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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神话中很多故事都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科技道德品质。赫刺克勒斯的传说便是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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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古希腊罗马科技伦理神话科学技术道德善
论文摘要: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期,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它深受古希腊神话的影响;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其核心;对后世科技伦理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和作用。
论文正文:
浅析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研究
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时期。这一时期涌现出了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如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诞生了众多学术流派。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这片丰沃的文化土壤上孕育发展的。基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对人生的哲学思考,学者们提出了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形成了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框架。纵观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史,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研究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我们认识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现状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古希腊神话折射了当时人们朴实的宇宙观、自然观,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马克思说过:“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古希腊罗马时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只能把对自然征服的渴望寄托于想象。神话中的神和英雄就是由想象创造出来的征服自然的化身。人们借助神话中神和英雄的力量达到征服自然的愿望。而在现实生活中,科学家是征服自然的杰出代表,这些神话故事反映的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征服自然的事迹。
1.赞扬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精神
征服自然造福人类是科技伦理的重要准则之一。这一准则最初体现在古希腊神话中提坦神普罗密修斯盗取火种送给人类的传说中。普罗密修斯为了帮助人类征服自然,违抗了众神之父宙斯的禁令,盗取天火给人类,教会了人类使用火种。这引起了宙斯的愤怒,于是宙斯命令火神赫淮斯托斯和强力神克刺托斯以及暴力神比亚将普罗密修斯钉在高加索山的峭岩上,让鸳鹰每天啄他的肝脏,直到后来被大英雄赫刺克勒斯解救出来,才重获自由。普罗密修斯在明知盗取火种会触犯禁令的情况下,仍不顾个人安危,要为人类送去福社的行为,正是古希腊人对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精神的颂扬。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代,“火”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武器,代表了一种知识技术,学会了使用火,就学会了改造自然的重要技艺。普罗密修斯盗火的行为,正是科学技术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最初体现。
2.歌颂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道德品质
古希腊神话中很多故事都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科技道德品质。赫刺克勒斯的传说便是典型代表。赫拉克勒斯在婴儿时代就表现出了无畏的勇气,当两条毒蛇爬向他母亲阿尔克墨涅时,“他两只手各握着一条蛇的脖子,用力一捏,就把它们捏死”。在他面临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抵制住了“堕落的享受”女神的引诱,接受了“美德”女神的劝诫,“他决定走‘美德’的路,而且不久就有一个使他为善的机会”,只身去喀泰戎山猎杀凶猛的狮子。为了给人类带去幸福,他接受了国王欧律斯透斯的苦差,要完成困难重重的12件大事。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做到了,最终升格为神。赫刺克勒斯在希腊神话中的故事含义深刻,他的事迹是古希腊人同大自然不懈抗争的一个缩影。他勇敢机智、坚毅不屈,为了人类的幸福,勇于献身。这些勇敢的行为体现了当时古希腊人在改造自然中高尚的科技道德品质。
3.体现出征服自然团结协作的优秀思想
团结协作是科技道德规范之一。这一规范在古希腊神话中有充分体现。比如伊阿宋为了恢复他的王位继承权,被他的叔叔拍利阿斯要求去取金羊毛。获取金羊毛的难度是难以想象的,于是伊阿宋在造船手阿耳戈斯的帮助下造了一艘叫做“阿耳戈”的大船,然后邀请了希腊著名的英雄来参加这次盛举。这些英雄们为一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相互帮助,团结协作,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美狄亚的帮助下,终于取得了金羊毛。又比如,在墨勒阿革洛斯猎取卡吕东大野猪的故事中,他召集了众多的英雄来完成此事。在整个打猎过程中,“有些人布置网罗,有些人放出猎犬,别的人又寻觅野猪的脚迹”。不管是著名英雄,还是普通猎手,人们各有分工、彼此配合,为人类除去了大害。由此看出,古希腊人在同自然斗争中,是十分推崇团结协作精神的,不管你是多么杰出的英雄人物,都要在团结协作的前提下才能退到征服自然的目标。
4.倡导征服自然的创新精神
创新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力,也是科技伦理思想的重要准则。古希腊神话故事中已经朴素地反映了这一科技道德思想。在拍耳修斯的故事中,他奉父命去割下众怪之父福耳库斯的第三个女儿墨杜莎的头。墨杜莎是一个头上盘着许多毒蛇的怪物,谁看见她,就会立刻变成石头。拍耳修斯从赫耳墨斯那里借得了青铜眉碗当他来到墨杜莎熟睡的地方时,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发挥创造精神想到了一条妙计。他背对墨杜莎站着,将青铜盾举起,从发光的盾牌中看见了墨杜莎的形象,于是趁机割下了墨杜莎的头。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古希腊人的聪明才智,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能够勇于创新。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学技术具有直观性、经验性、猜测性的特点。当时的哲学家探讨有关科技道德的问题,只能出于对自然界直观的、经验的认识,那时的科技伦理思想,更多的是散见于当时哲学家、科学家的各种论述中。
1.数是道德的根源
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的始基是‘一元’。从‘一元’产生出‘二元’……从完满的‘一元’与不定的‘二元’中产生出各种数目·一于是创造出有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既然数创造出了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万物,因而道德也是由数创造出来的。在毕达哥拉斯学派建立的关于数的哲学体系中,数是一切事物的根源,代表万事万物的本质。数被抽象成脱离客观事物并先于客观事物的存在,一切客观和非客观的东西都是由数而生。因此,道德也必然以数为基础,在本质上是数的派生物。正如徐少锦先生所说:“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的宇宙观、人生观、道德观建立在对数的神秘理解基础之上。他把数与道德联系起来,企图从数学知识中引出道德知识,用数学说明道德。”毕达哥拉斯把道德归属于数,蕴含着以数为代表的科学知识派生出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
2.美德即知识
苏格拉底比毕达哥拉斯前进了一步,提出“美德即知识”。他说:“我们不是说美德是一种善吗……但如果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那么我们认为美德即知识就将是对的”。他认为美德和知识是一致的。他说:“正义和一切其他德行都是智慧。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而好的,凡认识这些事的人决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事的人也决不可能把它们付诸实践;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所以,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在苏格拉底看来,人只有具有知识,才具有道德,一个人是否有道德是以是否有知识作为依据的。他所指的知识既包括道德知识,又包括自然知识。罗国杰先生认为:“他把科学的真知和道德的真知看作一回事—都是知识”。苏格拉底所指的正义和道德行为的内涵,已经由对人的一般的道德品质要求扩展到了泛指一切事物美好的本性。正义的事和道德的行为,都是美好的、善的,如果一个人能够认识到这种美好,选择去做它,那么这个人的行为是道德的;相反,如果一个人不具备这些知识,就不能去做正义的和道德的事。一切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关的技术、经验都可以称为技术知识。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不会认识到善,更不会用善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因而知识是与善联系起来的。
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们没有明确而直接地提出知识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而他肯定了知识的道德功能,认为愚昧的人没有道德,只有具有知识的人才有道德,知识是美德的基础,美德从知识中来,知识与美德具有同一性。苏格拉底看到了知识对道德的作用,但也片面地夸大了这种作用,这是不足取的。
3.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
