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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条件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基础教育不够重视,所学知识狭隘,不能适应城市工业化发展,无法满足城市对知识型人才的要求,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无技术含量的工作。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在众多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研究中,主要对象为农村流动人口,而涉及新生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研究较少。本调查以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为对象,以武汉洪山区为调查点展开社会认同研究。运用问卷调查法、结构式访谈、文献分析收集信息。通过此调查能够了解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认同现状及存在的认同困境,并提出建设性建言,能够为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助一臂之力。开展此调查,加强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外来归属感,促进各民族人民平等团结和谐互助,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能为相关问题的研究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1.研究的问题及其背景。
“社会认同”理论由Tajfel提出,将社会认同定义为:“个体认识到他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同时也认识到作为群体成员带给他的情感和价值意义。”Tajfel提出的社会认同理论,区分了个体认同与社会认同。社会认同是社会成员共同拥有的信仰、价值和行动取向的集中体现,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观念。与利益联系相比,注重归属感的社会认同更加具有稳定性。
国内学者王春光对于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研究对象是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主要从身份认同、职业认同、乡土认同、社区认同、组织认同、管理认同和未来认同七个维度进行分析。而涉及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研究还不是非常全面。在新的经济发展条件下,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较之于第一代回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生活既向往又害怕,适应与不适应并存,对自己的前途未来迷茫又有目标,种种的矛盾,对自己的身份产生怀疑,易导致其产生社会认同困境。
2.方案设计。
本调查将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定义为“1980年出生(包括1980)户口在农村,进城工作的回族群体”。本调查以身份认同、职业认同、乡土认同、城市认同、未来认同为维度展开调查,运用问卷调查法、个案访谈法获取调查对象的相关信息,运用文献分析法了解国内外学者在此研究领域的相关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研究基础。
3.研究意义。
由于涉及此类的研究还比较少,进行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方面的研究,分析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困境的现象及造成原因,不断丰富研究成果,帮助促进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与城市的融合,加强其社会认同,增强作为外来群体的归属感,有利于各民族人民群体平等团结互助,促进各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旨在为其他研究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1.身份认同。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经过几年的打拼,对城市生活逐步适应,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对自己的身份认知呈现模棱两可的倾向。较之于第一代流动人口,他们很早就离开家乡进城务工,对家乡的记忆模糊而短暂,向往城市生活,想要扎根城市,对于他人对自己的身份看法呈无所谓态度。拥有少数民族身份,能够记得自己是少数民族身份和相关风俗习惯,但是在汉人聚集区打工,有些人逐渐忘记丢失相关风俗习惯,逐步被汉化。
案例一:
马XX,女,29岁,甘肃人。出来打工已有17年,现在在一家兰州拉面馆做服务员。生活在汉人的圈子里,大部分都是汉族朋友。在谈及自己少数民族和农村人身份时,认为无所谓,对自己的生活不会产生影响。朋友开玩笑叫她回回,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在介绍自己的时候,能简要地告诉别人自己是少数民族的,来自哪里。由此看来,少数民族和农村两个标签对其并没有多大影响。
案例二:
马XX,男,22岁,青海人,小学还未毕业就出来打工,在拉面馆打工,拉面师傅,在外打工的时候,父母告诫他要遵守_和回族的禁忌。只吃清真食物,不喝酒。对于回族的重要节日风俗都能大致叙述。但是面店客人不定时会来。“礼拜啊,有时忙的时候不做,不忙的时候会做”。一天要做的礼拜不能坚持,能做的时候就做,不能做也没办法。周五去清真寺也不会去,不知道武汉附近的清真寺的具体位置。
2.职业认同。在调查过程中,由于调查对象受回族身份限制,学历较低(小学或初中毕业),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主要分布在零售业、清真餐饮等服务型行业。工作时间长,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休息时间短暂。工资3 000―5 000无不等。他们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挣钱,认为自己学历不高只能从事这类工作。有些调查对象为了积累资本,为展开下一个职业准备。
案例三:
马XX,男,26岁,河南人,合伙开烧烤店。出来打工10年了,打工挣钱就是主要目的,辗转去过很多城市。在广东打工的时候,为了拿到节日补贴不休息继续工作。由于之前投资失败,了解到武汉的烧烤生意红火,与朋友合伙开烧烤店,将来能开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烧烤店。对于他来说,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同,只有收入的不同,等级的不同。
3.乡土认同。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年轻时离开家乡,没有较多的务农经历,成为城市中流动人口的一员,在慢慢适应城市的生活体系中,他们向往城市,认为城市有农村无法比拟的地方,对于农村的记忆停留在儿时支零破碎的片段,他们对农村没有许多值得牵挂的方面。较之于父辈浓厚的乡土情结,他们更想在城市寻找能够属于自己驻足的地方。
案例四:
韩xx,男,19岁,青海人,出来打工5年了,对家里没有什么念想,出来打工这几年,也就回去一两次。最记得就是自己的发小,一同上学玩耍,后来大家出去打工,感情慢慢淡化。 4.城市认同。新生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融入城市生活过程中,是一个社会关系网络重建的阶段。城市生活的优越性,想要在城市长期生活。他们主要生活在各民族聚居的地方,业余生活主要是与本民族人互动,而与当地城市居民的交流基于业缘关系。由于个人社会资本的短缺,很难获得各种资源性帮助。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的刻板印象导致对其产生偏见,使其感到无力,很难对城市产生归属感,只是城市中的过客。
案例五:
马xx,男,25岁,青海人,在武汉拉面馆打工,在谈及自己民族时,认为汉族看不起回族人,回族人有点坏,其实我们回族人还是挺实在的。笔者在问及从事这份工作的原因,他谈到自己没有很好的文凭,又没有什么关系,只能做这样的工作,是理所当然。业余生活单调,睡觉看电视,跟本民族的人聊聊天。对于所生活的地方,不了解相关民族政策,也从不参与社区活动。
5.未来认同。对于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未来归属,父辈们在城里打工赚到钱后会再回到家乡。没有土地的牵挂,更加执着于城市生活,虽然在迷茫和不确定中不断摇摆,但是他们比父辈更有自己的目标,想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眼光不再只考虑自己,更多地关注下一代。
韩XX,女,30岁,青海人,结婚后随夫来武汉11年,现在开一家麻辣烫店,女儿就读汉族人所上的小学,希望自己能多赚点钱,能在城里买套房子,这样就可以有城里户口。“自己读不读书没关系,不能耽误孩子,起码要给孩子创造条件,在城里孩子能学得更多些。”
1.户籍制度的障碍性。
在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多年的户籍管理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户籍制度以法律名义划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由户籍制度所衍生的附加价值,使在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作为城市建设大军的一员,干着脏累的活,但健康卫生、住房、孩子上学问题得不到保障,对他们本应拥有权利的一种剥夺。他们被排斥在体系之外,生活在城市中下层,与城市生活的隔绝,生存的无力感油然而生,无形的标签附着在他们身上。
2.部分城市居民的偏见。
部分城市居民对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群体产生刻板印象,大多是负性特征,认为其狡猾、奸诈。刻板印象的形成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一是个人的亲身经验;二是社会学习。有些居民在于流动人口进行互动时,发生矛盾由此导致冲突,不自觉地夸大刻板印象,告诫周边人。由此部分居民对其心怀戒意,互动减少,形成两个明显边界的生活圈。
3.自身条件。
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条件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基础教育不够重视,所学知识狭隘,不能适应城市工业化发展,无法满足城市对知识型人才的要求,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无技术含量的工作。由于语言、文化、生活习惯的差异,对于城市生活还有许多不适应,还是倾向与本民族、同乡交流,在城市少数民族分布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征。本民族之间形成内群体,与城市居民外群体相对应。在内群体中,形成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交往不断内卷化。这不利于两群体之间的互动,很难形成社会认同。
1.从政府角度。在推行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应逐步分离户口和其附加价值,保证流动人口能够充分享受各项权利。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各项职能,不断补充完善各项条令,对流动人口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并落实。
城市相关职能部门,是与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接触最多的窗口。灵活运用并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民族政策。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定时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回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及时解决所面临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不定期地开展相关职业技术培训,帮助提高回族流动人口的就业能力。
2.从自身角度。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自身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相关的职业技术培训,增强自身就业能力。保持自信的心态,主动与城市居民进行互动,能够关心社会,参加社区的活动积极融入与他们的交流中,以亲身的经历来逐步消除城市居民的刻板印象,增强个人对城市的归属感。此外,继续保持以往优秀的品质,不为诱惑所动,实现自己的目标。
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的提高,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城市居民与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参与。作为社会流动人口的一员,如何妥善解决他们的问题,提高其社会认同感,对于社会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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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多年的快速城镇化使得源于制度性差距的人口流动趋于减缓,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也有理由相信政治因素在城镇体系演变中的作用趋于下降;另一方面,集聚效应作为具有普遍性的基本经济力量,自始至终存在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环境更有利于其发挥作用。本文的目标正是实证分析集聚效应在中国城市增长中的作用,并比较区域经济理论强调的技术外部性与新经济地理理论强调的货币外部性的作用。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集聚效应、人口流动与城市增长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集聚效应、人口流动与城市增长
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转变的载体。城镇化不仅仅是城乡人口比例的变动,还包括城镇体系,如大中小城市构成、城市间的分工与专业化等的演化。在城镇化水平超过50%的背景下,城镇体系优化已逐步成为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决定》同时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人口作为一种要素,城镇化与城镇体系演变作为资源配置过程,也应该在市场机制下完成,为此,首先需要认识来自市场的驱动中国城市增长的力量。
忽略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微小差异,城市增长与城镇体系演变是人口流动的结果以2011年285个市为例,市辖区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均值、中位数、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分别为5.32‰、4.9‰、4.0‰和0.752;当年市辖区总人口增长率的均值、中位数、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分别为15.7‰、6.5‰、73.5‰和4.682。可见,总人口增长率的差异远大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差异。,但是,应用传统人口流动理论解释城市增长有两个基本不足:首先,在传统的推拉理论、刘易斯二元结构理论、托达罗人口迁移理论及新家庭经济学中,收入差距是驱动人口流动的基本力量,但收入差距本身通常作为假设出现,外生于理论。实际上,城乡与区际差异导致人口流动的同时,也受到后者的影响,传统理论不能为这种互动关系提供解释和理论框架。
其次,传统人口理论中没有空间,不能为人口空间分布的均衡、城镇体系的形成与演化提供解释。 相对于地区差距的外生性假设,现代区域经济理论研究表明,城镇化是一个累积的过程[1]。人口分布通过集聚效应内生地决定地区间效率与收入的差距,人口因地区差距而流动时,也将通过集聚效应驱动新的人口流动。从集聚效应出发,现代区域经济理论既可以解释城市的形成和分工,也可以分析人口分布的空间均衡,从而弥补传统人口流动理论的不足。亨德森(Henderson)最早将集聚效应(向心力)和拥挤成本(离心力)互动过程中城市最佳规模、城市分工与城镇体系形成的思想模型化[2~4]。藤田长久(Fujita)等人也系统论述了中心-外围结构(CorePeriphery)、单中心城市与多中心城市的形成和演化[5~6]。华尔兹(Waltz)、鲍德温(Baldwin)、布莱克(Black)、藤田长久等还构建了伴随人口流动的多区域内生增长模型,其中人口分布也是内生决定的[7~10]。
集聚效应被看成区域经济的“三个基石”之一[11],但是,关于集聚效应的性质和来源却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理论路径。传统城市经济理论强调外在于企业、内在于产业或区域的溢出效应和外部规模经济,并进一步区分了本地化经济(localization economies)与城市化经济(urbanization economies)。前者是指“相互紧密联系的产业部门形成的综合体”为本地企业创造的生产合作优势,又称“反映单一产业集中程度的外部经济”;后者是指“巨大城市聚集体的组成要素”,又称“反映城市规模的外部经济”[12]。本地化经济与城市化经济也被称为马歇尔外部性。关于外部规模经济来源,马歇尔提出三个方面的收益:中间投入品的共享、劳动力共享和知识溢出。雅克布斯(Jacobs)强调了多样化集聚在促进新思想产生方面的特殊作用[13]。卢卡斯(Lucas)进一步指出,城市在创新和学习方面的优势不仅表现在重大技术方面,也表现在各种技能和一般知识的产生、扩散与积累等方面[14]。杜兰顿(Duranton)等从共享、组合与学习三个方面概括了外部性产生的微观基础[15]。总体上,外部规模经济对应于米德(Meade)所提出的技术外部性(technological externality),作为生产函数的特殊形式出现[16],也是唯一因企业之间直接的相互依赖性而产生的外部性[17]。
与外部规模经济理论不同,由克鲁格曼(Krugman)、藤田长久等人发展起来的新经济地理理论(New Economic Geography)强调的是内在于企业的内部规模经济[18~19]。不完全竞争市场下报酬递增与运输成本的互动过程产生本地市场效应(home market effects)[20~21],即报酬递增产业在具有较高市场潜力的地区集聚[22],并且地区需求的上升导致产出更大比重的增加[23]。新经济地理理论中市场因市场潜力与集聚的交互作用而具有内生性,在循环累积机制上,克鲁格曼强调了人口和劳动力流动因素[24],维纳布尔斯(Venables)的研究则强调了产业内纵向供求关联的作用[25]。在新经济地理理论框架下,企业、消费者等主体之间的溢出效应在市场机制下产生,是一种间接相互依赖性,西托夫斯基(Scitovsky)称之为货币外部性(pecuniary externality)[26]。
集聚效应得到大量实证研究的检验。早期研究,如穆瑁(Moomaw)、田渊(Tabuchi)等都发现城市规模增长可以带来生产效率的上升[27~28]。金元(Kanemoto)等人的研究表明集聚效应在20万~4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最大[29]。中村(Nakamura)、亨德森、布莱克等同时检验了本地化经济与城市化经济的作用[30~32],亨德森发现外部规模经济主要来源于本地化经济而非城市化经济[33],但这种本地化经济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逐渐消失。雷丁(Redding)等对纵向关联模型进行了检验,发现需求与成本关联解释了国家间人均收入差异的70%、制造业工资差异的50%[34]。汉森(Hanson)检验了工资水平变化与市场距离之间的关系[35~36]。布雷克曼(Brakman)等在NEG框架下研究了欧盟地区工资的空间分布[37]。欧振中(Au)、范剑勇、刘修岩、刘长全、赫林(Hering)等用中国城市或产业数据检验产业集聚与生产率、工资的关系,也证实了集聚效应的存在[38~43]。
在集聚效应与人口流动、人口分布方面,克罗泽特(Crozet)、庞斯(Pons)、赫林等分别检验了市场潜力对欧盟和西班牙人口流动的影响[44~46],布莱克等分析了市场潜力对美国城市相对规模变动的影响[47]。帕特里奇(Partridge)等检验了集聚效应对加拿大城市人口增长的影响[48],也是所见为数不多的直接分析集聚效应对城市增长的影响的实证研究。总体来看,虽然集聚效应在主流理论中被认为是塑造人口分布与城镇体系的基础力量,集聚效应的存在也得到广泛研究的验证,但是集聚效应对人口流动和城市增长的实际影响依然缺乏充分的检验。在为数不多的研究中,结论也非完全一致。帕特里奇等人的研究表明,城市人口增长率与人口密度呈负相关,与城市初始规模呈正相关[49]。克罗泽特却发现,向心力非常有限,这些力量无法克服人口流动的障碍(成本),不足以导致快速的空间结构演变和中心外围结构[50]。
目前来看,还没有研究在集聚经济理论框架下检验和识别中国城市增长的驱动力量。长期以来,导致中国人口流动的地区差距有三个显著的外生来源:
第一,城乡分割导致的城乡差距,这为城乡人口流动积蓄了的能量;
第二,改革顺序与自然条件差异导致的区际差距,这为跨区域人口流动提供了能量;第三,政治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基础设施与寻租空间的地区差异,通过对产业布局的影响也会引起人口与就业的流动。相对于这些因素,集聚效应显得过于微弱。但是,依然可以预期,在城镇化由提高城镇化率向优化城镇体系过渡、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不断增强的情况下,集聚效应与传统力量的对比也处于变化之中。
一方面,多年的快速城镇化使得源于制度性差距的人口流动趋于减缓,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也有理由相信政治因素在城镇体系演变中的作用趋于下降;另一方面,集聚效应作为具有普遍性的基本经济力量,自始至终存在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环境更有利于其发挥作用。本文的目标正是实证分析集聚效应在中国城市增长中的作用,并比较区域经济理论强调的技术外部性与新经济地理理论强调的货币外部性的作用。
二、集聚效应框架下的城市增长模型
1. 单区域的城乡迁移
假设区域由城乡两部分组成,城市与农村代表性居民的效用分别为Vu和Vr,由于迁移成本的存在,只有在迁移前后效用差距达到一定程度时迁移才会发生。遵循普加(Puga)的研究思路,假设迁移成本x在[1,eδ]区间服从密度函数为f(x)=1/(δc)的随机分布[51]。一个代表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的概率为Prob(x
Mr,u=P?r,u=(1/δ)ln(Vu/Vr)Pr(1)
其中,Mr,u是城乡迁移人口,P?r,u是城市(乡村)人口变动,Pr是农村总人口。假设城市生产制成品为m,农村生产农产品为a,城乡居民对制成品、农产品具有不变替代弹性的CD偏好,以γ表示制成品在支出中的份额,城市居民面临通勤成本等生活成本,那么城乡居民的间接效用函数分别为:
Vu=q-γm,uq-(1-γ)a,u(wu-cu)(2)
Vr=q-γm,rq-(1-γ)a,rwr(3)
