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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道德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规范约束力的失去或弱化,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具有道德责任能力的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不遵守本该遵守的道德准则,丢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良心的行为现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道德失范问题的法律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以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及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却频繁地爆发了一系列刺痛国人良知的道德恶性事件,本文希望从个案切入,探究道德失范问题的形成原因,并从“道法合和”
的古代法律思想中寻求解决建议。
【关键词】法制; 道德失范; 法律道德化。
2011 年 10 月 13 日,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在佛山南海一处五金城里被两辆面包车先后4 次碾过,7 分钟有18 人路过,却无一人伸出援手,最后被一拾荒阿婆发现,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永久离开人间。
类似事件频繁见诸报端,从围观跳楼、旁观溺水到冷眼无视凶案等等,洛阳性奴案、李阳家暴案都无不令人扼腕,无情冲击着古老礼仪之邦的文明底线。缘何在政府高层努力推动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道德教育,大力重构社会主义新时期核心价值体系的大背景下,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各种各样的道德嬗变和道德滑坡现象呢?
( 一) 道德权威弱化。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恶、美丑、正义与非正义事业、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规范、原则和标准的总和。道德在中国政治文明和传统法律文明形成中,一直扮演着核心角色,从早期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到“援礼入法”、“礼法结合”再到“礼法合一”,无不突显道德在社会统治中的非凡意义,古代法律制度在“阴阳合和”的辩证思维方式的指导下进行设计、建设,逐渐形成“礼法”传统,因其神化君权、强化王权而深受封建集权统治者的欢迎,道德便成为了国人价值评判的主要标准,以礼为核心,法、术为手段的统治制度随着封建制度在中国数千年的延续而融化在国人思维里。然随着封建制度的终结,新政权的诞生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中国的政治结构、文化理念、经济制度和社会生活方式等各方面正不断而又茫然地走向转型与发展,道德的在社会统治中的核心地位亦逐渐边缘化,具体体现如下:
( 1) 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国当前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经济基础的改变,必然带来上层建筑的调整,致使原有的适应那种单一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意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由于市场经济在我国确立并发展的时间尚短,与其相适应的伦理秩序和道德观念、规范仍处于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这就形成了一个道德空场。
由于市场的开放性,拓宽了人们交往活动的范围,也瓦解了传统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熟人言论在个体生活中的监督弱化,人们的道德要求容易因此放松,也正是由于社会的开放性,使得各种文化思潮、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在传统秩序内产生激烈碰撞,令人们无所适从,甚至背道而驰; 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自然现象的了解更加理性,“自然报复”论不再成为人们约束自我的内心力量,从而一定程度瓦解了道德自律权威。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使道德的主客观环境更加复杂化,道德滑坡有着更大的可能性。
( 2) 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集权的计划经济要向开放的市场经济转型,个体自由必须得到凸显,才能增强市场的活力,那么相应的个人利益就应由被压制变为充分尊重和合法保护,形成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实际的价值取向明显多元化。但当道德主体意识增强却又没有健全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行合理规范和引导的情况下,个人利益不可避免地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产生矛盾。人们往往是见利忘义,只是片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道德约束常常被抛之脑后。在法律、体制和道德还不足以很好地约束和引导利益主体的利益行为的情形下,在强大的物质利益诱惑下,在个人利益在这种转型条件下,人们的道德行为必然会出现一定时期的震荡,一定程度的道德滑坡成为现实。
( 3) 博弈成本的大小。
道德观的形成是通过博弈的方式产生的。道德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 社会中的种种制度安排客观上使得遵从道德的行为成本过高,而违反道德的行为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小。就如案例二所呈现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本应在公平基础上的博弈变得严重的不公平,博弈的作用被极大地异化,成为权力者玩弄权术的工具,这样,好的公共道德是难以树立的,只会以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取而代之,难怪人们大呼“做人难,做好人更难! ”
( 二) 法律权威尚未完全建立。
传统道德权威在社会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及博弈格局改变的冲击下已慢慢流于形式,在人们膨胀的认知欲和征服欲的引导下,社会以进步为目标,“崇尚个性”、“追逐自由”的观念甚嚣,人在追求权利的过程中是不愿意受到的约束的,致使思想意识日渐混乱、行为举止更无章法,这就需要有外在的强制性来约束和规范,这种权威就是“法”。但法更倾向于约束行为而不约束思想,即使法作为外在强制权威得以树立。但为何近代以来的中国,价值体系会全面崩溃,观念危机日重一日? 是什么原因致使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却没有使法律成为新的权威呢?
( 1) 法律在社会管理中角色不凸出: 我们现代化进程欲建立民主共和政体,以保障人民对自由的追求和权利的实现,在这种政体之下,“人人是法律的臣仆”,法超越于政治之上,对最高权力进行限制、对社会形成普遍的约束,成为权威,应突出“法律具有最高性”的原则。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政治体制也日渐民主,但封建集权思想仍有残留之迹,权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状并未彻底消除,党政一体,三权分立也名不符实,在政治与法律之间,法律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也就难以超越于政治之上而取得权威性。
( 2) 国家法与习惯法形成冲突: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文明古国,加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使中国形成传统综合性法律思维,讲求国家法与习惯法在文化冲突中的融合,形成“诸法和合”的格局。但近代以来,分析性的思维方式,使人们逐渐习惯用分析的态度对待法律统一性与灵活性原则,往往认为灵活性会破坏统一性,使得广大的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法治进程举步维艰,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这又影响到了法律权利性的树立。
( 3) 法律体系冗杂: 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立法趋细趋多,部门划分愈加分明,是不可避免的,也有其合理性。但我们立法过于强调条文的制订、法律程序也异常复杂,不用说平常百姓,就连专业法律工作者都有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时候,那法律到底是法官、法学家手中的宝典,还是老百姓生活中的信条呢? 由于过于专业,令寻常百姓在诉讼面前无所适从,只得求诸相关人士,无形中增加权利保障成本,甚至衍生出腐败、欺诈等现象,令百姓“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所以令人目不暇接的法律、法规,在生活中得不到完全的落实。
( 4) 法律制度落实缺位: 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不断深化,成绩喜人,但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似乎对现实的法制状况都有不同程度的不满。这种矛盾在于,“成绩”是指立法上的,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当规模的法律体系,基本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 “不满”是指在法律实践中存在着强烈的“术”的意味。所谓“术”,就是对法的“灵活”掌握、“灵活”运用,通俗地说,就是法律规定的是一套,实践中做的又是另一套。
旧的权威已失,新的权威未生,新旧交替之际,价值观念混乱,人就像汪洋中失去舵手的小船一样失去了前行的方向,随波逐流、盲目乱撞,各种社会问题纷至沓来。现今道德沦陷状况愈演愈烈,为社会统治和社会和谐埋下不利因素,所以在法律至上原则的指导下,对现行政治体制做彻底的改选,改选成真正的权力多元、分权制衡的民主制度,使法律成为不受政治的束缚而成为真正的价值权威。并继承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重塑“法”的价值。
由于历史的延续性以及文化的独特性,我们在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文化的今天,必须重新审视传统法律文化中道德的作用。
道的思维方式是综合性的,并以阴阳和合的观念指导中国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数千年,在其引领之下,法律与道德是和合的、法律内部诸法是和合的,法律对正义的诉求既不愿受形式之限,又不愿受实质之限,形式与实质也是和合的。但在西学东渐后,道德、法律走上分析之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二者则画地为牢,各自为政,道德失范行为,法律不予过问; 法律制裁行为,道德亦不予谴责。所以国人对目前的道德危机应寄予充分的重视,欲“抚大厦于将倾”,就不要将道德、法律分开来对待。也许美丽的花园之国新加坡在应对道德建设与经济发展脱节问题的道德法律化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思路。
所谓道德法律化是指国家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原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由于道德、法律都共同反映了人们对建立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的追求,在调节范围上有一定的重合性,加之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渊源,使得道德法律化有了可能性。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在我国市场经济完善的过程中,在道德规范功能弱化的现实中,道德法律化是适应社会情况发生了客观变化的需要,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但是我们知道,法律毕竟不同于道德,道德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道德法律化是有一定的限度的,或者说在社会转型这个特殊时期,道德只能借助法律资源作为一种援助,但非长久之计。
理想的状况应该是符合正义和道德的法律内化到个体内心中,就是将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观和道德关怀在法律上体现出来,否则法律本身是否“合法”就会受到质疑。同时法律的基本理念必须蕴涵着普遍主义的道德考虑,法律应该接受道德的检视,从而使道德和法律统一起来,使得经济秩序和社会交往都井然有序。总之,从长远眼光看来,我们还是要从底线伦理开始培育道德,而不能放弃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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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制指有关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定和制度,以及依据这些法律制度形成的法律秩序,其核心是依法管理经济和依法开展经济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加强经济法制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经济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经济和谐,必须要有法制作为保障。本文探讨和分析了经济法制建设对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价值,对如何加强经济法制的建设提供了若干路径选择,以期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所裨益。
关键词:经济和谐 经济法制 和谐社会
经济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支持和谐社会的物质力量,19世纪中期,法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巴斯夏在《和谐经济论》中指出“社会世界普遍法则是和谐协调的,这些法则从各个方向趋于完善人类”,而对于“人或人类社会来说,和谐不意味着完美,而意味着改善”。巴斯夏的和谐经济论主张自由贸易,认为社会就是交换,在交换中产生价值,价值就是交换着的两种服务的关系,他从人天生有利己、利他两种特性出发,断言人们在交换中会构成和谐的社会。他坚信“我们追求的和谐不排除不和谐的存在,但是,如果这种和谐预示着和睦,而且会把我们引向和谐,那我们就认为它依然是和谐的”。因而,“和谐”思想作为一种反映经济社会普遍运行机理的科学思想,一直伴随在经济理论的演进过程之中。作为自发秩序思想的集大成者,奥地利学派的传人哈耶克在 20 世纪又将自发秩序传统往前大大推进了一步。哈耶克认为,自发秩序的最大益处在于,它为每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制度空间。就市场自发秩序而言,它同样不是服务于某个特定的目标,但是它的优点在于,使个人可以追求自己无论是利己或利他的目标,它还使非常分散的、处在具体时空的知识有可能得到利用,这些知识只作为不同的个人知识而存在,任何单一的领导当局都不可能拥有它们。
在新中国,和谐经济的思想萌芽早就产生。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章中,阐明了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问题,并把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作为协调各种关系的基本原则。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的陈云同志的可持续发展观与经济发展以效益为中心的综合平衡理论,不仅涉及到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与内部的和谐,而且涉及到了经济发展结构与总量的平衡,真正体现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与可和谐性的统一。
经济和谐的两个基本要素是经济公正和稳定的经济秩序。而公平和秩序是法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经济公正乃是实现利益均衡与社会和谐的伦理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当前利益格局的失衡主要源于社会资源和权利分配的不公正,由此形成的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方面的能力差异与失衡,是导致我国当前贫富差距悬殊的根本原因。因而在社会转型时期,在我国利益分化和利益结构调整的进程中,要实现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均衡,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容纳和规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实现社会资源和权利的公正分配。诚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说,在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中,秩序与正义这两个价值常常紧密相联、融洽一致的。一个法律制度若不能满足正义的要求,那么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它就无力为政治实体提供秩序与和平。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就是要通过法律制度安排,在社会成员或群体成员之间对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进行合理配置,使广大人民群众对自己的分配所得与他人的差距感到均衡,从而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宁,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稳定的经济秩序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秩序也法的基础价值追求。从价值论意义的角度上来看,法律有多种价值,诸如正义、自由、平等、公平、效率、秩序等等,而在这众多法价值当中,法律秩序是更为基础性的。这是因为“所有秩序,无论是我们生命伊始的混沌状态中所发现的,或是我们所要致力于促成的,都可从法律引申出它们的名称。” 也就是说,在秩序问题上,不存在法是否服务于秩序的问题,所存在的问题是法如何的服务于秩序的问题。所以“与法永相伴随的进步价值,便是社会秩序”。 经济秩序也是法律追求的一种。而经济法制无疑是保障经济秩序的基本保障。
改革至今,一方面,中国社会的差异与和谐关系仍然处于可控状态,虽然分化和差异程度不断爬升,但社会总体上还是处于有序和稳定的状态;但另一方面必须承认,由于经济法制的不完善,差异与和谐的问题远未得到解决,持续运行于分化和差异的高水平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新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不断出现。
第一,经济法制不完善没有有效的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问题,加剧了社会不和谐。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成员的利益差别越来越大,导致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利益摩擦越来越突出,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如,四川大竹群体性事件,山西黑矿奴工事件等都是我国相关经济法制不完善的恶劣后果。
第二,经济法制的价值取向不合理导致了经济结构矛盾的日渐突出,经济结构的矛盾扩大为社会矛盾。如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矛盾、需求结构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滞后的矛盾、经济增长与资源紧缺的矛盾、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矛盾等。
第三,经济法制不完善导致不能有效地缓解因经济发展差异而产生的社会不公。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转化为社会差别。改革以来,由于我们在经济发展中采取的是差异性政策,使得一部分地区和企业率先发展,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由于政策调整没有及时到位,经济发展的水平差距硬化为一种格局,并形成明显的社会差距。
第四、经济法制不完善导致企业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污染严重。经济法制应该起到引导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并具有规制经济发展与自然和谐的功能。但是,目前,我国企业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较为低下,使我国经济发展处于一种粗放的形态中,经济发展与社会、自然不和谐。
总之,新形势下,我国出现的不和谐因素大都与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关,特别是与经济利益矛盾有关。而经济法制不完善是导致这些矛盾不能很好解决的根本原因。因此,只有加强经济法制的建设才能最终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
