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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是中国城市迅猛发展的主要劳动力之一。由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农村青壮年仍在大量向城市流动。一方面,农民工进城务工为城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被迫与父母分隔两地的农村留守少年已成为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农村留守少年问题发人深思,亟待解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留守少年犯罪对策研究论文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 近年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给农村留下了大批缺乏父母关爱和照顾的留守少年。他们普遍存在着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等问题,因而由此造成的留守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研究和预防留守少年犯罪刻不容缓。本文针对农村留守少年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对农村留守少年犯罪对策进行研究,提出了注重制度、政策和法律层面的保障、建立制止留守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实行有效的司法预防等对策,还从理论的角度对预防留守少年犯罪进行探索,提出了包括建立长期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的托管机制、优化社会大环境等方面内容的新思路。
[ 关键词]农村留守少年 犯罪对策 探索 新思路
随着当前我国经济的进步,城市的发展需要相对较多的劳动力,而农村有不少剩余劳动力,所以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现状。据统计,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流动,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形成的农村特殊的少年儿童群体――留守少年儿童数量已达2000多万,而这一数字现在还在持续增长中。一些学者警示,留守少年可能会成为被“毁掉的一代”,可能会成为国家新的不稳定因素,留守少年已成为农民工心头之痛,同时作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也是社会之痛、中国之痛。[1]
作者本人作为一名曾经在基层工作多年的中学教师,在工作中也看到许多留守少年从学习退步――思想落后――犯罪道路的痛心事例,认识到留守少年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而出现的一个特殊的需要关心和研究的群体,他们普遍存在着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等问题,特别是由此造成的留守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因而研究和预防留守少年犯罪刻不容缓。
农村留守少年,是指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外出流动到其他地区务工,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并由长辈抚养教育管理的12-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目前农村留守少年犯罪多以侵财型案件为主,多是盗窃、抢劫等。由于农村留守少年文化水平较低,高智商犯罪较少,犯罪手段多简单、原始、粗暴,同时呈现出团伙犯罪的趋势,多是同乡、同族、同学等纠结在一起实施犯罪。究其犯罪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一)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并发症”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都会产生严重的“并发症”,它们是造成留守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城市化”一头连着工业化,另一头连着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把农村富余劳动力排挤出来,最终涌向城市。从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来看,现代化进程往往都伴随着大量的人口转移。城市化带来的直接负面后果就是农村劳动力在非农化过程中未能实现地域转移,这就涉及农民工问题和伴随而生的留守少年问题,尤其是留守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秩序的一大隐患。
(二) 制度方面的原因
制度方面的原因主要体现在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和高考制度上。户籍管理制度制约了农民工儿童的学籍,是造成留守少年犯罪的外界原因。1998 年,我国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出台政策,要求外出打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要以流出地为主、公立学校为主,客观上造成今日留守少年的问题。同时我国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对户籍迁入、迁出条件的严格限制,使得其子女不能随父母到务工地就学,许多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学生毕业和升学(特别是中考和高考) 时,强调学生的户籍,制定了“非本地区的学生不能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制度,许多农民工担心将子女带进打工的城市就读,不能参加中考和高考,误了孩子的前途,他们只能将孩子留在家乡,成为留守少年。这就为留守少年犯罪埋下了种种祸根。
(三) 家庭教育的缺失
家庭影响和教育的缺失和不当,监护权的缺失和畸形,是造成留守少年犯罪的客观原因。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的至关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有利于培养出身心都得到健康发展的下一代。但无论是隔代监护还是委托监护抑或是单独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都存在家庭影响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和不当,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极易使孩子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少年因此走上犯罪道路。特别是隔代监护的双方难以进行正常的交流,同时,老年人自己也属于需要照顾的群体,对晚辈孙子孙女们的照顾会显得力不从心。正因为如此,一些悲剧如留守少年自杀、溺水、车祸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更可悲的是,近年来,农村“奸幼”案频频发生。农村“奸幼”案中的大多数被害幼女的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外打工,她们由爷爷奶奶或亲戚朋友照顾,因能力、精力和责任心等原因,受托人只顾她们吃饱穿暖,无暇或无力顾及她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2]。
(四)学校教育的片面
学校教育方法的失当和缺失,是造成留守少年犯罪的又一客观原因。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大部分学校依然是只关注学生的分数,这在农村学校中表现的更为突出。农村留守少年由于家庭管教较少,因此多在成绩上较差,由此造成学校及教师对他们多是批评、责备,甚至是放任不管,从而使留守少年产生厌学情绪甚至逃学。留守少年若脱离了学校教育管理则更加有了时间和空间进行赌博、玩电子游戏,甚至是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打架斗殴等,这样使他们处在了更为危险的处境中。
(五)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呈现复杂多样的特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不劳而获等不良思想,也同样极大地冲击着农村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些农村青少年以往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旦接触到网络世界,很快为之痴迷,难于自拔。由于农村留守少年缺乏监护人的监督、管教,而校园周边及农村小镇上的一些非法游戏厅、网吧,客观上也为其中的一部分人提供了偏离正轨、走向犯罪的温床。特别是那些文化程度低、未经专业培训的青少年不愿上学和务农,就业就更成问题。农村又缺乏娱乐活动,闲散在家、无所事事的留守少年脱离了家庭、学校、社会的管教,极易走上犯罪之路。
综上所述,留守少年犯罪的最直接的因素在于父母外出务工导致缺乏关爱和有效监护,以及国家关注、重视的乏力和农村社区组织的疏于管教。因此, 面对日益增长的留守少年犯罪数量,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留守儿童犯罪,应实行综合治理,从建设和谐家庭入手,国家、社会以及家庭齐抓共管,把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的监管中,使他们真正得到关心、爱护与良好的教育。因而,预防和制止农村留守少年犯罪的对策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注重制度、政策和法律层面的保障
首先,制度和政策层面上的保障。其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改革当前的户籍管理制度,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就读不受父母户籍的限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就读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少年留守的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少年犯罪的问题。其二,改革当前的学籍管理制度。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改革当前的学籍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民工子女就读的不公平的、歧视性的政策,要采取宽松的政策,积极吸收农民工的子女入学。其三,健全相关体制。要改革现行教育投入体制,逐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比重,提高农村学校对学生的培养教育能力,减少随意推向社会的学生数量。
其次,法律层面上的保障。立法是解决留守少年犯罪问题的最重要途径,主要通过修改或制定法律以保障留守少年权利和权益。国家在此项立法中应以保护留守少年为出发点,以预防留守少年犯罪为重点,以达到预防留守少年犯罪的目的。
(二) 建立制止留守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
政府通过社会、家庭、学校三大系统, 建立预防和制止留守少年犯罪的三大机制,在为留守少年构建健康网络中发挥主导作用。
首先,政府应当在决策和意识层面上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留守少年工作的重要意义,呼吁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关心爱护留守少年活动。二是加强组织的建设,特别是社会性的儿童帮助组织机构。有关部门能够在农村设立留守少年事务管理机构,由团委、少工委、妇联、计生、教育、公安、学校及相关的社会志愿者组成,直接开展留守少年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特别是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留守少年的教育责任,将留守少年的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强化外出务工家长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子女教育的关系。
其次,积极发挥学校功能。学校除了知识的传授和学业的管理外,应更多地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心理状况,尤其是对于农村留守少年这个特殊群体,更要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学校要专设心理教育教师,心理教师要和其他任课教师一起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针对学生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进行心理矫正工作;加强与留守少年监护人的联系,多开展家访,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健康成长;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吸引留守少年参加,让他们在有益的活动中健康成长;有条件的学校,可考虑开办寄宿班,配备生活指导教师,让农村留守孩子得到应有的教育与关爱。
第三,突出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的至关重要的教育。外出务工父母应经常和留守少年保持联系沟通,要千方百计让孩子体会到亲情和温暖,对孩子进行全面的指导教育,而不能放任不管,或仅限于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和学业。应利用春节等假期常回家看看孩子,并利用电话等现代工具和孩子强化交流和沟通;在外的父母不要仅关照孩子的身体健康,更要关心其心理健康;父母不要一味地追求孩子优异的成绩,更要关注其道德素质。同时留守少年的父母在将孩子委托给他人进行监管时,要考虑监管人是否有监管能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是否有利。
(三) 实行有效的司法预防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对犯罪少年的羁押、预审、起诉、审判、辩护、管教工作体系。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侵扰学校、学生的案件和教唆、胁迫、引诱农村留守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家庭、学校、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遵照党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青少年要侧重于教育,着眼于感化,立足于挽救。特别是在案件审理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对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司法保护。同时,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有效的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留守少年采取确定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学校或村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并对后进留守少年、轻微违法犯罪的留守少年做好教育、挽救工作,促进其健康成长。
除了以上农村留守少年犯罪的针对性对策之外,我认为当前解决农村留守少年犯罪问题还需要不断扩展新的思路,寻找新的出路,可以从建立农村留守少年长期的监测制度、健全的托管制度、优化社会大环境等方面进行新的探索。
(一)建立长期的监测制度
要想真正了解农村留守少年的具体情况,就要建立长期的监测制度,以实现留守少年整体的、动态的情况反馈机制。这是提高制定预防农村留守少年犯罪措施的宏观调控科学性、有效性和预见性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讲,一是要健全农村留守少年情况监测机构,充实监测人员,以形成一定的监测工作力量;二是要合理配置工作资源,形成监测与管理相协同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加强监测网络和信息传递制度建设,尽快在现有基础上建立起快捷、畅通的信息渠道。
(二)建立健全的托管机制
留守少年专项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建立健全托管机制。其一各村、镇要对辖区里的留守少年逐一建档,及时收集有关情况,并对每个留守少年指定具体联系人,必要时还可对其指定监护人;留守少年所在的学校原则上要每周都对其进行一次家访。联系人和学校要注意与监护人及时进行联系,以随时掌握留守少年的各种动态,并定期向其在外务工的父母进行通报。有条件的基层政府还可以建立托管中心,对留守少年进行统一托管。其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承担起重要的托管任务。一是建立留守少年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学生数量的基础上,建立每个留守学生的档案和联系卡片。二是实施关爱留守少年责任帮扶制度。答订承包责任书,建立教师关爱学生校务日记,让有条件的教师成为“代理家长”。三是实行留守少年“谈心日”制度。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会议,通过正面引导,使学生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艰难,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规守纪,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的辛劳;明白父母打工挣钱来之不易,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好习惯。
(三)优化社会大环境
优化社会大环境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留守少年犯罪大多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所致,所以在预防留守少年犯罪的过程中要对社会这个大环境进行优化,减少不良的社会因素对留守少年心理和思想的侵蚀。一方面,净化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腐败的社会风气,形成社会主义优良道德风尚。另一方面,加强社会对留守少年的关爱,提高社会成员对留守少年的关注力度,使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减少犯罪因子。我们更要重视净化学校周围的环境,因为留守少年还是未成年人,对不良文化缺乏分辨能力、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容易受校园周围的不良环境的诱惑而产生犯罪动机。因此,净化校园周边地区的环境,为农村留守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就成为当前一项急迫的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承担起净化校园周边地区环境的责任,要依法清理那些以儿童、学生为主要目标,散布在校园周围的网吧、录像厅、游戏厅,依法严肃处理向儿童、学生贩卖不良书籍的小摊小贩,还学生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总而言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留守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的稳定;不仅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更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衷心期望家庭、学校和社会能对留守少年给予足够重视,共同探讨解决这个影响青少年一代的突出问题,让我们祖国的下一代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1、 康树华,《犯罪学》 群众出版社, 2003
