别从哲学本体论与人伦政治的角度阐释和发展了“和合”思维。特别是孔子的“中庸”或“中和”之道,从本体论和方法论相统一的基础上论述了如何达到“和合”的正确途径,为抽象的和合哲学理论与生活实践的结合找到了一条正确的道路。应该说,从史伯、晏婴到老子、孔子,“和合”辩证法的基本思想已初步形成。它奠定了后来中国2000年多年辩证法发展的“轴心”思想与“和合”传统。
那么,中国的和合辩证思维与西方的辩证传统相比究竟有什么独特之处呢?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直截了当地称自己的辩证法为“矛盾辩证法”。针对杜林对“矛盾辩证法”的攻击,恩格斯指出,“矛盾辩证法在从古希腊人起直到目前为止的哲学中所起的作用”,是包括杜林在内的任何人所否定不了的L3]。列宁更一步提出了矛盾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性的相对性原理。他说:“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显然,这里所说的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并不是说斗争和对立可以离开同一、统一而存在,或者说,在事物发展的质变阶段,只有斗争性而没有同一性,这是不可能的;提出斗争的绝对性恰恰在于突出“矛盾辩证法”所关注的“变易性”和“否定性”原则。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所说的:“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这里,马克思把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把批判性和革命性看作辩证法的本质,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坚持的是“否定性”的思维原则。
中国传统辩证法与西方传统不完全相同。如果说西方传统在理论致思上属于“矛盾辩证法”的话,那么,中国传统则属于“和合辩证法”。“矛盾辩证法”强调的是“否定性”的原则,“和合辩证法”突出的则是“和谐性”的原则。与“矛盾辩证法”一样,中国传统的和合辩证法主要探讨的也是“对立面的统一”,这些对立面之间不仅存在着本质和属性上的差别和差异,而且存在着对立和斗争。“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国语·郑语》),只有不同的他物之间相互作用,才能产生和合体;“若以同裨同,尽乃弃也”(《国语·郑语》),假如相同事物之间进行机械结合,那么它的发展也就完结了。故差异和对立是和谐产生的前提,“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国语·郑语》),只有一种相同的元素是无论如何形成不了“和谐”的。在这一重要的前提性问题上,中国的和合辩证思维与西方的包括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辩证法”是一致的。但是,在“对立面”的同一性或统一性的问题上,中国传统的和合辩证思维显示了独特的理论致思,这就是深入到事物内部,集中地对“对立面”的同一性即其和调性、协同性、有序性、平衡性、互补性、互济性展开了具体细致的探讨,揭示了其在事物变化和发展中的作用及其内在机制。由于理论取向的不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虽然也论述了矛盾的同一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但它只是把“同一性”作为对立面赖以存在的“居所”以及为其实现向反面转化提供由此达彼的“桥梁”来看待的,这就是为什么“同一性”有时被界定为保守性即保持旧事物存在的原因。尽管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哲学教科书加入了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作用表现的内容,但那只是举例式的说明,而不是哲学的论证,完全是外加上去的。因“观测视角”的制约,在一个矛盾辩证法的体系内,企图同时对矛盾同一性的作用机理进行具体剖析,就像人想观看自己的后背一样是不可能的。中国传统的和合辩证法与此正好相对应,它把哲学的“眼睛”安放在后背,因而能看见矛盾辩证法所看不到的东西,这正是它的独特贡献和智慧特色所在,也是它能与西方的矛盾辩证法相互补充、交相辉映的原因所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的和合辩证思维不仅具有朴素的“对立相和”的辩证法思想,而且包含了朴素系统论的思想萌芽。“和合”不仅是阴阳和谐、对立和谐,而且是杂多和谐、系统和谐。“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故“和”作为多样性的统一,它又表达了系统论的基本要点,“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所概括的实质上是系统论基本思想。把朴素的对立和谐辩证法与朴素的系统和谐辩证法有机地“和合”在一起,使“和合”性的原则与“和合”的思维尽显无遗,这是中国传统和合辩证思维的又一特色。
三、和合辩证思维对建设和谐文化的时代意义
“和谐文化”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来的一个崭新概念,是《决定》最引人注目的闪光点。我们说它是一个“崭新概念”,倒不在于过去没.有人提出过。实际上,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早在3000多年前就已提出来了。但是,对于我们党来说,在正式的文件和文献中提“和谐文化”却是第一次,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标志着我们党在文化理论、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上的一个重大转换和突破。和谐文化概念的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在文化观念上的必然反映,是我们党由过去的革命战争时期转到现在的和平建设时期文化理论创新的必然表征。所谓和谐文化,是指以和谐为核心理念、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的一种文化形态和文化特性。和谐文化重在崇尚和谐、追求和谐、维护和谐、创造和谐,从和谐的视角观察对象,用和谐的思想分析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用和谐标准评判效果,培育和谐的理念,倡导和谐的精神,使和谐观念内化为人们的一种思想信念、心理结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价值标准、审美情趣,外化为一种道德准则、生活习俗、风土人情、文化产品、社会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讲和谐、个个促和谐、创建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在和谐文化的建设中,和谐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确立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哲学思维在任何一种形态的文化中都具有统帅的作用,它为这种文化的产生、变化、发展和传播提供基本的原则、理念以及赖以成立的内在根据,同时也从总体上把千差万别的文化现象按其内在的本质贯穿和整合起来,使之形成一个一以贯之的和谐整体。没有哲学思维,对于一个人来说,其内在的灵魂就失去了赖以安顿的精神家园;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其凝聚的信念就失去了得以稳固的精神支柱。正如黑格尔所说的,一个有文化的民族如果没有哲学思维,“就象一座庙,其他各方面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的神那样。”
因此,和谐文化建设必须以和谐哲学思维为基础。但是,和谐的哲学思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只能从继承和改造传统的和合辩证思维才能获得。我国具有深厚的和合辩证思维的传统,虽然它处在朴素的水平,有些思想甚至隐含在神秘的卜筮和谶纬迷信中,但是,其核心的理念以及基本的原则和精神在经过改造和重新诠释之后,却能升华为科学的概念和思想。正如毛泽东对“实事求是”这一古代成语的改造一样,我们对传统和合思维的态度也是这样。例如,“和合”、“中和”、“一分为二”、“合二而一”、“无物不阴阳”、“凡物必有合”、“万物莫不有对”、“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及阴阳相生、相求、相召、互补、互济、和顺、合德等等概念和思想,在一般哲学的意义上都能为我所用,我们需要做的工作,一是剔除其中非科学的猜测、臆造、想像乃至迷信的成分;二是给予现代的阐释和论证,使其由建立在原来五行、八卦、元气等朴素水平上的思想上升到科学的高度。
没有对中国传统和合思想的继承和改造,就不可能建设现代意义的和谐文化。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任何撇开中华5000年深厚文化传统来谈所谓文化建设的做法,都是不会成功的。“和谐文化”这个概念本身就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充溢着浓厚的中华精神,是传统和现代、历史和现实有机结合的生动体现。因此,建设和谐文化首先必须继承优秀的民族传统,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对于文化建设来说,继承是基础,创新是关键,没有继承就没有创新,而创新是最好的继承。正是在这种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的历史实践中,古老的和合思想将在现代和谐文化建设中重获新生,而新的和谐文化在吸取了传统和合文化的一点血脉之后将日益充盈壮大,以特有的中华文化的魅力展现于世界面前,这将是中华文化复兴的新开端和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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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图书馆;大众文化;公民文化;和谐文化
论文摘要:论述了大众文化、公民文化、和谐文化的含义、论述了图书馆是服务大众文化的一个窗口,是公民文化的教育培养基地之一,是和谐文化建设的主阵地之一。
政治、经济和文化是支撑国家与社会的三大支点,而文化对于政治和经济有其独特的整合与塑造功能。胡锦涛多次强调指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2007年6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坚持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中谈到: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是全面实施党和国家发展略的需要;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上,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主题,更详尽的阐述了文化的重要性,明确提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从而提高综合国力。
图书馆是文化信息的传播者,这个物化的建筑集中了古今中外各家的言论、思想和观点,人类的文化在这里得到汇聚、展示和延续。图书馆是当之无愧的文化使者,图书馆肩负着服务大众文化、提升公民文化、构建和谐文化的使命。
1图书馆与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是“被大众普遍接受的信仰、习惯、和经由它们组织起来的对象,并被大众广泛分享。包含在政治、经济中产生的大众的信念、习惯和对象。它包含了大众化了的精英文化和地位提高而进入了博物馆的大众文化。”大众文化一般都具有通俗性、趣味性的特点,从而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和诱惑力。娱乐休闲活动在传递现代生活信息、改变生活方式、形成生活能力等方面也具有强大的社会效应。与过去相比,我国当代大众文化呈现出多层次多纬度特征。从政治说教到智性思考、到反映寻常人生、到表现娱乐的狂欢。大众文化变化很快,一方面是对市场信号和大众口味的适应,另一方面是对主流文化所允许的新文化范式的接受利用。大众审美趣味也转而受文化自由主义的快节奏、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全球化的影响。我国大众文化素质和发达国家的大众文化素质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实现急需提高大众文化素质。
