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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行业开放的逐步深入,可以明显感受到保险行业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因此,研究高校保险学专业人才需求的现状,了解保险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对指导高校保险学的专业定位以及课程设计有重要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保险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当代社会下客户对于商业保险的需求
(一)更加诚信、全面的服务
正如上文所述,“产品竞争多、服务竞争少”是客户普遍反映的问题,也是客户对保险公司不信任、拒绝保险业务员推销保险的原因之一。目前,各大保险公司为了占据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不断顺应市场、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均推出各种类型的商业保险。但是,根据对不少客户的电话访问以及上门走访,多数客户反映:由于保险业属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没有专业人员的讲解或者相关业务领域的律师等人员的解读,对于一些免责条款、承保范围等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困难。一些保险业务人员为了顺利签单,常常只是就某项产品的好处进行阐明。在投保后,很少有业务员主动向其解释有关保险的日常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些源自客户的口述向我们传递除了他们内心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对他们更加有益的保险产品,还需要有全面的、专业化的服务,需要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能够提供更加诚信的服务。
(二)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保险合同
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使得保险产品越来越细化,推出的时间也缩短了很多。但是,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在与客户的交谈中值得思考的。为了保证工作的效率,保险合同中绝大部分为格式条款,只有极少数的地方可以由投保人与承保公司进行协商,而且通常可协商部分对于投保人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意义。由于投保人的情况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对于同一保险产品可能有着不同的需求,因此在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上需要做出的调整也不一样。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通过网络平台推出了各种便捷的投保手续办理,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格式合同是一种通用的做法,但是并不具有针对性,很容易丧失一批以年轻人、企业为中心的客户群。也就是说,当下客户需要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以及保险合同。
(三)对保险产品更加详细的了解
随着物质文化条件的不断增长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以及企业购买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中国的居民大多属于“储蓄型”,从理论上来讲保险行业应当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是,中小型城市的投保率依旧较低,尤其是以居民为投保人的投保率。不少居民对于保险持怀疑和排斥态度,他们认为保险的欺骗性较高,身边有关“发生事故不赔付”的现象较为普遍。分析这些潜在客户流失的原因在于,他们对于保险产品的不了解,没有意识到购买保险对于其自身和家人的生活、工作等带来的益处。同时,由于当下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较多,对于一些知识水平较低的居民来说,他们不能够理解这些险种的涵义以及其承包的准确范围等内容。因此,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客户需要对保险产品有更加详细的了解。只有让潜在客户对于保险产品有着透彻的了解,才能够挖掘更加广阔的市场,形成客户群。
二、如何满足当代社会背景下客户对于商业保险的需求
(一)提供全程化服务,树立保险公司“诚信”形象
1.按照保险合同签订前、保险合同签订时以及保险合同签订后提供全程化的服务
全程化的服务对于中小型城市的客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经济发展以及思想开放程度的限制,一些客户对保险行业持怀疑态度,一旦保险业务人员的服务有所缺陷就会引起客户的怀疑,尤其是在签订保险合同后。目前,像大都会保险集团、纽约人寿保险集团这些国外大型保险公司为了拓展市场,开发更为广阔的客户群,除了提供全面的保险产品,还建立了规范的、人性化的解说服务以及咨询服务平台。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打消客户的疑虑,我国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签订前、保险合同签订时以及保险合同签订后,分阶段、分层次的提供全程化的服务,将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方式予以规范化。在保险合同签订前,要根据投保人的需要向其详细介绍相关保险产品,通过典型理赔案例展示、保险产品收益计算与对比、类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推荐等方式抓住客户的心理和真正需求,为客户提供细致、全面的投保前服务。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保险合同内容、承保范围、承保条件以及理赔标准,将专业化的保险合同生活化。在保险合同签订后,可以按照不同险种、不同类型客户等分类标准建立QQ群、微信群等进行后期的咨询与讲解;也可以通过实地走访,为客户解答疑惑、并推荐新的保险产品,在满足客户对于服务需求的同时,拓展更为广阔的客户群。
2.通过各种方式树立保险公司“诚信”形象
为了满足客户对于服务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树立“诚信”形象。首先,规范保险业务人员的行为与用语。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等公司对于保险业务人员的规范用语开展了专门化的培训。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语言不规范引起理解上的歧义,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另一方面是通过这样专门化的培训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素质,为公司树立严谨、亲和的形象,为客户提供诚信服务。其次,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某市一级保险公司为了树立公司“诚信”形象,通过开展“信守承诺、我们在行动”的大型公益活动,公布公司理赔状况、邀请一些长期合作客户和大多数潜在客户参加公益活动,通过客户之间的交流来间接地宣传公司的形象,挖掘潜在客户群体。最后,加强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除了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人员的共同努力外,还需要有外在的强制性规范予以监督。
(二)完善保险合同的签订,加强其针对性
1.不断完善保险合同的签订,使保险合同更加具有针对性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一直被誉为是“霸王条款”,也因此很多客户提出了不满,认为有些条款不能满足其投保需要,这也是目前普遍的状况,尤其是在人身保险当中。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不断完善保险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保险合同的内容,使保险合同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针对可以协商的部分,保险公司应当为客户做充分的解释,给客户充分考虑的空间;针对免责条款,需要按照合同法、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做详尽的解释。对于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客户的需要,除了不能够变更的格式条款以外,认真拟定协商部分内容,并就特殊问题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会。
