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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旅游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然而,2008年世界性的金融危机,旅游业从而受到了严重的创伤。蓟县是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发展起来的天津市模范县,县政府为了保持经济的稳定,通过调节票价的方式调节旅游经济,并制定一系列的政策保证票价稳定。调节票价是新型的政府行为,县政府在世界性的金融危机的严重形势下,合理的利用票价调控政策,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提高政府行为的效率性,使经济增长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政府对票价的过度调控也会产生一些政府失灵的结果。本文从政府干预票价的利弊两个方面对其效果进行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旅游业票价政府行为
1蓟县旅游业的发展现状
1.1蓟县旅游资源简介蓟县,西周时属燕国,春秋时期称无终子国并建都于此,秦代置无终县,隋大业末年改为渔阳,明洪武初年撤渔阳县入蓟州,民国二年改为蓟县至今。蓟县位于天津市最北部。总面积1593平方千米。总人口96万人(2007年)。目前,县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处,文物保护点268处,革命战争遗址和纪念地160多处。上元古界地层部面举世无双,千年古刹独乐寺独一无二,新石器时代遗址。
1.2蓟县旅游业的收入水平从蓟县旅游部门获悉,2008年以来,蓟县政府通过不断加强精品景区建设、规范服务管理等措施,提升了全县旅游业档次和水平,促进了旅游经济各项指标持续攀升。截止到2008年6月底,该县共接待中外游客360余万人次,同比增长24.9%;旅游直接收入22亿元,综合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23.1%。2008年蓟县共接待游客63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3亿元,可以说旅游业已经成为蓟县的支柱产业。
2县政府对发展盘山旅游区的相关政策
2.1政府以提高旅游业性价比为原则,切实提高农村旅游服务的接待水平以盘山景区为例,通过打造“三村一园”的政策,为了服务于偏远地区的游客,2008年上半年,新建、改建、扩建农家院540户,并实施农家院入住价格统一政策和顾客反馈制来维护游客的权益和提升游客满意度,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和规划管理,农村旅游环境得了整体的改善,优化的服务,确保了全县旅游业安全健康发展。可以为旅游业带来更大的收益。
2.2实施票价减免制度政府为了维护国家老弱病残和军人以及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以提高旅游景区人流量为目的,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对他们实施票价减免制度,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士兵证、军官证、伤残军人证和优抚证件免票游览,此外,政府还提出了“1+1”政策,中小学生凭借学生证可免费带领一个家长共同参观,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旅游景区的人流量。
2.3黄金周期间,执行票价不上涨政策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民众收入不确定性增加,民众能够压缩开支的首当其冲是诸如旅游等精神需求。如果盲目、大幅提高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对旅游业是非常不利的。国内许多景区趁国庆“黄金周”大幅提高景区门票价格,不仅对当地政府不利、而且对游客不利,更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不利,完全是一种短期行为。蓟县政府提出“限涨令”,并对一些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过高依法进行干预和纠正,有力的保证了旅游景区的票价稳定。
3蓟县政府对本县旅游票价的调控效果
3.1政府调控票价带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
3.1.1旅游区人口流动量增加2009年一季度全县旅游景区接待人数为66.3万人次,同比增长14.2%,旅游景区收入4481万元,同比增长15.1%。2009年五一黄金周期间,盘山1100户农家院共接待游客22.9万人次,旅游收入达2600多万元。由于政府的票价调控政策,据权威机构统计,2009年“十一”黄金周期间蓟县盘山旅游区接待25万人次,门票收入达到了5690万元。可以说,票价政策已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蓟县经济的增长。
3.1.2人均收入水平增加旅游票价的调整导致旅游消费市场的繁荣活跃,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因旅游经济的带动,2009年一季度蓟县消费品市场呈现旺盛的发展势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3887万元,同比增长46.6%,其中,限上实现零售额35858万元,限下实现零售额108029万元。从行业情况看,住宿餐饮业实现交易额27265万元,同比增长40.1%;批发零售贸易实现交易额116622万元,同比增长48.2%;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
3.2政府调控旅游票价损害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3.2.1政府的价格干预造成旅游市场的不正当竞争
旅游业很大程度上了促进经济发展,因此,许多地区的政府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政府通过对蓟县盘山旅游区的价格调控,要求农家院票价一致原则,使得盘山许多农家院都采取降低菜价的措施来吸引顾客,使得农家院之间的竞争极其混乱,造成了旅游行业部门之间竞争的不公平。
3.2.2政府对旅游票价干预造成旅游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不平衡
旅游产业的发展与保护环境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政府应合理利用旅游资源,注意保护自然及社会环境。现阶段总体来讲中国居民的素质还处于发展阶段,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也处于不断提高的阶段,许多方面还有注意不到的地方,旅游票价的降低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游客,然而游客多了自然会有人吸烟,有人乱扔杂物,造成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因此,政府的干预未必就能防止资源过度利用及环境破坏。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过多倾向于调整票价吸引游客不利于实现改善环境的目标。
4政府对旅游票价经济调控的对策分析
4.1以信息化调控旅游票价,提高政府行为的效率性
旅游产业具有不可移动消费的特点,决定了旅游业是典型的信息依赖型产业。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大力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对于推动旅游产业现代化,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可以在蓟县旅游网上开通商城系统,在网上购票可以给与打折优惠,游客在浏览了旅游信息之后可以通过商城预订系统向旅游部门提交购票订单,旅游部门收到订单后跟顾客进行确认,再将预订情况公布在商城前台,从而有效引导游客的理性消费,也为地区旅游业带来了切实的经济效益。
4.2增强旅游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
在旅行区销售蓟县旅游产品,制订一些优惠、奖励政策,凡进入蓟县的旅游团队,可以享受折扣优惠价格和安全救助保障;旅游网在推荐销售旅游景区时,可按推荐的线路产品销售,也可自由选点销售,根据人均消费价格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折扣优惠;在享受网络结算折扣优惠的基础上,免费享受优质、足量的蓟县风味儿特色的中餐,提高旅游者对餐饮质量的满意度,树立蓟县旅游新形象。
4.3发放免费旅游门票,提升旅客人流量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逐步加深,“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旅游消费具有综合性强、带动力强的产业优势,旅游业具有率先摆脱金融危机的行业优势,同时旅游也变成了人们消费支出中比较次要的选项,是人们首当提出的紧缩项目,政府可利用闲置的旅游资源发放景区旅游券,不仅可以刺激人们原本萎缩的旅游需求,而且对当地餐饮、住宿、购物等消费发挥比较全面的拉动作用,由此在产业链上出现“乘数效应”。
参考文献:
[1]杨君昌,曾君平.公共定价理论[M].上海财经出版社.2002: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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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河、湖、海的岸边修建的挡水建筑物称为堤;构建在河谷或者河流中拦截水流的水工建筑物称为坝。“防水的堤坝”合称为“堤防”。堤防指在江、海、湖、海沿岸或水库区、分蓄洪区周边修建的土堤或防洪墙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生态堤防设计的必要性及其原则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生态设计理念主要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堤防工程的功能。在生态设计理念中充分的融合了工程学、生态学以及环境科学,针对堤防工程现有的生态状况,建设具有自然属性的人工堤防。一般情况下,都会采用扩大水域面积以及设计水边景观等方式,对于施工中的材料也应该尽量减少对资源的消耗,以自然取材为主。尽量不改变河道原来的面貌,所添加的人为因素不宜过多,尽量保持河道原有的生态性,建设具有生态特色的堤防工程,为城市建设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在以往的河道堤防工程中,人们只是注重防洪度汛以及航道畅通方面的功能,考虑问题的角度也是堤防工程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以在对河道堤防工程设计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其与周边的生态型,对河道进行截弯取直建设,大大的破坏了堤防周边的生态系统。此外,在建设河道堤防的过程中,施工中所使用的大量的混凝土、块石等非绿色材料,对堤防进行大量的人为改造,对于河岸两侧的土壤结构造成严重的破坏。这种过度的人为干预,占用了大量的滩涂和植被,周边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从而导致河道堤防工程的生态功能无法发挥。在原有堤防工程建设中,为了增强防洪能力,而对原有的河床、浅滩、河岸进行了人为推平,建立起整齐划一的立面或者斜面,这种行为对周边的植被造成严重破坏,生物栖息地不复存在,生物链中断,不仅生态功能无法发挥,城市景观建设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人们生存环境的质量有所下降。
原有的堤防设计,为了降低成本,就会采用截弯取直的做法,虽然减少了成本投入,但是对于河流的生态破坏性极大。近些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在堤防工程设计中,融入生态设计理念符合了时代发展的趋势。在生态设计理念下,最大程度的尊重河流堤防原有的生态面貌,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充分利用原有河道的优势,在巧妙的改造后,不仅破坏性小,并且为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有利的场所。在生态设计理念下,从堤防工程的设计、施工整个过程中,都以自然和谐为准则,充分发挥河道景观的多样性功能。在生态设计理念中,为了保持周边环境的自然性,尽量使用绿色材料,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整体设计思路中,也会充分考虑到河道堤防工程在城市中的作用,不仅提高了防洪度汛和航道畅通的功能,而且更为注重景观建设,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所以生态设计理念在堤防工程中的应用起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的目的,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
一是安全性原则。一般来说,河道地方的建设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防洪度汛,因而,生态堤防的防洪安全是是其设计时最先考虑的原则,只有安全的堤防,才能够考虑到生态的堤防。所以,生态堤防也应该而且必须是安全的地方。
二是整体性原则。在堤防的设计过程中,应当兼顾堤防设计的整体性原则,即河道地方的设计应当从整体上着眼,充分考虑到堤防建设在短时间内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等短期利益以及环境效益等长远利益,使得生态堤防在设计之初就牢牢把握好堤防与自然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生态堤防的综合效益。
三是自然景观优先原则。基于生态学的河流生态堤防的设计,应当本着尊重自然、敬畏自然的心态,对自然环境的人为介入应当尽量约束在河流的环境容量之内,设计之初就应当严格考察,在不破坏生态系统在物流、能流基本同道前提下,进行堤防的设计。具体说来,生态堤防的设计应当结合好水域自然环境的特征,因地制宜,效法自然,在堤防设计过程中河流本身所拥有的自然景观应当尽可能予以保留,特别是对于河道的自然边界、天然蜿蜒曲折的河段,而对于不得不进行人为更改或者融入人工因素的自然景观应当加以补偿。
四是生态环保原则。生态堤防的设计还应当尊重自然生灵,坚持“生态治水”、“生态管水”思路,尽量在不影响河流生物生存需要的前提下,保留水生动植物生息、繁衍的场所,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河流相得益彰,形成人水共荣、人水互融的景观。
五是多样性、异质性原则。传统堤防在设计之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堤防的安全问题和成本效益问题。而生态堤防的设计在考虑了上述两个问题之后,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生态岸堤堤防的边缘效应。传统的堤防在设计时未能考虑到河流到滩涂到陆地的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到陆生生态系统过渡的连续性,而人为设计了一道横亘于此的堤防,破坏了这种水陆生态系统所形成的独特联系性,造成了沿河湿地大量流失,水生动植物栖息场所被河水浸泡,河流原本存在的水土之间的互动和联系被认为阻隔,水生动植物繁衍栖息场所消失。因此,生态堤防在设计之初就应当考虑到上述情况,在设计之时应当适当补充自然景观原有的成分,协调好自然景观与人为景观的结构特性,保持好河流的湿地和滩涂,营造一个适宜水生动植物栖息繁衍的场所。
六是亲水性原则。生态堤防的设计不仅考虑的是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还要考虑到社会效益。随着人类活动场所的扩大,娱乐休闲场所的建设越来越显现人性化。河道堤防作为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应当利用好建成人们娱乐休闲的好地方。水是灵动的景观,特别是河流,常常受到人们的喜爱。生态堤防在设计之时应当根据当地居民的文化习俗和活动需要,在堤防上设置更多的与水有关的景观,让人们从各个方位感受水、体验水。
河道堤防是城市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城市的防洪排涝,并且对于建设生态城市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大部分堤防工程在城市内部,所以在设计思路上,不仅要考虑到功能性,还要注重美观性,在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还要提升生态效益。在堤防工程的周边环境存在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生物链,直接关系到生物群落的多样性,所以在追求绿色环保的时代,在堤防工程设计中融入生态设计理念非常关键,其不仅能够充分的发挥堤防工程原有的功能,并且还能够激发生态效应,建设成堤防生态圈,对于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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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税收与政府收费的比较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对税收与政府收费的比较分析全文如下:
在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的进程中,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对政府行为的要求,我国的财政理论、财政实践和财政管理体制一直处在一个重新认识和不断调整的变化过程中,这必然会造成某些政府行为由于缺乏规范性的制度约束而出现随意性。特别是在经济运行机制由集中命令决策方式向分散自主决策方式转化的总体趋势诱导下,许多政府机构似乎觉得自己也可以像非政府市场主体一样去自由地追逐利益,其中过多过滥的政府收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目前这种收费已严重地侵害了众多社会成员的利益,人们对此深恶痛绝,进而认为一切政府收费都是不合理的,应该全部被取消%或全部实行费改税&。然而,这种看法并不足取。实际上,税收和政府收费都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形式,由于它们各自在收入过程中所具有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们是各有其特殊作用的,是不能够相互替代和相互混淆的。
税收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以无偿和强制的方式取得的一种收入。由于政府在税种的设计上可以对课税主体、课税客体以及课征程度等税收要素进行不同的选择和搭配,因而使得税收的内容丰富多彩,税收制度也日趋复杂。政府收费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中的一些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在向社会提供管理服务或事业服务时,以管理者或供应者的身份向被管理对象或服务的消费者收取的费用。税收与政府收费虽然都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方式,但它们却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首先从税收的性质和特点来看:
