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创意美术教育实践研究浅谈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社会统计学在中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是发展迅速的,也是有极大潜力的。本文将首先回顾中国社会统计学的发展,阐述中国统计部门与研究人员曾为之付出的努力。其次,分析当下社会统计学的繁荣景象,分析其繁荣的背景、繁荣的根源和繁荣的表现。最后,分析社会统计工作的 关注点 ,希望对中国相关部门工作的开展有所帮助。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社会统计学研究与实践迅速繁荣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社会统计学在研究社会形态,促进社会发展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本文根据对社会统计学学科发展的原因进行相关分析,对社会统计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未来的社会统计学的发展繁荣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关键词:社会统计学;发展;研究;问题;建议
社会统计学科研究的早期方向就是国家社会统计工作的具体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社会统计学研究发展最初的风向标。发展到今天,社会统计学的学术研究相对于实际的统计工作已经有了明显超前,已能够进行社会统计工作的实际开展。因此,今后社会统计学发展的方向就是丰富相关研究,使实际的统计工作能够更加完善。
(一)统计部门做出的努力
国家统计局为了促进“社会统计学”的繁荣发展,所采取的措施不仅具有很好的开创性,同时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1980年到1983年,第一套《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在统计部门的努力之下终于建立起来了。这期间经过一系列的发展,通过指标的制定,相关研究力量的组织,最终促成了学科的建立,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统计研究的基础理论工作已经基本建立起来。
其次,1983年到1990年,统计部门对指标进行了相关的修订最终对资料做出了整理出版。这期间是社会统计学发展较为迅速的一个阶段,发展的目标以出版相关资料和完善社会统计指标体系为主要任务。
再次,1990年到2010年,这期间的发展以统计部门对社会统计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为主要任务。1999年之前,社会统计学研究的立足点是以完善社会统计指标体系,1999年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提出全国性的评价方案《我国地区间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方案》,这标志着社会统计研究第三阶段的开始,体现出社会统计学研究的应用性特点,标志着社会统计研究向着综合评价方向发展。其后,经过多年的发展研究,在21世纪初的近十年的时间,对《我国地区间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方案》进行了多次分析探讨,最终在2008年完成了修订完善。
最后,2010年到现在,统计部门面临新的发展契机。客观地说,统计工作进行到“全国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层面,似乎已是结构完善,达到了“极值点”,但是在社会统计学发展逐步细化的当下,社会统计学的研究成果向统计工作的转化,将会是这一段的主流。
(二)专家学者的努力
首先,在1980年到1983年,学者们的学术研究以“引进”为主,以介绍国外的社会生活的评价指标、国外的社会指标运动、国外流行的社会发展与为主,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构建社会统计学必要性与可行性的研究。
其次,在1983年到1990年,学术研究也渐渐繁荣,讨论分析社会统计指标体系的完善,在前一阶段“引入”的基础上,研究者开始关注“社会指标体系”中国化的问题,使社会统计学研究沿着系统化、体系化的方向发展。
再次,在1990年到2010年,学者们的研究在各领域的研究逐步得到积累,有些研究领域的内容极大丰富,出现社会统计学分支领域研究上延伸的现象,甚至开始出现一些社会统计学的新研究领域。
最后,2010年之后的发展,社会统计学研究内容的迅速膨胀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已有领域的研究更新。二是新领域的诞生。三是已有领域向独立学科方向的前进。
(一)繁荣的环境
近年来,社会统计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具体表现为下:
首先,国际对社会统计的重视。国际社会对社会统计的关注除了对“社会统计数字”的关注之外,还有某些值得推荐的综合评价指数以及专门的社会统计指标体系的建立。国际社会推荐的指标体系,不仅开展较早,并且多由国际组织推荐或使用,同时也不断在不同的新主题中得以延续。
其次,中国大众对社会统计的重视。与中国统计能力与整体统计知识普及程度有很大的关系,中国社会对社会统计更多的是“无意识”的关注,不过人们关注社会统计的热情非常高涨。
(二)繁荣的根源和表现
社会统计学存在自己的方法论基础以及内在逻辑性,这是社会统计学迸发生命力的源泉。当下,社会统计研究内容迅速膨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已有研究领域的更新。二是新领域的诞生。三是已有领域向独立学科方向的蹒跚。
社会统计学早起研究发展的风向标是国家社会统计工作是,但是时至今日,学术研究相比实际的统计工作已经有了很大的超前。所以,改善相关统计工作,继续繁荣社会统计学领域的研究,最终使其上一个新台阶是今后应做的努力。
首先,继续深化时间利用的官方统计工作。时间利用不仅可以直观反映调查对象的时间利用情况,也能够反映一国调查对象在时间分配上的规律性,通过相关信息的调查挖掘,也可以反映无酬家务劳动统计范畴的内容,还可以反映调查对象生活的福利状况。
其次,积极进行职业分类更新工作。中国职业分类需要更多地反映劳动者以及生产部门的利益需要,在今后的工作要改变分类的视角,这是一个根本问题。不过这需要很多专家学者及政府人员的努力。
再次,积极进行贫困统计更新工作。需要考察的问题有三个方面:首先是贫困脆弱性研究。其次是动态贫困测度,在此时贫困购买力平价研究。还要积极进行社会保障统计更新工作。现阶段虽然存在关于社会保障统计的讨论,但尚未建立起社会保障统计体系。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优化。
通过上文论述,对社会统计研究以及学科的建立等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主要分析了我国社会统计学科的发展历程,这是政府部门的政策建立以及学者的学术研究共同的结晶,其次论述了我国社会统计学繁荣的一些表现和原因,最后对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关注的一些方面做了简要分析,希望上文的论述对未来我国的社会统计学的继续发展完善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有利于学生素养的提高和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单片机实践教学的应用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随着电子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单片机技术已发展成为一门关键的技术学科。近年来,高校单片机课程成了很多专业的必修课,成为微机类课程的主干课程。该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如何让学生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同时,迅速掌握设计应用技术,其中的实践教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单片机实践教学包括单片机基本理论实验、典型功能应用实验、应用开发实验以及新技术使用实验等多环节训练。
单片机作为计算机发展的一个重要分支领域,根据目前发展情况,从不同角度单片机大致可以分为通用型/ 专用型、总线型/ 非总线型及工控型/ 家电型。
1、通用型/ 专用型是按单片机适用范围来区分的。例如,80C51 是通用型单片机,它不是为某种专用用途设计的;专用型单片机是针对一类产品甚至某一个产品设计生产的,例如为了满足电子体温计的要求,在片内集成ADC接口等功能的温度测量控制电路。
2、总线型/ 非总线型是按单片机是否提供并行总线来区分的。总线型单片机普遍设置有并行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这些引脚用以扩展并行外围器件都可通过串行口与单片机连接,另外,许多单片机已把所需要的外围器件及外设接口集成一片内,因此在许多情况下可以不要并行扩展总线,大大减省封装成本和芯片体积,这类单片机称为非总线型单片机。
3、工控型/ 家电型是按照单片机大致应用的领域进行区分的。一般而言,工控型寻址范围大,运算能力强;用于家电的单片机多为专用型,通常是小封装、低价格,外围器件和外设接口集成度高。显然,上述分类并不是惟一的和严的。例如,80C51 类单片机既是通用型又是总线型,还可以作工控用。
除了以上分类,行业间大多以制造公司的名字命名,如:STC 单片机,PIC 单片机,EMC 单片机,ATMEL 单片机,TI 公司单片机,凌阳单片机等。
80C51 单片机历史悠久,功能强大,兼容性好,能满足大多数高等学校的教学要求。主流单片机包括CPU、4KB 容量的ROM、128 B 容量的RAM、2 个16 位定时/ 计数器、4个8 位并行口、全双工串口行口、ADC/DAC、SPI、I2C、ISP、IAP。国内大部分高校都使用80C51 单片机作为单片机教学的主要使用对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电子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单片机的处理速度、字长和存储容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传统的80C51 系列单片机渐渐不能满足人们各种各样的需要。
AVR 单片机是20 世纪90 年代开发出来的。是一款基于RISC 指令架构的8 位单片机。RISC(Reduced InstructionSet Computer,精简指令集计算机)。综合了半导体软件性能和集成技术的新构架。AVR 单片机采用RISC 构架,具有1MIPS/MHz 的快速运行处理能力。
AVR 单片机采用Harvard 结构,在上一条指令执行的时候就取出当前的指令,然后以一个周期执行指令。在其他的RISC 以及类似RISC 结构的单片机中, 外部振荡器的时钟被分频降低到传统的内部指令执行周期,这种分频最大达12 倍(80C51)。AVR 单片机用一个时钟周期执行一条指令,它是8 位单片机中第一个真正的RISC 结构的单片机。
AVR 单片机采用了Harvard 结构,所以它的数据存储器和程序存储器是独立组织和寻址的,寻址空间分别为可直接访问8MB 的数据存储器和8MB 的程序存储器。同时,由32 个通用工作寄存器所构成的寄存器组被双向映射,因此可以采用读写寄存器和读写片内快速SRAM 存储器两种方式来访问32 个通用工作寄存器。
同时,AVR 单片机采用低功率非挥发的CMOS 工艺制造,内部分别集成Flash、E2PROM 和SRAM 三种不同性能和用途的存储器, 除了可以通过SPI 口和一般的编程器对AVR 单片机的Flash 程序存储器和E2PROM 数据存储器进行编程外,绝大多数的AVR 单片机还具有线编程(ISP)的特点,为学习和使用AVR 单片机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综上所诉,高校在单片机选择的问题上可以遵循以下原则。可选的单片机主要有两类:传统的80C51 单片机和AVR 单片机。80C51 单片机结构简单,功能强大,入门门槛较低,适合初学者和普通高校使用。相比AVR 单片机,结构复杂,功能更为强大,可以实现复杂的功能,应用范围更广。但学习门槛较高,不太适合初学者和普通高校。建议基础较好的学生可以学习AVR 单片机,重点大学也可考虑开设AVR 单片机的课程以取代传统的80C51 单片机课程。
1、传统的单片机实验课主要以验证性实验为主。通过实验把教师在理论课上教授的内容验证一遍,让学生能更好的理解单片机的内部结构和各种功能。不可否认,传统的实验课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也有明显的弊端。
(1)采用实验例程过于简单,实验内容索然无味,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
(2)对不同层次水平的学生采用相同的实验例程和评价标准,区分度不明显,不适合因材施教的理念;
(3)实验课时间过少。单片机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仅靠理论课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即使开设了相关的实验课,但实验课时也非常有限。
鉴于以上问题,需要从实验例程的选择和设计人手,合理安排分配时间。除了正常的实验课,更要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布置有一定难度的具体任务,使学生在完成任务的同时,掌握单片机技术和相关的各种知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于单片机种类繁多、功能强大、应用广泛。有许多基于单片机的实验例程可供选择,能很好的满足实践教学的各种要求和需要。
2、本文受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教改项目资助。作者在项目期间,对学生进行了单片机开发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了2014 年山西省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比赛结束后带领学生一起研究和开发了一些实用的单片机例程。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活动积累了一定的单片机实践教学经验。
(1)实验课上使用的实验例程难度不宜太大,基本还是一些验证性实验。可以从实验环节和实验内容上加以改进。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师可以先通过一个具体实验例程边讲解边调试程序,最终完成该例程。学生在该过程中能较好的掌握单片机的编程方法和外部I/O 口和内部资源的使用方法。然后使用任务驱动法,给学生布置一个类似的任务,让学生独立完成。作者在单片机培训期间就是采用的此方法,学生反映效果良好;
(2)充分利用实验课以外的时间是学好单片机的关键。可以针对不同水平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有一定实用价值的任务。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可以掌握单片机的基本原理和培养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参加各类电子设计大赛也是一个好的方法。作者带领学生参加了2014 年山西省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制作研发了自动消防小车。自动消防小车是以单片机为控制核心,外加各种传感器和相关电路实现的。通过大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使学生真正了解了单片机的作用和设计开发的过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大赛结束后作者和学生一起策划成立了电子设计创新协会。协会主要负责学生课余时间的学习。并且开放了一个实验室供学生课余时间使用。作者带领协会学生开发和设计了一批基于单片机的实用例程。例如:发现学校厕所经常有男生抽烟,就开发了基于单片机的烟感报警器;还有基于单片机的四旋翼飞机和驾车辅助系统等实用例程。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家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不断需求,对高校实践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单片机实践教学已不能满足要求。本文通过对单片机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结合自己的单片机实践教学经验,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方法,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浅谈单片机实践教学的应用研究论文】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马克思对于我国的社会进程有着极大的影响,他多提出的一系列理论也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马克思理论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要:马克思协作理论从九个方面论证了协作的优越性,但是协作在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是有条件的,通过马克思的协作理论有一些认识上的延伸――对社会助长现象和经济全球化的认识。进而对协作理论有了更深的认识。
关键词:马克思 协作 工作效率
一、马克思协作理论
(一)、协作的含义
马克思指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中,许多人集中在一起,有计划的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就叫做协作。”在协作的定义界定中,马克思对于协作的前提是多数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协作不是单个劳动,也不是多数人的分开劳动,而是许多人在同一过程中,在资本家的指挥下、计划下为了同一生产目标的劳动。
(二)、协作如何提高工作效率
马克思论证协作时,协作的优越性很多,马克思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论证协作能提高工作效率的:
1、协作可以使相互间的劳动差别相互抵消,形成社会的平均劳动。
2、协作可以使生产资料共同消费而得到多项节约。
3、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集体力。
4、协作因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神振奋而提高个人的工作效率。
5、协作可使许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6、协作可同时从多方面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而缩短总劳动时间。
7、协作可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紧急的任务。
8、协作可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使筑路等大型工程得以进行。
9、协作可集中劳动力以缩小生产场地,从而节约生产费用。
二、马克思协作理论的几点延伸
(一)、协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提高生产的效率,给协作的双方甚至更多的人带来更多的收益,这也是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之所以要协作的原因之一。但是我们也知道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协作也可能给我们带来的不是利益的获得,反而是利益的受损,达到的不是事半功倍的效果反而是事倍功半的结果。从一些谚语和故事来阐述深化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众人拾柴火焰高。指众多人都往燃烧的火里添柴,火焰就必然很高。虽然讲的是人多力量大。但是也是在说只有每个人协作将自己的柴火放在一起,而不是林新点点的放很多堆才可以达到一种集体的力量。大家做一件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做到更好。
一个和尚有水喝,两个和尚挑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这里为什么人多和尚却没有水喝呢?这就是三个人没有想要去协作而去完成喝水的问题。大家互相推辞,低效的协作就换来了工作效率的低下。
(二)、协作心理的运用。马克思提出:“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神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马克思所说的个体劳动是孤立进行的,没有竞争对象,而协作劳动可以使劳动者产生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亢奋,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每个人的工作效率。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协作可以提高个人的工作效率,和心理学上的社会助长现象有密切的联系。
从马克思马克思关于协作心理的分析和社会助长现象看,联系现代企业在管理公司的时候,管理阶层为了提高管理的效率,为了促使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提高,管理阶层一般都设有一些奖赏制度,通过奖赏制度促使员工提高在工作中的效率。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和互联网络的不断发展,比如电子监控设备的使用,员工在电子监控下工作效率可能明显提高。
(三)、18世纪后半期,重商主义在英国盛行。重商主义对于社会的生产协作的分析是很片面的,它主张垄断对外贸易,即国与国之间不进行协作,以避免本国金银的外流。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的第四篇《论政治经济学体系》中批判了重商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同时指出,国家间以绝对优势为基础进行自由贸易协作,则贸易国双方都将从中得益。这是协作能够增加个体收益的一个经典理论。
对于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和补充。李嘉图认为,这种绝对优势并不是产生国与国贸易协作的必要条件(虽然是充分条件)。他举英国和法国的情况为例,虽然英国生产工业品农业品的效率都比法国高,但如果两国大工业品生产率的差距比农产品更大的话,则英国可以专业生产工业品,法国可以专业生产农产品,然后通过国际贸易协作能使双方都获利。这就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
从重商主义对生产协作的分析、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相对优势理论我们可以看出:今天的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就是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整个世界成为了一个“地球村”,似乎更像是一个加工厂。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全世界一起协作的案例,商品、劳务、技术、资金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和配置,使各国经济日益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趋势。表现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资本全球化。各国的生产活动成为世界生产链条中的一个环节。
三、对马克思协作的认识
马克思的协作理论从一些方面论述证明了协作增进了劳动时间的协调程度,从而提高了协作团队的资源配置。这种收益的增加是个体劳动所无法创造的。也就是说协作能提高生产效率,这点在一定程度上是无法抹灭的。但是马克思在论证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从工业生产的角度分析和研究的,可以说分析和研究的过程中举得例子和逻辑是非常深刻有道理的。但是我们能不能说这就是绝对真理,可以运用到任何地方呢?是不是任何地方都需要协作,只要是大家一起协作就能提高工作效率呢?
马克思的协作理论抓住了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功能协作可以创造新的价值,并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的企业何以蓬勃发展的原因。但是马克思协作的理论也同样存在一些缺陷。协作会带来价值的增加,我国的计划经济理论产生的基础也是源于这里。但协作的成败还取决于人们对获得协作所能增加的收益的可能性大小的预期。
我国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做的一项重大决策。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想集中多数人的力量把大家都集中在一起,一起搞农村的农业生产,使大家在一起协作生产。但是最终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农民劳动积极性受伤害,造成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破坏。由此可见我们要正确看待协作,高效的协作是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但是不是只要大家协作就能提高工作效率,协作是有条件的,沟通的匮乏及人性的一些缺陷(如自利、机会主义)等,都会阻碍协作范围的扩大,所以我们要掌握好方法。
马克思的协作理论对我们想要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很重要的参考依据,对马克思协作理论的深入研究可以使我们在实践中减少很多不必要发生的错误。将马克思的协作理论和学术界其他理论进行对比联系也会得到很多意外的收获。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1975年版
[2]亚当斯密《国富论》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幼儿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同等重要,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应该重视并积极实施幼儿心理健康教育。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浅谈幼儿心理健康教育,供大家参考。
心理健康教育是当代教育的主题,也是幼儿教育的主题。所谓健康心理是指一个人心理各方面以及和社会环境之间处于一种积极协调、统一的状态。心理健康的人,情绪愉悦稳定,生活态度积极,人际关系和谐,行为能自我控制。现代心理学表明:健康心理是一个人智力和人格发展、潜能开发、道德品质形成、积极适应社会的前提,是一个人整体素质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世界卫生组织已经预示21世纪将是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的世纪。而在我国,从在卫生部获悉,我国儿童、青少年行为问题的检出率为12.97%。近几年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有上升的趋势。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这标志着幼儿教育改革迈进了一个新阶段。在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这一点强调了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国家已把幼儿教育提到一个很高的议事日程,它不仅和基础教育同等重要,同时还承担着“为幼儿的一生发展打好基础”的重任。
众所周知,幼儿教育的内容也是全面的,它包括了人的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启蒙教育,《纲要》把它们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
在这诸多的教育内容中,健康被放在了第一位,对幼儿的健康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同时还强调“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但是,从目前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现状来看,由于传统教育观念、文化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严重忽视幼儿健康心理和人格的培养,致使目前儿童中相当普遍地存在着独立性差、心理脆弱、怕苦畏难、不懂得关心人、缺乏创造性、缺乏合作交往意识和能力、自控能力差等问题,不少儿童还存在种种心理和行为偏差。这种状况如不加以重视,势必影响一代人的素质。因此,重视和加强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是幼儿园教育无法回避的课题。那么,幼儿园该如何进行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呢?这是大家一直在研讨之中的问题。
一、 确立幼儿心理健康的教育目标。
幼儿教育是关乎人的一生发展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自然也不例外,因此一定要确立一个长远的教育目标。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幼儿期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为:
1. 能关心周围世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有较好的观察、注意、想象、概括、分析能力、有较强的求知欲,并能认识自己和周围世界中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关系。
2. 能与父母、老师、小朋友表达、交流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3. 乐意寻求新的生活体验,有良好的适应新环境的能力。
4. 做事有信心和有一定的耐心,力求做成功,不惧怕失败和挫折。
5. 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6. 能主动参与集体活动,敢于自我表现。
7. 和小朋友友好相处、平等合作、乐意关心他人、富有同情心。
8. 有一定的自我评价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9. 遇到困难能主动想办法解决。
10. 能接受教师和家长的劝导,不任性。
二、 探索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作为一个幼儿教师,承担着启蒙教育的重任,虽然已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但在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大部分的老师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必须加强学习。在理论上要系统地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特点、原则、途径和方法等,把握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提高对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增强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自觉性,从而提高所需知识和能力,要翻阅大量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资料,使得幼儿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科学化。
2、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学实际相结合。
心理健康教育是虽然一个新课题,但这种现象却由来已久,只是以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已。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的高度发达,带动了整个社会的不断进步。但同时,很多不良现象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面而来,在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时,它的负面影响已让我们措手不及。青少年犯罪率的大幅度逐年提高,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已刻不容缓!作为幼儿教育工作者,如果能重视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把它和保教工作联系起来,与自身的保教实践结合起来进行探索、研究。如:语言活动中有意识地培养幼儿的表述能力,让幼儿能在老师和小朋友面前表达、交流自己的感受和想法;音乐活动中培养幼儿的合群性;美术活动中培养幼儿的交往、合作能力等,将教科研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合起来。这样,将会给中小学教育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3.心理健康教育与一日活动相融合
心理健康教育不是孤立的教育活动,应该融入幼儿一日活动之中:首先,游戏是幼儿的生命,一日活动中游戏是贯穿于始终的活动。除了游戏本身的教育作用外,心理健康教育融合于游戏中,就能发挥增效作用。游戏是合群性的养成、独立性的培养的极好手段。在角色游戏中,幼儿通过对游戏主题的确立、角色的选择、情节的发展等活动,学会如何与同伴友好相处。这对自我意识的良好发展、合群情感的发展,社会化和个性化的协调发展,无疑是有意义的。在实践中,我们应该认识到不是所有的游戏对心理健康教育都是行之有效的,有意义的。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游戏应该具有目标性和针对性。这就要求我们要精心地选择游戏,通过游戏,让儿童体验合群的愉悦,增强合群意识,提高合作的能力。
同时,在教学活动中要有机地融入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我们的心理健康教育不是增加一日活动环节,也不是替代原有的教学活动,而是把教学活动内在的、潜在的因素挖掘出来,根据幼儿的心理特点、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教学活动中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在一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能以幼儿为中心,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这就对我们广大的幼儿教师的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不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要加强对幼儿心理学的研究,在教学中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对幼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孩子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4.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统一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而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成长起着关键的作用,由此可见,心理健康教育一定要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由于家长的水平参差不齐,素质高低不一,作为学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开设有关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帮助家长提高认识。2、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亲子活动,密切家长和孩子的关系。
3、家访,这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家园联系活动,常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心理健康教育还要注意个别差异
每个孩子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因此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必须根据幼儿的生理和心理上的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我们在重视幼儿群体心理健康的同时,必须十分关注个体儿童的心理健康,实施个别教育。可以通过开展个别辅导的形式,对问题突出的孩子还要和家长联系,咨询专家,进行心理治疗。
心理健康教育已经引起全社会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视,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这项教育内容将会越来越成为人们不容忽视的教育关键,作为一个幼教工作者,承担着为孩子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的重任,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紧跟形势,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我想,这才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这也是我们对社会的最大贡献!
