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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调研报告的写作者必须自觉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研报告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研报告全文如下:
06年12月4日早晨,我带着组织部发给的报到函怀着喜悦的心情来到了陈宅镇政府,向党委副书记报到。副书记看了函后,随即吩咐了一名文员带我去上班处,陈宅阵东蔡村。不一会儿就到了村办公室。东蔡村的办公室设在原来的小学办公楼里面。各种设备都在新建,如会议室的桌子、凳子、电视机等都是新办的。文员向村长、书记说明情况后,两位村领导就开始帮我安排办公室。村里的各位干部都对我很热情,也很关心。这使我做好以后的工作有了更大的信心。我们新东蔡村是有原东蔡村、羡塘村、大坑村合并而成的。村长为吕培鑫,书记是张文平。
市、镇人民代表将在12月28日进行换届选举。村里正为做好选举工作忙碌着。如核对选民,上报选民,如何推荐初步侯选人等。同时另一方面在进行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居村民反映,村里虚报田地现象严重。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但山地多,耕地少,人口却是多之又多。设想,全国每个村都多报一亩田,那全国会虚多出多少田地来?其实又何止会只多报一亩呢?这样将严重影响国家领导人的决策、战略部署。此问题如不重视起来的话,若干年后,中国发生粮食危机不是不可能的。
这几天来,我常会去村里走走,看看,和村民聊聊。一方面可以了解村里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培养与村民之间的感情。我们村里最近在筹备造路(在老街上)。据说是一笔不小的投资。在老街一带,有许多危房、旧楼。关于这方面的事,上次一名村代表向我细细的讲述过。他说,曾经村里召开过一次村民代表会,商议关于危房的事。因为村里危房实在太多了,有些都要塌下来了,严重影响了大家的行路。当时会议结果是,村里首要工作为拆除危房,以60元/平方米的拆除价赔偿给户主,取得村民的一致同意。
可惜的是,过不了多久,村领导没有首先拆除危房,而是毅然决定在老街修建马路。(没经过会议商讨)因为危房、旧房都在老街一带,以后万一拆除,这条路造的不定会有价值。更为严重的是,因为建路而拆除掉了一个小小的平房,村里居然赔给了他9000元(据说靠的是关系)。自此事发生后,那些危房户主都跳了起来,再也不愿意接受60元/平方米的拆除价。听完这些,我的内心很沉重,不知道以后的工作该怎么做,那些危房还怎么拆。而拆除危房又是迫不及待的事。一方面为了保证村民安全,另一方面为了改善村容村貌。(村里的危房旧楼至少有七十间以上。)
有位专门负责写字的老大爷对我说:“现在的官啊,不行啊,私心太重。哪有毛主席那时候好啊,毛主席专门从整治干部下手。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农村弄不弄的好就看干部怎么样,我们村民是不会干对村里不利的事的。你看看,干部的房子造的多好啊,用了这么多田地又不交钱。干事情么这边是朋友,那头是亲戚,不工正啊,私心太重。像你们这样的来了最好了,没有私心嘛。”我心里在想,我不一定能做到大公无私,但至少我会先公后私。这位老大爷的一番话,是对是错,我不敢枉加评论。听起来还或有些忤逆之嫌,但不也值得我们去好好思考吗?
有人说,村里其实不是那么团结啊。有好几派别的。为了争干部当,争代表,勾心斗角。你来了就好了,你是没私心的,以后他们就不会吵了。听完后,我的心更沉重了,觉得只能沉默,凭我的力量,行吗?说村民关系,我这里人生地不熟,说权力,我只是个助理。所以,对于这种问题,我只能听听,想想,藏在心里罢了。
陈宅镇政府召开会议,介绍关于选举人大代表的注意事项。
下午,村里召开两委、组长会议。商议推荐初步会议候选人的方法。结果:各组负责人上门,由户长负责选举。
傍晚,商讨老年协会有关事项,主要是如何确定总会长。会议决定先有会员推荐,再由村领导最后确定。
上午,跟随村长一起到高番参加初步候选人选举工作。其他几个村也同步进行。高番村里在造高速公路,涉及到了高番村里的道路问题(高速公路横穿马路)。另一条路是东蔡村通往高番村的主要通道,然是一条泥路,比较坑洼,又狭窄。村民反映比较强烈,希望能解决高速公路横穿马路的问题,因为造成了不能行车走人的局面,并同时希望能填好坑洼的泥路,多照顾他们这个小小的自然村。(这个高番村原本就属于东蔡村,只有20来户人家)
下午,有几位村民来村办公室吵了,他们觉得我们推荐初步候选人的方法不好,不民主,不够透明。当时村长不在,只有书记。书记只好好言向他们解说。可惜他们听不进,后来只好依他们,使用票箱,重新再去进行初步候选人推荐。我们分派五个小组,各组拿着票箱到村里做初步候选人的选举工作。我分到第三小组。经过一个下午的努力,工作终于顺利完成。各小组都到村会议室集中。接着进行唱票。工作一直进行到晚上8点左右,才圆满结束。得出了初步候选人名单。当时大家都还没吃晚饭。
这次市人民代表的选举,在东片(陈宅镇划分为东片和西片,以江为界限)东蔡村的竞争最为激烈了。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就两位,一位是服装厂的老板娘,当过前两届的市人民代表;另一位就是我们的先任村长。他们两位似乎对这次的市代表是志在必得。我们江东片的市代表名额只有一个,所以竞争是十分激烈的了,他们两个谁都不甘落后,就像是崩紧的弦,一不小心这根箭就会射出去。但让人出乎意料的是这两位主要竞争对手都没有成为正式候选人。当然,这也好,至少免了一场风波,东蔡村可以安定些了。
村里召开了东蔡村民代表会,由吴叔林(片长)主持。
目的为协商镇代表候选人。后来由村民代表投票产生候选人。结果:吕培鑫、金忠水、马纪生、陈亚平四位为东蔡村镇代表候选人。
晚上,召开羡塘、大坑村民代表会议。用同样的方法产生了羡塘、大坑两村的镇代表候选人。结果:张小青、赵婉芳、蔡宏良、张砍夫得选。
再次召开东蔡村民代表会议。吴叔林主持。张文福(羡塘联村干部)、陈丽萍(大坑联村干部)到席。
先前选出的三位东蔡村候选人(吕培鑫、金忠水、陈亚平)不知出于何种原因,都坚决要求退出。所以不得不再次召开会议来重新推荐候选人。当时,村民代表的情绪非常激烈,认为村领导人不该退出,无理由退出。(吕培鑫——村长、金忠水——书记)会议僵持了很久,最终吴叔林决定由上一轮选出的名额中,票数从高到低来确定候选人。结果:马纪生、张志锋、张立奎、张明龙四位为东蔡村镇代表候选人。
公告栏上出现了惊人的一幕。上面贴有一张大纸,写着一些内容,题为申请书,是由四位东蔡村候选人之一的张明龙所发表。主要内容是:他无资格参加候选,因为在第一轮选出的13个人中没有他的名字。村里让他当候选人是让他好看、出丑,所以要求退出。村领导人不肯当候选人是有内情有阴谋的。还说了些关于村领导人的不良行为,等等。他的所述是否属实,我未经证实。
听说村里在占用粮田造房,而且是别墅型的造法。私自占用粮田造房是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我们应该予以坚决制止。而且别墅型的造法是大大浪费土地的,不符合我过国情。我们应该向农村型社区方向发展。希望通过努力我能慢慢改变这一现象。]
今天是28日,市、镇两届人大代表同时选举。一个月忙忙碌碌为的就是今天这个日子。我们东蔡村实行了最严格的制度。市内一律不得代票,见人发票,一人一票制。市外须三证齐全。别的村都比较混乱,都可以代写,有的村甚至是工作人员把余下的票填好投进票箱的,可谓一点规章制度都没了。我想这样选出来的代表含金量到底会有多少?整个选举过程基本比较顺利,只是中途稍微有个别人瞎吵了一下。当然,有些人提出来的,认为村里把市外人员代票的必须三证齐全的公告张贴的太迟,25日才出来,他们根本来不及办理。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是村里的工作失误。以后这一点应该注意起来。
关于我今后的工作方向。一、搞好稳定团结。我们新村分为东蔡村、羡塘村和大坑村。只有东蔡比较乱,村民不是很团结,党内也分派别。几乎每选一届干部,主职干部就要换一届。羡塘、大坑都比较稳定。所以,得着重从东蔡村下手,搞好村里的团结工作。不团结,东蔡村永远富不起来,工作永远都很难开展。二、进一步做好村里的水利工程。村里水利工程基本完成。但我觉得应再改进、再完善,做到最大的扩大面。三、梯度型逐一拆除旧房、危房,改善农村面貌,消除危险因素。四、重点治理好污水,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五、有步骤、有计划、有方向的逐步种植花草树木,几年后希望能绿化东蔡村。六、大力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率先达到小康水平。
我们东蔡村只有四、五家私营企业,没有任何集体经济。村里本来几乎是没什么钱的,幸亏前段日子高速公路造到了我们村,因被征用田地而赔来了不少钱,这才有了点存款。我想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没什么经济来源,光靠这点钱支撑是迟早要花完的。没钱村里就不好办事,办不好事就改善不了村民的生活,完成不了建设新农村的任务。所以,我觉得应该先经过调查研究,然后办个集体企业,但投资要适当,不宜过大。产品应该是农民所需的为好,企业面向农村。当然,还要动员村民,提高村民的积极性,因为集体经济是大家的嘛,所以搞好集体企业要靠大家,而不是干部个人的事,干部做的主要是把关。
决心:自从进入该岗位那天起,就已抱以必成的决心,住下来的安心,努力做好每样事的用心。决不辜负领导的期望和信任。我以百姓的身份融入农村这个大社会,而不是官,但亦不失高校毕业生的应有素质,更不能失作为一个村官的作风和原则。作为一名助理,虽然我不可能做多大的事,为村里做出多少的贡献,但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尽力协助领导做好事,为领导减轻压力,以回报上级领导的栽培。
感想:村里每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总会有一些跟村干部、联村干部拗,或者平时开展什么工作时,也会有人闹。当然这个闹并不完全是无理取闹的闹,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这虽表面上看来我们东蔡村不够稳定,村比较混乱。但我觉得从另一方面可以反映出东蔡村的村民是比较有觉悟有思想的,这是非常可喜的。至少他们敢于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对有些事情敢于直言不讳。这才是真正的现代农民。不像有些村里,上面村干部说什么就做什么,对也好错也好,都没什么反应,几乎真的是麻木的。更可悲的是,即使有什么想法也不敢说。为什么?怕得罪干部。
我认为作为一个干部只要真心为村民,诚诚心心为大家办事,出力,而不是为了自己有利可捞而去争个干部当,相信总会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赞扬的。当然,总会有那么几个人跟你唱反调的。对于这批人,我们不应与之争锋相对,更不能去跟他们吵。我们要做到以理服人,安抚好这些人,也就便宜了以后的工作。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确,对于那些违反原则,事态恶劣的事件,我们应予以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否则今后的工作将难以继续,麻烦会不断袭来。常所谓凡事都有个度嘛。
处理事情我们要讲究原则方法,同时我们也要分清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相信用自己的一颗心去办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这个任务一定将早日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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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的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乡村生活的城市化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之一,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主要是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政府责任到位,养老保险专属服务机构升级,社会保障模式趋于多元化等。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功实施的经验表明,要建立覆盖全国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媒体宣传,创新养老基金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不断强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笔者采用比较分析、文献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借鉴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于不同国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系统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模式问题。
关键词:国外;国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经验分析
1.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
1.1.1瑞典瑞典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完善的典型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式原则,同时,瑞典也对每一公民实施终身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每位公民从出生开始就纳入国家设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直至死亡。1913年,《全国养老金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瑞典全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按照法案所规定的内容,普通公民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行使自己的缴费义务与享受养老基金的权利。对于那些经济收入无法支付养老金费用的公民,政府会给出一定的经济救济,但是享有政府救济的公民经济收入条件必须情况属实。瑞典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较为全面并且历史悠久的国家,他们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包括3个层面,即国家基础养老基金、国家附加养老基金和部分养老基金。然而,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严重的问题。1960—1980年,短短的20年,瑞典国内劳动生产率从5%下降至1.6%,1982年,政府财政赤字高达13%。除此之外,1974—1984年,接受社会救济的家庭由22万增加到30万,同时,面对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瑞典对于养老金制度开始实施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将过去现收现付制度模式改变为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模式。1998年,政府及法律部门将养老保险缴费模式转向新的制度模式,现行的养老金模式主要由公共养老金制度、工作单位养老金与商业养老金3方面组成。
1.1.2德国德国是一个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比较成熟的国家。1957年《农民老年援助法》的设立,标志着一种新型的老年保障制度设立,这项制度主要的实施对象为一些比较独立的农业企业主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1995年开始实施的《农业社会改革法》标志着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会救济层面转至社会保险领域,农民可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权利而不再是一些硬性制度下的社会保障。在德国,国家与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农民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特点为农民设立特殊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人寿保险3方面。主要是满足农民当中一些患有重病、身体残疾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及妇女的生活需求[1]。农民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分为国家补助与个人缴费两部分。作为投保人个人所缴纳的费用标准是一致的,对于相关企业规模不再考虑的范围之内,共同劳作的家庭成员的保险费用由所在企业的农场主承担,保险费的金额为农场主保险费用的一半。
1.1.3法国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之上建立并实施的。1952年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1961年疾病、生育、残疾被列入到了保险范围。2001年在保险体系中又加入了人身意外险,2003年又补充了养老保险制度。在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设立所针对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另一类是受雇佣的农业工人。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经济来源是由国家补助、农产品附加税、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及其他社会公共保险部门的转移支付组成的。农场主与农业工人都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保险费用,其中,农民必须参加养老、医疗、妇保、工伤和残疾等各项保险。此外,法国的政府相关部门将农民纳入一般混合制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又针对农民设置了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
1.2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1.2.1养老基金的公平性较高以上3个国家农村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方面,瑞典和德国,养老费用的缴纳由国家、雇主、雇员3者共同承担,这样一方面减少了农民在养老保险资金费用上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提高了人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热情。法国根据不同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给不同收入农民设置不同的名义账户,即每位公民,即使收入较低或者没有收入的农民都可以享有最低的国家养老金补助。
1.2.2建立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国外部分国家为了体现出农民的特殊性,将农民从公民的群体当中划分出来,单独对待。如瑞典政府认为,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为田间劳动,在日常的农产品收入中,农民所缴纳的税费相对比较低,不足以弥补政府对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所以设定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较高,以此来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2]。
1.2.3保障模式由单一走向多元化上述3个国家都根据农民不同的需求设立多元化养老保险模式。回顾瑞典将近200年的养老制度,发现90%以上的农民选用的第一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则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近几十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还开设了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即根据个人需要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多元化的养老保险模式的设立维护了公民权益的公平性。在德国与法国,在最初的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实施时期,政府部门淡化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之间的公平性,由于农民在收入水平上具有不等性,使得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不断加重,最后矛盾激化,使得养老保险制度重新制定。因此,模式的多元化为国家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1.2.4注重法律保障上述3个国家所建立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是农村农民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的有效武器。在瑞典,一些公民被强制性地参与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德国、法国等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的建立根据农民生产收入水平与生活需要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层次,这种目标明确的制度为农民合法权益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及问题分析
2.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企业补助的基础养老基金与个人养老补助基金相结合的两种模式。在国务院颁布的养老保险意见指南上明确规定国家及政府对于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要进行维护与监督
(1)基础养老基金。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制度与原则,每位公民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平均为55元/月。根据东西部地区生活水平与经济来源的收入程度,对于东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补贴政策为自助补贴的50%;而对于西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是全额补贴政策,这些补贴费用将由中央财政支付[3]。各个地区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可以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公民的收入水平而制定相应的发放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实施全额发放政策。
(2)个人养老补助基金。各个地方的政府为每位参与养老保险的农民设置了每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每位农民自身账户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资助、企业等相关公益组织资助、集体补助与个人支付等,这些资金以个人财产进入到每位受益人的账户。地方政府资助:地方政府资助根据每位农民具体的收入水平而定,一般政府每年给每位农民的资助大约为30元,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民,如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情况,当地政府可以代替村民上交所有养老保险费用。而对于那些投保比较高的村民,政府可以给出适当的奖励政策,具体的政策内容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规定。集体补助:集体补助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指南上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集体补助的来源一般是当地的企业组织、公益组织等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供的资金补助,这些补助的标准一般是当地村民委员会召开民主会议决定的,一般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集体资助的力度比较大,而对于那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一般不会存在集体资助这项内容。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支付的标准根据每位农民的收入水平而设置了不同的自身投保档次。一般设置在100~500元,每位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的生活需要和收入水平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保档次。同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各个地区本着以“上一年农民的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农民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次进行缴费。
2.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立法层次低。在法律层面上,仅有国务院2009年9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南,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条文。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引导与实施方面无法律可依,进而使得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程度降低,同时,也因为法律对于社保养老的立法层次较低,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正的保障[4]。
(2)资金筹备困难,支付水平低。由于部分农村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再加上近几年来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农民在个人账户的资金筹备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家庭的大部分开支主要用于解决温饱问题,主要的社会保险资金依靠政府与中央财政部门。
(3)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农民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单一,缺乏系统化的管理和普及,致使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模糊认知度不高。严重影响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程度。
3国外经验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启示与借鉴
3.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全面法制化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法制化实施的经验与教训说明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是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成功运行的保障。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于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要求,这表明新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是,随着中国老龄化的不断加重,如果农民在合适的年龄不参与新农保制度,会使得一部分人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因此,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法制化、强制化,这样才能保证每位农民养老保险得以保障实施。
3.2建立多元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从国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看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多种不同模式养老保险支柱的设立为不同需求的农村人们解决了更高层面的生活需求问题。回顾国外的养老制度历史,我们发现有将近90%以上的农民的第一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不断开设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选择,即根据自己个人身体的需要自己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
3.3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政府各个时期相关的农业政策与管理机制密切关联,并能够实现良性循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胡豹,王厚俊.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及启示[J].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47-52.
