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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业务是保证满足消费者基本通信需求的业务,而增值业务是运营商提供给消费者的更高层次的信息需求。因此,它必须提供更好更周到更多样的服务,符合不同消费群的个性化要求。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固网增值业务及其技术实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固网增值业务及其技术实现全文如下:
在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下,固网运营商受到来自互联网、移动话音等业务的影响,其赢利空间已越来越小,迫切需要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如何抑制固网语音业务ARPU值的下滑、开发有赢利能力和增长潜力的固网增值业务成为了固网运营商的当务之急。在国外,增值业务一直是固网运营商重要的经济来源,固网增值业务收入能占到固网总收入的30%,而我国固网增值业务收入所占比重不足5%。虽然此前我国也推出了不少固网增值业务,如来电显示、语音信箱、800业务、多方通话、呼叫中心业务等,但这些业务还有很大的局限性,远不能满足用户对增值业务的需求,许多更有吸引力的新业务还有待开发。
1. 固网彩铃业务
彩铃业务也称个性化回铃音业务,包含在用户作为被叫用户时生效和作为主叫用户时生效两种方式,旨在为用户提供丰富多样的个性化回铃音以替换普通回铃音。该业务迎合了时尚、年轻用户彰显个性的需求,用户可以通过对铃声的管理,对主叫用户进行分类处理,如主叫是朋友、恋人、家人、客户、不受欢迎的人等可以听到不同的个性化回铃音,使用户虽然做被叫仍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利。此业务不仅面向个人用户,对于企业用户同样有相当大的价值。企业可以利用播放回铃音插入公司的广告信息,也可以针对不同的客户播放特定的回铃音,使客户倍感亲切。
2 、预付费业务
预付费业务按照使用形式可以细分为两种,即预付费卡类业务和主叫预付费业务。
(1)预付费卡类业务
预付费卡类业务是记账卡业务的一种预付费形式。该业务允许用户在任一部电话机(DTMF话机)上进行呼叫,并把费用记在规定的账号上。使用记账卡业务的用户,必须有一个惟一的个人卡号(Card Number)。用户使用本项业务时,按规定输入接入码、卡号、密码(PIN)。当网络对输入的卡号、密码进行确认且向用户发出确认指示后,持卡用户可像正常通话一样拨被叫号码进行呼叫。
与目前市面上流行的200、300、IP电话卡等普通预付费卡业务类似,用户只需要向运营商或代理商购买预付费卡,每次使用时,在任何一部话机上,输入业务码、卡号、密码,通过鉴权后,输入被叫号码进行呼叫。
(2)主叫预付费业务
主叫预付费业务是预付费卡类业务的一种变化形式,对于相对固定的用户群体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
它使得用户在使用预付费业务的情况下,可以将用户的电话号码和预付费卡的账号、密码绑定(或者使用主叫电话号码作为预付费业务的账号),使得用户可以无需每次输入卡号和密码(如果允许一部话机绑定多个卡,则只需要输入密码来识别)就可进行预付费呼叫。当预付费主卡金额使用完后,用户可以购买预付费充值卡,通过拨打充值号码“xxxx”进行充值,将卡上的金额转移到所用的电话上,或者直接到运营商的营业厅/或服务网站进行充值。
无论用户多么频繁地修改个人电话,用户只需要申请一个固定的号码,每次更换新号码时只需要重新登记该号码和真实号码的对应关系,其他人只需要拨打此号码即可接续到用户的真实号码上。这既可为普通用户带来方便,也为局方在接入网割接时提供方便的割接过渡方案。
对于移机不改号用户做主叫进行呼叫时,该业务提供去话功能,用户可以选择真实主叫,也可以选择注册的号码做主叫进行呼叫和计费。
3、 “一号通”业务
“一号通”业务的总体要求为“一个号码,一拨即通;万千信息,囊括其中”。要求将固定电话、小灵通、手机、传真、寻呼、短消息、电子邮件等多种终端和服务的优势集于一体,支持固定电话、小灵通、移动电话、计算机等多种终端方式的惟一号码解决方案,实现无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均可通过惟一号码进行沟通,以“一个号码”实现个人通信的一体化。
固定电话网由于先天的技术局限而不具备移动性,因此业务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对于移动电话网而言,任意放号、移机不改号、广域Centrex(WAC)等移动性业务实现起来非常方便,而且有利于后续相关业务的开展。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固网用户对移动性的需求也日趋迫切。
虽然对固网而言,许多增值业务理论上讲可以用智能网方式或ISUP信令来实现,但是由于固网的用户管理机制所限,以及存在业务标准不统一、互联互通烦琐、业务嵌套复杂、处理效率低等问题,固网彩铃、预付费、移机不改号、一号通等业务难以有效开展。下面分析一下目前固网在开展增值业务方面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
1.软硬件现状制约新业务开展
(1)全网机型复杂
例如我国某些固网主流运营商2000年以前的交换局中老机型超过了80%,由于这些老机型交换局容量小、局数多、新业务提供能力弱,业务功能落后,升级、改造费用高,且这些老机型的设备供应商技术支持力量减弱,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软件版本的生成和配置局数据要花费大量精力,每增加一个新业务或扩容时要停机进行,使得运营成本越来越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业务的开发与实施。
(2)独立的PSTN和PHS运营模式加大了业务互通难度
我国固网运营商的本地网中有PSTN和PHS两张网,目前两个网络基本完全独立运营,具体体现在:一是针对相同的客户群有两个重叠的网络,业务运营管理仍以网络为中心,网络和管理资源没有有效整合,无法提供套餐服务;二是新业务开发和部署困难,由于每个网络有各自的智能网、计费管理平台,业务同时推出困难比较大;三是用户资源、号码资源等没有充分共享;四是业务优势无法互补,如PSTN有丰富成熟的话音业务,而PHS有移动性特色业务,由于网络独立,这些业务不但无法互补,更无法融合产生新业务。
2.目前的智能网实现增值业务有一定困难
(1)端局不支持SSP,SSP的建设大部分采用独立新建,叠加在PSTN网内的方式,使得智能业务触发点高,电路迂回严重。
(2)智能业务触发方式单一,只能做到号码分析触发(DP3),即通过接入码字冠分析的方式。而ITU定义的智能网触发方式有18种之多,诸如主叫鉴权(DP1)、被叫鉴权(DP12)等目前都不能支持,导致很多业务不能够开展或开展不方便(必须通过加接入码的方式)。
(3)对于同振、彩铃等被叫类智能业务,由于业务属性与被叫相关,中间接续交换机无法感知其业务属性,使得全网被叫类智能业务难以快速开展。
(4)对于主叫类智能业务,端局不能将无接入码的智能业务触发上来,需改造,导致固定预付费等业务难以实施。
解决固网在增值业务发展方面遇到的用户属性触发难等问题,有必要对固网进行优化改造,固网的这种优化与改造也常被称为网络智能化,而固网增值业务也可以称为网络智能化业务。下面分析固网增值业务的几种技术实现方式。
1.“汇接局/SSP+内置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方式
汇接局本身具备SSP功能,通过汇接局交换机内置大容量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用户不必访问外部业务签约属性服务器,就能触发用户所签的增值业务;用户无需拨增值业务接入码,交换机就能根据内置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中存放的用户业务属性自动加插业务接入码,实现增值业务的触发功能。
这种实现增值业务的组网方式,有利于开展详单计费,无需考虑各端局是否具备详单功能;通过汇接局生成市话详单,能够减少固网运营商在全网详单提供上的投入。
在该方式中,汇接局兼SSP,其内部具有强大的软件处理功能。网络优化改造后,端局所有呼叫都经过汇接局。呼叫进入汇接局时,汇接局将检查主叫用户和被叫用户(如果已收到被叫号码的情况下)的属性,确定是否存在增值业务签约信息。根据检查结果,对主被叫号码做适当处理后,再按正常的流程完成呼叫接续。当用户具有增值业务签约时,汇接局将通过在被叫号码前加插业务接入码触发给相应的SCP进行业务处理。该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所有端局之间的呼叫和端局内部的呼叫都经过汇接局,取消端局之间的直达路由,所有呼叫由汇接局处理,SSP集成在汇接局,汇接局将成为本地网交换核心、计费核心、路由核心和维护核心。
(2)弱化端局功能,端局除负责用户数据及接续至汇接局外,不再担负其它交换控制和计费功能,其内部呼叫同样由汇接局进行交换控制与计费。
(3)汇接局具有与前后台支撑系统的开放接口(包括97系统、计费账务和网管)。
2. “汇接局/SSP+外置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方式
该方式是基于外置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触发用户属性数据。在本地网内增加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其存放的主要信息包括用户的号码信息(物理号码、逻辑号码)和签约业务信息等。所有本地网的话务和外网的话务都通过独立汇接局转接,汇接局需要改造为兼具SSP功能的汇接局,由汇接局/SSP查询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完成号码变换和增值业务触发功能,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与汇接局之间采用标准的信令协议进行通信。这种组网方式,同样利于开展详单计费。
采用该方式,先要经过网络结构优化,形成市汇两级网络结构,将全部用户呼叫通过汇接局统一处理,汇接局通过对每个呼叫的主被叫号码进行过滤识别,判断是否需要触发外置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如果需要就触发到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根据从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获得的信息,直接触发智能网,并在智能网平台上实现增值业务功能。
该方式除了具有方式一的有关特点外,关键是采用了外置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来来存储用户数据,增强了灵活性。
3. “端局/SSP+外置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方式
该方式基于端局触发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与方式二一样,需要在原有的基础网络之外新增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由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来完成业务的触发功能以及签约用户数据的集中管理,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与基础网络之间采用标准的信令协议进行通信。该方式的特点是端局具备SSP功能,可直接触发并查询用户增值业务属性数据库。
采用该方式,理论上对网络结构没有改造的要求,因此能够保持原有的网络结构不变,不影响原有的网络结构和话务流向,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网络运行的安全性。但是对网元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端局交换机升级为带SSP功能的交换机。
该方式中,用户的业务属性分布在端局和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里,原则上主叫增值业务属性在主叫端局触发,并从主叫端局直接查询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被叫增值业务在被叫端局触发并从被叫端局直接查询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
4、 “端局/SSP+内置用户业务属性数据库”方式
该方式是端局带SSP功能,同时通过端局交换机内置大容量用户业务数据库,无需访问外部的业务签约属性服务器,就能查询并触发用户所签约的智能业务。用户无需拨任何智能业务接入码,交换机就能根据内置用户属性数据库中存放的用户业务属性,自动加插业务接入码,实现业务的触发。
采用该方式,理论上对网络结构没有改造的要求,但是对网元本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但要求端局交换机升级为带SSP功能,还要内置大容量用户属性数据库。
总之,通过网络优化与改造,固网就能提供固网彩铃、预付费、移机不改号、一号通等许多增值业务,从而达到充分挖掘现网资源、提高固网创收能力的目的。上述固网增值业务的不同技术实现方式,适用于不同的网络现状,具体采用哪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现网的汇接局本身具备SSP功能且所汇接的端局规模较小,则最好采用方式一;如果现网的汇接局本身具备SSP功能而所汇接的端局规模较大,则最好采用方式二;如果现网的端局较易改造为具备SSP功能的端局且汇接局规模较小,则最好采用方式三;如果现网的端局较易改造为具备SSP功能的端局且端局规模较大、功能较强,则最好采用方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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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税收政策也在不断改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现状
1.部分地区出现营改增改革滞后,涉税管理不统一
目前,我国的勘测设计行业营改增税收政策在很多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局面,不单阻碍了相关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效应发挥,还因为税收管理不统一,带来一定的涉税难题与风险。由于部分单位不需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出现纰漏,导致购买企业在支付采购费用后无法取得必要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税收成本直接增加,企业税负增大,也存在涉税风险。
2.企业涉税准备工作不充分
营改增税收改革实施以来,勘测设计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缴税名义税率由5%上升为6%,实际税率为5.66%,一定程度上加重企业的税务负担,由于允许进项抵扣,因此企业在进项抵扣的工作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企业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需要相应调整,对企业的应变能力要求高。企业往往存在这方面的意识,但以前未涉足过,着手开展工作相对困难,重点准备工作未能抓好,一般都是走一步看一步,逐步完善,在此过程中,也会错过较好的节税时点。例如在税务管理发票的环节,税收机关对进项抵扣的环节更加严格与繁琐,企业的管理模式、业务模式没有适时调整与改变,会造成发票遗失,错过抵扣时间等等情况出现。另一方面,由于计算与缴纳增值税比营业税复杂,企业缺少及时的培训,容易出错;再有就是供应商及客户的选择上,其不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都会直接影响勘测设计企业税收成本增加。
3.对企业经营业绩存在一定负面影响
这主要体现在企业营业收入与利润指标上。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包含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营业税与其相反,属于价内税,税金包含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自营改增实施后,税金不得计入营业收入的变化直接导致企业的营业收入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个别还出现下降幅度超过了成本的下降幅度,这样企业的利润水平也会随之下降。
4.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营改增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税务管理活动,需要由专业的高素质财务人员完成。目前我国勘测企业税务人员的素质有待加强,加之改革实施时间不长,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对一些政策难题解释的也不尽完善,也造成企业税务人员对政策法规的把握不够,因此开展税收筹划时仅能套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缺少全局性的考虑,税收筹划也仅仅停留在低层次的个案筹划水平上。
二、勘测设计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的建议和对策
1.勘测设计企业增值税筹划的重点
勘测设计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尽可能多的取得抵扣的进项税发票,除了优先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供货商与服务商之外,勘测设计企业还应从成本费用中重点区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成本项目。在勘测设计企业中,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用在企业总成本费用中占比一般较高,该项费用不存在可抵扣的情况,包括办公室的装修费用、业务接待费用等都是不可抵扣的,所以企业不必在这类的费用中考虑进项税抵扣。因此应重点做好例如项目分包款、设备、材料采购、印刷费等此类可以进项税抵扣的成本费用准备工作。至于如何做好,首先应加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宣传与培训工作,帮助业务人员认识与了解取得进项发票的重要性和有关流程手续,同时为了加深业务人员的印象,可以由财务部门统一制作增值税开票信息小卡片,罗列公司的开票信息,以及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业务支出范围等等;定期举行业务知识培训,将涉税过程中碰见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向有关人员介绍与交流。
2.国家应完善营改增的相关制度和加快推进改革的力度
首先应规范与完善税收的优惠政策,开始试点实施营改增时颁发的关于衔接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度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存在操作不清晰、不明确的情况,带来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因此建议加快完善制度细则,确保操作更加规范有序。其次,针对个别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幅度较大的情况,应进行税率结构的调整,简并税率档次,让各行各业均能享受到国家税制改革带来的优惠,这样勘测设计企业购买服务或者产品时,能顺利取得对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还应拓宽抵扣范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仍处于不完全的消费型层次,为彻底消除重复缴税的问题,国家应综合考虑宏观调控、财政承受等因素,认真研究不动产的税收抵扣问题,以及剩余营业税征税项目改革的时间表,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进程,扫清地方土政策的阻碍,为企业的经济转型创造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3.注意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营改增政策实施,关于勘测设计企业纳税人身份选择的问题,也能为勘测设计企业带来一定的节税空间。增值税有关条例规定,作为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可作为一般纳税人,按6%的增值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允许抵扣;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增值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不予抵扣。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要求较高,需要有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处理,同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环节也较复杂,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较大,这些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务成本的增加。因此,勘测设计企业在进行纳税人身份选择时应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税收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选择。
4.掌握延迟纳税的技巧
营改增实施以后,勘测设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以及交易流程合理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时间,避免因早交税款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达到节省资金成本的目的。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适当的调整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在企业完成营改增以后,再进行设备更新采购,企业也可以根据供应商实行营改增的进度情况,合理安排购买服务或产品的时间,通过此种方法的运作,可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达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目的。
5.混业经营不同项目注意分别核算
实行营改增后,企业可能存在混业经营的情况。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具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应税服务行为时,应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进行核算,没有进行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企业兼营营业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营业项目的销售额与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为了避免从高使用税率,勘测设计企业在缴纳税款时,应将企业的收入进行合理拆分,变动其在收入中的所占比例,分别进行核算,这样便可以避免从高缴税,合理实现税收筹划。
三、结论
营改增的实施对勘测设计企业的发展带来很深的影响,一方面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另一方面也给企业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在当前新形势下,企业定要深刻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加强税收管理,以便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同时促进各方做好税务管理工作,避免涉税风险,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部分“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增加的具体原因
(一)原因之一:增值税税率相对以往税率较高。
即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试点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高于以往的营业税税率,是企业税负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形动产租赁与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税率分别是5%和3%。而“营改增”之后,有形动产租赁业要根据17%的增值税税率缴税,而交通运输业要根据11%的增值税税率缴税,分别提升了12%和8%。
(二)原因之二:经营期间的投入比率相对较低。
企业成本可分为内部人力人本及服务成本与外购产品两类,而可以成为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的仅仅是服务成本与外购产品(即中间投入),企业的内部人力成本则因为没有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而不可以抵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以人力投入为根本成本的而经营期间的外购产品和服务成本相对较少的密集型服务行业,准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很难足额的扣减销项税,从而容易在造成税负的提高。
(三)原因之三:存在更新周期较长的固定资产。
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前,很多试点企业刚刚完成固定资产的更新,使得短期内很难有需求去大规模购置固定资产,所以也就没有可以用于抵扣的大额进项税,间接的提高了企业税负。原因之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有限。由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的还不是全部行业,就使得不能充分和完全的外购服务的进项抵。由于现阶段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只在于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交通运输业,当试点企业购买的服务尚未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时,就无法取得有效凭据进行税款抵扣。
二、辩证地分析“营改增”并提出建议
(一)部分“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的持续性
