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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间的异速增长系数开始超过均衡的监界值,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这表明,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不协调问题越来越严重,土地城镇化增长的速度超过城镇人口增长对其产生的需求,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的模式。实证研究结果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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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测定与影响因素研究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面临重大结构性调整,推动经济增长的引擎需要由依靠外需转为依靠内需。城镇化作为国家扩大内需的重要战略手段,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关乎中国未来经济能否长期健康发展。城镇化,一方面是指城市面积的对外扩张和城镇化量的增加,即土地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城镇化也指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城镇定居人口数量和规模的增加,即人口城镇化。土地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作为城镇化的两个重要方面,能否协调发展,决定着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可持续性。当前,国内外对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例如:孙海鸣(2005)指出,我国不合理的行政规划造成了中小城市过多,大城市偏少,而中小城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对人口的吸纳能力有限,使得我国人口城镇化发展滞后[1];周飞舟(2006)认为,当前我国的财税体系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依靠“土地财政”来支持地方政府日益增长的财政支出,从而造成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问题[2];郑有国(2011)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秉持的地方政府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地方政府为了提高经济增长速度不得不以廉价的土地作为吸引投资的筹码,从而造成了以工业园区发展为代表的土地城镇化的过热势头[3];姚士谋(2012)、李子联(2013)分别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制度、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土地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衡的原因[4-5]。
综上所述,现有的研究大多基于理论和经验的判断,缺少实证研究的支持,学理分析不足。鉴于此,本文首先通过构建异速生长模型对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进行实证分析;其次,从外在和内在的制度机制角度,探寻造成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失衡的原因;最后,根据前文的分析提出相应的结论和对策建议。
二、我国人口与土地镇化协调性模型设定
我们引用异速生长模型(allometric growth mode),分析当前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的协调性关系[6]。异速生长是指系统的某个局部与整体的几何测度关系:一个局部的相对增长率与系统或其另外一个局部的相对增长率有恒定的比值。
Naroll和Bertalanffgy(1973)最早将异速生长模型用于研究城乡人口变化的对数线性关系[6]。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学者引入异速增长模型,用于研究城镇化体系及体系中两要素相互之间的关系。异速生长模型的数学表达式为:
其中:y为子系统的某种测定或整体的局部;x为整体的另一个局部或整体与子系统的某种测定;参数b为标度因子,或称为异速生长系数,是y与x各自增长率的比值。运用数学变换可以将上述异速生长模型转换为幂函数形式:y(t)=ax(t)b,当y(t)表示城镇建成区面积的时间序列,x(t)表示城镇人口数量的时间序列,转变后的异速生长模型就是两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动态关系评价模型。根据遍历性公理,也可将时间序列的动态评价模型转变成空间评价模型:y(k)=ax(k)b,此时y(k)和x(k)分别表示在同一时期内k个不同城镇的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的序列。
异速生长模型的关键问题是判定异速生长系数b的值。关于b值的确定,理论界早有研究,在计算方法上学术界已达成共识,认为异速生长系数值取决于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二者维数的商。Nordbeck(1995)在早期的研究中认为,城镇面积是二维变量,城镇人口数量是三维变量,得出异速生长系数b的临界值为2/3。当b=2/3时,城镇面积的增长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相等,此时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最为协调;当b>2/3时,为正异速增长情形,此时,城镇面积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不协调,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当b<2/3时,为负异速增长情形,此时,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建成区面积的扩张速度,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同样处于不协调状态,表现为土地城镇化滞后型。
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后来的学者将分形概念引入模型,认为异速生长系数b的值等于城镇面积与城镇人口二者分形维数的商(White and Engelen(1993)[7],Batty(1998))[8]。根据分形概念确定的b的临界值为085。同样,当b=085时,城镇面积的增长与城镇人口需求的增长相一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反之,则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b>085)或土地城镇化滞后型(b<085)。根据多个不同国家的研究结论表明:异速生长系数b的临界值为085要优于2/3。从数值上看082大于2/3小于1,以其为标准既不会过窄,也不会过宽。因此,本文选择085作为异速生长系数b的临界值,以其作为判断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协调性关系的标准。具体判断标准见表1:
(一)总体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的实证分析
运用2001-2012年间,我国576个县级以上城镇的建成区面积和城区人口数据,构建我国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异速生长模型,对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协调性进行实证研究。
2001-2012年,我国576个县级以上城镇总体的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的异速生长系数b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明显看出,2005年之前,我国各年的异速增长系数均小于本文设定的临界值085,为负异速性增长。从理论上讲,这表明2005年之前,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的速度小于城镇人口增长对城镇面积的需求,城市用地偏少。从异数生长系数的具体数值上看,2005年之前,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虽然处于负异速增长的不协调状态,但在此期间的b值与临界值085比较接近,说明这一时期内我国整体上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规模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
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间的异速增长系数开始超过均衡的监界值,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这表明,从2005年以后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不协调问题越来越严重,土地城镇化增长的速度超过城镇人口增长对其产生的需求,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型的模式。实证研究结果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符合。
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过于粗放,新城区和开发区建设缺少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盲目建设现象严重,导致大量新城区建成后处于长期闲置状态,人口入住率极低,各地均出现了所谓的空城或鬼城现象。从实证研究结果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城镇总体的异速生长系数呈震荡上升的趋势,在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合理解决好我国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不协调问题,否则城镇化的发展将走向不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不同规模城市的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分析
按照城市的人口数量对我国县级以上城市进行分类,市区非农业人口在2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在100-200万之间的为特大城市;市区非农业人口在50-100万之间的为大城市;20-50万之间的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我们将各年不同规模城市作为整体,分别对各不同规模城市的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按照异速生长模型设定的幂函数形式进行拟合,得到不同规模城市历年的异速生长系数值,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不同规模城市之间的异速生长系数差异明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口在2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在2007年之间异速生长系数一直高于临界值085,呈正异速生长。说明在此之前我国超大城市土地城镇化的扩张幅度大于人口增加的需求;同时,从2004年开始,超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由递增转为递减,说明随着人口不断向超大城市的流动,城市的面积扩张与人口增长逐渐趋于协调。但是,自2007年之后,随着人口进一步流入超大城市,这些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与临界值的差距开始拉大,城市面积的扩张越来越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
2特大城市的异速增长系数在此期间一直处于递增的状态。在2002年之前,我国特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临界值以下,但是,在2003年后,异速生长系数始终处于临界值的上方。更值得注意的一个特点是,2003年之后,特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的平均值达到了1064,突破了1,说明我国特大城市建成区面积超需求扩张问题十分严重,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严重失衡。
3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2006年之前均超过了1,表明2006年之前,我国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扩张迅速,超过了大城市城区人口的增长速度,并且土地与人口之间关系的失衡十分严重。2007年开始,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逐渐向临界值回归,城市面积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失衡关系得到缓解。
4人口在20万到50万之间的中等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样本期间内一直处于递增态势,并且除2002年之外,全部都处于异速生长系速临界值的上方。说明中等城市的土地城镇化扩张的速度一直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从具体数值上看,中等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在2005年之后一直维持在1以上,突破了城市用地超需求扩张的合理范围,土地城镇化过快,表现为严重的人口滞后型城镇化。
5小城市异速生长系数呈震荡上升的趋势。人口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大多数是县级城市,与地级以上的大中型城市相比,县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发展缓慢,异速生长系数长期处于临界值以下,并且在2005年之前一直低于08,突破了异速生长系数的下限。说明在此之前,我国县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扩张严重,不能满足不断增加的城镇人口的需求,表现为严重的土地城镇化滞后型。
从2002年开始,县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开始增长,到2006年左右,基本接近临界值水平,土地城镇化不能满足人口城镇化的状况得到了缓解,二者处于相对协调的状态。但是,从2008年开始,县级城市的异速生长系数超过了临界值,并一直处于其上方,县级城市开始出现了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
总体来说,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均存在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其中,值得关注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超大城市由于其独特的政治、经济和区位优势吸引着大量人口的流入。近年来,土地城镇化过快的现象发生了一定的逆转。人口的过度拥入,导致超大城市出现了土地滞后型的城镇化。二是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过快的土地城镇化。近年来,100万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开始了城市建设的快速扩张期,新城区、开发区大量上马,在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特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与城镇人口数量之间关系的失衡越来越严重。作为地区型中心城市,特大城市虽然对区域内的比较有吸引力,但对区域外人口的吸引力远不如超大城市。
因此,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后,能否得到足够人口的填充,将是特大城市城镇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小城镇土地城镇化过快的问题。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近年来,地方中小城市也开始了大规模的造城运动。在我国当前的政府主导型资源配置体系下,中小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是极为有限的,在中小城市的发展中如果不能合理协调城市建设与人口增长的关系,结果必然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城镇化的泡沫,影响城镇化的可持续长远发展。
(三)不同区域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分析
按照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通常将我国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部分。从经济发展角度,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明显,东部地区的人均GDP已经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中西部部分省份的经济发展仍十分落后。在城镇化发展方面,东、中、西部同样存在着明显的差距。2012年,东部地区平均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1%,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只有47%和43%。
为此,本文将分析我国不同区域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协调关系。以《2001-2012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不同区域的县及县级以上城市作为样本,共计663个样本。其中,东部地区265个样本,中部地区234个样本,西部地区164个样本。通过构建异速生长模型,分别对各年不同区域城市的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按照异速生长模型设定的幂函数形式进行拟合,得到的实证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城市历年的异速增长系数最高,始终处于均衡的临界值085以上,说明东部地区城市面积扩张超过了人口增长的需要,土地城镇化的速度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中部地区在2003年之前城市的异速增长系数在08以下,建成区面积不能满足城镇人口增长的需求,2003年之后情况有所改观,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处于基本协调的状态,但从2005年之后,中部地区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张速度开始加快,土地城镇化高于人口城镇化的失衡问题开始突显;西部地区的城市建设也落后于中东部地区。从实证研究的结果看,自2009年以来,西部地区土地城镇化速度加快,人口城镇化开始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
从前文的实证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当前,我国不论从总体上还是分区域亦或是从不同城市规模角度看,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衡问题都十分严重,而失衡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城市建设面积的扩张速度过快,超过了城镇人口增长引起的土地需求增加,即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
(一)外在制度的影响
二元土地制度是对农村和城市土地所有权的不同规定,即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全部为国家所有,不同的土地权属决定了不同的土地市场。现有的法律规定,农业用地要想转为非农用地进入市场进行流转,必须先将土地的所有权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国家所有制,地方政府作为土地所有权转换的唯一权利人,垄断了非农用地的供给,占有了土地转换过程中的绝大部分价差收益。二元土地制度的存在,强化了地方政府在城市空间扩张上的动力,成为土地城镇化过快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1994年,中国的分税制改革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财权,增加了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等使得地方政府的预算内收入难以支撑大量的行政和建设支出,使得地方政府只有依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来维持政府运转。当前,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仍是以GDP作为标准,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增长,需要大量的投入,而现有的财税体系,使得地方政府只能依靠土地作为财政收入的来源,土地的城镇化运动,不仅解决了政府拉动经济增长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大规模的造城运动带来的一系列投资也带动了经济的增长,对地方政府而言可谓一举两得。
二元土地制度和以分税制为主要形式的现有财税体系,是影响土地城镇化过快的制度因素,但并不能够解释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现象。当前的研究成果,对于人口城镇化滞后原因的制度解释主要是从户籍制度方面进行。建国初期我国实行了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发展模式,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在这一背景下为了解决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问题,国家实行了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限制大城市的发展和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并在1958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的实行,使得居民的户口与其所能接受的科教、卫生、医疗、就业等紧密联系在一起。人为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得农村居民不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福利,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没有基本的居住、子女就学、医疗等基础的社会保障支持,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向城镇的转移,使得人口城镇化速度进展缓慢。
(二)内在机制的影响
探寻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内在机制还需从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切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方式一直表现为投资驱动型,三十多年间资本累积的速度不断加快。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从1978年到2012年,中国的资本形成率由382%迅速上升到506%,资本积累的速度约是同期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投资增长带来的资本积累增加的前提是要保持较高的资本边际收益水平,这也是维持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必要条件。
在最终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为了保持较高的资本边际收益水平,政府只能通过对生产的上游资源的控制,人为压低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达到提高资本边际收益的目的。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工业投资对原材料产地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使得工业投资的区域替代性增强,各地方政府争夺投资资本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大幅降低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有些地方甚至不惜以零地价或负地价的形式向投资商提供土地。政府对工业用地的低价供应,是对资本积累的补贴,造成了全国各地区不断出现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新城区,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土地城镇化速度越来越高。
为了弥补工业用地出让方面的财政收入损失,地方政府采取了不断抬高住宅用地的价格策略,形成了中国独有的低工业用地价格、高住宅用地价格的土地价格双轨制。近年来,各大城市不断出现的“地王”现象,就是对这一问题的最好证明。住宅用地价格的不断攀升,导致了房价的不断上涨,结果是农村居民迁入城市的成本增加,严重阻碍了人口城镇化的速度。
运用异速生长模型对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进行实证测定的结果表明:自2005年后,我国总体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性出现失衡,表现为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对不同规模城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性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近十年来,土地城镇化过快的现象开始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从不同区域看,东部地区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问题最严重,其次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造成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失衡的原因,除了现行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财税制度等外在的制度因素外,我国地方政府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基于前文的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现有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和财税体制在制度层面上造成了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的失衡,需要中央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对现有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革。其中,土地制度上,要限制地方政府的征地权,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保障人口城镇化过程中公共福利的均等化;财税体制的改革,要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权,避免地方政府的土地城镇化冲动。
2限制超大城市,合理发展中小城市。
前文的研究表明,超大城市已出现人口城镇化快于土地城镇化的问题,超大城市由于拥有较多的政治、经济特权吸引着人口不断地流入,“大城市病”已开始显现。因此,应对大城市的发展加以限制,给予中小城市更多的权利,鼓励中小城市发展,使人口流动向中小城市转移。在缓解超大城市人口压力的同时,也解决了中小城市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问题。
3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城镇化发展的资金缺口较大。
我国城镇化发展以政府为主导,由于缺少资金,不得不以土地出让金作为筹资的源泉,带来的后果则是土地城镇化的过度发展;同时,由于缺少资金,导致地方政府不得不减少在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造成了人口城镇化的滞后。因此,为了缓解城镇化建设中的资金缺口,要在政府主导下,充分调动民间资金和民营企业参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国外城镇化发展历程证明,公私合营的PPP模式,对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不仅可以缓解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而且对于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流动,减少对资本市场冲击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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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城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口城镇化特征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口城镇化特征分析
“小康社会”是由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规划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时提出的战略构想。随着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其内涵和意义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在20世纪末基本实现“小康”的情况下,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共十七大报告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中共又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更是强调城镇化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即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人口城镇化水平为52.57%,这是数千年来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业人口,达到50%以上;这是中国城市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继工业化、市场化之后,城市化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引擎。
