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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政策关税贸易理论变迁
[论文摘要]本文在一个较长的历史跨度和较大的空间跨度上,研究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变迁,通过历史的和逻辑的方法,试图总结出保护贸易和自由贸易理论和政策出现的规律性与客观社会现实之间的联系,并使之对中国的贸易政策制订有所帮助。
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今天,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讲,采取何种的贸易政策理论作为指导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使虽然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各个国家也经常发生贸易问题,比如正在解决中的美国对中国轮胎征收高额关税的事件。
在回溯到历史的长河中寻求答案的时候,我们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历史在惊人的重复中划过了一个大w型。在国际贸易发展史中,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交替上升,彼此替代,在对立统一中使世界经济走到了今天。如果撇除各门学科言必称的古希腊时代,我们可以看到,从l5世纪初的重商主义时代一直到今天的世界贸易组织,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家间相互依存程度的加强,在政府行为方面赞成政府在国际贸易中实行无为政策的放任自由主义者和赞成实行干预的经济民族主义者之间展开了无数次的辩论,内容涉及国际贸易对国内经济福利和产业成长的影响,日益依存的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以及利益分配等其他问题上的作用等。争论的核心和焦点是政府应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还是推行保护贸易政策。争论是如此的激烈,而且一直没有停止过,以至于罗伯特·吉尔平断言说“争论可能永远得不到解决”。近代国际贸易始于15世纪到l7世纪,当时占主导地位的重商主义政策要求政府加强管制力量,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由于西欧各国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商品经济关系急剧发展,社会财富的重心由土地转向了金银货币,货币成为全社会上至国王下至农民所追求的东西。而获取金银的途径只有开采和发展对外贸易。而这种使国家富有的对外贸易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只有保持对外贸易的顺差,才能达到使国家富有的目的。
在这种思想下,重商主义者们极力主张政府干预对外贸易,对进口商品课以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本国不需要的商品。正如恩格斯所形象描述的一样:“各国彼此对立着,就像守财奴一样,双手抱住他心爱的钱袋,用嫉妒和猜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的邻居。”
长期重商主义政策的实行,妨害了农民的利益,使原料和谷物价格上涨,工业成本上升,影响销售市场的扩大,造成通货膨胀,激化了社会矛盾。因此,从法国的布阿吉尔贝尔开始,对重农学派的主张及政策进行了猛烈抨击。诺斯在这里对自由贸易的思想作了出色的阐述:“阻碍贸易的法律,不论是关于对外贸易或是国内贸易,不论是关于货币或是其他商品,都不是使一个民族富裕、使货币和资本充裕的要素。……我们可以费力筑篱去为杜鹃鸟,但这是徒劳的,因为从来也没有一个人是靠政策致富的;而和平、勤劳和自由却能促进贸易和财富,此外别无其他途径”。对外贸易政策在这里开始w的第一个转折,从干预转为自由放任,其间经过了N·墨尔本、D·诺斯、D·休谟、J·洛克、J·马西、J·D·司徒亚特,至亚当·斯密集其大成,完成于大卫·李嘉图。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大卫·李嘉图继承并发展了亚当斯密的观点,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他谈到:“如果两个人都能制造鞋和帽,其中一个人在两种职业上都比另一个人强一些,不过制帽时只强l/5或20%,而制鞋时只强l,3或33%,那么这个较强的人专门制鞋,而那个较差的人专门制帽,它不是对于双方都有利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英法等国在l8世纪末至l9世纪末这个时期,大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降低关税税率,减少了纳税商品的项目,简化了税法。这种自由贸易思想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一直持续到1933年大危机之前,大多数的理论和政策均相信,经济处于不均衡状态时,“正如线上悬着一块石子,如果离开了他的均衡位置,地心引力将立即使它恢复均衡位置的趋势。”而政府确实遵照这一思想在这一时期忠实地扮演着“守夜人”的角色。
1776年,美国宣布成为独立国家,为了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避免成为英国的农业附庸A·汉密尔顿坚决主张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保护美国当时尚处于幼稚的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F·李斯特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对这一思想做了十分深刻的论述:“在自由竞争下一个无保护的国家要想成为一个新兴的工业国已经没有可能。……必须牺牲眼前利益,使将来的利益获得保障。……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在这里,有趣的现象发生了。的第二个转折开始了,重商主义的思想好像又复活了过来。在这一时期,发展中国家的保护贸易理论也颇为引人注目,结构主义学派的劳尔·普雷维什提出中心——外围论,即现实的世界经济中存在着这样的一种结构,就是“中心”和“外围”。它们形成了世界的两极,每一极的生产结构有着重大差别。由于收入弹性的不同,外围国家的贸易条件有恶化的趋势,必须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征收保护关税,鼓励出口。发展中国家必须彻底打破不合理的国际分工体系,打破国际经济旧秩序。从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国普遍完成了产业革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世界市场的竞争开始变得激烈,尤其是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市场矛盾进一步激化。各国为了维持本国的生产和就业,纷纷采取了各种措施以保护手段提高关税壁垒,限制外国商品进口,鼓励本国商品出口,以其转嫁本国的经济危机,从而使国际上出现了一个新的贸易保护高潮。这一时期,琼·罗宾逊夫人还给它起了一个固定的名称“以邻为壑(Beggar-t日y—Neig日bour)。超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在w的第三画上书写了浓重的一笔,而凯恩斯主义的产生则可以看作是这第三画的终结。由于有效需求不足,非充分就业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贸易收支不可能自动调节实行平衡,因此政府应积极加强对国际贸易的干预,进行贸易保护,奖出限入,保持顺差,以实行充分就业。贸易保护理论在这一时期占了上风。
但是,实际的情况是某个国家政府采取旨在医治失业的以邻为壑的行为,会产生国际性的以邻为壑的争斗,结果是国际贸易总额与世界产出总额相比萎缩,并最终导致全球经济的衰退。从第二次世纪大战后到7O年代初,世界政治经济力量重新分化组合,美国实力空前提高,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膨胀的经济,使其既有需要又有能力冲破当时发达国家所实行的高关税的政策。日本和西欧战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愿意彼此放松贸易壁垒。此外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推动生产国际化、资本国际化,跨国公司的迅速兴起,也迫切需要一个自由贸易环境以推动商品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于是,这一时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先后出现了自由化倾向,主要表现为大幅度削减关税以及降低和撤销非关税壁垒,区域性和全球性的经济合作组织蓬勃发展,IMF、WorldBank、欧盟、WTO、美加墨自由贸易区、东盟、APEC等经济合作组织先后出现。w在这里重新转折,完成了它的最后一画。这一时期的政策是和理论界的“新自由主义”抬头有直接的关系。“新自由主义”锋芒直指凯恩斯主义,认为西方经济的滞胀是凯恩斯主义造成的恶果,因为政府的过度干预扰乱了市场经济的合理运行,妨碍经济增长,并且是政府预算赤字剧增,造成通货膨胀。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这一时期的理论学派如弗莱堡学派、合理预期学派、供给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均赞成自由贸易的政策。
在几个世纪的时间内,世界经济是如此有规律的周期性变动,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进入衰退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面lf缶就业压力增大,市场问题严重等问题,国内劳工组织和工业资本家阶级强烈要求政府实行保护贸易政策。这一时期贸易政策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一、贸易保护措施由过去以关税为壁垒和直接贸易限制逐渐变为间接的贸易限制;二、贸易政策措施朝着制度化、系统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贸易保护制度越来越转向管理贸易制度;三、国际贸易壁垒由国家间转变为区域性经济组织之间,区域经济组织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制度,组织之外则实行保护贸易制度。9·11之后,美国乃至全球经济跌至谷底,可以预见这股保护贸易的声音还会加强。看来,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这对矛盾还要继续走下去,这个w也远不是国际贸易历史形态的终结,矛盾的双方还会在对立统一中为自己开辟道路,使世界经济继续向前发展。有人说,从马嘎尔尼访华到今天的WTO,不外还是“自由贸易、协定关税”这八个字。我倒觉得这种说法颇值得商榷。虽然从最终结果来说,我们终于走上二了自由贸易的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省略中间的过程不提。如果诚如马嘎尔尼所愿,中国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清朝就实行自由贸易,那恐怕我们现在看到的就不是一个日渐强盛的中国,而是一个西方列强的殖民地和附南国了。从美国和日本发展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即使是发达国家老大的美、日等国,也经历上述国际贸易政策的变迁。在发展初期,他们均是利用A由贸易出日初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增加的出日收益而在国际市场上筹到资金,进一步扩大出口生产,而不断增加的本地需求则引致了制造业的的大规模建立:在积累够了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后,政府对贸易活动进行干预,实行贸易保护政策,限制一些工业制成品的进口,以保护民族工业和节约外汇。同时,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利用外国资本,引进外国技术,建立和发展本国工业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这就是有名的“进日替代战略”。美国从独立战争到二次大战结束这很长的一段历史中就曾实施了这一战略,赶上并超过了有“世界工厂”美誉之称的英国。在本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也曾用严厉的控制出口的政府保护,来推动争取其在世界钢铁、汽车及电子产业争夺领导地位的斗争。结果不久,日本这些产业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了充分竞争力。劳拉·泰森对5O年代以来日本政府的行为是这样结的:“如果在6O年代,当至少菲亚特汽车公司有一种竞争性产品提供给日本的消费者使用,日本不对外国进口汽车关闭其国内市场,那么,日本的汽车贸易会有今天这样的规模吗?如果在70年代,日本没有对美国生产的低成本高质量的16K随机存取存储器关闭其国内市场,那么日本的半导体工业能有今天的技术及竞争优势吗?如果没有专门针对科宁玻璃公司关闭日本市场而鼓励日本发展国内这方面的生产能力,那么,本能在今天有光导纤维方面的突出优势地位吗?”当他们建立好了本国的制造业,具有了充分竞争力的产品之后,就开始高举起“自由贸易”的大棒.实施“出口替代战略”,来抢占世界市场,享受自由贸易和国际分工的美餐。而当其他国家有了一些有竞争力的产品时,他们又挥舞起“公平贸易”的盾牌保护本国工业,限制其产品进口。
中国的发展也走过了一条类似的道路。建国之初,在“自力更生”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进行了严格控制,人为割断了国内与国际市场。客观上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底子。8O年代末期,中国制定了沿海经济特区的发展战略,提出要充分发挥广大沿海地区的劳动力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实行“两头在外”、“大进大出”,这一时期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初级产品为我们筹集到了大量资金,进一步扩大了出13.为“出口导向型”经济的转型积累了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进入9O年代以来,通过保护政策,我国的家电行业、纺织业、玩具业和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这就要求我们逐渐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开辟国际市场,享受由于资源禀赋不同而带来的国际分工的好处9·11之后,全球经济一片灰暗,跌入谷底,而中国经济则作为其中的少有亮点而为世界所瞩目。这正是我们抓紧机遇,缩小差距的良机: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正言行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没有优劣之分,采用什么样的理论和政策一定要结合国情和时代特点。当前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充分利用加入WTO组织的地位,趋利避害,大力扩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出口额度,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所要采取的贸易政策,也是谋求中华民族的第二次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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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基础 是每个大学生入学后的第一门必修课程,对于提高信息时代大学生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蒙和奠基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理论基础总结论文,供大家参考。
【文章摘要】CDIO采用新型教育模式,通过“项目教学”,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应用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可参照CDIO的教育理念,采用基于项目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现对传统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
【关键词】CDIO;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模式
CDIO工程教育模式是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为主导,采用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现(Implement)和运作(Operate)的模式,是“项目教学”的集中概括和表达。该模式可以让学生以积极的、主动的态度成为学习的主体,并在项目实践中获取工程能力。从它的教育理念上来看,它让学生以被动变主动的方式进行学习,改变了以往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也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1《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现状
《计算机应用基础》作为高校公共基础的课程,已纳入到了通识教育的范畴。它对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一直以来,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都是在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考试形式中进行的,这些教学改革都没有改变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这种主要以理论知识和教师演示为主体的教学模式使得学生没有太多的实践操作机会,更没有从事实际项目研究的经历,这就导致教师在教学的时候,学生已经完全听懂,但是在面对具体的实践操作时,往往无从下手,不知该如何操作的情况。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不能体现以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为目的教育理念,更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和要求。
2CDIO理念引入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必要性
基于CDIO工程教育理念的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和创新张燕西安培华学院陕西西安710065《计算机基础》课程虽然是一门公共基础课,但该课程对学生的操作能力却要求很高,从该课程的培养目标来看,它也是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应用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这和CDIO的教育理念不谋而合。将CDIO模式引入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参与性,还可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项目学习来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完成学习任务;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又可以让学生认识到团队合作能力的重要性。因此,我们根据CDIO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进行课程的教学设计,让学生带着问题融入到课程中,着重提高学生的问题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项目为主线,以案例、任务、项目为驱动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让学生边做边学,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基于CDIO模式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方法探索
根据这个新的教学模式,为了能够在今后的计算机基础教学中贯彻CDIO的新理念、新方法,我想在今后的教学中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分组法:由于学生入学时计算机的操作水平差异很大,所以,在第一次课,可以先进行一次摸底考试或者问卷调查,摸清学生计算机基础的实际操作水平,并将他们按照优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组,选出计算机基础知识教强,操作水平较高的同学担任组长,在以后的学习中由组长来带领整个小组的学习,如果组内某一位学生没有掌握当堂的知识点,可由组长负责指导和跟进。这样就可以带动整个小组,让基础较差的同学跟上老师的讲课进度,在此期间,还可以培养学生互相帮助的团队合作能力。
2)任务法:在分组基础上,在课前由教师分别布置每组下节课的课程内容,组内学生下去准备。上课时,由各小组选定一名同学上台演讲,还可由组内其他同学补充,对所讲内容持不同意见的其他小组还可以提出异议,组间讨论,交流学习。最后教师对演讲内容给出成绩,总结并补充,同时布置下次课堂的演讲内容,强调下堂课演讲的重点、难点,让学生有针对性的准备。
3)作业法:由于大学的课程都是一节课上2个学时,所以在第1个学时讲完组内布置的课程内容后,第2个学时由教师布置与本次课内容相关的一个上机作业,让学生尽快的将理论讲授变成实际操作,下课之前提交完成的上机作业,教师进行评阅,记录成绩。通过这个方法可以看到学生是否已经熟练掌握该知识点。
4)项目法:计算机课程的操作性很强,需要学生有很好的动手能力,为了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水平,并对学习的内容有一个综合的了解,在学习完Word、Excel、PPT后根据学生的专业的不同分别完成一个项目,这样,就将计算机知识和他们的专业结合起来。比如,在对医学院学生的教学中,Excel学习完后,让他们建立一个医生和患者的管理系统,用Excel来管理医院的医生一个月诊治病人的情况和病人的花费情况。虽然比较简单,但是这对学生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兴趣,学习效果非常好。总之,我们要不断地探索新的有效地教学方法,利用新技术的教学手段,把传授学生知识改为传授学生学习知识的方法,让学生能够彻底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这样,才能为以后更长远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黄琳娜,刘春立.CDIO理念下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模式探索.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校报,2011,10
[2]李郁林.基于CDIO工程教育理念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与探索.现代计算机.2011,11
[3]周屹,詹晓娟.基于CDIO理念的计算机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中国冶金教育.2011年第2期
1如今计算机基础课程存在的问题
1.1计算机发展太快,教材更新更不上
计算机教材不同于其他教材,计算机领域更新太快,从WINDOWS95、98、2000到XP、vista、windows7、windows8才仅仅用了10年时间,几乎不到2年就有一个操作系统,这些操作系统又各有特点,wimdows95第一个独立出DOS的系统。windows98影响力最长,最成功的操作系统之一。windowsxp侧重于安全性和稳定性,windows首次在系统中集成了自己的防火墙。在Windowsvista中引入了用户安全控制的新安全措施,同时界面更加友好华王,但是由于占用资源太大而淡出市场,于是windows7、windows8应运而生。综上所述计算机教材至少要达到每2年就进行更新一次,才能跟得上信息时代的要求,学生学习的也不会是已经淘汰的知识。
1.2理论实践比例失调
计算机本身是一个动手实践强过于理论教学的课程,理论课千遍也不如自己手动一遍记得牢。理论教学韩凭图片演示远远达不到教学的效果,像对计算机硬件的一些基本了解,例如内存条的安插这些东西自己动手一遍就会使用,看五遍十遍都未必会记住。同时制作一个表格,PS一个图片更需要学生大量的手动操作,教师在旁边进行指导,这样效果才会更好。
1.3学生学习缺乏兴趣和压力
学生兴趣还是一个学习态度的基础,既要使学生对知识感兴趣,有要使学生感到学习的压力。很多高校的学生毕业之后,参档不会打印,IP地址不知道在哪找,这个个普遍的现象而不是个别现象。我其实更希望学生在学校里掌握的是这些最基本的知识,只有这些最近本的知识掌握了以后,我们才能去谈些别的,好高骛远没有用。万丈高楼平地起,如何引发学生的兴趣,从而主动的去学习这些基础的东西,是我们当前所要思考的。
2计算机课程改革
2.1计算机课程的引领和针对性
列举一个国外计算机基础课程的例子,我们也许能从中得到启发。在美国把计算机基础课程进行了非浅详细的分类,不仅仅是针对参科理科简单的划分,还根据其专业的特点对讲授的计算机进行非浅有针对性的教学。其实很多选择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并不知道自己学习计算机会达到怎样一个目标,甚至感觉与自己的想象完全不一样,而另一种情况恰恰相反,非计算机的学生在接触计算机后产生的浓厚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一个计算机的引领课程,让学生了解计算机作为一种基础学科的重要性和计算机跨行业学科的应用,如果从事计算机行业会往哪个方向发展,例如应用软件大师,或者软件开发方向等一些细化的方向。这种引领非浅重要,它为我们定向培养人才提供了便利条件,它可以用很少的课时让学生懂得自己的人生方向,这点很重要。
2.2计算机与时俱进
从计算机发展的速度来说我们从事计算机行业的教师都应该与时俱进,这对于我们来说不能不说是一次挑战。计算机行业不等同于其它的行业,一个知识用十几年二十几年不变,它的魅力就是在于它的发展速度。今年我们更新的知识,在1到2年内就会完全更新,开发变革出一个新的体系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否则今天的是专业教授明天你可能完全不了解这个新的体系。21世纪是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计算机体系更在这其中担任着无比重要的领头羊角色,如果我们教师行业不能跟上这个时代的更新速度,那么我们交给学生的知识必然是过期的知识,学生毕业后自然无法适应社会中新的知识。
2.3计算机基础实践环节
计算机基础是个很强的实践性科目,不等同于其它科目,实践可以使课程变得更加轻松容易的上手,读懂知识。实践又分为课堂实践和课外实践,实践要是理论的2倍,就是说,课上如果有20分钟的讲授就要有20分钟的课上练习,还要求有20分钟的实践课。这样才能保证学生熟练的掌握到所学的知识,加深印象,加强记忆。
2.4促进主观能动性
跟所有学科一样,考试不是目的。计算机基础课程更是这样,让学生多学会点东西应用于将来的人生,比我们考试考多少分更重要。所以我觉得我们的课程改革应该分为4个部分来核算成绩,平时成绩占20%,课程设计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一篇具有实际意义的课程设计占20%,机考20%,期末考试占40%。不以考试为目的,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侧重于学生的实践操作和能力培养。像西方一些国家学生,教学主要就是提出一个事情,让你自己做观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考的兴趣,提高学生的抽象思维。
3结语
计算机基础是一个学校课程基础学科,如何让学生提高自主学习的兴趣,增加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是重中之重。在计算机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如何与时俱进的学习新东西,把新的知识教给学生们是我们现今计算机教师所必备的能力,要不断的汲取新的知识来充实自我,让学生在学习中得到真正的知识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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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全球经济化,国际贸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国际贸易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任何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交流时,必须要了解、掌握不同结算方式的适用条件,任何一种对某一方绝对有利,而对另一方可能带来重大风险的结算方式最好能够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过度使用和推广,在口常结算中企业必须要对不同结算方式进行相应的管理和防范,以便寻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保障双方利益。
一、汇付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汇付结算中,无论哪种汇付形式,出口商均承担的是主要风险,所以对于汇付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工作,也就是出于降低出口商风险的角度而采取的措施。
(一)慎用赊销和货到付款
前文己经提及到赊销和货到付款对出口商的影响,特别是当货物离开后,出口商一旦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可能就会遇到进口商恶性拖款或者不支付事件,导致大量货款无法追回,影响出口商融资再发展。所以,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最好采用开立信用证或者其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策略,尽可能的降低结算风险。
(二)估量准确预付比例
预付定金是汇付结算中比较常使用的结算方法,出口商对于预付定金比例的设置也是一门精深的学问,过高进口商非但不接受还有可能导致结算失败,过低又显得定金如同鸡肋一样食之无味。一般情况下,预付定金按照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三十支付,或者参照发达国家的根据运输距离的费用来设置预付金额,这样做既可以保障出口商的基本利益,又可以在不触及进口商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牵制其活动,敦促其尽快完成余款支付。
二、托收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托收这种结算方式主要考验的是进口商的信用度,结合前一章节对托收风险表现形式的分析,因此可以认为托收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其实就是对进口商的防范,主要针对点是进口商的信用度、进口商所在地的各项交易习惯和政治、经济环境等方面。首先,在当今错综复杂的国际化市场中,我国企业为了更快地融入到世界大家庭中,盲目地选择一些合伙伙伴,特别是有些不法分子看到有些企业忙于扩大规模的动机,介绍一些根本不了解或者刚成立的公司,欺骗出口商的货物及钱财。所以,我国的出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面对每次跨国合作时,务必提前做足功课,调查清楚进口商的信息,看清楚合作协议的每项要求,不要因为单纯利润而对国家、社会、自身企业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其次,国际贸易交流中,出口商对于进口商的挑选是十分有必要的,按照美国一份调查显示,客户群中有60%的新客户是由老客户带来的,所以对于出口商来说,建立一个客户的信用档案,给信用好的客户一定的优惠价格,这样既可以维护好与信用优秀客户之间的合作,又能够促使老客户主动介绍新客户。信用档案的建立是一门专业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有专门人员从合作前期调查、搜集进口商信息、了解其经营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一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实际行动避免钱财损失。
三、信用证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信用证风险的管理除了必须实行的提高信用规范外,还需要其他几个方面进行管理和防范。
(一)认真调查申请人和开证行的信用情况
现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多是通过互联网挑选合作商和开证行的,所以国内的出口商对于一些国外企业和银行并不熟悉,有些国外进口商偷偷隐瞒出口商私自在合同中设置一些条款限制出口商结算,或者要求一些我国企业不容易实现的条款。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的企业必须要合理谨慎地挑选进口商,通过多种渠道调查这些进口商的信誉状况,比如通过驻他国办事机构、行业协会等;其次,确定好进口商后,要求对方选择信誉有保证的银行作为开证行,因为往往这种银行对自身信誉更为重视,对待存在明显欺诈性软条款的信用证开具更为慎重,降低开证行和申请人相勾结欺骗受益人或出口商利益的概率,避免出口商被欺诈或者陷入被动局面。
(二)认真审查信用证