其中,qm,u、qa,u、qm,r、qa,r分别是城乡制成品与工业品的价格指数,wu、wr分别是城市及乡村的名义工资,cu是城市生活成本。假设制成品与农产品在城乡之间转移具有萨缪尔森(Samuelson)的“冰山”式运输成本τm和τa[52]。以制成品为例,一单位制成品从城市运往农村,只有1/τm单位能够到达(τm>1)。那么,
qm,r=τmqm,u(4)
qa,u=τaqa,r(5)
将式(2)~(5)代入式(1),那么:
P?r,u=(1/δ)ln[τa-(1-γ)(wu-cu)/(τm-γwr)]Pr(6)
假设城市制成品生产存在外部规模经济。虽然外部性的产生可以有不同的微观基础[53],但是,根据康博斯(Combes)等的研究[54],均衡工资(wu)通常取决于城市生产率移动因子(Bu)与城市就业规模(Lu),设为:
wu=BuLθu=BuPθuκθu(7)
其中,κu是城市总人口中就业人口所占比重,Pu是城市人口规模,θ反映了外部规模经济的大小。城市规模增长过程中,通勤成本(及其他与城市规模相联系的不合意因素)等生活成本也随之增长,劳动力的有效劳动供给将会下降[55]。设城市生活成本为:
cu=CuPλu(8)
其中,Cu是城市生活成本的移动因子,λ反映了外部规模不经济的大小。将式(7)、(8)代入式(6),那么:
P?r,u=(1/δ)ln[τa-(1-γ)(BuPθuκθu-CuPλu)/(τm-γwr)]Pr(9)
式(9)描述了城乡人口迁移及城乡人口规模的动态变动过程,影响这个过程的因素有集聚经济与集聚不经济的大小(θ、λ)、城乡人口规模(Pu、Pr)、迁移成本参数(δ)、产品运输成本(τm、τa)等。动态过程反映了城镇化的累积特征,人口集中会驱动进一步的集中,集聚经济越强,累积效应也越大。但是,两个因素会使城乡人口分布趋向均衡(P?r,u=0),即:①城市中集聚不经济的累积。
亨德森指出,城市规模扩张并达到一个很大的水平时,规模扩大对城市生活成本的边际效应大于对城市生产效率和工资的边际效应。因为城市规模与城市居民效用之间的倒“U”型关系,城市增长的自我累积过程也不是线性的,在达到临界水平后成为限制城市进一步增长的因素。②农业部门工资水平的上升。农村人口的持续转出将提高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在农业部门工资水平上升并达到临界水平后,也会限制城市进一步增长。
2. 多区域的区际迁移
在多区域的情况下,假设区际迁移由各地区代表性城市居民的效用水平决定。假设地区i和j之间的距离为dij,两地间人口迁移的成本x在[1,edij]区间服从密度函数f(x)=1/(dijx)的随机分布。E(x)/dij=1/dij2>0,迁移成本随着两地间距离的增大而提高,这与现实相符。遵循普加的研究,假设潜在迁移人口从i地区迁移到j地区的概率服从ρPu,j的泊松分布,Pu,j是j地区的城市人口数量,即流向大城市的概率更高一些[57],那么,从i地区到j地区的迁移规模将遵循以下动态过程:
Mi,j=P?i,j=ρ(1/dij)ln(Vj/Vi)PiPu,j(10)
其中,Vi、Vj分别是i地区和j地区代表性城市居民的效用水平
这个假设暗含了农村居民在本地城乡迁移与向其他城市迁移的比较。,假设其具有如下形式:
Vi=q-γm,iq-(1-γ)a,i(wi-ci)(11)
其中,qm,i是i地区制成品的价格指数,qa,i是本地农产品价格指数(假设各地区农产品价格指数相同,即qa,i=qa,j),γ表示制成品在支出中的份额,wi是城市居民名义工资,ci是城市生活成本。假设制成品的区际转移具有与距离正相关的“冰山”式运输成本τ,参照克罗泽特的做法[58],假设地区i和j之间的运输成本为:
τij=Tdijδ(12)
其中,T>0、δ>0。遵循藤田长久等的假设[59],i地区的制成品价格指数具有如下形式:
qm,i=[∑Rr=1nr(pm,rτir)1-σ]1/(1-σ)=[∑Rr=1nr(pm,rBdirδ)1-σ]1/(1-σ)(13)
其中,nr是r地区生产的制成品品种数,pm,r是r地区制成品的离岸价,σ是任意两个制成品之间替代弹性,(σ-1)/σ反映了消费者对制成品多样性的偏好程度。直观来说,由于运输成本的存在,偏远地方和制成品主要靠“进口”的地方,制成品价格指数更高。在名义工资相同的情况下,这些地方的实际工资就更低。市场潜力与价格指数恰好相反。典型市场潜力函数具有如下形式: mpi=∑Rr=1(Yr/dir)(14)
其中,mpi是i地区的市场潜力,Yr是r地区的购买力。显然,购买力加权的权数是距离的减函数,偏远地区的市场潜力更小。正如克罗泽特所指出的,制成品价格指数可以看作市场潜力的逆函数[60]。那么,用如下函数表示制成品价格指数与市场潜力之间的关系:
qm,i=f(mpi)qm,i/mpi<0(15)
假设i地区名义工资wi和生活成本ci分别为:
wi=BiPθiu,iκθii(16)
ci=CiPλiu,i(17)
其中,Bi、Ci分别是生产率与生活成本的移动因子,Pu,i是城市人口,κi是城市总人口中就业人口所占比重,θ、λ反映了外部规模经济与外部规模不经济的大小。将式(11)、(15)、(16)、(17)代入式(10),经简化可得:
P?i,j=ρ(1/dij)ln{[f(mpj)f(mpi)]-γBjPθju,jκθjj-CjPλju,jBiPθiu,iκθii-CiPλiu,i}PiPu,j(18)
式(18)描述了区际人口迁移的动态过程,地区之间市场潜力、外部规模经济与外部规模不经济等的对比关系都影响人口迁移。此时,城市增长一方面产生技术外部性,另一方面通过对市场潜力的影响产生货币外部性,两方面外部性共同驱动城市增长的累积过程,同时外部规模不经济(拥挤效应)又发挥着限制城市过度增长的作用。
1. 计量模型
根据以上理论模型,本文将实证检验技术外部性、市场外部性等集聚效应与其他力量在城市增长中的作用,基本实证模型设定如下:
gi,t,j=β0+β1Ai,t-j+β2mpi,t-j+β3Xi,t-j+β4ri+β5μt+εi,t(19)
上式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t年第i市;j表示计算城市规模增长的时间跨度;所有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也都是j期滞后值;gi,t,j是t年i城市在过去j年中规模的增长;Ai,t-j是衡量技术外部性的变量。无论本地化经济还是城市化经济,都是与集聚的绝对规模相关,本文使用城市人口规模(UrbanPopi,t)来衡量。一些学者也强调了用密度衡量的集聚相对规模的效应[61~63],本文还引入城市人口密度(PopDensityi,t)指标;mpi,t-j是衡量货币外部性的市场潜力,参照布莱克等的研究,本文计算以距离倒数为权重的总人口(MP_Popi,t=∑r(Popr,t/dir),其中i≠r)来衡量市场潜力,该指标同时也与本文的核心问题城市增长相联系,反映了城市增长过程中的潜在人口供给;Xi,t-j是其他控制因素,除了集聚效应,城市增长还受到区位、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本文涉及的指标包括的变量有失业率、工业化水平、工资水平、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化程度等;ri是城市固定效应;μt是时间效应;εi,t是独立同分布随机扰动项。根据理论,技术外部性相关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非线性变化特征,故引入UrbanPopi,t、PopDensityi,t的二次方项。城市增长的路径依赖特征、控制变量可能存在的空间相关性、不可观测异质性等都可能导致城市人口增长率的序列相关性,为此,在控制变量中进一步引入城市规模变动的滞后一期变量,最终的实证模型为:
gi,t,j=β0+ρgi,t-1,j+β1UrbanPop2i,t+β2UrbanPopi,t+β3PopDensity2i,t+
β4PopDensityi,t+β5MP_Popi,t+β6Xi,t-j+β7ri+β8μt+εi,t(20)
2. 计量策略
本文选择j=1,即与前一年同比的城市人口增长率来衡量城市增长。集聚因素与控制变量全部选择滞后一期的值,以反映城市增长与初始状态的关系。由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年份城市增长率可能有系统性的差异,模型的控制变量还将包括年度虚拟变量。
在估计方法上,由于城市规模变动受到不可观测的城市固定效应的影响,城市间规模变动也可能存在空间关联性,固定效应模型比随机效应模型更合适[65~66]。但是,引入滞后因变量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会导致固定效应估计量向下偏误[67~68]。为此,本文将使用阿雷拉诺(Arellano)等以及布伦德尔(Blundell)等提出的系统GMM动态面板方法对式(20)进行估计[69~70]。由于系统GMM方法可以同时利用变量水平变化和差分变化的信息,它比差分GMM方法更有效[71],特别是克服差分GMM方法存在的弱工具变量问题。
就模型设定合理性与工具变量有效性来说,系统GMM估计的关键检验有两个:一个是二阶自相关AR(2)检验,检验的原假设是不存在二阶自相关,本文将报告ArellanoBond自相关检验的显著性;一个是工具变量过度识别检验,检验的原假设是所使用的工具变量与误差项不相关,本文将报告Sargan检验及对异方差更稳健的Hansen检验的显著性。
3. 数据与变量
实证分析数据是2000~2011年全国261个地级市共3132个样本的面板,数据全部来自历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市规模增长用城市人口增长率(GrowthRatei,t,j)来衡量。从图1来看,2000年以来,城市平均规模经历了稳定的增长,但增长速度趋于下降。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城市平均规模最大,平均增长速度也最快。在平均增速上,中部地区城市次之(见图2)。
图1城市的人口规模与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图2分区域城市的人口规模与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城市人口规模(UrbanPopi,t)使用的是地级市市辖区总人口;城市人口密度(PopDensityi,t)使用的是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度(市辖区总人口/建成区面积);市场潜力指标MP_Popi,t中的人口是各城市总人口,权重所用城市间距离是根据城市经纬度计算的直线距离;失业率(Unempi,t)是市辖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市辖区单位从业人数);工业化水平(Indi,t)是市辖区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RP的比重;工资水平是各城市市辖区职工平均工资(Wagei,t)的对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是人均城市道路面积(RoadPerCapitai,t)的对数。表1列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统计结果。 四、实证研究结果
表2列出了实证分析的结果。模型1报告了除时间因素外不含其他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2报告了以工资增长率和失业率为核心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3报告了含所有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4在模型3的基础上添加了城市市场潜力与是否属于东部地区
按照通常口径,东部省份包括京津冀鲁苏浙沪闽粤琼。的虚拟变量的交叉项。为检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模型5和模型6分别使用2001~2011、2002~2011年数据在模型4设定下进行估计。在不同模型设定下,不存在二阶自相关且工具变量有效,两个关键假设都高度显著地通过检验,表明模型设定与工具变量选择是合理的;集聚因素与控制变量的系数基本都得到比较稳定和显著的估计结果,仅有人口密度因素在模型5和模型6中的显著性与前几个模型不一致。以下基于模型4并结合稳健性检验情况,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
首先来分析各控制变量对城市增长率的影响,模型结果表明:①效用的比较是人口流动的基本动因,收入决定效应,估计结果表明工资增长率与城市增长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工资增长率
未加说明均指滞后一期。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市人口增长率会相应地上升0.059个百分点。②托达罗的人口迁移理论强调了失业率的重要性,失业率会影响就业预期与收入预期,进而影响到人口流动和城市增长。本文的估计结果支持这一论断,失业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市增长率会下降0.1个百分点,该影响在经济意义上也是比较显著的。③城市化水平越高则城市增长率也越高,弹性达到了0.2,原因可能在于城市化水平提高能带来更快的经济增长和更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而促进人口集聚。④城市增长过程中道路建设通过降低通勤成本等拥挤效应进而促进人口集聚,人均道路长度每增长1%,城市增长率会相应地上升0.015个百分点。
本文关注的是集聚因素对城市增长率的影响,根据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如下规律。
首先,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间存在“U”型曲线关系。LnUrbanPop的一次项与二次项都在1%水平上显著,二次项小于零。“U”型曲线关系的存在,意味着在城市人口达到一个门槛规模后,城市增长率将随着城市规模的增长而增长。按照一次项与二次项的-0.784和0.067估计值计算,LnUrbanPop的门槛值为5.851,对应的城市规模为347万,超过这一规模,城市增长率与城市规模是正相关的。
2011年,达到这一规模的样本城市有17个,占到样本城市总数的6.51%。也就是说,对大多数城市来说,城市增长率因城市规模增长而下降。由于这是集聚经济与集聚不经济相互抵消后的净效应,所以从技术外部性角度看,大多数城市在人口增长过程中,集聚不经济超过集聚经济效应,进而限制城市过度增长。对于超过门槛规模的城市,城市规模与城市增长率正向关系的出现,可能与这些城市的区域中心、行政中心的地位相关。2011年超过门槛规模的17个城市中,各类中心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等)占到了15个。
其次,模型1~模型4中,城市人口密度与人口增长率之间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在人口密度达到一个门槛值之前,城市增长率随着人口密度的增长而增长,超过门槛密度之后则随着人口密度的增长而下降,这个变化反映了人口集聚过程中拥挤效应的存在。按照一、二次项的估计值0.177和-0.011计算,LnPopDensity的门槛值是8.04,对应的人口密度是3120人/平方公里。但是,在模型5~模型6中,人口密度的一次项和二次项都不显著。
综合来看,我们认为人口密度对城市增长中的影响是不显著的。对此的一个解释是,近年在土地财政的驱动下,中国出现了普遍的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情况,人口(就业)密度的溢出效应和拥挤效应因此不能得到真实反映。
最后,货币外部性是驱动城市增长的重要力量。城市增长率与其市场潜力有显著正向关系,市场潜力每提高1%,城市增长率上升0.097个百分点。对东部地区城市来说,市场潜力每提高1%,城市增长率还将额外上升0.008个百分点。
正确认识城市增长动力是我国在市场机制下继续推进城镇化与优化城镇体系的基础。虽然集聚效应被认为是塑造人口分布与城镇体系的基础力量,其存在性也得到广泛验证,但是现有研究对于具有不同微观基础的集聚效应对人口流动和城市增长的实际影响依然缺乏充分检验。本文使用2000~2011年26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通过引入分别衡量技术外部性与货币外部性的集聚因素,运用系统GMM的动态面板估计方法,检验并确认了集聚效应在中国城市增长
城市增长是人口自然增长与人口流动两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本研究未剥离城市间人口自然增长率差异的影响。人口自然增长率主要与人口年龄结构、总和生育率、死亡率等因素有关,与本文强调的集聚效应可能没有直接关系。另外,根据前面数据比较,自然增长率对城市增长的影响比人口流动要小很多。从这两点来看,忽略人口自然增长因素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应该是比较有限的,但关于这方面的影响仍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一个方向。在此,也向提出这一问题的匿名审稿人表示衷心感谢。中的作用。
具体来说:
①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间存在“U”型曲线关系,但是大多数城市处于曲线的左侧,城市增长率因城市规模增长而下降。从技术外部性角度看,这些城市在增长过程中,集聚不经济效应超过集聚经济效应,进而限制城市过度增长。
②新经济地理理论强调市场临近中的货币外部性,结果表明,根据人口与空间距离计算的市场潜力是驱动中国城市增长的重要力量。
③城市人口密度与城市增长率之间存在的倒“U”型曲线关系,在统计上不显著,可能源于土地财政驱动的城市空间过快增长,使得与密度相关的技术外部性在促进作用和抑制作用上都不能得到正常发挥。
④传统人口迁移理论强调的收入预期取决于工资和失业率,结果表明这两个因素对城市增长也有显著影响。⑤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与城市增长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通过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缓解拥挤效应可以促进城市增长。
上述结论表明城市增长是多重经济力量作用的结果,并有三点政策内涵。首先,集聚效应作为基本经济力量,其对城市增长的作用是发挥市场机制在城镇化与城镇体系优化中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但集聚效应发挥作用仍有赖于市场环境的建设,特别是完善有利于人口流动、资本流动与区际自由贸易的制度。城市增长与城镇体系演变应是基本经济力量作用的结果,任何非市场力量带来的城市结构变动都可能引起资源错配,降低经济效益。
其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以缓解拥挤效应是发挥集聚效应促进城市增长作用的内在要求。货币外部性对城市增长具有更加持续的作用,而技术外部性的作用则受限于集聚过程中的拥挤效应,同等规模下,拥挤效应越大,技术外部性抑制城市增长的作用就越突出。最后,工资、失业率等传统因素的显著作用说明,创造就业、降低失业率以提高收入预期仍是促进城市增长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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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国家统计局通过人口统计得到的人口数据与实际的人口数据存在一定的差距,此种现象是在多个因素的影响下而出现的,主要包括可避免的人为因素和不可避免的根本性因素。为了降低城镇人口统计的误差,笔者通过国内的城镇人口统计范例来分析城镇人口统计不规范的原因,力求提高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以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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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化问题研究
有关部门会定期进行人口普查工作,进而掌握未来本地区的人口数量,然后根据预测的人口数量来寻找或制定合理的经济制度,力求解决人口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问题,并寻找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方法和策略。然而有关部门在进行人口普查的时候,存在着统计不准的问题,由于这个原因,造成依据错误的统计结果而制定的经济制度就缺乏适应性,不仅无法满足人们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还会降低经济的发展速度。
甚至会出现许多不和谐的现象,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对此,有关部门必须要寻找城镇人口统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用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以此来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城镇人口统计方面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所依据的主要内容就是城镇的人口数量。目前,我国的经济正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因而加快了竞争的激烈程度,城镇人口问题也随之显现。对于城镇管理者来说,扩大城市规模是他们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所以各个城市的管理者为了提高城镇化水平会产生激烈的竞争,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另外,统计部门进行人口普查时,由于不同城镇适用的统计概念存在差异,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变革,进行人口统计时的统计口径也会发生变化,因而降低了历史统计成果的保存价值,不利于后续管理者制定经济的发展战略,降低了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
一般来讲,国家统计局通过人口统计得到的人口数据与实际的人口数据存在一定的差距,此种现象是在多个因素的影响下而出现的,主要包括可避免的人为因素和不可避免的根本性因素。为了降低城镇人口统计的误差,笔者通过国内的城镇人口统计范例来分析城镇人口统计不规范的原因,力求提高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以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1)不同城镇进行人口统计时使用的概念的统一性较差。
对于城镇人口规模来说,主要由人口概念和空间概念这两方面概念组成。人口概念就是指城镇人口的种类,空间概念就是指城镇人口所在的区域。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可知,不同城镇在进行人口统计时应用的概念存在很大的差距,并且种类繁多,增加了统计的难度。
比如说,进行人口统计使用的人口概念由总人口、常住人口和若干个分类人口等概念组成,空间概念则由市区、中心区和规划建设区等组成,在进行统计时,如果将两种概念叠加起来,就会使得统计工作更加复杂,相关部门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已出台了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的人口统计工作中,仍然无法准确把握“城镇人口”这一概念,并且统计人员也无法正确表达城镇人口规模,因而降低了人口统计的准确性。
(2)进行人口统计时统计的口径不同。
统计局在进行城镇人口统计工作的时候,除了要使用种类繁多的统计概念之外,还要明确各类人口的统计口径。然而根据我国历次的人口普查资料可知,进行人口统计的统计口径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以暂住人口为例,某些地区将暂住时间为三个月以上的作为暂住人口,二某些地区却将时间定为半年以上或一年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统计局进行的历年人口普查数量的可比性将降低,城镇管理者也不能正确了解本地区人口规模的变化情况,因而制定的方针和政策的适应性就会降低,不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1)实现不同城镇进行人口统计时运用的概念的统一。