[2]叶明.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与构建路径[J].乡镇经济,2008(6):61-65.
[3]周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研究[J].学术交流,2009(9):129-133.
[4]刘影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及启示[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5]吴英英.建立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08.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2003年之后,国家开始对农民工各项权益越来越重视。2005年12月14日,新华社被授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2006年3月27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1(国发[2005]38号),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特点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费率低、广覆盖、可转移。部分农民工保障制度可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提出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2009年2月5日,中央公布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摘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到了2010年,经过连续三年全国人大讨论并多次修改的《社会保险法》得以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的法律体系中,使制度更加具体化,法律化。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普及率低,覆盖范围有限
与过去相比,我国的经济发展如此快速,但是,由于地域以及经济发展的限制,农村有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不下去。由于地域的差异性,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内容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制定的保障项目已经比较完善,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地域的限制,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
(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狭窄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国家的政策扶持和集体补助都主要来自对乡镇企业支付的养老保险资金。然而,欠发达地区无力缴纳保险费的农民在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方面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而富裕地区的农民有能力自己缴纳保险费,同时,又能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由此可见,这种筹资模式使得欠发达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农民老说,这种好的政策享受不了,从而造成了“保富不保贫”的不公平现象。
(三)贯彻执行过程中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为了使广大农民得到好处,国家规定,凡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论家里子女参保与否,都可以领取每月55元的补助。但是执行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参保率,有些县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硬性规定,凡是家里有子女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者,家中老人就领不到每月发放55元的财政补助,使农民由自愿变成被自愿,也歪曲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本意。后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在多方面的压力下,改变为家里子女不参加养老保险,家中老人仍可以领到国家给的55元钱。可见政策在基层执行的过程中如何不被歪曲使其很好的发挥作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意识不高
由于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大多数农民对养老保险这种制度持怀疑态度,觉得还是养儿防老才是正道。这对我国养老保险的施行带来了困难。此外,还有人认为,我国多耕地实行的是家庭责任承包制,除了儿子养老之外,还有土地养老。这可是双保险。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耕地面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逐年下降,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五)收入水平不高
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由于地域限制,生活水平不高,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许多农民由于收入不高,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由此,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面,面临很大困难。通过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有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养老并轨制”存在的问题
“养老并轨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衔接转移、权益累计,是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取得的又一大进步。然而保障水平仍存在且可能较长时间内存在巨大差异。由于实际经济、认识力、财力等各方面综合,就决定了城乡居民将来实际的养老保险水平通过这次办法可以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档次增加两档,且最低档从每年缴费50元提高到100元,最高档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这有利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费,将来获得更高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即将来获得养老费绝对数的巨大差异。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加大国家扶持力度
农村养老保基金筹资是以“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但是国家扶持方面微乎其微。所以,今后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将国民收人再分配政策重点向农民和农村方面倾斜。在制度设计上,提高农民个人账户的收益率,使农民自愿的去缴纳养老保险。
(二)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
虽然,各个地方出台了针对自己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但是没有上位法的明确授权,因此,缺乏法律效力,在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导致强制交纳保险费、少发养老保险金等。这样,使农民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度。所以,只有通过立法,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才能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才能在养老保险执行过程中证明国家的权威性。
(三)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能够使得养老保险金不断的增加,是每个农民愿意看到的。一方面,农民养老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给国家减轻了负担。国家可以把投资在这方面的资金可以用在更需要帮助的地方。
(1)充分利用税收激励手段,快速增加养老金。
(2)扩大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将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交由专业金融机构负责。允许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投资管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和产品特点,提供其多样性投资管理服务。
(四)加强完善“养老并轨制”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两项制度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要实现养老保险真并轨,不但要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互扎实衔接,更要实现广大职工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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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老龄化问题的加剧,中国作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养老问题也同样面临着挑战。截止到2011年,我国农村人口约有65656万人,65岁以上的农村人口约12288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如何保障其老年生活水平成为了政府迫在眉睫的难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会互动、信任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与行为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农民的社会关系结构及其特征对其参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有重要影响。以对陕西省和山东省1 456个被访农民的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综合运用均值分析、因子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从社会互动和信任理论视角分析了农民参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结果发现,农民的社会互动和信任呈现差序格局的形态。社会互动和信任对农民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向影响是独立的,二者对农民参与行为的影响都是通过弱关系实现的。本文的研究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提供了一个政策视角,政府应该制定措施利用社会互动与信任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
【关键词】: 社会互动 信任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参与行为
2012年上半年,国务院决定在我国农村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2014年初,中央又出台新文件将新农保合并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在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下,新农保演化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农居保),农居保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农民的参与行为决定着制度实际覆盖面的扩展。学者已经对农民参与农居保的影响因素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一种研究是宏观制度分析,农居保制度存在经办难、管理难、衔接难等问题,地方政府融资难、基金安全、保值增值难都会影响到农民的参保行为;另一种研究是微观实证分析,农民个体人口特征因素、家庭经济因素、对政策的主观了解与评价均会对其参与行为产生影响。
已有研究主要侧重于制度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分析,认为农民参保是一个理性的斤斤计较的结果。农民不是纯粹的经济理性人,而是社会人,尤其当面临一项新制度时,农民参保更易受一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格兰诺维特提出了嵌入性观点,经济决策行为嵌入在社会结构之中,社会结构因素对经济决策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本研究突破学界多从经济因素和制度因素出发解释农民参保的局限,从社会互动和信任理论视角深入剖析社会结构及其特征对农民参与农居保的影响,以期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激励农民参保提供借鉴。
国内外学者研究了社会互动、信任对金融参与的影响,形成了解释金融参与的社会互动范式和信任范式。社会互动范式提出了社会结构对金融投资行为的影响,社会互动会通过内生互动和外生互动两种途径对金融投资选择产生影响,主张内生互动具有正向影响,而外生互动的影响效应视具体而定。信任范式把金融参与置于社会资本理论框架下,主张社会资本通过信任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投资者对投资产品未来收益的期望值和数额,提高金融合同的签约率。
本节实证分析社会互动和信任对农民参与农居保的影响。为检验社会互动和信任对农民参与农居保的作用是独立存在的,需要将二者置于同一个模型中进行观察。社会互动与信任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社会互动反映了农民社会关系的结构,而信任则是农民社会关系结构的特征与质量。帕特南解释了互动和信任的密切关系,信任是在互动中产生的,信任又强化了互动,互动建立在信任的准则之上。相关分析结果表明,社会互动和信任确实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为避免共线性问题,本文对测量社会互动和信任的12个指标重新进行因子分析。KMO测度显示KMO值为0. 832 , Bartlett球形检验达到了0. 01的显著水平,适合进行因子分析。采用最大方差法旋转,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获得3个因子,共抽取61. 669%的方差。表4给出了农民社会互动和信任的因子分析结果。
本文从非经济因素视角出发,实证分析了农民是否参与农居保的社会互动和信任解释。研究发现:第一,农民的社会互动和信任呈现差序格局的形态;第二,社会互动和信任对农民参与农居保的作用是独立存在的,二者具有不同的影响机制;第三,参保决策中存在弱关系效应。反映弱关系的地缘互动和地缘信任对农民的参保行为都有显著性作用,而反映强关系的亲属关系则没有作用。
农民的社会互动和信任呈现差序格局的形态。农民最重视与亲戚和本家族成员的特殊关系,对这种关系赋予了更多的交往与信任,而与其他农民的关系处于次要地位。信任通常是具有同质性、封闭性的共同体中的成员在长期交往中产生的,这种密切的社会互动能够产生严厉的制裁来惩罚投机行为,因而可以培育出深度信任。在我国农村社会,这种内聚性的同质性关系表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可以细分为血缘性关系和地缘性关系两种类型。血缘性关系寄托了农民更多的情感互动和厚信任,是农民的核心关系,这种关系的泛化和扩展才是农民对地缘关系的工具互动和浅信任,即费孝通所说的我国农民社会关系的差序格局。
类似于求职等工具行为,农民的参保行为中存在弱关系效应。格兰诺维特分析了社会关系在求职中的作用,提出了弱连带优势理论。他将社会关系分为强关系与弱关系两种,在拥有很多强关系的关系网中,重复的路径多,信息的同质性强;在弱关系较多的关系网中,重复的路径较少,有利于获取新的有价值的信息,信息的异质性强。他认为在信息传播方面弱关系有更好的效果,在工具性行动中如果找到了弱关系,就找到了通往其他圈子的桥梁,获得有价值信息的机会就会增加,这个策略被格兰诺维特称为弱关系强度。本文的研究也支持工具性行为中存在弱关系效应的观点,社会互动和信任对农民参保的正效应都是通过弱关系实现的,强关系的作用并不显著。
本文从社会结构因素出发对农民参与农居保给出了一个新的理论解释,为刺激农民参与农居保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政策启示。促进农民参保是农居保有效推行的前提条件,农民参与农居保是一个多因行为,尽管制度因素和经济因素都很重要,但农民的社会结构及其特征的影响不容忽视。在农居保制度推行阶段,除了重视政府执行、动员能力和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等长期措施之外,政府还需制定针对性措施,利用农民的社会关系优势来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激发农民参与农居保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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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论文,供大家参考。
随着在校大学生兼职人数的不断增加,其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件屡屡发生,集中表现为被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延长劳动时间、发生意外人身损害难以主张权利等等。在大学生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下,向劳动行政管理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往往得不到处理;纠纷发生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机构不予受理。该问题出现,缘于大学生主体身份,其管理性质,用工形式等因素。1995年劳动部《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认为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因此,有必要对大学生兼职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分析,提出积极解决维护大学生社会兼职合法权益的路径。
一、学理分析
大学生兼职与用人单位二者存在什么法律关系的性质,当全日制高校学生在社会兼职打工作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适用哪部法律对其进行救济,在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理论界对于该问题,分为完全适用劳动法、部分适用劳动法以及不适用劳动法三种观点。笔者通过分析国内专家的不同观点,认为基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社会兼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民事雇佣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劳动关系,认为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向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力,完成劳动工作,用人单位也支付劳动报酬,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二者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更重要的是,若不属于劳动关系,发生法律纠纷,救济无门。部分适用劳动法的学者认为用人单位虽然支付劳动报酬,但并没有也无须向兼职大学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故在社会兼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加班费等问题适用劳动法,其他法律问题则适用民法等法律。折中说表面似乎成立,但在实际中无法操作,而且在法理上,不能成立。从目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分析,劳动关系说不能成立。折中说也难以成立,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主要基于几个要素均具备,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订立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同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还需遵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说,大学生在社会兼职过程中均不存在这几个方面问题,基于上述几点,大学生在社会兼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存在。简言之,由于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和管理的关系,其在社会兼职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但二者之间究竟存在什么关系呢?从目前的法律看,应当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存在何种区别呢?劳动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劳动合同既包括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让渡劳动力使用权的意思自治,同时也包括了劳动立法和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的干预。这就表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即包括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所订立的内容,也包括劳动立法对用人单位所设定特定法律义务的内容,这是劳动合同与民事的劳务合同之间的本质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主要法律区别,首先,二者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具有经济性与人身隶属性相统一的双重特点,其法律关系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应当说,用人单位相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更多承担法律的义务和责任。劳务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属于民事的债权和债务关系,由民法、合同法等法律调整;其次,劳动力受支配的性质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隶属关系,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企业的一分子,不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且还必须负有忠实的义务,而劳务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业务,没有其他的身份法律关系。再次,报酬取得的性质和合同履行的期限不同。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所取得的报酬是以工资的形式体现。该工资是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强制性内容,例如必须以货币形式按照合同的约定数额,同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劳务合同报酬的支付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劳动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进行干预。最后,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的风险责任不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承担缴纳其费用的义务,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申请办理工伤事故责任的认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务合同用人单位对劳务提供者无须承担一切社会保险费用,即使劳务提供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也不按工伤事故认定,以人身损害处理。因此,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二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在适用法律方面意义重大。
二、维权路径
鉴于在校大学生社会兼职打工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不同,其所签订的协议,定性为劳务合同;由于适用法律方面的不同,法律后果方面也存在差异。现在各大招聘网站有以公司名义招聘的,也有中介机构招聘的,网页中一般是职位简介和联系方式,至于信息真实与否很难判断。网络上的招聘信息可能存在虚假,大学生兼职找工作最好通过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以及正规的职业介绍所获取信息,不要轻信路边广告。大学生打工最好咨询学校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者由学校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如果必须自己寻找,可以通过正规的人才中介机构帮忙联系。大学生一定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职介中心找兼职工作。大学生一定要注意该职介单位是否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防患于未然,市场和用人单位的主体问题,应当注意。用人单位与社会兼职大学生不签订雇佣或劳动协议是普遍现象。口头约定实际上并无效力,一旦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之前的承诺便会落空。劳动合同法承认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若有相应的证据佐证,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提起主张,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是大学生社会兼职法律关系属于劳务合同法律关系,口头合同主张难以成立,大学生维权会十分困难。因此,大学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大学生社会兼职属短工行为,协议中最重要的就是约定具体工作时间、确定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具体条款可参照劳动合同有关事项。当然,现实中,用人单位有的借故以大学生没有事先表明学生身份,或提前离职没有告知,这些往往是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暑期工工资的常用理由。所以学生们在寻找兼职时,应明确告知对方自己身份,以便用人单位心中有数,离职时也最好提前说明。从2008年5月1日起,申请劳动仲裁不用再支付费用,因此,对于劳动者维权是一种利好。2008年5月1日以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60天,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仲裁部门在实际工作执行中发现,对劳动者来讲,60天的申请仲裁时效太短了,非常不利于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利,特别是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年代,一些劳动者好不容易找到工作,有时明知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为了保住“饭碗”,不会一发生劳动争议就去申请仲裁,经常是没有办法才去主张维护权利。在这种情形下,有的劳动者等到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时才发现,已经过了维护权利的仲裁时效期限,不得不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当然,60天的时效也不利于当事人双方或者相关的组织机构的协商、调解,起不到法律应有的维权作用。2008年5月1日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延长为1年。在这1年中,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因某种原因中断时,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这样,就大大维护了当事人一方的权利。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但仍有效。例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只要劳动者仍在该单位工作,即使超过1年时间仍然可以申请仲裁主张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这一法律的颁布健全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用法律手段及时地解决劳动纠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遗憾的是,该规定并不适用大学生社会兼职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尽管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信访部门无法给大学生投诉立案,但学生们并不是真正维权无门。大学生可以向各街道司法所寻求帮助,其工作人员会对其纠纷进行调解。当然,学生们若能保存打工时的相关证据是最好的,比如工作牌或相关纸质资料。调解未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学生打工兼职本是参与社会实践的活动,但由于学生普遍缺少社会经验,容易轻信别人,往往在打工中受骗。大学生普遍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或相对详细的规避风险方法,使不少大学生对于“如何提防招工陷阱”没有清晰的认识,因此,大学生要增强分辨能力和法律意识,对社会上各种招聘广告要认真分析,仔细辨识。如用工单位向应聘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抵押金等都是违法的,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中介”赚昧心钱,社会上个别不规范的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假期打工的心理,有的夸大事实,有的无中生有,以“某某企业急招暑期打工者”的幌子引诱学生前来报名,收取中介费。一旦交完费,大学生兼职信息则遥遥无期,或者找几个做“托”的单位让学生前去联系。许多学生都反映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往往收取不同金额的抵押金或收取身份证、学生证作为抵押物,这类骗局通常在招工广告上称有文秘、打印、公关等比较轻松的岗位,求职者只需交一定的保证金即可上班。但往往学生交钱后,招聘单位又推托目前职位已满,要学生回家听消息,接下来便石沉大海。国家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更不能扣留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作为抵押物。学生在求职时要以法律为依据,对违法行为予以拒绝。因此,大学生在应聘前要清楚应聘的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要被眼前的高薪所迷惑,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学生在求职时遇到职介中心提供虚假信息或与用人单位合谋欺诈求职者钱财等事情,一旦掌握确实证据,可向有关部门举报,避免自己遭受经济损失。社会兼职是大学生学以致用、体验和融入社会、获得经验的机会。目前劳动法视野下大学生社会兼职是空白,对此法律盲点,国家有关部门如人力资源劳动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可以法规形式颁布相关规定,为规范大学生兼职提供法律保障,赋予劳动行政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大学生社会兼职与用人单位纠纷的权限,依法维护大学生社会兼职的合法权益。同时,高校和社会有关单位对此应采取积极有效的策略,比如通过校企合作、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合同等形式实现互利效果。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关注、处理大学生兼职过程中的权益受损事件,既让大学生学到专业课本之外的社会经验,又能让初谙世事的大学生不至于求职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维权时步履维艰。