从影响时间的长短来看,造成部分试点企业税负提高的成因具有短期性。短期性成因是“营改增”试点范围有限。“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有限这一因素,它的影响具有暂时性,这是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最终方向是实现增值税对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的全面覆盖。所以,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张,难以取得有效凭证进行进项抵扣的问题将慢慢得到解决。当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全部转型,增值税抵扣链条逐步完整时,这种影响因素也就不会存在了。
(二)正确看待“营改增”试点中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中所出现的有些企业税负提高的现象,尽管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试点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可是它是一种局部性的矛盾。在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的465户企业中,税负下降的企业占比近35%,为157户,我们的抽样调查问卷结果也表明,最少有64.4%的企业认为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负基本不变或减轻。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改革成效的评价不应该仅仅靠企业税负增减这一标准来衡量。营业税改增值税作为当前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头戏,在有助于消除服务业重复征税之外,还有更深远的意义。在营业税制管理下,生产性服务业的一体化和分工细化发展受阻,减少了工业部门对生产性服务行业的总需求,使得对生产性服务业也就是第三产业产生了畸形的抑制和扭曲,所以,营业税改增值税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第三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分工程度创造了良好的税制空间。因此,从深层面来看,能够提高居民福利切推动了产业转型,才是评价“营改增”成效的最主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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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种,目前我国的增值税以及涉及到很多行业中去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增值税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纳税筹划将来势必在企业发展中占重要地位。而增值税作为我国流转税的重要税种,在涉及范围、现行税制等方面为企业进行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无疑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商贸企业;纳税筹划;增值税
1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1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①增值税的税负转嫁功能使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活动具有可能性。税负转嫁是指在商品交换中,企业通过提高或压低价格的方法,把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的一种经济现象。任何企业都存在税负转嫁的愿望,但要把这种愿望转变为现实也不容易。②税收政策的引导性使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具有可能性。不同行业的企业适用的增值税政策的差异性、特定地区的企业适用的增值税政策的差异性以及增值税税法构成要素的差异性使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具有可行性。
1.2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①有利于减少税负节约成本。对于商贸企业而言要想追求最大的盈利,必须尽可能的控制成本。商贸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重要税种的增值税有着很大的筹划空间。商贸企业的零售业务、视同销售业务、进口业务以及一些企业在零售商品的同时还兼营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都会涉及到增值税的缴纳。因此,商贸企业很有必要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从而降低税负节约成本创造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②有利于纳税人更好的掌握和实施税收法规。要想有效的实施纳税筹划,纳税人必须随时随地密切注意国家税收法律的变更及新政策的出台,税法一旦发生变化纳税人就会马上采取行动通过一些合法的操作来达到节税的目的。商贸企业在减轻税负的同时提高了纳税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税收法律及法规的贯彻、实施。③有利于商贸企业的发展。商贸企业通过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减少了企业的现金流出,同时增加了企业的可用资金及税后收益,这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与动机。可支配资金的增加有利于企业在其他方面更好的发展,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在商贸企业中的具体运用
2.1采购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企业的采购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赊销;一种是现金采购。无论采用哪种结算方式都应在税法的允许范围之内,商贸企业应尽量选择对商贸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延迟支付货款的时间为企业取得无息贷款。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①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与供货商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或者赊销的方式尽可能的拖延资金流出的时间。②与供应商达成共识尽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较早的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企业通过减少当期货币资金支出的方式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2通过兼营行为进行纳税筹划
所谓的兼营行为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应税劳务和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并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位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非应税劳务应当与应税劳务和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但是增值税的征收率只有3%,这样看来不分开核算比较有利。在一般情况下,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开核算还是较为有利的。
2.3通过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纳税筹划
混合销售行为指生活中有些销售行为即涉及货物有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即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这种混合销售行为给征管双方在管理上带来了很多困难,为了便于征收管理,增值税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从事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即不可以分别核算。以上列举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发生混合销售行为时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2.4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利用
政府为了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而制定了不少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商贸企业所体现的税负情况来看,至今商贸企业还未有任何一家已经获批得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总的来说我国商贸企业能够享有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与其他企业相比很少,不过通过细致的了解和解读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不难找出可以筹划的空间。概括地说,商贸企业可以大致通过下面这些方面考虑是否存在可以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的空间:①合理的规划所售商品的类别结构,并在顾及企业盈利的前提下,充分合理的配置能够和减征或免征增值税的商品;②及时关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地区、边远贫困县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需要扶植、鼓励地区的有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等。
2.5通过增值税延期纳税进行筹划
增值税延期纳税又叫做纳税期的递延,指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延迟缴纳或分期缴纳税款。从税收法律规定上我们可以看出纳税期限最多只有一个月的期限,所以要根据纳税期限进行筹划几率是很小的,利用推迟纳税发生时间这方面进行筹划才能延期纳税,为企业减少银行利息的支出,节约货币资金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
3完善商贸企业对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管理
3.1商贸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商贸企业利用税收法律知识并结合商贸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具体的涉税事项,来对增值税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通过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企业流动资金等实现商贸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成功的纳税筹划案例很多,但是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有的方面还不是很完善,造成有的纳税人对纳税筹划不是十分了解,片面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有的企业认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人员的事情,与企业经营决策无关只要交给财务部门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他部门也无需关心;甚至有的企业认为只要跟税务局搞好关系,有事可以通过疏通关系搞定;甚至有的企业,从局部或者整体看来税务核算工作是符合规定的操作,但是仔细看的话就发现由于企业没有密切注意国家税收法律的变更及新政策的出台并且对税收政策没有进行系统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导致企业在税务核算工作中出现纰漏,看似合法的操作,其事实上已经形成偷税,从而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因此商贸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也要完善企业对纳税筹划的管理。为了使商贸企业更好的进行纳税筹划,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企业对纳税筹划的管理。
3.2完善的方法
①企业领导要对纳税筹划足够重视。只有领导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才能使纳税筹划在企业正常的实施。领导应组织企业财务及核心人员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使企业员工正确认识纳税筹划并及时、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尤其要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有关纳税筹划方面知识的学习与培训。②增加企业与税务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系。在如今社会,要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必须善于借力,广泛学习各方面的知识,调动各方面的能力。最好的方法就是借助税务师事务所的力量,事务所在税收政策和税务情报方面有最准确、最新、最全面的信息,事务所有着最专业的税务人才,涉税经验相当丰富,纳税筹划水平高。纳税筹划是一项对专业技术要求高并且政策性强的工作对职员工作能力要求十分高,商贸企业除了要加强企业内部财务部门的业务素质外,同时还要加强同税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商贸企业的税法意识、纳税筹划实施能力和税收政策的分析理解能力。③及时掌握税收法律的变化,及时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税收知识面广量大,并且在不断变化之中,商贸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以合法性为基础,这就要求商贸企业时刻关注税收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把握税收政策动态,也要求商贸企业的税务人员必须要同时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税收法律知识,及时分析税收法律变化后对企业纳税筹划造成的影响并对企业原有的筹划决策进行变更以确保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及安全度,使商贸企业的纳税筹划顺利进行。④保持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纳税人应和税务机关遵守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即公众信任原则,一方面商贸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及时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有责任向商贸企业提供税收信息资料。商贸企业应充分信任税务机关决策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同时税务机关不能对商贸企业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商贸企业有权利要求被税务机关充分信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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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为了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任务,克服营业税、增值税并行的缺憾,2013年8月,营业税改增值税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红红火火地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了。在有形动产租赁、交通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生产型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的基础上,2014年6月1日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铺开,接着,生活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被逐步纳入增值税体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克服了营业税重复计征的最大缺陷,发扬了增值税抵扣的优点,不是简单的转改,而是重大的制度创新,是我国政府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重大决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是深化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营业税改增值税固然有优势,但也存在转改的困境,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探寻解决策略。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
(一)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营业税税赋重,重复征税,出口不退税,企业税收负担重。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使多个行业企业的税负降低。比如:理论上假设能取得抵扣进项税所需的所有凭证,建筑业税负将大大减轻,因为不必用全部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购买机器设备、材料的税额可以抵扣。金融业企业不像过去既要承担营业税又要缴纳增值税,因为按照营改增的实施办法只对贷款、金融经纪和保险业务等金融业务创造的增值额征税,对过户费、开户费等代收费用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引发的应收未收利息的税负不再征税。出口企业享受零税率政策,减轻了税负,因为增值税改变了营业税无法退税的弊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和采掘也都是受益的行业。另外,七类行业增值税征收率的降低、增值税价外税特征导致的税基缩小、增值税先进计税方法及11%和6%两档低税率,也使一些企业的税负减轻。
(二)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
新一轮世界经济增长主要是由结构调整推动的,而税收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手段。1994年税制改革确定制造业实施增值税,制造业按照应税劳务抵扣的范围扩大,原先不能抵扣的费用可以抵扣,抵扣数额同时增加,企业负担由此减轻,产品成本也随之下降,行业和企业的竞争力大大提高。毫无疑问,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国成为制造业大国。服务业的情况则恰恰相反。1994年税制改革不够彻底,服务业仍然实施营业税,营业税的种种弊端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使产业结构调整达不到预期目标。鉴于已有的改革经验与教训,必须加快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步伐,否则会影响“十二五”期间服务业的发展。
(三)有利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
一般而言,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会出现不同的经济增长方式,比如粗放型、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等。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以数量、增长速度为中心,依靠资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增量投入来提高产出水平;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不以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等为代价,主要依靠提高生产率的综合要素来提高产出水平,用最低成本创造最大利润。正因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工艺落后、质量差、资源耗费高、效益低、资金周转慢、环境污染重等问题,所以我们要改变这种高能耗低产出的增长方式,以科技发展带动经济效益,采取集约化方式,这是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是适应国际经济和科技发展趋势的,是缓解资金、能源、原材料供给矛盾的良方,也是深化改革开放的需要,符合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规律。如果在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考虑到资源、环境、人力、科技等综合因素,以质量取胜,那就会避免粗放型经济增长带来的问题。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要求在经济发展中依靠科技力量,在生产中增加科学技术含量,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依靠科技、发展科技,需要税收、财政、技术、人力等多个方面的支撑。然而,在税收层面,以往的营业税政策不但制约了设计、研究型企业的发展,而且对其他企业吸收新技术、研发新产品构成障碍,对于非设计研发型企业吸收别人的新技术、新成果,就要提高税收,只对自行研发的技术、产品实行较低的税收政策。在营改增之前,企业外购新技术、新研究成果而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营业税不能抵扣,这就增加了企业的税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不但避免了重复征税,还规定高科技企业享受6%的较低税档,享受产业扶持优惠,以提高企业盈利水平,激励企业朝着高科技、创新型发展,有利于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另外,营改增有利于扩展增值税链条,完善税制,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各行各业在全球化经济中的竞争力。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困境
(一)冲击地方财政体系遭遇改革阻力
缴纳的增值税一部分归中央所有,另一部分归地方所有,中央和地方之间按照3∶1的比例分成。在税制改革之前,营业税归地方所有,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地方税的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增值税,带来中央与地方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地方的税收权利大大减少,即便将地方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的那一部分全部返还给地方,也会影响到地方财政相对独立的收支管理权和平衡权。地方财政收支体系面临冲击,结果势必影响地方改革的积极性,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给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带来阻力。
(二)核算方式转变导致税改步伐放缓
从总体来看,营业税改增值税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对企业财务的核算方式方法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例如: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在材料购买和发出、承包和分包、工程验收等环节都要进行增值税核算工作,只在计提和缴纳营业税时做账,可见营业税改增值税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已经习惯采用原有核算方法的财务人员一般会排斥改变。营改增之后,财务及税务人员需要尽快学习新的税收规则和不同的税率,需要对费用、成本等分离价税,分别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需要增加税务稽查的风险防范等,如果不及时充电,就会在微观层面拖延税改的进度。
(三)金融业税制难以设计影响营改增推进
金融业的税制设计比较难。一是难以精准计量金融业增值税课税基础,比如银行贷款业务的利息包含增加值、资金成本、违约风险补偿、通货膨胀补偿等,使准确衡量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的获取十分困难。二是难以确定金融业增值税的征收方式。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很多行业,难以采取统一的征收方式。三是难以确定金融业增值税的税率。由于金融保险业主要靠劳务和资产取得收入,原材料投入相对比较少,在只允许企业抵扣设备和原材料进项税额的情况下:如果适用现在的增值税税率,税负将大大提升;如果要采取降低增值税税率的方式来避免这种负面影响,具体税率也难以测算。
(四)建筑业理论税负值与实际测试结果差距较大
建筑施工企业从农民手中购买的砖瓦、沙石等材料通常无法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供应商提供建筑物资时对开发票与不开发票执行不同的价格,转包与分包行为也难以取得发票。因此鉴于建筑业业务活动的复杂性、成本构成的特殊性等原因,营改增税负可能不减反增。对全国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调研结果显示,如采用11%的试点税率,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对于量多面广、吸纳就业、产值利润率低、现金流紧张的中小建筑企业而言,可能忧虑多于期待。此外,营改增对个别行业短期内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如:交通运输业由于固定资产建设周期长、使用寿命长等原因,营改增的作用很有限;电信业的成本、费用下降比若小于收入下降比,利润将有所下降;等等。
