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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金实现了大规模的迅速流动,效率就是金钱,资产证券化业务应运而生,清晰银行业对该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加强金融市场监管的关键。
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中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最多,发展最为迅速。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众多的参与主体中,银行作为发起人参与了证券化交易的构造、SPE的设立,对转让资产提供内部信用增级,并以服务人的身份对基础资产提供服务等,下面将从发起人的角度分析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我国目前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为主,金融合成分析法为辅的会计处理原则。国际上的会计处理分为:风险报酬分析法和金融合成分析法。我国早期采用的是风险报酬分析法,随着资产证券化的不断发展,确认风险报酬的实质性转让越来越困难,我国开始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为主,金融合成分析法为辅的会计处理原则。对于资产转移是否终止确认,应该首先判断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程度,根据其不同的转移程度采取不同的确认方法。对于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和尚未转移的,用风险报酬分析法进行确认;对于仍保留重大风险和报酬的金融资产,用金融合成分析法进行确认。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标准是公允价值计量。发起人通过转让资产,获得了现金和一些新的资产和负债,同时也可能保留了部分基础资产上的权利或负债,对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产生的新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损益的确认,我国采纳了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证券化会计计量的标准。因此,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的关键是对于发行人获得的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资产转移中因为未放弃控制权等原因未终止确认的资产,仍以账面价值予以计量。
发起机构对特定目的信托具有控制权的,应当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规定的合并范围也是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可见我国对于SPV的合并要求与其他子公司是没有区别。另外,发起机构未终止确认所转让信贷资产,或者按继续涉入信贷资产程度确认某项资产的,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规定作出披露。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在《信托公告》中应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基础资产池的内容:设为信托财产的贷款合同编号;上述贷款的笔数、本金余额;上述贷款借款人所在地区、行业分布情况,包括贷款笔数及占比、本金余额及占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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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各定点医院的医保病人数量逐年上升,但随之而来的医保剔除费用也不断增加。各定点医院对医保剔除费用的账务处理各不相同,造成核算口径不统一。笔者拟运用相关会计理论,对照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新医院制度的规定,参照有关医院的账务处理方法,对医保剔除费用的种类和账务处理方法做一探讨,以供参考。
3.1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结算差额”二级明细科目的余额要在每月月末按比例摊入其他二级明细科目,“结算差额”月末没有余额,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不能真实反映每个定点医院被医疗保险机构剔除费用的金额,也不能反映医疗收入的真实情况。平时应该保留“结算差额”科目的余额,并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反映,到年终结算时和其他科目一并转账。
3.2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以在院病人该核算期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医疗收入,而医保经办机构一般要到下个月才能与医院结算,这样就形成了该核算期的医疗收入结算差额到下个核算期才冲减,即跨期冲减结算,与权责发生制相抵触,影响了当期医疗收入的真实反映,建议有关部门对这两点作出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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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以一道例题分别从背书人和被背书人角度,对该商业汇票的账务处理进行解析。
例:甲公司20×1年9月1日,因销售商品收到一张带息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10,000元,付款期限为5个月,票面年利率为6%,甲公司按月为票据计提利息。20×1年11月15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乙公司购买一批材料,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差额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收支。乙公司按月为票据计提利息。
1、甲公司(背书人)的账务处理。背书转让票据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100
财务费用 150
银行存款 1450
资产负债表日,如该或有事项存在,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甲公司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该或有事项。
2、乙公司(被背书人)的账务处理。20×1年11月15日收到票据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票据 10000
财务费用 250
银行存款 14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20×1年11月30日计提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150
贷:财务费用 150
20×1年12月30日计提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50
贷:财务费用 50
20×2年1月31日到期收回票款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25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如果乙公司到期不能收回票据款项,需要将该应收票据的款项转入“应收账款”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250
贷:应收票据 10000
应收利息 200
财务费用 50
此时,乙公司可以行使追索权向票据的背书人及出票人索要票据款项。
待将来收回票据款项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250
贷:应收账款 1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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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危机时期我国外贸加速萎缩和缓解出口企业经营压力,我国政府连续七次大规模上调出口退税税率,出口退税调整被用来作为稳定外贸出口的主要财税刺激手段,当前我国出口退税调整政策特征及其困境值得大家关注。
国际需求急剧萎缩对我国外贸的冲击日益加深,出口形势严峻是当前中国经济必须应对的重大挑战,为了防止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外贸加速萎缩和缓解出口企业经营压力,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出口退税调整被用来作为稳定外贸出口的主要财税刺激手段。
1.1 出口退税调整频率加快:自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出口退税调整被用来作为稳定外贸出口的主要财税刺激手段,从我国税改以来历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来看,此轮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频度呈现出显著加快特征。从1994年税制改革直到危机爆发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仅历经了五次大幅度调整(注:不包括小幅调整),这五次大幅调整时间分别发生在1996年、1998年、2004年、2006年和2007年,每次调整间隔均超过一年。随着此次全球危机蔓延和扩散,为了避免出口遭受负面冲击持续加深,自2008年8月份以来我国已累计连续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调整频率之快实属历史罕见。
1.2 出口退税调整力度加大:此轮出口退税调整力度与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期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亚洲危机期间政府把除“两高一资”以外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从3%、6%、9%三档调高至5%、13%、15%、17%四档,而此次出口形势远比当年严峻,出口退税率已上调至5%、9%、11%、13%、14%和17%六档,并且多数出口产品退税率上调幅度均超过亚洲金融危机时期。在经过连续七次出口退税调整后,当前全国已有1971个税号商品实现了出口全额退税,即把已征收的出口商品增值税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当前综合出口退税率已从危机前的9.8%快速上升至13.5%。与此同时,我国出口退税金额大幅提高,虽然我国财政收入连续几个月快速下降,但是财政部坚持加大出口退税额度,今年1-5月我国办理出口退税达2900亿元,同比增长达到23.4%。
1.3 出口退税调整产品覆盖面广:在当前海关税则目录上,我国涉及出口商品税号总计13000多个,在经过连续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后,出口退税税率上调所涉及产品已经超过8000个税号。在危机爆发后的第二次出口退税调整中,涉及出口退税的商品多达3486个税号,约占中国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在第三次出口退税上调中,涉及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它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商品多达3770项。在日益严峻的出口形势下,财政部于6月1日(第七次)上调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此次调整所涉及行业面更为广泛,退税商品涉及农产品深加工、机电、鞋帽、玻璃制品、钢铁制品等多个领域。机电产品出口长期占据我国出口的半壁江山,当前税务部门在海关税则目录上,机电产品共有约2500个税号的商品,经过此轮调整后,当前已有1771个机电税号的商品实现出口全额退税,占比已超过七成。
2.1 出口退税利益被外商挤占:在一定程度上出口退税财政刺激政策缓解了出口企业面临的短期压力,但是,由于我国企业国际议价能力普遍较弱,国外进口商以出口退税率上调为借口,要求我国企业下调出口报价,国家上调出口退税率的部分利益被国外进口商挤占,出口退税政策刺激效果在危机时期被严重削弱。我国所有出口商品的价格弹性约为-0.46[2]?,即出口价格每下降1个百分点将导致出口收入上升0.46个百分点,在此以2009年1-5月为例,今年前5个月我国出口收入总额为4263.3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9133.80亿元,以及今年前5个月我国办理出口退(免)税总额达2900亿元,所以出口退税额在数量上约占出口收入9.95%。为了简化起见,假定出口退税全部用于降低商品价格以增加出口,占出口收入9.95%的出口退税将导致出口价格下降9.95%,出口价格降低使得我国出口收入由于出口退税而相应增加1333.42亿元人民币(=29133.80*9.95%*0.46),同时,间接补贴了国外进口商额度高达1565.40亿元人民币,较低的出口价格弹性导致半数以上出口退税补贴了国外进口商。
2.2 扩大财政压力和赤字规模:当前出口退税税率的大幅提高将导致我国财政压力急速上升,近期世界银行预计我国今年全年赤字规模将达到GDP的5%,明显高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制定的赤字规模为GDP的3%的预算计划,日益增加的出口退税规模相对于当前整个财政税收状况而言,是一个不小的压力。危机全面爆发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持续几个月快速下降,1-5月全国财政收入27108.67亿元,完成预算的40.9%,比去年同期减少1955.7亿元,下降6.7%;然而今年1-5月我国办理出口退税达2900亿元,同比增长达到23.4%,出口退税额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接近10.7%。
3.1 细化出口退税税率:建议在现有出口退税税率档次上,进一步细化出口退税税率。危机时期我国将出口退税调整政策作为财政刺激出口措施的主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了缓和了部分企业经营压力,当前出口退税税率在连续七次上调后,涉及5%、9%、11%、13%、14%和17%六档,但是,我国海关税则目录上的出口商品税号总计达13000多个,目前六个档次的出口退税率显得过于笼统和集中。
3.2 在出口退税基础上扩大政府购买支出:政府在为了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而适度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同时,应加大政府购买出口企业相应产品,通过商品转内销的方式支持出口企业。从全球角度来看,由于我国企业国际议价能力普遍较弱,国外进口商以出口退税率上调为借口压低我国商品出口报价,上调出口退税的部分利益被外商挤占,不仅出口退税政策刺激效果在危机时期被严重削弱,而且同时变相增强了国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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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增强出口商品价格竞争能力,由税务部门将商品中所含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从而使出口商品以减免税收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的一种政策制度。我国实行出口退税二十多年来,出口退税对于鼓励和扩大出口创汇、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企业成长发展、拉动国民经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出口退税政策己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调节外贸进出口的重要手段。本文在分析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变革的基础上分析了现行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完善的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 贸易出口 出口补贴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其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从而促进该国家或地区的对外出口贸易。出口退税作为一项财政激励机制、出口鼓励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是国家支持外贸出口的一个重要手段,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世界各国促进对外贸易增长的一项基本措施,被WTO诸多成员广泛应用,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国际通行做法。出口退税制度改革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产业结构和经济的发展。根据WTO规则,各成员国可以对本国出口产品实行退税,但退税的最大限度不能超过出口产品在国内已征的税款,在此范围内,各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确定恰当的出口退税水平。
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自1985年开始实施以来,已先后进行了六次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和十四次税率调整;实践证明,每次的出口退税制度改革都对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由于新的出口退税制度更多的涉及到各级地方政府的利益,现行的出口退税制度成了近期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2005年8月,中央财政在难以承受出口退税之重的情况下,进行了第六次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中国经济中长期持续增长,深化财税和外贸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我国财政运行也将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出口退税制度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骗税行为不断扩散,退税款项不断增加,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国际社会的压力越来越大,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呼声日益高涨。全面、深刻地评估出口退税制度并根据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措施建议具有较强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一)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变迁
我国出口退税的做法可追溯到1950年,当时已有对出口货物退还已纳货物税的规定。1958年,我国将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对出口商品不再退税,出口退税制度中止。
1973年,工商税制进一步简化,我国对进口货物不征税,对出口货物也不退税,出口盈亏由外贸部与财政部算帐。
198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钟表等17种产品实行出口退免税和进口征税的通知》,开始对部分货物实行退税。
1985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对进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现行出口退税制度的建立。由于当时没有实行增值税,出口产品的营业税、流转税都纳入了消费税系列,所以退税率不是很高,一直到1993年退税率也只有11.2%。
1994年我国实行了大规模的税制改革,确立了增值税的主体地位。制定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法[1994]31号),具体规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范围、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退税的税额计算方法、出口退(免)税办理程序及对出口退(免)税的审核和管理。平均退税率一下子提高到16.63%。
1996年,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减少骗税,我国对出口退税率作了大幅度下调,平均退税率降至8.29% 0 1998年和1999年我国又多次将退税率上调。以减轻亚洲金融危机对外贸出口的影响。之后几年,企业出口的积极性得以提高,外贸出口增长很快,但中央财政的退税支出又重新面对越来越大的压力。于是出口退税指标成为控制该项支出的重要手段,但越积越多的出口退税的欠款又形成了中央财政的一笔隐形负债。
