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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违约分析及应对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伴随着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和高校收费制度的实行,为了更好地解决机会公平问题,作为“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高校助学贷款应运而生。高校助学贷款政策从1999年部分城市试点到2000年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己接近有17个年头,高校助学贷款一方面帮助数万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顺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随着还本付息的到来,违约问题日益凸显,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性开展受到严重制约。因此,深入分析违约原因,以期找到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迫在眉睫,对健康有序地推进助学贷款工作,帮助更多有需要帮助的人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兑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诺言,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多种形式并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困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特殊困难补助等,形成了“奖、助、贷、勤、补”5大贫困大学生帮扶体系。然而,在实际中奖助学金指标有限,勤工助学占用时间收入较低,难以满足贫苦学生学习生活所需。与之相比,助学贷款成了覆盖面最广、资助力度最大、最有利于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高校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意在帮助贫困学子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纯粹的信用助学贷款,其本身无担保、无抵押和质押,同时也是贫困学子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助学贷款惠及数万贫困家庭,帮助数万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作为贷款受益者的大学生,理应怀揣一颗感恩的心,按时还贷,回馈社会,然而,相较于银行一般个人贷款,高校助学贷款的“违约率”却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制约了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深入挖掘问题根源、分析违约原因以及提出应对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违约原因分析 贷款学生诚信缺失,诚信意识薄弱国家助学贷款属于纯粹的信用贷款,其本身无担保、无抵押和质押,导致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高素质群体之一的大学生,理应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和信用观念,然而,当今多数大学生往往缺乏诚信意识,未意识到诚信观念成为个人不可或缺的财富。诚信作为人类文明赖以生存的基石,是现代文明的基础,是现代无论经济生活还是社会生活都应该遵循的准则。当前由于尚未健全助学贷款偿还制度,少数贷款学生自贷款之初就抱有侥幸心理,钻政策的空子,蓄意拖欠贷款,导致了严重的违约现象。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不景气的就业形势造成了许多大学生毕业即意味着失业,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经验欠缺的求职压力使得他们很难找到理想的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导致贷款学生没有稳定的收入,即使找到工作,收入也比较低,而助学贷款原则上要求学生毕业后几年内还清,压力较大。贷款学生大多来自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或者偏远地区,毕业后还面临着分担家庭经济负担等一系列问题,面对还款、就业难、工资水平不高等现实,心有余而力不足,也是造成还款违约的原因之一。
2. 3贷后管理不力,追缴难度大
从申请到还款,助学贷款涉及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即学生在校期间和就业两个时期。学生贷款后将来是否违约,除在校期间辅以诚信、感恩教育外,更多的是贷后跟踪管理。目前,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由高校和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负责,但实际贷后的跟踪和教育工作只有高校在做,由于高校生源的复杂性,学生毕业后进入社会,工作地和居住地相当分散,不定期更换联络方式,这种情况下高校也没有足够能力对贷后还款行为进行跟踪、教育和监督。缺乏相应监管机制,难免不少贷款学生忘了自己的还贷责任,造成还款违约。
2. 4征信、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
助学贷款是一种纯粹的信用贷款,从理论上来讲,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信用贷款实施的前提。在信用社会里,对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者的事后惩罚有较大的约束力。然而,我国的征信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个人信用体系还不健全。
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只是要求学生按要求填写助学贷款合同,承诺毕业离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并没有明确规定银行贷款如何收回。这些权宜之策的措施,单纯把贷款人的道德准则作为还款的保证,并无机制上的约束力,一旦借款学生不重视信用必然会造成违约。此外,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约束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只是依靠合同,威慑力不大,当违约者的违约失信行为得不到惩治时,必然出现违约率升高的恶性循环。
3. 1提高学生信用意识,大力开展诚信、感恩教育
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加强诚信观念是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的根本。高校应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多渠道宣传助学贷款知识,作为贷款受益者的大学生,面对社会的关心和帮助,怀揣感恩之心,按时还贷,回馈社会,从入学之初心理上就认同毕业后必须按时还贷的思想。助学贷款作为人生的第一笔贷款有必要使其明白诚信还贷的必要性以及违约对本人今后生活的影响,大多数毕业生是不愿意留“诚信污点”的,帮助借贷学生培养现代信用观念,增强诚信感恩意识,有助于提高还贷率。
3. 2提高借贷学生就业质量,增强其还贷能力
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毕业后的就业质量直接决定了其是否能按时还贷,为此,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提供多方位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是对借贷学生按时还贷最直接的支持和帮助。高校可在学生毕业前根据市场需求对贷款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加强其专业技能和就业技巧,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鼓励学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提高就业竞争力,使其早日具备还款能力。
3. 3强化贷后管理,加大追贷力度
助学贷款其点多面广的特殊性,对贷后管理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在校期间除加强学生还贷教育工作,还可帮其制订还款计划,以便毕业后按时还款,另一方面学生毕业后加强信息沟通,利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采集借款学生最新的联系方式以及就业去向等基本信息,还可建立校友信息库,使其成为贷后管理的重要联系资源。
3. 4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档案”,建立有效地奖惩机制
应在全国统一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档案”,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对于拖欠助学贷款的学生,其个人贷款违约记录可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 “信用污点”一旦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将更多影响到借贷人以后的日常生活,如申请信用卡、贷款买房、买车等都可能被银行拒之门外,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其社会惩戒性不容忽视,一处违约,处处受阻。
对于按时还款的学生,应给予一定的优惠及奖励,在个人征信系统上可单独对其标注,在今后的贷款中给予优先考虑,建立有效地奖惩机制,珍惜信用记录,按时还款,降低违约行为。 助学贷款是一项惠国惠民的工程,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诚信、感恩教育,以期突破助学贷款工作困境,打开长期良性循环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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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需求的增长导致高等教育规模扩大,规模扩大致使高等教育经费供给的紧张,教育成本分担政策出台,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以及政府一系列相关资助政策文件的发布,我国高等教育阶段逐渐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免、减”等多种形式共存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现今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系统中的核心,是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主方法和手段。尽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基本得到完善,但仍然有政策本身系统性的不足、执行中的失衡、执行手段的不到位等缺陷。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国家财政贴息,合作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管理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从而完成学业的无担保信用贷款。它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实现“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教育目标和“科教兴国”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1]。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国家助学贷款首先要解决高等教育成本中产生的教育机会公平问题同时还要考虑高等教育成本的可持续发展问题[2]。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1999年出台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试行)》、2000年出台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2年下发《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00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1号)、2007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2009年下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其配套办法等最新文件不断调整规定及其内容而形成的。尽管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并不断得到完善,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各种问题出现,探讨如何改进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助学贷款政策本身的系统性
公共政策实施困难,首先要考虑的是该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政策质量的好坏关系着执行的情况。一是调节机制不健全。助学贷款政策涉及教育、财政、金融等多个职能部门,集体、个人、家庭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各个部门又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想金融部门的规律在于盈利。对于贷款他们迫于政府的政策外,还看到了作为资助高素质人才在信誉和利息及回收方面不会有大的风险。但是从政策推出至今,现今高校毕业生没有经受起考验,一些地方高校已经停止了高校助学贷款。
二是政策与政策环境缺乏整体性。公共政策是环境的产物,政策环境是影响政策运行的基础。政策与环境的统一有助于政策的实施,反之则会阻碍政策的运行。我国现行的助学贷款采用的是个人信用贷款模式,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存在信用的空白,国家助学贷款依傍的市场运行机制和信用体系相当薄弱,这就使得助学贷款面临着极大的违约风险,回收、违约率低下。
三是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缺陷。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有效性常常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会受到影响,同时因缺乏强有力的监控机构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政策执行的效果缺乏明确的标准,难以认定和划分执行者的职责,赏罚不够明确,导致各执行机构之间以及机构内部办事拖沓,而主管部门除了公开批评外也没有其他行之有效办法。
(二)助学贷款政策执行手段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运行的实践表明,我国的助学贷款是政府部门选择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选择,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的干预特点。因而导致助学贷款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异化和变形。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失信惩罚机制不力,让学生在守约与违约之间留下大片空白地带,失信成本低廉。与其他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证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法律制度上明显不健全,包括法律规范、行为准则在内的助学贷款政策等。尽管现行的助学贷款政策中多处有信用制度建设的规定和处罚,但这些制度无论从数量还是结构及内容上都体现为制度供应不足,且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处在行政规定的层次上,并没有提升到法律层面。
二是政策宣传方面不到位,致使政策无法发挥准确的引导机制。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大多集中在边远贫困地区,而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畅通,那些农村家庭大多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的政策。
(三)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平主要是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之间,东西部之间、大型城市和中等城市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执行的广度、强度和深度都呈现出不均衡性。而这种不均衡将影响到政策的公平。助学贷款财政利息由政府支付,这样对于教育部直属高校来说获得财政补贴是有保证的,但对于经济弱势的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本来就短缺,贴息的实施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负担,而成为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阻碍。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个需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错综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国家助学贷款必然使社会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关系进行重大调整,随之而来的不只有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也有政治的长期稳定[4]。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一)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保障性工作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法律法规,不仅为助学贷款体系的完善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固定化的必然趋势。国家关于学生资助的政策,已经由《高等教育法》作了概括性的总结。法律较政策而言,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可以给人们合理的预期,同时,政策多由原则性规定组成,法律则由规则组成,明确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更加有效地调整学生助学贷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立法,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或者以法律形式实施新的助学贷款制度,是助学贷款体系的基本框架确立以后,完善具体助学贷款制度所必需的。
完善助学贷款立法,有利于保障国家教育权和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国家教育权是国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要求,国家教育权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各类人才,推进科技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然而经济困难在影响着学生学业完成的质量,同时威胁着他们能否完成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也就是说,对学生的资助,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另建立完善信用的法律保障体系,就是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广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核心是在于大学生的信用,而建立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条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必须同时满足货币资金商品化、金融实体法人化和金融行为法制化的内在要求。大学生的信用不可能只是单纯地建立在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之上,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对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管理的完整法律、法规、制度和准则的制定上。
(二)加强助学贷款各主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建设
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中发生利益冲突时,政策法规等往往成为各利益主体维护自身利益,争取自身利益的策略或武器。也就是说,助学贷款形成了一个利益博弈的特定“场域”。建立利益诉求渠道,扩展利益表达空间,让国家助学贷款的各利益主体银行、高校、大学生等有一个表达利益的制度平台,建构起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沟通快捷的利益表达机制,使各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输入公共决策过程。这也是一个社会走向稳定和繁荣的底线。也就是说,助学贷款政策中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让潜在的隐患无法自然消解。“利益表达往往意味着矛盾,因为它包括了为达到利益的目标而采取的想对方施加压力的方式和手段。利益表诉求总是产生于利益失衡或利益冲突的时候,如果不开启诉求的渠道,矛盾不得到解决就会日积月累,从而形成更严重的矛盾危机。”
(三)加强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的协调制度建设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方面面,政策执行手段的单一性与助学贷款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的政策手段已难以全面解决助学贷款的各种问题,因此要求政府在进行执行手段选择时,必须注重发挥政策手段的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可持续的;否则,精心设计的制度就可能很不稳定”。这个政策手段体系的精髓就在于倡导个利益主体的协调与配合。行政手段在这个陪合体系中起到主导地位,同时,应将法律手段、教育手段、经济手段、宣传手段纳入这个配合体系中,充分发挥政策手段的作用和优势。行政手段应该作为政策的稳定器,避免成为政策波动的振荡器。经济手段应当成为稳定国家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稳定器,避免出现惜贷不贷的状况。宣传手段应当成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效传播的推进器,避免变成政策传播缺位的情况。
(四)高校在学生贷款后的管理
