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会计报表舞弊的客观原因相关的共4个结果:
当今经济环境中,企业舞弊无疑是一个极其敏感而又重要的问题,它是人类经济社会中的顽症,并长期威胁着人类社会和经济活动的良性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舞弊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法务会计控制财务舞弊的优势
法务会计是将会计和法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学科,它把会计知识同法律界的一些技巧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法务会计通过寻找财务舞弊为法庭提供法律证据。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舞弊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法务会计在查找和控制财务舞弊方面有着自己的独特优势。首先,法务会计针对性强。法务会计中的舞弊审计主要的作用就是查证财务舞弊行为,法务会计师能够收集证据并作为专家证人在法庭上来作证。其次,范围较广。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需要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来满足自己,这就导致了一些企业为了掩盖自己财务危机出现舞弊行为。因此涉及舞弊的案件越来越多。法务会计师能够利用自己的法律和会计知识来进行调查取证提供专业意见用于法庭证据,帮助公司或者个人来维权。最后,方法的多元性。法务会计是将法学、会计学、审计学甚至侦查学融为一体的一门学科,由此能够看出其多元性。正是这样,法务会计能够充分利用其它学科的方法,并将这些学科的知识和技术综合起来合理利用,从而解决法律问题。
二、法务会计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控制
(一)法务会计对财务舞弊案件的调查
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查找舞弊的事实证据。法务会计应该明白哪些是控制的薄弱环节,哪些环节易出现舞弊行为,合理估计舞弊出现的可能性,有重点地调查。接着要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由于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工作压力,他们出示的审计报告难免有失公允。法务会计不能完全信赖这些报告,要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找出有粉饰的地方。最后就是分析性的程序。分析重要的比率或趋势,找出出现异常波动的地方,为舞弊行为找到初步的线索。
(二)法务会计财务舞弊案件中的诉讼支持
为了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加大舞弊行为的成本是必须的。在法务会计的帮助下能够加大赔偿力度,减少舞弊行为。法务会计在这类诉讼案件中的服务有:第一,对诉讼风险进行评估,并参与制定诉讼策略。法务会计能够帮助律师分析当事人在利用会计信息中的弱点,协助制定有效的策略,提高胜诉的概率。第二,负责收集、审查并进一步鉴定会计资料的证据。法务会计对会计记录的产生过程较熟悉,能帮助律师解释相关的会计问题,帮助创建提供给法庭的证据表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第三,提供咨询并参与谈判。在案件的处理中,法务会计能够解答司法人员和律师有关会计的问题。第四,认定责任人在会计和审计准则方面的遵守情况。为法律人员提供有力的证据。第五,计算损失量。一方面法务会计可以参与考察相关人的损失范围,损失的具体内容以及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可以对方专家的损失报告,分析其优势和劣势。第六,出庭作证和质证。法务会计可以作为专家证人或鉴定人的身份出庭作证,发表意见,接受询问和质疑,也可与对方专家进行对质,以查清真相。
三、结束语
总之,我国的法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规模和速度不及国外。尽管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不成熟,相关的市场经济体系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法务人员比较欠缺,但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领域值得我们推广下去。相信经过我国学者的不断实践和探索,积极总结经验教训,法务会计一定能成为实用性学科,将在财务舞弊控制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法务会计控制财务舞弊的优势
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舞弊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法务会计在查找和控制财务舞弊方面有着自己的独特优势。首先,法务会计针对性强。法务会计中的舞弊审计主要的作用就是查证财务舞弊行为,法务会计师能够收集证据并作为专家证人在法庭上来作证。其次,范围较广。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需要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来满足自己,这就导致了一些企业为了掩盖自己财务危机出现舞弊行为。因此涉及舞弊的案件越来越多。法务会计师能够利用自己的法律和会计知识来进行调查取证提供专业意见用于法庭证据,帮助公司或者个人来维权。最后,方法的多元性。法务会计是将法学、会计学、审计学甚至侦查学融为一体的一门学科,由此能够看出其多元性。正是这样,法务会计能够充分利用其它学科的方法,并将这些学科的知识和技术综合起来合理利用,从而解决法律问题。
二、法务会计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控制
(一)法务会计对财务舞弊案件的调查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查找舞弊的事实证据。法务会计应该明白哪些是控制的薄弱环节,哪些环节易出现舞弊行为,合理估计舞弊出现的可能性,有重点地调查。接着要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由于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工作压力,他们出示的审计报告难免有失公允。法务会计不能完全信赖这些报告,要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找出有粉饰的地方。最后就是分析性的程序。分析重要的比率或趋势,找出出现异常波动的地方,为舞弊行为找到初步的线索。
(二)法务会计财务舞弊案件中的诉讼支持
为了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加大舞弊行为的成本是必须的。在法务会计的帮助下能够加大赔偿力度,减少舞弊行为。法务会计在这类诉讼案件中的服务有:
第一,对诉讼风险进行评估,并参与制定诉讼策略。法务会计能够帮助律师分析当事人在利用会计信息中的弱点,协助制定有效的策略,提高胜诉的概率。
第二,负责收集、审查并进一步鉴定会计资料的证据。法务会计对会计记录的产生过程较熟悉,能帮助律师解释相关的会计问题,帮助创建提供给法庭的证据表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第三,提供咨询并参与谈判。在案件的处理中,法务会计能够解答司法人员和律师有关会计的问题。