2002年初,我国对生产型企业的自营和委托出口货物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全部实行“免、抵、退税”的办法。
2003年,我国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二是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增量的新机制;三是新增加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首先用于出口退税:四是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推进外贸体制改革;五是累计欠企业的退税款由中央财政解决。具体的退税办法: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 25的比例分别负担。
2005年我国对退税办法又进行了新的调整,规定:从2005年起,中央负担超基数退税的92.5%,地方负担7.5%;出口退税基数不变;出口退税从中央库统一办理,年终中央与地方清算退税。
(二)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主要内容
2005年8月,国家再次改革出口退税制度,业内称之为现行出口退税制度或出口退税新政。
第一,出口退税对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对外承包公司及对外承接承包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外轮公司、远洋运输公司;以及企业用作境外投资的货物等。
第二,出口退税运作方式。现行的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办法主要有六种操作方式,一是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二是外贸企业含税购进的货物出口后再办理退税的“先征后退”管理办法;三是卷烟出口企业实行免税购进,出口不退税的管理办法;四是国产钢材和新疆棉实行的“以产顶进”办法;五是来料加工实行进口、加工环节免税,出口不退税的管理办法;六是对国家统一规定的免税货物,无论是否出口销售一律给予免税的办法。
第三,出口退税税种、税率。根据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消费税的应税货物,退(免)税率仍为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在解决中央财政负担和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影响下,2003年10月以来,国家对现行出口退税制度进行了改革,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本着“适度、稳妥、可行”的原则,区别不同产品调整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产品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
第四,出口退税负担机制。①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新机制。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 25的比例共同负担;②2005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③2005年1月1日起,规范地方出口退税分担办法。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所属市县出口退税负担不均衡等问题,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④2005年1月1日起,改进出口退税退库方式。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第五,其他方面。①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②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通过完善法律保障机制等,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积极引导外贸出口代理制发展,降低出口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结合调整出口退税率,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出口整体效益;③自2006年1月1日起,为规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取消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
(一)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过大、过频对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了负面影响
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订颁发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对新税制条件下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或免税作出规定。但在上述管理办法出台后的一段时间内,又多次对其进行补充、修改、调整,包括退税率的数次调高、具体规定的更改,操作和管理要求的变化,出口退税政策频繁变动的现实说明,我们尚未找到出口退税的规律,这就决定了每次修改补充只能是修修补补,治标不治本。出口退税政策频繁变动,一是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长期规划,并且降低退税率也会加大生产成本,降低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二是对税务部门出口退税工作也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政策的调整需要有关税务人员学习和掌握新规定,有些工作程序可能因此要加以修正,而且还要对企业办税人员进行辅导,这无疑要增加税务部门的工作量。此外,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有些具有“回逆性”,即政策调整后,要上溯到以前某个时间开始实施,这有时会使退税工作出现无所适从的局面。
(二)我国出口退税法制建设不完善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己经失效。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三)出口退税政策缺乏足够的可操作性
出口退税政策缺乏足够的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不统一的退税政策造成不同企业间矛盾重重。
第一,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的矛盾。出口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增强了生产企业的直接出口积极性,但是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尤其是传统和中小型企业)缺乏对于国际市场的了解,尤其是缺乏对于加入WTO后国际市场交易规则的了解,往往出现国内、省内,甚至区内同行业企业低价竞争,重复出口,不能应对反倾销等问题,而外贸企业不能直接实行“免、抵、退”,必须先收购生产企业的产品,而生产企业更愿意直接通过出口实现退税,造成外贸企业出口产品来源大量减少,严重影响外贸企业的出口积极性和竞争能力,也打乱了国内出口的秩序。
第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矛盾。国家强调对于(国有)大型企业的出口退税的支持,而不重视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出口退税,这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相违背,而且中小企业由于融资能力有限,对于出口退税资金的依赖程度更高,造成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更加严峻。
第三,全部(产品)出口企业与一般出口企业的矛盾。相当一部分外资企业的产品100%外销,其产品享受出口生产环节免增值税政策,但是生产企业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不能够抵顶内销货物(没有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只能等待退税,而在退税不及时的情况下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
(四)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政策与管理必须同步、协调,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否则势必会出现漏洞。由于出口退税政策上的不完善及其它方面的原因,使当前的出口退税管理也存在一定问题。
第一,退税机关与征税机关不统一,征退脱节,骗税时有发生。征收机关负责出口征税,各地专责的退税机关负责出口退税,使征税与退税分离,信息流通不畅,不便于统一管理。
第二,地方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影响中央财政收入。
第三,退税手续繁琐,程序复杂,部门协调不力,工作效率低下,占用企业资金现象严重。出口退税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退税部门也涉及征收、计会、信息等部门,同时还要涉及海关、外汇、外经贸等部门,如果其中一个部门滞留单证或电子信息,那么整个退税进程必然受到影响,导致出现退税缓慢、滞后期长等问题。
第四,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方式和手段低效。
第五,缺乏高效可行的系统性约束,税务部门与海关等部门经常出现管理上的脱节,与出口退税同时出现的,是不断发生的骗税现象,给国家造成损失。
判断一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优劣与否,首先要看其是否遵循税收公平的原则即出口退税政策既能解决国际贸易中公平税负问题,又能避免双重征税,使得国家的贸易行为完全符合 WTO 规则,能够满足国际贸易良好秩序的需要。同时要看这一政策对本国宏观经济运行的推动作用如何,是否能够增强和促进本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加出口创汇,提高经济管理的效率,实施有效规范的税收流程,保证外贸秩序,增强企业活力,使出口企业将工作重心转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自身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技术创新步伐,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此要不断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促进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一)出口退税政策的运用
第一,取消退税计划指标,建立“滞退金”制度。为了保证纳税人的权益,监督退税机关的工作效率,要规定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期限。关于退税的时间期限,如果财力允许,我国税务部门可借鉴瑞士的做法:瑞士增值税退税分为年退税制、季退税制和月退税制,出口企业可灵活选择退税期,及时得到退税,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增加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外贸发展。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完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要赔偿纳税人税款的时间价值损失,比照税款滞纳的方法,支付纳税人出口退税款的“滞退金”。
第二,我国的退税政策应以不违反WTO规则为前提,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对出口退税政策也可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区别产品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退税政策。①对不具备明显优势、国家市场上与它国产品竞争激烈、技术或品牌含量高、附加值大的产品实行彻底退税;②对普通产品实行适度退税。可根据我国财政的负担能力以及国际市场的情况变化给予适度退税,灵活调节退税率;③对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产品实行不退税或少退税。如我国的电视机、自行车、打火机、纺织品等在国际市场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产品,可以不退税或少退税。[论文网 Www.LunWenData.Com]
第三,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灵活、合理制定政策,掌握退税率。①对一些因资源条件等“先天因素”限制而需要长期保护的薄弱产业,如农业(指初级农产品的出口)等,应采用“少征多退”的模式加以保护和鼓励出口;②对一些发展层次较低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如机械、电子、汽车、医药行业以及一些对外开放程度低,国有经济比重高,但有利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和外贸出口结构,具有高附加值、高创汇率、高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竞争力和潜力的产业,如石油、钢铁行业等,应采用“少征多退”的模式加以保护和鼓励出口;③对于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尽管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相对低下,但在国际市场上已形成一定的出口竞争力,创汇较高,加入WTO后将有利于出口的产业,如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和普通日用消费品工业、玩具制造业等,原则上可以采用一般的保护和鼓励政策,在退税模式上可以选择“征多少,退多少”的模式;④对于一些稀缺的天然资源或具有战略意义的资源(如天然牛黄、鹰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以及煤炭资源、石油原油资源等)的出口不应鼓励,应采用“多征少退”或禁止出口的措施。
第四,进一步考虑扩大出口退税税种范围。中国目前出口退、免税的税种只有增值税和消费税,而依据WTO规则,退免的间接税还包括销售税、执照税、营业税、印花税、特许经营税等等。为了加大税收鼓励出口的力度,可以把营业税列入退税范围,也可以把随同增值税等三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列入退税范围。
第五,出口退税的调整要与增值税的改革政策同步进行。调整增值税政策,保持政策的统一。一要继续提高退税率,力求同征税率保持一致;二要统一出口商品政策,不论是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还是国内采购都要退税;三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使流通型企业出口和生产型企业出口在退税时间上大体保持同步,使他们处于相对平等竞争的地位。
出口退税主要涉及增值税,因此出口退税的调整要与增值税的改革政策同步进行是非常必要的。为此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实行规范、中性的增值税制。理想的增值税的改革要求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准许资本、财货的进项税金能得到抵扣,消除重复征税,保持增值税的中性,使商品出口时全部进项税都能退还;对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消除实行不同税种带来的税收负担差异,做到真正的税收公平,对劳务出口同样要实行退税政策。
第六,运用税收手段保护稀有资源和紧缺物资,并逐步取消WTO规则禁止性的出口税收支持措施。WTO规则原则上也不允许采用行政手段限制产品出口,只允许征收出口关税。我国加入WTO后,列名禁止出口的产品将减少,除对少数产品继续运用出口关税的手段进行限制外,也可考虑再加用国内税的手段,这就是对少数需要限制出口的稀有资源和紧缺物资,不退免应征的增值税、消费税,或视情况差别,减少退免税,要逐步取消WTO规则禁止性的出口税收支持措施。
(二)出口退税管理
在我国己经加入WTO的背景下,企业出口行为是一种比较单纯的市场行为,而出口退税的计划控制与集中管理,使得退税信息、退税额度、退税进度,乃至退税率差别等又具有极强的计划性,不能够充分和及时反映企业的国际市场出口行为,造成占压企业流动资金,甚至侵蚀企业利润,降低企业国际信誉等幅面效应。要抑制和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必须加大出口退税管理改革力度,加强海关、银行、外贸、外管与退税部门之间出口退税的协作管理,建立科学、严密的出口退税计算机信息监控网络,保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出口动态,“0距离”、“0间隔”地支持企业出口。
第一,在海关管理方面海关在出口商品的监管上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加大打击力度。首先,建立了高风险商品数据库,业务现场直接将易伪报成高退税率的商品收集到数据库,作为海关审单和查验工作的指导;其次,在审单环节加强对重量与数量逻辑关系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高风险商品的布控力度;最后,在查验环节提高风险意识,积累高风险商品知识,做到有的放矢。
第二,建立出口退税管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①对外贸企业的激励机制。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的实施机制,简化退税环节,提高退税效率,尽量杜绝出口欠退税现象的发生,降低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获取成本,提高外贸企业从正常退税活动中获得的净收益,鼓励外贸企业通过正常渠道依法获取出口退税。另一方面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日常监控,尽量减少退税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加大对退税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违约成本;
②对税务机关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对税务机关和退税管理人员要明确代理权的范围和职责,对认真履行代理权职责的税务机关和退税管理人员给予较高的报酬或相应的激励(包括货币、名誉、职位等),并在退税管理岗位上引入竞争机制,可以设置相应的退税管理考核指标,如平均退税进度、骗税发生次数、外贸企业退税满意程度等,对税务机关的退税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酌情给予奖励或处罚约束机制上强化内部监督约束。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约束,建立退税公开制度,加强退税执法检查,加大退税管理腐败寻租的查处概率和处罚力度,提高退税管理人员的违约成本,确保税务机关退税行为的合法化;建立严密、高效的出口退税控制机制充分利用“金关工程”、“金税工程”,完善出口退税电子信息网络系统,提高出口退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三,加强管理,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一方面充分发挥“金关工程”和“金税工程”对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进行及时、真实、全面核对的作用,建立一个基于统一应用平台上的各个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赋予电子信息以法律效力,逐步实现计算机自动汇集相关信息、自动办理退税。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规范涉及各出口退税部门的行为。加强海关、银行、外贸、外汇、财政之间的合作,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相互监督、制约,从机制和技术手段上有效地控制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问题,产生协调的效果,最终形成有效的管理系统,加强对出口退税全过程的监控。
第四,逐步实行征退一体化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同应纳税额的申报一体化,实现了征退一体化,不仅更紧密地把税收征管信息和退税信息结合起来,便于税务部门全面掌握企业的纳税和退税情况,更容易监测出口退税,同时也减少了税收管理环节,降低了税收成本。征退一体化可以直接减少出口过程中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 目前,我国出口退税中存在的大量拖欠问题,与征退管理脱节也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在取消出口退税额度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征退一体化的新型征管体制。扩大免、抵、退税、免税购买等促进征退结合的退税管理方式,征、退一并申报,从体制上彻底解决征退不衔接的问题。
(三)实行弹性的出口退税率制度
