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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的对外投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因为它以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股份为目的,意在对其施加影响。本文针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构建流程化的投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股权投资风险。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可分为投资决策风险、投资运营管理风险和投资清算风险。具体来说:
1.项目选择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单位所处行业和环境的风险,以及其本身的技术和市场风险。
2.项目论证的风险。主要是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及可行性论证风险。
3.决策程序的风险。主要是程序不完善和程序执行不严的风险。
1.股权结构风险。包括:股东选择风险、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投资协议风险等。
2.委托代理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必然会产生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制存在着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的弊端,代理人可能会利用自身优势,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3.被投资方转移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会通过股权关系传递到投资方。
4.项目责任小组和外派管理人员风险。一方面,投资方选派项目责任小组或个人,对投资项目实行责任管理;另一方面,也向被投资方派驻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于责任小组与外派人员自身的知识、能力所限或是责任心不强,使管理的过程存在风险。
5.信息披露风险。被投资方管理层不严格遵照投资协议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故意拖延、不及时报告财务和重大经营方面的信息,暗箱操作,对外部投资者提供已过滤的、不重要的甚至虚假的信息,令投资方所掌握的信息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不完整性,使投资方处于严重的信息劣势之中,将严重影响投资方的管理。
1.来自被投资企业外部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等。利率风险主要是利率变动导致投资收益率变动,从而对投资人收益产生影响。通货膨胀风险是物价上涨时,货币购买力下降,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主要是政府指导经济工作时所作的突然性政策转变,或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企业经营产生致命影响。
2.来自被投资企业内部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内部的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的转移,给投资方带来退出风险。
3.投资退出时机与方式选择的风险。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在业务流程的各阶段都存在一些典型的问题,这些问题根植于投资风险之中,最终导致投资损失。具体来说,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这些。
1.长期股权投资盲目性较大,缺少战略规划。没有把长期股权投资提升至企业的战略层级,投资的过程充满盲目性。
2.股权尽职调查不充分,流于形式。不少企业委托外部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一些中介机构也作为投资双方的媒介,他们出于自身的利益,可能会尽量促成投资,使信息被粉饰。还有的企业自主进行尽职调查,惯常做法是组织几个部门到目标公司进行考察,但人员往往只是企业内部指派的职员,而缺少外部的专家顾问,过程流于形式,走马观花,缺少针对性,有时甚至把目标公司单方提供的资料作为考察成果,这样必然使调查成果失实。
3.可行性报告与投资方案制作不完善,内容过多注重出资环节。由于前期的调查不充分,后期的可行性研究、投资方案的制定也会不完善,风险是环环相扣的因果链条。另外,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需要使用大量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一些部门或人员图省事,草草应付。
4.高层决策者决策失误。企业的一些高层领导的个人意志和风险偏好会对投资决策产生明显的影响。一些决策者头脑发热,或决策层由少数人操纵,缺乏集体科学决策,亦或上级主管部门干预都会导致决策失误,进而导致投资损失。
1.项目的实施缺乏风险控制,随便找个范本就和对方签订协议,或者按照对方起草的协议和章程签订,没有根据自己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
2.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全面的投资管理体制没有建立,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后,未能组建明确的项目责任小组,导致项目管理真空。
3.外派人员管理混乱。一些企在投资后没有或不重视向目标公司外派管理人员,任其“自主经营”、自由发展,待出现问题时,方知投资成为泡影。另一方面,派去的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作为,没能起到维护投资人权益,沟通投资双方的作用。更恶劣的是一些外派人员在缺少监督的环境中与被投资公司的内部人员合谋掏空被投资公司的资产,最终祸及投资方。
4.项目跟踪评价和统计分析环节缺失。企业缺乏投资项目后的评价环节,也没有相应的部门进行绩效的统计分析,导致投资方不能及时推广有益的经验,也不能及时终止不良的项目。
1.未预先设置投资清算的触发点,没有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促使投资退出的重大事件,往往被动开启退出机制,疲于应对。
2.没有成立专门的投资清理小组,没有设定退出目标,往往是“被动接招”,一路丧失主动权。不仅使退出的风险大增,还使事后无法进行奖惩,也不利于经验的总结。
3.投资退出时机和方式选择失误,使退出成本和投资损失大大增加。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将风险管理的思想全面贯彻到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在整个企业层面构建制度大框架,并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等框架都涵盖其中。
(1)在投资前和投资决策阶段,重点是把制度框架建立起来并使其正常运转,以将投资决策纳入框架的规范。
(2)在投资营运管理阶段和投资清理阶段,重点是通过对重大事件的动态管理,加强长期股权投资的过程管理,并保证退出渠道畅通。
我国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大多为塔型的职能式结构。从董事会到总经理,然后下设职能部门。对企业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绝不只是企业高层拿决策、项目部门跑执行这么简单,他往往需要各部门各层级的协调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打破僵化的组织机构,进行结构再设计,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业务流程把现有的职能部门整合成几大系统,灵活调用。比如将企业的决策与计划部门整合成股权投资决策系统;将财务部、审计部等整合成股权投资核算监督系统。
1.健全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形成内部控制网络,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包括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授权审批制度、投资问责制度等。
2.健全内部会计控制,这是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是贯穿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始终的关键控制手段。
包括进行有效的项目选择,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进行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进行严格的项目评审,领导层科学、透明的决策。
包括谨慎的谈判和签订协议,制定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小组对被投资公司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
对长期股权投资清算风险的防范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这不仅是以防万一,以备不时的必然要求,更是投资本身不断优化的内在需要。包括设定股权投资退出的触发点,设定合理的股权投资退出目标,制订完善的股权投资清理方案,对股权投资处置活动实施严格监控,做好总结和回顾工作。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投资损失的根源,我们无法消灭它们,只能加以防范。要有效的减少投资损失,就必须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防范风险。想达到这一切,最根本的途径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基本的制度层面构筑保障,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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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程度不一,经济环境大相径庭,消费水平、物价水平有异这使得不同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开发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伴随着不同的风险。由于经济环境不同,同一风险因素在不同区域的影响程度也有着很大的差距,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或地域性。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解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解析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社会财富的半数之上。其本身作为一种新兴的热门投资理财产品,为大众追捧。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大,开发周期较长的产品,自身具有较大的风险,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企业和其他人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对行业中存在的风险有相应的认识以及时对其进行规避。
1.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简要介绍
房地产开发分为四个阶段:投资研究决策阶段、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建设阶段、租售管理。房地产投资决策阶段是房地产整个项目开发过程中,不确定性最大、风险性最高的阶段,因此,它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
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实现相应的预期目标,通过相应的方法,运用一定的理论分析、数据分析,通对政策法规、开发区域的经济环境、地理环境进行相应研究,考虑市场供求提出开发策略,并正式通过相应的程序,进行项目可行性的研究论证,最终分析出最佳的投资方案的过程。
想做出一个正确的决策,就要求决策者了解其中存在的风险,并依照风险的程度对项目进行筛选和调整,来得到最佳方案。
2.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风险及相应要点
2.1重视项目区位风险
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程度不一,经济环境大相径庭,消费水平、物价水平有异这使得不同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开发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伴随着不同的风险。由于经济环境不同,同一风险因素在不同区域的影响程度也有着很大的差距,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或地域性。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相对固定以及其不可逆性,对于开发房地产项目所选区域的风险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区位风险主要包括政治政策、地理位置、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交通环境等因素带来的风险。无论哪种因素进行了调动,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地产的开发及销售,并给开发商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
其中政治因素带来的风险包括新政策的制定、区域土地价格的影响、社会环境、社会安全性。等因素衣食住行,房地产占了其中的住,自然与国民生活和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政府必然会对其进行监管和调控。其调控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是全面的,土地政策、公积金政策、住房补贴政策,税收政策、城市规划政策、环境环保政策以及影响原材料价格的相应政策,都会较大程度地影响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相应层面。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未完善的今天,政策风险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可见十分巨大。
其中地理位置因素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所要进行投资地区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安全稳定因素、经济状况、周边的自然条件、土质的条件以及人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等因素带来的。具体来讲,我们要考虑目标地区的交通环境,人口密集度,城市规划,土地价格,地质条件等。这些影响了该项目的收益,决定了是否能给开发商带来高额回报。
2.2加强项目可行性的论证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的研究主要是指,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认真调查拟建房地产项目的经济、社会、技术等因素,并结合项目区位风险进行分析,认真地分析和比较不同方案,以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为基础对拟建房地产项目进行动态的、系统的、全方位的、多角度的综合分析和论证,并以此来判断决定采用相应的方案并对相应方案进行改进或将探究结果作为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其中,要注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调查是一切分析的前提,错误的信息或者信息不对称将会对研究结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使其与真实的结果大相径庭,一定要保证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是准确的,否则将会使公司效益大大折损,甚至造成相应的损失。
2.3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投资决策风险管理
房地产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它有着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较大这两种非常明显的高风险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巨大的风险将贯穿在整个房地产项目投资中。但是,高风险带来高利润,这也是为什么房地产投资日渐增多的原因。因此,我们不能因风险大而不投资,放弃其中高额的利润。为此,我们要做到相应的风险管理。
合理的降低风险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在相应的风险管理中,我们可以用接下来的方法来有效地降低相应的风险:
进行合理的风险规避,这是一种相对保守稳健的投资方法,通过分析相应的项目区位风险后,放弃一些风险巨大的投资项目,来选择相对稳健的方案。这样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稳中求胜,虽然没有超高额的利润但是胜在稳妥。
采用投资组合的方式,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采用证券投资组合的方式规避风险,我们也可以将它运用到房地产项目开发上。按照风险的不同程度以及利润要素,对一些合理的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合理的搭配,从而使风险大大降低。这样可以相应地降低风险并带来较高的利润,只是对于人员需求较大,要做的相应决策也相对较多。
3.结语
综上所述,各类风险伴随着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全过程,因此正确认识并面对风险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全面的监测,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贯穿全过程的相应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中必须要做好项目区位风险和项目可行性等要点的监测和论证以及加强对风险的管理,来增强该项目的抗风险能力给企业带来高效益,并促进企业良好、快速并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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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对于审计风险的概念,国内外许多学者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但由于理解的角度不同,结论并不完全一致。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工程造价审计风险与防范对策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工程造价审计风险与防范对策的研究全文如下: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建设项目还关乎国计民生,做好工程结算的审计对真实地反映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意义都非常重大。
工程造价审计隶属于固定资产审计的重要内容,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来执行,在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技术指标不对固定资产费用进行审核监督,使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编制方法的合法性得到有效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一般都需要经过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及投入使用等几个具体的阶段,而且在一各阶段都不可避免的会受到人力或是自然的约束,从而导致整个过程中存在着多变性,这就无形中使工程审计工作的难度和强度得以增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多边形无形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风险,工程造价审计风险也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所以在工程造价审计中需要做好风险的防范,对于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进行解决。
2.1技术因素
审计技术局限形成的造价审计风险审计技术局限通常体现在抽样审计或重点审计方法的惯用性,这种人为因素可能使样本无法准确地反映造价审计总体的性质。一方面,在实施造价审计时,由于采用抽样审计或采取的审计方法不当往往会形成造价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而时间、精力有限,造价审计工作人员往往采取重点审计方法,如侧重于工程量大、单价高的分项工程,对零星工程则不够重视;对采用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各有侧重等,以便节省时间和人力。
2.2人为因素
作为影响建筑工程造价审计最基础、最重要的因素,在建筑项目造价的决策、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任何项目参与方或者负责人都能够借助提前分析与预测的方法,决定某项工程项目的活动与具体的活动程序。但因为工程审计从业人员存在专业限制,对其负责的审计项目专业及计量规范的不了解,不能及时发现施工企业及造价编制单位错误或重复套取定额,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提高工程造价的伎俩。另外,还有一些建筑工程审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不能有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其在审计工作中犯下严重错误同时也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反映,这也会对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造成不利影响。
2.3缺乏对于建筑工程全程的跟踪审计
就我国目前一般的建筑工程审计工作来说,大部分都将前期的工作直接忽略掉,而直接跳到竣工后的结算、决算审计,这样无法有效将施工前、后期的情况进行结合,使具体的审计事项无法真实、全面的反映出来。(2)由于目前缺乏大量具有专业知识基础、熟练技能操作的审计人才,而且一些从事审计工作的工作者综合素质高低不一,面对繁杂的审计工作时,部分审计人员无法全面的将建筑工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切的了解,这些都造成了审计成果失真。
3.1提高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管理意识,开展工程建设全面风险管理
防范风险的首要对策是提高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管理意识,在这个部分,首先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做好工程造价审计风险意识的选材和培训工作,普及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的知识,这样才能保证工程担保体系的顺利推行。其次,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需要加强风险的预控和预警工作。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对工程施工可能产生经济风险或者其他风险的信息及时收集和分析,以便能够今早的捕捉到风险信号,预防风险的发生,若风险无法规避,则可以做好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尽可能的降低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3.2做好预算阶段的造价审计
其中最为重要的工作是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的预算控制。预算应该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建设方的要求,确定合理的总的投资预算情况,实现造价预算的可靠性。为提高预的可靠性,还需要对预算进行祥细化分,严格规定每个环节的造价预算。预算还要以确保施工质量为前提,避免施工中为了盲目的节约造价成本而保证不了工程的质量。尽量减少由于价格变动而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影响。健全与完善工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调好造价部门的关系。一方面,需要通过健全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所有造价审计企业处于良性竞争环境当中;另一方面,还需要协调好造价审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好地控制造价。
3.3加强竣工结算审计监督和管理
在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中要把握好最后的关隘,即加强竣工结算审计的管理。要严格依照合同的相关规定,逐项验收,保证决算材料的合法性,出现与合同不相符的情况,要有明确的相关说明。对于整个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现象,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处罚条款及相依据的法律条文。对于在结算工作中出现不良情况的施工企业要登记在案,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信息共享给行业内其他建设单位,在后续的项目招标及施工管理活动中要重点检查。
3.4做好合同规范管理工作
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要审查建筑工程造价项目文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将审计工作开始于建筑工程造价项目的招标工作,全程参与整个建筑工程造价项目的每个环节,包括收费的标准、投标单位的资质、招标过程等。要从建筑工程造价的源头开始控制、监督,规范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造价项目相关合同的管理工作尤其重要,不但是竣工结算的依据,而且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经济纠纷、提高审计有效性的重要保障。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合同管理。
第一,合同中涉及有关工程造价和质量方面的内容要尤其慎重,审计人员要熟悉掌握相关规章和制度,将整个合同内容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同时这方面的内容也是日常管理的重点,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时要重点管理。
第二,建立并完善合同签订的制度和规章及后续的合同档案管理机制,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各个部门的协作和监督,实现提高合同管理质量的目的。
第三,合同内容要保证与招标文件一致,加强审计监督,确保没有内容上的偏离,从而减少审计风险,使得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能够顺序进行。
第四,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工程造价审计人员要对合同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把关,尤其要注意材料的价格与最终的索赔方面的问题,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由于不明确的签证造成的工程造价的不真实。另外,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在进行合同审查中,应该参照不同工程中的实际情况,对该工程合同文本进行完善,对于没有涉及到的问题要在专用条款中予以说明,进一步增加合同的准确性。
3.5如何与审计机构有效沟通
由于建筑工程的审计工作涉及到建筑工程中各个部门的方方面面,因此,如果想要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就必须实现各部门之间有效的协作关系,不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使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来,扩大审计工作的资料与信息量,使审计范围不再受限;使各部门的员工或者领导十部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来,可以使他们亲身感受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加强对于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而促进建筑工程审计的速度与质量。
3.6加强对于审计工作者综合素质的培养
审计工作者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建筑工程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因此,无论是缺乏专业性的审计工作者还是审计工作者综合素质较低的问题都会严重阻碍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的水平,优化建设工程的审计环境:(1)应该加强对于审计工作者综合素质的培养,使其汲取学习国外优秀的知识经验并结合国情,应用于国内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2)进一步扩大计算机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及时掌握新施工工艺的、新建材的特点等;(3)培养自身职责的责任感与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工作者的工作行为。
在今后的国内建设工程造价及审计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加强社会监督力量的建设,还取药建设工程审计从业人员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学习建设工程专业知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总结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审计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建设工程造价愈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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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在中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简析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简析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影响全文如下:
摘要:风险投资从本质上来说,是风险投资机构为了获取高新技术产业因技术研发等原因所带来的垄断前景,并且凭借这一垄断市场的前景获得几倍于投资额的利润而展开的投资活动。 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正是对这一垄断前景的维护,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风险投资的资本规模以及投资能否成功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风险投资规模、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研究对象, 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风险投资;垄断;知识产权保护。
1985 年 9 月, 中国大陆成立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自此以后,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迅速发展,90 年代初期我国风险资本总量达到 20 多亿元, 至 2011 年, 我国已有风险投资机构百余家, 风险资本总量1694.85 亿元。 本文将尝试通过简要分析影响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因素, 了解我国风险投资迅速发展的原因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风险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这较大失败风险的技术创新领域,以期成功后取得高额收益的一种商业投资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具有两个方面的明显特征:一方面,风险投资是一项蕴藏着较大失败风险的商业投资行为。 因为其投资周期长、资金回收慢, 一般的风险投资都要经历 4 到 5 个发展阶段、3 至 7年的变化,在整个投资期间需要面对来自于金融市场、产品供求市场、国际经济环境、政府政策、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等各种外在条件变化的威胁,因而投资成功率也是非常低的,据美国一些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专家介绍,在他们投资的项目中只有不到 1/3 能够成功。 关于这些因素,之前有许多学者都已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说明,本文将不再赘述。
另一方面,风险投资其高额的收益性,这种收益的根本来源在于技术创新。因为创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可以为市场带来一定程度的垄断,在新技术还没有被广泛推广时,掌握这项技术的企业往往能通过卖方市场的特征快速的回笼资金甚至盈利。 邵同尧、潘彦曾对风险投资和创新因果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和创新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讲,垄断的创新技术水平才是发展的源泉,是风险投资项目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保障创新企业的技术垄断地位,保护这些企业的技术专利权是风险投资市场发展的必要条件。 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最终影响我国风险投资的整体发展规模与质量。 下文将具体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风险投资发展的影响。
