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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的日益复杂化,以及企业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大和内部审计对发展的渴求,审计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内部审计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只有对内审风险进行全面、深刻地认识,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措施,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依据审计风险的性质,针对形成内部审计风险的各个方面、各种因素,对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内部审计;审计风险;风险防范
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应当重视对内部审计自身特点与规律的分析,不仅要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风险管理,更要对内部审计的各种环境因素进行综合风险管理,形成内部审计风险防范机制,力求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水平,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审计风险具有以下的性质:(1)客观必然性,(2)潜在性,(3)非故意性,(4)不可计量性,(5)可控性。从其性质可以看出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能通过改变审计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但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审计风险。探讨审计风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审计人员认识到审计风险的客观性及其可控性,从而有意识地去寻求防范审计风险的有效措施,主动地去面对审计风险,以便把审计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因此要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内控制度审计,从根源上降低审计风险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财产安全,实现经营目标的有效手段。它要求审计人员在进行基础审计时,对每一个审计发现都要从内控制度上找根源,对审计取得的各种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实质性测试,它可以起到风向标或导向的作用,引导审计向薄弱环节延伸,查出真相,恢复事物的本来面目,减少审计风险。
二、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
虽然审计风险已为大多数审计人员所熟知,但在实践中,审计风险问题尚未引起审计人员的足够重视,也不知道如何去防范审计风险,所采用的审计模式、审计方法还是原来的那一套做法,这势必使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处于不利的境地。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把审计风险引入到实务工作中,在审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注意审计风险的防范问题。同时,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审计风险模式,事先对审计风险进行预测,从而把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三、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防范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的控制,归根结底是要提高审计质量,而审计质量的高低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目标明确指出,“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初步实现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而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思想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质量的好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对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起着根本性作用。
四、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和工具,提高审计质量
要真正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质量。内审人员要从思想上、观念上深入理解审计风险,改进审计方法,规范审计程序,监督评价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审计方法上,可以引进目前最先进的以风险为导向的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以风险的分析与控制为出发点,以保证审计质量为前提,统筹运用各种测试方法,综合各种审计证据,以控制审计风险。
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防范审计风险
内部审计风险的产生,除了审计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之外,最主要的来自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风险评估就是结合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在预期的可能状态下,对实施方案结果风险的评价。风险评估注重向管理者提示企业所面临风险的性质及其强弱,以期管理者采取相应对策,回避或降低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协助企业管理者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是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
六、采取交叉审计,增强内审的自我约束和监督,防范审计风险
各级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在上级审计组织指导下开展审计业务,同级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在上级审计组织统一领导下,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进行交叉审计,以交流审计资源,总结审计经验,揭露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工作评比,以推动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形成自审、互审、抽审的交互审计机制,有利于调动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各级审计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降低内部审计风险。
七、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防范审计风险
现行审计准则规定三级复核制度,即审计组复核、审计组所在部门以及审计机关内部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的复核。因此,要有效地控制审计风险,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准则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尤其要强化前两级复核制度。第一,审计组在编制审计报告之前,审计组组长应对审计证据进行认真的复核,并提出修改或进行完善取证的意见或建议,使审计证据符合合法性、充分性和相关性的要求。第二,审计组所在部门应严格把好第二关,除了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组长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复核之外,主要是对审计组编制的审计报告中,审计事实是否清楚,对审计发现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审计评价、审计建议是否适当等提出修改意见,不能将复核流于形式。
总之,审计风险具有独立于人们意志之外的客观必然性、潜在性等属性,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可能消除审计风险和完全回避审计风险,尤其是内部审计,由于其局限性及审计范围的广泛性,使得内部审计风险的风险机率更高,审计人员防范审计风险的压力更大。但是内部审计人员不能因为审计风险而捆住手脚失去活力,我们在认识和评估审计风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审计风险的可控性,任何风险都是可以在我们日常工作中通过严格的管理,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完全可以将审计风险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能够在责任和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内部审计人员应不畏风险、掌控风险、化解风险,在认识、评估、防范当代内部审计所面临的风险的同时,还要强化对未来审计风险的前瞻性认识,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电算化会计的普及和世贸的加入,审计风险必将日益增多。加强对新时期审计风险的研究并找出相应防范措施,也将是当前审计工作迫切需要认识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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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审计是伴随着市场经济活动的产生而产生,因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和欺骗性,相应产生了一定的审计风险。审计关系各方都应当积极了解审计风险,正确认识审计风险,国家审计机关更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使审计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审计风险形成防范措施
0引言
从古今中外的审计发展史来看,有审计就有审计风险。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经济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审计所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审计难度就越高,审计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如何规避审计风险也就成为国家各级审计机关不断探讨的问题。
1审计风险的概念和特征
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中,应该如何界定审计风险的概念,在职业界和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认识。审计风险的概念是从审计过程认识的,审计风险是指审计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重大错弊(其中包括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而没有被审计人员发现,作出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的特征
1.1审计风险的客观性。现代审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即根据总体中的一部分样本的特性来推断总体的特性,而样本的特性与总体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点误差,这种误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难以消除。因此,不论是统计抽样还是判断抽样,若根据样本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总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即审计人员要承担一定程度的作出错误审计结论的风险。即使是详细审计,由于经济业务的复杂、管理人员道德品质等因素,仍存在审计结果与客观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因此,风险总是存在于审计活动过程中,只是这些风险有时并未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或对审计人员并未构成实质性的损失而已。
1.2审计风险的普遍性。虽然审计风险通过最后的审计结论与预期的偏差表现出来,但这种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审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风险因素的产生。因此,有什么样的审计活动,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风险,并会最终影响总的审计风险。从总体来看,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有:内部控制结构控制能力差;重要的数字遗漏,对项目的错误评价和虚假注释,项目的流动性强,项目的交易量大,经济萧条,财务状况不佳,抽样技术局限性等。从每一个具体风险看,也是由多因素组成。
1.3审计风险的潜在性。审计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如果审计人员在执业上不受任何约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不会形成审计风险,这就决定审计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如果审计人员虽然发生了偏离客观事实的行为,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引起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只停留在潜在阶段,而没有转化为实在的风险。审计风险是在错误形成以后经过验证才会体现出来,假如这种错误被人们无意中接受,即不再进行验证,则由此而应承担的责任或遭受的损失实际没有成为现实。所以,审计风险只是一种可能的风险,它对审计人员构成某种损失有一个显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长短因审计风险的内容、审计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客户、社会公众对审计风险的认识程度而异。
1.4审计风险的偶然性。审计风险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或审计人员并未意识到的主观原因造成,即并非审计人员故意所为,审计人员在无意接受了审计风险,又在无意中承担了审计风险带来的严重后果。肯定审计风险具有无意性这一特点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审计人员才会努力设法避免减少审计风险,对审计风险的控制才有意义。
1.5审计风险的可控性。审计风险是审计活动中的固有现象,即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审计人员可以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通过有效的审计程序去抑制、降低或控制审计风险。
2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要想使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则需要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入手。即不仅要从外部给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且事务所本身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在审计准备、实施和报告阶段采取各种风险管理和控制对策,以减少审计风险,避免风险损失。
2.1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执业环境是注册会计师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只有有了良好的执业环境,注册会计师才能在执业时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从而使审计质量得以保证。但是,从最近几年发生的审计案例看,不少是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受到被审计单位甚至是某些政府部门的压力而不得不违规、违心地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2.2转变观念,强化风险意识应该看到,正确认识审计风险是职业界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人们对审计期望值的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责任和风险也越来越大,职业界将会更加关心如何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在降低审计成本的同时,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并有效地避免审计风险及其损失。因此,审计人员一定要冲破传统审计思路的束缚,从思想上,观念上深入理解审计风险,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寻求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控制审计风险。
2.3引入风险管理的模式首先,事前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中,应对客户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并以此为出发点,制定审计策略和与企业状况相适应的审计计划,使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这主要包括客户和客户管理者两个方面。客户方面主要有经营环境因素分析,组织结构因素分析;管理者方面主要有管理者品行、能力分析和管理者变更情况分析等。其次,事中对审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主要指选择减轻风险的技术和方法,建立减轻风险的程序以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风险。
2.4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讲座,让审计人员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排除各种主、客观因素对审计工作的影响,使审计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审计评价符合依据,审计结论客观公正。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教育,用制度规范、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防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以权谋私。二是提高审计人员的计算机运用水平。
2.5加强自我保护,促进有关法规的健全其一,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可以明确委托方的会计责任和受托方的审计责任,明确业务的性质,范围及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这样一旦发生法律诉讼就有可能将审计风险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其二,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在西方国家投保充分的责任险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保护措施。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风险。但保险公司还未开展责任险业务,行业协会应积极与保险公司磋商,努力促成该项业务。其三,促进法律、法规的健全。从当前的诉讼案件中不难看出注册会计师在法律上的弱小。因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团结起来,利用自身的影响促成有关法律的修正,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2.6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审计人员的人身侵害审计的职业风险还体现在审计人员的人身安全方面。审计机关是经济监督执法部门,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和审计力度的不断加强,必然会涉及到被审单位、个人的经济、政治利益,尤其是审计人员参与查办大案要案,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一些不安全的因素将越来越多,审计人员和家属受到威胁、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要增强审计人员的安全防患意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审计人员要注意审计工作方法,注意工作的隐蔽性和保密性,保护自身安全,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包汉良.审计浅议[M].江苏内部审计协会,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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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企业参与的各种经济交往日益增多,企业登记工作已成为企业保护自身交易安全和秩序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管理企业的重要渠道企业登记是由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后对外公示的行为,企业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企业年检等登记行为。企业的登记系申请行为,申请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仍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申请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及其合适的方案将成为防范此类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下面着重介绍各种登记易产生的法律风险及风险防范
是指将企业设立的相关事项上报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由企业的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的过程。
1.法律风险: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如企业名称与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相关权利人可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并可依法追究该企业的侵权责任。
2.风险防范:为避免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冲突,应当事先进行商标查询。同时为有效保护自己的企业字号不被他人以商标形式注册,建议在企业名称登记后及时将该企业字号在相应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予以商标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要将出资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要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出资瑕疵种类:(1)出资评估不实,即出资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出资财产的实际价额。(2)虚假出资,指出资人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出资,通过虚假手段取得验资机构验资证明,从而造成表面上出资,但实际上并未出资的情形。(3)抽逃出资。指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交纳的出资额暗中抽逃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
