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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毕业论文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撰写毕业论文的作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在答辩会上,考官要极力找出来在论文中所表现的水平是真是假。而学生不仅要证明自己的论点是对的,而且还要证明老师是错的。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形式与政策的收获相关论文范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通过学习《形势与政策》课程,我对当代社会的形势与政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不仅了解了时势,还开阔了视界,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正视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这门课程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我将从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建国61周年的感悟来阐述自己对这门课的收获和感悟。
【关键词】形势、政策、八荣八耻、科学发展观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们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主要阵地,是我们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在我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了重要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有关精神,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过去了。了解国内外的形势与政策才能更好地帮助发展中国,认识中国,了解我们与世界的差距以及我们自身的不足。我们必须吃透政策的原意,懂得灵活变通,具备创新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顺应形势与政策,发展自我:找准自己的发展目标,结合自己的优势,定位自己的方向及发展地位;依据个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努力奋斗,构建知识结构体系,拓展素质,不断提高个人能力,打造出“诚、勤、信、行”的品牌大学生;利用形势与政策,为我所用,形成对形势与政策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培养超前的把握形势与政策的胆识,“艺高人胆大,胆大艺更高”,利用形势与政策,实现自我大发展。大理想,做一个成功人士!
接下来我想从两个方面具体谈一谈对学习这门课程的收获。
(一)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关键问题的理解
1.“八荣八耻”荣辱观
荣辱观的主要内容是: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彰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影响。热爱祖国、积极向上、科学文明、团结友爱,是我们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但也要看到,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不仅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也阻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实证明,没有健康的社会风气,没有良好的道德水准,一个国家的经济再发展,综合国力也强大不起来,更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2.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同志为的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南,是贯穿“十一五”规划的行动纲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协调发展,就是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适应。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障一代接一代的永续发展。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及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虽然给人类带来巨大的进步,但我们利用先进的技术与工具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对自然界的过度开发,资源的浪费,臭氧层变薄,环境的污染,人口的激增,不仅对自然界本身的和谐造成了破环,而且造成了人和自然的不和谐,并且严重威胁着人类自身的生存条件。加上片面追求物质利益,占有欲和权力欲不断膨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并没有使人们的幸福感得到增长。相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日益冷漠、紧张,人们的失落感日益严重,人与人的和谐及人自身的和谐都遭到了破环。因而今天,我们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
“和谐”是和睦相处,配合适当、匀称,人们温和而善良、和悦而舒畅,一切处于平和而不是战争的状态。作为“和谐社会”,从广义讲有三层含义:一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平和友好;二是各党派、各阶层、各行业各个方面配合得适当,匀称,和衷共济;三是处理人民之间的矛盾表现温和而善良,宽容和解,融洽协调。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高级形态:人们的主观意志服从规则和价值体系;各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共处;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文明生活、法律规章、职业道德、社会风气处于和谐的态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最广泛最雄厚的支持力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方方面面的工作。一是尊重人才,保护创造成果。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时,要把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贯穿其中,把它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使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创造得到支持,激发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二是平衡城乡之间差异。城乡之间差异过悬,不仅不能形成和谐,还会出乱子,使社会不安。因此,必须采取相应制度、办法,如改革城乡户籍制度、学校收费制度、劳动报酬等,以缩小城乡差异,通过法治、道德规范去平衡城乡差异。三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们内部矛盾,必须以“三个代表”为指针,把广大人民利益作为路线、政策、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方法决不能用武力,必须以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的方式进行合理的解决,要引导群众以法治表达利益要求,教育干部以温和善良态度处理和解决问题,以求和谐相处。
(二)建国61周年感悟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滚滚的长江在历史的长河里磨砺出了一颗璀璨夺目的珍珠,那就是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成立以来,经历了沧桑艰难的六十一周年。在这漫长而又艰难的岁月里,党和国家经受住了各种磨难,顶住了国际和国内各种势力带来的风险。在严峻的形势下,邓小平同志领导党和国家进行改革开放,成功的探索出适合中国人民自己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新的形势里,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团结、艰苦奋斗,努力建设家园,推动社会进步,致力于国家繁荣昌盛、伟大复兴的功业中。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正确的党。
【摘要】通过学习《形势与政策》课程,我对当代社会的形势与政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不仅了解了时势,还开阔了视界,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正视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这门课程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我将从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建国61周年的感悟来阐述自己对这门课的收获和感悟。
【关键词】形势、政策、十二五规划、大学生就业
【论文正文】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们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主要阵地,是我们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在我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了重要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有关精神,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过去了。了解国内外的形势与政策才能更好地帮助发展中国,认识中国,了解我们与世界的差距以及我们自身的不足。我们必须吃透政策的原意,懂得灵活变通,具备创新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顺应形势与政策,发展自我:找准自己的发展目标,结合自己的优势,定位自己的方向及发展地位;依据个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努力奋斗,构建知识结构体系,拓展素质,不断提高个人能力,打造出“诚、勤、信、行”的品牌大学生;利用形势与政策,为我所用,形成对形势与政策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培养超前的把握形势与政策的胆识,“艺高人胆大,胆大艺更高”,利用形势与政策,实现自我大发展。大理想,做一个成功人士!
接下来我具体谈一谈在学习十二五规划与大学生就业的收获与感悟。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十二五"规划,必须根据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上述认识与要求,基本反映了"十二五"规划的宏观背景。
我作为一名大学生,自然更关心十二五规划与大学生就业的方面。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各个方面在思想认识上,还没有跟上毕业生将成为城镇新增劳动力的主要成分的现实,缺乏对高校毕业生即将成为社会就业主要矛盾的思想认识和心理准备。
二是在政府促进就业政策安排上存在缺位。例如,在中央政府每年投入的上百亿元就业工作经费中,长期没有安排用于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专项经费;出台的鼓励毕业生创业的政策与再就业的创业优惠基本相似,不能满足和适应毕业生创业的需要等。
三是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阶段性滞后与毕业生高速增长的阶段性不匹配,以及以“创业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变革的滞后,增加了就业岗位与毕业生需求之间的错位。
四是劳动力管理、社会保障体系和户籍制度改革没有到位,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严重影响高校毕业生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就业。五是教育费用分担机制设计上存在缺失,政府对公共事业的财政投入不足。例如,高职、二级学院的高收费与学生毕业后低回报的矛盾,违背了高投入、高回报的普遍认知和经济规律,造成就业欲望与社会岗位需求的错位,促使有业不就状况的增加。
面对这些问题,首先,社会各个方面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即将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矛盾的认识,增强对就业形势变化的心理承受的准备,形成良好的社会主流舆论环境。政府要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重要目标,加快社会、经济转型改革的步伐,完善促进创业的环境,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其次,坚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的方向,完善和发挥政府主导毕业生就业改革的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环境和效益;完善国家的公共事业财政政策,调整教育费用分担比例;
调整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重心,建立适应高校毕业生成为社会新增就业岗位主要竞争者的就业政策体系、就业服务的组织构架;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方面要有保障和倾斜性的安排。第三,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规范就业,防范毕业生大量出现体制外就业。制定促进各种所有制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相应优惠政策;加强劳动执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在体制内就业。如果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在体制外就业,失去了社会保障,很容易成为边缘人群,必然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
因此,促进大学生就业需要寻求四个突破:
第一,大学生就业应在就业观念上求突破。一是大学毕业生要明确就业的目的。二是倡导先就业再择业的理念。大学生要摆正心态,正确地认识自己和就业环境,消除盲目性,珍惜每一次就业机会。考
研的学生也要处理好考研与就业的关系,不要轻易错过难得的就业机会。
第二,大学生就业应在技能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上求突破。一是要建立完善的 “预备就业”机制。 “预备就业”是大学生在 “学校待业”与正式 “上岗就业”之间,学生根据企业工种需求再学另一种职业技能的过渡阶段。在校学习有余力的大学生,也应多学一门应用技能,以增加就业机会。二是要在高等职业院校全面实施和完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双证书”制度。
第三,大学生就业应在打工型向创业致富型就业方式转变中求突破。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政府提供的免费创业培训,结合自己所学知识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由 “找饭碗”向“造饭碗”模式转变,以创业促就业,通过成功创业吸纳更多的大学生就业,掀起创业致富的热潮。
第四,大学生就业应在人才资源充分利用上求突破。一是高校应建立人才库,对最优秀的人才向企业等用人单位输送,进行重点培养。二是企业和学校实行联合办学,为企业培养和造就适用人才。三是利用并进一步完善现有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更多的大学生。四是通过与更多的国家的合作,拓宽大学生出国深造和工作的渠道,让越来越多的学子在全球范围内择业。
这是我学习形势与政策课的收获与感悟,此外自己也有些小小的建议。首先是老师的立足点问题,全校教授本课程的老师非常少,每位老师身上的负担非常重,因此责任就显得很大,想想几乎要跟全校的学生上课,真是既恐惧又兴奋,如果能做出精品的课程并取得良好的效果,那么给学生的影响将会有多大?其次就是除了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外,我希望老师能准备一些关系国家民族命运的话题,关注学生切身利益的主题,如当前民族企业的现状,当今中国纯粹的国产品牌还有哪些,民族主义的利与弊,大学生如何更好的就业,当代中国高等教育何去何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等主题,这样可以充分利用老师的特殊地位激发学生心中的爱国主义情怀,指导他们做真正的对民族有利的选择,这样也许功效会更大,学校的精神面貌和学生的政治感悟会改善很多。最后就是每次课前可以试着让学生去搜集,分析关于某话题的资料,我想这必定会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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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的构建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07 年1 月18 日,轰动一时的“金三角”大毒枭韩永万跨国贩毒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昆明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韩永万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该案件的争论焦点在于,在该案侦查阶段,共有十多起案件指向韩永万,但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公诉机关最后起诉的案件只有三起。如果在这起案件中能够适用“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有证人站出来进行指证,则对韩永万等人定下的罪名也许会更多。因为在毒品案件当中,定罪量刑的依据是涉案毒品的数额、次数,而毒品案件往往都具有隐秘性,如果不是亲自参与,很难掌握关键的证据。
我国法律尚未规定“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也就是说,作为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出来指正的同时,也会加重自己的罪行。出于自保的原因,多数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之后,除了供述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握的罪行之外,不会再交代其他犯罪行为和供述其他犯罪嫌疑人,案件的侦破将陷入困境。如果运用“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在降低司法成本的同时,可以提高案件的侦破率。
在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势在必行,而案件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豁免程序、豁免方式、证言真实性的审查判断规则以及配套措施等问题尚待研究。
污点证人豁免,是指具有犯罪污点的人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成为控诉方证人,从而可以免受刑事追究,或被给予刑事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或因此而取得对其不利的证据材料不被采用的一种刑事司法措施。
污点证人从性质上来看,属于较为特殊的一类证人,其往往出现在一些涉及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犯罪的手段愈来愈智能化,犯罪组织愈来愈严密,犯罪行为愈来愈隐蔽,因此,对犯罪案件的侦查难度也在加大。尤其是在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走私犯罪等案件中,运用传统的侦查手段很难获得有价值的证据和线索。污点证人刑事豁免制度自产生以来,在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在两方面为刑事豁免制度设置了前提: 一是强化证人作证制度,法院有权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二是确认了“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证实自己犯罪”的原则。由此可见,污点证人及作证豁免制度势在必行。
1. 应对侦查中出现新问题的需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而且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加之辩护制度和证据制度的改革,检察机关的举证难度越来越大。例如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证人证言往往是关键的证据。特别是在“一对一”案件中,行贿人的指证对于案件的侦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司法实践中行贿人往往拒不作证,除了受到恐吓、利诱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指证之后自己会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同时,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严禁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取证,这些因素都加大了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因此,引入污点证人及作证豁免制度,让行贿人站出来指证,将是获得关键证据的有效途径。
2. 规范司法机关的取证手段与保障人权的需要。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基本任务之一,是一项重大的进步。同时还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这将大大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但也为侦查带来了诸多障碍。当侦查机关通过合法的手段收集到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就无法达到证明犯罪的要求,就可能会出现刑讯逼供,暴力、威胁取证等问题,这也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痛疾。引入“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将更好地平衡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矛盾。
3. 有利于消除“污点证人”的后顾之忧,鼓励其如实作证。司法实践中,“污点证人”对于自己的作证结果并没有明确的预期,由于担心作证会带来罪刑的加重,多数情况下拒绝作证。尤其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开庭审理中,由于证据稀缺,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只能针对证人的书面证言进行质证。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当证人出现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盘问,与被告人当庭对质,证人由于担心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心理可能产生动摇,容易导致翻证的发生。引入“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可以消除证人的后顾之忧,鼓励其如实作证,从而防止翻证现象的发生。
( 一) 案件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对于“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案件适用的范围,笔者认为首先应当坚持必要性原则,即如果能够通过正常的侦查手段破案,则不宜使用污点证人制度。同时,对于案件的范围,应当限制在取证困难、疑难复杂的案件,不宜放的过宽。对于适用对象,应当限制在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如介绍贿赂人等。污点证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对案件侦破起到关键作用的证据,并且运用该证据可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 二) “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的类型
从世界范围来看,“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罪行豁免; 二是证据使用豁免。所谓罪行豁免,是指国家对于被豁免的证人就其在提供的证言中所涉及的任何罪行均不再追诉。所谓证据使用豁免,是指被豁免的证人提供的证言或任何根据该证言而获得的信息不得在随后进行的任何刑事诉讼中用作不利于该证人的证据。笔者以为,鉴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际情况,应当确立有限的罪行豁免。
首先,应当确立罪行豁免而非证据使用豁免。因为在证据使用豁免中,证人所提供的证据不得在以后的刑事诉讼中被使用,国家仍然可以对其进行追诉,这种在作证以后又受到追诉,显然不利于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价值目标的实现。在罪行豁免中,对于证人证言中所提及的所有罪行,证人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可以更好地卸下证人的思想包袱,促使其如实、全面地作证。
其次,由于我国目前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如果完全实行罪行豁免,放弃对证人刑事责任的追究,显然不利于打击犯罪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应当实行有限的罪行豁免,即对罪行豁免加以的限制。一方面,明确规定豁免仅限于证人与正在侦查的犯罪有关的罪行,其他与侦查无关的罪行不得豁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证人滥用豁免制度。另一方面,应当区分具体罪行进行责任豁免,笔者以为,可以根据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进行判断,对于“污点证人”的罪行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则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罪行如果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仍然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应当减轻”。
( 三) “污点证人”证言真实性的审查判断规则
一般来讲,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作证,应当慎重对待其证言。豁免或轻罚“污点证人”,其目的是为了获得关键证言,但也不排除“污点证人”为自身利益按控方要求违背事实指证他人。为了保证证言的真实性,对于“污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证明力的判断,需要采用经验法则,并运用印证规则和补强证据进行判断。
1. 经验法则。以经验法则判断“污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是防止证言出错的有效方法。经验法则是通过对经验的归纳所获得的有关事物性质、状态及事物间联系的知识,它是在特定时空范围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和现象,它既是认识案件事实和法律解释的依据和推理的前提,也是制约法官心证的重要手段。
2. 证言印证规则。在司法实践中,行贿人出庭作证后经常出现翻证的情形。尤其当行贿人与受贿人当庭对质,行贿人容易产生动摇,导致翻证的发生,难以判断其证言的真伪。因此,在“污点证人”证言真实性的审查判断过程中,有必要采用“证言印证规则”。所谓“印证”,是指两个以上的证据在所包含的事实信息方面发生了完全重合或者部分交叉,使得一个证据的真实性得到了其他证据的验证。我们通常所说的“证据互相印证”,说的就是两个以上证据所包含的事实信息得到了相互验证的状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正式确立了证人证言印证规则。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 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污点证人”当庭证言与庭前证言发生矛盾,法庭优先采纳其庭前证言,但这里有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污点证人”“当庭能够作出合理解释”; 二是当庭证言要“有相关证据印证”。如果当庭证言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法庭可以优先采信其庭前书面证言。如果“污点证人”不出庭,在庭前所作的书面证言又相互矛盾,其中必定有一份是虚假的,甚至几份证言都存在虚假的可能性。此时,法庭仍然可以采信其中的一份证言,将其作为定案根据,但有两个前提: 一是排除了证言的矛盾; 二是有其他证据与其相互印证。也就是说,如果“污点证人”所作的两份甚至几份证言相互矛盾,此时如果无法排除矛盾,又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对于这些证言,法庭一律不得采纳。
