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利用网络环境开展网络教学研究课题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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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选用是环境工程制图与CAD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之一。为了确保学生能够全面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实现高职教育教学目标,应当根据环境工程制图要求,自编或合理选用教材。教材内容上要突显非机械类制图的特点,涵盖制图基本原理、本专业常见工程图等,并且保证绘图过程均可利用CAD软件进行呈现,增强环境工程制图与计算机绘图技术结合的紧密性。在教材的编排上要加强制图基础、投影理念、构型表达等传统教学内容,适当削减画法几何等陈旧的教学内容,并大幅度增加以计算机三维几何造型为主的现代先进知识。教材内容的取舍要以环境工程专业特点为根本出发点,在确保基本理论完善的基础上,增加建筑施工图、管道施工图、给排水工程图等内容,为专业课程学习奠定扎实基础。通过优化调整教材,使学生在学习中能够始终处于形的概念中,从小的立体、组合体,延伸到建筑形体,拓展到建筑物、给排水系统和管道系统等,让学生对环境工程制图构建起整体轮廓。为了将CAD技术融合于环境工程制图课程教材中,应当结合环境工程的设计特点,运用实例教学法,重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实践经验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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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产实习是环境工程本科教学一门重要实践课,应分析新形势下生产实习所面临的典型问题,并进行教学改革探讨——协调理论教学与生产实习的关系、加强实习基地建设、进行多方面实习模式的探讨。 由此提出加强校内外实习,结合多媒体教学,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实习模式。
关键词:环境工程生产实习实习模式教学改革
实习是将书本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基本技能训练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环保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迅速增加,但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仍然就业压力大、应用能力不强,这不仅因为社会就业环境的问题,还因为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生缺乏实际的工程经验。生产实习是环境工程本科教学的一门重要实践课,通过该教学环节不仅能使学生掌握环境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组织管理的基本技能,还能使学生了解环保治理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知识。[1]
本文分析了我校生产实习环节的现状和生产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生产实习教学改革的建议。
生产实习教学可加深学生对污染控制、治理设备工艺原理的理解,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增强他们对环保专业的兴趣和信心,培养他们建立工程意识。笔者认为目前环境工程专业生产实习教学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我校环境工程专业生产实习的时间安排在第7学期初,学时为2 周。而专业课教学大部分集中在这个学期,实习期间,有的专业课教学计划还没完成,甚至有的课程还没开始授课,许多基本的理论知识还没有讲授,学生对环保治理设施工艺原理还不了解,使得生产实习这个教学环节的效率不能达到最佳状态,达不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虽然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动员时会对一些基本的概念提前进行讲解,但这样做效率低,好多知识学生似懂非懂。最佳的生产实习时间应该安排在专业课学习计划结束后,此时学生对环境工程专业理论知识有了完整的认识和理解,并且学生渴望通过实际工艺设备实习来巩固和丰富自己所学的知识。
另外,许多学校安排生产实习的内容和课堂理论教学内容不符。安排实习单位时没有事先沟通,学生对实习内容事先没有接触过,实习带队教师不能深入给学生讲解,甚至有的带队教师并未讲授过环境主要专业课知识,学生实习不能达到提高理论知识的目的。
实习基地是保证实习教学能够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学校选择实习基地是根据实习基地是否满足实习要求、交通是否便利、费用是否适中等因素来考虑的。目前我校校外实习基地有已签协议和未签协议两种,基本能满足实习要求,与生产实习内容一致。我校生产实习基地大部分是实习带队教师通过个人关系联系的,目前未签协议的实习基地占大多数。由于实习带队教师与校外企业联系不多,还有实习经费问题,使得我校能提供学生长期稳定实习的基地不多。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协议,两者之间并无硬性约束,实习单位的例行检修情况与学生实习时间有所冲突,且其他不确定因素较多,比如根据教学安排每年实习带队教师不固定,实习单位领导更换,造成带队教师联系实习单位存在困难,稳定的实习基地难以确定。另外,由于扩招,实习人数增多,安排生产实习环节计划时实习小组人数增多,但实习基地的现场讲解人员以及指导教师人数不变,造成部分学生实习效果不理想。[2]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但我校多年来实习经费仍按学生数每人100元下拨。实习经费包括租车费、实习联系费和讲课费等,由于实习地点较多,实际实习费用超出计划经费,讲课费偏少,实习单位不够热情,实习内容难以保证。由于实习经费往往满足不了实习内容的需要,难以保证充足的实习时间、实习质量和效果。[3]
实行改革要符合新形式教学需要,在教学时间安排、实习基地建设、实习模式上进行改革,适应环境工程专业发展的需要。
在做专业计划时,要重新调整教学计划,把环境工程专业的主干专业课程教学计划提前,一部分放在第6学期,一部分放在第7学期前半学期,生产实习和对一些选修专业课或与实习内容联系不太密切的放在第7学期后半学期,这样学生才能获得相应的专业理论技能和所必需的理论内容,具备解决实际环境问题能力。[4]实习教师和单位就能灵活安排生产实习环节,使生产实习更有针对性,从而优化生产实习效果。
最好由有一定威望,专业知识能力强的专职教师负责联系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计划,实习前与实习单位事先沟通,协商好实习时间、内容、目的、要求、经费问题等。针对实习内容有目的地选择实习指导教师,选择所带核心课程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在实习中遇到相关专业知识,指导教师可把书本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相结合来进一步讲解,丰富实习内容。通过生产实习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要求学生做好生产实习总结,促进理论知识的升华。
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对学校和企业来说是互利双赢的,学校解决了人才培养的后顾之忧,企业提升了社会声誉,这对双方发展都有很大益处。实习基地建设的重点是选择距离学校较近、实习内容和要求都符合教学计划的环保企业签订协议,保持相互的利益和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关系。实习基地是学校和企业双向选择的结果,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学校可为企业提供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供在职人员进修、攻读学位的便利,以及进行科研实验和开发的基地;企业提供实习基地以供学生进行生产、操作实习,提供工程技术并进行讲解;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后,企业挂牌向社会公示。与此同时,学校还应同相关未签协议的环保企业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组织联谊赛等形式加强沟通,培养校企双方感情,在条件成熟时鉴定协议,成为稳定的实习基地。[5]
实习教学是环境工程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对增强学生工程意识和实际能力有重要作用。
1.实行校内外结合的实习方式。校外生产实习可以采用调查、参观、跟班操作等模式,尽量争取实现跟班操作方式,提高学生实际生产能力,掌握环境工程专业设备、工艺操作,了解新工艺、原理、方法。建立校内实习环节,结合环境工程专业的特点,从校外取水、气、固废样品,利用校内现有的试验模型、教师科研项目等资源,进行测试分析,模拟仿真试验,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以节省实习费用,提高实习效果。
2.实行多媒体专题片教学与模型结合的方式。利用以往实习拍摄的实习照片和搜集的工艺模型结构资料,丰富学生知识。多媒体教学在环境工程专业生产实习教学环节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因为大量的工艺模型图片及动画模拟对学生来说既能接收大量的知识,又能对环保工艺、原理生动的演示过程加深理解。现场生产实习对学生来说非常重要,但多媒体详细的动画演示可以弥补实习的不足。例如,学生在现场只能看到自来水厂水处理工艺的外部形状,如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等表面,通过多媒体可以展示其水处理工艺构筑物内部构造,演示其工作原理和生产过程,加深对工艺原理的理解,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带队老师可以通过每年生产实习的拍照、摄像,搜集企业本身的宣传、培训资料,然后利用实习期间某个时间进行播放,与生产实习现场互为补充,达到巩固加深实习效果的目的。
3.实行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实习方式。对一些带有参观性质的工艺较集中的环保设备、污染治理设施可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节省实习时间和实习费用,也便于实习老师集中讲解,提高实习效率。针对一些需要学生动手实践的实习单位,可以采用分散实习的方式,联系多个实习单位,采用小分队轮流调换实习单位的做法,让每个学生跟班实习。这样就不会出现实习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为了提高实习效果,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学校必须联系更多与实习内容相关的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并建立校企关系。学校可以根据每个实习单位的接纳能力,安排实习小组进行分散实习,便于实习单位协调管理,这样学生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带领下亲自动手操作,有利于提高综合应用能力。
生产实习是环境工程专业重要的实践教学课程,对学生加深污染控制、治理设备工艺原理的理解,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增强他们对环保专业的兴趣和信心,培养他们建立工程意识具有重要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通过正确协调理论教学与生产实习的关系,加强实习基地建设,进行实习模式改革,提高实习教学效果,实习带队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应不断总结、探讨更加合理的实习模式,这样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就业和社会的需要。
[1] 刘元元, 高俊敏,赵春平等.环境工程专业生产实习面临的问题与改革措施[J].高等建筑教育,2008,17(3):114-117.
[2] 郭新超.环境工程专业三类实习的教学改革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05,14(4):66-69.
[3] 阚连宝,段庆茹.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实习教学改革初探[J].教育探索,2007,187 (1):36-37 .
[4] 陈武,李凡修,李中宝.环境工程专业实习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2(1):232-233.
[5] 彭燕,王筱虹.环境工程专业实习教学体会与改革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10,(2):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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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学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建构学习,是基于多媒体技术的网络技术下的新的学习理论。这种理论是将学生看成是知识学习的主动建构者,外界信息环境经过教师的组织、引导,学生主动建构,转变成为自身的知识。这种开放性、创新性的教育思想和模式,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和固疾。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谈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网络教学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摘要]网络的发展,创造出全新的网络文化。不少学校顺应时代需要建设了校园网,并连入了互联网,开始了网络教学的尝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根据网络教学不同的教学模式,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激发学生自主学习使学生成为认识的主体,这就要了解网上教学的教学模式、特点、问题以及应对办法,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实践与创新。
[关键字]计算机网络;网络教学;问题与对策
【论文正文】
浅谈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网络教学
网络的发展,尤其是Internet的发展将信息时代的社会细胞(多媒体计算机和掌握了计算机技术的人)连成了一体,实现了人类智慧的连网,并由此创造出全新的网络文化。不少学校顺应时代需要建设了校园网,并连入了互联网,开始了网络教学的尝试。
所谓网络教学是指教师利用计算机网络向学生传递教学信息,或学生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取知识。由于网络教学具有时效性、共享性、交互性和个别化等特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根据网络教学不同的教学模式,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激发学生自主学习使学生成为认识的主体,这就要了解网上教学的教学模式、特点、问题以及应对办法,在教学工作中不断实践与创新。
网络教学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建构学习,是基于多媒体技术的网络技术下的新的学习理论。这种理论是将学生看成是知识学习的主动建构者,外界信息环境经过教师的组织、引导,学生主动建构,转变成为自身的知识。这种开放性、创新性的教育思想和模式,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和固疾。
基于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网络教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网络教学过程的交互性。网络教学最大特点是它的实时交互性。实时交互性是指在网络上的各个终端可以即时实施回答。交互的方式有学生和教师之间、学生之间。通过课件还可以有效地获得图、文、声、像并茂的教育信息,师生之间的交互可以获得教师的指导,学生之间的交互可以进行协作学习。这种双向交互活动不仅使学生通过视、听手段获取教学信息,而且它还代表着一种学生所能接受到的、前所未有的兴趣。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通过交互学生能及时地了解自己的进步与不足,并按要求调整学习,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学习的质量与效率。
(2)网络教学资源的共享性。学生通过网络可以共享资源,其中包括硬件的共享和软件的共享,核心是软件的共享。网上资源丰富多彩、图文并茂、形声兼备,学习者在链接或教师指导下,可轻松自如地在知识海洋中冲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信息资源,神奇的网络环境,对教育个性化的形成,对学生创造思维的培养,对实现教学过程要素关系的转变,对促进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3)多媒体信息的综合性。多媒体网络融超媒体和超文本于一体,集图形、图像、图表、声音、文字于一体,有利于学生多种感官参与认知,促进学生对知识的建构;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的情感;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
(4)教学方式的先进性。传统教学的中心是教师的教,网络教学的中心是学生的学。在网络教学中,教学不再是满堂灌,学生的学习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学习。教师的作用主要是组织、调控,并以作业的评价方式帮助学生。至于学生的步调、方式、进度、内容的数量和难易程度等则由学生本人决定。
(5)教学目标的多样性。学生的个体差异,如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风格、学习的起点等决定了教学目标的多样性。在传统的“教学流水线”上难以实现因材施教,网络教学克服了这些弊端。多媒体网络教学,带来了许多真实的情境,将生活中五光十色的现象带进了课堂,学生的学习效率将得到提高,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6)教学内容的丰富性。网上的教学内容不仅有本校学科教师编制的CA I课件,而且有来自于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学校的课件内容。学生通过比较借鉴,选取那些内容结构组织严密的优秀网站或课件进行学习,从而提高单位时间内的学习效率。
学校中心工作是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学校要真正为培养一代新人发挥效能就必须从课堂主阵地着手。现代建构主义理论认为“情景”、“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中,课堂教学中心从教师转向学习者,核心在于学习者主动将新的信息和经验与其原有的知识基础相融合的过程,因此网络教学正是适应了建构主义理论的需要。
网络教学模式大体可以分为:
(1)集体教学模式。教师先用常规教学中的讲授法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兴趣,同时将概念、原理等讲述清楚、提供途径,让学生在计算机上收集信息或者分组讨论、协作交流,同时交待任务情景。利用计算机迅速和反馈及时的特点,提供化难释疑。放手让学生自行练习,学生出现疑难问题,可用电子举手。教师通过监视管理功能,选定有疑难问题的部份学生,组成一个特定的学习小组。学生可以利用语音对话、BBS论坛、留言簿、公告栏等展开讨论、进行经验交流。教师同时也可接受学生的咨询,指导学生解疑,提供帮助。利用广播功能,可以对典型错误在小组或全班进行广播,迅速进行纠正,以引起学生注意。对有创造性的见解在小组或全班广播后进行表扬或肯定,以供同学学习和借鉴。这种教学模式对学生来说可以在轻松环境中学习新知识,促进了学生共同合作的意识。对教师来说,能迅速有效地收集到学生的学习反馈信息,做出更加符合实际的教学内容的变更和教学方案的调节。
(2)自主学习模式。该模式是利用服务器功能,充分利用硬件资源,使有限设备发挥最大的效率。学生利用服务器站点,自主选择学习内容的难易、进度并随时与教师、同学进行交互。一个服务器站点相当于一个小型图书馆,学生可以共享服务器站点上的大量信息,在网络环境中进行个别学习,使课堂教学逐步摆脱传统的教师中心模式,学生由传统的被迫学习变为主动学习。[论文网Www.LunWenData.Com]
目前网络教学的八种方式:
(1)视频广播:由网络管理中心通过播放视频(实时视频或录像) 。这种形式与电视或播放录像没有太大的区别,学生无法控制,实际上是一种直播课堂式的教学。它的好处是学习者不受地域和人数的限制,且占用带宽小(只需1. 37M) 。多用于名师授课、学术报告、重要会议的直播等。
(2)视频点播:学习者可以根据需要对服务器中的视频进行点播。内容可以是电视教学片,也可以是课堂实况录像。由于是非实时的点播,所以我们可以对其精心设计(插入图文、视频、动画等) 。
(3)视频会议: 视音频多向实时传输的形式。
由于设备昂贵,应用不是很普遍,多用于教师答疑。
(4)WEB 教材: 把教学内容作成网页的形式。
其好处是编制难度不大,运行方便,因而使用普遍。
(5)多媒体课件:运用多媒体语言或课件开发工具开发的教材,一般通过下载到本机运行。
(6)BBS论坛:师生间、学习者间以电子公告板的形式相互交流和协作。
(7)聊天室(教学讨论区) :师生间、学习者间通过文字、语音等形式异地实时交流。
(8) e - mail:师生间、学习者间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相互交流。
(1)课堂容量问题———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
为增加课堂教学容量,有关人员在网络上放置了大量的信息资源,但是却产生了一个严重的后果,那就是:丰富的资料让学生眼花缭乱,又是背景资料、又是电子板书、又是图片、又是相关链接资料。
学生连浏览一遍都来不及,更别提做笔记、分析、思考、判断、吸收、综合、消化了,结果出现了学生无从下手、漫无目的、阅读随意的现象。这实际上是使网络环境下的教学处于一种严重失控状态。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发现:我们对课堂教学容量的认识走进了误区。我们知道课堂上单位时间内的教学容量是不可能无限制扩张的。学生在单位时间内能接受、能消化的信息容量是有限的。所以增大信息容量不应该作为网络教学的目标,提高教学效率才是目标。作为教师,要处理好网络与教材之间的关系。
网络知识如果局限于现有教材,它就变成了电子课本;网络知识如果完全脱离了教材,它又变成了无源之水。网络只是教学的工具和手段,在运用其进行教学时,一定要仔细分析,深入研究教材,明确教学目标,突出主题、重点、难点,不能为了学生的兴趣而随心所欲。所以,只有合理利用网络资源,掌握好课堂容量,才能提高教学效率。
(2)自主学习问题———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
为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减少了讲授时间,增加学生自主阅读时间,在阅读过程中不加干涉。在网络教学中教师充当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学生随意阅读该不该干涉呢? 这会影响学生自主学习吗? 这是网络教学实践中感到困惑的又一个问题。经过理论研究和实践论证,网络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的过程是学习者头脑里自行完成意义建构的过程。教师在网络教学过程中应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的角色转变成为学生意义建构的促进者、帮助者和资源组织者的角色。网络教学中如果是良性的交流互动,教师的作用非但不会削弱,反而会增强。
比如在阅读、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帮助个别同学调节阅读进度、对讨论过程中的错误概念及时纠正,发现讨论过程中学生高质量的论证分析可以提醒大家关注,在线指导解决同学的疑问等等。所以网络教学中教师的角色要重新定位。
(3)情感互动问题———传统手段的必要补充。
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又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如何在网络教学中解决情感互动问题。思想教育功能在网络环境下如何体现呢? 通过探讨,笔者认为先进的网络技术与传统的教学手段并不是水火不容、有你没我的关系。把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思想情感,情感升华就会在有声与无声之间潜滋暗涨。比如课始播放一段音像资料、课中穿插一段生动的讲述、课尾同学之间通过语言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等等,都可以起到情感互动的作用。因此解决网络环境下的情感互动问题,传统的教学手段可做必要的补充。
(4)课件通用问题———课件模板的优化设计。
一般情况下课件制作基本上是为了某一节特定的课例而设计的,因此通用性很差。通用性是考察课件效率和效益的最重要标准。如果一个课件通用性很强,不仅制作它的老师用,全校都能用、全国都能用。
提高通用性最好的办法是设计一些内容简洁、重点突出的网络课件制作模板。教师可以根据课型的不同需要,或嵌入讨论系统或嵌入留言系统等,发挥计算机的交互功能。另外,制作课件也可以发动学生,上网搜索资料等事情可以教给学生去做。学生在制作课件的过程中就已经在学习,并且是对主动性要求更高的学习。
(5)网络教学对设备、对技术的要求很高,难以推广的问题———循序渐进、明确分工。
网络教学对设备有一定的要求,学校没有一定数量的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接入就无法开展网络教学活动。然而,我们对网络教学认识的发展必然经历一个过程,新的学习方式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变革的,这种变化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可以用很低廉的成本建设一个小型的实践环境开始网络教学的探索。当然,随着我们实践的深入、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网络教学的物理条件会得到改善的。即便囿于经济因素,无法大规模开展网络教学,只要我们在小规模网络教学的实践探索过程中转变了教育观念、提升了教学水平,这同样可以视为网络教学实践探索的有益效果。与多媒体技术的教学应用相比,从学校层面来看,网络教学对技术的依赖不高。
真正的多媒体制作,涉及教学方案设计、文字脚本撰写、平面设计(美工)创意、2D3D动画制作、视音频素材采集和编辑、编程等等方面,对人力资源的技术水平要求很高,对制作平台的硬件要求很高,对客户端设备有一定要求。而网络教学呢? 如果我们充分运用已有的公网资源,充分运用已有的权威机构专业网站、个人特色网站,充分运用通用软件,技术复杂的事情交给个别专业人员去做,只需要教师运用Word来写作一个学习活动方案。教师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探究学习活动方案的设计上、更多地集中在学习者学习活动的辅导上。
网络庞大的信息资源、优越的多媒体功能和多向交互功能为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提供了可能。我们面临的是一个网络服务日臻完善的时代,面临的是一个教育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开展网络教学是时代的需要,是学校教学的必然选择。我们要依托校园网,营造数字化的校园环境,综合利用各种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以获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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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0年初建立职业大学到现今,我国高职教育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法律上确定了高职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由此也拉开了高职教育发展的序幕;而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中央提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工作要求,我国高职教育进入了蓬勃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创新理念有效开展高职体育训练教学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创新理念有效开展高职体育训练教学全文如下:
高职体育教学工作中,训练教学通常以体力消耗大、形象效果差的特点呈现在学生面前,学生训练参与积极性明显不高。对此,笔者强化教学研究,从教学内容、教学氛围、教学模式及教学空间等方面着手,提高学生训练积极性和有效性,本文做简要论述。
在高职体育教学中坚持创新理念,不断优化教学工作,既是体育学科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又是新课程改革提出的明确目标。每一位体育教师都要在思想上高度认识训练教学创新的重要性,并将其有效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之中。总体来讲,体育训练教学创新具有三方面的背景因素。
1.原有训练模式陈旧滞后。许多教师多少年沿用同样的教学方法,都是教师进行动作技巧的示范,然后由学生开展机械训练。这一教学模式不可否认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生主体地位、学生主观能动性等没有有效体现出来。这样陈旧滞后的教学模式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要结合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在训练教学中创新运用模式,是增强体育教学成效的有力路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
2.提升训练教学成效是新时期体育教学的重要要求。进入本世纪以来,课程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向着纵深持续深入发展。每一位体育教师都要牢牢把握教学改革形式与发展要求,不断改进改革和优化教学模式,特别是训练教学模式。只有进行充分的优化调整,才能保证训练教学取得圆满成效,是提高教学有效性的有力措施。因此,强化训练教学模式改革是整个教学工作发展的内在需求,对增强体育教学效果促进意义非常明显。
3.以改革推动训练教学成效提升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体育教学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与目标性,体育教学特别是训练教学模式的改进,可以进一步激发学生参与积极性,让学生在训练之中更感兴趣,能有效融入其中。对于每一位学生而言,这都是一次进步与成长,因此推动训练教学改革与优化,不仅是当前体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而且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1.丰富体育教学内容,让学生在体育训练中兴趣迸发。
一直以来,训练教学都是以学生筋疲力尽、枯燥乏味的状态出现,容易让学生降低体育学习兴趣。笔者针对这一方面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从丰富体育教学内容入手,为训练教学注入更为丰富的内容。如通常情况下体育训练教学都是围绕指定项目进行的,而学生感兴趣的一些内容却没有能融入其中。对此,笔者进行积极探究,从丰富教学内容入手让体育训练教学变得生动形象起来,在体育教学中增加与学生成长息息相关的一些训练动作、训练项目,使学生在训练教学中保持较高的参与热情。高职学生中男生对武术较为感兴趣,笔者在体育项目训练教学中,每隔一段时间都带领学生做一做武术操,既让学生身心得到放松,又有助于提高学生兴奋点。
同时,对女生开展一些健美操穿插训练,使学生进一步提高学习积极性,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训练活动之中。由此可以看出,丰富体育训练教学内容,特别融入和学生身心发展相关、容易激发学生兴趣的内容,对训练教学有效开展将产生调节促进和辅助作用。丰富的体育教学内容可以让高职学生学得更轻松愉快,更高效务实。所以体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一定要重视乡土化内容的融入,选取与学生成长息息相关的方面,使体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生活紧密结合,和学生成长有效联系,和整个社会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这才是立体化体育教学的有效载体,对学生兴趣激发具有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
2.提高学生参与程度,让学生在体育训练中深入互动。