2.法律风险: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除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外,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向公司承担差额补缴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3.出资瑕疵的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应设置工作流程,严格按企业工作流程规范、审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以避免类似抽逃出资引起的法律后果。
1.经营范围分类。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2.法律风险:企业未经批准、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尤其是许可经营项目,属非法经营,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可处以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同时企业还将承担因此可能导致的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3.风险防范:企业应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有前置审批的许可经营范围应当及时办理前置审批,在经营过程中不但要注意本企业经营不能超越经营范围,还要注意审核合同签约对方是否超越经营范围,以避免无效合同的产生及经济损失的发生。
通过梳理设立登记的工作流程中每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起必要的工作流程;按照法律规定获取登记所需的资料,使整个设立工作程序规范化、合法化。同时通过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沟通,力求所报送的资料更加符合登记规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也能得到更直接的指导和帮助,维护好出资人利益。
是指当企业主要的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企业将其变化的事项上报原登记注册机关,由原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对该变化的事项进行审查、核准并换发新的执照的过程。它是企业在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保持合法地位所必须的法律手续。
企业变更登记应在法定的有效期内进行,逾期不办理的,工商登记部门将予以处罚,风险发生。如《公司法》第73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1.规范变更登记的工作流程,通过建立流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收集和获取变更所需的资料,并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各种变化,及时进行变更登记提示,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做好变更登记审查。审查变更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在变更资料的收集和变更事项的法律程序上都必须依法进行,避免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
3.加强与工商登记机关的协调、沟通,确保变更事项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准备充足的变更材料,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是指当企业出现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其他原因终止经营而解散时,企业将有关材料或文件上报企业原登记注册机关,由原登记注册机关依法审查、核准,以终止企业法律地位的必经程序。
1.未进行清算注销的企业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如被吊销或被撤销仍须办理注销登记),接受相关处罚的后果。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企业开办单位负责清理,公司应由股东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且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及清偿责任。
4.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部分企业怕清算程序繁琐而不进行清算,不进行注销登记,直接将已丧失企业功能和业务的企业“搁置”,认为是自生自灭,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清结,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也给出资人带来潜在的诉讼法律风险。
1.找出注销登记中的风险点,做好风险分析,建立相关制度加以防范和控制。如对清算报告、股东决议的签署、对审计事务所的聘请等建立相关制度规定加以控制,避免出现虚假报告、文件等,减少因不当操作给出资人造成损失,产生遗留问题。
2.企业注销时应按法定程序及时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是企业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注册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日常的工作中,依照年检审查的内容规定,建立起与企业年检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收集企业在年度变化中的重要事项的变更,并做好相关记载。
3.注意每年年检政策的变化,对年检要求的事项做好资料收集和完善,确保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避免出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事由发生。
防范风险是企业首要的,基本的任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凭借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法律知识对公司登记涉及的各种活动,提供正确的经营管理意见,预见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建立起企业工商登记工作相关的风险防范体系,从而避免和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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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21世纪市场经济日趋发展及完善的今天,控制并且防范财务风险对企业来说起着生命线的关键作用。本文通过对财务风险的内涵及特征进行阐述,分析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防范措施。
关键词:企业;财务风险;成因;防范
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全球化进程逐步加快,与此同时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基于此,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势必要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防范意识,在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的同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进而推动企业健康成长。但是,目前大多数企业由于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及规模有限,致使对财务风险的规避及预测能力都比较薄弱。所以,分析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尤为必要。
(一)企业财务风险的涵义。企业财务风险是指在其进行与经营运转有关的财务活动过程中,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由于受到各种内部或者外部不可预测以及估计的环境的变化,或者预期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实际财务收益偏离预期收益很远,从而受到损失的情形。
企业财务风险可以划分为狭义的财务风险及广义的财务风险。具体而言,狭义财务风险即由于资金的原因所产生的风险,如企业到期不能偿还的债务所蒙受的损失、企业投资及贷款收益率的变化或者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损失等。广义财务风险即由于内部或外部的非确定性因素所导致的实际收益偏离预期收益所蒙受的损失。
1、客观性。指的是企业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就是说预期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着的。
2、全面性。指的是企业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运转的整个过程,并综合体现在方方面面,例如:从资金的筹措到资金运用再到积累分配再生产都会有财务风险。
3、不确定性。指的是企业财务风险由于其各种内部及外部因素在不断变化,虽然可以在事前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控制,但是并不能对其风险的大小做出准确的判断。
4、共存性。指的是企业的财务风险与企业的收益成正比例关系并行存在。一般而言,高的企业财务风险会产生高收益,例如:风险投资在取得高风险报酬的同时也会产生较高的风险。
(一)企业财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着一个普遍的问题,即其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风险的把握不够敏感,意识薄弱,更不能从根本上去管控财务风险。而是简单认为只要做到用好资金,财务风险就不会存在。不能够积极、系统及主动的管理财务风险,加上事前风险管理不到位,事中及事后管理随意,导致相关预警及防范措施制定不及时,企业财务风险加大。同时由于财务活动的客观性决定了财务风险存在的必然性,并且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即为企业财务人员风险意识的淡薄。
(二)财务管理宏观环境复杂多变。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之一就是宏观环境的复杂多变,这种变化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提供发展机会也可以造成一定威胁。如果企业不能够很好的适应这种外部环境,必定会造成财务危机。当前,在我国大多数企业财务机构设置不够合理、财务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管理基础不到位等造成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对外部及内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差,主要表现为企业对复杂环境的变化反映滞后,不能科学预见以及措施不力等。
(三)企业财务决策机制不合理。目前,我国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包括决策失误及决策机制设置不合理。由于一些企业财务机制的建立尚不科学,造成某些重要问题的判断决策依附于管理者的经验水平,形成无规可依的局面。尤其是有的企业进行决策不能集思广益,甚至是一人独揽,再者决策制定之前没有获得充足的信息,前期调查潦草,从而导致对风险及收益的预测不精准,决策考虑欠周全,并且最终影响决策的可行及科学性。除此之外,不同的决策者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假如决策者投资盲目,势必会降低企业的长期偿债水平,引发企业的低效益甚至更大的财务风险。
(四)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有的企业表面上看起来,会计人员的职称符合相关国家相关政策,各项基本制度的建立也井然有序,但事实却一团糟。不但财务管理方面混乱有待规范,而且制度建立漏洞百出,这必将引起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及利益分配方面的不公平及权责的不明晰、资金效率低下的同时流失惨重,同时无法保证资金的完整性、安全性,进而引发相应的财务风险。
(一)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正确的树立企业风险意识对于其发展来说意义重大。当前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企业周围的隐藏的风险无处不在,企业应当学会适当的分散风险,看准时机把握住风险产生的原因,才能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众所周知,高风险对应着高收益,即为正比例的关系,风险系数加大的同时收益也会相应提高,甚至会带来额外的风险报酬。与此同时,在高风险的情况下,失败带来的损失也会更加惨重。所以说,企业不能忽略风险的存在而一味的追逐收益。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当中,应当全面分析每一项与其收益相关的财务活动并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并且在作出决策的同时要均衡收益及其风险。
(二)提高财务管理环境的适应能力。企业应当对其建立的财务管理系统不断的进行完善及监管,以应变错综复杂的财务管理环境。同时,鉴于所处的财务管理环境瞬息万变,企业应当制定与其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战略措施,并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此外,还要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及规章,健全各项基础性的财务管理工作,以促进财务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转,防范由于对错综复杂的环境不相适应而导致的财务管理系统风险的产生。
(三)建立合理的企业财务决策机制。企业应该逐步提高其财务管理决策水平的科学化,并且保证其财务决策机制的合理性,避免由于财务管理决策的不恰当而导致财务风险的产生。同时,在企业财务管理决策做出的过程当中,影响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因素众多,例如:个人偏好及风险、复杂经济环境的变化等,所以说要果断断绝一切独断主义以及经验主义。
除此之外,企业在制定财务管理决策时,还要对各种影响因素所起到的作用进行综合考虑,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模型,做出决策,以最大限度的做到分析方法的量化。比如说: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当对各种投资方案进行多种设定,对其各项指标投资回收期、内涵报酬率、投资报酬等分别进行计算,最后对各项指标的计算结果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并且考虑其他环境等风险因素,选出最佳投资方案,综合考虑企业风险的承受能力及范围,做出有利于资本结构调整的财务管理决策,从而从根源降低企业财务管理风险。
(四)健全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已经成为企业高效管理的赖以发展及生存的工具。随着周围财务管理环境的瞬息万变,企业应该保证财务管理机构的高效化,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强化内控防范机制作用,健全财务管理基础性工作及各项规章制度,树立现代财务管理的理念,同时保证企业财务管理的预测、计划等各项决策职能能够很好的发挥,从而起到控制并防范内部财务风险。
由此可见,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来自多个方面,并且受诸多因素影响。企业应该找到财务风险成因,对面临的财务风险做出科学预测,在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方面做到对症下药,最大限度降低可能的损失,从而实现收益最大化,促进企业稳健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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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企业财务风险是我国国民经济面临的较为重要的一种风险。这一风险的形成,既有企业外部法律和经济环境变动的影响,又有企业内部机制和管理中存在先天不足的原因。通过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体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企业已经进入高财务风险时期,发展趋势令人担忧,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的任务日益紧迫。
论文关键词:财务风险 技术方法 制度
企业财务风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既是现在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必须解决的一个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如何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呢?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即通过企业之间联营、多种经营及对外投资多元化等方式分散财务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企业可以与其他企业共同投资,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分散投资风险,避免因企业独家承担投资风险而产生的财务风险。另外,市场需求具有不确定性、易变性,企业为分散风险应采用多种经营方式,即同时经营多种产品。一般来说,长期投资的风险大于短期投资的风险,股权投资的风险大于债权投资的风险,证券组合投资可以分散有价证券投资的非系统性风险,其投资风险低于单项证券投资的风险。当然,风险越大,可能产生的收益也就越大。
即企业在选择理财方案时,应综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在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以达到回避财务风险的目的。尽管股权投资可能带来更多的投资收益,但从回避风险的角度考虑,企业还是应当谨慎从事股权性投资。当然,采用回避法并不是说企业不能进行风险性投资。企业为达到影响甚至控制被投资企业的目的,只能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承担适当的投资风险是必要的。
即企业通过某种手段将部分或全部财务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的方法。转移风险的方式很多,企业应根据不同的风险采用不同的风险转移方式。例如,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财产保险的方式将财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在对外投资时,企业可以采用联营投资方式,将投资风险部分转移给参与投资的其他企业。采用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的企业,选择包销方式发行,可以把发行失败的风险转移给承销商。采用转移风险的方式将财务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承担,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即企业面对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努力采取措施降低财务风险的方法。例如,企业可以在保证资金需要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负债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重,以达到降低债务风险的目的。当市场不可测因素增多,股票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企业应及时降低股票投资在全部对外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设计、努力开发新产品及开拓新市场等手段,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降低因产品滞销、市场占有率下降而产生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财务风险。另外,企业也可以通过付出一定代价的方式来降低产生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例如建立风险控制系统,配备专门人员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分析、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及化解风险。
即多投资一些不相关的项目,多生产、经营一些利润率独立或不完全相关的商品,使高利和低利项目、旺季和淡季、畅销商品和滞销商品在时间上、数量上互相补充或抵消,以弥补因某一方面的损失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防范和规避财务风险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关系到全局的大事来抓,遵循经济规律,树立财务风险意识,正本清源,综合治理,走严格管理、规范经营之路,建立健全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约束机制,减少行政干预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为企业规避财务风险创造前提条件。
一是要抓好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确保财务风险预警和监控制度健全有效,筑起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二是要明确企业财务风险监管工作程序,分清监管职责,落实好分级负责制。三是要建立和规范企业财务风险报表分析制度,搞好月份流动性分析、季度资产质量和企业负债率分析。四是要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在财务风险监管中的积极作用。
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会使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决策的各种因素,尽量采用定量计算及分析方法并运用科学的决策模型进行决策。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1998年1月至11月国有亏损企业的财务费用是532亿元,其中利息支出为517亿元,占全部财务费用的97%。国家在1998年三次降低企业贷款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亏损企业的财务费用仍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其主要原因在于国有企业负债太多。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国家必须出台相应政策,以减少企业债务存量。对特困企业可实行“挂本停息”或优惠利率;对有发展前景而暂时困难的企业实行减息予以照顾。
为了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企业必须从长远利益着眼,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风险防御机制。主要措施是:(1)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健全企业风险转移机制。(2)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分散机制,及时分散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3)建立健全企业坏账准备金制度,适当提高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率。(4)建立健全企业的积累分配机制,及时足额地增补企业的自有资金,提高企业抗击财务风险的能力。
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虽然存在于企业以外,企业无法对其施加影响,但并不是说企业面对环境变化就无所作为。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应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宏观环境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把握其变化趋势及规律,并制定多种应变措施,适时调整财务管理政策和改变管理方法,从而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以此降低因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理顺内部的各种财务关系。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及应承担的职责,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真正做到权责分明,各负其责。另外,在利益分配方面,应兼顾企业各方利益,以调动各方面参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积极性,从而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企业内部各种财务关系清晰明了。
[1] 刘小英.企业财务风险的识别与防范[M].北京:中国地质出版社,2002.