( 四) “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审批程序
各国或地区“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的适用程序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对证人予以豁免。美国的大多数州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均实行这种方式。另一种方式是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是否对证人适用责任豁免,无须经过法院的审查批准。美国的少数州、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采用的就是这种方式。
我国有学者认为,应当由检察机关启动该程序。当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启动该程序时,必须经同级检委会研究决定,检委会要对各项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决定是否启动这项程序。笔者以为,“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无论是由同级检察委员会审查,还是由上级检察机关决定,都无法避免部门利益化的问题。因此,为了防止该制度被滥用,应当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对证人予以豁免。
( 五) “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配套措施
一项新制度的确立,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为保障,才能实现其价值和目标。“污点证人”刑事责任豁免制度也不例外。在配套措施中,应重点对“污点证人”的保护机制和作伪证的惩戒措施进行规制。
1.“污点证人”的保护机制。笔者以为,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将保护措施分为普通保护和特殊保护。普通措施可以参考普通证人的保护措施,采取诸如身份保密,特殊方式等方式。特殊保护措施是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如果有必要,可以对“污点证人”及其家属采取贴身保护措施,甚至改变“污点证人”的身份,帮助其更换住址和单位,以保护其人身安全。上述保护措施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
2.“污点证人”作伪证的惩戒措施。“污点证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作伪证,如果“污点证人”的刑事责任已经被豁免,就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应当规定“污点证人”豁免后被查出作伪证的,应追究其作伪证的刑事责任,并和豁免之前的罪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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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旅游业是发展势头最强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而旅游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由此,旅游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越来越受旅游界人士的关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上市旅游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以上市旅游企业为研究对象,从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公益和游客6个方面评价了旅游企业社会责任,运用我国22家上市旅游企业2008~2012年的相关数据,研究了旅游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旅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的财务绩效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旅游企业;企业社会责任;财务绩效
企业社会责任是近年来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错误地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给企业增加成本并削弱其市场竞争力,正是因为这种思想的存在,使得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并不乐观,甚至出现不良行为事件。对于旅游企业也同样如此,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不仅会给游客带来生命安全的威胁,也会影响旅游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我国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学者在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关系方面的研究较多,但有关旅游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方面的研究很少,因此,加强对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就显得极其迫切和重要,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空间,也是本文的创新点之所在。希望能够通过这篇文章的研究来增强国家和公众对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并为促进旅游企业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
国外关于旅游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多集中在酒店和宾馆酒店类旅游企业。Holcomb[1]采用内容分析法,以国际十大酒店所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数据为数据依据,来研究他们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研究结果表明,80%的酒店都有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慈善捐助报告,60%的酒店采取多样化策略,40%的酒店有在公司愿景或使命中提到社会责任。Garcpa和Armas[2]以80家西班牙饭店为例,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对西班牙饭店的环境责任进行研究,用投资回报率指标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研究发现企业的财务绩效和社会责任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Henderson[3]以泰国普吉岛饭店为例,把饭店在2004年海啸后做出的一系列反应当作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准,用利润增长率指标来衡量企业的财务绩效,研究发现企业应该更加关注一些社区和慈善活动;Lee和Park[4]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各个方面综合起来,研究旅游相关行业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得出酒店行业的社会责任与其财务绩效正相关。Peters和Mullen[5]采用KLD方法,选用总资产收益率和托宾Q指标代表企业的财务绩效,检验住宿业、餐饮业、航空业和博彩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有积极影响,不同的社会责任指标对总资产收益率和托宾Q的影响程度不同,并且这种不同也在四大行业中得到了体现。Kang[6]分别对旅游相关行业中(航空业,娱乐场所,旅馆和饭店)积极和消极的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但是他们并没有得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各个方面是如何作用的。而我国关于旅游业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比较匮乏。
本文选择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利益相关者理论,又称为利益主体理论。根据Freeman、Clarkson、Blair和我国贾生华、陈宏辉等专家学者们的观点并结合旅游业的特点,本文选取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公益和游客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即从这六个方面考核企业的社会责任。
3.1旅游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保障股东的权益,尽可能地实现股东资本保值增值,给股东提供稳定的股利分红或利润报酬,并提供真实可靠的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等。刘维奇认为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股东投入资本为其创造财富。根据Frooman,Simpson和Kohers,Menguc等学者的研究发现,企业承担对股东的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有明显正向关系。
旅游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企业在酒店、景区、旅游娱乐等各项设备建设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股东则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能够为企业带来大量的资金,所以,旅游企业履行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保障股东权益,给股东相应的回报来保证股东资金安全,就会增加股东信心,得到股东更多的资金支持。这会使企业有充足的资金来扩大经营规模和能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进而提高企业财务效益。相反,如果旅游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考虑股东的利益,使股东资金无安全保障,那么股东就会抛售旅游企业的股票、放弃或减少对旅游企业的投资或者撤资,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利于企业盈利。由此提出假设:
H1旅游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2旅游企业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主要是安全的经营和到期还本付息。朱金凤,杨鹏鹏选择691家沪市A股上市公司,采用SPSS软件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企业履行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Myers,Stulz等认为,合理的负债融资可以减少过度投资的问题从而对公司绩效产生正面的效应。
旅游企业投资量大、成本高、回收期长,光靠股东的投入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通过发行债券或通过金融机构等方式来筹集大量的外部资金,债权人是企业外部资金的主要来源。所以,旅游企业履行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与各贷款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降低企业筹资成本,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解决企业资金缺乏问题,而且,合理的负债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不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就很难得到债权人的信任,债权人会提高借贷限制条件或回收本金。这会给旅游企业带来高额的融资成本,当企业无能力支付这些高额费用时,则不能通过外部融资来获取外部资金支持,从而影响企业财务效益。由此提出假设: H2旅游企业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3旅游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主要是薪酬与福利、教育与培训、安全与健康、民主参与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责任。根据社会交换理论,企业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以及培训、晋升机会、组织文化、组织支持、组织关怀等,员工就会积极回报给予自己尊重和重视的组织,努力工作和忠诚、自觉维护组织形象。宋建波,盛春燕[21]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企业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本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以旅游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积极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重视员工的个人发展,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忠诚度,降低员工流动性增加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的上升,留住和吸引优秀的员工,从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经营绩效。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不能保障员工权益,那么员工就会以消极怠工或离职等方式回应企业,这会给企业带来服务质量低劣等诸多不良影响,进而影响企业财务绩效。由此提出假设:
H3旅游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4旅游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主要是遵纪守法、依法纳税。Fisman,Goldman和Rocholl等认为企业通过多种途径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能够给企业带来融资便利、税收优惠、政府补贴以及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好处。陈可,李善同运用AMOS从关键要素视角研究企业不同方面的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发现企业履行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旅游企业履行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严格依照政府相关规定来开展企业的各项活动,遵守政府的各项政策,就会赢得政府的信任,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得到政府支持,开拓更大的旅游市场,提高其财务绩效。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为一己私利而进行偷税、漏税,面临的将会是法律的惩治,进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由此提出假设:
H4旅游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5旅游企业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主要是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参与慈善事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支持教育与文化艺术事业。Seifert等对企业公益行为与绩效关系进行研究,发现公司的公益行为与公司绩效表现正相关,乔?马尔科尼,Berglind和Nakata等认为,企业的公益投资可以获得回报。
旅游企业履行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声誉资本,扩大企业的知名度,还可以获得社会大众的支持和认同,改善企业形象,进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带来长期财务效益的提升。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不考虑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公信力,还会受到社会伦理道德的谴责,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财务绩效的提升。由此提出假设:
H5旅游企业对公益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6旅游企业对游客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不欺骗消费者,不谋取暴利。根据Heskett等的服务利润链理论,企业获利能力的增强依赖于顾客忠诚度的提高,顾客忠诚度由顾客满意度决定。温素彬,方苑构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模型,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面板数据分析,表明企业对顾客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旅游业是服务型行业,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是旅游业的生命,它直接影响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消费态度,也直接影响旅游企业的声誉、形象和经济效益。所以,旅游企业履行对游客的社会责任,当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游客的期望相符或者大于游客的期望时,游客就会感到满意,而令人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会使游客再次上门,就会形成顾客忠诚,顾客忠诚可以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从而提高其财务绩效。相反,如果旅游企业不考虑游客的社会责任,对游客不在乎,没有人情味,提供的服务小于游客的期望,游客就会感到不满意,产生抱怨,甚至投诉,企业就会失去市场,陷入困境,进而影响其财务绩效。由此提出假设:
H6旅游企业对游客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4.1样本及数据来源
本文以旅游企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了2008~201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36家酒店、景区和旅行社为研究样本。为了增强研究的可行性、可信性、普遍适用性和科学性,剔除了以下几类特殊的上市公司:(1)ST公司3家;(2)信息披露不全的4家公司;(3)同时发行B股或H股的A股类5家上市公司,因为B股和H股对A股的信息披露会有影响;(4)净利润小于零,资不抵债的4家上市公司。最后确定22家旅游企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所有财务数据和交易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和清华金融研究数据库――巨潮咨询网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并经过整理和计算。本文采用EViews6.0软件对获得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2变量设计
4.2.1被解释变量
在公司财务业绩衡量指标选择方面,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的认识,基本可将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主要指标分为市场指标和会计指标两类,根据陈德萍,石水平和张兰霞等学者的研究发现,会计指标比市场收益指标更有效,更适合我国,因此本文选择会计指标来衡量企业财务绩效。同时借鉴了田虹的研究,具体选取营业利润率指标来分析。营业利润率是指企业的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该指标值越高,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反之,说明盈利能力越弱。
4.2.2解释变量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本文从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公益和游客六个方面考量旅游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借鉴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对股东的社会责任的指标用每股收益增长率来表示,该指标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是股东最关心的指标,值越高代表企业对股东承担的责任就越多;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的指标用资产负债率来表示,该指标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也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对员工的社会责任的指标由员工获利水平来表示,该指标反映了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如何;对政府的社会责任指标用税费支付率来表示,该指标反映企业按其收入情况向国家缴纳税费的水平,该比率越大,说明企业对政府责任的履行就越好;对公益的社会责任指标用企业全年捐赠占全年收入比即社会捐赠支出率来表示,该指标值越高,说明企业用于公益的资金就越多;对游客的社会责任指标由营业成本率来表示,营业成本率是衡量企业与游客之间关系的指标,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花在游客身上的成本越高,毛利率越低,给予游客的利益越大。 4.2.3控制变量
根据Udayasankar,Brammer和Millington,Trotman和Bradley等学者的研究,企业规模越大,其综合实力越强,受到各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程度就越大,企业将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或者由于外部压力而被迫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规模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因此,本文把企业规模作为控制变量,用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以上各变量的定义如表1。
4.3模型的构建
本文以营业利润率(OPR)为被解释变量,以每股收益增长率(STO),资产负债率(CRE),员工获利水平(EMP),税费支付率(GOV),社会捐赠支出率(PUB)和营业成本率(CUS)为解释变量,以企业规模(SIZE)为控制变量,采用EViews软件,构建如下随机效应回归模型:
OPR=C+α1STO+α2CRE+α3EMP+α4GOV+α5PUB+α6CUS+α7SIZE+ε
式中:C为常数项,αi(i=1,2,…,7)为待估参数,ε为随机扰动项。
5.1描述性分析
借助EViews6.0统计软件得出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2)。由表2可知:2008~2012年期间,旅游企业的营业利润率均值为0.0967,标准差为0.1641,样本企业之间经营效益存在差异,这与旅游业的特殊性有关,影响旅游企业效益的因素也比较复杂。每股收益增长率均值为-0.1613,标准差为2.8903,样本企业之间的差异很大,这可能是因为不同旅游企业有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最小值出现负值,可能由于某段时间上市公司没有分配股利或不具有派现能力。资产负债率均值为3.6111,标准差为3.3094,波动较大,这与不同旅游企业采取的差异财务政策有关。员工获利水平均值为0.2433,说明旅游企业营业收入24.33%向员工支付工资等。税费支付率均值为0.1050,说明旅游企业营业收入10.50%向政府缴纳税款。社会捐赠支出率均值为0.0010,旅游企业营业收入仅0.1%是用于社会捐赠,做公益,最大值也只有0.0166,说明旅游企业公益明显不足。营业成本率均值为0.4944,营业收入中将近一半为营业成本,这说明旅游企业成本较高。
5.2相关性分析
本研究用反映旅游企业财务绩效的营业利润率指标与反映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各项指标进行Peason相关性分析,并采用双侧显著性检验。表3给出了本文研究变量的Peason相关系数矩阵。
通过相关性分析可以看出,营业利润率(OPR)与每股收益增长率(STO)、税费支出率(GOV)和企业规模(SIZE)呈显著正相关,与资产负债率(CRE)、员工获利水平(EMP)和社会捐赠支出率(PUB)呈正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与营业成本率(CUS)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即旅游企业履行对股东和政府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财务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在债权人、员工和社会公益方面,企业的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的相关性不是很明显;在游客方面,企业的表现对财务绩效有显著负向影响,初步验证了上述部分假设。通过VIF检验,各变量的值都小于2,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为了验证结论的可信度,下面将进一步进行回归分析。
5.3回归分析
表4给出了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1)与营业利润率(OPR)表现为显著正相关关系的变量有每股收益增长率(STO)、资产负债率(CRE)、社会捐赠支出率(PUB)和企业规模(SIZE),与假设H1、H2和H5一致。表现为正相关关系但是并不显著的变量有员工获利水平(EMP),与假设H3不完全一致。
(2)与营业利润率(OPR)表现为负的相关性但是并不显著的变量有税费支出率(GOV),与假设H4不一致。表现为显著负相关关系的变量有营业成本率(CUS),与假设H6不一致。
(3)回归结果的调整R2值为0.4456,F值为11.7106,说明模型整体拟合优度较好,DW值为1.5287,说明模型的独立性强,不存在序列的自相关问题,并且F值对应的概率P为0,说明模型总体回归效果非常显著。表明本文所选取的表现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变量,能够较好地解释企业财务绩效的变动。
(1)旅游企业履行对债权人、股东和公益的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该结论与假设一致。
(2)旅游企业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说明旅游企业对员工社会责任的重视还不够,投入不足,员工权益保障不力,导致员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其财务绩效。
(3)旅游企业履行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产生负面影响,但不显著。该结论与假设相悖,可能是由于旅游市场管理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行政职能不完善,税收征管效率低等原因,导致旅游企业规避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不依法纳税,从而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绩效。
(4)旅游企业履行对游客的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有负的显著影响。该结论与假设相悖,可能由于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不强,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旅游市场竞争激烈,加之不合理的薪酬制度等原因,导致旅游企业规避对游客的社会责任,不诚信经营,损害了游客的利益,游客投诉激增,旅游接待量下降,从而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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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口语比书面语有着更多的变化,随着时代变迁,会产生很多新的用法。这些用法在交流中十分重要,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日语口语中就出现了很多新的现象,近年来,原本用于句中的“频繁被放在句末使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语料库浅析日语学术论文的句末表达形式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日语专业学生撰写学术论文问题多多,究其原因在于语言基础不扎实,未能掌握学术论文的撰写方法。日语学术论文的语言表达方式与一般书面语有差异,因此总结论文特有的表达方式很有必要。本文运用自建语料库,通过统计句末表达形式及其出现频率进行比较分析,以试图总结日语学术论文的表达特点。