2、 胡朝阳,张振乾《1 000 万农村留守少年:农民之痛中国之痛》[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6,(4)
3、 赵胜营,《农村留守学生犯罪问题研究》[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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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翠英,熊英 《湖南农村留守少年行为情况的调查与分析》[J]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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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梅军,《农村留守少年问题及对策 》边疆经济与文化[J ] 2006 , (3)
8、 曾天雄,何绍华 《留守少年”权益维护的“三维一体”模式研究》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年第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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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袁纪玮,韩黎,《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探析》,《理论观察》2006年第2期
12、梁作华,《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分析与预防对策》,《山东省团校学报-青少年研究》2006年第4期
农村留守少年犯罪对策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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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较快的发展,基于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的基本政策,农村的城镇化步伐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同时,作为城镇化过快带来的负面效果,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对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迫在眉睫。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赣州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对策研究相关方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果业种植面积的大幅扩大以及矿产开发对山体植被的破坏,加之土地利用和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合理,农村生态环境开始呈现恶化趋势,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刻不容缓。
关键词:果业;化肥农药;矿产;水质;生态环境
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近年来,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往日几乎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农村生态环境开始受到冲击,水土质量不断下降,境内区域地表水质变差,山体绿化、固化程度减弱,环境恶化问题逐渐成为了困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以寻乌县为例。
历史上,寻乌是水土流失区,但一直未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县。稀土、铁矿、铅锌矿等矿产资源开采产生的尾沙虽有拦沙坝、挡土墙等予以保护,但大量裸露的泥土遇雨仍有相当部分直接冲入寻乌河。据寻乌县水利局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全县水土流失共366.52平方公里,仅是稀土矿区就有水土流失面积58.79平方公里。
1996年寻乌水的水质监测17项指标,全年、平、枯水期均达到国家(GHB1-1)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1999年全年、平、枯水期寻乌水达到Ⅲ类水质标准;1999年和2000年寻乌水全年、平、枯水期约50公里长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短短五六年间,寻乌河的水质严重下降。
造成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民的环保意识较差是导致污染产生的根本原因。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破坏或影响环境的行为缺乏自我约束和监管。具体而言:
一是过度无序开发果业。近年来,果品(尤其是柑桔、脐橙)种植业在赣州各县(市、区)掀起了开发热潮,但由于土地利用以及生产方式的不合理,土壤侵蚀不断加剧,土壤保水能力不断下降,导致区域地表水水质变差。
二是超量使用农药、化肥、农用塑料。超量或滥用农药、化肥,会使粮食、果蔬等农产品受到污染,质量降低;农药、化肥的大量残留使土壤品质严重降低,带入水体的大量氮、磷、钾物质,容易使水质富营养化。此外,大部分农用塑料都很难在短时间内降解,对其回收利用或统一处理的难度较大。
三是随意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农村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和垃圾收运清理系统相对落后,不少村民随处乱倒生活垃圾和废弃杂物,将废液污水直接排入沟渠,将人和畜禽固体粪便随意露天堆积在沟渠或者村头路边,并直接作为肥料,污水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导致疾病传播。
四是非法盲目开采矿产。赣州矿产资源丰富。近年来,矿产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矿产开发热潮持续升温。由于监管不到位,加之某些非法黑心矿点搞掠夺性生产,只顾赚钱不顾发展。一座矿山被采挖过后,几乎寸草不生,造成矿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五是过度浪费水资源。由于环保意识缺失,环保监管执法力度不足,很大一部分赣州人对水资源重视不足,对“水是生命之源”的说法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生活中,几乎随处可见浪费水的现象。此外,工业用水与生活用水几乎不分家,极大地浪费了优质水源。
六是环保治理力度不够。当前农村环保工作主要靠县市级环保部门,乡镇级环保组织机构标准不健全,落实工作还是以县市环保部门为主,使农村环保工作在工作质量和效率上大打“折扣”,很难将各项环保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环保投入不足,导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保队伍自身建设难以跟上形势需要,环保机构设置滞后,缺乏有效的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一是着力提高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上下联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使百姓树立可持续发展与绿色农业意识,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着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组建保洁队伍,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体系和集中处置机制。认真做好应用水源地保护和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保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污染和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要防止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的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防止发生新的污染。
三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开展生态农业建设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途径。要积极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技术含量高、物耗少、污染轻、效益好的产业和产品。鼓励农民对可作废料的生活垃圾进行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如发展沼气等,把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结合起来。
四是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各级组织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持续加强对农村环保的投入,切实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支持和保障的重点加大对乡、村两级资金投入。可制定“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充分调动农民的主体作用。
五是加强对矿产和森林资源的管理。打击滥砍滥伐树木,整治盲目无序开发矿产。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对树木采伐的补植及矿产开发的生态恢复作进一步明确的规定,杜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采伐和开采现象。
六是做好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作。近年来,我市在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河道清障,饮水卫生为主的防洪、饮水工程可使广大民众重拾对自来水的信心,更能坚定百姓对政府民生工程实施的信心。生态移民工程同样如此。
调整经济结构和提高环保意识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农村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在一段时期内依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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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亲情的缺失、教育的忽视和社会的歧视,自卑已经成为农村留守儿童较为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这种自卑心理在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活动、人际交往以及行为习惯等方面都有明显表现,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学业成绩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甚至对他们将来的择业观、工作方式以及婚姻和家庭生活都可能带来不良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留守儿童自卑心理及对策干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自卑是自我评价过低、自己看不起自己的一种不良情绪状态,是自我意识的一种消极表现。长期的自卑心理可能引发情感障碍,阻碍儿童的人格健全发展,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树立留守儿童们积极乐观的人生观、价值观,让他们用自信去开启智慧的大门,迎接美好的明天。
【关键词】留守儿童自卑心理对策干预
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打工被留在家乡,需要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16岁以下的孩子,在学龄上一般为小学生和初中生。据了解,目前仅石柱县就有2.5万留守儿童,对于一个小县城来讲,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就全国而言,留守儿童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不容小觑。由于他们从小缺乏父母关爱,致使许多留守儿童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日益泛化,往往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学业、人格等多方面的发展。他们的健康成长将极大影响祖国未来的发展,直接制约我国人口素质的整体提高和现代化进程,尤其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公正、和谐社会的实现。亟需全社会共同关注,全面控制逐步解决。[1]
在校儿童心理问题主要有:自卑、焦虑、抑郁、冷漠等。而在这些心理问题中,又以自卑心理表现得最为突出、最为普遍。自卑是自我评价过低、自己看不起自己的一种不良情绪状态,是自我意识的一种消极表现。它往往是其他不良情绪的诱因,是阻碍学生个性发展和学习能力的极大因素,对学生的个人成长至关重要[2]。
1.1学习上
在学习上,大部分自卑的留守儿童成绩一般。他们在课上往往注意力不集中,害怕举手发言,如果被老师叫到就如临刑场,怕遭人耻笑。更有甚者腿脚发抖、面红耳赤、吞吞吐吐,辞不达意。课下,不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学习能力弱。
1.2生活上
在生活上,自卑的留守儿童主要表现为性格孤僻不合群,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冷漠。他们喜欢将自己封闭起来,不关注外界的事情,不参加活动,不注重集体和团结;软弱、悲观,承受能力弱;还有部分自卑的孩子个性懒散没有上进心,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对什么都抱无所谓的态度,丧失生活信心。
1.3人际交往上
在与人交际中,有自卑心理的留守儿童们表现为内心极度封闭,脆弱、敏感,口头交际能力较差。由于内心长期的自我封闭,不与人交流,有的留守儿童甚至还会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充满警惕甚至敌意。把别人对他的赞扬当成是冷嘲热讽,把老师、同学的善意批评看作是恶意挖苦,无论别人对他的态度如何,对于他来说就是一种欺负奚落。因此,内心自卑且极不平衡,轻则置若罔闻,重则做出报复、破坏的举动,所以往往人际交往较差。
自卑心理对学生造成的影响如此之大,很多老师和家长都对之束手无策。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留守儿童产生自卑心理的呢?
2.1自小父爱、母爱的缺失,导致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
有个孩子在日记中写到“我多么希望有母亲天天嘘寒问暖,委屈时扑向父母的怀抱大哭一场,生病时父母陪自己一同度过难关。很多人抱怨父母的唠叨,而我却是挨打受骂也甘之如饴。”短短一句话刺痛我的眼睛,这对于一个刚过完儿童节的孩子来说是何其简单的要求!可对她而言却是奢望。在这个需要父母精心呵护的年龄里,他们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由此产生一种父爱、母爱的缺失感。这是导致自卑心理产生的第一大原因。需要是有机体内部的一种不平衡状态,表现为有机体对内外环境要求的欲求,他是推动有机体活动的动力和源泉。父母在儿童成长的每一个阶段,都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没有这个关键性的角色,就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也就没了个体活动的动力和源泉,这会使他们从心理上产生一种无助感、被遗弃感。因此导致了他们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慢慢的封闭自己,各种能力逐步退化,产生己不如人的自卑感。
2.2家庭教育与儿童心理发展不协调
据调查,在家照看留守儿童的大多是老人。老人们不懂得如何与孩子沟通,他们能给的只是身体、饮食、起居上的关心。对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并不甚关注,即使发现孩子有心理异常也爱莫能助。孩子发现自己无法从老人那里得到心理帮助,就会选择自我封闭,不与人交流。长期以来交际能力越来越差,问题憋在心里慢慢堆积成疾,变得抑郁、自卑。
2.3学校教育中存在弊端
由于家庭生活不完整,他们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许多心理问题和困惑得不到解决,需要学校教育给予帮助。然而,学校教育同样存在着许多弊端。
1学校缺乏专业人才
石柱县共有中小学275所,而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的老师只有几名。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有许多学校甚至连心理健康课都没有开设,更别说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没有专业人才的参与,留守儿童心理问题永远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2老师代替不了父母
老师永远不可能代替父母的角色。
首先,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孩子们无法平等的与老师交流。尤其是乡镇学校,老师们还是充当着领导者的角色。普通孩子尚且不能与老师正常交流,何况本来就自卑的留守儿童!老师们不去找他就谢天谢地了,更别说主动敞开心扉与老师谈心?
其次,留守儿童的主要阵地在农村。农村办学条件有限,一个班上少说也有五六十人。老师无法时刻关注到每一个学生,因此,要想及时发现并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谈何容易?