法律毕业论文:加强经济法制建设 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经济法制建设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经济法制建设是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基础。任何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经济法制建设的推动。经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将有力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实现。正对上面分析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
1、树立并坚持公平、秩序、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制立法理念。
第一、公平和秩序是法律的价值追求,也是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内涵。
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是经济法制的根本追求。只有公平的秩序才是稳定的秩序。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换句话说,和谐的市场经济,就是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在经济法制立法中,必须以缓解人民利益分配矛盾、经济结构矛盾、发展差异矛盾为己任。充分利用经济法制地引导功能、利益再分配功能、社会调控功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公正有序。
第二、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法制的重要立法理念。
经济法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发展性、整体性、多样性的特点。作为经济发展的法制保障,它表明经济法制的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前进的状态和运动;经济法制的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大范围、长时期、总体性的发展运动和发展状态,是一个国家各个部门法的共同发展。经济法制是建立在区域多样性和经济多样性的基础上的。经济法是经济思想、经济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经济思想、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和重要的实现途径。因此,在经济法制建设领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对于发挥经济法制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 Www.LunWenData.Com)
2、大量完善和补充经济法制立法
第一、加强民商事立法,完善劳动法等对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法规。目前一些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存在不公平现象,如对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富人和穷人、有权人和无权人、白领阶层和蓝领阶层等方面的差别较大。切实保护各利益群体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力的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立法,有效地缓解经济结构矛盾。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实践中,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如企业法、税法、金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法、人口法等,各自为政,互不协调甚至相互抵触。因此,应该通过立法修正,将各个部门法统一起来,使其各得其所,各有其用。只有经济法内部实现和谐,才能实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和谐。
第三、加强社会调控立法,有力地缓解社会不公。
经济法应该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为己任,以社会权利本位为宗旨履行着调控经济、平衡利益、缓和矛盾的职能。但在实践中的一些经济法制领域,特别是在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优惠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区域发展政策、民族政策、劳动政策等方面存在制定法律政策不公平。故应该在立法中,将这种不公平一一革除,实现经济政策的区域公平、主体公平和内容公平。经济政策公平是经济法制公平的基础,通过社会调控立法,实现了经济政策的公平,才能最终实现经济公平、社会公平,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四、加强循环经济立法,推动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加强环境管理,降低污染排放水平。在两个个层次加强循环经济的立法:一是修订《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对循环经济做出原则性规定,在分则中单列清洁生产和资源的回收、再用、再生利用规定。或把之分散到污染防治、资源与生态保护的章节之中。二是制定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相衔接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循环经济的基本方针、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的法律制度和责任。
经济法是国家协调和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法,其重要使命就是在社会化大生产运行的过程中,克服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不足,协调各种比例关系,使社会经济快速、稳定、高效、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只有实现经济法制的完善,才能通过促进经济和谐,进而实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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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主义作为人们关注的中心问题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看来人们今后仍会继续对这个问题感兴趣。要是没有后现代主义,那么,当今思想舞台上会上演什么呢?一方面是对后现代主义无批判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赞扬。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后现代主义:一种社会学的阐释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后现代主义:一种社会学的阐释
后现代主义已经成为美学、伦理学、哲学的话语对象,但是它还未成为严肃的系统的分析对象,尤其是还未成为严肃的社会学分析对象。本文作者的目的,就是本着严肃的态度对后现代主义进行系统的社会学描述。作者认为,后现代主义不是一种社会类型,而是一种文化范式。后现代主义表征的是一种非常特异的文化的意义状况。后现代主义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消解差异,因此后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在文化领域消除分化和差异的过程。
如今,“后现代主义”一词已是家喻户晓了。在不少国家里,那些发行量很大的报纸连篇累牍地登载论述后现代主义的文章。电视里播放着无数的有关后现代主义问题的节目。从洛杉矶到柏林,发型设计师和年轻人经常光顾的时装店的营业员都听说过后现代主义,甚至可能对它还有自己的观点。在世界的主要都市里,那些能说会道的出租车司机总会把客人载到他们城市的市区,在那里就会发现新的后现代主义建筑物。
后现代主义一词在流行的同时,也变成了某种到处传播的陈词滥调。只要与文化沾上一星半点关系的学术刊物,都发表了关于后现代主义的专稿。各类出版社也不怕难为情地争相以后现代主义一词为自己的新丛书装门面,有的就直接把后现代主义标在书名中。然而,后现代主义一词却使不少具有左倾政治信念的严肃学者和知识分子感到心里很不自在。一些刊物的编辑自豪地宣称,他们从未刊登过一篇有关后现代性的文章。1987年12月在法兰克福由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政治和文化上的领袖人物格洛茨(P.Glotz )召集的德国社会主义知识界的一次历史性集会上,“后现代”一词频繁出现,当然,它只不过作为一个被嘲笑的字眼出现而已,而非漫骂。
可是当1989年夏我着手写作本书的时候,后现代主义已由5年前仅局限在对城市居住区的建筑风格的争论,发展成为知识分子和公众生活中的主要趋势,尤其对于年轻知识分子,后现代主义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今后,将会有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参加关于后现代主义的圆桌会议和研讨会。因为这一主题比任何其他主题更能吸引人。这部分地是由于人们多多少少都在谈论后现代性,而且每个人对这个主题都有自己的见解,都已经成了后现代主义的专家了。即使当“后现代主义”这个词语完全地丧失了它的文化价值,而且公开承认作为后现代主义者已经令人难堪的情景下,有关后现代主义的话题和出版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人们关注的中心。这种新的文化范式的反对者,如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J.Habermas),就与后现代主义的热衷者同样甚至比后者更加关注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之所以一直处于人们关注的中心,固然有诸多原因,但最主要是由知识分子的代沟问题引起的。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是后现代主义的形成期。在这期间,后现代主义如同60年代末已经达到成熟期的马克思主义那样,处于社会思潮的中心地位。在年轻人中间,毛头小伙子比起他们的学院派同龄人来说,一般更倾向于马克思主义。可是,那些年纪比他们大一截的“六八式”教师们则不能容忍他们明显的“文化主义”思想,就像50年代的“意识形态的终结”那一代人不能容忍这些“六八式”一样。
后现代主义作为人们关注的中心问题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看来人们今后仍会继续对这个问题感兴趣。要是没有后现代主义,那么,当今思想舞台上会上演什么呢?一方面是对后现代主义无批判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赞扬,如法国社会理论家和评论家鲍德里亚(J.Baudrillard )。另一方面则是大多数的马克思主义左派对后现代主义的拒斥、攻击和道德哲学上的警告,如哈贝马斯。总而言之,后现代主义已经成为美学的、伦理学的和哲学的论述对象,却并没有成为严肃的系统的分析对象,尤其是它还没有成为严肃的社会学的分析对象。
这种严肃的社会学分析正是本书的宗旨所在。我的目的是,要把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或文化)科学的概念,从其所处的被人或褒或贬的境遇中拯救出来。我要说服科学界和政治左派都去严肃地对待后现代主义。要完成此项工作,我想首先必须使后现代主义“可操作化”,就是说我要为后现代主义提供一种系统的社会学描述。然后,我要对这个文化“范式”作一个非常简明扼要的社会学阐释。科学哲学家们如迪昂(P.M.M.Duhem)和彭加勒(J.H.Poincare)都认为,简明性是科学理论的一种优点。简明性意味着建立把复杂的具体现象高度抽象化的结构模型和范式的必要性。不过,我会运用大量的具体现象为例证,以使读者诸君信服我的纲要性的描述模型和解释模型的正确。
本人并非后现代主义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一个“民众主义者”,而根据我的爱好甚至可以说是个“生意人”。我喜欢足球运动,并且仍在打篮球。每当晚上回到家中,我总是习惯地打开收录机听上“迈阿密之声”播放的几段乐曲。我还喜欢在纽约城的爱尔兰酒吧里小斟。我认为马丁(S.Martin)是一位上佳的喜剧演员。而且在我看来,科勒(Klee)和康丁斯基(Kandinsky )在视觉艺术领域不用说是占据着重要地位,而沃霍(Warhol)和利希滕斯坦(Lichtenstein)以及如今的贝斯利兹(Baselitz)均难望其项背。我的确认认真真地接受马克思主义,接受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传统的合法性和“自然的权利”。
我本人目前的研究程度模式毫无疑问是完全理性主义的。这种模式的运用,始终都必须面对明显地存在于“文化的”现代主义和经济的、社会的现代主义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尤其是存在于(社会)科学的解释与艺术的解释之间的差别。我还认为,总的说来,后现代主义文化并没有为政治左派提供有利的阵地,而现代主义为左派进行文化斗争提供了有利的竞技场。但是,我希望在本书中向人们揭示出这样一种现实的状况:我们今天全都生活、工作、爱和斗争在于此的文化领域,已经弥漫着后现代主义的气息。若果真如此,那么左派忽视后现代主义便是很不明智的了。
本书要探讨几个论题。第一个必须探讨的论题是什么是后现代主义,第二个必须探讨的论题是我们如何能够对它做出社会学的说明。在我看来,后现代主义既不是社会的一种存在状态,也不是后工业社会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一种社会类型,即在人们谈论工业社会,或者资本主义社会,或者现代社会这个意义上所说的社会。我认为,后现代主义只局限于文化的领域。后工业主义是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它是一种严格的经济特征,而不是文化特征。因此,正如很有影响的《后现代状况》一书的作者利奥塔(J-F.Lyotard)所认为的那样,后工业主义不是后现代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处于一种协调性的关系之中,而且是处于与一种重要的后工业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殊的协调性关系之中。
描述性的后现代主义:一种意义状况在我看来,后现代主义严格地说是文化的。它确实是一种文化的“范式”。文化范式,与科学范式一样是一种时空结构。在“空间上”,它们构成一种具有或多或少的柔韧性的符号结构,当这个结构因弯曲太大而发生变形时,它便开始形成另一种性质的文化范式。在时间上,与库恩(Kuhn)的科学范式或福柯(M.Foucault)的论述一样,它们的形式会存在一段时间,然后就瓦解了。
当帕森斯(T.Parsons )在他的《社会行为结构》中,根据对某一宗教所接受的宇宙观是内在性的还是超验性的区别来描述宗教时,他就是在开始描述文化的范式。或者说,当韦伯在追溯古犹太教的四大因素——理性主义、普遍性、超验和伦理学——的历史时,他实质上更是在描述一种文化范式。这四个因素是犹太教得以存在的条件。还可以举出其他一些文化范式,例如现代主义、现实主义、巴洛克式风格和哥特式风格,等等。
尤其特别的是,我把后现代主义和其他的文化范式统称为“意义状况”。我的这一想法来自于“制度学派”政治经济学家们提出的“积累状况”的观点。积累状况是一个颇有吸引力的概念,它不像别的概念,比如说“生产方式”概念。它清楚地包含着一个时间范围。进一步说,与生产方式不同,积累状况表明在决定积累方面,人们如何消费与人们如何生产是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的。所以,积累状况把市场看得与生产所达到的程度一样重要。不过,在“意义状况”中生产的只是文化对象而已。所有的意义状况都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特殊的“文化经济”。
一种特定的文化经济必然包括:
(1)诸文化对象的特殊的生产关系;
(2)特殊的接受(消费)条件;
(3)联结生产与消费的一种特定的结构;
(4)文化对象得以在其中循环的一条特别路径。任何意义状况的第二部分是它的特殊的意义模型。根据这一模型,我认为它的文化对象取决于表示符号意义者(能指)、符号表示的意义(所指)和被指涉物(所指项)间的特殊关系。这里,能指可以是一个声音,一个图像,一个单词,或者一个陈述;所指表示一个概念或一个意思;所指项是现实世界中的一个对象,能指和所指都跟这个对象相联系。
后现代主义是一种非常特异的意义状况。它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消解分化(差异)”。我所指的消解分化在一定程度上与鲍德里亚的“爆聚”概念是相通的。但是我的出发点不是鲍德里亚,而是传统的社会学。使用分化概念体现的是标准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社会现代化思想。但是,根据韦伯著名的宗教社会学的方法论著作和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中的观点,我认为分化和现代化仅仅限制在文化领域。我的看法是,如果现代化是一个文化分化,或者如德国分析学家所谓的“差异外显(Ausdifferenzierung)”的过程,那么,“后现代化”就是一个消解分化,或者说是“差异消除(Entidifferenzierung)”的过程。
按照以上说法,可以很方便地把现代化的过程设想为大致由“未开化的”、“宗教玄奥的”和“现代的”
三个阶段构成。这种阶段性的划分出自于皮亚杰(Piaget),并与他的发展心理学相对应。而最初主要地而且是系统地以差异模型的观点,探讨文化现代化问题的则是黑格尔论美学的成熟著作。下面,我并不想为这一模型的合理性进行论证,但是要为阐明这个模型提供一些例证。
这里只是作一个最简略的概括。在未开化社会,文化和社会尚未分化,宗教及其仪式的的确确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神圣是内在于世俗之中的。后来,在泛灵论和图腾崇拜中,大自然和神灵依然是未分化的。巫师的作用是强调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之间差异的模糊性,而祭司的职能还没有独立和专业化。
在第二个发展阶段,即“宗教玄奥的阶段”,现代化导致文化与社会的分化,导致世界上各种宗教中神圣的东西与世俗的东西的分化。在这里,现代化的过程看起来在基督教中比在欧洲诸宗教中,在新教中比在天主教中,使得神灵与社会之间产生了更重大的分化。沿着这一轨道,进一步的现代化发生在世俗文化脱离宗教文化而独立的文艺复兴时期,更表现在18世纪时期康德对文化所作的思辨的、伦理学的和美学的三个领域的划分上。文化领域的这种分化和自主化,开启了艺术上和认识论上的“现实主义”发展的可能性。
美学的现实主义只可能建立在下述三种前分化类型的基础上。
(1)文化必须成为一个独立于社会的领域。
美学现实主义是以“描述”的可能性为前提的,在描述中某种类型的存在必须描述另一类型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符号存在于未开化社会中,而描述在某种程度上却并非如此。因此,人类学家是通过符号这个方法来研究文化的,在他们那里,文化概念与社会概念并无二致。与此不同的是,当代文化和传媒研究中,关于文化统治的思想在某种意义上则是靠描述获得的。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把符号与描述一起双双引入当代文化的研究中。描述与符号一样都是指称。但是,符号性指称,如言说,是内在性的,而描述性指称则是超验性的并且预设了一个先在的文化与社会的分化。
(2)美学现实主义预设了美学与哲学思辨的分离。
也就是说,必须清楚一个重要的观念,绘画和文学中的描述不是“真的”运用与科学描述或科学概念同样的方式。
(3)美学现实主义预设了独立于宗教文化的世俗文化,并且假定其构成方式采取的是艺术的形式。
因此,绘画的现实主义起源于15世纪兴起的透视画法对宗教前提的摈弃。阿伯丁(Alberti )的写实性的“世界之窗”概念是建立在二维空间描摹三维对象的基础上的。所以,这个空间介于对象与眼睛之间。它运用几何透视法和比例将摹拟的对象通过二维空间聚焦于人的眼睛。二维空间几乎就是一扇“窗户”,不过这个窗户上的现实是模拟的。这样,绘画现实主义就与中世纪绘画的宗教世界观决裂了。在绘画现实主义那里,科学原则取代了中世纪绘画呆板的画法和失真的比例。现实主义绘画并不以宗教世界观的内容为依据,因为中世纪绘画所描绘的只是想象中的东西而非现实存在的东西。
“叙事现实主义”同样依凭于科学与宗教世界观的分离。最典型的叙事现实主义很可能是19世纪的小说。
它要求故事有开头、中间和结尾,还要求事件必须按顺序一个接一个地发生,从而构成故事的起因和结果。它几乎千篇一律地总是以某种类型的心理活动为开头,而以行为活动作结尾,这些行为不是源于小说角色的性格便是源于小说角色的个人目的。在叙事现实主义作品中,各个事件不能像在情节剧中那样可以叠合,但是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它们起码要能够自圆其说,并且能够根据前面已发生的事件预测后来的结局。在叙事现实主义看来,因果关系不应当是目的论的,故事既不能是由一个外在原因引起的,也不能像在希腊神话和基督教神学中所描述的那样是由一个“内在原因”引起的。原因必须或者是时间上在先的,或者是与结果同时发生的。
认识论的现实主义,即所谓能够或多或少提供关于现实的真实图像的观念或者思想,也是以现代化过程中的分化为基础的。它再次预设世俗文化与宗教文化相分离,并由此背弃了关于现实的神学观念。而且它还预设了思想观念是区别于自然(和社会)的,以便使前者能够描述自然。在伦理学和道德规范领域,情况更是如此。霍布斯、洛克、卢梭和康德的“自然法则”的伦理思想都设定了这样一个前提,即抛弃以神学为基础的伦理学(例如在托玛斯主义的思想中发现的那样),设定一种以自然或理性为基础的道德规范。但是,自然法则的确立有一个重要前提,这就是必须预设文化与社会的全面分化,并且分别在“应当”的领域和“是”的领域内再生产自身。在这些道德规范中,神圣的“应当”不是归于自然领域就是归于理性领域,完全与现存的日常生活的世俗领域无涉。
进一步的分化和自主化把我们带到一个完全的文化现代化阶段。在“现代”中,每个文化领域都获得了最充分的可能的自洽性,每个领域都获得了韦伯所谓的自主权。这就意味着每个领域都变成是自我立法的。一种流行的说法是,现代主义的(或者更加错误地说是后现代主义的)文化形态是“自我指涉的”。我发现这种说法会使人产生误解。这种自我指涉性的思想在此可能是来源于索绪尔的意义出自差异的观点。许多分析学家认为,符号的意义关系实际上只是语言中众多符号差异中的一项内容。索绪尔本人对这项内容的解释是相当含糊的,而现代的索绪尔主义者却把它过于简单化了。这确实是一种过分简单化的看法。因为在任何语言中,语义不仅取决于诸符号间的关系,而且取决于诸指称间的关系,并且还取决于相关的符号和指称规则的确立。况且,即使意义完全是由诸符号间的差异所决定的,它也不意味着符号是自我指涉的。这毋宁意味着它们对自身的外在指涉(例如指称)的能力,是由它们自身之间的差异决定的。现代主义的另一类型的“自我指涉”的例证,就是画面显得单调呆板的现代主义绘画。我们姑且承认,现代主义绘画对于美学合法性的继承权并不取决于它表现外部世界中某一被指涉对象的能力如何,但是,现代主义绘画对于美学价值的继承权也完全不取决于它表现自身的能力如何。