在进行城镇人口统计的时候,要想提高统计的正确率,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概念混乱以及概念不合理使用的现象,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必须要对一些常用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明确这些概念应用的情景。举例说明,城镇总人口、中心城区和常住人口等常用概念必须要进行正确的界定或划分。
另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速度较快,如果采用传统的按户籍登记地点来界定城镇人口,就是失去人口统计的意义。以深圳这个经济发达地区来讲,此地区的外来人口较多,外来人口返回原籍的次数较少,为了准确表示城镇化水平,统计人员可以根据人员的居住时间来确定成镇人口的数量。
(2)实现城镇人口统计中统计口径的一致。
要想实现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化,有关部门必须实现统计口径的一致。对于我国来说,导致人口统计中城镇人口规模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暂住人口的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对此,国家统计局已经更改了人口计算所使用的方法,要想提高人口统计的准确性,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大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
在具体的人口统计工作过程中,统计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清楚城镇人口限定范围,然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口径的下统计城镇常住人口数,进而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城镇管理者指定的方针政策的科学合理性,以此来加快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最终提高我国的整体经济水平。
四、总结语
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能够对城镇制定的方针政策产生严重的影响,为了进行正确的人口规模预测,提高相关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关部门必须要实现不同城镇进行人口统计时运用的概念的统一以及实现城镇人口统计中统计口径的一致,进而提高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为城镇管理者提供科学管理本地区域的依据,从而解决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实现经济的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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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年龄结构和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之间确实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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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结构与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实证研究
本文采取多解释变量研究法,不只把人口年龄结构作为实际汇率的解释变量,还加入了经济增长率。主要因为人口年龄结构和实际汇率两者之间的并没有直接传导的关系,因此引进一个对两者联系都比较紧密的经济增长率作为递进的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REER)。利用中美的消费价格指数为基础计算出人民币实际汇率。
REER=ER*CPIf/CPI
其中ER是中美名义汇率指数,CPI是中国的消费价格指数,CPIf是美国的消费价格指数。本文选取2000年第三季度--2013年第四季度的季度数据作为数据区间,共54个样本。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国统计年鉴和美国统计局。
本文的解释变量是人口年龄结构和经济增长率。用CHILDREN表示0-14 岁人口占比,LABOR为15-64岁人口占比,OLD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经济增长率的选取是由我国的GDP决定的,记为RGDP。
由于CHILDREN+LABOR +OLD=1,三个变量完全共线性,所以仅选取劳动力人口占比和老年人口占比作为人口结构解释变量。在此基础上,为了消除异方差性,将REER、LABOR、OLD和RGDP分别取对数,再通过Eviews软件进行季节性调整,记为如下模型:
LNREER_SA=c+β1LNLABOR_SA+β2LNOLD_SA+β3LNRGDP_SA+ε
(一)单位根检验
由于时间序列具有非平稳性。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现象,因此在进行协整分析之前,需要对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ADF 检验)以确定各时间序列的平稳性。
由表1可以看出,LNREER_SA、LNLABOR_SA、LNOLD_SA、LNRGDP
_SA的ADF检验的P值均大于0.05,即时间序列不平稳,存在单位根。进行一阶差分后DLNREER_SA、DLNLABOR_SA、DLNOLD_SA、DLNRGDP_SA的ADF检验的P值均小于0.05,即各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时间序列是平稳的。由于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同是一阶单整,因此可进行协整检验。
表1 各序列的ADF平稳性检验结果
变量 ADF检验的P值 结论
LNREER_SA 0.7436 非平稳
DLNREER_SA 0.0000 平稳
LNLABOR_SA 0.7917 非平稳
DLNLABOR_SA 0.0043 平稳
LNOLD_SA 0.9921 非平稳
DLNOLD_SA 0.0002 平稳
LNRGDP_SA 0.2674 非平稳
DLNRGDP_SA 0.0000 平稳
数据来源:笔者通过Eviews 检验所得
(二)协整检验
本文研究的是多个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因此采用Johansen 协整检验方法。如表2所示,迹检验法和最大特征值法均表明在0.05水平下,变量间存在4个协整关系。因此可以认为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至少存在一个协整关系。
表 2 Johansen 协整检验结果
Hypothesized No. of CE(s) Trace test Prob.** Max-eigenvalue test Prob.**
None * 0.611900 0.0000 0.0001
At most 1 * 0.471721 0.0001 0.0014
At most 2 * 0.266550 0.0102 0.0356
At most 3 * 0.091447 0.0302 0.0302
Trace test indicates 4 cointegrating eqn(s) at the 0.05 level
Max-eigenvalue test indicates 4 cointegrating eqn(s) at the 0.05 level
数据来源:笔者通过Eviews检验所得。
确定了变量间协整关系的存在,则可以利用Johansen极大似然估计的原理推算出具体的协整方程。
表3 标准化协整系数
DLNREER_SA DLNRGDP_SA DLNOLD_SA DLNLABOR_SA
1.000000 -0.503240 -2.277929 1.386025
由表 3可以得出协整方程:
LNREER_SA=0.503LNGDP_SA+2.278LNOLD_SA-1.386LNLABOR_SA。
结果表明人口年龄结构和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之间确实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我国劳动力人口的上升和经济增长率的上升都会使人民币汇率升值,而老年人口的上升则会对人民币汇率产生贬值的影响,其中,人口结构对人民币汇率的升值和贬值的影响更大。劳动人口比率每增加1%,会使人民币实际汇率升值1.4%;老年人口比率每增加1%,会使人民币实际汇率贬值2.28%。
因此,结合我国的国情,我们要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且要加大人力资本的投入,注重劳动力人口的综合素质。除此之外,我国也要在一定程度上放宽对人口限制的政策,保证一定程度的人口出生率,以保证劳动力人口的比重。自2000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此加快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迫在眉睫,这样才能使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得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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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犯罪手段往往带有某种行业的特征,通过技术鉴定或对犯罪工具等的同一认定,可以成为追讯与证实犯罪嫌疑人作案有力证据。利用犯罪嫌疑人特有的作案方式、手段,从侦查办案的全局出发,以人找案,做好串并案审理工作,以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深挖犯罪。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及讯问方法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及讯问方法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流动人口不断向城市涌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大进步意义的历史趋势。通过研究这一时期的流动人口犯罪问题进而探索出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对预防流动人口犯罪和准确及时破获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兴起,人口像城镇集中,城镇人口增加,城镇数目增多,城镇规模扩大,城镇人口在总人口数中的比例不断提高,这就是农业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城市化过程。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流动人口的实际意义也不同:从行政管理角度来看,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从经济结构方面来看,流动人口是指游离于农业生产而在其他产业中没有稳定职业的人;
从流动的功能来看,流动人口是指背井离乡奔走于各大城市之间为城市化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一群人;另外,还可以从社会政治、流动的目的等多角度来看流动人口。 我国流动人口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偏远贫穷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流向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人们为了能过获得更好的收入、社会保障、医疗条件、教育条件,而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来到更大的城市来工作和居住是流动人口形成的原因。
要探索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我们必须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和特点,下面就其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一)流动人口犯罪成因
1.个人原因。
农民是我国流动人口的主力军,他们中的大部分文化素质较低,除了一些农业技巧又没有其他劳动技能,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另外在户籍、劳动就业、子女上学以及医疗保障等方面遭到某些不公正待遇和歧视等等,其中一部分人会心理扭曲不能排遣以致产生逆反心理,特别是在金钱、物欲的诱惑下,甚至采取与法律制度和道德准绳相悖的手段,以实现快速致富的愿望,进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2.社会原因。
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流动人口往往从事又脏又累的工作,工资却少得可怜,遭受不公平待遇,生活、就业、医疗等方面经常受到限制、歧视和排挤,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事件频繁发生。当前我国有关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还不能适应当前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心中不满无处宣泄,导致流动人口铤而走险,采取极端手段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发泄心中愤恨,达到报复的目的。
3.经济原因。
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制使社会服务中一系列政策都倾向于城市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外来人口都受到不平等对待。在城市中流动人口大多从事脏、累、重的工作,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沉重的城市生活成本及农村家庭重担使之与城市人口产生相对剥夺感,成为刺激流动人口犯罪的重要诱因。
4.文化原因。
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进步的,社会文明也随之有所更新和发展,新的文明必将取代旧的文明成为主流,而在文明生长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文化冲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其核心内容就是追求现代化。因此引起了不同群体亚文化的冲突、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冲突。
(二)流动人口犯罪特点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流窜性的特点,流动人口由于本身的属性就具有流动的特点。一部分居无定所的人往往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游荡于街头巷尾,车站码头,城镇乡村,寻找犯罪目标,捕捉犯罪时机。由于流动人口密集,临近地区的犯罪量也相应较大。这就需要犯罪的流窜性来提供支持,越来越方便的交通工具也为他们的犯罪流窜性的特点提供了支撑。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团伙性的特点,城市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农村,进入陌生的城市之后,人生地不熟,不得不投靠亲戚,这使得流动人口带有浓厚的乡土观念和地域观念,这为团伙犯罪提供了客观的条件,从而形成了诸多如盗窃团伙、抢劫团伙等种种的犯罪团伙。从沈阳市的流动人口的结构来看,这种劳动人口来源的密集性也大大促进了犯罪的团伙性。
流动人口具有利欲性的特点,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中打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赚钱。所以一部分流动人口会为了赚钱而从事一些道德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抢劫、抢夺以及故意伤害常发生于生活处于困境或报复性冲动的情况下,一般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这三类案件比重较大。
流动人口具有低龄化的趋势,流动人口本身就以青壮年人居多,他们当中又有许多未成年人。这批本应享有受教育权利的适龄青少年往往离开家乡到大城市闯荡,由于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又不具备劳动技能,只能从事报酬低、工作条件差和工作时间长的劳动,这使本来就处在叛逆期的青少年在强烈的欲望和不平衡心理的刺激下,很容易感情用事,特别是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心智尚未成熟的他们难以辨别是非,丧失理智,不计后果,最终误入歧途走上犯罪。
(一)交替式讯问法
1.交替式讯问法是指在一起案件侦查中,由两组或两组以上侦查员对同一名犯罪嫌疑人轮流讯问,最终以多组不同讯问力量的合力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一种讯问方法。由于流动人口居无定所,熟悉多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地理风貌,一旦被某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往往只供述当地案件,此时专案组可调集工作在本地而生源不同的侦查员组成区域不同的讯问小组,对号入座,依次讯问,且最好采用不同方言,营造不同环境,加深犯罪嫌疑人在不同作案地的作案印象,从而促使其供述。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点而不破、宽严相济。
(1)在初查尚未获得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充分证据时,如果证据链条上出现缺口,客观上给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翻供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讯问困难的局面。侦查人员在审讯中的引而不发可在犯罪嫌疑人充分陈述事实的基础上,适时插话打乱其思路,利用其陈述中的事实矛盾,进行紧迫式讯问,步步紧逼,使其不能自圆其说,让犯罪嫌疑人误认为侦查人员已全部掌握其犯罪事实和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2)在审讯时,应采取以宽严相济的策略,所谓严,就是以进攻性的提问方法警告犯罪嫌疑人。所谓宽,就是采取启发、教育、争取、指明出路等比较缓和的审讯方式,使犯罪嫌疑人心悦诚服地交代犯罪事实。流动人口犯罪以青年人为主,犯罪嫌疑人自我控制能力差,情绪不稳定,可塑性大,在审讯中应采用“情感催化和敲山震虎”法。
(二)复述讯问法
1.利用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团伙性、利欲性特点,各个击破。这种讯问方法必须在精心研究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的前提下并结合现场气氛,编造与案件相似的故事,即能够触动犯罪嫌疑人。流动人口犯罪利欲性特点决定他们往往具有互不信任、互相猜忌的个性,在团伙内常常出现分赃不均的矛盾,在讯问中,应当善于利用犯罪嫌疑人互不信任的个性,达到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目的。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利用矛盾,出奇致胜。
(1)在流动犯罪嫌疑人往往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公安机关证据不足,抱有很强的拒供心理。首先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通过对某一细节进行追问及反复讯问法,让犯罪嫌疑人自由表演,不要急于拆穿,等矛盾充分暴露,侦查人员把我关键问题给予犯罪分子致命一击,让其自乱阵脚;其次针于流动人口共同犯罪,可以利用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利益不均、互相猜忌等固有矛盾及各自立功赎罪的心理,进行分化瓦解打破其所谓的“攻守同盟”把握时机各个击破。
(2)办案人员必须准确判断嫌疑人负隅顽抗的客观条件,把握其心理状况,以便出奇制胜。应采用声东击西法指的是审问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避开犯罪情节,以聊天的讯问方式让嫌疑人放松警惕,同时在暗中埋伏陷阱,诱导其进入侦查人员设下的圈套,犯罪嫌疑人一旦上套,侦查人员在告知其真实情况,打乱犯罪嫌疑人思路,使其自相矛盾,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三)情感影响法
1.根据流动人口犯罪形成的个人因素、社会因素及流动人口犯罪低龄化趋势的特点。
通过唤醒犯罪嫌疑人尚未泯灭的良知和恻隐之心,引发其负罪感和悔过之心,是一种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的论说方法。通过消除犯罪嫌疑人消极的负性的情感情绪因素的不良影响,引导激发积极的正性的情感情绪因素来实现的良好的道德感和理智感能促进供述动机的强化,特别是那些有着强烈的道德意识,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分析,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尤其是作案时的心境和讯问中的态度;对情感型嫌疑人较容易被讯问人员的言行所感动,所以可以通过行为特征来识别。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循序渐进。
在审讯时,办案人员不可一开始就触及问题的核心与实质,而是先把案件有关情况讯问清楚,由浅入深,逐步缩小包围圈。然后,根据讯问进展情况,适时讯问主要罪行和关键情节,造成一种使犯罪嫌疑人无法掩盖已承认的事实,对核心问题又推脱不了的态势,迫使其在主要问题上彻底缴械。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讯问一定要做到循序渐进、一鼓作气,发问时言词要简洁,主要以回答“是”或者“不是”, “有”或者“没有”的问句为主,不给犯罪嫌疑人丝毫回避问题的机会。同时择时进行施压,反复出示证据,打破其心理平衡,造成“兵临城下”之势,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实。
(四)使用证据法
利用犯罪嫌疑人特有的作案方式,手段深挖余罪。
流动人口犯罪手段往往带有某种行业的特征,通过技术鉴定或对犯罪工具等的同一认定,可以成为追讯与证实犯罪嫌疑人作案有力证据。利用犯罪嫌疑人特有的作案方式、手段,从侦查办案的全局出发,以人找案,做好串并案审理工作,以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深挖犯罪。
