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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阐述了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必要性,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的对策及建议,以期为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市场;农村改革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说明农村改革的成功,取决于土地问题的妥善解决,而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合理的流转必将给中国农民带来巨大的变化[1]。
1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1.1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提高农村经济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平台,优化资本组合,整合生产要素,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现代农业,把零星的土地从农户手中集中连片,按效率原则重新配置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不仅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生产新技术和新型农具的推广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生产率,而且解决了土地细碎化、土地利用率低和土地闲置等问题,改变了以往农户分散经营的缺陷,使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使农业生产逐步走上“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道路,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高效率性、高收益性,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1.2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是农民转出自己承包的土地,从传统农业中转移出来,改变原先“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安心地从事其他二、三产业及外出务工。二是农民以土地入股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或以其他更有利于自身的方式参与土地流转,获得高收入。三是农民可以在自己的承包地上打工,在参加分红的同时,又有打工收入,从而提高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
1.3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能够增强农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在发展现代农业的今天,一家一户的传统土地耕作模式已经束缚了农业的发展,存在较多弊端,主要表现在:生产规模小,效率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低。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推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将土地参与流转,一方面,改变了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实现了由分散经营,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的转变,促进了农民土地的有效集中和专业化生产,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收益率;另一方面,在各种合作组织的带动下,土地集约经营有了竞争力,能够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和市场风险,增强了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1.4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能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土地流转使土地经营权集中,有利于筹措资金,加大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的投资,实现土地综合开发。有利于提高土地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实现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有利于修道路、兴水利、建科研基地、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有效利用土地,从而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2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观念滞后影响土地流转
由于农民“恋土”情结及“守田为安”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一些农户即使种不好土地,也不愿转出其承包土地,土地经济效益较差。一些农户外出务工顾不上种地,就种植些低产、低效益、懒作物,有的甚至把土地撂荒闲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2.2市场机制不健全妨碍了土地流转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以转包为主,形式比较单一。流转主要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而且流转的内容简单,流转期短,流转面积小,使经营主体不敢在土地、机械、设施上做大的投入,不利于农业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自发阶段,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土地流转市场及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各级政府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缺乏有效组织农民“以地生财”的能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难以通过有效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3程序不规范制约了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在我国农村虽早已存在,但大多数地区至今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规范的农用地流转程序。如有些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仅凭口头协议,无任何书面合同,没有规范和严格的土地流转程序。
2.4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滞后束缚着土地流转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水平较低,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完全空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严重滞后,极大地束缚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使农民长期依赖土地,从而限制了土地的流转。而土地流转受到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产业化的速度也相对缓慢,最终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农业现代化进程也相对缓慢[2]。
3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的对策及建议
3.1加强宣传,积极转变传统的经营观念
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要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级流转工作领导组织,积极承担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监督职能。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户转变传统经营观念,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增强农民参与农地流转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已形成的土地自发流转行为进行规范,完善管理机制,努力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3.2健全机制,促进农土流转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要依法制定相应的规范操作程序。对发生土地流转者,当事人双方必须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必须由村委会或村经济合作社备案,必须由乡(镇)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对涉及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流转合同,必须到相应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对涉及全村农户利益的土地流转,必须经村民代表以上会议通过才能开展。二要制定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体系。要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三要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档案,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四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户开展流转前、流转后的各种服务。五要制定推进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应出台鼓励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鼓励农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鼓励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资金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投资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原料基地等,全力推进土地流转[3]。
3.3完善社会保障,加快农村土流转的进程
一要在农村通过建立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减小农民对农用地的依赖性,使一部分有能力外出创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为农用地流转创造条件[4]。二要在城市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农民工的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对进城农民在农村的承包土地、房屋、宅基地,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资产处置办法,帮助其完成进城落户的资产积累。只有这样,农民进城后才不会有后顾之忧,才不会总想在农村“留后路”,使其所经营的农用地能够进入农用地流转市场。否则,农村的存量土地无法盘活,土地规模经营难以形成。三要适当考虑流出农户土地增值效益和长远利益,鼓励以村组织牵头的股份合作流转。四要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加强经营权流出者转岗就业培训,提高他们择业竞争力。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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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灵辉,陈银蓉,刘晓慧.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构建的困局与解除—基于理性人视角[J].乡镇经济,2009(7):4-8.
[3] 刘启营.新形势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路径分析[J].农业经济,2009(4):41-43.
[4] 刘迪尧.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调查与思考[J].统计与决策,2003(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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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基本地生产资料。近年来,我国农村政策的不断变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这使农村中的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并凸现出来。土地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解决好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要认真的审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找出解决的办法,以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农村宅基地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当前,有不少建房户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予批准”。在我县的土地信访件案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这种现象尤其在县城结合部和城镇郊区比较突出,无形中建立了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既影响了宅基地管理,也给社会造成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三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规定:“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m2,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m2,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m2”,而在实际操作中,每户都大大超出了批准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6,77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是限期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或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而法律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力就是单一的制止权,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申请法院执行,还得需要很长的时间,期间违法建筑已成规模,这时候再去执行,群众抵触情绪极端强烈,它必定牵扯着农民的经济利益。没收或拆除很不现实,这是当前土地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违法占地处理难的问题。因此,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综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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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岸线是助力宁波港口发展和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并加快推进宁波港口向国际强港转型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资源,也是浙江省发展海洋经济、打造“海上浙江”最为独特的优势和载体。加强宁波港口岸线资源的统筹规划和使用管理,最大限度科学合理地整合利用宝贵而有限的港口岸线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是推动宁波港口转型升级发展、打造国际强港的重要保障。