2.4留守儿童自身原因
每个孩子都有他自身的性格,有的孩子性格外向,有的孩子性格内向。外向的孩子乐观,开朗、自信;而内向的孩子则悲观,孤僻、自卑。
性格本身就有很大差异,这种差异也是部分留守儿童自卑心理产生的内在原因。但是,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可以从不同程度上改变孩子的性格。
孩子的心理在成长的不同阶段都受到特定因素的影响。譬如:幼儿阶段,父母的关注程度对孩子的自信心培养有极大影响;童年时期,学习成绩和父母关爱对孩子心理发展的影响最大;青少年转型期,身体发育和家庭条件是影响学生自信与否的重要因素。无论是哪个阶段的因素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发展、变化。
3对留守儿童自卑心理问题的对策
3.1转变家长观念
法国克里斯琴?施皮茨博士曾经这样忠告做父母的人:要想培养你们的孩子,就多和孩子在一起,因为亲情的抚慰与关怀有助于孩子的成长。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自卑心理问题,必须着眼于根本,转变家长观念。
据了解,许多家长进城务工都是希望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有一个更好的未来。然而,他们却不知道孩子此时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爱。在此,我呼吁留守儿童家长们多听听孩子们的心声,与他们进行一次真正的“心的交流”。
有一方父母在家的孩子就比较有归宿感,他们有了依赖有了交流的对象也就不会自闭。又由于孩子在成长,生理发展的特殊需要,要求他们有一个能毫无忌讳的说出问题和困惑的人选。父母无疑是儿女最好的选择。有了最亲密的人作恰当的引导,孩子的心理问题自然就得到了解决,也就不会在自闭中慢慢产生自卑心理了。
双方都不在家的父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达成定期与孩子沟通的愿望。他们可以抽空回来看望他们,寒暑假接他们到务工地方一同生活,定期与老师和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近况,摸清孩子动态;定期打电话关心询问孩子等。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也是最好的朋友。家长们应该从教育观念上有一个根本的转变,认识到孩子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对孩子的成长而言同等重要。有了亲情的慰藉,自卑心理也会慢慢得以改变。
3.2善用学校资源
学校是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培养和健全孩子人格的重要场所,是他们的第二家庭。因此,发挥第二家庭的功效作用是改变孩子自卑心理的重要举措。
首先,学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放在与升学同等重要的地位来看待。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设立心理辅导机构,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和留守儿童心理问题预防和干预机制,及时解决留守儿童心理问题。
其次,学校应针对留守儿童缺乏父母关爱、在情感发展上缺少支持的现状,制定相关措施。比如建立以班主任为代表的留守儿童帮扶教师制,学校教师可以一对几的对留守儿童进行“亲子管理”。这要求教师要及时进行角色置换,由单纯学习上的指导者转换为关注和疏导他们生活、情感、心理等问题的临时父母。
最后,要求老师们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重视那些性格内向的留守儿童。多给他们创造展现自我的机会,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渗透自信心教育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利用心理健康课引导、教育,多举办学生喜欢的活动,定期进行自信心心理辅导。
心理学家亚里士多德强调:人是社会性的动物[6]。因此,一个人的身心发展离不开社会,孩子的心理健康更离不开社会。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仅靠学校、家庭教育难以解决。我们必须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使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政府职能部门。政府应予以足够的重视,从政策上、经济上给予支持和引导,加强政策的导向作用。各级政府应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化农村父母在子女监护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改善农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改善留守儿童没人监管的局面,从根本上增强留守儿童的自信心和安全感。
发挥媒体作用。利用媒体加强宣传力度,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利,尽可能的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共同解决这个问题。农村基层干部和邻居要关爱和帮助留守儿童,积极了解其基本情况,组织志愿者结对帮助留守孩子及其家庭,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减轻他们的各种负担。消除他们的无助感和被遗弃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1]郭念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2]徐聪娣:留守儿童心理状况分析与解决对策,中国校外教育,2010
[3]周青云:留守儿童心理现状及对策干预,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08
[4]邵艳,张云英: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及对策,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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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ffman(1963)B1首先提出了羞耻感的概念,用“stigma”一词表示羞耻感,“stigma”源于希腊语,本意是烙印,表示人身体上的某一个特征,而这个特征代表了这个人某些不良的道德特点,即“极大的玷污某人名誉的特征”。Goffman形容这是一种耻辱的特征,这种特征将一个完整的、正常的人变为了一个被玷污的打了折扣的人。此后病耻感的概念被广泛应用于各个医学领域,如艾滋病、精神疾病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留守儿童耻感心理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留守儿童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主要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尚处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据《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000万。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其中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分别占32.01%和16.30%,规模分别为1953万和995万,与2008年调查结果相比较,留守儿童总体规模在扩大。
留守儿童不仅集中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而且沿海发达地区如广东、江苏也分布着大量留守儿童川。留守儿童群体不仅规模庞大,而且不利处境导致留守儿童极易出现心理行为发展异常现象,如情感淡漠、情绪不稳、行为偏差、习惯不良、性格缺陷等问题川。尽管对留守儿童心理行为发展方面已有大量的研究,获得了有价值的研究结果,但与留守儿童心理行为健康成长的复杂性相比,现有研究还远远不够。
耻感心理是个体而对社会生活中的羞耻现象时自觉产生的一种旨在维护被个体内化了的社会道德承受性的最低限度时所体验到的负性情感。这种负性情感可以促使个体对可能发生的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事件产生自觉的规避和抵制。所以,耻感心理是中国人秉持的基本伦理观念,更是一道重要的道德堤防,时刻影响着人们的言行。由于耻感心理的获得是个体在与重要他人相互作用过程中逐渐习得内化而成的,重要他人的教化及其教养方式、文化程度、亲子关系等与个体的耻感心理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社会大环境状况也影响个体的耻感心理的发展水平。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中,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社会耻感缺失。有研究表明,青少年尤其是大学生在耻感问题上也存在诸多不良现象,如耻感缺失、耻感迷茫、耻感淡化、耻感偏差、耻感错位等现象。这些现象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言行举止,最终影响到青少年的伦理价值观等。作为正处在重要成长阶段的留守儿童,一方面因其重要他人系统教化的不足、家庭功能的缺失,另一方面留守儿童所处环境的不利,导致留守儿童耻感心理水平较低。
(一)研究对象
从江苏省扬州市郊和四川省渠县的4所乡镇小学采用整群方便抽样的方法抽取被试。留守儿童有效被试共537人,其中,男227人,女310人;三年级218人,四年级138人,五年级81人,六年级100人。同时,从这些留守儿童所在班级选取非留守儿童有效被试共492名作为对照组.其中.男305人. 女187人;三年级174人,四年级121人,五年级112人,六年级85人。
(二)研究工具
1.留守儿童耻感问卷叫,问卷包括关系耻感、行为耻感、个性耻感和身体耻感四个维度,共18个题项。问卷采用Liken 4点记分。得分越高表示耻感程度越高。问卷。系数为0.861,分半系数为0.836。通过对理论模型和数据拟合程度的检验,表明本问卷具有良好的结构效度。
2.同伴冲突应对方式问卷。共包括问题解决、攻击、求助、退避、幻想5个因素。采用Liken5点计分,1代表从不采用这种方式,5代表总是采用这种方式,各维度的题目得分相加除以该维度题目数得出各维度平均分。问卷。系数为0.932,各因子.系数在0.614-0.926之间。本研究中该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为0.829。
(三)研究程序
通过匿名方式对被试进行由专门人员指导的集体施测。然后对全部数据采用SPSS 11.5统计软件包进行处理。
(一)留守儿童耻感心理与同伴冲突应对方式的基本状况
为揭示留守儿童耻感心理与同伴冲突情境下的应对方式基本状况,先对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耻感心理与同伴冲突应对方式各因子的平均数进行对比分析。由表1可知,留守儿童耻感心理的行为耻感因子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而身体耻感、关系耻感和个性耻感三因子差异不显著。在而临同伴冲突情境时,留守儿童在退缩、攻击和幻想三种应对方式上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在问题解决应对方式上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在求助应对方式上与非留守儿童的差异不显著。两个群体的对比考察提示我们需要进一步对留守儿童群体耻感心理和同伴冲突应对方式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
(二)留守儿童耻感心理与同伴冲突应对方式的关系分析
为揭示留守儿童耻感心理与同伴冲突应对方式的关系,分别对耻感心理和应对方式各因子间的相关进行了分析。相关分析的结果表明,留守儿童的身体耻感与问题解决、幻想两种应对方式因子呈显著正相关,与退避、攻击两种应对方式因子呈显著负相关;行为耻感与问题解决、幻想两种应对方式因子呈显著正相关,与退避、攻击两种应对方式因子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耻感与求助、问题解决、幻想三种应对方式因子呈显著正相关,与退避、攻击两种应对方式因子呈显著负相关;个性耻感与问题解决应对方式因子呈显著正相关,与退避、攻击两种应对方式因子呈显著负相关。
为了进一步考察耻感心理对同伴冲突应对方式的影响,我们以耻感心理的四个因子为自变量,分别对5个应对方式因子进行逐步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表明,关系耻感对求助有显著正向预测作用,即留守儿童关系耻感水平越高,而对同伴冲突情境时越愿意采取求助方式去应对;
四种耻感心理因子对退避和攻击两种应对方式有显著负向预测作用,即留守儿童四种耻感心理因子水平越低,他们而对同伴冲突情境时更愿意采取退避和攻击的方式去应对;四种耻感心理因子对问题解决应对方式具有显著正向预测作用,即四种耻感心理因子水平越高,留守儿童越愿意采取问题解决方式去应对同伴冲突情境;行为耻感因子对幻想应对方式因子有显著正向预测作用,即行为耻感水平越高,留守儿童更愿意采取幻想的方式去应对同伴冲突情境。
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耻感心理的行为耻感因子的得分显著降低,这一研究结果与关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许多研究结论相一致。行为耻感是在与重要他人直接交往过程中慢慢内化而成的.其中.重要他人随时随地的言传身教和有意识的指导、教化是非常重要的。而留守儿童绝大多数都是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叔辈或父母单方生活在一起。一方面,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年龄偏大,思想相对传统,或者叔辈、父母一方承担的农活和家务过于沉重,可能导致对留守儿童的教养方式不当,对其言行举比教导和监督缺位。
另一方面,留守儿童与父母空间距离大,使得留守儿童不能及时从父母那里获得社会支持去应对遇到的困境,导致负性心理问题堆积,从而出现反社会行为,如果反社会行为给留守儿童带来心理的安慰或其期待的结果,就会导致行为耻感水平降低,甚至缺乏行为耻感。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耻感心理的其他三因子差异不显著。
可能原因是,随着全社会对留守儿童的高度关注,不仅留守儿童父母给予孩子生活上、物质上的无微不至的关心,而且定期与孩子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关心孩子的心理成长,给予孩子有力的社会支持。政府、学校教职员工和一些社会组织也为留守儿童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支持,让留守儿童在正确认识自己、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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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而产生,并将长期存在的一个特殊社会弱势群体。自产生以来,留守儿童数量急剧上升,2005年底我国有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占全国农村儿童的28.29%,预计该数据在今后20年仍将不断攀升。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因群体数量庞大且成长环境特殊在受教育机会、营养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安全、行为与学业发展等方面均处于弱势,而生活在我国贫困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因其居住地可利用的生活、医疗和教育资源更为匮乏,而成为留守儿童中更加需要重点关注的群体。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音乐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作用及途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议音乐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作用及途径全文如下:
【摘 要】本人结合音乐教育实践,试从留守儿童心理状况、音乐教育对留守儿童成长的重要作用和音乐教育促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途径等方面,谈音乐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的影响。
【关键词】音乐教育;留守儿童;心理成长;作用;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成为农民致富的一个主要途径。受条件的制约,儿童不能随父母外出,农村产生了大量的留守儿童。据统计,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占80%以上,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学校是留守儿童成长的主要阵地,教师在留守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担当重要的责任。音乐教师应利用音乐教育解决与改善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使其能够健康发展。
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农村经济条件落后、基础教育薄弱以及父母教养的缺失等原因,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品行、身心健康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其健康成长状况令人堪忧。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和关怀,内心极度渴望被关心重视,使他们存在诸多心理问题:
(一)亲情缺乏,没有幸福感。留守儿童本身缺失家庭关怀和完整的爱,存在心理不平衡的现象,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感到生活单调,出现抑郁、焦虑、逆反、敌对的心理,缺乏幸福感。
(二)学习能力差,学习压力大。在学习过程中,得不到父母的帮助,有厌学情绪,学习中出现强迫症状,害怕考试,造成学习成绩差。
(三)难以适应环境,人际交往能力弱。留守儿童不善与人交流、不能与人友好相处,极易出现情感冷漠、缺乏爱心等心理问题,在与人交往中往往会感到紧张、忧郁、多疑、焦虑,存在情绪与交往问题。
(四)性格孤僻,情绪不稳定。由于缺少父母对其情绪上的疏导,留守儿童遇到问题得不到及时排解,导致情绪不稳定、脾气暴躁、性格抑郁、自我封闭、缺乏自信和自暴自弃的心理,形成悲观、偏执、内向、胆小、自卑、消极、孤僻、不合群的性格。
(五)人格不健全,人生无目标。留守儿童自幼离开父母,在其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由于缺少父母的引导和管束,有的孩子出现意志薄弱、道德品质差、妒嫉他人、憎恨富人、仇视社会等心理,并有撒谎欺骗、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因此,留守儿童问题不可忽视,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势在必行。
音乐教育对于促进留守儿童塑造完美人格、保持健康心理、实现全面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于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大多数,是今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他们的素质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他们的成长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作为弱势群体存在的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更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为一名支教的音乐教师,我认为成功的音乐教育能提高留守儿童的素质和审美情趣,通过音乐的熏陶促进他们心理健康发展,让他们具备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
