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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在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存在一定的缺陷,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率先执行。本文对无形资产新准则下的确认,计量与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肯定了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改进,同时指出了新准则下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完善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 会计确认 会计计量
一、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改进
(一)无形资产确认方面的改进
1.新准则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外延。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消了时期长短的限制,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性资产,而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却没有使用“长期”这个限定语:二是新准则以“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描述性规定代替了旧准则中“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的列举性规定,这种描述性规定使得新的无形资产准则更具有覆盖性、前瞻性,且能避免列举法挂一漏万的局限。
2.研究开发支出的处理与国际趋同。旧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仍按旧准则的规定进行费用化处理;开发阶段的支出,若同时满足第9条所规定的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新准则的这一规定无疑比旧准则科学得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注册费、律师费只是占无形资产价值少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更多体现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将研究开发支出部分资本化符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原则。
(二)无形资产计量方面的改进
1. 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旧准则规定,购入的无形资产应该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中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 无形资产摊销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新准则规定企业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当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时,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可见,新准则在这一方面的规定更切实、更具体,也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新准则下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的缺陷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种种变化,说明新准则总体上在各项规定的全面性、完善性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由于受社会、经济条件以及会计学界对无形资产领域研究的局限性的制约,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确认、计量方面的规定尚存在一定的缺陷。
(一)无形资产概念内涵过于狭窄
现行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对无形资产界定的概念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确认范围过窄使得大量实际存在而且价值颇高的无形资产游离于会计核算的范围之外,使会计资料反映的内容严重失实。
(二)单一的货币计量单位不合理
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计量规定有所完善,采用了历史成本法、现值法、公允价值法等多种计量属性,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能更好地反映经济事实,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但在计量单位上,仍采用单一的货币计量单位。
三、完善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体系的建议
由于新准则尚存在如上缺陷,笔者认为,应对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体系进行完善。
(一)无形资产内涵的拓展
在对国内外无形资产文献研究及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试着提出对无形资产概念的全新理解:无形资产是指能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它预期能给企业带来高于一般水平的经济利益。
过于狭窄的无形资产确认范围显然与目前的知识经济不相协调,因此,有必要对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进行重新界定。知识经济下的无形资产应包括:
1.市场资产。体现市场竞争力的资产,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品牌、服务品牌、顾客、长期客户、业务伙伴、长期信誉、供货渠道、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协定、专利使用权协定、经营陛合同,以及近两年才逐渐被人们所重视的诸如环境标志(或称生态标志或绿色标志)、绿色食品标志、国际标准标志、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标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等的认证标志使用权。
2.知识产权资产。体现智力劳动的资产,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商业秘密、配方、专有技术等。
3.企业结构资产。企业管理层在组织、协调、管理、沟通、交流等方面存在的优势,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包括体现企业内在发展的资产,如企业经营管理方法、企业文化和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工作系统——网址、注册的域名等。
当然,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无形资产是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其范围也应不断地随之发生变化。
(二)表外确认与计量
由于企业所拥有的大部分员工技能、企业文化、顾客及供应商的关系、市场份额等无形资产并不能完全货币化,试图将这部分无形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内显然十分不现实至少在目前的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还不行。但恰恰是这些不能被准确货币化的无形资产,才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源泉。因此,应该对这部分无形资产进行表外评估和补充报告。
无形资产确认、计量与摊销方法,是随着经济和科技水平的发展、经济管理要求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地完善无形资产的会计准则,使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可行性,既与国际准则接轨又不脱离我国的实际国情。
参考文献:
[1]现代无形资产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一吴霞,新旧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核算差异分析.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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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1借款费用的概念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着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2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确认计量借款费用时,是否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一个重要的条件。符合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等资产。资本化期间,是指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着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1.2.1符合资本条件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
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借款费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须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1.2.2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区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如果该借款费用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②如果该借款费用属于在生产经营期间、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1.2.3在资本化期间,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根据下面公式计算:
公式: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下面公式计算:
公式: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累计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1.3借款费用的披露
披露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当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规定的借款费用包括:①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②与借款有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③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用的摊销;④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⑤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而适用于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须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很明显,可以资本化的资产不但包括固定资产,而且包括存货。澳大利亚、南非、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范围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相同。
2.借款费用新旧准则的比较分析
2.1扩大了核算的范围
旧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可予资本化的范围仅限于专门借款,而其他的资产不允许进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处理。
新修订的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均可以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加以处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2.2新准则不再强调“专门借款”的概念
旧准则在强调“借款费用”概念的同时,还强调“专门借款”的概念。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由此可以看出,旧准则强调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前提是企业为固定资产建设取得了专门的借款,即强调借款用途的确认。
新修订的借款费用准则,将专门借款的概念作为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一个内容加以处理,该准则在涉及专门借款的同时还涉及一般借款的处理。
2.3对工程项目占用一般借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旧借款费用准则规定:工程的支出款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不允许进行资本化。
新借款费用准则第六条明确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利息中应予资本化的金额。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确定,其计算方法与专门借款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方法相同。
2.4明确了借款溢、折价的摊销方法
旧借款费用准则对借款溢、折价的摊销方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新准则规定: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5计算借款费用扣除项目不同
旧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扣除项目未做说明。
新准则第六条对于借款费用中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扣除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 新旧会计准则街接
3.1会计科目的变化
由于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对于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了、对借入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中可以资本化的金额进行了单独规定、对借款费用扣除项目做了明确规定,所以在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应当增加与核算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相关的科目、增加与核算一般借款资本化相关的科目,如生产成本、开发成本等。
3.2会计处理上的变化
新、旧准则的变化,在增加了相应科目的同时,就需要增加与其相对应的会计核算业务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例如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3.3减少当期财务费用
因为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会增加企业的资产价值,减少当期财务费用,增加当期利润。但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得进行追溯调整。
3.4折溢价摊销方法的改变
一方面,使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更接近实际,处理更精确;另一方面,使处理方法更统一,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可比性。
3.5衔接办法
旧准则,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企业已经发生的借款费用,所采用的借款费用会计处理方法与本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不作追朔调整;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总之,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颁布,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是更加规范,也更加合理。但在具体的操作中,会计人员也只有充分把握该准则改革和创新的基本思路,消化吸收该准则的内在物质,准确地贯彻执行借款费用具体准则,才能提高贯彻新准则的质量,切实搞好企业借款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参考文献
[1]石银平,黄国良,《借款费用》准则的超载,河北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1期
[2]邓勇,新旧借款费用准则对损益和应纳税所得的影响,商业会计,2007年03期
[3]安庆钊,新借款费用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其应用效果,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7年01期
[4]夏鹏《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财会月刊,2006年22期
[5]赵霞,借款费用准则解析,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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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要性原则是我国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中运用十分广泛,对重要性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进行探讨。对于重要性概念的研究,无论是对会计、审计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来说都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课题。基于新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前提下对重要性概念,重要性的标准等进行了论述,并且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重要性水平标准应用思考
0引言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予以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则可适当简化处理。
1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运用
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会计账户的设置上。
1.1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在成本、费用方面的不同账户设置。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两种。主营业务是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所以在会计核算中,对主营业务的反映就是重要的会计事项,正是基于此,在会计账户的设置上专门设置了反映主营业务成本增减变动情况的“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和反映因为主营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情况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主营业务成本和税金及附加被分项反映。然而,对于其他业务,由于其相对次要,所以在会计账户的设置上只设置了一个“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其他业务成本和税金及附加等费用全部都在这一个账户中记录,没有进行分项反映。
1.2“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的设置。当企业购买比较紧俏或者生产周期长、投资比较大的商品时,对方一般会要求企业预付一部分货款,俗称定金。在会计账户的使用上,对于企业预付的货款应该按照重要程度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预付货款业务比较多,使得预付货款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占据了一定的比重,那么,预付货款业务就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业务,对于预付货款就必须专门设置“预付账款”账户进行核算;但是,如果预付货款业务比较少,只是偶尔发生,则对于预付货款就不需专门设置“预付账款”账户,而应该将预付货款合并在“应付账款”账户中进行反映,以简化账户的设置。预收货款的处理同预付货款一样,如果预收货款比较重要,也是要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反映,否则就合并在“应收账款”账户中进行核算。