高职学生没有了升学压力,为体育教学素质化开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在体育训练教学中,教师不能完全对学生进行示范灌输,这种师徒式教学已经无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教师可以通过师生互动方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从而让训练教学成为教师点拨示范、学生感悟揣摩、相互合作巩固的综合过程。笔者在训练教学中首先针对训练动作、训练项目进行充分研究,提炼出要点在教学中进行示范,接下来要求学生自我揣摩,然后谈谈这一动作技巧在哪里、难点在哪里,自己上来示范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做好这一动作。
这样的教学方式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空间,在讨论交流、点拨纠正之后,笔者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动作训练的相互点评、相互纠正,特别是将一些动作完成较好的学生分布到不同学习小组中,指导他人开展规范动作训练,更可以发挥学生教学生的作用,既提高动作指点的面与形象成效,又让学生具有更为深入的空间。学生的高度参与不仅让体育训练过程变得生动热烈起来,而且尊重学生在其中的主体地位。当一批优秀的学生充当小老师、小教练取得成功的时候,对其他学生而言是在传达一个有力信号。笔者在教学中让学生充分参与进来,可以营造出更生动活泼的体育教学氛围,更有助于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引入竞争激励模式,让学生在体育训练中你追我赶。
体育训练教学更多时候考验的是学生体力、耐力与技巧,而学生一味进行机械训练,显然不利于兴趣激发。高职学生在学习中勇于追求上进的愿望非常强烈,在体育训练教学中通过竞争模式引入,让学生思维活跃起来。如篮球教学中,无论是运球训练还是投篮训练,教师都可以运用竞争模式,运用一小段时间对学生进行技巧指点,分组训练之后在小组之间开展竞赛活动,组织单位时间内进球总数比赛,或固定距离运球往返接力跑比赛,等等。这样以赛代训的方式最大优势在于将学生原本枯燥乏味的机械训练变成相互竞争的比赛活动。大家相互赛一赛、比一比,学生为了获得好的成绩,以及为了本小组获得好的名次,都会认真思考,思考如何规范运球、快速运球,如何提高投篮命中率等。
学生揣摩研究、积极训练的过程,是他们提高动作技巧把握程度的过程。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虽然看似表面积极参与比赛活动,实际上是较好地完成这一项目的巩固训练,竞争模式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对体育项目训练的有效开展奠定良好的情感基础。竞争激发动力,竞争产生争夺。高职体育教学训练中,只有设置竞争性目标与模式,才能让学生从被动接受体育教学向主动训练、积极深入拓展。每一位学生在这一氛围环境背景下,都会迸发出认真学习与他人比一比、赛一赛的信心、动力与勇气。只有让竞争成为学生体育学习训练中的主流情感,才能保证教学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才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体现游戏的改造作用,让学生在体育训练中寓教于乐。
高职体育训练教学如果单纯以技能动作训练的方式,则对学生学习兴趣、参与程度、掌握效果等都有影响。让这些枯燥的训练项目变得有趣起来,改头换面以游戏形式出现在体育教学中,对学生产生的吸引力则不可同日而语。笔者在教学中进行了充分尝试,以排球教学为例,让学生掌握垫球基本动作要领,除了教师进行示范、学生自我揣摩之外,开展对抗训练也是较为行之有效的方式。如何提高学生参与对抗训练的积极性,笔者对训练模式进行了改革,将其打造成一个趣味游戏活动,组织正面垫球快速移动游戏,每四人一组组织学生开展游戏兼训练活动。学生根据个子高矮、运动速度自行搭配,组成四人小组进行对抗游戏,整个操场上训练氛围立刻活跃起来,大家不需要教师指挥就自行开展游戏活动。这一游戏的本质在训练学生正面垫球技巧及快速移动的应对能力。
将游戏化改造模式引入体育训练教学,特别是将各种先进的模式、复杂的内容以游戏方式体现出来,对学生而言体育学习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趣味与享受。游戏化模式在体育教学中的运用不仅是教学方式的转变,更重要的是体现一种理念,体现对学生心理状态的有效把握。因为游戏以一种更令人容易接受、更感兴趣的形式出现在学生面前,将体育教学目标任务巧妙渗透其中,可以让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充分发挥,体现寓教于乐的效果。因此,游戏改造不仅提高体育教学内容的生动性,而且对学生而言是一种理念转变。
5.拓宽体育教学空间,让学生在体育学习中个性发展。体育训练教学既要抓住课堂时间开展有效训练,更要重视课外空间的拓展,使项目训练有效延伸开去,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帮助。如在排球、篮球等项目训练中,教师可以在课堂时间内进行要点技巧指导点拨,更多的巩固与训练则需要放在课后进行。教师可以在课后组织篮球队、足球队,以及运动兴趣小组等载体,将学生组织起来开展动作项目训练及组织比赛对抗,在实战环境下让学生提高技能技巧水平。这些方面对学生而言都是更感兴趣的内容,运用课外空间将体育训练教学有效拓展开去,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既实现体育训练目标,又增强体育教学的立体性、素质化水平,使体育成为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重要抓手。
高职学生可以自主运用的课余时间非常丰富,教师要在这一方面进行有效掌控,引导学生合理使用这些空余时间,不要虚度年华、枉费青春。除了开展学习锻炼之外,笔者更多时候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专题活动,上文提及的篮球队、足球队等都是项目化推进学生课外活动有效开展的重要抓手。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相对独立的操作空间,开展各种拓展训练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巩固技术要领、激发体育情感,同时为学生个性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在体育训练教学中,开展理念创新、模式创新、空间创新,对学生而言具有较大新颖性。教师要妥善组织好训练教学创新,在具体活动中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训练教学创新必须着眼于学生积极性激发。没有学生充分的参与,再好的模式、再好的经验也将化为空谈。因此,体育教学必须重视学生积极性激发,让学生全身心投入其中达到理想状态,积极策应教师的训练项目、训练要求,使整个体育训练教学呈现出师生互动的良好状态,在充满激情的参与之中掌握技术要领,拓展训练空间,让学生的综合素养得到显著提升。只要重视学生积极情感培养,学生在体育训练中才会更投入,教学工作才会更生动有效。
2.训练教学创新必须着眼于丰富体育教学内容。体育教学内容是整个教学工作开展的有效载体,教师必须重视对教材内容信息进行拓展,无论是训练范围、训练技巧,都要增加一系列丰富内容拓展作为基础,否则学生容易陷入枯燥乏味的境地。许多教师的成功经验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必须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效拓展延伸,才能为训练教学创新提供扎实基础。
3.训练教学创新必须着眼于各种资源统筹运用。训练教学是一项操作性较强的训练活动,资源支撑功能不可小瞧。无论是课外活动资源,还是各类兴趣组织,都可以为学生自由发展提供平台、拓展空间。教师要认真研究高职学生的作息规律、校内时间,以更加贴近实际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训练活动,尤其是在课外开展兴趣型拓展活动和巩固型拓展活动,目的都是提高学生体育学习成效,提升综合素质水平。广大教师只要充分运用教学中的各种资源,就能打造立体化、素质化和高效的训练教学。
综上所述,高职体育训练教学看似过程枯燥、难度较大,只要教师深入研究、积极实践,完全可以走出一条优质高效的训练教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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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是指将分布在不同地点的多个多媒体计算机物理上互联,依据某种协议互相通信,实现软、硬件及其网络文化共享的系统。环境总是与一定的空间或范围有关,有大有小。从小的角度看,网络环境可以理解为“学习者在追求学习目标和问题解决的活动中可以使用多样的工具和信息资源并相互合作和支持的场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学校计算机网络环境下教学模式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信息时代的逼近使众多有识之士看到了教育信息化这一必然趋势,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把中小学的教育信息化列为政府的重大改革项目予以推动和落实,美国从1996年开始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以来,至2000年已基本完成了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美国已有95%的中小学和72%教室联上了互联网,平均每5名学生拥有一台计算机,英国规划到2002年,学校里每4名学生要有一台计算机,欧盟国家和日本、新加坡等国在2003年前后也将完成教育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泰国提出到2002年每一所乡村小学要与互联网联通,美国、技术教育研究中心设计了一个联网项目,这就是将教育与专业科学家之间联接起来,让学生与科学家一道探索一些全球性紧迫的问题,其中最著名的要算是酸雨研究,全美名地的学校按照一定要求收集当地酸雨,并对其进行分析,再通过计算机网络把数据传到国家数据中心,科学家与学生一起对各地酸雨数据进行分析对比,与学生进行交流,回答学生的问题、评价学生的数据,同时美国通组织了好几种网络研究计划如“太多的垃圾”,“我们的水中有什么元素?”“天气活动”,“我们吃的是什么?”与“太阳能”。
在每个计划中,学生都要调查当地的一个主要的问题,然后通过与其他地区的学生的数据来进一步进行研究和探索,专业科学家参加这些研究,与网络上的学生进行交流,韩国在95年发表题为《建立主导世界化、信息化时代的新教育体制》教育改革方案,方案要求“果断勇敢地剖析今天的教育,使们的教育脱胎换骨”,并且认为这是“到达耸立在世界中心的新韩国的最佳之路,因此不难看出Internet的教育网络已经对传统教育思想,教学观念产生的巨大的冲击,21世纪必须培养具有发散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的人才,即具有高度创新能力的创造性能人才,而不应当只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只会记忆与背诵前人经验、不善于创新也不敢于创新的知识型人才。
多年来,学校计算机(演示型)辅助教学的推广应用无疑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传统的计算机辅助教育毕竟是遵循了行为主义的理论模式,注重于学习指导,解决教学重难点练习等,其基本特点是以教师为中心呈现教学内容,学生被动或机械练习,个性化,因材施教的效果不够理想,而网络环境教学,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建构学习,是基于多媒体技术的网络技术下的新的学习理论,这种理论是将学生看成是知识学习的主动建构者,外界信息环境经过教师的组织、引导,学生主动建构,转变成为自身的知识,也是发挥教学活动中教师、学生、媒体、教学内容四要素中教师学生这两个决定性的作用,形成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和结构,共同作用于教学过程,产生协调作用。这种开放性、创新性的教育思想和模式,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和固疾。在新形势下研究和探索网络环境的下的教学,是适应新世纪教育的需要,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着十分重大意义。
(一)什么是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教学。
网络教学是一种新生事物,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可以这样定义:在先进理念指导下,运用网络资源,在教师指导下,促进学生积极自主学习,加强师生交流,加强师生协作研讨,优化教学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网络教学是通过网络进行的教学法,在这一过程中,网络作为知识与信息的载体而存在,可看作为书籍、视听、媒介等教育媒体的自然延伸,所不同的只是网络具有更高的信息容量,也继承了某些教育媒介的特点;不但可代替传统教育媒介而存在,功能与效率方面也更强,网络教学这一概念,可以视为教学的工具或媒体。(2)网络教学是开发和利用网络知识与信息资源的过程,在此意义上,网络成为学习资源,网络教学则是对此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再生。(3)网络教学还意味着把网络作为教学的一种环境,正如传统的教学发生在教室之内,网络教学则视网络为一个大的教室,只不过这个教室已经超越了时空的界限,大得能覆盖全球,没有教师与学生之分,没有区域与时间的判别,因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向任何人去进行学习,你同样也可成为他人的老师,因此网络教学概括起来就是:网络作为教学的工具,网络作为教学的资源,网络作为教学环境。
(二)网络教学的特点。
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是集多媒体的长处于网络的优点于一身,是当今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网络教学过程的交互性,网络教学最大特点是它的实时交互性,实时交互性是指在网络上的各个终端可以即时实施回答,交互的方式有学生和教师之间,学生之间,通过课件还可以有效地获得图、文、声、像并茂的教育信息,师生之间的交互可以获得教师的指导,学生之间的交互可以进行协作学习,这种双向交互活动不仅使学生通过视、听手段获取教学信息,而且它还代表着一种学生所能接受到的、前所未有的兴趣。有课堂学习的过程中,通过交互学生能及时地了解自己的进步与不足,并按要求调整学习,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学习的质量与效率。
(2)网络教学资源的共享性,学生通过网络资源可以共享资源,其中包括硬件的共享和软件的共享,核心是软件的共享,网上资源丰富多彩、图文并茂、形声兼备,学习者在链接或教师指导下,可轻松自如地在知识海洋中冲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信息资源,神奇的网络环境,对教育个性化的形成,对学生创造思维的培养,对实现教学过程要素关系的转变,对促进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3)多媒体信息的综合性,多媒体网络融超媒体和超文本于一体,集图形、图像、图表、声音、文字于一体,有利于学生多种感官参与认知,促进学生对知识的建构,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的情感,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
(4)教学方式的先进性,传统教学的中心是教师教,网络教学的中心是学生的学,在网络教学中,教学不再是满堂灌,学生的学习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学生,学生之间也应是自由的,教师的作用主要是组织、调控,并以作业的评价方式帮助学生,至于学生的步调、方式、进度、内容的数量和难易程度等则由学生本人决定。
(5)教学目标的多样性。学生的个体差异,如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风格,学习的起点等决定了教学目标的多样性,在传统的“教学流水线”上难以实现因材施教,网络教学克服了这些弊端。多媒体网络课堂教学,带来了许多真实的情境,将生活中五光十色的现象带进了课堂,学生的学习效率将得到提高,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6)教学内容的丰富性。网上的教学内容不仅有本校学科教师编制的CAI课件,而且有来自于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学校的课件内容,学生通过比较借鉴,选取那些内容结构组织严密的优秀网站或课件进行学习,从而提高单位时间内的学习效率。
(三)网络教学的基本结构和模式
学校中心工作是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学校要真正为培养一代新人发挥效能就必须从课堂主阵地着手。现代建构主义理论认为“情景”“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中,课堂教学中心从教师转向学习者,核心在于学习者主动将新的信息和经验与其原有的知识基础相融合的过程,因此网络教学正是适应了建构主义理论的需要,网络教学模式大体可以分为:
(1)集体教学模式。教师先用常规教学中的讲授法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兴趣,同时将概念,原理等讲述清楚,提供途径,让学生在计算机上收集信息,或者分组讨论,协作交流,同时交待任务情景,利用计算机出现迅速和反馈及时的功能,提供化难释疑、强化应用的目的。放手让学生自行练习,学生出现疑难问题,可用电子举手,教师通过监视管理功能,选定有疑难问题的部份学生,组成一个特定的学习小组,学生可以利用语音对话,BBS论坛,留言簿、公告栏等展开讨论,进行经验交流,教师同时也可接受学生的咨询,指导学生解疑,提供帮助。对学生进行“手把手”的辅导,利用广播功能,可以对典型错误在小组或全班进行广播,迅速进行纠正,以引起学生注意,对有创造性的见解在小组或全班广播后进行表扬或肯定,以供同学学习和借鉴。这些以群体辅导教学模式对学生来说可以在轻松环境中学习新知识,促进了学生共同合作的意识,同时也避免了缺少教学网络时学生上机变成学生自己的活动,使教学处于失控状态,并较好的解决了学生个别差异性,实现了因材施教,优生吃不饱,差生吃不了的状况。对教师来说,能迅速有效地收集到学生的学习反馈信息,做出更加符合实际的教学内容的变更和教学方案的调节。
(2)自主学习模式,该模式是利用光盘服务器功能,使每个学生机都能享受CD-ROM,充分利用硬件资源,使有限设备发挥最大的效率,学生利用光盘自主选择学习内容的难易、进度、并随时与教师、同学进行交互,一张光盘相当于一个小型图书馆,学生可以共享光盘上的大量信息,在网络环境中进行个别学习,使课堂教学逐步摆脱传统的教师中心模式,学生由传统的被迫学习变为主动学习。
(四)网络教学教师角色的定位
网络教学使学生在学习中按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学习方式、学习进度、学习途径以达到自身最佳的学习状态,这些优点是传统教学教师难以达到的,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浩如烟海的网络信息资源,学生在短时间内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选择自己的学习内容,寻找有效利用的网络资源,这就需要有经验受过专业训练的教师有效指导,因此,在网络教学中教师如何确定自己在网络教学中的位置尤为重要。
(1)教师的主要职能由“教”变为“导”,信息时代,人们很容易从网络等媒介中获得信息和知识,教师已不在是知识的拥有者,学生可能通过各种信息途径获取比教师更多、更精确的知识。因此,教师的职责已经不可能再是单纯的传授知识,教师的任务更多的体现在“导”上,帮助学生决定适合个体需要和个体实际的学习目标,创设丰富的教学情景,激发学生获取知识和能力的动机,培养健康的兴趣,发展学生认知、判断、选择各种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塑造高尚的道德、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2)教师与学生建立开放型的合作关系。
计算机网络使课堂全球化,支持地理上分离的学校,研究单位和个体间的合作,对每一个教师和学生提供更为公平、开放获取知识、信息的途径,课堂中的师生关系发生了巨大转变,教师与学生的合作关系更加开放,教师可以通过网络与自己的学习进行正式或非正式的交流并进行各种问题讨论,在这种环境中相互尊重与信任是合作基础。传统的师道尊严不再存在,在网络环境中他们可以自由地探讨成长过程和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合作研究共同感兴趣的问题。
(3)教师应在课程的设计和开发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信息时代里,学科领域间的分界线越来越模糊,教师要以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为基础,决定孩子们在学校应该学什么,以一系列新技能为基础来改组课程。教师作为课程的主要实施者,积极规划课程的内容,制定教学方法和策略,制定课程的评价方法和手段。
(4)教师要成为一名积极学习者,信息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成倍加快,面对这一现实,他们在学校里学习知识对他们的以后教学是不够用的,必须不断更新和改造自己知识和技术,需要教师成为一名积极的终身学习者,并以这种态度来影响所教的学生,教师不仅要关注所教学科方面的知识,还要注意获取一些其他领域的最新成果和动态。
(5)教师将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在网络上,学习的进度难度都要由学生个体选择,这就更要求学习者的自觉,这就需要教师去组织、辅导、帮助学生克服惰性,形成良好的学习系统,发展形成适合自身方面的学习方法习惯等,以不断激励学生向前,保证某个阶段的基本发展要求达标。
随着“校校通”工程的推进,计算机网络将逐步得到普及,强大的计算机网络功能和较多的资金投入,效益问题是颇受关注的。应该认识到新技术使用效益绝不是技术先进程度和资金投入多少,而是学校领导者和教师队伍对此的认识、理解和掌握程度,更加重视教育管理、课堂教学对网络技术的有效利用,在这里,我们多年来摸索得出的主要经验是:抓好三支队伍,管理队伍、专业队伍、教师队伍,采取分层推进,理念先进,注重实践。
(一)抓观念更新。
在网络教学引进学校以后,首先要更新教育观念。未来网络教育将促使家庭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家庭化,未来社会知识更新的速度,新学科发展、交叉、渗透,将改变教室中的教与学的方法,人人都必须随时学习,不断更新。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应付考试、获取学历为目标的教育方式,将逐步弱化,付之以实践为中心,以获取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能力为目标的现代教育方式。教师必需从大量的网络信息中,选择出那些适合于教学的学习内容,使教学信息的传递同学生的学习吸收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发挥网络教育作用。问题是这样的教育观念究竟有多少已经代替了人们原有的教育观念,开始指导我们的实践。
(二)抓管理队伍。
随着校园的逐步普及,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提到了议事日程。我们建立了在校长室的统一协调下,现代教育领导小组、教导处、电教组、课题研究小组互相协作开展工作,包括网络维护,硬件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系统的安装和调试,计算机的病毒防护,以及优秀课件的提供,网上教师、学生资料库的建设,教导处提供课程支持,指导教师正确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更好更快达到教学目标服务,避免单纯展示技术。同时,通过课题研究探索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课堂效率,提高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的实践模式。
(三)抓教师队伍提高。
网络正常高效运转,必须有一些受到专门训练的技术人员来承担,此项工作的完成将直接影响到交互网络在教学的使用率。由于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特殊运用,我们最需要的是既懂技术、又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队伍。我们认为引进并非最佳办法,主要通过内部挖潜,以自培成长为突破口,带领一些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已经工作数年,并对计算机感兴趣的青年教师在摸索中学习,在实践中成材。同时,学校用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让这些教师参加全国、省、市、区各级计算机网络、多媒体制作培训班,使他们的专业技术迅速提高。
网络能否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决定于第一线的教师对现代教育技术掌握程度和使用程度。目前学校现状大多数教师从学校毕业时,没有受过任何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技术培训,即使受过培训的青年教师也只知道使用,而不明整合,不知道如何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来开展学习、教学和研究,更不知道如何在课堂教学中恰当、自如地运用技术,把技术和课程融为一体。因此,提高全体教师网络技术水平,是开展网络教学重中之重。我们主要从请进来培训,鼓励教师使用到有关制度的保证,逐渐形成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群体,除学校内培训外,还把有关教师请进来进行计算机媒体教学培训,学校校长、教导处等领导带头参加,培训内容上理念先行,用建构主义理论武装老师,再在实际操作中重点提高教师制作多媒体和使用网络能力。
(四)抓网络环境建设。
网络环境建设是进行网络教学的保证。网络环境建设要考虑到学校实际需要和可能,决不可盲目攀比、贪大求洋,可视具体情况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讲求实效的策略,主要掌握以下几点原则:
(1)先进性:先进的设计思想、网络结构、开发工具,采用市场覆盖率高、标准化和技术成熟的软硬件产品。
(2)实用性:要充分考虑利用和保护现有资源,充分发挥设备效益,最方便实现各种功能。
(3)开发性:在设计时采用开发技术、开发结构、开发系统和开放的用户接口,以利于网络的维护、扩展升级及外界的信息的构通。
(4)灵活性:配置要灵活,基本满足学校逐步到位的建网原则,使网络具有强大的可增长性和强壮性。
(5)发展性:网络规划发展设计既要满足用户发展在配置上的预留,又能满足因技术发展需要实现低成本扩展和升级的需求。
(6)可靠性:管理维护升级方便,对网络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划和分析,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7)安全性:提供多层次安全控制手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防止数据受攻击和破坏,有可靠的防病毒措施。
(8)使用性:保证中文界面功能完善,界面友好,兼容性强。
(9)经济性:投资合理,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
实现以上目标,关键是校长必须要把现代化教学手段融入到他的教育思想之中,改革陈旧的教学模式,只有校长有了现代信息的观念,才能有建网的需求。
(五)网络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1)教师观念问题。网络教学运用首先要消除教师对多媒体网络的广泛应用会替代自己或降低自己的地位和作用的顾虑,要消除害怕在学生面前暴露他们对新技术不适应的心理。不能简单地认为引入计算机网络教学,将教师讲述转变成多媒体的演示,师生间的口耳相传改换成网络上的信息交互,教学质量就可能大有提高,也不能因为传统方法已经过千锤百炼,而拒绝网络教学,任何时候都是为了教学而使用工具,而不是为了使用工具而教学。
(2)网络教学是社会科技进步、教育发展的产物,它并不排斥传统教学媒体,然而现代教学媒体有不同于传统的教学媒体,具有自己的特色,现代和传统两类媒体各具特色,各有所长,很难互相代替,没有哪一类媒体能保证教学目的的绝对实现,只有随着教学目的不同而使用不同媒体,才能收到显著的教学效果。
(3)学生适应问题。我们的学生已习惯了师生间口耳相传的教学方法,也习惯了传统的教学媒体,毕竟容量较小,注意力容易集中,也便于控制,而网络媒体中大量信息在课堂上的出现,学生对媒体的使用,注意力的分配、转移、持久都有一个适应过程,也值得广大师生积极研究和认真探索。
(4)软件问题。目前各种软件较多,但网络软件较少,软件的发展已明显滞后于硬件,作为教师要精心挑选,要考虑到教学软件于多媒体网络教学的相互关系,在排选软件时要特别重视教师和学生的交互性,适合师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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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个人就业的要求,对受过一定教育的人进行职业素养特别是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为其提供从事某种职业必需实践经验,并能迅速适应职业岗位需要的一种教育。自“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在中央和各地的关注推动下,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办学模式不断创新。招生规模和毕业生就业率再上新台阶,驶上了发展“快车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职业教育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高中生物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高中生物课程应注重与现实生活的联系,注意帮助学生了解相关的职业和学习方向,为他们进一步学习和步入社会做好准备。同时,择业、就业以及就业后的工作态度也是每一位高中生在今后的人生中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因此,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教师应当注重职业教育。
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旨在改变不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纠正偏重知识传授而脱离社会实际及学生生活经验的教学现象。迫于日益增加的就业压力,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职业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职业教育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掌握生物学相关职业技能与科研能力的生物科学人才备受欢迎。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相关职业教育,不仅可以为生物科技公司和高等院校输送合格的人才,而且可以缓解学生的就业压力,更可以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职业规划。
基于高中生物教学现状及可利用的教学资源,教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职业教育。
2.1 教师要深入钻研和提炼职业教育素材
教师不仅是教学活动的主导者,而且是课程资源开发的主要参与者。照本宣科的时代已经远去,如今上课的依据已经由课本转向了课程标准,教师应当在备课时对知识的认知达到“通、透、化”的程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首先要深入钻研高中生物教材与课程标准,提炼出职业教育的素材。研究发现,人教版高中生物(必修)教材中提及的与生物学有关的职业有7种(表1)。
通过对人教版高中生物(必修)教材中提及的与生物学相关的职业的分析,教师要启发教育学生无论学习和工作都应当脚踏实地,刻苦钻研,从小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从而使学生能够明确这些职业的价值,对不同的职业形成正确的认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2.2 学生分组合作和搜集职业相关信息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要想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卓有成效地开展职业教育,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材中提及的与生物学有关的职业不仅在数量上十分有限,而且对相关职业的介绍还不够详细。要想更深入地开展职业教育,教师可以组织学生成立合作小组,指导学生结合平时的学习感悟及自身的兴趣爱好搜寻更多与生物学相关的职业,与其他学生进行分享(表2)。
表2表明,与生物学相关的职业既有需要较高学历的研究开发型人才,也有对学历要求不太高的销售人才和生产人才。这样就为不同层次、不同爱好的学生提供了多种选择的机会,既可以选择升学,也可以选择就业。学生根据各自的意愿组成合作小组,通过搜集信息,确立各自的职业规划。
2.3 学校广泛调研和开发拓宽实践基地
生物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强调培养学生的动手与实践能力。与生物学相关的职业涉及生物制药公司、园艺企业、生物制品公司、生物技术公司、林业局、农业局、规划局、医院等单位。学校领导及高中生物教师应当十分珍惜并充分利用这些教学资源,开展参观、教研、见习、实习等活动。例如:组织生物兴趣小组到上述单位参观学习,了解实际操作流程,熟悉生产技术;与当地企业洽谈建立双赢的合作关系,组织学生定期到相关企业进行见习、实习;参与合作基地的课题研究,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养成良好的科学习惯。
另外,学校还可以开设相关的选修课程,加强生物实验室的建设,建立生物园,鼓励学生将理论知识付诸于实践,开展校园花木的种植、保护、分类、挂牌等活动,使学生对生物学相关的职业产生直观、具体、真实、全面的认识。