第四,认定责任人在会计和审计准则方面的遵守情况。为法律人员提供有力的证据。
第五,计算损失量。一方面法务会计可以参与考察相关人的损失范围,损失的具体内容以及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可以对方专家的损失报告,分析其优势和劣势。
第六,出庭作证和质证。法务会计可以作为专家证人或鉴定人的身份出庭作证,发表意见,接受询问和质疑,也可与对方专家进行对质,以查清真相。
三、结束语
总之,我国的法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规模和速度不及国外。尽管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不成熟,相关的市场经济体系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法务人员比较欠缺,但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领域值得我们推广下去。相信经过我国学者的不断实践和探索,积极总结经验教训,法务会计一定能成为实用性学科,将在财务舞弊控制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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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舞弊问题一直是证券市场和研究界关注的热点。最近十年我国被查处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件陆续增加,引发投资者损失严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影响资源有效配置、降低投资者信心等一系列恶性后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舞弊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本文阐述会计舞弊的危害性,分析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原因,介绍私营企业常用会计舞弊的方法,并提出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防范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私营企业;会计舞弊;危害;防范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中私营企业的发展在数量与规模上都得到了很大提升。然而由于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许多私营企业为谋求生存与发展而采取了跨级舞弊行为,影响到我国的宏观调控与税收,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国家经济建设与发展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为此,必须针对私营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舞弊行为展开深入的研究,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地防止会计舞弊问题的产生。
一、会计舞弊的危害性
1.危害国家宏观调控的开展
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性工作,会计工作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社会各个经济领域都需要会计工作的支撑,会计信息与资料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越来越大,是实现经济管理的改进、财务状况评估以及经营风险防范的重要依据。可以说,会计工作结果的好坏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对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有着直接影响。一旦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就会加大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状况的评估与预测难度,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也难以制定,情况严重时还会造成判断与政策的失误,危害国家宏观调控的正常开展。
2.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不仅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会影响国家的发展。会计舞弊实际上就是经济犯罪,是相关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而滥用手中职权的违法行为。通常来讲,会计人员或者其领导为会计舞弊的主要行为主体,如管理人员为了提升政绩,指使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又如利用公款消费等。这种行为必然会对员工的积极性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会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3.给企业自身带来损害
会计工作本身的工作量与工作压力非常大,需要处理庞大的数据信息,这对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目前许多私营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很不理想,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这影响到会计工作的质量,对企业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再加上有的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在开展工作时投机取巧,使得对企业自身造成的损害进一步扩大。
4.严重影响整个会计行业的发展
企业会计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与技术性,对各个方面提出的要求都非常高。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会计行业起步相对较晚,在许多地方的发展都存在一定差距,这就使得会计工作的质量与工作效率受到影响,整个会计行业的发展存在一定滞后性,再加上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使得会计舞弊现象发生的频率比较高,影响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从而导致企业会计工作难以开展,管理人员难以发现实际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整个会计行业的发展都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原因
1.利益追逐压力