首先,高校应将诚信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必修课。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贷款学生信用意识的好坏影响着贷款的是否按时偿还。我们应注意到这一问题,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但这些措施还不够,诚信教育大多停留在口头上,虽说也进了宣传橱窗,有些省份也编了诚信读本,但基本上都是短暂的,不到位的,效果也不好。教育的效果是和教育的时间成正比的。我们各高校都在说要加强诚信教育,但是却没有该怎样加强诚信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应当把诚信教育单独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的必修课范畴,让诚信教育进课本、进课堂、进思想、进习惯。其次高校要实实在在地建好专职队伍。最后高校协助银行对学生信息进行更新的工作,由于贷款毕业生的流动性比较大,银行很难对毕业学生进行跟踪。因此只有通过熟悉学生的培养单位高校来进行跟踪和个人信息的更新。
对高校助学贷款,事关广大贫困家庭优秀子女的入学问题,事关高等教育平等问题,事关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问题,所以,必须花大精力把助学贷款工作做实、做好。同时,还必须将助学贷款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层次。同时考虑到现阶段高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学后教育的可负担性和开放入学机会,政府和高校应该将重点放在扶贫性的学生资助项目而不是竞争性的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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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高校贫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因素及控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大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开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或银行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及抵押助学贷款,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和扶持。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
2004年中央第一次正式提出积极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2007年8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举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地区签约启动仪式,标志着我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实施。从2008年开始,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截至2010年7月,全国共有23个省启动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其中有9个省全面实行。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3个省份中共有1 778个县区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率79. 3 % 。2007年以来,全国累计共有98. 9万贫困大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金额64. 4亿元,涉及的数目巨大,人数众多。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推动教育公平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源地助学贷款虽然具有很多优势,比如道德、习俗、亲情等约束力量,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风险并不能因此而消失。伴随着生源地助学贷款进入偿还期,参考以往学生助学贷款的还款情况,生源地助学贷款仍然存在偿还难问题,难以逃避学生拖欠贷款甚至违约的风险。一旦发生风险问题,不仅会给国家的经济造成严重损失,还会导致恶劣的诚信问题。
(一)贷款管理缺乏相应的责任主体
农村信用社和当地银行容易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调查了解,因而是最贴近“生源地”的金融机构,但它们都缺乏足够的资金供给能力。国开行的经营网络难以深入到县级地区,难以深入细致地管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目前,折中的办法是在县教育局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但带来的问题是缺少足够信贷知识的专业人士,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机构,基层农村信用社在贷款的管理过程中被闲置,管理贷款的重要任务反而由缺少信贷知识的教师承担起来,容易造成贷款管理缺乏相应的责任主体。
(二)部分贫困大学生还贷困难
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是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主要靠他们毕业后的收入,学生毕业后就业与收入具有不确定性,无形中增加了贷款风险。贷款一旦到期,面对经济困难的家庭和工作场所不固定的学生,贷款回收工作将会遭遇巨大困难和较高成本。一旦借款人在大学毕业后不能找到理想工作或没有稳定收入,就没有稳定的还贷资金,即使借款人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贷款也会面临损失。
(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施行地区,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享受一定的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的优惠政策,以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对于一些刚开始试点的地区,以及经济不发达的困难地区,财政优惠政策往往因客观原因落实不到位,导致贷款机构管理成本增大、盈利空间变小。因此,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缺乏积极性,严重影响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有效实施,增加了贷款政策性风险。
(一)建立完善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完善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其中包括借款人信息、贷款信息、网上办理贷款业务、信用评价、信息帮助与咨询5个基本模块。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为每位借款学生建立专门的助学贷款账户,并作为身份证号码、毕业证书等网上查询的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的诚信监督。同时,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可以简便办理贷款的程序,减少学生在办理贷款和还款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通信等费用,减少借款人的经济负担。完善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对生源地贷款风险进行适当的控制。
(二)在法律法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约束借款人的行为。在法律法规面前,能够对借款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力。处理违约、欠款行为,执法部门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了法律的强大后盾,一旦发生贷款风险,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可以及时冻结贷款人的银行账号和资产,必要时可以采用法律手段,将拖欠、违约行为诉之法律。与此同时,的基础上,款案例中,建立完善的利息奖惩机制。在法律法规在过去的还学生信用意识淡薄的情况不在少数。对信用良好学生给予一定的鼓励措施,比如减息;对信用不好的学生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比如提高利息。通过利息鼓励与惩罚,让学生自己去衡量得与失。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旨在保证学生能够按时还款,降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风险。
(三)建立有效的贷款回收体系
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健康持续发展,与贷款回收息息相关。目前,仅采用简单的担保方式来防御贷款回收过程中的风险是不够的。针对贷款回收存在的风险问题,建立实用、长远、有效的回收体系十分必要。根据学生的还款能力,合理分析学生的还款负担,制定合理的还款方法。比如:采用等额偿还本息的还款方案,还款人每月需偿还固定的金额。递增偿还本息的还款方案,刚开始还款人每月偿还的钱数较少,后来偿还的金额逐渐增加,适合刚毕业,经济收入低的学生。提前还款的方案,则还款期限短,利息低,适合工作收入水平高的学生。贷款机构应当设立个人还款账户,搭建网络还款平台等方式,增加还款途径。还应当健全贷款追缴机制,如签订承诺书、实时追缴、社保代扣等措施。
本文结合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诸多研究,对当前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实施现状及存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策略。但本研究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比如在如何控制风险方面未能对具体策略开展更深入的研究和实际尝试。控制贷款风险的研究方向应侧重于如何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系统。希望本文能对改进和完善我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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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了多元化技术的一种统称。计算机的软件技术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技术,也是发展最为迅速的技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计算机网络系统防雷电波侵入,特别是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计算机设备的供电电力线不可架空敷设进入大楼。已经这样敷设的地方,应采取改造措施,改用铠装电缆穿金属管埋地敷设进入楼房,并装上电源避雷器,会收到好的效果。数据通信的信号线在户外传输时不可架空敷设,应穿金属管埋地敷设,在两端信号线上装上相应的信号浪涌保护器,金属管两端应接设备保护地。金属管埋地线路要避开直击雷引线和接地体。信号线在户内传输时,不可与强电线路并排平行敷设。
二、防感应雷的措施
(一)电源系统的防感应雷
目前市场上有三相四线组合型电源浪涌保护器和单相组合型电源浪涌保护器,有箱式带雷击数计数的和简易型,单相又有并式和串式,还有多种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各种场合均有相应的电源浪涌保护器。这些电源避雷器性能稳定,安装方便。一般应在总电力室、楼层配电屏和机房等设三级来防护电源系统的感应雷,采用者三级防护来实现逐级泄流的作用。
(二)数据信号线防感应雷
1、用交换网进行远程通信的广域网,在Modem前用两线信号浪涌保护器。
2、在异步串行通信端口用RS-232-C25针9线或9针9线速率在20Kbps或64Kbps以下的数据信号浪涌保护器。这种浪涌保护器使用场合较多,比如Modem与主机或终端间作为二级防护;以太网或Novell网总线结构粗缆网路由器与Modem间作二级保护;在终端服务器与终端间以保护终端服务器;各银行系统营业部服务器与各终端通过RS-232-C接口的地方都可使用这种避雷浪涌保护器。
3、局域网总线结构细缆网BNC连接速率100Mbps的数据信号浪涌保护器,用于以太网、细缆Novell局域网与终端串接,安装方便。
4、通过HUB采用星形连接方式的10BASE-T网络,用RJ45连接器连接双绞线传输的数据信号浪涌保护器。
5、两线平衡传输的数据信号浪涌保护器,用于监控系统或自动控制以及电流环的地方。
6、采用卫星数据通信的广域网,在室内收/发单元或室外单元使用卫星数据通信同轴浪涌保护器。这些信号浪涌保护器安装方便、性能好,能有效地防止感应雷击。安装后不影响数据传输和通信。具体安装多少个信号浪涌保护器,要根据具体单位的设备位置和布线来确定,一般是信号线上楼或到别的房间要考虑安装,以防感应雷击。
三、防止地电位反击
系统的接地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的看法是防雷与接地是一个整体,而且接地是做好防雷的基础。我们主张接地系统能分开则分开好,分不开或高层建筑物及综合通信系统应采取联合的接地方式。或采用分开接地方式,对于弱电电子设备,各接地系统应相距20米以上。这样的接地体才是独立的,不致于造成地电位反击。因为雷电流是属于高频冲击波,在地中传播时,电压随距离的衰减成一个嗽叭口的曲线形状。按照GB50174-2008《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计算机机房应采用四种接地方式: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安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若设备较少,接地电阻可以为2欧;若设备多,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欧;
●防雷接地,这里指防直击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执行,一般不应大于10欧。一个单位、一栋大楼、一个系统的接地问题应全盘综合考虑,为安全提供条件。首先要考虑供电系统的接地问题,供电系统有一个体制问题。按照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规定和要求,我国采用的几种供电体制中与计算机机房供电有关的有TN-C;TN-C-S;TN-S;TT四种体制。供电的系统接地指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低压负载侧电气设备平时不带电的外露导体的接地称为保护接地。而保护接地又分为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计算机机房提倡采用TN-C-S系统供电。即接零保护的三相五线或单相三线制。中性地N、保护接地PE、直流工作接地和防雷接地,这四种接地在“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中有两种规定:第一,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直击雷的接地等四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直流工作接地确定,这属于机房的联合接地方式。第二,分开接地,若防直击雷的接地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其余三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直流工作接地的电阻确定,而且与防直吉雷的接地体要相距20米以上,以防止反击。高压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的接地有三种与直流工作接地、联合接地装置的连接方式。另外计算机局域网的总线结构形式中粗缆网、细缆网采用的传输介质同轴电缆,其外皮金属在整个网上都是悬空的,不可轻易乱接地,只能在服务器的远端的一个终接器接地,且必须接设备保护地。电子计算机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单点接地方式,当多个电子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电子计算机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或汇集线连接,连接线一般采用绝缘铜芯绞线,其截面应大于35mm2,引线越长,其线的截面越大。我们的多功能防浪涌保护器的接地一般是利用建筑物的接地装置并应与建筑物的避雷带相连。各种防感应雷的防浪涌保护器的接地,一般均接到被保护设备的保护地上。
1对传统数据处理与现代结构实验数据处理的分析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传统计算机辅助数据处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研发出了现代结构数据处理系统,该系统相对于传统的数据处理系统而言,存在以下优点:首先,在新的软件系统中引进了数据库技术,其操作模块和数据模块是独立的两个模块,可以实现其独立工作。其次,该系统采取了C/S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实现对量测数据的管理、导入以及结果处理。再次,采用SQL语言编辑形式,可以对测试数据的快速查询和对实验要求的快速访问。最后,该系统中预留了数据入口接驳功能,可以实现自由的职能扩展。
2实验数据处理技术方案
2.1实验概况
本次结构实验选取某铁路钢构三跨PC箱形桥,按照刚度相思的原则,将该桥的尺寸和模型尺寸拟定为18.2:1,该桥模型的总长度为29.6米,在墩身的建筑中,使用的是C40的混凝土,墩台使用的混凝土型号和墩身使用的混凝土型号保持一致,在桥身的建筑中,采用的是C60的混凝土类型,在1号和4号桥墩采用的支座是活动的,2号和3号桥墩采用的刚性连接支座,并对其采用竖向和水平的加载方式。在本次实验工况研究中,设置了四种工况,包括水平推力、张拉、配种以及竖向加重。
2.2对结构实验的分析
按照结构实验数据处理的一般流程将软件化为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数据库层,主要用于存储试验中用到的各种信息;第二层为数据管理层,主要负责对试验中各种数据的管理;第三层为处理结果层,该层主要是根据第二层下达的任务,实现对数据的结果表达。在Matlab软件中,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控制函数,并包括I/O设备访问所需要的函数,该函数可以实现对硬件的有效控制,同时也满足了硬件之间的通讯功能。
2.3对实验结构数抽象据库的分析
根据实验模型的机构体系,根据数据库的原理,可以得出抽象的数据库模型,该数据库的模型可以通过Access2000实现。在该数据库模型中,涉及到的因素很多,例如用于存储百分表位移计分布信息的位移测点表,存储加载历程和工况的工况信息表,除此以外,还包括应力信息表、压力信息表、位移测值表以及应变信息表。在数据访问和数据管理操作中,不会对其他表进行操作,只需要通过位移测点表、测点信息表以及工况信息表来完成。采用这种数据访问和数据管理方法,可以有效的确保原始数据不受到破坏,提高原始数据的安全性。
2.4对数据管理和数据处理的分析
在对数据进行相关操作时,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因此,在进行数据库操作的过程中,应该将其放在安全性比较高的C/S模型中,并在其前端管理程序中实现。通过控制Matlab软件编程数据管理程序,在ODBC中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接口,从而在Database中实现对数据的处理和数据访问功能。在对数据库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实现多个方面的功能,具体来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要预留出UCAM接入口和PC接入口,并实现对数据的手动导入和自动导入功能。其次,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实现对数据的访问和对数据的查询功能,并做到便捷和高效。再次,要实现数据处理任务定制功能,根据数据查询的结果和数据的性质,程度可以对程度做出智能判断,并建立起数据连接机制和数据导入机制,最后利用Matlab来实现对数据库的管理功能。根据以上的论述,利用Matlab编程程序,实现了对数据的初步自动化功能和可视化功能。
3总结
综上所述,在计算机进行大型结构实验和现场检测数据处理时,要以数据处理流程为基础,并遵循其处理流程进行数据处理,其管理功能可以利用Matlab软件来实现,并利用Matlab软件软件的计算功能,实现对节后实验数据和现场检测数据的处理、查询以及浏览。通过这样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程序和流程,可以有效的一高数据的效率,并且可以确保原始数据的安全性。在本研究中,所设计的结构能够有效的节约人力和物理资源,减少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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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系发展的理想模式,是以共同利益和人民意愿为动力,政治互信、经济互利、文化互融、民间互尊四个车轮一起转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如何处理中日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日关系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相当多的国人谈起日本就咬牙切齿,愤愤不平。那么究竟是那方面的问题导致中日关系处成当下局面,我们又应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中日关系呢?下面就我个人的观点,浅谈我对中日关系的看法。
首先是历史的认知问题。这是中日关系中最敏感的政治问题。日本不顾历史,擅自修改历史教科室,忽略日本侵华的历史事件,及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等,对中日的关系造成了严重的干扰。第二个是台湾问题。中方关于日台关系的立场是明确的,坚决反对进行各种形式的官方往来,坚持一个中国,并要求日方承诺台湾不包括再日美安全合作范围之内。再者是钓鱼岛问题。钓鱼岛是台湾岛的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和台湾一样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厚非的主权。日美安全合作问题也是其中之一。日美强化安全合作的新体制就位后,对我国造成相对威胁。中国至今通过各种去到多次表明严重关切和有关立场。第五个问题是赔偿问题。日本曾明确表示痛感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责任并对此深刻反省。在此前提下,我国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目前,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如何尽快销毁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具体事宜进行磋商。
近来,中日政治氛围刚刚回暖,却又接连传来令人感到丝丝凉意的消息。中日首脑会晤和外长会谈余音未消,安倍首相和麻生外
相回过头来就分别在国内演讲和出访途中一路渲染“中国威胁论”,扬言要建立日美澳印“价值观联盟”和欧亚大陆“自由与繁荣之弧”,不厌其烦地反对欧盟解除对华军售禁令,还要与美国大搞针对中国的一系列军事演习。这些都充分显示出,日本对中国采取着“合作与防范”并举的“两面下注”战略。中日关系虽峰回路转,但这一时期的中日关系还充满着不确定性。日本右翼势力仍期待着安倍首相在2007年7月参议院选举后参拜靖国神社。中日相互缓解安全疑虑、推动东海问题谈判、加强地区与国际问题上的合作等一系列实质性问题依然摆在那里,有待于进行耐心、细致的对话与磋商。