[2] 张守合.财务风险的识别与防范[M].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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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家住房政策的改变,使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猛。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房地产业显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如何有效地规避、降低财务风险,对房地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建立风险辨识机制及规避机制,通过事前预防,事中化解等模式,增强企业的财务实力,提高竞争能力。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财务风险 防范
狭义的财务风险仅指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而引起的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的不确定性,没有债务就不存在财务风险。而广义上的财务风险则作为企业经营风险的一种,特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运动(包括筹资,融资、投资和资金使用等)中,由于内外部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或者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的各种风险。它是从企业理财活动的全过程和财务的整体观念透视财务本质来界定财务风险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所有财务环节,是各种风险因素在企业财务上的集中体现。从财务风险预警的角度看,企业财务风险不仅限于筹资活动产生的风险,不当的投资活动、营运活动、分配活动同样可能导致企业面临风险。因此,本文认为,广义的财务风险体现了财务的本质,能真正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关系的全貌,这种定义更加科学合理。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从资金来源划分财务风险,主要有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和资金回笼风险。(1)筹资风险。我国房地产开发其主要动因是资金驱动型。在现行模式下,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比例一般较低,主要用于解决土地成本问题,而对于后期开发,则较多的是通过各种融资手段和前期销售款回收予以解决。因此,银行资金是地产企业资金链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房地产企业不顾高负债水平带来的高额资金成本以及到期不能偿本付息的风险,盲目、大规模地筹集资本带来了较大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债务规模过大、利率过高而导致的筹资成本费用过高。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造成债务到期过分集中,或由于自有资金不足或销售计划未能按时完成而导致财务危机,在极端情况下,存在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这样就产生了筹资风险。(2)投资风险。在房地产较长的开发周期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它们对开发企业投资项目的成败和企业的经济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房地产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从而影响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风险即为投资风险。在现实情况中,多数房地产企业过多地注重大量筹集资金、上大项目、追求高收益,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过程中忽略了对市场以及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评价,从而表现为:投资项目在技术上不可行或尚不成熟;市场调研有误,产品上市后滞销、落后;投资项目规划过大或过小,行业过度扩张或无力控制管理;负债率过高造成债务负担沉重;技术、市场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企业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差过大等,时间上的跨度与空间上的广度必然给财务活动与未来的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3)资金回收风险。资金回收风险是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又一财务风险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在房地产开发产品达到可出售状态后, 由于政策因素或自身销售手段的失误,使得销售状况欠佳导致回款缓慢,因企业本身资产负债水平高,若资金回收不能与资金需求同步,就会造成企业的偿债能力急剧下降,现金支出压力陡升,进而陷入财务困境,使企业的形象和声誉遭到严重损害,甚至导致破产。
(1)合理实施财务预算。由于财务预算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致使房地产企业在开发经营周期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这直接关系了企业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也给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房地产企业财务部门应该把项目预算和资本预算当成前提条件,合理具体的安排好企业资金的投资项目、收支比例、利润获取及资金调整。在日常工作管理方面,可采取月度考核、季度审查、年度小结等各种方式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企业的财务职能。(2)实施资金流动性管理。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通常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结束,由于开发周期长这一特点常常会给企业的资金使用带来困难,若资金链条在某一环节出现异常,就会造成资金链的断裂,甚至导致企业破产。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资金流动性的管理,在财务收支中要进行严格的估算与审查,对资金调度合理安排,以保证建设项目施工运营和营销资金满足具体需要。还要不断加快支出资金的周转,优化库存结构,尽可能减少存货资金的数额,让企业在经济方面的支付能力得到加强,促进企业信誉度不断增加,给下次融资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3)实现资金结构的优化。房地产企业应该不断完善自己的资金结构,对于负债经营适当控制,在充分估算企业偿债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合法途径筹集到能够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 在采用传统方式筹集资金时可以按照融资渠道多样式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分配外部多的储备资金,在协调资本权益比率方面要保证比例的有效性,将资产负债率降至最小,这样能够避免企业在资金筹备方面面临较大的压力,大大降低财务风险。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预售房款、银行回款等传统的融资渠道加强管理,还要确保资金的回收能按时到位,避免资金的浪费;企业还可以利用股票、债券、合作经营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资金储备,让企业的运营规模得到扩大,使更多投资者与企业实现合作交流,不断扩展投资者与企业合作的项目。对于降低财务风险的控制能够发挥良好的效果。(4)提高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作为决策者要增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决策能力;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修养。通过经验和自身能力进行科学的判断决策,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风险。同时,还要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对高效率科学管理的客观要求,改变过去重视楼盘销售轻视财务管理的陈旧管理方式。增强财会人员的监管意识,督促财会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综上所述,由于房地产企业自身投资金额大、项目开发周期长、资金回笼较慢的特殊性,其投资收益容易受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政府政策的影响,从而使房地产投资成为高风险的经济活动。而房地产行业同时又是高风险行业,房地产企业进行项目投资必然伴随着投资风险。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前,应当进行严密的市场调研,对项目进行谨慎的风险分析,对项目的预期收益进行合理的预测,判断项目投资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总之,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房地产企业要想获得持续的竞争力,就必须综合提高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水平,尽可能地规避风险,以获得最大的收益。
[1]任书芳,高树岭,张行贵.当前房地产企业财务现状及管理建议.时代金融,2006,(4).
[2]李晓梅.浅析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财会研究,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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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的对外投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因为它以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股份为目的,意在对其施加影响。本文针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构建流程化的投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股权投资风险。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可分为投资决策风险、投资运营管理风险和投资清算风险。具体来说:
1.项目选择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单位所处行业和环境的风险,以及其本身的技术和市场风险。
2.项目论证的风险。主要是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及可行性论证风险。
3.决策程序的风险。主要是程序不完善和程序执行不严的风险。
1.股权结构风险。包括:股东选择风险、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投资协议风险等。
2.委托代理经营中的道德风险。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必然会产生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制存在着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的弊端,代理人可能会利用自身优势,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而产生的道德风险。
3.被投资方转移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会通过股权关系传递到投资方。
4.项目责任小组和外派管理人员风险。一方面,投资方选派项目责任小组或个人,对投资项目实行责任管理;另一方面,也向被投资方派驻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于责任小组与外派人员自身的知识、能力所限或是责任心不强,使管理的过程存在风险。
5.信息披露风险。被投资方管理层不严格遵照投资协议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故意拖延、不及时报告财务和重大经营方面的信息,暗箱操作,对外部投资者提供已过滤的、不重要的甚至虚假的信息,令投资方所掌握的信息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不完整性,使投资方处于严重的信息劣势之中,将严重影响投资方的管理。
1.来自被投资企业外部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等。利率风险主要是利率变动导致投资收益率变动,从而对投资人收益产生影响。通货膨胀风险是物价上涨时,货币购买力下降,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主要是政府指导经济工作时所作的突然性政策转变,或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企业经营产生致命影响。
2.来自被投资企业内部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内部的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的转移,给投资方带来退出风险。
3.投资退出时机与方式选择的风险。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在业务流程的各阶段都存在一些典型的问题,这些问题根植于投资风险之中,最终导致投资损失。具体来说,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这些。
1.长期股权投资盲目性较大,缺少战略规划。没有把长期股权投资提升至企业的战略层级,投资的过程充满盲目性。
2.股权尽职调查不充分,流于形式。不少企业委托外部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一些中介机构也作为投资双方的媒介,他们出于自身的利益,可能会尽量促成投资,使信息被粉饰。还有的企业自主进行尽职调查,惯常做法是组织几个部门到目标公司进行考察,但人员往往只是企业内部指派的职员,而缺少外部的专家顾问,过程流于形式,走马观花,缺少针对性,有时甚至把目标公司单方提供的资料作为考察成果,这样必然使调查成果失实。
3.可行性报告与投资方案制作不完善,内容过多注重出资环节。由于前期的调查不充分,后期的可行性研究、投资方案的制定也会不完善,风险是环环相扣的因果链条。另外,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需要使用大量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一些部门或人员图省事,草草应付。
4.高层决策者决策失误。企业的一些高层领导的个人意志和风险偏好会对投资决策产生明显的影响。一些决策者头脑发热,或决策层由少数人操纵,缺乏集体科学决策,亦或上级主管部门干预都会导致决策失误,进而导致投资损失。
1.项目的实施缺乏风险控制,随便找个范本就和对方签订协议,或者按照对方起草的协议和章程签订,没有根据自己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
2.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全面的投资管理体制没有建立,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后,未能组建明确的项目责任小组,导致项目管理真空。
3.外派人员管理混乱。一些企在投资后没有或不重视向目标公司外派管理人员,任其“自主经营”、自由发展,待出现问题时,方知投资成为泡影。另一方面,派去的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作为,没能起到维护投资人权益,沟通投资双方的作用。更恶劣的是一些外派人员在缺少监督的环境中与被投资公司的内部人员合谋掏空被投资公司的资产,最终祸及投资方。
4.项目跟踪评价和统计分析环节缺失。企业缺乏投资项目后的评价环节,也没有相应的部门进行绩效的统计分析,导致投资方不能及时推广有益的经验,也不能及时终止不良的项目。
1.未预先设置投资清算的触发点,没有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促使投资退出的重大事件,往往被动开启退出机制,疲于应对。
2.没有成立专门的投资清理小组,没有设定退出目标,往往是“被动接招”,一路丧失主动权。不仅使退出的风险大增,还使事后无法进行奖惩,也不利于经验的总结。
3.投资退出时机和方式选择失误,使退出成本和投资损失大大增加。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将风险管理的思想全面贯彻到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在整个企业层面构建制度大框架,并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等框架都涵盖其中。
(1)在投资前和投资决策阶段,重点是把制度框架建立起来并使其正常运转,以将投资决策纳入框架的规范。
(2)在投资营运管理阶段和投资清理阶段,重点是通过对重大事件的动态管理,加强长期股权投资的过程管理,并保证退出渠道畅通。
我国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大多为塔型的职能式结构。从董事会到总经理,然后下设职能部门。对企业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绝不只是企业高层拿决策、项目部门跑执行这么简单,他往往需要各部门各层级的协调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打破僵化的组织机构,进行结构再设计,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业务流程把现有的职能部门整合成几大系统,灵活调用。比如将企业的决策与计划部门整合成股权投资决策系统;将财务部、审计部等整合成股权投资核算监督系统。
1.健全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形成内部控制网络,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包括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授权审批制度、投资问责制度等。
2.健全内部会计控制,这是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是贯穿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始终的关键控制手段。
包括进行有效的项目选择,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进行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进行严格的项目评审,领导层科学、透明的决策。
包括谨慎的谈判和签订协议,制定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小组对被投资公司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
对长期股权投资清算风险的防范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这不仅是以防万一,以备不时的必然要求,更是投资本身不断优化的内在需要。包括设定股权投资退出的触发点,设定合理的股权投资退出目标,制订完善的股权投资清理方案,对股权投资处置活动实施严格监控,做好总结和回顾工作。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投资损失的根源,我们无法消灭它们,只能加以防范。要有效的减少投资损失,就必须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防范风险。想达到这一切,最根本的途径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基本的制度层面构筑保障,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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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力企业的快速发展,县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开始逐年增大。但在实际工作中,不考虑企业的长远规划,盲目上项目、争投资的现象较为普遍。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级供电公司传统的财务管理受到冲击和挑战,企业面临着一定的财务风险。本文对县级供电公司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就如何防范风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财务风险 防范对策