1.收税机构的集中性。由于税收是对社会成员的一种强制的征收,因而课税权力只能由作为社会公共权力代表的政府来享有。政府为了合法而有效地去行使这一权力,就必然要建立集中性的税务征管机构来统一收税并处理相关的税务问题。税务机构只是政府课税权力的执行机构,它所收取的税收是一种集中性的财政收入,是必须交入国库由政府进行统一安排的
公共资源,因此税收收入的多少与税务部门的利益是不相关的。
2.收税机制的无偿性。税收从其征收的过程来看完全是一种单方面的价值转移过程,纳税人的交纳是没有任何东西作为回报的。在决定向什么人课税;向什么东西课税和课多少税时,政府通常不用去考虑特定的纳税人在今后的公共支出中可能获得的受益程度因此收税是将公共服务的消费与费用的交纳相分离的。
3. 征收程度的固定性。正因为税收是政府对社会成员的一种强制无偿的征收,为了防止这种权力的滥用,必然要求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政府征税的程度进行约束。因此政府征收的每一个税种都必须对纳税人、课税对象和征收程度以及征收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并经由立法机构审议批准以形成规范化固定化的税法。这样,尽管各国的税制都很复杂,但其征收的程度却是十分明确和固定的,税收的征纳双方都是十分清楚的并且是不可以随意改变的。
其次,从政府收费的性质和特点来看:
1.收费主体的分散性。
政府收费的主体是政府下属的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收费的依据是这些单位的具体管理职能和服务内容。这就使得政府收费的收取主体具有分散性的特点。如果在管理上又直接将其作为收费单位的支出补偿,则这类收入就会首先表现为各收费单位的收入,而与收费主体的利益直接相关,收费越多单位可支配的资金也越多。
2.收费机制的有偿性(交易性 )。
政府向什么人收费,这主要同社会成员对政府提供的相关服务的需求相关。比如,当教育要收费时,则只有那些愿意接受教育的人会为此付费。这种以社会成员个人对政府服务需求选择为前提的收费,使收费带有很强的交易性和
有偿性。这同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是不同的,也是同税收将人们对公共品的消费和对公共品的付费相分离的收入——— 支出机制完全不同的。行政管理性收费虽然带有强制性,但它仍然直接与交费者的行为选择相关。比如,要想进入特许行业就要交纳特许费,违反了某种法规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交纳罚款&。专项收费虽然将受益的时间与交费的时间相分离,但无论从付费的主体来看,还是从分担费用的程度来看都是直接与其今后的消费相联系的。因此,可以说政府收费更多地体现的是财政收入分担的受益原则。
3.收费订价的垄断性。
由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和事业服务单位都具有相当的垄断性,特别是行政管理机构,对社会而言基本上是独一无二的。这样,政府的行政事业服务对社会而言就必然具有垄断性特征其收费的订价通常是没有竞争的,是由政府部门单方面来确定的,消费者对于政府收费的价格也没有选择余地。
正是由于税收与政府收费的不同特点因而决定了它们各自在一国社会经济中的不同作用和影响。
(一) 税收的作用和影响
1.为公共支出筹资。
公共支出主要是指由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国防安全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在履行各自的职责时所耗费的开支。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包括国防和外交&涉及的范围虽然十分广泛,但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建立规范而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安定而公正的社会环境。因此,政府为管理而建立的各种行政部门,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政策选择来看都应具备充分的社会性和公正性,其管理提供的服务应被作为纯公共品的方式向社会供应。也就是说,行政管理性服务对每一个社会成员应是完全平等的,而决不能以人们的支付能力大小为转移。由此可知,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是决不能以收费方式来筹集资金的,其资金来源只能是强制、无偿和集中征收的税收。
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提供事业服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市场对某些领域供应的不充分和无效率。一般来讲,凡市场能够充分有效供应的都应尽量让市场来供应,因此政府供应的事业服务就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文化、科研、基础设施等领域。既然政府提供的事业服务多是按市场原则不能充分有效提供的,因此政府事业服务的提供方式显然就只能是公共(免费)或半公共(部分免费)的。这也就决定了政府事业部门的绝大部分支出的补偿也只能依靠税收来筹资。
2.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的调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收入活动的作用不仅仅表现在获取收入上,它同样可以被政府用于调节经济和改善社会状况。而后一种作用的发挥则需要更多地运用形式多样的税收来实现,需要政府调节和改善的社会经济问题越多,税收的作用就越大。比如,调整国民收入初分配所造成的收入分配差距;改善资源配置状态以及稳定经济等等,税收都有其独特的作用。
3.有利于规范政府的收入行为。
现代税收所特有的固定性特征,要求政府的税收活动必须置于法律的制约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如将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就可以使得政府的收入行为变得更加规范和透明,从而减少政府财政收入活动的随意性。
正是由于税收所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和它对政府、社会经济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和影响,使它必然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集中性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当然税收这一财政收入形式也有它固有的缺陷,其最大的缺陷就是税收过程所必然产生的福利与效率损失。首先是税收这种将公共品消费与公共支出的分担相分离的收入机制所必然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其次是在政府为贯彻社会公平目标而选择量能负税的征收方式时所增加的超额税收负担;最后是政府为了实现多重目标的要求而使税制日趋复杂时,又必然不断增加征税的成本。
(二)政府收费的作用与影响
1.进行特殊的管理。
首先,一个社会为了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为了社会的安定和平,必须建立约束人们行为的各种制度法规。这些制度一经确定就应成为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当某些社会成员不遵守这些规范时,政府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就必须对这些行为进行管理和纠正,处以罚款就是经常使用的行政管理手段之一。其次,政府为了保证某些行业的经营质量和最佳规模,也会通过行政管理的方法来限制经营者的数量,控制经营者的质量(特殊的技能需要)。这种限制最终会造成这类行业的超额利润,因此通过收取特许费的方式可适应这种管理的需要。
2.抑制人们对政府供应的某些半公共物品的过度消费。
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除了向社会供应纯公共品外,也都会向社会提供许多公共性并不充分的物品,如教育、医疗、图书馆、公路、桥梁等。当政府完全以公共产品的方式向社会供应这些物品时,这类物品常常会出现过度消费的情况,其中公费医疗中的医药品过度消费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收取使用费的方式来抑制这类物品的过度消费。
3.增进社会福利、降低筹资成本。
正如前面所说,在政府为社会提供的物品与服务中,有许多并不具备充分的公共品性质。因而,人们对这些物品的需求就可以通过自愿付费的方式表达出来,即:愿意付费则表示其有消费需求。因此,从理论上讲,政府供应的物品,凡能通过收费来供应的,采用收费的方式是最能增进社会福利的,因为它将社会成员对政府服务的需求同他们对政府支出费用的分担联系起来了,可以使政府供应物品的效用最大化,使人们在费用分担上的个人福利损失最小。同时由于收费弥补单位支出的直接性也可以减少在税收。支出机制下的管理过程和管理成本,因此,收费方式对政府而言,也是一种成本较低的筹资方式。
正是由于政府收费对社会经济有着上述几个方面的正面效应,因此各国财政收入中始终保持了政府收费这种形式。然而,政府收费除了能产生一定的正面效应外,也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这些负面效应主要是由于政府收费主体的分散性和订价的垄断性所造成的。由于政府收费的主体不是专门从事收入活动的税务部门而是政府下属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因此,收费收入通常被表现为单位的收入。
同时,政府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又往往在管理上将这类收入交给收费单位自收自支,这样就必然造成收费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而增加收费项目,随意制定收费标准的情况。如果国家在财政资金供应相对紧张而放松对单位收费的管理,或是默许各政府单位以收费来补充资金来源时,那么就不仅是那些在技术上可以收费的机构会向社会收费,就是那些从理论上和政策上讲都以公共产品方式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机构,也会想方设法利用自己的行政权或垄断权强制地去向社会收费。这样的收费状态必然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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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生活给人们心理和精神的压力与日俱增,青少年正处于发育旺盛时期,也是最为脆弱群体之一,必然受到影响。当前我国青少年健康问题往往出现在心理健康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分析及干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身心的健康发展也就成为了当今社会的关注重点。然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这一特殊群体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进而引发一系列不利于其成长和发展的负面影响乃至危机。本文主要从家庭、个人、社会三个方面对青少年的常见心理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了一些具有实效性的干预方法和措施,以期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社会的希望,这一特殊群体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因此其心理健康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研究。青少年时期的关键就在于自我同一感的建立,如若不然,就容易陷入不能认识自我的迷潭。处在这个人生关键的转折点上,青少年本来就比较敏感脆弱的心理又会因为一些诱因如人际关系、沉迷网络等激发心理障碍,这时如果无法得到宣泄便会引发出严重的心理问题;因此,正确引导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就显得至关重要。下面先来分析一下造成青少年心理问题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家庭方面。家庭作为个人生活的基本单位,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可想而知,而家庭容易诱发地青少年心理问题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教育方式的缺陷,我国大部分孩子从小都是在家长“好好学习”的教导下长大,除了日常上学,周末还要参加各种辅导班,家长迫于社会竞争压力往往只关注孩子的成绩,而忽视其心理情绪方面的诉求;二是家庭教育观念滞后,有些家长局限于传统的“体罚式教育”,不懂得赏识教育的优势,经常放大孩子的缺点而忽视孩子的优点。
其次是个人方面的原因。埃里克森提出,青少年时期自我同一性的确立可以有效防止社会角色的混乱。青少年开始思考自己是谁,自己活着又是为了什么,开始从客观的方面来认识自己,但稍有不慎就容易出现身心危机。青少年普遍有着强烈的独立意识,要求摆脱别人的安排和束缚,然而现实往往事与愿违,最终还是要依赖他人,甚至小小的挫败都会使他们产生自卑感。青少年在理想中将自己规划为什么事都能处理,不用依靠父母,然而现实的自己却是离开了父母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是问题,这种现实和理想的差距使青少年倍感困惑,调适不好就会产生心理矛盾,甚至觉得没有人能懂自己。
最后是社会层面的原因。这一层面的主要问题是青少年的社会化问题,这也对青少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特别注意这一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青少年社会化偏差问题,例如不良的社会环境氛围对青少年社会化的不利影响,像是网上各种不健康的文化容易造成青少年的道德感弱化,各种游戏又容易让青少年沉迷其中,在虚拟中失去自我,甚至出现个体社会角色的混乱;再如我国青少年心理咨询机构还不是很普遍、特别是在社区有很大的欠缺,包括青少年家长在内的很多人还对此缺乏知晓度,一度表现为认为找心理咨询师是病态的表现,这都成为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的阻碍。
依据上述的三个维度,我们也应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研究符合干预和解决青少年的心理问题:
第一个方面就是从家庭入手,建议家长要跟青少年子女之间多沟通,要站在子女的角度去换位思考一些问题,最好有固定的交流时间,并且经常参加一些亲子活动,从而和子女建立友好、平等的关系,适时改变一下原来陈旧的思想,减少亲子间的隔阂和代沟,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第二个方面是从青少年自身入手,但由于青少年自身还处在容易产生自我同一性混乱的阶段,其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还离不开长辈们的正确引导,学校作为培育青少年的最普遍机构,在这一层面就肩负重任。学校应该为青少年提供心理调适等服务,例如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等。此外,青少年自身还可以建立朋辈互动体系,青少年时期人际交往的特点使他们更倾向于和朋辈交流并获得支持,因此,良好的朋辈关系有非常利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第三个方面是从社会层面入手,这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社会要多为青少年提供心理交流平台,大力普及心理咨询机构,同时适当降低费用,让青少年可以在有心理问题时找得到并找得起专家进行辅导;二是全社会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应进行多样化的探索和普及,积极通过各种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来灌输健康的心理理念,同时加强网络监管,尽量减少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心理的负面影响,还要推广优秀的文化和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青少年的心理问题事关重大,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以往我们过多注重青少年的学习成绩,而忽略对其心理问题的调研、调适和干预,这显然不符合当代全强调青少年要“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时代要求。而在这其中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尤为重要,甚至比学习成绩更能影响个人乃至社会的未来,因此,家庭、政府和社会都应更加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
青少年心理问题的分析及干预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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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干预是指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有计划、按步骤地对一定对象的心理活动、个性特征或心理问题施加影响,使之发生朝向预期目标变化的过程。 心理干预的手段包括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心理康复、心理危机干预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心理干预引入高职校青年教师培养的必要性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心理干预引入高职校青年教师培养的必要性研究全文如下:
对于新入校工作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青年教师,要帮助其更好地完成由“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将心理干预引入到青年教师的专业培养中来。
五年制高职校学生,是一个需要特别关爱的群体。从心理学观点分析,这些学生正值青春期,这一时期是人的心理变化最激烈的时期,也是产生心理困惑、心理冲突最多的时期。学生的心理特点主要表现为行为情绪化、心理素质较差,由此引发的心理问题极易使他们产生厌学、行为怪异等一系列问题。加之,卫生类高职校学生以女生为主,学生未来所从事的又是呵护人类生命健康的医药卫生这一特殊工作,这种性别、年龄层次及就业岗位的鲜明特点使得卫校学生更需要得到心理需求的充分满足。
面对五年制卫生类高职校学生的个性特征及其所学专业性质的特点,各卫生类高职校已经在不断加大对在校学生引入心理干预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但往往忽略了需要与有着这些“特点”的学生朝夕相处的青年教师的心理感受。为此,在对刚进入高职校工作的青年教师进行专业培养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加入必要的心理干预。既可以帮助青年教师又好又快地完成由“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又能在学生出现心理波动时,让青年教师具有一定的协助引导能力。
1. 青年教师期望值与学生现实情况的落差需要心理干预的疏导
卫生类高职校引入的青年教师多半都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他们在大学就读期间并未接触过师范类学生心理学、教育学等系统的理论学习及实践“应战”。他们从一所学校校门出来,随即迈入另一所校门,并且还是要面对在生理、心理上均有一定特殊性的教学群体。