由于高考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向性,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职业教育很容易出现流于形式、不受重视等问题。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以及全体学生不同程度发展的需要,教师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职业教育应避免以下问题。
3.1 教师应注意的问题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居主导地位,教师的观点将会对学生产生方向性的影响。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职业教育时,教师应当注意以下问题:① 明确在职业教育各个环节中应当扮演的角色,分清主导与引导的关键点;② 客观公正地看待每一种职业,不应对任何职业带有偏见;③ 着眼于学生长远发展,真正在教学中落实职业教育,避免流于形式。
3.2 学生应注意的问题
学生的主动性是开展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职业教育时,学生尤其要注意以下问题:① 理性思考,以端正的态度看待职业教育教学活动;② 认真分析,以良好的心态对待自己的学习情况,正确定位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③ 积极参与,在感兴趣的教学活动中努力学习、实践;④ 规划总结,确立自己的职业目标和职业规划。
3.3 学校应注意的问题
学校是教育的主要场所,学校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决定了本校职业教育开展的力度。在普通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职业教育,学校应当注意以下问题:① 基于全体学生全面发展,重视生物教学在高中教学的重要意义;② 重视生物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管理制度;③ 开发生物实训基地时,确保学生实践到位,确保学生学有所得。
总之,在高中生物教学中开展与生物学相关的职业教育,既符合高中生物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实际体现。只有教师、学生和学校三方联动,才能达到高中生物新课程标准既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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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发展趋势,我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事业正在开始逐步发生着变化,正在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体育俱乐部制教学的政策环境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而作为时代发展产物的俱乐部式的体育教学模式,将成为当今乃至将来至关重要的体育教学模式。文章通过对体育俱乐部制现状进行分析,对我国大学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的类型进行研究,并对其特点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大学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的完善和发展进行探讨。
随着我国教学改革和实践的不断创新和深入完善,俱乐部制式的教学模式在大学体育当中得到很好的应用。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以素质教育作为其基本要求,并将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有效地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大学体育教学模式和方法,把传统的大学教育思想转变为“健康第一,终身体育”教育的思想。在教学改革的环境下,有效地推动了高校大学体育俱乐部制的发展。
所谓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就是指在学生和学校共同参与下,在组织教学上以俱乐部的形式来开展的一种全新的体育教学模式。在具体的教学上采用的是分层和分流的教学方法,所开设的教学课程不仅把体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作为其开展教学的前提,而且在具体的教学内容上还对班级教学的进度不造成影响,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和爱好,自由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一种或者多种体育教学俱乐部。作为参与者来说,能够达到积极参与的教学目的,并且在各种活动当中还能够有效地担任其中的操作、服务以及组织等角色,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的人格培养和个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并且还在一定环境中培养学生自觉形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在体育俱乐部制当中最吸引人的是竞技体育。我国相关高校体育教育者一直以来都在为更好地推动大学体育俱乐部制的教学模式的发展而不断探索,在我国一部分高校当中已经开始运行这种模式。
当前我国大学体育俱乐部制在分类上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体育课内教学俱乐部、体育课外教学俱乐部以及课内、课外结合型的体育俱乐部。体育课内教学俱乐部主要是在具体的教学中,通过体育俱乐部的形式来开展教学。体育课外活动俱乐部主要通过俱乐部的形式,将那些传统的课外活动形式给予替换。课内、课外结合型的体育俱乐部主要是通过将课程内和课程外的教学内容,通过俱乐部的形式有效整合起来,形成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综合型的教学方式。当前高校主要采用课内教学俱乐部作为其主要的教学方式,这种方式还可以分为几种形式。一是根据学生个体的具体情况,教师在具体的课程内容上给予设计,并制订相应的授课计划,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及时评价和指导。二是根据高校自身条件及学生自身的喜好及特长,在高校内开设多种类型的体育俱乐部,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长和爱好从中选择一种甚至多种类型的体育内容。三是学生根据自身所选择的课程内容可以对教师进行选择,当自己的学分修满之后还可以对教师的教学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1. 把“健康第一,终身体育”作为教学发展的指导思想
体育俱乐部制教学对于传统的教学观念进行了有效突破,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将其与体育俱乐部制教学有效地结合起来,并把人类活动的终极追求即实现“终身运动,健康延年”作为其体育价值的核心内容。在体育俱乐部制教学的基础上对传统的教与学的基本观念进行创新,并把学生健身作为主要的任务要求。体育俱乐部制教学对传统的教师主导地位进行转变,使学生作为整个教学过程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教师从传统教学的主导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为学生体育学习发展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评价及相应的内容咨询。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交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学生主体的参与意识有效地发挥出来。
通过体育俱乐部制教学的有效实施,能够促进学生更好地掌握运动技术技能,能够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体育锻炼当中来,从而为学生形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打下坚实的基础。
2. 促进教学空间的提升及趋向娱乐化和社会化
大学体育俱乐部制教学模式的实施是一次体育教学的深刻变革。通过大学体育俱乐部制教学不但使教师的主导地位得到充分发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学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学习中来。学生在学习当中可以根据所选择的体育内容和要求对教师进行自由选择,还可以对具体的教学实践和内容进行自由选择,从根本上提升了大学生对所学专业的自由度。学生所面对的“怎么学”“什么时间学”都完全根据自身意志和需要来决定。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学生在获取知识的渠道上也在不断向多样化方向上发展。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对学校体育所存在的依赖关系正在日趋减少,通过体育俱乐部制所具有的强有力的组织功能,能够使他们获得知识的渠道增多。
通过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学到更加丰富的体育知识,获得了传统教学模式无法达到的体育层级和技能水平。
3. 推动学生评价机制的建立,促进学生主体性和教育整体性的提升
在新的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形成了学生对选课老师的综合评价机制。学生体育选课及教师课堂授课在根本上就是一种动态形式的组合过程,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内容也是随机抽取的。把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作为教师最终考核成绩的组成部分,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教师要将自身的特长充分发挥出来,同时还让教师存在一种内在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能够推动教师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教学方法,在自身素质的提高上实现多方位和宽领域的具体要求。只有教师的业务水平得到提升,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性,不断激发学生投身到体育知识学习当中来。从事体育俱乐部制教学的教师要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要根据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未来的社会发展趋势,把握所教课程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创新性研究与实施。体育教师需要对自身的特长进行充分发挥,学校需要不断激发教师上课的积极性,并让这种状态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提升大学体育课程教学的质量。
在大学体育俱乐部制教学当中,还充分实现了传统的重视教学方法向重视学习方法的转变,学生在教师的积极引导和鼓励下,对自身进行设计和评价,并且还能对自身的实际学习情况开展相应的自我修正。体育俱乐部制教学,能够使学生达到自学教材的教学发展要求,自己对具体的体育练习机会进行制定,并对相应的计划方案进行自我修正和完善。
大学体育俱乐部制教学在具体的内容上具有很高的教育内涵,使整个教学环境在相关政策的指引下更加趋向整体性发展。教学改革把教学创新作为高校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体育俱乐部制教学的发展水平正在不断提升。
学生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主体,体育对人的生理和心理发展需要产生一种意识动力,对于学生主体地位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教学改革要求我们把学生的主体地位放在实现知识掌握和教学水平提升的关键环节。所谓教学的实质,就是引导学生把知识转化为学生的自我认知,并把所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能力,而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就是教师的引导和促进。大学生体育俱乐部制教学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视,把培养大学生的体育意识作为整个体制运用的核心,让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并将学生的智慧和能力充分激发出来,从而为大学生更好地实现自身能力和知识的提升奠定基础。
大学生体育俱乐部制教学将我国教学改革当中的教学形式改革较好地表现出来,把传统的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模式给予打破和创新,并让学生积极参与到具体的教学活动当中。采用体育俱乐部制教学,能够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从而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体育俱乐部制教学还采用创新型的多层面、多类型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体育教学模式单调乏味的授课形式,使整体教学的新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体育俱乐部制教学所具有的多维度和多样化的教学目标,促进学生充分实现自身价值,使主体的体育价值观念意识得以反映,满足了学生实现其终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此外,采用体育俱乐部制教学,使传统的单一化向多样化的教学转变,使多层次多维度的教学目标在具体的教学任务当中得以体现,学生所具有的不同层次和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从根本上得到满足。
体育俱乐部制教学,为学生实现自主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把影响学生发展的机会和权利充分交还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的喜好和特长,达到凸显学生个性的目的,从根本上实现政策环境下教学改革当中的“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得以实施。
随着我国教学改革和实践的不断创新和深入完善,俱乐部制式的教学模式在大学体育当中得到很好的应用。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以素质教育作为其基本要求,并将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有效地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大学体育教学模式和方法,把传统的大学教育思想转变为“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教育思想。大学体育俱乐部制教学作为一种在时代发展框架下形成的一种全新的教学组织模式,其发展应用符合人才培养需要和社会需求。俱乐部制教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符合我国政策当中高校新教改的具体要求和方向。
大学体育俱乐部制教学是针对当前我国人才需求状况及综合人才匮乏、努力创新我国高校人才的培养模式和教学手段所采取的教学模式。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能够实现人才的全面化、深层化的发展,同时推动我国体育教学水平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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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而两型社会建设需要大量环境法律人才,这就要求 环境法学 加强实践教学。要克服目前我国 环境法学 实践教学的不足,就需要改变实践教学观念、更新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方法、完善实践教学考核机制、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司考环境下之法学实践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法学不仅是一门理论性程度很高的学科,同时也是一门对实践性要求很高的学科。在历年的司法考试中都非常注重对考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的考察。在这种考察形式下,即使考生将法条背得乱熟,但如果不理解在实践中的操作,很多情况下还是找不出正确的答案,因此,探讨和研究法学学科的实践教学方法本身不仅有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尤其对那些有志于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学生来说。
通常讲的实践教学有以下两个不同角度的理解:
一是从其内容的角度,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是指直接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教学;二是从其形式的角度,相对于课堂教学而言,是特指通过一定的实践工作形式(包括真实的和模拟的)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教学方式。
前一种理解比后一种理解的内涵更加广义。实践教学作为一种以培养学生实践工作能力
为主的教学方式,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实践教学具有实践性。实践教学主要通过课堂外有计划、有组织的一系列实践活动来培养法学学科学生具体应用法律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实践教学具有教学性。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式必然具有教学性。它虽然在课堂之外进行,却也必须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并且是在教师的精心安排和指导之下进行,是整个法学教育的一部分。第三,实践教学还具有参与性。实践教学是在学生和教师的积极参与之下进行的,必须以学生亲身参与实践为主,以教师指导为辅,在实际的工作或模拟的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学会主动应用所学知识并结合自身能力解决问题。要像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出的那样,对学生实行“六大解放”:“解放他们的头脑让他们去想,解放他们的双手让他们去做,解放他们的眼睛让他们去看,解放他们的嘴让他们去说,解放他们的时间让他们去做自己喜欢的事,解放他们的空间让其自由发展。”
在砸烂公检法的年月里,谈不上法学教育。因此中国真正的近代法学教育历史并不悠久,基本上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的。在此阶段,法学教育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都走进了法律教育工作者的视野。各法学高等院校基本上都在学生毕业之前的最后一个学年,安排一定时间实习,体验短暂的当法官、检察官的感受,除此之外大部分时间都是理论教学。应当肯定法学教育在二十多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优秀人才。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法学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这是不断提高和完善教育质量的前提。
首先,在教育目标上,我国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是一种学历教育。
学生历经强烈竞争步入高校之后,曾几何时流行过“六十分万岁”的口号。学历教育对学生衡量和评价的体系和标准是以试卷分数高低为依据的。无论是奖学金的评定,还是毕业应聘时提交的个人简历,课程分数在其中都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
其次,在教学模式上,突出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对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基本上是“一言堂”课堂上从始至终,对学生不停地灌输,学生的主要任务是记笔记,通过课程考试,取得学分,拿到学位。师生之间展开的课堂讨论和互动交流很少。
第三,在教学内容上,十分重视理论教学。每门学科在授课过程都是强调其体系的完整性。理论的系统性。每门课程教师都是从绪论开始,介绍本学科的研究对象,然后按照教材体系逐章逐节地进行讲解其概念和基本制度规定,讲述的顺序是固定的、学时的安排是有周密计划的。在强调系统性的同时,学生对理论的理解是机械的,而不是生动的;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许多课程在理论内容的讲述上教师可以说是滔滔不绝,但在学生渴望的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方面却又是嘎然而止。
第四,从教学效果评析,学生的分析思辨能力得不到训练,思考创新能力得不到提高,实务操作能力更是得不到培养。因此,当一批批的毕业生走出校门,步入工作岗位之后,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太低。很多学校里的“高材生”工作后不再是佼佼者,产生很强的失落感。
法学教育中能力的培养与知识的传授是同等重要的,加强实践教学对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实践教学是全面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索质的要求。学生相对于学校犹如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要适应市场的需要,质量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学生的培养要面向实践的需要,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实践是学生的最终归宿,只有大学阶段重视实践教学的环节,才能为学生毕业后的顺利过渡搭起一座桥梁。
其次,加强实践教学能够弥补“注释教学法”的不足。法学教育传授基本理论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理论的传授也必须联系实际。单纯的对现行法律规定和制度讲述很难培养出学生实际运用法律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加强实践教学也有助于提高理论学习的兴趣,可以使学生对理论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记忆。因为实践的需要永远是人们认知世界的动力。脱离实践的纯理论教学往往是使学生进入“磕睡状态”的学习,虽然理论学习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时间,但是真正的理论掌握得并不扎实。加强实践教学并不是偏废理论知识的教学,而是将知识与能力相结合。在实践教学的背景下,学生应用理论知识的空间更广阔,理论学习的热情会更高,法律不再是空洞、抽象的条文,而是灵活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
法律条文在形式上是抽象的,但是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事实却是十分生动具体的;法律规定看起来是相对稳定的,但是法律现象却是在日益变化的。将抽象的条文应用于具体的实践,用稳定的法律制度去解决新问题,需要的绝不是擅长死记硬背的应试型人才,而是一种思考能力、推理能力、运用能力,这此能力的培养都是传统注释教学方法欠缺的,需要在实践中弥补的。
再次,加强实践教学对教师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从教学主体方面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实践教学从教师的角度来讲不仅要从观念上有所创新,不能因循守旧,重要的是也要提高教师自身的基础索质。实践教学既需要教师课堂内的指导,还要在课堂外对学生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教师的责任更大,而且需要的法律专业知识是综合性的,不再局限于某一具体法律部门。在实践教学中,学生面对的法律事实、法律现象、具体案情所包含的信息是多方面的,既有实体法的问题,也有程序法的问题,对案情的判断需要自己从诸多现象中去找寻证据加以分析。教师作为学生的后盾就需要自己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能再局限于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教师的索质提高了,对提高教学质量所发挥的作用将是巨大的。
1、实践教学法打破了部门法教学的藩篱,使部门法教学中割裂的知识密切地联系了起来。在传统的课堂法学教育中,任课老师仅仅讲授一门特别划定的部门法,案例分析和考试也都预设好了范围,因而学生难以学到法律的综合运用。如将实践教学法运用于“经济法”教学中,虽然课堂教学也是如此,但实践活动却把学生置于真实的环境中,使同学们必须跨越部门法的界限,将有关的知识有机的结合才有可能解决实际问题。如在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案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解决此类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但宪法知识、民法基本理论、侵权法知识、合同法知识、企业法知识、公司法知识、民事诉讼法知识、证据法知识、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律师实务知识、逻辑学知识等都复杂地融在了一起,而这些知识来源于不同课程的课堂教学。如果我们不提供给学生这种融会贯通的实战机会,学生在课堂中学到的往往只是零散的、片断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识,这显然不是法学教育应有的日标。
2、实践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更加灵活和真实的训练机会
个案分析教学、模拟审判教学已在法学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它给学生提供了近乎实战的环境,但个案分析教学中教师选取的案例往往都是典型的和浓缩的,答案一般也是固定和明确的,学生比较容易“对号入座”。而完全的实践教学中学生所而对的案例往往是复杂繁琐的,答案也未必是唯一的。模拟审判虽然比个案分析教学法进了一步,从纯文本发展到了双方对垒,第三方裁判,但仍摆脱不了“死案例”的局限。在一般的模拟审判中,案件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审判结果预先知道。多数情况下是同学们场下背背台词,出场演示一番,便告结束。即使不预设台词,由同学们临场发挥,也只能是较人限度的靠近真实,而不是事实的真实。因此,模拟法庭同样代替不了完全的实践教学,而只能是完全的实践教学的基础。
3、实践教学法能够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便于教师因材施教。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当成年人在负有一定责任的角色中学习时,他学习的动力就更人,也就更为主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同学们分工协作,各司其责。或分头去图书馆、上网查阅资料,或拜访老师和律师请教问题,或集中讨论、辩论甚至主动举办模拟审判。他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对获取知识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急切和渴望,这在平时的教学中是极其罕见的。
4、实践教学法不仅巩固了同学们已有的知识,更教会同学们如何获取新的知识。我国已驶入法治建设的快车道,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原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其数量之人,速度之快,均令人日不暇接。如果要把所有这些基于现行法律条文之上的知识全都灌输给学生,我们的学制恐怕只能为终身制了,而事实上这既不可能也不必要。笔者认为,法学教育的真谛应当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去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实践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剂良药。这种教学方法训练了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其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固然可以帮助学生巩固书本知识,但它的价值更在于教会学生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单纯的背诵儿条法律条文。这也是法律运行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对我们法学教育的客观要求。
5、实践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现实案件往往是复杂灵活的,不像书本知识那样相对凝固,学生碰到的问题对老师也可能是全新的,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以告诉学生,所能提供的只能是教师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在与学生讨论的过程中,假设各种可能性,引导学生去发现有关的事实材料、法律规范、各种可变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在自己开动脑筋的同时,也启发学生开动脑筋思索。通过这种思考和分析,既找出最佳的可行方案,也培养了学生法律思维的方法。
(一)课堂教学模式转变,融入实践性教学
1、个案分析教学
个案分析教学法始创于哈佛法学院,让学生从分析真实个案中发掘及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启发学生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和诉讼代理中,具体操作方法因人、因案而异。我们称这种方式叫做疑难案例辩论,目的是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疑难案件进行讨论,重视知识的融会贯通,增强学生运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
关于案例的选择,其一,可以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典型案例、情节,自行设计问题,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辩论。辩论不限于就事论事,可以鼓励学生就案件背后的法学原理、诉讼观念、诉讼传统进行分析和评价,借以培养学生独立地分析和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探讨和争论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最便捷的方法。其二,可以由学校或以院系为单位邀请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庭庭长业务骨干或者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等与法学任课教师一同和学生讨论案例。亦可由这些受邀人员以学术讲座的形式讲解疑难案例。
运用个案分析教学法进行教学,可以融入提问式教学和对谈式教学,形成互动,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唱独角戏、学生被动听课的局面,使学生成为教学环节的主体和积极参与者。在这种相互交流的气氛中,创造一种和谐、平等的对话氛围,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掘其内在的智慧和潜力,使所学知识直接转化为处理具体问题的能量,提升法律素养。
2、模拟训练教学法
模拟教学方法通常从不同角度划分可有多种形式:一是从模拟主体上划分,可分为教师模拟、学生模拟、师生共同模拟,以及师生与当事人的“共同模拟”;二是从模拟的对象上划分,可分为真情实景模拟,虚拟场景、片段模拟,疑难问题、事件处理模拟,各类诉讼角色模拟;三是从模拟的目标划分,可分为自我介绍训练,接待当事人训练,询问案件情况训练,调查证据训练,与司法机关打交道训练,协商、谈判训练,法庭辩论、辩护训练、诉讼文书写作训练,职业道德训练,等等。总之,模拟训练把学生带入一个虚拟的假定情景中,人为制造种种复杂疑难的情节,让学生面对困难、矛盾和冲突,独自去处理、解决矛盾,从中观察学生应付突发事件的态度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