2.加强保险行业电子商务合同签订服务系统建设
网站是保险公司开展电子商务的门面,观察各大保险公司的网站,我们可以看到为推销保险产品提供服务的一般为在线客服。但是,缺乏现场版的解答、真实生动的演说使得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带有很多疑虑。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保险产品、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多平台的服务体系,比如事先录制好的产品风险讲解、产品合同签订流程讲解、理赔程序讲解等各种平台,配合客户的语音服务、视频服务,不仅可以为客户签订合同提供完善的前期帮助,还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合同签订服务。
(三)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
1.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实务中,一些客户反映:之所以不能够详细的了解产品,是因为保险业务人员功利性太强,一味的想要签单,在没有对保险产品进行详细讲解的情况下,我们不愿意续保或者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为了满足客户对于产品知悉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市一级某保险公司为例,该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提供保险法、保险销售技巧、心理学、营销学等课程来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求保险业务人员除了学习业务范围内的保险产品,还要对整个公司的保险产品有一个详细的学习与了解。同时,该保险公司还通过情景模拟(即对新推出的保险产品在内部销售人员之间进行模拟讲解和推销)、群体性演讲(即每次保险公司开会由特定的保险业务人员轮流主持和讲话)等措施来监督、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其对客户详细介绍产品的能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2.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
正如上文所述,“机构开设多,市场培育少”是当代社会保险行业存在的现象。从客户需求角度来看,保险行业作为服务行业,不仅要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还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增加客户了解保险产品的途径。一方面,通过微博、朋友圈、公司网站向客户及时、高效的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为客户节约时间。可以采用文字形式,也可以采用视频形式或者各种flash动画形式,满足客户对于保险产品详细情况的了解,尤其是理赔的各种程序。另一方面,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也可以通过媒体引导客户,加强保险意识,向其宣传各种保险产品的情况。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监管机构作为权力机关,具有更强的信服力度,可以为保险行业拓展市场、开发客户提供更多的信用保障。
三、结论
在当代社会大背景下,保险公司作为特殊的服务型企业,要想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就需要有更多的客户群,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要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将服务、产品、专业化的业务人员融为一体,另辟蹊径,避免走“大众化”路线。
1两种保险的共性和区别
商业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共性是:它们都是为了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而存在的一种方式,都是社会保障的一种形式。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团结,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在于,商业保险完全是建立在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并且保险资金完全是由投保人个人支付。然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一种,是国家作为责任人强制性要求企业员工订立的相关保险合同,并且保险资金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2商业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2.1化解社会养老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企业退休人数迅速扩大,国家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上的支出迅速上升,同时,社会相关医疗服务设施跟进需求也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我国的财政负担。如何有效地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职工养老资金不断“造血”,已经成为了国家、企业和个人面临的重要问题。商业保险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在双方资源平等的前提下,商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钱生钱”,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养老资金的“造血”问题,有助于化解我国社会养老问题,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调查,截至2011年底,我国保险业总投资达6.01万亿,全行业投资收益率达3.6%,仅比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高出0.1个百分点。到2013-02,保险行业的投资达到了7.5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56%.商业保险充分发挥了“钱生钱”的优势,科学地利用了人员、营业网点和精算效率等。保险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2.2推动保险公司发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商业保险也在迅速发展。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商业保险深度为3.7%,保险密度为165美元,与世界很多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时间比较晚,并且发展规模和效率都处于初期阶段。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保险市场也在逐步完善,而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人作为社会中最基本的元素和最活跃的因素,养老已经成为了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个性化的养老产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可以为不同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从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直是企业吸引优秀员工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国家对于个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手段。将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合起来,可以为商业保险公司筹措资金,使其不断发展壮大,进而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2.3有助于保障晚年生活,提高幸福指数