当学生实际的学习能力、学习主动性、学习成绩与自己初为人师的那份“喜悦”与“期盼”形成落差;当学生的行为习惯、文明礼仪,也与自身的“约束”与“要求”形成落差时,加之青年教师自身又处于职业生涯发展的初期适应阶段,这就更加容易让其产生一种自己的职业成就感一时无法提现的“挫败感”。此时,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会去除青年教师消极的心理情绪,引导青年教师用积极的心态在工作中摸索并积累经验。要让青年教师知道每一个工作岗位都有它的特点,高职校的学生更需要一位有爱心、耐心,有方式、方法的青年教师去引领他们成长,而学生的成长所给予教师的那种喜悦与成就感也是最美好的感受。让青年教师能够用积极的心态去度过职业适应期,拥有一个良好的职业生涯开始,需要心理干预的引入,这也将对青年教师未来的专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
2.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形成过程需要心理干预的辅助
学校在青年教师的初期培养阶段,通常情况下,一是采用“老带新”的青蓝工程,对青年教师进行“帮带”培养;二是通过不断推门听课的方式,帮助、推动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基本功,希望其能早日更好驾驭课堂教学。在此过程中,很多青年教师在面临诸多新环境下的“不适应”的同时,还要面临这种“公开场合”下的“亮相”,承受着较大的心理、思想负担。
多数青年教师从最初的对于学习“如何教”感觉无从下手,到后来的更多是出于对自己“被听课”的担心和恐惧,尤其是被听过一次课后,被听课督导组就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足提出一些具体问题时,青年教师会更加“惧怕”这种推门式的随机听课。此时,对青年教师进行适当的心理干预,可引导青年教师如何正视“被听课”,如何正确看待、理解听课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沟通交流,还能及时掌握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了解青年教师的困惑与困难所在。
将通过心理干预了解到的青年教师自身思想及专业成长问题,随时列入到对青年教师专业培养的实施方案中,也是对青年教师培养的一种“因材施教”。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形成过程中引入心理干预,更能让学校“推门听课”等督教方式在青年教师的初期培养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 青年教师的学生管理工作需要心理干预的引导
高职校青年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还需要学会进行有效的课堂管理,并且在工作一年后,青年教师还要承担学校班主任的工作。各高职校都在重视呼唤教师多关注学生心理发展需求,旨在提高和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学生学会如何恰当有效地应对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种压力、如何进行情绪调节等,使学生更有效、积极地适应社会、适应自身的发展变化,促进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但却很少关注青年教师自身的心理变化,孰不知在青年教师与十六七岁有着心理、生理特殊性的学生接触、沟通的过程中,学生的喜、怒、哀、乐,亦包括一些消极情绪也会对青年教师造成负面影响。同时,青年教师缺乏学生管理经验,对于正值青春期的学生出现的“意外”状况,会使自身对课堂管理及班主任工作产生巨大的思想负担。此时,对青年教师引入心理干预,可以防止青年教师对班主任工作在思想压力下形成“排斥感”,能帮助青年教师恢复工作信心。为此,青年教师学生“管理者”的角色承担过程中需要心理干预的介入引导。
4. 青年教师专业成长需要始终贯穿心理干预
高校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是学校发展的核心。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教师的专业发展”研究已经走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但是多半都是针对于中小学教师。对于高职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实践性研究相对不多,主要是认为目前高职校所录用的青年教师,以硕士学位为主体,其专业素养足够用于培养高职校学生。而实际上高职校虽然录用的基本都是硕士毕业生,但对于新课改下对高职校教师提出的要具有“专业理论+实践技能”的新要求,以及信息化背景下对高职校教师提出的需要具备信息化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成为复合型人才的新目标,使得步入高职校工作的青年教师从职业发展初期就已经要面临专业成长的各种挑战。
“五课”教研、“两课”评比、“信息化教学设计”、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都对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出了要求和方向。其中成为“技能型”“双师型”教师的目标,对青年教师而言更是一个相对高的“挑战”,因为他们历经“校门”到“校门”的对接,绝大多数都没有丰富的企业一线、医院临床的生产、实践经验,这些青年教师在专业成长中要面临的诸多“挑战”无形中就会成为一种压力,甚至很容易成为青年教师的一种思想负担。
那么,如何帮助青年教师把“压力”变“动力”,如何能够让青年教师学会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状态,保持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热情与激情,如何让青年教师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消除对于教育教学工作的负面情绪等,则需要在对青年教师进行专业培养时,引入及时有效的心理疏通和引导。为此,心理干预需要贯穿于青年教师的整个专业成长阶段,从而才能更加有助于青年教师又好又快地专业成长。
五年制卫生类高职校的学生有自身的个性特点,青年教师对自己角色的正确认识需要循序渐进的过程,此过程需要及时的心理干预作为排解青年教师思想、心灵困惑和指引其专业成长的有效辅助手段。而对于青年教师在工作中体验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后出现的心理波动,则更需要心理干预的及时疏导,以帮助青年教师形成稳定的教育教学工作心理状态。为此,在五年制卫生类高职校青年教师专业培养的过程中,引入积极的心理干预将会对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起到切实有效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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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inoculate/vacci (inoculate/vaccinate) nate)意为注射疫苗以预防疾病。微生物学术语,食用菌栽培学术语:接种 inoculation ,按无菌操作技术要求将目的微生物移接到培养基质中的过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护理干预预防婴幼儿儿接种不良反应的临床价值分析相关论文。仅供大家参考!
护理干预预防婴幼儿儿接种不良反应的临床价值分析全文如下:
【摘要】:目的:探究护理干预在预防婴幼儿接种不良反应的临床价值。方法:选取2012年3月-2014年3月期间来我院进行预防接种的婴幼儿20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采用护理干预。接种结束后,对两组婴幼儿接种后产生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比较,同时比较两组婴幼儿采取不同方法接种后患儿家属的满意度情况。结果:观察组采取护理干预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患儿家属满意度明显优于对照组,组间比较也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婴幼儿采用护理干预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降低,患儿家属满意度提高,此方法值得在临床上大量推广。
近些年,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在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完善。现在的家庭一般都是独生子,家长对孩子的疼爱和关心与以往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从婴幼儿开始,家长对孩子的身体健康就非常关注,也逐渐认识到对婴幼儿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接种预防等项目的重要性[1]。其中,婴幼儿抵抗力较差,对婴幼儿进行免疫接种是预防某些传染病的有效措施,降低了婴幼儿疾病的发生率。但由于婴幼儿年龄较小,在接种的过程中会出现较多不配合的情况,给接种带来了较多不便,因此,适当的给予接种护理干预,会有较好的效果。本文对来我院免疫预防接种的婴幼儿采取全程护理干预,其临床效果报道如下。
1.1 基本资料
选取2012年3月-2014年3月期间来我院进行预防接种的婴幼儿20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100例,男54例,女46例,年龄5个月-6岁之间,平均年龄(3.23±0.58)岁。对照组100例,男52例,女48例,年龄4个月-5岁之间,平均年龄(2.87±0.63)岁。接种的疫苗有:百白破、白破.乙肝、流脑疫苗、脊髓灰质炎。两组婴幼儿在年龄、性别、接种疫苗等方面均无明显差异(P>0.05),故相互比较具有临床意义。
1.2 方法
接种前所有让孩子均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接种前要洗澡,保持干净,以免引起接种部位感染。此外,接种不可空腹,必须要吃饱,接种前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因为饥饿或者比较疲劳时接种,容易发生晕针。接种后在医院观察半小时后再离开。需要注意的是在接种24小时内不要洗澡,不要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勿食刺激性东西等,以免影响接种质量。在对婴幼儿接种时要配以合理的护理措施,使接种工作顺利展开,具体措施如下: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采用护理干预,具体的干预内容主要包括:
1、创造良好的接种环境,以此来降低婴幼儿的紧张情绪[2]。保持接种室具有适宜的温度、清新的空气,可以放置一些幼儿喜欢的玩具和书籍,或者播放一些幼儿喜欢的动画片或者儿歌,都可以缓解婴幼儿对接种过程产生的恐惧感。
2、对婴幼儿的家长也实行健康教育培养,由专业的医疗人员对家长讲述有关小婴幼儿身体健康的照顾,预防疾病发生,提早接种等等相关的知识,使家长了解接种对预防小婴幼儿疾病传播的重要性,同时了解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熟悉不同接种疫苗的作用。
3、对每一个接种的婴幼儿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3],以便日后定期与婴幼儿家长联系,了解接种后婴幼儿身体健康情况,提醒下次接种时间,再进行相关知识传授等等一系列与幼儿身体健康相关的事宜。
4、患儿口服糖丸前后半小时不进食任何东西,包括水,如果婴儿是母乳喂养者,服糖丸后适当延长喂奶时间,因为母乳含天然的抗体,对活疫苗有拮抗作用,中途可进葡萄糖水或其他奶制品。5、接种百白破和白破疫苗后24小时后进行常规湿热敷5分钟,接种乙肝疫苗后也可以预防性湿热敷,接种时可让家长帮助尽量转移孩子的注意力。
1.3 疗效指标
对两组婴幼儿接种后产生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比较,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发热、红肿、疼痛以及发生硬结的情况。比较两组婴幼儿采取不同方法接种后患儿家属满意度。
1.4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采用SPSS 13.0 统计处理,测定结果均用(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使用χ2检验。
两组婴幼儿接种后产生不良反应情况,见表(1),通过表中数据能明显看出观察组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两组婴幼儿采取不同方法接种后患儿家属满意度,见表(2),通过表中数据能明显看出观察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采用护理干预后患儿家属满意度明显优于对照组,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近些年,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怎样防止疾病、保护自身健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现在的家庭一般独生子较多,因此,家长对孩子的健康更加的重视,从婴幼儿开始,就会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呵护。每个人都清楚,婴幼儿处在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机体的免疫系统还不够完善,容易受到疾病的侵袭,是一些传染性疾病的高发人群。因此,对婴幼儿有计划的进行预防接种,是预防疾病传染的有效方法之一,预防接种能够对幼儿的身体产生一种保障,从而能够抵抗不同传染源的入侵。
许多社会家长,尤其较偏远的农村,由于知识水平不高,对接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全面,感觉预防接种浪费钱财。也有的家长认为接种会造成婴幼儿免疫系统的损害,导致抵抗力下降,影响以后的身体健康,像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了某些地区传染病的大量传播。
本文所讨论的在婴幼儿接种时进行护理干预,能有效的降低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患儿家属满意度有明显的提高,此方法值得在临床上大量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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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竞争条件下,各种产品、经济资源、生产要素的流动性逐渐增强,不同辖区之间存在的潜在收益差异正是经济资源在跨区域之间流动的动力,追逐更多的经济利益成为各种资源流动的充分条件。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试论地方政府竞争发展趋势及完善建议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中国式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竞争引发了GDP竞赛,创造了中国宏观经济近三十多年来的“增长奇迹”,但也付出了昂贵的代价。由于传统财政分权理论中的“用手投票”机制和“用脚投票”机制在我国作用式微,地方政府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来自居民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难以奏效。
试论地方政府竞争发展趋势及完善建议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体系中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发育的逐步完善,逐利性的经济资源流动性增强,中央对地方政府进行经济性分权,这就赋予了地方政府独立的经济利益。中国式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竞争引发了GDP竞赛,创造了中国宏观经济近三十多年来的“增长奇迹”,但也付出了昂贵的代价。由于传统财政分权理论中的“用手投票”机制和“用脚投票”机制在我国作用式微,地方政府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来自居民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难以奏效。居民最为关心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和升迁的影响远远低于经济增长指标,这造成的直接结果是:与官员晋升紧密相关的GDP增长指标作为重中之重被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而社会事业发展却被长期忽视,并在城乡间、地区间存在着严重不平衡。所以,规范地方政府竞争行为能够发挥出竞争的正面效应,降低其负面效应,最终实现经济事业发展与社会事业繁荣的双丰收。
地方政府竞争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辽鲁”环渤海湾这些发达地区较为普遍存在,现在中西部第二、三产业发达地区也表现突出,并且正在往纵深方向发展,地方政府竞争策略性行为正在变化着,只有紧密结合地方政府竞争的最新发展,特别是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地区的政府竞争现状,才能客观剖析转型期内地方政府支配宽口径资金的来源结构(包含预算内、预算外在内的所有政府性收入)、策略性交互反应函数的构建与表现形式、竞争效应的识别与衡量、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等最核心问题,从而促进地方政府合理、有序地竞争。
1、发达地区的政府竞争正从税收竞争过渡到财政支出竞争。以税收优惠为主的招商引资为核心的税收竞争是低层次的竞争模式,容易导致“扑向底层式竞争”,具有不可持续性;而地方政府支出竞争是以制度创新为内涵,通过提供较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全面吸引流动性生产要素,是高层次的竞争,会产生 “奔向顶层式竞争”效果,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重视地方政府竞争模式。我们的现实状况是:效率高的地方政府的最优策略是实行“高实际税率、高公共服务”的支出竞争;效率较低的地方政府的最优策略主要进行“低实际税率、低公共服务服务”的税收竞争。
2、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各种竞争手段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随着地方政府竞争的加剧,竞争模式相应地也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向以制度创新为内涵的综合式、全面化竞争模式发展。制度竞争优于吸引生产要素的单纯竞争模式,因为要素竞争是各级政府依赖所掌握的权力来争夺经济资源,受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递减规律约束,而制度竞争是地方政府通过提供“制度”这一纯公共物品来进行竞争,良好的制度竞争有利于社会效率的提升。各种竞争手段与制度竞争相互融合,有利于发挥出二者各自的优势,从长远上提高竞争效率。