从我们目前的教学过程来看,主要采用现场演示评议法,跟踪拍摄回放法,分组对垒法,角色换位法等方式进行模拟训练,取得了较大的收效,活跃了课堂气氛,增加了学生的参与性,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增加了他们实战的感觉和经验,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在仿真的状态下,让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锻炼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相互协调配合能力。
3、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适当采用多媒体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教学技术的提高,为教育创新开辟了一条广阔的途径。多媒体技术和多媒体网络进入课堂,给传统教学注入了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把学生带进了一个声、像、图、文并茂的新天地,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多媒体教学为现代教育注入了新活力,法学课堂教学适当增加多媒体手段,可以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动态画面再现案例真实场景,增强课堂教学的真实性和趣味性。
(二)增加课外法学实践活动,增强法律适用能力
1、公众法律意识调查
公众法律意识调查的目的是使学生全面了解、接触、认识社会,从多角度看待、分析社会现象,学生通过公众法律意识调查,了解公众法律意识状况,牢固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使命感。时间可以安排在学期初始的劳动实践课,调查地点在院校内、附近公众场所。也可以安排在假期的社会实践课,学生可以到工厂、农村、政府机构了解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认知现实存在的社会现实。同时,可以送法律到企业、到农村,为工人、农民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进行普法教育。
关于调查方法,可以由教学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培训,学生设计好公众法律意识调查文卷由教师审查合格后,对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在每年的春季开学时汇总交任课教师,由之对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和指导。使学生在设计问卷中,在汇总材料时,在总结调查结论时,在普法教育过程中明白自我对法律认知的空白所在,促使自己在以后的课堂学习中认真学习,提升自我的法律素养。
2、旁听审判
旁听审判的目的是通过实案了解、学习专业知识,同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排学期中间进行。由任课教师学校或院系联系法院组织一至二次有典型性的案件的旁听,并在公开开庭前的1周通知,按照确定的开庭时间组织学生和部分专业课任课教师到庭旁听。任课教师在开庭结束后对案件进行讲评。
3、法律义务咨询
法律义务齐询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无偿回报社会,为有法律疑难的公民或者单位提供法律帮助,同时,通过实际法律问题来检验学生在学习中的长处和不足,亦可发现教师在教学中的问题与不足,为学生今后在校学习弥补不足指明方向,为教师发现了教学中的问题,从而促使其不断改进教学,保证教学的高质量。法律义务咨询地点的选择上,应选择在人流量相对集中、容易引起社会、新闻传媒重视的中心地带进行。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专长,针对广大市民的实际需要,将学生分成了刑法组、民法组、劳动法组等若干组。在正式进行法律咨询的前几天,要求学生进行了专业知识强化训练,让其熟读了大量法律条文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为锻炼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交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地方政府工作情况,法律义务咨询的联系、准备工作自开始全部由学生独立完成。
4、聘兼职法学教师作报告
大学生学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用法,增强法的适用能力是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关键。因此,可以聘请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一些长期在监狱同各种犯罪分了作斗争的狱警等法律工作人员给大学生作一些现实性的、实践性的法律报告。使象牙塔内的单一的大学生活和外界丰富多彩而又复杂多样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为大学生顺利走向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当然聘兼职法学教师也可以作为课堂内的实践性教学。
5、带领学生去监狱参观
公民应当依法行事,违法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最为严厉的莫过于对犯罪分了的刑罚处罚。带领学生去监狱参观,请典型案例的犯罪分了为学生讲述犯罪的原因造成的社会危害现在的悔罪感受等。这种现身说法远胜于空洞苍白的理论说教,将会对学生遵纪守法观念产生极大影响。
6、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包括刑事侦查试验和物证技术试验。前者是指法科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模拟刑事犯罪侦查活动,熟悉侦查程序,掌握侦查技巧的一种实践活动。后者则是通过进行科学试验掌握发现、固定、解读物证的科学技术手段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
7、专业实习(毕业实习)
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安排以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从事一定的司法实际工作以验证所学的理论知识、训练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的能力、了解司法实际、借以掌握一定的实际的工作技能和有关的社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由于大多数学校将专业实习主要安排在大学四年级进行,因此专业实习又被称为毕业实习。专业实习通常实践期限较长,而目_是在实际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具体的一些法律工作进行,是学生巩固所学理论、获得实践经验、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个案分析教学法是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1906年首创,到20世纪初,个案分析教学法在美国各重要法学院推行,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经受实践考验的个案分析教学法已经广泛为美国法学院所信服和普遍使用。个案分析教学法是通过研究法官的判决来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与法律推理。在教学法上以苏格拉底问题讨论法代替传统的课堂讲授,故有被称为“苏格拉底方法”。目前个案分析教学法的使用在区域上早已不局限于美国,在教学内容上也不仅仅局限于法律。个案分析教学法在我国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美学等很多学科教学过程中都使用个案分析教学法。但我们的个案分析教学法已经中国化了,即使在法学教学中也与美国的个案分析教学法有些不同。美国人认为个案分析教学法不适合庞大的制定法体系,我国法律传统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在很多地方不同于英美国家,大陆法系的法律在形式上主要特点是法律的成文化法典化,以制定法为主。虽然是以制定法为主,但在法学教学过程中,由于个案分析教学法不是直接讲述比较枯燥的理论,而是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获得法律理论知识和积累处理案件的经验,课堂效果比较好,师生互动性强,深受老师和学生的喜爱。作为培养未来法官和律师的一个重要阵地,大学法律采用个案分析教学法对今后从业也是大有裨益的。
个案分析教学法也是我国目前法学课堂教学中的主要方法。方法实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具体操作过程。
(一) 个案分析教学法之特点
1、学生是个案分析教学过程的主体
在个案分析教学法中,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教师的作用是组织课堂、引导讨论。事先向学生布置题目,要求学生阅读案例,学生在辩论和教师指导中学到知识、锻炼才干。同时教师可以通过随机点名提问,发现问题,回答问题,总结提炼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基本原理。
2、布置任务,创造场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个案分析教学法实际上是强迫学生参与到课堂学习中去,要求学生真正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使学生感到上课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必须全力以赴。所以,学生除了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外,还必须组成学生小组,来缓解学习的巨大压力。这种教学法重视学生的参与过程,而不是单纯地进行理论讲授。其真谛在于把学生发言也作为全体学生学习的一个方面,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通过主动参与,提高学生能力
个案分析教学法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充分表现自己,锻炼自己的思想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胆量、快速反应的能力等。
4、立体透视案例,体现因材施教
在个案分析教学法中,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应当是因人而异,培养的学生不一定是“知识分了”但却必须是“能力分了”。在这种教学法中,教师也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实际上这是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教师可以因材施教,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方法来发挥各种类型学生的优势,挖掘他们的潜能,从而达到使所有的金了在这里都能发光的目标。
5、重在讨论过程,寓原理于讨论之中
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课堂上,不单纯地去追求一种正确答案,而是重视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每个教学案例所涉及的问题都必须由同学们自己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这种教学法的成功取决于学生参与的程度,而能否参与,又与学生是否为每个案例做了充分的准备有关。为了准备参与,学生们得一头扎进图书馆查找资料,自觉学习。有时为使学生对问题讨论得更加深入,故意出难题,在所展示的案例中把必要的条件去掉,让学生提出假设,使课堂非常活跃。只要是学生说得有道理,能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表达明白,就是有能力的表现。
6、所学知识可操作性强
这种教学法能够密切联系社会实践,有利于学以致用,有利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实用性可操作性非常突出,培养出来的学生是实用型人才。
(二)个案分析教学法课堂教学需要一定的硬件基础
现代大学教育要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中展示准确而大量的信息给学生。实践中,有的学校领导认为法学教育只需要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本教案就可以了,硬件投入不足。把案例写在黑板上太浪费课堂时间,如在课堂上朗读案例,学生不能全而详细地把握案例,造成学生课堂交流的主动性无法发挥,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我国的法学教育从上个世纪末开始了在本科教育在人数上大规模扩张,每个班级50人左右。班级扩大了,对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施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为课堂个案分析教学法要展示师生就案件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双向交流并作出处理的全过程。班级人数多,影响效果。有的学校由于教育师资力量缺乏,进行合班上课。教室基本无法组织大课堂案例教学,学生发言老师和其他同学听不到,师生交流无法正常进行,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也没有效果从法官的裁判中分析一般的法律原则和推理几乎成为不可能。
(三)案例选择
英美国家的个案分析教学法使用的案例多是高等法院止诉法院联邦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在法学院的教学中大量学习这些案例,和英美国家培养司法实践的操作能手的目的是相配的。也培养的法科学生“像律师那样思维”,有着深厚的遵循先例判决的传统,个案分析教学法为今后的律师实践打卜了坚实的基础。但我国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案例的选择往往不那么严谨,案例来源主要有:法院的判例、老师杜撰的案例、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例。法院的判例。教学案例为法院判决过的案例,这种个案分析教学法在我国又称为“判例教学法”。但我国法院的判例是不公开的,通过公共媒体能够获得的法院判例数量有限,加之我国法院的判决书制作非常简单,以至于对一些案件关节点的处理方而都会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学校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案例选择上无法完全采用发育已经判决的判例。老师杜撰的案例也就应运而生了,按照英美国家严格的个案分析教学法的概念进行界定,这样的教学方法已经不是个案分析教学法了,但在我国通常来说仍然把它归为个案分析教学法范畴。老师或学者杜撰的案例灵活多样,在课堂教学中能够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这种方法为我国法学教学中广泛采用。未经法院判决的案例也是教学中惯常使用的,对未经判决的案例进行分析,根据具体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这种方法在西方法学教学中被称为“诊所法”。我国没有这样的严格划分,统属个案分析教学法。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践中,我们认为应尽可能地选择法院的判例,如果判例的判决书有瑕疵,教师可以适当根据案情和法学理论运用法律逻辑处理方法进行完善。
案例的针对性。方法的使用是为目的服务的,在课堂教学中要解决哪些问题,作为老师要带着特定的问题去选择特定的案利,而且在案利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要有集中性,低年级的不宜选择一些复杂的具有很强综合性的案例。难易程度适中。在案例的难易程度上,所选择的案例不宜过于容易,一目了然的案例对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没有帮助;当然也不宜非常困难。
(四)课堂组织
个案分析教学法的临场组织是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关键环节,组织过程的合理性直接决定教学效果。
1、原则要求。
第一、强调理论分析和逻辑推理方法。判例法国家采用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的已经判决的案例作为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分析对象,而且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本身也及其强调判决的说理性,从判决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官对整个案件的处理思路以及运用的推理方法和过程。对于那样的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能够培养学生像法律人一样思考,强化学生对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对案例的学习也直接会给今后的法律职业奠定基础,在对法律专业的学生实施个案分析教学法时候,重视用专业的法律语言进行理论分析,演绎法官处理案件的思索过程是十分必要的。以增强未来法官或其他法律职业者对纷繁复杂案件处理能力,这种能力在课堂上就要进行有目的有步骤的培养和训练。
第二、启发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在案件的处理中迅速找出作为法官所要解决的若干焦点问题并根据各种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律理论寻求公正的处理结果。在具体操作方而指导学生对案例所涉及的相关理论和诸多法律法规进行研读,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第三,加强师生双向互动交流。单向的灌输早已不适应新教学形势的需要了,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尤其对于一些性格内向的学生更要给予特殊关注,鼓励他们勇于表现自己,甚至是在课堂上进行表演,以克服他们的怯众心理。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毕竟法律职业需要很强的表现欲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四,对课堂讨论的控制和把握。实际上课堂上的老师有时扮演法庭上法官的角色,主导法庭审判,集中学生对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有组织辩论。
2、具体操作。个案分析教学法在课堂上有多种方法,如案例评析法、案例讨论法、案例模拟法。在实践中评析方法又有两种:
(1)由理到例的案例评析。上课时先讲授完几个基本概念、理论原则之后,针对所讲内容适时地插入案例进行评析,借助此案例,可以帮助学生尽快地理解消化前而所学的概念和理论。
(2)由例到理的案例分析。在上课时开门见山地向学生抛出一个案例,并通过此案例,提出相关的法律问题,这样可以先在学生的头脑里画上问号,引起大家思考。让学生是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积极主动地听课,所以并不会感到枯燥和厌倦。在案例讨论、评析过程中,由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点的理解程度不同,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再加上案例事件本身的歧义性,学生很可能会产生法律适用的多种备选方案。对于学生这种积极思维的结果,任课教师应注意予以保护和鼓励,同时引导学生如何协调法律冲突,如何站在最合适的法律角度,对关键法律问题如何识别与分析,引导学生如何抓住主要法律问题,同时兼顾其他法律问题,以寻找最佳解决途径。学生讨论结束后,针对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所涉及的多种知识点以及学生讨论研究出来的解决方案,教师应予以适当的点评。对于明显错误的解决方案应指出错误所在和原因,对于一时难以得出明确结论的问题,应鼓励学生课后继续讨论研究。教师的点评应恰到好处,既要注意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勇于提出个人观点,又要注意如何引导学生正确思维。实施案例教学时,教师要注意对用于自由讨论的时间资源的分配和控制,合理分配案例介绍时间、问题提出时间、学生讨论时间、教师总结和点评时间,安排好讨论问题的最佳顺序。
方法的实施效果和熟练程度课堂的驾驭能力有直接关系,所以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践经验积累非常重要。“熟能生巧”,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针对教学内容和学生反应,及时完善和调整各个环节,以取得最佳教学效果,这需要老师对个案分析教学法的深化理解。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来源
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兴起的法律实践性课程。这种模式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设立某种形式和内容的法律诊所,使学生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案件,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学习、运用法律,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促使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观念。医学和法学虽然是两门不同的科学,但在学习方法上有相似之处。比如,医生仅有理论而没有实践经验,就有侵害病人健康剥夺病人生命的危险;法官,检察官乃至律师没有司法经验,同样能使当事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进而影响到社会的治安秩序,降低国家法律的威信。在医学教育的过程中,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很难想象没有实践过的学生(包括教师),会成为合格的医生(合格的医学教师)。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保留了“诊所”称号,强调从实践中学习,通过在真实案件中代理真实客户办案,深化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兴起是因为美国的教育改革家们认识到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院式或纯理论的法学教育所培养出来的人才无法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于是想到了美国最旱的法学教育方式—学徒制的教育方式。18世纪末以前,美国的法律教育是放在律师事务所进行的,称为学徒制的法律教育。在律师事务所,学生跟着有经验的律师学习,在执业律师办公室“阅读法律”,复印并起草诉辩状、阅读案例和有关法律实践的文章,观察导师们如何处理案件,那时存在的法学院只是学徒制法学教育的补充。但是学徒制法律教育也存在问题:没有衡量标准,学生不需要经过考核,学生也没有受到系统的法律教育。为克服这些弊端,学院式法律教育渐渐开始兴起。学院式的法学教育是案例教学(分析与推理上诉案件中的司法意见,在对特定案例的分析中推导出一般的运用原则)加期末考试。它对于学习法律分析与推理是一种有用的方法,但它很难让学生学到律师的其他技巧如解决问题、事实调查、交流、辩护、谈判、诉讼等,而且学生将全部时间用在书本和讲座中,因此与现实隔离开来,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对法律实务知之甚少或者根本就不了解。而且,仅仅从书本和讲座中学习法律知识,是难以从理论与实践的对比中发现理论的漏洞与缺陷的,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要想更有意义地研究和学习法律,不能与社会隔绝而仅仅满足于对法律理论或法哲学的探讨。因此19世纪20、30年代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一群学者开始呼吁引进改进后的学徒制来扩大法学教育的范围,改进后的学徒制就是在法学院中设立诊所法律教育制度及课程。
诊所式法律教育制度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出现,社会可以借助于法学院的师生力量为穷人提供法律帮助。当然,真正推动法律诊所在全关建立的是20世纪60年代。当时,肯尼迪·约翰逊政府发动“向贫困宣战”的运动,福特基金会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资金,以资助愿意建立诊所项目,为穷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学院。法律诊所的兴起还有一个原因是针对学院式的法律教育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的无为无能。美国历史上的水门事件提醒了人们,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因为法律职业本身对道德要求很高,而律师和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被看做是对司法公正负有责任的人员。将学生引入实务领域,并向他们介绍司法人员阻碍或推动人们期望的社会变化的能力,他们就会明自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而不是像以往那样认为对他们是可有可无的。法律诊所教育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最好的载体。美国律师协会后来规定,法学院的成立必须开设法律诊所课程。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美国将其诊所教育成功的经验向各国法学院推广,得到了一些国家法学教育者的认可。从2000年开始,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帮助下,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国内11所法律院校陆续开设了诊所课程。随着越来越多的学生热衷法学专业,高校设置法学院和法学专业的增加,研究法学实践课改革创新,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已成为各高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
1、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是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是一种学历教育,教学目标及教育模式也是围绕着学历教育设立及展开的。这种教育模式在教学中以传授法学理论为主,所涉及的内容只限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着重对法律关系的研讨,从学理上去分析各种法律现象,重视掌握理论分析的能力,强调学理性思维的重要性。这种教育模式让学生学到了许多理论知识,同时,也使学生掌握了学理性的思维方式并运用这种方式学到更多的理论知识,为将来的上作和科研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在这种法学教学模式下,教师的教学是单向的、封闭的,学生的学习是被动的、消极的。现有的教学模式中没有明确的培养
学生积极思考、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日标要求,教师在备课乃至上课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不考虑与学生的主动,将已经准备好的知识要点以自己的方式单向性地灌输给学生,而没有顾及学生的感受。教师评价学生的优劣往往是根据学生最终的考试成绩而不是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不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活动就大多数学生而言,是被动地听课和考试,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了多少并不重要,因为评价课程学习如何的传统机制是考试和考试成绩,他们关注的主要是考试成绩或者说是分数。
诊所式法律教育首先是一门法律实践教学课程。主要的教学方法有两种,一是课堂模拟练习;一是真实案件的代理。无论哪种方法都能够学到很多在原来的法律教育模式中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例如:待人接物的技能,观察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技能,实际操作的技能,等等。
诊所式法律教育也是一种以学生为主角的教学方式。无论是课堂内的模拟角色训练,还是课堂外的案件代理,学生都是处于主角地位。教师在这里只是指导者(或帮助人),只是引导学生去探讨解决问题的各种可能性,指导学生怎样去检索有关的法律规范,怎样去收集事实材料和相关证据,寻找有利和不利因素,发现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自己开动脑筋进行思索。学生对法学理论、法律条文、社会状况、人际关系、案件性质与情节、诉讼请求与诉讼关系,以及被援助的法律服务对象都有了更为生动、具体深刻的理解,所学的法律知识不再是表面化的、书本上的了,而是在实际的演练、操作中,变得鲜活和富有生命力了。因此,它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的教育目标直接定位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它通过解决具体而实际的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诊所教育中,教室和社会都是学生的课堂。学生在模拟练习中,扮演案件所需要的各类角色,在教师的指导下体验律师、调解员、法官等角色的活动过程,学会怎样接待自己的当事人,怎样经历一件案件的完整过程,怎样运用法律和诉讼技巧,怎样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在一起;更为重要的是,学生在这里可以直接接触真实的案件,从事实际的代理上作,这就把他们放入了一个非控制的场景中,而对着没有现成答案的问题,迫使他们自己动手检索法律,与教师或同学讨论对于法律适用的认识。这种教学方式也许不会像在课堂上那样,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法律知识,但在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而则是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不能及的。
2、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是弥补法学实践教学不足的需要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系统中也有自己的实践教学环节,例如:以案例分析讨论形式出现的案例教学和案例分析方法,以理解程序为主的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以及师傅带徒弟式的法律实习方法等。不可否认,这些环节的设置给传统法学教育带来了明显的冲击,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培养学生适用法律的实际能力(包括创造性的理解和应用法律)有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问题开始逐渐显露出来。案例教学法是容易被学生接受的教学方法。它以案例为载体,老师在讲课过程中为学生创造一个被加上和整理过的事实背景。在这个背景中,学生开始独立的探索历程。它最大的优势是有了事实背景,重视实践和理论的联系。这种方式曾被推崇为改善我国法律教学落后体制的灵丹妙药。但案例教学法最大的弊病也在于这一事实:它依赖的事实经过了处理。教师通过有主观因素的筛选,排列并包装了他选择的事实。这也是案例教学存在“标准答案”的原因。模拟法庭就是由学生扮演法庭开庭中的各种角色,以虚拟或真实的案例(由需要决定)为蓝本,按照法庭开庭的顺序,模拟开庭审判,使学生在模拟中体会实战。它作为一种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式,一度被视为法学教育改革的一种成功模式。但这种方式的局限性也很明显:一是真正参与的学生非常有限,而且准备活动需要投入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一是这种模拟“游戏”色彩太浓,缺乏真实感,难以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和参与兴趣;三是事前进行大量的有针对性的准备,缺少真实审判中临场发挥环境,学生是将已背好的台词在模拟法庭中的重现,体会不到真实审判中那种唇枪舌战的压力和能力。毕业实习是传统的实践形式,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综合考核,之所以将其安排在毕业前夕,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在参加上作以前对实践有切身的体会,不至于纸上谈兵。但实习是学生作为旁观者去听、去看、去跟随,协助法官、检察官、律师办理案件,只是作为助手参与案件。实习中法律事务的观看者而非操作者的地位,决定了实习没有任务没有压力,当然也就没有热情没有责任。案件也是偶然遇到,没有针对性,甚至相当多的学生不能亲临一个案件的全部审理过程,往往是接触办案后刚刚进入角色,实习就结束了。加之多数实习单位因业务压力及对学生缺乏实际上作能力的不满,对他们的实践缺乏热情,疏于指导,削弱了实习的教育意义。所有这些方式的运用基本上是为了达到一个主要的目的,即帮助学生了解和理解法律,从而知道法律条款的意思是什么。在更多的情况下,是教师将自己对法律的学理认识去影响学生,甚至教师会依照自己对法律的理解选择合适的案例,指导学生进行讨论、模拟,然后以达到统一认识为圆满结果,学生也按照教师的要求理解了法律的内涵。于是,每一位教师可能因自己的学识和观点被学生所理解和接纳而满足,学生也会因自己对法律的认识与教师的认识相吻合而感到高兴,但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在这里得不到应有重视和必要的鼓励。
