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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
论文摘要:信托法下受托人对受益人的最基本的义务就是信义义务,它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产生的。本文立足于信托法的起源国——英国,通过一系列权威判例勾画出受托人信义义务的框架及内容。
信托因其特有的财产管理模式适合现代商业社会的财产状况与投资理财观念,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现代民商事活动中。作为调整信托法律关系的信托法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凸显。英、美、法等国具有悠久的信托法历史与发达的信托法体系。近年来,以日本、韩国为首的大陆法系国家也逐步承认了这一全新的法律制度,纷纷引进并根据各自国情和习惯进行了变通。比较两个法系的信托法会发现,两大法系在许多方面的规定存在着差别(诸如信托的类别,委托人的权利,信托财产的法律性质等),但是在受托人方面,尤其是受托人义务这一点上,共性居多。受托人的工作简言之就是管理信托财产。受托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信托财产展开的。从最初的承受,到实质性的管理、使用,直至最终的处分、分配,信托的经营管理每时每刻都体现着受托人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和信义义务的承担。受托人作为信托财产的守护者,作为信托财产的法律上的所有权人,对信托财产处于绝对优势的控制地位。而受益人作为利益上的所有权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如果没有法律对受托人进行约束,就难免发生占有财产者滥用其地位的情形。实践中的争议大都很复杂,因为判断受托人有没有尽到信义义务的标准很难把握,需要法官大量地运用自由裁量权来决断。虽然英国于1925年制定了《受托人法》、1961年制定了《受托人投资法》等,但在判决中起重要决定作用的还是有约束力的判例,研究法条并不能形成一个严谨的逻辑体系。只有判例法才能够精确地说明什么情况下构成违反信托。[1本文将通过一系列权威判例勾画出受托人信义义务的框架,并总结出信义义务的内容。
一、注意义务
该义务是指受托人必须谨慎行事,不能因为是关系到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就草率决策。处理与信托财产相关的事务时要警惕、精明、小心,做到适当的或合理程度的注意。如果受托人诚实地遵守了适用于他的注意标准,满足了法律对他的要求,即使信托财产遭受了损失或者没有获得理应得到的利益,受托人都不必承担个人责任。可见注意义务的标准与受托人是否承担责任密切相关。相同情形下,标准定得高一些,受托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标准定得低一些,受托人就可能是无辜的。那么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是如何把握这一尺度的呢?实践中的做法是,区别对待不同地位的受托人,根据受托人知识智力层次的不同,法律有两个不同层次的衡量标准。
1.一般标准——“普通的谨慎商人”标准
19世纪末期的一系列判例制定了测验受托人经营管理能力的标准,即“普通的谨慎商人”标准。有必要说明,该标准只适用于无偿信托,即受托人为不收取任何报酬的非专业人员。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该标准是如何运用的。
SpeightvGaunt(1883)[]本案被告受托人雇佣了一名经纪商Cooke,将15,000英镑的信托基金投资于股票。Cooke是根据受益人的建议挑选的,曾是一家威望很高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Cooke声称他需要这笔钱在第二天也就是下一个交易日购买公司股票,于是受托人就签发了以Cooke为收款人的支票并交付于他。之后,受托人多次询问Cooke是否已购买了那些股票,Cooke均以最近没有时间等类似借口推托。事实上,他在获得该支票一两天后就用于了个人目的。一个月后,Cooke被宣告破产。本案信托的受益人诉称,在该项交易中,被告违反了信托,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个人责任,因为他应该把支票开给要买股票公司的开户银行,而不是经纪商。被告辩称,除非能够证明他没有像一个谨慎的商人处理自己的事务那样处理信托事务,否则他不承担责任。通常的商业过程是,投资者把支票开给经纪商,支票在购买和转让期间都由经纪商来保管;自己已经遵守了通常的商业做法。上诉法院考察了通常的投资过程,认为本案被告的做法合乎通常的商业惯例,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上诉法院主审本案的JesselM.R.指出:作为一般规则,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应该像一个谨慎的普通商人处理自己的事务那样行事,超过了这一点,受托人就没有责任或义务了。让一位受托人比一般谨慎的商人还要小心谨慎,无疑是不合理的……因为那样,就根本没有人愿意担任受托人了。
2.更高标准——专家标准
英国早期的信托都是个人信托,委托人基于与受托人的长期交往,对受托人的品行充分信任,受托人凭其信用经营管理信托事务,早期的规则是受托人无权要求收取报酬。因此,法律不能对这种不收费的受托人施加严厉的标准,而仅要求他们尽到普通商人的合理注意。到了20世纪,实际上有3种不同类型的受托人:(1)非专业人员,不收费的“世交”型受托人;(2)收费的、往往具有专业人员资格的受托人,例如会计师与律师;(3)法人受托人,例如银行信托部或保险公司,他们自称为法人受托人。[4]这三类受托人由于具备不同的知识、背景和经济地位,不能统一适用同一标准。职业受托人所从事的职业高度专业化,应该要求他们达到高于一般人的注意程度。在ReWaterman’sWillTrusts一案中,法官HarmanJ.说到:“我没有忘记的是领取报酬的受托人应该比未取酬的受托人适用更高的谨慎和知识标准。”近代的案例是1980年的BartlettvBarclaysBankTrustCo.Ltd(No.1)。[5]该案具有现代商事信托的典型意义。
被告是一家银行,受托管理BartlettsTrustLtd.(BLT)的股票,代表其股东的权利,通过在董事会中占有董事的席位参与控制企业。在1961年BLT的年会上,讨论更改公司投资政策事宜中,被告没有进行反对,使得BLT董事会决定从事两项风险性的开发项目。被告没有坚持要求BLT定期寄送有关这些项目进展情况的信息。结果是一项工程成功,另一项失败,BLT因此遭受严重损失。判决认为被告违反了其义务。
法官BrightmanJ对此案做了详细阐述:对于类似信托公司的从事信托管理业务的专业企业应适用更高的注意义务。信托公司通过广告宣传,表彰其地位高于普通人。信托公司拥有受过培训的经理和各专业人员,随时可得到金融信息和专家建议,每天都在处理和解决各种信托问题,因此在外界看来,它能够提供专门知识和技术,期待普通谨慎的人做到这一点是不现实的,而且要求他们这样做是不公平的,因为普通人很可能没有得到任何报酬,有时是碍于家庭责任感勉强接受了这一负担。这正如合同法下,具备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士如果疏于使用其拥有的技能和经验,就要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因此我认为,专业的公司型受托人由于疏于运用其声称的特别的注意和技术导致信托财产受损,要承担违反信托的责任。
二、忠实义务
诚实、信用、忠诚都是对该义务的描述,是指受托人决不能利用受托人的地位谋取私利,受托人除了领取信托业务的正当报酬外,不许直接或间接地取得信托财产的利益。[6]一般认为,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的过程中,唯一需要考虑的利益关系是受益人的利益,这种单纯的忠诚被称为不能分享的忠诚。英国法院自从1728年KeechvSandlord判决开始,严格执行受托人的个人利益不能与他的受托人地位发生冲突的规则。英国《衡平法》认为忠实的义务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禁止为自己谋取私利
一直以来,法律不允许受托人利用其职务为自己捞取任何利益。因为不管该种行为本身多么无辜,结果都是有害的。如果允许受托人通过这种方式获利,他将无视自己的义务,很快将管理他人事务调整为主要地或纯粹地为个人谋取利益。
《衡平法》规定,如果受托人实际获得了一种私人利益,那么该收益构成为受益人持有的推定信托,他获得的利益将归于信托财产。在一个早期判例BrayvFord(1896)中,LordHerschell指出:这是《衡平法》的一个不容变通的规则,一个人处于受托人地位……除非另有明示的相反规定,否则,他就无权为自己获得利润;法律不允许他将自己处于一种使自己的职责与个人利益相冲突的地位。在我看来,这个规则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建立在道德原则的基础之上。我认为,它是建立在对人性的考虑的基础上,在这些情况下,一个处于受托人地位的人面临着一种危险,即很可能看重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责任,因而会损害他们本来有义务保护的人。所以,确立这个规则是再恰当不过的o[73
例如在SugdenvCrosland(1856)案中,X是一项遗嘱的受托人,Y希望成为该信托的受托人,于是向X行贿75英镑,要求X凭受托人权力辞退职位并任命自己顶替。判决认为X的辞职和Y的任命都无效,X持有的75英镑视为信托财产。另外一个案例是MolyneuxvFletcher(1898),受益人之一的丈夫B欠受托人T一大笔钱,T凭其预付权力向B预付了250英镑,条件是该笔钱用于偿还B对T的债务。判决认为预付无效,因为T是基于担保其个人利益而给予的。
2.禁止自我交易
该规则适用于受托人购买信托财产。在这种“自我交易”中,受托人为自己谋求最大利益的愿望与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财产的义务难免要发生冲突。存在这种冲突时,法律无疑站在受益人这一边。
KeechvSandford(1724)[’]某人将他租赁的市场为他未成年的孩子设立了一项信托。在租赁合同到期之前,受托人申请为受益人利益续签租约,遭到出租人拒绝,因为该信托的受益人是未成年人,不能订约,不能遵守契约。受托人于是请求将市场出租给自己。出租人同意并签订租约。受益人寻求法院将该租约转让给自己。判决受益人胜诉。
LordKingL.C.指出:我必须把它看成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信托,因为我非常清楚地看到,假如受托人要求续签租约遭到拒绝后可以为自己签订租约,那就没有多少租约会续签给信托了。
我并不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欺诈,但是,受托人应当让租约期满终止,而不应当为自己续签租约。如果说受托人是世界上惟一不应该获得租约的人,可能有些过于苛刻,但完全可以非常恰当地说,应当严格地适用这一规则,而不能有丝毫放松,因为在拒绝给信托受益人签订租约后,如果允许受托人自己获得租约,其后果显而易见。
3.公平交易规则
“公平交易”规则适用于受托人与受益人进行的交易,包括购买受益人的权益。在这里,判例的观点没有像对“自我交易”那样严格o[-3在自我交易情况下,受托人作为信托财产的法定所有者,在同一交易中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作为买方,他希望以最低的价格成交;作为卖方,受托人的职责要求他为受益人的利益卖个好价钱。这样就会存在一种风险,即受托人的个人利益与他的受托人义务相冲突,受托人让自己的利益占了上风。而在公平交易情况下,受托人仅处于买方的地位,该种交易对于信托利益的风险在于,受托人可能利用其地位对受益人施加不正当影响,说服他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售;另一种情况是,受托人能够利用其优势地位获取有关信托财产价值的信息,而不把该信息揭示给受益人。但是,《衡平法》并不认为这些风险足以大到阻止受托人购买受益人的利益的程度。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受托人可以自由行事,该种交易还要受制于法院的严格审查。如果法院发现受益人是自愿出售,而且不存在欺诈、隐瞒、受托人滥用其知情权的情况,法院就不会干涉该笔交易。相反,如有情况表明受托人不公平地利用了其优势地位,交易就会被撤销。
例如在著名的HoldervHolder(1968)案中,法官判决交易有效,因为被告在拍卖会上仅仅作为了买方,而且受益人们都知道他早已放弃了受托人地位以购买农场。该交易不存在同时作为买卖双方自我交易的情况,而且购买是在公开拍卖场合进行的,没有证据表明他参与了任何有关拍卖的准备工作。同时法官们认为他支付的价金对受益人们来说是个好价钱,远远高于评估师评估的底价,没有人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
4.禁止同业竞争
受托人在经营管理信托的过程中,可能会为自己赢得良好的声誉,更有可能获得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如果受托人得到这些好处后另起炉灶,从事与信托相同的业务,无疑会给信托带来沉重的打击,这样就违背了委托人的信任,损害了受益人的权益,法院就会认定受托人违反了信义义务。一般规则是,受托人接受了一项商业信托后,不能建立与信托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个人事业。例如在ReThamson(1930)一案中,遗嘱人的财产包括一快艇经纪业务,通过信托转移给遗嘱执行人,指示他继续经营。后来遗嘱执行人建立了自己的与信托业务类似并相互竞争的业务。结果法院向被告发出禁令,禁止受托人继续他的个人事业。然而在另一个案例MoorevM’Clynn(1894)中,法院拒绝向受托人发出禁令。法官ChattertonV.C.认为,该案受托人建立的事业与信托事业位于不同的地点,不在同一地区,因此他没有欺骗或引诱原来商店的顾客与他做生意的企图。两案的区别在于,前者涉及的事业高度专业、特殊,而且地域范围很小,不管有没有实际发生招揽客户的行为,竞争都是不可避免的。可以看出,法律在意的是行为的后果,而不是行为本身,如果没有给受益人造成损害或存在损害的威胁,法律不会干预受托人的行动,不会阻碍受托人“勤劳致富”。
综上所述,受托人的信义义务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产生的。法律为保护委托人、受益人的期待,维持社会信用体系,维系人们的信心,加筑于受托人诸项义务。注意义务用于规范受托人的积极性的经营管理任务,例如投资、收取债务、出售或出租信托财产,受托人在这方面的义务是积极的作为义务。忠实义务从反面规定了禁止受托人从事的行为,受托人在这方面的义务是消极的不作为义务。两种义务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信义义务的内容,受托人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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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化视野中的中国形象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同的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早期的中国在英国人眼中是一块令人神往的人间乐土。在14世纪的英国散文家曼德维尔笔下,中国是一个世间珍宝无奇不有的蛮子国,那里有世上最强大的大汗君王,以及他那布满黄金珍石,香满四溢的雄伟宫殿。到了十七、十八世纪,欧洲更是进入了“中国热”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中国几乎成了英国人眼中的典范,中国的理性主义,王道思想以及科举制度受到了众多英国文人的赞赏和追捧,大部分英国人把中国视作一个和平繁荣文明的乌托邦国度。虽然这期间也有少数作家对中国持否定态度,如十八世纪初的著名小说家笛福,曾在其《鲁滨逊漂流记续编》及第三编《感想录》中肆无忌惮的攻击中国文化,但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中国形象正面的。
从十八世纪后半期开始,情况有所改变,英国人对中国的批评开始日益尖锐。1793年,英国派马噶尔尼出使中国,试图打开中国这个广大的市场,但因为清政府的封闭无功而返。马噶尔尼使团回国后发表了很多关于中国的报道和书籍,撕碎了中国理想国的面纱,西方人似乎恍然大悟,原来那个被他们所崇拜仰慕的理想国竟是如此封闭落后,停滞不前。中国形象开始一落千丈。
到了十九世纪,“中国热”现象已经彻底结束,欧洲进入了中国文化的摒弃期。这时欧洲人眼中的中国已经是一个落后愚昧,停滞不前,野蛮的国度。中国人逐渐被视为劣等民族,成为被蔑视的对象,毫无疑问,这种观念会融入英国作家的创作之中,并直接影响他们对中国形象的塑造。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将中国人视作与印第安人,摩尔人,马来人,东印度人一样的低等民族。华兹华斯没有到过中国,他对于中国的印象来自巴罗所写的《中国见闻》,巴罗是马噶尔尼使团的成员之一。这本书对于中国的评价非常低,书中写道:“这个民族总的特征是傲慢和自私,伪装的严肃和真实的轻薄,以及优雅礼仪和粗俗言行的牢固结合。表面上他们在谈话中及其简单和直率,其实他们是在实践着一种狡诈的艺术,对此欧洲人还没有准备好如何去应付”巴罗的这种态度直接影响了很多英国文人对于中国的看法。
而在散文家德•昆西笔下,东方中国是一场恐怖的噩梦,是个停滞腐朽的国家,中国人低能又野蛮无知。他说:“如果被迫离开英国住在中国 ,生活在中国的生活方式,礼节和景物之中,准会发疯。”所以他不仅赞成向中国贩卖鸦片,还主张用武力去教训那些未开化的中国人。
在拜伦眼中中国人也是受到嘲笑蔑视的对象。他在《唐璜》第13章第34小节中写到 “一个满清的官吏从来不夸什么好∕至少他的神态不会向人表示∕他所见的事物使他兴高采烈”。在这里表现了中国人的虚伪、冷漠、和对内心真实情感和自我的压抑,而这些都被是注重表现人内心真实情感的浪漫主义者所鄙视和嘲笑的。
诗人雪莱也把中国人当作“未驯服”的野蛮人,他在其抒情诗剧《希腊》中写道:“如果没有希腊文明,西方人也许至今仍是野蛮人,或许更坏,社会会弄到那种停滞而悲惨的境地,像日本和中国那样”
达凯莱在其叙事诗《一个悲惨的故事》中也写到了一个中国人,他唯一操心的就是一条神秘的 “英俊的猪尾巴”“他费劲儿的想把它拿到前面来,他却总是垂在屁股后面,他对此束手无策”这条猪尾巴,暗示了中国人的落后停滞与保持原状。
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的国力已经非常强盛,慢慢走上了霸道之途,他们的民族优越感和傲慢感也愈演愈烈。对中国人的蔑视也是与日俱增。狄更斯笔下人物曾说过:“中国怎么可能有哲学呢?”丁尼生也说:“在欧洲住五十年也强似在中国过一世”
1858年4月10日,英国的《笨拙》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一首为广州写的歌》的诗歌,诗中写道:“约翰•查纳曼简直是混蛋,他要把全世界来拖累,这些顽固残酷的中国佬长着小猪眼,拖着大猪尾。一日三餐吃的是令人作呕的老鼠,猫狗,蜗牛与蛆蜒。他们是撒谎者、狡猾者、胆小鬼。约翰牛来了机会就给约翰•查纳曼开开眼。”这份杂志在英国家喻户晓,影响力很大。短短半个世纪,中国已经从欧洲人眼中的理想国沦为被侮辱和耻笑的对象。
到了十九世纪最后一二十年,英国进入一种文化自我怀疑时期,面对逐渐崛起的东方国家如日本和中国,西方人的态度开始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一方面,西方人一如既往的贬低中国人,认为黄色人种是低劣的人种,只有白人具有高贵血统。另一方面,中国义和团在抵抗外敌入侵时表现出的英勇气概给了欧洲人强烈的震撼,很多欧洲人开始对中国人感到忧心和恐慌。一种被称为“黄祸论”的论调席卷西方世界。
皮尔逊是“黄祸论”的第一个阐释者,他在其《民族生活与民族性》中论述了中国人的可怕,认为“如果中国有一个足够出色的君主,再学习到西方先进的科技,就会成为一个任何西方国家都不敢轻视可怕的国家,他们早晚会溢出自己的边界,扩张到新的领土,并且把较小的种族淹没掉。对欧洲国家造成军事、道德、经济上的威胁。”1900年,有关义和团的传闻给西方带来了了普遍的恐慌,在他们的想象中,“漫山遍野的黄种人在亚洲广阔的天幕下,排山倒海的扑向西方人孤岛式的据点,哪里的文明之光将被这野蛮残暴的黄色浪潮吞噬。”
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当时在英国甚至出现了一些描写中国入侵的小说,这些小说表现出强烈的种族歧视态度。到20世纪初,甚至演变成了一种妖魔化中国的风气,最突出表现在英国作家萨克斯•罗默塑造的一个阴险邪恶的中国人物形象身上,他就是傅满楚。这个人物集整个东方民族的狡诈残忍于一身,暴露了西方人恶意丑化和妖魔化中国人的阴暗心理。
总的来说在摒弃中国文化的十九世纪,英国人眼中的中国形象基本上是负面的,中华民族被视为野蛮愚昧的民族。但是主流之中也有例外,比如:英国作家兰陀就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之邦,在其《想象的对话》中有一篇题为《中国皇帝与清蒂之间想象的对话》的文章,文中他以理想的中国与英国相对照,指出中国是一个和平、公正、民主的国家。唯美主义者王尔德也很向往东方艺术,对《老庄》哲学颇有共鸣。然而这种艺术理想,在欧洲19世纪的中国文化摒弃大潮中显得非常脆弱。
总之,从18世纪末英国人眼中的中国形象就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到19世纪,中国已经从文明古国彻底沦为野蛮落后毫无生命力的国度。这个变化绝不是偶然的,在笔者看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晚清政府的封闭落后,腐败无能是一个不能回避的原因。
从18世纪后期开始这个自诩为世界中心的大清国就开始走下坡路,夜郎自大,闭关自守,贪污腐败之风盛行,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清政府的无能表现令中国人民饱受屈辱,清政府的专制、黑暗可见一斑。于是当时的西方人习惯性的将中国描绘为一个贫穷落后,腐败成风,没有民主人权的国家,虽然其间不免有夸大之词,但与当时中国的状况也绝非没有吻合之处。即使按照我们所学过的教科书的观点,这个时期也是中国最黑暗的时期之一,政权腐败,民不聊生,而这也正是我们要推翻封建专制进行民主革命的原因,因此我们绝不能简单的斥责西方对我们的歪曲和丑化,而是必须首先审视自身,正确的认识自己,这是我们能够不断进步的先决条件。
同一时期的英国国力却已很强大,工业革命带来了生产力发展的巨大进步,交通也越来越便利,越来越多的欧洲人来到中国,对中国现实的了解日益增多。这时西方人对中国的印象不再是来自传教士带有美化的宣传,而是褪去了理想色彩,更加接近真实的中国。随着自身国力的日益强大,优势日彰,英国人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也前所未有的高涨起来,面对在许多方面比自己落后的东方文化,一种鄙夷之情就油然而生。“社会基础即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以及文化实力在异国形象的塑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当时强大的英国面对日渐贫弱、没有进步、闭关落后的中国自然的就会采用俯视的视角和轻视的态度来对待我们,这也是这个时期中国负面形象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在异质文化接受交流的过程中,一个国家往往被另一国家视为“异已”的他者而存在,英国文学中的中国形象也是这样,在英国作家眼中,中国是一个和他们自身不同的“他者”,是一个文化利用的对象。早期的英国对中国了解有限,很多思想家和文学家感到了他们自身文化中的缺憾,就把自己的文化梦想投射到与他们自身完全不同的东方文化中,希望从中国形象中找到一种可以改变现状的力量,这从一个侧面表达了英国人内心的渴望,所以他们笔下的中国形象往往是理想化的。
到了19世纪,英国的国力逐渐强盛,他们的民族认同感和优越感也与日俱增,这样的英国需要一个“他者”作为对比来肯定自身的优势。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被否定的他者,他们试图从中国的落后,愚昧贫穷中来印证他们自身的强大,先进和优越,所以这个时期的中国形象就被夸大的负面化。虽然这里面并非没有真实的成分,但很多都被恣意的夸大了,甚至还有很多刻意的谩骂和侮辱。建立在欧洲中心论和种族歧视基础上的黄祸论不仅反应了欧洲人对中国的仇视心理,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他们自身的一种文化恐慌,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华民族的逐渐崛起。