3、政府竞争更重视经济绩效的考评。从生产要素的来源来看,各个地方政府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日益紧俏,“人口红利”优势的逐渐丧失,“用工荒” 从东南沿海到中西部地区蔓延,企业环保成本的增加等诸多原因都要求地方政府尽快摆脱粗放式的竞争模式,这就客观上要展开提高经济支出绩效的竞争。随着政府治理理念的不断更新,政府治理逐步向绩效政府、责任政府转变。近几年,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民生财政理念不断深入,中央开始调整优化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越来越重视环保、社会安全、民生事业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当然,这一系列向好趋势的发展,依赖几个前提:各地区之间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消除要素流动方面的行政障碍;公共财政制度得以落实;以社会绩效考核和经济绩效考核为双支柱的考核结构优化等等。
4、竞争策略呈现出地区多样化特点。实证结果发现,财政竞争与企业投资间的关系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效率水平,我国地方政府竞争效应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性。分地区来看,一些东部发达地区逐步转向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特点的高级阶段,从争夺资本为主到争夺一流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中西部地区还主要处于吸引流动性资本和大规模建设基础设施的阶段。从竞争对象来看,流动性较强的资本仍然是地方政府的竞争目标。对流动性外来资本的过度争夺,导致地方政府支出有着明显的“为资本服务”导向,而对辖区居民福利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基本公共服务依然滞后。这说明我国经济的二元特征在东部、中部、西部存在着差异性。从经济竞争的强度来看,东部的河北、辽宁、山东、江苏、上海、福建、广东等东部省份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河南、湖南、江西、山西、安徽、湖北等中部省份之间的竞争也较为激烈;西部地区之间的竞争较为缓和。
5、经济资源的跨区域流动性、逐利性增强。各种经济资源的跨区域流动性和逐利性是政府竞争产生的客观基础。在政府竞争条件下,各种产品、经济资源、生产要素的流动性逐渐增强,不同辖区之间存在的潜在收益差异正是经济资源在跨区域之间流动的动力,追逐更多的经济利益成为各种资源流动的充分条件。经济资源与经济活动的跨区域流动促进了税源的流动,由于要素报酬是地方预算内与预算外收入的最终来源,这样经济资源的流动就与地方政府经济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争夺经济资源就成了地方政府间竞争的重要目标。财政收支政策影响着经济资源获取收益所付出的成本,从而影响经济资源的流向和流量,正是由于这种机制加剧了地方政府争夺经济资源的竞争。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政治集权下,经济分权、资源流动“用脚投票”机制的强化等因素使地方政府拥有了支配资源的自主权,成为如同一个个独立核算的“利润中心”。以GDP为核心的地方官员政绩评价制度、民生财政理念深入人心、制度创新的巨大空间与潜在的预期收益是新时期地方政府竞争往纵深发展的根本性、制度性原因。整体来看,当前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竞争的缘起、竞争行为、竞争效应、规范与治理等方面。与迅猛发展的地方政府竞争实践相比,理论研究远远滞后于实践发展,研究本课题价值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资源配置方面。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注重辖区经济长远、可持续发展,减少地方政府竞争的负面效应。在我国政府主导经济的发展模式下,秉承 “竞争性政府”理念,以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经济人”假设为立论基础,通过构建包含地方官员经济利益与政治晋升利益的效用函数,并嵌入到政府竞争的理论研究中,通过调查研究代表性地方政府竞争时所用资金来源,探索有代表性的地方政府竞争最新的行为表现、竞争策略互动性反应、竞争效应的测量与实证检验,有利于深化对地方政府竞争中所蕴含的财政风险、金融风险、社会风险的认识、防范与化解。
2、在官员晋升激励方面。有利于改变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以GDP为主的考核体系,完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业绩考核制度,实现地方官员自身利益最大化与辖区居民福利兼容。在政府竞争中分析地方政府竞争策略性反应问题,有助于深化对地方政府策略互动性行为的认识,将制度创新融入到地方政府竞争中,通过研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竞争中策略性行为以及竞争效应等核心问题,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竞争力,有利于构建“以人为本”的民生财政体制,促进“社会和谐”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地探讨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竞争时的行为表现及竞争效应、晋升博弈中的负外部性、官员晋升概率问题,有利于深化对晋升锦标赛制度理论的认识。
3、在财政支出结构方面。有利于扭转和政绩相关的基础设施投资支出迅速增长,而民生支出相对不足的局面,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起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绩效评价体系,解决地方政府主导型经济中的相对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与长期绩效实现之间存在两难冲突,从而为上级政府科学地制定富有操作性的考核体系提供,降低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制度成本。随着用于民生财政的资金逐渐增多,建立科学的、操作性强包含经济指标与民生指标的官员政绩考核体制显得更为迫切。
总之,对地方政府竞争研究对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促进地方政府良性竞争与合作的有机统一、改进地方政府治理模式、强化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理念、促使地方政府从经济性职能向公共性职能转变等均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
1、实现“做对激励”、“做对协调”的有机统一。地方政府竞争效应的发挥需要解决好激励来源的问题。我国经济增长的奇迹证明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做对了(经济增长的)激励”,有利于发挥出地方政府竞争的正面效应,鉴于我国当前的地方政府竞争还不够规范与成熟,在实际运行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负面效应,而要尽力规避负面效应就要“做对协调”,即中央政府应该打破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校正好地方政府的损人利己的行为,发挥好中央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掌控全局的平衡能力。
2、建立地方政府间竞争与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的协调是处理上下级政府、同级政府间竞争关系的关键。在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的体制下,地方政府间竞争和合作十分必要。既要发挥好不同区域之间自发形成的地方政府相互合作的优势,又要发挥中央政府平衡各地利益的长处。
一方面,中央政府通过调整宏观政策,如出台全国性的产业政策及区域发展政策等,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地方政府之间的恶性的、过度的竞争。
另一方面,要努力实现不同地区的优势互补,实现产业政策与区域发展政策的最优搭配机制。通过各地分享不同产业的利益,达到各地产业基于比较优势分工的合理分布。众所周知,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支出竞争的正面效率;合作机制有利于避免竞争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实现地区间互利协作、利益共享,有利于各地的协调健康发展。
3、尽快形成“以足投票”与“以手投票”机制。形成“以足投票”与“以手投票”机制,能够从根本上对地方政府实现双重约束。
第一,“用手投票” 机制,即选举约束机制。居民通过对地方官员的投票权选举产生新的地方政府,这种机制具有居民偏好信息上的显示优势,有利于满足当地公众的需求。“以手投票”赋予居民以直接选举投票方式对辖区发展的话语权。随着我国民众的民主法治意识逐步提高,以及网络技术、通讯技术、传媒的日益发达,居民表达自己呼声的成本越来越低,同时信息传播的快捷使得不同地区居民之间相互比较也越来越容易。
第二,“用脚投票”机制,即地方政府根据辖区居民的偏好提供不同税收水平和公共产品菜单组合供居民选择,居民就会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相应的税收水平和公共产品组合,这一双向选择关系是通过人口自由流动来实现的。“以足投票”的机制表明,面对劳动力的流动,地方政府官员在竞争中为了政绩必然会改善公共品供给水平,促进政府官员对辖区内公民对公共物品需求信息的回应,进而实现民众所需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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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药学干预对抑郁症患者服药依从性的影响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目的:观察临床过程中药学干预对抑郁症患者服药依从性和疗效的影响。方法:将300例抑郁症患者按随机数字表分为药学干预组(药物治疗+药学干预)和对照组(药物治疗)各150例,对比两组患者初诊时、复诊时、复诊后半年和1年时服药依从性及复诊半年和1年时疾病复发率;并对比不同学历、年龄、性别的患者服药依从性。结果:初诊时两组的服药依从性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复诊、复诊后半年和1年时药学干预组服药依从性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同时药学干预组疾病复发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药学干预组不同学历、年龄、性别患者服药依从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药学干预可以有效改善抑郁症患者的服药依从性,降低疾病复发率,提高治疗效果。
本文以抑郁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关于药学干预对于患者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服药不依从是抑郁症患者的常见问题[1]。药物治疗是抑郁症患者治疗的重要手段,特别是患者用药种类多、疗程长,所以患者用药依从性是抑郁症疾病治疗的关键[2-3]。这需要医生、临床药师和患者的共同努力[4-5]。笔者通过药学干预对患者进行服药依从性调查,综合数据分析,积极采取干预措施,使患者症状得到明显改善。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300例抑郁症患者,年龄23~61岁。入选患者具备以下条件:(1)抑郁诊断符合CCMD-3标准;(2)入院后均系统接受治疗;(3)初诊时患者症状明显改善或痊愈。将300例患者按随机数字表分为药学干预组和对照组各150例。药学干预组:男78例,女72例,平均(35±9)岁,文化教育程度:小学51例,中学以上(包括中学)99例;学历:中专以下70例,中专及以上80例。对照组:男75例,女75例,平均(33±8)岁,文化教育程度:小学58例,中学以上(包括中学)92例。药学干预组的药物剂量(以奥氮平折算)为(23.3±5.5)mg/d,对照组为(25.5±6.25) mg/d。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以及药物剂量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药学干预组 采用药学干预方法:(1)药师主动解答患者问题,并能够使患者意识到药物对治疗的重要性;(2)定期组织用药咨询小卡片,组织患者讲解如何正确用药及服药注意事项;(3)及时了解患者的服药情况,有无不良反应的发生等;(4)分析讨论患者病情,并参与用药方案的制定,确保能够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5)根据患者血药浓度监测结果,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6)患者复诊后每个月一次电话随访并开展用药指导。
1.2.2 对照组 采取传统给药方式,不进行干预。
1.3 依从性评价 两组患者在初诊时、复诊时、复诊后半年和1年,采用自制调查表进行服药依从性调查,并对患者复诊半年和1年后进行疾病复发情况调查。调查表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服药意识以及对服药重要性的认知、影响服药依从性的因素以及症状的稳定性。
1.4 依从性评价标准 (1)完全依从:患者自愿遵循药师和医生用药指导,正确按时用药;(2)部分依从:患者在监督情况下,能够正确按时服药;(3)不依从:患者不愿服药或拒绝服药。服药依从性=(完全依从+部分依从)/总例数×100%。疾病复发评价标准:符合CCMD-3关于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1.5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以P<0.05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服药依从性比较 两组服药依从性初诊时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复诊时、复诊后半年和1年,药学干预组的服药依从性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尤其是复诊后半年和1年,两组服药依从性差异明显变大,而且随着复诊时间的延长,两组差距有逐渐增大的趋势,见表1。
表1 两组初诊和复诊时、后半年和1年服药依从性比较 例(%)
组别 时间 完全依从 部分依从 不依从 依从率
干预组(n=150) 初诊 11(7.3) 22(14.7) 117(78.0) 33(22.0)
复诊 49(32.7) 92(61.3) 9(6.0) 141(94.0)
复诊后半年 58(38.7) 81(54.0) 11(7.8) 139(92.7)
复诊后1年 79(52.7) 64(42.6) 7(4.7) 143(95.3)
对照组(n=150) 初诊 9(6.0) 25(16.7) 116(77.3) 34(22.7)
复诊 41(27.3) 90(60.0) 19(12.7) 131(87.3)
复诊后半年 32(21.3) 51(34.0) 67(44.7) 83(55.3)
复诊后1年 22(14.7) 41(27.3) 87(58.0) 63(42.0)
2.2 两组病情复发率比较 复诊后半年、1年时,两组疾病复发率差异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2。
2.3 不同性别、年龄、学历患者服药依从性比较 为了保证临床研究的准确性,笔者同时对药学干预组复诊1年时不同性别、学历、年龄患者的服药依从性进行了分析比较,结果发现发现不同性别、学历、年龄患者服药依从性情况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2 两组病情复发情况比较 例(%)
组别 复诊后半年 复诊后1年
干预组(n=150) 1(0.67)* 2(1.33)* 对照组(n=150) 8(5.33) 13(8.67)
*与对照组比较,P<0.01
表3 药学干预组不同年龄、性别、学历患者用药依从性的比较
项目 例数(例) 依从率 例(%)
性别 男 78 73(98.1)
女 72 70(97.2)
年龄 23~48岁 100 95(95.0)
49~61岁 50 48(96.0)
学历 <中专 70 67(95.7)
≥中专 80 76(95.0)
抑郁症是最严重的心理疾病之一,药物治疗是其目前主要手段。此类患者病程长、时间久,所以服药依从性的提高,可以明显降低抑郁症的复发率[6]。因此选用该疾病作为对患者服药依从性的研究具有代表性。对二次复诊抑郁症患者实施药学干预后,其服药依从性显著提高(P<0.05)。出院后半年及1年随访调查,药学干预组患者服药依从性高于对照组(P<0.05)。出院后药学干预不仅提高和改善了患者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效果,还降低了患者疾病的复发率。本研究表明,干预组150例患者二次复诊1年内仅2例复发,复发率1.33%,而对照组复发13例,复发率8.67%,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影响患者服药依从性的因素很多,但药学干预对患者服药依从性影响显著[7-9]。因此,提高药学水平、改善患者服药依从性、降低药物不良反应以及提高临床治疗效果是临床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点。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很大程度上与患者对疾病及药物的了解有关[10-11]。因此,对于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应加大药学干预,使其掌握疾病知识,保证正确合理用药。在药学干预的同时,应注意与患者之间的交流,使患者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提高其服药依从性,提高临床疗效。
药学干预患者服药依从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1)普及和宣传用药知识,提高患者的认知力;(2)提高发药窗口的服务质量,加强药师与患者交流;(3)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及时了解患者症状变化;(4)积极开展药物咨询以及随访调查活动,以及时调整用药方案[12-14]。
综上所述,药学干预对于患者服药依从性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在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的基础上,医护人员还应积极参与临床治疗,加强与患者之间的交流,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及疗效,降低患者的疾病复发率,减轻患者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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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临床药师对临床不合理用药的药学干预作用,旨在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临床不合理用药及其药学干预机制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为了进一步尝试创建临床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机制,有效管控目前临床的不合理用药情况,保证用药安全,本研究根据我国目前不合理用药的现状,从其相关概念出发,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探讨问题的根源,并在问题及原因理清之后,尝试创建了科学、有效的临床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机制,对提高医师合理用药水平、保证医院用药安全意义深远。