1.3“累计折旧”账户的设置。在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专门设置了“累计折旧”账户来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对于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无形资产等的价值损耗并没有专设账户,而是将其损耗价值直接在账面上注销,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源,尤其是在以有形资产为主的工业经济社会里,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占据了相当的比重,所以,对于固定资产不仅需要设置只反映其原始价值变化的“固定资产”账户,还需要设置专门反映其损耗价值的“累计折旧”账户,通过“累计折旧”账户余额对“固定资产”账户余额的抵减来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这样,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及其损耗情况都得到了详细的反映。
1.4“投资收益”账户核算的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和发生的损失都是在“投资收益”账户中反映,该账户的贷方记录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借方记录对外投资发生的损失,贷方余额反映的是投资的净收益,借方余额反映的是投资的净损失。投资收益和损失为什么没有分设账户进行核算,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对于除投资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而言,对外投资活动是企业在开展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以外所从事的一项活动,是比较次要的,所以投资收益和损失就没有分项核算。
1.5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设置。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现金和银行存款除了要设置相应的总账进行总分类核算外,还必须设置相应的日记账进行序时分类核算。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因为现金和银行存款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们是企业资产的重中之重,容易发生被盗窃或者被挪用等损失,所以必须要加强对它们的管理。
2重要性概念的再思考
2.1会计上,对重要性概念的再认识
其一,根据重要性原则,要求大量的职业判断。主观上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己的素质,而客观上为财务报表的窗饰提供了空间。会计信息的列报和披露应该是信息提供者与其使用者多方博弈的均衡,不应以信息提供者的意志为转移。但实际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往往重要性的判断主动权掌握在信息提供者手中。不管怎样,笔者认为其最低的底线应为使一个正常的人在相同的情况下运用重要性原则对同一事物的判断时,结果相似。
其二,根据重要性原则,来决定披露的形式和程度。哪些应当披露,哪些不应当披露?哪些在表内披露,哪些在表外披露?哪些单独披露,哪些合并披露?在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成本”的综合列示的方式,而按具体项目列示,如:资产减值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样突出了重要性,给财务报表使用者更清晰的信息。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三大期间费用具体包括些什么?财务费用中利息是多少?信息使用者在做分析时常会用到的一个指标为息税前利润(EBIT),用它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成果,但往往利息这个数据是无法在表中获得的。有时附注中也难查询得到,而这个信息明明很重要。
其三,如果决定在表外披露信息,那表外披露的顺序应当怎样?这也应在重要性原则的指导下完成。虽然新会计准则列示了一些顺序披露,但十分宽泛,具体事项上缺乏指南。根据“顺序效应”理论,不同的披露顺序(先说正面的、好的信息,后说差的、负面的信息还是反过来呢?或者兼而有之呢?)对信息使用者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2.2审计上,对重要性水平的再认识
一般来说,对重要性水平的研究,基本都是对审计准则的解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来进行的,其主要用于财务报表审计中而鲜有用于其他审计领域。审计重要性水平是审计理论中的重要概念,而审计理论应该能够指导所有的审计活动,这就决定了其不仅适用于财务审计,而且适用于所有可能的审计类型。例如经济责任审计、环境审计等。
2.3重要性概念是一个不断逼近真实的过程
所谓重要是指一个界限。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不确定性,要精确地对一个企业经济活动的大量业务结果进行衡量、分类是很不大可能的,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会计资料绝对精确也是不经济的,因而要确定会计资料的一个精确性水平,即重要性界限。也就是说重要性是对真实经济业务的一个精细程度的反映。随着计算机网络和会计软件的开发和普遍使用,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使得重要性的量的界限越来越窄,其精确度在不断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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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我国财政部颁布实施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后,对各大小企业的日常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给企业财务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改变,大大促进了我国财会事业的发展。本文以此为背景,阐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工作影响,以及今后财务工作如何发展的问题。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 财务管理 影响 发展
我国自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竞争已提前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因此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保证市场竞争有序合理的进行,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为规范市场运行,保护各方利益,以及发展我国的财会事业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所谓财务,是指围绕财产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在市场中,财产的货币表现就是资金。企业在运转的过程中,必然发生资金的拥有、分配、消耗和收回,因此,企业有关财产的经济业务,实际上就是资金的运转过程和结果,财务管理即对资金运行过程的管理。
2006年2月15日,国务院财政部颁布实施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来规范市场竞争中的财务工作,与旧的准则相比,新的准则从基本原则性规定到具体实施细则都做了较大的改动,使得财务工作更细致,更具可靠性,充分发挥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引导功能和管理作用,提升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具体方面:新准则删除了旧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明确的提出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将其全面的应用于具体准则的各个方面;利用各种手法,适度提升了会计信息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扩大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范围;扩大会计职业判断,将其贯穿整个会计工作的全过程等等。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一)对财务管理工作观念的影响。(1)资金时间价值观。资金时间价值是指一定量的资金在周转使用过程中,随着时间变化而形成的差额价值,一般表现为正差,即价值的增加额。资金时间价值观一直在财务管理理论中处于很重要的一个位置,但旧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很少涉及。新会计准则对资金时间价值作用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这将是会计与财务管理新的结合点。(2)资产负债观。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是衡量企业收益的两种不同理论,前者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衡量收益,不必考量如何实现之类的问题;后者根据已实现的收入和费用以及配比原则来确定收益,再分摊计入相应的资产和负债。新准则在财务报表结构上,确定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将更长远的发展放在了突出的位置。
(二)新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环境的影响
新准则在财务报告目标方面强调决策的实用性,降低了利益相关主体在收集信息时花费的成本,优化的资源的配置。公允价值观的引入及合理利用,资产负债表核心地位的确立以及多数资产减值准备不可转回等办法的实施使得财务会计工作更加真实充分的反应了企业的价值。另外,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实质上更加趋向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高了我国会计信息的国际化程度,方便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进行估值比较,扩大了中国企业资金运转的范围与渠道。
(三)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新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转换债券在股价上升情况下的损失确认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确保了财务的稳定及风险的预防。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和套期保值等准则,使企业在进行金融业务的运作时的风险规避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四)新会计准则对企业预算管理的影响
新准则建立了资产负债表在报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对企业预算管理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促使企业从以利润表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控制体系,转变为更加关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关注对现金流、资产质量、经营风险的管理,以企业的财富创造和持续发展为立足点,着重于建立企业良好的资产质量和现金流量。
(五)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
新准则要求企业必须制作一系列完整的表格,并提供充分、详细的附注以及时补充信息,这些表格包括企业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新准则之所以这样加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转变原来的传统理念,是为了加大企业业绩的真实度,方便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发展财务管理制度时应当进行怎样的完善
(一)转变企业财务管理理念
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股东投资,经营者管理的模式是当代企业最显著的特点,针对这一特点,新准则通过规定决策的有用性和受托责任履行评价等相关制度来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这对财务管理理念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二)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系统
新准则要求企业更系统全面的提供其会计信息,要求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前瞻性的指导作用。此一系列措施的调整导致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及其有关功能的调整,此外,公允价值计量、减值准备的提取等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支撑,这些都给财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进行了大大的提升,必须借助一些财务软件的功能才能将其完成。
(三)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高素质的管理者,是团队实力和企业实力的根本保障。新准则带来很多具有自我裁量性的工作,给财务工作人员较大的裁量空间,这些对财务管理者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因此,企业应当通过各种手法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将财务人员的任用纳入到企业的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策略中来。在聘用上关注具有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同时,对在职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他们对新准则的理解程度,提高自身的职业修养。鼓励财务人员进行自学,同时注意对学习能力强,思维灵活的财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保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充分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来进行财务工作。
参考文献:
[1]戴德明,新企业会计准则:阐释、应用与难点透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3.
[2]贺志东,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经典案例名家评析.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5.
[3]于清波,朱清霞.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困境与对策研究.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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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在进行正式的实施以后,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便是医院怎样才能有效的适应目前形势的发展以及相关内容管理的需要,以及如何对现行的《医会准则》实行有力的改革。笔者主要就目前医院财务相关的会计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以及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对医院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所起到的作用进行简单的参数,并且就医院内部现行的财务方面的会计制度内容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财务会计 新会计准则 医院
一、目前《医会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完成,每一家医院都根据我国的《医会制度》为根据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对医院内部相关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强。在实现对医院内部再生产的同时对相关的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绝大部分的医院相关的会计工作也实现了现代化以及现代化;个别大型医院还对总会计师责任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践行,使得会计工作逐渐向现代化以及规范化靠拢。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会计制度中还有很多的纰漏以及不足。
(一)医院坏账准备相关的提取并不完善
医院的坏账准备会随着社会统筹病人的增多而不断增多,即使医院医保制度执行得很规范,也会以“超大盘”的形式而扣减,有时扣减率高达30%。虽然医院可以按会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的坏账准备远低于可能发生的坏账。坏账准备按国家统一的比例提取,且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在账上,妨碍了资金的周转,也使医院的流动指标、偿债能力失真,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
(二)虚假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在医院对《医会制度》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方面并不依照折旧金计算。在医院的资产负债记录表上,对于固定资产项目数额的记录只是记录为原数额,并没有进行有效地折旧处理,使得实际资产数额与财务报表上的记录之间存在较大的出入。
(三)并不能将无形资产有效的资本化
对于医疗行业而言,其本身就是高风险以及高技术的行业,对于其无形资产而言,绝大多数属于精神财产以及知识财产。医院为了实现对自身发展需求最大的适应,一定会开展一部分有极大经济效益的科研项目,这些项目需要的费用支出较大,如果不能将其有效的资本化,将其有效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那么对于后期开展的财务考核结果以及收支结余而言,将产生极大的不真实。
二、在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下对医院财务会计相关的制度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办医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会计总是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大环境而存在,具有发展性、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特点。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原制度理论及相关体系产生了巨大冲击,为日益扩大的医院经济活动提供了有用的计量和确认方法,因此,借鉴新会计准则完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实现不同类型的医院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方面的趋同性势在必行。同时,根据新会计准则,借鉴国际通用报表体系,对医院的净资产科目、财务报告的列报等内容进行表述和修订,使各类医院发生相同或相似的交易及事项达到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三、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对医院财务会计相关的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对医院内部无形资产的核算
对于医院而言,其无形资产的涵盖范围以及涉及面非常的广阔,并且绝大多数属于精神财产以及知识财产。比如每一家医院的临床研究结果、医院本身的社会形象或者是医院医疗信誉等等,所以,笔者建议医院在统计负债表中可以增加无形资产这一个项目,实现对医院资产实际情况的完整反映,使得医院的资产信息全面化,并且可以很好的切合医疗市场的实际需求。除此之外,应该对医院实际的无形资产进行准确的计量、核算,并且合理的确认,同时可以按照每一个时间段进行平均摊销,在记录是,可以归纳到对外医疗服务的成本项目中。
(二)做好提取坏账的准备
对于医院而言,其坏账主要便是与应收取医疗款项有管理,正是因为这样,在进行提取坏账的准备过程中不能将病人的医药费款项包括其中,必须以:应收取医疗款项+应该收取的在院病人应付医药费-预取的医疗费款项+其他类型的应收取款项作为整个坏账准备条件下的提取技术。针对某些并不能有效回收但是数额又相对较大的坏账而言,在对当前收支平衡不造成任何的影响的情况下,直接在支出中进行相关的数额冲销。
(三)对固定资产相关的折旧方法进行有效的完善