三、突破困境的对策
(一)建议中央与地方按5∶5分成
我国自从实行双税制以后,中央加强了财权的控制力度,税收不断创新高,而地方的税收却并不乐观,有的地方甚至负债累累。营改增将原来属于地方的营业税变成增值税,先交中央,再由中央划拨回地方,表面上看,地方的税收似乎是一样的,但何时拨回的控制权不在地方。营改增不但没有改变长期以来中央富地方穷的局面,反而使地方财政失去了相对独立的调控权。某个产业急需投资而资金尚待中央划拨的情况时常存在,必然会影响地方性公共支出的时效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因此,应该科学确定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方案,在保证中央宏观调控能力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增值税中地方的分享比重,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确保营改增取得成功。上海理工大学的华钦、饶海琴老师指出,如果将营业税全部纳入增值税,那么中央与地方的增值税分享比例要调整为51.2%和48.8%,才能保证原有营业税收入全部留在地方财政,业界普遍认为这个比例比较合理。总之,如果想适当改变地方“土地财政”的现状,还可以考虑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按5∶5的比例分成。
(二)提高财税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营改增是完善传统商品销售税的必然选择,既带来机遇又带来挑战。营改增不仅大大增加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也使会计核算更加复杂。如果财税人员没有掌握新的核算方法,把增值税放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个会计科目内核算,结果就会只顾了借方而顾不了贷方。如果将增值税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中分离出来,建立“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这两个一级科目,平常只做进项、销项税额汇集,月底或下月初分别合计总数,再计算应交税金,即把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其余额就是应交税金。这样,避免每天每笔结算应交税金,工作量将大大减少。所以,实行营改增后,财税人员必须及时学习营改增相关知识,明确应税项目、免税项目、进项税额抵扣方法、不同税种税率等,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提高综合素质,才能迅速调整财务核算方式,加强税务管理,控制相关环节,进行税务筹划,规范增值税业务,管理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收取,快速适应新的税务征管要求。
(三)对抵扣链条不完整的行业实行过渡期政策
抵扣链条不完整的行业由于部分进项税无法取得扣税凭证而无法抵扣销项税额,造成实际税负上升,将影响改革成效。为了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全行业实现税制转型,对这类行业的企业可采用如下过渡期政策:一是不抵扣进项税,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是在增值税税率档次过多的背景下,遵循平衡行业税负,促进市场公平,财政收入不因税率调整产生巨大波动的原则,实行差别税率,实际税负高的适用低税率,实际税负低的实行高税率;三是对实际税负超过理论设计值的部分,采取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的办法。
(四)优化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近两年来,针对企业部分成本难以抵扣的问题,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要完善抵扣链条。抵扣链条的延伸,使得更多的纳税人直接面对税务征管机构。增值税征管模式比营业税更加规范,也更加复杂,在实施初期,会给税企双方带来压力和负担,应在有限度地增加纳税成本和征管成本的前提下,完善有关税票的设计、领用、开具、传递、保管、认证、抵扣等配套制度和政策安排,创造条件、创新方法让分享增值税抵扣成为可能。以上各个环节的调整、完善、配套和创新,直接关系到征管效率的改善和提高,甚至影响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整体工作。我国在迅速崛起。2013年我国就已经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我国的GDP从2009年是美国的三分之一,比日本少15%,到2014年已经是美国的一半,是日本的2倍。为了持续发展,与国际接轨,也为了更加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我国政府果断实施“营改增”。可以说,营改增是增值税改革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影响深远。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不仅减轻企业税负,有利于激励市场主体,而且优化的税制有利于引导生产方式,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应提升。当前,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以营改增为契机,充分认识政府转移支付法制化的紧迫性,提高财税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把营改增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实现营改增的平稳过渡和顺利推进。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是我国第一大税,在税收总量中约占40%的比例。增值税的普遍计税方法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按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不同,增值税大致上分为三种类型: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允许企业将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进项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生产型增值税是不允许企业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有的进项税款。收入型增值税则介于前两者之间,即允许企业分次、逐步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
一、增值税转型已成历史必然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只有我国和印度尼西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在运行中暴露和产生了难以克服的缺陷和漏洞,突出表现在:一是没有完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不利于有机构成较高的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二是不利于简化征管手段,提高了税收成本;三是使企业出口退税难以充分实现,出口货物价格中含有某些税收成份,不利于我国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增值税实现转型已成历史的必然。
早在2003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就已宣布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试点工作将在东北地区的8个行业率先推行。但试点工作正式展开的日期,却一再推后,从原定2004年1月1日,再到当年的7月1日,直至今日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尚未开始。究其主要原因是存在两个顾虑:一是担心转型会导致财政减收、改革成本过大,财政负担沉重;二是担心转型会造成投资过热,对本“已过热的经济”火上浇油。
二、增值税转型顾虑分析
以上两种顾虑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此种担心显得有点多余,我们必须正确看待因转型而产生的减收和投资过热问题。
(一)正确看待减收问题
据财政部测算,在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机器设备大约占2/3,房屋建筑物约占1/3。机器设备与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技术进步关系更加密切。因此,增值税转型如果暂时只考虑机器设备的抵扣,全国统一实行增值税转型,当年就将减少财政收入500亿元~800亿元。如果全面转型,将减少1000亿元左右。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看待减收问题呢?
1.减收只是暂时现象
增值税转型形成的政策性税收收入减收当期肯定会对增值税收入的年增长幅度产生影响,但这只是暂时的。首先,增值税转型的税收收入补偿是远期实现的。如果将增值税转型看作是国家对经济的投资,正如企业利润不能完全补偿当期投资一样,要求增值税单个税种当期全部补偿税收减收是勉为其难的。增值税转型将刺激投资增长和资本形成,提高国民经济的潜在生产能力。随着投资和经济发展,整个增值税的税基还会扩大,最终,增值税项下的财政收入还会恢复到现在水平,并进一步增长,超过现有水平。其次,增值税转型之后,纳税人的税负减少,利润会增加,企业所得税会随之增加,而且随着征管力量的加强,国家税收也存在着增收因素。因此增值税转型造成的增值税收入增幅下降部分,从整个税制改革和征管效率提高上可以解决一部分。
2.高速增长的财政收入使国家财政对减收有了足够的承受能力
从财政收入与GDP的增长幅度的平衡关系来看,对于增值税改革的减收,财政收入是有一定承受空间的。从理论上讲,财政收入与GDP的增长保持相对平衡,是比较健康的。国家统计局2005年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全国GDP为182321亿元,比上年增长9.9%。2005年财政收入为30866亿元,比上年增长20.0%,大大超过了GDP增长速度。实际上,假如GDP增长9%,财政收入增长10%或11%就够了。这样看来,高速增长的财政收入,为增值税转型奠定了良好的财力基础,对于减收国家财政有足够的承受能力。
3.不能较多强调增值税的收入效应,不能单纯因减收而否定税制改革
我国在1995年时增值税就约占整个税收总额的50%左右,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近20%。1994年税制改革后,税收政策过分突出了国家聚集财政资金的功能,较多强调了增值税的收入效应,使财政更加依赖于增值税一个税种。但事实上筹集财政资金不应成为实施增值税的第一目的和本意。增值税的转型改革必然会导致财政收入规模的暂时调整变动。财政问题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但财政问题首先应从完善增值税机制和整个国家税收的制度上通盘考虑,绝不能将改革的内容逐项分割开来,以财政收入是否增大作为逐项选择改革项目的出发点。
(二)正确看待投资过热问题
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将购入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虽在客观上会刺激投资的增长,但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全面地看待这个问题
1.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本身亦未能解决固定资产投资过热问题
从理论上讲,生产型增值税具有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膨胀效应。但生产型增值税不是控制投资过热的唯一方法,因为税收对投资结构、产业结构的调节一般只能通过影响投资方向和规模来间接发挥功能,且调节对象主要是新增投资,对已形成的投资却不足以发挥作用。目前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失控现象依然存在。这主要是由于引发投资膨胀的根源在于投资主体不健全,产权关系不明晰,缺乏健全的投资约束机制,加之政府行为存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偏好。生产型增值税课税行为如果不能结合膨胀深层根源的改造,是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另一方面,固定资产结构性投资失控现象也依然存在。我国某些行业如能源、交通、原材料、高新技术等产业并不存在投资膨胀问题,而是投资不足,投资失衡。而加工业投资出现过热现象。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所有固定资产投入均不加区别地不予扣税,因此无助于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投资结构,反而愈加强化。而消费型增值税虽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投资,但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2.消费型增值税只是对部分企业的投资有刺激作用
从原理上分析消费型增值税确实有助于投资的增加。但是投资客观上有规模要求,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只对那些处于盈亏临界点企业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刺激效应,而不会对所有企业投资项目都有刺激效应。例如重化工工业的实际投资至少上亿元,仅仅减少一点税,对企业投资决策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3.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已见成效,为增值税改革增强信心
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从2004年4月开始,发改委已经开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清理项目,实施宏观调控。国家统计局2005年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604亿元,同比增长25.7%,增速比上年回落0.9个百分点。这表明宏观调控已见成效,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现象受到了抑制。这无疑为增值税改革的继续推进吃下一颗“定心丸”。
4.增值税改革不应成为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
税制是财政政策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生活当中一个相对稳定的变量,有长期性和延续性。税收最重要的功能在于为每个经济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不是为了配合经济周期。过热了要抑制投资,疲软了又刺激投资,这不是税制应该扮演的角色。当初为了抑制投资过热将增值税设计成生产型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如果将税制作为调控的手段,朝令夕改,会导致企业会计核算、投资回报预期混乱,令企业无所适从。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如何让税制符合经济发展的长期需要,而不是短期需求。国家遏制经济过热的目的还是要实现经济快速持续增长,从这个角度出发,实行增值税改革不但不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威胁,相反能够为未来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动力。因此经济波动不应左右税制改革的方向。
三、加快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我国的增值税转型已成历史必然。但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状况下,从“生产型”到“消费型”的一步到位显然不大现实,也不大可能,应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转型。
(一)先实行较窄范围的定向消费型税基,然后再过渡到全面的消费型税基
也就是说,先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高新技术、交通、电力、能源等基础产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以增强国民经济发展后劲,促进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的优化,而对其它产业目前仍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使二者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并存;待时机成熟后在全国范围所有征收增值税的产业中采用消费型增值税。从国际经验看,绝大多数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都曾做出过类似的过渡性规定。
(二)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可分步转型
由于机器设备与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关系紧密,且在固定资产中占较大比例,故第一阶段可先允许机器设备中所含的进项税额抵扣,以解决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一段时间以后再在厂房、建筑物等项目中实行。
(三)对新老设备分别处理,实现有序交替
在转型过程中将会遇到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企业原有设备如何扣税。假如明天实行转型,那么企业在今天以前所购入的设备是否允许扣税?对此,比较稳妥的解决思路是采取老设备老办法,新设备新办法,即转型之后购入的设备当期全部允许扣税,转型之前购入的设备则一律不允许追溯扣税,以保持财务会计核算中的严谨和可操作性。
(四)税改时间不宜过长
税改可以分步、分阶段实施,但是必须尽快缩短时间表,有条件最好全国同步进行。过长的改革过程,从改革效应看,可能出现暂时性的无效率;从税制角度看,破坏了税法统一,导致税制更加不公平;从具体操作看,造成更多矛盾,增加了征管难度。时间拖得越长,造成不公平会越多。
总之,对于增值税转型我们应坚定信心,消除顾虑,加快转型步伐,稳中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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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税种,其的会计核算对于国家、企业和投资者、债权人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增值税会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一)调整增值税会计确认与计量
1.将增值税进项税额纳入采购成本为使存货成本符合实际成本原则,纳税人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存货成本中,即存货成本为购进资产的买价、相关费用等与相应的进项税额之和。同时增设“递延进项税额”科目,在科目借方登记本期商品销售成本、视同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以及当期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当企业取得合法扣税凭证,且达到法定扣税范围是,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递延进项税额”。
2.增设过渡科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及销项税额为解决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不相配比的情况,应增设过渡科目。以权责发生制的为基础,企业购进货物时未支付货款对应的进项税部分及销售货物时未收到货款对应的销项税部分,先将税费计入增设的过渡科目,待实际支付或收到款项时再将相应的税费转入相应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从而让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符合配比原则。
(二)完善增值税信息披露的全面性
1.构建“价税统一”的会计核算完善体系针对增值税会计信息存在的可比性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价税统一”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建议在“财税适度分流”的模式下,借鉴英国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立统一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提高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有效性。
2.增设“增值税费用”一级科目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使得企业的增值税负不能准确测算,从而造成增值税相关信息披露不够详细。如果实行“财税适度分流”模式,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的基础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能各自满足其目标,通过借鉴所得税会计的改革,通过,让增值税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更为明晰,方便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的理解。
(三)应收账款中已缴纳增值税的抵扣和退还
现行核算规定,发生坏账时,应收账款中包含的由销货方代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允许退还。但因为销货方只是代缴由销货产生的销项税额,并不应该承担这部分税负,如由销货方负担,无疑对销货企业不公,造成更为严重的债务负担。所以我国可以借鉴外国处理方法,允许销货方在发生坏账损失时,对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予以退还,从而减少企业损失,避免税负不公现象。
二、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仍不够完善,现行的”财税合一”模式下,在会计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着眼于“财税适度分离”的会计模式,完善“价税合一”的会计核算体系,将增值税“费用化”,规范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营业税改增值税,指的是产品和服务全部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不再征收以服务为基础的营业税,进而降低了增值税的税率。这一改革从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试点开始运行。从三年多的发展来看,营改增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将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具体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两个主要方面。第一,营业税改增值税会对会计核算中企业所得税产生一定影响。对企业来讲,所得税的核算是其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下,对企业会计核算所得税的影响较大。“营改增”背景下,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抵扣的流转税将会进一步的减少。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根据现行的税法中相关规定,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其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但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这一部分的税负就会转嫁到增值税上。而依据当前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不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种情况下就会增加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并且增加的金额较多,这样就需要对企业会计核算调整提出更高的要求,且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必须要科学应对才能够确保企业的最终利益。“营改增”背景下,将会影响到购进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而会对企业的所得税产生一定影响。例如,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在购置固定资产的时候,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是以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但是改革之后,3%的税负将不用在缴纳,这样就改变了固定值产的购置成本,进而会对会计的核算工作带了一定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找到科学的应对措施,充分利用积极的影响。“营改增”背景下,还会减少企业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额度。在改革之前,企业发展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和其他相应的劳务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并将这些费用用在所得税前,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但是在改革之后,这些费用中包含进项税额的部分就不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样也会影响到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第二,改革中增值税发票会对会计核算产生一定影响。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必须要获得真实可靠的会计原始凭证,才能推动会计核算工作有序开展,而增值税发票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始凭证。