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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与建筑同属立体造型的艺术,都涉及到三维、空间、实体,起源很早。正如我国著名建筑设计大师梁思成先生所言: 艺术肇始,雕塑为先 。雕塑是景观和建筑设计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既可独立存在与被赏析,又可完全融入建筑整体设计并与之遥相呼应,二者皆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从而在视觉感受和空间关系上达到平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雕塑艺术的角度来看当今建筑形体的塑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从艺术学的角度来看,雕塑艺术和建筑艺术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同为造型艺术的重要分支。从二者应用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实体造型、空间感以及三维效果是二者兼具的内容。纵观建筑的历史可知,建筑的形体塑造很大程度上涉及到雕塑的艺术,这也是设计手法的主要趋势。另外,建筑造型设计逐渐朝着多角度,自由化的趋势发展。在具体的设计中,可以将雕塑艺术应用到建筑形体的塑造中,不仅可以激发设计师的灵感,还能不断提升建筑的美观性。
建筑的美感来源于人的内心,从现如今的建筑造型设计中可见,工业化和国际化的趋势比较明显。具体来说,建筑的美包含着多种形式,其中以几何形体美、表面自由美以及残缺美等等。标志性的建筑数量较多,建筑设计师需要根据自身的灵感,将雕塑艺术的观点应用到其中,提升建筑形体元素的应用效果。
在造型艺术中,不得不提到的就是雕塑艺术和造型艺术。对于建筑学来说,已有很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建筑美学艺术进行论述的时候,主要采用的是交叉定位的形式。其中包括造型和空间艺术,主观与抽象艺术等等。从建筑的本质上看,建筑的构思和设计是主观的,但是,表现出来的形式和具体的形态却是具体的。雕塑艺术则是利用雕、刻等各种手段来改变实物的形体,使其具有一定的艺术性。总之,二者都会涉及到三维、空间以及实体部分。从艺术的发展过程上看,很多艺术都需要在自身发展和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和借鉴外部其他类型艺术的精髓。建筑和雕塑艺术也是如此,在这二者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呈现出一种综合性和全新性的艺术特点。所以,以雕塑艺术为视角来看待家住形体的塑造工作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自建筑艺术和建筑行业兴起以来,人们看待建筑和看待雕塑的角度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另外,从艺术的角度上来看,视建筑为雕塑也是一种艺术理念形式。在多数的建筑作品中,设计者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雕塑艺术的内容,总体来说,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建筑逐渐注重几何形体美
任何一种建筑物都会在其外表或者是内部表现出一定的几何形态,有些建筑可谓是几何体的组合形式。在对建筑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建筑中的几何形式都属于一种抽象形式。最早谈及到建筑的几何形式美的著作是《建筑十书》,在以后的发展中,建筑设计师们往往将几何图形以及数字形式融合到一起,对建筑形式美进行揭示。建筑设计工作逐渐遵循三角形、正方形、圆形以及黄金分割比等形式。可见,几何形体美在建筑中得以体现既是建筑设计的发展方向,同时又是建筑设计需要遵循的一种形式,因此,其重要程度比较突出。
从传统的设计中可以看出,几何形式通常都具有一定的规则性或者是对称性,这是一种美的体现。但是,随着人们审美观念以及建筑的不断发展可知,不规则的几何形体也会表现出更加特殊的美感。建筑的稳定性是其生命所在,但是建筑的美感却是灵魂。
建筑造型设计中所应用的几何形体数量较多,种类复杂,但是同一种或者是不同形状的结合形式相互叠加或者是重复,也会体现出不同的建筑美感。比如,球形或者是半圆形的叠加会让人产生一种强烈的立体感,如果形成了一种螺旋式上升的效果,就会让人们体会到一种升腾和超然的感觉。其中巴黎凯旋门就是一种典型的建筑。
表达了现代主义的简约美学概念,即是利用简单纯粹的几何形体,以立体主义的眼光看待建筑,从而赋予了建筑以符合数学模数,几何比例的规则的理性美。在这里纯几何形的构成并不是形式主义的仅视觉上的表面的,而是以几何图形这样的要素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重点是在整体结构上,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规则几何形体的组合,目的在于通过其组合或称为变形来表达人类的普遍性情感。
2.2 表现曲面形体构成的自由美
现代建筑的雕塑性,除纯粹几何的体量表现外,还有以追求塑形、曲线、无规律为目标的自由美。它们以更随意的自由曲线、自由形体以表现出精致的雕塑性。在这一类建筑中充满着对自然的热爱,仿佛真正有生命的装饰,只有在自然界中存在,自然的感觉可以统合一切形态:简单与复杂,美与丑等对立的因子,予人以浑然有机的感觉,它们有时将花草的曲线加以抽象和提炼,有时甚至是直接将大自然奉献的美好东西用于建筑上。建筑这时看来仿佛是充满了灵性,它渴望着诉说、生长、呼吸和观察。整个建筑被拟人化或拟物化了。
人们早在古希腊时期就认识到了自然的美,他们从忍冬草的叶片得到了科林斯柱头。此后经历了拜占庭建筑、文艺复兴建筑、古典主义建筑、折衷主义建筑等等,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新艺术运动又回归于自然的美,以模仿自然界生长繁盛的草木形状的曲线,利用当时先进的铁加工工艺,制作出各种曲线造型的装饰构件,但当时它的影响还仅限于室内表现上,而西班牙的建筑师高迪将这种对自然的热爱运用到了整个建筑造型和空间处理上,以流动的自由曲线来表达对自由和大自然的向往。他从自然中的动物、植物以及自然景观中提练出了美,得到了灵感,他将建筑与自然环境之间密切的关系及相互间的协调,在建筑中运用自然界的形象时,取得天然的生态效果。
2.3 运用反形式美学理念追求的残缺美
中外古典建筑艺术大都以对称均衡、整齐一律等为审美标准,而对于那些非对称建筑构图和不规则的建筑形体,如果以僵化的美学法则去衡量,都可以视其为超出常规的丑,但是正是这些丑态却赋予建筑以鲜明的美感个性,显示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墨守成规、机械刻板、四平八稳的建筑形式的确符合美学的规律,但是这绝不是衡量的唯一标准,而建筑真正的美应属于那些既能尊重客观美学法则,又敢于破除陈规旧习的生气勃勃的新建筑。
人们常在解构主义建筑中所看到,其美学信码被变形与分裂,即用变形、出人意外来延长感知活动的时间,加强信息作用,把原来的习惯给打破了,这就使人们对其非同一般的形式加以注意,用这种方法使旧的东西通俗的东西变成新的,不俗的而又可以理解的。盖里可称为这方面的佼佼者。盖里非常重视建筑艺术的创造性,他认为当今时代是松散的、混沌的、快节奏的时代,只有多元化才能适应这个时代。
运用一些交叉、重叠、扭转、断裂等构成技法,以强调重点部位的建筑艺术处理。但是,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建筑雕塑性的残缺美倾向,并不是放之四海皆可的,它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由于建筑形体的限制会造成结构过于复杂,在工程技术上造成一系列的困难,增加建筑的费用,同时建筑形式的破碎感与城市的文脉毫无关系,因此也基本无法成为城市的一个有机的、和谐的组成部分,所以它们只能单独地以艺术品的形式存在,而不能用得过多过滥。建筑突破了常规意识中对建筑的理解,以其自由的、反形式美学的造型独树一帜,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同时也极具雕塑感。
雕塑与建筑同属造型艺术,现代建筑是随现代雕塑的产生而逐渐发展起来的。我们现在在经过近百年后,回到现代建筑的起源,重新审视它们两者之间的联系,是试图从与建筑相邻近的艺术语言中寻求新的突破点,试图从纯净的建筑构成元素的表观上来看建筑的形体语言。这种方法是富有创造力的,是新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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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教育程度、职业是影响语码转换的三个重要因素。由于语言要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交流,话语信息的生成、传递、理解都要依赖于社会心理环境,所以人的语言能力和言语能力会受到各种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而产生一些变化。Wardhaugh曾说过“年轻人通常是大多数语言变化的前锋”。这是因为年轻人的语言有活力、生动而又富于创新,他们既能创造一些新颖的表达方式,又能很快接受这些独特而又新颖的语言符号。而且在从众心理的推动下,在语言变异的环节中就形成别人说什么我就说什么,别人怎么说我就怎么说,别人发明运用什么新词我就跟着效仿,否则被视为落后的心理,也就是这种心理极大推动了语言差异的扩散和发展。乃至激发出更进一步的语言演变,而生活中很多新奇的、时尚的东西都来自经济更发达的使用英语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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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英语语言学建构主义教学
【论文摘要】建构主义是当代教育心理学中的一场革命,论文运用建构主义理论来指导英语语言学教学,并对其进行了评价。
21 世纪教育的基点是终身学习,是不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是敢于打破狭隘的专业界限面向真实复杂任务的学习。在英语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普遍认为英语语言学这门课更加的枯燥,无味和吃力。英语语言学课程涉及面广、内容多、概念多、理论多,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同时英语语言学课时少,而语言学的发展引起的教学内容不断扩充,暴露出和教学时数有限之间日益严重的矛盾。因而继续沿用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教学过程,必须用一种更好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和老师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随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出现,提出了建构主义的教学设计。建构主义强调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倡导以“学”为中心的理念。将建构主义的教学理论引入到英语语言学教学过程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1建构主义的四大要素
在学习方法上建构主义提倡的是教师指导下的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在学习环境上要求是开放的、充满意义解释和建构性的,理想的学习环境主要有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构成。
1.1“情境”:学习环境中的情境必须有利于学习者对所学内容的意义建构。这就意味着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要把为学生创设建构意义的情境问题看作是教学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课堂教学中播放有助于理解教学内容的录像、录音、参与社会实践、向学生提供网络的丰富的学习资源等等,凡是有助于学习者理解掌握学习内容的情境,都属于情境创设的范畴。”
1.2“协作”:协作发生在学习过程的始终。协作在一定意义上是协商的意思。协商主要有自我协商和相互协商。
1.3“会话”:会话是协作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环节。学习小组成员之间通过会话来商讨如何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意义建构的目标,怎样更多地获得教师或他人的指导和帮助等等,推进学习进程。在会话的过程中,每个学习者的思维成果(智慧)为整个学习群体所共享 ,因此会话是达到意义建构的重要手段之一。
1.4“意义建构”:这是整个学习过程的最终目标。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建构意义就要帮助学生对当前学习的内容所反映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达到较深刻的理解。
2建构主义环境下对英语语言学教学启示
2.1强调以学为中心的设计
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师生的地位、作用与传统的教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也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而是教学环境的设计者、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知识的管理者,是学生的学术顾问。因此,教师要从前台退到幕后,从“演员”转变为“导演”。在建构主义的语言学教学中,学习环境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师要为学生创设尽可能真实的情境去应用他们所学的知识。具体来说,英语英语语言学课程教学应该激发教学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教学任务的适合性和针对性,注重教学环境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2.2强调学习环境的设计
建构主义教学设计的重心便是学习环境的设计。这里的学习环境是一个支持和促进学习者自主探索、自主学习的场所。学习环境的设计应围绕支持学习者开展有意义的学习来创设支持条件。它主要包括基于问题的学习环境的设计、合作学习环境的设计、真实情境的设计等。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设计的宗旨是通过支持学习者的有意义学习,促进学习者的发展。
例如,在讲授语言的任意性时,不少学生对于语言中音和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属性存在疑惑,原因是在语言中的确存在一些音和义有一定联系的语言现象,如拟声词,对于这种问题,教师可以在深入讲解之前,给学生布置一些任务,让他们课前收集英语中的拟声词,并让其与汉语中对应的拟声词相比较,然后以报告的形式在课上做出来,教师则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引导、监督、组织的作用,在学生做完报告后,教师做出归纳总结。
2.3教学任务的适合性和针对性
语言教学中任务的设置必须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前提,任务太困难或太容易都不利于学生主动建构知识。在选择英语语言学课程教学内容时,应适当减少课堂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所选课堂教学内容如下:语言、语言学、语音学、音系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二语习得、语言与文化。明确学习任务,选择训练方式,使学生有足够的机会进行练习。教师应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并通过积极的语言来激励学生。应及时地对正确回答问题,出色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进行表扬。如:Well done!Very good!Good job!Excellent!这些词语看似简单,却能给学生以信心和动力。同时,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要多指导,少批评少责备。
3建构主义的教学评价
建构主义评价观具有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诊断性和反思性是建构主义学习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学习者必须从事自我监控、自我测试、自我检查等活动,以诊断和判断他们在学习中所追求的是否是自己设置的目标。其次,建构主义评价观认为评价是评价者和被评价者“协商”进行的共同心理建构过程,评价受“多元主义”价值观所支配。因此,建构主义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再次,建构主义认为,评价是学习者活动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而不是教学后的评价,它是一个持续性和实时性的镶嵌过程。因此,建构主义强调过程性评价,倡导“质性”的方法。所谓过程性评价是在某项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为使活动效果更好而不断进行的评价,它能及时了解阶段教学的结果和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以便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可见,建构主义评价观提倡以学为中心的理念,更加关注学生的发展。
4结束语
建构主义教学观为课堂教学提供了新模式,为习惯于被动式接受的学生阐释了学习的新理念,从而为英语语言学课堂的教与学带来了新的启示和体验。在英语语言学课堂教学中教授学习策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及改进教学方法。这些方面有助于学生建构知识,形成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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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壮麟.对中国英语教育的若干思考[J].外语研究, 2002(3).
[3]盛群力、__强.现代教学设计论[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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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络的普及,一种新兴的有别于传统平面媒介的语言形式——网络用语就此产生。这类语言的出现和传播主要寄生于庞大的网络人群,即“网民”。网络用语生动活泼,传播语言简便快捷,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和生命力。本文试图从文化语言学的角度来剖析网络用语产生的文化背景以及自身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并阐述它对文化所造成的影响。
“文化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和文化的关系,论及语言同文化的关系,需先界定语言、文化这两个概念。”(邢福义,2000)首先对本文中特定的概念——网络用语的含义做一个简单的梳理。网络用语在计算机媒体刚兴起时,多是指描述网络和电脑的专业术语,除此之外,还有网络经济,网络教育,电子商务等与电脑有关的专业术语。随着电脑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普及,语言生活也随之产生巨大变化时,网络上出现了一种使用随意并具有自己特点的自然语言,也称为网络用语,这种语言是网民们在聊天室或者BBS上常使用的语言和符号。
“文化是为社会成员所共同拥有的生活方式和为满足这些方式而共同创造的事事物物,以及基于这些方式而形成的心理和行为,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个层次。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种种物质文明,包括生产和交通工具,日用器具,服饰,饮食和和其他人类行为所需要的物品等等。
网络用语与文化的关系密切,它的产生和流行都离不开文化因素的影响。作为一种新型的语言形式,它之所以能够产生强大的生命力和社会影响力都是因为其背后深刻的物质、制度以及心理文化原因。
(一)物质文化原因。网络用语是随着网络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的一种新兴的媒介语言,所以网络是网络用语产生的首要前提和物质基础。由于网络是在科学技术的支撑下应运而生的,所以总的来说网络用语是科技发展下的产物。
(二)制度文化原因。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改革创新、经济的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的相互接触的背景下,推动了语言的发展和变化。如:新词的产生,新义的增加,外来词的吸收等都是语言变化的表现。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网络用语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才能得以产生。
(三)心理文化原因。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思维也会跟着发展和进步,必然会出现与之相对应新的语言形式和语言规则。据统计,网络的使用者大部分都是年轻的一代。这代人生活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日益丰富繁荣的新时代,具有更加开放,更加活跃的思想,并且敢于质疑,敢于挑战,敢于创新。所以一般的语言经过他们的改造和变异并用于网络,逐渐被其他大部分网络成员所接受并广泛运用以后,便成了相对固定网络用语。
网络用语是由于网络交际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之所以能够如此轻易地被大众所接受和广泛流传,原因之一是因为网民们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将文字、数字、符号、英语等进行随意的的组合,创造出大量的网络用语。网络用语根据不同的组合形式,可以简单的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每种类型的网络用语背后都有不同的文化内涵。分析网络网络用语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对于网络用语的发展和走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一)缩略型网络用语的文化内涵。缩略型网络用语是网民们将汉语、英语或者汉语拼音变形成简单的形式,起初这只是网民们为了提高网上交流的效率而采取的一种方式,但是久而久之,就成为固定的网络用语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也跟着加快,网络这种新兴的交流媒介为了适应这种发展要求也做出了一定的反应:即允许网民们使用经济简洁的语言形式来表达相对完整准确的信息。缩略语的产生大大的缩短地输入信息的时间,体现出了语言的经济原则,提高了人们交流的效率。
(二)谐音型网络用语的文化内涵。谐音型网络用语是使用汉字或者数字中语音上相似的成分来进行替代而产生的,包括汉字的谐音:神马(什么),杯具(悲剧),米国(美国),童鞋(同学),粉(很)等;数字的谐音:886(拜拜咯),9494(就是就是),等;英语字母与数字结合的谐音(V5“威武”)等。
谐音型网络用语的产生是物质文化和心理文化影响下的结果。随着计算机拼音输入法的普及,大部分网民逐渐摒弃了以往操作较为麻烦的五笔输入法和智能ABC输入法,再加上拼音输入法具有多字连拼以及选择项较多的特点,在使用的时候,比如明明想输入“同学”,可是出现的首选项是“童鞋”;想输入“悲剧”,却出来的是“杯具”,由于出于节约时间的考虑,很多人都会不假思索就直接将错就错了。
(三)新造型网络用语的文化内涵。新造型网络用语是网络中最常见最多种的一种类型,有“宅男”,“宅女”,“走你”,“裸婚”,“高富帅”,“给力”,“hold住”,“切糕”,“神马都是浮云”,“我爸是李刚”,“元芳,你怎么看?”等。新造型网络用语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是网络时代在语言上的投影。随着网络环境的发展,会不断出现新的事物、新的概念。这时就需要产生新的词或者利用已有的词增加新的词义来表示。
由上文可知,网络用语是体现文化和认识文化的一个信息系统,诸多的文化特点都可以在网络用语中得到映射。因此,我们也可以通过与时俱进的网络用语来审视当今中国文化的发展状况。
(一)网络用语对文化的负面影响。网络用语一打出现就伴随着随意性和便捷性的特点应用发展起来。随着网民队伍的逐渐壮大,再加上网民们语文水平的参差不齐,对汉语的改造和创新不一定会遵循语言的规律,所以首先不可避免地对现代汉语的的规范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冲击。其次,网络语言中层出不穷的错字,怪字破坏了语言的纯洁性,而且其中很多低俗的网络用语对于大部分青少年网民的成长是不利的。
(二)网络用语对文化的正面影响。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一定的原因。网络用语能具有如此强大的影响力且被广泛地接受也正是因为它对于文化也有积极向上的正面影响。首先,网络用语其中的“精华”部分丰富了汉语的语言词汇,给人们的生活和交流带来了乐趣,很多网络用语已经被收录到现代汉语词典中了,如“囧”,“裸婚”等。
网络用语是时代的产物,是科技的产物,也是文化的产物。它的产生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它自身也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同时网络用语对于文化有着消极却又积极的影响。所以我们一味地排斥和抵制网络用语是不可取的,不能仅仅因为它的不足而忽视了它的生命力。在如今势不可挡的网络环境下,我们不如对网络用语多点宽容,让它自己在语言发展的规律下自我选择和淘汰。那些不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语言最终会被抛弃在历史的长河之中,而只有那些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经过约定俗成过后的网络语言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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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是研究语言的性质、功能、结构、运用和历史发展的一门学科。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语言学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社会语言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首先兴起的边缘性学科。社会语言学是运用社会学和语言学等几门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不同的社会科学角度来研究语言的社会本质及差异的学科。社会语言学主要是注重语言的社会性,表现在:首先注重跨学科的实际应用的动态性,其次,侧重于语言的社会功能的表现。它着重从语言与社会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来探讨和研究语言及其运用的规律,为更好地进行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更广阔的崭新领域。同时,给外语教学也带来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二、社会语言学的基本概念
社会语言学主要是研究语言社会现象的一门学科。它关注的不是语言的核心结构体系,而是语言的边缘部分,也就是说,它主要关注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表现。研究的是语言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同时,考查社会语境中语言使用的现象,并且从社会语言学角度描述和解释语言使用的各种变化。那么,根据研究的对象不同,社会语言学大致可以被分为宏观社会语言学和微观社会语言学两大类。宏观社会语言学主要研究与全局相关的整体性问题,比如,语言规划的制定、语言政策、语言规范化问题、文字改革等等。而微观社会语言学是研究各种社会条件下的语言变异,比如,民族或种族、阶级、性别、年龄等等社会因素对语言使用所产生的影响、人们对各种变体的态度及评价、各种语言变体的构造特点和社会功能等等。
三、我国的外语教学现状