【摘 要】健康的心情能陶冶一个人地情操,使人充满活力。如果一个人开朗乐观,不论他遇到什么困难或遭到什么不幸,都能过得洒脱、自如。所以,作为幼儿教育者,更有义务让每一位幼儿有健康的心理。
【关键词】 心理健康 教师 家庭 教育
当今世界,心理健康已成为健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越来越多各阶层人们的广泛关注,而幼儿期正是一个人心理发展人格形成的关键期,个性和很多心理品质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可塑性大,心理上极不成熟,自我调节控制水平低,极易受环境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这一阶段加强对幼儿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维护和促进幼儿心理健康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一、我国儿童心理健康的现状
国内的心理学家和教育工作者对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出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许多儿童都普遍存在着嫉妒、任性、孤僻、焦虑、情绪反常、社交困难等心理问题。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品行问题
当今的儿童大多是家庭的过分溺爱中成长,许多家长因为是独生子女就一味的满足孩子的需求。而长此以往,在儿童心中就会形成以自我为中心,蛮横霸道,随着年纪的增长,逐步会发展到破坏课堂纪律、说谎、打架等劣迹行为,甚至违反社会法纪,这常常令家长追悔莫及。
(二)情绪问题
情绪是对一系列主观认知经验的通称,是多种感觉、思想和行为综合产生的心理和生理状态。最普遍、通俗的情绪有喜、怒、哀、惊、恐、爱等,也有一些细腻微妙的情绪如嫉妒、惭愧、羞耻、自豪等。在儿童时期,其情绪问题极易受到家长们的忽视,如果父母不从小就注重孩子情绪培养的话,可能孩子成长后将很容易产生各种问题行为。
(三)人际关系问题
荀子曰:“人之生也,不能无群。”意思是说,人要通过交往、通过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才能过社会生活。调查表明,许多儿童都存在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这种人际关系的障碍会对儿童个体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幼儿时期培养孩子人际交往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四)性格问题
性格是一个人在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人格特征。在儿童阶段,性格问题主要表现在胆小、害羞、自卑、怯懦、暴躁、身体或语言攻击等众多方面。儿童由于胆小、害羞等性格,会经常难于完成家长让他做的如表演、和别人比赛、主动和别人玩等事情,这样会使他们更加恐惧做这样的事,反而加重了儿童的心理障碍。
二、影响儿童心理健康的因素
(一)遗传素质及来自社会的影响
1.遗传素质
遗传是指父母的生物特性传递给后代的现象。遗传因素是幼儿心理发展的物质前提,幼儿是在这种生物的物质前提下形成自己的心理。遗传的不同奠定了幼儿心理发展个别差异的最初基础,每个幼儿都具有他自己的遗传特性,这些遗传特性会影响该幼儿心理发展,如性格内向或外向,行为退缩或攻击,情绪焦虑或抑郁等。
2.来自社会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经常处于紧张之中,心理上的种种冲突、压力和焦虑不断地增加。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对幼儿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健康。随着时代的发展,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科学技术与幼儿的生活日益密切,儿童与各种社会传媒的接触,直接影响了儿童道德观念和行为的形成,对其身心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二)父母及家庭对幼儿心理健康的影响
1.家庭结构简单,生活空间狭小
现在大多数的独生子女家庭,都是二加一的简单结构。父母是双职工,白天上班,晚上一家三口独居单元房,孩子缺少同伴交流玩耍。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
2.父母教育方式不当
在有的家长看来,家长的任务是让幼儿吃好,穿好,不生病。家长对幼儿的衣食及身体保健舍得投资,却忽视了幼儿的心理健康。
(1)独生子女家庭中对孩子过分溺爱,已成普遍问题。“溺爱型”的家长对孩子处处包办代替,致使孩子依赖性强、懦弱、缺乏独立性,导致孩子任性、霸道,不会和同伴友好合作,是非不分,随心所欲,缺乏自制力,形成唯我独尊的不良心理,和集体格格不入。
(2)有些家长对孩子过于严厉,使孩子在“绝对服从”的高压环境中形成自卑、胆怯、畏缩等不良心理品质。
(3)家长整日忙于自己的事业,很少抽出时间关注孩子的发展。缺少父母的陪伴、关爱成了孩子形成不良心理品质的诱发剂。
(4)父母经常吵架或离异对孩子的影响。。父母离异,对孩子心理上的伤害是巨大的,年龄较小的孩子会出现攻击行为、退缩行为,并表现出害怕、拒绝、孤独等问题行为。
(三)教师教育方法幼儿心理健康的影响
教师的教育方法是教师在教育幼儿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教育手段、方式方法。在幼儿园教育中,教师不仅充当教育者的角色,同时还是母亲或亲人的角色,因此,教师的教育方式不仅直接影响到教育活动的开展,而且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个性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做为幼儿步入社会的第一任启蒙者——幼儿教师,在处理每个问题时,教师所体现的个性待征和教育方法都会对幼儿的心理产生影响。因此,适合幼儿发展、幼儿乐于接受的教育方式,将会对幼儿的心理发展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三、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用爱心拥抱孩子,是对孩子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先决条件
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在于教师如何爱孩子”。世界上不存在没有不爱的教育,没有不需要爱的孩子。教师只有把爱心献给孩子,孩子才能积极接受教师的教育。
(二)教师要注意自身言行对幼儿潜移默化得影响
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强,心灵也很脆弱。幼儿教师尤其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谈话,一个不小心的失误都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成为影响儿童人格发展的重要因素。幼儿教师对自己的言行,甚至是一贯认为正确的做法都应该做深刻的反思,以免不经意中使儿童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
(三)教师要合理安排好幼儿一日活动,充分发挥幼儿的积极主动性,培养幼儿的自信心及社会交往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一个健康的幼儿,既是一个身体健全的幼儿,也是一个愉快、主动、大胆、自信、不怕困难的幼儿。教师在集体教育活动中,要以恰当的方法引导幼儿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幼儿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将幼儿的兴趣与必要的规则相结合,培养幼儿的自信心。同时培养幼儿在活动中要学会恰如其分地表达自己的情绪,学会用理智去控制情绪,保持健康的情绪,处理好与小朋友之间的人际关系。
(四)家园共育,共同促进幼儿心理健康成长
《纲要》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 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由此可见,家园达成共识,协调教育方法,统一教育要求,是对幼儿进行情感教育的重要保证。家庭是幼儿成长的摇篮,父母的教养态度和方式对孩子健康人格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因此,要通过“家长会”, “家长学校讲座”“家长园地”等家园合作方式,帮助家长提高认识,促使他们改变不正确的教育观念。这样家园互通,形成合力,使孩子学会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已,形成自尊、自信、自主、自控、独立性强、有责任感、善于社会交往等积极情感,让幼儿从小开始学习做人,成为具有健康心理的,能适应未来社会需要和挑战的一代新人。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把幼儿培养成为能适应未来社会需要和挑战的一代新人,是我们幼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从幼儿细微的心理表现入手,引导幼儿行为,疏导幼儿心理,让不良心理夭折在萌芽期,并不断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心方法,为祖国培养出积极健康向上的新一代!
摘要当今世界,心理健康已成为健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越来越多各阶层人们的广泛关注。幼儿期是一个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奠基时期,从小培养幼儿健康的心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早期教育因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无论幼儿园还是家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知识传授和身体护养,而轻视对幼儿心理健康的教育。从事多年幼儿教育,越发的觉得心理健康教育在幼教工作中凸显的重要性。
关键词幼儿教育心理健康关爱
一、了解幼儿的心理特点
大家知道这个时期的幼儿有着显著的年龄特点,加之时代赋予的特点,只有了解了孩子的这些特点,我们才会有针对性的教育。我看过一个对全国22个城市的调查报告,报告中说:儿童行为问题的检出率为12.97%。另据某地区对3000 名4-6 岁的幼儿心理的调查,8.8%的幼儿有不良行为,11%的幼儿情绪抑郁、自卑,8.5%的幼儿忧虑、紧张。由此可见,我国幼儿心理健康的现状不容乐观。幼儿阶段年龄在3 至6 岁是心理发展速度最快、最易稳固的阶段。因此在这一阶段加强对幼儿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维护和促进幼儿的心理健康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1.行为方面。注意力很不稳定,对感兴趣的事物注意力较易集中,但时间不长,非常好动。最喜欢向别人挑战,假如你表达出“我不相信你会做”,他会真的做出来。
2.情绪方面。幼儿的情感常受外界情境所支配,常为周围人的情绪所影响。容易激动、变化、外露并且很不稳定。比较顽固,会发脾气,出现这个阶段的叛逆,不大理会别人的感觉,碰到惊慌的事情或意外的事件,情绪起伏大,如果不做好疏导可能会影响到成年。
3.智力方面。能了解父母在想什么,会察言观色。有惊人的想象力,带有夸张性,有时大人会认为他们在撒谎,其实他们对于事实和虚构的界线还分不清楚。成人应了解其心理现象,别加上莫须有的罪名,应耐心地解释及提醒。假如处理不当,会因为伤其自尊心而引起自卑感。
4.语言方面。三、四岁的幼儿已能够掌握全部基本语音,词汇量增多。在正确的教育下逐步掌握语法结构,幼儿到了五、六岁时,连贯性口头语言的表达能力大大提高。心里所想的,嘴巴直接说,喜不喜欢谁会直接表达。
5.个性方面。由于环境、教育条件和遗传因素不同,致使幼儿身心发展存在个别差异,逐渐表现出性格、兴趣、能力等方面的个人特点,这些都会在人的一生中保留它的痕迹。
6.时代特点。现在的幼儿大都是独生子女,被宠爱为“小公主”“小皇帝”,他们普遍缺少与同龄小伙伴交往的机会,在家很少遇到需要合作的环境,使许多幼儿并不懂得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加上家长的宠爱和教育方式的不当,因此很容易养成任性、爱发脾气、自私等不良性格特点。
总体来说,好奇、好动、好模仿、好被人称赞是这个年龄最显著的心理特点。同时,因为独生子女增多,普遍地存在着独立性差、心理懦弱、惧怕困难、率性、不理解关心人、缺创制性、缺合作意识和能力、自控能力差等问题,不少儿童还存在种种心理和行为偏差。如合群、攻打性行为、畏怯、多动、情感障碍等等。这种现象如不重视,势必影响一代人的素质。因此,注重和增强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是幼儿教育中一个极其重要和无法躲避的课题。
二、教师关爱幼儿心理健康
(一)更新观念
1.树立新型的幼儿教育观。俗话说:“没有错误的学生,只有错误的老师”。我们应成为幼儿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不能用是否“听话”来衡量一个孩子。
2.提高自身素质。跟上时代发展,多充电学习,自身素质跟上。作为教师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完善自己,自觉抵制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保持一份健康、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做好幼儿心理健康的表率。
3.将儿童看成一个对社会有积极贡献的贡献者,学会发现每一个孩子的闪光点,让每一个幼儿的潜能在一个有利的环境中得到自我发展,催发幼儿心灵深处智慧的种子发芽。
(二)充满爱心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在于教师如何爱孩子。”
1.爱每一个孩子。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无论孩子美或丑,聪明或愚钝,我们一定要有一颗热爱孩子的心,把幼儿当成自己的孩子疼爱,用我们的爱给幼儿带来自信、安全感、信任感,让我们怀着一颗爱心走近幼儿,并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爱的策略,多给幼儿一些关怀与微笑,分享他们心中的快乐,分担排解他们心中的忧虑与不安。
2.鼓励孩子。多说:“你真棒”“我相信你能行”或以微笑来肯定、鼓励幼儿。这样有利于培养幼儿积极的情绪,使幼儿有一种充分的被重视和接纳感。千万不要以“笨死了”“你怎么干什么都不行啊?”等语言来否定幼儿。否则孩子在负面影响下,情绪会变得消极。
(三)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幼儿的心理犹如一张干净的白纸,你在上面画什么,就是什么。所以“浇花要浇根,育童先育心。”在施教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孩子的优势,做好启蒙培养,引导幼儿拥有积极的心态。
1.充分利用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如在语言教学活动中,通过故事、儿歌,使幼儿明辨是非善恶,培养幼儿关心、爱护、尊敬等良好的情感素质,在健康、社会活动中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在美工、音乐活动中让幼儿体验成功的快乐。在游戏活动中让幼儿学会遵守规则、自我约束,帮助幼儿建立友好的同伴关系,学会与同伴友好相处等等。我在所带的班上曾经开展过“不做‘小皇帝’,要做‘小公仆’”为主题的试验教育活动。收到了显著效果,受到家长和同行的称赞。
2.持之以恒。贵在坚持,我们只有将心理健康教育根据幼儿的心理特点和发展需要,有效地渗透到每一天教学中,并做到持之以恒,才能更好地促进幼儿心理健康的发展。
(四)加强和家长的沟通交流
按照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研究,学生在和教师、父母、同龄人、年长者的合作交往中形成自己的行为习惯。家长的行为对幼儿直接起着巨大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因而,要做好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家长是至关重要的。
温馨的家庭环境是幼儿形成良好心理品质的摇篮。要把端正家长教育观念、改变家长教育方法、增进家长素质提高、加强沟通放在重要的位置。如:按期开展相关内容的家长讲座,应用家长园地、家长观摩活动、家教经验交换等形式宣传,利用QQ群、手机等媒介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为幼儿养成健康心理打下扎实的基础。
幼儿承载着家庭全部的希望,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幼儿教师有着重大的责任,让我们关注幼儿心理,引导幼儿行为,不断探索幼儿教育,让每一个孩子都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金飞.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策略刍议[J].现代教育科学:小学教师.2012,(3).
[2]卜翠平. 幼儿教育中不可缺少的内容[J].中华少年:教学版.2012,(14).
[3]李娜.让幼儿寻找快乐的源泉[J].成才之路. 2012,(5).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新形势下医院思想政治工作肩负着协调各方、化解矛盾、稳定大局、服务发展的重任。当前,随着国家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卫生管理体制、医疗资源配置和医院运行机制均发生了显著变化。目前在我国,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不断地推进中,医院的各项工作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时也拥有了新的发展机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新医改背景下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与创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医疗卫生是国家一项重要的事业,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医院是人们诊断救治的场所,医生是一种负责救死扶伤的高尚职业,每天都在与患有各种各样的病症的患者打交道,医生也是一种受人敬仰的崇高职业。但是近年来我国的医学事业的问题层出不穷,医疗改革势在必行。文章作者从医学与医生职业道德方面为主题,从专业角度分析了在新医改背景下医院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与创新工作。
前言:医疗事业同样也是一种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与工程,人们常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看病就医是每个人享有的权力,医疗在其中起着维护人们身心健康的作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关系着一个国家的人们健康情况,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影响着人们的幸福感与幸福指数。新时期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决定医疗事业也要随之进行改革,下面我们将讨论我国的医改工作。
(一)医疗活动的价值取向偏离
价值取向是一个人价值观的体现。医务活动的宗旨是以患者病人的根本利益为中心,使病人花费最少的金钱治好病痛,以维护患者的身心健康为目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生活得到了全面提高,但是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仍然存在,一些社会毒瘤仍然污染着社会环境。受不良社会风气的严重影响,部分医生的职业道德素质有所下降,以权谋私,收取红包现金的贿赂,利令智昏的医生大有人在。
2013年是医疗事业的多事之秋,许多不公平的医院现象被暴露,被媒体曝光,严重影响了医疗工作人员在公众的友好形象。9月初央视披露天津多家医院抢夺婴儿的“第一口奶”,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些生产奶粉的企业向医院兜售奶粉,婴儿长期饮用这些厂家的奶粉,产生了依赖性。医学上提倡新生婴儿最好是通过母乳喂养,但是医院的争夺,使婴儿对这些企业生产的奶粉产生了依赖性,导致坚持母乳喂养很难进行。在这其中医院是获利较大的一方,等于医院推销这些企业的奶粉,医院同样获得利润。这种医务人员追逐名利,既是对婴儿身体健康的不负责,更是对白衣天使的亵渎[1]。经过曝光后,天津市政府对违规医务人员获得的不法资金全部收缴,政府此次的制裁行为得到人们的一致称赞。
(二)医务人员思想落后
现如今有些医生不顾及患者的感受,不管哪种方式能治好病痛,就向患者推荐哪种治疗方式,而且有些治疗方式费用昂贵,患者根本承受不起。不根据病人的病情状况,盲目地向病人推荐常规的治疗方法,治疗时间漫长,效果慢,使病人备受煎熬。采用传统的治疗方式,不擅长使用新型的医疗技术,简单地依靠服药打点滴的方式。
(三)过分地依赖医疗设备
新型的医疗设备为医生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医疗设备能够快速检查出患者的病症,更科学地检查出患病的部位。现在的医生针对前来就诊的患者第一件事情就是推荐其先做个检查,整个看病过程离不开医疗设备。过分地依赖医疗设备,久而久之医生慢慢会把专业的亲身实践的医疗知识淡忘,不能把实用有效的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结合起来,一味地依赖医疗设备会使医生变得消极怠慢懒惰。
(四)机制体制不健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靠市场实现资源配置。我国的一些医院如今还在实行过去的计划运作,依靠过去的计划实现医务人员的分配,按照过去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制已不能满足人员的需求,不符合大多数人员的利益,引起工作人员的抱怨不满。广大医务人员对改革的认识不够,思想观念滞后,不思进取。不积极参加医改的工作活动,不重视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培养[2]。
(一)引导医务人员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
面对不良的社会风气,就要使医务人员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开展专业医师职业道德素质修养的学习活动,开展关于医改的听证会,认真听取病人患者及社会各方的意见与建议,使广大医务工作人员了解作为一个医学行业的人员的职责,以及如何处理好与病患者的关系,努力促使医务人员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和谐的医疗环境。把病人当做是亲人来看待,认识到病患者与医生护理人员之间的亲密关系,切实维护患者的根本利益,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待病者态度心平气和,关心病患者,了解他们的需要,改善医院环境与不合理的规定,使患者病人真正感受到医院仿佛是温暖的家庭的温馨感觉,使他们真正体会到医务人员对他们的关心与呵护,亲人般的温暖与照顾。加强个人素质修养,不与他人同流合污,清廉奉节,公平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始终坚持一个自己是一名医生,是一名服务者的工作原则,把患者当做是顾客,贴心的朋友,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人员。廉洁奉公,不收取任何病人的任何作为感谢的酬劳。
(二)建立健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医疗体制机制
针对当今医疗体制机制引起的思想波动,需要建立健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医疗体制机制来解决。逐渐弃除过去落后的计划性经济的框架,加强市场竞争力的影响,合理分配医务岗位与职责,通过各医院之间的互相借鉴学习,使其知道新医改背景下进行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与实践的重要性,召开会议使每个人员为科学的体制机制构建积极建言献策,付之行动。从认识和形式上改变思想观念,形成一套统一完善的改革理论与实践体系。
(三)改变医务人员思想落后的现象
看病就医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力,必定会花费一笔巨额的医疗费用。医院也是事业单位,也需要资源的分配来运营。避免出现医院把金钱视为一切,没有金钱就不能看病的旧观念。医务人员衡量好金钱与工作职责的关系,处理好医患之间的关系,适当放宽对承担不起医疗费用的患者支付期限。认识到人命关天,作为一名医护人员不能把患者的生死置之度外[3]。秉承做合格的人们放心的医院,做合格待患者如亲人与医德高尚的医生为理念,改变那些自私自利、顽固的落后思想。如鼓励病人回医院打工还债就是一种很好的办法,病人靠在医院打工的工资支付费用,避免了因支付不起费用与医院造成的尴尬局面,这种思想方式是正常的医患关系的回归,改变了医院在患者、金钱费用之间的认识想法。
结束语:从上述可知,我国医院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着价值取向偏离,医务人员思想落后,过分地依赖医疗设备,机制体制不健全的现象。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与实践应该依托新时期的医改背景,需要引导医务人员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建立健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医疗体制机制,改变医务人员落后的现象等措施来解决。
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秘书理论研究的实践性源于秘书学科的实践性。这里的实践性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秘书理论研究要随着秘书工作实践的变化而变化,保证秘书理论的前沿性;另一方面,秘书理论研究要对秘书工作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作出科学解读,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秘书理论研究的实践性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不论是秘书学科还是秘书工作,都是一种理论性和实践性相互结合的有机整体,这在长期的秘书教学和秘书工作中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我们同时也需要看到,秘书工作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秘书学科理论进行支持,因此,在新的时期,如何使秘书理论适应秘书实践工作,并在实践中充实理论,两者相互扩展,却未能在各类研究中体现,因此,本文根据这种情况,希望通过相应的实践性工作,来充实秘书工作理论,更好的促进秘书学科长足发展。
秘书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已是秘书学界的共识。然而,秘书理论研究如何适应秘书学科的这一重要特质,并在理论研究中始终具有明确的实践意识?这一问题学界鲜有论及,颇有深入探讨之必要。
秘书理论研究的实践性源于秘书学科的实践性。这里的实践性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秘书理论研究要随着秘书工作实践的变化而变化,保证秘书理论的前沿性;另一方面,秘书理论研究要对秘书工作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作出科学解读,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这一点已在秘书学教材中得到广泛体现。比如,杨树森所著《秘书学概论教程》直接将“秘书工作内容的变化”写入教材,诸如改革开放后,随着西方信息科学的引入,信息工作成为秘书部门最为重要的常规工作之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谈判事务、公共关系成为秘书工作的新内容;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网页(站)管理成为秘书工作内容之一等[1],对秘书工作具体内容的变化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概括。
另一方面,针对秘书制度建设、国家秘书职业标准的变化等,秘书理论研究者也从理论角度进行了解读,客观地评价了其理论地位和作用。比如,关于《国家秘书职业标准》中的“秘书”定义,何宝梅持肯定态度[2],常崇宜和杨树森持批评态度[3],就是研究者们对秘书实践的新变化所作出的反应。
这一点在“秘书的定义”这一问题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秘书学初创时期,秘书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名称之一”[4],现在已经成为一种职业,并且有了国家职业标准。必须指出的是,我们是在占有了有关秘书工作内容的新材料之后来不断发展秘书学基础理论的,但并不是说有了新材料,秘书学基础理论就要全面翻新。新材料到底带来基础理论的哪些变化,还要看现有理论是不是对新材料依然有解释力。随着秘书学科的不断成熟,基础理论翻新的空间日益缩小,充分发挥现有理论的解释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我们也应及时审视和调整现有的秘书学基础理论。比如,把文字的出现作为秘书起源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许多学者依然坚持的观点。其推理过程是:文字的出现是文书出现的前提条件,而公务文书处理是远古时期典型的、重要的秘书工作,所以,文字的出现是秘书工作产生的必要条件之一。之所以有这种论断,是因为秘书学初创时期,文书工作确实是党政机关秘书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文书的出现作为秘书工作起源的必要条件之一,以当时的认识水平来看确有其合理性。但是,今天的秘书工作已有了很大变化,虽然学界关于秘书的定义和秘书工作的具体内容还没有完全形成共识,但在上传下达、会务工作、接待工作、调查研究等与文书工作一样,也是典型的秘书工作这一点上是没有疑义的。然而,上传下达、会务工作、接待工作等并非必须借助文字进行,则“文字的出现是秘书工作起源的必要条件之一”的论断就需要改进了,所以不少论者提出了新的见解[5]。说来似乎很简单,但树立这种反省意识,尤其是要根据秘书工作实际去反省基础理论,甚至把自己以前坚持的观点推倒重来,就需要一定的学术勇气。
3、秘书学的实践性也要求秘书理论研究者关注当下秘书工作中的新问题。
用秘书理论指导秘书工作实践,提出可行性建议,本来就是秘书理论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秘书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就是社会向秘书理论研究者提出的新课题,但是学界对此似乎不很敏感。比如,2008 年9 月15 日上午10 时,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消息瞬间传遍世界各地,但10分钟之后,德国国家发展银行居然仍依循以前达成的协议,通过计算机自动付款系统向这家公司即将冻结的银行账户转入3 亿欧元,德国发展银行因此被媒体称为“最愚蠢的银行”。一家奉命调查此事的法律事务所递交的调查报告, 详细记录了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之后的10 分钟里这家银行的职员都在干什么, 其中包括董事会秘书和负责处理这项业务的高级经理手下的文员。如果秘书理论研究者能以此为个案和契机,就结构复杂的组织面临突发事件时其秘书该如何迅速作出反应这一问题, 从秘书学角度进行深入探究,那么不仅是给秘书上了一堂课,也会为秘书理论研究作出贡献。但时至今日未看到有分量的论文,当前秘书理论界的敏感程度可见一斑。[论/文/网 LunWenData/Com]
近30 年的时间对于一门学科的成长而言毕竟太短,秘书学学科还太年轻,许多基础理论研究还在争鸣当中,所以秘书学知识的普及工作没有被提上日程。虽然我国秘书从业人员的队伍日益壮大,秘书职业离大众越来越近,但是人们对秘书的误解还很深。比如,笔者所在学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进行专业方向分流,有师范和文秘两个方向可以选择。尽管之前多次动员,结果只有20%的学生选择秘书方向,而且选择师范方向的学生毫无例外地拒绝调剂。经私下了解,很多同学是因为家长不同意才选择师范方向的。
最具代表性的拒绝理由有四种:
1. 领导、企业老总多为男性,年轻女孩给他们当秘书家长不放心;
2. 秘书是吃青春饭的,现在选了这个方向,到四五十岁不做秘书工作,再找工作就难了;
3.男生当秘书没出息,端茶倒水接电话是女孩子的事情;
4. 秘书就是丫鬟,干的是侍候人的活儿,怕受气。学生家长的意见基本代表了社会上普通民众对秘书职业的理解。笔者浅见,产生这种误解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秘书行业自身的某些消极现象;二是公众对秘书工作缺乏起码的了解。那么,这些消极现象是因何而起,怎样预防;如何提高秘书的职业声望,如何进行全社会范围内的秘书教育,这就不仅仅是秘书学知识的普及问题,更是当下社会向秘书学界提出的新课题。
总之,我们应该加强实践意识,以此推进秘书理论研究,提高秘书职业声望,为当下的秘书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
[1] 杨树森《秘书学概论教程》,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 何宝梅《秘书定义述评》,《秘书》2006 年第9期。
[3] 常崇宜的批评见其专论《秘书定义的再探讨》(《秘书》2006 年第9 期),以及《关于我国秘书职业定义的再探讨》(《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年第1期);杨树森的批评见其教材《秘书学概论教程》(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天下论文网]
[4] 王千弓等《秘书学与秘书工作》,光明日报出版社1984 年版。
[5] 关于秘书起源问题探讨的具体过程,详见何坦野《近20 年中国秘书起源研究综述》(《秘书》1999 年第10 期)。虽然这篇论文发表已经十年,但对秘书起源问题的一些代表性观点的梳理值得参考。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是其培养质量得以保证的重要一环。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构建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体系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构建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体系的思考全文如下:
摘要:近年来,全国各大高等院校不断加强对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其中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因为其特有的表演性和师范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成为其重中之重。因此,全国各大高师也在积极改进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培养模式。虽然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和进步,但仍存有一些不足之处。因此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建立一个完善的高师音乐专业研究生实践体系。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定位。其基本的教育理念应该以培养具备相应专业技能水准且能够担任学科教育工作者为主要目的。因此,大部分师范院校所设置的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声乐演唱与教学”,“钢琴演奏与教学”等,但纵观各高师,在艺术实践与教学实践的结合上仍有改善的空间。在培养这类研究生时,既要强化专业性又要突出师范性,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
1、实践形式单一
现如今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是课程教学(专业课以及公共课),学位论文,学位音乐会。包括了我们一再强调的专业技能实践和教学实践。但是却有一部分学生以仅仅能够通过以上考核作为能够顺利毕业的目标和任务,并不会试图在此基础上做到更优或有所拓展。另外,该培养模式设计实为合理,但在某种程度上略有局限,因此也就相互促成了实践模式的单一。
该培养模式中最具有艺术实践意义的就是硕士研究生的学位音乐会,也就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尾声所举办的个人独唱(奏)音乐会。虽然毕业音乐会是作为毕业考核的指标,但是除了专业硕士需要举行两场音乐会,大部分学术型研究生也只需要完成一场音乐会,再加上此考核的评分并不会非常严苛和细化,导致极少数研究生并不严肃对待,因而不够重视平时学习中的实践积累。
2、实践内容有限
不同的学校会制定不同周期的汇报演出,这对研究生来说是很好的参与实践的机会。笔者也非常认同及鼓励该形式的实践。但是,汇报演出相比较毕业音乐会就显得略微随意,比如不能够做到定期举行,偶尔人数和场地不能够保证,实践的意义就会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其次,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一对一形式的小课,很多学校将本科阶段一周一节的数量增加到一周两节,这非常有助于学生演唱或演奏专业技能水平的提,但是小课的内容仍然较少的涉及到教学法。如果我们能把这增加一节的小课的内容和形式再丰富一些,对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无疑是有很大的帮助。
显而易见,在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体系中强制完成的实践内容时常不能够充分发挥其优势。因此,学校,教师,学生需要一起努力,在现有培养体系的基础上,为音乐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构建出一系列更完善的实践体系。
目前,各大高师已制定了一系列音乐艺术实践的方案,我们需要做的便是将其落到实处并有所拓展。简而言之,高师应该合理地增加音乐艺术实践的形式和内容,制定详细的艺术实践计划,同时也要确保高质量完成。
1.1汇报演出
首先,应该从最基础的实践开始实施。虽然各大高师都会开展音乐专业研究生汇报演出,但是次数有限,内容和形式也不够规范。据笔者调查,大部分高师设定研究生汇报演出的次数是一至两个月一次,甚至一学期只有一次。高师的汇报演出一般而言是面向本学院,甚至仅仅是面向导师和同学的演出,规模较小,演出场地就设在各自学院内部,几乎不需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因此,笔者认为此类型的汇报演出每个月应至少举行一次。另外,在研究生汇报演出的质量上仍需关注,这便需要研究生导师的有效监督。对研究生的汇报演出高要求,严格把关。一般来说,研究生的专业汇报演出比本科生的内容要多。以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生为例,应该演唱不少于两首歌曲,如果只演唱一首或表演水准未达到导师要求都应视为不合格,导师应该及时给予评价并记入成绩,这样可以使研究生重视每一次可贵的实践机会,并在实践过程中和导师的指导下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1.2主题音乐会
到了硕士研究生阶段,每个专业分得更细,专业技能较本科阶段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开展各专业的主题音乐会这类的实践便是展现研究生专业技能最直接的方式。比如声乐演唱与教学专业的研究生可集体出演一部歌剧或剧中的选段,既能使研究生的舞台表演素质在短时间内有所提高又能培养互相合作的能力,或者地方民歌音乐会等;器乐演奏专业的研究生可举办某位作曲家的作品独奏音乐会,或重奏音乐会等。
现如今各大高师基本上都培养了自己的管弦乐队和合唱团。交响音乐会和合唱音乐会这类大型专题音乐会可在每个学期末举行一次,但日常排练仍然非常重要,每一次的排练都不可轻视,这都是研究生艺术实践的重要平台。日常排练的次数和时间可根据团员们的时间统一安排,尽量保证每次排练每个队员到齐,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排练。这需要学校制定严格的管理方式和纪律作为保证,并且将每个人员的考勤计入个人评估。否则,此类集体的实践活动将很难完成。
1.3班级艺术实践活动
把班级实践活动列为高师音乐实践体系中的一项。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综合各个专业的艺术实践活动。由于研究生的班级较本科生班级人数少了许多,因此能保证到每个人都参与。并且由于研究生年龄和阅历相对成熟,班级实践应该以研究生或班级为主体进行自主创造,编排等。该活动可以有效地调动每位研究生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学生敢于进行各种形式的艺术创造,培养研究生的组织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设立激励与奖励机制,给表现优异的学生与指导教师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1.4组织专业技能比赛 高师组织专业技能比赛是很有必要的实践内容。参加比赛是检验学生实践能力的一项重要方式。毕竟音乐会和比赛的性质不同,学生也会抱有不同的心态。很多音乐专业的学生,甚至是研究生,竞赛的经历较少,因此,仍然会出现在台下练得很好,一上台,面对成百上千的观众和评委老师,抱有得失压力,就会产生怯场、紧张心理,不能正常发挥。学校应该多组织各类比赛,使上台成为经常性的活动,并将其作为教学过程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这样做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舞台实践能力。每一次的比赛都会让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水平有所提高,同时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发现了不足。高师每学期大小型的比赛可组织两次,其中不包括平时的汇报演出和专业音乐会。因此学校必须要合理安排,和其他实践活动,如汇报演出,音乐会等时间适当错开,给学生准备、缓和的时间。
1.5实践上课常态化
无论是课堂学习,还是实践活动,都需要研究生与导师增强互动,共同努力。导师也要不断完善,更新自己的教学理论。研究生经过了本科四年系统的学习,更具备和导师进行学术交流和实践交流的能力。导师学识深厚,经验丰富,见识广,可在平时的课堂上跟研究生们讲述自己所见所闻的实践经验,并与研究生共同探讨,再通过实践让研究生领会理论知识与实践的融会贯通。
一般来说,高师音乐专业研究生一周安排两节专业课,可将其中一节专业课安排在音乐厅的舞台上,
将艺术实践上课常态化。以此种公开登台的教学形式加强学生的实践体验;导师也可以专门开展公开授课,尽量让每位研究生都有课堂实践和学习交流的机会。这样才可以真正让研究生做到在学中实践,在实践中学。
1.6模拟教学
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最终的培养目标是音乐教师,因此研究生不仅要学会“如何学”,还要学会“如何教”。导师在专业课中也要同时教授教学法,言传身教教会研究生如何上好一堂专业技能课,研究生们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互相授课,模拟教学实践。教学相长,让研究生真正参与专业课教学,为将来的工作打下丰富的经验和坚固的基础。
2.1音乐艺术进校园
高师除了在校内建立音乐实践体系之外,积极主动与社会各界联系,建立多种多样的实践机会和场地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高师音乐专业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应该是要立足于实践,充分体现音乐性与师范性的结合,以适应新时期社会的需要。因此,可在各中小学进行实践,尤其是高师附属中小学,与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定期举行音乐艺术进校园的实践活动。如独唱(奏)、重唱(奏)、合唱专场音乐会、交响乐音乐会等。
2.2音乐课堂教学实习
另外,师范类的本科生在临近毕业都会有教学实习,同样也可以安排研究生在中小学进行音乐课堂教学的实习,并且安排学科教学专业教师对研究生进行监督和指导,提高研究生的教学业务能力。这是音乐教学实践的一种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因为高师研究生师范性是其非常重要的一点,这样的教学实践能够帮助研究生更快走入教师的队伍中。
2.3公益性的音乐与教学活动
随着社会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公益性质的活动越来越丰富,政府及社会各界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支持。高师能将社会公益性质的实践活动纳入音乐实践体系中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举措。作为高师研究生,更加有能力、有义务为社会公益出一份力。首先,学校需要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获取信息,并做好协调工作。这样才好安排音乐实践活动有序地进行。如在社会福利事业组织,城市社区,农村社区,进行公益演出,仍然要以常规的,百姓更为接纳的艺术形式为主。
另外,在乡村中小学进行公益演出和音乐课堂教学。将先进的音乐教学法带进一些偏远的中小学。与中小学的教师学生进行互动,互通有无,及时听取他们的反馈,增强研究生对普通中小学音乐发展和教学方法的认知。
3.1建立校内专业音乐厅
音乐实践基地是实现音乐专业研究生艺术实践的基础,因此,笔者殷切希望各大高师能在音乐厅建设上有一定的改善,毕竟一个专业的音乐厅对音乐院校来说是基础性的设施。有了专业的音乐厅,实践者才能将其能力和水准充分又真实地发挥出来。
即使是一场平常的汇报演出,也应该将场地设置在学院专业的音乐厅。如果因为某些原因,随意在大教室或其他不规范的场地进行专业演出会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面积大的教室会产生过多的混响,导致演唱者的音量比实际音量大,音色异常洪亮。这不仅大大影响了实践者的自我认知和心态,更加直接影响了实践效果。
3.2建立校外音乐实践基地
高师音乐专业研究生的实践基地不应该局限在校内的音乐厅或演出场地,社会上有各种形式的场所都可以作为高师音乐专业研究生的实践基地。就如上文所提到的音乐艺术进校园活动,各个中小学都可以作为音乐实践基地。同样,高师在各社区也可建立长期的音乐实践基地,这样即拓宽了高师音乐专业研究生的实践场所,也提供了中小学师生和社区人民更多学习和鉴赏音乐的机会。
3.3合理安排音乐实践场地
学院需要根据实践的内容形式有序地、合理地安排音乐厅的使用。专业的音乐会,汇报演出或声乐、器乐比赛以及研究生专业技能的考试都应该设置在专业音乐厅;而娱乐性质的艺术实践活动,或者需要大量的灯光音响的晚会及演出,可安排在的剧场或大礼堂内举行。另外,学校应该安排专人来分配音乐厅的使用时间,尽可能不出现因为时间的冲撞而导致某一实践活动临时更改实践基地的情况。
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体系,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成的,这是一个漫长发展的过程,需要学校,教师,研究生们共同努力。尤其高师需要立足于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适应国家和社会新时期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将理论与实践培养相结合,并落到实处,建立更丰富的实践方式和实践基地,逐步构建和完善高师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体系。
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IT管理是在信息化运营阶段通过运维管理制度的规范,IT管理系统工具的支持,引导和辅助IT管理人员对各种IT资源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保证整个IT系统稳定、可靠和永续运行,为业务部门提供优质的IT服务,以较低的IT运营成本追求业务部门较高的满意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企业IT设备管理中的网络安全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IT网络设备的更新,IT网络设备技术的成熟应用使计算机网络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带给人们诸多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隐患。企业面临着信息外泄,服务器遭受黑客攻击,大量数据遭受篡改,特别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信息的安全问题成了瓶颈问题。随着企业网络中安全设备使用的增多,相应的使用设备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而企业的信息管理者和信息用户对网络安全认识不足,他们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提升网络的性能和效率,结果导致了黑客攻击、恶意代码、邮件炸弹等越来越多的安全威胁。为了防范各种各样的安全问题,本文将从企业内部的IT设备产品入手,对企业的网络安全进行研究。
企业IT设备其实就是网络互联设备,就是在网间的连接路径中进行协议和功能的转换,它具有很强的层次性。遵循OSI模型,在OSI的每一层对应不同的IT设备产品,每层IT设备产品用于执行某种主要功能,并具有自己的一套通信指令(协议),相同层的IT设备之间共享这些协议。
企业IT设备主要分为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就是一种在通信系统中完成信息交换的功能,交换机拥有一条很高带宽的背部总线和内部交换矩阵,交换机的所有端口都挂接在这条背部总线上,制动电路收到数据包后,处理端口会查找内存中的地址对照表以确定目的的网卡挂接在哪个端口上,通过内部交换矩阵迅速将数据包传送到目的端口。路由器就是一种连接多个网络或网段的网络设备,它能将不同网络或网段之间的数据信息进行翻译,使它们相互读懂对方的数据,从而构成一个更大的网络。其功能是对用户提供最佳的通信路径,利用路由表查找数据包从当前位置到目的地址的正确路径。防火墙就是隔离在本地网络和外界网络之间的一道防御系统,防火墙可使用内部网络与因特网之间或者与其他外部网络相互隔离、限制网络互访,以保护企业内部网络,其主要功能是隔离不同的网络,防止企业内部信息的泄露;强化网络安全策略;包过滤和流量控制及网络地址转换等。
在企业IT设备网络安全管理中,网络管理安全模式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安全管理PC直接与安全设备进行连接是最常见的,也就是传统的对网络安全设备要进行配置管理就必须把管理的计算机直接连接到安全设备上,常见的是将安全管理PC的串口与安全设备的CONSOLE口连接,然后在PC机上运行终端仿真程序,如Windows系统中的超级终端或者使用SecureCRT应用程序。然后在终端仿真程序上建立新连接,选择实际连接安全设备时,使用的安全管理PC上的串口,配置终端通信参数,安全设备进行上电自检,系统自动进行配置,自检结束后提示用户键入回车,直到出现命令行提示符。然后就可键入命令,配置安全设备或者查看其运行状态。
但对于不同设备可能会有不同的设置,例如对于防火墙,联想KingGuard 8000的连接参数就和上面不一致,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采用WEB方式管理。就是用网线连接安全管理设备和计算机上的网卡接口,同时对管理计算机和安全设备的管理接口的IP地址进行配置,以便让它们位于同一个网段。开启安全设备的本地SSH服务,并且允许管理账号使用SSH。这是因为对大多数安全设备的WEB管理都是通过SSH连接设备的,这样安全管理PC和安全设备之间传输的数据都是通过加密的,安全性比较高。在安全管理PC的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192.168.1.1回车,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就可登陆到网络安全设备的WEB管理界面,对其参数和性能进行配置。
第二,安全管理PC通过交换机管理安全设备,只需
把安全管理PC直接连接到交换机上,PC和安全设备就都位于同一网段中。除了采用WEB方式对安全设备进行管理配置外,还可以使用Telnet方式管理。用这种方式对安全设备进行管理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管理PC和安全设备之间有路由可达,并且可以用Telnet方式登录到安全设备上,也可以采用SSH方式管理。当用户在一个不能保证安全的网络环境中时,却要远程登录到安全设备上。这时,SSH特性就可以提供安全的信息保障以及认证功能,起到保护安全设备不受诸如IP地址欺诈、明文密码截取等攻击。
第三,通过安全中心服务器管理安全设备,就是把“安全管理计算机”升级成了“安全中心服务器”。在服务器上就可以对网络中所有的安全设备进行管理配置,而不用再把安全管理计算机逐个的连接到安全设备或安全设备所在VLAN的交换机上。在这种管理模式中,除了不能直接连接到安全设备的CONSOLE口上对其进行管理配置外,WEB、Telnet和SSH在安全中心服务器上都可以使用。
总之,以上三种网络安全设备的管理模式主要是根据网络的规模和安全设备的多少来决定使用哪一种管理模式。三种模式之间没有完全的优劣之分。若是网络中只有一两台安全设备,显然采用第一种模式比较好,只需要一台安全管理PC就可以,若是采用架设安全中心服务器的话就有些得不偿失。如果安全设备较多,并且都分布在不同的网段,那选择第二种模式即可,用两三台安全管理PC管理安全设备,比架设两台服务器还是要经济很多。若是安全设备很多就采用第三种模式,它至少能给网络管理员节省很多的时间,因为在一台服务器上就可以对所有的安全设备进行管理。
企业的网络拓扑结构比较复杂、网络节点繁多,这就要求企业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IT运维管理模式。IT运维管理是企业IT部门采用相关的方法、技术、制度、流程和文档等,对IT使用人员、IT业务系统和IT运行环境(软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进行综合的管理以达到提升信息化项目使用,可起到提高IT运维人员对企业网络故障的排查效率。接下来通过下面两个实例来验证:
4.1企业内部ARP断网攻击
ARP攻击就是通过伪造IP地址和MAC地址实现ARP欺骗,能够在网络中产生大量的ARP通信量使网络阻塞,攻击者只要持续不断的发出伪造的ARP响应包就能更改目标主机ARP缓存中IP-MAC列表造成网络中断或中间人攻击。基本原理就是在局域网中,假如有一台计算机感染ARP木马,则感染该ARP木马的系统将会试图通过“ARP欺骗”手段截获所在网络内其他计算机的通信信息,并因此造成网内其他计算机的通信故障
ARP攻击源向电脑用户1发送一个伪造的ARP响应,告诉电脑用户1,电脑用户2的IP地址192.168.0.2和对应的MAC地址是00-aa-00-62-c6-03,电脑用户1信以为真,将这个对应关系写入自己的ARP缓存表中,以后发送数据时,将本应该发往电脑用户2的数据发送给了攻击者。同样的,攻击者向电脑用户2也发送一个伪造的ARP响应,告诉电脑用户2。电脑用户1的IP地址192.168.0.1对应的MAC地址是00-aa-00-62-c6-03,电脑用户2也会将数据发送给攻击者。至此攻击者就控制了电脑用户1和电脑用户2之间的流量,它可以选择被动地监测流量,获取密码和其他涉密信息,也可以伪造数据,改变电脑用户1和电脑用户2之间的通信内容。
4.2非法DHCP服务器的快速定位
在DHCP的选择Request过程中,网络上可能有DHCP服务器都会对Discover的广播回应,但新加计算机只选择最先回应的所取得的IP地址。并与DHCP服务器再次确认要用此IP。如果网络上有多个可提供IP地址的DHCP服务器,新加计算机会选择最先回应广播的DHCP服务器所提供的IP地址,但现实中往往非法DHCP服务器回应广播速度比合法DHCP服务器快。
非法DHCP服务器的快速定位所示,用户电脑发出请求IP广播的时候,非法DHCP服务器和DHCP服务器都会向用户电脑提供一个IP地址给用户电脑使用。当非法DHCP服务器Request速度比DHCP服务器快时,那么这些用户电脑得到的IP也一定是非正常IP,这就导致这些用户电脑无法正常使用Internet。企业网络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检测提供IP的DHCP服务器MAC地址,结合网络和电脑资产登记来快速找到非法DHCP是什么设备、归属什么部门。通过上面两个实例,有效地预防网络攻击对于企业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提高IT人员排除故障的效率,确保企业内部网络更加安全。
企业IT设备网络安全问题主要是利用网络管理措施保证网络环境中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经过网络传送的信息,在到达目的地时没有任何增加、改变、丢失或被非法读取。而且要从以前单纯的以防、堵、隔为主,发展到现在的攻、防结合,注重动态安全。在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上,要注意从正面防御的角度出发,控制好信息通信中数据的加密、数字签名和认证、授权、访问等。而从反面要做好漏洞扫描评估、入侵检测、病毒防御、安全报警响应等。要对网络安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不仅需要掌握防护,也需要掌握检测和响应等各个环节。
【浅谈企业IT设备管理中的网络安全研究】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是以网络为教学支撑环境,形成教师与学生 之间的稳定关系和活动进程的结构形式。网络教学模式突出网络在师生教学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结构合理的网络教学模式不仅可以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还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网络教学模式体现出自身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教师角色、学生地位、教学过程、媒体作用等几个方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材料科学基础实验课程的网络化教学模式与实践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随着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化教育已经发展为现代化教育的主要模式。无论是哪一层次的教育者都能够利用网络技术对各种教学资源进行很好的设计、组织和传播。通过网络来传授知识的教学手段更为学习者提供了非常有弹性而且很具创造性的学习环境。这样就能够实现以学习者为主体,通过他们对网络知识的感知和认知以及和教育者的及时互动的这种全新的教育手段得以实现。使得学习者在很好的获取知识的同时锻炼自己的交流能力和分析能力。因此探讨网络化教学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许多高等学校的教师已经非常重视运用网络技术,无论是在教学中还是科研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也就是如何很好的把现代化教学手段与传统的教学手段结合起来,扬长避短,相互结合和补充。因而众多高校在教学改革中面临的全新问题是网络技术条件下的教学模式如何很好的搭建。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材料科学基础实验课程长期以来主要采用教学模式是教师讲授为主,但随着近几年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 发现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仍然存在一些弊端。导致本门课程最终实验教学效果不理想,学生收获不大。总体上来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部分演示实验效果不好
在材料科学基础实验中有些实验设备是大型仪器而且有的很娇贵,不可能让每一个学生去动手操作。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实验主要以教师演示为主,学生大多数是机械性的重复这些实验的内容。甚至有的学生只是看而不动手。所以就不可能真正起到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验技能的培养。况且有些演示实验的直观性较差。在演示时不能很好的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1.2 理论与实践脱节
材料科学基础实验学时数较多,要求学生掌握的内容也就比较大。光凭借单纯的理论授课学生不容易接受,使得很多学生在实验完成后往往收获不大,不能很好的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数学生在许多专业课程结束以后的综合实验和毕业论文中,就不能够联系书本知识,把所学内容和实践有机联系在一起。甚至相互间发生严重抄袭。分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实验课程学时的压缩以及实验场地和条件的限制,使得学生不能很好的分析所遇到的问题,最终导致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1.3 实验教学方法组织的不恰当
随着招生规模扩大, 金属材料专业专业学生人数教多,再加上由于受到实验室场地以及实验仪器数量的限制,通常需要将每个班学生进行分组实验。也就是说将一个班级的学生分批到相应的实验室做相应的实验内容。即使分组也不可能做到每人使用一套仪器设备,通常要多人使用一套仪器设备。因此就有一些学生浑水摸鱼,甚至有学生就不动手实验。实验教师为了保证学生实验的成功率,通常会再三地强调实验的注意事项和实验步骤等,这样就会占去一部分实验时间。从而使得学生真正动手实验和分析问题的时间相应的就变得少了。就会使得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讨论,和老师的交流也就相应的少了。也就说学生只能勉强按时完成有关实验项目。就谈不上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的提高了。
传统的材料科学基础实验课程由于以上问题使得该课程的实验教学效果不如人意,这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实验课程的兴趣。学生对实验课程的学习兴趣的减少和实验效果的不理想,使得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也受到很大的影响。材料科学基础实验教学平台的构建能够很好的提高学生学习实验课程的兴趣,是对现场实验的补充,最终能达到很好的实验效果。
(1)在网络化教学模式中,教师通过情境设置、实验模拟以及动画演示,对学生学习起到外部刺激的作用。这样就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得他们能够能积极主动地同这些外部环境发生交互作用。学生可以在实验课前利用网络学习的平台进行预习,这样现场实验时就能够熟练操作,不至于在有限的时间内被动的完成有关实验项目。
(2)在网络化模式中还提供各种各样的学习资源库,方便学生利用这些资源库进行自主学习, 及时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同时学生还可以利用资源库进行小组和作活动,在资源库中找到相关资料,最终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3)与面授实验教学互为补充。可以弥补教师在有限实验时间传授知识不全面的缺点。对于不能面授的远程学生来说可以利用网络课程进行学习。他们可以自身的特点选择性的进行学习。
(4)网络化教学方式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学生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学习。所以凭借网上教学模式,一方面使得学生可以直接进行课堂教学,另一方面又可以对课堂教学进行补充。
总之,材料科学多媒体网络模式的建立为学习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且学习者能随时随地的进行调控。所以该模式的建立改变了传统实验教学中教师满堂灌传授知识的教学方法。通过材料科学基础网络教学模式的实践,我校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实验课程方面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并能够做到课前提前上网预习,课后有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使得这门课程实验的学习效果有了明显的提高。
网络化教学模式的实践弥补了传统实验教学手段的缺陷,给学生提供了非常丰富且极具创意的学习的平台。由传统的老师单方面的教学方式变成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的多方面的互动式的教学方法。但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利用现有的网络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其次,要求实验教师要及时上网关注学生的学习动态,及时和学生进行交流。最后,进一步优化现有网络资源,做好网络平台的安全防护, 使得实验教学网络平台更加贴近实际,能很好的被学习者所使用,同时安全性也大大提高。
浏览量:6
下载量:0
时间:
在长期的地质事业发展过程中,地质工作人员总结了大量的地质资料,这些资料对于现代地质找矿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加强对地质资料的有效利用,提高地质资料的服务效率,最大程度的开发地质资料是现代地质找矿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地质资料服务在地质找矿中的应用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首先,本文指出应做好地质资料的规整工作,包括注重不同地质资料的文汇及促进资料一体化发展两方面内容;接下来,又提出做好地质资料的信息服务工作;然后,又从产品的角度,谈及强化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来丰富服务产品的意义,包括加强地质资料集成编研工作形成复合型地质信息资源以及重视原始数据及实物地质资料地再审视和再利用;最后,则论述了应构建为找矿突破服务的产品体系,包括产品体系的类别和为找矿突破服务的产品主要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社会发展对能源需求有了显著提高。为了能够保证社会的稳定持续发展,我国对地质找矿工程加大了重视力度。要想使地质找矿工程取得真正的实效,就必须对地质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并同时采取恰当的服务管理措施。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我国开展的地质找矿工作中,尚不具备较高的地质资料服务能力,因而还需我们对其进行深化研究和分析,强化地质资料管理,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在找矿工作中的作用和价值,提高地质找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做好地质资料的规整工作
在对地质勘查及找矿工作深入开展的过程当中,工作人员能够对其中涉及到的有用数据,图像,表格,以及文字等信息内容进行全面的总结整理,并使其成为地质资料体系的重要构成。对于当代的地质找矿工作来说,这些资料来源和经过整理后的地质资料具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和作用。因此,地质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资料整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强化自身能力,完成对现有资料的归纳集群,并在归纳整理工作中积累丰富的经验,为今后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参考。在整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1.1 注重不同地质资料的文汇
目前,我国不同区域的地质资料还未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无法对繁杂的资料实施统一规范化的管理,而是分别归属于不同的地方管理,这对地质资料的进一步开发十分不利,同时也会大大降低工作效率[1]。为了能够对分散的资料进行最大程度的利用,首先应完成各地资料的交汇,建立起完善丰富的资料系统。而这一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又需要以可靠的交汇平台为依托,并要求各地的资料管理单位将资料上传至交汇平台,加大资料的管理工作力度,及时将所需资料归纳至相应的版块当中,不仅有利于资料的开发利用,还为开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1.2 促进资料一体化发展
通常来说,地质资料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原始采集数据,实物,以及研究成果,这三大不同类型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资料系统。如果只针对其中一项内容进行研究,就会对开发利用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2]。因此,需对这三项内容加以集中分析,力求发现其中的规律并根据规律来实现最终的一体化发展,发挥整体优势,从而使地质资料的价值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