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思想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与发展。柏拉图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善的理念是一切的基础。他说:“这个给予认识的对象以真理并给予认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是好东西,但它却是更好的东西”。在他看来,科学是对真理的理性认识,也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科学和真理是从属于善的理念的,善的理念比科学和真理更有价值。他强调:“因为我已经告诉过你多次,说善的范型是最高的知识,所有别的东西,唯有利用善的范型,才能变为有用和有益的……没有善的范型,则其他任何的知识或财产,都于我们毫无益处……如果我们没有美和善的知识,一切其他事物的知识有任何的价值吗?一定没有。”从柏拉图关于科学、真理和善的关系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没有善的知识,其他一切知识没有任何价值。
4.自然是决定人快乐和幸福的根源
德漠克利特的观点与柏拉图的观点不同。德漠克利特提出了原子论的观点,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认为灵魂和精神也是由原子构成的。他从唯物主义的路线出发,解释自然规律与人生伦理的统一。他认为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他说:“太阳和月亮是由同样的原子构成的,这些原子是光滑的和圆的,灵魂也是由这种原子构成……生活的目的是灵魂的安宁……灵魂平静地、安泰地生活着。”德漠克利特从原子论出发为自然观和伦理观找到了唯物主义的基础,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他认为宇宙是和谐的,是因为构成宇宙的原子分布是平衡的。伊壁鸿鲁继承了德漠克利特的思想。他认为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他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宇宙的性质,而是生活在对那些关于宇宙的寓言所说的事的恐惧之中,对于这个人来说,排除对所谓最主要的事物的畏惧,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个人没有自然科学的知识就不能享受无疵的快乐。”他明确指明了一个人如果不具备自然科学知识,就认识不到宇宙的性质,认识不到自然规律,因而无法从宇宙的变化规律中体会到人生的快乐。这就是说人应该去积极探索自然、认识自然规律,获取人生的快乐。
卢克莱修进一步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说:“是一个希腊人(指伊壁鸡鲁)首先敢于抬起凡人的眼睛抗拒那个恐怖。”他认为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他在《物性论》里论述了物的存在本性与道德的关系,认为物质是永恒变化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他说:“竟然看不见自然为她自己并不要求任何别的东西,除了使痛苦勿近,叫它离开肉体,除了要精神享受愉快的感觉,无忧无虑。因此,我们看见我们有形的生命所需要的东西根本很少,只是那些能把痛苦去掉,又能撒下一些欢乐的东西。”这就是说自然只是为了人们精神愉悦,而并不要求别的东西,如果人们追随自然的本性,就不应该去追逐名利、财富。人们之所以出现道德缺失行为,是因为没有认识到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本质,没有从构成万事万物的原子运动中理解幸福的含义,自然规律与人的道德相互联系,人们只有理解自然万物的运动规律,才可能实现精神的愉快,获取人生幸福。
5.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继承了前人的科技伦理思想,他不同意柏拉图把善当作是科学技术的来源的观点,而认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他说:“每种技艺,每种学科,以及每种经过考虑的行为或志趣,都是以某种善为其目的。”亚里士多德是从人的行为的目的来阐述他的这一观点的。他说:“由于行为,技艺、科学的种类繁多,所以它们的目的也种类繁多。”这里,人的行为不仅指一般的人类行为,而且包括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他认为这些行为产生了种类繁多的技艺、科学,而这些技艺和科学通过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又表现出种类繁多的目的。技艺、科学的目的与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的目的是一致的。而人的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追求善的。这就是说这些种类繁多的技艺、利学的目的也是直求善的。
6.重视科技道德修养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家、科学家都十分重视科技道德修养。德漠克利特提倡勤奋好学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大部分天性不能干的人,由于练习而变成能干”。他认为要敢于说真话,提倡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说真话是一种义务,而且这对他们也是更有利的”。他甚至比较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刻苦钻研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任何艺术,任何科学知识,都不能不经研究而获得。”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一个坦诚的人,一个爱真理的人,他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中是真实的,而在差距悬殊的事情中就更为真实了;他唾弃虚假,不但因为它是可耻的,并且因为它本身。”亚里士多德提到的“爱真理”、“真实”、“唾弃虚假”,即是说人应该热爱真理,应该求真务实,不应该弄虚作假。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面对攻进城里的罗马士兵利剑仍然进行数学研究,将生死置之度外毫无惧色,不幸被杀害,体现了科学家献身科学的崇高品德。这种献身科学的科技道德精神,是他良好的科技道德修养的表现。卢克莱修也强调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还必须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和面貌。”这里说的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指的是科学家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客观实际、实事求是,要有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
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是依据当时的生产实践和对自然界的质朴认识,围绕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展开论述的。每一个流派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都有自己的见解,无论是从探究科学技术与道德的根源上,还是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上,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1.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贯穿这一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始终
纵观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探讨贯穿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发展的全过程。
最早认识到科学技术与道德有联系的是古希腊数学家、天文学家泰勒斯。他看到了科学技术中蕴含的善的意义。在泰勒斯的雕像上刻有这样的铭文:“去寻求一种唯一的智慧。去选择一种唯一的善”。这里“寻求智慧”与“选择善”是统一的,“寻求智慧”也就是寻求知识,包括寻求科学技术知识。这即是说寻求科学技术知识与选择善是一致的。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柏拉图的“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德漠克利特的“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伊壁鸿鲁的“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和卢克莱修的“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等观点,说明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至始至终都在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2.从不同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都以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为中心,从不同角度论述了二者的关系。
(1)从根源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毕达哥拉斯学派是从数是道德的根源上说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该学派认为宇宙万物由数构成,由此推论道德也是从数中产生的。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数”是潜在的科学技术。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和谐的数目,数目本身就包括了各种各样和谐的特性,它派生了道德。柏拉图是从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上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善的理念是超脱一切客观现实和主观意识之外的世界的本原,是知识和真理产生的原因。在柏拉图看来,善的理念派生出科学技术知识。他说:“科学和真理可以认为像善,但还不就是善;善比科学和真理有一个更高尚更荣誉的地位……善必定是不可思议的美,它是科学和真理的作者”。柏拉图将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都归结为一个虚幻的善的理念,这是错误的。
德漠克利特是从原子的运动变化是道德的来源上解释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原子是构成世界的本原,灵魂、精神、意识和道德都是由原子构成的。伊壁鸿鲁是从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上阐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没有自然科学知识就不能享受无暇的快乐。