以前是养儿防老,现在是投资防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观念都在改变。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更加关注整个周期内的生命财富分配,尤其是晚年没有了劳动能力之后的生活保障。因此,养老保险成为了每个企业员工所看重的福利之一。商业保险可以为投保人提供更加个性化、优质化的服务,所以,在当今社会,商业保险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将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合起来,有助于实现商业保险与养老保险的良性互动,有助于保证个人的晚年生活,不断提高我国企业职工晚年生活的质量。
3结束语
在国外,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结合已经实行了很多年,它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现阶段,虽然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时间还比较短,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职工观念也在不断转变,保险市场也在不断完善。这说明,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有一定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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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保险专业销售人员作为一支新兴的销售队伍开始受到广泛的关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持续向上增长,保险行业经历了我国政治局面的重要起伏阶段,保险行业再此之中通过自身的不断更新与调整逐渐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与市场规模,在保险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着一定的社会资金援助与经济风险转移,在一定情况下减少社会经济损失。
关键词:商业保险;经济增长;影响
经济的高速运作发展使我国保险行业在20世纪70年代初恢复到初步发展时期,初期阶段保险市场属于一种较为封闭的市场环境,保险市场主体较为单一,都是一家基本的保险公司。人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消费观念的逐渐变化后,保险的种类也开始增多。保险业务在这个时期取得的显著的发展,保险费由1992年的375亿元上升到了2012年的18459亿元,同比增长了60倍之多,保险深度由1992年的0.95%上升到了2012年的5.98%。
一、我国现代经济现状探析
中国从改革开放后进入了一段将近35年的经济发展高速阶段,GDP一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自从改革开放后初期阶段经济增长率为5.2%之后的一段时间一直保持着较小幅度缓步上升的态势之后一直持平,在1988时达到波峰此时经济增长率为18.8%。直到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中国经济整体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境界,在1999年时进入波谷,直到2007年时重新到达波峰此时经济增长率为8.7%。从2010年开始我国经济进入完全复苏通道,此时经济增长率为10.3%之多。
二、保险影响经济增长实证分析
我国的商业保险主要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人身保险主要是保障人类身体和寿命等,以此为标准进行一定的承保。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劳动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等情况出现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以此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财产保险主要是根据投保人所存放固定或不固定的财产和物资进行风险保障。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这些都属于财产保险,它主要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与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准中的一类实行补偿性保险。保险是金融行业组成部分之一,对经济增长有着较为明显的经济作用。保险行业风险转移与补偿可以使消费者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这样一来不但可以促进保险业的消费又可以刺激到其他产业的消费。与此同时保险公司除了为人身和财产提供保险外,还承担着重要的中介作用,保险公司售出保单在此之中吸收相应的保险费,然后进行集中的资金运作,同时为经济机构和投资者提供长期资金链,使有效的资金或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与安排。这样可以提高资金运作的相应能效提升质量。同时经济增长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前提,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时,得到了足够数量的资金进行分配到人们手中,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想到购买保险为自己的未来进行一定保障,美国心理学家说过人类的需求划分为五类,第一种是生存、第二种是自身安全、第三种是社会交往、第四种是社会尊重、第五种是实现自身价值。如果按照这种理论进行思考研究,那么就意味着只有人类满足了最基本的生理生存需求后,才可以进行劳作获得金钱。换句话说,只有当收入满足人类基本生存且还有盈余时才会考虑买保险,而较高的收入就是要保持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保险行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增长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因果关系。
三、保险业发展提议
2014年我国国务院发表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总体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标志,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虽然从总体上来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经济情况越来越好的情况下,人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条件也在悄悄的发生着改变。人们的经济状况变好后就会越来越重视自身与家属的健康与安全,很多保险公司就是看中了这种情况进行新项目的探讨与研发新型的保险产品。民间融资机构的不断增加发展,也使保险公司开始注重责任与信誉度的建立与维护。
四、结语
生活中的风险无处不在,例如政治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等,这些风险之中有些是人类不能进行有效规避的,这时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保险通过转移与防护等手段使人类所受损失降低到最小。就目前的市场经济状况进行研究分析,我国在金融领域建立预警机制以减少经济损失的举措,已经深入到各种行业当中,其主要目的还是减小对国家经济造成影响。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保险意识不断加强,但是我国经济发展较西方发达国家相对而言还是相对较弱,为了使人们更加了解保险相信保险,还是应当在社会上进行大力宣传,使人们真正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城市化进程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人们注意到商业保险是社会发展中的有力支柱,保险业的发展将会给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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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樊纲,王小鲁,马光荣.中国市场化进程对经济增长的贡献[J].经济研究,2011(09).