第一,由于过高的守法成本而引发的偷税漏税行为。大部分私营企业的规模较小,这些企业更容易利用会计舞弊行为来偷税漏税。现阶段,我国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但对私营企业的中的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实行的查账征税税率为5%~35%,这种弹性的税法规定使得企业所有者更容易利用会计舞弊行为来降低征税数额。第二,获取资金困难的压力。目前,我国很多私营企业的规模都比较小,获取融资的渠道也比较少,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的难度大,私营企业基本无法通过证券市场来募集资金,在银行贷款审批条件方面,私营企业与其他有政府背景的内资企业相比又处于弱势地位。这使得许多私营企业为获取银行贷款或吸引民间资本而采用会计舞弊行为,如虚构会计报告、虚增资产、减低负债以及夸大利润等。第三,监管导致的利益追逐压力。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加大了在某些行业的监管力度,对其实施严格的监督,提高了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并实施了检查制度。很多企业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为满足这些要求,就会采取会计舞弊行为,以使企业的出资额、经营成果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第四,会计舞弊行为的法律成本太低。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在民事赔偿与刑法处罚制度的建设方面仍有待完善,针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通常是以行政处罚的形式进行,这就使得违法成本过低,难以使处罚的威慑作用发挥出来。
2.获取不法利益机会的存在
由于存在受到不法机会利益的驱使的可能性,并且这部分利益又被掩盖或者可以轻易逃避惩罚,就使得部分私营企业主会计舞弊的意愿变得更加强烈。在实践中,很多私营企业采取会计舞弊行为都是因为受到不法利益的驱使而产生的。
3.产生会计舞弊的借口
第一,白手起家是大部分私营企业的特点,有的企业为得到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往往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会计舞弊的方式来获取利益。第二,通常情况下,私营企业都有着高度集中的股权与决策权,如此一来,企业内部控制的作用就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企业所有者完全可以凭借个人主观意志,违反国家政策与制度,进而增加会计舞弊行为发生的几率。第三,大部分私营企业的财务信息都不会公开,影响财务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一些私营企业为了进行会计舞弊都会准备三本账本,一本是为了应付税务局,主要目的是为减少纳税的金额,一本是提供给银行,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还有一本是企业自己的,这本才是真实的企业账本。由此可见,私营企业信用缺失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多企业都是受到利益的驱使才进行会计舞弊行为的,这使得国家难以对私营企业会计舞弊行为进行控制。第四,现阶段我国对私营企业的外部监督制度还不完善,缺少有效的监督行为,缺少法律法规的限制,从而使得私营企业会计舞弊行为猖獗,难以有效保护守法经营的私营企业,私营企业会计舞弊行为反而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经济利益。
三、私营企业常用会计舞弊的方法
1.账外经营以隐瞒收入
账外经营是私营企业经常会使用的一种方法,使用账外经营主要是为了实现偷税漏税的目的。具体如下。第一,企业账面边角料或废品处理收入长期缺失,从逻辑上来讲,这显然是不可能存在的,特别是对于生产性企业更是如此,在边角料或废旧品处理的账外收入追查中,其他账外收入也能够被发现。第二,企业如果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但其生产与销售规模反增不减,相关建设不断增加,并且向相关机构的借款不断增加,那么该企业极有可能存在账外经营。第三,毛利为负。在企业起步阶段毛利存在算是合理的,然而随着企业逐渐走向正轨,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那么毛利为负就显得十分不合理,表明企业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亏损情况变得越严重,这是不符合企业经营目的的。大量实践表明,如果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但毛利却是负的,则很有可能是企业存在隐瞒收入的行为或者是进行了账外经营。第四,企业收入增加的幅度比水电费、运费增加的幅度还要低,按照经营逻辑来讲,企业相关建设费用的增幅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应呈正相关,当企业建设经营产生的费用的增幅远大于企业收入额的增幅,那么该企业就极有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行为。第五,“其他应收账款”借给了其他的单位却没有收取利息,则可能是企业将这部分利息放到了企业的“小金库”中。第六,通过账面或者其他资料发现企业的实物资产长期闲置,就表明企业很有可能存在账外收入。因为,私营企业不可能将资产长期闲置,浪费资源。
2.故意多记成本费用
有的私营企业会通过多记成本费用的方法进行逃税漏税。例如,有的私营企业会将折旧年限缩短,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多提预提费用、多摊待摊费用与递延资产,从而使企业的成本增加,减少纳税的金额。
3.故意漏记或推迟确认收入的识别
有些私营企业会利用“未达账款”来控制企业的利润,从而实现偷税漏税的目的。例如,有的企业商品明明已经出厂,并验收合格,然而发票却没有开具,这种未确认的收入企业可能推迟其收入确认,因此,要对预收账款的收款状况予以关注,针对能够匹配已发出商品的已全部收款或者较高比例的收款,一般表明该企业存在故意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4.利用回倒账以虚构利润
有的企业为了减少结转成本,会利用前期收入的发票来虚增利润,从而增加账面库存的数量,这样就可以形成账外资产,进而减少缴纳的税费。
四、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防范措施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相关会计制度建设,使会计舞弊的违法成本增大,降低守法经营成本。政府应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标准提高,以使恶性加压竞争的情况得以避免。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私营企业的会计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私营企业外部监管力度,确保私营企业的会计舞弊行为得到全面的规范。同时,政府还应针对自身的监管体制加以完善。
2.为私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平台