至于19世纪的少数作家对中国文化深表赞同,其实也是一种文化利用的现象。西方人向来很有自省意识,他们对照自身文化的不足之处,渴望从异质文化中寻找一些可以改善自身的东西。但这并不表示中国文化就真的融入了英国人的思想意识之中。归根到底,他们只是把中国作为一个异己的“他者”,一个文化利用的对象。所以其笔下的中国形象也并非真实的中国,而是建立在他们自身需要基础之上的想象物,是其自身欲望的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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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了世界经济贸易的大国。但是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忽视了环境的保障,只片面的追求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本文针对国际经济和贸易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国际贸易 经济 环境 影响 对策
随着国际贸易和经济不断地发展,生产和消费活动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超出了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环境污染已经成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
快速增长的国际贸易和经济,为生态环境带来了非常严峻的考验。如:过渡出口造成的掠夺性资源开采、污染性技术和危险废物转移等等。
由于越来越频繁的国际贸易往来,在全球的范围内,造成了生物灾害和生物安全问题日渐严峻和突出。如由于国际贸易带来的入侵物种,我国达到了 400多种。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目前公布了100多种外来物种最具有威胁性。我国就有50余种。这些外来物种每年都会给我国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造成很大的经 济损失,如:紫茎泽兰、烟粉虱等等外来物种,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74亿多元。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不断加大的木材需求量,由进口原木携带的有害生物危 害已经非常严重。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在我国的经济市场在加强国际合作的同时,一些外商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向环境标准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一些有害废物。而 目前由于一些中小企业的生产粗放,导致环境受到了很大的污染,资源浪费的现象严重。同时农业资源和环境的污染也在日渐加重,一些乱采滥挖和盲目开发矿产资 源的现象也不断的加深了生态环境的污染,从而进一步的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
通过运输的形式,国际贸易和经济对环境资源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即流通性污染。矿物燃料是运输工具的动力能源。近些年来,在消耗能源的过程中, 产生了运输工具的污染,在矿物燃料不断地开采中,造成了水和空气的污染。而在运输的过程中,运输工具对环境资源造成了噪声污染,消耗不可再生资源的污染, 以及向大气和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等等,在一定的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并且公路、铁路的建设还影响到了深层土壤结构,影响到了土地资源。
经济的增长提高了人们的消费水平。人们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消费性的污染也给环境带来了污染。而国际贸易有时消费者的消费呈现出多元化的选 择,因为消费而导致的包装污染和残余污染以及废弃污染等等,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环境。同时,在处理这些污染的时候,又会产生新的污染,从而造成了恶性循 环。
目前,在我国的流通外贸和环保生产部门缺乏对国外环保法律的研究,同时也缺乏对国外法规的研究。导致我国的政策在和国际贸易接轨上,出现了违 反环境的法律法规的问题,如:洋垃圾进口贸易和中国倾销现象等等。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就要加强环境保护和发展,提高环境意识,从而实现真正的经济 发展。另外,政府部门要适当的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增加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支持,建立完善的信贷政策,重点审查重要的条件和环境因素中,并要加强借款的手 段,支持有关环境保护的项目,拒绝污染。同时,财政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支持高科技高价值的产品,支持低消耗、低污染的工业产品,鼓励外贸企业注重环境保 护。并且外汇储蓄要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帮助企业提高环境改造的能力。
目前,环境和贸易之间的关系,在世界贸易中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绿色贸易已经成了国际贸易之间的热门话题。因此,为了完善人力资本的投 资,就要发展绿色经济贸易,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积极地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保障企业积极地研发和革新知识产权,实现出口商品的最佳的结构,促进技术进 步,减少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价值,保护环境和贸易增长的协调发展。并且在贸易账户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双向贸易,达成环境保 护和目标的共同发展,从而使我国对外贸易可以长期的健康发展。另外,要加强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环境合作的创新体系之间的关系,协调短期经济利益和长远环境之 间的关系,建立激励机制,促进经济的发展。注重环境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协调,减少贸易摩擦引起的不同环境标准,加强环境标准的协调。另外,要重视环保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积极地参与国际环境和贸易活动,积极地参与有关环境和贸易之间的讨论和谈判,完善环境和贸易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促进社会总体目标的多边环境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出口贸易对环境的消耗影响很大,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要摒弃过去那种追求外贸顺差的做法,适度控制工业制品进出口的规模,保持进出口规 模的平衡,从而缓解国内生产规模对资源消耗的压力,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立法,建立环境保护的自律机制,完善环境成本核算,将环境成本内部 化。同时,也要强化个人、企业、社会环境保护之间的自律机制,明晰环境资源的产权,从而实现生产、消费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另外,要鼓励高新产业的发 展,优化出口结构,真正的减少生产性污染,建立从材料购进到生产出口的完整生产体系,从而有效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在经济和社会不断地发展过程中,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可持续利用的基础,因此,我们要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自己的具体国情,协调经济贸易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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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英国财政部发布消息,宣布已于当日发行首只人民币主权国债,发债规模达30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70%。英国财政部同时表示,债券发行收入会纳入英国的外汇储备。
以2009年实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为标志,人民币国际化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正式启动。近5年来,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府间双边贸易互换,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等重要举措,人民币国家化取得了显著进展。环球银行同业金融电讯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人民币已经成为全球第7大贸易结算货币和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是人民币国际化一个新的里程碑,将有力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
本文从探讨伦敦离岸金融中心的国际地位出发,分析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伦敦发行人民币国债对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意义在于人民币已经完成从贸易结算货币、国际投资货币到国际储备货币的跨越。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是人民币国际化一个新的里程碑,将有力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
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建立源于2011年9月中英财金对话的响应。在此基础上,2012年4月伦敦金融城正式启动人民币业务中心计划,意味着伦敦成为继香港、新加坡之后的第三个人民币离岸市场。英国政府之所以对伦敦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显示出高度的热情,是为了把伦敦打造成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欧洲中心,扩大国际金融与国际贸易中人民币的使用比例。事实上,在与法国巴黎,德国法兰克福,瑞士苏黎世的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竞争中,伦敦确实已经先行一步,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英国力争打造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欧洲中心,是因为英国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逐渐奉行"去美元化"策略,以及2010年后受到欧债危机影响,经济发展前景不明朗,亟需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其中抓住人民币国际化这一良机,加大力度与中国的经贸、金融合作,对英国来说是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国现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增速平稳,人民币币值稳定,中英规模日趋扩大的贸易与投资往来有助于英国国内经济复苏。建立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对于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跨境人民币投资融资以及跨境人民币存款贷款等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发展也有很大作用。
目前,推进人民币国家化的路径主要是通过政府间货币双边互换、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外汇融资以及人民币金融产品投资等渠道,然后在香港、伦敦、新加坡等人民币离岸市场进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在全球的发展。
伦敦作为全球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外汇交易规模,金融衍生品交易,私募股权投资方面处在全球领先地位。此外,伦敦完善的金融机构配套、享有声誉的金融监管框架、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离岸人民币业务提供了安全保障。伦敦汇聚了全球高素质的金融人才,使其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上超越其他金融中心,有能力为人民币产品创新提高智力和技术支持。还有一点就是伦敦地理优势卓越,适合作为联系亚洲和欧美离岸人民币支付、结算的纽带,拓宽人民币国际化的空间。
从2012~2014年,中英双方的一系列措施使得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高速发展。特别是在人民币外汇交易,人民币贸易结算和和贸易融资方面,增长速度最快。到目前为止,英国已经成为欧洲增长最快的人民币支付市场,2014年7月在英国发生的人民币支付规模是2013年同期的两倍。2013年,伦敦的人民币外汇融资平均每天达到253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了50%。此外,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14年1~7月中英双边货物和服务贸易总值达444.8亿美元,与2013年同比增长22.3%。中英双边贸易的大幅增长,意味着跨境人民币交易和结算的规模也随之扩大,伦敦已经拥有庞大的人民币资金池,其存量和增量都足以支撑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人民币离岸市场越做越大。
为了抓住人民币国际化机遇,追赶香港和新加坡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步伐,巩固伦敦在人民币欧洲中心的地位,英国政府终于在2014年10月做出重大举措,发行西方国家首只人民币主权债券,并将债券发行收入纳入英国外汇储备。此举措标志着人民币正式成为英国的外汇储备货币,显示了英国对人民币国际化的信心,对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一个里程碑事件。
大致上,一国货币的国际化大致要遵循"三步走"。即一国货币职能要经过三个阶段,从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再到储备货币。所以,一国货币国际化成功的标志就是该货币在国际上被广泛纳入储备货币。
目前中国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2012年人民币在全球贸易结算货币中只能排全球14位,,而2014年人民币在贸易结算中仅次于美元、欧元、日元、加元、澳元和瑞士法郎,排名跃升至全球第7位。从2009年算起,央行已经先后与26个境外国家货币机构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度高达2.9万亿元,而且在香港、伦敦、台湾、新加坡、法兰克福等地建立了人民币清算行,人民币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主要货币也已经实现了直接交易。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增加了人民币的流动性及交易量,提高了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市场的占比同时不断完善人民币回流机制。"沪港通"的开通,表明资本账户将进一步对外开放,提高了人民币金融资产的吸引力,反过来又促进了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扩大。不过,人民币与全球主要储备货币仍有很大差距。IMF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二季度,全球外汇储备最多的货币依然是美元,占比超过60.7%,第二为欧元,占24.2%,日元、英镑、加元、澳元位居其后。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自由兑换的条件下,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的使用规模并不大,在全球的比例不到1%。人民币在国际化的道路上,依然任重道远。
英国此次人民币主权债券并首次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两个方面促进了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
(1)推动了伦敦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目前中国正处经济转轨期,金融市场改革刚刚开始,利率市场化还没完成形成,人民币汇率机制不完善,在这些条件的约束下,显然通过在岸人民币市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难以实现。于是,离岸人民币市场对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离岸人民币市场对于人民币跨境结算,投资以及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以及离岸人民币基准利率形成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对于推动伦敦离岸市场发展主要有三点。一是增加了人离岸人民币的流动性。鉴于英国在主权债券信用上有较高的级别,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人民币资金注入伦敦市场。二是丰富了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种类。此前伦敦市场已经有人民币存单、金融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等人民币产品,此次英国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很有可能会带动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创新,丰富人民币产品种类。三是进一步完善离岸人民币基准利率。发行债券上具有国际口碑,通常发行国债的收益率会被参照为市场基准利率。此次英国发行的人民币主权债券利率也很大程度上会被看作是离岸人民币债券的基准市场利率。
(2)此次英国发债并把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货币,可以看做是英国看好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一种信号效应,为人民币晋升国际储备货币添加筹码。尤其在欧洲范围内,会有极大的辐射效应,进而会影响世界对于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的看法。在美元长期存在持有风险,欧元、日元因为欧盟、日本经济不景气相继贬值的情况下,欧洲各国亟需寻求新的外汇储备货币来对冲美元、欧元、日元作为储备货币的风险。近年来人民币币值稳定,加之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稳定以及目前中国欧盟经贸往来到达历史新高度,双边贸易连续三年超过5000亿美元,使得欧盟对人民币的需求不断增加,预计会有更多与中国经贸往来频繁的欧州国家会效仿英国,采取更多的金融创新方法把人民币纳入国家的外汇储备。此外,10月15日在法兰克福召开的会议上,欧洲央行已经讨论了把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的可能性。如果近期欧洲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很大可能帮助人民币在201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特别提款权(SDR)货币构成比例调整审核当中纳入为SDR一揽子货币。届时所有的IMF成员国都将通过持有SDR获得人民币敞口,让成员国增加人民币的外汇储备,更深层次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伦敦是全球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金融中心,英国发行人民币国债对人民币国际化将产生重大而且深远的影响。它既表明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已经从周边地区拓展到全球金融强国,也表明人民币已经实现从贸易结算货币、国际投资货币到国际储备货币的跨越。
当代国际货币体系由20世纪4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的美元霸权主导。美国一直认为美元的全球霸权是美国最大的国家利益,人民币国际化将对当代国际货币竞争格局尤其是美元霸权形成挑战。虽然目前人民币国际化进展顺利,但未来很可能受到传统国际货币发行国尤其是美国的反制。对此我们应该具有清醒的认识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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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英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英国的税制也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经济税制属性的单一税制向基本适应近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体系的复杂转变过程。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进及特征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 要: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进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早期形成阶段(1215年—1688年)、中期发展阶段(1688年—1852年)、近期成熟阶段(1852年至今)。以1215年《大宪章》的签订为起点,英国政府预算制度开始了其漫长的形成过程,议会对君主的预算控制权逐步进行了剥夺与控制,但从19世纪末开始,预算控制权又逐步从议会手中转向政府。英国预算制度的发展呈现出与其议会制度、政治制度发展相关的若干特征,诸如原创性、渐进性和灵活性等。?