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且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2010年12月人社部依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定并颁布的《关于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0号令),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标志着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今年是实施“同舟计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2015年4月21日人社部对全面推进“同舟计划”做了安排部署,福建省也于4月27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拉开了全面实施“同舟计划”的帷幕,该“计划”预计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本文旨在如何更好地开展“同舟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
目前各地区开展此项工作进展参差不齐,有些地方开展的较好,有的则停滞不前,以南平市顺昌县为例:从2011年至今顺昌县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参保累计8户,参保人数1765人,其中2015年当年新增户数人数分别为5户1358人;总体上虽有所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参保率低、政策宣传不到位、职能部门重视程度不够、辖区内建筑项目数量不清、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信息资源未实现共享,执行力度有待于增强等问题。
二、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主要因素
(一)信息不对称,部门间配合未形成合力。要想做好这项工作首先需要多部门联动,涉及人社、建设、地税、安监、工会等多个部门,其中主要是以人社部门与建设部门间配合为核心,目前仅靠人社部门下设的社保经办机构单独运作,执行力度不够难以打开局面,且各部门的信息也相对封闭,没有实现信息互通,也不利于政策的执行。
(二)操作系统不配套,不便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存在着流动性大,人员变动频繁且用工不规范等特点,由于目前社保经办机构无配套的操作系统可实现对参保对象进行动态实名登记管理,只能是靠手工申报参保人数进行增减变动,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社保经办机构难以有效的识别其是否为参保对象;如何做到既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又能确保基金安全仍是一个目前急需解决的难题。
(三)政策执行上存在漏洞。实施按工程项目参保全覆盖,关键在于是否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但目前有些地方的建设部门在为企业核发施工证或开工许可证时仍未将参加工伤保险设为前置条件,就无法从源头上杜绝部分施工企业钻政策空子,逃避应尽的参保缴费义务,单靠企业自行申报来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是不现实的。
(四)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建筑项目中的一线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具有安全防范意识不高、维权意识不强、参保意识淡薄等特点,如何让每个人都能意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提高政策知晓率,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经费和人力的投入,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工作。
三、对策和建议
(一)通力合作增强政策执行力度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的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各部门应承担的职责,建议由当地政府牵头,强化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如: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建设部门定期向人社部门定期通报当期新增施工项目,人社部门则定期反馈实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等;还可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率列入相关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总之应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人社部门、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深入企业、施工现场定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现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方面宣传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企业及其职工能及时了解政策,不断增强参保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
(三)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缴费
1.人社部门可会同建设部门摸清本辖区内在建项目和本年度新开工工程项目数,通过劳动监察、签订劳动合同等方法,督促已开工和准备开工但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设部门对于未开工的工程项目,要认真落实将提交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定期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当地新建施工项目名单,同时督促已开工的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限时到工程项目所在的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2.由社保经办机构依据该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总造价及规定的征缴费率计算出应缴纳工伤保险费金额,并督促企业按时到地税部门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引导企业及时提供参保信息登记所需证照表以及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信息,并做好相应人员增减变动;
3.地税部门具体负责将工伤保险费征缴到位后开具税务发票;
4.最后由建设部门依据企业提供的已缴纳工伤保险税务发票或社保中心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证明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加大查处力度为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在如何更好、更快的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工程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各部门均负有不同职责,任何环节履职不力都将导致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人社、住建、安监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对违法施工、非法用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行为予以查处,才能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权益能落到实处。
(五)加大工伤保险经费投入,加强平台建设及经办管理服务。各级政府在将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的同时,还需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经费的投入,以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应根据工程项目参保和建筑企业用工管理的特点,开发与之相配套的操作系统,不断提升按项目参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为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参保及享受待遇开设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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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金融业较为发达的一个行业,保险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的各种活动中。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中的责任