(一)音乐教育的德育功能,有利于净化他们的心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世界观,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提升道德素质,塑造健全人格。
(二)音乐教育的智育功能,有利于开发留守儿童的智能,培养他们的语言、数学、逻辑、运动、空间、人际关系、内省和观察等能力,提高留守儿童获取知识、积累知识、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有利于培养留守儿童审美能力,让学生在感受旋律美、节奏美中培养高尚的情操、塑造美的灵魂。
(四)音乐教育的体育功能,有利于培养留守儿童健康的身心素质。音乐净化人的心灵、调节人的情绪、促进人的心理健康,体育锻炼人的身心、强壮人的体魄、促进人的身体健康,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音乐的娱乐解压作用,能及时疏导、释放留守儿童心理压力,平衡心理,愉悦身体,有利于他们身心的全面发展。
(五)音乐教育的凝聚和激励功能,有利于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增强留守儿童的集体荣誉感,培养协同合作能力。
(六)音乐教育的传承功能,有利于培养留守儿童成为音乐历史文化的传承者和现代先进文化的接班人。音乐教育对留守儿童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发挥其积极作用能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将他们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四有”接班人和建设者。
学校是留守儿童教育的主体,老师是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二者应主动担当起培养教育留守儿童的重任,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以音乐教育促进留守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健康发展。
(一)培养留守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在音乐教育中,培养留守儿童的学习兴趣尤为重要。首先,音乐老师要以自己扎实的基本功,在学生面前展现专业的音乐素养,用自己丰富的乐理知识和美妙的歌声,解答学生的疑惑,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其次,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老师在课堂上要营造宽松、自由、愉悦的氛围,让学生心情舒畅地学习;运用电教和多媒体动画手段,将音乐转化成具体的形象,让学生在轻松的情境中学有所获;丰富教学内容,开发音乐课程资源,让学生开阔视野。再次,组织各种音乐实践活动,发展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传授学生音乐基础知识、进行技能培训,让学生了解音乐相关知识,掌握呼吸、发声、共鸣等声乐技巧;成立课外音乐兴趣小组,组织观看演出、开展音乐比赛,举办音乐节,搭建展示学生音乐才华的舞台,吸引更多的留守儿童热爱音乐。
(二)用音乐加强与留守儿童心灵的沟通。作为大学生志愿者和一名音乐老师,我们采取互动式的音乐教育,注重用心和音乐去与留守儿童沟通,疏导其心理,成为他们信任的朋友。首先,通过家访和谈话聊天,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和其对音乐的认识情况,并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将他们带入音乐的殿堂;其次,注重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个人音乐的潜能,挖掘孩子心灵深处的东西和音乐天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实践,让留守儿童享受成功的快乐;再次,注重他们的音乐审美观,激发孩子主动对天籁之音的追求,让他们参与到互动的音乐教育中来,让孩子感受审美的意境和对音乐的创造力,让音乐真正走进留守儿童的心灵。
(三)音乐教学中倾注对留守儿童的人文关怀。留守儿童处于特殊的成长环境,他们特别渴望和需要老师的关怀。音乐教师要将教学的过程当成重塑留守儿童形象和信心的过程。首先,在教学的目的上倾注人文关怀。我们在音乐教学中要注重对留守儿童进行思想的熏陶、意志品质的培养,让留守儿童在学习音乐中,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精神,激发其爱国主义热情,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全的人格品质;其次,在教学内容中倾注人文关怀。扩大留守儿童的音乐视野,用音乐优美的旋律和生动的歌词,培养其对音乐的感受能力、理解能力、鉴赏能力,陶冶高尚的艺术情操,形成正确的艺术观;再次,在教学方法上倾注人文关怀。教师要为留守儿童成长营造良好的音乐环境和氛围,打破“满堂灌”的陈旧教学方法,通过参与合唱、音乐游戏、歌舞伴奏、观看录像欣赏、相互观摩和交流演出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音乐教学,激励留守儿童主动学习音乐,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独立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
(四)以丰富多彩活动为载体,展示留守儿童的音乐成果。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活动,如组织留守儿童进行歌曲排练、音乐技巧培训和安全文明知识讲座,举办歌曲歌词知识抢答赛、歌曲接龙趣味赛、“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爱国经典歌曲歌咏赛、以感恩为主题的文艺汇演,组织留守儿童到外地参观访问、举行城乡儿童文艺联欢等活动,展示留守儿童学习成果,开阔他们的视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留守儿童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五)用音乐治疗留守儿童心理疾病。针对那些已经患有心理问题的留守儿童,我们要建立留守儿童心理发展状况记录卡(包括心理问题产生时间、主要表现、原因分析、治疗方式、治疗效果等)。在对他们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的同时,尝试用音乐治疗他们心理疾病。音乐治疗分为聆听式、再创造式和即兴演奏式三种方法。在聆听式治疗中,我们让留守儿童聆听、欣赏、理解音乐乐曲的内容,达到放松肌肉、启发联想、安抚心灵、宣泄感情、缓解稳定情绪、释放减轻压力目的,引导他们将消极生活状态转变到积极的生活状态中来。如用柔和优美的音乐治疗抑郁症、以轻快活泼的音乐消除自我封闭症状。通过在校园播放音乐,改善学习紧张的气氛,缓解焦虑情绪,提高学习效率;在再创造式治疗中,让留守儿童直接参与到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通过歌曲欣赏和音乐想象,使自身心理在音乐活动中被同化和感染,身心和谐,达到改善治疗其心理生理的目的;即兴演奏式音乐治疗是以鼓、铃鼓、木琴、三角铁等为工具,根据他们自身的喜好即兴演奏各种节奏,在团体的演奏中重塑自我,增强集体意识,学会与别人和睦相处,建立协调人际关系,从而达到身心愉悦、健康的目的。
总之,留守儿童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过程中,留守儿童同样担当重任。我们音乐教师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以音乐教育把每一位儿童培养成为适应未来社会需要和挑战的一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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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留守儿童问题已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从报纸、广播、电视上都能找到有关留守儿童的相关资料。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农村的劳动力大规模地向城镇转移。这也致使许多儿童被留在了农村,与父母分离。亲情的缺乏使留守儿童成为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问题也日渐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障碍与调节论文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註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目前我县留守儿童的监护主要是隔代监护,即由爷爷、奶奶对“留守儿童”监护的方式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由于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任,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二是祖孙辈年龄差距大,观念不一样,对待许多事物的看法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代沟”明显,难以相互沟通。还有一种是上代监护,即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己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这样,上代监护容易很养成儿童任性的心理行为。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
1、容易产生心理障碍
“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会形成一些明显的心理行为问题,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
2、打工父母的一些观念存在负面影响
认为自己下苦力挣的钱比文化较高的人挣钱还多的“打工”父母,在他们心目中滋长着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从而使“能读书就读,读不好去打工也能赚钱”的观念在儿童思想中普遍存在,使“留守儿童”幼小的心灵背上了父母沈重的情绪包袱,承担着很大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
3、留守儿童存在着严重的“亲情饥渴”
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留守儿童大部分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与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也面临许多方面的问题和烦恼,需要有渠道倾诉、有亲人安慰。但有的父母与孩子长时间不曾见面,致使孩子遗忘了父母,更谈不上有何亲情。 转贴于 免费论文下载中心 http://www.hi138.com 4、监护人缺乏保护意识导致的意外伤害比例较大
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属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突发事件也缺乏应变和自救能力,没有父母的监护,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和利用。加上不少留守儿童上学路途较远,经常起早摸黑赶路,人身安全令人担忧。
1、要求家长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
目前我县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家长是没有什么责任的。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树立“子不教,父之过”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一定要保证孩子充分的学习时间,一定要嘱咐其对孩子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
2、加强管理,施以爱心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根据孩子的校内外表现,可让孩子与父母取得联系,每月定期通电话,让家长对孩子进行“电话教育”。爱是教育的基石,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置。教师要与“留守儿童”交朋友,时刻关心、爱护、照顾他们。在安全上,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耐心辅导。
3、自信心的培养
“留守儿童” 由于不能得到父母及时的管教,而隔代监护人爷爷奶奶等又常常溺爱或放纵他们的行为,致使他们学习的自觉性较差,久而久之就失去了自信心。“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不要死盯着自己的短处,要善于发掘和发展自己的优势,“避己之短,扬己之长”,对自己做出公正全面的评价。
4、合作交流能力的培养
现代社会人际交往和合作能力愈来愈显得必不可少。但这方面的能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经过一定的实践逐渐形成的。“留守儿童”由于长时间缺少父母的关爱呵护,自闭心理较为严重,常常不愿与人交往,心理压力较大。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要鼓励他们多参加班级和学校的各种活动,为他们展示和表现自己提供一定的平臺;应该鼓励他们克服自闭心理,试探着主动与人交往,慢慢获得成功的体验。总之,一个孩子身心、人格、思想的健康发展离不了家长的教育,“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成了当前社会的热门话题,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起,时时、处处、事事关註留守儿童吧!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障碍与调节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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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的基本含义是指心理的各个方面及活动过程处于一种良好或正常的状态。心理健康的理想状态是保持性格完美、智力正常、认知正确、情感适当、意志合理、态度积极、行为恰当、适应良好的状态。与心理健康相对应的是心理亚健康以及心理病态。心理健康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含义,衡量标准也有所不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心理问题原因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这个人才竞争的21世纪,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所以教育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基础教育更是重中之重。中小学教师在基础教育中扮演了奠基石的角色,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在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方面就成为了关键所在。
学生是教师直接接触并服务教育的对象。教师的心理健康值得引起社会的关注,因为不仅教师的自身发展和学生的发展要靠它,而且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也要靠它。因此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心理现状就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很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在近几年调查检测了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内随机抽查了112所中小学的1691名教师,结果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教师占所有教师的51.23%,比我国目前正常人群心理问题发生率高出了一倍多,在这51.23%中,轻度障碍的教师占32.18%,程度严重到成为心理疾病的教师也已经达到了2.49%。
更有调查发现,每天觉得很忙、很累,却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教师占75%;觉得当教师压力很大的教师占了90%。这些研究调查都显示出,当今社会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心理问题已经日渐严重,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理应得到我们足够的重视。近年来,教师的待遇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而对于教师师德的修养也是夸夸其谈,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得到重视与关注。而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全国有9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都分布在农村,所以,基础教育的成败甚至中国的全民素质教育的决定性因素便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心理素质的好坏。
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心理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主要概括如下:
(一)自身因素。
农村中小学教师焦虑心理的产生,首要原因是教师职业在知识经济方面的高要求与教师的自身素质的不相适应。在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创新,往往是善于知识的创新的人才能够在知识经济时代拔得头筹。而基础教育则是培养人才以及开发创新能力的决定性因素,这也决定了一个国家人力资源的创新能力。为了确立学生创新的理念,形成创造性思维方式打基础,必须通过创新式教育抓基础教育。然而我国现今社会的中小学教师中30至40岁中青年教师占大多数,他们不仅面临知识更新周期的缩短和学校寄予的厚望,而且面临基本陈旧的在学校里学的知识,他们的知识结构、教育观念等已经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因此,他们为了不让时代淘汰,就要继续学习新的教育知识,提高自己的学历。但是教学任务的繁重以及紧缺的学校经费等很多因素导致他们的愿望难以实现。即使进修,教学和学习也是难以两者兼顾。焦虑心理就是在教师面临知识经济时代对于教师素质的高要求和学习与工作矛盾的双重压力之下产生的。
(二)社会因素。
农村中小学教师作为基础教育的传播者,其工作任务是及其繁重的。然而教师的付出和收入却不成比例。《教育文摘周报》中指出:小学初中教师每周平均课时达到15.31节,其中周课时超过18节的教师占46%,在校工作时间平均每天达到8.93小时,平均每天在家备课的时间为1.63小时。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的教师也大有人在,还有连续几周持续工作的教师,体力以及脑力的超额付出,加上匮乏自我调节能力,导致他们失衡的心理,多数教师出现上班情绪低落、人际关系紧张、畏惧上班等情况,导致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身心健康被严重影响,而我国的基础教育的发展也被严重制约。
农村中小学教师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都在农村,较城市而言,比较艰苦。而且学校对教师的需求也并不重视。《教师法》由国家审议在1993年10月31日通过,其中不仅教师的权利义务有了明确的规定,而且也将提高教师的待遇,但是合法权益在许多农村的中小学教师身上仍得不到保障,甚至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教师的生活水平无疑被严重影响,尤其是山区的教师,艰苦的工作条件,闭塞的信息,使教师的心理失衡、心力交瘁,以至于发展成各种心理疾病,在实施全民素质教育时遭到严重不良影响。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很大程度上被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评价所影响。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在社会上的地位并不高。社会上,周围人的行为密切影响了个体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心理的因素有:社会对于教师的评价、教师对于评价方式的接受。终结性评价是我国中小学教师主要采取的方式,这种评价将教师为了改变学生的品德行为、价值观、兴趣爱好等所做出的努力贡献忽略。