但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增值税的发票发生一定变化,会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对试点区来说,从修改之日起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企业,对其从事的增值税应税经济活动,需要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普通发票,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应税活动中,涉及到运输服务行业的,还必须要使用该行业的专属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普通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普通发票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样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会计人员在辨认以及入账价值等方面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有时会以为会计人员的疏漏出现一定的错误,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会出现企业增值税账面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对会计人员来讲,在改革之后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也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技术性问题,企业需要通过一段时间来调整会计核算工作,而相关人员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过度和适应才能够满足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核算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对资产负债表影响以及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第一,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进行分析。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企业的营业收入中从含有营业税价变为不含有增值税价,这样就会因为营业税的取消而使得与其相关的附加科目金额降低,进而增加了企业的经济利润。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和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有着直接关系的项目,其相应费用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因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这样累计折旧以及累计摊销的额度也会减少,这样就会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从以上两个角度来看,因为企业的利润增加,也会进一步增加企业的流动盈余资金,资金增加会使得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良性循环。第二,从营改增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角度进行分析。从固定资产角度来谈,对企业来讲,固定资产是其最为重要的资产,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动也会引起企业产负债表和相关层面上的变化。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都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入账价值都是含有营业税的买价入账,但是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购入的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都将会以不含有营业税的价格买入,而材料的增值税也可以抵扣,这样,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期初余额就会存在着不同,再按照相同的办法折旧和摊销,二者的期末余额也会存在着较大的不同之处。从应交税费的角度来谈,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资产负债表中不会再出现应交税费和应交营业税的项目,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应交税费的期末余额。第三,从“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进行分析。根据企业的活动性质,现金流量表能够分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以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种。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将会减少企业在投资活动中购买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现金,在经营活动中因构建所需的进项税额有所增加。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企业税负有所降低,这样就会进一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加之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时候进项税额能够抵扣,这样就能够使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增加投资,进一步增加了现金的流动,实现良性循环发展,对现金流量表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和长远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或者是减少现金流,会和税负的增减呈反比。从消费者取得的收入角度来看,在现金流当中,这一环节体现出来的只是纳税人作为应税业务需要缴纳的国家税款,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利润表的增改,仅仅是外在形式的体现。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通过逐步发展,优化改善企业的现金流量。
三、结语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于企业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把握好利弊关系,更好的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从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开看,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这种改革背景下,会计核算工作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并根据改革实时调整会计核算策略。本文就以此为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会计核算的影响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对今后的会计核算工作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更好的利用这一改革推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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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学校效能研究的深入和统计技术的进步,学校效能增值评价日益成为学校效能评价的主流。为了更加客观、精确地测量学校对学生发展的 净影响 ,很多国内外学者依托不断进步的统计技术,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对学校效能 增值 的一致性和稳定性进行了大量研究。学校效能增值评价的结果日益科学化、客观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认识及反思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与其他评价方式相比,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对学生的进步进行评价。随着统计技术的进步,学校教育效能研究不断深入,众多国内外学者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进行了更深层次的研究,而学校效能增值评价的结果也更加准确、客观。但是,当前我国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的研究还比较落后,评价指标以及内容都存在不足之处。
一直以来,针对不同类型的学校、不同水平的学校,我国完全采取相同的评价模式,这种一刀切的评价模式严重阻碍了我国学校教育的发展,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及教师教学的热情受到打击。与此同时,各个学校提高评价的结果,提升学校排名,开始争抢优质生源,盲目追求升学率,这也造成了学校教育的非均衡发展。随着我国对基础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的研究也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当前,必须进一步增加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的研究,反思其中存在的不足,切实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
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是学校教育效能评价方法中的一种,认识学校教育效能评价方法,对增值评价方法能够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学校效能就是学校对学生学业的影响幅度,而学生的学业成就就是评价的唯一标准,这种评价属于一种增值型的评价,即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如果从组织学角度对学校效能进行分析,可以将其看做是学校组织发展的影响程度,此时的评价标准就包括了人际和谐、目标完成情况、教师满意度、学生满意度以及社会满意度等。
从以上分析我们能够看出,增值评价是学校教育效能评价中的一种,它既存在一定的优势,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优势与不足也都是相对于其他评价方法而言的。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方法以学生的进步作为评价标准,比较明确,但是学校教育效能的评价标准过于单一,仅仅体现在学生身上,没有将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完全体现出来。虽然这种评价方法比较简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非所有的因素都可以通过增值的方式进行测量,与此同时,很多变量之间并不存在线性关系。但是,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学生的进步为评价标准完全符合这一理念,所以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传统学校效能增值评价期
对学校教育效能评价的研究主要包括了两个时期,即传统学校效能评价期以及学习效能增值评价新时期。在第一个时期的研究主要以概要统计和多元回归这两种方法为主,如果使用概要统计的方法进行增值性评价时,往往将学生的初始成绩平均值作为评价标准,比如将某学校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平均,连续两年的平均值增长与该学校所在区域的考试平均成绩连续两年的增长作差,该差值就是增值指标。而所谓的多元线性分析法就是固定一个因变量,分析该因变量与多个自变量之间的变化关系,对观测值与期望值进行估计,得出残差值。残差值就是学生在某一段时间内的进步增值。证明学校教育的有效性是传统学校效能评价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让人们对学校教育有足够的信心。
美国多名学者在对密歇根州的90多所小学进行研究后,将研究结果形成了书籍出版,阐述了研究的结果,让人们看到了学校教育对于学生发展的重要作用。自此之后,学校效能的一致性与稳定性成为了众多学者对学校效能增值评价研究的重点,即考虑这种效能是否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改变,不同学科的效能是否具备了一致性。后来,英国学者威廉姆斯对学校效能残差进行估计,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同的时间段上,学校效能稳定性系数在0.6到0.8之间,学校的数学、英语两门学科效能与学校整体之间的关系系数均为0.45。采用概要统计以及多元回归分析进行增值评价时,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前者将学校作为最小的统计单位,无法对学校层面的其他有关因素以及影响学生成绩因素的关注,而后者则不能兼顾学校以及学生二者,所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新时期
为了解决多元回归分析无法兼顾学校以及学生二者的不足,经过不断地研究,专家们提出了多层线性模型,它将学校以及学生两个层次的变量分层计算,对不同层次的误差进行分别估算,最终得到的结果更能够体现出学校效能的实际状况。多层线性模型的出现也标志者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学校整体效能的稳定性是学者们继续关注的对象,在此基础上,对各个学科在时间上的稳定性进行进一步研究。美国学者Grayetal通过研究得出了学校效能整体性稳定的结论,Gibb on以及Kelly等学者对不同学科学校效能在时间上的稳定性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得出学科不同在时间上的稳定性不同的结论。在研究学校效能一致性时,国外的众多学者一方面研究了学校不同学科的效能一致性,另一方面还对不同群体学校效能的一致性进行研究。
美国学者Stephen Sharp在2005年对部分儿童的某一段时间的成绩进行研究发现,在数学以及英语这两门主要课程成绩的提高上,学校发挥着同样的作用。托马斯利用GCSE数据对数学增值排名以及英语增值排名的关系进行研究,最终得出英语与数学两门学科增值排名的相关系数为0. 47。也有很多学者对不同群体之间的学校效能一致性进行了研究,澳大利亚学者在1995年发现,小学英语学习当中,男孩子取得的进步往往要小于女孩子,经济状况一般、社会地位低的学生获得的进步要小于经济条件良好、社会地位较高的家庭的学生。美国学者在2004年根据NECP数据进行增值分析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小学4年级,黑人学生的语文成绩进步幅度要大于亚裔学生以及白人学生,而这种结果恰恰与之前采用平均分得到的结论完全相反。
纵观近些年来的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研究,其整体发展势头良好,尤其是应用了多层线性模型之后,学校效能评价的结果与学校的真实状况吻合度越来越高。而且,众多学者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的研究也更加多角度化,很多学者也认识到多角度研究的重要性。比如很多学者研究不同地区之间的效能差异,不同学生群体之间的效能差异,不同学科之间的学校效能差异等。然而,我国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的研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经过反思,发现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国内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理论研究不足,缺乏实证研究。
与国外相比,我国对学校教育效能评价的研究较晚,基本上在国外已经步人到传统效能研究的末期时我国才刚刚起步,所以我国的研究也是在国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实施的,少走了很多弯路,避免了很多基础性研究。然而,正是由于这部分少走的路导致我国针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的研究显得底子不足,缺少积淀,在研究中无法发挥出创新能力。由于我国不重视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理论的研究,导致当前我国的实证研究多是套用国外的模式,加入国内的实际数据,整体上我国的实证研究还处于模仿时期,这对于我国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的研究是不利的。其次,研究的样本数量不达标,测量工具缺乏一致性。当使用多水平模型进行增值分析时,样本数量应当大于20所学校,否则得到的结果将缺乏稳定性,而样本数量最好能够达到40所以上。然而分析当前我国已经存在的实证研究发现,基本上很少有能够符合这一标准的。
与此同时,在研究中设计的施测问卷前后存在差别,例如在研究高中学校效能增值评价时,往往采用学生的中考成绩以及高考成绩作为衡量的依据,者会造成统计结果的可靠度境地。再者,衡量指标不够全面。由于在选择衡量指标时必须考虑到获得数据的可行性以及可衡量性,因此学生的考试成绩仍然是学校效能增值评价的主要指标,只有小部分研究开始考虑将学生态度变化等非认知方面的指标融入到模型中。实际上,除了将学生的原始成绩作为衡量的标准外,还可以将教师的满意度,家长的满意度以及其他非认知因素作为衡量标准,这也是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研究今后应当关注的重点。
最后,我国缺少对学校效能增值评价稳定性的研究。在研究学校效能增值评价稳定性时,要求研究者必须对学校的效能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得到一系列的数据,难度较大,而且时间跨度较大,因此国内学者很少从稳定性方面进行研究。另外,我国学者往往将高中作为研究的对象,作为基础教育的初中以及小学研究较少,这也是因为高考在我国具有的影响力,而且得到的数据可信度较高。今后,研究者应当加大对基础教育学校效能增值评价的研究。
总而言之,相比于其他的效能评价方法,增值评价方法属于动态性的评价方法,将学生的进步作为衡量的指标,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然而,当前我国针对学校教育效能增值评价的研究还不完善,存在较多的不足,缺乏对理论的研究,实证性研究创新不足,研究的样本数量不足等,这也是在今后的研究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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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增值业务是移动运营商在移动基本业务(话音业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用户群和市场需求开通的可供用户选择使用的业务。移动增值业务是市场细分的结果,它充分挖掘了移动网络的潜力,满足了用户的多种需求,因此在市场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移动计算环境下移动增值业务发展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移动计算环境下移动增值业务发展探讨全文如下:
移动计算随着无线通信、互联网、数据库、分布式计算等多领域的发展而产生,是在无线通信的基础上,扩展计算设备的通信功能如LAPTOP、PDA,或扩展通信设备的计算功能如手机。主要解决不同网络的接入和无缝计算问题,提供随时随地能够交换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移动计算环境由终端、服务端、网络组成,移动计算环境参见图1。
终端侧的实体主要是便携笔记本、掌上电脑、PDA、智能手机、手机等各种移动终端设备。终端侧的设备资源、处理能力不同对享受随心所欲的网络服务提出了挑战。终端侧应用环境基本构成元素包括移动数据端的操作系统、应用管理环境、数字版权管理、接口规程。
服务端接受客户端即终端侧的请求,根据要求完成相应的服务处理功能,并将结果返回到终端侧。服务器侧一般存在于有线网络,重点完成资源组织、业务处理、以及相应的服务支撑功能,主要包含计费、安全、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等基本支撑功能。
移动计算环境中的移动通信不仅仅指目前的GSM、CDMA、3G网络,而作为移动计算的网络承载环境包含传统意义的互联网、移动承载网络上的数据网、以及各种微网“MicroNet”,例如家庭终端网络、Ad hoc、P2P等多种终端模式的网络环境。目前移动承载网络有支持移动数据服务的GPRS、EDGE、CDMA200 1x/EVDO、3G等移动数据网,有以无线接入技术为主,支持游牧计算的WLAN、WiMax等Hotspot无线接入网络。有支持掌上电脑、PDA接入internet的bluetooth。
移动通信和无线接入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移动计算环境的成熟奠定了基础,人们正在通过“移动代理”方式,通过软手段,解决终端和服务侧复杂性、不兼容性,特别是软件技术象Web service、XML、J2EE、.NET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将逐步克服由终端设备和网络技术不同带来的问题,而建设真正随心所欲的移动计算环境。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业务应用不断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企业、集团、行业用户等也对移动通信产生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对移动增值服务和业务,如移动位置服务等。业务发展受到了移动运营商、CP、SP等各方的重视和关注。
移动广告业务,移动通信极高到达率的媒体效果,使得移动广告一诞生就是一种流行而有效的广告形式,但目前的移动广告业务主要采用短信模式,用户是被动接受,并且受移动终端的资源限制,用户删除速度非常快,不能象互联网广告那样,用户在需要时,可以迅速、方便的找到,针对性更强、更高。
手机电视充分利用了手机携带方便、不受地域限制、不受电线羁绊的优势,开拓了电视节目全新的传输通道和承载终端,但作为新兴业务仍受网络带宽、手机电池、手机价格等因素的限制。
手机银行是移动电子商务的典型业务,可为用户提供POS消费通知、网上支付通知、工资到账通知、定期存款到期通知、ATM取款通知等服务。由于安全性、认证机制等因素的制约,这些功能主要是银行交易的辅助服务,并没有真正地实现移动支付功能。
移动定位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采用GPS、GPSOne等定位技术,为用户提供基于位置查询的增值业务。目前,移动定位已经可以实现较高的精度,但由于2.5G移动通信网络的速率限制,定位系统将导航信息传递给用户终端,一般只能通过文本信息或是适时的语音信息来实现。
移动增值数据业务的技术手段一般基于消息机制,并受到移动终端资源、处理能力。安全性的限制,更多的业务处理需要依赖网络侧的服务器实现,并且不同厂家的的移动终端型号不同、显示能力不同,软硬件平台不同,为移动增值业务在新环境下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难题,使用户不能真正实现实时的移动、多媒体通信,不能满足随时随地的移动接入,享受移动服务。因而,随着移动通信逐步渗透人们的生活,提供随时、随地的移动接入网络计算环境,将大力促进移动增值业务的发展;同时,移动增值业务的发展对移动通信、移动接入技术、移动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提出了新需求。
移动计算环境下的移动增值业务是在开放的、多学科交叉的、通信和计算融合的大前提下发展的业务。它将互联网的业务延伸到移动环境下,将终端设备从传统的计算机设备延伸到智能终端、PDA、掌上电脑、手机等方便携带、具备个性化的移动终端上,移动终端也有原来单纯的通信功能,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计算能力和存储能力的智能设备,网络由原来的有线网络、电路交换的移动网络逐步发展为具有移动性、支持多媒体的无线宽带网络,无线接入技术层出不穷,满足各类移动设备和移动环境的需求。
移动计算的安全和认证机制与移动终端的私密性相结合,使移动电子商务真正发展为在移动环境下实施银行交易的业务。从而替代现在繁琐的现金交易,解决众多的银行卡和密码给人们带来的烦恼。
移动终端计算能力的不断完善和加强,移动网络走向宽带化,将使移动互联网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手机检索、移动定位、手机游戏、内容下载等移动增值业务得到完善和补充,更加有效地为用户服务和使用。
WAP(无线应用协议)是移动计算环境开发应用和业务的一种实现方式。WAP为移动设备的应用开发提供了环境。WAP是在HDML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WML语言,专门用于描述适用于移动设备的信息。WML是一种标签式的文档语言,以XML为基本语法类型,并在手机,移动终端上的用户交互和信息表示进行了优化。其特点包括支持文本和图像、支持用户输入、导航和历史记录、国际化支持、人机界面的独立性、窄带优化、状态和上下文管理等。为移动设备的应用开发提供了可伸缩的、可扩展的环境。WAP结构如图2。
WAE(无线应用环境)包含了一个基于浏览器的微型可操作环境,给生产商和服务商提供开发应用和服务的环境。WSP(无线会话协议)为WAP应用层在两个会话服务间提供了一致的接口,第一个是运行在事物层协议WTP上的面向连接的服务,第二个是运行安全或非安全数据报服务(WDP)上的无连接服务。WTP(无线事务协议)运行在数据报服务上,提供了轻型的面向事务的协议,适合在瘦客户机上实现。WTLS(无线传输层安全)是建立在工业标准TLS(传输层安全)协议上的安全协议,提供数据完整性、私有性、认证、服务拒绝保护等特征,可以用于不同终端之间的安全通信。WAP协议的传输层由WTP和WDP组成。WDP运行在数据承载服务上,支持不同的网络类型,作为通用传输服务,WDP对协议的上层提供了一致的服务,而对于底层网络是透明的。WAP分层结构使得其他的服务和应用能够通过事先定义的接口利用WAP的协议栈,扩展应用能够通过接口直接访问会话层、事务层、安全和传输层。扩展应用和服务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本、记事本、电子商务、白页、黄页等。WAP的应用和发展为未来真正移动计算环境下的业务开发奠定了基础。