根据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本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企业应该按社会保险法律规定为其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这就赋予了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中的一定的法律责任:
(一)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带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单位印章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按核定金额要求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这是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按时及时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企业应根据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变化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为本企业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社会保险费变动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并为企业职工及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企业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职责,社保机构应向该企业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同时应向企业加收滞纳金或给予其他处罚。
二、当前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中的难题
(一)企业领导对社会保险问题不够重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社会保险是连接企业与职工的桥梁,社会保险的运作和开展当然也离不开企业与职工的相互理解、协调和配合。然而,在实际的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领导对社会保险问题不够重视,对于社会保险的执行工作没有给予有效的支持,或者为了节省企业开支,对于社会保险问题不愿重视,故意推脱责任,不愿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在实际的企业经营中,还有部分企业领导不与职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利用部分职工的社保意识不强的特点闭口不提应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如此,企业职工难以享受到社会保险成果,职工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最终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中缺乏社会保险管理专业人才。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工作越来越专业化,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人员不仅是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执行者,更是企业员工的服务者。因此,现代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解答企业员工所提出的问题,而且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工作的逐渐完善和发展,我国企业社会保险工作也向着更加专业化和细致化方向发展,而对于社会保险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是越来越高。当前,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岗位所需人员既要求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同时要求能够懂得一定的计算机知识,以适应日益信息化的现代工作方式。
(三)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手段比较落后。
随着社会保险业务的不断拓展,企业内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也呈现出日益复杂的态势,尤其是大中型企业中,对外要按照社会保险机构的要求完成各项申报任务,对内也要完成信息采集、信息核定等数据处理工作,而不同险种需要的信息不同,这就需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分析、汇总以及分类等,传统的人工采集信息的方式显然是难以完成的,必须争取强有力的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而现阶段,我国多数企业并没有建立起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社会保险日常管理业务的自动化与程序化管理还只是停留在理想层面,社会保险管理水平总体较低,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工作效率低下。
三、加强我国社会保险管理的对策分析
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能够帮助职工抵御和降低风险,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在当前经济发展的高速时期显得尤为重要。加强我国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领导的社保意识。
对于企业而言,社会保险工作不仅是企业职工的福利,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社会保险加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增强员工对企业的理解力与凝聚力,进而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因此,企业领导不应将其看作是企业负担,而更应看到社保工作对企业向心力的凝聚,应大力支持社保工作。
(二)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企业社保人员的素质。
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社保人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加强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提高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质量,就要高度重视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企业社会保险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社保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可以通过组织专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业务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讲解社会保险的计算、基金管理办法、“五险一金”网络平台的应用等,从多方面提高企业社保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的服务意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服务型工作,它要求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帮助职工了解社会保险的相关知识,帮助职工解答社会保险管理的相关知识。因此,我们要强化社保人员的服务意识,学会换位思考问题,并通过文明规章制度制定文明规范和文明用语,确保社保人员耐心、细心、诚心的为企业职工服务。
(三)完善企业社保管理制度建设,确保企业社保落到实处。
完善的企业社保管理制度建设对于确保社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完善企业社保管理制度建设,首先要明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确保社会保险公开、公平、公正,要理顺企业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程序,积极拓宽工作渠道,做好社会保险管理基础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其次要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的内容。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调剂力度,不仅要注重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更要解决部分职工负担过重以及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等问题。