不合理用药主要是指临床药物的滥用、使用过量、选择药物错误、误用等情况。它是相对“合理用药”说的。目前,我国的药物不合理使用率占整个用药者的比例较高,且每年住院患者因直接或间接因不合理用药而导致或引发的不良反应逐年升高,死亡率也居高不下[1]。药学干预(pharmaceutical intervention)主要指药师依据《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的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所进行的用药干预活动,包括指导医师用药,及时纠正不规范、不合理用药情况,分别在临床的查房、会诊过程及平时的治疗过程中进行,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性。干预机制主要指从体制、政策、监督、医院、环境、药师等方面对临床不合理用药控制综合发挥作用的内部组织和运行变化的规律,其中药师在临床的会诊、查房以及平时医师用药的过程中利用药学原理进行指导、监督(即药学干预)是重要方面。就其形式来说,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以监督、指导的方式进行,特点是监督-服务;其功能方面,主要是保证管理活动有序化、规范化,具有制约的特点。随着医院在医疗服务中不断改善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用药监管体系,使得药剂师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药学知识。可见,积极干预不合理用药非常必要,它既可以有效地降低医院的不合理用药率,又使治疗的质量、效果得到了保证。本研究拟通过回顾国内相关文献,了解分析我国不合理用药现象,究其影响因素,汲取国际成功经验,尝试创建临床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机制,以利于我国合理用药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改革,医院在医疗服务中不断改善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用药监管体系,使得药剂师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药学知识,干预医师的临床用药,推进整个用药过程的规范性,达到安全用药的目的[1]。但临床不合理用药仍占据较大比例。据有关报道显示,药物不合理使用率占整个用药者的13%~30%[2]。另据统计,住院患者每年有5000多万例,直接或间接因药物不良反应引起的超过5%,其中约4%死亡[3]。还有报道显示,我国各大医院存在非常严重的用药不合理情况[4-5]。因此,正视不合理用药的现状刻不容缓,如何降低不合理用药的发生率已经成为全世界亟需解决的问题。
通过回顾性分析2010年1~12月间随机抽取某医院的2200份出院病历,有476病例存在不合理用药,占21.6%;总的不合理用药例次为856次。足见不合理用药现状的严重性、复杂性。
2.1 选药
有的医师对患者缺乏系统全面的检查,有的对药物知识了解不全面,选择药物不能按照患者的病情及药物的适应证进行,与药物的禁忌证相悖,后果不良。一般表现是适应证未得到治疗、无适应证用药、安慰性用药、忽视禁忌证和不良反应等现象。如:把影响软骨发育的氟喹诺酮类药物给不满的18岁患者使用[6];无感染依据却应用左氧氟沙星达10 d,引起高血压病眼底出血[7]。
2.2 用法
2.2.1 次数 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药物剂型变化很快,各种药物出现控释剂、缓释剂,其型剂比普通剂量大,服用1~2次为每天量,而临床仍执行服用3次每天量,药剂量过大无疑。
2.2.2 时间 医务人员药嘱不到位,患者不清楚具体的服药时间。例如:要在餐时或餐后立即服用对胃肠道刺激性强的药物,而促进胰岛素分泌的降血糖药物则要在餐前半小时内进服;每日晨8∶00或者隔日晨8∶00给药法等,而临床实践中对以上要求重视不够。 2.2.3 剂量 有两种情况,即不足或过大。前者起不到治疗作用或产生耐药性,后者可引起毒副作用。临床用药要求对个体差异必须重视,由于肝、肾功能降低,药物代谢、排泄减慢,一般老年人用药剂量为2/3~3/4成人量。由于肝肾发育不全,根据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是儿童用药剂量的特点;对特殊人群用药的因素在临床实践中往往考虑不足。
2.2.4 途径 调查发现,对于轻、中度疾病,能应用口服药物,但由于部分医师过于相信静脉用药疗效,却实施了静脉给药。这样,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较高。
2.2.5 溶媒 个别医师在选择溶媒时对药物的理化特性了解不够,没有充分考虑溶解度、溶液稳定性等。例如:培氟沙星要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缓慢静滴,溶媒不能用氯化钠注射液、其他含氯离子的液体,否则,易产生沉淀;青霉素类及部分头孢菌素类药物在pH 6~7的溶液中较为稳定,宜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媒,不能与葡萄糖注射液(pH 3.2~5.5)配伍,因为酸性或碱性溶液均可加速其水解。
2.2.6 疗程 临床疗效与用药疗程过长或过短有很大关系。例如:因细菌易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抑菌剂产生耐药性,用药疗程以7~10 d为宜,一般不超过14 d;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要注意在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 h。对于抗生素药物的使用,要注意疗程过短,治疗作用不明显,易产生耐药菌。调查发现,临床用药存在违反上述原则的问题[7]。
2.3 抗菌药物
有报道显示,使用抗生素的20%~50%都是可疑的,为临床上滥用最严重的一类药物[8]。抗生素的滥用滋生了大量的耐药菌,病原菌产生耐药性是当前抗菌药物治疗的难点,是药物失效的根源。据统计,抗菌药物使用不当的151例,其中62例为不合理的给药次数、疗程;36例为不合理预防性应用抗生素;7例儿童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29例联合应用不合理;17例抗生素服药时间间隔不当或剂量大小偏差[8]。
2.4 联合用药
2.4.1 相互矛盾 甲氧氯普胺与西咪替丁两者合用应间隔1 h以上,因为甲氧氯普胺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为在胃肠道形成不溶性化合物,左氧氟沙星和铁剂同时服用可降低左氧氟沙星的生物利用度。而临床实践中没有足够注意这些问题。
2.4.2 毒性增强 在临床上应尽量避免合用地高辛,否则,会增强地高辛的毒性,进而引起中毒。如果必须合用,一定要严密监护患者并进行血钾测定,如果出现低血钾,要赶快纠正,同时采取得力措施[9]。
2.4.3 影响代谢吸收 合用后,患者的吸收、代谢会受到部分药物对另一种药物的影响,出现血浓度升高、降低的现象。例如:因促胃动力药可缩短环孢素A在胃内的停留时间,很快进行肝肠循环,加速环孢素A的胃排空速度,造成血药浓度升高的现象。将促胃动力药与环孢素A合用的现象临床实践中存在实例。
2.4.4 作用重叠 患者常常到医院的两个以上科室门诊就诊,会有多名医师给患者开具处方,药物合用的现象普遍,药物作用重叠。另外,复方制剂常含有多种化学成分,要且忌与单方药物、与有相同活性成分的复方制剂合用。临床医务人员用药时要特别注意。
2.5 无适应证用药
对无明确指征的患者,在临床实践上常有,例如复合维生素、营养药、强壮药、止痛剂、退热剂、激素等的滥用。外科围术期,医生常常预防性地给患者用药,但患者当时不存在使用抗生素指征,即为无适应证用药[10]。
2.6 中药
中药表现比较严重的不合理用药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种:
2.6.1 不合理联合使用中西药 中西药联用,二者相互作用复杂,易发药害现象。临床实践中存在很多有例可循的病案[11]。
2.6.2 超疗程或长期服药 凡是药物都存在偏性,服用久了就有造成伤害的可能。例如:长期服用黄药子可能引起中毒性肝炎;长期服用黄花夹竹桃会发生洋地黄蓄积中毒;长期服用牛黄解毒片会引起白细胞减少。
2.6.3 超剂量服药 必须严格控制剂量,否则,毒副作用易发。例如:大量服用人参易引起中毒;过量口服肉桂易引起血尿;内服黄芪过量易致剧烈肢痛;煎服威灵仙过量易致低血容量性休克等[12]。
2.6.4 药证不符 临床将脑血康胶囊用于脑出血的患者,就是典型的例子。脑血康胶囊常用于治疗脑脉癖阻所致中风病,它的药物组成为水蛙[13]。
临床不合理用药的根源,概括来说有“社会”、“药物”、“患者”、“医务工作者”四个方面。
3.1 社会方面
3.1.1 国家药物政策 现阶段,未能全面合理地协调医药各方的利益,是国家药物政策存在较多不合理性的突出表现,难以确保合理用药。与为了指导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及保证合理的药品价格的国家药物政策不符。
3.1.2 监督管理 中国现阶段的医疗体制还不健全,虽然早已开始实施分类管理药品,但受制于客观条件,许多重要的药品管理制度没有被严格遵守和执行,药师岗位形同虚设。药品广告管理不规范,医疗卫生系统以药养医行为普遍存在,违规售药的现象屡见不鲜[14]。我国对于处方类药物的管理不规范,限于客观因素,造成大量的处方药物都可以随意获得。可见,发生自我用药不合理的现象就不难理解了[15]。
3.1.3 虚假广告 随着现代医药科技的飞速发展,新药研发的效率大大提高,各种“新药”不断涌现,可是在我国真正具有疗效优越、作用创新的新药却屈指可数。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所谓的新药,实际上是通过增加适应证、改变剂型、改变用药途径的办法使旧药品变成“新药”,或通过抢仿国外到期的非专利保护药品。它们为了迅速占领市场,虚假广告成为诱导患者主要形式,使患者盲目滥用药品、对号入座。 3.1.4 传媒业缺乏自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单纯经济利益,个别传媒组织违法刊载虚假药品宣传广告,不顾国家法律及行业道德、大众的健康安全,加剧了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发生。
3.2 药物
药物有其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每例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病情都有差异,因此对症下药是良策,若一味求新求贵,只会让病情加重。另外,在联合使用药物时,由于不同种药物之间会发生药性冲突,因此联合用药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所以,要保证让每例患者都能够对症下药,医护人员在临床用药时就必须熟悉各种药物的性质。
3.3 患者
作为药物的直接使用者,各种不合理用药情况普遍存在,主要有以下表现[16]:
3.3.1 缺乏医药知识 由于医疗条件落后,加上患者的医药知识不足,在农村一些地区,用药不合理的现象经常发生。
3.3.2 文化素质低 由于患者文化素质低,因为短时间服药没有效果,有的不遵医嘱不能正确用药,有的擅自停药、换药。
3.3.3 就诊不知情 医师因对患者在多家医院就诊不知情,所以对其用药史缺乏了解,这种情况下重复用药的情况可能发生。
3.3.4 用药达不到全疗程 有的贫困患者常常因药费昂贵,用药做不到全疗程。他们或用家人、朋友剩余的甚至或过期的药品;或从其他途径或网上购买药品,根本保证不了质量;相反,有的经济状况较好的患者一味追求进口、高价药,偏见地认为用药越贵效果越好。
3.4 医务工作者
现今的医务工作者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也不能够保证医院用药的合理性,具体从“药师”、“医师”“护士”的角度来看:
3.4.1 药师 不合理用药由药师引起的主要表现在:①药嘱不清,药物的适应证、使用方法在发药时没有向患者交代清楚;②药学专业知识缺乏,对新药知识培训少,没有及时掌握。
3.4.2 医师
(1)责任心不够:①急功近利,临床急于求成,随意增加用药时间、疗程,加大剂量,总是误认为新特药物效果好,抗生素滥用、联用,引发了药源性疾病、细菌耐药性,耽误患者治疗。②开错处方,包括写错药品、剂量、规格、用法。
(2)用药习惯:我国的临床医师,很多人把经典资料上所刊载的经验、行内专家所教授的理论作为其用药习惯[17]。而事实证明,很多用药经验,非经过临床检验,不能改进、完善,照本宣科是不科学的。
(3)专业知识不足:①对药物的成分、含量、药理、配伍禁忌不清楚,要增强药物的疗效,会出现药物抑制、重复用药现象发生;②面对疾病复杂的患者,有的医师在临床开药时,把治疗单一症状作为重点,而没有兼顾到患者的其他疾病,可能会产生副作用或使之恶化;③各类新药随着医药科技的迅速发展,不断诞生,使医师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但有的医师对新药的了解、临床经验不足,导致用药错误的现象发生[18]。
(4)利益驱使:①开药迎合患者要求,在看病时有的患者往往指定药名,有的医生不考虑其对症与否,为其开药;有的患者只要治疗效果,不在乎药品价格,医生据此不考虑药品的合理性,只开进口药、贵药,造成不合理用药。②在给患者开药时,有的医生只从个人经济利益或单位利益出发,根本不考虑患者的病情,让趋利的一边倒处方泛滥[19],这种开药方法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也极大地增加了用药不合理的概率。
(5)压力大,医师忙,没有时间更新药学知识、全面了解患者的情况,给患者诊疗的时间太短,不适当的药物治疗可能发生。
3.4.3 护士 ①药品专业知识不足:患者日常用药和日常护理都是护士的基本责任,一些护士对药学知识学习不够,有的不熟悉患者药物的保存、使用时的配置;有的不清楚药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使患者的用药安全成问题。另外,有的护士弄不清一些药品的概念,有的看不懂外文药品的批注,同样不利于临床的合理用药。②不重视医嘱:护理患者时注意力不集中,使医生的用药方案执行不正确。例如,有的不能正确掌握患者的用药间隔时间、用药途径错误或药品禁忌记不牢。这些无疑会影响患者的合理用药。③缺乏责任心:护理患者时,有的护士责任心不够,粗心大意,给错药的现象不断发生,不能督促患者在正确的时间服药,使药效降低。
药师对临床医师用药进行药学干预,可为临床医师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依据,可以使临床不合理用药的发生概率降低,使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减少、医疗的质量提高[20]。
4.1 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体制和制度,实现形成相应机制的目的。
4.1.1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国家、社会层面都需要不断深化医药卫生行业的体制改革,要完善基本药物推广、管理特殊药品、分类管理药品制度,加快医药分业管理进程,整顿药物流通秩序,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对处方药品严禁宣传和推广,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及行业自律,形成良好的合理用药的社会氛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化,使合理用药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为全社会所认识。
4.1.2 实现“医药分离” 应加快医药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还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真相,在医疗机构系统,实施“医药分离”体制,改变医院以药品收入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现状,使这只导致不合理用药产生的无形之手永远消失。
4.1.3 发布相应的执业药师法 在加强行政监管,促进医药行业守法自律经营的同时,政府应早日发布我国的执业药师法,保障执业药师在药品经营、使用中的执业地位,真正地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监督、调配,提供用药信息和咨询,指导合理用药,检测治疗药物、评价药品疗效”的职责。
4.2 国家政策
对于国家来说,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制订上要进一步对合理用药予以关注,对常见病临床路径也要同等关注,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落实要积极推行。不少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由于政策差异,目标、利益的不尽一致,甚至相互矛盾,医药卫生界就单一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效果很难达到预期。笔者认为,为了避免对责任、目标、要求的认识差异,克服部门、政策、措施间对立现象的发生,要立足于从总体上确定医药卫生的目标来制订国家药物政策,还要与整个医药行业的具体实际契合,便于协调统一,卫生保健人人共享的目标就可以顺利实现[21]。 4.3 行业监督
加强行业监督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任务,医药体制改革的不断地深化是实现行业监督目标的基本途径。
4.3.1 加强合理的用药制度 要建立合理的用药制度及行业职业规范,必须对临床医师、药师、其他医护人员用药方法、原则进行强制规范,力争把大处方、药物滥用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4.3.2 药品监督管理的协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一方面积极配合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另一方面要强化对他们的管理约束,加大行业的监管力度,执法要严,促进行业机构形成良好的自律作风。
4.3.3 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要加强对药品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规范,加强对医药代表、经销商的管理,对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进行严厉打击,把“三公”原则真正落实到药品招标过程中,严防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发生。
4.4 行政监管
对各级各类医院临床诊疗、用药行为的规范、监管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基本职责、任务,必须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4.4.1 价值观导向 医疗机构应强化现代药物治疗学思想“以人为本”的理念,创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净化医务人员的灵魂,要明确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是错误的,从患者利益出发,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必须坚持“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合理用药原则。
4.4.2 建立临床用药系统 医疗机构要建立一套可行的临床用药系统,加强管理临床用药、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在临床治疗中要高度重视药师药学干预作用的发挥。