首先,国家应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并为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平台,应消除企业生存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平政策,加强相关法治建设,为私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其次,在私营企业的融资方面,政府应对私营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予以大力支持,为其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并加强民间金融体制建设,促使私营经济与其相匹配。其中私营企业融资所需的贷款担保体系必须进行大力发展与改进,使私营企业的融资获得的担保服务更加优质,进而使私营企业为了获取资金而采取舞弊行为的情况得以避免。
3.完善政府对企业的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虽然有监管私营企业的制度,但还不完善,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进而难以实现对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有效控制,因此,必须完善政府自身的监管体制,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使私营企业会计舞弊行为的实施得到有效的控制。现阶段,我国负责对私营企业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工商、税务等。尽管有诸多部门对私营企业会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然而受限于各监管部门沟通不畅,监管人员素质低下的问题,导致许多方面的监管工作并不理想,难以对私营企业会计舞弊行为形成有效的制约。为此,就必须加强监管体制建设,提高监管力度,这也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一种重要途径。
4.建立健全的私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私营企业进行内部控制是杜绝会计舞弊行为的有效方法。因此,必须结合企业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私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企业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得到保护,并纠正开展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错误与舞弊行为,确保会计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实现相关政策与程序的合理制定。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都应渗透内部控制,任何经营管理与管理活动都应处于内部控制的范围之内。
5.加强企业会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决定了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好坏,而企业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低下造成的,这些会计人员受企业所有者的指使而发生会计舞弊行为。因此,必须加强企业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在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的同时保障其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为实现这一目标,应加强对私营企业会计人员的教育工作,并为会计从业人员提供多项渠道进行学习,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其能自觉地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私营企业中,会计人员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充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会计政策,并基于国家制定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开展会计工作,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6.加强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
针对私营企业融资困难这一现状,各个金融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私营企业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让私营企业及时了解到贷款与担保方面的信息,保证信息沟通的流畅性,为私营企业提供更多融资平台,解决私营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另一方面也要针对私营企业信用缺失这一特点,加强对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避免发生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异常情况。此外,还要加强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对私营企业的会计舞弊行为进行有效地防范。
五、结语
目前我国大部分私营企业在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会计舞弊行为,在给国家、社会、个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同时,还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秩序,阻碍了会计行业的发展与进步,对于我国经济建设发展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为此,必须针对私营企业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找出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并对其进行细致的分析,以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使私营企业会计工作得到规范,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为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守法经营的私营企业得到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1]谢涤宇,陈文毓.刍议会计舞弊及其综合治理[J].邵阳学院学报,2005(3):31-34.
[2]何宇凡.私营企业会计舞弊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6.
[3]秦伟.小型私营企业税收舞弊的审计思考[J].会计师,2013(9):47-49.