在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中,并且将以可以对固定基金账户进行取消,增设一条累积这就账户条款,在医院资产的负债表中可以作为医院实际固定资产相关的备抵科目,使得医院本身的会计报表可以对医院的净资产、收支结余以及资产进行有效、真实的反映。根据我国目前所实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而言,从实际来讲,医院对一些已经淘汰的设备或者是毫无价值的存货都必须确认为资产项目中的一项,正因为这一条使得企业财务报表与实际资产数量并不符合,而对于企业而言,使其提供的财务相关的信息也毫无可靠性与真实性可言。笔者建议此处可以参照我国《固定资产》中相关的规定,在医院财报表“固定资产”项目下在进行“企业固定资产维修资金”子项目。并且对医院病房、设备维护等所需要的资金进行核算,同时对固定资产专修所造成增加的价值进行可靠的反映,实现对资产价值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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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实质即是它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是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其结果必然导致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应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上市公司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歪曲财务报告等行为,证券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其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对其给予一定的惩罚。但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多,证券监管门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要做到监管全面到位也不是容易的事。因此,证券监管部门的管力度薄弱,就会导致个别上市公司不遵守市场纪律,为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能。另外各个监管部门在会计监管上分工不明确,职责重复,导致在会计监管问题中存很多冲突,弱化了政府监管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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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工作中,广泛运用计算机来处理经济业务,是会计技术上的革命,但并没有改变会计的基本原理。会计电算化仍然要遵循复式记账的基本原理,对发生的经济业务都要运用复式记账原理,编制会计分录,登记账户,然后编制会计报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内容、目标及原则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内容、目标及原则全文如下:
(一)对会计电算化实施内容的片面观点
在我国仍有不少人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实施内容,需要做哪些工作持有片面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会计电算化就是建立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过程。只要会计信息系统已建成,或者已购买到会计信息系统,企业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就完成了。在开发会计信息系统时采用了系统工程的方法,就表明整个会计电算化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把这一系统工程中的某一部分扩大为会计电算化的整个内容,从而忽略了其他的内容。
2、认为会计电算化就是建立会计信息系统,而建立会计信息系统也就是编程工作。这种观点不仅忽略了会计电算化的其他内容,而且在建立会计信息系统时也抛弃了系统工程的方法。
3、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企业要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就必须一步到位,健全所有的子系统,甚至扩大到整个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它忽略了会计电算化是系统工程的特点,把系统工程多步骤多阶段性简化为单一阶段,把会计信息系统多子系统的可分离性变为统一整体的不可分离性,从而也否认会计电算化的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4、会计电算化只是会计部门的工作采用电算化,与其他部门的工作无关。认为会计电算化就是以计算机代替手工记账、算账、报账,否认了会计信息子系统与管理信息系统其他子系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些片面观点,影响了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
(二)会计电算化实施应包括的内容
1、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规划根据企业发展的总目标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总目标,明确会计电算化的总目标;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会计信息系统的总体结构,划分各子系统,并确认它们之间的联系;确定会计电算化工作目标实现的阶段和步骤,以及建立各子系统的先后顺序;确定会计电算化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方案,以及资金来源与预算等项内容。2、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建立包括实施人员组织、会计软件的取得、硬件及环境的购置安装、系统软件的配置、新旧系统内容的转换等内容。3、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管理包括人员管理、使用操作管理、维护管理、档案管理等。
由上可以看出,会计电算化内容非常丰富,它不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还是一个人机系统,忽略任一方面的内容,都是对会计电算化的片面认识,都会给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带来不利的影响。
(一)提高财会工作效率
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特点,把繁杂的记账、结账、报账工作交给高速的计算机处理,减轻财会人员的劳动强度,并且由于计算机的精确性和确定性,可以避免手式操作产生的误差,以达到提高财会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促进会计职能的转变
手工条件下,财会人员被繁重的手工核算工作所包围,没有时间和精力更好地发挥会计参与管理、决策的职能;通过电算化,使财会人员解脱了繁重的手工操作,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企业管理与决策,更好地为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三)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手工条件下,由于大量会计信息需要进行记录、加工、整理,使需要信息者不可能及时得到信息,这不利于企业经营者掌握经济活动的最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而电算化后,大量的信息都可以及时记录、汇总、分析、传送,保证向企业管理者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四)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
会计电算化,给会计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从各方面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更新知识结构,一方面为了参与企业管理,更多地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另一方面还必须掌握电子计算机的有关知识。好的会计基础工作和规范的业务处理程序,是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所以会计电算化也要求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五)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
企业管理信息电算化的目标及任务,就是要以现代化的方法去管理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因而,会计电算化不仅要使会计工作本身现代化,最终目标是要使企业管理现代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合法性原则
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有关法律制度为原则。必须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必须遵循财政、财务部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还要遵循本企业的财务制度,以保证机构设置的合法性,岗位分工和人员职责的合法性,操作使用的合法性,输入、输出及内部处理的合法性,输入数据的合法性及输出信息及格式的合法性。
(二)效益性原则
提高经济效益,是会计电算化的最终目的。提高经济效益,也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直接经济效益,即直接投入直接产出的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即由于会计电算化而引起企业的现代化,产生的非直接经济效益。
效益性原则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注意:1、在系统实施前,应从经济效益,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各种约束条件进行全面分析,先进行整个系统的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具备条件进行会计电算化工作。2、可行性研究要围绕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开展。评价电算化系统的经济效益,要从会计电算化能否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量,能否准确、及时和全面地提供必须的信息,能否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决策水平等方面着眼。3、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力求降低设计开发成本,提高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三)系统性原则
以包括整体观点,关联观点,发展观点,最优观点在内的系统观点来进行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应注意以下两点:1、内部与外部相联系。会计部门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是密切联系的。因此,实施会计电算化时,应考虑包括各职能部门在内的企业整个管理工作的电算化工作,把会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既要分清各子系统的界面,又要留好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并在数据结构设计上做到信息共享,减少数据冗余。2、局部目标与整体目标相结合。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仍可分许多子系统,实施会计电算化,不可能一次全部完成各子系统,必须分阶段进行。在进行分部子系统设计实施时,必须有全局的观点,确保整体系统的完美组合和高质量性。
(四)规范性原则
包括系统设计的规范性,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数据信息的规范性等。有了这些规范性的要求,可避免由于人的主观因素而造成系统实施的偏差,从而避免会计电算化工作失败的可能性。
(五)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是会计电算化系统能否实际使用的前提。影响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1、准确性。即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在易出现错误和失误的地方,建立尽可能完善的检错和纠错系统,进行重点防护,保证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2、安全性。要求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防止系统被非法使用及非法改动,此外还应有系统破坏后的恢复功能等。3、易扩充性。即整个系统在运行周期内,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而要求系统随之进行改变的难易程度,易扩充性要求对系统的修改和扩充能够非常容易地进行。
(六)易用性原则
易用性也就是易操作性。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者是会计人员,因此系统必须尽可能地方便用户,具有友好的界面,准确简明的操作提示,简单方便的操作过程,并要求尽可能地使用会计术语,使会计人员一学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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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会计电算化时,企业应考虑包括各职能部门在内的企业整个管理工作的电算化工作,把会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既要分清各子系统的界面,又要留好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并在数据结构设计上做到信息共享,减少数据冗余。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原则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原则全文如下:
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不是随心所欲的,它必须考虑会计工作的特点和企业的现状,以及有关法律制度,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使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达到其最终目标。一般地,应考虑如下几项基本原则:
即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有关法律制度为原则。
第一,实施会计电算化,必须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
第二,必须遵循财政、财务部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三,还要遵循本企业的财务制度,以保证机构设置的合法性,岗位分工和人员职责的合法性,操作使用的合法性,输入、输出及内部处理的合法性,输入数据的合法性及输出信息及格式的合法性。
提高经济效益,是会计电算化的最终目的。提高经济效益,也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直接经济效益,即直接投入直接产出的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即由于会计电算化而引起企业的现代化,产生的非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虽然不能从表面上看到是由于企业实施电算化。
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注意:
第一,在系统实施前,应从经济效益,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各种约束条件进行全面分析,先进行整个系统的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具备条件进行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二,可行性研究要围绕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来开展。一般来说,评价电算化系统的经济效益,要从会计电算化能否节约企业的流动资金占用量,能否准确、及时和全面地提供必须的信息,能否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决策水平等方面着眼。也就是说,要从计算机是现代化管理的辅助工具这个角度来评估它的效益。
第三,在系统设计过程中,也应坚持效益性原则,力求降低设计开发成本,提高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也就是以包括整体观点,关联观点,发展观点,最优观点在内的系统观点来进行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内部与外部相联系。
会计部门作为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是密切联系的,因此,实施会计电算化时,应考虑包括各职能部门在内的企业整个管理工作的电算化工作,把会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既要分清各子系统的界面,又要留好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并在数据结构设计上做到信息共享,减少数据冗余。
第二,局部目标与整体目标相结合。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仍可分许多子系统,实施会计电算化,不可能一次全部完成各子系统,必须分阶段进行。这样,在进行部分子系统设计实施时,必须有全局的观点,考虑到与其他子系统的联接性,使逐个实施的子系统全部完工后能组成高质量的整个会计信息系统,而不能只考虑局部的优化,以至影响整修系统的完美组合和高质量性。
包括系统设计的规范性,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数据信息的规范性等。这些规范性的要求,可以使系统实施避免二义性,避免由于人的主观因素而造成的系统实施的偏差,从而避免会计电算化工作失败的可能性。
可靠性是会计电算化系统能否实际使用的前提。影响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很多,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准确性,即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在易出现错误和失误的地方,建立尽可能完善的检错和纠错系统,进行重点防护,保证输入数据及操作的准确性。
第二,安全性,要求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防止系统被非法使用,数据丢失及非法改动,此外还应有系统破坏后的恢复功能等。
第三,易扩充性,即整个系统在运行周期内,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而要求系统随之进行改变的难易程度,易扩充性要求对系统的修改和扩充能够非常容易地进行。
易用性也就是易操作性。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者是会计人员,因此系统必须尽可能地方便用户,要具有友好的界面,准确简明的操作提示,简单方便的操作过程,并要求尽可能地使用会计术语,使会计人员一学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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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2006年发布38个,2014年发布3个,共41个。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把握会计改革方向,稳步实施新会计准则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把握会计改革方向,稳步实施新会计全文如下:
2007年,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已经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在这一大背景下,国有企业应何时执行新准则?面对新准则的挑战,国有企业如何应对?如果执行新准则,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应对新准则,应紧紧把握三个要点——把握方向,领会实质,稳妥推进。
当前形势下,新旧会计标准并存的格局依然存在。尽管新准则已在上市公司等全面实施,但我国原来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专业核算办法、问题解答等并未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并存,原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并存。
《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起在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但自2007年开始执行新准则的上市公司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必须注意的是,其他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继续执行,同时还应执行相关专业核算办法及问题解答。此外,部分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国有企业,仍应执行财政部1993年发布的相应行业会计制度。
对于基础工作比较扎实、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财政部鼓励执行新准则。但是,由于新准则改革了会计确认与计量原则,可能影响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因此,希望执行新准则的国有企业,应与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相关会计政策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按规定程序表决通过。