出口商在收到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一定要对信用证的内容进行盘查,核实其是否和合同一致,信用证内是否含有隐藏限制条款,一旦发现立即令对方给予修改;另外还要对信用证的真伪、冒信用证同时及时告知对方进行整改出示的印章给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伪造、假,以防后期给自己带来隐患。为了从根本上降低信用证风险,笔者认为最佳方法是逐渐推行统一的信用证格式和内容,对基础的信用证内容给予一定的规范和提示,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条款另加说明,这样既能够降低进出口双方因信用证软条款印发的各种风险,又可以在我国逐渐形成一个完善、全面、规范的信用证格式,推进信用证结算在我国国际贸易交流活动中的应用。
四、银行保函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一)提高进口商和银行的信用防范
根据银行保函的概念,对银行保函风险的防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加强对保函申请人也就是进口商的信用风险防范,提前调查清楚进口商的信誉和诚信情况,对过往该进口商的业务状态进行考量,以避免后期进口商以没有支付能力而影响出口商的货款回收时间;二是加强对担保银行风险的防范,作为第二性风险方银行的资信调查在银行保函中也是必不可少的细节,当进口商财务出现问题没有能力支付货款或者余额时,银行就必须依照保函规定代为支付这些金额,所以担保银行的风险防范是降低银行保函风险的前期必要准备工作。
(二)提升保函技术操作能力
银行保函业务的应用己经深入人心,保函的口常操作和处理也多以计算机为基础设施,围绕互联网展开。所以,在口常处理银行保函时,一定要认真、细致,一旦保函的时间、金额、有效期、索赔条件生成,透过计算机发往进出口双方的速度是非常快速的,不像之前传统纸质文件存在一个缓冲时间,因此银行人员在对保函进行操作时,一定要谨慎、认真,充分理解相关的各个要素。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到来,我国经济市场开始有了新的改革和发展,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已经成了我国的主流业务,对于各个企业来说更是通过电子商务开始与国际接轨,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本身已经与我国企业发展和改革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从现今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的现状来看,我国应该及时根据市场主流对本国电子商务业务进行更新,这样才有可能看到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本文就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的影响与我国的应用策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应用策略
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商务其实是因为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而逐渐改革的,尤其是在发展速度如此之快的时代,电子商务已然成了国际贸易的主要途径,可以说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成就了国际贸易,所有的商业信息开始通过电子商务流向国际,使整个国际贸易市场更加多样化,若我国掌握了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市场上的运作规律,那么就能使我国的电子商务得到一个更好的发展。
一、我国应用电子商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水平较低。
我国企业水平较低主要体现在,企业单独开展网上采购和销售目前只能算少数,因为许多企业根本无法完成电子商务的整个运作流程,虽然我国有一小部分的企业能够单独完成电子商务运作流程,且积极性十分高渴望能够将企业电子商务带上一个新的高度,但是这类企业没有认识到电子商务的真正意义,仍然对电子商务国际化呈待定的状态。
2、网络不安全。
由于电子商务的整个运作过程需要经过许多复杂的环节,如资金转向、资料安全、物品安全等,尤其是用户在互联网上结算时的信息安全更加重要,但从我国电子商务整个运作过程来看,我国电子商务仍然存在着网络不安全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黑客攻击现象过多,另一方面是因为互联网本身就具有开放性的特点,使得整个网络安全更不安全。
3、没有相关法律约束。
电子商务不仅与用户、企业有着紧密的联系,更与工商行政管理、保险、银行等部门有着不可或缺的关系,若电子商务的物品地区不一致,还与地区、国家有关,由此可见电子商务确实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其进行约束,但是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才刚刚起步,还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没有一个完善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对其进行很好的约束,因此我国电子商务常常在地区不同的调节上出现问题。
二、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的影响
1、改变国际贸易方式。
第一、不用再进行面谈直接可通过网络的形式完成国际交易;第二、完全和不完全国际贸易方式,完全国际电子商务贸易方式为可直接通过电子商务市场完成贸易,不完全国际电子商务贸易方式为,一些物质类的东西无法实现互联网交易,需要借助其他交易方式;第三、将传统票据的交易形式转变为流程交易形式,直接改变了国际贸易交易形式。
2、改变国际贸易销售方式。
第一、网络互动销售,由客户对电子商务中的物品发起提问,电子商务操作人员对其进行解答,并以互动的形式完成销售。第二、整合式销售,这种销售方式是因为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而存在的,这种销售方式基本不用通过沟通的流程,一般是直接一对一地进行销售。3、改变国际贸易管理方式。电子商务已经对国际贸易的销售和交易等流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自然而然也会逐渐改变国际贸易的管理方式,如下:第一、商品招标;第二、许可证发放;第三、海关管理;第四、进口商品的检验管理;第五、过程国际化管理。
三、我国应用电子商务的有效途径
1、提高对电子商务的认识。
我国企业要想使电子商务有一个好的发展,首先就应提高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深入了解电子商务市场各个环节,才能够正确认识电子商务。第一、了解电子商务的互联网特点;第二、了解电子商务客户的喜好;第三、了解电子商务网站的销售形式;第四、了解企业在电子商务行业的实际运作情况;第五、了解商品销售不出去的原因;第六、了解电子商务如何与国际接轨。
2、选择正确的电子商务网站。
一个好的电子商务网站能够为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效益,选择适合企业销售、发展的电子商务网站更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从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今后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只有两种发展可能,一是门户化、大型化,如阿里巴巴,二是专业化、行业化,如中国玩具网。
3、制定电子商务计划。
制定电子商务计划既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实现电子商务与国际接轨的重点项目,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而制定有发展前景的计划,可以从计划时间长短、实施计划的目的等而制定。
4、建立多样化电子商务网站。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基本都属于服装行业,其他行业的电子商务网站基本没有,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可以根据商品类型的不同,创建多样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尤其是可供人们快速消费的网站,或者建立一些富有我国传统文化特色商品的电子商务网站,使更多人能够了解我国文化特色,以此来实现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接轨的目的。综上所述,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的影响,不仅只影响了国际贸易市场的运作形式,更影响了整个电子商务的改革发展流程,对于我国电子商务正待发展的国家来说,我国企业还需要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来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电子商务网站,尤其是要针对现今电子商务市场情况来制定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计划,才能使我国电子商务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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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耿思尧.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及策略初探[J].商场现代化,2015(04)
一、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1.对贸易主体的影响
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广泛应用,产生了大批向世界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虚拟”企业。这种虚拟组织由很多的公司与企业交叉联合从而形成了一个合作组织的形式,以便完成作为一个公司、企业难以承担的市场性功能。从功能与效果上来分析的话,其作用已经大大的超出了过去单个公司与企业,甚至能够迅速的向全球范围内进行扩展,但从资本关系上来讲却不具有强迫各个公司、企业发生联系的权力,相反却因为承担了某些信息功能后具有了某种的实体性。对于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就意味着以这类的虚拟组织作为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它是利用了开放的系统动态网络去组合寻找资源与联盟,从而实现了“虚拟性经营”以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和消费需求向个性化玉多样化方向发展的新趋势。
2.对贸易成本的变动
任何参与贸易的主体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中介平台在贸易中都会自觉地参加到产品流通中来,从这一点来看贸易的双方不单单是用技术材料产品来满足市场,同时还要运用包装运输营销等活动来实现产品的价值 所以这样的过程中成本的控制是必不可少的保持获利的手段 企业对于降低利润的需求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电子商务的出现很快就得到了贸易双方的广泛认同,正是因为其对于成本的节约有着明显作用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国际贸易企业扩大了视野,需求贸易的企业可以通过广泛的互联网络获取信息,并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咨询保证确定信息的可靠性,然后在电子商务的帮助下,实现面对面的与贸易对方取得联系并实现直接的考察 传统的交易双方所形成的文件和资料都是数以万计的,在这样的交易中文本成本已经高的离谱了 所以电子贸易的数据性就成为了节约这一开支的重要手段 文件和信息的电子化很明显可以节约纸制文件的成本,也方便了双方在洽谈中的文件往来 对于一些关键性的文件电子化也提高了保密程度。
3.对贸易税收的影响
电子商务经济的出现对国际贸易税收的主要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发生的地点给税收带来了困难税收的基本标准主要是依据当地税务制度而定的,电子商务支持的国际贸易其方式决定了交易行为发生在网络上,交易人所在地交易发生地无法准确划分,从而产生了无法确定此次交易的税款应当有谁来征收的尴尬 有人曾测算,因为交易地点的约束不合理造成逃税的金额占电子商务交易税收的18%甚至更高。
(2)税收部门很难准确的了解交易的细节和相关信息税收的标准是交易的账目和凭证报表等,传统的税收依靠的这些资料都是书面的报告,然而在电子商务的条件下所有的账目和信息都是电子形式的,而且这些电子表格都可以随时更改这就给税收工作带来了无据可依的状况。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动企业的信息化,电子商务在一个国家内的应用和发展非常的有依赖于这个国家中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从目前来看,在全球范围内电子商务的销售金额的80%是在美国发生的,美国之所以在竞争中取得了如此的优势地位,与其资金、技术的高投入与完整信息基础的设施建基础是分不开的。当前,在美国已基本建成了一条由地下光缆、海底光缆与通信卫星三者共同组成的海陆空三位一体的高速网络通讯。电子商务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发展与推广也是和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的。企业是推行电子商务的重要主体,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保证就是企业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一进来。
2.转变观念,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
伴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特别是在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如此快速之下,网络时代对于每个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网络在发展中必将将会对人类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以及思想观念等各个方面造成比较大的冲击,这在目前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是经常遇到的,对于企业来说,网络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物,但是对于企业信息化来说,要想在国内企业完全实现,还是有着很大的差距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尽快的融入到全球数字化竞争中去,只有这样我们才有机会地参与到全球经济的快速运行中去,分享国际分工带来的巨大利益。我们必须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在企业与行业内部大力宣传网络信息花在未来经济竞争中占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促进企业领导层能够尽快的转变观念,充分的重视网络贸易的发展活动,构筑起推进网络贸易发展的新思潮。
3.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
(1)进一步完善我国关于网络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税收等方面的建设,提高投资,为外贸电子商务的竞争力注入新鲜的血液。
(2)积极主动的去参与加国际标准的制定与合作活动,快速的国际市场进行接轨。
(3)尽快的融入到全球网上支付体系中去,提高资金的跨国流通效率,研究各个银行在网上支付系统中的兼容性和协调性,确立并执行跨行、跨国网上支付综合解决方案。
4.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对话
电子商务就像银河系一样打破了时空的界限,快速地提高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面对电子商务带来的诸如关税与税收、统一商业代码、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新问题,各个国家都加强了对话与合作。我们必须要积极主动的去吸收学习国外发展成熟的一些经验,逐步的发展壮大我国企业的电子商务业务。如针对我国通信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安全技术比较差的问题,完全可以利用国外的电子商务技术与基础设施,去开拓国际业务。事实上来说,这些对话活动不但会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条件下新贸易规则的出台与制定,还能够决定不同的国家、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且能够有效的加强各国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各个国家的电子商务国际性水平。
三、结论
总而言之,电子商务给国际贸易的发展的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它能够有效的深化国际分工,提高各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重新调整整个国际市场的格局,利益分配更贱均衡,同时也给发展中国家与小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电子商务开始应用在国际贸易之中是新世纪发展过程中不可抗拒的历史性潮流,在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它是一个不以人们的思想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面对的机遇和挑战。为了使得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能更有效地参到国际市场的大竞争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获取更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必须要高度的重视网络贸易的发展趋势,认真的研究和探索网络贸易本身的发展规律及其对国际贸易产生的深远影响,以便有效的采取积极对策与有力的措施,培育和发展企业的创新机制和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能力,力争让我国对外贸易的竞争中赢得优势与主动权,保持我国在经济领域的快速和健康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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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和作用的不断加强,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越来越成为影响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国际服务贸易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作为货物贸易的派生需求,服务贸易随着世界货物贸易量的增长也呈快速增长趋势,同时GATS的生效实施也给国际服务贸易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化提供了机遇。从有关文献看,目前国内外关于服务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1)国际服务贸易的原理;(2)服务贸易惯例与不同国家对服务贸易的政策(3)服务贸易涉及的产业与具体分析。本文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决定因素进行分析,试着解释服务贸易是如何随着经济发展和商品贸易扩张而发展的。
关键词:宏观因素、服务出口、服务增加值、开放市场、对策
随着经济服务化程度的深化,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1980-2000年,世界货物贸易平均年增长率为5.9%,而商业服务贸易的平均年增长率为7.1%。增长速度的差异导致国际贸易结构的变动:1980年,国际商业服务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5.2%,2000年,这一比重提高到18.6%。国际贸易格局之所以发生如此变化,原因在于发达国家纷纷把目光投向服务贸易,它们竞相抢滩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包括对发展中国家施以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后者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目前,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上,领先国家几乎全部是发达国家,如2000年,服务出口总额处于前10位的国家或地区依次是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荷兰、中国香港地区和比利时-卢森堡,这10个国家或地区的服务出口占世界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59.3%。显而易见,能否在服务贸易领域占领制高点已经成为决定各国在国际竞争中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的服务业发展还相当落后,如果说过去封闭的国内服务市场把我们与国际竞争隔离开来,使我们不能深切地感受到这种落后,那么加入WTO之后,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如果我们的服务业不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必将感受到市场拱手让人的切肤之痛。本文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决定因素进行分析,试图解释服务贸易是如何随着经济发展和商品贸易扩张而发展的。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
对国际服务贸易有不同的理解。按照传统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被视为服务的进出口,这是一种跨境贸易的概念。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还应包括由商业存在——简单地说,就是属于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所完成的贸易。由于目前除美国外各国尚未公布关于服务贸易定义的数据,因此本文所采用的仍是传统的跨境贸易的概念。
出口方是服务的供给者,进口方是服务的需求者。因此,服务贸易的发展是由对服务的供给和需求而决定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就是识别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供给和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影响国际服务贸易供给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服务区别于货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生产者与消费者有很大程度的互动,换言之,服务生产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服务的最终结果的评价。因此,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生产经验,能够高效率地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会较强。
根据波特的“国家钻石”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国内服务需求较高,越能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也越强。但是,国内服务需求大也可能导致另一个结果,即服务对象主要在国内,出口动机受到抑制,尤其是国内经济规模大的国家更可能以内需为主。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其自身货物贸易能力的影响。一方面,许多服务贸易是伴随着货物贸易而发生的,如国际货运服务、保险服务、进出口信贷服务和维修服务等;另一方面,根据波特的理论,跨国商务活动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货物出口市场上领先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商务经验,有助于顺利开展国际服务贸易。
(二)影响国际服务贸易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直接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服务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生产的需求,即生产者需求;二是来自消费的需求,即消费者需求。生产者服务需求受国内经济规模的影响,国内经济规模越大,对生产者服务的需求越大;后者受收入水平的影响,收入越高,对服务的消费需求越高。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如果国内服务生产足以满足国内需求,则对国外服务的需求就低。
同样,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它对国外货物的需求的影响,原因在于许多货物进口会引致相应的服务进口。
二、服务贸易宏观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
选取如下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进行实证分析:用国内生产总值(GDP,10亿美元)反映国内经济规模;用人均国民收入(GNIPC,美元)反映收入水平;用服务业增加值(VAS,亿美元)及其年增长率(AGS,%)反映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此外,还包括两个货物贸易指标,即商品出口(EXG,亿美元)和商品进口(IMG,亿美元)。
分析所用的样本数据是1982-1998年17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这17个国家或地区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在国家的选取上尽可能多样化,即样本国家既包含发达国家,又包含发展中国家。其中,尽管美国的服务贸易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但由于美国的情况比较特殊,故样本中不包括美国。这17个国家或地区为: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法国、韩国、荷兰、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日本、瑞典、泰国、中国香港、意大利、印度、英国和中国。数据取自中经网。
在分析方法上,鉴于数据为时间序列与截面数据的混合数据,采用Panel Data回归分析方法。考虑到时间序列可能存在自相关,且样本国家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故采用有同代相关的一阶自回归模型。由表1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出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出口变动的99.68%。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经济规模对服务出口的净影响为负,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减少130万美元。这意味着经济规模较大的国家或地区的服务生产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需求,而一些服务业发达但国内市场有限的国家或地区则注重开拓国际市场,这也正是中国香港和比利时-卢森堡出现在服务出口前10名的原因。(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收入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增加40万美元,其t值仅次于商品出口。这个关系解释了服务出口领先国家几乎全部是发达国家的现象。(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出口就增加20万美元,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就增加2510万美元。相对而言,服务业增长率对服务出口的影响更为显著,这意味着服务业发展迅速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比服务业成熟的国家或地区更倾向于拓展国际市场。
(4)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出口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出口增加1 800万美元。商品出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出口影响最为显著的变量。由此启示我们,尽管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是两种相对独立的贸易形式,但在货物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蕴含着服务贸易的巨大机会,发展中国家应当善于主动把握这些机会,实现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共同发展。
由表2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进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进口变动的99.56%。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需求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1000万美元;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30万美元。GNIPC的t值大于GDP的t值,表明服务的消费需求比生产需求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更为显著,因此消费结构服务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对国际服务需求也较大。(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是双向的,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进口就增加30万美元,而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进口就减少1.148亿美元。这种现象表明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有阶段性。一般地,服务业增加值与服务业增长速度为负相关,利用样本数据计算这两个指标的相关系数,为-0.22,p-value为0.000 1。当服务业增加值处于某一临界值以下时,服务业增长较快,快速扩张的国内服务业能够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增加,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负;当服务业增加值超过临界值时,服务业增长放缓,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不能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膨胀,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正。(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进口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进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进口增加1590万美元。商品进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进口影响最大的变量,再一次揭示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相互依存关系。
三、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2000年,中国商业性服务出口总额为301亿美元,占世界商业性服务出口总额的2.1%,排在第12位;商业性服务进口总额为359亿美元,占世界商业性服务出口总额的2.5%,排在第10位。可以说,中国的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上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尽管如此,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其他宏观经济变量并不协调,有明显的滞后。中国服务贸易的实际值远低于按上述回归模型计算的拟合值,尤其是服务出口与拟合值的差距逐步扩大,表明中国的服务贸易远未达到理想的水平。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其特点在于:(1)经济规模很大,但专业化分工水平较低,因此对社会化的生产者服务需求不足;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结构仍以实物消费为主,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不足。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2)服务业发展滞后,但增长迅速。中国产业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服务业比重偏低,不到GDP的1/3,而且服务业素质较低,不利于服务出口;而根据前面对服务业发展水平对进口的净影响的分析可知,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尚不到转折点。(3)商品进出口规模都较大,但中国企业不注重发掘货物贸易蕴含的服务贸易的机会,因此尽管商品出口规模较大,但没有充分带动服务出口;相反,发达国家善于利用这一机会,在向中国输出商品的同时,也大量输出服务。