(三)职业因素。
农村中小学教师在社会上扮演的角色众多,所面对的冲突也多,在家里是父母、妻子、丈夫、儿女,在领导面前是被管理者,在学生面前却是管理者,而且农村远离城市社会,生活空间较城市狭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容易产生自卑心理,甚至导致心理的失衡。
和谐的师生关系构建的主动者是教师,学生心中的榜样也是教师。学生的言行举止都被教师所影响,所以教师的心理健康理问题应得到重视与解决。
(一)中小学教师需要的和谐环境的构建。从宏观角度来看,中小学教师和谐环境的构建需要依靠社会,而社会的主导者是政府,首先应该将健全的法律在农村山区严格实施,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其次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减轻升学压力,使尊师重教成为和谐的社会风气。“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的树立有其实际的内涵: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理解教师的苦衷;减轻教师的压力;提高教师的地位。同时,政府应重视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师的自我强度。另外,家庭对教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中小学教师积极心态的培养。情绪上的成熟是成功教师的必备品质。情绪上的成熟就是能很好的调适自己心理状态。从微观的角度来说,教师心理压力与心理健康是成正比的,所以我们提倡给教师减压,减轻教师的精神压力。
当前社会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日渐严峻,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教师自身因素,二是社会因素,三是职业因素。要实现全民素质教育,就需要减轻学生的负担,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就需要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健康。
【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心理问题原因的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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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突出,解决不好会给留守儿童带来人身、财产、心理等方面不良的影响,甚至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所以必须重视该问题的解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留守儿童权利保障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我国向来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过与实施,使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工作法律化、系统化。本文研究的是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的权利保护问题,建立委托监护制度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 留守儿童 权利保护 委托监护
一、留守儿童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从法律层面上看,留守儿童权利的保护存在着严重的缺位,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 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四十六条对公民的受教育权作了原则性规定,《教育法》也有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第十八条)农民大多是因为生活困难而外出打工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为了送孩子读书才去外面挣钱,然而少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因为父母长年不在家而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思想道德教育上造成缺失,在学习上遇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父母的帮助,所以,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实际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四川省仁寿县对2名打工子女抽样调查发现,48%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每学期均有不及格科目),4%成绩中等偏下。有数据表明,半数留守孩子表示他们最苦恼的事是学习题目难,不知道该问谁。留守儿童的隔代教育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很多爷爷奶奶的知识还赶不上小孙子,小孩作业的对错根本看不出来,他们只能督促不能教导,而放在亲朋好友家的那些留守儿童,因为不是自己生的小孩,往往不会尽心,所以一般也得不到很好管教。
(二) 人身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儿童由于年幼,他们需要得到大人尤其是父母的呵护,调查显示,留守儿童很容易受到伤害,如04年5月,江西省奉新县一位16岁少女,因为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庭疏于管理,到县城上中学后,每天沉迷于网吧,结识了当地的两名网友罗某、许某后应约见面,结果被轮奸。02年6月,湖北省黄梅县一名上小学四年级的留守女孩因与其奶奶顶嘴斗气而被脾气暴躁的奶奶用毛巾勒死。新华网也曾报道,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无人照料,1岁留守女孩林文容在一场意外大火中被严重烧伤,更为悲惨的是,其姐姐、妹妹也分别在7年之内因意外导致残疾和伤害,类似悲剧,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并不罕见,近年来发生在广大农村留守儿童身上的自杀、溺水、奸幼等各种悲剧频频上演,在被拐卖的儿童中绝大多数是流动儿童或留守儿童,这些都是由于没有得到父母的照顾而发生的悲剧,正如那些悲痛欲绝的父母所说的那样:如果自己在家照顾孩子就不会发生惨剧了。
(三) 受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其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担任监护人。可见,监护权主要是由父母来行使。四川省对当地农村留守学生调查时发现,在被调查的3118名留守学生中,有2526名是托付给祖父母、外祖父母照管的,占81%;其他有的托付给亲朋好友照管,有的没有临时监护人,独自一人生活,留守学生中家长一年回家一次的323人,占5.7%;两年回家一次的142人,占17.5%,三年以上未回家的756人,占12.7%,不难发现,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严重不足:一是临时监护人责任不明确,大都将其临时监护责任理解为让孩子们吃饱穿暖,不出事,重养轻教,二是临时监护人教育精力不够,监护职责浅层化,监护人大多局限于孩子吃饭穿衣之类的浅层关怀,无法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三是临时监护人教育能力不足,教育孩子的观念和方法滞后,对小孩娇生惯养,甚至放任自流,而且由于文化素质较低,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和对孩子进行法制、安全、卫生教育,严重影响留守学生的受教育状况。
(四) 发展权。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本该责无旁贷地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却让留守儿童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孤儿或单亲孩子,留守儿童家庭监管缺位,学校也很难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甚至学校在教育无效时只能采取开除或劝其转学的办法,有的学校干脆对留守孩子放任不管,使他们过早地流入社会,有的留守儿童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或武打色情电影之中;有的和社会上的失足青年混在一起,成为他们的打手和帮凶;有的偷鸡摸狗,甚至吸毒、卖淫嫖娼,有消息表明,历年刑事犯罪中,有近2%的青少年犯罪分子为这类孩子,这就使得留守儿童的发展权受到很大的制约,导致他们心智发展不健全或者走上邪路,事实证明,由于得不到父母在学习上的指导和帮助,留守儿童的学习比较差,情感上得不到父母的关爱,情感欠缺严重影响了孩子与别人的社会交往,导致孩子缺乏对外界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容易出现性格缺陷,如父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胆怯、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自信;母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不细心、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善良、有爱心,有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这些将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对策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教育、农业、公安等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参与。
(一) 农民要转变观念,重视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留守儿童出现的诸多问题,除了农村现实生活环境的制约外,也有做父母的自身在认识和观念上的偏差,如不少父母认为,只要能够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条件,让孩子有实力接受更高的教育,就是对孩子负责,自己的辛苦也值得了。另外,新的读书无用论当前在农村也比较盛行,导致有的父母不重视孩子的教育,这些都是错误而且片面的观念和认识,必须改变,否则将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所以,急迫的是需要让父母认识到自己对小孩的责任和义务,让其认识到小孩除了需要好的生活以外,还需要良好的教育和家庭环境,只有这样小孩才能健康成长,也才能具有健康的人格和心理。因此,相关机构和人员要清楚地告诉将要外出打工的父母,将孩子的监护权委托给老人或亲友虽然不违法,但是最好是能不委托就不委托实在是必须委托的,也要慎重考虑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监护能力,还要让农民认识到家庭教育是启蒙教育也是影响人一生至关重要的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有利于培养身心健康的下一代。另外,还要重视亲情的培养,在外出打工期间要尽可能地通过电话或者书信形式保持和孩子的密切联系和沟通,经常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要利用务工淡季尽可能多回家与孩子见面;在孩子生日和传统节日,应捎寄些衣物、学习用品,让孩子体会到父爱、母爱。
(二) 必须不断地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留守儿童大量存在和不断增多的原因,主要是农民生活贫困。其实,我国农民自古具有安土观念,他们也希望自己能够享有天伦之乐,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在农村就能衣食无忧,他们是不愿背井离乡的,但是,太多的无奈使然,就像林文容的父亲说的那样:不进城打工就赚不到钱养活全家,就没有钱供孩子上学,所以很多农民为了改善生活和送子女上学,不得不离妻别子或者夫妻一道远离家门去到外地打工谋生,即使他们到了城里打工也还是希望能够带上子女,一是希望能够让子女享受到父母的关爱,二是希望子女能够在城里接受较好的教育。可是,由于他们无力承担小孩高额的借读费、学费等费用,最后也被迫把小孩送回老家,使这些儿童成为留守儿童,所以,如果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减少和消灭留守儿童现象,只能是一句空话。为此,各地党委和政府要想方设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尽快提高农民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
(三) 政府要落实措施,切实为留守儿童办实事,这主要有以下途径:
1、政府要重视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只要政府重视了就会有办法解决问题,如河南省采取了开办留守儿童家长学校、落实春蕾计划、实施关爱工程等措施,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创新模式值得推广。
2、要落实教育公平的政策,改善外来民工子弟就学条件。人民日报曾报道,在北京的3万流动人口中,6-14岁的儿童达1万人,而其入学率仅为12.5%,还有87.5%的孩子被高额的教育费用拒于学校的大门之外,政府要统筹管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待遇,增加教育设施,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利用已有资源开办寄宿制学校、假期学校等,逐步建立起社会监护体系,城市应改变按籍入学的政策,让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能在父母打工地入学。
3、政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当前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不再是一方净土,盗窃、抢劫、贩毒、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不良现象在农村大量存在和发展,这些丑恶现象的存在对留守儿童非常不利,因此要给留守儿童一个安宁环境,就必须净化农村社会环境,对农村进行综合治理,使农村留守儿童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可以成立青少年维权中心和青少年法制学校,及时开展违法犯罪青少年矫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各乡镇开办青少年法制班,落实专门民警担任法制老师,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强化对空壳式家庭的管理,减少违法犯罪青少年漏管失控。
4、加强农村的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和教育作用。社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有很大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给农村社区以监护留守儿童的责任和权力,并在社区建立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继续教育机制,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思想道德的修养活动,使脱离学校和家庭的留守儿童能在社区继续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四) 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强化留守儿童权利的保护,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有:
1、修改法律,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在法律中需明确规定对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异地上学的相关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此外,需废除二元制户口管理模式和公安部、教育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要求外出打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要以流出地为主的政策,从法律制度上为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城就读扫除障碍。
2、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强化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剥夺不合格父母和监护人监护权的做法,国外早已通行,我国也可以借鉴,依法赋予政法机关对留守儿童父母的追究权,严格执行《刑法》和《民法》,对那些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和教唆儿童违法犯罪的人依法严惩,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利益。
(五) 发挥学校教育功能。学校要增强孩子对学校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对留守儿童要给予特殊的关怀,应配备心理老师,以便对留守儿童及时疏导教育;要建立留守子女家长监护人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帮助、督促、检查家长履行监护职责;要尽可能及时地向有关部门通报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监护人的信息,使政府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对他们进行帮教,实行多向管理,真正形成家长、学校、临时监护人共同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教育网络体系。
留守儿童是指农村流动人口,其中8%左右是农民工在户籍地以外谋生时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户籍地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体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半年以上而留守在农村的少年儿童,据调查表明,这一群体数量已达2万。作为未成年人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监护的缺位,他们的受照顾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和发展权受到严重的损害,凸现大量问题,这必将影响留守儿童的成长。
一、父母监护缺位导致的留守儿童权益受损表现
一般来说,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留守儿童往往由单亲监护,或由祖辈、亲朋、自我来进行监护,根据调查显示,其中单亲监护约占4%,祖辈监护约占5%,亲朋与自我监护约占1%,无论哪种类型的监护,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缺位,受临时监护人客观或主观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权益受损严重,主要表现在:
(一) 受照顾权不到位