多年来,中日两国在处理对外关系时都把对美关系放在首位。中日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美关系和日美关系的影响。首先,中日关系要受中美关系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台湾问题、人权问题等方面。如1989年中国发生动乱时美国制裁中国,使中美关系恶化,与此同时,日本也冻结了第三次对华日元贷款,使中日关系也受到了影响。其次,中日关系也受日美关系的影响。由于二战后的历史原因,使美日两国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和军事上也保持着特殊关系。因此,研究中日关系时不能不考虑日美关系。前不久,日美两国重新签署了“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据说要将中国的台湾省划归其防卫范围,引起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对中日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
摘要:
近几年来,当中日经贸关系渐趋佳境之际,双边的政治关系却进一步滑向冷淡的深渊,其间的反差逾来逾大,几乎到了如不对政治局面加以改善,经济关系也难以为继的地步。中日关系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相当多的国人谈起日本就咬牙切齿,愤愤不平。那么究竟是那方面的问题导致中日关系处成当下局面,我们又应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中日关系呢?下面就我个人的观点,浅谈我对中日关系的看法。
一、 中日关系的现状 1、不断发展的两国经贸关系。
在整个中日关系中,经济合作占有中心地位,对于整个中日关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现状看,中日两国互为最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之一。在贸易方面,日本已连续11年保持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对日本来说,中国也是位居前列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回顾战后以来中日关系发展的历史,人们可以看到,经济合作推动了整个中日关系改善。在漫长的历史年代,贸易合作通过民间渠道不断得到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最终经过了长期积累得到了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并最终促成了中日关系的正常化。70年代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在第一个关键时期,经济关系,尤其是其中的贸易往来都起到巨大作用,推动中日关系健康发展。即使在中日两国之间出现政治方面的交涉,甚至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时,经济合作也在不断发展,并且成为改善两国关系的重要因素。但是两国经济关系的加深未必就提高了两国政府和国民之间的相互信赖度,事实证明,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只是两国关系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因为其间还存有政治关系的"反弹力"。
2、陷入迟滞的中日政治关系。这一点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近几年中日之间一直没实现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互访,这对于两个近在咫尺的国家来说是不正常的。两国间最大的政治障碍是历史问题,正如一位学者所说,两国之间的战争虽然早已结束,但是这份沉重的历史遗产却一代又一代传了下来,长期的战争状态粉碎了中日两个民族自古以来形成的相互师从、相互仰慕的美好感情与和平氛围,民族情绪开始发生历史逆转。这种逆转对后来中日关系造成的影响,其程度之深刻,时间之持久,范围之广泛,无论怎样估计也不为过分。与历史问题相伴而来的还有两国在台湾问题、领土问题以及日美安保问题等分歧。这一系列原则分歧的存在,再加上近年数起具体事件的发生,如参拜靖国神社问题。
二、中日关系的症结
1、两强并起。在亚洲,中日两国的综合国力都在上升过程中,是未来世界多极化格局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日本迟早要成为政治大国,这与中国成为经济大国同样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中日两国在告别了"一强一弱"的时代后必须适应相互容忍和接受对方。要是彼此把对方看做是威胁自己的对手,试图联合其它力量牵制对方,那就势必会导致危险的对抗,从而危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如果认为对方是与自己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相互与促进的伙伴,就有可能构筑起新型的双边关系的格局,进而为亚太地区乃至于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中日经济关系正处于重大转折,即日本经济从占绝对优势正转变到相对优势。这一过渡将维持一个时期,两国间矛盾也就会不断地冒出来。日本的宽容度会相对地缩小,中国的应对能力还有限,这样,容易使矛盾不必要地激化。
2、中日两国间政治磨擦因素和大众传媒的片面报道,不仅阻碍着两国增进相互理解,而且不断制造出新的相互误解乃至相互敌对的情绪。体制与意识形态的差异以及西方文化影响的不对称性也将对中日共同文化基础产生抵消作用。近年来中日两国国民之间出现了所谓"感情摩擦",以致围绕对华政策的日本国内政治形势十分微妙,甚至连经济界也不便将希望发展日中经济关系的"心里话"痛快地说出来。这种为政治的、情绪的因素而牺牲两国利益乃至整个东亚地区合作利益的倾向是十分可悲的。
3、日本的认识问题。日本目前的心理是复杂的,昔日煌达的经济如今深陷低迷,日本应该坦然承认和接受地区国家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竞争与合作的事实。日本要摆脱以下观念:(1)追求全球自由贸易,不参加地区歧视性经贸组织;(2)继续追求在东亚领头羊角色,维护东亚的垂直分工体系;(3)迫于国内政治的压力,为保选票,不敢开放国内某些脆弱领域;(4)回避历史,认为如果认罪有损日本形象。日本要勇敢于面对历史和现实,要成为一个正常的大国首先要以一个正常大国的姿态和度量行事,无论遇到什么阻障和困难,依然故我。只有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周边国家才能对你这种身份认同。
三、在东亚经济合作中推动中日关系的进展
经过多年的冲突与合作的磨合,中日两国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不论世界怎么变化,无论对方怎么发展,不论彼此间愿不愿意,两国相邻的地理位置是改变不了的;作为亚洲大国,两国对亚洲和平与安全的巨大影响是改变不了的;两国在地区经济中的相互依存关系是改变不了的。正是这些无法改变的客观存在,使两国之间不能不产生相互合作的必要与可能。这种合作是基于理性的而不是感情的,是现实的而不是理想主义的,是彼此需要的而不是一相情愿的。也正因为如此,这种共同的利益要求总是能够一次次战胜两国关系中出现的不和谐与不愉快,使几乎恶化的两国关系一次次化险为夷。
友好本来是在差异中克服、调整,在交流中互相理解、互相尊敬,才慢慢达成的境界。出于战略、策略之需,或者历史要素来演出友好气氛的手法已经太陈旧,太权宜,也太表面。中日之间其实存有友好的基石:一是两国的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具有亲和性;二是作为邻国,互相之间有确立安全保障的需要;三是在市场经济、自由贸易下,作为贸易对方国和伙伴,共同繁荣的需要。随着交流的深入,过去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发生,"异"在两个国家之间碰撞。但是,这不是坏事,因为这种碰撞也是使事物回归正常位置的机会。真正的中日邦交正常化应该是真心与真心的碰撞后产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日间产生的磨擦给我们提供了问题研究的端结。
一般来说,外部因素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的效果往往大于中日两国的直接互动的效果,这可能是中日关系中一个比较特殊的规律,我们沿着这个规律探讨中日关系的未来,关键可能还得从外部的整合入手,才能有效地解决中日关系的矛盾与问题。换言之,中日矛盾的解决并不在中日关系本身,而是在于双方是否具有战略眼光,首先致力于亚洲的整合,第一步当然是东亚地区的经济整合。
一方面,中日关系的最大希望在于推动东亚地区经济合作,东亚地区合作是中日化解历史恩怨、走出信任危机、克服安全困境、实现双赢的唯一出路。一方面地区合作的前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日关系的发展,因为中国和日本是东亚地区最具影响的两个国家;另一方面地区合作也有利于两国问题的解决,因为中日之间的很多问题在双边层次上难以消溶,但是,中日都参与地区合作,这就为两国的交往提供了更大的空间,除了有利于两国建立信任之外,地区合作机制也可以成为减轻国内压力的积极因素,为领导人做出改善两国关系的努力提供更大余地。
另一方面,东亚经济合作的成功也离不开中国和日本。中国的人口占东亚人口60%以上,而日本的国内生产总值占东亚60%以上。东亚联合要求中日合作,不能排除任何一方。如果日本与中国最终走向对立,将会改变整个东亚的战略形势,并使这种形势向着有不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如果中日关系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上,无法在政治层面上获得突破,那么中日经济合作也可能走向"泡沫经济合作"。事实上,这样的动向已经显现了。日本开始寻找下一个替代中国的市场。日本技术和投资转向印度、俄罗斯可能将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中国和日本怎样才能在东亚区域内进行比较好的合作呢?
首先,日本必须鼓起勇气面对过去的罪行。它必须明白,一个国家如果不能清除内在的邪恶,那么无论它多么努力都不可能成为"正常"国家。因为,一个国家的形象不是单靠自己想象出来的,还必须在与他国的互动中得到确认。因此,日本得向德国学习,实施一种官方的"和解"政策,以成功地和过去的受害国达成和解。只有到那个时候,日本才可能被视为亚洲事务的天然领袖,并与中国及其它东亚国家建立更具建设性的关系。
其次,也是比较重要的的一点是:日本和中国都要放弃在东亚获得特殊主导地位的幻想:它们谁都不行。东亚地区有太多外部势力介入,没有哪个东亚国家能单独左右这个地区。所以,这两个国家必须明白,竞争东亚主导权不仅会浪费掉宝贵的资源,还会白白失去宝贵的时间—-虽然它们争相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地区一体化本身可能是件好事。在东亚经济合作的过程中,中日两国要极力摆脱争夺领导权的思维,而以东盟为主导先建立合作机制。领导权并不是拼命争来的,而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领导权的争夺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未来的亚洲不可能是中国的亚洲或日本的亚洲,只能是联合的亚洲,亚洲的中国和亚洲的日本。中日的和解与合作又将大大推动东亚联合的事业。其实中国从未欲与日本争夺主导权,而且这也并非仅取决于主观意愿,而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中国与日本的经济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而非竞争性,两家联手才能支撑东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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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演唱的艺术处理就是演唱者在演唱过程中,对声音的力度、音色、速度、情感、歌曲风格等方面作出合乎情理的变化处理。演唱者在演唱前通过熟悉、了解、分析作品,包括曲作者的创作意图、歌词内容、调性、曲式结构、风格特点等,然后根据自身的思想意识、艺术修养、实践经验,以自身掌握的歌唱能力、演唱技巧,进行歌曲演唱的艺术处理,进而完美地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风格特点、艺术境界,使演唱达到声情并茂、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民族声乐演唱中的艺术处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一首歌曲通过演员的演唱达到声情并茂、动人心弦的效果,这不是仅凭个人的一付好嗓子就能做到的,需要歌唱者在演唱中对歌曲进行艺术处理。本文仅从二度创作手法的角度,对民族声乐作品的艺术处理方式进行分析研究。在民族声乐演唱中,艺术表现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必须抓住各民族的风格特点,创作出思想感情丰富、具有地域风情、艺术色彩浓厚的音乐形象。
民族声乐扎根于广阔的原野,许多经典民歌经过代代相传延续至今,不仅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丰富的情感抒发、生动的自然写实,而且独特的艺术风格、多样化的艺术表现形式也为人津津乐道。演唱者应该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丰富的想象力和演唱技巧,同时艺术处理也相当重要,它关系到整个歌曲的艺术水准和演唱者的艺术修养。
每一个音乐作品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尤其是民族声乐代表了不同民族地区的地域风情,艺术特征更加明显。比如,蒙古族歌曲奔放粗犷,维吾尔族歌曲欢快热情,节奏感强,江南歌曲细腻委婉,柔情似水。无论是演唱民族民歌,还是歌剧都要深刻领会作品的艺术特色,根据演唱的规律来进行处理,使之成为表现作品主题重要手段,达到思想和艺术的高度统一。
例:结合歌曲的民族传统流传,进行艺术加工。歌曲《沂蒙山小调》采用的是山西民歌的曲风,在演唱时就要结合当地方言的音律进行处理,当然不是全盘模仿,要抓住几个典型的字词适度夸张。比如“风吹草地”的“地”,加上了儿化音,并适度提高了音调,使歌曲充满那个地区的风味,艺术色彩也就凸显出来了。
著名声乐理论家凯萨利对于声乐的语言艺术有一段精彩的阐述,他认为,歌者只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提炼歌曲的语言艺术,用丰富的想象力把歌曲演绎的充满艺术风采,才能打动听众内心最深处的情感共鸣。说话言语和歌唱语言都从口出,一个是自然的流露,一个是艺术的表达,是通过歌者的优美声乐把语言含义表达出来,我们常说的生活“如歌”就是说明歌唱已经把语言艺术化了。
歌唱的语言艺术效果的处理不但要符合汉语吐字归韵的规则,还要符合五音(唇、齿、牙、舌、喉)四呼(开、齐、撮、合)的规律。要根据民族声乐演唱中语言与音乐的关系、演唱语言的的发音规律来处理发声、共鸣、行腔,通过艺术的处理来表达歌曲的思想情感,使歌词的思想感情高于现实生活,内容更丰富,曲调更优美,更有艺术感染力。完美的歌唱艺术,不但语言要清晰真切、掌握正确的咬字吐字方法,还要使发声悦耳动听。每首歌曲的风格是不同的,在演唱的咬字吐字中各有特色。
例一,比如军旅歌曲《当兵的人》,在演唱时就要铿锵有力,咬字准确短促,吐字干脆有力,两者的衔接富有张力和弹性,声音充满激昂自豪的韵味。
例二,在演唱委婉抒情的民族歌曲时,咬字吐字应该轻咬慢吐,柔和细腻。蒙古族歌曲《草原之夜》优美动听,在演唱时要特别注意语言的艺术修饰,字头要出得平稳沉静,字腹延长时要行如流水,字尾归韵时要缓慢、完美、清晰,逐渐地把听众引入那个美轮美奂的意境。
民族声乐同样需要媒介和平台的传递,表演艺术也是体现作品魅力的重要方面,有时还决定了一个作品的命运。民族歌曲是民族文化和民族生活的展现,它在艺术追求上更突出真实性和生活性,表演是民族声乐重要的组成部分。
少数民族地区的歌曲演唱,“演”的成分占有相当的比重,无论是眼神、手势、表情、着装都十分讲究,充分展现出不同民族之间的审美情趣,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所以,在民族声乐的演唱中,舞台表演艺术的处理,要学习和继承民族文化的传统,在此前提下创作和创新,把声音美、形象美与内容美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完美的艺术效果。
民族声乐演唱中的艺术处理包括了多个方面,除了对民族风格、声乐技巧、歌曲语言、舞台表演等进行艺术处理外,还要多进行音乐理论、器乐、舞蹈等方面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音乐素质,才能在演唱的艺术处理中得心应手。同时还要认真观察和学习其它唱法的艺术处理方式方法,为我所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演唱水平和艺术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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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的处理技巧在电视节目的后期制作中,镜头的处理是十分重要的环节。通过对镜头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可以使视频变得有节奏、有变化,且生动自然,使观众被电视节目所感染与吸引。明确主题,迎合观众思维。电视节目最终是给观众看的,因此镜头的处理应当充分结合观众的心理与思维。只有这样,观众才会愿意看这个电视节目。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电影视觉风格的镜头处理技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镜头的处理技巧关系到电影的整体视觉风格和展映效果。本文通过对镜头语言的诠释,围绕增强电影视觉风格所需要的不同类型的镜头处理技巧进行了论述和研究,以便提供给广大电影工作人员更多的参考和帮助,进而促进我国电影视觉效果的镜头处理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电影视觉风格;镜头处理技巧;镜头语言
在电影行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影视制作技术与观众欣赏能力的提升,迫使电影作品的制作和处理技术急需提高和完善,而电影的整个制作过程恰好是由一个个镜头所组成的,作为其中最基本的单位,对其使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会给观众呈现出不一样的视觉体验和感受,在漫长的电影发展历程当中,对于镜头的处理技术已经衍生出众多种类,为了将电影视觉风格最好的一面呈现出来,加强对以提升电影视觉风格为目的的镜头处理技巧的研究与分析十分必要,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近些年来,镜头语言的概念逐渐在电影行业内流行起来,尤其在镜头本身已经成为电影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视觉元素的基础上,镜头语言的有效利用,无疑会让电影在视觉风格的呈现上锦上添花。事实上,所谓镜头语言,是由电影制作者运用镜头的组接技术将一个个电影画面连接起来,进而表述出一种情感或思想观念,从电影专业的角度来说,便称之为镜头语言。经过长期的发展历程,当前的镜头语言可以被主要划分为固定与运动镜头两个主要的类别,电影制作者要结合电影的实际需要,从服装、道具、场景等不同方面对电影镜头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以便带给观众良好的连贯性和视觉效果,这些均需要进行不同阶段时期的连接、组合与处理,以保证镜头的完整性,当然诸如运动镜头包含了摇镜头、拉镜头、推镜头等具体不同的镜头处理技巧,需要依据不同的电影制作情况而定,如此才能体现出不同类型电影的不同视觉风格。
(一)针对镜头连接方式的处理技巧
电影的制作离不开镜头连接方式的处理,其中叠化作为最常见的镜头连接方式,对于电影视觉效果的增强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制作者通过对一组镜头进行连续不断的叠化处理,可以在电影视觉风格的营造方面产生很大的影响,无论是从观众的角度为其创设出的视觉冲击,还是从电影自身情节、内容上的情绪渲染、视觉范围营造,都十分有利于后期电影上映的体验与效果的提升。同时,在镜头叠化速度与时间的长短方面的处理,也可以分别达到既定的视觉风格。
(二)电影镜头“定格”的处理技巧
在电影领域,所谓定格处理主要围绕丰富电影的视觉冲击效果和风格画面而实施,其中,瞬间静止的镜头画面给观众带来的视觉体验无与伦比,令人惊叹,通过在运动镜头的表现中采取突然静止的手段,以出其不意的悬念和视觉感受获得观众的欣赏。当然除此之外,很多电影在制作过程中会遇到后期剪辑的阻力,以定格方式的处理技巧可以有效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所以运用此种镜头处理技巧无疑给电影画面和内容的显现均提供了很好的帮助。
(三)电影中大全景镜头的处理技巧
很多电影在拍摄制作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外景,而大全景镜头正是为表现电影的大场面视觉效果而形成的。尤其在很多充满特效的好莱坞大片中,这种镜头处理技术常常被运用,比如:表现某位英雄人物的威猛形象时,必定会营造出令观众极为震撼的大场面视觉风格,而在运用该方式的过程中,同时要兼顾电影中局部的一些细节展示问题,比如《斯巴达300勇士》这样的视觉特效好莱坞大片,注意这项环节,必将形成较为鲜明的对比,更加突出人物的思想和个性,而不止于仅仅为创设大场面视觉风格而使用,因此,在电影镜头的处理技巧当中,这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手段之一。
综上所述,电影事业的蓬勃发展,让镜头处理技术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关于基于电影视觉风格营造下的镜头处理技巧,可谓一项较为系统和复杂的技术要求,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电影制作人员在不断的实践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根据不同的影片风格、思想内容,进行镜头技巧的利用和调整,进而为烘托出电影的场景气氛和视觉效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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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高校国家助学货款风险防范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所谓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是指银行和学校在处理助学贷款业务的过程中,一般来讲,按照风险产生的来源可将其分为经济环境风险、道德意识风险、社会体制风险等。
1、经济环境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经济风险,一方面来源于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来源于个体家庭经济状况的差异。当前经济条件下,应届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因此,缺乏稳定经济收入的贷款主体只能面临违约的无奈局面。此外,部分顺利就业的学生由于家庭负担沉重、经济压力巨大,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延期还款的情况出现。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得到按期偿还的唯一途径便是贷款主体的未来收入,当贷款者失去偿还能力情况下,银行的贷款回收便受到了极大阻碍。
2、道德意识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中的道德意识风险,是指在该项业务办理的过程中,由于贷款主体的道德缺陷导致国家助学贷款甚至是银行遭受各项损失所带来的风险。道德意识风险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物作他用:贷款主体诚信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将国家助学贷款用作投资理则一等其他用途;二是用非其人:近年来部分家境相对优越的学生积极申请助学贷款,并将学费为家庭其他成员所用,此类现象势必导致放贷过程中管理成本的增加。
3、社会体制风险
社会体制风险,是指由于社会相关制度体系的不完善,造成银行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受到的风险。目前,国家正在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但是由于科技手段相对落后,因此全国联网使用的个人信用征询系统的完善仍需等待。在该系统投入使用前,贷款主体的信用水平仅能够凭借道德意识来进行约束。此外,政府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给子了呆坏账的核销政策,这类政策的制定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银行放款的风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核销申报的程序繁琐、耗时耗力,因此政府的风险分担效果并不显著。