加入WTO之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面临的国际竞争将空前激烈,短期内服务出口不太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善,而服务进口则很可能会有很大的增长,从而加剧服务贸易逆差。为了尽可能减轻这种负面影响,并积极利用国际服务市场,中国今后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推进企业制度改革,深化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形成国内生产者服务的大市场,以需求带动生产,同时,内部服务市场化还可以加强服务市场的竞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第二,顺应消费结构的演变,大力发展消费者服务,使消费者服务多样化、高级化,增强抵御国外竞争的能力;第三,制定科学的产业政策,建设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特别是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扶持服务业的发展,尤其要注重改善服务业内部结构,使服务业的发展符合现代化和信息化趋势,在以信息服务为主的新型的服务市场上占据竞争优势;最后,鼓励企业在促进货物出口的同时积极寻找配套与派生服务出口的机会,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
正如联合国贸发会议指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成功地融入国际服务贸易体系的关键在于更多地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开放市场是不可逆转的潮流,只有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的服务贸易才能繁荣,中国的服务业也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国际市场上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只要中国的服务企业能正确把握市场脉搏,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空间是非常大的。
[交稿日期]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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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为中国经济的全而快速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趋势的不断加深,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藩篱不断拆除的同时,也加剧了各国之间经济贸易的竞争。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保护性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以阻止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而进行贸易保护。技术性贸易壁垒己成为制约我国外贸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我们必须摸清自身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正确对策。这对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对策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念、内容及特点
所谓技术贸易壁垒,简称TBT,是指一国或一个区域组织以维护国家安全或区域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影响。TBT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TBT主要是指WTO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广义的TBT还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标准及其它任何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
TBT具有以下特点:
1.广泛性
从TBT所涉及到的产品来看,不但包括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从TBT影响的过程上看,涵盖了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TBT所涉及的领域上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贸易技术壁垒措施的表现形式极具广泛性,涉及法律、法令、规定等各个方面。
2.隐蔽性
它不像关税壁垒那样,有一个量化指标,也不同于进口配额、许可证,有直接的数量限制。贸易技术壁垒往往隐蔽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环保等合法外衣之下,甚至利用名义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合法性,掩盖其实施贸易壁垒的真实意图。
3.复杂、灵活
贸易技术壁垒因其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使其比配额、许可证等其他非关税壁垒形式更为复杂。一方面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管理的改进,各国所制定的标准愈加精细。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为了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在技术规定和标准设计上费尽了心机,不断地变化花样。
4.争议性强
贸易技术壁垒之所以争议性强,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各国在维护人类健康、安全及生活环境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各国的工业化程度和科技发展水平也存在着差异,因而各国制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也不尽相同,在对外贸易中各国都坚持自己的技术标准和法规,结果不同国家间难以协调,容易引起争议。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1、增加了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技术贸易标准实际上就是国际贸易中的游戏规则,谁控制国际技术标准,谁就控制了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目前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多,而日要求越来越高,极大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入。例如日本对从我I+I进口的蔬菜检验标准,由原来的6项增加到40多项,而且每批货物都必须检验。另外,TBT的禁令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例如欧盟宣布全而禁止我国动物原产品进口后,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相继采取措施,加强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的检测,德国荷兰等国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2、削弱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有些TBT措施并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由于我国的检测设备的生产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国内商检部门与企业自身都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测试评价的方法、标准样品和技术,所以为满足进口国对各种环境标准、检测标准的设置或提高原有标准要求,需要进口设备、增加人力和才力投入;另外,由于昂贵的检验费用,会增加我国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木,从而使产品国际竞争力受到削弱。
3、导致贸易争端大量出现
目前TBT己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原因,在WTO争端解决案例中,有28个与TBT有关,而且.双边贸易中的TBT争端更是层出不穷。由于TBT措施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广泛性特点,近年我国约60%的企业不同程度的受到TBT的影响,并呈上升趋势,不仅在商品贸易领域中大量出现TBT引发的贸易争端,而且还扩展到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
4、涉及的商品品种多、范围广、金额越来越大
从产品种类上看,无论是传统的农产品、纺织品、玩具,还是新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都不同程度、不同内容地受到TBT的影响。从产品的流转环节看,不仅在产品的最终形式上,而日在上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也涉及到TBT的规定。目前许多国家都要求进口商品的生产加工方法必须符合本国的法规。例如,美国规定对来自中国的所有木质包装材料都要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腐处理,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口。此规定涉及到每年从中国进口的约100力一个货柜,每个40英尺货柜消毒费用高达900-1000美元,每年直接损失达数亿元。由于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广泛采用木质包装,所以该规定间接影响到我国对美国出口总额的1/3。此后,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都产生了连锁反应,对我国木质包装出口商品采取了限制措施。
三、中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分析
(1)加大对技术经济产业的支持和宣传力度。
目前,技术性强的制成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大,绿色倾向也越来越强。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不断接轨,中国需要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力度,尤其是我国的大中企业,对国际产品标准要赋予更多的关注,这是打开和扩大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
(2)完善技术法规体系。
就政府来说,应完善技术标准和认证体系,为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求生存和求发展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因此,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法规,规范各类产品的技术标准是当前我国立法的一项迫切任务。要充分利用“标准守则”的原则,制订切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技术标准法规,尽快理顺技术法规与其他经济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关系。
(3)通过技术引进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
众所周知,技术性贸易壁垒本质上是国家间技术差异的具体体现。作为一个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我国的技术供给能力有限,要应对和跨越国外层出不穷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必须十分重视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
(4)追求技术创新,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实施高科技发展战略。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质是高科技壁垒,对企业来说,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为此,企业应加速提高技术水平,建立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机构,加强质量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产品质量不断改进。
(5)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时,适当采取迂回战术。
通过合资、对外投资、并购等手段,进行企业的跨国经营,利用外商的技术、生产标准、品牌和营销渠道,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与美、日、欧盟等发达国家市场关系的基础上,大力拓展东南亚、东欧各国、拉美及中东等新市场。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不断加剧,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主要手段和高级形式,并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无疑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及出口带来很大的障碍,我国的对外贸易也深受其影响。因此,我们应针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对策,趋利避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张汉林.国际服务贸易
张锡瑕.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应对
摘 要:随着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迅速调整,第三产业日益发展壮大。伴随着国际间经济交流的不断扩大,国际服务贸易异军突起,在各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其发展迅速超过了国际货物贸易。可以说,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并实现其自由化,将是21世纪国际经济合作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在当前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这个大背景下,认识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对大力发展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对策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1.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日益明显,新的服务业不断涌现
二战前,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劳动力的输入输出,而二战后,由于新的科学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以旅游、运输、银行、建筑和承包市场为代表的服务贸易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率先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标志着世界经济进一步趋向于信息经济,以国际贸易信息化、国际金融信息化、生产管理信息化为主的信息产业发展迅速,不但欧洲、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加入其中,而且中国、东南亚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逐渐参与信息产业,促进了国际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
2.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仍占有主导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从整体上看,发达国家具有巨额的服务贸易顺差。据统计,2012年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居前20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从国家分布看,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等国长期以来都是服务贸易的净出口国。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以上,其中丹麦、奥地利、荷兰三国高达20%以上。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国,200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3118亿美元,进口额达2408亿美元,顺差710亿美元。
3.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
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这类产品的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更新速度快,因而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发达国家能获得顺差。同时,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循环使得服务贸易在结构、产品和地域上的不平衡性更加加剧,难以获得均衡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逐步趋于扩大化、自由化。但从现阶段来看,包括发达国家在内都不可能无条件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各国适度保护国内服务市场是必要的。所以,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稳步发展关系到我国的国民经济能否继续增长。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言,风险与利益同在,挑战与机遇共存。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业总体规模小,发展水平落后,国际竞争力不足。2012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471亿美元,进口额为1589亿美元,进、出口额都位居全球第五位,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9%,而美国占全球的比重为14%,是中国的3.6倍;英国为7.6%,德国为6.3%,法国为4.1%。说明中国的服务贸易虽然在总量规模上有所增长,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说,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服务贸易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还处于劣势。
(2)服务贸易长期以来处于逆差水平,自由化程度不高。从进出口结构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服务贸易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顺差转为90年代的逆差,并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呈逐步扩大趋势,但服务贸易的逆差说明中国只是一个贸易大国,还不是贸易强国。
(3)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企业竞争力不足。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同时,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单一,传统服务行业仍占主导地位。
三、服务贸易发展的应对策略
1.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也没有一个国家是毫不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面对外国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我们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在这方面,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自由、半自由、全自由三类不同的政策:①凡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极少数部门或项目,应采取明令禁止的政策,不开放,不允许外资进入;②凡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人民生活安稳的重要部门或项目,允许开放,允许外资进入,但不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要规定其股价的最高界限;③除以上二者外的绝大多数,一般部分和项目,要完全开放,实行自由化的政策。
2.由注重吸引资金转变为注重引进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来困扰我国的资金短缺约束得到不断缓解。国内资金短缺的问题已得到根本解决,换言之,通过引进外资弥补资金不足的目标已不复存在。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由利用外资弥补资金不足和通过外资引进技术两个并行的指导思想,转变为利用外资首先引进技术这样的战略主题。目前,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85%以上的技术开发能力,并且成为世界范围内技术流动的主要载体。我们应把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特别是吸引那些技术实力强的大跨国公司,作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
3.完善服务业的市场体系和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以适应未来服务业发展开放的大环境
中国的某些服务行业(如电信、金融、保险等)垄断性很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还导致了服务业创新动力的缺乏利效率的低下。为了提高中国服务业的国际地位,必须从提高行业中的竞争程度入手,完善服务业的市场体系,通过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刺激这些行业的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贾继锋.重构优势:入世后中国外贸的国际竞争力[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王粤.服务贸易――自由化与竞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刘东升.国际服务贸易[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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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科学理论是对某种经验现象或客观事实的科学解说和系统解释,也是对物质世界的正确反映。它是由一系列特定的概念、原理(命题)以及对这些概念、原理(命题)的严密论证组成的知识体系,它是客观论证,而非主观验证,可证伪性是判断科学与否的重要依据。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全文如下:
近代科学是在唯名论的旗帜下从实在论中挣脱出来获得其独立发展的,它在本质上是反实在论的。然而随着人类的视野向着微观和宇观两极领域的不断拓宽,现代科学日益远离人的感性经验而不得不极其明显地依赖于人的理性建构。这种状况不仅使传统的唯名论、经验论和实证论具有的内在缺陷暴露无遗,而且由此引发了古老的理性主义的再度复兴。为了重振唯物主义雄风,形形色色的科学实在论应运而生。不过这种所谓科学实在论从其诞生以来,虽然前赴后继、声势浩大,却总是抵挡不住反实在论的进攻。
其中的原因当然各种各样,然而有两个根本的缺陷则是在这些科学实在论中普遍存在的:其一是不了解实在观念的认识论根源及其超越本性,没有从终极意义上去把握实在观念从而难免流于肤浅;其二是囿于具体的殊相层面,没有能够到抽象的共相层面从整体上把握科学理论,结果是发现科学理论的多少构成要素就创造多少实在论。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基础上阐述一种彻底的反实在论科学观。
实在论的复兴同“实在”本身的破碎与失落结伴而生,是康德以后西方哲学的一大景观。一方面,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自在之物”,把感性世界中的“现象”作为实在;另一方面,人本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现象”,以人的某些非理性心理要素取代“自在之物”作为实在。于是有多少哲学,就有多少实在论,人人都可以称为实在论者,而“实在”本身则不知所去。为了重新整合这破碎了的现代哲学,人们必须唤醒理性,返回到实在观念的原点处发掘其真义。
然而严格说来,“实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哲学范畴,也不是宗教或神学中的名词术语,当然更不会成为科学中的概念。通常它只是日常语言中的一个谓词而非主词,用以表示主词存在的虚实状况及其性质。不过无论哲学、科学,还是宗教、神学等,大凡以探索客观真理为宗旨的意识形式,都不能不首先去直接地面对它。因为“实在”与“真理”密切关联在一起,它根源于人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形而上”的冲动,是人的思想超越感性世界的产物。人们通常总是要割裂本体论和认识论从单方面孤立地讨论实在,然而事实上,无论是从思想的语言逻辑方面分析,还是从其社会历史方面分析,“实在”的这两个方面都是不可分割的。或者至少是就把握实在观念来讲,本体论同认识论必须统一起来考虑。
从语义学方面来分析,“实在”一词复合了两个不同层次的意思:其一是“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存在”,它是相对于“不存在”而讲的,是指作为殊相处于时空之中的、原则上可以感知的具体的存在,它是人们把握“实在”一词的一个辅助性条件,构成“实在”的现实层面;然而,要完整准确地把握“实在”的内涵,还必须充分注意到它的“实”,即“真实”,它是相对于存在本性中可能具有的“虚”或“不真实”而讲的,是对存在的一种质疑,并构成“实在”的“超越”层面,这是“实在”一词常常为人们所忽略的深一层涵义。一般说来,它总是要指向某种终极的、不能被感知而只能被推论的、作为共相的抽象的存在。显然“实在”并不是指称通常意义上的那些存在,而仅仅是指称某种作为存在“根基”的本原性存在,或者说第一性的存在,它构成所有其它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实在”所以能够如此迷人,也恰恰是根源于它对感性具体的现实的这种超越。
由此看来,实在观念应当起源于人们对现实的、感性具体的物质世界的怀疑和否定中。早在人类远古时期的神话传说中,人类精神就已经开始了对现实世界的超越,这种超越为人类以后理性地建构理想世界与批判现实世界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不过当时还没有触及到感性世界的实在性问题。
最早明确表示怀疑和否定物质世界的,是古印度的婆罗门教。早在公元前10世纪至5世纪古印度所流传的《奥义书》中,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思想。根据婆罗门教的说法,印度神话中的创造神“梵”是物质世界的始基和宇宙万物的本原。它没有形状、没有大小、没有颜色、没有声音、没有气味,广阔无边、无处不在,既看不见、听不见,也摸不着,仿佛老子所说的“道”。不同的是,印度的“梵”具有某种意识,被称为“自我”。“自我”和“梵”一体两面,只是由于它具有意念,才使得混沌破裂变现出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万物。不过这个破裂的混沌仅仅是由“自我”的意念产生的,因而被称为“假梵”。由假梵化生出来的宇宙万物自然是虚幻不实的、有限的和暂时的。唯有真梵才是真实的、无限的和永恒的。人们只有透过假梵认识了真梵,才能够超脱无尽的生灭轮回,复归宇宙本体〔1〕。
到了古希腊时期,巴门尼德首次从哲学上触及到实在观念。他把现实世界感性具体的物质性存在称为“非存在”,而把人们精神世界那些抽象化的思辨性概念称为“存在”。柏拉图进一步把人们所生活的客观世界明确区分为现象世界与理念世界。他认为人们的感官所能够感受到的只是现象世界,而真实的世界是理念世界,它隐藏在现象世界的背后,是人们的感官所不能感知的,它是本原的、绝对的和永恒不变的。现象世界只是人的一种幻相,没有任何真实性可言,只有理念世界才是真正实在的世界。亚里士多德虽然用质料与形式的结合取代了柏拉图那抽象空洞的理念,不过他还是承认存在一个没有质料的纯形式,这就是神。而且晚年的亚里士多德还认为一般形式就是事物的本质,它先于具体事物存在并决定具体事物,因而是第一本体。
中世纪的_神学吸取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实在论思想,认为只有天国是真实的存在,也只有人们对于天国的认识才是真实的认识,现实世界不过是上帝的创造物,它只是人们感性知觉的对象,在那里是没有任何真实性可言的。根据安瑟尔谟等极端实在论者的观点,共相作为殊相的本质,不仅独立于作为殊相的个别事物、而且先于它们而存在;个别事物则不过是由共相所派生出来的偶然现象,它们是不可能真实存在的。这是实在观念和实在论的哲学发轫处,从此以后人们超越感性世界的本能冲动借助于基督_院哲学最终以实在论的形式正式进入了人类认识的视野。
综合以上简要的逻辑分析和历史考察,我们不难得出这样几个结论:
第一、实在观念和实在论是以真假两个世界的分辨作为思想前提和基础的,它内在地包含着由此岸的幻相世界向彼岸本体世界的超越。否则的话,如果有人指着他面前的一张桌子说:“这是实在的”,我们就一定会感觉到莫名其妙。要合理地理解和解释这句话,就必须首先设定一个辅助事件作为前提,这就是有人否定这张桌子的实在性,也就是说,必须先有了实在论。然而一旦实在论把人们的思想引向桌子的共相或理念,那时再有人回过头来强调说眼前的这张桌子是实在的,他显然不能够再被称为实在论者,而只能被称为唯名论或经验论等。这是正确把握实在观念和实在论首先必须澄清的问题。实在论领域中的各种混乱大都是由于忽视了这种超越而引起的。
第二、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自然哲学家也曾主张超越现实世界,泰勒士的水、阿那克西米尼的气、赫拉克里特的火等、尤其是留基伯和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也都是人类精神超越现实世界的产物。然而这种超越并没有涉及到彼岸世界,它们纯粹是在此岸世界内部发生的事件,是人的思维对自身感觉器官的超越,只要人们设法拓宽自己的视域就会发现,它们并没有超出现象世界之外。因此,这种所谓超越只不过是从具体的作为殊相的质料到质料的还原,它同抽象的理念、形式或共相无关。所以它就只能是被称为唯物论或原子论等,而不能被称为实在论。这也是正确把握实在观念和实在论时应当非常明确的,否则诸如科学实在论这类怪胎就会由此而产生。
第三、新实在论与批判的实在论也同样是以理念与现象、形式与质料、共相与殊相这样两个不同的世界的分别作为思想基础的,同理念论或实在论相区别的是,它们同时赋予这两个不同的世界以同样的本体论地位。这其实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折衷主义方案。它虽然避免了大量停留在哲学原点的原始纠纷,促进了现代分析哲学的发展,然而哲学中的本原问题毕竟不会因此而被消解。就对“实在”本身的认识而言,它们几乎没有增添任何新的内容。所以尽管哈特曼把本体论和认识论统一起来把握实在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然而彼岸世界与此岸世界毕竟存在着质的不同,从而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或像罗素等热衷于从逻辑、数学方面进行抽象分析的多数新实在论者那样,从本体论上返回到柏拉图主义那里;或是像普拉特等热衷于从经验方面进行具体分析的那些批判的实在论者一样,从认识论上走向康德的不可知论;再或是像桑塔亚那那样,最后不得不把外部世界的存在当成一种动物式信仰来捍卫等。至于其它那些五花八门的实在论则大都不得要领。