在我看来,韦伯的“自我立法”比起“自我指涉”更能体现出一种现代主义的准则。说某一领域是“自我立法”的,就是说它能够改进自己的习惯常规和评价模式。这就意味着某一领域的内在价值如何,取决于这个领域中的文化对象如何真正地达到这个领域自身的标准。所以,在理论领域中某个命题的价值如何,已经变得越来越少地取决于它再现现实的程度,而是更多地取决于为支持这一命题进行“理论论证”的争辩和论据。在伦理学领域中,关于实践理性的论争同样如此。在美学领域中,价值并不意味着对现实的复制,而是如格林伯格(C.Greeberg)所指出的,通过存在于给定的美学内涵之中的潜势而进行的系统的创作工作本身。
在美学领域、道德实践领域和理论思辨领域(我在此借用哈贝马斯的三分法),现代主义羽翼丰满之后便摈弃了“基础主义”。基础主义是与自治法则和自洽法则相对立的。它是一种由诸如本质、理性、现实和上帝之类具有普遍性意义的东西决定的他治性法则。所以在现代性情境下,理论思辨领域和美学领域不再存在来自于“现实”的他治性法则。在伦理学领域,自然律学说和绝对命令被抛弃了。合理性论证与其说证明了康德的建立在本质主义基础上的理性观,不如说证明了伦理学的命题。
在讲到“后现代化”之前,有必要扼要地对现代性做两点进一步的说明:第一点是关于古典社会学的起源问题。古典社会学的诞生与我刚才提到的在伦理学、美学和认识论领域中发生的变革大致同时。古典社会学家如韦伯和迪尔凯姆放弃了实在论的认识论和理性主义伦理学,他们像马克思和尼采那样,选择了“社会学的”
认识论和伦理学。这意味着道德和认识是由各种社会因素或者说是由各种社会利益决定的。与前述现代主义伦理学和认识论在艺术上的、更多地是在哲学上的探讨不同,古典社会学的认识论和伦理学最关注的问题不是它的理论命题或规范命题的正当性,而是它的来源。这些来源不是某个特定领域的自洽法则,而是诸如某个社会阶级和某个民族这样一些另外的社会存在。总之,它们不是像“本质”或“现实”之类的普遍性的存在。因此它不是一种完全的基础主义。的确,根据韦伯和迪尔凯姆对文化的社会学阐释,伦理学和哲学思辨只是同一个“生命形式”如某种民族或某一社会阶级的构成部分,而且正因如此,才具有它自身“内在的”规定。
第二点是关于理性问题。有些分析者如肖斯科(C.Schorske)、贝尔(D.Bell)和弗里斯比(D.Frisby)等人把现代主义理解为主要是一种反理性主义的现象。另一些人如哈贝马斯、阿多诺(Sdorno)和格林伯格却声称,现代主义基本上具有理性的特征。我认为,文化领域的自洽化既为非理性主义又为理性主义留下了发展空间。这就是说,他治法则的摈弃,开辟了通向非理性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各自道路。这样,在理性的自我下面显露出来的无意识本能层次的空间,既可以导向弗洛伊德式的由理性本身决定的自我的拓殖,也可以导向尼采式的对本能的权力意志的非理性主义的礼赞。
在绘画艺术中,消除了由现实决定的他治法则,这就既为非理性主义和主观主义的表现派,也为明显地属于理性主义的立体派和构成派的发展留下了空间。在我看来,古典社会学本身就是现代主义中理性主义起点的主要部分。社会学很可能就是在个人主义的浪漫主义对启蒙理性的反作用中诞生的。但是当阶级、道德心共同体、民族等这些特定范畴终于成为社会学的术语时,社会学向人们表明:它依靠理性赢得了胜利。在那些具有科学特征的新的学科理论命题中,社会学的、现代主义的理性精神是显著的。况且,认可理性的论证正是为了支持这些命题。接下来,西梅尔(C.Simmel)、迪尔凯姆、韦伯都致力于对社会秩序,以至对社会本身的合理性的探究。最后,这些理论家终于把道德与理性的社会法规相互联系起来。
如果说文化的现代化是一个分化的过程,那么后现代化就是一个消除分化的过程。如果说韦伯是现代(以及作为分化的现代化)范式的理论家,那么后现代范式的理论家就不是鲍德里亚,而是本杰明(W.Benjamin)。一个既定的文化范式是由四个主要部分组成的,它们是:(1)不同类型的文化对象——美学的、思辨的、伦理的,等等——之间的关系;(2)作为一个整体的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关系;(3)它的“文化经济”。
构成文化经济的诸因素,如文化机制、文化产品流通的方式,以及文化产品本身都是文化的生产和消费的条件;(4)意义表达方式,即表示符号意义者(能指)、符号所表示的意义(所指)和符号指涉物(所指项)之间的关系。如果说现代化使得所有这些部分产生分化,那么后现代化则意味着要对这四个部分的每一个分化予以消除。
首先,三个主要的文化领域在后现代化的过程中,丧失了它们的自治性。例如,美学领域已开始向理论思辨领域和道德政治学领域扩张。其次,用本杰明的话说,文化领域不再“奥拉蒂克”(auratic),就是说,文化不再有意地与社会相分离。这样,高雅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的界限部分地被打破了。随之而来的是,高雅文化赢得了大量的受众。但这也是文化交往的一个新的内在性要素,在文化交往中,表述也具有符号的功能。
第三,“文化经济”变成了对分化的消除。在文化的生产方面,那些颇受后结构主义者推崇的著名作者或者消失了,或者被融入了文化产品之中,就像在80年代后期的传记小说中以及在从安德森(L.Anderson)到麦克莱恩(B.Maclean)的表演艺术中那样。在文化的消费方面,差别(分化)正在消除。例如自从60年代中期以来,某些戏剧类型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倾向,包括观众本身也成为文化产品的组成部分。
文化的最重要“机制”之一就是评论,它介于文化产品和消费者之间。一些评论家已经开始对文学作品和文学评论之间的区别提出质疑,正如他们对文化机制和文化对象之间的区别提出质疑一样。其他的“机制”还包括那些商业性地运作的文化对象,以及在这种商业性运作过程中广告所起的作用。随着流行录像和伪装成流行歌曲的广告的出现(在80年代后期,就像在60年代初期的黑人音乐那样),使人难以说清商业运作机制到哪儿停止,文化产品又从哪儿开始。
最重要的或许是表述方式本身。如上所述,现代主义把能指、所指和指涉物的角色地位作了明显的划分和自洽。与此相反,对于后现代化而言这些差异是未定的,尤其是能指与指涉物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或者换一种说法,表述与现实的关系不是预先确定的。在这里,通过意象而不是文字意义在表述过程中所占的比率的不断增大。这就是消除差异(分化)。
在消除差异的过程中,与文字相比,意象在更大程度上与指涉物相似。公正地讲,指涉物本身更主要地是面对能指。这就是我们每一天的生活变得充满现实感的原因,在电视、广告、录像、电脑化、随身听、汽车卡式录音机,以及发展至今的CD、VCD和DAT中包含了越来越多的表述。这种指涉物对能指空间的入侵和能指对指涉物空间的入侵,正是沃霍尔(A.Warhol)所谓“过滤网”理论的明确主题。
看起来这像是向现实主义的回归,但是实际上它所刻划的现实对象本身就是一种意象。克罗伯格(D.Cronenberg)执导的影片《录像场》就十分强调这一点。在这部影片中,主角詹姆斯·伍兹(James Woods )的身体越来越多地具有录像机的功能,而录像带本身则变成了一种不知是什么样的粘糊糊的东西。
我提示的这种类型的后现代主义确有某些可取之处。
其一,意义状况这个概念不只是针对语言和结构而言,它完全超越了这一范围,涵盖后现代主义文化对象的所有领域。
其二,无论是要说明文化对象的生产状况,还是要说明文化对象的接受(消费)状况,对于这种类型的后现代主义说来都是能够胜任的。
其三,分化与消除分化两者的周期性转化。某些论者并不清楚他们所谈论的后现代主义,一方面有别于现实主义,另一方面又不同于现代主义。这种类型的后现代主义把现实主义看作是文化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实主义仅仅是分化进程中的一个节点,它不如现代主义在分化的道路上走得那么远。
直截了当地说,我并不认为当代文化整个地或者绝大部分地必然是后现代化的。在这个时代还流行着各种文化对象——包括现代主义的、现实主义的,以及诸如哥特式的和基督教的文化对象之类的前现实主义的文化。其次,还应当看到许多经验地存在着的文化对象融合了现实主义的、现代主义的和后现代主义的特征。所以,我只是把“后现代主义”和“现代主义”作为理想类型来使用,在文化史上也是如此,完全不存在文化范式间严格的前后更替的序列。例如,我认为超现实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后现代的,然而从表面上看它又处于现代主义的鼎盛期。但是即便如此,本书的论纲还是指出,现代主义的文化对象是从19世纪后期起蔓延开来的,后现代主义则是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间开始了影响日甚的扩张。
所有这一切表明,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差别。在我看来,这一差别与其他的差别相比意义更为重大、更为根本。这个差别是:现代主义认为陈述是或然性的,与此相反,后现代主义却把现实或然化了。让我对此作个解释。按照观念型“现实主义”的观点,文化形式无疑是能指,而能指无疑又是被设定用于陈述现实。因而现实主义既不把陈述也不把现实看作是或然性的。正如我在上面说过的,现代主义的自主化,也是文化形式对于现实的自主化。所以当陈述变成自我立法时,它们就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意义模糊。
这样做是为了吸引观察者注意“图像的表面”,即关注于陈述自身;或者,按照格林伯格的美学观点,是为了让观察者关注于作者对美学内涵的阐发,也可以说是关注于“表征性的实践”。
之所以说现代主义把陈述或然化了,是因为现代主义把文化产品看作是对“问题的解答”的一种追求(或者说甚至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种追求过程中,对美学内涵的诸多可能性的挖掘,就是对问题的解答。阿多尔诺用“美学合理性”这个术语来解释现代主义,表明他并非十分清楚他所谈论的东西。因为用美学合理性作为对问题的解释,很可能造成对美学合理性的损害。与此不同,在后现代主义看来,具有或然性的不是表征的过程,不是图像的表面,也就是说,不是陈述,而是现实自身。所以,看来超现实主义是对“高度现代主义”[借用杰姆逊(Jameson)在阐述现实主义时使用的一个术语]的一种乖离。
在它看来,两个对象或者多个对象的相互置换是不适当的——而且各个对象往往都脱离了它们的基础——或然化的现实。超现实主义追求的是如何比日常生活现象更加真实,它的理论根据就是弗洛伊德关于本能作用的学说。半个世纪之后,人们发现现实的或然化并非源于本能冲动的深处,而是来自于社会,但社会的每个表面,每个经验的现实,主要地是由图像或陈述组成的。马格瑞特(Magritie)就曾经说过,超现实主义与其说是美学的,不如说是“哲学的”,超现实主义可以用来区别作为完整的文化范式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这样,后现代主义也可以被看成是对问题解答的一种追求,即被看成是为了弄清我们的现实如何因充满纷繁的图像而变得面目全非所进行的一种努力。
后现代文化本身,充其量可以说是对解决问题的一种探索,而并非是固有的“非理性主义的”东西。如果说,我们当今的社会现实确实由于某些社会的和文化的因素的作用而失去平衡,那么,对现实的新的失真予以赞美虽然有可能被人们看作是非理性主义的,但其实这是一种高度理性主义的追求,因为,它试图从美学上或者从学理上寻求某种意义。
如果这个分析是正确的,那么可以看出后现代主义比现代主义对社会秩序和文化秩序具有更大的威胁。这是因为,第一,后现代主义既渗透到高雅文化中,也渗透到大众文化中,而现代主义文化的影响只是局限在高雅文化领域。更有甚者,它还威胁到文化范式的稳定。如果说现实主义希望陈述和现实表现出稳定和有序的话,那么现代主义的自洽和自我立法就会有效地打破陈述的稳定。而另一方面,后现代主义的消除分化却导致了我们的现实经验本身的混乱、浅薄和反复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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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制度是指国家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的总称。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御史制度对现代检察制度建设的启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 伴随着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生、巩固和加强,封建御史制度同立法、行政和司法制度一样,也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 成为世界其他各国从来没有过的一项特殊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始终被控制在皇权之下,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并逐步扩大它的组织,提高它的地位,使之在维护封建纲纪、巩固中央集权制度和发挥官僚机构的统治效能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完善人民检察制度,对于封建御史制度,我们可以批判地加以借鉴。
御史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一项政治法律制度,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一般说来,秦朝为御史制度的发端或初创阶段,其正式确立是汉代,其发展的顶峰是唐代,其衰落是清代。御史机构具有十分广泛的职权,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纠察百官;(2)参与会审;(3)审判监督;(4)规谏建议。总之, 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都力图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职能作用来加强国家机器, 巩固其统治地位。
我国的检察制度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的设置、性质、职权、人员任免、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法定工作程序的总称,是国家的法律监督制度,也是国家整个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检察制度是根据列宁关于检察机关的职权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几十年来,我国的检察制度虽然经历了漫长路程,但是由于检察机关几经挫折、起落兴衰很不稳定,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逐步走上正规化的建设道路。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我们认为:御史制度中的一些合理因素会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御史制度具有通过御史纠劾百官, 控制官僚系统,进而维护皇帝专制独裁,实现对人民统治这个显著的作用, 因而它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赞赏并加以运用。检察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主义法制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在依法打击敌人、追究犯罪、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在依法保护人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 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具有重要作用。唐太宗非常重视御史制度,促进了初唐“贞观之治”的产生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也证明,重视检察制度,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状况就好,社会就能稳定与繁荣。
封建皇帝通过御史控制各级官吏, 防止削弱、分散君权,有力地维护了其专制的中央集权。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优良传统。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检察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条不能动摇的政治原则。
封建社会的御史机构, 自成独立的垂直系统,直接对皇帝负责,完全不受吏部和地方机关的干涉。历史证明,这种体制有利于其监察权的独立行使。人民检察院也必须独立行使检察权,才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当前, 我们要正确认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党的领导的关系, 认真接受党的领导,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封建御史冤滥无辜、生灵涂炭的情况时有发生,是因为他们可以“风闻奏事”,即御史在向皇帝奏事时,可以不经过调查核实,不需要真凭实据, 允许把道听途说的东西作为弹劾的根据。这是一个反面教训。检察工作涉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权益,一定要严肃认真、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及要求是:
(1)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2)必须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反对逼供。(3)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4)坚决反对主观唯心主义。
犯罪、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的力度封建御史机构的主要职能对封建官吏是否尽忠于皇帝, 是否遵守法律实行监督和纠举,以维护和加强封建专制制度。为了国家安全稳定,促进廉政建设,在当前以至今后一个长期内, 检察机关要把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的打击放在首位,加强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局、渎职犯罪侦查局的建设。
监督机关也需要被监督, 这是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在我国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形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 诸如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监督、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新闻界的舆论监督,以及公民的社会监督等等。在这些监督中最重要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效力。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保障检察机关正当行使检察权、严格执法所必需的手段。加强人大的监督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步骤。
为了保证御史独立行使职权, 御史的工作安排,或由皇帝直接诏任,或由御史台的主官委派。在挑选御史上,“选之甚精, 授之不苟”。检察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体来说,这些基本素质包括以下几点:
(1)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2)知法懂法,信仰法律;
(3)心存正义,公正廉洁;
(4)具备良好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5)形成正确的思考方式。
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就是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在其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职业行为规则的总和。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一般司法人员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如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廉洁奉公,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要有求实精神等等。检察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努力做到。除此之外,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检察人员还有特别需要加以强调的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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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代远程教育有时也称网络教育,多数从事高等教育的现代远程教育机构为普通高校的网络教育学院或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网络教育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后产生的新概念,即运用网络远程技术与环境开展的教育,在教育部已出台的某些文件中,也称现代远程教育为网络教育。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现代远程教育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作用探讨套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现代远程教育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作用探讨套全文如下:
摘要: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培养新型农民,远程教育为“三农”服务有自己的独特优势。为此,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关键词:远程教育“三农”农民素质服务