图书馆是服务于大众文化的场所。图书馆的职能就是首先满足大众的文化娱乐休闲的需要,利用大众文化的强烈渗透性,不失时机地对读者进行引导、疏导和教育,以其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使社会大众在参与和接受文化娱乐时,自觉地接受大众文化所内含的文化知识、道德伦理、价值观念等,从而内化为社会大众的内在精神要素,成为他们理解社会的思维方式和生活实践的能力。大众文化并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群体性的行为,是社会大众之间相互对话、交流、合作、渗透的过程。现代图书馆环境幽雅,不仅是良好的学习场所,它又为大众提供了文化娱乐、文化休闲、会友谈天、交流沟通的良好公共空间。图书馆是服务大众文化的窗口之一。
2图书馆与公民文化
公民文化是“公民社会内在的精神,是一种地域型,臣属型和参与型政治态度的合理聚合,它强调政治输入的理性参与,因此是一种参与型复合政治文化”。按照我国著名政治学者马庆钰的观点:公民文化包括公民道德建设和公民意识的培养。公民道德建设注重团结,友爱,互助,诚信的社会公德的培养:公民意识注重民主意识,平等意识,法律意识及主人公意识等政治权利的诉求。公民文化是不断发展、更新、充实的,各种不同文化不断的冲突和激荡而融合产生更符合与时代要求的公民文化。公民文化是民主生存与发展的土壤,只有公民文化意识和文化氛围达到一定的水平,才能与经济、政治相匹配,才能三位一体的打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社会。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历程告诉我们:公民文化是维持和发展民主制度的必要条件。著名学者李慎之先生曾深切感叹“千差距,万差距,缺少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发达国家最大的差距”。我国的公民文化还处在培育阶段,有待更大的提升。
基于我国社会民主发展的需要和我国公民文化素质状况,各地图书馆都根据本地区的特色,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长期积累,大都形成了各自的馆藏特色或特定领域的藏书体系。各种关于公民文化的信息,通过图书馆的筛选序化,加工处理,以图书、报刊等形式,源源不断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可以满足公民文化教育多领域、多层次的需求,还提供电子阅览室的视听服务和信息网络服务,图书馆作公民文化信息的集散地,最大程度的发挥着交流、共享、研究平台的功能。特别是当今社会信息飞速发展,而其他的媒体如网络仍处于无序化状态,就更为图书馆提供了展现自我的绝佳时机。图书馆是公民文化的教育培养基地之一。
3图书馆与和谐文化
和谐文化是“以和谐为思想内涵、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社会风尚、行为规范、价值取向为一体,包含着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和评价,是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和谐作为一种价值选择是人类共有的文化现象。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儒家思想就是“合和”的文化,她深深地滋润着民族精神及其生命智慧。在古希腊就已把和谐作为美的特征。马克思也认同魏特林把社会主义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认为共产主义是“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和谐从本质上讲就是“人寻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价值理想的实现。它的表现形式包括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行为规范、文化产品、社会风尚、体制制度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每一个方面都对和谐文化有所要求。无论其中哪一项和谐的建立都与人的知识、素质与文明程度相关。广大社会成员对待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态度的科学性,以及社会成员行为规范的文明与理性,这一切都有赖于社会成员整体的科学态度的端正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图书馆的公益性和社会教育职能,决定了图书馆是社会大众终身教育的工具,图书馆的一系列工作都是在对社会成员进行终身教育,它完全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既可以进行科学技术知识教育,也可以进行思想教育、素质教育、通识教育等。这是任何学校都不能代替的,特别是社会大众的终身教育,图书馆是开展大众终身教育的最佳场所。图书馆是和谐文化持续发展的坚强后盾和重要传播者,是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图书馆作为社会文化信息聚集的宝库,成为构建和谐文化的重要基地之一。
文化的冲突是社会不稳定的深层动因之一。脱离了一定的文化与之相应的社会政治经济系统、政治经济体制就很难正常运行。所以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国家、社会稳定的思想和心理基础。文化的背后,根源仍是利益关系,但价值观念对人们处理利益关系具有导向作用。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社会稳定取决于人们由文化决定的诉求得到满足的程度与状态。图书馆自觉满足大众文化需求,着力公民文化的培养,努力构建充满活力、蕴含智慧、文明超前的和谐文化。图书馆是服务大众文化的一个窗口,是公民文化的教育培养基地之一,是和谐文化建设的主阵地之一,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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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文化是一个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医院精神和管理理念为核心、凝聚、激励医院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归属感、积极性、创造性的人本管理理论,是医院的灵魂和精神支柱。医院文化建设主要包括总结、提炼和培育鲜明的医院核心价值观和医院精神,结合医院发展战略,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提炼各具特色、充满生机而又符合医院实际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医院制度,寓文化建设于制度之中,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管理效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院的信誉度,树立医院良好的形象;营造良好的医院视觉环境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环境对医院物质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作用推动力,构建调协有力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医院文化建设水平。
1.1.1让病员了解医院:向病员传递医院的发展动态,让病员更快、更好地了解医院,包括医院在运行中对现实环境诸因素发生或改变关系时所表现出的基本态度、价值指向以及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水平、服务态度、待人处事的行为准则、医疗质量、诊断水平、设备条件、技术力量、人员素质、专家及医院的知名度等。
1.1.2及时收集病员对医院的意见: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尊重病员拥有的生命健康权、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了解病员对医疗保健的不同需求,病员的病情好转情况,病员的康复情况,征求病员对医院、对医疗工作、对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的意见,并告诉病员能做些什么,医院能做些什么,培养病员的沟通意识、联络感情、改变态度和对医院的看法,改善医患关系。
1.2医患沟通的方式:面对面的个别交谈,或以书面形式、电话访谈。
1.3医患沟通的信息反馈形式:进行医患沟通后,由职能科室参与人员根据沟通情况如实填写医患沟通信息反馈表。医患沟通信息反馈表每月由医患纠纷调解办、医务处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对病人提出的问题拿出初步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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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德巴利认为,索尔•贝娄(下简称贝娄)早期小说有一种强烈的犹太情结。(Bradbury 1963:119-128)克莱默认为贝娄早期小说的主人公不但都有犹太民族背景,而且还都受到传统犹太希伯来和意第绪文化的强烈影响,指出《圣经•旧约》以及《塔木德》对犹太人的道德教诲对贝娄早期小说主人公影响巨大。(Kremer1996:101)麦克卡伦认为,战后犹太人这个名词本身即代表着当代人思想上的痛苦(McCarron2000:284)。贝娄自己也曾说过,他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犹太人被集体屠杀一事一直耿耿于怀(Bellow 1994:312)。
在贝娄的第一部小说《晃来晃去的人》中,弥漫着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排犹、屠犹的痛苦回忆。(Atlas2000:194)由于主人公约瑟夫具有犹太人身份,这使其无法融合于以基督宗教价值体系为主的社会之中。(Gindin 1971:306)小说有一段情节说的是约瑟夫和一个德国男孩很要好,经常去他家看他,并认识了那位德国男孩的一家人,唯独没有见过他的父亲。有一次,正好那个德国男孩的父亲在家,约瑟夫的朋友就带着约瑟夫去见他的父亲。看到约瑟夫后,约瑟夫朋友的父亲友好地夸赞道:“原来这就是约瑟夫,啊,他很漂亮。”“梅菲斯也很漂亮。”约瑟夫的母亲用德语脱口而出,很自然地答道。在约瑟夫朋友的父亲意识到了这是一个非常不恰当的比喻时,约瑟夫朋友的母亲却丝毫没有察觉她的话有什么不妥,“继续打量着我”(贝娄 9卷2002:58-59)。这件事给约瑟夫造成了巨大伤害。贝娄借此也把主题引向对这一事件的文化辨析。经过思考约瑟夫意识到这不是他的错,这是德意志民族与犹太民族之间的歧视抑或仇恨,而事实上,这是人类的悲哀。约瑟夫晚上睡不着,“一连好几个小时想着哈沙太太的话……在别人看不出毛病的地方,她却发现了邪恶。有好长时间,我相信我身上有一种恶魔的成分。后来,我放弃了这种想法。如果真有魔鬼的话,那也是‘可怜的魔鬼’。而且这并不特别指我,而是普遍的、可怜的‘人鬼’”(贝娄 9卷2002:59)。而最令人沮丧的莫过于这种歧视和民族间的矛盾仿佛是根深蒂固和与生俱来的,因为“有了哈沙太太这一类人就证实了我的怀疑:我是与众不同的”(贝娄 9卷2002:59)。而这种荒谬的结论和看法竟然是民族矛盾长期积淀所自然形成的“‘罗曼蒂克’的东西”(贝娄 9卷2002:59)。约瑟夫反复思考,意识到自己与他人的不同,而这种意识也使得长大成人后的约瑟夫处处与社会对立,无时不刻感受到一种排斥。
与《晃来晃去的人》一样,詹姆斯认为《受害者》表示了战后美国犹太人群体仍处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人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所造成的巨大负面影响之中(Atlas 2000:194)。阿克塞拉也认为,贝娄的美国二代犹太移民身份使贝娄和贝娄笔下的人物在英语世界中感到一种受排斥,甚至无处容身的感觉(Acocella 2007:385)。