一、我国高校社会实践的问题分析
1.社会实践经费支持力度有待提高
现阶段,高校社会实践的经费来源主要是高校本身和实践者,而国家对于高校社会实践经费的预算相对较少。此外,近年来各高校申报社会实践的队伍数量逐年增加,已有的经费无法完全支持学生完成实践内容。
2.社会实践的机制不完善
大学生社会实践顺利开展的关键是保障机制,包括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实践基地保障、安全保障等方面。在调查中,多数参与过社会实践的学生反映在实践过程中,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在社会实践的组织准备和选题过程中缺乏指导,学生制订计划不完善,以致在社会实践开始后,遇到突发情况不知所措,从而大大影响了社会实践的实效性。
二、做好高校社会实践工作的解决方案
1.积极寻求社会力量的资金支持
在开展社会实践过程中,应当积极争取政府、企业的扶持,努力形成“学校扶持一点,学院配备一点,政府、企业支持一点,个人自筹一点”的多层次资金筹措渠道,实现活动经费从以高校投入为主向学校支持、社会实践单位和学生个人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转变,实现社会实践基础资源的共建共享。
2.逐步完善高校社会实践机制
针对高校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逐步完善社会实践机制,实现前期有组织、中期有指导、后期有反馈的良性循环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实践管理体系,成立社会实践指导团队,为社会实践团队配备指导教师,在实践过程中给予经验、技术方面的指导与帮助。
三、建立高校学生“4+2+1”社会实践创新模式
笔者在多年从事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基于三螺旋理论,研究出高校学生“4+2+1”社会实践创新模式,即通过搭建高校学生社会实践的选拔培训、宣传、保障和反馈4个平台,开展精品和项目2个工程,最终实现实践育人的目的。
1.努力搭建4大平台
选拔培训平台将实现分层次培训功能,解决社会实践内容的层次划分问题;宣传平台将创新宣传载体,将高校社会实践“宣传策划—答辩培训—启动实施—总结展示”四个阶段的流程信息化;保障平台将建立社会实践激励机制、建立多渠道的保障机制、拓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途径;反馈平台将调动学生主动反馈的意愿、收集社会实践工作干部的反馈信息,建立多元顺畅的反馈渠道。
2.积极开展2项工程
高校社会实践精品工程是指社会实践项目能够充分体现社会实践的意义、价值,具有紧随时代精神的先进性、教育性、实用性和示范性;项目工程的实质是将社会实践从实践活动的开始到结束,从活动的设计到实施,从人员组成到经费使用全部采用项目的形式进行运作。
3.明确社会实践目的
根据中央的精神,我们应把高校学生社会实践模式的目的定义为:高校学生社会实践模式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中央对于高校实践育人的要求。在高校“4+2+1”社会实践模式中,不管是4个平台还是2个工程,都是紧密围绕着这一目的而深入开展工作的。社会实践活动在高校的学生培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应把高校社会实践的有效资源和创新思路紧密结合起来,互相影响,互相支持,促进并实现高校社会实践创新和社会实践精品化、工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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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教育形式,是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是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延伸,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实践报告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目前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对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要求的日益提高,加强社会实践特色基地建设已成为高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调查显示,目前社会实践基地化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基地模式相对单一、专业性不强、稳定性不足、利用率不高、重建设轻管理等等[1-5]。而且,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高校普遍出现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数量也相对不足、质量不高、规范性不强等问题。还有一些实践基地只是挂上牌子,让出于各种原因让前来实习的学生走马观花的看看,导致实习成为走过场。这样的“实践”,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影响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针对这些问题,食品学院院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探索,取得了一些心得和经验。
二、食品学院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长效机制的探索
2.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明确目标。社会实践是理论教学的延伸,食品学院对社会实践一贯十分重视,采取“三个模块+三个平台”的社会实践工作模式,发挥专业优势,培育社会实践工作团队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实践品牌活动。其中“三个模块”是大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模块、大学生创业创新实践模块和志愿者社会服务实践模块。“三个平台”是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大学生创业中心和青年志愿者协会。自开展社会实践工作特色基地建设以来,在总体目标的指引下,紧紧围绕教育、管理、服务,健全了规章制度与有效考评体系,从而使组织工作一体化中突出层次性,保障学生实践活动有序有力开展。食品学院为保障实践基地长期有效的进行,相继出台了《河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社会实践管理办法》、《河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规定》、《河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应急预案》、《河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社会实践指导老师职责》、《河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守则》、《河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聘任及考核办法》、《河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资助办法》等制度,详细规定了社会实践的目标和对学生及指导教师的具体要求,没有完成社会实践计划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取得社会实践学分等。完善健全的制度约束和严格规范的管理措施对我院社会实践实效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2.2突出专业特色,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社会实践一定要突出专业特色,与专业学习相结合。我院结合服务地区与专业课实际,点、面并济,突出主题,丰富内涵,灵活应用,不断强化社会实践功能。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的老师与学生依靠掌握的食品营养安全专业知识,为农村的乡亲们进行科普知识宣传,进而改善广大村民的食品营养安全和饮食健康状况。办咨询台、入户调查、开办讲座、绘宣传画,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形式。大学生创业创新实践以“大学生创业中心”平台为依托,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创新和创业能力。聘请骨干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创业中心”担任顾问和指导教师,不断完善中心的组织机构,扩大创业种类,丰富产品的品种,形成了品牌效应,提高了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了创新精神。
2.3发挥师资作用,加强专业指导。所有高校教师都负有教书育人的责任和义务。社会实践活动要做到更扎实、更深入,就必须建立一支业务精、能力强、讲奉献的校内外、专兼结合的专业指导教师队伍[4]。实践表明,专业指导是确保社会实践活动效果的关键因素。一旦得不到专业指导,很多有关专业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就无法顺利进行,导致社会实践活动多数只能流于形式。为此,食品学院为每位学生指定了一位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期间,学生每周都要与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将自己的实践选题、实习内容、任务及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并在实践结束后写出社会实践总结。我们要求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整个实践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并主动与学生实践单位建立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及存在问题。引导学生将书本中理论的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中,能够加深认识,促进实践。要求专业指导教师能够在认真督导中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培养学生的创新性思维。
2.4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大学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是规范高校专业结构改革的需要。如果没有完善的专业实践基地,缺乏规范的实践条件,就无法完成实践性教学计划和建立实践性教学体系。为了加强专业实践基地建设,满足学生专业实践的需要,食品学院充分利用丰富的校友。
一、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认识到社会对人们的需求以及人生的重要意义。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能够大大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价值观也受到影响,开始向多元化发展,出现了重索取轻奉献、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资产阶级人生信条,对大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加上当代大学生生活条件都比较优越,且多为独生子女,很容易受享乐思想的侵蚀,忧患意识不强,常以个人为中心、盲目崇尚自我,认识不到自我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社会的需要和支持,容易在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出现问题。而当前高校的固定的专业课程教学已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的求知欲以及适应复杂社会的需求。因此,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教育便不能局限于教材上的理论教育。而是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活动,如到企业、公司、社区等场所进行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自我,认识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
爱国主义是人们热爱、忠诚、报效祖国的一种情感,是凝聚国家民族、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也是调节个人和国家民族关系的政治、道德和人生价值规范。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如组织学生参观历史纪念馆、革命根据地、名胜古迹等,让学生了解祖国的发展历史、优秀人物、传统文化等,领略到祖国艰辛的发展史、悠久的历史以及优秀的文化等。让学生们通过对历史的了解,懂得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勿忘国耻,并让学生感受到在党的领导下,我国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变化,意识到国家物质、政治以及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繁重任务,逐步树立为国家进步和人民幸福奉献的崇高理想,把自身的发展和祖国的繁荣密切结合,激发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
三、加深大学生对对现实社会中诸多问题和矛盾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对这些问题如何进行解决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大难题。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现在已由原来统包统配的分配模式过渡到学生自主选择就业模式。这种就业模式的改变,导致很多大学生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心理,对社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偏激看法。而这种矛盾的解决,仅靠学校的教育和引导是很难见到成效的。这种情况下,学校可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入社会,让学生了解就业现状,然后结合自身情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这种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对社会现实问题和矛盾有了初步认识,同时也是高校毕业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有效方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不仅是学生认识、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更是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式。所以,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我们一定要利用好社会实践活动的优势,更好地为社会培养高技能、高素质的综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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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得到各大高校的广泛重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实践逐渐成为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实践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大学生社会实践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高校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与高校课程教育观相比,具有多样性、灵活性以及实效性等特征。尽管教育部门制定了很多关于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认识不足,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思想缺乏主导性。首先,学校教师重视不够,指导老师师资力量有限,没有形成全员育人的氛围。到目前为止,指导高校社会实践的教师还是以辅导员为主,很多专业教师、行政教师并没有认识到社会实践对于大学生正确价值观形成的作用,对社会实践参与较少。然而,要做好社会实践,需要从思想层面做好更专业的引导,教师重视不足,参与不够,使实践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学生参与不够积极。尽管每年高校都会组织和要求大学生参加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但是部分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并不高,参与学生多集中在低年级同学,学生骨干占比重例较大。一些平时沉迷游戏、宅在寝室的同学更加需要走近社会,锻炼能力,却往往没有珍惜这个平台。
1.2创新不足,大学生社会实践内容缺乏前瞻性。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一项创造性的活动,但从目前总体情况上看,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仍局限于参观革命纪念馆、农村支教、挂职锻炼等,这些活动虽然对提高大学生的爱国情操、增强组织协调能力等有帮助,但是与开展社会实践的本质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未能与高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专业结合性较高的实践活动较少,不能将平时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方法学以致用,实践锻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尤其是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高年级同学,脱离高校教育教学实际的社会实践活动,“往往与大学生的专业特点结合不紧密,不能学以致用,没有针对社会实际,尤其是农村的实际,没有考虑到群众的所需,尤其是农民的所需,还没有真正达到为社会发展作贡献。为群众做实事的目的”。
1.3保障不足,大学生社会实践参与面缺乏长效性:一是时间少。许多高校只是在特定日期或在寒、暑假假期组织开展特定内容的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期的实践基地较少,资源有限;二是保障机制少。社会实践的顺利开展,需要各个部门、各种资源的全力配合,机制、制度的缺失,使得部分单位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准备工作不足,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时间地点经常变更,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经费支持较少。尽管学校的办学经费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加,每年都划出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但对于参加人数多、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来说,还是“杯水车薪”。资金短缺是制约社会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以浙江大学为例,除了寒暑假社会实践会有部门专项经费支持,日常的实践活动项目基本无其他资金支持,同时,所划拨经费一般也较少,有时只能满足保险的购买,资金就已经不足。
二、社会实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具体措施
2.1培养工作队伍,发挥实践引导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中具体化,要培养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者队伍,主要包括社会实践教育工作队伍以及学生骨干两部分。一方面,当前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者队伍主要由高等院校各级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组成。我们既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使他们成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行者,同时也要吸纳优秀的专业院系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增强师资队伍;另一方面,学生骨干,尤其是学生党员,作为学生工作的抓手,更应该在实践中发挥先锋作用,以身作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带动更多同学,尤其是学业、心理有困难的学生,做好帮扶带动工作。
2.2营造和谐环境,加强实践自我管理。要体现以人为本,就要营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社会实践和谐环境,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的重要环节。在实践过程中,加强自我管理、自我体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社会实践和谐环境,发挥社会实践引导人、充实人、激励人的重要教育作用。社会实践和谐环境的营造,应根据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进行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因人而异。要着眼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去,使自己加深对所学专业的社会价值的认识。
2.3创新教育机制,注重实践过程控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中具体化,必须创建一系列全过程教育机制。首先要创建新的融入机制,采取“探讨式、互动式、快乐式、渗透式”等人性化教育方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门课程的教学过程;其次要创建新的运行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育人”的全方位运行机制;第三要创建新的考核机制,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效果考核相结合的新型考核方式。按照新的教育机制,通过强化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的引导作用,注重实践过程从组织培训、实施开展、总结考核等过程的管理,提升社会实践的实效性,提升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一、高校社会实践教学现状及成因
随着高等教育“世俗化、实用化、大众化与个性化”的发展,社会实践能力作为一个重要指标被纳入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顺应高等教育改革的趋势与目标,目前我国几乎所有高校都设立了“社会实践”教学环节,而且每年都会利用暑假组织一部分学生开展“三下乡”、“服务地方”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促进校地、校企之间的交流合作,丰富参与学生的视野,加深大学生对现实社会生活的理解,实现学校与社会的有效对接,推动知识社会化以及社会知识化的进程。但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理念以及积习已久的教学思路惯性的影响,社会实践教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挥的效用功能往往大打折扣,很难兑现实践教学的最初承诺和美好愿景。在很多高校社会实践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一方面有效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扩大院校专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重要手段,能够为高校赢得良好的生源甚至提高就业率;另一方面由于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的缺位和不完善,大多数社会实践活动常常是重形式轻内容,表面上轰轰烈烈,引起众多关注,实际上却难免沦为走马观花、应付教学任务的“做秀”,根本无法真正达成教学任务目标。这种两难困境导致高校社会实践教学呈现出精英化、形式化与功利化的鲜明特点。
二、建构主义的审视
从“认识”到“研究”理念的转换建构主义是当代社会科学中具有很大影响但也极具争议的思潮的统称,其思想来源驳杂,流派纷呈。零散的、不系统的建构主义思想和实践古已有之,在苏格拉底著名的“助产术”和柏拉图的理念论中,都包含了知识来自于人类思维建构的观念;此后康德提出了以先天综合判断来建构知识的认识论思想,意味着知识是被建构的;黑格尔强调理性随社会变迁而变化的动态性和相对性的观点,构成了当代建构主义的主要纲领之一;维科清晰表明了人类建构性的观点,被奉为建构主义的先驱;建构主义理论的近代渊源可追溯至韦伯、齐美尔、米德、涂尔干、曼海姆等,而其在当代的发展则要归功于库恩、维特根斯坦、皮亚杰、维果茨基等的思想,其中伯格和卢克曼的《现实的社会建构》(1966)[2]一书被誉为建构主义理论的“圣经”。20世纪70年代英国爱丁堡学派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真正使得建构主义成为一种成熟的理论,并以“社会建构论”为标识确立了一种新的解释性框架,强调知识生产的建构性以及知识建构的社会性,以互动论代替单向决定论,强调知识共建的辩证性。因此可见建构论的真正源头在知识论领域,但其影响则波及心理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等诸多社会科学领域。在建构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对以客观性为核心的知识观、以主客体关系为表征的师生观、以接受性为主的学习观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三、“研究”理念下
对高校社会实践教学的再审视社会实践作为高校实践教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但传统的社会实践教学重形式轻内容、重强制轻参与、重到场轻探究,不利于其真正发挥育人作用。切入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和教学观,将高校社会实践教学的理念转换为“研究”,鼓励学生“像研究者一样”参与社会实践,是走出当前高校社会实践教学困境的有效思路。社会实践教学应该是建立在师生共同参与基础上的研究活动,教师和学生在社会实践教学中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主体,两者在参与对话中形成的主体间性推动着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教(师)-学(生)-研究”三者在社会实践教学中形成了循环往复递进的关系,由此促进了知识的再生产与进步。因此,高校社会实践教学改革应当抛掉传统的以“经验认知”为旨趣的导向,而转向哈贝马斯所言的“实践的”与“解放的”旨趣,关注知识生产的建构意涵,凸显“研究”的意义与价值,重视主体间性的作用,积极探索师生有效“参与”实践教学的策略,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高校社会实践教学乃至高等教育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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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实践是高校组织大学生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深入社会,参加具体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活动,是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实现高等教育的育人目标,为社会主义国家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社会实践报告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存在问题
1.过多的理论教学
高校的理论教学情况现在已越来越成熟,教科书的选择面很广,范围很大,教师的整体质量也在不断提高,高校的教师大多可以把前沿的学术理论知识教给学生。但是,教师在传授书本知识的时候很容易忽视对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与我们传统的应试教育有关,也与我们高校对学生的培养方案有关。尤其是一些如文科、经济、管理类等学科的学生,在学习阶段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很少。这也就导致出现了本科生毕业后再去职业学校再培训的现象。
2.社会实践太重形式
不排除许多高校在社会实践方面抓得很紧,面也铺得很广,但是最终效果不是很明显。其原因主要是太注重形式,而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尤其是高校形式单一的实践活动,整齐划一的组织形式,很容易让学生在实践中走过。
3.与社会合作不够
不同的社会力量能够为我们提供各式各样的社会资源,也能让学生学到不同的本领,我们本应该与各种社会力量寻求合作,形成良好的合作伙伴,扩大多方共赢的良好效应,但是我国的许多高校依然只是自己埋头苦干,不能善借于物,不能把“请进来”与“走出去”良好的结合起来。
4.社会实践的平台与机会太少
尽管现在的各个高校在努力的为学生创造各种社会实践的平台,如社团的组建、实习基地的构建、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的设置等,但是纵观整个高校教育系统,给予每个大学生的平台与机会依然太少,使得很多学生没有机会得到锻炼与提高。
二、对策与措施
1.教学中增加学生实践的机会
在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时,一定要增加学生社会实践的时间,让学生有较多的时间参与、体验社会实践。如有些理论课需要配备相关的实验或者课程设计。课程设计是学生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一环,教师决不能轻视这个环节,对课程设计的指导要花大量的力气,对学生在课程设计中出现的问题,一定要“手把手”的纠正。如果让学生带着任务去完成课程设计,学生能快速地掌握好专业知识。要增加教学中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首先就要求教师有丰富的实践能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力,其次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做好“产学研”结合工作。
2.教师让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许多高校教师都有一定的科研项目,不论是横向的课题还是纵向的课题,如果能让感兴趣的学生参与到其中,就能快速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也能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同时,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学生的基本实践能力能得到较快的提高。当学生参与了这些项目后,调查发现学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也往往会朝项目的研究方向靠。而一旦学生找到了相关的工作,那么学校的这一经历对他无疑有很大的帮助,能让他对新的工作充满信心,快速融入到新的工作中去。
3.学校社团帮助学生全面提高
学校的各种社团对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学生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等的培养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这也是许多单位在招人时需要学生有社团经历的原因。社团就是一个小社会,在各种社团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学生自己“当家作主”,学生可以把自己完全当作社会人来对待,尤其是社团的领导组织者,在处理社团的日常事物和组织社团活动时,能力能得到快速地提高,所以社团的主要干部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往往能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同时,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社团或者兴趣小组不光能提高学生的基本实践能力,还能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
4.学校多组织学生参与社会活动
大学生参加社会实习的机会其实很多,可以利用较短时间的节假日参与一些小型的社会活动,也可以在寒暑假利用较长的时间到固定的实习单位去实习。学校也可以组织学生进行相关的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大学生创业活动等。社会调查在联系调查地点、寻找调查对象、发放问卷、进行访问的过程中,都要与人交往,要得到调查对象的支持和合作。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不知不觉的得到了锻炼和加强。
5.学生自己找单位实习