1、博弈论模型简介
囚徒困境模型是博弈论中的经典模型,也是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博弈实例。囚徒困境主要介绍两名嫌疑人作案后被抓,分别被关在不同屋子里受审。按照规定,如果两人均不坦自,各入狱一年;如果两人均坦自招供,各入狱八年;如果一人坦自一人抵赖,则认罪者被释放,另一疑犯入狱十年。为囚徒困境模型的战略式,也称为标准式。在此模型中,如果博弈次数仅为一次,那么双方均选抵赖成为一个纳什均衡。这个博弈实际上反映的是针对个体与针对集体的最佳决策之间的矛盾选择。当出现利益冲突时,参与博弈的各方由于寻求最大化效益而产生的纳什均衡结果成为了对整体均不利的局面。
2、博弈论视角下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益体分析
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主要涉及政府、银行、高校、贷款学生四方利益体。其中,从促进高等教育目标与保障学业完成的角度出发,政府与高校的行为相对一致。由此,本文集中探讨银行和贷款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的行为方式。
在形成博弈的过程中,首先假设银行与贷款学生双方均是经济利益的理性人,即以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作为博弈主体,银行和贷款学生分别可以选择是否放贷及是否还款,即双方均可能出现守信和失信两种行为方式。
3、贷款学生与银行的博弈模型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在办理的过程中,不需要第三方担保及抵押等附加条件,因此国有商业银行面对高校学生的贷款偿还行为持担陇态度。一般来说,国家助学贷款相比较于其他类型的贷款,其管理成本更高。 此外,国家助学贷款本身具有独特之处,即贷款性质兼具商业性与政策性。因此,政府为保障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实施,相继出台了多项针对银行的利好政策,如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部分呆坏账可进行免责核销等举措。
综上,当贷款学生临近毕业时,受社会经济形势的严峻考验以及沉重的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学生在还款时面临着偿还与违约两种自主行为方式。具体分析来,当学生按期还款,那么银行将会放贷,此过程中双方分别获益;当学生违约,那么银行将会有追究与不追究两种选择。无论银行追究与否,都将会有放贷与拒绝放款两种后续行为。
三、建议与对策
风险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构建多元化、分层次的风险危机化解机制,以下将从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分析。
1、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监督系统,实现科学技术保障
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不仅可以实现银行、学校、学生三者间的信息共享程度,这更是切合社会发展的必然之势。个人诚信监督系统与还款监控系统的尽早建立和发展将会大大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工程的互联化、合理化和高效化,从而攻克贷后追踪管理工作的技术难关。
2、深入改革偿还形式,创建以人为本的多样化还款方式
由于贷款学生的贫困程度和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因此多元化的还款方案将更有助于减少学生的还款压力、降低还款违约风险。制定灵活的还款方式可考虑与学生毕业后的经济收入挂钩,必要时学生可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同时还可以针对学生的就业地点实行一定比例的减免优惠政策。
3、构建并完善风险分担体系,实施多元化风险分散策略
国外经验表明,担保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工程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为分散银行面临的风险,担保主体可以选择具有担保资质的个人,也可以采用政府补贴保费的方式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同时还可以由各级政府协调,成立专项担保基金,从而帮助银行进行多渠道的风险规避。
4、全面营造诚信感恩氛围,逐步提升大学生道德修养
高校可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手段,对学生进行道德与法理相结合的主题教育。首先,大力开展第一课堂,客观上夯实学生的法制观念等理论基础。此外,不断推进第二课堂,让学生在丰富的文体活动与讲座讲坛中增强诚信意识,激发学生的主观自觉性。最后,高校要重视校园诚信、感恩、自强文化氛围的建设,促使广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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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渗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防止液体渗入的方式。防渗的手段主要有堵塞和加固,在面对液体的固体表面涂抹一层高分子化合物,可以有效防止液体渗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土石坝防渗变形的处理措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土石坝在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中由来已久,它的主要材料是由本地的土料、石材以及土石混合材料构成,经过有序的碾压、回填等方式筑成的挡水大坝。由于使用的材料不同,土石坝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石坝、土坝以及土石混合材料铸成的混合型大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利工程的发展也有了较大的进步,由于受到各方面环境条件的限制,在一些情况下,因为土石坝的渗漏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有可能会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所以,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土石坝渗漏。
土石坝由于长期在水中受到浸泡和冲刷,周围土体在渗透作用下发生浮动变形,当土体的质量小于浮容重时,土石坝的土石就会逐渐被带走,从而使土石坝发生变形。刚开始的大坝渗透能力不会造成土石流失,但是,如果不及时治理,日积月累,成年累月的冲刷,就会发生较大的土石坝滑坡或重大事故。
要根据土石坝出现渗透变形各个部分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大坝下游坝坡的边缘,发生的危害就大,如果在大坝的坝基里面发生涵洞,就会出现建筑物下陷,有时候还会出现塌陷等严重后果。
土石坝渗透变形有以下几种形式:泥土受到冲刷后发生流失、管涌以及接触性流土。因为泥土的颗粒的大小不同以及渗透程度的不同使土石坝发生渗流变形,主要是因为:(1)坝基的不透水层没有和土石坝下面的截水槽相连,对于不稳定的地基没有很好的处理,都会使坝基出现渗流,如果任其发展,就会使坝基变形或出现空洞甚至溃坝。(2)因为选用的土石材料在力学方面没有认真思考,在建成土石坝工程时进行储存水源时,对浸润线的设置不合理,以至于土石坝的渗漏流出的水流从下游的坝坡斜面流出,使下游坝坡极不稳定。(3)在进行输出水的涵洞和施行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浆液不均匀、混凝土比例配合没有按照一定的标准,周围的黏土夯实不严密,有时候在回填时不结实,也会使土石坝出现涵洞,从而引起渗透变形发生。(4)土石坝渗流的出现一般在大坝的坝心墙和斜面墙等处非常容易出现裂缝或者发生管涌,以至于引发坝体渗漏变形,破坏非常严重的有可能会出现坝体坍塌或者崩坝。(5)对水文地质条件和工程及其基础防渗处理不重视,误以为土石坝不需要高标准的基础,造成基础漏水,导致土石坝变形。
我国的许多地区,特别是南方,使土石坝渗漏并发生变形的原因主要有机械作用及化学作用,由于土石的这些作用,使坝体的某些部分发生破坏。依据土石坝的土质的不同以及涂料的质量的差别、防止渗漏和排除渗流的方法不同、水流的基本条件的不同,土石坝渗流存在以下四种情况:
3.1流土
由于土石坝渗流时泥土颗粒因为渗流逐渐加大,出现被带走,并且坝体表层出现隆起或者冲出现象,这种渗流经常在土粒粗细比较均匀的黏性土壤和黏性不大的土体中出现。因渗流而发生土体断裂、凸起和掉落。
3.2管涌
管涌经常出现在土石坝下方的地基和下游坝坡表层出现渗流的流出的地方。非黏性土壤的微小土粒在泥土小石块的渗透影响下,持续的从孔洞中被冲出,当土壤中的微小颗粒到了某一速度时,泥土颗粒就被冲刷走,如果时间过长,坝体中的土壤颗粒被冲走的越来越多,空洞就会越来越大,这样,土石坝的内部结构就会发生很大的改变,土石坝由于渗透发生变形。
3.3接触流土
由于土石坝在相互相邻的土层中的接触面,会发生渗透系数较小的土层向较大的土层渗入,这种接触性流动的土壤,对土石坝危害极大。
3.4接触冲刷
接触冲刷对土石坝的损坏程度,直接影响着土石坝经久耐用的年限。在坝体渗流经过地基相接触的地方,以及和建筑物等接触系数有很大差别的土层相接触的时候,小的土石颗粒就会被冲刷流走。
土石坝渗透变形的形式在接触冲刷中会较为单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情况,依据各不相同的渗透坡降情况、位置的差别、该地方的土料状况等进行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进而制定出有效的保护措施。
4.1水平防渗
水平防渗的方法非常简便易行,一般采取人力把黏土进行填埋或者使用自然的黏土进行填筑,这种方法非常简便,也能够因地制宜,花费时间短,施工作业面很大、造价低廉,不需要任何的设备和器材。但是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依照设计图纸和有关要求,使土石坝的稳定性得到有效的控制,但如果渗透量加大,在土石坝基部有可能还会出现坡降现象。因此,必须通过防渗的方式实施水平盖铺,与下游的减小压力,增加排水量的工程实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4.2垂直防渗
在坝基透水层较薄并且隔水层厚度不大的前提下,应该使用垂直防渗的方法,并用封闭式防渗帷幕进行施工,从而使所有由于渗透变形的情况得到了彻底治理,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了土石坝的坝体和坝基的渗漏。通常用的防渗方法有以下三个方面:
4.2.1高压喷射灌浆防渗。依据施工设计要求,在受到破坏的坝体周围用钻机实施钻孔,然后把高压喷射管放入钻孔中,对钻孔内的土体使用高压水流冲刷,破坏里面的土体结构,然后冲入水泥浆液,并且和周围土体充分混合、渗透、搅拌,然后逐渐提起喷嘴,待浆液凝固后,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好喷浆后的混凝土深度和厚度,从而与坝基紧密凝结在一起,很好地发挥防渗变形的优势。
4.2.2建造混凝土防渗墙。为了使土石坝更加坚固,增强它的抗冲刷能力,可在土石坝坝体或土体的透水层和覆盖层中建立槽型孔,同时使用高压水泵把水泥浆液压入槽型孔内部,使孔内的残渣等物质被冲出孔外,接着再用直升套管向槽孔内部压入混凝土,连续不断的混凝土墙就这样形成了,充分发挥阻止防渗变形的作用。
4.2.3土工膜防渗。使用土工膜防渗,能够使渗透半径加大,坡降变小、渗漏量变低,但是不能使渗流全部阻断,并且此种防渗方法对坝体渗漏有一定作用,对多种渗漏的防治效果不大。
通过一系列防渗措施的实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防渗施工技术的提高是进一步加强土石坝稳定性的关键因素。因此,只有建立一支专业化、能力强、技术过硬、有丰富经验的施工技术队伍,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还必须有足够的土石坝防渗施工基金作保障,并能及时修缮、维护,一旦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使管理和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并且要积极学习一些国外防渗补漏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使土石坝防渗变形工程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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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小额贷款是种无抵押和无担保形式的信用贷款,这种贷款的主要特点就是简便、快捷。近几年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十分迅速,以前的额度审批方式无法满足现阶段发展形势的要求,尤其是在业务量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信贷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因而需要基于当前的研究现状,探寻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稳步发展。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述
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我国一种新型的组织,综合来说,它具有以下几方而的特性。其一是具有多样化的投资主体和贷款形式。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主体是非常丰富的,其限制条件相对比较少。其贷款形式主要包括了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自己抵押贷款等,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来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其二是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是不允许吸收存款的,只能够从事贷款业务,这也是其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差异所在。其三是贷款金额和利率的灵活性。就贷款利率来说,基于司法部门和人民银行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可以根据当前的市场经济形势进行相应的调整。而在贷款金额方而,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异,因而贷款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二)信用风险的涵义
信用风险的产生主要包括主客观两方而的原因,从主观角度来说,信用风险和贷款人的个人道德有关,很多信用风险的产生都是由于贷款人不愿偿还贷款,最终给贷款公司造成损失。从客观角度来说,受到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经营等因素的影响,贷款公司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就目前的来看,我国的信贷风险是非常高的,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如何有效的控制信用风险是现阶段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提高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时间相对是比较短的,在公司管理方而存在养诸多不足。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人员是非常少的,其中有很多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薄弱,这对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其次,很多公司的管理者此前没有从事金融行业相关的工作,无法从整体上分析金融行业的发展局势。同时这部分管理者缺乏一定的风险控制意识,没有认识到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最后,没有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很多小额贷款公司都缺乏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人员队伍缺乏一定的稳定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风险。
(二)过于单一的经营业务,风险承担能力薄弱
从上述中可以知道,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贷款业务的时候只贷不存,同时公司的规模普遍比较小。风险的时候,这类公司缺乏一定的应对能力小额贷款公司本身的身份是不够明确的,因而它不在政府财政税收的优惠范围内,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营运成本,而公司利润增长的途径少之又少,这是影响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能力的重要因素。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地域,区域经济的发展形势对其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贷款者的经营出现问题势必会影响贷款的收同,一旦出现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止常运营就会受到影响
(三)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小额贷款公司特殊性在于它无法通过吸收公众存在的方式来扩大资金来源,这就使得公司所发放的贷款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自有资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小额贷款公司都存在后续资金不足的问题。在这样,小额贷款公司潜在养很高的流动性风险,这也会成为信用风险的诱因,最终影响公司的经营安全。除此以外,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都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无法对公司的业务进行全而的监控,使得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隐患。
(一)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
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的影响,因而提升人员的整体专业素养显得尤为重要。叫首先,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聘用一些具有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并且有金融行业管理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员。使得公司的管理专业化和规范化,将风险控制管理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其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为人员提供专业化培训的机会,让他们不断地吸收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公司人员的整体专业素养。最后,逐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的业务以及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意识,根据当前发展形势制定全而的信用风险防范措施。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和农户等,因而在对贷款对象的管理和金融机构有一定的区别。首先,严格贷款审批的流程,对贷款对象进行一定的控制,尽可能的在贷款前期降低信用风险。其次,对贷款项目进行全而的审查,了解贷款者的经营此作为确定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最后,对贷款的使用跟踪,一旦出现问题需及时的反馈并采取应急措施。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是降低信用风险的关键,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三)为小额贷款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直以来,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够明确,因而在经营的过程中而对养诸多阻力。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明确这类公司所享有的优惠政策,尽可能的为其提供有力的支持。此外,政府还可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扩充资金来源,解决其后续资金不足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在未来的发展中,政府还应根据其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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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凸显出来,伴随而来的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义务也更趋于频繁,这也慢慢成为国内各家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的新市场,现在中小企业的贷款市场已经成为信贷市场的主体。2011年以来,我国的小企业遭遇多重困境,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风险日益加剧,如何实现银企双赢,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推进,我国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我国经济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小企业为了得到更好的发展,必须更新管理模式和积极开拓潜在的新市场,才有做大做强的可能,所以银行贷款应该是每一个中小企业的必经之路。在当今时代,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想尽一切办法积极开拓贷款之路,毫不夸张的说,企业贷款已经成为银行发展不可替代的竞争之发。是银行保持不败之地的重要途径。但是从目前各家银行企业贷款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怎样更新银行企业贷款准则将成为各家商业银行面临的噩梦。
据工商部门统计,到2013年底,我国总企业数为1527.8万户,其中小企业总数为1139.9万户,加上个体户4436.3万户,占我国总企业数的94.6%,据统计,我国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以上,小企业纳税占国家总纳税的53%以上,全国各家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为8624亿元,增幅为37.8%,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2007年银监会在市场准入和结构布局上对各家商业贷款业务上进行了调整。放宽商业银行增设机构和网点扩大其贷款业务的成果,鼓励其对中小企业进行更宽、更好的贷款活动。提高其对小企业的贷款服务质量!