移动增值业务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限于移动网络的承载能力,3G移动通信、数据库、中间件软件等移动计算技术的不断成熟,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为移动增值业务创新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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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收入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规定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确定营业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也应该以不含税价格确定存货、固定资产和成本费用等入账价值,同时确定相应的进项税额。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变化及影响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文章以试点地区纳税企业从多角度、多方位分析了其变化、影响,探索纳税企业从内部控制着手,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调整营销策略等方面改进措施,争取通过税收筹划、优惠来降低对纳税企业的税负影响。
[关键词] 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
论文正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变化及影响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中,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进项抵扣,属于链条式征税模式,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整体行业税负,具体表现有两种。第一,“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减少了流转环节营业税重复征税,所处行业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各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各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进一步改善了出口税收环境。
第二,在实施试点地区,有利于促进试点地区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有利于提升试点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也有利于今后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扩围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一)“营改增”后税率变化导致税负变化。
增值税在原税率基础上,新增11%、6%两档低税率。
以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来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分别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营业税由原来5%的税率改为适用于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税率,税负下降明显。税负下降达40%左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税负会有所变化。
第一种情况及成因:有部分企业能够降低税负。具体体现在通过抵扣降低实际税负,交纳营业税的应税企业,采购环节所包含的增值税进了成本后无处抵扣,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扣除了企业采购材料设备等的进项税金,避免了重复征税环节,从而起到结构性减税的作用。不仅可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且有利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通过降低纳税人总体税负,促进工商业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就业。
第二种情况及成因: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增加。有些纳税企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不能充分抵扣,有些业务范围未纳入改革范围,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还有一些服务业企业的人工、交通、房租、物业管理、邮电通信等不能抵扣的项目所占份额较高,所以税负有所增加。
纳税企业避免税负增加,从内部控制及调整战略规划等方面归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调整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比例,纳税人进项税支出内容若存在较多不可抵扣现象,则很有可能在改革之后税负增加;
(2)尽量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即使是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还需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否则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
(3)选择供应商情况,有些供应商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避免、减少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否则会导致税负增加。
(二)发票使用的变化。
试点地区实施之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试点地区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三)会计核算方面的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账务处理时纳税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核算应采取价税分离方法。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收入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规定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确定营业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也应该以不含税价格确定存货、固定资产和成本费用等入账价值,同时确定相应的进项税额。
(四)报表数据结构变化。
增值税数据不反映在损益表中,与现行营业税的核算科目不同会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结构,使企业的财务分析数据发生变化。
(五)税务申报的变化。
1.抄税。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求同时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抄税,主管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申报的销项税额数据和IC卡抄报数据进行比对。
2.认证。对于取得的进项税额,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认证后抵扣,未通过认证、比对的,不得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主管税务机关也将对认证数据和进项税额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3.认证期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都有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 天内认证、抵扣的时限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增加了进项税抵扣环节。
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凭证和金额,我国现行增值税管理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凭发票抵扣。试点纳税人必须注重对相关抵扣凭证的管理,特别是在外购货物和劳务时,要及时向销售方索取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并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做好抵扣凭证的保管、认证、抵扣工作。
(七)征收机关改变。
根据改革设计,“营改增”后,由原来的地方税务机关改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八)针对价格、收入、利润的影响。
企业应该测算、分析改征增值税方案对自身的整体财务影响。譬如,与原先相比,改征方案带来的税负变化,收入、成本变化,税后利润变化等。营业税是价税合一,增值税是价税分离,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营业收入会降低,企业的利润率比例会由于主营业务收入额的减少而上升。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如果交通运输劳务含营业税的价格不变,改征增值税后,劳务提供方,税负可能会上升,税后利润可能下降。当然,如果劳务提供方有大量的进项税,改征增值税后,也许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缴纳增值税,税负可能暂时下降。
(九)现金流量的变化。
征收营业税时,按服务或劳务价格支付,是一定现金流的支出,按增值税征收时,价税分离情况下,就需要交纳增值税,就需要现金流的增加的支出,既然有进项抵扣,那也是进项现金流先流出,有可能增加现金流量提前流出,增大资金成本。
(十)出口退税状况的变化。
对于港口经济较为发达,对外贸易活跃,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体现出口退税深化的制度效应,提升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营改增”的加入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第三产业的发展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分析以上“营改增”后对纳税企业的变化,企业要根据改征增值税方案重新审视现有业务的盈利模式,譬如在拓展商机、合同条款、定价策略等方面要有所改变。假设改征增值税方案执行后,可以考虑提高对部分客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收费标准。因为这部分客户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享受了税收收益。这可能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占领市场份额,企业因此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营改增”的宗旨之一是降低行业整体税负,在税改过程中可能出现部分纳税人税负增加的情况。实际税负是增加或降低,除了企业自身的内部结构、外部所处的市场地位等因素外,还取决于是否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一系列配套措施。因此要求企业从内部控制方面着手,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和整体的业务统筹工作,争取通过税收筹划、优惠来降低对企业的税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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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以试点地区纳税企业从多角度、多方位分析了其变化、影响,探索纳税企业从内部控制着手,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调整营销策略等方面改进措施,争取通过税收筹划、优惠来降低对纳税企业的税负影响。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中,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进项抵扣,属于链条式征税模式,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整体行业税负,具体表现有两种。第一,“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减少了流转环节营业税重复征税,所处行业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各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各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进一步改善了出口税收环境。
第二,在实施试点地区,有利于促进试点地区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有利于提升试点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也有利于今后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扩围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增值税在原税率基础上,新增11%、6%两档低税率。
以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来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分别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营业税由原来5%的税率改为适用于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税率,税负下降明显。税负下降达40%左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税负会有所变化。
第一种情况及成因:有部分企业能够降低税负。具体体现在通过抵扣降低实际税负,交纳营业税的应税企业,采购环节所包含的增值税进了成本后无处抵扣,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扣除了企业采购材料设备等的进项税金,避免了重复征税环节,从而起到结构性减税的作用。不仅可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且有利于增强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通过降低纳税人总体税负,促进工商业企业发展壮大,扩大就业。第二种情况及成因: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增加。有些纳税企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不能充分抵扣,有些业务范围未纳入改革范围,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还有一些服务业企业的人工、交通、房租、物业管理、邮电通信等不能抵扣的项目所占份额较高,所以税负有所增加。纳税企业避免税负增加,从内部控制及调整战略规划等方面归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1)调整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比例,纳税人进项税支出内容若存在较多不可抵扣现象,则很有可能在改革之后税负增加;(2)尽量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即使是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还需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否则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3)选择供应商情况,有些供应商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避免、减少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否则会导致税负增加。
试点地区实施之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试点地区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账务处理时纳税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核算应采取价税分离方法。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收入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规定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确定营业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也应该以不含税价格确定存货、固定资产和成本费用等入账价值,同时确定相应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数据不反映在损益表中,与现行营业税的核算科目不同会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数据结构,使企业的财务分析数据发生变化。
1.抄税。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要求同时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抄税,主管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申报的销项税额数据和IC卡 抄报数据进行比对。
2.认证。对于取得的进项税额,纳税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认证后抵扣,未通过认证、比对的,不得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主管税务机关也将对认证数据和进项税额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3.认证期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都有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 天内认证、抵扣的时限规定。
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凭证和金额,我国现行增值税管理实行的是购进扣税法,凭发票抵扣。试点纳税人必须注重对相关抵扣凭证的管理,特别是在外购货物和劳务时,要及时向销售方索取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并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做好抵扣凭证的保管、认证、抵扣工作。
根据改革设计,“营改增”后,由原来的地方税务机关改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企业应该测算、分析改征增值税方案对自身的整体财务影响。譬如,与原先相比,改征方案带来的税负变化,收入、成本变化,税后利润变化等。营业税是价税合一,增值税是价税分离,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营业收入会降低,企业的利润率比例会由于主营业务收入额的减少而上升。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如果交通运输劳务含营业税的价格不变,改征增值税后,劳务提供方,税负可能会上升,税后利润可能下降。当然,如果劳务提供方有大量的进项税,改征增值税后,也许在一段时间内不用缴纳增值税,税负可能暂时下降。
征收营业税时,按服务或劳务价格支付,是一定现金流的支出,按增值税征收时,价税分离情况下,就需要交纳增值税,就需要现金流的增加的支出,既然有进项抵扣,那也是进项现金流先流出,有可能增加现金流量提前流出,增大资金成本。
对于港口经济较为发达,对外贸易活跃,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体现出口退税深化的制度效应,提升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营改增”的加入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第三产业的发展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分析以上“营改增”后对纳税企业的变化,企业要根据改征增值税方案重新审视现有业务的盈利模式,譬如在拓展商机、合同条款、定价策略等方面要有所改变。假设改征增值税方案执行后,可以考虑提高对部分客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收费标准。因为这部分客户现在可以抵扣进项税,享受了税收收益。这可能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占领市场份额,企业因此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营改增”的宗旨之一是降低行业整体税负,在税改过程中可能出现部分纳税人税负增加的情况。实际税负是增加或降低,除了企业自身的内部结构、外部所处的市场地位等因素外,还取决于是否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一系列配套措施。因此要求企业从内部控制方面着手,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和整体的业务统筹工作,争取通过税收筹划、优惠来降低对企业的税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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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税务研讨论文:浅析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论文摘要】纳税筹划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节约资金支出,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增值税作为企业的主体税种之一,如何对其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对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而我国的增值税开征时间相对较短,增值税尚处在不断的完善阶段,对纳税人来说存在很大的筹划空间。本文从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增值税纳税主体的拆分与合并等几个方面论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论文关键词】增值税;纳税筹划;纳税人;纳税主体
【论文正文】
浅析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又称为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纳税代理人,通过对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筹划,以税收负担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来达到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
纳税筹划与偷税、骗税、抗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骗税、抗税均属违反税法的行为,而纳税筹划及其后果与税收法理的内在要求一致,它既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各种职能和功能。它是在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优化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往往面临着税负不同的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纳税人可以避重就轻,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企业纳税筹划就是合理、最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现行流转税中的一个重要税种,是大多数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一个主导税种。如何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是我们工商企业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将引用纳税筹划中的变量引进学说和因素分析学说,结合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寻找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空间。
增值税法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一般为17%;销售或者进口部分优惠税率货物,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这种税收政策,客观上造成了两类纳税人在税收负担与税收利益上的差异,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通过对增值税税法的研究,可以看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各有其优势。
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在于:
(1)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以(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抵扣率很低)。
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在于:
(1)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将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最终可以起到抵减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因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不必由对方负担销售价格17%或1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在实际经营决策中,一方面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换,必然会增加会计成本。例如增设会计账薄、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企业销售货物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如果企业片面追求降低税负而不愿申请一般纳税人,有可能产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影响企业销售额。因此,在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中,企业应尽可能把降低税负与不影响销售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以获得最大的节税效益。
从增值税计算公式的内嵌要素入手,找到纳税筹划的空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从公式来看,要找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空间,必须从以下两个要素进行分析:
销项税额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销项税额的大小取决于销售额的大小。销售额越大,销项税额就越大,当期的应纳税额就越大。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 (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税法规定,上述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都应当并入销售额计税。但是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税:
(1)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这里的条件是指:a.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买方的。
(2)自来水公司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3)报刊发行单位委托邮局代办发行的,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可以减去付给邮局的手续费。
(4)手机专卖店在销售手机的过程中,代电信部门收取的入网费和话费储蓄。
(5)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可以减去旧货物的价款。
(6)农村电网改造的过程中收取的附加费。
(7)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当期或逾期不超过一年的等等。企业要从这些特殊政策入手,达到缩小销售额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
增值税税法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通过对增值税税法的研究,增值税进项税额有以下几个特殊的地方存在筹划空间:
(1)购进货物或原料时,一部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部分只能取得普通发票,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分店,分别取得一般纳税人身份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这样材料采购时,取得专用票记入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分店进行核算,取得普通发票记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分店进行核算。通过这样分类管理就可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2)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
(3)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企业要充分利用好这些特殊政策,来扩大进项税额。但也要避免纳税风险。
1.当废旧物资收购或农产品收购等业务发生时
比如有一家钢厂,为了能够增加进项税额,可以在钢铁生产企业以外,注册一家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通过它去收购废铁,然后再卖给钢厂,钢厂就多抵扣10%的进项税额。如果钢厂直接收购废铁,就没有进项抵扣。再比如一家奶牛厂,把鲜奶直接加工对外销售,增值税税负就会很高。如果把养殖厂和奶制品加工企业分开,变成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然后中间经过一道收购程序。这样养殖厂在销售鲜奶时属于自产农产品,是免税的。而奶制品加工厂在收购时,就可以抵13%的进项税额了,这样税负就能降低很多。
2.当混合销售业务发生时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在税收筹划时,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就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就要使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虽然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但在实际业务中,有些企业却不能轻易地变更经营主业,这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纳税主体的拆分来进行纳税筹划。比如有一家生产锅炉的企业,同时提供锅炉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劳务,如果把生产、安装、设计、调试等业务收入合并计算征收增值税,那么增值税税负将会很高。如果企业下设独立核算的建筑安装公司,专门负责锅炉的安装、调试以及设计等业务,那么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就会下降很多。再比如一家生产销售涂料的企业,同时提供涂料粉刷等劳务,同样可以以拆分的办法来降低增值税税负,从而提供企业的经济效益。
(1)合并
对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增值率不高和产品销售对象主要为一般纳税人,经判断成为一般纳税人对企业税负有利,但经营规模一时难以扩大,可联系若干个相类似的小规模纳税人实施合并,使其规模扩大而成为一般纳税人。
(2)联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与营业税纳税人联合经营而使其也成为营业税纳税人,从而减轻税负。比如经营电信器材的企业,单独经营则缴纳增值税,但如果经电信管理部门批准联合经营的话,则缴纳营业税,不缴增值税。
增值税是除企业所得税外优惠政策最多的一个税种,如果能很好地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可以为企业大大减轻税负。
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按行业优惠类,针对不同行业设立减免税或低税率政策,如对农业、环保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多;
(2)按产品优惠类,如生态环保产品、农业产品、废物利用产品等税收优惠政策多;
(3)按地区优惠类,如经济特区、西部地区等税收优惠政策多;
(4)按生产主体性质优惠类,如校办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高科技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多。根据上述优惠政策类型,企业在设立、投资等经营活动中就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投资地区、投资行业、产品类型和企业的性质,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用足用够税收优惠政策。
总之,在筹划企业增值税中,应当认真研读《条例》和《细则》,筹划人员要非常精确地了解企业的业务性质、流程及当前的举措,对经营业务应如何纳税进行非常准确的分析,制定出合理的筹划方案,既不能因筹划而偷逃国家税款,也不应因对税法研读不足而带来不必要的现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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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谈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盈亏平衡与经营安全的影响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关键词】
转型 生产型增值税 型增值税 盈亏平衡点 安全边际率
【论文摘要】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从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征收模式。本文分析了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企业盈亏平衡点销售额及企业经营安全状况的影响,指出增值税改革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空间,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
【论文正文】
浅谈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盈亏平衡与经营安全的影响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从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征收模式。转型后的优势在于,允许企业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更好地体现了的中性原则,同时由于固定资产成本的降低,对企业降低盈亏平衡点及提高盈利空间等产生积极影响。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盈亏平衡点是指企业的经营规模(销售量或销售额)刚好使企业达到不盈不亏的销售状态。该指标提供了防止企业亏损应完成的极限业务量信息,为评价企业未来经营的安全程度,实现盈利创造条件。
假设增值税转型前后只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处理不同,其余各项财务指标处理方法不变。设企业的正常销售收入为y,单位销售价格为p,变动成本为VC,单位变动成本为b,固定成本为F(不含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生产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为D1,其相应的盈亏平衡点销售额为y1;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为D2,其相应的盈亏平衡点销售额为y2,由于消费型增值税下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不包含增值税,所以D1>D2,假设除折旧费用外的其他固定成本F保持不变。那么,生产型增值税环境下的盈亏平衡点销售额为y1=,消费型增值税环境下的盈亏平衡点销售额为y2=,则增值税转型前后盈亏平衡点销售额的变化为y1-y2=,这说明增值税转型后盈亏平衡点降低了,企业的盈利区域变大。
例:某企业年产品销售收入100万元,单位产品价格为60元,单位变动成本为20元,固定成本(不含折旧费用)为20万元,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生产型为46.8万元;消费型为4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期末无残值。根据该例数据计算增值税转型对盈亏平衡点销售额的影响。
从表1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后,盈亏平衡点的销售额都出现了下降,在年销售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亏损数额减小,获利空间更大;不同折旧方法的选择对盈亏平衡点的影响很大,在加速折旧方法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值税转型前后盈亏平衡点销售额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小。
安全边际是指正常销售量或者现有销售量(包括销售量和销售额两种形式)超过盈亏平衡点销售量的差额。安全边际率就是安全边际与现有销售量或正常销售量之比。那么,生产型增值税下的安全边际MS1=y-,安全边际率MR1= ;消费型增值税下的安全边际MS2=y-,安全边际率MR2=,增值税转型后安全边际的变化为MS1-MS2=>0,安全边际率的变化为MR1-MR2==>0,安全边际和安全边际率均大于零,说明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的经营安全状况更好。
评价企业经营安全程度的标准。仍以上例为基础,计算增值税转型对安全边际率的影响。根据表3计算的安全边际率,与表2的安全评价标准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后安全边际率提高了,表明消费型增值税下企业的经营安全程度更高。不同折旧方法的选择对安全边际率的影响很大,在加速折旧方法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安全边际率的影响在各年也是不同的,而且增值税转型前后相比,安全边际率提高的空间越来越小。
综上所述,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盈亏平衡点销售额降低,盈利空间变大;安全边际率提高,企业的经营安全状况变得更好;折旧方法的选择对盈亏平衡点销售额和安全边际率的影响都很大,并且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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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提出先在上海地区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如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行业)适用6%税率。
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在上海的施行,企业的税负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未来中国间接税制改革的方向。本次改革试点仅在个别地区的部分行业实施,必然带来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之间的税制衔接问题。但在以后向其他行业推广时要更多考虑一下相关衔接问题,同时也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税率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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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税制改革中之所以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的制度,是为了保证地方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今天,在地方政府仍然没有形成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又将面临诸多困难,本文将梳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所面临的地方可用财力减少、如何体现税收差异优惠、政府间财政体制重构等问题。
【关键词】增值税改征营业税;财政分权;财政收入
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允许所有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进项税额。目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在酝酿之中,上海改革试点方案已于11月17日落地。方案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并且规定在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在此之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讨论。这一决定终于使增值税改革在政策实践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分税制改革中之所以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的制度,原因在于为了保证地方政府获得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今天,地方政府仍然没有形成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又将如何进行呢?虽然本次试点方案明确规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但这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将增值税推行至全行业,任然面临着很多难题。
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地方可用财力减少的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营业税又是地方政府收入,即便税收收入不变,地方政府收入也会减少75%。基于现实,中央决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暂时搁置了在收入分配上的争议,而优先考虑了增值税制度变革目标,但这并不是长远之计,当试点推向全国,或是要进行增值税立法时,这一分享比例就不得不尘埃落定了,这是增值税扩围将要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此时地方将缺乏能提供稳定收入的主体税种,虽然从理论上,房产税能担当地方主体税种的角色,但我国房产税尚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而呼声很高的资源税也不足以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地方税种的龙头。或者按照现行试点的方案,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那么理论上也存在地方财力小幅缺口弥补问题,是开征新的地方税源,还是加大中央的财政转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现行营业税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九个税目。那么,如果这些项目全面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是统一按现行的标准税率17%征税,还是另设一档税率?如果另设一档税率,税率水平多高合适?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中性税,它不会因生产、经营的内容不同而税负不同,要求的税率档次相对要少。而营业税是行业差别税率,体现着政府对特定行业的扶持和引导。若要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至营业税领域,则必然面临这两种理念的冲突。对此,如何注入产业优惠因子,在扩大征税范围的同时按不同税率征收,以体现对不同行业的优惠策略。若进一步分析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特点,则发现企业所得税的产业导向政策主要集中于优惠领域,而优惠的重点在“创新”和“环保”,比如对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购买研发设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给予优惠;税率优惠重点则在于小型微利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优惠政策具有普适性,但缺乏针对特定行业的优惠、引导政策。
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状况。现行的分税制是中央先行决定与省以下分税,然后是省决定与市以下分税。到后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基层政府失去了最重要的财源。目前其实就是要通过“省管县”的财政体系的调整,来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的财力投入。财力是当务之急,用财政体制,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上的投入,约束县一级财力的滥用。因此,当我们在研究如何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涉及营业税转征增值税的整个财政体制的问题。
从收入的角度来说,五级政府架构违背了“分税种形成不同层级政府收入”的分税制基本规定性,使分税制在收入划分方面得不到最低限度的可行性,与分税分级财政的逐渐到位之间不相容,而三级政府可以实现省以下财政收入的规范划分,解决分税分级体制和现在省以下理不清的财政体制难题;从支出的角度来说,市政府基于政绩的需要,往往集中县财力建设地级市,从而富了一个地级市,穷了诸多县和乡镇,形成“市压县”、“市刮县”的局面。而县在市的行政压力下,又将财政收支的压力,通过层层分解,压到了基层的广大农村,进而使得越往基层地方政府的财政越是困难。因此,现有的财政体制没能较好地对各级政府的事权进行划分,进而导致了县乡两级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必须削弱市级政府的财权甚至取消才能有效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在增值税“扩围”后,为了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损失,一个思路是相应提高增值税的地方分享比例。然而,这显然会进一步加剧现行增值税收入分享体制的弊病。鉴于此,希望能够借着增值税“扩围”这一契机,重新构建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这一体制不应仅仅着眼于提高地方的分享比例,而应该能更为科学、更为合理地在中央和省、省和市、县之间划分收入。但是,建立这样一个新的体制对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一体制中如何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从而获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是增值税“扩围”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分设国、地两套机构是推行分税制的产物,在我国的税收征管系统中,存在国税和地税两套人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如何协调两套系统之间的关系也是这一次上海试点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营业税原来都是地方税务局征的,现在如果一部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话,到底是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征,在征收管理方面还需要协调一下。税务机构“合二为一”,固然能够从根本上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避免“抢税”矛盾,但税务机构将要面临的是减员,还有领导干部的重新配置安排问题也很棘手,这也许才正是国税地税合并的难点之所在。
再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具体操作上如何实施?也需要尝试着去解决。营业税基本上是按营业毛收入征税,不涉及进项扣除,使用普通发票核实收入即可。改征增值税后,情况就会有明显变化,纳税人既要如实核算收入和进项扣除额,还要规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比营业税的管理复杂。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它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多,运费金额小、零星分散,涉及的发票多,属于劳务服务,提供周期短,这便为征管核算带来了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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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团队的优化,是指通过参与企业的业务决策、组织决策,企业文化设计和变革,使企业总体组织高度优化,从组织效率方面促进公司节约成本、增加产出。这是人力效率的组织体现,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深层职能。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人力资源管理要为企业增值服务的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人力资源管理要为企业增值服务
近年来,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高层经理也越来越重视人力资源的作用。但是,在很多企业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即无法说清人力资源部门到底是干什么的,无法说清“人事管理”(Personnel Management)与“人力资源管理”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有何区别。这种混沌看法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来说既是一种伤害,又是一种警示。它提醒我们思考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和价值到底是什么?