实习对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哪种形式的实习,都可使学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亲近社会。但是由于许多学校新专业的增加、高校的扩招,使得现在由学校来为学生找实习单位变得很难,尤其是专业实习。很多学校都是由学生自己找单位,这使得很多学生很盲目,不知道从哪里能找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尤其是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单位,要找到对口实习单位很难。但是,学生自己找实习单位也给部分学生提供了一个机遇,有了学生自我发挥的舞台,能让学生找到一个自己感兴趣的单位实习。不管怎样,学生一定要利用各种实习的机会,不断使自己变得成熟,把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决不能走过场,在实习单位盖一个章就完事。
三、结语
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高校的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方法,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高校要积极探索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方法,大力倡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学校—教师—学生”多位一体的培养方式,真正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全面发展的人才。
1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意义
社会实践在我国高等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学生参加社会生活的一条主要途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促进了产学研结合,进一步优化配置了人力资源,成为传播先进生产力、传播先进文化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力量,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2大学生社会实践机制———以某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1调查情况统计
为体现调查研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本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调查研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以某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将大学生划分成不同的群体,包括旅游类在内的各大专业,然后在每一个群体中随机抽样调查。在本次调查中,一共抽选了1500名调查对象。
2.2大学生社会实践内容及形式
通过调查探究,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以及内容主要集中在社会服务方面,大学生利用自己的时间参与到为社会服务上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能量,传递社会的温暖。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有:服务咨询的185人,占14.2%,教育的385人,占29.6%,从事体力劳动的412人,占31.6%,进行发明创造的36人,占2.8%,从事服务经营的156人,占12%,做导游服务的72人,占5.5%,其他方面的56人,占4.3%。从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的比例可以看出,这些大学生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是比较积极的,其中参加的服务活动主要形式是以体力劳动和教育服务为主。而智力型服务形式也有较大的参与度。
2.3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某职业技术学院当前面临的问题就是实践基地不足,利用率不高,并且存在相当的重复性,使得社会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因此,学院在建设校外实践基地过程中,需要认真规划,地址选择合理得当,与本校的特色相适应,争取让每一个学生都有社会实践的机会。另外,某职业技术学院在建设实践基地的同时,考虑到了大学生德育等全面素质的提升和建设。例如旅游管理专业,很好地将学生专业、德育等素质融合到校外实践基地,同时一些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能够很好地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就业实习的地方。不仅发挥了学生的专业素质,也达到了学生社会实践的目的和作用。
3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的策略
3.1创新社会实践的形式和内容
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往往缺乏一定的创新性,仅仅局限于实践的横向发展,而缺乏纵向的深入。因此高校需要经过不断的革新,将空泛的实践主体丰富化,将单一的形式多元化,将无趣的知识专业化,将陈旧的内容时效化。让学生学有所用,时刻把握未来的趋势和方向。结合自我特色,让大学生实践活动朝着思想认识提高、智力提升和社会化能力全面加强的方向高层次发展。
3.2规范社会实践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的机制要具有一定的激发性和公平性,更能调动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效地结合起来,将实践活动具体的内容和效果记录和积累下来,形成一种总结。另外,实践活动的要求可以学时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成果。实践活动的成果展示可以是报告或者论文等形式,将自己的所学所感所悟形成书面文字,成为评价的客观标准和要素。
3.3开拓实践基地,整合有效资源
高校在开拓校外实践基地时,寻求长期合作,双方共赢,达到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性,并为大学生将来的就业以及实习做好充分准备。这就要求高校和实践基地搞好联系和合作,主动了解和解决单位的难题,实现资源的共享。将单位和高校资源有效地整合在一起,为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一个良好的空间和场地,实现三方受益。
3.4重视社会实践管理
为了让大学生能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实效与长效性,有必要对社会实践进行管理,第一,要对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以便为其顺利开展提供便利与保障;第二,在学校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之间构建一个协调机制,努力使两者之间的矛盾最小化,不断让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第三,要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知识与教育,培养他们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其安全保护网络,以使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4结论
高职院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构建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确保实践活动有章可循,要协同各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构建良好的组织和保障体制。要积极开拓社会资源,建立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并保障实践基地的稳定性,有利于社会实践的传承与发展,保证社会实践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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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断提高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认识;要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加大社会协同力度;不断健全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运行机制和科学管理体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社会实践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责任感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是由认知、情感、行为、意志等多种心理成分构成的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责任系统。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则是大学生对自己在承担社会发展责任中的情况是否符合内心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而这种情绪体验关乎到大学生这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中坚力量能否肩负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当前,绝大部分大学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拥有高尚的爱国情怀,较强的集体主义意识,能胸怀祖国,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富有正义感和主人翁意识,展现出当代大学生健康和积极向上的风采。但是,也不可否认,部分大学生以自我为中心,只关心自己的命运和感受,注重自身的发展机会和切身利益,甚至牺牲公众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思想上不了解什么是社会责任,抱着无所谓的心态看待社会责任问题,理想信念模糊,生活视野狭隘;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优越生活,形成了只会索取不懂得回报的习惯,对家庭和父母的感恩意识薄弱,过多的考虑别人要为我服务,而较少主观考虑自身能为家庭、父母、社会贡献什么,缺乏担当的信心和勇气,社会责任感淡化。因此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已经成为当前人才培养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实践是高等院校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一种不可或缺的途径。目前各高等院校也积极按照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来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而如何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从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行动、责任意志等角度积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是当今各高等院校及社会需要深入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发挥社会实践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是指大学生能对自身的社会责任有清楚的认知和理解,即大学生应明确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应该如何担当责任及其后果和影响,这是社会责任感形成的首要条件。由于大学生从小以来接受认知教育的来源主要是学校,很少接触社会,甚至脱离社会,生活圈子单一、狭小,对社会现象所持有的看法常常只看到现象的表面,往往是一种比较肤浅的认知,无法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缺乏自己的思考和观点,更无法深入剖析和分析社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比如对于当前食品安全、环保污染、房价飙升、腐败蔓延等典型社会问题,除了只会一味的埋怨、不满、批判之外,却没有意识到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还有其改造社会主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改变当前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的状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为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方向指南。具体来说,就是寻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相应社会实践的契合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融入到社会实践过程中,引导大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园,走进基层,走进社区,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亲近自然、深入社会的良好机会,认识国情,体察民情,拓宽视野,设身处地的感受和体验,以此来重新修正自己的片面思想,领悟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并在实践中强化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社会责任认知。
二、发挥社会实践丰富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来源于大学生的良心,来源于对利益的需求,是大学生评价自身所履行的责任状况时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这是大学生担当社会责任的动力场。因而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责任认知这一初级层面上,而应该将社会责任认知真正转化为一种社会责任情感来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在大学生心中形成一种对负责任的社会现象产生欣赏敬佩之情,对不负责任的社会现象产生厌恶痛恨之感的情绪体验。具体来说,就是在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中,注重让大学生进入企业、田间顶岗实习和劳动,让学生和下岗失业人员面对面接触,让大学生陪同孤寡老人同吃、同住生活一段时间,让大学生和贫困山区农民、失学儿童互换角色进行亲身体验,放低身段,急社会之所急,想社会之所想。通过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来丰富大学生自身社会责任情感,让大学生真实感受各种类型人群的生活艰辛和苦恼,并利用这一真实的情境体验来刺激大学生内心潜在的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的爆发,从而形成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激发大学生积极承担历史所赋予的社会责任。
三、发挥社会实践引领大学生社会责任行动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行动是指大学生在面对应该担当社会责任的社会情景中所做出的负责任的具体行动。这种社会责任行动是大学生对其社会责任的自觉践行、自觉担当。因而要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就应该大力引导大学生从事更多、更有意义的社会责任行动,以此来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和丰富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具体来说,一是要积极开展社会责任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如“青春助力中国梦”、“爱心支教”、“无偿献血”、“环保卫士”、“关爱农民工子女”、“安全宣讲进社区”等活动,凝练社会责任主题实践活动的亮点和特色,将责任教育融入到社会实践当中,让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自觉践行社会责任行动。二是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充分挖掘志愿服务中的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比如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活跃着一群充满激情、心系灾民、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大学生志愿者;面对落水儿童,现场结成人链智慧施救的长江大学15名学生;不幸遇难的“支教玫瑰”大学生赵小亭。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途径来积极宣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以此来充实大学生自我责任教育的效果,并通过发挥学生骨干在社会实践中的榜样力量,积极宣传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认同、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行动的骨干力量,引领大学生积极主动地践行社会责任行动。
四、发挥社会实践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作用
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是指大学生个体从思想到实际实现的心理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责任行为。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需要建立在社会责任认知、责任情感,履行责任行为的共同作用之下,同时还需要责任意志的积极参与,才能在面对分歧与矛盾时以坚强的意志来克服各种困难。具体来说,一是要在社会实践中营造良好的责任文化氛围和风气,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责任文化氛围和风气的潜移默化作用,帮助大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从而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现实生活中,当大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时,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难,有的时候甚至需要面对来自于各方面异样的眼光,如何突破困难重围,不但需要有扎实的理论素养,还要有强烈的责任意志来战胜挫折,超越自我,履行责任行为,才能避免出现类似老人摔倒时众人观望,无人搀扶的社会冷漠现象。二是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通过创新各种大学生社会实践方式来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运用道德的力量来进行大学生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坚定大学生的责任信念,从而抵制各种不利于履行责任的心理问题和思想观念的产生。总之,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四大构成要素即责任认知、责任情感、责任行为、责任意志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并在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过程中融为一体。而社会实践作为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不可或缺的途径,在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认知、丰富大学生社会责任情感、引领大学生社会责任行动、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志四方面具有不可复制、无法替代的重大作用。因此,各高等院校应该积极以社会实践为主体,寻求利用社会资源的切入点,不断创新社会实践项目,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实践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培养社会责任感战略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1.大学生社会实践制度化的困境
在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大学生社会实践日益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个高校的重视,学术界也给与了非常大的关注,大学生社会实践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更加规范和深入。当前,各个高校都普遍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而且都在不断探索各个高校自身的特色活动,但社会实践在全面性、稳定性、深刻性上还需要持续加强,尤其在制度规范上需要不断完善。
1.1操作制度意识薄弱
尽管教育部和团中央对高校的学生社会实践进行了制度上的要求和宏观的指导,各个高校也普遍开展起了稳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但是各个高校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仍然缺乏统一性与整体性。相对具有明晰制度规范的实践活动主要有新生的军训、学生的见习、毕业实习和暑期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近年来,新生的军训随着学生体质影响,逐步放宽了训练要求,压缩了训练时间,有些学校甚至出现了走过场的现象。学生的毕业实习也由于毕业前夕忙于找工作大打折扣,只有医学和师范类专业仍在苦苦支撑。由团委牵头负责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当前全国范围内最活跃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宣传、有评比,得到了各个高校的重视和推介,是各个高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和代表。但是这类实践活动,主要由学生干部和有特长的优秀学生组成,学生的覆盖面有限,而且随着每年团省委活动主题的变化,其服务内容和地域也会发生变化,形成活动的不稳定性。总的来说,这些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和规范,但是这些活动在组织操作的过程中,强调的是任务的完成和分界,缺乏制度上的设计和规范。尤其当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冲击时,就不能强有力的开展,容易被形式化。因此,大学生社会实践在操作层面上缺乏制度化的意识。
1.2微观制度内涵缺失
制度化是制度体系的完善,既有宏观指导层次的,也有微观操作层面的。大学生社会实践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宏观指导的制度已经明确和清晰,并从国家教育层面达成了共识。但在各个高校具体组织的过程中,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制度体系还没有得到完善和建立,微观制度在内涵层次上还存在缺失。“开展社会实践从准备、实施到巩固消化活动成果都应形成一套规范化程序。”具体来说,微观制度就是具体规范大学生社会实践开展的要求和条件。当前高校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组队实践。这类团队由于有学校的重点支持,有带队教师的具体指导,有较为充足的经费保障,因此很受学生欢迎。但是实践团队往往由学生干部、党员和有特长的学生组成,所以普通同学参与这类团队的机会较少,受教育面狭窄。二是学生个体返乡实践。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普遍缺乏对个体有效的分类指导和激励机制,学生参与性普遍不高,具体措施也流于形式,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教育载体对广大普通学生的教育功能体现不明显。从目前这两种组织模式来说,都难以满足全员实践育人的要求。如何确保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要求,确保每个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长,各个高校还缺乏具体的规范与措施。由于缺乏专门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法规,尤其是缺乏专门的考核评价制度,这样就使有些高校可能为了节约成本而在社会实践工作上“短斤少两”,也使得各高校在社会实践实际操作过中程自由度过大。因此,如何在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仍然是当前社会实践的难题。
1.3制度保障设施缺位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开展,要注重学生和指导教师积极性的调动,使参与者的创造力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当前,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开展过程中,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动力都存在不足,一是相当部分学生并不愿意参与社会实践,二是相当一部分老师并不愿意指导社会实践,因此社会实践很难在高校全员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要调动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保障设施还存在系列的问题。一是经费保障不足。学生从课堂走向社会,其经费的使用大幅度增加。社会实践过程中,无论是学生和指导老师,衣食住行都可能涉及到经费的产生。尽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各个高校的投入,明确规定加大实践育人经费的比重,但各个高校对于增加比重的多少还缺乏足够的论证,社会实践规模的扩大还缺乏大量的资金。二是学生激励保障不够。社会实践有利于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但这种作用是潜在的、长期的,并不能及时迅速的反映出来。究竟参加了社会实践与没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区别有多大,难以有效的判断。尽管近年来学生素质拓展明确了社会实践活动的地位,但是这些既缺乏社会用人机构的认同,也缺乏必要的管理,尤其是在社会实践的证明上趋于简单。因此,社会实践得到了相当一部分学生的认同,但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于参加社会实践的要求不强,甚至排斥,难以使所有的学生普遍投入到社会实践中。三是教师的后勤保障不到位。相对于课堂教学来说,社会实践教学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多变,不仅对教师的知识水平提出了要求,更需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综合素质。除了知识技能的指导外,教师在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都要能有效的引导学生。有效的指导社会实践与“放羊”式的社会实践,教师的工作投入量有显著的区别。对于精心指导社会实践的老师来说,压力增大了,但是其工作量却并没有有效的考核方式。尤其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学生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家长、学校和社会就可能直接对实践活动成果一票否决,这使指导教师的教学活动具有高风险,直接影响了优秀师资的进入。
2.大学生社会实践制度化的超越
“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教学内容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才能增强这些课的说服力、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实现大学生社会实践制度化,提高社会实践的效果,就必须要从全方位着手努力。
2.1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识规范建设
促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规范化,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制度化,就要高度认识社会实践在大学生人才培养中的地位,高度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识规范建设。这种意识规范建设就是要从课程设计的高度把大学生社会实践当做一种常规的教育活动,强调社会实践在大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普遍性、稳定性和深刻性。各个高校从校领导到普通老师要统一认识,把实践育人内化成一种品质,从制度的层面认识和理解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价值。社会实践作为一门特殊的课程,是两个课堂(学校与社会)、两类教员(教师与社会工作者)、两种教材(书本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其组织比一般的课堂教学更加复杂和困难,而且具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社会实践也是一个开放的教育过程,具有突出的灵活性。因此,不管是领导还是老师,既不能在教育过程中避重就轻,逃避社会实践的开展;也不能把社会实践活动看做一个随意的过程,采取“放牛”的方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而应该从课程设置、师资队伍、课程内容、基地建设、实施体系、科学研究等方面去规范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认识,切实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开展。
2.2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活动平台制度建设
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制度化就要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平台建设,以平台带动和规范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平台建设要重视学生理论团体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学生理论社团是搭建在学生之间的一个交流平台,通过组织或参加社团活动,可以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品质、道德素养、文明行为的养成。同时学生理论社团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社会实践的重要中介,通过他们“引导同学们关注社会,走出校园,通过参加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农村支教、理论宣讲等活动,使自己真正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在更高层面上激发了他们了解社会和服务社会的主动性,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学生理论团体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组织建设,在完善的组织机构基础上,要注意强化学生理论团体的指导教师和成员管理。学生理论团体的指导教师,要以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老师为主导,年轻老师为辅,专业上突出指导老师之间相互补充。学生理论团体的学生,要实现不同专业的覆盖,高年级与低年级互补,确保学生在思考和解决问题过程中思维的多样化,增强学生理论团体运行的稳定性。社会实践基地是学生活动开展的承载体。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制度化,就要加强实践基地的规范建设。实践基地的规范建设包括基地的管理制度、基地的运行制度和基地的奖励制度。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学校应该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类的电子实验室,为学校大规模的实践活动提供场所。电子实验室以视频、图片和简洁的文字作为载体,以故事化的手段展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从而震撼和引导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
2.3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筹资制度建设