按照城镇化的基本理论可以认为,我国在2012年已经基本实现了人口的城镇化,而甘肃省2012年城镇人口的比重仅为38.75%,远远滞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本研究主要拟对甘肃省全面小康进程中的人口城镇化进行比较研究,就这一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使人口城镇化真正成为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助推力、全面小康的主要渠道和扩大内需的主要载体。
人口城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人口城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城镇化。城镇化主要是伴随着现代工业发展和分工细化而产生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两部分人口,一部分人口在行政建制的市和镇生活以及向这些地方迁移,另一部分人口脱离了直接农业活动向集镇的流动。这种迁移和流动,势必要求整个社会健全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的城镇居住、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并同时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和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城镇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而所有的这些,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人口城镇化是推进城镇化战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缩小城乡差别、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推进城镇化进程,有助于实现“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必须推进城镇化。
推动城镇化进程有助于打破现存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提高城镇人口比重,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工农差别与城乡差别,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人口城镇化是推动经济增长、释放内需潜力的重要途径
人口的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迟福林(2012)教授认为,未来10年左右,通过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人口城镇化率有望达到50%以上,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将有望达到45万―50万亿元左右,居民消费率将达到50%左右,最终消费率达到60%左右。这样,将基本形成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格局。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这里所谓的城镇和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2012年,甘肃省城镇人口为998.80万人,占38.75%,参照全面小康≥60的标准,其实现程度为64.58%;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城镇人口所占比重的24.01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4.74个百分点,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40%上升到2012年的64.58%。目前,甘肃省人口城镇化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人口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21.31个百分点。
(二)人口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差距进一步扩大
2012年,全国人口城镇化率为52.57%,甘肃省人口城镇化率为38.75%,低于全国13.82个百分点;从纵向来看,甘肃省的城镇化水平与全国的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2.21个百分点,到2012年,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相差扩大到13.82个百分点,与全国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三)人口城镇化水平低于西部平均水平,在西部地区排名靠后
甘肃省人口城镇化水平低于西部平均水平,2012年比西部平均水平低5.51个百分点,比西部12省(市)中人口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内蒙古低18.99个百分点,比最低的西藏高出16.00个百分点,在西部12省(市)中仅高于贵州和西藏,排名倒数第三位。 (四)各市州人口城镇化水平差异较大,实现程度参差不齐
甘肃省各市州的人口城镇化水平,在14个市(州)中人口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嘉峪关为93.3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4.62个百分点,其全面小康人口城镇化的实现程度为100%;人口城镇化水平最低的陇南市其城镇人口所占比重仅为23.37,比甘肃省平均水平低15.38个百分点,比最高的嘉峪关低70.00个百分点,全面小康城镇化实现程度仅为38.95,差异较大;另外,在全面小康该指标的实现程度上,14个市(州)中,位于全省平均水平之上的仅仅有5个,即嘉峪关、兰州、金昌、酒泉和白银,其余的9个均处于平均水平之下,可以看出,各市州人口城镇化水平差异较大,实现程度参差不齐。
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正确的方向就是新型城镇化,把发展质量摆在突出位置,把握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等基本原则,才能不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十二五”是甘肃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甘肃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中也要求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打造陇东、河西两大能源基地,突出产业优势,构建各具特色的组团式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推进全面城镇化,促进全面小康的实现。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发挥中心经济区“增长极”作用
根据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结果,2012年,甘肃省有城镇人口超过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2个(兰州市和天水市),人口50万―100万人的中等城市8个(天水市),人口5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4个,大中小城市的比例为2:8:4,无特大城市。
根据实际情况,甘肃省的城镇化建设要继续采取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四个层次城镇体系协调发展的道路,在“一体两翼”区域发展战略的指导下,继续实施“都市圈带动”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突出发挥“兰白经济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使其成为转移农村人口的主渠道,努力构筑起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农村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二)进一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注重城镇化“质”的内涵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最基本的是要做好三个平等,即身份平等、机会平等和发展平等。在继兰州市取消农业户口之后,有规划、有步骤、分区域地取消农业户口限制,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身份的平等;注重城镇化“质”的内涵,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的平等化,重点保障农民和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公共就业机会以及社会保障权、自由迁徙权,尽快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所在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之中,真正的将“农民”变为“市民”,实现“同城人同待遇”。
(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加强城市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人口的城镇化必然要求有相配套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据相关资料显示,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建设资金缺口约为11.7万亿元[7],所以,仅靠政府的投资远远不足。对于甘肃省来讲,应在充分运用开发性金融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投融资支持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拓宽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城市建设;同时,以人为本,突出城市的“人性化”管理,坚持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用地的集约化水平,弘扬城市文化,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律体系,保证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真正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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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则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确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理财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下,老年人若做不好理财规划,安度晚年将难以保证。本文梳理出老年人理财存在抗风险能力弱、规划不合理、理财不专业等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理财;安度晚年
【Abstract】In an ageing society, without a good financial planning, the aged can’t enjoy themselves. This article analyzes some problems the aged may have when making a financial planning such as poor ability to withstand risks, irrational planning, unprofessional planning and then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Key words】Ageing population; The financial planning of the aged; Secure old age
目前,世界各国面临一个共同的课题:人口老龄化。按照联合国的标准是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是65岁老人占总人口达到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60岁以上老年人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我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还在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预测2050年将突破4亿,老年人口占比将达31.2%,[1]我国将进入严重老龄化。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人口老龄化进程速度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不同步,我国已经进入典型的“未富先老”型社会阶段。近年来我国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而存款一直保持低利率,造成居民储蓄负利率,对以储蓄为主的老年人影响最大。“老有所养”是每个老年人对退休后生活的最基本要求,面对收入减少和养老费用的逐年增加的双重压力,老年人若做不好理财规划,安度晚年将难以保证。
1.1 保证安全性
根据“100-年龄”的个人风险投资比例法则,老年人的年龄越大能承受的风险就越低。再加上老年人年事已高,通过社会劳动获得大额收入的可能性很低,自身积蓄并不是很丰厚,退休金也相对有限,所以,老年人可以用于理财的资金并不多,一旦投资失败,会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因此,老年人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就至关重要了。
1.2 注重流动性
由于生理机能逐步衰退,意外、医疗保健等支出大笔增加,另外还有子女的婚嫁费用、应急之需的意外支出等,老年人理财一定要注重资金的流动性。做好投资预算,理性选择适合老年人的理财方式,切不可盲目追逐高收益,而将急用和日常家用的资金用于流动性差、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投资。
1.3 坚持分散性
老年人在留足生活日常开销及一部分应急款后,可以选择不同的理财产品。老年人理财要以一些低风险产品为主,如定期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对稳定的现金流入如退休金可做一些定投;可以把一些近期闲置资金作中期投资;对有一定风险承担能力的老年人也可购买一些债券基金等;而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且有丰富的炒股经验的老年人,也可以投资一些股票,即有机会收获高收益,又可以活动头脑延缓身体器官的衰老。对一些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的新潮老人,也可以做一些互联网理财。[2]
2.1 抗风险能力弱
老年人身体状况、生理状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衰退,其体能、精力都无法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自身积蓄并不雄厚,退休金又十分有限,收入增长下降,然而用于医疗保健、养老的刚性支出却在不断增加,所以老年人可用于理财的资金较为有限,抗风险能力弱。一旦投资失败,出现亏损,会严重影响其老年生活质量。
高难度的投资理财活动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对身体素质要求也很高,理财中盈亏的瞬间转换和业绩频繁的波动对老年人心理冲击巨大。盈利产生的过度兴奋和亏损带来的严苛自责都对老年人的身体和心理产生长期的、巨大的影响,甚至使一些老年人长期失眠,尤其对那些有高血压、心脏疾病的老年人造成的影响更大。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抗风险能力较弱。
2.2 规划不合理
老年人在投资理财方面属于极度的风险厌恶型,一方面在心理上难以承受本金损失带来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投资亏损也会严重影响退休的生活质量。所以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多以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为主,例如定期存款、国债等,而对风险较大的理财产品、基金、股票等比较排斥。例如有些老年人为了获取较高的利息回报,选择三年期和五年期的定期存款,但老年人由于年级大,身体变化难以预测,遇到疾病、意外等急需用钱的突发事件,这些定期存款未到期,取出来又只能按活期算,导致损失利息收入,根本没起到实际的理财作用。
2.3 理财不专业
理财知识系统博大精深,理财市场瞬息万变,理财工具多种多样的,不仅要有理论知识的学习积累和实战经验的摸索总结,还要有良好的悟性,才能在理财市场长袖善舞、游刃有余、应对自如,而大多数老年人不具备这一能力。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近几年才快速发展,理财知识更新很快,新的理财产品不断涌现,理财方式、渠道层出不穷,理财市场信息瞬息万变。老年人学习能力较弱,接受理解能力较差、反应速度较慢,这些都影响了老年人的理财技能的提高。
老年人理财服务也不够专业。国外专业的理财师选拔都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不仅要高学历,还要经过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才能上岗。国外的理财师都是行业的精英,受到社会的尊敬。由于我国理财师认证起步较晚,加上门槛较低,部分理财师其实就是业务员,只要有人脉资源,能够招揽客户,带来业绩就行,对学历、专业素养等都没有严格的要求。老年人在不专业的理财师的指导下理财,让老年人承担了巨大的风险。 2.4 易跟风
老年人由于年事已高,在生理上难免出现视力衰退,听觉迟钝,思维不那么灵敏,对于市场上瞬息万变的理财信息和资讯结束不全面、理解不到位。老年人理财往往缺乏主见,喜欢跟风,人云亦云。听说银行新推出国债,老年人一大早就开始扎堆排队购买;或是趁着买菜、逛街的功夫,逛到证券营业大厅看股票走势和变化,买卖股票经常是靠听小道消息;听业务员三言两语的片面介绍后,立马被购买了那些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甚至买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这款理财产品收益率高。
2.5 门槛高进入难
目前收益率较高的信托、外汇、券商集合等理财产品,均设置了较高的投资门槛,高门槛挡住了老年人理财路。如信托产品,一般每份投资起点为5万元;外汇理财每份最低为1000美元;人民币理财每份最低1万元。对其他投资者而言,这样的门槛并不算高。但对退休后收入有限,积蓄不多、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老年人来说,无疑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高的门槛。
3.1 树立积极的理财观念
传统观念认为老年人应颐养天年,理财这种事情不是老年人做的。进入老龄化社会后,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意识到“养儿防老”已经过时了,养老问题要靠老年人自己解决。现在社会年轻人自身压力大,赡养老人的能力较弱,还有一些年轻人成了啃老族。老年人的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甚至有些老年人退休后还打算要接济子女,要为子孙留下一笔财富。老年人的理财意识明显增强了。当然尽责的理财机构也有义务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走进社区,走近老人,为老年人提供舒心、简便的理财服务。
3.2 科学合理的理财规划
理财规划应包括消费支出规划、保险规划、投资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等方面。老年人首先是安排好当前自己的退休生活;其次是规划好未来的生活;最后是规划好家人的生活。可见,老年人理财不是简单的做一项划算的投资或者找到一个挣钱的项目,而是一个系统性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理财规划后,就要严格按规划的思路和步骤进行。老年人要将日常收支进行分类,切合实际地把各项生活安排好,各项开支要做到心中有数,切不可为了理财而节衣缩食。老年人可以通过建立理财账簿进行。理财账可分为日常开销账和理财备忘账两种。日常开销账分收入、支出、结余三栏,每月的收入计入收入栏下,支出记计入支出栏下,大额的支出要备注清楚事由。每日都要计清楚,每周汇总一次,每月结账一次,看看该月是结余还是超支,并分析原因。备忘账是把家庭所有资产分类加以记录,方便老年人保管和查找。由于老年人记性不好,所以备忘账很重要。
3.3 选择适合的理财组合
理财就是要实现财富的积累。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选择各类理财产品、各种理财手段,实现最优的增值。老年人要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合理分配可支配资产,满足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争取资产增值的最大化。
老年人理财要以稳健为先,首先要留足日常生活必需的现金,另外还要准备足额的意外和医疗等不确定的不时之需。因此,老年人最好以银行活期存款来满足日常生活的资金需要;以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存款等流动性较强的投资来准备不时之需;以开放式基金是不错的选择。大型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都是拥有丰富经验的投资专家,通过资产组合投资,降低了投资风险,获得较大的回报。理财期限主要以三个月至一年为宜,以保证资产的流动性。投资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应问清楚是否能提前支取及相关手续,如果提前支取可能造成的损失,自己能不能承受。
3.4 提升理财能力
老年人应有针对性地学习一些理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理财打好基础。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进行一些稳健型投资,将风险控制在自身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又可适当增加收益。切忌偏听偏信高收益的产品,或者盲目跟风。由于学习能力的减弱,短时间内大幅提高老年人的理财技能也是不太现实。老年人可以到正规的理财机构请专业的理财师帮忙,虽需承担一定的顾问费用,但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老年人一旦有理财的意愿,可以找自己信得过的理财顾问帮忙,制定出合理的理财规划。
3.5 合法保障自身利益
社会上关于老年人理财的民事纠纷比较常见,老年人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利益。老年人年事已高,对理财信息缺乏辨识度,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老年人这一弱点,误导甚至欺诈老年人,诱使其投资与本身需求不相符的理财产品,甚至造成老年投资者血本无归。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加大处罚力度,保障老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一般不太清楚理财专家介绍的理财产品的投资渠道、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等概念,但对理财资金的本金安全、流动性及年限较为敏感。理财师应该进行简明扼要的介绍,通俗易懂的讲解,具体形象的解释。理财师要负责任地为老年客户着想,关心老年客户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合理的理财建议。做好老年客户的理财规划需求研究,寻找老年客户的真实需求,深入挖掘其近期需求与远期目标,再推介其适合的理财产品,避免日后的纠纷。
3.6 尝试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是近年最热的金融话题,老年人对互联网理财这一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弱,但也可以尝试。老年人理财对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都有较高的要求,余额宝这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就能很好的满足。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够得到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像使用支付宝余额一样方便。余额宝本质是天弘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本金安全、风险很小,门槛低、流动性又好,收益率是活期存款十几倍,老年人可以适当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老年人通过互联网理财将成为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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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区农牧村资源承载力普遍低于半农半牧区,同时,牧区人地压力高于半农半牧区;从中心城镇人口容量和人口城镇化来看,牧区中心城镇人口容量可以满足未来城镇化的要求,而半农半牧中心城镇人口容量与未来全县的城镇总人口量差距较大.依据各县(市)资源承载力和人口分布特点,确定以中心城镇为核心的合理的城镇化策略,提高中心城镇的综合发展能力,加强城镇特色化建设,提高农牧区人口素质是甘南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析西部半农半牧区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路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西部半农半牧地区的多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区,具有生态地位特殊、民族关系复杂性、民族文化多样、人稀地广等特点, 城镇化道路不同于其他地区,实现新型城镇化具有投入大、困难多、情况复杂等特点,城镇化效益相对其他地区不明显。如何科学实现西部半农半牧地区城镇化,切实提高整个西部半农半牧地区的社会发展指数和牧民的国民幸福指数,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将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为研究对象,总结西部半农半牧地区城镇化的一般规律,为其他地区城镇化提供借鉴。
【关键词】西部民族牧区 现代化 可持续 牧区城镇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2013年12月12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首次在北京举行,提出了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为我国今后以及未来一个时期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具体来说,新型城镇化能够有力吸引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是解决就业难题、实现市场扩展、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实现新型城镇化,有利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依托
在社会和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推进城镇化既能增加投资,又能拉动消费,充分释放内需动力。据专家统计分析,在目前消费水平下,城镇人口每增加1个百分点,全国居民消费总需求将增长1.2个百分点,并直接带动GDP增加0.44个百分点。城镇人口每增加1人将带动50万元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城市人口和生产活动集聚,将持续激发新的投资和消费需求,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新型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城镇化能够实现“企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有效推动服务业发展,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一方面可以使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有组织、分层次地梯度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城镇人口,扩大农产品消费市场。城镇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城乡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和空间结构,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纽带和桥梁。
(三)新型城镇化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党的明确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坚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快推进中西部半农半牧地区城镇化,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地区发展动力,对于逐步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使人民享受大体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意义重大。
巴彦淖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全市总面积6.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66.99万人。在地理位置方面,巴彦淖尔北依阴山,南临黄河,东连草原钢城包头市,西邻阿拉善盟及塞外煤都乌海市,处于华北与西北的连接带上。北部为广阔的天然牧场,俗称乌拉特草原,南部是著名的河套平原,耕地面积40万公顷,是亚洲最大的一首制自流引水灌区,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属于典型的半农半牧地区。
(一)城镇化基本情况