4.4.3 建立检查、监督、评价标准 “评价医疗机构是否合理用药的指标”由WHO推荐,可以在日常的临床监督、评价中将其改造调整、应用。建立医生信誉档案,对医生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在资格认证、职务(称)晋升中发挥效力。
4.4.4 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及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药部门要重视并积极实施临床用药监护,要及时分类、登记、交流不合理的日常处方;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主要是全面系统地监测量大的、新进药品及抗菌药品;医院要做到组织、人员、措施、重大事故处置预案“四落实”,真正在医院落实合理用药[22]。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同样离不开药师作用的发挥,从了解到收集、报告,都离不开药师。
4.5 各级各类医院(药)部门
4.5.1 组建合理用药委员会 医院要立足本院实际情况,制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度、合理用药制度,组建专门的合理用药委会,负责用药指导原则、处方管理、病历分析、检查、监督、反馈、整改等工作,对规范、监督临床用药行为做好制度保障。
4.5.2 建立临床药师制度 每科室设立临床药师岗位,指导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对于常见不合理处方原因进行定期分析、指导,共同参与临床处方的制订、药物选择。药师的指导要深入到临床用药过程,随时给予药学干预,提升用药合理性、规范性,有效保障患者的治愈率[23]。
4.5.3 培训交流 为实现合理用药的目标,及时纠正医师的用药观念,各级各类医院(药)部门要经常组织专家进行提高医师合理用药方面的新知识,尤其是新药方面的讲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24]。在医院内部进行学术讨论会,以“合理用药”为专题,及时为医师们的用药经验交流提供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用药原则,定期学习提高药学知识,对本科室新进药物品种进行集中学习、考核,对于药物知识、临床应用考核不合格的临床医师进行停岗学习[25],务必使处方开据人员了解常用药物的临床使用方法、使用范围、使用注意等药学知识,营造医院内部浓厚的学术氛围。在搞好培训的同时,各方面的交流活动也很重要,必须积极开展。要给相关人员、国内同行、国外专家创造交流机会,使行业内新的用药知识、经验为大家所共享,整个行业的临床用药水平得以提高,促进合理用药的发展。
4.5.4 加强医院医生医德教育 通过读书、先进代表表彰等方式加强医院医生的医德教育,严惩收取药品回扣、开据大处方[26]等恶劣行为。
4.5.5 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 一方面,就合理用药而言,要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方法,搞清楚基本药物的概念同合理用药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另一方面,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工作:①要严格按时服药,遵守医师、药师的处方,严禁改变药物或剂量,防止不良后果发生;②鼓励患者积极参加一些合理用药、健康管理等宣传活动,使用药知识增量、基础医药知识水平提高;③患者在服药时,应积极配合护士,坚决执行医嘱,避免用错药。
4.5.6 积极开展药学监护 ①强化药学信息服务:医院药学部门要经常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信息,如药品的不良反应、合理用药知识、药品的相互作用、疗效、研究、评价等,根据疗效、安全、费用的原则,建立和维护医院处方集,要以患者为本。编写药物使用须知、临床药学通讯也不失为药学信息服务的有效途径。②用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其中,处方药的使用交待、患者用药的其他咨询是前者的咨询内容。后者的咨询内容包括:药品的用法、剂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咨询方式以电话为主,执行主体是护士;药品的作用机制、名称、正确用法、观察及早期发现不良反应,咨询方式是深入临床科室直面患者,执行主体是药师。
4.5.7 制订处方审核标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点评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把处方的质量列入临床各个科室的考核内容,建立处方审核奖惩制度,将临床医生处方合理性情况和绩效奖金挂钩,处罚不规范处方所属医生,可分为警告、限期整改、处方权暂停、处方权取消、使用降级、证书吊销等级别。
4.6 药师
干预临床不合理用药是药师的重要职责,对保证医院用药安全、提高医师合理用药水平意义重大。药师既要做好处方审核、调配工作,又要强化药学服务的理念,深入临床药学一线,指导医师对患者合理用药。
(1)掌握药物的基本知识是对药师的基本要求。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成分构成、药理、剂量、不良反应、禁忌证等基本常识药师必须掌握,要做到不乱开或开错药,能对症下药。
(2)对患者病情,药师要注意观察,防止发生差错事故;对医师在临床中出现的不合理用药问题药师要及时检查,指导其合理用药,促进其用药水平的提高[27]。
(3)药学干预内容:①药的用法、用量是否适当,患者有无出现不良反应;②没有适应证用药,是否适合联合用药;③给药是否重复,药品选择是否符合患者的实际病情;④是否清楚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确保用药的合理性,联合用药是否科学、合理;⑤医嘱是否清楚明白、易懂,如用药时间、方法、禁忌、服药后的正常反应等。
(4)药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学习业务,提高对处方质量的审核能力,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把用药差错率降到最低。
(5)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是药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一方面要对患者普及合理用药的基本知识,清楚合理用药的意义,另一方面要告诉患者不合理用药的严重性[28]。
(6)医疗机构要履行职责,加强药师的临床实践。医疗机构要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制订相关的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把药师的临床实践落到实处,使药师参与临床用药、药物信息咨询、药物监测等活动。实现两个“三位一体”(药师、医师、患者;药师、医师、护士)结构,为监护患者的用药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4.7 社会相关各界的支持
有效的不合理用药干预机制,同样离不开社会相关各界的支持:①遵守国家法律、行业操守是大众传媒的责任和义务。不但对违法违规的医药广告要坚决拒载,而且对有关合理用药的科普文章要大力宣传,促进公众合理用药的意识不断提高。②涉药机构要积极宣传合理用药,以社区、街道、工厂、农村、学校为阵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促进群众走出“凡药必能治病或有益于健康”、“用药总比不用好”的误区,树立患者自我合理用药的意识。
合理用药,既需要医务人员的努力,又需要患者的密切配合;既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很强的政策性,可谓为系统工程。所以,要促进合理用药,就必须采取综合性的管理措施,运用系统论的观点、方法、技术,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不合理用药干预机制。机制的构建不是简单、绝对的,而是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从体制改革、国家政策、行业监督、行政监督、各级医院医药部门、药师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必须互相联动,取长补短,聚为合力,实现超越,对做好合理用药工作意义深远。
临床不合理用药及其药学干预机制分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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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泻病是一组多病原多因素引起的疾病,为世界性公共卫生问题,由于发病率高,对儿童健康危害极大,它是造成小儿营养不良、生长发育障碍及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腹泻是小儿死亡的第一位原因,故WHO把腹泻病的控制列为全球性战略。在我国,由于儿童营状况及医疗条件的改善,已使本病的死亡率明显下降,但其发病率仍然较高,尤其在条件较差的地区,为此,腹泻病是我国重点防治的疾病之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危险因素分析及药学干预作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目的 探讨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危险因素及药学干预的效果。方法 回顾性分析该院60例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患者的全部资料,并对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药学干预前后的效果进行探讨。结果 发病年龄和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是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危险因素,微生态制剂的应用是保护因素,药学干预后,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发生率(%)由39.56%下降为8.52%,结果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患儿发病年龄和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是导致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发生的危险因素,药学干预能够使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得发生率降低,促进患儿的健康,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抗生素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是一种慢性腹泻,也是一种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1-2],发生率高达11%~40%,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复杂,目前尚未完全清楚,主要表现为大便稀薄、量多、排便次数多,严重者有发热、腹部不适、里急后重、脱水、电解质紊乱等症状,极大的影响了患儿的健康和生长发育,但由于抗生素相关性腹泻大便常规及普通培养的非特异性可使本病早期易被误诊为一般的肠炎或细菌性痢疾,继续使用原先药物或加用针对杆菌的抗生素,会使腹泻加重,损害患儿健康,为探讨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危险因素及药学干预的效果。该研究回顾性分析该院2010年3月―2011年4月收治的60例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患者的全部资料,探讨了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危险因素及药学干预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该院收治的60例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患者的全部资料,男33例,女27例,年龄5个月~13岁,平均年龄(2.5±3.4)岁,所有患儿均在应用抗生素72 h后出现腹泻,主要表现为大便稀薄、量多、排便次数多,严重者有发热、腹部不适、里急后重、脱水、电解质紊乱等症状,排除食物中毒、沙门菌肠炎、菌痢、慢性肠炎等疾病导致的腹泻症状。
1.2 治疗方法
药学干预方法①采用监测-培训-计划的干预模式,对医院抗生素的应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种类等进行监测,通过对医生进行培训,提高医生合理使用抗生素的意识,对医生使用抗生素进行严格的监控,如年初做年度计划表,制定预期使用数量,②积极为患儿进行药物治疗,治疗时及时补充水分,防止脱水,③对患儿及其家属进行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健康宣教,使患儿家属能够理智的对待患儿病情,信任医生,如非必要不要主动要求使用抗生素,提高对抗生素的认识。
1.3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值±标准差(x±s)表示,用单因素χ2、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危险因素,两两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1 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单因素分析情况
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发生与发病年龄、病情、微生态制剂使用、抗生素种类、住院天数、血中性粒细胞、抗生素使用天数、抗生素联合应用和激素有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危险因素分析
发病年龄和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是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危险因素,微生态制剂的应用是保护因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药学干预前后效果比较
药学干预后,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发生率(%)由39.56%下降为8.52%,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是一种慢性腹泻[3-5],主要是应用抗生素后出现的,主要临床表现为大便稀薄、量多、排便次数多,严重者有发热、腹部不适、里急后重、脱水、电解质紊乱等症状,其发病机制和原理尚不明确,但其严重影响了患儿的生长发育,该研究通过分析发现发病年龄和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是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危险因素,这主要是由于患儿的年龄越小,其身体素质就越差,抵抗力也较弱,就越容易引起抗生素的过敏反应,可出现头晕、头痛、脸色苍白、呼吸困难以及血压下降等临床症状,过敏反应严重时甚至会引起休克和死亡,尤其是婴幼儿时期,其肠壁通透性高,分泌及蠕动功能易于紊乱,稍受刺激,就会产生肠功能紊乱,导致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6-8]。
该研究通过研究结果显示:发病年龄和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是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危险因素,微生态制剂的应用是保护因素,药学干预后,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发生率(%)由39.56%下降为8.5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有文献报道[9-10],使用微生态制剂可使发生抗生素相关腹泻的风险从28.5%降至11.95%,本文研究与其报道一致,药学干预可以有效的减少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的发生,对于儿童的药物干预主要是益生菌干预,益生菌干预可扶正肠道菌群结构,降低细菌移位程度,可促进肠黏膜屏障修复,改善肠道菌群的组成,抑制致病菌的过度繁殖,从而减少细菌内毒素移位。
改善预后,该中儿童经过药物干预后相关腹泻发生率有所下降,在针对儿童使用抗生素时,一定要全面检查患儿的身体状况,综合分析,严格控制抗生素的用量,微生态制剂是用来调控人类以及其他动植物机体内的正常菌群的生长物质,可以是菌群、细菌代谢产物或其他生物制剂,使用微生态制剂有助于帮助患儿恢复健康,在药物治疗的同时,也要注意对患儿及时补充水分,防止脱水,综上,患儿发病年龄和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是导致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发生的危险因素,药学干预能够使儿童抗生素相关腹泻得发生率降低,促进患儿的健康,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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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为社会经济干预制度的主体,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政府干预不是万能的。政府失灵的出现,国家与社会二元化分离以及构建现代服务型政府的紧迫任务都使得在市场与政府之外寻找第三方社会经济干预力量成为必然。第三部门则以其特有的优势成为这一力量的最佳承受主体。但是,作为政府干预的重要制度补充,第三部门干预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有必要对其干预的空间维度进行探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政府干预的制度缺陷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为在蔬菜价格高涨的现如今,切实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太原市政府于2013年5月,对全市6大连锁超市的59个门店及34家平价商店进行直接补贴,推出“一元蔬菜”惠民活动。文章就该项活动切实以及可能存在的制度缺陷进行分析并给予论证,对于政府在相关政策的制定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一元蔬菜”政策 政府干预 制度缺陷
从2008年起,山西省蔬菜价格持续上扬,至2013年,蔬菜零售价格上涨57.60%,城市平均低保上涨93.40%,从2008年的178.41元/月,上升至2013年的345.04元/月。加之收入分配比例相对不协调,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2013年5月,太原市政府推出在全市开展“每日四种蔬菜一元钱”(简称“一元蔬菜”)活动,全市6大连锁超市的59个门店及34家平价商店根据各自情况,每日选取不少于四种蔬菜,以低于每斤一元的价格优惠销售。太原市政府专门调拨1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对商家进行直接补贴。
“一元蔬菜”的提供者由于政府补贴没有减少收入,而市民因“一元蔬菜”的推行而降低了生活成本。这种看似完美的政府干预市场的政策,是否真的如此对第三方不产生影响?