由上文分析,可知当一国的知识产权水平较高时,人们对于风险投资会产生更高的热情,风险投资资本的规模也会呈现上升的趋势,即风险投资规模应该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正相关。
下面将用实证数据从风险投资受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影响关系的角度探讨我国这些年风险投资的发展变化。 在研究过程中,主要加入了以下指标:
①风险投资资本规模 Capital。 因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较晚,数据记载不够系统全面。 关于近些年风险投资的机构数量、注册资本、组织形式以及风险投资的资本规模都没有进行长时间的记载,本文选择对于《中国风险投资年鉴》中可查询到的相关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到从 1994~2010 年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平均管理资本规模数据,作为考察我国当年可用于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的资本实力。
②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Pro。 一国的知识产权水平是否发达,和该国的科学研究水平、信息分享渠道建设、法律完善以及法制维持等等因素都是密切相关的。本文所选择的数据是从孙旭玉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中获得的。 在该文中,作者参考国际先进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计算方法,例如 Rapp和 Rozek 的 RR 指数 5 等级划分、Ginarte 和 Park 的五类别计算方法等,在结合中国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执行力度不高的现实的考虑之下,参考韩玉雄、李怀祖等人的使用执法力度因子完善G-P 指数的思路, 经过大量的数据搜集所计算得到的更加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数据。
③其他控制变量指标,即除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意外其他影响风险投资规模的一些因素。 从大量的理论及实证研究中,我们已经清楚,风险投资的发展规模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企业家的素质、政府资金以及政策的支持、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完善、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速度、居民需求的变化等等。在这里,我们选择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PGDP、每年毕业生中研究生人数 Edu、我国综合税率 Tax、 当年上市公司数量 Dn 这几个指标来反映风险投资机构在进行筹资以及投资的内外环境影响水平以及居民的需求变化,PGDP 反映了被投资企业面临的整体经济状况,Edu 反映风险投资机构就业人员素质,Tax 代表风险投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时的税负成本,而当年上市公司数量 Dn 可以体现出当年风投企业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而实现资本退出的难易程度。 这些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局公布的各年数据,其中综合税率是通过计算我国税务收入同 GDP 之间的比例所得。
为降低数据之间的多重共线性,设立模型如下:
lnCapital=lnPro+ln PGDP+ln Edu+lnTax+lnDn。
通过 stata 软件进行回归运算,可以得到表中的结果。
从回归结果来看,风险投资资本规模确实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呈现显著相关性, 这从实证的方面证实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但是在考虑到我国整体经济环境、金融环境、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内部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后,我国风险投资规模和知识产权保护却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这与我们的分析是不符的。 对于造成此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
首先,数据不足。 《中国风险投资年鉴》中关于风险投资规模最早的记载就只有到 1994 年,期间只有 17 组数据,使得我们的回归必然会出现很大的误差。 而且由于一些数据记载不完全,在分析中只能选择相近指标进行回归,比如关于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 对于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结构数据的记载最早从 2003年开始,并且期间数据没有持续录入,这会对回归分析造成影响,因而本文选择的全国毕业生中的高学历人才所占的比例来侧面反映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这必然会使得回归呈现不严谨的一面。
其次,受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情况的影响。与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水平处于明显的低位。 2007年修正后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 3.12,仅仅同美国在 1960 年、德国在 1980 年的水平持平, 而中国人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是远远落后与发达国家,这与我国不断高速发展的经济与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不符的。这样的事实也必然会影响到我国的科技人才的研究热情, 最终的结果会影响到我国高新技术的整体创新性,最终导致出现大量学术模仿研究出现在高新技术领域,当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时,因为抑制了这样的学术模仿反而对高新技术行业产生负的作用。
本文从理论分析、数据验证两方面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风险投资的重要性。 由本文也可以看出,无论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建设、还是对于风险投资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知识产权保护不加以完善,不仅将对风险投资造成影响,对于经济生活中的其他领域也必然会造成重大损失。而我国的风险投资,不论是投资机构的制度建设,还是风险投资项目的评判选择以及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完善,或者风险投资全程的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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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资是相对于现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期货交易的对象并不是商品(标的物)本身,而是商品(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即标准化的远期合同。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期货投资风险的内部控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期货投资风险的内部控制全文如下:
摘 要:期货交易具有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但由于期货投资本身的特点所致,进行期货投资同时具有很大的风险。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是规避期货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期货 风险 内部控制
期货投资最主要的意义之一就是帮助企业转移、规避价格风险,它是一种预防措施,它通过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同时做方向相反而数量相同的交易,如果现货市场上由于价格波动给交易者造成了损失,可以被期货市场的交易盈余抵补,因此,也起到了价格风险对冲的效果。但是期货投资业务本身是高收入高风险的投资业务,近年来发生过多起由于风险控制不当,而发生巨额亏损的事件,如巴林银行倒闭案以及中航油巨额亏损事件。那么,企业如何去规避在进行期货投资时可能面对的风险,如何将风险置于可控制的范围内,从而获取高额回报?笔者认为,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是规避期货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
内部控制理论是随着企业内控实践经验的丰富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大致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系统、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四个理论阶段。1992年,COSO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内部控制的专题研究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即COSO内部控制框架。该报告将内部控制定义为,“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并认为内部控制包含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以及监督等5个方面。
内部控制的目的就是帮助企业正确地管理和控制风险,而非减少风险。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梳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对关键控制流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风险点和控制缺口,通过强化相关部门控制职责,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完善制度规范,建立测试方法和标准,保证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期货投资风险是指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期货投资收益的可能值偏离期望值的可能性和幅度。对于期货投资活动而言,风险伴随于整个期货投资活动。也就是说,控制期货投资风险,应确定期货投资业务流程,进而找出流程中的重要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是有效规避期货投资风险的关键所在。
2.1 业务流程的基本含义及基本特征
业务流程的基本含义是指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全部线路和环节,即产品从开始接收操作直到最后完工所经历的全部业务手续,包括业务流程所涉及的全部人工工艺、计算机操作工艺、管理工艺、监护工艺过程。
企业期货投资业务的流程:投资者在进入期货市场前,要与所选定的经纪人结合定期制定投资计划。当决定从事期货交易时,首先要向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商开立帐户,同时建立印鉴卡,签妥合约书,此后投资者资金进出全凭印鉴。交易投资者通常以电话通知的方式给经纪人交易订单,订单上包括买或卖商品种类、契约数量、提运月份及价格等。当经纪人应下订单时,即以口头复诵一遍,或以书面邮寄方式确认订单。该交易订单立即被送到经纪商办公室的电讯室,登记、打戳时间,然后立即由电讯室以电话通知交易所的交易厅内该公司的电话员,电话员记下订单传给柜台的交易经纪人,在交易厅内进行交易。成交后,经纪人即在该订单的价格上背书,如果该订单没有价格限制,则经纪人填上成交价格以后,再由电话员传回公司电讯室。客户经纪人立即以电话口头方式通知客户交易已经完成,随后再以书面确认完成。每天交易结束时,会员经纪商再将当日所有交易,报给结算单位,由结算单位进行当天的结算工作。
2.2 企业期货投资业务流程风险
从期货投资业务流程中可以看出,期货交易不是客户之间面对面的交易,它需要通过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经纪人,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操作程序和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和结算。期货投资业务流程表现出直观性、人际性、流程具有严格的流程方向和步骤秩序的特征、流程没有完全封闭的时间界限及隐含着路线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基本特征。经过对企业期货投资流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评估及分析后,得出企业期货投资业务流程面对如下几种重要风险:
(1)期货投资方案未经有效审批。
指企业期货投资部门编写的期货投资方案(期货投资建议、可研报告),未得到经理办公会议、企业内相关部门、专业公司及法律事务部的有效审批的风险。投资计划是对未来投资行动的一种说明,是对投资活动的指引,它告诉管理者以后的目标是什么,为管理者提供了管理的依据,计划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企业整个投资活动的结果。对于企业期货投资计划,首先应严格按照规定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应列明拟选择的期货经纪公司,需保值的现货品种、数量、月份和持仓部位,说明所需期货保证金或财务支持等内容。例如在中航油事件中,中航油公司基本上是陈久霖一人说了算,相关部门未对期货投资进行有效审批,党委书记在新加坡两年多,一直不知道陈久霖从事场外期货投机交易,最终导致中航油在新加坡折戟沉沙。
(2)合作机构选择不当,造成损失。
由于期货经纪公司是投资者和交易所之间的纽带,参与期货交易只能通过期货经纪公司进行,因此选择一个服务规范、运作优良、综合实力较强的期货经纪公司是十分重要的。若选择了管理不规范、信誉不好、业务素质不高的经纪公司,会对企业的投资带来一定的交易风险。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应注意经纪公司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从业人员、办公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必须提供给客户的基本交易服务等等。
(3)没有按规定的程序与合作机构签订合同的风险。
有交易就有风险,一个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主要是由合同来规范的,所以其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合同中的种种陷阱,尤其是在对方缺少履行合同的诚信时,大量无效和内容不规范的合同就会给守约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与合作机构签订合同来规避风险。
(4)开户未经有效审批。
开设帐户,企业便可进行期货交易。但是,企业若开立了不合规的帐户,对期货投资将带来很大的风险。例如,中石油海外资金账户由海外子公司分别设立,户头林立、管理松散,曾导致屡屡出现资金流失的现象。
(5)资金划拨未经有效审批。
资金的管理是投资成败的关键。资金划拨没有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或没有授权的相关管理人员的书面签字审批,这可能会造成资金的滥用,对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例如,中航油公司造成巨亏的一个原因就是,中航油公司原先的核心业务是中国进口航油采购和国际石油贸易,然而公司却将大量的资金用于期货投资,这其中的大部分投资资金是没有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致使由于期货投资业务的失败,使整个企业承受巨额亏损。
2.3 基于期货投资风险的内部控制设计
2.3.1 组织结构设计
完善的风险内部监控体系的运行,必须建立在职责分明的组织结构之上。组织设置要权责分明、相互制衡。一个结构良好的组织不仅可以促使组织中每一个人为完成既定的组织目标——通过期货交易来保值或盈利而尽职尽责,而且依赖组织内的严格分工,做到相互稽核、牵制,避免挪用资金和越权交易的风险,并可及时发现期货投资风险和采取相应对策。期货投资应实行权力集中原则,决策权应由企业的最高决策层掌握,总经理负责。投资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是企业战略的体现,是全局性的工作,权力不宜分散。针对于期货投资业务应分别设立期货投资事业部与监督控制部门。期货投资部门其职责为,收集研究期货市场信息,明确其变化趋势,制定期货投资计划;具体操作期货投资交易。监督控制部门的人员主要是监察员,其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地查核信息员、会计、出纳等处的交易记录和资金收支记录,核实其记录是否相符,并监督全部交易是否处于原定监控计划之中。
2.3.2 建立期货投资管理制度
建立期货投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以控制操作风险。
(1)规定企业期货投资的原则。主要有专人负责原则,选择与现货相关产品进行套期保值原则,以防御现货经营风险为目的原则,交易方向相反、商品种类相同、商品数量相等、交货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考虑成本和预期利润水平原则。
(2)规定期货投资程序。
期货投资程序分为投资前期、投资期及投资事后评价。①在投资前期的工作:制定期货投资计划、选择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合同。投资计划的制定要尽量详尽,包括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数量及规避风险的一些措施。选择期货经纪公司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应选择一个能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正确的投资方案的经纪公司。其次,应选择一个能保证资金安全的经纪公司。最好的办法是获得有关资料证明该公司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而且在以前的经营中,没有严重的自营亏损,没有经济诉讼案件。
最后,应选择一个运作规范的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规范经济行为,不损害客户的利益,保证金和手续费的收取合理;②期货投资期指投资计划的执行过程,包括期货价格趋势分析,下单、交易、结算。其中也包括财务部门对交易帐务的处理,登记并进行盈亏平衡分析;③投资事后评价指通过审计发现投资管理中的弊病,为各种弊病的治理提出有效的办法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增强控制能力预防各种弊病的再次发生。
(3)严格制定各岗位职能,对各岗位职能描述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分离。在实行过程中要加强审批授权工作,对于审批授权应留有相关记录,监督部门不定期核查。
(4)加强经营活动的复查、业务活动的批准和授权、责任分离、保证对资产记录的接触和使用的安全、独立稽核等控制活动的实施。
2.3.3 期货投资管理报告格式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要求报告人能理解自己在控制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以及相互关系,将期货投资各环节有关活动、事件进行报告,报告内容要求既包括期货投资环节的,如项目选择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也包括守规和财务方面的报告,这样使得对期货投资的事中控制成为可能,是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很重要的一环,同时针对突发事件做非程式化报告。
内部控制的目标就是帮助企业管理及控制风险。对于企业的期货投资业务,可通过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帮助企业评估期货投资业务中的风险,并可针对期货投资的风险,建立风险控制体系,通过设计合理的组织结构,严格的控制制度等控制手段,达到企业进行期货投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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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高校国家助学货款风险防范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所谓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是指银行和学校在处理助学贷款业务的过程中,一般来讲,按照风险产生的来源可将其分为经济环境风险、道德意识风险、社会体制风险等。
1、经济环境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经济风险,一方面来源于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来源于个体家庭经济状况的差异。当前经济条件下,应届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因此,缺乏稳定经济收入的贷款主体只能面临违约的无奈局面。此外,部分顺利就业的学生由于家庭负担沉重、经济压力巨大,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延期还款的情况出现。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得到按期偿还的唯一途径便是贷款主体的未来收入,当贷款者失去偿还能力情况下,银行的贷款回收便受到了极大阻碍。
2、道德意识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中的道德意识风险,是指在该项业务办理的过程中,由于贷款主体的道德缺陷导致国家助学贷款甚至是银行遭受各项损失所带来的风险。道德意识风险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物作他用:贷款主体诚信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将国家助学贷款用作投资理则一等其他用途;二是用非其人:近年来部分家境相对优越的学生积极申请助学贷款,并将学费为家庭其他成员所用,此类现象势必导致放贷过程中管理成本的增加。
3、社会体制风险
社会体制风险,是指由于社会相关制度体系的不完善,造成银行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受到的风险。目前,国家正在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但是由于科技手段相对落后,因此全国联网使用的个人信用征询系统的完善仍需等待。在该系统投入使用前,贷款主体的信用水平仅能够凭借道德意识来进行约束。此外,政府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给子了呆坏账的核销政策,这类政策的制定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银行放款的风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核销申报的程序繁琐、耗时耗力,因此政府的风险分担效果并不显著。
1、博弈论模型简介
囚徒困境模型是博弈论中的经典模型,也是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博弈实例。囚徒困境主要介绍两名嫌疑人作案后被抓,分别被关在不同屋子里受审。按照规定,如果两人均不坦自,各入狱一年;如果两人均坦自招供,各入狱八年;如果一人坦自一人抵赖,则认罪者被释放,另一疑犯入狱十年。为囚徒困境模型的战略式,也称为标准式。在此模型中,如果博弈次数仅为一次,那么双方均选抵赖成为一个纳什均衡。这个博弈实际上反映的是针对个体与针对集体的最佳决策之间的矛盾选择。当出现利益冲突时,参与博弈的各方由于寻求最大化效益而产生的纳什均衡结果成为了对整体均不利的局面。
2、博弈论视角下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益体分析
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主要涉及政府、银行、高校、贷款学生四方利益体。其中,从促进高等教育目标与保障学业完成的角度出发,政府与高校的行为相对一致。由此,本文集中探讨银行和贷款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的行为方式。
在形成博弈的过程中,首先假设银行与贷款学生双方均是经济利益的理性人,即以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作为博弈主体,银行和贷款学生分别可以选择是否放贷及是否还款,即双方均可能出现守信和失信两种行为方式。
3、贷款学生与银行的博弈模型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在办理的过程中,不需要第三方担保及抵押等附加条件,因此国有商业银行面对高校学生的贷款偿还行为持担陇态度。一般来说,国家助学贷款相比较于其他类型的贷款,其管理成本更高。 此外,国家助学贷款本身具有独特之处,即贷款性质兼具商业性与政策性。因此,政府为保障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实施,相继出台了多项针对银行的利好政策,如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部分呆坏账可进行免责核销等举措。
综上,当贷款学生临近毕业时,受社会经济形势的严峻考验以及沉重的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学生在还款时面临着偿还与违约两种自主行为方式。具体分析来,当学生按期还款,那么银行将会放贷,此过程中双方分别获益;当学生违约,那么银行将会有追究与不追究两种选择。无论银行追究与否,都将会有放贷与拒绝放款两种后续行为。
三、建议与对策
风险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构建多元化、分层次的风险危机化解机制,以下将从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分析。
1、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监督系统,实现科学技术保障
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不仅可以实现银行、学校、学生三者间的信息共享程度,这更是切合社会发展的必然之势。个人诚信监督系统与还款监控系统的尽早建立和发展将会大大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工程的互联化、合理化和高效化,从而攻克贷后追踪管理工作的技术难关。
2、深入改革偿还形式,创建以人为本的多样化还款方式
由于贷款学生的贫困程度和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因此多元化的还款方案将更有助于减少学生的还款压力、降低还款违约风险。制定灵活的还款方式可考虑与学生毕业后的经济收入挂钩,必要时学生可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同时还可以针对学生的就业地点实行一定比例的减免优惠政策。
3、构建并完善风险分担体系,实施多元化风险分散策略
国外经验表明,担保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工程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为分散银行面临的风险,担保主体可以选择具有担保资质的个人,也可以采用政府补贴保费的方式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同时还可以由各级政府协调,成立专项担保基金,从而帮助银行进行多渠道的风险规避。
4、全面营造诚信感恩氛围,逐步提升大学生道德修养
高校可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手段,对学生进行道德与法理相结合的主题教育。首先,大力开展第一课堂,客观上夯实学生的法制观念等理论基础。此外,不断推进第二课堂,让学生在丰富的文体活动与讲座讲坛中增强诚信意识,激发学生的主观自觉性。最后,高校要重视校园诚信、感恩、自强文化氛围的建设,促使广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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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其他业务相比,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单个项目金额小、经营成本高,能否有效降低成本,是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和审核标准还是以大中型企业相关指标为参照,这种无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模式一方面导致大多数小微企业很难达到银行放贷标准,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较差,另一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小微企业发展特点,难以充分反映小微企业真实风险情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识别与防范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中国的信贷行业中,由于重视不足和商业发展水平的限制等因素,各个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存在评估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于诸多方面,例如风险预警机制落后、缺少符合个性化的产品、审查程序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控制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机制不完善等等。基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各家商行需要重视起来,不但要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并且要合理设计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产品,需要在有针对性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对其发展进行规范指导,也能清楚资金流向进而减少风险,这在整个银行信贷业都是有进步的。
美国学者罗斯?A?贝普迪斯等人,利用科学的多元统计分析实验法,深入分析数据,得出了关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信贷风险大小的影响因素,这项研究给出了明确答案。笔者认为,其中很多因素包括信贷行业的因素、地区地域因素;最重要的就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作为客户因素,它包括了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行业经验、职业道德和产品质量和口碑、销售业绩和销售渠道是否畅通;另外,商业银行本身的信贷因素,包括贷款金额、金额用途、银行利率、担保方的承担方式和还款计划等等。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其他企业有一定不同点,它们往往存在经营能力不足,产品销售渠道不稳定等缺陷,并且,它们的融资方式存在本身固有的风险,缺少了传统银行信贷业务的稳定水平。那么如何加强预警呢,笔者认为,当然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1、小微企业相比较有较严重的信贷危机,贷款风险高
笔者认为,信贷危机调查非常重要:调查一下一家企业是否存在借贷之后,是否存在还款不按时、不积极和多次延时还款情况,并且违约金也是一种指标,因为延时还款会导致违约金的产生。借贷企业不还款和不按时还款行为,导致商业银行对于资金管理的紊乱,也是导致资金出现安全风险的巨大威胁。
1.2、小微企业信贷危机存在扩散性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商业银行的贷款人都是个人,发放形式也是针对个体,看起来独立的借贷个体没有联系,独立的个体借贷人也不存在欠款风险捆绑,一个贷款人的违约行为不会导致其他人的违约。笔者认为,这里是存在一种隐性风险的,因为商业银行产品推出具有同时性,一种借贷产品的推出是同一个时间段,这种机制导致借贷人无形地被联系到一起,商业银行的风险也就达到最大化。所以,借贷人的责任捆绑形式,目的是互相联保,但是一个人的信贷出现危机,不还款或者还款延时,出现违约金等情况,导致其他借贷人出现信任危机和连带责任,这就导致一种不满和责任的推卸。既然本身会受到他人牵连,一个人的违约行为会导致集体违约,处于这样情况下,考虑到为他人违约买单,大多数企业不会顾及他人,也会跟随违约,这种扩散性风险,会慢慢扩大。
1.3、找出根本原因,逐渐杜绝小微企业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
笔者认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时存在这样缺点:时间上来看,企业建立时间比较短;公司的组织形式上来看,缺乏成熟的组织形式,缺乏科学管理模式;在员工上下级的管理上来看,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足;而最让人担忧的是企业缺乏根本的信用。虽然市场经济中,这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常活跃和重要,它们承担很多的交易额,但是交易过程中不乏商业信用交易的违法行为,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合同协议、承诺授权等等。
2.1、建立科学标准的风险评估机制和模式
首先要了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运作情况:它们依托于所在商圈、行业和产业链,这就是控制风险的整体性,也是根本性控制风险的环境和发展长远的依托,现有的机制就是根据这一层面得出结论。在其行业中,要求企业单独体之间相互依托,但是进入这个环境需要经过行业的评估,包括:发展方向是否明确、竞争力是否有力等等。当企业满足这个行业评估之后,就可以根据情况提出风险控制的要求。这种相互依托型商圈,有助于商业银行去实施交叉验证,更加准确把握客户信息,正确评估风险。企业的交叉评估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利用第三方信息的检验,可以勘测客户的产品存储情况,销量等。另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检验。客户的职业道德和信用状况对比把握,有对比性。最后,从企业资金信息的检测上面,可以分析企业财务数据内部关系,数据的掌握是科学分析的前提,不但具有可操作性,还可以整合信息,控制风险。