卢克莱修继承和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是从自然运动规律的角度出发阐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探讨了自然的本性与道德的关系,从自然运动变化的科学规律中看到了道德的意义。
(2)从目的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从思考科学技术追求的目的出发,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观点,第一次将科学技术和善的关系问题从目的论的角度上明确提出来,这是认识上的飞跃。
亚里士多德从目的的角度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比前人和同时代人前进了一步。以往人们即使提出二者具有某种联系,但论述得较为粗浅。“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就较“数是道德的根源”以及“美德即知识”更加明确,更加理论化。因为不管是毕达哥拉斯的“数”,还是苏格拉底的“知识”的论述,都是潜在地指科学技术,但还不明确,不具有确定性。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使这一理论规范化、系统化了。
亚里士多德还批评了柏拉图的理念论。柏拉图认为有一个超脱一切客观存在的抽象的善,它派生一切。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同的技术有不同的善,这个善是客观的,并非抽象的。他说:“善对于每一种事业或每一种技术看来都是不同的。战术的善不同于医术的善,其他各种技术也莫不如此。”他提到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合理性。他还将善和幸福联系起来,认为“行为善的顶点是幸福,善的生活、好的行为就是幸福”。他将幸福作为“行为善”的归宿,即在改造自然的科技实践中去追求善,才能达到幸福。这就抛弃了过去那种形而上地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从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开始,后经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这些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诸多后世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可以在这一时期找到雏形。
英国哲学家罗吉尔·培根认为,智慧能使人脱离愚昧无知,能使人行善避恶,知识和道德是统一的。他说:“道德哲学是一切科学的目的,是一切科学之王,因为只有它教导精神善良。”他明确提出道德是一切科学的目的,即是说科学技术是追求善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思想。他进一步指出:“理性是正确意志的指南,并使意志得救。为了行善,要了解它;为了避免作恶,要识别它……没有比研究智慧更值得的了,因为智慧能驱除愚昧无知。”由此看出,他强调理性的重要。愚昧无知的人没有理性,认识不到善,因而无法做善的事情,理性的人才有智慧,才能做善的事情。罗吉尔·培根将知识与行善作恶联系起来,探讨了善与知识的关系,也可说是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观点的传承。
波兰科学家哥白尼自幼攻读古希腊经典著作,深受古希腊文化的熏陶。他认为:“虽然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都是诱导人们的心灵戒除邪恶,并把它引向更美好的事物,天文学能够更充分地完成这一使命。这门学科还能提供非凡的心灵欢乐。”哥白尼强调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是引导人们心灵摆脱邪恶并且趋向善良,肯定了一切高尚学术的道德作用。他认为天文学是最有道德价值的,能够给人带来快乐,是善的。天文学能提供非凡的心灵快乐,就是一种道德的行为,是追求善的。哥白尼的这种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深受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他阅读了许多亚里士多德和卢克莱修等人的哲学著作。他说:“在我每天晚上向我妹妹念的读物里面,有些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著作,”“卢克莱修这本书对于每个还没有被我们时代的精神所完全征服的人,对于每个能够从旁观的角度去观察当代和评价当代人的精神成就的人,都会产生一种迷人的作用。”爱因斯坦认为,科学技术应该造福于人类,不能为人类带来灾祸。他强调:“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他认为,只懂得科学技术的本身是不够的,必须将为人类带来福社这一伦理原则融人到科学技术的应用中,科学技术应当将有益于人类作为主要的奋斗目标。关心人本身、为人类造福,这是善的行为,在他看来科学技术应该追求善的目的。他指出:“技术进步的最大害处,在于用它来毁灭人类生命和辛苦赢得的劳动果实”。他看到了科学技术可能会对人类造成的巨大危害,晚年积极奔走,为不滥用科学技术大声呼喊。如在对待原子弹问题上,他发表了著名的呼吁制止核战争、谋求世界和平的《罗素一爱因斯坦宣言》。这些观点和事例反映出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科技伦理思想具有一致性,都认为科学技术应该以善为目的。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后来的科技伦理思想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这种理论认为,科学技术决定道德的发展,只要科学技术发展了,它的道德水平就自然会提高。它把科学技术看做是道德的决定因素,各种社会意识、风俗习惯都受制于科学技术。这种思想在理论上是受到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思想的影响。毕达哥拉斯认为“数”决定一切,也决定道德的产生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毕达哥拉斯“数是道德的根源”的观点,是科学技术决定道德论最早的理论来源。
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内容十分丰富,西方不同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在理论上都受到它的影响,它是整个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之“源”。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研究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于我们了解当时科技伦理思想的状况,对于我们研究近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特点和规律都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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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古希腊文明对全人类文明特别是以欧洲为主的西方文明有着极具重要的作用。本文选部分古希腊的流传下来的正统神话进行解读,一起探讨古希腊神话中那些不仅只是一种万物有灵的观念的直接表现,深藏在神话中的,更多是古希腊对自然万物与社会制度的思考。
赫西俄德在《神谱》中对希腊人的创世观做了详细说明。在他的构想中,世界的创造首先是从三位古老的神开始的,古希腊人没有无中生有的想法,所以,作为世界创造的第一位神仍然是实体的,或者是以虚无的形态的存在的。其中塔尔塔洛斯是该亚的副产品,不作为一单独神格出现。在此时,神话世界中并没有明显的支配关系,以天地万物为形象出现的神作为前三者的子孙相继诞生出来,但其中,大地神该亚起了重要作用。由此可见,大地在古希腊人眼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古希腊人的空间意识却促使希腊人将统治者的位置定在上方,因此,有着重要作用的大地只是以一母性神的形象出现在古希腊人的思想之中。在乌兰诺斯出现同期,地神该亚在诸神中是一位生育者与被统治者,但重要性并未消失,一直随着诸神统治权的更替而不断起着拨乱反正的作用。直至最后,地神该亚的自然直观渐渐与司作物丰收的德墨特尔神格相似,可见,作为政治基础的古希腊经济思想也体现于神话之中。
在古希腊人的思想中,虽然天是由大地产生的,但是,天是比地上世界高一级的空间,是奥林波斯诸神居住的地方,所以,象征着天的乌兰诺斯在古希腊人宇宙观的自然层级上占着重要地位,于是,天被人格化,并成为统治者。再者,由于天与地的结合,在谱系中,十二提坦神的神格自然是低于乌兰诺斯的,一种原始的家庭支配关系便形成了。在最初三神出现后,母性神该亚的表现便充分展现出了古希腊人的繁殖生育思想。在地神该亚的安排下,在第一次权利争斗中,乌兰诺斯便充当了牺牲者的角色,而推翻他的便是他自己的儿子—克洛诺斯。充满戏剧性的是,克洛诺斯的权力同样也是被自己儿子所褫夺的,在这一点上,克洛诺斯和宙斯都扮演着弑父者的角色。克洛诺斯登上权力宝座,同时也正因为克洛诺斯的弑父行为所得到的诅咒,才使得宙斯的权力交接得以实现。
作为原始强力和自然繁殖作权力支持的前两代神,乌兰诺斯有着明显的自然神性,而克洛诺斯却充满着过渡性。在第二位神身上,既保留着运用自然强力的成分,同时,他也是对自身对其运用的否定,正因为自然繁殖所带来的权力支配,而古希腊人却赋予了神以不死性来制造这一矛盾,即,在繁育所造成的权力承接不可能的情况下,原始的僭主性质变凸现了出来,这一矛盾继续发展,接下来得神系发展中,推动者成了宙斯,在不死性使这一矛盾成为不可解决的情况下,权力基础也随之转化。
宙斯的出场如同其父克洛诺斯一样,也是以僭主性质的夺权而获得至高权利的。与其父克洛诺斯通过运用智慧夺取权力不同,宙斯完全表现的是一种武力手段,宙斯通过率领其他诸神,加上一辈提坦诸的帮助神进行反抗,正也体现巴赛勒斯在古希腊社会中的作用。这种现象也是与古希腊的实际情况分不开的,在当时生产力极端低下的情况下,通过武力征服获得的利益是远远超过辛勤耕作与放牧。
在宙斯统治的时期中,否定权力的成分是不可缺少,提丰充当着武力反抗者的角色,其结局也并未得到到下场。在很大程度上,宙斯统治权的基础便是其强大的武力依据。
雅典娜的诞生在神话中既是命运设定的意料之中,同时却又是意料之外的事。在希腊神话中,智慧往往是属于女性的,主管知识的缪斯女神,社会生活中掌控神谕的也是女祭司,所以智慧赋予女神是符合古希腊人思想逻辑的。以强大武力形象出现的女性,雅典娜还是第一个。古希腊人将运用民主策略的方法赋予了雅典娜,可见,民主方法能够得以实现必定是要以智慧运用与强大武力支持为保障,而雅典娜具备了这两点。到了希腊全胜时期,雅典娜崇拜也到了最高水平,泛雅典娜节成为整个希腊隆重庆祝的节日。雅典的商业繁荣与雅典娜崇拜是分不开的,雅典手工业在伯利克里当政时期达到鼎盛,并极大的推动了雅典的商业的发展。
由上述可知,最早期的希腊神话思想中,充满了古希腊人对政治权力的想法,在神的谱系发展中,诸神的权力交接反映了古希腊对至高权力以及统治者统治基础的看法,从乌兰诺斯、克罗诺斯的自然强力与生育繁殖到宙斯的强大武力再到雅典娜的智慧,武力的民主统治。其中的思想路线是非常明显的,古希腊人早先设想的政治权力的历史发展,同近代政治思想所描述的一致,古希腊人早在公元前十世纪以前,便已经有了政治权力思想意识。他们认定在他们以前的历史如同神话谱系所发展的一样,是由原始强力、繁殖经过暴力夺权阶段,最后达到最完美的民主阶段,但是最后的阶段在神话中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政治现实将其延续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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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作为现代民主理论的渊源之一,古希腊的民主制度给人类社会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古希腊民主制度,尤以雅典为代表,在选举、行政、审判等制度上都具有相当的历史进步性,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其不足之处。在解读古希腊的民主政治时,我们要用辩证的态度去对待其优与劣