关键词:政府预算制度;演进过程;英国历史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进及特征
从世界范围看,作为现代财政管理核心的政府预算制度起源于英国。纵观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从13世纪初的萌芽到发展成熟,其数百年的发展演变正是英国议会以法律形式逐步剥夺君主财政权的过程。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演变与其议会制度的形成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早期形成阶段
(一)早期形成阶段的起点:1215年《大宪章》的签订
12世纪初,英王约翰(King John,1199—1216)即位前后,英格兰经历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王室财政陷于极度的困难之中。在这样的财政背景下,约翰王仍然不断扩军备战,进行无休止的财政榨取,这使得国王与贵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从而导致1215年的贵族反叛。最终,英王约翰被迫于1215年6月19日与反叛贵族签署《大宪章》。从内容来看,《大宪章》不过是一个典型的封建法和习惯法文献。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大宪章》则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一是确立了“法律至上,王在法下”的原则,这一原则成为英国宪法政治的基础;二是向国王宣告国民有被协商权,并明确规定国王必须召开有若干贵族组成的议会,为议会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三是首次将“非赞同毋纳税”和“无代表权不纳税”等预算原则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从而标志着英国政府预算制度早期形成阶段的开始。
(二)英法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时期预算制度的进展
1337—1453年间的英法百年战争成为英格兰宪政发展、社会变化和民族意识成长的催化剂,为议会权力的增强创造了客观条件。虽然战争有助于国王威望的提高,从而使王权产生****倾向,但另一方面,百年战争带来的额外开支使英国君主不得不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更加依赖于议会的支持。君主们急剧膨胀的军费需求,迫使他们频繁地要求议会给予其财政授权。百年战争期间,议会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逐渐分为上、下两院。下院的形成使纳税人与君主的税收关系进一步发生变化,意味着议会是由纳税人选出的代表,而不是由国王指定的人选所组成的机构。
英法百年战争刚刚结束,两大贵族集团——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便展开了历时30年(1455年—1485年)的“玫瑰战争”。在“玫瑰战争”时期,议会的地位曾一度受到冲击。由于局势动荡,政权不稳,国王惟恐触犯国民,尽量减少税收的征收;同时,没收敌对贵族的地产也使国库得到充实,国王征税的动力减弱,议会召开的次数明显减少。但这一时期,下院的地位得到很大提升。这是因为,许多在战争中反对国王的大贵族被剥夺爵位,因而失去上院议员的资格,上院议员人数大大减少。而国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特别注意向世人表明,他得到了全民的拥护。
(三)都铎王朝时期的预算制度
在都铎王朝时期,除了亨利七世善于开源节流,维持了王室财政的独立性外,其他君主都入不敷出。亨利八世给后继者留下约100 000镑的外债;伊丽莎白一世时期,预算支出激增,特别是因与西班牙战争耗费巨大,到她统治的最后一年,政府发行的公债总额达到400 000镑。为解决财政困境,国王总会或多或少地依赖于议会的支持,才能获得所需的财政资金,并需要做出妥协以回报议会的拨款举动。因此,在这一时期逐步形成“王在议会”的宪政原则,并出现了“议会至上”的萌芽,议会尤其是下院的政治地位得到提高,议会下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预算权的控制。 (四)17世纪时议会初步具有预算控制权
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士一世(King James I,1603—1625)和查理一世(King Charles I,1625—1649)实行了一系列的敛财行为,并在税收问题上都与议会发生过激烈的冲突。1642年,以克伦威尔为首的议会军最终打败王党军,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议会宣布成立“共和国”。随后,克伦威尔又废除共和国,建立起护国政府,由克伦威尔担任护国主,实施军事独裁统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7世纪40年代以议会战胜国王为特征的英国革命,却没有增强议会的预算控制权。在共和国和护国政府时期,议会被迫给予克伦威尔一项长期性的年度收入授权。当议会休会时,护国会及其咨政会有权征收任何数额的钱款,以应付紧急事件的需要。克伦威尔还开征了种类繁多、不得人心的税收,有的经过而大部分则未经过议会的批准。
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詹姆斯二世(King James II,1685—1688)继位不久,便有步骤地开始实施****主义统治,最终导致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1689年2月,议会召开全体会议,宣布荷兰执政威廉和其妻玛丽共同登上王位,成为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King William III and Queen Mary II,1688—1702)。同时,议会发布《权利法案》,作为新国王登基的条件。该法案明确规定,议会是英国最高的立法机关,议会权力高于王权。议会的最高权力终于以成文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经过四百多年的议会与国王的斗争,议会终于完成了对政府预算权力的初步控制。
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使得英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伴随着内阁制度、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也随之发展完善。
(一)现代税制结构基本形成,议会的税收控制权逐步加强
随着英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英国的税制也经历了一个从自然经济税制属性的单一税制向基本适应近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体系的复杂转变过程。在短短的一个世纪当中,从简单直接税——土地税到间接税——货物税和关税,再到现代直接税——所得税,英国的现代税制结构基本定型。
随着现代税收体系的逐渐形成与完善,议会在税收控制方面也获得显着进展。在1816年、1833年、1841年、1848年、1850年等年份,政府的税收提议或是被击败,或是被修正。1787年,议会通过《统一基金法》,建立起“统一基金”。所谓的“统一基金”,是政府在英格兰银行的公共账户名称。自1787年开始,政府所有的收入均应纳入统一基金,所有的支出均应由统一基金支付。统一基金的建立极大地增强了下院的预算控制权。
(二)议会逐步加强了对王室收入的控制力度
“光荣革命”后,议会认识到:以往给予国王大笔拨款授权的做法,为国王滥用权力和侵吞预算资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议会建立起“王室年俸制度”。1689年,议会给予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一笔60万英镑的固定年收入的终身授权。作为回报,君主取消了自己大部分的世袭收入,将其列入“王室年俸”,由专门指定的政府收入来支付用于君主和王室需求的财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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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A课程设计理念是实用与创新,不追求课程体系的完整,以项目作为驱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在阶段性的项目制作、学习过程中遇到所需要的知识,老师一般少讲或不讲,可以告诉学生查阅相关参考文献,由学生自己解决,锻炼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英国学习谈NCCA的课程方案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英国学习谈NCCA的课程方案
2013年8月在伯恩茅斯大学(Bourne mouth University简称BU)的传媒学院我们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学习考察,通过学习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扩展了自己的专业视角,为以后的教学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案例。
BU传媒学院的英国国家计算机动画中心(National Centre for Computer Animation简称NCCA)成立20多年来为业界培养了大批人才,毕业生遍布动画、游戏、电影特效、广告创意等各大相关企业,毕业生安德鲁?洛克利(Andrew Lockley)因电影《盗梦空间》赢得美国电影奥斯卡奖最佳视觉效果奖。
BU的本科教育学制3年,研究生1年,NCCA的计算机动画制作专业需要艺术和技术的双重能力,现有三个专业方向。一个偏重艺术类,重点放在动画软件的应用上;第二个偏重技术类,重点放在动画程序的设计上;第三个艺术和技术课程各占一半,强调艺术和技术双重能力。
对技术类的学生来说,在数学物理和计算机上要有扎实的基础,因为NCCA对这方面的要求比较高,需学习少量的艺术方面的课程;艺术类学生在报名时,需要提供作品集,但并不一定是动画作品,申请者以前是否接触过动画并不重要,作品集能够体现自身艺术功底和能力,当然需学习少量的技术方面的课程。
NCCA课程设计理念是实用与创新,不追求课程体系的完整,以项目作为驱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在阶段性的项目制作、学习过程中遇到所需要的知识,老师一般少讲或不讲,可以告诉学生查阅相关参考文献,由学生自己解决,锻炼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NCCA课程中有高达70%的课程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他们实习公司包括:英国广播公司BBC、IBM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可发展学生的实际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BU因此成为英国就业率最高的大学之一。
BU的教学团队曾经参与大型巨片《阿凡达》的动画制作,教学团队中有从事技术领域研究和教学的人,也有艺术教学研究和教学的人。技术方面包括计算机、数学、物理等理科,艺术方面有动画制作、美术。教学中学生不仅要了解如何应用动画制作软件,同时还要知道动画背后的理论,程序运行参数的设定,如人体或动物关节弯曲时肌肉收缩的逼真性等,电脑动画需要结合技术和艺术两方面,单纯靠一方面是不够的。
印象比较深的是肖智东博士的课,内容是运动捕获(Motion Capture),这是一门偏技术领域的课程,在工作室内讲授,现场通过真实人物的行为动作表演,运用工作室内的摄影设备和计算机软件捕捉人物骨骼动作,在骨骼动作的基础上运用软件添加上肌肉、皮肤、衣服等要素可以成为另一个人或者某一个动物的行为动作。这种真实环境下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此外,学校会经常从业界聘请一些专家与学生交流,把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带入课堂。
NCCA时刻把握业界的动态,每周至少有一位业界人士来BU做讲座,内容包括他们正在做的项目,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为学生将来求职做准备;业界还有一个工业顾问委员会,每年到NCCA举行两次会议,工业顾问委员会的成员都由本校往届毕业生任职,通过会议形式告诉NCCA,业界下一步的可能发展趋势;对从业人员要求的角度来讲,也可以了解到NCCA在哪些方面做得比较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需要进一步改进;在得到业界反馈的同时,也可以把NCCA面临的问题拿出来与他们讨论。
NCCA在计算机动画方面的研究水平在英国也排名前茅,研究理念渗透到教学中,使学生能够接触到最新、最前沿的知识。NCCA的学生不仅可以从课堂上、互联网上学到动画制作的知识,还可以从研究中直接学到,有些学生甚至直接跟着博士生或博士后参与到一些课题的研究中来。BU学生的知识体系更加超前,让他们觉得,掌握所学知识之后不仅可以在业界谋求一份工作,还可以做创造全新动画技术的先锋人物。
NCCA课程目标强调培养学生的可转化技能,不仅教给学生在业界立足的技能,更重要的是在他们长远的职业生涯中,现在学到的东西能够让他们不断积累、学习新的知识,进一步向前发展。对出现的新技术、新方法能通过自主学习去掌握,对动画制作软件开发和业界发展的潮流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与掌握,具备一定的转化能力,未来职业生涯中能通过自身努力可向更高的层次发展。BU的毕业生在这点上都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尤其在电影特效领域。
在BU培养的学生中,Tom Box是2000年毕业于NCCA,成立了Blue-zoo动画工作室,目前是英国最大的动画公司之一,团队现有120多人,平均每年创造1000多分钟动画,公司的经营理念为“创造性的服务”(Creative Services)。通过创造性的服务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从而引起更多的工作机会,公司得以持续的生产制作,继续研发、规划、设计“创造性的服务”,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2012年Blue-zoo动画工作室赢得BAFTA奖,即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学院奖。对于Blue-zoo动画工作室将来的发展,Tom Box告诉我们:业界的“需求与信任”是公司发展动力与源泉。
总之,NCCA从课程设计、课程教学、课程实施、课程目标等几个方面着手,培养学生艺术和技术双重能力,造就动画技术先锋人才。通过此文希望能给我们的课程改革带来更多的启发,引起我们对高等职业教育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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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融资是间接融资的一种形式,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信托公司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房地产信托投融资风险管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浅析房地产信托投融资风险管理全文如下:
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127号), 房地产是指“可开发的土地及其地上定着物、建筑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房地产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健康发展与否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业作为一个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充足的资本支持是其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但近两年房地产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资金链压力,部分中小房地产企业逐渐显现资金链断裂的危险。长期以来,因融资成本的考虑,我国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渠道的单一性不可避免地给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埋下了风险的隐患。在此背景下,信托、证券、基金等投融资渠道近年来发展迅猛,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房地产企业多元化融资的问题,降低了企业的融资风险。
根据2013年年末的信托行业相关数据显示,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已超过10万亿,超过保险公司,成为四大金融支柱中仅次于银行的金融机构。而在信托公司的业务分类中,房地产信托占据了可观比例,这与信托模式的多样性及房地产的资金需求量大且能承受高额的资金成本关系密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在实务操作中,房地产信托从委托财产类别上主要有房地产财产信托和房地产资金信托。前者是指房地产企业作为委托人,以其所有的房地产或者财产收益权委托信托公司设立自益信托,通过向社会投资者转让全部或者部分信托受益权,使其成为最终受益人而获得相应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活动。后者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
近几年,房地产信托项目发展迅猛,风险累积,为抑制“井喷”式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风险,银监部门不断出台各类监管文件,从2008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到2014年4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对房地产业务的监管程度逐步深化。
(一)房地产项目建设及销售风险
如果目标项目未能按照原定开发进度顺利实施,或因任何原因导致项目后续建设资金不能按照预期安排及时到位,将影响项目不能按期建设完工和销售。
(二)经营风险
房地产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发展的各种因素,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等,可能影响其盈利和运作能力。
(三)信用与流动性风险
若项目未能按期开发并取得预期收入,由于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当需要处置担保物时,可能发生担保物不能顺利变现、甚至贬值情形。且可能发生房地产公司及担保人恶意或者非恶意违约情形。
(四)管理风险
信托财产运作过程中可能由于信托公司的信托资金运用、管理部门对市场和经济形势判断失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导致信托项目风险。
(一)信用风险管理
在项目的前期运作中,组织专人进行项目尽职调查。针对创新类信托项目,聘请律师事务所拟订或审核合同,并在合同中设立违约及担保制度。
(二)市场风险管理
通过加强市场调查、研究及分析,尽量对股价、利率、汇率等市场要素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而对于较复杂的特定市场且不能有效了解和把握其风险的,一般采取谨慎原则、保守操作;同时,在业务拓展或产品推介时,除信托文件明示风险外,信托公司必须向投资者明确说明市场因素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操作风险管理
在财务管理、内部稽核、资金运作、账户管控、客户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按信托法规及信托文件设定相应的管理岗位,坚持固有和信托业务的分离,设置专人专岗,明确管理职责及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核保核签管理办法,并通过内部邮件系统、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系统化的管理方式,最大程度地控制内部管理方面的风险。
(四)不断完善风险控制措施
从信用履约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及发展能力等五个方面综合考量客户信用等级。科学评价企业信用状况,准确识别、度量信用风险。针对每个信托项目,合理运用多种风控措施,包括:以不动产作抵押,定期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建筑承包方出具书面承诺放弃项目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等。监管房地产企业的资金使用,要求房地产企业在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用于归集销售款,在房地产企业的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上加盖信托公司监管人员名章,对资金使用进行逐笔审批,封闭运行。
(五)加强贷后管理
切实落实风控措施,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防止项目运行偏离最初的交易结构设计范围。建立信托经理负责制,信托经理应对项目销售、建设风险进行主动管理。
信托公司应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委派专人定期逐一排查各项目,按时收集房地产公司财务报表、销售台账;实施全面的人员派驻制管理,通过派出董事和财务管理人员、委托银行监管账户等形式对房地产公司重大事项、资金使用、销售款回笼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密切关注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转。