一直以来,我国外语教学重视的是语言教学,而忽视文化教学。无论是对教师还是对学习者而言,他们都会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和大部分注意力用在学习和讲解词汇及语法上,却不注重语言应用功能在文化特征方面和社会实践方面的探究。因此,使得学生对语言的运用能力整体都不合格,主要表现在不能用外语进行有效而流利的跨文化交际,不能将我国的传统文化真正传播出去。目前,从社会语言学角度来看,外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首先,外语教学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即重视语言教学而忽视文化教学。并且对学生口语能力的重视程度和训练力度都不够,从而逐渐使学生害怕说英语,对此事产生恐惧心理。尤其恐惧在公共场所用英语交流,而且在交谈中情绪十分紧张,导致学生不能够用英语进行流利的交流。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中,要积极地帮助学生克服紧张情绪,不要在进行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而感到紧张和羞涩。其次,学生习惯于用死记硬背的方法来学习英语,而且经常使用死记硬背的方式通过一些英语考试,导致学习者未能在某种语言环境下对英语进行学习,而是脱离了语境,目的太过于明确。再次,教师主要是通过课堂上设计好的训练模式来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那么,与实际交际场景相比较,这样的教学模式显然是缺乏一定的真实性,同时缺乏积累实战经验的机会,致使课堂教学与实际的社会文化发展不能接轨。那么,必然导致跨文化交际和外语学习的失败。
四、社会语言学对外语教学的指导作用
1、要重视交际能力的培养
对学生进行目的语文化教育固然重要,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具备良好的交际能力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能够用外语准确无误的表达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习得语言的人能用所学的语言知识及技能进行语言交际才是语言教学的最终目的。因此,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创造良好的语境是十分关键的。培养学习者的语言交际能力必然要提供一个适合的语言环境,这样才能够使学习语言的人对所学到的语言知识和技能得到一定的巩固、加强和训练,才能够培养出更好的语言技能。其次,要加强雄厚的师资。与传统教学相比,在语言学习过程中,交际法教学的使用是很必要的。但是,对交际法教学的使用就要求教师们能使用外语与学生进行自如地沟通和交流,并传授该语言应该掌握的语言点。同时,把握好在交际过程中使用语言得体程度等等。同时,在考试测验中,也不应该只局限于考察学生对语言点的掌握,也应必须将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放入到考察的范围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学生意识到语言运用能力的重要性,在学习语言的过程对语言运用能力给予更高的重视。
2、将外语教学与文化教学相结合
语言与文化密不可分、相依相存。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一种交流工具,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在外教学中,传授语言同时需要传授相应的文化,二者是不能脱离的。同样,学习语言就必须了解相关的文化知识,才能真正的学习一门语言。学习者要想学好一门语言,就必须了解该语言的文化。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决定了外语教学的本质实际上是对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外语教学不仅是语言教学,还是文化教学。社会语言学关注和研究的是语言的社会属性,即文化属性。也就是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应该讲什么样的话。如不同年龄的人讲不同的话;不同地位的人讲不同的话;不同的职业、民族、性别、地域等都会讲不同的语言。那么,在语言教学过程中,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播者和输出者,不仅要讲授什么词具有什么功能、什么意义、什么用法,当然,还需要讲解怎样根据不同的交际对象来讲不同的话,什么词用在什么样的场合里才算合适。而在我国的外语教学中,学习者正是缺乏对西方文化的深入了解和学习,又忽视了母语化的学习,导致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常常出现“文化振荡”或文化冲突现象,那么,在交际过程中就会出现失误。这不但达不到交际目的,同时还会引发一些误解,从而导致交际中断或失败。很明显,不了解语言相关的文化知识就进行不了顺畅有效地交流,可以说对文化知识的讲授其实就是在教学习者如何正确使用语言,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3、重视对学生语篇能力的培养
就社会语言学而言,语言单位是语言的交际单位,并非是语法单位。进而我们推断,语言的交际单位是整个语篇,并非是一个独立的单词(aword)或句子(asentence)。那么,在我们通常的传统语言教学中,我们一般会把一篇文章分为段落、单句、单词,然而,涉及到交际功能的知识点却是很少提到。在语言学习中,学生会学习单词的发音、词性、意义及拼写,同时,根据语法功能,来分析一些较难句子的结构,但却对整个语篇的掌握还不够好。也就是说,我国的外语教学主要关注的是对句子的分析和理解,也就是说教学的基本单位是句子。当学生学习某篇文章时,对文章的生僻单词以及一些难理解的句子等等都得到了正确的解释,而对全文的整体语义结构并不是非常地了解。如全文的主题、采用何种方式展开、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或说明方法、全文大致的结构、以及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等等,其实这都是在学习一种语言的时候需要提出的疑问及应该得以解决。当然,这些问题应该归纳为语篇宏观结构可以讨论的问题。而且有很多语言现象单单用简单的语法知识还不能解释和分析的。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外国人经常使用的语言也就是说的口语,很多是不符合语法的,而它们却是现实存在并且经常使用的,同时,我们大都也是能理解其含义的。然而,语篇教学注重的是语篇的整体理解和把握,不仅仅是词汇和句子的含义。由于西方人的思维形式强调个人意见的表达,表达思想简单明了,具有“个人主义”的特点,所以,西方人在语篇上就很明显地凸显为直接切入主题、开门见山的写作手法。同时,西方人也习惯从个体上把握对象,通过逻辑分析达到了对事物的了解和认识。而文章的行文思路通常是由点到面、由个人到整体的。从语篇教学的角度学习某一种语言,不仅可以了解到语言的形式及意义,同时,还可以了解到一些社会因素对语言所产生的影响。通过运用社会语言学理论,可以有效地开阔教师和学习者的视野。
五、结论
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来研究外语教学,无论是对外语教师还是对外语学习者而言,不仅要意识到对语言本身的学习,还要意识到对语言相关的其他社会因素给予关注和学习。比如,说话人所处的文化环境、谈话人的职业、年龄、性别等等。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将语言与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提高学习者的语言应用能力。从而,让学生真正的意识到语言与社会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学习一门语言并且有效而自如地去使用它。
系统功能语言学代表人物Halliday(1994)认为,情态是实现语言人际意义的重要语法范畴,它是介于“肯定”意义和“否定”意义之间的中间区域,表达说话者对所述命题或提议的估量和不确定性。根据说话者所交换的命题信息和提议的不同,情态又可分为情态化和意态化,前者包括概率和频率,表达说话者从可能性或经常性角度对所述命题信息的可靠性所作的判断,又称为认知型情态;后者包括义务和意愿,表达说话者对交换最终成功的自信程度,在命令句中涉及受话者执行命令的责任程度,在提供句中表达说话者不同程度的义务或倾向,因此又被称为道义型情态(Thompson,1996:67)。Halliday(1994)认为英语的情态系统不仅具有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表达方式,而且这些不同的情态表达还具有高、中、低三种不同的量值。不同类型、不同量值的情态表达反映了说话者对所述命题或提议不同程度的介入,表达了说话者不同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因而在说话者构建身份的过程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基于此,本文将借鉴系统功能语言学有关情态系统的论述,从情态的类型、主客观取向、三级量值三个方面对法官话语中的情态表达进行考察,探讨法官是如何通过对情态系统的选择构建身份的。
(一)情态表达类型与法官身份构建
情态表达的手段和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有隐喻式的、非隐喻式的,也有认知型的、道义型的。“不同方式和类型的情态表达在语篇中呈现的数量或质量的突出是理解语篇人际意义的关键”(陈其功、辛春雷,2005:8)。因此,考察法官话语中对情态表达类型的选择,对于理解法官身份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对12起案例法官话语中情态类型的选择情况进行统计和量化分析,具体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法官话语中情态类型的选择呈现以下特点:1.从情态表达的总体使用情况看,法官话语中的情态表达较少。在长达几千字的法官话语中,12起案例中出现的情态表达最多的也仅有22处。2.情态表达手段比较单一。无论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法官多选用非隐喻式的情态表达,即通过情态动词(或能愿动词)实现的典型情态表达方式,较少使用语气评论语、情态附加语、褒贬词等其他隐喻式的情态表达。3.在情态类型的选择上,多选用道义型情态表达,即表示责任、意愿的“可以”“应”“应该”“必须”等情态动词。语用学和话语分析的诸多研究表明,说话者的语言选择与交际目的和动机紧密联系。法官话语情态类型的选择特点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法官身份的构建过程。
首先,法官话语中较少使用情态表达是法官主动构建其作为庭审中立的“裁判者”的身份体现。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情态表达了说话者个人的观点、态度和评价,因而属于句子的主观态度部分,是“语言中主观化(subjectivisation)特征比较突出的一个功能范畴”(彭利贞,2007:2)。法官是司法公正的象征,要保持司法公正必然意味着在法庭审判中保持中立。法官“不应有支持或反对某一方的偏见”(龙宗智,2001:36),即在语言表述上不流露个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态度。在法庭审判中,法官较少使用带个人观点和态度的情态表达,正是法官主动构建其作为庭审中立的“裁判者”身份的选择需要。同时,从研究中我们也发现,法官所使用的几处情态表达,其分布还比较集中,多出现在法庭准备阶段,法官代表合议庭宣布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或法庭纪律时,即法官通过使用情态表达对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规定或约束诉讼双方的行为,而在法庭审判的其他阶段,法官几乎很少使用情态表达发表个人的观点或表明自己的态度。法官话语中的情态分布特点再次表明了法官构建中立的“裁判者”身份的语言选择需要。
其次,法官话语中的情态表达形式单一以及缺乏变化是法官话语平实、庄重的体现。正是这种平实庄重的语言风格构建了法官在庭审中的中立和权威,从而构建了法官中立的“裁判者”身份。法庭审判是一项极其严肃的社会活动,法官在法庭审判中的语言必须平实庄重才能显示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如果法官的语言表达过于生动、形象、富于变化,则很难营造一种庄严肃穆的庭审气氛,也就很难树立法官公正中立的司法形象。因此,在法庭审判中,法官很少使用语气评论语、情态附加语以及带感情色彩的褒贬词等隐喻式情态来表达立场和态度。这些富有人际意义的隐喻式情态表达体现了说话者明显的主观立场和感情色彩。法庭审判以查明案件事实和确定法律适用为主旨,重在达意,不在传情,法官语言表达的平实庄重也是法官主动构建中立的“裁判者”身份的语言选择结果。
最后,法官在情态表达的类型上多用道义型情态而少用认知型情态,也表明了法官有意识地构建其作为庭审中立的“裁判者”的权威身份。“认知型情态比道义型情态具有更强的主观性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张楚楚,2009:11)。因此,在法庭审判中法官较少选用带有明显主观性的认知型情态,而选用表达责任、义务的道义型情态来体现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从而体现法官在庭审中的中立性和权威性。从另一方面看,认知型情态是说话者对命题可靠性所作的判断,这种判断往往是介于“肯定”和“否定”之间,表达了说话者对命题判断的不确定性和缺少承诺。认知型情态的使用削弱了陈述的力量,是说话人没有把握的标志(李战子,2002)。同时又由于认知型情态所具有的多声性(Bakhtin,1981),使得语言表达也充满了一定的商讨性和不确定性。法官是司法机构的化身,法官的语言代表的是整个司法制度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如果法官语言中过多使用带有不确定标志的认知型情态,则会使其语言表达显得不那么果断,使法官失去在庭审中的权威性,不利于法官构建庭审中的权威身份。与认知型情态相比,道义型情态表达了受话者的责任或义务或者说话者的意愿和倾向。在法庭审判中,法官主要通过使用道义型情态来表达受话者的责任或义务,常用的道义型情态动词有“应”“应当“可以”等。法官通过使用这些情态表达构建了其作为司法制度化身的权威身份。例如:(1)法官:经核对,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42条、123条规定,本案由审判员张某某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苗某某组成合议庭,由苗某某主审本案,张某某担任庭审记录。鉴于原被告不在现场,权利义务就不再宣读,当事人可以在休庭后自行查阅。(2)法官:那么,被告人,罗某某,你当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听清楚了吗?从以上例子中我们看出,法官使用的道义型情态表达多出现在法官宣布相关法律规范的语境中。在宣布相关法律规范的时候,法官是立法制度的代言者,表达了立法者的意愿和态度,同时也赋予了听话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法律规范是立法语言的主要内容,主要由假定、处理、制裁三要素构成。其中,假定要素指法律规范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处理要素是对法律规范要求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的合法标准,制裁要素是违反法律规范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王洁,1997:79)。在以上例子中,法官通过使用道义型情态词“可以”“应当”实现了法律规范处理要素的语言形式,对当事人的合法行为给予允许和肯定,或者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一定的规定或约束,从而构建了法官在庭审中“裁判者”的权威身份。
需要说明的是,和其他案例相比,案例(3)中较多地使用了隐喻式情态表达,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该语料中包含了当庭的宣判结果,而其他几起案例均没有当庭宣判,因而在其他几起案例的语料统计过程中并没有把宣判的结果统计进去。我们知道,宣判结果也就是法官代表合议庭宣布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主要包括案由、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过程、法院认定的事实、理由和处理结论等。在此过程中,法官不仅要客观中立地陈述案件的相关事实和审理经过,同时还要对案件审理的结果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说理,并代表合议庭表明对案件审理的态度和观点,因而在此部分法官较多地使用了情态表达,明确了对案件审理的立场和态度。此外,法官还使用了带有一定感情色彩的词语以增强其裁判结果的说服性,从而丰富了情态表达,使法官所代表的合议庭的态度和立场更加明晰化。例如:(3)法官:((击锤))继续开庭。本案经合议庭评议过后,本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程某某因持海洛因、贩卖给他人,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被告人程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后,又犯贩卖毒品罪,其属于故犯,程某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罪处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程某某今天在审理中认罪态度好,因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一款、第399条、第52条、第53条、第65条第一款、第64条、第61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全体起立,被告人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第二,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海洛因18包,净重8.3克,_1包,净重0.9克,海洛因净重0.9克,予以没收。宣告完毕,坐下吧。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某某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在例(3)中,法官通过使用“清楚”“确实充分”“严重”“好”等感情色彩词,表明了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态度,增强了判决书的论证说服力。
(二)情态表达的主客观取向与法官身份构建
人们注意到语言具有“客观地”表达命题的同时,还发现“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沈家煊,2001:268),即语言表达所具有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从总体上讲,情态表达了说话者的主观态度和立场,具有明显的主观色彩。但情态也有主客观取向之分,包括情态的客观取向和情态的主观取向,即情态的语义范畴处在一个渐变的连续体上,由主观到客观是一个程度渐变的过程。Halliday(1994)认为情态表达的主客观取向可以通过小句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果说话者想突出自己的主观态度,可以把情态编码在一个主观从句中,即情态的主观表达;如果说话者想淡化自己的观点,则可以通过客观的小句形式加以表达,即情态的客观表达。Thompson(1996)认为情态的主客观向度和情态责任有关。如果说话者对所表达命题的承担责任程度越高,主观性就越强。Martin(1998、2000)用“自言”和“借言”来说明带评价意义的词汇层所具有的主客观性。“自言”意味着说话者直接“介入”事态,承担责任,具有主观性;“借言”指通过投射的方式“貌似客观地介入事态”(王振华,2002:59),具有客观性。从以上对情态主客观取向的讨论中我们发现,情态是标识说话者主观态度、观点和判断的重要语法形式。在语言交际过程中,说话者往往会出于各种不同的交际目的,采用不同的手段,使带有明显主观特征的情态表达“貌似客观”,这就产生了情态的客观表达。交际者究竟采用客观的情态表达还是主观的情态表达,取决于当时的交际情景、参与者的社会关系以及交际意图等多种语境因素。常晨光(2001)认为,在交际过程中,说话者可以通过故意采用情态的主观形式强调自己的看法或判断的不确定性,或者表达对于身份比自己高的人的尊重,或者采用明确客观的情态取向使自己的判断或断言客观化,以隐藏真正的情态来源,从而使个人观点变成了一个固有的特征或无法质疑的事实,以使听话者更容易接受其看法。也就是说,交际者情态表达的主客观选择对于理解交际者的交际意图等多种语境因素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接下来本文将着重探讨情态选择的主客观取向对法官身份构建的意义。
情态表达本身具有的主观性,所以很难对情态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做出明确的划分。为研究之便,我们把说话者直接介入命题,表明观点、态度、责任的情态称为主观情态,而把那些通过“借言”(Martin,1998、2000)等方式淡化个人观点和态度的情态表达称为客观性情态。通过对12起案例法官话语中情态选择的主客观取向进行统计和量化,我们得出表2。由表2可见,法官多选用情态的客观表达形式,即法官多通过借言的方式使原本主观的情态表达貌似“客观”,从而增强话语表达的客观性和说服力。法官在情态主客观取向方面的选择特点与他们通过语言选择构建客观中立的“裁判者”身份相吻合。法官通过选用客观的情态表达使其发出的命令、提议或者断言更加客观化,从而凸显法官的中立地位。法官是法庭审判的裁判者,代表司法机关行使审判职能,法官在法庭上的断言、命令、提议、允许等均不代表个人的主观看法。从话语角色的角度看,法官是司法制度的“代言者”(spokesman),是司法制度中的一员,代表整个司法制度的立场、观点和态度。这种“代言者”的角色在法庭审判中主要是通过“借言”的方式实现的。例如:(4)法官:被告人,罗某某,根据法律规定,刚才宣布的审理本案的人员以及出庭的公诉人,如果你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要求上述人员回避,是否申请回避?(5)法官: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启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若干意见,对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可以启用普通程序的简化程序,即公诉人在举证时可以仅就证明的名称、来源、证明的事项做出说明,对综合质证方式的被告人在量刑上可以酌情予以处罚。公诉人是否同意本案启用普通程序?在上述两个例子中,法官通过借言的方式,即“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使其话语中的情态表达更加客观,从而表明了其作为“代言者”的话语角色,构建了客观中立的裁判者身份。
王振华(2002:61)把Martin的投射发展为“间接投射”“直接投射”“话外投射”和“领域投射”四个方面,其中直接投射和领域投射的客观性较之其他两类要更强一些。“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属于领域投射,即投射现有立法中的内容或定论,因而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说服力。正是通过这种“领域投射”的借言方式,法官使表达“允许”这一意义的道义型情态表达“可以”的道义源发生了转变,即由话语的发出者转变为相关的法律规范,从而表明了法官作为“代言者”的话语角色,同时也构建了其客观中立的“裁判者”身份。除了通过“领域投射”使情态表达更加客观外,法官话语中常用的客观情态表达通过间接投射小句“本庭认为……”或“本合议庭认为……”来实现。例如:(6)法官:((击锤))继续开庭。本案经合议庭评议过后,本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程某某因持海洛因、_贩卖给他人,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被告人程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后,又犯贩卖毒品罪,其属于故犯,程某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罪处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程某某今天在审理中认罪态度好,因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一款、第399条、第52条、第53条、第65条第一款、第64条、第61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在例(6)中,法官在法庭审判结束时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观点,通过使用投射小句“本庭认为……”,使具有明显主观感情色彩的评价类词语“清楚”“确实充分”“严重”“好”等变得“非个人化”,从而淡化说话者的主观态度,使判断或断言更加客观化,增强了判决书的可接受性和说服力,构建了法官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代表合议庭做出判决的“裁判者”身份。当然,从表2我们也发现,个别案例中的法官使用了较多数量的主观情态表达,即法官有时并没有把自己的观点、态度等都通过“借言”的方式使其客观化,而是直接介入命题或提议,这一方面表明了法官在法庭审判中流露出的主观武断性,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法官在法庭审判中充当“代言者”的话语角色,因而这种带有明显主观态度的情态表达所具有的主观意义就被大大弱化了。
(三)不同量值的情态表达与法官身份构建
Halliday(1994)对情态系统进行讨论时,不仅区分了情态的类型和主客观取向,还对情态表达的程度进行了划分。他认为情态体现了说话者的认识程度,因而存在一定的量值变化,即“说话者在多大程度上承诺命题为真,或在多大程度上强制某行为被听话人执行”(徐晶凝,2008:84),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愿意为命题承担责任。Halliday(1994)把情态的量值变化分为三级,即低量值、中量值、高量值。其中,表达命题可能性的有“可能/很可能/一定”三级量值变化,表达通常性的有“有时/通常/总是”三级量值,表达责任程度的有“允许/料想/要求”,表达意愿程度的有“愿意/渴望/决意”。魏本力(2005)认为,选取何种量值的情态表达通常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情态表达所具有的语义功能,包括责任和期望程度、语义的相对性和语体识别;二是说话者的认知程度。除了语义和认知因素影响说话者的情态量值选择以外,语用因素(如人际因素)也影响说话者的情态选择。和说话者的认知程度有关的情态表达主要涉及认知型情态,而在法庭话语中,这种表达法官认知不确定性的情态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将略去对法官话语中不同量值认知型情态表达的考察,着重分析不同量值道义型情态表达的分布特点,探讨这些不同量值的情态表达在法官构建身份中所具有的意义。通过对12起案例法官话语中不同量值情态表达的统计和量化分析,我们得出表3。由表3可见,高、中、低三级量值的情态表达在不同案例的法官话语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其中,高量值的情态表达相对较少,中低量值的情态表达相对较多(案例九除外)。法官情态量值的选择特点对于法官身份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高量值的情态表达属于强势的交际风格,是说话者在交际中拥有权势的标志,社会地位较高的说话者通常在交际中使用高量值情态表达以表明其言语的果断性和断言性。在法庭审判中,法官通常在宣布法庭纪律时使用高量值的情态表达,从而建立自己作为司法机构的代言者所拥有的权势地位。例如:(7)法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第一,到庭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一律听从法庭的统一指挥;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和高量值的情态表达相比,中低量值的情态表达具有相对态度,它给听话者留有一定的发表意见和做出决定的余地,因而可以营造一种和谐平等的人际氛围(魏本力,2005:57)。法官在法庭审判中较少使用高量值的情态表达而较多地使用中低量值的情态表达,和法官想要营造和谐、平等、公正的庭审氛围是一致的。这些中低量值的情态表达多用在法官宣布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在这个阶段如果过多使用高量值的情态表达会使人产生一种以势压人的感觉,不利于建立平等、民主、友好的庭审氛围,也有悖于“司法为民”的审判宗旨。例如:(8)法官:下面告知被告人在法庭审判中所享有的权利:一,被告人有自行辩护或委托他人辩护的权利;二,被告人有举证、质证的权利;三,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此外,被告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回答问题需要起立。(9)法官:根据民诉法第45条、46条之规定,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但应说明理由。从以上例子中我们发现,法官多用中低量值的道义型情态词“可以”“需要”“应当”“应”来描述相关的法律如何实施,规范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告知诉讼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可以”“应当”等中低量值的情态表达和“必须”等高量值情态表达相比,给听话者留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增强了话语的可协商性,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性,构建了公平、公正、居中裁判的法官身份。