【关键词】日语语料库 日语学术论文 句末表达
日语语言中书面语与口语在表达方式上有很大差异,日语学习者往往将重点放在练习口语表达上,而忽视了对日语书面语表达能力的训练。学生语言基础不扎实,影响了学术论文写作的质量。在研究领域,学术论文一直是呈现新知识的重要渠道。学术论文作为一种特殊的体裁,有着它独特的语篇结构。因此,系统性地归纳出学术论文的语言表达特点非常有必要,有利于帮助学生提高论文写作能力。丸山指出句末表达是一句话的表达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要素,句末表达形式变化的丰富程度可以视为展示那一类文章所蕴含的丰富表现力的线索。因此,本文以句末表达形式为切入点进而分析日语学术论文的表达特点。
1.语料采集。CiNii(http://ci.nii.ac.jp)是目前世界上最全的日本学术论文数据库,收录日本各学会出版的学术期刊文献。本文从CiNii数据库中采集2000年到2013年间发表的日语语言学论文,涵盖语音学、词汇学、语法学、教育学、中日对比研究、语用学、语义学及认知语言学等领域,共计50篇论文作为本次构建语料库的文本素材。
2.语料处理。利用OCR文字识别软件“e.Typist”将采集到的样本转换成txt文本格式。然后使用软件“edamame”、“himawari”将样本制作为可检索的语料库。
3.语料分析。本文旨在研究日语学术论文的句末表达形式,因此在建成的语料库中将关键词设置为“。”进行检索,得到6512个结果。然后把检索结果的前文按照五十音图的顺序重新排序,统计得到的句末表达形式,除去检索结果中为论文引用的例句、注解以及谢辞的部分,最终得到4946句语料。将其分门别类,计算各自的比例进行分析。
参照清水(2010)将句末表达按照语气(モダリティ)进行分类,结果如表1所示。
ル型包括ル、テミル、テオク、テイク、テクル、ラレル、サセル、エル、ウル、テモラウ、テシマウ、テイル,有12种形式,占据比例最大,为52.9%。タ型包括タ、テイタ、サセタ、ラレタ、テキタ、テモラッタ、テミタ,有7种形式,比例为10.9%。タイ型包括タイ、テミタイ、テイキタイ、テオキタイ,有4种形式,比例1.7%。ウ/ヨウ型包括ウ/ヨウ、テミル+ウ/ヨウ、ラレル+ウ/ヨウ、テイク+ウ/ヨウ、テオク+ウ/ヨウ、ダ+ウ/ヨウ、デアル+ウ/ヨウ,有7种形式,比例3.3%。デアル型包括デアル、ノ+デアル、ワケ+デアル、モノ+デアル、コト+デアル、ヨウ+デアル、ハズ+デアル,有7种形式,比例16.2%。デアッタ型包括デアッタ、モノ+デアッタ、コト+デアッタ,有3种形式,比例1.0%。
“其他”指的是形容词、名词、助词、否定的句末表达形式,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不考察这些形式。ル型大约是タ型比例的5倍,デアル型约为デアッタ型比例的16倍,由此可见,在论文的句末表达中,ル型与タ型相比使用更为频繁。从时态的角度来看,ル型表示现在和未来,タ型表示过去,在论文叙述中更多的是,使用表未来的ル型来进行论述作者当前的见解,以及引出下文将要论述的内容。通过观察例句发现,使用タ型更多的是用来描述作者在过去进行了某项调查,相对于作者用于论述的笔墨而言占有的篇幅较少。表达作者语气的表现形式占比例较小,タイ型和ウ/ヨウ型加起来也仅为5%,可见在重视客观性的论文叙述当中,作者会尽量避免使用显露作者本人语气的语言表达,转而使用表示断定的句式来增添论文的可信度,力求保持中性的立场阐述客观事实。
由于篇幅有限,仅简短地分析一下比例超过半数的ル型。ル型当中比例较高的有ル形(如ある、なる)1342例,テイル形(如なっている)626例,以及ラレル形(如考えられる)457例,仅此三种形式就占据了ル型所有例句的92.6%。另外比例较高的只有デアル型中的デアル形580例,以及タ型中的タ形388例,这五种形式可以说是本次调查中学术论文的句末表达形式中最为常用的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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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教育是以大学生为教育对象而进行的以 负责任 为核心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德育的核心内容之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当代大学生责任教育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大学生责任意识缺失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所以对大学生进行责任教育势在必行。文章以大学生群体为对象,先阐述了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内容,然后从责任教育的内容、方法、教师队伍以及责任教育其他主体家庭和社会四个维度分析了大学生责任教育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试图提出加强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方法策略,帮助大学生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并能在实践中做到知行合一,以保证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实效性。
大学生的责任教育就是以大学生作为教育对象,按照一定的社会道德标准,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大学生的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意志和责任行为,使大学生能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根据责任客体的不同,大学生责任教育的内容可具体划分为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和对自然负责。
(一)对自己负责。对自己负责是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最基本内容。首先,珍爱生命是大学生最基本的责任。马克思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生命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所以要教育大学生热爱生命,珍视生命,尊重生命,培养大学生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我们的生命来源于父母,每个人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和社会的关爱和支持,鼓励大学生积极实现生命的价值意义,回馈父母和社会。其次,重视个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大学生在学校的首要任务和最基本的任务就是学习,除了学习,大学生还要发展健全的人格。一方面要培养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提高抗挫折能力,另一方面要用责任的标准反思自己的行为,自觉承担起家庭、社会和国家赋予自身的责任。
中关于家庭责任最大的贡献就是孝德,古人常说“百善孝为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等。父母抚育子女长大成人,大学生在得到父母关爱的同时要进行反哺,即孝敬父母,要承担起每个人对家庭应尽的最基本的道德义务。大学生首先要尊重父母,敬爱父母,对父母要存感恩之心。大学生一般远离父母,要经常与父母保持沟通交流,问候父母的身体状况,有事要及时与父母商量,尊重父母的意见,共同寻找最佳的解决办法。在家的时候,大学生要主动帮助父母承担家务,关心长辈和兄弟姐妹。
(三)对他人负责。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在与他人的相互关系中实现的,这种相互依赖关系决定了每个人要他人对己负责的前提就是要先对他人负责。对他人负责就是要尊重他人,关心和帮助他人。大学生在学校要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平等地对待每个人。大学生要怀有恻隐之心,对于老弱病残要主动伸出援助之手。
(四)对社会负责。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是一切关系的总和,个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个人。个人要在社会中实现自己的最大价值,首先就是要对社会负责,即奉献社会。社会的良性发展依赖于有序的社会秩序,所以每个人都要遵守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培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社会的发展是所有人类共同努力的结果,个人要利用社会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要把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社会价值统一起来。大学生是即将迈入社会的群体,要及早定位自己的社会角色,锻炼自己的职业素养,以回馈社会。
(五)对国家负责。我们都是国家的公民,对国家负责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国家负责首先在情感上大学生要热爱祖国,忠诚于祖国,树立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大学生要了解我国的历史发展脉络和国家发展现状,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拥护社会主义。同时也要认识到国家的稳步发展需要每个人的努力,激励大学生认真学习,服务社会。还要主动了解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闻动态,关注国家的发展命运。
(六)对自然负责。人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人的生存和发展不能脱离自然,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要尊重自然规律,把实现人的需求和自然发展统一起来。大学生要树立保护自然、热爱自然的观念,节约资源,践行低碳环保的理念。
(一)责任教育的内容政治化,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首先我国高校责任教育内容的政治色彩较浓厚,主要是国家政策文件的传声筒,忽略了现实环境和学生自身成长的实际,难以满足大学生的现实生活和学习需求。其次学校自身没有系统的责任教育内容,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零散性。现阶段两课内容没有全方位系统介绍大学生对自身、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对自然所具有的责任。再次责任教育缺乏实效性和持续性。责任教育一般只简单穿插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关于大学生责任缺失的讲述也只限于课本,没有贯穿到大学四年的学习之中,导致责任教育对大学生的影响甚微。
(二)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方法单一,缺乏实效性。首先,灌输式教育为主,忽视学生主体性。目前责任教育仍然只是一味地以正面说教为主,缺少多样化的方法。责任只有得到认同才能外化为行动,而老师经常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只期望学生能被动地接受知识,忽视了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主学习能力,容易引起学生的抵触心理。其次责任教育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老师一般只注重在课堂上讲解理论知识,有时可能受到现实人力、物力、财力的影响,很少安排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很难对责任产生共鸣和认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责任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教师对责任教育的重视不够。首先,不少教师过多注重科研成果,将个人考核评比摆在首位,不重视课堂教学,仍然沿用旧的课件和单一的教学方法。而且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还不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人数虽在增长但还是不能满足总体需求。另外,责任教育不只是思政老师的主要任务,也需要专业课老师的参与配合。专业课老师和思政老师交流很少,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 (四)学校未与家庭和社会形成合力。家庭
(一)完善责任教育课程的设置,开展多学科渗透教学。
首先,编制专门的责任教育课程,强化责任教育的地位。国家需要组织专家学者编写责任教育的专门教材,并把内容整合加以系统化。注意责任教育内容要结合世界和我国发展的现状及时更新内容,还要贴近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同时辅之以典型案例做分析。学校要开展责任教育、修身、人格修养、价值观教育等多样化课程,从不同角度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其次,开展多学科渗透教学。在大学生的各自专业课程学习中有意识地渗透相关责任教育,使学生感知责任教育的现实价值,保证责任教育的持续性。比如针对某些特殊专业的学生例如可能危害人身体健康安全的专业,要加强生命安全责任方面的内容。最后,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大学生重新认识国家、社会和个人三者的关系,主动承担起自己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二)注重实践活动,多种教育手段并用。
责任教育活动的最终落脚点是责任行为的养成,所以责任教育活动要与实践对接。学校可以组织一些以责任教育为主题的讲座,利用校园广播、展板、标语等宣传大学生的责任,塑造良好的责任氛围。学校还能开展一系列责任实践小活动,比如结合特殊假日对学生开展责任教育,例如母亲节和父亲节教育学生感恩于父母等等,还能借鉴美国的社区服务活动体验责任。还要建立专门的责任教育网络平台,展示榜样人物,鼓励大学生勇于担当起自己的责任。另外,要注重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选择,通过学校社团、学生会等展开践行责任的课外活动,使大学生有机会扮演各种责任角色,在实践中体会自己的责任。最后,在教学方式上,采取课堂讨论法、榜样示范法和角色扮演法多种教学方式展开责任教育教学活动。
(三)发展教师队伍,推动责任教育活动优化发展。
首先培养思政老师的责任心,并将它列为教师考核评比的项目。要求思政老师要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动关心学生的各方面发展。最终由学生对老师的工作进行匿名评价,考核与职位晋升挂钩,以此激励老师重视课堂教学。其次,提高老师的专业素养,更新教学方法。组织全校老师进行责任教育的深造学习,一方面丰富思政老师的责任理论体系,另一方面帮助专业课老师更好地把握专业课内容与责任教育的契合点,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接受责任教育。在教学过程中老师要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关注学生的兴趣特点,因材施教,使责任教育能落到实处。再次,壮大思政老师的队伍。学校聘用前要对新老师进行道德责任全方位考核,招收真正负责任的老师。
(四)发挥家庭和社会力量,与学校责任教育相配合。
家庭是人的第一学习场所,其实责任教育的起点是家庭。首先,家长要转变观念,注重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家长不仅要孩子接受良好的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培养孩子的道德责任素质。家长要主动关心孩子的思想和行为变化,帮助孩子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让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次,通过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进行责任教育。家长要与孩子进行朋友式的平等交流,让孩子自主判断自己的行为有无过失,必要时对孩子的行为进行引导。最后,家长要培养孩子对自己和家庭的责任感。要培养孩子学会生存技能,及时为未来做准备。家长给孩子做好榜样,孝敬父母,关爱亲人,同时把孝列为家规,从严要求孩子对家庭负责。
社会是责任教育体验的最佳平台。首先,社会组织要为大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大学生不仅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更要“大量的参与社会生活,以尽自己最大的责任,这不仅保证了集体的效用,而且也是谋求个人幸福,掌握日常管理社会与控制事物的权力,走向自己决定自己命运之道的先决条件。”比如组织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三下乡”活动、支教活动、参观纪念馆等,让大学生在实践中深刻体会理论知识。其次,通过电视、广播等传媒手段的宣传标语、宣传片、宣传小讲堂等多样化的形式引导大学生的责任行为。再次,建立关于责任的赏罚制度。成立一个关注大学生责任教育的机构,监督大学生在社会上的行为表现,营造良好的社会责任氛围。
(五)提高大学生的素质,增强自己的责任感。
首先,掌握责任教育的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大学生要先主动学好责任的相关知识和其他道德常识,在现实生活中具备一定的道德判断能力,能够分辨自己和别人行为的对错,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其次,善于反省。道德是需要人慢慢加强自我修养来完善的。要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就要善于反省自己,肯定自己好的地方,不断纠正自己的行为偏差,做到对自己负责,对自己之外的他者也负责。再次,从小事培养自己的责任行为。对大学生来讲,在学习上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在宿舍要打理好自己的小天地,保持卫生整洁。在班里要和同学和谐相处,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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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度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体系中,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已经不能对劳工安全、产品品质、环境污染等问题置之不理,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已经成为企业持续经营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责任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面对激烈的全球化市场竞争、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和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企业个体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建立在生产要素的持续开发和利用的物质基础之上。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和企业家才能等四个方面。其中劳动力是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能否保障劳动力的持续供给对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至关重要。曾经,我国制造业企业凭借劳动力的价格优势,成就了举世瞩目的“世界工厂”,然而隐藏在劳动力价格优势背后的却是变相压低劳动者工资、忽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生产环境的安全保障、取消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障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设想,以这种方式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即使在短期内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实现了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但是这种财富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多大意义?依靠这种方式所获得的竞争优势又能持续多久?虽然我国目前劳动力总量供过于求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但是优质人力资源却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如果企业仍然以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方式来谋求企业发展,终将面临劳动力短缺的困境。企业社会责任强调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其劳动者合法权益,反对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换取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只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更多发展空间的企业,才能够在吸引、留住优质劳动者,确保企业所需的劳动力的持续供给方面具有强大优势。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范畴,是未经人类劳动改造过的各种自然资源的统称。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资源是企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物质保证。改革开放之后,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我国采取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虽然达到了既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但是由此所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大量事实表明,资源环境状况的恶化对企业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制约,电荒、油荒等资源短缺现象频频出现,很多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因此而举步维艰。企业社会责任在强调企业经济责任的同时,也要求企业必须要履行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必须停止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注重经济发展而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经济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必然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确保自然资源持续供给,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由市场来决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观念逐渐成熟,商品销售市场已经逐步从“商品消费”进入到“品牌消费”。企业如何树立“品牌”形象?这不仅要依赖于过硬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培育品牌意识、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途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首先应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标,向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利用自身品牌效应,利用消费者的信任,通过隐瞒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来实现企业经济目标,将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企业要想获得持续的发展动力,就必须要在关注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
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发达国家的企业经历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和资源优化配置阶段之后,开始进入“企业公民”阶段,企业的竞争标准随之发生改变,原有的依据产品质量、市场份额和服务水平来获取竞争优势的方式上升为考察企业文化和企业社会形象。《财富》杂志在对1000家公司的调查中发现,95%的被调查企业坚信必须采用更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行为才能够维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社会整体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观动机是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以获取充足优质的人力资源,通过节约资源来降低生产成本,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以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但其客观结果却是实现了劳动者、企业、消费者的良性互动,实现了企业、社会与环境的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的和谐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生态环境恶化是当前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企业,作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主体,是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重要源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企业在利用社会所提供的生产要素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会对自然资源与环境带来损失和负面影响。如有些重污染企业,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无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将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直接排出,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要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企业必须要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积极进行污染治理,处理好企业经济利益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建立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良性循环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此外,社会的和谐还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企业自身经济行为的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反映企业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避免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和价格欺诈等现象的出现,将有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规范的诚信和商业伦理道德体系。同时,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与公益事业,也有助于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现路径
现代意义的企业,既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属性,又具有“满足社会需要”的社会属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源于企业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企业社会责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政府和社会三方的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从企业完善经营战略到发挥政府和媒体的规范、监管和激励作用,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路径和方法,是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理念纳入到企业经营战略体系之中