(六)流动性风险管理
2013年是信托行业的“兑付年”,面对流动性高度紧张的局面,流动性风险成为去年开始信托行业发展的关键词。因此,信托公司需要提高资金来源稳定性,牢固树立量入为出的资产业务理念,加强主动负债管理;加强同业、理财和投资业务管理,调整资产结构,合理控制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认真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密切关注货币市场动向,做好应对预案,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果断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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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是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公布,2001年10月1日生效施行。 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信托法在民法法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信托法在民法法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全文如下:
关于民法的实施角度、所有权的归属等问题,造成信托受益权作用下的具体绝对性物权、必要法定公式内容,和相关原则结构之间,产生一定的冲击效果。信托法在民法体系格局出现的时间不算久远,其自身携带的对民法整体结构的不稳定影响效应内容,还有待考量。为了实现国家民法健康体系的构建目标,完善适应信托法引入的良好机遇结构,保证传统民法理论内容知识的不断创新。信托法自身在民法体系结构中出现这样一类问题,即物权法领域的概念内容模糊不清,定位不够精确,若想实现关键问题的诊断,就必须透过信托法的适应考验研究活动,做好内部排斥效应事件的筛选,确认整个系统环节,以及信托法具体违反民法规定的问题结构形式,以满足后期必要改革工作的依据考察要求。
关于信托的主体概念研究工作,是在一定双重所有权的影响制约下,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凭借各自的所有权格式进行工作活动的引导,这类关系的直接制约效应使得民法法系自身矛盾重重,这不得不引人所思,关于信托受益人的所有权,以及相关本质功能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有权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绝对水准,但其带来的价值层面的主观意识过于沉重,因此被法律的逻辑客观规划范围所摒弃;实质性财产所有权的本质,是借助权力和法律关系的元形式,碎片化理论内容等进行总结。关于财产权形式的划分,可以针对权能分解以及部分效能作用进行法律特别内容规定的总结。
传统观念下的所有权一直停留在占有、收益等表面内容,在现代化绝对性,以及完整性推理作用下,关于剩余权的规则确定标准也逐渐衍生,这是在法律特定结构中全新的产物形式,是对所有权承担者具体结构内部要素的肯定性认证。在剩余权作用理论延伸的过程指导作用下,传统民法的所有权概念还是不能充分认证,在绝对所有权产权结构主要形式的控制下,弥漫着其他财产结构权力的放纵,这就验证了绝对所有权下的财产权和限制性结构的共性存在依赖关系,是保证财产权力独自存在的必要隐形优势。
经过一定时期,并且在国家传统民法概念逐渐改变渗透的趋势作用下,信托法奠定基础结构也逐渐成型,尽管异类形态尚未完全得到解除,但涉及信托权能的引用已经势在必行。在整体信托受益人所有权结构形式的隐性作用,和绝对性原则成立不定观念的综合指标控制诱导下,所有权在民法法系中对信托法的排斥理论也就不攻自破了,这也是决定信托自由能够存在于民法体系中的必要指导要素而存在的主要证据。
(一)信托受益权的物权性质探索
物权在排他性、优先性根本特征的绝对控制下,结合新型产物的时代格局的信托受益权力的开放效果,以及信托依赖主体形式的表现状况,进行财产物存在形式的研究。信托受益人的权利在独立性债权,信托受益人撤销权的管理职能诱导模式作用中,随着委托主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的处分,对信托目的的支撑,保证关于后期受益人追究收益请求的标准能力,并且维护了物权的主要存在形式。这就表明了信托债权人不能直接独立进行财产信托工作,而是补充信托内部的物权效果认证模式之后,结合债法约束范围的超越标准进行总体阐述。英美法系一直以来对物权法的规定管理没有明确认可的迹象,加上法院的保守主义原则规范效应施加,造成了物权定义内容的不相成文。法院对于法理的依赖信任程度非常之高,在新的财产形式逐步施压的格局规范模式作用下,创新型的财产类型变化理发内容也渐渐有了不同格局的扭转。
涉及信托所有权具体的归属问题,在民法结构体系中,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不过,单纯通过剩余权观点进行分析,内部的实质性内容也就迎刃而解了。在所谓的信托结构中,结合信托财产的拥有主体的实质形式,并深度联系其中权力和义务的关系要点,主要拆解为内部与外部的引导原理。关于内部引导观点下的实质性委托人、受托个体和受益人,和外部环境中的委托结构等外界传播形式,包括对外投资活动下的股权把握样式,信托交流下的税法协议结构等,整个流程下的综合制约现象存在比较普遍的特征。
根据现有法令条文规定下,活动控制范围内的剩余权归属问题进行分析,则必须透过所有权主体的特征表现形式,延伸相关内容的梳理。但特殊情况下的所有权归属,可以不涉入考虑方案之内。主要是:在法律强制规定前提作用过后,信托财产必要权力已经在委托、受托、受益主体三者之间产生固有的分配原则,这种情况对于剩余权的规划形式,相对比较严谨;另外,就是出现归属流程不太清晰的剩余权要素,但其引起的影响效果不是十分严重,可以直接忽略。
我国在长期的理论经验指导下,针对立法严谨的处事态度,就这种复杂关系中的当事人权力、义务的关系结构,做到了清晰的界定,同时对信托财产细致的归属问题进行回避。实施这种手段环节中,如果出现任何特征、性质的争议,就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并实施解决方案。归咎一点,信托财产的归属问题,在原则范围内是可以不计入考虑方案之内的,并且满足以上两种情况的立法规定模式,也逐渐被大众接受、认可。
而在外部关系方面,对待信托财产外部,相应的义务和权力特定主体,包括投资股东、纳税主体等,必须透过所有权人严格的明确手段进行规定。尤其是强制法令作用中的特定外部关系的权力、义务主体,这主要是内部错综复杂的隐形结构效应导致的,任何细节处理稍有偏差,就一定会造成信托对外关系中的成本值飞涨,对于任何形式主体来说,都是一种严重的损失。因此,信托人在整个财产结构中的所有权认证、理清,对于权力的主体利益的维护工作来说,是相当有益处的,我国需要结合此种法例内容,进行不断创新式的完善,争取后期合乎情理的价值分配手段,得以高效稳固确立。
(二)二者相关性内容引导
信托法目前在法律结构体系中的认可已经有了一定深远格局的影响,信托受益权在没有突破物权法的基础前提下,进行不同隐含物权类型的存在控制。在这里,由于信托的目的比较多样,其隐含的物权类型也就没有过多的限制,在信托多种用途规划目的的作用下,其相应的法律结构形式存在固定的单一现象,反而不会因目的变化导致其结构、类型的不稳定影响。信托物权凭借细分流程的省略功能,并逐渐扩张于林业、建筑业等附属设施的不动产规划工作中去,在整体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信托物权的综合控制活动中,信托法积极确保物权法定主义原则的维护效应。
物权法自身对用益物权编的规定不够细致,而信托物权根据总体类型的引导,连同下属衍生此标准类型的系统规划指标,进行确认补充,促进协调控制规范下的必要相关性引导内容的开发,满足信托法存在于民法体系格局中的依托条件。即使信托物权涉及的内容形式比较宽泛,而延伸过程的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又是一定细化的类型理论。
这种差别矛盾现象,并不会造成信托外部主体信息成本的增加,这主要是由于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信息成本,主要是结合这部分权力中的物权重要理论信息指标,进行阐述解释的,并且整体流程比较简明易懂。根据长期的登记验证资料统计观察,信托与担保、用益物权的登记资料同样简明。另外,信托环节的结构形式是经过国家法律条文认证的,在其中的权力、义务规定,相对担保、用益物权的内容,则更加详尽、透彻,当事人在内的谈判交易成本,可以满足承担者在活动过程结束后的稳定可接受标准。
信托法对于物权法定主义格式不存在一定的瓦解能力,对于内部隐形冲击的排除工作,主要是公示效应下难以消除的原则理论,信托控制处理手段在摆脱物权公示原则固化作用的基本前提下,通过双方对世性物权效力的消除改善,使得涉及我国财产权利人的主体效能适用范围得到扩展,成为了目前现代化物权法学革新的标准型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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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财政管理体制是规定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在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职权方面的制度,它包括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文教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等.其中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也即是国家预算管理体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历史学论文范文:近代早期英国国家财政体制散论。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16-18世纪中叶英国社会所发生的深刻而广泛的变迁中,国家政权既推动或限制、规 范着社会的变迁,又以自身的性质、职能的转变成为这场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自 16世纪绝对主义王权兴起之后,英国国家政权的统治职能在内涵与外延上都开始发生转 变,17世纪的政治风云更使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和统治方式、管理职能朝着近代化的方 向前进。君主立宪政体的确立使英国土地贵族、工商资本家、金融银行家等各个统治集 团的利益获得了更为充分、更为有效的表达。本文仅就英国国家财政体制在这一时期的 转变和完善作一些探讨,以期能够加深和丰富对近代英国社会变迁的整体认识。
税收之于一个国家,犹如血液之于生命。在向近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构建具有近代 意义的税收体系对任何一个政府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个完整意义上的近代 国家税收体系必须具备公开、公正、有序、有效等诸种不可或缺的特征。所谓公开、公 正,是指国家税收应具有公共事务的性质,必须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可和认同。所谓有序 、有效,是指国家税收体系运行时的每一环节、过程都应该依照一定的法度,即国民之 意愿而行,国家税收的每一项收入、支出及绩效都要向国民有所交待,接受国民或其代 议机构的核准。这些特征在技术上就体现为制税、收税、用度、审计等多种层次和制度 。这种近代税收体系的建立决定于制度、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种历史和时代因素,也 是国家政权与社会中各个集团、阶层、阶级利益反复角逐、长期斗争的结果。英国之所 以能够在二、三百年间由一个二流国家跃居西欧诸国之首,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较早 地建成了一个相对较完备的国家税收体系。其最大的特征就是由议会控制着整个国家税 收体系的关键:征税大权。
由议会控制、把握征税权,是中世纪晚期西欧英、法、西诸国共有的现象。这是由当 时重建法律和秩序,消除贵族叛乱,驱逐外敌的社会普遍需求所使然。随着时代发展, 每个新兴的民族国家政权极欲获得更多的赋税收入,然而由于各个政府和它的国民相互 作用方式不同,从而形成不同的税收制度。在西班牙,“出于对内乱的厌倦,西班牙的 代议机构卡斯提尔国会将征税管制交给了王权,”在法国,由于“三级会议极欲终止法 国动乱的愿望,使王室不经被统治者的同意便夺取了征税权,造就这一权力的紧张形势 过去之后,这一权力却长久地保留下来”。[1](P149,147)而英国则不同,即或是在绝 对主义君权达顶峰的都铎时代,英国国会尤其是下院仍牢牢地把持着征税大权,都铎君 王们只能依靠其他途径开辟财源,如没收教产加以拍卖。斯图亚特王朝欲强化王权,夺 得征税大权,但遭到国会的顽强抵制。在王权与国会之间所展开的复杂激烈的斗争中, 征税权始终是双方争夺的一个要点。虽然历经内战、复辟等种种磨难,由国会控制征税 大权的原则一直未得改动。直至1688年“光荣革命”发表《民权宣言》规定:王室在议 会规定的税收之外从事征税是非法的,[2](P186)再次确定了国会的征税权。
征税是归王权还是归议会,究竟有何差别及意义呢?笔者以为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 关注:
其一,从政体层面上看,税权的归属决定了未来国家政体的发展方向。西、法两国王 权由于攫取征税大权而迅速发达起来,建立了对社会经济的全面控制,成为一种不受任 何力量约束的专制王权;这两国中的等级(三级)会议,由于将财权拱手转让给王权,而 使自身“成为国家机器特别是王权的赘疣。结局是可以预见的,三级会议停开了,而王 权却因时移事易不再恢复会议产生前的老样子,国王摆脱了身上的紧箍,开始向专制的 方向大踏步迈进。”[3](P407)道拉斯·诺斯指出“……法国国王所获得的自由的程度 和其英国对手比起来是大相径庭的。这种区别在这两个国家后来两个世纪的经济发展中 产生了重大的影响。”[3](P407)英国国会则因手中一直紧握征税大权,故而成为遏制 王权走向全面专制的重要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使得都铎王权的绝对主义统治处于相对有 限、相对薄弱的境地,使得英国国会在一次次与王权的冲突较量中逐步占据上风,不仅 保全了自己的存在,而且也最终确立起立宪君主制政体。
其二,从行政管理层面上看,税权归属也是决定国家统治制度安排的重要因素。获得 了征税权力的法国王权,处于直接面对众多臣民和经济组织的地位。而单凭君王及其小 小宫廷是无法承担由众多程序组成的征税过程及管理事务的,从而使建立一支专业的官 僚队伍和繁杂的事务机构成为自然而然之事。绝对的王权与庞大的行政官僚组织的结合 遂成为16—18世纪三百年间法国统治制度安排中最为明显的特征。英国则不然,王权既 无征税之权,亦就不存在维持一个庞大的中央政府和一支依赖王权的庞大的官僚组织的 必要。
其三,从国家财政状况看,税权归属亦是决定税收数量、种类的重要因素。在西、法 建立起王权对税收绝对控制的国度中,决定税赋数量结构的关系相对简单,即国家的需 要与臣民财富之间的关系。而在近代初期,诸国争雄的军事战争是国家公共开支的最大 费项,且往往具有急迫性的特征。在这种状况下,西、法诸国在决定税赋征收额度时, 常常是以国家需要为原则,多多益善,必要时甚至可以竭泽而渔,以求暂度难关。如西 班牙在1470年到1540年之间,国家税收狂增了22倍。[1](P149)尽管海外殖民的收益可 供支配,但当时西班牙帝国税收主要是来自阿拉贡、那不勒斯、米兰特别是繁荣的低地 地区。狂征暴敛之下,帝国内部矛盾必然激化。低地地区的反叛,荷兰的独立既耗费了 帝国的国库,又断绝了其主要税源。
为了弥补亏空,帝国虽施征用地产、转让特权、出 售爵位等孤注一掷之策,以求应急,但均未奏效。帝国财政在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中叶 的百年期间,先后6次宣告破产,奏响了帝国垮台的丧钟。法国王权凭借强大的官僚队 伍和规模巨大的农业经济,运用包税制增加赋税以及对外借款、卖官鬻爵等各种敛财手 段支撑国家财政的运行。由于教士和贵族享有免税特权,故沉重的税赋皆由市民和农民 构成的第三等级来承担。结果社会内部的裂隙愈来愈大,最终导致第三等级的大规模反 叛,专制帝国的大厦轰然倒坍。英国王权则处在与西、法两国全然不同的境况之中。每 一笔税赋收入的数量都须与国会反复讨价还价之后方能获得,实属不易。尽管伊丽莎白 女王深得国民拥戴,也不得超越成例。这位女王深知,“对于下院议员来说,牺牲他们 的生命要比打开他们的钱袋容易些,所以她不得不时刻警惕地注视着政府的开支,不得 不一再勒紧自己的钱袋,以致于她周围的大臣不断地抱怨、嘲笑她的吝啬。”[4](P364 )
另外,西、法专制王权在征税时,往往从最易征收、最易管理的直接税,即人头税、 户税、炉灶税和交通税等税种下手,不断地把以往一些临时税改为永久税,不断花样翻 新地设置一些新税。英国王权则无此类幸运。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英国“更多依靠间接 税而不是直接税,但它的具体特点却使人民不大怨恨。例如,英国没有象法国那么多的 包税商、收税员和其他中间人;英国的许多税都是‘看不见的’(例如对某些基本产品 的货物税),或者看上去只是损害外国人(例如关税);没有国内人头税,法国商人对这 种税很反感,因此它对国内商业来说是一种消极因素;英国的土地税在18世纪大部分时 间里是主要的直接税,没有任何特权阶层能免交,对社会上多数人来说也是‘看不见的 ’;各种各样的税都是经过选举产生的议会讨论后批准的,”[5](P100)故而不易激起 社会内部冲突与矛盾。
17世纪末以后,由于国家战略的调整,积极地参预大陆事务以防 法国称霸,英国的税赋总额不断攀升。有史料表明,17世纪末以后,英国税赋总额与法 国基本拉平,分别为1500万和1600万英镑。而当时两国国民生产总值相差悬殊,英国为 6800万英镑,法国为16000万英镑,税赋各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0%和10%。表面上看, 此时是英国而非法国处于国家的横征暴敛之中,当时也的确有人认为“看到英国臣民缴 纳的巨额贡赋之后,应该认为生活在法国真是大幸。”[6](P440)但布罗代尔的看法则 相反。他认为首先法国纳税人承担的负担未必轻于英国人,因为法国人在国税之外,尚 须接受贵族和教会强加的沉重“额外”负担。其次,法国税种以直接税为主,它在政治 上和行政上总是不受欢迎,而且很难增加。英国则以间接消费税为主;约占税额的70% 。这种税不太显眼,容易隐藏在价格里。而英国的民族市场比法国更开放,消费一般都 经过市场,间接税的收入就尤其可观。最后,将两国人口总数考虑在内(英法两国人口 比例为1∶3),以人口总数与国民生产总数相比便会发现另一种结果,即英国在人均收 入方面显然领先于法国。[6](P440—441)
其四,税权的归属不同也可转化为不同的社会制度环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施加不同 的影响。西、法两国的税收制度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特征,即教士与贵族不在纳税人之列 ,处于免税的特权地位。这种政策的产生或许有着历史传统的因素,但它的实施实质上 是消除了两个潜在的对手对国家、王权的抵制与反抗,在政治上可谓是一种巧妙的安排 。然而在社会及经济层面上,这种政策则造成对从事贸易、商业、工业等行业人士的歧 视,从而诱导人们对从事教会、政府和军队的职业的偏好与追求;造成社会在“对政府 的财政政策的反应中逐渐形成所有权结构,只鼓励那些不受国家影响也对社会没有产出 的活动,而阻止个人去从事各种生产性活动。”[1](P149—150)而由商人和土地贵族所 组成的英国国会,在其所奉行的税收政策中,是断不会以损害自身利益为代价的。恰恰 相反,英国以税赋为核心的各种国家财政政策都是以促进工商贸易和农业的发展为目标 ,而后再以其利得的部分份额作为税赋,从而逐渐形成了各种较为合理的制度安排,保 障和推动了对社会产出做出巨大贡献的私人所有权的不断发展。
近代初期西欧各国政府开支大幅度增长,其主要原因是战争的频繁发生、战争期限的 延长和战争费用的迅速增加。由于这种战争消耗大,花钱多,所以每一方都迫切需要“ 钱、钱,更多的钱”——这是一句古老的格言。[5](P97)但是当时西欧各国却没有一个 现存的体制能够使税入相应增加以应付新的高水平的开支。此外,在战争时期,国家不 仅需要更多的钱,而且需要立刻将钱筹集起来。增加赋税,使之与支出水平相等,这个 办法即使行得通,也无法解燃眉之急。如何使国家的预算最终保持平衡,这是欧洲“新 型君主国”所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西欧诸国为此进行了无数次尝试,但很少取得成功 。[7](P482)英国也是如此,自都铎时代以来,历代国王、政府都常常被不时之需所困 ,为尽快地筹措到急需的金钱而苦恼。例如,好大喜功的亨利八世空怀重振先祖往昔风 采的雄图大志,先后数次遣兵欧陆远征,耗资巨大,但却无功而返。为了筹集空前浩大 的军费,他被迫出售刚刚从修道院手中没收来的庞大教产,[8](P181—192)结果痛失为 英国绝对主义王权建立强固经济基础的重大机遇。[9](P124)伊利莎白女王,如前所述 ,节俭度日,力图维持财政平衡,但其晚年因同西班牙作战欠下一笔巨债。斯图亚特王 朝早期的两位君王在财政上更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与国会争斗不已,结果酿成全面 统治的危机。
西欧诸国在税赋之外,为筹措金钱开辟了许多途径,如以国家税赋为抵押的短期贷款 、拍卖国有土地、卖官鬻爵、以“年金”形式的长期贷款等等,但这些举措并不能满足 国家需求和社会的需要。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公共开支特别是经费的需求增长太快;二 是国家的信用度太低,一方面拼命借贷,另一方面为了还债就开增新税;若仍不敷需求 就不惜宣布国家财政“破产”,拒付和延付贷款从而酿成社会紊乱。而解决这类问题的 关键在于一个国家除了税收制度之外,还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借贷制度,两个制度合 一方为完整的近代国家财政体系。这种借贷制度的成功取决于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 要有相当有效率的借贷机构,一个是要在金融市场维持政府的‘信用’。”
近 代第一个霸主西班牙之所以衰败,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未觅得一种合理的理财之法,结果 承负了一笔相当于10年至15年的税入的巨债,每年需付的利息就大大超过了政府年总收 入的一半。[7](P496)继之而起的法国也是长期陷于巨额债务之中,难以自拔。只有17 世纪60—70年代,柯尔贝尔大力改革,大幅削减开支,减少征税,开办借贷银行,使法 国国家预算出现了难得的盈余。然而好景不长,柯尔贝尔1683年死后,路易十八便废弃 了柯氏的改革措施,回到了“那种可以随他自己的意愿偿还,而不是由放债人决定何时 抽回资金的贷款”的老路,[7](P496)结果法国国家负债累累,在金融市场上的信誉也 大为下降,最终使其称霸欧洲的宏图大业全然落空。而在荷兰,情形则截然不同。“荷 兰政府不仅可以以更低的利息借钱,而且可以借到更多的钱,”从而使荷兰在西班牙、 法国和英国这类大国抗争时毫不畏惧。