1.小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太高。
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方式主要有三种,最常见的就是抵押贷款,其次是担保贷款,还有信用贷款。就最经形式分析来看,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加重。但是对于抵押品银行主要接受土地、房产。其他抵押品银行很少接受。同时企业还必须要有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但是对于大多数小企业来说并未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厂房的所有权。所以对于抵押贷款上来说小企业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办法。同时由于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导致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审慎相当保留,收费偏高,手续繁琐。企业获得外部担保极为不易,此外由于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都不完整,所以其贷款也不能是财务报表型和信用评分型。因此在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展趋势下小企业既不能依靠自身资产寻求抵押贷款又不能凭借本身的优质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直接获取贷款。
2.小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严重。
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度不高,大多数企业都存在信用缺失的现象。一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亏损,贷款到期不能如期还本付息,形成银行的不良贷款,向银行融资难也随之产生。一些企业信用度较差,借钱不还,甚至逃废银行贷款,严重威胁到银行信贷资金。造成这些原因还是由于一些企业规模较小,处于创业阶段,同时管理水平也相对薄弱,财务管理不健全,只设流水账,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等,给商业银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真正的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带来了难度,使商业银行难以按照合理的程序和手续帮助它们获得贷款。
一些企业管理水平和素质水平较低,信用意识薄弱,当经营出现困难的时候,不是在改变产品的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开辟市场上下功夫,而是想方设法拖欠贷款利息,这样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信誉度,加剧了中小企业贷款的难度。
3.一些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
担保条件限制了大量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从调查情况推断,辽宁省小企业的总资产规模偏小,往往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抵押较困难,而担保条件不合格是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小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一是因为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势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二是因为抵押担保程序繁琐,费用较高,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三是因为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小,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有效的资金补偿机制,资金实力弱,难以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
目前,小企业贷款方式主要为抵押贷款和少量的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几乎没有,并且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面对抵押品,银行很少接收土地、房产之外的其他抵押物品,同时还会要求小企业具备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而且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一般都比较高,大部分财产已经抵押,导致申请新的贷款抵押物不足。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多数小企业并未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对厂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不能把土地或者厂房作为抵押物。同时,由于小企业的不确定性导致社会对其信用普遍审慎,加之担保基金规模小,担保机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等原因,企业获得外部担保极为不易。因此,再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发展趋势下,小企业既不能靠自身资产寻求抵押贷款,又不能凭借本身的优质财务信息和信用记录直接获取贷款。
4.发放贷款的成本高,风险大。
“成本高”主要是指贷款的单位成本高。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借贷的特点是每笔贷款金额小,期限短、时效快、随意性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发放、检查及贷后管理,需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据测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约为大型企业的5倍。“风险大”是由信息不对称问题引起的,辽宁省中小企业所涉及的多为劳动密集型的竞争性行业,稳定性差,企业淘汰率高,加上财务报表不规范,银行对中小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将来的盈利前景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加大银行贷款的信息成本和贷款的监督成本。而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并将安全性置于首位,越来越追求马柯维茨式的有效投资边界,即在既定收益下的风险最小化或既定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形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态度是并非不愿为,也非政策不许为,而是不敢为。
4.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少、实力相对较弱,其数量偏少,而且由于他们没有政策性融资权,自身发展问题没有解决,中小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的竞争依旧处于较弱的位置。小企业本身的治理结构、运作模式、经营行为,都决定了其高风险性。当银行在向一些小企业发贷款时,面临着许多企业信用级别较低、担保难、风险大、综合收益较差,而银企之间又严重不对称的问题,这样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定价难度相对较大。
1.努力提高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诚实信用是一切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小企业必须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信用,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小企业金融机构,大银行很难做小贷款是世界的通列,完全依靠我国国有四大银行的商业贷款途径支持小企业发展是不可能的。要解决小企业贷款的问题,重要的办法就是依托国家的金融体制创新,大力发展面向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将民间金融作为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
2.加强行业政策的扶持。
企业所处行业的整体发展阶段和结构状况是制约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行业分析应成为商业银行信贷分析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行业的分析,商业银行能够识别信贷进入或退出的行业特征,并根据行业的生命运行周期,适时把握进入和退出时机,以确保信贷资产的质量和效益。企业的行业状况会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区域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所以,商业银行制定的行业信贷政策必须具有前瞻性和动态发展的理念,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原则确定贷款投向,对各个信贷客户的行业发展变化、发展阶段和企业发展状况做出迅速的反映和正确的判断,以此作为进一步评价各个企业经营状况的有效依据和信贷客户进入及退出策略实施的客观标准。现实中可按照以下思路制定中小企业的行业信贷支持政策:
(1)行业生命周期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
(2)国家鼓励大力发展的行业;
(3)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的行业,如新材料、电子通信、生物医药、新能源等;
(4)能大量吸收就业、出口创汇能力强,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行业,如萧山的化纤业、余杭的纺织业等。
3.优化贷款程序整合审批流程,提高授信效率。
差别授权。在差别授权上,由总行集权制管理逐步向分权制管理过渡,提高分、支行审批权限,将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分解到各分支行,提高小企业服务的效率,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流程。实行“营销和授信预调查”、“授信调查与尽职审查”、“授信后检查与当期续授信”三同步,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小额授信走简化流程,缩短决策链,对一定金额以上的授信业务走审批流程,整体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满足小企业客户“小、频、急”的资金需求。
根据业务的风险程度简化操作流程。对风险低、抵押充分、金额小的小企业贷款,简化的程度相对较高;对金额大、担保能力不强,尤其是新客户,在确保基本效率的情况下,需要深入调查,严控风险。今年以来,央行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管理。在信贷规模总体趋紧的形势下,各商业银行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大力提升对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水平,为他们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积极的信贷支持。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加快,银行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关注力度在逐步加大。然而,由于小企业的市场地位及其产品和大企业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导致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要在政策上对小企业贷款提供方便,更好的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4.建立合理的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有效地规避贷款风险。
信用评级指标要注重小企业的成长性、盈亏性等因素,同时充分发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改变以客户财务报表的财务比率分析为主的信贷风险分析方法,将现金流量分析,特别是未来现金流预测和企业财务弹性分析作为信贷分析的重点,加强对企业的行业竞争地位和行业发展趋势、战略管理、外部支持、核心竞争力等各种非财务因素的分析。通过采取不一样的评判方式,用于不同的客户群。在这一方面,中国工商银行的做法,值得借鉴。2006年该行推出新的小企业评级办法,建成了覆盖全行小企业评级业务的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并一改以往过多依赖企业财务数据和定量评价的作法,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将担保能力评价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首次引入评价体系中,形成了以担保能力评价为中心,突出企业的信用状况和所处经济环境的评价体系,既能充分考虑小企业的成长性、收益性等特点,又注重其经营和财务风险评价,使信用等级能够合理地反映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5.开创金融产品。
小企业存在缺少优质担保,资金规模不大,生产周转快等特点。因此,针对小企业贷款银行应该采取不同的金融组合提高放款成功率。体制灵活的股份制银行更能推出一系列灵活有效的产品。包括货权或者动产质押授信业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免担保业务、国内信用证。出口信用险项下融资、政府采购封闭授信等等。比如,如果某小企业的信用记录良好,贸易行为连续,但由于资金实力较小或者资金规模较小形成授信障碍,银行可以就针对该企业的单笔业务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的规模、信誉实力,帮助企业借助上下游大型客户的资信以单笔授信的方式、配合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及单据控制等风险制约,为小企业提供专项的自偿性贸易融资服务,以该企业的该笔贸易的销售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对小企业来说,在企业的贸易领域行为中才是真正产生效益和现金流的地方,因此,以介入贸易融资领域的方式来参加小企业的资金运作,如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银行的效益和安全性才可能得到更大的保障,而不是一味的考虑传统的贷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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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对数据信息或者图像信息进行处理的技术称为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在该技术中,能够进行处理的信息图像的方位十分广阔,在工程技术、工业、广告传媒以及农业等方面的数据图像信息的处理过程中都有效的运用计算机图像处理的相关技术,本文对计算机图像处理常见的方法、技术、在不同领域的运用以及该技术的发展前景进行了细致的探讨。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的应用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计算机的更新换代逐步加快,在各个领域中的作用无法替代。其中,计算机对图像信息或者数据信息的处理技术应用十分广泛,这一技术统称为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在工程技术、工业、机电行业、广告传媒领域以及农业领域均有广泛应用,利用该技术对数据图像进行分析处理。本文主要介绍了计算机图像处理常用的方法、技术以及在不同领域内的应用,最终对该技术的发展前景进行阐述。
关键词:计算机 图像处理技术 发展前景
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计算机在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成为不可替代的必需工具,带给人们极大的便利,应用于各个领域。计算机的应用能够帮助人们将复杂的工作通过简单的操作处理,高标准的完成,这是信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的图像处理技术使用起来比较复杂,而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的问世将图像处理这一复杂的工作简单化,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在对图像进行处理时能后将具体处理的过程显示出来,便于操作者观看,并且能够在同一时间内将批量的图像一次性进行处理,完成相关的程序,是图像处理工作更加简单易行。实际工作中,科学运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能够提高图像处理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
图像处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更为全面的研究分析图像,要想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先对图像处理的具体步骤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计算机图像处理选用的方法比较多,但是更为常见和用途广泛的还是计算机混合光学处理技术和电学模拟处理技术等。
1.计算机混合光学处理技术
计算机混合光学处理技术顾名思义是利用光学的方式对图像进行处理的技术,再用数字技术对图像进行精确处理,这种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涵盖了图像的预处理和精确处理,两种处理模式能够将图像处理的更加合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适合使用。
2.电学模式处理技术
电学模式处理技术就是将光强度信号转为电强度信号,再用电子学对信号进行综合性的处理,其中包括反差方法、浓度分割、光谱对比、色彩合成等具体操作。这种图像处理方法最常见的用处就是在电影电视中。随着该项技术的日趋成熟和逐步改进,根据电学模拟方法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可以细分为一下几种功能:一种是通过建立反变化将信息数据进行重组,组成新的排列形式;一种是改变时钟脉冲的变化规律,并通过模拟的方式实现;一种是将各种响应不同的处理模式看作为过滤器,完成信号的处理。电学模拟处理方法其运行的设备以及成本的投入相对较低,具有较明显的优势,能够使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图像的过滤处理。
按照通用的叫法,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又称为影像处理技术,通过计算机中的特定程序来分析研究图像,使其达到预设的效果。实际运用中,也可以将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成为计算机图像数字处理技术,就是借助于数字摄像机、扫描仪等计算机配套设备,通过数字化方法,获取必要的二维数组。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包含许多方面,例如扫描、匹配、图像复原、具体图像的识别、图像压缩等方面。
1.图像识别、扫描及匹配功能
计算机图像处理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能够顺利的识别、扫描、匹配图像,进而获取图像或者构成图像的特殊符号以及包含特定意义的数据,而不仅仅局限于具有随机分布特征的计算机文件,这种方法日常生活中会经常遇到,例如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关于识别模式的方式。
2.图像复原及增强功能
图像复原及增强功能主要目的是提升图像的整体质量,实现这一效果的第一步便是通过处理技术将图像进行增强处理,其中包括图像对比度的增加、图像外形的改变、图像变化程度的高低等等,图像增强处理选择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频率域法,另一种是空间域法。可以选择低通滤波处理技术消除图像中的噪点,而选择高通滤波可以增加图像的高频信号,经过上述方式处理后,图像将变得更为清晰。
3.图像数字化功能
要想获得数目较大的数据图像,首先考虑的便是图像数字化功能,此功能的主要形式为高宽像素构成图像数据,如果图像的数据为动态模式,则获得的数目将会更大。因此,在实际运用中,人们将数据较大的图像通过压缩的方式进行传输或者存储,便利日常的使用。图像压缩处理技术通常选择的方法是不失真或者近似的方法,运用这些方式对图像进行压缩处理后图像基本保持原来的效果,一般不失真的方法用于静态图像的压缩,而近似的方法通常用于动态图像的压缩。
1.应用于计算机动画以及艺术的设计
我们日常所见的动画或者艺术品,其设计和创作的过程中会经常使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进而牵扯到计算机其他必要的软件,例如3DMAX、三维造型动画设计、二维平面设计等动画制作软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日益进步,类似上述的软件的使用范围将更为广阔。又比如在公益广告、商业广告的制作以及平面设计图像中的特效文字的设计都会用到Photoshop软件,不仅如此,PS还可以为宣传设计海报、各类会展的门票以及各位报刊杂志的彩页等,在越来越多的商业领域内,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的处理效果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和体现。