2.2、分析影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风险的关键因素
总体来看,有很多影响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的因素,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有三个。首先,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自身的经营水平。从经营水平看来,无疑经营水平直接影响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还款情况,但是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能力需要科学的评估。此外,合理的贷款金额和利率是防止还款企业过度借贷,最后无力还款的重要环节,这个额度是企业可以承受的还款金额,不会出现力不从心也不会出现利率值不可接受。最后,还款方式非常重要。商业银行应该强调还款方式的具体细则,是分期还是一次性还款,方式和期限都要明确和强调。现今比较流行的是一年内的短期贷款,但是由于不合理的还款方式设计,一年内可以还清的企业寥寥无几。商业银行应该有专门的还款规定细则和专人部门,制定还款日期,例如不可超过原定日期的三个月等等。
2.3、关键环节的建设:贷款中后期
前期的贷款环节很多人重视,但是贷款中期和还款环节是核心环节,不可忽视。现代商圈和行业产业的评估模式,大大放慢了经济循环的周期,导致风险出现滞后性。商业银行要重视中后期的管理。建立经济研究及时反馈机制,贷款中和贷款后的行业预警,能够有效反映经济地区发展状况和行业风险值,让商业银行能够及时作出终止或是继续的决定。在出现危机的时刻,机制反馈及时,商业银行终止风险的扩大是非常重要的降低损失的措施。这种预警机制可以预测不良贷款的出现,及时提醒客户还款日期等等内容。
2.4、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专业化团队的建设
至今为止,商业银行想要有效管理行业和区域的业务分类,制定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包括制定金额额度、利率浮动和贷款还款方式和勘查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还款水平,建立一支有效的专业化团队是最有效的办法。建立这样的专业化团队,依托的是优秀的专业素质,从小组构建模式到成功案例的试点经验,有许多商业银行建立过事业部的小组,专门负责新产品的开发、规章程序的制定和执行、小微企业信用的测试等等,从这些小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全面建立标准化团队,这个团队是负责产品设计开发、政策制定和授信的审批,他们能够给出科学标准计划以及负责客户的推销。这个标准化团队也是后期业务和管理的负责人,这样的团队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效率,针对小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更加合理和标准,每个团队成员都成为资深业务经理,他们和贷款人连接沟通,及时反映情况。
综上所述,在给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贷款时要非常注意,商业银行要重点把握这些贷款企业影响信贷风险的因素,包括经营者资质,应用资金去向,信用信任额度,还应考虑贷款金额大小,利率高低等等。商业银行应该着手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标准化专业化的队伍要承担市场调查和企业分析的任务,能够做到准确分析、定位和得出结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银行带来的违约危机、信贷危机是商业银行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不管是从风险控制力度上作出努力,还是去根据市场作出调整,都要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的变化去不断作出新的改善,希望未来的商业银行少受信贷危机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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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以及房地产投资研究中存在的种种误区,加上房地产本身具有投入高、周期长、收益性大等特点,近年来,房地产业持续出现了投资过热的迹象,部分地区还出现了泡沫,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损失。因此对当前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风险在房地产投资项目中的防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笔者结合房地产项目的特点,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提出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防范具体措施,意在为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项目 风险管理 防范措施
近几年,房地产业高速发展,对国民经济和企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土地资源浪费、投资迅猛增长、商品房空置率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房地产投资宏观环境不容乐观,市场竞争日益激励,房地产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房地产业的基本经济活动中,以期将来获得不确定的收益。在这个投资活动过程中,收益与风险是同时存在的,特别是处在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房地产投资,风险更是在所难免。基于这一现实考虑,作者对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了初步的研究,结合房地产项目的特点,提出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防范具体措施,意在为房地产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风险是指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和一定的时段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的变动成都。房地产投资以其预期回报率高、抵抗通货膨胀能力等优点成为重要的投资工具。然而,由于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额大、周期长等特点,使风险贯穿于房地产开发的整个经营周期,不同的时期风险的表现形式不同、内容不同。
房地产投资风险有多种分类方法,按风险的性质可分为市场体控制性风险和项目特异性风险:按风险的来源可分为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经营风险、社会风险有经济体制改革风险、金融政策改革风险、城市规划风险,经济风险包括市场供求风险、筹资风险等;按投资周期可分为投资前期、开发建设期、经营期和管理期风险,投资前期有市场定位风险、投资方案决策风险,开发建设期间有成本控制风险、工程质量风险、经营期有融资风险、按揭风险、市场定位及定价风险,管理期有物业管理风险,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纸漏,都可能影响全局。因此,房地产投资者应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有深刻的额理解,实施全面、动态、全时段的风险防范。
结合房地产开发活动的实际,针对房地产投资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制定具体的防范与控制措施来规避和降低风险。
1、设立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部门
随着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越来越成熟、规范,投资风险虽然越来越被关注,但在行业内部的开发企业很少会专门设立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部门,对投资风险的分析往往仅限于某一个具体项目,缺少贯穿于真个投资过程的风险管理,导致投资决策的局限性和短暂性。随着进一步完善、规范的市场控制,加强和管理房地产投资风险,控制和防范房地产投资风险,更应从机制上、制度上加以落实,设立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部门显得十分必要。
2、建立完善的房地产风险预警系统
为了及时掌握中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宏观调控和重点地区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建设部已在全国35个大中型城市全面启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包含数据采集、预警预报系统和市场监控三部分,通过整合房地产交易数据、土地开发用地数据、房地产价格数据等7种数据的基础上,定时发布县官信息。
3、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可行性研究室房地产开发整个过程中的关键步骤,是指投资者在投资决策前,在政府政策法规、城市规划条件等约束条件下,根据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和评价,从而判断投资项目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并对开发成本、需求量、售价或租金等做出预测,预测的结果大多是概率性估计,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风险的估计和分析真实与否,是十分必要的,是房地产投资项目开发成功的关键环节。
4、制定周密应急计划
投资额大、周期长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特点,周期短则两年,长则五年,在这期间,国家金融政策、产业投资政策等宏观政策的调整。以及企业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导致房地产风险增加。项目管理者必须对现在和未来做出有效的计划,计划包括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同时还应包括面临应急情况的应急计划,主要包括风险的描述、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完成计划的假设、风险的影响及应对的反应。
5、加强项目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预先建立的成本管理目标,有效的控制能减少由于开发成本支出增多的风险,对于房地产项目而言,可以采用一下做法,进行有效的控制成本:逐步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分析系统,为阶级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准确的相关依据和标准;加大招标力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重视工程项目“质量成本”和“工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提高概预算的编制质量,加强结算把关工作。
6、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在房地产投资的各个环节中,营销是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关键环节之一。房地产商需要全面了解和关注市场供需情况,掌握市场发展动态,采取灵活而合理的定价方案,来避免和降低因价格带来的风险。企业为规避自身营销经验不足、营销手段不当的风险,可采用灵活多变的营销方式,拓宽营销渠道,降低营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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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投资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但一般投资巨大、工期较长、技术复杂、施工环节和制约因素较多,涉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方方面面,影响其建设及经济效益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这些因素往往受政治、技术、经济、社会、自然等诸多客观条件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可预见性和随机性,使水电投资项目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对水电投资项目风险评价及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水电投资项目风险因素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预留一个一次性的项目结束日期,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从规划,评估,可行性研究,选择,准备,实施,直到每个过程的完成有很大的风险,水电项目的开发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投资周期长,风险也越来越大,通过结垢造成的风险损失也越来越大,这已促使研究人员和实际管理者注意风险的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与实践。
水电投资项目,又称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它是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目的,由勘测、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设备购置安装、技术改造活动以及投产经营活动等一系列与此相联系的其它工作构成。所以水电投资项目的整个项目周期包含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水文、气象、地质、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和资源供应等,项目从立项到运营都存在风险。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而:
(一)水文及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
目前水文计算水平仍停留在统计学范畴的阶段,误差现象的出现可以说是无法避免的。例如洪水等自然现象的产生,它一个是复杂,随机的过程,无法预测。同样,地质勘探的理论、手段也不可能精确地将实际情况完整的反映出来,一旦出现重大偏差,那么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的。
(二)淹没补偿征地及拆迁移民安置的不确定性
我国目前对于淹没补偿征地及拆迁补偿标准并不太高,移民安置便是一大问题。当地政府部门能否履行好自己的指责,切实负责为移民排忧解难,解决移民的问题?谁也没有明确的答案。
(三)项目建设费用的不确定性
项目建设费用的变化,一方而会直接影响到项目的经济效益,另一方而还会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进度,更严重者甚至会导致项目搁浅。由于技术水平和认识能力的局限,以及技术复杂的特点,导致我们也不能对项目建设费用进行绝对精确地估算。目前水利项目费用估算精度基本采用西方国家标准,即可行性研究阶段±30%,初步设计阶段±20%,施工阶段±10%。若水利项目长期存在实际投资突破概算投资的不正常现象,则会直接影响到项目完成及投资效益的发挥。
(四)工程进度的不确定性
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既有内部因素,如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满足不了施工进度需要,影响施工的连续性;设计漏项、变更导致建设内容的增加和调整等;也有外部因素,如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施工环境等没有按计划顺利进行。
(五)工程质量的不确定性
要保证工程质量不仅需要建设单位的重视,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的有力监督。若建设单位重利而忽视质量问题;监理单位责任心不强;设计单位前期工作精度不够;施工单位资质不够;政府监督不到位等都会直接导致工程质量的不确定性。
(六)工程效益的不确定性
一个工程所牵涉的范围较广,受益区内部的情况在不断发生变化,再加上运营方而的原因等导致效益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
二、水电投资项目风险因素的系统分析
风险分析是通过不同的风险分析技术,并且结合定性和定量来解决不确定性的过程,这样就可评定出风险的影响性。风险分析和评估不仅是风险管理进行决策的基础,更是关键所在,它是连接风险识别和决策的重要环节。项目产生风险的原因各不相同,不具有明显的规律性,也无法总结出固定的模式,因此项目进行建设时就会存在不确定性。但是,通过长期的调查和统计可以发现导致风险问题出现的原因具有相似性,这种根本性的因素被称之为风险因素或者风险源。其中各种各样的风险问题会伴随水电投资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而这些问题往往是潜在的,随时会根据项目的发展情况而产生相应的变化。因此项目风险分析就专门针对这一情况,会实时分析、评估不同风险的影响程度,并且会根据其白身的不确定性进行一定的剖析,从而采取可行性的措施来减少风险所带来的影响。在进行风险因素分析前首先要确定一个项目中有哪些风险的存在,即风险的范围,然后分别列出相关的风险因素,这样可以对风险的对象进行全而管理。人们对于风险的认识是一个由浅到深的过程,究其原因是因为大家在不同的阶段对目标设计、项目的技术设计以及计划、环境调查的深度不尽相同。在不同的阶段中,首先要把项目的目标系统(总目标、子目标以及操作目标)、具有影响力的不同的风险因素一一列出,然后制作对应的项目风险目录表,最后再利用系统方法对其进行分析。
水电投资项目的风险来源于与其相关的各个方而,只要是能对其实际收益产生影响的都可能是它的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分析是在人们基本了解项目系统风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进行分析时要把对整个工程建设产生影响的风险一一罗列出来,然后再罗列出对自身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罗列风险因素时必须着眼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方而,这样才能全方位地对项目系统风险进行观察。风险因素分析需要采用结构化分析法,就是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逐层分析,一般可从下而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按风险的来源分析
由于水电投资项目处在一个多变的环境中,因此其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就易引发其它风险,这样我们就要以该角度为出发点来进行分析。
1.政治风险。政治风险包括宏观和微观,它有着模糊性和很强的主观性。在国家内存在的经营风险被称为宏观政治风险,这种风险的发生可能对许多方而产生影响,例如全局性政治事件。不同的是,微观风险只会影响一部分人或者一些行业。政治风险一般通过政局的不稳定性,战争、动乱、政变的可能性,国家与外国的关系,政府信用度以及廉政程度,政策是否稳定,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对外开放的程度,是否国有化等多个方而表现出来。 2.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因为承包市场不具备理想的状态,项目承包国家没有充足的经济实力以及无法处理产生的经济问题等内在的不稳定性因素所导致的经济方而的可能性结果。构成经济风险的因素多种多样且十分复杂,其中主要的有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产业结构进行不同的调整、银根快速紧缩、项目产品所处的市场改变、项目的工程承包市场、材料供应市场、劳动力市场发生改变、薪资提高、物价涨幅、通货膨胀急速、原材料存在的进口风险、金融风险、外汇汇率的变化等。
3. 法律风险。譬如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无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律内容总是不定期发生改变,并且法律在干预项目方而所产生的影响;对相关法律了解具有局限性,总是存在偏差的理解,甚至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等。
4.白然风险。例如地震、海啸等不可预知的地质条件,罕见的雨雪天气、冰冻天气,以及恶劣的现场条件,又或者周围存在影响项目的条件,还有水电投资项目的建设对自然环境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而差的运输条件会造成供应出现中断的结果。
5.社会风险。该风险涵盖在宗教信仰方而所产生的影响,甚至是引发的冲突;导致社会存在很多不安定的因素;一些社会禁忌被打破;使一些劳动者的文化素养下降;社会产生不正之风等。
(二)按风险的直接行为主体分析
立足项目组织角度进行风险因素分析。
1.项目业主和投资者。譬如:业主不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企业的经营情况急转直下,资信状况差,随时而临破产,资金回撤甚至改变投资方向以及项目目标;业主违约、苛刻、故意为难、说变就变,而且不愿意赔偿,经常用错误的行为或指令来干预工程;业主不承担合同所规定的职责,例如对于他所负责的设备、材料不能及时提供,对于所负责的场地和工程款不能按时交付、及时支付。
2. 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譬如:不具备良好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没有配备合适的的技术专家和项目经理,而且不积极的履行合同规定内容,还因为管理和技术方而产生的失误使得工程中断;不能保障所要求的进度、安全和质量;每况愈下的财务不能支持采购和工资,企业随时而临倒闭;承包商的工作人员消极罢工、抗议甚至进行软抵抗;对于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不能正确的理解,经常出现错误的方案,失误的报价和计划;承包商设计上出现错误,工程技术系统之间协调性差、文件设计得有缺陷、不能按时交付图纸,甚至没有能力完成设计工作。
3. 项目管理者(如监理工程师)。譬如:项目管理者不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不具有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职业道德差、缺乏公正性;管理者白身的管理风格以及文化偏见会令他错误地执行合同,严苛地提出工程要求,不能正确地起草招标文件、合同条件,甚至下达错误的指令。
4. 其它方而。譬如:中介人不具备良好的资信性和可靠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城市公共供应部门的随意地干预、提出严苛的个人需求;项目周边的居民或单位产生干预、抗议或提出严苛的要求等。
(三)考虑到风险的因素,就要非常重视这些因素的存在,做到对风险进行分析
1. 工期风险。主要就是指一个工程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从而带来严重的影响,导致不能够及时的进行投入生产。
2.费用风险。主要就是指由财务带来的影响,从而导致项目不能够正常的进行,这些情况的出现主要由以下引起:成本超过预算的金额、项目建设的收入不能满足需求,投资的风险等等。
3. 质量风险。主要就是指在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使得项目在建设成功以后并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对生产的产品也没有达到标准。
4. 生产能力风险。主要就是指一个项目在建设成功以后,然后把它投入生产,但是生产的能力不能够达到设计的目标。
5. 市场风险。主要就是指一个项目在建设成功以后,由于它表现出来的竞争力达不到要求,所以市场对它的需求不足,对市场的占有率不高,所以很难得到快速发展。
6. 信誉风险。主要就是指一些企业不讲信用,导致他们的企业形象很差,这样就很难的得到立足。
7. 人身伤亡,工程或设备的损坏。主要就是指一个项目在建设的过程当中,由于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的存在,或者是一些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导致施工的工作人员出现意外的伤亡。
8. 法律责任。主要就是指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的追究或者是存在一些合同的问题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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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施工管理手段的提高,工程分包对施工企业来说,提高了工程效率,但是,在法律层面上,由于分包、转包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分析和研究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中的法律风险,并对其进行防范,对各方均有重大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实施,大型项目数量的增加和施工周期的不断压缩,施工企业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压缩的投资周期,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及提高内部收益率的角度考虑,依然会存在将工程分解后以不同的方式分包出去的现象。本文分析了现实中常见的三种分包行为,并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为当前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借鉴意义。
按照建设部的总体工作目标,从2009年开始,在进行工程劳务分包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对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范,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包工头”将彻底退出建筑劳务市场。但是,由于大型项目数量的增加和施工周期的不断压缩,施工企业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压缩的投资周期,企业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及提高内部收益率的角度考虑,实践中仍然存在以劳务分包、挂靠等形式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的现象。笔者根据工作中处理相关合同纠纷的实践以及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对现实中常见的三种分包行为及其法律风险的防范进行探究,谈谈一己之见。
依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对分包商的分包资质有强制性要求,只有具备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商才可以承揽工程建设任务。《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包含木工、砌筑、混凝土等十三项企业资质。按照相关规定,不具备相应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商与劳务发包商所签订的分包合同(包括企业或包工头借用其它企业资质的情况),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分包期间所产生的劳务纠纷,法院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结合合同条款和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实际结算情况来认定其合同关系的本质,经认定的无效分包合同视工程验收结果分别对待,还可能涉及利润收缴的问题,最终根据承包人与分包人的过错来认定损失赔偿责任。
转包是指施工企业(主承包人)将所承包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在转包过程中,由于无法准确把握承包者的承包资质和工程质量,因而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转包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虽然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僧多粥少”,施工企业(主承包人)竞争相当激烈,实践中由业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并不多见,因层层分包(转包)的欠款纠纷大多由施工单位(主承包人)直接承担责任或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建筑工程转包不仅隐藏着质量安全隐患,对施工企业来说,同时也隐藏着极大的法律风险。
所谓挂靠,通常情况下是指施工企业或个人不具备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为了承揽工程,需要借助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同时向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通过挂靠的方式承揽工程,对于被挂靠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并不对工程项目实施真正的管理。但是这种挂靠行为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表现为:
3.1 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建设工程达不到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经济损失,挂靠人和被挂靠的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损失,通常情况下,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在施工现场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给被挂靠企业带来的损失将难以预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给被挂靠企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3.2 对挂靠方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假设挂靠人用自己的名义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或机械租赁合同,通常情况下须自行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商业信誉,对于被挂靠企业来说都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容易获得供应商的认可,加之被挂靠企业疏于管理,因此,挂靠方经常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如××公司项目经理部),或者以其代理人(如××公司项目经理)的名义或身份对外签订合同,由此构成表见代理,债务由被挂靠企业承担。在实践中,有些挂靠方不讲诚信,为了个人利益,进一步对材料费、租赁费等进行恶意拖欠,甚至通过私刻印章的方式骗取财物,在一定程度上给被挂靠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对于产生的经济损失,被法院判决承担给付责任的被挂靠企业,若因无力承担而不得不向挂靠人依法追偿时,通常情况下都难以实现。
3.3 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工程项目需要定期完工,对于施工方来说,这是应尽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挂靠方受资金、管理和施工能力的影响和制约,在一定程度上拖延工程期限,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其工期违约责任应由被挂靠企业向业主方承担,给被挂靠企业带来经济和信誉上的巨大损失。
3.4 民工工资及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害 在施工过程中,挂靠方往往会大量招聘农民工,或者再进行层层的转分包,虽然挂靠方与被挂靠企业之间可能会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得再进行转分包,或者挂靠人承担农民工的工资以及一切工伤事故,但是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此约定通常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最终还是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另外,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农民工普遍缺乏法制意识,在劳务雇佣方面多数人都不知道应该与挂靠人签订劳务合同,也不清楚直接招聘他的人是谁,有时即使知道也装糊涂,不能及时拿到工资时,就找工程承包人也就是被挂靠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责任将由被挂靠企业承担。
3.5 管理费可能被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被挂靠企业的“非法所得”即指向挂靠人收取的管理费及因挂靠获得的其他利益,该利益均会被没收。
3.6 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资质等级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被挂靠企业来说,将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控不到位,将会进一步引发诉讼,并且对日后投标资格的审查极为不利;在资质审核过程中,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史的被挂靠企业,其资质轻则会被降低,重则会被吊销,这对被挂靠企业来说就是不可承受之重。
4.1 制定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从源头防范风险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建设施工实务中的交易惯例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一定要在进行分包时严格按(参)照该文本与劳务承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该文本带有一定的通用性,但在使用时要认真研究并灵活运用,不断地在实践中对其逐步修订和完善,减少并逐渐杜绝签订合同过程中出现的经营漏洞。