大中型企业实施新准则乃大势所趋。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最近明确指出,新准则“2007年在上市公司实施一年后,经过总结、调整和完善措施,2008年推出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到2009年争取全面推开,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这套准则体系”。因此,新旧准则并存的格局时间不会太长,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准则是基本方向,是大势所趋,符合国际会计惯例。
最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具有公共受托责任(public accountability)的主体应全面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其他主体应执行专门为中小主体制定的简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的是减轻报告负担,降低信息成本。所谓具有公共责任的主体,主要是指公开发行证券的主体以及银行、保险、证券经纪、养老基金、共同基金、投资银行等机构。
就我国而言,上市公司及大中型企业执行新准则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趋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我国下一步会计改革的方向非常明确:上市公司、金融证券保险企业、大中型企业等具有“公共受托责任”的主体执行新准则,其他企业则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因此,我国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并不会废止,但会逐步修改与完善。
首先,新准则要求更加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细化信息披露,强化管理层责任。
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政策比较灵活,要求会计人员进行大量的职业判断。对此,许多企业以为会计准则灵活了,会计人员“毛估估”就行了,这是一种极为错误的认识。新准则的确增加了管理层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利,但并不是给予企业完全自由,实质是增加了管理层责任。
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利在企业,但责任也在企业。如果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应负相应的责任,这也是安然事件后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即会计处理的权利和责任均由企业承担,强化管理层责任。对此,新准则要求管理层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就是管理层要承诺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新修订的《刑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准则细化了信息披露,实际上通过财务报告公开了企业与会计处理相关的所有信息,将企业暴露在公众面前,从另外一个层面加大了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督力度,对此企业管理层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其次,新准则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治理,优化管理决策。
新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为企业制定会计政策和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搭建了一个国际化的平台。同时,新准则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对企业合并等也作出了有别于国际惯例的规定。
上述这些改革举措,势将影响企业的管理与决策,影响企业的业务流程与管理方式。例如:
——新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国际研究表明,这两种方法具有不同的经济后果,企业应该采用哪一种会计处理方法,需要管理层筹划与决断;
——新准则规定,企业采取股权激励而向员工进行的股份支付,应按公允价值入账,计入成本费用,这必将导致企业净利润下降,到底采取何种激励模式也需要企业管理层慎重决策;
——金融资产划分的类别不同,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相同,企业应考虑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合理划分金融资产。
新准则在赋予企业选择权的同时,也给企业提出了新的课题,企业只有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方可作出优化决策。另外,由于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而公允价值并非会计人员能够确定,因此,在执行新准则时,企业还需要完善内部管理与沟通,要求合理安排业务流程,准确确定公允价值,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首先,管理层应率先垂范,加强学习培训。新准则的创新与突破之多,改革力度之深,仅次于上世纪90年代以“两则两制”为核心的会计改革。如果说上世纪90年代的会计改革实现了我国会计标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而此次新准则的推出,则实现了我国会计标准的实质性国际趋同。
我国会计改革的历史经验表明,没有企业管理层的推动,会计标准改革很难取得实效。我国《会计法》就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标准改革不仅仅是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而且在更深的层次上涉及管理与决策的改革。
管理层应率先学习领会新准则的基本理念,掌握新准则实施对业务流程、经营决策与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同时,还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督促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为全面实施新准则奠定坚实基础。
新准则的实施是一个渐近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尚未执行新准则的国有企业,首先要充分认识新准则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有序地执行新准则,切不可盲目实施。因为企业会计准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如果企业决定实施新准则,就应全面执行所有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而不能挑选部分准则执行,这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而言,压力很大,困难很多。
其次,企业必须事先研究业务流程改造,建立健全适合新准则的会计业务流程,设计符合新准则要求的会计处理系统。
再次,企业还必须及时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系统,及时全面地采集新准则需要的公允价值信息、资产市场价格信息、相关市场参数信息(如利率、汇率、税率等),以便按新准则要求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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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所讲的会计委派制度是指所有者或政府机关或企业的上级部门为了实现对分支机构或下级部门的有效管理而采取的内控措施。但则主张把会计委派制度引伸为金融监管当局为了控制金融风险,维护存款人利益而采取的一项监管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初探相关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初探全文如下:
[摘要]衍生金融工具从其诞生到现在,短短20多年的时间里,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破坏力,如何对衍生金融工具实施有效地监管是亟待解决的难题,而会计监管正是人们十分重视、同时也是最有效的监管手段之一。本文着重分析了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会计收益
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世界经济的内容和行为规则,在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经营活动日益发展的同时,国际资本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已经成为现代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衍生金融工具既是重要的风险规避工具,同时又是巨大的风险源,因此对衍生金融工具加强会计监管,研究和制定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事情。
衍生金融工具是在传统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因此又被称为创新金融工具。它是根据股价、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工具的未来行情趋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跨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工具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是企业规避金融风险的一个主要手段。因而衍生金融工具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为规避风险和获取投机利润对初始投资要求较低的合约。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模式的选择,取决于各国市场的发展程度、发展趋势以及会计信息的可操纵程度等因素。会计准则模式可分为两类:
模式一:衍生金融工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并在会计报表内予以确认;初始计量采用交易对价的公允价值(即历史成本),后续计量则一致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非套期保值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其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一般在当期直接计入净收益(有充分证据证明持有至到期的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可不确认,但各期的处理必须一致);套期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在符合套期会计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套期项目有效套期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待被套期项目相关损益实现时予以确认,无效部分视同非套期保值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对衍生交易的相关政策,以及各项衍生金融交易的交易目的、面值、期限、风险、套期保值等信息,并披露衍生交易对企业整体影响的相关信息(如风险值信息)。
模式二:衍生金融工具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但并不在基本报表内予以确认,通过附表或附注予以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一致地采用初始交易时交易对价的公允价值(历史成本),其公允价值及其变动通过前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附表或附注予以披露;套期保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中予以充分披露但并不进入会计报表;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对衍生交易的相关政策,以及各项衍生金融交易的交易目的、面值、期限、风险、套期保值等信息,并披露衍生交易对企业整体影响的相关信息(如风险值信息)。
如果相关市场发展完善,容易从市场上获得较为可靠的公允价值信息,而且这些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不容易被操纵,那么就可以采用模式一;如果市场发展尚不够完善、会计信息又在一定程度上容易被操纵,那么就必须选择模式二。
(一)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
按照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资产的定义是:“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负债的定义是:“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在现在承担的未来向其他主体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的义务”。总的来说,无论是资产还是负债,其定义核心都是会计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在将来必然要引发的经济利益或资产、劳务的流入或流出。
而衍生金融工具则不同,它表现为一种远期合约,即一种待履行或履行中的合约。实现合约的交易要在将来发生,其立足点不是过去,所以无法可靠的计量。因此,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和现行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是矛盾的,充其量也只能把它当作或有资产或或有负债进行处理。要是衍生金融工具名正言顺地得以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就必须修订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
(二)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所带来的损益不符合实现原则
早期收益实现原则强调,只有在收入的赚取过程已经完成,并且收入已实现时才予以确认。已实现是指企业实际已经取得现金或现金要求权。后来,FASB在SF ACNo.5(1984)中把“已实现”扩展为“可实现”。“可实现”指企业获得随时可以转化为已知金额的现金或现金要求权。虽然实现原则的限定条件有放宽的迹象,但其影响依然根深蒂固。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或损失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它无法满足实现原则。这也是它迟迟没有进入财务报表的原因之一。
(一)对决策有用观的重视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关于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的目标,形成了两个有代表性的流派,它们是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受美国FASB的影响,决策有用观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而在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的影响下,很多新出现的经济活动由于不符合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而无法在表内确认。为了提高表内信息的有用性,会计界迫切希望突破传统理论的框框,将诸如衍生金融工具、人力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纳入表内反映。
(二)会计收益概念的发展
传统的会计收益概念,主要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之上,强调收入实现和配比原则。这种收益确定观念是基于企业实质已发生的交易,是交易观察的结果,而且任何收入都必须是已实现和可实现的结果。这样,企业一些资源或状况即使已经发生变化,若没有确切的交易与之对应,就不予反映。然而市场经济是一个充满高度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动态经济,这种会计收益观念显然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1980年,美国FASB首先提出了“全面收益”的新概念,并将它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由企业所有者以外的交易及其他事项与情况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变动”。可以说,会计收益概念的发展、收益表的扩展,为在表内确认和报告衍生金融工具的相关信息提供了理论支持以及构筑了良好的平台。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在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以后,我国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势必要发展并一步步成熟起来,这就迫切需要相关的会计准则。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上述模式二是最佳选择,待相关市场发育成熟以后,再考虑进行表内确认和公允价值计量。在财务报告附注中需披露如下信息:
(1)增加一张“金融工具明细表”,表中列明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交易的一般信息,如衍生金融工具的类别、特征、风险系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到期日及持有日。这是影响衍生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重要因素。
(2)与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交易相关的会计政策,包括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披露、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公允价值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之间的差异和列报及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
(3)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如信用风险、货币风险、利率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流通风险,以及对这些风险进行管理的策略。
(4)与套期保值相关的信息。
(5)衍生金融工具与企业经营面临的风险等信息。如市场价格的预测信息,对财务报告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应揭示其市场价格在未来的可能变化以及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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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原则导向抑或规则导向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原则导向抑或规则导向全文如下:
摘要:目前国际上占主导地位的会计准则有以规则为基础的美国会计准则和以原则为基础的国际会计准则。两种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应用价值、适用范围、规范基础等方面,会计准则的调整问题是一个政治化的博弈过程。
关键词:会计准则;原则导向;规则导向
2001年11月,美国最大的能源业巨子-“安然”公司会计造假案事发,它让安然公司不复存在,让安达信国际会计公司分崩离析,安然事件余波未平,美国上市公司又爆发出一系列极具震撼力的财务舞弊丑闻,从而引发了纽约股市大跌和美国资本市场的巨大恐慌。为此,在美国各界的督促下,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加快立法进程,试图从根本上封堵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制度性漏洞。
2002年7月30日,布什总统签署了《萨班斯-奥克莱斯法案》,基本奠定了后安然时代美国会计、审计发展和公司治理及证券监管框架,特别是对美国会计监管、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会计和审计准则制定提出了重大的改革措施,其中与会计准则制定有关的热点问题就是: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是否要转向以原则为导向?该法案尽管没有明确规定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当坚持以原则为导向,但要求SEC具体研究美国采用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体系的可行性,FASB也于2002年10月底发布了《关于美国以原则为导向制定会计准则的方法和建议》,对准则制定模式由现行的规则导向转变为原则导向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不难肯定,美国会计准则一场大的变革即将发生。事实上,这也是除了美国以外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甚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面临的问题。
(一)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制定的演变过程