通过对法官话语中情态类型、情态的主客观取向以及情态量值三个方面的考察我们发现,法官通过对词汇—语法层情态系统的选择加强了其在法庭审判中的权势地位,构建了客观中立、公平公正的“裁判者”身份。这是当代中国法官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所作的重要努力,也是中国司法程序民主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当然,仅从语法范畴的情态角度探讨法官的身份构建过程是不全面也是不充分的,还需要结合语篇和语用等多个层面,这些视角将成为今后深入研究法官身份构建的重要方向。
社会语言学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一门边缘性学科。它在社会范畴下研究语言变体、语言变异现象、语言的功能等。它从不同社会的角度科学的研究语言,研究社会对语言的影响,包含文化准则、社会规范等。其研究成果对语言教学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社会语言学概况
社会语言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语言学的分支。它的产生与发展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与学术动机。正如Hymes(2000)所言:社会语言学的显著性标志,仍然体现在坚持研究语言特征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表现。由此可见,社会语言学从来不是独立的学科,它研究的是基于社会层面的各种语言现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语言特征,同一个人处于不同环境有不同的语言表现。因此,社会语言学又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它的研究与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紧密联系。它的研究手段与方法多种多样,它的研究成果具有应用意义。例如,已退休的语言学教授罗杰就曾帮助警察分析绑架信,指出绑匪所在地。社会语言学对课程教学、尤其是语言类教学,也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非英语专业英语教学的现状及问题
在我国大学,非英语专业的英语教学由于以下原因普遍不受学生重视。首先,是否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为衡量学生水平的重要标准,甚至直接与学生学位证挂钩。因此相比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师生普遍更重视听、写、阅读的能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普遍与四级考试题型结合,容易形成填鸭式教育方式。由此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为了结合课程与英语四级,学生普遍重视单词的意义,忽略单词的用法,以及词与词之间的区别。例如:leap, jump, hop, bound都有跳的含义,但彼此又有区别;其中leap一般指跳跃距离远,bound指弹跳。又如,relate本意联系。但在翻译下列句子“在台湾,通常中秋节会和烤肉联系在一起”时,学生多会译为“In Taiwan, Mid-autumn day usually relates to barbecue.”。而正确的译文应是“In Taiwan, Mid-autumn day is usually related to barbecue.”。因此,即使部分学生考试阅读成绩出众,但写作、翻译就稍显逊色。
第三,由于课时分配不够,学生在课堂上很少有锻炼口语的机会,导致学生即使会背单词,也无法灵活交流。此外,与英语专业学生相比,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英语水平更加参差不齐。因此,教师在课堂上组织口语练习时,一是难展开,二是难保证每个学生的参与度。
第四,即使部分大学安排了听力课程,但课堂教学仍以与四级考试题型接轨为主。这就造成学生做听力练习时成绩尚可,但听原文、或与人直接交流时,就听不明白,甚至心生恐惧。
三、社会语言学视角下对非英语专业英语教学的改进
综合以上分析,现结合社会语言学粗略探讨如何改进非英语专业的英语教学。
第一,教师应鼓励学生习得单词时,将单词放进具体的句子里记忆。如邓炎昌、刘润清所言,有相同指示的词汇和句子在英文和中文的语篇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文化含义。如中文的“馒头”、“汤圆”,在英文中并没有精确的对等词。
另外,两个字面意义对等的词,可能真实所指不同。如单词“dragon”,龙在中文里代表着权力与吉兆,中国古代的皇帝就称真龙天子;同样一个词,在西方文明里就代表邪恶。在《圣经》里,龙就是邪恶动物。
第二,讲解课文时,除个别重难句子的语法分析,也应将重点放在课文的语篇分析上,如段落大意的讲解,课文主旨,课文结构的整体把握等。语言的学习离不开单词的学习,但绝不能局限记忆单词。需知单词组成句子,句子组成段落,段落组成语篇。韩礼德指出,语言有三种功能,分别是观念功能、人际功能与篇章功能。这就足以证明对课文整体分析的重要性。
第三,学习语言的最终目的都是应用。交际则是应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交际发生在人与人之间。不同的人的往来又形成了社会。因此,语言的学习不应与社会脱节。教师可在课堂教学时适当介绍文化常识,在增长其知识的同时,也能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可结合近期发生的趣闻、新闻、重大事件等,及时向学生介绍,既能调节课堂气氛,也能教授新单词,或复习相关已习得单词。
语言的教学本不是一件易事。然而,只要端正心态,找到正确的方法,一定能有所收获。教师在教授学生的过程里也应关注社会;教师本身不与社会脱节,才能更好地进行教学,更好地提高自身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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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语言学诞生的理论前提就是对于结构主义、生成转换理论的批判。同时,也正是在这个理论批判的前提下确立了社会语言学坚持从语言实际出发,面向活的语言的研究原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语言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语码是不同种类的语言或者同一种语言的不同方言变体的总称。语码转换,又叫语码选择,是在双语体制中,为了适应不同交际对象转换使用不同语码的现象。[1]在社会语言学文献里,语码或代码(code)一般作为一个中性词语,指称语言或语言变体。它强调的是语言系统作为一个抽象的代码由负载意义的成分组成。这些成分在不同的文体、语域甚至不同的社会群组中有不同的体现。[2]用社会语言学方法进行语码转换研究揭示了社会因素(如种族、性别、年龄、社会经济地位等)和语码转换之间的内在关系,而且总结出一些语码转换背后的社会动机。[3]随着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交际手段层出不群,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仅限于面对面的交流。网络技术的协助和驱动使得处于“身体缺场”境况下的人们同样可以在“虚拟世界”进行会话。网络语言是传播网络的重要载体,正越来越强烈地冲击着传统语言文化,影响着社会。网络语言作为新生事物,记录和折射出网络文化发展的轨迹。因此,网络语言中的语码转换也呈现了新的特点。目前,有关语码转换各种功能体现模式,即语码转换的在哪些方面体现哪些功能的系统论述还屈指可数。作为一种独特的、非传统的语言形式,研究网络聊天中的语码转换现象将会为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语码转换的社会功能提供很好的材料。
二、理论依据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外许多学者已经从社会、句法、会话分析、心理以及语用的角度对双语者的语码转换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RonaldWardhaugh将语码解释为“一种语言或语言的变体”。[4]既可用来指某一种语言,又可以指某种方言、文体语言,甚至可以指洋泾浜语和人们为了保密起见私下里设置的密码语言。他指出交际的参与者、场景、话题是制约“语码转换”的基本因素。在具体的语境及具体的语码转换中,通常影响它的主要因素只有一个,其他的为次要因素。
(一)情景型语码转换和隐喻型语码转换理论
Blom&Gumperz发现,人们在语言选择上有时并不一定符合当时语境的常规要求,这种偏听偏离引起听话者对另一种语境的联想,是一种隐喻式(Metaphorical)语码转换。[5]Gumperz和Blom于1972年探讨过语码转换的社会意义,将其区分为两种类型:情景型语码转换(Situationalcode-switching)和隐喻型语码转换(Metaphoricalcode-swiching)。[6]情景型语码转换指那些由于改变场合、时间、话题、参与者等因素而引发的语码转换。这类语码转换只能是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在某个特定的情景中使用,讲话人需要改变自己的语言来适应情景因素的改变从而最终维持讲话的合适性。如中国学生与外籍教师在英语口语练习课上的交谈。隐喻型语码转换则是指在情景不变的情况下,交际者为了表达一定的交际意图而实施的语码转换,如表示强调、引人注意,表示某种情感,传达某种信息等。本文研究基于汉语为母语聊天者在日常聊天中的记录,因此笔者只对网络聊天中隐喻型语码转换做了统计分析。
(二)标记理论
MyersScotton提出的“标记理论”(MarkednessModel)对语码转换的社会语言学研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她把决定混合成分语法结构的语言称为“主体语言”(MatrixLanguage),参与语码转换的其它语言称为“嵌入语言”(EmbeddedLanguage)。她的“标记理论”认为语码选择有“无标记”(Un-marked)和“有标记的”(Marked)的区别。[7]她认为语码代表着一组权利和义务,语码转换主要有两个目的:进行无标记选择和有标记选择。标记性模式从语码的社会价值角度对语码转换进行解释。[8]Myers-Scotton详尽阐述了有标记(marked)语码转换的模式。她认为所有的交谈者都有一套标记准则,这些准则有助于他们辨别有标记(marked)语码和无标记(unmarked)语码。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学者们侧重研究语码转换的社会功能,并且把语码转换看成是一种“语境化提示”(contextualizationcue)。[9]近年来,国内许多学者也从社会语言学角度分析语码转换。如祝畹瑾的《语码转换功能及其体现模式》、杜辉的《语码转换与社会规则》等,都从社会语言学角度出发,对语码转换进行了研究和阐述。无标记语码被定义为“就现有的特定情景和因素而言,在社会标准既定的情况下的一种特殊语言变体的选择,它是一种可预料的话语交流媒介”,而有标记语码则是不可预料的。[10]一般情况下,网络聊天的语码转换属于无标记的语码转换(unmarkedchoice),双方在特定的情况下选择心理感觉趋同的言语表达思维,维持二人正常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由此得到预期的谈话结果。在另外一些时候,有标记的语码转换(markedchoice)则提示着话题的转变,说话人有意偏离目前对话双方现有的权力或义务关系,以及改变对话的语气目的。[11]
三、网络聊天中“语码转换”的特点
与日常会话一样,在虚拟的空间中,这种网络聊天中的“语码转换”同样可以精确、形象,逼真地传递信息,听话人也能准确理解和把握话语交流的意义。然而,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网络聊天中施话者和受话者双方采取的话语交流方式与口头传递信息又有所区别,具有新的特点。首先,网络交际的双方是不见面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或只识其文),参与者的身份比较隐蔽,说什么和怎样说都没有限制,这就导致了语言的随意性。加之,网上交际主要是利用键盘操作来实现,受打字速度和上网时间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施话人总要尽量缩短受话人的等待时间,所以往往要按口语的特点来表达思想。其次,交际者从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转换另外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时,是以一种语码为主,其他语码为辅,有主有次。随着社会经济及语言教学的发展,在会话过程中,人们已不仅限于母语交流,外语也参入其中。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将采用定量描述和定性分析的方法,通过选取一些原用语为汉语,英语为嵌入语的实例,比较基于母语为汉语的网络用户在日常聊天中的现象,来描述和分析其社会功能与动机。
四、语料的选取
鉴于网络聊天工具众多,本文国内最为流行的QQ即时通讯工具为语料选取的工具并对所收集的其中50篇聊天记录(除语音、视频聊天)进行语料分析。这是因为:首先,QQ聊天不同于日常口头交际,聊天者是通过操纵键盘来输入文字等信息,可以完全保存聊天记录,有利于进行统计分析。其次QQ受众群体广,具有代表性。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QQ即时通信注册账户总数达77.417亿,即时通信活跃帐户数3.002亿,最高在线账户数达到3.610万(信息来源于腾讯官方网站)。再次,QQ提供了文字转换,图片传输,QQ表情等服务,为纷繁多样的语码转换提供了便捷的条件。
五、网络聊天中“语码转换”的社会功能
语码转换的基本功能,如表明社会地位,拉近心理距离等在网络聊天中同样存在。本文通过对所选取的50篇语料分析统计得知,在句内、句际或语篇层次转换共发生112次语码转换。由上表可知,居前三位的社会功能分别是表强调功能的语码转换共38次,占总数的33.93%,起到委婉语功能的语码转换共27次,占总数的24.11%,起到拉近或拉开心理距离功能的语码转换共23次,占总比例的20.54%。除此之外,其他的社会功能,诸如引用、炫耀等社会功能的其它语码转换共发生24次,占总数的21.43%。因此,可以认为,在所起的社会功能的作用中,主要以前三项为重心。现举例就这三种功能进行分析:
(一)强调功能
例1:快乐飞羊15:01:19你在哪个University?Merry15:03:08在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Merry15:06:02你听说过吗?快乐飞羊15:08:28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西北师范大学是吗?快乐飞羊15:11:14是不是兰州的西北师大Merry15:12:31Youareright,Whichschoolareyoufrom?快乐飞羊15:14:47SuzhouUniversityMerry15:16:11苏州大学,Iknow,thankyou!为了方便、快捷和有效的交流,网络聊天的形式远不同于面对面的A-B-A-B的话论转换模式。网络聊天几乎只是在计算机媒介语篇的背景中。在本段聊天记录中,“快乐飞羊”用英文和中文开始对话,英语的关键词是University,而Merry则选择用英语回答了学校名,“快乐飞羊”为了能与Merry继续进行交谈,将语码转换为汉语。接下来“快乐飞羊”用中、英两种语言说出学校名称,起到了强调和重复的作用。在Merry无反应时“,快乐飞羊”再次给Merry发信息。这时Merry选择用英语与对方交谈,而“快乐飞羊”则顺应对方,采用英语,以此使话题继续下去。Merry为表示她知道“快乐飞羊”所说的学校,将语码转换为汉语,起到了强调学校名称的作用。
(二)委婉语功能
例2:随风10:41:05最近在忙什么?天使10:44:17正在忙论文的事随风10:46:09哦!我以为你有bf了,所以就不跟我们聊系了。(bf即英文boyfriend简写)天使10:48:20哪有?Iamstillsingle.随风10:49:24明天有空吗?出来坐坐天使10:50:02Iamsobusy,我要工作了,改天聊随风10:52:32OK,noproblem在网络聊天中为达到淡化语言中贬义或消极的语义特征,避免交际中的唐突和尴尬,同时为了缩短打字时间,缩略语被广泛使用。在本例中,施话人“随风”用bf代替了男朋友,起到了较为含蓄的表达自己说话意图的社会功能。而受话人“天使”,用插入语形式将语码转换为英语,委婉的回答了自己仍是单身的现状。“随风”尽力抓住机会,邀请对方出去。然而,“天使”将语码转换为英语,委婉推辞了。紧接着她又进行了有标记性的语码转换,并且转换了话题,用警示性的言语直截了当的回拒了对方继续聊天的愿望。因而此时的受话人“随风”用英文轻松的答应了对方的要求,摆脱了自己被拒绝的尴尬。因此,语码转换起到了委婉语的社会功能,使交际双方会于心、惬于意,从而达到了理想的交际效果。
(三)拉近或拉开心理距离
例3:天空16:30:15Hello!碎发16:30:38你好!天空16:31:17想你了,过得咋样?碎发16:32:34I'OK.Thankyou!天空16:35:29干嘛这么客气碎发16:37:34Iamdoingmyhomework天空16:40:45好吧,你忙吧!在例3中,施话人用轻松随意的“Hello”来向对方打招呼。而受话人转换语码用相对比较正式的语体回应。这种有标记的语码转换体现了接话人有偏离施话人的权力,拉开与施话人的距离。当施话人用口语化的语言轻松,亲切的问话时,受话人“碎发”又用英文回答以拉开与施话人的距离,“天空”感觉到对方故意在保持与自己的距离,但仍坚持用汉语口语与施话人交谈,向对方靠拢,以期拉近距离。然而“,碎发”进行了有标记的语码转换,再一次有意偏离现有的会话权利,改变语气以此起到拉大心理距离的功能。从本例中可以看出天空三次想拉近与“碎发”的心理距离,却被“碎发”拒绝,故意疏远。由此可见,语码转换可作为一种交际策略,在特定关系状态下选择语码,可以有意偏离交际习惯,进而改变施话人与受话人的社会关系。
六、结论
本文从社会语言学角度出发,选取QQ聊天部分记录为语料,对网络聊天中英汉“语码转换”作了初步探讨。网络聊天作为新型交际手段,有着独特的社会功能和特点。本研究通过对网络聊天的观察及分析,得出网络聊天中英汉语码转换具有强调、委婉语、拉近心理距离等社会功能。这些特点及社会功能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共同制约着语码转换。
一、引言
社会语言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首先兴起的边缘性学科。社会语言学是运用社会学和语言学等几门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不同的社会科学角度来研究语言的社会本质及差异的学科。社会语言学主要是注重语言的社会性,表现在:首先注重跨学科的实际应用的动态性,其次,侧重于语言的社会功能的表现。它着重从语言与社会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来探讨和研究语言及其运用的规律,为更好地进行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更广阔的崭新领域。同时,给外语教学也带来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二、社会语言学的基本概念
社会语言学主要是研究语言社会现象的一门学科。它关注的不是语言的核心结构体系,而是语言的边缘部分,也就是说,它主要关注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表现。研究的是语言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同时,考查社会语境中语言使用的现象,并且从社会语言学角度描述和解释语言使用的各种变化。那么,根据研究的对象不同,社会语言学大致可以被分为宏观社会语言学和微观社会语言学两大类。宏观社会语言学主要研究与全局相关的整体性问题,比如,语言规划的制定、语言政策、语言规范化问题、文字改革等等。而微观社会语言学是研究各种社会条件下的语言变异,比如,民族或种族、阶级、性别、年龄等等社会因素对语言使用所产生的影响、人们对各种变体的态度及评价、各种语言变体的构造特点和社会功能等等。
三、我国的外语教学现状
一直以来,我国外语教学重视的是语言教学,而忽视文化教学。无论是对教师还是对学习者而言,他们都会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和大部分注意力用在学习和讲解词汇及语法上,却不注重语言应用功能在文化特征方面和社会实践方面的探究。因此,使得学生对语言的运用能力整体都不合格,主要表现在不能用外语进行有效而流利的跨文化交际,不能将我国的传统文化真正传播出去。目前,从社会语言学角度来看,外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首先,外语教学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即重视语言教学而忽视文化教学。并且对学生口语能力的重视程度和训练力度都不够,从而逐渐使学生害怕说英语,对此事产生恐惧心理。尤其恐惧在公共场所用英语交流,而且在交谈中情绪十分紧张,导致学生不能够用英语进行流利的交流。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中,要积极地帮助学生克服紧张情绪,不要在进行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而感到紧张和羞涩。其次,学生习惯于用死记硬背的方法来学习英语,而且经常使用死记硬背的方式通过一些英语考试,导致学习者未能在某种语言环境下对英语进行学习,而是脱离了语境,目的太过于明确。再次,教师主要是通过课堂上设计好的训练模式来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那么,与实际交际场景相比较,这样的教学模式显然是缺乏一定的真实性,同时缺乏积累实战经验的机会,致使课堂教学与实际的社会文化发展不能接轨。那么,必然导致跨文化交际和外语学习的失败。
四、社会语言学对外语教学的指导作用
1、要重视交际能力的培养
对学生进行目的语文化教育固然重要,但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具备良好的交际能力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能够用外语准确无误的表达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习得语言的人能用所学的语言知识及技能进行语言交际才是语言教学的最终目的。因此,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创造良好的语境是十分关键的。培养学习者的语言交际能力必然要提供一个适合的语言环境,这样才能够使学习语言的人对所学到的语言知识和技能得到一定的巩固、加强和训练,才能够培养出更好的语言技能。其次,要加强雄厚的师资。与传统教学相比,在语言学习过程中,交际法教学的使用是很必要的。但是,对交际法教学的使用就要求教师们能使用外语与学生进行自如地沟通和交流,并传授该语言应该掌握的语言点。同时,把握好在交际过程中使用语言得体程度等等。同时,在考试测验中,也不应该只局限于考察学生对语言点的掌握,也应必须将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放入到考察的范围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学生意识到语言运用能力的重要性,在学习语言的过程对语言运用能力给予更高的重视。
2、将外语教学与文化教学相结合
语言与文化密不可分、相依相存。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一种交流工具,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在外教学中,传授语言同时需要传授相应的文化,二者是不能脱离的。同样,学习语言就必须了解相关的文化知识,才能真正的学习一门语言。学习者要想学好一门语言,就必须了解该语言的文化。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决定了外语教学的本质实际上是对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外语教学不仅是语言教学,还是文化教学。社会语言学关注和研究的是语言的社会属性,即文化属性。也就是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应该讲什么样的话。如不同年龄的人讲不同的话;不同地位的人讲不同的话;不同的职业、民族、性别、地域等都会讲不同的语言。那么,在语言教学过程中,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播者和输出者,不仅要讲授什么词具有什么功能、什么意义、什么用法,当然,还需要讲解怎样根据不同的交际对象来讲不同的话,什么词用在什么样的场合里才算合适。而在我国的外语教学中,学习者正是缺乏对西方文化的深入了解和学习,又忽视了母语化的学习,导致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常常出现“文化振荡”或文化冲突现象,那么,在交际过程中就会出现失误。这不但达不到交际目的,同时还会引发一些误解,从而导致交际中断或失败。很明显,不了解语言相关的文化知识就进行不了顺畅有效地交流,可以说对文化知识的讲授其实就是在教学习者如何正确使用语言,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3、重视对学生语篇能力的培养
就社会语言学而言,语言单位是语言的交际单位,并非是语法单位。进而我们推断,语言的交际单位是整个语篇,并非是一个独立的单词(aword)或句子(asentence)。那么,在我们通常的传统语言教学中,我们一般会把一篇文章分为段落、单句、单词,然而,涉及到交际功能的知识点却是很少提到。在语言学习中,学生会学习单词的发音、词性、意义及拼写,同时,根据语法功能,来分析一些较难句子的结构,但却对整个语篇的掌握还不够好。也就是说,我国的外语教学主要关注的是对句子的分析和理解,也就是说教学的基本单位是句子。当学生学习某篇文章时,对文章的生僻单词以及一些难理解的句子等等都得到了正确的解释,而对全文的整体语义结构并不是非常地了解。如全文的主题、采用何种方式展开、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或说明方法、全文大致的结构、以及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等等,其实这都是在学习一种语言的时候需要提出的疑问及应该得以解决。当然,这些问题应该归纳为语篇宏观结构可以讨论的问题。而且有很多语言现象单单用简单的语法知识还不能解释和分析的。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外国人经常使用的语言也就是说的口语,很多是不符合语法的,而它们却是现实存在并且经常使用的,同时,我们大都也是能理解其含义的。然而,语篇教学注重的是语篇的整体理解和把握,不仅仅是词汇和句子的含义。由于西方人的思维形式强调个人意见的表达,表达思想简单明了,具有“个人主义”的特点,所以,西方人在语篇上就很明显地凸显为直接切入主题、开门见山的写作手法。同时,西方人也习惯从个体上把握对象,通过逻辑分析达到了对事物的了解和认识。而文章的行文思路通常是由点到面、由个人到整体的。从语篇教学的角度学习某一种语言,不仅可以了解到语言的形式及意义,同时,还可以了解到一些社会因素对语言所产生的影响。通过运用社会语言学理论,可以有效地开阔教师和学习者的视野。
五、结论
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来研究外语教学,无论是对外语教师还是对外语学习者而言,不仅要意识到对语言本身的学习,还要意识到对语言相关的其他社会因素给予关注和学习。比如,说话人所处的文化环境、谈话人的职业、年龄、性别等等。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将语言与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提高学习者的语言应用能力。从而,让学生真正的意识到语言与社会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学习一门语言并且有效而自如地去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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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权被纳入宪法保障已是法治国家的统一之举,而对受教育权的平等保护是各个国家针对教育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平等权是权利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另一方面,受教育权同样是科学、文化和社会权中的一项重要基本权利,两者的结合更是宪法应给予重点规范的地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从宪法角度谈教育公平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教育公平的内涵《辞海》对“公平”是这样定义的:“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和品质,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性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教育公平有法律上的保障。但在现阶段,我国教育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
【关键词】
教育公平、策略、教育现状、教育不公平
公平,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分析任何一件事都要从实际情况,一定的周围环境考虑。那下面我们先来分析一下有关教育公平的现状。
一、从当今社会上的不同阶段来谈谈教育公平的现状:
1、学前教育阶段