建立多元的资金筹资体系,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有序、规范开展的重要保障。确保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开展,要从制度上规范资金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资金保障体系。一是确保学校经费足额投入。要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要求落实生均15-20元的经费标准。要继续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学生社会实践的专项经费,以上经费要根据学校经费增长逐年增加。教学部门要按比例,安排适当的社会实践经费。二是形成个人经费投入。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成长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要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适当的承担部分资金。三是争取社会支持。社会实践是锻炼学生的过程,要有意识的引导学生接触和融入社会,争取社会的支持。争取到赞助、与商家角力,成了他们给自己上的第一堂社会实践课。四是争取实践单位的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要逐步实现产学研的对接,甚至与大学生创业结合起来,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得到实践单位的认同,并形成一定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实践活动的良性发展。在充足的社会实践经费基础上,为学生购置适当的意外保险,解除指导教师的后顾之忧。
2.4完备大学生社会实践执行制度体系
要形成高质量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就要规范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形成完备的执行制度体系。一是形成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程序制度。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申报、立项、开展活动到成果的总结,要在程序予以规范。二是形成大学生社会实践行为细则规范。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深入社会、社区,一定程度代表着的是学校的形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往往是综合素质的体现。因此,社会实践活动要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细则规范,从而提高整个学生团队的素养。三是形成学生社会实践监察制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环境相对来说比校园要更加复杂,因此安全因素是学校和老师考虑的重点因素。规范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对老师提出监察的规范制度,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学生的安全。
2.5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制度体系
为保证学生社会实践的效果,各个高校应制订完善的考核、表彰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实践考核制度体系,加强对社会实践的引导和管理。一是强化学生实践成绩的考核。各个高校要把社会实践当做大学生培养的重要内容,在培养计划中予以明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形式,各个高校要严格考核。对于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既要给学分,又要与评优评先联系起来;对于社会实践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提前给予学分,而且在表彰宣传的基础上,直接与奖学金、入党等活动联系起来;社会实践表现不佳的,必须实行重修;对于弄虚作假取得社会实践成绩的,要进行处罚。二是强化社会实践的过程考核。在社会实践的过程考核上,既要明确学生社会实践的时间,又要严格规范学生每天的总结和心得体会。三是强化社会实践过程中教师的评估。对于指导社会实践的教师,各个高校既要将指导教师的表现与人事制度联系起来,又要与教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相联系,充分考核教师在社会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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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我国正在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危机。人口老龄化水平的迅猛提高,必将对我国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很大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涵义和内容
政策执行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和环节,其必须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设计精神相一致,这是实现政策目标的根本要求。然而,由于政策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加之执行部门对政策精神把握不准或手段、方式、方法欠妥当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执行中往往出现与政策精神相背离的现象,而这种背离又会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滋生不信任感甚至反感,从而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作用和意义
(一)增强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度
农村养老保险是全体农民的事业,只有全体农民积极参与才能使政策持续发展,并进而实现政策目标。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恰恰能够激发农民对政策的普遍支持:一方面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参与,并向政府及时反馈政策中的一些问题,促进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将积极参保缴费并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标准,不断增加基金收入和提高养老金水平,有力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持续发展。否则,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将被农民冷漠和抗拒,政策作用难以发挥。正如斯诺(C•P•Snow)所指出,“在任何高度复杂的组织中,要想使任何决策得以贯彻执行,必需调动各个层次的人员。只有他们的决心、他们的积极性和他们的认可(总之,避免他们的消极抵抗),才能决定一项决策能否及时得以贯彻”。
(二)降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成本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农民对政策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高,那么政府不需额外增加人财物等保障政策顺利执行,政策运行成本将保持在必要水平;如果农民对政策不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低,那么政府必须额外增加人财物等来保障政策顺利执行,这无疑增加了不必要成本。例如,农民不愿参保,政府需增派专人并投入相应财力、物力和时间对其宣传动员;即便农民愿意参保,但普遍选择低档缴费,以至于基金收入规模小,在同样成本投入的条件下,基金运营成本当然变高。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可以减少政府不必要投入,降低政策运行成本。
(三)避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偏差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往往出现偏差,对于偏差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从政策认同来说,不外乎有两种情况:一是由政策执行者引起的;二是由农民引起的。如果政策执行者对政策设计缺乏认同,那么它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是很积极,甚至背其道而行之,过去的“老农保”、“新农保”以及当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存在该现象。如有些地方擅自提高最低缴费标准,以至于缴费困难群体难以按期完成缴费;有些县区为减轻本级财政压力而擅自调低政策补贴标准等。如果农民对政策设计不认同,往往会拒绝参保,或即便参保也不会积极缴费,甚至经常停保等。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的作用和意义。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程度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读:一是国家政权机关通过某种程序和形式赋予政策的合法性,谓之为狭义合法性;二是由社会公众普遍认同所赋予的合法性,谓之为广义合法性。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只有实现两者统一才能顺利实施。否则,即便具有狭义合法性,也不能为最大多数农民认同,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也不能顺利实施。正如哈特(H.L.A.Hart)所指出,“如果一个规则体系要用暴力强加于什么人,那就必须有足够的成员自愿接受它,没有他们的自愿合作,这种创制的权威、法律和政府的强制权力就不能建立起来”。
(五)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基金支付能力持续有力、政策设计不断优化以及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对这几方面有着明显的综合增强作用。例如,前述的基金收入因农民积极缴费而不断增长,从而基金支付能力得以根本保障;政策在农民积极参与建设的条件下,不断得以健全、调整和优化;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农民认同”的“督促”下得以不断提高等等。事实上,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既是一个政策合意性目标,也是一个有效保障政策可持续发展的心理性系统机制(尽管其内部结构关系难以具体化),其以自己特有方式不断对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做出政策优化、动力供给、效率提高等的推进。因此,农民政策认同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
三、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民主化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自制度化以来,任何阶段的任何政策模式都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单方制定的①,并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而农民作为政策目标群体却始终被置于决策程序之外,不能在决策中自由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只能处于被动接受地位,更不用说与其他利益集团争夺养老利益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和农民实际养老预期值当然会存在偏差,无论这种偏差是益于农民还是损于农民,其必然影响农民政策认同度提高。之所以这样,主要是由于农民利益表达权未得到切实维护。由于原来能表达愿望和利益的村民自治组织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衰弱,“它不仅在形式上为村民的心理认同设置了障碍,而且在功能上使村民失去权威的依靠,在工作上使村民失去行使权力的保证”。加之建国后农会已不复存在,而当前代言农民利益的组织尚未正式形成,以及农民利益表达在空间上极其分散,彼此间很难交流集中,以至于对政府决策难以形成强有力的集体影响。同时,农民人大代表份额少和代表身份“虚化”又在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表达利益的制度路径。例如,六届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占比分别为11.7%、10.5%、9.4%、8%、8.4%、6.7%,农民代表比例与农民数量极不相称,而且这些代表中大多还是村干部、企业家或先富阶层,真正来自普通农民阶层的很少。利益表达权缺失往往使农民在心理上产生被轻视的失落感,其必然降低对政府决策的认同感。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水平太低
保障水平是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最重要衡量标准,如果其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农民养老需求,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价值就会受到农民普遍质疑乃至不认同,因为“政策预期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政策认同的程度,尽管政策预期值很高不一定就会带来高的政策认同的同步增长,但是政策预期值很低却肯定不能带来高的政策认同”。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由于坚持“保基本”原则,在低缴费、低补贴和低基金收益的条件下,农民养老金预期值必然很低,所以农民对政策的认同度并不高。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的张丽宾(2013)对全国6省12市县区的访谈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反映当前养老金水平偏低,中央和地方补贴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均才百元左右,根本不能满足养老需要。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虽然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征缴扩面已现拐点,但这主要是行政力量强制执行的结果,而不是由农民对保障水平认同带来的,相反强制还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提高。当然,农民小农意识之贪利动机也有一定影响,如少量缴费可获得可观补贴,但这不是主要的。
(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质量不高
政策执行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目标群体对政策的心理认同感。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基层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不高,专职经办人才缺乏,业务经办手段、方式、方法等还比较落后等,以至于政策执行质量与农民的满意目标还存在某种差距。例如,由于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运营收益普遍不高甚至贬值,以至于农民预期养老金受损;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还不能实现快捷、便利和高效;经办管理部门对政策不忠现象时有出现,业务经办中的错误还不能完全杜绝,工作人员服务方式和态度还未实现人本化转型,农民还不很满意等。河南农业大学的李伟对河南三市五县国家“新农保”执行情况的调查就证实了这点:基层乡镇政府政策宣传效果比较差,有80.6%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很满意;强制农民参保的情况仍然存在,尽管所占比例不高;业务经办弄虚作假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经办管理秩序;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不及时,有4.7%的被调查者反映了该情况。个别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部分农民对政策有抵触情绪。因此,提高政策执行质量是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必然选择。
(四)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认知有局限
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度越高,其参保率就越高,即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就越高。而影响农民政策认知的关键是其文化素质。然而,调查显示:2006年我国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4.6%,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只有15.4%,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仅占2.4%。文化贫困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往往难以理解或只是一知半解,对政策所赋予的社会权利和养老利益根本认识不到,更不清楚政策对规避自己晚年生活风险的意义,只看到享受利益须履行长期缴费责任,这对注重眼前利益的农民来说实在难以接受,结果政策认同度不高。另外,农村几千年积淀的传统文化理念、心理、习俗等对农民政策认知也有负面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不认同。例如,以养儿防老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文化使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该文化认为只要有子女养老就无需担忧,不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合理的消费习俗和消费方式使大部分农民收入优先用于子女教育、建房医疗、生产经营等,以至于养老保险不被农民重视;短视性和自满性的小农意识又使农民只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安贫乐道和因循守旧而不主动接受养老新事物。文化素质不高和传统文化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必然存在局限性。
(五)农民对基层政府公信力尚有担忧
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的主导力量,其公信力如何直接影响着农民政策认同。其公信力越高,农民对其信任度就越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也就越高。由于历史上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主要是作为农村社会管控者而存在的,所以其公共服务职能非常微弱或根本没有。然而,随着税费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及时跟进,基层官员公共服务意识直至目前依旧很淡薄,农民对其信任度日渐下降。同时,其政策动员和执行的能力大大下降,以至于农村中干部往往是作为农民的异己力量而存在的。但是,农村养老保险作为公共政策又需要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去动员和执行,可想而知农民的政策认同度肯定不高。更有甚者,有些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为了提高工作政绩不适宜地采取一些粗暴方法和措施来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更是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雪上加霜。当前农村养老保险虽然实现了“应保尽保”,但据调查,相当数量的农民参保是行政强制的而非自愿的,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他们担心政府政策会变化,导致自己利益受损失,这反映了农民对基层政府不信任。因此,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基层政府公信力。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对策
(一)构建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保证农民养老利益实现
“公众讨论和社会参与的问题,对于在民主框架下制定政策具有中心意义。”当前首先是改变村民自治组织“弱化”、农民人大代表比例低和农民代表身份“虚化”状态,让普通农民广泛地参与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使农民养老利益之声真正能发出来、传上去和有影响,从而在制度上切实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其次是加快发展农民社团组织,通过社团把分散的农民整合成对政府和其他利益团体有压力和制衡作用的集体,根本改变农民在养老资源配置及其制度安排中的不利地位,使农民不仅能顺畅表达自己的养老意愿和参与养老保险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还能在其中争得应有的养老利益,从而使农民养老利益表达获得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才能真正反映农民的愿望和利益,农民对政策才能普遍认同。正如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指出,在政府政策决策中必须建立由民众广泛参与的利益表达机制,只有如此,政策才能具有普遍群众基础,才能为群众所普遍认同,才能在实施中耗费更低成本。
(二)优化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养老待遇预期水平
首先,根据农民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落实好多缴多补和长缴多补政策,并加大对高档缴费和长期缴费的补贴力度,引导农民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进而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规模不断增大。其次,政府基础养老金补贴和个人缴费补贴与财政收入、农民纯收入、物价水平及社会平均生活质量相协调,其供给标准应随这些指标的变化而变化,实现动态制度化,从根本上化解通货膨胀贬值和政府补贴不能满足农民基本需要的问题。第三,养老金计发要根据农民纯收入、社会工资及物价水平作即时调整,调整幅度不低于城镇职工养老金增长幅度;养老金领取也要与领取年龄、缴费年限成正相关,避免个人账户赤字。第四,建立地方财政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个人账户动态化“注资扶助”机制,保证特殊困难群体在年老时享有社会平均养老待遇。第五,实行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和市场化投资运营,保证基金收益可观增长。政策设计优化必将提高养老金预期水平,增强农民政策认同感。
(三)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策执行质量
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机构,配足配齐专职经办管理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提高经办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保证足够经费投入;完善基层经办服务网络,建立覆盖村社的基层经办服务平台,使经办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农民参保提供“一站式”高质量服务;创新经办管理手段、方式、方法,简化参保程序和业务流程,使之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从而使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在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方面更加快捷、便利和高效,人本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针对农村人口流动频繁和职业变更不断的问题,要做好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工作,保障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制度间的衔接转移,并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在转移接续中不受损失,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心理上的顾虑;加强对经办管理的执法监督,杜绝各种违背政策设计及其精神的行为,防止风险性和人为性基金流失,使农民利益受损;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绩效评估机制,以检查评价政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政策精神解释宣传,提高农民认知水平
针对农民文化素质低和对社会保险知识难于理解问题,经办服务部门要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让农民理解政策设计及其精神,切实提高农民政策认知水平。具体说,要加大对政策宣传经费投入,以解决宣传中所需的设备购买、师资雇佣、耗材消费等资金困难;利用多种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宣传优势,让农民对政策的认知始终发生在身边;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到村办培训班,对农民开展社会保险知识辅导,着力讲解给付水平、缴费标准、计发办法等,彻底算好农民的保险利益帐;发挥村干部的政策宣传优势,在系统培训后利用各种便利时间向农民普及参保知识;加强专职经办队伍建设,尤其是经办人员的宣传和业务能力,增强其政策宣传意识,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基层代言人。
(五)转变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基层政府公信水平
推进基层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提高基层政府及其经办人员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意识,改善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形象,不断获得农民的普遍信任,这是提高农民政策认同的有效途径。具体说,一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直接执行人,要不断增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经办业务素质,在认真解读和把握好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民身边的政策解说员和服务员,并耐心地帮助农民排除各种疑问和顾虑,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并主动支持政策建设;二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要改进政策执行方式,切实从农村实际和农民利益出发,不搞急躁冒进而片面追求高参保率和高基金积累率,“注重政策的循序渐进,对农民参保多动员宣传,不搞附带性‘捆绑式’参保”,以防造成农民利益损失;政策执行要公开透明,相关保险信息如银行利率、补贴标准、养老金数额、基金收益情况等,要及时准确地向农民公开,保证农民知情,接受农民监督;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在基金管理上要做到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从而在根本上消除农民对基金安全的顾虑;加强基层反腐力度,净化基层干部队伍,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保护者。
中国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可行性分析
1政府方面:财政及政策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财政收入不断提高,已经初步具备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部分资金支持的能力。除了财政给予支持以外,政府也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支持力度,对于“三农”,政府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减免农业税,建立农村医疗合作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当然政府并不只是制定框框架架的条例,而是实实在在地在实践。例如:2005年用于农业的国债资金为376亿元,占国债项目基金的比重达34.2%,同时在医疗改革上又投入32亿元,还安排了122亿元的扶贫资金等。
2农民方面:部分农民具有了一定的担保能力及意愿
人均收入的增长使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接受教育的水平也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不再单纯地依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等这些传统的模式,而是对社会养老保险有了迫切的需求,并不断得到强化。农民劳动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他们逐步迈向小康社会,同时,再加之他们现在又具有一定的非劳动收入,就更呈现锦上添花之态。虽然这些不是所有农民都具有的情况,但是对于一部分农民来说是不成问题的,因此,部分农民具备了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对策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
民政部1992年1月3日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2004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可是这两部法律又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它性质的不明确增加了各地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难度,不利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因此,国家必须加大立法力度提高立法层次,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相应的法律或条例,再鼓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自身的发展特色制定一定的地方性法规,使它们相互辉映,中央和地方紧密结合,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2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扶持力度及监督管理
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层次虽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管理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但是由于县级管理过于分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不齐,这样很难保障基金能够得到很好的投资。所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应该逐步提高管理级别,除了进行县级管理以外,还要由此逐步过渡到各省、市或社区的市。在各个省市或者由社区的市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运作,并加强监督管理。这样不仅有利于减少大量的基层工作人员,降低工作运行的成本,而且有利于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得到规范化的管理。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使中国在近期内还不能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按照由部分到整体、由差别到统一的发展思路,分对象、分阶段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避免“一刀切”。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应着手建立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而西部地区仍先实行家庭养老的模式。
结语
目前,虽然在经济方面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它并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部,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反而加快。因此养老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城市地区经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农村在这方面还比较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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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重要历史阶段,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和谐已成了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目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社会保障论文,供大家参考。