在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中,它并不要求教师把某一法律领域的全部知识传授给学习者,而是以培养学习者处理法律实务问题的各种技巧为主要内容。由于学生办理的是真正的案件,接触的是真正的当事人,遇到的问题不仅对学生是新的,而且对指导教师也是新的。在这里,没有明确的问题设定,更没有统一的答案,案件的事实、问题需要学生去发现寻找,法律分析和法律评价需要学生自己去探索;并且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变化,使已经形成的法律分析被新的法律事实所推翻。这就迫使学生改变在可控教育环境下那种抽象价值判断的思维模式,从具体案件的各种利益权衡中去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案件事实,自己动手去检索法律,主动与教师、同学一起讨论法律认识问题。这种培养学习者独立思考实际问题的学习方式,突出了诊所DIY( Do it yourself)的特点,从而使学生的实践性思维能力、开拓性思维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等得到充分的启动和锻炼。
3、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素养的需要
传统的说教可能给学生一些好的职业道德准则,但最有效的教育莫过于在解决具体的两难问题时,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通过处理真实案件,接受真实的委托,在当事人的需求、案情的复杂等各种压力和不可避免的道德两难等环境下做出其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培养出来的职业责任心,是其他法学教育方法所不可比拟的。在诊所式法学教育中,职业责任心的教育涵盖了如何处理冲突和严守保密规则,如何处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培养律师技能和职业热情等问题。诊所式教育的许多教学内容就是旨在树立学生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并形成了一套包含模拟演出、辩论、讨论等形式的训练方法,学生在此过程中身临其境,在老师的帮助下培养一种强烈的法律职业责任感和道德心。
从实践来看,法律诊所也是培养学生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最理想的场所。诊所法律教育中的实际案件代理是以社会法律援助活动为载体的,大多都是刑事案件、家庭暴力案件、公共利益或社会安全或残疾人案件。这些案件的代理最有助于学生讨论公正和追求公正,从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正义感和职业责任心,也使得我们的法学教育远远超出了法律知识和法律上作能力本身,而延伸到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心、公益心和与之相联系的献身精神等思想品德领域。在这里学生参与代理实际案件不像专业律师那样有一定的经济利益的驱使,他们的上作纯粹是非功利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现的是社会公正和爱心。它可以一方面使学生感受到法律上作并不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它还是一个扶助社会弱者、实现社会公正和道德的渠适,从而加深学生对法律本质和功能的认识,培养学生法律上作的职业责任心、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它让学生在这种公益性援助活动中体会人类的爱心和真情等非功利的方而,这对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和情操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八、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较好的、值得推广的实践教学的方式
(一) 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符合现代教学方法选择的依据
高等学校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任何教学方法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又有其局限性。因此,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恰当的选择,并加以正确的运用,才能充分发挥教学方法的作用。同时由于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同实践的距离也不同,因此在教学方法上必然显示出各自的学科特点。因此具体到法学本科教学中,教学方法的选择,就要根据法学专业的特殊情况进行教学方法的选择。我认为,对法学专业教学方法的选择,要根据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学科的性质和知识形态以及时间和物质条件的制约,同时教学方法的选择,还要考虑是否契合现代教学改革的方向。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选用,完全符合以上这些条件。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符合法学教学的目的
方法作为途径和手段,首先应当服务于其目的。所以法学教育中教学方法的选择,其首要的依据是要能够满足法学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纵观世界各国法律教育的基本情况,法学教育的目标不外乎两个:一是为法律行业培养新人,一是为更广泛的社会成员提供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训练。
总体来讲,建国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法学教育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第一个,强调的是培养“掌握刀把子”的专政人才或者说政法工作干部,强调法学专业的学生其就业方向主要的是政法部门。而其后随着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日益扩大及学生就业面的拓宽,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现代社会已经处处离不开法律,法律人才不仅要在教育部要求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业务工作,而且要在更广泛的领域中为公民、机关、团体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司法部《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明确提出:法律人才不仅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所必需,而且日益成为全社会急需的通用人才,成为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主干人才。要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就必须摒弃传统法学教育过分强调专业人才培养的教育观念,不断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而不是对一些法律条文的单纯注释和解说,以及一些技术操作层面的简单训练。许多学者在论述法学教育的目标问题时也认为,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力量,也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
但我国目前法律教育的教学实践所要达到的目标与社会对我国法学专业人才要求的目标取向并不相符,是要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而不是能够广泛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律实用人才。在大学里,教师教给学生的是其本人在本研究领域的一些建树或者法学界当前争论的一些理论性问题,教师的出发点是希望以其思维方法去引导学生从事法学研究,培养学生具有写作能力和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律研究人才,而实际上学生毕业以后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是很少的。我们承袭大陆法系的传统并将其发展到极致,将法律仅仅只是当作一门科学,法律专业的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不在于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而在于对法律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授推导,普遍不对学生进行法律实务所需的技能培训。教育内容上注重对较抽象的概念和原理加以阐释和分类,在教学方法上,强调教师的系统讲授而不是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去,课堂讲授旨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忽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严重背离了法学教育的目标。即使为回应社会对法学教育与实践差距太大的批评,吸收英美法系判例教学方法而在课堂上所采用的案例教学法,也往往演变成为一种“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无法发挥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作用,无法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让学生自己去建构知识。
鉴于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该是不仅要为法律职业界培养后备力量,也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培养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适应未来各方面工作需要的合格人才。大学本科法律教育是让学生获得从事多种法律职业都必须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其毕业生不仅应该掌握法学知识,精通国家法律,具有法学专业应有的素质和宽泛的社会科学知识,同时更要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所必须的实际操作能力。而法学专业传统的教学方法由于忽视对学生素质和从事法律职业必需的实践技能的培养,因此为适应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必须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从适应社会对法学人才实际需要的角度说,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方法正可以弥补传统课堂教学方法过于注重对学生知识传授的不足,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所提供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加深对法律基本知识的理解和实际中所需基本的技能的掌握,形成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通过教师指导下的对典型案件的模拟实践操作,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习惯,使其在走入社会以后能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2、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采用和现代教学改革的方向相一致。
坂元昂在其《教育工艺学简述》中指出:“历来的教学方法论都是从教育思想中寻求其出发点的,因而它们归根结底是一种旨在实现教育思想的方法论。”旧的教学模式所基于的思想,是约翰·洛克的白板论(即认为未经教授的学生的思想把如同一张白纸,而有待教师在上面书写),这种教育思想在教学上突出地表现为重教轻学、重知识轻能力、重一般轻个别。
而现代学习论早已证明:知识不能由教师机械地灌输到学习者的头脑中,“应该以大学生自身的学习特征为出发点,强调以大学生为中心,以任务与问题为核心,强调大学生参与教学当中并成为教学活动主体,来改革、创新大学的教学方法”。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大学的教学方法改革要充分考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特征。由于大学生们有进行自主性学习的强烈愿望和能力,同时有着远比少年丰富得多的经验,这不仅为大学生自己主动构建知识创造了条件,也为大学生群体共同解决问题提供了可贵的资源。因此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促进当代大学生向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方式转变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模拟法庭这一教学形式正好契合了这一现代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向。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在问题和任务的引导下,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师生之间,尤其是生生之间的互动交流,通过与他人交往、参与下发生的互相协助下去探究问题答案的活动,不仅激发了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而且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个有利学生才能发展的环境,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更好的掌握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培养了学生的合作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3、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符合法学学科性质和知识形态特点
对于法学学科性质这一问题的认识:有“通识说”,认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培养人才的首要价值标准,平等、公平、正义的民主思想应该是法律人才职业道德的应有内容,而法学教育作为现代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有“职业教育说”,提出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对有志从事法律事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娴熟的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因此法律教育的使命在于进行职业教育或职业训练。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单纯把中国的法学教育的性质定位为通识教育或者说职业教育都失之片面,法学教育应该具有两重性。清华大学王晨光教授认为“在法学教育认识上的分歧和悖论实际上反映出法学教育中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二重性,即法学教育的职业技能性和学术研究性”。“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但是,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以来片面地强调前者,从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后者”。对职业教育和训练的忽视主要体现在我们受大陆法系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偏重于对法学理论、法律概念的把握和法律条文的解析,教学中采用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的灌输式教育模式,而没有考虑在教学中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由学生们积极地参与学习过程,自己来构筑知识、发现知识、转变知识和扩展知识。
对于多数大学生来说,他们的学习,是与他们自己的职业或职业意向有关的,他们在渴求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也更希望自己能在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能有所提高,在法学教育领域更是如此。如果课堂教育主要是知识的教育,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忽视了分析和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能力的培养,必然导致培养出的毕业生无法适应法律职业的要求。而通过在法学教育中开展自主合作的活动式教学活动,恰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培养学生善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其解决法律案件纠纷的实践活动能力。所以模拟法庭教学方法通过与课堂教学方法相结合,以这样一种活动的方式,能有效地解决法学教育双重性这一问题。
同时,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任何领域的专门知识都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回答世界“是什么”问题的知识,被称为陈述性的知识,第二类为回答“怎么办”问题的知识,被称为程序性知识。后者又被分为两个亚类,第一类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熟练的技能,被用于经常出现的情况;第二类是现代认知心理学家所提出来的“认知策略”,被用于新颖的,需要创造性的情境。第一大类知识可以通过看书或教师的传授获得。第二类知识涉及怎么办的个人经验,必须通过实践和个人体验才能获得。在法学领域,也同样存在这两种知识形式,但无疑法学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后一种知识是更为重要的。而目前的传统教学模式,对于后一种知识的获得,是没什么作用或作用不大的。而模拟法庭这一教学方法的采用,通过让学生担任一定的角色,使每一个参与者“身临其境”的置身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身份中,模拟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审理,不仅可以训练学生熟练法学专业学生应该掌握的技能,而且通过学生将课堂上教师讲授的知识运用于近似真实的场景中,使学生能设身处地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学生创造性的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4、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选择有时间和物质条件上的优势
所有教学方法的运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投入,而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时间投入上是不同的。因此教学方法的选择,不仅应以可能提供的时间条件作为重要的依据,而且应以高效率的教学方法作为选择的目标。在时间投入上比较,讲授法是一种效率较高的教学方法。在英国某学院曾对教学法进行比较,“同样一个课题,如果用讲演法讲授,每生每次只需0.05小时(假定一班60人);用小组讨论的形式每生每次则需0.3小时(每组12人),用实习作业的形式每生每次需0.33小时(每组也为12人)。这些估计是可靠的,因而我们可以强调指出,对于师生的双方来说,讲演法比实习课和小组讨论课都经济些”。但以上的论述己经证明,单一形式的教学方法是不可行的,必须采用其他的实践性教学方法。而在与其他的实践性教学方法比较中可以看出,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是一种比较高效率的方法。向实践学习,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践能力是必要的,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向实践学习不是向所有的实践学习,而是向典型的、符合教学需要的实践进行学习。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正是在教师的主导下进行的,教师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模拟法庭教学的进度,使教学活动的进行能够顺利地达到教学的目标,而不至于出现其他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经常出现的情况(例如法学专业实习教学和诊所式法学教学方法下经常出现的情况),即由于教师不能控制整个教学活动,可能使教学目标的达到不仅费时费力,甚至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教学方法的实施离不开必要的物质条件,即使是讲授式的教学方法,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各种教学用房、图书资料甚至包括仪器设备(例如教学中多媒体系统的使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采用,对教学条件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般要求具有专门的模拟法庭实验室,以取代用一般教室作为模拟法庭的场所,条件好的学校在教学中可以通过运用多媒体手段,对模拟法庭的开庭过程作同步的录像,这样既有助于供学生在实验后进行观摩和教师点评,也可将一些好的开庭资料保存下来,供以后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作为一种参考。要扩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范围,就必然要增加对经费的投入,例如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就需要大量实习经费的投入,而诊所式法学教育的突入更是要大得多(在中国的推行需要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随着国家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高等学校的教学物质条件正逐步得到改善,而高校领导也应从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高度,认识到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的意义,使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法选择能有更大的余地,使教学方法的不断优化具有必要的物质基础。况且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并非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能否开展的必要条件,通过将普通教室作为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场所,也能达到相似的效果,而将普通教室改装成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成本一般也不会超过五万元。所以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开展,对物质条件的要求并不高,在其推广上并无物质条件上的障碍。如果能够通过将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运用范围扩大的话,使这一实践性教学模式代替现在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的集中的专业实习,其所节省的实习经费肯定要远高于对模拟法庭的投入。
(二)模拟法庭是较理想的可推广的实践性教学方法
法学作为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专业,如何使法学教育中既有广博的理论阐释,又能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实践技能,是摆在法学教育者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为传统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提供了平台,丰富了传统理论教学的内容,不仅更能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又能找到理论和实践两者最佳的结合点。
首先,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师生关系更加融洽。传统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教师讲学生听,持续下去,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因此学习处于被动的状态,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发挥。而模拟法庭教学突出学生这个中心,突出能力的本位。在模拟法庭的操作过程中,学生必须像当事人的律师或者检察官或者法官那样接手模拟案件,扮演着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参与人的角色,因而必须考虑其所处的角色的利益,怎样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以争取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结果。这时学生已经不是学生的角色了,而是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了。“在模拟法庭训练的整个过程中,学生必须把自己的角色转换为律师、法官、检察官、当事人等,然后根据这些角色所代表的利益,千方百计的寻找切入点,收集材料、分析案件以期取得最好的结果。这不仅仅是角色的转换,而且是学生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对学生产生了潜在而深远的影响。举例而言,当一个人作为乘客坐车时,他不一定会记住行车的路线。但是,当他坐在司机的位置上时,他就必须认路、记路和分析路线。模拟法庭在一定程度上把学生置于司机的位置,成为学习的主体,使学生主动地去学习,从而在学习效果上会更好。具体的来说,学生接过具体的案卷材料后,首先要进行分析,了解案情及争议焦点,明确现有的证据及解决争议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证据,并初步形成解决案件的方案或起草相应的文书,包括调查、财产或证据保全、诉讼等程序。不同的角色扮演必将赋予学生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激励学生主动地、富有创造性地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不论在巩固、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正义感方面,还是在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提高应变能力方面,都将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
老师在其中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即挑选或编写适当的案例材料、提供一般性指导、评价学生的表现,等等。模拟法庭中的老师应当切忌成为正确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维模式禁锢学生的思维,而是应当成为引导学生自行思考、从而由学生解决法律争议的路标或评论人。老师在指导学生办案的过程中,对具体案件的指导大多采用一对一的个别指导方式,从而使学生得到更多的具体关注、实际指导和基本技能的锻炼,这有利于因材施教;这种教学方法还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形成强烈的学习动机;另外,这种方法不仅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实用,而且使学生之间的关系以及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有利于形成民主的气氛。
其次,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克服了传统教学方法只重视知识传授的弊端,是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法成功突破,真正将学习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把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实现了法学教育的目标。一个成功的模拟法庭能培养创造能力。法律条文具有抽象性、概括性,要用有限的条文解决千变万化的生活问题,需要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这就是法律运用的灵活性。例如,程序性的法律条文不可能详细到法庭中每一句话、每一行为,如何进行具体的庭审,需要用创造性的思维将法律变得生动和易于操作。而如何运用证据证明案情,如何修正不完备的法律条文,更是对学生创造力的直接考验。可以说,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言谈举止,不仅仅是学习运用法律的过程,也是创造能力的学习和提高过程。21世纪是提倡通过对问题探究性学习提高创新精神的世纪。模拟法庭就是通过学生对案情的分析中找出问题,并通过双方对抗的模式激发其强烈的探究精神的。因为对具体案件的分析是在书本或者教师的教案里找不到答案的,必须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去探究问题的答案。通过探究,一方面强化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思考,唤起学生求异思维、积极观察与想象事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实施,不仅加深了对课本上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了独立思考能力与创造精神,而且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辨能力和信息处理的实践能力。具体来说,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出色的理解运用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而模拟法庭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这些综合素质。一个模拟法庭的成功举办首先需要参加模拟审判的学生对法学理论的深刻把握,在研透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具备运用这些条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应具备法律文书的书写能力,无论是传票、裁判书还是代理词、辩护词都应规范、准确。第三,要具备较好的司法口才。审判、控辩和陈述过程中,都需要学生展示其雄辩的口才进行说服的工作。这三方面的法律素质均可以在模拟法庭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另外,一个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需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可以说,模拟法庭需要寻找素材,确定角色,当事人间互相协调,用证据证明主张要符合逻辑,程序进行应有条不紊,这些都离不开模拟法庭参与者的组织协调。
最后,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案例教学法,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生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事实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学生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学生以亲身投入,实践开展法庭审判中的各项工作,在准备和庭审过程中他们必须系统的复习和运用案件所涉及的相关实体法和诉讼法知识,这样能促使学生的法学知识系统化;学生们分成法官组、原告组、被告组、第三人组、证人组、书记员组,对案件的证据和事实以及法律适用进行小组集体准备及分析和讨论,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团结、合作精神以及对复杂事物的观察和分析能力;法庭调查阶段,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举证、质证、认证能力;法庭辩论阶段的对抗性,能促使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庭审中的调解,能培养和提高学生与对手的协调和谈判能力;制作代理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全面的体现了学生对该案件的宏观把握和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系统的应用能力;开庭之后专家和老师的点评能使学生明白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并能明白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这些能力提高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三)模拟法庭教学方法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概念