蔬菜作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其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到其他同类或非同类商品价格的影响。反过来蔬菜价格的波动,也会影响同类或其他商品的价格。政府以补贴方式干预蔬菜价格,能否消弭由于蔬菜价格变化而带来的一系列供求双方受益的此消彼长所引发的城乡间收入差距问题,以及这一政策可能产生的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确乎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1.基于“谷贱伤农,谷贵伤民”的思考。自古以来就有“谷贱伤农,谷贵伤民”的说法,早在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李悝就已明确价格对社会生产与社会消费的基本关系,他说:“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无伤而农亦劝。”因而,在古代即便灾害发生时也不提倡政府控制物价。反观现如今,若将“农“和“民”作为对立的两方,那么如何为蔬菜这一商品进行定价,即如何从中找到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的均衡点,才能使得在该点上,任意改变都不可能使任何一方的收益增加而又不使另一方的收益减少,实现分配的帕累托最优,值得我们思考。
2.理性人与消费人群。俗话说:“谷贵之时,何人不愿得。”在宋代,当饥馑发生之时,饥民为了自身利益一般都会选择政府提供的无偿赈济,因而非政策性救济的饥民便趁机从中获利。而由于宋代户等制度不实,无法作为赈济的依据,如果重新核实户等,行政投入浩大,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这些都是政府无力支付和救荒所不能允许的,这是北宋救荒活动的一个症结所在。
从上述经济思想进行思考,太原市政府开展此次活动的目标群体是低收入阶层的消费者,但对于任何一个市场中的理性经济人而言,都会做出使自己效益最大化的选择。因此,“一元蔬菜”这种远低于其市场销售价格甚至成本的商品,不仅满足了低收入消费者的需要,也是中等收入及高收入消费者的最佳选择。基于此,我们不禁要进一步思考:若高收入群体采取搭便车的行为去购买“一元蔬菜”时,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可能性有三:
正效应:如果在“一元蔬菜”的投放量足够大,并且高收入阶层的消费者购买量足够小的情况下,会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该项政策实施的目的,在惠及广大低收入群体的同时,能够缩小太原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有利于太原市整体经济的正常运行。
负效应:如果在“一元蔬菜”的投放量足够大,并且高收入阶层的消费者购买量足够大的情况下,不仅会使该项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而且会进一步扩大太原市的收入差距,不利于太原市整体经济的正常运行。
零效应:如果“一元蔬菜”的投放量在一定临界值以内,并且高收入阶层的消费者购买量在一定临界值以内的情况下,其对该项政策的实施效果基本无影响,对于调节太原市的收入分配,缩小太原市居民的收入差距的作用基本为零。
与此同时,若政府对于高收入阶层的消费者购买“一元蔬菜”进行监管,则会使政府的投入增加,这样一来,该项政策的成本就会大大增加,而其收益如何则有待考量。
有关于财政补贴特别是蔬菜补贴的制度缺陷的文献并不多见。本文立足新的视角,从财政补贴的制度缺陷进行研究,通过提出合理假设,运用所掌握的有关数据进行论证,最后得出结论。其对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干预经济,市场失灵及制度完善的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其论证结果值得政府在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进行参考。
“一元蔬菜”活动的开展,对于相关经济主体(消费者与生产者)的影响是什么?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应?
1.消费者收入隐性增长。此次“一元蔬菜”活动的目标群体主要是低收入消费者。太原市政府希望在物价高涨的现如今,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商家让利,切实减轻低收入群体的日常生活负担,使其能够购买到价廉质高的蔬菜。对于消费者而言,在其收入不变的情况下,蔬菜价格的降低意味着其收入的隐性增加。对此,我们不禁要思考:“一元蔬菜”这项活动最终能否真正实现政府惠及广大低收入群体的目的,使得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实现隐性增长,其覆盖面能达到多少?
据太原市物价局统计显示,从2013年5月15日“一元蔬菜”活动开始至2013年8月31日,太原市已累计销售大白菜、黄瓜、白萝卜、土豆等“一元”蔬菜1157万斤,直接让利百姓700万元。其中,政府价格补贴约占一半,超市、平价商店等企业让利一半左右。“一元蔬菜”活动开展三个半月以来的日均销售量为10.71万斤。有资料表明,2010年太原市居民共消耗蔬菜80万吨(160000万斤),全市总人口为420.16万人,那么,太原市人均每日的蔬菜消费量为1.04斤。由此,“一元蔬菜”的日均销售量能够满足10.30万人日均蔬菜需求。 2013年,太原市城镇人口为359.84万人,那么,“一元蔬菜”的日均销售量能够满足的低收入群体数占全部低收入群体的比重(本文按低收入群体总数占全市城镇居民总人口的20%的标准进行划分)为14.31%。由此可见,“一元蔬菜”活动的开展,对于整个低收入群体的覆盖面并不大,仅占低收入群体的十分之一左右。
2014年,“一元菜”惠民活动政府补贴增至2500万元,剔除CPI的影响,政府补贴的实际增长额为1469万元。那么,按2013年政府对“一元蔬菜”的财政补贴额能够满足的需求人数计算,2014年政府对“一元蔬菜”活动的实际补贴增长额能够惠及的新增人口数为15.1307万人。
如果政府每年按这一覆盖人口数增加对于“一元蔬菜”的财政补贴,那么,达到能够覆盖所有低收入群体人口时还需要一些时间。
根据自“一元蔬菜”活动开展以来太原市物价局所公布的推荐优惠蔬菜销售品种以及结合六大超市及数十家平价商店实际优惠蔬菜销售品种,走访太原市蔬菜零售市场进行实地调研。从2013年5月“一元蔬菜”活动开展至2014年4月,太原市蔬菜零售均价为1.95元。那么,在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这一年时间中,若按蔬菜零售价购买蔬菜的太原市低收入人群人均蔬菜消费支出为740.22元。(由于2013年1―4月与2014年1―4月的低收入人群人均蔬菜消费支出差别不大,本文统一将2014年1―4月的低收入人群人均蔬菜消费支出用2013年1―4月的低收入人群人均蔬菜消费支出来取代)若按2013年全年消费“一元蔬菜”计算,那么,太原市低收入人群人均蔬菜消费支出为375.804元。
由此,可以计算出“一元蔬菜”的开展对于低收入群体中的个体的蔬菜支出的影响,即购买“一元蔬菜”比按零售价购买蔬菜所减少的蔬菜支出的比重为49.23%。可以说“一元蔬菜”的开展对于低收入群体中的个体的蔬菜支出的影响显著。但对于整个低收入群体而言,其惠及面较低。
2.生产者收入政策性损耗。参与此次“一元蔬菜”活动的生产者,是实现农超对接、农店对接的部分菜农。这不禁让人思考:那些未参与此项活动的菜农的利益是否会受到影响?还应做进一步猜想:同样,对于那些参与到“一元蔬菜”活动中,实现农超对接、农店对接的菜农而言,是否正如政府所期待的那样,在实施此项惠民活动的同时,不会伤及其利益?
通过走访开展“一元蔬菜”活动的多家超市和平价商店进行实地调研可以发现,各家门店的“一元蔬菜”品种的销售量在活动开展前后的变化幅度很大。
根据对太原市十大开展“一元蔬菜”活动的厅店调研数据看出,太原市在“一元蔬菜”活动开展后,各大超市和门店的“一元蔬菜”品种的日均销售量是活动开展前的15倍左右,涨幅巨大。在调研过程中还了解到,自从“一元蔬菜”活动开展后,同类蔬菜按市场零售价销售的其他蔬菜柜组前几乎无人问津;而“一元蔬菜”特别是远低于市场零售价的蔬菜品种的销量,在“一元蔬菜”专柜中涨幅最大,远高于其在“一元蔬菜”活动开展前的销售量。这一现象,让我们看到了“一元蔬菜”对于百姓“菜篮子”的吸引力外,也不禁使我们陷入深思:这一惠民政策是否会使得未参与此次“一元蔬菜”活动的生产者,即未实现农超对接、农店对接的菜农的蔬菜销量减少,进而利益受损?答案是肯定的。此次“一元蔬菜”活动中的优惠蔬菜品种,是太原市物价局根据季节情况,从市民常用蔬菜中选取而来,以每斤低于一元的优惠价格进行销售。一般情况下,菜农都会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生产和种植,即菜农所种植的蔬菜都是居民常用蔬菜,大多与“一元蔬菜”种类相同。作为市场中的任何一个理性经济人而言,在蔬菜品种、品质相同的情况下,都会选择价格更低的蔬菜。因而,“一元蔬菜”会热卖,而按市场零售价出售的同类蔬菜则会受到冷落。所以,我们不难得出,那些未参与到此次“一元蔬菜”活动中的菜农,其蔬菜销量会大幅减少,进而利益受损。
那么若进一步思考:“一元蔬菜”活动的开展会对蔬菜市场的零售价格造成多大影响?进而会使得未参与其中的菜农的利益受到多大损失?
我们知道,从2013年5月“一元蔬菜”活动开展至2014年4月,太原市蔬菜零售均价为1.95元/斤,那么,蔬菜零售均价与“一元蔬菜”均价的差额为0.96元。太原市城镇居民每日蔬菜消费量为374.2336万斤。
那么,在已知每日政府和商家对于所供应(销售)的“一元蔬菜”做出的让利的情况下,将其分摊到全市城镇居民蔬菜总需求量(除去“一元蔬菜”的消费量)时,“一元蔬菜”活动的开展使得蔬菜市场零售均价下降的幅度0.028元/斤。
在已知太原市蔬菜种植面积和菜农人均占有土地的情况下,不难得出太原市菜农总人数,因而,菜农人均日销售蔬菜量为22.91斤。那么,如果“一元蔬菜”活动开展一年,未参与到此次活动中的菜农人均损失为234.1402元。
那么,在已知2013年太原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情况下,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07%。同时,在已知2013年太原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情况下,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0.98%。
(由于2013年1―4月与2014年1―4月的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差别不大,因而,本文统一将2014年1―4月的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用2013年1―4月的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来取代)
理论上讲,由于存在城乡差异,使得菜农人均纯收入略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而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因而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其纯收入的比重近似等于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即约等于。由此,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其纯收入的比重与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的差额为1.09%。由此可见,未参与到“一元蔬菜”活动中的菜农年人均损失对于收入远不及城镇居民的菜农来说,着实为一笔不小的数额。又由于此次“一元蔬菜”活动的政府价格补贴金额为1000万元,即政府与商家让利总额为2000万元,因而不难得出,所有未参与其中的菜农的总损失为2000万元。对于菜农这一收入较低的群体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而在无形中,该项政策其实是将菜农的利益转嫁到了消费者的身上,因而,这无疑是对菜农收益的削减,使得“伤农”成为必然。 若政府增加财政投入,使得“一元蔬菜“活动能够满足所有低收入群体的需要,那么,此时该项活动对于未参与其中的菜农而言,其受到的损失将会达到多少?
假如要使“一元蔬菜”活动能够惠及所有低收入群体,那么,政府的财政补贴将达到6988.12万元,此时,政府与商家让利总额为13976.24万元。那么,在已知政府投入增加后每日政府和商家对于所供应(销售)的“一元蔬菜”做出的让利的情况下,将其分摊到全市城镇居民蔬菜总需求量(除去“一元蔬菜”的消费量)时,“一元蔬菜”活动的开展使得蔬菜市场零售均价下降0.24元/斤。
由上文可知菜农人均日销售蔬菜量,那么,如果“一元蔬菜”活动开展一年,未参与到“一元蔬菜”活动中的菜农年人均损失为2006.916元。那么,政府投入增加后,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17.78%。同时,政府投入增加后,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36%。
同理,政府投入增加后,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其纯收入的比重与菜农年人均损失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的差额为9.42%。由此可见,当政府投入增加,“一元蔬菜”能满足所有低收入群体时,未参与其中的菜农年人均损失惨重。又由于此时政府与商家让利总额为13976.24万元,即所有未参与其中的菜农的总损失为13976.24万元。对于菜农这一收入较低的群体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因而不难看出,此时该项政策严重伤害到了菜农的利益。
当发现“一元蔬菜”活动会使得未参与其中的菜农利益受损时,我们不禁要进一步思考:对于那些参与其中的菜农,其利益是否会受到影响?虽然政府开展此项活动的初衷是惠民的同时不伤农,因而选择对商家进行直接补贴,但事实是否真能如政府所愿,使得“一元蔬菜”在惠及消费者的同时,不伤及菜农的利益?答案是否定的。“一元蔬菜”活动的开展,吸引了广大市民争相购买“一元蔬菜”,这种对部分蔬菜销售价格以大幅偏离市场零售价格所进行的强行打压,势必会波及整个市场同类蔬菜的零售价格,引起同类蔬菜的市场零售价格下跌,进而使得整个蔬菜生产销售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都会受到影响。传统蔬菜的运营模式是菜农――小菜贩――大菜贩(批发市场)――分销商(二级批发市场)――终端市场(超市、菜市场、零售店等)。由此反推,当终端市场的蔬菜零售价格不得不下跌时,从分销商手中购买蔬菜的终端商会对分销商进行压价,使其以与在终端市场上蔬菜零售价格下降的同等幅度下调出售给自己的蔬菜价格以弥补自身销售蔬菜的损失。以此类推,为获取与之前相同的利润,弥补自身损失,分销商也会对大菜贩压价,大菜贩又会对小菜贩压价,小菜贩进而对菜农压价。
在经过各个环节的层层压价后,最终,菜农不得不以低于“一元蔬菜”活动开展前的售价,甚至以低于种植成本的价格将蔬菜卖给小菜贩。因而,到最后菜农的利益受到了损失。与此同时,当仍然存在于传统蔬菜运营模式之中,而未参与农超对接、农店对接的菜农被迫降价出售蔬菜时,其这一举动又会对参与“一元蔬菜”活动,实现农超对接、农店对接的菜农产生直接影响。当蔬菜售价更低的菜农存在于市场时,作为市场中的理性经济人――超市、平价商店有两种选择:(1)直接与售价更低的菜农进行合作;(2)与现同自己合作的菜农进行谈判,压低价格,若不成,选择售价更低的菜农进行合作。此时,与超市和平价商店进行合作的菜农为尽可能的保证自身利益,势必会做出让步,压低蔬菜价格,最终,使得自身利益受损。因而,我们不难得出,“一元蔬菜”活动的开展,不仅会使得未参与此次活动的菜农利益受损,同时,也会使得参与其中的菜农蒙受损失。长此以往,这种违背市场规律,强行以远低于蔬菜市场零售价,甚至低于蔬菜成本价进行销售的“一元蔬菜”活动,会促使整个蔬菜行业陷入不良竞争的恶性循环,使得农民的利益受到伤害,导致蔬菜生产难以为继,而最终为这一惨痛后果买单的却恰恰是消费者。可见,本着“惠民不伤农”的初衷推出的“一元蔬菜”活动,若是长期执行下去,将会是“伤民又伤农”。
我们知道,对于任何一个市场中的理性经济人而言,都会做出使自己效益最大化的选择。因此,“一元蔬菜”这种远低于其市场销售价格甚至成本的商品,不仅满足了低收入消费者的需要,也是高收入消费者的最佳选择。基于此,我们不禁要进一步思考:“一元蔬菜”被不同收入等级的群体购买(低收入户、高收入户)会造成什么影响?