明确实在观念与实在论的真实涵义后,倘若主张科学实在论,则将意味着:首先,在本体论上预设或承诺一个在感性具体的事物之外的超验和永恒不变的理念、形式或共相世界;其次,在认识论上主张科学理论正是对这样一个实在世界的真实描述;再次,在方法论上也相应地追求某种能够把科学导向这个实在世界的先验逻辑,从而可以使之同实在论内在地融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显然这只是一种基于语义分析形成的科学实在论。虽然它仅仅是纯思辨的产物,却相当准确地体现了本来意义上的科学实在论,不妨称之为科学实在论Ⅰ。不过人们通常已经习惯于把这种实在论称为形而上学实在论,并认为它同科学无关或者对立。然而事实上,这种长期被作为形而上学加以拒斥的实在论,在现代科学中已开始凸现出来。这是一个不容当前各种现实的科学实在论Ⅱ忽视的重要事实。
爱因斯坦的科学,作为传统宗教的一种替代品,显然是对于他所信仰的和谐的宇宙的描绘。自然规律的绝对性、形式体系的相对性、数学物理化与物理学数学化等〔2〕,在认识论和本体论相统一的基础上忠实地继承了柏拉图主义的科学传统,从而构成一种真正的科学实在论。尽管这种科学观在科学史上不占主流。然而随着现代科学向两极领域的不断扩张,这种观念的市场似乎是越来越大,甚至连实证主义的追随者海森堡等人,也明显感觉到现代物理学正在向柏拉图主义复归。只是何以证明这样一种描绘恰恰就是宇宙的本来面目,在认识论范围内是不可能得到真正解决的。
科学实在论Ⅰ预设或承诺一个理念、形式或共相世界,并要求科学理论描述这个实在世界。既然现象世界受外在于自己的理念支配,科学要解释和说明现象就必须准确地把握理念,而这样的科学显然是不可能在现象世界中纯逻辑地归纳,它必须到精神世界中纯理性地建构。科学实在论Ⅰ的方法论基础是理智的直觉、思辨与审美能力,包括科学创造中的直觉、猜测、想象和推理,理论评价中的简单性等,在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理性实在论。然而何以保证科学理论所描绘的正是实在世界,在方法论的范围内也是无法解决的。所以这样的理论与其说是科学,还不如说是哲学或神学。不过爱因斯坦事实上也正是一个融神学、哲学与科学为一体的奇才。他的相对论巧夺天工居然没能获得诺贝尔奖,也说明了科学界对于“科学究竟是什么?”,还是具有自己的内在尺度的。
从历史上看,以实验作为特征的近代科学是在唯名论的旗帜下兴起、在经验论的传统中获得大踏步发展、并在实证论的怀抱中走向成熟的。同科学实在论Ⅰ相比,科学实在论Ⅱ更好地继承并体现了这样一种哲学的和科学的传统。它所关注的始终都只是现象、质料或殊相等现实的和感性具体的物质世界。近现代科学基本上是在这样一个物质世界中展开的。只是这个世界还存在着复杂的结构和层次。从人类自身的时空尺度看,它至少可以被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人们借助于现有的技术手段可以感知的,不妨记为A;另一部分则是在原则上应当能被感知而目前借助于各种技术手段尚未被感知的,也不妨记为B。从认识论的层面看,人们既可以用A解释B,也可以用B解释A。大凡是从现象世界中的任何一个层次出发对其相邻层次所作的各种因果解释,都可以直接地构成现实的科学实在论Ⅱ的思想基础。不过从当代科学实在论发展的实际看,它们大都是以还原论作为其方法论基础的。
近代科学是在从A到B进行还原的,它以B作为A的内在原因和根据。具体说来,一个科学理论要想正确解释和说明A,就必须首先如实地描述B。近现代科学主要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层层还原、并最终从原子走向夸克的。极端的还原论总是要在本体论上预设一种实体,并在认识论上要求科学理论描述这种实体。它们认为成熟的科学理论中的所有名词术语及其中所包含的理论实体应当在现象世界中有确定的指称。W.塞拉斯和普特南的逼真实在论就是以此作为蓝本建构起来的。温和的还原论通常只是在本体论上承诺一种实体,夏佩尔的科学实在论、杰利的建构实在论和哈金的实验实在论等大体是属于这种类型。它们没有预设或承诺超验的实在,却预设或承诺了超感的实体,并且坚持认为科学理论或科学实验中所反映的就是真实的存在。
随着现代科学向纵深发展,尤其是伴随现代系统科学的兴起,整体论正取代还原论而成为一种新的科学范式。丰富多彩的现象世界实际上也绝没有还原论者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人们在其中发现了自然界的层次结构并揭示了它非同寻常的意义。整体论以A作为B的外在原因和条件,从而使“关系”取代“实体”而成为科学解释和说明的基础。它是现代科学正在摆脱古希腊自然哲学传统走向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一种进步。现代西方哲学中亚里山大的突现进化论、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哈特曼的批判实在论、拉兹洛的系统哲学和邦格的科学唯物主义等,也都具有这样一种极为明显的思想倾向。
科学实在论Ⅱ本是在反实在论的框架中建构起来的。它是以现象世界中各种感性具体的属性作为经验基础的理性实在论,在本质上是反柏拉图主义实在论的。近代科学以还原论作为方法论基础,试图将属性归结到物质实体上;现代科学则以整体论作为方法论基础,试图将属性归结到关系中并从而完全消解物质实体。这种实体的淡出和关系的凸现使形形色色以还原论作为蓝本的科学实在论Ⅱ普遍陷入困境。科学实在论Ⅰ预设或承诺实在,却无法保证科学正确地把握实在;科学实在论Ⅱ放弃这种实在而执着于描述现象,却最终连现象也把握不住。这就难怪现代科学哲学中现象主义、约定主义、工具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潮要非常盛行。马赫、阿芬那留斯、彭加勒、迪昂、布里奇曼、奎因、拉卡托斯、库恩、费耶阿本德、劳丹、范·弗拉森、詹宁斯、黑崎宏等人都是颇有影响的反科学实在论者。即使是始终以科学实在论著称的普特南,到后期提出的所谓内在实在论,实质也是反科学实在论的。科学实在论不仅在逻辑上困难重重,而且在历史上也漏洞百出。倘若从整个科学发展的历史看,无论古代的托勒密,还是近代以来的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牛顿、法拉第、麦克斯韦、玻尔和海森堡等一流的科学家,虽然说不能完全抗拒科学实在论的诱惑,然而他们总体上似乎都是在从事一种拯救现象的工作。
科学理论是人类认识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认识论的观点看,它作为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其中必然内在地凝结着根源于客体、然而却是由主体来规定、并因而具有主体间性的客观性现象,以及根源于主体、却必须由客体来规定的主观性理念。所以撇开它的语言、逻辑、数学表述形式就其经验内容来看,科学理论显然是由现象知识与理念知识这样两大类知识构成的。前者从现象世界出发,是人类关于物质世界感性具体的经验知识的归纳和总结,是实在论一直试图超越的“虚”与唯名论极力维护的“实”;后者从理念世界出发,是人类关于精神世界理性抽象的经验知识的反思和概括,是实在论始终所向往的“实”与唯名论坚决拒斥的“虚”。它们分别凝聚和体现了历史上能工巧匠的技术传统和人文学者的思辨传统。科学理论正是人类在这两种不同的知识传统中所积累起来的两种类型的知识在一定的语言、逻辑、数学形式构成的框架和体系中同化与融合的产物〔3〕。
近代科学是从现象世界中展开的。物质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是科学理论中所涉及到的主要经验内容,它构成了科学理论中最为重要的外部经验基础。按照唯名论的观点,现象世界中这些感性具体的东西正是唯一真实的存在。然而从现代哲学和科学认识发展所获得的结论看,实在论否认它们的真实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首先,从哲学认识论方面看,现象作为从属于主客体关系的范畴,是不可能脱离主体来规定的。既然主体是人,现象也必然是属人的。倘若把主体换成某一微生物,现象也必然要属于这种微生物。事实上,人类迄今为止所获得的全部认识成果,都始终是以人类自身的存在尺度作为基准的。罗素当年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卡尔纳普、刘易斯和克里普克的可能世界理论也都涉及到这个问题。也就是说,现实的现象世界其实只是无数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中的一个。实际上它完全是人类按照自己特殊的生理构造选择出来的。也正是这种特定的生理构造把“自在之物”拒斥到自己的视野之外。人类要把握这种自在之物,必须根本改变自己的生理结构和时空尺度,以便把多种可能世界同时纳入自己的视野。这恐怕只有上帝才能做到。
其次,从科学认识论方面看,人们对于微观世界的认识不可避免地带着人类认识活动的烙印。人们不可能观测到所谓微观客体的本来面目,而只能观测到微观客体同测量仪器发生相互作用的整体效应。并且观测结果是呈现为粒子还是波,还要取决于人们所设置的观测条件。具体说来,人们带着粒子的眼镜观测,客体呈现为粒子,带着波的眼镜观测,客体则呈现为波。真实存在的或许既不是粒子也不是波,而是某种不可知的“自在之物”。也就是说,人类对微观世界的认识仿佛盲人摸象,我们永远看不到大象的本来面目,而只能通过彼此的触摸建构一个适合于主体间的大象。这里自在之物虽然也不可知,然而却并不在彼岸世界。它作为现象的总和或整体构成人类认识的极限。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关系和互补原理在微观世界里深刻地揭示了这种隐藏在人类客观性科学认识深层不可消解的主体性。
再次,从现代科学所获得的具体结论看,作为现象世界载体的“物质”在微观世界中不断地化“虚”。近代物理学把实物还原为原子,现代物理学进一步把它还原为亚原子粒子、夸克、甚至亚夸克等微观粒子,最后发现这些充当宇宙砖块的所谓微观粒子原来只不过是一些根源于数学方程式的虚构。狭义相对论以连续的场取代作为普遍基质的以太,量子场论的发展把现象世界中的实物粒子归结为空间中能量集中的区域,靴袢理论甚至把强子等实物粒子归结为与其相沟通的反应道中的束缚态。广义相对论中作为引力场载体的似乎不再是质量而变成了能量。系统科学更是强化了这种非实体化的倾向,从而使关系实在论逐渐取代实体实在论成为一种现代思潮。与此同时,现代宇宙学也在_时空范围内解构了宇观天体的实体实在观。
实在论所以要否定感性具体的物质世界,显然是因为它开始就已经发现这个世界仅仅是“人”的世界。它要超越这样一个世界寻求某种适合于所有不同生理构造和时空尺度的非人的认识,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神目观。科学实在论把科学当成这样一种尺度,把所谓“科学的影像”看成真实的存在,也显然是忽视了科学的属人属性。从现代认识论的观点看,包括科学认识在内的人类一切思想认识,作为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都具有属人性。甚至于连日常语言中所谓的“虚”与“实”,也都不存在任何可以脱离人的纯客观的绝对尺度。所谓客观世界中唯一能够确定的,只有由人的感觉器官所选择的这个现象世界。人类在两极世界中所获得的一切认识结论,最终都必须能够被直接或间接地还原到人的感性世界中。即使主张“科学是万物的尺度”的W.塞拉斯,也并不否认“常识的影像”的基础地位。从这种意义上讲,现象世界不仅是存在的,而且必须重新回返到常识中,把它权且看成是终极的和实在的。中世纪唯名论的思想价值正在于此。
科学理论中不仅有根源于物质世界中的现象知识,而且具有大量根源于精神世界中的理念知识。理论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也是科学理论中不可抗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理论中不可缺少的内部经验基础。从唯名论的观点看,它们大都属于应当从科学中清除出去的形而上学因素,而实在论的科学观总是要把它们看成某种真实的存在。实在论关于现象世界的虚无主义思想是人类认识超越自身感觉器官的必然,它体现了人类理智发育的成熟和完善,对于人类快速高效地拓展自己的生活世界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然而并非它们在这个超越的世界中所获得的任何结论都有价值。科学发展的历史表明,科学实在论在理念世界中所构筑起来的各种“实在”,远远不如唯名论在现象世界中直接感知到的那些现象更为可靠。近现代科学中所预设或承诺的理论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虽说有像原子论这样一些极为成功的假说,然而更多则还是像以太和燃素这样一类失败的猜测。
既然现象世界中的物质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是由人的感觉器官直接规定的实在,那么它显然是用不着分有所谓实在世界中的理念。相反,理念世界中所形成的理论实体、属性及其相互关系倒必须返回到现象世界中才能最终确定其真伪。正是近现代科学中的这样一种现实,使科学实在论Ⅱ误以为现象世界构成了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它主张把抽象的理论实体还原为具体的物质实体,把以理论实体为载体的属性及其相互关系还原为以物质实体为载体的属性及其相互关系。而科学实在论Ⅰ坚持理念世界的实在地位,其实质上是要把精神世界中所形成的某种抽象关系客观化,把各种实体归结为这种绝对和永恒的关系,从而企图在这种关系中来俯视整个现象世界。然而无论是科学实在论Ⅰ还是科学实在论Ⅱ,都无非是来自哲学家的一厢情愿。科学史上那些一流的科学家大都坚持一种反实在论的科学观。人们所谓“牛顿不是牛顿主义者”〔4〕反映的正是这种情况。事实上,无论现象世界还是理念世界都是属人的,它们都不能构成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只有人本身才能为科学理论提供现实的基础,尽管它也未必是实在的。只可惜在整个科学哲学研究中,它始终都没有在场。
科学理论中不仅包含着人类的现象知识与理念知识这样两种不同类型的经验知识,而且还包含着语言、逻辑与数学这样一些极为典型的人文知识。它们构成科学理论同化和融合现象知识与理念知识的形式框架,是科学所以为科学的内在根据以及衡量科学发展阶段、水平及其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科学理论正是同化和融合在这样一些“先验的”形式框架中的人类经验,是以人类特定的生理结构作为基础的人类实践和智慧的重要结晶,集中体现了人类理智、情感和意志的内在统一,充分展示了人性中所蕴涵的无穷魅力。
语言、逻辑与数学是构成科学理论所不可缺少的形式知识。同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中的经验知识不同,它们是关于现象和理念的元经验,是特定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方式在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向主客体内化与外化的产物。其中语言是基于人类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主体内部自然历史地形成的某种“约定”,它具体体现了人类社会活动的个性色彩,为古今人文主义者竭力张扬。逻辑是基于人类起源和发展的进化过程在主客体间自然历史地形成的某种“约定”,它抽象地反映了人类共同的生理结构,是不同语音、语形、语义、语用和语法结构的语言之间能够相互翻译的客观基础。数学则是人类在语言和逻辑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某种人工“约定”,它是人的思维基于语言和逻辑基础的进一步发现和创造,是这两种约定的丰富、深化和自我发展。
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约定,人类才能首先通过主体内部的某种语言约定规则,揭示出隐藏在主客体之间的逻辑约定法则、以及各种形式的数学约定定理,并以此为中介最终发现作为科学理论客观基础的、客体内部的、自然历史的“约定”,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规律。当然这种自然规律也是基于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的产物,它不仅必须通过人的特定生理结构及其延伸来感知,而且还不得不通过语言、逻辑与数学这样一些典型的人文知识形式来表述,因而它的客观性也就只能被解释为主体间性。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以及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关系、互补原理和现代宇宙学中的人择原理等,也都从科学内部的不同研究领域和途径具体地展示了科学理论从形式到内容的这种广泛意义上的约定性。
在人的世界中阐释科学理论,首先必须明确作为科学理论的理性基础〔5〕的语言、逻辑与数学等形式知识的人文属性。近代以来,随着以数学和逻辑为基础的近现代科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巨大成功,以非理性为特征的反科学主义逐渐把对科学的社会批判引向认识论层面。它们把作为科学理论的理性基础并在科学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的数学与逻辑理性简单地指责为工具理性大张挞伐,仿佛在数学与逻辑理性之外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某种可以同所谓工具理性对立起来的纯粹价值理性。这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而且有悖于文艺复兴以来启蒙运动的历史事实,本质上是蒙昧主义在现代社会的沉渣泛起。实际上,作为科学理论理性基础的数学与逻辑,绝不会只有工具的属性,它还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属性。近现代社会中人的内在价值的空前高扬正是在启蒙运动弘扬理性的过程中才得以实现的。倘若再返回文艺复兴所向往的古希腊思想文化中,则语言、逻辑与数学更是极为典型的人文学科。即使在中国古代科学的荒漠中,数学也依然被列为“六艺”之一。
实际上,同语言完全一样,逻辑与数学也是人们修身养性、陶冶性情、完善自我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人文内容。至于现代科技社会中逐渐暴露出来、并为人文主义所强烈谴责的许多社会现实问题,科学主义早已有警觉。它们决不能被简单地指责为工具理性计算的结果。事实上,这恰恰是某种虚妄的伪人文主义剥离工具理性肆意张扬所谓纯粹价值理性的结果,是现代社会中缺乏一种健全的理性的恶果。其实语言、逻辑与数学绝不只是什么工具理性,它作为人类走出愚昧、摆脱神权束缚的思想基础和理性根据,恰恰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基本尺度和重要标志,是处于价值核心地位的人本身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较之作为纯粹主体内部约定的语言,逻辑与数学更能体现出人的创造性本能,并具有更为浓厚的人文色彩。追求剥离了逻辑与数学内核的所谓价值理性,只能使人类的认识滞留在永无休止的形而上学思辨中,而主张从数学与逻辑退回到语言或前语言的所谓“诗”与“悟”的世界中,则不仅是神秘主义的,而且是非常典型的现代蒙昧主义。
其次,在人的世界中阐释科学理论,还必须明确共同构成科学理论经验基础的现象知识与理念知识的互补属性,及其同逻辑与数学理性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关系。近代科学根源于古代能工巧匠的技术传统与书斋学者的思辨传统,它们到近代融合在特定的数学逻辑框架中,形成一种体现人的“类”特征并且根本不同于传统理性的科学理性。这种科学理性以逻辑与数学理性作为基础,吸取了技术理性内容与思辨理性形式的确定性,克服了技术理性形式与思辨理性内容的不确定性,从而不仅使技术理性中蕴涵的个人狭隘的直接经验获得一种人类可以共享的形式并得以广泛传播,而且也使形而上的思辨理性获得某种现实的依据与意义。
近代科学产生以来,工匠传统与学者传统分别以经验论与唯理论的形式主宰了关于科学理论的哲学阐释。然而,无论是归纳主义还是演绎主义,都不能从单方面完全解释科学理论。只有使二者互补与融合起来,才能合理地说明科学理论。因为科学理论虽然是关于外部客体的描述,却毕竟是根源于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它是由主体来描述的,尤其是在形而上的理念知识中,凝聚了古今中外极为丰富的人类智慧。它不同于能工巧匠个人的具体经验与才能,具有超越个人的、抽象的“类”经验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特征,它必须同时接受直接来自客体的现象知识约束。极端的科学主义以现象知识拒斥理念知识,狂热的人文主义则始终以理念知识贬低现象知识,它们都是哲学家们误读和曲解科学理论的产物。
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技术理性与思辨理性,绝不是某种剥离了逻辑与数学理性独立存在的理性形式,它是以逻辑与数学作为基础的理性在不同领域中的不同体现。没有人类的技术与思辨活动,逻辑与数学就不能得到外化和发展;脱离其中的逻辑与数学约束,技术与思辨也就根本无所谓理性。事实上,无论现象知识还是理念知识,都是人类以语言、逻辑与数学等形式知识分别作用于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产物。剥离逻辑与数学这些所谓工具理性,片面夸大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反对另一个方面,都不仅无益于人类认识的健康发展,而且最终会危及到人类自身的存在和发展。
再次,在人的世界中阐释科学理论,必须从总体上正确解决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关系问题。同科学实在论对现象知识进行客观化与本体化阐释的理性主义倾向恰恰相反,在现代哲学中,始终还涌动着一股对理念知识予以客观化和本体化阐释的强烈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在科学主义以理性为尺度抛弃康德“自在之物”走向现象世界的同时,人文主义则以非理性为尺度把它又重新捡了回来。叔本华的“生存意志”、尼采的“强力意志”、柏格森的“生命之流”、鲍恩的“人格”等,都是从康德的所谓“自在之物”中演化出来的。它们抛弃子虚乌有的彼岸世界,以非理性取代理性,在此岸世界中继续着自己的超越之旅。这是古希腊理念论与中世纪实在论的现代翻版。至于马利坦复活的所谓“存有”、海德格尔在非理性直觉、领会和体验中所把握到的“存在”,更是把思辨的理念知识客观化与本体化的典型。
实际上,无论是科学主义所感知到的现象,还是人文主义把握到的所谓自在之物,都决不是可以相互分离的两种不同实在。它们是一体圆融、内在统一的整体。如果说科学主义专注于物质世界,人文主义则钟情于精神世界,然而它们都没有触及到现实的实在世界本身。因为这两个世界在本质上是以人为基础的统一的世界。倘若一定要真实地描绘出这样一种实在,则它既不是传统实在论所痴迷的理念、形式或共相,也不是古今唯名论所执着的现象、质料或殊相,而只能是参与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且处在实践活动中的人本身。正是人的出现使现象与自在之物呈现分离,也只有人才能够把它们重新整合起来。科学理论作为人类精神“自由”创造的产物,不同于形形色色人文主义说教的地方,正在于它经受住了现象世界的严峻考验,它是理念知识与现象知识相融合的产物,其中的魅力显然是那些生活在文明的边缘为原始思维笼罩着的土著居民所无法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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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诉讼中的大量争议是由经济事实的争议引起的,而这些客观交易行为或税收、分配活动已经结束,故法官所作的还原或认定事实的活动实际上只是一种主观性的事后认定过程。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税务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的理论基础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理念的更新,协调和解作为解决税务行政诉讼纠纷的方式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这主要表现为协商民主的理念渗入到税务行政领域和司法程序中、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普遍存在、涉税争议涉及的客观事实还原的困难以及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等四个方面。
【关键词】税务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税收和解
论税务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的理论基础
20世纪后期协商民主作为民主理论的一种新发展,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也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的行政模式和司法程序。那么,什么是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呢?米勒认为,当一种民主体制的决策是通过公开讨论———每个参与者能够自由表达,同样愿意倾听并考虑相反的观点———做出的,那么,这种民主体制就是协商的。因此,这种决策不仅反映了参与者先前的利益和观点,而且还反映了他们在思考各方观点之后做出的判断以及应该用来解决分歧的原则和程序。协商民主的理念引入税务行政领域后,改变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模式,树立了纳税人参与的“协商式行政”的新机制,使税务行政富有了鲜明的协商、合作精神,这集中体现为税务协商和税收和解。
税务协商和税收和解的核心理念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就涉税争议,通过信息交流、理性协商的方式,来理解彼此的关注和立场,相互倾听和交流,并在不违法的基础上调整各自的诉求,以寻求共识与合意。协商民主在司法领域的影响体现为协商性司法在民事、刑事、行政司法三大领域的兴起,这是世界各国推行的司法改革中最令人瞩目的现象之一。确切地说,协商性司法是指诉讼过程的不同环节所体现的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即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与对话,合意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主体、程序或方案。它具有对话性、程序性、合意性三个特征,表现为和解、调解、辩诉交易等几种类型。
传统理论认为,作为行政案件之一类的税务行政案件之所以不适用调解或和解,是因为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及相关权力是税法赋予的职责,不得对这种公权力进行处分,必须依法行使,不存在与纳税人讨价还价的余地。然而,税务机关在税收活动中的行政行为,可以分为羁束性行政行为和裁量性行政行为。对于羁束性行政行为,它涉及到行政合法性问题,税务机关只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存在自由选择的余地。
如《个人所得税法》对不同的收入标准所适用的税率,税务机关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执行,不存在裁量的余地。又如:《税收征管法》第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务机关对加收滞纳金的比例必须按照万分之五进行,也不存在自由选择的余地。但是税务机关在税收活动中也享有大量的自由裁量权,这涉及到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税务机关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可以选择如何适用。
如《税收征管法》第61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在情节严重时是罚款2500元,还是3000元?抑或4000元?这都是税务机关可以自由裁量的。事实上,税收活动既涉及到复杂的经济关系,又关涉到繁琐的法律问题,税法不可能规定税务机关活动的每一个细节。因此,税务机关所享有的大量的自由裁量权是普遍存在的。税收活动中自由裁量权的广泛存在与行使,表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不仅存在着协商妥协的可能性,而且这种可能性几乎无处不在。既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一个事实,那么,与其让税务机关基于单方面的判断和斟酌而行使这种权力,显然不如鼓励税务机关在通过协商对话方式获得合宜的基础上行使这种权力,因为后者更有利于自由裁量权的理性化,有助于“以权利制约权力”。
台湾学者邓德倩也认为:税捐稽征机关原即有裁量权……为使行政权之运作更加灵活与富有弹性,应肯认稽征机关得与人民缔结行政契约(在台湾和解协议被认为是一种行政契约)。而且,税法在本质上是一种侵权法,是对纳税人财产的剥夺,“征税的权力是事关毁灭的权力”(马歇尔语),让纳税人参与到税务机关决策过程中来,对于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制约税收行政权力以及提高决策结果的可接受度都是大有裨益的。这可以极大地化解征纳双方的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税务行政诉讼中的大量争议是由经济事实的争议引起的,而这些客观交易行为或税收、分配活动已经结束,故法官所作的还原或认定事实的活动实际上只是一种主观性的事后认定过程。而在此认定过程中,法官要根据原被告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而这些证据往往是支离破碎的,再加上主客观方面的局限,很难还事实以本来面目。对这些难以查明的事实,或要查明这些事实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的,应该允许双方对纳税事实达成和解,以解决涉税争议。我国台湾税法学者以及德国学者也多有如此主张。如陈清秀认为:当事人间就事实部分发生重大争议难以调查明确予以澄清,则为除去该事实关系之不确定性允宜准许当事人间就事实状态互相让步,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困难,并期当事人间利益之平衡。
德国学者Kruse也认为,不涉及税捐债务,而是涉及课税基础的推计(估计),而征纳双方达成之和解,是有助于事实的查明,其目的乃是促使课税基础数量接近实际的现象状态,因而一般认为,可以赞同限定于事实关系问题的和解。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稽征机关若没有掌握其他客观、间接的事实,且基于合理的怀疑,堪以认定课税主要事实存在者,按照依法课税主义,稽征机关针对课税事实负担举证责任的原则,此时稽征机关既不得核课税捐,更不得主张此属课税事实不明,而径与纳税人成立和解。而且在税收实践中,大量的事实表明,纳税争议的产生并非源于纳税人逃避纳税的动机,而是由于双方对课税事实的认定、课税依据的理解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等方面存在分歧,这种理解、认识上的分歧,是建立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完全可以通过协调、沟通达成共识,从而化解纠纷,避免对抗。
传统理论否定行政诉讼适用调解与和解的另一个主要理由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具有平等性,不同于民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不能像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那样在诉讼中适用调解与和解。然而,依据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税收价格论”,税收是人们为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如道路、国防、公安、司法等)而支付的价格费用。由于这种公共产品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效用上的非排他性,让私人来提供公共产品是不可能的,只能由政府来提供。而政府要生产这些公共产品必须要有资金来源,于是政府和公民通过订立税收契约,产生税收之债,这种税收之债的客体就是税收和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
因此,有人说“税收是文明的对价”。“税收价格论”在揭示税收价格的同时,更加深刻地揭示了税收价格仍然遵循“等价交换这一市场本性”,这一重大发现的必然逻辑结论是“税收征纳双方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平等关系”。
而且,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依法平等的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的要求,也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已经有不少行政法学者也认为,一般的行政法律关系也具有平等性。因此,主张包括税务行政诉讼在内的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和解与调解的立论基础已经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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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过去的 20 年中, 对公正问题的研究占据了国内外组织行为学研究的重要比重(张志学, 鞠冬,马力, 2014)。研究者大多从公正接受者(receiver)的视角, 将组织公正作为自变量, 研究员工公正知觉的形成, 以及组织公正对员工的情感、态度和行为的影响。然而, 这一研究视角忽视了组织公正的另一方, 即公正执行者(actor)。在组织中, 领导作为组织公正的执行者, 什么动机促使领导执行公正准则,又是哪些因素影响了领导公正动机的产生?为探索这些问题, 需要将研究视角从组织公正的接受者转为组织公正的执行者。
这一视角的转变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理论角度来看, 组织公正反映的是领导与员工互动的过程, 若要对组织公正进行全面的探讨, 不仅要从员工的视角明晰公正判断的形成机制和个体对公正的反应, 还应从执行者的视角对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发生机制进行探讨。从实践角度来看, 执行公正准则是领导激励员工朝向组织目标的有效方式, 从执行者的视角对组织公正进行研究, 有助于组织在选拔管理者时有效筛选出公正的领导者, 也有利于组织更好地建立干预措施来增加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行为,最终提高组织效能。
综上所述, 本文基于组织公正的执行者的视角, 首先对领导执行公正准则进行了界定, 其次根据不同的理论基础梳理了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心理动机, 以及影响领导产生公正动机的因素, 最后对该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思考与展望。