2.遥感图像处理技术
现如今,高新科技的不断诞生 ,计算机遥感技术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在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计算机遥感技术的运用也十分广泛,其中更多的用于图像的处理和设计,遥感处理技术的应用离不开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在其中发挥的主要作用是显示遥感技术应用的程度和自动化处理的全过程,在今后的发展中必然会成为主要的图像信息获取并迅速合成图像的处理技术。遥感图像处理技术主要处理的对象为数字图像,并且以此为技术推动其他功能的完善和发展。 3.计算机的制造以及辅助设计
计算机制造和辅助设计技术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不是指计算机制造技术,而是指制造业与计算机之间进行技术融合后形成的技术,这项技术的使用范围较广、学科交叉较为复杂、知识更为密集,在我国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制造业中,计算机制造以及辅助设计技术的使用价值非常高,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这也是体现国家科技水平和现代化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不仅如此,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在建筑工程设计、室内设计、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外形设计、网络分析等多方面也有十分广泛的应用,效果十分显著。
随着信息社会的逐步发展,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也日趋成熟,当前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在世界各国的发展日渐成熟。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各领域对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满足各领域对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的需求,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需要再接再厉,不断探索新的技术,逐步推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使用范围的扩大和功能多样性发展。随着计算机其他软件的日趋成熟,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的配置可靠性和优越性更加坚固,可以进行综合信息的多角度、多方面、多目标、多方向、多渠道的处理,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技术人员加大技术软件的开发,还需要日常生活需要的图像处理软件,从而保证在不同的领域和范围内都能进行图像处理。为了使人们在今后的生活工作方面有丰富多彩的环境,图像处理技术人员要深入研究,研发更加全面的图像处理软件,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
综上所述,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各行业发展过程中技术含量的逐步提升,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的应用范围将更加宽广,因此加强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的科技研究,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极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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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营销特指企业在面对危机、灾难时采取的一系列拨乱反正营销措施,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危机给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市场营销论文范文:论营销危机处理。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 为了能够使得我们更深入理解营销危机,更加游刃有余的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危机。深入探究了营销危机发生的原因,提出了有效的抗御策略、处理的原则方法和重塑方法。
关键词:营销危机 营销环境 策略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的各种突发事件不断发生。由于危机爆发后往往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形象伤害,甚至导致企业倒闭。所以对营销而言不仅要面对激烈的营销竞争,而且还要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危机。忽视这些危机或不能对危机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都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甚至危及到企业生存。因此,深入探讨营销危机的发生原因,并相应提出有效的抗御策略、原则处理方法和重塑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营销环境和危机发生原因的不同,营销危机可分为三类:营销宏观环境外因、营销微观环境外因和企业营销管理内因。
营销宏观环境外因主要是指由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文化、人口等引发的危机。例如战争、政权更替以及政治带来的影响;社会文化中的一般价值的重大改变;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降临;与企业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与政策的影响等。这些因素属于不可控制因素。
营销微观环境外因主要是指由企业内部环境因素,竞争者、供应者、营销中介、顾客和大众等引发的危机。例如营销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不协调;强劲竞争对手的介入与发难;与供应者、营销中介的经济纠纷等。这种因素属于半个可控与半个不可控制的因素(不是完全可控)。
企业营销管理内因主要是指由营销管理问题所引发的,例如重大营销决策失误、企业市场定位失误、重大营销活动事故、营销管理不善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外因营销危机同内因营销危机两者是相对而言的。在现实企业活动中,它们是相互交叉、互为因果的关系,但在具体的营销危机中,必定是其中某一种原因起主导作用。这种划分有利于揭示营销危机成因中的主要矛盾,并推出相应的抗御策略。
根据营销环境、危机发生原因和危机发生阶段的不同,营销危机抗御的决策可分为三个策略。
首先是预防策略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未发生危机,但企业应作好营销危机发生前的预测和预防工作。主要是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危机情况,营销管理人员应当关注与本企业营销相关的各种宏观、微观环境因素的变化趋势,然后从对因素变化的动态分析中预测可能发生的营销危机。对预测出来危机情况制定应对措施与做好组织准备,进行必要的危机预案演练和员工危机培训,使得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
其次是减缩策略阶段。这个阶段是由于营销宏观环境外因和营销微观环境外因而产生的。一般是由于营销环境中某一部分对本企业产品服务的观念或需求发生变化并产生负效应、负需求。如果这种情况具有暂时性或可扭转性,企业不应放弃在该领域的营销活动,而应采取必要的公关把负效应转变为正效应,例如广告宣传等促销活动,改变这部分公众、消费者的意念或需求。
如果这样做的效果还不是很好,公司就可将企业的营销范围和规模大幅度缩减,可以采取例如将受到不利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产品暂时停产、停销或减产;尽可能保存技术实力和能力很强的工作人员,全力维持几个能继续赢利的产品项目(逐渐积累一定的资本)渡过难关。
最后是转移策略和联合策略阶段。这个阶段是由于企业营销管理内因而产生,也可以说是由于营销环境发生变化或企业市场定位失误,使企业的产品遭受严重威胁,这时企业可考虑实施转移策略和联合策略。主要包括产品用途转移,即寻找产品的新用途,扩大产品新功能为顾客提供焕然一新的产品;市场转移,即通过市场重新定位使产品转入到一个安全或较好的领域,这种市场转移可以是从主要市场转移到次要市场;资源转移,即将企业的资源转移到生产其他产品的行业或部门;联合,即寻找经营状况良好的伙伴,与其合资、或合作、或组建策略联盟、或实施合并,以利用其他公司的例如技术、人才、产品、市场渠道、资金等资源继续生存或发展。
凡危机都是突发性的,而且会很快传播到社会上去,引起新闻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这就需要迅速研究对策,做出反应,使新闻媒体和公众了解危机真相和企业采取的各项措施,争取公众的同情,减少危机的损失。企业遇到危机时企业至少应有心态处理危机的原则,同时具有重塑方法如下:
3.1 处理危机的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这样做能够迅速找出危机发生的原因,对危机情况迅速调查,及时分析和预测危机发展趋势;观察发现危机前兆,分析预计危机情境和产生。主要在: ① 营销宏观环境方面,计划不周、在市场变化或政策调整等发生变化时无应变能力等;② 营销微观环境方面,如市场发生巨变,市场出现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市场价格的下降等;③企业营销管理内部方面,如员工的情绪紧张、生产计划的调整、职工情绪低落、规章制度不遵守等;④经营财务方面,如亏损增加、过度负债、技术设备更新缓慢等。
(2)坦诚原则。告诉公众事件真相, 争取公众的同情,减少危机的损失,使公众理解真实情况。危机单位要想取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信任,必须采取真诚、坦率的态度,越是隐瞒真相越会引起更大的怀疑。
(3)人道主义原则。也就是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责任。危机在不少情况下会带来生命财产损失,舆论界对造成危及人的生命的事故或事件尤为重视,甚至加以渲染。因此,危机处理中首先要考虑人道主义的原则。凡有人伤亡时,应主动采取救治和赔偿措施,才能得到受害者和公众的谅解。
(4)维护信誉原则。企业要讲信用,企业的信誉是企业的生命线,而危机的发生必然会给企业信誉带来损失,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在危机管理的全过程中,企业要努力减少对企业信誉带来的损失,争取公众的谅解和信任。凡事应优先考虑公众的利益,即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护企业的信誉。
(5)及时总结危机教训原则。营销危机过后,企业要认真总结、反思危机状态下企业营销管理活动的经验与教训,把成功有效的危机决策方法,转化为企业正常的营销管理规范,将危机营销中出现的许多现象或数据收集整理,组成营销危机预警中的监测工具,以加强对危机的预见力和应变力,同时还要进行危机管理的模拟训练,定期的模拟训练可以提高危机管理小组的快速反应能力。这样,一旦需要,公司就能镇定自若地用有效的沟通来对问题做出正确的应对。强化危机管理意识,还可以检测已拟定的危机应变计划是否充实、可行,从而提高对未来营销危机的防范与抗御能力。
3.2 重塑或企业化险为生
企业重塑时都要抓住媒介关注的机会,反复重申品牌承诺。危机发生时应以最快的速度启动危机解决方案的合适措施,在采用解决方案和措施时公司在控制危机时就应更多地关注消费者的利益,凡事应优先考虑公众的利益,即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处理危机,尽量减弱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即善待被害者,尽量为受到危机影响的公众弥补损失,同时应建立召回制度,这样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形象。同时还应该建立盟友关系和建立有效的信息传播系统。
建立盟友关系的方法通常是找到一个第三方,向其沟通相关信息并建立盟友关系,以使他们在争议发生时,能加强外界看待问题的可信度。可以邀请权威机构(如政府主管部门、质检部门、公关公司)和新闻媒体参与调查和处理危机,可增强公众对企业的信赖感。
建立有效的信息传播系统,做好危机发生后的传播沟通工作,争取新闻界的理解与合作,这是妥善处理危机的关键。① 应掌握宣传报道的主动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及使用互联网、内部网、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告知危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现状、问题、公司目前和未来的应对措施等内容,信息应具体、准确;② 统一信息传播的口径,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在传播中也应使用清晰、不产生歧义的语言,以避免出现猜忌和流言;③ 设立24小时开通的危机处理信息中心,随时接受媒体和有关公众的访问;④ 当危机爆发后,很多新闻单位会派记者采访,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与发言人的回答会被转换会技术性语言传播出去,对企业的形象造成重大影响,因此要慎重选择发言人。正式发言人一般可以安排总经理或厂长等主要负责人担任,但如果危机涉及技术问题,那么就应当制定分管技术的的负责人来回答技术问题。而当危机涉及法律问题时,企业的法律顾问就是最好的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应该遵循公开、坦诚、负责的原则,以低姿态、富有同情心和亲和力的态度来表达歉意、表明立场,说明公司的应对措施。对不清楚的问题,应主动表示会尽早提供答案;对无法提供的信息,应礼貌地表示无法告之并说明原因。
特别要提到的是召回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形象,并对今后重新占领市场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但是适合采用这种战略的企业,应该是知名度高、历史悠久、运作规范的大型企业。国际上最典型的例子是1999年5月,比利时发生的因饮用可口可乐中毒事件,一周后比利时政府作出禁销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系列品牌饮料的决定。面对这次形象危机,可口可乐公司启动了危机管理计划,直面危机。6月17日,公司首席执行官依维斯特专程赴布鲁塞尔,通过媒体向消费者解释事故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公司收回同期上市的所有产品,向消费者退赔,并为所有受害消费者报销医疗费用。可口可乐公司的一系列危机处理举措,虽说步伐迟缓了一星期,但还是逐渐消除了人们的敌对情绪,获得了公众的理解和同情,为重新赢得市场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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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一种三方组合,其最一般的含义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现代社会,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权通过诉讼活动得以实现,从而达到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中,理论界与司法实务部门对涉案财物称谓不统一,认定不一致,处理结果也不一样,总是存在诸多争议。尽管《刑事诉讼法》刚修改不久,但其相关规定仍然比较模糊,问题较多。有鉴于此,本文拟对目前立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中关于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问题厘清思路,以飨读者。
财物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包括国家财产、私人财产。涉案财物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财物,主要包括: 取保候审保证金,扣押或查缴的现金和其他财物,提取、查扣的作案工具或违禁品。
关于涉案财物的规定,主要体现在部门法规中。最早的是1965 年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最新的是最高检2010 年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2013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 》,以及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涉案财物的处理也做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除了依法确需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需要销毁的违禁品外,赃款赃物必须如实上缴国库,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对于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后,需要上缴国库的,通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
3、作为证据的物品,应当列出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一起随案移送;
4、被指控人死亡的,追诉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发出通知,将其被冻结的存款、汇款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
5、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赃款赃物
在民法上,作为赃款的货币,属于物的一种,具有高度的替代性,又是典型的消费物,因此是一种特殊的物,所以一般将赃款赃物并列使用。赃款是赃物的一种特殊形式,有时亦简称为赃物。所谓赃款赃物,是指犯罪分子用非法手段获取的金钱,以及用非法手段获取的物资称作赃物。赃款赃物包含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在违法的意义上使用,另一种含义是在犯罪的意义上使用。
笔者认为,赃款赃物无论在哪种意义上使用,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构成标的须是民法上的有体物。2、赃款赃物的取得是由于行为人采取了违法或者犯罪手段。3、赃款赃物的定性只能由人民法院生效的有罪判决来认定,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认定。因为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构成条件是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刑事诉讼法》第12 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前,对于查封、扣押、冻结被指控人的财物,还不能称之为赃款赃物,笔者建议称之为“疑赃财物”或“嫌疑款物”。
( 二) 犯罪工具
众所周知,犯罪工具是一种证据之物,是指与案件有关联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财物,主要包括传统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毫无疑问,作为犯罪的绝大部分证据都能够成为证明涉嫌犯罪的证据,如违法所得、犯罪工具都应作为证据之物。如果违禁品同时也被作为犯罪工具使用时,也应作为证据之物,这些财物在各国法律中都有明文规定。不过,理论界对犯罪工具的定义存有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工具应理解为因实行犯罪而利用的各种物品,如杀人用的刀枪、毒药以及贩毒使用的小轿车,伪造货币用的机器、纸张、颜料,盗窃用的万能钥匙等。
总之,凡是能够便利于为人实施犯罪的东西,都是犯罪工具。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犯罪工具,泛指供实行犯罪所使用的各种物品。犯罪工具的范围相当广泛,可能是一般用具,也可能是特定物品,还可能是违禁品。第三种观点认为,犯罪工具是指犯罪人为实行犯罪而利用的物或人。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其理由是: 1)犯罪工具泛指各种物品; 2) 犯罪工具不仅包括自己合法与非法所有的财物,也包括他人合法与非法所有权的财物。
( 三) 保全之物
保全之物是指为确保将来有关财产判决的顺利执行,司法人员在侦查阶段对涉案财物进行控制,限制义务人处分其财物,同时防止因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物而导致判决流于形式。这种财物既可为财产保全之物、犯罪所得之物,又可作为证据之物,并且这种保全之物既有重合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例如,被指控人的合法财物、被指控人或亲属以合法财物主动退赔的部分以及用来担保的部分财物,就不是以证据或者作为犯罪所得之物出现的,但也应列入涉案财物的范畴加以规范。涉案财物是未经法院生效判决的财物,其仍然具有财产权的一切属性。在侦查过程中,涉案财物无论是作为证据之物、犯罪之物,还是作为保全之物,都难免被控制。确定涉案财物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将此纳入刑事诉讼制度中予以规范,保障公民合法财物免受侵害。
( 一) 无限制地扩大疑赃财物的范围