4.2 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不可突破其合法性
与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相比,劳务分包存在一定的差异,其关键在于劳务分包只包工不包主料。因此,对于劳务分包的合法性,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尽量不突破,如有必要,还须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机械设备委托租赁合同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进一步降低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的风险。
4.3 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要严格
在施工现场,施工主承包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对于赔偿责任问题,工程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方势必出现争议,法院会根据两方的过错依法做出责任认定。因此,企业在施工中要规避风险,就必须加强施工管理。结合以往案例,防范该风险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组织特殊工种及时参加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确定责任时,法院会依法认定劳务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继而判定其需要承担的相关责任;二要对于入场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等证据需要安全保留,并且要求每个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签字。在施工过程中,因不遵守安全施工规范,施工作业不配带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可以约定由劳务作业人员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责任。三是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监督劳务分包方可以进一步转移风险损失。
4.4 采用内部承包方式对挂靠项目实施管理
不采用挂靠方式发包建设工程,这是建筑施工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根本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进行施工,因为法律允许内部承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挂靠项目转变为自有项目。
4.4.1 将挂靠人聘为企业员工。施工企业和企业项目经理作为内部承包协议的签订双方,也就是说,与企业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的主体只能是企业的项目经理。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方式,企业与挂靠人建立劳动关系。同时需要注意,在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的过程中,确保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资质。作为合同的担保人,实际挂靠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企业的权益。
4.4.2 施工企业要组织、派遣项目的具体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自行派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等人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协助挂靠单位管理项目。
4.4.3 对工程款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承包人从发包方直接领取款项出逃的现象在实践中频繁发生,给施工企业带来的损失难以预测;或者挂靠人通过各种方式套取工程款,用作他用,进而为工程项目施工设置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由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进行对建设资金进行收支和具体管理,这是防控风险的最好办法。对此,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可以进行约定:为了保证工程款进入施工企业的账户,进一步确保项目资金完全用于项目支出,规定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的指定账号。在企业的财务体系中,需要纳入承包项目的支出,同时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核定票据支出,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4.5 对实际承包人加强授权管理和印章管理
在确定项目承包关系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严格管理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以及项目印章。在项目所需的范围内,施工企业可以授予实际承包人对外洽商经营性合同,但要注意合同的签订必须加盖企业印章,同时报企业进行备案,避免发生以项目部名义或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在印制项目印章的过程中,注明不得用于签订合同,并且印章必须进行备案处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私刻印章。
4.6 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对分包、转包、挂靠的项目部进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财务管理、劳务管理的严格控制,更要严格监控挂靠方与第三方的经济往来。要增强合同意识,内部做好合同交底,相关部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界限,以便提前发现合同问题和潜在的风险,主动从法律证据的角度思考、理解合同的履行。还要注意合同履行中的文书语言的规范,文意表达要清楚,避免产生歧义,埋下纠纷隐患。
经营与风险是相生相伴的,风险不可能完全被消灭。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法律风险长期存在,各种预防措施也只能提供一个大致的预防思路,并不能完全覆盖到每一个角度,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具体分析,特别要增强风险意识,尽可能的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分包管理,综合实施各类风险防范措施,才能保证企业在竞争激烈和复杂多变的市场中,实现稳步、安全、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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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资本是投入到具有高成长性风险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投资收益。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险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异质性
(一)高风险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投入是研发投入。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其研究是否能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是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等,也具有不确定性。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根据市场调研开发的产品,可能遭遇市场失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层出不穷,产品成本可能显著下降,新产品可能没有推广就遭到市场的淘汰。高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融资渠道不畅,极有可能遭遇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高知识型员工比例较大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组织方式创新、原材料创新、产品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市场创新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环保等新兴产业。新兴产业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需要在研究、开发、试制和质量检验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智力资本。基础研究和开发团队的形成需要一批专业造诣深邃、占领技术高点、深谙技术应用的知识型员工。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队伍中,高学历、高技术、高职称的知识型员工所占的比例较大。知识型员工专有投资较多,人力资源的专用性程度较高,有利于专门创新。
(三)重技术轻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者通常是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科研技术人员,其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等要素投入中,技术是核心要素。在股权结构中,拥有技术的人才处于控股股东的位置。因此,企业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必然造成“重技术轻管理”。即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精于管理善于经营,如果科技人才掌握绝对控制权,其管理才能也难以有效发挥。
二、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
风险投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微软、苹果、英特尔等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在其产生和发展中,风险投资功不可没。风险投资在优化融资结构、激励知识型员工、完善内部治理和降低上市成本等方面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一)优化融资结构
企业资金来源于债权人或所有者的投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理匹配可以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有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者通常拥有雄厚的技术,但缺乏企业发展必需的资金。初创期,基础建设、研发投入、新产品的试制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产品销售等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企业内部积累杯水车薪。企业内部管理尚不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尚未形成、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导致决策随意性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较多,有形资产较少,可抵押财产较少。高科技企业初创阶段通常面临技术、管理、市场等风险。这些因素均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由于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长期资产较少、高风险等原因,导致外部资金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受限,优化融资结构的空间缩小。政府投资的风险基金或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公司,可以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与此同时参与管理与监督,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增加企业有形资产,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增加信息透明度,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甄别成本等,从而为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条件。因此,风险投资可以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
(二)激励知识型员工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的动力,知识资本的形成是创新的根本。知识的有效获取和知识资本转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点和难点。无论是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外部获取知识,还是内部研发形成知识,其关键因素是拥有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追求自主创新与团队意识的融合、挑战风险与把握机遇并重、需求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忠诚度低流动性强等特点。因此,激励知识型员工既需要显性的“劳动契约”又需要隐性的“心理契约”。风险投资利用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和离职限制等方法激励知识型员工。规定员工持股比例是采用“劳动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股票期权、离职限制等是利用“心理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等改变风险分担,调节知识型员工的风险偏好,增加知识型员工的收入。
(三)完善内部治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是创业者一股独大,享有绝对控制权,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导致内部控制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决策随意性强、缺乏监督机制。风险投资企业拥有成功的创业者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有能力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投资企业参与管理对风险企业的业务经营、公司战略、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有全面的促进作用。风险资本家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等高管、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的知情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与表决权等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有效地行使对风险企业的监督权。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控制权,那么就有动力聘请业绩优良的职业经理人来提升企业的价值。风险资本家持有优先股或可转换证券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企业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分阶段投资中,采用可转换债券可以遏制风险企业家偏向短期业绩的行为。
(四)推动企业上市
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有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收购与兼并、清算、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等。2012年,风险资本市场中风险投资共有177笔退出案例,其中:IPO方式退出124笔,股权转让退出30笔,并购退出9笔,管理层收购退出8笔,股东回购退出6笔。①IPO退出方式占总退出比例约为70%,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风险投资家为了高质量尽快收回投资,通常采用筛选、分阶段投资、参与管理、监督等方式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风险投资,由于风险投资具有筛选、认证功能,向市场传递被投资企业优质的价值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使被投资企业迅速壮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帮助企业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战略运营等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完成企业价值增值,培育和扶持企业发展,使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上市。
三、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
力的制约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时间不长,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还存在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上市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政府财政、国有投资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政府财政投资的重心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但资本量有限,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缺乏效率,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较少关心企业的科技创新,而个人、上市公司、外资、各类金融机构等投入占比较低,风险投资来源渠道狭窄。由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高、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这就需要风险资本的来源广泛、资本雄厚、可用周期较长。显然,我国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二)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
中小科技型企业由于高投入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风险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金需要优质的投资资源,风险资本如果能与高技术融合,既有利于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然而,风险资本家在追逐“暴利”与规避风险的原则指导下,往往把资金投入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高成长性、投资回报率高、产权明晰和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需要大量资金的初创阶段,通常产权不明晰、内部控制不规范。这就造成风险资本大量配置个别优质企业,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得不到发展急需资金的尴尬局面。风险资本与企业融资的错位阻碍了风险投资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三)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
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融合为一体的金融创新。风险资本家通过实施对被投资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与控制风险、构建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措施,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这就需要创业成功、懂技术精通管理的人才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而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缺少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人才,风险资本家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政府部门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主要解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它们无能力也没有意愿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投资公司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具有很大的代理成本,规避风险意愿强烈,不愿意投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不用说参与其治理。未上市公司的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投资对象通常选择成长快、风险小、回收周期短的企业,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强。
(四)上市渠道不畅
中小科技型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等因素造成这部分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有限。企业上市可以筹措企业发展新的资金。企业上市后,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需要披露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治理和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被投资企业IPO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退出渠道畅通有利于风险资本家的发展、壮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历史短、发展快、收益波动大等,很难获得上市资格。发起人股东的股份在股改前不能全流通、禁售期长,风险资本难以及时退出。
四、完善风险投资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路径选择
(一)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资本结构
政府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投入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在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初期,这种模式对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所需风险投资不断增加,融资渠道狭窄、资本结构不合理越来越阻碍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居民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存入银行收益低,投资于股票风险大,投资于房地产滋生泡沫经济,可以尝试引导个人投资者投入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大型上市民营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风险投资部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是富民强国的根本,应引导各类捐赠基金参与风险投资。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面临保值、增值的压力,应借鉴美国等风险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适时、分阶段、渐进引入风险资本市场,以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风险资本结构。
(二)政府引导风险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7年,财政部与科技部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政策的引导和税收的优惠客观上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激励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法规的规定没有细化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初创期,研发投入大,收益少,风险大,政府创业投资应引导基金大力扶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发展期,高成长、高投入、高回报,政府应引导民营风险资本投资,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担保,逐渐减少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辅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成熟期,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部退出,取消全部税收优惠。此外,政府应为PE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与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规定政府采购中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的比例等。
(三)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
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可以甄别不同风险投资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贡献度,从而引导社会资本的合理配置,以及为税收优惠、政府引导等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清科公司与投中集团分别从募资、投资、退出、业绩等方面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其指标通常是数据易于获取的静态指标,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设计的详细指标。借鉴福布斯等成熟风险投资评价机构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排名指标,风险投资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包括: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的投资数量、投资总额、参与治理度、贡献度等指标;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投资的成功率,成功的标志是进一步引进较多的风险投资;被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情况等指标。
(四)完善风险资本市场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尤其是股权与长期债权资本的短缺。与股权市场相比,我国的长期债权市场的发展尤为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有形资产占比较低和缺乏信誉积累,很难在债权市场上获得资金。企业可以采用政府信用担保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既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又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吸引民间资本注入。风险资本与高科技的融合需要顺畅的退出机制。借鉴美国的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经验,创业板市场可以细分为全面市场和特殊市场。特殊市场要求上市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内部控制规范,治理完善,财务指标适当降低,向特定地域或特定人群发行。全国市场要求上市企业的财务指标较高,公开发行。建立风险投资政策性银行,对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后期发展采用信用贷款。
风险投资在我国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投资,不论是从投资金额还是从投资项目上来看都是不均衡的。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研发阶段的支持作用小。从投资金额来看,风险资本在成长期的文化企业中占比最高,其次是成熟期,种子期的占比最少,仅为1.7%;从投资项目来看,风险投资机构更关注起步期的文化企业,其次是成长期的。将投资金额结合投资项目一起分析,可以看到,投资金额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与投资项目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严重不匹配:种子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13.6%,但投入的风险资本仅仅为1.7%,起步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40.9%,投入的金额也仅为18.8%。虽然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文化企业的项目数较多,但是给予这些企业的风险资本却严重不足。而对于重建阶段的文化企业,风险投资机构迄今为止尚无一例。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文化企业最渴求风险投资支持的是研发阶段,而风险投资机构为规避投资风险仅在成长期和成熟期给予大力支持,这与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相违背。二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不同行业的投资分布不均衡。2004-2010年期间,中国文化产业主要细分行业的风险融资事件主要集中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特别是网络游戏和户外传媒,已披露的融资事件数分别为99项、88项。户外传媒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数是传统传媒的3倍多(户外传媒88项,传统传媒28项)。此外是网络社区和网络交友,融资事件数分别为62项、61项。但对于我国基础比较薄弱、需要进行技术创新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惠顾较少。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所处的环境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需要,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培育成熟。影响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体现在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和外部政策环境因素缺失两个方面。根据《2010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披露的数据看,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在影响创业风险投资经营的外部因素中占到27.9%的比重。虽然“中小企业板”(2004年)、“中关村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代办转让系统”(2006年)、“创业板”(2009年)等市场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有效促进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但是真正能够通过中小板、创业板实现退出的风险投资仍然较少,“股权代办转让系统”市场有待进一步激活。同时,已上市的文化企业数量仍相对较少,未来几年能够挤进创业板的中小型文化企业恐怕也寥寥无几,这不符合风险投资机构青睐易上市产业的投资偏好。另外一个外部影响因素是“缺乏创业投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不明朗”,二者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19.3%和19.0%②。分析个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刚起步,实践历程还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政府一方面鼓励发展,另一方面又干涉太多,设置过多的行政权力限制了风险投资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文化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大部分产业门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属性,并涉及国家的文化安全,大量非公有资本只能进入部分文化产业,或者通过与拥有垄断性刊号资源的国有文化单位进行合作经营来开展业务。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和非规范的合作形式,使得合作双方既无法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稳定的合作关系,也造成在合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短期行为、行政干预和各种摩擦。同时,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进出很难被定义为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虽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文化产业的关注由来已久,但害怕触及政策底线而没有找到最合适的路径。第三,政府对风险投资支持的政策力度不够。为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我国有关产业政策虽然采取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鼓励措施,但是现有政策体系缺乏系统性,作用效果不够明显,力度也不到位,并且从深度和广度上看,也远远比不上风险投资发达国家。同时,由于缺乏政策法规的指导、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很难进入风险投资行业,造成政府风险资本比例长期过高,违背了风险资本市场的基本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风险资本介入我国文化产业领域较浅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投资机制。这种不成熟性具体表现在:我国的风险投资规模小;风险投资还未真正市场化,投资主体多为政府财政或银行;风险投资的产业领域还相对局限,风险投资关注的多是低风险的传统项目;风险投资家缺乏对创意产业的认知和创意产业成长的判断经验;社会上也缺乏规范稳定的评判标准和监督机制。二是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企业的要求高。由于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产业仍然比较陌生,过往缺少成功的案例,出于风险和回报周期的考虑,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重点普遍是在资本市场上实现上市路径比较明确的企业。看好那些具备良好商业模式、有创造力以及有品牌附加值的内容、平台和团队,这就对文化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是为了规避行业陌生带来的风险,投资文化产业领域经验较少的风险投资机构或者未有投资文化产业经验的风险投资机构选择跟投方式为主。此外,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外资风险投资机构普遍采取收缩策略。