在组织公正领域, 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组织公正是由分配公正、程序公正、人际公正4个维度构成,每一维度又包含一系列的公正准则。根据组织公正的维度划分和每一维度涉及的公正准则, Scott,Colquitt 和 Paddock (2009)从行为层面将领导执行公正准则定义为:领导展现与组织公正各维度的准则相一致的管理行为。例如, 领导在制定决策的过程中给予员工发言权(voice), 就是领导执行程序公正准则。从研究范围来看, 领导执行公正准则与伦理领导行为有密切的关系。首先, 公正是激励领导进行伦理行为的主要特质之一(Riggio, Zhu, Reina,& Maroosis, 2010)。其次, 伦理领导行为包含领导执行公正准则。因此, 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研究是伦理领导行为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 该部分侧重于关注伦理行为中的公正行为。
3.1 社会交换理论社会交换理论(social exchange theory)是过去十年来解释公正问题最重要的理论之一(Colquittet al., 2013)。该理论描述了个体根据互惠原则(norm of reciprocity)对具体性资源(例如, 金钱、物品等)或象征性资源(例如, 地位、信息等)进行交换, 并且在重复地交换中, 交换双方不断相互影响, 从而建立、发展并维持了良好的社会交换关系的过程(例如, 相互信任、支持等)。社会交换理论解释了为何交换双方中一方的有益行为会导致另一方的有益行为。
在组织中,领导为达成个人目标或组织目标, 会基于自利动机, 将执行公正准则作为与员工进行社会交换的发起点。当领导的公正行为满足了员工的物质需求或心理需求时, 根据互惠原则, 员工会受到义务感(obligation)的驱使, 做出有利于领导的行为(例如, 合作行为)。在这个过程中, 领导通过执行公正准则激励员工并影响员工的行为, 从而达成目标。当然, 领导并不总是社会交换的发起者(first mover), 执行公正准则也可以作为领导和员工社会交换的产物。当员工表现出的行为或特质满足了领导的资源需求时, 领导也会基于互惠原则, 对员工执行公正准则。
社会交换理论从自利动机的角度解释了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原因。在组织中, 领导重视的资源都可以引发其自利动机, 继而促进领导通过执行公正准则发起社会交换过程, 以获得资源。而社会交换发生在人际互动的过程中, 受到交换双方的影响, 因此社会交换理论既能够解释来自领导自身的资源相关的因素对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影响, 又能够解释来自员工的有益于领导或组织的因素对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影响。
在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研究中, 控制模型(control model)和关系模型(the relational models)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两个模型分别强调了社会交换理论中的两种不同类型的交换资源, 控制模型强调具体性资源的交换, 关系模型强调象征性资源的交换。因此, 本文将这两个模型均归于社会交换理论中, 通过社会交换理论更加全面地探讨自利动机对领导公正行为的影响。
3.2 公正道义模型个体关注公正不仅有获得资源的动机, 也有无关于行为结果的动机, 如道德动机。公正道义模型就通过道德动机解释了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原因。该模型认为, 个体的行为是遵循道德规范的, 道德责任是驱使个体进行公正行为的动机, 在这一动机的驱动下,个体根据内在价值体系中的行为先验标准对行为的公正与否进行判断, 当判断结果表明行为处于道德框架下时, 个体才会执行特定行为。根据公正道义模型, 道德责任驱使领导尊重普遍的道德原则, 在其价值体系中, “以他人应当被对待的方式来对待他人”符合领导先验标准中公正对待的原则。因此,领导受到激励去执行公正准则, 将其视为正确的事情, 并以公正行为本身为目的。
公正道义模型强调以道德责任为基础的道德动机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因此, 该模型解释了反映个体道德责任的道德相关变量在个体公正行为中的作用。例如, 研究发现, 在面对多付工资的不公正时, 相比于道德成熟度低的个体, 道德成熟度高的个体更倾向于减少产品数量, 同时增加产品质量, 从而减少工资, 重建公正(Vecchio, 1981)。
社会交换理论和公正道义模型分别从自利动机和道德动机的角度对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原因进行了解释, 社会交换理论强调行为是自我取向(self-oriented)的, 注重对自我利益的追求 , 促进了非利他性的公正行为; 而公正道义模型强调行为是他人取向的(other-oriented), 注重为他人寻求利益和幸福感等促进了利他性的公正行为。此外, 从动机产生的意识水平来看, 社会交换理论更加侧重有意识的动机产生过程, 而公正道义模型更加侧重无意识的动机产生过程,因此这两个理论也从不同的意识层面对领导执行公正准则的原因进行了解释。
领导作为公正准则的执行者, 对组织公正负有主要的责任(Scott et al., 2009), 因此, 近年来国外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将研究视角从公正的接受者转为公正的执行者, 从理论上探讨了组织公正领域长久忽视的一方——执行者进行公正行为的动机及影响因素, 弥补了过去的研究只注重公正接受者的不足。这些研究同时表明, 可以通过干预员工的行为促进领导的公正行为, 为领导行为干预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 有助于减少组织中领导违背公正准则的行为, 对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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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就是预测组织人力资源需求并作出人力需求计划、招聘选择人员并进行有效组织、考核绩效支付报酬并进行有效激励、结合组织与个人需要进行有效开发以便实现最优组织绩效的全过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论文: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分析的基础。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分析的基础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日益加快,对传统的管理模式带来了全方位的冲击和挑战。以人力资源为核心的现代管理模式的建立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岗位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运用好岗位分析这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作业链,才能从根本上将传统的人事管理机制调整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管理模式上来,为实现组织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分析;岗位说明书
1.1 岗位分析的概念: 所谓“岗位分析”,又叫职位分析、职务分析或工作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核心基础职能。主要是指通过系统地收搜集获取组织目标岗位有关的信息,对目标职位的工作性质、任务、职责、相互关系以及任职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条件进行系统调查和研究分析,并加以科学系统的描述,做出规范化记录的过程。
1.2 岗位分析的意义主要在于:
(1)使组织内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角色分工更加清晰;
(2)可以优化组织的机构和职位设置,强化组织职能;
(3)有助于确定人力资源开发需求。
(4)为制定考核标准及方法提供依据。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制度;
(5)岗位分析对胜任每一个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素质能力等作了明确规定,在分析比较岗位要求与现有员工差距的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对员工培训,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存量的价值,以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6)明确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岗位分析涉及岗位的横向、纵向变动空间,即每一个岗位可以转换到哪个岗位,这个岗位可以晋升到哪个岗位,从而为单位内部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奠定基础。
(7)获得有关工作于环境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发现导致职工不满、工作效率下降的原因。
1.3 通过岗位分析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为人员的合理配置奠定基础;
(2)为绩效考核奠定基础;
(3)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和满足业务需求能力;
(4)明确各级人员的横向和纵向的关系;
(5)明确个人之间的工作接口;
(6)出现问题能够追溯到唯一的责任人。
2.1 岗位分析流程:岗位的分析流程一般包括计划准备、信息收集、分析确认、汇总反馈、应用维护等几个主要步骤。
2.2 岗位分析工作内容
2.2.1 计划准备阶段工作内容:
(1)建立岗位分析项目小组:明确岗位分析的目标、目的和任务,取得单位领导的支持。建立岗位分析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分析活动的流程、方法及安排,以保证分析活动的协调和顺利完成。
(2)了解组织战略目标、工作流程:岗位分析及岗位说明书的编写源于组织战略发展目标、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及单位设计,最终把实施战略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员工个人。因此,需要对上述内容有很好的理解。
(3)选择被分析部门及岗位,并进行岗位任职人员的必要培训:为了保证分析结果,选择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部门及岗位。在进行信息收集之前,对员工介绍岗位分析意义、目的及过程,介绍将要使用的调研方法,希望他们提供怎样的配合。
(4)选择信息来源:在收集整理信息时应注意: 不同来源的信息差别;应从不同角度收集,不要有事先抱有偏见;应结合实际,不可照抄照搬。
2.2.2 信息收集阶段工作内容:信息收集是岗位分析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根据本所目前的岗位和工作流程搜集现有资料,获得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1)岗位基本信息:如岗位名称、职衔等级是什么?
(2)工作关系:包括工作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内部关系涉及上下级关系,即该岗位的直接上级和直接下级是谁?与单位内部哪些部门或哪些岗位有合作关系。外部关系是指该岗位与哪些政府部门或其他组织有联系。
(3)工作职责:包括员工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该岗位最关键的职责,该岗位独有的职责,该岗位任职者需要负责并被考核的具体工作成果是什么,该岗位任职者有怎样的权限?如何检查该岗位员工的工作。
(4)岗位发展路线:分为员工发展和自我发展两种。自我发展针对每一位员工,他们为了做好本职工作及本身的发展需要接受哪些培训。员工发展针对管理人员岗位,管理人员需要对其下属作出什么样的培训安排。
(5)工作条件与环境:工作条件包括该岗位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哪些工具、仪器和设备等。药检人员的工作环境根据其特殊性包括:工作地点、有无有毒药品试剂及有害气体、室内温度等。
(6)岗位对任职人员的要求:包括受教育程度、工作经验、培训种类、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性格、特殊技能等。
2.2.3 分析资料阶段工作内容:对获得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类、总结,并进行必要的判断,从而得出对岗位的全面、准确和有条理性的认识。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岗位名称分析、工作职责分析、任职资格分析、工作环境分析。
2.2.4 汇总反馈阶段工作内容:岗位分析小组成员整理形成岗位说明书初稿,并向上级反馈,经确认和补充最终完成岗位说明书。
2.2.5 应用维护阶段工作内容:将岗位分析的成果运用到全所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招聘培训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过程中,并在职位或组织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岗位分析。
岗位分析将人和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匹配,将绩效管理体系、岗位评价体系、薪酬体系、职业生涯管理与升迁异动制度、培训开发体系、竞聘上岗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及制度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传统人事管理所带来的弊端迎刃而解,进而为药检所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利的支持。
3.1 分析路径: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一是从单位和流程入手进行分析;二是从现在岗位入手分析。
3.2 调研的方法
3.2.1 工作实践法:工作实践是指岗位分析人员实际从事该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掌握有关工作的第一手资料。
采用这种方法可以了解工作的实际任务以及在体力、环境、社会方面的要求。
3.2.2 观察法:通过对特定对象的观察,把有关工作各部分的内容、原因、方法、程序、目的等信息记录下来,最后把取得的岗位信息归纳整理为适合的文字资料。
这种方法取得的信息比较广泛、客观、正确,但要求观察者有足够的实际操作经验且使用结构性问题清单。
3.2.3 问卷法:通过结构化问卷来收集并整理信息的方法,具体包括:问卷调查表法、核对法。该类方法要求本单位有较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
问卷调查表法即根据岗位分析的目的、内容等编写结构性问卷调查表,由岗位任职者填写后回收整理,提取出岗位信息。
3.2.4 访谈法:通过岗位分析人员与任职人员面对面的谈话来收集信息资料,包括单独面谈和团体面谈。
此法需要岗位分析人员掌握较好的面谈技巧。
3.2.5 工作日志法:根据岗位任职者按时间顺序记录的工作内容和过程,经过归纳提炼,取得所需工作信息。
在本次岗位分析工作中,我们主要综合运用了调查问卷法和访谈法,参考工作日志内容。个别关键岗位和专业性技术岗位采用观察法和工作日志法,具体做法如下:
(1)对于通用性岗位,我们主要采用访谈法,我们通过与任职者进行个别访谈,挖掘更多的事实依据,以确认岗位分析所需相关材料是否完整、客观、准确。
(2)对于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我们一方面通过问卷调查岗位信息,另一方面,通过与任职者本人及其直接上级的访谈,确认岗位的具体信息。
岗位分析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形成岗位说明书,它是岗位分析的产品。许多事业单位开展岗位分析,大多参照企业单位的经验与模式,但由于事业单位工作专业跨度大,流程复杂,事务性的工作任务很多,难于简单模仿。即使是药检所的药品检验工作任务其流程也相当复杂。许多任务的量与质缺乏明确的量化指标,因此药检所只有根据自身的行业特征与专业特点,明确目标,遵循“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与“分工和协作统一”的原则,才能编制出一套详略得当,具有深远指导意义和最大使用价值的岗位说明书。
要编制一套科学的且具有指导意义的岗位说明书,不仅要得到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还要注意方式方法。在编制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取得高层领导的支持和认可。人事部部门必须与高层领导进行沟通,得到领导的重视和认可,使他们认识到科学编制岗位说明书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以及事业未来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并在人力、物力的得到支持,使编制岗位说明书更具操作和实施的可能。
(2)加强宣传,取得职工的理解。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个人或部门都很难独立完成获得岗位说明书所需信息这项工作,必须通过科学的方法并发动职工积极参与。
(3)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岗位分析方法来搜集信息。不同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当前的管理水平、员工素质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差别决定采取哪种岗位分析方法。
(4)应注意岗位说明书的整体性和客观公正性。一套好的岗位说明书应是一个相互关联的体系,而不是一个孤立的单元。岗位说明书的各个岗位之间必须衔接才能保证整体工作的协调配合。对一些相关联的职位,一定要明确彼此的职责、权限与任务,要使相关的职位之间相互对照,既要各成一个体系,又要成为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保证岗位说明书的整体性。
5.1 结论: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岗位是其中最基本的细胞,是根据组织目标而设置的具体单元。岗位上的“事”是由“人”来做的,“识事”和“知人”成为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岗位分析,既为建立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又明确了组织内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职责、任职资格、工作环境等内容。实施岗位分析,使员工对自己的岗位有了新的认识,树立了“无功就是过”“落后就要被淘汰”的新观念。岗位是组织为员工搭建的展示才华的舞台,岗位分析指明了员工竞争进取的方向,有效地激发了员工的上进心。有效地克服了吃大锅饭、不愿多出力、不愿承担风险的弊端,有能力、有贡献、专业素质高的员工价值得到认可。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责任感明显增强,每一名员工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在不同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职业追求,逐步成长为优秀人才。
5.2 建议:
(1)准确把握岗位分析的时机。岗位分析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进行的。当组织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对岗位分析的需要尤为迫切。当组织环境发生变化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组织内部高层管理人员发生变化需要对工作进行调整、组织业务工作发生变化工作流程改变、大规模招聘需要、制定绩效考核标准需要、制定培训员工培训计划需要等等。准确把握实施岗位分析的时机,可以获得管理层对岗位分析工作的支持,减少员工对岗位分析所带来的增大工作量的误解,使岗位分析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2)岗位分析经常化、战略化和超前化。产生于科学管理时代、以工业经济为背景的岗位分析制度,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日益完善和普及,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组织的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要求相应提高,这就要求岗位分析以组织的战略目标为指导,既满足组织的现实需要,又充分预测组织的未来需要,实现岗位分析的经常化、战略化和超前化,以增强组织应对外界变化的适应能力。
(3)正确选择岗位分析方法。岗位分析方法的选择关系开展岗位分析的许多企业进行岗位分析时,由于没有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导致分析工作成本太高或分析结果误差过大,不够科学而失去应用价值,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因此选择一种或几种符合组织实际情况的岗位分析方法,是保证岗位分析取得成效的关键。
[1] 姚若松,苗群鹰编著。工作岗位分析 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
[2] 孟风莲,高景宏。岗位价值分析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化工管理,2008年03期
[3] 苗百超,陈立明。岗位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中华医院管理,2005年1月第21卷第1期
[4] 郭庆松,申林。岗位分析和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管理的两块基石,人力资源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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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影响力就是领导者在领导过程中,有效改变和影响他人心理和行为的一种能力或力量。任何领导活动都是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相互作用中进行的。领导工作的本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在领导过程中,领导者如果不能有效影响或改变被领导者的心理或行为,那他就很难实现领导的功能,组织目标也就无法实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本科毕业管理论文范文:论领导者的影响力及其成功的基础。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领导者的影响力及其成功的基础全文如下:
影响力是指一个人用以影响另一个人的能力,这种影响使后者能够根据前者的意愿来做事。领导者的中心工作是通过影响被领导者来实现组织的目标,其影响力的大小和范围直接决定着领导能力和成效。
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领导学家约翰·科特对15位有关组织的高级领导人进行的深入研究表明,在组织领导者面临的诸多挑战中,如何强化对他人的影响力至关重要。
因此,加强对基层领导影响力的研究,提升基层整体工作水平,既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又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研究中所指的基层领导者,主要是指县区以及乡镇的领导者群体。
在现代国家中,行政领导者影响力弱化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它的表现是多方面的,经过初步总结,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点:
(一)思想方面
在思想方面,行政领导者影响力弱化主要表现为缺少民主与法治理念、缺少公共服务理念等。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历史,导致我国缺乏民主与法治的传统。受官本位、权力本位等封建主义思想以及资本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在我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时有发生,这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严重障碍。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权力运行的主要特点就是管制,服务的行为很少,以至现在管制主导型的行政理念根深蒂固。而且现代公共管理理念、领导理念和意识的形成还需要一个过程,加上建国以来,长期忽视行政人员职业化建设,导致许多行政人员缺少公共服务精神,即职业观念淡漠,责任意识淡漠。他们没有把“三个代表”、“以人为本”等国家行政理念转化为自己的工作理念,导致价值观、权力观失范。
(二)能力方面
在现实工作中,存在着许多由于行政领导者能力差导致的影响力弱化现象。行政领导者能力方面的影响力弱化表现为:行政领导者决策能力不高,识人、用人能力不高、监督能力差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等。
决策与识人、用人是行政领导者最重要的职责。行政领导者决策能力不高,是指其不能进行合理有效的组织决策,在许多方面体现为背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尤其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往往会以己之见,武断拍案,做出不切实际的决定,或者是囿于下属的意见结论,优柔寡断,拖延行政决策的有效施行。行政领导者识人、用人能力不高是指由于行政领导者缺乏人事管理相关理论知识,不遵守相关选人用人制度、程序,使选用人员与职位不匹配。在实践中,必然造成其无法把那些适合组织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优秀人才选用起来,并精心培养和爱护,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组织目标实现提供保证。近一段时间以来有许多行政领导者用人失误的例子,许多人把组织的提拔歪曲为个人的提拔,致使许多人得到提拔重用后只是感谢某个人对自己的赏识。而有些领导者任人唯亲,提拔的也确是“自己的人”.这也为跑官、买官、卖官等不良现象的滋生提供了环境。这里的行政领导者的监督能力是专指其对下属的监督能力。行政领导者需要在完成其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对其下属的行为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若行政领导者监督能力弱,会变相的增强下属的工作随意性,不利于组织绩效的提高和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过程方面
行政领导者工作过程的影响力弱化表现为形式主义,追求虚假政绩、片面政绩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背离管理理念要求等。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公众对政府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出了很高的期望。但是,个别公职人员仍然习惯“机关工作作风”,尤其是某些行政领导者办事拖拉、疲沓,缺少求真务实的精神,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下,难以符合“八荣八耻”重要思想以及“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对行政领导者的行为要求。公共服务是公职人员职业行为的重要特征,公职人员通过公共服务体现其职业价值。然而,极少数公职人员忽视公共管理的服务性,习惯管制性管理,发号施令,或者拘泥于程式化的工作方式,工作只管交差,不管百姓是否满意,损坏公众对建设高效政府的信心。他们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乐于发指示而不干具体事。在工作中,不务实事,缺乏公仆意识,未摆正同下属、公众的关系。
从理论上讲,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符合应有的程序,只有界定在一定程序、过程上的结果才合理。一些影响力弱化领导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经济利益,失职渎职,滥用权力。“有的公然采取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准则的手段,有的则采取隐晦的手段,以能否获取私利为行事准绳,干出有法不依的行为;或者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以言代法,徇情枉法,执法犯法,致使社会法制不能得到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政府工作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信息量越来越大,必须借助现代化的手段与方法,才能高效的完成任务。可是,目前许多行政领导者仍旧主要以手工方式处理工作业务,开会、作报告等占去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他们不仅没有时间与下属进行及时地交流与沟通,而且进行创造性思维的时间也极其有限,即使有心改革,为保证组织的安定和自身利益,也容易安于现状,墨守成规。
(四)工作结果方面
行政领导者工作结果方面的影响力弱化表现为工作实绩差,不能有效履行领导基本职责等。
行政领导者工作实绩差是指其履行工作职责取得的现实成效,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无法满足该职位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表现为其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无法达到组织要求。行政领导者不能有效履行其领导职责表现为:一是行政领导者本身在工作过程中基于个人或本团体原因违反相应法律法规,导致其不能满足职位相关要求;二是由于一些行政领导者思想线路不对,工作方法不科学,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与社会的要求,一味的墨守成规、不求创新,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循规蹈矩的工作,可工作的结果依然差强人意,所做工作对今后工作所起的基础性和长效性作用的小。
(一)行政领导者自身原因
德才兼备的素质结构进一步具体化就是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和年轻化。领导者的素质是由多方面素质组成的集合体,综合目前学术界对行政领导者德才素质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领导者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职业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等多个方面。
1.行政领导者道德素质相对较低。“道德素质是指一定的群体或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在一定时期调节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内化为心灵内容后形成的整个精神内涵,是充满价值内容和主观取向的领导精神素质。它主要包括伦理知识、伦理造诣、道德规范内化程度、价值维度、慎独程度、情操、气节、风格、境界、作风、责任感、法纪守信等领导素质因素。”
道德素质是行政领导者必不可少的内在素质,它渗透在领导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由于行政领导者负有行使公共权力、维护公共利益、履行公共责任的使命,追求的是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道德素质非常重要。
可是,长期以来,由于与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相适应的新道德没有及时确立,物质利益、权力欲望迅速占据了这一空白,使得行政人员道德建设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失范现象。同时,随着现代社会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不断分化,行政人员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出现了二元分离。行政人员会受经济人角色的驱动,无视自身岗位所赋予的行政责任要求,所作所为偏离谋求最大化公共利益的行政目标。同时,“现代行政模式下行政人员也会因为在经济人、社会人、行政人角色冲突下,在职务性道德和非职务性道德要求的双重约束下,陷入‘道德困境’。”在具体行政实践中,表现为以效率、服从等为名义,为了自身利益或本集团利益而牺牲公共利益,比如许多行政领导者在追求政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明显背离政绩本质与初衷的现象,一些地方盲目攀比、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短期化行为、片面地追求GDP的增长,其结果是社会公平问题被忽略、环保问题被忽略、老百姓的利益被忽略,行政价值的丧失。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政领导者的道德素质不符合其领导职务的要求势必会影响行政领导者的行为,产生不称职现象。