近年来,该市按照“拓展中心城区、打造特色县城、构筑中心集镇、建设美丽新村”的思路,在城乡建设中巧妙地植入水、绿、文化“基因”,快速推进城镇化建设,城镇建设用地不断增长。土地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2012年3年间,全市城镇化水平从45%提高到50%,城镇建设用地增加22.6平方公里,年增加7.5平方公里。根据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210.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达到了250.9平方米。“一城三区一组团”城市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尤其是该市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不断创新思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导、部门参与配合、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进农村合作信用社,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建设了以“九庄”为代表的一批新农村项目,走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新型城镇化是集约型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对照新型城镇化的理念和内涵,巴彦淖尔市在城镇化进程中也存在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低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1.城镇化理念落后,土地节约集约意识淡薄。由于投资支撑的粗放增长模式可以在短期内表现出拉动GDP增长的成效,唯GDP式的思维模式将“城镇化”简单等同于“城镇建设现代化”、“房地产化”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拉动可以带动相关产业,使得各级政府领导未能跳出旧有的粗放型投资增长模式,着重眼前轻长远、重外延扩张轻内涵挖潜,盲目扩张城镇外延。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稀缺的意识十分淡薄,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没有牢固树立,传统的扩张用地冲动仍然存在。
2.土地利用方式粗放,节约集约化程度不高。从经济运行模式和水平看,巴彦淖尔市仍处于高增长、低效率发展阶段,欠发达的基本市情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方面是用地缺口大,指标紧张,另一方面却是土地低效利用。城镇土地利用率不高,内部布局松散,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较低,土地资源浪费较重。加之部分地区城镇规划不尽合理,城市建设中,大广场、宽马路、大公园浪费土地现象存在,城镇建设浪费的资源多,城镇化代价高 3.存量建设用地低效利用,城镇用地结构不尽合理。许多产业项目随着经济结构转型逐渐淘汰,长期低效占有土地,加之当前土地保有成本过低,对多占少用、浪费土地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和措施,同时,由于历史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闲置土地的处理措施不够有力,土地流转退出机制还不完善,尚有大量空闲与低效利用土地亟待盘活利用。
4.特殊发展阶段制约,体制机制存在着缺陷。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中期,事权划分、税收体制、干部考核等制度设计,与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还不相适应,土地利用效率难以提高。土地要素的市场配置机制尚未全面建立,现行城市土地供应模式严重存在着市场配置范围小,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事业用地主要以划拨方式供应,市场机制在城市土地资源配置领域作用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一)科学论证,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编制规划
规划是指导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节约集约用地控制用地规模的刚性框架,只有规划明确了,城镇建设才有规可依、集约节约用地才有章可循。城镇规划是城市建设的蓝图,在新型城镇化思路明确后,现行规划不可避免会存在同新型城镇化要求不相符的内容,要对现行城镇规划重新研究评估,科学预测城镇用地需求,合理划定城市和城镇边界,有序调整城镇内部用地结构。同时还要注意规划的连续性、前瞻性和权威性,编制各类规划要多听取群众意见,把过去“物”的城镇化转变为“人”的城镇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彰显水、绿、文化特色,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统筹抓好城乡建设。
(二)推进农村地区土地规模化经营,推高农区土地利用率和城镇化水平
实现农业规模化是建设现代农业和实现新型的重要前提。以巴彦淖尔市为例,该市已有的土地流转形式,还停留在经营权的简单受让和经营面叠加,并不能从根本上产生规模经营效应。因此,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必须要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目标,积极探索规模化经营的新模式,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1.倡导探索科学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积极支持种养大户和经营能手通过转包、转让或租赁等方式,集中、连片开发利用土地,逐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同时,倡导农户之间互换土地,鼓励农民联户经营。引导农户通过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在亲戚或邻里之间自愿联合经营耕地,变分散经营为联户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土地的集约利用率。
2.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股份)合作组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鼓励有能力的个人或组织以特色产业为纽带,吸收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生产管理和对外融资的责任,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发展特色产业的规模化经营。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可改组为公司。
3.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进行土地规模经营。选择有实力、有信誉、有经营土地积极性的龙头企业,以租赁、受让、接受农户入股等方式经营农民的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归龙头企业所有,农民在获得流转收益的同时,可自愿转为农工或外出打工挣取工资,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农村社会保障待遇。
(二)加快草场流转,推进牧区城镇化进程
1.加快草场流转,打破牧民对草场的依赖和束缚。在草场流转过程中,要确保草场流转不侵犯农牧民的利益,同时,加强对牧民的再就业和创业培训,使草场流转后的富余劳动力,有条件、有能力从事二三产业。另外,通过草原奖补和各个资源开发者为牧民提供相应的补偿,作为牧民再就业和创业的启动资金。
2.制定优惠政策,保障牧民切身利益。通过合理制定政策,通过财政资金安排,为接受操场流转的牧民提供医疗、社会保障以及再就业和创业的起步资金。
3.创新牧场管理模式,实行现代化的科学放牧。集合有资金有管理能力的牧民,联合设立畜牧业股份公司,选出优秀的管理人员进行经营管理。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畜牧业示范区(户)。按照“抓大放小、增经、扩草”的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在保护草场的同时,发展牧业经济,全面提升草场的投入产出效益,加快促进牧民增收。
(三)统筹发展,优化协调配置城镇土地资源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升级的过渡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按照新型城镇化目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短期内会更加突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建立以提高综合效益为核心的土地利用价值体系,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一是严控“增量”,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土地使用标准配置土地资源。二是盘活“存量”,优化城镇空间结构,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挖潜城市内涵,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加强基础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强化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开发土地复合式功能,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有效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四)完善机制,建立健集约节约用地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集约节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的导向作用,制定城镇和地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并将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用地指标分解以及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从建设用地利用特征、结构、效率及影响因素入手,在土地利用强度、经济增长用地弹性、经济增长耗地量和土地利用管理绩效等方面筛选指标,构建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实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计划指标分配和地方政府终极考核的重要依据,鼓励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基金。
总体来说,推进西部半农半牧地区城镇化建设,是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推进西部半农半牧地区城镇化的进程中,要统筹考虑好土地、人口、资源和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的科学的实现城镇化,才能满足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要求,切实解决好“三农三牧”问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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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河套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巴彦淖尔市县域经济发展研究”(编号:HTXYSQ1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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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国家统计局通过人口统计得到的人口数据与实际的人口数据存在一定的差距,此种现象是在多个因素的影响下而出现的,主要包括可避免的人为因素和不可避免的根本性因素。为了降低城镇人口统计的误差,笔者通过国内的城镇人口统计范例来分析城镇人口统计不规范的原因,力求提高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以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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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化问题研究
有关部门会定期进行人口普查工作,进而掌握未来本地区的人口数量,然后根据预测的人口数量来寻找或制定合理的经济制度,力求解决人口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问题,并寻找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方法和策略。然而有关部门在进行人口普查的时候,存在着统计不准的问题,由于这个原因,造成依据错误的统计结果而制定的经济制度就缺乏适应性,不仅无法满足人们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还会降低经济的发展速度。
甚至会出现许多不和谐的现象,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对此,有关部门必须要寻找城镇人口统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用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以此来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城镇人口统计方面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所依据的主要内容就是城镇的人口数量。目前,我国的经济正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因而加快了竞争的激烈程度,城镇人口问题也随之显现。对于城镇管理者来说,扩大城市规模是他们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所以各个城市的管理者为了提高城镇化水平会产生激烈的竞争,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另外,统计部门进行人口普查时,由于不同城镇适用的统计概念存在差异,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变革,进行人口统计时的统计口径也会发生变化,因而降低了历史统计成果的保存价值,不利于后续管理者制定经济的发展战略,降低了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
一般来讲,国家统计局通过人口统计得到的人口数据与实际的人口数据存在一定的差距,此种现象是在多个因素的影响下而出现的,主要包括可避免的人为因素和不可避免的根本性因素。为了降低城镇人口统计的误差,笔者通过国内的城镇人口统计范例来分析城镇人口统计不规范的原因,力求提高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以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1)不同城镇进行人口统计时使用的概念的统一性较差。
对于城镇人口规模来说,主要由人口概念和空间概念这两方面概念组成。人口概念就是指城镇人口的种类,空间概念就是指城镇人口所在的区域。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可知,不同城镇在进行人口统计时应用的概念存在很大的差距,并且种类繁多,增加了统计的难度。
比如说,进行人口统计使用的人口概念由总人口、常住人口和若干个分类人口等概念组成,空间概念则由市区、中心区和规划建设区等组成,在进行统计时,如果将两种概念叠加起来,就会使得统计工作更加复杂,相关部门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已出台了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的人口统计工作中,仍然无法准确把握“城镇人口”这一概念,并且统计人员也无法正确表达城镇人口规模,因而降低了人口统计的准确性。
(2)进行人口统计时统计的口径不同。
统计局在进行城镇人口统计工作的时候,除了要使用种类繁多的统计概念之外,还要明确各类人口的统计口径。然而根据我国历次的人口普查资料可知,进行人口统计的统计口径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以暂住人口为例,某些地区将暂住时间为三个月以上的作为暂住人口,二某些地区却将时间定为半年以上或一年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统计局进行的历年人口普查数量的可比性将降低,城镇管理者也不能正确了解本地区人口规模的变化情况,因而制定的方针和政策的适应性就会降低,不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1)实现不同城镇进行人口统计时运用的概念的统一。
在进行城镇人口统计的时候,要想提高统计的正确率,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概念混乱以及概念不合理使用的现象,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必须要对一些常用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明确这些概念应用的情景。举例说明,城镇总人口、中心城区和常住人口等常用概念必须要进行正确的界定或划分。
另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速度较快,如果采用传统的按户籍登记地点来界定城镇人口,就是失去人口统计的意义。以深圳这个经济发达地区来讲,此地区的外来人口较多,外来人口返回原籍的次数较少,为了准确表示城镇化水平,统计人员可以根据人员的居住时间来确定成镇人口的数量。
(2)实现城镇人口统计中统计口径的一致。
要想实现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化,有关部门必须实现统计口径的一致。对于我国来说,导致人口统计中城镇人口规模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暂住人口的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对此,国家统计局已经更改了人口计算所使用的方法,要想提高人口统计的准确性,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大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
在具体的人口统计工作过程中,统计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清楚城镇人口限定范围,然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口径的下统计城镇常住人口数,进而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城镇管理者指定的方针政策的科学合理性,以此来加快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最终提高我国的整体经济水平。
四、总结语
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能够对城镇制定的方针政策产生严重的影响,为了进行正确的人口规模预测,提高相关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关部门必须要实现不同城镇进行人口统计时运用的概念的统一以及实现城镇人口统计中统计口径的一致,进而提高城镇人口统计的规范性,为城镇管理者提供科学管理本地区域的依据,从而解决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实现经济的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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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认为这种思想揭示了重商主义的某种特性,表明他们仍处于传统王权的政治思维中,“把人口作为臣民的集合,可以随心所欲地从上至下对他们施加一系列法律和规则”。[2](56)在这个意义上,人口概念具有松散的特征,区分人口中的个人的方式十分多样,“根据地位、住所、财富、债务和职务”。60)同时,人口政策的制定并非根据人口本身,而是基于一个外在于人口的目标――君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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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福柯生命权力中的人口概念
福柯的权力理论始终强调对权力这一概念的去概念化。也就是说,不是从权力作为一种恒久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实体出发,而是将权力视作在特定历史场域中产生,受到不同合理性条件支撑,并具有复杂谱系的机制。所以,这种权力机制并非基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单一关系,而是一种具有复杂策略、目标和技术的动态的机制。而权力机制之所以形成,福柯认为根本在于权力与真理的互动模式,“我们屈服于权力来进行真理的生产,而且只能通过真理的生产来使用权力”。
权力以真理作为其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条件,而真理产生又同时依赖权力机制的运作和支撑。所以,与其说福柯的权力理论是在追问权力是什么,不如说他致力于揭示西方社会自现代以来形成的权力机制,以及这些权力机制得以合法存在的深层理性。生命权力是福柯关于18世纪西方权力机制分析的重要内容,并且他强调,有关生命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从未得到彻底的反思。
生命权力即为以生命为目标的权力机制,但是所谓的生命并未包含人类生命的所有面向,而仅仅指人类作为生物的物理生命,“从18世纪开始,社会,现代西方社会,是如何把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基本生物特征纳入考虑的。这大概就是我所说的生命―权力”。
同时,生命权力并不以个体的生命为操作目标。福柯特别强调,对于生命权力来说,最重要的特征即其以人口――作为整体的生命为操作目标。可以说,人口概念是我们进入生命权力深层理性的关键,它不但决定了生命权力的运行范围、运行方式和运行的理性,更重要的是,人口概念以科学性和自然性面目出现的历史姿态,使生命权力得以获得合法性和合理性,并掩盖它不易为人觉察的政治暴力。本文将首先阐释人口概念在18世纪发生的重要转变,并以此为基础,阐释生命权力的运行理性和合法性来源,最后,揭示生命权力的合法性只是新的权力理性的产物,其背后依然具有深层的政治暴力。
人口概念古已有之,从词源学来说,人口(population)来自拉丁文populus ,意指人民,具有政治和法律的含义。福柯认为,人口概念的含义在18世纪的欧洲经历了深刻的变化,它作为一个新的政治人物“闪亮登场”了,(54)这意味着人口概念获得了理论独立性和实践影响力。人口概念的这种变化发生于18世纪欧洲重商主义经济思想向重农主义经济思想的过渡之中。
重商主义经济思想盛行于16世纪到18世纪的欧洲,其经济理念为:以君主利益为核心,以获得金银为经济活动的主要目标,主张国家对内积极干预和控制经济活动,对外进行贸易垄断,防止金银外流。可以看出,重商主义以僵化、限制、甚至强制的方式对待国家的各种重要组成元素,比如人口、土地等。在重商主义的经济哲学中,人口仅仅是国家力量发展的工具,人口数量越多越好,他们仅具有劳动力和军队储备的工具性作用。
福柯认为这种思想揭示了重商主义的某种特性,表明他们仍处于传统王权的政治思维中,“把人口作为臣民的集合,可以随心所欲地从上至下对他们施加一系列法律和规则”。[2](56)在这个意义上,人口概念具有松散的特征,区分人口中的个人的方式十分多样,“根据地位、住所、财富、债务和职务”。60)同时,人口政策的制定并非根据人口本身,而是基于一个外在于人口的目标――君主的利益。
如果说重商主义思想中的人口概念还只是国家发展计划中的附庸性工具,那么对于重农主义者来说,人口概念则是国家治理的根本性依据。重农主义诞生于18世纪的欧洲,他们主张人类社会与自然世界同样存在一种自然秩序。这种人类社会自然秩序的实质是,在人类共同存在的社会中,各个组成要素,比如人口、粮食、住所之间发生的自然的动态的关联,“不是自然世界意义上自然本身的程序,而是关乎人的特殊自然性,人们共同居住、在一起、交换、工作、生产……的时候,他们之间自发地会发生什么”。
(312)与此相对,重商主义将所有经济选择与政治方针都置于君主利益扩张的框架就显得过于单薄,并缺乏正当性与合理性了。因此与重商主义相反,重农主义在经济上要求国家采取放任自由、尊重市场规律的经济政策,在政治上主张限制王权,以某种自然的客观规律为依据制定政策。那么人口问题何以成为重农主义理论框架中的重要命题呢?实际上,人类社会各组成要素的动态的自发的关联的表现形式就是人口的活动。福柯认为人口概念得以“登场”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重农主义把人口活动看作一个独立于君主意志的“客体场域”,把人口看作一个具有“自然性”的实体概念。
福柯着重分析了这种“自然性”的表现方式:
首先,人口总是处于一系列“可变要素的相互制约之下”。[2](57)这些可变要素包括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它们决定了人口的迁移、出生率和死亡率等等。人口不再是松散的“臣民的集合”,(56)而是被一系列要素决定的整体。其次,人口受欲望的支配。欲望作为人口行为的动机使人口具有一种恒常的普遍利益,进而使得人口成为一个可对其行为进行预测的主体;最后,在人口中总是会发生各种问题和事件,比如各种疾病的发病,各地区的死亡和自杀。通过调查与统计,就可以发现这些问题和事件具有一定的规律。福柯指出,从本质上来说,人口活动的“自然性”或人类社会各要素的自发关联体现了重农主义在一种生物学的层面上思考人类问题,人口与居住环境的关系,以及人口之中个人与个人的关系都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单一的物质的关系,“从这一时刻开始,人类就变成人种,它与所有一切物种在同一个场中得到定义,……人类第一次被置入生物圈中”。
根据福柯对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中的人口概念所作的对比分析,可作如下概括:重商主义从法律意义上看待人口问题,他们视人口为松散的可任意对之制定政策和法律的“臣民的集合”,而重农主义将之看作具有自然性的实体,他们主张人口的行为活动处于单一的生物学模式中,并具有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我们看到,人口的“自然性”将逐渐取代君主利益,成为权力干预人们的生命、生活的新的依据。实际上,这种新的权力技术就是生命权力。
1.“自然性”作为合法性的来源
生命权力的运作过程为:以承认自然性的存在为前提,对人口的出生率、死亡率和发病率等等现象进行研究,掌握制约人口的可变要素,人口的欲望,以及人口事件的规律,最后以此为依据制定政策,管理人口。我们看到,人口概念在重农主义经济思想中发展出的“自然性”成为生命权力合法性的基础。权力对待人口的方式发生了改变,从“基于统治者的意志与人民服从的意志之间”的强制关系,转为基于人口的自然性来管理人口的逻辑关系。正是这种关系赋予生命权力以一种合理性。
从深层意义来看,福柯认为,权力在18世纪发生了深刻转变――“一种自然进入了权力技术领域”。[2](60)而在此前,权力问题是在一种人为的法律的框架中展开的,可以说,这种“自然性”的进入彻底扭转了权力问题的方向。权力的着力点不再围绕王的意志,也不再围绕一个带有强制性的发展目标,而是基于一个看似外在于权力的领域,一个不受人为意志支配的领域――自然。福柯辨识出18世纪权力思维的性质,“我觉得,人为的权力关系的政治中突然出现人类自然性是某种根本性的东西”。[2](17)在这个意义上,生命权力获得合法性就是权力思维转变的结果。
2.在“治理术”框架中的“自然”
权力思维中出现“自然”这种现象的实质是权力致力于在自身的范围中划出一个看似不受权力干预的领域。但是,这个领域――“人类的自然性”或人口的“自然性”真的处于权力无法渗透的领域吗?
福柯提出的由16世纪到18世纪的“治理”问题的生发和转变就在回答这个问题。治理(government)是福柯为了阐释西方政治哲学流变的脉络以及理清政治实践发展的历史而探寻到的突破性概念。首先,从其诞生背景看,16世纪到18世纪西方社会正处于对外殖民扩张,对内宗教改革的两大运动之中,在这个时代交汇点上,国家(以统治者之名)之间的战争、王权与神权的对峙等等冲突就凸显出来,这一系列矛盾都可以被简化为这样的问题,“如何接受统治,严格到什么程度,被谁统治,为了什么目的,用什么方法,等等”。(75)这些根本性的冲突使“治理的问题域”被建构出来。
(75)继而,重商主义出现并开始了整合这些矛盾的第一次尝试。他们通过发展手工业和商业,扩大出口,聚敛金银,同时增大人口数量以保证低价的劳动力与充足的军队储备,福柯指出,重商主义已开始思考如何以一种政治合理性而非统治者个人的权力意志,调节和安排国家内部可利用的资源要素,“重商主义第一次把权力的运用作为治理的实践加以理性化”。
(86)但是,重商主义的尝试未能解决时代的根本危机,福柯列举了17世纪的一系列重大危机,三十年战争、农村和城市的动荡,以及财政危机。这完全是由于重商主义依然在传统的权力思维框架中发展治理术,也就是说,他们的种种改革与实践仍然主观地以“增强统治者的实力”为目标,以固定的“法律、法令、规章”为手段,(86)因而导致治理术调度国家要素以及整合国家资源的功能无法彻底发挥。
随后出现的重农主义开始限制统治者权力的操作空间,并以承认人口、市场、物资等国家基本要素的自然本质为前提,主张充分保障这些要素的自由流通,比如,他们通过主张保障粮食的自由流通,取消由重商主义者颁布的禁止囤积、禁止出口等禁令。可以说,重农主义者为18世纪面临治理危机的国家究竟以何种理性来治理和操控民众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答案,“虽然法学家在17世纪出于维护个体权利、限制王权的考虑对管治国家作了程度不一的批评,但在18世纪尝试提出一种新治理理由来批评管治国家的却是重农主义经济学家,从而促进了治理形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
通过一种全新的经济哲学,重农主义者彻底实现了治理术的解放:治理的问题不再受到统治者利益的束缚,而开始全面围绕一种统治的内在合理性展开。这种内在合理性的核心就是人口,人口问题的出现与治理术的发展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可以说,是治理术的不断发展界定了人口问题的领域,比如出生率,死亡率,人口与粮食的关系,人口的财富问题等等,这些都是治理科学关注的问题;而人口的特有现象(或规律)又为治理术从统治者的利益领域中独立出来,成为具有独立价值的政治实践提供了客观依据。福柯认为,人口与治理(也可以说对人口的治理)的这种关系对西方权力思想的历史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统治权支配的政体转向了治理技术支配的政体,这个转向是围绕人口而发生的……”。90)
但是,治理术的出现是否意味着权力的终结?福柯特别强调,治理术的出现与发展并不意味着权力的消失,相反,权力以一种更为有效与隐秘的形式对人口活动进行观察、监视、操纵与控制,“一种新的治理艺术(甚至那种超过了政治科学阈限的治理艺术)的出现并没有消除统治权。统治权问题不但没有消除,恰恰相反,它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尖锐” 。[2](90)也可以说,治理术在本质上与王权统治术相同,都是一种权力机制的运转模式,而重农主义与重商主义亦在解决同一个问题,即应以何种理性来治理的问题。由是观之,人口的“自然性”并非处于外在于权力领域的真空中,它是西方权力理性流变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它是治理术为了突破统治王权框架限制被建构的“自然”现实。人口的内在规律,人口的普遍利益开始取代单一的统治者的利益,成为西方人思考权力问题的新主题。
如果说治理术是福柯为我们理解西方权力思想发展历程给出的基本框架,那么生命权力就是福柯为西方权力思想发展的一个新阶段给出的具体名称。在这个意义上,人口与治理术,人口与生命权力之间的关系是彼此对应的。生命权力合法性的秘密正在于治理术在试图挣脱传统王权统治模式的过程中所确立的新的统治原则――围绕人口的“自然性”的原则。人口的“自然性”是支撑生命权力的真理性条件,这种关于人口的“自然性”的真理知识愈具有科学理论的纯粹性,治理术的合理性就愈稳固,而生命权力也愈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发展与扩张,以一种更合理、更严密的方式渗透进入我们的生活,比如人口统计与调查获得了进入个人、家庭生活的权力,而由此产生的分析数据与模型又能够确立人口活动(比如生育、饮食、财产、居住方式等)的规范。可以说,福柯为我们思考权力问题,特别是人口问题打开了一个新的问题空间:真理究竟用来反思权力理性,还是用来无限制地支撑权力的运作?而“我们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的政策几乎都绝对地通过人口的范式来计算”,我们又是否应该绝对地“不假思索地将一种政治和经济的问题物质化” “人口的秩序、民生的幸福、社会的安全、国力的强盛是否必须付出公民的驯服、人口的编码、管治的过度这样的代价呢” 。