据此,贝娄在他的早期小说中也集中表现了当代美国社会对犹太少数族所持有的集体排斥的现象。在一次由利文撒尔的朋友威利斯顿举办的聚会上,参加人有阿尔比、阿尔比的妻子、利文撒尔、利文撒尔的犹太朋友哈卡维以及与哈卡维一起前来献唱的一个姑娘。为了助兴,哈卡维和那个姑娘一起给大家唱歌。他们在演唱一支民谣的时候,被阿尔比粗暴地打断了。阿尔比质问哈卡维:“‘你干嘛唱这样的歌?’‘你唱不了。’‘我倒想知道为什么?’姑娘问。‘哦,你也一样,’阿尔比说,嘴角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你们唱这种歌不合适。你必须生在这种歌的环境里才行。如果你没有生在这种歌的环境里,努力也白搭。’”其他人对阿尔比的无礼行为进行谴责,并鼓励哈卡维继续唱下去。当哈卡维继续唱的时候,阿尔比又打断了演唱。并说“不行,不行,不行,……你必须生在这种歌的环境中才行。……唱一支圣歌。我并不反对你唱。随便哪一支圣歌都行”。哈卡维说:“圣歌我一个都不会唱。”阿尔比说:“那就随便唱一支犹太歌曲吧……”“说完,他就摆出一副醉意十足的期待的神态,身子往前屈到漆盖上,装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他冲着哈卡维和那姑娘笑了笑,也扫了利文撒尔一眼。”(贝娄 9卷2002:193-194) 在阿尔比看来,犹太人在美国永远也无法成为美国人,因此也无法演唱具有美国味道的歌曲。对此,克莱默认为,阿尔比对犹太人唱歌所发表的言辞就是对美国1935年颁布的《纽伦伯格法》排犹法案的生动注解(Kremer 1983:15-23)。
此外,阿尔比还用《圣经》举例,说明世界是不公平的,进而表示其对犹太民族的见解。“如果一个人穷困潦倒……那就是他的错。如果他受苦,那就是对他的惩罚。生活本身没有邪恶。你知道什么?那是犹太人的观念。在《圣经》中你随处都可见到。[然而]我们真是无缘无故地受罚,无缘无故地遭罪,不容否认的是,邪恶就像阳光一般是实实在在的。”(贝娄 9卷2002:291-292)继而,阿尔比又提到了犹太人,借以比喻人性的自私和人情的冷漠。“你们这些人遇到什么事都是自顾自。你们的心思深藏不露。你们就是这样教养大的。”(贝娄 9卷2002:292)在阿尔比以及许多人看来,犹太人是狡猾、奸诈的代名词。
利文撒尔还回忆起“两三年前在一家电影院里,玛丽叫一个女人把帽子摘下来,不料那女人掉过头来,骂了一句‘犹太讨厌鬼’”。
对犹太人的讨厌似乎成了一种习惯,甚至当阿尔比在犹太人的家里也毫不掩饰对犹太人的厌烦。阿尔比还把利文撒尔一样的犹太移民比作卡利班。
克莱默(Lillian Kremer)认为阿尔比以正宗英国移民自诩,而用卡利班来比喻美国犹太移民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纳粹把犹太人看做低档贱人如出一辙。(Kremer 1983:15-23)纵观犹太民族的历史,犹太人不断地被屠杀,被排斥,受到反犹主义的不公正对待,似乎犹太人生来就与其他民族相对立,相排斥。然而,贝娄在其作品中,最终依然向我们传达的却是和解、包容的和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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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贡献给世界的一个普遍价值观,可以与西方文化倡导的“自由、民主、人权、法制”的普遍价值观相提并论。中国的经典书籍《礼记》中,生动地描绘了“大同社会”的美妙与和谐,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和谐”理念最早的文字表述,与柏拉图的“理想国”同期。“大同社会”代表了中国古代和谐社会理想的最高境界,从此中国人民对和谐世界的探索与追求不断延续,直至今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本文就此简单探讨一下中国传统文化思考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以期合理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做到古为今用,从而加快构建现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儒家理论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认为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其主要内容简单说就是是仁和义。仁义的观念是儒家思想最为强调的观点,以前人们说某某人是伪君子,骂他“假仁假义”,就是说仁义观。其实儒家仁义观是一种高尚的个人道德情操观,他要求人们做事情必须符合道德标准。如果是出于非道德的考虑,即使做了应该做的事,这种行为也是“不义”的行为,用一个为孔子和后来儒家学者所蔑视的词来说,那就是“为利”。“义”与“利”之间的辩论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热门话题。
其次,儒家理论强调家庭的和睦与社会的和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被儒家经典理论提倡的一个和谐社会的基本次序。“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直接影响社会的平安、和谐。儒家思想强调依靠道德的规范作用来实现家庭和谐,通过提炼、宣扬相应的伦理规范来调适父子、夫妇之间的关系,从而构成了中国人的基本价值观及和谐繁荣的道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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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古人提倡宽和处世,协调人际关系,创造“人和”的人际环境。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意思是说,君子和谐相处却不盲目苟同,小人盲目苟同却不和谐相处。所以这里的“和”并不是盲目追求一致、同一,没有自我,而是要通过各种因素的差异互补来寻求整体的最佳结合,这是人们处理矛盾,对待差异所采取的积极的态度和方法。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所提出的仁、义、礼、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等一系列旨在实现“人和”,实现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体现了建设大同社会的远景理想。在实现人际和谐的方法上,儒家认为应推行“仁”。“仁”的实施原则是推己及人,由近及远。“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的实施原则还有另一方面,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上两方面概括起来就是孔子所说的“忠恕”。前者为“忠”,就是对待人、帮助人要真心诚意。后者为“恕”,即宽容精神。孟子对推己及人进一步发挥,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实现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老子则在“自然和谐”观的基础上,提出了“道法自然”的无为思想,其实质上是以“道”的规律作指导,通过“德”的感化,使人民实现自身“德”的水平的提高,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发展,即实现“民自化,民自正,民自富”。《老子》给人们描绘了一个人与人之间“无欲”、“无为”、“无争”,彼此和谐相处,宽大为怀,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老子所设计的大同社会理想,虽带有乌托邦的旨趣,但它作为一种崇高的目标和理想境界,始终引导着中华民族的志士仁人追求以人际和谐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目标。
综上所述,我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在于注重和谐,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合”。古人解释,“和”是“以他平他”,即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和谐,包括“和生”、“和处”、“和顺”、“和洽”等。千百年来,古圣先贤对人际和谐有诸多阐述。“和为贵”、“政通人和”、“君子和而不同”、“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些警句格言都揭示了人际和谐的重要性。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关系的纽结,单个的、现实的人首先是人际关系的总和。在这里,社会关系既体现在人际关系上,又以人际关系为主要内容。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具体的人而言既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环境资源,又是人自我发展的推动力量。从整个社会发展的宏观维度来考察人际关系,是人际关系的社会性生成,是社会系统的人与人直接的总体性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凸显,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必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从而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进和谐因素的过程。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谐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和谐关系。我们当前所要建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即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人与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必须把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标尺,把诚信友爱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把充分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作为奋斗目标,让全社会的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应该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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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说过,“关于发展, 三流企业靠生产,二流企业靠营销,一流企业靠文化。”单纯依靠制度的硬管理不能有效地指导员工自觉行为,企业文化构建才是企业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在众多企业百舸争流、力求实现质的突破、争创国内一流企业的今天,和谐企业文化的构建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形成核心竞争力,能否实现长期、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和谐企业文化还是企业保持动态张力平衡、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组成。笔者认为,企业文化的整合与和谐企业文化的构建,应从“提炼核心价值理念、凝聚人文导向的领导文化、构建学习型特征的企本文化、塑造绩效导向的组织文化”这四个层面入手。