目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情况确实需要依靠出口退税制度尤其是出口退税率来进行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但应该审慎地使用非中性的出口退税措施,对宏观调控权进行适当规范。具体地说,首先应该规定出口退税率可以浮动的范围,其上限当然是WTO规则允许的征税率,同时根据对未来一个时期财政和外贸情况的预测,制定最低的退税率。然后,应该规定谁有权对出口退税制度、退税率进行调整的权力应该归国务院,而不是某个职能部门。最后,应该规定宏观调控权行使的程序,包括听证程序、调整前对纳税人留有的最短过渡时间等等。
长远一点看,我国劳动力的成本正在升高,并面临着东盟国家的挑战,可以说目前主要的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正在失去。当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我们发展的最终目的,但比较优势失去的时间也许会比一般的预测更早到来。因此我们一方面要迅速提升产业结构,另一方面也要降低出口产品价格。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创造条件,实行中性的出口退税政策,使我们的产品能够按照国际惯例以不含间接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四)加强立法,建立出口退税制度法律体系
由于强制性的出口退税制度变迁在施行中缺乏“强制性”,导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的出现,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法制建设,将出口退税政策上升到法规层次,尽量减少出口退税的人为干预和计划控制,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杜绝新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对于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跨地区收购产品出口退税不予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时间的,给予必要的处罚,提高其违法成本,维护正常的出口退税和出口经营秩序,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中间梗塞”现象的发生,维护依法行政的严肃性。
出口退税制度应该建立在国家法律还是部门规章的基础上,这是不容争辩的问题。我国现在的经济社会发展一日千里,经济领域的制度还很不完善,需要经常地进行调整。因此,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对某些领域的经济问题进行立法,现行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暂行条例就是这一授权立法的表现形式。出口退税制度是国家的重要经济制度,在我国目前还不成熟,不宜出台法律,因此选择授权立法的形式,但是,应该根据出口退税实践,选择比较成熟的规范进行授权立法或出台国务院行政法规,并严格限制国务院主管部门的权力。
出口退税政策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然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以及对外贸易政策等相关因素的调整而不断变化,其改革的进程也将不断推进,并在施行过程中逐步趋于完善。从而为我国下一阶段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逐步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推动我国外贸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合理调整,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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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口退税所需财政资金上看,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从2003年起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税收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但实际情况是,2004年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税收增收917亿元,而2004年出口退免税2 195.95亿元,其中退税1450.92亿元;2005年前三季度海关代征环节税收增长缓慢,仅增收31 5亿元,而出口退免税达到2 453.71亿元,其中退税1 550.79亿元。这部收入增量远远满足不了出口退税的支出需要。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对出口退税机制存在的问题剖析及建议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对出口退税机制存在的问题剖析及建议
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经过不断地改革和完善,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加强了征税和退税的衔接,进一步遏制了骗取出口退税问题的发生;建立了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额的体制,大大缓解了出口退税规模不断扩大与中央财政独自承载难以为继的矛盾;出口退税已从过去单纯促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变为调控市场经济的重要杠杆,有效地强化了经济结构调整力度。
当然,随着原有矛盾的逐步解决,新的问题又渐渐衍生出来。目前出口退税机制的主要问题已不仅仅局限在出口退税政策和出口退税管理方面.而是与外贸体制、税收制度、财政收入分享体制、退税财政分担办法以及退税机关的职权等密切相关。本文拟在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做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各级财政不堪出口退税重负的原因
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机制之前,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随着我国出口的逐年增长,中央财政面临难以为继的局面,欠退税数额越积越多,为此,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了新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经过不到1年的运行实践,尽管新的分担办法实行后中央仍然承担90%左右的出口退税,但无论发达地区还是不发达地区,都急切呼吁难以承担超基数25%的出口退税,这说明地方财政承担出口退税的能力更弱。
基于这种情况,2005年政府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国发[2005]25号)文件,将超基数的出口退税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由75:25调整为92.5:7.5,至此中央财政将承担全部出口退税的95%左右.矛盾再次集中到中央。然而造成各级政府难以负担出口退税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分担比例的确定,而是出口退税总体额度太大。
目前,增值税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40%以上,而每年出口退税就占增值税收入的20%以上。如此高的比重,使得出口退税必-然受到税收收入形势的严重影响,各级财政也必然为此背上沉重的负担。进一步分析,财政不堪重负表面上是由于出口退税额度较大并呈大幅增长态势造成的,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税制设计的问题,即增值税税率过高造成增值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太大。由于我国出口退税是按“征多少、退多少”的基本原则执行的,“退多少”又取决于“征多少”,所以随着税收收入的逐年迅猛增长,出口退税额度将会越来越大,发生新的欠退税问题在所难免。同时,如此高的出口退税也极易诱发出口骗税行为,给税收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二)发达地区额外承担了部分出口退税的原因
实施新的出口退税机制后,外贸出口较多的发达地区普遍反映,由于采购地与出口地不同,造成发达地区额外承担了部分出口退税,地方财政难以承受。对此普遍看法是由于出口退税基数确定的不尽合理造成的。从实际看,发达地区额外承担了部分出口退税,确实是其外贸部门从内地不发达地区采购货物出口量较大,发达地区很容易突破中央核定的出口退税基数,继而地方财政要额外承担部分出口退税。
但笔者认为,关键原因不在于出口退税基数确定的合理与否,而在于外贸体制改革没能适时跟进。即实施外贸代理制这项改革严重滞后造成的。如果对外贸企业全面实行代理制,就不会出现发达地区替不发达地区承担部分出口退税的问题。由于实施外贸代理制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即使目前在政策上能够解决发达地区替不发达地区多承担部分出口退税问题,那么相应的矛盾也会转嫁到不发达地区。因此其现实的直接原因是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格局和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不合理造成的。
(三)出口退税进度困扰着税务机关的退税部门
2004年以来,为了保证新的出口退税机制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加大出口退税进度考核力度,以实现对出口企业的及时退税.应退尽退。尽管2004年全年出口退税进度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各地退税部门却为此做出了超乎寻常的努力,这说明出口退税进度并没有机制上的根本保障。从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的职能上看,由于出口退税工作涉及税务、海关、外汇、财政等多个部门,税务机关退税部门仅仅负责出口退税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虽然其审批出口退税事实上是在行使财政支出职能,但由于没有具体出口退税财政资金的支配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就无法保证审批后及时退税、应退尽退。
从出口退税所需财政资金上看,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从2003年起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税收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但实际情况是,2004年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税收增收917亿元,而2004年出口退免税2 195.95亿元,其中退税1450.92亿元;2005年前三季度海关代征环节税收增长缓慢,仅增收31 5亿元,而出口退免税达到2 453.71亿元,其中退税1 550.79亿元。这部收入增量远远满足不了出口退税的支出需要。对地方财政而言,虽然也要求对出口退税资金做出预算安排,但由于受局部利益的限制和其他刚性支出的挤压.往往不可能做到全额或及时退付。因此,笔者认为.出口退税财政资金没有机制上的保障可能会衍生新的欠退税。
(一)适当下调增值税法定税率,为减少出口退税额奠定制度基础
目前出口退税额度太大是形成财政利益冲突的主要矛盾。退税率决定着退税额,而征税率又是退税率的基本前提。增值税法定税率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为保证当时财政收入规模,在总体税负不升不降的原则下经测算确定的。从理论上讲,增值税是中性税种,如果征税率过高、征收额过大势必扭曲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抑制整体经济的发展速度。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财政收入规模翻了几番,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超收,现实的财政收入状况和经济发展程度,已经为调低增值税法定税率创造了充分必要的条件。因此建议,适当下调税率5个百分点,将现行增值税的三档税率中的17%和13%两档税率合为一档税率,以利于增值税的链条管理;在增值税收入减少的同时,逐步凸显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的作用,并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发展减轻税收压力.同时也为下调出口退税率创造前提;取消部分货物增值税零税率等优惠政策,保证增值税征收有更为宽泛的税基。以保持宏观税负的基本稳定。
(二)重新确定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增强.地方财政负担出口退税能力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地方财政分享25%的增值税收入,加上超收部分30%的增值税收入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事实上只有40%左右的增值税收入能够成为地方可支配的财力,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总体而言是比较弱的。从现实需要出发,有必要重新调整增值税收入及其超收部分的分享比例,适当调高地方的分享比例,这既能调动地方组织税收收入的积极性,又能增加地方可支配的财力。笔者认为,通过调整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使地方新增2000亿元~3OOO亿元左右的财力较为合适。
(三)改革出口退税分担办法,建立“谁出口、谁受益、谁负担”的对称机制
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机制后。中央财政负担基数内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92.5%的出口退税,事实上并没有彻底改变中央财政在出口退税上的“大锅饭”性质。因此,应该建立“谁出口、谁受益、谁负担”的对称机制。基本办法是:改中央承担基数内出口退税为地方承担基数内出口退税,改超基数部分分别负担为中央全额承担;对外贸企业收购外省(市)货物出口而发生的出口退税,在外贸体制改革未完全到位前,暂由中央先行垫付,年终按照中央、采购地和出口地共同负担原则结算。这种办法的最大好处是:地方在出口经济管理和出口退税方面的主体权责更加明确,在出口退税临界基数时不会产生逆向行为,甚至会有更大的积极性。但这种机制能够有效运作的前提是:要适当调低增值税法定税率,从而调低其退税率,减少退税额度:提高增值税收入中地方分享比例。增强地方出口退税资金的支付能力。同时,由于近两年各地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必须依据财力格局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
出口退税基数进行重新核定,保证出口退税基数与各级财政的财力相适应。
(四)建立出口退税财政专项准备金,确保出口退税全额及时退付
2005年国家预算安排了3 298亿元的出口退税计划。对如此大的支出额度,没有硬性的预算安排和稳定的资金保障是难以执行的。特别是各级地方财政,直接涉及能否全额及时退付出口退税,有必要建立出口退税财政专项准备金,其额度应该不低于全年出口退税基数,中央承担的超基数部分由中央财政及时调剂。
另外,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财政职能,但目前税务机关行使这项财政职能的职权是不完整的,没有资金退库的实际支配权,根本无力保证出口退税进度。为了从机制上克服出口退税资金被挤占而容易形成新的欠退税问题,建议出口退税财政专项准备金的实际支配权划归负责出口退税审批的税务机关,使出口退税的受理、审核、审批,退库流程有效衔接和顺畅运转,保证出口退税一经审批同意后就能全额及时地退付给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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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出口退税电算化管理的基本方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出口退税电算化管理的基本方法全文如下:
我国在实行出口退税电算化管理的过程中,其基本方法主要集中在申报、稽核、审核、退库各个环节上,并且做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重的原则。
我国进出口企业在退税电算化管理过程中,就是大力发展计算机快速便捷的优势,将企业相关数据录入计算机中,运用统一的管理软件,提供科学、正确的信息资料。
目前我国进出口企业的退税计算方法,原则上要求采用加权平均法,并且规定进出口企业在退税方法确定后,本年度内不能更改。进出口企业退税单证录入计算机的方式原则上应采取由退税部门集中录入方式,也称集中录入;若企业计算机录入能达到退税电算化管理的要求,报经税务部门备案后,也可采取由企业录入的方式,也称分散录入。
无论进出口企业采取那种退税单证录入方式,都要进行退税申请。进出口企业必须将出口退税的有关单证按照出口退税计算方式的要求,装订成册。采用集中录入方式的,进出口企业必须按照计算机管理软件的要求,填写“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也称进货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也称出口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也称汇总表)。采取分散录入方式的,进出口企业必须按照出口退税申报子系统的要求,将装订成册的单证中的有关内容录入计算机,经基本申报资格检查后,生成申报退税数据,同时打印出“进货申报表”、“出口申报表”,并填报“汇总表”。申报表、申报退税数据必须与原始单证的内容一致。
退税部门须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接收申报退税数据和退税单证,对申报退税数据,必须进行检测,发现坏盘、空盘、带病毒的磁盘等有严重问题的申报数据,不予受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据,应退回企业重新申报:
1.申报表字迹不清和错误较多的单证;
2.项目未列齐全和完整的单证;
3.商品代码填写不正确的单证;
4.逻辑关系不符或不清晰的单证。
进出口企业退税单证的稽核工作是由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当外经贸主管部门接到进出口企业送来的退税单证后,应根据稽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严格的稽核工作,须认真与原始单证的内容、数据进行仔细地核对,经稽核子系统核对后,由进出口企业将符合规定的单证及相关的申报退税数据送退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接到退交来的单证和数据,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再次重点稽核;
1.属于远期收汇的,企业是否提供了远期收汇的证明材料;
2.申报退税的原高税率、贵重货物必须是经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批准特许退税的商品;
3.出口货物的价格是否正常,是否有价格转移的行为;
4.出口额的增减是否正常,有无波动较大的情况。
国家税务部门在履行退税退库之前,还必须再一次地对企业出口退税的单证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办事,充分体现国家鼓励企业出口创汇的精神。退税部门对出口单证的审核工作主要是从以下十个方面着手:
(一)退税部门必须对“进货申报表”、“出口申报表”、“汇总表”、申报退税数据的内容与原始凭证的内容对照审核,若对照审核中发现了问题,则应该在申报表上加以标记,填写“进货凭证录入(审核)问题记录及订正表”(也称进货订正表)、“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录入(审核)问题记录及订正表”(也称出口订正表)。
(二)税务部门必须按照两次录入的方式将出口企业的申报表、订正表的内容录入计算机,生成正确的申报退税数据。在录入过程中如果发现出口企业申报表的原始数据错误,还必须填写“进货订正表”、“出口订正表”,并对这些数据与原始凭证核对或到企业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再次录入计算机。
(三)退税部门对申报退税数据必须利用计算机审核以下内容:
1.检测录入数据的唯一性,删除重复录入的数据;
2.审核进货凭证与专用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等信息核对;
3.审核出口凭证及有关数据,报关单、外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退还补税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信息交叉互审;
4.当期进料加工的抵扣税额,是否从当期退税额中抵扣。
(四)退税部门必须根据当年的物价指数、外汇牌价设定出口商品的收购单价差异倍数和合理换汇成本的上下限,对超出没定范围的出口商品,退税部门应该进行重点审核后,方可办理退税。
(五)退税部门对出口退税数据录入、审核环节发现的问题,还必须作以下进一步的核实检查:
1.属于退税部门工作失误的,应填写有关表格,修改已录入的数据,给予办理退税;
2.属于出口企业申报数据错误,应在认真审核后进行调整;
3.属于海关、外汇管理、外贸主管部门等提供的电子数据有错误的,应由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并修改电子数据后,退税部门才能给予办理退税,