从人类生存的观点出发,最根本的是照顾。这是由于未成年人在身心各方面发育并不完全,需要他人的照顾,因此,在子女出生以后,父母就负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照顾、保护的义务与权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2万留守儿童的形成,就是因为其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务工,将其法定监护、照顾义务转交单亲或祖辈、亲朋甚至是留守儿童本身。根据湖南省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报告,由祖辈、亲朋或自我监护、照顾的超过6%,而其他省市的调查显示很多地方高于此比例,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到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受照顾权,临时监护人的监护和照顾很显然是不及父母亲全面、周到和自然,有的监护人,例如爷爷奶奶年迈,自己本身就是受照顾的对象,却要承担照顾监护职责,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即使有能力监护和照顾,绝大多数的关怀只体现在浅层次的吃饱穿暖上,对其情感的需求、心理的感受无法细细体察。有的监护人,例如亲戚朋友难以处理留守儿童与自己子女的关系,放任留守儿童的行为或者歧视现象较为普遍,而且作为寄养在亲戚朋友中的留守儿童容易产生寄人篱下之感,这会严重影响其人格的形成,自我监护型中的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却要承担起照顾自己甚至弟妹的职责,他们中绝大部分如荒草般生长,从小过着没人管束、没人关心、没有前途的生活,游走流离在社会的边沿。
(二) 生命健康权难有保障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作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分辨能力和处理能力,无法独立面对复杂社会与纷繁世事,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因此,父母负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的义务,应采取措施防止和排除来自外界的多种自然损害和他人的非法侵害。但是,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监护缺位,而临时监护人由于能力或认识的缺乏,对其监护不够或放任不管,致使留守儿童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如04年5月,江西省奉新县的女中学生小丽,因为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庭疏于管理,到县城上中学后,沉迷于网吧,最后在与两网友见面后被轮奸,广东省惠州市的林家三姐妹,七年内全部意外致残。另外,临时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加害也存在,这种情况是不容忽视的,例如,湖北省黄梅县的陈双,因父母长期外出打工,养成了倔强孤僻的性格,04年的六一儿童节,因与看护她的奶奶发生口角,被亲生奶奶杀害,因监管不力,造成留守儿童溺水、触电、车祸、自杀等意外伤害事故常见于报端,不胜枚举,生命健康权难有保障。
(三) 受教育权大打折扣
接受教育是每个个体进入社会,扮演社会角色的重要步骤。一般说来,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文化层次高的个体所占据的工作岗位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源,因而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有利地位。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对公民的受教育权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受教育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并非单指接受学校教育,应该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监护不到位,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实际上未能真正地落到实处。首先,在人格塑造方面,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形成单亲监护、隔代监护、上代监护或自我监护,使留守儿童无法通过与父母的情感交流、互动而造成亲情的缺失,长此以往,大多数留守儿童出现情感冷漠,无法形成正常的情感,这实际上是情感教育的缺乏,必将影响留守儿童正常人格的形成;其次,在学习能力的培养方面,虽然很多农村父母的文化程度不高,对初中或初中以上子女的学习不能进行直接的辅导,但是对初中特别是小学阶段子女的学习还是具有一定的辅导能力,能在一定程度上履行辅助职能,而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对子女的学习放任不管,或者只能在电话交流中叮嘱或训导,作用并不大,除了在学习上的直接辅导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子女的监管,使其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例如,教育子女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思考,独立完成作业,适当课外阅读等等;在处理学习与玩耍、看电视、上网打游戏等问题上,进行严格的监管,否则,孩子容易沉迷其中,难以自拔,作为留守儿童的父母对此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三,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的引导方面,由于父母监护缺位,留守儿童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缺乏父母的引导和帮助,其人生观、价值观容易发生偏离。根据调查表明,留守儿童的同伴群体常是留守儿童,在相同背景下留守儿童相互影响,本已是社会问题的东西、不良的习惯在他们之间被传递和强化,最终习得相类似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他们中很大部分不遵守学校纪律,漠视社会行为规范,不守道德。例如,有的逃学、旷课、不交作业,认为读书无用;有的花钱大方,不懂节俭,整天沉溺于网吧、录像厅、歌舞厅;有的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甚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等等,这种由于缺乏父母监管而导致的留守儿童在其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的初期即发生偏离的现象必将影响他以后的人生道路;第四,由于家庭父母监护缺位,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学校教育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据调查表明,留守儿童群体在学校的日常学习、行为表现大都不容乐观,如逃学、旷课、打架、斗殴等现象明显多于非留守儿童群体,对此,大多数学校领导及教师认为无能为力,甚至持抱怨的态度。据调查显示,有相当部分学校领导和教师把留守儿童看作双差生,是一块心病,常常采取一种只要不出事,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管理方法,从而放任这些学生的行为。因此,留守儿童的学习一般都不容乐观,他们中成绩优秀者仅占1%,大多数留守儿童的成绩都处于中等偏下,由于父母监护的缺位,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方面的受教育权大打折扣,这个群体在基础教育这一参与社会竞争的起跑线上不仅将输给城里的孩子,也将输给农村中的非留守儿童,这与大多数父母外出打工为孩子积攒学费,使其受到更好的教育的初衷是相背逆的。
(四) 发展权受到制约
留守儿童群体学业成绩不佳、社会交往能力低、性格有缺陷、心智发展不健全、思想道德素质差等问题已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正因为如此,留守儿童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被有识之士提了出来。留守儿童群体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使其发展权受到极大的制约,其未来的人生实是堪忧,留守儿童群体由于家庭在学业方面缺乏应有的教育和引导,学习习惯、学业成绩不及非留守儿童,有部分留守儿童认为读书无用,自己父母读书不多,照样走南闯北地挣钱,将来自己也可以走这样一条道路,有的因此很早就失学在家。据教育部门统计,农村青少年初中升高中的比例已从1985年的22.3%下降到目前的18.6%。更为严重的是,每年全国有近2万的农村少年在小学毕业后即流向社会,成为新的低文化素质劳动力,受教育程度的低下必定影响其未来的发展。由于家庭在思想、感情、道德、规范等方面放任或漠视,人格出现缺陷,学校亦难将其与非留守儿童同等对待。而被视之为问题学生、双差生,对待教育无效的学生学校往往采取开除或劝其转学,有的学校干脆放任不管,使其过早地流入社会,有的留守儿童整天沉迷在网络游戏或色情电影之中,有的和失足青年混在一起,有的小偷小摸,甚至吸毒、卖淫嫖娼,最终走上犯罪之路。有消息表明,有近2%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就是这类孩子,他们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也可能断送自己的前途。至于有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监护长期缺位导致社交能力不强,胆怯、自卑,感情冷漠等缺陷也将严重影响其将来人生。一系列现象表明,留守儿童群体由于父母监护的缺位,其发展权受到严重制约,很难说留守儿童群体中的大部分将来能够不重复其父辈背井离乡四处打工的命运。
二、确保留守儿童权益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
留守儿童群体是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没有履行监护责任而产生的,父母监护缺位是这一群体产生的直接原因,根本原因则与我国目前的三农问题、流动人口问题、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等紧密关联。法律的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笔者认为,要确保留守儿童权益,真正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标本兼治。
(一) 在家庭方面,父母应以儿童利益优先,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儿童成长的最佳环境。在父母的细心呵护、精心照料和教育培养下,无知懵懂的孩子逐渐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因此,儿童的成才与否,父母的监护是至关重要的。同时,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到的其他监护人问题。民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担任监护人,在这里我们清楚地知道,没有死亡的有监护能力的父母必须承担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但是,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无法履行其监护义务,转而将其委托给爷爷奶奶、亲朋甚至由孩子自我监护。现在出现的大量的留守儿童问题表明:祖辈、亲朋或孩子的自我监护无法代替父母的监护,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留守儿童是一个有感情、有需求、有渴望、心智发育尚不完全的个体,而非可以简单看管的物件,因此这种父母监护责任的简单转移或委托是不合天理人情的。笔者认为,父母监护责任的转移缺乏法律上的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里既然已有明确规定,作为留守儿童的父母就应该切实履行其监护职责。当然,笔者并非要指责留守儿童父母,他们也是不得已:生活贫困,儿女教育费用没有着落,为了生活为了儿女受到更好的教育,他们辗转他乡,远离骨肉。但是,父母应以儿童利益优先,即以儿童能健康成长优先,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父母才能想尽办法与孩子团聚、生活在一起,如能不外出就不要外出(事实上有相当部分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条件尚可);如必须外出,则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将子女带在身边;如确实无法带到身边的,增加联系的方法,强化联系的纽带,如尽量在节假日回家与孩子团聚,增加打电话的次数,在电话交流过程中,除了问及学习、身体状况等内容外,多倾听子女的心声,细细体会子女内心、情感的变化,可以通过书信等方式将自己在外的工作情况详细告知子女,以减除其担忧,同时也可以详细了解子女的渴望和要求;还可以定期将照片互相邮寄,以满足其思恋的要求,也可以使子女从中理解和懂得父母的关心和爱护。总之,在家庭方面,留守儿童父母应根据儿童成长规律,千方百计照顾孩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则须合理选择临时监护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保障孩子权益不受侵害。
(二) 在法律方面,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对儿童权益保障的系列法律,使儿童权益的保障依法进行。首先,修改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实施十多年,随着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对其进行修改已非常必要,在对该法律修改的过程中,必须确定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行使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让他们为未成年人的利益代言、负责宏观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法律的实施。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各部分内容中,应进一步明确各主体的法律责任,防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空白现象。事实上,目前由于父母监护的缺位,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已出现了部分空白甚至完全空白现象,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为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很多农民的孩子因家境贫寒交不起学费而辍学,随父母辗转来到城市的孩子因交不起教育附加费不得不回到家乡,成为留守儿童,一个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因此形成,它是一个社会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在全国农村从06年到07年两年时间内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在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农村孩子就学难的问题将彻底改变。但是,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而言,他们可能仍将难以改变留守状态,一方面是因为农民工的经济状况短期内无法有根本的好转,另一方面,进城就读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笔者认为,第一,在新《义务教育法》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确保教育投资充分且及时到位,坚决杜绝违反新《义务教育法》的现象;第二,公民平等受教育机会原则应真正坚持。例如,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应享有与城市居民子女无差别待遇,废止二元制户口管理模式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要以流出地为主政策,为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城就读扫清障碍;其次,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未成年人监护人委托制度。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教育责任是法定的,父母应切实履行这一责任,父母未能很好履行其责任的,应进行教育,责令其改正,严重不合格的父母可以剥夺其监护资格,这一做法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在监护人父母将子女委托他人照管方面,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应加入未成年人监护人委托制度,明确受委托监护人的职责,落实留守儿童监护主体,并落实其教育和管理责任,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最后,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我国应该从中央到地方,理顺青少年保护机构的关系,建立起职业化、专业化的青少年保护队伍,赋予其实权,形成一套完整的机构体系。青少年保护机构设立专职监督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的监护状况进行监察督促,促使监护人改善监护质量,同时为剥夺监护人监护资格、实行国家代位监护提供依据。
(三) 政府和社会应加强经济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变不合理的制度。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生活贫困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对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影响,这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成本和代价,是由特定历史时期的状况造成的。这个成本和代价应由政府及全社会来承担,而不应该由农民自己单独来扛。因此,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一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农民向大城市流动,减少进城农民的家庭缺失问题。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们要立足农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项目,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发展大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商品化,继续发展乡镇企业,充分发挥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良好作用;二是国家和政府要在政策上向农业倾斜,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体制,拆除就业、医疗、住房和教育等制度的壁垒,为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提供良好的制度条件,使农村少年儿童与城市少年儿童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只有通过各种途径,解决农民工与其未成年子女被迫分离的局面,使留守儿童父母真正承担起对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教育责任,留守儿童的受照顾权、生命健康权、教育权及发展权才有切实的保障,他们才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庞大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广泛的留守状态成了适宜繁殖问题少年和不良少女们的丰厚土壤,因此,预防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已成刻不容缓之事。