港口岸线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既离不开政府的有效调控和管理,也离不开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对港口岸线资源进行评估,是岸线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制定岸线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岸线有偿使用原则,充分考虑水陆资源状况以及社会经济等因素,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岸线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制定合理的岸线价格体系,按有偿原则进行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形成政府调控下港口岸线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可采取三种途径实现港口岸线资源资产化:一是将岸线资源出租给企业,以租赁使用权的方式实现岸线资源的价值化;二是将岸线合作权物化,以出让或者转让的方式实现岸线资源的价值化;三是将岸线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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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社会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国家对农业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随着集体土地效益的提升,农村土地问题也不断的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平稳、快速的发展。本文主要探讨了在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基本地生产资料。近年来,我国农村政策的不断变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这使农村中的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并凸现出来。土地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解决好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要认真的审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找出解决的办法,以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土地采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项法律法规也随之不断完善,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无视法律的存在,有法不依,违背农民群众的意愿,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发展。总的说来,农村的土地管理中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目前,农村宅基地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当前,有不少建房户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予批准”。在我县的土地信访件案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这种现象尤其在县城结合部和城镇郊区比较突出,无形中建立了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既影响了宅基地管理,也给社会造成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三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规定:“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m2,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m2,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m2”,而在实际操作中,每户都大大超出了批准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6,77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是限期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或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而法律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力就是单一的制止权,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申请法院执行,还得需要很长的时间,期间违法建筑已成规模,这时候再去执行,群众抵触情绪极端强烈,它必定牵扯着农民的经济利益。没收或拆除很不现实,这是当前土地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违法占地处理难的问题。因此,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综合处理。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这使人地关系呈现紧张的状况,同时在土地利用方面,资源浪费和资源短缺现象并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当前的非农建设大量的占用耕地,导致农村的土地面积的减少,影响到农民的利益。据调查,每年的非农建设所减少的耕地面积在整年所有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占据的比例至少为30%,尤其在城镇周边或者主要交通干道附近的优质耕地,这些损失是难以用开发出的荒地来弥补的。二是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国耕地面积为18.26亿亩,比1997年的19.49亿亩减少1.23亿亩,保护耕地的压力不断增大。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由10多年前的1.58亩减少到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当前,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开发、城区改造和各类园区建设中,仍然存在着占用耕地、城郊菜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虽然各地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对土地实现了”占补平衡“的管理,补充了新增耕地,但是新增耕地的质量也不过关,这必然会影响到农民的收入。三是当前城镇建设的步伐加快,有些地方为了追求建设的速度,忽视了建设的合理安排与规划。在建设中没有对用地进行合理的规划,造成土地闲置现象较多,另外农村的居民点不集中,呈现分散状态,一户多宅、空心村以及超标用地现象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大地减少,导致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一些地方的经济来源除了较少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甚至出现了新债务。因此,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收入,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随意的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或者调整农民的承包土地,使农户的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还有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为了在城镇建设中获得个人的利益,不经承包户的许可强制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土地,或者是通过高价对外出租获取经济效益,其中挪用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现象最为突出,造成农民的不满,甚至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个人申请,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宅基地的审查申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确权,颁发证书。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由村民组或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且事实上已形成超标准的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对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对于新建的房屋,要做到建房用地审批结果公开及审查到场、定点到场、开工放线到场及竣工验收到场,接受群众监督。
由于农村普法的大力宣传,广大农民对我国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充分了解,懂得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因此应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政,确保相关政策、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到位。在土地承包期间,村干部不得干预或强制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不能损害农民承包土地期间的自主决定权。农民有权决定土地的流转期限以及流转方式,关于土地的补偿款和标准都应当由双方自行商讨决定,坚决抵制通过不法途径进行土地流转和违反合同的行为。在坚持稳定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有偿、自愿和依法的原则,努力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机制。
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组织征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依法按规定足额补偿到位,切实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不仅要看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应当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保证耕地的合理利用,防止浪费土地。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以严格增量、管住总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为准则,开源节流,对旧城老村实施大力改造,盘活闲置基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农村的征地问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土地的补偿费低,且土地增值分配不科学的现象严重,这也是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的主要原因。因此为了农村的持续发展,应当严格征地补偿标准,严格区分公益用地与经营用地征地补偿,结合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使老百姓得到应有的补偿。全面考虑本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并按照最低生活标准赋予土地应有的市场价值。
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占用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虽然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农民的土地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农业的经营效益不高,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物价持续上涨,农民的土地创造出的净利润降低,仅仅依靠土地的收入难以维持生计。农村的医疗、养老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且覆盖面较窄,失去土地的农民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因此国家应当加快建设并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其真正的落实,尤其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当优先的考虑,保证其基本的生活。失去土地的农民大多数没有技术、文化索质不高,少i没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和经营之道,在就业方而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保障机构,对失去上地的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其就业,使其生话得到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索质,有利于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3、结语我国的人ii中农民。片抓着最大的比重,农民的权益自接关系着国家的女定和发展,上地作为农民赖以发展和生存的基础,自接影响着农民的根木利益。因此,在城镇化建设、下业发展中,应当强化上地答理制度,严格的依法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作为基层的}一部,应当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转变思想,切实的落实国家的相关上地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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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付志旗。关于我国土地管理改革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0(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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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宁波港域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现状入手,分析其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利用的对策建议,为宁波港域优化配置岸线资源,提高岸线资源的利用效率,发挥港口资源优势,推动港口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港口岸线 资源整合 泊位
港口岸线是助力宁波港口发展和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并加快推进宁波港口向国际强港转型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资源,也是浙江省发展海洋经济、打造“海上浙江”最为独特的优势和载体。加强宁波港口岸线资源的统筹规划和使用管理,最大限度科学合理地整合利用宝贵而有限的港口岸线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是推动宁波港口转型升级发展、打造国际强港的重要保障。