风险投资要与中国文化产业实现更好的融合,需要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从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一)政府应为实现文化产业内生性增长、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创造条件
针对文化产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首先政府应创造政策条件。一是鼓励文化企业收购兼并,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散、滥、差,产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重复建设频繁、市场分割严重,制约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收购兼并是通过转移企业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是文化产业不可忽视的发展思路。纵观国际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几乎都是以某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兼并、收购而发展起来的。我国应该鼓励文化企业到国际市场上组建专业的海外发行公司,收购或参股国外现有的发行公司,也可以借助同业中有实力的文化公司的力量,尤其是对中小型文化公司而言。二是优化中小型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文化企业的真正成长,离不开由小企业组织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的发展过程。未来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风险投资者最终收益的要素,中小型文化企业必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企业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让投资者看到公司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诚意。三是催动文化产业业态的创新,包括内容创新、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内容创新指用现代意识和现代审美眼光挖掘和整合传统文化资源,在创意设计、主体开发、内容创作等方面实现文化内容的再创造。科技创新指随着网络、数码等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和不断创新,要加强科技和文化的结合,催生更多的新型文化业态。我国文化产业界要敏感地抓住这一时代特征,既要想法设法占领已有的文化市场,又要千方百计挖掘潜在的文化消费模式,创造新的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企业经营运作模式不同于传统模式,其更强调“创意”,强调新的营销运营模式。同时,商业模式成熟的领域或商业模式明确的企业,其发展轨迹相对比较明确,市场前景明朗;特别是企业将其他领域成功的商业模式复制到自身企业当中,风险资本对此相当青睐,因为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前将可清楚地预计到企业发展的趋势,从而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风险。其次,应加大优惠力度,发挥政府培育引导风险投资的功能。政府应继续提供风险资本,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在美国,凡是资本金超过1000万美元的私营风险投资公司均可以向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申请对其进行投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后按1∶3的比例对风险投资公司进行资本投资,然后选择适当的时候在金融市场公开出售所持股份,及时收回投资①。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②。另外,可对各种风险投资机构经营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用税后利润进行增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府还可给予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亏损,降低其风险。再者,在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非公有文化单位的市场准入限制,正确引导企业投资趋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更多行业外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政府还要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解决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总之,对于市场失灵的环节,政府要充当“第一位天使”;对风险投资可以顺利进入的环节,政府要营造环境,加大激励;对于风险投资“过热”的环节,政府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引导;要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和落实力度。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切实打通风险投资介入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风险投资企业内部应构建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体系
对于有资金实力并希望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风险投资应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扩张方式。鼓励民间兴办风险投资共同基金,既有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发展风险投资业,又有利于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允许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和保险金进入风险投资。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养老金和保险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又可拓宽风险资金来源。积极引进国外风险资金。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将是充足的资金源泉。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及信托基金制的风险投资机构,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市场,拓宽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组织形式。拓宽多元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也是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必备的要素。风险投资通过投资实现价值增值后,必须寻找退出渠道,将收益变现并投入到下一个项目,如此循环往复,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实现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和退出方式多元化,是保障风险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大力发展创业板,支持文化企业上市。我国创业板才刚刚设立,还是个新生事物,要成长为类似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熟创业板市场,成为风险投资和中小型文化企业有效对接的高效平台,还需要市场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国共有140多个地方性产权交易所,彼此孤立,未形成适应市场需要的全国性交易平台,产权流动范围受到很多限制。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淡化行政区划色彩,促进风险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此外还应发展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虽然很难形成统一的价格,且交易者的询价和谈判成本较高,市场效率相对较低,但十分灵活,既没有上市标准,也不需要严格的交易监管,仍是一种比较适合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状况的产权交易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正常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目前我国因公司上市条件苛刻,使文化企业上市难度较大,不利于风险资本的流动和再投资。因此,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或建立第二股票市场是促进风险投资和发展创业基金的重要条件。
(三)文化企业应联合社会力量,催生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风险中介机制
由于风险投资的融资过程及项目成长过程的复杂性和风险投资的新生性,决定了其适用的法律体系必然要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有关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中,1999年国务院相关部委发布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的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风险投资法规。之后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仅涉及风险投资的某个方面,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因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呼吁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从促进风险投资主体培育的角度出发,允许鼓励风险投资主体从事风险投资的各种形式存在,消除主体遭遇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加紧研究和制定完善相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规范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增强可信度与透明度,保护风险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当前,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应尽快制定和出台以《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文件中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条文,目前可考虑制定和出台《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有法可依。《办法》即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的自身特点和国情,应充分赋予《办法》对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发行、募集、设立、运作全过程进行监管的法律权威。风险资本之所以没有充分的动机投资于初创期的文化企业,其原因之一是此类投资存在过高的评价与监控成本。为解决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体系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文化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呼吁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其网络。建设包括文化创意无形资产的评估、认证、担保、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中介机制,同时加强文化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丰富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金融工具,增强投资人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避免腐败现象发生,应鼓励个人和相关机构成立相应的中介机构,展开竞争。
综上,现阶段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表现出高度的偏好,文化产业领域也频频出现风险投资的身影,但由于文化产业领域壁垒障碍、风险资本本身运作过程中的阻力及两者结合后出现的新问题等原因,致使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与风险资本的姻缘还不深入,并且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仍然较小。但是,通过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方面的有力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投资与我国文化产业的高效融合将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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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险投资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异质性
(一)高风险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投入是研发投入。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其研究是否能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是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等,也具有不确定性。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根据市场调研开发的产品,可能遭遇市场失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层出不穷,产品成本可能显著下降,新产品可能没有推广就遭到市场的淘汰。高技术产品的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融资渠道不畅,极有可能遭遇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高知识型员工比例较大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是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组织方式创新、原材料创新、产品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市场创新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环保等新兴产业。新兴产业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需要在研究、开发、试制和质量检验等方面投入大量的智力资本。基础研究和开发团队的形成需要一批专业造诣深邃、占领技术高点、深谙技术应用的知识型员工。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队伍中,高学历、高技术、高职称的知识型员工所占的比例较大。知识型员工专有投资较多,人力资源的专用性程度较高,有利于专门创新。
(三)重技术轻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者通常是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科研技术人员,其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等要素投入中,技术是核心要素。在股权结构中,拥有技术的人才处于控股股东的位置。因此,企业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必然造成“重技术轻管理”。即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精于管理善于经营,如果科技人才掌握绝对控制权,其管理才能也难以有效发挥。
二、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
风险投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微软、苹果、英特尔等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在其产生和发展中,风险投资功不可没。风险投资在优化融资结构、激励知识型员工、完善内部治理和降低上市成本等方面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一)优化融资结构
企业资金来源于债权人或所有者的投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理匹配可以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有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者通常拥有雄厚的技术,但缺乏企业发展必需的资金。初创期,基础建设、研发投入、新产品的试制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产品销售等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企业内部积累杯水车薪。企业内部管理尚不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尚未形成、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导致决策随意性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较多,有形资产较少,可抵押财产较少。高科技企业初创阶段通常面临技术、管理、市场等风险。这些因素均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由于信息不透明、缺乏信誉积累、长期资产较少、高风险等原因,导致外部资金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受限,优化融资结构的空间缩小。政府投资的风险基金或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公司,可以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与此同时参与管理与监督,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增加企业有形资产,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增加信息透明度,可以减少金融机构的甄别成本等,从而为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条件。因此,风险投资可以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
(二)激励知识型员工
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的动力,知识资本的形成是创新的根本。知识的有效获取和知识资本转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点和难点。无论是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外部获取知识,还是内部研发形成知识,其关键因素是拥有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追求自主创新与团队意识的融合、挑战风险与把握机遇并重、需求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忠诚度低流动性强等特点。因此,激励知识型员工既需要显性的“劳动契约”又需要隐性的“心理契约”。风险投资利用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和离职限制等方法激励知识型员工。规定员工持股比例是采用“劳动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股票期权、离职限制等是利用“心理契约”激励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员工具有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相机控制权、对赌协议等改变风险分担,调节知识型员工的风险偏好,增加知识型员工的收入。
(三)完善内部治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是创业者一股独大,享有绝对控制权,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导致内部控制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决策随意性强、缺乏监督机制。风险投资企业拥有成功的创业者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有能力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投资企业参与管理对风险企业的业务经营、公司战略、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有全面的促进作用。风险资本家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等高管、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的知情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与表决权等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有效地行使对风险企业的监督权。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控制权,那么就有动力聘请业绩优良的职业经理人来提升企业的价值。风险资本家持有优先股或可转换证券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企业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分阶段投资中,采用可转换债券可以遏制风险企业家偏向短期业绩的行为。
(四)推动企业上市
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有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收购与兼并、清算、首次公开发行(简称IPO)等。2012年,风险资本市场中风险投资共有177笔退出案例,其中:IPO方式退出124笔,股权转让退出30笔,并购退出9笔,管理层收购退出8笔,股东回购退出6笔。①IPO退出方式占总退出比例约为70%,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风险投资家为了高质量尽快收回投资,通常采用筛选、分阶段投资、参与管理、监督等方式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风险投资,由于风险投资具有筛选、认证功能,向市场传递被投资企业优质的价值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使被投资企业迅速壮大。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帮助企业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战略运营等来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完成企业价值增值,培育和扶持企业发展,使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上市。
三、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
力的制约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时间不长,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还存在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上市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政府财政、国有投资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政府财政投资的重心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但资本量有限,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缺乏效率,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较少关心企业的科技创新,而个人、上市公司、外资、各类金融机构等投入占比较低,风险投资来源渠道狭窄。由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高、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这就需要风险资本的来源广泛、资本雄厚、可用周期较长。显然,我国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二)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
中小科技型企业由于高投入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风险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金需要优质的投资资源,风险资本如果能与高技术融合,既有利于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然而,风险资本家在追逐“暴利”与规避风险的原则指导下,往往把资金投入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高成长性、投资回报率高、产权明晰和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需要大量资金的初创阶段,通常产权不明晰、内部控制不规范。这就造成风险资本大量配置个别优质企业,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得不到发展急需资金的尴尬局面。风险资本与企业融资的错位阻碍了风险投资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三)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
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融合为一体的金融创新。风险资本家通过实施对被投资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与控制风险、构建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措施,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这就需要创业成功、懂技术精通管理的人才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而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缺少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人才,风险资本家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政府部门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主要解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它们无能力也没有意愿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投资公司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具有很大的代理成本,规避风险意愿强烈,不愿意投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不用说参与其治理。未上市公司的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投资对象通常选择成长快、风险小、回收周期短的企业,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强。
(四)上市渠道不畅
中小科技型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等因素造成这部分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有限。企业上市可以筹措企业发展新的资金。企业上市后,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需要披露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治理和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被投资企业IPO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退出渠道畅通有利于风险资本家的发展、壮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历史短、发展快、收益波动大等,很难获得上市资格。发起人股东的股份在股改前不能全流通、禁售期长,风险资本难以及时退出。
四、完善风险投资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路径选择
(一)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资本结构
政府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投入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在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初期,这种模式对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所需风险投资不断增加,融资渠道狭窄、资本结构不合理越来越阻碍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居民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存入银行收益低,投资于股票风险大,投资于房地产滋生泡沫经济,可以尝试引导个人投资者投入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大型上市民营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风险投资部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是富民强国的根本,应引导各类捐赠基金参与风险投资。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面临保值、增值的压力,应借鉴美国等风险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适时、分阶段、渐进引入风险资本市场,以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风险资本结构。