广播电视大学自办学以来,一直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地方、面向农村的办学方向。1999年8月,原教育部电教办转发《关于广播电视大学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实施“为三农”服务项目”。2004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转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广播电视大学进一步面向农村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央电大明确提出:“电大作为我国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骨干力量,要在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主体之一,就必须继续坚持‘四个面向’,并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断充实、丰富其内涵,把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作为电大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更加主动地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服务,为建设农村学习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这一重大目标对整个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奋斗目标,也为现代远程教育展示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发挥远程教育资源优势,运用远程教育教学模式,为建设新农村服务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问题,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整体素质不高。据统计,我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4.8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占40.31%,初中文化程度占48.0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1.6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只占0.5%。农业部的调查显示,懂得如何使用农药的农民不足1/3。农村、农民教育的相对滞后,已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尤其是致富能力的提高,并成为制约我国农村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发展农村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已刻不容缓。
1、培育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没有农民素质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而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国家的现代化。农民受教育的程度及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温家宝曾明确指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在于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然不能没有新型农民。
2、培养新型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的重要途径。当今社会,科技在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趋突出,已成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贡献率已达到70%—80%,而我国仅为40%,与国际先进水平有相当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重要因素是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大量的科技成果得不到有效的应用与推广。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新型农民,可以使更多的农民适应专业化、规模化和科技化发展的要求,使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最终要被农民所掌握,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培育新型农民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必然要求。提高农民素质,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职业技能,既影响了现代化农业建设,也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影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而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建设新农村,必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人文素质。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教育有了很大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农村教育还相当落后,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
1、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我国农村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与城市平均水平相差近3年。在15-64岁农村劳动力人口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1%,比城市低1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受市场、经济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广大农村受教育程度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的从业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真正从事农业的农民,文化程度素质更低。
2、农村师资力量薄弱,整体素质偏低。2002年我国农村小学专任教师数为399.5万,占全国小学专任教师数的63%;小学学校数为38.4万,占全国小学学校数的84%,在校生数为8141.7万,占全国小学在校生数的67%。而占全国16%的城镇小学却占有全国35.7%的专任教师。可以看出,农村小学规模小,学生多,教学任务重,相对而言,农村小学的师资力量还比较薄弱。农村普通中学的情况与农村小学的情况类似,占有全国49.6%的农村中学却只占全国37.6%的专任教师。从师生比例上说,农村普通中学的比例也比城镇的低。虽然我国农村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7%;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6.5%。但是,农村教师的专业化不高,边远山区农村教师更达不到上述的学历标准。
3、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不协调。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教育的影响,农村教育并没有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一直在沿袭城市教育的发展模式,与城市教育采取相同的课程设置、教材、教法、进度,满足人们想通过升学来改变学生自身及家庭命运的心理需求。教学内容缺乏联系地方实际,致使农村教育与当地生产和群众生活脱节,忽视回乡参加生产劳动的大批中学毕业生对生产知识和技术的需要。农民技术培训学校数和办学规模都呈减少趋势,形成了农村基础教育一枝独秀,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十分薄弱的局面。三、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我国现代远程教育是在经济与社会转移、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定时期产生和发展的新型教育形式,其社会性、开放性的本质特色,决定了它能够更快,更协调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承担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使命,主动为“三农”提供服务。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是现代远程教育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
(一)与其他教育相比,电大作为我国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骨干力量,其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系统运作优势。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协作,进行系统办学,是电大远程教育有别于其他国内外教育机构的重要办学特征。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农村,覆盖全国的办学管理体系和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可以及时地反馈不同地方、不同层次人群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并有针对性地提供教育服务,比较好地满足地方社会经济建设需要,培养地方需要的应用性人才。
2、远程教学优势。电大系统具有天网(卫星网络),地网(计算机网络和电信网络)、人网(以电大自身独有的办学系统和与之相应的学习支持服务系统为特点的管理网络)“三网”,“三网合一”是电大教育最显著的特点和优势。覆盖全国的卫星教育网,通过卫星地面接收站,延伸到农村,覆盖到千家万户,把中心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通过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传送到基层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供那里的人员学习,为全国各地农村的求知者接受教育和培训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3、办学的开放性、灵活性。电大远程教育秉持开放教育的理念,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突出办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特别是基于网络环境的远程教学,打破了传统教学的时空局限,为学习者个别化、个性化自主学习提供了条件,适应了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要和求学者个人的需要,具有时空自由、资源共享、方便迅速的教学信息、覆盖面广、学习成本低等优势,尤其适合我国边远贫困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等高等教育优质资源难以到达的基层农村人员的学习。
4、教学资源的多样性。优质的教学资源是实施远程教育的前提与条件。多年来,电大一直非常重视教学资源的建设,积极构建反映远程教育特征、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多种媒体相结合的立体化教学资源体系,努力为参加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的各类学生提供优质的多种媒体相结合的立体化教学资源体系。在传统文字教材建设上,大多数教材设计采用“合一式”,即注重将学习目标、教学内容、自学指导、自测练习有机结合起来,能有效帮助学生自学与思考;在其他媒体资源如录像、录音、VCD、CD、多媒体CAI课件、网络课程的制作中,积极把握开放性与灵活性、参与性与交互性、智能性与可控性的特点,从而制作出了一批受学生欢迎、形式多样的优秀教学资源。公务员之家
(二)发挥远程教育资源优势,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1、加强系统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教育部办公厅转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广播电视大学进一步面向农村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指导各地方电大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同时注意统筹当地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地方电大的办学优势,积极支持其开展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实现农村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大力强化系统建设,把县级电大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县级电大工作站的基础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县级电大工作站的硬件建设,狠抓县级电大工作站教师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使县级电大成为服务三农的中坚力量。此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应以县级电大工作站为基点,使教学网络进一步向乡镇延伸,从规范运行、增强活力、资源共享、提高效能和协调发展等方面入手,探索管理的新模式,给基层电大更多的办学和教学自主权,提升其适应性、主动性,形成地方特色,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转变观念、重心下移。
远程教育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意味着办学的网络、资源、服务和管理等要实现全方位的重心下移。目前,国家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燎原学校”、“村村通”工程等,为教育重心下移的实现搭建了一个平台。此外,在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上,要系统重点打造县级电大网络,其意义不仅在于使这些县级电大具备了功能完备的网络教学平台,成为为“三农”服务的县级区域远程学习中心,更在于以县级电大为基点,教学网络进一步向有条件的乡镇延伸。同时,开辟“新农村”远程教育网站,构建服务平台,把信息资源发送到更多乡镇,使县级电大和乡镇网站成为远程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信息中心。调整教学资源开发策略,提高服务效果。在内容上,要结合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特点,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资源,注重内容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贴近农村实际,拓宽服务领域。
电大远程教育要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探讨和把握农村受教育者的各种需求,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开放教育与普通教育兼有,高等教育、中专教育与各类培训并重,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兼顾,形成立体化、多功能的教育结构和层次体系,从而更好地提供适应性、针对性、实用性、灵活性、实效性服务。大力开展各类大、中专层次的学历教育,培养农村技术、管理、经营方面的专门人才;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以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本、专科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和新课程教学能力;积极参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文化科技素质和管理能力,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以农村青年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掌握种、养、加工方面的实用知识和技术,为推动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1.余善云.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服务终身教育体系方略[J].现代远程教育,2005;(5)
2.孙俊芳.关于电大远程教育为“三农”服务的几点思考[J].中国远程教育,2005;(12)
3.张少刚.以科学发展观引领远程高等教育服务“三农”[J].中国远程教育,2004;(4)
4.彭坤明,周蔚.服务“三农”:远程教育的新使命[J].中国远程教育,2004;(8)
5.李龙仲.农村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索[J].终身教育,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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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会的存续和发展都离不开良好而稳定的社会秩序,否则必趋于混乱失序、动荡不安而消亡,而良性社会秩序的形成则以来一定的社会规范。远溯原始社会,近至现当代文明社会,乃至未来理想社会,概莫能外。纵观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习俗、道德与法律(此处指实证意义上的人定法,下文所言“法律”主要在此意义上使用),乃是普遍存在与主要的社会规范,它们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化,维系着人类社会的存续与发展。
早在远古的原始初民社会,人类在漫长的共同生活和生产过程中逐渐地、自发地形成了一些行为规则和规范,这些规则为人们自觉遵守和普遍适用,其涵摄了简单的人类原始社会生活和生产的诸多方面,内容非常丰富,主要包括原始禁忌,例如食物禁忌、性禁忌等;原始宗教,例如图腾崇拜;原始礼仪,如原始祭祀;原始习俗,如血族复仇、血亲复仇、同态复仇等。这些形形色色的原始行为规范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它们往往相互混同,兼具习俗性、宗教性和道德性。此时,习俗既是宗教又是道德。原始社会简单的社会关系就为这些同样简单和初级的行为规范所良好地调整着,使人类社会能够以此为基础继续向前发展。
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也日趋复杂,习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社会的全部关系,社会对规范的要求也不再限定在原有的基础上,那些关系到社会重大利益的、带有全局性的内容被分离了出来,由一种崭新的从习俗、习惯中发展出来的规范予以规范和调整,道德由此得以产生,其最初的表现形式是风俗、禁忌、礼仪等。
然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使得自身强制力不足、支配范围较小的习俗、道德对纷繁复杂、变化不居、新的社会关系层出不穷的社会生活逐渐无能为力,仅仅凭借习俗、道德规范、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已非可能,社会需要更具强制力的、普遍适用的标准去规范、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也就因此应运而生。
从习俗、道德、法律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演进过程来看,每一种社会规范的出现都具有历史必然性,都是生产力发展、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复杂化的结果和产物。这一过程同时也是人类文明演化进步的历程、人类从荒蛮蒙昧走向文明理性的过程。
法律作为人类理性自觉的产物,是人类智力与“法律”实践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在社会控制上自然优于作为人类自发形成结果的的习俗和道德,但这并不表明,法律的诞生意味着作为法律之源的习俗、道德的历史使命的终结,恰恰相反,在法律产生之后,习俗和道德以一种相对较为温和、隐蔽的方式潜移默化地规范、控制着社会的诸多方面,此时的习俗与道德对社会的影响似乎更加深刻了。于是,习俗、道德与法律便以不同的方式共同调整、规范着形形色色的、不断复杂的社会关系,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主要内容,成为社会生活有序化的主要凭借。
尽管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将法律、道德和宗教视为人类社会控制以及文明型构和维护的三大主要工具①,但就世界范围来看,从作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规范的角度来说,宗教虽然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人数甚众的信徒,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宗教的势力和影响微乎其微,例如,中国就是一个宗教信仰极度缺乏的社会,从古至今,莫不如此。因此,从更为普遍的意义上来说,习俗、道德与法律则构成了型构社会秩序、维系社会良性运行的主要因素,三者共同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核心部分。