[4]陈德怀.我国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2.
一、公允价值会计舞弊改善建议
通过对建筑工程公允价值会计舞弊现象成因以及危害性的全面分析,提出以下改善建议:
1.加强公允价值应用的细节问题说明
建筑工程公允价值会计舞弊现象一般都是通过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进行模糊化来实现的,所以建筑工程在公允价应用细节中应该明确指出何时采用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的标准是什么以及采用公允价值后的价值调整差额如何处理等等进行详细的说明,并需要附带一定的收据,数据报表以及处理方式等等,统一公允价值的评价标准,这样才能减少操纵利润的可能性,加大会计舞弊的操作难度,减少建筑工程公允价值会计舞弊现象发生。
2.加强建筑工程内部的财务监督
建筑工程的各个部门需要将其自身职能作用发挥出来,例如优化建筑工程内部结构,加强监督功能等,建筑工程的监督部门的职能是防止会计信息舞弊,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要优化监督部门成员结构,提高独立性的监事,将监督工作尽可能的做到透明化,其次要提高监督部门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性,增强监事的责任感;最后在实际的监督工作需要落实监事的实际职权,对于玩忽职守的监事进行惩戒进而实现加强监督部门的监督能力。
3.提高财务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水平
为了保证财务人员的工作水平以及工作能力,减少建筑工程公允价值会计舞弊行为,尽管加强了建筑工程内部审计制度,但是财务管理人员还是因为自身的利益需求,通过各种办法来进行会计舞弊,所以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奖惩水平,使得财务人员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的业绩来获取利益,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从根本上避免了建筑工程的公允价值会计舞弊现象发生,促使财务人员放弃会计舞弊。
4.加强对建筑工程会计舞弊的惩处力度
通过加强对会计舞弊的惩处力度可以促使建筑工程会计行为规范化,抑制建筑工程会计舞弊现象,但是需要加强对会计舞弊的监管力度,否则在严格的惩处制度下依旧存在着会计舞弊行为。
二、结语
综合上述对建筑工程会计舞弊现象的分析,建筑工程公允价值会计舞弊直接损害了建筑工程以及国家的利益,为保证建筑工程以及利益,必须严抓建筑工程公允价值会计舞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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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税都要对其特定纳税人给予法律上的界定。这种界定理论上包括的对象和实际包括的对象差别极大。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纳税人定义的变通性。正是这种变通性诱发了纳税人的避税行为。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避税行为效应及客观原因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避税行为效应及客观原因
避税行为研究可分为两方面,一是对避税行为产生的后果分析,称为避税的效应分析,二是对避税行为产生原因的研究,称为避税客观原因分析。
(一)避税行为产生的最直接效应是减轻纳税负担,获得了更多的可支配收入
纳税人在从事某项经济活动时,最主要的目的是获取尽可能多的财产或收入,而纳税与之相悖,税收是构成纳税人可支配收入最直接的威胁因素。本来纳税人将收入单方面转移给政府就是一件较为痛苦的事,而税收单方面转移,又有别于购买政府公债的单方面转移,前者是无偿的所有权转移,公债是有偿的、暂时的,这更加重了纳税负担的“痛苦”性。纳税人通过逃税、转嫁等手法也能获得更多可支配收入,从而减轻税负;但逃税为非法,转嫁受价格抵制,搞避税最为高明和圆满。纳税人避税愈多,国家税收收入蒙受损失愈大,反之亦然。但若从全国资源配置角度来看失大于得,国家损失更大。
(二)避税行为的第二个效应是国家税收收入减少
避税对国家税收收入减少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避税本身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其二是避税不良效应使国家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反避税;其三,避税成功后导到更多的逃税和避税。
(三)避税的再分配效应
纳税人通过避税可获得更多的税后收入,这种行为本身的直接效应,一是纳税人收入增加,二是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这种直接效应联系起来就是收入再分配效应,即通过减少财政收入来增加纳税人可支配收入,一增一减看起来得失相当,其实不然,由于避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加收入要扣除纳税人避税成本,加上财政投入反避税成本,真正的增加要比想象的少,而损失则比想象的多。因此一增一减不是简单的收入分配,而是更为复杂的再分配效应,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失大于得。避税行为整体效应是全社会福利减少,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