讯问在侦破流动人口犯罪中起着无法取代的作用,讯问中注意灵活调整方案,有效发挥合力作用,使讯问方法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审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相信根据实践工作的需要,对讯问方法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呈明显上身趋势,能否控制和解决流动人口的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对于流动人口犯罪方面的询问方法进行了分类和比较,从而得出了讯问此类犯罪的多种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流动犯罪问题能过进行不同种类的讯问方法,从而为此类犯罪的迅问方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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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命预期延长,会增加储蓄率,但在数据统计检验方面并不显著。针对这一现象,Bloom给出的解释为:虽然更长的生命预期会导致预期工作年限的延长,但延长的工作年限所带来的工资收入并不足以弥补更长的生命预期背景下老年人退休后的消费需求。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关系研究评述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关系研究评述
近些年来,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人口年龄结构从高少儿人口抚养比类型迅速转变为高老年人口抚养比的类型,让我国在经济完全发展之前就进入老龄化社会,即我国的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而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因此研究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关系,有助于明晰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将对居民消费产生的影响,为我国的人口政策及经济发展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传统的生命周期理论认为,总储蓄和总消费会部分地取决于人口的年龄分布,当有更多人处于储蓄年龄时储蓄率就会上升,老年人只消费过去积累的储蓄,如果社会上的老年人比例增大,则消费倾向会提高 (F.Modigliani,Brumberg,1954;Ando,Modigliani,1963)。生命周期消费理论为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关系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后对于该领域的研究均以生命周期的消费理论为基础展开。模型的优化与数据的选取是该领域研究的两个最主要方向。本文分别从Leff模型优化与相关实证研究、数据选取存在的差异两个方面回顾总结人口年龄结构与消费关系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
(一)Leff模型的提出
F.Modigliani(1954)虽然提出了生命周期理论,并且通过列举当时美国人口年龄结构与储蓄的数据验证了其理论的正确性,但并没有对两者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手段进行精确的验证。Leff(1969)是最早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生命周期理论进行验证的学者。他的研究着眼于人口年龄结构与总储蓄率的关系,进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通过利率的传导机制对居民总消费影响。首先,Leff将老少人口抚养比这一概念引入他的实证模型,用这两个指标衡量了社会的老龄化和幼儿化程度,解决了老龄化与幼儿化无法量化的难题。之后他分别对74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数据进行检验,又将这74个国家划分为发达国家组与发展中国家组,但无论是将老年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分开讨论还是将两者综合讨论,老少抚养率的提高对于储蓄率都有明显的负效应。
(二)Leff模型的发展与早期应用
在Leff之后,也有许多学者(Attfield和Cannon 2003;Higgins 1998;Horioka 1997;Masson 1996等)运用Leff的实证模型进行研究,研究结果也都支持生命周期理论,即当人口中的老龄人群增加时,居民的储蓄率会下降,整体消费水平会上升。
其中Fair和Dominguez(1991) 将每10年划分为一个生命周期,通过对美国经济数据的研究指出,相对于的收入而言,20-30岁之间的劳动力人口比于其他年龄段的人口消费更少。Kelley和Schmidt(1996)应用Leff模型对20世纪60年代、70年代、80年代的88个国家的抚养比与利率之间的关系进行预测。他们的研究发现不同时代背景下老年人抚养比的影响效果也不同,如在80年代较高的抚养比会明显降低总储蓄率,但在60年代与70年代这一影响效果却十分微小,回归结果也并不显著。
日本学者Horioka(1997)运用日本政府调查数据对日本家庭的储蓄率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退休人口的净储蓄率和预防性动机与生命周期理论十分相和,并且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是净储蓄率变动的主导因素。同时他还发现,与欧美国家相比,日本人的预防性动机更加强烈,年轻的日本人更倾向于储蓄而不是消费。
据此他指出,日本人的生活习惯与生命周期理论更加契合。Higgins(1998)对于100多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数据进行了研究,也发现了老少人口抚养比与储蓄率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但他同时也指出这种负相关关系并不一定表明老人减少家庭资产来补贴消费,储蓄的减少也可能是老年人抚养负担加重的后果。总体上讲,这些研究大多围绕生命周期理论,即较高的老年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是否会导致社会总储蓄的降低。
(三)Leff模型的改进
虽然Leff的模型很好的描述了人口年龄结构与储蓄率之间的关系,为之后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但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模型的设计上仍然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Adams(1971),Goldberger(1973)和Ram(1982)对Leff研究结果的稳健性提出了质疑。其中Adams认为总储蓄率的变动是诸多经济因素的综合体现,抛开各国国情不谈而仅仅考虑老少抚养比这一解释变量是难以得到合理的预期研究成果的;Goldberger则认为居民的储蓄行为拥有较强烈的“棘轮效应”,即储蓄行为不仅要受到当期收入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到上一期储蓄水平的影响,显而易见Leff的模型设定没有考虑到这种所谓惯性的存在;Ram则认为Goldberger对于Leff的计量模型修改是合理的,但是当滞后被解释变量被用来作为解释变量时,模型又引入了内生性问题。Ram通过工具变量法对Leff模型中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了修正。结合1977年128个国家的数据,应用改进后的Leff模型最终得出了与Leff相似的结论。
Bloom(2003)对Leff的经验模型再次进行了修改,模型中不仅包含了人口抚养比,同时还加入了人口预期寿命这一变量,他的实证结果表明绝对寿命预期延长,会增加储蓄率,但在数据统计检验方面并不显著。针对这一现象,Bloom给出的解释为:虽然更长的生命预期会导致预期工作年限的延长,但延长的工作年限所带来的工资收入并不足以弥补更长的生命预期背景下老年人退休后的消费需求。
因此,从这方面讲理性的劳动力人口倾向于增加储蓄;然而更长的生命预期可能是医疗水准提高和生产力进步的产物,这必然会刺激老年人对于更优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储蓄也会随着消费的提高而降低。基于上述两种考虑,Bloom认为预期寿命的延长对储蓄的影响可能是不明确的。之后为了研究更长的寿命对储蓄的影响效果,Bloom等学者运用方差分解(Variance Decomposition)的方法分析储蓄的分离效应,通过1960年至1994年68个国家的人口统计数据发现,不论是人口年龄结构还是预期寿命,都对储蓄率有着显著的影响。其结论为,较长的生命预期对总储蓄率的影响效应为正,较高的人口抚养比对于总储蓄率的影响为负。
Bloom(2007)等依然沿用之前的经验模型,但模型中不仅保存了原有的预期寿命和老年人口抚养比,还加入了社会保障体系情况这一变量。他们的研究发现预期寿命与储蓄率之间的关系取决于社会保障体系制度是否完善。当国家拥有完善的养老保障金制度并且工人具有强烈的退休动机时,较长的预期寿命会对储蓄率产生正效应;然而当政府采取公共基金的量入为出抚恤金系统或高相似度的养老金系统时,这种正效应便会消失。
如前文所述的研究中,学者大多利用宏观经济数据进行研究,这类研究也基本符合生命周期理论,而且实证检验的指标大多是显著的。然而,另一些学者利用抽样数据时却发现,人口年龄结构的分布与消费与储蓄之间并不存在关系,或仅仅存在很微弱的相关关系,如Park(1999)和Bosworth(1991)等。Park对当时的美国2000多个家庭进行了连续十年的抽样调查,调查包括家庭的年龄组成、收入、支出、受教育情况、家庭住房状况、社会保障等方面。通过对这些数的据研究,Parker发现人口年龄分布的变动不会对消费和储蓄率发生影响,或轻微影响,这与之前应用总量宏观经济数据研究所获得的结果是不相符的。
针对这一差异很多学者做出了解释。首先,Weil(1994)指出,如果一个家庭中存在两代人之间相互影响的行为,则该行为对于居民消费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他特别研究了遗产这一关乎两代人之间的经济行为,结果显示,在受到调查的家庭中,那些可以获得或预期会获得丰厚遗产的年轻人具有更高的边际消费倾向。而由于这类两代人之间经济行为所引起的消费变化是无法从宏观经济数据中得到体现的。
其次,Miles(1999)指出可能导致两类数据估计结果差异的另一方面原因是由于家庭抽样调查数据研究经常使用的储蓄率高估了养老金资产的价值。这种高估往往制造出老年人收入提高的假象。此外,Deaton和Paxson(2000)强调家庭抽样调查数据难免存在抽样误差,因为这些数据都是基于家庭,而不是基于个人。虽然家庭抽样数据在样本选择和抽样方法上存在较大争议,但Demery和Duck(2001)通过对上述问题的修正,首先,该方程在采纳数据前先进行了Spearman秩相关系数检验,尽量保证样本数据对于Spearman秩相关系数检验的显著性,这就降低了Weil所提出的两代人之间经济行为的影响程度;其次,数据选取的时限较短,用季度数据代替年度数据来扩充样本容量,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削弱过长经济周期所引发的经济坏境与个人决策的不确定性。于是根据1996-2000年的英国家庭抽样调查数据推导出一个符合生命周期模型的短期储蓄年龄分布方程。
Leff模型及其相关改进模型仍然是人口年龄结构与消费关系的主要研究方法。该方法以计量经济模型为基础,科学客观地搭建了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之间关系的桥梁。由于计量经济学方法的多样性,从回归分析的结果出发,能引申出许多更加深入的分析结果。通过Leff模型分析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关系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但Leff模型发展至今,虽然经过无数次的改良仍然无法得出一个最具有普遍性与通用性的形式,变量与数据的选取仍然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
从理论上讲,我国2000年以后才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行列,而学者们真正意义上定量的研究该问题也仅仅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研究的方法与角度也大多模仿西方学者的成果。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果虽然不确定,但人口老龄化却是每个新兴经济体在发展过程中都必须面对的一条鸿沟,如何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鉴于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才刚刚开始,从时效性上讲,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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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人口老龄化会给整个社会养老体系带来沉重的压力。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民养老问题前瞻性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民养老问题前瞻性研究
时至今日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广受社会关注,其可能的发展形势、影响以及应对之策也逐渐得到了广泛的研究[1-3]。面对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社会关注的最大问题莫过于养老。而这个问题在中国却又存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是城市层面的,另一个是农村层面的。
几十年以来特别的发展模式使中国社会面临严重的城乡割裂,任何问题可能在农村与城市都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而恰恰,在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之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并且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但同时却又不能真正定居城市。这带来了两个问题,其一是致使农村社会普遍成为老人社会,其二是这些未能定居城市的农民工以后的着落在哪里。
由此可见,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农村确实较城市严峻且复杂。用更为专业一点的话来说即中国社会人口的老龄化状况不仅呈现未富先老的特点,而且还存在着严重的城乡倒置。未富先老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潜在负面影响,而城乡倒置又使这一问题在农村尤为突出。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目前的情况下对农民养老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期在问题真正出现之前做好充足的应对准备。
有鉴于此,本文将采用内部视角,从农村老年人口面临的养老现实困境出发,并结合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对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研究将采用案例陈述的方式试图尽可能全面地展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可能遭遇的问题,因此在个案的选择上本研究不要求代表性,而是寄望于将这一问题可能的各个方面展示出来。本文只做问题的展示,并不探讨对这些问题的具体解决之策。
在结构上,本文将根据农村老年人口的特点将个案分为两大类,其一是有关当下“留守老人”的案例,其二是有关第二代农民工的案例,即随年龄增大而可能成为“留守老人”的案例。同时本研究所选个案的来源并不拘泥于一时一地,而是尽可能将自己调查或者公开出版物上出现的个案集合起来,这样做的目的还是如前所述尽最大可能展示老龄化背景下农民养老问题的各个层面。
所谓留守老人,在某种程度上不过是空巢家庭的另一个称谓罢了。只是空巢家庭这个概念的涵义更广,任何一个核心家庭在子女长大成人后只要子女长期离家也就成为了一个空巢家庭。而所谓留守老人则不过是农村空巢家庭中的老人而已,农村家庭的子女进入城市并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而造成老人“留守”家园。如果要下个定义的话,似乎可以这样来界定:常年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 年龄不低于60周岁的农村老人,且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常年不在身边者。那么这样一个群体在养老方面会面临哪些问题呢?
案例1:年近八旬的庄稼汉
张老汉生于上世纪30年代,至今已年近八十,老汉家里有3个儿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3个儿子相继南下广东打工,其中小儿子通过努力在2005年左右终于自己翻身成为老板,在虎门自建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制鞋厂。鞋厂的收益相当不错,张老汉的另外2个儿子也放弃了原来的工作而进入其三弟的鞋厂。但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家境富裕、儿女孝顺团结的家庭中,张老汉却一直未放弃农业生产。虽然张老汉的3个儿子曾多次劝其父母放弃耕田转而到城市去与他们一起生活,但每次都遭到老汉的强烈反对。(访谈时间:2012年7月)
通过案例1的描述其实可以看到:首先是农民的养老诉求较低。从单个个案得出的结论并没有代表性,实际上,陈文娟[4]曾以规范的问卷调查方式对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进行过专门调查,并指出农村居民的养老预期总体并不乐观,对养老问题的担心较高。遗憾的是其调查主要是针对中年农民,缺乏对老年农民的调查。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在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中虽然养儿防老具有很强的正当性,但现实中年老一代对年轻一代的要求却绝非不讲人情。在多地农村的调查中笔者亦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很多农村的老人与子女分居住在低矮的“老屋”当中,其生活水准明显低于子女。
但就是这样的老人,对生活的满意度并不一定就低。反而,只要生活能维持正常的一般标准,做父母的更希望子女过得比自己好。这样,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即农村老年人认同的标准低于社会认同的养老标准[5]。如此一来可能伴随而来的问题便是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同度较低。笔者当然不认为既然农民本身的养老诉求较低就应该因此而设置较低的社会保障标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提高农民的养老意识。
其次,农民对作为财产的土地的认识是影响其养老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因此,即便是家境颇富的张老汉也一直不愿意放弃种田。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早已为学界所认识,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该从哪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有人因此而强调维持当下土地制度的重要性,也有人强调土地的社保功能阻碍了土地正常经济功能的发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农民“恋土”而不愿离开土地,无非是因为心忧离开土地后生活没有着落或者说“保障”,以至于不论土地收益高低,在未寻得城市立足之前是很难愿意弃土离乡的。之所以需要土地担当社会保障的功能,不过就是因为与城市里的“单位人”相反,除了土地之外很难说还有什么可靠的依赖。这一点即便是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医疗与社会保障的今天似乎依然如此。
实际上,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即老年农民表面上看来是因为观念落后而出现不愿意参与社会养老并且对自己的养老状况也不甚在意,其实际反映的还是他们对子女有无真正稳定生活的担忧。这种观念或许显得陈旧、保守甚至于在很多激进的人看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是无论怎么说,不可回避的一个事实却是如果不能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建立稳定事业以及获得稳固财产的可能性,而仅仅是企图将适用于城市居民的社保体系扩展到农村的话,这样的做法可能并不讨好。毕竟,从个人的角度而言生活最大的保障只在于所在家庭是否建立在一个稳定的事业基础上。
留守老人是现阶段已经进入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那么比他们更小的一辈,即现阶段年龄在50岁边缘到60岁之间的农民(学界通称的“第一代农民工”)则是可能很快就要成为“留守老人”的一代。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5278万人,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首次突破3600万。然而,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140万人,占比只有16%。尽管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4岁,50岁上下的人似乎仍未嫌老。但是作为主要在工厂或工地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工而言,进入50岁以后显然意味着进入了一个体力衰退的高峰时期。那么这个群体面对的又是什么呢?
案例2:超龄务工者老谢等
59岁的谢国万说,64岁的老伴身子不好,去年得了一场大病还动了手术,如果在家陪老伴不去打工,就断了家里的生活来源。为此,他很纠结。谢国万是开县团凤村人,36岁开始外出打工。自2009年始,早报记者已连续5年采访了谢国万,每年春节他都在纠结“走还是留”,但在吃完元宵节的汤圆后,他最终都扛起行李,坐上了南下广州的客车。5年来,打工所得占谢国万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在攀升,2012年已高达90%,若停止打工的脚步,就只剩下960元/年的养老金,1000元/年的低保,外加500元/年的土地收益(算上其爱人1000元/年的低保,两人一年的收入只有3500元),根本难以维持夫妻俩的生活。为此,年近六旬的他还是想着咬牙再赚几年100元/天的苦力工资。 (《东方早报》2013年2月26日)
如果说对于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而言,养老最大的障碍在于观念问题的话,那么对于这些50多岁的老农民或农民工而言则面临的困难要多得多。他们一方面面临自己事业的转折,即到底是回农村还是留城市的两难选择;另一方面对于他们中的大部分而言,子女的问题可能仍远未解决。对于这样一个群体,如果连最低的“社会保障”都没有(事实上大多数确实没有)则显然有失社会公义,但如果说只要提高其养老标准,每个月多发点保险金就能解决其“保障”问题,这恐怕亦只是天方夜谭。
面对老龄化问题,中国的城市与农村可能存在完全不同的状况。城市或许还真能像一些乐观的海外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城市化发展至少不会因为老年人口而面临主要资源匮乏。相反,它们很可能会用一群活跃的或相对活跃的老年居民,能够并且将为城市社会做出广泛的贡献而非依赖于城市。”[7]相比之下,第一代农民工的工作年龄即便再往后推延5年,在自身并无稳定事业又缺乏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要使他们在社会生活甚至于消费领域变得“活跃”或“相对活跃”怕也只能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罢!