作为一种人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缓慢而自发形成的产物,习俗符合人们关于正义、公平等理想追求——尽管这种追求可能是无意识的——的基本观念,是特定民族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乃至民族精神的积淀,且长期被人们自觉遵循,因此便成为了社会控制盒秩序塑造的基础手段和主要工具之一。一般而言,遵守习俗乃是一种自觉意识,而服从法律则往往被视为一种强制义务,这也决定了,较之于法律,习俗更易被遵守,甚至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也更为重要。这一点在文明程度偏低、现代化程度不足的国家和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以中国为例,在中国的乡土农村社会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的实效远远低于立法者以及一些法学家的预期,在那里,习俗以及道德乃至宗教而非法律才是最重要的、普遍被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社会规范。在那里,法律(国家法)似乎是不存在的,甚至没有存在的价值与必要。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被搁置了。恰如恩格斯在描述原始社会规范时所言:“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都调整好了”②。与此相似的是,历史法学派的鼻祖、法的“民族精神说”倡导者萨维尼主张,法律绝非立法者所刻意而为之物,恰恰相反,其根植于于社会之中、特定民族的历史文化之中,它是民族社会中那些内在的、默无声息的起作用的因素的产物,民族的普遍信念和共同意识是其真正的源泉。③如同民族的语言一般,法律取决于民族精神,主要表现为习惯法,优于立法者刻意创设的远离民族精神的成文法。不论是历史上的法律实践,抑或法学家的思想理论,都表明习俗作为一种源自社会生活本身的社会规范,在形成和维系社会秩序方面,甚至比法律有着更为深刻的影响。
同习俗一样,道德也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的生产、生活过程中缓慢地形成的,是人类社会在自治的状态下自生、自发的过程和结果。它表达了一个社会性群居动物——人——应当遵守的也是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基本准则。其作用的实现有赖于传统习惯、社会舆论、个人内在信念。它诉诸良知,无良知即无道德,良知是道德得以发挥规范作用的最重要的因素。道德与习俗一起构成了对维系社会有序化其潜移默化作用的主要力量。道德是有层次区分的的,低层次的道德与习俗大致相当,而高层次的道德则超然于习俗和法律,形成一种超然现实的理想化的价值,其指向是高标准的人类理想,以道德标准来论证实证法律的来源和效力是有着悠久历史的自然法理论的基本主张和传统。尽管实证主义法学家极力试图将道德因素从法律中剔除,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很大程度上,法律源于道德并以道德作为其合理性和正当性基础。正如霍姆斯所言“法律乃是我们道德生活的的见证和外部积淀”④。
法律是在习俗和道德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规范已经存在并发展至一定的历史阶段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化、社会利益不断分化,而习俗、道德等旧有社会规范已无力对新涌现的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规范和调整的情况下而应运而生的结果。法律是什么?这是一个极易被忽视但又极不应被忽视的法学领域的元问题。对于这个似乎十分简单的问题的回答,古往今来的法学家、思想家们众说纷纭、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主流的观点认为,法律史一种源自国家的行为规范。笔者倾向于认为,就其本质而言,法律只不过是一种型构与维系社会秩序的社会规范,其产生于存在的基础和价值乃是型构社会秩序,使社会生活有序化,进而推动人类文明的进化。法人类学家霍贝尔这样界定法律:“这样的社会规范就是法律,即如果对它置之不理或违反时,照例就会受到拥有社会承认的、可以这样行为的特权人物或集团,以运用物质力量相威胁或事实上加以运用”⑤,在他看来,特殊的强力、官吏的权力和规律性乃是法律的主要构成要素。亦即法律强制性、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机构、法律必须蕴涵、体现社会发展的一般的基本规律是法律的基本特征。作为一种主要的现代社会的社会控制工具,法律随着人际关系、社会利益的复杂性、社会成员间利益不断分化而增加,因社会对文明建构、秩序维护的需要的日益增强而发展,“人类越文明,对法的需求就越大,人类创造的法律也就越多,法只是社会需要的产物。”⑥诚如马克思所言:“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⑦
尽管习俗、道德与法律是三种迥然有别的社会规范,它们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调整领域,但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主要内容,是社会规范体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三者在型构与维系社会秩序方面能否实现功能互补、有机协调,决定了一个良好运行、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的能否形成。或许,有人认为,在现代化法治的时代大背景下过多地谈论习俗与道德显得不合时宜,但有一点不应忽视,法律源于习俗、道德的事实则表明,法律与习俗、道德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法律只不过是制度化、体系化、权威化的习俗与道德。况且,法律自身日益凸显的局限也使得其格外有必要甚至是必须与其他社会规范——习俗、道德等进行密切的“分工协作”,共同致力于理性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型构与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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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一般认为开始于17~18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19世纪扩展到欧洲大部分地区和北美地区,至20世纪60年代成为一股世界性的潮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伊斯兰教与战后中东社会现代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东是伊斯兰教的发源地和传播地。伊斯兰教是一种涉世性极强的宗教,政教合一、 族教混同、两世兼重是其根本特点。所以,在中东现代化启动、发展乃至受挫的过程中 ,伊斯兰教与其紧密相随,相伴而行。既体现了与现代化的矛盾和冲突,也表现了与现 代化的适应性与相容性。[1]从战后中东社会现代化进程的角度出发,探讨伊斯兰教及 其改革与中东社会现代化进程的相互关系,研究世俗化与伊斯兰教发展对中东社会现代 化产生的影响,对于揭示中东现代化的发展规律及其前景具有重要意义。
战后中东地区政治发展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相继诞生了一批现代民族国家。这些民族 国家纷纷以政治的或文化的民族主义为立国之本,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 与民族的利益为根本宗旨,以发展民族经济从事现代化建设为基本目标,在上层建筑领 域则以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教育制度的世俗化为基本方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削弱 了传统伊斯兰教的社会基础,降低了伊斯兰教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致使传统伊斯兰的 政治思想一度受到冷遇,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衰落。尽管在这些国家的宪法中还抽象地 肯定伊斯兰教的重要地位,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国家元首也要由穆斯林担任,但实际 上官方的意识形态、政治体制、政党组织、议会制度以及政治领导作用等方面还是以世 俗化为基本点。伊斯兰教基本上被置于从属于国家政治的地位。所以,战后初期直到60 年代末期,伊斯兰教在政治方面的主导作用仅仅体现在是作为阿拉伯民族主义、社会主 义的一种补充,它只是为国家政权的正义性、合法性、庄严性提供了一种传统依据和神 圣的象征。[2]
但是,60年代末开始,随着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兴起和迅速蔓延,伊斯兰教在中东政治 生活中的作用日渐加强。各国政府纷纷利用伊斯兰教来加强自己政治的合法性基础,各 国政府的议会在制定、颁布并实施一系列内外政策时,均以伊斯兰教为价值判断标准, 以争取各阶层穆斯林的支持。他们还在一些官方文件和大众传媒中尽可能地使用穆斯林 熟悉的伊斯兰语言,并依靠宗教权威机构来解释各项政策的“合法性”。一些国家的政 府还出巨资帮助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就在推行“世俗化”最为积极的埃及、土耳其等 国的政府也都十分注意利用伊斯兰教来改变其“世俗”形象,而不再特别强调和推行“ 政教分离”了。[3]
在一些中东国家,伊斯兰教成为政治反对派组织反对本国政府的旗帜和工具。在这些 组织中原有的伊斯兰反对派组织的活动日趋活跃,名目繁多的新组织也纷纷出现。其中 影响最大的有埃及、叙利亚、约旦等国的“穆斯林兄弟会”,伊拉克的“号召党”,土 耳其的“救国党”,黎巴嫩的“阿迈勒运动”和“真主党”,阿拉伯半岛的“伊斯兰革 命阵线”等。各国的反对派组织一般都利用伊斯兰教抨击当权者推行的政策违背了正统 信仰,违反了伊斯兰教法,破坏了伊斯兰传统社会。甚至认为民族国家本身就是违反伊 斯兰教义的。并号召人民应该起来推翻现存政府,重新建立真正的伊斯兰政府。他们往 往利用穆斯林群众对现实不满的情绪,掀起民众运动,反对执政当局。一些极端组织和 激进分子还采取绑架、暗杀、劫机、袭击政府官员等暴力手段与政府进行斗争。伊斯兰 组织对中东政治影响最大的事件是伊朗伊斯兰革命的胜利。
当代伊斯兰教在中东政治中的作用还体现在这些国家的对外政策上。早在战后初期埃 及与沙特争雄抗衡的斗争中,双方就都以伊斯兰教为对外政策的工具。纳赛尔执政时期 特别强调伊斯兰教在对外政策中的作用,专门发起成立了世界伊斯兰教大会,作为联系 和影响保守的阿拉伯国家的一条渠道。沙特阿拉伯则利用其丰富的石油资源和拥有麦加 和麦地那两个伊斯兰圣地的有利条件,发起成立了伊斯兰世界联盟,用泛伊斯兰团结来 对抗以埃及为代表的激进的阿拉伯民族主义。第三次中东战争后宣布成立的伊斯兰会议 组织成为伊斯兰国家走向联合的政治标志,这一体现泛伊斯兰团结精神的国际组织,强 调伊斯兰国家有共同的宗教信仰、相似的文化传统和近代历史遭遇,在国际事务中要加 强团结,广泛的开展合作。
此外,在中东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上伊斯兰教也有重要影响。在一些重大国际问题 上,中东伊斯兰国家往往以伊斯兰作为其决策的基础。如在阿以冲突问题上,各国就有 比较一致的立场,即支持巴勒斯坦反对以色列及其支持者。特别是第四次中东战争以后 ,以沙特为首的阿拉伯国家产油国以石油禁运为武器,对在战争中支持以色列的西方大 国予以反击,使美国、西欧和日本的经济遭到沉重打击。前苏联出兵阿富汗期间,中东 伊斯兰国家也一致支持阿富汗“圣战者”游击队的抗苏斗争。在塞浦路斯的希土冲突中 ,多数中东国家也站在土耳其一边。各种国际性的泛伊斯兰组织还频繁的举行会议,促 进各成员国之间的团结与合作,协调对外立场,以便在当代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战后中东国家普遍进行了一场影响较大的法制改革运动。首先,限制伊斯兰教法的适 用范围。多数国家都通过调整政教关系和推行世俗化的政策来削弱伊斯兰教法的影响, 但在表面上又不得不抽象地肯定伊斯兰教法的地位,包括在宪法中规定伊斯兰教为国家 或官方宗教。也就是说,伊斯兰教在这些国家中主要是作为一种手段或工具而受到重视 的。它的有效范围主要在穆斯林宗教、家庭和个人生活方面发生作用,在国家政策和经 济领域,教法的影响则越来越小。
其次,改革传统的司法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司法体系。战后中东国家的司法制度改 革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取消传统的沙里亚法庭,建立单一的世俗法院体系。如埃及在 1955年宣布废除了沙里亚法院,由全国统一的司法系统行使司法权。伊朗在伊斯兰革命 前的1976年就已基本上建立起欧化的司法系统,法官和检察官都由政府任命。[4]利比 亚、摩洛哥、阿尔及利亚、阿富汗等国也都相继废除了沙里亚法。二是仍保留沙里亚法 院,但通过改组审判制度、修订审判程序使之更加完善。如在传统的沙里亚法院之外, 设立世俗的司法机构,以逐步缩小伊斯兰教法的范围。沙特阿拉伯、卡塔尔、阿拉伯联 合酋长国等海湾国家大多采用这种制度。三是将沙里亚法庭纳入到国民司法体系,使之 降为辅助法庭或民事调解机构,而不再是独立的司法机构。伊拉克、叙利亚、约旦、也 门等国家采取了这种方式。[5]
再次,改革实体法,在这方面,多数中东国家都颁布了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 事诉讼法、商法及其他涉及现代社会的法律法规。其中意义最大的当属婚姻和继承法的 改革。它们一方面吸收西方的某些法律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现代社会的需要,对经训的 有关规定和各教法学派的权威论著进行新的解释。一些国家对多妻制还加以限制,一系 列与婚姻问题有关的单行法规也先后制定,如叙利亚的《私人身份法》、伊拉克的《私 人身份法》、伊朗的《家庭保护法》等。继承法的改革旨在维护以父母、子女为主体的 现代家庭的权益,主要是通过引进西方的代位继承原则,扩大遗嘱继承范围和子女亲属 的继承权等方式,对传统继承制度中不合时宜的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法制改革是战后中东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其主要成果加速了中东社会现代化进程。 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开展也出现了一股强烈要求恢复传 统伊斯兰法的潮流,有些国家还全面恢复了伊斯兰教法。如1980年伊朗宪法就宣布:国 家的所有法律、法规必须依据伊斯兰准则,霍梅尼还声称,除了真主的法律,任何法律 在伊斯兰共和国都不能生效。当然,一些国家传统伊斯兰法的恢复甚至强化,并不能从 根本上扭转中东法制改革的进程。
伊斯兰教对战后中东经济生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金融、税收和保险业等方面。
伊斯兰银行的建立与发展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伊斯兰教对经济的影响。70年代以来,在 一些伊斯兰国家的积极推动下,伊斯兰教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大力倡导的伊斯兰银行得以 建立并发展起来。1972年,埃及政府投资200万美元支持阿赫迈德·纳加尔在开罗创建 了纳赛尔社会银行。这是战后中东第一家面向城市客户的伊斯兰银行,其主要业务是发 放无息短期信贷,也兼有常规银行的部分职能。到1979年,该行已在全国各地开设了25 家分行。继纳赛尔社会银行之后,阿联酋迪拜的石油巨商于1975年创建了迪拜伊斯兰银 行,该行是一个综合性无息银行,开展多种业务,尤以大型工业项目投资为主,所以, 其职能类似于投资公司。该银行成立不久,就向海外扩展,在开罗设立分行,并向其他 国家银行投放资金,获得了相当可观的利润。此后,中东伊斯兰世界兴起了一股伊斯兰 金融热潮,建立了一批伊斯兰世界兴起了一股伊斯兰金融热潮,建立了一批伊斯兰金融 机构。具有代表性的如:伊斯兰开发银行(沙特)、巴林伊斯兰银行、埃及费萨尔伊斯兰 银行、伊斯兰国际投资开发公司(埃及)、约旦伊斯兰金融投资银行、卡塔尔伊斯兰银行 、科威特金融事务所等。[6]伊斯兰银行的建立与发展在中东经济生活中产生了较大影 响,它有利于伊斯兰国家间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也逐渐地改变着人们的金融观念。
天课制度对中东经济生活产生着重要影响。天课只是伊斯兰的“五功”之一,是当今 中东国家的主要岁入。据有关资料,天课岁入约占沙特阿拉伯国民毛收入的10%,年收 入超过10亿里亚尔,在其他伊斯兰国家约占4%。[7]天课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征收,统一 管理。税入主要用于济贫和社会福利事业。这种做法有利于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 别,被视为伊斯兰社会平等、经济公正的体现,受到了各国政府和宗教界的重视。同时 ,它也是当代伊斯兰教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有些学者从宏观经济学的角 度对天课制度进行诠释,在诸如课税范围、税率和天课收入的分配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 见解和主张。总的说来是希望用这样一种税收制度解决经济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 际问题。
伊斯兰教对现代保险事业基本上持一种批判和排拒态度。认为保险活动含有投机、赌 博、放债取利等因素,与伊斯兰教主张的经济公正、诚实经商等原则相悖。而且认为保 险活动会诱导世人热衷于追逐财富而忽视精神财富,从而导致宗教生活松驰、道德沦丧 。因此,中东国家的保险事业受到制约,尽管还没有一个国家绝对禁止一切保险活动, 但事实上也没有一个国家对之开绿灯。从目前情况看,保险活动基本上限于教法许可的 范围内,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在伊斯兰国家公开刊登广告、招揽生 意。由于宗教观念的束缚,人们的保险意识淡薄,对家庭和个人财产保险的极为少见; 又由于伊斯兰教认为穆斯林的生老病死皆为安拉先前所定,所以人寿保险被绝对禁止。 结果导致现代保险事业在中东伊斯兰国家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新技术革命的影响和推动下,掀起了现代化的第三次大浪潮。 这是一次真正全球性的现代化大浪潮,它使处于现代化“边缘”的那些国家也都提出了 “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中东作为现代化启动较早的地区又一次受到了大潮的猛烈冲击 。在现代化的冲击下,中东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城市化的迅速崛起和发展是社会生活发生变化的突出表现之一。据世界银行1992年的 《世界发展报告》,中东地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由1965年的35%上升到1990年 的51%,1965—1980年,城市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4.6%,整个80年代,年均增长4.4% 。[8]到1996年,中东地区城市化平均水平达到58.8%,大大超过世界平均水平(45.7%) 。[9]城市化的飞速发展,使得中东地区出现了像德黑兰这样人口超过1000万的特大城 市。[10]当然,中东地区这种城市化并不能完全说明它已经实现了现代化,但是,按照 现代化理论,城市化毕竟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在一个侧面反映了中东社会现代 化的进展情况。因为高速的城市化不仅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也促进了建筑、制造、 交通运输、商业、金融、旅游及其他服务业的发展,提高了国民收入。
婚嫁习俗的变化也是社会生活变化的重要标志。传统的伊斯兰教法确认多妻制,这种 习俗沿袭了1000多年未有大的改变。20世纪初古老的奥斯曼帝国首开了婚姻制度改革之 先河后,其他国家也陆续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改革法令。其主要内容是对多妻制加以不同 程度的限制。如有些国家通过监禁和罚款等方式限制多妻;有些国家严格限制丈夫的单 方面休妻,并在法律中规定了离婚的理由,不但协议离婚为法律所允许,而且妻子被授 予某种提出离婚的权利;有些国家则在很大程度上强调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但从中 东目前情况看,婚姻状态却是五花八门,多妻制事实上大量存在,在有些地处偏远落后 地区的部落还存在某种形式上的群婚状态。
妇女地位的提高更能说明战后中东社会生活变化的情况。首先,许多国家制定了保护 妇女基本权益的法律,除了婚姻方面的一些规定外,在财产继承关系方面也废除和限制 了传统的以父系继承为中心的不合理继承制度,妇女和母系亲属的继承权益得到了改善 。其次,战后中东许多国家的妇女已经不仅可以接受教育、就业,甚至可以从政。这表 明妇女已经摆脱了传统伊斯兰教的规范和约束,融入现代社会潮流之中。70年代以来, 阿曼妇女社会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始享受与男子同等的教育和社会福利,参加工作 的妇女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不少阿曼妇女在政府部门崭露头角,1994年 ,阿曼妇女终于获得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科威特、约旦、埃及、土耳其等国在妇女解 放道路上也走在前列。即使对妇女的社会和智力发展有种种限制的沙特阿拉伯,妇女的 命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自费萨尔国王执政以来,沙特的妇女已获准越来越多的参加国 家生活。[11]第三,妇女组织相继出现。近几十年来,中东国家出现了许多像妇女协会 、慈善协会和女童子军这样的妇女组织,这些组织的活动日益频繁,影响越来越大。如 约旦的主要妇女团体“约旦妇女联盟”一直为妇女争取那些被政府或其他公共团体所忽 视的基本权利。1958年,科威特妇女掀起了“告别面纱”运动,到70年代,科威特妇女 已经可以身着时髦服装在大街上行走并且不必带面纱。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世界 妇女大会上,科威特政府代表团提出了禁止歧视妇女、保护妇女权利、有效发挥妇女的 社会作用等一系列原则,受到了大会的重视。当然,中东妇女的社会地位还有待进一步 改善,而且前进道路上阻力和困难还会很多,中东广大妇女正殷切地盼望着人道、公正 、充满仁爱的世界早日到来。