企业是由人组成的共同体,它的行为和发展都要依靠其中每一个人的积极行动。正如美国著名学者萨乔万尼所强调的,领导者的文化角色及象征角色对优异的企业表现很重要,他们担任首长的角色,向他人发出什么是有价值的信号。协调团体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并使团体始终保持团结、和谐、进取,是领导者的首要职能。这就必然要求企业领导者必须实现从技术领导到文化领导的转变。另外,要实现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也必须“以人为本”[3]。企业领导及其人文导向的领导文化在激发和建立新型和谐企业文化,传播和实现核心价值观,改变个人或小组的价值观、行为和规范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首先,企业领导的专业角色要相应地进行转变,要从单纯的管理者过渡为人际关系的协调者、建设科研的促进者和文化的传播者,要依据其独特的企业理念和思想,从企业实际出发,规划和描绘企业组织发展的远景和蓝图,以自我发展和自身的道德领导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
其次, 企业领导者应该成为善于倾听团体成员心声,关注成员发展,激励员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精神导师。通过文化引领,努力建设一支团结协作、具有自我管理意识和卓越工作能力的工作团队。这种精心组建而成的工作团队不仅能体现领导的优秀品质和价值观,还能集中体现和践行企业的远景、目标和规划。
最后,企业领导在管理中要追求卓越,确立特色化目标,不断整合企业文化形象,使企业特色文化更为鲜明,有力地促成企业文化的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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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简单剖析中国传统文化的构成,纲领式的论述了儒家、道家、佛家文化思想的根本精髓,阐述了其“和谐”理念的内涵,探讨了如何进一步挖掘升华其思想,做到古为今用,以期为构建现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必要之支持。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和谐社会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贡献给世界的一个普遍价值观,可以与西方文化倡导的“自由、民主、人权、法制”的普遍价值观相提并论。中国的经典书籍《礼记》中,生动地描绘了“大同社会”的美妙与和谐,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和谐”理念最早的文字表述,与柏拉图的“理想国”同期。“大同社会”代表了中国古代和谐社会理想的最高境界,从此中国人民对和谐世界的探索与追求不断延续,直至今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本文就此简单探讨一下中国传统文化思考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以期合理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做到古为今用,从而加快构建现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简单地说,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道家和佛家思想为两翼的文化思想体系。
在孔子、孟子确立了儒家思想的基本观后,儒家思想发展的历史贯穿了中国从先秦到“五四运动”以来几千年的历史,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其基本思想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像中国古代儿童入学,首先要读“四书”,即儒家哲学最重要的读物——《大学》、《中庸》、《论语》、《孟子》。除了儒家思想以外,道家和佛家对儒家思想进行了完美的补充,儒、道、佛三家水乳交融、和谐共存,构建了中国人自己的精神家园。所以说把握住这三家文化的内涵,就把握住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从而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其对和谐社会的思考和贡献。
儒家理论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认为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其主要内容简单说就是是仁和义。仁义的观念是儒家思想最为强调的观点,以前人们说某某人是伪君子,骂他“假仁假义”,就是说仁义观。其实儒家仁义观是一种高尚的个人道德情操观,他要求人们做事情必须符合道德标准。如果是出于非道德的考虑,即使做了应该做的事,这种行为也是“不义”的行为,用一个为孔子和后来儒家学者所蔑视的词来说,那就是“为利”。“义”与“利”之间的辩论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热门话题。
其次,儒家理论强调家庭的和睦与社会的和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被儒家经典理论提倡的一个和谐社会的基本次序。“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直接影响社会的平安、和谐。儒家思想强调依靠道德的规范作用来实现家庭和谐,通过提炼、宣扬相应的伦理规范来调适父子、夫妇之间的关系,从而构成了中国人的基本价值观及和谐繁荣的道德世界。
道家文化与儒家思想简单地说是一种对立统一。儒家强调人的社会责任,但是道家强调人的内部的自然自发的东西,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们常说孔子重“名教”,老、庄重“自然”。中国哲学的这两种趋势,约略相当于西方思想中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这两种传统。儒道两家文化既相互对立,同时又相互补充,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道家文化认为只有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才能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界万物在不断变化,万物变化所遵循的最基本的规律是“物极必反”,这种思想来自道家的祖师——老子。意思是说,任何事物的某些性质如果向极端方向发展,这些性质一定会使它转向自身的反面,这构成一条自然规律。所以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掌握“度”这个事物发展变化的关键。
那么,怎样衡量事物变化发展的“度”·事实上,没有人能划出适合一切事物、一切情况的绝对界限,必须依据客观不断变化。例如过去人们认为海南不能发展工业,而现在,我们提倡“生态立省”和“一省两地”战略,就是考虑到海南保护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的必要性和发展工业的优势等现实情况,合理把握事物发展的“度”,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同时,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佛教传入中国,是中国历史中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它传入中国以后已经与中国的思想相结合,推动着中国的哲学思想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学文化——禅宗,对中国哲学、文学、艺术等影响深远。
佛家文化的和谐理念首先是关于心境之间的和谐,也就是在人的认识层面构建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和谐。佛教的平等和谐观教人摆脱苦难的方法主要是教人掌握一种新的认识体系,从自我的心理上寻求突破。在这种新的认识体系的指导下,既体悟到世间一切的虚幻性,又认识到世间一切存在的价值以及它们之间的圆融与和谐,从而在实现自我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之间圆融和谐的基础上,完成精神的终极超越。
综上所述,儒、道、佛三家文化都在各自的立场上提出了其对和谐社会的思考和探索,包含了不少思想的智慧和精华。如何更好地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新一代炎黄子孙的职责所在。我们将倍加努力,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地继承和发展和谐理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而奋斗。
[1] 李学勤:《中国古代文明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年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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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公共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根本标准应该是社会公众的便利,而不是部门管理的便利。管理便利作为一种管理技术状态,固然也是我们所期望的,但它必须服从公众便利这一根本的服务目标。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公共管理的人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公共管理的人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人文化的公共管理体系。前一阶段出现的“杜宝良事件”反映出我国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中存在的“人文缺失”倾向。它从一个侧面警示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完善服务,加强公共事业的人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公共管理的工作水平和社会效率。
我国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中出现的“人文缺失”倾向主要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自动化过度,替代人际交流。一些公共管理部门片面追求高科技、自动化,出现了“科技万能”、“自动化蔓延”的唯科技倾向。电子眼拍摄本来只是交通管理的一个操作环节,而在一些交管部门,它却成为“管理的全部”,本应进行的告之、反馈、教育等人际交流活动几乎全部略去,剩下的只有上缴罚款。在电信、互联网、现代商务及银行自动取款等服务系统,同样存在着“人力缺位”的问题。
即使是颇具公信力的“市长热线”也多由录音接待。可谓科技对人文的“戏弄”,使人们大失所望。第二,市场化越轨,替代行政管理。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部分管理部门和人员把追求利润最大化渗透到行政管理领域,把公共管理的职权转化为寻求自身利益的手段。公共管理的职能是保障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它一旦掺入过多的功利性因素,就会成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障碍。第三,制度化僵硬,替代人文关怀。一些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制度化,以统一制度为标尺,实行“一刀切”的管理方式,而忽视对具体人事的实地考察。司机在同一地点招致“违章罚款”居然能够重复一百余次,这本身就是对这一禁行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双重质疑,被处罚者依法拥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在这里不复存在。
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就是通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秩序,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
衡量公共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根本标准应该是社会公众的便利,而不是部门管理的便利。管理便利作为一种管理技术状态,固然也是我们所期望的,但它必须服从公众便利这一根本的服务目标。所以,在高科技与人文化之间,我们应该把人文化作为根本宗旨,而把高科技作为一种手段和途径。