对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发展趋势,杨青哲在其博士论文中做过详细的估算。他以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关于农村人口的相关数据做基础,预测了未来40年(2010~2050)中国农村各时期总人口数、少年儿童人口数、劳动力年龄人口数、以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根据他的估算,即便是按照最高可能的总和生育率(2.3)进行推算,农村少年儿童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在未来40年时间内将保持递减趋势,在 2025年,65岁及以上人口数超过1亿,到 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达到峰值,约为 1.5 亿。40年乡村老年人口比重的变化,从 2010 年的 10.06%上升到 2050 年的 44.18%,共增长了36.33 个百分点。这一变化趋势必然导致社会抚养比的提高,杨青哲估计到2050年总抚养比将超过1。
很显然,严重的老龄化会给整个社会养老体系带来沉重的压力。只有将自我养老(即依赖自身劳动收入的养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方能缓解这种压力。这自然意味着要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建设,推广并发展现有的新农保制度,但围绕老年人自身的劳动力再发挥及家庭养老支持在农村而言却才是具有最终决定意义的问题,因为目前新农保制度的三大资金支柱乃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在大多数农村地区集体补助所依赖的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已名存实亡,而个人缴费情况也完全取决于家庭收入。而对于中国农民家庭而言,家庭经济最大的问题是无法积累财富,可以说这才是农民养老的死结。
因此,要加强农民的社会保障,最有力的举措还是在于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并且同时进行金融制度与土地制度的创新使得农民的财富可以积累起来。实际上近些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并试图进一步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构建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政策主张。然而这些问题实际上都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较为全面的解决,同时即便农民收入得以增加,但如果仍无法实现财富的积累,那么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问题仍将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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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数据预测采用ARIMA模型进行预测。从预测的图1中可以看到2022年65岁以上的老龄化比重将要上升到12%,并有稳定上升的趋势。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四川人口老龄化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四川人口老龄化研究
自20世纪中期起,人口老龄化逐渐成为全球性趋势,进入21世纪,已成为人类发展的主要特征。我国是“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大国,当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期,四川省是老年人口大省,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在未来10~20年,四川省将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人口老龄化对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地区发展的影响是系统性、结构性和长期性的,如何应对这一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工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患和解决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对于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老龄化社会包含以下几个指标: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7%,2003年,四川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上升到685. 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 86%。少儿人口比例在30%以下,1988年少儿系数为29.98825%。年龄中位数达到或超过30岁,2000年已经上升为30.14岁。老少比高于30%,2002年则达到30.99 %。根据上述四项指标的动态变化,可以看2003年,四川省的各项指标都已经达到老年型人口的指标数。
人口老龄化数据预测采用ARIMA模型进行预测。从预测的图1中可以看到2022年65岁以上的老龄化比重将要上升到12%,并有稳定上升的趋势。
1.老龄化的趋势将继续,原有的老龄化人口问题更加突出和明显
未来十年内四川省的老年人口比例依旧不断提高。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上升,老年人口问题将会日益成为社会的主要问题。老年人的经济赡养、医疗保健、生活的照料等需求将会在社会的各种角落里出现,呈现出一种大范围的比较普遍的要求。如果这些要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在较大范围内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和动荡。
2.劳动力人口年龄结构逐步高龄化
20世纪70年代初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虽然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省人口发展的历史轨迹,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人口素质也得到极大提高;但是,付出的代价却是老年人口数量迅猛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从中长期来看,劳动力供给逐步下降,劳动力过剩的现象即将改变。同时劳动力年龄日趋高龄化。
3.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随着四川人口转变的推进和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人口红利窗口即将关闭,人口抚养系数上升,宏观经济高储蓄、高投资的现象逐步消失,这导致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逐步减弱。
4.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将迎来新的改革
我省老龄化社会到来,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加大。需要寻求更好的保险保障模式,使得老龄人更好的得到社会的尊重,同时减轻青年人的压力,促进四川经济稳步发展,使得社会更加稳定和谐的发展。
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对社会的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及社会保障都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要求。根据四川的老龄化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参与和共享――人口老龄化政策的基本原则
1999年联合国把“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作为“国际老人年”的主题,其实质是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使老年人真正作为平等的一员融入社会;其核心是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和平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社会对老年人价值的认同,消除视老年人为社会发展消极因素的认识误区,树立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2.适当快速的经济增长――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前提
国际经验证明,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国际劳工组织的研究结果认为,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所出现的“社会保障危机”,主要原因并不是领取养老金人数的增加,而是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和失业率的居高不下。因此,政府应该及早调整积累和投资结构,改变目前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格局,形成以企业和个人投资为主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同时,继续吸引国外资本,弥补国内资本积累的不足。
3.建立家庭养老为主的多元化养老模式
进一步明确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在子女克尽赡养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提倡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有效结合。同时,建立老年服务督察制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4.强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作用
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将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单一的老年社会保障模式在迅速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面前,已经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因而人们都在探讨一种多支柱的保障模式,这种多元保障模式一般包括:由政府管理的、以税收方式筹资的公共养老金,由政府或私营机构管理的强制性个人储蓄积累,还有自愿参加的各种补充养老保险等。
5.发展银色产业,满足老年人口社会需求
鼓励在老龄事业的发展中,引入市场机制,动员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参与,以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实现老龄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大力发展老龄产业,既满足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还可以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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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研结果显示,约40%的当地人口生活和工作周围没有穆斯林流动人口,即使周围有穆斯林流动人口,也有约70%的当地人口与他们没有过接触。而这一部分人对流动穆斯林的认知以及接纳态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体的导向。所以日常生活中新闻对穆斯林正面或者负面消息的报道也将决定一部分当地人口对流动穆斯林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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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人口对流动穆斯林选择性接纳研究
流动穆斯林就是指穆斯林以谋生营利为目的,自发在社会经济部门从事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城市暂住人口,也就是指非城市户籍,但又在城市从事各种经济、文化活动的穆斯林。穆斯林在城市融入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使他们更好的在城市生存等问题一直都是学者研究的重点。
大部分的学者从穆斯林的主动融入展开研究,本文在学者们的研究前提下,从另一个视角,即流动穆斯林所在城市的当地人口的角度进行调研,了解他们对流动穆斯林的态度、看法以及接纳的程度,把握他们对流动穆斯林的心态,为以后二者之间更好的融合提供参考。
本文以武汉市为调研点,武汉市当地人口为调研对象,这里的当地人口是指拥有武汉户籍且在武汉居住的居民。根据问卷调研反映来看,当地人口对于流动穆斯林的接纳的选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地人口普遍与流动穆斯林有过来往,但是表现为经济上的接纳和心理上的不接纳
穆斯林在城市中大部分都以拉面生意为谋生手段,调研结果显示,有大约80%的当地人口与穆斯林有过接触,但这种接触也仅仅表现为经济活动上的往来,绝大多数都是因为饮食上爱吃面食才会和穆斯林有来往,而对于穆斯林拉面店的饮食禁忌大多当地人口表示不理解,而即使理解的,在深入了解后,这些理解背后都是对穆斯林宗教文化以及饮食习惯的误解。约75%当地人口对于穆斯林的宗教信仰表示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
而在谈到如果有机会是否愿意与穆斯林交朋友时,只有约20%的当地人口愿意与其交朋友,40%居民将视情况而定,这类居民表示特别有需要才会与其交朋友,40%的居民表示不愿意与其交朋友。在问卷、访谈中,笔者发现,绝大多数的当地人口对穆斯林存在较大误解,除了经济生活上的往来,私下里基本上没有接触,从心理上还是排斥与其交流。
(二)对于流动穆斯林进入城市对于城市的利弊来看,也取决于当地人口在心理倾向
当地居民一方面肯定流动穆斯林对城市的贡献,另一方面认为流动穆斯林进入城市对城市也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从有利的一面来看,穆斯林流入城市就业,有利于城市经济水平的提升,加快城市建设,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便利,也会促进城乡、民族之间文化的融合。相反,则会带来公共资源的减少,绝大多数当地人口甚至认为随着穆斯林来到城市,城市治安以及城市卫生环境都会下降。所以说当地人口对穆斯林流入城市利弊的接纳状况来看,也表现出一定的选择性。
(三)针对不同对象在接纳态度上的选择性
从个体来看,流动穆斯林从其职业、年龄、受教育程度程度等方面会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城市当地人口针对不同的对象其接纳态度也会表现出选择性。总体来说,人们更希望与年龄跟自己差不多的人进行交流,这是人的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的心理特征所决定的。就职业看,本地人口更易接纳与自己职业相同或者相似的穆斯林,或者是更愿意接纳社会地位较自己高的穆斯林。文化程度是一个人受教育的水平,当地人口更愿意接纳文化水平跟自己相似或者高于自己的穆斯林,他们认为,一个人的受教育水平越高,越能够体现出它的自身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一)接触机会的多少
没有接触,就根本谈不上接纳或者排斥。在当地人口的眼里,在没有接触穆斯林之前,对穆斯林的印象完全取决于社会主流文化或者主流媒体的影响,随着穆斯林人口在城市的增加,穆斯林与当地人口的接触机会也会随之增加,接触机会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人口对穆斯林的接纳态度。
案例一:张先生
张先生之前对于穆斯林几乎是一无所知,只是觉得他们穿着比较奇怪,大热天还戴帽子包头巾,觉得他们很难接近,会有一种距离感。他参加工作后,有个大学生在公司实习,实习生是个穆斯林小伙,每天都会在一起工作,下班有时也会有聚会,经过长时间的接触,彼此之间都有了深入的了解,他发现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隔阂,这个穆斯林小伙子特别勤劳肯干,待人也非常热情,整个公司的人都非常尊重和喜欢他。
案例二:王女士
王女士是一家公司的员工,由于特别爱吃面食,她中午经常会叫外卖,偶然的一次机会她发现兰州拉面味道不错,便会和公司里的人打电话到兰州拉面馆叫外卖。王女士是每次给他们送外卖的都是一个20岁不到的小女孩,戴着头巾,非常懂礼貌,有时候没有零钱找他们就会说算了,但那个小女孩每次都会多跑一次路把该找的钱送回来。因为这个小女孩的原因,他们对穆斯林的印象特别好。
这两个案例表现出,当地人口生活、工作周围是否存在流动穆斯林,与流动穆斯林的接触机会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当地人口对流动穆斯林的态度。
(二)大众传媒的导向
根据调研结果显示,约40%的当地人口生活和工作周围没有穆斯林流动人口,即使周围有穆斯林流动人口,也有约70%的当地人口与他们没有过接触。而这一部分人对流动穆斯林的认知以及接纳态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体的导向。所以日常生活中新闻对穆斯林正面或者负面消息的报道也将决定一部分当地人口对流动穆斯林的态度。
流动穆斯林进入到城市,为城市的建设和进步注入了新鲜血液。如果长期在城市中得不到认可和尊重以及真正的接纳,就很可能加剧当地人口与流动穆斯林之间的矛盾,对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造成威胁。因此,如何使本地人口与流动穆斯林更好的融合,使本地人口真正的接纳流动穆斯林具有重大意义。
(一)加大穆斯林宗教文化以及民族团结意识的宣传力度
偏见很大程度来源于误解。政府应组织、宣传穆斯林的宗教文化,让城市人口真正了解他们的文化习俗、宗教信仰,使得当地人口对于在以后与流动穆斯林的接触过程中知道该如何於他们相处,做到相互尊重,相互友爱。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是我国不可忽视的一部分,56个民族是一家,城市本地人口真正做到民族团结,把流动穆斯林也当作城市的主人,整个城市才会向前发展,和谐发展。
(二)重视大众传媒的影响力,加强正面宣传
大众传媒的影响里是巨大的。在宣传上我们既要做到实事求是,对于不良的行为我们应进行如实报道,而对于良性的社会互动,我们更应该鼓励和支持。城市本地人口与流动穆斯林良性互动的正面经验,会促进更多的人与流动穆斯林的接触与接纳。
(三)流动穆斯林应该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
流动穆斯林作为城市的外来流入人口,其自身的表现决定了城市本地人口对其的接纳态度。只有把流入城市当作自己的家,爱护环境,遵纪守法,让自己真正的融入到城市中,做城市的主人,就能使本地人口真正的接纳自己,与本地人口一起为城市的进步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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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国际上,类似的群体被称为“国内移民”,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1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的思考全文如下:
内容摘要: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不仅事关流动人口的利益,而且影响到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甚至将深刻影响其迁居城市的社会稳定及整个国家的和谐发展。面对流动人口数量急速增长、流动时间长期化、流动方式家庭化的形势,借鉴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由原来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双轨制管理模式向社会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模式转变,由政府管理为主向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转变。
关键词: 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 创新思路; 经验启示。
流动人口是指在大陆地区不变更常住户口的前提下进入非常住户口所在地,从事各种经济、社会活动的人口,当中绝大部分是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务工、经商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中国的人口流动已经成为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流动,正在超越生育和死亡,成为主导中国人口态势的最主要的人口因素。[1]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在 2010 年 6 月发布的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状况报告》表明,2009 年流动人口已达到2. 11 亿,其中 78. 7% 为农业户口,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在流入地停留时间为 5. 3 年。
2010 年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已达 2. 61 亿,同 2000 年人口普查相比,增长81. 03% 。在这些人户不一致的人口群体中,大部分由流动人口变为事实上的城市常住人口和“纳税人”,已成为流入地城镇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而无法获得合法的市民身份,成为不流动的 “流动人口”。由于中国特殊的户籍制度,流动人口几乎成为除市民、农民以外的第三大人口群体[2]。
流动人口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条件下,因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社会管理体制变革滞后而 “裂变”出来的一个特殊群体。面对流动人口数量急增长、流动时间长期化、流动方式家庭化的形势,流动人口管理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作风等都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提法,是近年来的成果[3],与传统单纯强调对流动人口管理不同,它更加突出了以服务为导向和人文关怀的理念。
凡是涉及流动人口利益与生存状况的活动,如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生育、教育、社会治安、技能培训等,都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范畴。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如何适应社会大市场、大流动、大开放的动态环境,是社会管理的难点,也是公安创新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处理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不仅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且直接影响到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因此,要科学把握流动人口变动与发展规律,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 一) 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理念上存在着误区,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社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盗窃、抢劫等犯罪现象比户籍人口普遍,所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相对突出,于是流动人口在某些人的眼里俨然成了 “问题人口”。比如,有管理者认为,中国社会当前最容易引发动荡的三个方面中的一个就是流动人口[4]。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管理者从排斥流动人口的思维定式出发,简单地把流动人口视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和 “城市病”的根源,将社会治理中出现的种种压力简单归结于流动人口过多,使流动人口在就业、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中遭到排斥,被边缘化。这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适应。这种社会管理理念的局限性,是影响现阶段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其效果的关键因素,其后果使许多基础性工作无法开展,许多源头上的问题无力研究解决,使工作缺乏协调,管理手段难以配套。
( 二) 条例、行政法规、政策滞后,与服务管理脱节。
1958 年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在人口管理上进入城乡分割的管理时期,拉开了城乡二元户籍管理的序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率先启动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把大量被长期禁锢在土地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解放出来,形成了几乎无限供给的劳动力潜在资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显化及其转移问题开始成为一个热点[5]。1984 年 10 月国务院下发 《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有条件地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居住落户。1985 年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流动人口问题采取宏观调控措施的开始,对人户不一致的流动人口管理起到了规范的作用。1995 年公安部颁布的 《暂住证申领办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主要是针对治安防控。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居住时间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流动人口管理内容已由单一的治安管控逐步扩展到权利保障方面。但全国性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并没有根本性的改革,现有的一些条例、行政法规、政策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的内容存在明显的欠缺和疏漏。
第一,现行户籍制度使流动人口与现有的户籍属地管理体制之间产生制度性冲突,所造成的社会福利壁垒,人为地在城市内部划分出本地人和外地人两大社会群体,由此形成新的二元社会结构,阻碍了流动人口与城市经济社会资源和发展成果的分享。
第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协调性不够,许多地方和部门仍迫于各种压力,还在设置各种或明或暗的门槛限制流动人口的进入,在制度上形成了对流动人口的歧视和排斥,使流动人口在就业、居住、职业培训、计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在矛盾纠纷调和行使民主政治权利方面还面临很多障碍。
第三,公安机关时常面临执法难。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安机关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也积极探索出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即,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 与一些出租房东和企业主签订安全责任状,推行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分级分层管理的新举措。但这些措施都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公安执法时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比如,社区民警要求房屋出租人必须配备技防门、监控探头等技防措施,但现行法律对社区民警的职责、入户调查的权限,房东、流动人口违反相关要求行为又缺乏明确规定,导致流动人口管理中违规难处理的境况[6]。即便是 2007年中央政法委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内容也是粗疏的。因此,改进、完善、提升与流动人口服务相关的规章制度迫在眉睫。
( 三) 综合治理机制缺乏协作整合,资源难以共享。
改革开放以来,在流动人口管理上,虽然对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城乡二元管理体制进行了一些调整,但人口流动与传统户籍属地管辖体制之间的矛盾继续存在。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对流入地要求多于流出地。在流入地,登记不犯罪,犯罪不登记,办证不违法,违法不办证的现象十分突出,公安机关能够掌握、管控的大多数是守法人员,而真正需要管理掌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反而长期游离在公安管理的视线之外。流出地与流入地信息管理脱节。如,1998 年涉及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吉思光 ( 黑龙江籍) 为逃避打击,逃至深圳等地,化名 “张国锋” ( 山东籍)在浙江金华市 “潜伏”下来,直到 2011 年 12月 7 日才抓捕归案。
13 年里,曾在 《潜伏》等30 部电视剧中扮演多个角色[7]而未被及时发现,这个教训是很深刻的。由于不同层次的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在管理手段和管理权限方面存在着矛盾和不一致,导致许多政府职能部门,从各自工作内容考虑,逐步建立了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但这些信息反映的只是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数据,运用上基本处在相对独立、封闭的状态,严重削弱了管理部门的综合研判能力。1997 年,在各级综治委之下成立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很多部门认为流动人口管理只属公安机关,所以流动人口管理的日常工作,绝大多数地方由公安机关承担,使公安机关陷入孤军奋战、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
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状看,现有的组织结构及工作职能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职能部门职责分离,相互脱节,缺乏内在协调配合机制,部门联动和信息整合、资源共享十分有限,实有人口管理要求难以落实。
第二,部门职能交汇、缺乏合力。教育、人事、民政、劳动保障、公安、计划等部门的日常工作都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内容密切相关,但目前各部门间仍处于 “块”、“条”分割、各自为政的状态。现有规定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的定性及处理意见不统一,不具体、不明确,各职能管理部门出台的措施都局限于各自的业务内容,导致部门间要么互相抵触,或互不相关,无法整合力量进行流动人口社会管理,造成协调上的困难和管理漏洞。典型的城乡结合部——— “城中村”目前仍是公共秩序、社会状况最复杂的区域,并衍生出相对封闭的亚健康的社会生态系统,成为各类犯罪的温床。
[8]( 四) 管理与服务严重失衡,落后于社会需求流动人口管理是国家人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管理内容涉及商、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房产、计生、交通等政府部门,由于重点仍放在治安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因此,流动人口管理基本上沿袭了传统的人口管理方式、手段及单一性,即主要依赖强制性治安管理手段来实现政府的管理职能。1980 年代以来,许多流入地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大城市和东南部沿海地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占的比例一直在 50% 以上,个别地方高达 80%[9]的执法现实。使得以公安机关为管理主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其重点则放在以治安管理为主的控制和防范措施,并经常伴有清理整顿行动。这样一来,严重忽略了流动人口群体不仅是经济、能力的弱势,更表现在权利和社会资源弱势的事实。所以,当这个群体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如被强迫劳动、被强迫卖淫、妇女儿童被拐卖。当财产权益被侵害,如被敲诈勒索、被抢夺时,往往缺乏及时准确的信息交流和有效的法律保护和救助。
由于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制度性缺失,对流动人口权利保障维护的忽略,及某种程度普遍存在的某些公共部门的不作为情形,导致流动人口从政府管理部门获取的社会支持不够充分、全面,远远不适应其对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加之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对社会发展的认知判断能力有限,不可避免地使一些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作风存在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普遍存在以专政机关自居,将管理目的与手段混淆,为管而管。厦门市在 2008 年建立了 150 个 “一站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在实际运行中更多只是停留在 “管理”的层级,而很难给流动人口提供更为实在的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管理表现为 “一站式”管理[11]。对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和现实需求重视不够,服务为先的意识不强,认为服务只是发证,与公安部 “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12]不相符。“多管理,少服务”的管理取向客观上淡化了管理的实际效果,造成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关之间的紧张对立,不断滋生出因 “权利的贫困受损”而导致社会对抗事件。
随着流动人口举家迁居城镇或在流入地长期定居的发展形势,户籍人口、流动人口 “分立并行”、地区和部门之间缺乏协作整合的管理体制机制,及日益显现出 “条”、 “块”分割、多头管理、权责分散的弊端,很难适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需求,以公安机关为主的防范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已无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 一) 创新思路。
借鉴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论,转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思路。目前,中国的人口大规模地从中、西部往东部沿海地区流迁,从农村向城镇流动,其根本原因是城乡和中、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大规模流动人口的产生、存在,不仅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且还引发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迁。随着个体意识的觉醒和社会开放度的增强,基于现行户籍制度框架的流动人口管理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控制型管理方式已日渐捉襟见肘,仅靠政府部门单一提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已很难适应对动态社会有效管理的需要。因此,应借鉴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第三条道路”
理论的领军人物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导致管理效益难以提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仍然强调依靠政府的管理力量和行政控制,使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针对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他倡导政府要少一些管理,多一些治理,建立合作包容型的新社会关系,使每个人、每个团体都参与到社会之中,培养共同体精神[13]。埃利诺·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也强调政府和非政府部门 ( 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的共同合作,是搞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有效手段。为此,可以社区为载体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体制改革,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建立由政府、社会、企业等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科学合理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社会管理有效运行相衔接,融服务与管理为一体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人口社会管理及其创新模式,即最终形成一种政府和公民对社会生活进行合作管理的社会治理模式。
( 二) 经验启示。
1.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200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增设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农民工工作司,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统筹协调在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得到加强。
第一,“底数清,情况明”是切实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面临的诸多问题和困难的关键。2009 年 7 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启动了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试点调查。作为全国流动人口监测网络的前期研究,目的在于全面了解流动人口生产生活的基本状况,及时发现目前流动人口生存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探求流动人口发展规律和趋势,并据此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第二,全国 29 个省 ( 市、自治区) 建立了省级集中的流动人口数据库,完善了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 “六普”发挥了重要作用; 组织开展了 106 个城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为各地“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党委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了支持。
第三,2010 年 6 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国际移民组织等机构,在北京第一次举办 “人口流动迁移与城镇化国际研讨会”,就是借鉴不同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人口城镇化道路的尝试。[14]。
2. 设立新居民事务局,践行统筹理念。
根据 2006 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江提出将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的精神,嘉兴市委、市政府在 2007 年出台的《关于嘉兴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试行) 》,就充分体现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统筹理念。表现在: 第一,将来嘉兴务工、经商、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并有固定住所的人口统一称为嘉兴新居民。第二,新居民政策包括以下内容。逐步实行新居民与嘉兴本地居民统一的就业政策; 逐步拓宽新居民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建设小型经济适用房,定向出售给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居民。第三,设立独立的机构———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具体负责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第四,嘉兴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全市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各县( 市、区) 年终考核内容。
乡村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时期。人口流迁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跨地域的迁移流动,是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 2011 年 12 月 19 日发布的 2012 社会蓝皮书《2012 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表明,近三成农业户籍人口已居住在城镇,城镇化过程对农业人口具有巨大吸引力[15]。流动人口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社会公共管理能力的不足,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的研讨,不仅关系到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而且将影响到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甚至将深刻影响其迁居城市的社会稳定及整个国家的和谐发展。
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尤其在欧洲,社会政策对社会排斥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贫困、剥削的关注。按照欧盟2003 年在社会融合联合报告中的精神,社会融合就是确保具有风险和社会排斥的群体能够获得必要的积极参与,人人享有广泛的机会平等和生活机会,全部公民都有基本的社会福利[16]。因此,要树立统一的国民待遇理念,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由原来的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双轨制管理模式向社会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模式转变,由政府管理为主向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转变。通过提供绿色通道、法律宣传、维权援助三项服务,让流动人口和流入地居民一样享有国家提供的经济保障、教育、基本的生活和文明条件的权利,拥有同等的机会,避免社会排斥的恶化,这才是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1] 顾宝昌。 2011,中国人口: 从现在走向未来 [J]。国际经济评论,2010,( 6) .