(二)政府引导风险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7年,财政部与科技部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政策的引导和税收的优惠客观上推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激励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法规的规定没有细化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初创期,研发投入大,收益少,风险大,政府创业投资应引导基金大力扶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发展期,高成长、高投入、高回报,政府应引导民营风险资本投资,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担保,逐渐减少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辅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成熟期,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全部退出,取消全部税收优惠。此外,政府应为PE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与管理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规定政府采购中采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的比例等。
(三)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
建立风险投资评价体系,可以甄别不同风险投资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贡献度,从而引导社会资本的合理配置,以及为税收优惠、政府引导等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清科公司与投中集团分别从募资、投资、退出、业绩等方面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其指标通常是数据易于获取的静态指标,没有针对风险投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设计的详细指标。借鉴福布斯等成熟风险投资评价机构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排名指标,风险投资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包括: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的投资数量、投资总额、参与治理度、贡献度等指标;最近5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投资的成功率,成功的标志是进一步引进较多的风险投资;被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情况等指标。
(四)完善风险资本市场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尤其是股权与长期债权资本的短缺。与股权市场相比,我国的长期债权市场的发展尤为滞后。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有形资产占比较低和缺乏信誉积累,很难在债权市场上获得资金。企业可以采用政府信用担保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既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又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吸引民间资本注入。风险资本与高科技的融合需要顺畅的退出机制。借鉴美国的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经验,创业板市场可以细分为全面市场和特殊市场。特殊市场要求上市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内部控制规范,治理完善,财务指标适当降低,向特定地域或特定人群发行。全国市场要求上市企业的财务指标较高,公开发行。建立风险投资政策性银行,对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后期发展采用信用贷款。
风险投资在我国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投资,不论是从投资金额还是从投资项目上来看都是不均衡的。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研发阶段的支持作用小。从投资金额来看,风险资本在成长期的文化企业中占比最高,其次是成熟期,种子期的占比最少,仅为1.7%;从投资项目来看,风险投资机构更关注起步期的文化企业,其次是成长期的。将投资金额结合投资项目一起分析,可以看到,投资金额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与投资项目在文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占比严重不匹配:种子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13.6%,但投入的风险资本仅仅为1.7%,起步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占比为40.9%,投入的金额也仅为18.8%。虽然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文化企业的项目数较多,但是给予这些企业的风险资本却严重不足。而对于重建阶段的文化企业,风险投资机构迄今为止尚无一例。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文化企业最渴求风险投资支持的是研发阶段,而风险投资机构为规避投资风险仅在成长期和成熟期给予大力支持,这与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相违背。二是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不同行业的投资分布不均衡。2004-2010年期间,中国文化产业主要细分行业的风险融资事件主要集中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特别是网络游戏和户外传媒,已披露的融资事件数分别为99项、88项。户外传媒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数是传统传媒的3倍多(户外传媒88项,传统传媒28项)。此外是网络社区和网络交友,融资事件数分别为62项、61项。但对于我国基础比较薄弱、需要进行技术创新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惠顾较少。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所处的环境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需要,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市场环境还没有真正培育成熟。影响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体现在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和外部政策环境因素缺失两个方面。根据《2010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披露的数据看,多层次市场不完善在影响创业风险投资经营的外部因素中占到27.9%的比重。虽然“中小企业板”(2004年)、“中关村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代办转让系统”(2006年)、“创业板”(2009年)等市场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有效促进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完善,但是真正能够通过中小板、创业板实现退出的风险投资仍然较少,“股权代办转让系统”市场有待进一步激活。同时,已上市的文化企业数量仍相对较少,未来几年能够挤进创业板的中小型文化企业恐怕也寥寥无几,这不符合风险投资机构青睐易上市产业的投资偏好。另外一个外部影响因素是“缺乏创业投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不明朗”,二者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19.3%和19.0%②。分析个中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刚起步,实践历程还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政府一方面鼓励发展,另一方面又干涉太多,设置过多的行政权力限制了风险投资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文化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大部分产业门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政治属性,并涉及国家的文化安全,大量非公有资本只能进入部分文化产业,或者通过与拥有垄断性刊号资源的国有文化单位进行合作经营来开展业务。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和非规范的合作形式,使得合作双方既无法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稳定的合作关系,也造成在合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短期行为、行政干预和各种摩擦。同时,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进出很难被定义为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虽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文化产业的关注由来已久,但害怕触及政策底线而没有找到最合适的路径。第三,政府对风险投资支持的政策力度不够。为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我国有关产业政策虽然采取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鼓励措施,但是现有政策体系缺乏系统性,作用效果不够明显,力度也不到位,并且从深度和广度上看,也远远比不上风险投资发达国家。同时,由于缺乏政策法规的指导、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很难进入风险投资行业,造成政府风险资本比例长期过高,违背了风险资本市场的基本原则。
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风险资本介入我国文化产业领域较浅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投资机制。这种不成熟性具体表现在:我国的风险投资规模小;风险投资还未真正市场化,投资主体多为政府财政或银行;风险投资的产业领域还相对局限,风险投资关注的多是低风险的传统项目;风险投资家缺乏对创意产业的认知和创意产业成长的判断经验;社会上也缺乏规范稳定的评判标准和监督机制。二是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企业的要求高。由于风险投资机构对文化产业仍然比较陌生,过往缺少成功的案例,出于风险和回报周期的考虑,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重点普遍是在资本市场上实现上市路径比较明确的企业。看好那些具备良好商业模式、有创造力以及有品牌附加值的内容、平台和团队,这就对文化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是为了规避行业陌生带来的风险,投资文化产业领域经验较少的风险投资机构或者未有投资文化产业经验的风险投资机构选择跟投方式为主。此外,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外资风险投资机构普遍采取收缩策略。
风险投资要与中国文化产业实现更好的融合,需要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从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一)政府应为实现文化产业内生性增长、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创造条件
针对文化产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首先政府应创造政策条件。一是鼓励文化企业收购兼并,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散、滥、差,产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重复建设频繁、市场分割严重,制约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收购兼并是通过转移企业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是文化产业不可忽视的发展思路。纵观国际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几乎都是以某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了兼并、收购而发展起来的。我国应该鼓励文化企业到国际市场上组建专业的海外发行公司,收购或参股国外现有的发行公司,也可以借助同业中有实力的文化公司的力量,尤其是对中小型文化公司而言。二是优化中小型文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文化企业的真正成长,离不开由小企业组织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的发展过程。未来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风险投资者最终收益的要素,中小型文化企业必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企业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让投资者看到公司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诚意。三是催动文化产业业态的创新,包括内容创新、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内容创新指用现代意识和现代审美眼光挖掘和整合传统文化资源,在创意设计、主体开发、内容创作等方面实现文化内容的再创造。科技创新指随着网络、数码等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和不断创新,要加强科技和文化的结合,催生更多的新型文化业态。我国文化产业界要敏感地抓住这一时代特征,既要想法设法占领已有的文化市场,又要千方百计挖掘潜在的文化消费模式,创造新的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企业经营运作模式不同于传统模式,其更强调“创意”,强调新的营销运营模式。同时,商业模式成熟的领域或商业模式明确的企业,其发展轨迹相对比较明确,市场前景明朗;特别是企业将其他领域成功的商业模式复制到自身企业当中,风险资本对此相当青睐,因为风险投资机构在投资前将可清楚地预计到企业发展的趋势,从而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风险。其次,应加大优惠力度,发挥政府培育引导风险投资的功能。政府应继续提供风险资本,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在美国,凡是资本金超过1000万美元的私营风险投资公司均可以向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申请对其进行投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后按1∶3的比例对风险投资公司进行资本投资,然后选择适当的时候在金融市场公开出售所持股份,及时收回投资①。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在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其中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②。另外,可对各种风险投资机构经营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用税后利润进行增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府还可给予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亏损,降低其风险。再者,在保证国家文化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非公有文化单位的市场准入限制,正确引导企业投资趋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更多行业外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政府还要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解决文化企业可供抵押的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总之,对于市场失灵的环节,政府要充当“第一位天使”;对风险投资可以顺利进入的环节,政府要营造环境,加大激励;对于风险投资“过热”的环节,政府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引导;要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和落实力度。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切实打通风险投资介入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风险投资企业内部应构建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体系
对于有资金实力并希望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风险投资应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扩张方式。鼓励民间兴办风险投资共同基金,既有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发展风险投资业,又有利于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允许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和保险金进入风险投资。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养老金和保险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又可拓宽风险资金来源。积极引进国外风险资金。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实力雄厚、投资经验丰富,将是充足的资金源泉。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及信托基金制的风险投资机构,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市场,拓宽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组织形式。拓宽多元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也是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必备的要素。风险投资通过投资实现价值增值后,必须寻找退出渠道,将收益变现并投入到下一个项目,如此循环往复,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实现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和退出方式多元化,是保障风险投资良性循环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大力发展创业板,支持文化企业上市。我国创业板才刚刚设立,还是个新生事物,要成长为类似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成熟创业板市场,成为风险投资和中小型文化企业有效对接的高效平台,还需要市场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国共有140多个地方性产权交易所,彼此孤立,未形成适应市场需要的全国性交易平台,产权流动范围受到很多限制。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淡化行政区划色彩,促进风险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此外还应发展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虽然很难形成统一的价格,且交易者的询价和谈判成本较高,市场效率相对较低,但十分灵活,既没有上市标准,也不需要严格的交易监管,仍是一种比较适合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状况的产权交易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正常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目前我国因公司上市条件苛刻,使文化企业上市难度较大,不利于风险资本的流动和再投资。因此,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或建立第二股票市场是促进风险投资和发展创业基金的重要条件。
(三)文化企业应联合社会力量,催生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风险中介机制
由于风险投资的融资过程及项目成长过程的复杂性和风险投资的新生性,决定了其适用的法律体系必然要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有关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中,1999年国务院相关部委发布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的若干意见》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风险投资法规。之后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仅涉及风险投资的某个方面,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因此,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呼吁修订现有的法律法规,建立比较系统、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从促进风险投资主体培育的角度出发,允许鼓励风险投资主体从事风险投资的各种形式存在,消除主体遭遇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加紧研究和制定完善相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规范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增强可信度与透明度,保护风险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当前,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应尽快制定和出台以《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文件中与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条文,目前可考虑制定和出台《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有法可依。《办法》即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的自身特点和国情,应充分赋予《办法》对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发行、募集、设立、运作全过程进行监管的法律权威。风险资本之所以没有充分的动机投资于初创期的文化企业,其原因之一是此类投资存在过高的评价与监控成本。为解决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体系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文化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呼吁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其网络。建设包括文化创意无形资产的评估、认证、担保、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中介机制,同时加强文化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丰富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金融工具,增强投资人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避免腐败现象发生,应鼓励个人和相关机构成立相应的中介机构,展开竞争。
综上,现阶段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表现出高度的偏好,文化产业领域也频频出现风险投资的身影,但由于文化产业领域壁垒障碍、风险资本本身运作过程中的阻力及两者结合后出现的新问题等原因,致使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与风险资本的姻缘还不深入,并且风险投资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支持力度仍然较小。但是,通过政府、风险投资机构、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政策引导、制度完善、环境优化等各方面的有力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投资与我国文化产业的高效融合将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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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城投债的快速扩张,使得各机构,尤其是银行类机构对债券投资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更加注重分析影响债券投资的宏微观等经济及政策性因素,并将业务风险有效的管控提上日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券投资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大数据下债券信用风险评估的信息提取
传统的信息不确定和不对称的问题,使得投资人对企业价值评估不准确,进而要求高的风险溢价。从根本上讲,债券市场同股票市场一样,受宏观经济面如货币政策、市场信心等市场信息因素的影响。Galai以宏观市场的定价行为作为衡量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说明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存在信用利差进而影响企业债券估价。Moerman通过研究发现,二级市场中买卖价差与债券的利率利差存在正相关关系,买卖价差与债券的期限呈现正相关的关系。从宏观角度讲,能够影响企业债券价值的因素有市场利率、票面利率、交易量、债券剩余期限、通货膨胀率等。以大数据的视角可以将这些因素统归于“利率”,因为宏观经济的各种指标最终都会以利率的形势表现出来。另外,从微观风险信息的角度出发,内部的经营问题也可能会迫使企业在债券到期无力偿还,导致投资者面临违约风险。Duffie以不完全的会计信息作为指标,提出会计信息不完整会使投资者错误的评估公司的实际价值,结果是要求公司产生高的风险溢价。Hong(2000)认为公司历史越悠久就能越好的提供更多的有价值的信息,从而降低了这种信息不确定性,降低风险溢价。微观层面影响的企业债券价值的信息,其实是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的一个反应,都体现对公司“信用”的评级。以“利率”和“信用”为给定关键字后,利用大数据搜索技术,从而找到更多企业信息,对企业债券评估具有很高的价值,运用数据挖掘技术有可以从大量的信息中提出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以往的信息不确定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大数据挖掘技术在债券信用风险估计中的应用
大数据下,我们面对的是多种多样纷繁复杂的数据,关于企业的信息有些是我们需要的,但是很大一部分是无关联的数据,所以采取新型的数据挖掘技术,找到哪些因素能够影响企业价值才是最关键的。数据挖掘就是大量的数据中,找到其中隐含的、我们看不见的、有价值的信息。数据挖掘技术有很多种,比较常见的有关联规则、神经网络、决策树等方法。这些方法中很多可以运用到债券估价模型上。在当下流行的关联分析算法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是Apriori算法。该算法通过多次循环提取,尽可能减小候选集的规模,最终形成强关联集合。这种关联规则可以应用到对影响企业债券信息的初期处理之中,找出哪些因素能够对债券价值有影响,通过关联规则可以实现数据的初期整合,删除无影响的信息。决策树是一种预测分类方法,其目的是对数据集训集进行分类,找出有价值的,隐含的信息。J.R.Quinlan提出的ID3算法根据信息增益最大化为主要属性设置决策树的节点,然后在各支树上采用递归算法建立分支树。决策树可以用于对企业价值信息进行分类估价,建立信用风险模型。通过决策树对信息的分类,达到评价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评价的目的。神经网络算法是模拟人体细胞间的神经元,通过训练实现分级、聚合等多种数据挖掘目标。神经网络技术在债券市场的研究也日趋成熟,Coasts讲神经网络应用于公司财务状况评价,发现利用神经网络预测正确率在93%。所以,利用神经网络数据挖掘可以根据提取、筛选、分类后的数据进行债券价格的预测。通过以上3种数据挖掘技术在债券市场上的应用,可以很好的分析企业价值信息。关联分析可以对找出相关信息,决策树可以对信息进行分类,神经网络可以对债券价值做一个很好的预测。
三、总结
本文首先分析了债券市场上的信息问题给企业债券风险评估带来的不良影响。针对时代背景,对大数据时代做了一个概念性的认识。通过对以往文献的研究,找出一些能够影响企业债券价值信息的因素,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和归类。然后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在债券市场上的信息挖掘的应用,关联分析可以对找出相关信息,决策树可以对信息进行分类,神经网络可以对债券价值做一个很好的预测。经过研究数据挖掘技术在债券估计中有着很好的前景。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现状
财政部2009年3月17日表示,由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行的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09年发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这次2000亿地方政府债券,根据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规模、地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偿债能力等因素,按公式法合理分配各地区债券规模。从最终分配额度来看这次资金分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宁夏回族自治区获得大约30亿元的额度,新疆55亿元,陕西60亿元,贵州64亿元,而广东为109亿元。中西部地区获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占全国额度的比例,都大大高于其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这主要是考虑到了中西部地区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欠账较多,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投资项目任务较重,而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较低、筹资能力有限,这样分配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但是,这样的分配格局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中西部地区经济本来就比较落后,现在又发行如此大规模的债券,容易引发各种风险。特别是迪拜590亿美元的“倒债危机”更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研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风险是当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高度关注并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基于经济学维度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风险分析
(一)宪政经济学(ConstitutionalEconomics)分析