战后中东社会生活方面最为奇特的一种现象就是以色列的社会经济组织“基布兹”。 基布兹(kibbutz)是希伯来语“集体定居点”的音译,也有人把它译为“农业合作社” 或“集体农庄”。它是以色列大社会中的小社会,一个具有特殊价值观和特殊生活方式 的小社会。到1989年,基布兹的总数已达270多个,在其中生活的总人数为12.5万多人 。占全国总人口的2.7%以上,[12]经营着全国35%的土地。[13]基布兹创立时只经营农 业,20世纪60年代以后,它所经营的工业、制造业和旅游业都有了很大发展。基布兹的 基本原则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它的一切财产和生产资料均为全体成员所共有, 实行民主管理。成员之间完全平等,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基布兹成员之间没有金钱往 来,成员也不领取任何报酬或工资,生活的一切基本需要全部由基布兹提供。这样,基 布兹既是农村的一个基本生产单位,又是一种社会基层组织形式,在加上它还具有平战 结合的特点,实际上成为一个农工商军四位一体的社会组织。[14]基布兹的出现,体现 了以色列人用自己的劳动实践对理想社会的追求,也体现出了早期锡安主义的乌托邦倾 向和打破旧日犹太人与世隔绝的生活意愿。在其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为以色列国家 建立和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但近年来,基布兹的数量和性质都在发生着变化,其影响 也在减弱。
国内外从事现代化研究的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一个成功的现代化进程的主要标志是一 个国家(民族)综合实力持续不断增强的过程,它的基础和核心是人的素质的现代化。而 实现人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民族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在于国家和社会对文化教育的高 度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战后中东各国在发展文化教育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 了显著的成效。
在文化方面,中东伊斯兰各国由于中东国家现代化在实践中的受挫以及第三次中东战 争中阿拉伯国家的惨败,穆斯林文化界再一次把目光转向固有文化的本源,并力图以此 为基点,重建伊斯兰文化。所以,70年代以来,伊斯兰文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向 伊斯兰教的“回归”,即返回到伊斯兰传统文化中去,抑制外来的西方文化的影响,建 立起一种以伊斯兰精神为主导的文化模式。为此,一些国家加强了对伊斯兰文化遗产的 整理和研究,在各种语言、文学研讨会、诗歌节和艺术节中都将展示和研讨民族文化艺 术遗产作为重要内容。各种关于伊斯兰教的书籍、刊物的出版数量大为增加,广播、电 视中有关伊斯兰教的节目也大量出现。1986年3月阿拉伯作家联盟在巴格达举行第十五 次会议,以《阿拉伯文化面临的挑战与应答》为题进行了专题研讨。此外,思想家、哲 学家们也纷纷著书立说阐述他们的立场观点。专家学者们从复兴伊斯兰努力的历史与现 实、东西方文化的冲突与对抗、世俗化与宗教极端倾向等方面阐述伊斯兰的理想与精神 ,以创建一种全新的伊斯兰文化模式。[15]埃及是中东文化比较发达的国家,开罗大学 是中东最高的学府之一,每年不仅为埃及也为中东其他国家培养大批人才。埃及还是阿 拉伯世界最主要的电影生产国,其影视作品在阿拉伯世界和中东地区广为流传。埃及的 政治影响也伴随其培养的人才和文化产品的传播而扩及到中东广大地区。
中东非伊斯兰国家的文化发展也出现了新气象。最有代表性的是以色列文化的成就。 总体来看,以色列文化发展是一种全方位的。在文学、音乐、舞蹈、美术、电影、考古 、文博、体育和新闻出版等方面均表现突出。据1990年的统计,以色列拥有几十个音乐 团体和机构,一年中可举办327场音乐会和歌剧演出。文博事业也相当发达,共有大小 博物馆120个,每年参观的人数近1000万。[16]新闻事业也很发达,据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的统计数字表明,1988年在人均拥有图书和出版社,每年人均读书数量的比例上,以 色列均居世界第一。全国公共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1000多所,平均不到4000人就拥有一 座公共图书馆。小小的以色列有29种报纸、各种杂志和刊物890种之多。[17]在世界文 化争奇斗艳的百花园里,以色列文化呈现出了大众化、自主化的独特风格,反映了犹太 民族生存和复兴的浓重氛围。
在教育方面,战后中东国家普遍采取了重教政策和措施,其成就也令世人瞩目。中东 地区传统教育的特点是宗教性教育,因此,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施世 俗化、现代化,发展包括普通、职业、师范、高等、成人、特殊教育在内的完整的现代 教育体系。就连阿拉伯各君主国也注意与共和国建立统一的教育体制,如1957年约旦与 埃及、叙利亚签订协议,统一三国的教学目标、课程、考试和教师资格认证。1964年阿 拉伯国家又签订了《阿拉伯文化统一公约》。[18]在发展现代教育的同时,传统的宗教 教育也被保留,并在70年代以来的伊斯兰复兴运动推动下有所扩大,据阿拉伯联盟教科 文组织1981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伊斯兰课程在中小学课程里所占比重也明显增加,出现 了现代教育和传统教育同时发展的现象。
在海湾地区的沙特阿拉伯,教育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大幅度上升。1 960年——1974年间,教育经费一直保持在国家预算的10%左右。1990年教育经费在预算 中的比例又上升到17.8%,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6.2%。[19]在教育方针、教学内 容和教育方法上,沙特既吸取国际上公认的原则与经验,又考虑到本国的文化传统和民 族风俗,从而推动了教育的发展。
在北非的摩洛哥,其教育发展堪称非洲一流。独立后国家就确定了“教育为第一需要 ”的国策,着力发展教育事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摩洛哥已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教育 体系和教育制度。与此同时,叙利亚的教育发展也获得了成功。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 ,视教育为国家政治和经济建设的基础,国家宪法明确规定教育权利受国家保护,各级 教育免费,初级教育为义务教育。至2000年,文盲率从1970年占全国总人口的54%下降 到17%。中小学阶段普及了外语教学,高中阶段采用电脑教学,大学阶段设置了信息网 络课。[20]
在以色列,更是把教育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在建国之初就确立了“科教兴国”的方针 ,并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取得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成就。以色列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有两个基本点,一是大力发展教育,二是大力发展科技,而且这两者又互相促进,互为 补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1949年以色列就颁布了《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少年儿 童均须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而且免费教育可以继续到18岁,此后政府仍根据学生家庭情 况予以补助。为此,以色列历届政府都对教育保持高投入,其教育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 中的比重一直不低于8%,高于美国、日本等多数发达国家。[21]1993年,以色列共有大 学毕业生2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18%。1995年,以色列每万人中在国际科学杂志上 发表论文数近120篇,居世界首位。1997年,以色列各类在校生总数达到172万人,几乎 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目前以色列已有7所大学在教学、科研方面进入世界先进大学 行列。人均教授拥有量也为世界第一,即每4500人中就有1名教授。[22]教育的发展推 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据1993年统计,以色列劳动力中将近25%的人是科技人员和专业 人员,远远高于美国的16%和日本的11%。以色列获得学位的人数已达全国总数的1%,而 且每353人中就有1人获得博士学位。[23]事实证明,教育是维系犹太民族生存、复兴、 发展的纽带和根基。
综上所述,战后中东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现代化、世俗化、民族化,并且取得了显著 成绩。伊斯兰教作为中东大多数国家人们信仰的传统宗教对中东社会现代化进程给予了 极大的关注,从本质上讲它也是世俗化、现代化的对象,所以它与现代化进程必定会产 生一些矛盾和冲突,形成现代化的障碍机制。但是,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伊斯兰教 并未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立即失去存在的价值而退出历史舞台。相反的情况是当这种 涉世性极强的宗教理性化、社会化之后,便成为一种具有世俗意义的文化形式,并进而 对社会的现代化、世俗化发展产生影响。[24]正如美国宗教社会学家托马斯·F·奥戴 所指出:“宗教与世俗化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并非每一种宗教与世俗化的每一个方面都 处于势不两立的对立状态之中。绝大多数世界宗教都经历了一定程度的理性化过程,并 因此而对世俗化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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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是一个与“传统”相对应的概念,“现代化”就是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主要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化过程中内部社会的变革,而社会发展就是社会现代化的过程。社会学家英格尔斯认为:“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以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1]。由此可见,现代化不仅指社会的现代化,还应该有人的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关键在于人的现代化,没有人的现代化就谈不上社会的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一般可理解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精神境界和劳动技能等各种素质实现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变。其实质就是把作为实践和认识主体的人的素质提高到当代发展的水准,实现主体素质的现代化。当前人的现代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思想观念的现代化,主要是人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以及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其次,知识信息的现代化,现代人必须具有信息社会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开放创新的知识结构、信息容量;再次,社会关系的现代化,依赖于社会关系而存在,人既是主体发展的手段、又是服务于社会的。然而人的现代化并不是天生的,主要是靠后天的养成,因此人的现代化必然和社会的现代化紧密相连。
社会发展和人的现代化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社会由人组成的,离开了人,社会就不再具有社会的属性;人是社会中的人,离开了社会,人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1.人的现代化离不开社会的塑造。马克思认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人是社会中的人,人的现代化也只有在社会的现代化发展中才能实现。人离不开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人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引导和塑造。现代人必须具有现代竞争所需要的独立自主的主体意识和现代人格。当今工业化信息化高速发展,高度的社会分工和现代化的管理,使处于这样环境中的人们势必要具有现代化的思维方式和广阔的视野,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平衡的心态,以及理性化、规范化的行为方式,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人的现代化离不开社会的塑造,它是在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步提升,由“传统人”向“现代人”转变,由“必然”走向“自由”。
2.人的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和手段。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也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无论是生产力的决定作用还是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两者都要通过人来实现。生产力的更新不断地推进社会的发展,但是社会发展并不单纯是生产力的现代化,我们正在进行的现代化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因此,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人的现代化,离开了人这个目的,社会现代化就失去了本真的意义。
人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不仅要解释世界,更要改造世界,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必不可少的手段。英格尔斯认为:“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并不是现代化过程结束后的副产品,而是现代化制度与经济赖以长期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1]。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而在生产力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人以及人所掌握的科学技术,离开了现代化的人,社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
社会发展与人的现代化是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就是直接统一的。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存在着斗争性的一面,社会发展与人的现代化也存在着斗争性。社会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是社会体系中的两个矛盾,两者共存且互相促进,但是由于人作为主体,其发展过程中具有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现代化必然存在着排斥性和非同步性的一面,从而影响现代化的总体进程,同时也滋生了一些社会问题:价值观的扭曲、人的异化以及社会适应困难等。在现实社会中,社会在前进,但人却越来越成为了畸形的单向度的人。
社会发展与人的现代化的排斥性和非同步性,使人的现代化在社会整体环境中显得异常尴尬,价值观在唯科技主义和经济至上的年代被扭曲,人随着科技的发展也在被不断异化,人格冲突更加的激烈,在竞争激烈和快节奏的生活中,人的社会适应越发困难,人的现代化面临着种种问题。
价值认同感削弱。人的现代化不仅指知识、技能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现代化。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变动导致人们对于过去统一而又具有权威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由认同走向了质疑,评价标准多元化,排斥传统文化致使其失落,这些问题极大地冲击着人们的价值观。
追求利益至上。全球化的发展,西方以其发达的经济优势致使其腐朽思想强烈渗透和侵蚀着他国国民,传统价值观失落,价值虚无主义抬头,市场经济追求物质利益被扩大化。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是目的引导手段,而是手段代替目的,不是生存决定占有,而是占有决定生存,不是人先于物,而是物先与人,人们试图最大限度地追逐财富,但却不知为何而生存”[3]。人们在追求利益至上的光环中,人性被扭曲,人格被消解,价值观被严重颠覆。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极大增强了人们改造世界、创造财富的能力,人的主体性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但是,在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人却不断被异化且有加剧的趋势。马克思曾说过:“技术本是人创造的,反过来成为统治人的力量”[2]。在现代社会中,人成为了机器的附属物,人的活动围绕着机器的运转,人在劳动中难以看到自己独立的个性和能力。在科技主义面前,人的生存不过是一种材料、物品和原料而已,人不再是技术的主人,而成了技术的奴隶,成为了职业化、专业化的人,人的发展更加的片面化。“技术的人本目的被颠覆,自由走向了反面,理性成为奴役人的工具,人成了非人”[4]。技术越发达,人的异化在现代社会下体现得更加明显。
信息化社会,社会的极速变化给人们心灵带来巨大的震撼,住房、婚姻、教育和就业等问题都可能使人们陷入困境,加上社会上物欲横流,使人的人格冲突更加激烈,更难适应社会;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被引入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有了更多展示自我的机会,但是竞争的残酷性也增大了人们的焦虑感和恐惧感,由此增大了社会适应的难度;现代社会生活的流动性和多元化给人们带来更多的自由选择的机会,也正是有了这些自由选择的机会,人们的心理越发矛盾,社会适应越发困难。
人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一个人的素质是经济发展水平和一定的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现代社会中,工业化只是为人的现代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而人的现代化素质的培养和自身的全面发展还需要通过社会教育现代化来实现。英格尔斯的研究表明“一个人受教育水平与其现代性水平成正相关”。也就是说教育对人的现代化的影响是最直接根本的。这是因为,教育具有极大的导向性和目的性,有较强的计划性和系统性,它不仅给予人们现代化的科学知识和生活方式,塑造健全的人格,还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自我意识,提高了自我学习和自我教育的能力,增强了社会适应的能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教育对人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实现人的现代化,必须要实现教育的现代化,要按照邓小平的“三个面向”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为核心,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抓好素质教育和终身教育,通过教育的现代化来实现人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现代化”[5]。
当今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使得人的现代化正面临着一个突出的矛盾就是文化冲突以及价值观的扭曲。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实力,大肆推行其思想形态,传输西方的普世价值、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而不少国人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受到西方国家强势的影响,把西方文化视为“具有普遍性权威的唯一标准”,价值观严重错位。而人的现代化不是物质财富的现代化,也不是“全盘”西化的过程,而是素质现代化养成的过程。
现代化的过程是本国文化与现代文化互动的过程,民族文化作为国家和民族的象征,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风貌,是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灵魂。在利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重现实、重实效、重过程的价值取向被普遍认同,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人文素养则被遗弃或者否定,如不加强引导,势必走偏方向,严重阻碍现代化的进程。因此,需要学校的引导和教育,利用大众传媒引导民族文化,倡导独立自主、创新进取的现代精神和适合广大群众消费的生活方式,抵制各种丑陋的思想文化,形成良好的文化软环境,使人们在其熏陶中提高文化素养,自觉完成从“传统人”向具有全面素质的“现代人”转变。
人的现代化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但是当前科技越发达,人越来越异化为技术的奴隶,导致人文文化缺失,人的发展片面化。我们知道,科学回答的是“真”,揭示的是自然规律,而人文文化回答的是“善和美”,揭示的是人类社会的价值追求和终极关怀,科学与人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人性本是善的,以工具理性为主导,会使人性更加分离,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困境,恰恰是科技发展缺乏人文理性的纠偏所导致。