纵观历史,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制定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一次变革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在1934年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成立以前,美国会计可以说是相当自由的。针对1929年股市崩溃及随后爆发的金融危机,美国分别于1933年和1934年颁布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其中1933年的证券法是针对证券初次发行制定的。(1)SEC在制定会计准则方面拥有法律赋予的最高权威,但自成立以来,它一直把这种权利限制在监督作用上,准许并鼓励民间职业团体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保持主导地位,对会计准则制定活动的干预迄今为止相当少。
1.会计程序委员会(1938~1958年):
1938年,美国会计师协会正式成立,由21位任期一年的委员组成的会计程序委员会(CAP)。在1939~1959年的20年间,CAP共发表了51份《会计研究公报》,其中绝大多数是针对具体实务问题。由于CAP发表的ARSs主要是对现行会计处理惯例加以选择和认可,而缺乏对会计原则的系统研究,缺乏前后一贯的理论依据,并允许会计方法程序的过分多样化,其强制性和权威性也不够,而导致实务界和会计理论界的普遍批评,使其在1959年不得不停止工作。
2.会计原则委员会(1959~1973年):
1959年,AICPA成立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取代了会计程序委员会。APB由18至21位委员组成,主要来自会计师事务所,也有少数来自工商界、政府部门和会计教育界。APB把制定会计实务处理的指南或文告作为工作重点,在1959~1973年间,它共发表了31份意见书。此外,它还发表了一些代表APB对会计与报表的基本问题观点的报告,但并不作为“公认会计原则”的内容。然而,APB的工作仍然不能令会计职业界和工商界满意。外界批评APB只是对实务问题采取“救火机”的工作方式,而忽略了基本会计理论研究,从而使它的意见书缺乏理论框架而出现了不一致。另外,APB无法对经济环境变化作出正确反应并无力抵制某些外界集团的压力。
3.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73~):
由于外界批评的加剧,SEC公开指责APB的“意见书”导致误解。于是,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73年6月30日宣告成立。在组织上,FASB脱离AICPA的直接领导,而归属于由9个职业团体的代表组成的财务基金会(FAF),(2)保证了表面上、事实上的独立性。FASB的主要任务是,针对重大会计问题,回顾前任机构制定的准则公告,并制定相应的财务会计准则及其解释文件等。由于CAP和APB在工作中受到批评之一就是制定会计准则缺少理论依据,FASB在建立之初,就把理论的研究作为本身的任务之一。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根据研究的成果先后发表了7辑《财务会计概念说明》,对财务会计行为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包括财务报表的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财务报表要素以及各种要素的确认计量等问题。
然而,就制定机构而言,FASB这样一种组织体制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最典型的莫过于会计准则的制定倍受利益团体的影响,特别是当一个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影响较大时,FASB必须为平衡各方政治或商业利益而妥协,结果是准则的制定过程漫长,而最后公布的准则在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上又大打折扣。对于这种情况,美国参议员梅特卡夫和众议员莫斯早在1975年就尖锐指出:美国的会计界和会计准则的制定完全由八大会计师事务所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左右,其结果是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完全受上述势力的影响而未能履行其职责、未能发挥其预期的职能作用。因此,《萨班斯法案》一项重大的改革内容就是建立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由其行使会计准则制定权,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权、监督权和调查惩戒权,以及其他能够提高职业准则和审计服务质量的权利。
(二)《萨班斯法案》出台的背景
随着经济业务的日趋复杂和会计、审计诉讼法案的日益增多,CPA为了降低自身的审计风险,企业会计人员为了便于实务操作,要求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提供越来越详细的、甚至能够与会计实务问题相对应的会计标准,从而导致美国会计准则日趋繁杂而具体,会计准则逐渐演化成“会计规则”,偏离了会计原则的发展方向,甚至一些会计准则或规则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与基本会计原则相背离或者矛盾的情况。
因此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出现“准则超负荷”(standards overload)现象。(3)“准则超负荷”对于会计实务、财务信息使用价值及管理决策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如企业会计人员和CPA只是一味地迎合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或者为了钻准则的空子故意忽视)经济交易的实质,从而在对某些交易的处理上丧失了基本的会计、审计职业判断要求;报表使用者可能难以理解过分复杂的财务报表或其它披露资料。可见,准则超负荷现象导致准则的遵循成本大于可获得的收益。
美国这一以“规则”为基础(Rule-based)的会计准则体系的缺陷在安然公司会计造假案中得到了较为充分的暴露。例如:安然公司不恰当地利用“特别目的实体”(SPE)进行会计造假。SPE是一种金融工具,企业可以通过它在不增加资产负债表中负债的情况下融入资金。
安然公司为了能为它们高速的扩张筹措资金,利用SPE成功地进行表外融资几十亿美元。但是在会计处理上,安然公司未将两个SPE的资产负债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合并处理,但却将其利润包括在公司的业绩之内,导致1997年至2000年期间高估了4.99亿美元利润、低估了数亿美元的负债。美国现行会计法规规定,只要非关联方拥有权益价值不低于SPE资产公允价值的3%,企业就可以不将其资产和负债纳入合并报表,但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企业对SPE有实质的控制权和承担相应风险,就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事后安然公司自愿追溯调整有关SPE的会计处理看,安然公司显然钻了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空子。尽管造成华尔街众多公司舞弊案的原因是多样化的,规则导向准则还是在其中起了不小的作用。因此,《萨班斯法案》暗示改革美国以“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体系,转向以“原则”为基础(Principle-based)的会计准则体系,堵塞会计准则中存在的漏洞,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然之举。
从美国会计准则的历史看,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1973年以前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奉行的是“原则导向法”,1973年成立FASB以后至《萨班斯法案》出台之前采用的是“规则导向法”,而《萨班斯法案》的出台则意味着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对“原则导向法”的回归。
(一)交易费用理论与会计准则
罗纳德.科斯(Ronald.Coase)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运用市场机制的费用,其中包括了人们市场上搜寻有关的价格信号,为了达成交易进行谈判和签约,以及监督合约执行等活动所花费的费用。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是一个定理群,由三个相互联系的定理组成。
第一,如果交易费用等于零,不论权利怎样安排,都能实现当事人的财富最大化,适当的机制能够主动达到帕累托最优。
第二,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交易费用,不同制度安排会产生不同的经济结果,需要寻求一种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产权安排。
第三,由于制度本身的产生不是无代价的,因此,产生什么制度,怎样产生制度的选择将导致不同的经济效率。当然,科斯假设零交易费用的“第一定理”只不过是为正交易费用世界的分析做铺垫。斯蒂格勒也认为,一个没有交易费用的社会,宛如自然界没有摩擦力一样,是非现实的,交易费用是决定制度形式的关键之所在,任何制度安排都需要费用,会计准则合约安排也不例外,要确定资源培植的最佳方式,就必须考虑到交易费用。
会计交易活动是在会计准则这一产权制度下发生在企业内部因受托责任而引起的一种管理交易活动,不同的会计准则,会计交易活动的成本即交易费用也不相同,从而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有不同的影响。只有一种会计准则所引起的效率大于它所需要的交易费用时,这种准则安排才能进行,即准则的优越性取决于其在运行中所支付的准则费用的高低。因此,一切会计准则存在的合理性都取决于它是否能将交易费用降至最低限度,交易费用的大小对于会计准则的安排起着决定性作用。
尽管美国以规则为导向制定GAAP的历史已达65年之久,美国的资本市场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开放最完善的市场,然而,近期暴露的大公司丑闻表明美国现行的准则制定模式存在重大缺陷。美国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导致交易费用过高,具体表现在上市公司恶意违背市场规则、管理当局蓄意舞弊,审计师和公司治理明显失败,投资银行家、证券分析师虚假误导。人们不得不对准则制定模式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规则导向法下,会计职业界人士难以跟上理论界的最新进展,会计准则难以使用且颇费成本;原则导向法使准则更易于理解和执行,并且职业判断使用的增加将能更好地反映交易和事项的实质,更少的例外也能增强财务信息的可比性。由规则导向转为原则导向可以减少上市公司打“擦边球”、钻规则漏洞的现象,从而降低交易费用。
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本身具有不完全性,这种不完全性虽然受到有限理性和时滞的客观限制,但更多的是出于利益均衡的需要,这在规则导向下尤为突出。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各利益相关方都根据自己的特殊利益或从自己所处的特殊地位出发,提出各自的要求一每个人都想准则对自己更为有利。而准则制定机构本身也是这一博弈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它也是有自己效用函数的“经济人”,其效用主要表现在准则制定上的垄断权与权威性。
因此,准则制定机构为了自己效用函数的最大化,为了利益相关方之间求得平衡(缓解各方对准则制定机构的抵制力,以保证各方都能接受博弈的结果),只有通过将经济业务事先考虑周全并规定得事无巨细,通过庞大的准则体系达到这一要求。所以,可以这么说,交易成本的扩大是规则导向下为了均衡利益所付出的代价。对此,乔伊、米勒在1984年就持否定态度,认为美国会计“花费过多,评价过高、过分,并不那么实际”,认为它所走过的道路并不一定带有普遍意义(FrederrickD.S.Choi&Gerhard G.Mueller,1984)。
(二)制度变迁理论与会计准则
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是用于约束人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从总体上讲,制度相对稳定但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能会出现修订和调整,或干脆被一种新的制度所取代,这就是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的基本动力,就是行为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诺斯指出,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在于经济主体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利润,即希望通过制度创新来获取在已有制度安排中所无法取得的潜在利润。
如果一种制度安排还存在潜在利润的话,就意味着这种制度安排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因而处于一种非均衡状态。制度非均衡的出现,意味着出现了制度变迁的客观必然性和基本动力。但变迁的发生还取决于制度变迁的收益成本分析。只有预期的净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作为制度变迁主体的人(企业或政府)才会去推动制度变迁,一项制度安排才会被创新。制度变迁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影响经济发展诸要素中被人们长期忽略的制度因素。会计准则是一种制度,而且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产权制度。运用制度变迁理论,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会出现会计制度的改革,为什么要制定会计准则,达到制度均衡状态。
反观美国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其体系繁杂而具体,(4)包括FASB发布的会计准则公告、紧急问题工作组(EITF)发布的问题解释、AICPA和SEC发布的有关会计准则等。其中许多都是根据实务中出现的某一问题而专门制定。这种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如今已是弊端尽露,因为它导致规避行为,弱化职业判断,不利于财务报表编制者和CPA就特定准则对财务报告的整体影响进行客观评价,直接造成中小投资者的巨额损失。可见,美国的规则导向会计准则达不到帕累托最优,这种制度安排已经到了不得不变革的紧要关头。当然,从现行制度转变到另一种不同制度的过程,所需花费的代价是昂贵的,但只要转变到新制度安排达到的总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费用,变革就必然会发生。
值得指出的是,看似庞大的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其实存在不少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
第一,与企业经营活动相比,会计准则的覆盖范围狭窄。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与合作伙伴通过战略联合、合资经营、合作合伙制企业或组织“特别目的实体”进行经营活动,从而化解或优化风险分配。但是美国的会计准则对这类经营活动或者不要求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或者只做很松散的报告要求,对于一些已作出承诺而尚未执行的义务也不要求企业报告,以至于给企业造假的机会。
第二,美国财务报告体系只要求企业披露其资产、负债、盈利和现金流的风险,而对于越来越多的因使用金融工具引起的风险,没能将有关会计准则置于风险与报酬的概念的基础上,投资者无法评估企业的整体风险。
第三,美国会计准则还忽视了无形资产的确认,从而造成了资本成本过高、巨大的内部交易收益以及经理对财务报表的扭曲等结果。所以,从现行会计准则规范内容的滞后性和不完全性看,其变迁也是符合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的。
其实,从国际会计准则的变迁中我们也不难看出,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将占据未来会计准则发展的主流,这在欧盟各国、澳大利亚已经有了明显的表现。(5)
(三)原则导向法与规则导向法的综合比较
从所掌握的材料看,没有哪个文献对“原则导向法”和“规则导向法”有过清楚而权威的解释。通常认为[1]:原则导向法要求会计准则更多地偏向于对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作出原则规定,更注重经济交易的实质,很少对适用范围作出限制,因为更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规则导向法则要求会计准则更多地偏向于细致的会计规定,对适用范围有较多的限制,同时还配套有详尽的解释和运用指南。据此,我们尝试着通过下表列示出两种导向的主要区别点,以加深对两种导向模式的理解和应用。
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作简单比较可以发现它们的几点不同之处:
(1)准则的内容相差太多。国际会计准则仅包括了39个具体准则和18个解释公告;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截止到2003年5月15日共发布了150个具体准则,数量几乎是前者的4倍
2)准则中叙述语言的明确程度不同。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中确认一项租赁为融资租赁时要求“租赁期占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在租赁开始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要求“租赁期等于租赁财产的估计经济寿命的75%或更多一些;在租赁期开始是最低租金的现值,应等于或超过出租人租赁开始时租赁财产公平市价,高于出租人保留的和预期可获得的任何有关的投资减税额的90%。”
(3)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不一样。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由会计准则和解释公告两部分组成;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体系则分成4级,分别有:第一级,FASB准则公告和解释、APB意见书、AICPA会计研究公报;第二级,AICPA的行业审计与会计指南、FASB的技术公报、AICPI的见解声明;第三级,FASB的紧急实务委员会研究报告、AICPA的实务说明;第四级,AICPA的会计解释、FASB的执行指南、普遍认可或接受的行业会计实务;内容繁杂而具体。两者差异如此之大,不难肯定美国调整会计准则导向的种种举措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还会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其间可能遇到的问题有:
1.会计选择的自由度加大,对会计职业判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规则导向转为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由于缺少一一对应的详细会计规则,企业在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要求提高,需要其更多的职业判断,会计人员必须要向社会公众和CPA解释其处理会计事项的依据所在。公司必须在会计准则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一个具体的企业会计制度,确保会计工作有章可循。对于诚信度高、职业判断水平较高的企业而言,职业判断的增加的确会增进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职业判断的滥用,为会计操纵留下更大空间。
所以,原则导向模式对会计监管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注册会计师以什么标准来鉴证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会计报表?他的专业判断是否合理?这样,报表编制者和CPA有没有达到原则导向会计准则所需的专业判断水平就成了一个摆在眼前的问题。我们认为,美国会计职业人员的素质是较高的,但如果报表编制者与CPA共谋欺骗SEC等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话,事情一旦暴露,将比安然事件带给美国资本市场的冲击更富震撼力。因此,在加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同时,对整个会计职业界进行诚信教育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2.原则导向会计准则在理论上具有明显的优点,但在其执行过程中除了要求大量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外,还必须有健全的公司制度、完备的法律体系。
在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中,实施的是“萝卜”(激励机制)加“大棒”(约束机制)的政策。在激励机制的设计方面,股票期权成为倍受上市公司高管人员青睐的报酬方式,但它也使高官人员过分关注股票价格的波动,甚至不惜采取激进的会计政策以抬高股价。独立董事制度是美国约束机制的基础,然而在其付诸实施过程中远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在规则导向下,公司治理结构尚有如此不完备之处,若转向原则导向,这些缺陷连如何衡量都将成为一个问题。而且,按照原则导向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更易引起民事纠纷,律师和法官要根据什么标准作出裁决?我们认为,尽管美国从国会、SEC到FASB都表现出了强烈的向原则导向会计准则体系转变的愿望,准则制定模式由“规则导向”完全改为“原则导向”的可能性不大,(6)最终将会是“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相结合的会计准则,并且变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3.准则制定将是一个政治化的博弈过程。
会计准则涉及不同集团或人士的利益,一些有权力的机构和团体,基于自身的利益,往往直接干预准则的制定,以期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经济后果。如:FASB的一位早期委员David Mosso就提出:“准则制定是一个政治化过程,其中存在着讨价还价和互相让步,事实上是一种权力游戏。这一游戏的关键在于企业收益,即根据特定需要来报告企业的收益。在这一环境下,准则制定者仅仅只能设立充分必须的规则,以制止这些规则达成权力平衡。”在变革过程中,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承受比平常更大的压力,协调不同集团的利益冲突,寻找各方面相关团体接受的准则,这将是一个政治化的博弈过程。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和政治利益倾向,并不会因为准则导向的转变而消失,那么如何看待导向转变过程中和运用中存在的这一永久话题呢?