论文正文:
浅谈当前县级供电企业的财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级供电公司作为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管理职能显得日益重要。但从目前县级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结合近几年来的实际工作体会,就县级供电企业存在的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县级供电企业财务风险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不清,权责不明
财务关系界定不清是当前县级供电公司财务经营风险难以控制的最大体制性障碍。县级公司本部与基层站队(所)之间、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主业与多经关联单位之间在职能界定与划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关系不清、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等现象,直接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产流失严重,尤以主业和多经的管理界面不清最为突出,主观上使得一些管理措施难以推行和落实。
2、管理粗放,内控制度不够健全
内控制度涉及企业方方面面,健全的内控制度犹如人体的“免疫系统”,具有自我抵抗风险、自我修正的能力。但从目前的现状看,很多县级公司管理粗放,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缺乏,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漏洞层出不穷,给企业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例如,有的单位对站所一级的财务管理延伸不够,基层单位自主权过大,站所财务犹如“世外桃源”,坐支挪用电费资金、擅自对外借款或担保、恶性透支费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一些县级公司对站所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走过场,一些经营问题未能及早发现和暴露,日积月累,历史包袱沉重。
3、资产负债结构不良,债务包袱沉重
受企业资金短缺及管理滞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县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大部分处于不良状态。一是原材料、备品备件等存货呆滞积压,无法变现。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物资管理滞后,同时电力技术更新快,淘汰存货无法利用;二是在不考虑用户欠费影响的情况下,企业对外债权往往小于外部债务,负债经营压力大,资金周转困难;三是受各地经济发展及市场信用环境制约,电费拖欠现象较为严重,企业面临的呆坏账损失风险加大;四是应付工资和福利费赤字压力日益凸显。由于省(市)公司核定的工资基数与县公司的实际工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加之县公司多产业经营不够景气,无力为主业消化一定的人员工资,造成部分县公司工资逐年出现亏空。
4、资本性支出控制不力,投资盲目
随着电力企业的快速发展,县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开始逐年增大。但在实际工作中,不考虑企业的长远规划,盲目上项目、争投资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单位不顾自身的财力、能力和发展目标,盲目投资小型基建;有的单位工程规模及成本控制不严,项目严重超概;还有的热衷于铺新摊子、搞形象工程,综合楼、站所办公楼拔地而起,使得本来就十分紧张的资金状况日趋恶化,一些县公司甚至东拼西凑,寅吃卯粮,财务风险逐渐加大。
5、财务风险意识淡薄
企业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决定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县公司风险意识淡薄。分析原因,一是由于大部分县级公司负责人以前多是从事生产或营销专业,财务知识相对较为匮乏,财务风险认识不足;二是受财务人员定编及管理水平的制约,县公司财务人员整天疲于应付日常工作,无法从大局上对企业经营状况予以有效把握,财务监控能力和效果不够明显。
1、宏观上理顺主业与多经企业的关系,规范业务管理行为
首先要划清主业与多经在资产、机构、人员以及业务范围等方面的界线,改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乱局面。
其次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业务关系,重点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关联交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实现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公平交易。在设备采购、委托承包工程、咨询服务等业务中,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关联方交易,在促进多经企业的健康发展的同时,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
2、完善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内审及财务稽核力度
一方面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管理的弱区和盲区,完善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使利益相关的经济业务从管理层面,到执行层面严格分离,实现企业经济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另一方面要加大财务稽核和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的独立性,揭示各种内部矛盾,找准控制的方向和着力点,把各种经济行为控制在法律、制度的框架范围内。
3、加大资产负债管理,优化企业财务状况
首先要严把资金关,实行现金流量预算。要加大资金安全监控,利用网上银行等资金监控平台,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实时控制,并及时反馈和处理资金异动信息,防范资金风险。在实行资金集约化管理的前提下,建立全面预算和滚动预算,按照不同的资金性质,及时准确地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实现资金的“人为”控制向“预算”控制转变,降低资金的使用风险。
其次要加大对应收电费的管理,防止应收电费转化为不良资产。一是要借助营销信息系统提供的实时信息,及时进行帐龄和结构分析,跟踪欠费大户信息;二是要注重过程管理,优化内部资金上交程序,防止出现主观的资金滞留;三是对已核销的呆死帐建立“帐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积极进行后续清理和追索,尽可能地收回资金或残值,将损失及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另外要加大债权债务的清收和处理力度,建立债权债务定期核对制度,确保往来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对挂账时间长、金额大的往来账要及时进行函证催收,防止新的不良债权形成。
4、严格投资过程管理,控制投资风险
供电公司要规避投资风险,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优化投资项目,把住规划源头关。要结合自身的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规划,控制非生产性基建项目,杜绝超前建设和挂账工程。
二是要严格投资的立项、执行、监控程序,规范投资的全过程管理。企业重大投资、重大资金的使用和安排,必须经过预算管理委员会论证通过。
第三,实行基建工程效益与责任管理,开展基建项目效益评价,杜绝无效益项目投入,项目资金责任到人,并进行严格的责任审计。
5、实行集中核算,规范站所财务管理
站所财务管理是县级财务管理的重点及难点问题,如何有效地管理好站所财务,对规范县级供电公司的财务管理,化解财务风险尤为重要。
要根据财务管理需要,整合财务机构,在公司内部实行集中核算管理模式,将站所(队)、农电办、多经等所有责任主体的日常财务工作上移到县公司财务科,由财务科统一调度,对其进行代理记账,同时进行会计监督和控制,使财务管理由分散型、粗放型向密集型、集约型转化,发挥整体管理职能,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其次规范站所财务管理流程,对站所报账员的职责、发票管理、备用金管理等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规范,促进站所财务管理工作程序化运行。
第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银行账户和备用金管理,禁止站所一级私自开设经费户头,防范经营风险。
6、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员风险意识
首先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财经知识培训,提升一把手依法经营理念,防止主观臆断而导致违规操作和决策失误,从源头上筑牢风险防范的堤坝。
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心,尽可能地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第三要加大专业培训学习力度,提高财务人员理财能力及职业判断能力,使财务人员能自觉地将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7、探索实施县级财务总监委派制,防范化解财务风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级子公司将被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在这种情况下,省市公司如何实现对县公司的有效监控,防范和控制其财务风险?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应该说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和探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通过对县公司整体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和专职监督,以达到建立一种两权制约机制,从而强化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约束,使经营者在重大决策和财务收支上最大限度地体现所有者意志的机制。目前,国内电力企业已有采取这种方式的先例,如安徽省电力公司从2003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试行财务总监制度,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总之,县级供电企业的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县级公司只有建立健全各项财经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提高其执行力,才能有效地防范化解财务风险,保证企业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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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理论界对财政风险有不同定义:一种提法是,一般而言,所谓财政风险是指政府不适当的财政活动或财政行为(作为事件)给政府本身,给政府进一步的财政活动以及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各种潜在危害的可能性。另一种提法是,“财政风险是专指财政领域中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综合影响而导致财政资金遭受损失和财政运行遭到破坏的可能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加强财政审计监督立法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论加强财政审计监督立法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全文如下:
【摘要】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财政风险是因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 致使国家机器的正常运作遭受严重损害的可能性。本文从财政审计与财政风险的内涵与外延的理解出发, 主要论述了财政风险的诸多诱因及财政审计与财政风险的内在关联, 并对完善我国财政审计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财政风险预警系统,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及我国财政运作的安全、高效提出了具体法律措施。
【关键词】财政审计立法;法律防范;财政风险
【论文正文】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促使国民经济有序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实践证明, 加强财政审计监督不仅为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而且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保证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审计的核心是预算执行审计。一般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即涉及本级财政预算收支的活动都是财政审计的范畴。包括预算收入审计、预算支出审计、财税部门内部控制审计、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等。由于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 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活动, 其初次分配的来源主要是税收。因此, 财政审计还应包括对税收征管的审计和对企业的延伸审计。这样理解财政审计的概念, 不仅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其科学性, 而且从财政审计所确定的目标看, 也是非常必要的。在这样的一个范畴下, 对财政税务部门和对政府其他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应
同时展开, 形成一个总体把握、分头运作、区分主次的格局, 所有审计成果都应在财政审计的结果报告中得以充分体现。而财政风险是指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
力, 致使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遭受严重损害的可能性。从宏观方面来看, 财政风险无外乎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稳固、健康的经济基础受到侵害, 致使财政收入紧缩; 二是财政承受了超负荷的支出膨胀压力而难以为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财政赤字风险。如: 一些地方搞“假平衡, 真赤字”、银行贷款缴税、财政部门列收列支、结转财政支出等, 使部分财政支出不能真实反应。再如, 各级财政不同程
度存在大量“隐性赤字”。这是财政应支未支、应补未补形成的。第二, 呆帐、坏帐风险。第三,债务风险。
一方面是国债规模增长很快,债务负担日益沉重, 财政运行面临的风险度提高。另一方面是多头举债, 使财政背负许多不该承担的包袱, 甚至超越财政的承受力。[1]《担保法》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可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担保。目前, 由于法律不健全等诸多原因, 使财政担保基本处于被动和无序状态, 游离于财政控制之外, 违规担保大量存在, 财政被置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一旦被担保单位或企业无法按期还款, 债权人就会诉诸法律追究财政的责任, 严重威胁地方财政乃至中央财政资金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对财政构成一种潜在风险。第四, 政府投资决策风险。由于政府的投资决策欠科学, 造成投资决策失误时, 财政要承担较大风险。面对诸多财政风险诱因, 各级审计机关应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工作的整体功能, 利用涉及面广, 周期短, 反应快的优势, 深入调查研究, 为政府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制定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加强财政审计立法与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从审计机关角度看, 审计机关其实只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 其内部组织多层次结构之间及其工作人员与审计机关之间存在着诸多整体与局部、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有的审计机关或个人为了部门利益、个人利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削弱了财政审计监督力度。
就我国目前审计监督系统实行的双重领导体制来看,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受本级政府委托向人大会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即要求地方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直接负责, 对本级人大会间接负责。而且, 各级审计机关的人事管理权归各级政府, 审计事业费由各级政府预算拨付。在这种体制下,审计结果必然要经过政府“过滤”, 出现上报政府的审计结果报告与向人大作的审计工作报告“两皮”现象。审计工作失去了应有的独立性, 审计结果必须具备的“完整性、公正性和客观性”难以确保, 人大的审查、监督效果因此全面弱化。财政是政府的财政, 相当一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是政府行为, 审计机关又受其委托, 受其领导, 这就使得财政审计工作难以真正有效运作。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财税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使我国的财政体制、预算管理体制、税收征管体制、财务核算及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财政审计的依据、重点、内容也自然随之而变, 因此必须找准差距, 更新观念, 转换模式, 才能适应新情况, 找准财政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向综合性、管理型财政审计发展。所谓管理型财政审计, 首先, 从宏观着眼, 要真正把财政审计工作定位在较高的起点上, 克服单纯注重微观审计, 缺乏宏观意识的倾向, 要透过微观审计成果, 强化内部约束机制, 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根源, 为加强调控和管理服务。