为了提高地质资料的利用程度和效率,使其在地质找矿中发挥更明显的作用,就必须对信息交流共享工作加大重视力度,因而我们需以信息服务为切入点,完善地质方面的信息技术建设。首先,应建立多个试点,对高度信息化的资料管理进行积极尝试,其工作重点在于资料的梳理和集群;其次,还要努力打造具有实效的服务集群体系。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使原本分散的管理单位进行集中化的调度,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从而为健全网络体系的形成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信息共享创造有利的条件;最后,还要从理念方面入手,实现对服务理念的转变,应使资料的所有者及管理者树立起正确的服务理念,并明确认识到资料共享的积极意义,从而主动将自己拥有的地质资料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开,为地质资料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做出贡献[3]。
3.1 加强地质资料集成编研工作形成复合型地质信息资源
对于单一化的地质资料而言,其利用价值一般不高,这就需要从多种渠道,多个角度,来完成资料的采集编订工作,并同时对已经获取的资料信息进行有效提取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再进过筛选,研究和整合,最终形成新的,用途广泛,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地质资料体系[4]。同时,在促进体系形成的过程中,还应坚持统一标准,急用现行的原则,优先将成矿区的主要资源完成信息化整合管理,加快数字化进程的推进,大力构建地质数据资源建设,以集中运行的成果发布平台为依托,对主要资源数据进行研究整合,使地质资料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将其潜在价值转化为实际价值。
3.2 重视原始数据及实物地质资料地再审视和再利用
在地质找矿工作当中,新矿物及新资源的开发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为了使新矿物的研究工作获得充足的有效信息,就必须对原始资料,实物资料进行多方位的重新审视,并随时对其重新利用。由于原始数据和实物资料在准确性,客观性,以及唯一性等方面都有着其他资料所无法比拟的优点,因而能够成为了解,研究,并切实解决地质问题,地质找矿,以及矿物资源勘察的最佳研究资料,不仅避免了重复性的工作,又能提高勘察投资收益,化解投资风险,在学术研究和经济运作两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优势和价值[5]。随着我国地质学的进一步发展,许多实用性强的最新理论技术不断涌现,如地质找矿理论,化验测试技术,选矿技术等等。在这些先进理论技术的指导下,可对曾使用过的原始数据进行回顾,并在实物资料的配合下发现潜藏的新矿物,新资源产地,以及因技术局限而丢失的重要信息,不仅快速高效,而且更加经济。
为了大力配合找矿的总体战略需求,应设计出技术水平更高,适用性更广泛的个性化产品,从而满足更多不同类型客户的需要,能够适应不同的整装勘查区。应强化成果服务,发挥资料优势,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多样化的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同时,还应建立起可靠的传播平台作为辅助,为公共产品的生产和发布提供有效的信息化途径,使得整个服务体系更加透明,有序,及时,畅通。
4.1 产品体系的类别
应加强产品体系的分类工作,根据对服务产品功能和设计理念的分析,可将其划分为七大类型:第一类产品用于目录服务;第二类产品用于对资料交汇进行评述,概括和分析;第三类产品用于对资料服务进行评述,概括和分析;第四类为地质工程情况的类产品[6]。这类产品以资料为基础,对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及显著成绩进行评估,并对接下来要进行的工作内容和开展条件进行分析;第五类产品是对矿产,环境,工程,以及矿产开采权等不同资料的集于一体;第六类产品用于数据库方面的服务。产品能够实现对资料信息的有效提取,集成,挖掘,并在此基础上产生集中程度高,信息化的服务产品,形成有关数据库;第七类产品为地质工作所需的图件信息资源。
4.2 为找矿突破服务的产品主要内容
为实现地质找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应对地质资料突破的产品模式加以整理和归类,其中主要涵盖以下几项内容:第一,地层相关图件;第二,构造相关图件;第三,岩体分布图件;第四,变质作用,演化历程与成品间的关联;第五,地质工作程度图件;第六,矿业权设置状况,以及关于矿业权布局的图件;第七,典型矿床及其成矿条件,成矿类型分布图;第八,物探资料方面图件;第九,化探资料方面图件;第十,总结控旷因素,建立成矿模型,开展成矿预测,形成勘察建议区[7]。
在现代地质工作当中,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虽然不可或缺,但同样应当重视以往工作经验中的资料信息,并将其作为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坚实基础。因此,必须做好地质资料的管理服务工作。本文通过对地质资料服务在地质找矿中的应用研究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指出地质资料在地质找矿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应做好地质资料的规整工作,重视资料的整理,并强调地质资料的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又从服务产品的角度入手,提出应强化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来丰富服务产品,构建为找矿突破服务的产品体系。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心理教学法是声乐教学法中的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使用这种教学法的教师们认为,最好和最成功的教学法是训练歌手的智慧而不是声音;是耳朵而不是生理机能。他们不谈歌唱技巧,如姿势、呼吸方法、发声机理或共鸣腔体的调节等,而是强调主观上的一些细节,如音的记忆、心理的概念、感情和信心。他们相信完形心理学,认为歌唱是一种全面反应。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声乐心理学在实践中的作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谈声乐心理学在实践中的作用全文如下:
【摘要】:声乐的"音乐化语言"的特质,确定了这一学科的依存性与独立性。声乐心理学是音乐心理学的分支学科,它给歌唱者从事声乐艺术提供心理学方面的理论依据,为歌唱者的技术学习、表演和声乐教学取得优异成绩服务。因而在声乐实践学习和舞台表演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声乐心理学 实践学习 舞台表演 紧张心理
声乐心理学是用心理学的原理来研究声乐艺术中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科学。它的主要任务就是给歌唱者从事声乐艺术提供心理学方面的理论依据,为歌唱者的技术学习、表演和声乐教学取得优异成绩服务。
学习它可以减少声乐学习中的盲目性,避免不必要的人力和时间浪费,使声乐学习更具效率性。对提高学生声乐技能水平、获得演唱良好心理状态有直接的帮助。
(一)心理学与表演
心理学告诉我们,人们的任何活动都是在心理调节下进行的,因此心理活动直接关系到人的实践能力。在声乐演唱中时有所见的怯场,就是紧张、失控的心理障碍所致,如果有心理负担,就会影响发声与歌唱。由此可知,把声乐技巧与心理素质的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在歌唱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从而完成声乐的艺术创造。歌唱心理自始至终都影响和支配着演唱技能、技巧,以及艺术情感的发生和发展。
演唱的表演是演员的全面能力的展示,是一项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它标志着演唱者的音乐感觉和知觉、音乐动作、表情动作、音乐想象,以及音乐感受等等。表演是对演员的全面的才能的考验。一个优秀的演员不仅音乐技巧精湛,而且心理素质要求很高。
(二)声乐心理学中克服紧张的方法
心理学实践证明,怯场这种现象一般表现为: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手脚发抖,嗓子发干,演唱中严重时甚至跑调、忘词等情况发生。要尽可能减少这些情况,可用以下几种方式:
重视歌唱欲望的培养,拥有歌唱的欲望,并且促使自己能够做好一切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歌曲的熟练程度的加强,情感表达斟酌,声乐技巧的提高等等。
确定正确的演唱动机,要想提高心理控制与调节的能力,首先要确立良好的演唱动机。只有拥有良好的演唱动机,才能在演唱时具备良好的心理控制与调节的能力,才能获得良好的演唱状态。
做好对表演过程中突发怯场的应急机制。首先,当上台前感到紧张时,可努力转移紧张情绪,将注意力集中在作品中,仔细体会作品所要表达的情感;其次,上台前可以做一做深呼吸或简单的扩胸运动;第三,要自信,要认为自己是唱得最好的。
理论任何人都明白,但是往往在实践时不易做到,这需要一个过程,还是要加强平时的心理控制与调节能力的训练,只有这样才能在临场时,使这些方法发挥其有效的作用。
正确的心态决定事情的成功与否,只有想好了去做,才能使事情达到预期效果。譬如要唱好一首歌曲,也要在正确的方法引导下,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自然颤音是指由于发声器官,即声带在非常松弛的状态下,由于气息的推动,发出均匀有规律的上下波动,从而形成的柔美的音波。但声音颤抖是歌唱中的一种毛病。有的是发声过程中自始至终地颤抖,有的是尾音小抖。
歌唱心理学实践证明,声乐学习过程中,由于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往往是声音颤抖、僵硬,甚至出现羊音。首先要在心理上建立必胜的信心。其次是苦练基本功,技术要过关。再者是要多参加舞台实践经常参加各种艺术实践活动。我们演唱时,调整我们的心理活动到最佳状态,克服各种心理障碍,积极地投入到歌曲的表现中去,紧张感才会不翼而飞。
声乐包括着歌唱表演、训练的全部理论与实践。声乐心理学在声乐学习中对其音域、音色、感情处理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反之,实践学习效果的好坏,也影响着声乐心理学对歌唱学习的引导。
举例来说,如大家都熟悉的歌曲《军营飞来一只百灵》。其结尾后的“啊”, 此部分要轻巧活跃且不能拖泥带水。后面的结尾音“啊”,本身歌曲就是一首花腔女高音,在此期间要求方法到位,情感发自内心。倘若解决不了心理障碍,不但会出现破音,而且气息无法支持。有些同学具备嘹亮的嗓音条件,加之有老师的循循善诱,本来可以唱得很出色,但由于没有对自己的一种自信,反之就是说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就会导致歌唱学习任务的失败。
声乐心理学在实践学习和舞台表演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实践学习中,他引导甚至给声乐学习者强大的动力和质的飞跃,使声乐教学和声乐学习一个引领作用;因此,歌唱感觉实质上与歌唱心理本身就存在直接关系。声乐心理学在舞台表演中,一首好的歌曲,演唱成功的歌曲,同样重要的是演唱技巧和情感,但更重要的是调节好自身演唱时的心态,排除演唱时的心理紧张,才能使一首声乐作品绘声绘色,充分发挥好演唱者的演唱水平和各方面才能。
相关文章: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航空发动机(aero-engine),是一种高度复杂和精密的热力机械,为航空器提供飞行所需动力的发动机。作为飞机的心脏,被誉为“工业之花”,它直接影响飞机的性能、可靠性及经济性,是一个国家科技、工业和国防实力的重要体现。目前,世界上能够独立研制高性能航空发动机的国家只有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等少数几个国家,技术门槛很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航空发动机高、低导面积匹配对转差影响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转差不合格是制约航空发动机生产的主要问题。平均故障发动机要反复排故很多次才能达到技术要求。转差问题顽固的发动机重复试车次数增多,致使发动机生产周期过长。
转差问题严重制约了航空发动机的生产进度,并额外占用大量企业资源,增加了不必要的制造成本,成为航空发动机制造的质量技术瓶颈。本文通过理论与工程实际相结合以及大量的试验验证,确定了高低压涡轮导向器最佳排气面积控制区间和最佳高压涡轮转子叶片与静子机匣间隙两种方式解决转差不合格率高的技术难题。采取了上述措施后,航空发动机转差不合格率大幅降低,基本解决了转差不合格故障对发动机生产的制约。
2.1 转差的概念
转差是航空发动机控制高压压气机稳定工作裕度的关键参数,即通过调整发动机的转差可改变高压压气机共同工作线在高压压气机特性图上的位置。转差直接影响发动机在使用中的可靠性,是航空发动机验收的主要指标之一。
2.2 影响转差的因素
一般来说,转差故障解决措施有控制高低压涡轮导向器最佳排气面积、控制最佳高压涡轮转子叶片与静子机匣间隙、使用加长转子叶片的高压压气机及温度修正试验试车等几个方面,本文针对高低压涡轮导向器面积匹配对转差的影响开展一系列研究。
航空发动机的转差是:在n1=常数、喷口面积为常数的调节规律下,在中间状态低压相对换算转速n 1hs=100.5%的条件下涡轮前燃气换算温度T3hs与高压相对换算转速n 2hs之间的关系,转差△S=f( n 2hs, T3hs)。
当A低导、A高导确定后,则反映在一定转差下n 2hs=f(T3hs)的关系。由此可知发动机的转差线一旦确定之后,高压转子的共同工作线也即确定,如转差在规定的范围内,高压压气机的稳定工作裕度即可以得到保证,同时也直接保证了发动机涡轮前温度与高压转速之间良好的匹配,使发动机在可靠工作的前提下性能得以充分发挥。
通过查阅资料,参考航空发动机在热力计算模型中得出:A高导每增加1cm2,△S约减小2.21格;A低导每增加1cm2,△S约增加1.21格。本文根据统计的多台航空发动机高、低导向器排气面积原始数据与转差值,计算出转差率。当不考虑A低导时,转差△S随A高导增加而减小;当不考虑A高导时,转差△S随A低导增加而增加。因为热力计算模型的前提条件是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并且保证T3不变的情况,而我们统计的数据中没有考虑T3温度和标准大气条件,因此△S随A低导及A高导变化趋势不是很明显,但也足以说明△S随A低导及A高导变化的规律。
根据转差公式△S=f( n 2hs, T3hs)可知,在T3hs确定后,对于不同的A高导和A低导值,只要保持A低导/A高导为常数,则△S基本不变,并随A低导/A高导的减小,△S下降。通过统计的多台航空发动机的高、低导向器的排气面积的数据可看出此规律性较明显(个别点考虑温度的因素为坏点)。△S随A低导/A高导变化的规律为△S随A低导/A高导的增加而增加。另外,按统计高、低导面积原始值,计算出A低导/A高导数值,得出在A低导/A高导=2.427176±0.00573范围内,转差率为△S=0~20合格。如果注意到这一点则调整的合格率较高。
在实际允许的导向器面积调整范围内,设A10为调整前的高导排气面积,A20为调整前低导排气面积,A1为调整后的高导排气面积,A2为调整后的低导的排气面积,转差的变化应该有个经验公式:δΔS=α(A2-A20)-β(A1-A10)。分析认为:若保证高导面积调整前后不变而统计低导面积调整前后变化与转差率变化的曲线,则得出的斜率即为α值。若保证低导面积调整前后不变而统计高导面积调整前后变化与转差率变化的曲线,则得出的斜率即为β值。统计数据中有转差不合格后调节高、低导面积的数据。在A1不变,只调节A2时,共统计了32组数据。画出δΔS随A2-A20变化而变化的曲线,斜率为0.2656。同时,在A2不变,只调节A1时,共统计了7组数据,此数据点太少,没办法找出规律。因此得出转差的变化可按下式估算:δΔS=0.2656(A2-A20)。
在实际试车中影响转差率的因素非常多,如:喷口出口面积、大气温度、大气含湿量等。若转差不合格时,为了调整转差值采取的措施也很多。如:(a)调整高低导向器排气面积。(b)控制高涡叶片叶尖间隙,由原1.7~1.84内控到1.65~1.75。(c)高压涡轮导向器外环涂层采用前端面小间隙,后端面大间隙的坡度结构。(d)控制高涡转子与高压涡轮导向器五道封严篦齿的间隙值。(e) 控制低压涡轮外环和级间封严环的尺寸和跳动:减小间隙。(f) 串装高、低涡转子。每次调节手段不唯一。因此,统计的数据由于众多因素的制约很难得到试验性验证和规律性。
(1)当不考虑A低导时,△S随A高导增加而减小;当不考虑A高导时,△S随A低导增加而增加。
(2)在A低导/A高导=2.427176±0.00573范围内,转差率为△S=0~20合格。
(3)如果注意到以上两点,则调整的合格率较高。转差的变化可按下式估算:δΔS=0.2656(A2-A20)。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多肽粉,又可称白蛋白多肽粉,是人血浆蛋白质中含量最多的一种蛋白质。在人的血浆蛋白中占 57%--63% 。人体白蛋白正常值我国推荐是 35-55克 /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杏仁多肽粉的生产技术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杏仁在我国分布广,品种多,资源丰富,以内蒙古、吉林、陕西等地产量最大,是我国干果类出口产品的主要品种。杏仁中含有丰富的优质蛋白质,其含量在20%左右,其真实消化率和净蛋白比值都较高,其中异亮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亮氨酸和苯丙氨酸接近或超过人体必需量的标准值。榨完油后的杏仁粕更是含有40%以上的蛋白质。
因此,有必要对杏仁及其副产品进行深加工,从而提高对杏仁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本研究利用酶解对杏仁蛋白进行深加工,研制出杏仁多肽粉,改善杏仁蛋白的功能特性,提高其品质,促进杏仁蛋白深加工的发展。
1.1 原料与辅料
原料为杏仁饼粕。杏仁饼粕是杏仁经过低温榨油脱脂后的副产物,组织致密,水分5%~8%,粗脂肪10%~15%,碳水化合物25%~30%,灰分3%~5%,蛋白质30%~40%。杏仁粕中粗脂肪10%~15%,较高的含油率在蛋白提取过程中容易造成蛋白质乳化,会影响产品最终得率,杏仁粕含油率控制在1%~5%以下为宜。
水解酶,选用外切酶和内切酶组成的复合水解酶,购于酶制剂公司;氢氧化钠,食品级,符合GB 5175—85 中的规定;盐酸,食品级,符合GB 1897—2008中的规定。
1.2 试验方法
蛋白质的测定采用凯氏定氮法GB/T 14489.2—1993;水分含量的测定采用常压直接干燥法;灰分含量的测定采用质量法。
1.3 主要设备
湿磨机、浸提罐、离心机、板式换热器、超滤装置、双效降膜式浓缩装置、喷雾干燥机、包装机。
2.1 工艺流程
沉淀溶解→碱提→离心→饲料或肥料杏仁饼粕→湿磨→碱提→离心→酸沉→离心→沉淀中和→杀菌→酶解→灭菌→膜分离→截留液→调配→均质→杀菌闪蒸→喷雾干燥→旋风分离→冷却过筛→包装→成品。
2.2 杏仁多肽粉的生产技术要求
2.2.1 杏仁饼粕的预处理
取低温压榨脱脂杏仁饼粕,用定量上料机给料到湿磨机,边加料边加水和碱液,磨料的同时按照1∶8 的比例加入50~55 ℃热水,将湿粉碎后的料液经过混合器、输送泵输送到预浸罐中,将预浸罐中料液的pH 值调至7.5~8.0。
2.2.2 杏仁蛋白质的提取
预浸罐杏仁饼粕浆液经离心泵打入浸提罐,55 ℃下搅拌并浸提20~30 min,以转速4 000 r/min离心,取上清液。
离心重相经螺杆泵转移到二萃罐,按照1∶4 比例加水,用NaOH 溶液调节pH 值为7.5 后,进行重复二次浸提,55 ℃下保温搅拌并浸提20~30 min,经离心后得上清液。
将2 次离心的清液管道中混合泵入酸沉罐中,在线用盐酸调节pH 值至4.0~4.5,搅拌15~30 min 后于4 000 r/min 的转速下离心,弃去上清液,重相即为杏仁蛋白质。
沉淀的杏仁蛋白质加水搅匀洗脱酸,按照1∶4比例加水,再离心得杏仁蛋白质。
2.2.3 中和杀菌
酸沉后的重相用碱液中和,中和使蛋白质结构展开,调节糖度12%±0.5%,pH 值7.5~8.0。中和30 min 后120 ℃杀菌闪蒸,出料温度控制在60 ℃。
2.2.4 酶解
水解条件:底物质量分数10%~15%,酶添加量0.3%~0.5% (以蛋白质物料质量计),水解温度54~56 ℃,水解pH 值7.5~8.0,水解过程用碱液保持pH 值7.5 左右,水解时间4~6 h,连续搅拌;于85 ℃条件下10 min 可灭酶或板式换热器灭酶。
将原料液中的蛋白酶失活。酶解液经过过滤,用板式换热器对酶解液加热,进料温度为酶解时温度,灭酶温度105 ℃,杀菌时间5~10 s,即可使水解液中的蛋白酶失活。
2.2.5 膜分离系统
将灭酶中和后的杏仁蛋白酶解液离心得离心液,将离心液选用连续微滤膜微滤,膜孔径为0.2 μm。使用超滤分离的杏仁多肽含量达90%,分子量为10 kDa 的多肽可达99%以上。
2.2.6 浓缩
杏仁多肽溶液黏度较大且为热敏性物料,因此选用双效降膜式浓缩装置。料液由加热器顶部加入,液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管内壁成液膜状向下流动,由于向下加速,克服加速压头比升膜式的小,沸点升高也小,加热蒸汽与料液温差大,所以传热效果较好。气液进入蒸发分离室进行分离,二次蒸汽由分离室顶部排出,浓缩液则由底部抽出。
2.2.7 喷雾干燥
杏仁多肽溶液经浓缩后选用压力式喷雾器,压力式喷雾器动力消耗少,大约每千克溶液消耗4~10 W 能量,而且产品容量大、溶解性较好。在排风温度达到85 ℃时开始喷雾,高压泵压力为3~20 MPa,喷雾器的喷雾头转速15 000 r/min,水分蒸发量350 kg/h,进风温度180 ℃,出料温度80 ℃。喷雾干燥后可以直接进行包装。产品需要均匀或有结块,则添加旋风分离和冷却过筛工艺对产品进行分级,分级后进行包装。
旋风分离是尽可能除去多肽固体颗粒中所携带的气体,达到气固分离,风量640~1 050 m3/h,风速12~20 m/s,杏仁多肽粉在底部聚集,较细较轻的尘粒由上部旋涡气流带往上部,转入布袋除尘器中进行粉尘回收。布袋除尘器过滤面积18 m2,风速2~4 m/min,含尘气流从进气口进入下箱体后部分沉淀,轻微粉尘通过滤袋时被滤袋阻留,气体进入上箱体,从出气口排出。粉尘积附在滤袋外壁而不断增加,被压缩空气从喷嘴喷出。将旋风分离和布袋除尘回收的多肽粉收集到暂存罐。多肽分子量小、容重低,容易跑粉,干燥系统必须使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截留。
2.2.8 冷却过筛
旋风分离后的多肽粉进行流化床设备冷却,暂储罐下粉后,在流化床视孔中观察粉的运动情况,及时调整各段的温度,使分子以悬浮状态均匀向前移动,流化床进风温度70 ℃,出风温度40 ℃。冷却后,过100 目的振动筛,对产品进行筛选包装。若不需要流化床冷却设备,则需延长管路,使喷雾干燥后的粉充分冷却,之后进行包装。
2.2.9 包装
包装采用粉体包装机,根据所需要的包装要求,设置包装机的参数,定量包装。
(1) 为了有利于产品最终得率,杏仁饼粕含油率控制在1%~5%以下为宜。
(2) 利用蛋白质碱溶酸沉的特点提取杏仁蛋白质,即pH 值7.5~8.0 溶出蛋白,然后在pH 值4.5 时沉淀杏仁蛋白质。
(3) 酶解条件以底物浓度10%~15%,酶添加量0.3%~0.5% (以蛋白质物料质量计),水解温度54~56 ℃,水解pH 值7.5~8.0,水解时间4~6 h 为佳。
(4) 微滤膜孔径为0.2 μm 时,分离的杏仁多肽含量达90%。
(5) 喷雾干燥后,根据不同要求可进行不同规格的包装。
(6) 此工艺操作性强,适合于工业化生产。
【浅谈杏仁多肽粉的生产技术研究论文】相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环境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而两型社会建设需要大量环境法律人才,这就要求 环境法学 加强实践教学。要克服目前我国 环境法学 实践教学的不足,就需要改变实践教学观念、更新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方法、完善实践教学考核机制、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司考环境下之法学实践教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法学不仅是一门理论性程度很高的学科,同时也是一门对实践性要求很高的学科。在历年的司法考试中都非常注重对考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的考察。在这种考察形式下,即使考生将法条背得乱熟,但如果不理解在实践中的操作,很多情况下还是找不出正确的答案,因此,探讨和研究法学学科的实践教学方法本身不仅有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尤其对那些有志于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学生来说。
通常讲的实践教学有以下两个不同角度的理解:
一是从其内容的角度,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是指直接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教学;二是从其形式的角度,相对于课堂教学而言,是特指通过一定的实践工作形式(包括真实的和模拟的)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教学方式。
前一种理解比后一种理解的内涵更加广义。实践教学作为一种以培养学生实践工作能力
为主的教学方式,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实践教学具有实践性。实践教学主要通过课堂外有计划、有组织的一系列实践活动来培养法学学科学生具体应用法律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实践教学具有教学性。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式必然具有教学性。它虽然在课堂之外进行,却也必须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并且是在教师的精心安排和指导之下进行,是整个法学教育的一部分。第三,实践教学还具有参与性。实践教学是在学生和教师的积极参与之下进行的,必须以学生亲身参与实践为主,以教师指导为辅,在实际的工作或模拟的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学会主动应用所学知识并结合自身能力解决问题。要像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提出的那样,对学生实行“六大解放”:“解放他们的头脑让他们去想,解放他们的双手让他们去做,解放他们的眼睛让他们去看,解放他们的嘴让他们去说,解放他们的时间让他们去做自己喜欢的事,解放他们的空间让其自由发展。”
在砸烂公检法的年月里,谈不上法学教育。因此中国真正的近代法学教育历史并不悠久,基本上从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的。在此阶段,法学教育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都走进了法律教育工作者的视野。各法学高等院校基本上都在学生毕业之前的最后一个学年,安排一定时间实习,体验短暂的当法官、检察官的感受,除此之外大部分时间都是理论教学。应当肯定法学教育在二十多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优秀人才。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法学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这是不断提高和完善教育质量的前提。
首先,在教育目标上,我国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是一种学历教育。
学生历经强烈竞争步入高校之后,曾几何时流行过“六十分万岁”的口号。学历教育对学生衡量和评价的体系和标准是以试卷分数高低为依据的。无论是奖学金的评定,还是毕业应聘时提交的个人简历,课程分数在其中都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
其次,在教学模式上,突出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对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基本上是“一言堂”课堂上从始至终,对学生不停地灌输,学生的主要任务是记笔记,通过课程考试,取得学分,拿到学位。师生之间展开的课堂讨论和互动交流很少。
第三,在教学内容上,十分重视理论教学。每门学科在授课过程都是强调其体系的完整性。理论的系统性。每门课程教师都是从绪论开始,介绍本学科的研究对象,然后按照教材体系逐章逐节地进行讲解其概念和基本制度规定,讲述的顺序是固定的、学时的安排是有周密计划的。在强调系统性的同时,学生对理论的理解是机械的,而不是生动的;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许多课程在理论内容的讲述上教师可以说是滔滔不绝,但在学生渴望的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方面却又是嘎然而止。
第四,从教学效果评析,学生的分析思辨能力得不到训练,思考创新能力得不到提高,实务操作能力更是得不到培养。因此,当一批批的毕业生走出校门,步入工作岗位之后,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太低。很多学校里的“高材生”工作后不再是佼佼者,产生很强的失落感。
法学教育中能力的培养与知识的传授是同等重要的,加强实践教学对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实践教学是全面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索质的要求。学生相对于学校犹如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要适应市场的需要,质量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学生的培养要面向实践的需要,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实践是学生的最终归宿,只有大学阶段重视实践教学的环节,才能为学生毕业后的顺利过渡搭起一座桥梁。
其次,加强实践教学能够弥补“注释教学法”的不足。法学教育传授基本理论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理论的传授也必须联系实际。单纯的对现行法律规定和制度讲述很难培养出学生实际运用法律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加强实践教学也有助于提高理论学习的兴趣,可以使学生对理论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记忆。因为实践的需要永远是人们认知世界的动力。脱离实践的纯理论教学往往是使学生进入“磕睡状态”的学习,虽然理论学习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时间,但是真正的理论掌握得并不扎实。加强实践教学并不是偏废理论知识的教学,而是将知识与能力相结合。在实践教学的背景下,学生应用理论知识的空间更广阔,理论学习的热情会更高,法律不再是空洞、抽象的条文,而是灵活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
法律条文在形式上是抽象的,但是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事实却是十分生动具体的;法律规定看起来是相对稳定的,但是法律现象却是在日益变化的。将抽象的条文应用于具体的实践,用稳定的法律制度去解决新问题,需要的绝不是擅长死记硬背的应试型人才,而是一种思考能力、推理能力、运用能力,这此能力的培养都是传统注释教学方法欠缺的,需要在实践中弥补的。
再次,加强实践教学对教师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从教学主体方面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实践教学从教师的角度来讲不仅要从观念上有所创新,不能因循守旧,重要的是也要提高教师自身的基础索质。实践教学既需要教师课堂内的指导,还要在课堂外对学生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教师的责任更大,而且需要的法律专业知识是综合性的,不再局限于某一具体法律部门。在实践教学中,学生面对的法律事实、法律现象、具体案情所包含的信息是多方面的,既有实体法的问题,也有程序法的问题,对案情的判断需要自己从诸多现象中去找寻证据加以分析。教师作为学生的后盾就需要自己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能再局限于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教师的索质提高了,对提高教学质量所发挥的作用将是巨大的。
1、实践教学法打破了部门法教学的藩篱,使部门法教学中割裂的知识密切地联系了起来。在传统的课堂法学教育中,任课老师仅仅讲授一门特别划定的部门法,案例分析和考试也都预设好了范围,因而学生难以学到法律的综合运用。如将实践教学法运用于“经济法”教学中,虽然课堂教学也是如此,但实践活动却把学生置于真实的环境中,使同学们必须跨越部门法的界限,将有关的知识有机的结合才有可能解决实际问题。如在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案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解决此类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但宪法知识、民法基本理论、侵权法知识、合同法知识、企业法知识、公司法知识、民事诉讼法知识、证据法知识、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律师实务知识、逻辑学知识等都复杂地融在了一起,而这些知识来源于不同课程的课堂教学。如果我们不提供给学生这种融会贯通的实战机会,学生在课堂中学到的往往只是零散的、片断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识,这显然不是法学教育应有的日标。
2、实践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更加灵活和真实的训练机会
个案分析教学、模拟审判教学已在法学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它给学生提供了近乎实战的环境,但个案分析教学中教师选取的案例往往都是典型的和浓缩的,答案一般也是固定和明确的,学生比较容易“对号入座”。而完全的实践教学中学生所而对的案例往往是复杂繁琐的,答案也未必是唯一的。模拟审判虽然比个案分析教学法进了一步,从纯文本发展到了双方对垒,第三方裁判,但仍摆脱不了“死案例”的局限。在一般的模拟审判中,案件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审判结果预先知道。多数情况下是同学们场下背背台词,出场演示一番,便告结束。即使不预设台词,由同学们临场发挥,也只能是较人限度的靠近真实,而不是事实的真实。因此,模拟法庭同样代替不了完全的实践教学,而只能是完全的实践教学的基础。