首先,引导企业管理者树立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取决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思想观念和主观选择,因此,要引导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培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要让企业家明确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虽然需要企业支付一定的成本,在短期内可能会对企业发展造成财务负担和消极影响,但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这种成本支出将会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其次,企业要将正确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纳入到企业经营战略体系之中,完善企业经营模式。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保护劳动者权益。现代企业的发展是建立在人的发展基础之上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不仅强调人对发展的重要作用,而且也强调发展为了人。企业要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就必须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各种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员工实施人性化管理。实践证明,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将有助于企业吸引、留住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提升对企业的忠诚度,有利于构建企业内部和谐的劳动关系。满足社会需求,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履行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因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坚持对消费者负责的诚信经营战略,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企业在确定经营战略时,要从有利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兼顾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充分考虑资源有限性和环境承载力对企业发展的制约作用以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重视资源的循环利用,防止因资源枯竭而造成生产无法持续的严重后果。要彻底改变只顾眼前经济利益、不管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掠夺式”生产方式,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只要钱不要命的错误做法,遵循科学发展观,承担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最后,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与公益事业,实施企业公益战略。虽然我国经济总量2012年位居世界第二位,但是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依旧存在着许多与经济快速发展不协调的社会问题,如教育、文化、卫生、残疾人保障、贫困及弱势群体救助等,无法凭借政府的一己之力来完成,还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实现全员参与。因此,企业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发展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通过捐款、志愿服务、设立专项公益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参与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以帮助企业获得良好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众的认同感,扩展企业的持续发展空间,提高企业或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规范、监管和激励作用,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保障和机制约束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政府一直承担着规制者、推进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一方面,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强制企业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制定行业准则、强化信息披露、推行责任审计和强化舆论监督等方式,推进和监督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在我国,面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严重不足的现状,政府不可能再继续通过行政命令手段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只能通过发挥政府的规范、监管和激励的作用,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首先,逐步修改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近年来,虽然我国相继颁布修改了《劳动法》、《职业病防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诸多法律,有很多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对企业的规范约束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政府应着手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建立以基础性、纲领性的企业社会责任基本法为核心,涵盖企业社会责任全部内容的法律体系,从法律制度层面保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法可依”。其次,健全法律监督机制,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必须要通过法制建设和法制管理,增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加大对触犯法律、损害社会利益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决不能对违法企业姑息纵容。最后,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除了可由法律作后盾来保障履行的社会责任之外,企业更多的社会责任则应当通过制定激励政策,激发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例如,财税部门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在财政补贴、资金支持、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政府采购时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投标方的重要考察要素等等。另外,政府可以通过政策优惠、经济补贴和直接资金支持等形式帮助中小企业履行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三)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导向作用
首先,利用媒体的宣传功能,提高全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使社会公众正确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对企业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只有社会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公众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认同企业社会责任,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价值观,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其次,利用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媒体应该加大对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关注,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生态环境等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揭露和曝光,这样不仅使违法企业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也为其他企业带来了警示。对于那些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仍然不忘参与公益事业,回报社会的企业,应该进行大量的宣传报道,这样的正面宣传会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信誉,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且也有益于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感恩意识,促进关注慈善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崇尚商业道德等传统企业文化的宣扬和企业社会责任价值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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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是高等教育中至关重要的内容之一,对于当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容乐观的现状,高校应坚持 以人为本 ,确立科学的社会责任感教育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责任感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责任感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是由认知、情感、行为、意志等多种心理成分构成的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责任系统。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则是大学生对自己在承担社会发展责任中的情况是否符合内心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而这种情绪体验关乎到大学生这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中坚力量能否肩负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当前,绝大部分大学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拥有高尚的爱国情怀,较强的集体主义意识,能胸怀祖国,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富有正义感和主人翁意识,展现出当代大学生健康和积极向上的风采。但是,也不可否认,部分大学生以自我为中心,只关心自己的命运和感受,注重自身的发展机会和切身利益,甚至牺牲公众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思想上不了解什么是社会责任,抱着无所谓的心态看待社会责任问题,理想信念模糊,生活视野狭隘;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优越生活,形成了只会索取不懂得回报的习惯,对家庭和父母的感恩意识薄弱,过多的考虑别人要为我服务,而较少主观考虑自身能为家庭、父母、社会贡献什么,缺乏担当的信心和勇气,社会责任感淡化。因此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已经成为当前人才培养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实践是高等院校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一种不可或缺的途径。目前各高等院校也积极按照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来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而如何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从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行动、责任意志等角度积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是当今各高等院校及社会需要深入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发挥社会实践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是指大学生能对自身的社会责任有清楚的认知和理解,即大学生应明确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应该如何担当责任及其后果和影响,这是社会责任感形成的首要条件。由于大学生从小以来接受认知教育的来源主要是学校,很少接触社会,甚至脱离社会,生活圈子单一、狭小,对社会现象所持有的看法常常只看到现象的表面,往往是一种比较肤浅的认知,无法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缺乏自己的思考和观点,更无法深入剖析和分析社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比如对于当前食品安全、环保污染、房价飙升、腐败蔓延等典型社会问题,除了只会一味的埋怨、不满、批判之外,却没有意识到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还有其改造社会主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改变当前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的状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为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方向指南。具体来说,就是寻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相应社会实践的契合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融入到社会实践过程中,引导大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园,走进基层,走进社区,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亲近自然、深入社会的良好机会,认识国情,体察民情,拓宽视野,设身处地的感受和体验,以此来重新修正自己的片面思想,领悟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并在实践中强化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社会责任认知。
二、发挥社会实践丰富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来源于大学生的良心,来源于对利益的需求,是大学生评价自身所履行的责任状况时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这是大学生担当社会责任的动力场。因而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责任认知这一初级层面上,而应该将社会责任认知真正转化为一种社会责任情感来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在大学生心中形成一种对负责任的社会现象产生欣赏敬佩之情,对不负责任的社会现象产生厌恶痛恨之感的情绪体验。具体来说,就是在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中,注重让大学生进入企业、田间顶岗实习和劳动,让学生和下岗失业人员面对面接触,让大学生陪同孤寡老人同吃、同住生活一段时间,让大学生和贫困山区农民、失学儿童互换角色进行亲身体验,放低身段,急社会之所急,想社会之所想。通过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来丰富大学生自身社会责任情感,让大学生真实感受各种类型人群的生活艰辛和苦恼,并利用这一真实的情境体验来刺激大学生内心潜在的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的爆发,从而形成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激发大学生积极承担历史所赋予的社会责任。
三、发挥社会实践引领大学生社会责任行动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行动是指大学生在面对应该担当社会责任的社会情景中所做出的负责任的具体行动。这种社会责任行动是大学生对其社会责任的自觉践行、自觉担当。因而要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就应该大力引导大学生从事更多、更有意义的社会责任行动,以此来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和丰富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具体来说,一是要积极开展社会责任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如“青春助力中国梦”、“爱心支教”、“无偿献血”、“环保卫士”、“关爱农民工子女”、“安全宣讲进社区”等活动,凝练社会责任主题实践活动的亮点和特色,将责任教育融入到社会实践当中,让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自觉践行社会责任行动。二是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充分挖掘志愿服务中的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比如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活跃着一群充满激情、心系灾民、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大学生志愿者;面对落水儿童,现场结成人链智慧施救的长江大学15名学生;不幸遇难的“支教玫瑰”大学生赵小亭。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途径来积极宣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以此来充实大学生自我责任教育的效果,并通过发挥学生骨干在社会实践中的榜样力量,积极宣传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认同、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行动的骨干力量,引领大学生积极主动地践行社会责任行动。
四、发挥社会实践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是指大学生个体从思想到实际实现的心理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责任行为。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需要建立在社会责任认知、责任情感,履行责任行为的共同作用之下,同时还需要责任意志的积极参与,才能在面对分歧与矛盾时以坚强的意志来克服各种困难。具体来说,一是要在社会实践中营造良好的责任文化氛围和风气,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责任文化氛围和风气的潜移默化作用,帮助大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从而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现实生活中,当大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时,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难,有的时候甚至需要面对来自于各方面异样的眼光,如何突破困难重围,不但需要有扎实的理论素养,还要有强烈的责任意志来战胜挫折,超越自我,履行责任行为,才能避免出现类似老人摔倒时众人观望,无人搀扶的社会冷漠现象。二是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通过创新各种大学生社会实践方式来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运用道德的力量来进行大学生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坚定大学生的责任信念,从而抵制各种不利于履行责任的心理问题和思想观念的产生。总之,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四大构成要素即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行为、责任意志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并在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过程中融为一体。而社会实践作为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可或缺的途径,在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丰富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引领大学生社会责任行动、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四方面具有不可复制、无法替代的重大作用。因此,各高等院校应该积极以社会实践为主体,寻求利用社会资源的切入点,不断创新社会实践项目,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实践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培养社会责任感战略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2015年6月对北方某大学的197名学生开展了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状况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着内容陈旧、方式单一、考评方式不科学、教育者示范作用不明显、教育环境复杂等问题,从而导致了现在学生中对社会责任感认知不清、社会责任担当不足,社会责任感评价双重标准等多重问题,需要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中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科学教学评价、提高教育者认识,进而达到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的主流阵地作用。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责任感
2015年7月,教育部和中宣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其中明确指出:“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事关意识形态工作大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1]可见党和政府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视。然而,一个时期以来在大学生中出现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诸如“我爸爸是李刚”、“药家鑫案”、“复旦大学投毒案”等新闻在反映出大学生随性妄为的同时,则又彰显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的缺位。面对新常态下的新一代青年学生,如何创新性地加强社会责任感教育并取得实效,成为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迫切需要面对的新课题。为此,笔者于2015年6月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状况展开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对象
笔者于2015年6月,对北方某综合性大学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197名学生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问题展开了问卷调查。问卷涉及理工类专业,如机械工程、轻化工程等专业、文史类专业,如哲学、经济管理等专业,年级涉及到大一至大四所有年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大学生群体较为真实的思想政治状况以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开展状况。本次共计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7份,回收率达98.5%。其中有效问卷197份,有效率为100%。有效问卷中理工类学生144人,文史类学生53人,分别占有效问卷总数的73.1%和26.9%。其中,大一学生31人,大二学生52人,大三学生70人,大四学生44人,分别占被调查学生的15.7%、26.4%、35.6%、22.3%。另外,为了更为确切地了解不同层次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的认知,本次调查问卷同时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独生子女等不同情况的个体进行了差异比较。本次调查中,学生党员33人,占被调查学生总数的16.8%。学生干部67人,占被调查学生总数的34%。独生子女93人,占被调查学生总数的47.2%。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以问卷调查的方式为主。调查问卷的编制从高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认知情况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情况两个方面入手,并采取封闭式题目的设计方式,共23道单选题目。同时,为及时了解高校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的需求,笔者还设计了3道多选题和1道开放式题目。另外,为了弥补调查问卷信息收集的限制,调查过程中还特意针对个别学生进行了访谈。同时,为了保证此次调查的真实性,还与这些学生的公共课教师、专业教师进行了座谈,以保证对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状况有一个真实的了解。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的现实状况
为了更为确切地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的现实状况,笔者分别从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期待三个方面展开了调查。
(一)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
通过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现状的了解,可以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教育对象,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认识不深,对社会责任感认知不清,缺乏深入了解
在调查“您觉得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中有关于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吗”问题时,认为没有的只有7.1%,认为“有很多”或“有一些时的”占92.9%。而在涉及“您所在的高校有过社会责任感方面的教育吗”,回答“我所在学校开展了此方面教育”的仅占38.6%。针对两道题目回答的迥然不同,笔者在对以后的访谈中了解到,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参加调查问卷的同学并不明确社会责任感的内涵,对社会责任感也缺乏深入的了解,也说明了学校在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并没有在青年学生中入脑入心,取得实效。另外,学生上课认真听讲本身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但是在涉及到“您觉得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时认真听讲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表现吗”问题时,持肯定态度的仅占34.5%。这一数据进一步说明了大学生对社会责任感认知不清,缺乏深入了解这一事实。
2.知易行难,具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的同时社会责任担当不足