模拟法庭由国外moot court或者mock court翻译而来。对模拟法庭的理解,关键在于对模拟一词的理解,所以有必要对模拟进行解释。模拟一词在英文中的对应的词为model, simulation, model也被翻译成为模型。按照钱学森的解释:“模型就是通过我们对问题的分析,利用我们考察到的机理,吸收一切主要因素,略去一切非主要因素,所创造出来的一幅图画。”虽然这句话是针对理工科而言的,但也一样适用于社会科学,也就是说,模型或者模拟的方法,要求研究者穿透客体生动丰富的表面形态,舍去事物次要的细节与非本质的联系,找出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基本因素和本质特征,然后在这些基本因素的基础上将客体的原型抽象为认识论上的模型,通过模型再现原型的各种复杂结构、功能及联系,从而获得对原型的更本质、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一个成功的模型一般应具有下列基本特征:第一,它是客观对象(实体或系统)的抽象,因此必须能够有效地模仿该系统,贮存原型的主要信息;第二,它是由说明客观对象本质或特征的要素构成的,因此必须由最能够反映系统本质特征的一组最少的因素组成;第三,它能够集中的、充分的、明确的表达出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一般而言,模型应当比客观对象更“简明”。模型如果搞得过于复杂,将很难对其进行分析和认识,结果会丧失模型的意义。
所谓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以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之教育目的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模式。当今的社会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知识总量急剧增加,而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和学习的精力又相对有限,采用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可以使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入主动学习状态,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模拟法庭教学方法,重在培养学生实务技能,虽然在国外法学院校被普遍使用,在国内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很多大学的法律院系虽对模拟法庭的硬件进行了改善,但对模拟法庭的操作程式的研究却相对滞后。
(2)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理论基础
模拟法庭教学法在其理论构建和实践运用中遵循、契合和创造性地运用了瓦·根舍因的范例教学理论和冲突教学法。瓦·根舍因认为,所谓范例,就是那些在日常生活素材中隐含着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础因素的典型事例。范例方式教学就是通过主体与客体、问题解决、学习与系统学习、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实施范例教学,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必须遵循基本性、基础性和范例性三条原则。基本性原则就是选择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为教学内容。基础性原则,就是在选定教学内容时,要从学生智力发展水平和己由知识经验的实际出发,并使这些教学内容能成为学生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基础。范例性原则,就是在已经选定的基本性、基础性的教学内容中,再精选出范例性的、典型性的材料作为教学内容,通过个别来说明一般,使学生能由点到面,通过部分来理解与推知整体,产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总量急剧增加,而学生时间和学习精力又相对有限。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引入范例教学,通过教师精心选取和安排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使学生在理解和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前提下,联系已有的经验,学会如何在实践中正确地应用这些知识和理论,从而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既获得了知识,也培养了能力,能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所谓冲突式教学,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组织学生把各自的理解表述出来,聚在一起讨论,甚至促其产生一定的冲突,以此使学生澄清认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并深入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学习主动性。在教学过程中,由于知识、经验、智力特点和思维方式的差异,学生们对同一教学内容的理解和阐述是有差异的,而这种冲突在法学中表现的尤其明显。在实际法律案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有责无责、有罪无罪等事实问题及法律适用问题会进行激烈的争论,加之我国各项法律有待修缮,对法律条文的争议、不同见解时有出现,这为在教学中利用冲突教学法组成观点对立的双方进行辩论提供了条件。因此在教学中引入冲突式方法是一项很好的教学形式,可以很好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求知欲望。特别是在教学中碰到疑难知识点时,可以吸收冲突式教学方法的优点,将其运用到模拟法庭教学法中。通过模拟法庭中控辩双方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争论,由审判组同学居中裁决,特别是当争论过程要求全体学生认真听取对方的观点,思考对方的辩论,做到能够从反方的论证中搜集支持自己观点的材料,自己的观点进一步得到完善。通过组织学生进行辩论,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有利于理论教学的深化,提高了学生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冲突式教学在学生学习中的积极作用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要为学生建立一个既有合作,又有竞争,而且合作多于竞争的教学气氛,在这种学习情境下,思想能更开放,能更好地听取并充分利用对方的观点。这种冲突可以增强观点的正确性,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2、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历史
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大学不同,英国早期的法律教育都是由律师学院承担的。在中世纪的英国,由于法官和律师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收入,为此,许多中小贵族特别是骑士家庭的子弟对法律行业趋之若鹜。由于中世纪早期英国的皇家法院都设在伦敦,这些有志于法律职业的贵族子弟便云集于中央法庭所在地的伦敦西区,寄宿在法庭附近的酒馆之中,通过阅读法令和法律著作、帮助当事人诉讼、旁听法庭辩论等途径,认真而热情地汲取法律知识。后来更是聘请开业律师授课,逐渐形成了一些简易的法律学校,到14世纪以后形成了英国著名的四大律师学院,即林肯学院、格雷学院、内殿学院和中殿学院。学院主要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围绕法院工作对学徒授课,其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就是出席法庭,旁听律师辩论和法官审案。而律师学院的另一种重要的授课方式是组织模拟法庭,研讨审判主管委员和讲诵师为他们编制的疑难案例。在模拟法庭过程中,主管委员和讲诵师随时根据学徒的表现,决定哪些人可以成为律师学院的正式成员,即英国律师协会的会员,由此获得出席正规法庭辩护的资格”。在我国,关于模拟法庭教学方式的采用,有关的材料比较少。目前知道至少东吴大学法学院是采用模拟法庭方式的教学方法。据介绍,“学校在1921年组织了一个实习法庭(模拟法庭),法庭在周六晚上开庭,由学生充当律师、陪审员和证人,从外面请来的律师、法官和本校的一些教师充当法官。轮流演示3套法律程序—中国法庭(用汉语)、混合法庭(中、英互译)以及英、美法庭(用英语)”。但孙晓楼先生在《法律教育》一书(第十三章法律学校应有之设备第二节模型法庭)中在提到国内的法律学校需建有法律的实验室即模型法庭时说:“国内的法律学校,与这一点好像都不十分注意。他们的课程中间,虽然也有诉讼实习或审判实务等课程,然而他们的演习,都是在普通的教室内举行,并没有特别模型法庭的设置”。这说明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模式在旧中国的法律学校是被广泛采用的,只是这种形式的教学由于没有建立模型(拟)法庭而不够规范正式。
从国际上看,当前的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综合性大学进行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教育,为期三年。第二阶段主要是在法学院进行的实务教育,为期32周。为达到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目的,法学院在培训的过程中,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实例性示范和模拟法庭辩论。而“模拟审判”(模拟法庭)的方法在美国的各个大学中也被广泛采用,以加强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并对司法程序给予更多的关注。各国法学院都定期在法学院内部举行模拟法庭比赛,不少国家还组织法学院之间的模拟法庭比赛;近年来,不少国际模拟法庭比赛也定期举办,如美国杰瑟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维也纳的国际商事模拟仲裁比赛,亚洲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等等。模拟法庭教学在国外一流大学法学院成为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不可缺少的环节,在我国,模拟法庭教学虽然刚刚起步,但这种教学方式很快在全国推广,国内绝大部分法律院系都纷纷进行模拟法庭教学,不少院系都斥资建立了模拟法庭实验室,有的法律院校由于对该教学方法较为重视,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清华大学法学院虽然组建不久,但经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推荐,代表中国参加了在日本东京举行的2000年亚洲杯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并获第二名。这是我国法学院系首次参加这一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而浙江大学也已经连续12届举办模拟法庭。2003年十二月,首届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在清华举行,而这次比赛是中国自1977年恢复正规法学教育以来,首次举办的全国性法学院校模拟法庭竞赛。比赛共邀请了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11所高校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是这次大赛的主办方。
3、现行模拟法庭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作为一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法学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在我国法学院(系)的教学中,尤其在诉讼法教学中已被广泛采用。但总体上讲,模拟法庭教学法在我国的采用时间还不是很长,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与国外一些法学院的情况相比较,我们的模拟法庭还有许多要改进的地方。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有下列弊端:
(1)没有相关的制度,缺乏熟练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高水平的教师。在很多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仅仅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在实践中,不少高等学校法学院系的模拟法庭教学很不正规,更多地是穿上各种制服跑跑龙套,没有真正认识到这种以能力、素质和专业技巧训练为主的教学方法的深远意义。许多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教掌时,把模拟法庭弄成了过于追求形式的一项活动而非一种教学的有效方法(有时作为某些法学院一年一度法律活动周的一项重要的节目)。为了保证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进行,事前往往进行大量的预演,甚至将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了,这样使模拟被做成双方都事先商量的演戏,不仅让参加者及旁听的观众感觉效果很不好,也没有达到模拟法庭教学的目的。有些学校虽然很重视这种教学方法,但由于并没有认识到模拟法庭的训练和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的根本区别,又加上没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少模拟法庭实际上办成了某种形式的“大专辩论赛”。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控辩双方唇枪舌剑的辩论,场面上看来确实称得上成功和完满,但往往偏离主题,纠缠于概念理论的争论,对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还显得很不足,没有发挥出模拟法庭应该起到的作用。
(2)案例选择不精
由于教师选取案例往往比较简单,没有太大的争议,导致模拟法庭的一方参加者针对所争议的问题发表一番辩论意见之后,另一方无法进行有效的反驳,象征性的说几句,就再也没有其他可进行的内容,整个教学活动显得单调乏味。为达到使学生学会在具体案件中分析事实、灵活运用证据法和程序法的目的,模拟法庭采用的案件不应该是从现行法院判决书中摘录的事实。因为法院判决书中对于事实的陈述一般都很简单明了,鲜有什么可供进一步争辩的余地。任何有经验的律师和法官都清楚,大多数案件的事实都不会是明确和简单的,否则就没有进行诉讼的必要。同一件事实材料,从不同的当事人和证人的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解释。因此,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形式。当学生接触案件时,他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应当承认,我国多数法学院中的模拟法庭的训练并没有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或比较真实的案件材料,而仅仅满足于提供一个现成的判决书中所认定的简单事实。这种做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模拟法庭式的教学法,充其量不过是“以例说法”。真正的模拟法庭教学应该加强学生如何在散乱的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发现、筛选、认定和建构事实能力的训练,使学生真正面对一个近似真实的环境,通过问题的解决去提高实践能力。
(3)教学目的单一,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模拟法庭教学一向被认为是诉讼法任课教师讲授诉讼程序过程中的一项教学任务,由诉讼法教师独立进行组织和操作,模拟法庭的运用范围很小。一把情况下,模拟法庭教学由诉讼法专业教师自行组织,教学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让学生掌握审判程序中的一些问题,授课时间非常有限,一般是教师提前布置案例,学生在课下准备一下,通常正式的模拟审判时间只有两三个小时。在教学中教师也只关注审判程序走的如何,诉讼理论掌握的如何,而并不太关注学生如何组织辩论,怎样适用实体
法,如何全面总结,因而整个活动虽然能达到熟悉诉讼程序的目的,但对学生的辨别事实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的培养严重不足。“而学生也因此孤立的看待模拟法庭教学,在教学中重程序知识轻实体知识、重专业内容轻素质能力培养的思想普遍存在”。
(4)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运用次数太少。有些教师认为,从确定范例到公开教学展示,不但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而且要求指导教师投入大量的精力。所以这种教学方法在运用上不可能不受到限制,一个年级一个学期能坚持搞上一次就很不错了”。有些学校斥巨资建成了模拟法庭实验室,但管理上没有相应的制度,实验室成为摆设,一学期用不了几次。因此可以考虑在实体法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案件,将学生分为审判组、原告代理人组、被告代理人组,组成简易的模拟法庭。由原、被告代理人进行起诉、答辩、互辩,由审判组做出裁判。这一形式主要强调的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不要求程序的完备,目的也不是为了掌握诉讼程序。我们还可以考虑对学生给与充分的信任,在法学院(系)成立相应的学生自治组织,在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后,由学生自己对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管理。通过由学生自己定期组织模拟法庭教学(主要是简易模拟法庭),由学生自己搜集案例,进行课下的准备,庭审过程中可邀请所在院(系)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指导或者可以利用学校的资源邀请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进行相应的指导。或者可以在将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门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以后(见前面对代替法学专业实习方案的讨论),由教师组织学生每周定期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应该由法律院或系统一安排,有相应的部门法课程教师负责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开展)。在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教师的共同参与下,对各种诉讼程序和实体法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的模拟法庭教学活动。这两种方式不仅可以充分发挥模拟法庭实验室的作用,使模拟法庭教学法在培养法学人才上的功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而且通过经常性的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有了确实的保障,并有利于法学院(系)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对此,在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进程中,法学院(系)应当锐意改革,从更高和更新的角度认识并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教学,为我国培养更多的、能够在国际舞台上与国外法律同行并驾齐驱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4、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过程
笔者认为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使用过程中,应该有两种形式:即简易庭和正式的模拟法庭。简易庭一般是指教师在讲授实体法知识时,为了使学生深入的理解某个复杂的理论问题而组织的一种小庭。简易庭不注重诉讼程序进行上的完整性,可以节约时间,以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教学上的优势。在实践操作中,教师可以通过在组织学生进行充分的分组讨论的前提上,采用一种对抗式的冲突教学法,引导学生对实体问题进行激烈的别论,通过这一实践性教学方法高效的解决课堂疑问。但在论述中本文主要围绕正式的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进行。
(1)模拟法庭教学前的准备
模拟法庭教学前要根据情况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所谓观摩庭审是指通过组织学生观摩法院对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以增强学生对法院庭审活动的感性认识,为模拟法庭教学法的采用提供实践上前提。对于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观摩庭审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会为下阶段的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但如果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律专业的高年级中展开,学生已经在法庭见习甚至实习过了,则组织观摩庭审就没有必要了。要使观摩审判达到预期的目的,最重要的是教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在选择案例时,要考虑到学生的特点,难易要适中,有一定的争议性,最好能当庭宣判,力争做到程序完整。在观摩前,老师应向学生介绍案情,但不能发表个人意见。要向学生提出比较具体的观摩的目的和要求,如要求学生注意观察审判程序的不同阶段审判人员怎样指挥庭审活动,了解不同的庭审阶段所要完成的任务等等。有条件的话在观摩庭审后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评价。也可以通过观看教学需要的模拟法庭教学音像资料代替观摩实际的庭审,并邀请实践工作中有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或做报告,来做好模拟庭审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由于让学生自主的完成模拟庭审活动要求学生获得模拟审判所需的必要的知识储备,以使模拟法庭顺利的进行下去。所以在模拟法庭教学前应该让学生熟悉诉讼程序和掌握制作审判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学会如何处理实体法律问题,因此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最好应在学生学完相应的实体法、程序法、司法文书写作、证据学等课程后进行为宜。
(2)确定案例,介绍案情
所选择案例的难度问题如何进行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认为选择的案例难度要适中。凡是案情过于清楚、责任分明的案件,其法庭调查的过程会比较简单、庭审过程中围绕实体和程序问题的法庭辩论也就无法形成激烈的交锋,同时简单的案例也不能通过问题和任务引导启发学生的思维,唤起其积极参与庭审活动的积极性,因此不适宜选择为模拟法庭教学的案例。但如果案例难度过大,情节过于复杂而千头万绪,尤其是需要进一步进行技术鉴定的案例,也会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唤起不了其积极性,同样难以达到好的教学效果。
由于在实践中模拟法庭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程序法,因此,运用模拟法庭的程序法老师往往认为案例选择应明确、简单,关键让学生掌握诉讼程序就够了,而从实践中得来的案例往往头绪多,牵涉面广,外在因素也比较复杂:原封不动的搬过来,不仅学生不易理解,还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负效应(程序程教师不一定对实体问题有很深的了解,可能导致无法回答学生的实体问题)。因此在这种想法下,即使是实践中的案例,教师也往往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将其核心内容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述出来,以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我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这种做法不仅使模拟法庭的教学目的过于单一,还达不到培养学生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敢于质疑,敢于进行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训练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同时这种想法表明教师对于学生的不信任和对其潜在的能力估计不足,模拟法庭教学法下,通过学生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和学生利用小组合作性学习的方式,很少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所以模拟法庭教学应该尽量选择难度较大的案例。另外模拟法庭和实验操作不同,实验操作是运用已学的知识和规则验证某个科学命题或原理,而法律作为一种理解性的知识,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标准答案是相对的,结果应是不可预测的,重要的是每个参与模拟法庭教学的学生,都在公平程序的保证下尽力展示了自己,不同的观点和方案在课堂上激烈交锋过了。模拟法庭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明白实体和程序问题以及法律知识本身是怎样的,更要让学生明白是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得出了一个怎么样的结论。一个好的典型案例能够很好的创设法庭环境,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唤起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着眼点应在于学生创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而不仅仅是获得一些固定的法律原理或者程序方面的规则。
另外,选择的案件应该材料齐全,包括基本案情的材料、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起诉状和答辩状、反诉状、各种证据材料等。应该为双方当事人都提供一些有利的证据材料,而不能一面倒地偏向某一方当事人,以便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例如选择合同纠纷案件作为案例,原告主张被告违约,而被告主张自己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案件材料中能够证明这两种主张的证据都有一些,以便学生培养和锻炼举证、质证和认证能力。至于案例的来源问题,最好是教师作为兼职律师接受的案件,也可以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收集借阅己审结的案例,法学院(系)有必要逐步建立自己的案例库。即使是教师搜集的案例也应该是第一手的资料,而不应该像其他教学方法一样,给学生的是第二手甚至第三、四手的资料拟用的案例。因为经过加工后的信息可能离实际的情况相差太远,达不到很好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当然一些与案件无直接关系的材料可以予以剔除,教师也可以根据需要对案情作适当的变动以更适应模拟法庭教学实践的需要。
(3)分派角色,分组讨论
对学生进行分组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一种是根据案情可以将全班学生分为审判组、控诉组(原告组)、被告和辩护组(被告组)等,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单独分组,也可插入各组。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加入一个组并尽可能担任一个角色。即使有的学生不能参加到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去,也必须参与本组的准备和分析、讨论案件的工作。但一个班搞一个模拟法庭,参加庭审的人数有限,肯定有一部分学生不能充任角色,得不到实际的锻炼。所以另外的一种方案是采取对全班进行分组,以组为单位每组搞一个模拟法庭,这样全班同学都有机会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证人鉴定人等参与人可由组外同学充任)。即使在全班同学搞一个模拟法庭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各组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由教师在各组随机挑选出参加模拟法庭审判的代表,使每个同学都能感受到压力和责任,积极的投入到准备活动中去,以减少准备活动中的“搭便车”现象。
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分组后,指导教师在向各小组介绍案件的情况时,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指导教师首次向原告或被告提供证据时不能将所有的证据材料不加选择地全部提供给学生;对案件情况的说明最好应该根据案件真实审理过程当中问题出现的先后顺序,证据取得的不同途径及时机逐步提出,证据也要逐步呈现给学生,尤其要分清由原告主动提供的证据与律师在案件进展过程中要求当事人或对方提供的证据;对于对方所提供的证据,由于无法知道证据取得的时间先后,指导教师需要向学生介绍所见到某一证据的时间先后顺序。
在进行模拟法庭开庭之前,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充分的小组讨论是保证模拟活动质量的最重要的环节。讨论应该采用小组讨论而非全班讨论是因为全班讨论往往造成由极少数学生主导局面,即使在教师成功的使学生参与时,例如“在一个不足40个学生的班级里,其中4~5个学生相互作用的时间就占了全班所有学生相互作用的时间的75%。例如在民事案件中,作好这一工作是要组织全组学生深入的讨论,各组学生进行讨论时都需要明确案件的性质,找出法律关系主体,抓住案件双方争议的事实焦点。经过小组讨论后,原告组根据对所取得的案卷材料进行初步分析,应确定被告主体、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以及确定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然后全组学生共同起草起诉状,同时律师可要求原告补充相应的证据。被告组学生应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准备自己的答辩词,在民事诉讼中必要时可以提出反诉,并确定支持反诉请求的证据。对于审判组学生,应该在全组学生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让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审理提纲,把握住案件审理中的关键问题,懂得案件审判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审判工作的进度。在各组人员分组讨论、研究案情时,教师可以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这里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讨论均不应在各组间进行交流,有条件的情况下,指导教师也最好能分组指导。教师在指导时不应涉及对具体问题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让学生充分感觉到法律职业的真实状况。不过在进行角色分派时,对审判组中审判长角色的选任,因为其作为庭审程序的主持者,对整个模拟法庭的正常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要进行特别的关注,必要时要进行选择。一般要选择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判断能力和控场能力强的学生担任,同时要重点指导其制定详细的审理提纲,让其学会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懂得全面把握案件审判各阶段及审判工作的进度等。