3、实践教学法能够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便于教师因材施教。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当成年人在负有一定责任的角色中学习时,他学习的动力就更人,也就更为主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同学们分工协作,各司其责。或分头去图书馆、上网查阅资料,或拜访老师和律师请教问题,或集中讨论、辩论甚至主动举办模拟审判。他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对获取知识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急切和渴望,这在平时的教学中是极其罕见的。
4、实践教学法不仅巩固了同学们已有的知识,更教会同学们如何获取新的知识。我国已驶入法治建设的快车道,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原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其数量之人,速度之快,均令人日不暇接。如果要把所有这些基于现行法律条文之上的知识全都灌输给学生,我们的学制恐怕只能为终身制了,而事实上这既不可能也不必要。笔者认为,法学教育的真谛应当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去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实践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剂良药。这种教学方法训练了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其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固然可以帮助学生巩固书本知识,但它的价值更在于教会学生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单纯的背诵儿条法律条文。这也是法律运行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对我们法学教育的客观要求。
5、实践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现实案件往往是复杂灵活的,不像书本知识那样相对凝固,学生碰到的问题对老师也可能是全新的,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以告诉学生,所能提供的只能是教师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在与学生讨论的过程中,假设各种可能性,引导学生去发现有关的事实材料、法律规范、各种可变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在自己开动脑筋的同时,也启发学生开动脑筋思索。通过这种思考和分析,既找出最佳的可行方案,也培养了学生法律思维的方法。
(一)课堂教学模式转变,融入实践性教学
1、个案分析教学
个案分析教学法始创于哈佛法学院,让学生从分析真实个案中发掘及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启发学生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和诉讼代理中,具体操作方法因人、因案而异。我们称这种方式叫做疑难案例辩论,目的是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疑难案件进行讨论,重视知识的融会贯通,增强学生运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
关于案例的选择,其一,可以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典型案例、情节,自行设计问题,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辩论。辩论不限于就事论事,可以鼓励学生就案件背后的法学原理、诉讼观念、诉讼传统进行分析和评价,借以培养学生独立地分析和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探讨和争论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最便捷的方法。其二,可以由学校或以院系为单位邀请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庭庭长业务骨干或者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等与法学任课教师一同和学生讨论案例。亦可由这些受邀人员以学术讲座的形式讲解疑难案例。
运用个案分析教学法进行教学,可以融入提问式教学和对谈式教学,形成互动,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唱独角戏、学生被动听课的局面,使学生成为教学环节的主体和积极参与者。在这种相互交流的气氛中,创造一种和谐、平等的对话氛围,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掘其内在的智慧和潜力,使所学知识直接转化为处理具体问题的能量,提升法律素养。
2、模拟训练教学法
模拟教学方法通常从不同角度划分可有多种形式:一是从模拟主体上划分,可分为教师模拟、学生模拟、师生共同模拟,以及师生与当事人的“共同模拟”;二是从模拟的对象上划分,可分为真情实景模拟,虚拟场景、片段模拟,疑难问题、事件处理模拟,各类诉讼角色模拟;三是从模拟的目标划分,可分为自我介绍训练,接待当事人训练,询问案件情况训练,调查证据训练,与司法机关打交道训练,协商、谈判训练,法庭辩论、辩护训练、诉讼文书写作训练,职业道德训练,等等。总之,模拟训练把学生带入一个虚拟的假定情景中,人为制造种种复杂疑难的情节,让学生面对困难、矛盾和冲突,独自去处理、解决矛盾,从中观察学生应付突发事件的态度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
从我们目前的教学过程来看,主要采用现场演示评议法,跟踪拍摄回放法,分组对垒法,角色换位法等方式进行模拟训练,取得了较大的收效,活跃了课堂气氛,增加了学生的参与性,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增加了他们实战的感觉和经验,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在仿真的状态下,让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锻炼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相互协调配合能力。
3、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适当采用多媒体技术
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教学技术的提高,为教育创新开辟了一条广阔的途径。多媒体技术和多媒体网络进入课堂,给传统教学注入了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把学生带进了一个声、像、图、文并茂的新天地,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多媒体教学为现代教育注入了新活力,法学课堂教学适当增加多媒体手段,可以克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动态画面再现案例真实场景,增强课堂教学的真实性和趣味性。
(二)增加课外法学实践活动,增强法律适用能力
1、公众法律意识调查
公众法律意识调查的目的是使学生全面了解、接触、认识社会,从多角度看待、分析社会现象,学生通过公众法律意识调查,了解公众法律意识状况,牢固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使命感。时间可以安排在学期初始的劳动实践课,调查地点在院校内、附近公众场所。也可以安排在假期的社会实践课,学生可以到工厂、农村、政府机构了解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认知现实存在的社会现实。同时,可以送法律到企业、到农村,为工人、农民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进行普法教育。
关于调查方法,可以由教学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培训,学生设计好公众法律意识调查文卷由教师审查合格后,对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在每年的春季开学时汇总交任课教师,由之对调查报告进行分析和指导。使学生在设计问卷中,在汇总材料时,在总结调查结论时,在普法教育过程中明白自我对法律认知的空白所在,促使自己在以后的课堂学习中认真学习,提升自我的法律素养。
2、旁听审判
旁听审判的目的是通过实案了解、学习专业知识,同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排学期中间进行。由任课教师学校或院系联系法院组织一至二次有典型性的案件的旁听,并在公开开庭前的1周通知,按照确定的开庭时间组织学生和部分专业课任课教师到庭旁听。任课教师在开庭结束后对案件进行讲评。
3、法律义务咨询
法律义务齐询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无偿回报社会,为有法律疑难的公民或者单位提供法律帮助,同时,通过实际法律问题来检验学生在学习中的长处和不足,亦可发现教师在教学中的问题与不足,为学生今后在校学习弥补不足指明方向,为教师发现了教学中的问题,从而促使其不断改进教学,保证教学的高质量。法律义务咨询地点的选择上,应选择在人流量相对集中、容易引起社会、新闻传媒重视的中心地带进行。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专长,针对广大市民的实际需要,将学生分成了刑法组、民法组、劳动法组等若干组。在正式进行法律咨询的前几天,要求学生进行了专业知识强化训练,让其熟读了大量法律条文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为锻炼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交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地方政府工作情况,法律义务咨询的联系、准备工作自开始全部由学生独立完成。
4、聘兼职法学教师作报告
大学生学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用法,增强法的适用能力是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关键。因此,可以聘请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一些长期在监狱同各种犯罪分了作斗争的狱警等法律工作人员给大学生作一些现实性的、实践性的法律报告。使象牙塔内的单一的大学生活和外界丰富多彩而又复杂多样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为大学生顺利走向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当然聘兼职法学教师也可以作为课堂内的实践性教学。
5、带领学生去监狱参观
公民应当依法行事,违法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最为严厉的莫过于对犯罪分了的刑罚处罚。带领学生去监狱参观,请典型案例的犯罪分了为学生讲述犯罪的原因造成的社会危害现在的悔罪感受等。这种现身说法远胜于空洞苍白的理论说教,将会对学生遵纪守法观念产生极大影响。
6、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包括刑事侦查试验和物证技术试验。前者是指法科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模拟刑事犯罪侦查活动,熟悉侦查程序,掌握侦查技巧的一种实践活动。后者则是通过进行科学试验掌握发现、固定、解读物证的科学技术手段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
7、专业实习(毕业实习)
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安排以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从事一定的司法实际工作以验证所学的理论知识、训练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的能力、了解司法实际、借以掌握一定的实际的工作技能和有关的社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由于大多数学校将专业实习主要安排在大学四年级进行,因此专业实习又被称为毕业实习。专业实习通常实践期限较长,而目_是在实际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具体的一些法律工作进行,是学生巩固所学理论、获得实践经验、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个案分析教学法是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1906年首创,到20世纪初,个案分析教学法在美国各重要法学院推行,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经受实践考验的个案分析教学法已经广泛为美国法学院所信服和普遍使用。个案分析教学法是通过研究法官的判决来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与法律推理。在教学法上以苏格拉底问题讨论法代替传统的课堂讲授,故有被称为“苏格拉底方法”。目前个案分析教学法的使用在区域上早已不局限于美国,在教学内容上也不仅仅局限于法律。个案分析教学法在我国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美学等很多学科教学过程中都使用个案分析教学法。但我们的个案分析教学法已经中国化了,即使在法学教学中也与美国的个案分析教学法有些不同。美国人认为个案分析教学法不适合庞大的制定法体系,我国法律传统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在很多地方不同于英美国家,大陆法系的法律在形式上主要特点是法律的成文化法典化,以制定法为主。虽然是以制定法为主,但在法学教学过程中,由于个案分析教学法不是直接讲述比较枯燥的理论,而是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获得法律理论知识和积累处理案件的经验,课堂效果比较好,师生互动性强,深受老师和学生的喜爱。作为培养未来法官和律师的一个重要阵地,大学法律采用个案分析教学法对今后从业也是大有裨益的。
个案分析教学法也是我国目前法学课堂教学中的主要方法。方法实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具体操作过程。
(一) 个案分析教学法之特点
1、学生是个案分析教学过程的主体
在个案分析教学法中,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教师的作用是组织课堂、引导讨论。事先向学生布置题目,要求学生阅读案例,学生在辩论和教师指导中学到知识、锻炼才干。同时教师可以通过随机点名提问,发现问题,回答问题,总结提炼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基本原理。
2、布置任务,创造场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个案分析教学法实际上是强迫学生参与到课堂学习中去,要求学生真正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使学生感到上课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必须全力以赴。所以,学生除了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外,还必须组成学生小组,来缓解学习的巨大压力。这种教学法重视学生的参与过程,而不是单纯地进行理论讲授。其真谛在于把学生发言也作为全体学生学习的一个方面,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通过主动参与,提高学生能力
个案分析教学法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充分表现自己,锻炼自己的思想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胆量、快速反应的能力等。
4、立体透视案例,体现因材施教
在个案分析教学法中,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应当是因人而异,培养的学生不一定是“知识分了”但却必须是“能力分了”。在这种教学法中,教师也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实际上这是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教师可以因材施教,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方法来发挥各种类型学生的优势,挖掘他们的潜能,从而达到使所有的金了在这里都能发光的目标。
5、重在讨论过程,寓原理于讨论之中
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课堂上,不单纯地去追求一种正确答案,而是重视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每个教学案例所涉及的问题都必须由同学们自己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这种教学法的成功取决于学生参与的程度,而能否参与,又与学生是否为每个案例做了充分的准备有关。为了准备参与,学生们得一头扎进图书馆查找资料,自觉学习。有时为使学生对问题讨论得更加深入,故意出难题,在所展示的案例中把必要的条件去掉,让学生提出假设,使课堂非常活跃。只要是学生说得有道理,能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表达明白,就是有能力的表现。
6、所学知识可操作性强
这种教学法能够密切联系社会实践,有利于学以致用,有利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实用性可操作性非常突出,培养出来的学生是实用型人才。
(二)个案分析教学法课堂教学需要一定的硬件基础
现代大学教育要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中展示准确而大量的信息给学生。实践中,有的学校领导认为法学教育只需要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本教案就可以了,硬件投入不足。把案例写在黑板上太浪费课堂时间,如在课堂上朗读案例,学生不能全而详细地把握案例,造成学生课堂交流的主动性无法发挥,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我国的法学教育从上个世纪末开始了在本科教育在人数上大规模扩张,每个班级50人左右。班级扩大了,对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施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为课堂个案分析教学法要展示师生就案件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双向交流并作出处理的全过程。班级人数多,影响效果。有的学校由于教育师资力量缺乏,进行合班上课。教室基本无法组织大课堂案例教学,学生发言老师和其他同学听不到,师生交流无法正常进行,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也没有效果从法官的裁判中分析一般的法律原则和推理几乎成为不可能。
(三)案例选择
英美国家的个案分析教学法使用的案例多是高等法院止诉法院联邦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在法学院的教学中大量学习这些案例,和英美国家培养司法实践的操作能手的目的是相配的。也培养的法科学生“像律师那样思维”,有着深厚的遵循先例判决的传统,个案分析教学法为今后的律师实践打卜了坚实的基础。但我国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案例的选择往往不那么严谨,案例来源主要有:法院的判例、老师杜撰的案例、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例。法院的判例。教学案例为法院判决过的案例,这种个案分析教学法在我国又称为“判例教学法”。但我国法院的判例是不公开的,通过公共媒体能够获得的法院判例数量有限,加之我国法院的判决书制作非常简单,以至于对一些案件关节点的处理方而都会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学校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案例选择上无法完全采用发育已经判决的判例。老师杜撰的案例也就应运而生了,按照英美国家严格的个案分析教学法的概念进行界定,这样的教学方法已经不是个案分析教学法了,但在我国通常来说仍然把它归为个案分析教学法范畴。老师或学者杜撰的案例灵活多样,在课堂教学中能够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这种方法为我国法学教学中广泛采用。未经法院判决的案例也是教学中惯常使用的,对未经判决的案例进行分析,根据具体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这种方法在西方法学教学中被称为“诊所法”。我国没有这样的严格划分,统属个案分析教学法。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践中,我们认为应尽可能地选择法院的判例,如果判例的判决书有瑕疵,教师可以适当根据案情和法学理论运用法律逻辑处理方法进行完善。
案例的针对性。方法的使用是为目的服务的,在课堂教学中要解决哪些问题,作为老师要带着特定的问题去选择特定的案利,而且在案利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要有集中性,低年级的不宜选择一些复杂的具有很强综合性的案例。难易程度适中。在案例的难易程度上,所选择的案例不宜过于容易,一目了然的案例对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没有帮助;当然也不宜非常困难。
(四)课堂组织
个案分析教学法的临场组织是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关键环节,组织过程的合理性直接决定教学效果。
1、原则要求。
第一、强调理论分析和逻辑推理方法。判例法国家采用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的已经判决的案例作为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分析对象,而且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本身也及其强调判决的说理性,从判决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官对整个案件的处理思路以及运用的推理方法和过程。对于那样的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能够培养学生像法律人一样思考,强化学生对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对案例的学习也直接会给今后的法律职业奠定基础,在对法律专业的学生实施个案分析教学法时候,重视用专业的法律语言进行理论分析,演绎法官处理案件的思索过程是十分必要的。以增强未来法官或其他法律职业者对纷繁复杂案件处理能力,这种能力在课堂上就要进行有目的有步骤的培养和训练。
第二、启发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在案件的处理中迅速找出作为法官所要解决的若干焦点问题并根据各种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律理论寻求公正的处理结果。在具体操作方而指导学生对案例所涉及的相关理论和诸多法律法规进行研读,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第三,加强师生双向互动交流。单向的灌输早已不适应新教学形势的需要了,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尤其对于一些性格内向的学生更要给予特殊关注,鼓励他们勇于表现自己,甚至是在课堂上进行表演,以克服他们的怯众心理。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毕竟法律职业需要很强的表现欲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四,对课堂讨论的控制和把握。实际上课堂上的老师有时扮演法庭上法官的角色,主导法庭审判,集中学生对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有组织辩论。
2、具体操作。个案分析教学法在课堂上有多种方法,如案例评析法、案例讨论法、案例模拟法。在实践中评析方法又有两种:
(1)由理到例的案例评析。上课时先讲授完几个基本概念、理论原则之后,针对所讲内容适时地插入案例进行评析,借助此案例,可以帮助学生尽快地理解消化前而所学的概念和理论。
(2)由例到理的案例分析。在上课时开门见山地向学生抛出一个案例,并通过此案例,提出相关的法律问题,这样可以先在学生的头脑里画上问号,引起大家思考。让学生是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积极主动地听课,所以并不会感到枯燥和厌倦。在案例讨论、评析过程中,由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点的理解程度不同,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再加上案例事件本身的歧义性,学生很可能会产生法律适用的多种备选方案。对于学生这种积极思维的结果,任课教师应注意予以保护和鼓励,同时引导学生如何协调法律冲突,如何站在最合适的法律角度,对关键法律问题如何识别与分析,引导学生如何抓住主要法律问题,同时兼顾其他法律问题,以寻找最佳解决途径。学生讨论结束后,针对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所涉及的多种知识点以及学生讨论研究出来的解决方案,教师应予以适当的点评。对于明显错误的解决方案应指出错误所在和原因,对于一时难以得出明确结论的问题,应鼓励学生课后继续讨论研究。教师的点评应恰到好处,既要注意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勇于提出个人观点,又要注意如何引导学生正确思维。实施案例教学时,教师要注意对用于自由讨论的时间资源的分配和控制,合理分配案例介绍时间、问题提出时间、学生讨论时间、教师总结和点评时间,安排好讨论问题的最佳顺序。
方法的实施效果和熟练程度课堂的驾驭能力有直接关系,所以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践经验积累非常重要。“熟能生巧”,在个案分析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针对教学内容和学生反应,及时完善和调整各个环节,以取得最佳教学效果,这需要老师对个案分析教学法的深化理解。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来源
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兴起的法律实践性课程。这种模式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设立某种形式和内容的法律诊所,使学生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案件,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学习、运用法律,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促使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观念。医学和法学虽然是两门不同的科学,但在学习方法上有相似之处。比如,医生仅有理论而没有实践经验,就有侵害病人健康剥夺病人生命的危险;法官,检察官乃至律师没有司法经验,同样能使当事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进而影响到社会的治安秩序,降低国家法律的威信。在医学教育的过程中,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很难想象没有实践过的学生(包括教师),会成为合格的医生(合格的医学教师)。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保留了“诊所”称号,强调从实践中学习,通过在真实案件中代理真实客户办案,深化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兴起是因为美国的教育改革家们认识到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院式或纯理论的法学教育所培养出来的人才无法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于是想到了美国最旱的法学教育方式—学徒制的教育方式。18世纪末以前,美国的法律教育是放在律师事务所进行的,称为学徒制的法律教育。在律师事务所,学生跟着有经验的律师学习,在执业律师办公室“阅读法律”,复印并起草诉辩状、阅读案例和有关法律实践的文章,观察导师们如何处理案件,那时存在的法学院只是学徒制法学教育的补充。但是学徒制法律教育也存在问题:没有衡量标准,学生不需要经过考核,学生也没有受到系统的法律教育。为克服这些弊端,学院式法律教育渐渐开始兴起。学院式的法学教育是案例教学(分析与推理上诉案件中的司法意见,在对特定案例的分析中推导出一般的运用原则)加期末考试。它对于学习法律分析与推理是一种有用的方法,但它很难让学生学到律师的其他技巧如解决问题、事实调查、交流、辩护、谈判、诉讼等,而且学生将全部时间用在书本和讲座中,因此与现实隔离开来,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对法律实务知之甚少或者根本就不了解。而且,仅仅从书本和讲座中学习法律知识,是难以从理论与实践的对比中发现理论的漏洞与缺陷的,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要想更有意义地研究和学习法律,不能与社会隔绝而仅仅满足于对法律理论或法哲学的探讨。因此19世纪20、30年代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一群学者开始呼吁引进改进后的学徒制来扩大法学教育的范围,改进后的学徒制就是在法学院中设立诊所法律教育制度及课程。
诊所式法律教育制度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出现,社会可以借助于法学院的师生力量为穷人提供法律帮助。当然,真正推动法律诊所在全关建立的是20世纪60年代。当时,肯尼迪·约翰逊政府发动“向贫困宣战”的运动,福特基金会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资金,以资助愿意建立诊所项目,为穷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学院。法律诊所的兴起还有一个原因是针对学院式的法律教育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的无为无能。美国历史上的水门事件提醒了人们,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因为法律职业本身对道德要求很高,而律师和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被看做是对司法公正负有责任的人员。将学生引入实务领域,并向他们介绍司法人员阻碍或推动人们期望的社会变化的能力,他们就会明自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而不是像以往那样认为对他们是可有可无的。法律诊所教育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最好的载体。美国律师协会后来规定,法学院的成立必须开设法律诊所课程。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美国将其诊所教育成功的经验向各国法学院推广,得到了一些国家法学教育者的认可。从2000年开始,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帮助下,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国内11所法律院校陆续开设了诊所课程。随着越来越多的学生热衷法学专业,高校设置法学院和法学专业的增加,研究法学实践课改革创新,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已成为各高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
1、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是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法学教育基本上是一种学历教育,教学目标及教育模式也是围绕着学历教育设立及展开的。这种教育模式在教学中以传授法学理论为主,所涉及的内容只限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着重对法律关系的研讨,从学理上去分析各种法律现象,重视掌握理论分析的能力,强调学理性思维的重要性。这种教育模式让学生学到了许多理论知识,同时,也使学生掌握了学理性的思维方式并运用这种方式学到更多的理论知识,为将来的上作和科研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在这种法学教学模式下,教师的教学是单向的、封闭的,学生的学习是被动的、消极的。现有的教学模式中没有明确的培养
学生积极思考、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日标要求,教师在备课乃至上课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不考虑与学生的主动,将已经准备好的知识要点以自己的方式单向性地灌输给学生,而没有顾及学生的感受。教师评价学生的优劣往往是根据学生最终的考试成绩而不是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不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活动就大多数学生而言,是被动地听课和考试,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了多少并不重要,因为评价课程学习如何的传统机制是考试和考试成绩,他们关注的主要是考试成绩或者说是分数。
诊所式法律教育首先是一门法律实践教学课程。主要的教学方法有两种,一是课堂模拟练习;一是真实案件的代理。无论哪种方法都能够学到很多在原来的法律教育模式中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例如:待人接物的技能,观察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技能,实际操作的技能,等等。