既然人口“自然性”使生命权力合理合法地渗透进入人口的生命,那么同时,这种“自然性”也确立了生命权力执行“死亡的权力”的依据。[1](194)当然,死亡的形式并不仅仅限于死刑,它也包括间接不平等地、不公正地压制人口中的某些群体,甚至使他们暴露在死亡的危险中。而这种能够兼具合法性和不平等性的“死亡的权力”就是被生命权力隐藏的政治暴力。
在生命权力之前的传统统治权中,“死亡的权力”,或死刑的合法性均来自于君主的利益特权,也就是说,当臣民违反君主的命令,或侵犯君主的利益时,君主有权力直接对其执行死刑。实际上,在王权统治的框架中,权力(君主的权力)可以占有臣民的一切所有物,包括生命,“这里,权力首先是获取的权力:获取东西、时间、肉体和生命的权力。它在消灭生命而占有生命的特权中达到了顶点” 。[5]那么,如前文所示,在18世纪西方传统王权统治被新的治理术逐渐取代或覆盖之后,死亡的特权将会被移至何处呢?福柯认为,正是在此,生命权力将现代种族主义理论引入权力机制中,它使生命权力重新获得了“死亡的权力”。
首先,何为现代种族主义?所谓现代种族主义,就是自18世纪出现的现代生物学对物种,以及物种之间群体差异的理解和分析的一种理论。在19世纪达尔文创立进化论之时,现代种族主义已发展成熟。简言之,这种种族主义认为人类作为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物种,其人种之间的形态差异只是某种表面的差异,其根本差异应在于他们各自处于进化链条上的不同等级位置,“人的种族和种族之间一切外表的差异的巨大的变异性,本身就标示他们不可能有太大的重要性”,而“各个民族国家进行竞争,所有取胜的因素不一,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似乎就是文明所已达成的等级,越高就越有利” , [6]可以看出,现代种族主义的出现是当时科学家为殖民战争寻找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一种结果,对于他们来说,殖民问题不是经济掠夺与政治侵犯,而是生物学问题,即具有在“各种理智性能”上“通过自然选择而逐步变得越来越完善的”西方国家对一些“半开化的民族”的生物学意义上的淘汰。(199)
正是由于现代种族主义能够将所有政治、伦理与文化的问题都过滤为单一的生物学问题,它才得以进入生命权力的权力理性和运作逻辑中,使生命权力在“确保、维护、强化、增加生命和理顺生命的秩序”89)的同时,拥有使生命死亡,或间接地“增加死亡的风险,或简单地,政治死亡、驱逐、抛弃,等等”的权力。(195)福柯具体呈现了生命权力引入种族主义的过程:首先,在人口内部建立生物学区分。也就是说,在人口内部,群体与群体之间丰富多样的差异(来自语言、文化、历史等等)都被简化为生物学意义上的种族与种族之间的差异。
并且,与其它具有多元性与不可通约性的差异(语言、文化、历史等等)不同,生物学意义上的种族差异是单一的等级差异,即优等种族与劣等种族的差异。其次,人口内部政治冲突的生物化。福柯认为,种族主义不但在人口内部建立了生物学区分,同时也建立了某种生物学的联系,在人口作为整体的生存与那些“低等生命”、“不正常的个人”、“相对于人类退化者”的死亡之间建立了因果式的关联,“他人的死亡,劣等种族、低等种族(或退化、变态种族)的死亡,将使整体生命更加健康;更加健康更加纯粹” 。
(195)所以,在生命权力的框架中,人口内部群体之间的冲突,那些“军事、战争或政治关系”,都将被生物化。与传统统治权模型围绕君主利益的死亡权力不同,生命权力执行死亡的正当性将在于“消灭生物学上的危险”。
(195)最后,福柯强调生命权力在利用种族主义的过程中,扩大了它所涵盖的范围。在生命权力中,种族主义并非仅限于人种意义的种族主义。如果说人种的种族主义在国家之间的范围存在,那么生命权力同时采取了一种国家“内部的种族主义”,以上两点的种族主义的思维图示将延伸至犯罪问题、疯狂问题、各种畸形问题(包括同性恋问题)等等领域。简言之,种族主义思维图示将建立一种人口内部关于正常的人与不正常的人的区分,“内部的种族主义使人可以在一个确定的社会内部对所有人进行审查”。生命权力的死亡权力将在这个意义上针对作为人口内部劣等种族的不正常群体。
我们看到,传统王权的对臣民的死亡权力是一种强制的法律关系,而生命权力对人口的死亡权力,由于以种族主义为基础,已成为一种自然的逻辑关系。这表现为人口之中群体差异的生物化、群体区分的生物化,以及群体冲突的生物化。但是,差异与冲突的生物化的实质是去差异化、去冲突化,因为在优等种族和劣等种族之间并不存在对等的差异与冲突,而只有以种族进化,或人口健康为单一名义的优等对劣等的淘汰。至此,18世纪出现的生命权力的政治暴力:对内压制某些群体,比如同性恋者与精神病人,对外侵略其他民族,这些做法不但获得了正当性,甚至具有生物学意义上的必要性。
福柯通过对现代国家生命权力深层理性的剖析确立了一种反思视角,从而揭示出生命权力理性背后的悖论,即“暴力在合理性中却如鱼得水,暴力在合理性形式中深深扎根并获得其持久性”。
对个体生存与死亡的操纵经过人口“自然性”这一科学真理的过滤甚至获得了被操纵者的内在认同,“合理性规划和指引着全部人类行为”,“福柯要确定由国家合理性施加在个体身上的国家暴力的本性”。[8]而对于正面临政治体制改革的当代中国来说,如何避免这种合理与暴力并存的生命权力机制,避免受到西方自18世纪以来持续存在的生命权力理性的影响,应当成为我们确立所有人口政策方向的前提和基础。
18世纪诞生于西方社会的生命权力是现代自由主义治理术不断从传统王权统治模式中挣脱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权力机制重心由君主的利益转移至人口的“自然性”。但这并不是权力理性由主观向客观的进化过程,而是权力技术的改变。以人口“自然性”来治理人口,成为新的权力技术获得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条件。所以,我们看到,生命权力不但在生存的方向全面控制了人口的生活、生命,同时在死亡的方向又得以合理合法地降低某些群体的生存可能,甚至威胁某些群体的生存。 生命权力的理性至今仍在发挥作用,可以说,还原这种权力理性的来源与谱系,呈现其背后权力――真理的互动机制,是福柯政治哲学体系的重要内容。
对于当今世界来说,人口问题,包括人口资源分配问题,不同群体(来自文化、语言和历史的差异)和谐共存的问题等,是一个既复杂又迫切的问题;而对正处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当代中国来说,人口问题更是一个关涉到国家进步与发展的关键问题。我们究竟应从以绝对真理姿态出现的生物学思维来判断,还是将之置于由伦理、社会和文化等层面组成的多维视野中来分析,福柯的政治哲学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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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多年的快速城镇化使得源于制度性差距的人口流动趋于减缓,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也有理由相信政治因素在城镇体系演变中的作用趋于下降;另一方面,集聚效应作为具有普遍性的基本经济力量,自始至终存在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环境更有利于其发挥作用。本文的目标正是实证分析集聚效应在中国城市增长中的作用,并比较区域经济理论强调的技术外部性与新经济地理理论强调的货币外部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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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效应、人口流动与城市增长
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转变的载体。城镇化不仅仅是城乡人口比例的变动,还包括城镇体系,如大中小城市构成、城市间的分工与专业化等的演化。在城镇化水平超过50%的背景下,城镇体系优化已逐步成为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决定》同时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人口作为一种要素,城镇化与城镇体系演变作为资源配置过程,也应该在市场机制下完成,为此,首先需要认识来自市场的驱动中国城市增长的力量。
忽略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微小差异,城市增长与城镇体系演变是人口流动的结果以2011年285个市为例,市辖区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均值、中位数、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分别为5.32‰、4.9‰、4.0‰和0.752;当年市辖区总人口增长率的均值、中位数、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分别为15.7‰、6.5‰、73.5‰和4.682。可见,总人口增长率的差异远大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差异。,但是,应用传统人口流动理论解释城市增长有两个基本不足:首先,在传统的推拉理论、刘易斯二元结构理论、托达罗人口迁移理论及新家庭经济学中,收入差距是驱动人口流动的基本力量,但收入差距本身通常作为假设出现,外生于理论。实际上,城乡与区际差异导致人口流动的同时,也受到后者的影响,传统理论不能为这种互动关系提供解释和理论框架。
其次,传统人口理论中没有空间,不能为人口空间分布的均衡、城镇体系的形成与演化提供解释。 相对于地区差距的外生性假设,现代区域经济理论研究表明,城镇化是一个累积的过程[1]。人口分布通过集聚效应内生地决定地区间效率与收入的差距,人口因地区差距而流动时,也将通过集聚效应驱动新的人口流动。从集聚效应出发,现代区域经济理论既可以解释城市的形成和分工,也可以分析人口分布的空间均衡,从而弥补传统人口流动理论的不足。亨德森(Henderson)最早将集聚效应(向心力)和拥挤成本(离心力)互动过程中城市最佳规模、城市分工与城镇体系形成的思想模型化[2~4]。藤田长久(Fujita)等人也系统论述了中心-外围结构(CorePeriphery)、单中心城市与多中心城市的形成和演化[5~6]。华尔兹(Waltz)、鲍德温(Baldwin)、布莱克(Black)、藤田长久等还构建了伴随人口流动的多区域内生增长模型,其中人口分布也是内生决定的[7~10]。
集聚效应被看成区域经济的“三个基石”之一[11],但是,关于集聚效应的性质和来源却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理论路径。传统城市经济理论强调外在于企业、内在于产业或区域的溢出效应和外部规模经济,并进一步区分了本地化经济(localization economies)与城市化经济(urbanization economies)。前者是指“相互紧密联系的产业部门形成的综合体”为本地企业创造的生产合作优势,又称“反映单一产业集中程度的外部经济”;后者是指“巨大城市聚集体的组成要素”,又称“反映城市规模的外部经济”[12]。本地化经济与城市化经济也被称为马歇尔外部性。关于外部规模经济来源,马歇尔提出三个方面的收益:中间投入品的共享、劳动力共享和知识溢出。雅克布斯(Jacobs)强调了多样化集聚在促进新思想产生方面的特殊作用[13]。卢卡斯(Lucas)进一步指出,城市在创新和学习方面的优势不仅表现在重大技术方面,也表现在各种技能和一般知识的产生、扩散与积累等方面[14]。杜兰顿(Duranton)等从共享、组合与学习三个方面概括了外部性产生的微观基础[15]。总体上,外部规模经济对应于米德(Meade)所提出的技术外部性(technological externality),作为生产函数的特殊形式出现[16],也是唯一因企业之间直接的相互依赖性而产生的外部性[17]。
与外部规模经济理论不同,由克鲁格曼(Krugman)、藤田长久等人发展起来的新经济地理理论(New Economic Geography)强调的是内在于企业的内部规模经济[18~19]。不完全竞争市场下报酬递增与运输成本的互动过程产生本地市场效应(home market effects)[20~21],即报酬递增产业在具有较高市场潜力的地区集聚[22],并且地区需求的上升导致产出更大比重的增加[23]。新经济地理理论中市场因市场潜力与集聚的交互作用而具有内生性,在循环累积机制上,克鲁格曼强调了人口和劳动力流动因素[24],维纳布尔斯(Venables)的研究则强调了产业内纵向供求关联的作用[25]。在新经济地理理论框架下,企业、消费者等主体之间的溢出效应在市场机制下产生,是一种间接相互依赖性,西托夫斯基(Scitovsky)称之为货币外部性(pecuniary externality)[26]。
集聚效应得到大量实证研究的检验。早期研究,如穆瑁(Moomaw)、田渊(Tabuchi)等都发现城市规模增长可以带来生产效率的上升[27~28]。金元(Kanemoto)等人的研究表明集聚效应在20万~4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最大[29]。中村(Nakamura)、亨德森、布莱克等同时检验了本地化经济与城市化经济的作用[30~32],亨德森发现外部规模经济主要来源于本地化经济而非城市化经济[33],但这种本地化经济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逐渐消失。雷丁(Redding)等对纵向关联模型进行了检验,发现需求与成本关联解释了国家间人均收入差异的70%、制造业工资差异的50%[34]。汉森(Hanson)检验了工资水平变化与市场距离之间的关系[35~36]。布雷克曼(Brakman)等在NEG框架下研究了欧盟地区工资的空间分布[37]。欧振中(Au)、范剑勇、刘修岩、刘长全、赫林(Hering)等用中国城市或产业数据检验产业集聚与生产率、工资的关系,也证实了集聚效应的存在[38~43]。
在集聚效应与人口流动、人口分布方面,克罗泽特(Crozet)、庞斯(Pons)、赫林等分别检验了市场潜力对欧盟和西班牙人口流动的影响[44~46],布莱克等分析了市场潜力对美国城市相对规模变动的影响[47]。帕特里奇(Partridge)等检验了集聚效应对加拿大城市人口增长的影响[48],也是所见为数不多的直接分析集聚效应对城市增长的影响的实证研究。总体来看,虽然集聚效应在主流理论中被认为是塑造人口分布与城镇体系的基础力量,集聚效应的存在也得到广泛研究的验证,但是集聚效应对人口流动和城市增长的实际影响依然缺乏充分的检验。在为数不多的研究中,结论也非完全一致。帕特里奇等人的研究表明,城市人口增长率与人口密度呈负相关,与城市初始规模呈正相关[49]。克罗泽特却发现,向心力非常有限,这些力量无法克服人口流动的障碍(成本),不足以导致快速的空间结构演变和中心外围结构[50]。
目前来看,还没有研究在集聚经济理论框架下检验和识别中国城市增长的驱动力量。长期以来,导致中国人口流动的地区差距有三个显著的外生来源:
第一,城乡分割导致的城乡差距,这为城乡人口流动积蓄了的能量;
第二,改革顺序与自然条件差异导致的区际差距,这为跨区域人口流动提供了能量;第三,政治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基础设施与寻租空间的地区差异,通过对产业布局的影响也会引起人口与就业的流动。相对于这些因素,集聚效应显得过于微弱。但是,依然可以预期,在城镇化由提高城镇化率向优化城镇体系过渡、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不断增强的情况下,集聚效应与传统力量的对比也处于变化之中。
一方面,多年的快速城镇化使得源于制度性差距的人口流动趋于减缓,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也有理由相信政治因素在城镇体系演变中的作用趋于下降;另一方面,集聚效应作为具有普遍性的基本经济力量,自始至终存在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环境更有利于其发挥作用。本文的目标正是实证分析集聚效应在中国城市增长中的作用,并比较区域经济理论强调的技术外部性与新经济地理理论强调的货币外部性的作用。
二、集聚效应框架下的城市增长模型
1. 单区域的城乡迁移
假设区域由城乡两部分组成,城市与农村代表性居民的效用分别为Vu和Vr,由于迁移成本的存在,只有在迁移前后效用差距达到一定程度时迁移才会发生。遵循普加(Puga)的研究思路,假设迁移成本x在[1,eδ]区间服从密度函数为f(x)=1/(δc)的随机分布[51]。一个代表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的概率为Prob(x
Mr,u=P?r,u=(1/δ)ln(Vu/Vr)Pr(1)
其中,Mr,u是城乡迁移人口,P?r,u是城市(乡村)人口变动,Pr是农村总人口。假设城市生产制成品为m,农村生产农产品为a,城乡居民对制成品、农产品具有不变替代弹性的CD偏好,以γ表示制成品在支出中的份额,城市居民面临通勤成本等生活成本,那么城乡居民的间接效用函数分别为:
Vu=q-γm,uq-(1-γ)a,u(wu-cu)(2)
Vr=q-γm,rq-(1-γ)a,rwr(3)
其中,qm,u、qa,u、qm,r、qa,r分别是城乡制成品与工业品的价格指数,wu、wr分别是城市及乡村的名义工资,cu是城市生活成本。假设制成品与农产品在城乡之间转移具有萨缪尔森(Samuelson)的“冰山”式运输成本τm和τa[52]。以制成品为例,一单位制成品从城市运往农村,只有1/τm单位能够到达(τm>1)。那么,
qm,r=τmqm,u(4)
qa,u=τaqa,r(5)
将式(2)~(5)代入式(1),那么:
P?r,u=(1/δ)ln[τa-(1-γ)(wu-cu)/(τm-γwr)]Pr(6)
假设城市制成品生产存在外部规模经济。虽然外部性的产生可以有不同的微观基础[53],但是,根据康博斯(Combes)等的研究[54],均衡工资(wu)通常取决于城市生产率移动因子(Bu)与城市就业规模(Lu),设为:
wu=BuLθu=BuPθuκθu(7)
其中,κu是城市总人口中就业人口所占比重,Pu是城市人口规模,θ反映了外部规模经济的大小。城市规模增长过程中,通勤成本(及其他与城市规模相联系的不合意因素)等生活成本也随之增长,劳动力的有效劳动供给将会下降[55]。设城市生活成本为:
cu=CuPλu(8)
其中,Cu是城市生活成本的移动因子,λ反映了外部规模不经济的大小。将式(7)、(8)代入式(6),那么:
P?r,u=(1/δ)ln[τa-(1-γ)(BuPθuκθu-CuPλu)/(τm-γwr)]Pr(9)
式(9)描述了城乡人口迁移及城乡人口规模的动态变动过程,影响这个过程的因素有集聚经济与集聚不经济的大小(θ、λ)、城乡人口规模(Pu、Pr)、迁移成本参数(δ)、产品运输成本(τm、τa)等。动态过程反映了城镇化的累积特征,人口集中会驱动进一步的集中,集聚经济越强,累积效应也越大。但是,两个因素会使城乡人口分布趋向均衡(P?r,u=0),即:①城市中集聚不经济的累积。
亨德森指出,城市规模扩张并达到一个很大的水平时,规模扩大对城市生活成本的边际效应大于对城市生产效率和工资的边际效应。因为城市规模与城市居民效用之间的倒“U”型关系,城市增长的自我累积过程也不是线性的,在达到临界水平后成为限制城市进一步增长的因素。②农业部门工资水平的上升。农村人口的持续转出将提高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在农业部门工资水平上升并达到临界水平后,也会限制城市进一步增长。
2. 多区域的区际迁移
在多区域的情况下,假设区际迁移由各地区代表性城市居民的效用水平决定。假设地区i和j之间的距离为dij,两地间人口迁移的成本x在[1,edij]区间服从密度函数f(x)=1/(dijx)的随机分布。E(x)/dij=1/dij2>0,迁移成本随着两地间距离的增大而提高,这与现实相符。遵循普加的研究,假设潜在迁移人口从i地区迁移到j地区的概率服从ρPu,j的泊松分布,Pu,j是j地区的城市人口数量,即流向大城市的概率更高一些[57],那么,从i地区到j地区的迁移规模将遵循以下动态过程:
Mi,j=P?i,j=ρ(1/dij)ln(Vj/Vi)PiPu,j(10)
其中,Vi、Vj分别是i地区和j地区代表性城市居民的效用水平
这个假设暗含了农村居民在本地城乡迁移与向其他城市迁移的比较。,假设其具有如下形式:
Vi=q-γm,iq-(1-γ)a,i(wi-ci)(11)
其中,qm,i是i地区制成品的价格指数,qa,i是本地农产品价格指数(假设各地区农产品价格指数相同,即qa,i=qa,j),γ表示制成品在支出中的份额,wi是城市居民名义工资,ci是城市生活成本。假设制成品的区际转移具有与距离正相关的“冰山”式运输成本τ,参照克罗泽特的做法[58],假设地区i和j之间的运输成本为:
τij=Tdijδ(12)
其中,T>0、δ>0。遵循藤田长久等的假设[59],i地区的制成品价格指数具有如下形式:
qm,i=[∑Rr=1nr(pm,rτir)1-σ]1/(1-σ)=[∑Rr=1nr(pm,rBdirδ)1-σ]1/(1-σ)(13)
其中,nr是r地区生产的制成品品种数,pm,r是r地区制成品的离岸价,σ是任意两个制成品之间替代弹性,(σ-1)/σ反映了消费者对制成品多样性的偏好程度。直观来说,由于运输成本的存在,偏远地方和制成品主要靠“进口”的地方,制成品价格指数更高。在名义工资相同的情况下,这些地方的实际工资就更低。市场潜力与价格指数恰好相反。典型市场潜力函数具有如下形式: mpi=∑Rr=1(Yr/dir)(14)
其中,mpi是i地区的市场潜力,Yr是r地区的购买力。显然,购买力加权的权数是距离的减函数,偏远地区的市场潜力更小。正如克罗泽特所指出的,制成品价格指数可以看作市场潜力的逆函数[60]。那么,用如下函数表示制成品价格指数与市场潜力之间的关系:
qm,i=f(mpi)qm,i/mpi<0(15)
假设i地区名义工资wi和生活成本ci分别为:
wi=BiPθiu,iκθii(16)
ci=CiPλiu,i(17)
其中,Bi、Ci分别是生产率与生活成本的移动因子,Pu,i是城市人口,κi是城市总人口中就业人口所占比重,θ、λ反映了外部规模经济与外部规模不经济的大小。将式(11)、(15)、(16)、(17)代入式(10),经简化可得:
P?i,j=ρ(1/dij)ln{[f(mpj)f(mpi)]-γBjPθju,jκθjj-CjPλju,jBiPθiu,iκθii-CiPλiu,i}PiPu,j(18)
式(18)描述了区际人口迁移的动态过程,地区之间市场潜力、外部规模经济与外部规模不经济等的对比关系都影响人口迁移。此时,城市增长一方面产生技术外部性,另一方面通过对市场潜力的影响产生货币外部性,两方面外部性共同驱动城市增长的累积过程,同时外部规模不经济(拥挤效应)又发挥着限制城市过度增长的作用。
1. 计量模型
根据以上理论模型,本文将实证检验技术外部性、市场外部性等集聚效应与其他力量在城市增长中的作用,基本实证模型设定如下:
gi,t,j=β0+β1Ai,t-j+β2mpi,t-j+β3Xi,t-j+β4ri+β5μt+εi,t(19)
上式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t年第i市;j表示计算城市规模增长的时间跨度;所有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也都是j期滞后值;gi,t,j是t年i城市在过去j年中规模的增长;Ai,t-j是衡量技术外部性的变量。无论本地化经济还是城市化经济,都是与集聚的绝对规模相关,本文使用城市人口规模(UrbanPopi,t)来衡量。一些学者也强调了用密度衡量的集聚相对规模的效应[61~63],本文还引入城市人口密度(PopDensityi,t)指标;mpi,t-j是衡量货币外部性的市场潜力,参照布莱克等的研究,本文计算以距离倒数为权重的总人口(MP_Popi,t=∑r(Popr,t/dir),其中i≠r)来衡量市场潜力,该指标同时也与本文的核心问题城市增长相联系,反映了城市增长过程中的潜在人口供给;Xi,t-j是其他控制因素,除了集聚效应,城市增长还受到区位、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本文涉及的指标包括的变量有失业率、工业化水平、工资水平、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化程度等;ri是城市固定效应;μt是时间效应;εi,t是独立同分布随机扰动项。根据理论,技术外部性相关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非线性变化特征,故引入UrbanPopi,t、PopDensityi,t的二次方项。城市增长的路径依赖特征、控制变量可能存在的空间相关性、不可观测异质性等都可能导致城市人口增长率的序列相关性,为此,在控制变量中进一步引入城市规模变动的滞后一期变量,最终的实证模型为:
gi,t,j=β0+ρgi,t-1,j+β1UrbanPop2i,t+β2UrbanPopi,t+β3PopDensity2i,t+
β4PopDensityi,t+β5MP_Popi,t+β6Xi,t-j+β7ri+β8μt+εi,t(20)
2. 计量策略
本文选择j=1,即与前一年同比的城市人口增长率来衡量城市增长。集聚因素与控制变量全部选择滞后一期的值,以反映城市增长与初始状态的关系。由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年份城市增长率可能有系统性的差异,模型的控制变量还将包括年度虚拟变量。
在估计方法上,由于城市规模变动受到不可观测的城市固定效应的影响,城市间规模变动也可能存在空间关联性,固定效应模型比随机效应模型更合适[65~66]。但是,引入滞后因变量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会导致固定效应估计量向下偏误[67~68]。为此,本文将使用阿雷拉诺(Arellano)等以及布伦德尔(Blundell)等提出的系统GMM动态面板方法对式(20)进行估计[69~70]。由于系统GMM方法可以同时利用变量水平变化和差分变化的信息,它比差分GMM方法更有效[71],特别是克服差分GMM方法存在的弱工具变量问题。
就模型设定合理性与工具变量有效性来说,系统GMM估计的关键检验有两个:一个是二阶自相关AR(2)检验,检验的原假设是不存在二阶自相关,本文将报告ArellanoBond自相关检验的显著性;一个是工具变量过度识别检验,检验的原假设是所使用的工具变量与误差项不相关,本文将报告Sargan检验及对异方差更稳健的Hansen检验的显著性。
3. 数据与变量
实证分析数据是2000~2011年全国261个地级市共3132个样本的面板,数据全部来自历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城市规模增长用城市人口增长率(GrowthRatei,t,j)来衡量。从图1来看,2000年以来,城市平均规模经历了稳定的增长,但增长速度趋于下降。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城市平均规模最大,平均增长速度也最快。在平均增速上,中部地区城市次之(见图2)。
图1城市的人口规模与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图2分区域城市的人口规模与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城市人口规模(UrbanPopi,t)使用的是地级市市辖区总人口;城市人口密度(PopDensityi,t)使用的是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度(市辖区总人口/建成区面积);市场潜力指标MP_Popi,t中的人口是各城市总人口,权重所用城市间距离是根据城市经纬度计算的直线距离;失业率(Unempi,t)是市辖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市辖区单位从业人数);工业化水平(Indi,t)是市辖区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RP的比重;工资水平是各城市市辖区职工平均工资(Wagei,t)的对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是人均城市道路面积(RoadPerCapitai,t)的对数。表1列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统计结果。 四、实证研究结果
表2列出了实证分析的结果。模型1报告了除时间因素外不含其他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2报告了以工资增长率和失业率为核心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3报告了含所有变量的估计结果,模型4在模型3的基础上添加了城市市场潜力与是否属于东部地区
按照通常口径,东部省份包括京津冀鲁苏浙沪闽粤琼。的虚拟变量的交叉项。为检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模型5和模型6分别使用2001~2011、2002~2011年数据在模型4设定下进行估计。在不同模型设定下,不存在二阶自相关且工具变量有效,两个关键假设都高度显著地通过检验,表明模型设定与工具变量选择是合理的;集聚因素与控制变量的系数基本都得到比较稳定和显著的估计结果,仅有人口密度因素在模型5和模型6中的显著性与前几个模型不一致。以下基于模型4并结合稳健性检验情况,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
首先来分析各控制变量对城市增长率的影响,模型结果表明:①效用的比较是人口流动的基本动因,收入决定效应,估计结果表明工资增长率与城市增长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工资增长率
未加说明均指滞后一期。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市人口增长率会相应地上升0.059个百分点。②托达罗的人口迁移理论强调了失业率的重要性,失业率会影响就业预期与收入预期,进而影响到人口流动和城市增长。本文的估计结果支持这一论断,失业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市增长率会下降0.1个百分点,该影响在经济意义上也是比较显著的。③城市化水平越高则城市增长率也越高,弹性达到了0.2,原因可能在于城市化水平提高能带来更快的经济增长和更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而促进人口集聚。④城市增长过程中道路建设通过降低通勤成本等拥挤效应进而促进人口集聚,人均道路长度每增长1%,城市增长率会相应地上升0.015个百分点。
本文关注的是集聚因素对城市增长率的影响,根据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如下规律。
首先,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间存在“U”型曲线关系。LnUrbanPop的一次项与二次项都在1%水平上显著,二次项小于零。“U”型曲线关系的存在,意味着在城市人口达到一个门槛规模后,城市增长率将随着城市规模的增长而增长。按照一次项与二次项的-0.784和0.067估计值计算,LnUrbanPop的门槛值为5.851,对应的城市规模为347万,超过这一规模,城市增长率与城市规模是正相关的。
2011年,达到这一规模的样本城市有17个,占到样本城市总数的6.51%。也就是说,对大多数城市来说,城市增长率因城市规模增长而下降。由于这是集聚经济与集聚不经济相互抵消后的净效应,所以从技术外部性角度看,大多数城市在人口增长过程中,集聚不经济超过集聚经济效应,进而限制城市过度增长。对于超过门槛规模的城市,城市规模与城市增长率正向关系的出现,可能与这些城市的区域中心、行政中心的地位相关。2011年超过门槛规模的17个城市中,各类中心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等)占到了15个。
其次,模型1~模型4中,城市人口密度与人口增长率之间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在人口密度达到一个门槛值之前,城市增长率随着人口密度的增长而增长,超过门槛密度之后则随着人口密度的增长而下降,这个变化反映了人口集聚过程中拥挤效应的存在。按照一、二次项的估计值0.177和-0.011计算,LnPopDensity的门槛值是8.04,对应的人口密度是3120人/平方公里。但是,在模型5~模型6中,人口密度的一次项和二次项都不显著。
综合来看,我们认为人口密度对城市增长中的影响是不显著的。对此的一个解释是,近年在土地财政的驱动下,中国出现了普遍的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情况,人口(就业)密度的溢出效应和拥挤效应因此不能得到真实反映。
最后,货币外部性是驱动城市增长的重要力量。城市增长率与其市场潜力有显著正向关系,市场潜力每提高1%,城市增长率上升0.097个百分点。对东部地区城市来说,市场潜力每提高1%,城市增长率还将额外上升0.008个百分点。
正确认识城市增长动力是我国在市场机制下继续推进城镇化与优化城镇体系的基础。虽然集聚效应被认为是塑造人口分布与城镇体系的基础力量,其存在性也得到广泛验证,但是现有研究对于具有不同微观基础的集聚效应对人口流动和城市增长的实际影响依然缺乏充分检验。本文使用2000~2011年26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通过引入分别衡量技术外部性与货币外部性的集聚因素,运用系统GMM的动态面板估计方法,检验并确认了集聚效应在中国城市增长
城市增长是人口自然增长与人口流动两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本研究未剥离城市间人口自然增长率差异的影响。人口自然增长率主要与人口年龄结构、总和生育率、死亡率等因素有关,与本文强调的集聚效应可能没有直接关系。另外,根据前面数据比较,自然增长率对城市增长的影响比人口流动要小很多。从这两点来看,忽略人口自然增长因素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应该是比较有限的,但关于这方面的影响仍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一个方向。在此,也向提出这一问题的匿名审稿人表示衷心感谢。中的作用。
具体来说:
①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人口增长率之间存在“U”型曲线关系,但是大多数城市处于曲线的左侧,城市增长率因城市规模增长而下降。从技术外部性角度看,这些城市在增长过程中,集聚不经济效应超过集聚经济效应,进而限制城市过度增长。