[2] 翟振武。 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流动人口[J]。 甘肃社会科学,2007,( 6) .
[3] 刘谦,赵华鑫。 目前我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践的基本模式和特征 [J]。 人口学,2010,( 4) .
[4] 朝格图。 撞向越狱者: 效果是绝顶的 [J]。 南方周末,2009. 10. 22.
[5] 王桂新主编,城市化进程中的户籍迁移制度及其改革,中国人口迁移与城市化研究 [M]。 北京: 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
[6] 李德全。 公安社会管理创新简论 [J]。 公安研究,2011,( 2) .
[7]《潜伏》一名演员被发现是袭警抢枪逃犯 [N]。 2011 年12 月14 日07:22.
[8][10] [11]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课题组,流动人口犯罪及其防治对策探析 [J]。 公安研究,2011,( 2) .
[9] 尹中卿。 流动人口管理创新: 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J]。 人口学与计划生育,2007,(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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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李斌。 改革创新 攻坚克难 实现“ 十二五”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良好开局 [J]。 人口与计划生育,2011,( 4) .
[15] 近三成农业户籍人口在城镇居住,非农就业成主流 [EB/OL]。 2011 年12 月 19 日 15: 43.
[16] 嘎日等。 西方社会融合概念评析及其启发 [J]。理论视野,2008,(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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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城市居民区物业管理的现状研究与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物业管理在我国已有30余年的发展历史,但在理论与践行方面,城市居民区的物业管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剖析,并针对问题探讨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城市居民区;物业管理;现状研究;对策思考。
物业管理在当代中国是一门系统学科,在管理学中占据着一定的地位。但区别于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仅是对“物”的管理,其中包括办公楼、商业楼、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和厂房仓库等等。本文所探讨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城市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因其在“物”的基础上又融合了“人性化”管理概念,因此,在物业管理所涵盖的范围中对城市小区的物业管理最为复杂。物业管理在我国已有30余年的发展历史,但在理论与践行方面,城市居民区的物业管理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剖析,并针对问题探讨了应对策略。
在工作实践中,城市小区物业管理所涵盖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对建筑主体及业主装修的监管。建筑物是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的重点对象,从建筑物投入使用到超出使用年限的时段内,物业管理始终是紧密跟随的。其中,物业管理首先包括对建筑物自然或人为损坏的管理,以及建筑物超出使用年限两项内容。其次,对业主装修行为进行监管,如督促业主在装修时不要破坏建筑主体,以及对业主装修行为进行全面监督,等等。②对小区内基础设备、设施的管理。城市小区的基础设备主要是指电、水、气的供给设备,在对城市小区的物业管理中,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各类设备的监管,确保设备正常运作;此外,城市小区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娱乐设施、运动设施、通信设施等,对设施的管理与对建筑物的管理内涵基本一致,即避免设施受到自然或人为损坏,保障各种设施的正常使用。③环境卫生管理。维持城市小区的环境卫生,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并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卫生。④绿化管理。维系城市小区的自然环境,对各类绿化植物进行监管。⑤配合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做好城市小区的安全防护工作。⑥维护小区内车辆运行秩序,并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⑦开展一系列公共代办性质的服务,如水费、电费、气费的缴纳等等。⑧对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1、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大多数物业管理机构都是由私人承办的,其在内部控制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具体表现为:第一,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大的随意性;第二,在以盈利为目的的管理理念下,乱收费现象严重;第三,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人员纪律松散,缺乏服务意识;第四,管理力度缺失,有些城市小区垃圾成山,绿化植物无限蔓延,导致居民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第五,管理人员素质低下。
2、人性化管理内涵缺失。
城市小区物业管理虽然是针对“物”的管理,但这些物质与小区业主的生活存在着极大的关联。因此,针对城市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应体现人性化原则。然而,当前许多物业管理企业的人性化管理内涵缺失,管理工作机械化,教条化,仅注重“我应当这么做”,而不注重“居民希望怎么做”。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企业与小区居民之间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矛盾。居民不满意,而物业管理机构也难以获得居民的拥护,从而为自身的健康发展制造了障碍。
3、对建筑主体和业主装修的监管不到位。
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的不断提高,大量新型城市住宅建筑纷纷涌现。然而由于物业管理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管力度,新城区物业往往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首先,是一些基础设施管理的归属问题,如新居纱窗破损应当找谁维修?对此业主往往较为迷茫;其次,一些地产开发商在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物业管理职能全部交付给物业,而物业一旦与业主产生矛盾,水、电、气等基础能源往往难以保障;再次,一些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顾及建筑主体,肆意破坏承重墙或一些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而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的监管力度不足,从而造成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
要提升物业管理质量,全面促进城市居民区物业管理工作,不能仅依赖物业管理企业的自身建设。还需要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充分介入,督促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在此基础上,提升城市居民区物业管理的有效对策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制订。
1、明确管理主体,强化管理权责。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自己的引导职能,在正确认识城市居民区物业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明确管理的主体,并强化管理权责。对此,笔者结合自身的认识提出了四种方案:
其一,采用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引导地产开发商统一管理小区物业,将物业公司与地产开发商融为一个整体,避免其他企业参与,使城市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权责明晰化。
其二,采用管养分离的管理模式。该模式的主旨是为构建金字塔式的现代管理体系,从而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养护的基本目的。如将物业管理工作划分为管理和养护的两个部分,再由物业管理公司将养护作业承包给专业企业来负责,从而形成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其三,采用双轨制管理模式。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地产开发商的作用不容忽视,基于此,可运用地产开发企业遥控管理与物业公司一线管理并存的方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提升管理的效应。
其四,采用市场化管理模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如房管局)可出台一些引导政策,鼓励城市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使其充分介入到物业管理中来,鼓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之间进行竞争,规范管理市场,实现专业运营,从而形成市场化的管理模式。
2、明确管理内容,建立管理标准。
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的效用,物业管理企业需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导向下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管理的内容,建立管理的标准。首先,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层应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实施规范化管理;其次,物业管理企业需制定物业管理的评价标准,要结合实际对管理目标、管理内容与管理标准提出明确要求,从而为物业管理质量的提升提供理论依据。
3、建立统一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约束。同时,加强绩效管理,将实际工作与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挂钩,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质量。此外,在制度建设中物业管理企业还需体现与教育培训有关的内容,从根本上改变物业管理滞后的现状,全面提升职工的道德品质和专业素质,从而为构建高效的物业管理模式奠定基础。
4、构建人性化管理模式。
对于物业管理企业而言,什么是人性化管理模式?笔者认为,是基于业主需求为基准所开展的物业管理工作。
在实践中,物业管理企业应全面分析业主心理,把握业主需求,与业主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要让业主认识物业管理的存在宗旨,认识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理念,要将业主需求作为自身需求来满足,或协助业主达成目标。此外,物业管理企业还需全力开展对自身工作的宣传,对于公共意识缺失,肆意破坏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主体的业主,要让业主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是以法律为依据的,自身的职能是维护公共利益,同时通过说服教育加强对业主装修的监管力度,从而打造人性化管理模式,构建起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
[1]马春艳,马丹丹,陈文汇。我国县级城市居民区物业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调查分析[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中旬刊),2011(2):82-83.
[2]易源会。浅谈小区物业管理现状与优化建议[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 2013(2): 414-415.
[3]韩艳峰。试论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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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欣,王春艳,李娟,等。现代社区物业管理纠纷化解措施研究——基于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纠纷现状调查[J].新建设:现代物业上旬刊,2013(3):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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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策略是企业以顾客需要为出发点,根据经验获得顾客需求量以及购买力的信息、商业界的期望值,有计划地组织各项经营活动,即4P原则: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为顾客提供满意的商品和服务而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策略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对促进该区域城市旅游联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树立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共赢”思想、建立健全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机制、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人才的培养、建立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的相互信任机制、充分重视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城市旅游营销信息系统等方面对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策略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长江三角洲 城市旅游 联合营销 策略
长江三角洲包括上海市的全部,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南通、泰州,以及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共计15个地级以上旅游城市,面积近10万Km2,占全国国土面积约1%。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是指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相关利益群体之间通过建立城市旅游营销联盟合作机制,共同分担城市旅游营销费用,协同进行城市旅游营销传播、城市旅游品牌建设、城市旅游产品促销等方面的营销活动,以达到增强城市旅游市场开拓能力、共享城市旅游营销资源、巩固城市旅游营销网络目标的一种新型的城市旅游营销理念和营销实践。本文借鉴国内外旅游联合营销的研究成果从树立联合营销的“共赢”思想、建立健全联合营销的机制等九个方面对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策略进行了探讨。
郭康(1995)对北方旅游协作区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联合促销,宣传大旅游,制造规模效应,共浇大树,大家乘凉”的观点。长江三角洲区域具有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独特优势与条件。从协同学的观点来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较分散孤立的单个营销,能降低营销成本,产生规模效益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综合优势。从长江三角洲区域旅游背景来看,15个旅游城市文化同源、人文相亲、地理相近、交通相连、自然环境相似。如何同中求异,避免恶性竞争,寻求共同发展,是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在联合营销过程中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应树立,并培养“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是实现部分与整体共同发展的必然途径”的“共赢”思想,分析目前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竞争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联合营销的重要性,提高进行联合营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树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共赢”思想至关重要。只有观念上得到统一的共识,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才会有更好的前景。
史灵歌(2004)认为,为维护合作营销活动的正常运行,旅游企业合作各方应设置专人或专门的机构,建立长效合作的机制。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可以通过组建一定的组织机构来实现,如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出资设立专业的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公司,实现统一的、专业化的联合营销。长江三角洲各旅游城市可联合建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委员会,对城市旅游联合营销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冲突、相关矛盾、利益分配进行协商与管理;对各城市的旅游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完善,修改那些不利于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条款,制定有利于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相关政策法规。总而言之,参与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各相关利益群体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城市旅游联合协作机构,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规避和控制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过程中的风险,将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作为实现长江三角洲区域旅游联合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在区域旅游合作中,联合推销、总体宣传是完全必要的。城市旅游品牌是赢得旅游市场的重要武器。在旅游竞争激烈的今天,针对旅游消费呈现越来越多样化的趋势,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中的各相关利益群体应齐心协力,整合自身资源优势,共同打造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品牌。可以利用各种大型的公关宣传活动、新闻报道、媒体广告等,推广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品牌,促进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体中各相关利益群体的共同发展。可以定期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联合营销协调会,共同研究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市场宣传和营销策略、城市旅游互补性产品的组合搭配、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活动中的整体形象设计和塑造问题,并就联合组织客源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的相互信任是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重要基础。因为参与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各相关利益群体彼此之间存在差异性,而且任何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行为都不能保证参与各相关利益群体得到公平的利益回报,所以在开展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加强各相关利益群体的相互信任。要使彼此都相信对方是可以信赖的伙伴,能够进行通力合作,必须要采取一系列赢得对方信任的措施,通过诚信赢得对方信任。参与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各利益相关群体之间逐步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能够降低旅游联合营销的协调成本,提高旅游联合营销的效率。
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区域是由上海市、江苏省8座城市、浙江省6座城市等共15座地级以上城市组成。对涉及不同行政区域的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其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模式、组织机构、实现机制的构建;相关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政策的制定、联合营销策略的组织与协调等方面都离不开长江三角洲各旅游城市的相关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尤其是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参与与推动。因此,政府主导是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关键因素之一。
长江三角洲各城市独特的区位条件,使各城市旅游空间经济联系非常紧密。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经济联系是指各旅游城市之间在旅游资源与旅游产品的联合开发、旅游市场的联合开发与促销、旅游企业的相互投融资、旅游基础设施的共建等旅游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相互联系。随着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空间一体化发展的程度加深、城市间旅游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多方位横向联合的高层次发展,城市间旅游经济联系日益增强。例如上海与苏州之间,无锡与苏州之间都存在很高的经济联系度。在此基础上,可以建立长江三角洲都市旅游圈,让区域内的每一个相关城市都被包含在相应的旅游圈层中,发挥旅游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培育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竞争优势,避免区域内的不良竞争。卞显红(2005)对长江三角洲都市旅游圈的构建进行了系统研究。
2010年上海将举行世博会,这是一件全球瞩目的大事。世博会对于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而言,更是一个绝好的发展机会。以世博会为契机,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联合起来,共同对外宣传,充分开展国际和国内营销,特别是加强国际营销,充分扩大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的影响力,以达到吸引大量旅游者的目标。同时,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可以联合参加多种国际旅游展销活动,重点在邻近的主要客源国。例如可以在日本、韩国等国家建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对口联系机构,同时加强与国家驻外旅游办事处的联系合作。刘春济、朱海森(2003)对长江三角洲区域会展业的联合营销策略进行了研究。石忆邵(2004)对世博会与长江三角洲的经济一体化进行了分析。
城市旅游联合营销是一种有别于一般旅游营销模式的新型的城市旅游营销模式,因此,特别需要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专业人才来制定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策略、构建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共同体、运作具体的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事务、协调与沟通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评估或核算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成本与收益,并对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的影响进行评价。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专门人才,不仅需要熟悉旅游联合营销的相关知识,而且需要能从宏观上把握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的发展态势,并有能力对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各相关利益群体进行协调与沟通,从而使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各项事务得以开展。旅游人才是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发展的内在动力。只有注重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人才的培养,才能使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在未来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科技含量将越来越高。冯学钢、王慧敏等(2001)认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应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构筑以上海、南京、杭州等各主要城市为信息枢纽及扩散源的覆盖长江三角洲的综合旅游信息网,实现信息一体化服务;各城市的旅游市场信息、资源开发信息、节庆活动信息以及各种会议信息等实现统一的联网或专题归类,然后相互通报,共同享用。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应该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有计划的引进国际先进信息技术,建立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营销信息系统,依托该系统搭建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联合营销信息平台,从而打造城市旅游联合营销共同体。
基于计算机网络的城市旅游营销信息系统,特别是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和旅游信息咨询系统,让旅游者可以方便快捷的获取全面的旅游信息,从而促进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网络经济的发展。目前,长江三角洲城市旅游已具备一定的国际旅游竞争力,但以网络为代表的现代营销技术提供了与国外游客沟通的重要渠道,有机会拓展国际市场,才有望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外游客,这对于长江三角洲旅游市场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1.郭康.构建我国最大的区域旅游协作系统——北方旅游协作区[J].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5
2.史灵歌.合作营销:旅游企业的取胜之道[J].企业活力,2004
3.张慰冰.合作开发环太湖旅游圈探求区域旅游发展的新思路[J].旅游学刊,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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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人类天性的追求。人类对美的追求,不仅体现在艺术活动中,也体现在人类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城市作为人类重要的生存空间也不例外。但城市空间不是一件只供欣赏的艺术品,它与市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事关市民第天的感受。因此,市民大众对城市空间的美丑最有发言权,同样城市空间美的塑造也不能仅仅是建立在美学理论的基础之上,而更应考虑市民大众的真实情感和需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现代城市公共空间美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城市中在建筑与建筑之间存在着的开放性的空间,是城市居民进行日常生活及公共交流,举行各类活动的公共性、开放性场所,其目的是为广大公众服务。而现代城市公共空间要有一定的美学价值必须满足下面几方面的要求:城市公共空间要有一定的大众性、普遍性;城市公共空间要适应时代的需求;城市公共空间要注意到地域文化特色;城市公共空间要具有生态化,例行绿色设计。
关键词:城市公共空间;大众性、普遍