在涉及到“您觉得社会责任感对个人或国家的发展来说是否重要”时,72%的同学表示“很重要,社会责任感是担当,公民都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这反映出了大部分学生在对国家的发展上有较为强烈的国家民族责任感,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比较强烈,能够自觉地将个人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连接在一起。而与社会责任感认知相比更为令人担忧的是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担当,有些大学生也能认识到社会责任感的必要性、重要性,但是在真正需要价值抉择的时候却总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往往优先考虑个人得失、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出现了人生抉择功利化的倾向。例如,在问到“如果国家需要有人自愿去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您的态度是什么?”这一问题时,竟然有1/4强的大学生表示虽然自己不想去,但是希望他人能支持国家政策的态度,而且有将近一半的大学生将不想去的原因归结为对家里亲人割舍不下,这显然是搪塞之词。
3.双重标准,在社会责任感评价上宽以待己,严于律人
在涉及到“您觉得您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吗”这一问题时,93.9%的同学认为自己“肯定是”或“有一些社会责任感”,但是在涉及到“您觉得现在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是否强烈”这一问题时,认为“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仅占24.4%;另一方面,承认自己“不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人”的同学只占到6.1%,但认为“现在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强,现在的人关心自己比较多”的却占到48.7%。这说明现在的大学生对于社会责任感的道德评判标准存在着巨大的对内和对外的差别,很少有人认为自己没有社会责任感,但同时,大家又对他人的社会责任感担当产生的强烈的期盼或不满,对他人的要求高于对自身的要求,这也恰恰反映了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的特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参与调查问卷的93名独生子女中,这一倾向更加的明显。例如,认为自己有或有一些社会责任感的同学在这一群体中扩大到了94.6%,高于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而批评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强的比例却扩大到了55.9%,高于平均水平7.2个百分点。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的问题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起着主流阵地的作用,面对高校学生在社会责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笔者也对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内容方面在涉及到“您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逃课现象突出的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时,39.1%的同学认为“内容枯燥,没意思”,占比最高。这一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在教育内容方面,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着内容空洞、没有实例的现象,一方面没能对社会责任感进行很好地诠释,另外一方面也说明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不够生动,不能够很好地吸引学生。
2.教育方法方面在涉及到“您觉得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授课方法吸引人吗?”这一问题时,表示“非常吸引我”的学生仅占25.4%。在进一步了解学生都是通过什么途径接受社会责任感教育或者其他思想政治教育时,有近七成的学生表示所在学校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或其他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还仅限于“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按书本内容传授”,结合上表的统计数据,说明这种灌输式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所取得的效果十分有限。在涉及到“您觉得您们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课程有实际效果吗”这一问题时,只有25.89%的同学认为有效果,而一半以上的同学认为这只是在走形式,甚至有将近20.3%的同学认为“没有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课程”,这与笔者对该校的了解到的情况并不一致。以上调查表明,在教育方法方面,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授课方法老套古板,不能与时俱进;
二是灌输式授课方法仍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主要教学方法;
三是存在着新瓶装老酒的浅层次创新问题,只在形式上被动改变,但并未进行深入的教学改革,不能真正吸引学生。
3.考核评价方面在涉及到“你觉得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有意义吗”这一问题时,有近三成的同学认为“没有意义,考试成绩高低体现不了思想政治觉悟的高低”。这说明现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评价体现并不科学,一大部分学生对于这种评价方式并不能够完全认可。
4.教育者方面在涉及到“您觉得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负责吗?”这一问题时,绝大多数同学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只有2.54%的学生认为不负责任,说明教育者在职责的履行上是到位的,是认真的,但在随后的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建议征求问题中,有16%的同学希望教育者能够多关心学生,以学生为本,倾听学生的所思所想,以身作则,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5.教育环境方面在涉及到“您觉得什么原因造成了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淡化”,认为是家庭因素的占14.21%,认为是社会因素的占57.87%,认为是个人因素的占22.34%,认为是学校因素的仅占5.58%。近六成的学生认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淡化的原因是“社会上没有责任感的人较多,并且也没有什么负面评价”。可见,正是由于社会道德环境恶化,社会上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并未得到应有惩罚,使得大学生产生了不负责任的投机心理。这也与后面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期待的访谈结果不谋而合。在征求学生对学校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建议中,一大部分学生表达了社会责任感教育没有用、走形式,社会上吃不开,一部分学生觉得学校教育与社会实际产生巨大差异,导致无所适从。由此可见,社会教育环境的恶化,已经使一部分学生对德育教育产生了抵触心理,对道德规范到法律规范均产生了质疑。
(三)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期待
为了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笔者在本次调查问卷中还对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期待进行了调查:
1.教育内容要生动活泼、切合实际为了针对社会责任感教育中教育内容方面出现的种种问题,笔者对高校学生期望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应包括哪些方面做出了调查(见表1所示)。调查表明,公民道德教育、价值观教育、传统美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教育等受到了青年学生的欢迎,希望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中予以突出。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生态教育、人生目的教育、时事教育等还应当改善内容,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从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对社会责任感教育的价值引导。
2.教育方法要加强互动,突出实践针对高校中存在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方式方法问题,笔者也在问卷中对在校的学生进行了调查,在涉及到“您最期望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采用什么样的授课方式”这一问题时,“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授课方式”占比最高,达到了67.5%,这一数据再一次显示了改变传统刻板的授课方式,对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有着显著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在涉及到“您对您们学校的社会责任感有何建议”这一问题时,75名同学给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其中近半数的同学希望加强社会责任感教育要从实践着手。而说得多做得少,成为了社会责任感教育虚化、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涉及到“您觉得下列哪种内容的社会实践最能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一问题时,选择“事迹报告会”的占17.26%,选择“参观工厂农村”的占30.46%,选择“到孤儿院或福利院做义工”的占51.78%,从数据上我们可以看出,选择被动接受要少于选择边走边看的,选择边走边看的要少于选择实际行动的,实践参与程度与社会责任感教育的效果成正相关。
3.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令人信服在涉及到“您最期望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什么样的考核方式”这一问题时,只有不到一成的同学选择闭卷考试,有40%的同学希望通过自己查阅资料撰写论文的方式进行,还有24%的同学希望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另有26%的同学认为学生之间相互打分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一个人的思想政治理论状况。
4.教育者要以人为本,以身作则在涉及到“您觉得学校进行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为何起不到实效”(多选)这一问题时,有69.04%的同学认为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60.41%的同学认为教育者“不懂学生心理,矮化学生的责任行为”,63.45%的同学觉得教育者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照本宣科、观念陈旧”,还有58.37%的同学社会责任感教育起不到实效的原因是“一味地强调学生对国家社会负责,教育者却不能为学生负责、考虑”。这些数据都说明了我们的教育者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的感染力、号召力不够,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存在着内容陈旧、方式单一、考评方式不科学、教育者示范作用不明显、教育环境复杂等问题,从而导致了现在学生中对社会责任感认知不清、社会责任担当不足,社会责任感评价双重标准等多重问题,需要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中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科学教学评价、提高教育者认识,进而达到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社会责任感教育中的主流阵地作用。总之,为了解决高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上存在的种种问题,为国家培养、输出更加有担当、有责任感的人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全方位改革迫在眉睫,需要引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工作者的高度关注。
[参考文献]
[1]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EB/OL].(2015-7-27)[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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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感是高级道德情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对人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要求越来越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责任感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供应链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通过准入管理、绩效考评与监督、相互信任以及沟通协商等机制影响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能力。
(1)供应链准入管理。按照供应链核心企业确定的CSR准则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小企业进入供应链体系并成为其中节点的必要条件。
(2)相互信任机制。供应链信任是基于个体相互信任基础上的群体信任,具有群体传递性,信任的利益与风险并存。
(3)CSR绩效考评与监督机制。一方面,核心企业通过CSR审计,监督上下游企业的行为,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成员企业也可以监督核心企业的行为,监督核心企业的规则制定。
(4)沟通与协商机制。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形成主动、互动、联动的社会责任沟通与协调机制,是促进社会责任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
二、产业集群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产业领域中,大量相互关联或竞争的企业及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治理机制及其对中小企业CSR的影响根据各种机制在产业集群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以将产业集群的治理机制分为利益分配机制、竞争与合作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
(1)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利益分配通常遵循几个原则:差异性、互生共存以及公平互惠原则。
(2)竞争与合作机制。竞争机制是指通过适度竞争,实现集群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合作机制是指集群企业之间通过共享资源、设施、政策,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
(3)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通过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来刺激集群内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通常包括价格、订单、声誉和信息激励。
(4)沟通协调机制。集群企业产业分工不明确、信息不对称和企业本身的自利性使得集群企业间需要在交易和合作方面进行沟通与协调。总之,通过利益分配、竞争合作、激励约束、沟通协调等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推动中小企业CSR行为规范和共同CSR议题的形成,而且还有助于增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三、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
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
(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四、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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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经济全球化,市场国际化的大趋势,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对人的社会责任感,时代使命感的要求越来越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责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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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有助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能更准确地定位自己的角色,提高自身竞争力,摆正与社会各利益相关体的关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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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摘要:在新的经济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有了更加丰富的定义。根据生态系统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相应的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只有三个层面兼顾才能塑造出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社会工作由于其专业性,在协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企业社会工作仍需要和多个部门合作开展工作,没有独立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工作生态系统理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能再单纬度的从经济创收来考量企业的价值,企业责任也已不再是之前仅限于为自己创造利润,为政府创造税收。另外,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以媒体传播为助力,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呼声也传遍世界。一些较好的承担起社会责任的企业,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意义,希望能够进一步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自身创造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是维护企业长远利益,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一种“互利”行为。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由于其注重经济效益,会使得部分公益效果削减,此时急需企业社会工作者为企业塑造公益价值观。
一、文献综述
学者陈讯,韩亚琴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经济、法律、伦理和自愿性责任等方面,并从历史发展角度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古典观点和社会经济学观点。李伟阳,肖红军从时间纬度,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个别研究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广泛关注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全球发展阶段。生态系统理论源自人类生态学。该理论可应用于个体、家庭和其他如学校、工作场所等组织。Bronfenbrenner(1979)在考量了各种环境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人类发展模型,将社会环境分为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宏观系统。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目前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的研究尚不多见。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分层
笔者根据生态系统理论,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微观企业社会责任,中观企业社会责任,宏观企业社会责任。
(一)微观企业社会责任
微观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指企业对自己的员工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不仅要善待员工,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定期培训,以促进员工的进步和成长,工资报酬要达到法律或行业规范标准,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国家标准,且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费用。其次企业要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而不仅仅将员工视为创造利润的工具。此时需要企业社会工作者来作为企业和员工之间沟通的桥梁,努力为企业员工争取更多的权益。日本松下公司就很好的维护了员工的权益,在日本经济危机爆发时,各大企业纷纷裁员自保,松下新之助却提出终身雇佣制,和员工一起度过难关。虽然在危机下企业承担了很大的压力,但是当企业很好的履行了对员工的职责,员工将会对企业无限忠诚,为企业尽职尽责,且员工之间会团结一心,团队合作精神会大大提高,在员工中间树立起“企业就是家”的理念,会共同追求共同奋斗。有学者研究证明,不能善待工人而产生的负的外部性后果,比起环境污染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中观企业社会责任
中观企业社会责任,指企业要对自己的顾客及消费者负责。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经济大环境下,这是企业最能自觉履行的社会责任,因为消费者手中掌握着企业生存的决定权,一旦企业无法使消费者满意,消费者将把手中的资金选票投给其他企业。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各企业越来越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高度贯彻顾客即上帝理念。尽管大部分企业都能认识到承担起对消费者责任的重要性,但很多企业仍将其流于形式,重服务轻质量,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甚至将消费者的安全置之不顾。三鹿是我国奶粉业第一品牌,但因没有承担起对消费者的责任,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因而迅速破产。企业已经能够认识到承担对消费者责任的重要性,但却没有切实的贯彻实施,为保证企业生存,必须切实的承担起对消费者的责任。
(三)宏观企业社会责任
宏观社会责任,指企业对自然环境以及社会公益的责任。早期经济学家认为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是创造经济价值,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观点已受到社会大众的拷问,企业的利益来源于社会,理应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紧密相关的,企业要依靠自然环境发展。近年来由于片面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自然环境收到破坏已经危机人们的健康,笔者认为企业应当承担起保护自然环境的职责。诺基亚建造的中国园“绿色大楼”,因为使用了大量的环保材料建筑,虽然费用增加了不少,但却实现了节水37%,节能20%。诺基亚使用了紧凑环保型手机包装盒后,两年间节约了超过4亿欧元的包装和运输费用。实践证明,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不是一件花钱的事情,反而能够为企业节省一笔巨大的运营成本。对于企业社会公益责任,笔者认为这是一项自愿性责任。但履行社会公益责任并不是一项毫无回报的企业社会责任。加多宝王老吉坚持多年“王老吉―学子情”项目,为贫困高考生提供助学金,捐赠金额数千万。2008年汶川地震后,加多宝王老吉捐款一亿,受到了全国网民的热烈追捧,网友打造出“捐款就捐一个亿,饮料就喝王老吉”的网络热词,并倡导“封杀”加多宝王老吉,即一旦出现在货架上立即抢购一空,当时很多地方出现了脱销现象,加多宝王老吉当年销售量增加130%,成为罐装饮料销售冠军。2009年加多宝王老吉出现了“添加门”事件,但官方澄清后其销量并未受到影响,这也与加多宝王老吉长期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起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还能够取得名牌效益。
三、企业社会工作与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一个重要领域,2009年4月,“企业社会工作与企业社会责任”学术研讨会在苏州召开,大大加强了对于企业社会工作的关注。企业社会工作在介入企业社会责任有其专业优势,社会工作的专业视角、知识、技巧以及独特价值观是协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大优势。
在推动企业承担微观社会责任时,社会工作者要努力为企业员工谋取自身发展。员工的福利和保障问题有时也需要企业社会工作者同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合作。社会工作关注人的个别化,有着独特的价值观及专业视角,这些都使得社会工作者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企业员工争取更多的权益。企业中观社会责任方面,企业社会工作者虽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销售服务环节,但可以与企业销售部门合作,对客户宣传企业文化,提供企业形象的指导。不可否认,企业社会在工作者在帮助企业塑造良好企业文化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社会工作者在宏观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上,更能体现专业性。目前公共慈善事业已经成为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工作恰恰是关注弱势群体,帮助弱势群体的专业,因而企业的公益慈善事业是企业社会工作者介入的重要领域。企业社会工作者协助企业开展公益慈善事业能够使得企业慈善事业更加完善,发展更加高效,惠及更多人群。
四、结论
企业社会责任包含的内容丰富,范围广泛,笔者采用生态系统理论将其分为三层,这三个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有一定次序的。作为一个企业,首先应当满足其职工的利益需求,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如果忽视职工的权益,单纯靠压榨职工获得利润,这样的企业是无法长久运行的。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后,要对消费者负责,只有争取到更多的消费者,企业才有利可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广大企业深谙这一道理,但却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为消费者承担起责任,为图眼前利益而采取杀鸡取卵的发展模式,这样的企业最终将被市场淘汰,收到法律制裁。宏观企业社会责任虽是自愿性责任,但很多企业也看到了公益事业带来的品牌效益,争相投身公益事业。在此过程中,由于部分企业过于追求媒体宣传效应,忽视了对受助者的保护,或者没有真正帮助到受助者。企业社会工作者在公益事业开展方面,有着较强的专业性,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为社会弱势群体带来更多的帮助。