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试点县(市)的新农保政策落实情况总体不错,但在很多方面仍存在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1.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法。2011年7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仅有第20条和第21条涉及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原则性规定,这部法律没有对农村养老保险做出具体规定。当前涉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机关发布的通知或者政策文件中,立法层次较低,这也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的严重缺失。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大量表现为地方性立法。1992年,民政部发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在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河北省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使得本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非常混乱的局面。地方立法的过多过散,既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严重不足,也反映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对法律制度的迫切需要。
2.保障水平较低,难以实现“保基本”的目标。新农保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待遇计发模式,且支付终身。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当前河北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拨款,各地可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酌情给予补贴。实践中由于部分县市财政补贴资金压力大,保障工作难度大,补贴不到位的现象在河北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比较严重,河北省试点县区地方政府在基础养老金的55元补贴标准上,形成了60元以上、60元、60元以下3个档次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按此档次进行基础养老金标准归类,这一标准低于2011年河北省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而目前本省农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4711.2元,养老金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由于河北省新农保政策缺乏激励机制,许多适龄农民持观望态度,一般选择最低档次的缴费标准即100元的缴费标准。个人账户积累少,制约了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和发展,不利于提高保障水平。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即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仅够发放11.58年,至此个人账户变为空账,之后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支付,国家尚未做出明确规定。
3.新农保管理资源缺乏,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专设机构只在县、乡两级设立,省、市则没有专门的农保行政机构,导致不能很好衔接开展工作。另外,缺乏专职农保工作人员,乡镇农保经办人员稳定性较差,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专业岗位缺失,欠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不够重视,农保机构规格较低,与其他社保机构存在很大差别,不利于开展和完成农保工作任务。一些地方信息系统建设滞后,虽然各地手工操作档案管理一丝不苟,保存完整。但是,纸质档案无法处理信息共享的业务。同时,和金融机构直接的衔接工作也难以准确迅速地协作。另外,信息没有形成数据库,信息统计工作存有缺陷。
4.农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不强。为了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只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这两种渠道,这些投资渠道从形式上看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实际上不仅使农保基金面临通货膨胀贬值的风险,而且无法实现对参保农民基金增值的承诺。如果长此以往,保障效果会大打折扣。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开辟新的投资渠道。
完善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
1.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社会保障立法总是先于社会实践。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保险法,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仅仅依靠政策性文件来实施,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鉴于此,需要国家的配合,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在试点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新农保制度,在制度不断规范化的过程中逐步实现新农保政策向法律过渡。只有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有法可依,才能避免人为的主观随意性,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现行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偏低,尚不能满足老年农民基本养老需求,充其量只能起到农民养老的补充作用。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应适当增加财政投入,逐渐提高基础养老金。尤其针对缴费档次高、时间长的参保农民应适当提高其保障水平,这样既有助于增强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养老金储存发放长效机制的形成,对国家对农民都有利。
3.加强人才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河北省2012年又将66个县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新参保人员的登记确认、保费收缴、参保人员信息更新、养老金的申请和审批、养老金的发放等业务量大,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业务经办人员。因此,针对当前乡镇农保机构工作人员不稳定、能力差等问题,应增加编制人员,加强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培养懂操作、会精算的适应新农保技术特点的业务人员,同时应尽快完成省、市、县、乡四级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数据共享程度高的信息系统,尽快进行软件和硬件的开发建设,打造新农保运行的信息高速路。
4.提高农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对农保基金来说如何建立一个既有利于基金保值增值,又无风险的基金管理与风险防范机制是至关重要的。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到农民参保积极性和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出台新农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指导意见或条例,比如可以走市场化管理,专家理财的道路。二是要明确政府在新农保基金投资管理中的责任。三是进一步探索新农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如基金可以购买有担保、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中央企业的债券;还可以参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等。四是逐步实现基金集中管理,加强投资监管。基金实行县级管理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但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以及市场的不断完善,基金如果实行市场化管理,受技术、人才等因素的限制,县级不具备市场化管理的条件,应逐步将基金集中到省级管理,这样才能发挥基金的规模优势,也便于加强对基金收支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新农保基金的安全。
养老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各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重中之重,如何实现公平有效的养老也是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的难题。如今我国已经面临人口红利即将消失,社会步入老龄化时期。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表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个百分点,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农村养老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社会问题,它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那么时至今日,在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五年后农村养老问题解决的效果如何,该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问题是本次调研的重点。
一、基本情况
沧州市所辖2个区、4个市、10个县。总人口720万,其中农业人口数为乡村人口405.44万人,占55.97%。65岁及以上人口65.20万人,占9%。2015年沧州16~59周岁适龄参保人员272.7万人,实际参保人数365.21万人,参保缴费率96.83%。60周岁以上老人(即为领取待遇人员)91.70万人,参保领取率100%。沧州地区2015年的“老年抚养比”(老年人口和劳动适龄人口的比率)1:3。一方面表现了老龄人口的巨大,另一方面也显示沧州地区农村养老形势的严峻。
二、存在的问题
1.养老金基数偏低,涨幅不明显。
调查中许多村民都表示养老金数额较少是当前农村养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新农保政策的实施就是考虑农村较低的经济水平,提出新农保的目标是低起点高覆盖。导致养老金较低的另一个原因是村民大都选择最低的缴费档次,基本围绕在100~500元的缴费区间,其中以100元缴费档次的人数最多,远远高于其他缴费档次,具有代表性。那么问题也随之而来,这些养老金在养老中到底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在分析这一现象之前我们先来算一算缴费满十五年的老人每月能够领到多少钱,因为早在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就达到5450元以上(数据来源———沧州新闻网)。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每月70~120元的养老金在当地较高的生活水平下显得多么微薄。正如一名村民所说:“一块钱两个馒头,假设一天吃四个馒头,那么一个月要120个馒头,每个月的养老金也就保证饿不死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企业职工补交齐十五年的养老保险后每个月仍可领到五百多元钱。提高新农保基本养老金已是形势所需。
2.集体补助实施难度大。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新农保”应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很多较为富裕的村集体也愿意对本村村民进行补贴,但是这种补贴往往难以进行。问题最突出的是确定受补贴人员资格。由于户籍管理单位出具户口所在本村的人员名单和实际不相符合,因此无法单纯按照户口进行补贴。还有村民提出,村内有些人的户口是近几年刚刚迁入本村的,这些人没有为村集体出钱出力,也不应享受集体补贴。还有的人提出,自己原本是村内的老住户,家里世世代代都是本村村民,因各种原因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此次补贴只涉及农业户口,这样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要求村集体进行补偿。其次是,补贴多少的问题。由于村民年龄不等,年纪大的村民认为自己为村集体做出的贡献多,应当多享受村集体的补贴。这部分人又分为受益人与未受益人,文件中的集体补助指的是缴费补助,没有涉及已受益人员,因此已受益村民不满。而未受益人中由于各自缴费年限不等,因此缴费年限较少的村民表示自己应比缴费年限多的村民多得到补贴才能保证对自己的公平。最后,各个村街的富裕程度、人员构成的不同导致每个村按照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进行补贴或者以何种方式进行补贴。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却造成村与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攀比。补贴标准的不统一,导致了矛盾增加。
3.人口流动因素成为政策执行中的一道障碍。
调查中发现,派出所给出的各村人口数目与村内统计数目相差甚远,有的村空挂户口人数众多,达到近百人。在拿到乡镇办公室下发的村民名单时,村干部表示很多人听都未曾听说过,有的人死亡数年却仍然出现在名单之上,还有部分人外出十数年未归。这一方面暴露出户籍管理单位在户籍人员统计及认证方面存在失误,同时也表现出人口流动给参保人员的统计、实施和养老金发放带来的困难。
三、经验启示
1.好人之城助力社会保障体系。
沧州市开展了五城建设。其中好人之城建设颇见成效,在全市掀起了人人讲道德、树新风的潮流。这种道德阵地的建设,有效地弥补了社保体系的不足之处。尤其是在普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即为新农保)过程中,由于对孝道的重视,几乎有老人的人家都积极参保,有困难的家庭集体帮扶,这使得沧州市率先实现了新农保的全覆盖,也是沧州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如此之高的关键所在。
2.借鉴国外经验,借力财税改革,增加基础养老金比例。
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而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显现,而邻邦的前车之鉴和应对经验,值得中国慎思明辨。数据显示,日本人口结构在过去50年中迅速老龄化。1965年65岁以上人口618万人,老年人口比率只有大约6%,2012年老年人口比率大约24%。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的预测,2050年日本老年人口比率预计将会高达大约39%。日本采取一体改革,其重点是将消费税率上调,从而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法》指出,改革的基本思想是,“社会保障让广大国民都受益,因而所需费用要让每一代人都广泛公平地分担,从这样的观点出发,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支付社会保障的公共费用拨款,就由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来承担”。通过一体改革,包括因上调消费税率而增加的税收(国家和地方),除现行的地方消费税(相当于1%)之外,已经全部被列为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消费税的资金筹措能力较强。在消费税率上调至5%之后的15年左右中,中央的消费税税收(相当于4%)每年度一直处于大约10亿日元。因此,上调消费税率1%会筹措到2.5亿日元左右的收入。日本的这些做法无疑对我国也具有启发的意义。目前正值中国进入财税体制改革的初期,不妨借鉴日本的经验,提高消费税,同时将税收和部分其他财政收入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体系中,那么一方面中国的养老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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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国性统一的法律制度,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监管和运营方面,缺乏必要的实施依据和法律保障,严重影响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步伐。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针对我国目前高校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和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探讨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
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养老问题变得越来越受重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65岁以上人口为6923万人,比2012年增长了12万人。老年人口的抚养比也从12.49%增加到12.70%。大多数老年人都不希望增加子女的负担,而选择自己养老。但是,老年人由于身体条件和社会对劳动力要求的限制,需要养老保险来对其老年生活进行保障。
1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现状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保险制度可以给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但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民希望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而前往城市寻找工作。长期以来农民工作为一个城市中的边缘群体,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所以用人单位都是以临时工的形式雇佣的。有很多临时工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导致了养老保险办理的困难。而且养老保险的缴费,是一个个人账户的积累过程,流动过程中很容易中断,一旦中断之后继续的缴费也存在程序上的困难。目前国家对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2001年12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都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但是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用人单位缺乏强大的执行力,导致农民临时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迟迟得不到合理的解决。作为保险主体来说农民临时工本身的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法律知之甚少,有时根本不知道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正式利用了这一点,来谋取私利。农民临时工虽然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年老后仍然得不到生活保障。
2农民临时工办理养老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根据目前所了解的情况,调查人员在高校进行了实地调查,主要调查对象为高校中的宿舍楼清洁工、管理员;教学楼清洁工、管理员;学校的门卫、保卫处保安以及餐厅的清洁工。调查的内容为这部分群体是否办理了养老保险、如何领取养老保险金、怎样保障其养老问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依然工作是否缴纳领取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的参与率与普及率等。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增强被调查对象对调查内容的理解。通过第一手资料,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民临时工的年龄分布在50岁以上、文化程度较低、目前的工资多为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没有太多了解。农民工远离家乡赚钱,对于养老问题不希望过多地依赖于子女,想要通过自身努力来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对养老保险的办理非常渴望。但是有诸多因素让农民临时工的养老保险办理之路变得异常艰难。国家为解决农民工养老问题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相对多的政策以及不断地修订,使得农民工对于多变的政策缺乏一定时间去理解,不利于政策的推行。对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各级行政部门缺乏统一标准,容易形成一级一个模式的混乱局面,使农民工产生误解。有些地区存在着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的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的现象,应采取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体现出公平原则。农民临时工缺乏维权意识,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未办理养老保险。随着年龄的增大,养老问题也成为了不可回避的问题。农民临时工工资水平偏低,城市生活的开销也较大,经济来源仅为工作收入。没有多余的钱去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致使个人账户建立也存在困难。
3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问题解决措施
(1)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目前国家对于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以至于有很多用人单位在运营过程中有意避开法律规定内容。因此,当务之急是健全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制定各地区相对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避免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困难的情况。农民临时工流动性较强,本人及工作单位为了节省办理参保手续的时间、金钱及精力,不愿意参保,养老保险推广起来十分困难。因此,制定地区相对统一有效的养老保险政策,能够最大程度上解决异地转移续接难题,提高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将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并轨,改善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服务质量。目前我国存在多种养老保险政策,据国家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每月最低生活保障为202元,农村居民人均每月最低生活保障为85元,城镇居民远远大于农村居民。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失地农民逐渐增多,在养老保险方面,城镇居民优势更加突出,因此,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应当将城镇养老保险与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并轨,为农民临时工提高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简化农民临时工参保程序,改进社保部门服务手段。农民临时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复杂繁多的办理手续,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临时工的参保。因此,社保部门需要适当减少养老保险运行程序,使其更加统一高效,提高社保部门办公效率。根据农民临时工工作特点适当降低参保缴费比率,提高养老金发放比率。据调查显示,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较低,部分原因是其缴费率高而养老金较低,农民临时工对政府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且农民临时工工资较低,物价上涨速度加快,他们不愿意拿出有限的工资来支付养老保险金,还要担心货币的贬值。
(2)社会各方面加强监督,保障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进行不定期抽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障实施情况,深入了解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并且加大惩罚措施,严惩蔑视法律法规的行为。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严惩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保障监督体系的行政监督和专职审计监督,建立一个独立有效、具有法律强力支持的社会保障监督部门。社会保障监督部门必须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社会保障的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应当明确领域,保证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构建社会保障监督体系,不仅要与资金筹集、管理、运营等体系相互适应和配合,而且要与其他金融监督机构保持一致,形成一个有序运转的整体。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媒体舆论对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等优点,利用社会媒体对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使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公开透明化,既有利于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又有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3)对外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对内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其责任深入农村开展养老保险知识讲座,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据社会调查显示,90%以上农民临时工对国家目前出台的养老保险政策了解较少,只是停留在表面,并不理解其细节及内涵。政府应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农村进行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政策知识,加强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信任感,提高农民临时工的参保的积极性。从基层教育做起,完善相关教育工作,使养老保险积极作用意识深入人心。养老保险有利于社会劳动力再生产,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保证就业结构合理化;劳动者老有所养,免除后顾之忧,有利于社会安全稳定;养老保险金与工资挂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有利于资金的积累,提高劳动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对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提高其服务质量。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了解少,部分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两者之间沟通出现障碍,产生疑难问题无法解决。因此,应提高工作人服务素质,增强其责任心,对问题妥善处理。工作人员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缴纳、投资运营、管理支付进行完整的了解,避免养老保险基金在过程中出现缺失滥用的现象。
(4)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政策法规。用人单位内部普及养老保险知识,成为企业文化一部分。日本实行年功序列工资制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在起点工资确定之后,工资便随着年龄逐渐上升,以保障生活费用为原则,从而使职工有一种稳定感,能力能正常发挥。如果用人单位给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参保,能够给予员工归属感与自信心,留住技术型人才,从而更好的为企业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用人单位实行临时工工作岗位劳务外包。用人单位若想避免与农民临时工在养老保险方面发生劳务纠纷,可以将工作岗位交予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农民临时工的养老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农民临时工在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之间流动性大的问题,同时也为其养老保险提供保障。对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实行奖励政策。加强对遵守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对外宣传,适当推行一系列奖励政策,在全社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一股用人单位积极主动为农民临时工参保的良好风气。
(5)农民临时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树立维权意识。主动学习相关知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农民临时工多为中老年人,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自身法律意识不高。因此,需要他们自身的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自觉参与养老保险。也可以依靠工会,以及国家提供的法律援助机构,为自身权利做斗争。增强个人技能,改善工作岗位。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时,还需要增加劳动的价值量,增强个人技能,争取在更好的工作岗位上劳动,使农民临时工摆脱工资低、缴费率高、对养老保险不信任的状态,从而实现自我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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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曼,吕国营.社会保障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当前,我国农村居民“无人养老”、“靠谁养老”等问题成为一个比较棘手的社会问题,这一问题解决得不好,势必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因此,建立新农保的档案管理,为计发养老金准备好第一手基础资料,保护农村居民的切身权益,使新农村建设顺利发展。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内容及其特点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是一种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运用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及其他不同的载体对新型农村居民进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的记载,这些记载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点,有效地将农村养老保险文件、个人投保状况及经办投保业务等内容记录在案,便于经办机构及投保个人的查询。具有政策性强,操作性能高;农村居民投保牵涉面广;农村居民流动性加大等特点。