【论文关键词】:雅典;民主;局限
一、古希腊民主制度概观
古希腊文中有demokratia一词,其demo意即人民,skratia是统治或权威之意,demokratia就是人民的统治,即"民主"。在公元前5世纪,希腊诸多城邦都发生了伟大的政治转型--民主化改革,其中以雅典最为突出,"它的民主发展是希腊城邦政治发展的典型,它的民主制度是希腊民主制度的突出典型"[1],其所描绘的政治景象对现代民主派有着其经久不衰的吸引力。
(一)公民大会
雅典实行直接民主制。所谓直接民主制度,就是指城邦的政治主权属于它的公民,公民们享有直接参与城邦治理的权利,而不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议会或者代表大会(即代议制)的形式来治理国家。"公民大会"是直接民主的体现,雅典的全体公民都要出席公民大会,公民大会每月举行二至四次,解决城邦的一切重大事件,包括选举和评审政府官员,修改法律、解决财政收支、决定宣战和媾和、缔结和解除盟约、审查中审法庭的讼事等等。每个公民在大会中都有选举权,且公民大会用抽签的方式选举出五百人议事会、陪审员和一般行政人员。伯里克利说:"一个公民只要有任何长处,他就会受到任何提拔,当任公职,这就对他优点的赏赐,跟特权是两码事。贫穷也不再是障碍物,任何人都可以有益于国家,不管他的境况有多黯淡[2]"。
(二)行政制度
五百人议事会是雅典的最高行政机关,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它负责对内处理国家日常事务,如为公民大会准备提案和主持大会等,对外则有权代表国家委派使节。议事会选出议长委员会五十人,分成十个组,每组五人,每组轮流主持日常政务35~36天。所以,在议事会的一年任期内,每个议事会成员都有一次成为主持政务的五议长之一。
根据亚里士多德介绍,一般城邦所设行政官员包括,将军或统帅、市场监理、城市监护、公共水源管理、乡区监护、司库、登记民间契约或法庭判决的"注册司",以及执行法庭判决刑罚的"执罚员"及"典狱官"等等(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页)。这些行政官员都是义务职,不支薪金,任期不一,全都由公民大会或者其他相应机构直接选出。全部行政官员并不是在统一的行政首脑领导下形成"政府",而是各自独立对公民大会或者其相应机构直接负责。
每个部落由公民投票选出一位将军,统率本部落的军队,并组成"十将军委员会",在战时则统帅军队对外作战。"十将军委员会"其实是掌握最高政权的行政权力机关,它掌握着一切外交和财政事务。
(三)审判制度
雅典城邦设立了十个陪审法庭,作为最高的司法机关,审理重大诉讼案件。陪审法庭总共有6000名成员,平均每个陪审法庭有500人,其余1000人作为后备。陪审员由通过抽签方式选出,任期一年,不得连任,年满30岁的男性公民均有权成为陪审员。陪审法庭除审理重大诉讼案件之外,还有权受理普通公民的申诉。对所受理案件采用开庭审理方式,经过原、被告的申辩之后,由陪审员投票,得票多者即为胜诉。
贝壳流放制是克里斯提尼改革中最富有特色的一种制度,主要是针对那些滥用权力,危害国家利益,侵犯公民权利的人而设置的。每个春季,召开一次非常公民大会,先用口头表决方式提出是否有人危害了公民的自由,必须被放逐的。如果有就召开第二次公民大会,每个人都在陶片或者贝壳上写上他认为应被放逐人的名字。凡被大多数投票判决有罪的人,就要被放逐十年,期满之后方可返回雅典。
二、古希腊民主制度的局限
毋庸置疑,在古希腊,雅典的政府、政治以及政治生活,极大地优越于大多数人生活于其中的无以计数的非民主政制,尤其它的直接民主制更成为现代民主理论的四大渊源之一,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被蒙蔽,也要透过其令人瞩目的成就,来辩证的对待它的局限性。
(一)公民资格的排他性
"从当代民主的视野来看,希腊民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存在一个至关重要的局限性,那就是,公民资格具有高度的排他性[3]"。当时古希腊的公民,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而是特指城邦内一小部分成年男性。妇女不是公民,奴隶不是公民,边远地区的居民也不是公民,长期居住在雅典的外邦移民同样也没有公民的身份。举雅典为例,全部居民约为30万,18岁以上的成年男性公民约3~4万,其中30岁以上享有充分政治权力的公民只有区区2万人左右。
不仅如此,在古希腊,享有民主权利只是同一城邦内具有资格的公民,而对于外邦成员民主是不允许的。也就是说,古希腊的民主只是邦内民主,而对于全体希腊人来说,民主并不存在。
公民资格的排他性,在城邦中的公民与居民之间以及各城邦之间都形成了坚深的思想界限。在城邦内部,公民与居民之间的鸿沟,使人感到国家"不再是全民的国家,而是自由公民的国家[4]",而且自由公民是否能够完全代表全体居民的意志成为与现代代议制民主相类似的问题。
在希腊各城邦之间的排他性,导致了各城邦的相对封闭,甚至是不断的武力侵犯、冲突,这就使古希腊的统一成为不可能,从而也就不可能以强有力的"希腊"来抵抗波斯人的侵略,而只能是以某种松散而微弱的方式联合起来,由此也就注定了古希腊逃不过被马其顿人和罗马人征服的命运。
(二)直接民主制本身的限制
雅典城邦政治活动极其频繁,公民大会每月举行二至四次,参加的大会的公民要每月两次前往奥林匹斯山,这就造成在具有公民资格的人中,贫穷的以及居住在远离城邦的公民事实上行使不了公民权。其他如议事会及陪审法庭的活动等等就更多,如此频繁的政治活动是普通公民在经济上和时间上都无法承受的。第一,雅典的官员早期是无薪制,虽然后来有了一定的津贴,但是类似将军之职仍然是无薪的,这样贫穷的公民为生活所迫,不敢问津。第二,公民大会频繁的会议,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要求农民放弃农活,手工业者放弃生产,然而为了生计部分公民会选择放弃,尤其是远离城邦的公民在时间上更是难以行通。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雅典的士兵都是公民军,都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人充任,战时是军队,平时则是民兵,在战争爆发时,无论是邻邦的内战还是波希战争之类的外敌入侵,这部分人都无法参与公民大会。据统计,"经常能出席公民大会的人数只占公民总数的1/5左右。[5]
(三)政制中存在的问题
1.直接民主制对于公民的价值造成"政治肥大"
直接民主制需要公民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公共政治之中,公民为了更可靠实现自身的自由和权利也不愿放弃参与公共政治的机会,政治成为了对公民来说最有价值的事务。以至于公民大都宁愿牺牲私人空间,荒废经济事务等也要参与到民主政治中来,造成了社会生活各种功能的深度失衡,萨托利称之为"政治肥大"。所以可以这样说,古希腊的民主是及其奢侈的,它是以牺牲公民的生活和其他社会价值为代价的。
2.庞大的行政机构的潜在矛盾
雅典的民主主要依靠庞大的行政机构来维持。议事会的500人以及陪审法庭的6000名成员,其总数约占雅典当时充分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的1/3,还有其他官吏、士兵等等,构成了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已经是相当庞大的行政机构,其运行所需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都非常巨大,而"政治肥大"却又压缩了经济发展的空间,更加地违背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社会发展规律,存在着一定的矛盾隐患。3.公民素质低造成裁判的不科学性
公民大会、议事会、陪审法庭的成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他们对于所需要裁判的问题并没有专业的知识和技巧,也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意见,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大多数公民的投票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这也就给反动煽动者创造了煽起人们的非理性激情的机会,并可能导致破坏性的后果。例如,公元前406年六位雅典将军费公民大会宣判死刑,原因是作为远征军的统帅,虽然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但是必须为许多雅典士兵的伤亡负责。一些恶意分子煽动民众的情绪,违反了数条正当审判必要的程序而将六位将军宣判死刑,他们甚至没有为自己申辩的机会。
不仅如此,古希腊的民主制度还存在政权更替频繁、执政官任期太短造成的执政经验不足,工作缺少连续性与积极性,以及选举中存在的极大偶然性等等局限,文章不详细阐述。
三、小结
以雅典为代表的古希腊民主制度,从梭伦改革开始,到克里斯提尼改革时确立,伯里克利时代发展到顶峰,最后因马其顿亚历山大征服而结束。古希腊民主虽然只存了很短时间,同时其制度设计也是相当的简单而粗糙,且带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但是,它却是人类实践民主和追求自由理想的开始,是后代人追求民主、自由不竭的智慧和力量源泉,是人类文明历史上的璀璨明珠。
参考文献
[1]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P58.
[2][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前的世界[M].吴象婴,梁赤民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P209.
[3][美]罗伯特·A·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曹海军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P15.
[4]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P217.
[5]王楷模.现代政治概论[M].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P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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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伴随着人类的生产、生活、劳动的不断进步日渐成熟,这在世界各民族的发展进程中都可以看到。世界上所有的古代文明创造了五彩缤纷、风格迥异的民族体育。但是其中惟有古希腊的体育真正完成了由实用体育向竞技体育的转化,亦即形成了有独立体系的体育,它最先把体育从娱乐、敬神、游戏、健身、巫术等活动中剥离出来,形成了一种以锦标为目的、以身体参赛为形式、有一系列完整的竞赛章程和规则作保证的竞技体育形式。