(四)避税的价格效应
作为避税者,一旦避税成功,即可能获得额外收入,税收负担愈轻。税收负担则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成本,为此,对同样条件的纳税人来说,避税成本更为“低廉”,由此产生价格效应。这种价格效应是避税愈多,价格可愈低,竞争力愈强,市场占有率也愈高。因此对避税者来说,除了可获得更多可支配收入,同时,还可以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获得类似于政府补贴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看,避税有其更强的内在动力。
(五)避税的转嫁效应和逃税效应
避税的动机与逃税和转嫁的动机基本上是一致的,都立足于减少税收负担,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由此派生出,一旦避税不成功,自然想到逃税和转嫁。通过逃税和转嫁也可能减少税负,这种情况称之为避税的逃税效应和转嫁效应。由避税不成功派生出逃税行为或转嫁行为,实际操作过程中与直接逃税和转嫁很难区别,有的是同一过程。
(六)避税的法律效应
避税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钻法律的空子”,因此纳税人很自然地要研究法律,在法律条款中寻求避税途径,这样从另一方面刺激了税法的立法机关,制定更为严格、科学的税收法律,从而产生研究法律的社会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避税的法律效应具有积极意义。
任何事物的出现总是有其内在原因和外在刺激因素。就避税而言,其内在动机可以从纳税人尽可能减轻纳税负担的强烈欲望中得到根本性答案。就我国发生的避税而言,其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任何一种税都要对其特定纳税人给予法律上的界定。这种界定理论上包括的对象和实际包括的对象差别极大。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纳税人定义的变通性。正是这种变通性诱发了纳税人的避税行为。特定的纳税人交纳特定的税收,如果能说明不使自己成为该税的纳税人,那么自然也就不必成为该税的纳税人。如我国营业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按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只要经营的收入额属于国家税法列举的征税收入款就要按其营业额的金额和规定的税率纳税。
现在某企业从事某项销售不动产业务,但该企业熟知纳税人是指营业税法中列举的征税收入款和产品,那么,只要该企业能证明它的业务不属于列举范围,它就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这种不成为纳税人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该企业确实转变了经营内容,过去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由于经营内容的变更,成为非纳税人;二是内容和形式脱离,企业通过某种非法手法使其形式上证明了不属于营业税的纳税人,而实际上按经营内容仍应交纳营业税;三是该企业通过合法形式转变了内容的形式,使企业无须交纳营业税。这三种情况下都是通过改变纳税人定义而成为非纳税人。其中第一种情况合情合理也合法。第二种情况虽然在情理之中,但由于手段非法属于“不容忍避税”,是反避税打击的目标。第三种情况有时属于“不容忍避税”,在打击之列;有时是合法避税,只能默认。
(二)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税额的计算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课税对象金额,二是适用税率。税额就取决于金额的大小和税率的高低。纳税人在既定税率前提下,由课税对象金额派生的计税依据愈小,税额也就愈少,纳税人税负也就愈轻。为此,纳税人想方设法地调整课税对象金额使其税基变小。如企业按销售收入交纳产品营业税时,纳税人尽可能使其销售收入变小。由于销售收入有可扣除调整的余地,从而使有些纳税人在销售收入内任意扣除不应扣除的项目。又如我国中间产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必须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而组成计税价格与成本成正比,因此企业可通过人为缩小成本,来缩小计税价格,从而达到减少税额的目的。
(三)税率上的差别性
税额的多少,一方面取决于课税对象金额,另一方面取决于税率,在课税对象金额一定的前提下,税率愈低税额愈少。税率正是征纳双方纳税数额的焦点,称为税制构成要素的核心。税率与税额的密切相关性诱发纳税人尽可能避开高税率。税制中不同税种有不同税率,同一税种不同税项也有不同税率,“一种一率”和“一目一率”上的差别性,为避税提供了客观条件。如我国目前产品税中,甲级卷烟税率60%,而丙级卷烟税率为56%,通过将中级卷烟改为丙级卷烟纳税就可以少纳税款。又比如我国粮食酒税率为50%,而薯类酒税率为40%.若纳税人成功地将粮食酒转为薯类酒,而又不影响经营则能避开高税率,从而成功地避税。
(四)起征点诱发避税