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域地处我国大陆海岸线中部,南北和长江“T”型结构的交汇点上,地理位置适中,是中国大陆著名的深水良港。是中国大陆最主要的原油、铁矿石、集装箱、液体化工中转储存基地,华东地区主要的煤炭、粮食等散杂货中转和储存基地。宁波港域包括甬江、镇海、北仑、穿山、大榭、梅山、象山港和石浦8大港区。目前,拥有各类泊位500多个,其中港口生产用泊位总计332个,包括集装箱泊位21个,万吨级以上大型泊位85个,10万吨级以上特大型深水泊位21个,是我国大陆大型和特大型深水泊位最多的港口之一。
宁波海岸线总长为1562公里,占浙江省的三分之一,其中,大陆海岸线总长872公里,岛屿岸线总长759公里。根据《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宁波规划港口岸线总长170公里,其中港口深水岸线139.1公里,占规划的81.8%。至2011年底,已利用规划岸线约105公里,其中深水岸线使用约82公里;剩余规划岸线65公里,剩余深水岸线约57.1公里,见图1。
由于开发早、规划、监管等原因,宁波港域部分港口岸线存在深水浅用、优线劣用、闲置不用、陆域和水域被移作他用等现象,岸线资源开发比较粗放,节约使用、合理使用的岸线利用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和落实,相对于丰富的港口岸线资源,宁波港域港口岸线资源利用还相对滞后。
宁波港域港口岸线资源虽然总量丰富,但经过多年发展,正面临容纳能力饱和、可成片规模化开发的优良港口岸线减少,近期可开发岸线少,未开发岸线资源受到水陆域自然条件、进港航道和海洋功能区划等因素制约,开发成本高,开发难度较大等问题。
从图1可以看出,甬江、镇海、北仑三大港区岸线资源基本开发完毕;大榭港区本岛深水岸线资源已基本开发完毕,剩余穿鼻岛、小田湾区域约4公里深水岸线资源可待开发;象山港和石浦港区由于军港、渔港的存在,目前以资源控制规划为主,港口资源的开发应充分论证与环境容量、生态的关系,并不适宜大规模开发港口生产岸线。同时受航道、锚地、交通物流等自然环境限制,建设大等级码头需要较高的成本。
宁波港口在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初期,由于对港口与城市关系的认知缺位、市场配置资源的局限性以及政府管理手段相对落后,造成了港城发展矛盾突出,港口功能布局不紧凑等问题。如甬江港区由于城市拓展、泊位等级低、码头老旧等一系列原因,不再适宜发挥其原定的生产岸线的功能。镇海、北仑港区的港口和城市是同步发展的,港口和城市在空间上几乎融为一体,城市和港口相互影响了各自功能的发挥。
港口功能布局规划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码头布局分散、不成规模,造成相关的水、电、集疏运以及城市配套设施难以配套或重复建设的情况。由于岸线资源使用成本较低,一些企业占用过多岸线,且企业专用码头建设随意性较大,布局分散。同时也分割了公用泊位区,影响公用泊位效率的发挥。如北仑港区,由于业主码头抢先占用岸线,致使集装箱码头难以集中布局,造成功能不协调、资源浪费,难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降低了港口的综合效益和资源利用率。
长期以来,对港口岸线都是无偿开发使用,缺乏合理配置岸线资源的市场竞争机制,部分岸线的开发利用缺少统筹规划,任意占用岸线,“深水浅用”造成岸线资源的浪费。宁波港域主营的五大货种中,油品、液体化工类货物的通过能力能满足生产需求,而煤炭类货物吞吐量超设计通过能力53%,集装箱超96.3%,金属矿石类码头货物超61.6%,各货种码头生产通过能力存在一定不平衡性,见图2。
随着可利用的港口岸线资源的不断匮乏,不断完善港口岸线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港口岸线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以港口规划为依据,认真把好岸线审核关,进一步完善港口岸线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有选择性的引进港口项目,建立对项目初步评价机制,严格控制港口岸线投资强度、土地投资强度及货种合理配置,引导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低能环保、能有效利用港口资源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项目落户,阻止占用资源大,产能落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入。
加大规划统筹力度,主动做好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加快推动梅山保税港区、象山港港区、石浦港区等新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编制重点作业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研究工作。从而建立以《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为龙头、各港区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相配套系统的港口规划体系。
科学引导港口项目建设。优先发展公用码头,优先建设一些量与能力不匹配货种码头,优先发展增长量快的货种码头,如集装箱、矿石码头。由于穿山港区中宅码头、光明码头和镇海港区通用散货码头建成,煤炭泊位能力基本适应,可适度发展油品、化工泊位,限制船厂舾装码头盲目扩张建设。
按照规划的功能定位,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大型化、专业化的布局,对各港区进行科学的功能分工,合理安排重大项目建设时序,避免无序建设和浪费岸线资源。加快推进老港区港口资源的优化整合,整合提升公用码头和业主码头,推进集装箱码头的连片改造建设,优化港口项目的合理布局,提高港口整体竞争力和码头的集约化发展水平。
对于存在的“港”“城”发展矛盾突出、港口功能布局散乱,深水浅用等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港区码头结构性调整。
与城市规划有矛盾的港区进行功能调整。部分老港区发展同城市规划、居民生活区等存在着矛盾,造成港口功能布局缺乏完整性,需要对这些港区功能进行调整。如甬江港区由于城市拓展、港区内泊位等级低、码头老旧等因素,已不再适合生产岸线的功能定位。根据城市规划和港口规划,主要为旅游、商贸、文化等性质为主的公共设施以及城市物流配送服务,该区域资源整合除保留2个城市物流配送点外,其他货主码头将根据规划逐步搬迁出城区,将不在新建港口码头。
对岸线资源利用混乱的区域,进行整合调整。其中北仑港区以提高作业效率和改善通关环境为主,创造条件整合中部作业区岸线资源,规模化发展集装箱运输。如将北仑港区煤炭码头调整为集装箱码头,与紧邻的集装箱泊位共同形成集装箱泊位群,使港区布局更趋于规模化、合理化。青峙化工码头与科元塑胶化工码头之间布置的海湾重工钢管码头,将其整体搬迁,结合原有岸线建设更高等级的化工码头,可以形成产业集聚。
推进业主码头公用化。企业业主码头最大的特点是,其建设营运主要靠自身项目带动,难以形成资源共享的社会公共码头。随着经济发展,业主码头对腹地的利用价值不断增强,有条件的业主码头应充分发挥企业资源优势,在政府协调下,最大限度地提高码头运作效率,推进业主码头合作与开放经营。
加强老旧码头技术改造,进一步挖掘现有码头潜能。在符合港口规划功能定位的前提下,鼓励在原有岸线的基础上,通过现有码头改造扩建、提高等级、改进工艺、更新设备、完善配套设施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港口的通过能力,调整与优化港区功能结构。加固改造镇海、北仑港区老旧码头,重点实施北仑港区煤炭泊位改造工程,同步扩建后方堆场等设施,制定完善老旧码头升级改造规程,简化审批手续,逐步发展集约化、专业化港区。其中通过对老码头结构的升级改造来进一步提高码头的通过能力是其中一项非常有效的举措。根据调研对整个宁波港域现状码头的摸底、排查、分析、比对,参照部分已经改造码头的成功范例,“十二五”期间,可先期重点对19个项目进行结构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可以将现状码头的通过能力提高3537万吨/年,其中散杂货通过能力增加1947万吨/年,集装箱增加120万TEU/年,将大大提高港口岸线资源的使用效率,可以节省大量的宝贵岸线资源。
港口岸线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既离不开政府的有效调控和管理,也离不开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对港口岸线资源进行评估,是岸线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制定岸线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岸线有偿使用原则,充分考虑水陆资源状况以及社会经济等因素,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岸线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制定合理的岸线价格体系,按有偿原则进行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形成政府调控下港口岸线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可采取三种途径实现港口岸线资源资产化:一是将岸线资源出租给企业,以租赁使用权的方式实现岸线资源的价值化;二是将岸线合作权物化,以出让或者转让的方式实现岸线资源的价值化;三是将岸线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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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首要任务就是为师生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不论是其管理理念,或是其信息资源处理手段,和传统图书馆相比,更要注重信息资源的开辟与利用。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怎样实现现代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怎样实现现代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
信息资源整合的实质就是对信息资源优化组合的一种形式,有效杜绝了重复工作,确保了资源配置的合理优化,使得经济效益实现了最大化。因为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愈来愈受到人们重视,海内图书情报界也就此展开了钻研。当前中国对此方面的研究还处于初期,就整体来看,中国的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的模式还不成熟。高校图书馆是中国信息资源的主要存储地,针对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研究具有深远意义,无论是从其研究的理论还是方法在其他行业组织机构的信息资源整合建设中都比较实用。收集资源信息,这对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中存在的不足可以有效地弥补。
(1)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可合理的满足用户的需要。
由于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已实现了普及,高校图书馆服务的主体是高校的师生,这就要求图书馆不仅仅是提供书目信息、文献的线索等功能,更要为师生提供最新的、全面的知识信息。可以很好地满足教学的需求,要求图书馆中要及时更新,这样师生就可以从图书馆中汲取教学及学习中所需的资料,这些资料必须类型齐全、内容多样、载体形式多元化等等,图书馆可以更全面地满足师生对知识信息的需要。用户对信息的多种要求,需要许多的信息部门一起协助图书馆来完成,其中第一步任务就是对信息资源整合,这也是信息服务界亟待处理的问题。
(2)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可以合理满足图书馆信息的需求。
高校图书馆首要任务就是为师生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不论是其管理理念,或是其信息资源处理手段,和传统图书馆相比,更要注重信息资源的开辟与利用。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也不要停留在对书本的保存上,要主动转变为信息的经管者和导航员,以后的图书馆对数字资源的使用会越来越多,这样可有效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使得服务成本大大降低,这些也是图书馆服务的目标。对于这个目标的实现,第一项工作就是使用不同的载体、通过不同的渠道对信息实施优化整合,进而满足用户对信息的需求,强化信息资源的活性和使用价值,从而经过对信息的剖析、研究,把研究成果展示给社会,达到信息增值的目的。
中国高校图书馆资源整合工作目前处于不成熟阶段,其在实际开展中存在许多缺陷,突出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理论基础比较薄弱。中国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的使用虽然引入国外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理论,然而其在实际的运作中存在很多走形式的现象。
第二,相关技术不成熟。目前对于语种兼容技术的研究不到位,这就使得对中外文数据统一检索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与此同时中国自主研制的整合系统的对象比较单一,稳定性不是很高。这样维护性不好,就会影响数据连接,致使读者阅读体验中资源利用率偏低。还有其他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部分高校高管对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管理意识淡薄,对信息资源整合不是很注重,不愿意投入太多的资金在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上,这样对于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管理的发展极其不利;高校图书馆实行信息资源整合进程的技术力量不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程度抵,思想观念有待更新,长久以来,因为图书馆工作环境一般,很多的工作都是依靠手工完成,工作效率不是十分的高。
工作人员一直在忙于文献收集、分编、流通、阅览等等工作流程,几乎没有人力、精力和时间去搞学术研究工作,而学校领导对于图书馆的要求也不是很高,只要可以为本校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即可。此外还有,对于图书馆的公益性服务比较注重,认为一些服务项目收取的合理费用不合情理。以上的这些思想致使了图书馆信息职能不能完全地发挥出来;对于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中没有协调性和统一性,重复性建设现象比较严重;高校图书馆信息整合系统之间差异性很大,对于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有一定的困难。
(1)合理引入国外的经验,增进信息资源整合的进步。
在当下全球化发展很快,信息资源作为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资源和财富,受到很高的重视。作为高校图书馆来讲,信息资源对其也同样很重要,其成长的关键就是对高校图书馆资源整合,目前中国的高校图书馆资源整合发展还处于不成熟阶段,这就需要对国外先进的整合经验进行合理的引入,要敢于借鉴、吸纳与汲取国外的先进技术,利用信息网络和信息手段,对高校信息资源实行合理的开发,实现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2)对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方案的统一性与协调性要引以为重。
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对软硬件的统一性与协调性有很高的要求,这也是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的有效途径,同时这也成了高校图书馆用户对信息资源开发与使用的主要渠道,对于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一定要重视数据库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的利用,进而达到高校信息机构的协调统一性的目标,从宏观角度上实现对信息资源的调控和资源的配置。
(3)重视信息资源整合的特点化。
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的生命突出体现在其特点上,缺少特点的图书馆就不存在竞争与潜力,同时也就没有了价值。各个高校图书馆要掌握好传统图书馆的优点,注重网上资源的使用,确立本馆实体与虚拟资源特色的数据管理库,减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合理使用网上资源的优势把资源进行整合。打造特色资源数据库要注意的事项就是一定要和高校的学科设置和教学、科研目标相符,打造特色数据库其意义在于对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收集、整理、剖析,还可以实现商业数据的买卖等。