目前企业社会工作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只有部分中大型企业设置有企业社会工作岗位。在为数不多的有社会工作岗位的企业里,企业社会工作仍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下工作,通过与销售部门,宣传部门,决策部门的合作来开展各项工作,没有自己独立发展的空间。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社会工作会逐渐得到关注,终将会赢来企业社会工作的春天。
参考文献:
[1]杨靖.社会工作介入企业社会责任策略[J].社会工作,2011(09).
[2]陈讯,韩亚琴.企业社会责任分级模型极其应用[J].中国工业经济,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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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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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国际合作交流的日益密切,企业社会责任开始传播并渐渐影响我国,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开始有所关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社会责任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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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是一个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众多学科的课题,也是一个在实践中非常复杂,理论上尚存争议的课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社会责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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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表述尽管各不相同,但其要义大都包括:在现代社会中,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是公司的唯一目标,公司在为股东谋求利润的同时还应考虑其他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论,供大家参考。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供应链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通过准入管理、绩效考评与监督、相互信任以及沟通协商等机制影响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能力。
(1)供应链准入管理。按照供应链核心企业确定的CSR准则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小企业进入供应链体系并成为其中节点的必要条件。
(2)相互信任机制。供应链信任是基于个体相互信任基础上的群体信任,具有群体传递性,信任的利益与风险并存。
(3)CSR绩效考评与监督机制。一方面,核心企业通过CSR审计,监督上下游企业的行为,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成员企业也可以监督核心企业的行为,监督核心企业的规则制定。
(4)沟通与协商机制。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形成主动、互动、联动的社会责任沟通与协调机制,是促进社会责任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
二、产业集群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产业领域中,大量相互关联或竞争的企业及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治理机制及其对中小企业CSR的影响根据各种机制在产业集群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以将产业集群的治理机制分为利益分配机制、竞争与合作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
(1)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利益分配通常遵循几个原则:差异性、互生共存以及公平互惠原则。
(2)竞争与合作机制。竞争机制是指通过适度竞争,实现集群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合作机制是指集群企业之间通过共享资源、设施、政策,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
(3)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通过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来刺激集群内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通常包括价格、订单、声誉和信息激励。
(4)沟通协调机制。集群企业产业分工不明确、信息不对称和企业本身的自利性使得集群企业间需要在交易和合作方面进行沟通与协调。总之,通过利益分配、竞争合作、激励约束、沟通协调等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推动中小企业CSR行为规范和共同CSR议题的形成,而且还有助于增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三、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
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
(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四、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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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社会的现实发展需要导入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与制度资源以推进、保障和谐、分配正义及持续长效机制建设。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供大家参考。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而是其二者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具体要求,诸如企业保护环境、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需求等,既有来自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有源自道义的要求,只不过二者在具体要求标准上有所不同而已。法定义务是对行为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因此,企业首先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以保证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要求企业不囿于法律的最低要求,而应志存高远,为公共利益的维持与提升尽力。同时,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道德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相较于前述法律层面上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硬约束”来说,是一种“软约束”,即该类义务是超于法律法规的道德要求,即使企业不履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会面临舆论的谴责,因为对这类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更需要巧妙的激励方式。
2企业社会责任类型的层次划分
2.1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的必然性分析
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方式鲜有条框清晰的划分,笔者认为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为员工、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及环境等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争取利益,但是这些利益相关者在具体的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要素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企业为了增产,可以通过在生产环节上的硬件投入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以期员工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4];而为了获取外在的舆论和政府支持,则可以通过对社会的捐助、支持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来实现[5]。上述的两个例子虽然都是企业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盈利条件,但是可以看出,企业对于员工工作环境的投入较之于对社会的捐助,由于前项投入能够更加直接的刺激企业生产获益,因而企业会更加主动于此项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和获益方式等要素上的差别,使得企业在履行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时会存在主动性、投入程度、投入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于促进不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其层次的划分就显得非常重要。
2.2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划分研究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层次的划分,学界也各有说法。JamesJBrummer及其支持者将之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社会责任。但这种划分方式在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难有实效,原因在于若将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与道德责任完全分离,则对于道德层面的责任实难操作而使实践陷入僵局。此外,我国著名学者卢代富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该种划分更多的基于对当前我国国情之分析,考虑到了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辐射带范围,以及因不同的盈利心态而产生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笔者在本文所采取的划分方式将不同以上两种,其划分之依据,是上文中举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类型以及获益方式等内容上的不同的结论。具体来说,是指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下两个层次,即: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首先,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员工、消费者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例如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消费者接受的服务和产品、享受的售后服务等。其次,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关联紧密的一系列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之所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如此两个层次,具体原因主要如下。
(1)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程度不同。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主要是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有关责任,其中与员工有关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员工待遇的优劣,也势必会通过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赢利,甚至会影响到企业需要承担的因员工罢工而造成经济损失风险的大小;与消费者有关的责任中,由于消费者是企业最主要的消费市场承载者,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销售链的存在与否,进而决定着企业的营利状况。而反观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经营环境,通过社会捐助、慈善事业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还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等,都无法将这些效益较为直接迅速地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收益方式不同。在这两类企业社会责任中,企业因其投入而获取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存在差别。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需要企业投入以改善员工的待遇、增加消费者福利,这些投入,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以及企业消费群体的规模及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可以说,这一类投入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减。而对于与公共生活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则不同,这方面的投入,其直接目的并不是实现企业的利润,而是为了改善企业生存的大环境,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虽然这一类投入的直接受益人也包含企业员工、消费者等,但更多的受益人可能是与企业并无直接经济联系的社会大众。因而从浅层面来看,企业并不能较好地从这类投入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类投入能够带来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便利。
(3)认识态度不同。正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两层划分内容具有以上的两个特点,使得一个企业在现实的投入中对于与市场有关和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偏差,对于能够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那一部分自然会比较主动地投入,而对于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那一部分则不同,不仅仅是因为看不到较为直接的经济利益,更因为搭便车原理,使得企业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量较少,从而影响企业外部环境,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如何激励企业对于这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投入,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3分层激励机制探析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问题,各国普遍采取将那些企业必须承担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以便强制企业履行;而就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标准、严要求”,则通过政策号召、舆论、企业自律等方式来促使企业履行。但无论是何种方式,这种“义务上的附加”只会对企业形成压力,且过度的义务附加还可能使企业产生对抗。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来激励企业而非一味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尤其需要重视的问题。
3.1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的认识转变
长久以来,一些学者在“激励”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他们一方面认同企业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则直接以舆论引导或者影响立法来“强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他们在这些认识上的“连贯性”却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特别是在企业自身看来,通过立法方式强制要求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标榜承担这些责任有助于其盈利,这使得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企业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强制要求其必须履行的义务,缘何又会为其自身带来利益?为什么不是给拥有强制力的一方带来利益呢?固然,通过义务附加,可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容易引发对抗。由此一来,这些学者的“激励”行为反而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如何寻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各方利益,又能让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路,是当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
3.1.1对于“激励”的分析
激励有激发和鼓励的意思,它意味着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发出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借鉴管理学上关于激励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对本文中“激励”的含义做如下理解:
(1)激励应当是双方目标的结合。这指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设定上,不仅要包含有员工、消费者、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的需求,而且也应当包含有企业获利的可能性。这也就是激励之于义务附加的优势所在,即能够使企业自身较为主动地去履行社会责任。
(2)激励需具有引导性。无论激励措施如何施行,只有当这些激励转化为被激励对象的自觉愿望,激励的效果才能有效发挥。基于激励的第一个特性,企业自身在了解到利益存在的可能性之后,才会由此来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激励作用于企业,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在具体的实践中,除了对被激励对象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奖励之外,还应当对违背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惩罚。例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不仅规定了企业可以自愿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特定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同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则会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处罚。这样的类似行为,就能够从双向克服主体间“搭便车”的心理,激发企业自身的主观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
3.1.2对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的两种具体形式
基于上文中对激励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激励产生实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直接激励行为。这种行为区别于单纯的强制和呼吁等,其本身含有对企业实施特定行为的鼓励,也正因为如此,企业能够较为主动地实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这一法律条文内容本身含有对于某些特定企业行为的鼓励,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与企业利益直接联系,即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业能够获得税收优惠。间接激励行为。所谓间接激励即是一种含蓄的、非直接的形式,即间接激励行为往往以企业践行了一定程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为前提,更是一种事后的肯定与鼓励,以形成榜样效应使其他企业效仿。例如《京华时报》举办的“2011年度京华公益奖评选”中就设有“优秀企业公民奖”①,专门用于嘉奖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这些类似评奖活动,对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是一种肯定的评价,并且能让其收获一定的企业影响力、外部良好评价等,获奖企业之行为必为其他企业所效仿,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3.2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方式
通常而言,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法主要有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公众舆论、道德、市场机制、政府调控、行业自律等。依据上文所述的企业社会责任层次划分以及激励的两种形式的理论,结合中国当前的立法和社会实际情况,笔者在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当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1)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其主要的责任对象包含有员工、消费者等,这些责任对象是企业在运行乃至与企业有关的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相关者。企业对员工的待遇决定着员工自身与家庭的存续,同时员工的工作状况决定着企业自身的存续;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高低,则会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利益产生影响,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保证了企业营利与再生产的进行。由此观之,当前的现状是那些涉及最低层次的法律与道德之人权要求,例如员工基本待遇、产品最低质量保证等,已然被社会所共知而无需企业社会责任之实践。唯需对那些敢于超越此最低标准,不断提升员工、消费者待遇的企业给予鼓励以示激励。因此,对与市场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之激励,应当以间接激励为主,即无论是公众的舆论行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还是行业的自律,都应当探索一种利益指向明确的方法来促使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企业形成一种这样的思维,即自我对该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以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例如,行业协会对于本协会成员的评比、颁发证书的行为,不仅是对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加以肯定,更可以起到较为有效的榜样作用,使其他企业也积极效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激励方式当以直接激励为主。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与政府进行良好沟通、社会福利捐助、慈善事业、公共产品捐助以及植树造林,开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等环境保护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自身营利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大多数企业怠于履行;同时,考虑到法律、行政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能起到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但由于这些行为与企业经济利益的联系不紧密,企业在强制力的压力下,难以反思其自身行为,反而可能会埋怨国家、政府,不利于其长期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以上两点的考虑,对于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应当以直接激励为最主要手段。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到企业营利,通过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奖励,来激励其他企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例如,我国各地为了合理充分利用电能以及保证碳排放量达标,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在夜间用电的优惠政策,这样就不仅保证了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给予了遵循其要求的企业一定的利益。此外,对于公众舆论、市场机制作用、行业自律等缺乏强制力的激励方式,则更加应当注意到其激励效果。最后,公众、行业自身则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导向工作,在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之中谋求自我利益的满足,这样才能较好地实现企业满足公共利益的激励。
4结语
当前的中国,正经历着继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次社会转型,企业社会责任对于缓解企业与社会成员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如何激励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而非要求企业负担更多之义务,当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并期望其能够实现的专家、学者的共同目标。笔者通过前文分析,力图构建一套初步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但困于学识与实践经验上的不足,仅求能以此文抛砖引玉,期待学术界和实务领域的深入探索,借鉴而超越他国,确定出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的最优体系构架,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系统,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概念
所谓社会责任会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财务资料,以监督其是否真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应该由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应该属于依靠国家力量强制进行的审计,这是确保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真正实现的前提。
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原因