其次, 加强国家审计机关各专业职能机构的联系, 使财政审计与其它专业审计有机结合, 并由财政财务收支、财政法规审计向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拓展, 以逐步向有关的内部控制和资金效益方面延伸。同时, 审计部门要发挥审计工作接触经济领域广、掌握情况真实可靠的优势, 注重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 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大量零散的审计情况进行宏观综合分析研究, 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各种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反映经济运行中普遍存在和反复出现的问题, 并从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 从全局上、规律上查清原因, 提出对策建议, 出具有份量、有价值的审计报告和信息材料, 把事前审计调查,事中审计、事后评价有机地连成一体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这是提高财政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一环。为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提供依据。
当前应集中力量解决财政审计体系方面存在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审计依据来看, 一方面, 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主体不是审计机关, 使其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受到一定影响和制约; 另一方面,有一部分法律依据颁布时间较早且不严密,与目前的具体情况相脱节, 甚至出现审计依据之间相互矛盾的情况, 给一些部门和单位钻空子提供方便。从财政审计立法方面看, 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导, 从而使审查出的部分问题缺乏明确的是非标准和审计处理依据。应修正、更新、补充相关法律法规, 使之更加切合当前财政审计实际, 更加严密合理,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能依。
从审计方法来看, 要突破传统的审计思想的束缚。单纯的审计思想认为审计就是查账, 是财政财务管理职能的分离和延续, 一味站在查账的角度去搞财政审计, 不能从整体角度、宏观角度去发挥财政审计的监督职能,使得审计单位和经济环境信息难以及时交流, 不能对整个财政活动过程的实质内容进行延伸、综合和分析。从审计内容来看, 财政运作的主体是参与这一过程的财政、税务、国家金库以及本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因此, 每个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履行预算管理职责, 完成预算收支任务的情况都是财政审计的对象。
从审计目标来看, 它规定着审计的方向,影响着审计的质量。而财政审计的目标,
一是充分发挥其在宏观经济中的间接调控作用,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
二是以改进财税等部门的管理为目标, 通过审计, 促进有关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 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是严厉查处财经领域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揭露和制止腐败现象, 促进各部门的廉政建设。在审计环节上, 要突出抓协调。一要协调处理好与财政、税务及人民银行的关系, 最大限度地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二要搞好各专业审计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国库审计及时为财政审计组提供国库资金情况, 财政审计组为各预算执行单位审计组及时提供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预算执行审计组同时将审计情况及时向财政审计组汇报。另外,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真实、全面地向政府反映, 以利于政府整改; 同时, 对人大报告也要站在政府宏观立场上做到客观、全面、真实。[2]
财政在运行中, 经常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警情, 如预算执行中的减收增支、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等, 都会使财政运行出现偏差。管好财政资金, 除要完善法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外, 应重点立足于防范, 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
建立财政预警系统, 是适应市场经济管理规律内在要求, 加强和改善财政对宏观经济调控作用, 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建立财政预警系统, 就是运用分析方法对财政收支运行动态进行监测, 在警情扩大或危机爆发前及时发出信号, 报警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排除警情, 化解风险; 依据监测结果, 对一定时期内财政运行动态走向进行分析作出判断, 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信息依据。而财政审计过程的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所提供的一系列及时、全面、客观、真实的反馈信息也必然能在这一系统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因此, 财政审计工作的强化, 对于财政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健全,对于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参见陈纯一:《论财政风险的成因及防范》,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43—347页。
[2] 参见赵宇、谭思红:《积极财政政策条件下财政风险问题研究》,《中国财政》,2003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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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对于审计风险的概念,国内外许多学者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但由于理解的角度不同,结论并不完全一致。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工程造价审计风险与防范对策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工程造价审计风险与防范对策的研究全文如下: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建设项目还关乎国计民生,做好工程结算的审计对真实地反映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意义都非常重大。
工程造价审计隶属于固定资产审计的重要内容,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来执行,在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技术指标不对固定资产费用进行审核监督,使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编制方法的合法性得到有效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一般都需要经过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及投入使用等几个具体的阶段,而且在一各阶段都不可避免的会受到人力或是自然的约束,从而导致整个过程中存在着多变性,这就无形中使工程审计工作的难度和强度得以增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多边形无形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风险,工程造价审计风险也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所以在工程造价审计中需要做好风险的防范,对于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进行解决。
2.1技术因素
审计技术局限形成的造价审计风险审计技术局限通常体现在抽样审计或重点审计方法的惯用性,这种人为因素可能使样本无法准确地反映造价审计总体的性质。一方面,在实施造价审计时,由于采用抽样审计或采取的审计方法不当往往会形成造价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而时间、精力有限,造价审计工作人员往往采取重点审计方法,如侧重于工程量大、单价高的分项工程,对零星工程则不够重视;对采用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各有侧重等,以便节省时间和人力。
2.2人为因素
作为影响建筑工程造价审计最基础、最重要的因素,在建筑项目造价的决策、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任何项目参与方或者负责人都能够借助提前分析与预测的方法,决定某项工程项目的活动与具体的活动程序。但因为工程审计从业人员存在专业限制,对其负责的审计项目专业及计量规范的不了解,不能及时发现施工企业及造价编制单位错误或重复套取定额,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提高工程造价的伎俩。另外,还有一些建筑工程审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不能有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其在审计工作中犯下严重错误同时也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反映,这也会对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造成不利影响。
2.3缺乏对于建筑工程全程的跟踪审计
就我国目前一般的建筑工程审计工作来说,大部分都将前期的工作直接忽略掉,而直接跳到竣工后的结算、决算审计,这样无法有效将施工前、后期的情况进行结合,使具体的审计事项无法真实、全面的反映出来。(2)由于目前缺乏大量具有专业知识基础、熟练技能操作的审计人才,而且一些从事审计工作的工作者综合素质高低不一,面对繁杂的审计工作时,部分审计人员无法全面的将建筑工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切的了解,这些都造成了审计成果失真。
3.1提高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管理意识,开展工程建设全面风险管理
防范风险的首要对策是提高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管理意识,在这个部分,首先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做好工程造价审计风险意识的选材和培训工作,普及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的知识,这样才能保证工程担保体系的顺利推行。其次,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需要加强风险的预控和预警工作。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对工程施工可能产生经济风险或者其他风险的信息及时收集和分析,以便能够今早的捕捉到风险信号,预防风险的发生,若风险无法规避,则可以做好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尽可能的降低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3.2做好预算阶段的造价审计
其中最为重要的工作是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的预算控制。预算应该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建设方的要求,确定合理的总的投资预算情况,实现造价预算的可靠性。为提高预的可靠性,还需要对预算进行祥细化分,严格规定每个环节的造价预算。预算还要以确保施工质量为前提,避免施工中为了盲目的节约造价成本而保证不了工程的质量。尽量减少由于价格变动而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影响。健全与完善工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调好造价部门的关系。一方面,需要通过健全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所有造价审计企业处于良性竞争环境当中;另一方面,还需要协调好造价审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好地控制造价。
3.3加强竣工结算审计监督和管理
在基建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中要把握好最后的关隘,即加强竣工结算审计的管理。要严格依照合同的相关规定,逐项验收,保证决算材料的合法性,出现与合同不相符的情况,要有明确的相关说明。对于整个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现象,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处罚条款及相依据的法律条文。对于在结算工作中出现不良情况的施工企业要登记在案,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信息共享给行业内其他建设单位,在后续的项目招标及施工管理活动中要重点检查。
3.4做好合同规范管理工作
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要审查建筑工程造价项目文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将审计工作开始于建筑工程造价项目的招标工作,全程参与整个建筑工程造价项目的每个环节,包括收费的标准、投标单位的资质、招标过程等。要从建筑工程造价的源头开始控制、监督,规范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造价项目相关合同的管理工作尤其重要,不但是竣工结算的依据,而且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经济纠纷、提高审计有效性的重要保障。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合同管理。
第一,合同中涉及有关工程造价和质量方面的内容要尤其慎重,审计人员要熟悉掌握相关规章和制度,将整个合同内容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同时这方面的内容也是日常管理的重点,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时要重点管理。
第二,建立并完善合同签订的制度和规章及后续的合同档案管理机制,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各个部门的协作和监督,实现提高合同管理质量的目的。
第三,合同内容要保证与招标文件一致,加强审计监督,确保没有内容上的偏离,从而减少审计风险,使得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能够顺序进行。
第四,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工程造价审计人员要对合同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把关,尤其要注意材料的价格与最终的索赔方面的问题,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由于不明确的签证造成的工程造价的不真实。另外,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在进行合同审查中,应该参照不同工程中的实际情况,对该工程合同文本进行完善,对于没有涉及到的问题要在专用条款中予以说明,进一步增加合同的准确性。
3.5如何与审计机构有效沟通
由于建筑工程的审计工作涉及到建筑工程中各个部门的方方面面,因此,如果想要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就必须实现各部门之间有效的协作关系,不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使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来,扩大审计工作的资料与信息量,使审计范围不再受限;使各部门的员工或者领导十部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来,可以使他们亲身感受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加强对于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而促进建筑工程审计的速度与质量。
3.6加强对于审计工作者综合素质的培养
审计工作者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建筑工程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因此,无论是缺乏专业性的审计工作者还是审计工作者综合素质较低的问题都会严重阻碍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的水平,优化建设工程的审计环境:(1)应该加强对于审计工作者综合素质的培养,使其汲取学习国外优秀的知识经验并结合国情,应用于国内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2)进一步扩大计算机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及时掌握新施工工艺的、新建材的特点等;(3)培养自身职责的责任感与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工作者的工作行为。
在今后的国内建设工程造价及审计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加强社会监督力量的建设,还取药建设工程审计从业人员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学习建设工程专业知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总结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审计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建设工程造价愈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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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导向审计即指注册会计师以审计风险模型为基础进行的审计,是审计专用术语。风险导向审计以战略观和系统观思想指导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和整个审计流程,其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审计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风险,而错报风险主要来源于整个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舞弊风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风险导向审计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析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风险导向审计全文如下:
2010年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在2006年新审计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风险导向审计的思想,除修订核心风险审计准则外,对其他审计准则也作出修改。我国中小企业在数量规模上日趋扩大,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在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方面的作用也是越来越重要。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相对较差,这给企业的审计工作造成了较大的风险,在对中小企业进行风险导向审计时,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崭新的审计模式已经得到了业界的认可和肯定,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全过程中自始至终以企业风险分析评估为导向,根据量化分析水平安排审计项目先后次序,根据风险确定审计范围与重点,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程序进行评价,进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管理风险,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的独立、客观的审计活动。[1]在为了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制度基础审计存在缺陷的大背景下,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开发出了审计风险模型,即“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在审计风险模型中,审计风险是由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所确定的,谨慎行事的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将其确定为低水平,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则与企业有关,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和控制测试,确定检查风险,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将审计风险控制在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的水平。
(一)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先天缺陷
我国很多中小企业或者产权关系不明晰、或者所有者与经营者没有分离,使得不存在所有者约束经营者的行为,这就直接导致很多时候权利凌驾到制度上面,使得企业的相关制度和规章流行形式,没有发挥实效,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都缺乏有效地内部控制机制,这就使得控制风险因素大大增加,而且由于企业资产规模小,出资人一般都较少,可能就是独资企业,这就更加便滋生人为操纵利润等问题。
(二)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独立的内审机构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质量普遍较低内部控制环境普遍较差,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但得不到有效执行,造成企业财务工作混乱、核算不实,严重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起点是企业的经营风险"重点关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企业经营管理与内部治理的优劣与否直接决定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度从而影响到审计人员运用的审计方法和对审计力量的分配;另外,很多中小企业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而且即使设有独立的内审机构,在一些实施家族式管理的民营企业或者内部人控制严重浅析中小企业风险导向审计的企业里,其职能也被弱化,不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三)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素质较低
审计工作对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经验以及专业知识运用方面的要求较高,因为审计人员专业判断能力的高低对审计结果的整体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审计人员队伍的建设方面,往往过多的考虑成本因素,主观上不愿意聘用和培养高素质的审计工作人员,而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低很容易造成审计工作中的判断失误,进而引发审计风险,再者,相当部分中小企业审计人员在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方面比较欠缺,在相关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缺乏独立性,工作态度不够谨慎和公正,最终不但对审计质量造成不良影响,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多方面的审计风险。
(一)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严格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主要取决于良好积极的控制环境的营造,中小企业管理层面首先应当构建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分配机制,这是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意识的首要工作,只有建构起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中小企业审计风险滋生的土壤。其次,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完善,对于独董通过竞聘方式进行选拔,独董的独立性通过独董自律委员会进行相应的保护,通过建立考评和问责制,对独董进行约束,在实践中落实独董的职权,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二)努力提高审计人员执业素质
审计人员素质是影响风险导向审计推广效果的关键因素。新的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对注册会计师的知识和技能提出新的要求,对注册会计师来说是一个挑战,要求注册会计师积极主动地识别、评估和应对舞弊发生的风险,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对可靠性存在疑问或相互矛盾的文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以增加发现和揭示重大错弊的可能性,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测性、项目组就舞弊风险进行专题讨论、考虑舞弊产生的条件、考虑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等;要求注册会计师要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即注册会计师应具备与客户所在行业与企业相关的知识结构。
(三)加快相关法规体系的建设
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职业道德固然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短期内,对与注册会计师相关的法律责任体系进行完善,并将约束注册会计师行为的作用落实到实际审计工作中,通常情况下,是一种更加现实、有效的措施或手段。
为了更好地降低和避免中小企业审计风险的发生,我国应当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在专门独立的审计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紧密结合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审计风险的现状和原因,针对性的对相关审计项目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完善与修订的同时,着力构建更加独立的审计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的审计工作程序等加以专门性的明确规定,尽可能的减少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和舞弊行为,并针对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完善的责任追究和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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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市场经济竞争中,企业只有正确选择融资方式来筹集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资金,才能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企业所处的内外环境各不相同,所选择的融资方式也有相应的差异。企业只有采取了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筹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才能够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中小企业筹资风险的规避与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推进,给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使中小企业进入迅速增长期,从数量上,及所涉及的领域和行业都得到了迅速增长,在解决就业问题、增加国内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为推动我国国民经的增长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银行筹资的现状
作为一种重要的筹资方式,是很多中小企业常选的主要筹资渠道。但是,银行筹资都需要企业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同时,银行筹资还有许多的附加条件,其要求比较苛刻,部分企业难以满足这些条件,所以这就限制了此方式的推广范围,使得只有部分企业才能获得银行筹资。
(二)商业信用筹资的现状
应付账款筹资的现状。因为这种筹资方式风险较高,要求企业具有较高的诚信,由于有的中小企业不诚信的问题,导致这种筹资方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连还债,致使部分企业受到牵连,时相互合作的企业发生纠纷,所以这种筹资方式逐渐减少,特别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其应用越来越少。
(三)其他筹资方式的现状
直接投资是不少中小企业采取的方式,他们通过向新朋好友、企业职工等渠道获得资金,但是,由于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采用这种方式容易引发贷款纠纷,对国家进行金融调控和秩序维护不利。民间借贷也是中小企业常有的一种筹资方式,但是民间借贷的成本较高,企业筹资风险加大,也加大了企业偿还资金的压力。
(一)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原因
中小企业信誉问题。我国许多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实力小,资产数额也小,在社会上的声望缺乏是造成中小企业信誉不足的原因主要;同时中小企业逃避债务的现象较为严重,某些中小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不顾银行的利益而不按时甚至不偿还银行贷款,使银行承担重大损失,导致了银行对企业的不信任,使中小企业的自身形象极大的降低了,削弱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和信心。
(二)筹资风险的内在原因
负债规模。随着企业负债规模的增大,企业要支付的利息费用就会增多,由于利息增多,导致企业利润随之降低,从而降低了企业偿付能力,致使企业破产的可能性变大。所以随着负债规模的增加,其面临的筹资风险也要对应增大。因此,如果企业没有把握好筹资度的话,则会导致负债规模过大,造成筹资风险增大。
(三)筹资风险的外在原因
金融市场利率、汇率变动。当国家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实行紧缩的金融政策时,市场上货币的供给量就会减少,贷款的利息率随之提高,企业支付的利息就会增加,筹资资金成本增加,企业为筹资所要付出的经营成本负担就提高,导致企业盈利利润下降,甚至有的企业无力支付高涨的利息而破产。另外,金融市场的利率、外币的汇率的变动,都是使企业产生筹资风险的重要因素。
(一)提高筹资风险规避技术
1、选择最佳资本结构
确定适合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是控制筹资风险、最大发挥资本价值、降低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的有效管理方式。是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在充分掌握企业资金成本来源、筹资资金的规模,充分结合资金的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筹资风险、财务风险、限制条件等各种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合理配置确定的最佳筹资方案。确定最佳资本结构有多种方法,比如公司价值风险法、比较资金成本法等等。
2、确定适当的筹资方式
一是不同的时期,国家对于不同融资方式的支持不一样,企业要充分掌握国家对不同筹资方式的政策,以确定合适的筹资方式。二是企业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所选择的筹资方式也不尽相同,通常情况下,对于已经发展起来的企业,特别是资金、规模实力都较为雄厚的企业,比较适宜于选择负债筹资的方式,因为负债筹资方式在不大影响企业控制权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快速补充资金。
3、合理安排筹资期限组合方式
长期筹资和短期筹资各有其自身的优缺点,短期筹资的成本比较低,弹性强,但是风险大;长期投资成本较高,弹性小,但是风险却较小。所以企业要在权衡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安排这两种筹资期限的比例。一是采取中庸的筹资方式,即企业根据资产的变现时间,合理的安排长短期限筹资,从而使资产的变现日期可以和还款日期一致,这样不会产生额外的筹资风险。二是保守筹资法。即企业以长期期限的筹资方式为主,以长期期限资金来支付固定资产、长久性流动资产甚至短期性流动性资产。这种期限结构安排方式,极大的降低了不确定的筹资风险。三是风险筹资法,即企业多采用短期性筹资方式来筹集资金,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短期筹资方式成本低,所要支付的利息费用也少,获利也大,但是风险高,用这种方式筹集的资金越多,企业要面临的筹资风险就会越大。
(二)建立筹资风险制度
1、建立筹资风险管理制度
筹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其规律性和可控性,通过制定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规避筹资风险。中小企业一定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筹资风险管理制度,成立分析管理小组,对筹资风险进行预测、规范和控制,合理分散降低筹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盈利,防止因为管理不善、决策失误而导致企业发生财务风险,尽最大可能把利用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2、强化经营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
我国中小企业都是自负盈亏、自我经营、自我管理的,经营生产中的各种风险企业都要独自承担。作为财务管理人员,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能够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并将筹资风险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中,统筹协调各个环节,迅速识别、预测、应付风险,能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企业制定有效的风险规避方案。当企业面临筹资风险时,能够迅速反应,进行协商,积极采取措施,克服风险,使企业免受损失。
3、科学的筹资决策
提高科学化管理决策机制是降低筹资风险的核心。首先,企业要通过制定企业筹资的科学化规范程序及方法,对筹资决策做好可行性分析,以客观公正的计算方法以及各种决策模型进行规范化决策,以制度控制决策失误的发生,从源头降低筹资风险。其次,在决策中,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和阶段发展目标、企业目前的发展阶段、企业现有资金的结构、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状态,以及要严格根据企业所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量进行筹资,避免导致筹资量不足或者筹资过度,引起企业的恶性循环,导致企业面临筹资风险。
企业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充分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式,制定合适的应对筹资风险的措施,从而获得更多利润,提高自身发展。同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我国中小企业改善筹资难得现状、规避筹资风险提供有效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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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其他业务相比,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单个项目金额小、经营成本高,能否有效降低成本,是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和审核标准还是以大中型企业相关指标为参照,这种无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模式一方面导致大多数小微企业很难达到银行放贷标准,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较差,另一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小微企业发展特点,难以充分反映小微企业真实风险情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识别与防范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中国的信贷行业中,由于重视不足和商业发展水平的限制等因素,各个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存在评估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于诸多方面,例如风险预警机制落后、缺少符合个性化的产品、审查程序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控制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机制不完善等等。基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各家商行需要重视起来,不但要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并且要合理设计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产品,需要在有针对性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对其发展进行规范指导,也能清楚资金流向进而减少风险,这在整个银行信贷业都是有进步的。