4.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出口凭证的,要对该笔出口业务开展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退税部门在审核退税申报数据时,因下列问题出现的疑点,经认真核实后,可以人工跳过,办理退税:
1.出口退税报关单列明的货物,既有自营出口货物,又有代理出口货物的,
2.出口退税报关单列明的出口货物如果有部分货物发生退运的,
3.出口货物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按14%退税率办理退税的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大宗机电产品,实际退税率与税率库中的税率不一致的,
4.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禁止出口的商品;
5.出口报关单列明的货物属于企业内部两个部门出口的,因分部门申报退税,报关单被其中一部门占用,其他部门申报退税没有报关单的;
6.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的企业,因同类商品单价差异较大,单个商品加权平均单价申报退税时,导致换汇成本过高或过低的。
(七)税务部门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数据,应进行重点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1.出口商品名称是否按主要材料、辅料、加工费等实际商品的名称填报,商品代码是否填报出口商品的代码;
2.主要材料的数量是否按加工后成品数量填写,其辅料、加工费等的数量是否填写为零;
3.计税金额、实缴税额是否按照专用缴款书内容填写;
4.退税率是否按照原材料、辅料、加工费的实际退税率填写;
5.备注栏是否填写“WT”标记。
(八)退税部门在审核出口退税时,必须将企业申报的有关凭证与专用税票电子数据进行核对,如果是属于电子数据问题,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对本地上报的本地区出口企业专用税票数据,发现错误或遗漏的,应由本地税务部门进行修正后,给予办理退税,同时将修正后的数据于次月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2.对其他地区上报的本地区出口企业专用税票数据,发现错误或遗漏的,应由本地区税务机关及时上报,待接到国家税务总局修改的电子数据并与其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退税。
(九)退税部门对出口企业申报的退税数据进行计算机审核时,如果发现错误数据,必须对错误数据进行调整,其调整的方法如下:
1.对出口数据申报错误的用“调整法”调整;
2.对进货数据申报错误的除用“调整法”调整以外,亦可使用“红字冲减法”、“补充登记法”调整。
(十)出口企业申报退税的商品代码与海关电子数据的商品代码不一致,退税部门应该进行认证。属于同类商品(即与海关商品代码前四位相同)且申报的退税率小于或等于电子数据商品的退税率时,可以办理退税;属于不同类商品,要经过重点落实后,方可办理退税。
企业在进行退税退库工作时,最关健的是要按照退税部门的要求进行办理,而退税部门主要是抓好以下工作:
(一)退税部门在对出口企业的申报退税数据审核完毕后,打印出如下资料:
1.《进货退税凭证审核未通过明细表》;
2.《增值税退税审核明细表》;
3.《消费税退税审核明细表》;
4.《审核基本疑点表》;
5.《退税审批表》。
(二)退税部门负责人对通过计算机审核无误的退税数据,必须在《退税审批表》“领导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后,方可打印《收入退还书》。
(一)退税部门要及时录入出口企业报来的下列单证,并与出口退税其他有关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出具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
2.《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3.《退运补税证明》;
4.《补报关单证明》;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6.《出口转内销证明》;
7.《准予购进免税出口卷烟证明》。
(二)对出口企业申报的数据,在用计算机审核通过而未转入历史数据库之前,凡发生开具上述(一)项中的3、5、6款及《补报关单证明》的情况,必须对已审核的数据进行重新审核后,方可办理退税。
(三)税务机关必须对每季度的出口退税情况以软盘的形式向上级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资料:
1.海关信息出口额分类统计及预测退税表;
2.出口退税进度表;
3.特殊口岸出口调查明细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
4.其他出口退税情况(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国家税务局每年1月份应将本地区出口企业的名称、海关代码、纳税人登记号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本地出口企业如果发生增加、减少、变更或海关代码、纳税人登记号发生改变,应在变化后的一个月内将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五)退税部门年初须将部门核算的出口企业代码录入计算机,在本退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对出口企业要求追加部门代码,退税部门必须予以确认并及时追加新的部门代码。
(六)出口商品退税率的设置、修改、调整等,原则上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对国家税务总局临时调整征税率后,退税率按规定须作变动的,经省级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分局)领导批准后,由系统维护人员及时调整退税率。
(七)出口企业经退税部门批准增加的商品扩展码,在本年度内不能更改。增加的商品扩展码适用于出口企业的各部门。退税部门在批准增加扩展码时,对商品的计量单位进行一致性检测,对已做过扩展码的商品代码,不允许再增加商品扩展码。
(八)退税部门要将已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的有关资料录入计算机。建立本地区的出口企业管户库;出口退税政策等如有变动、调整的,应及时调整维护代码库。
对骗税多发口岸、涉嫌骗税商品等,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增加宏观调控特殊审核条件。
(九)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以海关确定的计量单位为准,。出口单位的计量单位与海关计量单位不一致并无法转换为海关计量单位的,经出口企业申请,退税部门严格审核后,可以给该商品追加商品码(即商品扩展码),并在本年度内不能变更。
(十)退税部门应及时对审核子系统的数据做“数据保护”处理,以防止数据丢失。
(十一)省级退税部门在年初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审核配置的审核标准,确定的审核标准应适用本地区所有出口企业,标准一经确定,原则上本退税年度内不能变动,并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十二)外贸企业之间调拨购进的出口货物,对其分割单和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比照委托加工申报方式申报,分割单的数量按分割单上注明的购进数量填报,出口退税专用缴款书的数量填写为零,备注栏填写“WT”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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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又称为选择权,是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是指买方向卖方支付期权费(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即期权买方拥有选择是否行使买入或卖出的权利,而期权卖方都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交时的允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处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处理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我国衍生品行业的蓬勃发展,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充抵保证金业务,无论是数量还是金额都有质的飞跃,以往的账外核算和表外披露的方式已经满足不了当今的信息需求。本文在综合分析充抵保证金业务的性质和用途的基础上,对其会计核算提出了创造性的建议。
关键词:商品期货交易所;充抵保证金;会计核算
多年的改革开放,孕育了今日中国资本市场蒸蒸日上,金融衍生品日新月异的局面。在理性经济人思维和资本运作理念的双重作用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意识到充抵保证金业务在降低资本成本方面的好处,充抵保证金业务在商品期货交易所日常业务中的比例显著提高。但是我国现行的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制度的建设远远滞后于行业发展步伐,如何弥补会计制度的“供给”与实务工作“需求”之间的“时滞”成为当务之急。
(一)充抵保证金业务现行会计处理的基本特征
充抵保证金业务是指具备期货交易资格的交易会员提出申请并经期货交易所批准,将持有的有价证券移交交易所,作为其履行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可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主要是经过交易所认定的标准仓单和可流通的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对于充抵保证金业务,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普遍采用备查簿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即设置有价证券备查簿详细记录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价值、实际核定的保证金额度和有价证券的处置等情况。具体而言就是,充抵日,交易所按照既定的标准折算出充抵保证金金额,增加充抵人的交易保证金,并在有价证券备查簿中备查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所将有价证券的性质、金额等重要信息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充抵期满或者充抵人提前解除充抵,交易所在备查簿中进行解除登记,同时按照既定标准计算充抵保证金业务手续费并入账。如果充抵期满,充抵人的保证金不足,交易所有权将其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兑现或提货后变现,用所得款项优先受偿保证金债务和相关交易债务,余额退还充抵人,并对有价证券进行备查登记。由此可见,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处理的基本特征是账外核算和表外披露。
(二)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处理的理论支持
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所目前实施的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制度是在2000年制订的,这种方式在实施之初具有其历史合理性。然而随着我国期货行业的发展和会计准则体系的更新,这种处理方式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1.账外核算还是账内核算
会计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其实质是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其职能是以货币作为量度,通过其生成的财务信息,综合、连续、系统和全面地反映人类的经济活动(吴水澎,1998)。经济活动过程中能够用价值量表示的方面就是会计的对象 (吴水澎,1981) 。会计职能和会计对象共同决定了会计核算的内容。充抵保证金是一项经济活动,它实现了经济资源之间控制权和使用权的交换,这种交换是通过以货币计量的价值量的转换来实现的。而复式记账是反映经济活动中价值运动来龙去脉的技术方法(吴水澎,1998)。因此,反映和管理充抵保证金业务的最佳技术方法应当是复式记账。
2.表内披露还是表外披露
从会计凭证到会计报表实际上是一个会计资料逐步系统化和逐步深化的过程,也是会计数据转换为会计信息的过程(吴水澎,2003,第136页)。表内披露和表外披露的区别在于表内披露的信息需要经过会计确认。但是,即使经过会计确认,也并不意味着必然在表内披露,因为是否应当披露取决于会计目标。
我国理论界对会计目标有两种观点,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最重要的信息是关于经营业绩的信息,强调信息的客观性。决策有用观认为最重要的信息是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不确定性和时间分布等,强调未来信息的有用性。其实两种观点有一个共同点,即信息必须如实的反映经济资源的流动。在充抵保证金业务中,充抵人提交有价证券,从而获取充抵一定金额保证金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以交易所自有资金的担保为前提的。因为,如果充抵人在期货交易中违约,而且以其有价证券处置款履约后仍存在缺口,那么交易所就必须以自有资金代其履约,此时交易所资金的流出就是其前期担保行为的结果。将充抵保证金资金纳入表内进行披露,一方面充分披露了交易所对其受托经济资源的使用情况,另一方面清晰反映了交易所资金的流动,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
探索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需要解决两大难题,一是如何将充抵保证金资金代表的权利或义务作为会计要素加以确认;二是采用什么会计科目来核算充抵保证金业务。
(一)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
1.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确认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客户为了获得进行期货交易的资格必须提交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担保(《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修订案)第六十九条)。会员通过充抵保证金业务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充抵保证金资金,该资金只能用作交易所需保证金(《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修订案)第七十四条),但它并不等同于保证金。首先,保证金是客户提交的货币资金,然而交易所在赋予充抵人充抵保证金资金的时候,并没有进行货币资金的划转,也就是说充抵人获得的只是进行期货交易的权利,顶多视为保证金的等价物。其次,保证金可用于支付期货交易的相关亏损、费用、货款和税金等款项,而充抵保证金资金除了充抵保证金以外,不允许用作其他用途。
从充抵保证金业务的实质来看,交易所赋予充抵人从事期货交易的权利,是交易所以其自有资金作为充抵人交易担保金的结果。交易所则通过留置有价证券来实现对充抵保证金资金的控制,并收取适当的费用。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凡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就是资产。如果该项资源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应当被确认为资产:(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显而易见,充抵保证金资金满足资产和资产确认的条件,应当确认为资产,而且是应收资产。
2.充抵保证金业务的会计计量和披露
(1)充抵日充抵保证金资金的会计计量。期货交易所可接受经认定的标准仓单和可流通的国债充抵保证金。用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计算价值。用国债充抵保证金的,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国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为基准计算价值(《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修订案)第七十二条)。然而,无论是仓单还是国债,其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中的较低值:一是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二是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修订案)第七十三条)。
(2)报表日充抵保证金资金的会计计量。会计的本质职能是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金融衍生品由于其与生俱来的风险性,注定了其市场价格波动的剧烈性,因此按照报表日结算价计量的充抵保证金资金和按照充抵日结算价计量的充抵保证金资金在金额大小上可能存在巨大差别。为了真实的反映交易所可实现的应收充抵保证金款金额,有必要在报表日按照有价证券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和披露。鉴于衍生品市场价格围绕着现货价格波动,并收敛于现货价格的特性,可将报表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作为公允价值,国债则以报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较低的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二)充抵保证金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
充抵保证金是交易所的应收款项,所以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借记“应收充抵保证金款”。由于充抵保证金资金只能用于保证金充抵,因此充抵保证金业务的贷方科目应当是“应付保证金”。但是在“应付保证金”一级科目下有“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两个二级科目,那么充抵保证金到底应当作为哪个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1.作为“结算准备金”进行核算
当会员用货币资金追加保证金时,现行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先将其记入“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然后再划入“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科目。既然充抵保证金类似于追加保证金,因此可以采用相同的核算方法,即当会员办理充抵业务时,借记“应收充抵保证金款”,贷记“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
作为“结算准备金”进行核算的最大优点在于正确反映出报表日“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科目余额、持仓量和结算价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主要缺点就是有可能违背最低结算准备金制度 [1]。因为将充抵保证金资金纳入“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进行核算,有可能造成“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余额大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但是该科目余额中属于会员自有资金的部分却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的现象。
2.作为“交易保证金”进行核算
因为充抵保证金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充抵交易保证金,因此,为了突出充抵保证金资金的用途,可以在充抵时,直接将充抵保证金资金记入“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科目,即借记“应收充抵保证金款”,贷记“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
这种核算方式的优点是体现了充抵保证金资金的用途。缺点是在充抵保证金资金被交易部分占用的情况下,剩下的部分则会自动划入“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从而出现与作为“结算准备金”核算同样的问题。