关于赃款赃物,《现代法学词典》中解释得明确具体: 赃款赃物系指贪污、受贿或者盗窃得来的钱或物,是指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为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行为取得的财物,具有定性的意义,是以被指控人的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因此,在案件尚未经过人民法院审结就对涉案财物冠以“赃款赃物”的名义,实际上是对被指控人的有罪推定。涉案财物除了包括有可能构成违法或者犯罪的赃款赃物,还包括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以及被指控人的合法财产。故此,在被指控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查封、扣押、冻结、收缴的各类财物并不能叫做赃款赃物。
( 二) 司法机关截留、挪用、非法使用、不移交、少移交涉案财物的现象较为严重
虽然刑事诉讼法明文禁止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被扣押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但在实践中,侦控机关截留、挪用、非法使用、不移交、少移交涉案财物的现象仍然较为严重,有的地方甚至在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仍然以赃款赃物的名义继续扣押当事人财物而拒不退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由于处理涉案财物的规定较多,各规定之间不统一,难免会出现冲突。警检机关在决定涉案财物是否应当移送时,总能找到有利于本机关的规定加以适用。
从部门利益来说,由于办案经费紧张问题较为突出,在一般情况下入库的罚没收入都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办案机关,由办案机关作为办案经费统一安排使用。因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罚没收入越多,所得的办案经费也就相应的增多,办案机关为了保证本部门的办案经费充足,就可能受利益的驱使,尽可能少的移送涉案财物,将涉案财物擅自处分。
( 三) 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的主体混乱
由于立法并没有明确涉案财物的认定主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的追诉机关认为,只要查封、扣押、冻结了涉案财物,并且有证据证明这应该是被指控人的违法所得或犯罪工具,就可以进行实体处理。其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表现在:
首先,在人民法院审判之前,这些涉案财物的身份尚无定论的情况下,追诉机关就予以实质性的处理,这有违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根据司法最终裁决原则,“所有涉及个人自由、财产、隐私甚至生命的事项,不论是属于程序性的还是实体性的,都必须由司法机关通过亲自听审或者聆讯作出裁判”。追诉机关的职能是侦查、起诉,揭露、证实犯罪事实,并无权对涉案财物在审判之前进行实质性处理。
其次,追诉机关自行处理涉案财物的过程缺乏必要的审查监督,同时被指控人不能参与其中,不能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提出主张,追诉机关单方面的行政化决定会使被指控人及社会对该决定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这也是“利益司法”存在的主要原因。再次,在法院判决作出之前处理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当法院判决被指控人无罪后,先前处分的财物很难追回,即使通过国家赔偿,也只能充其量得到与损失财物价值相当的款物,对财产的其他权能是无法补救的。最后,这种做法还可能损害被害人的利益,例如,在非法集资案中,被害人可能有很多,而追缴回来的涉案财物的价值远不及被害人的损失总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审判之前追诉机关就应某个被害人的请求予以返还,这就必然导致其他被害人的损失难以得到弥补,从而造成司法不公。
( 四) 被指控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追诉机关对涉案财物的处理程序随意性较大,缺乏法律规制
对于被指控人在判决作出前死亡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 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但是没有规定如何处置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六部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都只规定了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被指控人死亡的情形下,对其被冻结的存款、汇款应当予以没收或返还被害人的,追诉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该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而对于审判过程中被指控人死亡的,对其涉案财物的处理,以及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告人死亡的案件中被冻结以外的其他财物的处理并无规定。从而导致追诉机关对被指控人死亡案件的涉案财物有较随意的处置权,除了侦查、审查起诉案件中对冻结款项的处理要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外,对于其他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追诉机关可以自己决定如何处置。
( 五) 被指控人缺乏参与涉案财物处理程序的有效途径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有权处理涉案财物,这极易导致侵害被指控人的财产权。由此引发以下几点缺陷: 第一,违背了非经公开、公正审讯,不得确定任何人在诉讼案件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第二,在被指控人无法行使任何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对其财物进行处置,明显违背了控辩平衡原则。第三,剥夺了被指控人的参与权、申诉权,甚至上诉权等救济权利。此外,我国《刑法》第314 条规定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犯罪主体仅指个人,并不包括单位。当司法实践中出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集体非法处置涉案财物时,该条文不适用,他们可以轻易地逃脱法律的制裁。
( 一) 设立各级人民法院刑事监督法庭
1、确立司法令状主义。
纵观发达国家的立法,刑事扣押几乎都无一例外的采取令状主义。即扣押前由侦查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审查批准并最终决定是否准许,事后侦查机关应当将扣押执行情况向法官报告并向法官提交扣押清单以供法官审查。即使是紧急情况下的无证扣押,也必须接受法官的事后审查,以确定扣押行为是否合法。“司法审查的确立取决于接受这样一种观点,即制约平衡是防止权力不当行使所不可缺少的。”
2、落实涉案财物均由刑事监督法庭处理。
首先,这是由人民法院天然的中立地位所决定的。基于司法制度设计的基本目的和司法公正理念的要求,在诉讼过程中,需要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来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冲突。法院在这一过程中恰恰充当了这一角色,满足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与处于被指控人对立面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相比,由人民法院作为处理涉案财物的主体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将涉案财物移送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加以处理,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减少被侵害的危险性。
其次,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在人民法院未对被指控人的行为定性之前,是不能对涉案财物予以处理的,因为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是以对犯罪行为的定性为前提,否则就是背离了无罪推定原则。
再次,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之必须。涉案财物在刑事诉讼中主要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作为证据使用,供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定罪量刑。二是作为执行标的,保证法院判决的有效执行。因此,涉案财物应当统一移送至各级人民法院保管,在人民法庭审判时出示实实在在的涉案财物,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认证后,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二) 成立各级人民法院涉案财物保管中心
1、避免追诉机关随意处置涉案财物。因为公民个人财产被扣押后,该扣押物原则上仍然为被扣押人所有,并不因为扣押行为而丧失对物的所有权。故此,侦查机关的扣押仅是对涉案财物的临时性限制,并负有在扣押后妥善保管的义务和职责,不得随意处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 “实行扣押、冻结款物与保管款物相分离的原则,账册与款物必须相符。”但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检察机关办案,公安机关侦查办案并不受其约束,而国家的刑事案件大多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主,所以还需要其他最高执行机关与司法机关出台相关规定。
2、充分保障刑事当事人的财产权,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性。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9 条与140 条规定,对扣押的财物与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但在实践中,侦查人员对收集证据后的审查与管理不够重视,有的随意使用,有的对贵重物品与违禁品没有密封,有的对容易遗失、损毁、变质或者附着犯罪痕迹的物证未采取特殊保管措施。这些情况不仅严重侵犯了相对方合法财产权利,而且也影响了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由此笔者建议: 第一,实行扣押权与保管权相分离的做法,执行扣押的侦查人员不能充当扣押财物的保管人; 第二,在各级法院建立统一的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并制定涉案财物的具体保管办法; 第三,明确扣押涉案财物的保管流程。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案财物,各级保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拆封与查阅。对于鲜活易腐烂及其他不宜保管的物品,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拍照与紧急拍卖,用价款代替财物,同时细化拍卖程序。总之,我们一定要提高保管的透明度。
( 三) 涉案财物的裁决权归属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 条规定: “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为有罪。”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不重视对物的认定,无罪推定似乎只适用于对被指控人行为的认定上,对涉案财物的认定主体并不是法院,而是由追诉机关来处理,这等于是由追诉机关作了自己案件的法官,有违司法公正,不利于保障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涉案财物的裁决权应作如下改革:
首先,应当把涉案财物的处分权统一交由法院来行使。因为,根据司法公正的理念和我国诉讼结构的设计,法院的职责是以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对对立的冲突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判,涉案财物涉及被指控人的实体权利义务,理应由一个中立的第三者行使裁判权加以解决。由法院来统一认定疑赃财物,有利于保障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不被随意处分,防止被指控人被宣告无罪后先前被处分的财物难以追回,也有利于落实追缴、责令退赔和没收等责任,避免职责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实行错案终身追责制。
其次,对于在侦查、起诉阶段被撤销、不起诉的案件,被指控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违法的,追诉机关对被指控人涉案财物的处理也应由追诉机关向法院提出处理意见,以刑事立案为前提。再次,在法院对涉案财物进行裁决时,要允许被指控人参与到该程序中,并给其就处分涉案财物进行辩护的权利,相关证据,经过法院认定后再进行实体处理。最后,对涉案财物实行扣押与保管相分离,使被指控人有机会就涉案财物的处分提出主张,从而防止追诉机关单方面的行政化决定使被指控人及社会对该决定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杜绝“利益司法”的发生。
( 四) 完善涉案财物的认定和处理程序
对涉案财物的认定,笔者认为应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即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为赃款赃物的,对被指控人的财产不能认为是赃款赃物。笔者建议最高司法机关尽快出台司法解释,被指控人的涉案财物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为赃款赃物之前,属于被指控人所有。同时,在“无罪推定”原则的基础上,完善疑赃财物的认定和处理程序:
首先,在法院依法判决确认为赃款赃物之前,原则上不应将涉案财物“返还”被害人。如果确实属于被害人财物且不立即返还可能会给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由被害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允许先行返还,必要时可以要求被害人提供担保,同时制定担保规则。其次,对在侦查、起诉阶段终结的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涉案财物的认定不具有终局性,赋予被指控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 五) 完善关于非法处置涉案财物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结合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不移送涉案财物的情况,除了强调移送涉案财物的重要性,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审前处理规定严格的限制条件外,还应该明确规定其的法律责任,以不利后果督促两机关依法移送涉案财物。因为,如果缺乏惩戒后果的威慑,权力的行使就会肆无忌惮,就会任意践踏权利。我们不能单纯地寄希望于权力的行使者会自觉地行使不受制约的权力。而应该将追究责任的权力赋予人民法院行使,将更有助于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制约。同时,应当扩大非法处置涉案财物的法律责任的主体范围。
比如《刑法》第314 条规定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犯罪主体。当单位非法处置涉案财物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此外,建议修改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34 条第四款中“司法工作人员”的规定,使得追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处置涉案财物的刑事责任时也可以适用该条文。
总之,为使《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健康有序的施行,我们有必要合理地规范和调整国家对被指控人涉案财物的干预权,依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对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的程序,赋予被指控人相应的防御手段,这样,被指控人的财产权才能得到彻底的保护,司法公正才能得以真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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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在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的积聚,严重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全球金融发展史上的多次金融危机便是例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业的发展异常活跃,各种金融风险也日益显现出来。为此,作为金融安全网重要制度之一的最后贷款人制度越来越受到金融界和理论界的关注,深入分析研究我国的最后贷款人制度便显得更加迫切,构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最后贷款人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最终贷款人制度所潜含的道德风险原因及治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现实中大多数人认为所有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会带来道德风险,其中存在以偏概全的误导。新旧古典主义在理论结构上还存在着形式性缺陷,而大而不倒主义是新旧古典主义逻辑的必然发展,这使道德风险从可能性发展为必然性。解决的方法是制度回归,从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上进行根治。
关键词:最终贷款人 道德风险 大而不倒主义
最终贷款人是指在危机时刻中央银行应尽的融通责任,它应满足对高能货币的需求,防止由恐慌引起的货币存量收缩。该理论是为应对市场恐慌即系统性风险而产生,但现实是最终贷款人不当实施可能引致道德风险。所谓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是指某些最终贷款人行为可能使商业银行产生隐形担保预期,导致从事高风险行为,为整个金融系统带来风险。但理论界存在一种危险倾向,即认为所有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可以化约为救助某特定金融机构。将最终贷款人理论化约为向“单个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和救助”,这存在着严重的以偏概全问题,会导致所有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会带来道德风险的错误认识。
最终贷款人的理论分为四类:古典主义、货币主义、新古典主义以及自由主义。古典主义理论认为,应直接慷慨地对缺乏流动性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但需要使用惩罚性利率,这一派的代表包括巴林爵士、桑顿以及巴杰特。之后的货币主义否定这种直接干预的方式,因为干预成本高且不公平,认为即使是在危机时期,也只能通过公开操作方式对市场而不是向特定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这一派的代表人包括古德弗兰德、保度、考夫曼以及斯瓦茨等,主要是美国经济学家。新古典主义认为不仅要救助缺乏流动性的而且要救助没有清偿力的银行,代表人物包括汉弗莱、弗里德曼等。自由主义则认为任何政府机构都不能成为最终贷款人,将支持公共最终贷款人的理论都推倒,认为银行恐慌产生的唯一理由是对银行系统存在的法律限制,如果没有这些限制自由竞争的市场就会自动产生一个防恐慌的银行体系,代表人物如塞尔金,属于最终贷款人理论中的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提醒学者尽量减少市场干预,采取对市场影响最小的方式。四种理论派别和道德风险之间的联系不尽相同。货币主义只支持以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提供高能货币,为整个市场提供流动性,反对直接干预特定金融机构,不直接资助或干预某个金融机构,不可能使商业银行产生隐性担保预期,在理论上和现实中都没有道德风险存在的机会。自由主义从根本上反对公共机构提供最终贷款,所以该学派支持的政策不可能产生道德风险。新旧古典主义两种理论都赞成救助特定金融机构,区别在于:古典主义认为要救助缺乏流动性但有清偿力的银行,新古典主义认为对无清偿力的银行也要救助。
所以笼统谈论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存在理论误导,可能是这种原因造成了“最终贷款人必然导致道德风险的”概念误导。
(一)新旧古典主义的理论缺陷――手段劫持目标
在澄清了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概念误导后,检讨新旧古典主义理论本身并同货币主义理论比较以寻找道德风险原因。
新旧古典主义学者支持救助特定银行,危机期间的政治和经济压力导致救助几乎成为政府甚至是社会唯一选择,而救助前后,关于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的讨论就不绝于耳。学者们早就对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提出警告。桑顿指出,中央银行救助将鼓励这些机构管理的“闲散”和“懒惰”行为。巴杰特则认为,如果不采取预防措施,对坏银行的救助都将阻止将来好银行建立。索洛认为,救助会带来一定的道德风险,银行会因为最终贷款人的隐性担保而热衷从事高风险投资,公众也丧失监管银行的动力。金德伯格则指出,如果一家银行或公司知道自己会从自己所干的蠢事中得到解救,会促使它沉迷于蠢行。
但理论界对于最终贷款人为什么会为商业银行提供潜在担保并没有提供很令人满意的分析,而道德风险如不能妥善解决,最终会影响最终贷款人功能的合法性(杜金岷、危勇,2007)。