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在满足物质生活的需求的同时,更多的强调重视精神生活的提高。作为大众群体们进行公共交往及生活的场所――现代城市公共空间不断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力,对其优化设计越来越受到城市决策者、规划者、使用者的特别重视。
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城市中在建筑与建筑之间存在着的开放性的空间,是城市居民进行日常生活及公共交流,举行各类活动的公共性、开放性场所,其目的是为广大公众服务。城市公共空间作为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广场、公园、街道、停车场、各类绿地等等各种开放性的可以直接活动其中并能感知到的经过人工雕琢的公共环境。而现代城市公共空间要有一定的美学价值必须满足下面几方面的要求:
城市公共空间中承载的对象是的来来往往的大众群体,他们来自于各种不同的社会阶层、有着不同的受教育程度、不同的社会习俗、不同的宗教信仰、来自于不同的国家。然而,建立组合公共空间最重要的是公共生活的质量以及它所服务的公共目的。所以城市公共空间的呈现形式必须在满足开放性和公共性条件的同时,要有一定的通俗化的设计语言的表现。通俗化的设计语言的表现是指以大众群体的共同的审美心理城市公共空间设计表现的基本出发点,进行城市公共空间整体的设计表现。
城市公共空间作为市民社会生活交往的场所,其存在的基础是必须能够满足大众群体普遍的视觉审美需求及基本功能需求。此外城市公共空间的营造需要更加的亲近公众,强调其多元性及包容性,通过城市公共空间内部设计引导促进市民社会公共生活的多样化。比如提供给城市居民休息、游览和娱乐的城市公园其设计必须注意到人的一般性的思维。在公园内部,不同年龄阶段、性别、层次、职业的人们,要么游玩观赏美景,要么晨练运动,要么集会组织活动,要么悠闲散步,都能其乐融融的融入到公园的美境内,勾勒出一幅幅的美景人物画,使整个公园充满和谐欢快的气氛。
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公共绿地环境的主要呈现者,其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及综合竞争力。任何时期的城市公共空间都有该时代的显著特点,以一种标签式的形式打上时代的烙印。在我国传统的城市公共空间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多数公共空间都是顺应统治阶级的意念、宗教信仰的产物,只有很少的公共空间是反应市井文化的。正如中国现存最大的古代祭祀性建筑群空间――天坛公园,占地面积约为270万平方米,正是宗教与政治权利的结合的产物。其是明清两代帝王祭祀皇天上帝、行祈谷礼的地方。
城市是不断发展的,不同时期城市以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城市公共空间依附于城市内部,其发展也具有显著的时代特色。今天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城市规划工程师一直在努力尝试各种不同的组合方式来完善、美化我们的城市空间,以便达到传统实体与现代新形式的完美组合、功能与审美的统一,以促进人们社会生活的多样化。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城市之魂。所以我们必须意识到传统文化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的无法取代的核心地位。现代城市为了能跟上世界的发展潮流,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城市趋于追求个性,原有地域文化逐渐被抛弃。部分城市为了所谓的“现代化”一味的追求与众不同,完全抛弃了地域性文化特色。其次,随着城市规划标准化模板的出现,城市整体上趋向于同质化。部分城市忽略本土文化气息,取而代之的是毫无生气、千篇一律的“现代风格”的城市现状。
针对现代城市规划现状,城市规划师们必须意识到地方本土文化的重要性。下面就城市广场规划设计展开分析如何使其做到把握好传统地域文化特色,又能跟随上时代前进的脚步。城市广场的规划布局应该结合当地历史文脉及当地民俗文化特色,通过提取吸收改变组合出新的能展示地方特色的具有凝聚力的符号性的现代广场。山东济南的中心广场泉城广场就是展现地域“泉文化”的成功案例。其整体设计构思突出了“山、泉、湖、城、河”的泉城特色,亦力图体现“讲究开放崇尚稳定”的齐鲁文化。
从史料记载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就特别重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其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充分体现了我国古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珍视与保护。我国古代造园的基本原则是本于自然而又高于自然,把人工的建筑之美与园中美景的自然之美完美的结合在一起。这种造园的哲学理论对我们现代城市规划同样有着很强的指导作用,现代的城市规划工程师、建筑师们必须把“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作为其方案构思的首要前提。
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例行绿色设计,首先要了解区域位置,这是整体规划、营造特色的首要前提。要充分利用该区域的地理优势,尽量降低对原有地质风貌、生态平衡破坏的可能性。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气候特点、地质地貌、景观植被,任何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必须综合利用所有因素,才能实现绿色设计。
作为大自然本身具有的山川、河流、湖泊、沼泽、绿地植被等自然资源,是一个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人们接近自然的主要载体。当然城市公共空间体系更是离不开这些自然因素的存在,它们是公共空间中天然的组成因素。所以,在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中自然因素的利用必须放在首要的位置。必须在充分的利用自然本身之美的基础上做方案做设计,在方案实施中更多地考虑到环保材料的利用、各种资源的二次利用、环境的后期维护等等一系列的重要问题。
每一个城市都承载着有着统一特质的城市居民,承载着自己独有的地域文脉与本土特色。在进行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时,必须在充分考虑到城市居民的大众性、普遍性的统一特质、地域文化特色等的基础上立足于场地原有的地质地貌、自然景观,进行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只有这样的城市公共空间才是符合绿色设计的现代成功的设计作品。这样的城市公共空间设计才是符合环境艺术设计美学的要求的,具有审美观赏性的成功案例,这将是未来城市整体规划设计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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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则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确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理财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下,老年人若做不好理财规划,安度晚年将难以保证。本文梳理出老年人理财存在抗风险能力弱、规划不合理、理财不专业等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理财;安度晚年
【Abstract】In an ageing society, without a good financial planning, the aged can’t enjoy themselves. This article analyzes some problems the aged may have when making a financial planning such as poor ability to withstand risks, irrational planning, unprofessional planning and then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Key words】Ageing population; The financial planning of the aged; Secure old age
目前,世界各国面临一个共同的课题:人口老龄化。按照联合国的标准是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是65岁老人占总人口达到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60岁以上老年人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我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还在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预测2050年将突破4亿,老年人口占比将达31.2%,[1]我国将进入严重老龄化。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人口老龄化进程速度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不同步,我国已经进入典型的“未富先老”型社会阶段。近年来我国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而存款一直保持低利率,造成居民储蓄负利率,对以储蓄为主的老年人影响最大。“老有所养”是每个老年人对退休后生活的最基本要求,面对收入减少和养老费用的逐年增加的双重压力,老年人若做不好理财规划,安度晚年将难以保证。
1.1 保证安全性
根据“100-年龄”的个人风险投资比例法则,老年人的年龄越大能承受的风险就越低。再加上老年人年事已高,通过社会劳动获得大额收入的可能性很低,自身积蓄并不是很丰厚,退休金也相对有限,所以,老年人可以用于理财的资金并不多,一旦投资失败,会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因此,老年人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就至关重要了。
1.2 注重流动性
由于生理机能逐步衰退,意外、医疗保健等支出大笔增加,另外还有子女的婚嫁费用、应急之需的意外支出等,老年人理财一定要注重资金的流动性。做好投资预算,理性选择适合老年人的理财方式,切不可盲目追逐高收益,而将急用和日常家用的资金用于流动性差、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投资。
1.3 坚持分散性
老年人在留足生活日常开销及一部分应急款后,可以选择不同的理财产品。老年人理财要以一些低风险产品为主,如定期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对稳定的现金流入如退休金可做一些定投;可以把一些近期闲置资金作中期投资;对有一定风险承担能力的老年人也可购买一些债券基金等;而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且有丰富的炒股经验的老年人,也可以投资一些股票,即有机会收获高收益,又可以活动头脑延缓身体器官的衰老。对一些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的新潮老人,也可以做一些互联网理财。[2]
2.1 抗风险能力弱
老年人身体状况、生理状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衰退,其体能、精力都无法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自身积蓄并不雄厚,退休金又十分有限,收入增长下降,然而用于医疗保健、养老的刚性支出却在不断增加,所以老年人可用于理财的资金较为有限,抗风险能力弱。一旦投资失败,出现亏损,会严重影响其老年生活质量。
高难度的投资理财活动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对身体素质要求也很高,理财中盈亏的瞬间转换和业绩频繁的波动对老年人心理冲击巨大。盈利产生的过度兴奋和亏损带来的严苛自责都对老年人的身体和心理产生长期的、巨大的影响,甚至使一些老年人长期失眠,尤其对那些有高血压、心脏疾病的老年人造成的影响更大。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抗风险能力较弱。
2.2 规划不合理
老年人在投资理财方面属于极度的风险厌恶型,一方面在心理上难以承受本金损失带来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投资亏损也会严重影响退休的生活质量。所以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多以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为主,例如定期存款、国债等,而对风险较大的理财产品、基金、股票等比较排斥。例如有些老年人为了获取较高的利息回报,选择三年期和五年期的定期存款,但老年人由于年级大,身体变化难以预测,遇到疾病、意外等急需用钱的突发事件,这些定期存款未到期,取出来又只能按活期算,导致损失利息收入,根本没起到实际的理财作用。
2.3 理财不专业
理财知识系统博大精深,理财市场瞬息万变,理财工具多种多样的,不仅要有理论知识的学习积累和实战经验的摸索总结,还要有良好的悟性,才能在理财市场长袖善舞、游刃有余、应对自如,而大多数老年人不具备这一能力。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近几年才快速发展,理财知识更新很快,新的理财产品不断涌现,理财方式、渠道层出不穷,理财市场信息瞬息万变。老年人学习能力较弱,接受理解能力较差、反应速度较慢,这些都影响了老年人的理财技能的提高。
老年人理财服务也不够专业。国外专业的理财师选拔都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不仅要高学历,还要经过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才能上岗。国外的理财师都是行业的精英,受到社会的尊敬。由于我国理财师认证起步较晚,加上门槛较低,部分理财师其实就是业务员,只要有人脉资源,能够招揽客户,带来业绩就行,对学历、专业素养等都没有严格的要求。老年人在不专业的理财师的指导下理财,让老年人承担了巨大的风险。 2.4 易跟风
老年人由于年事已高,在生理上难免出现视力衰退,听觉迟钝,思维不那么灵敏,对于市场上瞬息万变的理财信息和资讯结束不全面、理解不到位。老年人理财往往缺乏主见,喜欢跟风,人云亦云。听说银行新推出国债,老年人一大早就开始扎堆排队购买;或是趁着买菜、逛街的功夫,逛到证券营业大厅看股票走势和变化,买卖股票经常是靠听小道消息;听业务员三言两语的片面介绍后,立马被购买了那些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甚至买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这款理财产品收益率高。
2.5 门槛高进入难
目前收益率较高的信托、外汇、券商集合等理财产品,均设置了较高的投资门槛,高门槛挡住了老年人理财路。如信托产品,一般每份投资起点为5万元;外汇理财每份最低为1000美元;人民币理财每份最低1万元。对其他投资者而言,这样的门槛并不算高。但对退休后收入有限,积蓄不多、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老年人来说,无疑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高的门槛。
3.1 树立积极的理财观念
传统观念认为老年人应颐养天年,理财这种事情不是老年人做的。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意识到“养儿防老”已经过时了,养老问题要靠老年人自己解决。现在社会年轻人自身压力大,赡养老人的能力较弱,还有一些年轻人成了啃老族。老年人的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甚至有些老年人退休后还打算要接济子女,要为子孙留下一笔财富。老年人的理财意识明显增强了。当然尽责的理财机构也有义务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走进社区,走近老人,为老年人提供舒心、简便的理财服务。
3.2 科学合理的理财规划
理财规划应包括消费支出规划、保险规划、投资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等方面。老年人首先是安排好当前自己的退休生活;其次是规划好未来的生活;最后是规划好家人的生活。可见,老年人理财不是简单的做一项划算的投资或者找到一个挣钱的项目,而是一个系统性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理财规划后,就要严格按规划的思路和步骤进行。老年人要将日常收支进行分类,切合实际地把各项生活安排好,各项开支要做到心中有数,切不可为了理财而节衣缩食。老年人可以通过建立理财账簿进行。理财账可分为日常开销账和理财备忘账两种。日常开销账分收入、支出、结余三栏,每月的收入计入收入栏下,支出记计入支出栏下,大额的支出要备注清楚事由。每日都要计清楚,每周汇总一次,每月结账一次,看看该月是结余还是超支,并分析原因。备忘账是把家庭所有资产分类加以记录,方便老年人保管和查找。由于老年人记性不好,所以备忘账很重要。
3.3 选择适合的理财组合
理财就是要实现财富的积累。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选择各类理财产品、各种理财手段,实现最优的增值。老年人要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合理分配可支配资产,满足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争取资产增值的最大化。
老年人理财要以稳健为先,首先要留足日常生活必需的现金,另外还要准备足额的意外和医疗等不确定的不时之需。因此,老年人最好以银行活期存款来满足日常生活的资金需要;以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存款等流动性较强的投资来准备不时之需;以开放式基金是不错的选择。大型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都是拥有丰富经验的投资专家,通过资产组合投资,降低了投资风险,获得较大的回报。理财期限主要以三个月至一年为宜,以保证资产的流动性。投资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应问清楚是否能提前支取及相关手续,如果提前支取可能造成的损失,自己能不能承受。
3.4 提升理财能力
老年人应有针对性地学习一些理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理财打好基础。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进行一些稳健型投资,将风险控制在自身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又可适当增加收益。切忌偏听偏信高收益的产品,或者盲目跟风。由于学习能力的减弱,短时间内大幅提高老年人的理财技能也是不太现实。老年人可以到正规的理财机构请专业的理财师帮忙,虽需承担一定的顾问费用,但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老年人一旦有理财的意愿,可以找自己信得过的理财顾问帮忙,制定出合理的理财规划。
3.5 合法保障自身利益
社会上关于老年人理财的民事纠纷比较常见,老年人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利益。老年人年事已高,对理财信息缺乏辨识度,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老年人这一弱点,误导甚至欺诈老年人,诱使其投资与本身需求不相符的理财产品,甚至造成老年投资者血本无归。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加大处罚力度,保障老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一般不太清楚理财专家介绍的理财产品的投资渠道、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等概念,但对理财资金的本金安全、流动性及年限较为敏感。理财师应该进行简明扼要的介绍,通俗易懂的讲解,具体形象的解释。理财师要负责任地为老年客户着想,关心老年客户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合理的理财建议。做好老年客户的理财规划需求研究,寻找老年客户的真实需求,深入挖掘其近期需求与远期目标,再推介其适合的理财产品,避免日后的纠纷。
3.6 尝试互联网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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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理财问题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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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各民族不断打破封闭,由相互闭塞到逐渐交流,由彼此隔离到密切联系,各民族人口空前流动,民族散居化越来越广泛。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趋明显。城市作为不同民族和各种文化的主要交汇点,是民族关系问题的主要引发区。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与城市民族关系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对城市的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加深了各民族文化的广泛交流和联系,促进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发展。然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也使得城市民族工作复杂化,对城市民族关系造成了很大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城市民族关系的突出矛盾与焦点。文章通过对广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民族关系的调研,阐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并对如何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关系进行探讨。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民族关系;民族工作
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生活于边远闭塞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向较发达地区与城市流动,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渐突出,城市里民族成分和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迅猛增长。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其开放的发展观念与发达的经济水平,对各地域、各民族人民都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因此,广东成为一个典型的外来少数民族接收大省是必然的。据统计,到2012年底,广东56个民族成分齐全,少数民族人口约310万,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250万,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和各大中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入,必然对城市社会产生影响,如民族关系主体多元化、需求和诉求多元化,民族间交流交往频繁化等,最终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新的内涵与挑战。本文以广东省为例,阐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具体影响,探讨应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
取百度百科的定义,民族关系,即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的相互关系。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是受时代发展和社会性质制约的,也是与当时要解决的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及解决的方式途径联系着的。[1]城市民族关系,即发生在城市区域范围内的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等方面的相互关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必将改变城市民族关系的内涵。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城市民族关系的新增主体甚至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多逐渐成为引发民族关系的重要主体。有研究者指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在引发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最活跃、最敏感的位置上。”[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积极与消极两个层面。
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使民族之间的接触和交往日益频繁,加速了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与学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把各族文化带入城市,极大丰富了城市的文化内涵,加深了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劳动力与消费者进入城市,亦为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与力量,并扩大了城市消费市场。总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加速了城市的多民族化进程,丰富了城市文化,繁荣了城市经济,加快了城市发展,有益于推动与巩固团结友好的民族关系。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加入,也导致引发民族问题的触点增多、燃点变低,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新的挑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城乡、异地、跨民族三重流动的主体,迅速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导致城市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不同传统在相互碰撞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和隔阂,有可能造就民族间关系的不和谐以致紧张。城市多民族化趋势和少数民族流迁人口的增多,使城市民族关系在我国整个民族关系中具有越来越突出的位置。”[3]
据统计,至2012年底,广东省有少数民族人口约310万,比2000年增加190万,12年间增长了3倍,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310万少数民族人口中,80%是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80%分布在城市,80%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各大中城市。三个80%对广东省的城市民族关系造成极大的冲击,使广东省城市民族关系日益繁杂化,主要特点呈现如下: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促进了广东城市与民族地区的双向发展与改善
各族人民进入广东各大城市,使得广东城市文化多样性得以加强。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城市里汇集,各民族之间在语言、服饰、饮食、娱乐等方面进行着有形无形的交流与碰撞,极大丰富了广东城市文化面貌,为广东城市文化的繁荣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据调查,广东省各大城市,随处可见各民族特色的食品、农牧产品、工艺品等,一些以少数民族特色风味为主的餐饮业在广东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广州,就有 “清真拉面店” 约1500家,过去回族同胞在城里找不到饭馆的情况已不复存在。
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穿着民族服装,摆卖制作精美的民族饰品,深受市民喜爱。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更有一些城市大力开发民族文化旅游项目,把灿烂的民族文化搬进城市,进行表演与展示。如深圳市的民族村、锦绣中华等旅游景点,便是典型的民族文化荟萃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广东城市劳动、生活,与广东世居人民一起,共同建设幸福广东,促进了广东城市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而通过学习与交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从广东城市学到了先进技术与科学理念,改善了自身生活,开阔了眼界,反过来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与进步,形成城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存在的“双向不适应”,使其迅速成为广东城市民族关系的突出矛盾与焦点
“双向不适应”,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适应城市化生活与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和汉族群众不适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民族地区文化与广东城市文化直接而又频繁的接触、摩擦、碰撞,难免造成矛盾与问题,终至于影响民族关系的和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来自偏远落后的民族地区,又存在文化与价值观等多方面的差异,他们在适应城市问题上比一般流动人口面临更多的困难与挑战。而由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原本由粤地文化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广东又未做好迎接大规模民族文化冲击的充分准备,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短期内骤然增加,一些少数民族的民族特点与生活习惯未必能得到广东城市居民的理解与尊重。在广东,因为汉族居民把猪肉带入清真食店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另有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把家乡比较随意的生活习惯带入城市,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聚谈喧哗等。这些背离现代城市文明的生活、处事方式很容易引起城市居民的反感以至于发生摩擦纠纷。而城市居民的偏见与抵触,反过来又伤害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情感,由此造成城市民族关系的紧张。