一、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原因探析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而留守的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1-9年级在校生,他们的年龄分布在7-18岁之间。04年公安部的调查显示了两个大多数: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福建省一些地方派出所的数据显示,在因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行为被送到派出所的孩子中,有6%是留守孩子;湖北省随州市政法部门统计,该市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案件02年为284件,03年达300多件;四川眉山市下属某县03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23人,其中农村2人,农村留守学生12人。近年来,留守儿童犯罪之所以日呈增多之态势,并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究其根源,笔者以为除遵循青少年犯罪的共同缘由外,根本原因在于留守综合症作祟:在缺少父母关爱和监护,社会的有效监护、关心和教育等情况下,留守儿童更多地暴露在不良社会环境中,使得原本薄弱的学校教育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而大打折扣,从而造成社会化过程的严重扭曲,他们存在着较普遍的心理和性格方面的障碍,学业更容易受阻,行为也更容易越轨。具体说来,留守综合症的产生主要缘于以下因素。
(一) 监护人重养而不重教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养方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俗称隔代监护;一种是生活在亲戚、朋友或者老师家中,被称为委托监护。有资料显示,在留守儿童中,因父母一方外出而与单亲一起生活的占43.8%,其中与父亲生活的占1.5%;因双亲外出而与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一起生活的为51.7%,独自生活者占4.4%。总体来看,那些单亲外出的孩子绝大多数与其母亲一道生活,在这些家庭中,父母这一共同角色组合改由母亲一人承担,孩子们实际上长期生活在父亲缺位的单亲家庭中。至于那些双亲外出的少年儿童,通常有8%左右被托付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组成隔代家庭,少部分寄养在其他亲友家中,也有的是独自生活,成为父母健在的孤儿,在广西南宁的13万多空巢学生中,没有临时监护人的竟然达到73659名,占55%,隔代监护的。由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年龄差距多在4岁以上,双方难以进行正常的交流,委托监护的监护人一般在感情上达不到对待亲生子女那样的程度,从而使孩子感受到寄人篱下的痛楚,缺乏家庭温暖气氛和父母亲情呵护,这是其他心理环境都难以补偿的,这两种监护人通常会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不出事为原则,对孩子的学习成绩关注较多,对心理和精神的需求却关注较少,往往重养而不重教;另外,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 亲子联系缺乏,父母放任不管或关爱肤浅
父母的关爱是少年儿童乃至人的一生中最为重要的财富,而关爱的缺失必然导致严重的情感饥渴和生存障碍。人生的第一个教育环境是家庭,父母是子女的人生启蒙教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子女的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家庭教育是全方位教育,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形成的基础;尤其是家庭的早期教育,对一个人的素质优劣是极其关键的,父母同子女朝夕相处,他们的思想、言行对子女具有潜移默化的陶冶效应,父母相互配合对子女进行正确的教育和理智的爱是子女形成健康心理和意志力,完成社会化的必要条件,因此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子女违法犯罪的一道坚固防线,也是造就人才的摇篮。娜妮.J.西格尔(LarrgJsieqel在论著《青少年犯罪》中指出:对青少年虐待和遗弃的直接后果是产生身体上的伤害、感情上的沮丧,它们使青少年产生把攻击性作为处理问题方法的心理,使他们失去对他人的同情心,使他们减少对付紧张状态的能力,使他们易于粗暴而犯罪。一个人早年过多地经受肉体的伤害和感情上的折磨,会使他在以后的生活中实施暴力和反社会行为。
中央教科所在五县调查显示,只有那些在本县务工的父母才有可能每月回家看望子女,而流到外省的往往一年甚至数年才能回家一次。在四川眉山调查的近6名留守学生中,父母一年回家一次的占5.7%,二年回家一次的占17.5%,三年以上未回家的占12.7%。在江西省修水县墨田村小学,3多个孩子中85%都是留守儿童,其中留守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叫樊敏康的13岁少年他与父母分离的时间也是13年,甚至部分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外也很少和自己的孩子书信或电话联系,亲子之间缺少交流沟通。例如,就农村留守儿童话题,大家谈专栏组委托中国社会调查所SSIC对北京、深圳、广州、河南、四川、湖北等省市的67位公众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比例为6:4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被访的父母中,6%半个月或一个月和孩子联系一次,1%平时很少联系,只在过年过节时回家看看。由于长期得不到亲人的关爱,留守孩子亲情疏远,渐渐淡漠了对亲情的渴望。受制于现实困难或自身受教育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多数在外务工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停留在较为肤浅的层面,给足零花钱、买来新玩具、苛求高分数,而对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往往不够重视,这造成许多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真空,由于留守生活的磨练,这些孩子过早地对钱有了深刻的体会,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拜金主义在他们的思想中蔓延。留守儿童正处在成长阶段,智力发育尚不健全,辨别是非的能力薄弱,缺乏对自己行为评价的能力,由于外出打工的父母长期放任不管子女,或关爱层次的肤浅,他们的外出给孩子留出巨大的自由时间和空间,一些人因心灵空虚转而盲目寻找其他精神支柱,很多人迷上电子游戏,十几岁学会打麻将赌博;有的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部分留守儿童从此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三) 留守儿童中家庭破碎的比例较高
所谓破碎家庭,是指因为死亡或者父母感情破裂导致离异、分居、遗弃等原因使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存在,从而使原来的家庭完整性、稳定性遭到了破坏的一种家庭状况。破碎家庭历来被认为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犯罪学者詹姆斯.布雷和帕雷克.布雷德在其论文《临床治疗中孩子的行为问题与父母婚姻状况的关系论》中指出:大量的临床实验表明,在破碎家庭中生活过的孩子更容易表现出行为失范问题,出现不恰当的行为。家庭破碎常常又与不和谐、冲突、敌意以及攻击行为联系在一起,这一切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国内外的调查研究反复证明,不良家庭环境会导致青少年的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是造成犯罪的重要因素,在动荡或破碎家庭中成长的青少年,其越轨犯罪率高于健康家庭中的同龄人;其患上精神心理疾病的比例也大大高于健康家庭中的孩子,孩子的行为不轨和心理失常,成为家庭动荡和解体的沉痛代价。农民工大量的外出流动,推动出农村离婚率的节节攀升,河南泌县法院的统计显示,02-04年,外出农民离婚占农村离婚案件的比例分别为62%、69.2%和79%,[3]高离婚率在部分农村已经造就了可观的单亲家庭少儿群体。在04年一年,近百万对离婚农民所涉及的子女数可能达到2万左右,远远超过了1988年美国的同类人群19.1万人。[4]家庭是一个人生活的起点,父母离异而导致家庭的破碎,使留守儿童雪上加霜,父母离婚前他们体味的是离别之苦,思亲之苦,如今他们又过早失去父母之爱,家庭之乐,感情上旧伤添新伤,经济上更是缺乏保障,内心愈加痛苦,由于长期的心理失衡,渐渐产生了心理偏差,产生了对社会、集体、他人的不信任感,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心理。一些留守孩子认为社会对他们不公平,产生仇视他人、仇视社会的心理倾向,一些人性格变得内向孤僻,萌发自卑感与不幸感,行为懒散,我行我素,不服管理,受到老师批评或与同学发生矛盾,就离家出走、逃学等,这些人一旦遭遇外界的不良诱惑,极易追随而走上犯罪歧途。
(四) 留守儿童中双差生较多
双差生指的是学业成绩差和学习纪律、行为表现都差的学生。学业表现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功课掌握程度的好与差的程度。学业状况与青少年犯罪密切相关,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往往心情郁闷,无心思学,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机制仍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一些升学无望的孩子就在有意无意中被抛弃了,而留守学生占了被抛弃中的绝大比例,得不到老师的关爱,教育方法的失当,使留守学生产生惧怕、逆反、敌对、报复等心理,使他们成了学生群体中孤独的竞技者,结果,他们偏离了正轨,成为行为失范者,乃至成为违法犯罪者。核斯齐在论著《青少年犯罪原因论》中说:较差的学业成绩直接和青少年犯罪有关。有人对学业成绩状况与青少年犯罪进行的研究发现:成绩较差的学生大部分属青少年犯罪之列,威廉.克弗雷斯在《青少年犯罪和学校》中说:在校学业成绩差的学生感受到挫折和愤怒,他们看不到将来,不相信自己能通过理性的方式获得成功,这些反应促使无收获的学生走上青少年犯罪的生涯。F.林.理蒙德在《社会阶层、学校经历和青少年犯罪》中指出不用考察其社会经济背景,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比在校时表现好的学生更容易成为青少年犯罪者。[3]专家、学者们的观点虽有偏颇,但他们都说明了学业成绩跟青少年犯罪的密切关系,令人担忧的是眼下双差生中留守儿童占了相当多的比例。据重庆市东部某经济较发达区的调查显示:在农村学校的双差生中,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的儿童比例达34.7%,有的乡镇高达82.3%,表现为有的学习习惯差、厌学,学习成绩不好,放学不愿回家;有的缺乏合作意识,好强任性、文明礼貌差,重庆某县一个调查资料显示:该校小学生187人中,父母外出的学生553人,占总数的29.6%,差生率为16.5%;该校中学生568人,父母外出的学生325人,占总数57.2%,差生率为25.5%,与重庆比邻的四川劳务输出大县仁寿,一个百万人口大县近半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孩子高达13.8万,占全县学生总数的69%;对2名留守孩子的学习成绩进行调查,其中48%的孩子成绩为较差,4%的孩子成绩中等偏下,[4]留守儿童成为双差生个中原因很多,但长期缺乏父母直接监护却是重要的因素。
(五)、留守儿童不良交往机会增多
所谓不良交往,是指与有前科、有劣迹的不良社会成员或团伙进行妨害心理健康的接触和往来。不良交往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结成不良青少年帮伙,二是与成年不良社会成员的交往,不良的交往会对青少年的社会化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会成为青少年实施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西格尔在《青少年犯罪》中指出:既然伙伴和朋友关系在青少年生活中占据中心地位,不良交往在导致青少年犯罪过程中起重要作用是不足为奇的。星狄.汉逊(CinelyHanson)指出:不同种类的研究表明对青少年犯罪朋友忠诚的青少年,从属于某一帮伙的少年,拥有不良伙伴的少年容易堕入犯罪的深渊。由于留守儿童正处在未成年人心理发展和生理发育的关键阶段,心理发展和生理发育两者之间易出现巨大矛盾,如独立性意向迅速发展,而认识能力发展滞后;精力过剩,活泼好动,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能力较差,人类天生的依附感,又使未成年人在同龄人中寻找友情和安护,在团队中寻找力量;而他们又没有能力分辨哪是真正的友谊、哪是江湖义气,在不良社会影响下,很容易结成少年团伙。正如前述,留守儿童父母大都外出,大多被隔代或委托监护或无人管教,由于缺乏父母的直接监护,也由于监护人或重养轻教,或过于溺爱,或管教乏力,或不便教导,致使留守儿童不良交往机会增多,出现两极分化,容易走上两个极端:对于自控能力较强的孩子而言,由于生活的逼迫和历练,相对于正常家庭的孩子,独立生活能力更强,他们中有人甚至会成为学校里的学生干部或尖子学生;但自控能力较差的孩子则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出现逃学、迷恋网吧、早恋等现象,严重者还可能小偷小摸、结交社会朋友欺负同学,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六)、农村社区组织疏管,就业门路窄
由于受组织建设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农村社区功能不全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组织、管理、控制等功能的设定的发挥上,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大多数农村社区在留守儿童管理教育方面处于无人员、无设施、无场所的三无状态。留守儿童在农村社区里基本上是散养,有的农村留守儿童甚至根本不知社区的作用,更谈不上让社区发挥监管、教育和引导用了。此外,近年来农业下岗人员逐渐增多,特别是那些文化程度低、未经专业培训的未成年人又不愿务农,就业就更成了问题,农村又缺乏娱乐活动,闲散在家、无所事事的留守儿童等青少年脱离了社会的管教,极易走上犯罪之路。
二、控制和预防留守儿童犯罪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留守儿童犯罪现象增多最直接的因素在于父母外出务工导致缺乏关爱和有效监护,以及国家关注、重视的乏力和农村社区组织的疏于管教。因此,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留守儿童犯罪,应实行综合治理,从建设和谐家庭入手,国家、社会以及家庭齐抓共管,把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的监管中,使他们真正得到关心、爱护与良好的教育,目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
政府应加快改革,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逐步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根本所在。
(二) 建立农民举家进城的机制,营造孩子不离父母,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
农民举家进城,是我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减少农民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使农民转变为市民身份,建立农民举家进城的长效机制,用工制度改革要走在前面,户籍制度继续革是基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关键,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改革要相继深化,还需要强调的是教育制度的相配套改革,让孩子上好的学校,学习丰富知识、培养健全人格,是人们十分明白的道理,也是农民非常乐意的投资需求。政府在加大城市化进程中,一是要大力实施安居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城市人身份问题,一方面,修建一批进城务工农民能买得起、住得下的经济适用房,让进城务工农民在城里扎下根,给孩子一个固定的家;另一方面,通过政府统筹,将城市原居民用房进行改造、维修后,低价出租给进程务工的农民住,扎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及子女的住所问题,从本质上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心态;二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通过系统培训和正确引导,有效吸纳进城务工农民进入第三产业,在完善城市功能的同时,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稳定收入,促进务工子女的教育;三是建立健全区县、乡镇政府劳务输出办公室,加大劳务联系的力度,通过订单培训,帮助农民提高务工技能和群体就业机会,实现农民的有序转移,同时与务工地政府协调,让民工子女能享受当地的义务教育政策,实现就近入学,使务工人员子女能随父母一道生活,形成家庭、社会、学校三结合的教育格局。
(三) 父母要切实负起责任,给留守儿童以更多关爱
在目前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民举家进城机制未建立之前,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是外出务工父母应经常和留守儿童保持联系沟通,对孩子进行全面的指导教育,而不能放任不管,或仅限于孩子的衣食住行和学业,应常回家看看孩子,并利用电话等现代工具强化交流和沟通。利用书信和两季大忙、春节返乡等机会,多多了解孩子在学校、家中的情况,要千方百计让孩子体会到亲情和温暖,少些寂寞无助,多些深情关爱;让他们感到父母虽不在身边,心却在自己身上。
(四) 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对母亲的教育指导工作
留守儿童中,单亲孩子的比例较高,其中绝大多数是丈夫在外,妻子留在农村,因此农村社区应顺应时代发展,冲破传统的家庭教育模式,依靠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优势,坚持以家庭和社区为主要领域,以提高家长尤其是母亲的素质、更新家教观念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注重家庭,以母亲转变思想观念为重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教育母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成才观,使家庭教育真正由无序向有序转变,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由片面注重书本知识向注重教育孩子正确做人转变。重视母亲,以提高母亲素质为突破口,促进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
母亲的形象和人格不仅影响家风和家庭文明程度,更影响子女的品格形成和人生方向,因此,提高母亲的素质十分重要,建议在社区开办妇女学校,实施母亲素质教育;开展学习型家庭建设活动,锻造学习型母亲,立足农村社区,以优化德育环境为着力点,将家庭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建议建立农村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将指导工作落到实处;开辟咨询热线,解答母亲提出的家庭教育方面的疑难,引导母亲用正确和适当的方法去影响和教育子女;帮助母亲营造良好的家庭气氛,同时组织一些有益身心的休闲活动,培养留守儿童的正常爱好;对母亲开展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同时提供有关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培训,以提高母亲的家教水平。
(五)积极发挥学校功能
1、健全机制。一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底数的基础上,建立每个留守学生的档案和联系卡片。在建档过程中,低一年级向高一年级负责,小学向初中负责,并及时补充、变更档案,以学生为中心组成关爱网络,时刻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二是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责任帮扶制度,签订承包责任书,建立教师关爱学生校务日记,让有条件的教师成为代理家长;三是实行留守儿童谈心日制度,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会议,通过正面引导,使学生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艰难,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规守纪,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的辛劳;明白父母打工挣钱来之不易,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好习惯;四是转变教学方式,从根本上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注重因材施教,发挥每个学生特长,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学有所长。