2.行政领导者知识结构不合理、工作能力差。我国在行政领导者的选拔方面一直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德才兼备”原则,这里的“才”就是指行政领导者的知识、能力等方面的素质。论文格式行政领导者知识素质是行政领导者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包括本行业的专业知识、社会基础知识和领导与管理知识。行政领导者的能力素质通常包括统观全局的战略思维能力、协调人际关系的组织指挥能力、权衡利弊的果断决策能力以及知人善任的选人用人能力。行政领导者的知识占有情况与其工作能力的高低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
(一)社会原因
1.群众对基层领导者的不信任感加重
由于一些乡镇干部的主要责任是完成量化到自身的财政收入以及本部门的经费开支任务,其他与自身经济利益、政治影响没有直接联系的工作则退居二线。村级干部除了协助上级完成任务之外就是关注自身收益的提高,对其他村民的生活生产情况很少过问。这样就很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认为基层干部只会做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路边工程”,并将矛头直接指向基层领导者。农民对乡村于部信任缺失的直接后果是,他们不再把这些领导干部看作是自己利益的代表,并表现出一种情绪上的对立。这样一种情绪上的对立会在乡村干部持续和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的一再刺激下得到积累,最后演变为一种暴力对抗或冲突,从而危及农村社会的安定。在另一方面,人们会在认知过程中将对个别干部的认识上升为对“类”的认识,从而将这种不信任扩展到整个基层领导集体,使矛盾由个体向群体转化。
2.群众与基层领导者之间的情感疏离现象增多
当前,干群关系疏离主要表现在村民的政治参与方面。以村民自治为例,一些乡镇不愿意真正“还权与民”,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图,采用各种手段让自己理想的候选人当选,因而让群众产生“选谁都一样”的错误观念,以致出现10元钱“卖掉”民主权利的现象,“为啥这样干,因为候选人是。上面定的。”还有的基层政府由“后台”走到“前台”,变“指导”为“干预”乃至操纵,从而使农民对选举由怀疑到失望,由失望到冷漠,村民拒选、罢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一些村委会建立不起来,正如有的村民讲:“群众选上去是没用的,我们组的群众干脆弃权不选,大家说不要干部。”由于村民对选举失望,他们对政治参与日益冷漠,一些地方的选举不发补助村民就不参加;还有的村民随意投票。,村民的要求屡屡受挫后,他们对干部的行为表示失望,从而出现了“我们惹不起当官的,只好躲得远远的。干部离我们一尺,我们就离干部一丈”的心理。农民们对某些干部失去信心,普遍存在“种好自家地,你不管我,我也不找你”的心态。而这种心态的直接后果是:农民从干部身上看不到什么希望,于是更顾及自己的既得利益。
(三)法律保障不健全
法律保障是一种强制性保障,在法律强力的保障下,制度才能得以正常运行,免遭人为破坏。完备的法律是民主社会的重要标志,邓小平同志曾精辟的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但仅有制度而缺立法,或立法不完备,再好的制度也会因种种原因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的一个部门,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中80%都要靠行政机关执行。因此,必须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效制约。法律保障可以严格防止行政违法侵权事件的发生,并且一旦有违法侵权事件发生,公民、法人等受法律保护的对象能够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违法人员追究责任。《行政程序法》就是制约行政权力的有效屏障,它作为行动主体行使行政权、实施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程序法,以约束与规范行政权行使者的行政行为为主要任务。可是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系统、完备的行政村程序法典来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步骤、时限、次序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大都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文件中,而且往往相互冲突,过于笼统和抽象,原则性太强,缺乏必要的实施细则,导致缺乏可操作性和权威性。而且,我国已有的行政法律、法规往往重实体,轻程序;重事后监督,轻事前、事中监督。
从行政立法角度看,现有的政府组织法过于简单,对政府的机构设置、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责任形式等都缺少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行政执法角度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滥用权力的行为屡见不鲜”;从法律监督角度看,习惯的作法是以部门文件的形式来监督和约束行政权力的运行,但这种形式的监督效果不大。
(一)提高自身素质塑造良好形象
新世纪,领导人才素质的知识化要求越来越高,对我国各级、各类领导人才提出了知识学习和知识补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为没有知识的学习和补充,不光难以担当领导岗位的重任,而且即使处在领导岗位上,其权威也要受到挑战和质疑。
特别是在我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各级领导者知识的拥有和补充将成为其能否继续在领导岗位上留任的最主要评价标准。在我国现实国情下,领导人才知识的学习和补充有着特殊的要求:不仅要全面掌握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尤其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且还要了解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所要求的现代金融、现代管理、领导科学、历史与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领导人才只有在努力学习和补充各方面知识的前提下,突出自身素质的“知识化”特点,才能成为新世纪尤其是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条件下称职的领导者。
(二)以科学的管理团结下属
1.以柔性化决策来提高领导者威信。
领导者决策的柔性化主要表现为吸收广大下属参与到决策中来,变决策的“一言堂”为“群言堂”“一言堂式的决策”属于刚性决策,其最大缺点是很难避免主观、片面、武断的错误,危害极大;“群言堂式的决策”是由有关下级独立自主地自由发表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择善而从,由此而形成的决策,可称为柔性决策。这样做的好处不仅可以尽量避免刚性决策可能造成的失误,而且下级由于参与而受到激励。让下属参与管理、参与决策,可以提高下属的投入程度,可以提高他们工作的自觉性,激发主人翁责任感,易使他们把个人目标同集体目标统一起来。下属参与管理还可以提高他们在集体中的自我价值,感到自己是集体的重要一员,不是可有可无。当其意见被采纳时,便会产生心理上的满足。下属参与管理和决策还可密切领导和职工的关系,增强民主气氛,产生向心力。职工愿意在这样的领导者手下工作,愿意听从这样的领导指挥,领导者的威信自然也就得到提高。
2.注重内在管理来提高领导者威信。
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方法多种多样,但归结起来,对人的管理只有两类形式:一类是外在的,诸如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合同公约以及各种监督机构和执法执纪人员。它以明确的形式向人们昭示,以公开的身份严格管理,这种管理形式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和不可抗拒性。在这种管理面前,下属只有形式地遵守。下属理解要如此,不理解也要如此。这种管理是必要的、有效的。另一类管理是内在管理,诸如说服教育、感情投入、关心体贴、形象影响、传统舆论、激励尊重、心理沟通等,它以潜在的、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下属心目中形成深刻的、持久的影响,从而把领导者的心愿和组织的目标变为自己自觉的行动。
这种方式具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人们对于领导者的意志不仅认可、理解,而且以自觉行动去将它变为现实。管理的这两种形式—内在和外在,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引导和强制;必然带来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主动和被动。可以肯定地说,一般单位的外在管理都基本形成,有的甚至很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是内在管理,特别是现在随着职工素质的提高,他们对这方面的要求更加强烈。如果领导者能够对职工采取感情投入、关心体贴、激励尊重的内在管理方式,必然提高自己在职工心目中的威信。
(三)多为群众办实事凝聚民心
基层领导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非权力影响力,在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就必须在实践工作中充分显示自身的杰出能力。在工作中巩固自身的影响力,必须抓住农村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建设中影响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经济社会中存在的问题。
1.着眼于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提高领富和帮富的能力。近几年,广大群众思富、快富的愿望日益迫切。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集体收入明显减少,弱势群体的帮扶、自然灾害的救助、基础设施的维护兴建、债务矛盾的化解、科技文化活动的开展以及干部待遇的落实等都迫切需要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农村基层干部必须着力提高领富和帮富能力,满足农民群众的致富需求。
2.着眼于解决农村矛盾纠纷增多的问题,提高处理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近几年,农村的矛盾错综复杂,涉及面广,处理起来难度越来越大,这是农村不和谐的重点。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见微知著,引导干部妥善地协调处理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
3.着眼于解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的问题,提高宣传群众和教育群众的能力。一是把教育与服务农民很好地结合起来。引导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了解政策、热爱祖国,同时着重在服务上下功夫,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想问题。二是把道德建设与发展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既要大力提倡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又要着重在农村信用建设上下功夫,广泛开展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村的推广活动,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三是把农村内部的精神文明建设与外部的精神文明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
总之,现代社会要做到有效、协调性发展,需要通过行政领导的有效支撑才能得以实现,特别是在制度不完善、稀缺性资源等普遍不足的社会问题下,社会利益的规范与整合更加需要强化行政领导活动的核心地位。领导者的影响力则成为重中之重,政府领导者具有指挥或带领、引导或鼓励被领导者为实现行政目标而努力的组织行为职责,它集掌权者和责任承担者于一体,具有计划、决策、授权、协调和监督等职能。领导者形象在现代政府综合形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示范作用,领导者是政府形象的塑造者和承受者,是政府形象活的载体。社会公众看政府的形象一是看政府领导者的形象,二是看政府机构中政务操作者的综合形象。如果政府在一个精明强干、作风务实、办事果断的领导班子领导下,行政作风廉洁、办事效率较高,就会形成充满生机、朝气蓬勃的政府形象。
良好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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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工人、农民,农民工,残疾人。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弱势群体保护的法理基础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论弱势群体保护的法理基础全文如下:
一、弱势群体的涵义与对弱势群体实施保护的法理基础
(一)弱势群体的涵义
社会弱势群体是相对于强势群体而言的。人在社会中的竞争力概括起来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事实性因素,如人的智力、身体健康状况、家庭出身等等。另一是制度性的因素,人的理性制度设计能够形成许多有价值的事物,其中最为重要的即为通过法律确认的法律权利,因为权利往往是决定人的经济地位、机会等现实利益的根源所在。这两种决定性的因素被概括为“社会性资源”.人类所能够占有的社会资源是稀缺的,因此对资源的竞争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常态。对资源的竞争以及由此产生的资源的占有的差异,必然导致利益上的冲突。社会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讲是一种深层的利益冲突。资源占有上的差距,往往导致弱势群体的利益无法得到实现,因此需要法律进行调整。
(二)对弱势群体实施保护的法理基础
1.利益调整是法理依据
在任何一个特定的社会里,社会资源总是有限的,因此资源的分配往往是在竞争中进行的。在各方都争取资源,都主张利益的情况下,社会强势群体能凭借其自身的力量占有较多的份额,保障其利益的实现。而社会弱势群体通常处于劣势地位,占有相对较少的份额,其利益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对资源的竞争以及由此产生的资源占有的差异,必然导致利益上的冲突,社会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深层的利益冲突。然而,法律并非完全是竞争关系的反应,恰恰相反,法律是弱者重要而有力的保护性措施。资源占有上的差距,导致弱势群体的利益无法得到实现,因此需要法律进行调整。根据立法原则,法律应当适当地特别保护弱者。因为,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他们已经是弱者了,如果法律再不加以适当保护,他们将永远处于弱势地位。如此下去,社会的天平就永远倾向一边,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也就难以形成。在法律保护所有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单独强调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其实是以一种矫枉过正的特殊形式对弱势群体的利益适当予以补偿和照顾,以达到起点平等公平竞争的最终结果。
2.普遍人权是保护的价值基础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今,人权已不再是一个单程的人的权利问题,而是一个贯通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的根本性问题。经济的发展在于提高人类的物质生活水平,精神文明建设在于提高人类的精神境界,制度文明建设则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促进着社会的进步。而这一切的最终目的则是使人能够有尊严地生活。可见,人权不仅是一个来自人本身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解决人本身的问题。正如夏勇先生所言:“人的权利的最终基础是人本身”,是“无所不在的人性的力量,人所固有的尊严和价值的力量。”
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弱势群体中的每个人,无论是相对于政府的公民个体,相对于健康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盲聋哑、痴呆傻、肢体残疾和精神病患者,还是相对于商品经营者的消费者,相对于城镇居民的农民、相对于在岗的下岗工人,相对于男性的妇女,他们不仅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享有与生俱来的普遍人权的主体,而且是应倍受人权阳光惠及的主体。因为“人权是所有人无条件地及不可更换的平等拥有的基本而重要的道德权利。”
3.法律权利是保护的有效方式
现代社会的法律是以人权理念为价值指引,通过法律权利将人权的应然性理想落实为法律上实然性的存在。因而使社会弱势群体获得了法律权利这样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
在我国,弱势群体享有的法律权利,大量散见于各部门立法中。例如《民法通则》关于遗产继承中对胎儿应继份额的保留,《民事诉讼法》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当事人财产的裁定先予执行制度,《劳动法》劳动合同中劳保条款的硬性规定,《合同法》格式合同中不利于弱者的免责条款的严格限制及在合同解释存在两种以上可能时选择有利于弱者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规定。现行法律赋予弱势群体的各种法律权利,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基于现阶段弱势群体的比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的现实,上述法律规定难以对弱势群体提供全面有效的保护,因此,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弱势群体法律保护体系是当务之急。
应将对弱势群体保护的根本性原则明确规定在国家的宪法之中;其次,应制定一部专门的《弱势群体保护法》作为基本法,确切界定弱势群体的范围,规定适用于所有弱势群体的一般原则和制度,明确社会各界包括政府部门违法剥夺或限制弱势群体特殊保护的法律责任,再次,进一步完善针对不同弱势群体进行的特别立法,全面实现人权保护的普遍性和法律权利的明确性。这是现代法治人权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形式平等”前提下实现“实质平等”的内在要求。
二、我国行政执法中对弱势群体法律保护暴露出的问题
我国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目前处于形式平等的阶段,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诸多的明显不足。在我国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中,在注重形式平等的同时,应加强实质平等的保护。
(一)案例
1.案例1
例如媒体接连曝光一些地方城管暴力执法问题,引来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形象也落入了谷底。
湖北天门市城管队50多人与湾坝村村民为填埋垃圾之事打人斗殴事件。2008年1月7日,湖北天门市湾坝村六组和七组村民,对城区的垃圾处理协议至2007年11月到期后,因周边环境恶化,受害严重。天气炎热,垃圾堆附近臭气熏天,村民家里的蚊子、嶂螂、苍蝇特多,最起码的清洁卫生也得不到保障,村民日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于是村里决定不让环卫部门再在此处填埋垃圾。在阻止垃圾车进村过程中,城管队开来了3辆汽车,下来了20多个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现场,20分钟后,城管部门又开来3辆车,30余名穿着制服的城管队员来到现场,他们头戴钢盔,身着防护背心,其中一个戴眼镜的中年领导发话:“不让进(垃圾填埋场)就打”.于是城管队员将拦路的妇女扯开,男村民见状,上前为该妇女讨说法,结果村民被打,其中李水华等数人被打伤。
此时,天门市水利局属下水利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开车正好经过这里,他看到城管队又在暴力执法,殴打村民,很是愤慨,停车掏出手机将此情景拍摄。魏文华却没有想到,自己的正义之举丢掉41岁的生命,城管人员转向魏文华围过来,一阵拳打脚踢,其中一名城管竟然喊道:“干脆打死他算了。”大约5分钟后,魏文华被打倒在地不能动弹,接着,城管执法队员又是一阵猛打后,就开着车扬长而去。湖北天门市城管“打死人事件”,引起了国人的强烈反响和愤怒,现在正有公安、纪检、监察和检察等部门加入调查,正如天门市委书记说:“城管队员打死人,真是天理不容,必须严惩不贷!”城管的粗暴执法给农民的权益造成了巨大的侵害,对其若不及时的予以规制,对社会秩序的维持无疑会造成不良影响。城管执法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此类问题还有不少,因此,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也是执法效能的一个重要要求。
2.案例2
王斌余从2003年8月起一直随河南包工头陈某干活。2005年4月,跟着陈某打工近两年的王斌余感觉心力交瘁,加上父亲帮村民盖房时被木头压断了腿,急需用钱动手术,于是他“提出不干了”,但“吴某一直拖着不给结算工钱”,使王斌余“敢怒不敢言”.由于对这座城市已经厌倦,王斌余只想带着弟弟早日回家。为讨还工钱,他带弟弟先后找过当地劳动部门和法院。劳动部门虽答应帮助解决,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法院则以劳动争议须经仲裁为由“不予受理”.在最后一次讨要工钱时,兄弟俩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还无端受到打骂,激愤之下,这位懦弱的农民工持水果刀连杀4人,重伤1人,酿成一幕本不应该发生的人间悲剧。
王斌余在杀人后,主动投案自首。该案不久便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甚至有人将王斌余比作“鲁提辖”式的英雄,还有很多人在网上发动签名,希望留下王斌余一命。从此案发生的背景和过程看,政府部门和司法体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律规定也有欠缺。国外的通例是,法官和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裁判,而我国规定劳动争议非经行政仲裁司法机关不得受理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有违法的精神的。
以行政权代替司法权解决纠纷正是法律非理性的重要表现。论文格式农民工王斌余只有27岁,因为生活困难,却“不愿再活”了,这从另一侧面反映了我国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他的临终遗言是:“看守所比工地好。活着也没啥意思。 我就是想死,死了总没有人欺负我了吧?”面对这些,我们能说什么呢?如果弱势群体在屈辱中生存,生不如死,何以构建和谐社会?正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因此,学者们提出,王斌余案实际反映的是均衡社会各阶层利益的严峻课题,如何建立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和司法保障机制,以确保公平正义,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案例分析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执法不公导致社会弱势群体权利”弱势化“加重,另一方面,监控和监督难以到位,执法与执行难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严重的社会问题,现行法律和规章的保障与惩戒显得苍白无力,使得执法者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情况十分普遍,从而导致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我国迄今并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制度。其一,在立法上,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责任不明确。不论是《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还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在法律援助中所承担的角色,并且所要实施法律援助的各方条件都不明确。其二,国际上通行的法律援助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国家出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而我国是有律师协会和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国家在这过程中对于经费没有保障。
面对现实的法制需求,现行立法应当将更加切实有效的保障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作为责无旁贷的使命,致力于创造可行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秩序。因为,”一个法律制度若要恰当地完成其职能,就不仅要求实现正义,而且还须致力于创造秩序。“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更愿意生活在一个法度适宜、保障有力的民主法治国家。
(一)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
其要点和重点内容是:通过对现行《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基本法的修改和补充,加强和优化对三大弱势群体的法制保障。前述三部法律,已有较为可行的构架和内容。鉴于客观形势的演变和现实需要,又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这种修改与完善可分别进行。在现有残疾人保障法的基础上,针对医疗康复、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和法律责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增设若干条款与内容,使残疾人在接受优惠或免费的医疗、教育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救助。如: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困难太多,国家和社会等主体举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很难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
为此,立法上不能满足于宽泛和原则性的规定,而应当在设置劳动岗位、就业选择等实体内容上规定更加切实的保障机制和措施。既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又在政府扶持的某些企业调增有利于残疾人上岗就业的强制性内容。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要更多的突出对儿童、孤儿的特别保护,除了界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以外,注重与司法救济相配套,在人民法院设立对应的保护法庭。对有严重过错的父母、监护人,实施较为严厉的民事制裁。在妇女权益保障法方面,以劳动就业和消除性别歧视为突破口,着力于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经济自主能力,使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得到落实。
(二)立法的重点与实效
总体的思路和原则应当是:立足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宏观决策,将客观存在的或者增加了的弱势群体,纳入立法的内容并予以救济和保障,特别要注意法律的可操作性与付诸实施。因为,在社会转型的时期,对弱势群体实施经济救济和法律保障显得更为重要。所谓社会转型,是指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机制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转换的过程。新的社会变革迅猛地弱化着旧体制,促发新体制,新旧体制互相碰撞与排斥。
就弱势群体而言,在社会转型、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更应予以关注。这是加快弱势群体立法进程的又一客观因素。
从长远计议,可考虑在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关于弱势群体法律保障的统一法典,将对弱势群体保障的内容、制度一并纳入,从现实需要和立法与实施的条件出发,可采用逐步完善与颁行新的单行法律、法规的办法。
从社会资源分配的角度讲,当前对弱势群体的援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在观念上提倡社会公平意识。
贫富差距过大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正常发展。而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我国自身的经历都明白地告诉我们:社会意识是解决一切重大经济革新的前提和推动力。混乱的盲目的社会意识即使是在相对稳定的时期也会导致经济发展结构性的不合理、不平衡。弱势群体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在社会意识中又没有发言的渠道,在强势经济发展的理论和思维中就会被忽略,在客观上造成社会的隔膜和势差矛盾的激化。总体说来,强势的社会人群应当对弱势人群有同情心和责任感,城市居民没有任何理由歧视农村居民。实际上,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人往往是谨小慎微的,对他们的疏导应当从城市意识和管理方式变革的角度多想办法。
2.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这是至关重要的。
市场中的企业必须追求竞争中利益的最大化,否则就要牺牲效率。但政府代表全社会的利益,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就有责任通过宏观引导和适当的强制力把社会收入的差距和分层的现象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强势群体不会过度歧视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也会得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而不会产生太大的不满,在这方面政府是责无旁贷的。
3.救助农村弱势群体是实现现代化的要求。
我们现在已经步入现代化的第三步战略,要在本世纪中叶实现现代化至少有几个指标必须现代化,例如农村人口占的比重,城市化的程度或者非农产业化的程度,就目前来看我们的工业化发展的程度较高,但是城市化的水平相当低(30%左右),而发达国家达到70%-80%.当然,每年要从农村转移多少人口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须采取措施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化速度。
此外,对流入城市从事危重职业的劳工等等,也应在立法中统筹考虑,特别是在公司法、其他企业法、劳动法的内容中,如录用员工、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注意对上述弱势群体的保障与救济。在法律的创制与修订过程中,设立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三)尽快扭转监管乏力、监督机制不畅的现象有法不依,形同虚设。无法可依,与法制社会格格不入。”法律白条“,极易失信于民。因此,如同强化和树立立法的权威与法制权威一样,必须扭转现行法律、法规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白条“现象。否则,有再多再好的现行法律和新的法制,都形同虚设。
以对特困大学生的助学贷款为例,由于监管与执行乏力,其实施的情况难如人意。一是行政法规的实施主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而缺乏司法强制的手段,二是在认识上已形成普遍的误识,以为行政规章可执行也可不执行。教育部1999年8月17日发文试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和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已实施一段时间,本科高校的特困生已有一批受益者,而数量更多的专科院校,其特困生仍未得到助学贷款的资助。因此,除了改善立法和纳入立法的内容以外,更应加强对执法的监管。
已无需争议,严酷的社会环境是改善监管和加强执法的客观基础。正如思想家卢梭所言:如果我们用一种冷静的、客观的眼光来看人类社会的话,它首先显示出来的似乎只是强者的暴力和弱者的受压迫。
现实社会的状况虽然并不完全如此,但不无深刻的哲理。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更容易被侵害。以湖南为例,在”四五“普法期间,处于离婚状态的人员为24万余人,在”五五“普法期间,上升为42名万余人。其中,由于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而导致离婚的比例为28.6%.