宪政经济学主要是由布伦南和布坎南(Brennan&Buchanan,1977,1978,1980,1985)开创的,是经济学方法在宪法领域的推进,其核心问题之一是“政府悖论”。布伦南和布坎南摒弃了政府是仁慈代理人(AgentBenev-olence)的传统假设前提,并借用了霍布斯(Hobbes,1651)的利维坦(Leviathan)假说,认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甚至推动,但政府这个“拥有独立利益的巨物”,会利用政治垄断权力来尽力压榨居民,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例如,设置更高的税率来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以满足本身政治利益的需求。可是过度的财政压榨会使居民在要素能够自由流动的情况下“用脚投票”(Tiebout,1956)到符合自己偏好的“税收负担与公共产品”组合的地区。为了能够使现期收入最大化同时又不会导致税源流失,举债就成为了利维坦政府(LeviathanGovernment)最好的办法。当然,一个对其后任者有足够的利他之心且对债务承诺负责的利维坦政府会在理性的框架下安排债务。然而,不幸的是,这两点难以满足。利维坦政府往往对现期利益赋值过高,很少会照顾到未来。另外,对于权力的绝对垄断又使利维坦政府和债权人(尤其是内债债权人)之间无法处于平等博弈地位,因此债务承诺约束不足;而且政府还能以通货膨胀的方式还债,将负债转嫁给社会①。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转型时期,民主法制各方面的建设都不够健全,使得许多地方政府呈现出一定的利维坦特征和倾向(冯兴元,李晓佳,2005)。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我国地方财力上移到中央,因而中央政府收入得到提高,地方财力大幅下降,地方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7年的45.9%。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地方事权并没有减少,地方财政支出增长呈现出明显的刚性,地方政府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93年的71.7%上升到2007年的77%,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经常入不敷出。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地方政府便以“多元化融资、多头借款”等名义举借了大量的债务。200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债务课题组对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一次摸底调查显示,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0,000亿元以上。其中,地方基层政府(乡镇政府)负债总额在2200亿元左右,乡镇平均负债高达400万元②。地方政府的这些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是地方政府追求财政收入最大化和政府规模扩张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让利维坦这个“怪兽”拥有了更加锋利的爪牙③。
(二)财政联邦制理论(FiscalFeder-alism)分析
财政联邦制是指各级政府为共同履行公共经济职能,在财政职能和收支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其主要内容包括不同级别政府的作用,收支如何在各级政府间进行划分以及政府间的补助等一系列问题,其实质是财政分权。蒙特诺拉、钱颖一和温加斯特(Montinola,Qian&Weingast,1995)认为,在财政联邦制下,地方政府具备财政自主权,但不能发行货币,也不能享受无限制贷款,即各级政府都面临硬预算约束。但是实际上,地方政府却面临不同程度的预算软约束(SoftBudgetConstraint)。预算软约束(SoftBudgetConstraint)是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Kornai,1980)在分析社会主义企业行为时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在集权体制下,会存在“父爱主义”(Paternalism),即一旦企业遇到困难,政府出于种种考虑会表现出父爱而给予企业以帮助,于是,预算约束就会软化。预算软约束上升到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就是中央政府会对陷入财政困境的地方政府伸出援助之手,此时,采取机会主义的地方政府就会过度发债并期望中央政府对全部或部分债务承担最终偿还责任。从宪法上看,我国是中央集权型的单一制国家,但是蒙特诺拉、钱颖一、温加斯特等(Montinola,QianandWeingast,1995,Qian&Weingast,1996)研究表明,中国存在市场维护型联邦主义(Market-PreservingFeder-alism),并将其命名为“中国式联邦主义”(Federalism,Chinesestyle)。在这一体制下,分散的政府体系和地区间竞争可以遏止中央对地方的过度干预,增强地方政府为当地经济增长而推进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性(Qian&Weingast,1997)。但是,这样分散化体系也会产生预算软约束,地方政府没有中央政府的约束而可能自行其事。另外,Tsui&Wang(2004)研究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控的天然难度,我国的政绩考核简化为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和对特定指标的监控,例如,GDP、就业率、税收增加、居民增收等(欧阳日辉,吴春红,2008)。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绩最大化”,获得连任或升迁的机会,大搞“形象工程”。而且,虽然我国宪法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五年同职连任不超过两任,但是地方政府官员的任期的临时性很强,大部分主要地方政府官员很少任满一届,这样频繁的变动使得地方政府官员倾向于大量负债,因为任期短意味着大量长期负债无须在自己任期内偿还,所以可以专心忙于自己的项目立项(魏加宁,2004)。同时,由于中央政府的“父爱主义”使得地方政府举起债来更加无所顾忌。因此,在我国当前这一体制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无疑使得中央政府面临巨大的债务风险。
(三)政府竞争(CompetitiveGovernme-nts)与博弈论(GameTheory)分析
亚当•斯密(AdamSmith,1776)在其名著《国富论》指出,土地是不能移动的,而资本则容易移动,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对产权提供有效地保护,那么资本所有者就会将资本移往其他国家。美国经济学家蒂伯特(Tiebout,1956)在《地方支出的纯粹理论》(APureTheoryofLocalExpenditures)一文中,在七个假设条件下构建了一个地方政府模型,认为在居民可以自由流动的前提下会“用脚投票”(Votingbyfoot)迁移到能够更好满足他们偏好的社区,为吸引选民,地方政府展开了激励的竞争。布雷顿(AlbertBreton,1996)在《竞争性政府:一个关于政治和公共财政的经济理论》(CompetitiveGovernmen-ts:AnEconomicTheoryofPoliticsandPublicFinance)指出,联邦制国家中各级政府总体上来看是竞争关系,政府之间、政府内部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政府之外行为主体之间面临着选民和市场主体(企业等经济主体以及工会等非经济主体)的双重压力。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赢得选民支持并谋求连任,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以及提供就业岗位上展开了激烈的竞赛;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迎合“用脚投票”的私有部门(尤其是私有企业),不得不采取各种优惠的税收政策。各级政府为了提高自身的吸引力,就围绕着居民和资源展开了激励的竞争。博弈论中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囚徒困境(Prisoners’Dilemma),简单的说就是两个嫌疑犯被抓,分别囚禁审理。警察告诉他们:如果两人都坦白,各判刑8年;如果两个都抵赖,各判一年(或许因证据不足);如果其中一人坦白另一人抵赖,坦白的放出去,不坦白的判刑10年(这有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味道)④。在这个例子中,两个人都抵赖,各判刑一年才是最优的选择,但是由于处在竞争的环境中,两人无法沟通,选择不坦白要冒极大的风险,所以对于理性的个人来说坦白才是最优选择。将囚徒困境引入地方政府竞争机制就可以理解地方政府发债冲动,以及由此引发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风险。我们假定,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是提供本地区内的公共商品和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也就是说为了地方自身的利益,它将选择最有利于本地区的发展政策。同时,我们假设在地方政府之上没有中央政府,或者说在模型分析时暂时不考虑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另外,为了使模型的分析简单明了,我们假定只有两个地方政府,甲政府和乙政府,这两个政府的政策选择只有两种,发债或不发债。
若双方都发债则各自收益为(8,8);如果甲政府采取发债,而乙政府采取不发债,那甲会因为发债获得本地和外地更多的资金来促进本地区的发展,因此,得10分的收入,乙政府因不发债而无法获得充足的资金来提供本地区内的公共商品和服务,导致乙政府的居民“用脚投票”到能够更好满足他们偏好的其他地区,因此,乙的收入是负14分;将这一分析思路运用到乙,则乙获得10分收入,而甲承担14分的损失;而如果甲乙都选择不发债,则甲乙都无法获得充足的资金来提供本地区内的公共商品和服务,甲乙两政府的居民都会“用脚投票”到能够更好满足他们偏好的其他地区,因此甲乙都受到5分的损失。甲地方政府会想:如果乙政府发债,那么我选择发债就可以获得8分的收入,而如果我选择不发债,就会遭到14分的损失;如果乙不发债,那么我选择发债就会获得10分的收入,而如果我选择不发债,就只会遭到5分的损失。因此,无论乙政府是否选择发债,我选择发债都是较优的。所以甲最终会选择发债。乙政府在无法与甲政府事先沟通的情况下,其思考的逻辑也是与甲政府相一致的,即最终的选择结果一定是发债。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在我们的假定都有效的情况下,无论其中一方选择发债或者是不发债,由于有更大的利益诱惑的存在,另一方都会选择发债,因此,博弈的结果必然是双方都选择发债,甚至是过度发债的策略组合,即利用本地和外地的充足资金来提供本地区内的公共商品和服务,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我国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经济利益渐渐分明,地方政府竞争也由此而渐渐突显。张维迎、栗树和(1998)认为,地区间竞争是改革初期地方分权政策的产物,当中国中央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实施地方分权政策后,地方政府间就在产品市场上展开竞争。樊纲、张曙光(1990)通过研究地方政府之间“兄弟竞争”的情况,指出了中国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投资和货币发行领域的横向竞争以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同一领域的纵向竞争。冯兴元、李晓佳(2005年)认为,对地区经济利益和个人前途的追求使中国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政府展开了激烈的财税政策、普遍奉行发展性财税政策。可见,我国地方政府存在激烈的竞争,各地地方政府都力图通过优质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来吸引外来资源,扩大税基(钟晓敏,2004)。因此,我国地方政府也存在囚徒困境的情况,会过度发债引起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风险。
三、控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风险的对策分析
(一)宪政约束
为了防止利维坦政府的潜在侵害,布坎南和塔洛克(Buchanan&Tullock,1962)认为要建立“一系列预先达成的规则,嗣后的行动都在这一系列规则范围内进行”,而这一系列的规则就是“宪”或“宪政”(Constituti-on)。所以为了控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风险,应该给政府举债进行宪政约束,给利维坦政府打造一个严密的“笼子”。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章第28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支出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就从法律上否定了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合法性。因此,我国应首先对现有《预算法》进行修订,将政府举债写入我国宪法,而不是将其作为一种权宜之计⑤。然后制定《公债法》和《地方公债法》,以法律形式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债主体资格、发债申请、审查和额度批准、发债方式、资信评级以及偿债机制等予以严格限制。
(二)预算硬约束
科尔内(Kornai,1980)认为“父爱主义是预算约束软化的直接原因”,因此,要消除我国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的情况,就必须改变父爱主义的制度背景。首先,要进行彻底的“分税制”改革,并真正做到“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并减少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债务豁免情况,使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无偿救助成为不可能。其次,改变我国现有的政绩考核和官员任免制度,不再以单一的经济指标作为我国地方政府政绩和官员任免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标准,取而代之的是全面综合的考核指标,包括:遵守法律和程序要求、财政健康、反应能力、效率以及对市民负责(Matthew&Anwar,2005)。同时可以考虑将债务管理纳入政绩考核和官员任免体系,提高地方政府对债务管理的认识,并可以减少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风险。最后,实行债务继承制度,当政府换届或者更换主要官员的时候,前任地方政府或者官员必须经过中央或全国人大的严格债务审核程序,审核其任期内发债规模,并实行债务在各界政府继承的制度,从而抑制地方政府在机会主义和短期行为下的过多发债冲动。
(三)财政约束
地方政府恶性竞争和博弈会使得地方政府陷入过度发债的泥潭而不可自拔,也会产生地方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之后的最大风险。所以,为了防范这种风险,最优的选择是从财政上对地方政府的发债规模进行控制。建立严格的财政纪律,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力度,向社会公开地方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审批情况,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争取纳入预算内进行管理,减少财政资金浪费以及被挤占挪用情况。同时,应该实行市场信任的财政政策规则,以法律的形式清楚地规定和公布例如赤字比率、债务比率等财政规则,增强财政透明度和建立市场信心,打击地方政府各种形形色色绕开法律规则和逃避监管的财政机会主义行为。
(四)监管约束
地方政府债券也是一种债券,理应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但考虑到地方政府职能的广泛和不规范性,可以考虑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设立一个专门的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机构作为监管主体,专门用于草拟监管提案、颁布监管法规、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监管工作。同时,考虑到地方政府债券与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高度相关,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机构应与证券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和计划管理部门进行多角度沟通,对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资格、发行规模以及发行结构等方面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协调好与国债市场,企业债市场,股票市场、银行信贷市场的关系。另外,可以引入市场中介机构,例如发行律师事务所、证券评级机构等对地方政府的发债行为进行监管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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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债券投资业务是国内商业银行除存贷款之外的主要业务之一,但商业银行普遍以存贷款业务为主,对债券投资业务重视程度不够,管理较粗放,风险较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券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教育债券相关研究概述
(一)国外教育债券融资的情况
发行债券为教育筹资在发达国家已屡见不鲜,其中又以美国最早以及大规模地利用债券为教育融资。《教育大词典》解释“:学校债券,加拿大和美国的某些地区的学校向学生的父母和其他人士筹集贷款来资助学校基本建设费用的债券。在美国此项债券由校务委员会或地方选举人核准发行。”(孟钟剑,2008),主要有:
(1)地方政府发行的市政债券通常涵盖教育项目,其一般责任债券(GeneralObligationBonds,GOs)可为其管辖的学区筹资。
(2)地方政府收入债券为政府拥有的公用事业和准公用事业如专科学校与大学等融资,其收益通常包括宿舍费、学费等,有时也包含了大学院校里一般性资产的筹措,此类债券通常被称为大学债券(CollegeandUniversityRevenueBonds)。
(3)如加州教育设施管理局这样的机构为当地的高校发行债券(PooledCollege,UniversityBonds),此类债券评级视乎资产业务的收入有高有低(Webster,Keeley,2014)。
(4)高等学校或高校系统自行发行债券,如NevadaUniversityandCommunityCollegeSystemleaserevenuesbonds,此类债券有资产抵押,保险保障,租赁收入来自于联邦政府在高校内设立研究机构而租用校内建筑与设施,通常信用评级较高(BusinessWire,2013)。美国的教育债券有普通债券与免税债券之分,高等教育债券资金主要用于资金周转、偿还当前的其他债务或用于学校大型项目的建设,债券期限通常较长,有20~30年的中长期债券与长期债券,甚至有至今被人津津乐道的耶鲁大学于1996年发行的为期100年的跨世纪债券(石钧,2009)。发达而完善的金融市场是美国的教育机构得以利用债券融资的基础,其债券评级机构如FitchRating已有多年的国内及国际公共财政金融的服务经验,能够对政府、教育机构乃至于非营利性机构发行免税债券进行有效的信用评级以及跟踪评级。英国高校也有举债融资的举措,兰卡斯特大学曾在1995年为建设体育中心发行了债券,而著名的公立大学剑桥大学在2012年才开始发行债券,发行了价值3.5亿英镑的40年期债券,为新成立的干细胞研究实验室和研究生宿舍提供资金,剑桥债券一发行立刻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国际评级公司穆迪也给出了3A评级。
(二)我国教育债券融资的理论与实践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主要依靠财政经费,在进行分税制改革后,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的教育经费尤其是基础建设投资不足,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承受范围之内发行专项教育债券可以缓解经费不足之难题(谢胜强,2003)。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教育被视为具有外溢性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是社会的人力资本投资,有代际效应,发行教育债券更符合公共财政下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与公共产品时期收益原则。教育债券在市场中也符合投资者的社会价值趋向。省级政府应为教育债券的发行主体,在发行的结构、规模、期限等方面,应顾及地方教育的结构与“教育成功”的周期,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优化教育债券资金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中所占的比例,其中用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和初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教育债券应设为长期债券,还款年限应为10~20年。而用于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债券,期限则可以稍短一些,一般在10年内为宜(程立军,2011)。随着高校经费来源结构的变化与资本市场的发展,高等教育债券被许多学者认为是高校融资的新选择。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总体而言不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高校的拨款差别巨大,某种程度上制约了部分地方高校的发展,而其他的经费来源如银行贷款、学费收入在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弊端(刘新荣,罗毅,2010)。高校利用债券融资的尝试主要在政府债券,由中央政府发行国债再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显性与隐性的交易成本较高,若高校可以直接发行债券,此两类债券的产品差异性及对投资的要求都有区别:由有实力的高校或高校联盟自主发债的主要节点被认为是如何对高校进行信用评级,以及债券市场对高校的信息披露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要求,这会促使高校与政府、市场的关系进行调整,对高校的治理能力尤其是专业理财能力是较大的挑战,进而自主发行债券的利率、期限结构、资金用途等方面的制度构建才可以与高校的发展需求相符。通过债券融资必须考量风险及其控制,杨继瑞,孟显芮认为发行高等教育债券所面临的风险是债券发行、流通、及偿还等一系列过程中,因为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而产生的债券实际收益率降低或债权无法偿还等方面的问题,主要有系统风险如政策风险、购买力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以及非系统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财务风险,通过构建风险控制模型,其结果显示在系统性风险中,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的重要度最高,而在非系统性风险中,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的重要度最高。另外,国家开发银行已涉足国家助学贷款并以支持创业、就业等方式保障助学贷款业务,尚未在政策性金融债券融资上开展与发展教育基础建设的相关项目。综上所述,由于教育产品的混合属性,不同层次的教育与政府、市场的关系有所区别,通过政府债券融资的理论与实践都较为完善,而在高等教育(目前包括了高等职业教育与专业硕士的培养)阶段,利用债券融资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存在许多问题,在职业教育进行调整与改革的过程中就需要考虑与市场接轨,无论是人力资源市场还是资本(债券)市场。
二、利用债券为职业教育融资的思考
职业教育经费来源多元,政府、学校、企业、行业、个人通过财政拨款、自筹经费、校企合作、捐赠与缴纳学费等方式投入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面临着开放合作、因地制宜以及国际化的机遇与挑战,从资金需求来看,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学生资助以及培养培训经费,着力于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与升级、教育公平以及人力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源开发。职业教育混合产品的属性,其不同的举办与承办主体如政府、学校、职业教育集团等资金需求方在进入债券市场筹资时,部分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如财政贴息、补贴或担保乃至于利率优惠、税收减免,可在发行主体的信用基础之上对投资者增加一定的吸引力。
(一)提高政府债券融资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
职业教育有作为地方性公共产品,促进当地的社会发展的作用,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融资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地方政府的支出公平与效率原则,债券市场也能够及时暴露和释放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直接或间接对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也形成一定的约束力。因此,根据地方的实际,在当地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适度提高政府债券融资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以政府投入带动职业教育形成良性发展的状态。
(二)扩大职业教育从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中的受益面
如前文所述,我国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可视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已经部分从政策性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券融资中收益。政策性银行一般服务于那些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且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资金回收慢的项目领域,如农业开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领域。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国际化过程中,若产生符合国家政策又在政策性银行项目领域之内的项目,政策性银行丰富的金融债券发行经验以及项目贷款管理经验能让职业教育扩大在金融债券的受益范围。政策性银行具有依托国家信用的优势,项目贷款管理有较强的约束力,也便于接受政策性的财政贴息、补贴、担保等,有利用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保持与政府和市场的合理的关系。
(三)发挥公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职业院校及职业教育集团融资的作用
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2012年才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一年(含)以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备案制发行,交易所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综合平台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简化了发行流程,不受企业净资产规模的限制,融资规模相对较小,发行周期灵活,对发行的营利要求也较低,因此吸引了民间资本的参与。2014年5月,融资规模仅为200万元的“秦岭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债券”登陆私募债券市场,此举可为同样具有一定产业性质的职业教育吸引社会资本以及把职业教育与金融对接提供积极的借鉴意义。对于民办职业院校与教育集团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股权融资与银行信贷之外增加了新的融资方式,对于公办的职业院校与公私合糅的职业教育集团而言,在职业教育集团内部化的市场内形成符合利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实际经营的内核,借助金融纽带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多元主体之间的战略合作。由于职业教育可以对社会产生正向的外部性影响,的无论是何种性质的职业院校或职业教育集团,都有可能提供带公益性质的职业教育,因而也会受到利率与税收方面的政策影响,起到以财税政策与货币政策引导资本进入职业教育的机制的积极作用。
一、其他融资费用的税务处理
债券融资中除了利息费用之外,还会包括其他一些内部费用和外部费用,内部费用包括为发债在公司内部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差旅费、招待费、宣传费等等,外部费用主要是券商的承销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评级机构的评级费用以及律师费、债券登记方面的服务费用等等。虽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费用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内部费用也应记入财务费用,但鉴于很少有企业对发债费用进行精确的内部归集,一般直接记入管理费用,而且这种处理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因而大部分税务实践不会追究。从外部费用来看,最大的是券商的承销费,对承销费的处理,是债券发行细节中应特别关注的地方。一是承销费的收取通常是按照债券发行面额的一定比例,如中期票据一般为0.3%。发债公司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承销费的处理也应该与利息处理相一致,即如果债券融资的用途包含了工业项目,则无论是在会计上还是税务上,都需要考虑资本化的问题。二是承销费通常包括两种支付方式,即为一次支付或分年支付,此时需要严格按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即如果是一次支付的,应按照规定进行分年度摊销,而不是一次性记入费用。三是债券成功发行很可能是在年度中间,承销费的收取方式是券商直接从募集到的资金总额中扣除承销费然后将剩余资金打入企业账号,如果该承销费是分年支付的,此时企业需要考虑,该承销费用其实是自发行成功后一整年的费用,不可以在当年全部税前扣除。举例,如果2013年7月31日债券资金到账,当年支付的承销费为1200万,则2013年税前扣除的承销费只能是500万,即100万*当年剩余的5个月,其余的700万应在下一年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税务入账凭证的问题
发债的主体募集到的资金被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是一种常见现象,此时下属子公司的相关费用的入账凭证如果只是母公司开出的收据,则有可能被主管税务机关质疑。此时,有两种解决渠道,其一要求收到利息或承销费用的金融机构,对母子公司分别开具发票。其二,可以考虑按照苏地税规[2011]13号中“企业无法取得合法凭证,但有确凿证据证明业务支出真实且取得收入方相关收入已入账的,可予以税前扣除。”和“企业向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而支付的利息,以借款合同(或协议)、付款单据和相关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所确认的原则并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情况下税前扣除。但其实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应该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相关文件对这一事项进行规范,可以参考水电费分割单的办法进行处理。
三、债券发行中的营业税问题
发债的主体募集到的资金如被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则根据配比的原则母公司需要向子公司收回这部分资金的相应利息。这样操作在具体执行时可能会出现税务问题: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回相应利息需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根据国税函【1995】第156号,“《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母公司因发债需要缴纳营业税,则不仅会增加集团财务费用,而且还要办理很多税务手续,会给公司带来很大麻烦。为解决上述难题,企业可以跟主管税务机关讨论适用财税字(2000)7号中的规定“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此时,发行人不仅需要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实质要件执行,更重要的是必须符合相关的形式要件,即证明符合上述规定的各种文件,除发债的募集说明书外,还要在母子公司之间签订借款协议以及保留相应的划款及用款凭证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利率应与债券发行利率一致。四、债券发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债券的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列举的范围,所以应该无须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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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风险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审计威信,优化审计环境,增强审计活动绩效的内在需要,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风险防范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政府审计风险产生因素分析
政府审计风险产生的因素复杂多变,基本可划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两个方面。
(一)客观因素方面
1、环境因素的影响
所谓环境因素的影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法律环境的影响。在现在的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无论是独立审计或者说是政府审计都涉及经济活动,都需要遵循审计的客观规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时间还较为短暂,相对于西方的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来说还存在着较多的不足之处需要我们不断发展完善。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也会对经济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审计风险也会表现出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受法律环境因素的影响,现在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处在发展完善的阶段,尚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以及不规范的行为存在,在审计部门的法律法规制定方面也存在着制度落后的问题,法律法规对于新情况以及新问题没有提出相应的应变规定,另外,政府审计对行政性规定的依赖性大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加之部分的行政性规定缺少细致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加大了审计部门的工作难度,此外,我国的政府审计属于行政型的审计,无疑审计权力也就成为了政府权力的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的审计法在给予审计机关重要权力的同时也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审计对象的特殊性以及内容的复杂性