二、新农保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体系中,我国农村参保人数众多,内容复杂,在农民的养老档案中涉及到个人参保的详细个人信息、农民交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中基金的转入转出的管理以及保险关系因变动产生转移发生接续等内容,都要全面细致地记录在案,但由于农村人口流动大,情况较复杂,不及时将变动信息提供给社保经办人员,造成档案资料一次录入或缺项,就从此不再有所更改的现象。在档案信息采集过程中,档案信息采集不全,使档案管理资料不详细,对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档案对象统计不全,管理规范和标准也不统一,对资料的归档口径、分类标准、分级管理以及档案管理的保存期限等事项,经办人缺乏熟知程度,无规范、无要求地处置档案资料。
三、加强新农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制定法律法规,依法治档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求真务实,统一标准,吉林省政府先后颁发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等文件,由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各地区的乡镇领导负责,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渠道、方式及分类归档管理,设立规范管理的档案管理库,添置档案柜、档案袋及其他相关档案整理工作的管理要件,进行集中管理并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查询、保管及销毁制度,都要有章可循,使档案工作真正地服务于广大农村民生。
2.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通过新农保的普及宣传,参保人员更加了解新农保的政策及信息,知晓参保的重要性,促进新农保深入人心。吉林省社会保障局每年举办一次组织全省新农保业务档案培训,加强社会保障人员的素质,时间定为1-3天,旨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掌握熟练的档案管理方法和操作技能,使档案管理人员在管理意识中改变原有的观念,明确自身所在位置的责任及重要性,意识到养老档案管理是民生期盼的“放心屋”,提高管理好新农保的责任心,增加他们为民谋福的幸福感,为新农保资料内容完整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减少档案管理人员的调动频率,保持档案管理队伍的稳定性。
3.加强现代化信息管理,实现档案信息共享系统,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新型农村各具特点,人数多且分散,参保缴费的方式各有不同,且参保期限及享受的待遇保障周期相对较长。农村居民向城镇流动频繁,工作单位也处于变动之中,尤其是农村女性由于结婚嫁到男方所在地而将户口进行迁移,养老保险档案也随之变动,提供的档案信息变动情况不及时,要保证档案资料完整、准确性,工作量很大。积极推崇通过与政务网络连接,各地档案资料通过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完成对农村居民的信息档案的变更、增加及查询等功能。档案管理人员将真实有效的养老保险档案输入计算机,在档案资料管理库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养老信息办公、资料存档及对外查询一体化,保密性强,安全性高,可以有效地防止不法分子对养老保险数据信息进行非法修改,以免农村居民的经济受到损失。
四、结束语
新形势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不可忽视。新农保经办机构要根据每个地区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当地的档案进行有效地管理,同时,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档案管理跟踪、记录、管理、服务的资源共享,推动新农保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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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和解决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有效补充的需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体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成熟稳定的市场经济体系,随之而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也逐步凸显,进一步强化了建立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体制和管理的必要性,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效实施对社会生产力发展及经济运行压力能起到很好的调节和缓解作用,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
关键词:企业;养老保险;管理
我国养老保险工作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且有助于安邦兴国和社会稳定,同时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尽管大多数企业能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养老保险工作,但就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工作整体水平而言,养老保险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我国企业养老保险的现状
1.明确界定了隐性养老金的债务问题。在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下,由于员工个人账户尚未建立,其养老保险金由员工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这些由现金支付的养老保险金就形成了隐形养老金债务。受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影响,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这些在传统养老保险金制度下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员工不具有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而事实上,这些员工又确实构成养老保险金缴纳事实,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当前,政府对传统制度下缴纳的养老保险予以承认,在很大程度上认可和保障了传统养老保险制度中员工的利益,同时有助于不断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2.建立专项补偿基金。由养老金制度改革而产生的隐性养老金债务问题影响到原有员工养老金的保障,国家要通过对这部分隐形债务的补偿来保障原有员工的养老金权益。为补偿这部分隐性债务,国家主要通过拍卖部分国有企业资产、增加财政税收专项支出、出售政府债券等方式来实现。
3.合理解决隐性养老金债务。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员工无个人账户和改革后有个人账户两种情形,国家通过两个部门采用不同的管理体制对其进行管理,对于新、旧制度下缴纳养老金的员工分别采用新、旧体制进行管理,若工作单位在旧的养老保险体制下尚无退休员工,则通过补足养老金的方式来实现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转变,从而享有个人账户养老金,避免旧体制的不确定性,确保新体制的养老金制度得以推行。
二、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养老保险基本来源比较单一。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主要来源于缴纳的保费及收益以及财政补贴,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保障性不足,这也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费不足的重要原因,直接影响这些机构的办公场地及设施配置以及服务体系的建立,一些专业化的计算机、会计、审计人员短缺,严重影响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质量。同时,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在新情况、新问题面前缺乏创新精神。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资金短缺必然会造成一系列养老保险问题。
2.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不健全。尽管我国早已出台了一系列诸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社会养老保险法规,但养老保险仍缺乏相关法律体系的保障。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退休人数的快速增长加重了养老保险抚养的负担,使得企业养老资金供不应求,养老保险资金形式不容乐观。
三、强化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措施
1.转变传统观念,提高劳动者的保险意识。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社会保险等保障制度。我国政府也为提高人民的社会保障意识和社会保险覆盖率做出了积极贡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企业要不断提高为员工参保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为员工参保对企业来说利大于弊,积极做好企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在激发现有员工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的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企业发展中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2.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确保养老金的收支平衡管理。社会实际需要是企业养老保险建立和实施的基础,要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经验,并充分发挥政府在养老保险建立中的职能,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养老保险给予扶持和优惠。
3.建立多层次的资金渠道。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企业年金、个人储蓄等多层次的资金渠道,有效保障养老保险资金供给,同时要规范相关保障制度,以保证资金充足,确保个人养老金的顺利领取。
四、结语
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在我国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下得到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政府方面也逐步加强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视和投入,财政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2年5月7日召开视频会议,就全面覆盖新农保和城市居民保障制度进行动员,宣布全国范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工作自2012年7月1日全面启动。企业要积极响应和配合国家政策的实施,做好员工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员工的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程艳梅.浅谈完善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和对策[J].企业导报,2012(5).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养老保险问题也更加关注,但是我国当前的企业养老保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养老保险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本文详细分析了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探究了强化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养老保险;管理;策略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目的是解决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问题,以保障其有可靠而稳定的经济来源,并借助社会保障形式来实现对老年人生活实现有效保障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不仅可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优化员工工作效率、降低员工流动性,而且还可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创造条件,从长远利益来看对企业发展有很大积极作用。因此,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促进养老保险发挥更大积极作用。
一、当前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调查发现,当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中尚且存在一些问题,不利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私企参保率低下。在现实中很多私企经营者都没有为员工办理保险的意识,在他们看来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会造成企业资金的流失,完全忽略了将购买保险作为激励措施在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方面的作用。②退休年龄的差异性,导致了退休待遇的过大差异。依据我国当前的退休政策:男职工60周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工人50周岁退休。而从事有毒工种、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退休年龄可提前:男职工55周岁退休;女职工45周岁退休。由于退休年龄上的差异,造成了不同性别、不同工种职工在养老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异。③收入差异,导致了养老保险缴纳金的差异,进而造成了退休后所享受待遇上存在过大差异。依据当前我国执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参保缴费标准是有上年度的收入平均值来决定的。但是,大多数企业采用的都是效益工资,这就出现了同工不同酬的状况,收入上的差异也导致了养老保险缴纳金的不同,进而造成了退休后所享受的保障金也有很大差异。
二、强化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策略
针对上文总结的我国企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在分析产生这些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以期优化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进而使得养老保险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积极作用。
1、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险监管制度
在社会主义国家,每个企业都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应充分认识员工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有关调查表明,很多企业都只注重短期利益,认为为员工办理保险会降低企业净收益,这就加剧了养老保险管理难度。因此必须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以实现对企业经营者思想的有效引导,使其正确认识与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不尊重养老保险法规制度及劳动者权益的不良企业,就需要借助有力的制度对其进行管理与监督,逐渐引导其规范化、合理化发展。只有企业规范经营,才能确保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才能激发员工以更加积极性投入到日常工作中。由此可见,企业积极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可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而员工的出色工作又可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这是一种良性循环,可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而这一切都要以完善的养老保险监管制度为前提,只有在有力的监管措施中,大多数企业才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积极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进而促进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合理调整职工离退休年龄
由于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和离退休年龄有很大关系,这就使得有些企业因为职工年龄方面不够合理而面临过大压力。因此,合理调整员工的离退休年龄,可有效延长企业员工的工作年限,通过缴纳足够养老金的途径以获得更丰厚的退休金。实践表明,合理调整企业职工的离退休年龄,可大幅减少企业负担,提升经济效益。当前,我国企业员工的离退休年龄和其他国家相比,处于偏低状态,这与我国实际国情有很大关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情况已不能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些企业遭遇了破产,这就使得这些企业的员工应该领取一定的救济金或者最低保障金,但是根据离退休年龄来讲,这些失业员工中有些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而应该领取相应数额的退休金,这就使得破产企业的员工所享受的保障金额有很大差异,这种现象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由此可见,对企业职工离退休年龄的统一规定有很大的不公平性。依据当前的生活水平及医疗卫生条件,人们的身体状态比以往的同龄人要好很多,并且寿命也比以往要延长不少,因此适当延长企业员工的离退休年龄,也属于正常现象。
3、加大监督与执法力度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大范围顺利推广,国家必须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以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实用性。国家将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到法律层面进行规范,表明国家高度关注居民的利益,将居民的切身利益放在首要地位,这就使得人们更加真切地体会到政府的关怀,进而对政府机构更加信任,最终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颁发《保险法》可帮助社会及企业清楚了解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承担着什么样的责任,以减少各种冲突的出现,并减少各个部门遇事推诿状况的出现。当前,已有部分与养老保险制度相关的法令条文在发挥作用,这就加速了《保险法》出台的进程。把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到法律层面,有利于养老保险相关制度在更大范围内的推广与普及,使得企业在管理养老保险工作方面有了更明确方向。《保险法》的适用范围是全国性的,其不仅可有效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快速、高效地落实,而且还能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总之,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不仅关系到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还与企业与社会的快速稳定发展密切相关。因此,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在全面了解当前养老保险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优化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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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改变了我国农村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在近几年的试验推广过程中,农村社区的管理与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社区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社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新农村社区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载体,加强新农村社区管理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保障,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本文结合农村社区管理的发展过程,对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的构建做详细阐述。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社区;社区管理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新农村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新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媒介,也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途径。党的报告指出,新农村社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对改变农村面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探索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对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构建和谐新农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社区管理的发展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和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中国农村社区管理也在逐渐发展,只有构建适合国情的管理模式才能保障农村社区管理的合理运作。而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在内外各种条件变化下,随着国家的制度变革不断发展。目前中国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经过了以下几个时期。
1.乡村体制时期。农村社区管理在地域上南北不同,北方是以区和村为建制,南方是以区和乡为建制。农村社区的管理规模很小,主要以个体所有制和私有制为基础,在后期的国家政策调整下,乡村制度逐渐作废,转换为人民公社。
2.人民公社体制时期。以集权体制为基础,不但将分散的农民统一整合,也将农村的土地进行了整合,彻底实现了公社体制。乡村社区表现为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形式的组织结构,同经济组织、公社组织相统一,进行社区管理。
3.乡村政治体制时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前提,社区内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其特征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和村民组织相互独立,政府执政,提供基本的公共管理,而村民对社区进行自治。
4.新型农村社区时期。农村社区管理组织结构体系多元化,通过系统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制约机制来维持社区管理的运作,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途径进行管理服务。
二、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管理理念落后。改革开放后,经济及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乡镇建设以及社区建设有了极大进步,效果显著,新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同以往相比有了提高,这为新农村的发展奠定了稳定基础。但是,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新农村社区组织的扩大,同国家战略实施的层面比较而言,新农村社区管理在理念上还较为落后,主要体现在管理组织、管理人员、管理手段滞后,管理者的文化水平、法律观念、服务意识等大大制约了新农村社区的管理水平,传统的行政化管理依然很普遍,社区委员会传递政府信息较多,服务社区较少,忽略了公共管理和服务。
2.管理体制有待完善。现阶段的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仍然以政府为主导,自上而下的结构相伴随,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党组织进行统一领导,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委员会展开具体的管理工作,上下结构紧密,横向互动相对较少,并没有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其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了社区党组织、社区村委会、农民小组、专业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从整体运行上来看,虽然组织架构存在,但新农村社区还处于隔离的状态中,并没有实现具体的社区功能,也没有达到社区居民对于社区的认同,新农村社区管理上的村民自治、村民民主、制度化进程都发展缓慢,沟通渠道不畅通。
3.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人口较多,新农村社区内流动人口密集,安置矛盾突出,相比城市的社区管理更加复杂,对于管理者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现阶段受专业化的人力资源限制,新农村社区内的管理者及工作人员来源不规范、后备力量不足、综合素质较低,缺乏常态化的培训机制,管理方法落后、陈旧,引发村民与社区管理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较多,现阶段新农村社区管理水平很难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的速度缓慢。
4.居民参与意识有待提升。新农村社区的居民大部分是农民,对角色转换尚未充分适应,对新农村社区内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往往不清晰,大部分居民同传统的生活方式一样,只顾及自己利益,当自身利益受损时才会参与社区事务,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意识普遍较低,其参与行动更是少之又少,这同社区内居民的文化水平和人文素养程度是不可分的。
三、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的构建
1.树立以人为本的社区管理理念。新农村的社区管理,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从社区居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服务设施、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上给予居民最大的支持,满足居民对于物质及精神生活的需要。以人为本的社区管理理念,要求管理者坚持以创新服务型社区为工作重点,借鉴国外服务型社区的管理模式、理念、方法,促进新农村社区的管理在各个方面提高。管理者需要主动了解社区内居民的需要,发挥新农村社区主体的作用,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同时居民也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参与社区管理,在享受社区提供服务的同时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2.创新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政府要重视在新农村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落实社会管理职能,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理念以及国内新农村优秀模式,努力构建互动的多元化社区合作治理构架,将社区的公共管理功能、自治功能以及服务功能充实到新农村社区的建设中来。改变原有的自上而下的控制模式,建立乡镇政府服务、社区自治服务、市场服务、村际社区互动服务的统一体制,赋予农村社区一定的自我管理权,促进自治管理组织之间的共同合作,充分满足新农村社区居民的需求,不断对陈旧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3.提高新农村社区管理队伍素质。新农村社区管理者面向农民,是同农民接触最多的基层服务者,能否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村民对于地方农村社区管理水平的评价。因此,新农村社区需要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首先,要通过指定的考试来选拔优秀人员,为管理队伍增添新鲜血液和力量,优化管理结构和管理动力;其次,保障定期岗位培训,调整社区管理者的工作态度并提高积极性,从业务领域到综合素质进行培训,提升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最后通过一定的绩效考核来刺激管理队伍的整体进步。
4.鼓励农民参与新农村社区管理。首先,要加强对村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村民认识融入社区管理的利益所在,激发农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其次,要为农民融入社区管理活动提供更多的平台,对能够参与社区管理的村民给予一定的肯定和支持,呼吁广大村民采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来支持社区管理及社区建设,为社区贡献力量;再次,要将社区和广大村民的利益联系起来,优化村民和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地促进村民参与社区管理活动;最后,要提升村民的整体素质,在新农村社区管理中,参与者需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管理能力,而这些恰恰是农民需要的。基层管理者要加强对村民的道德教育和文化教育,帮助农民早日具备参与新农村社区管理的能力。新农村社区是城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社区的管理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探索新农村社区管理上,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社区管理理念、创新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提高新农村社区管理队伍素质、鼓励农民参与新农村社区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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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社区建设能否井然有序地开展,社区管理是重要的决定因素,而构建社区管理模式在社区管理建设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因此,为农村社区选择一种有效的管理模式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模式,如江西省以“一会五站”和村落社区为特点的民间组织型社区管理体制模式,江苏太仓市的政府、社区互动型社区管理体制模式等。不同的改革模式有哪些优势和劣势,有哪些共同点和区别点,对我国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是否具有普适性,理论界和实务部门都进行了大量的深入研究,对于促进我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的创新和实践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研究的基本概况