妇女、儿童是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人群。无法可依、仅有立法而忽视执法,都会使弱者受难。
对于现行的多头主管的法律实施机制,应当进行大胆而果断的革新。一是统一纳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体系与内容之中,提升监督的档次和权威。二由政府的专门机构承担主要的监督职责,理顺条块关系,减少监督和实施的部门,避免政出多门、互相扯皮的陋习,三是树立司法权威,强化司法保障的功能。对于弱势群体的诉讼案件,实行普遍的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专门的审判法庭。四是倡行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弱势群体受特定条件的限制,占有较少的社会资源,处于事实上的不平等或从属地位,不能够完全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们是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从属或者说是不利地位的人的集合体。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细心和耐心的逐步建构。同情弱者,给弱势群体以特殊的保护是人类的自然心理,更是人类道德意识的体现。给弱势群体以特殊的保护,是符合社会正义要求的,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要最有利于那些最不利的社会成员,这是正义的原则。然而,社会现实的压力,对未来生活难以预测的恐惧,使得人们难以宽容的对待弱势群体。为了自身的利益加上残酷的竞争,侵犯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在所难免。因而,给弱势群体以特殊保护,不能只靠人类道德水平的提高,更需要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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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论文说理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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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冲击之下,全球需求市场萎缩,国际贸易陷入深度衰退,贸易保护主义随之在国际市场抬头。后危机时期,全球经济进入艰难的结构调整阶段,在经济低迷和失业率高企的状态下,贸易保护主义将以更加多样的方式、更加隐蔽的状态在更为深入的层面出现,给各国特别是中国这样的新兴贸易大国带来更为复杂和严峻的挑战。
考察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趋势,首先需要对贸易保护主义演进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和把握。
自国际市场形成以来,世界各国的贸易政策就分为截然不同的两大类: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沿着国际贸易发展的轨迹一路寻来,我们可以发现,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始终是形影相随的。从全球经济的角度看,当世界经济处于上行轨道的时候,自由贸易盛行,当世界经济处于下行轨道的时候,特别是进入危机状态的阶段,保护贸易当道。从国家的角度看,当一国国际竞争力与日俱增时,它往往是自由贸易的捍卫者,当一国国际竞争力每况愈下时,它会转变成保护贸易的急先锋。在一国内部,对于强势产业,政府往往倾向于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与此同时,对于弱势产业,政府通常都会倾向于保护主义。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无论哪个阶段、哪个国家、哪个产业,贸易保护的上述表征概莫能外。因而,没有一成不变的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只有一成不变的国家利益。
国际贸易发展的进程显示贸易保护主义有两方面突出特征: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随世界经济发展而不断变换着它的方式和手段;另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在区域性和全球性的自由贸易框架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首先,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层出不穷。在WTO框架之下,为保障国际贸易公平有序和可持续发展,WTO允许成员方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技术贸易措施和环境贸易措施。但是,一旦这些合理合法的贸易措施被过度使用,它们就成为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在内的贸易救济措施拥有既定的规则和程序,是显在的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而包括技术法规与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在内的技术贸易措施,和包括环境技术法规与标准、产品检验检疫制度与措施、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在内的环境贸易措施,则更为灵活、隐蔽,成员方可以根据持续变化的经济、技术发展态势,不断出台技术和环境的新措施、新标准,从而有效地将他国产品阻滞于国门之外。这种动态变化和广泛出现的技术和环境贸易措施被称做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它们逐渐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主流。WTO运转以来,各成员方向WTO通报的贸易保护新手段已经影响了全球贸易的80%。
其次,贸易保护主义受制于自由贸易框架的约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自由贸易是当代国际贸易政策的主导力量。在多边领域,随着2011年年底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球 98%以上的国际贸易覆盖在WTO的多边框架之下。与此同时,世界各国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与多边框架共生共存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据WTO统计,截至2010年,全球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近300个,平均每一个WTO成员方参加的区域协定达13个。无论是区域集团中的成员还是多边贸易体制中的成员,世界各经济体都需要严守对区域集团和多边体制的承诺,遵守区域集团和多边体制的自由经贸规则。区域经济集团的深入发展和多边贸易体制的不断扩展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制度保障。
依据贸易保护主义演进的基本规律和特征可以判断,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会因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不景气而如阴云般笼罩着世界市场,会在全球经济、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陷入萧条衰退边缘之时而骤然加剧,会随着世界经济、技术和环境保护的发展而推陈出新,令全球经济的复苏与上行因之而颠簸不定、步履蹒跚。
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发展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贸易保护主义与气候问题紧密相连。近两年来,在全球应对气候变暖的挑战进程中,发达国家找到了一类新的似乎更加师出有名的保护主义工具,那就是以低碳的名义巧立名目,实施贸易保护。碳关税和碳标签就是这类保护手段的代表。
所谓碳关税,是指一国在进口环节对进口产品按其碳排放量征收税费等各种边境调节措施,由于增加了进口产品成本,其作用相当于关税。2012年起欧盟推行的航空碳管制就是碳关税的代表。尽管遭到了全球各国的抵制,欧盟却不仅不准备收手,而且还意欲将碳管制从航空延展到航海。据测算,全球航空公司将因欧盟碳管制而新增成本24亿欧元,盈利下降78%。中国航空公司仅2012年就将额外损失8亿元,到2020年,这一损失将超过30亿元。显然,通过征收碳税,欧盟不仅将改变全球经济的成本收益分配,打击贸易伙伴国家,而且还能为债务缠身的自己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
所谓碳标签,是指把生产过程中的碳足迹(即排放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量)在产品标签上量化标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使用碳标签正在成为全球性潮流,日本、英国、法国、美国、瑞典、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等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参与其中并取得一定成效。国际标准组织正积极制定产品碳足迹标准 ISO14067,目前已经完成草案的拟定。“碳足迹”认证国际标准一旦出台,将为核算产品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提供国际范围内的统一规范,全球范围内推行产品碳认证和加注碳标签将不可避免。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生产技术水平较低,往往具有较高的碳足迹,碳标签成为阻碍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有效手段。不仅如此,碳标签等一系列措施的推行实施,还将改变全球贸易和投资布局。在国际贸易中,亚洲国家和地区虽然拥有低成本优势,但远洋运输中耗费的碳排放难以忽视,“碳足迹”高企。因而,一旦“碳标签”成为强制性制度,墨西哥、东欧、南欧甚至北非这些与欧美近距离的地区将重新获得区位优势,那些积聚在亚洲的投资和加工制造链条不仅有可能转移到这些地区,甚至有可能重返欧美本土。
其次,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向边界内延展。在WTO框架之下,伴随着传统的关税等边界措施效力的下降,发达成员方已经成功地将国际贸易规则从贸易领域本身扩展到与贸易相关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和投资措施。新世纪以来,在发达成员方的推动下,国际贸易规则正试图突破原有区域,进入越来越多的相关领域,包括劳工标准、经济安全、社会安全、贫困乃至外交关系和地缘政治等,贸易规则呈现出广覆盖和多功能的特点。伴随着贸易规则的广覆盖和多功能发展,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跨越了传统的边界贸易措施,稳步向边界内政策领域扩展,发展中国家的各项国内政策领域,包括知识产权、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国企改革、竞争政策、放松管制,等等,因与发达国家的差异而日益成为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的焦点,贸易保护主义正聚焦并试图改变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制度构架与政策措施,给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决策与发展形成新的挑战。
竞争中性原则及其条款就是贸易保护向边界内延展的典型。2011年以来,美国开始紧锣密鼓地在国际经贸领域推行竞争中性理念,意欲由此形成新的贸易规则。所谓竞争中性,即竞争不能受外部因素的干扰,让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美国正在经合组织内与其他成员国和经合组织秘书处针对中国国有企业制订“竞争中立框架”。据悉,该框架的部分起草工作已近尾声。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当中,竞争中性原则已经转化为专门针对国有企业的协议条款。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只有中国拥有强大的国有企业,推进竞争中性原则及其条款显然意在通过国际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压制和改变中国国有经济。
最后,区域贸易协定的保护主义色彩更加浓重。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对贸易自由化的作用与影响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主流观点认为,区域贸易协定降低了区域内成员方的贸易壁垒,是全球自由贸易的一部分。但是,近年来区域贸易协定的排外性在世界格局动荡变幻之中变得尤为引人注目。区域贸易协定不仅包括贸易政策,而且越来越多地囊括投资政策,并不断地与劳工标准、竞争政策甚至社会政策挂钩,不仅地理相邻国家之间缔结区域联盟,而且跨区域的国家之间也纷纷签署区域协定。通过商签区域贸易协定巩固和扩大在各个区域的经贸利益,成为世界各国在后危机时期提高竞争力的战略手段,同时,通过协议条款向各国内部政策延伸,排斥和压制协议外的国家,也日益成为这种战略手段的题中之义。美国借壳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重返亚太,不仅是为了有效地稳固和加强美国在亚太的经贸利益与空间,而且也是为了精准地打压和制衡中国在本地区的成长与发展。
国际经验表明,纵然经济危机和衰退会加剧贸易保护主义,纵然贸易保护主义在新的发展阶段中花样翻新且深入扩展,但并不会从根本上动摇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趋势。相反,与二战之前的历史时期相比,战后确立和发展的自由贸易框架对各国的保护主义倾向形成了制度性的约束力量。这种制度安排不仅有效地制止了本轮危机爆发后全球的贸易保护主义泛滥,而且将继续有效地制止后危机时期全球经济动荡中可能危害严重的贸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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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作为科技创新的主要活动,研究与开发(researchand development,R&D)对于各国的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影响重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税收理论论文范文:税收政策与企业R&D投入。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与波动是微观企业活动及企业业绩的重要背景与基础之一,而微观企业面临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与波动时所采取的行动,又会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并进一步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和走向。这二者之间是一种互动影响的关系。本文试图从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经济行为互动视角出发,分析国家税收政策与企业R&D投入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就这一命题从不同的机制理论出发进行研究,分析税收政策对企业R&D投入的作用机制,为政府制定更为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依据。
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中财政政策的一种,是指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任务,选择确立的税收分配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它也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所定义的税收政策是指为促进企业R&D投入,提高企业的R&D投入强度所采取的一系列特别税收措施的总和。从微观企业的角度而言,对R&D的定义通常采用OECD的弗里斯卡蒂手册( Frascati Manuel 1994) 的标准定义。R&D支出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经常性支出(current expenditures), 包括微观企业里研究部门人员的工资薪水、研发过程中所耗费的变动成本支出等;另一类是资本支出( capital expenditures) , 包括企业的R&D设备购置、建筑更新建设的支出。
国际上有关税收政策对企业R&D投入的影响主要有三种机制:
(1)减免税政策。政府从应付所得税额中扣除部分或者全部的R&D支出。加拿大、意大利、韩国、荷兰、挪威、法国、日本、墨西哥、葡萄牙、美国和西班牙等国实施的是所得税减免方案。在实际计算可从应付所得税额中扣除的R&D支出时, 可以采取依据R&D支出总量的方法计算,也可以采取依据R&D支出增量的方法计算。在依据R&D支出增量计算扣除额时, 计算R&D支出增量的基期值可以用以往数年的移动平均值计算得到, 选取某一年份的R&D支出作为基值。将当期的R&D支出与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后的基值相比较。可以每隔一段时间重新选定基期。或者选取某一年份的R&D支出/销售额作为基值( 美国), 如果当期的R&D支出/ 销售额大于基值,就可以享受税收扣除。
由于税收政策以外的其他因素会影响R&D支出,为了避免基期的R&D支出过于偏离常年平均值,可以选用数年的平均值作为基值。在依据R&D支出总量计算扣除额时,政府不仅补贴了企业新增加的R&D支出,也会补贴已经发生的R&D支出,因此政府花的钱中有一部分不会对企业增加R&D支持有激励作用,但依据总量的方法对政府和企业来说更利于操作。开展大规模的R&D活动的大企业更倾向于基于总量的方法, 他们认为, 基于增量的方法没有考虑到研发活动具有遵循企业和产品周期的特点, 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如果企业业绩不佳, 就不可能在R&D预算上保持向上增长的势头。
(2)应税收入抵扣政策。政府允许企业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比实际R&R支出更多的金额。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奥地利和匈牙利等国实施的是应税收入抵扣方案。在实施应税收入抵扣方案是,也同样存在是依据R&D支出总量还是依据R&D支出增量计算抵扣额的选择。
(3)加速折旧政策。由于用于R&D活动的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等固定资产的收益将在以后各期获得,按照收益成本匹配原则,这些固定资产应该在以后各期记提折旧。到1999共有10个国家提供不同程度的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在第一年将用于R&D活动的机器设备全额记提折旧, 或者在以后数年内加速记提折旧。
折旧费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之一,税法允许加速折旧,使固定资产最初使用的几年折旧费增大,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最初几年的所得税纳税义务,缓解了企业因购置固定资产造成的现金短缺困境。但加速折旧只能改变资金回收的速度,不会减轻企业的总税负,税负前轻后重,有税收递延之利,相当于政府给予一笔无息贷款。由于加速折旧可使企业提前收回投资,从而加速了固定资金的周转,可以促进企业用加速收回的资金去购买更先进的设备或选择更好的投资方案,这样就促进了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
为提高加速折旧的政策效应,应该注意加速折旧的时间安排。对于存在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应避免将加速折旧安排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期间,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不能利用加速折旧的好处,从而使这种激励措施的效应大大降低。国外学者曾用一个具有不完全竞争性的动态生产结构模型,对墨西哥、巴基斯坦和土耳其等国的税收政策影响生产和投资效应进行了评估,他们的结论是加速折旧方法在促进投资与技术进步方面比更一般的降低企业税率的激励形式更具有成本有效性。
本文提出以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互动为基础的研究视角,分析税收政策对企业R&D投入的影响。结合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互动作用的研究可能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去分析企业R&D投入的行为。这个视角的研究,一方面可以把企业R&D投入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大背景中去, 帮助我们更深刻的理解企业行为选择, 更好地预测企业管理行为;
另一方面对经济学研究也可以提供借鉴作用, 使我们更清晰地理解宏观经济政策是通过怎样的机制和渠道影响企业行为和企业产出,并进而影响经济产出,使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产出之间关系的研究更加丰满, 对未来政策的制定提供更加坚实的微观基础。税收政策对企业R&D投入具有激励作用,企业的R&D投入又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增长,最终为政府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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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不少以环境为代价获得经济效益的企业,给环境带来严重破坏。在某些局部地区由于高度污染,当地人们的健康受到很大损害,这种做法不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与构建和谐社会精神相违背,所以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进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与其存在的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一个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的繁荣昌盛和长治久安。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急剧增加使我国的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破坏,而我国针对这些环境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针对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现状进行了简要地分析,并就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提出了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在这些问题的基础上简单提出了一些建议。
我国自建国以来先后出现了森林生态功能大幅退化、草原退化、沙漠化加剧、水土流失严重、河流湖泊断流、生物多样性下降、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较严重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我国在不同时期制订了不同的环境保护政策。
我国在1973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制订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这项规定开启了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的序幕。在1983年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制订了到2000年的战略目标,并开始编制环境保护计划:控制环境和自然生态的进一步恶化,改善部分重点城市水域和农、林、牧、渔区的环境质量,建立一批城乡环境保护试点和示范工程,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储备,为后十年全面开展环境建设打好基础。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我国提出了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争取到2010年基本改变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状况,完善环境管理的法规体系。
经过了几十年不懈的研究和探索,我国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以环境管理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技术政策和环境产业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
2.1 环境管理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环境管理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分别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污染者负担和强化管理环境。
为了防止对我国环境产生进一步的影响,特将环境保护纳入到我国的发展计划及社会发展之中,并出台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这些都体现了我国在环境管理政策上面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
污染者负担事实上是明确了污染者的责任,即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团体和个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和抑制作用。它可以对生产能力和工艺较为落后的企业实施淘汰。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强化管理环境,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都有建设工程所在地相关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2.2 环境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国许多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环境经济政策的内容,如征收排污费等,它是运用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来对环境起到保护的作用。同时,为了对环境质量进行彻底的改善,国家还将环境保护与金融信贷结合到一起,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信贷规则,对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项目和企业不予以贷款,对有利用环境和生态的企业和产品予以积极支持和放宽政策的照顾。
2.3 环境技术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国为环境保护专门规定了一些环境技术政策。如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放射性污染技术的资金投入和研究。在“十五”期间,我国还先后组织了一系列的关于环境技术政策的重点攻关项目,对环保技术进行了重点的研究和探索,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办法,为我国科学技术环保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 环境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自从加入到WTO后,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也随之与国际接轨,而且在产业政策方面也积极向国际标准看齐,开始将环境保护产业列入到国家优先发展产业之中,并建立了严格的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加强了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各级产业制定部门在制定计划时要把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等要求列为重点,努力调整产业结构,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
3.1 公众对环保政策的参与度不够
由于我国在颁布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政府来对环保政策和措施进行执行,并且是作为一种行政行为来实施的。很多社会公众并不了解环保政策的制定过程和实施流程,造成了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政策的参与程度不高,政府相关部门在这个过程中也没有积极地去调动社会公众的环保积极性。
3.2 环境保护政策的体制还不完善
执法不严、目标不明确、执行力不够,这些都是我国在环境保护政策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管理体制上的“多头”现象,致使环境保护政策体制管理效率的低下,且地方保护主义、贪污、挪用等现象的频发也极大地影响到了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颁布与实施。
3.3 环境保护政策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
目前来看,我国在环境保护政策方面的投入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国政府必须要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的宣传与实施力度。有效开展环境保护政策的改进和落实工作。而不仅仅是依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来对环境保护进行监督,通过加大资金的投入,提升自己的主导地位,带动社会各方面做好环境保护。
3.4 环境保护政策的法律地位不足
现阶段,虽然我国制订了众多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法律地位还不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我国对污染企业的惩戒和规范力度不够,不能对污染者引起足够的重视,使得不能从根源上堵住污染源头。
3.5 政府对污染企业的帮扶力度不够
许多企业在产生污染后并不愿意进行环境治理,原因是进行环境治理会对他们的企业生产带来影响,如果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对污染企业给予一些政策上和技术上的帮扶,必然能够提高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的积极性,这样环境保护政策就能够更加顺利地实施。
在我国的经济逐渐开始引领全球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的发展开始对整个社会和经济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我国在环境政策和环境治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环境保护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困难重重,这些都给未来环境保护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带来了阻碍。因此,我们应该在环境保护政策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以便使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能够更有效地实施,使我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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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长期以来推行对华侵略扩张政策的必然的结果,也是企图把中国变为其独占的殖民地而采取的重要步骤。它同时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开始,揭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东方战场的序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九一八事变前后国民党的文化政策梳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九一八事变前后国民党的文化政策梳理全文如下:
"九·一八"是现代中国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受日本侵略的刺激,中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直接导致中国国内政治、经济、军事乃至思想文化上的大转向。就思想文化层面而言,社会上各种不同的救国主张纷纷亮相,国民党当局亦先后出台了文化统制、尊孔读经、提倡理工、倡导科学化运动等系列文化政策。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九·一八"前后的社会思潮如社会史论战、中国本位文化论战、民族复兴论等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对南京国民政府文化政策研究,则大多侧重于揭露与批判其文化专制主义及其政治高压手段,诸如对进步报刊的查禁、对左翼进步文化人士的迫害等,这种研究多注重于"破"的一面,而相对忽视国民党文化政策"立"的一面。
近些年来这一倾向得到不少改观,学界对于"九·一八"前后国民党的文化政策及其不同侧面的实践研究取得长足进展.从整体上看,目前这种研究仍多处于一种分散与孤立的状态,缺少一种整体的观照。如果仅仅从一个侧面来观察国民党的文化政策,易造成盲人摸象的错解与误读,无法真正全盘明了国民党文化政策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换言之,如何从整体上理解"九·一八"后国民党的文化政策,显然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本文无意对"九·一八"前后国民党的文化政策进行全面的梳理,而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以"中体西用"的模式来重新解读这一时期的国民党文化政策的脉络、相互关系及其社会反响。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对于文化政策,各部门并无统一方案,政出多门,互相矛盾。以蔡元培为首的元老派主政教育文化,仍保持革命精神,又一次重申排除尊孔与教育的关系。
1928年2月,大学院对当时社会上的祀孔举措曾明令废止,禁令称:"查我国旧制,每届春秋上丁例有祀孔之举,孔子于周代布衣讲学,其人格学问,自为后民所推崇,唯因尊王忠君一点,历代专制帝王资为师表,祀以太牢,用以牢笼士子,实与现代思想自由原则及本党主义大相悖谬,若不即行废止,何足以昭示国民……着将春秋祀孔旧典一律废止。"这与蔡元培素来不赞成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孔氏的主张息息相关.