(4)诉讼文书的准备
在正式开庭前,学生应被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状、答辩状等)在庭审前传递给对方。一般情况下诉讼文书应要求学生准备不止一种的方案,这样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发挥。例如如果只准备一种辩护词,公诉人同学在模拟审判时可能并没有按辩护人准备的辩护词进行发言,这样有可能造成辩护方措手不及,提不出反驳理由。而如果临阵调整辩护内容,就可能难以应对,甚至答非所问。不仅事先准备有关诉讼文书时,最好能够设计两三
种预计的方案,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控辩双方的同学在整个法庭审理活动中,都应该像真正的当事人一样,通过小组讨论对各种情况进行充分的预计,设计相应的对策。应该强调学生自己动手制作诉讼文书,对于借到的案卷材料中包括的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讯问笔录、庭审记录、公诉词、辩护词、起诉书、证词、判决书等),不必在准备阶段提供给学生,以避免学生照抄。
在庭审过程中,虽然我们在制作诉讼文书以及进行审判活动时,力求做出充分的准备,甚至做出好几种方案,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会出现各种无法预计的情况,所以学生不仅要善于向自己提出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要在庭审前就要做好学会随机应变,找出应变措施的心理准备。这对学生的能力提高有好处。例如庭审时证人作伪证怎么办?被告人突然翻供怎么办?辩护人要求补充鉴定怎么办?在实践中,审判长遇到类似的情况,必要时应依法宣布休庭延期审理,并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但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应事先考虑周到,避免中断表演,这要求参与审判的各组同学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尤其是对审判组同学。另外,判决书在实践中理应依法于评议后才能做出,不应“先判后审”,但在模拟法庭中,为了时间上的紧凑,也可预先写好判决书(最好也是几份),最后视模拟法庭控辩双方辩论的结果酌情修改拟好的判决,当庭宣布庭审结果,必要时也可以宣布择期宣判来结束模拟法庭审判活动。
(5)正式开庭
对于正式的模拟法庭审判,从发布开庭公告、进行开庭准备到做出判决均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有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学校,应在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审判活动,没有模拟法庭实验室的也应该应将活动场所进行相应的布置准备。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布置与人民法院的正式审判庭应该一样,场内悬挂国徽、摆放各个诉讼参与人的标牌。参与审判的法官组学生着法官服,律师组学生着律师服,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气氛,使学生进入“实战”状态,以克服学生的轻视的态度。
在整个开庭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人员都应有一种真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均是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维护国家、个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一阶段要求参与的学生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开庭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程序的合法性,认识到实体公正的基石是程序公正,还要求对实体问题进行深入的辩论。辩论应该围绕案件争议的实体法律问题进行,不能只关注辩论的技巧和场面上的热闹激烈,将模拟法庭审判变成大专辩论赛。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教师都应该克制自己,充分信任自己的学生,放手由学生自己完成审判活动,老师只旁听审判,不参与、不干涉审判程序的进行。这样做也是为了杜绝学生的依赖心理,以达到真正锻炼学生能力的目的。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应由学生自己处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如果存在问题,由教师在开庭后再进行分析和总结,以培养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即保持审判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5、对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测评
测评是为了分析利弊,以促进改进教学效果。测评分为二个层次,一是对某一具体模拟法庭运行完毕后的测评,解决的是对具体学生具体表现的评定。模拟法庭这一新的教学方法的采用,必然带动相应的考核方法的改革。如何改革模拟法庭教学考核方法,是必须研究的新课题。二是对整个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测评,解决的是教学方法本身的评价和改进。
(1)庭后总结与评价
对于正式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结束以后的总结,不能仅仅看成是每位参加审判的学生的小结加教师的“总结陈词”,更应该看作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让它成为师生沟通和进一步展示自我的机会。
认真作好庭后总结与评价是学生个体能力和素质改善和提高的重要方面。首先需要能建立一个真实反映学生能力的评价体系,这也是模拟法庭作为一门实践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评价的标准主要应该涉及对学生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进行评价。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以下:A、在整个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程序的进行是否合法,具体的操作是否规范;B、对实体法的运用是否准确,辨诉双方在起诉答辩以及法庭辩论过程中说理是否清楚、明白和透彻;C、参与活动的学生的语言表达是否流畅、精彩;D、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如何,出现突发事件如何进行处理,是否是双方按照事先安排好的程序进行表演;E、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如何;F、每组学生在整个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对于这里列出的评价的标准,还应该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能分解与量化的应分解量化,尽量避免用含糊的不切实际的语言来陈述标准。另外标准应事先为全体学生所知,以便学生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得到正确的引导。
在有特聘的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参加的模拟法庭中,应由特聘教师依司法实务中的庭审要求,现场从总体上来评判模拟法庭的成功与不足,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中肯、专业、细致的点评。如果没有校外从事实务人员的参加,应该在模拟法庭结束以后,先由参与审判的每一法庭小组经过集体讨论后,从法律知识的理解运用、庭审素材、庭审准备、组织能力到庭审实践中言谈举止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认真填写实验报告。随后授课教师应该安排一次庭审总结课。在庭审总结课中,由参与审判的小组代表派人讲解庭审的具体诉讼模式和法律规定、实体审理的焦点、判决理由等,可以就本庭有关情况向其他同学提出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本次庭审模式的优缺点、关于实体问题的争论等等。随后旁听同学评论任何法庭参与人员表现,也可以对法庭审理谈自己的看法,探讨庭审中出现的问题。旁听法庭表演的同学有权对任何旁听的同学提出与本庭有关的问题,探讨有争议的观点,被提问同学必须回答。最后是教师对整个模拟法庭活动作全面的启示性的总结,对同学交流中的独特见解进行肯定,对疑难问题进行解释和分析,并对活动和交流中的表现出色者予以表彰。教师作为整个模拟法庭的指挥者,也作为这种教学方式的实施者,应同其他教学方式一样,肯定教学成果,解决教学疑问,启示学生更深入地研究,以优化完善理论。
对参与活动学生的评价方式最好来自教师和学生两方面,而不应该由教师单方面做出评价。就学生而言,在庭后举行的参加各方(包括旁听人员)的相互提问和回答中,在由每组学生派代表讲解本组的准备过程开庭审理的情况以及己方在处理庭审过程出现事件的方案中,都也是其他同学进行评价的过程。每个学生要写出自己参与实践所做的具体工作(含法律文书写作)的报告,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其他同学所涉法庭角色进行评价。就指导教师而言,在充分听取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后,对整个模拟法庭进行过程进行全面的总体评价,对个体学生的表现做出具体评价。评价时要注重对整个过程中学生的独特见解的充分肯定,对表现出色的予以表彰,并可在对整个过程中的成功与不足做出总结。
为了使模拟法庭收到良好的效果,最好由学生代表和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并制定模拟法庭评分标准表(可以参考前面给出的标准),按照评分标准给每个模拟法庭小组打分,评出每组的分数作为小组每名成员的成绩(这样有助于学生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有效地进行合作),作为每个小组每位学生的一次平时作业成绩,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优劣促使其在今后的学习中扬长避短。还可以评出最佳审判员,最佳公诉人,最佳辩护人,对评出的最佳者在平时成绩上再加10分,以资鼓励。
(2)整体教学效果的测评策
一种教学方法是否成功,最终是由教学效果来评判的。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估也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有效评估,学校教学管理者不仅能够在总体上掌握教学质量,而且可以激励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使教师明确并改进自己教学中的不足,获知学生当前的学习效果。目前在许多高校中采用常见的测评方法主要是民意测验和调查,对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评价,应该包括对学生的民意测验,授课教师对学习氛围变化的感受比较报告,实施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前后学生综合能力的比较调查,对学生阶段实习和毕业实习的调研(如果有的话),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等。通过这些测评,了解和评价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和不足之处,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予以相应的改进。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正由传统的以知识为第一位的教育,向以现代教育目标—态度能力、实用技术、知识为本的素质教育转变,主要体现在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在现代教育理念的背景下,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估不再局限于教师授课本身,而是涉及到包括教师知识宽度、所授课程内容、课程安排、课堂教学组织在内的多种因素。其中,尊重学生,关注师生互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进而增强学生的学习价值感,已成为现代教育中影响教师教学效果的不可忽略的因素32。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现代教育理念的教学方法,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估不仅有利于提高其教学质量,而且也有利于这种教学方法的推广和改进。
6、模拟法庭教学的保障
一种好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和物质技术条件与之相配套,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就模拟法庭教学法来说,这些相配套的条件至少应包括:
(1)明确课程设置,制定相应的制度。
有条件的法学院(系)有必要专门开设模拟法庭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进行管理,并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保障。现在不少法学院(系)把模拟法庭作为诉讼法学的一个教学内容,由诉讼法学教师在课内进行安排,通常由于教学时间的有限,一个学期只能安排一次模拟法庭教学活动,致使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应用范围非常有限。同时模拟法庭操作过程中的随意性也比较大,诉讼法学教师往往只注重庭审的过程,注重学生对诉讼程序的掌握,而忽略庭前准备和庭后总结环节,更忽视庭审过程中对实体问题的处理,纯粹走形式、走程序的情况常有发生,这显然不利于学生正确观念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有好的制度来予以保障和规范。只有通过将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门课程设置,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实现对模拟法庭教学的规范管理,模拟法庭教学的运用才能更为成熟和高效。例如扬州大学政法学院在教师组织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践上,由系进行经验汇总,制定了《模拟法庭教学实验规程》、《模拟法庭管理办法》、《模拟法庭指导要求》、《模拟法庭参与人员实验规则》、《模拟法庭教学计划》、《模拟法庭文书格式样本》、《模拟法庭实验报告格式》等,对模拟法庭的具体操作进行指导”。
要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每个学生必修的课程单独设置,设置时间最好在第六学期或第七学期。因为这时的学生已具备参与模拟法庭的基本条件,主要的实体法、程序法课程均已上过;以往的法庭庭审旁听和已经过的阶段性专业实习已使他们对真实的法律工作有了初步了解;三年的大学生活也使同学们具备了一定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果取消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则应将模拟法庭作为一种补充在第七学期开展,而如果没有取消专业实习,则在第六学期进行模拟法庭教学实习,这样模拟法庭课程的设置为学生第七学期进行毕业实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实践需要,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可以分为三至四个阶段,主要包括刑事庭、民事庭、行政庭,针对现在采用仲裁方式处理纠纷尤其是经济的情况不断增加的现实,在时间、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开设模拟仲裁庭。
(2)强化物质保障,设置独立模拟法庭实验室
要有专门的、完整的模拟法庭实验室以取代一般教室作为模拟法庭教学的场所,模拟法庭要符合《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要求,桌椅应参照正式法庭的样式制作和摆放,要有法庭应有的一切标志,如国徽、参诉人员标牌、法槌等。还要配置法官服、检察官服,其他参诉人员也应要求服装正式,符合法庭规范。为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应加强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模拟法庭中的运用,有条件的法学院(系)可以对模拟法庭的开庭过程作同步的录像,这样做既有助于供学生在模拟法庭实验后进行观摩和有利于教师进行点评,也可将一些好的开庭资料保存下来,供以后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参考。这些均将使模拟法庭活动更规范、更富严肃性,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崇敬感和对法律职业的自豪感。在这方面,清华大学法学院做得比较好。由于非常重视学生实际能力的训练,清华法学院在其办公楼明理楼内建有很先进的模拟法庭,可同时容纳150人进行旁听,配备有高保真音响设备、数字摄像系统、录像设备、导播设备及多媒体演示设备。拥有如此先进的模拟法庭实验室可能也是清华大学法学院虽建院不久,却在国内外一系列的模拟法庭辩论赛中取得了佳绩的原因之一吧。
(3)要配备相应的人员
首先要配备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首先,模拟法庭教学对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要从过去的“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转向学生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的引路人。以往那种教师只是埋头做学问,上课就是将自己在本学科里的研究成果或者学术界的理论观点介绍给学生的教学状况必须要改变。教师要组织好模拟法庭教学,必须建立与保持同司法界的密切联系。要正确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审判的准备和解决实际演练过程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就必须深入钻研有关的各种法律问题。
具体说来,在这种教学方法下:第一,教师要更加注重学生的感受、学生的需要和学生面临的问题,而不是主要关注自己,关注自己准备的教案和希望达到的教学效果。这就要求教师改变和学生交往和沟通的方式,不能只关心自己的教案,而必须要考虑学生的需求、实际案件事实和教案的关系,要关心模拟法庭教学最后是否会达到让学生真正学有所获。第二,在这种教学模式下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答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这种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在这种模式下,学生要在千变万化的案情中结合有关法律条文和原理寻找答案,由于学生个人的见解不同,分析能力的差异,答案不可能是一致的。这种情况显然也不可能预先存在于教师的教案中,学生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往往会超出原先教案所计划的问题。教师是按照准备好的教案按部就班的继续授课还是针对学生的需要随时调整教学计划,这对于任课教师来说也是一个需要面对的教学新问题。二是为了使学生真正能够开动脑筋发挥主角的作用,老师在采用这种启发式、问题引导式的方法组织教学时,就不能简单地给学生一个标准答案以代替学生的思维(况且这种给出的标准答案是否标准也是一个问题)。这种教学方法显然也会改变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的、经院式的法律思维模式。三是模拟法庭本身就是模拟法院就某一民事或行政案件进行“真实”的审判,其本身是不能先预设答案的。法庭审判不能先预定答案或结果,然后再进行审判。这就要求任课教师要转换角色,转变观念,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和知识的含金量。
一般在诉讼法学的模拟法庭授课中,指导教师不仅要有诉讼法学的任课教师,为保证实体审理的准确性,在具体个案中邀请有关实体法教师参加;而根据实体法教学的需要组织模拟法庭时,由实体法教师自行组织,诉讼法教师进行协助,以便于理论和实践的适时结合。在有条件的法学院,最好为模拟法庭的开设配备专门的教师,使他们有专门的时间用于模拟法庭教学的指导工作。由于从事模拟法庭教学指导的教师必须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实践操作能力,并要求能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同步发展,提高自己的能力。可以采取的方法,除指导教师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外,可由高等学校法学院(系)与有关司法部门达成协议,让教师能有机会到这些部门去工作一段时间,获得最直接、较充分的实践经验,以利于提高其指导水平。同时有必要聘请所在地市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为特聘教师,对模拟法庭的审判进行实践操作的指导,常见的是通过观看开庭审理,进行庭后评价或指导示范庭,以及引进法庭活动(即法院将对某一案件的审判选择在所联系高校的模拟法庭内进行)。
7、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改进
不可否认,在从事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教师的精心安排和参加者积极参与下,在法学院(系)领导的重视下,目前模拟法庭教学在各个环节上的表现往往确实称得上是成功和完满的。但问题是,这种“活动式”的教学方法在具体的实践过程日益存在形式化的倾向。从法学专业教学的角度看,但要想通过形式化的模拟辩论真正引导法学专业学生进入法律科学的堂奥,真正达到促进学生对法学知识的深化和运用,培养学生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必须要求从过于追求形式的“活动式”模拟转向具有实质效果的“教学式”模拟转变,使其真正服务于法律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这要求模拟法庭教学切实地在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培养的总体计划中得到合理的安排,使模拟法庭教学与课堂讲授有机地结合起来并真正发挥其教学辅助手段的作用,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实实在在地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尤其需要我们从事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认真地思考与总结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在实践中予以改进以提高其教学效果。唯其如此,教师与学生才能从每一次模拟庭审活动中切实获取专业上的收益和长进,而不是仅仅感到一种新鲜和好奇的刺激。在当下热烈讨论素质教育之时,在认真总结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从其他教学方法和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思想中受到某种启发,以改进和提高法学专业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教学效果,以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的知识、素质和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教学目标,应当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首先为提高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效果,有必要借鉴判例教学法的成功经验。判例教学法继承苏格拉底教学法中的独立思考和怀疑批判的精神,通过教师在课前要求课前大量阅读材料(包括判例集、教科书,法律条文其它),然后教师在课堂上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分析和讨论的内容包括事实和结论,分析和讨论的方法是典型的“苏格拉底式”的),教师在课堂上很少讲授,而是用提问的方式,发动一轮又一轮的促使学生思考的辩论。而目前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往往没有做好课前的资料准备,模拟法庭教学的辩论中也少有判例教学辩论中的针锋相对和穷追不舍,在这方面,判例教学法的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判例教学法倡导“像律师那样思考”的教学指针,其目的并非在多大程度上教导学生如何掌握和运用基本的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而是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培养法学院学生敏感地意识到并且寻找到既存法律规则在适用眼前事例中的“不确定性”,找到所谓法律的“边缘”。而法律院(系)学生的模拟法庭教学也应该允许、甚至要求学生尽其可能地摸索法律辩论的外部界线,在即使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则中找到漏洞和空隙,“钻法律的空子”。这是由法律专业的特殊性决定的,法律教育者应当认识到:法律不是“客观知识”,法律知识是一种理解的知识,它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普通人眼中的确定性法律在法律职业者的意识中是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在模拟法庭的教学实践中,吸收判例教学法的经验,教师也应当不断提供模拟的法律实践,向学生提出问题,学生则通过思考和“研究”提供自己的答案。在学生提供答案的过程中,也应该通过判例教学法的“求异”的教学训练,让学生学会发现法律“不确定性”的基本方法和门径,从而为日后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在大学中我们一直受到的教育给人这样一种印象:学习是自己的事情,每个人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学业上的成功,不仅不应该借助别人的帮助获得成功,而且帮助别人也是不应该的。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情况却不是这样。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相互配合和协调,同一个组织的成员不可能互不理睬,互相没有交往。“在现实世界中,每个层次的工作都有合作。个人加入一个围绕共同目标组织起来的小组,这些小组又属于一个为更大目标而工作的更大的组织,这些大组织又组合在一起,朝着更大的超级目标奋斗。因此,不管这些人在总部还是在分部工作,在社会各团体工作还是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和全球经济体系中工作,他们都在团队中工作”。而在法律领域中,实际工作的完成,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法律人的合作与交流的过程,诸如立法议案的合作拟订与审议、法律事务实施中的合作调查和合作执行等。总之,只有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部合作与交流,可以使共同体成员之间相互弥补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缺陷;而通过共同体与外部成员的合作,可以使法律人才适应社会的特殊要求,解决因受专业限制而不能解决的问题;通过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可以博采人类法律文明的精华为我所用。无论从个体角度还是从国家角度,能够与他人有效地交流与合作是未来法律人才的必备品质。
不仅社会需要未来法学人才具有能与他人有效的交流和合作能力,模拟法庭教学这种学生集体参加的活动,也需要学生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完成这场教学活动,也只有同学们的积极参与,这项教学活动才能发挥作用,培养出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由于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涉及到知识面很多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问题,且这些问题的争论性非常强,这使模拟法庭教学非常适合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对涉及知识面广泛的各种问题,学生受自己知识储备和生活阅历的限制,单个人独立完成这一任务会有困难,而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互相启发,多角度思考问题,可以充分发挥其群体的创造性。同时合作性学习的经验告诉我们,学习任务越是困难和复杂,学生们的努力奋斗就越需要团体的支持。法学专业的模拟法庭教学存在许多法律和事实问题的争论是并没有一种标准答案的,而通过一种模拟法庭审判中各方为争取对自己有利结果的竞争,学生不仅要考虑各种法律和事实问题,而且要考虑对方的反应,这会给学生以挑战并造成巨大的学习压力,需要学生学会在合作的情形下解决问题。但合作性学习并非简单的将学生分组就能够实现,学生可能不知道如何合作,即使知道了也不一定去做。所以教师在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中,有必要贯彻合作性学习原理,发展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技巧,为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条件,同时也是为了发展学生交流和合作能力。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还可以通过这种教学形式,进行中外先进诉讼程序制度的尝试,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当前,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在于从程序上赋予当事人更多的诉讼权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英美法系的“交叉询问”。“辩诉交易程序”、“当事人主义庭审模式”、“陪审团制度”,大陆法系的“庭前交换程序”、“处罚命令程序”都为我国的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好的借鉴。这种借鉴就模拟法庭来说,虽然还不成熟,但对司法改革的探索将有所裨益,对于改变传统的审判模式,完善我国的诉讼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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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高度重视大学生自我管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对强化学生自我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采取激发学生主体意识、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探索课堂教学创新、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和建好学生工作队伍等策略,提升大学生自我管理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非教学环境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我管理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在非教学环境下思想状态舆情调研工作,准确把握和研判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自我管理工作,从而来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主动性。
【关键词】非教学环境下;思想政治教育;自我管理
本次调查是采取问卷形式,按照年级进行分层的随机抽样调查。共发问卷200份,收回20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20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
本次调查对象中我院2010级学生40人,占2010级总数8.04%;2011级学生50人,占2011级总数10.9%;2012级学生50人,占2012级总数9.56%。2013级学生60人,占2013级总数14.4%。
(一)学生非教学状态下生活情况调查分析