3.设立新的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最理想的方法应当是设立新的会计科目“应付保证金——充抵保证金”对充抵保证金资金进行核算。该科目的性质是充抵交易保证金,并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当会员办理充抵业务时,借记“应收充抵保证金款”,贷记“应付保证金——充抵保证金”。当会员解除充抵时,做反向分录。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不仅克服了作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核算的缺点,而且明确反映了充抵保证金资金与保证金之间的性质区别,更重要的是直截了当的披露了充抵保证金资金的大小,使人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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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渗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防止液体渗入的方式。防渗的手段主要有堵塞和加固,在面对液体的固体表面涂抹一层高分子化合物,可以有效防止液体渗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土石坝防渗变形的处理措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土石坝在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中由来已久,它的主要材料是由本地的土料、石材以及土石混合材料构成,经过有序的碾压、回填等方式筑成的挡水大坝。由于使用的材料不同,土石坝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石坝、土坝以及土石混合材料铸成的混合型大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利工程的发展也有了较大的进步,由于受到各方面环境条件的限制,在一些情况下,因为土石坝的渗漏问题,如果不及时处理,有可能会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所以,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土石坝渗漏。
土石坝由于长期在水中受到浸泡和冲刷,周围土体在渗透作用下发生浮动变形,当土体的质量小于浮容重时,土石坝的土石就会逐渐被带走,从而使土石坝发生变形。刚开始的大坝渗透能力不会造成土石流失,但是,如果不及时治理,日积月累,成年累月的冲刷,就会发生较大的土石坝滑坡或重大事故。
要根据土石坝出现渗透变形各个部分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大坝下游坝坡的边缘,发生的危害就大,如果在大坝的坝基里面发生涵洞,就会出现建筑物下陷,有时候还会出现塌陷等严重后果。
土石坝渗透变形有以下几种形式:泥土受到冲刷后发生流失、管涌以及接触性流土。因为泥土的颗粒的大小不同以及渗透程度的不同使土石坝发生渗流变形,主要是因为:(1)坝基的不透水层没有和土石坝下面的截水槽相连,对于不稳定的地基没有很好的处理,都会使坝基出现渗流,如果任其发展,就会使坝基变形或出现空洞甚至溃坝。(2)因为选用的土石材料在力学方面没有认真思考,在建成土石坝工程时进行储存水源时,对浸润线的设置不合理,以至于土石坝的渗漏流出的水流从下游的坝坡斜面流出,使下游坝坡极不稳定。(3)在进行输出水的涵洞和施行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浆液不均匀、混凝土比例配合没有按照一定的标准,周围的黏土夯实不严密,有时候在回填时不结实,也会使土石坝出现涵洞,从而引起渗透变形发生。(4)土石坝渗流的出现一般在大坝的坝心墙和斜面墙等处非常容易出现裂缝或者发生管涌,以至于引发坝体渗漏变形,破坏非常严重的有可能会出现坝体坍塌或者崩坝。(5)对水文地质条件和工程及其基础防渗处理不重视,误以为土石坝不需要高标准的基础,造成基础漏水,导致土石坝变形。
我国的许多地区,特别是南方,使土石坝渗漏并发生变形的原因主要有机械作用及化学作用,由于土石的这些作用,使坝体的某些部分发生破坏。依据土石坝的土质的不同以及涂料的质量的差别、防止渗漏和排除渗流的方法不同、水流的基本条件的不同,土石坝渗流存在以下四种情况:
3.1流土
由于土石坝渗流时泥土颗粒因为渗流逐渐加大,出现被带走,并且坝体表层出现隆起或者冲出现象,这种渗流经常在土粒粗细比较均匀的黏性土壤和黏性不大的土体中出现。因渗流而发生土体断裂、凸起和掉落。
3.2管涌
管涌经常出现在土石坝下方的地基和下游坝坡表层出现渗流的流出的地方。非黏性土壤的微小土粒在泥土小石块的渗透影响下,持续的从孔洞中被冲出,当土壤中的微小颗粒到了某一速度时,泥土颗粒就被冲刷走,如果时间过长,坝体中的土壤颗粒被冲走的越来越多,空洞就会越来越大,这样,土石坝的内部结构就会发生很大的改变,土石坝由于渗透发生变形。
3.3接触流土
由于土石坝在相互相邻的土层中的接触面,会发生渗透系数较小的土层向较大的土层渗入,这种接触性流动的土壤,对土石坝危害极大。
3.4接触冲刷
接触冲刷对土石坝的损坏程度,直接影响着土石坝经久耐用的年限。在坝体渗流经过地基相接触的地方,以及和建筑物等接触系数有很大差别的土层相接触的时候,小的土石颗粒就会被冲刷流走。
土石坝渗透变形的形式在接触冲刷中会较为单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情况,依据各不相同的渗透坡降情况、位置的差别、该地方的土料状况等进行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进而制定出有效的保护措施。
4.1水平防渗
水平防渗的方法非常简便易行,一般采取人力把黏土进行填埋或者使用自然的黏土进行填筑,这种方法非常简便,也能够因地制宜,花费时间短,施工作业面很大、造价低廉,不需要任何的设备和器材。但是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依照设计图纸和有关要求,使土石坝的稳定性得到有效的控制,但如果渗透量加大,在土石坝基部有可能还会出现坡降现象。因此,必须通过防渗的方式实施水平盖铺,与下游的减小压力,增加排水量的工程实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4.2垂直防渗
在坝基透水层较薄并且隔水层厚度不大的前提下,应该使用垂直防渗的方法,并用封闭式防渗帷幕进行施工,从而使所有由于渗透变形的情况得到了彻底治理,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了土石坝的坝体和坝基的渗漏。通常用的防渗方法有以下三个方面:
4.2.1高压喷射灌浆防渗。依据施工设计要求,在受到破坏的坝体周围用钻机实施钻孔,然后把高压喷射管放入钻孔中,对钻孔内的土体使用高压水流冲刷,破坏里面的土体结构,然后冲入水泥浆液,并且和周围土体充分混合、渗透、搅拌,然后逐渐提起喷嘴,待浆液凝固后,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好喷浆后的混凝土深度和厚度,从而与坝基紧密凝结在一起,很好地发挥防渗变形的优势。
4.2.2建造混凝土防渗墙。为了使土石坝更加坚固,增强它的抗冲刷能力,可在土石坝坝体或土体的透水层和覆盖层中建立槽型孔,同时使用高压水泵把水泥浆液压入槽型孔内部,使孔内的残渣等物质被冲出孔外,接着再用直升套管向槽孔内部压入混凝土,连续不断的混凝土墙就这样形成了,充分发挥阻止防渗变形的作用。
4.2.3土工膜防渗。使用土工膜防渗,能够使渗透半径加大,坡降变小、渗漏量变低,但是不能使渗流全部阻断,并且此种防渗方法对坝体渗漏有一定作用,对多种渗漏的防治效果不大。
通过一系列防渗措施的实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防渗施工技术的提高是进一步加强土石坝稳定性的关键因素。因此,只有建立一支专业化、能力强、技术过硬、有丰富经验的施工技术队伍,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还必须有足够的土石坝防渗施工基金作保障,并能及时修缮、维护,一旦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使管理和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并且要积极学习一些国外防渗补漏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使土石坝防渗变形工程有新的突破。
【浅谈土石坝防渗变形的处理措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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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其中的“社区”并不是一个严格界定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一个省、一个市或一个县,也可以指城市或乡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国富国银行的社区银行业务初探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和移动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增长,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着巨大压力。学习美国银行业先进的社区银行模式关系到我国大量金融从业人员的命运,关系到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现阶段银行业面对的实际困难出发,以美国富国银行为例,详细分析其社区银行业务的经营现状和经营特点,希望能给我国广大银行业从业人员以启发,找到适合今后我国银行业社区银行业务的发展之路。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不断推进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爆发式增长,银行业面临着融资渠道闭塞,存款资金外流,经营成本激增,产品服务雷同等困境,其中一些金融机构存在被收购甚至破产的危险。而在美国,社区银行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成熟的运营模式,长期以来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3年7月,以发展社区银行业务为核心的美国富国银行以2360亿美元的市值登上了全球最大行的宝座,显示了其发展社区银行这一方向的正确和成功。将美国先进的社区银行模式引入我国并结合国情进行改造推广,关系着我国大量金融机构的命运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笔者对美国富国银行进行相关分析,希望为我国广大中小金融机构今后开展社区银行业务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美国富国银行(Wells Fargo)是一家1852年成立于纽约的多元化金融集团,目前其总资产为12000亿美元,排名全美第四;市值为2360亿美元,是美国市值排名第一的银行。富国银行拥有27万员工,七千万客户和超过9100家分支机构,作为一家提供全面服务的银行,业务范围包括社区银行、抵押贷款、公司贷款、个人贷款和房地产贷款、投资和保险等。其存款份额在17个州排名第一,其抵押贷款和小企业贷款的发放都排名全美第一,作为唯一一家被穆迪评级机构评为AAA级别的美国银行,它拥有全美最好的网上银行服务体系。若以存款、家庭贷款与金融卡业务统计,富国银行排名全美第二,可以说其是目前美国最好的银行。现在,富国银行通过自动取款机、手机、个人电脑和不断完善的银行网点坚持每时每刻都为顾客提供重要的金融服务,其高速办公效率使顾客能从先进产品和服务中获得收益。
富国银行的社区银行业务专注为个人客户和年销售不超过一千万美元的小企业主提供几乎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其资产规模排名全美第四,全美国三分之一的家庭和富国银行有业务往来,但其中除了存款规模排名第二名外,基本所有细分贷款市场均为全国第一名,如全美四分之一的住宅抵押贷款由富国银行发放,但是富国银行其他业务如证券、经纪、资产管理等对利润的贡献相对有限,远远低于摩根大通和花旗银行。现阶段银行业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富国银行始终坚持推行交叉销售策略,重点布局于最传统的存贷业务上,稳健经营,深耕零售客户,并未像其多数竞争对手那样将业务触角伸向投资银行等高风险领域。
受传统存贷业务性质的影响,单个社区银行网点的营业能力可能相对增长平稳,且耕耘期较长,因此需要银行提高已有网点利润率的同时,网点数量规模保持一定的增速。富国银行与摩根大通在机构设置方面是存在较大区别的(如表1所示):富国资产总额1.42万亿美元,只是摩根大通2.36万亿美元的60%,ATM机数量为摩根大通的64%,与其资产规模相匹配;但富国的网点数量却是摩根的1.62倍,员工人数也多出一万多人。富国银行在网点数量建设和员工人数投入上超过其他银行的原因在于其社区银行业务的需要,深挖客户资源,提高交叉销售都需要依靠“关系型”服务与客户体验。富国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大量系统性投入、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以及深入了解客户需求,而这一切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积累。
表1 2012年富国银行网点建设规模情况比较表
数据来源:笔者根据长江证券研究部2014年1月发布的银行业行业研究报告整理编制
富国银行的社区银行业务主要由分布在居民社区密集之处的支行开展,以便发挥地缘性优势。内部布局以开放式为主,设立与业务区隔离的休息区,方便有家庭及小孩的客户。与其市中心网点不同,社区银行网点装饰并不追求奢华,整体感觉较为温馨。
笔者认为富国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摸索出以下三方面经营特点。
1.合适的网点密度控制经营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
网点密度指在不同市场(农村或城市)中按照合适的密度设立社区银行的网点,并且致力于吸引当地居民来网点办理业务。根据富国银行测算,每500个住户的增长将提高每个网点10到20bp的ROA水平,因此社区银行网点需要合理分布,从而控制经营成本,在此前提下,社区银行各网点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同时避免集团盲目扩张导致经营成本增加。2011年为止,单个富国银行社区网点客户数达到3600户,超过美国银行业平均2000户的网点客户数。从2003年到2011年,富国银行家庭客户数增长了3%,而同期美国家庭增长率仅为0.8%。从以上两个数据可以看出,富国银行的网点密度非常合适,单个网点为尽可能多的客户提供服务,不仅控制了经营成本,避免了不同网点间的相互竞争,而且使其利润最大化。
2.长期坚持交叉销售策略,追求效率最高化
富国银行能大量吸收低成本的核心存款,发放全美最多的各类贷款,其主要原因是该银行在零售业务中表现出来的强大交叉销售能力。交叉销售的核心在于运用多渠道销售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从而使自己成为客户存贷款的账户银行。简单来说,就是多渠道、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实现单位客户交叉销售数量的上升,则单位客户创造的利润将提升。长期以来,富国银行坚持交叉销售的经营理念,其带来的客户黏性是富国银行能够长期抵御多次经济波动的制胜点。一般来说,客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业务往来后,随着使用年限增加,各种需求都会在这一家银行累积,这样客户对银行的黏性会越来越强,尤其对中小客户来讲,这种黏性的转换成本很高,而且其议价优势远低于大客户,富国银行正是抓住了此类客户群体,从而得以实现效率最大化。正因为长期坚持交叉销售战略,富国银行早在2010年就实现了向单个客户销售6.14个产品的目标,在交叉销售最好的区域更是高达7.38个。富国银行80%的收入和收入增长都得益于交叉销售,不仅能维持富国银行客户群体的稳定,而且能提高银行内部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效率,从而实现效率最高化,增强自身经营的稳健性。 3.始终保持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损失最小化
富国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经历过一系列大的并购,包括1996年收购第一洲际银行,1998年与西北银行合并及2008年吸收美联银行。在这些并购重组中,富国银行始终注重风险防范,只有确定并购后有利于发挥整体的高效率,富国银行才会进行并购。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富国银行坚持自己的市场定位和管理特色,主要措施包括控制网点员工的数量、保证客户满意度、削减营业网点的面积,最后形成大量规模较小、内部布局合理、氛围温馨的社区银行网点,客户可以在网点内享受多渠道模式,包括网络银行、ATM和电话银行等。目前,其单个社区银行的网点面积及成本开支呈长期下降趋势。
富国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一直坚持侧重自己的存贷业务,很少涉及高风险的投资银行类新兴业务,如高杠杆衍生业务,富国银行基本不进入担保债务凭证市场,也不接触表外结构性投资工具。近年来其贷款大概占银行总资产的60%左右,使其用于其他高风险业务的额度相对较小,盈利稳定性相对较好。由于富国银行具备社区银行的优势,熟悉社区内中小企业的情况,对于那些信用评分标准低的客户,富国银行坚决回避。
2007年开始于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的经济危机再次证明了富国银行的稳健策略。作为全美最大的住宅抵押贷款发放者,在危机期间富国银行的住宅抵押贷款不良率却比行业平均水平还低20%。另外,富国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风险分散的原则,贷款集中程度很低。根据2011年富国银行贷款发放情况可以看出,其商业及工业贷款占总贷款的23%,商业地产贷款占总贷款发放量的16%,而家庭住宅抵押贷款占总贷款的41%,富国银行正是通过这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尽可能分散风险,从而减弱经济波动对自身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另外,富国银行在控制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方面的做法也非常出色。截止到2011年,富国银行在此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已连续10年保持全美首位。由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高,该项业务成为推高富国银行净利差的一大助手,早已成为富国银行最赚钱的业务之一。2011年富国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6.29%,分别高于综合贷款和大中型企业贷款利率的1.36%和2.05%,收益率处于较高水平。
富国银行发挥了其社区银行的优势,尽量寻找到低成本与高利润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始终坚持严格的风险控制,保持经营过程中损失最小化。其社区银行业务具有鲜明的经营现状和经营特点,笔者希望能给我国广大银行业从业人员以启发,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社区银行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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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和特殊群体,其前身是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当时的业务定位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20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的城市信用社发展到了5000多家。然而,随着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城市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许多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很多城市信用社也逐步转变为城市商业银行,为地方经济及地方居民提供金融服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银行利率市场化成为大势所趋。存款利率的上浮空间逐渐增大,贷款利率的下限也在不断降低,这一切都表明,全面利率市场化的时代已经到来,在我国作为较为特殊的城市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必将会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本文旨在针对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城市商业银行业务转型问题进行探究,期望能对往后商业银行实现业务转型有所裨益。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城市商业银行;业务转型