人文化作为一个新的经济与管理学概念,是与高科技化紧密联系和相互对应的一个社会经济范畴。主要指经济与社会发展着眼于人类生存和发展,以人为本,尽量增加人文关怀,减少对人类活动和发展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增加个性化的服务和沟通,避免高科技发展可能给人们带来的不便,提高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现实中,我们较多地强调科技创新,却忽视了对公共事业本身人文内涵和发展趋向的研究与探寻,把本来的工具和手段当成追求的宗旨,从而使公共管理中科技发展失去了人文化的基本内涵和发展方向,这一点必须予以纠正。
公共管理大量使用高科技手段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要路径。
许多高科技手段为公共管理提供了新的路径和平台,大大提高了公共事业的管理效能。但这些新的管理效能都必须以人文化为核心内容和工作目标,必须将科技创新与人文化密切结合以求获得实效。如,“电子探头”在为案件侦破提供不可替代的事实证据的同时,必须维护公民的正当隐私;测谎技术为分析判案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的同时,必须与个人心理和事件情景密切联系,才能得出可资参考的结论;声讯电话应有专业人员服务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即使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服务也必须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实物供给,毕竟单纯的鼠标点击是不可能产生水电和食物的。所以,公共管理必须坚持这样的原则,其一,考虑公众服务对象的多样化需求,不能以简单的程式化管理“随便应付”,不能以一成不变的自动化模式应对瞬息万变的实际情境;其二,相关人员的参与和控制,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状况,保证对公众的人性化管理和服务。
要使公共管理沿着人文化方向健康发展,必须借助多方面的社会机制,共同推进:除了现代化的技术支撑和人文化的目标引导,还需要合理的制度约束和适度的市场激励,形成市场、制度、科技与人文化相互通融的“多维均衡”。
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的资源配置作用。在公共事业领域,它同样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然而其作用的方式和程度则完全不同于产业经济领域。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会带来“锦上添花”,导致优胜劣汰,而公共事业的管理与发展则需要“雪中送炭”,需要综合平衡。该领域的市场化运行会导致社会公平性削弱和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的“双重恶果”。尽管如此,市场机制仍然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一方面,我们应该把市场作为工具,合理使用竞争的力度和方式,合理界定市场的功能与领域,努力做到“市场到位而不越位”、“竞争适度而不过火”;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强事业化的管理和人文化的导向,尽量增加公共事业的投入,加强对公共事业的责任约束与管理,完善人文化的服务体系,由此实现市场与人文的均衡,提高公共事业的社会效益。
制度约束是公共事业管理的必要基础和前提,是公共事业的管理方略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行动准则。然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从人文化的要求出发,服从和服务于公众的利益保障和行动便利等基本目标,进而推动社会进步。某些行业以所谓制度规范出现的“霸王条款”片面维护行业自身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已经受到公众和媒体的谴责。一些地方职称评审与考核制度由于过分强调科研成果,忽视教师多样性的人文化因素,使一些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艺术修养的专家被排斥在高级职称行列之外,影响了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人们对制度人文化的要求也日益增强。它要求管理者积极更新理念,增加更多的人性化服务,努力适应社会经济市场化和信息化的新趋势,适应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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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和谐世界的提出,是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与新辉煌的重要理念。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和谐文化与文化和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和谐文化与文化和谐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与党的理论创新指导着我们的文化发展。在文化建设上,同样要强调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此同时,我们必须面对文化的多样性、渐进性、普泛性和长期性,尊重与正确运用文化消长的自身规律
●我们的文化发展的根本出发点是以人为本。只有在满足个人与群体的需要上是有效的,才能成为软实力。对这种有效性的评估,应该是我们进行文化选择取舍和制定文化政策的首要标准。不强调、不标榜的软实力才更有力量,真有力量。而挂在嘴上的软实力,很可能软,却未必有实力
●文化精英们应该正确对待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帮助引导群众的文化消费活动,指点低俗,提高低俗,超越低俗,而不仅是进行情绪化的声讨。一个和谐的小康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是歌舞升平的社会。歌舞升平,应该是和平发展、和谐社会的一个标志。这并不是掩盖社会矛盾和冷漠弱势群体,也不是放弃知识分子的忧患与批判意识、精品意识。这是两个问题,不可以混为一谈
胡锦涛同志在八次文代会七次作代会上指出:面对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大潮,面对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文化发展的要求,面对社会文化生活多样活跃的态势,如何找准我国文化发展的方位,创造民族文化的新辉煌,增强我国文化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家软实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这确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我们的文化工作者,要努力做好这“找准我国文化发展的方位”的文章。
一、我们的文化事业是党所领导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中建设和发展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与党的理论创新指导着我们的文化发展。在文化建设上,同样要强调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此同时,我们的文化现象、文化成果、文化传统,则有着宽泛多样的内容,是在历史的长河与世界的视野中自然而然地选择、形成、改变、发展和积累的。我们必须面对文化的多样性、渐进性、普泛性和长期性,尊重与正确运用文化消长的自身规律。
例如中国的儒家文化、民间文化,以及几千年继承下来的生活与思维方式,还有近代以来大量涌入的西洋思潮与科学技术,它们的某些观念或与我们的意识形态不无抵牾,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它们可以得到保护、整理、选择、运作、规范与趋利避害的发挥弘扬,成为我们的文化精神资源与文化精神财富。
二、我们的文化发展的根本出发点是以人为本。作为生活方式、理念、智慧与经验的文化,它的首要意义在于提高生活质量,给人们带来幸福、进步、有序与发展的空间,给民族与国家带来凝聚力与魅力、个性与形象、自豪与满意感。只有在满足个人与群体的需要上是有效的,才能成为软实力。对这种有效性的评估,应该是我们进行文化选择取舍和制定文化政策的首要标准。不强调、不标榜的软实力才更有力量,真有力量。而挂在嘴上的软实力,很可能软,却未必有实力。
三、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和谐世界的提出,是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与新辉煌的重要理念。和谐文化,尊重孔夫子的“和而不同”的传统,实现民族自尊自信;同时广泛开拓我们的文化资源与文化理念,善于学习,从善如流。它是拿来主义的而不是保守狭隘的,是善于选择和消化的而不是全盘照搬的,是共赢互补的而不是零和模式的。面对古今、中外、城乡、东西、南北……多地域多民族多学派的文化潮流,和谐文化的前提是文化和谐,避免文化上的门户之见,调节可能的文化冲突,开展郑重的良性的文化批评,发挥指导思想的导向作用。
和谐世界的提出,还使我们在价值观念互相激荡、互相争夺中处于主动。我们不仅是自身文化价值的申辩者,而且是具有新意的普世理想——和谐——的开拓者、提倡者。和谐文化的提出,有助于实现我们的文化创新与文化整合。我们追求的不是全盘西化,不是复古。我们正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创造新的文化精神:兼收并蓄,丰富壮大,自主创新,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
四、中华文化的特色之一是对于道德、修身(思想修养)的重视。在致力于将中国建设成新的礼义(不是礼仪)之邦的时候,我们要开掘修身齐家的传统精神资源,还要正视我们的传统文化在社会公德方面讲究得不够、积累得不深的弱点,对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传习与研讨要加大力度。
五、中华文化是目前世界上唯一没有断裂的古老文化。对于我们来说,文化是现实的也是历史的概念。悠久的历史是中华文化的骄傲与根基。加强文化史的开拓、保护,对于我们的文化事业事关重大。
在重大的转折与急剧的发展之中,文化史或文化沿革的某些局部仍然存在着被歪曲、被轻慢、被抹杀的危险。例如在弘扬传统文化的热潮中,我们同样需要认真研究与继承以鲁迅为代表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革命批判的传统。批判与自我批判精神,是古老文化历久弥新的保证。
对于解放后在文化事业上有过的曲折,同样要正视、要总结,要理直气壮地视为我们的宝贵经验资源,而不能使之空白化。我们不能把对于曲折经验的回忆、叙述、总结、感叹、书写的话语权避让出去。显然,没有正视历史与经验总结,就没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
六、对于民族民间的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积累,要在不同层次上保护。有的继承充实发展,例如民族节日,民间文化活动形式。有的要抢救保护,防止失传,例如某些婚丧祭拜习俗。有的要多轨并用,例如地方方言与普通话。
对于西洋节日、街舞之类,一般不采取行政手段禁止或提倡,文化的生态规律告诉我们,一种富有生命力的文化,一般欢迎异质形式的掺和、丰富、挑战和引进,并有能力化异为己,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七、对于中华特有的艺术品类,如汉字书法、戏曲、国画、武术、曲艺、民族器乐、民族体育、中医药、木板水印与线装书、某些手工艺,给以适当的政策倾斜扶植。但是防止急躁与虚夸(例如以商业方式到某外国剧院演出然后大吹大擂)。对某些含有明显糟粕的文化现象,如风水、占卜、巫术也聊备一格,保留下作民俗学的资料与风景,同时防止它们的恶性膨胀。还有些有一定争议的文化遗产,例如气功、经络学说、表演艺术中的男女角色对调现象,同样予以保护和研究,重在保护。