起点公平,指的是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应该在同一起跑线上,即竞争的规则必须是公平的,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的许多严重的公平问题,这些不公平是使学前儿童个体之间的身心发展部平衡,影响儿童接受正规义务教育的质量,制约着全国学前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国民教育质量的提高。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少数地区的一些托幼机构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与发展,使学前教育资源的分配已“权力”和“金钱 ”衡量尺度,即已幼儿家长拥有的社会资源、职业以及经济状况为标准。同样的教育机会与资源的享用却要要不同的代价来换取,这对幼儿来说是很不公平的。按家长的经济状况选择收费标准不同、档次各异的幼儿园、也使幼儿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感触到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人与人之间关系与交往的不平等。
2、义务教育阶段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
农村学生比起城市学生受教育机会少,享受的教育资源也非常有限,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2)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
主要是东西部资源分配不均。对于东部发达地区来说不论是师资、设施、培训机构,还是信息来源都优越于西部地区,对于处在偏远农村或西部的学生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3)重点院校与一般院校资源配置的失衡
由于重点学校占有的教育资源远远比普通学校多很多,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所谓的“起跑线”上,择校费就是再昂贵,也因为自己的孩子在分数上达不到所谓“择优”的那个标杆,不得不争着将孩子送往重点学校。虽然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已经被教育部明令废止,但实际上取而代之的“实验中学”仍然被各种光环所笼罩,在投资、贷款、师资、基建、招生等各个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令广大家长和学生趋之若鹜,择校热演变成教育不公的最突出表现之一,于是巨额的“择校费”应运而生且水涨船高,让众多家庭苦不堪言。
(4)女童与男童在受教育时的期望不同
女性教育参与机会的不平等是我国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一个持久而衡新的话题。女性教育问题集中在西部的边远贫困地区,主要表现为入学接受教育的女生数量不多。在初中阶段中途辍学和义务教育后没有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中,女生的比例明显要高于男生。这也是中国传统的文化思想意识而导致的对女童的不公平,这主要是针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城乡或者东西部地区的教育不公平还体现在课程的设置上。大家都知道新课改教科书的编写者几乎都是北师大、南京师大、华东师大的专家编写。尽管在调研时也去了一些农村学校了解情况,但是内容大部分是面向的城市文化。这对于具有农村文化的学生来说是很难与课本文化相融合的,从而导致考试的失利,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3、高中教育阶段
高中教育主要就是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资源配置问题:对于学习成绩不好不能进重点只能进普通高中的学生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进了重点的学生也有不公平现象,重点高中实行的是分数档次与学费档次匹配。而且即使进了重点学校后也存在不公平现象,实验班、普通班教师配备不一样,各种教育资源的利用程度也不同,学校领导对实验班同学的期望高关注也多,而普通班同学就享受不到如此待遇。
4、高考教育阶段
高考考试就是平等的分配不平等权利的过程,是调节社会分工的“天平”,不论是科举制,还是今天的高考制,实质上是脑体分工的手段,也是社会各层上下流动的通道,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平衡器,公平则是判定考试结果是否有意义的准心。计划录取体制人为地制造了地位、成分、阶层之间的差距,以省为单元组织录取,不同省份录取标准差别较大,尤其是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录取标准倒挂,形成教育不公平的“马太效应”,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价值基点是教育均等。在制定招生政策中,存在城市价值取向,没有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状况和文化教育等因素的差异,没有拉开档次,区别对待,便形成了较大的不公平性。比如说陕西省城乡存在不平等,不论是教育机会还是教育过程中资源都是分配不均的,但是高考录取分数线是统一的,这样对于农村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其次,在入学机会的分配上,国家不是依各省实际参考人数分配录取名额,而是依据高校向其所在地录取较多名额和优先照顾城市考生的原则,使高校较多、高教资源丰富地区的入学机会多、入学率高。
5、研究生教育阶段
一方面体现在东西方地区差异上。比如北京、南京、上海研究生导师有名望,国家建设基金多,国家课题多,论文好发表,出国机会多,发展前景好。北大、清华培养的毕业生大都出国了,对个人对国家都是有益的。而相对落后的地区就不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了。
另一方面城乡不公平由课程所反映的同质文化来表现出来,学历越高同质文化的筛选功能越明显,城市学生数量明显高于农村学生。性别歧视贯穿教育的始终。对于女研究生社会是一种消极排斥的态度。女博士已是个贬义词了,一提起女博士人们会说“灭绝师太”又老又丑、呆板木讷、嫁不出去、不会做家务等等。和女强人一样被视为社会上的怪物。这样公平吗?而有些用人单位会因女研究生毕业工作后会马上考虑婚育问题而以种种理由拒绝女研究生的就业。 总之,纵观学生从幼儿园上学开始到研究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评职称始终存在地区差异与性别歧视和同质文化。这三个方面贯穿教育始终,而教育公平的三个层次同样贯穿教育始终。
二、分析教育不公平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1、对小康社会建设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小康社会建设是全社会的建设,并非是哪一部分人的建设。而占人口总量80%的农村人口实现不了小康,就不能称其为小康社会。农村落后的原因很多,其中教育层次不高是重要原因。
2、教育公平的缺失明显影响了不同地区之间的竞争力,加剧了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贫富差别和社会发展差别,使后地区的社会综合发展与改造进展缓慢。如今,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甚至中西部之间的社会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其中主要原因在于西部发展的许多条件较差,特别是教育条件较差这一条,明显导致了两地人的文化影响力和社会发展力的不同,教育不公导致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造成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结构不合理,引发很多社会矛盾,有些矛盾呈激化趋势。
3、影响和谐社会建设。有无自由畅通的社会流动机制,公正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全面的社会保障机制,灵敏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动态开放的社会稳定机制是衡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教育不公直接影响上述五项机制的建设。只有扫除教育领域中各种不平等状况,才有可能有效调节社会各层面的利益关系,拉近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4、教育不公还会引发其它一些不良影响。如教育不公,造成很多农村青少年不能得到良好教育,引发对党和各级政府的不满;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导致城乡对立;一些特权部门和个人利用职权为子女谋利益,引发群众对腐败的不满;一些青少年辍学后,无所事事,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等等。
三、研究制定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的策略
1.政府方面
对于城乡以及区域之间教育经费投入的差异性,政府应明确职能,在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尽快的建立公平、公正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不仅要加大在财政方面对整个教育的投入力度,而且要加大对弱势区域及农村的扶助力度,以减少城乡、区域之间的基础教育不平衡的问题。同时,政府应有效的约束东部发达地区,发达城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对其制定教育经费投入上限;而对于中西部和农村制定相应的教育经费投入的最低限度。只有政府承担起了对教育的责任,时刻坚持三大原则,才能确保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这是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学校方面
首先应当取消所谓的“重点中学”制度,取消区分等级学校的简单做法,把力量转移到建立和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上来,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应加强投入,努力增强薄弱学校在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实现软件和硬件配套设施的均衡发展。在硬件方面,应对教舍进行改建,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每个学生在安全、幽静的环境中成才。另外,学校应当购买必要的教师教用设备,保证教师授课的基本需求。在软件方面,学校应当适时的培训在职教师,引进优秀教师,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建立起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校长和教师之间,应适时的进行相互交流,分享优秀教学资源,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同时,全日制公办学校应积极主动的吸收流动儿童,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流动儿童教育机制,避免出现流动儿童就学困难等教育不公平现象。
3.学生方面
学生作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学效果的优劣全体现在学生这个教学主体上。对于学生,教师应当排除差异,公平对待。由于学生存在家庭背景、经济及个体差异,难免会出现小部分弱势学生。对待这种学生,应当积极给予关注和关怀,使学生身心得以健康发展,使基础教育在各学习主体之间得以均衡发展。此外,要使得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还得考虑生源均衡的问题。由于每个家长对自己的子女都给予殷切希望,想方设法让孩子到最好的学校去学习,这就使得某些学校出现“人满为患”,而其他一些学校则出现“门可罗雀”的现象,这样不仅加剧了基础教育的巨大差距,还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所以针对这种现象,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积极的政策,比如:就近入学、划区域入学等,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增进教育的公平性。
四、总结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教育公平必将是我国教育事业今后一项重要的战略性指导思想。教育公平是社会教育的本质之一,它是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诚然,现在的教育不公现象必然存在,但,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应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实践观,成为我国教育政策制定时的重要原则,成为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评价标准。
参考文献
【1】王雪梅、张玉霞等《法与教育公平》,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
【2】唐琼《论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吉首大学学报,2006年
【3】《今日财富》期刊,杂志社出版社,2007年第4期
【4】常秀娟《关于教育公平内涵的思考》,基础教育研究、2006年教育公平
【5】曲翠平 《我国教育问题研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 (1).
【6】李启迪 《教育公平要从细节入手》.校长参考,2006 (2)
摘要: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本文重点关注的是教育公平的问题。就目前看来教育公平问题贯穿于教育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中,存在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族之间,具有较大的思考价值。分析我国教育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寻求解决的措施是本文的重点。面对已存在的教育公平问题,我们应当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关键字:教育公平 城乡差距 教育投资
正文:
1. 背景
功能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泛指构成某一社会系统的要素对系统的维持与发展所产生的一切作用或影响。并且进一步认为,既然是影响,则既包括积极的影响,也包括消极的影响;既然是作用,则既可能是促进的作用,也可能是阻碍的作用。日本教育社会学家柴野昌山较早探讨了教育负向功能问题,他以默顿的“正向功能、负向功能”及“显性功能、隐性功能”这两对功能概念为基础,构建了学校教育功能理论的分析框架,将学校的教育功能分为四大类,即显性正向功能(A)、隐性正向功能(B)、显性负向功能(C)、隐性负向功能(D),从而在理论上表明了负向教育功能和正向教育功能同时存在于教育功能系统之中。【1】
学校教育,作为一个教育实体而存在,产生了巨大的积极效应,促进了个人的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比如说人才流失问题、生源不均、教育观念保守、高校大规模扩招、片面最求升学率等问题。本文所关注的是教育公平的问题。
2.社会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及原因分析
2.1教育起点不公平
教育的不公平表现在教育起点的不平等。起点平等是指教育机会平等、入学机会均等。这是一种最低层次的公平诉求,在实践中尤其是指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2.1.1地区之间
我国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东中西三大地理格局,东部经济发展的水平高、速度快。而中西部地区,位于内陆,经济外向性差,不够发达。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直接导致教育的起点不公平。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地区间教育投入不均。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政府和家庭在教育方面的投入较高;而西部贫困地区更需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且教育观念落后,因此教育投入相对较少。
2.1.2城乡之间
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需受到九年的义务教育。然而在一些农村及偏远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很难得到保障,适龄儿童辍学率较高。在2000年的一项数据调查中发现:我国农村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85年【2】。农村教育经费有限,不仅师资力量极度缺乏而且基础设施落后,教学环境恶劣与城市相差甚远。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推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到城市务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也愈发突出。据了解,有些地方学校为了保障本地学生能够充分享受到教育资源,人为地设置“门槛”来加大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难度,“择校费”、“赞助费”问题屡见不鲜。调查显示,城市的重点中学以及高等院校,在入学机会上不同家庭背景和家庭收入存在明显差别,占人口90%以上的体力劳动者,其子女在入学竞争中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名牌大学、重点大学和热门专业,来自干部和知识分子家庭的子女比重越来越高。另外,由于偏远落后地区仍存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女性受教育程度较低
2.1.3民族之间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民族大家庭中,汉族人口最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较少,共占全国总人口的8%。我国民族分布及集中又分散,大杂居、小聚居。从整体来看,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较为偏远。不同的民族有着自己特色的民族文化,而各民族集聚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思想观念也有差异。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教育的起点不平等。少数民族既要维护他们自身的文化特色,但为了个人在社会上的发展,又要遵循主流文化,这无形中给他们增加了学习负担和心理干扰。
2.2教育过程不平等
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有差异,各地对学校师资的投资力度也不同,这也就导致了各个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不平衡。而教师队伍的良莠不齐,直接影响教学的质量。自2004年提出新课改至今,第一批实行新课改的地区,如山东、宁夏、广东、海南。这几个地区不论从国家财政投入还是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上来看,都占有绝对优势,新课标所提倡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这些观点有更深的群众基础。而像四川、甘肃、广西、贵州、重庆、西藏、青海这七个省市,2010年才实行课改,2013年才有第一批新课改的学生参加高考。新课改并不是绝对的正确合适的教育范式,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其突出强调的重视学习过程的评价方式,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各地对新课改的重视程度不同,自然不能保证教育过程的平等。
就各省内部来看,基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格局,也不可能保证城乡之间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具有平等的待遇。近年来,国家在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上做了一定的努力,比如鼓励支教、农村教师特岗招聘,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等措施,但效果却不明显,农村教师的流动性还是很大,这从一定程度上是违背教育的连续性规律的。很多老师在农村也就呆一到两年,一届学生没有带完就离开学校了。
从课程内容上看,存在过于追求教学内容上的统一的问题。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采取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忽视了不同省份、城市和农村在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上的差别,课程设置未充分考虑到农村实际情况.单纯以城市学生的学力为依据,使农村学生很难适应学科教学内容的深度、难度,导致学生逐渐丧失学习兴趣,甚至辍学。以高中地理来看,新课标指出,要重视地理教育手段的信息化,重视多媒体的综合运用,增加学生对3S信息技术的了解。这一教学要求的实施需要高水平的硬件条件。在经济技术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为学生提供机房,实际操作GIS、遥感的相关软件,更有甚者提出了Ipad进课堂的教学方式。而这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是难以实现。
2.3教育结果不公平
结果平等是指最终体现为学业成就、教育质量的平等。这是一种实质性的目标层面的平等。通常,接受大学教育被视为结果平等的目标。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由于之前起点和过程的不平等,必然导致农村学生在结果上的不平等,即由于客观存在的教育质量上的差别导致高考中的不公平竞争,最终使能够进入重点高校的农村生源少之又少。近年来,根据各重点高校公布的数据显示,农村生源的比例不断下降。以有关部门对清华大学2010级新生的抽样调查为例,其结果显示农村户籍的学生比例仅为17%,而同年全国高考考生中。农村生源的比例高达62%。即使是像中国农业大学这样以面向农村招生为主的高校。在2011级新生中也第一次出现了农村生源低于30%.仅占28.26%的现象。【3】据教育学者杨东平的研究显示,目前农村学生主要集中在第二、三类院校,尤其是民办高校、专科学校、职业院校等。也就是说,在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和弱势阶层的子女所占份额逐渐减少,而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相对较弱的地方性普通高校却聚集了最多的农村学生和贫困生。
除了历史上形成的城乡教育差异,还存在着一个制度性因素,即目前的高考加分、保送、自主招生等政策对农村学生也越来越不公平。高校招生实行名额分配制度,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被分配的名额多而且分数线底,导致更需要接受教育的落后地区高分考生落榜。重点大学名义上对所有学生都是公平的,但在政策设定上却不自觉地将农村学生边缘化了.在城乡、重点与非重点的二元格局下,普通中学的寒门学生既不能在分数上与城市重点学校的学生竞争,更难以获得原本用于“兼顾公平”的推荐名额。因此,在普通中学读书的农村学生,基本上与重点大学无缘。
3.教育公平的措施
3.1资源合理配置利用
政府对教育资源的调节不力,同时缺乏应有的认识。我国教育资源自身就存在分配不均的问题,而有的区域还以“等要靠”的态度对待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结果就造成了在同等条件下教育资源配置较差的现状。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它以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教育资源均衡化只有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做到存量部分在本地区均衡,增量部分向薄弱地区倾斜,才能在教育产品这一公共属性上实现起点平等、普遍受益。
3.2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
要建设和谐社会,政府应加入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协调区域之间的教育投入,努力促进区域教育的平衡协调发展。中央政府应加强对教育欠发展区域的教育的投入,加强调控并对地方政府建设高校的行为做出政策上的支持。同时要加强区域间教育发展的规划,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加大中央投资力度的同时,可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学校,为教育事业争取到更多的经费。
3.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教育公平,就是要不断完善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政策,并把社会政策提供的制度性保障落实到社会各个具体领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培养每一个公民;加强特殊教育,公平对待农民工子女及贫困家庭的学生。完善管理体制,统一规划教育的发展,统一管理教师队伍,统一安排学校教育经费,从而给落后地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4】
针对择校择班的现象,可以通过立法加强引导。河南省政府公布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5】像河南这样的做法值得鼓励。增加硬性约束,是削减择校之风的有力举措。教育主管部门还应出台更细化的规定,明确擅自区分重点与非重点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对违规者的惩戒机制,同时把学校管理纳入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强化约束力。
3.4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当前.三农问题已经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解决三农问题,农村的教育问题是关键。因此在国家政策上要向农村倾斜,改变传统的“城市中心”取向。【6】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对农村实行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政策,对所有的适龄儿童实现了入学机会上的平等,但是当前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农村教育的效率问题,真正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去解决农村的教育问题,把改善农村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在财政投入上要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资,解决农村教育因经费短缺所出现的问题。另外,在重点高校自主招生、高考加分等政策方面,也要向农村倾斜,努力增加农村学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机会。对此。教育部在2011年11月22日发布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表示高校自主招生应向农村地区中学或考生适当倾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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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媒体的不断发展,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媒体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就需要从受众需求角度出发,找到电视新闻编辑的创新之路。本文从受众需求角度探讨了当前电视新闻编辑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电视新闻编辑创新的方法和途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受众需求角度看电视新闻编辑创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受众的心理和需求影响着传播效果。作为电视媒介传播活动一个构成部分的电视新闻,其传播效果如何,与新闻节目能否适应受众心理,满足受众需求是成正比的,而电视新闻编辑作为节目制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编辑内容和形式只有满足受众心理和需求,才能使电视新闻在整体上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