近些年,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金融资源在我国经济发展方面所起到的影响力显得尤其关键。实践证明,金融资源已经成为了一种十分重要的战略资源,在一定程度上金融资源的配置和效率能够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综合发展水平及潜在的增长能力,利率市场化必定会推动着金融业不断地改革发展,这更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众所周知,利率市场化的大潮流让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与挑战,甚至在其的正常运作方面也带来了严峻挑战,因此城市商业银行要确保自身地位不受动摇,就必须适应经济变化、落实业务转型。我国经历了十多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完成货币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及债券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在2012年6月后,我国的银行存贷利率市场化建设进度加快,而到了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管制,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的规定,至此,我国完成了利率市场化非常重要的一步。银行业是我国金融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利率市场化将会对其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存贷利差收缩、盈利状况恶化、定价能力受到冲击等等,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地对传统的业务模式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本文主要对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特征、利率市场化对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带来的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转型策略,期望对基于利率市场化的商业银行转型有所帮助。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起步晚、发展较为缓慢,因此处于利率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下,其正常运作必定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市场定位不够清晰
2008年后,国家政府放宽了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管制,使其业务发展得到了较好的进步时机,也由此可见市场环境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必定会对其起到促进的作用。众所周知,2012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为5%,而到了2013年其所占据的市场份额则上升到了9%。然而,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其本身存在的市场定位不清晰问题则在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例如着重强调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规模,将工作重心放在大客户、财政类机构客户身上,忽略了自身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和优势业务,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将中小型企业作为其目标合作伙伴,但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对其所在的细分市场却未予充分关注,信贷投放方面也存在着行业集中度过高、客户单一、差异化程度低等问题。
(二)内部的管理基础较为薄弱
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商业银行在资金价格上的垄断地位,同时也将导致商业银行的利率波动频率和波动区间变宽。城市商业银行属于金融机构中的后起之秀,存在过分将信贷投放高度集中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或者其他少数领域,可能导致其期限配错情况严重,给借贷期限统计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受到物理网点布局、信贷渠道建设等方面的影响,很难快速、高效地组织稳定的存款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大;此外,管理机制尚不够健全、业务发展的精细化程度较低使得资产负债管理及产品定价管理方面受到一定的约束,加之人力资源储备不足,从而导致当代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无法适应时代要求。
(三)科技支撑能力较差
随着科学技术能力的逐渐增强和信息化程度的逐渐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对信息技术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面对利率市场化的环境变化,城市商业银行必须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提升业务创新能力,并采取有效措施和建立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和规避科技风险,其科技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产品创新都依赖于信息技术的保驾护航,但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风险管理等方面实力都较弱,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明显跟不上业务发展需求;二是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尚未建立健全适合自身发展的信息科技规划和信息风险管理体系,信息科技风险的管理能力偏弱;三是由于历史原因和技术实力上的缺陷,在利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的经验较少,难以在业务发展需求和信息科技系统的有机运用层面建立有效的整合机制。
(一)存贷利差短期内可能收缩,盈利能力将面临严峻考验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在利率市场化初期都经历了利差收缩的过程,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着眼,长期以来城市商业银行一直处于利率管制、存款利率低的状态,尤其是在外汇占款增长速度逐渐减缓、货币政策没有大幅放松、总体流动性偏紧的形势下,预计五年之内存款利率将快速上升,这一趋势在2012年首次允许存款利率上浮后商业银行所采取的应对举措中已经得到体现。
目前,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存款压力已经很大,并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到来承受更大的压力。未来五到十年,商业银行之间将更加重视非价格竞争,并不断加大非利息收入的创造能力,存款利率将逐渐稳定,但仍会发生周期性波动。我国经济的发展方式在循序渐进地发生变化,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必然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加之我国人均GDP较低,缺乏实现中间业务良性循环和发展的市场环境,预计存款业务未来很长时期内仍将是重点业务方向,因此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压力可能逐渐增大。
(二)贷款冲动增大,但信贷总体增速呈下降趋势
利率市场化将导致城市商业银行承受利差收缩的压力,继续保持高额盈利的难度越来越大,盈利动机可能促使其将目光锁定在高风险、高收益的信贷资产并持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但就我国目前银行业的发展来看,总体贷款呈现下降趋势,这种策略很难持续成功。除此以外,我国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扩大,股票市场融资功能逐渐完善,大型企业更加倾向于直接融资,由此可见在未来的社会融资结构中,商业银行的信贷融资和商业银行外的非信贷融资将平分秋色,各占“半壁江山”。基于以上因素,我国未来的信贷增长幅度将有13%~14%的增长幅度,这数据远远低于2009年信贷扩张时期的增长幅度,由此可见,在我国整体信贷需求放缓的形势下,片面扩大贷款投放幅度的愿望很难实现。
(三)风险管理能力并未随着风险增大而得以提升
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风险呈逐年增大趋势,但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却没有明显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风险偏好上升,信用风险加大。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商业银行为了维持盈利能力将扩大信贷投放规模,甚至降低信贷条件,更加重视高风险、高收益的贷款领域,贷款利率提高容易加大借款企业的道德风险,无形之中加大了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和范围,但风险增大的同时风险管理能力和管理力度并没有相应增强,最终可能导致资产质量下降和出现信贷损失的风险隐患。纵观历史,许多国家利率市场化后发生银行业危机,这必须引起城市商业银行决策层和经营层的高度注意和警觉。
(一)保持结算类业务的发展模式与规模,关注各类代理业务的运作
首先,现阶段开展结算类业务是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而且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模式让异地结算类业务得到更多的支持与关注,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业银行的收入,为其带来了更有利的发展机遇与便捷途径。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当继续保持当前结算类业务的发展规模,突破区域的约束,提高不同区域商业银行的合作程度,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发展战略的联盟局面,利用互相代理的经营模式来处理结算类业务的问题,从而全面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增强综合实力,不断推动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计划。
其次,面对利率市场化的经济环境变化,城市商业银行应当在最大限度上把握住这次发展机会,努力建设成为“市民银行”,认真了解、掌握、分析城市商业银行所在区域居民的实际需求与要求,通过和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共同合作的形式来研究与开发出能够适应广大群众要求的理财产品,使其能够展现简单易懂、灵活便捷的优势,从而在方便群众投资的同时打造良好的企业对外形象,为城市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计划奠定基础。
再者,现阶段城市商业银行也正拓宽对企业所开展的代收代付业务渠道,例如代收养老金等,可是事实上城市商业银行所开展的上述业务一般属于吸存性业务,如果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地提高经济效益,就可以按照不同企业与个人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项目,并且逐渐将其转变为收费性业务,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力度。除此以外,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加强与当期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在最大限度上恰当地运用政策与资源,进而研究开发出能够协助政府工作的业务产品,例如会计核算、代理政府财政工资统一发放等业务产品,在保证与政府密切联系之余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
(二)进行准确定位,快速推进差异化发展策略
在利率市场化的形势下,城市商业银行应进行商业模式、市场定位、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分析和研究,坚持践行“服务中小,专业拓展,打造特色”的原则,发挥其经营管理机制灵活、创新意识较强、网点资源稳定和客户资源独特等优势,克服尚未形成明显规模经济优势和业务结构失衡等不足,业务发展与自身特色业务、优势业务相匹配,不要过分追求规模效应,更多地细分市场和专注于细化服务,逐步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差异化发展策略,巩固和强化核心竞争力。
(三)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主动负债比例
尽快调整信贷结构,逐步降低批发贷款的占比,大力拓展和推广零售贷款业务,快速提升消费信贷、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比重,以有效缓解贷款利率下行带来的盈利压力。逐渐调整资产结构,抓住时机及时把握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发展壮大的机遇,大力发展资金交易业务并提升债券投资占比,缓解信贷利息收入下降形成的压力;同时,调整负债结构,在把握金融市场发展机遇的基础上拓展负债,创新服务和产品,保证稳定的存款来源,积极应对存款增长放缓、存款利率上行的发展压力。
(四)优化收入结构
利率市场化时代的到来将加剧商业银行之间尤其在传统存贷款业务领域的竞争,投入人力与物力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尽快形成自身的独特优势和品牌效应,不断增大非利差收入在城市商业银行收入中的比重是比较有效的盈利增加途径和模式。
(五)快速提升利率定价管理、风险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城市商业银行应根据历史数据和未来发展趋势,尤其是货币市场流动性变化和债券收益率变化,对资金的供需状况和资金成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匹配,辅以必要的系统性工作,根据客户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存款利率;充分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客户可能面临的风险等,秉承收益大于成本、尽可能规避风险的原则,同时结合风险补偿、费用分摊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最大程度降低信贷风险损失;
其次,尽快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管理体系,准确量化信贷风险,逐渐巩固、加强内部评级系统在信贷业务及其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完善信息科技系统,使之能够准确、完整、系统地记录违约及违约清偿等一系列基础性历史数据,确保准确、稳定地对信用风险予以量化;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素质较高的专业团队,定期对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进行综合考虑和分析,尽可能规避现实和潜在的信贷风险;结合业务发展特点,拓宽业务领域,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以经营发展目标和风险偏好为导向,合理匹配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控制信贷风险和市场风险、维护息差稳定、提高收益水平,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六)加大对投行类业务的发展力度
所谓的投行类业务,主要是指利用参与企业直接融资过程,获得佣金,换而言之,即是在不占用商业银行自身原有资本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当加大对投行业务的发展力度,制定与完善银行发展目标与系统,加强对商业银行人才所开展的培训教育项目,提高银行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与业务水平,清晰表明发展战略与职责分工,为投行类业务配置专业化的IT设备,必要时可以选择分设债券承销等业务中心来承担商业银行的营销项目。
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可以把投行类业务重点投至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项目上,例如落实针对中小型企业而开设的财务顾问业务、股权融资业务等,其不仅能够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而且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客户对本银行的忠诚度与信任度,为提高商业银行经济效益提供最有利的客户基础。除此以外,城市商业银行应当构建关于投行业务的长期风险规避机制,因为与城市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相比,新型的投行类业务会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所以对于发展尚未成熟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加大有关业务风险规避管理系统的建构力度是现阶段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新型业务的关键工作。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当着重强调对发展风险的管理控制工作,不断制定与完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而银行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则应当落实好对银行业务可能存在的交叉风险的管理控制工作,从而保证城市商业银行的不同业务都能够具有一定的风险隔离,避免带来连带性的风险危机。
(七)重视电子银行业务的建设发展
信息化、全球化的快速传播,促使着电子化模式逐渐融入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而且目前电子银行已经成为当代人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难以取代的资金管理途径之一。可是与已经应用国有银行或者股份制银行电子银行体系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在构建电子银行这一模块就较为滞后,而大型商业银行广泛应用这部分电子银行体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该体系已通过了长时间的研究实践过程,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满足不同层次顾客的不同要求,所以城市商业银行应当重视电子银行业务的建设工作,从而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逐渐缩短与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差距。
例如,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建设“网上金融超市”,为社会大众提供一个金融产品的交易平台,方便群众的生活;合理地运用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数据分析技术,为不同需要、不同经营模式的微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网上信贷超市”以及“专卖解决方案”等不同种类的银行金融服务业务,且构建电子化的商务系统,让广大的城市商业银行客户都可以尽可能地共享信息资源,从而逐步实现“客户为先、个性服务”的城市商业银行服务目标,不断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客户满意度与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利率市场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经济事实,城市商业银行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计划,就必须要清晰地认识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及时制定和调整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发展战略,优化商业银行收入结构,拓宽业务发展渠道,尽快提高商业银行利率定价管理、风险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的能力,从而方可以有效地通过业务转型形式来迎接利率市场化挑战,方可以在推动城市商业银行落实业务转型的同时提高其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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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的处理技巧在电视节目的后期制作中,镜头的处理是十分重要的环节。通过对镜头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可以使视频变得有节奏、有变化,且生动自然,使观众被电视节目所感染与吸引。明确主题,迎合观众思维。电视节目最终是给观众看的,因此镜头的处理应当充分结合观众的心理与思维。只有这样,观众才会愿意看这个电视节目。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电影视觉风格的镜头处理技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镜头的处理技巧关系到电影的整体视觉风格和展映效果。本文通过对镜头语言的诠释,围绕增强电影视觉风格所需要的不同类型的镜头处理技巧进行了论述和研究,以便提供给广大电影工作人员更多的参考和帮助,进而促进我国电影视觉效果的镜头处理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电影视觉风格;镜头处理技巧;镜头语言