其原因在于荷兰政府在借钱、贷款以及发行短期 公债和债券方面完全按照商业运行方式运行,绝少拖欠违约,从而使荷兰的公共信贷享 有完全的信任。1655年,荷兰议会设立了一笔“偿债基金”,专门偿还公债和债券,但 却不受投资者欢迎,因为“含泪收回本金的那些人却不知如何处置这笔钱,不知道如何 为这笔钱再找到一个如此安全,容易生息的去处。”[7](P494)
英国政府在近代初期与西、法两国相似,长期寻找不到一种合适、合理的理财方法。 例如“英国在1688年前就借国债,但都是短期借款,利息很高。付息不按期,还本更不 准时,有时需借新债还旧债。总之,国家的信誉不佳。”[6](P430)而在1688年革命以 后,英国建立起了一种复杂的公共借贷制度以应付大大增长的政府开支。荷兰这个当时 在经济上是欧洲最先进的国家,再次为此提供了一种模式。[2](P188)1693年,英国政 府与国会首次确立了采用政府长期借贷的原则。1694年4月,政府以8%的利率发行120万 英镑的公债,并将认购者组成了一个被称为“英格兰银行董事公司”(即英格兰银行)的 股份公司。结果大获成功,在11天内公债就全部被认购一空。[7](P500)它的第一份认 股人名单是由国王和王后领衔。
尽管当时英国社会对此仍存在一定的怀 疑甚至反对意见,[6](P430-432)尽管“辉格党”的历史学家们没有对此给予多大的喝 彩,“但是这个事件在英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实不亚于1688年事件,因为它使公共借贷 有可能稳妥而经常地进行,从而给政府奠定了一种新的财政基础。”18世纪的一位英国 首相诺思勋爵曾把英格兰银行称为英国宪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作为一个普通银 行在起作用”——亚当·斯密也写道——“而是作为国家的一个大蒸气机在起作用。” [2](P188、189)从此以后,英国的公共借贷体系在英格兰银行的操作下,逐步完善,逐 步发展,国家的资信程度空前提高,政府发行的各种证券、公债券成为社会大投资者的 主要投资渠道。不仅如此,英国小的私人投资者对国家债券也是情有独钟,踊跃认购。 [7](P481)“公债的利息准时偿付,不容违约,债权由议会保证还本,这一切确立了英 国的信誉,因而借到的款项之大令欧洲惊诧不已”。[6](P433)
近代初期英国金融体制和公共信贷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绝非一帆风顺。18世纪20年代西 欧的法国、荷兰和英国等曾遭受了一次严重的金融危机,即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 法、英两国处理这一事件显现出迥然不同的风格。在法国,政府善后处理政策不当,致 使人们对这场大崩溃所造成的浩劫一直耿耿于怀,给法国政府开辟财源带来极大的困难 ,投资者不敢再贷款给法国政府。[7](P507)而在英国,政府凭借议会的担保和英格兰 银行妥善操作,将投资者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并成功地维系住政府公共信贷的信任 度。到18世纪30年代,英国的金融市场恢复正常,此时的英国政府债券的持有者也不愿 意政府偿还其债券,“有钱的大公司及其拥有者(即股东)最为担忧之事莫过于被迫早早 收回其本金”。[7](P509)随着时日发展,英国的国债、公债的数额愈来愈大。
据保罗 ·肯尼迪统计,1688——1815年期间,英国战争总支出为2293483437镑,其中借款为67 0559060镑,几占总支出的三分之一。当时英国国内有一批人对此忧心忡忡,“许多英 国评论家都因为国债的规模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而发抖。”[5](P102)这其中就包括诸 如笛福、大卫·休谟等人,然而他们那种“不是国家毁了公共信贷,就是公共信贷毁了 国家”的悲观推测未成为现实,[6](P432)相反英国再次以巨额的国债为后盾,在英、 法争霸的“七年战争”中占据了上风。法国人包括荷兰人也以为英国政府负债过重,难 以持久支撑,必将迅即垮台。然而事实给予他们无情的嘲弄。英国人对自己政府依旧十 分信任,继续认购各种公共债券。
1782年英国政府再次发行公债,数额为300万英镑, 而认购数却远远超出这个定额,达500万之多![6](P432,434)及至19世纪初,有人估算 “欧洲全部公债高达380至400亿法郎,其中英国独占四分之三还多。”[6](P433)而法 国公债数额仅占40亿,便不堪重负了。公共信贷已成为“英国政治的奇迹,使欧洲各国 既惊讶又畏惧,”第二届皮特政府甚至自豪地宣称“这个民族的生机乃至独立建立在国 债基础之上。”布罗代尔感叹道:公债“有效地动员了英国的有生力量,提供了可怕的 作战武器,”它“正是英国胜利的重要原因。”[6](P433)
西方的经济史家常常将英格兰银行的创立、公债的发行和稳固以及其它金融业的变革 合并称之为“金融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以政府和国会为代表的英国国家政权则起 到了巨大的组织、协调、保障的作用。英格兰银行虽以私人股份银行身份出现但实为国 家银行,它所创置的信贷、投资、公共开支三者相互有机联系的新的金融体制,不仅仅 在英国对外争霸战争中发挥出了神奇的功用,其最大的历史意义还在于构筑起一个坚固 、庞大、有效的金融运作机构,为英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工业革命的到来 提供了基本条件。
英国国家政权功能在近代初期所发生的转变和改善是多重的,上述以税赋和公共信贷 为核心的近代国家财政体制的形成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国际学术界 ,对16—18世纪中叶,英国国家政权所起到的经济推动作用多有论述,如英国国会对18 世纪圈地运动的法律支持和保障,英国政府对专利制度的完善与推广,英国政府对以东 印度公司为代表的海外贸易殖民公司的保护和规范等等。对英国国家在近代初期社会经 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的总体评估,尤其是与当时西欧诸国进行对比之后所做出的基本结 论,笔者以为经济史学家克里斯托夫·格拉曼的看法较为公允。他认为商业社会色彩较 重的荷兰是沿着将国家政府的权力降低至最小限度的方向发展;在绝对主义专制色彩较 重的欧洲大陆国家的政府,则以国家利益与封建王朝的利益以及对财政的关心作为国家 经济政策的重心;而在英国,政府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并重,从而使英国国家政权与 百姓之间取得了一种也许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为协调的关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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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上土下左土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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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 经济事项或交易进入会计系统后,经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输出对信息使用者有用的会计信息。在确认、计量、记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会产生差错。会计差错特别是重大差错若不及时、正确地更正,不仅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且可能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使其作出错误的决策或判断。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会计差错产生原因及更正技巧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经济事项或交易进入会计系统后,经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输出对信息使用者有用的会计信息。在确认、计量、记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会产生差错。会计差错特别是重大差错若不及时、正确地更正,不仅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且可能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使其作出错误的决策或判断。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会计差错的产生有诸多原因,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原因。
(1)采用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允许的会计政策。例如,按照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予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企业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予以资本化,则属于此类错误。
(2)账户分类以及计算错误。例如,企业购入的五年期国债,意图长期持有,但在记账时记入了短期投资,导致账户分类上的错误,并导致在资产负债表上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的分类也有误,即少计提累计折旧,从而虚增当期利润。
(3)会计估计错误。例如,企业在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时,多估计或少估计了预计使用年限,从而造成会计估计错误。
(4)在期本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末予调整。例如,企业应在本期核销的费用在期末时未予摊销。
(5)漏记已完成的交易或事项。例如,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商品已经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均已满足,但企业在期末时未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入账。
(6)对事实的忽视和误用。例如,企业对某项建造合同应按建造合同规定的方法确认营业收入,但该企业按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原则确认收入。
(7)提前确认尚未实现的收入或不确认己实现的收入。例如,在采用委托代销销售方式下,应以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如企业在发出委托代销商品时即确认为收入,则为提前确认尚未实现的收入。
(8)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差错。例如,工业企业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一般作为收益性支出,而发生的工程人员工资一般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企业将发生的工程人员工资计入了当期损益,则属于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差错。
(9)滥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例如,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为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采用不当方法,或确定不当比例。滥用此两项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会计处理。
(l0)其他原因导致的差错。例如,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等。
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尽管很多,但差错的更正即账务处理可以从3个标准来考虑。一是差错的发现时间,可以分为日后期间(年度资产负债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差错和当期(当年年度内日后期间之外的其他时间)发现的差错。二是差错的所属期间,可以分为属于当年的差错和属于以前年度的差错。三是重要性,可以分为重大会计差错和非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会计差错即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一般是指金额比较大的差错,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10%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非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标准一决定了应遵循及时性原则,发现了会计差错立即进行更正处理。标准二、三则决定了应更正哪一会计期间的相关科目。
依据上述3个标准,可以形成7种具体的会计差错,其更正方法有同有异。
(1)当期发现的当年度的会计差错(无论重大还是非重大),应当立即调整当期相关项目。这样处理的原因在于:当年度的会计报表尚未编制,无论会计差错是否重大,均可直接调整当期有关出错科目。例如,2001年12月,发现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漏提折旧10000元,则发现时应做如下分录,并调整相关项目:
借:管理费用10,000
贷:累计折旧 10,000
(2)当期发现的以前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其更正方法也是直接调整当期相关项目。对于该类会计差错尽管与以前年度相关,但根据重要性原则,可直接调整发现当年的相关科目,而不必调整发现当年的期初数,所以处理方法同(l)。
(3)当期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涉及损益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过渡,调整发现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则调整发现年度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因为是以前年度的重大差错,涉及损益的与本期利润无关,不涉及损益的也只影响本期期初数,这样处理可及时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符合重要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同时也不妨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例如,A公司2001年9月发现2000年一项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结转到管理用固定资产,金额为600万元,2000年应提折旧100万元,2001年应提折旧75万元(公司所得税率为33%,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提取法定公益金)。经分析,上述事项属重大会计差错,其中2001年末计提折旧75万元为当期发现的当年度的会计差错。两年的差错要求作出调整,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6,000,000
贷:在建工程6,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
贷:累计折旧 1,000,000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3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7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70,000
借:盈余公积一法定盈余公积67,000
盈余公积一法定公益金33,500
贷:利润分配一本分配利润100,500
借:管理费用750,000
贷:累计折旧750,000
(4)日后期间发现的当年度的会计差错(无论重大还是非重大),应当视同当期发现的当年度的会计差错,因此更正方法同(1)。
(5)日后期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重大或是非重大)。报告年度是指当年的上一年,由于上一年会计报表尚未报出,故称上一年为报告年度。由于该会计差错发生于报告年度,无论是重大差错还是非重大差错,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6)日后期间发现的报告年度以前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其处理方法同(5)。因为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将属于报告年度以前的非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这样不影响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7)日后期间发现的报告年度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对于该类会计差错,由于不是发生在报告年度,故不能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而是将差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发现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调整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因此其处理方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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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环境是传统商业形式化的主要载体,市场形象体现着商品的应用属性和价值属性,是制造购买的重要手段。一个好的商业环境应该是对商品与需求的恰当诠释,是对购买的正确引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际品牌危机产生的商业环境因素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日新月异的商业环境使得企业的所有策略都要随之而变。对于企业的危机管理更是如此。企业应随时根据其所处商业环境的变化而采取相应的公共关系危机管理策略,与外环境进行积极、及时、有效的沟通,预防并有效处理危机。
关键词:危机 策略 环境系统 “七力” 危机模式
商业环境日新月异,包括顾客、竞争者、供求、政府、法律、文化……国际品牌企业在中国大陆市场对其产品、价格、渠道、营业推广等营销策略上尽其所能地变换手法,力求吸引公众眼球,但在危机管理中却依然固守多年陈旧的做法,致使发生一系列公共关系危机,并大多以惨败收场。但细究其危机发生的前因后果却令人觉得这是必然中的事。
综观国际品牌出现的一系列危机事件,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共同点:这些著名的跨国企业都缺乏对现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消费者群体、媒体等所构成的环境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并且缺乏与环境的有效沟通,致使在由于环境因素引发的危机发生时,手足无措,或反应迟钝或反应僵硬,使企业在经济效益和形象等方面都遭受了重挫。这些反映出当今企业在危机管理中的重要缺失——危机系统建构不完善,在危机管理中注重危机的技术性处理而忽视危机的环境因素尤其是外环境。
危机系统论是系统论在危机管理中的运用,其基本思想是:整个企业的经营系统(内、外环境)是多层次、多面向、不断进行复杂互动的。企业外环境的危机是企业重要的威胁,企业究竟有没有能力处理,完全依赖于内部组织结构的健全,以及综合企业内部情报与资源的决策体系是否能做出正确决定。
外在环境变化多端,是企业危机最主要的来源,所以常被称为企业不可控制的变数。这里的环境主要是指企业的外部环境。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麦可•波特(Michael Porter)在其《竞争战略》一书中提到五力模式(Five Forces Models),是许多产业为应对不同外在竞争强度,广泛用来发展其战略的方法。其五力结构为:新竞争者的进入;替代品的威胁;购买者的谈判能力;同业竞争;供应者的谈判能力。笔者认为企业所面临外部环境的危机威胁不仅来自产业环境而是来自各方面。企业外部危机环境系统的构成要素为:政治变化、经济发展、产业竞争、文化转换、公众变化、媒介导向,它们共同构成企业外环境危机结构的七力模式。
政府作为国家公众利益的代表行使着对国家事务的最高管理权,是危机环境系统中的重要因素。具体包括:政府类型和政府稳定性。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政府政策变化。分析政府机构的政策变化对公司十分重要。对外国投资的态度。行政管理程序。与母公司所在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东道国与母公司国家政府的关系将直接或间接影响跨国公司。政治模式。每一种政治模式给商业带来的风险是不同的,应及时进行分析。
国家的宏观经济和由产品市场组成的微观环境构成重要的经济因素。一国的经济概况就是该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包括经济所有制、人口、收入、资源、消费结构、经济增长及其他。微观环境是指涉及某种特定的产品和市场的环境。经济因素是一切因素的基础,经济发生变化会引发一系列因素包括社会、消费心理、人际关系、文化等的变化。在近十年中,中国的经济尤其是城市经济(这些危机事件都是发生在城市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社会、政府、个人经济状况、需求、心理意识等带来一系列的变化。