②新经济地理理论强调市场临近中的货币外部性,结果表明,根据人口与空间距离计算的市场潜力是驱动中国城市增长的重要力量。
③城市人口密度与城市增长率之间存在的倒“U”型曲线关系,在统计上不显著,可能源于土地财政驱动的城市空间过快增长,使得与密度相关的技术外部性在促进作用和抑制作用上都不能得到正常发挥。
④传统人口迁移理论强调的收入预期取决于工资和失业率,结果表明这两个因素对城市增长也有显著影响。⑤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与城市增长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通过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缓解拥挤效应可以促进城市增长。
上述结论表明城市增长是多重经济力量作用的结果,并有三点政策内涵。首先,集聚效应作为基本经济力量,其对城市增长的作用是发挥市场机制在城镇化与城镇体系优化中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但集聚效应发挥作用仍有赖于市场环境的建设,特别是完善有利于人口流动、资本流动与区际自由贸易的制度。城市增长与城镇体系演变应是基本经济力量作用的结果,任何非市场力量带来的城市结构变动都可能引起资源错配,降低经济效益。
其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以缓解拥挤效应是发挥集聚效应促进城市增长作用的内在要求。货币外部性对城市增长具有更加持续的作用,而技术外部性的作用则受限于集聚过程中的拥挤效应,同等规模下,拥挤效应越大,技术外部性抑制城市增长的作用就越突出。最后,工资、失业率等传统因素的显著作用说明,创造就业、降低失业率以提高收入预期仍是促进城市增长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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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命预期延长,会增加储蓄率,但在数据统计检验方面并不显著。针对这一现象,Bloom给出的解释为:虽然更长的生命预期会导致预期工作年限的延长,但延长的工作年限所带来的工资收入并不足以弥补更长的生命预期背景下老年人退休后的消费需求。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关系研究评述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关系研究评述
近些年来,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人口年龄结构从高少儿人口抚养比类型迅速转变为高老年人口抚养比的类型,让我国在经济完全发展之前就进入老龄化社会,即我国的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而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因此研究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关系,有助于明晰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将对居民消费产生的影响,为我国的人口政策及经济发展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传统的生命周期理论认为,总储蓄和总消费会部分地取决于人口的年龄分布,当有更多人处于储蓄年龄时储蓄率就会上升,老年人只消费过去积累的储蓄,如果社会上的老年人比例增大,则消费倾向会提高 (F.Modigliani,Brumberg,1954;Ando,Modigliani,1963)。生命周期消费理论为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关系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后对于该领域的研究均以生命周期的消费理论为基础展开。模型的优化与数据的选取是该领域研究的两个最主要方向。本文分别从Leff模型优化与相关实证研究、数据选取存在的差异两个方面回顾总结人口年龄结构与消费关系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
(一)Leff模型的提出
F.Modigliani(1954)虽然提出了生命周期理论,并且通过列举当时美国人口年龄结构与储蓄的数据验证了其理论的正确性,但并没有对两者的关系通过实证分析手段进行精确的验证。Leff(1969)是最早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生命周期理论进行验证的学者。他的研究着眼于人口年龄结构与总储蓄率的关系,进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通过利率的传导机制对居民总消费影响。首先,Leff将老少人口抚养比这一概念引入他的实证模型,用这两个指标衡量了社会的老龄化和幼儿化程度,解决了老龄化与幼儿化无法量化的难题。之后他分别对74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数据进行检验,又将这74个国家划分为发达国家组与发展中国家组,但无论是将老年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分开讨论还是将两者综合讨论,老少抚养率的提高对于储蓄率都有明显的负效应。
(二)Leff模型的发展与早期应用
在Leff之后,也有许多学者(Attfield和Cannon 2003;Higgins 1998;Horioka 1997;Masson 1996等)运用Leff的实证模型进行研究,研究结果也都支持生命周期理论,即当人口中的老龄人群增加时,居民的储蓄率会下降,整体消费水平会上升。
其中Fair和Dominguez(1991) 将每10年划分为一个生命周期,通过对美国经济数据的研究指出,相对于的收入而言,20-30岁之间的劳动力人口比于其他年龄段的人口消费更少。Kelley和Schmidt(1996)应用Leff模型对20世纪60年代、70年代、80年代的88个国家的抚养比与利率之间的关系进行预测。他们的研究发现不同时代背景下老年人抚养比的影响效果也不同,如在80年代较高的抚养比会明显降低总储蓄率,但在60年代与70年代这一影响效果却十分微小,回归结果也并不显著。
日本学者Horioka(1997)运用日本政府调查数据对日本家庭的储蓄率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退休人口的净储蓄率和预防性动机与生命周期理论十分相和,并且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是净储蓄率变动的主导因素。同时他还发现,与欧美国家相比,日本人的预防性动机更加强烈,年轻的日本人更倾向于储蓄而不是消费。
据此他指出,日本人的生活习惯与生命周期理论更加契合。Higgins(1998)对于100多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数据进行了研究,也发现了老少人口抚养比与储蓄率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但他同时也指出这种负相关关系并不一定表明老人减少家庭资产来补贴消费,储蓄的减少也可能是老年人抚养负担加重的后果。总体上讲,这些研究大多围绕生命周期理论,即较高的老年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是否会导致社会总储蓄的降低。
(三)Leff模型的改进
虽然Leff的模型很好的描述了人口年龄结构与储蓄率之间的关系,为之后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但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模型的设计上仍然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Adams(1971),Goldberger(1973)和Ram(1982)对Leff研究结果的稳健性提出了质疑。其中Adams认为总储蓄率的变动是诸多经济因素的综合体现,抛开各国国情不谈而仅仅考虑老少抚养比这一解释变量是难以得到合理的预期研究成果的;Goldberger则认为居民的储蓄行为拥有较强烈的“棘轮效应”,即储蓄行为不仅要受到当期收入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到上一期储蓄水平的影响,显而易见Leff的模型设定没有考虑到这种所谓惯性的存在;Ram则认为Goldberger对于Leff的计量模型修改是合理的,但是当滞后被解释变量被用来作为解释变量时,模型又引入了内生性问题。Ram通过工具变量法对Leff模型中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了修正。结合1977年128个国家的数据,应用改进后的Leff模型最终得出了与Leff相似的结论。
Bloom(2003)对Leff的经验模型再次进行了修改,模型中不仅包含了人口抚养比,同时还加入了人口预期寿命这一变量,他的实证结果表明绝对寿命预期延长,会增加储蓄率,但在数据统计检验方面并不显著。针对这一现象,Bloom给出的解释为:虽然更长的生命预期会导致预期工作年限的延长,但延长的工作年限所带来的工资收入并不足以弥补更长的生命预期背景下老年人退休后的消费需求。
因此,从这方面讲理性的劳动力人口倾向于增加储蓄;然而更长的生命预期可能是医疗水准提高和生产力进步的产物,这必然会刺激老年人对于更优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储蓄也会随着消费的提高而降低。基于上述两种考虑,Bloom认为预期寿命的延长对储蓄的影响可能是不明确的。之后为了研究更长的寿命对储蓄的影响效果,Bloom等学者运用方差分解(Variance Decomposition)的方法分析储蓄的分离效应,通过1960年至1994年68个国家的人口统计数据发现,不论是人口年龄结构还是预期寿命,都对储蓄率有着显著的影响。其结论为,较长的生命预期对总储蓄率的影响效应为正,较高的人口抚养比对于总储蓄率的影响为负。
Bloom(2007)等依然沿用之前的经验模型,但模型中不仅保存了原有的预期寿命和老年人口抚养比,还加入了社会保障体系情况这一变量。他们的研究发现预期寿命与储蓄率之间的关系取决于社会保障体系制度是否完善。当国家拥有完善的养老保障金制度并且工人具有强烈的退休动机时,较长的预期寿命会对储蓄率产生正效应;然而当政府采取公共基金的量入为出抚恤金系统或高相似度的养老金系统时,这种正效应便会消失。
如前文所述的研究中,学者大多利用宏观经济数据进行研究,这类研究也基本符合生命周期理论,而且实证检验的指标大多是显著的。然而,另一些学者利用抽样数据时却发现,人口年龄结构的分布与消费与储蓄之间并不存在关系,或仅仅存在很微弱的相关关系,如Park(1999)和Bosworth(1991)等。Park对当时的美国2000多个家庭进行了连续十年的抽样调查,调查包括家庭的年龄组成、收入、支出、受教育情况、家庭住房状况、社会保障等方面。通过对这些数的据研究,Parker发现人口年龄分布的变动不会对消费和储蓄率发生影响,或轻微影响,这与之前应用总量宏观经济数据研究所获得的结果是不相符的。
针对这一差异很多学者做出了解释。首先,Weil(1994)指出,如果一个家庭中存在两代人之间相互影响的行为,则该行为对于居民消费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他特别研究了遗产这一关乎两代人之间的经济行为,结果显示,在受到调查的家庭中,那些可以获得或预期会获得丰厚遗产的年轻人具有更高的边际消费倾向。而由于这类两代人之间经济行为所引起的消费变化是无法从宏观经济数据中得到体现的。
其次,Miles(1999)指出可能导致两类数据估计结果差异的另一方面原因是由于家庭抽样调查数据研究经常使用的储蓄率高估了养老金资产的价值。这种高估往往制造出老年人收入提高的假象。此外,Deaton和Paxson(2000)强调家庭抽样调查数据难免存在抽样误差,因为这些数据都是基于家庭,而不是基于个人。虽然家庭抽样数据在样本选择和抽样方法上存在较大争议,但Demery和Duck(2001)通过对上述问题的修正,首先,该方程在采纳数据前先进行了Spearman秩相关系数检验,尽量保证样本数据对于Spearman秩相关系数检验的显著性,这就降低了Weil所提出的两代人之间经济行为的影响程度;其次,数据选取的时限较短,用季度数据代替年度数据来扩充样本容量,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削弱过长经济周期所引发的经济坏境与个人决策的不确定性。于是根据1996-2000年的英国家庭抽样调查数据推导出一个符合生命周期模型的短期储蓄年龄分布方程。
Leff模型及其相关改进模型仍然是人口年龄结构与消费关系的主要研究方法。该方法以计量经济模型为基础,科学客观地搭建了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之间关系的桥梁。由于计量经济学方法的多样性,从回归分析的结果出发,能引申出许多更加深入的分析结果。通过Leff模型分析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关系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但Leff模型发展至今,虽然经过无数次的改良仍然无法得出一个最具有普遍性与通用性的形式,变量与数据的选取仍然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
从理论上讲,我国2000年以后才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行列,而学者们真正意义上定量的研究该问题也仅仅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研究的方法与角度也大多模仿西方学者的成果。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果虽然不确定,但人口老龄化却是每个新兴经济体在发展过程中都必须面对的一条鸿沟,如何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鉴于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才刚刚开始,从时效性上讲,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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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年龄结构和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之间确实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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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结构与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实证研究
本文采取多解释变量研究法,不只把人口年龄结构作为实际汇率的解释变量,还加入了经济增长率。主要因为人口年龄结构和实际汇率两者之间的并没有直接传导的关系,因此引进一个对两者联系都比较紧密的经济增长率作为递进的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REER)。利用中美的消费价格指数为基础计算出人民币实际汇率。
REER=ER*CPIf/CPI
其中ER是中美名义汇率指数,CPI是中国的消费价格指数,CPIf是美国的消费价格指数。本文选取2000年第三季度--2013年第四季度的季度数据作为数据区间,共54个样本。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国统计年鉴和美国统计局。
本文的解释变量是人口年龄结构和经济增长率。用CHILDREN表示0-14 岁人口占比,LABOR为15-64岁人口占比,OLD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经济增长率的选取是由我国的GDP决定的,记为RGDP。
由于CHILDREN+LABOR +OLD=1,三个变量完全共线性,所以仅选取劳动力人口占比和老年人口占比作为人口结构解释变量。在此基础上,为了消除异方差性,将REER、LABOR、OLD和RGDP分别取对数,再通过Eviews软件进行季节性调整,记为如下模型:
LNREER_SA=c+β1LNLABOR_SA+β2LNOLD_SA+β3LNRGDP_SA+ε
(一)单位根检验
由于时间序列具有非平稳性。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现象,因此在进行协整分析之前,需要对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ADF 检验)以确定各时间序列的平稳性。
由表1可以看出,LNREER_SA、LNLABOR_SA、LNOLD_SA、LNRGDP
_SA的ADF检验的P值均大于0.05,即时间序列不平稳,存在单位根。进行一阶差分后DLNREER_SA、DLNLABOR_SA、DLNOLD_SA、DLNRGDP_SA的ADF检验的P值均小于0.05,即各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时间序列是平稳的。由于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同是一阶单整,因此可进行协整检验。
表1 各序列的ADF平稳性检验结果
变量 ADF检验的P值 结论
LNREER_SA 0.7436 非平稳
DLNREER_SA 0.0000 平稳
LNLABOR_SA 0.7917 非平稳
DLNLABOR_SA 0.0043 平稳
LNOLD_SA 0.9921 非平稳
DLNOLD_SA 0.0002 平稳
LNRGDP_SA 0.2674 非平稳
DLNRGDP_SA 0.0000 平稳
数据来源:笔者通过Eviews 检验所得
(二)协整检验
本文研究的是多个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因此采用Johansen 协整检验方法。如表2所示,迹检验法和最大特征值法均表明在0.05水平下,变量间存在4个协整关系。因此可以认为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至少存在一个协整关系。
表 2 Johansen 协整检验结果
Hypothesized No. of CE(s) Trace test Prob.** Max-eigenvalue test Prob.**
None * 0.611900 0.0000 0.0001
At most 1 * 0.471721 0.0001 0.0014
At most 2 * 0.266550 0.0102 0.0356
At most 3 * 0.091447 0.0302 0.0302
Trace test indicates 4 cointegrating eqn(s) at the 0.05 level
Max-eigenvalue test indicates 4 cointegrating eqn(s) at the 0.05 level
数据来源:笔者通过Eviews检验所得。
确定了变量间协整关系的存在,则可以利用Johansen极大似然估计的原理推算出具体的协整方程。
表3 标准化协整系数
DLNREER_SA DLNRGDP_SA DLNOLD_SA DLNLABOR_SA
1.000000 -0.503240 -2.277929 1.386025
由表 3可以得出协整方程:
LNREER_SA=0.503LNGDP_SA+2.278LNOLD_SA-1.386LNLABOR_SA。
结果表明人口年龄结构和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之间确实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我国劳动力人口的上升和经济增长率的上升都会使人民币汇率升值,而老年人口的上升则会对人民币汇率产生贬值的影响,其中,人口结构对人民币汇率的升值和贬值的影响更大。劳动人口比率每增加1%,会使人民币实际汇率升值1.4%;老年人口比率每增加1%,会使人民币实际汇率贬值2.28%。
因此,结合我国的国情,我们要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且要加大人力资本的投入,注重劳动力人口的综合素质。除此之外,我国也要在一定程度上放宽对人口限制的政策,保证一定程度的人口出生率,以保证劳动力人口的比重。自2000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此加快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迫在眉睫,这样才能使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得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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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国际上,类似的群体被称为“国内移民”,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1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的思考全文如下:
内容摘要: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不仅事关流动人口的利益,而且影响到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甚至将深刻影响其迁居城市的社会稳定及整个国家的和谐发展。面对流动人口数量急速增长、流动时间长期化、流动方式家庭化的形势,借鉴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由原来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双轨制管理模式向社会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模式转变,由政府管理为主向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转变。
关键词: 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 创新思路; 经验启示。
流动人口是指在大陆地区不变更常住户口的前提下进入非常住户口所在地,从事各种经济、社会活动的人口,当中绝大部分是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务工、经商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中国的人口流动已经成为前所未有的、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流动,正在超越生育和死亡,成为主导中国人口态势的最主要的人口因素。[1]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在 2010 年 6 月发布的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状况报告》表明,2009 年流动人口已达到2. 11 亿,其中 78. 7% 为农业户口,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在流入地停留时间为 5. 3 年。
2010 年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已达 2. 61 亿,同 2000 年人口普查相比,增长81. 03% 。在这些人户不一致的人口群体中,大部分由流动人口变为事实上的城市常住人口和“纳税人”,已成为流入地城镇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而无法获得合法的市民身份,成为不流动的 “流动人口”。由于中国特殊的户籍制度,流动人口几乎成为除市民、农民以外的第三大人口群体[2]。
流动人口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条件下,因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社会管理体制变革滞后而 “裂变”出来的一个特殊群体。面对流动人口数量急增长、流动时间长期化、流动方式家庭化的形势,流动人口管理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作风等都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提法,是近年来的成果[3],与传统单纯强调对流动人口管理不同,它更加突出了以服务为导向和人文关怀的理念。
凡是涉及流动人口利益与生存状况的活动,如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生育、教育、社会治安、技能培训等,都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范畴。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如何适应社会大市场、大流动、大开放的动态环境,是社会管理的难点,也是公安创新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处理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不仅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且直接影响到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因此,要科学把握流动人口变动与发展规律,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 一) 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理念上存在着误区,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社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盗窃、抢劫等犯罪现象比户籍人口普遍,所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相对突出,于是流动人口在某些人的眼里俨然成了 “问题人口”。比如,有管理者认为,中国社会当前最容易引发动荡的三个方面中的一个就是流动人口[4]。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管理者从排斥流动人口的思维定式出发,简单地把流动人口视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和 “城市病”的根源,将社会治理中出现的种种压力简单归结于流动人口过多,使流动人口在就业、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中遭到排斥,被边缘化。这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适应。这种社会管理理念的局限性,是影响现阶段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其效果的关键因素,其后果使许多基础性工作无法开展,许多源头上的问题无力研究解决,使工作缺乏协调,管理手段难以配套。
( 二) 条例、行政法规、政策滞后,与服务管理脱节。
1958 年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在人口管理上进入城乡分割的管理时期,拉开了城乡二元户籍管理的序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率先启动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把大量被长期禁锢在土地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解放出来,形成了几乎无限供给的劳动力潜在资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显化及其转移问题开始成为一个热点[5]。1984 年 10 月国务院下发 《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有条件地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居住落户。1985 年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流动人口问题采取宏观调控措施的开始,对人户不一致的流动人口管理起到了规范的作用。1995 年公安部颁布的 《暂住证申领办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主要是针对治安防控。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居住时间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流动人口管理内容已由单一的治安管控逐步扩展到权利保障方面。但全国性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并没有根本性的改革,现有的一些条例、行政法规、政策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的内容存在明显的欠缺和疏漏。
第一,现行户籍制度使流动人口与现有的户籍属地管理体制之间产生制度性冲突,所造成的社会福利壁垒,人为地在城市内部划分出本地人和外地人两大社会群体,由此形成新的二元社会结构,阻碍了流动人口与城市经济社会资源和发展成果的分享。
第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协调性不够,许多地方和部门仍迫于各种压力,还在设置各种或明或暗的门槛限制流动人口的进入,在制度上形成了对流动人口的歧视和排斥,使流动人口在就业、居住、职业培训、计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在矛盾纠纷调和行使民主政治权利方面还面临很多障碍。
第三,公安机关时常面临执法难。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安机关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也积极探索出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即,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 与一些出租房东和企业主签订安全责任状,推行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分级分层管理的新举措。但这些措施都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公安执法时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比如,社区民警要求房屋出租人必须配备技防门、监控探头等技防措施,但现行法律对社区民警的职责、入户调查的权限,房东、流动人口违反相关要求行为又缺乏明确规定,导致流动人口管理中违规难处理的境况[6]。即便是 2007年中央政法委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内容也是粗疏的。因此,改进、完善、提升与流动人口服务相关的规章制度迫在眉睫。
( 三) 综合治理机制缺乏协作整合,资源难以共享。
改革开放以来,在流动人口管理上,虽然对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城乡二元管理体制进行了一些调整,但人口流动与传统户籍属地管辖体制之间的矛盾继续存在。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对流入地要求多于流出地。在流入地,登记不犯罪,犯罪不登记,办证不违法,违法不办证的现象十分突出,公安机关能够掌握、管控的大多数是守法人员,而真正需要管理掌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反而长期游离在公安管理的视线之外。流出地与流入地信息管理脱节。如,1998 年涉及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吉思光 ( 黑龙江籍) 为逃避打击,逃至深圳等地,化名 “张国锋” ( 山东籍)在浙江金华市 “潜伏”下来,直到 2011 年 12月 7 日才抓捕归案。
13 年里,曾在 《潜伏》等30 部电视剧中扮演多个角色[7]而未被及时发现,这个教训是很深刻的。由于不同层次的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在管理手段和管理权限方面存在着矛盾和不一致,导致许多政府职能部门,从各自工作内容考虑,逐步建立了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但这些信息反映的只是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数据,运用上基本处在相对独立、封闭的状态,严重削弱了管理部门的综合研判能力。1997 年,在各级综治委之下成立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很多部门认为流动人口管理只属公安机关,所以流动人口管理的日常工作,绝大多数地方由公安机关承担,使公安机关陷入孤军奋战、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