在电影行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影视制作技术与观众欣赏能力的提升,迫使电影作品的制作和处理技术急需提高和完善,而电影的整个制作过程恰好是由一个个镜头所组成的,作为其中最基本的单位,对其使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会给观众呈现出不一样的视觉体验和感受,在漫长的电影发展历程当中,对于镜头的处理技术已经衍生出众多种类,为了将电影视觉风格最好的一面呈现出来,加强对以提升电影视觉风格为目的的镜头处理技巧的研究与分析十分必要,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近些年来,镜头语言的概念逐渐在电影行业内流行起来,尤其在镜头本身已经成为电影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视觉元素的基础上,镜头语言的有效利用,无疑会让电影在视觉风格的呈现上锦上添花。事实上,所谓镜头语言,是由电影制作者运用镜头的组接技术将一个个电影画面连接起来,进而表述出一种情感或思想观念,从电影专业的角度来说,便称之为镜头语言。经过长期的发展历程,当前的镜头语言可以被主要划分为固定与运动镜头两个主要的类别,电影制作者要结合电影的实际需要,从服装、道具、场景等不同方面对电影镜头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以便带给观众良好的连贯性和视觉效果,这些均需要进行不同阶段时期的连接、组合与处理,以保证镜头的完整性,当然诸如运动镜头包含了摇镜头、拉镜头、推镜头等具体不同的镜头处理技巧,需要依据不同的电影制作情况而定,如此才能体现出不同类型电影的不同视觉风格。
(一)针对镜头连接方式的处理技巧
电影的制作离不开镜头连接方式的处理,其中叠化作为最常见的镜头连接方式,对于电影视觉效果的增强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制作者通过对一组镜头进行连续不断的叠化处理,可以在电影视觉风格的营造方面产生很大的影响,无论是从观众的角度为其创设出的视觉冲击,还是从电影自身情节、内容上的情绪渲染、视觉范围营造,都十分有利于后期电影上映的体验与效果的提升。同时,在镜头叠化速度与时间的长短方面的处理,也可以分别达到既定的视觉风格。
(二)电影镜头“定格”的处理技巧
在电影领域,所谓定格处理主要围绕丰富电影的视觉冲击效果和风格画面而实施,其中,瞬间静止的镜头画面给观众带来的视觉体验无与伦比,令人惊叹,通过在运动镜头的表现中采取突然静止的手段,以出其不意的悬念和视觉感受获得观众的欣赏。当然除此之外,很多电影在制作过程中会遇到后期剪辑的阻力,以定格方式的处理技巧可以有效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所以运用此种镜头处理技巧无疑给电影画面和内容的显现均提供了很好的帮助。
(三)电影中大全景镜头的处理技巧
很多电影在拍摄制作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外景,而大全景镜头正是为表现电影的大场面视觉效果而形成的。尤其在很多充满特效的好莱坞大片中,这种镜头处理技术常常被运用,比如:表现某位英雄人物的威猛形象时,必定会营造出令观众极为震撼的大场面视觉风格,而在运用该方式的过程中,同时要兼顾电影中局部的一些细节展示问题,比如《斯巴达300勇士》这样的视觉特效好莱坞大片,注意这项环节,必将形成较为鲜明的对比,更加突出人物的思想和个性,而不止于仅仅为创设大场面视觉风格而使用,因此,在电影镜头的处理技巧当中,这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手段之一。
综上所述,电影事业的蓬勃发展,让镜头处理技术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关于基于电影视觉风格营造下的镜头处理技巧,可谓一项较为系统和复杂的技术要求,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电影制作人员在不断的实践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根据不同的影片风格、思想内容,进行镜头技巧的利用和调整,进而为烘托出电影的场景气氛和视觉效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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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演唱的艺术处理就是演唱者在演唱过程中,对声音的力度、音色、速度、情感、歌曲风格等方面作出合乎情理的变化处理。演唱者在演唱前通过熟悉、了解、分析作品,包括曲作者的创作意图、歌词内容、调性、曲式结构、风格特点等,然后根据自身的思想意识、艺术修养、实践经验,以自身掌握的歌唱能力、演唱技巧,进行歌曲演唱的艺术处理,进而完美地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风格特点、艺术境界,使演唱达到声情并茂、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民族声乐演唱中的艺术处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一首歌曲通过演员的演唱达到声情并茂、动人心弦的效果,这不是仅凭个人的一付好嗓子就能做到的,需要歌唱者在演唱中对歌曲进行艺术处理。本文仅从二度创作手法的角度,对民族声乐作品的艺术处理方式进行分析研究。在民族声乐演唱中,艺术表现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必须抓住各民族的风格特点,创作出思想感情丰富、具有地域风情、艺术色彩浓厚的音乐形象。
民族声乐扎根于广阔的原野,许多经典民歌经过代代相传延续至今,不仅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丰富的情感抒发、生动的自然写实,而且独特的艺术风格、多样化的艺术表现形式也为人津津乐道。演唱者应该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丰富的想象力和演唱技巧,同时艺术处理也相当重要,它关系到整个歌曲的艺术水准和演唱者的艺术修养。
每一个音乐作品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尤其是民族声乐代表了不同民族地区的地域风情,艺术特征更加明显。比如,蒙古族歌曲奔放粗犷,维吾尔族歌曲欢快热情,节奏感强,江南歌曲细腻委婉,柔情似水。无论是演唱民族民歌,还是歌剧都要深刻领会作品的艺术特色,根据演唱的规律来进行处理,使之成为表现作品主题重要手段,达到思想和艺术的高度统一。
例:结合歌曲的民族传统流传,进行艺术加工。歌曲《沂蒙山小调》采用的是山西民歌的曲风,在演唱时就要结合当地方言的音律进行处理,当然不是全盘模仿,要抓住几个典型的字词适度夸张。比如“风吹草地”的“地”,加上了儿化音,并适度提高了音调,使歌曲充满那个地区的风味,艺术色彩也就凸显出来了。
著名声乐理论家凯萨利对于声乐的语言艺术有一段精彩的阐述,他认为,歌者只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提炼歌曲的语言艺术,用丰富的想象力把歌曲演绎的充满艺术风采,才能打动听众内心最深处的情感共鸣。说话言语和歌唱语言都从口出,一个是自然的流露,一个是艺术的表达,是通过歌者的优美声乐把语言含义表达出来,我们常说的生活“如歌”就是说明歌唱已经把语言艺术化了。
歌唱的语言艺术效果的处理不但要符合汉语吐字归韵的规则,还要符合五音(唇、齿、牙、舌、喉)四呼(开、齐、撮、合)的规律。要根据民族声乐演唱中语言与音乐的关系、演唱语言的的发音规律来处理发声、共鸣、行腔,通过艺术的处理来表达歌曲的思想情感,使歌词的思想感情高于现实生活,内容更丰富,曲调更优美,更有艺术感染力。完美的歌唱艺术,不但语言要清晰真切、掌握正确的咬字吐字方法,还要使发声悦耳动听。每首歌曲的风格是不同的,在演唱的咬字吐字中各有特色。
例一,比如军旅歌曲《当兵的人》,在演唱时就要铿锵有力,咬字准确短促,吐字干脆有力,两者的衔接富有张力和弹性,声音充满激昂自豪的韵味。
例二,在演唱委婉抒情的民族歌曲时,咬字吐字应该轻咬慢吐,柔和细腻。蒙古族歌曲《草原之夜》优美动听,在演唱时要特别注意语言的艺术修饰,字头要出得平稳沉静,字腹延长时要行如流水,字尾归韵时要缓慢、完美、清晰,逐渐地把听众引入那个美轮美奂的意境。
民族声乐同样需要媒介和平台的传递,表演艺术也是体现作品魅力的重要方面,有时还决定了一个作品的命运。民族歌曲是民族文化和民族生活的展现,它在艺术追求上更突出真实性和生活性,表演是民族声乐重要的组成部分。
少数民族地区的歌曲演唱,“演”的成分占有相当的比重,无论是眼神、手势、表情、着装都十分讲究,充分展现出不同民族之间的审美情趣,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所以,在民族声乐的演唱中,舞台表演艺术的处理,要学习和继承民族文化的传统,在此前提下创作和创新,把声音美、形象美与内容美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完美的艺术效果。
民族声乐演唱中的艺术处理包括了多个方面,除了对民族风格、声乐技巧、歌曲语言、舞台表演等进行艺术处理外,还要多进行音乐理论、器乐、舞蹈等方面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音乐素质,才能在演唱的艺术处理中得心应手。同时还要认真观察和学习其它唱法的艺术处理方式方法,为我所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演唱水平和艺术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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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系发展的理想模式,是以共同利益和人民意愿为动力,政治互信、经济互利、文化互融、民间互尊四个车轮一起转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如何处理中日关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日关系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相当多的国人谈起日本就咬牙切齿,愤愤不平。那么究竟是那方面的问题导致中日关系处成当下局面,我们又应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中日关系呢?下面就我个人的观点,浅谈我对中日关系的看法。
首先是历史的认知问题。这是中日关系中最敏感的政治问题。日本不顾历史,擅自修改历史教科室,忽略日本侵华的历史事件,及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等,对中日的关系造成了严重的干扰。第二个是台湾问题。中方关于日台关系的立场是明确的,坚决反对进行各种形式的官方往来,坚持一个中国,并要求日方承诺台湾不包括再日美安全合作范围之内。再者是钓鱼岛问题。钓鱼岛是台湾岛的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和台湾一样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厚非的主权。日美安全合作问题也是其中之一。日美强化安全合作的新体制就位后,对我国造成相对威胁。中国至今通过各种去到多次表明严重关切和有关立场。第五个问题是赔偿问题。日本曾明确表示痛感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责任并对此深刻反省。在此前提下,我国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目前,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如何尽快销毁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具体事宜进行磋商。
近来,中日政治氛围刚刚回暖,却又接连传来令人感到丝丝凉意的消息。中日首脑会晤和外长会谈余音未消,安倍首相和麻生外
相回过头来就分别在国内演讲和出访途中一路渲染“中国威胁论”,扬言要建立日美澳印“价值观联盟”和欧亚大陆“自由与繁荣之弧”,不厌其烦地反对欧盟解除对华军售禁令,还要与美国大搞针对中国的一系列军事演习。这些都充分显示出,日本对中国采取着“合作与防范”并举的“两面下注”战略。中日关系虽峰回路转,但这一时期的中日关系还充满着不确定性。日本右翼势力仍期待着安倍首相在2007年7月参议院选举后参拜靖国神社。中日相互缓解安全疑虑、推动东海问题谈判、加强地区与国际问题上的合作等一系列实质性问题依然摆在那里,有待于进行耐心、细致的对话与磋商。
多年来,中日两国在处理对外关系时都把对美关系放在首位。中日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美关系和日美关系的影响。首先,中日关系要受中美关系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台湾问题、人权问题等方面。如1989年中国发生动乱时美国制裁中国,使中美关系恶化,与此同时,日本也冻结了第三次对华日元贷款,使中日关系也受到了影响。其次,中日关系也受日美关系的影响。由于二战后的历史原因,使美日两国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和军事上也保持着特殊关系。因此,研究中日关系时不能不考虑日美关系。前不久,日美两国重新签署了“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据说要将中国的台湾省划归其防卫范围,引起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对中日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
摘要:
近几年来,当中日经贸关系渐趋佳境之际,双边的政治关系却进一步滑向冷淡的深渊,其间的反差逾来逾大,几乎到了如不对政治局面加以改善,经济关系也难以为继的地步。中日关系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相当多的国人谈起日本就咬牙切齿,愤愤不平。那么究竟是那方面的问题导致中日关系处成当下局面,我们又应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中日关系呢?下面就我个人的观点,浅谈我对中日关系的看法。
一、 中日关系的现状 1、不断发展的两国经贸关系。
在整个中日关系中,经济合作占有中心地位,对于整个中日关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现状看,中日两国互为最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之一。在贸易方面,日本已连续11年保持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对日本来说,中国也是位居前列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回顾战后以来中日关系发展的历史,人们可以看到,经济合作推动了整个中日关系改善。在漫长的历史年代,贸易合作通过民间渠道不断得到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最终经过了长期积累得到了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并最终促成了中日关系的正常化。70年代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在第一个关键时期,经济关系,尤其是其中的贸易往来都起到巨大作用,推动中日关系健康发展。即使在中日两国之间出现政治方面的交涉,甚至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时,经济合作也在不断发展,并且成为改善两国关系的重要因素。但是两国经济关系的加深未必就提高了两国政府和国民之间的相互信赖度,事实证明,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只是两国关系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因为其间还存有政治关系的"反弹力"。
2、陷入迟滞的中日政治关系。这一点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近几年中日之间一直没实现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互访,这对于两个近在咫尺的国家来说是不正常的。两国间最大的政治障碍是历史问题,正如一位学者所说,两国之间的战争虽然早已结束,但是这份沉重的历史遗产却一代又一代传了下来,长期的战争状态粉碎了中日两个民族自古以来形成的相互师从、相互仰慕的美好感情与和平氛围,民族情绪开始发生历史逆转。这种逆转对后来中日关系造成的影响,其程度之深刻,时间之持久,范围之广泛,无论怎样估计也不为过分。与历史问题相伴而来的还有两国在台湾问题、领土问题以及日美安保问题等分歧。这一系列原则分歧的存在,再加上近年数起具体事件的发生,如参拜靖国神社问题。
二、中日关系的症结
1、两强并起。在亚洲,中日两国的综合国力都在上升过程中,是未来世界多极化格局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日本迟早要成为政治大国,这与中国成为经济大国同样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中日两国在告别了"一强一弱"的时代后必须适应相互容忍和接受对方。要是彼此把对方看做是威胁自己的对手,试图联合其它力量牵制对方,那就势必会导致危险的对抗,从而危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如果认为对方是与自己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相互与促进的伙伴,就有可能构筑起新型的双边关系的格局,进而为亚太地区乃至于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中日经济关系正处于重大转折,即日本经济从占绝对优势正转变到相对优势。这一过渡将维持一个时期,两国间矛盾也就会不断地冒出来。日本的宽容度会相对地缩小,中国的应对能力还有限,这样,容易使矛盾不必要地激化。
2、中日两国间政治磨擦因素和大众传媒的片面报道,不仅阻碍着两国增进相互理解,而且不断制造出新的相互误解乃至相互敌对的情绪。体制与意识形态的差异以及西方文化影响的不对称性也将对中日共同文化基础产生抵消作用。近年来中日两国国民之间出现了所谓"感情摩擦",以致围绕对华政策的日本国内政治形势十分微妙,甚至连经济界也不便将希望发展日中经济关系的"心里话"痛快地说出来。这种为政治的、情绪的因素而牺牲两国利益乃至整个东亚地区合作利益的倾向是十分可悲的。
3、日本的认识问题。日本目前的心理是复杂的,昔日煌达的经济如今深陷低迷,日本应该坦然承认和接受地区国家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竞争与合作的事实。日本要摆脱以下观念:(1)追求全球自由贸易,不参加地区歧视性经贸组织;(2)继续追求在东亚领头羊角色,维护东亚的垂直分工体系;(3)迫于国内政治的压力,为保选票,不敢开放国内某些脆弱领域;(4)回避历史,认为如果认罪有损日本形象。日本要勇敢于面对历史和现实,要成为一个正常的大国首先要以一个正常大国的姿态和度量行事,无论遇到什么阻障和困难,依然故我。只有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周边国家才能对你这种身份认同。
三、在东亚经济合作中推动中日关系的进展
经过多年的冲突与合作的磨合,中日两国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不论世界怎么变化,无论对方怎么发展,不论彼此间愿不愿意,两国相邻的地理位置是改变不了的;作为亚洲大国,两国对亚洲和平与安全的巨大影响是改变不了的;两国在地区经济中的相互依存关系是改变不了的。正是这些无法改变的客观存在,使两国之间不能不产生相互合作的必要与可能。这种合作是基于理性的而不是感情的,是现实的而不是理想主义的,是彼此需要的而不是一相情愿的。也正因为如此,这种共同的利益要求总是能够一次次战胜两国关系中出现的不和谐与不愉快,使几乎恶化的两国关系一次次化险为夷。
友好本来是在差异中克服、调整,在交流中互相理解、互相尊敬,才慢慢达成的境界。出于战略、策略之需,或者历史要素来演出友好气氛的手法已经太陈旧,太权宜,也太表面。中日之间其实存有友好的基石:一是两国的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具有亲和性;二是作为邻国,互相之间有确立安全保障的需要;三是在市场经济、自由贸易下,作为贸易对方国和伙伴,共同繁荣的需要。随着交流的深入,过去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发生,"异"在两个国家之间碰撞。但是,这不是坏事,因为这种碰撞也是使事物回归正常位置的机会。真正的中日邦交正常化应该是真心与真心的碰撞后产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日间产生的磨擦给我们提供了问题研究的端结。
一般来说,外部因素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的效果往往大于中日两国的直接互动的效果,这可能是中日关系中一个比较特殊的规律,我们沿着这个规律探讨中日关系的未来,关键可能还得从外部的整合入手,才能有效地解决中日关系的矛盾与问题。换言之,中日矛盾的解决并不在中日关系本身,而是在于双方是否具有战略眼光,首先致力于亚洲的整合,第一步当然是东亚地区的经济整合。
一方面,中日关系的最大希望在于推动东亚地区经济合作,东亚地区合作是中日化解历史恩怨、走出信任危机、克服安全困境、实现双赢的唯一出路。一方面地区合作的前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日关系的发展,因为中国和日本是东亚地区最具影响的两个国家;另一方面地区合作也有利于两国问题的解决,因为中日之间的很多问题在双边层次上难以消溶,但是,中日都参与地区合作,这就为两国的交往提供了更大的空间,除了有利于两国建立信任之外,地区合作机制也可以成为减轻国内压力的积极因素,为领导人做出改善两国关系的努力提供更大余地。
另一方面,东亚经济合作的成功也离不开中国和日本。中国的人口占东亚人口60%以上,而日本的国内生产总值占东亚60%以上。东亚联合要求中日合作,不能排除任何一方。如果日本与中国最终走向对立,将会改变整个东亚的战略形势,并使这种形势向着有不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如果中日关系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上,无法在政治层面上获得突破,那么中日经济合作也可能走向"泡沫经济合作"。事实上,这样的动向已经显现了。日本开始寻找下一个替代中国的市场。日本技术和投资转向印度、俄罗斯可能将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中国和日本怎样才能在东亚区域内进行比较好的合作呢?