高校的科研工作拥有一定的专题性,这就要求学科领域内某一专题的系统信息,图书馆一定要抓住资源和技术的优点,经过信息整合,就有关联的信息实施系统收集、鉴别、剖析、总结,确立一个专题数据库。进而打造一个本校硕、博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把主要的学科专业、相关的讲义、课件、讲座、课题论文整理在一起,把他们全放在特色数据库中通过网络的形式让所有人都可以使用到。
(4)掌控好对信息资源整合队伍的技术培训,提升其素质。
素质较高的团队是成功完成一件事情的基础,对于开展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也不例外。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的开展对图书馆工作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不论是从其知识,还是技术都较以往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一定要把握好对信息资源整合队伍的技术培训,尽最大的努力造出一支高素质的信息资源整合队伍。不要把信息资源整合工作错误地认为是某个人的工作,它需要相关部门协助图书情报工作人员一起来完成,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信息资源整合自身对信息技术有很强的依赖性。因此,软件公司对于高校信息资源建设的技术力量一定要加强,高校也要注重吸纳社会力量,保证高校信息资源整合成功完成,所以这就要求在对相关工作人员实施培训的基础上,高校要注重安排专家、图书馆工作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把信息资源整合做好。
文中经过对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的作用和不足展开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促进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的方案,希望这些方案的提出可以为以后相关方面的研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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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村土地信托方式的作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村土地信托方式的作用全文如下:
建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客观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以规模化为基础,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阶段各类经营主体形成紧密的产业关联。建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重在转变农业生产组织运行方式,依赖多元化市场主体培育[1]。农村土地信托经营方式有效解决了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部分农户“有地无力开发”和部分企业“有力无地开发”问题。
这种方式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任,按自愿、自主、互利原则,在坚持农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两个不变”前提下,将一定期限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委托给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机构,由其经营管理、合理利用和开发。农户作为委托人拥有土地的最终处置权和受益权,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拥有暂时经营权[2]。土地信托将碎片土地通过资本联结起来,提高了农业社会化分工和农地市场组织化经营。较传统土地经营,发展农村土地信托经营具有诸多优势。
当前的土地产权制度表现为农民集体土地产权的残缺即:所有权的主体虚无性,承包权缺乏稳定预期性,经营权缺乏相对应的用益物权。农村土地信托方式可有效解决上述缺陷。农村土地信托方式把分散在一家一户的土地集中于信托平台之上,通过签订信托合同,形成更为稳定的契约关系,尊重农村集体所有的权益,明确并充分保护农民的长远和根本权益,形成一种规范、稳定的土地流转方式。可以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基础上,有效实现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分离,既保障农户土地产权的完整性,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又让其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
由于土地集体委托给信托机构以及农户按照其持有信托单位分享收益,因此可以做到“确权确股不确地”,即只落实成员权和股份权,不落实各成员具体承包的面积、区位,只享受成员应得的收益权。这样有效避免了目前家庭承包制中按“成员权”平均分配和调整承包土地所产生的问题。土地信托经营使得土地股份合作社拥有所有权,农户拥有承包权和收益权,信托机构拥有经营权和部分收益权,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和发展更多的用益物权,激活土地的资本属性。土地信托方式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土地看护人”,既没有动摇农民的承包权,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还解决了土地上各项权利的有效分离,利用信托制度的财产隔离功能,做到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使产权充分市场化,实现土地收益分配的公平与效率。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主要采用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在经营方式上表现为农地分散经营、家庭自我经营,规模化经营不够。农户的投资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技术进步慢,土地生产效率未得到完全释放,难以实现现代市场经济对农业的要求,呈现出“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在工业化与城镇化推进中,农业收益低下使得土地撂荒现象严重。农村土地信托方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信托机构,实现了土地的归集,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引入现代化管理手段,重新整合劳动、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从而提高其生产率,增加土地单位面积的效益,使得农户收益得到保障。
土地信托经营优势表现在:其一,产前具有集中采购优势。信托机构不仅在购买农资产品上议价能力强,省去大量中间环节,具有价格和质量保证,还能得到农资产品生产商的售后服务。其二,产中具有专业化分工优势和社会化协作优势。土地信托经营机构将经营规模扩大后,内部分工更加细致,使得个体熟练程度增加,从而提高劳动效率。规模扩大后,土地信托经营机构可利用自身优势,以土地经营为平台,在农业生产与科学管理上有效整合资源,引入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其中。
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提高集约化水平,从而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其三,产后具有市场规模优势。畅通的市场信息和多重的销售渠道使土地信托经营机构在农产品销售谈判中处于主导地位,有利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形成卖方市场,产生价格溢出。避免了单个农户在农产品销售中处于弱势地位,增产不增收的局面。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打造知识型高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增强产、加、销一体化程度,推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的组织化水平成为农业经营者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当前,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两种组织方式,实现农户家庭经营与市场对接存在内在缺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建立起社员所有的产权制度,存在产权不清问题。模糊的产权制度将成为农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使其最终可能解体或蜕变为私人企业[3]。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资本和技术缺乏,加上农户知识文化水平较低和专业人才短缺,使农民间合作层次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而多数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契约”并不完备和稳定,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性。[4]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往往没有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收益共享机制,对农户不能产生稳定的收益预期,他们之间的协作生产并不稳固,协作生产经营链条遇到风险很容易断裂。
土地信托方式下,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培育,可消除以上不足。信托方式下的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括生产主体和服务主体两大类。生产主体即土地股份合作社和信托机构。前者决定土地能生产什么,给出符合土地股份合作社利益的农业生产边界范围。后者决策生产什么以及如何去生产。服务主体即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其提供经济和技术服务的一系列社会化服务商,发挥传递市场信息、普及生产技术等功能。包括能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信息咨询、产品营销、产业链构建、融资保险等方面的服务商。这些服务商能发挥专业化协作和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优势,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起到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信托机构可凭借其经济地位在购买服务时具有选择权和议价权,能与服务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从而引入质优价廉的多方面服务,将知识和资本与土地经营有机融合。信托机构作为信托组织,通过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契约,明确双方权责利,在低成本与高效率基础上,构建对受托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尽管在信托运行中,委托人不能参与任何经营和管理,但能“用脚投票”行使自己的权益,避免了龙头企业方式下不完备的“关系契约”侵犯农户利益问题。信托机构作为金融机构,能依托自身金融优势,建立以土地经营权和未来收益为资产基础的融资平台,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避免资本不足对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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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游客产生吸引力、可以为发展旅游业所开发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已经开发和尚待开发的自然和历史景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苏北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初探相关论文。文章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苏北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初探全文如下:
(一)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的概念
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是指为保证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全面协调性,以发掘和增强旅游竞争力为中心,对整个区域进行整体规划、系统开发和联动开发,并注意协调好区域间的关系,使旅游资源形成一个良好的空间互补关系,组成具有统一功能的整体,从而实现旅游资源市场价值最大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的过程[1]。
(二)苏北旅游资源概况
苏北旅游资源在数量上相当丰富,相对于旅游开发已经进入到白热化的苏南地区而言,苏北地区的旅游资源发展潜力也逐步的显现出来,虽说苏北地区的山脉不如五岳那么著名,但也较为丰富,并且历史人文气氛浓厚;苏北地区的水资源丰富,而且水质良好,周边生态环境优良;苏北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更是独具特色,如以徐州为代表的两汉文化和军事文化,以淮安为代表的名人文化和美食文化。在苏北五个地区的旅游资源中,历史人文资源是相当丰富的,其中建筑与设施又是最多的,这与苏北地区的悠久历史有很大的关系。经过查阅各种资料,按照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旅游资源的分类标准,现把苏北地区旅游资源按分类如下:
(三)苏北旅游资源整合的条件
实际上,苏北经济相对于全国来讲,仍处于较高发展水平。地理和经济的因素为苏北旅游形象的整体塑造奠定了先天的基础,成为苏北旅游整合发展的优势。苏北作为我国南北交界的区域,汲南北文化之广阔,取长江淮河之灵秀,形成独特的苏北文化,经过整合锻造,完全可以成为江苏乃至东部地区的一支奇葩。
(一)缺乏良好的管理体制
苏北之所以没有进行旅游资源的整合是因为没有优秀管理的引导,好的管理体制能有效的将所有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开发与管理。按照行政力量的划分,苏北各地分成若干区域,但自然旅游资源却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地理单元,不可分割。例如,处于盱眙、洪泽、泗洪等地区的洪泽湖,以及连云港、盐城两城市涉及的漫长海岸线。很多旅游发达区都实现了景点旅游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实行了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所以苏北地区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体制有待改进或彻底改革。
(二)缺乏全面系统的旅游资源调查
既是大力整合旅游资源是无法建立在对旅游资源完全不知的情况下的,要全方位的对整体苏北旅游资源了解和研究才能进行正确有效的整合开发。苏北地区面积广阔,旅游资源众多,开发的潜力很大,但是目前对于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分布、开发价值等等尚未有全面科学的统计分析。即使是区域内个别地区已经开展了部分工作,也只停留在其各自地区的单一的旅游规划上,宿迁、淮安等地甚至还没开始这些工作。
(三)缺乏稳定的客源市场
在整合开发苏北旅游资源的过程中,没有稳定的客源市场是导致其旅游发展缓慢的一大问题。无论是从地区或旅游景点来看,苏北未形成稳定的客源市场。淮安的名人文化与美食文化享誉盛名,但短期内都很难有固定的客源市场。连云港的海岸线旅游资源类型齐全,以花果山和海滨旅游为特色,除了省内的游客众多外,与江苏省临近的山东、浙江等来的游客也不能建立稳定的长久的客源市场。总是零星的散客或是团队出于好奇或是活动需要而来到苏北地区旅游。
(一)依托行政主体,积极发挥政府职能
1.政府需要发挥协调统一的主导性作用
在苏北旅游资源整合开发上,政府应该起到主导作用。苏北五市是江苏省旅游资源的富集区,集中了梁汉文化、山水海滨、生态湿地、珍稀动物、名人名泉和淮扬美食等品牌资源,如徐州两汉文化与战争文化资源独特,人文景观居主体位置,政府需要因地制宜,因时而异,采取正确的管理措施。由于对苏北旅游资源的整合意识淡薄,缺乏一定的正确管理,因而政府的主导作用就是协调各个行业和部门协同作战,包括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部门,管理部门和旅游中介服务行业等。整合开发苏北旅游资源,是一种大旅游模式的形成,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参与,其中政府的职能居于主导地位。