古希腊文化是一种开放的民族文化,古希腊人在生存中形成的冒险和张扬的性格,形成了一种激烈竞争与对抗的传统体育,他们的每一个项目都充满着强烈的竞争与对抗,甚至带有血腥的色彩,比如摔跤、角斗、自由搏击等。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古希腊传统文化底蕴的孕育下,竞技场上肌肉健壮的运动选手将自己的技能充分发挥,成为酣畅淋漓的宣泄感情,张扬个性的竞技者。古希腊的特殊生存环境和历史氛围,造成了他们从小培养青少年精湛的体育技术和技能的需求。让他们从小就接受体育教育,发达的经济和较高的文化要求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完美结合。不仅要求有纯洁美好的心灵,还要培养人们健壮的体魄,而培养人们完美的身材就成了古希腊人一生的主要目的。在古希腊教育体系中,完人教育目标就成为了国家教育体系的基本原则的发点。身体运动之学与智慧之学在学校严格贯彻完人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中得到了充分地发展。
雅典城外的阿波罗神墙上铭刻着古希腊哲学家的一句名言:人啊,认识你自己。这句话清楚的体现出一种意识形态的出现,那就是人类认识自我的一种方式——体育。它的目的是让人意识到,体育和竞技中体会到的力量与欢愉源于人自身,古希腊的哲学家就是这样来认识体育的。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最著名的思想家。他的身世非常贫寒,在他的一生中参加过多次战争,从而感悟到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他深感雅典的人民只注重表面的虚无,但对体育锻炼和军事训练并不重视。针对这种社会弊端,他反复提醒雅典人要重视体育锻炼,要不懈的提高身体素质。在苏格拉底眼中,没有健全的体魄,就不可能学好文化,也就更谈不到捍卫国家了。他对社会反复强调,在人的一生中做任何事都“离不开强健的身体和精神”,并极力主张努力去锻炼身体。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记录了苏格拉底有关终身体育的思想:“体育教育与音乐教育一样,应该让他们从小就开始接受。而且,体育训练应该十分小心,并且要终其一生。”
在体育运动的实践上,柏拉图超过了自己的老师。他是一名体育健将,曾经做过角力手,在伊斯特摩运动会上取得过优异成绩。柏拉图说“音乐和体育联合的潜移默化,可以使两者(指理性与情感)和谐,因为他们以高贵的文字、榜样来强化、支持理性,并且用和谐与节奏来节制、抚慰和文明化感情的放荡不羁。”柏拉图提倡进行身体锻炼,并且身体锻炼要适度,运动形式简单明了,而不应该像职业运动员那样进行超出人们正常负荷的运动。他认为,适度的有规律的锻炼才可以起到教育的功能,像职业运动员似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有害于身体与心理健康的。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从苏格拉底到亚里士多德,“节制”、“勇敢”和“公正”这三种最重要的品质贯穿于他们的思想中。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欲获得幸福,人们就必须具备这三种最基本的品质。他明确指出,体育有助于“培养人的勇敢”,“勇敢”是诸多品质教育中最重要的内容。“勇敢”必须依靠体育,而依靠体育就离不开人们对人体及其力量的观察与思考。亚里士多德说:“如若(身体)状况良好是指肌肉的结实,那么,状况不佳必定是指肌肉的衰弱。要造成良好的身体,就在于肌肉结实。”可见亚里士多德对体育促进肌肉发达的原理很了解。根据他的认识和理解,亚里士多德对体育作了如下总结:“习惯上教育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即读写、体育、音乐和有些人加上的绘画。读写和绘画知识在生活中有许多用途,体育锻炼有助于培养人的勇敢。”他认为健康是基础,勇敢是品德,所以应该优先开展体育。
古希腊哲学家的体育思想在不同方面体现了古希腊体育的发展方向,阐述了体育的目的和意义,他们为古希腊体育的产生、发展和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古希腊竞技体育的产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其中城邦制度、宗教信仰、神话传说和哲学思想等是其产生的重要基础。这些因素在共同的作用下把古希腊人的认识引领到一个自由、开放、平等和法治的现实世界中。人本身成为古希腊思想的核心所在,而竞技体育只有在这一背景下才能得到充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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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改革,依一定目标对社会体系进行变革的社会运动。它包括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两种形式。社会改革的途径可能是自上而下、也可能自下而上地进行。社会改革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中国历史上的商鞅变法,欧洲历史上的宗教改革。社会改革一般发生在原有社会体系矛盾尖锐、各要素之间的不适应和不协调已严重影响社会正常运行的时候。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战国变法与古希腊罗马社会改革之比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战国变法与古希腊罗马社会改革之比较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文章论述了中西方早期社会变革异质特点、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对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
【关 键 词】战国/古希腊/社会变革
中国古代的战国时期与古希腊雅典城邦、古罗马共和国前期,都发生了国家建立早期的社会改革运动。战国变法至秦帝国的统一,建立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此前,古希腊雅典城邦国家已经走完了它的民主政体的改革旅程;而同时,古罗马正迈步在共和国前期政治改革的社会发展阶段。古代中西方社会通过改革各自选择了极为不同的政治道路,这一历史选择过程,给各自社会的政治制度铺奠了完全异质的基石,在各自的文化传统中打下深刻的烙印,从而对此后漫长的社会发展历程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一
古希腊罗马的改革与战国变法都属于一种国家建立早期出现的社会转型现象,是在氏族血缘组织解体或宗法血亲制度崩溃的前提下,由于社会阶级和权力结构需要重新组合而进行的重要改革运动。由于两者社会结构和各方面基础条件的不同,尤其是改革的主导力量有别,而使两者在运作过程中表现出对“人”及其生存的基本权利诸核心问题存在着本质性差异。
公元前594年,希腊雅典的梭伦改革,颁布“解负令”,取消公私债务,恢复债奴的公民身份,并永远禁止把雅典公民沦为奴隶。公元前367年,罗马通过李锡尼法案,缓解了平民的债务问题,到公元前326年,又通过波提利乌斯法案,正式废除了债务奴隶制。李维的《罗马史》写道:“这一年似乎是罗马平民自由的新开始,因为债务奴役被取消了……这样,被奴役的人遂获得了解放,就是在以后也禁止奴役债务人。”(注:李维:《罗马史》第8卷,转引自于信贵《古代罗马史》,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2页。)
法律禁止将公民沦为奴隶,从而在外籍奴隶与本国公民之间建立起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将不得奴役本国公民的理念上升为国家制度,对本国公民的人身权作出基本保障,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国家公民制度,从而使平民与贵族逐渐融合成平等的自由民阶级。此改革措施的卓越之处在于从野蛮的奴隶社会中开辟出“文明”之路,开始将“奴隶”与“人”基本分开,而后罗马法“人格权”这一概念便肇始于此,它不仅是民众对平等权利追求的初步胜利,且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划时代的进步意义。
公元前五世纪后期,魏国李悝变法,其《法经》规定:“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注:[明]董说:《七国考》卷12引桓谭《新论》。)“籍其家”就是将其家人全部沦为奴隶。此类法律为当时各国普遍采用,如云梦《秦律》中有关各式罪犯之家人籍为奴隶的条文不少。公元前361年,秦国商鞅变法,“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更将从事工商业或贫穷的民众都沦为奴隶,而官僚集团则按军功爵秩分配“臣妾”(注:《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书·垦令篇》)。说明官府是如何蛮横地侵犯着民众的人身权。《商君书·错法篇》载:“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说得十分坦然。《战国策·秦策四》谓当时各国“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满海内矣。”
裘锡圭也详尽论证了当时奴隶数量很大,且在各类生产上普遍使用,应定性为奴隶制社会的问题(注:裘锡圭:《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总之,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奴隶数量大增,使用也更普遍,乃至秦、汉两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奴隶数量最多的时期。一直到清代,统治者也根本没有保护本国民众基本人身权的概念,民众因犯罪与债务沦为奴隶者触目皆是,人们始终不懂得什么是“人格权”!(注:参阅拙作:《论罗马法“人格”与秦汉律“名籍”问题》,《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战国变法“重农”,奖励耕织,其目的何在呢?《商君书·农战篇》曰:“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百姓曰:‘我疾农,先实公仓,收余以食亲,为上忘生而战,以尊主安国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所以李悝变法“尽地力之教”,要求农民“治田勤谨”。商鞅变法规定“lù@①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注:《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书·垦令篇》。)即上缴官府粟帛多者,可以免除徭役,而其重视农业生产的目的,并非是考虑农民的权益,出发点主要在于稳固君主统治和扩军备战。商鞅“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使民无得擅徙,……农静诛愚,则草必垦矣”诸措施(注:《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书·垦令篇》),便是其最好的注释。
工商业经济政策方面也同样如此。雅典梭伦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工商业经济,保护新兴工商业者的政策措施,如提倡学习手工技术,欢迎外邦手工艺人的移民,鼓励手工业品的出口等。直到伯里克利执政,他本人就是一个大工商业主,更主张积极发展工商业。罗马法逐步确立的自由权、私产权等内容,是古罗马工商业经济发展繁荣的重要条件,“航海家和商人们活动的蓬勃发展早在罗马统治扩张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它一直伴随着并且最终超越了罗马的扩张,商业繁荣自然而然地导致形成一系列体现着商品经济现实的法律关系。”(注: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35页。)古希腊罗马在重视农业生产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工商业,保障民众自由经营工商业的权利。