美国学者罗斯?A?贝普迪斯等人,利用科学的多元统计分析实验法,深入分析数据,得出了关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信贷风险大小的影响因素,这项研究给出了明确答案。笔者认为,其中很多因素包括信贷行业的因素、地区地域因素;最重要的就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作为客户因素,它包括了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行业经验、职业道德和产品质量和口碑、销售业绩和销售渠道是否畅通;另外,商业银行本身的信贷因素,包括贷款金额、金额用途、银行利率、担保方的承担方式和还款计划等等。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其他企业有一定不同点,它们往往存在经营能力不足,产品销售渠道不稳定等缺陷,并且,它们的融资方式存在本身固有的风险,缺少了传统银行信贷业务的稳定水平。那么如何加强预警呢,笔者认为,当然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1、小微企业相比较有较严重的信贷危机,贷款风险高
笔者认为,信贷危机调查非常重要:调查一下一家企业是否存在借贷之后,是否存在还款不按时、不积极和多次延时还款情况,并且违约金也是一种指标,因为延时还款会导致违约金的产生。借贷企业不还款和不按时还款行为,导致商业银行对于资金管理的紊乱,也是导致资金出现安全风险的巨大威胁。
1.2、小微企业信贷危机存在扩散性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商业银行的贷款人都是个人,发放形式也是针对个体,看起来独立的借贷个体没有联系,独立的个体借贷人也不存在欠款风险捆绑,一个贷款人的违约行为不会导致其他人的违约。笔者认为,这里是存在一种隐性风险的,因为商业银行产品推出具有同时性,一种借贷产品的推出是同一个时间段,这种机制导致借贷人无形地被联系到一起,商业银行的风险也就达到最大化。所以,借贷人的责任捆绑形式,目的是互相联保,但是一个人的信贷出现危机,不还款或者还款延时,出现违约金等情况,导致其他借贷人出现信任危机和连带责任,这就导致一种不满和责任的推卸。既然本身会受到他人牵连,一个人的违约行为会导致集体违约,处于这样情况下,考虑到为他人违约买单,大多数企业不会顾及他人,也会跟随违约,这种扩散性风险,会慢慢扩大。
1.3、找出根本原因,逐渐杜绝小微企业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
笔者认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时存在这样缺点:时间上来看,企业建立时间比较短;公司的组织形式上来看,缺乏成熟的组织形式,缺乏科学管理模式;在员工上下级的管理上来看,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足;而最让人担忧的是企业缺乏根本的信用。虽然市场经济中,这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常活跃和重要,它们承担很多的交易额,但是交易过程中不乏商业信用交易的违法行为,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合同协议、承诺授权等等。
2.1、建立科学标准的风险评估机制和模式
首先要了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运作情况:它们依托于所在商圈、行业和产业链,这就是控制风险的整体性,也是根本性控制风险的环境和发展长远的依托,现有的机制就是根据这一层面得出结论。在其行业中,要求企业单独体之间相互依托,但是进入这个环境需要经过行业的评估,包括:发展方向是否明确、竞争力是否有力等等。当企业满足这个行业评估之后,就可以根据情况提出风险控制的要求。这种相互依托型商圈,有助于商业银行去实施交叉验证,更加准确把握客户信息,正确评估风险。企业的交叉评估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利用第三方信息的检验,可以勘测客户的产品存储情况,销量等。另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检验。客户的职业道德和信用状况对比把握,有对比性。最后,从企业资金信息的检测上面,可以分析企业财务数据内部关系,数据的掌握是科学分析的前提,不但具有可操作性,还可以整合信息,控制风险。
2.2、分析影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风险的关键因素
总体来看,有很多影响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的因素,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有三个。首先,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自身的经营水平。从经营水平看来,无疑经营水平直接影响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还款情况,但是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能力需要科学的评估。此外,合理的贷款金额和利率是防止还款企业过度借贷,最后无力还款的重要环节,这个额度是企业可以承受的还款金额,不会出现力不从心也不会出现利率值不可接受。最后,还款方式非常重要。商业银行应该强调还款方式的具体细则,是分期还是一次性还款,方式和期限都要明确和强调。现今比较流行的是一年内的短期贷款,但是由于不合理的还款方式设计,一年内可以还清的企业寥寥无几。商业银行应该有专门的还款规定细则和专人部门,制定还款日期,例如不可超过原定日期的三个月等等。
2.3、关键环节的建设:贷款中后期
前期的贷款环节很多人重视,但是贷款中期和还款环节是核心环节,不可忽视。现代商圈和行业产业的评估模式,大大放慢了经济循环的周期,导致风险出现滞后性。商业银行要重视中后期的管理。建立经济研究及时反馈机制,贷款中和贷款后的行业预警,能够有效反映经济地区发展状况和行业风险值,让商业银行能够及时作出终止或是继续的决定。在出现危机的时刻,机制反馈及时,商业银行终止风险的扩大是非常重要的降低损失的措施。这种预警机制可以预测不良贷款的出现,及时提醒客户还款日期等等内容。
2.4、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专业化团队的建设
至今为止,商业银行想要有效管理行业和区域的业务分类,制定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包括制定金额额度、利率浮动和贷款还款方式和勘查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还款水平,建立一支有效的专业化团队是最有效的办法。建立这样的专业化团队,依托的是优秀的专业素质,从小组构建模式到成功案例的试点经验,有许多商业银行建立过事业部的小组,专门负责新产品的开发、规章程序的制定和执行、小微企业信用的测试等等,从这些小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全面建立标准化团队,这个团队是负责产品设计开发、政策制定和授信的审批,他们能够给出科学标准计划以及负责客户的推销。这个标准化团队也是后期业务和管理的负责人,这样的团队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效率,针对小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更加合理和标准,每个团队成员都成为资深业务经理,他们和贷款人连接沟通,及时反映情况。
综上所述,在给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贷款时要非常注意,商业银行要重点把握这些贷款企业影响信贷风险的因素,包括经营者资质,应用资金去向,信用信任额度,还应考虑贷款金额大小,利率高低等等。商业银行应该着手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标准化专业化的队伍要承担市场调查和企业分析的任务,能够做到准确分析、定位和得出结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银行带来的违约危机、信贷危机是商业银行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不管是从风险控制力度上作出努力,还是去根据市场作出调整,都要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的变化去不断作出新的改善,希望未来的商业银行少受信贷危机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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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施工管理手段的提高,工程分包对施工企业来说,提高了工程效率,但是,在法律层面上,由于分包、转包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分析和研究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中的法律风险,并对其进行防范,对各方均有重大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实施,大型项目数量的增加和施工周期的不断压缩,施工企业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压缩的投资周期,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及提高内部收益率的角度考虑,依然会存在将工程分解后以不同的方式分包出去的现象。本文分析了现实中常见的三种分包行为,并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为当前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借鉴意义。
按照建设部的总体工作目标,从2009年开始,在进行工程劳务分包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对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范,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包工头”将彻底退出建筑劳务市场。但是,由于大型项目数量的增加和施工周期的不断压缩,施工企业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压缩的投资周期,企业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及提高内部收益率的角度考虑,实践中仍然存在以劳务分包、挂靠等形式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的现象。笔者根据工作中处理相关合同纠纷的实践以及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对现实中常见的三种分包行为及其法律风险的防范进行探究,谈谈一己之见。
依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对分包商的分包资质有强制性要求,只有具备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商才可以承揽工程建设任务。《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包含木工、砌筑、混凝土等十三项企业资质。按照相关规定,不具备相应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商与劳务发包商所签订的分包合同(包括企业或包工头借用其它企业资质的情况),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分包期间所产生的劳务纠纷,法院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结合合同条款和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实际结算情况来认定其合同关系的本质,经认定的无效分包合同视工程验收结果分别对待,还可能涉及利润收缴的问题,最终根据承包人与分包人的过错来认定损失赔偿责任。
转包是指施工企业(主承包人)将所承包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在转包过程中,由于无法准确把握承包者的承包资质和工程质量,因而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转包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虽然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僧多粥少”,施工企业(主承包人)竞争相当激烈,实践中由业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并不多见,因层层分包(转包)的欠款纠纷大多由施工单位(主承包人)直接承担责任或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建筑工程转包不仅隐藏着质量安全隐患,对施工企业来说,同时也隐藏着极大的法律风险。
所谓挂靠,通常情况下是指施工企业或个人不具备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为了承揽工程,需要借助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同时向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通过挂靠的方式承揽工程,对于被挂靠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并不对工程项目实施真正的管理。但是这种挂靠行为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表现为:
3.1 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建设工程达不到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经济损失,挂靠人和被挂靠的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损失,通常情况下,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在施工现场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给被挂靠企业带来的损失将难以预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给被挂靠企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3.2 对挂靠方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假设挂靠人用自己的名义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或机械租赁合同,通常情况下须自行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商业信誉,对于被挂靠企业来说都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容易获得供应商的认可,加之被挂靠企业疏于管理,因此,挂靠方经常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如××公司项目经理部),或者以其代理人(如××公司项目经理)的名义或身份对外签订合同,由此构成表见代理,债务由被挂靠企业承担。在实践中,有些挂靠方不讲诚信,为了个人利益,进一步对材料费、租赁费等进行恶意拖欠,甚至通过私刻印章的方式骗取财物,在一定程度上给被挂靠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对于产生的经济损失,被法院判决承担给付责任的被挂靠企业,若因无力承担而不得不向挂靠人依法追偿时,通常情况下都难以实现。
3.3 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工程项目需要定期完工,对于施工方来说,这是应尽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挂靠方受资金、管理和施工能力的影响和制约,在一定程度上拖延工程期限,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其工期违约责任应由被挂靠企业向业主方承担,给被挂靠企业带来经济和信誉上的巨大损失。
3.4 民工工资及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害 在施工过程中,挂靠方往往会大量招聘农民工,或者再进行层层的转分包,虽然挂靠方与被挂靠企业之间可能会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得再进行转分包,或者挂靠人承担农民工的工资以及一切工伤事故,但是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此约定通常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最终还是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另外,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农民工普遍缺乏法制意识,在劳务雇佣方面多数人都不知道应该与挂靠人签订劳务合同,也不清楚直接招聘他的人是谁,有时即使知道也装糊涂,不能及时拿到工资时,就找工程承包人也就是被挂靠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责任将由被挂靠企业承担。
3.5 管理费可能被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被挂靠企业的“非法所得”即指向挂靠人收取的管理费及因挂靠获得的其他利益,该利益均会被没收。
3.6 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资质等级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被挂靠企业来说,将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控不到位,将会进一步引发诉讼,并且对日后投标资格的审查极为不利;在资质审核过程中,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史的被挂靠企业,其资质轻则会被降低,重则会被吊销,这对被挂靠企业来说就是不可承受之重。
4.1 制定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从源头防范风险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建设施工实务中的交易惯例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一定要在进行分包时严格按(参)照该文本与劳务承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该文本带有一定的通用性,但在使用时要认真研究并灵活运用,不断地在实践中对其逐步修订和完善,减少并逐渐杜绝签订合同过程中出现的经营漏洞。
4.2 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不可突破其合法性
与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相比,劳务分包存在一定的差异,其关键在于劳务分包只包工不包主料。因此,对于劳务分包的合法性,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尽量不突破,如有必要,还须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机械设备委托租赁合同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进一步降低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的风险。
4.3 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要严格
在施工现场,施工主承包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对于赔偿责任问题,工程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方势必出现争议,法院会根据两方的过错依法做出责任认定。因此,企业在施工中要规避风险,就必须加强施工管理。结合以往案例,防范该风险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组织特殊工种及时参加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确定责任时,法院会依法认定劳务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继而判定其需要承担的相关责任;二要对于入场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等证据需要安全保留,并且要求每个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签字。在施工过程中,因不遵守安全施工规范,施工作业不配带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可以约定由劳务作业人员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责任。三是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监督劳务分包方可以进一步转移风险损失。
4.4 采用内部承包方式对挂靠项目实施管理