社会责任会计的泛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体现了企业在一个完整的、和谐的社会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在系统状态中的同构性,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与社会大系统的互动性。也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与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的利益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同时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导致政府、社会、环境、消费者等对企业的相关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对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及企业及时向社会报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该成为企业和政府审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信息不对称就成为社会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需求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与其他方面之间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的知悉度不一样,因此而导致社会公众对今天企业的信任度下降,特别是中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方面出现问题之后,公众普遍对企业的信用存在疑虑,并因此而导致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阻滞。社会责任会计审计能够有效解决或减少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或不对称。这种功能仍然是通过监督、鉴证和评价形式体现出来。
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
同样,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达到一定的审计目标。所谓审计目标就是人们进行审计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通过财务形式报告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表达意见,通过这些意见,使政府、社会、公众能够知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四、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
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与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存在依存关系。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决定了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内容。社会责任会计包含的内容,是具体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项目。法国要求年度社会平衡表必须披露如下内容:职工人数;工资成本;健康和安全防护;职工培训;行业关系;职工住房、交通等其他社会条件;其他工作条件等七类。美国会计学会下属的社会成本委员会要求企业披露的社会绩效有:净收益;人力资源贡献;公共贡献;环境贡献;产品和劳务贡献等五类。欧共体要求披露职工平均人数、各类职工年度人事成本、经济与财务状况、投资和生产计划、合理化方案等任何对职工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专家组1982年的最后报告要求,在报告附件“应予揭示的财务和非财务项目的最低限度项目表”要求应该披露的内容有:劳工与就业;生产;投资计划;组织结构;环保措施。虽然不同国家对社会责任会计要求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是都明显存在对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人的责任的要求。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责任会计必须反映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收益的社会责任。企业存在的社会贡献和价值就是创造财富,而创造财富首先就必须能够赢利。任何一个企业组织首先要可持续地生存下去,才有可能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收益目标是对企业效率和素质的全面检验,是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既是一个财务目标,又是一个社会目标,必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②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招募录用、技术培训、改善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等人力资源投资不仅对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稳定企业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③对所在地区的社会贡献。由于企业享受着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它也应该对本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包括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提供财力、人力支持等;④改善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垃圾,污染了环境。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就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这也是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的重要内容;⑤反映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责任。在社会责任会计报表中,除去前述四项内容,还需要反映企业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如产品的使用效能、耐用期限、安全性等,顾客的满意度、广告的真实程度也应在报表中加以反映。
综上所述,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范围依据社会责任会计核算的内容可以分为:1、企业劳动用工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改善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制订、实施和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职工工资的发放是否到位和是否及时等情况,社会统筹、保险的办理和交纳情况,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以及职工福利落实情况;2、企业对环境影响的社会责任审计,包括产品的绿色指标、资源的循环利用、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持环境的投入情况;3、企业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审计,如创造和安置就业情况,对社会公益,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公共基础建设的支持:4、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审计,如能否有效盈利,税金交纳情况;5、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审计,如产品质量,性能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广告的忠实程度等。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着重于企业在多方利益均衡方面的关系。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实质是在政府、社会、股东等多方利益方面进行均衡,而这种均衡实质是与企业存在关系的各方对企业利益要求的反映。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这些利益相关方或明显、或潜在地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但是一直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到,但正是这些关系的存在保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一旦均衡被打破,实际上是企业首先受损。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是借助于会计的信息披露形式对企业进行强制性的制衡。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就充分体现了强制性。社会责任会计的提出,实际上是将企业从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转移到重视社会效益方面。因此说,社会责任会计的不断推广,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社会责任会计审计代表了一种方向。
五、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保障及法律空白点
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其相关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如美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过程中,一直集中力量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不断制订出更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司法标准。美国的许多州对成文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企业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权力;英国虽然在原则上奉行企业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但在司法上也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法制咨询。我国目前尚无涉及企业责任会计相关内容的法律,与其相应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已经成为社会责任会计工作推广的阻碍,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审计立法方面来看,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是一切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规范了独立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但是,由于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义务履行情况需要由政府审计部门强制性进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此尚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有法律虽然存在一些涉及社会责任的条款,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要开展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必须先对该审计行为进行规范。规范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审计组织、审计业务的法律规定,也包括审计组织本身执行审计业务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则,同时对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强制性也必须明确下来,作为企业配合国家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指导、指令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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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有助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能更准确地定位自己的角色,提高自身竞争力,摆正与社会各利益相关体的关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二、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一、供应链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通过准入管理、绩效考评与监督、相互信任以及沟通协商等机制影响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能力。
(1)供应链准入管理。按照供应链核心企业确定的CSR准则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中小企业进入供应链体系并成为其中节点的必要条件。
(2)相互信任机制。供应链信任是基于个体相互信任基础上的群体信任,具有群体传递性,信任的利益与风险并存。
(3)CSR绩效考评与监督机制。一方面,核心企业通过CSR审计,监督上下游企业的行为,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成员企业也可以监督核心企业的行为,监督核心企业的规则制定。
(4)沟通与协商机制。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形成主动、互动、联动的社会责任沟通与协调机制,是促进社会责任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
二、产业集群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产业领域中,大量相互关联或竞争的企业及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治理机制及其对中小企业CSR的影响根据各种机制在产业集群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以将产业集群的治理机制分为利益分配机制、竞争与合作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
(1)利益分配机制。企业利益分配通常遵循几个原则:差异性、互生共存以及公平互惠原则。
(2)竞争与合作机制。竞争机制是指通过适度竞争,实现集群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合作机制是指集群企业之间通过共享资源、设施、政策,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
(3)激励约束机制。政府通过制定可行的激励措施来刺激集群内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通常包括价格、订单、声誉和信息激励。
(4)沟通协调机制。集群企业产业分工不明确、信息不对称和企业本身的自利性使得集群企业间需要在交易和合作方面进行沟通与协调。总之,通过利益分配、竞争合作、激励约束、沟通协调等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推动中小企业CSR行为规范和共同CSR议题的形成,而且还有助于增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三、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及比较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二)管理模式比较
1.在不同模式下CSR参与主体扮演角色及所发挥作用不同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
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
(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四、结论和建议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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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 教育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引导大学生了解形势,认识社会,关注国家、民族命运和人类文明的重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形式与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形势与政策”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门课程突出将理论教学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的特点,着重培养大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目前“灌输式”、“说教式”的传统教学方法显然已不能满足这门课程的教学要求。本文将针对大学生的学习特点,参考成人学习理论,对创新“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设计与实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成人学习理论;教学研究
“形势与政策”课是国家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是一门十分注重理论教学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的课程,对于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准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作用,是教育部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中纳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2004年和2005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建设得到了重视,在课程规范化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尤为受到关注,但对于课程教学方面的讨论稍显不足,缺乏有效的理论指导,根据一些研究者开展的关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效性研究,仅有不足四分之一的大学生对教学效果表示满意,目前课程教学依然以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为主,教学效果甚微。[2]2015年7月,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明确指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注重师生教学互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注重发挥实践环节的育人功能,创新推动学生实践教学;坚持课堂教学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创新发挥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等内容。因此,“形势与政策”课如何创新教学方法和组织模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学习主动性,提高其学习效率及对理论的运用能力是符合当下高校思政理论课建设要求的重要议题。
一、成人学习理论
成人学习是一种改变由经验形成知识和行为的学习过程,是认知结构组织与再组织。成人比儿童具有更多的经验,对理解新鲜事物并掌握其认知结构具有更强的能力。成人学习有四个法则。第一,效果法则:成人在愉快的环境和氛围中学习,效果最佳;第二,联想法则:成人更愿意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强化对认知对象的掌握;第三,有备法则:成人往往在有需求的时候才会选择学习,强调学习的目的性;第四,练习法则:成人需要通过大量实践练习来加深对学习内容的印象。成人在学习过程中更愿意接受指导性学习,更愿望交流、反馈,主动性和参与性突出。当成人的兴趣和经验得到满足时,其学习动机就会被激发出来。大学生已属于成人的范畴,成人学习理论可以适用于“形势与政策”教学实践中,根据成人学习的法则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课程,满足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有利于激发其学习动机,提高教学实效性。此外,美国学者埃德加·戴尔提出的“学习金字塔”模型也能给予“形式与政策”课教学设计很好的启发。按照运用不同学习方法的学习者在两周以后还能记住所学内容的比例(详见图1),直观地展示了不同学习方法的学习效率。他指出,学习效率在30%以下的方式都是个人学习或被动学习,包括“听讲”“阅读”“视听”“演示”,而学习效率在50%以上的都是团队学习、主动学习和参与式学习,包括“参与讨论”“做中学”或“实际演练”“向别人讲授”或“立即在实际中使用”。由此可见,学习方法不同,学习效果大不一样,教师的教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目的
“教社政[2004]13号”文件明确了“形式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就是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3]紧接着,“教社政[2005]5号”文件明确了“形式与政策”课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中的定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中4门必修课承担着基本理论的教学任务,而“形势与政策”课则承担着将理论与现实对接的重要任务,着重培养大学生应用基本理论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教学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通过最新国内外热点难点焦点事件的解析,帮助大学生了解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将知识内化成为思想,从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实现健康、全面的发展。高校“形势与政策”课不仅在传授知识,更在传授方法,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历史,学会用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方法观察形势,用因果联系挖掘事物的本质,了解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把握形势发展与政策制定的必然趋势,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做到真与善的统一。[2]因此,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更加需要重视学习者的主体性,更加需要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强化其对方法的应用体验,帮助其实现知识的内化,并获得审视判断形势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说教式”“灌输式”的传统教学是很难有效达成本门课程教学目的的,而成人学习理论的观点与实现“形式与政策”课教学目的的要求较为吻合,增强课程的参与性、实践性、互动性,改变学生原来由经验形成的知识结构和行为,全面提升“形式与政策”课教学的实效性。
三、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组织
在成人学习理论的指导下,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学习需求,明确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任务和目的,可以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两方面进行具体的教学设计和实施,增强课程教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一)教学内容的组织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所涉及的教学内容多而广,时效性强,课程时间跨度大,但每个学期安排的课时却很有限。因此,精选教学内容是上好“形势与政策”课的核心环节。根据成人学习法则中的联想法则和有备法则,大学生学习更愿意接受与他们现实生活贴近,特别是与他们成长发展息息相关的内容。因此,“形势与政策”课程内容要以问题为导向,更多地回应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与大学生切身相关的问题引导到当前社会、国家发展形势,从分析形势具体到解读政策,最后教育落脚点仍然要落回到大学生摸得着、够得到的实际生活中。授课教师要善于选取现实中的案例,尤其是大学生身边人身边事,以小见大,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政策的认同。政策解读不接地气,不但达不到好的教育效果,甚至会遭到大学生的抵触。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从选定主题开始,即确定具体的教学目的和主要内容,然后以此作为内容主线,筛选各类翔实的支撑论证素材。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和学习金字塔中不同学习方式的学习效率排序,“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需要多种教学方法的组合,尤其是要开展师生互动教学,因此,教学素材的数量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如图表、视频、翔实的数据和完整的案例,这样才能满足不同教学方法对素材使用的要求。此外,“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时政性,教学素材必须来源于正规的官方媒体和渠道,是国家和社会对外正式公布的数据和事件,能够正确代表国家和社会主流的观点,切不可随意在网络中搜索、下载未经证实的素材内容。
(二)教学活动的组织
教学活动组织实质上是指教师组织引导学生主动作用教学内容的过程及其方式。时间和空间都极为有限的传统课堂教学活动已不能满足目前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求。学习金字塔中更为高效的团队学习、参与式学习、体验式学习等方式需要不断拓展课堂教学的空间和时间。因此,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活动应充分利用高校的现有资源,以课堂教学为主体,辅以网络课堂、实践课堂,形成立体化的教学模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满足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提高课程的教学实效性。利用互联网延伸形势与政策教学的时间和空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微话题讨论、优秀视频和读物推荐、学习成果分享、教学答疑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形势与政策教育还要与校园文化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结合起来,使学生在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中,在广泛接触社会的实践中增强对国家、社会发展变化的感性认识,加深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思考。课堂教学应着重发挥主导教学的作用,以教学主题引导网络教学和实践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形成层次丰富,内容联系紧密的教育活动链。同时,还要注意及时收集学生在参与各个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问题,在课堂教学中给予充分的分析与评述,倡导、鼓励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价值取向,及时指出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的观点,进一步巩固和升华教学成果。建立立体化教学模式符合“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目标的要求,也符合具备成人学习特点的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有利于提高本门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王包泉.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与教学研讨会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7):116-117.