在人的现代化中,工具理性不可缺失,但价值理性更加重要。在社会发展的规律中,既要支持科学研究,探索自然规律,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服务,但科技的发展要有人文的引导,使之为人类的现代化造福,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如果缺乏人文的引导,现代科技的发展不知会把我们带向何处,这是我们必须深思的问题。人文的引导在于建设和营造,学者曾经说过“对科学的人文主义理解,就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社会的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发展,不能离开哲学辩证的轨道和对世界本原的把握,更不能忽视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只有如此,人的现代化才能摆脱技术的束缚,实现由“必然”走向“自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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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遍意义上,我们认为社会科学现代性是随着工业革命和启蒙运动而产生的,这一时期就是社会科学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人类历史发展进入十七世纪以后,西方社会开始面临一场“普遍危机”。这场危机波及整个西方世界,社会秩序遭到破坏,政治文化遇到冲击,经济秩序亟待调整。然而这场“危机”一方面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威胁”,而另一方面则使得人们开始探索新出路——开始求新求变。这个大背景,为后来的社会科学现代性发展创造出一个时代背景。
在这场新探索的征程上,近代科学诞生。新的科学体系,新的科学思想开始传播。社会大众开始挑战权威和专制,解放思想,对自然有了新的认识,人类发展步入一种新的求索期。人们更加注重观察与实验,在自然学科基本概念构建过程中,为了准确证实,一些经验(这里指实验)被当作科学研究和检验的方法。同时,人们开始重视数学语言,运用数学语言开始准确地描述一些规律性问题。
经历了一系列历史上重大改革之后,西方社会开始真正追求理性、自由、科学这些“精神”。我们观察哲学史,不难发现科学与近代哲学是相伴而行的,近代哲学家显现出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他们具有良好的自然科学素养。
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近代哲学为了迎合这种契机,开始向认识论转向。近代哲学主要产生了经验主义和唯理论两个阵营。经验主义强调观察,而唯理论,顾名思义强调理性。但是无论是哪个阵营我们不难发现,这两派虽说各有论据,但是归根到底都是在强调理性。近代哲学延续了哲学的思辨精神,并以实践为指向,把自然科学作为参考,进而想要改造社会,改善生活。
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变化开启人类思想领域的新航向,为广大受众提供了新的思想,这为社会科学的兴起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也为社会科学创造了许多前进式的理论。人们走下神坛,开始用社会科学新的知识构建社会。
社会科学思想是随着历史发展并与时代紧紧结合的。早期社会科学思想与当时最典型的机械论(Mechanism)相结合,换句话说机械论成为社会科学普遍特征。机械论是在物理学经典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机械论的前提假设是“人性论”,运用数学化的逻辑思维和推导过程,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机械论图景,进而分析社会各种现象。
机械论的开端可以追溯到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霍布斯主张人和世界都是机器,世界是遵循因果规律解释的大机器,世界上唯一存在的就是“物体”。之所以说机械论的产生对社会科学的兴起起到了重要的铺垫作用,是因为机械论可以被看作是社会科学最早产生的范式模型。机械论范式在社会科学现代性进程中发挥着深远影响。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斗争的工作,我们也可以将它认为是一种哲学思维。这一理论的目的是要让人的全面解放这一宏伟目标得以实现,进而成为推动社会快速前进的动力。
自由主义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力量,人们需求推动创造,创造的过程力求创新,在创新的过程中,旧事物必然会遭受冲击和反对。由此一来,新事物源源不断地涌现,在新旧交替的社会变革里,近代文明逐渐萌生,不得不说自由主义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催化剂。抛开自由主义的话,我们也无法论及所谓的民主,更不用谈及在民主政体里蓬勃发展的社会科学了。
社会科学的不断发展凭借的不仅仅是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在思想领域它也需要新的观念和理论的支持。社会的快速发展与政治观念的更迭转换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社会科学框架的变化,引领着社会科学逐渐走向新的康庄大道。
1. 理性思想将主体的能动性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它将主体的能动意识与自然本性区分开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的创造力,它说明主体的认识能力并不是自然本能可以比拟的。因此,理性思想成为了社会科学现代性的核心观念,奠定了人这一主体思维范畴和模式。
启蒙时期的思想家们将理性思想视若珍宝一般,它像一把利刃深深地刺入封建神学的躯体之中,撼动了这一专制制度长久的统治地位。理性思想并不仅仅指称为人性论思想,它还涉及人道主义自由、平等、民主的价值观与世界观。社会科学家们将科学与自由推崇到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强调人的主体意识以及人的能动的创造性,将人们从神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随着理性思想的不断完善与丰富,它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思想体系并在社会科学各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2. 启蒙思想将视角由群体转向个体,它更加重视个体的内在变化与发展,唤醒人们内心深处的“自我”,并将这个“自我”不断提升,不过启蒙思想在关注“自我”的同时,并没有盲目的排斥“其他”。以此同时,启蒙思想在鼓励人们不断寻求自我价值肯定的同时,也要求人们在“必然的当下界限”中去认识与把握。在具体学科的研究上,主张各个学科专注于自己的研究对象上,研究对象的细化使得科学研究的对象更加细化与深入,这也促进了社会科学的蓬勃兴盛。
从经济学这一领域来看,之前,社会经济遵循的是自然规律的指导,商品的主要功用是自给自足。随着启蒙精神的影响,理性主义在经济的发展中开始发挥作用,数学的精确计算被引入进来,齐美尔的货币经济理论就是具体科学对经济产生影响的最好示例。同理,在其他思想领域中,启蒙思想的渗透让这些不断变革的思潮相互作用与影响,共同建构着新的社会理念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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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世界发展进程显现出不同的现代化道路的竞争和比较。当下,“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道路成为世人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是一种理论思考的反映。当中国社会主義现代化事业在金融危机的考验中表现出强大优势时,我们对中国社会主義现代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对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步骤更加明确,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義道路上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充满必胜的信心。
我们党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表明“只有社会主義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義才能发展中国”的立场和态度。邓小平曾严肃指出:“中国要解决十亿人的贫困问题,十亿人的发展问题。如果搞资本主義,可能有少数人富裕起来,但大量的人会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中国就会发生闹革命的问题。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義,不能靠资本主義”,“为了实现现代化,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義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義、毛泽东思想”;以此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前提,是理解中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的起点。
从先进的中国人开始寻找救国救民的出路时起,将中国引向现代化的探索就存在一个“中国现代化向何处去”的问题。如果说在辛亥革命和孙中山先生之前,关于中国现代化的“西化”主张(包括孙先生的资产阶级共和国道路)可以称作关于中国前途的一种探索的话,那么,在此之后(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关于在中国建立资本主義制度的主张,就是一种错误的主张了;到新中国成立之后,也有过倒退到资本主義的声音,一直到今天,关于中国是否离开社会主義而选择别的道路的议论也并未绝耳,那就更说明关于“西化”之争的实质与警示值得引起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时间的艰苦奋斗,建立起新中国,走上了社会主義道路,并为走向现代化奠定了群众基础和物质基础。这是中国最大最根本的实际。中国的现代化不应该也不可能离开这个基点,否则,就会失去立国之本和广大的民众基础,就可能造成民族和社会的分裂,就可能陷入深重的社会危机,那就什么美好的事情也做不成了。
今天,中国的现代化正表现出世所瞩目的伟大成就;在现代化建设中所表现出的社会主義本质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其价值取向的理解,由此把握中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的内在根据,使我们在效率与公平上选准定位,坚持公平基础上的效率原则,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以克服“左”的和右的干扰,保持社会主義现代化发展的正确方向。
发达资本主義国家虽然走在现代化前列,但在发展中仍不可能解决社会的分裂及其阶级矛盾,其现代化经验并不完全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而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现代化的选择开创了一条通过社会主義而不是通过资本主義来实现现代化的新路,打破了只能按西方现代化模式行事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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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是我国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是一项与现代人密不可分的活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体育与现代社会人的关联关系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前言
体育,是人类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活动,它的形成与发展都要依据一定的历史背景,并且体育对社会也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和影响。体育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因此,体育与现代社会人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体育作为现代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活动,其独特的功能与作用也不断地得到人类的开发和利用。现代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人们从事体育实践活动这一社会现象提供了极其有利的物质基础和充裕的时间保障,这是现代体育运动形成的物质基础;求生存求健康的健身意识是现代体育发展的思想基础;现代体育的多功能与现代社会需求的多样化相符合是现代体育的主要社会特征。人的需要促进了体育的产生,最初人们是为了躲避野兽的追捕与攻击而快速奔跑、投射器械,为了生存而爬山、爬树、摘野果等,跑步、投掷等体育运动随之产生。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非常简单,人们只需要一些简单的体育活动即可满足生产生活得需要,但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对体育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因此,也可说体育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应运而生的,人的需要是体育寻求自身发展的原动力,现代体育也必然对人和社会的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科技与经济均得到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生活节奏也在不断加快。科技水平的进步带动了新事物与新的生活方式的产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可是同时也在逐渐的减轻人们的劳动强度,许多以往由人工完成的工作现在都可以由电子仪器或机器来取而代之,在无形中使得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得到的锻炼的机会以及体力的消耗就相对减少了。此外,繁忙的工作使得人们从事体育运动的时间越来越少,也渐渐忽略了体育运动的重要性,我们应当重新正视和重视体育运动,正确意识到体育对人们各方面的积极的影响和作用,科学合理的从事体育运动,这样才可获得和保持健康的体魄,获得最佳的生活质量,更好的迎接美好的未来。
2.分析论述体育与现代人的发展的关联关系
2.1 体育可增进人体机能,促进人的身体健康、协调发展,帮助人们保持健康的体魄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一些崭新的生活方式迅速形成,它在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多的隐患。科技的进步使得人们在提高了生活水平、获得了大量的精神和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失去了许多宝贵的东西,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与人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身体运动,或者具体一些说是坚持从事体育运动的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生活的机械化、自动化降低了人们劳动强度,也使得人们的行为与运动能力在逐渐减弱,也为人们带来了诸多健康方面的问题和隐忧。
从表1中可以看出,我们可以依成年人的健康状况分为三的基本的群体,即具有高水平健康与最大能力的完全健康组,还有慢性病或隐性病症的亚健康组,以及出现残疾或过早死亡的完全不健康组。亚健康的人群在现代社会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日益增多,一些人估计已高达70%,其症状是:食欲不振、疲乏无力、失眠多梦、烦躁、易发怒、健忘、胸闷、心悸、头疼、头晕、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思维和想象能力降低、偏执、、消极悲观、情绪低沉、犹豫不决、容易沾染坏习惯等等。现代生活综合症、双休日综合症、空调综合症、大楼综合症等形形色色的与现代生活有关的病症都应归于此列。庞大的人群不可能拥进医疗机构,也没有必要都去接受医生和心理大夫的诊治,他们应该面向体育运动,而健身运动、消遣娱乐恰恰是治疗亚健康状态的一种最积极、最有效、最廉价的手段。
在现代社会,健康已经成为公民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同时,体育参与也被视为现代社会人权的组成部分与守护人们健康的忠诚卫士。
当我们跨进知识经济时代的门槛、意识到创造社会财富主要不再依赖自身的体力,而还需要倚重聪颖和智慧的时候;当我们向传统社会告别,以成为现代人而骄傲自豪的时候,一个怪影游荡而来,它无情地嘲弄着人们,而此刻人们正奔忙在钢筋水泥林立的都市中,蜷缩在川流不息的钢铁躯壳里,沉溺于无所不能、无所不及的计算机屏幕前。这个怪影便是一直隐藏在潘多拉魔盒中的祸患,当它被释放出来时,就会以各种丑恶行径对人类施以报复和惩罚:人类的生物结构和机能正在退化,某些“文明疾病”、“都市疾病”广泛蔓延和爆发,大面积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威胁着人们的生存条件,各种心理障碍和疾患成为多种人群的高发病、多发病,而这些千奇百怪的疾病几乎是闻所未闻的。它是牵制人类走向高级文明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张力,它已经让人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以美国为例,1989年死于心血管疾病的职工人数是死于工业事故人数的10倍,心血管疾病占全年度医疗费用开支的 18 %,而从1970年到1994年全国用于健康的费用就增长了 13.4倍,1991年健康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2%。1994年我国上海市的医疗费用高达65亿元,占当年职工收入的16.94%,是当年全国体育经费的3倍。(见表2)[9]。
今天,提高现代人的生活质量,乃至生命质量的现实任务和历史责任已经严峻地摆在健康工作者面前,摆在众多与健康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学科面前。体育运动与体育科学在这场健康革命中承担的价值已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体育运动在关照、监控和提高人的生命质量方面所起的特殊保护作用,是许多其他活动不可替代的。
在当代全民健身的体育领域内,体育锻炼作为一种干预手段,它的主要目的是使人们通过体育锻炼来改善和提高生活方式与生活质量,增强人对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的意识,正确理解体育运动的意义,要注重身心健康的协调统一,使人们了解自身潜在拥有的身心健康,更全面地意识到自身的潜能,形成积极的自我概念,消除人的孤独感与冲突感,使人的身心均向社会敞开。
因此,人们得以保持健康的姿态以及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武器便是体育运动,科学、合理、适当的从事体育运动不仅有利于人们改善自身的健康状况,同时也有利于人们能够更好的胜任自己所要从事的生产劳动以及更好的服务和作用于社会,体育也可谓是人们生活与健康质量的守护神。
2.2体育可增强人的认知能力以及情感的发展,促进人的心理健康
诸多文献与试验研究表明,体育不仅可以帮助人们强身健体,也对人们的心理健康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人的心理失调包括焦虑、抑郁、狂躁、自卑和妄想狂等5个方面。这些失调的发生与社会生活有密切的关系。生活内容的丰富、生活气氛的炽烈、生活空间的窄化、生活节奏的高速化,而高科技却使得人们的高感情逐渐退化,于是层出不穷的心理问题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难以越逾的难关。体育运动和身体误乐是人们在调整、顺应新的生活节奏时的重要辅助手段。一些实验和社会调查证明,运动员和经常从事体育活动的人对生活节奏的改变有较强的适应性,经常参加运 动会的人可以表现出较强的自制、快乐、超我、坚韧、敏锐、自信、合群和从容不迫的心理调节能力。
此外,现代体育的一大显著特性是竞技性,也为体育爱好者们提供了一个追求成就感,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本人走访了几位体育从业者,通过与他们的交谈了解到大部分人借由体育所获得的精神方面的满足还是相对大于物质上的满足的,因为当他们成功并取得成绩的那一刻,他们的自尊心和自豪感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们所代表的的不仅仅是他们自己,也是代表着国家与人民。
然而凡事都存在两面性,通向成功的道路通常都会存在一些艰难险阻的,体育锻炼与训练中的高速度、长距离、多障碍、强对抗等不同负荷,都要求参与者去一一克服, 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磨炼自身的意志、培养坚持到底的坚强毅力、抑制消极情绪和冲动行为。
由此可见,体育运动中的竞争经历最容易对人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竞争运动中的成功经验最能增强人以情感为主的自尊心,激起人产生一种奋发向上的动力,也教会了人们何谓竞争。增强竞争意识、激励人们力争上游、积极进取,促进人的健康情绪和良好个性的形成,是现代社会要求现代人所必备的素质。
现代的体育运动花样不断翻新,项目也增加了很多,这丰富了人们的业余生活,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要,也缓解了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压力。由于科学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空闲时间增加了。我国目前是五天工作制,随着科技的进步还会有假期,而且家庭设施的现代化也使人们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得以解脱,人们的空闲时间将越来越多,必然会产生追求丰富多彩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体育运动可使人们业余文化生活丰富起来,人们需要体育来休闲娱乐,如: 登山、探险、高尔夫球、游泳、滑雪等等。在运动中人们可以充分享受其带来的精神盛宴和乐趣,还可以感受到现代体育物质文明给运动者带来的愉快体验。此外人们还喜欢通过观赏体育比赛及体育节目来缓解紧张压力带来的紧张情绪。现代的球迷越来越多,他们通过观赏自己喜爱的项目比赛或某个队员来丰富自己的业余文化生活.