【关键词】受众;心理需求;电视新闻编辑;创新
当电视文化由买方市场转入卖方市场,即电视进入以受众为中心的消费时代后,受众的心理和受众的需求成为各电视台关注的焦点。特别是新闻节目,其报道内容日趋平民化,在前期报道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与此同时,对于电视节目表现形式创新的研究却相对滞后,重内容轻形式的新闻节目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视新闻节目的传播效果。从受众心理来看,他们打开电视就是为了寻找“好看”。人们不仅要求电视节目内容好看,同时也要求电视节目的形式好看。在一定程度上,人们总是通过好看的形式,才有可能去接触好看的内容。因此,有必要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电视新闻节目编辑进行重新的审视,研究新闻节目编辑创新的方式方法。
要从受众心理和需求角度来探索电视新闻编辑如何创新,就必须先了解受众的心理和需求。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正在发生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公民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自主意识不断增强,于是在传播领域,受众的接受心理发生了很大变化,受众的需求呈现出不同的层次和特点,一个是大众化心理和需求,即受众共同的心理和需求,再一个是多元化需求,也是差异化需求。
(一)受众心理的“随意性”要求新闻内容易于接收,通俗易懂。由于电视新闻具有线性流程的特点,再加上频道、节目的日益增多,人们收看电视新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如果在收看电视新闻时,内容很难理解,语言晦涩难懂,不方便接收,那么受众很有可能就是换台,放弃这个节目。这就要求编辑在新闻语言,文字,声音及画面各方面对新闻内容进行仔细的选择和整合,注意内容的贴近性。
(二)满足受众对信息的需求,加大新闻内容信息含量。对摄录信息进行选择的过程,实际就是一个取舍的过程。一方面是省略、删节,一方面是强调与突出,而所做的省略与删节其实也就是对强调与突出的衬托。为了保证在做出选择后能让受众接收到丰富、饱满的新闻信息,应该确立以下几个选择的标准:(1)合理删减,提高有效信息含量;(2)运用新闻背景,新闻链接,增加信息含量;(3)满足受众对真的需求,让受众身临其境;(4)满足求“近”的心理需求,选择与受众息息相关的内容
(一)画面和声音要给人以新鲜感。在编辑画面时要注意引入其它的视觉传播符号,如屏幕文字、电子图表与动画等,与采访中摄取的画面互为补充,形成视觉元素的丰富性,带给观众变化的感觉。同时要注意一些资料画面的运用,现在一些编辑喜欢频繁就用资料画面,时间一长,观众必然会产生厌倦心理。
在声音方面,采用以播音为主,其它类型声音适当介入的模式。如果只有播音,会显得单调,所以要引入同期声、记者的过音旁白、原音等多种类型的声音元素,与播音文字稿交替出现,互为映衬。
(二)创新电视新闻编排模式。电视新闻的编排不能理解为各条新闻的随意拼凑与组合,而要根据新闻的内容及其特点,按照宣传报道的意图,赋予它一种特殊而又全新的效应。按照一定的模式进行编辑,确立新闻内容的传播形式,会给观众一种有规律可循的稳定感。但是多少年都不变的模式也会让人厌倦。特别是一些地方的时政新闻栏目,一般沿用着这样的固定模式,即“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活动―各部门各单位传达贯彻会议情况或取得的工作业绩―一些小地方小单位的工作动态(包括
经济社会的特点是鼓励人们的多元化生存和多元化消费,就是承认人的个体和差异、张扬人的个性和差异。于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精神产品的丰富,受众的口味更加众口难调。受众的多元化和差异化需求越来越明显,而数字技术的发展,也给受众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了条件。
正是这种多元化的需求,要求电视传播形式由“广播”逐渐向“窄播”和交互式转变。传播对象由“大众”逐渐向“窄众”转变,对受众进行分众化传播,这种分众化的传播理念具体到电视新闻编辑上,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丰富新闻节目形态。根据受众的不同需求和不同的收视习惯,电视编辑要在各个时段为受众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新闻内容。不仅有时政新闻,社会新闻,还要有体育新闻,农业新闻等,在新闻类别上,不仅有综合消息,还要有新闻综述,新闻评论,新闻专题等节目类型,兼顾不同受众群的需要,满足受众多元化需求的愿望。在具体的节目编排上,可根据目标受众的收视习惯和收视时间,把几个不同类型或几个相关类型的节目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实施栏目化和版块化的编排。
(二)分割式编排。在每个版块节目中,一两个小时的新闻可能会因版块过长使观众产生疲劳感,这就需要编辑根据节目内容和不同观众的需求实行分割编排。观众可以根据需要想看哪一版块就看哪一版块。如四川电视台就把晚间主要时段的新闻按照时政、社会、地方联播的不同类型进行更加明晰的分布,大连电视台的《今晚60分》把长达一个小时的节目,分成《头条组合》、《本市民生新闻》、《国际国内新闻》、《本市热线新闻》、《深度报道》五大版块。分割式编排让挑剔的观众彻底实现“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梦想。
从受众需求角度看电视新闻编辑创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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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标准是保证科技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和质量的根本标准。我国的职称评定标准存在基本概念界定不清、构成要素不够合理、多重评定标准并存等问题,必须对其加以改革创新,以提高其科学化水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人力资源应用的角度探索职称评定的新模式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 职称评定作为职业技能及资格鉴定的一种方式,其注重技能、唯能举才的内涵一直被广泛的认同和运用,成了当下专业技术人员重要的任职要求。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有职称评定模式越来越背离实际的需求,如何回归职称评定的本质,通过职称评定的方式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水平和能力是当下职称评定工作将面临的新的课题和挑战。为此,本文从人力资源应用的角度重构了职称评定模式。
关键词:职称 任职资格 新模式
职称评定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的重要途径,也是人力资源建设中对人员任职资格评定的重要手段。现行的职称评价体系中,以行政为主导的职称评定模式在特定的时代条件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开始暴露出弊端。
1、从组织角度看,目前职称评定大部分还是以人事主管部门作为组织单位,承担着资格审查、过程组织以及评定办法的修订等职责。作为专业技能评定工作,人事主管部门或单一的行政单位能否从专业角度进行资格审查和标准的把握,是职称评定工作需要思考的问题;
2、从标准的角度看,目前职称评定工作大部分还是以硬性的基础性条件作为评定依据,如:年限、学历、论文数量等,而对于软性的技能及实操能力的评价相对比较薄弱,如何从标准界定的角度来更加确切衡量和评定一个人真正能力和水平是职称评定工作需要思考的又一个问题;
3、从参评对象来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和民营企业的异军突起,改变了原有的以大型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职称参评对象,使得参评对象越来越多元化,并且随着民营企业对人才能力的重视,职称评定工作越来越受到关注。如何使职称评定更广泛地覆盖经济领域和行业范围,是职称评定工作需要思考的第三个问题;
4、从实施运用的角度看,职称评定是对参评对象的能力进行肯定,从而激励参评人员提升技术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使职称评定工作本身符合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要求,从而推动经济或者行业的发展。因而职称评定工作必须是切合工作实际的,而不是纯粹的头衔,不是为了职称而评职称。如何使职称评定工作与企事业发展相结合,如何使职称评定工作更有效地运用于企事业的实际工作是职称评定需要思考的又一个问题。
因而,必须从新的角度对职称评定工作进行改革,结合多年对人力资源工作的探索,作为职称评定工作,笔者认为,应该同企事业组织的实际运用相结合,应该从应用的角度去构建职称评定模式。具体来讲可以以下角度进行突破:
1、从职称运用主体的需求来突破职称评价体系的有效性。职称的运用在于各级企事业组织,或运用于人才的技能鉴定,或运用于聘用和定薪,无论哪种形式的运用,企事业组织对于职称的需求都是最实际和客观的。因此,从企事业组织需求的角度来突破职称的评价体系,才能使职称评定适应多元化的发展要求,才能使职称评定的方式和职称运用的范围更加贴近实际。
2、从职称评定的组织要求来突破职称评定的专业性。职称有公信力,也正是公信力要求使得职称评定必须有公信力的部门来组织,但职称评定又是一项专业的工作,必须有专业的组织来安排,如何在公信力和专业性两者之间寻求一个中间点?我们认为可以依托专业协会。行政组织可以作为牵头部门,专业协会可以作为指导部门和组织部门,使职称的公信力要求通过专业的评价标准贯穿在职称评定的整个过程,从而提升职称评定的专业性,行业协会的多样性也提升了职称评定的多元化。
基于以上两点,笔者提出了新形势下职称改革的思路:以企事业组织为主导,以协会专业为指导,以政府要求为引导的职称评定模式。
以企事业组织为主导,职称评定功能下沉,充分重视企事业组织在职称评定中的作用,让企事业组织承担职称的组织和实施功能,包括申报、评价和运用,甚至承担起标准制定的职能。让企事业组织成为职称评定工作的核心,特别是成熟的企事业组织,本身拥有较好专业技术团队,在行业协会和政府的认定下,可以成立具有资质的职称评定中心,成为集标准制定、评价鉴定、实施运用为一体的职称评定单元,这种独立的职称鉴定的资质,不单能成为本组织的职称评定单位,同时也可以作为委托评定单位,承担起行业的或区域的职称评定工作。
以协会专业为指导,专业协会作为专业技术的归口管理和指导部门,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同样需要承担其专业指导的功能。这种指导,一方面是需要对企事业组织评价的专业性进行指导,另一方面也需要对评价组织的资质要求和评价的标准要求进行审核和平衡。通过这种指导,既要让企事业组织成为专业的职称评价单位,同时也要控制和缩小不同评价单位之间的不合理因素,使职称评定工作更趋系统化和专业化。
以政府要求为引导,政府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政策层面引导,确定统一的职称评定条件要求和职称评定组织的资质要求,使专业协会和各级评价组织能够遵循相对统一的职称评价的纲,能在相对统一的纲目下细化和实施职称工作;二是通过舆论层面的引导,认可评价结果,对于在资质评价组织评定的职称予以认可,这种认可需要政府组织加强对专业技术的宣传和职称评定公信力承认。
新模式的职称评价工作,从权责角度看,其实是将职称评定的部分职能进行下放,从政府主导下沉到协会和企业分工落实,是将职称的评价过程和应用下放到企业,而协会和政府集中抓评价的标准和要求的一种模式。
为完善新模式的论述,以企业为例,对新模式的实施进行进一步阐述。
新模式将职称评定的重心落到了企业,企业承担了职称的组织评定和标准细化等重要工作。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承担职称评定的工作,需要专业协会对企业职称评定的资质进行认证,对企业的在职称评定方面的专业性、行业性及企业本身的规模等进行综合审查,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授予职称评定的资质,准予其对内部及外部行业中相关企业的委托职称组织评定。通过评定的职称报专业协会批准和备案,同时提交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授证。
企业作为职称评定的重心,另一个体现是在评价的标准和方式上。在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的硬性要求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的聘任需要,结合岗位的任职要求,对职称评定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优化和细化,可以将企业的实践技能和软性要求融入评价标准中,使职称评价更趋实际性和专业性。当然作为专业指导部门的协会,必须对细化的标准进行审核,同时对评价的方式进行严格的把控。
新模式下的职称评定的关键在企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运作。对有职称评定资质的企业来讲,职称评定的重要工作在于评价组织的设定和评价标准及方式的设计。
1、评价组织的设定。
成立专业的职称评定组织――职称评定委员会,并根据职称系列的不同,设立不同的职称评定专家小组,比如工程专家小组、财务专家小组等等。在国家(政府职能部门)统一的职称评定要求下,各职称专家小组结合企业的实际,对各大系列的职称的职称评定要求进行了系统完善,包括组织方式、评定要求、评定后的聘任和薪酬体系设计等,同时对职称评定结果负责。各系列的评价组成员均由公司及行业中有相应资质和影响力的人员中选拔组成,并报专业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报批审核后产生。因此,各大系列的评定小组是在严格的要求下充分发挥着专业的评价职能。
2、评价标准及评定方式的设计。
为适应企业对职称的真正需求,引导员工往企业发展的要求提升。在严格遵照国家职称评价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的实际,职称评定小组对各系列职称评定的标准进行细化。形成了基于不同职位的任职资格标准和不同职务序列的专业职位发展通道。从员工晋升的角度看,依职务序列的晋升,从另一角度开拓了员工在行政官僚晋升之外的专业晋升通道,使企业形成了行政的和专业的双通道发展体系。从专业职称评定的角度,依据不同的职位标准,评定小组在符合硬性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从必备知识考核、专业技能和成果鉴定及绩效评价三个方面对参评人员进行职称评定,为职称评定的客观性和专业性提供了依据。专家小组通过技术考核、技术委员会答辩、工作绩效考核、实操考核等系统化评定后,形成最终职称评定意见,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上报审核并发文授证。
对于企业评定的职称人员,因为其对企业要求的高度吻合,因此,一经评定并享受企业相应职称的福利待遇。包括职称津贴、高级职称配车、参与公司相应决策、享受公司旅游计划等等,在享受相应专业荣誉的同时也享受公司相应的物质奖励。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激励,推动着员工不断在专业上勇攀高峰,从而,真正实现了通过职称评定来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的目的。
同时,为了不断提升职称等级的内在需求,也促使员工朝公司引导的方向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这种内在的需求和动力也从另一个角度推动了公司在管理上的不断提升,也真正实现了职称评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有效运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随着对技术和能力的不断重视,作为标志之一的职称认证,也要不断地紧扣时代脉搏,使职称评定真正符合社会的发展需求,能代表一个时代一个群体真实的能力水平。因此,职称评定工作也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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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面的经济权益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造价管理角度浅谈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长期以来,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中普遍关注施工管理中的风险,例如资金筹措、进度、质量、安全、款项拨付等,对于造价控制却未高度重视。随着中国房地产行业在过去十几年的疯狂奔跑,房地产商在这场竞赛中迅速成长并成熟起来,每一步都精打细算,严敲细推。施工企业在面对新的市场情况下,利润看似丰厚但稍有不慎便成为镜中花、水中月。该文依据研究者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从造价管理的角度去阐述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问题。
造价管理对施工项目各个环节风险控制的关键。从广义上说,造价管理从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一直持续到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而在投资决策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占80%~90%。但在该文中,讨论的重点是作为施工企业,从投标报价至竣工结算过程中如何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合理获取最大利润。
1.1 读懂招标文件
对于招标文件中将影响日后结算的信息要有足够的敏感度。
1.1.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界定工程中哪些内容属于投标报价范筹,只有明确了具体承包范围才能避免将来因为界定不清造成的索赔麻烦。因此,对于招标文件及图纸中未明确或界定模糊的范围需要提出疑问让发包方明确。
1.1.2 施工工期
作为有经验的施工企业,对于招标文件提出的施工工期,应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因素来权衡是否合理。若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应向发包方提疑,或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赶工费用,以降低风险。
1.1.3 质量要求及安全文明要求
不同性质的发包方对质量及安全文明措施也有不同要求。明确发包方的要求,才能在投标报价中考虑需增加的费用或可降低的成本,增加竞争能力。
1.1.4 材料参数及品牌要求
对于招标文件中对主材的技术、外观、品牌、特殊性能等要求均要进行调查了解。不仅要了解材料的市场价,还要了解材料的合同价,并对可能的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如果招标文件中对此没有特别注明,那么施工企业也很有必要在投标报价中做好这方面的备注与说明。
1.1.5 承包方式
不同的承包方式直接决定施工企业报价的方式。例如包工包料,而大多数主材甲供,则重点考虑损失的材料差价部分的收益及现场保管费用;如包工不包料,则重点考虑工期长短对人工单价的影响等等。
1.1.6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区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不同的合同价格形式适用于不同的项目情况。
(1)固定总价形式: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一年以内),对最终产品的要求清晰、明确的工程项目。这就要求项目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工作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施工企业报价时重点注意施工任务范围。
(2)可调总价形式:这种形式总价合同的一种,它是按“时价”进行的。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为通货膨胀等因素使价格上涨,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值。因为有了调值的保障,其适用于工期大于一年的总价合同。
(3)固定单价合同: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
1.2 研读前期资料
发包方提供的前期资料中,地勘资料尤为重要。详细认真地熟读地质情况,才有可能对接下来措施方案的报价做到心中有数。而这部分的报价将最大程度地决定施工企业承接项目的利润。如果未经细读随意报价,当真实的施工情况出现在面前时,有可能是个无底洞,那时候进行索赔将会尤为被动。
1.3 重视现场勘察
投标前的现场勘察是投标报价的基础工作,现场环境情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3.1 周边环境情况
周边交通是否通畅、邻近建筑物对拟建项目是否有影响、周边社区对工程开展是否有各种制约因素等。
1.3.2 现场场地情况
现场场地是否为净地、三通一平是否到位等。
1.3.3 场地地质情况
现场地质为山地、沙地、淤泥地或是岩石地带;原场地用途等。
只有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考虑可能出现的措施性风险,施工企业才能在报价文件中将风险尽量规避。
1.4 关于投标报价策略
不能把投标报价简单地当做工程预算或投标文件来看,而应该把其当做结算文件来看,在报价文件中将结算思路埋设进去,争取结算时站在主动的立场上。
(1)对于桩基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等可尽早回收款项的项目可适当提高报价,减少资金压力。
(2)对于后续工程量有可能持续增加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单价;而对后续工程量有可能持续减少的项目,可适当降低单价。
(3)预计今后不太可能产生变更的项目,可提高单价,将利润隐藏在里面,如结构工程;预计今后极有可能产生变更的项目,可降低单价,为以后变更预留空间。施工企业通常认为装修项目利润厚,在报价时将这部分单价抬高,而没有提防房地产项目经常在装修项目上进行优化变更。当设计发生变更时,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单价进行调整或重新定价。一旦进入这道程序,原先隐藏在里面的利润将全部被挤走。
(4)图纸设计不规范或不明确,后续需要变更者应按情况确定报价策略。
(5)打足措施费用。施工组织设计做为施工企业报价的一部分,很多时候仅仅被用来当做报价文件使用,而对组织设计中提到的措施性方案,发承包双方均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而做为施工企业,一旦报上施工组织设计,意味着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措施性项目一次性包干到底,几乎没有任何可调整余地。这就导致施工过程中太多不确定因素的风险变相地由施工方承担。 同时,施工企业也放弃了将利润点隐藏在措施费中的好机会。 1.5 风险提取
所有的报价均应以风险承包范围为基础进行。风险承包范围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未予以具体说明,施工企业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必须清晰、具体、明确地阐述。规范文件中对风险范围的描述较为笼统或公式化,当发生索赔纠纷时难以参照。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经验,不拘巨细,详细地整理风险范围,使其具有唯一性,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如主材价风险包干,应具体明确材料名称、规格、浮动范围、包干内容等;土方工程,应明确土方部位、范围、土质、运距、转运情况。
案例:某一住宅小区,分A、B标段。开发商对阳台栏杆做了统一变更,将原设计2.5厚型材更换为1.5厚。按合同约定,材料规格变更时,原报价单价重新定价。A标段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按预算定额报价,并调高主材单价。此时重新定价,所有主材按市场价替换,不但利润尽失,还要贴人工费给班组。B标段施工企业在投标时虽然也按预算定额调高报价,但调高的只是材料消耗量,并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合同中约定的重新定价仅对变更的材料价调整,消耗量不调整。因此,虽然主材价也按市场价进行了替换,但因为他们早早地预测到这点,并把利润点隐藏在消耗量而不是单价上,很好的规避了此次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同时获得更高的利润。
合同谈判中除了合同金额、合同工期、付款方式等施工企业关注的重点条款外,还有一些看似属于规范性条文,但却实实在在影响工程费用,尤其是索赔费用的内容,应引起重视。比如双方的工作内容是否具体、清晰,变更条件及索赔方法约定是否明确,前期的口头约定是否也写入合同等等。
很多项目发生纠纷,花费大量精力进行沟通、协调时发现,双方均表示在合同签定前已有口头约定。但因无纸质约束,施工企业无法证明当初的约定,很多时候也只好委曲求全地吞下苦果。
做好以上三个前期阶段的工作,作为施工企业来说,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已能达到80%,而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日常活动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3.1 资料管理
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进度申报。
3.2 人、材、机的管理
3.2.1 人工管理
一方面是管理人员的管理,另一方面是班组人员的管理。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现场施工管理的成效。一名优秀的项目经理不仅能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安全地完成,同时还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施工成本,争取最大利润。
班组人员的管理直接反映在工程实体上。优秀的班组不仅长期拥有固定的团队,而且在团队内部也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制。这使得项目从进入施工阶段起就能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人员管理是施工阶段管理的基础,只有具备专业、高效、高素质的技术团队,才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顺利完成施工任务,达成既定目标。
3.2.2 材料管理
材料费占工程造价的70%左右,材料的管理当然是施工阶段的重中之重。对于成熟的有经验的承包商来说,材料管理的重点首先是价格管理。材料员不断询价,更新市场价格、和供应商反复讨价还价,争取最大利润空间,这是每一名承包商的头等大事。但除了价格以外,材料进场后的管理也不可忽视。从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到数量清点入库再到材料出库进入施工现场,最后加工、搬运、安装、维护,这一系列过程中对于材料的调运分配、领取制度、损耗控制均到位,才能确实有效地保证材料费被控制在既定的成本范筹之内。
3.2.3 机械管理
机械费用约占工程造价10%。机械费的控制相对简单,参考企业自身情况,考虑采用租赁或是自有机械。过程使用中更为重要的是安全问题。大型机械使用时间较长,机械自重大,高度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即是大事故。所以对于大型机械的管理应重点放在安全管理上,保障了安全也就保障了项目造价控制的安全。
4.1 基础资料的重要性
面对越来越成熟的开发商和越来越严苛的竞争环境及越来越严谨的审核制度,想在结算审核中争取自身利益,必须拿出过硬的依据。所谓过硬,即结算文件中的每个数据都能经得起推搞、审核;每项索赔事由都有依有据;每个证明文件都无懈可击。这就要求造价人员不仅只是熟悉图纸、熟悉定额或清单规范,还要熟悉现场,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市场,并且要做到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只有对这些基础资料也知根知底,才能在千奇百怪的审核面前有理有据地争取利益。当然,想做到面面俱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做为一名造价管理人员,应把这些作为努力的方向,从而在造价管理工作中日渐成熟、严谨、客观、公正。
4.2 编制、收集、整理
遵循以上原则,造价管理人员对基础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都会有明确的方向。
4.2.1 编制