二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适应城市管理规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在粤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其本身的不稳定性,大多没有固定门面,以流动摊贩为主。为了增加销售,他们多选择繁华路段进行摆卖,乱设摊点,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另外,由于在粤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事的多是小本生意,没有长期目标,也就不愿办理经营执照,给城市管理增加了难度。更有甚者,在交易过程中实行强买强卖,严重损害了少数民族的形象,破坏了民族之间的团结。据统计,2012以来,广东发生的二百多起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中,因流动商贩引起的,超过总数的30%,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管发生冲突的几率居高不下。
三是一些在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过分强调民族身份并以此寻求特殊待遇。由于社会历史等诸多原因,少数民族地区与城市存在着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差距,再加上自身条件的限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广东一般从事较为辛苦低薪的工作,与城市居民之间的落差越发明显,从而产生失衡心理。而与城市居民在语言、生活习俗、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又影响了他们与城市居民的沟通与交往,增加了他们融入城市生活的困难。刚来到广东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民族认同”成为他们在他乡找到依靠最佳的途径,族群分界与认同意识由此得到极度强化。加上对法制法规与民族政策的一知半解,遇事则往往以民族认同为纽带,抱成一团,相互声援与支持,甚至以民族身份进行非理性抗争。“部分民族成员为个体利益或小群体利益,如在城市拆迁、商业竞争、私人恩怨这些问题上,利用自己的民族身份,通过民族意识动员引发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
在城市化进程中利用民族身份谋取利益、利用民族冲突为个人寻求好处。”[4]在广东,遇事“情绪激动――聚众声援――上升为民族问题”成为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矛盾纠纷的固有程序。加上城市具有信息传播快,辐射性强等特点,当某一城市发生涉少数民族问题时,会很快传播到其它城市和地区,使问题更加敏感和复杂。2011年12月,佛山市发生一起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纠纷。起因是约10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佛山市区违规摆卖烧烤,不满当地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管理而产生对抗,他们拟采取的对抗方式是:联合珠海、东莞等地的同籍同族人员到佛山进行谈判,并故意违规摆卖,促使城管动手,进而以此作为导火索闹事,引发冲突后再组织游行与上访。此事经佛山市各有关部门的稳控措施得以调解平息,但由此可见,“民族身份”确实成为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寻求特殊待遇的“招牌”。
(三)城市民族关系渐趋和谐,但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应对方式未尽完善
广东历来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城市民族工作更是成为广东民族工作的重点。粤各级政府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对城市民族关系进行有效调控。比如颁布相关条例和法规,以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树立民族团结的意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体系,以切实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排忧解难等。在政府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加上城市强大的融合作用,广东日渐形成并不断巩固以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和谐为主流的城市民族关系。但是,民族关系本身并非一个永恒稳定的系统,尤其在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大、增长快,时刻影响着城市民族关系的动向。广东的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上的未尽完善也逐渐显现:
其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易遭不公平待遇,其正当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我国正经历着一个高速的城市化进程,这同时也是城市民族多元化的过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少量到极大规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构成复杂、居住分散、随时流动,必然会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因此,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城市管理人员,都会关注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给城市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认为他们破坏了城市的和谐有序。部分执法人员为保障城市的正常秩序,常常忽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导致管理过程中存在简单粗暴、侵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现象。这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管之间矛盾的高发几率可见一斑。“来自城市社会的偏见与歧视问题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常遇到的问题。
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固有的偏见以及来自城市的制度性歧视与非制度性歧视等等在很大程度上会引起群体性摩擦甚至冲突,将会严重影响到城市居民与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之间的相互认可程度,影响到少数民族人口之间的相对认可程度,影响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社会的认同,势必会产生民族关系问题。”[5]事实上,城市并不仅属于城市居民,它是开放与公平的,进入城市的人,就应该得到城市管理机制的保障。而且,矛盾的引发是双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引发城市问题的同时,必然也处于被动引发的位置。城乡平等、各民族人民平等,是处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的前提。唯有妥善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遇到的问题,城市民族关系才会达到真正和谐。
其二,在处理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时,为避免引发“民族问题”而不能坚持原则。前文提到,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往往以民族身份进行非理性抗争,把民事事件演化为民族问题,以此取得特殊待遇。与此相对,部分执法人员由于对国家民族政策缺乏了解,一旦遇到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便不能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往往采取无原则退让、“花钱买平安”的处理方式息事宁人。近年来,在全国多个城市多次上演的“切糕”事件就是典型例子。广东也常常发生以高额赔偿为最终解决方式的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事实上,这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一方面纵容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自我约束能力,另一方面损坏了大多数遵纪守法的少数民族人员的形象,最终只会导致恶性循环。因此,在处理任何事案件时,法律都应该是基本原则。准确定性,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与少数民族有关的事都看作民族问题。有了法制法规的约束,各民族人民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
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城市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的背景下,分析有利于城市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因素,消除阻碍城市民族关系发展的不利因素,建立良好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探讨构建城市和谐民族关系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笔者的一些思考:
(一)政府行为与民间行为真诚合作,共同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城市民族工作涉及面广,涉及人员构成复杂分散,若依靠政府单方面努力,很难使团结和睦的民族意识渗入每一个角落,形成一种社会风尚;若缺乏政府所搭建的良好平台,单纯的民间行为也难以形成榜样,得到推广。因此,促进政府行为与民间行为的真诚合作,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民族氛围。一是通过政府引导,建立少数民族自我管理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城市,急切寻找认同感,归属感,少数民族团体比单纯的城市管理部门能更好地为之排忧解难。因此,引导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会,能充分发挥这些社团桥梁纽带的作用,促进民族互助,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快适应城市并参与到社团中来,推动自我管理机制的健全。
广东省近年来建立的异地务工少数民族服务协会、少数民族商会、少数民族企业家协会等,对协调城市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管理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分散居住于城市各个区域,且如前文所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常被认为是引发城市民族问题的主体,因此,城市管理一般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侧重采用防范机制。事实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是城市的一员,也应在城市得到应有的服务,并参与到城市的管理中。若能通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的社区进行管理,为其提供服务与保障,并或吸纳为社区管理者的一份子,通过培养社区意识来培养归属感,能在心理上与实际行为上增强其安稳性,以此增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
2012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出台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积极推进各社区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搭建和谐民族关系桥梁。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通晓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感情和愿望要求,他们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且少数民族干部多为各个民族的优秀代表,在其民族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与亲和力,可以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中起到很好的引导、教育作用。在广东,少数民族干部经常参与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的处置,往往可以起到很好的调处作用。
(二)建立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的联络协调机制
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一个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主体之后,城市民族工作的涉及范围有了很大的扩展。“一个城市的民族工作的涉及范围不再限于本城市,还与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紧密相关。”[3](P57)很多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地的管理部门对各少数民族文化缺乏了解,对民族工作也缺乏经验,因而在处理与少数民族有关的事务时常常陷入困境。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政府则对本地区民族文化与社会风俗比较熟悉,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因此,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与新疆等十余个少数民族输出大省区驻粤机构举行定期座谈,共同探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方法。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也与少数民族输出地政府之间建立协作机制,通过两地的有效合作与探索,妥善解决了不少疑难事件,提升了城市民族工作水平,有效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发展。
总之,在城市民族工作内容发生巨大变化的形势下,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必然要求。广东省在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剧增、城市民族工作任务极其繁重的情况下,扎实做好协调民族关系工作,努力营造城市各族人民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共处的环境,虽仍有未尽完善之处,但和谐稳定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正在不断巩固和发展,树立了广东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接收大省的良好形象。
[2] 郑信哲.浅谈我国城市民族关系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6(3):10.
[3] 郑信哲,周竞红.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关系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4):54.
[4] 郝亚明.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民族意识探析[J].广西民族研究,2008(3):18.
[5] 汤夺先.试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与城市民族关系[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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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农民工进城的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仅是农民工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问题探析论文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一国教育的发展从来都是事关本国未来生死存亡的大题,对此我们应该有明确认识。审视目前我国的教育事业,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已成为我们无法忽视的难题,而随着我国组合式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目标的提出,积极探寻这些弱势群体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就成了全体教育者和相关研究人员刻不容缓的工作和任务。
(一)福利和社会福利
“福利”一词指向一种人类的美好生活状态,本质是人类满足需要后获得的幸福。若由国家建立制度帮助社会成员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福利水平,“福利”就演变成了“社会福利”。广义上的即国际上通用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公民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物品、机会和服务的制度,主要包括收入维持社会福利服务两种形式。狭义上的“社会福利”则是国家依据法律和相应的社会政策向部分或全部公民提供社会服务的制度,这也是当下中国对“社会福利”的界定。此意义上的中国社会福利包含于社会保障体制,针对的主要是三大困难群体:老人、困境儿童和残疾人,因此难以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和要求,亟待改革,也即构建目前已提出的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二)中国组合式普惠型的社会福利
1958年,美国学者威伦斯基和勒博在《工业社会与社会福利:美国工业化在社会福利服务提供和组织方面的影响》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两分社会福利类型:“补缺型社会福利”和“制度型社会福利”。前者重视家庭和市场的作用,后者重视国家在社会福利提供中的责任。对其另一种划分是“选择型福利”和“普惠型福利”,核心是:国家是采用家计审查还是公民身份作为福利提供的依据;部分还是全体公民接受;有无社会烙印等。这两种社会福利类型理论都属于社会福利制度的理念型。但在现实社会中,社会福利制度往往是以某种为主,其他为补充的多元类型。一般来说,“制度型”、“普惠型”社会福利水平要高于“补缺型”、“选择型”。据此,笔者认为中国原来实行的是补缺型社会福利。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原来的这样福利制度已不再适应,鉴此,2007年国家民政部提出,要建立“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制度,内涵是指国家提供社会福利普及到每个具有公民权的社会成员,社会福利不再仅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也是提高社会成员能力的方式。
(一)中国本土社会中的福利思想
中国自古代起就有着丰富的惠泽民众的社会福利思想,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社会福利的内容,这为今天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的发展拓宽了思路。
1.古代时期:《周礼》等文献中记载了大量重民、保民、养民、安民的社会福利思想。无论是关于大同理想国的设想,还是儒家慈幼、养老、恤贫邻里互助的思想,都是社会福利思想的萌芽。
2.近代: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众思想家通过批判与借鉴相结合的方式对中西社会比较研究,掀起了近代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社会福利思想的研究高潮。康有为设计的大同社会,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等。
3.现代:改革开放以来,每一次理论的升华都丰富着社会福利思想。从“共同富裕”思想的提出到“和谐社会”的构建,都为社会福利理念的发展创新提供了指导思想。“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就是建立在大同社会、民有、民享思想基础上的制度构想,是对共同富裕、和谐社会思想的践行。
(二)西方社会福利理论
威伦斯基、勒博提出的社会福利类型是直接支持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的理论。在福利国家经济危机之后的改革中,不少学者提出了新的社会福利发展理论,探讨新社会背景下本土社会福利发展道路,核心是强调社会福利改革发展必须适应本国的国情。中国在借鉴普惠型福利理论的同时加入适度元素,强调适应本土国情民情,强调社会福利与经济协调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需要理论
从某种意义而言,需要为本的社会福利目标定位是马克思的需要满足物分配原则的具体化,社会福利制度是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一种具体化制度。马克思在设计社会产品分配流程时把满足需要的社会分配原则纳入了分配体系:第一次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第二次则按需分配,有需要的人可依需要获得资源。马克思虽未系统论述社会福利制度,但他提出的分配原则是依社会需要建立的,物要按需分配。因此,以需要为本的社会福利目标定位实际上就是马克思按需分配原则的体现。我党自建立始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2007年做出的社会福利制度转型的决定,正是以马克思这一需要为本的思想为指导的。
随着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组合式适度普惠型转变目标的提出,我国社会福利要保障利益的群体扩大化,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变得愈益复杂。纵观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最亟待解决的主要是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一问题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内因:城市流动儿童家庭自身存在的问题
所谓的“城市流动儿童”是指,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涌入城市,由此带来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他们多是农村的富余劳动力,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的多是建筑业、服务业等技术含量低的产业的工作,大都工作时间长,收入低微且稳定性差。而城市流动儿童远离家乡,加之年龄偏小,自身难以独立,自然必须依赖于父母,于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面临的诸多困难也就自然的部分转移到了孩子身上。
首先,因外来务工人员多从事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的工作,在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他们因自身文化程度的局限,对子女的课业辅导非常有限。此外,有些孩子还要在功课之余帮助父母做家务,可利用来复习和预习功课的时间不足,难以对所学知识及时巩固,长期下去必然与城市孩子的学业成绩差距拉大。同时,外来劳务工者大都收入低微,工作不稳,难以对孩子的课外读物和辅导班乃至特长培训进行投资,导致孩子接收信息的渠道狭窄,不利他们的全面发展,对其后续发展造成难以弥补的欠缺。当然,城市流动儿童家庭自身还存在诸多问题,这需要随着社会自身的发展来改变。
(二)重要的外因: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不健全
城市流动儿童家庭自身存在的缺陷在短时期是难以得到较大改观的,所以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但令人痛惜的是,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在对这些城市流动儿童的基础教育保障方面一直存在着许多重大缺陷。
1.教育资源严重分配不均,“以流入地为主”的财政投入体制缺乏相关配套协调机制支持,权责不对等、规则不明晰且投入较低:这里的分配公平的教育资源主要是指受教育权和各种受教育的机会,即人人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在教育竞争面前都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但一直以来,我国城市对教育的投资远高于农村地区,城市的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远优于农村,这与我国的财权上交,事权下放政策不无关联。我国的福利支出主要由省级以下政府承担,这种福利支出责任机制对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政收入有限的地方政府而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经费是一笔难以负担的公共支出,且不少“流入地”政府对解决流动儿童基础教育问题可能会产生“洼地效应”(吸引更多进城务工子女入学会给城市的公共服务、财政支出造成压力)存在忧虑,投入缺乏积极性。而不同层级政府职责不明确,权责配置不合理更加剧了福利制度地区分割的局面,影响跨区域流动儿童平等的教育权。
2.城乡分离的二元体制使城市流动儿童入学受限,被排斥于城市教育体制之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长期形成了城乡分离的二元体制,进城务工人员长期在与户籍挂钩的住房、医疗、社保等方面被排斥于城市保障制度之外,因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按户籍分配,没有流入地的户口的外来儿童当然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这就意味着他们不能和城市孩子享受同样的良好教育。若想要接受城市教育,除缴纳正常的学杂费外,还需额外交借读费等,这让本就收入低微的务工家庭无力负担。因此,户籍是阻碍农民工子女享受城市教育的制度障碍。
(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明确的政府间教育责任分担机制
从当前来看,我国的教育支出比例占财政支出总体较低,这表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仍不足,导致“质高价廉”的公办学校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相对不足。所以,国家必须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比重的前提下,着重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责任,特别是在基础教育财政收支方面,应建立省级为主、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二)打破城乡户籍分离的二元体制,保证流动儿童享受与当地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
农民工子女之所以入学难有很大一部分是当前所实行的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管理体制造成的,只有尽快消除这一阻碍因素,才能真正实现农民工子女上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让他们受到更好的教育。流入地政府也才会重新制定合理的流动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收费标准,取消目前所必须缴纳的额外费用,从而减轻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三)家庭、社会、国家相结合,多途径扩大公益性、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问题凸显,反映出的城市教育供需失衡本质上仍是短缺问题。所以,除了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院校外,还需相关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义务教育学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质量、安全等条件,较多吸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民办院校予以补贴及相关政策优惠,以缓解进农民工子女基础教育服务需求紧缺现状。当然,家庭教育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务工人员应在工作之余给予孩子学习上应有的关心和帮助,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受教育环境。
(四)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进流动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法制化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我国所有公民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但因教育资源缺乏等问题,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基础教育还面临着严峻困境。所以,我们急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流动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以法条明确流出地政府和流入地政府对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的责任,同时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让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也只有将私立学校的合法地位写入法律,才能更好地引导管理这些学校的成长,以此真正保障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
总之,社会福利事关国计民生,教育发展事关民族兴衰存亡,而教育发展又是社会福利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要真正实现我国确立的组合式普惠型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目标,解决好教育尤其是目前城市流动儿童基础教育所面临的困境,保证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到与当地孩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就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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