起征点是指课税对象金额最低征收额。低于起征点可免征。由此派生出纳税人尽可能将自己课税对象金额申报为起征点以下。如筵席税本意是通过征收筵席税抑制公款吃喝的目的,增加税收收入,然而由于起征点是300元,导致299元无须交税,这样,纳税人通过合法途径来避税十分方便,如果筵席税规定凡公款吃喝一律征收10%税,则难以避税,除非没有证据。又比如,对有些个体户每月销售收入或服务收入,达不到规定的起征点,可免于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但由于两项收入额各有不同的起征点,所以不能简单地加以确定,而应通过换算来确定是否征税。如果同时有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额,其中一项达到起征点,则要对两项计算税额;如果两项都在起征点以下,则要按比例换算成一项,看是否达到起征点。如果换成一项后达到了起征点,则两项都要征税。由此派生出纳税人尽可能通过合法形式使某一项或两项合并后的收入额在起征点以下,以便避税。为此,反复核实起征点是征税中一大重点。
(五)各种减免税是避税的温床
税收中一般都有例外的减免照顾,以便扶持特殊的纳税人。然而,正是这些规定诱发众多纳税人争相取得这种优惠,千方百计使自己也符合减免条件。如新产品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不是新产品可出具新产品证明或使其产品具有某种新产品特点来享受这种优惠。某企业将女用高跟鞋的跟提高到市场没有过的高度,借此证明是新产品,税务局一旦承认是新产品则应给予此项优惠。又比如,伤残人的福利企业可享受税收减税,某正常企业可挂福利企业招牌,雇用几个伤残人来看工厂的大门而享受此优惠。如此不胜枚举。
(六)五花八门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诱发避税的土壤
税收优惠政策归根结底是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使其在税收政策的扶持下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因此还要给其享受对象以严格的限制条件。而避税的本质在于通过达到形式上的条件,合法享受内容上的优惠。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我国制订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支持和鼓励开发生产新产品,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对列入国家计划试制的产品,给予定期的减免增值税优惠,这有利于新产品的试产和发展。这本是国家鼓励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发高水平、高效能新产品,并促进其尽快形成商品化生产的重要措施,然而此项优惠措施却成了某些企业合法避税的途径。
有些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法享受优惠的条件。更有甚者,通过非法手段非法享受此项优惠,使国家税收使大量流失。又比如,为了鼓励我国产品出口,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按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惯例,我国对出口产品实行了“出口退税”政策。然而此项政策也导致了部分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享受出口退税,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甚至有些不法厂商伙同不法税收人员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导致国家财政蒙受重大损失。总之,各种税收优惠只要一开口,就必然有漏洞可钻,特别在执行不严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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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效率方面向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司未来前景的相关有用信息的重要角色是盈利数字。当公司试图满足或者超过分析盈利预测的战略迫使管理层达到盈利目标或者当管理层的花红与报告盈利相关联时,管理层选择可能导致盈利错报的会计行为会受到鼓励。由于管理层在从事财务报表舞弊时可以获得诸如提高薪酬,增加个人所持公司股票的价值,获得职位提升等个人收益,因此管理层通过凌驾于控制之上实施财务报表舞弊。
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获得在正常经营渠道下无法得到的超额利益,在股票市场上“圈”到更多的资金,导致目无法纪,肆意编造虚假会计信息行为。因此,超额经济利益也是财务报表舞弊产生动因之一。使公司获得信用长期融资或额外的资本投资;维持或创造有力的股票价值;隐瞒绩效方面的不足;隐瞒虚构的销售或错报的资产;临时解决各种财务困难,这些都是促使财务报表舞弊产生的原因。
由于财会人员是财务舞弊的直接参与者,长期不够重视会计的职业道德教育,公司没有制定会计职业准则,且财会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为了满足公司领导的不良心理,从而违反了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此外,个人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也导致部分财会人员故意伪造,变造,隐匿和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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