对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比较缺乏的部分,例如科学实验与实证、数学演证的论证方式与严密的逻辑推理、法律与契约体系、效率与企业管理、权力制约与转移、音乐方面的多声部与和声……要积极引进,予以中国化的改造,推动中国文化的发展丰富。
对于敌对型与公害型文化,则采取遏制打击管理防范的必要措施。
八、与此同时,重视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文化消费需求,积极发展健康的、有益身心的娱乐、消闲、旅游、健身、收藏、交谊、展演活动和有关文化产业、文化市场。逐步增加这些活动的文化含量。用文明的美好的生活方式取代赌博、色情、吸毒、迷信等非法丑恶现象。文化精英们应该正确对待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帮助引导群众的文化消费活动,指点低俗,提高低俗,超越低俗,而不仅是进行情绪化的声讨。一个和谐的小康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是歌舞升平的社会。歌舞升平,应该是和平发展、和谐社会的一个标志。这并不是掩盖社会矛盾和冷漠弱势群体,也不是放弃知识分子的忧患与批判意识、精品意识。这是两个问题,不可以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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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文化传承出现了一种趋势,即由强调整体和谐的文化价值观向更强调个体和物质利益的文化过渡。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文化传承、文明进步与社会和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文化传承、文明进步与社会和谐
文化传承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行为意识和社会制度路径选择具有巨大影响,而文明进步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可以说,社会系统演化是文化与文明两股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文化基于历史传承,文明基于科学进步,两者虽相互影响,却遵循着各自的规律。当文化传承与文明进步的张力保持一致时,两者会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和谐状态;
当文明进步与文化传承发生离变并达到一定临界点时,文明基于自身的进步规律会与文化产生摩擦。这时,制度创新成为协调文化与文明关系的内生性要求,并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引起文化的强制性变迁,以适应文明进步的价值观与制度范式要求;二是文化对文明形成掣肘,使人们的行为保持在与文化传承相适应的价值范式与制度范式之中。一种良性互动的结果是:文化传承、文明进步与制度创新形成新的发展合力。
改革开放是在传统文化价值观和计划经济体制与工业文明所必需的个体创新性不相适应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场集文化变迁和文明进步于一体的经济社会体制创新
中国传统文化信奉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人对自然的依存,注重人与自然的整体协调关系。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并不局限于人的共同体内部,而是包容了天、人、道(客观规律)之间的根本关系。
中国封建社会中长期保持的多子分承的家庭财产分配制度、祠堂族田以及一些赈济与借贷性质双兼的仓、会经济制度,是与这种文化价值观相一致的制度安排。由于天人合一思想包含的整体和谐理念对于民族行为意识的影响,在中国历史上,每当社会发展显著背离整体和谐的发展路径时,就会出现激烈的社会变迁现象。均富、和谐的整体主义价值观以及由此产生的国民意志与社会选择倾向是根深蒂固的。因此,从文化传承的角度看,近代中国革命胜利并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历史必然性。
文化缺陷往往伴随着文明的发展而逐渐暴露出来,并成为文明进步的束缚。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与自然、个体与整体相互调适,存在的基本问题是对个人价值、自主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忽视,并导致个体盲从于整体与传统,滋长了守旧意识与等级制度观念,淹没了个体主动性的发挥。现代工业文明需要人们具有独立自主意识、创新意识,需要个体充分发挥主动性,需要人们独立决策、自主经营、自由竞争,而这些恰是受到传统文化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排斥的。
因此,从这样的角度观察,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在传统文化价值观和计划经济体制与工业文明所必需的个体创新性不相适应,以至于严重束缚了中国现代文明进步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场集文化变迁和文明进步于一体的经济社会体制创新。实行改革开放,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文化价值观与文明进步的要求相适应,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必然时期。
可见,正是文化传承与文明进步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决定了我国改革开放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性。显然,这场制度创新,以彰显个体主体价值观为文化特征,以追求市场竞争主体利益最大化为价值目标,以经济文明进步为社会发展向度,以市场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文化传承出现了一种趋势,即由强调整体和谐的文化价值观向更强调个体和物质利益的文化过渡。
个体私营经济的独立自主意识与产权边界意识、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规则与自由流动的资源配置方式,使得人的个体性、自主性得到了极大开发,个体主体价值观在这种经济制度创新中逐渐显性化,并对工业化、现代化起到了强大的促进作用,对个体主体性缺失的传统文化缺陷也具有显著的矫正意义。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我国社会出现了许多值得反思的不和谐现象,其中分配不公与生态环境过度受损是两个典型的不和谐问题。这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个体主义价值观膨胀是密切相关的。
一些主体利用其占优的资源配置权,进行有利于自身的资源配置,使得利益天平向自己一边倾斜。当这种倾斜达到一定程度(基尼系数、环境可持续性指数是显示这种倾斜程度的指标),便造成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冲突,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和谐。
正如在天人合一的文化意识下个体性往往容易被磨灭一样,个体主义与物质利益中心主义现象发展得过分突出,不仅会背离传统和谐文化的价值基础,而且同样会束缚社会效率与现代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现象,正在成为文明进步本身发展的障碍。这表明,如果个体主义放弃整体和谐是个体发展的前提条件这一长期约束因子,就会表现出对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危害性。
因而,实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价值理念创新――构建个体与社会整体协同的和谐文化价值体系――已经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可见,放弃整体性前提的过度个体主义与物质利益中心主义价值观,必然要向将个体置于整体发展之中的和谐价值观发展过渡,否则任何个体最终都难以获得长久的幸福生活,任何文明进步都将因社会矛盾加剧而停止。拉美现象在本质上就是由过度个体主义价值观与自由主义制度安排下的贫富差距扩大而引起的。这也就是新世纪初期以来,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和文化背景。
改革开放的制度创新在一定意义上是以激发个体积极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个体价值观为基础的,这种个体价值观的凸显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文明进步的要求。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的个体主义价值观充分发达并暴露出大量缺陷之后的制度创新不同,中国是在一直缺乏个体主义价值观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的。因此,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价值观创新必将随之而来。
由此可见,文明进步本身存在的“创新性毁灭”不仅存在于文明自身即新文明对旧文明的“毁灭”,而且也激荡着文化的演化,带来文化观念的革新。在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创新过程中,个体价值观的发扬确实对工业化和现代文明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过度个体主义的价值观对文明进步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利的,并且已开始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产生危害。纠正过度个体主义与物质利益中心主义价值观,把个体发展置于整体和谐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发展价值前提之下,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价值观条件。
这是一种和谐价值观的回归,但并非向历史上缺乏个体主体性的社会状态与文化价值观回归。这是一种经过了市场经济与个体主体价值观洗礼的和谐文化回归,是一种获得了市场经济的个体动力又指向整体利益协调的和谐文化回归。建立这样一种基于“个体―整体”统一性的和谐社会价值理念与制度架构,实现现代文明进步中的文化糅合与制度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又一个必然时期,即和谐社会建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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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作为一种比较理想的政治制度,既是社会实现和谐的必由之路,也是各国人民通向幸福的康庄大道。而建设宪政国家,实现社会和谐,都离不开体现民主法治精神的宪政文化的发育和成熟,根源在于“文化是体制之母”。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培育宪政文化。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宪政文化与和谐社会构建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宪政文化与和谐社会构建全文如下:
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宪政国家,都离不开宪政文化的打造和弘扬。宪政文化不仅为一个国家建立宪政制度提供理论支持,而且还为一个国家实现和谐社会奠定政治文化基础。因此,深入探讨宪政文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学术界对宪政文化的全面关注始自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是从社会角度解释,认为宪政文化应包括与行宪有关的各种思想意识、制度、组织机构和一定的政治、经济状况。