4.美国现行庞大的会计准则体系如何向原则导向过渡,则是转换过程中遇到的另一个实际问题。
这个问题起码包括这样几点:
第一,FASB基于规则导向法下发布的7辑概念公告,如何按照原则导向法的要求进行全面的修订?评估美国的行为能否促进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开发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能否减少美国会计准则的详细水平和复杂程度?
第二,与规则导向法并存的庞大的“准则条款解释”是否仍然必要?原则导向法下不能过多“解释”的特征,又如何处理“解释”的范围问题(哪些该解释,哪些不该解释)?还有谁有权对根据原则导向生成的会计准则作出“解释”(现行的解释部门众多,有FASB、AICPA、SEC和紧急问题工作小组等)?
第三,是先立后破,还是先破后立?也就是说,要全面采用原则导向法的会计准则,必然要研究是新制定的会计准则采用原则导向,还是先对现有会计准则采用原则导向来进行修订,两种方法的衔接和过渡将是一个颇费思量的问题。第四,更为重要的是,采用原则导向法制定和实施会计准则,需要解决困扰美国会计的环境性问题,即安然事件中暴露出来的所谓“核心问题”或“根本性缺陷”,这就是“从根基上反映资本市场日益增长的复杂性和反映对于个人及其公司改进财务成果压力的根本性缺陷”,否则,即使是导向再好的会计准则,也无法彻底根除会计违规机制的特有土壤。而这又是整个社会系统的问题,单纯靠会计是无能为力的。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制定公布了企业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涉及关联方披露、会计政策变更、固定资产和现金流量表等项目。我们认为在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应该继续走规则和原则相结合的道路,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做根本性改造)为核心,在其指导思想下继续制定具体会计准则,逐步建立起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
具体说,对“特殊性”、“关键性”的经济交易或事项宜注重“规则”,以防止企业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而对于“一般性”、“通用性”的经济交易或事项,则可以考虑原则导向法和规则导向法来制定会计准则,尽量重原则一些,轻规则一些。当然,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的关系应该是互补、互助的关系,不管是具体准则还是基本准则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系统,两者都处在不断地变化中,并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发展,它们始终又是相互依存的。
(1)G.J.Benston,Corporate Financial Disclosure in the UK and USA(Saxon House for the ICAEW 1976)
(2)这9个职业团体分别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经理协会、全美会计师协会、财务分析师联盟、美国会计学会、证券业协会、以及三个非盈利组织。
(3)美国会计学家Belkaoui把准则超负荷问题概括为:1.准则公告数量太多;2.准则规定过于详尽;3.通用目的会计准则无法满足诸如财务报告需要;4.准则要求过量的披露或过于复杂的计量程序。
(4)据统计,美国所有公认会计原则厚达4530页。正如FASB主席Robert H.Herz在2002年12月12日指出的,FASB没有充分关注披露的内容过多违背成本效益原则、特定会计方法没有反映经济实质、在会计准则中允许太多的例外、在资产负债表外融资过于灵活、披露内容不恰当等等。
(5)欧盟各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宣布自2005年起统一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美、欧会计监管部门也于2002年10月29日宣布,双方将在2005年之前消除在会计标准方面的分歧,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
(6)2002年9月25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在讨论原则导向法时,几乎所有的委员都认为,除非监管者(如美国证监会)愿意认可实务中可能出现相佐的情况,否则原则导向法不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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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会计的应用范围从原来的工业企业扩大到各个行业,并深入应用到一个企业内部的各主要部门,特别是应用到企业经营的销售环节。在近代成本会计的后期,《工厂成本》、《标准成本》等成本会计名著的出版,是成本会计具备了完整的理论和方法,形成了独立的成本会计学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构建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构建研究全文如下:
由于我国企业现在对成本会计准则还没有设立,所以,首先我们应该对其概念进行总结归纳,给企业成本会计定一个准确的定位。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是对企业内部成本一些账单的计算,使这些账能够达到准确、标准,在计算的过程中要根据一些准则来进行,以此来对企业成本的各项因素和其他关于计算的项目、配置、检查等进行规定,这会给企业成本核算带来准确的计算,体现其信息的价值性,给企业会计工作带来方便,使企业对内部资金的支持有一定的成本核算,对企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2.1 制定符合企业需要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体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使没有设立独立、完整的成本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这一方面出现了纰漏。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使得其内容与国际相关规定十分相似,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尤其对于产品成本的建立上,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从客观的角度看,其对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定义还不够明确,只是大致的概括了一下,没有集中体现。所以,对于企业成本会计准则还需要一些科学的方式去进行创新,以此来提高企业的快速发展。
2.2 国家进行成本管理和监控的需要 由于现在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社会中出现了很多的行业,而且这些行业的跨度比较大,有时就不可避免要对一些企业进行成本管理与监控,这样才能够使企业在监控中有效的对企业会计成本进行核算,对其提供的信息有准确度。例如,国有企业、政府采购、公共事业等,这些领域都是采用的成本加成的方式来进行计算的,这样更有价值性,所以国家对这些领域进行一定的管理监督措施是很有必要性的,这样能够给企业的成本会计准则带来一定的完善机制,从而促使企业逐渐形成独立完善的成本会计准则体系。
3.1 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目的和基本准则 根据以上我国企业对成本会计准则的一些基本了解,在以上的基础上来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概念基础条件和使用范围的设置。例如,对企业内部账单的核算,会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的规定来对其进行核算,一定要确保对成本合算的准确性,这关系到了整个企业的经济利益,牵动着整个企业发展的脚步。对于企业一些账单使用,设立一定的使用范围,加大企业的规范性,提高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统一性。
3.2 成本会计制度 对于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设立应当重视其设立的有效性,看是否能给企业成本计算带来方便,是否与企业的管理制度和产品生产上有冲突,企业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建立符合自己使用的成本会计准则,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体现出企业的创新能力,也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整合,所以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企业准确成本的设立、定额成本在各个不同上的配置、企业定额成本的设立、企业对于责任成本的制定等,这些都代表了制定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合理性。
3.3 成本计算的重要方式与次要方式 根据企业成本会计准则,企业在对成本管理时要重视对社会实际中的生产组织形式、生产产品的不同类型和企业生产产品的一些特色等一些客观的影响,可以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成本进行不同方式的计算,让其计算的方法有一定的选择性,所以在建设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时候需要对企业成本计算技术方式实行多元化,需要设立成本会计准则的主要方式和次要方式,其主要的成本计算方式有:不同的步骤方式、工作成本方式、不同批次的方式、产品种类方式等;其次要的成本计算方式包括:标准成本法、类型法、定额成本法等。
企业单位消费成本的主要报表与企业所有产品生产成本报表,构成了企业成本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对这方面的管理力度也十分的大,加强了其工作人员对成本编制的准确度,因为仔细缜密的成本报表关系着企业整体工作的流程与进度,对企业的管理方式是一种严厉的挑战,对于企业内各个部门对其产品成本报表的上交时间要进行规定,对于呈递上来的报表相关人员积极的对其进行审核,确定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呈递上来的报表进行公开披漏,这样可以提高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科学性,消除一些隐藏性的问题。
由于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资金的流动性非常的大,所以对这些资金的支出要进行及时的记录,使用一定的费用账册与明确的账户管理,使其各个部门留有一定的账据凭证,能给以后的对账与审帐带来方便,设立完善不同的产品流程资金帐目的收发、报废、转移与领退等审查整理制度,保存产品成本资料的原始记录,使其在日后的审查中能顺利完成。
根据以上的叙述,建立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有一定的困难,需要有整体的系统管理制度,也要建立企业以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基础体系,在我国现代的企业中制定统一的成本会计准则,把政府对企业的支持作为主要动力,努力制定形成我国企业独特、完整、统一的成本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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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原则即当经济业务的发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损益影响甚微时可以用简单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核算;反之,当经济业务的发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损益影响很大时,就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核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全文如下:
摘要:正确理解和运用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会计核算工作, 提高工作效率,文章在论述重要性原则内涵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其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 并指出运用重要性原则需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增强信息披露。
关键词: 重要性原则 成本会计 运用 职业判断
重要性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 在会计和审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 它的运用强化了对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了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 因此受到广泛的重视。笔者着重分析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 以期达到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认识。
(一) 重要
性的判定从会计角度看, 我国会计准则并没有对重要性原则给出明确的定义, 只是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 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那些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 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 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 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 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 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 可适当简化处理、合并反映。在评价某项经济业务的重要性时, 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从性质方面来说, 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 就属于重要项目; 从数量方面来说, 当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 因而也是重要的。
(二) 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分析
1. 运用重要性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 的要求。从会计是企业适应生产发展和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这个角度来看, 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会计核算又需要支付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对所有会计事项的处理一律不分轻重主次和繁简详略, 采取完全相同的处理方法, 全面详尽进行核算必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增加会计核算的成本, 抵消会计管理带来的效益甚至让企业得不偿失。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重要性原则,能够使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 加强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和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 有助于简化核算, 节约人力, 提高工作效率, 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 运用重要性原则, 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 抓住关键点。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 虽然越详尽的信息越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 但是如果会计信息不分主次,有时反而会影响使用者对信息的正确理解, 影响决策。那些对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对其决策更为重要。
3. 运用重要性原则需合理运用会计职业判断。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更充分地体现了以原则为导向的制定基础,需要大量运用职业判断。在基本准则中对于重要性原则定义是模糊的, 如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 但对重要性的标准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 如何把握重要性水平, 从而正确披露会计信息,只能通过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作出的主观判断加以确定。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较为普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账户设置
对于制造费用, 如果发生在基本生产车间, 必须先通过专门的账户“制造费用” 进行核算, 月末再根据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进入“生产成本” 账户, 而如果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 则可以不用通过“制造费用” 账户核算, 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账户,原因是相对而言基本生产是重要的必须详细反映, 辅助生产是次要的可以简化反映。
在给生产成本账户设置成本项目时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调整, 一般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专栏, 但若企业发生的废品损失、停工损失很多, 可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 成本项目; 若企业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较多, 可增设“燃料和动力” 成本项目等。再如, 若企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较高, 使得直接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低, 则可不单设“直接人工” 成本项目, 只设置“直接材料” 和“加工成本” 两个成本项目。
(二) 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辅助生产费用分配的直接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和顺序分配法均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1. 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 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 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 不互相分配费用。这种方法计算简单, 但由于不考虑各个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互相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 导致分配结果的准确性差, 因此主要适用于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较少的企业。这是因为当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较少时, 不考虑它们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 对成本分配结果的影响较小, 这时既不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又可简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工作, 符合重要性原则。
2. 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 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 由于对成本计算影响较小, 按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核算, 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 而直接增加或冲减管理费用。