诊所式法律教育也是一种以学生为主角的教学方式。无论是课堂内的模拟角色训练,还是课堂外的案件代理,学生都是处于主角地位。教师在这里只是指导者(或帮助人),只是引导学生去探讨解决问题的各种可能性,指导学生怎样去检索有关的法律规范,怎样去收集事实材料和相关证据,寻找有利和不利因素,发现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自己开动脑筋进行思索。学生对法学理论、法律条文、社会状况、人际关系、案件性质与情节、诉讼请求与诉讼关系,以及被援助的法律服务对象都有了更为生动、具体深刻的理解,所学的法律知识不再是表面化的、书本上的了,而是在实际的演练、操作中,变得鲜活和富有生命力了。因此,它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的教育目标直接定位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它通过解决具体而实际的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诊所教育中,教室和社会都是学生的课堂。学生在模拟练习中,扮演案件所需要的各类角色,在教师的指导下体验律师、调解员、法官等角色的活动过程,学会怎样接待自己的当事人,怎样经历一件案件的完整过程,怎样运用法律和诉讼技巧,怎样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在一起;更为重要的是,学生在这里可以直接接触真实的案件,从事实际的代理上作,这就把他们放入了一个非控制的场景中,而对着没有现成答案的问题,迫使他们自己动手检索法律,与教师或同学讨论对于法律适用的认识。这种教学方式也许不会像在课堂上那样,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法律知识,但在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而则是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不能及的。
2、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是弥补法学实践教学不足的需要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系统中也有自己的实践教学环节,例如:以案例分析讨论形式出现的案例教学和案例分析方法,以理解程序为主的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以及师傅带徒弟式的法律实习方法等。不可否认,这些环节的设置给传统法学教育带来了明显的冲击,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培养学生适用法律的实际能力(包括创造性的理解和应用法律)有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问题开始逐渐显露出来。案例教学法是容易被学生接受的教学方法。它以案例为载体,老师在讲课过程中为学生创造一个被加上和整理过的事实背景。在这个背景中,学生开始独立的探索历程。它最大的优势是有了事实背景,重视实践和理论的联系。这种方式曾被推崇为改善我国法律教学落后体制的灵丹妙药。但案例教学法最大的弊病也在于这一事实:它依赖的事实经过了处理。教师通过有主观因素的筛选,排列并包装了他选择的事实。这也是案例教学存在“标准答案”的原因。模拟法庭就是由学生扮演法庭开庭中的各种角色,以虚拟或真实的案例(由需要决定)为蓝本,按照法庭开庭的顺序,模拟开庭审判,使学生在模拟中体会实战。它作为一种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式,一度被视为法学教育改革的一种成功模式。但这种方式的局限性也很明显:一是真正参与的学生非常有限,而且准备活动需要投入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一是这种模拟“游戏”色彩太浓,缺乏真实感,难以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和参与兴趣;三是事前进行大量的有针对性的准备,缺少真实审判中临场发挥环境,学生是将已背好的台词在模拟法庭中的重现,体会不到真实审判中那种唇枪舌战的压力和能力。毕业实习是传统的实践形式,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综合考核,之所以将其安排在毕业前夕,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在参加上作以前对实践有切身的体会,不至于纸上谈兵。但实习是学生作为旁观者去听、去看、去跟随,协助法官、检察官、律师办理案件,只是作为助手参与案件。实习中法律事务的观看者而非操作者的地位,决定了实习没有任务没有压力,当然也就没有热情没有责任。案件也是偶然遇到,没有针对性,甚至相当多的学生不能亲临一个案件的全部审理过程,往往是接触办案后刚刚进入角色,实习就结束了。加之多数实习单位因业务压力及对学生缺乏实际上作能力的不满,对他们的实践缺乏热情,疏于指导,削弱了实习的教育意义。所有这些方式的运用基本上是为了达到一个主要的目的,即帮助学生了解和理解法律,从而知道法律条款的意思是什么。在更多的情况下,是教师将自己对法律的学理认识去影响学生,甚至教师会依照自己对法律的理解选择合适的案例,指导学生进行讨论、模拟,然后以达到统一认识为圆满结果,学生也按照教师的要求理解了法律的内涵。于是,每一位教师可能因自己的学识和观点被学生所理解和接纳而满足,学生也会因自己对法律的认识与教师的认识相吻合而感到高兴,但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在这里得不到应有重视和必要的鼓励。
在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中,它并不要求教师把某一法律领域的全部知识传授给学习者,而是以培养学习者处理法律实务问题的各种技巧为主要内容。由于学生办理的是真正的案件,接触的是真正的当事人,遇到的问题不仅对学生是新的,而且对指导教师也是新的。在这里,没有明确的问题设定,更没有统一的答案,案件的事实、问题需要学生去发现寻找,法律分析和法律评价需要学生自己去探索;并且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变化,使已经形成的法律分析被新的法律事实所推翻。这就迫使学生改变在可控教育环境下那种抽象价值判断的思维模式,从具体案件的各种利益权衡中去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案件事实,自己动手去检索法律,主动与教师、同学一起讨论法律认识问题。这种培养学习者独立思考实际问题的学习方式,突出了诊所DIY( Do it yourself)的特点,从而使学生的实践性思维能力、开拓性思维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等得到充分的启动和锻炼。
3、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素养的需要
传统的说教可能给学生一些好的职业道德准则,但最有效的教育莫过于在解决具体的两难问题时,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通过处理真实案件,接受真实的委托,在当事人的需求、案情的复杂等各种压力和不可避免的道德两难等环境下做出其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培养出来的职业责任心,是其他法学教育方法所不可比拟的。在诊所式法学教育中,职业责任心的教育涵盖了如何处理冲突和严守保密规则,如何处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培养律师技能和职业热情等问题。诊所式教育的许多教学内容就是旨在树立学生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并形成了一套包含模拟演出、辩论、讨论等形式的训练方法,学生在此过程中身临其境,在老师的帮助下培养一种强烈的法律职业责任感和道德心。
从实践来看,法律诊所也是培养学生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最理想的场所。诊所法律教育中的实际案件代理是以社会法律援助活动为载体的,大多都是刑事案件、家庭暴力案件、公共利益或社会安全或残疾人案件。这些案件的代理最有助于学生讨论公正和追求公正,从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正义感和职业责任心,也使得我们的法学教育远远超出了法律知识和法律上作能力本身,而延伸到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心、公益心和与之相联系的献身精神等思想品德领域。在这里学生参与代理实际案件不像专业律师那样有一定的经济利益的驱使,他们的上作纯粹是非功利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现的是社会公正和爱心。它可以一方面使学生感受到法律上作并不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它还是一个扶助社会弱者、实现社会公正和道德的渠适,从而加深学生对法律本质和功能的认识,培养学生法律上作的职业责任心、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它让学生在这种公益性援助活动中体会人类的爱心和真情等非功利的方而,这对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和情操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八、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较好的、值得推广的实践教学的方式
(一) 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符合现代教学方法选择的依据
高等学校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任何教学方法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又有其局限性。因此,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恰当的选择,并加以正确的运用,才能充分发挥教学方法的作用。同时由于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同实践的距离也不同,因此在教学方法上必然显示出各自的学科特点。因此具体到法学本科教学中,教学方法的选择,就要根据法学专业的特殊情况进行教学方法的选择。我认为,对法学专业教学方法的选择,要根据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学科的性质和知识形态以及时间和物质条件的制约,同时教学方法的选择,还要考虑是否契合现代教学改革的方向。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选用,完全符合以上这些条件。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符合法学教学的目的
方法作为途径和手段,首先应当服务于其目的。所以法学教育中教学方法的选择,其首要的依据是要能够满足法学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纵观世界各国法律教育的基本情况,法学教育的目标不外乎两个:一是为法律行业培养新人,一是为更广泛的社会成员提供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训练。
总体来讲,建国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法学教育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第一个,强调的是培养“掌握刀把子”的专政人才或者说政法工作干部,强调法学专业的学生其就业方向主要的是政法部门。而其后随着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日益扩大及学生就业面的拓宽,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现代社会已经处处离不开法律,法律人才不仅要在教育部要求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业务工作,而且要在更广泛的领域中为公民、机关、团体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司法部《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明确提出:法律人才不仅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所必需,而且日益成为全社会急需的通用人才,成为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主干人才。要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就必须摒弃传统法学教育过分强调专业人才培养的教育观念,不断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而不是对一些法律条文的单纯注释和解说,以及一些技术操作层面的简单训练。许多学者在论述法学教育的目标问题时也认为,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力量,也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
但我国目前法律教育的教学实践所要达到的目标与社会对我国法学专业人才要求的目标取向并不相符,是要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而不是能够广泛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律实用人才。在大学里,教师教给学生的是其本人在本研究领域的一些建树或者法学界当前争论的一些理论性问题,教师的出发点是希望以其思维方法去引导学生从事法学研究,培养学生具有写作能力和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律研究人才,而实际上学生毕业以后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是很少的。我们承袭大陆法系的传统并将其发展到极致,将法律仅仅只是当作一门科学,法律专业的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不在于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而在于对法律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授推导,普遍不对学生进行法律实务所需的技能培训。教育内容上注重对较抽象的概念和原理加以阐释和分类,在教学方法上,强调教师的系统讲授而不是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去,课堂讲授旨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忽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严重背离了法学教育的目标。即使为回应社会对法学教育与实践差距太大的批评,吸收英美法系判例教学方法而在课堂上所采用的案例教学法,也往往演变成为一种“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无法发挥教学中学生的主体性作用,无法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让学生自己去建构知识。
鉴于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该是不仅要为法律职业界培养后备力量,也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培养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适应未来各方面工作需要的合格人才。大学本科法律教育是让学生获得从事多种法律职业都必须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其毕业生不仅应该掌握法学知识,精通国家法律,具有法学专业应有的素质和宽泛的社会科学知识,同时更要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所必须的实际操作能力。而法学专业传统的教学方法由于忽视对学生素质和从事法律职业必需的实践技能的培养,因此为适应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必须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从适应社会对法学人才实际需要的角度说,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方法正可以弥补传统课堂教学方法过于注重对学生知识传授的不足,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所提供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加深对法律基本知识的理解和实际中所需基本的技能的掌握,形成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通过教师指导下的对典型案件的模拟实践操作,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习惯,使其在走入社会以后能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2、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采用和现代教学改革的方向相一致。
坂元昂在其《教育工艺学简述》中指出:“历来的教学方法论都是从教育思想中寻求其出发点的,因而它们归根结底是一种旨在实现教育思想的方法论。”旧的教学模式所基于的思想,是约翰·洛克的白板论(即认为未经教授的学生的思想把如同一张白纸,而有待教师在上面书写),这种教育思想在教学上突出地表现为重教轻学、重知识轻能力、重一般轻个别。
而现代学习论早已证明:知识不能由教师机械地灌输到学习者的头脑中,“应该以大学生自身的学习特征为出发点,强调以大学生为中心,以任务与问题为核心,强调大学生参与教学当中并成为教学活动主体,来改革、创新大学的教学方法”。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大学的教学方法改革要充分考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特征。由于大学生们有进行自主性学习的强烈愿望和能力,同时有着远比少年丰富得多的经验,这不仅为大学生自己主动构建知识创造了条件,也为大学生群体共同解决问题提供了可贵的资源。因此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促进当代大学生向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方式转变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模拟法庭这一教学形式正好契合了这一现代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向。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在问题和任务的引导下,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中师生之间,尤其是生生之间的互动交流,通过与他人交往、参与下发生的互相协助下去探究问题答案的活动,不仅激发了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而且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个有利学生才能发展的环境,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更好的掌握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培养了学生的合作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3、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符合法学学科性质和知识形态特点
对于法学学科性质这一问题的认识:有“通识说”,认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培养人才的首要价值标准,平等、公平、正义的民主思想应该是法律人才职业道德的应有内容,而法学教育作为现代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有“职业教育说”,提出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对有志从事法律事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娴熟的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因此法律教育的使命在于进行职业教育或职业训练。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单纯把中国的法学教育的性质定位为通识教育或者说职业教育都失之片面,法学教育应该具有两重性。清华大学王晨光教授认为“在法学教育认识上的分歧和悖论实际上反映出法学教育中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二重性,即法学教育的职业技能性和学术研究性”。“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但是,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以来片面地强调前者,从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后者”。对职业教育和训练的忽视主要体现在我们受大陆法系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偏重于对法学理论、法律概念的把握和法律条文的解析,教学中采用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的灌输式教育模式,而没有考虑在教学中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由学生们积极地参与学习过程,自己来构筑知识、发现知识、转变知识和扩展知识。
对于多数大学生来说,他们的学习,是与他们自己的职业或职业意向有关的,他们在渴求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也更希望自己能在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能有所提高,在法学教育领域更是如此。如果课堂教育主要是知识的教育,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忽视了分析和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能力的培养,必然导致培养出的毕业生无法适应法律职业的要求。而通过在法学教育中开展自主合作的活动式教学活动,恰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培养学生善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其解决法律案件纠纷的实践活动能力。所以模拟法庭教学方法通过与课堂教学方法相结合,以这样一种活动的方式,能有效地解决法学教育双重性这一问题。
同时,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任何领域的专门知识都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回答世界“是什么”问题的知识,被称为陈述性的知识,第二类为回答“怎么办”问题的知识,被称为程序性知识。后者又被分为两个亚类,第一类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熟练的技能,被用于经常出现的情况;第二类是现代认知心理学家所提出来的“认知策略”,被用于新颖的,需要创造性的情境。第一大类知识可以通过看书或教师的传授获得。第二类知识涉及怎么办的个人经验,必须通过实践和个人体验才能获得。在法学领域,也同样存在这两种知识形式,但无疑法学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后一种知识是更为重要的。而目前的传统教学模式,对于后一种知识的获得,是没什么作用或作用不大的。而模拟法庭这一教学方法的采用,通过让学生担任一定的角色,使每一个参与者“身临其境”的置身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身份中,模拟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审理,不仅可以训练学生熟练法学专业学生应该掌握的技能,而且通过学生将课堂上教师讲授的知识运用于近似真实的场景中,使学生能设身处地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学生创造性的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4、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选择有时间和物质条件上的优势
所有教学方法的运用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投入,而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时间投入上是不同的。因此教学方法的选择,不仅应以可能提供的时间条件作为重要的依据,而且应以高效率的教学方法作为选择的目标。在时间投入上比较,讲授法是一种效率较高的教学方法。在英国某学院曾对教学法进行比较,“同样一个课题,如果用讲演法讲授,每生每次只需0.05小时(假定一班60人);用小组讨论的形式每生每次则需0.3小时(每组12人),用实习作业的形式每生每次需0.33小时(每组也为12人)。这些估计是可靠的,因而我们可以强调指出,对于师生的双方来说,讲演法比实习课和小组讨论课都经济些”。但以上的论述己经证明,单一形式的教学方法是不可行的,必须采用其他的实践性教学方法。而在与其他的实践性教学方法比较中可以看出,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是一种比较高效率的方法。向实践学习,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践能力是必要的,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向实践学习不是向所有的实践学习,而是向典型的、符合教学需要的实践进行学习。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正是在教师的主导下进行的,教师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模拟法庭教学的进度,使教学活动的进行能够顺利地达到教学的目标,而不至于出现其他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经常出现的情况(例如法学专业实习教学和诊所式法学教学方法下经常出现的情况),即由于教师不能控制整个教学活动,可能使教学目标的达到不仅费时费力,甚至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教学方法的实施离不开必要的物质条件,即使是讲授式的教学方法,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各种教学用房、图书资料甚至包括仪器设备(例如教学中多媒体系统的使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采用,对教学条件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般要求具有专门的模拟法庭实验室,以取代用一般教室作为模拟法庭的场所,条件好的学校在教学中可以通过运用多媒体手段,对模拟法庭的开庭过程作同步的录像,这样既有助于供学生在实验后进行观摩和教师点评,也可将一些好的开庭资料保存下来,供以后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作为一种参考。要扩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范围,就必然要增加对经费的投入,例如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就需要大量实习经费的投入,而诊所式法学教育的突入更是要大得多(在中国的推行需要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随着国家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高等学校的教学物质条件正逐步得到改善,而高校领导也应从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高度,认识到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的意义,使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法选择能有更大的余地,使教学方法的不断优化具有必要的物质基础。况且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并非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能否开展的必要条件,通过将普通教室作为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场所,也能达到相似的效果,而将普通教室改装成模拟法庭实验室的成本一般也不会超过五万元。所以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开展,对物质条件的要求并不高,在其推广上并无物质条件上的障碍。如果能够通过将模拟法庭教学方法运用范围扩大的话,使这一实践性教学模式代替现在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的集中的专业实习,其所节省的实习经费肯定要远高于对模拟法庭的投入。
(二)模拟法庭是较理想的可推广的实践性教学方法
法学作为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专业,如何使法学教育中既有广博的理论阐释,又能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实践技能,是摆在法学教育者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为传统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提供了平台,丰富了传统理论教学的内容,不仅更能有利于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又能找到理论和实践两者最佳的结合点。
首先,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师生关系更加融洽。传统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教师讲学生听,持续下去,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因此学习处于被动的状态,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发挥。而模拟法庭教学突出学生这个中心,突出能力的本位。在模拟法庭的操作过程中,学生必须像当事人的律师或者检察官或者法官那样接手模拟案件,扮演着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参与人的角色,因而必须考虑其所处的角色的利益,怎样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以争取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结果。这时学生已经不是学生的角色了,而是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了。“在模拟法庭训练的整个过程中,学生必须把自己的角色转换为律师、法官、检察官、当事人等,然后根据这些角色所代表的利益,千方百计的寻找切入点,收集材料、分析案件以期取得最好的结果。这不仅仅是角色的转换,而且是学生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对学生产生了潜在而深远的影响。举例而言,当一个人作为乘客坐车时,他不一定会记住行车的路线。但是,当他坐在司机的位置上时,他就必须认路、记路和分析路线。模拟法庭在一定程度上把学生置于司机的位置,成为学习的主体,使学生主动地去学习,从而在学习效果上会更好。具体的来说,学生接过具体的案卷材料后,首先要进行分析,了解案情及争议焦点,明确现有的证据及解决争议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证据,并初步形成解决案件的方案或起草相应的文书,包括调查、财产或证据保全、诉讼等程序。不同的角色扮演必将赋予学生强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激励学生主动地、富有创造性地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不论在巩固、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正义感方面,还是在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提高应变能力方面,都将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
老师在其中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即挑选或编写适当的案例材料、提供一般性指导、评价学生的表现,等等。模拟法庭中的老师应当切忌成为正确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维模式禁锢学生的思维,而是应当成为引导学生自行思考、从而由学生解决法律争议的路标或评论人。老师在指导学生办案的过程中,对具体案件的指导大多采用一对一的个别指导方式,从而使学生得到更多的具体关注、实际指导和基本技能的锻炼,这有利于因材施教;这种教学方法还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形成强烈的学习动机;另外,这种方法不仅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实用,而且使学生之间的关系以及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有利于形成民主的气氛。