[2]苏琪.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效性研究[D].太原:山西农业大学,2014:14-15.
[3]周树辉.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开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1):127-129.
[4]林钻辉.成人学习理论视角下大学生创业课教学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4(5):128-130.
[摘要]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来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已经具备一门课程的基本形态。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课程建设方面,有一系列关系亟待理顺。以问题为导向,从多学科研究角度,基于“学问逻辑”的视角,紧扣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结合“教学逻辑”,向学生阐释关乎国家发展的大问题,这是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与构想。教学方法问题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应当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结合特定的教学组织形式,研究能体现教学思想、展现教学能力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形成自身独特的教学风格。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的多学科性和跨专业特点,教学活动需要组合多种教学方法。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学问逻辑教学逻辑教学方法
高校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为帮助大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而作出的重要决策。目前,“形势与政策”课已经具备一门课程的基本形态,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借鉴上海大学开设“大国方略”课程的成功经验,笔者提出了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的思路和构想。
一、“形势与政策”课的教育逻辑基础
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看,“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形势与政策”课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从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开设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高校已经把“形势与政策”课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并规定了学时、学分,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或学工部、宣传部)组成一支基本的教师队伍,每学期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下发的“教学要点”为教学内容。因此,“形势与政策”课已经具备一门课程的基本形态。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的发展态势总体是好的,但在课程建设方面也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课程管理不规范、教学工作不适应、课程教学效果有待增强等问题,[1]尤其表现在“教学内容流动变化大”“教师队伍建设不适应”“学科建设方向不明确”等方面。[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要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和新途径。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准确把握师生思想状况,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何进一步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已经提上了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议事日程。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2014年冬季学期,上海大学开设了“大国方略”选修课,由10余位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教学团队,以问题为导向,从多学科视角向学生深入解读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学生讲授世界变化进程中的中国故事,进一步理解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的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开拓了当代大学生视野,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增强青年学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感。“大国方略”课程开设以来,在学生中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社会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在学生的课后随堂反馈中,我们感受到“大国方略”是有益的尝试。借鉴上海大学开设“大国方略”课程的成功经验,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深化“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改革。
二、“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的学问逻辑与教学逻辑
从课程与教学论的视角看,一门课程涉及教学什么、何时教学、如何教学等问题。其中,课程与教学内容的编制必须考虑两个基本因素:一是作为教学内容的“学问的知识结构、系统、逻辑”;二是不同发展阶段学生的认知方式、结构、过程不同。[3]有学者把前者称为课程与教学内容的“学问逻辑”,后者称为“教学逻辑”。本文中的“学问逻辑”包括“当代社会生活经验”,“教学逻辑”内含“学习者经验”。[4]“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通知》的要求,“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等。由于“形势与政策”课时效性强,需要紧跟国内外形势的发展,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全国统编教材不同的是,它没有固定的教学内容和教材,各高校基本上是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每年两次下发的“教学要点”作为“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有的高校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只局限于每年“两会”、党的重要会议召开和重要文件颁布时,主要是向学生解读会议和政策的重要精神。从课程编制的逻辑来看,“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学科的教学内容,应该以科学、学问为依据引申出来,并反映“当代社会生活经验”。但是,“教学内容动态变化”,“学科建设方向不明确”,不利于“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发展。事实上,“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并充分体现了“当代社会生活经验”。
2015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2015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重大活动和热点难点加强思想教育和引导,深入阐释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性变化,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主线、改革任务,深刻认识大国关系演变态势,宣讲“一带一路”战略和建设重点,关注全球经济增长态势,全面理解中国外交战略布局,等等。上述内容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涉及高校学科分类目录中的大部分学科,属于多学科、跨专业的范畴。那么,如果我们把“形势与政策”课列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是不是可以解决其“学问逻辑”的问题呢?即使这样,照搬“学问逻辑”作为“教学逻辑”来应用,也未必妥当。要使学问的知识逻辑“加工”成“学科构成”的逻辑,就必须考虑学生的认知发展、心理成长的阶段性特点。认知发展阶段、“学习者经验”不同,人们的“心智运算”的结构在质上就不相同,于是出现了具备其固有特点的掌握知识的“认识逻辑”。[5]因此,“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如何厘清“学问逻辑”,并实现“学问逻辑”和“教学逻辑”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进行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上海大学讲授“大国方略”课程的10多位教师中,有学科专业背景深厚的校领导,有主管学院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有教学名师,也有在学界颇具名望的专家教授。授课成员的学科背景各异,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历史学、哲学、国际关系学、经济学、法学等多个学科。他们从聚焦青年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集体备课,针对当今大学生的认知方式、特点及“学习者经验”,进行团队教学。“大国方略”教学内容贴近社会现实,内含“当代社会生活经验”,如“中国梦,谁的梦”“中美真的能坐在一张椅子上吗”“中国高铁驶向何方”“中国能第一口咬到‘苹果’吗”“我们会被全球化淹没吗”等,引领学生熟悉本课程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并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去分析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大国方略”讲授时注重从问题切入,在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解析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教学采取课前网络采集问题、课中讲解并现场提问、课后深度评析的方式进行,全程以问题作为线索统领框架,按照问题的不同领域分类,依据问题的深入程度分层,讲授时如层层剥笋,展现出曲径通幽、柳暗花明的教学魅力。“大国方略”课程通过教学过程中“学问逻辑”和“教学逻辑”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以问题为导向,从多学科研究角度,基于“学问逻辑”的视角,紧扣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结合“教学逻辑”,向学生阐释这些关乎国家发展的大问题,这是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中内容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与构想。
三、“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方法的运用策略
纵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我们可以发现:从改革的实践来看,恰恰是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不多。在高校课堂上,填鸭式、灌输式的讲课方式依然存在,而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尚未全面推广。尤其是广大教师对于教育资源有限,班级授课制、课堂教学在当前乃至今后仍将是高校教学的重要教学环境等因素缺乏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的研究。上述现象也同样存在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领域。《通知》要求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和新途径,根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灵活运用多样的教学方式。然而,当前“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大多以大班授课为主,并以在大礼堂组织报告会、录像教学转播或班团组织活动等形式作为辅助形式。一个教师几乎承担了全部的课堂活动,面对100多名学生,教学内容缺乏活泼新颖的宣讲材料,甚至采用照本宣科式“一言堂”的授课方式。如今,“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与当代大学生接受信息的多维化、接受手段的多样化以及思维方式的多元化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如何增强教师教学方式的适用性,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等,已成为广大教师进行教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教学方法问题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领域的基本问题之一。从课程与教学论的一般意义上讲,教学方法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师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专门内容的学习活动所采用的方式、手段和程序的综合。[6]
教学方法除了要体现特定的教育价值观(即指向实现特定的课程与教学目标)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学方法受特定课程内容的约束。“我们并不否认‘一般教学方法’的存在,但是,这些教学方法的一般要素与规范要真正对教学过程起作用,还必须与特定的课程内容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反映了特定课程内容的内在要求,这是一般教学方法的具体化过程,这种具体化是深刻的质变过程,而不是在各种具体课程内容中简单地对一般教学方法进行‘贴标签’的过程。”[7]二是教学方法还受到教学组织形式的影响。教学组织形式会直接影响到教学方法的选择策略。显然,班级授课和个别化教学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是不完全一样的,甚至班级学生人数的多少,也会影响到教学方法的选择。如果某一课程的实践性要求很高的话,其实践教学的组织形式会有别于课堂理论教育的组织方式,教学方法也会因此有所不同。上海大学开设的“大国方略”课程,每星期1次,每次3个课时,其中,2个课时采用“项链模式”讲授,1个课时进行现场答疑,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项链模式”授课方式的特点在于,由1位教师作为课堂主持人,另外1-2名教师作为嘉宾,联袂授课。课堂上,主持人把握课程与教学内容的主题、控制教学节奏,构成“项链”的基座;嘉宾教师根据所讲授的内容,应用其特有的教学方法(如讲授法、演示法、提示法等),像“钻石”一样镶嵌在“项链”上,通过深入阐释课程内容,并根据学生课堂反应,回应学生的问题。不同的教师承担不同的功能,有各自的教学任务,彼此配合,相得益彰。课外学生通过登陆Blackboard网络教育平台、上海大学BBS论坛及微信等进行学习反馈。考核以学生即时表达感受、撰写读书报告或课程论文等确证理解和阐述观点,教师分析点评,用循环式随堂反馈取代一卷式期末考试。“大国方略”课程把教学形式与考核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学是一个整体,教师是一个团队。“大国方略”课程的成功表明,教师的教学活动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个人讲授,而应该是一个团队的集体行为。
目前,“形势与政策”课采用的“一人一班一学期”教学模式是建立在每位教师都是百科全书式人才的假设基础上的。如何建立专兼职教师共同参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长效机制,以解决“形势与政策”课的学科综合性强与教师专业背景相对单一的矛盾,提升为学生解疑释惑的能力,更有效地传播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这是“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需要考虑的问题。2015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做到理念手段先进、方式方法多样,为此要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艺术,倡导集体备课和名师引领,强化问题意识和团队攻关,这为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配备高素质的专职教师,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坚持把专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编制,努力建设一支专职为骨干、兼职为主体,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8]另一方面,教学方法不是以独立于教师之外的实体形态存在的,而是教师内在素质在教学活动中的一种外化。[9]教学方法的文化制约性,是教学方法个体性的自然延伸,所以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别人的教学方法。“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应当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结合特定的教学组织形式,研究能体现教学思想、展现教学能力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形成特有的教学风格。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的多学科性和跨专业特点,教学活动往往是组合了多种教学方法才得以开展的。如果教师仅以一种教学方法为追求,排斥其他教学方法,而不是根据“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教学内容,通过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把教学内容有机地组合起来,效果必然不会很好。因此,“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还应当注意多种教学方法的组合运用和整合运用。
参考文献:
[1]叶忠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探索,2013(8).
[2]王包泉,王民忠.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6).
[3][5]钟启泉.现代课程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265,266.
[4][7]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191,211.
[6]马云鹏.课程与教学论[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260.
[8]王包泉,隋俊宇,刘姝.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及发展趋势[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7).
[9]徐继存等.课程与教学论问题的时代证明[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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