考虑到2013年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平均上涨3.1%,因而,2013年山西省城镇居民收入等级划分情况如下。
我们用基尼系数来考察“一元蔬菜”被不同收入等级的群体购买(低收入户、高收入户)造成的影响。假设总人口数为100人进行计算,将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划分为:低收入户(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中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上收入户,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高收入户)五个等级,每个等级人数为20人,即均占总人数的20%。通过有关统计数据计算可得:低收入户总收入为17859元,中下收入户总收入为302240元,中等收入户总收入为411540元,中上收入户总收入为552300元,高收入户总收入为861410元,全部人口总收入为2306080元。各组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分别为:7.74%,13.11%,17.85%,23.95%,37.35%。根据计算山西省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28024。由于太原市城镇居民各收入等级群体的收入占太原市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比重与山西省城镇居民各收入等级群体的收入占山西省城镇居民总收入的比重大体相当,因而,本文用山西省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来代替太原市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即2013年太原市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28024。
那么,如果“一元蔬菜”被不同等级收入的群体(低收入户、高收入户)购买,太原市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又如何呢?
1.低收入消费群体。如果“一元蔬菜”全被低收入者购买,即相当于将政府与商家共同让利的2000万元作为额外收入均摊给低收入者,则有555.80元分摊给20个低收入者。那么,此时的基尼系数为0.27996。由此,当“一元蔬菜”全被低收入者购买时,太原市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较之目前的山西省城镇居民基尼系数的减少量会降低0.00028。 若政府增加财政投入,使得“一元蔬菜”能够满足所有低收入群体的需要,在此情况下,如果“一元蔬菜”全被低收入群体购买,即相当于将政府与商家共同作出的让利13976.24万元作为额外收入均摊给低收入者,则有3884.02元分摊给20个低收入者。那么,此时的基尼系数为0.27844。由此,当“一元蔬菜”能够惠及所有低收入群体时,若全被低收入群体购买的太原市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较之目前太原市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的减少量会降低0.0018。
因此,我们不难发现,“一元蔬菜”活动的开展对于整个低收入群体的效益微乎其微,趋于零。
2.高收入消费群体。如果“一元蔬菜”全被高收入群体购买,计算方法同上,则此时的基尼系数为0.28036。由此,当“一元蔬菜”全被高收入者购买时,太原市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较之目前的太原市城镇居民基尼系数的增加量会提高0.00012。
同样,若政府增加财政投入,使得“一元蔬菜“活动能够满足所有低收入群体的需要,在此情况下,如果“一元蔬菜”全被高收入群体购买,太原市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提高0.28112。
由此,当“一元蔬菜”能够惠及所有低收入群体时,若全被高收入群体购买的太原市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较之目前的太原市城镇居民基尼系数的增加量会提高0.00088。
由此可见,“一元蔬菜”活动的开展,对于太原市整体经济影响甚微;同时,其对于调节太原市收入分配的作用基本为零。即使该项活动能够惠及所有低收入群体,其对于太原市整体经济的影响依旧微不足道,同时,其对于太原市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依然可以视为零。
太原市政府此次开展的“一元蔬菜”惠民活动,旨在物价高涨的现如今,通过财政补贴来减轻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负担。然而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虽然该政策能使低收入群体中的个体获益较大,但从长期来看,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使得此项政策难以实现政府惠及广大低收入群体的初衷,同时,也会使得某些相关经济主体(菜农)利益受到巨大损失。因此,该项政策的最终结果则是“伤民又伤农”。另外,该项政策对于太原市整体经济的影响并不大,特别是对于调节太原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微乎其微,基本为零。因而,总体来看,该项政策的弊大于利,收益为负;换言之,政府财政支出的1000万元最终的效果是成本大于收益。
在分析了“一元蔬菜”活动存在的制度缺陷后,我们也应看到政府此举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却有待于进一步探讨。虽出于惠民的初衷,但却是政府职能的越位,不仅对商家进行直接补贴,而且为其指定蔬菜按照远偏离市场价格的价格直接定价,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是对经济的过度干预。那么,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现如今如何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划分二者职能?政府此次给予“一元蔬菜”活动中的(下转第25页)(上接第21页)财政补贴1000万元,花到什么地方,怎么花,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惠及低收入群体的作用等问题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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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是以农村自然风光、人文遗迹、民俗风情、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农村环境为旅游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满足旅游者的休闲、度假、体验、观光、娱乐等需求的旅游活动。它对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就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改造乡村环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等有积极作用。蓬莱市旅游资源相当丰富,但是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虽早却严重滞后。2012 年蓬莱市委市政府启动“蓬莱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全市创建“蓬莱美丽乡村”40 个左右,促进蓬莱乡村旅游跨越发展。目前乡村旅游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具有相当的规模,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本文重点探讨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乡村旅游中政府干预的若干措施,以期对我市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有益的启示。
发达国家大都把乡村旅游作为政治任务或公益事业来发展,主动谋划,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一些促进措施,积极发挥政府旅游和农业等职能部门的组织、规划、协调、宣传、推动的作用。
比喻西班牙,每个地区政府都有相关乡村旅游的立法,从立法上确定乡村旅游的地位。美国从县、州一直到联邦的各级政府对乡村旅游都制定了一些列扶持政府。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芬兰相继成立了农村旅游发展协会和农村政策委员会,协调农村发展尺度,推进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西班牙瓦伦西亚大区政府主持制定了发展规划并提供了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并给予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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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仍然停留在对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上,而对项目前期投资决策、设计、招标等各个阶段的造价控制不够重视,也没有有效的造价控制方法,这说明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国有资金和以国有资金为主的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本文将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在当前的政府投资城市市政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集中在建设项目的五个阶段:即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及竣工结算阶段,通过工程造价的控制,相应形成了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承包合同价及竣工结算价,这些造价之间存在着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的相互作用关系。要切实控制好工程造价,对各环节都要重视并有所侧重。本文简要分析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与策略。
我国现阶段的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普遍存在重后期轻前期的现象。项目工程造价投资若没有得到很好地控制,不但会使国家资金流失,而且有可能出现廉政问题,所以,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在项目立项初期,虽然有专业的投资咨询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但都流于形式,没有从项目的实际要求及对本地区有利的角度去论证,造价控制仍停留在对项目实施阶段及竣工结算阶段;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往往不顾及造价指标或考虑不周全,施工图设计阶段也仅仅只从技术及安全的角度出发,而没有从经济角度进行设计,这样设计的结果往往会增大投资额;在招投标阶段,评标时间仓促,有时甚至在开标的前几个小时才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这些专家有时连招标文件也没有详细阅读就进行评标,且大部分是就技术标进行评审,报价方面往往是按投标单位总报价来进行评定,而没有对主要项目的单价是否在合理报价范畴或者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计算及编制进行评审,如果投标单位故意调整部分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水平的项目单价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一旦他们中标,势必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虽然严把工程造价结算评审关,能为节约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发挥巨大的作用,但是对于初期决策、设计、招标在内的前期阶段的造价控制不够重视或没有有效的造价控制方法,仍然会在实施阶段普遍存在工程造价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现象,严重困扰着项目投资效益。为了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故应大力提倡开展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通过工程项目的前期投资决策、设计、实施、结算等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以解决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等顽症。
投资决策阶段造价控制,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建设工程整个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起到决定性作用。
第一、项目的决策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是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总投资的限额。可行性研究不仅要评价项目是否可行,更重要的是对方案进行优化论证。投资估算必须准确且能满足限额设计和控制概算的要求。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范围内,设计概算不允许突破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因此,决策阶段必须保证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第二、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执行设计标准正确理解和运用设计标准是做好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工作的前提,各类设计部门制定与执行相应的不同层次的设计标准规格,对于提高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水平是十分必要的。各专业在保证工程使用功能及用户对建设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按分配的造价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使工程造价不突破造价限额。同时,在设计过程中引入价值工程理论,使项目以最合理的成本达到最大最佳效果。
第三、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在招投标过程中,首先要对招标文件工作内容等进行研究确定,通俗的说,“就是有多少钱干多少事”,严禁预算资金外增项,超投资,同时,应做好标底的编制复核、审查及分级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招标程序。在评标过程中,既要考虑投标总报价的合理性,又要详细评定其中主要项目的单价及各项主要材料计算的合理性。
第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在技术措施及合同措施这两方面进行挖掘,寻找通过设计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分析此项目的主要支出项目造价,统计初步成本,可以更好地把握好政府项目投资的控制,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结合项目实施当时当地现场情况,对不合理及超指标的设计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或重复的开支,节约财政资金。以上做法有利于政府在控制过程中,树立自身良好的管理形象,从更大的方面来讲,可以为国家节约相关一部分的支出,为建设祖国付出一份力。
第五、竣工结算阶段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是整个投资项目阶段的重点,是全过程控制的最后环节,是防止承包商虚报冒领工程款的总把关环节,要严把质最关,防止经济损失。结算工程成本要以招标承包合同内的工程内容及工程技术要求为主,严把工程计量关。
其中,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变更、差异等引起的索赔进行控制,是控制项目施工阶段投资的有效途径。科学控制与审核索赔,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承包商如果遇到了现场条件以外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就可以相应地延长工期并得到相应的赔偿,但不包括利润。在审核中,要注意相关索赔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赔偿的条件,若属于承包商可预见的因素,可排除在外,拒绝赔偿。
项目变更引起的索赔要分清责任,如属于承包商为采用先进工艺而发生的费用,由他们自己承担,该部分费用不予赔偿。
对于因物价上涨,使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不断增长,引起工程成本的增加的索赔,应按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按国家已发布的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是因为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后,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业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商进行索赔,由承包商支付误期损失赔偿费。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就是为确保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政府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从科研开始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调试、竣工投产、结算审计等的整个过程、围绕工程造价所进行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我们只有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才能对工程造价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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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对建筑工程及政府工程的质量以及对风险分析的要求逐步提高。相对而言,政府工程电气项目是目前全国比较关注的工程类型。电气项目所涉及到的领域比较广泛,上到大型的电气设备改造,下到各个单位的电气管理,都是电气项目的内容。政府工程电气项目,主要包括的是各个单位的电气管理,以及一些政府所投资的电气项目。为了保证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减少各方面的阻碍,必须做好风险方面的控制工作。在此,本文主要对风险分析在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展开讨论。
对于政府而言,任何一个项目的运作,都应该首先保证顺利的运行,减少各方面的阻碍。从客观的角度来说,随着国家的发展以及经济的进步,政府在项目风险分析上的发展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无论是在风险的识别方面还是在风险的掌控方面,均取得了较高的工作成果。政府工程电气项目,是我国的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由于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各个地区的进度存在差异。从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本身来讲,其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决策风险、技术风险、环境风险、质量风险等等。每一项风险的出现和发生,都足够对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造成严重的打击,甚至是导致项目停止。政府工程电气项目在管理过程中,为了更好的应对各种风险,需要对风险展开深入分析,结合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影响,完成政府电气项目的顺利实施。
风险分析在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中的应用,首先是对决策风险展开分析。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运行一个电气项目是非常复杂的工作,不仅要搜集大量的数据和资料,还要对现实工作展开考察,所有的情况都要符合标准,否则是不能开展电气工程项目的。另一方面,由于政府的资金、技术等问题,很多电气项目处于搁置状态,要想启动新的电气项目,必须保证该决策不会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要保证项目的稳步开展。所以,决策上的风险必须应用风险分析来完成,尽量从多个方面来降低风险。从现有的工作来看,风险分析在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决策风险是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第一,在开展政府工程电气项目之前,一般会采用集体决策的方法。但是,集体决策由于相关人员众多,且考察的方面比较冗杂,往往会耗费较多的时间。通过开展风险分析,可直接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出现,加快决策进度。第二,在决策工作中运用风险分析,可提高决策的正确程度,避免某些具有“话语权 ”的人拍板决定,以此来控制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的发展。第三,风险分析在决策工作中应用后,可提高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的水平,应用较多的现实手段,减少理论上的工作。
政府工程电气项目在管理工作中,技术风险的管理往往会耗费较多的时间与精力。对于现阶段的技术而言,虽然各项技术的体系比较完善,技术类型也比较多,但总体上的技术应用并没有想象的顺利。技术风险需开展深入分析,以此来保证政府工程电气项目能够较为顺利的实施,在完成后可以尽快的投入应用,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社会效益。以广东省为例,乐昌市城东幼儿园旧教学楼电气改造工程项目是比较突出的一项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经过技术分析后,政府认为,拟建项目位于乐昌市城东幼儿园内,主要是对旧教学楼电气改造。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79万元。项目建设必须经规划、建设部门同意,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由此可见,倘若在电气项目中出现较大的风险,政府是不可能批准的,幼儿园是目前比较重要的单位,其电气项目的开展,涉及到每一名教师和儿童的安全,对周围的环境也具有较大的影响。技术上的风险克服后,可有效的促进电气项目的稳步实施,而且在进度和质量上也获得了较强的保证。
相对于其他的电气项目而言,政府工程电气项目在开展过程中,风险分析的应用直接减少了很多的问题发生。我国目前的环境破坏情况比较严重,倘若因为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的开展而导致环境遭到了更大的破坏,势必会影响到未来的社会进步。因此,环境风险分析,是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如“西气东输”工程沿线途经戈壁、沙漠、干旱半干旱、黄土高原、草原林地、晋豫土石山区及黄淮、江淮平原耕地、水网等7个宏观生态类型,143个微观生态类型,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生态功能区,4个环境敏感区及大量文物古迹区。西气东输工程是我国的突出电气工程,由于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经过了多年的考察与优化,才得到落实。本文认为,在今后的环境风险分析方面,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应大量的展开调查与分析,一方面对以往的工程进行调研,另一方面对现阶段的情况进行总结,应根据环境风险的总体内容,制定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同时,环境风险的分析还表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突发情况的出现,环境风险有可能扩大,这就需要加强备案的工作。
风险分析在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中的应用,获得了大量的肯定,无论是客观上的质量还是主观上的运行,都减少了很多的问题出现,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比较积极的。为此,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中,还需进一步加强效益风险的分析。效益风险主要表现在,很多的政府工程电气项目修建完成后,并未得到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提升,总体情况和原来没有太大的差异。今后,首先应该对社会效益展开风险分析,在人口增加和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社会效益是国家的重点目标。其次,应该在经济效益风险上展开分析。由于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的投入较大,一旦经济效益得不到保障,势必会导致社会的舆论压力,甚至容易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事件。
总结:本文对风险分析在政府工程电气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展开讨论,从现有的管理工作来看,多数政府工程电气项目能够将固有的风险管控好,出现风险的概率相对较低。另一方面,政府工程电气项目在发展过程中,有效的克服了一些突发的风险,备案工作水平有所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开展更大范围的风险分析工作,以此来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推动国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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