“人事管理”之所以演变成“人力资源管理”,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人力资源管理事实上存在着两种职能,分别是行政职能和战略职能。
从行政职能的角度上看,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多属于战术性和行政性的工作,例如组织招聘员工、新员工培训、基本技能的培训、工资的计算与发放、考勤管理、组织文体活动、人事档案管理等等。这些大量的日常工作通常被称之为“人事工作”。由于这部分工作几乎无法从本质上对企业的核心价值产生影响,在一些发达国家,有些公司已经将这部分职能转交给社会上的专业服务公司或顾问人员。
从战略职能的角度上看,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之一,是将企业中的员工视为非常重要的资源,是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就是将这些资源加以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使之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推动力。其常规工作包括制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协助企业进行改组和业务流程的设计、提供公司合并和收购方面的建议、参与提供业务信息与企业竞争、制订人才保留计划、帮助业务人员提升解决难题的能力等等。令人遗憾的是,不少人力资源管理者仅限于履行其行政职能,而忽略了战略职能。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价值,是通过提升员工的效率和组织的效率来实现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只有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结合,并将日常工作融合到业务中去,才能创造自身工作的价值。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为企业的增值服务,为直接创造价值的部门努力创造达成目标的条件,才能赢得相应的尊敬。下面我把自己在这方面的一点儿体会与大家分享。
我所服务的公司尚洋电子是一家以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为主体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在保险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业务方面,它的策略是“以软件为主、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强化优质服务”。但是,在快速成长过程中,像许多高科技企业一样,尚洋公司曾经被人才流失、顶尖人才难以成林、新任主管重业务轻管理等问题所困扰,也曾出现过员工不满、客户抱怨的情况。分析过去几年的经验和失败教训,公司管理层在去年的总结会上达成共识:“客户的需求决定着公司人才的需求,组织与队伍的稳定是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增值的基本保障,良好的人才机制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力资本的增值必须高于财务资本的增值”。于是我们确立了尚洋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战略职能——让客户、股东、员工三方共赢,即“3W原则”(Win-Win-Win)。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则主要围绕着“三个增值,三个满意”这一核心思想进行变革,即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要能使客户增值,使公司增值,使员工增值,目的是要让客户满意,让股东满意,让员工满意。
为实现上述职能和目标,公司加大了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并在人力资源部的人员配备、培训经费、咨询费用、员工薪资福利调整方面予以保证。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开始从发工资、收集简历、选择培训课程等传统的人事管理,重点转移到人力资源开发、提升公司业务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内容上。人力资源部的员工也从日常办公室工作中,体验到了工作中所蕴藏着的高弹性、高含量的业务增值潜力。其主要思想是,通过员工个人的优化工作和组织团队的优化工作,来改善人员和组织的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劳动效率(劳动生产率)。
所谓员工个人的优化,是指通过吸引、保留、激励、发展员工,提升其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使其个人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使业绩不断提高。这被视为人力资源部的日常行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选择(Staffing,人员招聘和调配)、使用(Performance Management , Position Evaluation & Competency Analysis,绩效管理、职位分析与评估、个人能力分析)、培育(Training and Development,培训培养与职业发展)、保留(Compensation and Benefit,报酬和奖励)、行为管理(Policy and HRIS ,员工行为规范与员工信息系统)、企业文化建设(Employee Relation and Motivation,员工关系和员工激励)。
而组织团队的优化,是指通过参与企业的业务决策、组织决策,企业文化设计和变革,使企业总体组织高度优化,从组织效率方面促进公司节约成本、增加产出。这是人力效率的组织体现,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深层职能。相应的工作内容为:人力资源方针制订(HR Direction Setting )、高绩效组织建设(High-Performing Organization)、工作流程改进(Work Process Change)、企业文化建设与变革(Culture Building and Change)。人力资源部在寻找业务伙伴、提供市场信息、建立行业规则、提供建议和外脑咨询方面,扮演穿针引线、相互呼应的角色。例如,人力资源部作为牵头人,组织了两次电子商务行业人事经理联谊会,许多著名的电子商务公司负责人踊跃参加,不仅为规避行业风险、促进有序竞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时也有效地防止了软件开发人员盲目跳槽。
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实施一段时间以后,客户、股东、员工都感到尚洋电子发生了很大变化。尚洋电子的一位销售人员,在给西北的一位保险公司总经理谈起尚洋的发展变化时,这位很有事业心的老总非常感兴趣,希望能得到尚洋在管理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和培训内容。人力资源部立即将相关材料整理给这位老总,并就他所提的问题给予帮助。事后,我们的销售经理很有感慨:“想不到良好的管理不仅作用于内部,还可以赢得客户。”
而在公司内部,经理层也逐渐了解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人力资源管理决不单单是人力资源部的事,而是每一个管理者的事,一线经理(Line Manager)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执行者,并开始主动承担更多的人员管理责任。从今年所做的员工满意度调查来看,“回顾过去的一年,您认为公司取得了哪些变化?”大多数员工把“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与“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和职能大大改善了”并列为前两项成就。从专业顾问公司对客户的调查、公司董事会对企业的评价来看,满意度均有明显提高,公司效益也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如同对待销售、生产、财务部门一样,对人力资源部门的评价也必须以它对企业增加值的贡献为出发点。虽然对人力资源部门效益的定义和衡量不如其他部门那么容易和直接,但仍然是可以做到的。除员工满意度调查、客户调查等方法之外,较为简易的一个办法就是采取其相对顾客的做法。即:将企业内的其他部门、经理人员、员工都视为人力资源部门所服务的“客户”。如果人力资源部门的各种服务有欠缺、太贵或质量太差,那么企业就不得不考虑从外部购买人力资源的服务性劳务。同样的服务,如果外部相对本企业内部更低廉的话,宁可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另一个做法是用企业参照法,即拿本企业工作情况与那些“表现最好”的企业的各项标准进行比较,当然,这需要较丰富的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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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又称为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纳税代理人,通过对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筹划,以税收负担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来达到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
纳税筹划与偷税、骗税、抗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骗税、抗税均属违反税法的行为,而纳税筹划及其后果与税收法理的内在要求一致,它既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影响和削弱税收的各种职能和功能。它是在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优化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往往面临着税负不同的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纳税人可以避重就轻,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企业纳税筹划就是合理、最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现行流转税中的一个重要税种,是大多数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一个主导税种。如何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是我们工商企业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将引用纳税筹划中的变量引进学说和因素分析学说,结合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寻找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空间。
销项税额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销项税额的大小取决于销售额的大小。销售额越大,销项税额就越大,当期的应纳税额就越大。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 (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税法规定,上述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都应当并入销售额计税。但是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税:(1)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这里的条件是指:a.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买方的。(2)自来水公司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3)报刊发行单位委托邮局代办发行的,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可以减去付给邮局的手续费。(4)手机专卖店在销售手机的过程中,代电信部门收取的入网费和话费储蓄。(5)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可以减去旧货物的价款。(6)农村电网改造的过程中收取的附加费。(7)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当期或逾期不超过一年的等等。企业要从这些特殊政策入手,达到缩小销售额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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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开始从发工资、收集简历、选择培训课程等传统的人事管理,重点转移到人力资源开发、提升公司业务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内容上。人力资源部的员工也从日常办公室工作中,体验到了工作中所蕴藏着的高弹性、高含量的业务增值潜力。今天读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论人力资源管理为企业增值的服务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论人力资源管理为企业增值的服务
人才日趋激烈,高层经理也越来越重视人力资源的作用。但是,在很多企业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即无法说清人力资源部门到底是干什么的,无法说清“人事管理”(Personnel Management)与“人力资源管理”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有何区别。这种混沌看法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来说既是一种伤害,又是一种警示。它提醒我们思考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和价值到底是什么?
“人事管理”之所以演变成“人力资源管理”,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人力资源管理事实上存在着两种职能,分别是行政职能和战略职能。
从行政职能的角度上看,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多属于战术性和行政性的工作,例如组织招聘员工、新员工培训、基本技能的培训、工资的计算与发放、考勤管理、组织文体活动、人事档案管理等等。这些大量的日常工作通常被称之为“人事工作”。由于这部分工作几乎无法从本质上对企业的核心价值产生影响,在一些发达国家,有些公司已经将这部分职能转交给社会上的专业服务公司或顾问人员。
从战略职能的角度上看,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之一,是将企业中的员工视为非常重要的资源,是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就是将这些资源加以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使之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推动力。其常规工作包括制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协助企业进行改组和业务流程的设计、提供公司合并和收购方面的建议、参与提供业务信息与企业竞争、制订人才保留计划、帮助业务人员提升解决难题的能力等等。令人遗憾的是,不少人力资源管理者仅限于履行其行政职能,而忽略了战略职能。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价值,是通过提升员工的效率和组织的效率来实现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只有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结合,并将日常工作融合到业务中去,才能创造自身工作的价值。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为企业的增值服务,为直接创造价值的部门努力创造达成目标的条件,才能赢得相应的尊敬。下面我把自己在这方面的一点儿体会与大家分享。
我所服务的公司尚洋电子是一家以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为主体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在保险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业务方面,它的策略是“以软件为主、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强化优质服务”。但是,在快速成长过程中,像许多高科技企业一样,尚洋公司曾经被人才流失、顶尖人才难以成林、新任主管重业务轻管理等问题所困扰,也曾出现过员工不满、客户抱怨的情况。分析过去几年的经验和失败教训,公司管理层在去年的总结会上达成共识:“客户的需求决定着公司人才的需求,组织与队伍的稳定是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增值的基本保障,良好的人才机制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力资本的增值必须高于财务资本的增值”。于是我们确立了尚洋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战略职能——让客户、股东、员工三方共赢,即“3W原则”(Win-Win-Win)。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则主要围绕着“三个增值,三个满意”这一核心思想进行变革,即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要能使客户增值,使公司增值,使员工增值,目的是要让客户满意,让股东满意,让员工满意。
为实现上述职能和目标,公司加大了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并在人力资源部的人员配备、培训经费、咨询费用、员工薪资福利调整方面予以保证。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开始从发工资、收集简历、选择培训课程等传统的人事管理,重点转移到人力资源开发、提升公司业务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内容上。人力资源部的员工也从日常办公室工作中,体验到了工作中所蕴藏着的高弹性、高含量的业务增值潜力。其主要思想是,通过员工个人的优化工作和组织团队的优化工作,来改善人员和组织的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劳动效率(劳动生产率)。
所谓员工个人的优化,是指通过吸引、保留、激励、发展员工,提升其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使其个人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使业绩不断提高。这被视为人力资源部的日常行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选择(Staffing,人员招聘和调配)、使用(Performance Management , Position Evaluation & Competency Analysis,绩效管理、职位分析与评估、个人能力分析)、培育(Training and Development,培训培养与职业发展)、保留(Compensation and Benefit,报酬和奖励)、行为管理(Policy and HRIS ,员工行为规范与员工信息系统)、企业文化建设(Employee Relation and Motivation,员工关系和员工激励)。
而组织团队的优化,是指通过参与企业的业务决策、组织决策,企业文化设计和变革,使企业总体组织高度优化,从组织效率方面促进公司节约成本、增加产出。这是人力效率的组织体现,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深层职能。相应的工作内容为:人力资源方针制订(HR Direction Setting )、高绩效组织建设(High-Performing Organization)、工作流程改进(Work Process Change)、企业文化建设与变革(Culture Building and Change)。人力资源部在寻找业务伙伴、提供市场信息、建立行业规则、提供建议和外脑咨询方面,扮演穿针引线、相互呼应的角色。例如,人力资源部作为牵头人,组织了两次电子商务行业人事经理联谊会,许多着名的电子商务公司负责人踊跃参加,不仅为规避行业风险、促进有序竞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时也有效地防止了软件开发人员盲目跳槽。
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实施一段时间以后,客户、股东、员工都感到尚洋电子发生了很大变化。尚洋电子的一位销售人员,在给西北的一位保险公司总经理谈起尚洋的发展变化时,这位很有事业心的老总非常感兴趣,希望能得到尚洋在管理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和培训内容。人力资源部立即将相关材料整理给这位老总,并就他所提的问题给予帮助。事后,我们的销售经理很有感慨:“想不到良好的管理不仅作用于内部,还可以赢得客户。”