学术界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展开研究并取得一定的代表性成果。敬义嘉、刘春荣提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构建应“通过由政府主导的选举制度向社区自治组织进行赋权,实现社区权力的让渡和建构,可以较快和较有效地构建以居委会为核心的集中型的基层民主治理网络,减少在国家治理与私人治理之间的缝隙”。徐永祥提出,关键在于围绕“政社分开”的核心原则,切实转变政府的社会职能,积极培育民间社会组织,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系,努力构建现代性的、政府与社会的分工合作体制。林尚立认为,要在社区空间内,基于社区的公共利益和社区成员相互之间的共同利益,动员和整合社区内的各种资源,在协商与协议的基础上,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协调和公共参与的互助合作体系。学术界讨论的共识是构建民主协商治理机制,以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管理体制,重在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理顺乡镇机关、基层党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然而,在当前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问题上的探讨基本上都是宏观性的,对于如何构建新时期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的研究更多地是关注社区功能的实现和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行为,而对社区主体尤其是来自民间的社会支持因素关注不多,结合实践创新进行理论提炼的也不多见。且学术界对社区管理的研究主要分别以城市和农村两个不同层面的切入点,城市和农村自为一体,两者结合起来的研究较少,尤其是研究农村社区管理的少。本课题是结合城乡一体化背景来研究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以弥补学术界研究的空白。
二、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的比较分析
(一)政府主导型
“政府主导型”是指政府在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中居于主导地位,通过政府服务下乡承担起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任。这种类型一般存在于农村人口分布相对比较密集、地域范围较小的地区,如北方地区、东部地区,便于政府集中资源提供管理和服务,这些地区在社区设置上多为“一村一社区”和“多村一社区”,社区组织和村委会相重合,或高于村委会。山东诸城和胶南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自2007年以来,诸城市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基于现实需要设置了“一村一社区”和“多村一社区”两类。“一村一社区”地区是人口比较稠密、地区比较大的村庄,政府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内设便民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便民超市等,集便民服务、村民自治、文体娱乐于一体。以村“两委”、有威望人员及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依托服务中心,成立便民服务、环境保洁、护村巡逻等队伍,开展便民管理和服务活动。“多村一社区”一般由2~5个村组成,打破家族圈、村庄界限,在中心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两公里”服务圈,吸引周围村庄村民向中心村集聚,将区域内的原村民、务工者、外来人员都纳入服务的范围,切实增强了流动社会中各类居民的认同意识、参与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自我管理意识。截至2010年6月21日,诸城市撤销了全部1249个行政村,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实施社区化管理和服务。与之类似,胶南市也通过建立邻里中心、搭建各类载体平台、实行服务代理制等,将管理和服务延伸进社区内部,总体上这类管理和服务体制基于政府的强大行政力量,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覆盖到社区内各类成员,提升居民管理和服务水平,以管理和服务促成异质性社会的融合与和谐发展。
(二)企业主导型
“企业主导型”是指企业是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载体,社区基本管理和服务都由企业供给,形成自我管理和服务机制。这类模式一般仅限于农村经济比较发达、村集体企业实力雄厚的地区。山东胶南北高家庄是这类模式的典型代表。北高家庄自2004年以来以珠光科技集团为依托,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条“以企带村、村企合一”的社区管理和服务道路。在组织体制上,社区实行村委会、村办企业、社区服务管理“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交叉任职”的组织体制。北高家庄社区居民既是企业的员工,也是社区集体成员,社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基本公共服务、行政管理都由该集团承担。完善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并通过务工妹书屋、职工教育日等载体,加强社区内各类居民教育管理,提升村民、职工整体素质,使外来人与原村村民能够融洽相处、共同参与、推动社区发展。形成了“社区自治管理、行政管理、社区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社区服务”五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制,使社区成为容纳多元身份成员的开放性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民间组织型
“民间组织型”是突出夯实社区内部微观组织基础,注重民间力量自我治理的一类管理和服务体制模式。这种管理和服务体制类型一般存在于“一村多社区”和“社区设小区”建制中,社区组织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湖北秭归杨林桥和江西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为解决税费改革后农村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杨林桥镇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撤组建社,建立起“村委会—社区理事会—互助组—基本农户”体制。每个社区一般由30个左右的农户组成,社区群众“直选”产生社区理事会,理事长由理事推选产生。形成了社区内自治、社区间联合自治、以村为单位整体自治的三层自治架构。社区理事会、互助组等民间组织力量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承担起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解决邻里纠纷、红白事、实现互帮互助等管理和服务任务。以村委会为载体,建立文化科技、治安调解、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协会,实现政府服务、社会化服务下乡。与杨林桥相类似,江西农村社区建设也通过建立“五老”人员为主体的志愿者协会及下设的社会救助站、卫生环境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和科技信息传递站,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自治机制。
(四)政府、社区互助型
“政府、社区互助型”是强调政府、社区居民、社区组织之间合作、互动共同推动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一种类型,也是探索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的重要典范。这钟类型主要存在于“一村一社区”或“集中建设区”等社区建制中。江苏太仓市是这种类型的代表。江苏太仓市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紧紧围绕农村社区服务工作,经过探索形成了“12345”管理服务体制。一是建立了一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保障拥有300~500平方米的办公和活动用房,做到服务设施和制度到位,成为政府管理和服务延伸的平台。二是设立了一个宣传栏和建设一个文体活动场所。三是培育了三支服务队伍。即由原村级组织中的相关人员组成的专业管理队伍,由闲散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由党员组成的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四是开辟了老人和残疾人活动室、图书阅览棋牌室、警务信访调解室和多功能教育室“四个室”。五是完善五个服务站,即建立农业服务站、社会事业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和综合治理服务站。面对当地农村社会流动性大的特点,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基层具体落实”的服务管理体制,并建立健全由社区原住民、外来人员和驻区单位依法推选产生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深化民主治理。
(五)政府、社区、社会互助型
“政府、社区、社会互助型”突出了政府、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和社会三种力量的协作、互助作用,旨在于发挥多种力量形成流动、异质性社会发展中的无缝隙管理和服务。这类体制一般存在“一村一社区”之中,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合一,或社区居委会在村委会指导下工作。重庆市永川区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2007年重庆市永川区在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助农增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三大服务”,提升村民自治功能、社会管理功能、文明促进功能、改善环境功能“四大功能”,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设施保障、队伍保障“五大保障”基础上,形成了“2+3+N”管理和服务体制。“2”即组建农村社区工作委员和社区居民服务中心。社区工作委员会作为指导性机构,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居民服务中心是延伸政府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和村民自我服务的有效载体。“3”即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志愿者服务体系、专业经济协会服务体系等三大服务体系。利用居民服务中心建立“五室两站一社一校一场”,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组建了各类志愿者服务组织和以产业大户、致富能人、驻社区企业代表为主的各类专业经济组织。积极引导驻村单位、离退休回村居住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通过社区平台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积极探索了代管、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管理服务领域,从而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为支撑、社区自我管理与服务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立体、系统、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体制,实现了多元力量的有机结合。从总体上来看,在实践中,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的实践生成路径并不具有统一性。在现实中,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发展现状与现实基础,各种力量存在情况不一,使社区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呈现出不同的生成机制。
三、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创新的路径
(一)应构建适宜资源多面向自由流动的组织架构
对一个社区而言,既要担负起社会自我管理的重任,又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自身的需求,其运行注定面临各种矛盾与阻力。同时,社区作为社会机体的细胞,其本身的正常运转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这意味着政府资源的投入几乎不可避免。这样一来,社区的运行需要教育、医疗、警务、卫生等多个领域内的资源注入,这些资源的注入是否能够满足当地居民的偏好,这些信息必须依赖有效的反馈机制来加以呈现。此外,社区作为一个守望相助的有机共同体,居民的自助是其一大特色。因此,最大限度地确保民众间的有效沟通和有效联合同样至关重要。纵观国内现有经验和国际经典的做法,在空间和组织架构上理顺沟通渠道和资源循环渠道都为各套方案所重视。结合上述分析不难得知,在构建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时,应特别注意信息流和物质流的畅通以及它们在各单位间的共享。
(二)应因地制宜地构建社区管理模式
无论是国内的村落自治组织模式、村社合一模式、村企主导模式、联村建社模式,还是欧陆国家与农业产业化紧密捆绑的乡村管理模式及加拿大注重不同层级间政府共赢的新乡村管理模式,都是各地政府和民间基于自身实际,着眼于克服现有阻力而逐渐磨合形成的社区管理模式,具有显著的地域特征和不可复制性。地理空间是对农村社区管理造成最大影响的变量。一个平原地区的农村社区与一个深山中的农村社区显然不具有可比性。但从抽象的意义上说,无论出于哪个地理空间,政府都能够引导居民通过协作方式实现互助,并逐步凝练出完善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如江西作为中部欠发达省份,省情具有相当的独特性。一方面,江西作为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村“空巢”、“留守”现象十分突出,如何在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引导劳动力回流的同时,构建好以老弱妇孺为主体的社区,并提供此类社区向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的正常社区回归,无疑需要相当的智慧和勇气;另一方面,江西地理条件复杂,全省以丘陵山地为主的同时,南部海拔较之北部更高,许多村落散落在深山老林当中,如何根据地理特征,合理引导不同区位和地理条件的农村按照大致相当的路径建立起各自的可持续的社区管理模式,也是需要在综合考量各项政策因素后仔细加以定夺的重大问题。
(三)形成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无疑是构建高效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所必须触及的重大改革事项。从目前的情形看,深入推进“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是未来促进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构建的必然举措。表面上看,“省直管县”体制并不直接涉及乡镇和农村。但是,在当前“乡财县管”的基本模式下,县级政府作为广大农村地区的直接管理者,其中管理权限和调控能力对农村社区的影响很大。即使未来“乡财县管”模式发生一些调整,县级政府作为乡镇的管理者,依然拥有很强的规划、引导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县本身能否获得足够的自主权,以通盘考虑整个县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就十分关键了。
(四)构建可持续的财政配套保障机制
“一级事权一级财权”是财政领域内最基本的原则。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基层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出现严重的不匹配现象。特别是在当前大规模社会化建设的情境下,基层组织的有效运行更是受制于财力的短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到农村社区管理领域,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府的财权,使日渐庞大的事权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支撑。只有建立起可持续的财政配套保障机制,才能保障农村基层组织事权的顺利履行。
(五)营造活跃的基层民主管理氛围
社区管理需要基层民主的基本氛围。目前,县及以下范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活跃基层民主管理氛围的重要平台。为此,可通过在县及以下范围人大代表选举中按照城乡相同人数比例和天数比例的方式展开选举,使更多农民参与到县级人大代表的群体中来,使人大代表能真正代表农民的最根本利益。同时,加强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完善并规范县级政府派出乡镇基层组织的社区管理职能,并为最终县乡社区管理职能的一体化创造条件。
四、结语
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转型的过程,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的公民身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满足他们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是现代化发展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几千年来人类对民主政体的追求。实践中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正是现代国家对现代民主治理的实践探索,通过体制性的创新,形成国家、市场及社会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更加具有包容性、开放性的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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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企业管理发展报告
企业管理(Business Management),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MBA、CEO12篇及EMBA等均为常见的企业管理教育。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本专业为农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乡镇企业管理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及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和组织生产的初步能力。
关于乡镇企业管理和发展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我的家乡坐落在南海的一个小镇。镇内资源较为丰富,林业、养殖业和烟草种植业是家乡的支柱产业,家乡人民比较富裕。九十年代初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基于家乡的支柱产业发展了三、四家乡镇企业:巢丝厂、地板块厂、等并开始蓬勃发展,曾经一度引来日本和韩国人的购买和投资。但是,这些都没能改变家乡企业没落的现实。现在,仅有猪场尚在且效益低下。基于对家乡的热爱和学校对及社会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支持和要求,2008年夏,我对家乡的乡镇企业进行了一些调查,由于时间较短且调查范围较小,所以仅从我的角度谈谈我对家乡的乡镇企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的不成熟的见解。
(一)巢丝厂工厂概况:1989年基于家乡的养蚕业建厂,建厂是有工人53人。曾经因产品价格低廉一度引来韩国人的疯狂收购。94年,企业倒闭。调查过程:为调查企业的发展及最终倒闭的原因,职工基本隔几天就发东西”。“咱东西都卖给韩国人了,当时就咱东西便宜”。 “一开始挣钱的时候吧,大家都急着往兜里揣,后来厂里缺钱呢让大伙拿钱又没人干”。“后来污染太严重,下游大有村集体上告,没办法就得关了”。“就是不告也得关,东西都卖不出去。质量太差”
1) 企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所用厂房均为原村支部,仅需廉价购些淘汰设备,投资较少,并由政府和村支部共同承担。
2) 当地有很好的养蚕业基础,原料易购得且廉价。
3) 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和村支对建厂可谓大力支持,倾其全部。
4) 建厂初农民心齐,热情高。
1) 当时中国生活水平普遍还很低,生产的低质纺织品有一定的市场。
2) 劳动力廉价,生产过程简单,所以产品价格超低。
3) 企业<优麦电子商务论文>职工绝大多数都是临时工,没有企业保障,企业没什么负担。
1) 企业没有严禁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一哄而来,一哄而去。
2) 企业没有很好的财务制度,有钱就发,没钱就集资。
3) 企业没有一定的激励机制,过于平均主义。工厂效益差时,职工积极性几乎丧之殆尽。
4) 企业在效益好时没有居安思危,考虑到更长远的发展。
5) 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根本没考虑社会效益,导致污染严重。
(二)地板块厂工厂概况:工厂建于1993年,建厂第二年得到日本的投资和技术支持。工厂职工逾百人,98年在达成村建分厂,产品在抚顺、吉林和南方市场很走俏,曾一度被誉为和隆乡镇企业的希望。2001年分厂失火,厂长携款逃跑,工厂倒闭。调查过程:8月2日,我骑车来到原地板块厂总厂,由看厂房的大爷允许,我看了一下被荒弃的厂房和设备,厂房狼藉不堪,厂长办公室也较为简陋,剩余的账本,还有《共产党员》刊物尚在,灰尘落了桌子一面,当时公社给钱,又有老连(原厂长)带头干,这厂子就干起来了。老连当时是厂长党委书记兼财务兼工人,大家都服他,连日本人都给咱投钱投技术了。后来着了火(据说是下班后炉子没灭,工厂职工用水一泼,起了火),人就都没了。加上找责任公社就换了领导,新领导一来就抓农业抓教育也没管这事,这不厂房一直扔着。
1) 当地林业资源丰富,原料供应好,且只须花一些砍伐和运输费用。
2) 政府申请到了少数民族建设资金,资金充足。
3) 厂房原为和隆小学,后小学搬迁。厂房地不需要再投资,只需简单改造。
1) 有一个好的带头人。
2) 有国外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
1)企业有较大的税务负担。
2)工厂失火。厂长挟款逃走。
3)上任新领导倾向农业和教育业,对工业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4)企业权利集中,责任不明确。甚至连厂长拿了多少钱都不得而知。
三、调查思考乡镇企业由兴而衰的原因:经过调查,绝大多数乡镇企业均是依靠资源优势,在政府的一定量<优麦电子商务论文>的投入兴建起来,加上农村劳动力低廉和改革开放初期及地域独特的市场优势,这些厂子开始兴盛。但是,由农民组成的企业群体缺乏知识、技术、安全意识、忧患意识,管理经营办法,导致“大锅饭”经营、失火、诚信、社会责任以及在企业发展上犯了致命的错误。我想这是乡镇企业走向衰落的主要原因。还有职工负担、领导观念以及改革开放引起的一些社会问题,如税收等也是企业没落的制约因素。
1、在以农民为主要力量的企业里,学习应该成为企业的第一要务。其中基础诚信教育更是重中之中。
2、在管理经营上,乡镇企业更应该多学习、多借鉴。一方面切莫盲目自信,另一面一定要注意企业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在产品的技术质量上,如果抓的紧,乡镇产品的低成本将是其在市场上制胜的法宝。
3、乡镇企业福利一定要切合实际,不能因富而多,因贫而无。
4、建立较完善的责任制度及激励制度。
5、乡镇企业多依靠当地资源建厂,所以更要注意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一定要兼顾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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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影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性因素。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拉近贫富差距和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村贫困群体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我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农村扶贫政策和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会工作视角下我国农村扶贫政策执行障碍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从我国开展系统的扶贫工作以来,取得很大成效,但是,也面临着诸多的困境。比如扶贫资源匮乏,民众参与程度低、忽视贫困人口增能、地域差异大等。尤其是扶贫政策执行上,在政策宣传、工作执行理念、扶贫对象的选择、相关部门协调等工作方面都缺乏有效的对策,政府和学界一直以来也非常关注这方面问题的解决。本文运用社会工作的视角,通过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缺陷,论述了社会工作介入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性以及所能采取的策略。
(一)扶贫资源不足
我国扶贫政策的推动主体一直都是政府在扮演主角,社会力量只是做一些小范围的慈善类辅助,这就导致了有限的扶贫资源相对于基数庞大的贫困人群显得微不足道。另外一个表现是扶贫的人力资源上,扶贫政策的执行主体缺乏专业性的知识,很难克服传统思想,使得扶贫局面僵化。再加上具体参与政策执行的工作人员文化基础薄弱,造成了在农村地区缺乏依法执行的环境,官僚主义、本位主义等思想严重。
(二)政策宣传不到位
在广大农村,民众是缺少了解扶贫政策的环境的,扶贫的大多数受众只是被政策执行人员告知自己被选为扶贫的对象。很少会出现,困难群众能够把自身及家庭的处境和相关的扶贫政策进行对照,从而去主动的申请政府救助或者其他组织的照顾。这种局面对于贫困人群来说是被动的,是不了解政策的内容酿成的,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的直接体现。
(三)忽视贫困人群增能
历来的扶贫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保障人们的最低生活水平,或者是暂时性的度过人生重大变故造成的困境。采用的手段也仅仅是给予物质的帮助或者金钱的补贴。而把心理的疏导、再生产能力的培养、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放到了次要的地位,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触及到。这就严重影响了扶贫效果的可持续性以及贫困人群的再生产能力。
(四)公众参与程度低
第一点是民众对扶贫资源的贡献度比较低,扶贫资源主要来源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社会组织的贡献也主要是针对突发性、临时性、灾难性的事件,比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而缺乏长效性的扶贫支持。另一个方面是指农村扶贫政策执行中能够鼓励民众利用其监督权利的制度不完善,不能调动民众参与政策执行的积极性,民众的一贯态度是:只要没有涉及到自身利益或者对自己的伤害还在承受范围内,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根本不会把问题反映上去。
(一)扶贫政策正朝着社会工作的理念方向发展
从发展的源头上看,反贫困是社会工作专业诞生的开始。以贫穷人群为核心的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工作天然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在解决服务对象的贫穷问题时,与现行的扶贫政策理念不同的地方是,其着力于服务对象的自我实现能力和社会的容纳程度。即是社会工作专业一直倡导的“助人自助”原则和“人本主义”价值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为代表的人文扶贫政策的实施,让原有的以满足贫困人群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的农村扶贫政策在理念得到了改变,在功能上得到了扩展。服务型农村扶贫政策的实施、开发性扶贫模式的建立,让传统的扶贫制度在理念上逐渐与社会工作趋同。这就推动了我国政府允许社会工作参与农村扶贫政策执行的进程,给社会工作介入扶贫政策执行提供了平台。
(二)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成为扶贫政策执行的新手段
可以说,现代扶贫制度和社会工作在理念上具有一致性,在服务对象上具有相通性,其区别只是在采取的工作方法上,社会工作会显得更加专业性、人性化。随着扶贫政策执行方法多元化,以及扶贫对象需求多样化的发展,社会工作必将成为我国农村扶贫事业中的新手段。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个案、小组、社区等在政策执行方面的宣传、贫困人群增能、执行人员增质、以及建立多方参与扶贫制度上必定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社会工作能够克服传统扶贫制度由于补助标准统一性、救助对象整体性所带来的无法针对性的解决贫困个人及家庭特殊需要的弱点,能够使得到照顾的群体更加细化。在资源的募集上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能够赋予这一行动以专业性的意义,使资源的供给渠道更加广阔。
(一)建立完善的政策宣传体系
第一个介入策略是建立完善的政策宣传体系。所谓宣传就是是把扶贫政策清晰的传达到目标人群当中,让他们了解政策的内容、目的、意义。这个体系包括政策的公开透明、开拓贫困人群申请帮扶的通道、及时主动的处理民众意见并通告处理结果。
社会工作在其中能够发挥的作用是连接政府和民众的桥梁,作为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方存在,用列宁的观点就是社会工作能够发挥其社会组织的自觉性,能够主动呼吁政府公开扶贫政策,透明扶贫过程。同时社会工作者在处理民众贫困信息方面能够把处理结果及时有效的告知对方,以增加了民众对政策的认知和政府的公信力。
社会工作的介入还能给扶贫政策的宣传提供一条间接性的道路,社会工作者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能够把扶贫政策与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相结合,传达给受助人一种自决、自助等积极向上的观念,这就调动了受助对象的积极性,去主动了解相关的扶贫政策,也就直接开拓了贫困人群主动申请帮扶的通道,对政策的宣传意义重大。
(二)建立专业的政策执行人员培训体系
第二点介入策略就是建立专业的人员培训体系。这个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帮助政策执行主体掌握社会工作的个案、小组等工作方法,理解社会工作反贫困的理念以及社会工作在助人服务活动中的伦理价值观。
拥有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参与扶贫政策的执行,能够提升执行主体的整体素质,能够改变传统的“恩赐式”扶贫的现状,就会促进政策执行的科学性和执行效果的长期性。所以社会工作介入我国农村扶贫政策执行的一个重大策略就是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武装政策执行人员。
(三)建立扶贫对象的增能体系
第三点介入策略是注重扶贫对象的增能。社会工作在反贫困的道路上一直受到“曾权理论”的指导,注重服务对象通过自身的发展来解决所面对的问题。建立增能体系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增强贫困人群克服贫困的技能水平和心理素质。
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对贫困人群的自我意识的增强、社会支持系统的重构、可动用资源的整合都能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社区工作中的社区发展模式,能够有效的促进农村地区的物质建设和人的发展双重推动。给整体上促使农村地区走出贫困提供了可靠的思路。
(四)建立多方参与的扶贫推动机制
第四点介入策略是建立多方参与的扶贫推动机制。主要内容包含两个内容,第一个是公众参与扶贫政策监督,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方法,能够有效的激发民众或者受助对象的社会参与感和社会责任感,对扶贫政策执行进行监督。引入社会工作,可以采用专业的方法对扶贫政策的执行进行评估,以达到宣传服务到位、瞄准服务对象、合理运用执行方法的目的;第二个是公众参与扶贫资源的供给。历来都是政府主导的扶贫资源供给模式,社会工作的介入就是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对困难人群进行帮助,形成全方位支持扶贫的局面。
总之,面对我国扶贫政策执行产生的困境,社会工作能够凭借其专业价值观和专业方法给予有效的解决,我国的政治环境也能为社会工作参与扶贫事业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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