2.3 体育可帮助人们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修养
体育,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就被认定为是一种培养公平竞争、诚实、协作、自我控制等良好品质的重要载体。但任何事物总是矛盾的统一体,体育又似乎总是与欺骗、弄虚作假、攻击性行为和对对手的不尊重行为、违禁药物的服用以及暴力行为等种种丑恶行径联系在一起。
一些研究已经证实了,体育活动中的种种不道德行为时常会出现在青少年体育竞赛以及课余竞赛中,因此,体育中的道德问题也应成为体育与人的关系领域中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面对当今多发的种种不文明的体育行为,我们可将体育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以此来引发参与者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和道德结果。因为,体育的运动精神突出体现了公平、公正、仁爱的道德主旨,而体育所特有的合作精神是人们解决道德冲突、培养人的责任心和优良品质的重要载体。
凡道德以修己为本,体育十分注重倡导与培养健全的人格,正是由于体育运动本身所具有的竞争性、协作性、整体性及渐成性等特点,使其成为培养、塑造人的健全人格的一种重要手段。体育比赛自始至终是在具有明确的比赛目标,严格的比赛规则和公正的裁判监督下进行的,始终贯穿着严格的理性精神,尽管其中不乏裁判不公、兴奋剂丑闻等问题,但就公正、平等、正义的人类理想而言,体育比赛是在所有的人类活动中是做得比较好的,这一点对人们的生活也具有很强的启示作用。
联合国《体育运动国际宪章》提出“每个人具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基本权利,这是为充分发展其个性所必需的。通过体育运动发展身体、心智与道德力量的自由必须从教育体制和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加以保证”。必须确立良好的健康观、环境观、营养观、生活观、体育观,和相应的权利意识,一个社会才能无愧为现代社会,社会成员才能无愧为现代人。
2.4 体育可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培养与提高人们的团队意识
社会是人们相互交流沟通的产物,它包含着多种人际关系,人与人之间倘若没有交流与沟通,那么社会也就无从谈起了,因为人们的精神生活都离不开人与人的交流与沟通。交流与沟通是人们精神活力的来源,人们的一系列思想都是在人与人直接的、面对面的情感交流中获得的,在现代这个高科技的时代同样是需要和呼唤着高情商的。
体育恰恰为现代人的精神沟通提供了更广阔发展前景和简易的方式,在参与体育活动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是一种极其自然的、发自内心、出于本性的情感要求,人们所怀着的相同的目的即是达到最佳的锻炼效果。此外,体育运动的多样性也决定了有些项目不能独立完成,是需要与他人相互协作来完成的,人的个体自主性需要通过协作更好地发挥出来。
因而,体育作为现代人精神生活沟通的桥梁,在现代化进程中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另一方面,体育运动可扩大现代人的社交范围现在城市人都居住在楼房里,就连富裕的农村也都走进楼房. 住的越来越高,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少,工作中由于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缺乏正常的交流,这种人情淡薄使人们更渴望沟通与交流,而体育运动恰恰可以满足人的这一需求。在运动中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可以结交朋友。如:参加公园晨练的人可以互相学习和交谈,在健身房健身的人可以彼此切磋技艺,不但使身体得到了锻炼也结交了朋友,扩大了自己的社交范围,因此,人们不仅需要体育活动来强身健体,更需要从它那里得到精神上的享受,体育是现代人需要的,是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同时,体育运动也是一种极富感情色彩的高尚活动,它是人的高级情感的产物;又是人的高级情感的发生器,丰富着人类的情感世界。在体育运动中,人们追求积极向上的精神、荣誉感和人们之间相互交往的亲切感、和谐感。因此可以说,体育运动承载着充实现代人高级情感的功用。体育运动给人们提供的情感体验是复杂多样的,顺应了现代人对情感的多方面要求。总之,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现代人的体育观念也在不断的增强,只有科学地理解体育,才能正确认识体育并形成正确的体育观,而拥有正确体育观的现代人才会建立起积极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综上所述,足见体育运动对于人的交流互动、情感世界以及一些观念的形成都是几位重要的,如何正确认识体育,发挥体育运动在人们的沟通与情感中的最大作用仍然是我们目前最大的考验。
3.结语
综上所述,体育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可促进人的身心健康、协调发展,是现代人生命质量的守护神,它可以帮助人们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并增进人们交流与沟通。体育运动可以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素质和道德素质等诸多方面,并且正在逐渐地渗透到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它改变着人们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内容与形式,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现代社会中,体育逐渐呈现出了它的多种功能和多种属性,并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活动可以打开人们封闭的心灵,使人们在同一环境中,在遵守公平竞赛的原则下自由快乐地进行相互交流、竞争并从中体验到成功与失 败。体育活动的这种自发、公平、自由、快乐、真诚的特征,不仅有利于身体健康,而且可以宜泄过重的心理负担,加强人际交往,改善人际关系。
然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科技的进步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在无形之中缩减了人们的劳动强度和从事体育活动的时间,使得人们渐渐忽略了体育的作用与重要性。
笔者在此呼吁大家将体育运动作为生活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和主要部分,积极地投身到体育运动中去,重视体育锻炼,重新意识到体育锻炼对于人的身心健康、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都有积极的影响,科学合理的体育锻炼方式才是增强体质最有效的能动手段,是人们提高生活质量走向健康的光明之路的主要途径。
摘要:高校体育教育的目的在于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全民健身则是由国家政府提倡的、全民参与的,有目的、有措施的系统工程,其目的是提高全体国民的身体素质。高校是培养未来人才的主要场所,高校体育教育对全民健身有很大影响。高校体育教育要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方式,为全民健身做出贡献。
关键词:高校体育教育;全民健身;身体素质
2016年6月23日,经李克强总理批准,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以下简称《计划》),为今后的全民健身新时尚以及体育教育改革等做出了部署。因此,该文旨在通过分析高校体育教育与全民健身之间的关系,来增强在校大学生的健身意识,帮助其树立终身体育的观念,这也有助于全民健身运动目标的实现。从高校体育与全民健身的关系出发,探讨了高校体育与全民健身的关系;然后分析了高校体育教学与全民健身的互动与融合,并对高校教学与全民健身进行了全面分析。
1高校体育教育与全民健身运动的关系
1.1高校体育教育与全民健身科学化
根据体育的主要形式、任务和方法将我国体育分为社会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等[1]。高校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一个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之地,负有对社会输送高素质人才之责,能够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因此,高校体育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能够带动我国体育事业与全民健身的发展。
第一,全民健身运动已经包含了大学体育教育,能够增强高校学生的体育知识,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的体育精神,同时还可以促进全民健身的科学化。第二,在终身体育思想的指导下,社会体育要以高校体育作为基础和前提。体育锻炼、体育教育、体育教学是高校体育的主要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体育教学。体育教学是高校体育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关键。要想提高体育教学的质量,就要提高高校体育师资力量,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的影响,逐步将科学运动的观念与体育的人文精神带给整个社会,使全民健身运动能够得到充分发展。
1.2全民健身对高校体育的要求与影响
全民健身计划对高校体育教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计划》的主要任务要求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这就使高校的传统体育教育理念有所转变,将之前比较普遍的,认为体育课只是修学分的思想转变为体育课是切实为了学生的健康服务的思想。其次,为了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还要求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社会源源不断输送高素质的体育人才,进而使全民健身成为民众健康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名片。由此可见,高校在全民健身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2高校体育教育与全民健身发展的战略关系
2.1高校体育教育在全民健身中的地位与作用
首先,高校体育教育为全民健身计划服务。高校体育的任务之一就是为社会培养具有正确健身观念、健身技能的全民健身组织者与参与者。高校要在将现状与未来发展相结合的基础上构建体育课程体系,确立能够为全民健身计划服务的教学指导思想。与此同时,高校体育还要把握全民健身计划的实质与手段,通过多种方式为全民健身计划服务。其次,高校体育教育是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基础。
学校体育是全民健身的基础,高校体育是学校体育的最高层次[2]。高校体育是学生在校接受体育教育的最后一个阶段,对学生走上社会之后的体育观念具有塑造作用。因此,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思想与合理运动观念非常重要。最后,高校体育教育对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具有促进作用。高校的终身体育教育思想与全民健身计划的持久性相契合。高校体育教育的目的就是树立学生的终身体育思想与合理运动观念,在走上社会之后仍然能够进行合理的体育运动,强身健体。因此,高校体育教学要注重对运动方法与运动观念的传授,这有利于促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2.2高校体育教育在全民健身计划中的人文特征
首先,全民健身需要体育人才,这就推动了高校体育教育的转型,培养了新型体育人才;其次,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激发了青少年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增加了体育运动次数,增强了青少年的体质;最后,由于体育设施的完善,又促进了全民健身运动的进一步发展。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生活的改善,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情况。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因此,要重视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就要认识到学校体育教育的社会属性,改革体育教育,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基础,进而提升学生未来的生活品质。
2.3高校体育改革与全民健身的结合
高校体育教育改革主要是转变教育观念,由重视阶段性教学转向重视对终身体育意识的培养。全民健身计划具有持久性,正是实现终身体育运动的最佳途径。因此,高校体育思想的变化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思想基础。此外,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的深入展开,人们对科学合理的健身越来越重视,许多与体育健身相关新职业的出现就是证明。这会为高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高校也会因此而更加重视体育教学,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体育人才,高素质的体育人才可以促进全民健身计划朝着更好地方向发展,如此便可以形成良性循环。
2.4高校体育教学与全民健身的融合
要想使高校体育与全民健身能够有效融合,首先要转变教学观念,其次要发挥高校优秀体育管理人才的组织职能,使高校教学与全民健身能够互相配合。当然,终身体育意识也是促进二者融合的重要工具。全民健身运动的宗旨就是培养广大民众参与体育活动的自觉意识,长时间的坚持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进而养成终身体育意识[3]。
3结语
总之,将高校体育工作置于全民健身视角之下,审视高校体育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从全民健身体系中把握高校体育教学,是高校能够为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所做的贡献。高校体育课程应该充分贯彻终身体育意识,传授学生体育知识、体育技能,为全民健身的实施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与实践基础。全民健身运动还可以促进高校体育改革,加强体育教学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陈卫辉.关于全民健身与高校体育教育发展战略研究[J].亚太教育,2016(24):186-187.
[2]张建萍.浅议高校体育教育与全民健身计划的关系[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4(1):160-161.
[3]陈卫辉.关于全民健身与高校体育教育发展战略研究[J].亚太教育,2016(24):62-63.
摘要:
由于社会对于不同职业类别综合素质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的职业院校教育也已转变为向社会供给专职专业综合素质人才的有力后援力量,而职业院校中良好的体育教学是使学生在专业学习之余将自身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以及职业体能进行有效培养与提高的重要途径。本文针对为提高学生职业素质而设定高职院校体育教学方向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对如何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职业素养进行了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
职业院校;体育教学;职业素质
伴随时代不断发展与社会不断进步,我国当前形势下的教育体系已得以较为有效的完善,而与此同时我国的教育形式也逐步走向了多样化路线,由于社会对于不同职业类别综合素质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的职业院校教育也已转变为向社会供给专职专业综合素质人才的有力后援力量,这也要求职业院校在对专职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要通过合理的教学方法与适当的教学手段来使学生的职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得以充分有效的提高。而良好的体育教学是使学生在专业学习之余将自身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以及职业体能进行有效培养与提高的重要途径,因此高职院校体育教学工作的完善与发展近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为提高学生职业素质而设定高职院校体育教学方向
(一)将以“健康为首要目标”的教学观念深植学生心中
职业院校在对学生进行体育教学时,要注意尊重学生的心理需求,照顾不同体质学生的不同身体需求,不能以强硬的要求命令学生在体育教学课堂中完成教师所自主规范的教学内容,教师应当注意转变自身的观念,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将教学目标设定为使不同体育水平学生的身体素质都得以全面的提升,使体育教学课程遵循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规律,使学生在体育教学课堂中得以使自身的职业体能有所提升,进而为学生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奠定良好稳固的基础[1]。
体育教师应当通过体育教学课堂将“以健康为首要目标”的观念深深的植入学生的内心,使学生即便脱离了体育课堂甚至脱离校园生活之后,也仍可以良好的将终身体育精神延续到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之中,使学生的良好身体素质不只是止步于眼下而得以长久的保持,使学生的心理健康得以良好的发展,使学生的职业体能与素养得以持续的提升。
(二)将体育教学体系进一步合理有效的完善
当前我国的体育教学体系随较以往而言已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需要相关教育界人士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合理有效完善,要将职业院校的体育教学体系根据社会对于职业性综合素质人才的需求而实施适度的针对性完善措施,对学生的实际状况与其职业需求进行较为周密的考虑,使学生在对体育相关的技巧与知识进行学习的同时,在精神意志与心理素质方面也得到有效的培养与锻炼,为学生将来走入社会参与职业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以此同时,任课体育教师还要通过不断更新自身的教学观念、加强自身学习力度来对自己进行不断的充实与完善,只有体育教师自身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高,才能保障体育教学过程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有效促进,才能使体育教学的质量与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二、如何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职业素养
(一)将职业特点合理融入体育教学
随着眼下我国各行各业的飞速发展,新兴行业的种类也在不断的增多,这使相当一部分行业的职业性与特色性在强烈的竞争环境下得以更加鲜明的展现,对于各行业工作者而言这种快速发展与变化对其自身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提出了更为严苛与高标准的要求,因此,职业院校的体育教学工作者要在对体育课程内容进行安排与设定时要对学生所学专业的职业特性与职业需求加以考虑,从而使教学方向更加明确,使教学目标更加切合实际,进而使职业院校的体育教学质量与效率得以充分的提升[2]。
例如,在针对机车、机电等专业学生的体育教学过程中,由于其将来步入职场以后的工作要求,这些学生的身体部分肌肉以及身体综合体能需要得以有效的锻炼,从而使其在长时间工作状态下保持较为充足的体力,不因自身体能不足而对自身的事业甚至前途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职业院校体育教师应当在该专业的体育教学课堂上位同学剖解分析其工作对其体能以及分体部分肌肉力量的需求,并向同学讲解体育锻炼技巧与专业知识,使学生得以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着重对自己的弱项进行及时有效的锻炼,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将劳动模拟教学形式引入体育教学课堂
无论对于何种职业而言反复多次的实践练习都是职业基础中的重要部分,若职业院校体育教师能够将对于劳动的模拟行为引入到体育教学课堂中,势必将对学生将来对于职业操作的熟练掌握与其自身的职业体能以及职业技能造成具有重要意义的积极影响,这就要求体育教师在授课之前对不同专业学生所需掌握的不同劳动形态与劳动特点进行全面性的细节剖析,并设计合理适当的教学内容使学生可以通过体育课堂与体育形式将自身的职业素质进行有效的提高。
例如,在建筑施工专业学生的体育课堂上,教师要对其抛接转砖头的劳动形式进行全面的了解,而后利用排球运动的抛接特点,将体育运动与工作劳动进行合理有机的完美融合,使学生在抛接排球的过程中掌握相关的动作技巧,从而在日后的工作中通过肌肉记忆使这些技巧得以恰当的应用。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作为使学生的身体素质、学生的心理健康以及学生的职业体能得以有效培养与提高的重要途径,职业院校的体育教学需要突破原有的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体育教师需要转变自身在体育课堂上所扮演的角色,将学生视为主体并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将职业院校的体育教学人性化且职业化,在遵循学生身体与心理健康发展的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技能与职业体能的培养,进而为社会培养出高职业素质的综合性人才。
参考文献:
[1]王和彦.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学现状与改革[J].中国校外教育,2011(17):136,148.
[2]宫作良,宫国涛.如何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学目标[J].科技创新导报,2011(1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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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不断有新的道德事件冲击我们的心理承受底线,我们的血似乎越来越冷,自焚已经不能使我们愤慨与怜悯,得到的是更多的冷视。大众整体冷漠的情绪让这个社会冰冷到极点。在自由的网络里网民在骂声一片,同时悲观的观点像洪水一样蔓延。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这是此篇论文探讨的方向。
首先解决一个问题。什么是社会心态?“社会心态”是指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心理特征和心理倾向,反映特定环境中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要求并对社会生活有广泛影响的思想趋势或倾向,它揭示的是特定社会中人们的心理状态。
现在中国社会的心态是怎样呢?学生认为主要有三种心态:悲观,愤怒,冷漠。这三种心态分别像水火风,将这个社会框架冲击的摇摇欲坠。
这三种情绪如何产生?这个“和谐”的社会怎会这样?
首先,学生先谈下关于愤怒。当人遇到不公的事情时,就会产生愤怒,是一种天然的情感。在现在这个社会体制下,许多基本的合理的权利受到限禁,对于极多数人而言。对于极少数人而言,他们的权利被无限的扩大,愤怒源于此。例如公务员招考,报纸上不断地登出关于其舞弊的内幕,“一个萝卜一个坑”。报考的人多不胜数,有的岗位甚至达到1000选一,而招的进去的都是与相关单位有关系的人。真正有才能的人总是名落孙山。有实力又怎样,笔试以超高分过了又怎样,面试就不让你过。更有况者笔试直接作弊,网上成为“开挂”。苦读寒窗十几载,有何用?除了公务员招考,社会不公的现象比比皆是,招商投标暗箱操作,房屋强拆,摆摊糊口被城管驱逐,贪官贪污几千万只需坐几年牢,石油价无理高涨,住保障房屋的人都是开小车……社会方方面面都是不公,人们的没有得到政府公正的对待,相应地,人与人之间逐渐也形成彼此的不公,你瞒我瞒,你欺我骗。愤怒逐渐积聚,正如名言所说:众人拾柴火焰高。火焰很高,而且不是一般的高。政府当然亦感觉到人们的火气,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增大维稳费用,将上访的人截回控制住,将揭露矛盾的人屏蔽掉等。可是,这些措施都没用,相反变相添加柴火,火焰更高了。
谈完愤怒,谈下悲观吧。愤怒完,悲观开始。公务员考不进,好吧,去打工糊口。一月一千多块,照五晚九,企业接单多时,直接加班,加班费是有的,不过连加班费加起来,亦是两千出头,这就是多劳多得的制度。两千多块,除去房租水电费伙食费,能剩下一千算是节俭了。生病了,去次医院就要几百。想买房?想都不要想。想结婚?想摆酒席买嫁妆存多几年吧,但是没房,住哪?租房?哪个女孩愿意跟你?有!好,终于有了。孩子教育怎办?好在高中前上学不要钱,可高中大学可不便宜啊,即使都读了又怎样,没钱没权,有好前途吗?穷二代继续吧。在这个社会里,前途的光芒是如此的渺茫,无论如何努力,人们始终摆脱不了穷的标签,生活的枷锁无论怎样都冲不破,能不悲观吗?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被黑暗吞噬,路已经看不清了,悲观在人们的心理挥之不去,悲观的从人们的眼里溢出,化成一滴滴泪水,汇成一条条河流。水将漫金山,政府当然也FEEL到,于是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电视台里歌舞升平,幸福美满,和谐无比;不断向人民说经济增长了;又说物价下降了……可是生活是如此的残酷,众人正在切身经历,况且政府说的与现实的差太远,经济是增长了,可是我们的钱包并没有增加,还减少了,电视是不错,可是与现实差太大了。落差感太明显,于是,政府又干砸了,河流又增加了。
谈完悲观,冷漠不可避免。愤怒完,悲观完,生活还得继续,要使自己情绪平稳点,戴上眼罩,装成什么都不存在,什么都没发生。强拆自焚?有发生吗?没有,一切很和谐。就算有,很正常。我们要交很多税吗?没有,政府一直给我们很多福利,虽然暂时没轮到我们。就算有,很正常。官商勾结?没有,政府一直高喊八荣八耻。就算有很正常。小悦悦死了没人救吗?没有,绝对没有。就算有,亦很正常。对,一切很正常,无论身边发生什么事,都不关自己事,保存自己是那么的艰辛,哪还管的上别人?有良知人在这个社会会遇到更多的摧残,良知得蒙蔽。我们开始失去人的天性。我们的眼睛被蒙蔽,心也蒙蔽,道德已经沦丧。冷漠之风在人们之间刮起,冰冷刺骨。
到了这个程度,社会已经十分危险,因社会心态是社会各个方面的集中反映,是一个国家的雨晴表。冷漠中的人是最危险的人,因其充满了愤怒与悲观,理智已不受控制,只要有一丁点导火线,他将会彻底发狂,一发不可收拾。到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政府当然不会说凉拌,一直说政改,可是什么都没改变,因为再改下去,真的要革命了——自己革自己的命。如果自己不革,会被别人来革,被发狂的人群包围,淹没于人海里。当然,自己革自己的命不一定会死,君不见国民党现在还活的好好的,只是自己的命不是属于自己而已。要如何做,很清晰明了,时间无多,趁我们还没发狂,赶紧抉择,自革留活或被革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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