问卷第3题主要调查学生假期生活情况及社会实践活动。统计结果显示,假期间学生除了必要的节日活动外,主要把精力放在了娱乐、学习、打工三方面,其中娱乐占26%。18.5%的学生选择了学习,而选择打工的学生也占到了16.5%,仅有4.5%的学生会在假期做义工等活动。统计结果表明,学生假期生活关注社会程度不高,投入娱乐休闲活动精力偏高,导致运动健身、外出旅游以及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时间减少;同时,学生对开展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做义工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很少有学生愿意在假期参加义工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二)国际国内时事关注程度调查分析
问卷4-8题是针对同学对国际国内时事关注程度进行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同学们通过网络途径了解国内外时事政治的远高出其他途径,另外同学对国内外时事关注度也较高,6项国际国内重要时事受到学生广泛关注的前四位分别为索契冬奥会、北京雾霾天气、目前中日关系的局势以及昆明暴恐事件,这四项分别占总人数百分比的55.5%、50.5% 43%和38.5%,很少一部分学生会选择关注中非关系以及其他国际时事。特别是针对如何看待乌克兰紧张局势方面,认为该事件是美俄较量的“棋子”和国家内部分裂与对立的产物的占绝大多数。而针对2014年2月奥巴马会见__的观点则相对来说很统一,都认为美国是在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反国际关系准则,将严重损害中美关系。统计结果表明,学生假期间对国内外时事的关注程度较高。在国内时事中,学生对贴近民生的社会自然环境的关注程度最高。近几年来,伴随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区域间人口流动数量加大,社会自然环境变化大,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学生对这些问题比较关注的原因,一是学生本身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二是学生对社会问题的担忧。但学生的政治敏锐性不高,了解国家大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弱,对有关问题认识比较容易受到网络舆论影响,容易出现认识偏颇。
(三)对党和国家的发展关心程度及参与意愿调查分析
问卷9-14题是针对从学生对党和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以及目前党政时事的关心程度以及参与意愿的调查研究。统计结果显示,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应倡导的内容的学生最多,占的比例是31.4%。对于宗教信仰的调查多数人则表示无宗教信仰,仅仅10.5%的人表示有宗教信仰。针对目前党政时事的调查则显示学生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前三位分别是:反腐倡廉、破解雾霾天气以及“中国梦”。对于目前反腐力度,50%的学生认为目前反腐力度大,较为彻底。对于恶意煽动集会、游行、示威,学生的态度主要集中在能够有清醒的认识,坚决反对并阻止身边的人参加。统计结果表明,学生假期间对国内党政新闻事实关注度较高、特别是涉及自身利益的就业、雾霾等问题。而针对反腐、恶意游行等问题学生们也能够保持清醒头脑,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观。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宗教信仰的调查,为尊重同学信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四)学生对自己未来规划以及学校发展关心程度及建设问题调查分析
1. 学生对自身发展以及自己未来规划调查分析。调查问卷15、16、19题分别针对自身发展以及自己未来规划做出调查,调查分析显示,学生对于大学期间最应该注重的问题是什么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吸收新的知识,完善人格;学会自我学习和自我控制,学会规划人生。在调查对自己未来规划时,求职占大部分,占总数的46%。而对于新学期,55.5%的同学认为对新的学期中充满了期待和希望,颇有动力,想要努力学习,好好工作。调查分析显示多数同学对自己未来规划较好,生活有目标有方向。
2. 对学校发展关心程度及建设问题调查分析。统计结果显示,本次调查问卷的第17、20题为调查学生对学校发展关心程度及建设问题。人才培养方面,学生最为关注的选项为加强学生对外交流,占36%。关注程度最少的是师资队伍建设,仅占7.5%。针对希望学校加强哪方面指导的问题,超过一半的学生表示需要加强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统计结果表明,在学校学生对外交流、未来就业情况两个方面是学生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而对于师资队伍则无明显需求。这表明两种情况,一是学生认为学生对外交流、学生毕业就业及其概况两个方面有待进一步改善,但师资队伍较好,勿需改善;二是学生普遍不关心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仅是强调就业方面亟需改善。特别是就业问题,大学生就业难不仅是一个现实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无论哪种情况,共性的问题是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优势,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为师生提供全面、系统、形式多样、高质量的多媒体教育教学资源。
非教学环境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自主管理研究,更好了解大学生的自我观念、自我意识、自我服务,对培养学生独立性、自主性、责任性,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的能动性,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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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师范学校以培养合格的小学教师为目标。物理学科在中等师范学校中的任务,应该是培养学生将来能胜任小学的教学工作,使他们既能传授小学自然学科中有关的物理知识,又能担负起指导小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所需要的物理知识和实验的技能、技巧,培养儿童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等师范物理及自然科学教学的有效开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中等师范学校是培养优秀小学师资人才的重要地方,学生全面学习及掌握知识对于学生的成绩和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虽然物理及自然科学课程的知识丰富详细,但是对于部分学生而言具有一定的学习难度,“物理及自然科学难”的思想是导致学生学习自信心不足的主要原因。针对学生的偏颇思想,教师应当予以重视,并加以改善和解决。
物理及自然科学教学的有效开展要求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使物理及自然科学的教学内容更加有趣和易于理解,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信心和兴趣,提高物理及自然科学教学的质量和效果。本文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在中等师范学校中开展中等师范有效物理及自然科学教学的方式。
一、风趣讲课,创设轻松的教学氛围
生都摇头,纷纷说不知道。教师趁机解释:“第一个苹果,被夏娃和亚当吃了;第二个苹果,砸在牛顿头上了;第三个苹果,就是苹果手机啊!我们现在没有苹果,但是可以看看牛顿被苹果砸了之后,为物理及自然科学做了什么贡献。”教师的讲话会让学生觉得很有趣,同时对物理及自然科学课堂也有了更多的期待。这时,教师就可以讲解教材内容了。教师风趣的讲课不仅可以创设轻松的教学氛围,而且可以增加学生对物理及自然科学的喜爱之情,这都有利于物理及自然科学教学的有效开展。
二、实验导入,激发学生的学习好奇心
好奇心能够驱使人们积极思考,通过努力获得答案,从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因此,在中等师范物理及自然科学教学中,教师应把握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实验导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引导学生努力思考和认真听课。如教师可以问学生:“同学们,不同物体下降时的速度一样吗?它们会同时落到地上吗?”学生一时难以肯定地回答教师的问题,于是教师就可以做一个实验,选取几种不同的物体在同一时间从相同的高度抛下,然后与学生一起观察实验结果。当实验结果与学生的认知发生冲突时,学生一定很想弄清楚原因,这时教师就可以引入教材内容,解决学生的疑问,帮助学生学习和理解教材内容。
三、鼓励学生自己动手,加强对课本知识的理解
解所学的知识。动手实践有利于学生巩固课本知识,也有助于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加深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因此,在中等师范的物理及自然科学教学中,教师应当鼓励学生多自己动手。如在讲关于摩擦力的知识时,教师就可以鼓励学生动手,采用不同的物体做实验,通过自己的实践发现摩擦力的大小与什么有关,然后再根据教材内容的讲解验证自己的实验结果和猜想。亲自动手可以让学生充分参与到教学当中,不仅体现了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而且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所以,在中等师范物理及自然科学的教学中,教师应多鼓励学生动手,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信心,强化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四、总结
中等师范物理及自然科学教学的有效开展,对学生知识的增长和能力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在物理及自然科学教学中,教师应当运用风趣的语言授课,积极导入实验,鼓励学生多动手,从而降低教学难度,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促使教学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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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具有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新特点。环境法教学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教学模式僵化、教学内容庞杂、理论和实践脱节等方面的问题,因而环境法教学改革的重心在于更新教学理念、凸显问题意识、优化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环境法教学的改革与创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环境法具有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新特点。环境法教学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教学模式僵化、教学内容庞杂、理论和实践脱节等方面的问题,因而环境法教学改革的重心在于更新教学理念、凸显问题意识、优化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
[关键词]环境法;教学改革;问题意识;实践教学
教学改革是高等教育改革的基础性工程。环境法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的16门主干课程之一,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环境法课程如何适应我国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教学改革,已成为摆在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鲜明的生态性
我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法》第1条也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作为其立法目的之一。由此可见,生态性是环境法的本质特征。这一本质特征要求我们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法治观念,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人和谐相处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理论的综合性
环境法学是一门理论上具有综合性和探索性的课程,它既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又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学习本课程,既要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又要具备充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例如,对环境法基本原理的研究涉及到法理学,对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涉及到民法学,对环境行政责任的研究涉及到行政法学,对危害环境犯罪的研究涉及到刑法学,对国际环境法的研究涉及到国际法学,等等。因此,学习环境法必须有扎实的法学功底。
(三)内容的新颖性
在西方,若从上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对专门性环境立法的研究开始计算,迄今只经历了大约50多年的时间。在中国,自1979年围绕第一部《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立法而对环境法展开专门研究以来,也不过30余年的时间。因此,环境法较之传统部门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体现在:第一,观念新。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念是环境法发展和进步的引擎。第二,内容新。环境法开拓了传统部门法的新视域,对传统部门法产生了挑战。例如,传统法只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环境法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更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形成了一套富于特色的环境法律原则和环境法律制度,传统的民法、行政法、刑法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很难完全适用于环境法。
(四)较强的实践性
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和对人类环境利用行为的不断反思,环境法课程的实践性不断凸显。体现在:第一,知识的综合运用。在具体的环境法教学中,既涉及实体法知识,又涉及程序法知识,既涉及环境法学知识,又涉及相关学科知识。第二,能力的综合运用。在具体的环境法教学中,教师只传授学生相关法律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于一体。
(一)重视程度不够,教学理念亟待更新
环境法是法学本科教育的 16 门核心课程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原因有二:一是环境法课程在各高校一般都属于“新开课”,无论是师资准备、人才梯队,还是教材配备、教案编写,客观上都无法与民法、行政法、刑法等传统“大法”相比,对这样一个新事物,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对其都有一个从不重视到重视、从被动接纳到主动接受的过程。二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中,环境法考察的内容少、分值低,而国家司法考试客观上对高校法学教育起着“指挥棒”的作用,这无形中给学生造成环境法不重要或不甚重要的误导。因此,破除环境法教学上的功利主义,是环境法教学改革成功的前提。
(二)教学模式僵化,问题意识亟待培育
正是由于环境法课程在各高校开设时间短,教师对环境法的教学经验不足,尚不能高屋建瓴、驾轻就熟,往往照本宣科、搞“一言堂”,教师讲、学生记。在这种单向知识灌输模式下,学生学习的是某一法律规范“是什么”,至于“为什么”、“应该怎么办”则知之不多。长此以往,学生可能学到了一些“知识”,但发现、探究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却未见长,批判、开拓与创新性思维更未形成,在遇到新的实践问题或法律问题时只能束手无策。
(三)教学内容庞杂,学科体系亟待完善
环境法教学内容大体包括总论和分论两大块,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亟待改进。表现在:第一,总论与分论的关系不协调。总论与分论的关系应该是一种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但在环境法的教学中体现得并不明显。第二,分论结构不稳定且任意膨胀。对于分论,有的教师不仅讲授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而且讲授生态保护建设法;有的教师则只讲授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而在分论各模块中,内容的安排也不尽一致。如在生态保护建设法中,有的教师不仅讲授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而且讲授防洪、抗震之类的法律法规;有的教师则不将防洪法、抗震法等纳入环境法的体系之中。第三,教学内容上重概念、轻分析,重规范分析、轻价值评判,重一家之言、轻百家学说,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不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
(四)理论和实践脱节,实践教学亟待强化
理论联系实际是一切事物成功的不二法门,环境法教学亦是如此。但现实中的环境法教学却常常偏离了上述原则。有的教师注重从“概念”到“原理”的讲解,实践环节未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导致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以致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岗位角色和社会的需要。
环境法教学改革的目标在于适应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需要,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治观念,培养学生将环境法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一)更新教学理念,克服功利主义 尽管与民法、行政法、刑法等传统部门法相比,环境法目前尚不处于“显学”地位,现行国家司法考试框架下也还算“小儿科”,但无可争议的是,环境法对于落实党的“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推进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提高大学生环境意识和环境法治观念、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保护政策等方面的作用却是其他部门法无可比拟、也无法替代的。正基于此,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将环境法增列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足见其在高校法学教育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与环境法课程的这一核心地位相适应,也为满足新的时代背景下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建议国家司法考试加大对环境法的考查力度。
在国家司法考试尚未作出调整之前,环境法教学应克服功利主义。从事环境法教学的教师应当理直气壮地讲授环境法,并借此训练学生法律思维、夯实学生法学基础、培养学生实践技能。
(二)凸显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
问题不仅是激发学生求知欲的前提,同时也是学生理解和吸收知识的前提。因此,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学,将问题意识贯穿于整个课堂的始终,成为我们努力的一个方向。它有利于学生在相互争鸣、相互启发的氛围中求得共识、获取新知,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洞察能力和创新精神。如笔者在讲授“危害环境犯罪制裁法”一章中的“污染环境罪”时,结合《刑法修正案(八)》对这一罪名的修改,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刑法修正案(八)》对这一罪名作了哪些修改?第二,这些修改在刑法上的意义何在?在环境法上的意义何在?第三,这些修改预示着刑法和环境法怎样的发展方向?这三个问题由浅入深、层层递进,通过对它们的启发与讨论并尝试给出回答,不仅使同学们对污染环境罪的现行立法和发展趋势有了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而且也训练了同学们的法学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和今后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值得强调的是,坚持问题导向、凸显问题意识,通常应是在教师的主导下由学生自己发掘问题、分析问题、寻找可能的方案,最终使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成主动接受与探究并举。教师的角色不再明确指向既有的答案,而是在初步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更广泛、更深入的新问题,鼓励学生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提高学生批判意识和创新思维。如某权威教科书认为,环境权是基本环境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在教学过程中,有同学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环境权虽然是一种新型权利,但无论如何其在内容上都不应包括义务。理由是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性质迥乎不同。对此,笔者表示赞赏,这种赞赏不在于其观点的正确与否,而在于其“尊重权威而不盲从权威”的理论勇气。它表明对环境正义、环境法治的追求永无止境。
(三)优化教学内容,完善学科体系
1.知识的体系性和完整性相结合。通观国内环境法权威教材,结合环境法课程培养目标,笔者认为,环境法的学科体系可分为总论和分论,其中总论部分包括环境法导论、环境法的基本原理、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分论部分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建设法、环境行政法、环境侵害救济法、危害环境犯罪制裁法、国际环境责任。这样的学科体系可以为学生搭起一个体系完整且可塑性强的知识框架。
2.关键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环境法教学内容多、教学时间短,加之学生平时接触不多,所以教与学难度都比较大。为了增强环境法教学的实效性,教师要精选教学内容,确保学生既能深入地掌握各分支部门法的重点问题,透彻地了解各部门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又可系统地把握环境法的宏观体系,通晓环境法的基本知识。例如,在讲授各分支部门法时,对具体原则、制度等重点问题要重点讲解,通过案例研讨等方式反复呈现;在每一分支部门法讲授完之后,要用图表法再现这一部门法的内容体系,有意识地帮助学生把前后知识点串联成线,形成条理性。
3.环境法知识与其他部门法知识相结合。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交叉渗透,要求我们在环境法的教学过程中注重与其他部门法的关联。例如,在讲授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时,既要看到其与一般民事责任的共同之处,也要看到它们的差异性;在讲授共同环境侵权时,倘能结合《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背景知识进行教学,无疑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四)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实践能力
环境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因此在环境法教学中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正如季卫东先生所言:“在现代国家中职业法律家之所以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在于他们掌握了法律专业的知识技术,尤其重要的是他们通过法学教育和实践体验所形成的独特的思考方式适应了时代的需要。”因而我们要打破以往环境法以课堂为中心的“封闭式”教学体制,实行开放式的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此亦是环境法教学改革重点之一。对此,各高校作了一些有意义的探索。如组织观摩法庭审判活动、模拟法庭教学、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等。值得一提的是,笔者所在的高校多年来利用暑期组织“江淮环保行”和“江淮普法行”志愿活动,开展“公民的环境生态意识及其测评研究”等公众法律意识调查,不仅弥补了课堂教学的不足,使学生直观感受到环境法的立法、执法与守法现状,同时也增强了学生参与环境公益的服务意识和建设美丽中国的使命意识,已发展成为笔者所在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一大品牌。
为增强环境法课程的实效性,环境法教学从内容到形式都需要变革。从事环境法教学的教师应勇于探索,努力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融为一体,以培养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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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我国当下各个领域都面临着一个网络的大环境。在小学英语教学中,同时也面临着网络环境。因而,如何在网络环境下,更好地提高小学英语教学的质量成为当前教育领域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 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网络环境下英语教学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也远远超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而将网络与教学的相互结合也是在教学上的一大突破。英语作为最先将网络与教学相互结合,并展开教学的学科。在网络教学的领域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学科有着其它学科所不及的优点,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网络教学的普及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但如何使用好网络教学这把“双刃剑”还需要教师不断的去提出创新以及改变。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在互联网上进行英语教学,让许多人都能够有更好的机会去学习英语。现代化的网络英语教学突破了传统的课堂教学,是英语教学中一次质的改变。在网络教学中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获取更多的教学信息,而不像传统教学只能通过教师获取信息限制了学生知识面的扩展。但网络环境下英语教学也有一些缺点,如何完善这些缺点让英语的网络教学更加完美需要教师和学生去共同努力。
网络教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其优点不言而喻,不仅是对传统模式的一种突破更是让人们看到了一条新的教学之路。
(一)生动性
计算机网络包含有极其多的信息量,这其中包括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教师在进行网络教学时可选性也大大的增加,不像是传统课堂上枯燥无味的课本知识。通过网络上的海量信息可以让教师的教学更加的生动形象,让学生在学习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自主性
在英语的网络教学中,教师虽然与学生是“面对面”的,但是实际上这种网络上的“面对面”减少了教师对学生的束缚性。这一教学特点决定了学生在学习是必须要有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所以网络教学对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一能力对学生以后的生活工作也有很大的作用。
(三)开放性
英语的网络教学具有很好的开放性。传统的英语教学模式需要学生教室按时上、下课,对于想学好英语的学生来说,课堂的45分钟根本不够用。网络英语教学的实施对这些学生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这样就可以在自己空闲时通过网络进行学习。且可以通过网络上的交互频道相互交流提高英语水品。
英语的网络教学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其优点,但也有许多的缺点。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只重视优点,而忽略了教学中的不足之处。教师应该善于发现这些缺点并实施相应的对策。
(一)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够强
因为英语网络教学的特殊性就决定了听课的学生的各不相同。有些可能是上班族或者一些是大龄学生也有一些在校学生。因为学生的年龄差距、学习目的、学习动机和职业差异等等都会对学习的效果有着很大的影响。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造成学生在学习过程总的自主性都不同。一些自主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因为缺少教师的约束而沉迷于网络游戏,直接影响到了学生的英语学习。
(二)忽略英语教学本身优势
英语作为一门语言类学科,应该更重视语言的实际交流,而非课本上理论知识的学习。而网络教学限制了学生与教师只能的实际了交流。造成学生在英语口语反方面的练习不能够得到强化。对学生的英语成绩提高造成影响。
(三)教师教学能力不够高
因为学生的自学能力各不相同,所以教师在英语网络教学中起到了主导的作用,引导学生如何正确的去学习英语。但是目前,我国的网络英语教师的师资从整体上来看还是相对较弱的,大多数英语教师还是倾向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当前加强英语网络教育的师资也是重中之重。
网络化英语教育已经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了,但是网络环境下的英语教育还有许多的缺点需要教师去发现和完善。
(一)强化网络“答疑”
“答疑”无论对哪一门学科来说都非常的重要一个学习过程。它可以帮助学生掌握平时在教学中没有学会的知识。通过网络英语教学的模式,教师可以随时随地的为学生进行“答疑”,这样可以快速的帮助学生掌握不懂的英语知识,同时在“答疑”的过程中增进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帮助学生更高效的学习。教师在“答疑”的过程中通过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为学生制定不同的学习计划,因材施教。
(二)整合网络资源高效教学
在计算机上进行网络教学的确能够得到网络上海量的资料,但是这些资料往往过于复杂,学生要找到适合自己的资料太过困难。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在网络上整合资料,并根据学生相应的需求来发放资料。同时教师应该建立自己的网上教学平台,搜集教学资源使网络英语教学趋于标准化、规范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网络环境下的英语教学已经是大势所趋,传统的教学方式势必会逐渐被网络教学所取代。网络环境下英语教学在教学上能起到更大的作用,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我们坚信网络环境下的英语教学可以为我国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具有极高英语素养的应用型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奉献出一份力量。
基于网络环境下英语教学分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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