政府部门以及国有资产的财务收支情况是我国审计部门的主要审计对象。由于在进行审计时涉及到的大多是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因此,审计工作面临重重困难。而政府审计任务的下达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通过指令进行,这样一来,审查的范围也就仅仅是限于很少一部分财务活动中的关于审计的内容。这带来的后果就是重大问题以及行政干预的遗漏,审计的结果也与实际情况不符。
3、审计风险以及审计成本较为均衡
政府审计与一般部门的审计不同,政府审计的目的是尽可能的减少国家的财政负担,以充分维护国家的财政秩序和经济秩序,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权益。审计的风险和审计的成本是一种反比例关系,假如降低政府审计的成本,风险就会增大。政府审计的费用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政府在审计前所需要的费用也无法正确的预计。当国家处于两难的选择时,就会想法设法的降低审计部门的成本,这样一来,审计风险就会直线上升。
4、审计的技术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的审计手段还是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这样一来也造成了我国高风险审计项目的审计欠缺。在审计时采用经验抽样法,样本无法正确的反映总体的性状,因此带有较大的风险性。我国的电算化审计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国各地的审计机关还存在思想观念以及财政状况的差异。因此,电算化得不到很好的普及,政府审计的风险也就相应的增大了。
(二)主观因素方面
由于面对的审计对象复杂多样,审计内容涉及到的范围也相当广泛,因此审计人员必须要熟悉与审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要紧紧跟随时代发展的潮流,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做出正确的判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审计人员具有的道德素养以及工作的责任心也会直接的影响到我国政府审计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二、加强政府审计风险防范对策
我国的政府审计任务重、工作量大,因此执法力度也较大,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也不能对每一项工作都投入百分百的热情。因此,我国的审计工作难度加大,需要审计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认真做好审计工作。
(一)加强对审计环境的治理力度
加强对审计环境的治理力度是防范政府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我们要制定合理的审计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会经济环境的治理,切实建立起完善的审计法规体系。
(二)强化风险意识教育
加强对政府审计人员的相关风险意识教育,切实帮助审计人员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审计风险已经为大多数人了解,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审计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教育,使得在职的审计人员能够充分的认识到其存在的潜在性损失,从思想上加强理解的深度,切实抑制审计风险。
(三)科学的运用审计方法,以充分保证质量
在进行审计调查的基础上要充分结合自身的专长,加强审计调查。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切实将各项任务分配到个人,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在进行审计时,审计的结论也要做到客观公正,要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严格的执行审计的程序建设,充分保证审计的规范化
首先要依法收集审计证据,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在编写审计工作程序时要进行调查取证,使审计的程序更加规范化,这样一来就减少了审计的风险。审计工作层层把关,级级审定,能够保障审计工作的合理正常运行。
(五)切实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
国家的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切实建立起严格的审计质量考核体系,审计考核的内容和风险的有机结合,以及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有利于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加强自身的责任感。审计风险无处不在,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对我们审计工作的结论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此我们可以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体系,明确各个人员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要求每位审计人员都要严格执行,实行风险自负。
(六)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事关我们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使他们人人都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坚持为国家负责,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七)加大公众的参与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
审计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善于从社会群众的意见中发现线索。而对于公众强烈反应的问题就更得予以高度重视,只有这样,审计人员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发挥好审计工作的最大效益。
三、结束语
政府审计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审计机关切实发挥好其作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审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由于政府审计的风险越来越大,因此我们更要从意识层面上加强重视的力度,将审计工作深入到实际的工作中去,深刻的剖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找出最有效的对策来防范风险,来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表现及因素
(一)审计内容复杂造成的风险
在实践工作中,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主要是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的,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是设计全方位的,不仅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济业务计划、内部控制、投资决策等关系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涉及到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与企业的性质相关的内容。一方面,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对审计项目进行确定时往往会被企业负责人所授意。可见,审计内容的复杂性加大了审计风险的发生。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的经济问题层出不穷,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负责人和领导者,需要企业内部能够制定出各项完整的制度,而企业内部制度的不健全也为审计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三)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造成的风险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审计工作的有效完成。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简单、业务知识不熟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等,这些都是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因素。
(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造成的风险
企业内部各部门都具有不同的经济利益,在面对审计时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确性将对审计部门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起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是为企业管理而提供服务的,在很大程度上要服从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观意愿,因此,当面对企业领导者参与违法违纪时,内部审计的效力将直接取决于企业领导者的意志。
二、防范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建议
(一)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的审计项目,其覆盖面十分广泛。审计中存在的风险高于一般的财务审计,因此,也就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来挑选出具有较强业务素质的人员加入审计队伍。另一方面,要及时对审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不断为他们提供更新审计知识、更新会计知识、更新法律法规知识、更新生产经营知识的机会,全面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全面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重心,没有独立性、缺乏自主的审计工作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由于我国目前的大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由单位内审部门担任,其独立性很难实现。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改变目前的状况,引入一些外部审计机构,这样既可以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又可以保证审计的质量规避审计风险的发生。
(三)改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环境
为了营造良好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环境,企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例如:企业的人事部门可以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时,提前充分考虑审计的资源和时间,合理安排人事离任、上任的批次,坚持做到“先审计,后离任”。
(四)科学运用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是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变化的,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及时调整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及时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审计。例如: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审计、采取个别谈话的方法进行审计、召开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在内的座谈会等。
总之,在实际工作中深刻认识和理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原因,并及时找到解决风险的对策,才能真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断提高审计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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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是企业各类风险的集中体现和导火索。做好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提前识别和发现风险并尽早采取措施非常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论文,供大家参考。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财务风险产生于企业在筹资、投资、运营和利润分配的过程之中。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内外环境的影响,遭遇很多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可能出现财务结构不合理、筹资成本过高和偿债能力下降等情况。这导致了企业可能在某一阶段财务成果会和预期收益之间差距悬殊。企业的财务活动可以划分为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运营活动和收益分配几个方面,因此财务风险也相应的划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运营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财务风险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有可能来自企业内部,也有可能来自企业外部,这种风险的形成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财务风险不可忽视,因为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极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名誉上的伤害,财务风险普遍存在于各行各业。财务管理者如果应对得当,可以在防范财务风险过程中找到发展契机。
一、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1.财务决策没有科学性。
财务决策的不科学包括了企业投资决策失误、资本结构不良、筹资决策成本过高、企业受益分配过于随意等等。首先,企业运行需要资金的支持,资金是企业运行的血液。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制造业和加工业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这是我国在工业化进程和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我国很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都过高,这导致了资本结构严重不合理。很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都高于百分之三十,这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财务负担。如果企业不能偿还到期负债,那么势必会面临着破产或者清算的风险,使得企业面临运营风险。其次,很多企业在决策过程中依靠主观经验,而不是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这让企业的投资项目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收益,投资成本无法及时收回,让企业蒙受较大的投资风险。再次,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票发行、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获得资金,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的筹资方式各有优缺点。我国大多数企业倾向于短期借款的方式进行筹资,但是金融市场上汇率和利率是随时发生变化的,如果金融紧缩或者短期利率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那么企业将要付出较多的利息费用,企业很有可能无法支付高额的利息费用而面临筹资风险。最后,很多企业的利益分配随意性较大。利益分配过程没有科学规范的流程,也难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进行科学的分配,影响了企业的资本结构,使得企业遭受财务风险。以香港合俊控股集团为例,它是一家知名玩具企业,在鼎盛期的销售额达到每年7亿港元,曾经是全球最大的玩具加工厂,是世界知名玩具品牌的制造商,按照OEM基准生产加工了孩之宝、美泰等多种品牌玩具,但是其在2008年宣告破产。究其原因,大家发现合俊控股集团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依然想银行贷款近2.5亿港元收购位于福建省的银矿勘探权,但是却最终没有取得开采许可证,中国矿业没有返还预付资金,这导致公司最终难以偿还负债,资金越来越紧张最终使得企业崩盘,面临破产结局。
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全球化成为大势的情况下,市场信息和市场机会变得稍纵即逝。而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往往难以有效掌握市场信息,对市场信息变化反应不灵敏。财务风险意识不高,将财务管理工作局限在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的提升上。如果企业不能够及时分析市场信息的变化并随机应变,那么企业依然会面临财务风险。另外,很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管理得一团糟。高级管理者之间相互猜忌,财务控制不严格,资金收支松散,财务分析工作少之又少。部分企业甚至没有财务人员,老板兼任财务工作。这样的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权责不明确现象,在工作中舞弊和错误的可能性非常高。资金使用由于缺乏监督而效率严重低下,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都没有妥善的保证。企业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之下面临着多种多样的财务风险,如果企业没有完善的财务风险评估体系,那么企业难以了解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财务风险评估,这也使得企业面临财务风险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例如,韩国一家跨国公司的经营范围遍及全球,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但是其在2008年发生了一件全球皆知的财务丑闻,财务人员通过对转移运费的截留贪污了4000万美元,舞弊次数高达100次,最后携款潜逃。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家跨国公司的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由一人负责,没有进行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内部控制彻底失效,最终给这名财务人员创造了作案机会,但是公司总部却一直毫无察觉,直到损失发生。
3.经济社会发展不稳。
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属于企业财务风险成因中的外因,外因对事物变化和发展起到阻碍或者推动的作用,企业要重视外因给财务风险带来的影响。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它是处于宏观经济社会之中的。那么企业必然面临着政治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技术风险、文化风险、环境风险等等。宏观经济社会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往往是不可预见的,也是不可逆转的。很多跨国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受到贸易壁垒、关税的限制,也有可能被东道国限制将利润带回母国,这都使得企业面临着可能的财务风险。举例来说,2013年7月广西、广东和湖南地区遭遇到特大暴风雨袭击,海运企业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广东省的经济损失达到了7000万元。
4.市场环境波动性较大。
国经济发展自从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之中去之后,企业的发展不仅仅面临来自国内市场变动的风险,还遭遇着国际市场环境变动的风险。企业为了适应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的变化,为了不断适应科技的迅猛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外汇汇率、贷款利率、进出口退税率等等都会影响企业的效益,如果通货膨胀严重,企业的资金周转将面临紧张状态。2009年我国政府表示将继续推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说明企业面临稳定的资产市场并能够打消通货紧缩。但是伴随着企业的贷款增加,企业面临着较大的负债压力,同时也面临着货币利率增幅压力。
二、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策略
如前所述,企业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企业,就要在防范财务风险上下功夫。根据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我们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财务风险,实现企业财务效益最优化。
1.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要认真分析自身实际状况、生产经营性质、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流程、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参考同行业、同规模的其他企业的管理制度,以此作为标杆和参考,建立企业内部行之有效的、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让企业能够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2.企业应提升财务风险管理意识。
很多企业之所以面临财务风险是因为其财务风险管理意识不强,财务人员应该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对企业内部财务数据的变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善于对不同时期、不同企业之间的财务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信息和决策的依据。
3.企业要科学进行财务决策。
企业应该针对投资进行因素体系建设和信息体系建设,避免投资决策过程中出现主观随意性,减少依靠经验进行决策的可能性。决策者应该对影响投资的内外环境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和科学考察,然后再制定决策应对投资风险。企业要将财务决策的利益和决策者的薪酬联系起来,让投资决策者承担因为投资失误带来的损失,这时候决策者定然会认真分析再做出投资决策,能够做到切合企业实际,客观分析财务风险,而不是传统的大锅饭的决策方式。只有利益相关、责任到位,投资决策者才能关注长期受益,避免盲目投资。
4.企业要构筑合理的资本结构。
企业有效运作的前提是具备合理的资本结构。合理的资本结构是避免资金风险出现的合理保障,为了构筑合理的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企业可以控制资产负债率、增强资金流动性、让收益均衡分配。
5.企业要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企业内部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是其防范重大财务风险、提升内部管理效率的重大措施。是我国实行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是企业实行持久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已经进入迅速发展阶段,近几年的国民经济一直维持着高速增长。但是企业面临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环境是复杂多变的,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着严峻的风险和挑战。在市场经济波动发展过程中,财务风险剧增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应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加强其对环境的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总而言之,企业面临着错综复杂的财务风险,唯有提升防范意识、增强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市场应变能力,认真分析财务风险成因,才能够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体系,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水准,避免因为财务风险带来的消极影响和不良财务后果。财务风险防范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意义非凡。
1对县级医院财务风险的认识
1.1县级医院财务风险的内容
县级医院财务风险是指县级医院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医院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产生损失的机会和可能。医院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出现财务风险,导致偿债能力降低。县级医院财务风险根据其财务活动的内容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收益分配的风险。
1.2对县级医院财务风险产生原因的认识
首先,县级医院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过于强化会计实务工作,相关财务风险业务认识缺失,是财务人员主观上造成财务风险的因素。其次,县级医院建立的内控评价系统主要是照搬过来的一些管理制度,没有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更没有充分建立起系统、完整的财务风险治理的体系。最后,内部财务监督不到位,内部财务监控作为医院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大部分县级医院在其单位内部未能建立起完善的内部监控制度及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财务活动中的危害行为难以做到有责必究,这无疑为部分医院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很容易引发财务风险。
2县级医院在运营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1)县级医院筹资中存在的风险,作为公益性较强的县级医院没有像企业那样动态、灵活、多途径的筹资体系,融资渠道和方式相对简单。一般以贷款和地债为主,融资付出的利息等费用过高,并且导致资本结构不能合理搭配,极易产生财务风险。
(2)县级医院扩大资产投资中产生的风险,县级医院在进行重大医疗设备购置和基建项目建设前,没有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缺少科学的分析依据和计算方法,而且大部分项目缺少单位集体联议制度,主要由一把手决定,致使项目投资效果差、资金回收慢,从而造成县级医院流动资金紧张,进一步导致医院卫生资源的浪费。
(3)县级医院财务活动控制力薄弱。其主要问题是:一是对流动资金管理不力。有的县级医院在资金投入上缺乏预算规划,形成资金周转不力,产生财务风险。二是医院占用存货管理不善,资金利用率低下。在日常业务活动中,需购置库存药品等物资,形成的相关支出形成了相关医院流动资产,医院药库里的药品成本控制水平的高低与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关。目前县级医院内部各业务科室已经制定实行了医疗成本实施方案,也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一步压低了药品的采购成本,但药品的库存、周转等成本费用却没有形成制度性控制,药品及相关卫生耗材库存积压居高不下,未形成定期合理的周转程序,以致占用了医院仅有的流动资金,降低了医院的资金使用效率。
(4)从县级医院资金的回收上看,部分县级医院普遍存在单位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主要是设备购入与基建融资导致医院负债过多,影响了医院的偿债能力。同时,县级医院的坏账较多,应收医疗款在医院资金中比重比较大,主要原因是医患关系和医疗保险中心不能按月结账影响了医院资金的使用。同时,由于医药费用的拖欠导致的资金回收困难,也使医院财务压力加大,从而导致财务风险。
(5)从县级医院经营效益上分析,由于部分医院职工职业素养不高,徇私舞弊,医疗服务质量低下,直接影响医院医疗业务收入的增长,医院期末结余连续出现亏损,医院资产保值增值率不高,造成医院社会信誉下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下滑,形成财务风险。
3加强县级医院财务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
3.1县级医院应对融资程序加以管控
科学计划预算未来医院投入运用的资金,精确分析每种融资方式的特点,选出最佳的融资方案,以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县级医院的资金筹集规模一定要与未来医院的发展相结合,以确定有利的投资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2县级医院投资风险的防控措施
县级医院应杜绝设备投资的盲目性,在医院进行设备购置之前,要统筹考虑固定资产投资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固定资产的使用率以及医疗设备的市场供求状况、其他相关联医院对单位的影响等因素,计算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过专家组集体联议评价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特别对购入的大型医疗设备建立分析评价档案,主要从设备的投入功效、运营质量、产生效益等多个指标进行综合的分析评价,并实时进行动态控制,保证设备的及时利用,以充分发挥其效能,使得相关设备投资后的业务收入和业务成本能正确预测,来有效地控制资本性支出带来的财务风险。
3.3要对县级医院资金结构进行合理优化
根据资金需求量和医院的业务、财务状况,测算资金的需求,科学确定融资规模,保持适度合理的负债率。医院要着力于多种渠道补充自有资本,用最科学的筹资方法,多种类融资,长期与短期相结合,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使医院筹资成本降到最低,使筹集的资金既保证了医院使用,又不至于因资金过多闲置浪费而增加融资成本,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发挥最佳效能。
3.4县级医院要重点加强对流动资产管控
因为其占医院资产的比例较大,是医院财务风险防范的要点。主要是由库存物资、医疗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等组成,其周转速度越快,说明资产流动性越强,短期偿债能力也强。作为流动资产的一部分,药品管理必须要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来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较长,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
3.5建立科学的县级医院财务内控机制
对会计工作流程及每个财会岗位制定量化的质量考核标准,加强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指导性文件,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突出功能定位、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3.6加强开展县级医院内部审计
医院内部审计着重对大额业务收支状况、医院基建项目及附属的培训中心等经济业务开展经常性的审计检查,通过定期的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经济业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审计意见,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增强医院的抗风险能力。
3.7加大县级医院财务人员职业素质培训力度
医院的财务人员是会计岗位业务的操作者,财务人员职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其为单位决策者提供的财务数据真实性是产生财务风险的主要因素。所以,要重点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培训,定期学习财经法制知识,形成良好的单位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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