而战国变法则采取严厉的抑商政策,《汉书·食货志》所载李悝变法实施的“平籴法”,就是将好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完全由官府控制粮食的籴、粜渠道与价格,以此措施来稳定国家的经济统治秩序。其实质上就是不允许粮食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以排斥商人打击商业,与商鞅的“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措施一致。商鞅变法还要求“壹山泽”,由国家垄断山泽之利,“重关节之赋,则农恶商”,“废逆旅”,“无得取庸”(注:《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书·垦令篇》。),更为残酷的是立法将工商业者沦为奴隶。战国变法摧抑私营工商业,不给人们自由经营工商业的权利,其目的在于打击影响其统治稳定的因素,以加强专制统治,根本无视民众生存择业的基本权益问题,从而也完全排斥了市场对国民经济的激励机制。
再看打击旧贵族势力,平等分配政治权利的问题。雅典梭伦改革将人民按财产分为四个等级,各自拥有不同的政治权利;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以分贵族会议之权;并设立陪审法庭,由公民充任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到公元前508年,克利斯提尼改革将全国划分为十个地区,每个地区选50人,建立五百人会议,其重新划分选区的目的在于抽掉一些贵族势力的基础,“以便让更多数的人可以参加到政府中来”(注: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26页)。
公元前487年的执政官选举方式改革,将原来被选者大多为氏族贵族首领的公民直接选举,改为根据人口数量按比例先行用抽签方式选出一定的候选人,而后再从中选出9名执政官。抽签选举虽有很大的盲目性,然而它强调了每个公民都有被选举的平等权利,打破了贵族操纵选举和大大削弱了贵族垄断高级官职的局面。到公元前480年,又废除了一切关于行政官职任选的财产限制,规定每个公民在法律上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公元前462年,民主派领袖厄菲阿尔特改革,剥夺了贵族会议的绝大部分权力,此后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废立法律条文及表决议案、选举官吏、制定政策等;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和监察机关,审理重要案件,考核政府官员;五百人会议成为最高行政机关,它是公民大会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国家行政与财政事务;十将军委员会除率兵作战外,开始处理行政事务,权力逐渐扩大;而贵族会议则从国家权力的峰巅跌落下来。同时,执政官不再兼任法官,原享有的大部分行政权力亦被剥夺。至此,雅典的民主政体基本完成(注:参阅顾銮斋:《论雅典奴隶制民主政治的形成》,《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
古罗马在公元前494年,平民通过“神圣约法”,选出数名保民官,参与国家行政、立法活动,并能对执政官的权力行使否决权,保民官非但自己取得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也保护平民的基本权益不受贵族的侵犯。到公元前471年,平民通过斗争,又取得创设平民大会的权力,进一步抑制了贵族的势力。公元前445年通过法案,废除了平民不得与贵族通婚的限制。公元前367年通过保民官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在两名执政官中必须有一人为平民。期间,平民又陆续获得担任军政官、财务官和独裁官、监察官的资格。公元前286年,通过的《霍布滕西法案》规定:平民大会决议对全体罗马人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此,平民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以取得基本胜利而告一段落。
战国变法也严厉打击旧贵族,然而其目的与结果全然不同。公元前390年左右,楚国吴起变法,由于“大臣太重,封君太众”之缘故,“使封君的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甚至“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注:《韩非子·和氏篇》、《吕氏春秋·贵卒篇》。),目的是要改变旧的分封制权力结构以加强君主的国家集权统治。商鞅变法“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在剥夺旧贵族特权的基础上,将臣民的等级爵秩完全纳入军事轨道,以增强国家军事力量。当然在打击旧贵族的过程中,部分平民得以进入军功官僚集团,但其缘故与结果决非是为平等政治权利和提高整个基层民众的社会地位,而主要着眼于收取旧分封贵族的权力,以完成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治之政体。
战国变法还讲究整顿吏治,如“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壹楚国之俗。”(注:《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滑稽列传”、“田世家”。)。齐威王“赏一人,诛一人”,“齐国震惧,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注:《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滑稽列传”、“田世家”。)秦国“其大夫出于其门,人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私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注:《荀子·强国篇》。)要求官吏一心奉“公”,即完全投入于事奉以君主为核心的国家公务中。尤其是韩国申不害讲究君主统治权术之改革,就是为了禁止大臣“蔽君之明,塞君之听,夺之政而专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国”,而主张“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最后,“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注:《群书治要·申子·大体篇》。)。《商君书·修权篇》宣言:“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做到群臣乃至全国都跟着君主一人运转。其中心问题都在于如何使“吏治”服务于君主专制的国家统治体系之中,这样新兴军功官僚集团很快堕落为君主的驯服工具,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统治。
我们看到,古希腊罗马的社会改革,其核心内容主要围绕平民的基本权利问题而展开,经过艰苦卓绝的长期斗争,平民与贵族的平等化进程得以初步实现;在平等权利的理念指导下,通过一系列政治改革法案,出现了民主共和制度的雏形。而战国变法,其核心则基本围绕在加强君主专制的国家统治方面,进一步剥夺本国民众的基本权利,还包括燔诗书、禁游学诸文化政策。其强国兴邦与进行战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扩张国土和增固君主的权力,而西方古典古代社会有关人民取得平等权利的改革内涵,在战国变法中完全找不到相应的影子。二
为什么中西上古时代社会改革的核心问题会产生如此迥然的差异?这是一个非常值得追寻探究而发人深省的课题。它与两者社会的历史文化传统密不可分,也有着当时社会权力结构与经济、法律诸方面基础条件的区别等等缘故。然而表现出来的最为关键的问题是,两者社会改革的主导力量完全不同:古希腊罗马社会改革的主导力量是平民阶级,而战国变法的主导力量却是各国君主,及其代表极端君主派的法家人物(注:参阅拙作:《战国法家代表地主阶级吗》,《学术月刊》1991年第3期。)
在古希腊雅典,平民与贵族矛盾不断加剧,阶级关系极度紧张,下层平民甚至到处酝酿起义,而促发了公元前594年的梭伦改革。数十年之后,人民起来推翻僭主统治,随后又与联合斯巴达王实行寡头统治的贵族斗争,取得胜利而推选克利斯提尼进行改革。又在一系列与贵族的较量中,迎来了厄菲阿尔特改革的成功,然而民主派也付出了血的代价,其最卓越的领袖厄菲阿尔特遭贵族暗杀。最后,伯里克利当选为首席将军,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雅典的民主政治进一步推向繁荣。其中,这些领袖人物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平民的要求,权衡利弊、因势利导,以凌驾于平民与贵族阶级之上的身份,平衡两对立阶级的权益以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而采取一系列缓和矛盾、改制立法的进步措施,进行了一场又一场大刀阔斧而较为公正的社会改革,它实际上都是平民的阶级力量及其斗争成果的反映。
罗马的平民人数众多,且大量集中于城市,更便于组织与行动。特别是许多平民参加军队,构成罗马军团的主力,在战争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元前494年,平民由于不堪忍受贵族的债务奴役而发生骚动,随即与军队中的平民战士一起撤到离罗马五公里的圣山上安营扎寨,当时罗马国家正大敌压境,一下子失去了大部分军事力量,贵族在惊恐中不得不与平民谈判和解。公元前451年,贵族与平民共同组成十人立法委员会,执掌最高权力,编制与颁布了《十二表法》。然而当阿庇·克劳迪领导的十人委员会暴露出专制的意图,扼杀民众的自由呼声时,人民只得又起义,推翻十人委员会,重新任命了执政官与保民官。据有关史料记载,到公元前287年,取得平民会议决议对全体罗马公民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胜利之际,一共进行了五次这样的撒离斗争,虽然道路跌宕起伏,但每次斗争平民最终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胜利。
罗马平民是作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参加斗争,不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曾经在阿芬丁山上建立一个公社组织,其中有希腊商人参加,他们带来了其母邦平民斗争的历史经验。同时,罗马平民在与外界的接触中,更吸收了许多有关政治改革的新思想,学习过希腊的一些成文法典。他们已能意识到怎样才能争取到平等的政治与经济权利,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从而目标较为明确,策略进退有序,表现出极其智慧的斗争艺术。古罗马的平民斗争顽强坚持了两个多世纪,许多杰出人物还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艰苦卓绝的精神、波澜壮阔的画面,都让人感叹不已!
那么,战国时期的民众为什么不可能像西方平民阶级那样为争取平等权利而进行艰苦的政治斗争呢?其原因似乎是多方面的,然而最根本的因素是两者处于完全不同的经济结构之中:西方的平民阶级处于已经颇为发达的私有制经济之中,大多数公民都是一定生产资料的私有权者;而战国时的民众则处于国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之中,绝大多数人民只是国家共同体的附庸(注:参阅拙作:《从云梦秦简看秦的国有制经济》,《史学月刊》1995年第4期。)。要知道,财产私有权不仅是民众个人的经济权利,更是一种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它是人们进行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诸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前提,如果没有独立自主的财产权,那么其他权利都将是空谈,同时也使人们的权利意识极为淡漠。