此令一出,遭到不少反对之声,四川省东川道儒分会、中华总商会、国民革命军二十一军第七师师长蓝天彬等致电国民政府,要求取消废止祀孔令,蓝天彬等称:"今大学院乃出此谬论,丧失人心,藉非别有用意,何至狂悖如斯,拟请通电全国取消大学院乱命,恢复祀孔,以顺舆情。"而儒教分会则指责:"今该大学院不明大体,竟谓祀孔之举与现代思想自由原则及本党主义大相悖谬,实不知所指为何,试问祀孔不过三鞠躬耳,并未束缚其思想,与思想自由何涉。且遍寻本党主义,书中亦无禁止祀孔一事,何至遽至悖谬。"儒教分会进而提出读经崇圣的建议.时湖南省政府委员曹伯闻向"内政部"提案,请确定"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训民要则,以正风俗。河北省政府提案要求提倡中国固有道德,以维风化。据此"内政部"提出"议遵照遗训发扬中国固有文化重心以端趋向而奠定国基案",强调以孙中山三民主义来发扬中国民族固有美德,以期唤醒民族特殊精神,"于旧有道德,则主张恢复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七端,于固有智能则主张恢复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目,此实抉出吾民族文化之重心,示党国唯一之正轨".并要求大学院首定教育宗旨,以立纲领,厘定公民道德常识课本,责成各级学校讲授。
蔡元培禁止祀孔的主张在国民党内部引起争议,邵元冲对孙中山三民主义重新解释,认为:"毕生最大的努力,在政治上固然要用三民主义的方法谋整个民族的独立解放与物质文明的进步。
而在精神上又努力于东方文化的复兴。因为承认东方的文化是王道的文化,其本质就是仁义道德,西方的文化是霸道的文化,其表现则为侵略压迫,所以我们的东方民族---特别是中国的民族,应该深深地致力于东方文化的复兴。"他主张只有将东方的文化复兴以后才能确立东方民族的基础,化除西方文化犷悍压迫的戾气,这样才可以造成世界的真和平。这个责任就在国民党的身上,这个使命就是国民党的文化建设。教育被视为文化建设的基础,从纵的方面,要努力于专门学术的提高,从横的方面,努力于平民教育的普及.邵元冲明显对于蔡元培主持的大学院下的文化教育政策不满。
不久,主持南京国民政府初期教育文化的四元老之间矛盾爆发,蔡离开大学院院长这一重要职位,其主张并没有在南京国民政府内部得以落实。加之国民党内部派系纷争,权力重心一直没有稳固建立,南京国民政府虽然一直以"三民主义"作为文化教育的纲领,但一直没有具体而统一的文化政策出台。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对于孔孟之道还有许多政策上的抵制,随着蔡元培等退出教育文化的领导地位这一政策开始改变。"九·一八"后民族主义思想勃兴,官方更是举起民族复兴的大旗,占据了文化运动的道德高点,一再进行宣传鼓吹。
1934年2月,蒋介石在南昌成立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以政府首脑的名义,发动新生活运动,颂扬"礼义廉耻",使"读经"在地方教育中回光返照,试图通过重申传统礼义廉耻的道德观念恢复民族精神以对付日益迫近的日本威胁。为此,国民党要人进行系列阐释。中央大学教授杨公达号召:"中国青年们,看到民族当前的危难以及时代所赋予他们的责任,就应该觉得,促进这种新生活,是复兴民族的基本工作。"教育部长朱家骅在南京首都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上发表演讲,宣称:"新生活运动是民族急迫的要求,亦是时代精神的表演。"1934年7月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28次会议通过《先师孔子诞辰纪念办法》,规定每年的8月27日为"孔子诞辰纪念日".是年孔子诞辰纪念日,全国休假一天,由全国各地党政军警机关、学校、团体分别开纪念大会,各地政要纷纷出面组织孔诞纪念"大典"活动,讲述孔子生平事实、学说、思想。各界悬旗志庆,礼堂设灵位,置于中山先生遗像之前。尊孔祀孔,提倡读经,仪式之隆,尊崇之甚,较之历代盛典,毫无逊色。国府特派大员往祭曲阜孔庙,盛况为民国以来所未有,报纸更连篇累牍地登载,目为大典。
对于尊孔的目的,蒋介石讲得非常清楚。1935年7月1日,蒋介石在成都的四川大学演讲时,再次强调我们民族立国的基础是"明礼仪,知廉耻,负责任,守纪律".然而,尊孔与统制是紧紧关联在一起的,其后国民党的文化政策重点即放在三民主义与文化统制上了。
三民主义是国民党的理论基石。国民党执政以来,不断以"三民主义"来倡导"党化教育".国民党的理论家戴季陶等将三民主义与儒家伦理道德联系起来,不断将三民主义儒学化,并以此作为统一中国社会思想的中心。
1931年2月,兼任教育部长的蒋介石在纪念周做了有关中国教育思想的演讲,明确地提出以传统伦理道德来统一思想问题:"中国必须有一个中心思想,才能立足于世界。"这一中心思想就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他以戴季陶的解释为准绳,称"中山先生的思想,完全是中国的正统思想,就是继承尧、舜以到孔、孟而中绝的仁义道德的思想".这时蒋有意将孙中山的思想与传统的儒家思想联系起来。以蒋为代表的保守的民族主义思想,日益与三民主义相结合,在"九一八"之后成为官方的一种主导思想。
为了强化三民主义与儒学等民族文化关系,自1932年冬至1933年春,以孙科为首的国民党要人积极筹备倡办中山文化教育馆,提出"以树立三民主义文 化与教育 之基础,以培养民族文化为宗旨"瑏瑡?.1933年3月12日,在孙中山先生逝世8周年纪念日,在南京中山陵内国民党中央要人孙科、陈立夫等发起成立中山文化教育馆,推举蔡元培、戴传贤、吴铁城等8人为常务理事,推举林森、蒋中正、汪兆铭、胡汉民、孙科等29人为理事,下设办事处、研究部、编译部和各种委员会,引导研究三民主义,其目的无非以三民主义来引领思想舆论,其出现的原因就还在于对民初以来推行新教育结果的不满,认为"所谓新教育者,徒为产业先进国家经济侵略之工具而已。
我国新教育之失败者,以此民族文化停滞不进者。"所以党国要人要秉承心理建设的遗教,发起中山文化教育馆,"遂以数年来拳拳服膺之复兴民族文化方案作一具体计划".对于中山文化教育馆的设置,时人当即指出国民党以复兴民族文化来统一思想,"中国纷乱之症结,敢一言以蔽之曰:在思想之不统一耳!""中山文化馆筹设之宗旨,即在发扬中山遗教,以党中领袖参加之众,规模宏伟,自意中事,深望能集中群力,广罗积学之士,专致力于此项研究之工作,尤望党内'英雄豪杰',勿专以争权夺利为能事,用其'争夺'之时光,致力于中山文化之探讨,庶几乎'党风'可树,纠纷可减少也".这种以三民主义来倡导"党化教育",从统一国民党内的思想开始来统一全国思想界,其效果如何,则受到当时知识界的怀疑。
如果说设立中山文化教育馆所代表的是国民党内温和的民族主义文化主张,那么,法西斯主义的抬头则代表了另一激进的主张。"九·一八"后,国民党内部一些极端民族主义势力借机抬头,出现了所谓三民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结合的倾向。就组织而言,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国民党"三民主义力行社"的出现,其外围组织"复兴社"着力标榜一个主义、一个领袖,主张采纳德意法西斯主义,实行所谓铁血救国。在其直接推动下,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国内出现一股法西斯主义勃兴的潮流,外在集中表现在当时的出版物中。"九·一八"事变后,介绍法西斯主义的刊物、书籍潮水般地涌现。自1932年底起,出现了许多专门公开鼓吹法西斯主义的专刊,其共同的特点是主张只有法西斯主义才能救中国,其理论的落脚点则为三民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的结合瑏瑤?.
为了统一与领导这场带有强烈法西斯化的文化统制运动,国民党内部先后成立了"中国文化学会"和"中国文化建设协会".
1933年12月24日,在中华复兴社两个主要头目萧作霖和邓文仪的建议下,蒋介石在南昌成立了"中国文化学会",成立宣言即宣称:"以三民主义为中国文化运动之最高准则,发扬中国固有文化,融合各国进步文化,创建新中国文化",其主要任务与目的有二:
(1)"养成个人健全人格,个人修养重在礼义廉耻,团体活动重在负责任,守纪律","今后全国应有统一的口号:劳动、创造、武力".
(2)"引起全国人民对于革命领袖及革命集团之绝对信仰与拥护"瑏瑥?.此外,1934年1月,齐集上海的国民党要人陈立夫、陈果夫、叶楚伧、潘公展等组织成立了"中国文化建设协会",其宗旨与中国文化协会如出一辙,号召文化统制,"在政府未以统制政策适用于文化事业之前,本会将以团体自行统制之意义,渗入本组织,以达到建设文化之目的。"瑏瑦?其后专门创办《文化建设月刊》作为喉舌。有研究者称这是该协会公开表明将扮演文化警察的角色,来实现"文化统制"瑏瑧?,可谓一语中的。可以说,1931年"九·一八"之后民族主义的兴起,国民党就开始在文化上加强统制,直到1934年这一政策才得以从制度上、组织上得以确立与保证。随着法西斯主义在国民党内部日益抬头,国民党的文化政策由此前宽泛的三民主义号召,转向更为严密的"文化统制".国民政府在控制国家文化教育的前提下,通过法律、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文化生产、传播的各个环节,对教育、新闻、出版、电影、广播、文艺等文化活动施行强力管制,以确立主流意识形态在文化生活中的主导地位。
国民党文化统制政策的出台,表明其试图改变原来由民间社会所主导的文化事业,社会上极敏锐地觉察到这一变化。
1934年中央大学的学生刊物《大学生言论》即有学生撰文指出:"由最近成立的'中国文化协会'式的中国文化运动看来,我们知道中国文化运动的主体,转换了一个方向,他的素质和形态,也就大大不同。"作者接着分析,与五四时代的文化运动相比较,当前的文化运动有两个显然不同的要点:一是五四时代的文化运动,是纯以文化问题为主,是以文化发展为社会的基础,现在的文化运动,从共产党的文化总同盟到最近成立的文化协会,都含有一种极强烈的政治意识,"文化运动"成为一种最尖锐的利器了。二是五四时代的文化运动,发源于知识分子,激荡于学术与思想上而已,现在的文化运动,是以党国要人和军政教的名流为主脑,因而运动方式和将来的影响自亦不同,"这儿占有优势的助力,足以大量的推广".不过作者对于这种文化运动的前景也提出了怀疑,"至于究竟是否适合一种文化自然生长的条件,倒颇值得考虑?!"瑏瑨?可以说,20世纪30年代文化统制下的中国文化动向,因一开始即带有强烈的御用色彩而为时人所诟病。
"九·一八"以后,举国上下对于民族竞争力虚弱的担心,中国大学教育有一个方向的转变,"共以培养国力复兴民族为职志,国防方面,经济方面,需要科学人才尤亟,而高等教育亦完全转向。"瑏瑩?总的方向是提倡实科,限制文法科。
1932年5月,在广州的一次教育会议上,邹鲁等政要首先提出"停办文法科或减少数量",随后,陈果夫向国民党中央提出"十年之内停办文法科"的教育改革方案,强调这是彻底改造教育的新方法,具体而言,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中央应即依照十年内之建设计划,规定造就农工医各项专门人才之数目,分别规定各专门学校切实训练,以便应用。(2)自本年度起,全国各大学及专门学院,一律停止招收文法艺术等科学生,暂定以十年为限。(3)各大学中必有农工医等科,即将其文法等科之经费挪用,其无农工等科,则斟酌地方需要,分别改办农、工、医等科。"陈的提案支持者颇多,反对者亦众,引发了全国性的文实之争。有研究者指出,20世纪30年代文实之争背后还牵涉到国民党内部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论者的政治立场与观念差异,背后的实际利益及个人之间的恩怨等复杂因素.自是以后,教育部对于实业学校之类的所谓实科,固然尽量充实,对于文法科学校,则严加限制,或禁止招生,或强迫结束。
1932年11月朱家骅代表教育部发表《九个月全国教育之说明》,对于整顿高等教育说明两点,一是大学教育必须在学术文化上领导民族活动以求复兴民族;二是文法教育不宜扩张,而理工农医诸科则力求充实。这代表着南京国民政府大学教育政策的重要转向。在1933年中,单强迫结束的专科以上学校就有华北学院、郁文学院、江南学院、广州法学院、文化学院等八校。其中最重要的,是教育部对于专科以上学校的招生比率和中等学校的经费比率做出严格规定。
1933年,教育部下令各大学文、法、商、教育等学院各系所招新生及转学生平均数不得超过理、工、农、医等学院各系所招新生及转学生的平均数;后来又规定文法学院各系所招新生不得超过三十名。
"提倡理工",一方面反映了国民党20世纪30年代现代化运动的迫切需要,也是自清季以来科学主义在中国逐步取得主导地位的表现;另一方面,却是直接针对当时唯物主义等社会思想的兴起,当时国民党的文化刊物就明确指出:"现在的中国,已是门户洞开列强环攻的一个局面,决非古时闭关时代所可比拟,欧美各国,物质科学,日新月异,而哲学文学经济政治等科学,更派别繁多,各持一说,中国接受西欧文化以后,物质上又殊少贡献,而政治上及哲学上,则唯心唯物之争,已为中国科学界最大的焦点,甚至一般醉心阶级革命的人们,非马克司[思]不谈,非唯物论不读,结果把中国弄得支离1是百思不得其解?"显然将矛头指向此时兴起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
为了更好地将提倡理工政策落实,1932年底,陈果夫、陈立夫、吴承洛、张其昀、顾毓琇、李学清、吴大钧等鉴于中国科学的落后,在南京决定成立中国科学化运动协会,并于次年元旦出版《科学的中国》等杂志,发起中国科学化运动。他们"坚决地相信科学在今日文化上有着重要地位,尤其坚决承认科学在今日中国社会的演变占着重要的位置。"科学化运动的目标就是"科学社会化,社会科学化",运动的方法是:一是注意宣传、印发各种刊物,引起民众的注意;二是注重编译和整理的工作,把西方有关科学的材料,作有系统有计划的输入,并将中国固有的科学材料整理起来.有研究者指出,中国科学化运动协会的活动得到了国民党中央党部的支持和赞助,国民党"CC系"陈立夫视科学乃中国文化复兴的基本前提,这一认识也在其后的"中国本位文化建设"运动得到进一步发挥.
如何来理解这一时期国民党的文化政策一方面倡导尊孔读经一方面提倡理工?当时社会舆论即从"中体西用"的角度来进行理解与说明,"只有一方面精研物质上的科学,以开发中国广大的富源,而解决中国的贫乏;一方面恢复精神上中国固有的文化,如忠诚信义仁爱等美德,以挽救道德的沦亡。"显然,中体西用论的登台,成为对尊孔读经与倡导科学运动的最好解释了。
如前所论,"九·一八"前后国民党先后出台了系列的文化政策,不仅对三民主义的解释出现儒学化法西斯化的倾向,而且将"尊孔读经"与"提倡理工"这两个看似矛盾重重的文化政策置于一炉,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评论。整理当时的报刊史料,发现对于这一时期的提倡理工,社会舆论虽置词不多,倒也乐观其成;舆论的批评主要集中于政策"体"的一面,即尊孔读经与文化统制,下面就此来展开讨论。
首先,舆论对于尊孔与读经进行细致的分析与批评。国民党尊孔读经政策一出台即引发了全国性的讨论,无论是当时北方的自由主义重要舆论阵地《独立评论》,还是南方保守主义的舆论重镇《国风半月刊》、《时代公论》均对此发表意见,反对者有之,赞成者亦有之。舆论对国民党这一政策的变化,不由不发出感叹:"曾几何时,向之主张废孔者,今又厉行尊孔,抚今追昔,真令人百感丛生,觉人事变幻,殊有非白云苍狗所能喻者。孔子有知,度亦与吾人有同感矣。"对比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胡适之陈独秀诸人,倡中国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呼声,普遍全国,把孔子的思想学说,驳得体无完肤,而孔子这个偶像,不复为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年学生所崇拜,"想不到湮没了十几年的孔子,最近又走起红运来,人事变迁,殊令人有白云苍狗之感".
此时"何以又尊起孔子来了"?对于这一问题,陶希圣用社会史学的方法来回答。他认为,五四以来对于传统伦理政治思想的改革,影响只在大都市里的学术界。"说到各地的地方政府、乡村的家族制度,任何官厅里的撤销主义的精神,满都没有动摇多少。目前的尊孔,来源在于后面这几种现象。
大都市学术界多少年来,一往直前地依照欧美的都市人的学说去做,一向没有看见这些现象还在深重地存在着。"他认为拜孔教没有复活的理由,目前存在,正说明大都市学术界力量之小、努力不足。最后,他承认:"拜孔教与孔子本人及其学说不能成一件事情,原来发展孔子学说的,并不与孔子有同一的思想,孔子早就管不了孟轲董仲舒周敦颐的事了,他又有什么方法管到于今的民族主义的思潮?"自由主义思想家张申府对于尊孔思想也提出质疑,认为它无法解决中国目前农村破产与帝国主义进攻两大根本问题,自政府倡导地方应和的尊孔潮根源在于多种因素,它是政府稳定社会粉饰太平的工具,也是前些年"打倒孔家店"的反动,同样也受现在世界民族主义或国家主义盛行的影响,还有中国受日本的复古的影响等,就最根本点上而言,"近年来,中国思想上失去了重心,也是事实。在复古潮流之下,而想找到一个重心,当然也会找到孔子头上去的。"其目的不过是"想借孔子以恢复民族的自信。"这可谓是自由主义者对国民党的尊孔政策的批评。
与尊孔相连的是读经,正如有人评论说,国民政府的祭孔命令是"国家暗示'经书不可不读'的表现。"当时即有人公开评论说,"'祀天'、'尊孔'、'读经'本是'三位一体'的中国二千余年之'帝王术',从旧的解释是'治术',从新的解释是'麻醉作用'."具体而论,"眼前盛倡学校读经之论者,凡有三人,'异曲同工',却各有他底背景。一位是伪满洲国文教部长郑孝胥,他底尊孔调子,与日本对于殖民地教育政策合上了拍,所以东四省各级学校实行了每周二小时读经,一位是湖南省政府主席何健,还有一位是广东省政府主席陈济棠,这是两个'带兵官'."一些中央大员如蒋介石、陈立夫等和部分地方当权派如湖南的何健和广东的陈济棠纷纷倡导读经,读经也由早期文人倡导进入官方的视野。
20世纪30年代中期国民党倡导而引发的尊孔读经潮流的出现,决非一个单纯的思想动向,实际上与国民党整个政策的变动紧密相连,费正清在论述南京国民政府20世纪30年代中期"孔孟之道的回响"时,就指出:"在地方党部的监督下,通过地方宪兵、秘密警察、新闻检查、教育津贴、保甲制度等措施而实行的加紧政治控制,是同国民党在中国复活孔孟之道的措施一起出现的。"总体而论,尊孔读经显然是国民党借复兴民族精神加强思想控制而达到政治统一的一大举措,何健曾在1937年在国民党的三中全会提案中请明令中小学读经,其所持理由,"想拿读经来解决三个问题:'恢复固有道德'、'范围青年思想'、'陶铸民族精神'".
其次,更有学者明确指出"中体西用"是理解国民党政策的钥匙。提倡理工与尊孔读经,体现出国民党文化政策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两极之间动荡,毫无疑问地激起到教育界与知识界的回应。冯友兰撰文认为这两思想似乎是不相合的,因为"理""工"既不讲 孔子之道,而孔子也从来 没 有 讲 过 "理""工".他指出,但是稍为仔细一想,就知道这两种思想实在是一种思想的两个方面,这就是30年前张之洞所提倡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现在一般人主张读经尊孔而同时提倡理工不就是这一种思想之十足表现吗?"文中的"一般人"正是指的陈立夫、蒋介石、陈济棠、何健等国民党非一般人,他们的潜台词就是西洋超过中国的不过是物质文明,至于精神文明,还是中国占先。如果必须学西洋只可以学他们的物质方面,至于精神方面,还是保守旧有的传统道德。冯友兰先生不愧是哲学大家,他高屋建瓴地从哲学的层面提出"中体西用"是评析国民党文化政策的一体两面。这一思路,实为后人理解这一时期国民党文化政策提供了上佳思路。
最后,舆论批评的重点在国民党的文化统制政策上。事实上,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文化政策日益转向统制,与民初以来教育思想界形成的"思想自由"等观念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很多学者公开提出批评,北平故都的李旭撰文对当前的文化政策提出正反两方面分析,他认为应辩证地看国民党的文化政策,从积极方面来看,有助于"树立民族的社会的文化";但从消极方面来看,则对于文化是限制与反动,因此,他提出"反对狂妄的文化统制,主张学术思想自由。"其主要理由为:"我们根本上认定,今日中国并无多少文化可以统制!统制文化,最限制文化的自由发展!我们应当用某种教育或思想,指导社会文化的途向,但我们不应当将这种萌芽的文化,一概统制起来!使它退缩,挫折!二十余年来的国人思想,正害着固滞、迟疑、徘徊、不进展的状态,我们可以谈任何统制,如经济统制、政治统制,而独对于文化,应当绝对的放任绝对的自由,这样,学术思想才会发达,中国文化才有光荣灿烂的前途。"显然,这一批评是从自由主义的立场进行的,也对国民党这一政策的前途并不看好。
虽然,"九·一八"前后,国民党出台了头绪众多、莫衷一是的系列文化政策,但总体上仍不出"中体西用"的基本模式,即以儒学化三民主义为"体",以西方现代的科学("理工")为"用",并以体驭用,达到文化统制的目的。
进而言之,国民党当局为了统一政权,加强思想控制,在原"党化教育"的基础上,倡导"尊孔读经",并将民族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出"文化统制"的纲领,并强化儒学化的三民主义作为文化的指导思想。国民党中央要人先后发起筹设中山文化教育馆、并成立了"中国文化学会"和"中国文化建设协会",希冀以三民主义来扮演文化导向的角色,虽然这种努力仍难逃"文化警察"之讥,但我们应该看到,国民党当局的文化政策,正充分利用了民族主义的情绪,借助回归传统拓展了思想统一的道义空间,将政治的威权主义与传统主义结合起来,以争取文化领域的主导权,这也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中国文化发展中,民族主义话语也为官方文化统制政策提供了巨大的合法性资源。
"九·一八"后国民党文化统制政策有其历史必然性的一面,在文化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有着非常强烈的回归传统的倾向,"尊孔读经"等政策的推行,就是一个最为显著的例子。作为一个执政党,其制定文化政策时,面临如何处理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关系的难题。故在教育文化领域国民党推行"尊孔读经"与"提倡理工"两大口号,看似矛盾的两大文化主张,仍可安顿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文化思维模式之中,可见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的文化政策虽然有新的内容与形式,仍难逃晚清士人文化思维模式的窠臼,既表现于历史惊人的继承性一面,又表现国民政府文化教育政策传统性与现代性杂糅的特点,其主张受到当时社会人士的广泛批评,其文化统制的目标不仅落空,更引发国人对中国文化出路更为广泛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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