2.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健全管理体系
为了保障苏北旅游资源整合开发,达到更有效的整合效益,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具体包括旅游资源开发的政策,投入产出政策,价格政策等等。对一些历史故居如盐城泰山庙,楚汉故里和名人之乡进行必要的保护,防止一些旅游开发部门为了利益而重建或破坏。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盐城的麋鹿自然保护区和射阳丹顶鹤保护区要明确价格政策,保护措施,以及对于破坏规定的惩罚以及防止附近居民和其他地方的破坏者来乱抓捕野生动物的明确规则。同时,用政策法规来规范各个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的建设问题,对旅游相关产业进行宏观调控,避免其恶性竞争各自为政等现象,促进合作政策的发挥。
3.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训和教育
利用区域内旅游线中价值较高或开发成熟的核心旅游资源,以其为重点发挥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核心资源开发和整合其辐射范围内的旅游资源,一方面主要服务于核心资源,不断的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使旅游产品的吸引力更加长久;另一方面借力开发,实现区域旅游经济的整体提升或旅游线路的丰富。此外,也可以将周边景区与核心景区结合开发,使之成为丰满、协调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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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是管理规范的制度化成果,它是指组织对内部或外部资源进行分配调整,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组织目的的明确和界定。对实现管理目标所采取的组织,控制,协调,反馈等活动所依据的规范形式的总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建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建议全文如下:
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农村土地制度是农业土地问题中的关键。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土地制度。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快,尤其是城镇化、工业化推进速度加快,逐步扩大了人类活动范围,人口数量激增,人与地的矛盾更加凸显。在农村土地保护中有着很多问题,比如土地被浪费和破坏等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构建社会化与多元化的农村土地保护机制,对于落实农村土地保护工作有着意义重大。
1.1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不够完善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快,不断提升了工业化水平,逐步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但人口城市化却未能有所提升。在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很少落实相关补偿。在农村中土地管理制度较为重要,是一种生产要素,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有着直接影响,并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密切。虽然国家长期以来都在探索农村土地保护的有效措施,但是农村土地管理仍然比较滞后,侵害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很难保证农民合法权益。
1.2缺少清晰的集体土地产权主体
现阶段政府管理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忽视了农村流转土地地位。在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土地流转很多时候都局限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严重阻碍的城市的进入。不仅如此,由于我国集体土地产权主体还没有得到明确,有着较为模糊的管理权限,致使畜牧业、林业以及农村等众多目标都和土地管理有所牵扯,以致于频繁出现各部门越权的问题[1]。
1.3农村土地分散经营效率不高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实施之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产生积极性,然而在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产量与农民收入的增长出现了瓶颈,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现代农业生产需求矛盾日益凸显。农村传统的生产经济体制制度的优势已经不再明显,同时在发展生产力时其弊端也越来越凸显。第一,现代农业设施以及农机推广受到了农村分散经营的严重影响,并且也极大影响了农村现代管理模式;第二,农民缺乏较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也很难得到提升,导致其土地耕种精力、技术以及资金的投入主动性受到制约。正是由于这些弊端存在,造成农业生产力很难实现提高。
2.1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首先要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更好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同时加强对形成土地价格的机制进行完善。在让城市、农村居民享有相同的财产权力的同时,对逐步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只有这样所构建的城乡收益分配体系才更加统一和完善。当然,还要尽快构建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参考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2.2完善农村土地权力体系
对于目前实行的管理体系而言,由于关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政策并不明确,也不够充分,这就让农村集体土地的主导权逐步侧重于政府部门。因此,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权得到明确,从而更好的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在相关法律政策并不明确的情况下,集体建设用地私下就转在很多地方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小产权房”就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步产生的,不仅体现了现阶段土地制度有着很多缺陷与不足,同时也表明了农民对土地增值收益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需求。所以,有必要加快对农村土地权力体系进行完善,促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更加明确与完善,并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制度加以健全,利用产权对地方政府征地行为进行约束。
2.3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培训
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资金的支出,可以以开设农村业务培训学校的方式,聘请农业专家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工作,让农业产生中存在的难题得到妥善解决。此外,还可以组织农业专业深入田地,对农民进行现场指导,并加强与农户的沟通交流,通过共同学习经验,实现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3]。当然不仅要引进技术,还应该积极走出去,努力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农业技术,提升整体培训效果。通过灵活采用多种方法,这样能够切实提高土地承保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其科学决策能力,促使其创立属于自身的品牌,同时对利润空间进行扩展,从而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2.4加快政策制定的制度化建设
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为农地使用权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保证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更为科学,只有决策更加科学,其政策才更具可行性、公开性与透明性,为其创造出良好的条件。对于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而言,这两者要在法律上赋予平等的地位,对于统一性质的财产性权利,让农户具备土地财产权利,从而推动人口城镇化进程。各地政府要对决策的科学化加以完善,比如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等,要严格将制度落实,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可靠保障。
总之,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在深入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的过程中,还遇到很多新的问题与矛盾,对于不同时期的各个时段,甚至是不同的地区所遇到的问题都不一样,由此可见目前实行的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更多严峻的挑战。因此,要正视现阶段所处的困境,主动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建立的农村土地制度更完善,并推动农村经济的稳定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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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全文如下:
1.1农村土地资源与城市化建设之间存在矛盾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据统计,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百分之一,农村的耕地将减少675万亩,甚至在建设过程中一部分基本农田被占用,国家提出的耕地红线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可用于建设的农村用地已经十分有限,如何解决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2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落后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然而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导致土地利用效率极为低下,远不能满足我国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导致此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的农村耕地分配过程中,未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是按照人口、土地的肥沃程度以及距离远近等因素进行搭配分配的,因此同一个家庭的不同地块之间距离较大,较为分散,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很难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因此无法满足现代农业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要求;
第二,当前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方式很难与市场形成良好的对接,由于过分追求产量也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大量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导致对大面积土地形成面源污染,使我国农村土地质量不断退化。
2.1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导致地方政府、企业等钻空子侵占土地的现象比比皆是,要想解决这样的现实困境,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由村内所有农户建立农户集体组织,农村土地的变更等情况必须经由农户集体组织商议通过后实施,这样就可有效避免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对土地的擅自处置,有利于肃清农村土地管理的“灰色地带”。
第二,对土地的收益分配方面要做到透明化,包括程序、过程、方案的透明化,农民享有土地收益过程的知情权。
第三,国家应当通过立法来约束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征地行为,改变由于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造成的土地收入不平等的局面,允许不同所有制的土地进入到土地市场,在法律的框架内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农民对土地产品的权利,通过多主体的土地供应来逐步消除城市和农村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的差距。
2.2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改革
在我国,出于国家性质和国情方面的考虑,仿照国外将农村土地彻底私有化的做法并不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为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户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并使农村土地市场更有活力,可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尝试改革。具体来说,要延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年限,除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公共用地的征用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永久归农户所有,允许农村用地的使用权进行交易、出租、入股、抵押和出售等,不仅能够形成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长期行为,而且还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促进农业生产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提高我国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2.3合理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
在明确农村土地产权责任和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势必受到影响,为稳定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可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的方式来代替从前土地出让金等各种收费。在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科学统筹,秉着公平、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采用高收入者多征,占地过多、房产面积过大者多征,低收入者少征的方式,既稳定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