中国古代从三皇五帝的酋邦制度,发展出夏、商、西周的宗法分封制,其礼制等级森严的千余年统治,把人们的头脑与视野局限于一种以君主所有制与贵族等级分享制为基础的经济框架中。到春秋战国时期,君主进一步收夺贵族的权利,走向诸侯国所有制的历史道路。它一方面使根深蒂固的君主制走向更为残暴且加重奴役的专制统治,另一方面也使人们基本不知道自己应有一些什么样的基本权利需要维护,就是说既没有天赋人权的平等意识,更不懂得如何去争取其应享有的各种生存权利。就是在所谓“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中,依然反映出当时人们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存在的一系列局限。(注:参阅拙作:《论先秦政治思想的主要局限与影响》,《学术月刊》1996年第7期:《论中西早期法律思想的异质内涵》,《法学》2000年增刊。)
我们知道,战国时的秦、魏、齐、楚诸国都普遍实行授田制,学术界已有许多论述。《银雀山汉简·田法》所反映的齐国授田制最为典型:“三岁而壹更赋田,十岁而民毕易田,令皆受地美亚(恶)均之数也。”谓国家授农民之田,三年更换一次;因田分上、中、下三品,故十年方“毕易田”,其中美恶之田均得授耕一遍。(注:《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甲编第一册,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49-755页。)同时,国家的官营工商业也占据着无可争辩的主导地位。(注:参阅拙作:《从云梦秦简看秦的国有制经济》,《史学月刊》1995年第4期。)在这样的经济结构中生活,人民在获得其生存的物质资源上必然只能仰国家之鼻息,造成个人对国家的过度依赖,无法培养出根源于保护个人私产权益,从而发展出政治方面的平等权利意识,也就不可能为此进行艰苦而有效的法权斗争。
战国时代的平民只是一个相当松散的阶级构成,约可分为国家自耕农、私营工商业者和士人诸阶层,在君主统治体制之中,各阶层有着各自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目标,很难形成一个有统一斗争目标的整体力量。自耕农从属于国家,土地由授田制而来,《汉书·食货志》中对其生活状况算有细账,还有其他杂赋、徭役也相当沉重,既然日子艰难,便出现一些农民放弃本业,流入城市转入工商行业,少数有条件者开始走文学、游说、军功、游侠之路。所以,自耕农的上层出现一种分流的趋势,主要从上述几个方面去寻求出路。
私营工商业者从春秋后期开始出现,战国时期已相当活跃,随着从业人数的增加,可以说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兴的私营工商业阶层。其利用当时社会转型统治松弛之机,发展商品经济,应该说已积累起一定的经济实力。其代表人物虽然在纯经济理论方面已达一定水准,乃至自成体系,但在传统与环境的影响下,政治方面始终缺乏参与意识,也没有产生有关商品经济秩序、保护私有产权,以及为本阶层民众要求平等政治权利的思维概念,其局限是相当明显的(注:参阅拙作:《东周秦汉私营工商阶层述论》,《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2期。)。
士人即文学、游说、军功之辈,可分“正身之士”与“仰禄之士”,前者虽或有“从道不从君”的理念,然往往很难得到君主的重用,时或颠沛流离,坎坷一生。后者追求荣华富贵,不择手段地讨好君主,以谋取私利,这种人占了士人中的大多数。然而他们并非新兴的地主阶级,“军功官僚基本没有自己独立的私有经济,其经济来源主要是国家分发给的俸禄及一系列特殊待遇,……该集团的经济只在国家财政统筹运转模式中处于附属地位。其经济地位,更加强了它对君主的依附性。”由此更进一步出现了“食其禄者死其事”这一誓死效忠君主的观念,使其逐渐成为君主实行专制统治的驯服工具(注:参阅拙作:《试论战国军功官僚集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4期。)。
当西方古典古代的平民阶级在为争取平等权利而与贵族进行了艰苦卓绝、坚持不懈的政治斗争之际,战国时代的平民却还根本没有这种平等的权利意识,为了寻求出路,其上层佼佼者往往投向君主的怀抱。而当诸侯国君主要求加强专制集权统治之时,极端君主派的法家人物和军功官僚集团便成为其变法的中坚力量与社会基础,他们虽然也与旧贵族进行斗争,但其目的却只在维护以君主为首的一小撮统治者的利益。两者改革的目的和性质既然南辕北辙,其内容、成果及其对人类社会的深远意义便自然也大相径庭。三
古希腊罗马的社会改革给人类留下宝贵的遗产:主要是其民主共和制度的雏形及其运作实践,及以民法为其精华的罗马法的不断丰富。“民主”这个词的起源,是古希腊人用来形容自己国家政治制度的,从古典作家的用法来看,它的基本含义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以及给予人民以最高权力。这一付之实践的理想来自二三千年前的西方古典古代的民众,确是一件极其了不起的大事。当然,其民主共和制度初创之时,存在许多缺陷与局限也是不可避免的,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正确评价其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一般认为,由于奴隶、外邦人与妇女都没有政治权力,所以它只是在少部分居民中实行民主,同时上层阶级享有比一般民众更多的权利。如在伯里克利时期,雅典有人口约31万,其中奴隶有11万,外侨3万不到,公民有17万余人,公民中妇女和儿童不享有政治权利,这样享有民主权利的成年男子才4-6万人左右,仅占全部人口的1/6。所以国内的一般教课书与世界通史之类,大多仍以此而取各种批评态势。其实无须对古人过于苛求,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二千五百年前的城邦国家中,能有占1/6人口的数万公民得到民主的政治权利,便已是一个十分伟大的事业!张中秋指出:“如果考虑到历史的因素,那么这个比例在古代世界中当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占有总人口1/6的人享有了民主权利,才使雅典国家与古代其他特别是东方的国家严格区别开来,也才使雅典为代表的古希腊法具有了民主和法治的精神。……它已在思想和传统上为后来所有类型的西方民主和法治奠定了基石。”(注: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98页。)
古典古代政体的特点是尽量排除个人独裁专权。雅典五百人会议的主席团,每年由十个选区轮流组成,主席团设主席一人,相当于形式上的国家元首,每天早上抽签决定,任职一天,不得延长,不得连任,以至于有人说雅典每年有三百个元首。克里斯提尼时代,公民大会实行的“贝壳放逐法”,规定对于危害公民自由和现行制度的人要予以放逐,主要即用于防止个人专权的措施。亚里士多德称:“制订此法是由于对当权的人发生怀疑而起,……也被用来驱逐任何其他威势太大的人”(注: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第26-27页。)。并逐步出现一整套相互制约的政治权力机构,雅典甚至已经出现了三权分裂政体模式的雏形。
在雅典,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而在罗马,则往往是元老院拥有最高权力,就民主程度来说,罗马要逊于雅典。罗马政治机构中最具个人权力色彩的官职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设立的独裁官,他实际上是从两名执政官中产生,由元老院任命而不是选举产生,集军事与行政权力于一身,但这种职位是临时性的,一旦紧急情况结束,其职权即告终止,任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只是到了罗马帝国形成的前夕,独裁官的权力才急剧膨胀起来。总之,就罗马共和国整个政治结构而言,没有个人专权,平民也基本取得与贵族较为平等的权利。尽管元老院权力很大,毕竟“百人团民众会议、部落民众会议和平民部落会议具有三重性质:选举、立法和司法。”(注: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88、148、267、153页。)尤其是决议对全体罗马人都有约束力的平民会议。所以罗马共和国完成的是一种被摩尔根称为“半贵族政治、半民主政治”的国家制度(注:摩尔根:《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36页。)。
虽然选举制往往被贵族操纵,尤其在古罗马“财富在百人团民众会议中占有决定性分量。”“虽然一切具备条件的市民均可以要求取得官职,但实际上这些官职都势必只在有限的家庭中沿袭,这些家庭逐渐形成一个狭窄的领导阶层,形成一种新的贵族政治。”然而,重要的是国家官员必须由民众会议直接选举,且受民众监督与对民众负责这一系列制度的滥觞。伯里克利时代,实行了官吏公职津贴制,使下层公民被选上官职由“可能”变为“现实”,得以真正参与国家的管理。亚里士多德说:“因为人民有了投票权利,就成为政府的主宰了。”(注: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第12页。)话虽说得漂亮了一些,但至少选举制度所反映的社会进步,这在古代世界中是独一无二的。
对官吏的监督制度也颇为严密。在雅典,官吏从当选到卸任,总共不过一年时间,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他首先要接受资格审查,以执政官为例,其任职资格先由五百人会议审查,发现问题,就要提交法庭裁决。其二是信任投票,在五百人会议的每一个主席团任期内,公民大会都要对执政官和将军举行信任投票,看其是否称职。如果多数公民对某一官员投不信任票,他就得去法庭接受审理。由于主席团为十个选区轮流组成,任期各为一年的十分之一,所以一年中就有十次这样的信任投票。最后是卸任检查,每个官员任职期满,都由专人(查帐员和助理员)对其在职期间的行政活动和经济帐目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就送交法庭裁决。在罗马,“执政官在任职期间是不可侵犯的,但在任职结束后,他重新成为普通市民并对他担任执政官职务期间的行为负责,对他所做的侵害私人权利或国家权利的事负责。”(注: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88、148、267、153页。)
雅典的最高法庭叫陪审法庭,其审判官叫陪审员,由三十岁以上公民抽签产生,任期一年,不得连任。大部分是中、下层公民,每五百人组成一个审判庭,共有十个审判庭。至于每个人到哪一个审判庭,审理哪一个案件,都由临时抽签决定,最后投票表决当事人诉讼的胜负。这样的法庭运作较为廉洁公正,因为陪审员评判案件,除本城邦的法律外,就主要凭自己的良心,而无须慑服任何其他权威。古罗马有“向民众申诉”制度,或称上诉权法,如果对执法官的判决不服,公民可以向民众大会上诉,最后由民众大会作出有关裁决。它“使执法官治权中固有的处罚裁量权受到限制”,“被罗马人视为对市民自由权的最高宪法保障”(注: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88、148、267、153页。)。当然,其司法民主制度初创时期也演绎出一些冤案,但无须以此来全盘否定此司法民主制的历史意义。
虽然说,要求全体公民在政治权力上一律平等的理想是难以做到的(按:就是在今天也做不到),但西方古代社会毕竟将它作为理想提了出来,且在付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创造出一些有关制度与法律,不管其民主制完善程度如何,这就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它还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创造出灿烂的多元文化成果。古典古代的民主政体也一直在相当艰苦地与僭主、寡头政治相抗争,道路极为坎坷,如雅典出现过四百人政府和三十僭主的残暴统治,最后还是被强权所摧折,罗马共和国也终被帝国取代,但它的生命力终将至近代重放光芒!