3. 顺序分配法, 是指个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是按照受益多少的顺序依次排列, 受益少的排在前面, 先将费用分配出去, 受益多的排在后面, 后将费用分配出去。这里的排序就考虑了重要性原则, 本质就是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时只计算影响大的费用, 不计算影响小的费用, 受益少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多的) 在前面,向所有受益对象分配费用, 包括分配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受益多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少的) 在后序分配,不向前序分配费用, 因其提供给前序的费用少显得不重要,所以只需将该辅助生产车间原来的费用加上前序分来的费用向后序及外部的受益对象分配费用。这种方法适宜在各辅助生产车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有明显差距时采用, 此时充分体现出了重要性原则的思想。
(三)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 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少, 价值低, 在产品成本的计算与否对完工产品成本的影响很小, 就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 而把本月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
2. 在产品按所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 而且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加工费用比重小, 为简化核算, 在产品可以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 不计算其他加工费用, 产品的加工费用完全由完工产品负担。
3. 在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且各月费用发生较均衡, 则月末在产品成本可以按照年初在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条件下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相差不大, 算不算各月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影响不大, 因而不用费时费力地计算分配, 既简化了核算工作, 同时又反映出了在产品占用的资金。
4. 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已经接近完工, 根据重要性原则, 可以将月末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分配费用。
5. 定额成本法计算在产品成本。这种方法下, 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其数量和单位定额成本计算确定, 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的差额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该方法下每月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在产品不负担, 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 在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和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条件下, 由于脱离定额的差异原本就小, 在产品分不分脱离定额的差异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没有什么区别, 因此不必计算分配在产品应分的差异而直接按年初在产品成本固定计算。
(四) 联产品和副产品成本的计算
联合产品是企业的主要产品, 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其销售价格较高。因此, 根据重要性原则, 在对联合生产成本进行分配以计算出各种联产品成本时, 应采用比较准确、详细的方法进行分配和计算, 常用的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销售价值分配法和可实现净值分配法等。而副产品是指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副产品不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要目的, 价值比较低,对企业的收入影响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 在分配联合生产成本时, 通常是将副产品直接按一定标准计价, 然后从联合生产成本中扣除即可计算出主要产品成本。副产品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副产品不负担联合生产成本法、副产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法、副产品按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余额计价法等, 都属于简化处理的方法, 计算较粗略。
(五) 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 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 账户借方, 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 直接计入“制造费用” 的贷方, 这样“制造费用” 借贷方之差, 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 这个差额就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 平时就累计留在“制造费用” 科目中, 年末一般直接将其计入12月份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年度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费用账户年末余额不大, 对成本核算影响较小所以可以不必精确分配, 简化了核算工作, 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六)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装修支出以及修理支出, 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 不再采用预提或是待摊的办法。费用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不管该项费用实际发生在企业管理部门还是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 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都是直接做入“管理费用”账户, 这点不同于以往的会计处理。以前是按照费用发生地点进行费用核算, 如发生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 计入“管理费用”, 发生在生产车间的计入“制造费用”。笔者认为这是新会计准则对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即因为这种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对企业成本核算影响不大, 为了简化成本核算工作将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尤其是当这种后续支出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时, 按照原来的核算办法进行会计处理更是显得麻烦, 而采用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就简化得多。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 成本核算运用重要性原则需要注意防止滥用重要性原则进行盈余管理。重要性标准离不开信息使用者的具体需要, 离不开每个企业所处的特定环境, 重要性原则在实务中的适度运用依赖于会计人员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与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 可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增强职业判断能力已成为新形势下会计发展的紧迫任务。另外, 在成本核算中运用重要性原则毕竟会使得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因此加强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
〔1〕费伦苏.对重要性原则内涵的思考〔J〕.财会月刊(综合),2006(9).
〔2〕金未.重要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中的运用〔J〕.发展研究,2006(4).
〔3〕欧阳清,万寿义.成本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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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演进的原因之一:企业的成本管理系统渗透或触及到客户中去,由此产生了客户资产回报率Customer return on assets(Customer ROA)=客户盈利能力、该客户占用本企业的资源(如B/S中的应收账款或存货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的修订对企业成本管理的提升作用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当前的以知识为主要载体的经济时代,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因而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一般都更具有战略性、激励性和竞争性。把职工薪酬分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四部分。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建立起了广义的人工成本概念,将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人工费用,包括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教育、劳动保护、住房和其他人工费用等全部纳入人工成本概念之中,真正反映出企业实际承担的人工耗费水平,增强了职工薪酬的国际可比性,为企业加强人工成本控制和分析,乃至于反倾销应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1《雇员福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人们对养老金的认识存在着“社会福利观”与“劳动报酬观”两种不同的观点。“社会福利观”认为不同于雇员在职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是一种社会福利。“劳动报酬观”认为与雇员工资一样,养老金是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是递延的劳动报酬。在“劳动报酬观”下,《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IAS19)构建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系统地计量养老金成本;以保险精算为依据,记录和披露养老金资产、负债和损益的一套较为科学的会计体系。
IAS19指出:雇员福利指企业为换取雇员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短期雇员福利”、“离职福利”、“其他长期雇员福利”和“辞退福利”等。其中,应计入产品成本的主要指“短期雇员福利”,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和社会保障提存,短期带薪缺勤,在职雇员的非货币性福利等。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雇员可以是专职、兼职、永久、不定期或临时的,雇员还包括董事和其他管理人员。
1.2我国职工薪酬会计准则(2014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CAS9)指出: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1.2.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薪酬还包括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等。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1.2.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离职后福利不包括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
1.2.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1.2.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1.3比较
从上述两个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看,我国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不管是在职工的范围,还是薪酬内容方面,已经全面地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
2.1人工成本内容更加完整
CAS9补充了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等短期薪酬,充实了人工成本的内容,使得企业人工成本更透明、更完整。CAS9重新界定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和范围,调整后的职工薪酬既有传统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医疗保险等短期福利,又增加了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长期职工福利和利润分享计划,囊括了几乎所有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费用。职工薪酬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离职后福利,对于给受益人的福利,也明确包括在内。
同时,CAS9建立了广义的职工概念,将全职、兼职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全部纳入到了职工范围之内。
2.2有利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短期带薪缺勤维护了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辞退福利说明了辞退福利与职工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相关,因此,不管在企业中职工提供何种服务,均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与补偿,这一举措充分地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并且为那些实施辞退计划的企业提供了更为适宜的会计方法。
2.3有利于加强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
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人工成本是企业产品成本的主要成本项目之一。对于那些以低成本为发展战略的企业,降低产品成本是企业获取市场竞争力的最关键驱动因素。CAS9为企业全面地确认和合理地计量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全部成本,准确核算产品成本,进行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2.4有利于在反倾销诉讼中争取主动
职工薪酬是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倾销诉讼取证的关键证据之一。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企业工资制度政策性很强。例如,企业必须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并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为予计负债,企业因现金流量的原因,会出现计提数与实际支出数不一致的情况,从而使产品成本不真实,对我国企业的反倾销应诉十分不利。根据CAS9的规定,国家不再对职工福利费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的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这样,即取消了长期以来企业统一执行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制度,使产品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与实际支出数挂钩,从而使产品成本更为客观真实。
不仅如此,过去我国会计制度当中没有辞退福利方面的相关规定,低估了产品成本,因而我国出口企业常常因此受到西方国家反倾销指责。因此,CAS9根据国际会计标准和我国劳动用工实际情况,对辞退福利进行了重新规范,引入了职后福利的概念,使职工薪酬内容和口径上与IAS19基本上实现了等效趋同,这十分有利于加强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中的主动性。例如,CAS9将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无形资产研发支出中的人工成本确认为当期产品成本,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增强了成本指标的国际可比性,有利于在反倾销应诉。CAS9拓宽了人工成本的口径,人工成本项目的增加必然会使产品成本有所提高,对反倾销调查中的产品“正常价值”的确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
2.5有利于引导我国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人工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以计入无形资产成本,解决了研发人员的工资与企业利润之间的矛盾,可以鼓励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大大减轻科技创新企业的绩效考核压力,充分调动企业家增加科技投入的积极性,从而为增强我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助力。
修订后的CAS9出台以后,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的精神,对企业职工和提供给职工的各类形式的货币性报酬或非货币性福利进行全面的清理和重新分类,按规定全面、完整地确认和计量企业支付职工的薪酬,包括提供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和退职福利等,都应当按规定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范围,规范各项报酬的计提与发放标准。会计核算精细化以后,为了降低会计确认和计量错误风险,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职工薪酬会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提高成本信息质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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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日益加强,我国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在这个过程中,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呈现了日益扩大的趋势,从而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已成为当前会计工作和税收征管中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及协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逐步发展,我国的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也在不断的推进和深化。在逐步改革的过程中,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也呈现出了逐步扩大的势态,两者之间的协调也越来越远,从而给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了重大影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对于会计改革和税制的改革是现阶段会计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的差异以及税务部门对差异的处理方式给企业、会计行业的发展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也增加了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和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为此本文认为,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法规时,各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与沟通,促进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相互协调、和谐共处。