2.4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要消除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收益差距,并协调好城市用地和农村用地之间的关系,就要在制度的层面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将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工矿用地都纳入到城乡建设用地的统筹范围之内,对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和增量控制。具体来说,首先,要合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重大决策的实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次,明确不同区域土地的用途,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设定红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农田等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的用地。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合理之处很多,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相信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一定会走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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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权属管理是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化解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权属管理中还存在着土地权属争议复杂、处理难度大,立法模糊、适用法律不统一,以及基层土地权属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土地立法,明确土地确权原则,加强依法行政,加大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力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土地管理中农村土地权属确定新方法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该文针对土地管理中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问题难点,提出将3S技术用于土地确权工作中,该文详细探讨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中的技术思路,论文首先探讨了集体土地确权的工作流程,进而从RS技术引用、GPS界址点测量和GIS数据管理三个方面探讨了3S技术的应用思路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相信对从事相关工作的同行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农村 集体土地 确权 GIS GPS RS
根据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60 号) 要求,必须切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 2012 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3S 技术发展迅速,已经被广泛应用,3S技术是空间技术、传感器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和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相结合,多学科高度集成的对空间信息进行采集、处理、管理、分析、表达、传播和应用的现代信息技术。湖北某市响应国土资源部号召,由市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经过科学研究、全面考虑,决定采用 3S 先进技术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确权相关标准,更经济、更高效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可以划分为四个主要板块:
(1)工作底图制作:工作底图、宗地图的制作利用RS 技术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2)外业调查与测绘:外业界址点测量采用 GPS -RTK 技术进行数据采集;(3)数据整理与建库:调查数据则采用 GIS 技术进行入库、管理等;(4)检查验收。
RS技术利用某些仪器设备,在不与被研究对象直接接触的情况下,收集数据,通过处理分析,最后提取和应用有关对象信息,是一种高效的信息采集手段,具有极高的空间时间分辨率。该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项目采用 2011 年 11 月拍摄的高分辨率影像图,通过正射纠正,其原理是将影像化为很多微小的区域,根据相关的参数建立数据模型,然后利用数字元高程模型对原始影像进行纠正,使其转换为正射影像。
由于土地确权外业指界工作量大,不可能每块宗进行实地指界,利用高分辨率的遥感正射影像图制作成为土地确权工作底图,套合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可在室内进行界线确认工作,无需所有宗地进行实地指界,界线位置判读困难的地方,再到实地进行指界。这样大大提高了外业指界的工作效率,减少野外工作时间,而且遥感正射影像图精度较高,甚至一条田埂都能清晰可辨,精度完全可以达到规范要求。宗地图制作以遥感正射影像图为基础,相对于原来以地籍图为基础的宗地图更加直观,易于辨认,宗地位置、四至范围更加一目了然。
利用一台 GPS 接收机 + 手簿作为流动站,采用该市CORS 系统,以 GPS( VRS) 模式在其信号覆盖范围内,进行 GPS 差分坐标测量,即 GPS 流动站向运行 GPS - Net-work 的控制中心发送它的概略位置,具体的方式是通过GSM 网发送标准的 NMEA 位置信息,控制中心接收此信息并进行误差计算后重新向流动站发送改正过的RTCM信息,达到实时定位。采用 GPS-RTK 测量时,先进行仪器连接,设置 IP 地址、端口、接入口( RTCM31) 、转换参数等,然后进拨号链接,接入CORS 站。测量前,对原有控制点进行检测,各项限差满足规范要求后再进行界址点测量。
外业调查数据录入采用南方 CASS 土地确权版,将每宗地权利人名称、宗地编号、界指线、界指点等输入软件,生成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等用于登记发证,再将 CAD 格式文件转换成 ARCGIS 格式文件进行数据建库。利用地籍管理系统,可按照土地登记发证程序进行土地申请、审批,输出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最后打印土地所有权证书。同时,数据库还具有浏览、编辑、查询、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相对于以前纸质文件进行登记发证,节省了许多麻烦的手续,提高发证效率,也为以后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工具。
5.1 RS 技术问题
(1)数据采集过程中的误差:遥感数据的采集过程中会产生一些误差:如大气条件的不均匀性、变化性与仪器的不稳定性等。其中有些误差是可以消除或削弱的,如光谱校正与几何校正等,但残存误差是存在的。(2)数据处理的误差:几何校正时,采用的地面控制点存在误差会影响到几何校正。影像增强或特征提取、数模转换过程中会产生新的误差。(3)数据转换和传输过程中的误差:不论是从矢量到栅格还是从栅格到矢量的转换,在投影变换的过程、数据的网络传输过程中都会产生新的误差。
5.2 GPS 测量误差
GPS 测量是通过地面接收卫星传送的信息来确定地面点坐标。测量结果的误差主要来源于 GPS 卫星、卫星信号的传播过程、GPS 接收机等地面接收设备和其他人为因素等。按误差性质分为偶然误差和系统误差。偶然误差主要包括;人为对中误差、天线高量取误差等;系统误差主要包括卫星的星历误差、卫星钟误差、接收机钟误差、电离层、对流层延迟以及多路径效应的误差等。其中,系统误差无论从大小还是对定位结果的危害性来讲都比偶然误差大得多,因此系统误差是 GPS 测量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空间数据误差的来源。
5.3 GIS 数据质量
GIS 数据质量包含如下几个方面:(1)位置精度:如数学基础、平面精度等,描述几何数据质量;(2)属性精度:如要素分类的正确性、属性编码的正确性等,用反映属性数据的质量;(3)逻辑一致性:如结点匹配精度、拓扑关系的正确性等。GIS 数据库所需的各种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地图、文本资料、遥感图像、实测数据、已有系统数据等。针对各种误差,GIS 数据处理时要进行各种数据检查,建立拓扑关系进行处理,保证 GIS 数据质量。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国家土地管理的大事,工作量非常大,采用高清遥感影像对地籍调查、外业确界工作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GPS 测量的应用提高测量精度、缩短作业时间; GIS 数据管理为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很好的平台,实现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化。3S 技术时代的到来,是传统作业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相结合的产物,21 世纪是数字化的年代,3S 技术将是未来土地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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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遥感技术指的是综合利用无人驾驶飞行器、GPS定位、遥感传感器、通讯等先进技术,从而实现空间遥感信息的专用化、智能化获得,并完成遥感数据处理与建模分析的一项应用技术。无人机的遥感技术作为继传统航空、航天遥感之后的第3代遥感技术,以其机动、快速、经济等优势,成为国内外学者争相研究的热点课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对无人机遥感技术的运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对无人机遥感技术的运用全文如下:
【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实施对一些技术应用起到的推动作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就在此基础上得到了较好的发挥。无人机遥感技术通过其自身的技术手段获取正射影像图(DOM)。从而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作业流程。本文通过讲述无人机遥感技术的优点以及其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其问题存在的问题进行实际分析,从而分析其应用领域及发展前景。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 无人机遥感技术
无人机遥感技术是在卫星遥感以及大飞机遥感之后不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技术应用,它和以往的遥感方式存在的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比较激动灵敏并且能够实现快速响应的一种航测技术,本文从采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出色的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为出发点,从而探讨无人机遥感技术在本项目上的具体工作流程,分析无人机遥感技术所存在的有缺点,根据未来发展趋势对无人机遥感技术的服务领域进行探索研究,从而推动无人机遥感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1无人机遥感技术的工作原理
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以及其自身携带的程序控制系统组成。无人机遥感控制系统是具有高分辨率以及具有高精度遥感影像的获取和处理的一种全新的技术样式。它通过无人机机为其载体,上面安装有数码摄像机,和数码录像机等设备,并通过遥感卫星处理技术在进行数据的同步传输,来实现对地理位置信息的掌握。无人机通过自身的遥感系统来获得较高分辨率的数据信息,其中通过3S技术在遥感系统中的应用,从而达到对土地或者其他地理环境的快速处理。而对于遥感传感器来说,其控制系统要要能够根据事先设置好的拍摄点、摄影比例尺以及飞行速度和高度等参数进行自动计算以及对遥感传感器工作进行有效控制,从而使获得的技术数据等达到准确详细的目的。
无人机遥感技术对农村土地承办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采用的是真彩色摄像,影像的分辨率达到了03米。获取影响资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作业流程(如图1)。
3.1 无人机遥控技术的优点
无人机遥控技术作为现在比较流行的技术在世界上受到了广泛应用。无人机航测作为一项空间数据采集的一种重要方法,其具有较长的续航时间以及成本低廉,能够将影像适时的进行传输,并且可以对那些高危地区进行有效探测,还有就是它和其它遥感技术相比就有激动灵活的优势。而正是无人机航测的自身优势可以对那些卫星遥感以及有人机遥感形成一个很好的补充。
3.2 无人机遥感技术所存在的问题
(1)起降技术和抗风性较差。
从无人机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不同,其在自身的设计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对于那些需要滑降的飞机来说,在有些地方难以找到适合降落的区域,而在一些不满足起降的地方实施飞机的起降工作,对于飞机的自身来说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而且还有可能造成飞机的严重事故的发生。如果在航测的过程中使用那些体型较小的无人机的话,则由于飞机自身重量较轻以及航程不足等原因,则不能达到航测的应用要求,使用较小型的无人机还会因为飞行高度低,而在低空作业时受到风速以及风向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能较好的完成航测任务。因此,对于那些比较大型的无人机来说,如何将其起降技术进行改进,对于那些小型无人机来说如何能够有效的提高它们的抗风性将会是现在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也是无人机能否较好使用的关键。
(2)传感器的有效控制以及在具体姿态上的控制技术,遥感设备所传输的大量数据的储存技术以及遥感设备在后台的一些处理技术等都是在现阶段乃至以后实际应用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我国的无人机遥感技术在应用的范围上也比较广泛,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城镇的具体规划、新农村建设、矿山测量以及国家的国土资源调查等。无人机遥感技术在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检验,通过实践证明无人机遥感技术的可行性即应用广泛性。
实践证明,利用无人机航测技术拍摄技术拍摄的图片,无论是在清晰度上还是在分辨率是哪个都能够较好的满足以上的工作任务。在今年五月份我国运用多旋翼无人机来获取视频资料,而这项技术还处在探索和实践环节,并通过与央视的合作,通过多旋翼无人机技术来对新业务进行扩展,而这也是利用多个多旋翼无人机在较高海拔和气候状况复杂多变的环境下进行业务的测试,这样不仅使我国无人机技术水平得到较好的提升,而且也为无人机技术的服务领域和范围提供了技术支撑。在以后的应用中,可以将无人机技术运用到电力线路的检测上,从而达到简便、安全和效率的提升。
无人机技术还可以运用到森林的防火侦查以及在危险区域的地质勘查等环节,从而降低人为操作所造成的危险的发生。无人机应用还可以在空中的指挥救援、环境的遥感监测、地理国情的勘测以及数字城市的建设等。因此,无人机技术在现在的实际应用以及今后的应用前景上都是非常广阔的,而无人机技术现在还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如何在今后将无人机技术进行创新及完善,并探索出一条适合无人机发展需要的作业流程也是现在人们所要迫切考虑的问题。