不采用挂靠方式发包建设工程,这是建筑施工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根本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进行施工,因为法律允许内部承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挂靠项目转变为自有项目。
4.4.1 将挂靠人聘为企业员工。施工企业和企业项目经理作为内部承包协议的签订双方,也就是说,与企业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的主体只能是企业的项目经理。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方式,企业与挂靠人建立劳动关系。同时需要注意,在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的过程中,确保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资质。作为合同的担保人,实际挂靠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企业的权益。
4.4.2 施工企业要组织、派遣项目的具体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自行派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等人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协助挂靠单位管理项目。
4.4.3 对工程款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承包人从发包方直接领取款项出逃的现象在实践中频繁发生,给施工企业带来的损失难以预测;或者挂靠人通过各种方式套取工程款,用作他用,进而为工程项目施工设置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由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进行对建设资金进行收支和具体管理,这是防控风险的最好办法。对此,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可以进行约定:为了保证工程款进入施工企业的账户,进一步确保项目资金完全用于项目支出,规定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的指定账号。在企业的财务体系中,需要纳入承包项目的支出,同时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核定票据支出,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4.5 对实际承包人加强授权管理和印章管理
在确定项目承包关系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严格管理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以及项目印章。在项目所需的范围内,施工企业可以授予实际承包人对外洽商经营性合同,但要注意合同的签订必须加盖企业印章,同时报企业进行备案,避免发生以项目部名义或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在印制项目印章的过程中,注明不得用于签订合同,并且印章必须进行备案处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私刻印章。
4.6 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对分包、转包、挂靠的项目部进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财务管理、劳务管理的严格控制,更要严格监控挂靠方与第三方的经济往来。要增强合同意识,内部做好合同交底,相关部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界限,以便提前发现合同问题和潜在的风险,主动从法律证据的角度思考、理解合同的履行。还要注意合同履行中的文书语言的规范,文意表达要清楚,避免产生歧义,埋下纠纷隐患。
经营与风险是相生相伴的,风险不可能完全被消灭。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法律风险长期存在,各种预防措施也只能提供一个大致的预防思路,并不能完全覆盖到每一个角度,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具体分析,特别要增强风险意识,尽可能的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分包管理,综合实施各类风险防范措施,才能保证企业在竞争激烈和复杂多变的市场中,实现稳步、安全、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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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风险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审计威信,优化审计环境,增强审计活动绩效的内在需要,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风险防范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政府审计风险产生因素分析
政府审计风险产生的因素复杂多变,基本可划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两个方面。
(一)客观因素方面
1、环境因素的影响
所谓环境因素的影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法律环境的影响。在现在的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无论是独立审计或者说是政府审计都涉及经济活动,都需要遵循审计的客观规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时间还较为短暂,相对于西方的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来说还存在着较多的不足之处需要我们不断发展完善。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也会对经济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审计风险也会表现出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受法律环境因素的影响,现在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处在发展完善的阶段,尚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以及不规范的行为存在,在审计部门的法律法规制定方面也存在着制度落后的问题,法律法规对于新情况以及新问题没有提出相应的应变规定,另外,政府审计对行政性规定的依赖性大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加之部分的行政性规定缺少细致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加大了审计部门的工作难度,此外,我国的政府审计属于行政型的审计,无疑审计权力也就成为了政府权力的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的审计法在给予审计机关重要权力的同时也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审计对象的特殊性以及内容的复杂性
政府部门以及国有资产的财务收支情况是我国审计部门的主要审计对象。由于在进行审计时涉及到的大多是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因此,审计工作面临重重困难。而政府审计任务的下达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通过指令进行,这样一来,审查的范围也就仅仅是限于很少一部分财务活动中的关于审计的内容。这带来的后果就是重大问题以及行政干预的遗漏,审计的结果也与实际情况不符。
3、审计风险以及审计成本较为均衡
政府审计与一般部门的审计不同,政府审计的目的是尽可能的减少国家的财政负担,以充分维护国家的财政秩序和经济秩序,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权益。审计的风险和审计的成本是一种反比例关系,假如降低政府审计的成本,风险就会增大。政府审计的费用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政府在审计前所需要的费用也无法正确的预计。当国家处于两难的选择时,就会想法设法的降低审计部门的成本,这样一来,审计风险就会直线上升。
4、审计的技术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的审计手段还是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这样一来也造成了我国高风险审计项目的审计欠缺。在审计时采用经验抽样法,样本无法正确的反映总体的性状,因此带有较大的风险性。我国的电算化审计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国各地的审计机关还存在思想观念以及财政状况的差异。因此,电算化得不到很好的普及,政府审计的风险也就相应的增大了。
(二)主观因素方面
由于面对的审计对象复杂多样,审计内容涉及到的范围也相当广泛,因此审计人员必须要熟悉与审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要紧紧跟随时代发展的潮流,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做出正确的判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审计人员具有的道德素养以及工作的责任心也会直接的影响到我国政府审计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二、加强政府审计风险防范对策
我国的政府审计任务重、工作量大,因此执法力度也较大,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也不能对每一项工作都投入百分百的热情。因此,我国的审计工作难度加大,需要审计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认真做好审计工作。
(一)加强对审计环境的治理力度
加强对审计环境的治理力度是防范政府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我们要制定合理的审计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会经济环境的治理,切实建立起完善的审计法规体系。
(二)强化风险意识教育
加强对政府审计人员的相关风险意识教育,切实帮助审计人员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审计风险已经为大多数人了解,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审计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教育,使得在职的审计人员能够充分的认识到其存在的潜在性损失,从思想上加强理解的深度,切实抑制审计风险。
(三)科学的运用审计方法,以充分保证质量
在进行审计调查的基础上要充分结合自身的专长,加强审计调查。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切实将各项任务分配到个人,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在进行审计时,审计的结论也要做到客观公正,要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严格的执行审计的程序建设,充分保证审计的规范化
首先要依法收集审计证据,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在编写审计工作程序时要进行调查取证,使审计的程序更加规范化,这样一来就减少了审计的风险。审计工作层层把关,级级审定,能够保障审计工作的合理正常运行。
(五)切实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
国家的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切实建立起严格的审计质量考核体系,审计考核的内容和风险的有机结合,以及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有利于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加强自身的责任感。审计风险无处不在,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对我们审计工作的结论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此我们可以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体系,明确各个人员之间的权力和责任。要求每位审计人员都要严格执行,实行风险自负。
(六)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事关我们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使他们人人都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坚持为国家负责,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七)加大公众的参与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
审计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善于从社会群众的意见中发现线索。而对于公众强烈反应的问题就更得予以高度重视,只有这样,审计人员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发挥好审计工作的最大效益。
三、结束语
政府审计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审计机关切实发挥好其作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审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由于政府审计的风险越来越大,因此我们更要从意识层面上加强重视的力度,将审计工作深入到实际的工作中去,深刻的剖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我们要找出最有效的对策来防范风险,来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表现及因素
(一)审计内容复杂造成的风险
在实践工作中,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主要是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的,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是设计全方位的,不仅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济业务计划、内部控制、投资决策等关系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涉及到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与企业的性质相关的内容。一方面,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对审计项目进行确定时往往会被企业负责人所授意。可见,审计内容的复杂性加大了审计风险的发生。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的经济问题层出不穷,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负责人和领导者,需要企业内部能够制定出各项完整的制度,而企业内部制度的不健全也为审计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三)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造成的风险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审计工作的有效完成。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简单、业务知识不熟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等,这些都是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因素。
(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造成的风险
企业内部各部门都具有不同的经济利益,在面对审计时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确性将对审计部门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起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是为企业管理而提供服务的,在很大程度上要服从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观意愿,因此,当面对企业领导者参与违法违纪时,内部审计的效力将直接取决于企业领导者的意志。
二、防范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建议
(一)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的审计项目,其覆盖面十分广泛。审计中存在的风险高于一般的财务审计,因此,也就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来挑选出具有较强业务素质的人员加入审计队伍。另一方面,要及时对审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不断为他们提供更新审计知识、更新会计知识、更新法律法规知识、更新生产经营知识的机会,全面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全面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重心,没有独立性、缺乏自主的审计工作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由于我国目前的大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由单位内审部门担任,其独立性很难实现。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改变目前的状况,引入一些外部审计机构,这样既可以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又可以保证审计的质量规避审计风险的发生。
(三)改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环境
为了营造良好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环境,企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例如:企业的人事部门可以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时,提前充分考虑审计的资源和时间,合理安排人事离任、上任的批次,坚持做到“先审计,后离任”。
(四)科学运用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是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变化的,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及时调整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及时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审计。例如: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审计、采取个别谈话的方法进行审计、召开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在内的座谈会等。
总之,在实际工作中深刻认识和理解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原因,并及时找到解决风险的对策,才能真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断提高审计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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