四、结束语
综上,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提升是社会保险的进步,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就企业而言,社会保险的开展是广大职工基本利益的切实保障,是凝聚和团结职工、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契机。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社保宣传力度,加强社保人员培训,完善企业社保管理制度建设,多方面提高企业社保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企业社保落到实处。
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如何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及商业养老保险以的协调性发展,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运用协调度模型对我国多个省份近年来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进行了分析测算。相关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的还处于比较偏低的层次,而且不同区域间的差距异常明显,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形成本文所说的协调性发展,久而久之,就会阻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各地区之间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实现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社会养老保险添砖加瓦。
一、不同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模型实证分析
(一)协调度模型
1、协调度以及协调度模型。本文笔者指出,协调度具体是指度量系统之间或系统组成要素之间在发展演化过程中彼此和谐一致的程度。协调度的应用,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当中,还体现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当中,此外,在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当中也有一定的涉及。就协调度的计算模型来说,有很多的方法去进行计算,各种计算模型之间有利也有弊,本文论述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之间的协调性发展,主要运用的就是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该模型既涉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也涉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此外,它还论述了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评价指数以及两者之间的发展协调度,由此可见,正确、科学的理解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以及发展。
2、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进行判别以及等级划分。21世纪的今天,为科学的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发展的程度进行明确的划分,本文将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度分为10种,又将10种类型的数值介于0到1之间,在参考了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将0—0.09的分为极度失调衰退型,0.10-0.19的分为严重失调衰退型,0.2-0.29的分为中度失调衰退型,0.3-0.39的分为轻度失调衰退型,以此类推,0.8-0.89的分为良好协调发展类,0.9-1.00之间的分为优质协调发展类。
(二)实证分析
1、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就本文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而言,必须要遵循一定的科学性、独立性以及针对性,只有这样,选取出来的指标或者数据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的需要。为此,我们在选取数据的时候必须要结合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这两个系统的实际特点,在参照其他研究者指标使用情况的同时,综合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的深度进行分析。值得重视的是,本文所选取的指标或者数据必须始于《中国统计年鉴》,这样选取出来的数据才会更加的可信,更加的科学,此外,数据最好是近年来的数据,本文选取的就是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2年的数据以及来自于中国保监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资料,根据这些资料或者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到的结果也更加的让人信服。
2、协调度测量的相关步骤。上文谈到,协调度的计算方法有很多,本文根据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将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相关步骤做了如下总结:首先,要采取科学、可行的方法对上文我们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标准化处理,这有利于消除数量级以及量纲对中国养老保险发展的影响。针对具体的标准化方法,本文主要用正向指标进行论述,用文字叙述则是:指标的标准化=(指标的原始值-最小指标的原始值)(/最大指标原始值-最小指标原始值);其次,利用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可以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水平。针对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深度三者重要性水平差不多的情况,我们可以赋予各指标相同的权重,也就是0.33;再次,再利用相关公式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度。本文取两者之间的协调度为K=2;然后,再利用廖重斌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采用线性加权法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程度,在分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两者对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作用,本文笔者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将两者的权重分别取值为0.3以及0.7;最后,利用以上求得的各种数据,根据有关公式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发展协调度,最终实现研究的目的。
二、实证的相关结果分析
(一)省级区域的数据实证结果及分析
1、静态的分析。根据协调度划分的相关标准以及等级,再根据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的均值,我们就可以将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度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比如西藏为极度失调衰退类、福建为中度失调衰退类,相反的,北京为良好协调发展类,上海为优质协调发展类,值得注意的是,青海、广西、江西为轻度失调衰退类,内蒙古、贵州、河南、海南等地为濒临失调衰退类,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等地为勉强协调发展类,黑龙江、山东、湖北以及广东等地为初级协调发展类,江苏、四川为中级协调发展类。经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属于濒临失调衰退类的有6个省份,属于勉强协调发展的有9个省份,属于初级协调发展类的有7个省份。由此可见,中国不同区域、不同地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度差异比较大,就全国而言,属于可以接受的协调度区间的省份有20个,不可接受的有11个,这表明我国整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属于勉强可以接受的类型,它还需要国家以及政府的不断努力,不断的去提升。