产业因素除麦可•波特教授提出的包括同业竞争的威胁、潜在竞争者的挑战、替代品的压力、购买者的谈判能力、供应者的谈判能力等以外,笔者认为还应加上一个重要的因素:行业景象。同行业企业生产同一产品,各企业间会有连带的互相影响,行业是同行企业共同生存的小环境,行业的景象也是企业发展的风向标,需要密切关注和监视,以确保企业在一个良好的行业环境中发展。古井贡酒厂在山西溯州发生了“1.26”假酒中毒案后立即意识到近邻的不法行为将会殃及池鱼,因此主动出击,在全国大媒体上刊登了《致全国消费者公开信》,对假酒制造厂商进行严厉批评,同时决定无偿向死难家属捐助抚恤金20万元。成功制止了古井贡酒的消费者受到假酒案的困扰;树立了企业良好的形象,又吸引了一大批的潜在顾客,可谓一石三鸟,防御型危机公关取得很好的效应。
文化是指人类从生活实践中建立起来的信仰、价值观、道德、理想和其他有意义的象征的综合体。包括物质生活、教育水平、社会交往、语言、艺术、宗教信仰、荣誉感、伦理道德等。文化影响着公众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他们对事件所采取的行动,从而影响公司的决策。对于企业需要对文化进行文化评价、文化分析、从而使自己达到文化适应和文化转变。所谓的文化转变就是在文化背景下某段时期能被接受公众的产品和服务,在经过一段时期后不再被接受的变化。三月发生危机事件的国际品牌企业没有做好文化转变,是造成危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里,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变,中国的文化也随着发生了变化,中国人民特别是城市居民很多已告别了生存经济步入小康经济,生活的品质有了很大的提升,他们在消费商品时对商品提出了品质、安全性等更高层次的需求。而国际品牌没有或者无视这些变化,依然高傲地俯视中国公众,因此发生了不协调,发生了危机冲突。
媒介作为“无冕之王”的作用日益增强。与此同时,中国传媒业的基础设施也在不断改善。危机事件的进展状况通过媒介特别是网络媒体快速在全国传播,是造成危机事件影响巨大的原因。另外媒介不仅是危机事件的传播者,还是危机事件的引发者。高露洁事件就是由北京某晚报的记者翻译并转载英国报纸《牙膏癌症警告》而引发的,这里媒体成了“牙膏致癌”的议题设置者。
公众因素是企业外环境中的重要因素。对于公众的研究不仅要有静态的了解更要有动态的把握。中国的公众发生了哪些变化呢?公众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维权知识都在提高,一旦利益受到侵犯,他们将会用知识去辨别、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公众的消费要求随着体验的积累而在提升。公众对国际品牌已从盲目的崇拜回复到应有的理智判断了,一旦发现产品有问题,他们一样“毫不留情”。公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商品的安全性要求大大提高了,而大部分国际品牌的危机都是安全问题危机。公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消费者对商品所给他们带来的精神感受更为关注了,所以商品纠纷发生后他们对“讨说法”的需求超过了对赔偿的需求。公众的群体意识、社会责任感、民族意识也在加强,他们向国际著名企业挑战不仅为自己还为了广大的消费者。在国际品牌的危机中容易引起公众的民族情结也是这次危机愈演愈烈的因素。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不仅要求企业生产合格产品而且要求企业的一切行为符合环保要求。
每一次危机既包含导致失败的根源,也孕育着成功的种子。发现、培育以便收获这个潜在的成功机会,就是危机管理的精髓,而习惯于错误地估计形势,并令事态进一步恶化,则是不良危机管理的典型特征(诺曼•R•奥古斯丁)。企业外环境危机的应对策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建立企业外环境危机结构“七力”模式,构筑企业危机系统,随时对企业外环境的政府信息、经济信息、产业信息、法律信息、文化信息、公众信息、媒介信息等进行即时监控,一旦有变化应随时告知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的处理。变化有两种情形:阶段性的变化信息和即时性的变化信息。如中国经济发展层次和公众的变化,是在近十年、五年等较长时期的变化,称之为阶段性的变化信息。即时性的变化信息,如肯德基、苏丹红的事件信息,是突如其来的信息,属于即时性的变化信息。对于企业,应及时重构企业外环境的危机系统,设置危机环境预警方案及应对方案,告知最高决策部门,有必要的话要进行危机的预演,以便在危机发生时能从容、高效应对。
沟通是解决一切不协调、冲突的有效方法。“在现代社会里,人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期望越来越高。若一个企业在发生危机时,不能与公众进行沟通,不能很好地告诉公众他的态度、他正在尽力做什么,就无疑会给组织的信誉带来致命的打击,甚至有可能导致组织的消亡”(迈克尔•里杰斯特)。在沟通方式上应充分发挥整合营销沟通的方式方法,与环境进行有效沟通。
与环境进行沟通的基本要则是:沟通的态度要真诚,一切以公众利益为重,要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是有效沟通的首要前提。在危机发生后,如果企业还是死守企业利益,往往不能达到沟通的成功,因而不能很好地解决危机。沟通时间上要及时,时间是解决危机的关键因素,因为在同一时间上媒体在大量地复制信息,公众在焦急地等待企业信息,同时也在传递着各种真实与不真实的消息,小道消息也在不断地涌出。沟通方式上要新颖,新颖的方式能达到更好的沟通效果。
“善战者,求之于势”(《孙子兵法》)。环境既是企业危机发生的原因也是企业可以借助克服危机的力量。政府、媒介、公众、法律等都是企业在危机事件中可以借助的外部力量。
1.[美]迈克尔•波特著.竞争优势.夏忠华译.中国财政出版社,1988
2.刘刚.危机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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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广义上是指人民警察,分为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即狭义“公安”,包括治安、户籍、刑侦、交通等)、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三大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英国、丹麦两国警察教育培训情况及经验借鉴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5 年 6 月,笔者随团赴英国警察学院和丹麦国家警察学院进行了一次短期考察。通过两国同行的介绍、相互之间的交流以及实地观摩,对两国警察教育培训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此,笔者仅就考察所见、所闻,结合当下我国正在推行的警察职业化教育改革,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英国警察学院建设及教育培训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创立现代警察制度的国度之一,现有 15 万名警察,隶属于内政部。共建有两所警察学院,即英国警察学院和英格兰警察学院,其主要功能是从事警察职业培训,不搞学历教育。
英国警察学院是为英格兰和威尔士所有警察服务的专业机构。本机构建立于 1912 年,成立后接管了前英国国家警政改进署(NPIA)曾负责的警务培训和发展职责。学院目前的性质是担保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为前汉普郡警察局长亚历克斯·马歇尔,学院董事会由 15 名成员组成 :其中包括英国内政大臣直接任命的三名代表、三名警察局长和高级警官代表 ;英国警察局长协会、警察工会,英格兰和威尔士警督协会、警察协会提名的代表 ;学院独立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等。作为英国警务领域主要从事专业研究与培训机构,警察学院的首要目标是加强英国警察的职业精神,培养合格人才,收集整理优秀警务实例并在全国警察机构予以推广 ;其主旨是保证所有警务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警务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具体职责包括:(1)确立警务活动的标准;(2)为各地方警务培训教官提供资格认证 ;(3)收集、研究和推广优秀警务案例 ;(4)收集、研究和推广警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价值观 ;(5)开展中、高级警察职业培训。
(二)丹麦警察学院建设及教育培训
丹麦警察始建于 1911 年,现有约 1.5 万名警察,隶属于司法部。丹麦国家警察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警察教育训练机构,于1914 年 10 月设立,由于当时培训规模较小,故而主要以租凭场地为主。1989 年,司法部取得了Brondbyoster 小学及邻近的土地,在对该校旧址进行全面翻修改造后,于 1996 年作为警察学院用地,此后经过不断扩大,2003 年基本完成建设工作。
学院现有 150 名教职员工,可以同时容纳 1200 人受训。由院长负责警察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下设基础培训、在职进修、IT 培训、行政管理四个职能部门和国际处、首席顾问处两个独立的处。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警察职业标准、开展对见习警官的基础培训和正式警官的提高培训,其中,开展对见习警官的基础培训是其主要任务。丹麦每年招收 400 名见习警官,凡是年满 21 周岁且符合警察招录条件的丹麦公民,均可报考警察,申请人通过招募考试录取后,即被任命为见习警官。所有见习警官又必须在一年的见习期内分四期(每季度一期,每期100 人)接受丹麦国家警察学院提供的基础培训。学制为三年,毕业后获得本科毕业文凭并授予学士学位,是一种典型的学历教育。
英、丹两国,虽然警察队伍数量悬殊,管理体制也不尽相同。但是,由于地缘相近的原因,两国在警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尤其是对警察素质养成教育方面的思路与做法十分接近。
(一)警察职业素质的“五星”(*)结构
两国警察教育界同行一致认为,警察职业素质由两个部分组成 :一是所有警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即“五星”的中间部分。
包括对时政的正确认识、文化素养、警察职业伦理、职业心理、警务理论、体能和实战技能等。
这一部分的素质主要通过基础阶段的教育训练来完成。每位警察要获得执业资格,必须首先经过这一环节的系统教育与培训,能够满足基本的治安巡逻、社区管理、现场急救、追捕逃犯、文书制作等勤务要求,并为下一步向不同的专业方向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不同警种与不同层级的警察应当具备的不同素质,即指“五星”的各个尖角部分,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素质与能力。
当每位警察具备了所有警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后,即可以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和兴趣,选择不同的发展方向,如专攻侦查破案、网络安全、技术鉴定等。每一尖角又呈一座宝塔形,分别代表着一个警种、一个层级、一种专业,塔底宽、塔尖窄,体现出各类人才的梯状结构。并以此为基础,两国均制定有符合本国特色的警察执业的基本素质要求及各层级、各警种的素质能力标准,这种分类标准也成为两国警察教育培训课程设置及警察素质等级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突显实战的教育理念
突显实战又是两国警察教育培训与队伍建设的共同特色。这种特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要求每位警员必须时刻保持强壮的体魄,以确保“追得上、打得赢”.丹麦在警察招录的体能测试中,坚持女性与男性一个标准、中年与青年一个标准 ;并且规定,凡是 55 周岁以下的丹麦警察,每两年须接受一次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必须离开警队,这就迫使每位在职警察每天须自觉地进行必要的体能训练。这一规定的基本出发点是,警察在与犯罪嫌疑人的交锋中,对手不会因警察是女性或年长者而特别宽容。二是校局合作的培训模式。丹麦的见习警察教育采用的是“三上两下”的校局合作模式。新生入学后,首先在校内完成 33 周的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的培训,主要开设警察学、丹麦语交流、体育、驾驶员培训、刑法、急救等课程,核心课程为警察学,然后下派至警区进行 22 周的实践性培训,主要通过巡逻熟悉警区结构以及了解治安勤务的基本流程,实习结束后再经过返校--实习、返校的过程。通过这种往返交叉的学校教学与岗位实践,使理论及时转化为实践,实践及时上升为理论,不断加深对警务知识与技能的理解与把握。每一阶段学习或实习时,分别由学校和实习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不合格者即时淘汰。三是实战化的课堂教学。
两国同行认为,警务活动是一种程序性很强的活动,许多职务行为,如巡逻、盘查、取证、抓捕、枪支使用等都可以制定一种规范化的操作流程--职务活动标准。警察在职务活动中只要按此程序执行,其结果即受到法律的保护。警察学院不仅负责这种职务活动标准的研究、制定与推广,而且,在校内教学训练中,也是以这种职务活动的标准作为范本,并以小班化授课形式,串插案例边讲、边练、边讨论,使课堂教学内容完全与实战同步 ;实战训练课则采用一对一的指导模式,确保每位学员、每个环节、每一动作规范到位。
(三)警察学院与警务实战的高度融合
从表面上看,两国的警察学院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教育、研究机构,但实际上却与警务实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与合作,学院工作成为警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表现在 :一是由于两国警察职业素质和警务活动标准由学院负责制定,这种规范标准一经获得通过,即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了保证这种行业标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学院必须牢牢掌握警务实战的动态,并始终处于引领实战的前沿。二是具有收集、整理并向全国推广警务优秀案例的职责。全国各地警务活动中形成的经典案例须定期汇集于警察学院,由学院专家进行精心筛选、整理,形成案例库并向全国推广,使得学院成为全国基层在职警察学习警务知识、提高警务技能的重要阵地。三是在教官队伍建设方面,警察学院的所有教官都是来自各地警察机关年富力强的实战高手,学院教官与实战岗位形成定期的良性互动,同时这种来自于实战的一流高手也成为高质量后备警务实战化人才培养的有力保证。
他山之石可以为我所用。英、丹两国的国情虽然与我国大不相同,但是,由于两国在警察队伍建设和职业化教育方面起步较早,许多理念与做法已经过实践的检验,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笔者以为,就当下我国的警察职业化教育改革而言,英、丹两国的做法至少给我们四点启示 :
(一)结合职业特征,制定民警职业素质标准和警务活动标准
警察教育是为警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服务的。因此,警察院校的培养目标应以警察职业素质为导向,警务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警务活动标准为依据。在这方面,我们完全可以参照英、丹两国的做法,由公安部(或委托公安大学等院校)牵头,集全国警察院校和全国公安机关的集体智慧,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三个标准体系 : 一是所有警察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标准 ;二是各警种、各层级警察的特殊素质标准 ;三是按警种分类,制订诸如巡逻、盘查、搜索、抓捕、取证等重要警务活动标准。这种明确的职业素质标准和警务活动标准,不仅有利于人才的培养,而且对规范警察职业行为,开展警察业务素质考核也是大有裨益的。
(二)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实行分段、分类教育训练
警务活动是一项极为庞杂的活动,警务人才的培养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分阶段培养无疑是一个可行办法。因此,警察高等院校的学历教育可以采用“先打基础,再分专业”的做法,即 :第一阶段,围绕所有警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开展教学训练,以解决“五星”结构的中间部分,使其毕业后能尽快适应公安基层工作 ;第二阶段,再进行专业性和拓展性教育训练,以解决“五星”结构的尖角部分,为今后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打下基础。在职民警培训则主要以分类培训为主。由于警察职业存在警种类别及序列高低之分,不同警种、不同层级民警的职责存在较大差别,其素质要求也明显不同。因此,对于在职民警的培训,除了各级培训基地应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外,公安部及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的业务主管部门,也必须承担起警种条线民警的培训任务,与培训基地一起,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课程、参与培训管理与考核等,做到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
(三)推进校局合作,加快院校教育的实战化进程
开展校局合作,强化实习环节,是警察教育的有效方法之一。
从现实状况看,许多院校在这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合作基地的选择不适合、实习安排不合理、缺少高质量的指导教官等。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发挥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政治部的功能,制定实习基地及指导教官的选拔标准并给予适度的经费支持,明确校局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过程管理与实绩考核,对优秀的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官及时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及时淘汰。二是制定详细的实习大纲,明确不同阶段、不同岗位的实习目的、内容、要求和考核标准等,以确保实习质量。同时赋予实习基地对实习学生相应的管理与考核权,学生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负责管理,实习成绩亦由实习单位负责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毕业证书,真正形成院校与实战部门的共育人才机制。此外,各警察高等院校还应发挥自身的人才和智力优势,成立专职的现代警务研究机构,引导教师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针对当前公安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指导警务实战 ;及时收集经典案例,进行整理、分析、点评并向基层推广,以牢固确立自己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四)内外结合,构建实战化师资队伍
实战化师资队伍建设应坚持以院校为主,实战部门为辅的原则。首先,警察高等院校可以对教师实行分类管理,即是将校内教师划分为基础理论课程和公安业务课程两个类别,并根据其各自不同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前者主要以理论教学与研究为主,定期利用教学间隙开展警务实战调研活动,了解警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而后者则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在邻近公安机关选择固定的实习单位和联系点,采用有课上课,无课参与实战的模式,做到在校能教、上岗能干,真正成为“双师型”人才。在教师职称和职务晋升方面,亦应针对不同类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以调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其次,由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教育训练主管部门牵头,定期在全省范围内选拔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又有一定理论水平的领导及业务骨干组成教官人才库,给予必要的政治、经济待遇,实行专向培养,为警察院校和各级培训基地服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本地公安机关退居二线的局级、处级以及科所队领导骨干中选拔一部分优秀人才,到学校担任实战教官。由于这部分同志不仅实战经验丰富,而且工作压力、家庭生活压力也相对减轻,在即将退休前的二三年内,完全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教学活动之中,是一笔不可忽视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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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Ecology),是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于1866年定义的一个概念: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目前已经发展为“研究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的比较完整和独立的学科。它们的研究方法经过描述——实验——物质定量三个过程。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概念和方法的引入,促进了生态学理论的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福斯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产生背景剖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成为现代生态哲学界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美国的约翰·贝拉米·福斯特代表了这股西方思潮的最新和最高水平。通过对其理论背景的分析,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福斯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生态危机;和谐社会