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状看,现有的组织结构及工作职能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职能部门职责分离,相互脱节,缺乏内在协调配合机制,部门联动和信息整合、资源共享十分有限,实有人口管理要求难以落实。
第二,部门职能交汇、缺乏合力。教育、人事、民政、劳动保障、公安、计划等部门的日常工作都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内容密切相关,但目前各部门间仍处于 “块”、“条”分割、各自为政的状态。现有规定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的定性及处理意见不统一,不具体、不明确,各职能管理部门出台的措施都局限于各自的业务内容,导致部门间要么互相抵触,或互不相关,无法整合力量进行流动人口社会管理,造成协调上的困难和管理漏洞。典型的城乡结合部——— “城中村”目前仍是公共秩序、社会状况最复杂的区域,并衍生出相对封闭的亚健康的社会生态系统,成为各类犯罪的温床。
[8]( 四) 管理与服务严重失衡,落后于社会需求流动人口管理是国家人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管理内容涉及商、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房产、计生、交通等政府部门,由于重点仍放在治安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因此,流动人口管理基本上沿袭了传统的人口管理方式、手段及单一性,即主要依赖强制性治安管理手段来实现政府的管理职能。1980 年代以来,许多流入地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大城市和东南部沿海地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占的比例一直在 50% 以上,个别地方高达 80%[9]的执法现实。使得以公安机关为管理主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其重点则放在以治安管理为主的控制和防范措施,并经常伴有清理整顿行动。这样一来,严重忽略了流动人口群体不仅是经济、能力的弱势,更表现在权利和社会资源弱势的事实。所以,当这个群体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如被强迫劳动、被强迫卖淫、妇女儿童被拐卖。当财产权益被侵害,如被敲诈勒索、被抢夺时,往往缺乏及时准确的信息交流和有效的法律保护和救助。
由于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制度性缺失,对流动人口权利保障维护的忽略,及某种程度普遍存在的某些公共部门的不作为情形,导致流动人口从政府管理部门获取的社会支持不够充分、全面,远远不适应其对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加之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对社会发展的认知判断能力有限,不可避免地使一些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作风存在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普遍存在以专政机关自居,将管理目的与手段混淆,为管而管。厦门市在 2008 年建立了 150 个 “一站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在实际运行中更多只是停留在 “管理”的层级,而很难给流动人口提供更为实在的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管理表现为 “一站式”管理[11]。对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和现实需求重视不够,服务为先的意识不强,认为服务只是发证,与公安部 “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12]不相符。“多管理,少服务”的管理取向客观上淡化了管理的实际效果,造成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关之间的紧张对立,不断滋生出因 “权利的贫困受损”而导致社会对抗事件。
随着流动人口举家迁居城镇或在流入地长期定居的发展形势,户籍人口、流动人口 “分立并行”、地区和部门之间缺乏协作整合的管理体制机制,及日益显现出 “条”、 “块”分割、多头管理、权责分散的弊端,很难适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需求,以公安机关为主的防范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已无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 一) 创新思路。
借鉴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论,转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思路。目前,中国的人口大规模地从中、西部往东部沿海地区流迁,从农村向城镇流动,其根本原因是城乡和中、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大规模流动人口的产生、存在,不仅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且还引发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迁。随着个体意识的觉醒和社会开放度的增强,基于现行户籍制度框架的流动人口管理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控制型管理方式已日渐捉襟见肘,仅靠政府部门单一提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已很难适应对动态社会有效管理的需要。因此,应借鉴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第三条道路”
理论的领军人物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导致管理效益难以提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仍然强调依靠政府的管理力量和行政控制,使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针对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他倡导政府要少一些管理,多一些治理,建立合作包容型的新社会关系,使每个人、每个团体都参与到社会之中,培养共同体精神[13]。埃利诺·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也强调政府和非政府部门 ( 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的共同合作,是搞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有效手段。为此,可以社区为载体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体制改革,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建立由政府、社会、企业等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科学合理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社会管理有效运行相衔接,融服务与管理为一体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人口社会管理及其创新模式,即最终形成一种政府和公民对社会生活进行合作管理的社会治理模式。
( 二) 经验启示。
1.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200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增设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农民工工作司,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统筹协调在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得到加强。
第一,“底数清,情况明”是切实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面临的诸多问题和困难的关键。2009 年 7 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启动了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试点调查。作为全国流动人口监测网络的前期研究,目的在于全面了解流动人口生产生活的基本状况,及时发现目前流动人口生存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探求流动人口发展规律和趋势,并据此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第二,全国 29 个省 ( 市、自治区) 建立了省级集中的流动人口数据库,完善了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 “六普”发挥了重要作用; 组织开展了 106 个城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为各地“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党委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了支持。
第三,2010 年 6 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国际移民组织等机构,在北京第一次举办 “人口流动迁移与城镇化国际研讨会”,就是借鉴不同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人口城镇化道路的尝试。[14]。
2. 设立新居民事务局,践行统筹理念。
根据 2006 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江提出将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的精神,嘉兴市委、市政府在 2007 年出台的《关于嘉兴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试行) 》,就充分体现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统筹理念。表现在: 第一,将来嘉兴务工、经商、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并有固定住所的人口统一称为嘉兴新居民。第二,新居民政策包括以下内容。逐步实行新居民与嘉兴本地居民统一的就业政策; 逐步拓宽新居民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建设小型经济适用房,定向出售给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居民。第三,设立独立的机构———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具体负责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第四,嘉兴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全市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各县( 市、区) 年终考核内容。
乡村人口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时期。人口流迁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跨地域的迁移流动,是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 2011 年 12 月 19 日发布的 2012 社会蓝皮书《2012 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表明,近三成农业户籍人口已居住在城镇,城镇化过程对农业人口具有巨大吸引力[15]。流动人口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社会公共管理能力的不足,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的研讨,不仅关系到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而且将影响到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甚至将深刻影响其迁居城市的社会稳定及整个国家的和谐发展。
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尤其在欧洲,社会政策对社会排斥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贫困、剥削的关注。按照欧盟2003 年在社会融合联合报告中的精神,社会融合就是确保具有风险和社会排斥的群体能够获得必要的积极参与,人人享有广泛的机会平等和生活机会,全部公民都有基本的社会福利[16]。因此,要树立统一的国民待遇理念,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由原来的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双轨制管理模式向社会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模式转变,由政府管理为主向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转变。通过提供绿色通道、法律宣传、维权援助三项服务,让流动人口和流入地居民一样享有国家提供的经济保障、教育、基本的生活和文明条件的权利,拥有同等的机会,避免社会排斥的恶化,这才是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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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潜伏》一名演员被发现是袭警抢枪逃犯 [N]。 2011 年12 月14 日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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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数据预测采用ARIMA模型进行预测。从预测的图1中可以看到2022年65岁以上的老龄化比重将要上升到12%,并有稳定上升的趋势。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四川人口老龄化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四川人口老龄化研究
自20世纪中期起,人口老龄化逐渐成为全球性趋势,进入21世纪,已成为人类发展的主要特征。我国是“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大国,当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期,四川省是老年人口大省,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在未来10~20年,四川省将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人口老龄化对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地区发展的影响是系统性、结构性和长期性的,如何应对这一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工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患和解决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对于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老龄化社会包含以下几个指标: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7%,2003年,四川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上升到685. 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 86%。少儿人口比例在30%以下,1988年少儿系数为29.98825%。年龄中位数达到或超过30岁,2000年已经上升为30.14岁。老少比高于30%,2002年则达到30.99 %。根据上述四项指标的动态变化,可以看2003年,四川省的各项指标都已经达到老年型人口的指标数。
人口老龄化数据预测采用ARIMA模型进行预测。从预测的图1中可以看到2022年65岁以上的老龄化比重将要上升到12%,并有稳定上升的趋势。
1.老龄化的趋势将继续,原有的老龄化人口问题更加突出和明显
未来十年内四川省的老年人口比例依旧不断提高。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上升,老年人口问题将会日益成为社会的主要问题。老年人的经济赡养、医疗保健、生活的照料等需求将会在社会的各种角落里出现,呈现出一种大范围的比较普遍的要求。如果这些要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在较大范围内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和动荡。
2.劳动力人口年龄结构逐步高龄化
20世纪70年代初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虽然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省人口发展的历史轨迹,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人口素质也得到极大提高;但是,付出的代价却是老年人口数量迅猛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从中长期来看,劳动力供给逐步下降,劳动力过剩的现象即将改变。同时劳动力年龄日趋高龄化。
3.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随着四川人口转变的推进和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人口红利窗口即将关闭,人口抚养系数上升,宏观经济高储蓄、高投资的现象逐步消失,这导致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逐步减弱。
4.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将迎来新的改革
我省老龄化社会到来,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加大。需要寻求更好的保险保障模式,使得老龄人更好的得到社会的尊重,同时减轻青年人的压力,促进四川经济稳步发展,使得社会更加稳定和谐的发展。
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对社会的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及社会保障都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要求。根据四川的老龄化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参与和共享――人口老龄化政策的基本原则
1999年联合国把“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作为“国际老人年”的主题,其实质是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使老年人真正作为平等的一员融入社会;其核心是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和平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社会对老年人价值的认同,消除视老年人为社会发展消极因素的认识误区,树立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2.适当快速的经济增长――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前提
国际经验证明,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国际劳工组织的研究结果认为,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所出现的“社会保障危机”,主要原因并不是领取养老金人数的增加,而是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和失业率的居高不下。因此,政府应该及早调整积累和投资结构,改变目前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格局,形成以企业和个人投资为主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同时,继续吸引国外资本,弥补国内资本积累的不足。
3.建立家庭养老为主的多元化养老模式
进一步明确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在子女克尽赡养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提倡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有效结合。同时,建立老年服务督察制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4.强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作用
老年人的收入来源将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单一的老年社会保障模式在迅速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面前,已经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因而人们都在探讨一种多支柱的保障模式,这种多元保障模式一般包括:由政府管理的、以税收方式筹资的公共养老金,由政府或私营机构管理的强制性个人储蓄积累,还有自愿参加的各种补充养老保险等。
5.发展银色产业,满足老年人口社会需求
鼓励在老龄事业的发展中,引入市场机制,动员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参与,以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实现老龄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大力发展老龄产业,既满足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还可以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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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人口老龄化会给整个社会养老体系带来沉重的压力。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民养老问题前瞻性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民养老问题前瞻性研究
时至今日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广受社会关注,其可能的发展形势、影响以及应对之策也逐渐得到了广泛的研究[1-3]。面对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社会关注的最大问题莫过于养老。而这个问题在中国却又存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是城市层面的,另一个是农村层面的。
几十年以来特别的发展模式使中国社会面临严重的城乡割裂,任何问题可能在农村与城市都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而恰恰,在中国特殊的发展模式之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并且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但同时却又不能真正定居城市。这带来了两个问题,其一是致使农村社会普遍成为老人社会,其二是这些未能定居城市的农民工以后的着落在哪里。
由此可见,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农村确实较城市严峻且复杂。用更为专业一点的话来说即中国社会人口的老龄化状况不仅呈现未富先老的特点,而且还存在着严重的城乡倒置。未富先老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潜在负面影响,而城乡倒置又使这一问题在农村尤为突出。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目前的情况下对农民养老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期在问题真正出现之前做好充足的应对准备。
有鉴于此,本文将采用内部视角,从农村老年人口面临的养老现实困境出发,并结合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对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研究将采用案例陈述的方式试图尽可能全面地展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可能遭遇的问题,因此在个案的选择上本研究不要求代表性,而是寄望于将这一问题可能的各个方面展示出来。本文只做问题的展示,并不探讨对这些问题的具体解决之策。
在结构上,本文将根据农村老年人口的特点将个案分为两大类,其一是有关当下“留守老人”的案例,其二是有关第二代农民工的案例,即随年龄增大而可能成为“留守老人”的案例。同时本研究所选个案的来源并不拘泥于一时一地,而是尽可能将自己调查或者公开出版物上出现的个案集合起来,这样做的目的还是如前所述尽最大可能展示老龄化背景下农民养老问题的各个层面。
所谓留守老人,在某种程度上不过是空巢家庭的另一个称谓罢了。只是空巢家庭这个概念的涵义更广,任何一个核心家庭在子女长大成人后只要子女长期离家也就成为了一个空巢家庭。而所谓留守老人则不过是农村空巢家庭中的老人而已,农村家庭的子女进入城市并大部分时间在城市生活而造成老人“留守”家园。如果要下个定义的话,似乎可以这样来界定:常年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 年龄不低于60周岁的农村老人,且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常年不在身边者。那么这样一个群体在养老方面会面临哪些问题呢?
案例1:年近八旬的庄稼汉
张老汉生于上世纪30年代,至今已年近八十,老汉家里有3个儿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3个儿子相继南下广东打工,其中小儿子通过努力在2005年左右终于自己翻身成为老板,在虎门自建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制鞋厂。鞋厂的收益相当不错,张老汉的另外2个儿子也放弃了原来的工作而进入其三弟的鞋厂。但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家境富裕、儿女孝顺团结的家庭中,张老汉却一直未放弃农业生产。虽然张老汉的3个儿子曾多次劝其父母放弃耕田转而到城市去与他们一起生活,但每次都遭到老汉的强烈反对。(访谈时间:2012年7月)
通过案例1的描述其实可以看到:首先是农民的养老诉求较低。从单个个案得出的结论并没有代表性,实际上,陈文娟[4]曾以规范的问卷调查方式对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进行过专门调查,并指出农村居民的养老预期总体并不乐观,对养老问题的担心较高。遗憾的是其调查主要是针对中年农民,缺乏对老年农民的调查。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在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中虽然养儿防老具有很强的正当性,但现实中年老一代对年轻一代的要求却绝非不讲人情。在多地农村的调查中笔者亦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很多农村的老人与子女分居住在低矮的“老屋”当中,其生活水准明显低于子女。
但就是这样的老人,对生活的满意度并不一定就低。反而,只要生活能维持正常的一般标准,做父母的更希望子女过得比自己好。这样,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即农村老年人认同的标准低于社会认同的养老标准[5]。如此一来可能伴随而来的问题便是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同度较低。笔者当然不认为既然农民本身的养老诉求较低就应该因此而设置较低的社会保障标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提高农民的养老意识。
其次,农民对作为财产的土地的认识是影响其养老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因此,即便是家境颇富的张老汉也一直不愿意放弃种田。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早已为学界所认识,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该从哪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有人因此而强调维持当下土地制度的重要性,也有人强调土地的社保功能阻碍了土地正常经济功能的发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农民“恋土”而不愿离开土地,无非是因为心忧离开土地后生活没有着落或者说“保障”,以至于不论土地收益高低,在未寻得城市立足之前是很难愿意弃土离乡的。之所以需要土地担当社会保障的功能,不过就是因为与城市里的“单位人”相反,除了土地之外很难说还有什么可靠的依赖。这一点即便是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医疗与社会保障的今天似乎依然如此。
实际上,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即老年农民表面上看来是因为观念落后而出现不愿意参与社会养老并且对自己的养老状况也不甚在意,其实际反映的还是他们对子女有无真正稳定生活的担忧。这种观念或许显得陈旧、保守甚至于在很多激进的人看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是无论怎么说,不可回避的一个事实却是如果不能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中建立稳定事业以及获得稳固财产的可能性,而仅仅是企图将适用于城市居民的社保体系扩展到农村的话,这样的做法可能并不讨好。毕竟,从个人的角度而言生活最大的保障只在于所在家庭是否建立在一个稳定的事业基础上。
留守老人是现阶段已经进入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那么比他们更小的一辈,即现阶段年龄在50岁边缘到60岁之间的农民(学界通称的“第一代农民工”)则是可能很快就要成为“留守老人”的一代。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5278万人,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首次突破3600万。然而,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140万人,占比只有16%。尽管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4岁,50岁上下的人似乎仍未嫌老。但是作为主要在工厂或工地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工而言,进入50岁以后显然意味着进入了一个体力衰退的高峰时期。那么这个群体面对的又是什么呢?