2、动态分析。相关研究结果表明,至2011年,我国有21个省份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处于上升阶段,其中最为明显的地区就是广西、四川以及重庆,有人会有疑问,为何这三个省份的发展会如此显著,究其原因,是三个省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相比较而言,全国有大概10个省份的发展协调度呈现下降趋势。综合全国的水平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不管是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上升,当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速度始终要快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水平。
(二)四大区域之间的数据的实证结果以及相关分析
综合各种因素,我们将我国分为东部、东北部、中部以及西部四个区域,再结合协调度模型相关的计算,可以得出四个区域2006年至2011年之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性发展的相关数据。数据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就东部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十分的稳定,数据大多在0.77-0.99之间,不管是哪一年,其协调发展的水平都要高于其他三个地区,由此可见,东部地区属于中级协调发展类别;
2、就东北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数据大多在0.26-0.77之间,各年间的波动也很大,属于濒临失调衰退期;
3、中部地区即使在2009-2011年的发展协调度略有下降,但总体还是十分稳定的,这表明中部地区是属于中度失调衰退型;
4、就西部地区而言,处于2009年之外,其他各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协调度都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其总体的发展水平并不高,属于轻度失调衰退类。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协调性发展不容乐观,它还需要国家、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切实实行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更进一步发展。
一、社会保险稽核目的及意义
1.社会保险稽核的目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稽核的目标在于:一是对监督审查企业申报社会保险费的行为,防止出现少保瞒报现象;二是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规范企业参保行为,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2.社会保险稽核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率,特别是近几年,在面临全球经济下行,企业用工困难,人口老龄化加剧,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差距逐渐缩小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稽核作为企业征缴工作的有力抓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着退休待遇的提高,劳动者对社保问题越来越关注,而一些企业为了节约用工成本,少报或者瞒报工资总额,导致劳动者在退休时,由于缴费基数过低出现退休工资较低的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最后,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参保行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在进行改革过程中往往出现用工不规范、参保缴费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应得的待遇,而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有效的规范了企业用工及参保行为。
二、社会保险稽核中的假账问题分析
长期以来,为了提高稽核的准确率和效率,稽核部门经常采用翻阅企业会计账本,通过分析应付工资会计科目和工资表等形式,来审核企业的申报社会保险费行为。而企业站在经济利益角度,为了节约用工成本,经常想尽各种办法来达到漏缴少缴的目的。时常会有一些企业伪造、修改会计账本,甚至是提供假账企图蒙混过关。
1.降低缴费基数
目前以降低员工缴费基数来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做法十分普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往往按照当地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来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或者按照企业职工的职位高低按档次申报基数,甚至有的企业根据老板的个人喜好直接确定职工的缴费基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视而不见。
2.少报缴费人数
时下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不给员工缴纳保险,导致很多员工未干满试用期便已离职,企业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干不满试用期的大有人在,无形中导致了社保基金的流失。除此之外,还存在部分企业大量使用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都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在发生工伤、生育等问题时,得不到本应享有的“待遇”。
3.逃避稽核整改
当前社会保险机构对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如果稽核结果不合格,企业就要进行整改,意味着企业要按照真实的情况重新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同时还需补齐之前少报瞒报的社会保险费并加罚滞纳金,面对如此严厉的整改措施,少报瞒报行为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逃避稽核整改,更是在做假账上大做文章,修改应付工资会计凭证,重新伪造工资表,更甚者找专业的会计师将整本的会计凭证作假,以达到减少工资总额,逃避社会保险稽核整改的目的。
三、关于假账问题的应对措施
1.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规范企业参保行为,提高劳动者参保意识
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要重点宣传如何正确规范的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宣传有关少报瞒报社会保险基数、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行为的处罚规定,让企业了解制造假帐逃避社保稽核的危害。对劳动者要重点宣传如何确定自己的缴费基数,如何监督企业少报瞒报行为。
2.探索制定合理的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的负担
目前,中国社会保险平均缴费率平均缴费率为41%,占工资的比重比较高,在全球众多国家中位居前列。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明确表示,“五险一金”从总体上看还是有适当调整的空间,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是可以做到的。充分考虑企业的经济规模、经济效益以及地区的经济情况,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费率可以有效的减轻企业负担。
3.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
目前,关于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工作,往往是按照少报瞒报的数额要求企业一步整改到位,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大的困难,既要考虑到整改所带来的企业经济负担,又要考虑员工提高基数而造成实发工资降低的思想负担。因此,笔者建议制定循序渐进的整改方式,建立企业诚信制度,按照企业的诚信等级确定企业的整改幅度,以达到逐步规范企业参保行为的目的。
四、结语
总之,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社会保险事业还没有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对于企业在社会保险缴纳过程中出现的造假问题,社会保险稽核部门不仅要严厉打击其不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企业的法律认识;不断规范社保稽核程序,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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