其次,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克服了传统教学方法只重视知识传授的弊端,是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法成功突破,真正将学习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把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实现了法学教育的目标。一个成功的模拟法庭能培养创造能力。法律条文具有抽象性、概括性,要用有限的条文解决千变万化的生活问题,需要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这就是法律运用的灵活性。例如,程序性的法律条文不可能详细到法庭中每一句话、每一行为,如何进行具体的庭审,需要用创造性的思维将法律变得生动和易于操作。而如何运用证据证明案情,如何修正不完备的法律条文,更是对学生创造力的直接考验。可以说,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言谈举止,不仅仅是学习运用法律的过程,也是创造能力的学习和提高过程。21世纪是提倡通过对问题探究性学习提高创新精神的世纪。模拟法庭就是通过学生对案情的分析中找出问题,并通过双方对抗的模式激发其强烈的探究精神的。因为对具体案件的分析是在书本或者教师的教案里找不到答案的,必须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己去探究问题的答案。通过探究,一方面强化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思考,唤起学生求异思维、积极观察与想象事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实施,不仅加深了对课本上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了独立思考能力与创造精神,而且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辨能力和信息处理的实践能力。具体来说,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出色的理解运用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而模拟法庭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这些综合素质。一个模拟法庭的成功举办首先需要参加模拟审判的学生对法学理论的深刻把握,在研透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具备运用这些条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应具备法律文书的书写能力,无论是传票、裁判书还是代理词、辩护词都应规范、准确。第三,要具备较好的司法口才。审判、控辩和陈述过程中,都需要学生展示其雄辩的口才进行说服的工作。这三方面的法律素质均可以在模拟法庭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另外,一个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需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可以说,模拟法庭需要寻找素材,确定角色,当事人间互相协调,用证据证明主张要符合逻辑,程序进行应有条不紊,这些都离不开模拟法庭参与者的组织协调。
最后,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案例教学法,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生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事实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学生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学生以亲身投入,实践开展法庭审判中的各项工作,在准备和庭审过程中他们必须系统的复习和运用案件所涉及的相关实体法和诉讼法知识,这样能促使学生的法学知识系统化;学生们分成法官组、原告组、被告组、第三人组、证人组、书记员组,对案件的证据和事实以及法律适用进行小组集体准备及分析和讨论,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团结、合作精神以及对复杂事物的观察和分析能力;法庭调查阶段,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举证、质证、认证能力;法庭辩论阶段的对抗性,能促使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庭审中的调解,能培养和提高学生与对手的协调和谈判能力;制作代理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全面的体现了学生对该案件的宏观把握和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系统的应用能力;开庭之后专家和老师的点评能使学生明白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并能明白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这些能力提高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三)模拟法庭教学方法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概念
模拟法庭由国外moot court或者mock court翻译而来。对模拟法庭的理解,关键在于对模拟一词的理解,所以有必要对模拟进行解释。模拟一词在英文中的对应的词为model, simulation, model也被翻译成为模型。按照钱学森的解释:“模型就是通过我们对问题的分析,利用我们考察到的机理,吸收一切主要因素,略去一切非主要因素,所创造出来的一幅图画。”虽然这句话是针对理工科而言的,但也一样适用于社会科学,也就是说,模型或者模拟的方法,要求研究者穿透客体生动丰富的表面形态,舍去事物次要的细节与非本质的联系,找出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基本因素和本质特征,然后在这些基本因素的基础上将客体的原型抽象为认识论上的模型,通过模型再现原型的各种复杂结构、功能及联系,从而获得对原型的更本质、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一个成功的模型一般应具有下列基本特征:第一,它是客观对象(实体或系统)的抽象,因此必须能够有效地模仿该系统,贮存原型的主要信息;第二,它是由说明客观对象本质或特征的要素构成的,因此必须由最能够反映系统本质特征的一组最少的因素组成;第三,它能够集中的、充分的、明确的表达出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一般而言,模型应当比客观对象更“简明”。模型如果搞得过于复杂,将很难对其进行分析和认识,结果会丧失模型的意义。
所谓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以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之教育目的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模式。当今的社会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知识总量急剧增加,而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和学习的精力又相对有限,采用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可以使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入主动学习状态,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模拟法庭教学方法,重在培养学生实务技能,虽然在国外法学院校被普遍使用,在国内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很多大学的法律院系虽对模拟法庭的硬件进行了改善,但对模拟法庭的操作程式的研究却相对滞后。
(2)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理论基础
模拟法庭教学法在其理论构建和实践运用中遵循、契合和创造性地运用了瓦·根舍因的范例教学理论和冲突教学法。瓦·根舍因认为,所谓范例,就是那些在日常生活素材中隐含着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础因素的典型事例。范例方式教学就是通过主体与客体、问题解决、学习与系统学习、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实施范例教学,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必须遵循基本性、基础性和范例性三条原则。基本性原则就是选择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为教学内容。基础性原则,就是在选定教学内容时,要从学生智力发展水平和己由知识经验的实际出发,并使这些教学内容能成为学生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基础。范例性原则,就是在已经选定的基本性、基础性的教学内容中,再精选出范例性的、典型性的材料作为教学内容,通过个别来说明一般,使学生能由点到面,通过部分来理解与推知整体,产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总量急剧增加,而学生时间和学习精力又相对有限。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引入范例教学,通过教师精心选取和安排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使学生在理解和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前提下,联系已有的经验,学会如何在实践中正确地应用这些知识和理论,从而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既获得了知识,也培养了能力,能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所谓冲突式教学,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组织学生把各自的理解表述出来,聚在一起讨论,甚至促其产生一定的冲突,以此使学生澄清认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并深入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学习主动性。在教学过程中,由于知识、经验、智力特点和思维方式的差异,学生们对同一教学内容的理解和阐述是有差异的,而这种冲突在法学中表现的尤其明显。在实际法律案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有责无责、有罪无罪等事实问题及法律适用问题会进行激烈的争论,加之我国各项法律有待修缮,对法律条文的争议、不同见解时有出现,这为在教学中利用冲突教学法组成观点对立的双方进行辩论提供了条件。因此在教学中引入冲突式方法是一项很好的教学形式,可以很好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求知欲望。特别是在教学中碰到疑难知识点时,可以吸收冲突式教学方法的优点,将其运用到模拟法庭教学法中。通过模拟法庭中控辩双方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争论,由审判组同学居中裁决,特别是当争论过程要求全体学生认真听取对方的观点,思考对方的辩论,做到能够从反方的论证中搜集支持自己观点的材料,自己的观点进一步得到完善。通过组织学生进行辩论,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有利于理论教学的深化,提高了学生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冲突式教学在学生学习中的积极作用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要为学生建立一个既有合作,又有竞争,而且合作多于竞争的教学气氛,在这种学习情境下,思想能更开放,能更好地听取并充分利用对方的观点。这种冲突可以增强观点的正确性,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2、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历史
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大学不同,英国早期的法律教育都是由律师学院承担的。在中世纪的英国,由于法官和律师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收入,为此,许多中小贵族特别是骑士家庭的子弟对法律行业趋之若鹜。由于中世纪早期英国的皇家法院都设在伦敦,这些有志于法律职业的贵族子弟便云集于中央法庭所在地的伦敦西区,寄宿在法庭附近的酒馆之中,通过阅读法令和法律著作、帮助当事人诉讼、旁听法庭辩论等途径,认真而热情地汲取法律知识。后来更是聘请开业律师授课,逐渐形成了一些简易的法律学校,到14世纪以后形成了英国著名的四大律师学院,即林肯学院、格雷学院、内殿学院和中殿学院。学院主要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围绕法院工作对学徒授课,其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就是出席法庭,旁听律师辩论和法官审案。而律师学院的另一种重要的授课方式是组织模拟法庭,研讨审判主管委员和讲诵师为他们编制的疑难案例。在模拟法庭过程中,主管委员和讲诵师随时根据学徒的表现,决定哪些人可以成为律师学院的正式成员,即英国律师协会的会员,由此获得出席正规法庭辩护的资格”。在我国,关于模拟法庭教学方式的采用,有关的材料比较少。目前知道至少东吴大学法学院是采用模拟法庭方式的教学方法。据介绍,“学校在1921年组织了一个实习法庭(模拟法庭),法庭在周六晚上开庭,由学生充当律师、陪审员和证人,从外面请来的律师、法官和本校的一些教师充当法官。轮流演示3套法律程序—中国法庭(用汉语)、混合法庭(中、英互译)以及英、美法庭(用英语)”。但孙晓楼先生在《法律教育》一书(第十三章法律学校应有之设备第二节模型法庭)中在提到国内的法律学校需建有法律的实验室即模型法庭时说:“国内的法律学校,与这一点好像都不十分注意。他们的课程中间,虽然也有诉讼实习或审判实务等课程,然而他们的演习,都是在普通的教室内举行,并没有特别模型法庭的设置”。这说明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模式在旧中国的法律学校是被广泛采用的,只是这种形式的教学由于没有建立模型(拟)法庭而不够规范正式。
从国际上看,当前的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综合性大学进行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教育,为期三年。第二阶段主要是在法学院进行的实务教育,为期32周。为达到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目的,法学院在培训的过程中,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实例性示范和模拟法庭辩论。而“模拟审判”(模拟法庭)的方法在美国的各个大学中也被广泛采用,以加强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并对司法程序给予更多的关注。各国法学院都定期在法学院内部举行模拟法庭比赛,不少国家还组织法学院之间的模拟法庭比赛;近年来,不少国际模拟法庭比赛也定期举办,如美国杰瑟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维也纳的国际商事模拟仲裁比赛,亚洲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等等。模拟法庭教学在国外一流大学法学院成为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不可缺少的环节,在我国,模拟法庭教学虽然刚刚起步,但这种教学方式很快在全国推广,国内绝大部分法律院系都纷纷进行模拟法庭教学,不少院系都斥资建立了模拟法庭实验室,有的法律院校由于对该教学方法较为重视,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清华大学法学院虽然组建不久,但经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推荐,代表中国参加了在日本东京举行的2000年亚洲杯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并获第二名。这是我国法学院系首次参加这一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而浙江大学也已经连续12届举办模拟法庭。2003年十二月,首届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在清华举行,而这次比赛是中国自1977年恢复正规法学教育以来,首次举办的全国性法学院校模拟法庭竞赛。比赛共邀请了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11所高校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是这次大赛的主办方。
3、现行模拟法庭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作为一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法学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在我国法学院(系)的教学中,尤其在诉讼法教学中已被广泛采用。但总体上讲,模拟法庭教学法在我国的采用时间还不是很长,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与国外一些法学院的情况相比较,我们的模拟法庭还有许多要改进的地方。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有下列弊端:
(1)没有相关的制度,缺乏熟练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高水平的教师。在很多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仅仅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在实践中,不少高等学校法学院系的模拟法庭教学很不正规,更多地是穿上各种制服跑跑龙套,没有真正认识到这种以能力、素质和专业技巧训练为主的教学方法的深远意义。许多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教掌时,把模拟法庭弄成了过于追求形式的一项活动而非一种教学的有效方法(有时作为某些法学院一年一度法律活动周的一项重要的节目)。为了保证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进行,事前往往进行大量的预演,甚至将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了,这样使模拟被做成双方都事先商量的演戏,不仅让参加者及旁听的观众感觉效果很不好,也没有达到模拟法庭教学的目的。有些学校虽然很重视这种教学方法,但由于并没有认识到模拟法庭的训练和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的根本区别,又加上没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少模拟法庭实际上办成了某种形式的“大专辩论赛”。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控辩双方唇枪舌剑的辩论,场面上看来确实称得上成功和完满,但往往偏离主题,纠缠于概念理论的争论,对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还显得很不足,没有发挥出模拟法庭应该起到的作用。
(2)案例选择不精
由于教师选取案例往往比较简单,没有太大的争议,导致模拟法庭的一方参加者针对所争议的问题发表一番辩论意见之后,另一方无法进行有效的反驳,象征性的说几句,就再也没有其他可进行的内容,整个教学活动显得单调乏味。为达到使学生学会在具体案件中分析事实、灵活运用证据法和程序法的目的,模拟法庭采用的案件不应该是从现行法院判决书中摘录的事实。因为法院判决书中对于事实的陈述一般都很简单明了,鲜有什么可供进一步争辩的余地。任何有经验的律师和法官都清楚,大多数案件的事实都不会是明确和简单的,否则就没有进行诉讼的必要。同一件事实材料,从不同的当事人和证人的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解释。因此,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形式。当学生接触案件时,他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应当承认,我国多数法学院中的模拟法庭的训练并没有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或比较真实的案件材料,而仅仅满足于提供一个现成的判决书中所认定的简单事实。这种做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模拟法庭式的教学法,充其量不过是“以例说法”。真正的模拟法庭教学应该加强学生如何在散乱的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发现、筛选、认定和建构事实能力的训练,使学生真正面对一个近似真实的环境,通过问题的解决去提高实践能力。
(3)教学目的单一,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模拟法庭教学一向被认为是诉讼法任课教师讲授诉讼程序过程中的一项教学任务,由诉讼法教师独立进行组织和操作,模拟法庭的运用范围很小。一把情况下,模拟法庭教学由诉讼法专业教师自行组织,教学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让学生掌握审判程序中的一些问题,授课时间非常有限,一般是教师提前布置案例,学生在课下准备一下,通常正式的模拟审判时间只有两三个小时。在教学中教师也只关注审判程序走的如何,诉讼理论掌握的如何,而并不太关注学生如何组织辩论,怎样适用实体
法,如何全面总结,因而整个活动虽然能达到熟悉诉讼程序的目的,但对学生的辨别事实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敏捷的思辨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的培养严重不足。“而学生也因此孤立的看待模拟法庭教学,在教学中重程序知识轻实体知识、重专业内容轻素质能力培养的思想普遍存在”。
(4)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运用次数太少。有些教师认为,从确定范例到公开教学展示,不但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而且要求指导教师投入大量的精力。所以这种教学方法在运用上不可能不受到限制,一个年级一个学期能坚持搞上一次就很不错了”。有些学校斥巨资建成了模拟法庭实验室,但管理上没有相应的制度,实验室成为摆设,一学期用不了几次。因此可以考虑在实体法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案件,将学生分为审判组、原告代理人组、被告代理人组,组成简易的模拟法庭。由原、被告代理人进行起诉、答辩、互辩,由审判组做出裁判。这一形式主要强调的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不要求程序的完备,目的也不是为了掌握诉讼程序。我们还可以考虑对学生给与充分的信任,在法学院(系)成立相应的学生自治组织,在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后,由学生自己对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管理。通过由学生自己定期组织模拟法庭教学(主要是简易模拟法庭),由学生自己搜集案例,进行课下的准备,庭审过程中可邀请所在院(系)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指导或者可以利用学校的资源邀请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进行相应的指导。或者可以在将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门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以后(见前面对代替法学专业实习方案的讨论),由教师组织学生每周定期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应该由法律院或系统一安排,有相应的部门法课程教师负责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开展)。在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教师的共同参与下,对各种诉讼程序和实体法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的模拟法庭教学活动。这两种方式不仅可以充分发挥模拟法庭实验室的作用,使模拟法庭教学法在培养法学人才上的功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而且通过经常性的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有了确实的保障,并有利于法学院(系)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对此,在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进程中,法学院(系)应当锐意改革,从更高和更新的角度认识并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教学,为我国培养更多的、能够在国际舞台上与国外法律同行并驾齐驱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4、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过程
笔者认为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使用过程中,应该有两种形式:即简易庭和正式的模拟法庭。简易庭一般是指教师在讲授实体法知识时,为了使学生深入的理解某个复杂的理论问题而组织的一种小庭。简易庭不注重诉讼程序进行上的完整性,可以节约时间,以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教学上的优势。在实践操作中,教师可以通过在组织学生进行充分的分组讨论的前提上,采用一种对抗式的冲突教学法,引导学生对实体问题进行激烈的别论,通过这一实践性教学方法高效的解决课堂疑问。但在论述中本文主要围绕正式的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进行。
(1)模拟法庭教学前的准备
模拟法庭教学前要根据情况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所谓观摩庭审是指通过组织学生观摩法院对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以增强学生对法院庭审活动的感性认识,为模拟法庭教学法的采用提供实践上前提。对于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观摩庭审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会为下阶段的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但如果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律专业的高年级中展开,学生已经在法庭见习甚至实习过了,则组织观摩庭审就没有必要了。要使观摩审判达到预期的目的,最重要的是教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在选择案例时,要考虑到学生的特点,难易要适中,有一定的争议性,最好能当庭宣判,力争做到程序完整。在观摩前,老师应向学生介绍案情,但不能发表个人意见。要向学生提出比较具体的观摩的目的和要求,如要求学生注意观察审判程序的不同阶段审判人员怎样指挥庭审活动,了解不同的庭审阶段所要完成的任务等等。有条件的话在观摩庭审后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评价。也可以通过观看教学需要的模拟法庭教学音像资料代替观摩实际的庭审,并邀请实践工作中有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或做报告,来做好模拟庭审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由于让学生自主的完成模拟庭审活动要求学生获得模拟审判所需的必要的知识储备,以使模拟法庭顺利的进行下去。所以在模拟法庭教学前应该让学生熟悉诉讼程序和掌握制作审判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学会如何处理实体法律问题,因此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最好应在学生学完相应的实体法、程序法、司法文书写作、证据学等课程后进行为宜。
(2)确定案例,介绍案情
所选择案例的难度问题如何进行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认为选择的案例难度要适中。凡是案情过于清楚、责任分明的案件,其法庭调查的过程会比较简单、庭审过程中围绕实体和程序问题的法庭辩论也就无法形成激烈的交锋,同时简单的案例也不能通过问题和任务引导启发学生的思维,唤起其积极参与庭审活动的积极性,因此不适宜选择为模拟法庭教学的案例。但如果案例难度过大,情节过于复杂而千头万绪,尤其是需要进一步进行技术鉴定的案例,也会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唤起不了其积极性,同样难以达到好的教学效果。
由于在实践中模拟法庭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程序法,因此,运用模拟法庭的程序法老师往往认为案例选择应明确、简单,关键让学生掌握诉讼程序就够了,而从实践中得来的案例往往头绪多,牵涉面广,外在因素也比较复杂:原封不动的搬过来,不仅学生不易理解,还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负效应(程序程教师不一定对实体问题有很深的了解,可能导致无法回答学生的实体问题)。因此在这种想法下,即使是实践中的案例,教师也往往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将其核心内容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述出来,以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我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这种做法不仅使模拟法庭的教学目的过于单一,还达不到培养学生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敢于质疑,敢于进行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训练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同时这种想法表明教师对于学生的不信任和对其潜在的能力估计不足,模拟法庭教学法下,通过学生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和学生利用小组合作性学习的方式,很少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所以模拟法庭教学应该尽量选择难度较大的案例。另外模拟法庭和实验操作不同,实验操作是运用已学的知识和规则验证某个科学命题或原理,而法律作为一种理解性的知识,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标准答案是相对的,结果应是不可预测的,重要的是每个参与模拟法庭教学的学生,都在公平程序的保证下尽力展示了自己,不同的观点和方案在课堂上激烈交锋过了。模拟法庭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明白实体和程序问题以及法律知识本身是怎样的,更要让学生明白是通过怎样的法律程序得出了一个怎么样的结论。一个好的典型案例能够很好的创设法庭环境,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唤起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着眼点应在于学生创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而不仅仅是获得一些固定的法律原理或者程序方面的规则。
另外,选择的案件应该材料齐全,包括基本案情的材料、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起诉状和答辩状、反诉状、各种证据材料等。应该为双方当事人都提供一些有利的证据材料,而不能一面倒地偏向某一方当事人,以便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例如选择合同纠纷案件作为案例,原告主张被告违约,而被告主张自己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案件材料中能够证明这两种主张的证据都有一些,以便学生培养和锻炼举证、质证和认证能力。至于案例的来源问题,最好是教师作为兼职律师接受的案件,也可以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收集借阅己审结的案例,法学院(系)有必要逐步建立自己的案例库。即使是教师搜集的案例也应该是第一手的资料,而不应该像其他教学方法一样,给学生的是第二手甚至第三、四手的资料拟用的案例。因为经过加工后的信息可能离实际的情况相差太远,达不到很好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当然一些与案件无直接关系的材料可以予以剔除,教师也可以根据需要对案情作适当的变动以更适应模拟法庭教学实践的需要。
(3)分派角色,分组讨论
对学生进行分组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一种是根据案情可以将全班学生分为审判组、控诉组(原告组)、被告和辩护组(被告组)等,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单独分组,也可插入各组。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加入一个组并尽可能担任一个角色。即使有的学生不能参加到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去,也必须参与本组的准备和分析、讨论案件的工作。但一个班搞一个模拟法庭,参加庭审的人数有限,肯定有一部分学生不能充任角色,得不到实际的锻炼。所以另外的一种方案是采取对全班进行分组,以组为单位每组搞一个模拟法庭,这样全班同学都有机会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证人鉴定人等参与人可由组外同学充任)。即使在全班同学搞一个模拟法庭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各组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由教师在各组随机挑选出参加模拟法庭审判的代表,使每个同学都能感受到压力和责任,积极的投入到准备活动中去,以减少准备活动中的“搭便车”现象。