会计准则是一种技术性规范,其规范对象主要是会计实务,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通过会计准则,配合宏观政策的实施,对会计信息的提供进行管制,以构成政府法规、制度的一部分。税收法规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通过税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征税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的分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是产权关系明晰、法人制度健全、政企职责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为保证会计计量及其利益分配的公正无偏性,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会计要对企业活动进行规范与约束;而税法则仅从有利于国家政府征集税收收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角度来制定。因此,企业组织结构的变化,使“会税分离”式会计模式更能适应当前的企业状况,在这种模式下,会计与税法目标必然不同,直接导致差异。
(一)核算原则不同
(1)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准则和税法在权责发生制的应用上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在所得税会计上,税法要求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这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但增值税会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其进项税金抵扣必须先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抵扣。因此企业每期缴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真正增值部分的税金,即并非完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处理。
(2)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必要的谨慎。而税法对会计谨慎性原则基本上持否定态度。
(3)重要性原则。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的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而税法不承认重要性原则,只要是应纳税收入或不得扣除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按规定计算所得。
(4)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但税法并不承认这种融资。
(二)收入费用方面差异
(1)收入。两者在商品销售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税收优惠方面的计算和规定均不相同。
(2)支出。两者在商品销售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税收优惠方面的计算和规定范围均不相同。
(3)所有者权益方面。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只需按确定的金额直接转账。税法则对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所得的部分,要求企业按规定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产生的原因
(1)二者的职能不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是国家根据经济现状和国家惯例制定的,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记录和反映的依据,其职能是反映、监督。而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此外,税收还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2)二者规范的内容不同。会计准则与税法属于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税法对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所约束和控制,其遵循国家征税机关的征税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解决财富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分配的问题,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
(3)二者遵循的核算基础不同。会计核算强调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而税法要求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相结合。
(4)市场经济对二者的要求不同。利润取代产值成为财务会计的核心指标,而要取得真实的利润数据必须严格执行配比原则,为此需要递延某些纳税影响,这就造成与税法规定的冲突。税法对会计原则采取“有利则用,不利则弃”的态度,于是差异就难免了。
(四)会税差异产生的影响
(1)增加工作难度。不断细化规范、变革发展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使二者的差异日益明显,增加了会计和管理工作成本。
(2)增加企业负担。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税务处理中的矛盾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多交税金,有失公平原则。
(3)降低经济效率。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税务处理中的差异,给国家征税带来了一定困难和麻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障碍,给税务部门和会计行业的工作人员增添了一定的工作难度。
虽然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给我们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我们也应当用辨证的观点来看待此问题。我国市场经济越发展,企业的会计制度越健全,国家税收征税标准越明确。所以,我们应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协调两者之间的差异。
(一)运用行政手段加强对税法和会计制度的协调
从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来看,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出台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时,如可能涉及影响到企业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为税收法律的内容之一,在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制定主体之间必须建立起协调机制和制度。 (二)税法应放宽对企业会计方法选择的限制
税法目前应降低对折旧年限的规定,为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而达到调节纳税的目的,可以规定当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必须报请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并且一经确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变更。此外,对于存货成本计价的规定是不适当的,应当予以取消。
(三)开展促使会计准则与税法相互协调的理论研究
必须重视和加强对会计制度与税法协调的理论研究,促进理论和实务的全面发展,为两者的协调提供理论基础。
(四)加快构建税务会计体系,鼓励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加快构建税务会计的理论体系,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管和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能使国家作为所有者或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获取企业会计信息,实现税法与会计制度共同发展。
(五)加强互动宣传
加强会计准则和税法在会计界和税务界的交流,提高会计准则和税法协作的有效性。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制定者在制定相关法规时,相互协调和沟通是必不可少的,而税务信息的非公开性使会计和税务关系的相关研究面临很大的数据障碍。因此,加强两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基本关系和我国“税会关系”的现象入手,就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方面分析了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间的差异,探讨了产生差异的原因和影响,提出协调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差异既要从建立健全会计准则体系的角度考虑,还要从税收法规的需要考虑。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其它方面的探讨并不全面,在此本文仍有很多不足之处。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及对策涉及到理论上和实务上的方方面面,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不能因为两者的目的,原则不同,而片面追求或夸大两者的差异;也不能因为两者存在密切联系,而无视两者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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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做到为单位管好理财原则和廉洁奉公原则。会计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包括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当好参谋,参与管理;如实反映,正确核算;遵纪守法,严格监督;历行节约,勤俭理财。 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与职能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与职能探析全文如下:
摘要:做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属于会计文化建设的重要核心。文章通过分析现阶段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面临的问题,阐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职能,对提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展开探讨,旨在为相关人员基于现阶段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面临的问题、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职能的如何实现会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研究适用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原则;职能
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属于构成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不可或缺内容[1]。会计行业以“诚信”赖以生存、发展,在现如今会计职业操守饱受诚信质疑,会计造假事件频发的背景下,会计行业被沉重敲响了诚信的危机警钟,与此同时诚信问题也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由此可见,研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与职能,对促进会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不规范
近些年,即便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不断得到强调,然而会计行业并未形成适用行业从业者新的职业道德规范,如此会计人员怎么去遵守职业道德,怎么去确定一名会计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此方面问题均没有一个公认、清晰的界定依据。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面临不规范问题,在会计行业一个独立成文的,同时为所有会计从业者所一致推崇的职业道德规范还没有达成共识。
(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意识薄弱
现如今,人们金钱、价值观相对于以往发生极大的转变,人们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变得更加多样化,如此便造成部分会计人员不安于自身本职工作,明显缺乏职业敬业精神。并主要表现为会计人员严重缺乏工作热情,对会计工作持有不认同态度。一些会计人员觉得会计工作不过为单纯记账、算账工作,开展工作积极性不足;一些会计人员觉得会计工作收入低,心态失衡,在工作中懒散应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意识薄弱,对会计职业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三)会计行为出现道德偏差
现阶段,我国面临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一系列得到“精心处理”的不良会计信息广泛存在,这与会计人员造假行为紧密关联。会计行为出现道德偏差表现为:I.企业存在会计人员造假现象,以我国两大石油垄断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为例,中石油、中石化相继被审计查明少计应收多达28亿元,国有垄断行业将信息失真现象推至风口浪尖。II.政府机关部门会计人员造假现象,近些年,我国审计署陆续报出审计结果,显示诸多政府机关部门会计人员无视国家会计法规,伙同部门负责人,一同实施会计造假行为。
(一)公正无偏
在现如今市场经济背景下,受一系列所有制一并发展战略推行影响,使得企业利益主体变得越来越多元。换言之,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有着一项显著的特征,即企业多元化利益主体所产生的多元化契约关系。对应会计的形成――财富划分、契约消除及合理决策以财务信息为直接依据,进一步使会计转变成利益冲突的中心;同时,搜准则非刚性特征影响,致使会计操纵变成了可能。在现目前会计信息很大程度失真并俨然转变为全球性棘手问题的形势下,自道德层面对会计职业提出公正无偏原则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某种意义上,大可将公正无偏一方面认为是催生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动因,一方面认为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原则。
(二)真实客观
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不断由市场经济所取代,会计信息所具备的经济后果变得越来越突出,为了牟取私利,很大程度上调动起人们利用会计信息的主观能动性。于此同时,在新时期由于部分制度缺失或者规范性不足,造成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真实客观原则极易变换成其“操纵、造假”这一对立面[3]。大面积失真的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可靠性,也必定会造成决策偏差。单单自股权分散的股票市场来说,失真的会计信息便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从而对市场经济信用基础构成严重不利影响,进一步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导致会计职业市场“声誉扫地”。由此可见,呈现经济真实是每一位会计人员的基本道德责任、义务,也正是因为此,部分国家明确规定会计人员要宣誓自身提供的报表应当是客观的、真实的。
(三)全面披露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披露原则属于对真实客观原则的深入补充,也就是说要将会计信息进行完全的披露,而并非披露部分的真实。
(四)忠于职守
受会计职业行为所具备的特殊性质影响,使得赋予忠于职守变得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自会计职业服务于企业内部角度而言,首先,会计人员要对企业尽心尽力,对会计应当具备的职能予以尽职尽责的履行。好比为商业秘密提供安全保障、提升会计核算力度以为管理决策提供有利信息依据、消除不合理开支及凸显内部监督职能等[4]。其次,当会计人员对企业忠诚与更高社会正义形成矛盾冲突时,会计人员应当选取后一种立场。就好比,即便会计人员要具备对企业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素质,但同样他们有权对企业故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披露。
(一)调节职能
调节职能指的是会计职业道德具备借助实施中评价相关手段,对会计人员不规范行为、会计活动进行纠正或者指导,进一步发挥对各方面关系进行协调的功效。就好比对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与社会、他人道德关系等的协调[5]。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调节职能在促进我国现如今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二)约束职能
约束职能是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从而对会计人员行为、会计活动发挥制约功效。
(三)教育职能
教育职能是指会计道德规范具备借助评价、引导等手段,引起社会舆论、设立社会新风尚、构筑好道德榜样,并通过这些培养起会计人员良好的道德品质、观念的作用。 (四)认识职能
认识职能指的是采取会计道德准则、评定、推行等形式,以呈现会计活动实践中会计人员与社会、他人相互道德关系,并借助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调节职能变换成会计人员心中的指令、信念,进一步形成会计人员自情感角度对相关会计道德关系、道德行为必然性的认识[6]。
总而言之,会计行业以“诚信”赖以生存、发展,在现如今会计职业操守饱受诚信质疑,会计造假事件频发的背景下,会计行业被沉重敲响了诚信的危机警钟,与此同时诚信问题也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整个会计行业在时代发展新形势下,要与时俱进,大力进行改革创新,运用先进的科学理论不断优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为了进一步实现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提升有效性,相关人员务必要不断专研研究、总结经验,全面分析现阶段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面临的问题,清楚认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职能,基于现阶段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面临的问题、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职能,积极促进会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侯铁柱.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基本规范刍议[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3,22(4):94-96.
[2]熊剑春.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信息质量[J].财会通讯,2011(15):162-163.
[3] Barbara Apostolou,Jack W. Dorminey,John M. Hassell,Stephanie F. Watson Accounting education literature review (2010-2012),Journal of Accounting Education,Volume 31,Issue 2,June 2013.
[4]吴晓梅.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动因、原则和职能[J].会计之友(中旬刊),2013(3):160-162.
[5]丁风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探析[J].职业时空,2011,7(9):30.
[6]胡际莲.对重构我国会计师行业诚信问题的几点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2005,(24):2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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