案例2:超龄务工者老谢等
59岁的谢国万说,64岁的老伴身子不好,去年得了一场大病还动了手术,如果在家陪老伴不去打工,就断了家里的生活来源。为此,他很纠结。谢国万是开县团凤村人,36岁开始外出打工。自2009年始,早报记者已连续5年采访了谢国万,每年春节他都在纠结“走还是留”,但在吃完元宵节的汤圆后,他最终都扛起行李,坐上了南下广州的客车。5年来,打工所得占谢国万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在攀升,2012年已高达90%,若停止打工的脚步,就只剩下960元/年的养老金,1000元/年的低保,外加500元/年的土地收益(算上其爱人1000元/年的低保,两人一年的收入只有3500元),根本难以维持夫妻俩的生活。为此,年近六旬的他还是想着咬牙再赚几年100元/天的苦力工资。 (《东方早报》2013年2月26日)
如果说对于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而言,养老最大的障碍在于观念问题的话,那么对于这些50多岁的老农民或农民工而言则面临的困难要多得多。他们一方面面临自己事业的转折,即到底是回农村还是留城市的两难选择;另一方面对于他们中的大部分而言,子女的问题可能仍远未解决。对于这样一个群体,如果连最低的“社会保障”都没有(事实上大多数确实没有)则显然有失社会公义,但如果说只要提高其养老标准,每个月多发点保险金就能解决其“保障”问题,这恐怕亦只是天方夜谭。
面对老龄化问题,中国的城市与农村可能存在完全不同的状况。城市或许还真能像一些乐观的海外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城市化发展至少不会因为老年人口而面临主要资源匮乏。相反,它们很可能会用一群活跃的或相对活跃的老年居民,能够并且将为城市社会做出广泛的贡献而非依赖于城市。”[7]相比之下,第一代农民工的工作年龄即便再往后推延5年,在自身并无稳定事业又缺乏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要使他们在社会生活甚至于消费领域变得“活跃”或“相对活跃”怕也只能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罢!
对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发展趋势,杨青哲在其博士论文中做过详细的估算。他以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关于农村人口的相关数据做基础,预测了未来40年(2010~2050)中国农村各时期总人口数、少年儿童人口数、劳动力年龄人口数、以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根据他的估算,即便是按照最高可能的总和生育率(2.3)进行推算,农村少年儿童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在未来40年时间内将保持递减趋势,在 2025年,65岁及以上人口数超过1亿,到 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达到峰值,约为 1.5 亿。40年乡村老年人口比重的变化,从 2010 年的 10.06%上升到 2050 年的 44.18%,共增长了36.33 个百分点。这一变化趋势必然导致社会抚养比的提高,杨青哲估计到2050年总抚养比将超过1。
很显然,严重的老龄化会给整个社会养老体系带来沉重的压力。只有将自我养老(即依赖自身劳动收入的养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方能缓解这种压力。这自然意味着要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建设,推广并发展现有的新农保制度,但围绕老年人自身的劳动力再发挥及家庭养老支持在农村而言却才是具有最终决定意义的问题,因为目前新农保制度的三大资金支柱乃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在大多数农村地区集体补助所依赖的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已名存实亡,而个人缴费情况也完全取决于家庭收入。而对于中国农民家庭而言,家庭经济最大的问题是无法积累财富,可以说这才是农民养老的死结。
因此,要加强农民的社会保障,最有力的举措还是在于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并且同时进行金融制度与土地制度的创新使得农民的财富可以积累起来。实际上近些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三农问题,并试图进一步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构建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政策主张。然而这些问题实际上都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较为全面的解决,同时即便农民收入得以增加,但如果仍无法实现财富的积累,那么老龄化趋势下的养老问题仍将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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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的SPSS拟合方法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的SPSS拟合方法分析
Logistic模型为荷兰数学家及生物学家Verhulst.Pearl在修正非密度方程时提出,其目的为研究受到生存资源制约的情况下生物种群的增长规律。在Logistic模型中,有限空间内种群不能无限增长,而是存在着数量上限。由于自然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对种群的增长起着阻滞作用,并且随着种群数量的增大,阻滞作用逐步增大,即实测增长率是一个减函数,且随着种群数量的增大而减小,当种群数量趋于上限时,种群增长亦趋于稳定。由于Logistic阻滞增长模型所需的数据少,计算简单,对中短期时间内的种群数量预测较为准确,亦常应用于人口预测方面。
如上文述,人口增长率为以人口数量x为自变量的函数r(x),这里r(x)为减函数。假设r(x)= r ?Sx,S>0,这里r为初始值r(),即当人口无生存环境和资源限制时的固有增长率。当人口数量达到人口最大容量,将有r()=0,此时人口达到稳定状态。由线性关系r()=r-S,可得S=r/。假设x是时间t的函数x(t),从而有解变量可分离方程。
通过模型方程(Ⅰ)可知,Logistic模型拟合的重点为参数和的确定。下采用两种SPSS软件的回归拟合方法,利用1990-2010年人口调查数据(如表1)进行人口数量的预测。
(一)非线性回归(Nonlinear Regression)拟合
在SPSS(SPSS19.0)的变量视图中定义两变量人口数量x及年份t,在数据视图中由上而下录入人口数据(如图1所示)。
在菜单栏依次选择分析(Analyze)―回归(Regression)―非线性估计(Nonlinear),打开非线性回归窗口。将年末总人口[x]送入因变量一栏,在模型表达式输入框中输入模型公式
A/(1 +(A / 114333 - 1)* Exp(- r *(t - 1990)))(如图2)。此处以A代替人口最大容量,由于时间以1990年为初始年份,原方程中的t转为t-1990。选择“参数”项进行参数A和r初始值的设定(如图3),这里A初始值选择人数中的最大值134091(万人),r的初始值选择1991年的人口增长率0.013,“使用上一分析的起始值”一栏选中,单击“继续”。单击“保存”项,打开对话框如图4,选中预测值和残差项,便于检验模型方程的拟合效果,选择“继续”返回非线性回归窗口,选择“确定”运行。在输出(Output)窗口中,可以得到参数A的迭代计算过程、参数估计等内容。由参数估计得参数估计值,=0.0675。R2=1.000。
(二)曲线估计法
采用SPSS的曲线估计进行模型拟合,须先求参数。对估计的方法很多,这里采用三点法进行求取。
选择分析(Analyze)―回归(Regression)―曲线估计(Curve Estimation),打开曲线估计窗口,将年末总人口[x]和年份[t]分别送入因变量和自变量输入框,在“模型”区选中Logistic,在上限一栏填入142515.5576,在“保存”对话框中选中预测值和残差,其他依照默认选择。选择“确定”。
从可决系数R2来看,两种方法所得拟合方程的R2均得1,则两种方法对Logistic人口预测模型的拟合性都很好。分别用两种方法所得方程对2011年和2012年的年末人口数进行估计,结果如下表1。可以看出,曲线估计的拟合相对较好。
考虑二者操作的简便性,前者的拟合性不依赖于A、r初值的选取(选取失当会影响迭代过程所需时间),可靠程度较好,后者则需要利用其它方法预估的值,最终所得方程的拟合性很大程度上亦依赖于的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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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用语中,“哲学”一词可以引申为个人或团体最基本的信仰、概念和态度,哲学一词可以是指一种宗旨、主张或者理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用系统哲学指导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党的报告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以人为本”是“新型的城镇化”关注的核心价值,快速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在这一背景下,要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特别是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因为在我国现有的行政区域划分体系中,中小城市是基本的组成部分,而且数量巨大,其经济总量在全国也占有巨大的份额。另外,由于中小城市处于城市和乡村的结合点,自然就成为城乡共同发展的重要支点,也是实现我国城镇化质量提升的关键,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处于极为重要的位置。因此,用系统哲学指导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我国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发展,对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无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还是从我国实际出发,我们必须认识到城镇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渐进发展的过程,需要解决的问题数量巨大,面对的困难也是我们难以预料的。目前在我国中小城市城镇化进程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中小城市城镇建设规划缺乏科学性,空间布局缺乏合理性
中小城市应立足自身现有条件走新型城镇化建设之路,以“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科学规划、注重实效”为发展目标。目前,在城市规划制定的过程中,政府或政府相关领导甚至拥有自主决策权、规划主观性明显,缺乏应有的科学论证和听证环节,很容易造成政府决策失误,使规划的方案背离市民的意愿和需要,偏离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另外,由于缺乏严格的规划审核,导致一些功能分区不科学,导致城市肆意扩张,布局混乱,影响城市的整体发展。在中小城市中,城市规划因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而相对滞后,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先开发、后规划的情况。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过分追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情况十分严重。
(二)中小城市城镇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缺失
城市过快的扩展往往超出城市现今运载能力的范围,人口过快过度的聚集很容易超出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范围,导致城市供水不足、供电紧张、交通不畅。这种不利的现象违背了城市让生活更便利更舒适的原则,造成时间和资源的严重浪费。现有的城乡的二元经济体制成为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的障碍。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等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现实需要,阻碍了人才和各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严重制约了城市化的进程。此外,工作和居住在城市的农业户籍者大多处于“半城市化”状态,因为面向全社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健全,不能为其提供社会保障。
(三)中小城市城镇化滞后于农村工业化,第三产业发展滞后
由于社会历史等原因,我国的城镇化水平长期滞后于工业化。虽然乡镇企业的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了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即“离土不离乡”;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大部分农村地区仍是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工业发展严重滞后。工业化对城镇化的推动力不足,这就造成大量从农村土地释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不能通过城镇就业吸纳到工业生产中来。从农业生产部门释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不可能全部通过城镇就业吸纳到工业生产中来。中小城市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不协调,严重影响了中小城镇化的进程和质量。
(四)中小城市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农村土地大量流失,地方城镇化建设无序、扩张无度,违法违章占地现象层出不穷,导致失地农民数量增加迅猛。目前土地征用范围过宽,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和补偿又严重滞后,这直接导致部分失地农民生活十分困难,处于“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尴尬境地[1]。对于土地被低价征收的农民,他们为城镇化贡献了土地资源的同时,却可能要承受高房价的沉重负担。在国有土地转让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往往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直接损害了国家的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近年来因为征地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占到了此类事件的50%左右。这种以牺牲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城镇化建设已经背离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所谓系统,就是由若干相互关联和互相作用的部分(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民的思维中,都存在着无数的系统[2]29。中小城市城镇化的科学发展,对城镇化建设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推进我国中小城市城镇化,势必会出现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这就需要组织者和指挥者要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学习和自觉运用系统哲学去分析和研究解决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各种困境。推进中小城市城镇化建设需要领导干部具有系统哲学思维,原因就在于它可以帮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能够抓住主要矛盾,把握矛盾的运动规律,顺利解决诸多难题,从而达到推进新型城镇化科学发展的目的。 在推进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各地区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自觉运用系统哲学思考城镇化这一课题,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做出科学部署和规划。
(一)运用系统整体性原理,坚持科学规划先行
整体性原理是系统论的最基本的原理,是一般系统论的核心,它科学地揭示了要素与系统的关系。它主要是指要素和系统不可分割;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的功能之和[2]31。
为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要从大局着眼,科学规划,避免由于忽视事物整体性所导致错误认知结果的出现,从而保持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一定要把科学合理规划放在首位,特别是要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始终,强化生态意识,努力打造各具地域特色的新型小城镇。
(二)运用系统层次性原理,加强产业支撑作用
系统的层次性原理指的是,因为组成系统的诸要素存在种种的差异,从而使系统组织在地位与作用、结构与功能方面也表现出等级秩序性,进而形成了具有质的差异的系统等级。系统运行是否有效,效率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层次分明,各司其职。该原理对城镇化建设的实践意义在于:在考虑城镇建设中各个行业的发展时,要明确各个行业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其发展所带来的诸多影响。产业发展、市场繁荣是城镇发展的基础,要不断强化产业支撑的重要作用。
(三)运用系统相关性原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系统的相关性原理揭示了系统各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是有机的,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系统的整体;系统同外部环境的相关性主要是指开放系统,即与外部环境有紧密联系的系统,与外界毫无关联的封闭系统是不存在的。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一工程中,各个行业和要素间是彼此联系的,某一个行业或环节的发展都会影响到城镇化的进程,都会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完善中小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城镇化的实现又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城镇经济发展。根据有关部门预测,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就需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增加投资平均在12元左右,如果我国一年增加1 000万城市人口,需要的基础设施投资的需求就将要达到1万亿元,如再加上相关服务的投资需求,其数目是相当庞大的,这必然会成为推动未来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发展的强大助力。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促进民生发展,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加快健全和完善卫生、商服、文体等场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搞好住房改造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四)运用系统动态性原理,推进体制改革创新
所谓系统的动态性原理主要是用于解释系统状态同时间的关系。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关性及系统与外部环境的相关性都是动态的,都会与时间密切相关,也会随时间发生不断变化。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任何体制制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产生、发展甚至是消亡都应符合客观实际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对那些不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实际的体制制度,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加以完善。城镇化进程中,要注重体制创新,特别是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等制度的改革,因为二者关系到诸多农民兄弟的利益福祉,也关系到我国的社会稳定与和谐。为此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探索人口市民化道路,逐步实现农民兄弟在城市就业、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等方面与城市无缝对接。
建设新型城镇化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可谓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的指挥与协调,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城镇化的政策时,要保证方针政策的科学性,这就离不开哲学这一“理论武器”的指导,只有这样才能少走弯路,从而保证新型城镇化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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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条件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基础教育不够重视,所学知识狭隘,不能适应城市工业化发展,无法满足城市对知识型人才的要求,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无技术含量的工作。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在众多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研究中,主要对象为农村流动人口,而涉及新生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研究较少。本调查以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为对象,以武汉洪山区为调查点展开社会认同研究。运用问卷调查法、结构式访谈、文献分析收集信息。通过此调查能够了解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认同现状及存在的认同困境,并提出建设性建言,能够为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助一臂之力。开展此调查,加强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外来归属感,促进各民族人民平等团结和谐互助,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能为相关问题的研究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1.研究的问题及其背景。
“社会认同”理论由Tajfel提出,将社会认同定义为:“个体认识到他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同时也认识到作为群体成员带给他的情感和价值意义。”Tajfel提出的社会认同理论,区分了个体认同与社会认同。社会认同是社会成员共同拥有的信仰、价值和行动取向的集中体现,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观念。与利益联系相比,注重归属感的社会认同更加具有稳定性。
国内学者王春光对于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研究对象是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主要从身份认同、职业认同、乡土认同、社区认同、组织认同、管理认同和未来认同七个维度进行分析。而涉及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研究还不是非常全面。在新的经济发展条件下,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较之于第一代回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生活既向往又害怕,适应与不适应并存,对自己的前途未来迷茫又有目标,种种的矛盾,对自己的身份产生怀疑,易导致其产生社会认同困境。
2.方案设计。
本调查将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定义为“1980年出生(包括1980)户口在农村,进城工作的回族群体”。本调查以身份认同、职业认同、乡土认同、城市认同、未来认同为维度展开调查,运用问卷调查法、个案访谈法获取调查对象的相关信息,运用文献分析法了解国内外学者在此研究领域的相关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研究基础。
3.研究意义。
由于涉及此类的研究还比较少,进行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方面的研究,分析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困境的现象及造成原因,不断丰富研究成果,帮助促进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与城市的融合,加强其社会认同,增强作为外来群体的归属感,有利于各民族人民群体平等团结互助,促进各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旨在为其他研究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1.身份认同。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经过几年的打拼,对城市生活逐步适应,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对自己的身份认知呈现模棱两可的倾向。较之于第一代流动人口,他们很早就离开家乡进城务工,对家乡的记忆模糊而短暂,向往城市生活,想要扎根城市,对于他人对自己的身份看法呈无所谓态度。拥有少数民族身份,能够记得自己是少数民族身份和相关风俗习惯,但是在汉人聚集区打工,有些人逐渐忘记丢失相关风俗习惯,逐步被汉化。
案例一:
马XX,女,29岁,甘肃人。出来打工已有17年,现在在一家兰州拉面馆做服务员。生活在汉人的圈子里,大部分都是汉族朋友。在谈及自己少数民族和农村人身份时,认为无所谓,对自己的生活不会产生影响。朋友开玩笑叫她回回,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在介绍自己的时候,能简要地告诉别人自己是少数民族的,来自哪里。由此看来,少数民族和农村两个标签对其并没有多大影响。
案例二:
马XX,男,22岁,青海人,小学还未毕业就出来打工,在拉面馆打工,拉面师傅,在外打工的时候,父母告诫他要遵守_和回族的禁忌。只吃清真食物,不喝酒。对于回族的重要节日风俗都能大致叙述。但是面店客人不定时会来。“礼拜啊,有时忙的时候不做,不忙的时候会做”。一天要做的礼拜不能坚持,能做的时候就做,不能做也没办法。周五去清真寺也不会去,不知道武汉附近的清真寺的具体位置。
2.职业认同。在调查过程中,由于调查对象受回族身份限制,学历较低(小学或初中毕业),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主要分布在零售业、清真餐饮等服务型行业。工作时间长,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休息时间短暂。工资3 000―5 000无不等。他们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挣钱,认为自己学历不高只能从事这类工作。有些调查对象为了积累资本,为展开下一个职业准备。
案例三:
马XX,男,26岁,河南人,合伙开烧烤店。出来打工10年了,打工挣钱就是主要目的,辗转去过很多城市。在广东打工的时候,为了拿到节日补贴不休息继续工作。由于之前投资失败,了解到武汉的烧烤生意红火,与朋友合伙开烧烤店,将来能开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烧烤店。对于他来说,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同,只有收入的不同,等级的不同。
3.乡土认同。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年轻时离开家乡,没有较多的务农经历,成为城市中流动人口的一员,在慢慢适应城市的生活体系中,他们向往城市,认为城市有农村无法比拟的地方,对于农村的记忆停留在儿时支零破碎的片段,他们对农村没有许多值得牵挂的方面。较之于父辈浓厚的乡土情结,他们更想在城市寻找能够属于自己驻足的地方。
案例四:
韩xx,男,19岁,青海人,出来打工5年了,对家里没有什么念想,出来打工这几年,也就回去一两次。最记得就是自己的发小,一同上学玩耍,后来大家出去打工,感情慢慢淡化。 4.城市认同。新生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融入城市生活过程中,是一个社会关系网络重建的阶段。城市生活的优越性,想要在城市长期生活。他们主要生活在各民族聚居的地方,业余生活主要是与本民族人互动,而与当地城市居民的交流基于业缘关系。由于个人社会资本的短缺,很难获得各种资源性帮助。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的刻板印象导致对其产生偏见,使其感到无力,很难对城市产生归属感,只是城市中的过客。
案例五:
马xx,男,25岁,青海人,在武汉拉面馆打工,在谈及自己民族时,认为汉族看不起回族人,回族人有点坏,其实我们回族人还是挺实在的。笔者在问及从事这份工作的原因,他谈到自己没有很好的文凭,又没有什么关系,只能做这样的工作,是理所当然。业余生活单调,睡觉看电视,跟本民族的人聊聊天。对于所生活的地方,不了解相关民族政策,也从不参与社区活动。
5.未来认同。对于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未来归属,父辈们在城里打工赚到钱后会再回到家乡。没有土地的牵挂,更加执着于城市生活,虽然在迷茫和不确定中不断摇摆,但是他们比父辈更有自己的目标,想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眼光不再只考虑自己,更多地关注下一代。
韩XX,女,30岁,青海人,结婚后随夫来武汉11年,现在开一家麻辣烫店,女儿就读汉族人所上的小学,希望自己能多赚点钱,能在城里买套房子,这样就可以有城里户口。“自己读不读书没关系,不能耽误孩子,起码要给孩子创造条件,在城里孩子能学得更多些。”
1.户籍制度的障碍性。
在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多年的户籍管理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户籍制度以法律名义划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由户籍制度所衍生的附加价值,使在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作为城市建设大军的一员,干着脏累的活,但健康卫生、住房、孩子上学问题得不到保障,对他们本应拥有权利的一种剥夺。他们被排斥在体系之外,生活在城市中下层,与城市生活的隔绝,生存的无力感油然而生,无形的标签附着在他们身上。
2.部分城市居民的偏见。
部分城市居民对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群体产生刻板印象,大多是负性特征,认为其狡猾、奸诈。刻板印象的形成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一是个人的亲身经验;二是社会学习。有些居民在于流动人口进行互动时,发生矛盾由此导致冲突,不自觉地夸大刻板印象,告诫周边人。由此部分居民对其心怀戒意,互动减少,形成两个明显边界的生活圈。