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分组后,指导教师在向各小组介绍案件的情况时,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指导教师首次向原告或被告提供证据时不能将所有的证据材料不加选择地全部提供给学生;对案件情况的说明最好应该根据案件真实审理过程当中问题出现的先后顺序,证据取得的不同途径及时机逐步提出,证据也要逐步呈现给学生,尤其要分清由原告主动提供的证据与律师在案件进展过程中要求当事人或对方提供的证据;对于对方所提供的证据,由于无法知道证据取得的时间先后,指导教师需要向学生介绍所见到某一证据的时间先后顺序。
在进行模拟法庭开庭之前,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充分的小组讨论是保证模拟活动质量的最重要的环节。讨论应该采用小组讨论而非全班讨论是因为全班讨论往往造成由极少数学生主导局面,即使在教师成功的使学生参与时,例如“在一个不足40个学生的班级里,其中4~5个学生相互作用的时间就占了全班所有学生相互作用的时间的75%。例如在民事案件中,作好这一工作是要组织全组学生深入的讨论,各组学生进行讨论时都需要明确案件的性质,找出法律关系主体,抓住案件双方争议的事实焦点。经过小组讨论后,原告组根据对所取得的案卷材料进行初步分析,应确定被告主体、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以及确定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然后全组学生共同起草起诉状,同时律师可要求原告补充相应的证据。被告组学生应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准备自己的答辩词,在民事诉讼中必要时可以提出反诉,并确定支持反诉请求的证据。对于审判组学生,应该在全组学生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让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审理提纲,把握住案件审理中的关键问题,懂得案件审判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及审判工作的进度。在各组人员分组讨论、研究案情时,教师可以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这里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讨论均不应在各组间进行交流,有条件的情况下,指导教师也最好能分组指导。教师在指导时不应涉及对具体问题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让学生充分感觉到法律职业的真实状况。不过在进行角色分派时,对审判组中审判长角色的选任,因为其作为庭审程序的主持者,对整个模拟法庭的正常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要进行特别的关注,必要时要进行选择。一般要选择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判断能力和控场能力强的学生担任,同时要重点指导其制定详细的审理提纲,让其学会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懂得全面把握案件审判各阶段及审判工作的进度等。
(4)诉讼文书的准备
在正式开庭前,学生应被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状、答辩状等)在庭审前传递给对方。一般情况下诉讼文书应要求学生准备不止一种的方案,这样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发挥。例如如果只准备一种辩护词,公诉人同学在模拟审判时可能并没有按辩护人准备的辩护词进行发言,这样有可能造成辩护方措手不及,提不出反驳理由。而如果临阵调整辩护内容,就可能难以应对,甚至答非所问。不仅事先准备有关诉讼文书时,最好能够设计两三
种预计的方案,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控辩双方的同学在整个法庭审理活动中,都应该像真正的当事人一样,通过小组讨论对各种情况进行充分的预计,设计相应的对策。应该强调学生自己动手制作诉讼文书,对于借到的案卷材料中包括的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讯问笔录、庭审记录、公诉词、辩护词、起诉书、证词、判决书等),不必在准备阶段提供给学生,以避免学生照抄。
在庭审过程中,虽然我们在制作诉讼文书以及进行审判活动时,力求做出充分的准备,甚至做出好几种方案,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会出现各种无法预计的情况,所以学生不仅要善于向自己提出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要在庭审前就要做好学会随机应变,找出应变措施的心理准备。这对学生的能力提高有好处。例如庭审时证人作伪证怎么办?被告人突然翻供怎么办?辩护人要求补充鉴定怎么办?在实践中,审判长遇到类似的情况,必要时应依法宣布休庭延期审理,并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但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应事先考虑周到,避免中断表演,这要求参与审判的各组同学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尤其是对审判组同学。另外,判决书在实践中理应依法于评议后才能做出,不应“先判后审”,但在模拟法庭中,为了时间上的紧凑,也可预先写好判决书(最好也是几份),最后视模拟法庭控辩双方辩论的结果酌情修改拟好的判决,当庭宣布庭审结果,必要时也可以宣布择期宣判来结束模拟法庭审判活动。
(5)正式开庭
对于正式的模拟法庭审判,从发布开庭公告、进行开庭准备到做出判决均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有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学校,应在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审判活动,没有模拟法庭实验室的也应该应将活动场所进行相应的布置准备。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布置与人民法院的正式审判庭应该一样,场内悬挂国徽、摆放各个诉讼参与人的标牌。参与审判的法官组学生着法官服,律师组学生着律师服,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气氛,使学生进入“实战”状态,以克服学生的轻视的态度。
在整个开庭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人员都应有一种真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均是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维护国家、个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一阶段要求参与的学生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开庭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程序的合法性,认识到实体公正的基石是程序公正,还要求对实体问题进行深入的辩论。辩论应该围绕案件争议的实体法律问题进行,不能只关注辩论的技巧和场面上的热闹激烈,将模拟法庭审判变成大专辩论赛。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教师都应该克制自己,充分信任自己的学生,放手由学生自己完成审判活动,老师只旁听审判,不参与、不干涉审判程序的进行。这样做也是为了杜绝学生的依赖心理,以达到真正锻炼学生能力的目的。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应由学生自己处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如果存在问题,由教师在开庭后再进行分析和总结,以培养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即保持审判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5、对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测评
测评是为了分析利弊,以促进改进教学效果。测评分为二个层次,一是对某一具体模拟法庭运行完毕后的测评,解决的是对具体学生具体表现的评定。模拟法庭这一新的教学方法的采用,必然带动相应的考核方法的改革。如何改革模拟法庭教学考核方法,是必须研究的新课题。二是对整个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测评,解决的是教学方法本身的评价和改进。
(1)庭后总结与评价
对于正式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结束以后的总结,不能仅仅看成是每位参加审判的学生的小结加教师的“总结陈词”,更应该看作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让它成为师生沟通和进一步展示自我的机会。
认真作好庭后总结与评价是学生个体能力和素质改善和提高的重要方面。首先需要能建立一个真实反映学生能力的评价体系,这也是模拟法庭作为一门实践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评价的标准主要应该涉及对学生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进行评价。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以下:A、在整个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程序的进行是否合法,具体的操作是否规范;B、对实体法的运用是否准确,辨诉双方在起诉答辩以及法庭辩论过程中说理是否清楚、明白和透彻;C、参与活动的学生的语言表达是否流畅、精彩;D、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如何,出现突发事件如何进行处理,是否是双方按照事先安排好的程序进行表演;E、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如何;F、每组学生在整个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对于这里列出的评价的标准,还应该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能分解与量化的应分解量化,尽量避免用含糊的不切实际的语言来陈述标准。另外标准应事先为全体学生所知,以便学生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得到正确的引导。
在有特聘的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参加的模拟法庭中,应由特聘教师依司法实务中的庭审要求,现场从总体上来评判模拟法庭的成功与不足,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中肯、专业、细致的点评。如果没有校外从事实务人员的参加,应该在模拟法庭结束以后,先由参与审判的每一法庭小组经过集体讨论后,从法律知识的理解运用、庭审素材、庭审准备、组织能力到庭审实践中言谈举止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认真填写实验报告。随后授课教师应该安排一次庭审总结课。在庭审总结课中,由参与审判的小组代表派人讲解庭审的具体诉讼模式和法律规定、实体审理的焦点、判决理由等,可以就本庭有关情况向其他同学提出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本次庭审模式的优缺点、关于实体问题的争论等等。随后旁听同学评论任何法庭参与人员表现,也可以对法庭审理谈自己的看法,探讨庭审中出现的问题。旁听法庭表演的同学有权对任何旁听的同学提出与本庭有关的问题,探讨有争议的观点,被提问同学必须回答。最后是教师对整个模拟法庭活动作全面的启示性的总结,对同学交流中的独特见解进行肯定,对疑难问题进行解释和分析,并对活动和交流中的表现出色者予以表彰。教师作为整个模拟法庭的指挥者,也作为这种教学方式的实施者,应同其他教学方式一样,肯定教学成果,解决教学疑问,启示学生更深入地研究,以优化完善理论。
对参与活动学生的评价方式最好来自教师和学生两方面,而不应该由教师单方面做出评价。就学生而言,在庭后举行的参加各方(包括旁听人员)的相互提问和回答中,在由每组学生派代表讲解本组的准备过程开庭审理的情况以及己方在处理庭审过程出现事件的方案中,都也是其他同学进行评价的过程。每个学生要写出自己参与实践所做的具体工作(含法律文书写作)的报告,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其他同学所涉法庭角色进行评价。就指导教师而言,在充分听取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后,对整个模拟法庭进行过程进行全面的总体评价,对个体学生的表现做出具体评价。评价时要注重对整个过程中学生的独特见解的充分肯定,对表现出色的予以表彰,并可在对整个过程中的成功与不足做出总结。
为了使模拟法庭收到良好的效果,最好由学生代表和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并制定模拟法庭评分标准表(可以参考前面给出的标准),按照评分标准给每个模拟法庭小组打分,评出每组的分数作为小组每名成员的成绩(这样有助于学生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有效地进行合作),作为每个小组每位学生的一次平时作业成绩,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优劣促使其在今后的学习中扬长避短。还可以评出最佳审判员,最佳公诉人,最佳辩护人,对评出的最佳者在平时成绩上再加10分,以资鼓励。
(2)整体教学效果的测评策
一种教学方法是否成功,最终是由教学效果来评判的。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估也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有效评估,学校教学管理者不仅能够在总体上掌握教学质量,而且可以激励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使教师明确并改进自己教学中的不足,获知学生当前的学习效果。目前在许多高校中采用常见的测评方法主要是民意测验和调查,对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评价,应该包括对学生的民意测验,授课教师对学习氛围变化的感受比较报告,实施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前后学生综合能力的比较调查,对学生阶段实习和毕业实习的调研(如果有的话),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等。通过这些测评,了解和评价模拟法庭教学的成功和不足之处,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予以相应的改进。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正由传统的以知识为第一位的教育,向以现代教育目标—态度能力、实用技术、知识为本的素质教育转变,主要体现在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在现代教育理念的背景下,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估不再局限于教师授课本身,而是涉及到包括教师知识宽度、所授课程内容、课程安排、课堂教学组织在内的多种因素。其中,尊重学生,关注师生互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进而增强学生的学习价值感,已成为现代教育中影响教师教学效果的不可忽略的因素32。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现代教育理念的教学方法,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估不仅有利于提高其教学质量,而且也有利于这种教学方法的推广和改进。
6、模拟法庭教学的保障
一种好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和物质技术条件与之相配套,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就模拟法庭教学法来说,这些相配套的条件至少应包括:
(1)明确课程设置,制定相应的制度。
有条件的法学院(系)有必要专门开设模拟法庭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进行管理,并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保障。现在不少法学院(系)把模拟法庭作为诉讼法学的一个教学内容,由诉讼法学教师在课内进行安排,通常由于教学时间的有限,一个学期只能安排一次模拟法庭教学活动,致使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应用范围非常有限。同时模拟法庭操作过程中的随意性也比较大,诉讼法学教师往往只注重庭审的过程,注重学生对诉讼程序的掌握,而忽略庭前准备和庭后总结环节,更忽视庭审过程中对实体问题的处理,纯粹走形式、走程序的情况常有发生,这显然不利于学生正确观念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有好的制度来予以保障和规范。只有通过将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门课程设置,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实现对模拟法庭教学的规范管理,模拟法庭教学的运用才能更为成熟和高效。例如扬州大学政法学院在教师组织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践上,由系进行经验汇总,制定了《模拟法庭教学实验规程》、《模拟法庭管理办法》、《模拟法庭指导要求》、《模拟法庭参与人员实验规则》、《模拟法庭教学计划》、《模拟法庭文书格式样本》、《模拟法庭实验报告格式》等,对模拟法庭的具体操作进行指导”。
要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每个学生必修的课程单独设置,设置时间最好在第六学期或第七学期。因为这时的学生已具备参与模拟法庭的基本条件,主要的实体法、程序法课程均已上过;以往的法庭庭审旁听和已经过的阶段性专业实习已使他们对真实的法律工作有了初步了解;三年的大学生活也使同学们具备了一定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果取消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则应将模拟法庭作为一种补充在第七学期开展,而如果没有取消专业实习,则在第六学期进行模拟法庭教学实习,这样模拟法庭课程的设置为学生第七学期进行毕业实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实践需要,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可以分为三至四个阶段,主要包括刑事庭、民事庭、行政庭,针对现在采用仲裁方式处理纠纷尤其是经济的情况不断增加的现实,在时间、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开设模拟仲裁庭。
(2)强化物质保障,设置独立模拟法庭实验室
要有专门的、完整的模拟法庭实验室以取代一般教室作为模拟法庭教学的场所,模拟法庭要符合《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要求,桌椅应参照正式法庭的样式制作和摆放,要有法庭应有的一切标志,如国徽、参诉人员标牌、法槌等。还要配置法官服、检察官服,其他参诉人员也应要求服装正式,符合法庭规范。为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应加强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模拟法庭中的运用,有条件的法学院(系)可以对模拟法庭的开庭过程作同步的录像,这样做既有助于供学生在模拟法庭实验后进行观摩和有利于教师进行点评,也可将一些好的开庭资料保存下来,供以后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时参考。这些均将使模拟法庭活动更规范、更富严肃性,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崇敬感和对法律职业的自豪感。在这方面,清华大学法学院做得比较好。由于非常重视学生实际能力的训练,清华法学院在其办公楼明理楼内建有很先进的模拟法庭,可同时容纳150人进行旁听,配备有高保真音响设备、数字摄像系统、录像设备、导播设备及多媒体演示设备。拥有如此先进的模拟法庭实验室可能也是清华大学法学院虽建院不久,却在国内外一系列的模拟法庭辩论赛中取得了佳绩的原因之一吧。
(3)要配备相应的人员
首先要配备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首先,模拟法庭教学对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要从过去的“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转向学生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的引路人。以往那种教师只是埋头做学问,上课就是将自己在本学科里的研究成果或者学术界的理论观点介绍给学生的教学状况必须要改变。教师要组织好模拟法庭教学,必须建立与保持同司法界的密切联系。要正确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审判的准备和解决实际演练过程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就必须深入钻研有关的各种法律问题。
具体说来,在这种教学方法下:第一,教师要更加注重学生的感受、学生的需要和学生面临的问题,而不是主要关注自己,关注自己准备的教案和希望达到的教学效果。这就要求教师改变和学生交往和沟通的方式,不能只关心自己的教案,而必须要考虑学生的需求、实际案件事实和教案的关系,要关心模拟法庭教学最后是否会达到让学生真正学有所获。第二,在这种教学模式下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答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这种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在这种模式下,学生要在千变万化的案情中结合有关法律条文和原理寻找答案,由于学生个人的见解不同,分析能力的差异,答案不可能是一致的。这种情况显然也不可能预先存在于教师的教案中,学生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往往会超出原先教案所计划的问题。教师是按照准备好的教案按部就班的继续授课还是针对学生的需要随时调整教学计划,这对于任课教师来说也是一个需要面对的教学新问题。二是为了使学生真正能够开动脑筋发挥主角的作用,老师在采用这种启发式、问题引导式的方法组织教学时,就不能简单地给学生一个标准答案以代替学生的思维(况且这种给出的标准答案是否标准也是一个问题)。这种教学方法显然也会改变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的、经院式的法律思维模式。三是模拟法庭本身就是模拟法院就某一民事或行政案件进行“真实”的审判,其本身是不能先预设答案的。法庭审判不能先预定答案或结果,然后再进行审判。这就要求任课教师要转换角色,转变观念,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和知识的含金量。
一般在诉讼法学的模拟法庭授课中,指导教师不仅要有诉讼法学的任课教师,为保证实体审理的准确性,在具体个案中邀请有关实体法教师参加;而根据实体法教学的需要组织模拟法庭时,由实体法教师自行组织,诉讼法教师进行协助,以便于理论和实践的适时结合。在有条件的法学院,最好为模拟法庭的开设配备专门的教师,使他们有专门的时间用于模拟法庭教学的指导工作。由于从事模拟法庭教学指导的教师必须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实践操作能力,并要求能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同步发展,提高自己的能力。可以采取的方法,除指导教师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外,可由高等学校法学院(系)与有关司法部门达成协议,让教师能有机会到这些部门去工作一段时间,获得最直接、较充分的实践经验,以利于提高其指导水平。同时有必要聘请所在地市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为特聘教师,对模拟法庭的审判进行实践操作的指导,常见的是通过观看开庭审理,进行庭后评价或指导示范庭,以及引进法庭活动(即法院将对某一案件的审判选择在所联系高校的模拟法庭内进行)。
7、模拟法庭教学法的改进
不可否认,在从事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教师的精心安排和参加者积极参与下,在法学院(系)领导的重视下,目前模拟法庭教学在各个环节上的表现往往确实称得上是成功和完满的。但问题是,这种“活动式”的教学方法在具体的实践过程日益存在形式化的倾向。从法学专业教学的角度看,但要想通过形式化的模拟辩论真正引导法学专业学生进入法律科学的堂奥,真正达到促进学生对法学知识的深化和运用,培养学生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必须要求从过于追求形式的“活动式”模拟转向具有实质效果的“教学式”模拟转变,使其真正服务于法律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这要求模拟法庭教学切实地在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培养的总体计划中得到合理的安排,使模拟法庭教学与课堂讲授有机地结合起来并真正发挥其教学辅助手段的作用,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实实在在地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尤其需要我们从事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认真地思考与总结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在实践中予以改进以提高其教学效果。唯其如此,教师与学生才能从每一次模拟庭审活动中切实获取专业上的收益和长进,而不是仅仅感到一种新鲜和好奇的刺激。在当下热烈讨论素质教育之时,在认真总结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从其他教学方法和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思想中受到某种启发,以改进和提高法学专业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教学效果,以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的知识、素质和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教学目标,应当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首先为提高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效果,有必要借鉴判例教学法的成功经验。判例教学法继承苏格拉底教学法中的独立思考和怀疑批判的精神,通过教师在课前要求课前大量阅读材料(包括判例集、教科书,法律条文其它),然后教师在课堂上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分析和讨论的内容包括事实和结论,分析和讨论的方法是典型的“苏格拉底式”的),教师在课堂上很少讲授,而是用提问的方式,发动一轮又一轮的促使学生思考的辩论。而目前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往往没有做好课前的资料准备,模拟法庭教学的辩论中也少有判例教学辩论中的针锋相对和穷追不舍,在这方面,判例教学法的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判例教学法倡导“像律师那样思考”的教学指针,其目的并非在多大程度上教导学生如何掌握和运用基本的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而是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培养法学院学生敏感地意识到并且寻找到既存法律规则在适用眼前事例中的“不确定性”,找到所谓法律的“边缘”。而法律院(系)学生的模拟法庭教学也应该允许、甚至要求学生尽其可能地摸索法律辩论的外部界线,在即使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则中找到漏洞和空隙,“钻法律的空子”。这是由法律专业的特殊性决定的,法律教育者应当认识到:法律不是“客观知识”,法律知识是一种理解的知识,它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普通人眼中的确定性法律在法律职业者的意识中是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在模拟法庭的教学实践中,吸收判例教学法的经验,教师也应当不断提供模拟的法律实践,向学生提出问题,学生则通过思考和“研究”提供自己的答案。在学生提供答案的过程中,也应该通过判例教学法的“求异”的教学训练,让学生学会发现法律“不确定性”的基本方法和门径,从而为日后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在大学中我们一直受到的教育给人这样一种印象:学习是自己的事情,每个人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学业上的成功,不仅不应该借助别人的帮助获得成功,而且帮助别人也是不应该的。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情况却不是这样。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相互配合和协调,同一个组织的成员不可能互不理睬,互相没有交往。“在现实世界中,每个层次的工作都有合作。个人加入一个围绕共同目标组织起来的小组,这些小组又属于一个为更大目标而工作的更大的组织,这些大组织又组合在一起,朝着更大的超级目标奋斗。因此,不管这些人在总部还是在分部工作,在社会各团体工作还是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和全球经济体系中工作,他们都在团队中工作”。而在法律领域中,实际工作的完成,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法律人的合作与交流的过程,诸如立法议案的合作拟订与审议、法律事务实施中的合作调查和合作执行等。总之,只有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部合作与交流,可以使共同体成员之间相互弥补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缺陷;而通过共同体与外部成员的合作,可以使法律人才适应社会的特殊要求,解决因受专业限制而不能解决的问题;通过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可以博采人类法律文明的精华为我所用。无论从个体角度还是从国家角度,能够与他人有效地交流与合作是未来法律人才的必备品质。
不仅社会需要未来法学人才具有能与他人有效的交流和合作能力,模拟法庭教学这种学生集体参加的活动,也需要学生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完成这场教学活动,也只有同学们的积极参与,这项教学活动才能发挥作用,培养出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由于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涉及到知识面很多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问题,且这些问题的争论性非常强,这使模拟法庭教学非常适合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对涉及知识面广泛的各种问题,学生受自己知识储备和生活阅历的限制,单个人独立完成这一任务会有困难,而通过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互相启发,多角度思考问题,可以充分发挥其群体的创造性。同时合作性学习的经验告诉我们,学习任务越是困难和复杂,学生们的努力奋斗就越需要团体的支持。法学专业的模拟法庭教学存在许多法律和事实问题的争论是并没有一种标准答案的,而通过一种模拟法庭审判中各方为争取对自己有利结果的竞争,学生不仅要考虑各种法律和事实问题,而且要考虑对方的反应,这会给学生以挑战并造成巨大的学习压力,需要学生学会在合作的情形下解决问题。但合作性学习并非简单的将学生分组就能够实现,学生可能不知道如何合作,即使知道了也不一定去做。所以教师在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中,有必要贯彻合作性学习原理,发展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技巧,为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条件,同时也是为了发展学生交流和合作能力。
在模拟法庭教学中还可以通过这种教学形式,进行中外先进诉讼程序制度的尝试,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当前,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在于从程序上赋予当事人更多的诉讼权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英美法系的“交叉询问”。“辩诉交易程序”、“当事人主义庭审模式”、“陪审团制度”,大陆法系的“庭前交换程序”、“处罚命令程序”都为我国的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好的借鉴。这种借鉴就模拟法庭来说,虽然还不成熟,但对司法改革的探索将有所裨益,对于改变传统的审判模式,完善我国的诉讼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司考环境下之法学实践教学研究相关文章: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