最终贷款人的目标是宏观的,应对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桑顿认为最终贷款人的功能是对整个市场而言,而不是针对某个银行,只救助那些有清偿力的银行,而不救助那些大而不倒银行。巴杰特则论证最终贷款人是在危机时干预并拯救整个货币体系。汉弗莱总结前人理论,认为最终贷款人的责任不是为了避免危机的发生,而是为了缓解金融冲击的影响;防止恐慌的蔓延,而不是去拯救破产银行。尽管学者有不同争论,但在最终贷款人目标的宏观性这一判断上还是比较统一的。
在最终贷款人实现手段上,新旧古典主义理论出现较大分歧。巴林认为一切有清偿能力的银行可以在危机时向中央银行借款。桑顿则认为最终贷款人是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任何情况下不得维护无清偿能力的银行。巴杰特则表明,最终贷款人只能向陷入流动性危机而不能向破产的银行提供贷款。费舍则认为最后贷款人可以向市场也可以向机构提供贷款。最终贷款人实现手段的争论,也体现在实践中。针对金融市场出现的危机,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方式干预宏观市场,减少恐慌蔓延;也可向银行提供贷款,来干预银行。从理论上看,如果最终贷款人采用非直接干预特定银行的方式,应可消除商业银行的救助预期,避免道德风险。现实是,理论上的不统一和实践的实用主义使央行面对货币紧缩时用尽各种手段。因此,索洛提出银行只要出现危机,最终贷款人都应进行援助;古德哈特认为在危机期间最终贷款人很难有足够时间来评价资产状况和偿债能力,无法判断是流动性不足还是偿债能力缺乏,而倒闭比救助的社会成本要大得多,因此都需要进行援助。
货币主义和古典主义最终贷款人的理论结构如下。货币主义最终贷款人理论结构为:目标(宏观,系统性风险)――手段(宏观,公开市场操作),即宏观-宏观结构;古典主义为:目标(宏观,系统性风险)――手段(微观,救助特定银行),即宏观-微观结构,两流派界限明确。但现实是实用主义的,央行在同一时期往往混合使用两种理论,比如三十年代大萧条、亚洲金融危机、次贷危机期间的救市行为,趋向于后者,救助特定银行,提高了商业银行对最终贷款人的预期。危机时最终贷款人选择的现实主义和唯一性、公众对救助特定金融机构的关注,完全掩盖了货币主义和新旧古典主义之间的斗争,市场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存款人、投资者以及评级机构都对救助的产生必然预期,可以将这种理论斗争和实用主义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商业银行的救助预期称之为最终贷款人理论的形式性误导。因此重新梳理最终贷款人有关理论会发现其一直存在的形式性误导,即最终贷款人目标的宏观设定和手段的微观体现之间存在的某种结构性紧张或者冲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种紧张进一步将其放大,很多时候存在手段劫持目标的嫌疑和结果,这种误导是最终贷款人制度为商业银行提供潜在保险的原因。 只要理论上存在目的和手段的矛盾,大型金融机构就会运用自己的巨大经济影响,扩大这种紧张或者误导,支持公共机构对金融机构的救助实践,实际上最终贷款人的手段劫持其目标。
(二)大而不倒主义与道德风险―手段目标化
从1984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大陆银行案开始,大而不倒主义开始成为金融监管中的重要议题。大而不倒主义,是指银行如此巨大以致于其倒闭可能引起银行市场系统性风险,因此在银行将要倒闭时政府就不得不进行救助(Carrington.U.S,1984)。该主张和新古典主义最为相近,两者都认为应该救助将倒闭银行。区别在于,新古典主义认为,在危机时期区分将倒闭金融机构是缺乏流动性还是没有清偿力,时间上是来不及的;而大而不倒主义则几乎不存在流动性与清偿力之争,只要银行规模足够大且可能倒闭就应该救助,将其判断标准集中在银行自身特征上。
从最终贷款人到大而不倒有一个演化的过程。最终贷款人理论开始就注意到大而不倒问题并持反对意见。桑顿认为在任何情况下,最终贷款人不能救助被认为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银行。古德弗兰德和金、保度、舒瓦茨认为最终贷款人的支持对象应该是市场,这些资金支持只能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进行。但后来出现变化,古德哈特认为在危机期间最终贷款人没有足够时间来来判断银行是流动性不足还是偿债能力缺乏,再加上倒闭的社会成本要大得多,因此都需要进行援助。保度认为,最终贷款人救助银行危机的趋势是,无论危机银行是否资不抵债,最终贷款人都要提供无限的援助。因此,大而不倒主义是新旧古典主义形式性缺陷在逻辑上的逐步发展。
20世纪后危机频现,为挽救银行体系,欧美各国放宽提供最终贷款的条件,不仅为出现流动性问题的银行提供贷款支持,也为资不抵债的银行提供援助。各国金融监管纷纷引入大而不倒主义,扩大了最终贷款人功能中的形式性缺陷。大而不倒主义表现为当某银行出现危机,没有人讨论公开市场操作还是窗口贴现,及缺乏流动性还是清偿力的问题;直接转为,该银行规模是否足够大,其倒闭是否会影响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即在符合大而不倒概念的情况下,不考虑是否救助,而是讨论如何救助。意思就是,如果一个银行规模足够大,其倒闭影响到银行系统的稳定性,那么该银行就可以挟“系统稳定性”以令“国家”,确立了必然导致道德风险的大而不倒主义。由此大而不倒成为商业银行奋斗的目标,因为整个银行市场参与者,商业银行、存款人、评级机构等都充分认识到,“国家必然要救助大而不倒银行”,这是新旧古典主义最终贷款人理论演化的必然结果。
(一)从“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到“某些最终贷款人的道德风险”
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这种说法,将本来只是其中部分理论派别的问题强加到所有最终贷款人理论派别之上,存在着以偏概全的概念误导。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所有理论派别设计的的最终贷款人行为都会导致道德风险。这种概念误导有两个致命缺陷,首先在没有检讨最终贷款人理论本身缺陷情况下就开始设计治理措施;其次导致治理道德风险的设计关注于特定最终贷款人措施实施的程序。应回归最终贷款人理论本身,寻找道德风险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治理措施。
(二)从“银行的银行”到“银行市场的银行”
由于最终贷款人功能,中央银行长期以来被称之为“银行的银行”。但这种说法只是表明了最终贷款人新旧古典主义的主张,表述以偏概全,不能涵盖所有的理论主张,除了自由主义这种太过特立独行的主张,最终贷款人功能更确切的称谓应该是“银行市场的银行”。减少最终贷款人的道德风险,使用公开市场操作的公平方式,减少对特定银行的直接资助。
(三)从大而不倒救助人到最终贷款人
大而不倒主义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它将最终贷款人新旧古典主义理论的缺陷发展到顶峰,将最终贷款人的道德风险从可能性升级到必然性,将新旧古典主义最终贷款人的手段变为了目标。许多研究者认为应该取消大而不倒主义,使其从常态化的病态转为真正的例外。通过最终贷款人道德风险概念的回归,最终贷款人理论自身的回归和大而不倒主义的消除,可以解决前面分析的最终贷款人制度所存在的概念误导、形式性误导以及手段目标化的缺陷,从根本上消除救助预期,以求解决某些最终贷款人理论潜含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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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工程设计中,根据大部分地质剖面对致害地质作用的性质、原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稳定状况、危险程度以及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如水文、气候等情况,对预测的危害进行正确评价。当路线经过不良地质区域时,要综合考虑地质的治理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不同方案的的比选。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公路施工中常见不良地质以及处理方法探讨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公路施工中常见不良地质以及处理方法探讨
引 言:不管是在公路施工过程中还是在公路竣工投入使用之后,出现地质灾害,都会对公路产生很大的破坏,也会产生人员的生命财产威胁,所以,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地质的防护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一)崩塌
崩塌是指岩土突然脱离母体岩壁使岩体出现崩落、滚动的现象。
(1) 坡面条件是引起崩坍的根本因素。黄土地区,坡度大于50°是就可能发生崩坍;由松散的的岩土组成的坡地当坡度大于45°,高差大于25米的时候可能出现小规模崩坍,高差大于45米就可能出现大规模崩坍;由坚硬岩石组成的斜坡,当坡度大于50°,高差大于50米时就可能发生崩坍。
(2) 地质构造与岩性也是崩坍发生的重要条件。结构疏松破碎的岩石易发生崩坍,当松软岩层与坚硬岩层成互层出现时,由于差异性风化使坚硬岩层突出,临空面增大也容易引起崩坍。
(二)滑坡
滑坡是公路施工中极易出现的地质灾害,是指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在客观环境内通过重力的作用导致部分岩体沿着软弱带向下滑动的现象。导致滑坡的具体原因如下:
(1) 地貌原因高陡的山坡或陡崖,使斜坡上部的软弱面形成临空状态,上部岩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溶剂发生滑坡。河水强烈的凹岸陡坎也容易发生滑坡。
(2) 地质原因松散的沉积层,尤其是粘土及黄土浸水后,粘聚力骤降,大大增加了其可滑性。基岩区的滑坡一般和页岩、粘土岩、泥灰岩、板岩等软弱岩层有关,当组成斜坡的岩石性质不一,特别是下面是坚硬岩石,上部是松散堆积层时容易发生滑坡现象。
(三)地面沉陷
地面沉陷是指比较软弱的路基基础,在公路施工或者建成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沉降的现象。造成沉降的人为原因主要是路线选址不当或者路基施工不合理。自然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强降雨或地壳变动等。
二、公路施工中常见的地质勘探方法和内容
(一)勘探方法
(1) 埋桩法。在公路施工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地质勘探的方法就是埋桩法。通过这个方法就是能够最快时间内查看到公路施工周边的山体是不是有出现山体崩塌和滑坡的征兆,在发现异常的时候可以进行紧急应急方案的调整,短时间内安排施工人员离开,也可以紧急进行公路的抢修。
(2) 埋钉法,这个方法也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地质的勘探,在裂缝两侧埋下两个钉子,通过对这两个钉子的距离变化进行测量与预测山体滑坡可能出现的变化。
(3) 贴片法,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在一些横跨裂缝除粘贴一些水泥砂浆,还可以粘贴一些纸片,当这些被粘贴的东西发生变化的时候,或者被拉断时,就说明发生了地质滑坡灾害,并且有了明显的地质变形,要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对这样的问题进行严格的防范。
(4) 上漆法,可以在裂缝出现的位置用漆做标志,之后观察上漆部位的变化来对地质发生的程度进行勘探和测量。
以上三种地质的监测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非常直观的岩体滑坡的变化情况,虽然不能获取最为直接的数据。但是可以对地质的变化进行有效的预防。
(二)勘探内容
(1) 查找公路沿线的水文和地质条件,这样能为线路的位置提供一些地质方面的参考依据。
(2) 查找不良地质的分布和类型、规模、诱因以及发展趋势,为工程设计提供地质资料。
(3) 查找特殊性岩土的类型和分布的范围、厚度以及性质等。
(4) 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和分布以及动态的变化规律以及洪水痕迹的分布高程。
(5) 查明岩溶水害、地面塌陷等对公路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一)加强公路线路地质条件的勘查
公路建设要高度重视工程地质勘查工作,及时发现一些严重的地质问题并及时制定合理的方案进行可靠的处理,才能保证工程设计、施工的顺利进行,进而保证公路的可靠质量。在公路桥梁建设中,如果不重视好地质条件就会造成桥墩的塌陷,从而影响整个桥梁的安全。桥梁应该选择在边坡稳定、地基条件良好、无不良地质现象的地段,应尽可能避开大断裂带,尤其不可在未胶接的断层破碎带和具有活动可能的断裂带上造桥。在隧道施工前,做好对隧道岩体的勘察,能够更好的确定出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机械。
(二)完善工程设计提高公路抗地质灾害的能力
在公路工程设计中,根据大部分地质剖面对致害地质作用的性质、原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稳定状况、危险程度以及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如水文、气候等情况,对预测的危害进行正确评价。当路线经过不良地质区域时,要综合考虑地质的治理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不同方案的的比选。重点地质防治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可行性论证,必要时可进行工艺试验,因施工过程中必然对原有地质造成影响,如对岩基的喷锚、抗滑桩。挖排水沟等,不能因施工的扰动而对变形地质体造成新的破坏,当不可避免时要正确评估施工的扰动对变形地质体的影响程度,对原有设计进行补充修改。
(三)施工中通过技术手段防治地质灾害
1、对公路出现的崩坍和滑坡现象,应采用以下两种措施进行防治:
(1) 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的危害
滑坡的发生常和水的作用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降低孔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可以防止岩土体的软化及溶蚀分解,消除或减小水的冲刷和浪击作用。可在滑坡边界修截水沟防止外围地表水进入滑坡区或在坡面修筑排水沟。在覆盖层上可用浆砌片石或人造植被铺盖,防止地表水下渗。
(2) 改善边坡岩土体的力学强度
通过一定的工程技术措施,改善边坡岩土体的力学强度,提高其抗滑力,减小滑动力。常用的措施有:削坡减载;边坡人工加固;以及采用预应力锚杆或锚索加固有裂隙或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通过固结灌浆或电化学加固法加强边坡岩体或土体的强度等。
2、对软土路基进行有效的加固处理。
主要有抛石挤淤法:挖至基础的处理厚度,一般为30cm,快速抛石、整平,抛石整平稳定后进行砂砾垫层施工,其办法很快解决了公路桥涵的软基处理,提高了整体施工进度。还有可以用砂、砾石等材料置换或拌入法使软弱地基形成复合地基,提高地基承载力。
3、在泥石流易发区域,要加强排水工程的建设,以降低其对公路的损坏。
总之,地质问题在公路施工中影响很大,地质问题在全国不同地区的发生有相似也有不同,因此,这些都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进行公路施工的时候,要做好地质的勘察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公路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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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一年多的政策努力和联合救助,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危机由边缘国家向核心国蔓延的风险进一步增大,加上全球经济低迷,欧元区走出债务危机更加艰难,使流通十多年的欧元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应对主权债务危机,欧洲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短期危机救助与长期经济改革等六大关系。
以欧洲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导致大量资金从实体经济领域流向金融市场和房地产等领域,严重影响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实体经济领域生产和投资资金供给不足,经济增长乏力。当虚拟经济崩溃,经济遭遇去杠杆化,必然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对此,欧洲各国需调整产业结构,解决虚拟经济过大的问题。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密不可分,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是虚拟经济的基础,虚拟经济的发展能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分散风险,对实体经济有推动、催化作用。虚拟经济过度膨胀会加大实体经济动荡的风险,导致泡沫经济的形成,还会挤占实体经济的投资。必须妥善处理两者的关系,发挥各自独特的功能,统筹兼顾, 均衡协调发展,并且着重把握虚拟经济的发展速度,引导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的回归。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债务风险的积累有其内生原因,政府救助只能在短期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并不能消除危机产生的根源——长期经济增长动力不足。
欧盟经济失去生产性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欧元区过早推行货币联盟,覆盖了一些不具备统一货币基本面的国家,在货币政策统一而财政政策不统一的情况下,各国不同的生产力很难被驱动。其次,金融危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消费和投资,致使经济不断下滑,而货币高估又使得出口恶化。第三,由于全球制造业正逐步向新兴市场国家转移,欧洲制造业在全球化过程中逐渐失去了竞争力。第四,希腊、西班牙、爱尔兰等欧洲国家经济结构比较单一,过度依赖于受经济危机影响严重的周期性产业。
从长期来看,欧洲需要推行经济改革,调整经济结构。长期政策的重点应放在深化经济治理改革,增强欧元区国家经济竞争力,并推动经济趋同进程。
欧元区存在统一货币政策与分散财政政策并存的制度缺陷,成员国没有货币发行权和独立货币政策,欧洲央行负责整个区域的货币发行与调控,而财政政策权利保留在欧元区各国政府手中。当发生危机时,成员国无法通过本币贬值来缩小债务规模,只能通过紧缩财政、提高税收等压缩总需求的办法增加偿债资金来源。
欧洲央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是防止通货膨胀,在举借新债困难的情况下,各成员国只能通过紧缩财政政策减少政府债务。每一项危机的解决都有赖于适度强劲的经济复苏,欧洲经济政策目前的主要目标应当是扭转经济颓势,然而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双紧”的局面下,经济增长步履艰难。欧元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跛脚”导致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且无法通过简单的政策调整或援助解决。解决债务危机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不协调的制度性缺陷,推行财政统一,实现不同成员国财政一体化改革。
主权债务危机的形成可以看作高福利带来的负面效应。“二战”后,欧洲各国相继建立了以高福利为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金融危机后各国经济低迷,财政收入大幅降低,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使政府财政开支不堪重负,欧洲各国寅吃卯粮,依赖外债维持财政运转。
经济发展与福利水平之间的失衡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此次危机的产生一定程度上就在于社会保障的规模超过了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高福利政策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但过高的福利制度极大弱化了国民的工作意愿和创业精神,导致实体经济萎靡不振,国家整体竞争力下降。健康的社会福利制度关键在于动态的可持续发展,过高的、脱离经济发展实际的社会福利制度必然导致经济衰退。
欧债危机的应对路径包括内部自救和外部救助。欧洲国家在寻求外部援助之前,应首先自己寻找危机的解决之道,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外部救助。主权债务危机在欧元区大规模爆发,内因可归结为欧元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制度缺陷和高福利制度,外因是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和经济衰退。无论内因还是外因,都无法通过外部援助改变,外部救助只能暂时避免受援国违约和破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失衡问题。而紧缩财政的内部自救使经济恢复更加艰难,失业率持续攀升。两种救助方式各有优缺点,欧元区应权衡两种方式的利弊,妥善处理两者的关系,既不能造成过度依赖对外援助,也不能让经济持续低迷。
货币统一使欧元区成为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危机国家指望别人多做些,而其他国家则要求危机国家多做些,这种博弈使欧债危机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政府救助必然引起道德风险,使肇事者免于市场惩罚,以后可能会犯类似的错误,引发更严重的危机。对此,欧元区需要建立和完善救助机制,注意防范道德风险。
应特别注意防范两种道德风险,一种是与被救助国家有关的,被救助国可能会过于依赖外部援救,自救力度不够,所以联合救助必然要伴随对各国财政政策的约束;另一种与私人债权方有关,如果私人债权方免于损失,免受市场应有的惩戒,他们就无法吸取教训,并可能在以后的投资活动中追求更高收益而不顾风险,再次破坏市场体系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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