在战国变法中我们看到,魏文侯在改革中能礼贤下士,不拘一格延揽人才,以翟璜为上卿,李悝为国相,西门豹为邺令,吴起为西河守,乐羊为大将,……使国势蒸蒸日上,一时雄冠海内。齐威王在改革时也同样重视各式人才,用邹忌为相,田忌为将,淳于髡主客,孙膑为军师,尤其是设立稷下学宫,招揽饱学之士,使其进退自由,一时“群臣进谏,门庭若市”,也使国力激增,强于诸侯。它给后人留下了在君主“人治”统治模式下一些颇为诱人的景色,这种“人治”经验虽也可套以“开明”、“仁政”之桂冠,然其不存在丝毫的“民主”制度之内涵,而终被纳入专制统治的轨道,成为其特定时期的一种补充,只能昙花一现而没有多少生命力。在逐步建立起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中,君主开始独揽全国政治、经济、军事、立法、司法、监察等大权,直接导致秦代“皇帝”制度的产生。皇帝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专断一切的权力: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主要由皇帝任命,并必须无条件地效忠于皇帝,按皇帝的命令办事,而皇帝却几乎不受任何权力、法律的监督或约束。以皇帝独裁专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官僚政治制度,成为中国古代持续了二千余年漫长岁月的稳定的统治结构模式。
在君主专制日益残酷统治之下,民众不要说批评君主,就是议政的权利都是被剥夺的。考核官吏的“上计”制度,也只是向君主负责,决非受民众监督,更无须民众的信任投票。朝廷专门设置的有关监督机关,监视的是全国民众乃至百官,直至进行残酷的杀戮。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主要为皇帝的爪牙,震惊天下的坑儒惨案,便是由御史一手承办的,实质上成为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在法家实行“轻罪重刑”统治政策之后,民众完全被残酷的法网所控制。
战国变法以完备君主专制政体为其主要宗旨,在宗法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用峻法酷刑贬压民众的社会地位,不存在一星一点的民主共和制度的有关因素,从而中国古代没有一个人懂得什么叫“民主”!所有的人,只要一生下来就是君主的子民,非但没有独立的人格,且其人性被专制统治极大地扭曲,个人的创造力被不断限制与扼杀,在统治松弛的缝隙中产生的私有工商业和市场经济因素,也不时受到残酷的打击与取缔。以后出现的所谓汉唐盛世,主要是吸取乱世教训,采取调整部分统治政策的结果,这类调整是浅表性的,“盛世”也是短暂的,根本不能扭转它一步步走向专制深渊的发展趋势。
中西上古社会完全不同的政治改革道路,不但反映出各自社会组织、政治技术诸方面的殊途,而且还显露出人们价值取向、人格神韵方面的迥异。在古典古代社会残酷的奴隶制表象之下,旋转着一个承认“人”(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合理内核,人们开始追求每个自由民平等地位的社会理想,实践中采用民法(罗马法)进行统治与调节;而中国古代社会在强化国家共同体的号召之下,以君主为轴心的统治者为至高权威,决不允许有些微的违忤与怀疑,通过不断放大刑法的残酷性来维护其专制统治,走向一种普遍的奴隶制。这一段早期历史道路,其所创制度中所隐含着的精神文化内涵,给两者社会日后漫长的发展历程的影响,几乎是决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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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希腊哲学家与艺术家眼里,人体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是最具匀称和谐、庄重优美特征的审美对象。于是,古希腊艺术中,人体雕塑随处可见且达到了极高的艺术水平。如果说古埃及雕塑的审美理想是追求“永恒”,而古希腊雕塑的审美理想则是追求“真实的美”。
在文化史上,通常从亚历山大远征开始到埃及托勒密王朝臣服于罗马帝国的历史阶段称为“希腊化时期”。“希腊化时期”的题材相当丰富,出现的地区也十分广泛,从某种意义上讲形成了一种文化的扩张,其影响覆盖了整个欧洲,并且成为了整个西方艺术的奠基,其崇尚客观真实之美的文化便是西方文明讲究思辨性、讲究客观之真的最初体现。希腊雕塑创造了一种美的综合,对于人体本身也充满了赞美,这些我们可以从这一时期的许多裸体雕塑上得以体会。反过来说崇尚裸体的风俗也给了写实雕塑语言的发挥以淋漓尽致的机会。
在古希腊哲学家与艺术家眼里,人体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是最具匀称和谐、庄重优美特征的审美对象。于是,古希腊艺术中,人体雕塑随处可见且达到了极高的艺术水平。这与希腊人特殊的观念有关。在他们眼中,理想的人物不是善于思索的头脑或者感觉敏锐的心灵,而是血统优越、发育良好、比例匀称、身手矫捷、擅长各种运动的裸体。这种思想表现在许多方面。首先,他们周围的利提阿人、加里人等几乎所有临近的异族都以裸体为羞,只有希腊人毫不介意地脱掉衣服参加角斗与竞走。斯巴达连青年女子运动时也差不多是裸体的。
古希腊人在古典所有制的基础上形成的世界观,与其他古代世界观相比较是进步的。私有制的社会存在,决定了古典世界观是重视个人个性的。但公有原则的并存,又决定了它对集体和国家的重视,从而形成了一个古典的民主主义思想。当然,由于时代的限制,古典世界观在本质上并没有离开唯心的即宗教世界观的范畴,但是,另一方面它承认人的崇高与伟大。古典世界观的主导思想是以人为本,人是主体,是标准,是世间万物的尺度,而神不过是理想的人。尽管神生活在天上,人生活在地上,但本质上人与神并没有这种天壤之别。神的身上所体现的实质上是人自身,对神的赞颂实质上是对人自身的肯定。与此紧密相联的就是那种神圣的裸裎观念,并因此而导致了更为直接的优异条件就是青年人的赤裸身体锻炼与竞技,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为艺术家提供了全民的模特儿。
其次,那时的人们在浴场上、在练习场上、在敬神的舞蹈中、在公众的竞技中,经常看到裸体和裸体的动作。他们所注重而特别喜爱的,是表现力量、健康和活泼的形态和姿势。他们竭力要使肉体长成这一类形态,培养这一类姿势。几百年之间,雕塑家们就是这样的修正、改善、发展肉体美的观念。事实上,我们今日对于理想人体的观念就是始于他们的。在哥特式艺术终结的时期,比萨的尼古拉与近代最早的一批雕塑家脱离了教会传统,放弃细长丑陋、瘦骨嶙峋的形体的时候,就以留存下来的或新出土的希腊浮雕为模范。
再次,体育竞技在古代希腊是与宗教活动联在一起的,所以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具有特殊的意义,而在古希腊人的心目中更具有一种神圣的色彩。因而,奥林匹克运动会所包含的实际内容,已远非“运动会”这个概念所能容纳。实质上,它已经成为一个蕴含深广的文化现象、民族凝聚的轴心和整个希腊民族精神的象征。甚至有些外邦人把奥林匹亚圣地认作是希腊的首都。每两届奥运会之间的四年称做一个“奥林匹德”,它被古人用作纪年的一个计算单位;公元前776年历史上举行第一次奥运会的年份,被后人用作希腊纪年的开始。随着古典盛期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尤其是赤裸身体锻炼和比赛风气的形成,人们对人体的外在形式美的探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且从理论上作出了规范。著名雕刻大师波利克里托斯就在这方面作出了贡献,他所创作的赤裸身体运动员的形象已经成为当时的典范。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他把观察与表现模特儿以及他的整个艺术理想做了一个总结,在理论研究上很有建树,后人把他这套完整的规律称之为“法式”。波利克里托斯的“法式”对后世的雕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的时期内成了人物造型的金科玉律。之后也有人对其进行了突破,但这些都说明希腊古典后期人们对人自身的美的认识与把握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古希腊的艺术家们创作了难以数计的形象,并一次又一次地对人体美作出理论上的总结与规范,使繁荣的希腊艺术在世界历史上占据了重要的一页。人生来就是爱美的,而古希腊的人们则是将对美的追求更强烈的表现出来,努力的追求完美,这也正是我所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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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神话有着很强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古希腊神话对英美文化形成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古希腊神话是西方神话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英美文化中爱神的原型就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厄洛斯。古希腊神话就是一个庞大的文化素材库,丰富了英美绘画、雕塑题材,丰富了英美文化,尤其是对文化复兴时期人们的思想及作品都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古希腊神话不仅影响了英美文化,更影响着英美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
神话是古人对无法解释的自然想象及文化现象的想象和理解,是古人原始信仰的产物,反映了古人的思想和生活,神话产生时人们并没有刻意赋予其艺术色彩,但现在来看神话有着很强的艺术气息。神话是人类最早的幻想文学,神话的产生是因为古人知识水平有限,探索自然中结合自身想象力的创造,是民间文学的先河与源头。往往神话人物都具有强大力量,神话的本质就是古人借助想象力以征服自然、支配自然的表现,人古人对生存的渴望。神话多产生于远古时期,神话对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形成都有着深远影响,每一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神话,例如中国神话女娲补天、大禹治水、女娲造人、盘古开天地等等。又如西方的诺亚方舟、上帝造人、伊甸园等等。
古希腊是世界五大文化发源地之一,也是西方历史的开源,古希腊人对后世的建筑、文学、历史、哲学都产生着巨大影响。古希腊神话是古希腊人智慧的结晶,是希腊精神的源泉。希腊神话是早期西方文化的百科全书,是很多西方国家的母体神话。古希腊神话中包括了:人类起源、天地形成、神祗、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等等都有涉及。文化复兴时期,古希腊神话的文化价值重新被挖掘,引起了很多文学大师的研究和兴趣。西方文化正是文学艺术与神话融合发展的结果,希腊神话是世界神话传中最丰富、最完整的神话。
古希腊神话是英美文化的摇篮,很多英美文学作品中都大量融入了古希腊神话色彩。一直以来古希腊神话都在英美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古希腊神话之所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和它的特点密不可分。古希腊神话中人与神同形同性,神和人一样也有着不同的社会关系,有着七情六欲,懂得喜怒哀乐,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神没有生老病死,生活安逸,而人弱小、会死、生产坚苦。希腊神话不同于其他神话宣扬伟大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希腊神话中神依然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做坏事,依然会为情所困。希腊神话赞颂美人和勇敢的精神,批评傲慢、残忍、贪婪,讽刺骄傲、虚荣、暴力。古希腊神话中认为往往悲剧的产生是因为人性弱点所导致。古希腊神话中没有赋予神崇高的人格,也没有把神明作为道德衡量的标准。神是人类的折射,神的行为就是在揭示人性弱点。希腊神话利用深邃的思想内涵影响着英美文化。古希腊神话在文化复兴后,时常出现在英美文化中,很多大师都受到了希腊神话的影响,在作品中不是直接引用就是曲引寓意。莎士比亚、雪莱、拜伦、庞德等诗人,都曾在希腊神话中获得灵感,获取素材,甚至一些名家因希腊神话才创造了不朽的名篇。《维纳斯与阿多尼斯》、《特洛伊罗期与克瑞西达》都是莎士比亚用古希腊神话作为题材创造出的经典之作。雪莱的《潘之歌》及《阿波罗颂》也是取自古希腊神话,并且这些作品脍炙人口,成为了世界名篇。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天火的故事被西方民众所熟知,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赞颂,曾有很多英美大诗人赞颂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作为被迫害的英雄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根深蒂固。雪莱就写了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在这部作品中雪莱把普罗米修斯写成了未来解放了的人类的象征,充分表达了人们想要通过革命推翻暴政的信心和想法。这部作品是典型的结合希腊神话的革命思潮作品。古希腊神话深深影响着英美文化,希腊神话的故事寓意至今都依然适用,希腊神话在英美文化中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英美文化与古希腊神话间有着很深的渊源,是西方文化产生的源头,是英美文学的母体。实际上希腊神话不仅影响着英美文化,甚至无意识中也影响着英美艺术家的创造思维和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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