自人类诞生之日起,自然界就有了对立面,它不再是一个按照缓慢节奏进行演化的自在世界,而是逐步变成了人化自然,但人们改造自然的同时也造成了对自然的损害。工业革命以前,人类干涉自然界的能力较低,规模较小,其消极作用不易察觉。工业革命以后,资本主义经济的空前繁荣就一直伴随着严重的生态问题,特别是当今时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大增强了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然而,由于人类对生态重要性和生态资源的无知,不顾自然规律的要求,狂妄地“向自然宣战”,粗暴的“战胜自然”,使人类赖以存活的自然生态失去了平衡。当人类还在为控制自然沾沾自喜时,自然已经向人类展开疯狂报复:资源短缺、生态失衡、环境污染、人口爆炸等,这一系列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
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说明,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严重脱钩,我们正处在人类与地球关系的历史拐点上,人类必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各个国家、各个阶层的人们都为此殚精竭虑、出谋划策,力图扼制自然生态的进一步恶化。马克思主义由于其理论的开放性,对于生态学的思考成为其理论的增长点。一些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生态环境问题做出了理论回应,由此出现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思潮。
(一)国外研究概况
国外对福斯特的思想研究主要是美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既有批评其理论的,还有肯定其理论的。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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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是科技论文的一个分支学科,创新性是科技论文同其它科技文章的基本区别。如科技报告和综述等具备科学性、学术性等特点,但可不具备创新性特点,创新性或新意是写作与发表每篇科技论文必备的条件,但只有创新性或新意还不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医学论文是怎么样产生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选题阶段:论文的选题,也即是科研的选题,有时一项科研可产生多篇论文。选题过程一般可分为三步:
初拟题目:在这项工作之前必须手中有信息、资料和设想,当然可以是前瞻性研究或回顾性总结,大致可有以下几个方面:⑴临床遇到的罕见病和疑难病例;⑵危重病人的诊治经验;⑶阅读国内外文献、参加学术会议受到的启发,进行技术和方法的移植研究;⑷新药、新仪器的临床应用,新的诊断方法及治疗经验;⑸上级布置或招标的题目。在初步考虑拟选题目之后,应进行全面的文献检索,避免题目类同、结论陈旧和不符合客观事实。在别人研究成果基础上寻找尚未解决的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题目。
实验研究阶段:这包括应用国外或国内的先进手段、药物、手术方法、检测等进行临床试用、观察和随访调查,并用动物或正常人作对照试验,要求详细记录各种数据及资料,作为论证和评价成果的依据。
整理、分析资料和总结阶段:对以上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绘制图表,临床分析和比较,得出显效、有效和生存率、死亡率、发病率等结论,并分析其相互关系,引证文献作对比。分析成功和失败的原因及制约因素,并对病因学、流行病学、发病机制进行论证,包括预后的估价。最后对论文作出自我评价,提出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撰写论文阶段:该详则祥,该简则简,文字简练,用语准确,恰如其氛,切忌浮夸和虚构。当然,在产生论文以前,每位作者必须学会文献检索,统计学的基础知识的X2检验、T检验、F检验、相关分析、回归运算、如何选择样本大小等,努力阅读医学情报信息和文献积累,在实践中不断总结,逐步提高写作水平,这样才能水到渠成写出真正好的论文。
一般医学刊物中刊用的文章,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述评、论著(论著摘要、实验研究、诊断技术等),病(例)现报告,临床病(例)理讨论、学术交流、综述、专题笔谈、经验介绍、讲座、简讯等。
医学论文(论著)的具体撰写,一般可分为题目、序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项。
科学性:一篇医学论文的首要条件是必须有科学性。所谓科学性是指论文所介绍的方法、论点,是否用科学方法来证实,是否经得起实践的考验。这就要求:⑴进行科研设计时即有周密的考虑,排除一切对结果可能干扰的不利因素;⑵要设立必要的对照组,甚至双盲对照研究;⑶对实验和观察的数据,要进行统计学处理;⑷无论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对其结果的分析要从实际资料出发,得出恰当的结论,切忌空谈设想和抽象推理。
先进性(创造性):论文的先进性,实际上是指这篇论文是否达到一定的科学水平,一篇论文尽管具备了科学性,但不一定是先进的,因为这个工作可能在数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已被别人证实过了,所以医学论文的先进性,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衡量,一是理论水平,如原理探讨,疗效机制等是否有新的突破;二是实践水平,如诊断水平或治疗效果是否高于一般水平及技术操作是否特别先进。但不论是实践水平或是理论水平的衡量,均应与同类成果当时的现有的水平相比较,如与国外的、国内的、本地的同类课题水平比较才能给予评价。
实用性(应用性):一是与临床联系的课题,二是可重复性。
【医学论文是怎么产生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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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学教师重科研轻教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既与大学教师所处的大环境以及人们对高校科研工作的理解有关,也与现行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有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英国约克大学职称评审制度介绍及启示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本文介绍了英国约克大学和武汉大学的职称评审制度,通过比较两所高校在职称评价标准、评审办法等方面的差异,分析武汉大学评审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改进办法。
[关键词]约克大学 武汉大学 职称评审 启示
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是高校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是教师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比较武汉大学与英国著名高校约克大学职称评审中不同的做法,找出武汉大学职称评审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办法。
(一)简介
根据从事工作的不同,约克大学的教学科研人员可分为三类:教学科研并重型(academic staff),科研型(research staff)和教学型(teaching staff)。教学科研并重型人员的晋升道路分为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和讲座教授四个档次,科研为主型人员分为六级、七级、八级和高级科研人员四个档次,教学为主型人员包括六级、七级、八级和高级教学人员。担任所有职务的基本条件是教职人员必须拥有博士学位,且大多经历了博士后深造,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约克大学职称聘任工作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开始,第二年夏季学期结束时公布结果,过程持续将近一年。学校对名额不做任何限制,教师达到标准,即可通过职称评审。对没有通过评审的教师,一般要求其不能连续申请,目的是使教师有时间改善教学科研工作。
(二)职称评审评价标准
针对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型和教学型三类人员的工作特征,约克大学制订了不同的职称评审标准。本文主要研究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的评价标准。对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学校主要从四个方面评审:科研、教学、构建研究环境上的贡献,以及公共服务。
科研标准:1.在本专业顶尖杂志公开发表经同行专家认可的高质量论文,发表高水平成果,或创作出高水平艺术作品;2.指导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数量;3.主持重要的研究项目;4.在知识转化或创新方面成就;5.获奖及在其他学术机构任职;6.在国际国内会议上做重要发言;7.在推进学科知识以外取得影响更广泛的研究贡献。
教学标准:1.本科生和研究生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2.课程编写、创新方面作出贡献;3.学生及同行的良好反馈;4.受邀担任其他教学机构的检查人;5.在发展跨学科课程方面作出贡献;6.在维持教学质量方面作出的贡献。
构建研究环境上所作贡献标准:1.领导研究团队的能力;2.持续获得外部科研基金的能力;3.拓展新研究团队和研究项目的能力;4.在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机会上作出贡献;5.在扩大科学研究影响力方面作出贡献;6.受邀担任国内或国际咨询人。
公共服务标准:1.在院系或校外研究机构中担任重要的管理职务或承担相关工作;2.在学校委员会、工作小组或其他跨专业活动中作出贡献;3.对经费、设备及教学、科研辅助人员成功管理的能力;4.领导教职员工和博士生的能力。
(三)参与职称评审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
参与约克大学职称评审的七个责任主体包括:申请人、院系负责人(Head of Department)、专家顾问组(Advisory Panel)、学术晋升委员会(Academic Promotion Committee)、同行专家(Referees)、学术委员会(Senate),以及理事会(Council)。它们的职责分别是: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负责人提交职称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并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
院系负责人:核实申请人材料,就申请中出现的问题咨询相关专家和同事。在此基础上,完成针对申请人的保密报告,并将报告提交到相关专家顾问组和学术晋升委员会。报告中需分析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能否证明其满足申请岗位的要求,同时明确申请人是否存在任何不足。如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也需一并在报告中列出。
专家顾问组:按学科分为艺术与人文科学类专家顾问组(Arts and Humanities Advisory Panel),自然科学类专家顾问组(Sciences Advisory Panel)和社会科学类专家顾问组(Social Sciences Advisory Panel)。根据申请人所在学科,由相对应的专家顾问组从专业角度对申请人材料和院系负责人的报告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反馈学术晋升委员会。
学术晋升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院系负责人的报告以及专家顾问组意见,学术晋升委员会综合评价申请人是否完全符合晋升条件。将那些从表面看来完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prima facie case)送给同行专家评议。结合同行专家意见,委员会得出最终推荐名单,提交到学术委员会。
同行专家:在深入了解申请人工作的基础上,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贡献、学术研究地位作出评价,就其是否满足申请岗位要求给出意见,反馈给学术晋升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和理事会:审阅学术晋升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名单,确定最终名单,并向全校公布晋升结果。
根据申报教师工作内容的不同,武汉大学将其分为基础教学型教师,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和科研为主型教师。本文主要研究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
教学科研型并重教师的主要评价标准包括:1.基本条件:学历(一般要求博士)、外语和任职年限要求;2.教学条件:主讲过至少1门本科生课程,申报教授要求主讲过研究生课程,并完成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任务;3.科研条件:在本专业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申请发明专利获授权、取得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等。
武汉大学职称评审的具体做法是:个人申报,院系对材料进行审核,召开院系教授委员会会议进行第一轮评审。通过评审的材料送给同行专家评议,汇总同行专家意见后,召开学院职称聘任分委员会会议进行第二轮评审,通过第二轮评审的材料上报到学校。学校职能部门在对材料复核后,按照学科分类,召开各学部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第三轮投票。通过评议者,进入最后一轮校职称聘任委员会评审,通过者对外公示。
由以上分析看出,武汉大学有比较完整的评审制度,但其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评审标准的制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归纳起来,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重科研轻教学
武汉大学的职称评审,评价被评审人的主要标准是科研成果和教学质量,实际上主要依据科研,即有没有发表论文和专著、有没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有没有取得奖项、专利和成果,而且对科研成果的级别和指标做了详细规定。对教学工作,只有简单工作量的要求,上几门课、完成多少学时数即可,没有体现对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师生评教、教学研究的要求,教师教学水平的好坏、教学能力的高低基本不影响职称评审结果。
这是一种很明显的重科研轻教学的职称评审制度,其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视。在这种制度导向下,教师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如何发表文章、拿项目、满足职称条件上。主观条件和客观现实影响下,教师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后,不再愿意多参加教学工作,教学热情下降,教学质量降低。长此以往,必将影响高校人才培养工作。
(二)论文重数量轻质量
武汉大学科研评价标准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论文的数量,要求申报人至少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文章才能参加评审。这导致部分教师撰写论文不是为了解决科学问题,只是用来满足文件要求。实际工作中发现,在职称评审的前一年,一些教师突击发表文章,特别是会议文章,文章数量骤增,质量则得不到保证,学术泡沫由此产生。
为把紧论文质量关,学校也规定论文发表的期刊必须是核心及以上,且至少1-2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对期刊和论文收录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帮助控制了论文质量。但是,这种要求一是没有考虑到不同学科之间的刊物数量和质量的差异,二是把三大检索、SSCI、核心期刊目录等图书索引工具用来衡量期刊学术水平,明显是不合适的。
(三)重硬指标轻软指标
武汉大学职称评审中对学历、资历、外语、学时数、论文数量、项目数量、经费、获奖等易衡量的硬指标均做了详细的规定,而对教学能力、学术影响力等比较抽象、难以量化的软指标未做具体要求。教师的工作水平、成就高低反映在教学、科研、学术地位等各个方面,缺一不可。在评审时,不应厚“硬”薄“软”,应该软硬兼顾。
(四)未最大限度发挥同行专家的评审作用
在约克大学,申报高级讲师需要经过三位同行专家评审,两位校外,一位校内。申报副教授和讲座教授需要经过五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一位由副校长直接指定,并任命为专家组组长,其他四位由组长指定,五位专家全部来自校外,且至少有一位来自国外大学。同行专家意见是校学术晋升委员会确定最终推荐名单的重要依据。武汉大学对同行专家评议的规定是,申报教授需要经过五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至少三位来自校外,申报副教授不做强行规定,可以送审也可以不送。同行专家意见是学院职称聘任分委员会的参考意见,最终学院推荐名单由分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
武汉大学对副教授聘任不是必需同行专家评审的规定,增大了评审中人为因素的影响,有失公平。评审教授申报人材料的同行专家如果有校内专家,校内专家的评审通常会受到工作关系、人情来往等条件制约,评审工作的公平性将受到不良影响。
(一)加强教学业绩评审
在制定职称评审标准时,综合考虑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比重,加强对教学成果考核,引导教师重视教学工作,加大在教学方面投入。评价标准可借鉴约克大学,如通过教案、教义、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来考察教学态度,通过学生及同行的教学评价等来反映教学效果,通过教学论文发表、教材编写、课程创新方面作出的贡献等来衡量教学研究能力,通过在权威教学机构任职等来表现教学影响力。
(二)用科学的方法考核论文质量
考虑到不同学科间刊物质量和数量的差异,学校不再对论文数量,发表刊物和检索情况做统一标准,而改由各院系参照学科特点,根据申报人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对论文整体情况做鉴定。院系可根据本学科期刊和会议排名,规定申报副高、正高的教师分别应在哪种层次的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多少篇文章。在顶级期刊、会议上发表文章的作者,不论其文章总数多少,都应重点考虑。
(三)处理好软、硬指标的关系
对教师成果中易量化的硬指标做定量评审,不易量化的软指标做定性评审。如教学工作可通过对教学工作量的定量考核和教学态度、课堂教学效果的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来综合评价。
(四)更大限度发挥同行专家的作用
在现有基础上,更多发挥同行专家评审作用,可以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增强评审的公平性。建议在副教授评审中增加同行专家评审环节,在教授评审中加大校外专家比例,有条件的学科鼓励邀请国外专家评审。
综上分析,约克大学职称评审有很多值得武汉大学学习的地方。通过不断向制度先进、管理科学的海外大学取经,武汉大学职称评审制度会日趋成熟和完善。良好的职称评审制度能引导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向正确的方向前进,促进教师成长,从而提高学校整体师资队伍的水平,带动学校健康、高速的发展。
[1]University of Promotion of Academic,Research and Teaching Staff[EB/OL].(2010-08-10)[2011-07-30].http://www.york.ac.uk/admin/registrars/acadprom/ProceduresCriteria2010.pdf
[2]王增湘.大学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的原因及对策[J].管理学刊,2010,23(5):83-85.