需要编制的结算文件主要有:预算文件、工程量计算稿、工程联系单、签证单、说明文件及各种汇总文件。不同的文件编制的重点不同。要让其发挥既定的作用,就必须“咬文嚼字”。咬文嚼字的目的是为了使文件想要表达的意思无歧义,不引起任何争议,使结算顺利完成。
4.2.2 收集
很多基础资料如果没有及时收集,后期很有可能弥补不上,给结算造成一定麻烦。所以,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快速、完整地收集有利的基础资料也是造价管理人员不可懈怠的工作。
4.2.3 整理
整理资料的过程是一个自我检阅的过程。重新翻出结算资料,把自己放在审核人的角度,以审慎的眼光挑剔眼前的资料,去想像、推算、判断可能遗漏的部分,及时补充,尽量做到查无可查。
造价管理工作究竟是一项怎样的工作,这取决于造价从业人员自身所处的高度而定。工程量计算精确,计价不漏项,这是一名合格的预算人员;工程量计算精确、逻辑清晰,计价完整且合理,这是一名优秀的预算人员;工程量计算精确,逻辑清晰,数据交代清楚,计价不仅完整、合理且能争取到上限或下限,这是一名有潜力的造价管理人员;在完成预算文件的基础上,有目的地进行资料收集、整理、编制,这是一名合格的造价管理人员;不仅能在过程中主动寻求资料,还能在前期先行介入造价控制,采取主动控制,这是一名优秀的造价管理人员;能在投资决策阶段就能对项目实施做出精准的判断,并据此开展一系列投资活动,这是高级造价管理人才。
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一份完美的造价管理方案应该是造价管理人员从投资决策到最终尘埃落定全过程深思熟虑、严格监控的结果。它是严谨、冰冷的科学,同时也是灵活多变的魔方,关键在于是否能透过复杂多变的现象看到造价管理的实质,那么造价管理其实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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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特定的刑事案件能够引发网民热议,基于多种原因,给司法公正带来双重影响。司法机关需积极寻求实现网络舆论和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积极影响,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公开;努力避免网络舆论消极影响,多种手段应对网民质疑和权力干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法与道德角度浅析刑事案件舆论的引导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媒体舆论对于司法的介入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能进行正当的舆论监督,另一方面他可能成为转移焦点。互联网时代,信息的更替频繁又快速,司法不再只是要求旁听和观看,甚至是可以进入其中监督诉讼。正是现代渠道的打通,让媒体对于司法案件的解读量增大,同时由于非专业出身,往往对案件的主观个人印象借由新闻、网络及群体的力量扩散,对司法诉讼程序产生一定的误解,也往往造就对司法审判的不满度增加,同时关注度的上升,也无形中增大了不少审判的压力。
从马加爵案开始对于大学生案件关注度加深,对于案件的报道也让传媒见缝插针。对于这类案件,当代社会在媒体、舆论传播中,有几个共同点:首先,大学生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独生子女问题一直饱受议论。而大学生案件往往是独生子女,心里不成熟,社会压力,往往会扭曲心态等等,一直是诟病的后话。媒体的别有用心,往往会放大对这一群体问题的探讨,深入到社会问题上。开展话题讨论,突出在道德,而非法律。有才无德往往是讨论的热点。其次,随着公众对于司法关注度普遍提升,在诸如对于“李某某案”,和“我爸是李刚”等,渲染的不是诉讼过程,而是在未审理之前的舆论分析。对于“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等等,往往借此博取眼球,使得案件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恶性影响,严重影响了公众对于案件的评价。
再者,在媒体报道的同时会过于放大其中一个点,来博取眼球和关注。在双方的贫富差距,或者奋斗的感人史,往往会加大对被害者的同情同时放大犯罪嫌疑人的罪过等等。往往造成舆论的一边倒,对于法律的评价往往在后,通过其他渠道诸如论坛、贴吧、微博等发表观点,抨击当代法制,这是不理智的也是热点案件制造的社会效果之一,审视当代法制。法学问题可以反映社会现象,但是毕竟司法审判不是社会问题探讨,不能向后续报道或者系列节目一样,层层剖析具体的演变历程,而注重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和证据的审查,这一点却往往是舆论媒体所忽视的。
法与道德,一直是法学界比较学理性基础性的关系在当代,媒体对于刑事案件报道的介入,往往混淆了两者的具体界限。关注的不是案件的审理结果、过程,往往是案件以外的作为非案件审理标准的细枝末节(身份、关系等)。同时,对于法律的公众评价,由最浅薄的“杀人偿命”出发,伴随着传统的道德观念,而往往忽视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的框架结构。这不利于中国当代的法治发展。
在《认真对待权利》的第一章,德沃金提出了这样一个命题“法理学问题的核心问题是道德原则问题,而不是法律事实或战术问题。”在德沃金看来,从法理学问题的核心中排除道德原则问题”,这种做法“只能产生进步的幻觉,而法律中的那些真正重要的原则问题并未受到触动。”我们并不能否认道德的具体规制作用,它将行为方式内化为人行动的内心确信标准,从这点上说,它是高于法律的。
法律是外在的形式化,很多都是从道德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德沃金看来,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实质上涉及到了价值判断问题,由此总结道,无论是法律实证分析法学还是现实主义法学,都忽视了法官判决的正当理由问题。笔者个人认为,在对法律与道德的研究上,实证法学派更偏向于法官是可以理性的从事价值判断的,虽然价值判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正如舆论报道刑事案件一样,从价值的角度出发,也从价值的角度监督,他们取舍的往往是道德层而的价值,容易忽视刑事框架性构造程序,诸如法院的独立审判、证据采纳的种类等等实质性的程序性的问题。而盲目的提倡道德的缺失或者道德素质下降等问题,对于我国法制建设没有涉及到法律最本质的根源性的东西,违法和守法本就是相对的两种概念。同时,道德的标准上升到法律只是盲目的评价,不能提高法律的原则问题。混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再提出建设法制的问题,过于盲目和肤浅。
在《网络犯罪研究》-书中提到,“①在社会舆论对网络行为正负而评价十分重要,舆论一方而对于违背基本道德要求的网络行为予以否定,批判,另一方而要注重对于网络个体思想、道德观念的生成,提出一个网络文化论。”
道德的规制作用在今天,要渗透到网络时代之中,传媒人、网络人等,都要有一定的白律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正确的评价对于公众司法的督促作用,否则负而评价往往会催生很多的新媒体时代下的犯罪。
法律与道德的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应对舆论对于司法案件的介入,如何在保障本国的司法框架模式的前提下,减少对于正当司法程序的干预性,而更好的维护审判的公信力是近代一个重点的研究课题。加强媒体人和网络人的双重白律性,在报道客观事实的同时,少一点偏颇,少一点煽动性,主观色彩的发挥是个性,但是如果上升到法律的层而,往往容易致命。所以,建立良好的舆论监督机制,自律是十分重要的手段和渠道。
在热点或者重大恶性案件中,由于报道的案件性质的恶劣性要做到及早出击,正而回应。立法层而我国目前也在对新闻自由进行一定的规制,可以对于新闻自由的程度、损害具体结果等方而进行规制。同时,我国建立的刑事司法框架,对于刑事侦查、证据审理、法院审判的二重性,也应该加强自律。在具体刑事案件的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约束,遵守程序,也在向公众普法,普的是具体的程序法。从而使社会树立对司法的信心,提升审判的公信力。
①杨正呜网络犯罪研究[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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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不端行为表现为论文买卖、抄袭剽窃、论文造假、一稿多投、搭车署名、来稿照登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浮躁、浮夸心态和行为,科学评价体系的缺失,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论文不端行为的主要原因。这类现象有害于良好学风建设,制约科研队伍的发展和科研人才的成长,影响我国在国际学术界的声誉和地位,阻碍民族思维能力的提高并影响科技创新。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著作权角度分析学术论文买卖现象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作为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能否被作为商品一样在市场上买卖,在买卖中所转让的是什么样的权利。沈履伟案涉及学术腐败中罕见的联手作弊手段,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从著作权角度进行分析,对著作精神权利的署名权的可否转让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著作权;署名权;精神权利
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剽窃案,涉及学术腐败中罕见的联手作弊手段,又为恶人先告状,且剽窃者令人惊愕地一审胜诉,成为中外知识产权案中极为罕见的特例,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训诫性,因而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和新闻界的一大热点。
2004年8月,天津市语言学会在学术批评网发表《关于天津外国语学院教师沈履伟〈求是集〉的剽窃问题——天津市语言学会致天津市有关领导和天津外国语学院的公开信》,其中写道:“天津外国语学院汉学院的教师沈履伟去年申报正高职称科研成果《求是集》一书,全文剽窃他人公开发表的论文10篇。像这样连标题带正文只字未改的全文剽窃,字数之巨,篇数之多,手段之拙劣,实属罕见,已成学术腐败一典型,且为津门学术界一笑柄,激起兄弟院校许多教师的愤慨!剽窃者所在校——天津外国语学院对此应严肃处理,但剽窃者迄今仍趾高气昂,这很不正常。”公开信向天津市有关领导及天津市外国语学院及其他院校领导进言,建议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维护学术健康发展,遏制歪风,弘扬正气。
2004年11月24日沈履伟向河西区法院起诉,以所谓“侵害名誉权”为由,将天津语言学会和学术批评网告上法庭。同年12月13日天津外国语学院给一审法院出示了司法证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天津外国语学院2004年10月14日作出的《天津外国语学院关于沈履伟同志“违反学术规范”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提出“沈履伟同志存在明显违反学术规范的现象”是指沈履伟同志在出版《求是集》一书的过程中,未注明与董志广同志合作创作作品的事实。上述合作创作情况,董志广同志曾向我院出具证明。
2005年5月30日,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
一、被告天津市语言学会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二、被告天津市语言学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沈履伟精神损失费1000元;
三、被告天津市语言学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中国学术批评网网站上刊登声明,向原告沈履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四、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公证费900元之请求。
诉讼受理费510元,其他费用100元,由被告天津市语言学会承担。
天津市语言学会对这个判决不服,2005年6月8日上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请求: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04)西民二初字第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沈履伟的一审诉讼请求或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两审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沈履伟承担。
2006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沈履伟诉天津市语言学会侵害名誉权案作出终审判决:[2]
一、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04)西民二初第235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沈履伟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10元,其他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10元,共计1120元均由被上诉人沈履伟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天津市语言学会对这个判决不服,上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请求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04)西民二初字第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沈履伟的一审诉讼请求或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两审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沈履伟承担的主要理由是:
1、原审认定涉案13篇文章系沈履伟与他人合作完成,系错误的。事实是沈履伟根本就没有参与共同创作作品的证据,沈履伟将他人早已发表的作品照搬过来,变更署名为自己的姓名,剽窃他人作品,其行为属于剽窃。
2、根据法律规定,著作署名权不具有财产性,而与作者的人身相联系,是一种著作人身权。它与作者本身不可分离,专属于作者,不能也不允许转让、继承或放弃。董志广发表12篇作品在先,已经通过其作品首次发表表明作者为董志广,排除了与其他作者合作的可能性。因此,董志广向沈履伟转让著作署名权无效。而权利人将其作品许可他人使用,不包括属于人身权的署名权,因此封野没有权利将属于自己人身权的署名权转让给沈履伟。
2006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沈履伟诉天津市语言学会侵害名誉权案作出终审判决的根据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合作作品是指作者为二人以上,有共同创作的主观合意和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而创作的作品。合作作品要求作者之间有共同的创作意图,并且各方都为作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实质性的贡献。涉案13篇文章早由他人为作者署名公开发表,而沈履伟没有举出能够证明其与该13篇文章的署名作者就该13篇文章的创作有着共同的合意和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故沈履伟所述其系涉案作品的合作作者,本院不予采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著作署名权系著作人身权的一种,该权利与作者的身份具有不可分性,法律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中署名。沈履伟没有举出证据证明其参加了作品的创作,其以作者之名署名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且沈履伟的行为足以使读者相信《求是集》所收录的文章系沈履伟的个人作品。故,沈履伟在其出版的专著《求是集》中收录的涉案13篇文章构成了对他人作品的剽窃。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沈履伟诉天津市语言学会侵害名誉权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04)西民二初第2352号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沈履伟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10元,其他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10元,共计1120元均由被上诉人沈履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 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作者在其创作的作品及其附件上如何标记作品来源的权利,也称为姓名表示权。著作权法规定,署名权系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品是作者心智和劳动的结晶,在作品上标记姓名,以真实反映作品和作者之间的“血缘”联系,既是对作者创作行为的尊重,也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署名权行为是作者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和非法人团体拥有的权利,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行使此项权利。所以,署名权还隐含着另一种权利,即作者资格权。法律保障署名权,意味着禁止任何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他人创作的作品上署名。根据这一权利,作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其创作的作品上署以非作者的姓名,都是无效的民事行为。署名彰显作者和作品联系的客观事实,该既定事实不因时间的推移、世事和法律的变迁而改变。署名权如何行使,著作权法没有作明确的规定。通常可用真实的姓名,也可以用笔名、别名或者隐去姓名不署。不署姓名是署名权的行使之一,不等于不享有或者放弃所有其他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以作者隐去姓名为由否定其作者身份,进而剥夺作者的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是违反著作权法的。
法律明确规定署名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不同作品来自不同作者这一事实不被人混淆,署名即是标记,旨在区别。[3]署名权不同于作者的民事人格权,它不因作者的死亡而消失和改变。因此,行使署名权应当奉行诚实的原则,应当符合有效法律行为的要件,否则会导致署名失效的后果。
作品精神权利理论起源于法国,之后逐渐为大陆法系其他国家接受。在1793年法国议会制定第二部著作权法之后,有关著作权的本质,存在两派学说。一派认为著作权是一种财产权,该学说被视为传统学说,以加斯塔姆彼德及其支持者为主导。另一派认为,著作权是一种更为抽象的“人格权”派出出来的一类权利,即著作权为人格权,深受康德影响的雷诺及其追随者持此观点。在1848年到1850年之间越来越多的法国学者反对将著作权纳入财产权之列。1860年前后,法国学术界出现了一个所谓的“人格主义”学派猛烈抨击著作权属于财产权的传统观点,终于在1878年法国学者莫里洛明确提出,并在法律意义上使用“著作人身权”的概念。
在这之后,学者继续探讨、辩论著作权为何种类型的权利。以波依莱为首的一批学者综合、吸收著作权属于财产权的不同流派的思想,提出了“知识产权说”。根据这一学说,著作权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共同组成。莫里洛在提出著作人身权的法律概念之后,又进而论述了著作权的双重性质。在他看来,著作权是由两项内容构成的:第一项内容属于“完全的人身自主权”,这一权利禁止违背作者的意愿而发表作品,禁止以作者以外的他人名义发表作品,以及恶意及拙劣的复制作品;著作权的第二项内容是专有的是专有的使用权,它是由实在法赋予的一种纯粹的经济权利。至19世纪80年代,作者对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观点已为法国学术界普遍接受,并且上述权利被认为是人身权。
关于著作权的本质的探讨和争论还发生在善于思辨的德国学者之间。康德在1785年所表达的观点就已涉及著作权的人身权属性。这位哲学家认为,著作权实际上是人身权利。按康德的观点,作者的作品是通过出版者向公众发表的演说。对作为有形艺术产品的一册图书,可拥有人身权利。后来的学者又进一步发展了著作权的“人身权利理论”。这当中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是冯、吉尔克。他被誉为著作人格权之父。他认为著作权的对象是智力作品,这一智力作品人格的表露,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使自己具有个性特点的思想反映。
他认为尽管著作权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确实是为了保护经济因素,但是法律保护的所有权利均源自于作者对作品的保密还是将其公布于众这一重要权利,这就是人身权,而人身权本身没有期限,债权人也不能对它申请强制执行。他甚至极端的认为著作权中只有人格权,无其他,“复制、表演、演奏等专有权利也未必具有经济性质,因为作者可以在没有经济利益的情况之下行使这些权利鉴于作者为确保其人身受到保护,无论如何要保留其对作品享有的权利,权利的可转让性甚至都不会导致权利的全部转让,而只是转让复制等权利。因此根据这一理论,著作权是以人身权利为基础的,只是附带地具有经济性质。”他的学说也被成为“一元说”。他还主张将民法上适用于人身权的规则及原则适用著作权。由于民法上的人身权不能转让,吉尔克便明确的将权利本身和权利的行使区分开来,并以此证明出版合同的合理性:即将权利的行使让与第三人的是可能的。
英美法系国家侧重于对作品经济权利的保护,著作权仅限于财产权,因此一般不涉及作品精神权利的转让。[4]除此之外,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大都规定作品精神权利不可转让。如《法国著作权法》认为,“精神权利是不可转让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意大利著作权法》的主张与《法国著作权法》大体相同。最为典型的是《日本著作权法》,该法认为,“著作人的精神权利属于著作人个人享有,不可转让”。《德国著作权法》认为,“著作权可以被继承并在并在共同继承人之间转让,此外不得转让。”
在此论述的作品的精神权利不可转让,是指作品精神权利作为一个整体不能转让,对于其中的个别权利未必不可转让。如发表权则是可以转让的,对于未发表的作品,它与作品使用权必须一道转让,否则使用权是无法实现的。除此之外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一般认为禁止转让。
在理解作品精神权利为何不能转让的问题上,学者们习惯性适用下面的推理:作品精神权利是人身权,人身权不能转让,所以作品精神权利不能转让。
对于反对者来说他们会认为作品精神权利是财产性权利,而所用的推理是:财产权是被许可转让的,作品精神权利是财产权,所以作品的精神权利可以被转让。在这个推理中,大前提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并非所有的财产权都能转让。当财产权利的转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法律便会予以禁止。如我国禁止土地所有权、枪支等财产的转让,但无论如何不能由此否认土地和枪支的财产地位。 法律所以禁止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作品精神权利的转让,也是基于保护公共秩序的需要: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作品精神权利的转让会侵害社会评价体系。作品本身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评价工具,如论文、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均通过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的考核来检验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社会往往正是通过作撰写的特定论文和著作来评价其学术水平,从而为选拔优秀人才提供重要参考。若作品的精神权利可以被自由的转让,也就是意味着版权绝卖,即作品作为一种商品可以彻底自由地买卖。社会评价体系会因此紊乱,人们无法辨认谁是真正的智者。
第二、在一般情况下,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作品精神权利的转让会侵害社会思想体系的有序性。作者的思想、观点的载体,他体现了作者的观点和看法。在允许版权绝卖的情况下,甲的观点可以瞬间成为乙的观点,我们无法寻找思想的源泉,也无法知晓谁到底要表达什么样的观点。社会思想体系的有序性势必会受到侵害。
也正是基于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在一般情况下,署名权这样的作品精神权利也是禁止被转让的:法律禁止违反公共利益的财产权利转让,作为财产权利的作品精神权利转让违反公共利益。那么法律会禁止作品精神权利的转让。
总之,法律不允许作品精神权利转让是基于公序良俗的考虑。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扰乱了社会正常的评价秩序。法律就一定会加以制止。
[1]《震惊国内为的学术打假大案始末》,天津市语言协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5页。
[2]《震惊国内为的学术打假大案始末》,天津市语言协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6页。
[3]《知识产权法》,曾宪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89页。
[4]《作品精神权利论》,杨延超,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190页。
[1]天津市语言协会.震惊国内为的学术打假大案始末[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2]曾宪义.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杨延超.作品精神权利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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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涉诉信访与司法权威—从民意表达角度进行的考察相关法律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信访制度是我国一项十分重要的民意表达制度,作为联系公共权力与普通群众之间的纽带,有效地调节着公权力机关与民众的关系。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模式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展开的人民司法,这既决定了我国司法与西方式司法模式的重大差别,也决定了作为执政党充分利用中国本土资源发展出的联系群众的基本方式之一的信访必将与由西学东渐而来的近代司法方式发生碰撞。“涉诉信访”这一概念的提出,即是这种“碰撞”尖锐化的一个标志,从长远角度看,真正对我国司法制度构成危险的既非所谓“信访大潮”的冲击,亦非对所谓“正当程序”的干扰,而是其背后所隐含的非制度化因素对于我国建立本土化的有效司法模式的阻碍。
【关键词】民意; 司法权威。
涉诉信访的概念正式被提出,最早是在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4年在湖南长沙召开的全国法院审判工作会议上,此前几波汹涌的“信访潮”已经使得各级法院不堪重负。信访工作引入司法体制中以后,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自己的定位,变成了司法机关与当事人的一种“沟通机制”。
对纠纷的解决,实际上是对相关人之间利益的一种再分配,当事人在诉讼中进行对抗的实质是为获得自身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斗争,其利益在诉讼过程中的体现就是其主张为对其有利的裁判所支持,或者说获得了对其有利的纠纷处理结果。如果说在信访介入前,当事人一方获得有利于己方的裁判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诉讼程序所赋予的表达自己主张的机会来影响法官对于案情的基本判断,那么,信访被引入司法制度以后,当事人就有了一条独立于诉讼程序之外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主张,而且由于信访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机关具有监督制约的功能,使其显示出一定程度上优于诉讼程序所能提供的表达机制对于法官的影响力。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大致得出涉诉信访的一般定义,即案件当事人一方为获得有利于己的裁判结果而针对司法机关发起的信访活动。