3.自身条件。
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主要来自条件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基础教育不够重视,所学知识狭隘,不能适应城市工业化发展,无法满足城市对知识型人才的要求,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无技术含量的工作。由于语言、文化、生活习惯的差异,对于城市生活还有许多不适应,还是倾向与本民族、同乡交流,在城市少数民族分布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征。本民族之间形成内群体,与城市居民外群体相对应。在内群体中,形成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交往不断内卷化。这不利于两群体之间的互动,很难形成社会认同。
1.从政府角度。在推行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应逐步分离户口和其附加价值,保证流动人口能够充分享受各项权利。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各项职能,不断补充完善各项条令,对流动人口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并落实。
城市相关职能部门,是与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接触最多的窗口。灵活运用并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民族政策。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定时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回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及时解决所面临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不定期地开展相关职业技术培训,帮助提高回族流动人口的就业能力。
2.从自身角度。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自身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相关的职业技术培训,增强自身就业能力。保持自信的心态,主动与城市居民进行互动,能够关心社会,参加社区的活动积极融入与他们的交流中,以亲身的经历来逐步消除城市居民的刻板印象,增强个人对城市的归属感。此外,继续保持以往优秀的品质,不为诱惑所动,实现自己的目标。
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的提高,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城市居民与新生代回族流动人口的参与。作为社会流动人口的一员,如何妥善解决他们的问题,提高其社会认同感,对于社会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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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口咨询局定义迁移为:所谓迁移,就是人们以半永久性或永久性居住为目的,并进行距离较长的地理迁移。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影响我国人口迁移统计数据质量的原因分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影响我国人口迁移统计数据质量的原因分析
现阶段,我国主要存在两种人口统计数据来源途径。其中一种为统计人口普查与抽样调查。可靠详实的人口统计数据,是对人口形势与科学决策进行正确判断的前提与基础;另一种则是日常统计工作报表,像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与生育统计、公安部门人口户籍变动统计等。由于统计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极大的提高了我国人口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水平,然而,也存在我国人口统计数据不准确与不可靠现象,本文主要对影响我国人口迁移统计数据质量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1模糊的人口迁移概念
所谓人口迁移,其实就是人口在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大规模移动现象,基于人口迁移有着较为复杂的界定,时期与职能部门的不同,对迁移人口界定也存在一定差异性,期称谓也较为杂乱。
多样的称谓。现阶段,我国很多关于人口迁移的文献与研究文案中都有关于迁移的文学术语,常见的人口迁移包括:暂时性迁移、非户籍迁移、流动人口、永久性迁移、户籍迁移以及暂住人口等,这些称谓都可以从一定角度对人口迁移进行定义,而且各定义间具有相互融合现象,像户籍迁移与永久性迁移其实就有着某种交集,而两者又具有一定差异性,根据人口学定义,移居迁入地一年以上为永久性迁移。
不统一的人口迁移时间限定。根据全国性人口普查,我国在1987年的1%人口抽样调查,并未对迁移实施时间限定,而全国人口普查在1990年限定迁移时间为迁移原住地超过1年,之后的中国人口普查中,更改一年的迁移时间至半年。此外,在某一地区的公安部门明文规定,离开原居住地超过3日就被定位迁移性人口,出发于自身工作需求,计生部门紧紧统计到达现住地或离开原住地超过30日的外迁人口。
分散的人口迁移空间限定。人口抽样调查和人口普查中,对我国迁移人口来源地进行全面调查,1990年全国性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来源地进行细化调查,使其细化到县、区、市,近年来,我国人口普查进一步细化,开始对乡镇街道一级进行普查,跨县迁移是对县市区一级进行统计,而在调查现住地方面仍然比较混乱。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与1990年人口普查,调查现住地是细化至县市区一级,近年来,我国人口普查调查中,也对乡镇街道一节进行了细化调查。全国户籍管理中,相关公安机关只要有户口变动,那么就会有登记。
因此,对于户籍人口迁移来源地和现住地,都可以进行基层户籍登记地的细化。针对暂住人口的等级,可细化其来源至市级、县级,不存在现住地统计信息。计划生育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系统中,并没有涉及到区、县内的迁移,对于跨县迁移需要达到乡镇街道一级的细化,对于现住地的调查也可达到乡镇街道一级的细化。
1.2人口迁移不统一数据采集内容
通常全国人口普查与人口抽样调查均为专门组织的调查活动,由于该调查本身极具特殊特性,且对人口资料的搜集相对也比较全面,所?项目比较多。自我国展开1%人口抽样调查之时,对人口迁移资料进行搜集的过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既表现在选取调查项目中,同时还在调查内容方面体现出来。虽然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从其工作职责出发,他们所调查的人口迁移信息要比1%人口抽样调查和人口普查信息小很多,然而,相对来说,在涉及我国人口迁移统计内容及项目方面,公安部门要比计生部门少,这种不统一的人口迁移统计数据采集内容,最终会导致人口迁移统计数据质量差。
2.1对人口迁移概念予以明确
因为不断完善的国外覆盖全国社保体系,也未受限于户籍制度,因此,国外在定义人口迁移时较为纯粹,比如,美国人口咨询局定义迁移为:所谓迁移,就是人们以半永久性或永久性居住为目的,并进行距离较长的地理迁移。要求对人口迁移予以界定时,要尽可能的与国际相接轨,另一方面,要尽量从人口学角度对迁移目的属性、空间属性与时间属性进行考虑,而且还要考虑到迁移后的户籍制度。根据现阶段我国人口有着多样的迁移称谓,必须进一步规范于统计实践中,因为各人口迁移称谓使用频率,可以定义为:在不同地区间的人口移动或者流转,都被叫做人口迁移。
根据我国户籍制度,对我国几次较大规模人口迁移普查与调查进行借鉴,有效结合目前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人口迁移调查,主要参照系为流入地或者迁入地居住时间,对有迁移行为的人口进行具体分类,见表1。
2.2对采集人口迁移数据进行进一步规范
1%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人口普查最终目的表明这类调查中有着极为丰富的人口迁移调查内容,而且所设置的调查项目也比较合理科学,可以满足研究与管理人口迁移工作之需。然而,很多必要人口迁移资料仍然不足,像人口迁移过程中迂回迁移与回迁的信息资料、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基本信息等。所以,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在采集人口迁移数据时,除了对自身工作之需予以考虑外,还要尽量接轨于统计部门所收集的资料,实现数据共享。
2.3形成数据采集“一张网”,实现数据共享机制
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作为可以实施采集人口迁移数据的重要部门,对现代信息技术予以充分利用的前提下,一方面相关部门采集数据一盘棋,另一方面还要实现部门“一张网”模式。这样既可以在一定空间与时间内搜集人口迁移的数据资料,将其制作为全国人口迁移强度与规模的面板数据,又能够保证人口数据采集质量。这样方便了对我国人口迁移因果关系的探讨和对内在机制的理解。根据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相关数据库予以补充与完善。此外,通过数据库资料也能对抽样调查与人口普查中数据资料进行检验和修正。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依照管理之需与工作职责,做好明确分工。
总之,只有对人口迁移概念予以明确,同时进一步规范采集人口迁移数据,通过此类提高我国人口迁移统计数据质量的解决对策,才能不断提高我国人口迁移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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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政府人口管理是实施各项行政职能的基础。目前我国人口的管理以户籍制度为核心,通过区分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两类人口,依托单位制度和属地制度,对人口登记、人口统计、人口监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及其他涉及居民公共服务的事项进行管理。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人口治理现代化浅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人口治理现代化浅析
治理理论应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管理部门,表明我国政府的管理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迈进。在充分探讨治理理论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人口管理问题,治理理论为当前我国人口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对于打破我国人口管理各部门相互孤立状况,实现部门协同工作,统筹全局解决人口管理新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与我国当前由“小人口”管理向“大人口”综合治理体系的发展形势不谋而合,有助于精简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解决“信息孤岛、应用孤岛、资源孤岛”三大问题。
应当来说,人口治理是综合人口管理的升华和深化,其突出表现在多中心、多主体合作共治,倡导其他社会主体和公民社会平等积极参与人口治理过程,是一种统筹和协作的机制,目的在于打破传统格局,再造新时期、符合现代化的人口治理新模式。
因此,人口治理同人口管理的基础地位一样,是国家在新时期制定各项政策的重要依据。另外,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强调以人为本,更加重视人口治理,同时,治理理论是适合时代特征的理论,它反映了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那么,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结合我国人口管理活动出现的新问题,使传统的人口管理向现代化的人口治理平稳过渡,科学规划和构建人口治理体系,显得迫切而且必要。总的来看,人口治理的基础性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口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基础子系统。人口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社会大系统的一个基础性子系统,人口的行为活动渗透到社会经济、自然生态、文化制度等等各个领域。最基础、最普遍的管理活动是对人口的管理,那么,在新时期,要做好国家和整个社会的治理,则首先需要从人口治理角度入手,厘清人口与其他社会系统、制度、文化方面的关系,这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工作。
事实清晰地表明,经济市场化的改革指向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经济巨大的结构性变迁正在部分甚至全部重塑人口增长、人口发展的社会经济机制和环境。正因为如此,人口治理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它能够从整体上统筹协调解决人口管理活动中产生的问题。
人口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政府人口管理是实施各项行政职能的基础。目前我国人口的管理以户籍制度为核心,通过区分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两类人口,依托单位制度和属地制度,对人口登记、人口统计、人口监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及其他涉及居民公共服务的事项进行管理。
从中央政府层面看,在国务院的各个组成部门中,直接参与人口管理的部门有13个,可以看出,户籍管理制度、教育制度、用工制度、劳保制度、分配制度、扶贫制度等社会经济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搭建在人口工作的机制和体制之上。应用现代化的治理理论,做好人口治理工作,有助于合理构建和实施政府的各项行政职能。
人口治理是统筹解决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人口调控是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是经济转型时期制定宏观调政策的首要考虑因素,人口治理又是国家实现人口调控的基础。人口宏观调控的内在要求是人口管理应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从传统的“管控型”人口管理模式现代化的人口治理转变,统筹把握,制定符合实际的人口发展战略。
在这种局面下,治理理论在人口管理工作中彰显出现实的理论指导意义,治理理论提倡国家与公民社会、政府与非政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应通力合作,人口治理就是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形成互动关系,通过对相关人口发展事项进行参与、合作、互动,最终实现人口发展目标的人口管理模式。可见,人口治理工作的科学开展是制定人口发展战略、人口发展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最重要的依据。
总之,人口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做好人口治理,就要从全局出发,顶层设计人口治理体系。
人口治理体系应当是综合应用各种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以科学先进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了人口综合、全面的标准规范化管理,并与其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形成良性衔接和互联互动、多中心多主体共管共治的“大人口”管理体系;其包含了传统的基本人口内容和职能,使其能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适应升级,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当前人口管理工作;
人口治理体系应当是人口宏观调控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应当能够进行人口的宏观调控;应当包含基本人口管理系统、人口战略管理系统、人口监测和决策支持系统、人口管理工作评价系统,是能够进行人口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的智慧化决策支持系统;人口治理体系同时也应当是部门协同的伙伴关系。人口治理体系必须符合市场化、法制化、智慧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要求,能够做到信息共享、部门互动、管理协同、智慧决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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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则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确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日本人口老龄化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摘要:日本在 20 世纪 70 年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现在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本文论述了日本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发展,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带来的影响以及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
关键词:日本; 人口; 老龄化; 对策。
日本早在 20 世纪 70 年代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现在已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突出的国家之一。
人口老龄化给日本的社会、经济等带来了不利影响,多年来,日本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不断进行实践与改革,取得了一些效果。研究日本的人口老龄化及其对策有益于我国应对迅速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据 2011 年日本高龄社会白皮书,以 2011 年 9月 15 日计,老龄人口 2980 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3. 3% 。与 2010 年的 2956 万人,23. 1% 相比,人口增加 24 万人,上升了 0. 2%,老龄人口数和所占比例都创造了历史新高。从年龄层次看,70 岁以上老龄人为2197 万人,占总人口的17. 2%,比2010 年增加 68 万人,上升了 0. 6%,75 岁以上老龄人数为1480 万人 ( 同 11. 6% ) ,增加了 53 万人,上升了0. 5% ,80 岁以上的老龄人口,866 万人( 同 6. 8% ) ,增加 38 万人,上升了 0. 3%。
从男女性别看,男性 1273 万人( 占男性人口的20. 5% ) ,女性 1707 万人( 占女性人口的 26. 0% ) ,女性比男性多 434 万人。
把人口性别比( 相对女性 100 人的男性人数)以年龄层分为三类,0 ~14 岁为 105. 2 人,15 ~64 岁为 101. 3 人,男性人数多于女性,而 65 岁以上为74. 6 人,女性多于男性。此外,70 岁以上男性为69. 4 人,75 岁以上男性为 62. 1 人,80 岁以上男性为 52. 4 人。
2003 年,日本 65 岁以上的老人达到 2431 万人,占总人口的 19. 0%,65 岁以上人口中,男性1026 万人,占男性人口的 16. 5% ,首次突破 1000 万人; 女性为 1405 万人,占女性人口的 21. 5%,比男性人口多 379 万人。
1950 年以后,65 岁以上人口的比例逐年上升,1985 年达到 10. 3% ,首次超过 10% 。之后,每年增加 0. 5%,2003 年达到 19. 0%,总人口中,大约 5 人中就有一人是 65 岁以上的老人。65 岁以上老人的比例今后还会继续增加,预计到 2015 年将达到总人口的 26. 0%( 约 3277 万人) ,大约 4 人中就有一个65 岁以上的老人。
老年人口指数是 65 岁以上人口占 15 ~64 岁年龄段的人口比率,1950 年,日本老年人口指数为8. 3% ,1970 年为 10. 2% ,1990 年为 17. 3% ,2000 年为 25. 5%,2003 年为 28. 4%,预计老年人口指数今后还会增加,2025 年将达到 48%,估计 15 ~64 岁的劳动力人口中,约两人负担一个 65 岁以上的老人。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日本人口老龄化更快,日本65 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从 7%上升到14%( 翻一番) 只用了 24 年( 1970 ~1994) ,而德国用了 40 年,英国用了 47 年,意大利 用 了 61 年,法 国 用 了115 年。
日本人口老龄化的特点首先是老龄人口发展速度快,数量大,高龄化。自 1970 年开始,日本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2000 年已经基本赶超了欧美其他发达国家,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其次是老年抚养比大,老年人与子女同居率比例下降,传统的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的赡养方式正在发生着改变。第三是与老年人护理息息相关的“社会关系资本”也呈现不断削弱的趋势,越来越多的老人独自在家成为“空巢老人”,无法获得密集的社区服务,生活状况不容乐观,社会参与度下降。
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发展等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养老金、医疗费用等老年赡养负担加重,劳动力供应减少,生产率增长速度放缓等,其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人口老龄化意味着抚养系数的提高,其结果是越来越少的劳动人口抚养越来越多的老龄人口。在现代社会,由家庭和社会共同负担老年人口的赡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的总额和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社会承受的养老支出压力增加,老年人的医疗费用高,给家庭和社会保障体系造成严重影响。此外,还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社会参与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设施和服务的保障,这就增加了社会在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
二是对社会生产力的影响。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劳动力总量相对下降。由于劳动力年龄上升,体力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下降,劳动力总体质量相对下降,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和那些对开拓创造能力要求较高的产业更是如此。劳动力数量的不足推动劳动力成本的上升,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
三是对产业结构的影响。由于中年和年长劳动力已形成较为固定的工作、生活习惯,一般不愿意改变自己的工作、生活习惯,使劳动力不易从衰退产业和地区转移到新兴产业和地区,从而造成产业结构调整的困难。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日本政府采取了主要包括: 完善法律法规等养老服务体系,推迟退休年龄,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积极发展老年产业,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等一系列措施。
( 一) 法律法规建设。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之一,现在已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先后出台了《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国民年金法》、《高龄老人保健福利推进 10 年战略计划》、《看护保险法》、《社会福利士及看护福利士法》、《福利人才确保法》、《关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结构改革》等,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这就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老人的社会福利、医疗保健、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使老人事业有法可依。其中,《老人福利法》强调国家和社会应该通过建立福利设施,收养那些在家中养老有困难的老人,并通过老人福利院、福利服务和开展终身教育等福利措施来保障老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定。《老人保健法》强调疾病预防、治疗及功能训练等综合性保健。1990 年,日本政府修改了《老人福利法》和《老人保健法》,目的在于构建一个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福利与保健相互协作、功能交叉的老人保健福利规划,要求应把居宅福利放在优先地位予以考虑,并建立老人福利信息收集、反馈的网络服务,以方便居民利用。
( 二) 在养老形式方面。
日本老人养老的主要形式: 一是家庭养老,另一个是社区化居家养老。日本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以家庭养老为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已不完全适应老龄化社会,主要因为年轻人很难有精力照顾家中的老人,再就是青年人的思想、观念与老年人传统的行为方式有碰撞,家庭养老形式影响家庭和睦,进而波及社会的稳定。现在,日本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完善的社区化居家养老方式,该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室内外环境设置,保证其与社会的接触交流,尽可能长地保持其独立生活能力。在日本,80% 以上的老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方式。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注重开发护理、医疗、保健、娱乐等多项指标,旨在按照老年人的需要为其提供家里家外的全方位服务。这种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基础、以多项指标开发为原则、把家庭和社会结合起来的多元化养老方式,更符合日本现代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一般规律。
( 三) “社会保障、税收一体化改革大纲”。
为提高对儿童及育儿援助等社会保障,构建国民放心的“全世代对应型”社会保障制度,进而为社会保障提供稳定的财源和良好的财政状况,2012年,在日本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以提高消费税率为内容的“社会保障、税收一体化改革大纲”。同年,国会也提出了与“社会保障、税收一体化改革大纲”相一致的社会保障改革相关法案和税制修改法案,以此来推动改革。
( 四) 促进就业与增加所得。
政府委托民间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老年人的再就业工作,设立接纳老年人再就业补助金。由职业介绍机构为到退休年龄暂时不想退休的老年人介绍工作,若被其他能发挥其知识和经验的企业聘用,则政府给予聘用单位资金补助。
( 五) 健康、福祉方面。
1. 实施保持老年人体力的援助工程。增进和保持老年人身心健康是国家的重要责任,老年人要生活得有意义,就需要定期地运动、活动,老年人的生活从工作中心向区域社会中心转移,需要进行与其年龄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运动或活动。政府实施保持老年人体力的援助工程,如通过举办老年人健康研讨会等,努力创建一个充满健康活力的长寿社会。
2. 必要的护理服务。为了实现区域居民尽可能在原常住地接受持续的护理服务体系的目标,实行访问照顾、访问护理紧密衔接的“定期巡回,随时服务”,增加小规模多功能型的居家访问照顾或护理的上门服务点,改造旧住宅使其适合老年人居住。
提高护理服务水平。修改护理保险法等,遵守基础护理规定。
3. 推进区域间的相互支援。为防止老年人的“孤立死”现象,采取区域配合,交换老年人信息,对区域配合的先进典型事例的经验进行总结,开展区域综合性配合的支援活动。此外,为了推进区域福利等,对独居老人的生活给予特别的关注。
4. 开展老年人在家医疗服务。加强对老年人医疗服务人才的培养,建设并增加老年人在家医疗服务点,制定老年人在家医疗服务的目标,建立医疗合作体制,改善老年人在家医疗服务。
( 六) 学习、社会参与方面。
1. 老年人生涯学习基础设施建设。开设全国老年人生涯学习网络专栏,发挥生涯学习活动成果,解决社会性课题。由行政机关、来自于大学、非政府组织团体、企业等人士进行共同探讨,相互交流研究成果,建立起跨部门的相关者网络。培养具有优良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社会教育工作指导者。
2. 老年人的社会性参与和生存价值。为促进以地域为主体,以相互协作的老年人为对象的生涯学习,鼓励老年人的社会性参与,充分体现老年人的生存价值。建立学校支援组织,广泛利用学校放学或周末等的多余学习设施,通过举办研讨会,进行学习交流活动。创造由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区域居民参与的青少年教育环境,开展家庭教育支援等活动。此外,为老年人创造便于外出旅游的环境。
( 七) 生活环境方面。
1. 发挥民间出租房屋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民间出租房屋,在谋求与地方公共团体合作的同时,改建民间租赁房屋的空置房,确保育儿家庭、残障者家庭等对住宅的需求,通过合同管理,建立出租事业支援制度。
2. 优化住宅市场环境。为了扩大改造二手房的市场,利用互联网等向消费者提供二手房与二手房改造信息,充实担保责任保险。采取民间出租房屋改造等措施,优化市场环境,以适合老年人、育儿家庭等租赁。
3. 创造适合老年人居住的环境等。广泛征集意见,建设有益于确保老年人居住的稳定住房、社区,总结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做法,推进老年人住房等工作。
4. 提醒老年人防止诈骗。汇款欺诈和谋利劝诱案的犯罪团伙往往会利用登载有老年人的名册信息。因此,警察对在办案过程中得到的老年人信息要做好__,防止外泄。警察要委托公司的操作员,以此信息为基础,通过电话提醒受害者。
5. 形成具有活力的居住地。近年来,在山区乃至城市中,由于人口老龄化、食品零售店等减少给居民购物带来不便和困难,因此,在购买食品等困难的地方,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民间团体与市镇村合作,为老年人购买食品等提供支援。
6. 老人生活环境学的研究。老人生活环境学是日本针对老龄化问题开展的广泛而详细的重要研究之一,其重点是研究如何通过建筑和环境设计来为老龄人创造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也是为了日本即将到来的超老龄化社会做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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