无人机遥感技术经过这些年的不断发展,现在已经成为在空中摄测领域的一项重要补充。无人机遥感技术通过获得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为其主要任务,并且通过无人机自动平台并以高分辨率的数码相机为其传感器,通过其自身携带的各项设备来最终完成遥感数据传输任务。随着社会科技水平的不断完善,无人机遥感技术一定会得到较好的运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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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旅游整合开发是现代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全面整合旅游资源,联合开发出一个特色鲜明、文化深厚、可游性强的区域性旅游圈,对提高区域旅游竞争力,实现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区域旅游是当代旅游业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在现代旅游发展中,其单体旅游资源影响度和单体、单区的旅游业的潜力是有限的。因此树立区域旅游形象空间形态上的跨区域合作,冲破了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限制,成为市场体制下旅游业发展的内生要求。文章从旅游资源整合的视角提出河南省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研究的意义,认为河南省旅游资源的整合将有利于河南旅游业形成合力,加快河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旅游业的发展的重视,旅游行业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竞争的形式也由景点竞争、城市竞争和线路竞争发展到区域旅游经济一体化的联合竞争,从景点的单打独斗、边界的行政壁垒逐步转变为资源互换共享、差异化发展的区域性旅游合作。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形成河南旅游业规模效应,促进河南旅游业快速发展,提升河南旅游业核心竞争力,凸显河南旅游业品牌特色,进而推动河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研究界定
1.对象界定
河南作为一个地理概念,意为居于“大河之南”,河则为孕育五千年华夏文的黄河。其地处国之中央,黄河中下游,简称“豫”,省会郑州。因其大致位于历史上的黄河中下游以南地区,故名河南,而由于历史上黄河历经多次大规模改道,今河南省北部地区并非位于现黄河以南。
2.概念界定
(1)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旅游生产力增长的潜力所在。旅游界对旅游资源的涵义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有:郭来喜认为凡是能为旅游者提供观光游览、知识乐趣、度假疗养、娱乐休息、探险猎奇、考察研究、寻根访祖、宗教朝拜、商务交往以及人民友好往来的客体与劳务等,并具有开发价值者,均可称为旅游资源;保继刚,楚义芳认为旅游资源是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存在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直接用于旅游目的的人工创造物。综上所述,旅游资源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发达,人类对世界了解程度的不断加深,旅游资源无限化已经成为目前旅游资源发展的趋势。
(2)旅游资源整合。整合(integration)是“指各种功能不同、性质各异的子系统通过内外的协调机制,在不同的纽带连接下形成的一个整体,从而实现系统功能一体化的协调过程”。从我国近年来旅游资源整合的实践看,整合的内容包括自然资源、人文旅游资源、人力资源、信息传媒、产业集群、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而其中尤以流域、山脉、气候与植被条件等自然资源为代表的大区域旅游整合为最流行的方式。
(二)理论基础
1.共生理论
共生(Symbiosis)一词来源于希腊语,于 1879 年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首先提出。旅游产业涉及到众多部门,区域间又存在很大差异,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复杂性。从共生理论的视角研究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可能会带来一些新的研究结果,该理论以研究复杂种群之间信息传递、物质交流、能量传导、合作共生的模式和环境为主要内容,这与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适用性。
2.资源整合理论
整合一词最早用于地球物理结构的某种现象,从字面意义上理解,整合是对各要素的整理和组合,使各要素之间相互协调,这种整理和组合往往会使事物向更高层次发展,甚至发生质的变化,整合也可以说是一种创新。资源整合理论是基于20 世纪90 年代备受人们关注的“资源观”提出来的。
3.区域经济合作理论
区域之间及区域内部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经济联系,同时,由于区域之间及区域内部在资源禀赋、资源配置、区位条件等影响经济发展的条件和基础方面存在差异,唯有发挥自己的优势,克服自己的劣势,才能谋求发展,因而,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不但取决于区域内部的协调程度,而且也取决于其同相关区域间的相互交往与合作。
(一)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近年来河南旅游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河南人文旅游资源开发率较高,自然旅游资源开发程度也逐步加快,但旅游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掘,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这一背景下,提出整合旅游资源,进一步提升景点、景区档次,打响品牌,增强竞争力显得尤为迫切。
2.可能性
河南省城市在空间上相互临近,市域之间有铁路、公路等组成的交通网络紧密相连,内外联系非常便捷,而且 9 市拥有相对独特的自然地理景观与地域文化景观,“突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与分割,开展区域旅游合作,是实现区域旅游产业横向联合发展,提高其总体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
(二)整合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整合现状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的外在表现形式即区域旅游空间组织形式,河南的经济总量虽然一直位居全国区域前列,但人均水平较低,区域内部的内聚力不强,旅游资源的整合依然停留在离散状态,城市首位度不高,中心城市的极核作用不大。河南长期处于政策边缘,尽管旅游资源丰富,但参与的各种合作十分有限。
2.整合中存在的问题
(1)合作协议多,整合成果少。从我国旅游区域的整合实践看,河南各地方之间虽然也签订了不同程度的旅游资源整合协议,但这种协议往往还停留在意愿层面,在品牌、信息、设施等方面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资源整合行动。就全省而言,目前没有河南整个地区共同的行动纲领性文件,更没有组建统一的旅游业合作组织。
(2)政府主导多,企业参与少。为推进旅游区域整合,政府之间密切配合已成为旅游区域整合的推动力量,但由于部分区域对旅游营销、旅游企业利益的关注不够及回报机制不健全等,一些企业参与旅游区域整合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在区域整合问题上过多地寄希望于政府,自身的网络化经营体系发展仍不健全,参与整合的力度受限。 (3)领域头绪多,创新机制少。对于河南省,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各旅游业主体,较以往都是更大区域范围内的旅游资源整合,随着整合空间范围的扩大、频率的加大、层次的深入,整合内容的科学性、专业性、可靠性的要求也大大提高;同时,各地区之间需要整合的对象、方式、内容、时序、方案等头绪繁多。
(一)政府层面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区域旅游业发展中,地方政府是主体推动力,在旅游业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政府管理部门对旅游产业的宏观布局起着决定作用,对进行区域旅游经济布局与整合的相关政策往往由政府部门控制决定。因此,政府实际上是合作中的第一主体,所以要以政府为主导,统筹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开发。
(二)企业层面
1.加强企业联合,深化分工合作,增强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集群是一定领域内互相联系并在地理区位上相对集中的公司和其他机构的集合体。可以说产业集群是集约化经营的一种高级形式,有利于避免行业间重复建设,节约生产要素投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本产业的特色文化,形成规模效应。
2.创造体验品牌,削弱门票经济,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通过对河南省旅游资源的分析可知,景区门票价格过高,是区域内旅游资源利益的劣势。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是由多条价值链组成的,是通过旅游资源的“溢出价值”积累表现出来的。要实现河南省旅游产业向深度广度延伸,景区开发应该从出卖资源优势向创造体验品牌价值转变,顺应体验经济消费潮流,增加旅游资源价值增量的积累。
3.引进优势资源,加快自主创新,扩大产业承接力度。产业转移是优化社会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合理产业分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河南省区位交通便利,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展基础较好、市场潜力巨大,承接东部发达地区旅游产业转移的优势明显。随着旅游业对外开放力度的扩大,各主体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国内外旅游产业项目转移。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是实现整个区域旅游资源市场价值最大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的过程,是保证区域旅游资源开发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全面协调性,从而实现区域旅游资源市场价值最大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的过程。因此,为了加快和规范河南旅游业的发展,必须要合理地实事求是地整合河南旅游资源。整合区域内的旅游资源,突出特色,形成区域旅游发展合力,不仅是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各地方共谋多赢的必然选择。
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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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高校在日常工作中积累了越来越多的信息资源,如何更好地管理、利用这些信息资源,成为高校管理者思考的新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高校档案馆与校史馆资源整合模式的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高校在日常的工作中形成大量的信息资源,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需要考虑的新问题,其中这些资源的管理已经成为重点问题之一。高校资源很多集中在档案馆、校史馆以及图书馆等部分中,关于这几部分资源的整合已经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主要分析高校档案馆和校史馆资源整合模式,希望能为高校的信息资源的整合提供一些参考。
在高校的研究中,任何一种资源都有自身的优缺点,在调查高校档案馆网站的整合方式中发现,校史馆和档案馆的双管资源整合模式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模式,其次才是档案馆、博物馆以及校史馆的多资源整合模式,本文主要分析高校档案馆与校史馆资源整合模式,为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一些参考。
随着高校信息资源的逐渐增加,传统的单管运行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档案馆和校史馆资源的整合已经成为必要的发展模式,多种模式整合有很多种,但是档案馆和校史馆资源的整合确实应用比较广泛的模式,主要是因为因为校史馆资源和档案馆资源整合存在合理性。
档案价值分为行政管理价值、财物价值以及法律价值等,还包括了证据价值以及情报价值,文件的证据价值和情报价值可以认为是文件的第二价值,主要通过档案馆实现。高校档案馆不仅具有档案室的功能,同时还充分发挥出了档案馆的作用。在档案馆的建设中,具有服务被动性、功能潜在性等特点。校史馆的建立和开放能够提高档案价值,实现档案的价值,也能扩大档案资源的利用范围。
从资源支撑方面分析,校史馆记录了学校变迁的历史,是学校的精神财富,当前校史馆的建设已经成为学校档案建设的重点部分,来校园管参观的人也是逐渐增加。在校史馆的建立中,需要具有充足的史料支持,档案馆中的档案资源能够为校史馆的假设提供资料,也就是说校史馆的建设需要依托档案馆馆藏。从平台支撑方面分析,校史馆可以作为高校档案馆藏资源的展示平台,把信息资源以更加容易被人接受展示出来,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档案史料的价值。
高校档案馆和校史馆资源整合中需要遵循管理规范化、服务信息化以及思想灵活化的原则。高校档案馆和校史馆资源整合是在单管资源的基础上整合发展起来的,因此在整合这两种模式中需要重视规章制度等的调整的问题,在建立双管运营中需要建立规章制度,落实人员编制等,实现双管建设的管理规范化建设。
高校档案馆和校史馆资源整合后,信息量会极大地增加形成一个非常庞大的信息库,这就意味着用户想要在这些信息资源中获取自己想要的资源比较困难,因此在整合模式中需要为用户提供一些详细的规范的文献资源到跨行,保证整合后的信息资源能够得到很好的应用。另外双馆模式整合后,需要建立于用户沟通的渠道,定期调查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整和完善信息库。为了保证信息库得到更多的灌注,需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提高展览的趣味性。在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中提高馆藏资源数据库比例,简化信息资源服务方式。
在高校校史馆资源和档案馆资源的建设中需要注意灵活性,目前虽然有不少的高校开展了校史馆和档案馆资源的整合模式,但是这种整合模式并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理论,还需要在整合中不断探索,不能拘泥于原有的运营方式,需要在在实际的整合过程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整合道路。
高校档案馆的建设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在双馆的整合中将珍贵的资源展出,增强高校在社会中的感知度,推动档案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高校档案馆与校史馆资源的整合能够扩大校史馆的影响力,弥补传统文字存在的不足,丰富校史馆的展览内容,增强高校的凝聚力。
目前高校基本已经形成了档案馆、校史馆等,在整合高校档案馆与校史馆资源中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加快档案馆藏资源的数字化,并完善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机制。在高校档案馆与校史馆资源整合的建设中需要提升理论研究,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理论,更好的指导双馆整合工作的时间。在双馆整合需要吸收和借鉴一些国外资源整合的成功经验。
在高校档案馆与校史馆资源的整合中丰富可共享的资源信息,加快现有资源的开放程度,及时公布档案资源的开放目录,在整合中需要完善档案的法律法规等,指导资源公布的具体细则,保证资源信息能够得到更大的使用,也能加强信息资源的运行监督。在档案信息的建设中需要加强资源的数字化建设,只有丰富的数字化资源才能保证双馆有效整合,保证信息资源得到最大的使用。资源的数字化就是扫描纸质档案,并经过图像团建的处理,进而录入档案资源的信息。在数字化的过程中需要加快档案资源的数字化,设置专职人员,保证数字化工作的正常工作。
在双馆资源的整合中,需要注意合理性,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需要实现资源的共享,以馆为例,根据档案馆和校史馆所具有的条件和资源,建立各自的档案网站,逐步实现资源的检索和利用。在双馆资源整合的过程中,需要实现区域性信息资源的整体化建设,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信息资源服务的网络化建设。