由此可见,由信访到涉诉信访的转变,绝非仅仅是信访活动对象的简单改变,实际上这体现了信访在这一过程中由以权力监督为首要目的机制向以表达主张为首要目的的机制的一种转变。
1、涉诉信访庞大数量的形成。
既然涉诉信访首先属于信访活动的一种,其变化、发展之规律必然与信访活动变化发展的情况存在一致性。在““””结束之后,在我国出现了近乎连续的几波信访高潮。连续的信访潮使得信访数量急剧上升,而以法院为代表的司法机关因其作为纠纷的最终裁判者的特殊地位,自然地成了前面所述绝大部分矛盾的最终目的地,以政府为代表的行政机关也将自己无法最终解决的问题推给法院以期诉讼能够发挥其“定纷止争”的效果。这样,法院首先面临的是案件数量的迅速上升,而正是因为信访这样一条诉讼程序外的路径的存在,使得没有得到对自己有利处理结果的当事人纷纷发起信访活动,大量的涉诉信访随之产生。
2、涉诉信访对诉讼秩序的干扰。
涉诉信访的发起与否,永远取决于当事人,司法机关在此过程中永远处于被动的地位。而从当事人角度考虑,无论是诉讼程序还是信访途径,其所追求的永远是一种“个案公正”。司法机关进行裁判所依据的事实,是基于可信证据和法官的独立思考判断而形成的相对事实,如果当事人没有合理的异议,即被视为与实际情况相符,而在个案中,当事人总是竭尽全力使法官认可有利于自己的那些事实,从而得到有利于自己的裁判结果。这种对于个案公正的无限追求,也许确实会在部分个案中实现相对事实与实际情况的完全契合,但这却是以牺牲司法机关所坚守的诸多原则为交换的,这些原则,显然是为了维护更多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平等利益而设立的。
从诉讼程序的独立性价值角度而言,涉诉信访不仅干扰了其中当事人表达自我主张的部分,而且影响了法院的独立审判。正如信访的对象机关不可能对所接受之一切信访全都给予信访人所期望的回应一样,法院对于大多数涉诉信访并不能给出完全合乎当事人意愿的回应。信访的特点之一即是非程序性及不确定性,当事人的诉求在法院无法得到满足,便会转而将信访活动指向其他公权力机关,以利用其对于法院的某种影响力促使法院做出对其有利的裁判,为司法机关之外的力量干预审判活动提供了便利的后门,使得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基本制度安排在实质意义上被架空。
3、诉讼效率的下降。
数量庞大的涉诉信访能够维持庞大的基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涉诉信访案件的结案普遍面临着困难。这主要表现于诉讼成本的急剧增加和案件解决的困境,从本质上讲也就是通过诉讼进行纠纷解决的“投入”与“产出”表现异常。如前所述,涉诉信访的出现极大影响了法院的诉讼秩序,同时也为诉讼程序之外的力量介入诉讼提供机会,同时,参与诉讼的各方在投入诉讼以及信访的资源方面形成了一种竞争,对于任何一方而言,如果不继续增加投入,则极有可能面临着对方凭借更高投入而得到对其有利之结果,同时己方则需承担诉讼失败的各种风险,这就使得各方投入的成本都严重超过了依据正常诉讼程序所作出的预期。轻视秩序并没有带来直接的便利,而是使得这样做的人付出了更高的代价。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公正地进行裁判除了一定要明确案件事实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外,还必须要考虑一个因素,即裁判的社会效果。如果依法作出的裁判结果连当事人都不接受,司法权威自然难说是真正地存在。然而,追求司法的社会效果不等于无视司法程序的价值,更何况程序的正当本身即是司法权威的一大渊源。当事人对于案件处理结果的不满由于涉诉信访这样一条特殊路径的存在而有了“更有效”的表达方式,通过信访途径来实现对即将产生之裁决或者既有判决结果的改变并且直到获得了一个自己能够接受的结果为止,这样的活动无疑给法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结案制造了巨大的困难,并且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当这种情况与庞大的信访总量相结合时,就会出现一方面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同时能够得到解决的案件数量却很少,另一方面不断有新的信访案件变得难以解决这样一个恶性循环。
1、“工具理性”主导下的路径选择。
涉诉信访人在选择了诉讼的同时又展开信访,实际上是一种工具理性的体现。在被引入诉讼领域之后,信访的基本功能出现了异化,由原来为了制约权力而进行的监督与民意表达偏向于为纠纷解决而进行的一种协商,此时在案件当事人看来,涉诉信访俨然成为了诸多纠纷解决手段中的一种。而如何在其中进行选择,则取决于对社会资源占有的程度,如果案件一方当事人拥有足够的社会资源,使其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即很有可能实现其主张的内容,显然他绝对不会舍近求远,冒着巨大的风险展开涉诉信访,只有在诉讼过程中因为所掌握社会资源的匮乏而无法通过正常诉讼手段与对方对抗之时,涉诉信访才被作为干预诉讼的手段来使用。
2、涉诉信访案件解决的一般模式。
处理涉诉信访的“河南经验”、“沈阳模式”等体现出以下共性:
一是多机关共同行动,多角度解决涉诉信访人的问题。发生涉诉信访案件时,法院通过司法途径往往难以彻底解决问,从而使得多个机关同时卷入案件,从实际情况来看,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牵头与协调作用的,通常是执政党或者政府。
二是安抚与压制同时进行。相比于满足信访人主张来化解涉诉信访的方式,更多的涉诉信访是在法官的劝说与公权力机关的压力之下化解的。通过法官的个人能力对信访人进行劝说的方式,与近些年法院所强调的“大调解”颇有几分类似,均是通过一种协商的方式来实现和解,在实践中,这种方法不仅对法官的个人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而且对于案件的内容和性质也有要求,对于双方分歧较大的案件,此方法的效果就明显下降。
在任何一种处理涉诉信访的模式中,对于无理上访和严重的缠访闹访,均设置了以打击为主的处理策略,事实上,任何一种信访处理模式都有一套程序专门审查信访人主张的合理性,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信访活动,任何机关首先采取的手段均是明确的拒绝。
在这样的模式下,真正成为“上访户”的信访人实际上只是庞大的涉诉信访总数中占少数的一部分,但即使是少部分,在由其形成的案例的某种指导性以及媒体宣传的放大作用下,仍然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力。
信访作为民意表达的一种方式,确实有促进公权力机关同普通公民进行沟通的作用,信访制度在行政与立法相关领域的适用,确实收到了一定效果。不过,公权力本身所带给立法、司法、行政三个分支的共同点并不能抹杀我们对于涉诉信访的质疑,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相比于其他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及其行为有特殊性,这使得制度的设计者难以实现将信访引入司法领域的初衷。
在处理问题时,行政机关的工作模式可以用行政权力 - - 相对人模式加以解释,即行政机关的工作都是针对一定相对人进行的,其本身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 而司法机关的工作模式则是裁判者针对控辩双方进行决定,作为裁判者,法院显然处于中立位置。这就决定了司法机关获取民意的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司法机关作为公权力机关,需要民意支持以证明其合法性,同时又要选择正确的方式以免适得其反。因此,涉诉信访问题的核心在于民意表达方式的选择与维护司法权威之间的冲突。
站在案件当事人或者被追诉人的角度而言,追求“个案公正”
实际等同于对诉讼公正的追求。每次诉讼的最后,必有一方利益受到损失,涉诉信访大量存在于诉讼之中,若当事人付出了远高于正常诉讼所要支付的成本,却仍要接受败诉的损失,显然给法院裁判的可接受性打了折扣。无法接受案件诉讼结果的一方就要继续通过信访途径力求改变诉讼结果,于是就发生了重信重访甚至闹访缠访。
尽管涉诉信访为诉讼参与各方提供了在诉讼规则之外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手段,真正通过这条路径达到目的的实例却屈指可数。涉诉信访作为一种“非制度性”的手段,尽管得到了某些政策性支持并且数量庞大,但是对于我国主流诉讼方式的冲击并未也不可能达到颠覆性的程度,在诉讼制度内部出现的“有利于”信访人的因素无不来源于司法机关的主动让步。加之信访本身就是源于执政党工作方法的一种政治性手段,这就使得涉诉信访人的行为随着其进行信访的时间不断加长,其行为中符合正常诉讼理性的成分不断减少,同时逐渐表现出强政治性,最终使“审判转化为某种形式的公共论坛”。
涉诉信访的产生与发展本身,实际上说明了我国现行诉讼制度之下民众对于一种合理的司法与社会互动机制的渴望,尽管其对我们所普遍接受的正当程序造成了消极影响,但正是这样一种机制的存在,使得我国的司法机关能够有获取民意的机会,而不是凭借法律赋予自己的“中立”的地位而远离广大群众。
涉诉信访在我国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使我们看到,真正可怕的,不是信访本身,而是围绕在司法制度周围,并最终使得涉诉信访甚至整个诉讼制度发生异化的那些因素,这才是隐藏在涉诉信访背后真正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被解决,即使涉诉信访被其他的途径取代,那个新的途径仍然会很快异化,司法权威仍然不能被认可。
在诉讼中引入信访制度,实际上是中国的政治精英在如何将西方诉讼制度本土化的过程中进行的一次尝试,虽然我们无从知晓这其中是否包含着对以西方诉讼制度为代表的近代司法制度的本质考察,涉诉信访对于经典的西方式诉讼模式构成了极大的冲击,但是它契合了中国式纠纷解决机制的许多特点。涉诉信访的问题化,恰恰说明了这一尝试已经背离了自身的逻辑,不过这并不是我们停止探索,就此“全盘西化”的理由,涉诉信访能够广泛存在,本身就说明了我国司法对适当吸收民意的机制的需要,正是这种需要,将在未来指导我们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诉讼制度而不断探索前进。
基金项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我国涉诉信访现状探讨与综合分析 - - 以大连市为重点考察,编号 kylx201102;大连市社科联 2011 年度立项:大连市社会转型时期涉诉信访原因与对策的多维解读,项目编号:2011DLSK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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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人类的价值观、道德观也随之产生了新的变革。网络技术造就了全新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它是现实社会生活的延伸。现实社会中的时空界限被打破,现实社会所具有的特性在这里被扩大,网络社会的开放、自由、互动等特性使人自身的文化特质,如主体性、多元性等进一步突显出来,对于人的全面发展、自由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文化发散功效是一把双刃剑,文化与网络技术的联结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负面影响,它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网络道德建设迫在眉睫。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道德认知角度的我国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还对人类的道德观、价值观及人生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而形成了网络社会。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具有互动、自由和开放的特点,突破了现实社会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人们的文化特质向着多元化和主体化的方向发展。网络技术和社会文化结合形成的网络文化,能够促进人的身心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网络伦理问题,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项任务。
随着社会发展,网络伦理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类型和特点,由于网络伦理自身的特性,导致其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认知存在很大的差异,出现双重标准,引发一系列的网络伦理问题,导致网络道德失范。网络环境及网络主体对网络道德认知有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基于道德认知角度,对网络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网络道德认知在解决网络伦理问题、规范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以期提高网络主体的道德修养,净化网络环境,构建网络伦理规范体系。
(一)道德认知是网络伦理形成的基础
网络技术、人与网络社会、人与人间的关系是构成网络伦理道德的三大要素,人们主动加入到网络交往活动中,在网络技术的作用下,这些交往活动将不同地区的人们联系起来,从而形成网络社会。现实伦理和网络伦理的主体都是人,网络只是一种载体,伦理道德的主体并不是网络。在网络环境中,人们通过网络技术进行交流,网络道德的本质就是人在网络活动中的具备的道德规范,网络主体道德观念的形成、发展都建立在道德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有做好道德认知培养工作,才能形成健康的网络伦理道德观。
(二)网络伦理影响着道德认知的形成
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延伸,管理模式比较松散,缺乏监管机制,自由性强,仅依靠道德自律来规范人们的言行,因此必须要重视人们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提高人们的道德自律能力。在网络社会中如果缺失道德自律能力和道德责任感,必然会导致网络社会混乱。网络伦理的自律性要求人们必须加强对自身道德能力的培养,根据道德自律原则来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思想。
网络虚拟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在这个自由、平等的社会中,各地文化和多种道德观相并存,多源性的网络道德必然会引发道德冲突,改变甚至同化了传统理论观念,网络社会陷入失范、混乱无序的状态。此外还会影响人们的网络道德观,对道德主体认知产生种种影响而造成的矛盾冲突,导致人们的道德感受和行为产生偏差,因此必须要正确的引导人们道德认知,不要因为网络道德多样性而导致人们道德认识混乱,避免网络伦理问题的出现。
(一)道德意识的冲突与裂变
1.道德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
人们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能够相对自由的发表言论,充分释放内心的想法,强调自我,展现个性,人们在网络空间的表现在更大程度上接近于真实的自己。但是由于网络社会的自由无政府和无中心特点明显,网络行为主体将自己作为网络道德行为的判断者,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忽视法律和社会传统规范,使得道德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
2.缺失道德责任感
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认知在网络社会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网络社会环境中,人们通过网络信息技术进行一系列的虚拟交往。隐匿性、虚拟性和互动性是网络空间最大的特点,从而使得传统伦理对人们交往活动的约束力减弱。人们在网络社会释放自己在现实生活中隐藏的本性,降低对自身道德的要求,沉迷与网络中虚拟的身份,道德认知能力下降,从而导致网络主体丧失道德责任感。
3.主体情绪浮躁及文化霸权主义蔓延
网络社会对多种信息的监控力度较弱,缺乏对信息发布者的限制,不断产生大量的网络信息,让人们眼花缭乱,网络行为主体长期受网络资讯的影响,很容易产生精神上的焦虑、疲乏,最终使人们迷失自我,导致主体情绪浮躁。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在网络信息交流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占据大多数的信息资源,西方国家的信息输出量较大,便于向其他国家传递本国的意识形态及价值观,从而导致文化扩张,形成文化霸权主义。
(二)道德行为的脱轨和失范
1.网络犯罪现象猖獗
信息技术是网络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在社会科学技术不断改革更新的飞速变化中网络技术也不断经历着飞跃式的变化,然而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功能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步伐,进而导致网络漏洞的出现,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不良的犯罪平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屡治不止。不法分子根据网络特点和缺陷借助一定的网络工具和先进技术对他人的网络系统进行破坏和侵犯,诸如病毒传播,盗取和篡改信息等,造成个人或者政府等部门重要信息的泄露和破坏,带来不良影响和巨大的损失。还有一部分网络犯罪组织借助网络平台利用论坛,贴吧,邮件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传播电脑病毒、发送垃圾邮件破坏系统或散播谣言等举动,由此来达到这些组织既定的商业或政治目的,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不便,也阻碍了社会的和谐顺利的发展和繁荣,是值得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2.网络言行随意放纵
网络社会同现实社会不同的是,其不存在真实的主体,人们的言行不会受到社会舆论和监督的影响,主体间的约束力降低,人们不必担心是否符合传统伦理道德的标准,使人们长期压制的欲望、本能和冲动得到释放,追求快乐最大。人们的外在行为规范及社会道德的不受限制,网络行为主体就会出现为所欲为、不负责任的不道德行为。
(一)传承和发展传统伦理内涵,将网络伦理和实现传统伦理结合起来
网络社会依靠网络伦理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措施,其在传统理论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和传统伦理而形成了网络伦理体系,同传统伦理体系有着紧密的联系。在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并不意味着完全摒弃传统理论体系,其在构建网络伦理体系的过程中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必须恪守传统伦理道德,在继承中扬弃,在扬弃中发展。要基于网络伦理的基本特征,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传承中要注意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吸收原有的运行机制,整合传统伦理资源,不断探究和创新,发现新的网络伦理元素,使网络伦理体系的建设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侧重人的全面发展,调整网络技术和人的关系
传统伦理道德指的是指导人们行为的观念,是处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准则,能够维持社会秩序,是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基础,体现出定型化、体系化和制度化的特点。同传统伦理不同,网络主体的道德认知水平直接影响着网络伦理规范的发挥,具有非定型化和非制度化的特点。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以人为本,将网络主体作为重点,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的发展的有机结合,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信息与网络安全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的构建,有效的解决网络伦理问题。具备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水平的网络主体能够约束自己的言行,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网络社会,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利益。
(三)坚守人文道德,体现人文情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作为网络的主体,人们要严格遵守和发扬人类社会所普遍推崇的人文操守及其基本规范,传承人文凝聚精神,提升人文道德涵养和道德认知水平,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文涵养,有效的避免人性在数字化和符号化的虚拟网络社会中被扭曲和异化的情况。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客观的评判各种道德现象,形成正确的道德态度和意识,提高道德自律能力,坚守自己的准则,抵制各种侵蚀和诱惑,鄙视不洁、不善、不义、不道德的行径,不接触不道德、不合理的事物,不随波逐流,发扬人的尊严价值,不断提高自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彰显人文关怀。
(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定制符合我国国情的针对性对策
国外一些网络技术发达的国家很早就对网络伦理进行了研究,有着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比较成熟理论体系。美国学者罗伯特?维纳早在1948年就提出了计算机伦理问题,经过不断发展,成立很多网络伦理道德研究组织,并专门颁布了四部法律,采取限制成人网站、公布黑名单、明确分级等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此外,德国也创建了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中心,方便了警察进行网络调查,有效预防网络犯罪。而我国网络伦理研究起步较晚,在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过程中,还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现状,制定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不能盲目的套用,还要加强同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共同努力,各国联手打击网络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网络伦理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网络文化和道德结构的多元化,改变了人的道德认知取向,这就要求人们提高道德自律能力,认识到网络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意识,创建并维护良好的道德氛围。还要完善和健全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对网络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将网络伦理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了解民意,做好网络调控工作,保障网络规范、健康、有序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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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演进是一种文化由简单形式向比较复杂的形式发展的渐进过程。这一课题可用一元线性进化观点予以论列,将人类的进化过程作为整体加以追溯;也可根据多元线性进化观点,对每种文化或社会或两者的任何已知部分,作个别的研究。文化进化之说在18~19世纪新兴起的文化人类学领域曾是一种重要概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文明演进的角度看历史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从文明演进的角度看历史全文如下:
有一个历史现象很令人关注,即19世纪和20世纪中叶的中外对比。19世纪中叶,西方先进国家正处于第一次工业革命完成、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从蒸汽时代迈向电气时代之际。那时的中国却是太平天国起义,清廷忙于镇压起义,以及西太后发动政变、总揽朝政之时,与先进的历史潮流毫不相干。20世纪中叶,西方工业大国进行了第三次科技革命,进入信息时代,发展迅速,日新月异。中国则是““””加“_”,更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这是我们的悲剧,总需教育青少年一代懂得,今后中国人再也别做蠢事和傻事了。
中国本是文明古国,在世界上处在领先地位之上,一直延续到15世纪。16世纪起逐渐落后下来。近代时期则屡遭侵略,备受欺凌。在先进行列中过了几千年,怎么变成这么落后了呢?历史究竟是怎么演变的?确实需要人们去思考。实际上,全部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演进史。你的文明发展程度高,那就处于先进行列之中,否则就要落后。古代中国的先进,都是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之时,西欧商品经济发展起来后,仍处在自然经济状态下的中国就难免落后了下来。如果说历史教人以智慧,那么首先就应从文明演进的角度去看待历史、认识历史、研究历史。
多年来人们一直在说,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史,除去自然科学与技术外,一切社会现象都有阶级性。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却存在绝对化的误差。社会上有许多现象用阶级斗争的理论是解释不通的。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是客观规律,如何用阶级斗争来解释?对于古往今来那些贪赃枉法、恃强凌弱、损公肥私、腐化淫逸的现象,任何时代的任何阶级都将其视为邪恶之事。相反,刚直不阿、清正廉洁、忧国忧民、扶危济困等等,则被视为美德。这是公理自在人心,无法判断其阶级性。就是某些政府颁行的政策,也是没有阶级性的,如人口政策、保护环境政策、食品卫生政策等等。所以,把一切社会现象都归结为阶级斗争,既不科学又无法做到。
文明是个广泛的概念,不同于文化。文化是指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包括文学与艺术以及风情民俗等等;文明则是指人类的一切创造,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制度、法规、生活方式等都属于这个范畴。从最早的人类靠采集、渔猎为生,到今天的信息时代、知识经济时代,人类的生活质量、文明程度已有了多么大的提高!简直是判若云泥。依笔者浅见,探索这一过程才是史学工作者的基本使命。
当人类脱离其他兽类出现在世界之上时,他们在主观上并不知道自己已是区别于那些兽类的会制造工具的“人”,也不懂得同类相残是一种罪恶。甚至到进入文明时代之后,还有以屠杀人来祭祖的做法,还有强迫活人殉葬的野蛮行径。可以说,在漫长的岁月里,人类经过反复的探索,遭受了无数苦难,才渐渐有了精神觉醒,逐步反省了大量的问题,慢慢懂得了社会进步与自我完善的许许多多道理,生活得越来越文明了。
其实,阶级斗争本身也是文明演进中的组成部分。从同类相残到部族混战,再到阶级斗争;从氏族组织到建立国家;从城邦林立到大国并存;从仇杀到战争,再从战争到对话与谈判;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从武力占领到经济渗透;从啸聚山林的造反活动到争取人权的斗争;从人治到法治;从专制制度到代议制民主;从孤立分散到形成世界体系,等等,无一例外都是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人类在精神上逐步觉醒的反映。自古以来,我们人类就在不断探索和认识客观规律,在不断总结和吸取历史经验之中前进。在付出了不知多少沉重甚至惨痛的代价后,才逐渐提高了自己的文明程度。例如,先人们付出了数不清的流血与牺牲的代价,才使今天大多数人明白了战争并非是解决问题的惟一手段;自古以来有无数人遭受疾病折磨,又有大批有志之士长久探索,才使医学和药物学取得了那么多突破性的成果。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演变,不都同样属于这个道理吗?