[3]韩明.从职称评审看高校“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成因与对策[J].高教探索,2010(3):133-135.
[4]易金生.美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及启示[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323-325.
[5]杜丹.关于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改进的思考[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9,14(6):159-161.
[6]邹军.高校职称评审中充分发挥同行专家鉴定导向作用的思考[J].高教论坛,2009(7):101-103.
[7]何剑.高校科研工作“量化管理热”的“冷”思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2):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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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场所,如何做好学生管理工作,需要其不断地进行实践与反思。目前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制约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高校管理者须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实施 以人为本 的管理模式,以提高工作效率。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英国高校学生事物管理模式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和管理,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模式。本文通过分析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的重要性,探索出不断优化人性化管理模式的方法。
【关键词】: 以人为本 高校学生管理 管理模式
英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排名位于世界前列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建于12世纪,是欧洲最古老的大学。英国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程度较高,大学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近年来,英国高等教育发展十分迅速,学生群体需要和特征日益复杂,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在新环境下也随之不停的发展。我国高校由于近年来的扩招,高等教育大众化、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年轻一代的大学生表现出的多元化价值要求也给当前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通过研究和借鉴英国高校学生事物管理的核心理念和工作体制,对提高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向。
当前,英国高校学生事物管理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并全面具体地体现在学生事务管理实践中。这种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是以确保学生得到更好的服务为目标的,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表现。英国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和生活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管理。学生事物部门将学生看做独立的成年个体,充分尊重每一位学生独立的人格、个性和权益,保证学生的自我教育在整个大学阶段的重要性。这种尊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英国高校管理者认为他们有责任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更多地是协商而不是命令,将尊重学生成长作为学生事物工作的前提,积极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同时也要求学生对自己的学业负责。
2. 学生事物部门把深入了解学生状况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特点,以学生的需要来确定服务的内容和形式,进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英国高校里各种指导服务中心很多,基本满足学生的各种需求,例如一些留学生较多的高校,会在学校内部设立留学生服务中心,确保留学生在不熟悉的国家也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3. 确保学生发挥主体作用,在学校的领导管理机构设立学生代表席位,保证学生对学校的各种决策有知情权,并参与到决策当中来。如果学生对学校的任何方面有不满,都可以通过学生代表向学生事物管理部门反映,从而保证学生的各项权利。
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发源地,国家的法制化进程较高,在学生事务管理方面,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学校管理政策的制定到学生考试作弊等问题的处理,均有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并依法处理。在对学生违纪的处理过程中,学校必须严格遵照法律处理流程,并给予学生相应的申诉权利。但如果某项事物属于学生自己的私人事物,那么学校绝不会介入,只是在学生需要帮助的时候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而不是直接代表学生去处理。这种处理方式即保护了学生的隐私,又可以使学生得到相应的帮助,值得我国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学习。
同时,英国高校实行导师制,是由导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和生活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的人才培养制度。学生进入高校后,学院会为他指定一位导师,与国内进行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不同,英国的导师是以教学指导为主,在教学上重视个别指导、言传身教,力图营造和谐、宽松、自由的教育环境。这使导师制超越了作为一种教学手段的功能,对学生而言,从导师身上学到的不仅仅是学术知识,还有研究事物的态度和思维方式,对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所处的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模式向“大众教育”模式过渡,高校学生工作的服务对象发生了改变,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学生年龄普遍偏小,适应能力较弱;班级、团组织的凝聚力降低,组织学生活动难度加大;社会环境变化迅速,就业形势严峻等。这些问题都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通过分析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 管理方式民主化,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是现代大学理念的重要内容,要求我们在开展学生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一切从学生出发,以调动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手段,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由管理型向引导服务型转变,多与学生互动,尊重、关心、引导好每一个学生,重视学生的想法,维护学生利益。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现阶段我国很多高校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造成在进行学生工作时有不够专业的情况出现。我们应着重加强学生工作者的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基于现阶段学生工作面临的政策环境、工作难度、内外影响等各种新形式,只有不断的提高学生管理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才可以保证“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有效的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素养。
3. 完善制度建设,增强工作实效
要真正增强学生工作的效率,就必须从制度抓起,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英国学生事物工作有严格的规范,服务机构健全,学生工作的制度、细则、工作职责明确。在我国,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仍然不够,学生处职责不清,辅导员事物过于繁多,导致有时会有疏漏的情况。为了解决此类问题,需要加强学生部门的服务职能,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具体问题。同时,也应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作用,借助学生会、学生社团进行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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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全体学生的发展。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由于环境和个体的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一些学生成了所谓的 问题学生 。分析问题学生产生的根源,找出问题的症结,选取恰当的策略,促进学生的发展是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问题学生产生的心理原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观看了湖南卫视的一个教育类节目《变形记》。这个节目让我感受颇深,节目中的一些主人公大多是一些不爱学习,喜欢吃喝玩乐,沉迷于网络,甚至欺负同学,打骂父母的学生。我们通常把出现这些问题的学生叫做"问题少年",这些学生如果不进行教育,任由发展,不仅会毁了他们的人生,甚至会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一边看节目,我一边思考和反思,为什么生活富裕了,我们的孩子却出现了这么多问题了造成孩子出现问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下面我谈一些浅薄看法。
中国家长的心态就是不能让孩子吃一点苦,受一点罪。所以孩子成了家长的掌上明珠,他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长期的生活模式让他们养成了不良习惯,他们对父母产生了依赖,失去了对生活的责任心和独立性,同时在心里也产生了一种不合理思想,他们认为父母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当父母稍微做的不合他们的心意,他们就开始埋怨,与父母对立,甚至打骂父母,更不用提什么感恩父母了。
节目中的易×就是这样一个孩子,父母的溺爱让他形成了很多坏习惯,因为妈妈不小心把他的裤子弄湿了,他就对妈妈大吼大叫,甚至还要打妈妈。而生活在偏远山村的李×却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于家境贫寒,自己从未穿过新衣服,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只有爸爸,每天爸爸为了生活走三个小时的山路去耕田,李×每天照顾自己的起居,正是因为这样,李×知道爸爸为了养活自己的辛苦,所以李×很懂事也知道感恩,知道自己有责任为这个家和爸爸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当她和易×互换来到城里,易妈妈要给她买新衣服的时候,她却自己偷偷地跑到男装区,用乡亲们给的、仅有的30元零钱给自己的爸爸买了一件衣服。李×的懂事给了城市爸妈很多感动,我想他们在感动之余也应该思考一下自己的问题所在。
中国的家长对孩子都有一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来教育孩子,给孩子报各种补习班,但是大家往往忽略了孩子自己本身的感受,总是一味地追求大人心中孩子的成长方向。而当孩子达不到他们的要求时,很多家长采取粗暴的方式对孩子进行他们所谓的教育。青春期的孩子正处于叛逆期,家长的打骂教育让孩子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同时也通过模仿,从父母身上学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所以当他们不满意的时候,就会打架或者乱摔东西,来发泄心中的不满。
节目中的姚×是一位公子哥,每天除了打游戏就是睡觉,爸爸看到他这副模样很是生气,一天晚上喝酒回家看见姚×正在打游戏,二话不说就打了起来,当然姚×很不服气,最后连电脑也摔碎了。而当姚×来到一个山区住在农村的爸妈家的时候,由于顽皮,弄丢了邻居王奶奶的一件衣服时,农村爸爸安慰他说:"没事,就一件衣服而已。"而农村妈妈却在孩子睡午觉的时候,偷偷地拿走家里仅有的40块钱,走了2个小时的山路到镇上买了一件和王奶奶一样的衣服,还给了王奶奶。后来姚×知道了非常感动,知道了自己犯错误给妈妈带来了什么。同样是孩子犯错,后者的无声教育却让孩子懂得担当和责任。
需要是人的活动积极性的源泉,也是人生活和学习的动力。马斯洛的层次理论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需要,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而这些孩子从小就生活在蜜罐里,富裕的生活让他们衣食无忧,而一些家长又不懂得让孩子接受挫折教育和吃苦教育,他们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穿的衣服是名牌,用的是苹果手机,带的手表也是好几千元的。他们的物质需要父母都可以满足,那还要自己奋斗干嘛?孩子们失去了自我实现的需要,当然也就没有了学习动机和向上的动力,厌学也就产生了。
节目中有两个城市"公子哥",他们在山区里看到一个残疾的小女孩,她双脚不能走路,却依然快乐地生活和学习,当他们问道小女孩的梦想的时候,小女孩问答说:"自己要努力学习,长大做一名医生,治好像她一样生病的孩子。"这两位"公子哥"开始反思,作为一名残疾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作为手脚健全的他们却每天碌碌无为。他们的反思说明他们已经成长了,至少他们有了自己的梦想,有了自己学习和奋斗的动机。
归属感是指个人感觉被别人或被团体认可与接纳的一种感受。认同感是指人对自己及自我周围环境有用或有价值的判断。人无论怎样都需要被肯定,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得不到被人承认的境地,就会出现很多我没用、我没价值的判断。青少年随着自我意识的发展和自尊心的需要,他们渴望得到同伴的接纳。而一部分孩子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加上老师的批评指责、父母的打骂,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和没用的人,在班集体中他们得不到尊重和认同,慢慢地他们就把自己边缘化,开始厌学、逃课、打骂同学、顶撞老师。更有甚者,和社会上的一些小流氓在一起,做一些违法行为。
周×是一个一到学校就睡觉的学生,他讨厌老师,讨厌同学,刚来到农村的一个小学校的第一节课就开始了睡觉。正好碰到第二天就考试,可是他一个初一的学生考六年级的数学试卷仍然是不及格。这让老师非常头疼,一个偶然的机会,老师听到他在打饭的时候在哼英语歌曲,而且发音非常标准,于是老师就在音乐课上,让他教同学们唱英文歌。周×从来没有当小老师的机会,他教得非常认真,山区的孩子学得也特别认真,下课后,大家也都围着他身边,一副崇拜的样子。就是这次机会让周×感觉自己还是有价值的,同学们是这么喜欢他,而他也开始一点一点地改变,变得爱学习了。其实,孩子的改变就是一瞬间的事。
当我们的家庭或班级中出现问题学生时,我们家长或者老师大多数觉得是孩子的问题,其实我们不知道一个问题孩子背后肯定有一个问题家庭或者老师。希望我们的家长和老师多关心一下孩子的心理,让他们能够健康成长。请相信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育的家长和老师。
洋子。走进孩子的心[J].家庭与教育,2003(05)。
浅谈问题学生产生的心理原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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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信托行业特有的制度优势及其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高净值客户的不断增加,信托行业发展迅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信托公司隐性担保能力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经济下行常态化的发展以及泛资产管理时代的到来,加之信托行业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不断增加,故而市场对于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越来越关注。本文在基于2014年各个信托公司公布的年报数据,从信托规模及运用、控股股东实力、净资本偿付能力、风险准备能力四个维度分析全国68家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
【关键词】信托 控股股东 净资产 风险准备
在信托行业中,由于“刚性兑付”这一潜规则一直存在与整个信托行业的运行过程中,所谓刚性兑付,背后也是有风险的,信托产品的价格,本来就包含市场对刚性兑付风险的一个市场定价,这个不是那家信托公司能够决定的,更不是所谓刚性兑付规则所能够决定的,因此,信托公司的隐性担保能力至关重要,是信托产品实现真正对付的最后一道防线。
本文将从信托资产的规模及运用、股东背景、净资本、风险准备四个维度并结合各个信托公司2014年年报数据分析全国68家信托公司的隐性担保能力,关于其他方面,比如流动性偿付能力等,本文会将其归为以上四类,或考虑到期影响的大小将不做分析。
(一)信托规模及运用
截止2014年年底,信托行业共计68家信托公司,信托规模总计达14.01万亿,平均规模2.06万亿,其中,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规模以9,020.74亿排名第一,占比6.44%。排名靠前的10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规模合计达5.66万亿,占整个行业的40.33%。
信托项目行业分布方面,本文将其分为基础产业、房地产业、证券市场、实业、金融机构及其他行业六类进行划分。投资于实业与基础行业规模占比较大,分别占22.88%及21.07%,其次是金融机构、其他、证券市场和房地产行业,分别为18.48%、12.76%、14.71%及9.47%(由于国民信托、华融国际信托、吉林信托未公布其具体行业分布,故此数据统计是除去以上三家意外的65家信托公司年报公布的数据)。由以上数据可知,信托投向于基础行业和实业占比超过40%,而此类项目的投资期限一般比较长,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对不同资产的期限进行合理配置,以防范发生期限错配风险,进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二)控股股东实力
2014年4月8日银监会99号文提出信托公司控股股东要对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因此信托公司控股股东对缓解流动性风险及是否能真正实现刚性兑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信托公司控股股东分为三类:央企或金融机构控股、地方政府或地方国企控股以及民营企业控股。
央企很多都是本行业龙头,实力远超民营企业甚至是一些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方政府,因此,当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问题时,央企控股股东对项目的风险控制以及兑付能力相对较强。我国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包括中融信托、华宝信托、华能信托、昆仑信托等20家信托公司;金融机构控股类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其资产处理能力、筹资能力更强以及违约成本也更高,因此其刚性兑付能力最强。全国共有9家金融机构控股的信托公司,包括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兴业信托、交银信托、上海信托、金谷信托、建信信托、光大信托及长城信托;地方政府类信托公司依靠地方政府的实力和背景,服务于当地实体经济,对当地项目的控制能力较强。我国只有吉林信托和西藏信托两家地方政府控股;地方国企类信托公司,主要以为当地民营企业融资,项目种类较多且质量参差,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作为控股股东的国企实力也有较大区别。
所以,地方国企控股的信托公司的刚性兑付能力差别较大,投资者需选择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或者风控措施更为完善的项目进行投资。我国有陆家嘴信托、渤海信托、江苏信托、中原信托及重庆信托等26家地方国企控股;民营企业危机处理不仅仅涉及到企业实力,在已经出险的部分煤炭、矿产信托项目中,地方政府的影响力相比信托公司及其股东实力要大很多,因此,民营企业控股下的信托公司刚性兑付能力比较靠后。我国共有华信信托、爱建信托、新华信托等11家民营企业控股。
综上所述,金融机构以及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在风险控制体系及项目监管上更具实力;地方政府及地方国企控股的信托公司有明显的地域优势,但其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也成为其软肋;民营企业控股的信托公司更熟悉企业运作,只是涉及到地方纠纷的项目则有些先天不足。投资者应通过多比较同类型产品在不同信托公司中的风控措施及处理问题资产的力度及速度,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及信托公司。
(三)净资本偿付能力
净资产是信托公司所有且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反应了信托公司经营状况和股东实力,是其经营成果的集中体现。截止2014年年底,有6家信托公司净资本超过100亿,有13家在50~100亿元,43.22%的信托公司净资本在50亿元以下。68家信托公司平均净资本50.09亿元,中位数37.67亿元,说明68家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差距较大。其中,平安信托净资本最多为375.29亿元,是排名最低的长城新盛信托(3.91亿元)的96.01倍。
(四)风险准备金偿付能力
风险准备金偿付能力反映了信托公司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到期的信托产品规模的覆盖能力。信托公司会动用风险准备金来应对由于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截至目前,信托公司都没有动用准备金,但是在未来的不会出现信托公司不得不动用准备金的情况。
本文从客观、科学的角度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当前经济环境下各个信托公司的隐性担保能力。信托规模及运用方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信托公司的实力及投资偏好,控股股东实力对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很大影响,净资本能力集中体现了信托公司的经营状况,而风险准备偿付能力反应的则是信托公司对未来到期产品的覆盖能力,四个维度不能单独的分开来看,如果信托公司的信托规模很大,而且主要要投向于基础产业,但是其净资本排名靠后,那就说明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其信托规模的覆盖力度不够,风险系数很高。因此,要综合运用以上分析指标,并结合信托公司具体的信托产品,全面分析其隐性担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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