在双馆整合中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明确组织管理的责任机构,科学的组织和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信息资源的共享。在保障制度的建设中需要建立统一的协调结构,成立专门的资源信息共享和协调,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和步骤,研究资源建设共享的各类标准,共同实现资源共享的合作建设。在建设中明确档案馆和校史馆的优势,配合整体性的共享建设,为用户提供更加方便性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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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农村土地制度是农业土地问题中的关键。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土地制度。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快,尤其是城镇化、工业化推进速度加快,逐步扩大了人类活动范围,人口数量激增,人与地的矛盾更加凸显。在农村土地保护中有着很多问题,比如土地被浪费和破坏等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构建社会化与多元化的农村土地保护机制,对于落实农村土地保护工作有着意义重大。
1目前农村土地制度现状与问题
1.1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不够完善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快,不断提升了工业化水平,逐步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但人口城市化却未能有所提升。在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很少落实相关补偿。在农村中土地管理制度较为重要,是一种生产要素,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有着直接影响,并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密切。虽然国家长期以来都在探索农村土地保护的有效措施,但是农村土地管理仍然比较滞后,侵害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很难保证农民合法权益。
1.2缺少清晰的集体土地产权主体
现阶段政府管理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忽视了农村流转土地地位。在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土地流转很多时候都局限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严重阻碍的城市的进入。不仅如此,由于我国集体土地产权主体还没有得到明确,有着较为模糊的管理权限,致使畜牧业、林业以及农村等众多目标都和土地管理有所牵扯,以致于频繁出现各部门越权的问题[1]。
1.3农村土地分散经营效率不高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实施之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产生积极性,然而在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产量与农民收入的增长出现了瓶颈,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现代农业生产需求矛盾日益凸显。农村传统的生产经济体制制度的优势已经不再明显,同时在发展生产力时其弊端也越来越凸显。第一,现代农业设施以及农机推广受到了农村分散经营的严重影响,并且也极大影响了农村现代管理模式;第二,农民缺乏较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也很难得到提升,导致其土地耕种精力、技术以及资金的投入主动性受到制约。正是由于这些弊端存在,造成农业生产力很难实现提高。
2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议
2.1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首先要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更好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同时加强对形成土地价格的机制进行完善。在让城市、农村居民享有相同的财产权力的同时,对逐步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只有这样所构建的城乡收益分配体系才更加统一和完善。当然,还要尽快构建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参考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2.2完善农村土地权力体系
对于目前实行的管理体系而言,由于关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政策并不明确,也不够充分,这就让农村集体土地的主导权逐步侧重于政府部门。因此,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权得到明确,从而更好的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在相关法律政策并不明确的情况下,集体建设用地私下就转在很多地方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小产权房”就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步产生的,不仅体现了现阶段土地制度有着很多缺陷与不足,同时也表明了农民对土地增值收益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需求。所以,有必要加快对农村土地权力体系进行完善,促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更加明确与完善,并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制度加以健全,利用产权对地方政府征地行为进行约束。
2.3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培训
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资金的支出,可以以开设农村业务培训学校的方式,聘请农业专家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工作,让农业产生中存在的难题得到妥善解决。此外,还可以组织农业专业深入田地,对农民进行现场指导,并加强与农户的沟通交流,通过共同学习经验,实现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3]。当然不仅要引进技术,还应该积极走出去,努力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农业技术,提升整体培训效果。通过灵活采用多种方法,这样能够切实提高土地承保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其科学决策能力,促使其创立属于自身的品牌,同时对利润空间进行扩展,从而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2.4加快政策制定的制度化建设
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为农地使用权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保证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更为科学,只有决策更加科学,其政策才更具可行性、公开性与透明性,为其创造出良好的条件。对于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而言,这两者要在法律上赋予平等的地位,对于统一性质的财产性权利,让农户具备土地财产权利,从而推动人口城镇化进程。各地政府要对决策的科学化加以完善,比如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等,要严格将制度落实,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可靠保障。
3结语
总之,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在深入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的过程中,还遇到很多新的问题与矛盾,对于不同时期的各个时段,甚至是不同的地区所遇到的问题都不一样,由此可见目前实行的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更多严峻的挑战。因此,要正视现阶段所处的困境,主动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建立的农村土地制度更完善,并推动农村经济的稳定长远发展。
1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土地资源与城市化建设之间存在矛盾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据统计,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百分之一,农村的耕地将减少675万亩,甚至在建设过程中一部分基本农田被占用,国家提出的耕地红线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可用于建设的农村用地已经十分有限,如何解决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2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落后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然而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导致土地利用效率极为低下,远不能满足我国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导致此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农村耕地分配过程中,未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是按照人口、土地的肥沃程度以及距离远近等因素进行搭配分配的,因此同一个家庭的不同地块之间距离较大,较为分散,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很难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因此无法满足现代农业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要求;第二,当前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方式很难与市场形成良好的对接,由于过分追求产量也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大量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导致对大面积土地形成面源污染,使我国农村土地质量不断退化。
2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2.1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导致地方政府、企业等钻空子侵占土地的现象比比皆是,要想解决这样的现实困境,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由村内所有农户建立农户集体组织,农村土地的变更等情况必须经由农户集体组织商议通过后实施,这样就可有效避免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对土地的擅自处置,有利于肃清农村土地管理的“灰色地带”。第二,对土地的收益分配方面要做到透明化,包括程序、过程、方案的透明化,农民享有土地收益过程的知情权。第三,国家应当通过立法来约束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征地行为,改变由于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造成的土地收入不平等的局面,允许不同所有制的土地进入到土地市场,在法律的框架内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农民对土地产品的权利,通过多主体的土地供应来逐步消除城市和农村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的差距。
2.2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改革
在我国,出于国家性质和国情方面的考虑,仿照国外将农村土地彻底私有化的做法并不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为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户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并使农村土地市场更有活力,可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尝试改革。具体来说,要延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年限,除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公共用地的征用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永久归农户所有,允许农村用地的使用权进行交易、出租、入股、抵押和出售等,不仅能够形成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长期行为,而且还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促进农业生产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提高我国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2.3合理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
在明确农村土地产权责任和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势必受到影响,为稳定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可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的方式来代替从前土地出让金等各种收费。在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科学统筹,秉着公平、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采用高收入者多征,占地过多、房产面积过大者多征,低收入者少征的方式,既稳定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
2.4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要消除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收益差距,并协调好城市用地和农村用地之间的关系,就要在制度的层面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将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工矿用地都纳入到城乡建设用地的统筹范围之内,对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和增量控制。具体来说,首先,要合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重大决策的实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次,明确不同区域土地的用途,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设定红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农田等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的用地。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合理之处很多,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相信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一定会走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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