二是从文化角度解释,所谓宪政文化就是人类在追求和创建宪政这一政治形式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有关宪政的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和组织机构。
三是从法律角度解释,认为宪政文化作为一种法律文化,它是指一国公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主要是宪法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宪法现象,并直接影响人们宪法行为的、具有普遍性并相对稳定的社会心理和观念的总称。
四是从民主政治角度解释,认为宪政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民主政治,这种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潜移默化为社会大众较为稳定的思想方式、心理结构形式、价值判断标准和行为习惯,就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宪政文化。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宪政文化的基本内涵,但对宪政文化内涵的特殊性缺乏深入分析,因而容易导致宪政文化与其他社会文化的混淆。
对宪政文化的解读尽管各有千秋,但中心意旨则都指向了宪法和宪政。创制宪法是实施宪政的前提,而宪政是以宪法规定的原则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是宪法的实施状态。但是,人类政治实践表明,并非所有宪法之花都能够顺利结出宪政之果。因为“宪政之于宪法,犹如法治之于法制,其盛衰兴废,不独受制于法律之制度,更取决于政制之安排、社会之结构、公民之素质与民众之信仰”。就是说,作为静态的宪法要转变为动态的宪政,很大程度上既取决于宪法的实施,也取决于宪政文化。
我们认为,所谓宪政文化就是社会成员对宪政的认知、情感、态度和信仰的总体倾向。它反映着人们对民主、法治、人权、平等、自由等普世价值的普遍认同和坚定信仰,蕴涵着人们对政府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以及人与人关系的理念,以及对围绕宪政发生的现象与行为的政治评价。从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来看,宪政文化属于政治主体的一种主观认识,它形成于各个民族的政治生活和文化传统之中,是现代社会文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和谐社会构建与宪政、宪政文化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因为和谐社会不仅包含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政治价值观,而且和谐社会调整各种利益关系,依靠的根本手段是宪法和法律。从当今世界来看,各国社会发展追求的都是和谐状态,各国政治发展追求的都是宪政形态,各国文化发展追求的都是宪政文化。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达到了和谐状态,那么该国的政治运作一定是宪政形态,该国民众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形式、价值判断标准和行为习惯一定表现为宪政文化。因为惟有宪政才能确保政府按照宪法和法律进行社会管理,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协调人与人的关系,从而使社会处于和谐状态;惟有宪政文化,才能确保宪政成为调控和维护社会的权威形式,从而使社会和谐保持持续状态。
二、宪政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实现后能否持续,不仅取决于我国社会各领域的制度创新,而且取决于宪政文化的培育和形成。
第一,宪政文化奠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文化基础。
从人类社会变迁中可以发现,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差别不仅体现在社会的制度安排方面,而且也体现在社会的政治文化方面,亦即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在一种相应政治文化的支撑下,才能实现正常运作与稳定发展。只有政治文化与社会制度处于一种相互适应的良性关系,社会才具有一种既有序又和谐的发展状态。
因为政治文化不仅对现实社会起着维护和延续的作用,而且发生嬗变的政治文化还可能带来现实社会的迅速变迁。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需要一种新型政治文化支撑,这就是宪政文化。如果一个国家形成了宪政文化,其民众的政治权利意识强烈,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程度较高,参与政治相当热情,政治态度比较宽容,而且善于接受社会的政治变革。因此,我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社会的政治文化基础——宪政文化。
第二,建设宪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既包括社会利益层面的和谐,也包括社会文化层面的和谐。从一定意义说,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文化层面的和谐,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因为文化和谐是一个社会最深刻、最持久的和谐,所有社会的政治文化总是与该社会的制度,特别是与该社会的政治制度内在地联系在一起。因此,不管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是发展社会主义宪政国家,都需要传统政治文化的不断创新与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愈益丰富、多元,在此状况下,只有建立宪政文化体系,才能融合各种社会文化,整合人民内部不同利益诉求,化解各种利益矛盾,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第三,宪政文化的建立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的一个重要标志。
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在于该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能够实现和维持一种协调性的发展。忽视任何一个文明的发展,都会给社会的发展与和谐带来严重影响。相对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来说,政治文明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因为没有政治文明提供的制度和法律保障,社会和谐不仅无法实现,而且物质文明提供的物质支持、精神文明提供的智力支持也不可能是持续的。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的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社会制度和法律建设的程度较低,民众的民主法律意识淡薄,这就更需要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建设政治文明就是要实现宪政文明,宪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只有建立和实行了宪政制度,才会有真正的政治文明。而宪政的基石在于宪政文化,没有宪政文化的建构与弘扬,就没有发达的政治文明,更不会有社会的繁荣与和谐。
第四,宪政文化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行为规范。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善治的社会,“善治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市场经济社会的利益关系必定众多而复杂,要使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保持一种和谐的运行状态,就需要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其中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和谐的社会,理应是一个公民与政府之间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社会。公民与政府良好合作关系的建立和保持,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和提高。
因为公民政治参与能够增强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促进公民对政治权威的认同;同时,它能增强政治系统的传导和反馈功能,有利于政府的正确决策,及时化解社会的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现实证明,政治参与带来的政治稳定程度,与政治制度化成正比。因此,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水平,实现社会的政治稳定,就必须普及宪政文化,实现政治的宪政化。因为一个国家的宪政和宪政文化取得了根本性的发展,不仅意味着该国政治制度化水平的提高,而且更意味着该国民众政治参与行为的理性、规范和有序。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公民与政府之间不仅具有一种和谐的关系,而且公民理性的、规范的和有序的政治参与行为有助于和谐社会的维护。
宪政作为一种比较理想的政治制度,既是社会实现和谐的必由之路,也是各国人民通向幸福的康庄大道。而建设宪政国家,实现社会和谐,都离不开体现民主法治精神的宪政文化的发育和成熟,根源在于“文化是体制之母”。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培育宪政文化。
第一:加强宪政教育,培养和普及宪政观念。
宪政文化的形成源于宪政观念的确立和传播。培育宪政文化,建设和谐社会,首先需要对公民加强宪政教育,培养和普及宪政观念。宪政观念发端于西方,其内容非常广泛,但其核心内容在于宪法至上观念和公民权利观念。宪法至上观念是宪政文化的最基本内容,它表明社会成员对宪法权威的普遍认同,也显示人们对宪法的高度忠诚;公民权利观念作为宪政文化的基石,它既要求国家承认公民的各种权利,也要求国家保护公民的各种权利。培养我国公民的宪政观念,需要做到:首先,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宪政文化赖以发展的根基,是宪政文化得以生成的最原始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法治、平等、权利等宪政观念会愈益深入人心。其次,加强宪政理论研究。宪政理论是宪政文化的载体,对其加强研究,不仅能够深化和巩固公民的宪政观念,而且为宪政文化不断地输送新的内核。再次,普及公民的政治意识,塑造公民的政治人格,提高公民的政治能力。
第二:建设和实施宪政制度,促进宪政文化的发展。
宪政文化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的意识形态,其发展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对我国而言,其依赖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基础是社会主义宪政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的前提下,宪政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就变得尤其重要。由于全国人大及其会担负着监督宪法实施的重任,因此,推进我国的宪政建设,需要继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结构的完善不仅直接关涉到人大职责和功能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履行和发挥,而且从根本上影响着社会主义宪政制度的发展程度。因此,应该依据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状况,逐步扩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把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同时,在继续理顺人大与党、政府、司法机关和各种社会团体关系的基础上,优化人大的代表结构,逐步实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制。