2、加强沟通,形成关爱合力。一是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学校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公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开设亲情专用电话,让孩子跟家长保持联系,家长也可以随时通过电话,知道孩子在校的情况;通过书信与家长定期联系,向家长汇报学校工作和孩子学习状况,并把家长务工情况告诉学生,让家长在外务工放心,学生在校学习安心;每学期定期召开留守学生及其监护人座谈会,通报学生在校学习情况,了解留守学生回家后的思想状况和行为习惯,有的放矢地加强教育;二是加强同社区、村组和家庭的合作。
3、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现今农村中小学普遍寄宿条件很差,甚至很多没有寄宿条件,这使得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功能无法有效的发挥,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和各种文体投入,要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4、在学校教育中增设相关课程,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生理、行为、法制等方面的指导教育。学校要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留守儿童和教师的法制培训教育,通过走出去旁听审判、听取少年犯的反思请进来开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制学习方式,增强学生法制意识。要开设针对留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教育主管部门要尽快为农村学校配齐心理教师,加强心理行为教育课程,让他们和其他任课教师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六) 建立农村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
儿童的教育历来是家庭、学校与社会共同的责任,对少年儿童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机构却太少,尤其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要实施辖区行政负责人对留守儿童管护责任制,并列为对乡村学校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可以考虑由基层学区和共青团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些社区机构可由离退休教师、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构成,这对于保护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培育他们形成健康人格,提高其综合素质,沟通学校与家庭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
(七) 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加深社会力量帮助和参与程度
非政府社会组织是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具有的帮助机构,其中帮助儿童是重要的内容。政府部门应鼓励个人创建并充分发挥非政府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协作,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同时,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也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农民工家长学会与孩子沟通、交流以及教育孩子的正确方式,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特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八) 实行有效的司法预防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羁押、预审、起诉、审判、辩护、管教一条龙工作体系。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侵扰学校、学生的案件和教唆、胁迫、引诱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家庭、学校、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遵照党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侧重于教育,着眼于感化,立足于挽救,特别是在案件审理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对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司法保护。同时,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留守儿童采取确定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学校或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并对后进留守儿童、轻微违法犯罪的留守儿童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留守儿童权利保障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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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代大学生的信仰危机日益凸显,本文通过对河南省几所高校的调查研究,从学生、学校与政府、社会及宗教本身等四个方面来探究大学生信教的原因,并提出了应对之策,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关键词:大学生;宗教信仰;原因;对策
Abstract:The belief crisis of contemporary university studenth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nowdays.Through several colleges survey in Henanprovince,we try to analyse the causation of why academicia believe in religon and bring forward strategy in order to help college students help studentsestablish a correct outlook of world,life and values.
Keywords:undergraduate;religious belief;cause;strategy
近年来,大学生信教人数呈逐步上升趋势,笔者于今年5-6月在河南多所高校进行的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回收985份,有效问卷759份,其中汉族学生中信教率为18%,少数民族信教率28%。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我们得出以下原因,整理如下:
一、大学生自身层面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迷茫期,面对多重压力时,很多学生缺乏应有的信心和勇气,失落、恐惧、迷茫的感觉应运而生。学生不知道自己应该追求什么,应该怎样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和目标,精神世界往往处于信仰模糊甚至真空状态。此时,那些未得到及时引导教育的学生就会倾向于将自己交给那些神秘的、不可知的外在力量(如宗教、迷信等),以求获得解脱;再者,正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都具有一种猎奇心理,他们从小在单一的马列主义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灌输中成长,因而对于宗教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模糊心理,正是这种好奇心驱使他们去接触宗教,从而慢慢成为一名宗教徒。
1.进行宗教本质教育,帮助大学生认清宗教的本质宗教道德本身就是世俗社会道德宗教化的结果,是将世俗道德绝对化、神秘化和片面化的结果,他们之间是一种支与干、流与源的关系。其次,宗教劝人向善的作用并不是它的主流,与宗教道德的核心内容相比较而言,它只是次要的、派生的,如在__中“信仰神、服从神、崇拜神乃是一切宗教道德规范的首要原则,它通过上帝和神明所谓的种种信条来调整人与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极力贬低人生价值”。
2.强化“两课”的教育功能,开展切实有效的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在我国,“两课”是宣传马列主义的重要途径,担任“两课”的教师应切实履行自己的教育职责,强化自身修养,优化教学手段,贴近学生身心,使“两课”的教育功能得到充分体现。
其次,大学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惑,“思想阵地,正确的思想不去占领,错误的思想就会去占领。”[2]如果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能及时介入并引导迷茫期的学生,便能帮助他们树立牢固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否则,这些学生更容易投向宗教的怀抱。
3.加强宗教学的基础研究,开设有关宗教基本知识的课程部分学生正是在我国马列主义的单一教育模式下,才对宗教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和神秘感,进而接触其甚至成为宗教徒,如果我们能够通过开设宗教基础课程剥去其神秘外衣,让学生及早地认识对宗教本质,这样当大学生再面对宗教时,就不会感到盲目无知,才能更好的抵挡其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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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前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数不断增多,留守儿童因与父母长期分离,心理方面会出现任性、脆弱等问题,因此,给予留守儿童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迫在眉睫。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农村小学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留守儿童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是我国经济结构发生调整的产物,城乡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但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由于种种限制不能在城市上学,这些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长期缺乏父母的陪伴,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其性格的培养和心理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小学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基础阶段,对留守儿童有着长远的影响。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每一朵花朵都有其绽放的权利,但是在我国当前的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村有一群含苞待放的花朵经历着磨难的洗礼,那就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之一,近年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公益人士也积极捐款来援助留守儿童,但是这些措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情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受教育权利是每一个人民享有的权利,但是几年前对留守儿童来说上学是多么难的问题,随着一批批希望小学的创建,大部分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得到了保障。
随着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之后,通过对留守儿童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进行观察,发现农村小学中许多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小学生正处在性格养成和思想品德形成的关键时期,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变,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为了获得更好就业机会和更好的经济报酬就背井离乡去城市打工,他们的孩子就交付给年老的祖父母养育,逢年过节才能回趟家看孩子,这中在父母长期缺位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留守儿童缺乏普遍缺乏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所以这些孩子普遍缺乏安全感和一些心理问题。家庭因素不是造成儿童心理问题的唯一因素,还有社会因素、学校因素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
1.生活在自我的小世界里,进行自我封闭
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是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祖父母与儿童年龄差距较大,不能很好沟通,祖父母不能很好地理解孩子的想法和需求,所以大部分留守儿童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2.情绪不稳定
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缺乏父母的呵护和陪伴,心理上缺乏安全感,容易暴躁,情绪易失控。
3.不善于与人交往
留守儿童大部分比较内向,不喜欢与人打交道,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缺乏与人沟通的技能。
4.留守儿童比较缺乏自信,内心自卑、迷茫
留守儿童大部分生活在比较贫困的地区,家庭条件一般比较贫穷,而且父母一般不在身边,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有着许多困难,所以他们都比较不自信,内心充满了迷茫。
除了上述问题外,留守儿童还有着厌学、缺乏责任感、集体荣誉感等问题,在不同的留守儿童身上有着不同程度的体现,并不是所有留守儿童都有这些心理问题。
随着留守儿童问题的逐渐显现,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帮助留守儿童解决这些心理问题。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农村小学教育在留守儿童心理教育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那么该如何在农村小学进行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呢?
1.完善农村小学教学的体制,加强心理健康方面课程的教育
现在小学农村教学中缺乏心理课程的开设,不能对留守儿童进行系统全面的心理教育,而且对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而且会变得越来越严重。
要想有效地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就必须健全农村小学的教学机制,让加强心理方面的教育。在新课程标准的提倡下,教育不仅要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需要注意学生心理方面的教育,让学生的学业和心理共同进步。
2.提高教师素质,教师要起模范作用
在农村小学中,部分教师不具备合格的教师素养和教师技能,在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时,教师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小学教育对大部分留守儿童来说是启蒙教育阶段,对留守儿童的身心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留守儿童缺乏家庭的温暖,所以教师对学生的关怀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
提升农村小学教师的素质,使教师在教学中注重对学生思想道德的渗透,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帮助留守儿童树立健康的心理品质。
3.在小学教学中灌输“爱”,让留守儿童在感受爱的同时去付出自己的爱
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产生大部分是由于缺少爱和呵护,所以在小学教育中就应加强教师对学生的爱护、同学之间的关爱,让爱在校园里洋溢,让留守儿童感受到世间的温情,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存在不是多余的,通过“爱”让学生感知世界,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克服自卑、迷茫等问题。让世界充满爱,在感受和享受爱的同时,学着自己去付出自己的爱,从而为世界创造温暖。
4.在农村小学教育中应运用“游戏化”教学
采用“游戏化”教学可以帮助留守儿童加强与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使他们走出自我封闭的世界。游戏化教学就是在教学过程中,依据教学对象、内容、任务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在备课过程中设计一些游戏帮助学生来掌握知识,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带领学生积极而又有序地开展教学的一种教学活动。
让留守儿童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学会与人沟通的技巧,加强留守儿童之间的交流,让学生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得到心理治疗,健全心理素质。
通过对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表现以及如何在农村小学教学中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让我认识到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急需解决。农村小学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健全留守儿童的心理有着重要的影响,需要我们进行更多的关注,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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