而在公司内部,经理层也逐渐了解到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人力资源管理决不单单是人力资源部的事,而是每一个管理者的事,一线经理(Line Manager)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执行者,并开始主动承担更多的人员管理责任。从今年所做的员工满意度调查来看,“回顾过去的一年,您认为公司取得了哪些变化?”大多数员工把“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与“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和职能大大改善了”并列为前两项成就。从专业顾问公司对客户的调查、公司董事会对企业的评价来看,满意度均有明显提高,公司效益也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如同对待销售、生产、财务部门一样,对人力资源部门的评价也必须以它对企业增加值的贡献为出发点。虽然对人力资源部门效益的定义和衡量不如其他部门那么容易和直接,但仍然是可以做到的。除员工满意度调查、客户调查等方法之外,较为简易的一个办法就是采取其相对顾客的做法。即:将企业内的其他部门、经理人员、员工都视为人力资源部门所服务的“客户”。如果人力资源部门的各种服务有欠缺、太贵或质量太差,那么企业就不得不考虑从外部购买人力资源的服务性劳务。同样的服务,如果外部相对本企业内部更低廉的话,宁可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另一个做法是用企业参照法,即拿本企业工作情况与那些“表现最好”的企业的各项标准进行比较,当然,这需要较丰富的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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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扩大和日益国际化,企业面临激烈的竞争。如果认证企业的内审,只是根据检查大纲提出没有重要价值的不符合项及改进建议项,对于企业是没有价值的。尤其是认真按标准实施并通过认证的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比较高的、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如果还是按照是否满足体系要素的基本要求为标准来内审,这样的内审就失去了意义。企业需要的是能够提出有用的、有价值的审核意见,能够给企业指出影响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薄弱环节,提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以实现产品质量或服务的改进,使得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不断改进和持续有效地运行中,持续不断增进顾客满意,使得企业“增值”。因此,作为比较优秀的企业的管理层,应该在积极认真贯彻标准、重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增值内审。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增值审核”?所谓的“增值审核”实际上是一种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的系统的、有规则的审核,是提高审核有效性和顾客满意的审核。具体体现为减少发生风险、改进对规定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保证、减少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成本、减少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时间、改进对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资金等的管理以及政策指导等方面。“增值审核”的提法首先是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提出的,应向认证的机构提供增值的审核服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国内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中,鲜有机构提出为企业提供“增值审核”服务的,估计未来一段时期内都很难达到。
所以本文作者认为,用“增值内审”来执行“增值审核”的职能,对企业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为此,本文作者就如何使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增值提出几点思考:
首先,企业的管理层,尤其是最高领导者必须认识到增值内审的意义,更应清楚他们的支持是何等的重要。内审原本就是一个涉及到组织的体系的各部门和所有过程的复杂活动,期间会遇到很多现实的困难:例如遇到有些被审部门以工作忙为借口不愿积极配合;或者经审核发现重大需改进的项目,却因得不到财力物力的支持,而错失改进的最佳时机,同时也会使得内审人员的形象受到质疑,很难继续得到被审人员的支持与配合。凡此种种,只有企业的管理层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大力的支持,与内审人员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让内审人员多了解企业高级决策层面的信息,充分肯定内审员的有价值审核结果,增值内审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熟悉体系文件有助于识别法规的要求、加强体系文件的熟悉和组织内各层级执行情况的了解,通过ISO9001各要素评价得出组织的质量管理成熟度。不同成熟度的组织对增值审核的需求可能不同,成熟度低的组织可能存在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改进的需求,甚至需要包括机构、职责分配、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改进建议;而成熟度高的组织则可能需要组织其他各项管理或战略与质量管理体系的结合等建议。内审员可以据此了解未来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预先准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而且通过熟悉体系文件,全面细致地了解组织及其过程,也有助于在审核中评审过程的实施、控制程度。内审员必须充分理解各个过程,并理解这些过程以什么样的顺序和关系运作的基础上,从而能够实现在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同时,提高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也才能够避免所提问题的非系统性,还能为组织提高系统性的解决措施,成为名符其实的“增值内审”。
从某种意义上说,审核队伍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左右着内审增值的效果。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以下简称内审员)在企业内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和改进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担负着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任务,还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改进工作中的业务骨干。一个好的审核员的要求是审核方法、审核思路要对;体系文件和标准要熟、并且能够正确理解;五大工具要懂、会正确应用;要有相关的技术背景;要有很强的沟通能力。为达到内审增值效果,就要注重内审员的选拔、培养和评价工作。企业必须选聘处事公正、具备专门知识与技能、富有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强烈责任感的人担当此任。企业应为内审员提供的相关培训包括:公司战略、运营管理、管理沟通、项目管理等课程、ISO9000:2000 系列标准的培训等。尤其是ISO9004:2000 《组织持续成功的管理――一种质量管理方法》,为企业能在按ISO9001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持续改进和推广而建立,正与“增值”契合。
现场审核是整个内审工作关键性环节,现场获取的客观证据和相关信息,将是评价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和充分性的重要依据。在以往的内审中,内审员将全部的精力用在发现不符合记录评判依据证据上,这种做法无疑造成了与被审人员的一道鸿沟。现在的增值审核对内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审员则应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改进为目的,积极营造良好的审核气氛,努力赢得被审者的全力配合,以获得足够的、真实的信息,降低合理抽样的风险系数,提高发现系统问题的概率。内审员在提出不符合项的同时还必须有价值地改进建议项,这个建议必定要与被审方交流后共同达成。
综上所述,企业的内审员应掌握体系文件,了解其组织的质量管理成熟度;管理层对内审高度关注并对增值内审大力支持;打造素质高、能力强的内审员队伍;内审员能够转变审核理念,以管理者的视角,采用尊重、平等的沟通方式现场审核,增值内审就会为企业的持续改进大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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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业务是保证满足消费者基本通信需求的业务,而增值业务是运营商提供给消费者的更高层次的信息需求。因此,它必须提供更好更周到更多样的服务,符合不同消费群的个性化要求。 增值业务自身特性决定其必然是一种多元化、综合性的捆绑式业务,而不同于语音业务,增值业务是集语音、图片、文字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业务,内容丰富多彩,涉及面广,是多种业务的集成体。增值业务提供的是一系列的业务组合,给用户带来全新的体验。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固定电话网增值业务演进浅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固定电话网增值业务演进浅析全文如下:
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目前固网的增值业务提供形式主要通过智能网、声讯平台、短信平台等为用户提供业务,增值业务的形式主要有:智能业务、声讯业务、固网短信等。业务提供能力主要基于现有网络的能力和用户终端的能力,主要提供灵活的计费能力,对呼叫过程控制的能力,提供信息的能力等。对业务提供的多媒体化、智能化方面还略显不足。
增值业务最主要的特点是与信息相结合,对于信息提供形式的多样化、个性化要求新的增值业务具备如下特点:
业务多媒体化:单纯的话音通信业务在传统通信网中的主导地位逐渐下降,数据业务的比重逐渐提高,如短信、互联网、贺卡、个人定制信息、VOD、电视节目等。而另一项业务如视频通信将成为未来固网通信中的杀手锏应用。这项业务在国内已经有一定的需求,尤其是我国有数量很大的一部分高收入人群,视频通信不但可以迎合他们高消费的欲望,满足好奇心,还可以大大提高ARPU值,拉动带宽需求。在技术上,如前所述,充足的传输带宽、光纤入户、多媒体终端、三网融合等发展趋势,将支撑起未来的以视频通信为主的多媒体通信(信息)业务。
业务的个性化:未来的业务还将向个性化方向发展,用户可以定制自己喜欢的业务,设计适合自己的业务提供方式,选择个性化的终端和人机界面,选择需要的业务种类。总之,提供到用户面前的业务将不是千篇一律的形式,电信业务或许不再仅仅是一种需求,而是一种享受生活的方式。
业务的智能化:移动定位技术可以为用户提供随时、随地,甚至随意的业务。比如当用户途径某个商场时,该商场中优惠打折的消息会显示在用户的手机上。基于定位技术,类似这种“智能”的业务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方便和帮助。
业务的多样化:软交换技术使业务的设计开发者可以基于标准的API接口独立完成,未来的业务开发、升级、实现变得异常容易。随着越来越多的业务开发商进入这一市场,业务种类将非常丰富,业务吸引力也会不断提高。
前面三点主要针对业务的表现形式应具备的各种特点,最后一点是在业务提供方面的能力要求。
提供融合业务:这是业务演进的第一步,用户拥有终端的多元性导致融合业务需求的产生,主要的业务有:一号通、统一账号类、混群CENTREX等。业务实现的主要难点在于业务实现的平台能够同时访问固定电话网用户的数据和小灵通用户数据。
软交换对固网增值业务的影响
软交换是在C4、C5层面引入软交换还没有定论,目前存在的一种看法是:固定运营商引入软交换切入点有可能是,首先在汇接层面引入软交换,并通过网关设备接入端局交换机,随着端局的退网直接用接入网关替换这些端局,扩展软交换的C5应用。本文是基于C5层面引入软交换。随着软交换的引入,带来固定电话网向分组化、多媒体化演进,SIP终端,SIP软终端等新型终端的引入,多媒体业务的实现变得更加快捷,同时使固定用户的漫游成为可能,在业务方面也带来了NGN业务。NGN业务主要指统一的分组网络上融合通信、信息、电子商务和交易等业务,满足多样化、个性化业务需求,在继承的基础上实现与各种业务网络之间的互通,在全网内快速提供新的语音、数据、图像融合业务,NGN业务主要包括:
会话性业务:IM(Instant Messaging即时消息)业务、视频电话、增强型多媒体会话业务、个人路由策略
会议性业务:多媒体会议业务、Web会议业务、实时的电子远程课堂
信息型业务: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互发(点对点、点对多点、多点对点、文字、图象、声音和视频信息)
分配型业务:视频点播VOD、Digital Pay TV、E-Learning
检索型业务:资讯业务、导航信息、基本定位业务、互动型业务
对于现有的PSTN、ISDN以及智能网业务,软交换基本都会保留这些传统业务,并使业务的实现更加充满特色、富于效率。软交换中引入SIP应用服务器,Parlay API的应用,使第三方业务提供商为固定电话网开发业务,使业务提供更加多样。
IMS(IP Multimedia Subsystem)是3GPP在Release5版本提出的支持IP多媒体业务的子系统,它的核心特点是采用SIP和与接入的无关性,目前IMS支持2G和3G的移动接入方式,还不能支持固定接入方式。在网络融合的发展趋势下,3GPP、ETSI和ITU-T都在研究基于IMS的网络融合方案,目的是使IMS成为基于SIP会话的通用平台,同时支持固定和移动的多种接入方式。随着固定电话网的逐步演进 ,固定电话网逐步向IP化,移动化演进,而IMS系统支持固定和移动的多种接入方式,能够好的实现固定网和移动网的融合。
IMS在个人业务实施方面采用比传统网络更加面向用户的方法。借助于IMS,用户可以通过动态关联、以用户数据为中心、业务层独立、并且标准的接入点CSCF访问个人业务。用户在登录或者系统收到发送自用户的请求时,会将CSCF资源动态分配给用户。漫游用户的所有业务都由拜访地的P-CSCF路由到归属地,由归属地的S-CSCF控制用户业务并根据用户签约数据将业务触发到本网AS或者第三方的应用上,从而保障了业务的一致性、简单性,使得用户无论在何处接入,采用何种接入方式均可享受与在归属地一样的业务感受。IMS业务需要用户设备中具备IMS/SIP客户端(包括GUI、业务逻辑、路由和查找发现功能),以便能够与网络侧服务器通信。在用户终端中采用IMS/SIP协议意味着这种体系结构可真正跨越端到端结构。
采用IMS系统实现固网和移动网的融合,对于宽带用户的漫游,鉴权的方式的标准化仍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当今业务发展的趋势,是由单一的业务网络走向融合的多业务网络,固定电话网的增值业务也在逐步走向融合,朝着宽带化、移动化的方向不断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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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增值税主要类型表现为消费型特征,在进行消费型增智慧计算的过程中需要对商品以及劳务销售额采取一次性扣除的办法完成进项税额计算。这一类型的增值税的税基相当于全部消费品的价值,不包括投资品的价值,所以称消费型增值税。最适宜采用规范的发票扣税法,也有利于鼓励投资,加速设备更新,所以被认为是最先进,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一种增值税。大多数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都采用这种增值税。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计算采用购进扣税法,其计税原理如下:增值税从理论上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值或附加值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实行统一的购进扣税法,又叫发票扣税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对于购货企业而言,购进的货物已纳的税额能否得到抵扣,主要取决于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前阶段,我国在进行增值税会计工作方面,主要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与经营并未能够获得合法扣税平局的增值部分符合要求的进行处理。除此之外,针对符合相关扣税规定的例如海关进口增值税专项缴款证明方面的增值税则采用专门的途径进行征收。通常情况下,纳税人通过获得资产并向销货一方支付款项当中就已经包含了买价、采购费用以及增值税部分。根据我国对会计增值税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企业资产买价以及采购费用直接计入到存货成本当中,在进行产品购买的过程中就已经将增值税进行税额完成支付。这种行为主要表现的是企业进购资产的过程中已经将允许折扣的增值部分从成本当中被除掉。
通过跨级处理方式获得相关扣税凭据的纳税人从账面当中只能够反映税收实际总量的部分内容。因此,这种方式的税收属于违背历史成本要求,因此需要通过结合实际支付全价情况进行支付。当前,我国在增值税会计处理过程中采用的主要方法是以购入方完成对税项的支付为主,并在此基础上对抵扣部分增值税采用相应补偿。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采用这种方式征税能够有利于国家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当前我国增值税会计进行税收处理的主要思路与方式包括几个方面:首先,需要确定企业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确保两者之间能够得到匹配。并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企业缴纳增值税。
其次,基于当前增值税核算操作模式,在确定销项税额时需要依照权责发生原则对销项税额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需要确定的情况下相关原则需要进一步的认定,进项税额方面需要计算时则需要通过购货成本并非是消耗成本进行推算。为此,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生产材料的进购并不一定要在当期完全消耗掉,对当期无法消耗掉且已经完工之后,其也不一定能够被完全销售。也就是说企业当期进购的材料不一定会在当前所有产品成本当中,这就会造成企业针对销项企业当期确认的销项税额与当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并非因销售而实际应当承担的税负,也就违背了财务会计的配比原则。
目前我国的损益表中,只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没有增值税费用。由于增值税不能作为费用进入损益表,企业获得利润的过程无法完整再现,报表使用人无法确知增值税对本期损益的影响程度,违反了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理解性,我们应当在把增值税税负归集为一项费用,使其反映在利润表中。
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需要进购存货以及固定资产,因此,在进购的过程中无需考虑是否获得了增值税合法扣税凭据都应当根据实际支付价格支付。企业在后的了增值税合法凭证之后,同时能够在合理时间进行申报抵扣需要交纳应交税费增值部分。
“增值税费用”科目借方主要以本期会计销售收入的实际销项税额进行登记,并结合税法规定调整的销项税额统一登记;该项目贷方则主要以本期会计销售成本进行税额进行登记,同时依照税法规定的销售货物成本进项税额予以登记。另外借方期末余额主要是指企业本期所产生的增值税费用。期末,企业本期余额要全部转到“本年利润”中,在成转入行为后无余额。在对销售收入明确确认时,要结合销售收入中销项税额,借记“增值税费用”,贷记“应交增值税”科目。在对销售成本实现结转过程中,要对销售成本包括的进项税额借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增值税费用”科目。
设置“增值税费用”科目其账户核算包括以下两个方面性质:其一,主要根据当期会计销售收入以及销售成本,在统一计算后得出的会计意义角度的增值税费用;其二,主要是针对税会差异调整中根据税法内容完成的纳税调整增值税费用。
从上述分析可知“增值税费用”科目期末余额核算主要是指企业本期增值税费用,是对增值税会计内涵的直接体现。“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主要是指本期需要上交的增值税,直接是对税收法规的体现。在对会计报表编制过程中,要结合以上理论,即销项税归到销售收入中,进项税轨道存货成本中,由此来看增值税要作为一项费用调整到利润表中。可以将“增值税费用”科目在营业利润前增加。另外,调整资产负债表可以设置“递延进项税额”项目,属于资产类;设置“递延销项税额”项目,属于负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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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克服增值税免税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各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在改革过程中呈现出如下趋势:征收范围在逐渐扩大,免税范围在逐渐缩小。目前,越来越多的行业被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与此同时,原有的免税行业根据新的情况被重新评估,因而不断从免税行业中剔除。例如,文化、邮政和广播电视等行业在有些国家已经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竞争性。在这样的情 况下,就需要重新评估对这些行业免税的合理性。欧盟在2010年已经开始了相关评估工作的筹划,国际经验表明,应谨慎选择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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