首先,日本必须鼓起勇气面对过去的罪行。它必须明白,一个国家如果不能清除内在的邪恶,那么无论它多么努力都不可能成为"正常"国家。因为,一个国家的形象不是单靠自己想象出来的,还必须在与他国的互动中得到确认。因此,日本得向德国学习,实施一种官方的"和解"政策,以成功地和过去的受害国达成和解。只有到那个时候,日本才可能被视为亚洲事务的天然领袖,并与中国及其它东亚国家建立更具建设性的关系。
其次,也是比较重要的的一点是:日本和中国都要放弃在东亚获得特殊主导地位的幻想:它们谁都不行。东亚地区有太多外部势力介入,没有哪个东亚国家能单独左右这个地区。所以,这两个国家必须明白,竞争东亚主导权不仅会浪费掉宝贵的资源,还会白白失去宝贵的时间—-虽然它们争相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地区一体化本身可能是件好事。在东亚经济合作的过程中,中日两国要极力摆脱争夺领导权的思维,而以东盟为主导先建立合作机制。领导权并不是拼命争来的,而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领导权的争夺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未来的亚洲不可能是中国的亚洲或日本的亚洲,只能是联合的亚洲,亚洲的中国和亚洲的日本。中日的和解与合作又将大大推动东亚联合的事业。其实中国从未欲与日本争夺主导权,而且这也并非仅取决于主观意愿,而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中国与日本的经济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而非竞争性,两家联手才能支撑东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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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了多元化技术的一种统称。计算机的软件技术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技术,也是发展最为迅速的技术。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计算机网络系统防雷电波侵入,特别是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计算机设备的供电电力线不可架空敷设进入大楼。已经这样敷设的地方,应采取改造措施,改用铠装电缆穿金属管埋地敷设进入楼房,并装上电源避雷器,会收到好的效果。数据通信的信号线在户外传输时不可架空敷设,应穿金属管埋地敷设,在两端信号线上装上相应的信号浪涌保护器,金属管两端应接设备保护地。金属管埋地线路要避开直击雷引线和接地体。信号线在户内传输时,不可与强电线路并排平行敷设。
二、防感应雷的措施
(一)电源系统的防感应雷
目前市场上有三相四线组合型电源浪涌保护器和单相组合型电源浪涌保护器,有箱式带雷击数计数的和简易型,单相又有并式和串式,还有多种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各种场合均有相应的电源浪涌保护器。这些电源避雷器性能稳定,安装方便。一般应在总电力室、楼层配电屏和机房等设三级来防护电源系统的感应雷,采用者三级防护来实现逐级泄流的作用。
(二)数据信号线防感应雷
1、用交换网进行远程通信的广域网,在Modem前用两线信号浪涌保护器。
2、在异步串行通信端口用RS-232-C25针9线或9针9线速率在20Kbps或64Kbps以下的数据信号浪涌保护器。这种浪涌保护器使用场合较多,比如Modem与主机或终端间作为二级防护;以太网或Novell网总线结构粗缆网路由器与Modem间作二级保护;在终端服务器与终端间以保护终端服务器;各银行系统营业部服务器与各终端通过RS-232-C接口的地方都可使用这种避雷浪涌保护器。
3、局域网总线结构细缆网BNC连接速率100Mbps的数据信号浪涌保护器,用于以太网、细缆Novell局域网与终端串接,安装方便。
4、通过HUB采用星形连接方式的10BASE-T网络,用RJ45连接器连接双绞线传输的数据信号浪涌保护器。
5、两线平衡传输的数据信号浪涌保护器,用于监控系统或自动控制以及电流环的地方。
6、采用卫星数据通信的广域网,在室内收/发单元或室外单元使用卫星数据通信同轴浪涌保护器。这些信号浪涌保护器安装方便、性能好,能有效地防止感应雷击。安装后不影响数据传输和通信。具体安装多少个信号浪涌保护器,要根据具体单位的设备位置和布线来确定,一般是信号线上楼或到别的房间要考虑安装,以防感应雷击。
三、防止地电位反击
系统的接地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的看法是防雷与接地是一个整体,而且接地是做好防雷的基础。我们主张接地系统能分开则分开好,分不开或高层建筑物及综合通信系统应采取联合的接地方式。或采用分开接地方式,对于弱电电子设备,各接地系统应相距20米以上。这样的接地体才是独立的,不致于造成地电位反击。因为雷电流是属于高频冲击波,在地中传播时,电压随距离的衰减成一个嗽叭口的曲线形状。按照GB50174-2008《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计算机机房应采用四种接地方式: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安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若设备较少,接地电阻可以为2欧;若设备多,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欧;
●防雷接地,这里指防直击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执行,一般不应大于10欧。一个单位、一栋大楼、一个系统的接地问题应全盘综合考虑,为安全提供条件。首先要考虑供电系统的接地问题,供电系统有一个体制问题。按照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规定和要求,我国采用的几种供电体制中与计算机机房供电有关的有TN-C;TN-C-S;TN-S;TT四种体制。供电的系统接地指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低压负载侧电气设备平时不带电的外露导体的接地称为保护接地。而保护接地又分为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计算机机房提倡采用TN-C-S系统供电。即接零保护的三相五线或单相三线制。中性地N、保护接地PE、直流工作接地和防雷接地,这四种接地在“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中有两种规定:第一,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直击雷的接地等四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直流工作接地确定,这属于机房的联合接地方式。第二,分开接地,若防直击雷的接地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其余三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直流工作接地的电阻确定,而且与防直吉雷的接地体要相距20米以上,以防止反击。高压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的接地有三种与直流工作接地、联合接地装置的连接方式。另外计算机局域网的总线结构形式中粗缆网、细缆网采用的传输介质同轴电缆,其外皮金属在整个网上都是悬空的,不可轻易乱接地,只能在服务器的远端的一个终接器接地,且必须接设备保护地。电子计算机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单点接地方式,当多个电子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电子计算机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或汇集线连接,连接线一般采用绝缘铜芯绞线,其截面应大于35mm2,引线越长,其线的截面越大。我们的多功能防浪涌保护器的接地一般是利用建筑物的接地装置并应与建筑物的避雷带相连。各种防感应雷的防浪涌保护器的接地,一般均接到被保护设备的保护地上。
1对传统数据处理与现代结构实验数据处理的分析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传统计算机辅助数据处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研发出了现代结构数据处理系统,该系统相对于传统的数据处理系统而言,存在以下优点:首先,在新的软件系统中引进了数据库技术,其操作模块和数据模块是独立的两个模块,可以实现其独立工作。其次,该系统采取了C/S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实现对量测数据的管理、导入以及结果处理。再次,采用SQL语言编辑形式,可以对测试数据的快速查询和对实验要求的快速访问。最后,该系统中预留了数据入口接驳功能,可以实现自由的职能扩展。
2实验数据处理技术方案
2.1实验概况
本次结构实验选取某铁路钢构三跨PC箱形桥,按照刚度相思的原则,将该桥的尺寸和模型尺寸拟定为18.2:1,该桥模型的总长度为29.6米,在墩身的建筑中,使用的是C40的混凝土,墩台使用的混凝土型号和墩身使用的混凝土型号保持一致,在桥身的建筑中,采用的是C60的混凝土类型,在1号和4号桥墩采用的支座是活动的,2号和3号桥墩采用的刚性连接支座,并对其采用竖向和水平的加载方式。在本次实验工况研究中,设置了四种工况,包括水平推力、张拉、配种以及竖向加重。
2.2对结构实验的分析
按照结构实验数据处理的一般流程将软件化为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数据库层,主要用于存储试验中用到的各种信息;第二层为数据管理层,主要负责对试验中各种数据的管理;第三层为处理结果层,该层主要是根据第二层下达的任务,实现对数据的结果表达。在Matlab软件中,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控制函数,并包括I/O设备访问所需要的函数,该函数可以实现对硬件的有效控制,同时也满足了硬件之间的通讯功能。
2.3对实验结构数抽象据库的分析
根据实验模型的机构体系,根据数据库的原理,可以得出抽象的数据库模型,该数据库的模型可以通过Access2000实现。在该数据库模型中,涉及到的因素很多,例如用于存储百分表位移计分布信息的位移测点表,存储加载历程和工况的工况信息表,除此以外,还包括应力信息表、压力信息表、位移测值表以及应变信息表。在数据访问和数据管理操作中,不会对其他表进行操作,只需要通过位移测点表、测点信息表以及工况信息表来完成。采用这种数据访问和数据管理方法,可以有效的确保原始数据不受到破坏,提高原始数据的安全性。
2.4对数据管理和数据处理的分析
在对数据进行相关操作时,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因此,在进行数据库操作的过程中,应该将其放在安全性比较高的C/S模型中,并在其前端管理程序中实现。通过控制Matlab软件编程数据管理程序,在ODBC中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接口,从而在Database中实现对数据的处理和数据访问功能。在对数据库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实现多个方面的功能,具体来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要预留出UCAM接入口和PC接入口,并实现对数据的手动导入和自动导入功能。其次,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实现对数据的访问和对数据的查询功能,并做到便捷和高效。再次,要实现数据处理任务定制功能,根据数据查询的结果和数据的性质,程度可以对程度做出智能判断,并建立起数据连接机制和数据导入机制,最后利用Matlab来实现对数据库的管理功能。根据以上的论述,利用Matlab编程程序,实现了对数据的初步自动化功能和可视化功能。
3总结
综上所述,在计算机进行大型结构实验和现场检测数据处理时,要以数据处理流程为基础,并遵循其处理流程进行数据处理,其管理功能可以利用Matlab软件来实现,并利用Matlab软件软件的计算功能,实现对节后实验数据和现场检测数据的处理、查询以及浏览。通过这样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程序和流程,可以有效的一高数据的效率,并且可以确保原始数据的安全性。在本研究中,所设计的结构能够有效的节约人力和物理资源,减少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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