第三:吸收先进宪政文化的优秀成果,建设中国特色的宪政文化。
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在我国绵延了两千多年,与之相应的传统政治文化对民众影响深远,造成民众具有顺从谦卑的文化性格,自我的权利意识淡漠。这说明,我们只有对传统政治文化进行改造,大力弘扬公民权利文化,才能建立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宪政文化。“如果不深究西方宪政文化所反映的阶级内容,单从形式上看,西方宪政反映出一些人类宪政文化发展的共性”。因此,我们在改造传统政治文化的同时,必须吸收先进宪政文化的优秀成果,合理借鉴一切宪政文化发展的有益经验,才能使社会主义宪政文化具有特色和活力。
“任何一种外来文化,都只有植根于传统才能够成活。而一种在吸收、融合外来文化过程中创新传统的能力,恰又是一种文明具有生命力的表现”。因此,我们应以世界眼光和全球意识来思考我国宪政文化的建设,对西方宪政文化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学习和吸收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益的理论与思想,使我国的宪政文化得到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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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本质,是通过企业制度的严格执行衍生而成,制度上的强制或激励最终促使群体产生某一行为自觉,这一群体的行为自觉便组成了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本质在东堂策《企业文化一字解》中得到深刻印证,其中也详细道出企业文化产生机理。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和谐劳资关系的企业文化建设相关论文。内容进行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于和谐劳资关系的企业文化建设全文如下:
企业文化的构建需要将以人为本作为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建设原则。这也就意味着高质量企业文化的建设需要充分尊重企业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力求企业员工之间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那么,何谓劳资关系呢?笔者认为劳资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正是劳动方与资产方在企业运作经营过程中各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表述及说明。我们必须明确一点企业文化的建设需要首要解决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以和谐的劳资关系来拉动企业文化建设的进程。
企业文化是企业中形成的文化观念、历史传统、共同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企业的意识形态,企业领导者把文化的变化人的功能应用于企业,以解决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问题,就有了企业文化。企业管理理论和企业文化管理理论都追求效益。但前者为追求效益而把人当作客体,后者为追求效益把文化概念自觉应用于企业,把具有丰富创造性的人作为管理理论的中心。这种指导思想反映到企业管理中去,就有了人们称之为企业文化的种种观念。
对中国企业文化的认识,首先要有哲学的方法,从中国企业文化的现实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把握企业文化各种现象之间的本质联系。依据实践经验,从感认认识到理性认识,进行科学的概括、总结。其次,要通过实践把所认知的企业文化的本质及一般的特征去伪存真,从而确定企业文化的本质。第三,要认识到企业文化不是单一的因素构成的,找出企业文化最基本的决定性的因素及其与诸因素的关系。第四,要看到企业文化这个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过程,在发展中形成,并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丰富和变化。
(一)和谐企业的标准
企业在处理内部关系、内外关系时要体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构建和谐企业,就是要把企业建设成为“循环发展、遵章守法、诚信至上、团结协作、关爱员工”的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破坏自然环境平衡,不是和谐;职工住房、保险不落实,上访频繁,不是和谐;只顾企业利益,在生产经营中偷工减料、偷税漏税、制定霸王条款,更不是和谐。和谐是企业立足之本、发展之需、传世之必备条件。企业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是效益。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不断开拓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谐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必不可少。企业不和谐,就根本谈不上发展,反而成为发展的绊脚石。
(二)构建和谐社会与构建和谐企业相辅相成
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企业和谐作为基础,企业发展需要和谐的社会环境。在经济概念中,企业的目标是追求最大利润,但在道德和法律的范畴中,企业是比个体公民更为强大的“企业公民”,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利润来源于社会,企业只有在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社会认同感、产品公信力,才能拥有利润生长的土壤。同时,作为和谐社会的主导者,政府要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企业创造良好条件。
(一)基于社会和谐的需要
当前的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发展阶段,市场经济体制的方方面面还不够成熟,劳资矛盾在整个经济社会中的问题日益凸显。笔者翻阅相关统计资料数据发现,各种类型的劳资纠纷与劳动争议案件在各城市地区屡屡发生,并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尤以沿海经济开发城市地区突出,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和谐的劳资关系是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的,这也正是新时期企业所必须承担的基本义务与责任。
作为企业来说,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不能仅仅局限在文件、条款上,它更应该上升到企业发展战略方针的高度,加大对于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成本投入。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在和谐劳资关系的基础上进行企业文化的构建工作,企业文化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稳定与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维护才有迹可循。
(二)基于企业员工自身的发展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当中,经济效益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最关键也是最核心指标。企业在剧烈市场竞争中需要将获取经济效益最为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最根本目的。一个企业一旦失去了获利的能力,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竞争与存在的价值。我们在弘扬以人为本发展建设理念的过程中需要充分把握一点:企业员工工作水平与技能水平的提升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唯一途径。这一点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充分的正视,他们认为:高质量的企业组织需要将职工视作企业建设发展的第一要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为企业员工争取优良的工作环境,配备合理的工作报酬,正确看待并鼓励企业员工的创新性与创造能力。
(一)基于和谐劳资关系的企业物质文化的建设措施分析
一般来说,企业的物质文化包括了企业在一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累积起来的物质基础、物质手段以及物质条件,它是一个企业获利能力以及经营效益的最直观说明。从企业员工角度来说,企业的物质文化可以表现在员工所获取的工资报酬、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从企业发展角度来说,企业的物质文化又能够表现在企业所既有的生产设备、工作环境以及技术装置等方面。这些反应指标有着一个共同的特性―――实在性,这也正是企业物质文化的最典型特征。
我们往往能够通过企业物质文化评断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工作作风以及审美意识。笔者认为,我们在强化企业物质文化的工作中,需要以和谐劳资关系为着眼点,在员工工资收入、社会福利待遇等方面提出明确性的硬性规定,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社会保障义务等方面制定出相应的评断标准,将企业物质文化建设高度的上升作为企业物质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
(二)基于和谐劳资关系的企业制度文化的建设措施分析
我们知道,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常常会赋予某些文件条款一定的约束性与强制性,以此作为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准则。而企业制度文化的建设目标就在于将这些行为规范准则上升到企业规章制度的建设层面,从这一方面将企业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纳入企业发展战略方针当中。笔者认为,企业需要将和谐劳资关系的建设与企业的道德建设相融合,使企业所构建的制度文化能够全方面表达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意愿与认识,进而形成和谐企业文化建设的长效发展机制。
(三)基于和谐劳资关系的企业精神文化的建设措施分析
企业精神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要素,是我们在构建企业和谐文化体系工作中需要着重关注的问题之一。它是企业全体员工核心价值观的共同体现,是整个企业物质文化与制度文化的出发点与归宿。在和谐劳资关系背景下进行企业精神文化建设需要突出人的主体性,以人为本,以员工为企业建设发展的第一构成要素,使员工能够在长期的生产作业过程中形成高度一致的价值观、使命观,最终汇集为企业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强化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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