由此可见,从人类文明演进的视角去看历史,实际上是把握了历史发展的总纲。这是一种境界和高度,也是一种历史观。抱着这样的历史观去认识和研究历史,就把握了真谛,也有利于真正接受祖先留下的历史遗产,有利于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
从文明演进的角度看历史,必须如实地把握住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终极动力。马克思指出,生产力是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1]。人类出现后的第一个活动就是生产活动。从采集、渔猎到今天采用高科技手段劳动,生产活动从未中断过,也不可能间断。人类文明的演进,人类社会的发展,某个社会阶段中的调整与调节,历来都是在生产力进步的基础上进行的。史前时期的氏族社会是旧石器时代的产物。这个时代延续了几百万年,氏族社会也就存在了几百万年。距今约1 万年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后,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产生了,接着又发生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社会大分工,结果是出现了使用奴隶的现象和贵族与平民的对立。于是,氏族社会解体,城邦国家产生,人类进入了文明时代。
在此后的几千年里,全世界都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之下。正是这个自然经济,决定了那时只能存在农业文明和古代社会。到14-15世纪,商品经济开始取代自然经济,生产力快速发展起来,这才有了工业文明和近代社会,现代化进程也由此开始了。这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手工工场阶段,已然建立起一个跨国跨地区的国际贸易网络,世界上出现了最早的几个资本主义国家。然而,正如马克思所说:“工场手工业既不能掌握全部社会生产,也不能根本改造它。”[2]当时即使是在最先进的国家,农业也在国民经济中占首要地位。在第一次工业革命发生,进入蒸汽时代后,工业已在先进国家中占了首位,而且有更多的国家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也初步形成。马克思就此写道:“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3]一语道破了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
19世纪后半期开始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将人类带进了电气时代。在此基础上,现代意义的经济模式形成了。这就是以科技为先导,以提高生产率为主要竞争手段,以垄断为生产组织形式的模式。生产力的大发展,促成了一种“世界经济”,这已是今天经济全球化的早期表现。与此同时,以人权自由、公民参与、政党政治、更健全的代议制度为特点的现代政治模式也基本形成了。到今天的信息时代,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所发挥出来的威力,更是远胜往昔,不仅决定着各国的综合国力、群众生活、国际地位,而且对于世界格局、国际秩序和国际关系也发挥着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此看来,人类文明的演进,重要文明成果的取得,都是生产发展到某一阶段的产物和生产力推动的结果。不过,决不应把历史上一切细微的事物都与生产力直接挂起钩来,将生产力标准庸俗化、教条化。这里强调的是总的规律,是从宏观角度论述的。
既然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终极动力,那么它也是评价历史现象的根本标准。除此之外,那些伦理的、道德的、情感的评价标准,都能够说出不少理由,但是决难引出科学的结论。
与生产力标准密切关联的是实践标准。前文已经谈过,必须根据实践检验的结果立论。多年以来,在对历史问题下结论时,常常困于若干传统的、带有权威性的论断。这些结论有不少是科学的、精辟的。但是也有些不科学、不准确的内容,甚至包括某些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结论。例如,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曾几次断言,资本主义很快就要灭亡,却没有应验。过了半个世纪后,恩格斯在生前最后一篇文章中写道:“历史表明,我们以及所有和我们有同样想法的人,都是不对的。
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历史用经济革命证明了这一点。”[4]这里,恩格斯为我们树立了实事求是的榜样。遗憾的是,此后很快又出现了不少资本主义即将灭亡、无产阶级革命就要胜利的论断,自然都无法应验。这里绝无批评前辈革命导师之意。可以肯定地说,任何人,包括最伟大的人物,在解释历史和推测未来时,都会有局限性,至少有时代的局限性和认识上的局限性。这是不能苛求的。当然,科学准确的结论也是大量存在的。因此,在依据实践检验的结果立论时,既要接受科学的结论,还要修正不正确的结论。这是学习和研究历史必须遵循的原则。
还应该注意,在历史和现实中,有很多事物往往带有是非不明、黑白难辨的特点;有些人物则是功过参半、正邪相兼;更有些历史现象与血腥的罪行相伴随,但在主流上却是进步的。这一切更说明,一定要依据实践检验的结果来立论,而且必须根据生产力标准来判断。此时尤需注意,不要使用伦理道德的标准,也不能以当时劳动群众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为尺度。譬如,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就充满了令人发指的暴行,诸如圈地运动、海外掠夺、殖民扩张、黑奴贩卖等等,但它瓦解封建制度,催化资本主义制度诞生,无疑是进步的。只有根据实践结果与生产力标准才能得出这种科学的结论。与此类似的历史现象还有许多。
在立论和评价问题上,应切忌搞繁琐哲学,不必对所有现象都进行评价。历史上有不少现象并不存在原则上的是非曲直。汉族习惯于按照天干地支纪年定出十二生肖,每人都有个属相;别的民族和外国人没有这种习惯。这是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现象,何必要辨明是非?对于大量存在的此类事情,大可使用“亦此亦彼”、“非此非彼”的多维逻辑对待,不必用“非此即被”的二维逻辑强行评断。
从文明演进的角度看历史,必然会发现一个规律性的现象,即文明每前进一步,都必须付出代价,有时是十分沉重的代价。当人类从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时,许许多多的人成了奴隶。当工业革命首次在英国发生时,大批手工工人破产,新诞生的产业工人也被迫从事着超过人体负荷的劳动,住在贫民窟中,过着极为悲惨的日子,平均寿命不超过30岁。这是多么惨重的代价!然而,正是从那时起,工业化有了开端,工业文明开始取代农业文明,人类进入了更高的蒸汽时代的文明发展阶段。还有,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和《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中讲了殖民主义的双重历史使命问题,说那是它的积极作用,破坏旧的、过时的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建设新的西方式企业和铁路等等,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这实际是印度迈出了现代化进程上的第一步。印度人民为此付出了多么沉重的代价,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上类似的现象非常之多,证明重大的文明进步必定以某种相当严重的损失为代价,这是规律。“有所得必有所失”就是这个道理。
历史的辩证法是无情的,但是从中不难看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管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如果与文明进步所取得的成果相比,仍然是微小的。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文明成果是泽被天下、荫及后世的,至今人们还在享受着它们。机器、电器、电灯、电话、计算机,以及火车、飞机、轮船……不是正在为人们效力而且是须臾也不可少的吗!
这些说法若能成立,倒是使人产生了一种联想:多年以来我们在书本里和课堂上所着重阐述的,大部分是政治史,尤其是阶级斗争史。压迫与反压迫、剥削与反剥削、侵略与反侵略的斗争,以及革命、起义、暴动等等事件与过程,常常被列为重点。实事求是地讲,这些事件中的大部分,多半是属于为争取文明进步而付出的代价。这一切当然是必须讲的。但是如果只讲代价部分,不讲或少讲文明进步本身,不论述文明成果对社会发展的意义,这能算是完整的历史吗?先人们历经磨难、流血牺牲所留给后人的,只剩下了英勇无畏的精神和为理想而献身的气魄,而没有实际成果,也就是说只有精神财富而没有物质财富。这恐怕有些对不起先人吧!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讲了一种历史观。从人类文明演进的角度看历史是总纲;实事求是、注重实践是基本原则;强调生产力是评价的根本准则;辩证地看待成果与代价是一条重要的研究方法,也是尊重实践检验的结果。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77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07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44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97-5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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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银行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其中的“社区”并不是一个严格界定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一个省、一个市或一个县,也可以指城市或乡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发展社区银行的呼声日益高涨,也已成为金融改革的热门话题之一。发展社区银行是缓解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的治本性措施,是改善金融生态和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哲学角度论述我国特色社区银行的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社区银行成为了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开设的机构,它能够改变我国银行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多样性的现象,有利于缓解我国中小型企业贷款难的困境,有利于满足居民和中小型企业对有个性的金融服务的需求。因此,本文从科技哲学角度深入探讨国内学者对于社区银行的概述的基础上,论证了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必要性。
【关键词】社区银行;必要性;挑战
(一)国外对于社区银行的研究成果
1.“社区银行”在国外的定义有以下几种观点:
(1) Michael L Gibson对此问题则主要是从社区银行可以为社区个人和企业用户进行财务交易时提供低价、保密性强的服务这一方而来定义的。
(2)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主要是对社区银行的规模进行了划分。它在《美国银行业的未来》中提出“社区银行主要由银行和储蓄控股公司、独立银行和独立储蓄机构组成,它的总资产规模小于10亿美元。”
(3)在《银行术语词典》中,Thomas E Fitch,Irwin L.Kellner,DonaldG Simonson认为,社区银行应当是独立银行。他们认为:“独立银行是指由地方自主设立和运营的商业银行,它从其运营的社区吸收资金并运用于该社区,而且不隶属于某一家银行持股公司。”
以上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在定义社区银行的概念时绝大多数是从资产规模和社区的角度来分析论述。
2.美国社区银行发展
美国的①社区银行是由地方白主设立和营运、资产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下、独立的小型商业银行及其储蓄机构。它通过利用低成本和高效率的金融服务,使得区域内的中小型企业贷款业务、居民的储蓄业务、老年人的养老金规划业务等享受到更便捷的高质量的服务。尽管近年来美国的社区银行而临着诸多挑战(例如银行间合并重组、其他金融机构迅速崛起等等),但是它仍然能够经营很好。②据统计,到2011年底,美国一共有超过7,000家社区银行和超过50,000家营业网点,社区银行的数量占全部银行数量的96.4%。
(二)国内学者对于社区银行的界定
“社区银行”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概念,还缺少一个明确的定义对其进行阐述。我国学者在为社区银行进行定义时各持己见。一部分是照搬美国的概念,将我国社区银行定义为③从当地吸收存款并向本地区提供交易服务的资产小于1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其规模与我国的农村商业银行相近。另一部分是在参照金融发达国家社区银行概念的同时,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定义,④即社区银行是指在某一社区范围内遵循市场化原则白主设立、独立运营、以服务个人客户和众多中小企业为主的商业银行。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业的发展在经济金融领域影响巨大。但是,由于我国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现象尤为突出,即大型国有银行的资产规模比重较大,而其数量却远小于中小型商业银行,这使得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临着极大的挑战。因此,社区银行在中国的设立,会成为我国银行体系改革的转折点,是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由于国有银行设立的贷款门槛过高,对中小型企业存在信用上的歧视,而金融体系中又缺乏正规的民间融资机构,融资难问题得不到解决,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遇到了瓶颈。一些不法企业利用不规范的民间融资,以高利率借贷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了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而社区银行拥有组织结构简单,信息传达效率高,运营机制灵活等特点,能够有针对性的服务于中小型企业。最后,在经历了2013年股票市场持续的熊市,“新国五条”等房地产政策相继推出,投资者们对于未来股市和房地产业都极度失望。与此同时,市场上又缺少其它金融创新产品的代替,居民们只能将手中的资金存入银行,这不利于资本市场资金流动。
尽管学者们在学术上对社区银行进行了定义,人们对它的理解仍然很片而。本文根据学者们的探讨,我国应当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银行,从而解决商业银行而临的困境,有效的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并且满足客户对个性化金融服务的需求。
①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工作报告[R].2004.
②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家协会网站[DB/OL].2012-3.
③康卫华大变革下的当代美国社区银行[J]国际金融研究,2005(6).
④巴曙松.社区银行在中国的生存情[J].银行家,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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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美学论文:从翻译美学角度看中国古代文学翻译。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从翻译美学角度看中国古代文学翻译
翻译美学是一个翻译与美学联姻的新学科。古代文学是我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美学意义自不待言。翻译美学的出现和发展为中国古代文学翻译的赏析开辟了一条新路,也为中国文学翻译提供借鉴。
陶渊明是东晋著名诗人,诗歌多描写自然景色及其在农村生活的情景,散文以《桃花源记》最有名。魏晋南北朝时期,战火不断,社会十分黑暗。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陶渊明创作了《桃花源记》,以这个幻想中的桃源世界,寄托作者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同时也表达了对当时生活在战乱中的人民的同情。《桃花源记》中的语言质朴自然,精炼,文笔简洁优美。
方重是我国著名文学家、翻译家,译有《乔叟文集》、《理查三世》及《陶渊明诗文选译》等。林语堂是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他将孔孟老庄哲学和陶渊明、李白、苏东坡、曹雪芹等人的文学作品英译推介到海外,有意于将中国的古典文学、传统文化乃至中国式的生活理念介绍到国外,为西方人士认识中国搭建起一道桥梁。
就审美客体而言,刘宓庆将其分为形式系统即审美符号集和非形式系统即审美模糊集两大部分。其中审美符号集包括语音、文字、词语层和句段中的审美信息,而审美模糊集则包括“情”与“志”和&ldqu;意”与“象”的两部分审美信息。就《桃花源记》的翻译而言,文章将选取审美符号集的词语层和审美模糊集中的“意”与“象”部分进行两个译本的研究,评析其审美的再现途径。
1.词语层。
“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准”是指用词表达了原意和适应了语境,“美”指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精”指翻译时用词应该精练,无拖沓”。《桃花源记》中有一段对桃花林的描述,原文如下: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方重和林语堂的译文如下:
方译:All of a sudden he came upon a peach grove.For hundreds of paces along both banks of the stream,the peach-trees were in full bloom.No other trees were to be seen in the whole grove.The soft grass looked fresh and beautiful.Here and there falling blossoms were dancing gracefully in a thousand hues.
林译:he suddenly came upon a peach grove which extended along the bank for about a hundred yards.He noticed with surprise that the grove had a magic effect,so singularly free from the usual mingling of brushwood,while 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
此段中原文的“忽”字凸显了桃花林的出现不仅出乎渔人的意料,也出乎读者意料。方译中短语“All of a sudden”被置于句首,进行了强调,林译中副词“suddenly”被置于主语后,也是强调,据此,两译者均体现了用词的“准”,适应语境的需要,即后文的“渔人甚异之”。两位译者对于“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翻译处理侧重不同。在方译中,译者详细刻画,通过“fresh and beautiful”形容芳草,“dancing gracefully”,和“in a thousand hues”来描述桃花,为读者展示了一幅动态美景,突出了“美”,即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林译则突出“精”,即精练,无拖沓,一句“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简洁明了地道出桃林的全景。
在字词微观方面,两位译者均向目标读者展示了《桃花源记》中蕴含的美学因素,一个强调动态美,一个展示简洁美。
2.“意”与“象”。“
意象、意境运用是中国艺术的独特的创作手法,因此翻译审美绝对不可以忽略”。“意象”指作家主观情志和外在物象(物,景,境)的结合,或“情”之于“文”的“赋形”。“意象”蕴涵着“情”与“景”及作者的“意”与“志”,是审美的高级阶段,而“象”也指象征手法,审美者需根据“象”来理解作者的“意”,即其要表达的概念。作为译者,领悟原文中的“象”至关重要,因为“意象”反映的是作者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独特的审美情感,因此,译者在翻译时要了解意象的文化所指。《桃花源记》文末提到: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
方译: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on learning of it,was anxious to rediscover the place. Nor did he succeed,and died soon of illness.
林译:Liu Tsechi of Nanyang was a great idealist. He heard of this story,and planned to go and find it,but was taken ill and died before he could fulfill his wish.
陶渊明在《桃花源记》的文末提到刘子骥,实际上是在寄托自我情怀,要借其隐逸之心,抒发自己对世外桃源的向往。同时也突出了“世外桃源”并不存在之意。方译中“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译为“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人名被略译,从审美角度来看是译者领略到了原文的“象”,即虚无的桃源,而突出“未果,寻病终”的结局,所以此处弱化了人名的翻译。林译中直接用“idealist”一词来翻译,即“理想主义者或空想家”,也同样表达出了桃源的虚无之意,可以说两位译者是异曲同工,都表达出了原文中的“意”与“象”。
两位翻译大家为读者呈现出不同的桃源之美,都传达出了桃花源的象征意义,给读者带来美感的同时,也让目标语读者领略到中国古代文化的深刻内涵。
[1] 方梦之.译学词典[K].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 江华,戴炜华.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翻译的美学思考[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1,(1).
[3] 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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